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9年4月15日(星期三)9時2分至12時15分

地  點 本院紅樓301會議室

主  席 蔡委員適應

主席:出席委員11人,已足法定人數,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9年4月9日(星期四)上午9時6分至下午1時24分

地  點:紅樓301會議室

出席委員:羅致政  林昶佐  趙天麟  溫玉霞  江啟臣  呂玉玲  陳柏惟  蔡適應  何志偉  陳以信  王定宇  馬文君(出席委員12人)

列席委員:李貴敏  葉毓蘭  劉世芳  邱臣遠  鍾佳濱  吳斯懷  洪孟楷  

鄭天財Sra Kacaw   孔文吉  李德維  鄭麗文  莊競程  蔣萬安  高嘉瑜  羅明才  楊瓊瓔  陳亭妃  邱志偉(列席委員18人)

列席人員:

僑務委員會副委員長呂元榮及所屬人員(委員長吳新興請假)

 

財團法人海華文教基金會執行長柳慧敏

 

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董事長林寶惜

 

行政院主計總處基金預算處科長戴群芳

主  席:呂召集委員玉玲

專門委員:張景舜

主任秘書:紀珠

紀  錄:簡任秘書 廖曼利

   簡任編審 鄧 明

   科  長 黃美菁

   專  員 王世義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處理院會交付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僑務委員會主管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等6案:

(一)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僑務專案企劃」預算凍結23萬元案。

(二)第4目「僑校發展暨文化社教輔助」項下「建構數位僑教及推展雲端學習」預算凍結30萬元案。

(三)第5目「僑商經濟業務」項下「海外華人經濟資訊彙蒐並促進海內外商機交流」中「獎補助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案。

(四)第6目「僑生回國升學暨僑青培訓研習」項下「培訓海外專業技術青年人才」預算凍結100萬元案。

(五)第6目「僑生回國升學暨僑青培訓研習」項下「鼓勵海外僑生回國升學」中「業務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案。

(六)第7目「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項下「辦理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預算凍結50萬元案。

決定:以上6案報告完竣,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

討 論 事 項

審查僑務委員會主管「財團法人海華文教基金會」及「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109年度預算書案。(詢答及處理)

(僑務委員會副委員長呂元榮、財團法人海華文教基金會執行長柳慧敏及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董事長林寶惜報告,委員羅致政、林昶佐、趙天麟、溫玉霞、呂玉玲、江啟臣、陳柏惟、蔡適應、何志偉、陳以信、邱臣遠、王定宇、吳斯懷、馬文君及洪孟楷等15人質詢,均由僑務委員會副委員長呂元榮、僑民處處長陳世池、僑商處處長張淑燕、僑生處處長吳郁華、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董事長林寶惜及財團法人海華文教基金會執行長柳慧敏等即席答復。)

決議:

一、登記質詢在場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

二、委員所提口頭及書面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僑務委員會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本會各委員並副知本會,委員另指定期限者,從其所定。

三、委員魯明哲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四、審查結果:

(一)財團法人海華文教基金會

1.工作計畫或方針部分:應依據業務收支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2.收入:1,050萬元,照列。

3.支出:原列1,050萬元,減列「業務支出」項下「業務費用」5萬元、「管理費用」中「人事費」30萬元,共計減列35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015萬元。

4.本期賸餘:原列0元,增列35萬元,改列為35萬元。

5.通過決議3項:

(1)財團法人海華文教基金會109年度「推展僑界青年及國際交流」預算編列180萬元,較108年度預算280萬5千元,減編35.8%。惟該項目前年度決算數僅53萬2千元,若以109年度及108年度之預算數作為比較基準,似有執行率不彰之疑慮,於績效管考上有檢討之必要,且預算書並未就該項目之決算及預算大幅落差之情形作詳盡說明,爰針對「業務支出」─「業務費用」預算編列814萬7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以信  溫玉霞  馬文君  蔡適應  林昶佐  羅致政  何志偉  江啟臣  呂玉玲  陳柏惟  趙天麟  王定宇

(2)查109年度財團法人海華文教基金會工作計畫為「推展僑界青年及國際交流、僑務研討與服務」,其年度目標值之設定,雖場次提高,但參與人次較108年之目標值及實際辦理人次為低。次查,其中僑務研討會之工作計畫目標:辦理跨文化、僑教服務、華語文教學推廣等講座與活動並獎勵僑界青年或僑生學習華語文及運用能力,與其108年度工作計畫目標「辦理海外經驗分享、僑務論壇或研討講座及蒐整彙編資訊,已達資訊資源共享目標」有別,然資訊資源共享仍應列為重要目標,且本年度因疫情而減少相關活動之辦理,更顯善用線上資源維持相關僑務資訊之重要性。綜上,要求財團法人海華文教基金會重新檢討相關目標及衡量標準,爰針對「業務支出」─「管理費用」預算編列235萬3千元,凍結3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柏惟  何志偉  林昶佐  蔡適應  羅致政

(3)財團法人海華文教基金會年度預算之編列,其收入概可分為勞務收入、受贈收入、財務收入及其他業務收入等4項,年度預算雖皆以收支平衡方式編列,惟近年來營運結果皆為短絀,導致業務費用支出相對下降,究其原因,在於自105年度起資金籌募成果皆未如預期,107年度受贈收入達成率僅6.2%,造成營運動能明顯不足。有鑑於此,該基金會應更積極投入向僑商爭取資源實際捐款支持,有效提高資金籌募能力,穩定財務來源,始能達其政策目標並永續經營之設立目的。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呂玉玲

(二)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

1.工作計畫或方針部分:應依據業務收支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2.收入:原列6,227萬1千元,增列「業務收入」─「保證業務收入」項下「收回呆帳」200萬元、「受贈收入」200萬元,共計增列4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6,627萬1千元。

3.支出:原列4,060萬3千元,減列「業務支出」─「保證業務費用」項下「業務費用」中「服務費用」之「差旅費」5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4,010萬3千元。

4.本期賸餘:原列2,166萬8千元,增減互抵後,增列450萬元,改列為2,616萬8千元。

5.固定資產投資:86萬元,照列。

6.通過決議2項:

(1)鑑於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全球,僑務委員會日前在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就「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全球,我國協助旅外國人、僑胞、台商的相關作法」進行專題報告時表示,如有海外僑台商因疫情影響,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願持續提供便捷的融資保證服務,協助僑台商紓困。惟經查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官方網站「最新消息」仍停留在去(108)年7月的舊聞,未見與時俱進,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在「加強網路宣導」略顯牛步化,應允適度檢討改善,爰針對「業務支出」─「保證業務費用」項下「業務費用」預算編列2,415萬8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呂玉玲  王定宇  陳柏惟  羅致政

(2)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109年度「業務支出」預算編列4,060萬3千元,惟查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近年營運結果,累計短絀已逐年遞減,惟代位清償餘額有逐年上升趨勢,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應洽請各承辦銀行積極辦理代位清償案件之追償作業,爰凍結10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就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研議精進方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溫玉霞  馬文君  江啟臣

二、僑務委員會主管「財團法人海華文教基金會」及「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109年度預算均審查完竣,審查結果提報院會,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呂召集委員玉玲出席說明。

三、有關委員提案內容文字及金額在不影響提案原意下,授權議事人員修正、處理。

散會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或疏漏?(無)無錯誤或疏漏,確定。

繼續報告並進行討論事項。

二、處理院會交付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國防部主管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等8案:

(一)國防部本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凍結200萬元案。

(二)陸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行政事務」之「一般事務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案。

(三)陸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政戰綜合作業」預算凍結300萬元案。

(四)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凍結500萬元案。

(五)空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一般設施整建工程」中「清泉崗基地36座防護機庫構建」預算凍結50萬元案。

(六)政治作戰局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政戰綜合作業」中「業務費」預算凍結300萬元案。

(七)參謀本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人事行政」中「設備及投資」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預算凍結800萬元案。

(八)參謀本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教育行政」中「業務費」預算凍結200萬元案。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本院委員趙天麟等24人擬具「兵役法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兵役法第二十條、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兵役法施行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志願士兵服役條例第五條之二、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處理院會交付108年度及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國防部主管預算凍結案等30案:

(一)108年度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新型救難艦」預算凍結1,000萬元案。

(二)陸軍司令部「迅銳專案」預算凍結300萬元案。【密】

(三)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新型戰車」預算凍結2億5,000萬元專案報告案。

(四)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一般彈藥購製與維護」預算凍結2,000萬元案。

(五)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一般彈藥購製與維護」中「業務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案。

(六)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設施修繕維護與管理」中「業務費」預算凍結200萬元案。

(七)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預算凍結500萬元案。

(八)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補給支援」中「業務費」預算凍結200萬元案。

(九)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補給支援」預算凍結1,000萬元案。

(十)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新型戰車」預算凍結3,000萬元案。

(十一)陸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中「一般設施整建工程」之「東山彈庫興建工程」預算凍結500萬元案。

(十二)海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督察作業」中「業務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案。

(十三)海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補給支援」中「N1補給品及服裝購製」預算凍結1,000萬元案。

(十四)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國軍多功能雷觀機」預算凍結300萬元案。

(十五)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凍結1,000萬元案。

(十六)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預算凍結1億元案。

(十七)海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一般設施整建工程」中「左營二港口擴建工程」預算凍結2億元案。

(十八)空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人事行政」預算凍結300萬元案。

(十九)空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一般設施整建工程」中「機場設施整建工程」預算凍結2,000萬元案。

(二十)空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一般設施整建工程」中「空軍各基地新建塔臺案」預算凍結500萬元案。

(二十一)後備指揮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採購及外購軍品作業費」預算凍結10萬元案。

(二十二)憲兵指揮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訓練設施工程」中「特種作戰綜合訓練場」預算凍結200萬元案。

(二十三)政治作戰局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政戰裝備」預算凍結700萬元案。

(二十四)軍備局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土地購置」預算凍結500萬元案。

(二十五)軍備局第11目「一般科學研究」項下「軍品研發」預算凍結2,000萬元案。

(二十六)憲兵指揮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凍結100萬元案。

(二十七)國防大學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教育行政」中「人事費」之「約聘僱人員待遇」預算凍結100萬元案。

(二十八)參謀本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教育行政」中「業務費」預算凍結600萬元案。

(二十九)軍事情報局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作戰綜合作業」預算凍結50萬元案。

(三十)資通電軍指揮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電腦兵棋作業」之「一般事務費」預算凍結135萬2千元案。

本席現在另行宣告,關於本次的審查法案,待會委員如有提修正動議,請儘速交給議事人員,以利彙整,印發供大家參考。

首先就報告事項的部分,有關報告事項第二案院會交付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國防部主管預算解凍案,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等8案,現在書面報告已經提交本會。請問在場委員是否同意解凍?若()()案均無問題,即同意動支,提報院會。

本日討論事項第一案為審查委員趙天麟等24人擬具「兵役法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請提案人趙委員天麟說明提案旨趣,時間為3分鐘。

趙委員天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次提出兵役法第四十三條修正案,說明如下,我們這次修正並不是針對國防部現行的徵集態樣做更改,而是必也正名乎,將相關要件做合乎目的解釋的修正,因為「不可抗力」之文義解釋,係「人力不能抗拒」且「縱加以最嚴密之注意亦無法避免」。從各國立法例來講,其實都是有最極端情況發生的情形下,才稱之為「不可抗力」。可是這樣的要件內涵跟意義與國防部現行函釋所示,包括補充本條文之「執行兵役法第四十三條免除本次教育、點閱、勤務召集範圍基準表」之第八款補充規定之「不可抗力」之十項因素都無法相提並論,譬如「交通延誤」、「兄弟姐妹在營」、「參加國家考試」等等因素,根據我們最高法院傳統實務見解,這些因素均非屬於「不可抗力」的解釋範圍內。最近的實務見解,參考最高法院第九十一年台上字第一一一號判決,若採取寬鬆解釋,包括海盜、內戰、暴動、叛亂、內亂、革命等等,他們認為是「近乎於」不可抗力,但是跟剛才所講的「交通因素」、「兄弟姐妹在營」、「參加國家考試」等等,完全是無法相提並論的。因此,我們才建議修正為「特殊事由」會比較妥適,關於「特殊事由」,國防部曾來跟我們說明,希望也可以將修正條文第二項改為「前項各款之認定基準由國防部定之」,我們同意並表示尊重。其他的條文也感謝國防部支持本席匡正要件文字,希望我們待會的審查可以順利。

主席:非常感謝趙天麟委員。

本日討論事項第二案至第五案為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兵役法第二十條、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兵役法施行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志願士兵服役條例第五條之二、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以及討論事項第六案中()預算解凍之專案報告案。

請國防部嚴部長報告。

羅部長德發:主席、各位委員。今天大院委員會併案審查各委員提案及行政院函請審議「兵役法」、「兵役法施行法」、「志願士兵服役條例」、「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等修正草案及預算解凍案,本人應邀列席深感榮幸,並對委員支持國防事務之熱忱,表達感佩之意。

大院趙天麟委員等24人針對「兵役法」第四十三條,有關後備軍人免除召集事由及由國防部另定之,提案修正使條文更臻明確,以切合實務作業所需,本部敬表尊重並予配合。

為配合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及其施行法內容,修正涉及對身心障礙者歧視意涵之用語,以符合國際規範之意旨,本部爰提出「兵役法第二十條、四十四條」、「兵役法施行法第四十五條」、「志願士兵服役條例第五條之二、第十一條」及「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二十一條之一」等修正草案。

另有關本部辦理預算解凍計陸軍「新式戰車」等38案,合計新臺幣7億5,845萬2千元。針對委員關切各案執行現況、檢討與精進作為等事項,本部均依決議要求完成書面報告呈送大院,亦請各位委員鼎力支持,俾使國防施政順利推行。

接續由本部資源規劃司司長及陸軍參謀長,針對法案內容及預算解凍專案報告,向各位委員依序報告與說明,謝謝。

主席:請國防部資源司白司長報告。

白司長捷隆:主席、各位委員。大院趙天麟委員等24人所提「兵役法第四十三條修正草案」,及本部研擬之「兵役法第二十條、第四十四條修正草案」、「兵役法施行法第四十五條修正草案」、「志願士兵服役條例第五條之二、第十一條修正草案」、「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二十一條之一修正草案」,本人謹在此提出說明如后:

壹、「兵役法第四十三條修正草案」

一、大院趙天麟委員等24人,鑑於本部兵役法第四十三條第八款中,有關後備軍人免除召集「不可抗力」要件之函釋,與各國法規「不可抗力」之解釋相去甚遠,不符國防需求,爰提案修正。

二、修法重點

(一)修正第八款,將「不可抗力」文字修正為「特殊事由」。

(二)增訂第二項,授權特殊事由標準由國防部另定之。

三、委員提案修正條文有助法規明確性,敬表尊重。另因本部目前已訂有「執行兵役法第四十三條免除本次教育勤務點閱召集範圍基準表」,且因免除召集基準態樣繁多,建議將第二項修訂為「前項各款之認定基準,由國防部定之」,以符現行作業實需。

貳、「兵役法第二十條及第四十四條」、「兵役法施行法第四十五條修正草案」、「志願士兵服役條例第五條之二及第十一條修正草案」、「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二十一條之一修正草案」等各項修正草案

一、依聯合國2006年(民國95年)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五條意旨,締約國應禁止所有基於身心障礙之歧視,採取所有適當步驟,以確保提供合理之對待,我國並於103年8月20日制定公布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為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之精神,本部爰擬具「兵役法第二十條及第四十四條修正草案」、「兵役法施行法第四十五條修正草案」、「志願士兵服役條例第五條之二及第十一條修正草案」、「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二十一條之一修正草案」等各項修正草案,修法重點依序報告如后:

二、「兵役法第二十條及第四十四條修正草案」

(一)為符法制體例,將第二十條第一項各款所定「者」字刪除,並將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項涉及對身心障礙者歧視意涵之「殘廢」用語予以刪除。

(二)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第三款涉及對身心障礙者歧視意涵之「受傷殘廢」用語修正為「受傷致身心障礙」。

三、「兵役法施行法第四十五條修正草案」

將第一項序文及第一款涉及對身心障礙者歧視意涵之「受傷殘廢」、「傷殘」等用語修正為「受傷致身心障礙」。

四、「志願士兵服役條例第五條之二及第十一條修正草案」

(一)將第五條之二第一項涉及對身心障礙者歧視意涵之「殘廢」用語修正為「身心障礙」。

(二)將第十一條第一項涉及對身心障礙者歧視意涵之「成殘」用語修正為「身心障礙」。

五、「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二十一條之一修正草案」

將第一項涉及對身心障礙者歧視意涵之「殘障」用語修正為「身心障礙」,並酌作文字修正。

參、相關法令影響評估

一、大院委員提案之兵役法第四十三條修正不影響其他法律之執行,於修正公布後,本部依授權配合研訂相關認定基準,即可據以執行。

二、本部研提之兵役法第二十條、第四十四條、兵役法施行法第四十五條、志願士兵服役條例第五條之二、第十一條、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二十一條之一等修正案,均不影響其他法律之執行,於修正公布後,即可據以執行。

肆、執行之員額及經費影響評估

上述條文修正後,均無須增加員額,亦不增加政府預算。

伍、結語

本次大院委員提案修正兵役法第四十三條,將使相關法制規範更臻明確,並有助國防事務推展,另本部所提兵役法、兵役法施行法、志願士兵服役條例及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等各項修正案,係為落實保障身心障礙者權益,敬請各位委員先進給予支持並不吝指教,謝謝。

