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公報 第109卷 第42期 院會紀錄
立法院公報 第109卷 第42期 院會紀錄
乙、本院委員質詢部分
(一)本院邱委員臣遠,有鑑於民眾反應身為中小企業業主,受這波疫情影響到生計,4月初就向銀行諮詢紓困貸款展延,但得到銀行端回覆,表示審核流程最快也要到6月才會有答覆,還未必能核過。如此冗長的流程若為通例,表示銀行端顯然與政府推動紓困的美意相左。遠水難救近火,耗時數月才得到的奧援,體質不夠穩健的中小企業恐怕已經面臨歇業。為協助中小企業面臨的這些困難,建請金管會查核各銀行審查流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行政院每日召開記者會,公布紓困貸款進度,但民間反映許多看不到吃不到的狀況,無論是難以打通諮詢專線,或是銀行端說明的標準不一,程序過於繁瑣,都造成民眾卻步。
二、中小企業體質大多不算穩建,因此也會懷疑是否只有知名企業或銀行常往來的熟客才比較容易核貸過。建請金管會應詳細瞭解各銀行審查流程,放貸狀況。
三、近期有報導銀行為了濫衝「金額」、「件數」、「效率」KPI,廣邀經常往來客戶申辦,對象多為非需紓困的族群。建請金管會針對此種現象,建立資金流向查核機制。
(二)本院邱委員臣遠,有鑑於當前物聯網資料革命時代,資料治理(data governance)儼然成為全球關注的公共政策主要課題,也被各國政府視為達成更佳決策、增進治理品質之政策工具。然而,在今(2020)年新型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疫情延燒時期,政府卻未能有效掌握我國中小企業之營運現金(Cash Buffer)情況,以致相關紓困政策緩不濟急。為落實資料治理,以作為未來相關政策制定之重要依據,藉以提升政府之施政效能。爰此,要求相關單位應就我國中小企業營運現金狀況進行調查,以期有效解決企業融資難題,裨益後續相關政策之推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我國中小企業涵蓋97%以上之企業總數,以及78%以上之就業人口。當整體經營環境趨於嚴峻之時,中小企業之困境儼然成為我國經濟發展之阻礙,而中小企業之財務問題往往是主要壓力所在,資金週轉不靈更常是我國中小企業面臨的窘境,換言之,「現金流」對我國中小企業而言,如同維繫生命的命脈,倘若缺乏現金流恐對中小企業造成不可逆的災難。
二、以摩根大通研究所(JPMorgan Chase Institute)於2016針對美國近60萬家中小企業的調查研究為例,中小企業之營運現金(Cash Buffer)中位數大概可以維持27天。另以產業別觀之,餐飲業僅可維持13天、零售業可維持19天,美容美髮等個人服務業為21天。反觀我國因缺乏相關數據統計,導致紓困政策未能通盤考量銀行端、產業端之實際情況,使得銀行貸款核貸之速度無法有效緩解我國中小企業對於週轉金之迫切需求,由此可見資料治理之重要性與必要性。
(三)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在台灣,職業災害傷亡比天然災害更為恐怖,昨日台北錢櫃KTV大火有員工喪生,更顯示在職場勞工除了失業恐懼外,非安全莫屬,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回顧過去十餘年統計,每年職業災害死亡人數多數比災害防救法所列災害更為慘烈。除像九二一大地震、莫拉克風災等巨大天然災害外,即便是二○一六年二月六日台南大地震,及八仙粉塵氣爆、高雄氣爆,均不及每年約三百人的職災死亡人數,也比當前新冠病毒致死人數誇張!
二、根據過去勞動部重大職災統計,歷年死亡人數近十餘年仍高達三百餘人,檢視這些數字,不免讓人驚悚恐慌!而這些往生者,應皆是家庭中堅、經濟的主幹,亦即每年約有三百餘家庭受衝擊,造成社經影響不可言喻。
三、顯然,各界仍有很多任務待改善,對於勞工職場雖有一些規範,但成果卻是如此,顯然既有的作為─職業監督、檢查、雇主作為等機制已難符需求,突破、改善勢在必行。建議從調整、導引勞工自主關心、行動著手,或許是可行方向,期讓政府、企業主與勞工共同關心職場安全,共創三贏。
(四)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鐵路警察李承翰遭刺死案,嘉義地方法院以凶嫌行為時因精神障礙而不能辨識行為違法,無法依據對於周遭之辨識而為行為,判決無罪並監護5年,引起各界譁然。精神障礙犯嫌依刑法第87條第3項規定的監護處分(強制就醫)期間為5年以下,但無延長規定,法制面有無疏漏,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殺人犯常提精神障礙抗辯,刑訴法上雖說法官參考鑑定人意見,自負判斷責任,但鑑別精神障礙案件十分專業,法院幾乎無不按鑑定意見判決。儘管刑事訴訟法第一九八條規定,准許選任數人鑑定。但法院實務上擔心委託二名鑑定人,意見不一致,致法官處理為難,所以即使當事人一方不服鑑定人鑑定意見,請求另付他人鑑定,法院為了避免困擾,通常不准所請,或將其異議理由轉請鑑定人表示意見,所以很難撼動原鑑定人的鑑定意見,這也是法院判決常難令被告或被害人心服之處。
二、事實上美國法院鑑定往往由原告及被告兩造各提一名鑑定人鑑定,如雙方意見不同時,由法院再遴選適當的第三位鑑定人鑑定。又美國鑑定人要出庭作證,尤其接受對方詰問。我國法院過去甚少傳鑑定人出庭,更少由當事人雙方詰問。所以我國鑑定人鑑定意見常有爭議空間,使得有些判決的權威受人質疑,甚至使法官背了黑鍋。
三、我刑法保安處分八十七條規定因十九條(即精神障礙)之原因不罰者,其情狀足認有再犯或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時,雖可令入相當處所(例如精神醫院)施以監護,但期間限為五年以下,難保期滿出來後疾病不繼續發作再犯。
四、我國刑事政策、法律規定與實務作法已與時代脫節,須盡早改弦更張,包括修正刑法保安處分與刑事訴訟法相關交保等規定,規定本案之類精神障礙犯人,法院不能交保,而且應立即送入精神醫院治療,直到痊癒為止,以免危害治安。
(五)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去年7月鐵路警察李承翰執勤時遭鄭姓男子刺死,日昨嘉義地方法院一審以鄭男罹患精神疾病而宣判無罪,並裁定以50萬元交保,各界譁然。不但李承翰母親聽到判決腳都軟了,警政署長也表示憤怒,不能接受,基層員警更醞釀上街抗議,為李承翰討公道。殺警無罪,交保獲釋;這樣的判決,法官可以找到完整的法律支撐,卻完全背離社會情感,不僅受害家屬難平、警察難服,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近年來已有多起社會重大刑案,嫌犯都稱罹犯精神疾病,以求脫罪。問題是,在司法審判過程中,精神鑑定可能出現反覆不一的情形,不同審級與不同法院的判決結果也可能有很大的出入。對受害家屬來說,不見天理昭彰;但李承翰母親更說,判決無罪,「代表殺人裝瘋就無罪,怎能保護社會,怎麼讓警察執法安心?」事實上,幾年前已有嫌犯自認「不會判死」而殺人,如今「殺警無罪」,對社會的衝擊更令人擔憂。不但民眾人心惶惶,精神障礙者恐怕也會遭受更大的汙名與歧視。
二、這判決後續有兩大問題,第一是根據精神衛生法,一旦鄭的病症發作,警方判斷下能直接將他強制就醫,但問題是突然其來的犯案,警方也不可能24小時守在鄭男身邊,且第一線警察、社工並無判斷精神疾病的專業,這棘手難題將丟給第一線人員。第二問題是,若最後定讞,鄭入醫院治療,5年後疾病仍未痊癒,因監護宣告最長是5年,只能讓他復歸社會,同樣的壓力又回歸到社工、警察等,屆時社會安全網又要再度被挑戰,民眾再度陷於恐慌。
三、近年來精神疾病患者犯下重大刑案時有所聞,但多數通常都判決無期徒刑,包括小燈泡案、北投國小割頸案等,因後續延續羈押,還不會有「趴趴走」的狀況,但這次無罪落差太大,莫怪輿論抨擊不斷。政府該做的是,可以修法直接讓類似個案在判處無罪後,先強制就醫,持續治療,司法審判進度也同步進行,減少社會的恐慌,就像李承翰母親不斷說的「不期待判處死刑,但只希望不要再有人受害……」。
(六)本院邱委員志偉,鑑於我國道路交通安全十分重要,每年因為道交事故死亡率居高不下。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尤其重要,不應待成年考取駕照時才進行,應自小紮根,從頭培養正確觀念成習慣。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鑑於我國道路交通安全重要,每年因為道交事故死亡率居高不下,主因在於用路人與平常使用交通工具之駕駛相關安全觀念不佳。我國長期將道路交通定位於駕駛技術,忽略安全知識的培養。更遑論行人與不必駕照之腳踏車等交通工具亦缺乏道路安全之觀念,導致每年道交事故頻傳。
二、我國應參考日本《道路交通法》所設置之「財團法人全日本交通安全協會」,由政府與民間合作,在國小階段開始便應該於課程中融入道路安全之內容。並仿效日本採取逼真擬實之情境模擬,由專人示範各種意外事故之真實情形,而非僅為課本教育或動畫,缺乏對實際狀況之了解。學生若至高中階段更應該加強學習,主因在於高中畢業之後通常便具備駕照應考資格,尤其需要加強道路安全觀念。我國未來若全民國防之課程面臨轉型,應該在部分減授之時數中加入道交相關安全觀念,讓國人在學校教育中就能培養正確觀念。
三、建請行政院協調相關單位,提出有教育意義又含有實質經驗之道路交通安全課程,讓國人不再因為交通事故致生悲劇。
(七)本院邱委員志偉,鑑於針對弱勢無保者提供紓困金,但引來很多民怨,政府應儘速檢討配套政策順暢度,必要時增加臨時人力協助政策推動。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對於現在武漢肺炎疫情嚴峻,政府發放紓困金。昨天率先針對弱勢無保者提供紓困金,但引來很多民怨。我首先要請教的是,目前紓困金發放的弱勢族群,政府預期要達到的目標是多少人數?紓困金的發放因動線問題引來不少民怨,或是有人認為一萬元根本不足,請問相關主管部會多久期間會進行滾動檢討?有無可能一周檢討一次?
二、針對這次申請人多導致許多第一線承辦人員非常辛苦。政府應該考慮增聘臨時人員,比照機場防疫的臨時工作員方式,針對說明解釋與文件審核等招聘關專業人員,讓民眾申請更簡便更好了解?
三、建請行政院妥適思考弱勢無保者紓困金發放相關流程,必要時增加人力,不致第一線人力過勞,民眾辦理也更為安心。
(八)本院賴委員香伶,鑑於2017之司改國是會議決議檢察官辦理偵查及第一審蒞庭實施公訴案件應以偵訴合一(己案己蒞)為原則,且施行國民參與刑事審判之法律後,刑事訴訟程序將由現行改良式當事人進行主義朝向更當事人進行的方向改革,加強檢察官立證、詰辯的法庭活動責任,始能發揮發現真實及伸張被害人權益的功能。爰就:法務部目前推動偵訴合一之進度如何?1997年至2019年推動之「強化檢察官蒞庭功能實施方案」成效如何?檢討無法全面推動之障礙為何?實施偵訴合一具體有多少人力缺口?補足之期程及預算規劃?如何對檢察官實施在職研修教育提升檢察官在卷證不併送之刑事訴訟中實施公訴論告能力?等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按「重大案件在一審檢察署應協同辦案,由主任檢察官共同具名帶領團隊辦案;特殊重大矚目案件則均為團隊協同辦案,一審應以偵訴合一(己案己蒞)為原則,俟辦案人力充實後,再逐步推廣至其他案件。」為2017司改國是會議決議明揭。
二、國民參與刑事審判制度係台灣首開先河採取卷證不併送之刑事訴訟程序。過去因卷證併送,受命法官及刑事合議庭成員均得於審理前詳閱卷證,檢察官蒞庭實施公訴常僅機械式起稱「如起訴書所載」、「請依法判決」等無實質內容之論告。惟於卷證不併送之刑事訴訟程序中,朝向更高度當事人進行之方向改革,檢察官負立證出證、詰問、辯論、說服法官及國民法官之實施公訴責任,始能稱職演繹伸張被害人權益之角色。
三、法務部於1997年即開始推行偵訴合一,相關推動情形,及推行後之檢討,對應2017年司改國是會議決議後之推行,及目前推行進度,相互映照可對國家推動偵訴合一中遭遇的問題,啟發思考何種解決方案,應由法務部提供本院立法推動相關法案時參考。
(九)本院賴委員香伶,鑑於台灣民間生活習慣上,勞工對婚假之利用,多規劃出國度蜜月,甚至有時搭配特別休假延長國外蜜月旅行假期。今為配合國家整體防疫措施,絕大多數勞工均取消行程,待全球疫情趨緩後再安排出國度蜜月。惟依勞動部令釋,以目前全球疫情持續發展中勞工婚假將有逾請休期限之虞,勞工請婚假權益將受不合理限制。爰就:勞動部如何於法定職權內解決勞工婚假請休期限在全球疫情蔓延之間屆期而致權益受損?等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按「勞工因婚、喪、疾病或其他正當事由得請假;請假應給之假期及事假以外期間內工資給付之最低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勞動基準法第43條定有明文。
二、次按「勞工結婚者給予婚假八日,工資照給。」勞工請假規則第2條復定有明文。
三、復按「核釋勞工請假規則第二條規定:『勞工結婚者給予婚假八日,工資照給。』前開婚假應自結婚之日前十日起三個月內請畢。但經雇主同意者,得於一年內請畢,並自即日生效。」業經勞動部104年10月7日勞動條3字第1040130270號令釋(下稱令釋)在案。
四、綜上,勞動基準法及依其授權訂定之勞工請假規則,均未限制勞工婚假之請休期限,現行各事業單位對勞工請休期限之限制,係遵循系爭令釋而來。而系爭令釋係由事務主管機關依職權逕行發布,其自亦得再依職權逕行變更或補充之,以因應疫情影響台灣勞工婚假權益受損之問題。
五、爰此,特就旨揭問題向行政院提出質詢,要求勞動部研議回覆本席如何於職權內保障台灣勞工婚假權益。
(十)本院賴委員香伶,鑑於現行《檢察機關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中,目前尚無具體要求檢察官與被告充分溝通之機制。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依立法院於去(108)年12月10日國際人權日三讀通過之刑事訴訟法,增進犯罪被害人於刑事程序之保護及程序主體地位,次依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決議,為使被害人及家屬能瞭解偵查審判進度,得於訴訟中適時表示意見,法務部委外建置「被害人刑事訴訟資訊獲知平台系統」,預計於今(109)年10月完成建置,屆時包括殺人、重傷害、強盜、擄人勒贖及性侵害犯罪等特定案件之被害人,皆可透過上揭資訊平台系統,適時掌握案件進度,另為落實司法民主化及國民參與,法務部亦刻正研擬草案,規劃由人民組成「國民檢察審查會」,對重大、社會矚目之不起訴處分或簽結案件進行審查,建立外部監督機制。
二、上揭改革措施固值肯定,惟或許是尚處於初步執行階段,對於提升犯罪被害人參與刑事訴訟程序,以及資訊獲得權等,皆限於部分特定案件,將來如何擴及所有刑事案件,自待實施後逐步全面加以貫徹。
三、惟縱令上揭措施於刑事訴訟程序全面實施,必也仍有部分犯罪被害人不願參與或知悉,是能否於一般訴訟程序中,另外課予相關執法人員告知相關權益事項,並確保犯罪被害人之溝通陳述權,實有必要。是依現行《檢察機關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以下稱注意事項)中,目前尚無具體要求檢察官與被告充分溝通之機制,爰建請法務部研議下揭辦法修訂之可行性,並於3個月內以書面回覆:在不妨礙偵查進行與被告隱私的前提下,於注意事項中新增檢察官於作成起訴或不起訴處分前,應與告訴人及被告充分溝通,以此確認並無遺漏之證據或主張,俾使相關處分臻於妥適。
