立法院公報 第109卷 第25期 院會紀錄

立法院公報 第109卷 第25期 院會紀錄

乙、本院委員質詢部分

(一)本院楊委員瓊瓔,有鑑於我國少子化情況嚴重,國人生育率下降已造成我國國安問題,根據公、私立托嬰中心收費標準,各縣市每月約介於一萬元至二萬元不等,加計其他育兒基本開銷以每個月五千元粗估,一年即可能高達十八萬至三十萬元。根據1111人力銀行調查顯示,養兒育女的費用,平均占受訪父親個人收入的三成七;其中更有二成一的受訪父親,每月收入的五成以上都貢獻在子女教養,對低薪之年輕父母無疑是重大負擔進而造成對生育兒女卻步。然現行免稅額額度之設計對於養育幼兒之實質支出並不符合現今社會情況,未能考量實際維繫生存最低需求費用,導致所得稅課徵時往往觸及「課稅禁區」而有違量能課稅原則,故應提高養育幼兒之免稅額額度,因此本席認為目前國內稅制對於提高生育並無特別誘因,若能提高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不失為減輕負擔的好方法,另學前幼兒是指進入國家正式學制就讀前,我國應為6歲前幼兒,建請財政部研議修正「所得稅法第十七條」,將幼兒特別扣除額修正為6歲以下之子女,並提高為每人每年十八萬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鑑於台灣少子化問題已為國安危機,總生育率排名世界各國最後一名,過低的生育率和人口老化不僅會對經濟發展造成重大衝擊,消失的人口紅利亦將對未來的財政造成巨大的潛在壓力。是以台灣低薪困境多年未解,扶育下一代的花費日益高漲,使得國人對養兒育女卻步,是造成生育率低落的主因,政府應正視少子化問題,調整財政稅務面的幼兒照顧政策,提高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直接透過減免稅賦課徵的機制,由政府實質分擔育兒責任,減輕年輕夫妻幼兒托育的龐大負擔,希冀有效提升國人生育率。

二、根據公、私立托嬰中心收費標準,各縣市每月約介於一萬元至二萬元不等,加計其他育兒基本開銷以每個月五千元粗估,一年即可能高達十八萬至三十萬元。根據1111人力銀行調查顯示,養兒育女的費用,平均占受訪父親個人收入的三成七;其中更有二成一的受訪父親,每月收入的五成以上都貢獻在子女教養,另學前幼兒是指進入國家正式學制就讀前,我國應為6歲前幼兒,建請財政部研議修正所得稅法第十七條將幼兒特別扣除額修正為6歲以下之子女,並提高為每人每年十八萬元,對幼兒照顧花費給予基本之稅式優惠,完善現行人口政策,提升國人生育之意願。

(二)本院楊委員瓊瓔,有鑑於台灣社會人口老化、少子化日趨嚴重影響,以及國人住院期間的陪病文化,造成醫療院所醫護人員負擔日益沉重甚至影響照護品質;而照護病人的責任及另行聘請看護人員的費用則對家屬身心及經濟造成負擔。爰此,為推動全責護理及建立護理輔助人力制度,以提升護理品質、內感控機制、減輕病人家屬的負擔及責任,避免護理師過勞以及進入全球護理醫療的文明行列,建請將照服員納入醫院體系,健保費給付全責照護,因為醫院內所有人都是照顧病人的一員,並不是將這些錢給看護個人,而是「病床服務」的一環,衛福部不要疫情過了就忘了痛,全責照護是國家醫療政策,不是病患自家的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全責護理照護在歐美日及從前歐美殖民的國家─新加坡、香港、菲律賓,執行得非常完善。渠等不像台灣的醫院─依賴家屬來病房照護病人,承擔所有病人全部基本護理工作及責任,何況絕大多數家屬皆沒有受過訓練。目前台灣醫院臨床護理照護是落伍的,病房訪客太多,紊亂吵雜,護理形象不佳,護理照護工作及責任一大部分落在病人家屬(或自行雇請的看護傭工)身上,國際上只有落後國家,才有這種「非全責護理」的臨床狀況。

二、SARS期間,家屬及看護是院內感染的主要源頭,成為國際笑話,病房充滿家屬及看護,像菜市場,不像醫院的病房。國內只有恩主公醫院有過全部推行全責護理照護,迄今22年。SARS之後,新北市耕莘醫院、部立台中醫院、部立豐原醫院、彰化秀傳醫院、彰化彰濱醫院等部分推行全責護理,佳評不斷。

三、因經費問題,護理師人手不足,而無法完善的推行全責護理,加上台灣人口老化,造成一人生病拖垮全家悲劇,全面推動全責護理照護已到不得不做的關鍵時刻,建請衛福部健保署研議增列「全責護理給付」。

(三)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警政署資料顯示,台灣108年有1,849人因交通事故死亡,創近五年新高,其中大型車事故件數5,143件,受傷和死亡人數約6千人,是近三年新高。消基會交通組副召集人李克聰指出,台灣的混合車流太嚴重,有大型車、轎車和一千五百萬輛機車,各種車輛頻繁變換車道,交通壅塞,加上駕駛者的年紀反應及車速不一,導致交通事故比先進國家嚴重。從數據來看,大型車事故案件頻傳,與其他車種相比,肇事率居高,據警政署資料,以「視線死角」和「內輪差」是大車肇事的前三名。大車加裝行車視野輔助系統,受限於使用習慣、系統限制和精準度等因素,可能影響預防成效,建議行車視野輔助系統多具有主動預警,偵測範圍涵蓋內輪差與視野盲區,以及降低受惡劣氣候影響等功能,才能守護用路人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警政署資料顯示,台灣108年有1,849人因交通事故死亡,創近五年新高,其中大型車事故件數5,143件,受傷和死亡人數約6千人,是近三年新高。消基會交通組副召集人李克聰指出,台灣的混合車流太嚴重,有大型車、轎車和一千五百萬輛機車,各種車輛頻繁變換車道,交通壅塞,加上駕駛者的年紀反應及車速不一,導致交通事故比先進國家嚴重。從數據來看,大型車事故案件頻傳,與其他車種相比,肇事率居高,據警政署資料,以「視線死角」和「內輪差」是大車肇事的前三名。

二、據統計,駕駛從看見危險到終止危險,平均反應時間僅0.6至1秒,往往等意識危險時已來不及,生死就在一瞬間,一般大客車車長約十二公尺,車身長阻擋視線,即使有後視鏡,仍有許多死角看不見,尤其轉彎時,遇到突然竄出的人車,根本無法立即判斷。即使大車後視鏡兩側裝上攝像鏡頭防死角,視野角度約120度至150度,但部分可能被帆布或不規則的軟性車身飾板擋住,實際視野剩100度。此外,當大車轉彎時,內側的後輪也會向內偏移,偏移的軌跡與前輪軌跡間的距離叫做「內輪差」。小型車輛的內輪差一般為前後輪軌跡相差五十公分,大型車輛的內輪差軌跡能達到150公分到200公分,「死亡彎月」範圍足以容納數輛機車或多名行人。

三、為了降低視線死角和內輪差導致的意外事故,政府規定107年1月1日起新出廠大型車輛應設置行車視野輔助系統才能領牌,並明訂109年1月1日起將該設備列為大型車定期檢驗項目,若未裝將限令一個月內加裝,否則可吊扣牌照。按現行法規,大車須在車身兩側裝視野鏡頭及車內螢幕,右側裝設近側視鏡與雷達警示系統,或可顯示車輛四周影像的環景顯示系統。雖然視野輔助系統的選擇多元,但使用上因駕駛行為,有其限制。此外,行車視野輔助系統並非百分百偵測準確,以超音波雷達為例,容易受障礙物如垃圾、空氣中的懸浮微粒影響,一旦這些障礙物進入盲點偵測區,便頻繁發出警報聲響,疲勞轟炸之下,駕駛寧可關掉系統,失去防死角意義。

四、大車加裝行車視野輔助系統,受限於使用習慣、系統限制和精準度等因素,可能影響預防成效,建議行車視野輔助系統多具有主動預警,偵測範圍涵蓋內輪差與視野盲區,以及降低受惡劣氣候影響等功能,才能守護用路人安全。

(四)本院邱委員志偉,鑑於相關政府機關日前提出有關散播私密影像之專案報告,有關現有制度與法規不足之處,應儘速檢討修正。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鑑於有關散布私人影像證據保全的工作,除了警察機關保留相關資料之外,並應該及時在第一時間便將證據資料傳閱給司法機關。切莫僅由單一處所保管,最後卻因證據意外消失而就下落無蹤,最後便是被害人必須自認倒楣,權益嚴重受損。

二、此外,每年散布猥褻物品的案例層出不窮,但有民眾反映過去提供網址跟截圖給刑事局檢舉,然刑事局回覆是必須檢具證據去地檢署告發。難道警察接受網路檢舉信函後真的沒辦法主動偵查嗎?警政署報告中都表明:各直轄市、縣(市)警察局亦已陸續成立科技犯罪偵查隊,專責偵辦是類案件,目前全國科偵隊人力共計為262人。若全國僅262人負責這項業務仍有不足,便應該加派人力,而非將責任推卸給一般民眾,要其自行至地檢署提告,這失去擔任警務人員的擔當。

三、此外,目前就散布成年人性愛影片的處罰,刑法上是235條散佈猥褻物品罪,但該條條文所欲保護的法益是「社會法益」,被害人被拍攝私密影片(無論是否處於自願),其影片未經同意被擅自傳播出去,仍然要被評價為「猥褻物品」,與此類案件在法律上應當著重在「保護被害人性自主決定權」及「隱私權」的目的,顯然不相符合,應有增訂相關法律之必要。

四、建請行政院應該針對現有法規之不足處,盡早提出檢討並修正缺漏之處,以完善我國治安體系與保障民眾權益。

(五)本院鄭委員麗文,鑑於新冠肺炎病毒來勢洶洶,各先進國家醫療體系相繼崩潰,致使疫情失控,確診及死亡病例大幅上升。「前車之覆,後車之鑑」,我國現階段防疫首要工作,應為維持醫療體系正常運作及有效營運。為此,本席籲請行政院對醫療院所進行紓困時,應以使其「提供長期穩定的醫療服務」為目標,防疫期間仍提供正常服務的醫療院所,健保署應支付其等同去年同期支付之金額,並考慮實施相關降低醫療成本之措施;疫情緩和之後,如發生就醫量暴增之情況,應以不低於去年同期點值給付,如此醫療體系方能獲得基本的支持,維護醫療能量,使民眾獲得穩定的醫療服務,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因應疫情嚴峻,為提高防疫層級,從基層診所到地方醫院皆有實施相關的防護、消毒措施,包括添購口罩、隔離衣或相關的器材設備,加強清潔消毒工作,使得邊際成本增加,營運成本提高。然而受疫情影響,就醫人數大量減少,醫院收入大幅下降(如診所掛號費及醫院的自費項目),醫護人員工作更增加許多風險。但有別於一般企業,在收入減少情況可以休息或歇業,醫療院所仍必須維持一定的醫療能量,來因應緊急時候的需要。

二、政府對醫療院所的紓困應以「提供長期穩定的醫療服務」為目標,只要診所有正常營運,健保署就以去年同期支付之費用支持醫療院所經營。此外,行政院應考慮此時醫療院所相關稅負減免,降低營運成本以支應多的醫療成本支出,支持前線醫療院所一同挺過抗疫時期,讓醫療能量能以維持,確保民眾在緊急情況能獲得充足的醫療資源。

三、過去SARS的經驗,疫情過去後有看診量暴增情況。若此次疫情結束後,如發生就醫量暴增時,應以不低於去年同期點值給付,如健保總額不足時應以防疫基金或第二預備金支應之,如此醫療體系並能獲得基本的支持,以維護醫療能量。此方案並非加惠醫界,而是要使醫界正常提供民眾醫療照護,以避免醫療體系崩潰,確保民眾生命安全。

(六)本院邱委員志偉,鑑於武漢肺炎疫情嚴重,居家檢疫者眾。文化部可以藉此機會推廣文化事業,讓宅生活可以有文化出版品調劑居家身心狀況。另建請文化部提出輔導電影業之方案,以助業者過此寒冬。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鑑於武漢肺炎疫情嚴峻,建議文化部,也應該針對居家檢疫者,提出推薦的書單,或提供免費的紙本書籍任人民選購再由宅配單位提供到府。或者是由文化部認購電子書籍,開闢武漢肺炎專區,讓居家檢疫者選閱。雖然過去曾提出「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增列「實體圖書」營業稅稅率為零,藉減稅而降低營業成本,以獎勵實體圖書之產業鏈。但書更是關鍵,除了追劇之外,提供書的閱讀對於居家檢疫者的身心狀況都大有助益。

二、此外,現在電影業面臨嚴重的寒冬,根據國家電影中心統計3月16日到22日全國總票房僅有4千多萬,相較於去年同期超過1億6千萬票房的數字,少了整整4倍。很多電影院都有生存困難,生計大受影響,甚至未來因為疫情有無可能下令電影院停止營業?針對這樣狀況,文化部有無任何政策或是補貼方案,協助電影業過此難關?

三、建請行政院應該針對現有居家檢疫者生活,提出文化產品於民眾生活調解身心,此舉不只有助文化事業發展,亦有助於民眾於封閉式生活中同時增廣知識。電影業亦為我娛樂事業之重點,政府應視情況補助,並協助業者過此寒冬。

(七)本院楊委員瓊瓔,有鑑於新冠肺炎疫情延燒,連帶衝擊汽車產業供應鏈,此時台灣的汽車市場,也需政府支持,即將在明年1月到期的汽機車,汰舊換新減徵退還貨物稅規定,希望政策展延繼續以減稅的方式提供民眾購買誘因,幫助企業度過景氣寒冬,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根據統計,台灣汽車總保有輛數達804萬輛,車齡15年以上小客、貨車逾200萬輛,為鼓勵民眾汰換高污染、老舊、不安全的高齡車,4年前「貨物稅條例」增訂第12條之5條文─5年內報廢或出口登記滿1年之出廠6年以上小客車、小貨車、小客貨兩用車,於報廢或出口前、後6個月內購新車,每輛定額減徵貨物稅5萬元,自2016年1月8日起生效。以主流車款每輛平均售價落在55~100萬元估算,等於民眾購車直接享有5%~10%的購車折扣,誘因不小。

二、台灣汽車市場更需政府支持,因為汰舊換新政策,在2016實施首年,汰舊換新的申請台數就達到13.2萬台,占總市場的三成,即使到去年2019年,仍佔有13.3萬台的比重,連續四年帶動新車銷售。高齡車汰舊換新貨物稅減免政策施行以來,不僅未造成政府稅收減損,還意外地創造逾500億元稅收,政府、民眾、車商三贏,各界皆力促此多贏政策可以展延。另汰舊換新政策也帶來節能減碳效果,達到72.39萬公噸,大約是1860座大安森林公園的減碳效益。

三、疫情持續延燒下,即將在明年1月到期的汽機車,汰舊換新減徵退還貨物稅規定,若能展延以減稅的方式提供民眾購買誘因,勢必能幫助企業度過景氣寒冬,振興經濟。

(八)本院楊委員瓊瓔,有鑑於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延燒,而台灣在政府和醫療、防疫單位等合力守護下,使絕大多數國民的健康得以保障。醫療界除耳熟能詳的醫師、護理師,在防疫幕後默默奉獻的英雄中,「醫師的眼睛」醫檢師功不可沒。事實上,除醫護外,醫檢師也面臨勞力問題,對此,台灣醫事檢驗產業工會近日發起「全民挺醫檢師專業連署」,希望透過民眾連署,一同為醫檢師爭取合理待遇、勞力分配與正名尊重,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台灣醫事檢驗產業工會表示,防疫期間,醫檢師在第一線進行各項生理學檢查,「體液、抽血、血液、尿液、糞便及痰液檢驗」也一手包辦,採得檢體後,疑似病例確診與否都需經醫檢師之手方能知曉,「重要性不言而喻」。但該工會表示,「醫檢師工作量與待遇不成比例,人力問題長期不被重視的情況尚未改善」,因此望以連署獲得大眾支持,使一線醫檢師得以為主管機關重視。

二、醫檢工會指出,過去醫院以「病床數」作為醫檢師人力計算標準,未納入「門診、急診及自費健檢等工作量」,平時人力緊繃,若有突發狀況醫檢師人力恐不及因應。醫院內檢驗單位名稱也未統一,甚至「有些並非由醫檢師擔任主管統籌」,若有突發,恐難「快速掌握可動用之檢驗人力」。除此之外,醫檢師也需輪值大小夜班,業班津貼較其他醫事人員偏低,且「操作各項高危險檢驗項目(如新冠. 武漢肺炎、HIV檢驗等)並無補助」。

三、因此,有關醫檢工會統整為「重新制定醫院醫檢師人力計算基準」、「醫檢師專業正名」及「醫檢師合理待遇」等項,為醫檢師爭取相關權益建議,建請中央相關主管機關儘速研議改善。

(九)本院楊委員瓊瓔,有鑑於新冠肺炎疫情衝擊國內餐飲業、服務業,已有業者向壽險包租公求救,希望減少租金,幾家大型壽險公司透過壽險公會,建議金管會放寬不動產投資最低投報率的規定,讓壽險業者可以調降租金,幫助受創產業度過難關,建請金管會儘速研議暫行措施,如果准予調降投報率,也希望壽險業能足額反映調降租金,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壽險業在國內擁有五、六百棟大樓,不少是商場、飯店等業者承租,受疫情影響,許多飯店業經營困難,希望調降租金。但壽險業受限金管會規範,即壽險業投資不動產須兩年即時運用,出租率要超過六成,且最低投報率要達郵局二年定儲機動利率加五碼以上,因為央行降息一碼,以現在來說是百分之二點○九五,否則就會被金管會開罰。

二、全台四大地主國泰人壽、富邦人壽、南山人壽及宏泰人壽近期向壽險公會提議,希望爭取放寬不動產投報率規範能調降兩碼(約百分之○點五),也就是希望放寬不動產投報率到百分之一點五九五,甚至兩年即時運用可排除疫情這段時間,以降租給承租客戶。建請金管會收到壽險公會提出的建議後,儘快研議暫行措施,若保險局放寬調降不動產投報率,也希望壽險業也可以足額反映在租金上,也就是保險局放寬多少,壽險業降租金的幅度就要相當。

(十)本院楊委員瓊瓔,針對行政院宣布紓困規模擴大達到1.05兆元,包括原特別預算600億元,移緩濟急部分再追加1,000億元,並追加特別預算1,000億元,加上公股銀行等融資貸款額度7,000億元。政府因應疫情,快速應變推出紓困2.0版,值得肯定,但在金融方面,融資額度、利率計算、申辦資格等,各部會並不一致,且不便民,必須檢討修正,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有關政府推出紓困融資方案,所花費的支出,除了舊貸展延損失利息,主要就是針對受影響企業的利息補貼及信保手續費的免除。但利息補貼有補貼利率和金額的雙上限,且期限甚短,其中除了交通部針對觀光業最長三年之外,大部分只補貼六個月,補貼金額看受影響企業家數、申請數目及未來是否倒帳而定。在央行降息之後,政府紓困的融資方案花費可能不到百億元,行政院將紓困規模誇稱高達7,000億元,以和歐美國家數兆元相提並論,似屬誇張。

二、但是,各部會的紓困融資方案不盡相同,例如交通部的周轉金貸款期限介於5至15年,經濟部則僅有三年;補貼期限方面,經濟部的營運資金補貼只有半年,交通部則達一年;在資本性融資方面,經濟部只有一年,交通部則達三年;補貼利率條件方面,經濟部方案又超過交通部,亟需融資度過難關的企業或個人,在焦頭爛額之際可能還需「貨比三家」,甚至因此耽誤時間。此外,有的公股銀行只配合辦理經濟部、交通部的方案,有的則配合所有部會的方案,也是美中不足。

三、建議行政院在提追加預算之前,應請各部會統一金融政策,尤其是紓困融資方案的內容,並請財政部協調整合公股銀行的融資方案、利率、期限、額度,並加強對受困企業宣導,儘速輔導,協助及早申請取得貸款,度過難關。

(十一)本院楊委員瓊瓔,有鑑於日前高雄發生駭人聽聞的桶屍案,檢警查出死者林婦是失蹤人口,由於林婦人間蒸發6年,她生前接觸的人、事成謎,導致案情陷入膠著。根據警方統計,目前全國有超過上萬名失蹤人口,這些失蹤人口長期因與家人、社會失聯,若不是被犯罪集團吸收犯案,就是「被失蹤」死於非命,因此失蹤人口問題,恐成為治安死角,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過去失蹤人口,女性一直高於男性,自從2016年起男性失蹤人口首度超過女性,失蹤原因主要是自願離家。警政署為了有效協尋失蹤人口,自1983年建置「失蹤人口暨身分不明者系統」,將失蹤人口資料建檔及管理,以利查尋比對提高尋獲率;並訂定「失蹤人口查尋作業要點」作為全國警察機關執行依據。

二、但據警方統計,2019年1至6月,全國仍有1萬3,072名失蹤人口,有資深警官認為,警方應該要加強調查失蹤人口,先從有家暴紀錄的家庭著手,避免民眾因家暴後離家出走,最後淪成犯罪者或「被失蹤」的對象。

三、近年來失蹤人口遇害時有所聞,因此政府須正視此問題,由警方及社工等單位聯手加強對家暴家庭查訪,減少失蹤人口的發生,畢竟多一分調查與努力,就可能減少一分悲劇的發生,也能防範失蹤人口惡化成為治安問題。

(十二)本院楊委員瓊瓔,有鑑於新冠肺炎台灣確診病例以境外移入病例增多,大多數學者及新北市長侯友宜主張,入境者應採全面篩檢才能阻絕於境外,但未獲中央採納,恐成為防疫缺口,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自世界各地湧來的疫情,只有在機場做第一次普篩,全面阻絕疫情來侵,有陽性反應馬上就醫,就不會造成居家檢疫趴趴走、造成社區感染的風險。大多數學者及新北市長侯友宜希望中央地方政府一起面對岌岌可危的社區感染疑慮,建議入境應採全面普篩未獲中央採納,恐成為防疫缺口。

二、到目前為止,境外移入確診案例占86%,這個比例非常高。目前台灣採用症狀篩檢模式,雖然能減少大量篩檢成本,但容易遺漏無症狀或不落實隔離的個案,如果能擴大檢視,針對境外移入高風險群,及早發現就能降低社區感染風險。

三、建議中央針對從國外回來的入境者要做全面普篩,再加上居家檢疫,才能提高個人居家隔離警戒,最重要的是可以杜絕社區爆發流行。

(十三)本院楊委員瓊瓔,有鑑於新冠肺炎疫情愈來愈嚴峻,診所協會全國聯合會問卷調查發現診所收入減少三、四成,甚至突破五成,尤以耳鼻喉科、小兒科、內科最慘重;加上額外防疫成本,有開業診所年輕醫師快撐不下去,面臨停業危機,醫師公會及診協全聯會希望將診所列入紓困基金行列,支持基層醫療堅守防疫前線,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聯會副秘書長林恆立表示,透過診協全聯會問卷調查西醫健保診所今年二、三月的營運與防疫支出,目前有一三一八家診所參與調查,高達九十八.三%的健保申報量較去年同期減少,其中廿五.四%減少卅%收入、廿一%減少四十%、十九.三%減少五十%。另請繼續往下閱讀……有六十九.三%的診所為了防疫,增加人事、裝備支出達十%至廿%的成本,十六.八%更增加到卅%的成本。另目前中央撥補診所的口罩是醫療人員一天一片,但隨著疫情加劇,早已不足,希望能以診次加計。另外,防護面罩也是診所自備,防護衣未撥下,非常克難,希望防疫設備能由政府統一撥補。

二、中華民國診所協會全國聯合會副理事長陳俊宏表示,隨著國內確診病例增加並有零星社區感染,就診人數減少,診所營運每況愈下,絕大多數收入短少三到五成,經營陷入困境,但政府紓困基金,僅針對醫院以去年同期申報金額暫付,診所部分,則是以「現況」申請點數95%暫付,形同被忽視,讓基層診所難以接受;另外,診所醫護人員在這次新冠肺炎防疫期間,受到最大的管控(最先被管控出國),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響,為防疫增加營運成本,諸如面罩、N95口罩、防護衣、手套、霧化器、額溫槍、環境消毒,以及新增護理人力戶外詢問旅遊史、量體溫,乾洗手等,都需要額外付出,應不涉健保總額。

三、全國有上萬家診所,在防疫第一線,是最不能倒下的一群,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響,民眾少去醫療院所,門診量、業績砍半,經營陷困境,但政府紓困,僅針對醫院以去年同期申報金額暫付,未提診所,形同被忽視。建議衛福部比照醫院「以去年同期申報金額暫付」紓困,並由防疫紓困基金提供「防疫風險津貼」,支持基層診所醫護人員堅守崗位、專心對抗疫情,減輕醫護衝擊!