主席:請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陳參謀長報告。

陳參謀長忠文:主席、各位委員。以下謹就本部「一般裝備」項下「新型戰車」解凍案提出報告。

壹、前言

首先由衷的感謝大院委員會對「新型戰車」案的關心與指導,以及在「民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時所提供的寶貴意見。大院決議事項計有2項:

一、「新型戰車」發價書尚未簽署,能否如期獲得有待確認,針對「一般裝備」項下「新型戰車」預算編列44億9,697萬2千元,凍結2億5,000萬元。

二、請國防部取得發價書,並向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本案於大院鞭策及國防部指導下,本軍積極戮力執行,並如期於108年12月13日完成發價書簽署作業。以下謹就「新型戰車」執行成效及後續管辦作為,說明如後,希望藉由本報告,能讓各位委員瞭解109年度「一般裝備」項下「新型戰車」預算編列必要性。

貳、目前執行成效

一、計畫概要

本案於108-116年編列預算新臺幣(以下幣制同)405億2,415萬9千元,循軍購管道向美採購新型戰車108輛,區分4批次於112-115年接裝,部署於北部地區,以提升地面防衛作戰能力及確保中樞安全戰力,並可強化全民國防、激勵士氣,展現堅定自我防衛決心。

二、發價書簽署

陸軍於民國108年11月8日獲得「新型戰車」發價書,依程序辦理採購計畫,經國防部於12月10日核定,由駐美軍事代表團於12月13日簽署發價書,全案軍購款預算上限美金13億495萬9千元,折合臺幣398億125萬6千元,並於12月20日於政府採購網登錄決標公告,全案軍購款合於大院審議額度,後續將由華美雙方依節點管制共同執行各項作業。

三、先期整備工作

為周延全案作業,自今年起已啟動師資種能、訓場整建、戰堡建置、模擬器購置及準則發展等相關配套整備,並於每月召開專案管制會議,藉綿密管制作為,俾使各項配套更臻完備,以利後續接裝及完成訓練整備。

(一)師資種能建立

為建立新式戰車未來教訓能量,師資種能採赴美訓練模式,運用美軍現有訓場及師資培訓本軍種能84員(操作36員、維保48員,訓期6-9個月),預於112年初選員赴美受訓;為利選員作業,刻運用國內語文班隊培訓,預劃培訓語文專長人員計168員;另掌握曾就讀美軍校(受訓)之年輕軍、士官(72員),依職務及經管發展納入候選名簿,以廣儲人才,俾擇優送訓。

(二)訓場整建

經108年2月18-25日與美方赴裝訓部坑子口靶場、420訓場及北測湖口訓場現勘及研討,現有訓場經整建後可滿足新型戰車訓練使用,現已啟動相關工程規劃作業。

(三)戰堡建置規劃

因應兵力部署及駐地調整,已檢討部署營區增建(修)掩體,以強化部隊戰力防護作為,現刻依「建案作業程序」辦理相關文件審核事宜。

(四)模擬器購置

1.向美採購M1A2T戰車,同時也向美國採購射擊及駕駛訓練模擬器各一套,供師資種能在美訓練使用,並配合首批M1A2T戰車抵台的時程交運來華。

2.為落實國防自主政策,建構國防產業,後續規劃委由中科院研製模擬器,並於裝訓部建置乙座模訓館,展現落實國防自主政策之決心。

(五)準則發展

現已透過美專案辦公室先期蒐整新型戰車操作手冊、戰車射擊教範、重裝旅射擊教範及維保訓練手冊等文件,可供後續準則發展參用,並賡續與美專案辦公室洽談提供相關技術文件事宜。

參、後續管辦作為

陸軍已依「專案管理教則」完成專案整合團隊(PIPT)編組,賡續依分工職掌及作業節點推動專案工作,每半年與美軍召開專案管理會議及履約督導等作業,俾如期、如質、如預算於112至115年獲裝。

肆、結語

「新型戰車」已依大院審議預算額度內,完成發價書簽署作業,籌購新型戰車具備數位指管能力亦能

提升聯合作戰整體作戰效益,其強大火力、高速機動力及裝甲防護力,將成為聯合國土防衛作戰中之致勝關鍵要素,且相關建案整備均已規劃完成,正陸續展開推動,若預算無法順利解凍,將影響「主要裝備產製」及「備份料件籌購」等先期整備作業。懇請大院委員持續給予指導與支持,同意凍結預算准予解凍,以利專案工作持續推展如期獲裝。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導,謝謝!

主席:為因應防疫需求,本會議室嚴格管控人流,請沒有持號碼牌之官員及媒體朋友離開會場,謝謝合作。

現在開始進行詢答,由於今天要討論的議案很多,稍後尚須進入逐條討論,因此本會委員每位發言時間為4分鐘,得延長2分鐘,非本會委員每位發言時間為4分鐘;上午10時30分截止發言登記。

首先請羅委員致政發言。

羅委員致政:(9時29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當全國甚至全世界都忙著控制疫情的同時,國防部最重要的工作就是確保周遭區域是和平穩定的,讓我們可以專心從事防疫工作。然而,不可否認的是,有時這並不取決於我們,還要看對岸的動作。就部長瞭解,中共最近在區域上的武嚇有沒有升級?

我要先談一個點,環球時報於4月10日發表一篇社評,提到了對臺灣的警告,不曉得部長看過這則社評了沒有?

主席:請國防部嚴部長說明。

嚴部長德發:主席、各位委員。看過了。

羅委員致政:社評中有一句話是「勿謂言之不預」,可以幫我翻譯一下嗎?

嚴部長德發:意思是,不要怪我沒事先告訴你,帶了點警告的意涵。

羅委員致政:你也瞭解,在歷史上,中國在中越、中印有邊境衝突,中蘇也有珍寶島事件,在發生中越邊境衝突之前,他們都用人民日報或新華社發表恐嚇或恫嚇的言論。這次他們是在環球時報,之前他們是在人民日報,環球時報是1990年代才發行的報紙,對於這樣的恫嚇,請問部長會怎麼解讀?

嚴部長德發:我的看法是,中共不放棄武力犯臺,所以不管是對我們的文攻還是武嚇,抑或近期的這些活動,他們就是企圖改變現狀。我個人的看法是,不管他們放了什麼話,不管是「預」,還是「不預」,我認為我們都不要鬆懈戰備,不能隨之起舞。

羅委員致政:沒有鬆懈戰備的話,有沒有提高戰備的準備?還是維持原來的一般作法?

嚴部長德發:國軍透過聯合情監偵,掌握趨勢動態,不可否認,對方近來的軍事訓練活動頻次也比較密,所以國軍就是勿恃敵之不來,不會鬆懈我們的戰備,當然,我們也準備快速提升自己的防衛戰力,這些我們都在做。

羅委員致政:中國近來的軍事動作都在這個區域,不管是密度也好,強度也好,的確都有升高。

嚴部長德發:有增加。

羅委員致政:接著我要談談疫情對各國軍力的衝擊,畢竟中共也利用這個機會在測試、展現自己的軍力,像是測試美國的軍力,乃至測試我方的軍力。就部長所瞭解,中國本身的軍力有沒有受到疫情影響?

嚴部長德發:當然有!

羅委員致政:包括最近在臺海附近動作的軍力也有受影響嗎?

嚴部長德發:有,我們有掌握到是有受影響,但是他們很多都不公開。

羅委員致政:我們是不是也掌握到解放軍已受到疫情影響,已經有人確診?

嚴部長德發:有。我們和國安局等相關單位都有掌握。

羅委員致政:所以中國軍力是不是有受到影響?

嚴部長德發:他們有受到疫情的影響。

羅委員致政:所以最近他們是否就是紙老虎出來晃晃,讓大家以為他們沒有受到影響?

嚴部長德發:對,這些軍事活動就是在彰顯他們不受疫情影響,沒有軍事活動的空窗期。

羅委員致政:可是這就代表他們心虛嘛!

嚴部長德發:是的。

羅委員致政:沒錯吧?

嚴部長德發:應該可以這樣解讀。

羅委員致政:美方呢?現在航空母艦幾乎都在……

嚴部長德發:美方主要是大家所熟知的印太戰略,他們在此區域內,必須支持印太戰略,展現自己具備足夠的戰力和人力來維繫區域的和平跟穩定。他在這個區域還是有優勢戰力的,仍可繼續有主導和領導的地位。

羅委員致政:即使受到疫情一定的衝擊,但基本上,他們的戰力還是足夠的嗎?

嚴部長德發:他們有很多配套措施。

羅委員致政:那我方呢?

嚴部長德發:誠如我方才向委員報告的,我們是絕對不會鬆懈,對相關戰備的整備與強化,平常都在經營也都在做,會把影響減到最小。

羅委員致政:現役軍人中有沒有任何確診者?

嚴部長德發:沒有,目前是零確診。

羅委員致政:希望能保持這樣的實力。

嚴部長德發:謝謝委員。

羅委員致政:我們的確也該擔心和預防,雖然中共不斷指控我們以疫謀獨,但我們更要防範中共以疫動武或謀武的可能性,所以還是要為因應最壞的情況作準備。

嚴部長德發:是的,我們不挑釁也不怯戰。

羅委員致政:這張投影片是臺灣周遭最近軍事角力的情況,就像剛才提到的,看得出來不管是在密度、頻率還是強度上都提升了很多。我們想瞭解的是,最近美軍軍機到南海的頻率增加了很多,請問美軍有發現什麼特別不一樣的地方嗎?還是我們有發現什麼特別不一樣的地方嗎?

嚴部長德發:美軍電偵機到南海的頻次非常密集,這也是剛剛跟委員報告過的,為掌握整個區域的動態與情蒐,情監偵美軍都有在做,像委員剛剛所列的這些,他們確實在情監偵方面做得非常……

羅委員致政:他們是看到了什麼不一樣的動態嗎?如果只是例行的話,密度應該不會那麼高啊!

嚴部長德發:他們在這個地區的情監偵動作都非常正常。

羅委員致政:所以沒有特別提高嗎?中共在這個地區有提高……

嚴部長德發:就目前來看是維持,他們只要能掌握這個區域的軍事形態,就都是這樣做的。

羅委員致政:OK,回到你們希望在今天解凍的案子,有一種重要的新型戰車叫「M1A2T」,我們先談戰略再來談戰車的角色。請問戰車在「防衛固守、重層嚇阻」上到底扮演了什麼角色?

嚴部長德發:就是嚇阻。

羅委員致政:重層嚇阻?

嚴部長德發:是。這一型戰車的戰力和中共目前服役的戰車相比是足足有餘……

羅委員致政:所以是扮演殲敵於灘頭的角色?

嚴部長德發:是,這是可以做得到的。

羅委員致政:萬一最壞的情況,如果共軍已經上岸了,則戰車就沒有角色了?

嚴部長德發:也不至於,因為戰車在地面作戰的功能,從灘前、舟波一直到進來,都是有能力遂行它的作戰。

羅委員致政:我們回來談戰略部署的部分,目前這一批主要是放在北部嗎?

嚴部長德發:沒錯。

羅委員致政:在戰略部署上,主要是針對哪一塊?

嚴部長德發:我們的重點是中樞要域。

羅委員致政:接著問一下戰術性的東西,因為有一百多輛戰車要進來,在一些移防或是戰備準備上,有拖吊運輸的必要性,請問我們買了多少拖車頭?

嚴部長德發:6輛。

羅委員致政:可是我們有一百多輛要運送,所以未來怎麼辦?

嚴部長德發:戰時的情況我們也不一定要仰賴拖車頭,尤其像臺灣北部地區的道路、橋梁我們都測試過了,而且美方也來看過……

羅委員致政:都沒有問題?

嚴部長德發:確實是可行的。

羅委員致政:即便是自己在路上走?

嚴部長德發:所以這些拖板車可能是用於平時,比方說要訓練或是進基地,真正戰時若要越野,則道路、橋梁方面是沒有問題的。

羅委員致政:可是拖板車有速度的問題。

嚴部長德發:拖板車是比較慢。

羅委員致政:我要確定的是,你現在只買6台拖板車,未來是要委商還是6台就夠了?

主席:請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陳參謀長說明。

陳參謀長忠文:主席、各位委員。目前我們委商的平板車、民間平板車的長度沒有辦法符合我們戰車的要求,而我們現在的108輛,是配屬在北部的單位,然後採梯次運輸的方式,一次是以4個拖車頭運4輛戰車,另外兩輛拖車頭則是採備援的方式。

羅委員致政:就長遠的規劃來講,你們到底需要多少輛拖板車?

陳參謀長忠文:如果是戰時的部分,我們是直接上路。

羅委員致政:所以基本上就是6台?

陳參謀長忠文:是。

羅委員致政:這些在預算裡面都有?

陳參謀長忠文:是。

嚴部長德發:都有。謝謝委員。

主席:請林委員昶佐發言。

林委員昶佐:(9時37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關於今天要審查的法案,其實我沒有太大的問題,有些細節稍後審查的時候我們再來討論,現在針對剛才羅委員所提我想進一步跟部長討論,就是上禮拜中國遼寧艦在內的6艘軍艦,從臺灣東邊海面通過的時候,第一時間是日本防衛省公布的,國防部則是被動發新聞稿來回應,我想知道一下國防部對這件事情的判斷是什麼?為什麼我們不是自己主動、第一時間公布,而是用上述的方式?

主席:請國防部嚴部長說明。

嚴部長德發:主席、各位委員。實際上國防部透過聯合情監偵,對於遼寧號的掌握,自它從山東出港,我們從源頭就開始掌握了,日本予以公布主要是因為通過公共水域,那是日本方面的一個責任區、ADIZ,所以我們都有在監控,而日本公布出來之後,它就進入我們臺灣周邊海域東部外海,我們在這個當中,通常以往像這種軍事的活動,我們不宜過早發布消息,所以一定是到某一個程度之後,我們才會對外公布,即這個區域的安全威脅影響到最小或是沒有威脅的時候我們就會公布。

林委員昶佐:之所以問這個問題,主要是想知道國防部針對中國對臺灣的這種武力……

嚴部長德發:我們都有掌握。

林委員昶佐:一定有掌握,但是我們現在處理的方式是主動積極去公布,讓國人一起提高警戒,還是要用被動的方式來處理?

嚴部長德發:主動跟被動完全取決於對方的軍事行動有沒有一些風險或是安全的危害,國防部必須要以負責的態度來掌控,所以向外界發布這則新聞一事,我們主要的考量就在這裡。

林委員昶佐:我還是希望你們能夠比較主動,其實國內還是有些人是用比較消極或是鬆懈的方式在看待中國對臺灣提升武力一事,所以我認為應該要積極一點,隨時讓國人知道相關的情況。

嚴部長德發:會的,我們會視狀況發布。

林委員昶佐:其實遼寧艦在繞臺的時候,同一時間中國軍機也出現在臺灣西南方向,這也是今年第6度了,之前也有其他委員提到,像我就認為這是過於鬆懈,但他認為中國軍機繞臺是無害通過,而我也看到國防部有公開說明了,所以在今天這樣一個場合,可否請部長解釋一下何謂國際法上的無害通過?

嚴部長德發:10日當天早上在我們的西南海域,那個地方的確是一個公海,是一個國際無害通過的海域,但是我們都有所掌握,包括他們在做訓練等等,我們也都有所掌握。

林委員昶佐:本席之所以繼續討論這個題目,就是我前面講的,應該積極讓國人提高警戒以外,像剛剛我講的這種言論,也必須讓國人知道,其實在國際海洋公約上,在公海或是各國的領海,尤其是各國領海裡面,如果是和平、安全符合秩序的狀況下通過領海,這個就叫做無害通過,但這裡指的是船,如果是飛機的話,這些中國軍機針對臺灣要怎麼飛,其實在國際法上並沒有無害通過這種定義,所以船跟飛機是不一樣的,在法律位階、用語上也沒有所謂的飛機無害通過,更何況中國軍機屢次通過我們的防空識別區,再加上我相信中國對臺灣的態度也不符合和平、安全及符合秩序等要件,所以本席認為,國防部應該要更積極讓國人知道,且你們在反應的速度上,應該不要再用被動的方式。

此外,我覺得包括上述這些定義,也應讓國人慢慢知道,中國飛機針對臺灣並沒有無害通過,在國際法律位階上也沒有無害通過這樣的概念,所以我希望就這個部分,國防部可以更積極來處理。

嚴部長德發:誠如委員所言,無害通過通常指的是海軍、海洋法,其實委員所提在10日發生的事情,那是在我們的ADIZ,所以我們的空軍都有做應處。

林委員昶佐:提到領海的部分,我還是要進一步談到,因為我們現在最擔心的當然不是本島而已,主要還是離島的一些問題,臺灣本島、澎湖、東沙島等等我們現在都劃有領海基線,我想部長也知道針對金門、馬祖其實並沒有劃有領海基線,我們劃的主要是禁止水域跟限制水域,如果中國軍艦在金馬附近來來去去,則我們在國際上可以如何主張我們的權利?我當然不是要國防部去劃領海基線,因為這其實也是內政部的工作,但是我們在那邊現在並未劃有領海基線,加上國際法有規定針對領海可以主張哪些權利,如果中國軍艦接著處理的是那一塊海域,但我們只有公布禁止水域跟限制水域,則屆時我們可以如何主張?