(十一)本院賴委員香伶,就《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及第8條規定,年滿15歲以上,65歲以下受僱於僱用未滿5人之勞保條例第6條第1項第1款至第3款規定各業之員工,僅得其雇主或所屬團體或所屬機構為投保單位自願加保,似有違憲之虞,相關機關有無修法規劃。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按,憲法第153條及第155條規定,國家應制定保護勞工之法律,並應設立社會保險制度;又按,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8項規定:「國家應重視社會救助、福利服務、國民就業、社會保險及醫療保健等社會福利工作,對於社會救助和國民就業等救濟性支出應優先編列。」又依歷次大法官解釋(司法院釋字第485號、第549號、第609號解釋),上揭憲法及增修條文規定具有規範效力,得為法為合憲性審查之依據,合先敘明。
二、查,依現行勞保條例第6條及第8條規定,此等勞工僅得其雇主或所屬團體或所屬機構為投保單位自願將其加保,與其他受僱於員工5人以上公司行號之勞工依法強制其雇主必須加以投保,受有不利之差別待遇,有違平等原則。
三、次查,依勞動部函釋【附件一】:「勞工保險係在職保險,依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第1項第7款規定,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應由所屬職業工會辦理參加勞工保險。故勞工實際從事工作且符合前開規定,始可由所屬職業工會辦理加保。」可知,此等勞工之雇主若不願為其投保,亦無法透過職業工會自行投保,而現行法律又無給予此等勞工得以加入勞保之其他合法途徑,導致其無法獲得社會保險制度之保障。
四、復查,依勞保條例於民國57年全案修正時之立法意旨,「為期社會安定,逐漸推行社會保險,爰將其範圍予以擴大」,而增列「受僱用於十人以上之公司行號之員工」【附件二】,可知,當時政府(行政及立法者)基於扶持小企業主及國家經濟發展而減少其成本負擔,或尚能符合比例原則,惟該保護政策距今已逾50年,民間經濟已有長足發展,被保險人之對象範圍亦逐步擴大至近乎全面強制納保,僅此等勞工獨漏列於其外,又並無其他合法參加勞保之途徑已如前述,實不符比例原則、平等原而有違憲之虞。
五、綜合上述,尚請勞動部說明,有無修正勞保條例第6條及第8條之規劃,例如將此等勞工納入強制投保範圍,或使此等勞工得以個人身分參加勞保,以落實憲法規範有關國家應保障勞工及實施社會保險之意旨。
【附件一】
發文單位: |
勞動部 |
發文字號: |
勞動保 1字第 1030140341 號 |
發文日期: |
民國 103 年 10 月 08 日 |
資料來源: |
勞動部 |
勞工保險條例 第 6 條 (民國 103 年 05 月 28 日版) 就業保險法 第 11 條 (民國 103 年 06 月 04 日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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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於定期契約屆滿時另有從事其他部分工時工作,因離職 當時非屬失業勞工身分,自不得以該離職事由申請失業給付;若於定期契 約屆滿翌日即加入職業工會投保勞工保險,不符「逾 1 個月未能就業」 之規定,不符合失業給付請領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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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內容:有關就業保險被保險人於定期契約屆滿時另有從事其他部分工時工作,或 於定期契約屆滿翌日即加入職業工會投保勞工保險,是否符合失業給付請 領資格之疑義 一、查就業保險法(以下簡稱本法)第 11 條第 2 項規定,被保險人因 定期契約屆滿離職,逾 1 個月未能就業,且離職前 1 年內,契約 期間合計滿 6 個月以上者,視為非自願離職,並準用前項之規定。 案內勞工定期契約屆滿,仍繼續於其他單位從事工作者,因離職當時 非屬失業勞工身分,核與前開規定不合,自不得以該離職事由申請失 業給付。至本部改制前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95 年 6 月 7 日勞保 1 字第 0950028702 號令,係基於本法促進就業之目的,針對「離職 後再就業」者所為之解釋性規定,惟與前揭情形仍屬有別,不宜援引 適用。 二、又查勞工保險係在職保險,依勞工保險條例第 6 條第 1 項第 7 款規定,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應由所屬職業工 會辦理參加勞工保險。故勞工實際從事工作且符合前開規定,始可由 所屬職業工會辦理加保,渠等既於定期契約屆滿翌日即加入勞工保險 ,如無本部改制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95 年 6 月 7 日勞保 1 字 第 0950028702 號令規定之適用,則不符本法第 11 條第 2 項「逾 1 個月未能就業」之規定。又按農民健康保險與勞工保險皆屬各職域 之社會保險,有實際從事工作者,始得加保,故前開情形於定期契約 屆滿後依法於漁會參加勞工保險,或於農會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者,亦 同。 |
【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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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本院傅委員崐萁,針對台灣北中南皆有客家語言文化學院,而客語是我國重要語言之一,客語師資也共商納入正規教育體系的可行性辦法,未來大學也將設置客家語文教育學系,但目前東部卻獨缺客家語言文化學院,實為可惜,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我國客語已成為國家語言之一,教育部預計公告《客語師資培育資格聘任辦法草案》,是推動客語教育的一大步,預計未來大學將設置客家語文教育學系,配合政策修法協助第一線推動客語教育相關需求,以減緩地方學校因缺乏師資額度而造成推動方針之窘境。
二、花蓮縣為客家重鎮,隨著國家語言法通過後,母語從108年課綱起,以逐步規範成為必修課程,以趨勢觀來看未來母語老師的需求會越來越高,因此東部師資培育場域,確實有迫切性去思考客語教師的培訓問題,對於族群母語與師資,應要有短中長期規劃,讓客語能永續發展,目前全台桃竹苗、屏東、高雄、台中,皆有客家語言附設研習教學進修大學,建請行政院對於東部大專院校體系規劃師資培育管道,以協助教師學歷之需求,並提升第一線的教育功效。
(十三)本院傅委員崐萁,針對花蓮縣鳳林鎮今年西瓜受連日來高溫影響出現裂果減產災情,造成農民損失慘重。且受新冠疫情影響,近期西瓜開始盛產後卻因疫情影響乏人問津,農民苦不堪言,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台灣自南到北,每月都有各種蔬菜水果盛產問市,但在疫情影影下,近年來盛產上市蔬果都面臨銷售困境。尤其花蓮縣鳳林鎮大西瓜去年在採收期,遭遇天候不穩定影響,氣溫忽冷忽熱,造成鳳林大西瓜出現嚴重裂果災情。今年不同於去年氣溫忽冷忽熱,今年則是西瓜進入採收期,結果連日來高溫持續出現,採收期的西瓜無法承受連續多日的高溫與潮濕,西瓜因此出現尾部不正常的裂果情形,預估今年災情將甚於去年。
二、去年鳳林鎮補助是以天然災害現金救助,今年不僅是天然災害,也受到疫情影響,盤商藉此壓低價格,農民血本無歸、苦不堪言,建請農委會等相關單位整合規劃,與各縣市農漁會協商,集思廣益,推動農產品行銷,並且針對農民紓困方式加以補助,搶救農業。
(十四)本院傅委員崐萁,客語能力認證考試自辦理以來,報考人數持續成長,客語認證族群也漸趨廣泛,且客委會從今年度開始,為了讓民眾有更大的應試彈性,均於一個縣市開辦「多梯次認證」,但新冠肺炎衝擊各項大型考試,如此增加考試梯次是否影響防疫,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客語能力認證考試自辦理以來,報考人數持續成長,近兩年更是皆超過一萬五千名考生報考,顯示越來越多民眾投入學習客語的行列,報考客語認證的族群也漸趨廣泛,客委會從今年度開始,為了讓民眾有更大的應試彈性,9月份的全國認證外,更在3月至8月、10月至12月的各月份均於一個縣市開辦「多梯次認證」,全年最多辦理11梯次認證。
二、因新冠肺炎衝擊各項大型考試,有鑑於教育部日前宣布相關應變,如國中教育會考、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等,所有試場開放冷氣,且門窗也要打開通風,避免考生戴口罩在攝氏三十多度的高溫中不適,擔憂噪音干擾影響公平,今年國中會考將取消英聽測驗、僅考閱讀測驗。但客語考試依然有納入聽力測驗,建請客委會必須超前部屬,建議考試安排考生梅花座,或取消聽力考試。
(十五)本院傅委員崐萁,近日衛福部新增「急難紓困實施方案」補助對象,針對沒有投保公、農、勞保等社會保險,且收入低於最低生活費2倍者,每戶加發1萬元急難紓困金,但因申請人數眾多,資格繁瑣,造成民眾不便,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因受疫情衝擊,衛福部新增「急難紓困實施方案」補助對象,針對沒有投保公、農、勞保等社會保險,且收入低於最低生活費2倍者,每戶加發1萬元急難紓困金,其中要求民眾需準備工作證明,但許多民眾反映,很多人為臨時工,且雇主也不願開工作證明給員工,要取得工作證明實屬困難,造成民眾看得到吃不到,建請行政院應放寬標準,工作證明等文件改用其他方式代替,使申請民眾能夠更加方便領取紓困金。
二、急難紓困審核標準以109年1至4月總收入為準,將放寬到全家平均每人每月生活費不超過當地最低生活費2倍。但根據衛福部公布「家戶每人每月生活費」的計算公式:〔家戶月平均收入+(家戶總存款-15萬元*家戶人數)〕/家戶人數。此公式極其複雜,造成許多民眾不清楚自己是否有申請資格,且審核方式更增加基層公務員工作量,建請行政院是否簡化公式或申請程序,讓民眾更簡便申請。
(十六)本院傅委員崐萁,針對花東鐵路99.8KM處的馬加祿溪鐵橋下,路面因鄰近馬加祿溪未修建堤防,河面在大雨過後常漫淹馬路,加上橋墩過於密集,溪上漂流物容易卡在橋柱,因而造成該區域容易淹大水,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花東鐵路99.8KM處的馬加祿溪鐵橋下,路面因鄰近馬加祿溪未修建堤防,河面在大雨過後常漫淹馬路,加上橋墩過於密集,溪上漂流物容易卡在橋柱,因而造成該區域容易淹大水;此外,馬加祿溪鐵橋下高度過低,許多大型車輛無法通行,特別是大型消防車要出勤緊急救援時無法通過。
二、鐵工局承諾,會把地方意見納入花東鐵路雙軌電氣化工程細部設計,將路線東移2至3米並提高橋梁高度,且拆除舊橋以解決相關問題。目前鐵工局也已將該路段納入花東雙軌電氣化細部設計,然而花東雙軌化長達107.8公里,於109年4月23日環評初審通過,預計於110年6月才動工,並以115年6月完工通車為目標,以解決當地鄉親長久以來的困擾。代表至115年期間,在地居民都必須忍受淹水之苦,且在改建之前,又該如何來解決大雨淹水,以致溪上漂流物容易卡在橋柱的問題?建請交通部規劃做好防汛設備,讓民眾有一條安全的道路。
(十七)本院傅委員崐萁,針對花蓮縣在台九線上共有9個平地鄉鎮,其中8個(從花蓮市到富里鄉)都屬於客委會認定的客庄。唯獨新城鄉被排除客庄認定,其依據是由客委會早期的訪查資料。但近年人口流動率較大,建議客委會重新調查認定,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花蓮縣在台九線上的鄉鎮共有9個平地鄉鎮,其中8個(從花蓮市到富里鄉)都屬於客委會認定的客庄。唯獨新城鄉被排除客庄認定。其依據是由客委會早期的訪查資料,因新城鄉客家人口未達該鄉的三分之一以上,據105年客委會的調查統計顯示,花蓮縣新城鄉客家人口佔20.7%。
二、新城鄉雖不是客家重點城鎮,但客家文化亟需協助發展與重視,且依據「104年度花蓮跨域整合規劃計畫─大家共下鬥等來─洄瀾」整體規劃將新城鄉、花蓮市、吉安鄉及壽豐鄉等四個鄉鎮,納入串連成為客家文化廊道,透過廊道整合客家文化生活圈資源,形塑客家地方特色,新城鄉目前也有不少客家人及店家、民宿等。現在客委會的紓困方案中,客庄產業振興方案,只適用於客庄,新城鄉將被排除,殊不公平,且近年來人口流動率大,加上花蓮青年住宅也興建在新城鄉,建請客委會重新調查認定,或授權、補助地方來調查。
(十八)本院傅委員崐萁,針對原民會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第二波振興計畫編列2億元,是針對原住民族地區受影響的部落旅遊經營單位,推動「部落景觀優化計畫」,但原民會規定申請時間只有「短短一個月」的時間,如此時間太短造成民眾不便,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原民會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針對原住民第二波振興計畫編列2億元,原住民族地區受影響的部落旅遊經營單位,在疫情流行期間,因遊客減少,藉此期間推動「部落景觀優化計畫」,於疫情期間,整備美化部落環境及設施,每1部落最高補助40萬元,預估優化至少100個部落,且鼓勵採雇工購料方式,補助部落族人工資及相關材料所需費用。
二、根據原民會規定,本次部落景觀優化計畫受理申請時間自109年4月20日起至109年5月20日止,從4月20日公布開始申請,只有「短短一個月」的時間,就要原住民族地區依法立案的團體來提出申請,地方許多部落反映,還不了解方案的具體內容、申請方式,就要地方部落提出申請,且申請時間太短,建請行政院延長「部落景觀優化計畫」的受理申請時間,以及到地方部落辦理說明會向部落朋友及地方政府說明相關計畫。
(十九)本院馬委員文君,有鑑於新冠肺炎疫情爆發後,所有製造口罩的原料、生產線都被徵用生產一般「醫療口罩」,反倒活性碳口罩產線被排擠,造成農民在噴灑農藥時,所必須使用的活性碳口罩,在市面上完全缺貨,讓農民欲哭無淚,籲請行政院重視農民供給口罩防護,增加活性碳口罩產線能量,優先統計分派給農民,不要讓基層農民和勞工「無罩可用」,避免有毒物質的威脅,保障國人的健康,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政府在1月底將口罩列為防疫物資,禁止口罩出口,但因口罩產量仍不及需求,因此強制徵用口罩工廠,並投入大批資金及人力生產一般「醫療口罩」,經濟部工業局每天會確認各個工廠的每日產能及產量,並從源頭的原料控管生產情況,但也造成除了「醫療口罩」之外,活性碳口罩的產線統統調整成「醫療口罩」產線,雖然「醫療口罩」日產量巨幅增加,但也排擠了活性碳口罩的產量,市面上根本買不到活性碳口罩。
二、農民反映新冠疫情防疫期間,政府徵收管制相關口罩,造成農民噴灑農藥無口罩可購配戴使用,等於影響農民健康,不僅農民沒有活性碳口罩可用,還有各行各業的勞工,像磨石、打壁、油漆……等及工業上都需要活性碳口罩,由於活性碳口罩主要用在於吸附有機氣體、惡臭分子和毒性粉塵,因此進行噴灑農藥、噴漆作業、在加油站打工和常接觸到有機溶劑,必須配戴才能達到防護效果。
三、口罩生產每天已達1,700萬片,政府誇口要衝高到2千萬片產量,可以說「口罩國家隊」功不可沒,但是總統在進行「口罩外交」大方捐助口罩給外國的同時,是否應該先照顧好國人的需求呢,絕不能博得「口罩外交」的掌聲,卻忽視了我們基層農民和勞工健康的代價。
四、籲請農委會和經濟部工業局儘速討論出解決方案,增加活性碳口罩產線能量,優先統計分派給農民朋友,不要讓基層農民和勞工「無罩可用」,避免增加有毒物質的威脅,保障國人的健康。
