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第11次會議議事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9年5月1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9時29分、10時至11時33分

5月5日(星期二)上午9時1分至9時41分、下午5時1分至5時9分

  點 本院議場

出席委員 邱臣遠  李貴敏  廖國棟Sufin.Siluko 葉毓蘭  林淑芬  溫玉霞  鄭天財Sra Kacaw   吳斯懷  李德維  陳以信  黃世杰  謝衣鳯  曾銘宗  吳怡玎  洪孟楷  楊瓊瓔  鄭正鈐  林岱樺  江啟臣  林思銘  孔文吉  周春米  呂玉玲  陳雪生  廖婉汝  翁重鈞  林德福  陳素月  蔡壁如  陳亭妃  鄭運鵬  柯建銘  羅美玲  吳琪銘  湯蕙禎  許智傑  蘇巧慧  羅致政  郭國文  陳秀寳  鄭麗文  洪申翰  林楚茵  李昆澤  邱志偉  黃秀芳  黃國書  賴瑞隆  劉世芳  趙天麟  賴惠員  何欣純  吳玉琴  吳秉叡  林宜瑾  蘇治芬  沈發惠  邱泰源  何志偉  賴品妤  高嘉瑜  江永昌  林文瑞  林奕華  林為洲  羅明才  陳玉珍  張宏陸  魯明哲  范 雲  萬美玲  王定宇  費鴻泰  張廖萬堅 賴士葆  邱顯智  王婉諭  邱議瑩  莊瑞雄  賴香伶  高虹安  劉建國  陳 瑩  林昶佐  游錫堃  鍾佳濱  趙正宇  陳椒華  管碧玲  楊 曜  張其祿  蔣萬安  蘇震清  傅崐萁  蔡易餘  徐志榮  陳歐珀  王美惠  蔡其昌  莊競程  余 天  陳明文  陳柏惟  劉櫂豪  林俊憲  蔡適應  張育美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吳思瑤  馬文君  許淑華  

委員出席 111人

請假委員 高金素梅 陳超明       

委員請假 2人

  席

院長

游錫堃(5月1日)

 

副院長

蔡其昌(5月5日)

  席

秘書長

林志嘉(5月1日)

 

副秘書長

高明秋(5月5日)

  錄

議事處處長

高百祥

 

副處長

郭明政

 

編審

吳秀玲

 

科長

黃薇蓉

 

公報處處長

秦劍雲

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院第10屆第1會期第10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本院委員洪申翰等16人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二十二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三、本院委員吳秉叡等23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四、本院委員吳秉叡等21人擬具「電業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一條及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五、本院委員吳秉叡等22人擬具「天然氣事業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六、本院委員吳秉叡等22人擬具「保險法第一百四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七、本院委員吳秉叡等22人擬具「國有財產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八、本院委員吳秉叡等24人擬具「人工生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九、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7人擬具「替代役實施條例第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十、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7人擬具「警察法第五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十一、本院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國籍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十二、本院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電影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十三、本院委員賴品妤等17人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十四、本院委員賴品妤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十五、本院委員賴品妤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總統府組織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十六、本院委員江永昌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十七、本院委員江永昌等17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及第一百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十八、本院委員鄭麗文等25人擬具「揭弊者保護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十九、本院委員鄭麗文等24人擬具「法官法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二十、本院委員吳斯懷等23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十一、本院委員吳斯懷等22人擬具「志願服務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十二、本院委員林昶佐等17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二十三、本院委員林昶佐等17人擬具「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十一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二十四、本院委員林昶佐等35人擬具「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增訂第一條之一、第一條之二及第一條之三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修憲委員會審查。

二十五、本院委員何欣純等16人擬具「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九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二十六、本院委員何欣純等16人擬具「文化藝術獎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二十七、本院委員林岱樺等17人擬具「護理人員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十八、本院委員高嘉瑜等17人擬具「中國輸出入銀行條例第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二十九、本院委員高嘉瑜等17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三十、本院委員高嘉瑜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三十一、本院委員溫玉霞等18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三十二、本院委員傅崐萁等16人擬具「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三十三、本院委員傅崐萁等16人擬具「勞工保險條例第五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三十四、本院委員徐志榮等20人擬具「公共衛生師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三十五、本院委員蘇巧慧等18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三十六、本院委員蘇巧慧等20人擬具「農業部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三十七、本院委員蘇巧慧等20人擬具「公共衛生師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三十八、本院委員蘇巧慧等17人擬具「原住民族健康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三十九、本院委員蘇巧慧等20人擬具「性隱私侵害防制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四十、本院委員莊競程等19人擬具「公共衛生師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四十一、本院委員陳明文等16人擬具「農業部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四十二、本院委員陳明文等17人擬具「交通部觀光署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交通兩委員會審查。

四十三、本院委員孔文吉等18人擬具「國家公園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四十四、本院委員孔文吉等17人擬具「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四條、第二十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四十五、本院委員孔文吉等18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四十六、本院委員蘇治芬等25人擬具「電業法增訂第四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四十七、本院委員蘇治芬等25人擬具「天然氣事業法增訂第二十七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四十八、本院委員蘇治芬等25人擬具「農田水利事業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四十九、本院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長期照顧服務法增訂第十九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五十、本院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鐵路法第四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五十一、本院委員謝衣鳯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六條、第十六條之一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五十二、本院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勞工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五十三、本院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勞工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及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五十四、本院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藥事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五十五、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7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十四條及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五十六、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十一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五十七、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自來水法第六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五十八、本院委員許智傑等19人擬具「眷村文化保存及發展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五十九、本院委員許智傑等18人擬具「動物保護法增訂第十四條之三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六十、本院委員許智傑等18人擬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交通兩委員會審查。

六十一、本院委員許智傑等19人擬具「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六十二、本院委員周春米等20人擬具「法官法第八十七條及第八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六十三、本院委員吳玉琴等16人擬具「營養及健康飲食促進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六十四、本院委員邱泰源等26人擬具「再生醫療製品管理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六十五、本院委員邱泰源等27人擬具「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六十六、本院委員邱泰源等25人擬具「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五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六十七、本院委員邱泰源等23人擬具「醫療法第八十四條及第一百零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六十八、本院委員邱泰源等27人擬具「病人自主權利法第九條及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六十九、本院委員林文瑞等18人擬具「農業發展條例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七十、本院委員林文瑞等17人擬具「長期照顧服務法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七十一、本院委員林文瑞等18人擬具「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內政三委員會審查。

七十二、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2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六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七十三、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2人擬具「文化藝術獎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七十四、本院委員葉毓蘭等16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增訂第二百七十二條之一及第二百八十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七十五、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8人擬具「噪音管制法第十五條、第十七條及第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七十六、本院委員賴惠員等17人擬具「公共衛生師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七十七、本院委員楊曜等17人擬具「漁業法第五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七十八、本院委員楊曜等18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七十九、本院委員楊曜等18人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八十、本院委員楊曜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八十一、本院委員楊曜等17人擬具「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八十二、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7人擬具「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八十三、本院委員高金素梅等22人擬具「原住民族學校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八十四、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9人擬具「再生醫療製劑管理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八十五、本院委員劉建國等21人擬具「勞動基準法第八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八十六、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9人擬具「國家藥物審查基金會設置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八十七、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9人擬具「勞動檢查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八十八、本院委員賴瑞隆等31人擬具「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增訂第一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修憲委員會審查。

八十九、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增訂第二十七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九十、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7人擬具「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增訂第二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九十一、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7人擬具「原住民族學校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九十二、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7人擬具「原住民族健康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九十三、本院民進黨黨團擬具「監察法刪除第十七條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九十四、本院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老人福利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九十五、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九十六、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最低工資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九十七、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國定假日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九十八、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七十二條、第七十四條及第七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九十九、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七十九條及第八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一、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難民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審查。

一○二、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一○三、行政院函請審議「公共衛生師法草案」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四、行政院函請審議「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諾魯共和國政府刑事司法互助條約」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一○五、行政院函,為支應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後續4年之經費,請依「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第7條第1項規定,同意辦理預算籌編,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會同有關委員會審查。【民眾黨黨團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經記名表決結果,不予通過,表決結果附後(1);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改交財政委員會會同有關委員會審查,經記名表決結果,不予通過,表決結果附後(2)

一○六、國防部函,為「常備兵現役病傷殘廢停役檢定標準」名稱修正為「常備兵現役病傷停役檢定標準」,並修正第二條、第三條及第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七、國防部函,為修正「軍人撫卹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一○八、僑務委員會函送公告「一百零九年度永久居留權取得困難之國家或地區及其居留資格認定基準」,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一○九、國家安全局函,為修正「國家情報專業獎章頒給辦法」第二條及第九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一○、國家安全局函,為修正「國家情報工作人員安全查核辦法」第二十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

一一一、國家安全局函,為修正「情報協助人員補償及救助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一二、國家安全局函,為修正「情報人員醫療費補助與慰撫金之基準與發給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一三、國家安全局函,為修正「情報機關反制間諜工作辦法」第十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一四、外交部函,為修正「護照申請及核發辦法」第十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一五、文化部函送「文化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第二條條文勘誤表及逐條說明勘誤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一六、文化部函,為修正「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一七、文化部函,為修正「考古遺址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一八、文化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海洋委員會函,為修正「文化資產審議會組織及運作辦法」第四條及第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

一一九、教育部函,為修正「國光體育獎章及獎助學金頒發辦法」第十七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二○、教育部函,為修正「高級中等學校原住民學生助學金補助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二一、教育部函送公告「優先接受家庭教育服務之對象及推動措施之方式」,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二二、教育部函,為修正「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二三、教育部函,為修正「原住民學生就讀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辦法」第一條、第五條及第九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二四、教育部函送「駐越南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與駐臺北越南經濟文化辦事處高等教育文憑及培訓課程互認協定」中、越文影本,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一二五、教育部、原住民族委員會函送「原住民族教育經費編列及支用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內政兩委員會。

一二六、教育部、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修正「原住民族教育法施行細則」,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內政兩委員會。

一二七、教育部、原住民族委員會函送公告「大專校院設置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之人數」,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內政兩委員會。