嚴部長德發:我想這是雙方的一個默契,就像海峽中線一樣,我們不希望打破這個默契、改變現狀,這是我們不樂見的,如果發生像委員說的這些狀況,我們都有一些應處戰備相關行動的規範。

林委員昶佐:到時候如果發生進一步的衝突,這也是我們最不希望的,但是發生這個衝突會不會引發所謂國際上的法律戰,以及我們如何捍衛我們自己的立場,我想國防部也應該要做進一步的研擬,不過,我們也不希望真的發生這樣的事,但是在國際上我們該主張的權利就應該要主張。

嚴部長德發:是。謝謝委員指導。

主席:請趙委員天麟發言。

趙委員天麟:(9時44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跟前面兩位委員一樣,也很關心中共對臺動武的可能性,我們看到共軍繞臺、美軍增加巡弋,這都是中美雙方在臺海附近、巴士海峽等等進行很大的活動,然後我們看到遼寧號在2020年4月12日也就是兩、三天前第12次進入南海的周邊以頻次來看,其實今年度不管是時間、航程、項目,都是最多的。

依照國防部的統計,共軍繞臺的次數在2017年達到最高峰之後,其實本來有下降,可是今年到目前就有6次了,已經比去年的總數還多。至於中共內部,媒體在中南海附近觀察到他們的軍備也在增加。而且中共不但對我們如此,對鄰國也開始進行一些灰色地帶的衝突,包括在我們的金門、在東海撞日本的軍艦,或者在其他南海附近,都有一些零星的衝突。當然,剛才羅致政委員也有提到「勿謂言之不預」有一些過去的例子,我們也整理給大家看。

此外,我們國防部108年的中共軍力報告裡面也有提到,2020年(今年)前中共可能就可以完備對臺全面動武的作戰準備,即便其能力可能僅限於我們的離島,但是戰力也堪稱完備。剛剛羅委員有請教部長,他覺得中共這些舉措會不會是一種夜郎自大,自己受到疫情影響,以至於在外面必須當個紙老虎去表態一下?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們會比較放心一點。但是我想請教您,依照現在的情勢研判,如果以1到10分來看,1分是最輕微、10分是最嚴重的話,國防部會認為中共對臺動武的可能性大概到什麼程度?

主席:請國防部嚴部長說明。

嚴部長德發:主席、各位委員。就我們國防軍事的角度來看這件事情,委員提到中共對臺動武可能性會給幾分的問題,我們就軍事的角度來看,它動不動武是依照我們敵情判斷裡面的徵候,這個最重要,就是它是一個活的反應。我認為如果用分數1到10分去做一些認定,把它量化,比較可能不是很客觀。我們的看法是從軍事角度務實去看它的徵候,目前它的徵候的動態包含了很多我們在軍事專業上面的研判,就是聯合情監偵,透過這個,我們會給它下定義它是不是要犯臺或者是動武。我跟委員作以上的說明。

趙委員天麟:OK。我們的憂患意識還是要建立起來,目前它對外進行的頻次有增加,依照這樣的徵候,你們覺得還是一種文攻武嚇的作為比較大一點?

嚴部長德發:是,文攻武嚇,就是恫嚇我們。第一個,剛剛也說了,它要彰顯出它不受疫情的影響、軍事沒有空窗期,然後文攻武嚇包含勿謂言之不預等等外交的術語,就是為了動搖我們的民心,我想這個反而會使我們臺灣2,300萬同胞反感、會厭惡,在這個疫情嚴峻的時候,大家都在抗疫、防疫,它還升高一些軍事威脅及恫嚇,我想大家都在看,這個是會適得其反的,因為我們是維護整個區域和平及穩定,也不改變現狀,到底誰在破壞現狀?誰在衝擊區域安全?大家都非常清楚,我覺得這個是適得其反。

趙委員天麟:對,我們有一樣的看法。剛才是武嚇的部分,至於文攻的部分,我們有法律修正上的建議。因為國安局有發布,中共文攻的部分從1月份到3月份,每5分鐘就有4則假訊息。事實上4月9日媒體披露遼寧號逼臺,後來國防部證實這是假訊息,結果4月11日他們就真的跑過來,所以他們一直在玩弄這種文攻加武嚇、真與假之間的伎倆。而我們也有退將配合演出,說哪一天它就宣布臺海是內海,突然間就把我們封鎖,也配合著進行這樣的文攻武嚇。同時,我們也發現很多的假消息,對於這些假消息,國防部都很努力地糾舉出來並提出了司法行動;可是很遺憾地,依照目前的法律規範,不管是行政裁罰還是刑罰,其結果就是統統不罰、駁回、不起訴,我想這一點是我們目前法律的極限。

為此,國防部就提出一個刑法修正草案的建議,希望能夠比照傳染病防治法,如果意圖散布於眾,明知而捏造或傳述有關軍事作戰、演習、訓練、武器裝備研製或採購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致生危害於公安,就要負一些刑事的法律責任。這個東西很好、很重要,這樣才會給你們有法律上的依據及武器去遏制假消息。可是從時間表來看,羅政委是在去年3月8日說明修法的重點,之後本席也有相關的質詢,這個修法到目前為止的進度是怎麼樣?

嚴部長德發:委員,我請法律司司長跟您說明。

趙委員天麟:好。

主席:請國防部法律事務司沈司長說明。

沈司長世偉: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去年在修陸海空軍刑法第七十二條的時候也有注意到這個問題,所以我們有擬了一個擬案送到法務部,大家都有做一些研討,後來我們覺得這個要很謹慎、要更周延,所以就在去年底邀請了很多專家學者研討相關的條文,就像委員看到的,我們有做了一個擬案送到法務部。法務部前兩天跟我們聯繫,表示他們大概在5月份針對這個問題會再跟我們做一討論。

趙委員天麟:我待會也會到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去督促法務部快一點,因為傳染病防治法和這次的特別條例把假消息列為嚴打的對象,效果非常卓越,因為如果真的散布假消息,立刻就可以受到懲治,而且會讓假消息減少。而國防的部分,剛剛部長也有提到,對岸在恫嚇我們、對我們文攻武嚇,我們雖然覺得非常遺憾,而且覺得他們這樣很不好,但我們自己要強身,趁這個機會讓我們的法律更健全、完備,這樣可以嗎?

嚴部長德發:是,我們儘速完成修法。

趙委員天麟:好,謝謝。

嚴部長德發:謝謝委員。

主席:請王委員定宇發言。

王委員定宇:(9時56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因為時間有限,我現在問部長的第一件事情是,今天我看到美軍有一艘名為USS Halsey的軍艦上的人發出一個叫做Mask Needed for Our Sailors in the Navy,就是海軍的水手急需要口罩,這艘船艦上面有300位官兵等等。當然,我們現在照顧國內是第一優先,國內涵蓋率夠了以後,我們現在有進行一些人道援助的部分,個人建議國防部在這部分應該可以扮演一部分的角色,主動關心友軍。我看過這艘Halsey來到太平洋的艦隊過,我不確定它現在的home base到底是夏威夷或哪裡,但是這是一個現象,表示美軍的海軍受到武漢肺炎的影響其實有一定的程度,不管是我們已經知道的羅斯福號或者是雷根號,到現在這個Halsey,國防部的態度怎麼樣?能不能主動關心?另外,根據防疫指揮中心的整體調控,原則是國內夠了以後我們才能去思考幫助朋友,這是我們從一開始到現在的原則,基於這個原則,國防部可不可以主動表示關心或協助?

主席:請國防部嚴部長說明。

嚴部長德發:主席、各位委員。有關於人道救援,這也是彰顯我們普世的價值,是應該要做的,尤其是在目前疫情嚴峻的階段。我想區域內相同理念的國家如果發生這種情形,我們都樂觀其成,願意支援去做……

王委員定宇:對,部長可以責成相關單位去接觸一下,了解他們有什麼困難。

嚴部長德發:是,外交部整個都會做評估,我們國防部絕對會做的。

王委員定宇:這個會經過外交部嗎?還是經過你們?這是軍方哦!

嚴部長德發:對,但是他們會透過外交部的系統跟我們……

王委員定宇:我建議部長對這個話題就言盡於此,因為這裡有一些運作的模式,但是我們軍方一定有一定的管道,把我們善意丟出去。至於怎麼執行善意,每個國家有SOP,經過外交系統提出等等,那個是程序,但基於友軍的概念,事實上可以責成我們特定的管道,把關懷丟給他們的Pentagon或者他們的Navy。

嚴部長德發:有,我們都有請他們掌握。

王委員定宇:OK。另外,剛才大家都有提到一些最近發生的事情,僅僅7天,臺灣周邊軍事活動的密度超越以往,不管是美軍、日軍、還有我們很忽略的韓國部分,以及臺灣本身。事實上我們是以臺灣為中心在看臺海周邊的緊張度,如果拉大一點地圖範圍的話,日本的防衛長官河野前天就已經開罵中國無聊,就是這段時間大家忙著防疫,中國派船艦出來,日本那邊也要動,日本也要派一些自衛隊去協助防疫,所以河野大臣有表示意見;韓國媒體也在唸中國怎麼在這個時候做這麼無聊的事情;另外,美國方面已經達到憤怒的程度了,美國有強烈的反應,指出這個時候做這樣的事情是非常不應該的。我們的國防部也長期表達類似的意見。請問,我們的168艦隊在4月11日確實有出港嗎?

嚴部長德發:有。

王委員定宇:就是因為遼寧號靠近了?

嚴部長德發:有出來應對。

王委員定宇:我們現在最主力戰隊紀德級的都在168?

嚴部長德發:對。

王委員定宇:所以這個戰隊可說是我們最強的戰隊?

嚴部長德發:是。

王委員定宇:我們不只是捍衛海疆,事實上對印太地區安全的一環也盡了責任。

嚴部長德發:對。

王委員定宇:相對之下,也可以說我們降低了美軍在這時候的負擔。

嚴部長德發:是。

王委員定宇:請問部長,共軍這樣繞的話,你判斷他們到底想做什麼?

嚴部長德發:誠如剛剛委員所提到,在疫情那麼嚴峻之下,我想他們主要的目的之一,就是彰顯他們沒有受到疫情的影響,戰力還是非常完整的,可能要突顯這一塊。第二,軍改之後,他們不論是實戰化或遠海長程訓練,可能自認為到達某一階段,所以出來做一些事情……

王委員定宇:遼寧號是做了一個艦隊編組。

嚴部長德發:是完整艦隊編組下來的。

王委員定宇:請教海軍參謀長,你用海軍的本職專業,純粹以海軍的戰術來看,他們最近在繞的這些動作到底是想做什麼?

主席:請國防部海軍司令部敖參謀長說明。

敖參謀長以智:主席、各位委員。第一是例行性的組合訓練,第二就是有點威嚇的意思。

王委員定宇:他們特別在東北角和西南角,空軍在西南角,海軍大概是從東北角繞下來,順時鐘的繞法。以往是逆時鐘,這次是順時鐘的繞法。請問順時鐘的走法有沒有什麼特別不一樣的地方?

敖參謀長以智:報告委員,其實只是航道不一樣。

王委員定宇:航道不同而已?

敖參謀長以智:對。

王委員定宇:可是他卡那個點很明顯。

敖參謀長以智:對,但他們的空軍近年來都是這樣,只要有重要演訓的話,空軍在西南角都會出現。

王委員定宇:如果美軍暫時無法移動,但那是假的,美軍隨時可以動,但是美軍如果暫時不能移動的話,以他們這樣演習的量,演習轉戰爭的話,你對我們國軍防衛能力的評估如何?國人該不該擔心?

敖參謀長以智:我們隨時都是備變的。

王委員定宇:有沒有信心?

敖參謀長以智:有。

王委員定宇:有信心?好,謝謝,兩位先請回。部長,我再請教兩個問題。第一,今年因為疫情,也不是國防部不想訓練,但原來要徵集的那4個月訓練,現在改成4個月役期的,本來要訓練的人數都往後挪,因為我們現在都沒有召集了。調整以後,現在減訓了4,150人,往後要挪多久也不曉得。對於這6萬7,000個役男,目前國防部有沒有能力在今年消化,還是真的要順延到明年了?

嚴部長德發:委員,這個數字是教點召的人數。

王委員定宇:這個不是教總召,這是4個月的軍事役訓練,現在4個月役期的那種。

嚴部長德發:現在訓練六千多人。

王委員定宇:是六千多人嗎?

嚴部長德發:是,我們會在下半年統統訓完。

王委員定宇:那個數字我不管,原來在上半年,現在往後延?

嚴部長德發:已經往後延。

王委員定宇:在下半年會訓練完?

嚴部長德發:是,下半年會統統訓練完。

王委員定宇:因為這牽涉到很多役男的生涯規劃。

嚴部長德發:是,沒有問題,在下半年會完成訓練。

王委員定宇:那我繼續追問最後一個問題,謝謝主席。因為疫情的關係,3、4、5月份教召停辦,要把人call來也不對,6月份也快到了,都要提前部署。現在是4月份,在國防部的規劃下,已退役的備役人員在6月的教召是否考慮照常,還是確定停辦?

嚴部長德發:經過評估及後備指揮部的建議,目前是停辦。

王委員定宇:確定停辦?

嚴部長德發:對。

王委員定宇:所以6月份的教召停辦,今年前半年的役男軍事訓練挪到後半年,也會……

嚴部長德發:下半年……

王委員定宇:一定會把它消化完?

嚴部長德發:是。

王委員定宇:這當然是動態的,要看疫情持續到幾月份。

嚴部長德發:是。

王委員定宇:謝謝部長。

主席:謝謝王定宇委員,部長及相關官員請回。

請呂委員玉玲發言。

呂委員玉玲:(9時59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年4月10日中共官媒透過環球時報發表了一句話,叫做「勿謂言之不預」,這件事發表之後,是不是對臺灣造成威脅,而且對我們是一個示警?

主席:請國防部嚴部長說明。

嚴部長德發:主席、各位委員。中共的文攻武嚇沒有停過,使用外交術語是企圖動搖我們的民心,以輿論戰、心理戰來動搖,講這句話就是表示「不要怪我事先沒警告你」。我們的看法是,當年在發生中、印度邊界衝突及珍寶島事件的時候,他們也有講過這種話,但時代背景不同,敵情威脅也不同,中共始終是我們的敵人,所以我們不會因為這一句話而做其他不同的解讀。我個人認為,這不會鬆懈我們的……

呂委員玉玲:可是我們也要準備好,因為如果有軍事武器和兵力,有大規模集結在西南海的話,我相信照我們國防部的軍事能力,一定能利用科技,以衛星掌控所有狀況,是不是?

嚴部長德發:可以掌握。

呂委員玉玲:但他們以官媒做這樣的示警,我們也要嚴陣以待,更要掌握、關心所有共軍的動態。我們也在擔心,會不會有軍事上的攻擊或以重點打擊的方式對我們的軍事設備有所攻擊?

嚴部長德發:當然誠如委員說的,各種狀況都可能發生,所以在戰備整備上抱持的心態就是一定要做最壞的打算,完成最好的準備,這是我們所要求的「勿恃敵之不來」。我們必須把各種可能的風險,包括剛剛委員所提到的,各種可能的行動,他們有可能會做的,我們都做最壞打算,所以要完成最佳的整備。

呂委員玉玲:所以就是要注意共軍的動態,適時地向國人做報告,也能安定民心,好不好?

嚴部長德發:是,謝謝召委指導。

呂委員玉玲:接下來我要問的是,軍訓的員額已經減半了,本來5、6月要延後到7月份。新訓集訓時,我們也發現,原來發口罩是1人1片,本來是14天的,部長也爭取到一個月。最重要的是,營區發放口罩是以統一窗口用健保卡去領,還是讓阿兵哥自行去領取的?

嚴部長德發:我們現在以營區為單位,必須展現主動服務,因為現在手機下載健保快易通app就可以購到了。

呂委員玉玲:他們是2天才9片,但剛剛不是講了1天1片嗎?那不夠怎麼辦呢?

嚴部長德發:我們對四類防疫人員是主動發給他們,這不會斷掉的,主動由上往下撥補。在這四類防疫人員之外,如果屬於自主健康管理的,就自己去準備。自己準備的部分,會請幹部發揮服務的精神,透過剛剛跟召委報告的方式,主動去幫他們採購,滿足他們的需求,因為每個人需要的量不同。

呂委員玉玲:一定要讓他們都有安全的醫療防護口罩,才能讓疫情得以控制,好嗎?

嚴部長德發:是。

呂委員玉玲:另外,如果新訓報到,要去訓練時,發生感冒、咳嗽或發燒的情形時,會如何處置?

嚴部長德發:我們馬上就送醫。

呂委員玉玲:是在軍中隔離還是回家隔離?

嚴部長德發:像這次陸院學員的情形,當事人馬上就送到桃園醫院,我們會調查其他接觸的人,在營區做隔離,一個人一間。

呂委員玉玲:一個人一間?

嚴部長德發:對。

呂委員玉玲:目前沒有這個狀況?

嚴部長德發:目前沒有。

呂委員玉玲:都控制得好?

嚴部長德發:是,都控制得很好。

呂委員玉玲:那現在有一個狀況,是有鄉親們跟我陳情,他在新訓時去報到,帶著支氣管過敏的醫師證明,他很容易咳嗽,在去報到時咳個兩聲,新訓的班長就叫他回去了。他等了一年多要來當兵,原本想要趕快當完兵然後去找工作,咳了幾聲就叫他回去,這樣的把關會不會太過嚴苛或高規格?他還有帶醫生證明哦!有支氣管過敏的問題,本來就很容易咳嗽。

嚴部長德發:這是個案,之後會再教育我們的幹部如何不偏不頗才比較恰當。

呂委員玉玲:在防疫當下,大家都是要非常警備地去防範,但像這種情形,也要去做一些細部的了解,不能這樣就叫他回去。針對這種情形,可不可以有補救的措施讓他們優先再入伍?他們為了要當兵已經等很久了。請問軍醫局陳局長,軍醫局怎麼處理這件事情?