(二十)本院馬委員文君,有鑑於政府匆忙推行擴大急難紓困政策,因申請資格條件複雜、中央與地方政府實施步調不一、第一線基層公務員承受龐大業務壓力等,造成國人怨聲載道。繼口罩之亂後再陷萬元紓困之亂,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因疫情嚴峻,政府不斷加碼各項紓困方案,其目的無非是讓急需用錢、生計面臨極大困境的國人給予及時雨,惟該政策卻防弊大於興利,面臨諸多不便,雖政府政策時常「朝令夕改」再現髮夾彎,面臨排山倒海而來的民怨,政府急需苦民所苦,擴大紓困應採全面「從寬認定、資料從簡」,核定後3日內核發;若認定急迫個案更要在24小時內核發,讓真正需要紓困的國人得到實質幫助,免去民眾頂著豔陽揮汗如雨排隊之苦。
二、政府政策的實行,不單僅福國利民,亦需體恤基層公務員業務是否得以負荷,然政府此次擴大紓困方案,卻無事先與地方政府溝通,以致各地鄉鎮市區公所湧入請領人潮,基層公務員忙碌不已,並需忍受國人謾罵或無理要求,在尚未準備好便急就章端出,如此草率,讓第一線人員相當困擾,俟疫情結束後,政府應給予基層公務員一定獎勵。
(二十一)本院馬委員文君,有鑑於新冠肺炎(COVID-19)蔓延全球,帶來全球經濟重傷害。環視世界各國作法,不論美國、日本、南韓、新加坡,幾乎都採取發現金藉以紓困和刺激消費。惟政府對於振興國內經濟作法,由發行酷碰券一再改變為發售紙本現金券,國人需先花費1,000元買下1,500現金券,給國人的優惠瞬間縮水為500元,根本無法有效刺激國人消費意願,完全為政治凌駕專業,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受疫情鉅大衝擊,無數家知名飯店停業或歇業,營運19年台南著名五星飯店大億麗緻決定在6月底結束營業,觀光業結束漫長寒冬沒有時間點;據南韓日前公布最新4月出口額,較去年同期相比劇減24.3%,創下2009年全球金融海嘯以來最大降幅,而台灣出口結構與南韓相似,相信未來出口數據可能也不會亮眼。
二、外銷難以期待,政府應儘速掌握內需市場。美國發出約1,200美元支票、新加坡發出約600元新加坡幣、日本每人發出10萬元日幣、南韓發出約100萬韓幣;而2009年全球金融海嘯,當時政府發放每人3,600消費券,無非就是要提高國人消費意願。現在政府從酷碰券變更為發售現金券,在僅有500元優惠下,如何振興買氣?政府不斷在紓困上撒幣,現行疫情已轉趨緩,政府應比照國外發現金,不該再忽視發現金的民意,才能讓因疫情站在懸崖邊的各大產業,獲得真正的幫助。
(二十二)本院馬委員文君,有鑑於南投縣內許多偏鄉地區(部落)因地處偏遠又道路狹窄大客車根本無法到達,居住於此的年長者、行動不便者與年幼的孩童僅能依靠家人接送或徒步而行非常不便。因此,應積極導入公車式小黃來取代營運公車,相對增加彈性、舒適與便利並兼顧業者生計。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南投縣偏遠地區因人口少、班次也少,導致欲搭乘大眾運輸工具的居民無車可乘亦有車載不到人的惡性循環。公車式小黃可透過延駛服務範圍、導入手機APP預約功能,未來可再擴大車輛規模及增加服務路線,擴大服務範圍,深入偏遠地區服務年長者及孩童,同時亦可鼓勵當地運將投入服務行列,增加即時派車的便利性,達到服務優化、提高業者生計、增加客源等多樣質量效益。
二、經參考高雄市、台東縣、台南市已陸續推行公車式小黃專案,評估公車式小黃約可挹注三大效益:一、省錢,民眾搭乘公車式小黃可比照支付公車二段次費用,約24元;年長者及身心障礙者刷卡即可免費搭乘。二、公車式小黃,提供具備衛星定位系統6-8人座服務,提高民眾通勤機動性。三、公車式小黃班次彈性,除平假日固定趟次往返外,若民眾遇在其他時間搭車可提前1天預約登記;再者年長者與行動不便之民眾,距離路線1公里以內業者願意提供免費接送至門口的服務,無須擔心叫不到車,行的權益與安全皆有保障。
(二十三)本院高委員虹安,有鑑於目前正值新冠肺炎疫情期間,衛福部每日下午固定召開《疫情指揮中心記者會》,公布當日確診資訊,及其他防疫相關訊息。現有聽障團體向本席陳情,記者會雖有口語翻譯員,但由於未提供即時字幕,使其獲知消息完整性不足,或須等待相關新聞報導文字,方能得知最新防疫資訊。資訊之落差及片面接收媒體訊息,恐形成防疫漏洞。再者,身心障礙者在購買口罩上,仍有許多不便之處,例如:超商訂購機台高低落差及不便之處,或未有寄送到府或其他更便民取用專案,有檢討改善之必要。據衛福部108年統計,我國身心障礙者達118萬6,740人,防疫期間政府更需對身心障礙者提出友善方案,以防止疫情擴散並保障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疫情中心每日下午皆舉行公布疫情資訊記者會,目前僅有衛福部長及指揮中心官員,以口說配合手語翻譯員方式說明防疫重點,及相關確診資訊。對聽障及聲音或語言障礙者而言,雖有手語畫面,若未能即時獲取「文字」訊息,仍將存在片面、段落式資訊斷層,致其防疫訊息及知識取得有所落差。在科技發達今日,其網路直播或新聞記者會,應可透過人機協同,如人工智慧語音辨識搭配人工校正方式,同步翻譯即時字幕方式呈現,以滿足聽障朋友需求,並落實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資訊平權之精神。
二、在3月初,口罩實名制尚未落實之前,年長者、身障者、幼兒、教師等相關團體,礙於口罩不易取得及購買,業已提出專案配售或配送口罩需求。當時衛福部表示,將研議相關配套,惟至口罩實名制上路後,迄今仍僅學校師生能獲得專案配送口罩,身障者仍須自行排隊、至超商訂購取與取貨等管道為之,因營業場所設施所限,仍有許多不便之處,衛福部應儘速就評估專案配送或思考更友善方案,以保障身障者權益。
三、綜上,身心障礙者屬於弱勢族群,疫情期間需更進一步獲得保障。目前國內聽障者共12萬4,485人、聲音或語言障礙者1萬5,274人、肢體障礙者為36萬234人。針對防疫記者會影音即時字幕,以及改善口罩專案配送方式,敦請衛福部研議相關方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四)本院高委員虹安,接獲醫療口罩批發經銷商陳情,因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經濟部從民國109年2月起全面徵用醫療口罩產線,統一分配銷售。導致全國醫療器材批發商,尤以醫療口罩批發為主之廠商因無貨可銷,公司營運受影響甚鉅。經濟部應調查相關業者實際影響範圍並提出實質補助紓困方案,保障因為配合政府政策及防範疫情共體時艱之合法廠商,並評估醫療口罩市場恢復正常供需之可能情境及時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因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影響,經濟部從民國109年2月起成立口罩國家隊,徵用全國醫療口罩產線,統一分配銷售。導致全國醫療器材批發商,尤以醫療口罩批發為主之廠商,難以維持正常營運。至今三個月,影響公司營運甚鉅。
二、醫療口罩批發為主之醫療器材批發商,均與各口罩製造商長期配合,鋪貨通路為全國各類藥局、診所、公私立醫院等醫療場所。但因政府政策統一分配銷售後,喪失原本產品取得、通路配送、營收來源等。經濟部應調查醫療器材批發商因醫療口罩徵用之實際影響,包括但不限於其同期醫療口罩占比之營業額變化、公司營運狀況、員工聘僱情形等,並研議相關補助紓困方案。
三、我國目前疫情控制良好,口罩產能亦大幅提升現況下,針對未來醫療口罩徵用退場機制,行政院應啟動規劃相關時程及辦法,待醫療口罩供需順暢或是肺炎疫情有所趨緩,即可逐步恢復醫療口罩市場正常供需,以利相關批發經銷廠商評估營運恢復計畫。
四、全國醫療器材批發商為配合政府政策及防範疫情共體時艱,卻在此疫情影響下成為無端之受害者且無相關補助紓困方式。建議經濟部應徵詢全國醫療器材批發商,研議以醫療口罩批發為主之廠商因新冠肺炎影響營運之補助紓困方案,以保障及健全整體醫療口罩產業供應鏈。
(二十五)本院賴委員香伶,鑑於各地樂齡學習中心與社區大學,均係依據終身學習法所設置、招生、推廣終身學習之機構,且因師生上課時群聚型態相仿,均因配合中央及地方政府防疫政策、措施,大量課程無限期取消、停課,影響授課教師收入,致生活經濟困頓。爰就:教育部何時能對於樂齡學習中心提出與社區大學相當程度之紓困方案?等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依教育部資料顯示「本部自97年起,為落實『在地學習』理念,結合當地各級學校、政府機關、民間團體等單位,以全國各鄉鎮市區至少設置1所『樂齡學習中心』為目標,並以『一鄉鎮、一特色』的方式規劃,其課程主軸包括樂齡學習核心課程、中心自主規劃課程、貢獻社會服務課程。」且該部並以「103年6月本部以『活躍樂齡、深耕拓點─102年強化樂齡學習中心服務品質計畫』獲得『第六屆行政院政府服務品質獎』」為榮。
二、按「三、學校、政府機關、社區大學與前二款以外提供人民多元學習之非營利機構及團體。」、「三、學校、政府機關、社區大學與前二款以外提供人民多元學習之非營利機構及團體。」終身學習法第3條第4款、第4條第3款分別定有明文,可見樂齡學習中心與社區大學均屬終身學習機構。
三、查教育部業依「教育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對社區大學、社區大學講師予以紓困,略以「減輕營運困難補助最高200萬元」、「受影響社區大學講師,若任一個月酬勞因疫情影響較原定課程計畫損失達五成,講師酬勞補助,每月最高兩萬元,至多補助三個月。」等,但樂齡學習中心及樂齡學習中心講師,有相同營運困難、酬勞損失情形時,卻無實質平等之紓困措施。
四、據上,教育部對終身學習機構之紓困措施,顯有實質不平等之闕失,應儘速修正,爰此提出質詢。
(二十六)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逐漸舒緩,各國逐漸解封和鬆綁,將抗疫重心由防疫轉向紓困振興。這次疫情衝擊巨大,造成1929年經濟大蕭條以來最嚴重的經濟危機,衰退來得又急又猛,各國都無類似經驗,尤其如何在防疫和紓困振興兩難之間拿捏平衡,對全球各國都是高難度的挑戰。以台灣而言,行政院在「紓困2.0」的「擴大紓困對象」上就犯了操之過急、配套不全,乃至於地方基層無所適從,造成一團混亂的窘況,被稱為「萬元紓困之亂」。先前的防疫佳績無法外溢到紓困成果,的確令人遺憾,但若無法從亂象中記取教訓,讓後續紓困臻於完美,就會徒然浪費寶貴教訓。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隨著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逐漸舒緩,各國逐漸解封和鬆綁,將抗疫重心由防疫轉向紓困振興。這次疫情衝擊巨大,造成1929年經濟大蕭條以來最嚴重的經濟危機,衰退來得又急又猛,各國都無類似經驗,尤其如何在防疫和紓困振興兩難之間拿捏平衡,對全球各國都是高難度的挑戰。
二、以台灣而言,行政院在「紓困2.0」的「擴大紓困對象」上就犯了操之過急、配套不全,乃至於地方基層無所適從,造成一團混亂的窘況,被稱為「萬元紓困之亂」。先前的防疫佳績無法外溢到紓困成果,的確令人遺憾,但若無法從亂象中記取教訓,讓後續紓困臻於完美,就會徒然浪費寶貴教訓。
三、整個紓困方案以「滾動式拼圖」模式提出,許多專家和民眾都表達了憂慮,但執政團隊堅持「錢要用在刀口上」,不願對全民發現金,以免因富人拿去儲蓄而造成「浪費」。乍聽之下似乎有理,但全民發現金也可有「排富」門檻,行政團隊卻仍堅持不為,只因在野黨先行提出,就刻意排斥,或另有不可說的祕密?
四、紓困方案受惠人數約500萬,包括:艱困企業員工薪資補助80萬人、自營工作者補貼133.5萬人、弱勢加發生活補助87萬人、擴大就業15萬人、減班休息及個人進修津貼15萬人、急難救助金有工作無加保者34萬人、農漁民140萬人,占全台就業人數(1150萬)的43%,意味另外57%民眾因未受疫情衝擊,所以「無困可紓」嗎?
五、這是非常荒謬的思維,依據求職網站的調查,台灣就業民眾兼差謀生的比例非常高,43%同時擁有正職和兼職。行政院補貼排除了半數以上就業者,合理推估被排除者中必有許多是兼差者,其中必有若干因防疫管制或服務業萎縮而失去兼差機會,收入大量減少,但卻無法獲得紓困補貼。兼差是台灣人勤儉美德的表現,政府紓困獨厚農民與小黃,卻忽視勤奮的兼差族,公平嗎?
六、其次,補貼標準嚴苛且額度有限,不像是個被國際貨幣基金列為富裕經濟體的台灣所為。姑且不論疫情影響重大的歐美各國紛紛以經濟生產的10%~30%來支持紓困振興,和台灣一樣疫情不算嚴重但同樣高度依賴貿易的星、港、韓,分別撥出11%、10%和7%的經濟生產資源紓困,故能有餘裕普遍發放現金,幫助民眾度過困境。
七、我國將紓困振興特別預算調高到2100億元後,也不過是經濟生產的1.1%,可說是杯水車薪,難怪必須有各種排富,而且除少數勞工可補貼到3個月6萬元以外,其他受衝擊勞工的補貼額度有3萬元的,也有僅僅1萬元的,實在太少。
八、這些行業間補貼額度的巨大差異,政府迄今沒有任何解釋,似乎全憑少數高官主觀認定,實在難以服眾。在不同補助之間,排富的標準也各自不同,「富裕」在同一國內的不同行業有不同定義,可能也開了全球首例,政府也沒有任何解釋。這無非是因為採用了「滾動式拼圖」的補助模式,極容易引發「標準不一致」所產生的問題,但政府顯然要唾面自乾,任憑外界質疑就是不理,完全不像一個自詡為「會做事內閣」該有的風格。
九、現在,即將進入政府認定的「產業振興」階段,所謂的「酷碰券」或「抵用券」可能很快就會推出。這個政府自稱可獲較大「乘數效果」的消費補貼,已被各方批評多日,疫情衝擊下民眾收入大減,用8成花費來獲得2成折扣補助,究竟能產生多少「乘數效果」?常識就可以推論。「疫時」民眾收入減少,乘數效果絕對低於「平時」的乘數效果。學界出身的財經高層若執迷經濟理論,卻連常識都看不到,堅持依據乘數理論發酷碰券或抵用券,就會變成食古不化的蛋頭學者,極可能看到大量票券被民眾棄置不用;民間在景氣不佳之下,各種「買一送一」的消費商品或服務隨處可見,但成效有限,這種折扣不大的票券對誰有吸引力?或許,只有對從來不上賣場消費、成天在冷氣房研究規畫政府方案的政府高層,才會構成吸引力吧?
(二十七)本院許委員淑華,有鑑於桃園市平鎮興建中的停車場日前轟然坍塌,造成一名女工喪生,讓人痛心。許多人不知道,這座停車場是前瞻基礎建設的項目之一,其坍塌反映出前瞻建設粗糙上路、草率執行的現實。政府正為疫情推出上兆元紓困計畫,決策粗糙較前瞻建設有過之而無不及,其後果,亦可能較停車場坍塌猶有過之。前瞻計畫的草率,實是紓困方案的照妖鏡。政府應立即盤點前瞻計畫中缺乏效益的項目,將經費與資源作為疫情的紓困與振興之用。對於民怨滔天的紓困計畫,政府也要記取前瞻計畫草率規畫與粗糙執行的教訓,不要重蹈覆轍。平鎮停車場的坍塌,暴露前瞻建設難堪;但如果台灣經濟崩塌,將埋葬多少人的生計。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正當「紓困之亂」引發民眾憤怒,桃園市平鎮興建中的停車場日前轟然坍塌,造成一名女工喪生,讓人痛心。許多人不知道,這座停車場是前瞻基礎建設的項目之一,其坍塌反映出前瞻建設粗糙上路、草率執行的現實。政府正為疫情推出上兆元紓困計畫,決策粗糙較前瞻建設有過之而無不及,其後果,亦可能較停車場坍塌猶有過之。前瞻計畫的草率,實是紓困方案的照妖鏡。
二、前瞻建設計畫的目標,是要加大對具潛力的公共建設之投資,以促進國家發展。但當年蔡政府為了助攻綠營縣市、並籠絡藍營地方首長,前瞻計畫巧妙地加上「基礎」二字,即可堂而皇之編列預算讓地方執行一般平凡無奇的公共工程,地方停車場因此被納入前瞻計畫。當大建設變成了綁樁工具時,計畫內容就逐漸變質走樣,「前瞻」變成了「錢沾」。
三、誰能想到,像桃園平鎮這樣施工不良而坍塌的停車場,竟是蔡政府大剌剌宣揚的前瞻建設之一環?不獨如此,光在桃園市,以「前瞻」計畫為名的停車場即多達十四處,幾乎是一區一座;在新北市更多,共有十八座,台中有八處,其餘難以勝數。停車場原是尋常的地方建設,蔡政府不去推動無人車或智慧公路等具有遠見的交通建設,卻把大把經費撒給地方蓋輕軌、搞鐵路地下化及建停車場,不僅毫無瞻矚可言,甚至在助長建商包工程及粗製濫造。
四、近兩年來,前瞻計畫弊病紛傳,政府卻置若罔聞,也未提高警覺。以平鎮停車場而言,號稱採「無梁設計」,但在無地震、無風雨的情況下突然崩成一個天坑,極可能是施工或設計欠佳的「無良工法」釀禍。令人痛心的是,蔡政府自誇前瞻計畫可以大幅增加就業機會;但在坍塌事件中喪生的女工卻沒有勞保健保,還未領到薪水就葬身工地。這樣的施工與監工品質,將讓國人對前瞻計畫的品質與效益作何感想?
