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疫情對藝文產業營運衝擊及紓困振興政策建言」公聽會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9年4月15日(星期三)9時至11時37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  席 黃委員國書

主席:報告委員會,首先宣告本週四本會之議程變更為「視訊考察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4月13日為一次會。

今天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舉辦「疫情對藝文產業營運衝擊及紓困振興政策建言」公聽會,首先非常歡迎各位專家學者、各藝文團體公會之代表及相關機關代表赴立法院參加這場公聽會。今天的公聽會主要是依據黃國書委員等21人擬具「文化藝術獎助條例增訂第十八條之一條文草案」及張廖萬堅委員等18人擬具「文化藝術獎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之意旨,逢疫情之影響,臺灣的藝文事業與工作者備受考驗,為了健全文化藝術的環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針對疫情對藝文產業所造成的衝擊以及相關紓困、振興措施的意見,想要請教所有專家學者及各藝文團體的意見,所以召開今天的公聽會來廣納意見。

針對今天的公聽會,我們初步列舉幾項提綱供各位參與者參考:

一、肺炎疫情對各類藝文產業造成之衝擊及目前所遭遇之營運困境。

二、藝文界對文化部第一階段藝文紓困及振興方案施行現況與建議。

三、因應肺炎疫情,「第二階段擴大紓困振興方案」藝文紓困2.0如何落實「挺事業、顧員工、護自雇、疫情過後拚振興」四大精神。

四、因應肺炎疫情,造成藝文國際交流、會展與貿易停滯,對相關藝文國際產業鏈如何有效協助紓困。

五、藝文工作者許多屬於非典型就業,部分甚至未加入勞保,針對藝文非典工作者如何紓困。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的委員深知這次藝文團體受到肺炎疫情的影響,大家對於紓困都非常重視,非常感謝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的同仁。今天還是要感謝來自全國各地參與公聽會的代表,同時也要感謝藝文團體在這段時間的付出與辛勞。因為疫情,為了符合公眾集會指引,所以今天的公聽會無法邀請到每一個藝文團體的代表,也因此今天出席的名單是由各黨團推薦,當然我們儘量是以團體代表為主,如果個別藝文團體或藝術家有相關意見,也歡迎大家提出書面建議,我們都會加以採納。

針對藝文的紓困,根據到昨天(4月14日)截止的統計,申請總數量已經達到3,130案,事業部分有1,447案,自然人部分有1,683案。就申請總經費而言,事業部分超過24億元,自然人部分達到7,734萬元。從這個數字來看,有關第一波的紓困,包括向經濟部爭取到的8億元,以及文化部所編列的7億元,總共是15億元,光是用於第一波紓困就已經不足,所以針對未來的紓困2.0,當然也要藉由這次公聽會來聆聽各界代表的意見。這段時間我們也非常感謝文化部同仁,他們非常辛苦,每天都加班。在今天的公聽會當中,我們也希望文化部可以針對藝文紓困1.0目前執行的概況及第二階段的紓困政策方向提出說明,同時我們也想知道何時可以向文化部請領補助款,這一點是大家都非常關心的問題,另外也請文化法人單位及本日列席單位就藝文紓困作一些回應及說明。

關於今天的議程安排,我們會先邀請文化部提出簡單的引言,接下來會請各位專家學者及代表發表意見,最後再請文化部作整體回應。為了讓大家能夠順利表達意見,我們作如下處理:每位貴賓發言時間為7分鐘,在第6分鐘會以鈴聲提醒,7分鐘發言結束時也會有結束的鈴聲,專家學者之發言以簽名先後次序為主。關於現場發言及書面資料,立法院會作成紀錄並刊登公報,當然大家也可以再補充書面資料給議事人員。現場立法委員如果有意見要發表,當然我們也要尊重各委員的職權,在會議中進行穿插,如果委員要發表意見,也請到前臺來登記。

現在請文化部蕭次長先作引言,然後再由綜規司林司長報告5分鐘。

請文化部蕭次長發言。

蕭次長宗煌:主席、各位委員。非常感謝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蘇召委安排有關此次「疫情對藝文產業營運衝擊及紓困振興政策建言」之公聽會,在此代表鄭麗君部長向各位與會的各公、協會理事長、祕書長及各個行政部門代表表達感謝,謝謝大家關切這一次的疫情。另外,要先跟召委致歉,因為剛才召委說收件到目前是三千多件,這個是在上個禮拜六截止之前的數量,以郵戳為憑,到目前為止,包括還沒有登入的有七千多件,跟召委報告,從疫情一開始,當時部裡面除了防疫之外,也開始關切紓困的部分,其實行政院第一波的紓困並沒有包括文化部,是文化部積極去爭取。當然,藝文產業受傷得非常嚴重,我就不占用時間,有關的執行細節,我就請綜規司的林宏義司長來作簡要報告。

主席:謝謝次長,請文化部綜規司林司長報告。

林司長宏義:主席、各位委員。

文化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之防疫紓困振興作為

一、「藝文紓困1.0」:以「從寬、從速、人員薪酬優先、擇項依據補助」四項原則辦理

自春節以來,受到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對藝文活動、藝文場館及藝文產業帶來相當大之衝擊,如表演藝術、傳統藝術、流行音樂演出延期、取消或退票、電影票房損失、出版及書店損失、國內外展會延期,另有微型及小型文創業者發生周轉及營運困難等。為陪伴藝文產業及藝文工作者度過難關,文化部以「防疫為重、紓困並行、振興在後」為原則,積極推動相關措施,降低疫情對我國文化藝術發展之影響。

在紓困及振興面向,文化部朝「藝文紓困補助、紓困貸款利息補貼、行政調控、振興措施」四大方向規劃,除編列特別預算新臺幣(下同)8億元外,另在不排擠原有年度補助經費下,移出可延後之經費並將報請行政院核定轉為「移緩濟急」預算7億元,共計將投入15億元;包含短期紓困補助11億元,以及後續振興措施4億元,並將藝文產業納入經濟部的中小企業貸款及利息補貼方案。

因藝文產業類型多元、規模不一,文化部將「藝文紓困1.0」立基於受疫情衝擊的事實認定,提供對事業(營利或非營利法人、個人商號)「減輕營運衝擊」之紓困補助,並以「人員薪酬」為優先,輔以營運支持補助,亦讓事業可同時提出研發創新等因應提升計畫,但每事業補助合計不超過250萬元。另外,為了兼顧不同勞動樣態,接案、承攬案件的自然人也可以申請紓困補助,但一樣必須在受疫情衝擊的前提下,以契約或工作約定(舉證即可)之展延或喪失的事實進行認定,每人補助上限為6萬元。

二、升級「藝文紓困2.0」:挺事業、顧員工、護自雇

當疫情持續發展成全球挑戰,行政院提出了第二階段特別預算之規劃,涵蓋了藝文紓困1.0中的「紓困事業以人員薪酬為優先」及「照顧自雇者」的核心原則,在事業紓困中更強調對員工的照顧,提出跨部會的艱困事業共同紓困方案,針對衰退嚴重的事業,直接進行員工薪資補助;並由勞動部提出自雇者方案,針對加保工會、投保較低級距的自雇者直接進行全面補助。

第二階段特別預算文化部新增編列37.2億元,加計第一階段15億元預算,文化部的紓困振興總預算擴大為52.2億元,其中包括各類型藝文事業減輕營運衝擊補助18億元、藝文艱困事業員工薪資及營運補貼方案24.7億元、大型藝文事業貸款信用保證及利息補貼預算5.5億元、振興措施4億元。

「藝文紓困2.0」的主要目標,在於「挺事業、顧員工、護自雇」,待第二階段特別預算通過後,「藝文紓困1.0」將可升級為「藝文紓困2.0」,並包括四大強化方案:

1.各類型藝文事業減輕營運衝擊補助方案:擴大各類型藝文事業「減輕營運衝擊」補助,該項補助總預算額度從藝文紓困1.0的11億元,再加碼到18億元,且將延續紓困1.0「人員薪酬優先」之原則,補助人員薪資再加上補助一次性營運資金,亦可同時提出因應提升計畫。每事業每次公告補助合計上限為250萬元;自然人(自雇者)每次公告每人補助上限為6萬元。

2.藝文艱困事業員工薪資及營運補貼方案:針對表演藝術、音樂展演、電影映演業、出版事業等受重大衝擊,導致營業額衰退50%以上或顯已無法持續營運的藝文艱困事業,新增24.7億元預算,將依據行政院「千億挺就業」中跨部會共同性原則,補助艱困事業員工薪資四成(每人上限2萬元),補助三個月,以及補助一次性營運資金。申請此類補助者,將不受每事業最高補助250萬元之上限限制。

3.藝文事業貸款利息補貼方案:「藝文紓困1.0」已爭取將藝文產業納入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中小企業紓困振興貸款及利息補貼方案」,提供舊有貸款展延、營運資金貸款和振興資金貸款,並進行利息補貼。但對於大型藝文事業而言,中小企業貸款方案最高上限八千萬元難符需求,因此,「藝文紓困2.0」中,再開辦大型藝文事業納入經濟部之「跨部會八千萬元以上大型融資保證提撥」,由文化部編列提供信用保證及利息補貼經費。

4.藝文自雇者納入勞動部自營業者補助專案:「藝文紓困2.0」中,從事藝文工作的自然人有三個途徑可申請紓困支持:首先,前述文化部減輕營運衝擊補助,將繼續針對受疫情衝擊而導致承攬契約或工作約定受影響的自然人提供補助;其次,自然人薪酬亦可合併於合作之事業人員薪酬中,向本部申請減輕營運衝擊補助。此外,勞動部將針對不分業別的自雇者提出自營業者補助專案,只要是勞保投保薪資2萬4,000元以下,且107年度未達課稅標準的自營業者,就可申請每月1萬元薪資補貼,預計補貼三個月,估計將約有三萬名藝文自營作業者可望適用勞動部的自營業者補助專案。惟以上三個方案之補助不能重複領取。

三、文化部同步執行「六大扶助措施」:

1.行政調控:文化部紓困振興專區已公告67項經常性補助之要點清單,可提早進行撥款作業,並調高第一期撥款比率;已核定之補助案如受疫情影響,可變更或展延計畫,並對已支出費用從寬認列;文化部年度補助簡化評量、評鑑及結案作業等,如遇特殊困難情況,則以專案協助辦理。文化部亦將適度調整年度計畫,轉往支持疫情期間民間所提各類適合進行之工作計畫。

2.減租:為協助藝文產業紓困,文化部已研訂「文化部暨附屬機關(構)所屬文化場館之租金、權利金或規費等減免措施」,各廠商可依受疫情衝擊而影響營收之事實提出申請,減免額度最高可達同期應繳納租金、權利金或費用之五成,相關申請規定將於近期核定後發布。

3.延稅:依據財政部「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審核原則」,受疫情影響而繳稅困難之藝文事業,只要是符合本部紓困振興辦法之適用對象(包含個人),可在綜合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等稅目之規定繳納期間內,主動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稅(二擇一),延期最長一年、分期最長三年。若是藝文事業中屬免開發票的小型商號則無需申請,國稅局將主動依規定調減營業稅查定稅額,最低可免繳。

4.法人挺振興:文化部除在特別預算中編列振興預算之外,也已邀請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文化內容策進院、國家藝術文化基金會,一起為未來振興預作準備。為因應疫情期間既有營運模式受衝擊,將研擬推出防疫期間可進行、符合產業永續經營模式的傳播方案,以擴大潛在藝文消費人口,為未來振興預作準備。例如,國表藝刻正規劃線上演出付費收看機制;文策院則鼓勵民間創新平台或視覺與科技結合之數位劇場;國藝會也提出將藝文團隊成果以影音、雙語化等方式於線上平臺呈現的構想。

5.展演場館國內團隊優先使用(疫情過後):於疫情期間即預先協調文化部所屬及法人各場館空間及檔期資源,待疫情趨緩後優先提供國內藝文團體使用,以擴大振興效益;除了文化部所屬機關(構)、相關法人外,文化部也將請各地方政府協助盤點各地場館資源。

6.建立國片映演協商機制(疫情過後):針對受疫情衝擊嚴重的電影映演業,文化部已將映演業納入藝文艱困事業紓困方案予以支持;文化部也希望紓困的同時,未來建立國片映演協商機制,將國片排片率由目前10%,逐年提升一定比率,於3年內提升至20%;且未來2-3年定期協商,與電影映演業共同振興國片市場,惟若國片產製量低於一定比率,則可於次年度重新協商。

四、藝文紓困第一次公告受理情形及紓困2.0之規劃

為協助受疫情影響發生營運困難之我國藝文事業及自然人度過難關,文化部於3月12日公告《文化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並於3月17日公布「減輕營運衝擊補助」第一次申請須知,只要是今年1月15日至3月31日受疫情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的我國藝文事業及自然人,都可提出申請。「減輕營運衝擊補助」第一次公告自3月18日開始受理申請,於4月10日截止。