主席:請國防部軍醫局陳局長說明。

陳局長建同:主席、各位委員。役政署規定要21天在家裡或在臺灣做自主健康管理,沒有問題以後就會送到營區來,營區會再次做身體檢查。當然,如果是委員講的這種特殊問題,也會特別去處理。

呂委員玉玲:這個案子已經有跟國防部陳情過了,所以請你們先去了解清楚,讓他能優先入伍,因為服完兵役才能找工作。

嚴部長德發:我們立刻就來辦理。

呂委員玉玲:好,謝謝。

主席:好,謝謝呂玉玲委員。剛才呂委員提的我也覺得滿奇怪的,入伍的新訓士兵一定是先經過檢查,確認有問題才會退訓,怎麼可能咳兩聲就叫他回家?這樣有點誇張。

接下來請溫委員玉霞發言。

溫委員玉霞:(10時6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接續剛才的問題,目前衛福部願意給我們4萬個口罩,可是我們有18萬9,000位軍官士兵。我想請問嚴部長,這4萬個口罩是你的要求,還是他們給你的數字?

主席:請國防部嚴部長說明。

嚴部長德發: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這4萬7,500位是屬於國軍的防疫人員。所謂防疫人員,第一是指在密閉空間的戰情、值勤及海軍艦艇人員,都是每個人每天有1片的;第二類是在各營區大門口的衛哨負責量測體溫的人員;第三類是各部隊醫務所及衛生所等醫勤人員;第四類是新兵。這些總共是4萬7,500人,其他的都透過防疫指揮中心的指導……

溫委員玉霞:所以這4萬個是多加的,原來……

嚴部長德發:國軍主動供應,他們不用花錢買,總共是4萬7,500個人,其他是自主健康管理。

溫委員玉霞:好,那我接下去問下一個問題。M1A2號稱是地表上最強的戰車,我們現有的戰車已服役超過20年了,老舊的當然有汰換的必要,我也非常贊成。我們買到新戰車,當然對陸軍是一大鼓舞,士氣的鼓舞是很重要的。我想請問在3年之內必須要找到324位優秀人才去培訓,我們可以做得到嗎?

嚴部長德發:陸軍現在已經在開始做先期準備了,請陸軍參謀長跟您報告。

主席:請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陳參謀長說明。

陳參謀長忠文:主席、各位委員。剛才委員所提到的人員培訓,會先培訓師資種能。目前跟美方協調是先培訓84位,針對這84位,先擴大選員168位。除了這168位透過語文班隊加以培訓之外,之前有送到美國軍校受訓的這些軍士官,現在已掌握到屬於裝甲跟維保的人員有72位,所以種能是沒有問題的。

溫委員玉霞:人員已經備齊了。

陳參謀長忠文:是的。

溫委員玉霞:請問新型戰車的士官們對這個了解多少?因為新戰車有新規格,和原來的戰車差異非常大。要培訓這些人員,他們的學識基礎一定要夠。例如新型戰車的燃氣渦輪機、計算機科學、光電系統及射控原理等,送出去的人員都能達到我們的要求嗎?

陳參謀長忠文:都可以。

溫委員玉霞:都可以?

陳參謀長忠文:是。

溫委員玉霞:好,那我再請問一下,裝甲兵的編現比是多少?可否公佈一下?

陳參謀長忠文:現在我們主戰的兵力,裝甲部隊主戰兵力以現在成立的「聯合兵種營」而言,平均是86.7%。

溫委員玉霞:那是總total對不對?

陳參謀長忠文:對,平均。

溫委員玉霞:那我們戰鬥連的編現比是多少?根據統計是低於80%嗎?

陳參謀長忠文:沒有,是80%以上。

溫委員玉霞:戰鬥連有80%以上?

陳參謀長忠文:對。

溫委員玉霞:真的有80%以上嗎?

陳參謀長忠文:有。

溫委員玉霞:我看你們的報告好像……好,那就算80%以上好了。那主要機器部分,我們缺少人力操控,對不對?現在有新的機器又要進來了,那我們的人員OK嗎?

陳參謀長忠文:沒問題。

溫委員玉霞:現在有少子化的情形,將來會不會有問題?出生人數越來越少,從以前80年代的30萬、20萬到現在只有十幾萬,那將來的募兵是不是會產生困難?

主席:請國防部人次室李次長說明。

李次長定中:主席、各位委員。其實我們很早就在注意少子化的問題,所以我們跟役政署對未來10年可徵的兵員做了統計。另外,今年招募的目標是以90%為基準,往後我們就是用這個基準,在退補平衡的狀況之下,以退補常數來計算,以後每年會下修到1萬2,000人至1萬5,000人左右的招募人員。

溫委員玉霞:請問在國防部的報告中,2017年三個連中有9個排長空缺,編現比只達到54%,其中最嚴重的還是陸軍的官兵,不到1萬,大約只達到一半。這種情形有改善嗎?

李次長定中:這是106年的統計數據。

溫委員玉霞:對,106年的。

李次長定中:但在政府和大院的大力支持之下,現在軍官的編現比已經達到84%了。

嚴部長德發:目前軍官是84%。

溫委員玉霞:如果已經改善的話,那我想請問為什麼裝甲兵最晚開放招收女性?當然招收女性很好,因為我也是女性。巾幗不讓鬚眉,我也贊成開放招收女性。但是請問如果有改善的話,為什麼最後才開放招收女性?

嚴部長德發:現在裝甲兵的戰車連長有女生,排長都有女生。

溫委員玉霞:對啊!所以我剛剛有講我非常贊成,因為我本身也是女性,女性不見得會比男性差,就像我自己也開卡車,我公司的司機不夠,我也去開卡車。讓女性加入當然是很好,但戰車裡面是一個很小的密閉空間,全都是女性嗎?還是男性和女性混在一起?

嚴部長德發:他們有可能是一部車有4個人,這4個人中有可能有女生……

溫委員玉霞:空間狹小,這樣合適嗎?

嚴部長德發:我們當然對於兩性平權及其他相關要求都會持續注意。

溫委員玉霞:部長,有把握可以做到嗎?

嚴部長德發:有把握做好。

溫委員玉霞:那很好。

主席:好,非常謝謝溫玉霞委員。

接下來請陳委員柏惟發言。

陳委員柏惟:(10時13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時間比較短,我今天大概分兩個部分來就教嚴部長。第一部分先談口罩的事情。內部安全靠醫護,外部安全靠國防,但誠如剛才委員所提的,現有編制有18萬8,000個軍職人員,目前每日配發的口罩是四萬七千五百多片。

主席:請國防部嚴部長說明。

嚴部長德發:主席、各位委員。是。

陳委員柏惟:就口罩部分可否跟中央部會協調,讓軍職人員可以每日每人都有1片可使用?溝通看看好嗎?窮不能窮國防,而且相對其他國家來講,我們口罩的產量還不錯,我們也知道美國海軍羅斯福號等發生群聚感染事件,對軍心的影響都滿嚴重的。你們是否可以試著跟中央部會溝通看看?

嚴部長德發:對,我們會持續協調。

陳委員柏惟:有遇到困難嗎?

嚴部長德發:目前4萬7,500片已經獲撥了,以四類的防疫人員為主,第一優先滿足他們。

陳委員柏惟:好,除了中央部會會提供之外,因為運送配送過程及各個單位屬性都不同,所以我們有收到幾個陳情,包含要有任務在身才會配發口罩,其他時間自己想辦法;或要陸軍官兵下載app,電話驗證會不會操作,驗證不過還會懲處;甚至有外島海巡單位說他們拿到的口罩有發霉、斑點和異味的問題。我沒有必要去捏造這些事情,只是就陳情的事實來跟部長陳述。

我要說的是,口罩不只是數量的問題,還有它的配送和管理也都相當重要。甚至會不會有單位拿到新的口罩,卻出舊的貨給人家?我想這些應該可以交代管理。可以嗎?

嚴部長德發:是,謝謝委員指導,我們會針對剛剛委員所指導的配送、管理及品質部分再做一個通盤的檢討,後續再做精進。

陳委員柏惟:好,謝謝,拜託你們讓軍人在前線有讓他們比較安心的後勤。

嚴部長德發:我們會做檢討。

陳委員柏惟:第二部分,我們想檢討國軍編現比的計算。關於這部分,我們和國防部相關單位來回了幾次公文,但我並未得到我能夠理解的回覆。我特別跟部長提這件事的原因是,前陣子有外媒披露,有一位黃柏彰先生的文章在「外交政策」這個雜誌刊登,文中提到有一位匿名受訪的現役陸軍軍官指出,實際作戰部隊編現比只有6至8成。雖然看起來有點誇張,不過現在野戰部隊及陸軍外島步兵部隊和反裝甲部隊的編現比大概都在8成,甚至比8成還要低。

這樣被揭露之後,我們也希望說不定他說的是假的,所以就跟國防部要了資料,結果國防部說都有按照規定。可是其實當時我要的內容不是這樣,我想請部長先口頭答應一件事情,就是如果是機密的事情,我們不能知道的就跟我說不能知道。如果我們問得不夠具體,就跟我們說問得不夠具體。在我沒有上到質詢台之前的公文往返或問答,可不可以具體一點讓我能獲得想要的資訊?我應該不會提出無理的書面請求,好不好?

嚴部長德發:是,謝謝委員。

陳委員柏惟:好,我舉一個例子。比如說現在看起來是8成編制的部隊,有50台戰車,但操作員只有38個,其實戰力比是比所謂編現比8成還要低。我無意去猜測有多少是軍官、行政人員或後勤人員這些不一定能上戰場的人力,也無意猜測它的數字配比是如何。可是比較現實的問題就是實際上的戰力會不會比我們評估的還要低?會不會滿編的單位實際上不一定是前線的單位?也就是我們在做戰力評估時可能會有膨風的情況。請問今年的編現比目前數字是86.5%嗎?

嚴部長德發:剛剛講86.5%是整個國軍編現比的狀況。

陳委員柏惟:對,我剛剛舉的幾個例子。所以未來包含陸軍機步部隊、砲兵部隊、裝騎部隊、外島步兵部隊及反裝甲部隊等第一類戰鬥部隊,甚至聯兵營軍種協同單位的所需人員,這些編現比偏低的,低於平均的,未來打算如何招募與改善?

嚴部長德發:86.5%是一個平均值。當然委員剛才所提到的,就實際面來看,會有一些高高低低,因為各部隊分駐在北、中、南、東及外島,每個地方招募的條件都不一樣,所以招募後續反映的一些成果當然是不同的,會有一些高高低低。但就維持國軍基本戰力來講,我們一定要把重要的、關鍵的,比如剛才提到戰車,4個人才能開一輛戰車,要給它滿足。在天上飛的空軍、海上走的船艦,高戰備的戰力要先滿足。我們現在就採取這些措施,其他的不足就屬於次要,會把影響減到最小,尤其是戰力的影響。

陳委員柏惟:好,再補充一個問題。為了了解募兵制的可招兵員規模,這都是為了戰力評估,當時向國防部發一個函詢問,近5年計算潛在可徵兵數和現役兵數人員公式及公式設計的緣由,國防部當時回函表示:依兵役法第三條規定,是在年滿18歲之後,就是以18歲至36歲來做判斷。可是實際上國際標準是以4年為區間,日本是以18至26歲為標準。關於年紀的設定及可募兵員的數字,我希望可以獲得一個比較明確的回覆可是你們的回覆是依據兵役法第三條,這個我自己查就好了啊!

嚴部長德發:我請資規司白司長跟您說明。

陳委員柏惟:好,沒問題,拜託。

主席:請國防部資源司白司長說明。

白司長捷隆:主席、各位委員。向委員報告,這沒有問題。我們每年都請內政部役政署提供戶籍資料,年滿19歲可以來徵集的數據。我這邊就有,待會馬上提供給您。

陳委員柏惟:第3題非常重要,但是我們兩次都要到一樣的答案,所以我再提一次,希望可以用書面回覆。

嚴部長德發:會後馬上會提供給委員。

陳委員柏惟:好,拜託了,謝謝。

主席:謝謝陳柏惟委員。陳委員是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的委員,所以國防部有義務回答。

接下來請陳委員以信發言。

陳委員以信:(10時21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想請教嚴部長,根據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如何區分動員的準備階段與實施階段?

主席:請國防部嚴部長說明。

嚴部長德發:主席、各位委員。全民動員主要是跟地方的總動員會報來結合、運作,在準備階段,就相關民力、物力的徵用,必須完成一些調查,完成支援全民防衛的一些資源。在實施階段,每一年22個縣市大概有一半要實兵實作,來做一些全民動員的演練,包含兵棋推演和實作演練。

陳委員以信:部長,答案不甚正確。基本上你剛剛所說的22個縣市來做這個還是屬於動員的準備階段,這叫做平時實施動員的準備時期。根據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第二條第二項,動員的實施階段必須要是戰事發生、將發生或緊急危難時,總統依憲法發布緊急命令實施全國動員或局部動員的時期。所以剛剛您所說的是屬於準備階段,還不叫動員階段。所以這地方很清楚,要開始進行動員的實施,必須總統已經有緊急命令的發布。所以現在在動員準備階段的情況之下,我再跟您請教,動員的準備有兩種,您知道有哪兩種嗎?

嚴部長德發:我請全民防衛動員室韓主任說明。

主席:請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室韓主任說明。

韓主任岡明:主席、各位委員。動員的準備分為人力動員和物力動員。

陳委員以信:好,對不起,也不甚正確。根據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第五條,全民防衛動員準備分為行政動員、軍事動員。行政動員由中央各機關和直轄市政府負責執行,軍事動員就由國防部負責執行,中央各機關配合辦理,這是國防部之所屬職責。

我現在要問的是,由於全球疫情,可以看到各國都已經開始進行封城、半封城、禁止人民移動或限制人民移動的相關動作。不管是法國、義大利、美國,甚至英國的軍隊都已在進行部署了。我要請問的是,國防部有沒有做超前部署?

嚴部長德發:當前防疫的工作,我們是支援中央一級防疫中心及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十七條的規範,我們做了口罩的增產、化學兵的消毒,包含收容中心的開設,這些都是依據中央的指導來做的。我們自己本身防疫的工作也依照整個防疫指導來做了。

陳委員以信:現在的重點在於一旦疫情擴大……我指的是,下個禮拜新北市政府就要針對萬一肺炎疫情擴大,而要實施封城或禁足進行兵棋推演。部長,你認為這樣超前部署的防範對地方政府來說適不適當?

嚴部長德發: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十七條規定,這是由中央主導,國防部絕對有能力,也全力配合。

陳委員以信:事實上,這樣的兵推是超前部署的一個作法,國防部針對這個兵推有派人參加嗎?

嚴部長德發:我們如果接到通知,會做一些評估。

陳委員以信:什麼意思?

嚴部長德發:目前還沒有接到通知。

陳委員以信:你的意思是如果新北市政府針對這個兵棋推演對你們發出通知,你們就會評估要不要參加?

嚴部長德發:這個可能要透過中央一級指揮中心。

陳委員以信:部長,我必須要告訴你,剛才所講的是軍事動員準備,這是你們要負責執行,各機關是配合你們辦理,你們今天是倒過來了。依法是你們要負責規劃與執行,這些部署應該是要你提出來,不是地方政府告訴你。

嚴部長德發:他們如果有通知相關的疫情,我們最主要是有化學兵去支援,做相關配合。

陳委員以信:被動與主動是完全不一樣的。

嚴部長德發:是。

陳委員以信:現在看到各國的部隊都出來了,我今天就問你們有沒有兵推、規劃?如果疫情擴大而封城、禁足這種萬一的狀況出現時,國防部有沒有做好部署的準備?有沒有做好兵推的準備?現在是地方政府都要兵推了,而國防部居然還說如果沒找我,我就不參加?

嚴部長德發:報告委員,沒有說不參加,因為我們目前還沒有相關的資訊。

陳委員以信:其實我就是要告訴您,第一,如果他們邀請你們,其實不要說等到他們邀請你們,你們自己本身都應該先做規劃和部署並邀請他們來參加,甚至在知道他們有這個部署後,你們就應該主動派相關人員去參加。目前都還不曉得地方上的國軍單位會不會參加,中央層級更是沒有人。

嚴部長德發:我們會透過新北的後備指揮部跟市長辦公室聯繫協調,看他們準備怎麼做,我們就做怎麼樣的配合。

陳委員以信:好,針對這件事情我必須提醒國防部,再過來的狀況不是只是新北,還有臺北市及各縣市,其實按照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是國防部應該要initiate這個作法的,所以不要等到地方政府……

嚴部長德發:我們會完成準備。

陳委員以信:好,最後我再提一個問題。你們說5,000位新兵今年要入營,口罩到底夠不夠用?我也不花很長的時間,所以直接給您建議。剛才您說屬於自我健康管理的口罩可以幫忙他們,因為他們現在當兵所以行動不自由,有沒有可能由部隊統一處理,統一收他們的健保卡,幫他們跟疾病管制中心申請配發,這樣他們就可以依照配額拿到該有的數量?會不會這樣做?

嚴部長德發:有,我們現在已經這樣做了。

陳委員以信:已經這樣做?統一收起來,統一配?

嚴部長德發:發揮主動服務的精神。

陳委員以信:也就是收他們的健保卡,之後慢慢去領取?