五、前瞻建設更深層的問題,是一開始就缺乏完整的安全、效益及環境評估。以苗栗的大安溪濕地公園為例,被質疑破壞石虎棲地,並造成石虎死亡。台中市南勢溪環境營造,被批是用蓋水溝的心態來整治河川,缺乏對溪流生態的尊重。這些經費都由中央透過前瞻計畫撥款,地方政府當然樂於笑納補助;俟建設倉卒上路後再發現規畫失當,究竟是中央還是地方要負責?對於前瞻預算的執行效率,行政院發言人稱「只有不夠用,沒有剩餘的問題」;撒錢者就是大爺的心態流露無遺。
六、八年八千八百億的前瞻預算還在執行,現在政府又為新冠病毒疫情推出上兆紓困方案,邊撒錢邊修正,連連演出「玉蘭花之亂」和「小黃紓困之亂」,暴露紓困決策的錯亂。在疫情不急迫時,先對遊覽車司機與計程車司機補助三萬,這是評估錯誤;隨著疫情擴大發現生活窘迫者日增,只好緊急追加無保勞工補助一萬。如此一來,除了申請者和公所人員備受折騰,不同職業民眾受到差別待遇之不公更引發巨大民怨;計程車司機爽領六萬,更讓社會大眾譁然。
七、紓困計畫其實比前瞻計畫重要百倍。因為若不加緊紓困,許多企業與勞工將就此倒閉失業;但若振興不得法,台灣未來數年的經濟堪憂。新冠疫情對經濟的衝擊遠超乎想像,但蔡政府因應輕重失調,在初期對不急迫的對象撒出太多銀子;等到百業有難時,銀彈幾已用盡,越艱苦的人反而領得越少。
八、政府應立即盤點前瞻計畫中缺乏效益的項目,將經費與資源作為疫情的紓困與振興之用。對於民怨滔天的紓困計畫,政府也要記取前瞻計畫草率規畫與粗糙執行的教訓,不要重蹈覆轍。平鎮停車場的坍塌,暴露前瞻建設難堪;但如果台灣經濟崩塌,將埋葬多少人的生計?
(二十八)本院許委員淑華,有鑑於新冠疫情稍有緩和,未料卻另燒出了蔡政府的紓困之亂;這波1萬元紓困金發放,不但過程草率膨風,更階級化紓困對象,導致民怨沸騰。行政院長蘇貞昌雖然出面道歉,卻暴露出中央與地方行政步調不一,各地發放手續亂成一團。政府應澈底檢討找出病因,避免類似的錯誤再度發生。新冠疫情造成的消費不振,並不是消費信心的喪失,只要疫情和緩,補償性的消費會急速增加。此刻政府不應再糾結於振興券的發放名稱,應從根本宗旨構思,至少可以做好二件事:一,發起「全民消費運動」,重新設計消費券,順勢而為,激勵出非替代性的消費;二,絕對不能讓群聚消費再度引發任何染疫風險,萬一出現破口,消費信心將遭受重創而難再恢復。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新冠疫情稍有緩和,未料卻另燒出了蔡政府的紓困之亂;這波1萬元紓困金發放,不但過程草率膨風,更階級化紓困對象,導致民怨沸騰。行政院長蘇貞昌雖然出面道歉,卻暴露出中央與地方行政步調不一,各地發放手續亂成一團。政府應澈底檢討找出病因,避免類似的錯誤再度發生。
二、從一開始,為了不採用馬政府時代發行的「消費券」名稱,硬創出「振興抵用券」,其實它只是綁國旅並限定夜市、商圈等消費的縮小版消費券。其次,為了不接受在野黨提議的現金發放,強端出「酷碰券」,其實它只是綁電子支付並排除電商、超市等消費的擴大版商家折扣券。然而,由於社會批評聲浪甚囂塵上,行政院深陷左支右絀,日前竟又決定將酷碰券改為「現金券」。民眾得先花1000元去買1500元的紙本或數位券,再以之消費,說穿了,這就是政府折價發行的「禮券型」消費券。行政院政治凌駕專業,決策翻來覆去,民眾被搞得暈頭轉向。
三、因應疫情發展,政府在不同階段應做好不同的事:初期,防治為先,阻絕病毒擴散;中期,紓困為重,助民度過難關;後期,振興為主,恢復經濟元氣。政府最實際的做法就是花錢,然而,因為各階段施政目的不同,故花錢的方式也要有所區別。防治花的錢,係直接用於防止感染與治療病症,目的單純明確,較少爭議。紓困與振興花的錢,則因經濟事項複雜多變,用錢方法不同,其有效性自亦有所差異,對政府決策常是一項考驗。
四、紓困與振興是兩件目的全然不同的事,目前疫情雖稍見平息,但政府仍處於紓解民困的階段。可笑的是,政府一邊在做解救民困的事,一邊自己卻陷入政策搖擺不定的困境。
五、每逢重大天災人禍,為因應情勢變化及其衝擊,政府必即時制定特別條例並編列特別預算,但概皆目標明確,以防治及紓困為重,從未有將災後振興經濟一併列入者。這次新冠肺炎特別條例卻好大喜功,破壞此一慣例。然疫情一直未解,導致振興預算資源迄今尚未能發揮效益,民眾抱怨「看得到,卻吃不到」。
六、紓困最好的方式就是發現金,但疫情紓困與平時紓困截然不同。前者幫的是「急困」,對象以急需受助者為主;後者救的是「窮困」,須嚴格篩選出真正的窮人。行政院拒絕在野黨與輿論的建議,明明為疫情紓困,卻訂定一堆嚴格瑣碎的申請條件,搞得基層兵荒馬亂,民眾怨聲載道,誠然咎由自取。
七、疫後振興消費的方法,迄今仍未搞定。行政院打死不用消費券,故只有在折扣券、抵用券或禮券等名稱上作文章。其實,檯面上這些方法,姑不論其要民眾先消費再折扣的不符實際,更糟糕的是沒有一項有把握可以避免「替代消費」的發生。由於這個關鍵因素決定政府振興消費的成敗,此項疑慮不除,任何型式券的發行都難產生預期效益。
八、新冠疫情造成的消費不振,並不是消費信心的喪失,只要疫情和緩,補償性的消費會急速增加。此刻政府不應再糾結於振興券的發放名稱,應從根本宗旨構思,至少可以做好二件事:一,發起「全民消費運動」,重新設計消費券,順勢而為,激勵出非替代性的消費;二,絕對不能讓群聚消費再度引發任何染疫風險,萬一出現破口,消費信心將遭受重創而難再恢復。
(二十九)本院許委員淑華,有鑑於疫情漸緩,未來可以預見的是,各國相關經貿優惠策略勢必相繼端出,以利為疫後收復失土。當商貿活動逐漸恢復的同時,台灣必須全力投入,促進金流、人流及物流的振興,並應加強疫後與其他國家的經貿合作來吸引商機。本次疫情對全球經濟造成嚴重衝擊,疫情過後各國都需要重新出發並「走出去」,必須透過各種投資商貿進行配對,締造多方的合作與可能的商機。疫情穩定後,全球對資金的需求也將會大幅增加,對經貿的互往也將日趨頻繁,政府除了目前的紓困,對日後的振興也更應超前部署、把握時機。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台灣連日來未出現本土病例,疫情有趨緩之勢,若無意外未來將會進入後疫階段,換句話說,搶救經濟才正要開始。政府必須思考,除了如何協助民眾、企業紓困及相關支援計劃外,還需要為推動經濟復甦,重建國人對未來景氣的信心研擬對策。
二、疫情及美中貿易的不確定性,一再影響我今年上半年的出口空間,財政部發布最新的四月海關進出口貿易初步統計中,可以看出四月我主要市場對歐洲、東協出口出現明顯收縮,分別年減了二成、一成二,而前者創下了近五年最大的降幅。同時,對日本、中國大陸與香港而言,因電子零組件外銷暢旺,所幸年增了一成多。但有一點值得注意,由於我對美國出口隨基期墊高,顯示低度成長一點五,而累計一至四月我對陸港出口則成長了八點五,對美、日出口值皆為歷年同期新高。
三、面對疫情漸緩,未來可以預見的是,各國相關經貿優惠策略勢必相繼端出,以利為疫後收復失土。當商貿活動逐漸恢復的同時,台灣必須全力投入,促進金流、人流及物流的振興,並應加強疫後與其他國家的經貿合作來吸引商機。
四、本次疫情對全球經濟造成嚴重衝擊,疫情過後各國都需要重新出發並「走出去」,必須透過各種投資商貿進行配對,締造多方的合作與可能的商機。疫情穩定後,全球對資金的需求也將會大幅增加,對經貿的互往也將日趨頻繁,政府除了目前的紓困,對日後的振興也更應超前部署、把握時機。
五、全球不少行業在這次疫情中,都面臨裁員及倒閉的危機,為協助業界渡過難關,許多國家成立龐大的抗疫基金,加強支援因疫情受創的業別及相關員工,但對於紓困這件事,儘管是緊急且屬暫時性的措施,但幾乎都會放寬資格,並提高補助金額、期限等,若要刺激提升經濟,也多是直接發放現金,因為對真正需要紓困者來說,這是救命、救急的事。
六、「不確定」的年代,或許是現在唯一能「確定」的答案。連日來,萬元紓困迭生爭議,民眾對政府的各項施政措施重於經濟效益或可理解,但如果只是為了拼績效而急就章,就難保不會出現配套不足、掛一漏萬的狀況,一如民眾大排長龍取單據表格,最後被打了官腔空手而回,受盡折磨不說,政府遭批為德不足的罵名,也就不令人意外。
(三十)本院許委員淑華,有鑑於陸軍269旅黃姓中尉排長在營區上吊自殺,在新冠肺炎疫情與執政黨不同的背景下,不至演出七年前洪仲丘事件般的大規模抗議。黃中尉之死,暴露出的結構問題,恐怕比洪案更大。更大問題,國軍各項裝備的補充,數量與速度都不足。但部隊每天還是要運作,衍生出各種流弊。或者是官兵在外私購補充,或者是裝備放著不用,怕損耗,或者是在裝備妥善狀況表造假。這種狀況歸根究柢,就是國軍長年來對後勤資源的投注毫不用心,只重採購新式武器的表面功夫。近年國軍人員持續裁減,高層為了強調人數減戰力不減,對後勤單位的縮編幅度,遠甚作戰單位。建請應面對後勤長期受到忽略輕視,作業維持費永遠不夠,後勤體系缺錢缺人的窘境,那麼類似黃中尉的悲劇,下次何時發生,只是時間的問題。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陸軍269旅黃姓中尉排長在營區上吊自殺,在新冠肺炎疫情與執政黨不同的背景下,不至演出七年前洪仲丘事件般的大規模抗議。黃中尉之死,暴露出的結構問題,恐怕比洪案更大。黃中尉出身志願役士兵,先前在空降特戰單位服役,絕非沒吃過苦的草莓族青年,更非抱持過客心態與優越感的義務役。他轉任軍官後,卻走上絕路,反映出近年國軍基層部隊「官不聊生」。
二、面對社會權利意識高漲,爆料風氣興盛,軍中惡整士兵或剋扣福利的例子,如今罕見。人性管理帶來的後座力,往往都回壓到幹部,尤其是軍官身上。長官看來,軍官身為部隊領導階級,當然不能比照基層士官兵要求福利,而要繼續享受犧牲。
三、在網路論壇的軍旅生活討論版上,若有想從軍者問起現在能否按規定放假,回答者必定先反問當兵還是當軍官。因為士兵應休的假期,沒人敢剋扣,軍官積假報效國家,是天經地義。某些長官潛意識認為,堅持權利的軍官,想必非屬吃苦耐勞的好幹部,不該在提拔之列。
四、家屬透露,負責269旅二級廠裝備保修的黃中尉,年初被要求為部隊自購料件,休假時和父母在台北大街小巷找料件,直到他去世,部隊才在靈前將死者生前代墊的5000多元還給家屬,要求簽收。更大問題,國軍各項裝備的補充,數量與速度都不足。但部隊每天還是要運作,衍生出各種流弊。或者是官兵在外私購補充,或者是裝備放著不用,怕損耗,或者是在裝備妥善狀況表造假。
五、這種狀況歸根究柢,就是國軍長年來對後勤資源的投注毫不用心,只重採購新式武器的表面功夫。近年國軍人員持續裁減,高層為了強調人數減戰力不減,對後勤單位的縮編幅度,遠甚作戰單位。269旅堪稱國軍主力,維持全旅幾百輛車輛運作的重任,落到中尉排長肩上,沒有可靠的後勤補保體系為後盾,其壓力之大令人不寒而慄。
六、相較特戰部隊與後勤單位,哪個是硬漢象徵。多數人都會毫不猶豫選擇前者。然而本案證明,耐得住特戰部隊辛苦鍛鍊的資深戰士,在轉任軍官後不久,因業務壓力崩潰輕生。如果高層不願面對後勤長期受到忽略輕視,作業維持費永遠不夠,後勤體系缺錢缺人的窘境,那麼類似黃中尉的悲劇,下次何時發生,只是時間的問題。
(三十一)本院許委員淑華,有鑑於在新冠肺炎下各國為了避免經濟全面停滯,遠距工作以及線上交易盛行;而台灣在此方面不但法規不合時宜,硬體設施也不夠普及。目前數位經濟在國際經貿協定的重要性日增,但在世界貿易組織(WTO)推動不順,各國改採雙邊模式,例如美日即已簽署美日數位貿易協定。台灣除了須加速制度調整以因應國際趨勢外,也應盤點在此領域之優劣勢,作為國際合作的基礎,成為參與區域經濟整合另一敲門磚。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新冠肺炎蔓延全球,不但對全球經濟產生重大衝擊,也影響到未來區域經濟整合趨勢。目前幾個重要的自由貿易協定(FTA)談判都受到耽誤,例如英國在今年1月31日正式脫離歐盟後,預計年底前與歐盟完成新的貿易協定,但是進度已嚴重延宕;英國雖然可以在6月30日以前要求歐盟展延,但歐盟似乎不太願意展延,未來發展不確定性高。
二、另外,美國除了監督中國大陸履行美中貿易協定外,與日本及英國經貿協定談判也已推遲;國內部分產業甚至認為災後重建應先於履行協定,建議將原定7月1日生效的美墨加協議(USMCA)延後生效。
三、至於亞太地區最受矚目的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雖然目前正在檢視協定文本內容,準備在今年11月正式簽署,但也有成員憂心市場開放的影響,例如日本即擔心內需產業特別是農業將無法同時承受疫情衝擊及市場開放的雙重影響,對於重建復甦前即啟動RCEP,有不小的疑慮。但是也有主張在日本產業由中國回流日本時,更應利用RCEP中國降稅契機,擴大在日本生產的利基。在各種因素的影響下,RCEP也不確定能在今年能簽署。
四、除了時程延宕之外,各國也開始考慮調整未來自由貿易協定內容。近年來新型FTA除了大幅度開放市場,也強調區域內分工;藉由細緻且複雜的原產地規定,在區域內形成供應鏈而能享受優惠關稅。但是新冠肺炎完全將全球供應鏈拆解,未來在全球供應鏈回流或走向短鏈化,如何制定新的原產地規定以強化區域分工;並由產業防疫化的角度,建立新的產業供應鏈,成為區域經濟整合未來的另一焦點。
五、其次由於疫情蔓延迅速,各國為了確保防疫資源不外流,所採取的緊急管制貿易指施,違背世界貿易組織(WTO)及自由貿易協定的原則;另外在防疫過程中,各國也自行其事,世界衛生組織(WHO)又無法發揮作用,所以未來推動醫衛產品自由化及醫衛產業合作,將也會成為FTA的重點。
六、台灣在這波防治疫情表現突出,有不少國家對於台灣經驗非常有興趣;但是礙於台灣無法參加世界衛生組織活動,以致交流管道中斷。台灣與其和世衛組織周旋,隔空交火互不相讓,倒不如透過雙邊的方式,與各國交流防疫經驗;台灣應該把握這個機會,調整區域經濟整合策略。
七、過去由於台灣洽簽自由貿易協定困難,所以是採取由簽署個別協議出發,即堆積木的策略進行;但是由於欠缺完整規劃,一直找不到突破口,堆積木淪於口號。此次各國由於受創嚴重,未來強調事前防疫,特別是會積極構建防疫安全網,建構防疫產業成為首要重點,而這其中有許多項目,例如防疫產品及設備的關稅、出口管制的合理性,以及智慧醫療,均可以透過自由貿易協定來安排。
八、除此之外,台灣若能在有安全涵意產業占有優勢,不但有益於自身安全,而且可以和主要國家建立長期的夥伴關係,包括半導體、通信設備、衛生醫療設備、能源產業(如儲能設備)、化學原料等,這些產業涉及資訊、健康生命、能源、生產的安全,都是台灣未來可以切入之處。
(三十二)本院許委員淑華,有鑑於國內疫情已經趨緩,政府應考慮放寬規定,讓經濟活動可以逐漸恢復正常,讓許多中小企業可以有生意做,以及讓中低收入者儘早恢復工作。現在看來,國際疫情在短期內不可能立即消除,對出入境的禁令和管制也不可能在短期內解禁,可以想見,在短期內不太可能會有大量的國外旅客來台,因此觀光和旅遊業還要面對一段很長的蕭條期間。未來要支撐國內的觀光、旅遊和餐飲業,最重要的途徑還是要透過增加國內消費來帶動。因此,建請政府能早日開放國內相關管制,或者是在兼顧防疫的考量下,透過主動的宣傳,帶動各種消費,如觀光、旅遊和餐飲等,相信對於活絡台灣經濟、提高商家收入及創造更多就業機會,都會有很大的助益。我們覺得只要整體經濟能夠活絡起來,中低收入者就有機會獲得工作與收入,對於政府紓困的需求自然就會減少,這應該才是最佳的經濟政策。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行政院蘇院長日前宣布針對低收入民眾補貼1萬元現金,結果引發各地鄉鎮區公所擠滿了想申請補助的人潮,顯見在這一波疫情中,低收入家庭受到很大的影響。另外,近期也不時聽到很多知名的飯店和餐廳結束營業,國內經濟開始走下坡是顯而易見。如今國內疫情已經趨緩,政府應考慮放寬規定,讓經濟活動可以逐漸恢復正常,讓許多中小企業可以有生意做,以及讓中低收入者儘早恢復工作。
二、生命安全重於一切,因此控制疫情當然是政府的首要任務,但是到底應該要控制到什麼程度,才能完全開放所有的經濟活動?事實上,台灣已經連續20多天沒有本土個案,這段期間的確診案例都是來自於境外,意即台灣本土應該是相對安全的。未來如果可以讓所有自國外入境人員都立即集中檢疫14天,隔開所有來自國外的傳染可能,國人的活動限制是不是就可以有更高程度的開放?