文化部第一次「減輕營運衝擊補助」收件期雖是至4月10日截止,但為加速作業,3月底已先針對當時收到、無須補件之案件進行第一次審查,本周陸續發出核定函,獲補助者收到核定函後即可向文化部請領補助款。由於有9成申請者於4月後送件,因此後期申請件數暴增,此外,案件受理以郵戳為憑,截至4月14日止仍在統計受理件數,方才蕭次長也報告過,目前已超過7,000件。文化部4月起已分批審查,核定後將儘速撥款。

由於近期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對於事業及民眾皆造成嚴重衝擊,文化部持續積極整備防疫措施,推動藝文產業各項紓困及振興協助,除已規劃文化部紓困振興2.0方案,亦將簡化申請流程、增加線上申請方式,待第二階段特別預算三讀通過後,再次立即公告第二次申請須知,積極辦理紓困措施,陪伴藝文產業、事業及藝文工作者度過難關。

主席:謝謝林司長。

在邀請各團體代表發言之前,我想我還是要重申我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的立場,我們都認為國家文化產業的發展非常重要,特別是所有的藝文工作者都是非常了不起的事業,所以在這一次的紓困中,我們也希望利用我們國家的力量來協助所有藝文相關的產業可以度過這次疫情的難關,這是一個立場,特此再次重申。

接下來,我們要依照簽名順序請各位代表發言。第一位請台灣電影製作發展協會吳功理事長發言。

吳功理事長: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召集人及各位委員,我是台灣電影製作發展協會的理事長,今天來這邊也是代表本會部分會員提出一些疑問,因為今天也有文化部的官員在座,也可以替大家解惑。

首先,第一次的紓困已經結案,也有很多人因為在送案的過程中遭遇一些困難,有些人因此認為自己不具申請的資格跟條件,所以也就都沒有做。雖然我們目前還不知道紓困的結果會如何,但是,我們的會員有一個意見,即希望政府對補助案、紓困案能夠做到公平、公開、公正。

另外,我現在要說的是影展部分,很多影展都停辦了,包括世界各國幾大影展及上海、北京等多項影展都停頓了,我想疫情過後,影展的部分應該會非常活躍,因為我本身是從事製作,所以希望很多產品能夠被推向海外市場,在這一方面,文化部做了很多的補助、鼓勵措施,但是,這一次疫情過後,我希望文化部能夠更加強支持大家向海外的市場進軍。再者,因為疫情的這段期間,公司員工又不能放無薪假,製作的部分,因為是臨時招募的,自己公司的員工也不能放無薪假,因為目前好像有這樣的規定,尤其是我們做製作的人,一旦停下來,當場就不會有收入。因為現在不能拍了,投資者不可能一直付錢,所以在這個階段,如果公司的員工都沒事可做,但是所有員工的薪資、房租等各方面都還是必須要去支付,當然我們也不可能要求政府百分之百的貼補,但是,我們希望在這方面能夠比較寬鬆一點。

再來就是有一個比較多的人會遭遇到的問題,就是說,拍電影的時候,所有的演、職員會參加劇組,但我們不會把他列入公司的建置,不會把他列入公司的員工去做健保,公司原本建置的員工是固定的,肯定有勞健保,但臨時招聘的人方面,現在拍戲又是發月薪,因此,我們也遭遇到一個困惑,發月薪的話就必須要有勞健保。而我們很多的演、職員都是臨時招募的,對於臨時招募的人,我們都只幫他保平安意外險,所以,勞健保部分,他們都有各自的單位、勞健保都由他們各自的單位去處理,我們是到其他公司借人,把人借出來用,他們在那個公司其實都有勞健保的,現在所有的員工自己也會到工會去投保勞健保,所以在這一條規定上,我覺得還是把它劃分的清楚一點,說明白一點,就是不要把它限制在你是發月薪的,你們這些演職員都沒有納入製片公司的勞健保,所以這一方面希望能夠比較明確一點,就不要放在申請的條件、門檻裡面。謝謝。

主席:請新北市出版商業同業公會吳政鴻理事長發言。

吳政鴻理事長:主席、各位委員。我是新北市出版商業同業公會吳政鴻理事長,我今天代表出版業發言。剛才聽蕭次長說到整個申請共有七千多件,這一次整個紓困總金額是52.2億元,當然因為我相信還沒有全部登錄,所以也無法確知是否足夠支應全部七千多件的申請案。今天我大致分為3個面向來講一下出版業的狀況。

第一個,出版業供應鏈當中包含的自僱者也很多,因為我們整個產業鏈從消費者、書店,消費者不進到書店的時候,再來中間的經銷商、物流業者,當然還有後面的出版社暫緩出版新書,不出新書就會影響到編輯、美編還有其他的像版權經紀、排版業者,當然還有物流業者通通都會受到影響。這部分在文化部制定的一些條例中,包括自僱者的申請案,包括我們各公司其實都有一些規定。因為大家都是第一次,我相信在承辦的第一線其實有一些作業是還是不太明確的,例如有些中小型的出版社就會很擔憂,當文化部發布所謂「大型藝文艱困事業員工薪資及營運補貼方案」的時候,其中有提到不受上限250萬元限制,當然一些中小企業、小型出版社就會擔心預算受到擠壓。我們不知道他是不是用52.2億元去平分給這些申請案,所以大部分的人可能會想我先申請較高的金額,再讓文化部砍。有一些人只申請他的需求,我聽到滿多只針對像臺北國際書展因為停辦而造成的損失,他只申請這個,因為這是看得到的單據、收據、發票。在其他人員的部分,可能3月份的勞健保人數總表還沒有出來,所以他無法去做比對,只能用切結書,說我3月份絕對不會裁員。所以第一個憂慮是會不會因為不受上限250萬元限制的大型藝文事業紓困把大部分的紓困金額申請走了,這是第一個。

再下來有一些核定標準,他們在申請的時候也會想確實我的業績掉了15%、50%,我到底是要申請,我可以申請3個人、4個人,還是我預計下個月要裁員5個人,所以我可以申請5個人的薪資3個月?其實當中很多執行細節,第一線的人員是沒有辦法很明確的告知我們申請單位要如何處理的,但是我絕對可以體諒文化部在整個案件跟人員的loading,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我們出版業者長期希望出版品的部分能夠減免營業稅,因為目前報紙、雜誌、教科書都是免營業稅的,出版業者也已經爭取很多年了,我知道文化部也已經著手在跟財政部溝通這部分,我覺得這部分有沒有辦法在加緊腳步,在疫情的階段直接宣布減免營業稅,還是一樣可以適用「文化藝術事業減免營業稅及娛樂稅辦法」來做個統整。我記得蘇巧慧委員在上個會期也曾經提案修改營業稅法,這個部分因為已經換屆而失效,當然還是希望委員能夠再次提出相關法案。

最後一點,出版業者有提出一個想法,因為每年政府,包括22個縣市的文化局都會編列預算購買書籍,另外中央的文化部、教育部所屬的圖書館也會編列購買圖書的預算,有沒有可能讓明年的預算再增加一些,比如增加50%或30%,讓出版業者看到政府有決心幫助出版業者度過疫情的影響。今天第一次報告,報告到此為止。謝謝。

主席:非常感謝吳理事長寶貴的意見。

第三位請國際劇評人協會台灣分會黃佩蔚秘書長發言。

黃佩蔚秘書長:主席、各位委員。不好意思,我比較矮,也不太熟悉議事規則,請問會有第二輪發言嗎?還是只有這一次發言機會?

主席:請儘量在第一輪發言完,第一輪發言結束後,如果還有必要,我們會再進行第二輪發言,好不好?我們待會再決定。你儘量發言,沒有問題。

黃佩蔚秘書長:好,謝謝。那我試著儘量表達完整,因為我相信之後許多表演藝術界的同仁,大家應該都會有差不多的意見,所以今天我在第一輪先把一些比較實際、比較嚴重的狀況先跟大家報告。

大家好,我們是劇評人協會,劇場評論或是評論這個項目其實很難包括在任何的類別當中。我們也發現到除了我們劇評人之外,有更多的項目是沒有辦法被認定的,所以有幾個認定的工作可能還需要文化部的同仁多加幫忙,包括身分的認定,到底誰可以申請,誰不能申請,誰是屬於哪一個類別的這個部分。第二個就是類別,因為我們到目前為止所知道最清楚的就是文字工作者是沒有被納入類別或身分項目的,所以有其他的類別被忽略恐怕也是理所當然的事情,所以這些沒有被納入的人該怎麼被認定這是一件事。

另外一個剛才也有提到,就是關於勞健保身分的認定看似很合理,但其實大家知道更實際的狀況是,我們有更大部分的人是連勞保都繳不起的,然後健保其實是保在區公所的,在這種很實際的情況之下,這個認定就出現了很大的漏洞,就是我們其實根本無法符合任何一個條件,所以所謂的放寬標準這件事情,我們恐怕還要再去斟酌到底怎麼放寬?哪些部分需要被放寬?

另外一個就是即時上工的部分,剛才提到的那一些好像可以再撈到的一個就是,如果有即時上工的機會的話好像就可以,但即時上工仍然遇到了以下的問題,就是他還是要具有勞保的資格或者是就業保險,或者是你要有一個勞保的年資多久以上,或者是你的薪資要求要多少,這些條件其實都沒有多少人可以達到,所以這些看似立意良善的措施,其實我們很多人都是看得到吃不到的,這是很重要的。

另外,我想要特別強調,剛才有出版業同仁提到一點,也是我們特別關心的,因為的確就是資源有限,就15億那麼多,2.0不知道什麼時候會開始,也不知道辦法如何,可是如果一個大型的團體組織真的拿滿250萬元,這250萬元等於多少自然人拿到的數額?而自然人其實是數量最多的那一群,也是最難被照顧到的,所以我們要呼籲自然人的條件必須放寬,反而組織、團隊或是公司可以再斟酌。對不起,這聽起來好像不太正確,可是公司都這麼大了,今天在必須有所承擔能力的時候,國家能夠幫助的應該是什麼?可能不完全是在現金上面,還有其他的事情是可以幫助到事業體,包括減稅、承租等等,這些事情都可以幫助到事業體,可是自然人沒有稅的問題,他們甚至都繳不了稅,自然人沒有大的場租問題,所以自然人是最難被照顧到的,因此我們要呼籲的是,在自然人和個人的部分,我們要有更多的方法來照顧他們。

我不想在第一輪花太多時間,因為稍後大家一定還有更多的意見,我們才能加以回覆,所以我的第一輪發言就到此為止好了,謝謝。

主席:請中華國際會議展覽協會林冠文秘書長發言。會展產業在這次疫情也受到很大的衝擊。

林冠文秘書長:主席、各位委員。如同主席所提到的,我們是海嘯的第一排,會展產業作為藝文產業、內容產業的平臺跟窗口,確實大家受傷都非常慘重。我今天要提的這份簡報內容,其實我就要提的是,我們的文創經濟治理是破碎的,我為什麼敢這樣講?我會舉其他國家的近期發展趨勢來指出,從這次紓困就可以知道,其實我們的文創經濟治理地圖是非常破碎的。

首先,我要問的第一個問題是,紓困政策是否全面涵蓋各類受衝擊的藝文產業生態系?就如同各位前輩先進所提的,有很多人都被漏掉了,所以政府是不是只就方便救的、容易救的以及政治談判力比較大的?我們來看這個治理地圖,就從我們這些位於海嘯第一排的,這些協學會組織就像我們會展協會,我們上禮拜開理監事會議,老觀光局局長是我們的理事長,他73歲,他對我說我們學協會好像被遺漏了。為什麼?因為我們長期幫交通部觀光局執行19年的海外四個大展,像是IMEX Frankfurt,宣布5月大展取消,我們本來都作為中介組織,代替政府執行這個專案,來養我們祕書處的這些專業人員。請問臺北國際書展沒有做,財團法人臺北國際書展基金會是否需要裁員?請問如果ART TAIPEI不辦,畫廊協會要不要裁員?所以內政部的政策在哪裡?另外還有很多國際會議是從海外引進臺灣,希望增加臺灣在國際的能見度,我們現在不是在講「Taiwan can help」?如果臺灣的協學會組織都倒光了,沒有辦法去爭取國外的會議進來,請問我們Taiwan怎麼help?