一二八、法務部函,為修正「受刑人外出實施辦法」第十五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二九、法務部函,為修正「受刑人監外作業實施辦法」第十一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三○、司法院函,為修正「司法院法官遴選委員會法官代表票選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三一、司法院函,為「法院設置調解委員辦法」名稱修正為「法院設置民事調解委員辦法」,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三二、司法院函,為修正「候補試署法官辦理事務及服務成績考核辦法」第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三三、司法院函,為修正「智慧財產法院辦案期限規則」第五條及第十五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三四、司法院函,為修正「司法院處務規程」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三五、考試院函,為修正「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規則」第十二條及第三條附表一、第六條附表二、第七條附表三,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三六、考試院函送「警察官職務等階表甲、中央警察、消防、海洋委員會及海岸巡防機關學校職務等階表之二十海洋委員會」,並溯自107年4月28日生效,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三七、原住民族委員會、教育部函,為廢止「原住民族委員會民族教育審議委員會設置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

一三八、原住民族委員會、教育部函,為廢止「大專校院設置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之人數基準」,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三九、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修正「原住民族委員會專業獎章頒給辦法」第五條及第四條附表一,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四○、原住民族委員會函送「原住民族委員會主管財團法人預決算與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一四一、內政部函,為廢止「建築物強化外殼部位熱性能節約能源設計技術規範」等7項法規,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四二、內政部函,為修正「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一四三、內政部函送公告「臺北松山機場及其週邊之集會遊行禁制區」、「臺中國際機場及其週邊之集會遊行禁制區」,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一四四、內政部函送「國民身分證全面換發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一四五、海洋委員會函,為修正「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教育訓練測考中心編制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

一四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公告「排放管道中細懸浮微粒(PM2.5)檢測方法(NIEA A212.11B)」,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四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廢止「排放管道中細懸浮微粒(PM2.5)檢測方法(NIEA A212.10B)」,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四八、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硫、氯元素含量檢測方法-燃燒管法(NIEA M402.01C)」,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四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廢止「硫、氯元素含量檢測方法-燃燒管法(NIEA M402.00C)」,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排放管道中氣態有機化合物檢測方法-採樣袋採樣/氣相層析火焰離子化偵測法(NIEA A722.76B)」,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五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廢止「排放管道中氣態有機化合物檢測方法-採樣袋採樣/氣相層析火焰離子化偵測法(NIEA A722.75B)」,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五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名稱修正為「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五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毒性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名稱修正為「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五四、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五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公告「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事故報知方式」,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五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本院修正「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通過附帶決議,檢送「提出化學物質相關管理法案及本法配合修訂案」辦理情形,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五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應建立化學物質相關資訊以供危害應變之用,並掌握化學物質運作流向強化管理機制」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五八、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中央主管機關應研訂指導原則或指引督導業者落實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執行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五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試車及評鑑規則」名稱修正為「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復工試車評鑑及管理辦法」,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修正「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第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六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修正「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十一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六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修正「有害事業廢棄物檢測及紀錄管理辦法」第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六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修正公告「柴油汽車黑煙排放不透光率檢測方法及程序」,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六四、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廢止公告「含硫量超過百分之○‧五之液體燃料,供固定污染源使用者,為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六五、勞動部函,為修正「不當勞動行為裁決辦法」第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六六、勞動部函,為廢止公告「國防部非軍職之保防員適用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規定」,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六七、勞動部函送「勞動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勞工紓困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六八、衛生福利部函,為「衛生福利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醫療(事)機構住宿式機構藥商補償紓困辦法」名稱修正為「衛生福利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醫療(事)機構事業產業補償紓困辦法」,並修正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六九、衛生福利部函送「全國性社會福利財團法人誠信經營規範指導原則」,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七○、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衛生福利部所屬醫療機構醫事人員兼任院長副院長及各級醫事主管之任期及遴用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七一、衛生福利部函送「托嬰中心監視錄影設備設置及資訊管理利用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七二、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公告「傳染病分類及第四類與第五類傳染病之防治措施」,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七三、衛生福利部函送「輸入乳製品供食品用途應檢附輸出國官方衛生證明文件」,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七四、衛生福利部函送公告「特定疾病配方食品應加標示事項」,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七五、衛生福利部函,為廢止公告「特殊營養食品之特定疾病配方食品應加標示事項」,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七六、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食品及食品添加物查驗登記等相關審查費及證書費收費標準」,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七七、衛生福利部函送「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檸檬酸二氫鈉」,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七八、衛生福利部函送「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金」,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七九、衛生福利部函送「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糊化澱粉(鹼處理澱粉)」等16篇檢驗方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八○、衛生福利部函,為「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食用化製澱粉」名稱修正為「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食用修飾澱粉」,並修正公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八一、衛生福利部函送「飲料及乳品中重金屬檢驗方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八二、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適用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之藥物品項」,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八三、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八四、經濟部函,為修正公告「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特定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及輸出管制地區」之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八五、經濟部函,為本院第9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修正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第三條條文時通過附帶決議,檢送相關產業研究與政策評估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八六、經濟部函,為修正「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八七、經濟部函送公告「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F0020嶺頂斷層)」,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八八、經濟部函送「公用售電業購售電能報表申報及查核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八九、經濟部函送「設置非再生能源之自用發電設備業務報表申報及查核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九○、經濟部函送「出進口人產地標示不實案件檢舉處理及獎勵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九一、經濟部函,為修正「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九二、經濟部函,為修正「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九三、經濟部、交通部函,為修正「車輛容許耗用能源標準及檢查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交通兩委員會。

一九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公告「網際網路內容涉及境外應施檢疫物販賣至國內或輸入時應採取措施」,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九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公告「應實施動物檢疫品目」,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九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公告「可供給家畜、家禽、水產動物之飼料」,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九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漁會考核辦法」第二條附表一及附表二,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九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公告「遠洋漁業條例第十七條第一項所定與我國相互執行公海登檢之國家及指定船舶」,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九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公告動物保護法第九條第二項所定『動物種類』為豬、牛及羊」名稱修正為「動物保護法第九條第二項所定動物種類」,並修正公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公告「動物保護法第十四條之一第一項第七款所定捕捉動物禁止使用之方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公告「大白鯊象鮫及巨口鯊漁獲管制措施」,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法」部分條文及第二十三條附表一,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具繁殖力之檢疫物輸入風險評估作業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四、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會計師持續專業進修辦法」第三條、第五條及第十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二○五、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銀行資本適足性及資本等級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二○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保險業資金辦理專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管理辦法」第七條及第十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二○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二○八、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電子支付機構專用存款帳戶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二○九、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修正「主計機構編制訂定及人員任免遷調辦法」第十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財政兩委員會。

二一○、財政部函,為修正「有限合夥組織創業投資事業租稅獎勵所得計算及申報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二一一、財政部函送「108年度營利事業各業所得額暨同業利潤標準」,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二一二、財政部函,為修正「運輸工具進出口通關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二一三、交通部函,為修正「船舶運送業管理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一四、交通部函,為修正「大眾運輸事業補貼辦法」第二條、第七條、第十三條及第五條附件一,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一五、交通部函,為修正「交通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一六、交通部、內政部函送「車輛點火自動鎖定裝置安裝及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內政兩委員會。