三、同時,由於國際上的疫情還沒有結束,我們與國外不免仍有人員往來,因而未來還是很可能不時地出現境外移入的確診個案,我們又應在何時才能完全開放國際經濟活動?也值得商榷。
四、另一方面,國人對於外出及經濟活動的需求,勢必會隨著管制期間的拉長而變得愈來愈強烈,也就是說,政府的管控也會變得愈來愈難。尤其對許多企業而言,也許二、三個月的生意不好,還可以撐一下,但若隨著時間持續拖長到四、五個月,可能就撐不下去。基本上,疫情管控下的經濟成本,會隨著期間拉長而增加,而且是拋物線式地上升,包括結束營業的廠家和失業的勞工都可能大幅增加。
五、台北市長柯文哲是很務實的市長,前不久曾經說過:「防疫與經濟應該取得平衡。」這裡說的平衡應該是說,如果疫情很嚴重,當然防疫管制要多一些,經濟活動少一些;反之,如果疫情相對平緩,管制就應該少一點,經濟活動就應該多一點。問題在於兩者間該如何拿捏?或者是由誰來決定?
六、最近幾天已經有些改變,包括中華職棒決定開放部分觀眾進場,以梅花座的方式安排座位。另外,德甲足球也可能在沒有現場觀眾下開打。這些都是某一種形式的開放,而且都與各國疫情和緩相關。當然,另一個更重要的原因,就是人們關在家裡太久了,大家都希望能早一點解禁,或是參與或觀看某些重要活動。
七、逐步開放各項活動,既滿足人們的生活需求,日常的經濟來源更是重要考量。民眾和企業也許可以忍受短期間的禁令,但是時間一長,企業的現金流可能就會出問題,即使政府提供紓困,但部分企業也許會因為覺得解禁期間遙遙無期,不如直接歇業,損失會來得少一點,如此一來,失業率就會繼續攀升。
八、現在看來,國際疫情在短期內不可能立即消除,對出入境的禁令和管制也不可能在短期內解禁,可以想見,在短期內不太可能會有大量的國外旅客來台,因此觀光和旅遊業還要面對一段很長的蕭條期間。未來要支撐國內的觀光、旅遊和餐飲業,最重要的途徑還是要透過增加國內消費來帶動。
九、因此,政府若能早日開放國內相關管制,或者是在兼顧防疫的考量下,透過主動的宣傳,帶動各種消費,如觀光、旅遊和餐飲等,相信對於活絡台灣經濟、提高商家收入及創造更多就業機會,都會有很大的助益。我們覺得只要整體經濟能夠活絡起來,中低收入者就有機會獲得工作與收入,對於政府紓困的需求自然就會減少,這應該才是最佳的經濟政策。
(三十三)本院許委員淑華,有鑑於新冠疫情台灣打了一場漂亮的戰役,已28天沒有本土案例,應該可以排除嚴重社區傳染的可能性,但這場戰爭還沒有結束,現在只是進入防疫與生計並重的新階段。因應新階段,應該先在社區進行抽樣小範圍普篩,更精確地掌握社區疫情狀況後,接著在防疫安全的容許範圍內,放寬民眾日常生活限制,並視各國疫情開放商務客乃至觀光客入境,以期維持防疫與經濟之間的平衡,從而保障生命並兼願生計。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新冠疫情台灣打了一場漂亮的戰役,已28天沒有本土案例,應該可以排除嚴重社區傳染的可能性,但這場戰爭還沒有結束,現在只是進入防疫與生計並重的新階段。因應新階段,應該先在社區進行抽樣小範圍普篩,更精確地掌握社區疫情狀況後,接著在防疫安全的容許範圍內,放寬民眾日常生活限制,並視各國疫情開放商務客乃至觀光客入境,以期維持防疫與經濟之間的平衡,從而保障生命並兼願生計。
二、防疫有4個階段:一是阻隔病毒入境,二是有病毒入侵則迅速偵查隔離,三是社區傳染擴大時努力減災,第四階段是研發出有效疫苗或藥物,但新冠疫苗的研發還需要相當時間,也沒有很有效的藥物。
三、台灣現在只有440例確診,55例本土案例,磐石號匡列的上千接觸者無一確診,台師大、酒店女等個案也都沒有擴大,顯示台灣雖有零星的社區感染,卻在病毒散播時被斷鏈了。防疫措施必須社會活動與經濟需求取得平衡,疫情險峻時,為了保命防堵務求滴水不漏,但疫情已獲得控制時,疫情中心便應該調整防疫政策,一面放寬限制,一面為未來疫情變化做好準備。
四、不過,台灣是不是真的可以解除警報,還得先查個清楚。現在我們是採取精準篩檢,用病毒核酸檢測篩了6萬多人,找出了55個本土案例。就篩檢效益來說很精準。既然個案不多,目前住院患者也只有百來位,無論就篩檢能量或病房數量來說,都還有餘裕進一步做更多篩檢。即使其中出現偽陽性案例,也只是幾例虛驚,並不會對醫療體系造成太大負擔。
五、前疾管局長蘇益仁主張,在北中南分區進行小範圍普篩,將幾個確診多的里抽2、3千人,與其他無確診的里作比對,這很值得政府參酌。此外,現在能做篩檢的實驗室太少,以致能量不足,無法因應萬一出現的大型爆發,政府應該讓更多醫院或實驗室參與篩檢團隊,擴大篩檢的能量,才能在未來開放禁令後,有能力迅速發現確診者並作隔離。台灣至今只篩了6萬人,德國是1周篩35萬人,即使台灣人口少確診也少,還是應該強化篩檢能量,才能作更好更快速的備戰。國際疫情尚未停歇,台灣應趁著初期防疫成功所爭取到的準備時間,強化我們的防疫能量。
六、一旦擴大篩檢確定台灣社區案例極低,便可以將防疫措施推進到下個階段,首先便是對民眾生活與經濟活動限制的鬆綁,放鬆長照中心的探病後,一般長住醫院的慢性病患,也應該限時限人數地開放探視。大型集會與運動藝文活動、舞聽酒店等,應可恢復正常。
七、疫情讓餐飲、觀光等產業受傷慘重,民間消費凍結,政府決定發放現金給弱勢勞工是對的,但行政程序卻亂得一蹋糊塗,顯然事前沒有完善規畫。此外,紓困金只能救一時,真正要恢復民眾的生計,還是要讓日常與經濟生活盡量回歸正常。
八、台灣經濟高度依賴外貿,當疫情緩解時,應視每個國家的個別情況,逐步開放國際商務客來台。每天要有人數限制,且每人都要在機場接受快篩,確定陰性即可入境,本地接待公司應提供交通工具並全程陪同。商務客之後,如果國際疫情大幅緩解,也可以逐步開放觀光客來台。大陸已經壓制住疫情,歐洲很多國家疫情也過了高峰,但美國還在往上飆,我國應該密切注意各國疫情狀況,分國家、分階段開放其民眾來台旅遊。
九、即使過了這波新冠疫情,也不要高興得太早,專家預估這波新冠疫情會在6月趨緩,但秋冬可能會捲土重來,且不排除持續存在,成為我們生活中的新常態。因此,政府必須有通盤規畫,該緊時緊,該鬆時鬆,紓困要快捷實惠,才能讓民眾的生活與生計有喘息空間。
十、台灣的確診人數少,意味著絕大多數的人都沒有新冠病毒的抗體。而且國外有二度感染的案例,所以感染過也不保證就此免疫。因此,大家應該繼續維持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戴口罩、勤洗手、多消毒。這將是一場漫長的戰爭,政府打完防疫第一仗後,也要對未來的各種可能情境,預作通盤完善的規畫,才能兼顧防疫與民生經濟。
(三十四)本院許委員淑華,有鑑於新冠肺炎疫情衝擊經濟與就業市場,政府陸續推出多個針對受影響嚴重不同產業、企業及職業、低收入戶的紓困措施,日前並宣布對有工作但無軍公教勞農保的底層民眾,將發給1萬元急難補助,消息一出,大批民眾湧向各縣市地方公所申領,但因許多人拿不出雇主證明、家戶存摺、進貨資料等文件,公所承辦人員也還不清楚此一措施的詳細內容,場面亂成一團,不少無法如願領得補助民眾或發飆或落淚。建請政府施政勿自困牆角,至於規劃中的「酷碰券」,各界多質疑是捨簡求繁,未符簡政便民與直接有效原則,政府恐有必要歸零思考,確認政策的目的,確保方法簡易可行且真正有效。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新冠肺炎疫情衝擊經濟與就業市場,政府陸續推出多個針對受影響嚴重不同產業、企業及職業、低收入戶的紓困措施,日前並宣布對有工作但無軍公教勞農保的底層民眾,將發給1萬元急難補助,消息一出,大批民眾湧向各縣市地方公所申領,但因許多人拿不出僱主證明、家戶存摺、進貨資料等文件,公所承辦人員也還不清楚此一措施的詳細內容,場面亂成一團,不少無法如願領得補助民眾或發飆或落淚。
二、新北、高雄等地方政府立刻自行簡化流程,從速、從簡、從寬發放,行政院高層發現民怨四起,也決定申請人僅需提供身分證與簽立切結書即可領取,行政院長蘇貞昌昨也召開記者會鞠躬致歉,強調會秉持「快速收件、中央審核、基層免責」精神,資料備齊者3至5個工作天就可入帳,沒資料者2周內會入帳。
三、儘管中央與地方政府應變作為應可平息此次風波,政府仍應從中學得教訓,體認即使是良法美意,也須釐清政策目的何在,執行方式要簡政便民、少折騰,否則就是既擾民也擾官,美意打折,好事難行。
四、寧從寬錯放事後追懲此次急難救助對象設定是社會底層或弱勢民眾,理論上,這群人不僅經濟弱勢,教育、社會連結及資訊取得能力也相對弱勢,在疫情衝擊下,他們原本無論是打零工、擺小攤或是在街頭賣玉蘭花、舉廣告牌……的微薄收入更難餬口,政府的1萬元補助至少可暫解眼前困頓。
五、既然是救急之用,當然就要如同救火以求速為先,簡化行政流程不但是為了提高效率,也是以同理心考量申請民眾在許多條件和能力上的欠缺,雖然這些條件和能力在政府體系或中產階級看來只是提出些證明文件,或填寫個表格,不過舉手之勞罷了。的確,政府每一塊錢都來自人民,不可浪費,不容有人渾水摸魚,因此排富、提供各種證明文件與接受審核都是必要,且真的無法排除有些人平日根本不是打零工,也沒在賣玉蘭花,也想趁亂領取萬元補助,理應予以剔除。
六、但新冠肺炎疫情又快又猛,各國政府紓困措施多寧可先求快,而寬鬆或未必周延的規定,確實衍生某些亂象。以美國為例,擁有400億美元鉅額資產的哈佛大學,居然向美國政府申請紓困補助,財力雄厚的大型連鎖企業,搶著與已經周轉困難的中小企業爭奪紓困貸款,這些都引來美國政府及輿論強烈批評,迫使其放棄申請或吐回相關補助,可見見錢眼開是普遍的人性,也是進行這類緊急紓困救難時很難完全避免的現象。但防弊不該阻礙真正有需要的人立即取得救命錢。
七、既然是緊急紓困,寧可先從寬錯放,事後追懲,也不要從嚴錯殺,無從補救,何況真想鑽漏洞者,自有閒功夫和本事拿出看似符合官府所需文件,政府也握有許多工具可在事後揪出「壞人」,但政策落實的關鍵是本末要分清,救難紓困是本,搶救的效率不要被防止弊端的限制所延誤。
八、因應此次疫情風暴,許多國家政府是採取廣開善門的作法,也就是以相當寬鬆的排富等條件,直接發放現金給大多數人民,再針對不同產業與不同規模企業研擬對應紓困方案,而不知道是因為非常嚴謹負責,還是因為在野黨搶先提出了全民發現金主張,我國政府一方面反其道選擇採取比較有限制性的做法,以免在野黨收割政治效益,但同時也因感受強大民意需求,又想盡辦法將更多族群納入紓困對象,以致政府的行政作業變得極其繁複,行政成本大增,許多有需要被紓困的民眾則抱怨申辦不便,或雖然不富,卻被列為排富範圍,此次的萬元急難救助事件只是再添一例。
九、政府施政勿自困牆角,至於規劃中的「酷碰券」,各界多質疑是捨簡求繁,未符簡政便民與直接有效原則,政府恐有必要歸零思考,確認政策的目的,確保方法簡易可行且真正有效。政府施政就像房屋地板刷油漆,是要往外走,切莫把自己給困在牆角動彈不得。
(三十五)本院許委員淑華,有鑑於國內某知名企業依循「信託法」公益信託專章,於去年被發現近五年約有35.27億元的現金股利收入,透過公益信託模式,捐給自家集團所成立的基金會,形同資金從左手換到右手,但卻可依法享受免課所得稅的優惠。財政部乃於2019年底在回應立委質詢時,建議法務部應提出「信託法修正草案」,設置一定比率的公益信託支出比,以監管公益信託。但法務部卻以實務上有困難為由,以致延宕近半年卻未見修正草案的提出。檢視針對公益信託應透過修法加強監管,以杜絕企業逃稅甚或衍生洗錢弊端的議題,即使事證明確,但歷經半年卻還是不動如山。除了法規的缺失,讓公益信託制度形同為企業逃稅甚至洗錢開啟一道方便之門之外,如果財政、法務兩部能夠因而跳脫本位,攜手落實公益信託的監管機制,但新監管機制的鬆緊之間如何拿捏,則又是對行政部門治理能力的又一考驗。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由於國內某知名企業依循「信託法」公益信託專章,於去年被發現近五年約有35.27億元的現金股利收入,透過公益信託模式,捐給自家集團所成立的基金會,形同資金從左手換到右手,但卻可依法享受免課所得稅的優惠。
二、經當時朝野立委質疑有避稅或洗錢疑慮,財政部乃於2019年底在回應立委質詢時,建議法務部應提出「信託法修正草案」,設置一定比率的公益信託支出比,以監管公益信託。但法務部卻以實務上有困難為由,以致延宕近半年卻未見修正草案的提出。
三、檢視針對公益信託應透過修法加強監管,以杜絕企業逃稅甚或衍生洗錢弊端的議題,即使事證明確,但歷經半年卻還是不動如山。歸納起來,當初倡議修法的朝野立委,未能掌握時效,在任期內完成修法;及至新一屆立委選出,原來的未竟之業,則又受屆期不續審的規範,形同自縛手腳,固然是原因之所在;而新一屆立委從2月就任後,不巧又遭遇新冠肺炎疫情肆虐衝擊,包括立法以及行政部門,當前關注焦點及施政重點,自然是萬事莫如防疫紓困及振興經濟急,公益信託法規制度的闕失及修補,自然也就被認為是不急之務了!
四、儘管時機不巧,但法規制度的缺失和修補,我們認為其實還是不應該被有意或無意的忽視。從而如何正視問題,找出能夠兼顧情理法的修正方案,無疑才是對於立法部門和行政部門能否履行職責的檢驗和能力之考驗了!
五、談到公益信託的制度闕失,財政部官員其實已經明指,「信託法」針對公益信託監管制度本來就較為薄弱,包括公益信託未將費用花在創立目的,但不只沒有懲罰機制,同時也無法取消公益信託的租稅優惠,甚至主管機關也無權追回企業當初申請信託時所享有的租稅優惠。因此,站在財政部立場,蘇建榮部長就曾公開表態,期盼公益信託應比照機關團體制訂的「緊箍咒」,也就是必須有60%的孳息收入用在創設目的公益支出,否則就應課徵20%的所得稅。
六、儘管財政部已經再三表態支持信託法修法的必要性,但是迄今做為信託法主管部會的法務部,卻只是在回應立委質詢時,被動而又消極的表示,想要對信託基金孳息收入用於公益支出未達標準者課徵所得稅「實務上有困難。」我們認為,如果法律規範有闕失,以致出現逃稅甚或洗錢等不法情事時,法務部本來就應趕快亡羊補牢,豈可以「實務上有困難」做為搪塞之詞?