我們來看,外交部NGO國際事務會在主管這個事務;經濟部國貿局有推貿基金,也有外貿協會作為中介組織,像我們的文策院一樣,當然文策院畢竟更接近政府的手臂一點。其實外貿協會管非常多的場館,國貿局也監督和管理非常多的場館,可是還有很多政府管不到的場館、救不到的場館,怎麼辦?PCO、PEO是主辦國際會議的主要組織,如果協學會組織的秘書處不夠大,它要主辦這個event會關係到專業的國際會議公司跟國際展覽公司,這些人才的最大龍頭公司每個月的薪資支出都破千萬以上。這些老闆、前輩先進在這些產業圈耕耘了二、三十年,現在他們每天晚上告訴我說他們睡不著覺,他們問我要不要幫幫忙。

商務旅遊是交通部觀光局管,現在救得比較完整一點,但也一樣是僧多粥少。內容產業就是文化部管,我們來看看,這裡面代表哪一些工作者?我只是舉一些例子而已,從我剛才講的這些專業活動海嘯第一排,整個產業鏈就是長這樣,現在受困產業就是這些人,但是不止這些人。我們來看國外是怎麼主管的,因為我們的治理地圖是破碎的,我們看其他國家的相關政策,印尼、英國、法國、日本、韓國,這些國家最近紛紛以法制化和機構化的手段,來增強政府整體產業的施政強度。

首先來看印尼,總統在2011年把「文化暨旅遊部」更名為「旅遊暨創意經濟部」,新部會是掌管旅遊的最高行政機關,但是首任部長確是由前貿易部部長出任,所以可以跨部會來思考文化部要怎麼做。2019年11月,現任部長推動有專屬的副部長,針對旅遊、盛會和會展進一步發展進行規劃,反觀我們現在的會展政策,是由經濟部國貿局下面的一個組下面的一個科在管。社會活動產業,印尼宣示要重回施政核心,總統相信產業對印尼經濟工作機會創造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如同我剛才所講的那個大的圖。

以英國為例,英國以前一直相信經濟學家相信的多中心理論,相信多中心治理很好,所以一直沒有設立專門的機構,而是由像我們臺灣很多相關利益關係人所組成的多個行業協會一起協助。但是,在2011年由國會議員主導的產業研調,認為該產業的再進化要設立專門機構,所以在2016,英國在主管文化、觀光、媒體及體育的文化、媒體暨體育部(DCMS),設立了「盛會活動產業委員會」。

再提到法國,法國在2014年由外交和國際發展部在旅遊產業大會時,將商務會議產業確定為吸引和促進法國作為旅遊目的地的手段。法國這次旅遊產業受傷非常非常的嚴重。2015年,外貿大臣把它列為優先事項,授予促進法國入境旅遊業活動的任務。可見這跟經濟部、國貿局會沒有關係嗎?2015年,外貿大臣組織第一次圓桌會議,跟旅遊部門、文化部門一起瞭解商務會議及活動部門的重要性;並在2016年成立特別委員會,看顧此產業的發展。

日本更不用講,他們的賭場法理念是要蓋會展中心,而且是由安倍晉三首相親自主持這些會議,宣示要打造日本賭場、渡假村和會展產業前所未有的規模和質感,可是這次的疫情也非常慘。他們在去年9月份公布基本政策草案,請問大家看過了嗎?

韓國在1997年就有專法來扶植這個產業,在國際會議產業育成法第六條規定,必須定期研擬國家會展產業發展政策和推動計畫;另於2008年制定展覽產業發展法。

我的第一階段報告先到此,如果有第二階段發言,我再繼續報告,謝謝大家。

主席:請台灣電影製作發展協會胡青中理事發言。

胡青中理事:主席、各位委員。我是台灣電影製作發展協會的理事胡青中,我是做後期製作的,臺灣1年自製的電影,在過去4年平均大概都是40部,但是在臺灣放映的電影1年平均超過800部,所以我們不管在製作的數量和票房上面,其實都不到整個市場的5%,規模雖然很小,但是對臺灣整個文化、生態的影響都非常深遠。

在這次疫情爆發之後,第1季所有的電影幾乎都停拍,第2季目前聽說最早開拍的電影是6月底,但是不保證一定會拍,包括資金的部分,因為疫情的關係票房不好,所以都陸陸續續的退場。所有的製作公司大部分的人都閒置,沒有人拍就沒有後期製作的工作,沒有後期製作的作品出來就沒有發行,戲院通路大家也不敢進去,所以整個產業全部都急凍,當然就會有非常大的影響。因為臺灣電影本身規模就不大,而且大部分都是外國片,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就特別需要政府方面的協助。

在過去這個禮拜,包括委員,包括局裡面的長官都給我們非常多的協助,也提供意見給我們,那我要提的是,第一個,這個疫情有可能時間會拉長,特別是大家不敢進戲院,如果第1季沒有拍,第2季也沒拍,我們是做後期製作的,那就表示第2季、第3季甚至第4季我們就不會有工作,而紓困的前提是不能裁員、不能減薪,我不相信臺灣有哪一家製作公司可以撐超過半年沒有收入。政府的協助畢竟是補助,是有限的,大家都希望靠自己的能力,疫情可以緩和,我們可以自製,然後可以存活下來,這個部分特別需要政府給我們幫忙。

我舉我自己公司的例子來說,10年前我們投資「海角七號」,同一個時間也因為「海角七號」大賣,所以我們買了土地蓋了大樓,量身訂作。10年之後碰到疫情,全部停擺,大量的貸款是沒有任何公司可以支撐的,如果你半年沒有收入,你每個月要付幾百萬元的貸款,包括員工的薪水,不要2、3個月就倒閉了,所以逼得連大樓都要賣掉。我只是舉我們的例子,我們當然很希望透過這個會議來陳述意見,讓我們的利息可以降低,政府的利息補貼可以放寬,不然大家真的會做不下去。

第二個,其實局裡面已經多次向行政院包括衛福部反映要提供口罩,但是因為我們被列成第二線的行業,我請大家回想一下,為什麼大家在防疫期間全部乖乖待在家裡面追劇,都不會外出?因為有劇可以追啊!但是幾個月之後,這些劇全部都放完了,沒有新戲的時候,大家在家裡還待得住嗎?所以當然需要不斷地製造新的戲劇或電影出來,這個過程就需要局裡面或者是行政院提供口罩給我們,讓大家可以正式復工。其實大家現在要拍戲都很小心,包括演員,幕前幕後大家都很小心,我們需要工作,不只是需要紓困,局裡面已經提供電影的輔導金或是各樣的輔導金,我們需要的是可以上工,但是我們劇組常常連口罩都沒有,戲也拍不成,所以大家只能來申請紓困。我們並不想要紓困,我們需要的是可以正常工作,緊急狀況需要政府協助,但是我們更希望可以恢復正常工作的情況,這個真的需要政府來協助。

我要謝謝鄭正鈐委員和林奕華委員在過去這個禮拜給我們的協助,提供我們很多的陳情管道,也謝謝局長在很多方面的支持,謝謝大家。

主席:請台北市影音節目製作商業同業公會林湘評理事長發言。

林湘評理事長:主席、各位委員。我代表台北市影音節目製作商業同業公會提出幾點意見,我認為經過我們多次協調以後,還是有比較不清楚的地方,第一個,關於紓困和紓困貸款這兩個問題的定義,基本上有很多業者也一直提出這個紓困補貼不夠具體,希望能有更具體的紓困補貼方案,而且能量身訂做。第二個,關於紓困貸款的部分,我們的業者也提到公營行庫和民營行庫不同步,很多人在民營行庫申請貸款的時候,基本上得到的消息都是施行細則還沒有下來,到目前這個階段,如果施行細則沒有到民營行庫,其實不可能所有的業者都是向公營行庫借錢,所以希望能儘量解決民營行庫不同步的問題,怎麼樣儘速的協調,讓它能幫助業者度過難關,這是我第一點要提到的。

第二點,文化部的紓困專案1.0版已經在4月10日的時候結束了,不過到今天為止,我還是有收到很多同業的反映,他們對於整個紓困計畫的施行細則不是非常清楚,所以我們希望將來能把1.0版做一些案例提供給有需要的業者,讓他們未來在送件的時候可以有一個參考的依據。否則的話,我們不可能一個一個去處理,尤其是影視局的人員編制就這麼幾個人,有幾千個案件,你要他們忙得沒有假日,然後天天加班,其實還是沒有辦法很快速的把所有的問題解決,所以我認為應該要把一些案例丟在網上,讓業者可以從案例裡面看到他要解決的問題來送件,這是我提出的建議。

第三點,剛剛胡青中理事提到物資的取得,把我們同業列為二線是不公平的,很多電視臺也曾經向我們協會反應,電視台是一個很大的製造中心,它是娛樂和新聞的製造中心,每天有很多人進出,可是很多電視臺連額溫槍都沒有,那你怎麼能判斷他有沒有感染?連機場都會有額溫槍,當他們的額溫槍必須要透過公協會來取得的時候,我們要瞭解,一旦電視臺受到感染,那對全國來講是一件非常大的事情,所以我覺得關於物資取得的部分,我們也不能每天一直到影視局跟局長吵著說請你給我物資、請你給我物資!但是局長也沒辦法解決物資的問題啊,他必須要跨部會協調,所以我希望其他部會有聽到這個聲音,應該要儘速解決我們影視局所做的請求。

第四點,107年影視音產業的產值,我來做一個說明,電影產值已經達到224.73億元,電視的產業達到1,421.4億元,流行音樂的產值達到199.84億元,電影、電視、流行音樂的人力投入大概是3萬5,950人,我們為臺灣市場做了這麼大的貢獻,在紓困的金額裡面卻遠比其他的產業低很多,所以我們請主席以及委員參考這個數據,希望能重視我們這個產業為臺灣所做的具體貢獻。

第五點,我最後要強調的是,影視局的人員非常有限,但是影視局下設的一些機關團體,總共加起來有六十幾個社團法人,我們希望影視局可以徵用這些社團法人共同為影視文化業來努力。畢竟現在是國難期間,大家都願意為這塊土地做一些貢獻和幫助,過去影視協會的產業參與太少,我們希望在不增加影視局的相關費用之下投入救災紓困的一些計畫,我們可以更明確的幫影視局把相關的訊息傳遞給會員,我們也可以做一些基本的服務。

在此要特別謝謝鄭正鈐委員、林奕華委員以及多位委員的幫忙,也很謝謝徐局長,徐局長多次在下班以後和我聯繫,然後禮拜六、禮拜天也在加班,而且聽說便當都是吃冷的。我們希望以上的建言對於我們的產業能有一些幫助,也希望主席和各位委員能重視以上的提議,本席報告結束,謝謝。

主席:這段時間大家真的都非常辛苦,我們的目標都一致。

接下來請社團法人台灣技術劇場協會林璞理事長發言。

林璞理事長:主席、各位委員。我是台灣技術劇場協會的理事長,我叫林璞,其實我已經有提供書面資料,我在這邊就書面資料做一些摘要的報告和補充。整個產業其實是全世界的問題,我們當然知道政府和立法部門很努力想要幫助解決這個問題,可是我們比較建議的是,在這段期間不應該再給類固醇,讓大家在短期間好像支持住了,可是以長期的體制來說,對產業並沒有真正的幫助。我們反而建議在這個時間各部會應該坐下來,從不同的法令面去健全藝文產業的發展和未來的支持。

就第一個部分,我做一個說明,從今年3月開始,公部門的場館都是預防性的封館,造成很多團隊和機構想要做排練、做表演都沒有機會,在這個觀眾不進場的時間,反正這些場館的公務人員還是在,可不可能提供這樣的場館給不同的表演團隊來做測試演出?等於在這段期間讓公部門的場館還是能夠有基本的運作,團隊利用疫情的時間,最少人進到場館,其實這也是在活絡場館的使用。另外,因為上半年的節目都取消光了,大部分的節目會移到下半年,可是我們知道下半年只有6個月,如果上半年取消了100場節目,下半年6個月不可能把這100場節目全部納進去,這就會有更大的問題,因為本來是12個月要賺的錢,現在只能濃縮到6個月,可是6個月的時間賺不到12個月的錢,在人力需求沒辦法平衡的時候,那就會有更多的人必須離開這個產業,他離開這個產業就不太會回來了,臺灣的藝文產業這幾十年來好不容易慢慢的建立到一個基本的規模,所以我們更擔心的是人才的流失。

第二個部分是關於紓困方案,其實很多的朋友、很多的團隊會擔心是因為部裡面雖然說放寬,可是老實講,看不到實際辦法的話,大家都不知道實際的應對和提供的資料是什麼,更多的人是擔心會不會真的補到劇場藝文工作的人員,而不是只補到一些機構或團隊,因為這些團隊的錢並不會下放到人員。剛才前面幾位先進也有提到,個人自然人、freelancer,他們是臺灣的藝文產業,乃至於全世界藝文產業很重要的一個族群,這些個人的藝術家是基於他對藝文的熱愛和愛好,所以基本上他不在任何產業的範圍裡面,他也不會有勞保或公司行號健保的問題,在個人的自然人這部分,是不是能夠有更放寬的做法?讓更多在這個時間因為失去工作而無法維持生計的人能夠有基本的維生。

再來,我們也希望藉這個時間能夠去檢討臺灣的藝文產業,臺灣是比較用地方來區分所謂的藝人和藝術家,在國家戲劇院演出的叫藝術家,如果在一般的體育場館可能就叫藝人,其實這些人對臺灣的藝文產業都有非常大的貢獻,是不是可以不要再用地方的區分法去區分藝人和藝術家?舉例來說,如果他領國家文藝基金會的補助,那他叫藝術家,如果他不領國家文藝基金會的補助,是不是也可以叫藝術家?譬如說電視臺的藝人,所以這個部分可能需要在這個時候來全面的檢討。

第三個部分就是我們剛剛提到的個人工作者,是不是能夠在各項法令裡面去排除掉重複領紓困方案的人,讓每個人在這個時間都可以領到基本的維生費用?