嚴部長德發:統一採購來滿足他們,他們要先登記需求量多少,然後我們就去買。以各營區為單位,已經有統一作業了。

陳委員以信:好,因為我剛剛在你答復其他委員的質詢時沒有聽得很清楚,如果能這樣做的話,那是最好。

嚴部長德發:就是主動服務。

陳委員以信:好。

主席:謝謝陳委員以信,部長及相關官員請回。

接下來請馬委員文君發言。

馬委員文君:(10時28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想先請教國防部嚴部長,配發給國軍的口罩有增加了,是嗎?

主席:請國防部嚴部長說明。

嚴部長德發:主席、各位委員。有增加。

馬委員文君:增加3萬片?

嚴部長德發:現在總共是4萬7,500片。

馬委員文君:4萬7,500片?

嚴部長德發:對,增加了3萬片。

馬委員文君:增加給哪些人?

嚴部長德發:四類的防疫人員,總共是145萬片。

馬委員文君:就原來的那四類?

嚴部長德發:對,就是四類防疫人員。

馬委員文君:原來的那四類本來就有了嘛!那時候為什麼是……

嚴部長德發:原來的量是3天1片,現在是1天1片。

馬委員文君:還是這四類人?

嚴部長德發:還是以四類的防疫人員為主。

馬委員文君:我想請教部長,蔡總統9日到左營基地主持歡迎海軍「敦睦遠航訓練支隊」返國儀式,並視導「陸軍砲兵第43指揮部砲1營」戰備操演,除了蔡總統之外,在場的大官還包括國安會李秘書長、部長、參謀總長、海軍司令及陸軍司令。我想請問除了總統及大官們以外,現場的官士兵有沒有全程戴口罩?

嚴部長德發:都有戴口罩。

馬委員文君:他們的口罩是從哪裡來的?

嚴部長德發:除了剛剛跟委員報告的這四類防疫人員,其他都是自主健康管理。

馬委員文君:自己帶的?

嚴部長德發:原則上是自備的,但單位……

馬委員文君:都是自備的嗎?「敦睦遠航訓練支隊」什麼時候自備的?

嚴部長德發:但是「敦睦」是我們四類裡面之一,所以艦艇上的……

馬委員文君:他們自備的?什麼時候自備的?這部分好像跟我們原來問到的答案是不一樣的,這是軍醫局衛材供應中心提供的還是他們自備的?

嚴部長德發:艦艇上所有的官士兵都是1天1片,由我們主動提供。

馬委員文君:其他人都是自備的?在艦艇回來之前,他們根本不在國內,所以其實這些提供的……

嚴部長德發:我們是有提供三萬多片給他們帶出去,出航前就撥給他們了。

馬委員文君:帶出去?所以他們回來都有得戴?

嚴部長德發:都有。

馬委員文君:他們重不重要?

嚴部長德發:當然重要。

馬委員文君:非常重要,對不對?

嚴部長德發:對。

馬委員文君:除了他們以外,沒有在艦艇上工作的人嗎?沒有其他軍士官兵在這樣的環境工作嗎?為什麼只有在長官去視導時需要戴口罩?因為部長你在回答時是說,大家保持安全距離,大家都有做這樣的動作,為什麼在總統和這些官員們去視導時才要全體要戴口罩?

嚴部長德發:如剛剛跟您報告的,海軍艦艇是四類人員之一,對海軍艦艇裡所有人都有主動發給他們口罩。

馬委員文君:為什麼我們不能幫他們準備?

嚴部長德發:這是我們準備的。

馬委員文君:其他的人呢?其他十幾萬名軍士官兵呢?為什麼不能幫他們準備,而且還要另外幫他們買?今天我們政府不應該照顧這些軍士官兵嗎?準備十幾萬片有這麼困難嗎?我們現在要大費周章地去幫他們買,因為有些人有戰備任務,根本無法自己準備。今天如果要用app訂購,所有的資訊、個資全部都有問題,這是很多人都有疑慮的,結果我們居然選擇這樣做。這是醫護人員的概念,為什麼我們要幫他們準備?就是要讓他們無後顧之憂嘛!為什麼國家要幫軍士官兵準備?因為他們在幫我們守疆衛土!要讓他們無後顧之憂,才可以維護國家安全。居然到現在大家還在討論這個問題,不是16萬8,000人都應該要有口罩嗎?今天如果1個旅、2個旅已經感染了,還要不要打仗?這麼簡單的事,有那麼困難嗎?我們都可以送別人口罩了。這還需要政府像施捨一樣配給他們,我實在很難理解。

接下來我想請教,大家一直在關心口罩,很多人還在排隊購買,我們的口罩外交也是不得不做的,政府對外、對內都宣傳得非常好,好像全世界很多國家對我們都非常認同。這點我們承認、認同,也非常支持。這次臺灣在整體防疫上,真的做得很好,也是大家共同學習的一個方向,口罩外交也是不得不的作法。可是當我們在做口罩外交的時候,對內的軍事行為呢?今天才看到有媒體報導我們試射弓三飛彈,這可能是我們的一點作為。可是包括美國及中國兩個大國,他們一直在測試對方的底線。像美國一直在釋放訊息,雖然他的航母都沒有戰力了,因為全部染疫。我們一直強調口罩的重要,就是為了避免發生這樣類似的狀況,我們應該要自救,因為現在我們依靠的這些國家,包括之前法國及澳洲甚至日本船艦的疫情都非常嚴重,他們已經自顧不暇,沒有人會開船來了。美國自己也是,雖然還是有伯克級的,還是有偵察機過來,可是大家彼此在釋放軍事訊息。中國也是,遼寧艦不是經過臺灣海峽而已,它等於繞行臺灣一周了,這是過去沒有的情形。大家都在測試,在大國博弈之間,我們自己到底做了什麼?部長,今天不是安撫全體國人說沒有問題、情偵監我們都做得很好、都可以掌握就好了,請問怎麼掌握?如果要靠自己,在連自己的國軍弟兄都沒有辦法分配口罩,都有可能發生危險的情況之下,我們到底做了什麼準備?現在從三戰變成五戰,我們不是只有心理戰,不是只有安撫。我曾問過國安局局長,如果中國早於其他世界各國先醒來,我們會面臨什麼樣的狀況?我們的地緣政治會有什麼樣的改變?我們周邊的安全是不是會受到影響?中共的做法顯然是要內海化,營造成內戰化,有沒有這樣的可能?我們到底做了什麼樣的準備?

嚴部長德發:我們一直沒有鬆懈戰備。

馬委員文君:我相信,我相信國防部沒有鬆懈戰備,可是你在口罩的準備上……

嚴部長德發:口罩部分,我們至少有44萬片戰備存量。

馬委員文君:戰備存量是發生緊急狀況時要用的。現在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有足夠的生產量,你們不應該把戰備存量拿出來用,你應該很明確地讓他們知道我們現在面臨什麼樣的狀況,因為他們可能太輕忽了,不要誤判。本席今天提出兩個問題,一、如果中國早於其他國家先醒過來,他們都恢復了,我們要怎麼應對?我們會面臨什麼樣的危險?二、如果今天的病源不是起於中國武漢,因為現在包括劍橋、美國自己內部也有研究報告指出這個病毒發生的地方可能是美國,如果連這個病源的起因都是美國的話,會引起全世界整體改變,也會影響全球各國整體的安全考量,這些部分我們都有應對嗎?我想,除了在外交上大肆宣揚我們多好以外,我們更希望國防部在軍事上一定要有作為,先把口罩爭取下來,如果連這個都沒有,我實在很難相信你們到底做了什麼準備,而且不要讓政府輕忽,現在到基隆夜市、果菜市場、郵局的人都知道自己要戴口罩,憑什麼讓我們的軍士官兵曝露在危險之下,還要他們有保家衛國的決心?謝謝。

主席:請江委員啟臣發言。

江委員啟臣:(10時38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美軍有4艘航空母艦艦上官兵感染新冠肺炎,我們艦上的官兵目前都OK吧?

主席:請國防部嚴部長說明。

嚴部長德發:主席、各位委員。我們都沒有問題,目前是零確診。

江委員啟臣:萬一發生的話,我們有什麼樣的處置方案?

嚴部長德發:不管是海軍或三軍,都有一個依循的程序。

江委員啟臣:海軍軍艦能容納的人數比戰機還多。

嚴部長德發:一旦發生狀況,我們會馬上用救護隊的直升機把當事人載回我們的醫院,艦上若有接觸者也會馬上隔離,然後儘快讓它靠港,靠港之後,就在岸上隔離管理。海上隔離是第一階段,第二階段是靠港,那個碼頭是專用碼頭,海軍都規劃好了。

江委員啟臣:我們都知道船艦上面的空間非常狹小,內部空間幾乎是密閉的。

嚴部長德發:都有一些規劃。

江委員啟臣:請你們務必要做好相關的準備,美國現役的11艘航空母艦有4艘染疫,不管是羅斯福、雷根、卡爾文森或尼米茲,幾乎都在亞太地區。接下來,我要問的是,最近亞太地區特別是臺海附近真的特別熱鬧,你們有沒有觀察到?對2月、3月甚至4月之間的發展,你們的觀察是怎麼樣?

嚴部長德發:誠如委員所說,就最近的情形來看,它的確是一個熱點。

江委員啟臣:前幾天,大陸的官媒環球時報表示「勿謂言之不預」,大家認為這是外交辭令,固然沒有錯,可是過去中共用的外交辭令似乎都是要訴諸軍事手段,有沒有?

嚴部長德發:有。

江委員啟臣:不管是62年對印度的警告、67年對蘇聯的警告或1978年對越南的警告都是如此,在環球時報發言之後,當天中共就派出轟6、空警預警機、殲11等等,這讓我們對於目前臺海的狀況沒有那麼樂觀,而且感覺非常不平靜。今天前副總統呂秀蓮的投書提到,這次的「狼來了」不是寓言,你同意嗎?她也整理了過去兩個多月臺海的動態,真的滿多的!我自己也有整理,根據我的整理,2月和3月超過13起軍事活動,這13起軍事活動有很多不同的樣態,有艦隊的、航母的、飛機的、演訓的、有經過的、有路過的,活動地區不外乎臺海附近或跟臺海有關,國防部應該有掌握這些訊息吧?

嚴部長德發:都有。

江委員啟臣:甚至掌握比這個更多,因為這都是媒體所報導的。

嚴部長德發:是,比這個還多。

江委員啟臣:如果媒體報導的是這樣,實際狀況就更不得了。

嚴部長德發:對。

江委員啟臣:2個月內有十幾起軍事活動,而且都是真槍實彈,只是沒有發射而已,這些絕對都是有負載武器,甚至有些是在邊緣,不管是過臺海中線、防空識別區、擦邊球或派出偵察機,相對而言,這些軍事活動都具有挑釁意味,某種程度上,好像是在打架之前所做的準備。請問,現在全球各地區有哪一個區域的軍事活動像我們這個地區這麼密集?

嚴部長德發:我們這個地區的區域軍事活動的確比較嚴峻。

江委員啟臣:現在全世界最嚴重的問題是新冠疫情,對不對?

嚴部長德發:對。

江委員啟臣:可是臺海地區呈現出來的卻是軍事活動最熱絡,這個熱絡搭配疫情,對我們來講是腹背受敵,一方面要防疫,二方面要防衛,我知道這是相當辛苦的事情,但是我們的判斷、政府的因應可能沒有辦法只靠國防部,因為這絕對不只國防作為、軍事作為而已,還要搭配政治上的態度與語言等,國防部負責的是軍事防衛工作,但是以現況看起來,你認不認為某種程度上已經進入一種文攻武嚇的階段?

嚴部長德發:誠如委員剛剛列出來的,我們對區域情勢的掌握比這個還要多,現在的感覺是陸美雙方在這個區域的軍事都增加。

江委員啟臣:增加很多。

嚴部長德發:互相較勁,互相對峙。

江委員啟臣:如果跟1年、2年甚至3年前相比,增加太多了。

嚴部長德發:都增加。

江委員啟臣:而且都是在紅線附近徘徊、試探,或進行所謂的壓力測試,壓力測試的意味太明顯了,部長,你擔不擔心這樣的壓力測試最後會擦槍走火?

嚴部長德發:當然不能擦槍走火,我們不挑釁,但不怯敵,在國防安全上……

江委員啟臣:不挑釁、不怯敵,但怎麼知道……

嚴部長德發:國軍的做法就是不鬆懈我們的戰備,他們一直以來都是採取文攻武嚇策略,所以我們的戰備是勿恃敵之不來,恃吾有以待之,做最壞的打算。

江委員啟臣:最壞的打算是什麼?

嚴部長德發:最壞的打算就是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情況進行推演,然後積極做一些……

江委員啟臣:你們推演的最壞打算是什麼?worst and worst可能是開戰。

嚴部長德發:最壞的打算就誠如委員所說的,各項風險都有,該怎麼因應,我們都有一些準備。

江委員啟臣:都有準備?

嚴部長德發:是。

江委員啟臣:你們預判目前這個時期發生這種可能性的機率有沒有比以前高?

嚴部長德發:就軍事的角度來看,主要是以偵獲為主,根據雙方的戰略意圖研判。

江委員啟臣:我這樣問好了,如果中共要以武力犯臺,最先的徵兆會是什麼?因為目前還看不出很明顯的徵兆。

嚴部長德發:武力犯臺有武力犯臺的條件。

江委員啟臣:徵兆是什麼?有人提到切斷小三通、兩岸直航;至於觀光交流,本來就已經切斷了,此外,還有軍事部署的調動,有沒有甚麼具體的徵兆可以研判他們準備要武力犯臺了?

嚴部長德發:剛剛委員講的都是徵兆,如果他們要採取武力犯臺,會有相關的徵兆,我們透過情監偵都有掌握。

江委員啟臣:你們判斷其中最明顯的是什麼?我們要讓全民有所警覺。

嚴部長德發:最簡單的徵兆就是部隊集結。

江委員啟臣:部隊的集結和調動?

嚴部長德發:由這裡可以看出來。

江委員啟臣:你們看得出來,但是一般老百姓看不出來。

嚴部長德發:我們會掌握。

江委員啟臣:我還是要提醒國防部,在疫情之下,我們全力在防疫,但是國際情勢似乎不是我們想像的這麼單純,從這些活動看來,臺海的情勢真的不能和過去這一兩年比,我覺得前副總統呂秀蓮今天寫的這一篇投書值得大家好好思考,而且政府的任何因應作為都務必要謹慎。我再強調,這不是只有國防部的事情,整個國安團隊必須慎重看待這件事情。

主席:請部長參考江委員的意見。

請何委員志偉發言。

何委員志偉:(10時47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大幅度討論遼寧號有沒有繞臺的問題,我做了一個時序的整理,9日的時候,臺灣否認它有經過中線;在11日日本說有遼寧艦、4艘戰鬥艦、1艘支援艦出現在東部的外海,總共有六臺。13日的時候,美國說他們出現在巴士海峽,根據飛機守望的資料,疑似有偵測到一些水下兵力。看起來,從臺灣附近海域一路到菲律賓海域,包含日本,飛機的確不斷起起落落。再把時間軸拉長到一個禮拜、兩個禮拜、三個禮拜,的確就如同剛剛多位委員講的,真的是很熱鬧。中國解放軍方面回應,近日有航經宮古海峽、巴士海峽,一路到南海有關區域展開相關的訓練,都是年度計畫例行的安排。各國都有相對應的警示,認為不尋常。只要中國很生氣的時候就表示一切都還很正常,但是當中國說一切都很正常的時候就表示不正常。就專業面來講,他們到底要做什麼?他們在釋放哪些消息跟訊息?

主席:請國防部嚴部長說明。

嚴部長德發:主席、各位委員。在國際疫情非常嚴峻的時刻,他們做這個軍事活動,有三個目的,第一,彰顯他們不受疫情影響,沒有軍事空窗期,照樣進行所謂的年度計畫訓練。第二,他們在這個地區還是要做軍改之後的軍事訓練,而且強度不斷地提升,當然就是要恫嚇、威脅我們。第三,展現陸美雙方在這個地區的競爭。我想,大概是以上幾個戰略的含意。

何委員志偉:本席很好奇的是,我們是否完全掌握了他們的行蹤?因為我們的數據並沒有掌握到水下的兵力,這一塊我們是否有相對精準的掌握呢?

嚴部長德發:有,實際上,從遼寧號離開母港到整個航行過程,我們都有掌握,包含它的兵力,能表達的我們都表達了,包含日本防衛省統合幕僚監部發布的一些訊息我們也都有掌握,一直到現在,我們都全程掌握其行蹤。

何委員志偉:水下兵力的狀況是否可以揭露?

嚴部長德發:會後再跟委員說明。

何委員志偉:好,我了解,謝謝。我的認知應該有,因為美國這邊也說了。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會牽涉到人事的進用與行政人力的調查,這方面我們已經拖了三、五年,請問國防部以外的外包人力,在法還沒有完全到位之前,你們的作為是否有到位?

嚴部長德發:請資源司司長跟委員說明。

主席:請國防部資源司白司長說明。

白司長捷隆:主席、各位委員。現在國防部還有33項……

何委員志偉:沒關係,我知道,這個數據我們都有統計了。你們可能還有一些工作未發包出去,請問你們對於身心障礙者的進用或約聘等等,是否有等同、公平、好好的對待?

白司長捷隆:有,我們都是按規定進用,都有達到比率。

何委員志偉:按規定而已?還是超過規定好好做?