(十四)本院賴委員香伶,有鑑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發展,更接連發生長照機構、研究單位人員確診案例,為有效控制疫情,防疫部署及物資分配須能覆蓋社會各群體,以保障個別群體權益及全體國民健康。惟近日媒體曾報導移工收容所存在防疫措施不完善等問題,顯示目前移工防疫仍有改進空間。為保障移工基本健康需求,確保臺灣疫情防線不會漏失任何環節,爰要求有關部門應即刻就移工收容所等移工有關設施及政策進行防疫部署及物資盤點,並對現況及未來規劃提出說明,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發展,並已發生長照機構、研究單位人員確診案例。據報載,一位於2月下旬送入宜蘭收容所的印尼籍無證移工,在收容所內測得體溫偏高,卻未與其他收容移工隔離。此外,該移工表示收容所存在醫療資源不足、管理不善等問題。為防堵防疫破口,避免發生群聚感染,並保障移工基本健康權益,政府相關單位應立即對臺北、宜蘭、南投及高雄等移工收容所進行防疫部屬及物資盤點。包含建立收容人移入及轉出防疫標準作業流程、對收容移工定期量測體溫、劃設隔離專區、確保口罩足量發放並補足醫療資源。對既在收容所的移工,應確保其餐宿衛生條件,並建議配合疫情期間出入境管制,暫緩移工遣返等。並請相關單位就移工收容所的防疫部署、物資供給及移工收容遣送政策調整提出說明。

二、內政部移民署為因應疫情,推行「擴大自行到案2.0專案」,將於4月1日至6月30日推行,並於3月20日起啟動宣導。逾期居(停)留外來人口在期間自行到案,即可「不收容、不管制且僅處最低罰鍰」。相關單位應與民間移工團體組織合作推廣政策,務使資訊深入在地移工社群網絡,並建議與醫療院所合作,使就診移工第一時間理解政策,減少就診移工因擔心收容遣返而再度逃逸的情況。另外,也應妥善規劃防疫配套措施,包含研擬移工到案及遣送檢疫標準作業流程、規劃移工暫時留置與隔離場所,並須保障到案移工的基本食宿衛生需求。

三、勞動部亦因應疫情,推出「期滿續聘、國內承接、暫不返國」方案,其中多項措施乃是既有政策的延伸,主管機關應就以往執行上的問題,做出修正及改進,並切實執行防疫工作。此外,鑑於移工在工作及生活空間使用上長期居於弱勢,而該方案又要求雇主為新聘移工提供居家檢疫空間,故要求主管機關應主動查核雇主是否提供合宜的居家檢疫處所,防止不實申報等情事。

(十五)本院賴委員香伶,有鑑於居住權為基本人權,但中高齡、非典型工作、及生活仰賴福利補助等「老殘窮病」租屋弱勢者卻因租屋市場的歧視與排除,而無法享有適足且安全的居住環境,損及弱勢者的生存健康與尊嚴。為落實《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有關居住正義之意旨並特別保障上述租屋弱勢者的居住權益,爰要求政府應考量並解決租屋市場對租屋弱勢者的隱性歧視與排除現象,檢討既有租屋補貼政策,並擬定具體解決方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居住為人類生存的重要基礎,也是建構社會生活的必要條件之一,但社會上仍有許多居住弱勢者,只得蝸居於城市的暗角。據報載,中高齡者、非典型就業者及福利身分者等弱勢族群,常受主流租屋市場所排擠。這類居住弱勢者,與安全、整潔、合法的房屋之間有道難以跨越的障礙,只得在環境惡劣的違建、矮樓、地下室、違法隔間中居住。向來租屋市場對於中高齡、非典就業及福利身分者都存在隱性租屋歧視:一般房東或租屋業者忌憚於居住弱勢者的經濟能力、健康風險等,因而排除承租。如此,這類「老殘窮病」租屋者只能屈居於未能滿足基本需求的居住環境中。

二、基於租屋市場的歧視與排除,居住弱勢者落入了「有錢也租不到房子」的窘境。即便具備福利身分,領有低收入戶及身障等補助,他們仍被視為避之惟恐不及的承租對象。另外,政府宣示109年度將擴大青年弱勢租屋補貼規模,立意良善,但仍需注意到存在於租屋市場中的歧視問題。政府應正視弱勢者的實際租屋困難,避免政策擴大規模之後,社會上最需要安身立命的族群反而持續生活在居住不正義的暗影中。

三、因此,政府應考量並積極解決弱勢者在租屋市場中面臨的隱形歧視及排除問題,據此提出具體方案。並檢討現行「公益出租人(愛心房東)」政策,是否能真正惠及「老殘窮病」租屋者,另外也應研擬是否可在現行租屋補貼政策中,增列補貼此類租屋弱勢者的專門辦法。

(十六)本院賴委員香伶,有鑑於我國尚未建立司法精神病院專責體系,對精神疾病犯罪者的處遇仍分散於一般精神醫療機構,然而精神疾病犯罪者性質特殊,一般精神醫療機構恐力有未逮。爰要求衛福部及法務部等相關部會共同研議成立司法精神病院,以結合精神醫療及戒護矯治資源,進行精神疾病犯罪者處遇及社會復歸工作。司法精神病院也應從事精神醫療及精神疾病犯罪研究,將研究成果或政策建議用於精神犯罪預防以及社會安全網、精神鑑定程序、司法審判的檢討修正,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歷數近年台灣的無差別殺人事件,如2012年湯姆熊案、2014年北捷案、2015年北投國小女童案、2016年小燈泡案,乃至於今年3月13日發生於新店隨機殺人案,案嫌或被指為疑似精神病患者,社會人心惶惶,後續精神鑑定與司法判決過程也引發對司法公正性的質疑。為預防類似案件,必須釐清精神疾病與犯罪間的連結機制、健全社會安全體系;而為精神疾病犯罪者處遇及使其安全復歸社會,政府則應跨部門合作,建立專責司法精神病院,解決既有體制之不足。

二、台灣精神醫療體系在犯罪防治工作及處遇上扮演重要角色,舉凡法務部監護處分執行、家暴性加害人精神治療、性侵害加害人處遇、毒品緩起訴戒癮治療、乃至於酒駕酒癮評估治療等都在精神醫療機構中進行。然而,一般精神醫療機構並不具備專業戒護設施與人力,應對精神犯罪者力有未逮,且精神疾病犯罪的成因相當複雜,不能單靠精神醫療機構處理,比如由酒精、藥物、反社會人格等引發的精神疾病犯罪者,不僅需要醫學治療,也需要矯治戒癮措施的介入。鑑於精神疾病犯罪的特殊性,有必要整合精神醫療及戒護能力,進行精神疾病犯罪者處遇,並將研究成果用於犯罪防治。

三、綜上所述,衛福部應會同法務部,結合精神醫療專業與戒護矯治資源,匡列專款專員、研議設立司法精神病院體系,並減輕一般精神醫療機構的負擔。該體系應建立鑑定標準及程序,分級收管精神犯罪者。同時,司法精神病院應成為精神醫療及精神疾病犯罪的研究專責機構,其相關研究成果與政策建議則用於精神犯罪預防以及社會安全網、精神鑑定程序、司法審判的檢討修正。

(十七)本院賴委員香伶,就「住院病人友善照護(照服員共聘)計畫」於106年度推動至今成效不彰,應該重作檢討改善推行方針,以利未來擴大推行。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109年2月26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召開記者會宣布「強化院內感控超前部署」:1.病人動線分流、2.住院病患只限二人探病、3.依規定時段探病,需預約、4.長時間陪病者僅限一人(含看護)、5.醫院清潔保全等外包人員由醫院加強感染管制。

二、上揭措施,與「住院病人友善照護(照服員共聘)」若合符節,於106年度衛生福利部公布「住院友善照護醫院指引手冊」中提到,該計畫是符合現今社會需求的「五好政策」:提升照顧品質對被照顧者好、減輕照顧負擔對家屬好、減輕工作負荷對護理人員好、減少院內感染對醫院好、促進照顧人力更有效率地運用對長照制度好。

三、惟查,該計畫於106年度推動,截至108年度8月統計,目前有93家醫院部分科別參與該計畫,全台共483家醫院,僅2成醫院參與,計畫成效不彰。

四、綜合上述,請衛生福利部重新檢視及改善該計畫,並說明109年度推行重點及整合資源,前揭相關資訊請於一個月內提供予委員辦公室。

(十八)本院賴委員香伶,就《環境影響評估法》(以下稱環評法)規定,依法必須進入第二階段環評的開發行為,皆必須進行「社會影響評估」,惟環境保護署(下稱環保署)卻未制定社會影響評估技術規範(以下稱社評規範),以致於無法實際就受開發行為影響的居民,包括從就業機會、土地利用、居住權等衝擊進行實質、深入的分析評估,依法對負面影響納入環境保護對策或另覓替代方案,獲致環評應有「現況調查、影響預測分析及提出減緩方案」之功能,而流於形式。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按,環評法第4條第2款:「本法專用名詞定義如下:二、環境影響評估:指開發行為或政府政策對環境包括生活環境、自然環境、社會環境及經濟、文化、生態等可能影響之程度及範圍,事前以科學、客觀、綜合之調查、預測、分析及評定,提出環境管理計畫,並公開說明及審查。環境影響評估工作包括第一階段、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及審查、追蹤考核等程序。」環評法第5條第2項:「前項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者,其認定標準、細目及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於本法公布施行後一年內定之,送立法院備查。」復按,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第36條:「開發單位應評估開發行為在施工與營運期間,對周遭環境之文化資產(含水下文化資產)、文化景觀、人口分布、當地居民生活型態、土地利用型式與限制、社會結構、相關公共設施包括公共給水、電力、電信、瓦斯與排水或污水下水道設施之負荷、產業經濟結構、教育結構等之影響,並對負面影響納入環境保護對策或另覓替代方案。」是依環評法及相關子法,必須進入第二階段環評的開發行為,依法須進行「社會影響評估」,合先敘明。

二、基於上揭法令,環保署已分別就「河川水質」、「健康風險」、「植物生態」、「航空噪音」、「海洋生態」、「動物生態」等項目制定相關評估模式技術規範(註1),惟至今卻仍未制定社會影響評估技術規範(以下稱社評規範),提供開發單位進行社評作業有一定之步驟與方法,以致於無法實際就受開發行為影響的居民,包括從就業機會、土地利用、居住權等衝擊進行實質、深入的分析評估,依法對負面影響納入環境保護對策或另覓替代方案,獲致環評應有的「現況調查、影響預測分析及提出減緩方案」之功能,而流於形式。

三、以臺灣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跑道(以下稱本案)環評報告書為例,至少有以下缺漏:1、調查工作過於簡略:以範疇界定會議決議應補充調查項目所指定的「土地所有權」、「社會心理」、「開放空間及私密性」為例,本案就前揭應調查項目,皆僅進行過1次現地堪查及問卷調查;2、調查、評估項目不足:本案調查僅以蒐集居民意見為主,並就「參與區段徵收意願」、「領取地價補償方式」、「對本計畫拆遷安置計畫之意見及期許」等項目加以整理歸納,而非一一深入就整體開發就該地區所可能肇生之「居住權」、「失業」、「搬遷健康風險」、「弱勢族群受搬遷影響」等加以調查、分析,以「居住權」為例,本案究有多少居民「因區段徵收因權值不足,而無法參與配地?」、「因一門牌多戶,而無法完全得到安置?」、「因無產權而無法選擇安置方案?」此皆未見本案環評報告書有所調查,究其原因之一,乃上揭類型的居民(如承租戶)並未納入預測分析範圍,因此也就無法評定本案對於他們受負面影響的程度;3、報告流於形式:相對於其他項目,社會影響評估部分顯得十分單薄(第六章「6.4.5社會關係」,僅16頁;第七章「7.4.5社會關係」,僅2頁;而全本報告書多達4000餘頁),內容亦嫌草率,以「安置方案」為例,本應僅屬於「減緩衝擊方案」其中的一種方法,但在本案第八章「減輕或避免不利環境影響之對策」,幾乎成為唯一的方案,甚且,一模一樣的文字內容,同樣被「複製、貼上」而成為第七章「環境影響預測、分析及評定」的內容。同樣的文字,居然出現在兩個報告書中理應具備不同調查、分析目的的篇章。

四、綜上可知,為落實環評法意旨,要正確地評估影響的範圍寬狹、良弊得失、大小深淺,自必須要有一相對客觀且可行的作業規範,始能產出相對有意義可供評估的內容,否則只是流於紙上作業,根本不具任何意義。以航空城此類勢必帶來為數眾多搬遷人口的開發案為例,都不可避免地會對當地產業發展、就業活動、居住權利造成影響,為真正減緩或避免對居民造成過大的衝擊,建請環保署儘速完成社會影響評估模式技術規範,並於一個月內回覆規劃進度。

註1:見環保署技術規範https://www.epa.gov.tw/page/9593E55147A23F14

(十九)本院高委員虹安,有鑑於目前國內托嬰人員與幼兒園照護員分屬衛福部與教育部兩個不同主管機關,在被兩塊制度分流的情形下,地方政府公辦民營的幼兒照護體系中長期存在難以整合、資源分配不均的問題。且時有相關業者利用法規缺漏使用不合理的人力配置,過高師生比也造成照護人員身心壓力過大,不當管教事件頻傳。綜上所述皆使得幼教產業人員人力流動率高,無法創造優質的照護環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現行制度的分流實不利於國內幼教體系之發展;由於托嬰與幼教分屬衛福部和教育部,僅由單一局處稽核時,可能有同時經營托嬰和幼兒園的業者利用法規漏洞,在其間挪移不同年齡層的幼童,使用不合理的人力配置,因此稽查工作應一律由衛福部及教育部合作辦理。

二、另我國目前生育率急速下降,少子化問題嚴重,但幼兒園師生人數比至今未有調整,建議公立及非營利托嬰中心及幼兒園應與時俱進,率先以提高經費聘僱更多人力的方式,來降低過高的師生比,從根本解決不當照護及管教的問題。

三、托嬰人員與幼兒園照護員具備同樣的教育養成背景,卻因制度上隸屬不同單位而造成法規破碎及資源與薪給分配落差等問題。公共托嬰人員由於隸屬衛福部,長期面臨無固定薪資表、待遇偏低、並因照護壓力過大產生人力流動率高等問題。爰此,幼教體系應在制度上全面整合,解決資源分配不均困境,使相關法規能一體適用,並予以一致標準之給付金額,以改善目前差別待遇之現狀。

四、由於新冠肺炎疫情擴散日趨嚴重,幼教體系可能即刻面臨更高壓及可能危害健康的照護工作;然卻因為工作性質取代率低且無法遠距工作,照護人員的身心壓力問題急切解決,無法繼續漠視,爰要求相關單位立刻檢討現行政策缺失,並研擬可能的解決對案。

(二十)本院高委員虹安,有鑑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嚴峻,已造成全球大流行,死亡人數持續攀升。國內確診案例亦每日持續增加,包含高中、大學已有多起停課之情形出現,需以最高標準嚴加防範。然北部某國立大學卻遭學生控訴,校方對於確診之學生在其雖尚未確診,但已有明顯發燒症狀時,並未主動進行防疫措施,依然令該生正常上課,擴大接觸感染之可能。而校內刊物掌握該情形欲報導時,疑遭校方施壓,要求撤下確診新聞。直至確診後,校方才進行消毒及疫調補救。在全面最高標準防疫之當下,機關學校消極防疫之作為實應全面檢討。綜此,教育部對於各大專院校之防疫措施應更積極溝通協調、超前部署,並頒布統一之防疫作業標準流程供各大專院校參考,而非以尊重大學自治為由,放任各校防疫標準不一、甚或消極隱瞞,造成防疫漏洞,危害師生健康,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嚴峻,截至4月5日我國確診人數已達363人,死亡5人,且已有高中、大學因防疫而停課。在每日確診病例持續攀升之情形下,顯見強化校園與學生之防疫措施刻不容緩,教育部應積極主動應對之。

二、然在全面防疫當下,北部某國立大學竟傳出有確診學生在明顯發燒及咳嗽症狀下,校方仍任其自由上課、接觸其他師生,甚至還疑似對校內刊物報導確診之情形進行施壓,直至確診後才進行消毒等防疫措施。此種消極因應之行為,極可能造成防疫破口,並進一步感染至校園其他師生,實應深切檢討。

三、而校方表示目前掌握接觸者僅13人之說法,亦有疑義。因該校園活動範圍及空間並不開闊,師生及當地居民日常活動空間亦較為密集,若有確診案例在未隔離之情形下四處活動,潛在接觸甚至感染人數恐更高,不可不慎。

四、綜此,教育部應積極針對各大專院校之防疫措施溝通協調、超前部署,並頒布統一防疫作業標準流程供各大專院校參考。若發現疑似染病之症狀,即應積極處置,而非放任校方防疫標準不一,甚或採取消極隱瞞之作為,造成防疫漏洞,危害師生健康。

(二十一)本院高委員虹安,有鑑於高齡88歲已退役的前國防部副部長王文燮將軍,日前駕車訪友時,疑因路況不熟自撞路邊護欄而不幸去世。在沉痛哀悼之餘,也關切高齡長者駕車安全事宜,對於監察院在今年農曆春節前,曾經針對交通部執行「銀髮族駕駛關懷方案」,以「簡化行政」為由,最後以方滿75歲入門銀髮族駕駛人為換照對象,已逾75歲之銀髮族駕駛人則無須回溯篩檢,如發生交通違規被記點或吊扣駕照等行為時,才進行輔導管制一事,對行政院提出糾正,要求行政院應督促所屬檢討改進。本席也認為,「銀髮族駕駛關懷方案」顯然為德不卒,管理也只是做了一半,行政院必須正視高齡駕駛可能存在的風險,提出確實可行的管理方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高齡88歲已退役的前國防部副部長王文燮將軍,於3月29日駕車訪友時,疑因路況不熟自撞路邊護欄而不幸去世。3月24日,新竹市亦發生84歲老翁開車到竹蓮市場時,疑因操作不慎,轎車閃電型倒車,一路撞倒人行道的行人和機車,導致一名機車女騎士傷重不治、多人受傷之事故。

二、根據道安會統計,108年全國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高齡(65歲以上)死傷54,660人次,較前年增加4,558人次,成長9.1%。分析原因,除了高齡人口母數不斷增加外,高齡者對自己身體機能認知、路權觀念薄弱也是主因,從數據來看,高齡者於路口發生側撞的情況較高,有些高齡長者路權觀念不佳,導致後方或對向直行車輛措手不及,這部分確實有待加強宣導。

三、交通部公路總局從106年起,對於高齡駕駛者,實施「銀髮族駕駛關懷方案」。不過這個方案卻遭到監察院的糾正,主要是交通部原規劃年滿75歲駕駛人必須通過體格檢查及認知機能檢查,方可繼續領有較短效期的駕照,但實施時卻便宜行事,最後以「簡化行政」當理由,僅以方滿75歲的入門銀髮族駕駛人為換照對象。已逾75歲之大宗銀髮族駕駛人則無須回溯篩檢,如發生交通違規被記點或被吊扣駕照等行為時,才進行輔導管制。

四、根據交通部公路總局的統計,台灣75歲以上有駕照的高齡駕駛人約50萬人,每年約75,000名駕駛人屆滿75歲,扣除陸續換照、放棄駕照、往生者,人數依然相當可觀。當時,交通部主要是著眼於10年後,逾75歲駕駛人納管率將逐步提高至9成,所以,對於不以逾75歲高齡駕駛人為方案執行對象。但現況已嚴重危及高齡駕駛人自身及其他用路人之交通安全,行政院必須正視交通部管理不善問題,確實檢討改進、精進作為。

(二十二)本院張委員其祿,針對社會安全網計畫,為明瞭保護性及一般性社工案件派案依據,及爭議案件之處理轉介機制運作狀況,以確實了解社工專業人才案件分派合理性及人才留用之效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根據衛服部強化社會安全網派案流程簡報(行政院關係文書10-1-4-200附件三),經社會安全網線上求助平台分配之案件,應以每月總量觀之,以明瞭實際社安案件總數與成長情況,同時按照流程,於集中派案窗口似以分級分類、緊急處理、風險及需求研判,則分派人員應有相關作業標準參考文件,較符合同一性分派之妥適性。

二、以兒保案件為例(行政院關係文書10-1-4-200附件4、5),可明瞭於跨領域(司法、檢警、社政)有明確之爭議案件分派標準,然社政內(兒少保、性侵害、成人保護、脆弱家庭)就爭議案件,處理機制及共案標準為何,遇有爭議案件最終分派機關為何,應有分派標準,以更明瞭社政內機關爭議案件之分派情形,合理社政人力之應用。

三、綜上所述,就107年至109年第一季集中派案窗口之每月案件總數及相關作業標準參考文件;社政內(兒少保、性侵害、成人保護、脆弱家庭)就爭議案件,處理機制及共案標準及各社政單位(衛生局、家防中心、社福中心)爭議案件107年至109年第一季分派案件數量向衛福部了解相關情形。

(二十三)本院張委員其祿,針對國發基金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新創事業,擬以認購特別股方式,提供新創事業未來六個月到一年營運所需紓困資金;然國發基金之投資特別股資金來源未明且未考量特別股之性質與後續資金收回方式與投資績效,國發基金應衡諸新創之高風險性質,更適切訂立紓困工具,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依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新創事業投資作業要點,為協助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新創事業取得營運發展所需資金,特訂定本投資作業要點。然本作業要點未如國發基金現有之其他基金,如創業天使投資方案、產業創新轉型基金等匡列固定金額並引入民間投資分散風險與健全投資市場,相關作法是否能切實有效引入資金協助新創,並兼顧國家資源效能,令人疑義。

二、一般而言,特別股於公司清算時對公司資產優先受償,然其清算效力劣於債務;另雖本作業要點第六項訂有申請人應提出特別股發行條件、價格、轉換辦法及贖回辦法。然臺灣新創多屬未公開發行股票,就算其有訂立轉換辦法,仍需以未公開發行辦法轉換股票。綜上所述,倘國發基金持有新創特別股後,面臨清算及轉換問題,相關辦法並無明顯較優方式因應退場與清算機制。

三、目前對於企業紓困方式,已有提供貸款及補貼等措施,如新創事業向國發會反映遇到資金困難,應考量以現有工具之條件放寬等方式為之,以發行股權之行為進行短期紓困,似不符企業長期經營股權之概念及民間企業運用股權工具於私人市場發展商業之精神,國發基金應考量新創仍屬商業性質機構,應更適切訂立紓困工具。

(二十四)本院林委員淑芬,因中國武漢肺炎疫情影響,造成全球經濟不景氣,台灣各產業首當其衝,亟需政府全力扶植產業紓困。近月來台灣石油價格因國際油價大跌,而國內燃料油素來以進口成本三個月加權平均做為調價基準,四月份之燃料油價格卻呈現不降反漲,恐對國內產業造成嚴重影響,更與政府全力幫助各產業紓困之振興措施有所扞格。爰要求中油公司儘速調降國內燃料油價格,俾利受疫情衝擊影響之國內各產業渡過難關,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五)本院陳委員以信,鑑於新冠肺炎疫情尚未明朗化,原各級醫學院與護理學校皆已排定學生赴醫療機構實習,教育部應即檢視是否視疫情發展而適度延後,以保障相關教職員與學生安全,以便降低疫情擴散之可能性。且若延後實習會對學生之學業成績造成影響,是否應研擬替代方案?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鑑於新冠肺炎疫情尚未明朗化,若未來疫情升溫,將有更多病患湧入醫療機構,可能增加醫護人員感染之可能性,故教育部應評估是否應延遲學生實習之時程?

二、多數搭配課程的實習制度採行學分制度,又因若實習延期,可能影響學生之學期總成績,故教育部也應研擬相關配套方案。

(二十六)本院陳委員以信,鑑於新冠肺炎疫情擴散,負壓隔離病房能充分隔離病患進行治療並防止擴散,科技部應檢視當前醫療資源是否充足得以應付未來狀況,以便儘速建置更多負壓隔離病房,或與業者共同研發以降低成本並提升速度。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鑑於新冠肺炎疫情擴散,若醫療設備後勤不足,將無法留置病患與治療,並造成防疫缺口。科技部應隨時檢視醫療資源是否充足得以應付未來狀況,並且與衛生福利部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進行跨部會整合資訊與合作。

二、對於可能藉由飛沫及空氣傳播途徑傳染之新冠肺炎,醫院內之負壓隔離病房是用來治療具高度傳染病之病人,並抑止傳染病菌蔓延到外面的場所。

三、目前全台僅有約1,100床負壓隔離病房,本席建議科技部應積極盤點產學界支援建立負壓病房之技術能量,共同投入本次對抗新冠肺炎病毒防疫工作。

(二十七)本院許委員淑華,有鑑於新冠肺炎確診人數似有緩和跡象,但疫情對台灣的影響,很難脫離來自境外的干擾,既然國際主要地區局勢還未穩住,就不能有樂觀的期待,況且時間一拖久,我們所面臨的問題也會出現新的變化─病毒只是敵人之一,以經濟為主的其他層面變動更顯棘手,超前部署只是跨出了第一步,有沒有機動處理問題的執行力才是更大的考驗。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新冠肺炎確診人數似有緩和跡象,但疫情對台灣的影響,很難脫離來自境外的干擾,既然國際主要地區局勢還未穩住,就不能有樂觀的期待,況且時間一拖久,我們所面臨的問題也會出現新的變化─病毒只是敵人之一,以經濟為主的其他層面變動更顯棘手,超前部署只是跨出了第一步,有沒有機動處理問題的執行力才是更大的考驗。

二、原本侷限在公衛領域、醫療體系的抗疫行動,台灣表現的較其他國家為佳,決策品質也得到肯定。然而新的挑戰來了,台灣經濟成長主要靠的是外向型發展,各國陸續封鎖邊境,往來的動線近乎切斷,經濟面的困境也加快發生,已確診的企業為數之多,一樣需要對症下藥。

三、從疫情一開始,財經各部會就陸續提出洋洋灑灑的行動內容。動作最快的交通部,對震央區的陸海空運與觀光產業匡列補助;經濟部從振興券規劃到了酷碰券;中央銀行降息之餘,也推出2,000億元的中小企業融通專案;工具最多的金管會,銀保證三大領域都有措施出爐。當然,最受矚目的還是國安基金,在財政部宣告下上陣展開了護盤行動。

四、可這些琳瑯滿目的對策,真的令人完全放心嗎?恐怕也是將信將疑。原因在於,政策行動從取得法源到開始落實,需要花點時間,部分政策涉及到鼓勵民間消費,更要等到「疫情告一段落」才能啟動。有的政策只能告知大方向,例如國安基金有沒有進場、如何投資,基於「來無影、去無蹤」的操盤原則難以奉告,眼見台股指數大幅震盪,想達到讓投資人心安的效果也打了折扣。

五、因此,想打贏經濟面的抗疫戰,現有提出的對策,必須再補強,而當務之急就是強化「企業紓困窗口」的功能。中央目前是由經濟部、財政部、金管會與銀行公會成立協調平台,討論紓困及放款進度,實際紓困窗口的設置,多由各縣市主動成立,這只是很形式的窗口單位,最大功能在於有了與企業溝通的管道,對於實際經營困境未必能搞清楚,簡言之,關懷成分居多,需要協助撒錢也會不遺餘力,但如要發揮如協助員工轉職培訓等進一步的功效,甚至提出戰略性的整併、轉型計畫,就力有未逮了。

六、當企業找上紓困窗口時,每家公司面臨的問題不盡相同,受衝擊的程度與財務缺口的長短,也不一致,很難適用齊一的標準,何況標準一訂好,也就失去彈性,既要避免過於寬鬆人人有獎,更要避免真正艱困企業被限制排除在外,值此非常時期,每件紓困案都要就個案論個案,因此紓困窗口必須強化功能,不應只是個轉發單位,派駐人員須能在第一時間診斷企業的問題,對不同企業,找到合宜解決方案。

七、政府應在目前的財經官僚體系裡,找一位能發號司令、壓住陣腳的決策者出來。在蘇揆要求下,被稱為「紓困陳時中」的政務委員龔明鑫,即將每天開記者會,對外說明財經部會紓困措施推動的進度,我們對於「財經版陳時中」則有更大的期許,他不應是個以精湛話術把政策說清楚的發言人,而是具有協調各專業部會意見的領導者。

八、財經部會都有其專業,出爐的政策效果要立竿見影,非常需要相關單位的配合。例如為了穩定股市,財政部要評估國安基金的進場時機;金管會可以放寬資本風險係數的規定,鼓勵壽險大戶進場,並搭配借券數量調整等資本市場工具的運用。央行在貨幣總計數上的拿捏,也會影響股票市場的資金水位高低。

九、中小企業的放款也是如此。央行撒了2,000億元,楊總裁還得親自打電話跟每家銀行高層拜託,其實更需要的是監理銀行的金管會訂下指標、號令辦理,並與經濟部下的信保基金搭配執行。換言之,每項重要財經政策的推動,都要各部會協力處理,這當然不是目前指揮官的專長,他也不可能有時間去重新學習,確有必要在現有的財經官員中,挑一位足堪大任的決策者出來,尤其當危機來臨,而各專業部會的意見又不一致時,可以當機立斷拍板定案,維持快速且專業的決策品質。

十、提振內需措施不要有太多的指導性,才能發揮最大的效果。以目前的規劃方向來看,最怕是加上過多的計畫色彩,讓想要達到的目標打了折扣,例如振興抵用券的使用,要先住旅館,才有800元可以花,800元還分成夜市、藝文等四類不同的消費樣態,包括近日宣布要推出的酷碰券在內,政府的想法很一致,希望撒下去的錢,可以一變三、一變十,發揮點火效果,燒出一把消費旺火來,也要避免用在日常生活品的消費上,產生替代效果。