第四個是國際交流的部分,像我本身的工作是在華山文創園區,其實華山文創園區的來客率已經降到30%不到,當然我們還是努力在維持文創產業的發展。在日本有個小劇場叫本多劇場,我們跟它有姊妹劇院的交流,在安倍晉三宣布6個城市禁止人家進出之後,我們在東京的所有劇場朋友目前完全沒有工作,那他們能幹嘛?他們只能在家裡面坐著,日本政府對這些私人的娛樂產業完全沒有任何補助,其實歐洲有些國家也是,那反觀這個時候,我們是不是可以有更多的部會一起坐下來制定藝文產業的證照及認證制度?臺灣有長時間的技職證照制度,是不是讓劇場技術人才及未來想要進入這個產業的人能夠有這些證照和認證的方法來保證他們的工作?其實將來某個程度也可以用那些證照和認證來確保他們在這個產業長時間的工作。

最後一項,補助個人或自然人這個部分,因為演出被取消,演出被延後,在未來的半年大概很難補回來,那紓困的機制有沒有可能以團隊為單位,這些自然人去向團隊登記,然後部裡面的紓困方案是紓困到團隊的這個人?先給他們一些基本的生活費用,當未來的半年或一年這個團隊要演出的時候,這些人都可以有基本的工作保障權,也是來協助和維持這個產業的存在,先保住藝文工作者的工作權和生存權,然後也來保存這個產業的不衰退。更重要的是,當疫情開始恢復的時候,一般人的消費其實會更畏懼、更膽怯,有可能團隊開始表演了,可是觀眾不買票,為什麼?因為大家想把錢放在口袋裡面。如果下半年是這樣的情況,到時候會有更大的空窗期,造成藝文產業的衰退,勞動部是不是可以在這個時候補助上課或證照這些去讓產業維持住,也藉此提升這些劇場技術人員的素質?以上報告,謝謝。

主席:非常感謝林理事長。

接下來請陣頭表演藝術聯盟籌備處許懷文發起人發言。

許懷文發起人:主席、各位委員。這段期間很謝謝大家對於藝文產業的協助,我是陣頭表演藝術聯盟的發起人,陣頭其實是臺灣表演藝術數量最多的團隊,可是有非常多的陣頭友團在這次的紓困機制出來的時候,他們擔心的第一件事情是,他們要怎麼申請?因為我們的產業生態比較不一樣,可能是在廟會,或者是各大公司行號在春酒、尾牙的時候有舉辦活動,他們就會去做這樣的演出,所以整個結構機制相對來說比較不完整,如果要符合紓困的相關機制,他們會比較難申請,我本身是在九天民俗技藝團擔任藝術總監,在這樣的狀況之下,我們儘量給予協助,也幫他們找到一些詢問的管道。

我今天是就我們本身在申請相關補助以及貸款的部分,提供一些建議和反映實際的問題,到目前為止有發生幾個狀況,主要是出現在貸款,因為現在政府一直公告要加碼多少錢、多少億元讓大家可以貸款,可是我們實際向各分行詢問的時候,剛剛前面有前輩提到說細則還沒下來,等細則下來再看怎麼辦理,可是我們沒有時間來等待,因為對我們來說,如果這個月沒辦法做好貸款的辦理,下個月可能就要面臨倒閉的狀況,因為從疫情開始到現在,我們也是呼應鄭麗君部長的理念,儘量對員工不裁員、不減薪,這對團隊來說也是相對的辛苦,可是我們還是非常努力在支撐。

雖然有紓困補助,可是我們都知道不能一直依賴紓困補助,其實我們是在為下半年度做準備,所以對貸款就會有很高的依賴,但是就目前來說,我們去銀行詢問的時候,我不知道是各分行對於他們所收到的辦法不瞭解,還是我們表演團隊對於這個辦法有誤解,在我們實際去申請的時候,銀行甚至對我們說:「你們已經申請紓困補助了,有薪資為什麼要來貸款?你們就先去申請那個補助就好了。」可是我們會向他們反映,不能一直依賴補助,我想為下半年做準備。其實我本人對今年的藝文產業是比較悲觀的,因為有些活動取消就是取消了,不會因為下半年疫情減緩就重新出現,以企業來說,如果它今年沒有辦春酒就是沒有辦了,它不會在暑假的時候突然再來辦春酒,甚至連今年的尾牙都不會辦,因為企業今年也受了很大的影響,所以它也會非常的減縮。

我們不像那些簡單的生活必需品,我們是在大家生活比較豐足的時候才會去接受的藝文活動,在這個狀況下,我個人對於今年的看法,整體來說是比較保守的,所以需要向銀行貸款來支撐一整年的營運概況。我們向銀行貸款的時候,有遇到滿多的問題,第一,銀行行員可能對於這個細則不熟悉,或者是他認為這跟我向文化部申請紓困補助會有衝突,他說你已經有申請薪資的紓困補助,所以不能貸款,他甚至擔心我借了貸款還不出來,他會擔心這個問題。對表演團隊來說,我現在連活下去都已經有非常大的問題了,你卻在跟我談怎麼還錢這件事情,這是我們實際遇到銀行端這邊回覆的一個概念,對於我們在經營團隊來說,這是非常大的衝擊和打擊,政府不是要提供這個政策來支持我們嗎?為什麼在實際操作的時候卻遇到這樣的困難?當然我們遇到這個問題也有趕緊打電話去「馬上辦」這邊,他們也有開始提供協助,現在比較擔心的是時間性的問題,朱宗慶老師也有提到這個時候大家是在和時間賽跑,可是到底誰有辦法一直支撐到終點?如果現在一些政策分布到各地方的執行沒辦法落實的話,就算那些政策再完整、金額再高,到下面沒辦法去完成的時候,我覺得都是白搭。

我們實際上去操作申請貸款的時候,遇到比較大的問題就是地方銀行端所獲得的資訊以及如何辦理,他們根本非常的不清楚,甚至會讓我們以及其他的表演藝術團隊覺得他們有相對消極的做法,以上是我們遇到的問題,謝謝。

主席:非常感謝陣頭表演藝術聯盟。

接下來請台灣藝術大學校友總會莫嵐蘭理事發言。

莫嵐蘭理事:主席、各位委員。我是莫嵐蘭,很感謝時代力量的邀約,今天很榮幸能夠來參加這個公聽會,我大概是以freelancer的角度來講這件事情,因為我本身就是表演藝術工作者,也有做評論,我們是多重角色啦!我今天會講兩個部分,一個是疫情當下如何紓困,再來就是超前部署展望未來。

在疫情當下,我們沒有人可以倖免,如何來振興、紓困?因為表演藝術環境真的比較特殊一點,除了固定人員長期的演出可以創造出很好的作品,好的人才流動有時候也可以激發出很好的、不同的火花,在這樣的環境之下,有很多人選擇自由接案,當然也有人是被迫自由接案,我們大部分都是過著斜槓的人生。當然有很多人有固定雇主,他沒有紓困的問題,最大的重擔就是在經營者身上。另外,有很多人沒有能力加入工會去投保,在這個時候他就會有很多的問題,會有身分認可的問題。再來,有一大群人是靠著在才藝班、安親班裡面當老師,我想在紓困當中,我們其實是比較定義在表演工作和劇場這一塊,很少關注到這些不是在教育機構裡面的非典型教育工作者,有很多需要紓困的夥伴可能資格是不符的。

我們知道文化部的藝文紓困1.0已經是非常的友善,我聽到很多人有拿到補助,它已經放寬很多了,但是我們覺得補助不是唯一的良藥,為什麼呢?因為健全的環境需要有一個很好的社會福利制度,我覺得在藝文工作者這部分需要有一個很好的保險制度,這一定是需要國家的力量來幫忙的。再來就是減少自然人的稅,就是綜所稅的部分,我覺得在這個時候有很多人資格不符,可是你減稅可能幫助他很多。

接著是展望未來,到底現在是危機還是轉機?以表演藝術來講,有很多需要「身體在場」,而且非常講求臺上和臺下的親密感,在這個親密感之下,我們都會說劇場就是一個大家一起來的地方,所以我們和電影不一樣。可是我們也知道電影票券非常的便宜,聲光效果真的非常的好,我們常常都要追著它跑,實在不知道我們劇場該怎麼辦呢?可是在這個時候,雪上加霜了,雖然我們一直努力去培養藝文觀眾,但是在疫情當下,我們的工作人員開始找各種方法轉行,有人現在已經去商業機構,他用了很多以前策展的經驗,做得非常好,他應該就不會回來,因為在那邊的薪資更高。這些觀眾會再回來嗎?我們也有點懷疑。

我們知道國外有很多地方已經開始有免費的線上平臺,可以看到很多很好的節目,可是這時候我們就要問,臺灣有沒有辦法?我們的技術絕對可以,但是我們有沒有經費可以支持這樣的一個線上平臺?我們有沒有辦法給藝文工作者充分的保障?為什麼說充分的保障?像現在很多第四台的節目是一再地重播,電影一再地重播,可是這些表演者只有拿到一次性的演出費用而已,之後就沒有了,我們在這樣的免費演出之下,有沒有可能再給表演者費用?美國大都會歌劇院就有給這樣的費用,我的朋友就在講,他說你看這次的歌劇都沒有舞者,也沒有群眾演員,為什麼?因為他們要給錢,只要有露出在這場演出的人,包括在臺下演奏的人,他們都會給錢,但是因為他們需要省一點費用,所以只有給一些主要角色,比較經典的劇目。在這方面,很多團隊來到臺灣演出的時候,他們是不是有辦法充分授權給我們播映?因為在很多場館,我知道像兩廳院或是其他場館,有時候有些國外節目過來,希望他們能夠授權,但是沒有辦法,我覺得這個部分是可以克服的,我們可以把一些好的節目留在臺灣。

接下來我想和大家分享一下,最近有一些演出,我們的劇場人真的非常有創意,第一個是江之翠劇場的「朱文走鬼」,它是之前第5屆台新藝術獎的表演藝術得主,這次他們非常難得有機會再一次把日本的舞踏手請過來,本來要演出了,可是因為疫情取消,他們最後毅然決然決定用直播的方式,也做得非常好,不過這個影片是我在網路上找到的,不是直播,因為直播已經關掉了。

(播放影片)

莫嵐蘭理事:這是非常經典也非常棒的一個節目,它是用南管梨園戲和日本舞踏做身體上面的結合,我覺得結合得非常好。在這次的疫情之下,我覺得這個節目非常有創意,做得非常好,它的直播也非常成功,我有給學生看這個片子,他們不知道這是梨園戲,他說這個歌仔戲好好看,他沒有看過,我覺得這個時候剛好就可以教育,可以和他們分享,因為你平常要叫他們去戲院可能不太容易,但是因為有直播,他們看了之後比較不害怕,可能會因此而多了一個觀眾。時間到了嗎?不好意思。

主席:沒關係,多給你一點時間。

莫嵐蘭理事:無獨有偶工作室的「微塵.望鄉」,這個是在公視表演廳播出的,公視表演廳一直在做這件事情,因為這一次的疫情,他們重新去問授權,所以大家才有機會再看到。這些節目都是重演的,我們知道劇場的演出無法再現,可是因為疫情的關係,之前又有留下這樣的紀錄,所以它可以再次被看見,我覺得好的錄影實在是非常的重要,這是非常好的紀錄,然後研究也很重要,我今天就講到這裡,謝謝大家。

主席:接下來請表演藝術聯盟李孟融秘書長發言。

李孟融秘書長:主席、各位委員。我是中華民國表演藝術協會表演藝術聯盟秘書長李孟融,我特別先謝謝大家,某些議題在前面已經有談到,我們現在回顧一下補助的部分,其實第一波已經出來了,但是只有針對1月到3月受衝擊的影響,接下來還有9個月的時間,不知道對藝文來說影響有多大,一旦我們沒有辦法持續工作,大家的收入就會受到一些影響,所以目前的經費很明顯是不足的。

我們來看一下一般團隊的收入來源是什麼,首先是票房,去年兩廳院有15億元,現在是零。再來是標案,我們有很多演出費,因為地方的場館沒有辦法繼續辦活動,所以這些標案和演出費全部縮減,甚至到沒有。還有我們目前因應疫情取消表演的補助,文化部和國藝會都持續在支持,這個部分還是可以做基礎的收入。另外就是贊助,很多團隊都仰賴社會企業的贊助,現在因為疫情的關係,我們幾乎沒有任何贊助來源,也就是說,所有團隊現在能夠仰賴的只有政府的補助,這個狀況是非常淒慘的,所以我們試圖去思考,有沒有可能讓我們的工作持續的低度發生?例如說標案,我們當然不希望因為表演藝術的辦理而導致疫情的擴散,甚至讓大家越來越害怕進劇場,有沒有可能去思考讓我們低度的使用?目前文化部並沒有直接與公衛專家去討論劇場的風險到底有多高,是不是能夠間隔坐或是保持一定的距離,像我們今天開會,1個半小時過去了,也還很安全嘛!那可不可能讓劇場在兩個小時內的節目去掌握一定的安全距離,讓我們能低度的營運?這個部分希望文化部可以幫我們再思考。