七、因此,就本個案來看,法務部不只是失職以及瀆職,而財政部卻只能隔空喊話,則同時也凸顯整個行政體系跨部會協調溝通不足的痼疾,以及坐實外界對於公務體系本位主義的批判了!
八、除了法規的缺失,讓公益信託制度形同為企業逃稅甚至洗錢開啟一道方便之門之外,如果財政、法務兩部能夠因而跳脫本位,攜手落實公益信託的監管機制,但新監管機制的鬆緊之間如何拿捏,則又是對行政部門治理能力的又一考驗。
九、譬如財政部官員在陳述如果個人或企業於提供財產作為公益信託時,必須符合三大要件才能免計遺產贈與稅和所得稅。這其中的前兩大要件,包括要委託合規的信託業者成立公益信託,以及費用支出的對象不能是給予特定人士特殊利益,自然是公益信託法人組成運作的應有之義。
十、但是第三項提及若未來信託關係解除、終止或消滅時,其財產就必須移轉給各級政府或類似目的公益法人。這一項規定的本意雖在確保捐出去的資產即不得回收或挪做他用,但就像教育部在鼓勵私人捐資興學時,同樣也有類似規定。即私校如果辦不下去時,當初申辦者也不能把校地校產轉移用途。就立法本旨應是防杜申辦者轉成炒地皮者,但是在今天少子化生員短缺下,卻遏止了私校的退場機制,造成辦學者、私校教職員生及教育部三輸的困局。因此,針對信託制度的退場規範,也許要參考私校退場的前車之鑑,以免過苛的監管機制,反而遏殺了公益信託制度的發展生機了!
(三十六)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在全球變局中,過去台灣產業忽略掌握通路與市場、忽視經營品牌所帶來的危機將會更大。台灣的既有產業想要創新轉型,不能只求技術提升,更需重視軟硬整合、系統整合、善用人工智慧等,而這些往往不是只具有舊DNA的既有廠商所能獨力做到的,藉由跨國併購來獲取技術、合作研發、利用人才、掌握市場等,卻是台灣長久以來未曾重視的缺失,因此創新轉型基金也可主動協助業界組成策略聯盟,積極進行跨國併購,促使創新轉型加速。創新轉型基金的資金不虞匱乏,缺的是更多有創意的做法與主動積極的態度。至盼產業創新基金能夠脫胎換骨,在台灣產業升級轉型的必要進程中扮演更主動積極的角色,成為經濟轉型的重要助力。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蔡總統即將邁向第二任期之際,全球經濟正遭逢新冠肺炎疫情肆虐,台灣也正步步為營地因應,在應付危機之餘,更冀望能化為轉機,奠定變局後的新發展模式。四年前蔡總統甫上任時,同樣遭遇到不小的經濟挑戰,全球需求消退使得台灣的出口連續衰退近一年半,凸顯了當時台灣經濟幾個本質上的問題,首先是對貿易的高度依賴使得經濟成長總是曝險於多變的國際景氣中。
二、其次是產業的創新轉型緩慢,使得產業與產品的國際競爭力不足;第三是投資與消費長期低迷,難以作為經濟成長的動力。在此背景下,蔡政府推出了「三駕馬車」策略,包含成立產業創新轉型基金協助既有產業創新轉型,成立國家級投資公司協助新創事業發展,以五大產業創新計畫引導建構新產業模式,希望能矯正經濟弊病。
三、四年倏忽而過,前述政策執行的良窳,也到了檢視之時。三駕馬車中,國家級投資公司台杉投資早已成立運作,並以矽谷模式投資有利台灣產業發展的企業,雖績效尚未可知,至少已在設定的軌道上運作;產業創新計畫擴充到5+2,也陸續開始執行,逐步邁向目標。距離原先設定目標較遠的是由國發基金匡列1,000億元成立的產業創新轉型基金,不但實際投資的案件數不多,還衍生若干人謀不臧與掏空疑慮,最需檢討。
四、儘管如此,仍肯定當初成立產業創新轉型基金以活化善用國家資源來協助產業創新轉型的初衷,畢竟既有產業與企業的升級轉型緩慢,是台灣經濟長期之痛,如不能加以克服,不但不利於經濟成長,更有礙於提升就業品質與提高薪資。當然,政府資金投資產業創新轉型活動通常需承擔較高的風險,因為低風險的投資早早會由市場完成,輪不到也不需要政府投資。
五、在蔡總統邁向第二任期而經濟又正遭逢疫情衝擊之際,正是政府檢討調整產業創新轉型基金的好時機。政府不應因噎廢食,反而應該賦予這個基金更積極的角色,以協助台灣既有產業的轉型發展。
六、從外在的局勢來看,美中貿易戰及肺炎疫情都正加劇全球產業鏈重組,必將對台灣廠商帶來改變,是危機也可能是契機,端視我們如何處理。在後疫情時代,中國供應鏈受創已難避免,過去慣性依附於中國供應鏈的台廠勢必要有重大調整的準備。為了因應可能的生產短鏈化趨勢,台廠必須更強化自身實力,提升在供應鏈中的地位,以打造台灣成為高階製造中心,想要達成此目標,既有產業全面性地創新轉型當然是必要條件。因此創新轉型基金應主動出擊,鎖定策略產業,搭配經濟部依據產業創新條例採取的補貼措施,雙效合一地強化產業創新轉型的動能。
七、在全球變局中,過去台灣產業忽略掌握通路與市場、忽視經營品牌所帶來的危機將會更大。台灣的既有產業想要創新轉型,不能只求技術提升,更需重視軟硬整合、系統整合、善用人工智慧等,而這些往往不是只具有舊DNA的既有廠商所能獨力做到的,藉由跨國併購來獲取技術、合作研發、利用人才、掌握市場等,卻是台灣長久以來未曾重視的缺失,因此創新轉型基金也可主動協助業界組成策略聯盟,積極進行跨國併購,促使創新轉型加速。
八、創新轉型基金的資金不虞匱乏,缺的是更多有創意的做法與主動積極的態度。在蔡總統第二任的後疫情時代,至盼產業創新基金能夠脫胎換骨,在台灣產業升級轉型的必要進程中扮演更主動積極的角色,成為經濟轉型的重要助力。
(三十七)本院許委員淑華,有鑑於5月7日起,台南及高雄地區的水情由代表「稍緊」的綠燈,轉換為「減壓供水」的黃燈,因此在離峰時段開始實施減壓供水。雖然節氣已過「立夏」,梅雨可望到來,但根據預測,今年梅雨可能來得稍晚,5月份的雨量恐怕無法解渴。根據中央氣象局預測,5月底到6月上旬,台灣可能出現正常偏多的雨量,在水庫灌飽之前,建請政府部門應採取節約用水措施,並及時宣導一般民眾也應隨時、隨手做出節約用水動作,以免真的嘗到「無水之苦」,以免疫情還沒過、水情更緊張。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七日起,台南及高雄地區的水情由代表「稍緊」的綠燈,轉換為「減壓供水」的黃燈,因此在離峰時段開始實施減壓供水。雖然節氣已過「立夏」,梅雨可望到來,但根據預測,今年梅雨可能來得稍晚,五月份的雨量恐怕無法解渴。在此情況之下,南部地區民眾,甚至全台灣民眾都應有所警覺,並且自發性的啟動節約用水措施,以免疫情還沒過、水情更緊張!
二、如同「月有陰晴圓缺」,台灣降雨也有週期性,而且由於地形因素,南部與北部的降雨情形也有差距。大致來說,每年十月至次年四月東北季風期,受到中央山脈影響,台灣東北部的基隆、宜蘭、蘇澳等地區,在鋒面來臨時氣流受地形作用,降水一般較多;相對的,西南部的嘉義、台南、高雄、屏東一帶,因位於東北季風的背風面,一般有下沉作用,所以就算有鋒面通過,但雨量較少,甚至日平均雨量不到一毫米。
三、根據中央氣象局的統計,今年春雨到四月二十五日為止,東半部雖然正常,但西半部偏少,今年春雨雨量比氣候平均值少了百分之六十一點二,是歷年來第十少的雨量。四月二十一日起一連幾天,北部、東北部部份地區降下春雨,可是南部幾乎無感。再把時間拉長來看,去年九月以來各地降雨量只有歷史平均值的五到七成。
四、從台灣各水庫觀察,正因為冬、春降雨量的差距,南北水庫也呈現兩樣情。北部的新山水庫、翡翠水庫,到中部的鯉魚潭水庫、德基水庫、日月潭水庫,至昨天下午為止的蓄水預測剩餘天數都在六十天以上。反觀南部的仁義潭水庫、曾文水庫、南化水庫的蓄水預測剩餘天數,都已降到三十天至六十天,規模較小的阿公店水庫甚至只剩十三天。
五、正因為如此,四月三十日旱災水利署緊急應變小組第一次工作會議,決定自昨天起將高雄、台南的水情燈號調整為黃燈,除了離峰時段減壓供水之外,政府機關、國營事業停止噴水池、澆灌、沖洗外牆及水溝等非急需或非必要用水;台南最大的親水廣場「河樂廣場」戲水池也暫停供水,民眾因此在河樂中無水可親。
六、儘管水利署已採取措施,但南部地區水情還是必須審慎應對。一般而言,每年二十四節氣中的「立夏」過後,由於冷暖鋒面交接,並且在台灣上空滯留,帶來較多雨水,台灣逐漸進入梅雨期;而今年的「立夏」是在五月五日,通常南部地區在五月中旬進入梅雨期。但是,根據中央氣象局預測,由於受到暖化影響,近年來台灣春雨總雨量雖未明顯增加或減少,但出現後延趨勢;雖然五月會有鋒面帶來降雨,但五月份雨量正常偏少,不會馬上解決缺水問題。
七、其實,對台灣民眾而言,「缺水」並不是一個陌生的狀況,因此大部份民眾也都知道節約用水的重要性;而在目前南部水情已然採取離峰時段減壓供水的情況之下,南部地區民眾更應身體力行節約用水措施:例如善用回收水、對花草施以適量可存活的水量、以十五分鐘內的淋浴取代盆浴、視洗滌物多寡調節洗衣機水量、使用省水型馬桶或加裝節水裝置、改善水龍頭漏水並隨手關水龍頭、以適量水洗碗洗菜等等。
八、「有水當思無水之苦」,已經是一句老生常談,近年更幾乎年年都會碰到這句話。根據中央氣象局預測,五月底到六月上旬,台灣可能出現正常偏多的雨量,但畢竟「天有不測風雲」,在水庫灌飽之前,不僅政府部門應採取節約用水措施,一般民眾也應隨時、隨手做出節約用水動作,以免真的嘗到「無水之苦」。
(三十八)本院許委員淑華,有鑑於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對民生經濟的鉅大衝擊,政府新一波的紓困方案,由行政院長蘇貞昌在記者會宣布,但因為配套作業趕不上蘇揆的嘴快,連日來引發地方政府第一線受理申請人員,面對民怨的撲襲。蘇院長日前偕同衛福部長陳時中再開記者會,感謝基層公務員的辛苦付出,並向民眾致歉。疫情雖呈緩和,但各國的疫情仍在高峰中,因此,疫情對民生經濟的打擊,仍將繼續,甚至還看不到何時是終點。需要政府協助生計的民眾,自然不會只是政府這幾波紓困的對象而已。建請政府在發想設計任何紓困計畫時,當以簡政便民為優先,讓必須申請紓困的民眾,在進入申請程序之初,就能感受到被國家關懷,而不是仰政府之鼻息,讓民眾感覺憋屈。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對民生經濟的鉅大衝擊,政府新一波的紓困方案,由行政院長蘇貞昌在記者會宣布,但因為配套作業趕不上蘇揆的嘴快,連日來引發地方政府第一線受理申請人員,面對民怨的撲襲。蘇院長日前偕同衛福部長陳時中再開記者會,感謝基層公務員的辛苦付出,並向民眾致歉。
二、對民眾發紓困金,本是政府的德政,但因為配套不週全,公文還沒下到地方,閣揆就急著宣布佳訊,讓民眾感覺被耍而暴怒,當非政府決策所樂見。不過,從各鄉鎮市區公所每天前來申辦紓困金的擁擠人潮來看,在疫情的衝擊下,確實已讓不少民眾的生計,遭受困頓窘境,政府的紓困措施確有必要。
三、在閣揆與部長認錯道歉後,只要能把中央決策與地方執行的環節,順利串聯起來,應該可以讓民眾感受到政府簡政的行動力,讓好事被辦好。然則,政府不應道歉了事後,就船過水無痕,而應該從此一錯誤嘗試的案例,汲取教訓,任何決策都要做好妥善配套的作業規範後,再行推出,萬不要急於求取好的聲名,讓民眾成為不成熟決策的實驗小白鼠。
四、近期因為防疫經驗,政府的行政文化出現所謂「滾動式調整」的操作方式,也就是政府舉措不必一切思考周延後再推出,而可邊做邊調整。此一決策思維,固然可以有助因應時效,亦可展現決策者的擔當。但並非所有決策都可操作此一模式,尤其事涉民眾權益的事,自當配套妥當後,再行上路。如若不然,恐怕就容易流於擾民,以致滋生民怨。
五、固然,紓困舉措必須劍及履及,既是救急救命的錢,則早一天發就有早一天的效益。但事關龐大紓困金額,每一分錢都是人民的納稅款,而數達百萬人的紓困對象,更不能不妥慎規劃,多幾天規劃作業的時間,乃是必要與合理的需求。政府首長急著把好消息與人民分享,結果卻因為配套不及,惹生民怨,損傷了政府的威信。雖然閣揆與部長都以道歉表達誠意,有利緩解民怨,但「欲速則不達」古有明訓,如今又見殷鑑。
六、疫情雖呈緩和,但各國的疫情仍在高峰中,因此,疫情對民生經濟的打擊,仍將繼續,甚至還看不到何時是終點。需要政府協助生計的民眾,自然不會只是政府這幾波紓困的對象而已。我們期盼,政府在發想設計任何紓困計畫時,當以簡政便民為優先,讓必須申請紓困的民眾,在進入申請程序之初,就能感受到被國家關懷,而不是仰政府之鼻息,讓民眾感覺憋屈。
七、同理,這樣的思維也應內化到今後政府的決策箱中,不只要落實在防疫紓困舉措中,舉凡政府推出與民眾相關的舉措,無不該如此。畢竟,民主國家中,人民是國家的主人,政府的角色是公僕,公僕是用來為人民服務的。
(三十九)本院許委員淑華,有鑑於蘇院長帶頭宣布紓困方案時,各部會都同時提出「有多少萬戶受惠」的數據當作政績宣傳,顯然在盤點哪些弱勢尚未獲得補助,從而訂定適用的條件時,代表已經充分掌握哪些企業、家戶或勞工符合條件,則又何需民眾提出證明並主動申請?可見得,政府太計較申請紓困民眾的真實性,就會訂出瑣碎、繁雜的門檻條件、證明資料和表單作業,增加政府的行政成本和民眾的依從成本,變成紓困之亂。再往前推,政府發的酷碰券一開始就限電子支付,又排除量販店、超商、超市,等同於排貧、排弱、排老、排鄉,在各界批評後就算改為加發紙本,但已讓民眾無所適從,徒然增加政府和人民的成本,弱勢者也無福消受,經濟效果更明顯不如消費券,民眾對於酷碰券無不充滿疑慮。政府若怕打臉自己而不願發行消費券,何不學學美國、日本對全民發放現金,紓困的成本最低也最直接有效,對先前已領過的弱勢者等於再加碼補助,這也可讓全民提高可支配所得,從而振興已被疫情拖累很久的悶經濟。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行政院長蘇貞昌4日宣布擴大紓困,鎖定有工作無加保者及農漁民,將「排富」每人發放1萬元。前者是指有工作但無參加軍公教、勞、農保者,例如舉廣告牌、流動攤商、個人接案等,排富後適用的對象為家戶平均所得高於各縣市基本生活費1.5倍以上、低於二倍者,預估有8萬人,即日起可申請。後者則是實際從事農漁生產工作,但未領取3萬元紓困補助者,排富標準為報稅所得50萬元以下,約有140萬人受惠,則預定11日起上路。
二、就因為蘇院長「即日起可申請」這一句話,許多民眾次日即蜂擁至各地鄉鎮市區公所,卻因為必須符合四項條件,民眾需填具申請書並檢附證明,連陳時中部長都覺得計算公式複雜難算;而各地公所卻還沒收到公文,中央也沒訂好表格,作業細節一問三不知,讓民眾乘興而來、敗興而去,引發「紓困之亂」的民怨,紛紛在蘇院長的臉書貼文開罵。
三、歸根究柢可以發現,政府紓困政策慢半拍,讓受困的民眾望眼欲穿,遲至4月底才有第一筆紓困金送到個人手上是遠因;其次是推出的個人紓困方案琳瑯滿目,包括無薪假勞工薪資差額五成補貼,最高每月可補助1.1萬元,最長六個月;艱困企業員工六成薪資補助、自營作業者3萬元補助、弱勢生活給予三個月4,500元補助、勞工紓困貸款等方案,讓民眾有在等待「開獎」的焦慮感,唯恐錯失機會。
四、第三是紓困方案有太多的條件門檻限制,包括受疫情影響證明、門檻太嚴等,讓許多弱勢民眾看得到吃不到。舉例而言,自營作業者補助限定投保薪資2.4萬以下,2018年所得總額未達綜所稅課稅標準40.8萬元,反而排除多數自營作業者,然而計程車、遊覽車司機卻無條件可領取3萬元;紓困貸款限營收年減20%者、旅館業補貼限客房住用率或營收年減五成等,也讓受困者在門檻邊緣而無法獲得紓困機會。
五、再以追加的急難紓困金而言,家戶平均所得高於基本生活費1.5倍以下者並非對象,讓人覺得「排富」反而像是「排貧」。衛福部澄清是因為現制已對所得在基本生活費1.5倍以下者給予急難救助協助,擴大紓困是想對高於1.5倍族群也能照顧到,又引發何不對更弱勢者加碼的不平之鳴。
六、當然,站在政府的立場,深怕民眾重複領取或是有人渾水摸魚,造成財政支出增加,設定條件門檻也是不得已的措施,問題是申請者就需要提供一堆證明資料,進而讓審查的程序拖太久,結果是承辦的公務人員壓力很大,真正受困者又覺得非常耗費時間才取得救命錢,對政府的好意反而無感。
七、最令人詬病的是,蘇院長帶頭宣布紓困方案時,各部會都同時提出「有多少萬戶受惠」的數據當作政績宣傳,顯然在盤點哪些弱勢尚未獲得補助,從而訂定適用的條件時,代表已經充分掌握哪些企業、家戶或勞工符合條件,則又何需民眾提出證明並主動申請?可見得,政府太計較申請紓困民眾的真實性,就會訂出瑣碎、繁雜的門檻條件、證明資料和表單作業,增加政府的行政成本和民眾的依從成本,變成紓困之亂。
八、再往前推,政府發的酷碰券一開始就限電子支付,又排除量販店、超商、超市,等同於排貧、排弱、排老、排鄉,在各界批評後就算改為加發紙本,但已讓民眾無所適從,徒然增加政府和人民的成本,弱勢者也無福消受,經濟效果更明顯不如消費券,民眾對於酷碰券無不充滿疑慮。
九、政府若怕打臉自己而不願發行消費券,何不學學美國、日本對全民發放現金,紓困的成本最低也最直接有效,對先前已領過的弱勢者等於再加碼補助,這也可讓全民提高可支配所得,從而振興已被疫情拖累很久的悶經濟。