十一、錢要如何花,真的很難做太多的指導,消費者對不同樣態的消費,配比並不一致,振興券強制均分為四大類消費行為,本意是為了讓更多產業受惠,但民眾未必買單,更大的可能是將他不需要的那部分補貼放棄,何況政府要如何決定那一些產業,才是適用消費補助的對象呢?過程涉及到主觀的分配,很容易衍生公平性的問題,徒增不必要的紛爭。

(二十八)本院許委員淑華,有鑑於武漢肺炎疫情持續嚴峻,為因應疫情衝擊全球,行政院公布第二階段擴大紓困振興方案。這次紓困振興預算規模達一兆零五百億元,而一個國家的支出合理性,仍應該是由法律規範及立法院監督等機制來加以控制。由於這次紓困金額約高達到中央政府年度總預算的半數,也占全國GDP的百分之五點五。支出預算非常龐大,是否符合公共債務法的規範,有加以釐清的必要;即使執政黨在立法院的席次過半,該完成的紓困暫行條例仍應依法完成程序,否則一切以紓困為名,行便宜行事之實,恐將陷台灣的財政步入「希臘化」的危機,不得不慎。行政院為此次武漢肺炎提出的紓困振興預算規模,雖然高達一兆零五百億元,如果政府經嚴格的控管後,仍有支出的必要,基於「公共理財」原則不受收入多寡的限制,人民自然會全力的支持,但過程中仍應受到依法行政及立法(民意)監督的制約,乃是政府救災中不可忽略的程序正義。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武漢肺炎疫情持續嚴峻,為因應疫情衝擊全球,行政院公布第二階段擴大紓困振興方案。這次紓困振興預算規模達一兆零五百億元,包含特別預算二千一百億元、移緩濟急及基金加碼至一千四百億元,以及央行、郵政儲金、各公股行庫貸款額度七千億元。

二、雖然公共理財與私人理財基本原則不同,在於私人理財重視「量入為出」的觀念,而公共理財則強調「量出為入」的原則。因此私人財務活動一定要受到收入來源的制約,而在公共理財上則強調支出的合法性與必要性,政府很多的支出是可以不受到有沒有收入限制,來作為是否加以執行的條件。但這並代表公共理財可以無限上綱,完全不受制約;一個國家的支出合理性,仍應該是由法律規範及立法院監督等機制來加以控制。

三、由於這次紓困金額約高達到中央政府年度總預算的半數,也占全國GDP的百分之五點五。支出預算非常龐大,是否符合公共債務法的規範,有加以釐清的必要;即使民進黨在立法院的席次過半,該完成的紓困暫行條例仍應依法完成程序,否則一切以紓困為名,行便宜行事之實,恐將陷台灣的財政步入「希臘化」的危機不得不慎。尤其疫情發生迄今,尚未看到財政部有對相關的「財政紀律」發表具體意見,不禁令人擔心台灣是否會毫無節制地運用財政工具,破壞財政穩定性,而讓我國走向財政懸崖險境。

四、其次就立法監督而言,「為人民看緊荷包」乃是民意代表的天職,不應該因為是一般預算或特別預算而有差別。雖然救災預算往往有其時間上的急迫性,在野黨有共體時艱的必要,需要在時間上、程序上給予執政黨充分地配合,但相關配合並不代表在野黨需要放棄自己立場,棄守自己把關的責任,才是政黨政治的精神所在。

五、行政院為此次武漢肺炎提出的紓困振興預算規模,雖然高達一兆零五百億元,如果政府經嚴格的控管後,仍有支出的必要,基於「公共理財」原則不受收入多寡的限制,人民自然會全力的支持,但過程中仍應受到依法行政及立法(民意)監督的制約,乃是政府救災中不可忽略的程序正義。

(二十九)本院許委員淑華,有鑑於全世界的疫情都還在往上飆,台灣好不容易守住這一片淨土,是很多人努力下才達到的成果。敵人尚未遠離,危險仍在身邊,我們不能在自滿中鬆懈了警戒,必須繃緊神經預想未來可能的更糟情況,盡量作好完善準備,太早放鬆心情,將來恐怕有得苦頭吃。中央疫情指揮中心顯然低估了清明連假的旅遊人潮,一定要記取教訓,莫再誤判情勢,各縣市地方政府也要針對疫情可能的發展做好超前部署,預為因應。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清明連假墾丁大街等多個景點的摩肩接踵人潮,簡直讓人傻眼,說好的社交距離呢?應該戴上的口罩呢?疫情中心日昨雖然緊急要求民眾不要前往,但亡羊補牢並不能彌補可能的災損,我們只能祈禱不會出現防疫破口,也希望防疫單位及各級政府記取教訓,不要再有類似的疏忽發生。

二、台灣並沒有下封城或禁足令,至今最嚴格的措施也只是要求維持社交距離、大眾運輸內戴口罩及停止探病等,民眾的一般生活並沒有受到限制,這是因為台灣防疫非常成功,當其他國家確診成千上萬時,我們還只有355例,大部分還是來自境外。台灣因此而廣受國際稱道,民眾也深感驕傲。

三、然而,從這次連假景區出現不該出現的人潮可以看出,對防疫佳績的自滿,似乎開始麻痺了民眾的警覺心。不斷看到國內外稱讚台灣防疫做得好,讓台灣民眾自我感覺非常良好,覺得全世界最安全的地方是台灣,因而產生過度膨脹的安全感,警戒心隨之降低,覺得「台灣病例那麼少,我被傳染的機會很低啦!」

四、這段期間大家身心都有點緊繃,許多人便趁著連假到國內景點、夜市放鬆一下。人潮一多,社交距離就丟在腦後,墾丁警方不斷巡邏廣播提醒民眾,效果卻有限。這些人潮裡如果有感染者,就可能將病毒大量散播出去,台灣好不容易堅守至今的防線是否因此破口,接下來兩周大家只能捏著冷汗屏息以待。

五、除了民眾鬆懈了警戒,疫情中心與各級政府顯然也準備不足,沒有對觀光景點與熱鬧夜市的人流預作因應準備。東京的上野公園向來是賞櫻熱點,但今年為了防止疫情擴大,上野公園索性關閉,任滿園櫻花徒寂寞。台灣墾丁各旅館卻紛紛降價招徠,這固然是為了挽救營運,但也因此吸引更多遊客前往,以致於疫情中心緊急發出兩則國家警報,要求民眾勿前往含墾丁在內的屏東南州鄉以南,並對阿里山等景點要求保持社交距離。

六、明明知道連假期間民眾喜歡出遊,為什麼疫情中心和各級政府沒有事前進行人流管制?即使做不到像上野公園的封園,至少也應該管制出入口,進行進出場人流管控、量體溫等措施。前一陣子台人返國潮裡有不少確診個案,說不定就有還在潛伏期的患者出來趴趴走,清明連假是早就可以預見的人潮高峰,為什麼從中央到地方都沒有作好完善準備,以現在疫情兵臨城下的險峻情勢,我們有本錢任由大家擠到景點嗨嗎?

七、台灣防疫至今全球第一讚,但我們不要忘了,這個讚可以在一夕之間破功。防疫網可能在一個不經意的破口下決堤,所以我們永遠都不能放鬆警戒。猶記得2003年的SARS,一開始台灣的防疫也是做得很好,政府還很得意地開國際會議介紹我們的「三零」(零死亡、零輸出、零社區感染),不料就在清明假期之後,和平醫院因為一位無症狀患者而爆發院內群聚感染,最終防疫潰堤付出慘重代價。如今,又是清明連假,我們曾經有過歷史經驗,又可預見連假民眾出遊的渴望,居然沒有事前規畫更嚴格的管控,實在是一大缺失。

八、如今只能亡羊補牢,幸好疫情中心也立即發出警訊,而連假也只剩1天,大家玩夠也該回家了。但這次事件給了我們一個警訊:我們的社交管制還是不夠嚴,雖然很多民眾有自覺地保持距離,但例如小吃店、夜市、排口罩等地方都難以保持安全距離,而現在似乎沒有公權力在積極進行監督。這不禁讓人擔憂,如果像現在這樣的軟性規範期都沒辦法嚴格要求,將來萬一要做到更嚴厲的封城禁足時,我們各級單位有沒有足夠的執行能力?

九、全世界的疫情都還在往上飆,台灣好不容易守住這一片淨土,是很多人努力下才達到的成果。敵人尚未遠離,危險仍在身邊,我們不能在自滿中鬆懈了警戒,必須繃緊神經預想未來可能的更糟情況,盡量作好完善準備,太早放鬆心情,將來恐怕有得苦頭吃。中央疫情指揮中心顯然低估了清明連假的旅遊人潮,一定要記取教訓,莫再誤判情勢,各縣市地方政府也要針對疫情可能的發展做好超前部署,預為因應。

(三十)本院許委員淑華,有鑑於新冠病毒疫情影響,國發會於月前評估2月景氣不樂觀,然而上周公布的2月景氣依舊是穩定復甦的綠燈。值此全球風雨飄搖、海內人心震動之際,這個綠燈來得有點突兀,也沒有真實感。究其原因仍在於燈號的內涵及季節調整未盡理想。政府公布的指標,不只會影響政府的決策,也影響企業的經營方向;既是如此,政府就必須力求統計的可靠性,經濟數據大抵受到由長期趨勢、循環變動、季節因素及隨機變動四項因素影響,這些干擾,今天不解決,明天還是得解決,早解決總比晚解決好,這已是主計總處無法迴避的責任。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受新冠病毒疫情影響,國發會於月前評估2月景氣不樂觀,然而上周公布的2月景氣依舊是穩定復甦的綠燈。值此全球風雨飄搖,海內人心震動之際,這個綠燈來得有點突兀,也沒有真實感。究其原因仍在於燈號的內涵及季節調整未盡理想。景氣燈號用以衡量總體景氣,因此需兼顧生產、消費、金融、出口及投資等領域的變化,常有人看到生產好就說景氣好,也有人看到股市好就說景氣好,這樣的論述如同瞎子摸象,摸到腿以為柱子,摸到尾巴以為蛇,因此須綜合各領域才能看清景氣的走勢。

二、從經建會時代起,政府便會依據景氣領先性、循環對應性篩選出最具代表性的九項指標,綜合研判景氣變化,然後五、六年改版一次。九項指標依其年增率高低給1~5分,綜合九項總分介於9~45分,分數愈低代表景氣愈冷,愈高愈熱,以之對映藍燈、黃藍燈、綠燈、黃紅燈及紅燈,2月原本各界以為會落至黃藍燈,未料仍有24分還是綠燈。

三、目前這一版的九項指標除「製造業營業氣候測驗點」直接取其數值評分,其餘皆取年增率評分,為免季節因素干擾,大多援引季調後的年增率,如此看來,這套景氣燈號應可準確反映景氣走勢才是,惟其中仍有三項問題待克服,其一農曆年節因素,其二連假因素,其三是「批發、零售及餐飲業」對消費的反應過於鈍化,若不改善這三個問題,非僅會影響各項指標的準度,也會讓景氣燈號失真。

四、以年初以來的指標觀察,由於今年春節落在1月,去年落在2月,使得2月多了五個工作天,多通關五天、多開店五天,多生產五天自然會讓年增率好看許多,惟這並不代表景氣變好了。新冠肺炎疫情於2月蔓延全球,但2月我國工業生產年增率20.3%,海關出口年增率亦達24.9%,數據如此漂亮,顯然有農曆年節因素,各部會雖也進行了季節調整,然而調整的結果仍舊太漂亮,而令人無法置信,以「批發、零售及餐飲業」營業額這項,原始年增率8.8%,經季調後仍高達7.9%,莫非是疫情衝擊不大?當然不是。

五、這是因為季節調整的思維是順著陽曆走,用以排除耶誕節、感恩節綽綽有餘,而用以排除農曆春節、端午、中秋就問題多多,因為春節、端午、中秋反映在陽曆的月份是跳動的,春節時而在1月,時而在2月,秋節時而在9月,時而在10月,從陽曆而言,農曆節氣已非有跡可循的季節因素,而是干擾因素。是以目前政府統計部門所運用的X12-ARIMA不論參數怎麼設,都難以剔除這些干擾而還原景氣原貌。也正因如此,風行於美、歐的季調資料,於我國仍僅聊備一格。

六、景氣燈號構成項目之一的「批發、零售及餐飲業」營業額,目的在反映消費情勢,然而由於批發業營業額占整體近七成,以去年三者14.9兆的營業額裡,批發業高達10.2兆元,這代表什麼意思?這代表此項指標的冷、熱完全取決於批發業,與消費者最接近的零售、餐飲業反而起不了作用,難以反映消費動向。我們看一下今年2月「批發、零售及餐飲業」營收的年增率雖達8.8%,但排除批發業的「零售與餐飲業」營收年增率呈-4.5%,後者比前者更真實地反映了現狀,若再審慎加以季調,應可以更準確的反映景氣動向。

七、經濟部針對2月「批發、零售及餐飲業」營業額進行季調,年增率由8.8%降至7.9%,變化不大,若依此估算景氣綜合判斷分數,那要比元月加3分,國發會審慎評估之後,決定重新進行季節調整,結果調降至0.5%,只加了1分。何以兩部會做出來的季調會有這麼大的差距,這雖是受農曆年的干擾,但無論如何,主管國內統計工作的主計總處自應對此進行研究,以改善各部會對農曆年節季調紛紜的局面。

八、大約兩、三年前為讓國人可以享受連續假期,行政院會調整休假時間,然後於次一周、或前一周的周六補班,這樣的調整於國人自是額手稱慶,不過,對於統計卻也帶來困擾,今年這個月放多了,明年這個月年增率就會大大提高,反之則會大大降低,如此一來就會出現9月高估了、10月低估了的情況,2017年國慶連假四天就出現這個情況,導致相關數據失真,如何運用統計方法排除此一干擾,國發會及主計總處也得多加努力。

九、政府公布的指標,不只會影響政府的決策,也影響企業的經營方向,既是如此,政府就必須力求統計的可靠性,經濟數據大抵受到由長期趨勢、循環變動、季節因素及隨機變動四項因素影響,這些干擾,今天不解決,明天還是得解決,早解決總比晚解決好,這已是主計總處無法迴避的責任。

(三十一)本院許委員淑華,有鑑於行政院長蘇貞昌宣布新冠疫情紓困1兆500億元新方案,高懸「企業不能倒、就業不能失、物流不能停、金流不能斷」目標,看似極致、完美,然而以台灣小島型經濟體的規模,受制於美國及大陸的經濟表現,加上行政院從拒絕紓困到兩度加碼,顯然沒有全局規劃、沒有確定目標,只是一種打帶跑的「紓困哲學」,加上其中8,400億元屬於企業貸款性質,國人實在很難寄以期望。政府完全沒有經濟超前部署的思維,尤其令人難以接受的是,這個政府心中只有企業沒有勞工。疫情造成消費急凍,政府固然需要幫助企業度過難關,但更需要政府照顧的是勞工。景氣急凍,消費失速,接著就是失業潮湧現,大量失業下,消費會更萎縮,就可能墜入蕭條危機,伴隨的是治安敗壞、社會失序,這才是最嚴厲的挑戰,政府必須及時以直接的個人補貼來維持內需。政府紓困應以家庭和個人為主體,尤其對失業人口應特別照顧。假設新失業和無薪假10萬人,若直接提供每人每月3萬元補貼,達到最低家庭生活水準,期間不低於6個月,耗費不過180億元;就算人數倍增為20萬人,也不過360億元,國家絕對有能力承擔,卻可以安定社會人心,亦有助於景氣復甦,何樂而不為?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行政院長蘇貞昌宣布新冠疫情紓困1兆500億元新方案,高懸「企業不能倒、就業不能失、物流不能停、金流不能斷」目標,看似極致、完美,然而以台灣小島型經濟體的規模,受制於美國及大陸的經濟表現,加上行政院從拒絕紓困到兩度加碼,顯然沒有全局規劃、沒有確定目標,只是一種打帶跑的「紓困哲學」,加上其中8,400億元屬於企業貸款性質,國人實在很難寄以期望。

二、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擴大,高盛估計美國今年經濟成長率為-6.2%,上周美國首次請領失業救濟金的人數暴增664萬人。美國聯準會悲觀估計,在居家避疫對消費的衝擊下,預估美國失業率將創下32.1%,高於大蕭條時期的24.9%,為百年來僅見。世界銀行也調降對中國的經濟成長率估計,由5.8%降為2.3%,最差可能到0.1%,去年還高達6.1%。全球兩個主要經濟體都陷入經濟急凍狀態。

三、目前,亞洲的日本、南韓、新加坡被預測為經濟負成長,歐盟也將衰退2%,全球經濟成長依高盛估計只有1.25%,只能靠中國、印度等新興市場勉強支撐。隨著疫情惡化,最新的標準普爾估計更降到0.4%,聯合國甚至悲觀到-1%。在歐美經濟負成長、亞洲的日本預估為-1.2%、韓國為-0.6%、新加坡為-0.8%之下,台灣極可能也是些微負成長,和原來的預測差距甚大。若依主計總處過去估計台灣成長率和失業率間的關係(奧肯係數)為0.1~0.16,而本次因衝擊激烈、調整困難而以0.3設算時,將使失業率提高1%,約增加10萬人,他們會以無薪假或失業形態出現,而日前勞動部公布半個月來企業無薪假人數大增1倍,達到8,000人左右,的確已在為失業大增示警。

四、行政院的紓困案一直是以「打帶跑」模式應付疫情,原先拒絕在野黨提出防疫特別預算的建議,後來勉強公布600億元特別預算,隨後在蔡總統催促下補上400億元的就業安定基金。但外界批評「杯水車薪」的聲音不斷,才推出號稱1兆500億元的2.0版,除增編1,000億特別預算外,移緩濟急也增列1,000億元,再增加行庫融資7,000億元,宣稱已達國內生產總值(GDP)的5%,意指可和國際先進國家「媲美」。

五、但紓困2.0版還是存在兩大問題,一是規模,7,000億元貸款和1,400億元移緩濟急不算真正的紓困補助,因貸款必須償還、移緩濟急只是支用時間提前,剩下的2,100億元才是真正為紓困耗用的資源,占我國國內生產19兆元的1.1%,這種規模足夠應付嗎?

六、暫時不談德國和西班牙,紓困方案高達GDP20%上下,美國的方案也在10%左右,與台灣同樣依賴貿易的新加坡,一開始提出GDP1.2%的紓困,但發現疫情在全球失控後,日前提出了2.0版,兩輪合計高達GDP的11%。我國從第一輪GDP的0.58%擴張到第二輪後,也僅達到1.1%,和星國相比顯示官方相當「無感」。在百年難見的經濟災難中,為何政府如此保守?德國政府債務占經濟生產的65%,西班牙為99%,美國也達到79%,都遠高於台灣的不到40%,卻都能料敵從寬地對經濟失速超前部署,我國政府卻瞻前顧後,對國家主人形同「施捨」,這是勤政愛民的政府應有的表現嗎?

七、原因可能在於,政府完全沒有經濟超前部署的思維,尤其令人難以接受的是,這個政府心中只有企業沒有勞工。疫情造成消費急凍,政府固然需要幫助企業度過難關,但更需要政府照顧的是勞工。景氣急凍,消費失速,接著就是失業潮湧現,大量失業下,消費會更萎縮,就可能墜入蕭條危機,伴隨的是治安敗壞、社會失序,這才是最嚴厲的挑戰,政府必須及時以直接的個人補貼來維持內需。

八、景氣急凍固然可能造成部分企業退場,卻可達到去蕪存菁的產業升級效果,這也是美國更重視對家庭和失業者補助,金額不低於對企業補助的深層道理,蘇揆所言「企業不能倒」完全沒有道理。政府紓困應以家庭和個人為主體,尤其對失業人口應特別照顧。

九、假設新失業和無薪假10萬人,若直接提供每人每月3萬元補貼,達到最低家庭生活水準,期間不低於6個月,耗費不過180億元;就算人數倍增為20萬人,也不過360億元,國家絕對有能力承擔,卻可以安定社會人心,亦有助於景氣復甦,何樂而不為?

(三十二)本院許委員淑華,有鑑於行政院長蘇貞昌宣布紓困規模擴大達到1.05兆元,包括原特別預算600億元,移緩濟急部分再追加1,000億元,並追加特別預算1,000億元,加上公股銀行等融資貸款額度7,000億元。政府因應疫情,快速應變推出紓困2.0版,值得肯定,但在金融方面,融資額度、利率計算、申辦資格等,各部會並不一致,且不便民,必須檢討修正。建議行政院在提追加預算之前,應請各部會統一金融政策,尤其是紓困融資方案的內容,並請財政部協調整合公股銀行的融資方案、利率、期限、額度,並加強對受困企業宣導,儘速輔導,協助及早申請取得貸款,度過難關。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行政院長蘇貞昌宣布紓困規模擴大達到1.05兆元,包括原特別預算600億元,移緩濟急部分再追加1,000億元,並追加特別預算1,000億元,加上公股銀行等融資貸款額度7,000億元。政府因應疫情,快速應變推出紓困2.0版,值得肯定,但在金融方面,融資額度、利率計算、申辦資格等,各部會並不一致,且不便民,必須檢討修正。

二、就目前公股銀行推動的紓困融資措施而言,針對因疫情受隔離、無薪假或影響還款能力的個人戶,提供房貸、信貸、信用卡紓困方案,如為既有貸款戶可申請展延,選擇「本金寬限期」免收遲延利息及違約金,或展延借款期限、調降每期還款金額。

三、如有新資金需求者的貸款利率,依放款指數利率加0.9個百分點機動計息,得免徵提前清償違約金,免擔保品及免保證人。自用住宅貸款額度低於1,000萬元部分,利率減2碼(0.5個百分點);超過1,000萬元部分減息半碼;消費性貸款1,000萬元以內減3碼,期間半年;超過1,000萬元則減息1碼。

四、針對受疫情影響的生產事業方面,只要今年起任連續二個月平均營業額較去年下半年或前一年同期減少達15%的中小與微型企業,舊貸可申請本金展延期限,並有利息補貼,上限22萬元,最長一年;新貸可申請支付薪資及廠房、營業場所租金為限的「營運資金貸款」,補貼利息上限5.5萬元,最長半年,條件為貸款期間不得減薪及裁員;也可申請振興資金貸款,利息補貼金額上限22萬元,期限最長一年。

五、此外,搭配中小企業信保基金「中小企業千億保專案」,提高保證成數,且保證期間信用保證手續費由主管部會負擔;業者送保期間免收信保手續費,並協請公股銀行以低利、拉長天期、線上申辦、快速撥款方式辦理。有的公股銀行還自行加碼,例如輸出入銀行另針對輸出保險企業戶,提供「輸出綜合保險」及「信用狀貿易保險」等保險商品徵信費及保險費雙重優惠,以及時幫助受疫情衝擊的企業、個人度過難關。

六、綜觀上述紓困融資方案,政府所花費的支出,除了舊貸展延損失利息,主要就是針對受影響企業的利息補貼及信保手續費的免除。但利息補貼有補貼利率和金額的雙上限,且期限甚短,其中除了交通部針對觀光業最長三年之外,大部分只補貼六個月,補貼金額看受影響企業家數、申請數目及未來是否倒帳而定。在央行降息之後,政府紓困的融資方案花費可能不到百億元,行政院將紓困規模誇稱高達7,000億元,以和歐美國家數兆元相提並論,似屬誇張。

七、但是,各部會的紓困融資方案不盡相同,例如交通部的周轉金貸款期限介於5至15年,經濟部則僅有三年;補貼期限方面,經濟部的營運資金補貼只有半年,交通部則達一年;在資本性融資方面,經濟部只有一年,交通部則達三年;補貼利率條件方面,經濟部方案又超過交通部,亟需融資度過難關的企業或個人,在焦頭爛額之際可能還需「貨比三家」,甚至因此耽誤時間。此外,有的公股銀行只配合辦理經濟部、交通部的方案,有的則配合所有部會的方案,也是美中不足。

八、建議行政院在提追加預算之前,應請各部會統一金融政策,尤其是紓困融資方案的內容,並請財政部協調整合公股銀行的融資方案、利率、期限、額度,並加強對受困企業宣導,儘速輔導,協助及早申請取得貸款,度過難關。此外,央行降息其實是一刀兩刃,對依靠利息收入的債權人、退休族相當不利,也可能讓房價居高不下,建議央行暫勿對進一步降息表態,宜先觀察疫情發展及其他追加預算後再審慎考量。

(三十三)本院許委員淑華,有鑑於國際貨幣基金(IMF)總裁喬治艾娃日前提出警示,認為受到這次「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的影響,讓全球陷入經濟衰退,遠較金融海嘯嚴重。從近月國際間的發展來看,此一警示並非危言聳聽,這次全球勢必將會面對不同於金融風暴的經濟危機,未來發展也愈來愈難預測。不論如何,未來經濟走勢將緊扣各國控制疫情的發展,而且短期嚴重萎縮已是必然,因應未來,各國政府只能做最壞打算。臺灣為出口導向型經濟體,必然受到嚴重衝擊;雖然因政府抗疫工作表現良好,讓我國確診人數目前僅300多人,國內社會與經濟運作大致如常,但因全球性的封城、鎖國,航空、觀光、旅遊甚至餐飲等,已是重災產業,且國外經濟衰退,臺灣的出口勢必減少,因此今年全年經濟成長率已不可能維持在原先預測的2%以上,跌到零成長甚至衰退的風險升高。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國際貨幣基金(IMF)總裁喬治艾娃日前提出警示,認為受到這次「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的影響,讓全球陷入經濟衰退,遠較金融海嘯嚴重。從近月國際間的發展來看,此一警示並非危言聳聽,這次全球勢必將會面對不同於金融風暴的經濟危機,未來發展也愈來愈難預測。

二、根據喬治艾娃的說法,目前已有逾80個國家要求IMF緊急援助,其中多數為低度發展國家,凸顯發展中國家需要大筆資金度過難關;根據預估,至少要2.5兆美元,而且這很可能只是「最低估算」。此外,根據IMF的預測,這波經濟衰退要到明年才能好轉,且前提是屆時疫情已獲控制。

三、這番話其實凸顯近1個多月來,武漢肺炎疫情在歐美的擴散,已經讓全球對未來的經濟情勢日益悲觀。今年1、2月疫情僅在大陸發生時,IMF的預測認為,大陸經濟成長率會減少0.5個百分點左右,對全球的經濟則雖有下修,但仍持樂觀態度。3月間大陸疫情緩和,但卻擴散到歐美,且不論是確診或死亡人數,都已大幅超越大陸後,各國紛紛開始封城、甚至鎖國,對經濟的衝擊開始加大、加深。

四、以美國而言,3.2億人口中,就有超過2億人處於「居家令」,不得外出;以美國這種服務業占國內生產毛額比重高達8成的國家來說,超過6成民眾不出門、消費行為大幅萎縮,對經濟衝擊可想而知。至於國內航空、出國旅遊,則幾乎在全世界都已「被迫停止」。