二一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提供資訊及閱覽卷宗收費標準」名稱修正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一八、行政院函,為本院108年12月10日第9屆第8會期第13次會議修正考試院組織法部分條文所通過之附帶決議一案,該院配合辦理,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二一九、行政院函,為修正「軍人保險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二二○、司法院函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109年度預算案所作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二二一、經濟部函送該部所屬事業台電、中油、台糖及台水公司108年11月份公益支出、委託調查、會費、捐助及睦鄰支出明細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二二、科技部函送該部暨所屬機關108年第3季補(捐)助民間團體及個人經費資料一覽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二二三、文化部函送108年1-11月該部接受外界捐贈款明細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二二四、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送該會108年第3、4季於媒體辦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告資料,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二二五、公平交易委員會函送108年第4季查察民生物資價格波動之執行成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二六、交通部函送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及台灣電信協會依本院相關決議108年12月份執行進度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二七、衛生福利部函送「建構智慧健康生活計畫」半年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二八、衛生福利部函送中央健康保險署接獲疑似藥品療效不等通報狀況資料,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二九、司法院函送該院暨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108年第4季政策宣導廣告一覽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二三○、外交部函送財團法人臺灣民主基金會「第六屆第四次董事暨監察人聯席會議紀錄」,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二三一、海洋委員會函送該會及所屬機關108年11月份廣告政策文宣報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三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進行將新醫療科技引進健保給付之科學技術評析方法研究」期末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三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蘭嶼居民健康檢查專案捐助計畫」結案進度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三四、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署主管第2項決議(八)書面辦理情形,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三五、科技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協助產業創新發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三六、科技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科學園區作業基金逾期欠款」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三七、科技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引導高齡與機械工程科技研發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三八、科技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科技會報跨部會署科發基金計畫相關議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三九、科技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推動科學教育研究發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四○、科技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科學園區補助興建供水管線工程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四一、科技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竹科、中科管理局精進強化招商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四二、科技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科學園區部分園區管理費收支短絀與園區招商」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四三、科技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部分科學園區污水處理收入未能反映處理成本」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四四、科技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科學園區作業基金各園區編列分預算」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四五、科技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培育、延攬及獎助科技人才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四六、科技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哥倫布計畫補助人員赴國外研究交流情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四七、科技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健全AI產業生產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四八、科技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AI領域相關道德倫理法規調適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四九、文化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決議第5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五○、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決議第7項衍生性商品之生產規劃與銷售策略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五一、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故宮數位巡展推廣示範計畫預算編列與運用合理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五二、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決議第2項「在地工藝文物典藏與推動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五三、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決議第3項「偏遠地區藝術文化巡展推動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五四、交通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決議第1項航空保安控管作業執行情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五五、交通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決議第2項勞務承攬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五六、交通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決議第3項安檢協勤人力派用分工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五七、交通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決議第8項加強對離島偏遠航線虧損補貼稽核機制檢討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五八、交通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決議第9項離島偏遠航線營運虧損補貼改善方案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五九、交通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決議第10項民航基金「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預算執行情形及改善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六○、交通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決議第11項民航基金「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預算執行情形及改善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六一、交通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決議第12項民航基金「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預算執行情形及改善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六二、交通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決議第16項服務區收益情況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六三、交通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決議第17項追討國道通行欠費辦理情形,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六四、交通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決議第18項高速公路清潔維護工作薪資差異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六五、交通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決議第19項電子收費違規舉發服務費檢討改善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六六、交通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決議第20項節省養護經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六七、交通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決議第22項「出租土地成本」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六八、交通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決議第24項黃金廊道農業新方案暨行動計畫檢討改善執行成效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六九、交通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決議第25項印刷裝訂與廣告費執行成效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七○、交通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決議第35項追討國道通行欠費辦理情形,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七一、交通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決議第36項落實國道施工安全管理及預防作為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七二、交通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決議第42項高鐵公司因應全車自由座兼顧服務水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七三、交通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決議第43項黃金廊道行動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七四、交通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鐵路管理局決議第1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七五、交通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鐵路管理局決議第2項「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104至111年)」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二七六、交通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鐵路管理局決議第3項「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104至111年)」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二七七、交通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鐵路管理局決議第4項「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104至111年)」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二七八、交通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鐵路管理局決議第6項「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104至111年)」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二七九、交通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鐵路管理局決議第7項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車輛採購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二八○、交通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鐵路管理局決議第21項ATP遠端監視系統及優化案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二八一、交通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鐵路管理局決議第23項臺東實名制列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二八二、交通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鐵路管理局決議第24項普悠瑪號列車閘瓦脫落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二八三、交通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鐵路管理局決議第25項解決ATP故障率過高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二八四、交通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港務公司決議第3項「海外投資顧問委託研究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八五、交通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港務公司決議第4項營運發展策略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八六、交通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港務公司決議第5項資金轉投資三中港奧特萊斯股份有限公司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二八七、交通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港務公司決議第10項辦公房屋搬遷及土地開發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八八、交通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港務公司決議第11項「租金與利息」預算編列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八九、交通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港務公司決議第14項高雄港因應全球海運市場發展變化對策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九○、交通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港務公司決議第17項台源國際控股公司營運規劃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九一、交通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港務公司決議第18項因應全球經貿與海運市場變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九二、交通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公司決議第1項外包勞工權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九三、交通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公司決議第2項「郵購e指通」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九四、交通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公司決議第11項「郵購e指通」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九五、交通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桃園國際機場公司決議第5項需用土地租金費率及承租面積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九六、交通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航港建設基金決議第8項安平港四鯤鯓航道浚深工程期程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九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決議第1項公有建物土地設施開放建置基地臺成效不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九八、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決議第8項隧道通訊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九九、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決議第11項公有建物及土地設置基地臺之核准數量偏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決議第9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三○一、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加速檢討各工業區推動開發瓶頸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二、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投融資業務成本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三、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貿易推廣工作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四、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能源研究發展工作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五、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業務成本與費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六、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水資源作業基金「耗水費費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七、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水資源作業基金「印刷裝訂與廣告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八、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政府儲油、石油開發及技術研究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九、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如何提高創新能量帶動民間投資降低對土地開發倚賴」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一○、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離岸風電躉購費率及容量分配作業適法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一一、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再生能源發展基金基金用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一二、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重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一三、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油公司「積極檢討強化內部管理避免環境污染」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一四、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油公司「108年行銷費用預算編列」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一五、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油公司「建置智慧電動機車能源補充設施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一六、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油公司「轉投資事業虧損原因及因應改善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三一七、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油公司「原住民族進用方式」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一八、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油公司「加強海域探勘成效提升自有油氣比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三一九、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油公司「改善探勘成效提高自主能源比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二○、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油公司「歷年探勘執行情形、支用經費及收益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二一、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油公司與借用土地之公務機關研議交換土地可行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二二、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油公司「研究發展費用編列暨成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二三、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油公司「扶植原民產業各項具體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二四、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油公司「推動東部地區綠能產業暨自有負極材料發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二五、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油公司「液鹼及漂白水採購交貨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二六、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油公司「土地活化利用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二七、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油公司「轉投資事業收益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二八、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油公司「國外旅費、大陸地區旅費及國內旅費預算執行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二九、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油公司「天然氣供應風險控管評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三○、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水公司「增進原住民族地區自來水延管作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三一、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水公司「農地違章工廠違規用水管理」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三三二、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水公司「因應台灣氣候環境之水資源開發」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三三、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水公司「強化員工培訓機制因應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三四、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水公司提高偏鄉地區、原住民族地區自來水普及率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三五、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銷售成本」項下「配電費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三六、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大潭電廠緊急發電機組採購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三三七、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閒置資產活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三八、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農地違章工廠竊電稽查與追償業務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三三九、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東部離島地區綠能發電開發及電纜地下化工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四○、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太陽光電第二~五期計畫預算編列暨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三四一、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協助花東及原住民族地區設置公民電廠建議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四二、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小型再生能源發電第一期計畫預算編列暨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四三、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萬里水力發電計畫購建固定資產預算編列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三四四、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花東及原住民族地區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可行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四五、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太陽光電第二期及第四期計畫執行改善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四六、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物料存貨遽增改善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四七、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加強清理被占用土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三四八、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火力電廠排放監督設施設置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四九、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再生能源不利農業經營地區規劃期程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五○、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108年度輸電費用之服務費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五一、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土地地籍及使用清查」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五二、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農業循環豬場改建投資計畫及取得水權之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五三、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新南向工作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五四、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台越農產分公司仔豬養殖防疫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五五、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虎尾糖廠暨糖鐵發展對應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五六、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強化本業經營績效、土地資產運用及轉投資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五七、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與工研院配合推動循環經濟六大計畫說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五八、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閒置停閉廠房活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五九、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預算」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六○、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生產低升糖指數白米之可行性評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六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農業生物科技園區廠房出租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六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農業生物科技園區招商業務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六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檢討現行公糧保價收購制度及公糧去化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三六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財務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六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如何改善農業缺工及農業人口老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六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紅色訂單」、「政治訂單」誤導農漁民相關處置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六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改善我國農業缺工問題推動策略與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六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養禽農民納保比率增列為家禽禽流感保險試辦計畫評估指標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六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網路不實訊息因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七○、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相關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七一、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開拓財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七二、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創業天使投資方案推動情形檢討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七三、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投資與國內創業投資事業重複投資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七四、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家發展基金投資綠能、環保及循環經濟產業成效與投資策略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七五、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家發展基金退場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三七六、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家發展基金「行銷及業務費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七七、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家發展基金投資創業投資事業投資管理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三七八、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東有機農業發展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七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協助地方政府推動污染場址健康風險評估及管理制度辦理情形,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八○、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灣石化業及油品販賣業場所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潛勢調查及未來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八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提升業者申請畜牧糞尿資源化計畫誘因之對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八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小型畜牧業糞尿處理、資源化之政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八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督導各縣市加速污染改善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八四、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強化土壤重金屬污染預防管理工作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八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加強低碳大眾運具推動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八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海洋塑膠垃圾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八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環境保護基金決議第26項辦理情形,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八八、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環境保護基金決議第22項辦理情形,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八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環境保護基金決議第48項辦理情形,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高雄市旗山區大林里中鋼轉爐石掩埋農地之處置辦理情形,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三九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資源回收管理基金-信託基金部分」決議第1項辦理情形,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九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資源回收管理基金-信託基金部分」決議第2項辦理情形,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九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地方政府執行空氣污染防制工作預算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九四、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環境保護基金決議第23項辦理情形,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九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環境保護基金決議第24項辦理情形,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九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環境事故專業技術小組正式納入編制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九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環境保護基金決議第25項辦理情形,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九八、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環境保護基金決議第21項辦理情形,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九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研議辦理肺癌早期篩檢之可行性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環境保護基金決議第19項辦理情形,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環境保護基金決議第20項辦理情形,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二、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青年就業領航計畫」參與人數未符預期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三、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就業促進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四、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多元就業開發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五、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加強高職災及高危險廠場檢查及指導執行計畫」辦理情形,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六、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提供勞工健康服務中心推動辦理情形,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七、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多元就業開發方案輔導優良案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八、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多元培力就業計畫」主要成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九、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創新行動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一○、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制定僱用安定措施新指標內容辦理情形,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一一、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給付未加保職災勞工主動關懷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一二、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提升勞工自主學習計畫」課程多元化辦理情形,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一三、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優良公共工程金安獎選拔賽之得獎表揚資格正當性檢討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一四、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強化女性及中高齡就業相關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一五、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決議第1項辦理情形,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一六、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身心障礙者就業管道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一七、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身心障礙者就業訓練業務推動成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一八、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庇護工場轉銜之改善規劃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一九、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移工期滿轉換制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二○、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庇護性就業人數、轉銜機制及營運績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四二一、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改善公私部門身心障礙者定額進用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四二二、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移工收容相關防弊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二三、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提升安置單位門禁管理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二四、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積極輔導企業落實職場勞工健康服務具體規劃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二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高風險孕產婦健康管理試辦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二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擴大健保癌症新藥給付之具體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四二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基金」獎勵金說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二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極低出生體重早產兒之預防保健與追蹤政策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二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極低出生體重早產兒之預防保健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如何提升繳交國民年金意願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三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積極爭取編制內人力進用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三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老人福利機構提升整建工程進度、服務品質及收容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四三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針對復能服務機構布建情形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三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人工生殖補助政策後續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四三五、內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提升都市原住民族居住權及社會住宅分配比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四三六、內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淡海新市鎮設置大型醫院事宜之檢討研商」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四三七、內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淡海新市鎮已開發區人口進駐情形未如預期」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四三八、內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社會住宅申請人戶籍資料查核方式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四三九、財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金融控股公司決議第19項臺銀證券「數位金融業務發展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四四○、財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金融控股公司決議第21項臺銀證券合作推廣保險業務改善或轉型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四四一、財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該部印刷廠決議第6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四四二、財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該部印刷廠決議第11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四四三、財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該部印刷廠決議第12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四四四、財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該部印刷廠決議第13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四四五、財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土地銀行公司決議第1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四四六、財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土地銀行公司決議第2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四四七、財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土地銀行公司決議第3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四四八、財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土地銀行公司決議第4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四四九、財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土地銀行公司決議第5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四五○、財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土地銀行公司決議第6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四五一、財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土地銀行公司決議第17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四五二、財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土地銀行公司決議第18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四五三、財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菸酒公司決議第1項「提高菸酒外銷比率具體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四五四、財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菸酒公司決議第2項「檢討改善轉投資事業亞洲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營運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四五五、財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菸酒公司決議第3項「各類商品於東南亞地區銷售實績及行銷策略」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四五六、財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菸酒公司決議第4項「南投酒廠觀光酒廠風華再現改造營運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四五七、財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菸酒公司決議第5項「生產部門總資產報酬率與產能利用率下降之改善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四五八、財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國輸出入銀行決議第4項「績效獎金」預算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四五九、中央銀行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金融保險成本利息費用預算數高估研謀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四六○、中央銀行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落實國庫單一帳戶制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四六一、中央銀行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區塊鏈金融服務設施研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四六二、中央銀行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運用監理科技具體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四六三、中央銀行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如何有效運用大數據分析提升監理成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四六四、中央銀行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區塊鏈技術應用與金融相關業務可行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四六五、中央銀行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數位貨幣之金融影響與政策因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四六六、中央銀行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協助金融機構推廣行動支付服務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四六七、中央銀行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金融創新下的金融監管」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四六八、中央銀行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督促財金資訊公司協助醫療機構加入「醫指付」事項書面檢討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四六九、中央銀行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央造幣廠福利金提撥合理性書面檢討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四七○、中央銀行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央造幣廠加強產品規劃設計及銷售能力書面檢討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四七一、中央銀行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央造幣廠電子支付普及化營運衝擊因應書面檢討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四七二、中央銀行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央印製廠提升營業收入書面檢討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四七三、中央銀行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央印製廠強化研究發展業務成效書面檢討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四七四、中央銀行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財金資訊公司台灣Pay之定位、推動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四七五、中央銀行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重新檢討貳佰元鈔券存廢議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四七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金融監督管理基金決議第5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四七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金融監督管理基金決議第6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四七八、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保險業務發展基金決議第1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四七九、國防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副供事業基金成本與費用抑減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四八○、國防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福利站營運改善」及「文藝活動中心營運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四八一、國防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眷村文化保存及發展工作」及「眷改基金辦理眷村文化保存業務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四八二、交通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案決議,檢送行政院主管決議(二十五)設置單一申請或受理窗口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四八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案決議,檢送決議(三)防疫服務平臺之使用、授權及後續處理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交通兩委員會審查。