(四十)本院許委員淑華,有鑑於日前主計總處公布我國今年首季GDP年增率為1.54%,表現優於前述三大經濟體,也優於鄰近的韓國。但值得留意的是,以往穩定貢獻經濟成長的民間消費,出現十年來僅見的負成長,疫情同樣正給我國產業經營帶來嚴峻考驗。近日各國陸續公布今年首季GDP統計數據,讓外界得以窺探新冠病毒疫情對各國經濟的初步影響。以世界三大主要經濟體─美國、中國和歐洲為例,今年首季GDP呈現同步萎縮,顯示疫情已對全球經濟帶來顯著衝擊。國際經濟情勢瞬息萬變,在疫情持續蔓延的此刻,產業經營和對抗病毒一樣,都是一場輕忽不得的漫長考驗。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近日各國陸續公布今年首季GDP統計數據,讓外界得以窺探新冠病毒疫情對各國經濟的初步影響。以世界三大主要經濟體─美國、中國和歐洲為例,今年首季GDP呈現同步萎縮,顯示疫情已對全球經濟帶來顯著衝擊。
二、首先是美歐地區,美國首季GDP季增年率為-4.8%,是金融海嘯以來的最大減幅。美國商業部指出,受到疫情影響,政府自3月起實施「外出禁止令」(stay-at-home orders),企業和教育部門取消了多項實體活動,改採遠端方式維繫正常營運與教學。另一方面,儘管美國民眾的可支配所得持續增加,但消費者購買行為受到疫情與防疫政策的壓抑出現停滯,其中又以與汽車相關的耐久財消費,以及「住宿餐飲」和「娛樂」等服務消費支出減少最多,是導致GDP大幅下滑的主因。
三、而歐洲則因為區域各國採取社交距離和封鎖措施,導致企業營運出現困難,失業人數也急遽攀升,根據歐盟統計局資料,歐盟和歐元區首季GDP分別年減2.7%和3.3%,衰退幅度也寫下2009年以來的新低,個別國家則以法國、西班牙和義大利的受創程度最為慘重。
四、在中國方面,過去五年中國首季GDP平均年增率為6.8%,而今年首季gdp變化率雖然也是6.8%,但符號由正轉負,增減幅度一來一往高達13.6個百分點,顯見中國經濟正遭遇疫情的猛烈重擊。倘若進一步分析個別行業的GDP變化,僅有「資訊傳輸、軟體與資訊技術服務業」及「金融業」GDP維持正成長,其中資訊相關服務業成長幅度達13.2%,凸顯疫情期間能夠打破地理空間限制的服務提供者反而成為疫情逆風下的最大贏家,反觀住宿餐飲、批發零售、建築、交通運輸等高度仰賴「接觸經濟」的行業則難以倖免,相關行業首季GDP皆較去年同期銳減至少一成以上。
五、值得一提的是,受到封城停工措施最直接影響的製造業,首季GDP下滑10.2%,緊縮程度雖不若服務業,但卻已造成全球製造業供應鏈秩序大亂。而由於行業產出遭逢重創,連帶使得就業情勢亮起紅燈,據統計,中國2月份城鎮失業率為6.2%,創下歷史新高,相較於去年底失業率雖僅增加1個百分點,但這意味著過去兩個月有近500萬人失去工作,加以數個月後又將迎來畢業求職旺季,預估將有逾800萬名應屆畢業生進入職場求職,在當前景氣內外皆冷的情況下,中國今年勞動市場所面臨的壓力可見一斑。
六、日前主計總處公布我國今年首季GDP年增率為1.54%,表現優於前述三大經濟體,也優於鄰近的韓國。但值得留意的是,以往穩定貢獻經濟成長的民間消費,出現十年來僅見的負成長,疫情同樣正給我國產業經營帶來嚴峻考驗。受民間消費減少最直接影響的行業當屬零售業和住宿餐飲業,3月份整體零售業營業額較去年同期減少3.4%,其中百貨公司和免稅店的衰退幅度更高達二成以上,其他如服飾和家用器具等行業,業績也都呈現雙位數下降。此外,3月份餐飲業營業額創下史上最大跌幅,較去年同期減少21%,而近期也有多家指標性旅館業者決定歇業或結束營業。
七、另一個與經濟成長息息相關的是出口。儘管今年首季我國出口表現尚稱穩健,然綜觀當前國際經濟情勢,恐將給主要貢獻我國出口成長的製造業產銷前景帶來挑戰。首先是油價。相較於去年三大國際原油現貨價格每桶均價約61美元,今年4月份原油均價每桶僅剩20美元,價格下跌逾65%。油價下跌看似有利廠商的採購成本,但它可能使得相關產品的中下游業者出現採購遞延,且另一個更大的衝擊在於產品報價。以石化業為例,現階段上游業者除面臨原油庫存跌價損失之外,石油腦所煉製的衍生產品也面臨降價壓力。以乙稀為例,去年4月乙稀價格每公噸約900美元,今年4月已跌至350美元,跌價幅度逾56%,石化產品作為許多產品的基礎原料,價格下跌不僅將影響行業產銷,同時亦將侵蝕廠商的報價與獲利能力。
八、其次是需求銳減。如前所述,此次疫情已使各國消費出現停滯,終端需求力道下滑傳遞至供給端,將進一步拖累各國對於消費品及生產所需的原物料、中間財和設備的進口需求,可以預期的是,今年我國鋼鐵、汽車零組件、工具機等產品產銷將可能受阻。在資訊電子業方面,最近外界常引用台灣有台積電這座護國神山來論證台灣經濟體質的強韌性,確實,今年主要國家皆卯足全力進行5g基建,與5g題材相關的供應鏈業者皆可能受惠,然就消費性電子而言,目前各國景氣存在極大的下行風險,消費者在經濟前景不明的情況下,對於終端產品的購置與換機意願可能不若以往,對相關供應鏈業者而言,往年新品問世所帶動的出貨效應能否順利重演,猶待觀察。
(四十一)本院許委員淑華,有鑑於從前年美中貿易戰開始,到今年的新冠肺炎疫情危機,讓全球企業都開始重新評估全球化的策略,經濟部長沈榮津日前接受訪問時說,台灣產業已了解「去全球化」的重要性。沈榮津的談話表達的不夠精確,台灣產業當然無法「去全球化」,而是應該找出一個發展路徑,在面臨全球產業鏈重組時,善用多元布局減低衝擊。政府近期加速推動各種紓困措施,我們呼籲政府要採取「短長有別」、「內外有別」。短期內救急,莫讓有實力的廠商只因短缺一口氣而倒下,財政部應再審慎評估工商界的降稅呼籲,特別是對承諾不裁員的企業,政府應該透過減稅等方式予以鼓勵;長期則是要預留足夠的資源,因應未來幾年疫情的可能反撲。在國內外市場上,由於各國景氣復甦的速度不一,政府的紓困資源應加大投注在國內市場上,力保經濟至少能內溫外冷,而不至於出現內外皆冷,這部分可藉由加大公共投資等方式帶動內需市場。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台灣連續多日新冠肺炎零確診與零本土病例,美國、義大利與德國等之前疫情嚴重的國家,也正逐步緩解中。包括我國在內,各國都在評估疫情緩和後的重啟經濟措施,在我們Reopen前,政府與企業都必須對未來兩年的經濟樣貌做出正確預估,才能提出可實踐的應變方案。
二、副總統陳建仁日前受訪時說,在治療新冠肺炎的疫苗與藥物成功開發前,我們必須過著「半正常」的生活,也就是社交距離會較過往我們習慣的更大,微軟創辦人比爾蓋茲也有類似的預期。新冠肺炎疫情的發展不同於17年前的SARS,當年SARS疫情快速竄起,但在半年內迅速銷聲匿跡,新冠肺炎則不然,在疫苗與藥物出現前,新冠肺炎確診病患仍會繼續出現,這意味著我們要繼續維持高度警惕。
三、在新冠肺炎的烏雲不能完全散去的預估下,「半正常」的生活意味著經濟活動不能完全回到過去的模式,這是政府與企業研擬未來兩年發展策略時最重要的前提。「半正常」生活對消費端的影響,除了消費意願的減低與消費模式的改變,另一個隱憂是疫情的不確定性。
四、美國等多個國家的公衛學者警告今年冬天時新冠肺炎很可能捲土重來,一旦又出現社區感染,政府的管控措施立刻升級,消費活動又可能因此停擺。這是新冠肺炎對產業的一大挑戰,既有如當前的短期巨大衝擊,又有長期的不確定性,政府紓困措施不能只有救急,也要有長期紓困的準備。
五、對產業來說,消費端一時的沉寂還可以利用產品創新、促銷等方式喚回買氣,新冠肺炎對產業的另一個重擊是供應鏈的裂解。以任天堂的遊戲機Switch為例,疫情並沒有影響Switch銷路,銷售狀況甚至可能比疫情前更好,但因為疫情影響了供應鏈復工進度,即便買氣旺盛,但產品供應卻跟不上。
六、從前年美中貿易戰開始,到今年的新冠肺炎疫情危機,讓全球企業都開始重新評估全球化的策略,經濟部長沈榮津日前接受訪問時說,台灣產業已了解「去全球化」的重要性。沈榮津的談話表達的不夠精確,台灣產業當然無法「去全球化」,而是應該找出一個發展路徑,在面臨全球產業鏈重組時,善用多元布局減低衝擊。即便蘋果公司因為疫情將部分手機轉至中國大陸以外的區域生產,但最終回到美國本地生產的可能性很低,成本較高但更能分散風險的全球化策略,將是未來幾年產業布局新趨勢。
七、政府近期加速推動各種紓困措施,我們呼籲政府要採取「短長有別」、「內外有別」。短期內救急,莫讓有實力的廠商只因短缺一口氣而倒下,財政部應再審慎評估工商界的降稅呼籲,特別是對承諾不裁員的企業,政府應該透過減稅等方式予以鼓勵;長期則是要預留足夠的資源,因應未來幾年疫情的可能反撲。在國內外市場上,由於各國景氣復甦的速度不一,政府的紓困資源應加大投注在國內市場上,力保經濟至少能內溫外冷,而不至於出現內外皆冷,這部分可藉由加大公共投資等方式帶動內需市場。
八、在國內疫情逐漸緩解的氣氛漸濃的情況下,我們還要提醒,「半正常」的生活至少還會持續半年至數年之久,產業必須做好打持久戰的準備,深挖洞與廣積糧是必要的戰略。對政府而言,不只要著眼於眼前的救急紓困,更要把紓困的戰線拉得更長,唯有救急與振興兩把抓,台灣經濟才能平穩度過「半正常」的日子。經濟復甦的曙光或許已在隧道的那一頭閃耀,但我們要走的隧道路程還很長,政府紓困不能鬆懈,產業界對疫情的評估也必須做最壞的打算。
(四十二)本院許委員淑華,有鑑於連續兩個周日,北高兩場大火總共奪走了11條人命,高雄透天厝大火燒出了住宅裝設鐵窗妨礙逃生、且未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的居家安全警示;台北錢櫃大火則燒出了業者關掉消防設備、市府稽查縱放過關的公共安全警示。全台個人住宅到公共場所都應記取這兩把火的慘痛教訓,公權力更應強化消防稽查以避免悲劇重演。此外,部分縣市已經展開的KTV等行業消防安檢,應該擴及為全國性消防安檢,徹底針對特許營業場所進行稽查。消防署也應要求最近一次消防安檢重大不合格場所立即改進,給予時間仍無法改進者立即予以停業。個人住宅提升防災意識、公共場所與政府部門提升防災準備,都是平常時期就必須做好的重要功課。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連續兩個周日,北高兩場大火總共奪走了11條人命,高雄透天厝大火燒出了住宅裝設鐵窗妨礙逃生、且未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的居家安全警示;台北錢櫃大火則燒出了業者關掉消防設備、市府稽查縱放過關的公共安全警示。全台個人住宅到公共場所都應記取這兩把火的慘痛教訓,公權力更應強化消防稽查以避免悲劇重演。
二、住宅儘速脫離鐵窗文化前天上午在高雄市三民區大連街一棟透天厝的大火,住在低樓層的國內心臟科權威、高醫前院長賴文德夫婦順利逃生,但同為醫師的女兒賴韋安、女婿黃彥傑及3名幼孫卻在4樓葬身火窟。消防局初步調查,起火點是在2樓樓梯間,疑是電器因素造成。賴家並未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因此起火時無法啟動通報;由於附近曾傳出多起竊案,賴家為此裝設鐵窗,專家疑是逃生不及主因,也有民眾目擊黃彥傑帶著兒子在鐵窗揮衣求救。
三、其實,家戶勤於裝設鐵窗、欠缺消防設備,早已是台灣透天厝、公寓型住宅的陳年問題。很多外國觀光客來到台灣,一來對這種缺乏美感的台式鐵窗景觀瞠目結舌,二來驚訝於台灣人竟把自己包在無可逃生的鋼鐵牢籠中。
四、早年偷竊宵小盛行時,家家戶戶裝設鐵窗有其防盜功能與心理安全作用,有錢人家裡更是層層防護以免破財。但隨著社會變遷與時代進步,不但侵入住家偷竊比例已降低,保全、電子防盜等設施也可取代鐵窗,傳統公寓住宅的消防公安疑慮反而日益升高。只是國人觀念仍未與時俱進,鐵窗仍是不少透天厝、公寓住宅的「標配」而難以割捨。
五、儘管尚未斷定鐵窗是否為賴家5口逃生不及主因,國人仍應在這起火災後重新檢視住家安全。在鐵窗已逐漸失去防盜意義、更缺乏視覺美感的時代趨勢下,設置與加強公寓住宅各項消防安全設備才是當務之急。畢竟錢財事小,生命安全才是最重要的事,台灣公寓住宅若能儘速脫離鐵窗文化,將是社會進步的重要象徵。
六、再來看4月26日震驚全國的台北錢櫃KTV大火,此案在增加1位重傷者過世後,死亡人數來到6人,由於業者、台北市政府皆有明顯過失,追究責任、加強公安已成為各界關切重點。
七、消防安檢避免流於形式在此案究責部分,檢警判定火源來自工頭充電走火後,針對已獲證實的業者擅自關閉消防設備,以及新發現的安全門未關閉導致濃煙蔓延,必須進一步釐清重大過失責任在於錢櫃經理、施工包商,並且追查錢櫃高層是否長期要求關閉相關設備;而台北市政府在火災前的稽查,在已發現錢櫃未送消防保護計劃而偷施工之下,竟只花了20分鐘、24項消防設施只看了3項就結束稽查,相關公務員責任也有待徹查與懲處。
八、在加強公安部分,台北市長柯文哲向來引以為傲的SOP文化,顯然並未落實,此時正是最重要的考驗,柯P必須建立能夠重獲市民信賴的消防稽查SOP,才能避免讓消防安檢流於形式。此外,部分縣市已經展開的KTV等行業消防安檢,應該擴及為全國性消防安檢,徹底針對特許營業場所進行稽查。
九、消防署也應要求最近一次消防安檢重大不合格場所立即改進,給予時間仍無法改進者立即予以停業。北高這兩場大火再度提醒我們,惡火無情,個人住宅提升防災意識、公共場所與政府部門提升防災準備,都是平常時期就必須做好的重要功課。
(四十三)本院許委員淑華,有鑑於新冠疫情雖然尚未完全消除,但各國已開始籌劃處理經濟疫情。台灣在疫情控制部署超前全球,但在治理及經濟部署上卻有逐漸落後之感。台灣在防治疫情上打了一個大勝仗,全球讚許。反觀經濟超前部署上,頗有高度不夠、前瞻不足、力不從心的感覺。疫情的勝仗不會轉化成治理及經濟的勝仗;一個國家的韌性,可能在疫情過後才會見真章,政府要落實以人為本、強化經濟超前部署了。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新冠疫情雖然尚未完全消除,但各國已開始籌劃處理經濟疫情。台灣在疫情控制部署超前全球,但在治理及經濟部署上卻有逐漸落後之感。
二、先看發現金這件事。從美國、日本、新加坡都已決定全民發現金,上周連韓國也決定加入,反觀台灣還停留在發現金對振興經濟有無效益、是否公平上打轉。各國都是發現金,背後思考點卻大不相同。美國發現金是因為美國人儲蓄低、沒現金,所以用意的確在紓困,但日、星儲蓄率跟台灣差不多,也都有各種紓困方案,還要額外發現金,很明顯的就不是單純紓困救急之用。新加坡政府說得最清楚,這筆現金是「同舟共濟」金(solidarity payment),目的在讓新加坡國民因疫情受到物質或精神煎熬的時刻,能夠稍微獲得舒緩。換個講法,新加坡發現金也可以說是向所有國民說一聲「謝謝你的合作,這段時間辛苦了!」
三、這種性質的發現金,當然就沒有排富問題,因為疫情導致的辛苦(排隊、戴口罩、工作及作息改變)及精神上的擔憂,全體國民都一起感同身受。再者,既然發現金是為了向全體國民說「謝謝你、辛苦了」,那就不用繼續糾結在國人是存起來還是拿來消費這種經濟效益的辯論。禮物就是禮物,怎麼用是人民的事。我們可以發動有錢人領到後捐出來做公益,甚至指名捐給政府抗疫團隊及醫護人員加菜、加油,才是展現小英政府以人為本、扭轉低迷氣氛的正解。
四、非常可惜,政府的所謂經濟陳時中團隊,雖然勤奮奔走生產口罩有功、紓困方案也在努力安排,但缺乏這種真正具有高度、真正以人民為本的思維,常常糾結在經濟效果這些中低階技術層面的問題上。日星韓疫情比台灣嚴重太多,但在施政思維上可能會超前;對抗疫情台灣無疑是超前部署,在國家及經濟治理上不要開始落後。我們希望政府能重新釐清發現金的意義,想辦法跟全體國人說聲謝謝。
五、再看對於面對疫情過後世界的準備。澳洲及紐西蘭疫情比我們嚴重許多,但上周已經開始探索如何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逐漸重開國門,恢復人與貿易的往來。紐西蘭副總理提出一個「紐澳防護罩」的概念,可以在共同確保邊境查驗、檢測的情況下相互開放,這就是另一個經濟超前部署的展現。經濟陳時中團隊可能還沒想到這種部署。例如疫情控制不輸台灣的越南,過去幾年因美中貿易戰已成為台商最熱門的新基地,台越若能超前部署,開始接觸、規劃互訪互開的可能及方式,推動「台越共同防護罩」機制,對台、越都有利,才是超前部署的應有作為。
六、另一個超前部署的展現,同樣出現在新加坡。總理李顯龍上周的勞動節演說,指出長遠觀察,疫情過後經濟結構可能發生重大變化,部分行業可能面對永久性的衝擊,如何改變經營模式將是關鍵。確實,因疫情而迅速興起的遠距溝通、交易模式,乃至於為調整供應鏈脆弱度的改變,都會帶來永久性的解構改變,有些行業(及工作)可能就此消失,新的行業卻將興起。李顯龍注意到這個問題而且公開提出警訊,反映出星國政府已開始往這方面超前部署,台灣呢?