五、最能顯示這波景氣急凍的數據,是上週美國勞動部公布的初次申請失業救濟金人數,從兩週前的28萬人,短短1週暴增300萬人。這項數字遠遠打破1982年曾出現、近70萬人的紀錄,更大幅超越金融海嘯期間出現過最慘的66.5萬人,也比外界原先預估的250萬人更多。從美國聯準會到專家,都出現未來會超過兩位數失業率的預測。

六、此外,其他國際機構的預測,也日趨悲觀;經濟發展暨合作組織(OECD)3月把今年全球經濟成長率,從2.9%降到2.4%,這個數字在定義上等於是全球進入衰退,如果疫情更嚴重,則會降到1.5%。世界銀行本週新公布的報告,則認為亞洲新興經濟體的成長率,會損失達4個百分點,從去年的5.8%放緩到2.1%,最悲觀的狀態則是會掉到0.5%。因此,各國須面對、或甚至已進入一次全球性經濟衰退,應該是無庸置疑。

七、相較過去20多年來的全球性經濟衝擊,從亞洲金融風暴、龍舌蘭危機、網路泡沫再到金融海嘯、歐洲主權債信危機等,幾乎都是從金融市場開始延燒,進而影響到實體經濟,而解方也多是從為市場注入資金、流動性的「救市」措施下猛藥,配合適當的財政政策,假以時日,經濟與市場即可逐漸穩定。

八、但這次的全球經濟衰退,卻是起因於一個完全意外的因素─流行病疫情;距離上次最具殺傷力、導致超過5億人死亡的全球性流行病「西班牙流感」的發生,已經超過百年之久。近20年先後發生SARS、H1N1、伊波拉等傳染病,範圍和影響時間不長。但這次武漢肺炎幾乎散播全球,受衝擊最嚴重的國家,又正好是大陸、歐洲、美國、日本等大型且重要的經濟體,這些國家占全球GDP的比重高達7成,又是全球經濟成長的重心與引擎,因此影響也特別大。

九、因應疫情因素,各國祭出的居家令、隔離封鎖等政策,短期內就讓經濟大幅萎縮,其影響從實體經濟面開始,因為實體經濟萎縮才引發金融市場重挫,股市重挫的效應,再讓實體經濟萎縮、甚至有引發企業倒閉潮的風險。因為是前所未見,各界對未來發展,包括疫情何時可緩和、終止,經濟受到的衝擊會多大、何時經濟可反彈,看法南轅北轍。悲觀者認為,可能是一次無限期的大蕭條,樂觀者則認為,短期可有V形反彈。

十、不論如何,未來經濟走勢將緊扣各國控制疫情的發展,而且短期嚴重萎縮已是必然,因應未來,各國政府只能做最壞打算。臺灣為出口導向型經濟體,必然受到嚴重衝擊;雖然因政府抗疫工作表現良好,讓我國確診人數目前僅300多人,國內社會與經濟運作大致如常,但因全球性的封城、鎖國,航空、觀光、旅遊甚至餐飲等,已是重災產業,且國外經濟衰退,臺灣的出口勢必減少,因此今年全年經濟成長率已不可能維持在原先預測的2%以上,跌到零成長甚至衰退的風險升高。綜言之,為因應疫情衝擊,政府將推出兆元紓困措施,希望能減輕經濟衝擊、支持企業與勞工,不過,在全球性的衰退中,國內經濟走低已難避免,民眾與企業都要共體時艱,審慎以對。

(三十四)本院許委員淑華,有鑑於行政院日前舉行臨時院會,院長蘇貞昌拍板,將提出「紓困條例」修正草案,規劃用一兆零五百億元新台幣救台灣、讓台灣度過疫情所造成的難關。政府動用高達一兆的經費紓困,等同承認疫情所帶來的衝擊嚴峻,應該每天向國人說明政府作為的,已不是部會首長或政務委員層級,而是行政院長或是總統。在所有民主國家的抗疫作戰中,從美國、英國、法國到日本、韓國,每天發表重大對策或安定民心談話的,不是總統就是總理、首相,我國卻還停留在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由於疫情的發展已超過病毒對民生經濟與教育等各層面的衝擊莫不巨大,要安定民心,並且有效整合政府各部門,衛福部長實在有所侷限。面對危機,是國家級領導人展現治理能力的絕佳機會,這也是無可迴避的責任,蔡總統如果留在第二線當預備隊,還有理由可說,但行政院長就該跳到第一線,扛起所有責任,直接統合指揮了。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行政院日前舉行臨時院會,院長蘇貞昌拍板,將提出「紓困條例」修正草案,規劃用一兆零五百億元新台幣救台灣、讓台灣度過疫情所造成的難關。行政院在連假第一天,召開臨時院會,表現出積極面對嚴峻疫情的態度,當值得肯定。

二、高達一兆多的經費,是極為可觀的金額,如果能發揮預期效益,對搶救台灣因為疫情所造成的經濟與民生困頓,當有正面的助益。但如果未經周詳規劃,縝密部署,淪為為花錢而花錢,國家有限資源的無限浪費,就不無可能形成一種巨大錢坑的災難。

三、先前行政院在第一筆規劃的六百億紓困方案,所提出的規劃,其實並未見具體的細節,在野黨因而一度要求凍結部分,俟計畫完整提出後,再行解凍。但因為疫情已趨嚴峻,社會氛圍期待政府加速投入紓困,後來在野黨自行撤回要求。現在行政院以超大手筆,要從國庫端出高達一兆的經費,先前的六百億已成小數目,但錢怎麼來?要怎麼用?如何用出效果?必須以更負責任的態度,向國人提出更詳細的說明,接受外界更嚴格的檢驗。

四、進一步來看,政府的大手筆紓困,所能預期的效果更大,當值得樂觀其成。但疫情終會過去,一兆多的民脂民膏,若不能用在刀口上,灑幣成效不如預期,疫情過後,就會成為國家與人民的極大負擔。行政院長蘇貞昌判斷國人對政府紓困舉措的關注升高,昨天已責成財經部會要每天開記者會,向人民說明政府紓困怎麼做、大家該如何申請。他也期待政務委員龔明鑫,能扮演「紓困的陳時中」,天天亮相說明,穩定民心。

五、蘇揆注意到重大政策應輔以密集對外說明與溝通,符合現代政府治理的原則。然而,我們要提醒蘇揆的是,政府動用高達一兆的經費紓困,等同承認疫情所帶來的衝擊嚴峻,應該每天向國人說明政府作為的,已不是部會首長或政務委員層級,而是行政院長或是總統。在所有民主國家的抗疫作戰中,從美國、英國、法國到日本、韓國,每天發表重大對策或安定民心談話的,不是總統就是總理、首相,我國卻還停留在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

六、由於疫情的發展已超過病毒,對民生經濟與教育等各層面的衝擊莫不巨大,要安定民心,並且有效整合政府各部門,衛福部長陳時中實在有所侷限,在過去一周,國人已看在眼裡。面對危機,是國家級領導人展現治理能力的絕佳機會,這也是無可迴避的責任,蔡總統如果留在第二線當預備隊,還有理由可說,但行政院長就該跳到第一線,扛起所有責任,直接統合指揮了。

(三十五)本院許委員淑華,有鑑於近日的國營事業高層人事地震,已引發卸任國營事業董事長的反擊,讓風波有進一步擴大的趨勢。此事除了政治層面的攻防,酬庸的標籤將會排擠優秀的人才進入國營事業,這對每年上兆營收的國營事業來說是一場災難,既不利國營事業自身的經營,對台灣的經濟發展也會產生負面影響。距離蔡總統520第二任期展開已不到兩個月,現在是籌畫新執政團隊的關鍵期,呼籲政府除了思考國安與內閣團隊,也應討論國營事業董事長的人選。近期執政黨內各派系對國營事業人事的明爭暗鬥,已失去國營事業經營者必須用人唯才的方向,政府必須對國營事業人事做出妥善安排,莫再淪為派系競逐的犧牲品。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近期行政院一連對五位國營事業董事長做出人事安排,其中兩人遭更換,兩人不續任,另一位主動請辭,在今年大選民進黨延續完全執政,蔡總統第二任任期尚未展開之前,這樣大規模的人事變動,實屬罕見,除了公司經營面的變化與調整外,外界更注意到民進黨內各派系對國營事業人事卡位的劍拔弩張。

二、台灣早年實行計畫經濟,以國家資本成立了許多公司,近30年來包括中鋼、台船、中華電信等多家國營事業公司逐漸民營化並股票上市,另有如中油、台電等公司並未上市,這些泛國營事業目前在國內各產業仍占據一片天,中油等公司的年營業額甚至能排進我國前十大企業。

三、國營事業在台灣經濟發展中扮演重要角色,相關公司的人事安排影響重大,但近年不論哪一黨執政,國營事業酬庸的話題始終存在。在不少國營事業的人事安排中,常見政府安排與執政黨關係良好的政治人物、退休部會官員出任董事長,而總經理多數仍由該公司的員工拔擢升任,這樣的安排在過去市場變化較慢、競爭強度不高的承平時期或可安然度過,但在當今國內外政經情勢變化飛快之時,「董事長做人,總經理做事」的布局就難以跟上市場的變化,從公司治理的角度來看也有其缺陷。

四、過去國營事業董事長安排通常以相關部會退休官員為主,對國營事業的業務還有相當認識,加上本身具管理長才,這樣的安排較少出錯,即便董事長「佛系治理」,公司也不會出太大的亂子。但近年政府在安排國營事業董事長人選時,愈來愈重視政治背景,而非企業管理實力。日前請辭的台水董事長魏明谷跟台水的淵源低,本身也非相關專業,前兩任董事長郭俊銘與阮剛猛亦是同樣模式,都是在政治圈打滾後轉任國營事業董事長。

五、郭俊銘在台水任內推動新南向,就是一個極有爭議的決策。台水主要業務就是做好國內供水,郭任內配合蔡政府政策跨足新南向,要在海外興建淨水廠等基礎設施,不論從經驗、財力與人才來看,都非台水所長,但官派董事長要這麼做,下面的專業經理人也未能提出異議,以致於迄今尚未看到台水新南向的成果,但已白白浪費了評估的時間與經費。台水短短幾年更換多位董事長,國人卻沒看到台水有脫胎換骨的表現。

六、台水的人事頻繁更迭只是眾多國營事業人事所託非人的縮影,我們並非認為「空降」與「官派」就不好,而是有沒有如同行政院長蘇貞昌日前說的國營事業要用人唯才。舉例來說,當年經濟部次長黃重球空降台電擔任董事長,一開始外界也不看好能做出成績,但最終黃重球在任內推動電價公式修正、降低台電負債,並成功讓台電展開電業自由化的前置作業,被視為近年來對台電做出相當貢獻的一位董事長。

七、近日的國營事業高層人事地震,已引發卸任國營事業董事長的反擊,讓風波有進一步擴大的趨勢。此事除了政治層面的攻防,酬庸的標籤將會排擠優秀的人才進入國營事業,這對每年上兆營收的國營事業來說是一場災難,既不利國營事業自身的經營,對台灣的經濟發展也會產生負面影響。

八、距離蔡總統520第二任期展開已不到兩個月,現在是蔡總統籌畫新執政團隊的關鍵期,我們呼籲蔡總統除了思考國安與內閣團隊,也應討論國營事業董事長的人選。近期民進黨內各派系對國營事業人事的明爭暗鬥,已失去國營事業經營者必須用人唯才的方向,蔡總統必須以總統和民進黨領導者的高度,對國營事業人事做出妥善安排,莫再淪為派系競逐的犧牲品。

(三十六)本院許委員淑華,有鑑於行政院紓困振興方案2.0,規模達1.05兆元,但是其中七千億,也就是七成用於融資之用,財政政策只有三千億元,明顯不足。應將更多的資源用於紓困之用,以解國人與企業的燃眉之急。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疫情爆發已經對台灣產業造成嚴重衝擊,尤其是中小企業規模較小,承受市場波動能力較弱,應給予較多之支持。原計畫辦理受疫情影響企業貸款利息補貼9億元、手續費補貼22.3億元、捐助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100億元、企業融資診斷3億元,合計135億元之預算。而第二階段紓困方案中,對於中小企業之協助僅增加利息補貼12億元。

二、鑑於現行全球疫情已超過預期,對中小企業之衝擊將加深,因此上述預算應至少增加50%,也就是200億元以上的規模,以協助企業度過難關。因為只有幫助企業,才能防止企業因為短期景氣波動,進而解雇員工造成失業問題。

三、行政院紓困振興方案2.0,規模達1.05兆元,但是其中七千億,也就是七成用於融資之用,財政政策只有三千億元,明顯不足。應將更多的資源用於紓困之用,以解國人與企業的燃眉之急。

(三十七)本院邱委員臣遠,鑑於民間申請於公共空間舉行活動常有擴音器音量過大影響鄰近商家、住戶而遭檢舉之問題。噪音問題常為民眾已受害影響後再來尋求噪音防制對策之例子較多。近年公民意識高漲,民眾一遇噪音問題多會直接通報轄區員警或以市民熱線通報環境保護局衛生稽查大隊進行檢測及開罰,但已然影響民眾權益及消耗公共資源,本席希望公共空間噪音問題應著重事前預測與防制。望環保署及有關單位能協助各單位檢視現行相關規定,並規劃民間活動進行前能就擴音設備使用音量、擺放方式及活動內容能進行自我檢視及依循之參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民間申請於公共空間進行之活動常因現場音量控制不當影響周邊,遭民眾投訴檢舉,公共空間之場地管理單位應盡輔導之責,於活動事前進行協助與輔導,避免於事發後才對問題進行檢討。

二、依現行《噪音管制法》所訂定之噪音標準,需由主管機關指派人員以專業儀器測定,一般民間單位難有如此精密之儀器與專業知識,要配合標準避免受罰,本席希望環保署規劃一套能供各公共空間可進行場地音量自我檢核之參考基準,使場地管理單位能依此研擬適當之方式提供場地申請單位遵循。

(三十八)本院邱委員臣遠,有鑑於武漢肺炎疫情影響甚鉅,各國無不提出巨額紓困預算以挽救經濟情勢,我國雖提出1兆500億之紓困方案,惟與各國平均提出之紓困金額於GDP為11%占比之相對比,我國僅有5%;又我國所規劃之振興抵用券,預計於疫情緩和後發給,限定於特定商家使用,惟美國之振興方案,並不以疫情緩和為要件,並直接以發現金之方式發給,孰優孰劣,猶未可知。爰此,行政院應比較我國與各國紓困振興之方案,並於兩週內提出評估研究報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國家行政院於4月2日召開臨時院會,通過第二階段紓困方案,將紓困金額由原本之1,000億提升至1兆500億,似有充足之勢,惟與他國所提之紓困金額佔GDP之11%相比,我國僅有5.5%,不禁使本席懷疑,本次所提出之紓困預算,是否足夠因應疫情所造成之影響。

二、就目前我國所規劃之振興抵用券,係預計於疫情緩和後發放,且採結合國旅方式發放,每房800元,分為餐飲、商圈、夜市和藝文消費四大類,每個類別為200元。查美國之疫情振興方案,係採現金發放,並分二期發放,第一期大人每人1,200美元(台幣36,333)、小孩500美元(台幣15,139),與美國相比,我國相形限制較多,能否發揮效益,猶未可知。

三、爰此,行政院應比較各國紓困方案與我國做比較,如發現他國之鏡可為我國所鑑,則應做滾動式調整,使疫情所造成之影響降至最低,維護我國人民之安全與經濟穩定。

(三十九)本院蔡委員壁如,鑑於教育部國教署發文於各校及縣市政府,將提供校(園)內護理人員及司機每人,每週5片(工作日)之成人口罩,但領取口罩者,須於健保卡註記領用記錄,並不得於政府提供口罩期間透過實名制領取口罩。經本席辦公室詢問教育部國教署,教育部國教署回覆此措施為教育部綜合規劃司於會議中「口頭」提出相關資訊後,並請高教司及國教署發文,並無正式公文亦無當日會議紀錄。防疫期間,針對學校校護口罩發放事宜,教育部竟無正式公文下達指令,亦無正式之會議紀錄,實在離譜,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教育部國教署3月24日發文於各校及縣市政府,將提供校(園)內護理人員及司機每人每週5片(工作日)之成人口罩,但領取口罩者,須於健保卡註記領用記錄,並不得於政府提供口罩期間透過實名制領取口罩。

二、然各機構護理人員,如醫療院所,均由工作機構統一配發工作用口罩,健保卡也未被特別註記,不得於政府提供口罩期間透過實名制領取口罩,僅有學校護理師被禁止,防疫口罩「公用」和「私用」應分開,若因公務使用而剝奪個人權益,相當不合理。

三、經本席辦公室詢問教育部國教署是由何單位授權發文,教育部國教署回覆,此措施為教育部綜合規劃司於會議中「口頭」提出相關資訊,並請高教司及國教署發文,並無正式公文亦無當日會議紀錄。防疫期間,針對學校校護口罩發放事宜,教育部竟無正式公文下達指令,亦無正式之會議紀錄,實在離譜。

(四十)本院吳委員斯懷,針對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不少學校決定提前採取遠距教學降低校園感染風險乙節,特表芻議。據瞭解;全國私校工會表示,反對大學在新冠肺炎疫情未失控前,全面實施遠距教學,其主要理由是部分學校網路頻寬少、師資缺經驗,尚未具備全面遠距教學的能力與條件,貿然實施將使教學品質大打折扣。本席認為;大學教授不比國高中小老師有共同的教科書和課程資源平台,同樣一門課,每個大學教授的教學內容和風格都不一樣,校方除了開設教學課程與租借器材之外,一切都必須由教授自行處理,不但增加教授負擔還肇致諸多困擾。另於施行遠距教學時,並無法確知學生行蹤,學生亟可能是在校外「自由行、趴趴走」的任何處所,如此是否反而可能助長形成另類防疫破口?爰此;本席籲請政府;在未確認疫情恐失控前,相關部會宜儘速研擬更合適的因應方式,俾利維持高教品質。另若真得全面實施遠距教學時,相關可能肇致防疫破口問題,亦當有明確規範以應,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只要一名師生被列為確定病例,該師生所修課程都停課;有兩名師生確定病例,該校(區)停課。隨著歐、美疫情爆發,衛福部長陳時中在日前表示未來14天是疫情關鍵期,因此各大專院校不得不加緊腳步研議遠距教學。

二、據瞭解,中原大學日前也搶開先例宣布,自3月24日起採取「類似非同步遠距教學(無面授)的彈性教學」,並宣布取消期中考與期末考,1萬6千名學生都不用到校上課。台大也宣布,100人以上的課程自4月6日之後改為遠距課程,有近300門課受到影響。教育部表示,全校遠距教學雖符合防疫需求、降低師生感染風險,但措施仍要兼顧授課品質及學生學習成效。

三、全國私校工會指出,教育部已推行遠距教學多年,但各大學也僅有少數課程實施遠距教學,未曾有全面、大規模實施遠距教學的能力與經驗。例如有些學校網路頻寬不夠、學生沒有足夠設備參與、老師缺乏遠距教學經驗、實作課無法進行等因素,貿然實施恐將影響學生受教權。

四、據相關家長團體的反映指出,現在教材、設備、遠距教學地點、實施方式與時間等細節,教育部說沒問題,但各校其實都很有問題,假如真的發生停課,家長老師也只能「看著辦了」。

(四十一)本院吳委員斯懷,針對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如野火燎原般的擴散,各國政府為因應防疫、紓困民生及搶救經濟,紛紛不斷加碼財政作為,特籲請蔡政府除已擬再增加之紓困額度外,更要有立竿見影的作為,不但是救急更要救慘!平心而論;針對疫情的防制及紓困措施,迄目前為止,政府的因應確實中規中矩,可圈可點。但在實務面上,諸多產業(如餐飲旅宿)卻未能有感,依舊是哀鴻遍野,求援聲呼喚不止。比較美國推出約66兆台幣;日本推出約16兆台幣方案挽救經濟言,即使蔡總統已宣稱,我國整體的紓困規模會到1兆零500億元,但產業及人民卻似乎仍尚未感受到相關德政的澤披。本席提醒,紓困作為的落實,真的已是燃眉之急,假如「移緩濟急」的方向偏失,救援時效不及或速度不夠快,即使後續再有補強作為,對於全民、產業來說,恐都將是乏力回天無濟於事了。爰此;籲請政府在此防疫同時,要更積極協助最直接受創的產業不要崩潰、家庭不要失業,除了應考量提出更多的現金補助,有關產業供應面的斷鏈危機,亦要提前做好準備,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為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的蜂擁擴散,各國先後推出的救急方案多以新台幣兆元為單位,雖然行政院蘇貞昌院長宣稱;我政府整體紓困規模已有1兆500億元,但即使如此;仍遠低於香港發給民眾現金每人1萬元港幣、美國發給1,000美元。據瞭解,政府雖不排除還有更進一步的紓困方案,就看疫情如何發展而定,但產業及人民確實仍無法感受到相關的紓困德旨。

二、相較於各國的「大手筆」,我國的紓困特別預算,真的顯得有點「小家子氣」,現在許多的產業猶如罹患重症者已在加護病房插管,但政府紓困的紓困卻只能買感冒藥,問題是,只吃感冒藥能從加護病房中脫險嗎?就整體的挽救經濟規模上來說,就算不比美國、歐盟以及先進國家,就算與周邊的韓國、新加坡、日本相比,台灣至少還要再提升10倍以上的資源來挽救經濟,恐怕才真能挺住整體經濟的不墜!

三、綜觀紓困方案的經費配置,似乎有「振興優先,防疫和紓困在後」的本末倒置現象。經查第一波600億元的特別預算中,防疫還不到1/3,但其中約1/2的經費竟集中於「振興」,尤其是觀光升級與轉型前瞻計畫約300億元,就占總經費的一半。再就其內容如促進旅行業等發展的「人才培訓」,講句實話;那還真的不如對觀光產業給予金融、租稅上的資助,或是減輕稅費上的固定支出等負擔,給予旅行社、飯店喘息空間,避免連環倒閉,引發勞工失業潮,各需紓困產業恐怕才更會有感。

四、全世界諸多公衛及防疫專家,均已紛紛提出警示;咸認為新冠肺炎疫情短時間尚無稍止現象,甚有專家提出,即使停止,未來亦可能會再次流行,全球整體經濟可能受到的衝擊,不容小覷!也正因此之故,全世界各國對此都做了非常多的超前部署,大規模地支持企業以及可能發生的失業潮。爰此;本席籲請蔡政府尤其必須謹慎以待,不只是觀光、旅遊、交通、服務產業,接下來產業在供應鏈及需求面上,都亟有可能會出現骨牌效應,肇致經濟大規模的負成長,台灣務必做好周全準備,以為有效因應!

(四十二)本院吳委員斯懷,針對我國面對新冠肺炎第一、第二波疫情的防制表現成功,要由衷感謝「所有防疫人員」無私無我的付出及努力。但於此同時,也要再提醒政府,疫情何時能達高峰並開始緩解雖尚難判斷,但若仍是只對比小規模、短時間的SARS,本席以為;恐怕已顯得不切實際,事實上全球各經濟學者,認為疫情對經濟衝擊將更甚於2008年金融海嘯已逐漸成為共識。隨疫情蔓延所遭影響的層面,已從公衛滲入到各國整體經濟的發展,台灣能挺過「公衛」的疫情,但面對未來嚴峻的『經濟』挑戰,政府各部門都準備好了嗎?近兩週以來;美國公布申請失業補助的人數暴增,考量「失業」加上「隔離」的雙重緊縮,本席也要提醒政府;台灣是否亟可能將遭逢「訂單衰竭」的問題?全球數以億計的人口面臨長期的隔離,食衣住行的基本需求大幅降低,食物降到最基本需求,如此消費需求的急遽大降,對以「出口訂單」為主的台灣經濟,將會是不可承受之重!換言之;「訂單荒」的衝擊,勢將帶來企業營收大減、勞工失業、現金流量緊縮的全面窘境,整體經濟防護已是燃眉之急,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總體經濟是一個有機的結構,在太平日子裡,金融面與實體面相互幫襯、互利共榮,使經濟盤旋向上;反之,在遇到衝擊時,金融面與實體面就容易利益衝突、相互拉扯,使經濟盤旋向下。新冠狀病毒疫情(COVID-19)的蔓延,已使得全世界眾多企業營運受困甚至有倒閉危機時,金融業面對的違約倒帳風險已高,還必須受命紓困擴大授信,尤有甚者,大幅降息以致利差空間縮小,使得金融業的經營雪上加霜,面對的壓力之大可想而知。一旦實體經濟的危機蔓延到金融業,疫情對全球經濟的衝擊絕對不只現在預估的慘狀而已。

二、台灣疫情控制的工作堪稱成功,不只確診人數與死亡率都遠低於所有先進國家,第二波的境外移入衝擊現在看起來也挺過去了,接下來,對抗瘟疫的戰場就會來到經濟、勞工、以及金融層面。惟公共衛生領域可以用「封鎖」的方式對抗病毒,但是在經濟與金融層面,我國卻沒有「封鎖」的條件,不可諱言;若政府未能有妥善的未雨綢繆;台灣在經濟、勞工與金融層面即將面對的災難,必然遠遠高過公衛層面的衝擊。

三、大陸公衛專家鍾南山在2月曾經預測,疫情在2月中下旬達到高峰之後,進入一段平臺整理期後緩慢減弱,大陸不會出現第二波疫情高峰,並且在4月底結束。不過鍾南山的預測如今看來顯然過度樂觀,3月28日,上海華山醫院感染科主任張文宏出席研討會時做出最新的預測,「因為歐洲出現失控,加上美國確診病例數超過大陸,勢必會有大量的人被感染,推算週期基本上會到跨年。」換言之;全球疫情延長的不可逆已經確認。

四、從美洲、歐洲、亞洲、到澳洲,全球疫情絲毫沒有喘息的跡象。對台灣來說,只要維持目前的防疫力度,不會出大問題,但是如果「疫情週期會到跨年」成真,台灣必然將要面對貿易、經濟、金融、以及就業(社會安定)的挑戰。美國至少還有2兆多美元的紓困方案,大多數歐洲國家得看天吃飯,經濟衰退會遠超過美國,而我國僅台幣1兆500億能挺得過,自2008年以來更大的「經濟風暴」嗎?全球的訂單正在迅速急凍中,政府動作要快,分秒不能懈怠,經濟海嘯已然來臨!

(四十三)本院吳委員斯懷,針對政府防治新冠狀疫情(COVID-19)相關因應措施,影響需被照顧看護者權益,特籲請主管機關應予正視並即協處。為加強防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3月18日宣布,自台灣時間3月19日零時起,限制所有非本國籍人士入境,事前申請核准者才予放行,入境後所有人都需進行14天居家檢疫。勿庸置疑就疫情防制言,此項規定當然有其必要性,惟相關已允准再入境之外籍看護工,卻由於必須遵守我政府防疫管制規定,導使被照顧者權益遭受直接侵害,不但困擾迭增,且肇致被看護者因無力支付龐大看護費用,慌張失色憂心忡忡,甚或引發諸多家庭失和,親人亦因突然照護費用遽增而爭紛不休。經查;紓困方案補助內容多著重於產業及失業族群,而政府之相關長照措施,對上端被看護者能協助及照顧之處又受諸多限制,並不符實際景況所需,肇致渠等被看護者係獨居老人者,更猶如待宰羔羊,不但遑遑不可終日,更不知應如何以應才是!事實上;大部分須請看護工的照顧者,泰半均已屬高齡體衰,如無人在旁經常注意照拂,隨時都可能發生諸如跌倒等危安情事,政府在要求全民配合防疫、抗疫的同時,卻莫名因而侵害到的人民權益,又當如何有效照顧及紓困補償,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新冠病毒疫情不斷發燒,各國因防制作為所衍生的周邊問題,也不斷困擾著政府及人民。台灣時間3月19日零時起,已限制所有非本國籍人士入境,事前申請核准者才予放行,入境後所有人都需進行14天居家檢疫。問題是;因此政策限制規定所衍生的實務問題,甚至已侵害人民權益,政府的紓困方案卻無法顧及並解決,肇致民怨迭起!