四八四、經濟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案決議,檢送振興抵用券政策通盤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四八五、經濟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案決議,檢送中小企業設置單一申請或受理窗口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四八六、行政院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案決議,檢送該條例施行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內政、經濟、教育及文化、交通、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審查。

四八七、內政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執行情形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八八、內政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災害事故調查會設置辦法」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四八九、行政院函,為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業經該院同意任期延長至110年5月30日,請查照案。

四九○、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2目「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預算凍結10萬元等8案,業經處理完竣,處理結果:相關預算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四九一、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外交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凍結20萬元等6案,業經處理完竣,處理結果:相關預算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四九二、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李貴敏等28人於第10屆第1會期第4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四九三、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林德福等12人於第10屆第1會期第5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四九四、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林德福等20人於第10屆第1會期第6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四九五、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1人於第10屆第1會期第5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四九六、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陳柏惟等19人於第10屆第1會期第5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四九七、行政院函送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於第10屆第1會期第6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四九八、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陳椒華等11人於第10屆第1會期第7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四九九、本院總務處函送委員楊瓊瓔等14人於第10屆第1會期第4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質詢事項

甲、行政院答復部分

一、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新冠肺炎疫情全球防疫戰場改變,疫情升級,台灣也必須盤點防疫資源及戰法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金融業依據各部會所訂產業紓困振興貸款相關辦法(或要點)辦理授信業務所承受之風險及海外暴險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內政部警政署署長遭內政部函送偵辦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行政院函送邱委員臣遠就國父紀念館及臺北機廠之連通道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行政院函送邱委員臣遠就「國發會應與地方政府共同研議地方創生之模式,提升鄉鎮提案率」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行政院函送賴委員香伶就移工住宿安全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行政院函送沈委員發惠就第10屆第1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八、行政院函送陳委員超明就第10屆第1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九、行政院函送蘇委員巧慧就第10屆第1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行政院函送蔡委員壁如就改善政府財政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一、行政院函送邱委員議瑩就第10屆第1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二、行政院函送高委員虹安就某國籍航空公司外站機組員膳食欠佳,建議儘速改善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三、行政院函送張廖委員萬堅就導遊人員轉型培訓地點和培訓名額難以滿足大多數失業導遊之需求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四、行政院函送溫委員玉霞就調降房貸利率以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五、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之因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六、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及提振國內經濟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七、行政院函送林委員俊憲就第10屆第1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八、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毓蘭就設計運用智慧交通設施以利緊急任務車輛執行任務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九、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現行法律要求行人及自行車騎士在所有道路上均靠邊步行及騎乘等,與先進國家有所差異,建請交通部應積極宣導並檢討是否需要修改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行政院函送邱委員志偉就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工作成效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一、行政院函送鄭委員麗文就海上邊境防疫管制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二、行政院函送羅委員明才就第10屆第1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三、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政府紓困應以家庭和個人為主體,尤其對失業人口特別照顧」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四、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針對疫情可能的發展做好超前部署」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五、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有關紓困放款進度、振興抵用券等辦理情形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六、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政府紓困振興方案2.0,應將更多的資源用於紓困之用,以解國人與企業的燃眉之急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七、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本院主計總處應對經濟數據之季節調整進行研究,調和各部會季節調整方法,力求政府統計可靠性乙案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八、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政府必須對國營事業人事做出妥善安排,莫淪為派系競逐犧牲品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九、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武漢肺炎將使台灣今年經濟風險升高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行政院函送吳委員斯懷就政府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之需,限制所有非本國籍人士入境,事前申請核准者才予放行,入境後所有人都需進行14天居家檢疫,影響需被照顧看護者權益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一、行政院函送吳委員斯懷就政府應更積極協助最直接受創產業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二、行政院函送吳委員斯懷就全球疫情蔓延,建請政府應積極因應訂單荒的衝擊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三、行政院函送吳委員斯懷就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大學採取遠距教學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四、行政院函送吳委員斯懷就軍訓教官退出校園所衍生之高級中等學校「全民國防教育科」師資培育及銜接、多元活動推展及培訓師資專業性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五、行政院函送吳委員斯懷就ECFA相關議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六、行政院函送楊委員瓊瓔就新冠肺炎疫情衝擊國內餐飲業、服務業,建議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放寬不動產投資最低投報率之規定,讓壽險業者可以調降租金,並請金管會儘速研議暫行措施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七、行政院函送楊委員瓊瓔就推動全責護理及建立護理輔助人力建請將照服員納入醫院體系,健保給付全責照護費用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八、行政院函送楊委員瓊瓔就展延汽、機車汰舊換新減徵新車貨物稅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九、行政院函送楊委員瓊瓔就醫檢師之合理待遇、勞力分配與正名尊重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行政院函送楊委員瓊瓔就將診所列入紓困基金行列,支持基層醫療堅守防疫前線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一、行政院函送楊委員瓊瓔就「入境者全面普篩」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二、行政院函送陳委員以信就我國海外留學生因應全球COVID-19疫情所需口罩及護目鏡等物資,擬定系統性的分配援助計畫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三、行政院函送陳委員以信就大專校院醫事類科研擬延後實習或替代方案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四、行政院函送高委員虹安就行政院必須正視高齡駕駛可能存在的風險,提出確實可行的管理方案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五、行政院函送高委員虹安就「教育部對大專校院之防疫措施應更積極溝通協調、超前部署,並頒布統一之防疫作業標準流程供各大專校院參考」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六、行政院函送蔡委員壁如就校園內護理人員及司機領取口罩須於健保卡註記領用紀錄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七、行政院函送蔡委員壁如就國銀對大陸地區之暴險未超逾法令規定,為何有逾期放款之情形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八、行政院函送張委員其祿就社會安全網計畫之保護性及一般性社工案件派案依據及爭議案件處理轉介機制運作狀況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九、行政院函送張委員其祿就我國是否已有因應新冠肺炎疫情之相關適用法規,以利國內廠商研製呼吸器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十、行政院函送邱委員臣遠就公共空間噪音之預測與防制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十一、行政院函送邱委員臣遠就幼兒園師生比應調降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十二、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毓蘭就內政部依司法院釋字第760號意旨採取之增訓措施及完訓取得最高列警正三階以上職務任用資格人員之派用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十三、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毓蘭就強化社會安全網實施成效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十四、行政院函送莊委員競程就首都減壓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十五、行政院函送王委員美惠就教育部注重資安,禁止各級學校使用有疑慮之軟體ZOOM屬合理範疇,但亦需注意「合情」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十六、行政院函送李委員德維就教育部禁止各級學校使用視訊軟體ZOOM,應在對學校遠距教學準備情況及師生授課需求做通盤調查瞭解後,再來決定是否要採全面或分級管制並提出配套因應措施為妥,勿讓早已為校園防疫忙到焦頭爛額的老師落得白忙一場乙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十七、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柏惟就旅行社從業人員(領隊及導遊等)轉型培訓之培訓課程開課形式及開課數仍有檢討空間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十八、行政院函送林委員為洲就部分區域兒童口罩分配不均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十九、行政院函送馬委員文君就「政府確切掌握無薪假的黑數,救失業政策要先行定調」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十、行政院函送邱委員志偉就文化部涉及受武漢肺炎疫情影響下出版閱讀之推廣及電影業協助方案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十一、行政院函送鄭委員麗文就醫療院所進行紓困,應以使其提供長期穩定的醫療服務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十二、行政院函送賴委員香伶就政府應考量並解決租屋市場對租屋弱勢者的隱性歧視與排除對象,檢討既有租屋補貼政策,並擬定具體解決方案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十三、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淑芬就建請中油公司儘速調降國內燃料油價格,協助受疫情衝擊之產業渡過難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十四、行政院函送賴委員香伶就「住院病人友善照護(照服員共聘)計畫」於106年度推動至今成效不彰,應該重作檢討改善推行方針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十五、行政院函送廖委員婉汝就農民預購肥料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十六、行政院函送陳委員秀就國立大專院校校園餐廳配合防疫影響營業收入研擬租用場地費用酌予減免之通案性具體方案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十七、行政院函送溫委員玉霞就「因應新冠肺炎疫情衝擊經濟,建請全面降低電價及取消夏季電價」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十八、行政院函送溫委員玉霞就國防事務的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十九、行政院函送楊委員瓊瓔就失蹤人口遇害時有所聞,政府須正視此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十、行政院函送高委員虹安就有關防疫物資或運用防疫假訊息的詐騙也應該加強宣導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十一、行政院函送賴委員香伶就我國現行法對於「未經同意散布私密影像」之行為尚未有完備之規範,爰建請司法院、法務部、衛生福利部研議,在針對該行為之立法未完成前,是否得比照《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以及現行司法實務作業執行要點,提供該行為之被害人下列保護措施:1、司法文書就被害人之隱私加以隱蔽;2、為被害人導入社政衛生等相關資源;3、由各地檢署「婦幼專組」專責處理;並於3個月內以書面回覆可行性評估報告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十二、行政院函送廖委員婉汝就建請政府在推出紓困振興方案時,能擴大適用範圍,以符合行政院「雨露均霑」之紓困原則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十三、行政院函送馬委員文君就請參佐其他國家多採發送國人現金的救急紓困手段及酷碰券使用限制多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十四、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毓蘭就人民團體選舉因疫情緣故無法召集,致逾法令所定期限及補助申請權益之疑義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十五、行政院函送湯委員蕙禎就第10屆第1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十六、行政院函送邱委員志偉就檢討修正散播私密影像相關法規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十七、行政院函送廖委員國棟就「完善COVID-19(新冠肺炎)臺東縣社區採檢網絡」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十八、行政院函送鍾委員佳濱就政府照護血友病患者之預防治療制度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乙、本院委員質詢部分