另外,一般團隊很多的標案活動現在基本上是取消,甚至是延後,這些團隊仰賴的演出和標案要怎麼樣繼續進行?可不可以還是在劇場裡面發生?像今天早上的新聞是「舞躍大地」也取消,很多比賽都取消,大家應該聽過一句話,1天不跳舞只有我知道,2天不跳舞我隔壁的朋友知道,3天不跳舞觀眾就知道了。接下來半年不跳舞,這些學了一輩子的表演藝術工作者,包括音樂和舞蹈,他們半年後就不用上班了,他們去賣雞排比較快,因為他的身體沒有辦法跳舞,我覺得這件事情是對表演藝術最大的殺傷,我們的人才在這半年,甚至在這3個月加速的流失和失去原來的表演天賦。

我知道現在文策院在推動OTT平臺,就是所謂的線上平臺,但是後續有沒有具體的補助資源或政策,甚至把表演藝術團隊拿來談,有沒有可能直接針對這些線上的需求來思考?我們也不是期待線上可以取代現場,我覺得這點必須要先說明,我們希望現有的標案和活動能夠持續低度的發生。另外,在這一群補助的項目裡面,其實文化部一直是從補助的角度,我希望以文化部這10年的努力,以及對文化產業的貢獻,是不是能夠有一個領先方案?我們去思考本來可能已經取消的,例如說現在交流司的案子幾乎沒有在進行,那交流司的計畫可不可以呈現一些線上或者是更多低度的交流,讓我們和國外的交流或互動可以持續的發生?像愛丁堡今年已經延後了,那這一年愛丁堡就不用發生事情了嗎?應該是來思考我們某些計畫是不是能夠持續的發生。

至於劇場何時再開,這件事情大家一直很關心,只要劇場不持續開,我們就無法有固定的收入,剛剛也有先進提到,我們不是要長期的補助,而是讓我們能夠回歸日常,把該獲得的收入和我們該做的身體的事情去完成,希望這件事情能夠特別幫我們思考。如果在劇場開之後,未來我們需要的經費有可能是現在的兩倍,所以委員在幫我們爭取今年的預算的時候,也要留意110年的預算,要幫我們守護起來,能夠確實的爭取到明年的預算,一旦這些紓困結束之後要振興,我們手頭上到底有沒有經費可以幫助這些藝文工作者持續來努力?

針對文策院的部分,目前文策院是以補助為主,能不能主導多一點與表演藝術有關的事情?在這個時間,我相信衝擊最大的是觀眾和空間之間的關係,因為觀眾不進劇場,觀眾不進電影院,大家沒有辦法工作,在我們初步先處理沒有辦法工作之後,接下來有沒有具體的振興方案?文策院有沒有可能主導更多針對表演藝術OTT平台的研究,或者針對疫情受衝擊的相關研究?目前我們在探討的是產業的風險管理,其實相對是比較弱的,是不是能夠有相關的計畫可以支持我們做這些事?

最近文化部一直在思考勞動關係,其實剛剛同業都有提到,不管是獨立工作者、freelancer,這些具體的方案,包括剛才提到的保險,有沒有後續可以執行的研究方案及推動政策的可能性?現在是個超前部署和重新整理的時間,有沒有可能趁這個時候找這些有點假性失業的獨立工作者來彙整意見?他們有能力研究,有能力論述,我們把這個時間該做的準備準備好,希望大家能支持,也謝謝委員,謝謝。

主席:謝謝表演藝術聯盟,這次的疫情對表盟也有非常大的影響。

接下來請台北市電影戲劇業職業工會楊芸蘋理事長發言。

楊芸蘋理事長:主席、各位委員。我是台北市電影戲劇業職業工會理事長楊芸蘋,我們這個電影工會是臺灣影視業產業幕後的工作者所組成的團隊,目前有會員6,000人,所以為什麼我今天會來?因為我要代表6,000人來講話,在這邊向大家報告一下。

感謝文化部的美意,給我們這個紓困的補助方案,原來是15億元,現在已經增加到52.2億元,針對藝文艱困的、失業的部分,升級為2.0的紓困振興方案來落實四大精神,可是綜觀1.0的申請件數,在4,300件之中,真正的影視工作者的內容,我向各位報告一下,因為我們有做一個調查,影視製作電視部分只有29件,自然人是37件,事業部分是29件。在電影部分,事業單位是42件,自然人是29件,一共71件。兩個影音、影視作業者真正的申請件數只有137件,在4,300件裡面占0.31%,為什麼會那麼少呢?因為這些人大部分都被告知他不適合申請。

我向各位報告,他不能夠申請的原因有四項,第一,因為他沒有合約書的證明,為什麼呢?我們的幕後工作者都是自營作業以及自由工作的,他們都是真正的freelancer,在接案的時候,只是用電話聯絡告訴他某某月的時候大概要開個什麼戲,要開案,結果還沒有開始,約還沒有簽,然後就告訴你疫情來了,所有的案子和活動都取消,那怎麼開案呢?沒有案可以開。這樣子的人數居大部分,我的會員有幾千人是這種狀況,這個部分都是口頭告知,而且這樣子的自由工作者都是助理,都是最基層的,反而是他的頭頭還可以有一些地方可以找工作做,他的助理是最基層的,在他身邊的人根本就沒有工作可言,所以收入完全是零。第二個條件,必須是本國的資金,現在臺灣的影視產業製作是高度的國際化,因為本國的市場太小了,必須要開拓國際市場,我們與國際資金的結合是比較多的,像日本、韓國、東南亞、新加坡這些都是合作的對象,所以必須是本國的資金才能夠申請,不是本國資金的這些工作者就不能夠申請,這是一個條件。第三個條件,工作項目必須是取消辦理才能夠申請補助,如果是延期辦理就不行,不符合規定,那現在的工作延期就等於是工作取消,七成都被取消掉,所以他又不能夠申請。第四個條件,工作必須是電影或是電視製作規格才可以申請補助,其餘的像廣告、MV、網路,這些短片的規格都不符合申請的要件。

基於以上的條件,我們做了一些調查,這個調查有240份的問卷,調查的結果告訴我們,有30%的人不知道有紓困補助方案,六成的人不知道有自然人的申請補助條款,四成的人不知道自然人的申請上限是6萬元。七成的資金是臺灣本地的資金,三成五是國際合作的。大部分工作者接洽的活動都是電影和電視產業,也有46%是一些廣告、MV的拍攝工作,那又不能申請了。有70%都延期和取消,所以真正沒有工作的人都是這些freelancer。我們這個影視產業的結構都是5人以下的小型公司組成的,沒有開案的時候,這些人都是以最小成員的基數來維持運作,等到開案真正有工作要做的時候,或者是爭取到基金以後,才會真的啟動製作工作的團隊,才會有基本的成員,這些人都是自營作業者,或都是freelancer。

依照文化部的研究調查,臺灣國內的影視產業從事映演或是電影製作的這些工作自由成員有8,000到1萬人左右,我們電影工會目前是6,000人,我們主要的訴求是希望在2.0的時候能夠放寬認定的標準,不要再限制一定要本國的資金,然後一定要有這樣子的證明。因為這個比較容易,不是說修法,只要文化部的承辦單位承認就可以,如果他沒有書面的證明,是不是以我們工會二代健保的繳費證明或是工會開具的其他證明來取代,確定他是從事這個工作者就可以來申請?否則的話,我覺得真正來申請的人是不多。其實我也寫了一封信給部長,我不知道部長看到了沒有,我希望照顧到真正需要照顧的人,不要只說高空的話,然後底下真正低層的人都沒有拿到這些相關的要件。至於勞動部那個部分,其實也滿多人拿不到,因為必須是2萬4,000元以下的投保薪資額,現在有點年紀的人都是2萬4,000元以上,根本沒有機會可以申請,所以我們希望勞動部能夠放寬一點,文化部也和勞動部做一個協調,好不好?以上報告,謝謝大家。

主席:謝謝楊理事長。

接下來請社團法人台灣文化政策研究學會柯人鳳理事發言。

柯人鳳理事:主席、各位委員。我是柯人鳳,代表台灣文化政策研究學會,同時個人也任職於中華民國畫廊協會附設台北藝術產經研究室。首先先針對災情向各位進行報告,畫廊協會是比較偏向於視覺藝術產業的部分,那我們產經的視野一直都是從產業的角度來觀看,以畫廊的產業現況來說,如果我們從畫廊的從業人員及畫廊的經營者來看的話,在6月底之前,有將近五成的畫廊已經取消了例行性的展覽,另外也有將近五成的畫廊取消參加藝術博覽會的商業型活動。我們大概估算了一下這個產業金額,假設1間畫廊1個月的1個檔期的展覽營業額以300萬元來計算,因為藝術品的價格從十萬到千萬不等,所以我們取一個簡單的中間值,以畫廊協會124間畫廊來講的話,我們預估到年底可能會有5,000萬元到1億元的損失,在營業額上面的一個損失。

另外,我們從協會在進行每一年3檔的藝術博覽會來看,1檔是國際型的臺北藝術博覽會,2檔是飯店型的藝術博覽會,以1檔國際型的臺北藝術博覽會來說,畫廊協會本身在進行這樣的一個產業活動,如果今天臺北藝術博覽會停辦,活動本身就會對機構造成將近1億元的損失,更不要說今天參展的畫廊可能在這個藝博會場域所產生的交易金額,預估可能會有7億元的損失。以飯店型藝術博覽會來說,假設1檔有50間飯店的話,也就是有50個畫廊來參展,1間房間算300萬元的營業額,估算下來也將近有1.5億元,如果我們今天有2檔飯店型藝術博覽會就將近有3億元,所以整個算下來的話,產業上面的經濟損失將近有12億元。如果再進一步從衍生性的經濟活動來看,因為藝術博覽會它結合會展,所以我們也有估算飯店業者的房間損失,還有旅遊業者的房間損失等等,其實我們跟其他產業是相互連動的。另外,從美術館來看,歐美的博物館應該都已經關門了,美國大都會藝術博物館是到5月底,但其實是無限期關閉,國內美術館雖照常營運,但是國際人士進不來,所以國際上的交流也影響到相關外包案件,對於執行廠商來說,可能今年的計畫原本預期有國外人士進來卻進不來,這個計畫是不是要延期?他們在人事營運費用上也會有損失,這要如何呈報、申請補助或申請紓困?其實是有點困難,因為有一些是地方文化局的案件,中央提供的紓困其實有個門檻。當然這也不全然是壞事,像威尼斯就有海豚出現了,人類活動停頓之後,地球得到一些休息,但是我們在經濟上會有很大的壓力,我覺得這是我們要發揮創意的時機點,同時也回去審視。

現在我們在解決的只有兩個,就是經營者跟表演者,其實它反映出來的是,在這個藝文生態圈,大學畢業出來的人只能當表演者或經營者,這次也非常明顯的凸顯出職業上的職能狹隘,要如何擴大產業鏈、擴大職能發展、發揮更多職業面向,這是我們現階段在面臨紓困之後的振興所必要進行的措施。

在此提出以下三點:第一,藝術品資產評價,包括有形跟無形的資產評價,我們在金融投資是依據怎樣的資產評價制度,藝術品分為有形跟無形,在國外USPAP已經盛行很久了,甚麼時候我們能正式透過公部門力量進行產業推動,把這樣的國際鑑價制度引進國內,創造更多產業價值以及創投機會。

第二,藝術品科學檢測標準化作業,環評有標準化、食品有標準化,藝術品的真偽驗定也有標準化,這樣的技術在國內相當純熟,甚麼時候我們可以建置國家級的標準化作業流程?這是甚麼意義呢?假設陳澄波的作品做了國際 流通之後在國外要進行真偽認定,那是要在美國認定還是要在臺灣認定?是要以臺灣的技術來認定還是要以美國的技術來認定?其實我們在表達的是文化的認定、文化的價值以及我們的identity,產業提升要如何進行是刻不容緩要面對的議題。

第三,國際貿易與流通,以單色畫派和五月、東方來講,90年代韓國進行雙邊貿易協定,單色畫派做了大量的國際流通,時至今日單色畫派產值已經是千萬美金,五月與東方則是百萬美金,這樣的產值差異要如何消弭?我想在國際流通上也是非常需要關注。以上提出三點,謝謝。

主席:非常感謝台灣文化政策研究學會。

請台北市音樂工會蔡迪東常務理事發言。

蔡迪東常務理事:主席、各位委員。我今天要提出的是我們是最底層的藝術工作者─幕後工作者,大家應該有看到新聞,一些音響公司去賣香腸、賣章魚燒,一直在轉行,我們有去申請紓困,在了解之後發現很多同業不知道要去哪申請,所以這部分我的建議很簡單,就是希望長官把申請管道讓大家知道,我們是最底層的,所有表演者、單位大部分都會用到燈光音響,可是我們就是被忽略的一群,這就麼簡單。

主席:蔡迪東理事長從事音樂工作,是加入工會者。謝謝!