二、由於政府各部會政策的未能協調適處,使外籍移工因契約規定得返國探親期間,被看護者不能雇用其它外籍看護工,但若被看護者因故無法獨自一人生活,就只能在政府現行制度下,無奈被迫雇用我國籍之勞工或外配(看護),惟現行外籍看護工乙月薪資約為新台幣20,000元,但本地看護工卻需75,000元,價差高達3.75倍。政府開放外籍看護工的原因,除因本國看護工人力不足外,更大的一個原因,是因本國看護勞力薪資過於高昂,致使有需求看護之絕大多數家庭雇用不起。

三、在現行不合理制度下,基於人權及遵守契約精神,被看護者只能勉為其難在不得已下,於外籍看護返鄉探親期間,湊錢雇用高薪具我國籍的看護勞力。惟此次因新冠病毒疫情持續蔓延,許多被允許可返台之外籍看護工,卻因蔡政府諸多防疫規定,無法如期返回被看護者居所(如;無集中檢疫床位無法登機、有集中檢疫床位但需檢疫14天),此等延長時間從14天起跳,而無檢床者更是遙遙無期,就以14天計算,被看護者又要再張羅至少35,000元的本勞看護費用,對這些原即因財力不夠寬裕,只能僱用得起外籍看護工的雇主(被看護者)言,豈不雪上加霜,情何以堪,蔡總統告訴國人,因應疫情整體紓困規模已達1兆500億元,但對這些亟待協助的被看護者,能使得上力嗎?

四、外籍移工因該國封城而未能如約返台者,最直接受影響的被看護者,除了無法承受的突增鉅額看護費外,更大的問題即在解、履約問題的衍生,勞動部應有應急的便利配套,讓雇主能在最短時間內雇用合法待轉的外籍看護工,衛福部也應有應急的配套作為,讓長照居家或喘息照顧能突破現行限制,即時有效支援解決被看護者需求,如此才更能讓人民有感政府紓困德旨!

(四十四)本院吳委員斯懷,針對在政府大力提倡「全民國防」意識的同時,民國112年8月1日後高中職的軍訓教官卻已離開校園,在面對愈趨嚴峻的國防安全,特籲請主管機關應正視落實「責任一體、安危一體、禍福一體」的全民國防共識。按教育部的規劃,未來的國防課程,由認可的全民國防教育合格的軍訓教官擔任,據106年教育部全民國防教育規劃小組所做出的報告中指出,有意願的現職教師多為代理或代課教師,也就是說目前沒有「正職國防教育」教師。再以各大學開設「全民國防教育科」學士後學分班修業各為1至3年,每班人數50人左右,目前約有380餘位,要在3年內將目前1800餘位學校教官,全數培訓完成,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另看看國防部109年全民國防教育計畫學校教育部分,主要為「儀隊競賽、社團嘉年華、募兵宣導、愛國歌曲創作、戰鬥營」,若再比對一下學士後國防教育學分的課程,本席實在看不出兩者的連結關係。換言之;從落實「全民國防」意識課程的著眼,究竟是以軍人身分的教官擔任好,還是以民間培訓的師資較好?實在甚值斟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自民國94年2月2日至95年1月31日止,國防部依據「全民國防教育法」擬訂全般政策指導,並訂於9月3日為我國「全民國防教育日」,爾後將結合軍人節相關活動,擴大民眾參與,強化全民國防教育。推動「全民國防教育」是強化整體國防安全的基礎,也唯有支持「全民國防」的政策,才能確保國家安全與生存發展,也唯有強化「全民關注、全民支持、全民參與」的共識,進而對「綜合國力」的提升,發揮最高效益,真正保障國家安全、社會安定與人民幸福。

二、102年時立法院三讀通過了高級中學教育法的附帶決議,明定教官離開校園的落日時間,在112年的8月1日後要由認可的全民國防教育合格的軍訓教官擔任國防課程,106年教育部全民國防教育規劃小組所做出的報告中,有意願的現職教師多為代理或代課教師,也就是說目前沒有「正職國防教育」教師,更可以說全民國防教育是以「兼任」為主。

三、捨專任教官而不用,取兼任而用之,本席看不出這對整體國防教育的提升,再以日前執政黨某委員所言之「印度象,緬甸師」的譬喻,是要現任教官完成教育學分培訓後,續任軍訓課程的工作。也就是說,還是穿著軍服做同樣的事情,這難道不是與當初強力主張「教官退出校園」,又是一個雙重標準的矛盾實證。

(四十五)本院吳委員斯懷,針對日前蔡英文總統於總統府記者會上宣布,將提出第二階段紓困振興經費,會請立法院追加1,500億元,總紓困規模將達1兆500億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防疫視同作戰,無庸置疑;但是疫情發展至今,大陸疫情稍穩,歐美國家疫情跟大陸相較,反而是過之而尤無不及,會對全球經濟發展有何影響?已是深不可測的無法妄評,沒有人知道疫情何時休止?更沒有人能預測災情有多大?對於未來復甦所需的力道也越來越難以評估,這場沒有煙硝味的戰爭已經開打;古語有云:「三軍未動,糧草先行。」台灣整個社會所擔心的是;疫情過後生活會回復正常嗎?就業機會還在嗎?行政院是否能評估疫情究竟何時結束?現在蔡總統再提出的紓困預算規模,已等於是半個年度總預算,這樣的預算早已經踰越疫情中心指揮官的管轄幅度,但蘇院長卻只說行政歸他管,那麼;外交、國防、兩岸、經濟、財政、教育、內政,又各有的防疫所需誰來整合?面對1兆500億元總紓困規模,人民要求強力監督的聲浪漸增,政府能不能依法行政?是在撒幣還是防疫?是超前部署還是債留子孫?蔡政府更應向全民說清楚講明白,絕不可含糊以應,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新冠肺炎疫情持續,針對第二階段紓困振興經費,行政院將向立院提出1,500億元的紓困振興追加特別預算;行政院第一階段紓困經費,包括600億元特別預算、400億元公務預算移緩濟急與基金加碼;第二階段除將追加1,500億元特別預算外,另將從就業安定基金、觀光基金等基金,加上公務預算移緩濟急共提供1,000億元經費,連同央行、郵政儲金與各公營銀行的貸款額度7,000億元,兩階段總共祭出1兆500億元。

二、1兆500億元的紓困規模將占我國國內生產毛額(GDP)的5%點多。本席必須提醒蔡政府;相關融資貸款有無法規限制?如日後融資貸款部分,無法回收形成呆帳,是不是全民買單?依據預算法第62條:總預算內各機關、各政事及計畫或業務科目間之經費,不得互相流用。但法定由行政院統籌支撥之科目及第一預備金,不在此限。第63條各機關之歲出分配預算,其計畫或業務科目之各用途別科目中有一科目之經費不足,而他科目有賸餘時,得辦理流用,流入數額不得超過原預算數額20%,流出數額不得超過原預算數額20%。但不得流用為用人經費,且經立法院審議刪除或刪減之預算項目不得流用。所謂移緩濟急究竟是否依法行政?

三、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17條中央主管機關經考量國內、外流行疫情嚴重程度,認有統籌各種資源、設備及整合相關機關(構)人員之必要時,得報請行政院同意成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並指定人員擔任指揮官,統一指揮、督導及協調各級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後備軍人組織、民間團體執行防疫工作;必要時,得協調國軍支援。再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實施辦法第2條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17條第一項規定,研判國內、外流行疫情嚴重程度,認有必要時,得提具體防疫動員建議,報請行政院同意成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並指派指揮官。中央主管機關為衛生福利部,是否應報請行政院調高指揮官層級,以利整體防疫作戰需求?

(四十六)本院葉委員毓蘭,鑑於台灣防疫有成,日前在評估需求過後,陸續釋出醫療物資給其他國家,除了1,000萬片口罩將贈與疫情嚴重的國家,另外又捐贈或計畫捐贈防疫物資之項目、數量及捐助對象之優先順序,相關資訊應揭露公開並向國人說明。有能力捐助國外,國內防疫物資是否足夠?新冠肺炎病毒疫苗研發進度如何?應向國人說明以安民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據報導,台灣防疫有成,日前在評估需求過後,陸續釋出醫療物資給其他國家,除了1,000萬片口罩將贈與疫情嚴重的國家,另外還將贈25台呼吸器與100個口罩給捷克,捷克外長派提賽克對此表示謝意,而一直與台灣交好的布拉格市長賀吉普,也特地發文感謝,並大讚台灣是患難見真情的朋友。

二、國內防疫物資尚未足量,行政院雖稱已經可日產1300萬片口罩,但是國人仍需排隊領口罩,買不到口罩的亦大有人在,在援助其他國家防疫物資時應先能安民心,對內供應足量口罩、消毒液、手套等防疫物資。

三、外交部應說明,就我國駐外人員及其家屬的防疫物資是否足夠?政府如何運送?自2月1日至今,總共發送外交駐點人員防疫物資的批次及數量應詳細說明。

四、我國行有餘力以人道立場幫助其他國家防疫物資,善盡國際社會一分子責任,本席深表贊同,舉凡捐助物資項目數量、捐助時間、捐助對象等包含受贈的團體、個人,排定優先順序的標準為何?且所有援外行動應詳細揭露公開,蔡總統於4月1日稱援助1000萬片口罩給疫情嚴重國家,這1000萬片到底援助哪些國家各多少片?外交部於109年4月4日指出,台灣人道援助國際1千萬片口罩,涵蓋所有友邦包含教廷,其中也將提供部份給呂若瑟神父所屬的義大利靈醫會及其他神職人員。至於其它不在出口管制範圍的醫療物資,外交部也已經備妥,並將先航寄給駐館,轉交給義大利所需的神職人員,包括呂神父家鄉的神職人員。本案提供義大利口罩等物資援助是於何時定案?又於何時將援助情形告知呂神父?除口罩外還對外將贈25台呼吸器與100個口罩給捷克是何時贈送?數量及項目是否如媒體報導還是另有實情?現有呼吸器1400台運用中,但媒體報導庫存有2000台是否為真?除此外,還捐助國外哪些防疫物資?

五、援助國外之餘,國內防疫物資是否足夠?庫存多少?口罩、手套、消毒液、防護衣、面罩、庫存量應詳細說明,另對疫苗的研發進度、檢測試劑數量亦應說明。以上問題請行政院於1個月內查明見復。

(四十七)本院陳委員柏惟,有鑑武漢肺炎(COVID─19)疫情衝擊我國觀光產業,旅行社從業人員(領隊及導遊等)服務案量遽降,致收入減少。為因應疫情,交通部於二月二十六日公布《交通部協助受重大疫情影響觀光相關產業轉型培訓實施要點》供前開人員以參與培訓以請領「轉型培訓費」緩解其收入短收之壓力,惟培訓課程開課形式及開課數仍有檢討之空間,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查交通部於本年度二月二十六日公布《交通部協助受重大疫情影響觀光相關產業轉型培訓實施要點》,針對導遊及領隊因疫情致收入減少者,可根據上開要點第五點參與培訓課程,每人每小時得請領158元,每月補助120小時為限。

二、惟查,該課程自三月六日截至三月三十一日相關課程培訓人數預估為6,490人(以培訓對象包含旅行從業人員、導遊、領隊之相關課程計)。按觀光統計中領隊領取執照者有64,738人,導遊為43,460人,顯見相關培訓課程效果有限,難以使導遊及領隊普遍受惠於該政策。甚者,導遊及領隊多與旅行社簽訂承攬契約,其勞工保險則於相關職業工會加保,依規定未得參加就業保險,而未能請領失業給付。

三、行政院於四月二日公布「紓困2.0方案」擬提供導遊領隊每人每月補貼1萬元實屬美意,相關培訓課程應持續加開以保障相關從業人員。

四、另查,相關課程開辦形式以室內為主、室外為輔,其群聚上課使受培訓人員暴露於群聚感染之風險,縱使現行室內防疫措施有:教室開門窗,使空間空氣流通、量體溫、酒精消毒雙手、填寫自主健康聲明書、配戴口罩、麥克風消毒等,缺乏更細緻之防疫說明,例如:若課程中有疑似個案,課程是否持續辦理,如何維持學員權益,實有敘明之必要。惟有關紓困培訓課程改為線上課程授課之可行性,交通部觀光局以「考量非所有參訓學員能使用網路」及「公協會須具備相當設備器材及網路設施」為由表示「尚無實施線上課程」。但查,相關課程報名多以線上申請為主,甚至參訓課程選擇亦僅能由網路選填,實與觀光局未規劃線上課程之理由矛盾。

五、綜上,為保障旅行業從業人員之權益,要求行政院於一週內針對前開事項向立法院提具報告。

(四十八)本院莊委員競程,台北於兼任台灣政治及經濟中心百餘年後,首都圈環境負載力超載,基於國家安全、人口密度及疫情風險分散考量,亟需進行「首都減壓」之社會工程。台灣現有之立法院及監察院實為西方民主國家三權分立之立法權,兩者機能亦可合稱為台灣國會。若能將兩者合併遷至中台灣,當可創造台灣國家新氣象,分散國家首都機能集中之風險,並可藉由打造新國會特區,豐富台灣全國國土計畫之內涵,值得各界期待與支持。台中地區交通機能優異、腹地廣大,而人口尚未飽和,可承擔國會轉移帶來之人口成長,且政治中心遷移可驅動新址周遭經濟發展,促進區域均衡發展,爰建請行政院協同立法院與監察院籌組「國會遷建台中規畫委員會」負責新址評選、建築規劃與設計、監督遷建等事務,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首都超載,台北居大不易

台北自清國統治末期(1894)設為省治後,一百二十餘年來皆為台灣行政中心,人口聚居

範圍最初為新莊、萬華、大稻埕等地,後演變至今日大台北都會區,全台三分之一人口聚居於此。惟人口大量集中造成許多社會問題:

(一)房價飛漲,台北市房價─所得比高達14.45,有房的台北市民竟須將收入近6成拿來付房貸,居住問題成為年輕人沉重負擔。

(二)房地持有成本低,都市更新困難,老舊建築影響城市發展。

(三)通勤時間拉長,半小時以上通勤成常態。

二、人口聚集,防疫危機

此次防疫期間,人口聚集亦加重武漢肺炎的傳播風險,大台北人口不到全國三分之一(大

台北703萬人,全國2360萬人,佔29.8%人口,截至2020/1/31),卻囊括近二分之一的本土個案數(大台北25例,全國51例,佔49.0%案例數,截至2020/4/5 17:00),足見人口聚集可能造成之風險,細覽三級行政區人口密度列表,前十名有八個位於大台北地區(永和、蘆洲、大安、板橋、三重、大同、松山、新莊,另兩區為高雄新興和台中北區),首都減壓的需求日益升高。

三、政經分離,平衡發展

以台北為中心的政經發展,造就了「從台北看台灣」的「天龍國觀點」,以及「中華台北」的思考模式。另一方面,台北吸納了台灣的精華,包括媒體、教育文化、金融與稅收、交通等各項資源皆過度集中於台北。台灣的產業發展亦因以台北為政經之都,產生了地理上的失衡;多數工廠雖不在台北,其所屬之公司行號卻設立於台北,造成「工業污染中南部承擔,稅收福利台北享受」的畸形現象,逐漸演變成南北對峙的態勢。對此,國會遷建是解決如此問題的藥方。

為了健全國家發展及國家安全考量,政治中心的選點會避開經濟中心。政經分離除了能帶動政治中心的繁榮,亦能降低經濟中心的人口壓力,例如:美國首都不在紐約或加州而是華盛頓,加拿大首都在渥太華而非多倫多或蒙特婁,巴西首都是巴西利亞而非里約熱內盧或聖保羅,澳大利亞是坎培拉而非雪梨或墨爾本,更甚者,南非有行政、立法和司法首都,分別在普利托利亞、開普敦和布隆泉,她的最大城卻是約翰尼斯堡。而首都和中央政府的位置也可以為在不同地方,例如荷蘭的首都在阿姆斯特丹,中央政府機構卻設在海牙。

南韓在1948年定都漢城(現首爾),至今首都圈近兩千平方公里內已達2300萬人口。不過,人口和經濟力量集中在首爾,除了帶來類似台北現況的各種社會問題,影響國家均衡發展,更激化首都與地方的矛盾與衝突。2004年時,南韓政府宣布建設新行政首都,也就是現今的世宗市,雖然中間歷經許多波折,目前除了國會、總統府和大法院等核心機構留駐首爾,多數行政機關已移至世宗市。

四、停止佔據古蹟,文化遺產歸還台北市民

立法院為我國最高立法機關,面向中山南路的立法院正門主體建物,興建於1927年,為當時的台北第二高女校舍,戰後改由台灣省政府農林廳進駐使用,直到農林廳搬遷至中興新村後,原址才改為立法院使用至今。立法院自1960年持續沿用日治時期台北州立第二高等女學校舊校舍,昔日校長室今成為院長會客室,運動場改成了立法院停車場,原使用分區遲至2017年才變更學校用地為機關用地,台北市文資審議委員會亦於2017年4月指定立法院行政大樓為古蹟、立法院議場為歷史建築。

監察權在西方民主社會亦為廣義立法權範疇,監察院廳舍原為日治時期台北州廳舍,是一座以曲尺型平面設計的建築,為台灣總督府技師森山松之助作品,屬後期文藝復興式建築,以木桁架作為結構,外牆為紅磚牆面,監察院廳舍於1912年起造、1915年4月24日以台北廳落成使用至今,1998年指定為國定古蹟。中華民國政府遷台,監察院廳舍與原台北市役所(1940年完工)一度作為台灣省政府及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辦公大樓使用,台灣省政府於1957年搬遷至中興新村,行政院進駐原台北市役所後,監察院乃進駐原台北州廳舍辦公使用至今。

考量立法院現址前身為台北州立第二高等女學校舊校舍,監察院現址為原台北州廳辦公舊廳舍,為台北市重要日治時期遺留之政府機關古蹟特區,實不宜過度擴建使用,立法院及監察院搬遷為大勢所趨。

五、危機環伺,台北沉沒

再者,台北雖有群山作為天然地理屏障,但隨著全球氣候變遷,海平面上升的趨勢漸不可擋,臺北市相對低窪,專家推估,到本世紀末,台北市將有三分之一的土地被淹沒,且台北市距離核能電廠未及20公里,即使2025年進入非核家園,若發生重大輻射洩漏事件,大規模人員疏散並非易事。自許為一個先進國家,政府需要在國家安全的考量上「超前部署」。印尼因為首都雅加達逐漸下沉而啟動了遷都計畫,為了台灣的下一個一百年,我們勢必得另覓新的行政中心。

六、政治中心最佳候選─台中

最初台灣建省時,劉銘傳屬意台中作為省會預定地,原因即為台中在陸路交通上的優勢,可惜後來因建城經費不足而停工。現在,台中的交通更加方便了,高鐵通車後,到北高都是一小時車程,開車到埔里不到一小時,搭飛機到花蓮跟金門也是一小時,對往來辦公的人員相當友善。

經濟中心的發展有其歷史脈絡,不宜以公權力強制將其移往某地,但政治中心是可以由政府訂出來的,台中因為腹地廣大,一直以來都是多個核心城鎮同步發展,大墩(舊市區)、豐原、逢甲、七期(新市區)、麻園頭、北屯、大甲、梧棲沙鹿、東勢、大里、太平等多個市鎮,一路往南延伸到彰化和南投,人口的聚集程度沒有台北或高雄高,能夠承受政治中心轉移造成的人口成長。高鐵台中站的所在地烏日擁有良好的交通條件,霧峰的省諮議會和南投的中興新村則是硬體架構完整加上地勢易守難攻,都是優良的設址地點。

七、政治中心遷移,國會先行

在2012至2014年,南韓將主要國家機關遷往行政新都,總需經費約450億美元;其中,政府負擔四分之一,民間籌資四分之三。關於政府負擔部分,南韓政府透過出售在首爾所遷移的政府機關土地和建築物費用來挹注。

台灣若要遷都,須思考受影響之服務於中央政府的公務人員數目。若全面遷動,興建新辦公處所費應與南韓的450億美元(約1.35兆新台幣)相去不遠。若僅遷建國會,參考立法院委託辦理之「立法院華山遷建案」,前三名建築師規劃的空間是71,449坪至91,153坪,總經費落在152.6億至158億之間。然而,當初規劃的立委席次是225席,現在立委是113席,且台北市的單位建造成本也會高過其它地區。將物價波動納入考量,於中臺灣規劃新國會特區,其費用應與當初規劃成本相差不遠。但關鍵是,在中臺灣有許多大面積的國有地,如此可省去土地徵收的費用。

無可否認的是,遷移國會是件浩大工程,根據銓敘部統計,我國目前中央機關公務人員共計188,200人,大多數在台北工作。若要遷都,公務人員的反彈可想而知。不過為了國家發展,遷移的陣痛期是必經之痛。過去已有部分編制較小的中央政府機構設於大台北地區之外,如位於台中霧峰的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雄前鎮的海洋保育署、台中南屯的水利署和土地重劃工程處、南投中興新村的水土保持局等等,多半是沿用過去中央政府和省政府在地方之辦公室。立法院是五院中編制最少者,行政人員數量僅千名出頭,編制同樣精緻的還有考試院及監察院,在遷移政治中心時,是可以優先考量的單位,其中立法院遷離的需求尤高。立法院現址的建築體最初為日治時期舊校舍,除了設計不是為國會量身打造,還須往外延伸出中興大樓及青島一、二、三館作為各立委辦公室使用,以及大安及台北兩會館供外地立委停留。

八、民主燈塔,照亮亞洲

台灣是亞洲的民主燈塔,身為民主符號的國會殿堂大可不必如此困窘。立法院及監察院遷至台灣中部,結合烏日高鐵特區、大肚溪中彰南北岸腹地、原台灣省議會園區及南投中興新村等歷史文化養分,一方面分攤台灣之國家首都部分機能,另一方面亦充分結合原台灣省政府60年前播遷中台灣創造之歷史文化軌跡,重新打造民主台灣之新國會特區。

(四十九)本院賴委員香伶,鑑於機車於國內眾多路口受法令或現地之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規範,須採「待轉」方式完成左轉。惟各路口空間客觀條件不一,各地待轉區面積、長寬比、進入路線、待轉區前緣與路口淨空標線距離、待轉區後緣與停止線距等道路工程設計未能均達到確保機車駕駛安全之目標。爰就我國道路工程設計、施工之法令就待轉區設置有無統一規範?主管機關如何監督考核道路管理單位及施工單位有無依規範設計、施工?等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查機慢車待轉區於民眾間常有「待狀區」之譏,因各路口寬、路型、行人穿越道設置位置、車流量條件不一,致機慢車駕駛人於待轉區待轉時,常面臨被直行車輛撞擊,或車流量大溢出待轉區影響其他行向車流行駛之窘境。

二、次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公路法、公路工程施工規範、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規範等均未就機慢車待轉區之設置條件、設置規格、影響參數等有一致性規範,且法令亦欠缺制度性督考各道路主管機關設置機慢車待轉區有無充分顧慮機慢車待轉時之安全性。

三、綜上,本席爰就此質詢,希行政院及有關機關本於維護機慢車駕駛人生命安全之職責妥適答覆。

(五十)本院溫委員玉霞,為因應疫情擴散,各軍事學校招生報名作業,及國軍體檢作業建請延期辦理,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每年春季就是國軍人才招募作業的旺季,各軍事學校都在辦理招生,尤其是三軍官校正期生,已在109年3月30號截止,由於新冠肺炎疫情擴大,恐怕影響有意報考者,無法如期報考,允應適當延期。

二、又,每年春季也是國軍進行例行體檢的旺季,包括:晉升、留營、就業、就學,以及年度的體檢。由於疫情嚴峻,時下各醫院皆嚴正以待,沒有餘力辦理體檢作業,國軍官兵也不適合在此時此刻到醫院辦理體檢,所以國軍各項體檢也應延期。

三、爰此建議:

(1)109年度各軍事學校報名,無論是否已截止均延長2個月;

(2)109年度國軍各項體檢作業,均延長到6月底後再實施。

(五十一)本院溫委員玉霞,為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全面衝擊經濟,建請政府全面降低電價,尤其應取消夏季電費費率,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自新冠肺炎爆發及擴大以來,已全面衝擊所有產業,所有的產業都有必要予以救助,但是109年3月31日經濟部長在立法院公開表示,現在最重要的是要針對受重創的產業進行補助比較好。

二、所謂受重創產業當然要救助,但是如何區分所謂重創已很困難,如僅救助所謂受重創產業,而不救助其他產業顯然偏頗,而且產業是全面連動受創,全國人民基本上也是受到影響,何有例外,因此應全面性救助。

三、全面性救助最直接有效的就是降低電價,降電價直接減輕產業及人民的負擔,建議如下:

(1)所有的電價自109年4月1日起全部調降30%

(2)取消夏季電價,夏季電價美其名是為考量附載管理及節約能源,其實是強迫人民繳付高費率的電價,本來就不正當,應該取消,現值疫情衝擊經濟,更應立即取消。

(五十二)本院溫委員玉霞,為國軍營區務必做好防疫工作,以為國軍官兵健康及戰力,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擴大蔓延,在台灣也有擴散跡象,全國都在防疫,特別是預防社區感染,已有衛生專家警告,台灣發生社區感染只是時間問題,令人憂心。

二、國軍營區本來就是一個封閉的社區,但是由於官兵不可能不出入營區,不可能不放加回家,個人也不可能不參加社會生活,因此國軍營區也有可能成為被感染的社區,也令人憂心。

三、在此之前,幸好營區目前均無感染確診案例,不過已有2000多名官兵被居家隔離,可見國軍防疫工作有超前部署,然而如果僅限於宣導及配合隔離,恐有不足,希望要有更具體的防範措施,例如:

(1)禁止離營官兵參加社會群聚活動。

(2)規定離營官兵出門務必戴口罩等。

四、請行政院轉知國防部參辦。

(五十三)本院鄭委員麗文,鑑於防疫第一線醫護人員是我國防疫重要功臣,為捍衛我國公衛領土,他們冒著可能感染的風險,扛起照顧病患的艱苦任務。然目前醫護人員的危險加給,僅及於進行臨床照護之醫護人員,涵蓋範圍明顯不足;加以國際疫情嚴重,更出現他國祭出高薪挖角我國醫護。醫護人員為我國重要資產,抗疫時刻更是重要戰士,一個都不能少;爰建請行政院提供更優渥的防疫加給,並將整體第一線的醫療人員納入加給範圍,以慰勞醫護人員的辛勞,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新冠肺炎疫情延燒,確診案例持續增長,充足的醫療人力資源,是維繫我國醫療防線的重要基礎。第一線醫護人員即便恐懼疾病所帶來的威脅,但秉持著醫護拯救生命的使命,冒著染疫的風險,在前線為國家公共衛生努力奮戰,目前政府正研擬發放醫護人員的危險津貼,但津貼對象僅及於臨床照顧的醫師及護理人員,範圍恐無法涵蓋整體參與抗疫的醫療團隊。