一、本院許委員淑華,有鑑於海軍敦睦艦隊磐石艦確診者足跡遍布12縣市,令各界高度憂心,成為台灣防疫至今最大破口。指揮官陳時中希望外界不要對確診者獵巫,要以同理心避免對立,但追究責任和獵巫是兩回事,追究責任的目的在於檢討流程、避免再犯相同錯誤。各界的確不應對確診者亂貼污名化標籤,但必須對決策、處置不當而造成感染危機者追究責任,這才是保護全民健康安全的負責任作為。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本院許委員淑華,有鑑於朝野為新冠肺炎紓困是否該發放現金吵得不可開交,然而更重要的問題,是我國的紓困案,是否能達成「快速紓困、避免倒閉、保住工作、穩定經濟」四大目標。拿台美兩套紓困方案來比較,政府紓困方案有很大進步空間,需要朝野繼續努力。台美兩套紓困方案,有幾項明顯差異值得深思,部分可以立即考慮調整,部分可留待未來改進。幾項主要差異如下:我國紓困規劃能力較弱;其次是我國規模過小、速度太慢、範圍不足、政治算計過多;另外是我國缺乏監督。是以,從紓困方案的台美對照下,頗有「開發中」對上「已開發」國家之感,切不可因防疫成效優於美國而自我膨脹。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受到全球疫情的影響,台灣的經濟自然也免不了受到衝擊,2月初主計總處把台灣的經濟成長率由2.72%下修為2.37%,3月下旬再調為1.8%,但此一數據仍然遠高於其他國內外機構的預測。雖然國外對台灣的真實情況不一定掌握得很正確,但是政府官員也不應該輕佻地回應說,現在估計經濟成長率就好像博筊一樣,無法估計得準。這種輕忽經濟嚴重性的心態與政府處理疫情的謹慎心態幾乎完全相反,實在令人覺得很奇怪。如果政府認為台灣經濟受創情況不嚴重,又如何期待政府會認真推出有效的政策,來解決台灣嚴重的經濟問題呢?是以,現在全球的經濟情勢真的很嚴峻,只要看看美、日等國拿出大把的銀子企圖拯救他們的經濟,就可以知道事情的嚴重性。所以,政府部門一定要嚴肅以待,同時應該儘量擴大紓困的金額與範圍,做好長期抗戰的準備!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本院許委員淑華,有鑑於防疫如同作戰,台灣做出了超前的部署與因應,除了日前的零確診「加零」外,前幾周還大舉對外送出口罩支援他國,顯見口罩國家隊、口罩陳時中的防疫功效。但除了口罩外,要呼籲我們的快篩試劑國家隊、呼吸器國家隊,甚至是特效藥國家隊與疫苗國家隊,要加緊時程,儘快提供防疫協力。例如有了快篩試劑,可以大規模地對高風險人群、醫護團隊、易感民眾作快篩,或如下機、下船乘客進行快篩的檢疫。磐石軍艦是我國海軍噸位最大的船艦且擁有負壓隔離病房,顯見病毒的無孔不入。如果當初船艦上有攜帶快篩試劑,搭配磐石軍艦上的X光機作肺部檢查,對於上、下船進行檢疫動作,應該可以避免群聚感染的再擴大。如果台灣有了充裕的快篩試劑、呼吸器或是將來的疫苗,加上社會力挺醫護體系,在遵守疫情指揮中心的指揮下,才可以讓民眾安心出遊、消費,不至於得發布類似先前清明假期的國家級警報,讓商家、民眾、社會民心產生三輸的局面。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五、本院許委員淑華,有鑑於海軍敦睦艦隊磐石艦官兵驚爆染疫,確診病例數已達二十四人,社會各界對此深感驚愕,究責聲浪已然四起。自武漢肺炎爆發以來,全國上下無分政府機關或是民間企業,為防堵疫情擴散,全民兢兢業業審慎防疫。國軍理應比民間更加嚴格遵循政策、落實防疫,然而我國規模最大的群聚感染事件,卻發生於國軍艦隊,令全民百姓咸難置信。是以,要求國防部,應盡一切努力醫治罹病官兵,並確切展開疫調及補救措施。國軍指揮體系必須落實防疫工作,保護官兵免受病毒威脅,同時也應該正視磐石艦透露出的警訊,全面性坦誠檢討國軍軍紀。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六、本院許委員淑華,有鑑於新冠肺炎疫情肆虐全球,災情前所未見,從中國大陸延燒到歐美,不止讓東京奧運延期,也讓歐美國際運動賽事停擺,在NIKE、ADIDAS等全球服飾連鎖實體店面封店,銷售業績大幅下滑,轉向供應鏈要求延單、砍單,國內紡織產業首當其衝,不論是上游的遠東集團、中游的台南紡織及力麗集團,以及過去幾年業績傲人的下游成衣代工廠儒鴻、聚陽,都已對今年的紡織產業環境景氣,由年初的審慎樂觀,現在都趨於謹慎保守。是以,要求政府及相關單位實在應該未雨綢繆、持續關注追蹤產業現況,適時伸出一把手,畢竟,台灣紡織產業在全球高端服飾供應鏈的領導地位,是累積幾十年的努力辛苦建立起來的!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七、本院許委員淑華,有鑑於台灣的敦睦艦隊在返航後出現24人染疫。比較特殊的是,敦睦艦隊的初始3名新冠肺炎個案都是在艦上發病,沒有察覺,靠港各自回家後數日在醫院就醫時發現。所以這項國軍的防疫疏失,不但折損了國軍的戰力,同時也增加了社區感染及社區感染爆發的風險,讓台灣在即將邁入社區清零的路上蒙上了不可知的風險。衛福部防疫的最高理念是超前部署,不能讓理念令不出衛福部,應趕快責令各部會就其人口密集活動該有的超前部署提出預案,指揮中心負責政策與技術指導,才不會讓我們防疫的辛苦功虧一簣。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八、本院許委員淑華,有鑑於年度海軍敦睦支隊4月17日有3位學生在外檢查確診為新冠肺炎,中央疫情指揮中心立即召回同艦隊744名官兵集中隔離採檢,結果共計有24名確診。18日晚間疫情中心再針對744名艦隊成員的接觸者發出提醒簡訊,要求自主健康管理,估計通知人數約2,000至3,000人。然我國海軍過去在艦隊司令部下設有軍醫長室,他們是督導醫務戰備、急救、健康、環境清潔與防疫的專家。但是經國防部主導的幾次精實裁減後,艦隊軍醫這一部分元氣大傷,甚至有些船連醫官都派不出來。當全艦騰空,進行全面消毒、清艙及通風、汙水等系統之排空消毒,均需類似軍醫長室的專家提供意見。是以,建請行政院責成國防部應重新研擬對海軍軍醫的編制再深入研討。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九、本院楊委員瓊瓔,針對日前疫情指揮中心公布海軍敦睦艦隊新增21人確診,另新增一例為境外移入,全國確診數達420例。海軍官士兵為執行交付上級任務,在防疫口罩不足卻受命出航的狀況下,不幸感染新冠肺炎,影響國軍戰力,國防部長、參謀總長、海軍司令同時必須居家自主隔離,這是何等嚴重的國安危機,本席要求國防部及行政院必須在最短時間內釐清相關人員的責任歸屬,同時海軍必須全面性大規模篩檢及檢討,不能讓疫情在輕忽下蔓延擴大,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本院楊委員瓊瓔,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延燒,經濟部規劃在疫情緩和後,推出以行動支付為主、敬老悠遊卡為輔的酷碰優惠券,希望達到刺激經濟、帶動消費的目標,但民眾質疑經濟部若指定電子支付業者綁酷碰券,總用戶數僅450萬戶,再扣除重複註冊的,等於僅1、2成民眾用得到酷碰券,有圖利特定行動支付業者爭議,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一、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針對新冠疫情籠罩,國人盯著確診數字,心情隨之起伏,生活也受影響,經濟更受衝擊。政府把心力都放在防疫部署和口罩產能上,朝野政黨也為經濟紓困與振興爭執不下,近來發生多起隨機殺人與搶劫等社會案件都被疫情淹沒。但治安是社會穩定的重要基礎工程,疫情下的治安,儼然成為社會安全網的大破口,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二、本院賴委員香伶,有鑑於武漢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發展,影響經濟活動及社會生活甚鉅,已有報告指出國際間各公益組織因此面臨組織活動受限、財源縮減、人力緊張及暴露於感染風險等困難,亦有報導表示國內公益組織陷於此類窘境。疫情影響期間,為協助公益組織永續運作、保障公益組織工作者權益,爰要求有關部門調查公益組織受疫情影響的處境,並盤點既有資源向公益組織提供立即性的援助,並建請研擬疫情影響期間公益組織紓困或因應方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三、本院賴委員香伶,就《全民健康保險法》(以下稱健保法)近三年連續收支出現短絀,並引發輿論目前規定違反量能付費之爭議,是應否就停保復保規定加以調整,並啟動以「家戶總所得」制更具量能負擔之三代健保改革?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四、本院賴委員香伶,鑑於勞動部充電再出發計畫、安心就業計畫之適用條件,顯係針對僱傭關係穩定之勞工;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方案,則限定投保薪資24,000元以下且在職業工會參加勞工保險者,始得申請;安心即時上工計畫則限定申請人須有勞工保險或就業保險投保紀錄。惟此將致眾多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被排除於現行勞動紓困補貼方案外,實有闕漏。爰就:對於有勞動事實且受疫情影響收入,但未參加勞工保險或就業保險之勞工,國家有何方案可資紓困、補貼?投保薪資24,000元以下且在職業工會參加勞工保險者可無條件獲3萬元現金紓困,而依實際收入誠實投保可能需扶養老幼之勞工卻無從適用各方案,誠非實質平等之合理差別待遇,國家如何照料這些勞工等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五、本院邱委員志偉,鑑於武漢肺炎疫情嚴重,針對政府大舉援助各國口罩以及彈性加入聯合國相關組織等事,政府政策應再做調整。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六、本院邱委員志偉,鑑於武漢肺炎疫情嚴重,台海周遭情勢詭譎,而疫情不只對周邊情勢有影響,亦應該留意我國軍之部隊生活情形,避免出現群聚感染影響軍隊戰力。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七、本院廖委員婉汝,針對新冠肺炎經濟部推出紓困振興方案包括發放振興抵用券與酷碰券,初步規畫酷碰券使用需搭配行動支付、敬老卡消費使用,才可享有25%的折扣,且預計每人每月折扣上限為新台幣1千元,換言之,若要拿到1千元的折扣,民眾須先消費4千元,民眾普遍認為無感。反觀各國所推出的紓困方案,皆是以發放現金直接補助給民眾為主,諸如:美國所推出的紓困方案是針對低收入家庭將發給每人現金3萬6千至8萬7千元的補助、日本政府是發給每位國民現金3,360元、新加坡也是每人直接發放現金12,600元。本席建請經濟部在研擬推出酷碰券振興方案時,能增列預算並訂定排富條款,並以發放現金來進行紓困,讓民眾更有感,以符合行政院「雨露均霑」的紓困原則,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八、本院賴委員瑞隆,鑑於日前發生香港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將重開書店之際,遭3人在上班時間的台北街頭潑漆事件,警方雖於25小時內於高雄逮捕涉嫌3人,但已造成對受害人威脅與民眾的恐慌。過去社會發生對人潑漆事件,經常有組織犯罪集團指使,意圖對受害人警告與對社會多元價值否定,非但壓抑台灣社會民主自由發展更嚴重影響社會治安。本次事件涉案3人案發前曾勘查地形和逃逸路線,案發後迅速逃至高雄躲藏,與事後於陸委會臉書留言再次恐嚇被害者,恐有犯罪組織在指使,行政院應加強重視,要求徹查背後組織犯罪,儘速糾出主事者,以還給社會平靜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九、本院馬委員文君,有鑑於受疫情衝擊影響,經濟部預定月底推出振興消費的「酷碰券」,但遭各界質疑若指定電子支付業者綁酷碰券,總用戶數僅450萬戶,再扣除重複註冊,等於僅1、2成民眾用得到酷碰券,不僅無法讓受災商家雨露均霑,顯與「更寬鬆、更快、更方便」的施政作法背道而馳,淪為行扶植少數行動支付業者,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本院馬委員文君,有鑑於外界對經濟部預定月底推出振興消費的「酷碰券」反對聲音極大,並指出「必須綁定電子支付」、「25%折扣太少」,以及「得先掏錢才能享有折抵」等三大缺失,顯然無法達到振興經濟最大效益,籲請行政院重新檢討、調整「酷碰券」執行細節,考量不排除發放等同現金的消費券方式,以回應外界的反彈聲浪,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一、本院馬委員文君,有鑑於受疫情衝擊影響,經濟部原訂4月底首發的振興消費方案「酷碰券」,隨著反對聲浪愈滾愈大,政府遲遲不敢出手,改稱持續檢討酷碰券政策,造成消費者癡癡等待,對內需市場打擊勢必更大,造成「延遲消費」現象,短期內國內經濟復甦無望,籲請行政院直接改推現金消費券,酷碰券可以等收集資料檢討後再發,多管齊下方式儘速振興國內消費,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二、本院馬委員文君,有鑑於新冠肺炎疫情衝擊勞動市場,主計總處日前公布三月失業率達百分之3.72,較二月上升0.02個百分點,為連續二個月上升;經季節調整後失業率百分之3.76,較上月上升0.06個百分點,平了十個月以來最高紀錄,疫情後續恐導致無薪假、防疫假、居家作業辦法、工時計算、大量解僱勞工等情事不斷攀升,建請有關主管機關儘速因應,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三、本院馬委員文君,有鑑於「肥料之亂」延燒1個多月,至今仍有農民反映買不到肥料,抱怨實名制購買肥料必須提供地籍資料等程序過於繁瑣,農友年齡層偏高,操作輸入資料建檔相當困擾,造成農民只為了買一兩包肥料卻要耗上大半天填資料,另農委會每包肥料補助20元政策,同樣手續繁複,且非購買時直接扣掉20元,籲請行政院通盤考量簡化手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四、本院馬委員文君,有鑑於新冠疫情在歐美國家急遽爆發,並快速向先進社會擴散,引發疫情相對嚴重國家政府,爭相落實剛性的超大範圍「隔離政策」,嚴格行動人流管制措施,但直接效應造成全球生產製造活動停頓,商業服務消費降至冰點,此次急遽的經濟衰退程度,遠遠超出了任何一場世界級大規模自然災害衝擊,基此建請行政院儘速針對新冠疫情對經濟衝擊因應、產業發展與全球經貿布局等提出策略願景,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五、本院馬委員文君,有鑑於新冠肺炎疫情肆虐全球,導致國際稻米市場價格波動幅度大,總統蔡英文日前視察國內公糧整備情形時指示農委會在有餘裕之時,對友邦及國際糧食短缺的國家可適時提供援助,顯然繼「口罩外交」後,我政府又將積極展開「稻米外交」,惟我國糧食自給率維持在30%至35%之間,換言之國人的熱量來源有7成是仰賴進口的食物,基此,在全球傳出出現糧食短缺,國內係否已到吃剩階段,甚且對外大放送,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六、本院馬委員文君,鑑於新冠肺炎全球延燒,台灣觀光業遭受史無前例重大災情,業者僅能用奄奄一息來形容。目前政府推出觀光紓困2.0計畫,內容包括旅行業、旅宿業救急金、員工薪資補貼及以訓代賑人才培育計畫等。惟尚有泛觀光產業、觀光業減稅等破口需要政府即時扶助。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七、本院高委員虹安,國軍磐石艦3月初至帛琉進行訪問,近日返台卻發生群聚感染,截至4月24日止磐石艦上共30名成員確診新冠肺炎,引起各界譁然。外界對於磐石軍艦防疫措施有各種疑問,國防部日前開記者會,坦承包括海軍先前防疫措施規劃不足、返國之後未實質檢疫、疫情通報不夠落實、任務期間防疫管理不夠確實等四項缺失。