白司長捷隆:超過,按規定,因為規定就是要超過標準。

何委員志偉:你們欠外界一個解釋,我們都知道有時候委員會提案等等,你們為什麼會拖這麼久?是考慮到立法、修法、調整條文、成本,希望一次性解決,還是怎麼樣呢?為什麼會拖這麼久?

白司長捷隆:絕大多數已經完成了。

何委員志偉:還有33條沒有處理。

白司長捷隆:有4項是法律案,今天都會處理。另外,一些法規命令層級的有會銜發布的問題,這些工作我們都有管制,也會儘速完成。

何委員志偉:有些人的身體雖然比較不方便,例如手、腳、眼睛等,但是還有很好的才能等等,請你們一定要公平對待,好不好?

白司長捷隆:儘速完成。

何委員志偉:有關口罩方面,我們還滿驕傲的,我們在這邊不是只罵國防部而已,我們應該共同解決問題,現在很多市場、攤販、中醫師、基層診所都有幫忙爭取到口罩,中央部會的做法是幫他們代購,請問你們現在有沒有這樣的想法?還是丟給他們單獨運作?

嚴部長德發:各營區都配合app同步規劃、執行線上購。

何委員志偉:不要再讓他們單獨操作?現在國軍有10萬人,如果每個人都花1分鐘去操作,就會浪費10萬分鐘,所以應該集體統計、集體跟經濟部這邊作業,是不是?

嚴部長德發:是。

何委員志偉:是否應該這樣做?

嚴部長德發:我們目前就是這樣做。

何委員志偉:目前就是這樣做?

嚴部長德發:是。

何委員志偉:好,我們統計出來要給國軍4萬7,500片,請問這是以日為單位、以週為單位、還是以月為單位?

嚴部長德發:每一天4萬7,500片,因為我們有4萬7,500人在第一線做防疫的工作,所以每天就是4萬7,500片。

何委員志偉:但是這樣子夠嗎?確定夠嗎?

嚴部長德發:我們已經經過統計,對於這四類的第一線防疫人員是夠的,每個人一天1片,就是4萬7,500片。

何委員志偉:一天1片,所以你確定嗎?因為外界一直說這樣是不夠的。

嚴部長德發:這四類以外的其他人員就是健康自主管理,包含保持安全距離……

何委員志偉:但是我希望應該要超前部署,好不好?

嚴部長德發:是。

何委員志偉:如果說他們認為有需要的話,應該就要給予。

嚴部長德發:我們後續會依照狀況來調整。

何委員志偉:最後,我快速問一個問題,我們現在感覺口罩似乎是國家非常關鍵的基礎設備之一,你們是否有跟經濟部討論過,除了我們出去外面幫忙製造外,有沒有希望能夠購得口罩的機具讓國防部自己就可以生產?因為未來可能還會碰到毒氣,像我韓國的朋友,他們的阿兵哥都需要經過毒氣房的訓練,弄到滲尿都有可能。其實我覺得未來可能有針對呼吸系統的攻擊等等,這部分也可以思考,國防部現在有沒有生產口罩的機器?

嚴部長德發:目前沒有這個機器,有關委員的指導,我們後續跟疫情指揮中心再來協調。

何委員志偉:未來有沒有想法呢?我在這邊除了監督權,也有建議權,我要提出建議,因為我們發現對呼吸系統的干擾或是病毒的攻擊等等其實很危險、很可怕,因為人不可能不呼吸,所以請問部長是否認同我的想法?

嚴部長德發:我認同,我請軍備局後續做一些規劃,我們有生製中心。

何委員志偉:我期待有一份書面報告,這部分要趕快來做,好不好?

嚴部長德發:是,謝謝委員指導。

何委員志偉:謝謝、感恩。

主席:等一下在李委員貴敏詢答結束後先休息5分鐘。

請李委員貴敏發言。

李委員貴敏:(10時57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直接切入主題,不浪費時間。剛才您在回答其他委員的時候有說我們18萬的國軍每天4萬片口罩,您剛才提到這是足夠的,為什麼4萬片是足夠的?您提到每一天在第一線的人數有4萬7,500人,我以我的簡單數學式來看,既然他們在第一線有4萬7,500人,請問這7,500人不需要用嗎?還是怎麼樣?

主席:請國防部嚴部長說明。

嚴部長德發: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說明,4萬7,500人是現在目前直接在第一線執行防疫工作的人。

李委員貴敏:部長,我的簡單數學式就是4萬7,500人減掉每天4萬片,不是還差了7,500片嗎?你剛剛前面說這些人都是第一線。

嚴部長德發:每個人一天1片,就是4萬7,500片。

李委員貴敏:所以媒體上報導4萬片只是截取整數?

嚴部長德發:實際是4萬7,500片。

李委員貴敏:懂。請教部長,我在總質詢時有請教過院長,衛福部次長那個時候回答,只要第一線防疫人員有這個需求,他一定都會供應。可是我們在看到報導的時候,原來我們講說18萬國軍,剛才你前面提到參與防疫第一線的人只有4萬7,500人,所以18萬減掉4萬7,500,其他人都跟第一線的防疫無關,但這些人如果去支援也可能會接觸到民眾,還是不會?只有這4萬7,500人實際上可能會接觸到民眾,是這樣嗎?

嚴部長德發:這4萬7,500人是我們第一線執行防疫的工作人員,這絕對百分之百要滿足他們。

李委員貴敏:部長,我換個方式問,也就是說,18萬的國軍現在是需要4萬片,中間就產生一個溝通的問題,因為那天總質詢時,院長是講只要是相關部門有需要的話,尤其是可能會牽涉到民眾、碰觸到民眾的話,他都會優先提供。但我們看到實際上,從警察、從司法院、從國軍,我們看到他們是第一線,但不是去執行防疫工作,只是第一線會接觸到老百姓,我們看到這些人的口罩補充都是缺的。我只想請問部長一個很簡單的問題,除了第一線的防疫人員,可能接觸到民眾的這些國軍是不是沒有口罩?

嚴部長德發:目前我們國軍自己現存有198萬片,所以剛剛委員的關心……

李委員貴敏:不存在,謝謝!你的意思是因為你有庫存,所以問題不存在。

嚴部長德發:所以可以滿足,他只要提出需求,我們會給他。

李委員貴敏:對,那就好,我們要確認的就是這一點。

嚴部長德發:是,他有需求,我們就會給他。

李委員貴敏:謝謝,我只是要確認這一點。

第二點我要請問的是,陸軍官校有學員採檢的結果為陰性,但聽說第二次採驗要等到今天下午,我想請問部長,從採驗到知道他是否確診,中間需要這麼長的時間,其原因在哪裡?第二、在這個時間點做了什麼樣的措施?

嚴部長德發:我請軍醫局局長說明。

主席:請國防部軍醫局陳局長說明。

陳局長建同:主席、各位委員。有關採樣的時間,其中兩次採檢之間要隔24小時。

李委員貴敏:所以醫學上是有這樣的規定。

陳局長建同:它有一個規定是要間隔24小時,某個醫院或哪一個檢查機構的檢查時間也要算進去,所以會比我們想的晚一點點。

李委員貴敏:這24小時中間,我們怎樣對他做隔離?

嚴部長德發:當事人現在在醫院隔離,學校有28位接觸者,目前都在學校一人一間做隔離,也經過消毒。

李委員貴敏:主席,我不耽誤大家的時間,我把我的問題先讓他們看一下,請他們會後再給我答復。現在我們外傳有關於防疫的部分,從臺灣的角度是不是提升到核生化作戰的範圍?還有,對於國軍將來在防疫方面,我們知道國軍其實不應該只有去當勞工,將來他們可以扮演什麼樣更積極的角色?基於兩岸之間的變局,我們在戰備整備上應該如何強化?拜託在會後提供給本席。

嚴部長德發:是,會後提供給委員。

李委員貴敏:謝謝。

主席:主席宣告現在的時間是11時3分,我們休息到11時8分,謝謝。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請陳委員椒華發言。

陳委員椒華:(11時10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知道這兩天中國遼寧號航母再次穿越第一島鏈到南海,隨著美、日疫情升溫,我們也關心是不是會影響到我們的國家安全。首先,請問部長,國民的危機意識要怎麼建立?

主席:請國防部嚴部長說明。

嚴部長德發:主席、各位委員。危機意識當然要看整個區域的情勢動態,尤其是中共,因為它是我們的敵人。

陳委員椒華:你覺得我們國民要不要增加一些危機意識?

嚴部長德發:當然,這是全民……

陳委員椒華:我先講完,再麻煩部長回答。

嚴部長德發:是。

陳委員椒華:本席曾經在上個月建議國防部要公布共軍的資訊,適度的公開是可以提升人民的國防意識,我剛才提到的是危機意識跟國防意識的部分,軍事評論家也認為國防部應該學習日本,詳細公開共軍的資訊,本席也曾建議公開資訊,但之前國防部回復是要避免共軍掌握我國偵蒐能力,但本席還是建議國防部適度公開詳細資訊,可以提升國民的國防意識,也相對提升危機意識,也可以幫助國軍招募愛國志士,因為招募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的,先要有一個加溫期,而加溫期的建立就是提升國民自我防衛的危機意識,可以參考海巡的方式,因為現在海巡都有公開取締中國違法船隻過程的影片,是不是可以請國防部參考,適度公開國軍防衛的一些過程,請部長回答。

嚴部長德發:謝謝委員指教。我想對這兩方面都要兼顧,一個是我們所提到的偵蒐能力,因為畢竟它是我們的敵國,我們可能有些保密的作為及措施;第二個,委員剛剛提到如何提升、強化全民在這方面的國防意識是很重要的,這兩者如何兼顧,我想我們會做一個評估。實際上,現在像空軍升空的攔截驅離,我們都有公布一些相關的照片。

陳委員椒華:國軍的動作有公布,但是目前只有在媒體有看到相關的訊息,而且國軍公布應該也是對媒體公布,你們是不是能夠參考比照疫情的公布,我們知道現在幾乎每個節目都有醫師在示範如何防疫,本席建議國防部考量什麼時候可以在媒體的跑馬燈,尤其是電視跑馬燈,可以適度公布提升危機意識、國防意識的一些宣傳。

現在有媒體報導國防大學學員有感染確診的個案,我不知道這是假消息還是屬實,請問國防部現在如何處理這樣的報導?

嚴部長德發:禮拜一收假之後,在陸軍學院有一個學員沒有發燒,但是有咳嗽,就到醫務所去看診,而醫務所為了慎重起見,就到桃園國際醫院去做檢驗,等於是當作最壞的打算來處理,目前一診驗出來是陰性的,現在等待二驗的結果,剛才局長有說大概到今天下午可能會有答案,在學校也已經做了一些防疫措施,包含隔離、消毒。

陳委員椒華:謝謝部長。也是要請國防部防範所謂沒有症狀的感染者可能的疫情傳播。

嚴部長德發:是,我們會做好防疫措施。

陳委員椒華:剛剛本席建議關於跑馬燈適度的提升國民國防意識的做法,也請部長能夠來評估。謝謝。

嚴部長德發:是,謝謝委員指教。

主席:請劉委員世芳發言。

劉委員世芳:(11時15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昨天在我的臉書上面,因為有海軍的基層官兵來陳情,也非常謝謝國防部在第一時間內趕快就現在大家都知道的疫情、口罩上面,是否有需要調整的部分。部長可能也知道,我昨天接到這個訊息的時候,我知道我們國軍是用超嚴的部署來處理這件事情,所以我趕快先跟疫情指揮中心衛福部薛瑞元次長請求,目前在我國口罩量產足夠的狀況之下,應該首先能夠以官兵的需求為主。因此,昨天本來國軍配發的口罩是1.7萬片,現在增加到4.7萬片,但是如果要一天有一片,尤其有些人員是在密閉空間裡面的話,這樣到底夠不夠?

主席:請國防部嚴部長說明。

嚴部長德發:主席、各位委員。是,我們希望還能夠再增加,因為現在只有四類人員,4萬7,500片是給第一線的防疫人員,未來我們希望隨著產量的增加,能夠擴及到我們其他的部隊。因為我們自己現有的存量是198萬片,在我們國軍控存的,依照各部隊實際的需要,我們會予以補充,透過這樣來滿足,我們希望誠如委員的協助,能夠請中央繼續增撥,當然是更好。

劉委員世芳:部長,您的要求我希望能夠直接下到最基層的官兵上面,因為確實有人員是在密閉空間,尤其是海軍,你知道在艦艇裡面還有食勤的部分,不是只有在鍋爐、操作或是衛哨的人需要。而空軍也是一樣有密閉空間,在軍機或是24小時執勤的時候都是在一個房間裡面,在整補、備戰的狀態,也必須要像部長所說的,儘量能夠有口罩來維護自己的安全,這不是只有三天一片,能一天一片是很重要的。

另外,軍醫局所屬的國軍醫院裡面,請特別注意一下,不是只有軍醫跟軍護本身,還有整理清潔環境的工作人員,因為他們可能會碰觸到這些醫療廢棄物而有感染的可能性,他們也要能夠配補,到昨天下午為止,我還沒有得到軍醫局的回復,到底軍醫局現在的處理狀況是怎麼樣?跟我講一下,好嗎?

主席:請國防部軍醫局陳局長說明。

陳局長建同:主席、各位委員。對於我們醫院的外包廠商,這個部分我們會滿足他們的需求,我們會儘量……

劉委員世芳:什麼叫滿足需求?三天一片嗎?不行,你知道……

陳局長建同:我們會給他們一天一片。

劉委員世芳:對,儘量。

陳局長建同:因為我們也視同他是我們醫院的一份子,我們會做這方面的處理。

劉委員世芳:我們必須要防止任何一個防疫的破口。

陳局長建同:是,謝謝委員指導。

劉委員世芳:但是這個量到底是多少,好像你們還沒有整理出來,請給我參考一下,好嗎?

陳局長建同:是,我們會做統計。

劉委員世芳:還是會有軍醫院的一些人員跟我們提到這方面的需求,雖然他不是正式的國軍正職人員,可是因為他們有協助防疫的部分,也應該來加強,好嗎?

陳局長建同:是。

劉委員世芳:特別請教三位參謀長,現在在我們的軍種裡面,對於口罩配給的程度還有沒有聽到不同的聲音?請海軍先回答。

主席:請國防部海軍司令部敖參謀長說明。

敖參謀長以智:主席、各位委員。昨天委員協調過後,感謝委員的指導與協助,我們昨天已經下了命令,今天開始艦艇單位不管出勤與否,每人是一天一片,視他的工作場合,因為有些地方非常悶熱,或是委員所提到的食勤,所以我們會視需要再多發一片。

劉委員世芳:說不定是需要一天兩片。

敖參謀長以智:對。

劉委員世芳:這部分要麻煩一下,好嗎?

敖參謀長以智:是,我們會命令下達。

劉委員世芳:空軍的部分呢?

主席:請國防部空軍司令部鄭參謀長說明。

鄭參謀長榮豐:主席、各位委員。空軍的部分,尤其是雷達站和作戰指揮中心都有。另外,飛機上也是密閉空間,所以都會配戴。

劉委員世芳:還有飛行員備勤的地方,因為是24小時空調,必須要特別警戒。

鄭參謀長榮豐:是,警戒室每天都一片……

劉委員世芳:我問過了,你們在酒精、消毒水方面是不虞匱乏,但口罩是比較吃緊。

鄭參謀長榮豐:是的。

劉委員世芳:繼續請問陸軍的部分。

主席:請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陳參謀長說明。

陳參謀長忠文:主席、各位委員。陸軍在這個部分都沒有問題,特別是新的政策有關陸軍軍事訓練役的部分,已經按規定每天一片,是一個月。

劉委員世芳:陸軍有很多人,包括坦克部隊,請你們要特別注意,好嗎?