二、整體醫療應是一個完整系統,每個環節環環相扣,每一個醫護人力對整體的醫療體系都是非常重要且珍貴,政府應整體通盤考量,將周邊進行防疫工作人員都納入抗疫津貼當中。

三、世界各國疫情緊繃醫護人力吃緊,各國開始招募他國家有經驗的醫護人員。以美國為例,美國國務院於3/26日晚間宣布雇用國際醫療人員來應付日益暴增的新冠狀病毒患者,只要是願意到美國尋求工作的醫護人員,會儘速辦理相關手續,並將給予長時間的工作簽證,另外給予護理人員一日3000美金(9萬台幣),醫師一小時2000(6萬台幣)美金的優渥待遇。

四、為維護我國醫療人力資源,對抗他國高薪挖角誘惑,以及慰問醫護人員抗疫辛勞,感謝他們站在第一線,守護國人健康及國家公衛安全,建請行政院重新評估,提高抗疫的醫療加給金額及擴大加給之範圍。

(五十四)本院鄭委員麗文,鑑於新冠疫情蔓延,各地方政府紛紛宣導娛樂場所自主停業,加以民眾減少聚會活動、避免前往人潮聚集場所,已嚴重衝擊國內消費市場,眾多店家相繼停業、歇業,員工開始放無薪假,體質較差的公司甚至開始裁員,勞工生計直接受到影響。政府雖提出眾多紓困方案,但是內容複雜,民眾不得其門而入,爰建請行政院於追加1,500億預算案中,從寬編列因受疫情影響之艱困企業,計程車司機、遊覽車司機及受影響自營業者補助,並以最低薪資為樓地板,以確保勞工能獲得最低資基本生活保障,讓民眾能以最簡單最快速的方式獲得幫助,以解燃眉之急,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新冠狀病毒疫情蔓延,加上近期國內境外移入新冠肺炎確診個案數攀升,許多地方政府紛紛對針對轄內,易引起群聚感染、易聚集的營業場所,進行柔性勸導業者自主停業,包括新竹市酒店、中小型酒吧、KTV共15家;桃園最大規模移工餐廳及7家娛樂場所;苗栗,酒吧、KTV、養生館及卡拉OK共7家;台北5家知名夜店等;台中夜店共38家。根據疫情指揮中心於3/25日公布的統計全台有101家夜店、酒店和KTV已經暫時停業。

二、為因應疫情影響,政府倡導「民眾待在家共同防疫」,民眾待在家減少社交活動,以及避免前往人潮擁擠場所,導致觀光、旅館、餐廳、電影院、及部分的百貨零售業營運遭受重大衝擊,許多老字號餐廳、國際連鎖餐廳歇業,知名飯店停業更是時有所聞。勞動部的統計資料,截至3月底已有7,916勞工放無薪假,其中住宿及餐飲2,693人,批發及零售業903人,比起上2月底無薪假1,662人,成長376.3%。旅行社情況更是嚴峻,全國約3,900家旅行社,其中以中小型居多,而根據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保守估計,上半年將會有超過500間旅行社面臨停業,至少1,500家旅行社被迫放無薪假。

立法院公報 第109卷 第25期 院會紀錄

立法院公報 第109卷 第25期 院會紀錄

80

79

停業店家

飯店

六福客棧、台中亞緻大飯店、台中長榮桂冠酒店(停業整修)、裕元花園酒店(停業整修)、淡水亞太飯店、宜蘭冠翔世紀溫泉會館。

餐廳

台中著名海鮮餐廳「好海鮮餐廳」、台北50年歷史的「大三元酒樓」、台北的江浙名店「祥福餐廳」、高雄著名的老字號江浙菜餐廳「祥鈺樓」、在嘉義已開業56年的正宗啤酒鴨老字號「真北平餐廳」、101第85樓的欣葉食藝軒,101粵菜料理「十二粵」、受政商名流喜愛高檔餐廳「頂上魚翅餐廳」、高雄老牌台菜餐廳「渝香園」、國際連鎖米其林CHEFS CLUB TAIPEI、微風信義47樓的CHEFS CLUB TAIPEI餐廳。

旅館

台北愛琴海太平洋、台北首都南京館、台北首都大直館、台北麒麟、台北馥敦南京、台北萬事達西門二館、台北宜家商旅、台北淡水亞太、桃園晶悅、高雄國際星辰、礁溪冠翔、花蓮采沃,桃園29家旅館停業。

電影院

斗六市中華影城、虎尾白宮影城。

醫院

高雄市阿蓮區長佑醫院及前鎮區二聖診所。

其他

台中東協廣場6舞廳包括越南兩家、菲律賓兩家、印尼一家、泰國一家共六家舞廳主動宣布、大統和平店三月底只是一至九樓停業、新竹4間運動場館。

資料來源:整理3/20─4/1日新聞報導

三、許多知名店家、商家已開始停業或放無薪假,小型、微型的店家經營局面恐更加困難,許多勞工面臨收入減少及失業的困境,政府提出的補助方案很多都有產業分別,但並沒有設定補助下限,補助金額恐無法支應一個家庭的開支,鼓勵民眾以貸款度日,恐使民眾未來生活更雪上加霜。

四、日前政府宣佈將追加紓困防疫預算1500億台幣,行政院規劃將原對觀光旅館業、民宿業、旅行業、觀光遊樂業等艱困企業,補貼這些產業員工薪資4成方案擴及,擴及至服務業及製造業,但每個員工上限20,000補助,但困難企業標準規定,須比同期減少營業額50%,對於很多企業而言,每天開門營業就是面對虧損,無法支應開銷,與其領取補助不如直接歇業,恐難真正紓困小型、微型企業。在補助遊覽車、計程車自營業者及一般自營業者,方面每月1萬元,連續3個月,真的是杯水車薪,無法支應一小家庭的開銷,且自營業者補助門檻過高,要求勞保第一級(23,100元以下)且未達課稅標準之自營業者,必須加入職業公會,使得很多需要協助的自營業者,難以存活,現在行政院在規劃方案階段,亦建請行政院從寬認定。

五、根據以上內容,本席建請行政院從寬編列因受疫情影響之艱困企業,計程車司機、遊覽車司機及受影響自營業者補助,並以最低薪資為樓地板,讓因疫情導致無收入、或收入減少勞工、受雇者及自營業者,能有最低薪資的生活保障,協助人民度過難關,讓政府政策更貼近需要、民眾更有感。

(五十五)本院邱委員志偉,鑑於促轉會之業務報告,部分內容仍有疑義。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鑑於目前促轉會所舉出之幾大業務方向:重大政治案件真相調查、規劃沒收財產權利回復法制、政治暴力創傷療癒需求訪查、不當黨產運用規劃、公共空間威權象徵處置協商,進度仍有不足,應當要儘速處理。

二、現行追求歷史真相加速政治檔案徵集移轉及解密議題,在總統發布命令與行政院舉行相關協調會後,各單位過去不願提供政治檔案之現象,似乎已有大幅改善。但在癥結點上有關政治檔案的匿名與化名問題上,促轉會不應該迴避責任,應該逕行公布政治檔案上之化名,以除外界之疑慮。

三、此外,不當黨產運用規劃上,建議促轉會應該與黨產會共同協商,在追回之不當黨產規劃與沒收財產權利回復法制部分,除了歸還給受害者之外,若有部分屬於公有財產遭國民黨霸佔不當取得者,取回後可專款用於補助政治受難者之生活。並應該思考更有彈性之作法,作為轉型正義之專款使用。

四、針對政治暴力創傷療癒需求訪查上,除了訪查受害者之外,亦應當同時追訪加害者,在重大政治案件真相調查上,促轉會訪談加害者之成果不佳,不易於釐清歷史真相。

五、有關公共空間威權象徵處置協商議題上,亦應當盡力與教育部、行政主管單位共同協商,針對不願意配合政府命令移除威權象徵之學校或機關,應進行必要之處置,不可任由各校、機關自行其事,縱讓轉型正義工作徒具虛表。

六、建請行政院應該針對轉型正義相關政策再做周密之研議,尤其是針對政治檔案、追討黨產及專款使用、加害者訪查、公共空間之威權象徵移除等提出更好的執行政策,並與黨產會共同合作,確保不公義之事能早日獲得平反之餘,亦可使台灣未來不再發生類似之事。

(五十六)本院邱委員志偉,鑑於武漢肺炎疫情嚴重,針對勞動部、經濟部、財政部日前所提出之「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之紓困振興預算規劃運用與執行報告」。部分內容仍有疑義。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鑑於武漢肺炎疫情嚴峻,勞動部在報告中說明:「為因應疫情延續致勞工及其家庭生活困難,協調銀行提供自有資金開辦勞工紓困貸款。」但所謂致勞工及其家庭生活困難標準為何?所謂勞工的生活與家庭困難這是一個很抽象的名詞,若勞動部現在已經有標準,請應該要陳列在報告中。此外,應該很多人都不清楚這項規定,更遑論申請資格,因此針對台灣為數眾多的勞工在這波疫情中生活致生困難,勞動部應加強宣導,輔導多數勞工可以度過這波疫情。

二、此外,經濟部報告:「中小型製造業即時輔導:自3月19日公告受理申請,目前已有7家業者提出申請,2案通過資格審查。」但本席經過查詢,根據2018年經濟部統計,中小企業屬於製造業者就有143,853家。請問經濟部,目前僅有2家申請,是否多數製造業者都不知道有這項輔導政策?是大家狀況都很好呢?還是根本多數中小企業根本並不知情?請經濟部務必要加強宣導!

三、最後想請教經濟部與財政部,就目前提出的紓困補貼預算方案,這數字目前的評估可能執行率有多少?評估的依據為何?是否還是只以SARS做為參考基準,而沒有參考美日歐等國的現況發展情形?此外,未來中小企業在疫情結束過後,所借貸到的款項若未能在疫情後還出政府能否確保這些企業不被抽銀根?另外,政府僅針對利息補貼,其實對於企業而言實在是杯水車薪,財政部是否能自稅減徵甚至退稅等方面著手?

四、建請行政院應該針對困振興預算規劃運用提出改建以及檢討政策,僅針對表層補貼而無法深入解決企業困苦,將對台灣經濟造成莫大損害,要進行實質有感改進政策,撥款效率要快,降稅與減稅政策要做通盤檢討,唯有如此才能帶領台灣度過此難。

(五十七)本院王委員美惠,鑑於教育部於本月7日宣布以「Zoom軟體有資安疑慮」為由,禁止各級學校使用該軟體於遠距教學,本席認為,教育部注重資安,下令禁用有疑慮的軟體屬合理範疇,但亦需注意「合情」。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因目前武漢肺炎疫情全球肆虐,許多學校都已研擬遠距教學方案,教育部突然下令禁用Zoom,應設置一定緩衝期間,以利各級學校設定系統,另查貴部所提「替代軟體」,若需完善使用,多為付費使用,且使用介面尚有許多學校或師生,可能尚未熟悉,若倉促下令禁止,不僅影響學校教學品質,亦造成偏鄉教育銜接系統之困擾。

二、本席要求教育部應提供各級學校轉換系統之協助及補助,同時應提供各校軟體轉換緩衝時間,以維持教學品質。

(五十八)本院鄭委員麗文,鑑於近年來電動汽機車逐漸為市場所接受而快速增加,在此一趨勢發展下,政府應及早研擬未來電動汽機車所使用之大量鋰電池在其壽命效期屆至後,如何予以回收與處理之對策,以避免廢電池遭隨意棄置而造成嚴重的環境污染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近年來國人環保意識抬頭,許多民眾紛紛把換購電動汽機車列為考量。據統計2019年電動機車的銷售量達16萬台,市佔率約占18.7%,相較於前一年的9.63%完全是翻倍成長。然隨銷售的數字屢創新高,廢電池回收的數量應有無相對應的回收比例。

二、就回收管道與處理方式上,對電動汽機車的專用電池來看,政府應有適當的回收誘因以提升保養業者與廢電池處理商處理廢電池的意願,同時應積極建立管理機制,主動納管、積極輔導與落實監督。另外,現行的廢電池處理廠商國內僅三家,其處理能量是否足夠落實回收政策?令人質疑。

三、政府現行獎勵回收的方式,無法有效提高我國廢電池的回收率,甚至落後世界其他國家。根據統計,台灣廢電池回收率僅20%,不論是一次電池或是二次電池,比例都相當低。為此,本席認為政府有關單位應檢討與盤點現存問題、回收方式與回收管道,提出改善對策。

(五十九)本院李委員德維,針對政府為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蔓延,自今日(4月9日)起開放國人寄送口罩至海外親人,但除限制寄送對象及數量之外,還須事先取得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的輸出許可證後始能交寄。以此繁複程序對照政府日前豪捐口罩的外交政策,不禁令人懷疑即使在嚴峻的防疫期間,高層行事仍是政治利益掛帥,重政治而輕民生,無視海內外國(僑)民的口罩需求,建請政府能善用駐外館處來協助我海外國(僑)民儘速取得防疫口罩乙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由於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蔓延,為避免海外台人因口罩不足而暴露在感染風險之中,政府從4月9日起開放民眾寄送口罩至海外,惟收件人須為寄件人之配偶或二親等內親屬,而且收件人每2個月至多收到30片,寄件人每2個月最多也只能寄送30片,如此諸多限制還要加上「每次」都必須先取得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核發的「口罩輸出許可證」後,始能付郵寄送。

二、按聯合國標準,目前獲得普遍承認的國和地區共有249個,但受肺炎疫情影響,許多承運航空公司暫停部分航班加上有些國家拒收,因此中華郵政公司表示有近半數的111個國家、地區都無法接受交寄,如此一來將使政府照顧海外國(僑)民的實益大打斤扣,所以政府應儘早另作其他周全思考安排。

三、又據僑務委員會統計資料,我國海外僑民(不含留學生)迄今已達兩百萬人,因此將口罩寄送海外方式助益有限的話,政府應積極善用我駐外系統。外交部現今在全球共有108個駐外館處,在當地國(僑)民取得口罩不易,而國內產能又漸有餘裕的情形下,為防疫照顧起見,政府似可考量透過我駐外單位來協助口罩的寄、配送(售)事宜,而非現在係假防疫管控之名來大行捐助口罩予各國之實。

(六十)本院李委員德維,針對國內各級學校為達政府「超前佈署」的防疫要求,多已做好遠距教學的演練與準備,不料教育部卻因日前立委對於視訊軟體Zoom恐有資安疑慮的提醒,便即下令全面禁用,讓許多師生感到措手不及。本席認為學校的教學課程,其性質迥異於政府機關以及公司行號,因此教育部應在對學校遠距教學準備情況及師生授課需求做通盤調查瞭解後,再來決定是否要採全面或分級管制並提出配套因應措施為妥,勿讓早已為校園防疫忙到焦頭爛額的老師落得白忙一場乙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近來為降低新冠肺炎(COVID-19)的群聚感染風險,各界多採用Google Meet、Microsoft Teams和Zoom等視訊軟體來進行遠距會議或溝通。而各級學校為配合政府「超前佈署」的防疫要求,也早已擇定做遠距教學準備的依據,可是教育部卻因日前立委提出Zoom恐有將線上內容外洩中國的資安疑慮後,驟然通令各級學校立即停止使用,讓許多選用Zoom做遠距教學的師生感到措手不及。

二、本席認同並支持大家使用更安全的視訊軟體,但學校並不像政府公務機關或私人公司行號具有高度機密性的需求,因此如係基於Zoom的視訊品質較佳或是操作介面較便利而被選為師生遠距教學之用,這便有值得大家討論的空間,況且正式上線前的研習、操作,都需師生花費一定的時間學習和適應,所以教育部只用資安做唯一考量而完全忽視師生的付出與需求,未免顯得缺乏周全考量。

三、由於科技日新月異,資安向來是相對而非絕對,但教育部全面禁用Zoom的政策係遵照政院拿香跟拜的指示,無怪乎予人政治考量的聯想。因此本席建請政府在兼顧資安與防疫期間師生遠距教學的需求上來做周全妥適的安排,不要讓校方及師生在準備工作上所耗費的時間、心力,在一夕間全部付諸流水。

(六十一)本院廖委員國棟,為完善COVID-19(新冠肺炎)社區採檢網絡,爰針對疑似COVID-19(新冠肺炎)個案就醫採檢,及轉診收治之分流就醫方式進行規劃,並設置專責病房,落實適當病人安置,有區分為指定社區採檢院所、重度收治醫院,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現階段全國指定社區採檢院所共計163家;重度收治醫院共計52家。而在台東縣有社區採檢院所有8間及重度收治醫院有1(台東馬偕紀念醫院)。依據目前確診案例與人口比例而言,負責採檢重度收治醫院數似符合我國確診案例之現狀。惟本次清明連假,國民因假期因素四處遷移,部分國民至台東出遊,並忘記社交距離之行政指導,恐會產生防疫之破口,本席擔心半個月後,會不會導致台東確診案例突然增加,因應如此狀況,衛福部如何超前布署,以保障臺東居民之健康安全。

二、因應清明連假,全臺人口趴趴走導致病毒到處遷移的問題,花東地區目前僅有花蓮慈濟醫院可以做指定檢驗機構,而臺東卻苦無指定檢驗機構,衛福部應予以改善。

三、為完備臺東地區COVID-19(新冠肺炎),爰請衛生福利部於兩周研議可行性方案與期程並提供書面報告。

(六十二)本院廖委員婉汝,鑑於新冠疫情造成肥料短缺恐慌,農委會雖啟動肥料預購登記,但仍有不少農民表示肥料依然缺貨。農會預購登記制無法便利農民,不符農友需求期待,市面肥料行買不到台肥肥料,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農民因擔心受新冠肺炎影響,造成肥料原物料短缺,因而提前大量備貨,導致肥料供應不足。現在正值一期稻米耕作時期,農民購買不到肥料心急如焚,才第一次施肥就已經面臨如此困境,農民對之後的追肥更是擔憂。

二、農委會3月16日啟動肥料預購登記制,主要將台肥肥料分配給縣市農會約有七成,分配給肥料行及經銷商的只有三成,但縣市鄉鎮農會大多距離農地太遠,且農會不提供運送服務,不若農民就近於肥料行購買便利,導致農民預購意願不高。

三、建請行政院農委會協調台肥公司增產,並調整台肥對農會與肥料商的供貨配比。

(六十三)本院廖委員婉汝,針對新冠肺炎經濟部推出紓困振興方案包括增買氣、拓商機,未來將發放800元振興抵用券,可使用於商圈、夜市、餐飲業、藝文等產業,也將編列預算給個別商圈及夜市,舉辦行銷活動及改善設備。惟根據經濟部的補助辦法,商圈須經人團法或地方自治條例所設立之商圈,夜市只限於「列管夜市」才能符合補助資格。本席建請經濟部在推出紓困振興方案時,能擴大適用範圍,讓更多基層攤商也納入,不要只限定特定商圈及夜市,讓更多攤商受惠,以符合行政院「雨露均霑」的紓困原則,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經濟部針對新冠肺炎推出一系列振興方案,方案包括增買氣、拓商機,未來亦將發放800元振興抵用券,可用於商圈、夜市、餐飲業、藝文產業等,也將編列預算給個別商圈及夜市,舉辦行銷活動及改善設備。

二、惟根據經濟部的補助辦法,商圈須經人團法或地方自治條例所設立之商圈,夜市只限於「列管夜市」才能符合補助資格。以屏東縣為例,符合資格的商圈僅地磨兒、恆春、小琉球等3處商圈,夜市則只有瑞光夜市符合資格,其餘商圈、夜市都將被排除在外。

三、新冠肺炎疫情衝擊經濟產業層面很大,本席建請經濟部在推出紓困振興方案時,能擴大適用範圍,讓更多基層攤商也納入,不要只限定特定商圈及夜市,讓更多攤商受惠,以符合行政院「雨露均霑」的紓困原則。

(六十四)本院陳委員以信,鑑於3月19日起從境外返國者皆須進行居家檢疫,若有須進行居家檢疫者未遵守規定,隨意外出,防疫即陷缺口。依照目前規定,須進行居家檢疫者違規一次,即會被送往檢疫所安置,且無法領取補償,還需繳交罰款。由於最近已傳出多起違規案件,主管機關顯有必要重新評估現行居家檢疫規定之成效。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有鑑於新冠病毒在全球肆虐十分嚴重,我國政府於3月19日起要求從境外返國者皆須接受居家檢疫。然若有人不依主管機關指示擅自外出,將增主管機關管理困擾,更可能影響他人健康。

二、雖依現行居家檢疫規定,居家檢疫者若違規一次,即會被送往檢疫所安置,但最近屢傳相關違反情事之案件。主管機關應對現行規定成效加以檢討,並即研議可能精進作為。

(六十五)本院陳委員以信,鑑於我國海外留學生受全球COVID-19疫情影響,預防性資源如口罩、護目鏡等獲得管道有限,衛福部疾管署應協同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及外交部,根據各國疫情嚴重程度、當地醫療資源情況及在地留學生人數等,擬定系統性的分配援助計畫,並儘快付諸實行。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根據108年度世界各主要國家之我國留學生人數統計,總計71,221人於海外求學。鑑於海外防疫資源難以購買,我國學生又受當地政府醫療資源照護有限,當前多數僅靠僑胞及校友以個人方式捐贈,相比國內,海外留學生所受保護嚴重不足。

二、中央流行疾病指揮中心於3月30日宣布,開放國人於4月9日起,可寄給海外二等親每兩個月30個口罩,且僅限於實名制領取口罩與原自備口罩。此舉係以國內居民現有資源重新分配,未能在保障國內需求完全滿足的前提下,計畫性的援助海外留學生。

三、相關單位應協同分析各地區疫情,以及當地政府醫療資源數量及分配,預估防疫醫療資源需求,並基於此以及當地留學生人數,及早進行分配資源補助,以確實維護我國海外留學生之相關權益。

(六十六)本院陳委員以信,鑑於今年漁訊期將至,3月24日時兩艘我國籍漁船宏吉財號及信福晟號,分別於花蓮及台東外海我國專屬經濟海域範圍內,遭日本公務船驅趕。農業委員會漁業署對日本提出嚴正抗議卻未獲回應。由於兩起事件發生地為我國專屬經濟海域,但皆非屬「台日漁業協議」中劃為排除對方法令適用海域,致有模糊地帶,亟待台日雙方磋商解決。爰要求外交部、農業委員會漁業署、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採取必要因應措施,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六十七)本院林委員昶佐,鑑於「開放政府夥伴聯盟」(Open Government Partnership, OGP)近年積極推動開放政府,亦即民眾能獲得政府資訊並參與討論,有疑慮時可透過問責機制要求相關機關負責。對此,台灣已參與開放政府計畫多年,目前國家發展委員會也正積極推動開放政府國家行動,為使開放政府理念涵蓋更多政府機關,國發會應積極協調那納入立法院等其他一級機關,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2011年美國、英國等八個國家共同成立「開放政府夥伴聯盟(OGP)」,主張在制定公共政策的過程中,應包含把透明(Transparency)、參與(Participation)、涵容(Inclusion)及課責(Accountability)四個要素。即政策的形成過程中:要能讓民眾知道資訊,並讓民眾參與討論、表達意見,蒐集多方利害關係人之意見,減少錯誤政策。事後如果政策產生疑慮,要能夠有問責的機制。目前OGP已經有78個國家會員,以及20個地方會員已經成為全世界主要國家共同關注的焦點,台灣也積極參與多年。

二、OGP的次級組織開放國會(Open Parliament)於2012年提出開放議會宣言,提出「推動開放文化」、「促進議會資訊透明」、「輕鬆獲取國會資訊」、「啟用國會資訊的電子通訊」,並在此之下臚列四十四項子目標,顯見開放議會亦為目前國際上廣泛討論的議題。

三、國家發展委員會在2020年1月宣示,為展現推動開放政府的決心參與OGP,將規劃臺灣首次OGP國家行動方案,提出具體的政府承諾事項。但國家發展委員會提出的方案僅包含行政部門,為使為使開放政府理念涵蓋更多政府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應積極協調那納入立法院等其他一級機關。

(六十八)本院賴委員香伶,鑑於我國現行法對於「未經同意散布私密影像」之行為(以下稱該行為)尚未有完備之規範,爰建請司法院、法務部、衛生福利部研議,在針對該行為之立法未完成前,是否得比照《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以及現行司法實務作業執行要點,提供該行為之被害人下列保護措施:1、司法文書就被害人之隱私加以隱蔽;2、為被害人導入社政衛生等相關資源;3、由各地檢署「婦幼專組」專責處理;並於3個月內以書面回覆可行性評估報告?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數位時代來臨,所衍生的新興犯罪類型成為當代國家法制所必須面對的挑戰──「未經同意散布私密影像」(Non-Consensual Pornography,以下稱該散布行為)即為適例。不論被拍攝者於「拍攝」當下是否出於自願,在拍攝後的「散布」階段皆應有其自主權,然由於我國刑法及其他特別刑法,皆未針對就該行為,以維護被害人(性)自主法益為出發之制裁規定,是確有制定專法加以保護之必要。又,在專法制定完成前,在現行制度下,行政及司法機關應採取積極作為,防免、減少被害人於後續的司法偵審程序中的二次傷害,合先敘明。

二、按,依我國現行法,對於該行為雖然已有可能以下列法律處罰行為人: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第2款及第20條、刑法恐嚇罪、妨害秘密罪、散布猥褻物罪、個人資料保護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惟此些規範基於以下的原因,顯有保護不足的問題:1、評價不足:該散布行為侵害被害人人格尊嚴、隱私權、名譽權及性自主權甚重,其本質與性犯罪相當,但前揭法律規定或許以保護社會法益為出發(如散布猥褻物罪),不免將被害人的性隱私內容定義為猥褻物品,且猥褻二字屬不確定法律概念,容易出現認定標準不一的情形;妨害秘密罪雖有觸及被害人隱私權,但對於自願拍攝者,並不處罰,也就是對於自願拍攝但未經同意的散布,並非構成要件行為,自不構成該罪;至於性騷擾防治法雖然可能對應該散布行為,但其僅為行政罰,並不足以評價該散布行為之惡性。2、保護不周:依據今(109)年修正通過之刑事訴訟法,確實就被害人及其家屬於偵查及審判中的隱私,以及受訊問時的陪同與適當隔離加以保護,但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的規範則更為完備,對於被害人個資的隱蔽、服務資源的導入,以及對於被散布物的強制移除,都有明確規定,但該法原則上僅適用未滿18歲之人,對象範圍有限。

三、查,現行法對未經同意散布個人私密影像,多以刑法「散布猥褻物」、「妨害秘密」、「恐嚇」等為案由,惟此類案件現階段並未有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相關規定,得以強制要求須隱蔽被害人個資並使用代號及其案由,因此容易在司法文書上讓案件曝光而對被害人造成二度傷害,在偵審程序及身心扶助等被害人保護事宜,亦無法明文規定執行,因此目前司法、行政機關是否得就下列事項在現有制度中先行加以處置:1、司法文書對被害人隱私的保護;2、偵審程序對被害人的友善措施;3、社政衛福系統資源的導入;4、由各地檢署「婦幼專組」專責處理?