國防部應儘速成立專案調查小組,針對各界所提疑點進行調查,並納入公衛專業人員,以釐清權責歸屬、找出防疫漏洞,防範未來疫情擴散情形,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八、本院張委員其祿,針對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之創業家實證計畫運用政府採購法共同供應契約(以下稱共契),提供新創「第一筆」訂單及「實證場域」,然就共契後續促成政府機關採用新創解決方案之實際運用,及「實證」後落實應用之結果未見規劃,就推動新創成長似應以完善公共服務之需求,以達建置相關機制之目的,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九、本院張委員其祿,就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林口新創園區,提供補助廣邀國際性加速器進駐,並由相關加速器提供新創國際交流機會。然就新創國際交流情形,園內國際性加速器如何協助國內新創國際鏈結,達成效果是否符合園區設立之宗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本院許委員淑華,有鑑於磐石艦官兵群聚感染武漢肺炎事件,綜觀全案發展經過,初期艦上長官難推疏失之責,後期軍方有隱瞞疫情之嫌,國防部需切實檢討,追究責任與過失,才能杜絕再次發生。磐石艦官兵群聚感染武漢肺炎事件究責必不可免,惟目前最急迫之事是以軍事命令強迫確診官兵詳細說出行蹤,讓疫調落實,方便追蹤,才能防杜疫情擴散。確診官兵應以國家、社會為重,不可用隱私、個資為藉口而加以抗拒或隱瞞,縱使有防疫法規可給予處罰款,但是罰款事小,傷己害人有損道德事大。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一、本院許委員淑華,有鑑於新冠肺炎疫情蔓延至今不過三個月,但從數據上來看,不僅衝擊遠超過SARS、金融海嘯,更已對全球經濟造成全面結構性的衝擊。此次疫情,除了經濟影響規模更大之外,更重要的是正在深遠地改變全球經濟結構。這對過去依賴全球產業分工模式甚深的台灣而言,實在不得不謹慎面對,必須檢討過去慣性的思考與政策是否還能作為經濟長治久安的基礎。是以,無論是強化製造或發展創新運用的目標,重點都在於更強韌的研發與人才培育,然而傳統的諸多經濟政策,包含現今的紓困振興政策,其實都未能聚焦目標、慎投資源。事實上,台灣仍有太多看似仍有獲利卻占據許多資源、不圖轉型升級又缺乏未來性的產業活動。疫情嚴峻、全球劇變的此時,正是政府政策與思維大破大立的最佳時刻,務實檢視現今產業活動於未來經濟的適切性,進而棄舊揚新,放棄雨露均霑式的紓困與振興政策,是當前政府最該努力之事。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二、本院許委員淑華,有鑑於自疫情爆發以來,我國政府以多項超前作為贏得國人和國際社會的讚譽。我國經濟成長動能主要仰賴民間消費和外部需求,疫情發生至今,儘管國內防疫工作有不錯的成效,但內需消費受到重創已是不爭的事實,關店、裁員、無薪假等新聞已不時傳出。我們認為,政府應將IMF對今年全球經濟展望所做的最新預測,視為是疫情對經濟衝擊的另類劇本,進而重新審視在維繫我國產業發展與民生經濟工作上,是否已和當前的防疫作為一樣,已做好超前部署的充分準備,與其花費精神提出不同的資料反駁IMF的預測結果,不如積極推演未來可能發生的各種情境,如此才是政府應有的態度。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三、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國軍除了面對戰爭,更要面對難以抗衡的病毒,艱辛之處可想而知。許多事後的先見之明都無助於疫情的管控,唯有國軍痛定思痛,坦然面對各項失策失誤,厲行改革,各級幹部堅定指揮道德,上下同心,給國人一個安心的保證,才能重新贏得國人的信任。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四、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國防部嚴德發部長21日針對海軍敦睦艦隊官兵染疫一事,帶領高階將領向社會大眾公開致歉,除公布首波懲處人員與初步調查結果,並自請處分。社會大眾最在意的是真相,以及是否有人負責。如矇混過關,抑或官官相護,非但政府和國軍的信用會徹底破產,國人對政府防疫的信心,也會動搖。就此而言,這起事件不僅事關防疫工程,也關係民眾對政府和國軍的信任。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五、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為因應後疫情時代反全球化、保護主義、民族主義的興起,屬於小型開放經濟體系的台灣,受到的衝擊必然超過很多國家,現在更該未雨綢繆,凝聚具高度的、宏觀的、由上而下的整體思維,動員有效的財金政策,將疫情困境轉化為振興經濟的契機。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六、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全球經貿秩序的結構性改變,速度比預期要快得多,新冠病毒所引發的「國與國之間的隔離」,遠比大家想像的要嚴重,還沉浸在台商回流、鮭魚返鄉舊思維的企業與政府,可能得「超前部署」,面對全球既有貿易秩序加速脫鉤的挑戰,擬定因應對策。台灣夾在大國之間,相關政府部會不能再以傳統的思維來面對變局,不能被動地見招拆招,財經部會首長更不可沉浸在防疫成功的迷思,以為6月之後就一切恢復正常。「第二波防疫作戰」的挑戰極為嚴峻,必須掌握中美大國博弈的先機,發揮主動預測的能力,或許應該思考台灣經貿的「底線思維」到底在哪裡,並且據此作好「超前部署」的應對方案。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七、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台灣新冠肺炎疫情雖然較諸各國則算是績優生。但由於疫情仍看不到盡頭,對國人民生經濟的衝擊持續,甚至有惡化的可能。因此,許多人民莫不切待政府能紓困救急。行政院長蘇貞昌日前親自主持記者會,強調本周已有人開始入帳。蘇揆宣揚德政,但多數民眾可能還是無感,多數民眾感受到的恐怕是越來越強烈的相對剝削感,甚至揚起被政府漠視的憤慨。固然期待,政府的決策高明,能產生預期的效益,沒有被紓困的民眾也還能擋過疫情所造成的經濟困境。但民眾更期待,政府能在紓困思維上,有所「超前部署」,針對千億所紓困三百萬人之外的民眾,一旦陷入內外交逼的經濟困境時,也能及時伸手救援。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八、本院許委員淑華,有鑑於全球抗疫猶如世界大戰,2020的戰場上,各國打的是同一個敵人,但如何戰略用兵,結果可能各有不同。尤其經濟上的提振,各產業急待政府紓困的同時,如何擺脫畫餅充飢而能真正實際受惠,正考驗一國執政團隊的智慧與作為。這場全球戰疫中,任何行業及從業人員都無法置身事外,相對政府也務必要協助體質良好的業者度過難關持續經營下去。現在全球進入紓困潮,期待的是實際受惠,而非畫餅充飢。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九、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每年的4月22日是「世界地球日」。這個在1970年從美國校園興起的以關懷環境議題為主軸的社會運動,今年正式邁入五十周年。今年的「世界地球日」因緣湊巧雖然帶來一定程度的反諷和「被忽視」效應。但畢竟地球只有一個,如果環境惡化、氣候變遷加劇,則所謂「覆巢之下焉有完卵」。也許各國政府真是忙於抗疫、紓困分身乏術,企業界在面對疫情衝擊下更必須優先處理營運與存續的課題,但至少一般世人面對災難性困局,亟應挺身而出,持續關注並加速推動防止環境惡化,以善盡地球公民的職責。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十、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疫情過後國際之間很可能會加速進行簽署雙邊或多邊FTA,因為各國都需要更多的貿易。台灣高度依賴國際貿易,更應該要努力排除困難,更積極地與美、日等國洽簽FTA,並申請及爭取加入CPTPP和RCEP,因為協定中的各國都是台灣的重要貿易夥伴。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十一、本院許委員淑華,有鑑於政府收支攸關政府紓困融資的能力;抗疫的管理能力、平臺,攸關政府鎖國、封城的執行力;全民健保也攸關民眾及政府抗疫的整備能力。因此,財政收支的有效管理、全民健保財政窘境的改善,以及防疫管理的經驗與平臺的建立,將左右未來國家的治理能力。此外,防疫的下半場為政府對企業紓困、融資、振興經濟,使經濟回到常軌能力的考驗,更需要審慎因應。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十二、本院許委員淑華,有鑑於經濟部原先規畫在疫情趨緩後推出酷碰券,期待國人屆時大量消費,透過加成效果創造四倍經濟效益。誰料,就在疫情看似趨緩之際,敦睦艦隊發生大規模群聚染疫事件,立刻毀了酷碰券發放的良機。此刻,各縣市政府都拉高防疫準備,在高強度的管理下,又有多少民眾願意花錢消費?更殘酷的現實是,許多失業者與無薪假勞工已無閒錢可用,而酷碰券卻要求必須先花錢消費才有補助,每月最高也僅一千元。如此本末倒置的政府,既不知民間疾苦,又濫用國庫資源,最後恐怕收不到什麼消費助經濟的功效。包括美國、日本、香港、新加坡等地都發現金紓困,除可看出疫情衝擊經濟之險惡,也是意識到救急之重要,除兼顧中下階層的生活困境,並間接利用消費挹注企業。對企業而言,只要有涓滴進帳,就能多撐一天,就有更多勞工可免於被裁員。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十三、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台灣防疫迄今儘管有成,但此次疫情對全球經濟面的影響,勢必無法在短期內回檔填補,各產業遭受到的無預警損失,迄今仍難預估。目前政府推出多項紓困方案,適用對象與範圍,以及是拿現金或貸款,看得不少民眾及企業主仍一頭霧水,若與其他國家相較,台灣的紓困計畫規模似乎小了許多,產業不免憂心,紓困方案若無法隨疫情的變化擴大調整,政府紓困應加快腳步執行,以最實際的作為設法讓產業及勞工的傷害降至最低。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十四、本院許委員淑華,有鑑於隨著國際糧食價格飆漲,2007年下半年起台灣CPI急遽攀升,2008年全年平均CPI上漲率升至3.54%,該年7月來到5.8%更是1994年以來單月上漲率新高。若考量台灣CPI中的食物類占比高達24%,居七大基本項目之冠,以及台灣的糧食自給率一向偏低,當FAO的擔憂成真,則國際糧食價格上揚牽動台灣物價上漲的風險甚高。在全球疫情迄今未見止息跡象下,台灣萬不能因為國際油價持續走低,而疏於注意糧價走高所潛藏的物價上漲風險。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十五、本院許委員淑華,有鑑於因應這次新冠肺炎疫情,政府提出不少就業及薪資補貼方案,也首度關照了自營作業者,還釋出了安心即時上工方案等等,用心可謂良苦,這對於降低社會恐慌極有助益,然而,對於這兩類的隱藏性失業者,這些方案未必有用,第二類隱藏性失業者或者可寄望於安心即時上工方案,然而第一類已退出勞動市場的隱藏性失業者有著更失落的心境,真要協助他們重新振作,不只是撒錢而已,得有更多激勵人心的作為。執政當局必須明白,隱藏性失業如同滯洪池,雖有著緩衝失業的作用,卻不可忽視其變化,否則必釀巨災,是以正視隱藏性失業,完善隱藏性失業統計實為當務之急,統計部門自是責任重大。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十六、本院許委員淑華,有鑑於疫情在全球普遍惡化,各國際機構紛紛調降全球和主要國家的經濟成長預測。提醒政府,這次「疫情經濟」和過去的經濟衰退非常不同。亞銀公布是在4月3日,寶華研究院是在3月25日,央行估計更是在3月19日,但疫情發展卻可謂一日數變,日本疫情是在最近才急遽惡化,隨後宣布全國進入緊急狀態;美國和其他各國更激烈的管制,也都在這半個月內陸續推出,各種經濟預測的基礎其實可能都過於樂觀,台灣也是在這1、2周內強化了管制,要求有陪酒的特殊行業全部關閉,各風景名勝、遊樂區、夜市、寺廟的入園停車和群聚要求控制在半數以內,消費正在進一步緊縮當中,難道不會進一步影響經濟?當百工百業都因顧客要減少接觸而減少消費時,經濟還維持正成長的可能性其實很低。雖說,製造業產品出口可以避免接觸,較不受疫情影響,但當全球主要市場都在負成長、所得減少時,期待他們對台灣製造品的需求不會減少,甚至還奢望出口增加來抵銷台灣服務業消費的減少,有可能嗎?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十七、本院蔡委員壁如,鑑於勞動部4月20日發布「勞動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勞工紓困辦法」,將補貼投保薪資24,000元(含)以下及107年度免繳稅之弱勢勞工,協助勞工度過難關。然投保薪資級距為25,200元至30,300元的勞工亦屬於低薪之範圍,卻無涵蓋在此次紓困補助內,且若無參加職業工會且無投保勞工保險之勞工,例如:零工經濟者,也無法申請紓困補貼,重重資格認定將許多勞工排除在外,勞動部應全面盤點,針對受疫情影響生計之勞工提供紓困補助,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十八、本院蔡委員壁如,鑑於4月13日於財政委員會質詢財政部,提出可就較艱困之行業,將進項稅額當期或者前期留抵,在此期間退稅給業者。財政部長雖於質詢時,口頭允諾進項稅退稅以行政措施可以達成,但為避免實務運作上,承辦單位因無明確執行辦法而無法受理業者之申請,爰要求財政部須於一周內正式發函賦稅署據以訂定申請辦法,以利妥速處理,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十九、本院蔡委員壁如,有鑑於科技產品日新月異,主管機關法規跟不上市場腳步,防疫產品五花八門,次氯酸水產品在市場上標示規定混亂,依申請身分不同,就有不同法規應用,某些廠商刻意遊走法規灰色地帶,就會變成各說各話的情形。中央和地方衛生局裁罰標準可能沒有一致性,容易造成廠商的擔心和消費者的混淆,食藥署應設立規範要求廠商明確標示次氯酸水產品,主動向社會大眾公告,並稽查市面上的產品,中止產品標示和廣告的亂象,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五十、本院蔡委員壁如,有鑑於疫情影響,包裹清關大塞車,關務署署長已承諾會調度人力、解決人力不足的問題,並增加通關線,加快清關時間,但是消費者的退貨權益已然受到損害,請問關務署和財政部有何補償辦法?面對來自疫情嚴重地區的原物料貨櫃或是境外快遞包裹,關務署在加速清關時,有何防疫及檢疫措施辦法,能兼顧海關人員健康安全與加速快遞包裹貨櫃清關,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五十一、本院蔡委員壁如,鑑於金管會於4月21日發金管證券字第1090361034號文開放證券商受託管理私募股權基金一案,本席就金管會對私募股權基金於我國之監理架構與未來發展提出質詢。金管會先後開放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與證券商得受託管理私募股權基金,然金管會至今未對國內私募股權基金提出明確的法律定義。私募股權基金之業務係受全權委託投資有價證券,依目前金管會函示,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與證券商得受託管理,然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卻未開放,金管會之判斷標準為何不無疑問。私募股權基金之發展有助於台灣本土產業轉型升級、擴充新創產業募資渠道,立意良善,然為促進私募股權基金之發展,需要完善的法律制度作為輔助。爰要求金管會向本席辦公室提出未來對私募股權基金立法之規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五十二、本院邱委員臣遠,有鑑於民間常有團體於街頭鬧區或公共場合進行勸募活動,常見未依「公益勸募條例」取得勸募許可,或僅持許可但未向該公共空間取得場地使用申請逕行募款,且未依規定提供勸募收據之情形嚴重,本席要求提出相關報告,特向行院提出質詢。