陳參謀長忠文:是,瞭解。

劉委員世芳:尤其我們部長是陸軍出身的。我還是要再強調,基層官兵所得到口罩發放數量可能跟高階幹部所知道的不一樣,能夠完整的執行會比較好。

最後,本席有一個小小的建議。最近美國海軍陸戰隊為了防疫做了一段影片,請大家來做健康操,我知道我們國軍部隊裡面有非常強可以做健康操的人,是不是也可以示範一下,讓國軍部隊或是一般人民也可以跟著做健康操,讓自己更健康,作為防疫的參考,這對國軍形象提升或許還不錯,請部長參考一下。

嚴部長德發:是,我們來規劃。

劉委員世芳:謝謝。

主席:請吳委員斯懷發言。

吳委員斯懷:(11時21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辛苦了,我直接切入主題。今天部長被詢問到很多關於口罩的問題,我剛才在衛環委員會質詢衛福部次長,他給我的答案是,只要需求單位尤其公部門單位提出需求,他們會儘量滿足。本席要問的問題是,國防部原來是1萬7,000片,這幾天大家一起為國軍基層官兵講話,現在增加到4萬7,500片,但是國防部的規劃還是那四類人員,究竟這四類人員是夠還是不夠?我們來聽聽基層的聲音。我不曉得政戰部門或是軍醫部門有沒有看「靠北長官」的網站,上面有很多聲音,有後備指揮部的官兵投上去的,也有軍醫提上去,雖然未必都是百分之百真實,我建議部長要找人看看、加以瞭解,這樣才能真正符合基層的需求。

剛才部長回答有198萬片的戰備存量,那也只夠10天。我們看航母艦隊的問題,現在亞太地區戰地形成真空,四艘確診、三艘執行、三艘在歲修當中。我從專業立場請教部長,為什麼第一艘羅斯福號不敢在第一時間把三、五千人下到關島?因為需要準備的時間,兩、三千人的隔離病房這些設施,美國這麼強的國力都做不到,它需要時間;再者,艦上保留三分之一的人,這也需要時間做調配。所以我知道國防部很辛苦,現在做了相當多的應變措施、超前部署,但是不是夠具體?今天媒體報導,新北市市長都已經做了封城演練的兵棋推演,我在上個禮拜的國是論壇提醒行政院、國防部,如果一旦動用軍隊,相關法源依據、指揮體系、預算經費和SOP等等,我希望你們參考一下,要做這樣的超前部署。所以我建議部長,有關口罩的需求,是不是可以向防疫指揮中心提出足夠的需要量,讓國軍官兵免於匱乏,請部長簡短回答。

主席:請國防部嚴部長說明。

嚴部長德發: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指教和關心。現在口罩的量已經有增加、增產,除了四類人員之外,我們一定會再做檢討,如何去擴充這四類以外人員的需求,目前我們是以現有的存量來滿足,但是我們會儘快,委員也跟衛福部質詢過了,相關的官員都同意,所以我們下去之後會馬上檢討,然後提出我們的需求。

吳委員斯懷:現在衛福部提供的數量是一天1,500萬片的量能,我們看現在郵局庫存還有四千多萬片,外科手術的還有兩千一百多萬片,現在我們又有援外的能量,產量應該是沒有問題,我建議國防部,為了照顧基層,看看「靠北長官」裡面那些基層官員、醫官的說法,主動提出你們的戰備存量。因為現在新訓延後一半的人,這會影響到他們的人生規劃,諸如是否出國留學或是就業等,所以這顯然是有不足,我建議國防部從這幾個角度儘快去處理。

嚴部長德發:是。

吳委員斯懷:有關航母現有的規劃,部長已經回答過很多次,我相信部長有做相當程度的規劃,但是否足夠?我也建議部長做個兵棋推演,我舉個例子,假定湖口基地有一個旅發生感染,這個旅的兵舍是不夠隔離的,要兩到三個以上的營區才夠做隔離,否則怎麼做區隔?整個的量能是否足夠,這都不是一句話有做好計畫就做得到。部長,我們都是老同事了,要很務實、很具體做個兵棋推演,做不做得到?以美軍這麼強大的戰力跟國力,都要拖一個禮拜才能讓羅斯福號的官兵下船,我建議做更具體、細緻的規劃,謝謝。

嚴部長德發:我們再做檢視,謝謝委員。

主席(何委員志偉代):接下來登記發言的孔委員文吉、周委員春米、楊委員瓊瓔、鄭委員麗文、何委員欣純、廖委員婉汝、莊委員競程、鍾委員佳濱及邱委員志偉均不在場。

請蔡委員適應發言。

蔡委員適應:(11時28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部長,目前國軍一天是配4萬7,500片口罩,是嗎?

主席:請國防部嚴部長說明。

嚴部長德發:主席、各位委員。是。

蔡委員適應:你們的四類包括衛哨、新兵、戰情中心等室內機敏單位和醫護人員,對不對?野戰部隊有沒有?沒有嘛!

嚴部長德發:這四類人員都在野戰部隊裡面。

蔡委員適應:室內機敏單位也有嗎?野戰部隊全部都包括了嗎?沒有吧?

嚴部長德發:野戰部隊裡面包含了衛勤……

蔡委員適應:請問陸軍參謀長,現役的野戰部隊有多少人?

主席:請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陳參謀長說明。

陳參謀長忠文:主席、各位委員。現役的野戰部隊是7萬7,600人。

蔡委員適應:是啊!光是現役的野戰部隊就7萬7,600人,這四萬多片口罩即便全部發給陸軍,還是不夠啊!現在每天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都會開會,國防部的態度要很清楚,至少三軍的野戰單位,尤其陸軍野戰部隊應該要先配發,像裝甲坦克部隊的坦克車裡面就是密閉空間,當然就有需要。據我瞭解,現在海軍的艦艇都已經有了,剛才我聽到是有的,所以我就沒有再詢問,至於空軍飛行員應該用不到,因為是獨立艙間作戰,不過我認為運輸機之類的還是應該要有。我剛才特別提到陸軍野戰部隊,因為我算了一下人數就覺得不對,光是陸軍野戰部隊就不夠了嘛,所以請部長就這個部分趕快加強,好不好?參謀長,這是你們重要的工作項目,我們不能有任何一個陸軍的同仁確診,尤其如果在外島的野戰部隊有人確診,這樣就很難看了!這不是我們戰備口罩存量夠不夠的問題,而是在現階段就必須要能夠配發。像警政署一天就配發5萬份,比國防部還多,所以你們現在這樣是有問題的。

嚴部長德發:是的,我們會來爭取。

蔡委員適應:我接下來要問關於敦睦艦隊的問題,我想先確認一下,按照規定在上個禮拜四回來以後就要隔離,對不對?

主席:請國防部海軍司令部敖參謀長說明。

敖參謀長以智:主席、各位委員。是。

蔡委員適應:他們現在身體狀況有沒有問題?

敖參謀長以智:都沒有。

蔡委員適應:都沒有問題,那今天就可以宣布休息了,是不是?

敖參謀長以智:對,昨天已經有進行檢疫了,沒有問題。

蔡委員適應:檢疫的數據都公布出來了?

敖參謀長以智:跟委員報告,他們是根據30天的檢疫規定,因為我們有通報疾管署的邊境管制組,他們說在30天之內沒有任何狀況的話……

蔡委員適應:就都可以了嘛!

敖參謀長以智:都可以。

蔡委員適應:那些官兵什麼時候可以正式的休假?

敖參謀長以智:在今天結訓典禮完之後就可以。

蔡委員適應:是在下午結訓嗎?

敖參謀長以智:早上。

蔡委員適應:所以已經完成結訓了?

敖參謀長以智:是。

蔡委員適應:主持人是哪一位?

敖參謀長以智:參謀總長黃上將。

蔡委員適應:好,本席了解了。接下來我想再問關於標準二型跟海軍方陣快砲的問題,這都跟海軍有關係,我們現役有方陣快砲、標準一型跟標準二型,對不對?

敖參謀長以智:是。

蔡委員適應:這張圖的右邊是未來我們要改用的裝備,就是方陣快砲要改成海劍羚、標準一型要改成海劍二、標準二型要改成海弓三,這是我們的規劃,沒有錯吧!

敖參謀長以智:是。

蔡委員適應:本席對一個問題覺得很好奇,我從數據來看,在方陣快砲改成海劍羚之後,看起來有效的安全距離拉高,從3公里變成8公里,所以這個標準變更了。其次,標準一型變成海劍二,我們的理解就是標準一型已經停產,所以在這個狀況之下改由我們國造的海劍二來取代,我想這也沒有問題。可是標準二型是150公里,為什麼改成只有100公里的海弓三?

敖參謀長以智:報告委員,那個並沒有改變,因為現在標一、標二我們都還在做延壽。

蔡委員適應:但是在未來就要取代,不是嗎?

敖參謀長以智:對,我們希望藉由國防自主能夠提升自己的……

蔡委員適應:那從標二改成海弓三,你們認為戰力是增強還是減少?你們會這樣規劃,一定是認為會增強戰力,對不對?

敖參謀長以智:是。

蔡委員適應:但我從基本的數據來看,看起來標準二型不會比海弓三差啊!

敖參謀長以智:其實中科院就這方面還在做精進。

蔡委員適應:本席為什麼要問你這些?就是因為我接下來要問你一個問題,上週有幾個大新聞,其中有一個新聞,我也不曉得是真是假,就是美方有表達考慮我們可以來討論標準三型這件事情,所以我想確認一下,到底有沒有這個消息?

敖參謀長以智:報告委員,這可能是媒體的臆測,我們沒有接到這方面的消息。

蔡委員適應:所以你們沒有接到,那你們也沒有在臺美軍事合作會談裡面向美方表達要採購標三?

敖參謀長以智:目前沒有。

蔡委員適應:如果有機會拿到標三,你們覺得這件事情有意義嗎?

敖參謀長以智:這個其實要搭配其他的採購……

蔡委員適應:所以我才會問你,對國軍來講,假設有機會取得標三,國防部會不會列入考慮?還是你們覺得這跟我們現有的戰力重疊,所以不大需要?

敖參謀長以智:我們會評估。

蔡委員適應:所以它是可以列入評估的裝備之一就對了?

嚴部長德發:是,只要符合作需,都會列入評估。

蔡委員適應:我就是要問這個有沒有符合作需,因為你們國防部有這方面的專業,如果一看就發現它不符合作需,即便美方表達願意賣給我們,我們也不需要購買嘛!因為不需要買重複的或是買比我們現役更低階的裝備。

嚴部長德發:是。

蔡委員適應:如果符合我們的作需,那當然就會列入考慮的項目,甚至我們要主動爭取,我現在要問的就是,如果參謀長以專業的標準來看,標準三型飛彈有符合我們國內的作需嗎?

敖參謀長以智:報告委員,我們只能說在評估,之後再向委員報告細節。

蔡委員適應:那就等你們確認之後再跟我講,好不好?

嚴部長德發:是。

蔡委員適應:另外,我要再確認一個關於M1A2戰車的問題,剛才有幾個委員提到,我們現有的運輸車輛只有6輛,沒錯吧!參謀長,是不是只有6輛而已?

主席:請國防部軍司令部陳參謀長說明。

陳參謀長忠文:主席、各位委員。是。

蔡委員適應:那剛才其他委員問你的時候,你說你們在演訓的時候是以梯次運輸,對不對?

陳參謀長忠文:對。

蔡委員適應:一次運輸幾輛?

陳參謀長忠文:原則上,我們是以最小的單位,就是一個排用4輛來運輸的方式。

蔡委員適應:我們什麼時候需要運M1A2坦克?

陳參謀長忠文:就是在下基地的時候。

蔡委員適應:我們下基地一次是多少單位下基地?

陳參謀長忠文:一個營。

蔡委員適應:現在我們推動聯兵營,對不對?

陳參謀長忠文:對。

蔡委員適應:一個聯兵營有幾個戰車連?

陳參謀長忠文:有3個戰鬥連,依照屬性,裝甲旅跟機部旅不一樣。

蔡委員適應:所以是一到兩個戰鬥連、坦克連,對不對?

陳參謀長忠文:是。

蔡委員適應:一個連的坦克有多少輛?

陳參謀長忠文:14輛。

蔡委員適應:14輛要運幾次?

陳參謀長忠文:就是要3次到4次。

蔡委員適應:我們下基地是在哪裡下基地?

陳參謀長忠文:北側跟南側。

蔡委員適應:北側在哪裡?

陳參謀長忠文:在湖口。

蔡委員適應:未來配布在北部的單位不見得就在北側下基地,也有可能到南部下基地,都有可能,對不對?

陳參謀長忠文:對。

蔡委員適應:這樣要運幾天?你了解我要講的意思吧!

陳參謀長忠文:是,了解。

蔡委員適應:從北部地區的駐地一次把4輛載到南部,空車再開回來北部,再載運第二梯次,下基地就是一個連兵營下基地,至少有一個連或兩個連一起下去,一個連有多少輛坦克?

陳參謀長忠文:14輛。

蔡委員適應:兩個連就28輛了,你要運幾次啊?光是坦克車,搞了兩個禮拜還沒辦法運到你們要下基地的單位。

陳參謀長忠文:報告委員,我們的規劃就是對部署在北部、以北部的……

蔡委員適應:那也是一天一次到兩次吧!

陳參謀長忠文:是。

蔡委員適應:光是下基地在前面的運輸作業也許就要花掉一個禮拜,那你覺得一個部隊在下基地前還可以用一個禮拜慢慢分好幾梯次來運輸嗎?我希望我們的陸軍就這個部分仔細思考我所說的這個問題。

陳參謀長忠文:是。

蔡委員適應:因為這跟我們一般的M60坦克不一樣,過去M60坦克是用民間運輸的方式直接處理,對不對?

陳參謀長忠文:是。

蔡委員適應:但是因為M1A2的規格特殊,在這個狀況之下,我們就要用特殊的拖車跟板車來載運,可是國內目前是沒有的,這也是為什麼當初在108年購買的時候,美方其實建議我們買的拖車數量是超過6輛,對不對?

陳參謀長忠文:是。

蔡委員適應:當時他們建議多少輛?

陳參謀長忠文:他們供售的品項銷量是16輛。

蔡委員適應:對啊!差了10輛,所以我想請國防部想一下這個問題,因為這絕對不是在戰爭的時候用的,在戰爭的時候會用到拖車只有在故障時要拖回去也就是後送而已,否則就只有在平常演訓的時候會用到,你們如何保證在演訓的過程當中可以如期到達,不要到最後指揮官問你們:「為什麼演訓遲到了?」,你們只能說:「歹勢,車子還在運送中,還沒到達,在3天之後才會到。」這樣就是笑話了,所以請陸軍對這個部分要好好的規劃,謝謝。

嚴部長德發:謝謝召委的指導。

主席(蔡委員適應):請蔡委員易餘發言。(不在場)蔡委員不在場。

所有登記發言之委員除不在場外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本日委員口頭質詢時沒有答復、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相關資料者,請相關單位以書面於兩週內答復並提供資料。

我們現在開始審查法案,請議事人員宣讀討論事項第一案至第五案的條文,之後再逐案處理。

第一案、本院委員趙天麟等24人擬具「兵役法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第四十三條  後備軍人及補充兵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國防部所屬權責單位核定者,得免除本次之教育召集、勤務召集、點閱召集:

一、患病不堪行動者。

二、家庭發生重大事故,必須本人處理者。

三、中等以上學校在校之學生。

四、民意代表正值開會期中者。

五、因事赴國外者。

六、航行國外之船員,正在航行中者。

七、有犯罪嫌疑在羈押中,或犯罪處徒刑在執行中者。

八、其他因特殊事由而無法應召者。

前項第八款特殊事由標準由國防部另定之。

第二案、行政院函請審議「兵役法第二十條及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第二十條  常備兵現役在營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停服現役,稱為停役:

一、經診斷確定罹患足以危害團體健康及安全之疾病。

二、病傷經鑑定不堪服役。

三、經通緝、羈押,或經觀察勒戒或宣告徒刑、拘役確定在執行中。

四、受保安處分、強制戒治或感訓處分裁判確定,在執行中。

五、失蹤逾三個月。

六、被俘。

前項停役原因消滅時,回復現役,稱為回役。國防軍事無妨礙時,得審查實際情形核定免予回役。

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之病傷停役檢定標準,由國防部定之。

第四十四條  國民為國服兵役時,享有下列權利:

一、在營服役或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期間,學生保留學籍,職工保留底缺年資。

二、在營服役或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期間,其家屬不能維持生活時,應由政府負責扶助之。

三、因服戰時勤務或執行公務受傷致身心障礙者,政府應負教養之責,或依其志願資送回鄉。

四、戰死或因公殞命者之子女,其家庭無力教養時,政府應負責教養至其成年為止;戰訓或因公殞命者之遺族,比照國軍退除役官兵遺眷,由政府依相關法令妥善照顧。

五、戰死或因公殞命者,政府應負安葬之責,並建祠立碑,定時祭祀,列敘方志,以資表彰。

六、因病或意外死亡之現役軍人及其配偶、前款現役軍人之配偶,得葬厝於軍人公墓。

七、其他勳賞、撫卹、保險、傷亡慰問、安養津貼及優待等法令規定應享之權利。

前項第六款規定,於國軍退除役官兵取得榮譽國民證之本人及其配偶死亡者,準用之。

第一項第六款及前項所定事項,政府得視財政狀況審酌辦理之;其資格、程序、條件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國防部、內政部分別定之。

第三案、行政院函請審議「兵役法施行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

第四十五條  兵役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第三款所定受傷致身心障礙者,除照軍人撫卹條例所定給卹外,應依下列規定處理:

一、尚有工作能力而自願就業者,依第四十二條規定辦理;其原無工作或因受傷致身心障礙不能擔任原有工作者,經由政府施以必要之訓練,並輔導就業。

二、尚能求學而自願就學者,準用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辦理。

三、不能就業或就學而自願回鄉者,資送回鄉。

四、已完全失去工作能力或求學能力者,由政府安養之。

前項第一款輔導就業事宜,由中央勞動事務主管機關主管;第二款就學事宜,由教育部主管;第三款資送回鄉事宜,由國防部主管;第四款安養事宜,由內政部主管,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事務主管機關會同辦理,並分別編列預算支應之。

第一項各款所列事宜,由有關中央主管機關及直轄市、縣(市)政府會同辦理之。

第四案、行政院函請審議「志願士兵服役條例第五條之二及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

第五條之二  志願士兵現役期間,因病、傷、體質衰弱經檢定不適服現役,應予退伍;因病、傷、身心障礙經檢定不堪服役者,應予除役。

前項檢定,準用陸海空軍軍官士官病傷退伍除役檢定標準之規定。

志願士兵現役期間,有兵役法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三款至第六款情形之一者,應予停役。

前項停役原因消滅時,得按其情節及軍事需要予以回役或免予回役。停役原因消滅免予回役者,應予退伍。

第十一條  志願士兵服役期間身心障礙或亡故時,其撫卹事項,依軍人撫卹條例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志願士兵撫卹金給付之基數,依軍人撫卹條例所定士兵給付標準計算。

第五案、行政院函請審議「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

第二十一條之一  依第二十二條規劃改建之眷村,其原眷戶有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改建,並因身心障礙、貧病或其他特殊需要者,經依第二十一條自願領取輔助購宅款時,主管機關得發給之。

前項特殊需要及發給作業規定,由主管機關另定之。

主席:本次會議的討論事項一共有六案,因為第六案是處理預算解凍案,所以我們就先行處理討論事項第六案。討論事項第六案是「處理院會交付108年度及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國防部主管預算凍結案等30案」,國防部都已經有專案報告並將書面報告送交本會,請問各位委員是否同意解凍?