四、對於「未經同意散布私密影像之防制」此一議題,必須掌握到此種犯罪行為至少有「網際網路中的匿名性、高度複製、快速轉傳的特性,易於加速散布行為的傳送而造成被害人要求而遭受二度傷害的推力。1」也因此,若未能正確掌握該散布行為跟性犯罪同樣可能對被害人造成極為相似的傷害,那麼部分實務工作者如上揭案例般未具備性別平權及性侵害防治相關專業養成,無疑將導致被害人在司法程序中的二度傷害。就此,本席期待相關行政、司法體系能有足夠的意識與自覺,將性別平權落實於實務工作者的職前與在職訓練課程,成為被害人獲得同理支持及創傷復原的重要支持、實現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

(六十九)本院馬委員文君,有鑑於新冠肺炎全球蔓延,預估全球經濟將大衰退,日前聯合國國際勞工組織警告,受疫情影響,最糟情況下全球失業人數將增2,470萬人,全球失業潮一觸即發,未免重演當年金融海嘯情況,本席呼籲政府確切掌握無薪假的黑數,救失業政策要先行定調、補助產業應有前瞻思維,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二○○八年金融海嘯引發全球失業潮,當時台灣失業率飆高到百分之四點一四,次年攀升至百分之五點八五。民眾失業,貸款還不了,銀行面臨危機,政府若沒給補助,民眾沒有消費能力,內需消失經濟就更不景氣,成為惡性循環。

二、資料顯示國內目前領失業給付逾4萬人,無薪假人數快破萬,三月更減少六萬多職缺,可謂前所未見。然台灣疫情控制尚樂觀,經濟復甦可望比別國快,但因疫情而失業的美國人有1,680萬人,估在四月底達2,000萬人。美國受傷全世界都將重創,台灣對美國、中國大陸依賴深,經濟景氣勢必受嚴重影響。

三、再者,台灣與美國不同,美國疫情發生經濟下滑,雇主就開始裁員,國內有無薪假制度。現在政府鼓勵企業不要裁員就給補貼,也給勞工津貼,大部分企業是減班因應,目前國內失業率數字沒有明顯上揚。但台灣對無薪假的統計過於失真,縣市政府又無法完全掌握,淪為黑數,失業率亦會失真,無法看出就業市場的不景氣。

四、本席認為救失業潮首先是政策要定調,如果希望企業繼續放無薪假不要解雇,政府有義務準備更多財源,目前一兆多可能只夠支撐三個月,若延續六個月就需兩兆多;若財源不夠,可提出延長失業給付時間,沒有加入就業保險者另設救助方案等未雨綢繆政策,針對政府補助產業更需前瞻性思維,疫情結束到經濟復甦至少需半年,政府紓困之外應同步要求企業轉型。

(七十)本院馬委員文君,有鑑於受疫情衝擊影響,國內目前放無薪假勞工創近八年新高,消費信心創32個月來新低,請領失業補助的人數已創十年來單月新高,在在顯示經濟受到疫情嚴重衝擊,籲請參佐多國採發送國人現金的「救急」紓困手段,幫助現階段弱勢、受創嚴重的家庭,領得到現金救急救窮,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受疫情衝擊影響,根據人力銀行指出初估全台放無薪假人數現階段約八千七百多人,但是全台五至七人的公司,至少有一成,這些公司放無薪假不用報備也不會有勞檢,保守初估黑數有超過兩萬人,而消費信心創32個月來新低,2月申請失業補助超過3萬4,000人,給付金額逾9.4億元,請領失業補助的人數已創十年來單月新高,勞工情況相當危急,在在顯示經濟受到疫情嚴重衝擊。

二、然而經濟部預定月底推出振興消費的「酷碰券」,除了綁定行動支付,另外提供25%優惠,國人需額外掏出75%消費,每個月上限1,000元,希望能刺激消費,但就南投縣有高達8成的鄉親不會使用行動支付,根本無法直接受惠,使用限制多,又只有特定商家才受惠,民眾都活不下去了,未來給再多折扣,異乎無多大意義?

三、檢視美國、英國、澳洲以及鄰近的日本、南韓甚至新加坡、香港、澳門等許多國家地區都採發送國人現金的「救急」手段,就連美國聯準會主席、各國經濟學者也提出「發現金」的呼籲,民調顯示,有高達八成以上的民眾也希望政府「直接發現金」。

四、基此,政府採行「發現金」是最公平、最直接、有效率的紓困手段,能夠幫助現階段弱勢、受創嚴重的家庭,領得到救急救窮,解決眼前的生計危機,現金投入市場「刺激消費」,能讓百業經濟紓解復甦,籲請政府從善如流回應民眾的期待,採直接發放現金紓困政策。

(七十一)本院高委員虹安,新型冠狀病毒引發的肺炎疫情不斷,在全球進行防疫大作戰的此時,防疫相關的詐騙活動更是猖獗,尤其搭配假訊息的詐騙方式更容易讓民眾信以為真。根據趨勢科技統計,疫情爆發以後,光是2月份所偵測到的假消息數量就高達20萬次,單月暴增203%。再依據165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自今年1月底口罩改由政府統一管理產量及配額後,即出現大量民眾因網購「口罩」遭假網拍詐騙之案件,3月涉及「額溫槍」的假網拍案件也有20多件,行政院除了防疫宣導外,對於有關防疫物資或運用防疫假訊息的詐騙也應該加強宣導,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根據趨勢科技3月25日公布的統計資料,疫情爆發以後,光是2月份所偵測到的假消息數量就高達20萬次,單月暴增203%。近期有3種疫情假消息最常見:包括用臉書詐騙網址,光是這種情況在最近一個月內暴增250%,其次,就是冒充官方名義的假訊息,用謊稱可以預購口罩為由,騙取個資或詐騙金錢,最後,就是運用未經官方認證的不實謠言,在民眾輕信下,將謠言藉由轉發分享而達到詐騙的目的。

二、根據刑事局165詐騙專線統計,今年已接獲321民眾網購口罩遭詐騙案件,近七成都發生在臉書,大部分是因為口罩實名制2.0開放預購後,詐騙集團不只在各類路平台假意販賣口罩,更試圖冒充口罩實名制相關操作流程進行詐騙,詐騙的手法真的是五花八門,民眾一旦不查,即受騙失財。

三、近期不少國家也出現利用疫情的消費詐騙案例,如美國聯邦交易委員會(FTC)統計,今年以來投訴最多的疫情詐騙類型是取消旅行或度假的退款通知、網購、手機簡訊詐騙及假冒政府或企業的騙局,累計達7824件,造成477萬美元損失,每位受害者平均損失598美元。

四、在日本及瑞典,也有歹徒假冒政府機關打電話關心老年人,主動前往老年人住所檢測病毒,並幫他們出門購物,歐洲不少國家則有人推銷號稱可以治癒或防止病毒的產品,但實際上並沒有實際效用等等。可見,詐騙集團運用的手法隨著疫情演變及地方不同而推陳出新,行政院在防疫上超前佈署,在防詐騙宣傳上也必須多加把勁才行。

(七十二)本院高委員虹安,有鑑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嚴峻,已造成全球大流行,死亡人數持續攀升,國內確診案例亦每日持續穩定增加,包含高中、大學已有多起停課之情形出現,故需以最高標準嚴加防範、超前部署。有鑑於此風險升高之情形,行政院已發函至各級政府,有關各機關學校核派執行新冠肺炎(COVID-19)防疫工作之人員,得不受《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第9條之規定,各機關學校得經行政院同意後,為其人員投保額外保險。然基層校務人員反映,各級學校因預算有限,恐無法為學校執行防疫工作之教職員工再投保額外保險,造成從事第一線防疫教職人員處於高風險環境卻保障不足。教育部應研擬相關方案,使基層教職人員能獲得足夠保障,安心做好防疫工作,守護學童健康,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嚴峻,截至4月9日我國確診人數已達380人,死亡5人,且已有高中、大學因防疫而停課,在每日確診病例持續攀升之情形下,顯見強化校園與學生之防疫措施刻不容緩,教育部應積極主動應對之。

二、為使第一線教職人員能有更充足之保障,行政院已發函告知各地方政府,各機關學校核派執行新冠肺炎(COVID-19)相關防疫工作人員,得不受《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第9條之規定,各機關學校得經行政院同意後,為其人員投保額外保險,使第一線教職人員能夠獲得更完善的保障。

三、然有基層校務人員反映,各級學校實際預算有限,恐無法再額外替從事防疫工作之教職人員投保額外保險,因此本政策調整雖立意良好,但實際上並不能提供基層教職人員足夠保障。

四、綜此,教育部應儘速檢討現階段各校額外投保經費不足之問題,儘快研擬相關方案,使基層教職人員能額外加保,獲得足夠保障,安心投入防疫工作,守護學生健康。

(七十三)本院葉委員毓蘭,受新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影響,「中央疫情指揮中心」近日下達暫停辦理室內100人以上、室外500人以上集會活動之建議,致許多人民團體通知暫緩辦理會員大會及相關活動,而無法如期完成理、監事改選。對於後續是否須申請計畫變更?是否影響年度核銷與次年度補助作業?是否需申請延長辦理改選時間?產生相關疑義困擾。為使渠等有遵行標準,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目前向內政部登記立案的社團包括協會、學會、協進會等有50,903個,工、商業總會等工業團體、商業團體、自由業等職業團體有5,254個,各地的社區發展協會有6,828個,總數多達6萬2,985個。

二、依照人民團體法規定,會員大會應每年召開一次,每3年或4年進行理事、監事改選。又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第33條規定,人民團體之理事、監事應於任期屆滿前一個月內辦理改選,如確有困難時,得申請主管機關核准延長,其期限以不超過三個月為限,屆期仍未完成改選者,由主管機關依本法第58條規定處理。

三、針對人民團體因應防疫要求,而無法順利如期召開會員大會進行理、監事改選,因延長時間最長僅為3個月,而全國人民團體為數甚眾,如一一申請延長,無異增加行政機關繁重核定作業,甚或不及於3個月內完成全部核定作業。當此防疫期間,是否由中央統一規定逕予延長改選時間至疫情結束?或仍須逐一申請核定?另如近期仍有召開相關會議之必要,又該如何辦理?相關配套措施究係為何?

四、另外,針對人民團體配合防疫要求,延期辦理接受各級政府補助之相關活動,是否會影響年度核銷作業及次年辦理申請補助之權益?

五、綜上,鑑於疫情短期間還不能解除,請主管機關儘速檢討公布因應措施或規定,俾相關人民團體有所依據。

(七十四)本院林委員為洲,有鑑於經濟部宣布台灣口罩產能提升,每日產能可達1,500萬片,卻仍有許多地區家長反應買不到兒童口罩之情況,顯示部分區域兒童口罩分配不均現象。爰此建請行政院盤點全國兒童口罩數量,與各地方政府溝通協調實際需求數量進行配額調度,以解決高出生率地區兒童口罩不足等問題,並公開相關資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新竹縣竹北市人口稠密,據縣府統計,竹北市12歲以下兒童逾3.5萬人,因此兒童口罩需求量大,近期接獲許多家長反應買不到兒童口罩,部分地區兒童口罩數量明顯不足,部分地區兒童口罩卻剩餘過多,顯示區域未按照需求供給配額等問題。

二、經濟部宣布口罩產能超前部屬,4月起民生用防疫口罩的日產能將可達到1,500萬片。衛生福利部也公告4月9日起調整新規定:民眾在藥局購買口罩時取消原定身分證號單雙號的分流限制,並且可以一次購買14天份口罩,也可任選成人9片或兒童10片,每隔14日後才能再次購買。儘管可購買的口罩數量增加,但能購買人次卻一樣,因此各藥局前還是大排長龍,且新制上路後成人也可購買兒童口罩,可能更容易壓縮到兒童口罩的數量。

三、有鑑於此,本席要求行政院等相關單位,應全面盤點全國兒童口罩數量,依照各地方實際需求調度配額並公開數量,或儘速研議相關解決辦法,避免各縣市口罩分配不均等問題產生。

(七十五)本院張委員其祿,針對「Ayoi阿優依」入口網為原住民委員會為推動原住民族優質商品之行銷管道,經查該網站,似未設置快速導覽網站之功能,民眾恐無法理解該網站用途。且該網站作為行銷之管道卻未設有即時客戶服務方式,僅以留下聯絡方式,似有消極處理之疑慮。綜上,「Ayoi阿優依」入口網的不方便似無法使消費者提高消費意願,恐導致該網站形同蚊子網站,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Ayoi阿優依」是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設定之通路品牌,在台北、台東及金門有三處實體據點,提供原住民族優質商品寄銷管道。為因應本次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並兼顧未來發展,規劃結合實體通路設置專屬網站,是為「Ayoi阿優依」入口網。

二、經查,該入口網之首頁僅放滾動式圖片,該未設有網站導覽之功能,除民眾無法確實了解各個網站內連結如何使用,該入口網之首頁似未顧慮其美觀及設計,恐導致民眾進入該網站購物之意願不增反減。

三、「Ayoi阿優依」入口網作為未來原住民族委員會之品牌行銷重要管道,然該網站卻未設計線上客服或聯絡方式,僅以留下民眾之基本資料及連絡電話。若民眾於線上欲針對商品或購物之方式希望獲得即時性回應,以現行聯絡管道,似無法即時處理民眾所需,使民眾大幅降低購買之意願,另也可能發生消費糾紛未獲即時處理,使民眾對該網站產生負面評價,恐導致未來該網站行銷宣傳之效果大打折扣。

(七十六)本院張委員其祿,針對國際因新冠肺炎病毒疫情,造成全球近二百萬人卻診,約十一萬人死亡。而造成本次疫情死亡人數攀升原因之一,呼吸器於全球數量不足,導致許多重症患者無法獲得有效醫療,致病情日益嚴重。我國現有呼吸器數量,根據衛福部統計約有二萬台,有鑑於各國呼吸器之短缺狀況,於此,台灣超前部署呼吸器有其必要性。國內亦提出組成「呼吸器國家隊」,未來,將請國內相關廠商研製呼吸器,以確保大規模感染時,呼吸器數量能夠負荷重症患者之需求。參酌美國食品暨藥物管理局(FDA)啟用緊急使用授權(Emergency Use Authorization,EUA),開出快速通道,讓醫材儘速上前線,使法令能夠配合行政機關的政策,然而我國「呼吸器國家隊」之目標,礙於現行法規限制或未有相關法律之規定,恐不易組成。行政院與主管機關是否已有相關法規之適用以利國家隊組成。若無,則應儘速研擬或參考他國法令之適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根據新聞報導指出,義大利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失控,醫院病床和醫療物資嚴重短缺,在感染病毒人數持續攀升下,義大利各大醫院緊急增加加護病房的病床。有些醫院甚至清空好幾間病房來收治重症患者,也有醫院將手術室改成加護病房,截至今年3月23日,義大利新冠病毒確診病例近6萬人,但呼吸器只有3,000台。在病床和呼吸器不足下,義大利醫生被迫含淚抉擇:誰優先接受治療、誰的存活率較高,來做出困難決定。

二、根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統計,全台的呼吸器約有2萬台,呼吸器擁有率約每10萬人就有61台,比起德國24台、英國12台以及義大利的5台,可說是相對充足。但台灣現有呼吸器的存量,太平盛世沒有問題,但目前正值疫情爆發的非常時期,歐美醫療技術先進,現在也面臨捉襟見肘局面,有鑑於此,台灣超前部署呼吸器有其必要性。

三、美國FDA的EUA條款除了涵蓋適用的產品清單,也清楚告知未經核准或經核准但改變用途的醫療器材,可免除臨床試驗,直接以書面資料獲得緊急使用核准;在這非常時期,清單內產品不須經過漫長臨床實驗,只要FDA認定「可能有效」,醫材就可以上陣,解決迫切的醫療需求。

四、我國現行「傳染病防治法」以及最新通過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都缺乏對於防疫重要器材之研發的推動措施。對於組成呼吸器國家隊,現行法規恐導致難產,行政院及主管機關應儘速研擬相關法規或參考國外法令適用(如美國FDA)。

(七十七)本院張委員其祿,針對行政院107年核定之地方創生國家戰略計畫,國發基金為配合推動行政院「地方創生國家戰略計畫」及「社會創新行動方案」,訂定多項協助地方創生及社會企業發展資金措施,故須了解國發基金投資地方創生案件數量及金額狀況,及投資後之案件後續出場方式,以獲悉地方創生政策投資之狀況,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依行政院107年核定之地方創生國家戰略計畫,後續國發基金於108年1月30日發布新聞稿,宣布訂定多項協助地方創生及社會企業發展資金措施,期能以加強投資及提供信用保證等方式,協助地方創生及社會企業相關事業發展。其中為加強與民間合資成立創投基金,共同投資地方創生事業及社會企業,通過「地方創生暨社會企業創業投資事業投資作業要點」,其中國發基金對個別創業投資事業投資上限最高可達40%。

二、依108年11月22中國時報「口湖地方創生智能魚池國發基金投資1億8,000萬元」報載,雲林縣口湖鄉地方創生計畫以台灣鯛「智能魚池」為主軸,導入智能AI技術,年產量為傳統魚池的42倍,獲國發基金投資1億8,000萬元,並成為「地方創生」計畫的全國示範點,此計畫透過資策會、雲林縣政府、口湖鄉公所共同努力,預計將於2年後完成。就該計畫將於兩年後完成,國發基金投資之資金使否已建立出場機制並評估投資績效,為國發基金後續推動地方創生投資之關鍵。

三、根據地方創生國家戰略計畫簡報(行政院1080103核定版),企業出資成立地方創生專戶,由地方與企業共同監督管理,投資經創生會報平台核准之地方創生事業提案。然基於地方自治之尊重,迄今尚未有縣市政府成立創生專戶,行政院之國發基金投資地方創生事業似為目前投資之主要動能,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七十八)本院陳委員秀,有鑑於目前新型冠狀肺炎疫情日趨嚴重,大專院校校園餐廳因應防疫措施,實施社交距離,進而影響營業收入,增加校園餐廳經營負擔。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有鑑於目前新型冠狀肺炎疫情日趨嚴重,大專院校校內各個校園餐廳因應延後開學,自2月24日起配合大專院校防疫小組,填寫防疫表及落實消毒工作。為保護校園師生與提供用餐服務之維持,於開關店前後皆進行消毒,營業時間內每小時亦消毒所有接觸把手與檯面、每次用餐後即消毒桌面、每四小時以漂白水拖地、配合學校量體溫政策和提供肥皂與酒精以供用餐師生消毒手部。更於疫情之初,嚴格要求餐廳員工配戴口罩。

二、本席接受於國立中正大學經營校園餐廳之民眾陳情指出,配合防疫活動迄今,校方僅提供一瓶漂白水,未曾提供過口罩或者其餘消毒物資,且成本均由各餐廳自行吸收。開學後面對疫情日趨緊張情況,自3月10日起,大專院校要求餐廳減少用餐座位,提高用餐者距離,更使得用餐人數減少一半,各餐廳的營業收入因此亦趨減少。

三、大專院校各餐廳因應疫情緣故及配合防疫措施的犧牲與損失,嚴重影響餐廳之生存,亦影響學生於校內用餐的權益。近日欣聞有國立台灣大學向該校之校園商家提出三、四月租金減半之作為。爰此建請教育部體諒各大專院校校園餐廳配合防疫之措施,在法令許可前提下,研擬提供租用場地費用酌予減免之通案性具體方案,俾共體時艱。

(七十九)本院吳委員斯懷,針對日前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所公布的「2020年各國貿易障礙評估報告」中,又再次的關切台灣美豬美牛迄今未依國際標準,及遵守雙邊協議開放進口乙節,提醒蔡政府應審慎評估對我可能之影響,及應有所因應。受新冠病毒疫情肆虐影響,全球經濟成長勢將遭到嚴重衝擊,台灣亦難倖免於外,而其中農漁產品因受各國鎖國措施連累,已經淪為重災區,如果再開放美國基因食品進口,對台灣農民的傷害不啻雪上加霜。檢視USTR今(2020)年所提的這份年度例行報告中,最值得關切的是,美方顯然是意有所指的點出與我方既存的貿易障礙,並未隨台美關係的改善而消失。換言之;似乎美方對上端台美貿易障礙問題是有所期待的,本席認為,殊不論美方會對我提出什麼樣的要求?本知己知彼百戰不殆原則,我方宜先回歸相關議題的本質,妥慎研議若我方執意堅持拒絕開放美豬美牛進口,以及繼續排拒進口基改食品,台美關係會有何負面影響?例如FTA洽簽是否又將「虛無飄渺」?反之;如果解除禁制,可能對我農民及產業的傷害會有多重多深,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台灣社會關心美豬、美牛進口的問題從未歇息,最常可見的問題就是「會否有時間表」?蔡總統針對相關問題的回答是『沒有時間表』,並明白指出,美豬、美牛確實是存在台美經貿關係中的重要議題,但並不是漫天要價的處理,仍要遵循一定的規則,「國民健康一定是最重要的考慮標準」,至於要怎樣判斷,當然就是用國際標準和科學證據來做最後的判斷。

二、美國時間3月31日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公布「2020年各國貿易障礙評估報告」,除了一如往例的關切台灣美豬美牛迄未依國際標準及遵守雙邊協議開放進口;同時也指名包括校園膳食禁止基改食品、著作權線上侵權、健保制度藥價、醫療器材上市許可及價格審查機制、外人投資條例修法等貿易障礙,並未隨台美關係改善而消失。

三、USTR每年所公布的上端「評估報告」之性質,是否已成為美國對其貿易夥伴的施壓工具,本席不得而知,但是對我國來說;建議蔡政府不但應正視,更應真正的審慎評估,如果議題無解可能帶來的風險與影響。尤其應回歸議題本身,到底堅持拒絕開放美豬美牛進口,以及排拒進口基改食品,當初的決策依據是否經得起科學論證?抑或只是民粹式的回應模式?而今如果解除禁制,又會對我國相關產業及農民的傷害有多大?台灣所能承受的風險及衍生的後遺症會有那些?

四、在時間的推移下,有關美豬美牛的食安疑慮?基本上應已是消除。不只美國的其他貿易夥伴已先後解禁;更關鍵的是,在美國內銷市場的美豬美牛和出口外銷的並無不同的生產履歷。因而台灣片面繼續施禁,反而被質疑只是一種民粹式的堅持而已。同樣的情況也出現在日本福島「核食」的進口解禁議題上,日方同樣也無法認同。尤其全世界的其他國家,業已先後取消當初限制日本農漁產品進口的權宜措施,唯獨台灣仍不動如山。

五、國際間的互動本來就基於利害關係之上,美豬美牛及日本福島「核食」進口的問題,都無法迴避我國與美國或日本關係的良窳,以及雙邊FTA的簽署。惟本席提醒;面對問題「當斷不斷、反受其亂」,想兩面討好反而可能得不償失。如何以最少的代價,化解最大的危機,並從中找出轉機與生機,才是正道;盲目衝動或因循苟且只會引爆更深層的危機。

(八十)本院吳委員斯懷,針對「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10年協商期間即將到期,相關部會的因應立場卻似乎兩樣情的各吹各號,特表芻議。其實10年期只是WTO建議每個自由貿易協議(FTA)完成協商的期間,WTO並沒有硬性規定協商期到就一定要中止,不過;ECFA中的第16條的確是有中止條款,而且只要單方面通知對方,就可以達到中止的目的。本席以為;其實重點不在「中止」與否?而是蔡政府應該撇開莫名的意識形態,捫心自問ECFA對提升台灣經濟及參加區域經濟究竟是正面還是負向?更奇怪的是,陸委會認為ECFA對台灣重要,希望大陸不要貿然終止;經貿部門卻不斷刻意營造ECFA涵蓋產品範圍小,占台灣貿易比重低,對台灣影響不大。試問連政府部會之間的態度都迴異,又如何一致口徑對外?就實務面言;從財政部海關各項資料顯示,ECFA早收清單對擴大台灣產品出口到大陸是非常有用的,而這其中對於創造農民的收入更是非常重要。調降關稅對於雙方當然都會有利,但不可諱言對台灣的利益是「利大於弊」。若再從政治影響經濟面來思考,ECFA中止與否的重要性,相信蔡政府是瞭然於心的。如何以應;則就在於是以福國利民還是意識形態考量,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2010年6月29日簽署、即將屆滿10年的ECFA(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究竟是否會被中止?相關經貿部門被詢問到這問題時,刻意的去強調對我整體經貿影響不大,但日前陸委會卻呼籲大陸「政治歸政治,經濟歸經濟」,不要貿然停止在。此與過去民進黨在野時,嚴厲指責ECFA是傾陸賣台,對台灣有害無益,並且利用ECFA後續簽署的服務貿易協議激化反陸情結,引發太陽花學運,甚至也曾宣示執政後將廢除ECFA的立埸,形成強烈的對比。

二、ECFA被中止的話,對台灣經濟可能會產生什麼影響?經濟部長說影響效果有限大約只有5%。但此種說法可能過於忽略ECFA的效益。依據財政部海關統計資料顯示,從2011年早收清單開始降稅以來,台灣早收清單對大陸出口每年成長率,平均大約比非早收項目的出口成長率高出約3%,因此早收清單對於擴大台灣產品出口到大陸是非常有用的。上端台灣早收清單項目出口到大陸,因為免關稅而省下來的關稅金額達到約近65億美元,而陸方出口到台灣早收項目省下來的關稅金額則為約近6億美元。換言之;調降關稅對於雙方都會有利,而台灣的利益較大,即「利大於弊」。

三、2011年大陸早收產品的平均關稅率約9.5%,至2019年對其他非FTA區域的平均關稅率調降至7.3%,但仍然偏高。而台灣早在2013年早收產品已經開始享受零關稅的紅利,未來ECFA若是終止,早收產品平均關稅會提高到7.3%,勿庸置疑對於廠商當然會是一沉重的負擔。目前大陸與韓國、東協的FTA也已生效,這些產品大多已是零關稅,另外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預期可能在今(2020)年簽署,如果ECFA終止,未來台灣對大陸出口將明顯處於關稅劣勢。

四、有鑒蔡英文總統履任以來,兩岸關係每下愈況,且由於欠缺溝通互信和管道,大陸甚或可能不按牌理出牌,通知我方不經協商程序而直接終止。本席籲請蔡政府,對ECFA是否中止不宜消極而成被動,不論我方是接受或希望不要中止,都應從國家整體經濟發展、產業權益及全民福祉,審慎評估利弊得失而有所具體策略,化被動為主動掌握話語權,利用本身的優勢,搭配FTA的網絡,強化出口能量,鞏固台灣成為亞太生產及營運的重要軸心,切勿因ECFA終止而減損台灣的競爭力。

(八十一)本院吳委員斯懷,針對呂若瑟神父呼籲救助義大利因應新冠狀病毒疫情,短短六天即募得1.2億元,台灣社會展現出超有愛心的同時,也籲請政府應更正視疫情對弱勢族群的衝擊,並落實對弱勢族群協助。政府紓困資金規模雖然已擴大到1兆零500億元,但其中用來照顧弱勢族群的卻只有40億元,顯然是杯水車薪,對弱勢族群來說更是僧多粥少。在此次疫情當中,為數眾多勞工階層受到的衝擊尤其艱難!根據勞動部統計,今(109)年2月失業給付核付件數突破4萬件,若依目前無薪假之勞工已頻臨9,000人推估,3月份請領失業給付件數恐勢將大於2月。除了勞工之外,社會福利團體也處境艱困。據媒體報導,包括華山、家扶、伊甸等基金會,不少社福團體的募款金額較去年同期銳減3到4成。在疫情不知何時結束的情況之下,上端勞工或社福團體的處境必然更難挨!再進一步而言,這些屬於社會弱勢族群的勞工,不但亟可能連房租都將付不出外,是否或也因而面臨更多其它困境,猶待紓困!各主管機關應予深入清查並協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政府推出「1兆500億護台灣行動」,到底能不能幫到真正需要的人?是自蔡總統宣稱擴大紓困金額後,社會及產業普遍的質疑?日前勞動部宣稱,台灣目前放「無薪假」的人數已近9,000人,未來還可能破萬。事實上,若將那些已無以為繼的中小企業、攤商、短期約雇人員算進去,在這波疫情中失去工作的人恐已早逾越幾萬人。從台北市近日推出「千人防疫就業方案」,要招募場館量體溫、點收口罩、關懷居家檢疫者的臨時人員,一開放報名,立刻秒殺爆滿,即不言可證。

二、新冠病毒疫情(COVID-19)衝擊全球,肇致為數眾多之勞工階層受到的衝擊亟為嚴峻,台灣亦是難免。勞動部長許銘春日前在立法院答詢時指出,3月底全台灣實施無薪假人數達7,916人,是2012年1月以來新高;然不過短短近10日,實施無薪假人數再攀升到近9,000。許銘春還表示,倘若疫情延燒到第四季,實施無薪假人數更恐將突破20,000人。以此推估,倘若疫情遲不趨緩,社會上需要救急的人數必然與日俱增。

三、另根據台北市的最新統計,其失業人數較去(108)年同期攀升45.7%,申請失業認定者更上升達56.2%。試想;如果連台北市都如此,其他縣市的情況會更好嗎?上端勞動部所謂9,000無薪假的數字,恐怕與事實有所落差,若再加上諸如計程車司機、小攤商、臨時工等等,逾越20,000人恐怕都嫌保守。本席對蔡總統即時的紓困救援措施予以肯定,但誠摯的期盼蔡政府端出的1兆零500億的大禮包,不要在政治權謀下,變成只是「盡人事」,或是分紅「買人心」。新冠病毒疫情未止,台灣整體經濟發展已面臨嚴重挑戰,國家財政本即拮據,紓困經費筆筆更必須用在刀口上!