五十三、本院邱委員臣遠,有鑑於民眾陳情在保護令已經逾期的情況下,施暴者恐能查閱受暴者資料,包括住址、聯絡電話、受教學校、工作場域等訊息。基於考量受暴者的人身安全,建議修法取消保護令期限,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五十四、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民國109年4月26日上午10時57分臺北市林森北路錢櫃KTV發生大火,起火點在5樓往上延燒至10樓,現場濃煙密布,據統計疏散200名(男135人、女65人)救出156人,55人送醫,其中48人受傷、7人意識不清、2人命危、5人死亡,應是今年最大的公安事件,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五十五、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台灣防疫迄今儘管有成,但此次疫情對全球經濟面的影響,勢必無法在短期內回檔填補,各產業遭受到的無預警損失,迄今仍難預估。目前政府推出多項紓困方案,適用對象與範圍,以及是拿現金或貸款,看得不少民眾及企業主仍一頭霧水,若與其他國家相較,台灣的紓困計畫規模似乎小了許多,產業不免憂心,紓困方案若無法隨疫情的變化擴大調整,只怕屆時疫情結束,台灣的經濟也面臨斷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五十六、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基層農民缺肥料問題未解除,肥料實名制複雜,填寫資料耗大半天,建議檔案登記1次即可建檔,呼籲農委會拿出對策,落實7天交肥料承諾,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討論事項