請台北市音樂業職業工會林水和理事長發言。

林水和理事長:主席、各位委員。首先感謝文化部這次的藝文紓困方案,我是台北市音樂業職業工會理事長,對於這次疫情目前音樂工作者遇到的狀況,謹針對討論提綱第二點提出建議,我們大多數會員皆為自由接案者,符合文化部自然人申請條件,但是證明文件太難取得,包括音樂老師、歌手、主持人等等都沒有固定雇主,餐會、晚會、廟會的接案都是口頭上的約定,演出前都沒有簽約單據,都是由一層一層媒介和口頭約定,所以取得證明比較困難,懇請文化部放寬認定,由公關公司、音樂工作室、音樂團體、傳播公司、宮廟等開出接案證明即可,謝謝。

第二,針對討論提綱第三點,因應肺炎疫情第二階段擴大振興方案藝文紓困2.0,如果有落實我們,以下三點訴求,第一點,紓困1.0申請期間是1月15日到3月31日,因為疫情取消、延期等若遭受退件,是否可以於紓困2.0有再次送件的機會;第二點,紓困1.0有取消、延期等因素,在紓困2.0基本上已經不存在了,因為疫情影響太大,各行業完全沒有展演活動,更無法申請紓困;第三點,文化部的紓困方案對自然人最高補助6萬元,勞動部對勞工投保薪資2萬4,000元以下的自營作業者補助3萬元,懇請文化部最低補助不要低於3萬元。以上三點訴求懇請文化部作為參考,謝謝。

主席:謝謝林水和理事長。

請林委員奕華發言。

林委員奕華:(10時44)分主席、各位學者專家、各位同仁。今天要謝謝召委做此安排,其實我們一直反應一定要傾聽所有藝文相關工作者的意見,才能真正在紓困中掌握到他們的需求,但我剛才聽到我們原來的認知是三千多件,結果剛剛聽到是七千多件,我聽到這個數字,心有點揪起來。這代表原來有這麼多人,在1月到3月的時候,而且前提是他知道有這個紓困方案,再加上他認為他可能有機會爭取到,因為我知道有些人覺得他沒有機會,根本連申請都不來。光這樣就七千多件,可是大家知道我們第一期的預算只有多少?11億元!之前只有三千多件就要24億元,我請問文化部,你們到底要嚴審還是要寬審?今天要給我們一個答案,也要給我們委員答案。我之前在質詢鄭部長時,當然我也要謝謝鄭部長,他算是有超前部署,只是我們發現是遠遠不足啊!因為他之前有提出7億元,再加上移緩濟急的8億元,總共15億元,現在多了37.2億元的紓困2.0,可是現在光1到3月就不夠了!如果今天要寬審,我也拜託文化部不要看到有問題就先退件,希望可以成立紓困專案辦公室,因為藝文工作者種類實在是太多元了,而且一般藝文工作者是不跟政府打交道,他也不知道怎麼跟政府打交道,所以在這時間點怎麼樣協助他們,在紓困的過程之中可以解除他們生活的燃眉之急,我覺得這非常重要,勞工的部分是這樣,產業也是如此,所以應該由紓困辦公室來輔導他們、提供他們諮詢服務,如果提出申請的條件不夠能否讓他先補件?不要一下就拒絕他,但我又想到紓困2.0增加的錢不夠,所以我才說要理性討論增加這1,500億元到底夠不夠!

主席:對嘛!所以我們今天才需要排公聽會。

林委員奕華:我今天聽到的結果就是完全不夠,我們站立委的角度看要怎麼樣來反映這個部分,所以剛剛講寬鬆,還有包括用前期扣繳憑單等等,反正用各種方式儘量讓他們能夠來認定。再來,關於自雇者的部分,今天勞動部是不是沒有代表出席?有,但我還是要提一下,2萬4,000元拉一條線,其實我們也知道,對於這些自雇者來說,他們的投保金額並不是反映他們的收入,有時候是跟他的年齡有關,所以2萬4,000元真的會疏忽掉很多需要幫助的人,以及今天還提到很多是連投保都沒有的藝文工作者,這些人該怎麼辦?今天這樣聽下來,我覺得真的要好好規劃,如何讓所有人都獲得協助,不要像剛剛提到的就只給補助,我們要想的是真正需要的人,我們怎麼樣來支持他、幫助他。最後,關於振興,我們一樣要再估算,我很反對振興綁國旅、藝文綁國旅,可是似乎那3億元就要綁國旅,這部分還有沒有滾動式修正的可能?因為振興是之後才開始推動,可是振興編這樣的錢也是不夠的,因為我們要預期疫情結束之後,大家不會馬上開始看表演,一定要慢慢觀察確定全球都很穩定之後,藝文工作才開始慢慢活絡。今天聽完公聽會之後,我認為包括後續的振興到明年,我希望文化部能夠好好估算,真正需要的經費有多少,要用今年的預算來移緩濟急,跨越黨派支持你們,編特別預算來協助大家走過這段寒冬,我們希望今天公聽會結束之後,在未來的討論裡面能夠更幫助到大家,謝謝。

主席:非常感謝林奕華委員。未來特別預算的藝文紓困2.0,現在編列52億元,到時候希望不分朝野,大家都全力來支持,只是在執行面也希望文化部能夠有更周延的相關規劃。

接下來,請楊委員瓊瓔發言。

楊委員瓊瓔:(10時50)分主席、各位學者專家、各位同仁。本席要特別講的是,我在基層裡頭看到藝文朋友真的很辛苦,但我發現文化部還有財主單位可能沒有想到一個問題,我再拜託召委,因為很多團體原本就有貸款,雖然我們可以提供他們貸款,但是他們的貸款都到頂了,他要怎麼去貸款?所以這個政策根本是零啊!就誠如林奕華委員所說的,它不是短暫時間,要等到疫情確認,但現在看不到終止日,而且疫情確認以後,也沒有人敢馬上就去很多人的地方,不管是室內或戶外,所以它必須有一個緩衝期,我認為除了補助之外,因為大家都認為補助沒辦法真正去救,唯一真正能救的是什麼?他原本的貸款要怎麼樣讓他加碼,讓銀行團可以支援,因為他原先會去貸款就表示這是他們必要性的,文化部應該找銀行團,至少找公股銀行來支援我們的產業界,比如他原本已經貸款2,000萬元,最高上限可以再加碼到50%,那利息怎麼去補貼,他們才得以周轉,這才真的提供協助,要不然是看得到、吃不到,沒效啊!以上建言,謝謝。

主席:謝謝楊瓊瓔委員。關於貸款的緩繳以及利息補貼都有相關規劃。

楊委員瓊瓔:不是緩繳啦!

主席:沒有問題!今天金管會代表也有出席。

學者專家、委員均已發言完畢,我們完成第一輪的發言。接下來,請文化部以及相關單位代表做初步回應。

請文化部蕭次長發言。

蕭次長宗煌:主任、各位委員。藝文界是興於百業之後,衰於百業之前,整個產業要倒的話先倒藝文產業,因此,部長也知道這樣的情況,所以在第一波紓困計畫時,院裡面並未將文化部納入,文化部就主動去爭取,部長說幾乎用吵架的方式來極力爭取,所以我們編列特別預算8億元及移緩濟急7億元,總共15億元。這15億元中11億元放到第一波的紓困,另外4億元放到振興。在振興部分,其中有3億元是抵用券,因為抵用券是配合經濟部的作業。現在關於經濟部抵用券作業的規劃,包括大院委員也都在討論,我們將配合經濟部一起來處理。

至於剛剛大家所關心的部分,比如貸款部分,除了經濟部中小企業貸款之外,有部分沒辦法貸款的話,我們是委託文策院用另外的辦法,現在經濟部也放寬,貸款可以突破最高8,000億元的部分,這部分就請經濟部儘量來協助。另外,就是大家非常關心的,審查公平、公正的問題,基本上我們有5到7位委員來幫忙審查,並非由同仁自己審查。至於是從寬認定,當然最原始的構想,就是希望從寬認定,原來也一直在思考用什麼樣的基準來審查,所以第一波的時候,我們先行審查過一次、試算過一次,基本上也有一個初步的基準。我講老實話,這個基準也一直在調修,因為我們一直都是從寬,儘量給最大的額度,可是申請的案子一直增加。事業處沒有辦法撥第一筆錢出去的原因,是因為在衡量整個案件基準時有幾次重新的檢討,這個禮拜開始進行實質的審查,公文也都出去了,前面是試審查的階段,因為我們要找出一個比較合適的基準,很顯然的,這次經費不足,第一波1.0我們是著重在事實的認定,例如一個劇團演出取消,很明顯是受到事實的影響,所以就這個部分去做補助。

至於第二波要怎麼樣去分配這個額度,因為在第二波比較少本來有演出然後取消的事實,所以第二波比較著重在整個人的安頓上面,就是企業人力或自然人的安頓,這部分另外有一個計算方式,現在沒有辦法確定的原因是特別預算大院尚未核定,我們現在在研擬總經費、整個運作的方式及補助申請須知,這部分也會很快送出去,但這些作業依照行政程序,都要特別條例和特別預算修訂通過後才有辦法公告,雖然我們現在正研擬之中。

現在防疫期間也不是說不能做什麼事情,大家也提到這個時間場地封館能不能有測試性的演出,基本上這個部分都有,我們跟兩廳院溝通,如果有場地,民間需要排演、排練的話,儘量提供給他們。我們在第一波補助裡面還有一個因應提升的部分,就是可以做人才培育、製作排練、技術提升及研發創新。另外在數位行銷和線上直播部分,基本上也都可以進行,3月31日部長就找了公視、國表藝及國藝會,共同討論如何進行線上直播,因為線上直播有一個情況是不要因為線上直播變成是一個免費的觀看,變成是一個習慣,所以怎麼樣在線上直播這樣的機制裡面找到一個商業模式或付費機制,並不是說免費表演,大家線上看就好了,以後都不用進劇場。

有關公民營行庫貸款不同步的部分,我們會再來協調,看怎麼樣來處理。另外購書的預算是否可以增加,文化部會召集教育部共同協商,在明年圖書購買的部分能否增加。在文化基本法裡面已經特別考慮有關藝術家生存權、工作權,甚至工作保障部分應該怎麼樣來照顧,所以在文化基本法裡面基本上是有這個條例,現在部裡面在進行的也是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的修訂,上次委員會希望文化部在下個會期之前可以提出,我們也會儘快努力來進行。

有關口罩、額溫槍防疫資源的部分,我們還是要依據中央指揮中心的規範來進行,現在基本上第一線和防疫有關的人員會有一個公家的配給額,然後學校也有,至於個人的配給額,基本上還沒有完全滿足。我們也曾經爭取過,就是怎麼樣在藝文產業的相關領域裡面,可以得到一些支持,可是在整體國家防疫資源考量下,似乎現在還沒有辦法幫大家達成,我們也覺得滿遺憾的。在整個防疫期間,大家共體時艱,在文化部有限的資源裡面,我們做了最大的誠意,希望可以給藝文界更大的支持,大家攜手共度難關。對第一階段我先做這個回應。

主席:請勞動部勞發署鄧專門委員說明。

鄧專門委員妤珊:主席、各位委員。勞動部針對今天許多前輩提出有關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者受疫情衝擊影響提出方案,我們研議的方案主要是針對收入受疫情影響的弱勢勞工,所以在補貼原則上有一個規劃就是「弱勢優先、排富及不重複領取」,在整個預算範圍內我們來規劃這樣子的內容。在對象方面,剛才也有很多先進提到,需投保在職業工會參加勞工保險的自營作業及無一定雇主的勞工,其月投保薪資要在新臺幣2萬4,000元以下,同時在107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要未達綜合所得稅課徵標準;在補助經額方面,每個月補助1萬元,審核通過後,一次發給3個月,如果已經有領取其他機關所訂的補助、補貼或相同性質的津貼,不得重複領取。針對未投保的部分,我們是回歸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來做一個紓困的處理,以上是勞動部目前規劃內容的報告,至於剛才先進提出的一些意見,我們會再帶回去做討論和研議,謝謝!

主席:勞動部之前有提出一個方案,就是月收入2萬4,000元以下而且有一些資格的限制,譬如他們要參加職業工會,是不是?這次如果沒有參加職業工會,可不可以?你們可以再進一步去思考這個問題,因為有非常多的藝文工作者沒有參加任何工會,他們也沒有另外的勞保。

林委員奕華:剛才提到未投保的部分,說要回歸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這個沒有啊!