何委員志偉:同意。

主席:那我們就同意解凍、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

接下來我們處理討論事項第一案,第一案是審查本院委員趙天麟等24人擬具「兵役法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對於趙委員等所提的修正條文,國防部有沒有意見?

白司長捷隆:委員所提修正條文的第二項只規定第八款,實際上,我們對這8個款項的態樣都有做規範,所以我們建議修正為「前項各款之認定基準由國防部定之。」

主席:修正條文第八款是規定:「其他因特殊事由而無法應召者。」這個部分沒有問題嗎?

白司長捷隆:對。

主席:第二項是規定:「前項第八款特殊事由標準由國防部另定之。」我建議還是用「標準」,國防部有沒有意見?

白司長捷隆:沒有問題,就是把我們建議的「基準」改成「標準」。

主席:好,那就是「前項第八款特殊事由標準由國防部另定之。」嗎?

白司長捷隆:應該是「前項各款之認定標準由國防部定之。」

主席:好,第四十三條第八款就是「其他因特殊事由而無法應召者。」;第二項修正為「前項各款之認定標準由國防部定之。」請問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趙委員也沒有意見,那就照剛才主席宣告的內容修正,討論事項第一案修正通過。

現在處理討論事項第二案。第二案是行政院函請審議「兵役法第二十條、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我們先看第二十條,請國防部說明。

白司長捷隆:第二十條就是為符合法制的體例,所以將條文中各款的「者」字刪除,另外就是將「殘廢」的用語予以刪除。第二項未修正。

林委員昶佐:不好意思,雖然第一案已經修正通過了,但是我還是想要問一個問題,其實我支持這個修正,但是我想要問一下,就是在不可抗力的因素裡面,參加專科以上學校招生考試、公務人員考試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也算嗎?因為我們辦公室有接到一些陳情,國防部可能也知道,其實國營企業也算廣義的國家單位,但是參加國營事業的考試好像不能申請免除,是不是?

主席:剛剛第一案已經通過了,林委員想要問參加國營事業考試算不算特殊事由,請國防部說明。

韓主任岡明:主席、各位委員。關於參加國營事業的考試,我要再回去查一下,這樣會比較清楚。

林委員昶佐:關於這個部分,請你們回去了解一下,然後再讓我們知道,因為我有收到過幾個陳情,好像是不算特殊事由。

主席:因為這裡要規定「特殊事由標準由國防部定之。」請問全動室什麼時候會把這個標準定出來?

韓主任岡明:這個標準已經定出來了。

主席:已經定出來了?

韓主任岡明:已經有基準表了。

主席:可是你們沒有把基準表拿給我們看,

韓主任岡明:我們現在要把基準表改成條文。

主席:就是把那個基準表改成條文,對不對?

韓主任岡明:對。

主席:那你們什麼時候可以完成?要不要公告?

韓主任岡明:要。

主席:你們什麼時候要上網公告?

韓主任岡明:我們儘量在一個月內公告。

主席:你們在一個月內公告,我們要求在公告的時候向委員的辦公室說明一下有公告哪幾項列為特殊事由,這樣有沒有問題?

韓主任岡明:沒有問題。

主席:關於剛剛林委員問的那個問題,也請你們到時候一併處理。

韓主任岡明:是。

主席:行政院函請審議的兵役法第二十條修正條文是刪除「者」跟「殘廢」,請問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如果沒有意見的話,我們就按照行政院的修正條文通過。

請說明第四十四條修正條文。

白司長捷隆:這個修正條文一樣是把「殘廢」修正成「致身心障礙」。

主席:第四十四條第三款之「殘廢」修正為「致身心障礙」,請問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

請馬委員文君發言。

馬委員文君:基本上,我對這個部分沒有什麼特別的意見,不過在這樣修正以後,我想要請教一下,軍人的身心障礙跟衛福部所認定身心障礙的涵義有沒有一樣?比如說像我們的軍人如果是可以痊癒,可能就不會被納入停役的部分,所以其實兩邊的標準是不太一樣的。而且這還牽涉到撫卹的問題,你們對身心障礙的認定是不是跟衛福部一樣?為什麼要5年1次?就是因為他可能可以痊癒、到後來就好了,這個問題牽涉的層面會比較廣,到底跟衛福部的輕度、中度、重度等涵義有何不同,應該要加以釐清。

白司長捷隆:委員所提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特別跟委員報告,我們軍人所適用的法令,不管是兵役法或保險條例、撫卹條例,都是依據軍方軍醫局所頒布的軍人身心障礙等級檢定標準,區分為5種,就是一等、二等、三等、重機障、輕機障,如果要辦理相關的給付,都要由我們的軍醫院來認定。另外,衛福部有他們的法令,也就是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依該法檢定出來以後只有分輕度、中度和重度這三級,然後相關的補助也是依他們的法令,我們的軍人如果符合他們的法令,當然就可以申請他們的補助。關於委員所說的問題,我們這次在立法說明有寫清楚,行政院特別有規範,就是我們所修訂的這個身心障礙的意涵並不限於衛福部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所定的,所以軍人還是要以軍人的標準來認定,不過不限於此,如果有符合衛福部的法令,也可以申請他該有的權益,但是不限定於這個範圍,所以我們軍人還是照軍人的標準。

馬委員文君:因為你在修正條文裡面只有把那個文字改掉,就是寫「致身心障礙者」而已,所以你在說明欄裡面必須要詳細的說明清楚,因為本來沒有這些,可能會造成很大的疑慮或後續的影響。

白司長捷隆:是,因為委員在會前有指導我們,我們也按您的指導在立法說明加註來說清楚,我們這邊是不是宣讀一下?

馬委員文君:第四十五條也是一樣嗎?

白司長捷隆:是,除了我們原來在立法說明裡面寫的「不限於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所定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後面再加一句「並依軍人身心障礙等級檢定標準認定,併予敘明」,我們等一下會把這個文字提供給議事人員,懇請委員支持。

主席:你的立法說明可以列為拘束要件嗎?應該沒有辦法吧!但是馬文君委員問的這個依軍人身心障礙等級檢定標準認定,你們應該要列在法條的最後一行才對,應該是這樣才對吧!就像你要訂一個辦法、認定基準,其認定基準由國防部定之,然後你們國防部才定一個軍人身心障礙等級檢定標準,你們的做法應該是這樣,如果可以在立法說明這樣弄,那以後全部都寫在立法說明裡面就好了,不是嗎?你應該是看要規定在兵役法的哪個條文裡面,就是把這個檢定的標準放進去嘛!因為你們原來的修正條文裡面就有規定「由國防部定之」,是不是?那就依這個來定就好了,這裡有規定「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之病傷停役檢定標準,由國防部定之。」那國防部定的就是軍人身心障礙等級檢定標準,是不是這樣?

白司長捷隆:我們尊重委員的意見,就是把這個部分放在本文裡面並寫清楚。

主席:那要放在哪裡?有辦法放在第二十條、第四十四條裡面嗎?

白司長捷隆:我們現在已經在擬了,因為本來就已經寫好說明欄的文字,把它移到本文裡面就可以了。

主席:所以要移到第幾條?是不是第四十四條?

白司長捷隆:對。

主席:第四十四條的最後一項嗎?

白司長捷隆:就是放在最後。

主席:是列在第三項後面還是列在第七款?

白司長捷隆:我們建議在最後面再加一項,就是把說明欄的文字移到最後一項,說明欄裡面有提到第一項所定受傷致身心障礙不限於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所定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然後再補一句:並依軍人身心障礙等級檢定標準來認定,這樣就很清楚了。

主席:應該是這樣才對,請國防部確認文字好不好?

白司長捷隆:我們已經在處理了。

主席:那我們就等你們處理好再宣告。

白司長捷隆:我們建議增列第四項:「第一項第三款受傷致身心障礙標準由國防部定之。」

主席:國防部的修正意見是就行政院函請審議兵役法第四十四條修正條文增列第四項:「第一項第三款受傷致身心障礙標準由國防部定之。」在場委員有沒有意見?剛才馬委員問的大概就是這個問題,因此就明列入法才不會有爭議,而國防部也會有身心障礙基準表的檢定。第四十四條修正通過。

接下來處理第三案:行政院函請審議「兵役法施行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請國防部說明。

白司長捷隆:我們一樣是把「殘廢」改為「身心障礙」。另外,在第一項第一款「因傷殘」調整為「受傷致身心障礙」。

主席:在場委員有沒有意見?

馬委員文君:這跟剛才的一樣,你們要將身心障礙等級的認定標準納進去。

主席:我確認一下,兵役法施行法需不需要放進去,還是兵役法有就可以呢?

白司長捷隆:我的序言有寫到兵役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第三款,剛才委員的指導在前面也已經有註記了。

主席:我覺得應該不用,兵役法施行法為什麼要立法,其實用施行細則就好了。

白司長捷隆:在民國20年代兵役法等在第一次制訂時,就有施行法,由於兵役事涉民眾的重大權益及義務,所以要提高法律位階。

主席:你看現在還有這種必要嗎?

白司長捷隆:早年20年代的立法就是……

主席:這法最早是什麼出來的?

白司長捷隆:民國20年代已經有第一版。

主席:很久了。

白司長捷隆:我們研究過,由於事涉人民的重大權益及義務,必須以法律定之,就是法律保留原則。

主席:好,其他都沒有問題,「兵役法施行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通過。

繼續處理第四案:行政院函請審議「志願士兵服役條例第五條之二、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請國防部說明。

李次長定中:主席、各位委員。志願士兵服役條例第五條之二及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主要也是將殘廢、成殘修正為身心障礙者,以上說明。

主席:在場委員有沒有意見?由於與上面都一樣,有關志願士兵服役條例的身心障礙撫卹等,最後還是要回歸到兵役法去處理。

馬委員文君:之前是兵役法,志願士兵服役條例的部分是不是照剛才的要納入呢?

主席:還要再寫嗎?

李次長定中:第五條之二的相關修正為身心障礙之後,後面有定前項檢定準用陸海空軍軍官士官病傷退伍除役檢定標準來做規定。謝謝委員,也懇請委員支持。

主席:我確認一下,軍醫局有來,你們有陸海空軍軍官士官病傷退伍除役檢定標準,另外還有軍人身心障礙等級檢定標準。

陳局長建同:有五個等級。

主席:這兩個不會有重疊的問題嗎?我們是在審志願士兵服役條例時,行政院的立法說明是寫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病傷退伍除役檢定標準認定。

白司長捷隆:跟您報告,剛才馬委員談的是殘等鑑定出來以後,分為五種而能有什麼樣的給付。第四十四條是如果有這種情形,我們會給其教養之責,這講的純粹是退伍,而檢定標準寫的……

主席:我請教一下,我們審查的是志願士兵服役條例,而陸海空軍軍官士官病傷退伍除役檢定標準認定裡沒有「兵」啊!

白司長捷隆:對,但是一致的,因為志願士兵服役條例裡的很多體制,比如退伍金什麼算,就是……

主席:是不是考慮將檢定標準改為陸海空軍士官兵病傷退伍除役檢定標準呢?因為以前沒有志願役士兵,現在有了,那標準是不是要修正呢?

沈司長世偉:在立法體例上,第二項寫的是準用,就是直接準用其裡面的相關規定。

主席:我知道你的意思,由於現在有兵了,是不是要寫進上去呢?

沈司長世偉:我們用準用的規定。

主席:好,第五條之二及第十一條條文按照修正意見通過。

接下來處理第五案:行政院函請審議「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請國防部說明。

張處長榮順:針對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我們辦理同意改建的眷村,有可能遇到眷戶當時的選項是選要房子,依照眷改條例是要自付20%的自備款,後續如果他們因身心障礙或貧病等,而希望變更選項為領取輔助購宅款。原本他們是選改建基地的房子,後續因發生身心障礙或貧病等,所以讓他們可以變更選項,改為領取輔助購宅款。

主席:請馬委員發言。

馬委員文君:除了改身心障礙以外,這與前面的一樣,然而在現行條文及修正條文裡多了「或其他」,這是什麼意思?看起來灰色地帶很大,請說明一下。

主席:請說明。

張處長榮順:謝謝委員指導,最主要是目前我們執行到現在,也已經安置六萬九千多戶眷戶,為避免適用上產生灰色地帶,是否可以刪除「或其他」的文字?

馬委員文君:就是只改身心障礙嗎?

張處長榮順:是。

主席: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是他們同意要改建了,可是當事人發生一些狀況,比如身心障礙或貧病等,因此希望不要參與改建,而改成領補助款嗎?

張處長榮順:他們不是不配合改建,還是同意配合改建,原本是選擇要房子,但要改成純領款。

主席:我記得第二十條原本就可以讓他們領款,之後他們不想要房子而改領款,對你們會有影響或損失嗎?

張處長榮順:是沒有影響。

主席:當事人想要或不要都可以啊!在三分之二同意要改建之後,房屋大小都是固定算好的,無論有多少人入住,或原入住者因臨時有原因,拿不出20%就說不要了,而改成領補助款,這對國防部的產權並沒有損失,你們還是可以拍賣掉房子。為什麼要訂定這個,乾脆全部都自願好了。

張處長榮順:第二十一條之一原來就有,這次是配合……

主席:因為任何理由都可以,比如認為風水不好不想要也可以啊!為什麼不行,不是如此嗎?這應該是他對自己財產權的決定。從民間版的參與都更來看的話,所有的住戶剛開始全都同意參與都更,最後房子蓋好了,有人不想要了,還是可以跟建商說拿錢就好了,而不是直接剝奪掉他的資格。你們寫這一條是希望維持住他的資格,並改為領取錢,我看了你們的第二十條,原本就可以自願領取,你說那是在簽的當下。如果剛開始是簽自願領取,那就沒有辦法了。如果我是簽參與改建,到最後卻發現不想要這個房子而改成領現金,這對國防部有損失嗎?我的意思是在這裡,理論上,對你們的總價值不會有損失嘛!

張處長榮順:不會有損失

主席:那你為什麼要這樣講,由於任何理由都可以,為什麼一定要身心障礙、貧病呢?今天我是看到條文才問的。

張處長榮順:情況大概是在最早改建時,我記得還有改建基金,哪些人該分房子、領錢或該怎麼做,原先都已經規劃好,該遷的都遷了。之後,因為有特殊原因才能做一個調整,所以原來就是身心障礙或貧病。有時原本好好的,後來因為身心障礙或突遭變故而拿不錢,而且還急需要錢的話,在特殊原因情況之下,才會讓他們做一個變動。如果沒有做任何限制,只要在答應改建之後,隨時在交屋之前都改成領錢,或原來領錢的改為要房子,這在執行上會有實務的困難。

主席:會有什麼困難?在房子蓋好後,當事人領的現金絕對比房屋價值來得少,還是你們給的現金有可能比房屋價值來得高呢?

張處長榮順:第二十一條之一應該是當時另外加的一條。

主席:我瞭解,會後給我資料,在聽完委員的意見後,我認為實際要參與的都會參與,只要付20%就可以取得房子,這是穩賺不賠的行業,也是政府的德政啊!今天有人拿不出20%,或是其他個人的種種因素,比如移民或不要北部房子,那就住南部,真的就不需要了。他們不是要拿軍宅去圖利,我們尊重他們的意願就好了,難道硬要強迫他們買,因而發生以前軍宅的問題嗎?我認為只要在交屋前,他們可以自願決定,這都沒有問題。事實上,國防部的住宅蓋下去就是補助,既然他們願意放棄補助的部分,並改領補助款,這對政府來講是賺到了,甚至可以鼓勵所有人都領補助款就好了,理論上是如此。請你們會後再研究,之前行政院有提修正,我們就照行政院的修正,陳委員有什麼問題?

陳委員以信:這邊加上因身心障礙、貧病或其他特殊需要,事實上,或其他有擴大適用的範圍,我在說明中並沒有看到或其他是要擴大什麼,以及合理性是在哪裡呢?請補充說明。

主席:剛才已經將「或其他」刪掉,所以就不討論了。就實務上而言,在可以都更改建的過程中,國家對參與眷改者的福利是更好的,只有他們想參加,你們不給他們,而不會有他們不參加的問題。如果他們真的不要,我認為可以尊重他們的意願,請你們會後再檢討,因為眷改條例不是快到期了嗎?

張處長榮順:是,預判在110年……

主席:對,只剩下兩、三年的時間。

張處長榮順:目前還沒有享受權益者,我們有統計,約剩14位的原眷戶。

主席:14個而已,我們討論這麼久就為了這14個,你們就問問這14個,要或不要都很清楚,我想也不會有特別的狀況。這14個要或不要,你們儘快配合辦理,這個案子就可以收工了。

本條按照馬委員的意見將「或其他」刪除掉,其餘照修正意見通過。

有關「兵役法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兵役法第二十條、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兵役法施行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志願士兵服役條例第五條之二、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等案業已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報請院會審議,院會審議前不須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本席代表說明。

本次所有法案審查時,有關法制用語、用字調整,授權議事人員處理。

本日會議到此結束,現在散會。

散會(12時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