一、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審查外交部函送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臺灣民主基金會、財團法人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中華民國委員會109年度預算書案。(本案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臺灣民主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中華民國委員會109年度預算案照審查報告通過。(二讀、三讀均照審查會意見通過。)

二、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審查僑務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海華文教基金會」及「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109年度預算書案。(本案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財團法人海華文教基金會及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109年度預算案照審查報告通過。(二讀、三讀均照審查會意見通過。)

三、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審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109年度預算書案。(本案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109年度預算案照審查報告通過。(二讀、三讀均照審查會意見通過。)

四、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曾銘宗等17人擬具「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本案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通過。(二讀、三讀均照審查會條文通過。)

五、本院交通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趙正宇等17人擬具「鐵路法增訂第十九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李昆澤等19人擬具「鐵路法第四十條及第五十六條之五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李昆澤等19人擬具「鐵路法第五十六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林俊憲等20人擬具「鐵路法第五十六條之五條文修正草案」案。(本案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鐵路法增訂第十九條之一條文;並將第四十條、第五十六條之四及第五十六條之五條文修正通過。(二讀、三讀均照審查會條文通過;並通過1項附帶決議:為期使交通部及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對鐵路重大行車事故之定義一致,請交通部會商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於2個月內完成相關鐵路行車規則修正。)

六、(一)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彙總完成中華民國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總報告案(不含內政、經濟、財政委員會部分)。

(二)本院財政委員會函送財政委員會109年度附屬單位預算(含信託基金)審查報告,請併「中華民國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總報告」討論案。

(三)本院財政委員會函送經濟委員會109年度附屬單位預算審查報告,請併「中華民國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總報告」討論案。

決議:併案請游院長召集協商,協商後再行處理。(本次會議二讀時,營業部分、非營業部分-經濟委員會:各單位預算及決議均暫行保留。)

七、本院委員江啟臣等20人臨時提案,鑑於我國農業缺工嚴重,農民常循「相放伴換工」方式找親友幫工或對外僱工,應受勞動基準法相關規範怠無疑義。然相關勞工保險與就業保險卻礙於自然人成立投保單位應符合一定條件,使個別農民無法履行雇主責任,除遇有事故須自行承擔賠償責任,亦使受僱勞工無法獲得相關保險給付影響其生計。農友換工互助或自行僱工行為因法令規範不足所衍生之勞資糾紛,是陷農民於不義且損害勞工權益,事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勞動部權責,行政院應邀集相關主管機關進行跨部會協商,責成相關單位儘速就相關法令進行檢討並提出解決之道,以解決農民僱工之勞資爭議問題,請公決案。

決議:函請行政院研處。

八、本院委員林德福等18人臨時提案,有鑑於我國公共托育服務不足,「增加公共托育」是全民共識,政府就必須拿出佈建公共托育服務的決心,盤點各級政府閒置空間,只要幼兒、家長有需要,都應得到公共托育的支持,本席建請行政院應擴大補助地方辦理公共托育經費,逐步達成公幼零抽籤,收托時間正常化,給予幼兒良好的照顧環境,並減輕家長經濟壓力,請公決案。

決議:函請行政院研處。

九、本院委員羅明才等13人臨時提案,鑒於新北市深坑區近年來住宅大廈、著名國際飯店、電子研究所、信義財貿園區、工業城、大學等興建,帶動人口急遽成長,因此交通流量需求日益龐大;而石碇區假日遊客數不亞於台北市近郊其他地區,因此有待加強大眾運輸服務以改善交通問題。爰此本席建請行政院儘速推動將捷運由動物園站延伸至深坑、石碇地區,促進深坑、石碇交通運輸系統的平衡發展,請公決案。

決議:函請行政院研處。

十、本院委員陳椒華等11人臨時提案,有鑑於農地遭事業廢棄物棄置之不法事件頻傳,然農政單位並無規範土壤重金屬總重檢驗項目,使得農政單位及農民也無法快速得知土壤污染情形。為保障農地與糧食安全,建請農委會修訂法規,針對可能遭棄置廢棄物污染之農地,增加「土壤中重金屬檢測方法─王水消化法(NIEA S321.64B)」之檢測方法,以檢驗受污染土地之土壤重金屬總量,爰請農委會於一個月內檢討修正相關法規,以加強農地安全之污染情況判定,並於109年6月底前完成法規修訂及公告,請公決案。

決議:函請行政院研處。

其他事項

壹、民進黨黨團提議變更議程,本次會議討論事項第六案增列「(三)本院財政委員會函送經濟委員會109年度附屬單位預算審查報告,請併『中華民國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總報告』討論案。」予以通過。

貳、民進黨黨團提議變更議程,將委員楊瓊瓔等17人擬具「農民退休金條例草案」、委員曾銘宗等22人、委員蘇治芬等17人、委員陳素月等16人、委員黃世杰等18人、委員謝衣等21人分別擬具「農民退休儲金條例草案」,均自經濟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予以通過。

參、國民黨黨團變更議程提議3案,因院會均已通過,故不再處理。

肆、109年5月5日朝野黨團協商結論,經決定如下:

一、請各黨團於5月5日(星期二)下午5時前,將「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追加預算案(109年1月15日至110年6月30日)」之提案,送至財政委員會彙整。

二、財政委員會收案後,於5月6日(星期三)上午9時前,提供各黨團及相關行政部門參考。

三、請行政部門先行向提案委員及黨團進行雙向說明,落實溝通,俾利5月7日(星期四)下午協商之進行。

四、各黨團同意上開預算案不受協商冷凍期之限制,並於5月8日(星期五)院會進行處理。

本次會議各項記名表決結果名單:

(1)「報告事項第一○五案民眾黨黨團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不予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57  贊成人數:10  反對人數:47  棄權人數:0

贊成者:10人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蔡壁如  邱臣遠  高虹安  張其祿  賴香伶  鄭正鈐  翁重鈞

反對者:47人

黃秀芳  邱泰源  鍾佳濱  柯建銘  鄭運鵬  黃國書  李昆澤  郭國文  何志偉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趙天麟  張宏陸  洪申翰  劉建國  湯蕙禎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世杰  陳 瑩  江永昌  羅美玲  周春米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范 雲  賴惠員  陳亭妃  劉世芳  張廖萬堅 陳素月  羅致政  莊瑞雄  蘇巧慧  邱議瑩  陳秀寳  沈發惠  吳秉叡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棄權者:0人

(2)「報告事項第一○五案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改交財政委員會會同有關委員會審查不予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57  贊成人數:8  反對人數:47  棄權人數:2

贊成者:8人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蔡壁如  邱臣遠  高虹安  張其祿  賴香伶

反對者:47人

黃秀芳  邱泰源  鍾佳濱  柯建銘  鄭運鵬  黃國書  李昆澤  郭國文  何志偉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趙天麟  張宏陸  洪申翰  劉建國  湯蕙禎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世杰  陳 瑩  江永昌  羅美玲  周春米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范 雲  賴惠員  陳亭妃  劉世芳  張廖萬堅 陳素月  羅致政  莊瑞雄  蘇巧慧  邱議瑩  陳秀寳  沈發惠  吳秉叡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棄權者:2人

鄭正鈐  翁重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