主席:這也是勞動部要和文化部一起商量,找出一個方案出來,我想他今天不可能給你什麼答案。

請金管會銀行局黃副局長說明。

黃副局長光熙:主席、各位委員。今天貴委員會召開「疫情對藝文產業營運衝擊及紓困振興政策建言」公聽會,討論如何協助遭受疫情衝擊的藝文產業,僅向各位委員先進做一個報告。剛才聆聽各位藝文先進的意見,我綜整做以下說明。我們都知道在整個疫情發生之後,銀行要配合各部會做紓困及相關金援的協助,我們會裡面也非常重視,主委也邀集銀行總經理來召開會議,儘速啟動專案協助的機制,我們也督導銀行公會,強化紓困措施,防止金融機構雨天收傘。而債務協商的展延機制,目前已經展延到110年12月,當然影響大家最大的就是信用紀錄的問題,所以我們有談到,在展延及緩繳期間,於清償期限還沒有屆至的情況下,不會發生繳款延遲影響信用紀錄的情形。

另外,就是要加速受理的時效,剛剛也有位藝文界先進有做這樣的指教。事實上,我們已經有在整個宣導說明裡提到,展延貸款是在兩週之內可以完成,在100萬元以下的新貸,於7個工作天可以完成;如果是500萬以下的新貸,我們有分營運資金及振興貸款,各有各的工作日,這個部份,我們現在已經訂定獎勵機制,以此鼓勵銀行的辦理效率,分別從金額、件數及效率三個面向,進行一個評比,鼓勵銀行承作。在降息的部分,我們配合央行進行降息的措施,也找銀行來,針對降息的部分採取主動關懷的方式,目前有辦理降息的銀行,已在4月10日將配合措施公告在網站上。

剛藝文界先進也有提到,如何瞭解整個貸款往來的情形?我們知道有很多朋友及民眾,比較沒有跟銀行往來的經驗,我們現在已經在官網上設置紓困專區,大家如果有興趣,可以上去看一下,裡面有包含各個銀行辦理貸款的情形,問答專區有連結至各銀行的網站,並公布受理紓困貸款的專責窗口。剛剛有提到分行第一線人員,如果在受理部分遭遇到問題,沒有關係,大家都可以打去總行問他們的專責人員,去瞭解這樣的個案。當然現在經濟部也設置1988專線,它是跨部會平臺,在這平臺中,也會由各部會蒐集相關資訊並進行處理。另外,也有人關切銀行辦理的情形,跟各位做一個報告,在網站上除了定期公告紓困貸款案件之外,截至4月10日,全體銀行辦理紓困的案件,總共有3,498件,申請額度將近494億元;核准部分有1,158件,核准額度117億元。現在我們也鼓勵銀行自辦,所以如果把銀行自辦的企業紓困案,這裡講的個人包含小型、微型企業,我們都知道藝文產業有很多是屬於小型工作室的型態,如果把銀行自辦的企業加進來,現在全體銀行受理件數達到6,376件,申請額度也達到1,372億元;目前也核准了三千多件,核准額度也有527億元。

跟各位報告,從這樣的績效,金管會都是非常積極地配合,我們也會持續讓各金融機構協助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執行產業紓困及振興相關措施,讓受衝擊的產業度過疫情的衝擊,各部會還有紓困2.0的措施,也可以結合目前經濟部的信保機制,讓整個融資能夠更為順暢,以上先做這樣的報告。謝謝!

主席:謝謝!這部分真的需要金管會協助,因為各銀行也不知道怎麼樣來幫忙,他們對這個產業也沒有進一步的瞭解,所以我覺得這部分可能要請金管會、銀行局跟文化部充分聯繫,把相關作業模式及準則建立起來,讓各個銀行有所依據,好不好?以上,謝謝!

接下來請經濟部國貿局貿易發展組副組長徐麗嵐發言。

徐副組長麗嵐:主席、各位委員。我代表國貿局向各位報告。剛剛中國國際會議展覽協會的林冠文秘書長,特別關切會展產業政府如何協助,在這邊向各位報告,就如同製造業和其他服務業一樣,會展產業是經濟部相當重視的一個產業,因此,在這波疫情發生之後,部長針對會展產業特別召開兩次會議,和業者面對面,瞭解個別的需求;局長也分別召開大概至少四次會議,一一來瞭解業者的需求。因此針對場館的部分,我們已經和展館的營運單位協調,提供權利金的緩繳和減免,讓他們可以透過相關機制回饋給主辦單位,主辦單位又可以再回饋給這些參展商,一層層下來,讓會展業者和參展商都能夠直接受惠,這是場館的部分。我們也將相關做法行文給其他部會參考,讓其他部會擁有公有場館的政府機關,能夠參考並比照辦理。

第二,針對會展業者,他們目前是沒有營收的,因為我們現在限制外國人入境,室內超過100人以上的公共集會也建議停辦,所以他們目前是零營收。在這樣子的狀況之下,經濟部把會展業界納入薪資補貼,會給員工至少經常性薪資四成的補助,也會給會展業者一次性營運補貼,我們挺企業,讓他們來照顧員工。再來,我們也研議水電費減免,不管是一般企業或大型展館,都可以享受到水電費減免;另外,還有資金紓困,就像剛剛金管會副局長也有提到,經濟部也特別針對資金紓困的部分,在我們中小企業處,也針對會展業者一一去瞭解,看他們需要什麼幫忙,並有專人提供輔導,協助他們與銀行接洽。因為現在會展沒有營運的狀況,我們規劃以訓代賑,來培養會展的從業人員,提升他們的技能及知能。未來在疫情緩和之後,我們也規劃額外再加強參展的補助及會展觀光,希望能夠讓更多的外國人來臺,提振會展產業。經濟部也設置1988服務專線,裡面有相關的資源,大家都可以打這個電話去詢問。以上報告,謝謝!

主席:謝謝經濟部的說明,接下來請委員繼續發表意見。

請張廖委員萬堅發言,時間3分鐘。

張廖委員萬堅:(11時12)分主席、各位學者專家、各位委員。我想聽了一早上,更可以確定藝文產業在2003年SARS的時候,沒有特別的專門補助;但是經過17年,現在武漢肺炎來了,這一次好不容易,文化部提供這樣的專案補助。但在委員會專案質詢的時候,我們就發現會有很多問題,首先,就是藝文產業樣態太多種,像剛才說的撤展,撤展很難用一般產業的損失概念,由去年業績及今年業績多少來計算,而是一次性的損失,一損失就是整個活動,已經預售的票必須退回去,要辦的活動全部都沒了。像這樣形態不一樣的補助,就如電影也一樣,剛才也有提到拍電影,很多員工都是臨時性的,不是固定的。這種審查的基準,大家談的都是公平性的問題,怎麼樣審查,所以我覺得文化部真的很辛苦。

大家都說現在救急,不是要救窮,如果現在有7,000件,我們質詢的時候還只有1,000、2,000件,那時已經從11億元差不多到13億元,現在到底是多少?我們剛剛沒有聽到一個數字,現在到底申請的需求有多少?40億元嗎?到底我們要按照實際的需求從寬補助,還是按照我們經費總額平均分配額度來審查?我想這就是個頭痛的問題。如果實際上不夠,我們是應該再去爭取預算幫助藝文產業,好不容易具有規模的產業,我們應該扶助他們。如果我們說明說得很好,大家都來申請,結果申請不到,或者打很多折扣,他們的狀況其實有的已經在加護病房或一般病房,有的都帶呼吸器,如果錢給他的時候,他已經變成屍體了,那就沒有用了。我覺得這方面樣態太多,你們認定的基準到底要從寬、核實,還是按照既有爭取到的資源平均分配,你公平性在哪裡?我覺得這個文化部可能要再努力。

第二個,我還是要講一下銀行的問題,很多文化界的朋友跟我講,他們比較少跟銀行打交道,文化部是不是能夠跟財政部或經濟部有一個統一的窗口協助他們貸款,他們要增貸,通常都遇到,銀行的地方沒有人知道文化產業是什麼,他們不知道怎麼貸、多少額度可以,然後也不敢貸給他們,就告訴他們說:我們沒有這個專案,你們還得起嗎?有沒有接受其他的補助?如果有的,他們就不給他申請這個貸款。類似這樣的似是而非,跟你們的政策完全不一樣。我在想,貸款那個部分是救急不是救窮,這個階段你需要給他很多氧氣呼吸的時候,卻不給他呼吸,跟他說有空氣在那邊,看得到呼吸不到,這沒有效。當然文化部這邊很好、很辛苦,7,000件表示你們到各地去說明得很成功,大家都來了,現在要怎麼補助,公平性、樣態的認定,還有你的整個總額到底要怎麼樣子來處理?

第三個就是,你們可能也比較不熟悉那部分,就是給文化產業、藝文產業貸款那個部分,可能還需要再加強喔!很多藝文界朋友還是說,他們去銀行幾乎都碰了一鼻子灰回來。以上做一個補充,希望能夠解決。謝謝!

主席:張廖萬堅委員的意見其實非常寶貴。

請伍委員麗華發言。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11時17分)主席、各位學者專家、各位同仁。大家辛苦了!這一段時間作為一位民意代表,我們接觸了非常多的陳情案,所以我在這邊做一點提醒。關於紓困補助,我們發現很多人知道有藝文紓困補助,但是他不知道他符合要件;即便他知道自己符合要件之後,我發現填寫文件表格對他們來講也是一大困難,因為我們很多地方其實有所謂偏鄉的數位資訊落差。我有問怎麼樣呢?因為我們有在協助填寫,舉一個例子來說,營運收入減損情況之證明文件,擇附參觀人數報表、體驗課程報名表資料等等,我會問到底哪裡不容易讀,應該怎麼讀,如果要淺白一點到底可以怎麼寫?他們轉意說,請提供可以證明你的收入變少的文件資料,擇附這樣子就解釋說,有就提供,沒有也沒有關係,夠白話了吧!

這個地方我的第一個提醒就是,文化部還是去責成各地方政府的文化中心,加強做地方說明會宣導。第二個就是,希望我們的這些申請資訊表格,能夠設計更為親民白話的影片或者是文件格式或者是懶人包。第三個就是,關於文化部減輕營運困難的補助,其實之前我就已經質詢過了,果然沒有錯,這一陣子大家開始發現到原來自己沒有被納入,第一種就是像視覺藝術、表演藝術類的事業體就沒有被納入;有一些自然人也是不被納入,他不被允許列入是因為無法提出去年跟今年同期收入減少證明;另外也是我們一直在呼籲的,有一些自然人、事業體是屬於潛在機會的喪失,未來這種所謂潛在機會喪失的情況會愈來愈多。所以我在這邊特別提醒,藝文紓困2.0,一定要把所有的事業體跟所有的自然人都能夠納入,用今年、去年同期收入減少證明或其他類似證明,能夠一併把他納入,讓更多人受惠。好,謝謝主席!

主席:非常感謝!伍委員的意見非常具體。

請中華國際會議展覽協會林冠文秘書長發言,發言時間3分鐘。

林冠文秘書長:主席、各位委員。時間有限,我剛剛聽到其他前輩先進的狀況,跟各部會前輩先進的回應,我就舉3點來講,第一點,我們現在是很多自然人的藝文工作者,他們是很多定義下的勞工,當然我們有很多很認真,包括我自己以前的大學同學,很多都還在公部門服務,大家都很辛苦我知道,可是問題是我不能怕麻煩。現在很多還是用傳統經濟學想法,用涓滴效果說我先救公法人,再救我們政府捐助的私法人,然後期待他們再把涓滴效果留下去,可是就變成bargaining power,就是談判力比較強的這些人跟政府比較近、一臂之遙,是說讓你這個公法人比較能夠請好的經理人,來把事情做得更好,來擺脫官僚主義,可是不是在紓困的時候讓你去救,讓你左口袋去救右袋,其他人都沒有分到,然後要大哥開心了才分給小弟,現在大家的狀況,還不敢跟這位大哥抱怨,為什麼?因為怕疫情結束之後這些大哥來算帳,說你這個時候來找我吵架,所以以後你就沒得分了,臺灣還是法治嗎?所以我覺得不能怕麻煩,拜託各位主管機關必須要下去,跟業界的每一個說明,不要再用涓滴效果做了,這個經濟學在全世界已經證明是一個只圖利富人的系統。

我大學是念財務金融學系,我同學剛剛在群組裡面跟我講說金管會的代表有來,他大學畢業之後第一份工作就在銀行做授信,他要求我告訴你們說:他在中國信託做過授信,不要再強調銀行會來救各位了,銀行雨天絕對會收傘,也絕對是救急不救窮,在這時候授信主管絕對不可能放鬆自己的防守律。他以前就是做授信的,20年來這個授信準則不會改變。他還說叫我上台拍桌子,我說我沒有這個膽量。

第三個就是,我剛才說的這個,韓國立會展法,為什麼我們現在不做振興整備?我們必須研發做research and development,2月我跟理事長一起去經濟部國貿局提案,可是到現在還沒有結果。謝謝各位!