四、在此疫情充滿不確定性之際,承擔風險能力偏低的弱勢族群,勢必在生存、生活方面更加艱困,政府及社會大眾是否也應將關愛的眼神投注在他們身上。若干國家已關注到弱勢族群的呼救聲,並以實際行動關懷弱勢。勞工除了面臨無薪假、乃至於失業的疑懼之外,景氣不佳也導致許多勞工減少排班或加班時數,而除了勞工之外,社會福利團體也同樣處境艱困,亦需政府加多些些關愛的眼神。爰此;本席提醒蔡政府,儘管政府已通過弱勢紓困津貼,但隨著疫情變化,紓困對象及範圍也應滾動式檢討,讓紓困措施得以更加精準地運用在社會上所有需要的人,並務實的協助弱勢族群能夠安全無虞的通過,未來可能即來的重重難關。

(八十二)本院吳委員斯懷,針對本(2020)年7月日本川崎市即將執行全日本第一個附帶刑事罰則的「反歧視條例」,明訂禁止在公共場所對非日本出身人士有言論或行為上歧視。特建請主管機關可予參考,以資借鏡。不可諱言;種族歧視是有地球以來就存在的問題,諸多如美國等以朗朗上口以民主自許等的先進國家,其實種族歧視從未真正消減。就以本次新冠病毒疫情延燒全球言,因戴口罩防疫概念的差異,歐美民眾即認為戴口罩的華人都有病?故而藉以恐懼之名行歧視之實的種族隔閡。這樣的情形,相信包括台灣在內的全世界華人,都是不能接受的!但是反觀台灣社會,不是也一樣存在著高度民粹與惡質化的仇恨情緒嗎?在日常生活中,幾乎到處可見「歧視語言、行為及待遇」,甚至還有特定加碼的種族、性別、與職業的複合歧視,在刻意的政治操弄下,藉由特定媒體及網軍的傳播,以訛傳訛、製造假新聞等成為虛擬網路世界中,最強的攻擊武器。以意識型態的介入,製造性別、宗教、族群、職業間對立與衝突,儼然就是另一政治病毒的擴散,讓「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這句話顯得格外諷刺。如果親美媚日是蔡政府的重要政策方針,那麼日本要求民眾正視「反歧視」,是否也可得為我之借鏡,俾利台灣社會共榮和諧,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日本川崎市政府為消除包括種族、國籍、身心障礙及性傾向等一切歧視,108年11月25日在川崎市議會,提出日本第一個附帶罰則的反歧視條例,經相關審議程序後,市議會正式表決通過。因日本產經新聞、朝日新聞報導,川崎市內有韓國城,許多「在日南韓人與北韓人」住在這裡,過去常有中傷及誹謗居民的遊行,讓日本政府在2016年通過「消除仇恨言論法」,此一條例通過之目的,主要是再次提醒人與人、國與國之間的尊重、平等的重要。

二、日本近年對其他種族的「仇恨言論」愈演愈烈,其中鄰近東京的川崎市備受困擾,讓川崎市政府提出全日本第一個附帶罰則的條例,整部條例將從2020年7月起全面上路,如果民眾違反條例規定,川崎市政府會先給予「勸告」與「命令」;如果仍無法約束違反者言行,且從給予「命令」後6個月內3度違規,可公開個人姓名與團體名稱外,也會進行刑事告發,法院最高可處50萬日圓罰金(約新台幣14萬元),期盼遏止歧視言行。

三、我國「移民法」第62條明確規定,「任何人不得以國籍、種族、膚色、階級、出生地等因素,對居住於台灣地區之人民為歧視之行為」;如果因歧視導致權利受不法侵害,可向移民署提出申訴。第81條則規定,如果移民署通知違規者限期改善未改善者,可處5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移民署甚至為此成立「台灣地區之人民受歧視申訴審議小組」,負責審議相關申訴案。

四、簡言之;我國雖無反歧視法,但由上端可知卻亦有相關約束,然自2007年於移民法中訂有相關「反歧視條款」以來,至今尚無申訴成立案件,惟這樣的現象並非意味著沒有事實發生。只是或許這些長時以來被歧視、遭霸凌的國人,因無奈而被迫麻痺致再想伸張也是薄弱乏力的。

(八十三)本院吳委員斯懷,針對新冠病毒疫情持續嚴峻,日前已有不少專家針對清明連假,紛紛警告會是台灣能否安全度過的大考驗乙節,特表芻議。據瞭解;清明連假前,交通部長林佳龍及屏東縣等多位地方首長紛紛掛出防疫保證,要民眾安心出遊刺激觀光,結果卻造成墾丁、關子嶺等11個風景區人潮大爆滿,共計150萬人次造訪,肇致社會輿論一片撻伐,憂心恐讓台灣先前防疫的成果破功,甚或擔心也有引爆第3波傳染的可能。因而亦迫使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出國家級警報提醒保持社交距離、避免前往,並祭出曾在墾丁等11處停留15分鐘者,需進行自主健康管理的補救措施,雖然迄目前止,經檢查的近800名群眾皆為陰性,但陳時中指揮官原宣稱至4月12日即可解除清明連假疫擴的疑慮,現在又告知還要再觀察乙週,從此謹慎回應即知,新冠病毒之危害實不容小覷。本席認為;由此次清明連假政府的因應作為來看,顯然在整體防疫政策的制定及施行上,仍欠全般通盤的考量,防疫中心指揮部真的已很盡心和辛勞,相信全民都不忍苛責,但是若因防疫中心乏力,而讓努力防守的成果突生破口,更非全民所願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日前清明連假國內旅遊人數爆點,社會憂心新冠病毒疫情防制破口,前疾管局局長蘇益仁指出,這2周是防疫的關鍵期,政府應當要先對人流、管制進行安排,卻反其道而行;前台北市衛生局局長邱淑媞也說,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為防止傳染病發生,政府可對特定場所進行管控,但這次清明連假卻沒有,恐怕會讓先前努力防守的成果破功,例如連假後有很多民眾出現症狀需要採檢,消耗醫療人力與防疫物資,也有引爆第3波傳染的可能。

二、新冠肺炎疫情開始至今,政府祭出各種措施,先是嚴格圍堵大陸、陸續提升各國旅遊警示升級、延後開學、禁止大型集會活動、擴大篩檢對象等,防疫表現看似一步一步,但仔細分析,有些政策不僅慢半拍,還常常不接地氣,近期的政策更令民眾充滿問號;從規範社交距離到清明連假發出國家級警報,更可明顯看出政府在制定防疫政策欠缺通盤考量。

三、新冠肺炎疫情開始之初,台灣就對大陸採取嚴格措施,但疫情在歐美升溫時,升級措施卻慢半拍,導致境外移入增多。2月底,各國已對美國採取嚴格管制,美國紐約等3州也在3月初陸續進入緊急狀態,台灣卻遲至3月中旬後才有動作,讓台灣確診人數暴增到現在還飽受境外移入確診案例天天出現的防疫作戰,境外防堵政策似有太慢之嫌。

四、篩檢措施更是像擠牙膏,疫情指揮中心先是堅持只對有肺炎症狀者篩檢,在專家疾呼有嗅覺或味覺失靈症狀者出現,疫情指揮中心才將篩檢擴大;高風險旅遊團也是一樣,有症狀才採檢的結果,土耳其團、奧捷團、埃及團等確診率都過半。疫情指揮中心一再強調台灣的檢驗能力沒問題,卻遲遲不願意仿效韓國等作法擴大檢驗量,肇致社會及諸多公衛專家也多所質疑,是否請防疫中心指揮部也該說清楚、講明白,是我們不需要還是能力不足?或是這樣的篩檢方式沒有意義還是有其它因故?社會如此的雜音若一直不能消止,恐仍是諜影幢幢人心不安!

(八十四)本院吳委員斯懷,針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9年4月9日「政府以資訊國安為由採用電子監控系統並追蹤手機,是否侵犯自由人權與侵害隱私?應如何確立合理明確的法律界限?」專題報告,特表芻議。新冠肺炎疫情自大陸爆發起,台灣透過大數據分析技術、創新科技等諸多超前部署作為,致得有效防堵;惟防疫迄今,雖然部分民眾對口罩產銷數量差異、邊境管理標準不一存疑,惟較諸防疫成效仍瑕不掩瑜;但透過手機定位掌握入境旅客及居家檢疫者行蹤之「防疫追蹤系統」及「電子圍籬智慧監控系統」,則有引發侵害個人隱私與人權之適法性爭議;運用電子監控技術做為政府管控人民活動之工具,是否觸及侵犯個人隱私或人權標準,一直為國際社會所關注,台灣人權促進會、國際特赦組織等上百個人權聯合聲明曾指出,不應利用防範流行病美化電子監控,若非迫不得已,別讓電子監控成為人們的未來日常。另法界也普遍認為,限制人身自由、公布個資隱私等手段不能無限上綱,本席亦認為應該加以正視;以目前居家隔離與檢疫人員已逾10萬餘人,是否每個人都被實施監控?執行監控之程序為何?監控之內容為何?如何告知相關人員之權利與義務?監控取得之資料如何應用保管?目前違反居家隔離檢疫之比率有多少?如果不採電子監控方式,有無其它做法可取代?目前電子監控以針對定罪或假釋者為之,對於非犯罪行為、無症狀之人士,採取電子監控手段,限制人身自由,是否符合比例原則?如因此而發現有不法之事實,是否得為偵辦犯罪及定罪之證據?尤以監控程序及內容之規範應符明確性要求,避免衍生爭議侵害人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因應新冠肺炎疫情,衛生福利部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成立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另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實施辦法」、「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等規定與「運用智慧科技輔助居家隔離及居家檢疫作業」、「研商居家隔離及檢疫者以自有手機進行定位監測措施」等會議決議辦理,採用電信業者開發、建置之電子防疫服務平台及專用手機協助防疫。

二、憲法第8條規定,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憲法第12條規定,人民有秘密通訊之自由。大法官釋字第603、631號解釋,均述及國家採取限制手段時,除應有法律依據外,限制之要件應具體、明確,不得逾越必要之範圍,所踐行之程序並應合理、正當,方符憲法保護人民秘密通訊自由之意旨。大法官釋字第603號解釋,述及隱私權雖非憲法明文列舉之權利,惟基於人性尊嚴與個人主體性之維護及人格發展之完整,並為保障個人生活私密領域免於他人侵擾及個人資料之自主控制,隱私權乃為不可或缺之基本權利,而受憲法第22條所保障。

三、惟憲法對資訊隱私權之保障並非絕對,國家得於符合憲法第23條規定意旨之範圍內,以法律明確規定對之予以適當之限制。另大法官釋字第690號解釋,針對SARS防疫之強制隔離,述及曾與傳染病病人接觸或疑似被傳染者,於受強制隔離處置時,人身自由即遭受剝奪,為使其受隔離之期間能合理而不過長,仍宜明確規範強制隔離應有合理之最長期限,及決定施行強制隔離處置相關之組織、程序等辦法以資依循。

四、依據「傳染病防治法」、「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實施辦法」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均已賦予中央主管機關必要之人員、資源、設備等徵集調度權力,各級機關對於防疫所需隔離設施應有部署規劃,逕以電子監控系統作為隔離管制工具,是否牽動侵犯個人隱私與人權?是否符合比例原則?在仍有其他可行方案時,未以最小損害方式為之,是否允當?本席籲請行政院應研擬適切法律規範,以符憲法保護人民隱私權之意旨。

(八十五)本院蔡委員壁如,鑑於連續四季下跌之臺灣整體銀行業對中國曝險比率,至今年1月曝險金額「不減反增」,曾於財政委員會質詢金管會,在新冠疫情的衝擊之下,面對中國疫情嚴峻,國銀在中國分行的曝險率可能升高,整體系統性風險提高。金管會主委回覆,國銀在中國分行之法定曝險指標均未超標,金管會將持續密切關注國銀在中國分行之曝險率。然近日合作金庫天津分行卻出現逾期放款2.61億元。既然國銀在中國分行之法定曝險指標均未超標,為何會發生合作金庫逾期放款2.61億元之情況?針對我國銀行在中國分行的曝險率,金管會必須確實掌握相關數據並即時因應,以防未來中國出現整體金融系統問題時波及台灣,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根據金管會資料顯示,截至去年第四季底(108年12月底),臺灣整體銀行業包括授信、投資、拆存業務後對於中國曝險金額是新台幣1.64兆元,曝險佔國銀總淨值的46%。已經連續四季下跌的曝險比率,到今年1月,曝險金額卻「不減反增」,增加至1.66兆元,曝險佔國銀總淨值的46.4%。

二、3月11日,本席曾於財政委員會質詢金管會,在新冠疫情的衝擊之下,面對中國疫情嚴峻,若逾期放款率提高,銀行放款品質越差,客戶無力償還本金及利息的可能性越高,存款戶的存款安全性越低,放款風險隨之上升,大量的呆帳侵蝕銀行獲利風險,導致淨值下降,將影響國銀在中國分行的曝險率升高,整體系統性風險隨之提高,盼金管會能確實掌握國銀在中國分行的曝險狀況,並即時因應。

三、當時金管會顧主委回覆,國銀在中國分行之法定曝險指標均未超標,金管會將持續密切關注國銀在中國分行之曝險率。然近日合作金庫天津分行卻出現逾期放款2.61億元,亦是疫情爆發以來,首見國銀中國分行踩雷,打破1月台資銀行中國分行「零逾放」的紀錄。

四、既然國銀在中國分行之法定曝險指標均未超標,為何會出現合作金庫逾期放款2.61億元的狀況發生?針對我國銀行在中國分行的曝險率,金管會必須確實掌握國銀在中國分行的曝險相關數據並即時因應,以防未來中國出現整體金融系統問題時波及台灣。

(八十六)本院蔡委員壁如,有鑑於各種紓困補助和方案每日更新,天天都有不同的版本,初期通過600億元,近日又追加1,500億元紓困預算,中小企業想自行查詢了解適用何種補助方案,實在太過困難,免付費電話的客服能量恐怕無法滿足廣大企業主和勞工的需求,財政部應該有更多圖文宣傳,設立紓困宣導網站專區的單一窗口,結合AI客服機器人,能線上回應提問,分流導引民眾。金管會與財政部應督促各銀行在網站上加強紓困方案宣導專區,並結合AI客服機器人,讓有資金需求的民眾,能確實取得資金,以達「普惠金融」的政策目標,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政府向來極為重視中小企業的發展,為能加強協助中小企業順利取得與有效利用外部資源,政府成立「馬上辦服務中心」,提供中小企業及時解決經營上面臨的各種困難,增強對環境變化與面臨問題時之應變能力,提升競爭力。「馬上辦服務中心」設置之主要目的,乃欲透過政府中小企業主管機關之聯繫,有效地協助中小企業解決資金需求問題;尤其是與融資有關之諮詢與協助。但是客服能量恐怕無法滿足民眾需求。

二、免付費的「1988紓困振興專線」正式上路,民眾或企業以手機或市話直接撥打1988,客服專員將提供各部會紓困振興措施諮詢、協助轉接至專責窗口,且一週提供7天服務。1988專線將配置30席電話客服、10席文字客服,同時提供英文服務。然而如同「馬上辦服務中心」,客服能量與專業度恐怕也無法滿足民眾需求。

三、免付費電話恐怕無法應付全台800多萬勞工需求。民眾又可能因為自身經驗不足或是銀行宣導標示不清,找不到需要的資料。財政部應該要在網路上新增加一些情境Q&A,或是一目了然的網站專區,結合AI客服機器人,配合多媒體平台的宣傳,有效的推廣各種紓困貸款方案。

(八十七)本院邱委員臣遠,有鑑於目前行政院提出將捐贈千萬片口罩及國產熱像體溫顯示儀84台和額溫槍等防疫物資支援疫情嚴重之國家,提供防疫之協助。惟目前行政院卻未確實將我國每日口罩之產能、配發數量向民眾公布,爰此,行政院應考慮設置專門網站,將口罩之相關資訊公步於網站上,並於兩週內提出評估研究報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蔡英文總統於4月1日時宣布,將捐贈千萬片口罩支援疫情嚴重之國家。其後,外交部說明,首波捐贈內容為美國200萬片,歐洲700萬片口罩,以及邦交國100萬片口罩、國產熱像體溫顯示儀84台和額溫槍等防疫物資。

二、惟目前我國人民得之口罩相關資訊流於片段,散見於新聞等其它傳播資訊,並未有完整、系統性之口罩資訊。行政院應敦促衛福部,將每日工廠口罩生產數量、分配地點等數據公開透明化,並公開於網站,使民眾解除無口罩可用之焦慮與困惑,順利幫助台灣口罩出口,打造防疫經驗輸出國家隊。

(八十八)本院邱委員臣遠,有鑑於越南日前宣布鎖國政策以抑制疫情擴散,有本國籍越南台商反應,由於工作上需要,必須於台越之間來回,惟因恐返台後再行前往越南可能有困難,故希望外交部向越南政府協調,將持有越南核發之簽證,如工作證、暫居證、旅遊簽證,能夠提供展延協助。為避免影響層面持續擴大,建請有關主管機關儘速因應,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越南政府宣布自3月22日凌晨零時起,暫停包含我國人在內的所有外國人入境,外國專家、商業管理人員,即使具有武漢肺炎檢測陰性證明,進入越南後也必須在居留所進行嚴格隔離14日,換言之,由於出入境之管制漸趨嚴格,導致簽證日期屆至,需要回台再行前往越南之人士,恐有被阻隔之問題。

二、有越南籍台商反應,目前越南之鎖國政策,係需要持有醫院診斷未有罹患武漢肺炎之診斷證明書,方能進入,惟目前衛福部並未開放提供檢驗醫院之證明書,形同台人禁入之政策。

三、為避免自新南向政策以來,台越之經貿交流因此中斷,行政院應協調外交部,提供越南當地台商之工作證、暫居證等簽證進行展延;並向衛福部要求開放民眾得申請武漢肺炎檢測之診斷書,以解民怨。

(八十九)本院邱委員臣遠,有鑑於目前幼兒園所招收三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之班級師生比過高,以目前幼兒園所負擔之比例,係15人為1班,由一名教保服務人員負責,負擔繁重,致使教保服務人員於從業產生困難。爰此,行政院應考慮調降師生比,並於兩週內提出評估研究報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幼兒教育與照顧法第16條第4項第2款規定「招收三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之班級,每班招收幼兒十五人以下者,應置教保服務人員一人,十六人以上者,應置教保服務人員二人。」又法律之現行規定,致使許多幼兒園將一班之人數調整為15人,由一名教保服務人員負責。

二、有教保服務人員反應,現行一班15人由一名教保服務人員負責之業務量龐大,且3至6歲之一般生與特教生之教學困難程度更為考驗,自民國76年至今未曾修法調降師生比。

三、爰此,行政院應考量現行教保服務人員之工作困難,並詳細評估師生比之應配置人數,提出評估報告,以作為日後修法之參考依據。

(九十)本院鍾委員佳濱,政府為防疫而蒐集大量個資,建請行政院應迅速針對防疫所蒐集的個資,訂定指引規範,並考慮成立個資保障倫理委員會,事前審查或事後稽核個資使用、銷毀、保存情況,以免個資遭到濫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全球逾百個公民團體提出聯合聲明,針對疫情期間的數位監控技術,提出八項遵循原則及建議,包括合法合比例原則;須設定退場時限;確保監控資料僅能用於防疫;確保監控資料的安全及隱密;避免脆弱族群因監控而遭受差別對待;監控科技資訊公開透明;須有監督機制與救濟管道;資料蒐集須有足夠的公眾參與機制。

二、全球隱私會羅列42個國家在此次武漢肺炎危機中的個資保障指引,我國針對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者所蒐集的相關資訊有經過民眾同意、過程有合理監督、資料保存有受到控制與保護、事後有銷毀計畫嗎?政府應該要有獨立的倫理委員會進行事前、事後審查,被合理的監督。

三、在防疫期間所蒐集的大量數據資料,在疫情過後,可全面銷毀或去識別化後提供學界使用,過去SARS防疫所留下的公衛資料彌足珍貴,有助於提升公衛緊急應變系統,並提供此次防疫參考。

四、建請行政院應迅速針對防疫所蒐集的個資,訂定指引規範,並考慮成立個資保障倫理委員會,事前審查或事後稽核個資使用、銷毀、保存情況,以免個資遭到濫用

(九十一)本院鍾委員佳濱,有鑑於當前許多法令限制,讓青年就業陷入困境,建請行政院盤點18~20歲就業限制法條,及其對青年就業具體影響,並要求相關部會合作修法,在修法過渡階段研擬具體保障計畫,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總統蔡英文在2016年9月「青年政策全國會議」,建議青年可先工作再就學,但當前許多法令限制,讓青年就業陷入困境。

二、當時蔡總統除了提出將投票年齡降到18歲為目標外,也建議青年十八歲後不要急著考大學,可先去體驗社會、去工作、當志工,未來課業才能和生活經驗連結,而前教育部次長陳良基也表示,18歲確實未必要馬上唸大學,但要不要鼓吹推動,仍待跨部會整合考量,例如18歲學生的勞動條件、企業實習方案等,都須勞動部、經濟部協助。

三、如今四年時間過去了,政府是否有針對18歲青年先就業再升學的比例,和4年前相比有何變化?相關單位是否有針對青年先就業再升學進行研究及研議改進措施?勞動部,對18歲青年就業制訂何種保障措施?

四、目前許多法律依循民法「滿20歲為成年」所訂定,限制了青年的職業選擇,包括不能擔任保全人員,不能在公有市場攤位擺攤,不能擔任證券業務人員,不能擔任農漁會會員,甚至受暴少年離開機構要自立更生時,因未滿20歲,無法簽訂租屋契約,也無法開設銀行帳戶,因為職業選擇受限,陷入高風險生活形態,直接影響弱勢青年生存權。

五、目前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官方網站「生涯輔導」專區,生涯發展、職場體驗僅以在學青年為對象,教育部對於未升學的青年就業與生活問題的態度為何?究竟是離開學校就不歸教育部負責,還是應與勞動部合作,積極盤點過時法條,並研究青年就業困境?

六、建請行政院盤點18~20歲就業限制法條,及其對青年就業具體影響,並要求相關部會合作修法,在修法過渡階段研擬青年就業權益具體保障計畫。

(九十二)本院鍾委員佳濱,有鑑於政府照護血友病患者之預防治療制度中,對於中度病友的保護不足,部分中度病人凝血因子濃度在1%-2%之間,一年可出血高達8-10次,造成關節疼痛及未來替換關節的風險。台灣的全民健保目前僅提供重度血友病病人(凝血因子<1%)預防性治療,而部分中度病人實際出血次數反而高於比接受預防治療的重度病人,使得這些病患身心均承受巨大痛苦,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台灣對於中度血友病(健保定義為凝血因子介於1%和5%之間)的預防性治療大幅落後多數已發展國家,目前健保對中度病人僅提供發生出血事件時的需求性藥物和治療。但在歐洲、比利時、法國、義大利、西班牙與瑞典等國,都對中度病友提供預防性治療的協助。鄰近的日本,也同樣的提供預防性治療給有需要的中度病友。在加拿大,健保保障的預防性治療也提供給凝血因子<2%的中度病人,因為在臨床實務上,這些中度血友病病友的出血次數接近重度的病友。以臺灣對於血友病治療的完善程度來說,不提供中度病人預防性治療是明顯的制度漏洞,偏離國際趨勢。

二、台灣重度病友的年化出血率已從2007年的31.91次下降到2015年的4.5次,離世界血友病聯盟建議的每年兩次已逐漸接近。反觀中度病友在台灣的出血次數,醫生臨床經驗為大約為一年五至六次,實際出血次數應更高。依照血友病關懷協會的資料,中度病友的出血率在每月一次左右。無論是醫師的臨床意見還是病友的自主回報,中度病友在未受預防性治療的保護下,皆呈現出比重度病友在預防性治療的保護下更高的年出血次數。

三、較高的出血率以及未能及時就診,造成許多中度病人的關節疼痛以及損壞。在義大利的公衛研究中發現,77.2%的中度病人有關節受損的問題,如果病人從來沒有接受過預防性治療的話,這個數字甚至高到86.9%。14.7%的病人需要骨科特製鞋,3.7%的病人甚至有坐輪椅的需求。缺乏藥物保護的生活不僅對病人的健康有重大負面影響,也增加健保對中度病人出血以及未來關節替換的醫療負擔。

四、有鑑於此,本席建議健保署應將中重度血友病人之預防性治療納入健保給付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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