主席:請吳委員思瑤發言,發言時間3分鐘。

吳委員思瑤:主席、各位學者專家、各位同仁。很多相同的意見我就不再贅述,我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都非常關心藝文的紓困,過去第一波1.0本來只爭取到1.33%,後來提升到52.5%,真的要謝謝部長,我覺得我們都要表現這樣的感謝。但是不夠的問題、分配的問題,都是現在我們眼前碰到的,我個人的幾個面向也在這裡跟大家做一個報告,在疫情期間,我們文化部一定要協助場館安全的提升,因為這是確保所有藝文工作者的安全跟健康,這是第一件重要的事。

第二個,藝文勞動者的權益保障,我們看到現在勞動部跟文化部攜手對於資格的認定及非典的部分,要再擴大、強化進行;我也聽到很多前輩、先進的建議,對自然人的補貼與協助絕對要再擴大,且面向要更周延。

我個人第三個主張是,政府在這個時候要帶頭進行藝文採購。剛剛政鴻有講,出版業是教育等各公屬機關帶頭採購出版的書籍,擴大採購有形的商品,像出版業就是書嘛。我也一再主張,所有公屬機關要帶頭倡議企業,預購未來的表演藝術,或是以場館為單位的視覺藝術門票,讓策展人員及藝術創作者心理可以有一個安穩,當未來疫情結束之後,還會有一個穩定的收入,支持他們繼續創作。我希望文化部能夠透過行政院的文化會報機制,在這個苦難的時刻,全面帶頭擴大採購、預購這些視覺表演或出版,我認為這是可以擴大藝文內需的預、採購行為。

我最後一個主張是,現在文化部雖然是紓困時刻,但也要偏向振興,現在是線上藝文全面朝向新時代發展的機會,我很開心看到金馬奇幻影展,當初我建議它可以跟OTT業者合作,轉成線上,讓籌備很久以及等待獲得表彰的工作者有一個場域可以被看見,我們應該協助公共電視做一個平臺,讓所有線上藝文在這個時候努力來做,給藝文創作者繼續支持,因為危機就是轉機!另外一個部分是,在視覺藝術上,國、公營機構可以鼓勵大家預購場館門票未來去看。

此外,我們的線上展覽資源實在太多,應該要整合,我們有幾個館聯合的線上展覽,我覺得還不夠吸引人,可以參考日本付費表演節目的niconico,以及把一百多家美術館做線上參觀的網站,他們做得很吸引人。真的,危機就是轉機,我們不希望藝文活動在這個時候停頓,希望它能夠賡續前進,這是掌握啟動整個線上藝文的時機,文化部在這個部分應該要去關照。

回到前題,紓困很重要,如何幫忙大家現在撐過去,我個人支持,必要的話,後面還有3.0及公告等等,我們會擴大爭取,並且要擴大業別以及自然人的部分,以上是我的主張,謝謝。

主席:謝謝吳思瑤委員,還是再次感謝今天參加公聽會的各藝文團體代表。

請表演藝術聯盟李孟融秘書長發言。

李孟融秘書長:主席、各位委員。表演藝術聯盟第二次發言,我呼應思瑤委員剛剛提到預購門票的事情,其實表盟在跟一些大規模團隊,像果陀、故事工廠、表坊、全民最大黨研討這個問題,但馬上出現的是信託問題,一旦錢丟出來以後,沒有辦法直接給團隊,其實緩不濟急,所以我們想文化部有沒有可能出來幫忙,如果這個錢可以先給團隊,讓團隊進行金流,可以馬上處理他活不下去的問題,再加上先預購門票。我認為目前比較能做的,有點像勸募或樂捐方式,但文化部進來,我想這個情況會比較快的發生,也謝謝思瑤委員提出。

另外,我剛剛少講兩個部分,一個是私營劇場,像老字輩的華山、糖曉劇場、台泥大樓士敏廳,這些民間劇場現在都不敢叫,因為團隊已經活不下去了,如果沒辦法維持這半年的營運,接下來的振興,難道還有空間讓他們營運嗎?所以,我支持冠文老師提到的,公法人持續努力,像國表藝其實就已經非常努力了!

接下來就是民間團隊還可以做什麼?我們表盟、視盟、TOTT、藝創工會都第一線支持這些視覺藝術工作者的紓困生計,我們很怕自己也斷炊,因為我們很多經費來源是來自公部門的標案,現在一個個取消,甚至一個個補助沒辦法執行,說不定明年我們四個協會都不在了,我們期望大家可以支持,有些計畫讓它多營運,持續支持我們這些協會、中介組織們能夠持續發展,謝謝委員,謝謝!

主席:非常感謝表盟秘書長。

信託的部分文化部可不可能有一些協助?請次長再做簡單的回應。

請文化部蕭次長發言。

蕭次長宗煌:主席、各位委員。有一點我要幫公法人講話,基本上這次的紓困補助沒有支援進入到公法人,公法人反而是在協助他們,以兩廳院為例,取消演出就不收場租或是減租50%,是有不同的條件;國藝會也是一樣,它是採取事實認定的補助,即你有申請補助,但是沒有演出,我認定你的經費開銷,所以同意補助你的額度。所以,基本上來講,公法人在這一波完全是配合政府政策在協助民間,公法人絕對沒有從這次特別預算裡面拿到任何資源,這個要澄清。

至於貸款的部分,它有一定門檻,因為放款作業不是文化部可以處理,但文化部可以協調,並做利息補貼,文策院可以協助,可是文化部沒有辦法直接拿錢出來貸,只能透過補貼、補助的形式。在因應提升裡面,其實有一個特別作法,為什麼叫做因應提升?就是你未來想要做的事情,你沒有支援,我們或許可以支援你第一桶金去做這部分。當然,這個部分牽涉蠻複雜的,譬如文化部買一堆票券以後,這些票券怎麼辦?送給員工,變成圖利自己,給外面的話,會讓民間都不買票!我們可以想辦法結合社會資源,請企業來買票,但不宜由文化部直接買票,這個議題還是審慎討論。

主席:我知道,你們可能要去做一個協力平臺,協助尋求社會資源,不可能要文化部自己出錢買,你要叫誰去看?公部門有公部門的問題,不管怎樣,文化部必須提出對策,如何運用文化部的資源進行跟民資源的鏈結,這個部分我覺得文化部應該要更加努力,真的非常辛苦,非常感謝。

繼續請國際劇評人協會台灣分會黃佩蔚秘書長發言。

黃佩蔚秘書長:主席、各位委員。國際劇評人協會第二次發言。我同時也代替今天無法出席的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發言,可能是議事規則上面有些錯誤,導致這次著力非常深的仲介組織沒辦法出席,我覺得是相當可惜。

我想補充幾點,剛才勞動部回應有關勞保金額這件事情,我們是不是可以進一步想,勞保金額是不是可以成為紓困的項目,既然這個人現在沒辦法勞保,我們現在就幫他保,這件事情可不可以納入?個人的部分,有幾個事情大家也要注意,就是如果單位體有租金的話,個人也租金;單位有因應提升,個人也應該要有因應提升。這個部分,勞工局跟職訓局是不是有配套措施?我們知道,申請失業請領的同時,他也會給予職業訓練這個選項,我認為這些事情應該要通盤思考,個人的因應提升其實也會是一件事情。有關勞保的部分,其實沒有勞保、國民年金的人到底要怎麼納入,這個問題請主管機關再幫我們設想一下。

再來提醒的是,這兩個月其實非常非常漫長,對於許多長期以劇場做為主要工作的人來說,心理壓力非常大,所以藝創工會特別提出,請將心理諮商、精神紓困也納進思考,可以怎麼做,請大家幫我們想一下。最後,有許多因為標案關係而取消工作的工作者,在未來國家政府的標案裡面,我們需要思考的是,如何把勞動權益列入屢約的必要條件,因為很多時候我們的甲方契約,沒有想到丙方的,因為甲方、乙方之間合約完成,可是乙方與丙方之間並沒有勞動契約,所以這件事情甲方就可以不管,這是我們必須要去省思的事情,以上是我提醒的這些,謝謝。

主席:非常感謝秘書長,勞動部有沒有要做回應?沒有。沒有關係,他們的意見可以給你們參考。

本席再次感謝所有與會的團體代表,你們的建言文化部及相關單位代表,今天都在場聆聽。

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委員會應於公聽會結束後十日內,依出席者所提供之正反意見提出公聽會報告,送交本院全體委員及出席者。第五十九條規定,公聽會報告做為審查該特定議案參考。我們會把今天各位的發言、意見及所有書面資料,綜合歸納彙編成冊,送交本院全體委員及所有出席與會貴賓。

非常感謝各位出席今天的公聽會,各位所提供的寶貴意見,我們會審慎考量做為未來相關修法以及推動相關政策的依據,謝謝各位。

今天公聽會在此告一段落,謝謝今天蒞臨的本會委員以及非常辛苦的文化部同仁、各單位代表,謝謝!

散會(11時37分)

附錄:

文化部書面資料:

金管會書面資料:

主席、各位委員先進,大家好:

今天 大院第10屆第1會期 貴委員會召開「疫情對藝文產業營運衝擊及紓困振興政策建言」公聽會,討論如何協助遭受疫情衝擊之藝文產業等情事,就本會採取相關因應措施,謹向各位委員及先進報告如下,敬請指教。

壹、本會督導銀行業對受疫情影響之企業與個人辦理以下之相關協助措施

一、邀集本國銀行總經理召開會議,督促儘速啟動專業之協助機制。

二、督導銀行公會配合提供強化紓困振興貸款措施,防止金融機構雨天收傘,將授信債務協商機制展延至110年12月底。

三、緩繳及展延期間,在清償期尚未屆至之情況下,不會發生有繳款遲延信用紀錄之情形,不影響信用紀錄。

四、加速銀行受理紓困振興貸款案件時效採行以下加速作業原則辦理:

(一)舊貸款之展延,原則2週內可完成。

(二)授信額度新臺幣500萬元以下新貸案件:營運資金貸款10個工作日核貸、振興貸款15個工作日核貸。

(三)授信額度新臺幣100萬元以下新貸案件:以在7個工作天內核貸為原則。

五、協調銀行反映中央銀行降息措施

本會於109年3月24日邀集15家民營銀行與會研商,針對受疫情影響之個人,民營銀行將採取主動關懷,參考公股銀行辦理個人貸款降息措施。有意願參考辦理降息的民營銀行,已於109年4月10日起,將其配合措施公告於其網站。

六、本會已於官網建立紓困專區,揭露紓困振興貸款資訊,包括銀行辦理紓困振興貸款彙總資訊、問答專區及連結各銀行網站及公布各銀行受理辦理紓困貸款專責窗口資訊。

七、建立獎勵機制,訂定獎勵本國銀行加速辦理紓困振興貸款方案,鼓勵銀行展現辦理效率,以「金額」、「件數」及「效率」三面向分組進行評比。

八、截至目前紓困辦理情形

截至109年4月10日,民營銀行(全體本國銀行)配合辦理各項紓困貸款情形,受理件數共計1,083件(3,498件),申請額度計新臺幣(下同)191.88億元(494.27億元),已核准244件(1,158件),已核准額度計35.15億元(117.7億元)。若加計銀行自辦之企業及個人紓困案,則民營銀行(全體本國銀行)受理件數共計1,973件(6,376件),申請額度計450.11億元(1,372.57億元),已核准819件(3,239件),已核准額度計177.97億元(527.98億元)。

貳、本會將持續推動協助文化創意產業取得投融資之相關措施

一、協助文化創意產業取得融資

(一)推動銀行加強辦理中小企業放款方案:本會於103年至105間實施「獎勵本國銀行辦理創意產業放款方案」。該方案於105年底屆至,加以創意產業多屬中小企業,爰自106年起該方案併入「本國銀行加強辦理中小企業放款方案」逐年賡續辦理。

(二)加強創意產業發展之金融人才培訓:本會亦已督導銀行公會規劃及辦理相關金融挺創意教育訓練課程,並鼓勵各金融機構從業人員積極參與課程訓練,以厚植相關業務人才,並促進對創意產業的授信與投資意願。

二、放寬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之創業投資事業子公司投資文化創意產業一定金額以下不受持股比率限制

本會已於103年10月31日及106年12月25日修正相關規定,放寬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之創業投資事業子公司,對符合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3條第1項所定之非上市或上櫃文化創意產業(不含同條項第6款廣播電視產業、第7款出版產業及第16款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產業),投資金額合計未逾1億5千萬元,且金融控股公司或銀行及其子公司中僅有創業投資事業子公司參與投資者,得不受「持股比率不得超過該被投資事業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百分之十五」之限制,以加強創業投資事業之投資意願及能量。迄108年12月底,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之創業投資事業子公司投資文化創意產業之金額約為15.22億元。

參、結語

本會將持續督導各金融機構以授信專業,協助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執行對產業之紓困振興貸款相關措施,使各受衝擊之產業順利度過疫情衝擊,並採行適當監理措施,維持金融市場穩定。本會將持續與文化部及相關部會合作,推動各項融資及投資之相關金融措施,以利我國藝文產業傳承及發展。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惠予指教。謝謝!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書面資料:

文化內容策進院書面資料:

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書面資料:

新北市出版商業同業公會書面資料:

台北市電影戲劇業職業工會書面資料:

 

台灣技術劇場協會書面資料:

中華國際會議展覽協會書面資料:

台灣藝術大學校友總會書面資料:

台北市音樂職業工會理事長  林水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