七、疫情過後,強化供應鏈乃至於經營模式的「韌性」,將成為許多企業的當務之急,政府當然也不例外。台灣在防治疫情上打了一個大勝仗,全球讚許。反觀經濟超前部署上,頗有高度不夠、前瞻不足、力不從心的感覺。疫情的勝仗不會轉化成治理及經濟的勝仗;一個國家的韌性,可能在疫情過後才會見真章,政府要落實以人為本、強化經濟超前部署了。
(四十四)本院許委員淑華,有鑑於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逐漸舒緩,各國逐漸解封和鬆綁,將抗疫重心由防疫轉向紓困振興。這次疫情衝擊巨大,造成1929年經濟大蕭條以來最嚴重的經濟危機,衰退來得又急又猛,各國都無類似經驗,尤其如何在防疫和紓困振興兩難之間拿捏平衡,對全球各國都是高難度的挑戰。現在,即將進入政府認定的「產業振興」階段,所謂的「酷碰券」或「抵用券」可能很快就會推出。這個政府自稱可獲較大「乘數效果」的消費補貼,已被各方批評多日,疫情衝擊下民眾收入大減,用8成花費來獲得2成折扣補助,究竟能產生多少「乘數效果」?「疫時」民眾收入減少,乘數效果絕對低於「平時」的乘數效果。建請政府加發排富的全民現金或無法儲存的一般性消費券,來減少民怨吧。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隨著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逐漸舒緩,各國逐漸解封和鬆綁,將抗疫重心由防疫轉向紓困振興。這次疫情衝擊巨大,造成1929年經濟大蕭條以來最嚴重的經濟危機,衰退來得又急又猛,各國都無類似經驗,尤其如何在防疫和紓困振興兩難之間拿捏平衡,對全球各國都是高難度的挑戰。
二、以台灣而言,行政院在「紓困2.0」的「擴大紓困對象」上就犯了操之過急、配套不全,乃至於地方基層無所適從,造成一團混亂的窘況,被稱為「萬元紓困之亂」。先前的防疫佳績無法外溢到紓困成果,的確令人遺憾,但若無法從亂象中記取教訓,讓後續紓困臻於完美,就會徒然浪費寶貴教訓。
三、整個紓困方案以「滾動式拼圖」模式提出,許多專家和民眾都表達了憂慮,但執政團隊堅持「錢要用在刀口上」,不願對全民發現金,以免因富人拿去儲蓄而造成「浪費」。乍聽之下似乎有理,但全民發現金也可有「排富」門檻,行政團隊卻仍堅持不為,只因在野黨先行提出,就刻意排斥,或另有不可說的祕密?
四、紓困方案受惠人數約500萬,包括:艱困企業員工薪資補助80萬人、自營工作者補貼133.5萬人、弱勢加發生活補助87萬人、擴大就業15萬人、減班休息及個人進修津貼15萬人、急難救助金有工作無加保者34萬人、農漁民140萬人,占全台就業人數(1,150萬)的43%,意味另外57%民眾因未受疫情衝擊,所以「無困可紓」嗎?
五、這是非常荒謬的思維,依據求職網站的調查,台灣就業民眾兼差謀生的比例非常高,43%同時擁有正職和兼職。行政院補貼排除了半數以上就業者,合理推估被排除者中必有許多是兼差者,其中必有若干因防疫管制或服務業萎縮而失去兼差機會,收入大量減少,但卻無法獲得紓困補貼。兼差是台灣人勤儉美德的表現,政府紓困獨厚農民與小黃,卻忽視勤奮的兼差族,公平嗎?
六、其次,補貼標準嚴苛且額度有限,不像是個被國際貨幣基金列為富裕經濟體的台灣所為。姑且不論疫情影響重大的歐美各國紛紛以經濟生產的10%~30%來支持紓困振興,和台灣一樣疫情不算嚴重但同樣高度依賴貿易的星、港、韓,分別撥出11%、10%和7%的經濟生產資源紓困,故能有餘裕普遍發放現金,幫助民眾度過困境。
七、我國將紓困振興特別預算調高到2,100億元後,也不過是經濟生產的1.1%,可說是杯水車薪,難怪必須有各種排富,而且除少數勞工可補貼到3個月6萬元以外,其他受衝擊勞工的補貼額度有3萬元的,也有僅僅1萬元的,實在太少。
八、這些行業間補貼額度的巨大差異,政府迄今沒有任何解釋,似乎全憑少數高官主觀認定,實在難以服眾。在不同補助之間,排富的標準也各自不同,「富裕」在同一國內的不同行業有不同定義,可能也開了全球首例,政府也沒有任何解釋。
九、這無非是因為採用了「滾動式拼圖」的補助模式,極容易引發「標準不一致」所產生的問題,但政府顯然要唾面自乾,任憑外界質疑就是不理,完全不像一個自詡為「會做事內閣」該有的風格。
(四十五)本院許委員淑華,有鑑於後疫時代的首要工作是解封重啟(reopen),亦即讓民眾的生活恢復常態,經濟重新運轉;而解封重啟最重要指標,就是疫情是否有效緩解。然而,此際全球染疫人數已超過四百萬,死亡人數也接近三十萬,悲慘情狀令人驚悚。而全球疫情只有少數國家控制得宜,多數國家處於高原期,每日增加上千病例非常普遍,甚至有超過萬例者,自高峰下降幅度有限。按醫學專業的標準,顯然尚未達到可以解封階段;若是勉強重啟,可能引來第二波疫情,造成更大的災害。因此,當國際逐步恢復常態時,台灣如何在確保民眾健康的最低風險下,重啟產業與經貿運轉,將決定台灣能否在後疫時代脫穎而出的關鍵。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新冠肺炎帶來生命安全及經濟等重大衝擊,因此完整的抗疫至少必須包含三部曲:「防疫」、「紓困」與「振興」,缺一不可。在防疫方面,政府不但將病例壓縮至極低數目,也近一個月沒有本土案例發生,更能對受害國家進行醫療物資援助,獲得國際社會普遍肯定。而紓困方面,各項對受創產業、弱勢族群的補助方案也紛紛展開,雖然部分執行細節確實思慮不夠周延,造成些許混亂局面,但整體政策方向仍可給予肯定。前二部曲的成功,也令人對政府如何為後疫時代的「振興」超前部署,充滿期待。
二、後疫時代的首要工作是解封重啟(reopen),亦即讓民眾的生活恢復常態,經濟重新運轉;而解封重啟最重要指標,就是疫情是否有效緩解。然而,此際全球染疫人數已超過四百萬,死亡人數也接近三十萬,悲慘情狀令人驚悚。而全球疫情只有少數國家控制得宜,多數國家處於高原期,每日增加上千病例非常普遍,甚至有超過萬例者,自高峰下降幅度有限。按醫學專業的標準,顯然尚未達到可以解封階段;若是勉強重啟,可能引來第二波疫情,造成更大的災害。
三、儘管如此,疫情導致的經濟「大封鎖」,重創全球民眾的生活與經濟,各項慘澹數據紛紛出籠,中國第一季GDP為負六.八%,美國負四.八%、日本負五.二%、歐元區負三.八%,主要經濟體均掉入嚴重衰退狀態。而失業狀況更是慘不忍睹,中國的失業人口可能達到二億人,而美國最近公布四月份流失的工作機會達創紀錄的二○五○萬個,失業率從四.四%躍升至十四.七%,創下二戰後的新高紀錄。全球經濟再不解封重啟,會有更多人的生活陷入困境,因此,多數國家顯然面臨「病死」或「餓死」的兩難抉擇。
四、目前尚未有武肺疫苗研發成功,但多數國家似乎不得不接受無法完全根除疫情的現實,因此紛紛解除對人民的生活限制,恢復部分經濟活動;美國二十幾州開始解封,英國也宣示自本週起恢復常態,更多國家也接續展開積極步調,而美國總統川普更是力主解封重啟甚於防疫的代表性人物。
五、尤有甚者,一些疫情緩解的國家,如澳洲、紐西蘭,更有意成立「亞太隔離區」,考慮讓一些疫情控制得宜的國家加入,既達到區域人員與經貿交流的目的,也確保疫情不致蔓延。可見,全球的解封重啟將是不可逆的潮流;台灣必須審慎應對,在防疫與紓困之後,及早規劃振興大計。
六、在「振興」方面,應該思考兩個重大課題。首先,一旦國際間在疫情仍有蔓延風險下恢復往來,政府如何在有效控管風險下,開放邊境管制,以便台灣與全球的經貿、商務與觀光能夠重新接軌。台灣是一個高度全球化的島國,經濟命脈尤其繫於外部需求,不可能長期閉關自守,因此恢復與外在世界的往來,勢所必然,已是刻不容緩的課題。其次,此次疫情重創全球產業供應鏈,各國莫不重新思考供應鏈嚴重依賴中國的風險,以及一些低生產成本、低階技術的製造業,例如口罩、原料藥等,被界定為重要戰略產業,再先進的經濟體都必須保有這些產業。
七、因此,對台灣而言,解封重啟不只是恢復原有的狀態,更要趁全球產業供應鏈去中國化的重組過程,凸顯自身的核心競爭力及安定的環境,讓歐美日等先進經濟體將我國視為值得信賴、擁有高技術的合作夥伴,合力打造台灣成為全球重要生產與研發基地。
八、至今,台灣的抗疫三部曲:「防疫」的表現可圈可點,不但國際社會掌聲不絕,台灣人的光榮感與認同感更急遽升高;「紓困」執行上雖略有瑕疵,但定位「救急救窮」,而非民粹式的全民大撒幣,亦值得肯定。然而,「振興」似乎還未見到完整的部署。台灣第一季經濟成長率,不只維持四小龍之首,更領先世界主要經濟體,是優異防疫成績締結的美果。
九、因此,當國際逐步恢復常態時,台灣如何在確保民眾健康的最低風險下,重啟產業與經貿運轉,將決定台灣能否在後疫時代脫穎而出的關鍵。台灣在防疫、紓困上贏在起跑點,在振興上也必須超前部署,贏在起跑點,才能創造完美的抗疫三部曲。
(四十六)本院陳委員柏惟,有鑑於國家安全局已於現階段解密林宅血案、陳文成案之相關政治檔案,惟該二案之完整真相仍尚待釐清,且部分關鍵檔案仍未尋獲並交付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有待進一步之地毯式搜索以持續清查與徵集。又,有關政治檔案開放予政治受難者當事人及其配偶、繼承人閱覽事宜,根據《政治檔案條例》第八條第一項「檔案當事人得申請與其本人所涉案件之政治檔案;檔案當事人死亡時,其配偶或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各款所定繼承人得申請之」,是故當事人及其配偶、繼承人有知情權,但根據同條第二項第二款之「經移轉機關(構)表示有嚴重影響國家安全或對外關係之虞」者,僅「至遲應於檔案屆滿五十年提供閱覽、抄錄或複製」,因此產生國家安全局疑擴大解釋「嚴重影響國家安全或對外關係之虞」,當事人及其配偶、繼承人知情權受損之情形,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繼日前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公布《林義雄宅血案調查報告》後,該會於今(2020)年5月5日公布《陳文成案調查報告》,指出「情治機關對陳文成本人及家屬確有嚴密監控,且早在案發前一年多即已開始,加上案發後,情治單位介入偵辦、引導輿論風向、阻撓家屬追求真相對外發聲等行為亦都留下紀錄」,因此做出「警總對於陳文成之死亡涉有嫌疑」之結論。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復於調查結論建議,有鑑於本次調查雖事隔近40年但仍發現重要的關鍵檔案,在《政治檔案條例》已立法施行的情況下,對於各機關所管有的政治檔案仍應持續清查與徵集,諸如警總針對陳文成的偵辦計畫、7月2日約談錄音帶等重要資料仍有待查找。此外,對於威權統治當局透過海外佈建取得情報之管道,即外界長期猜測職業學生「打小報告」的資料,目前所獲仍相當有限,除政府機關之外,當時的執政黨中國國民黨旗下的海外工作會,因其性質亦可能留有相關資料,均應列入將來調查的範圍。從上述調查報告顯見關鍵檔案持續清查與徵集有其必要性及迫切性,諸如陳文成案中警總針對陳文成的偵辦計畫、7月2日約談錄音帶等重要資料仍有待查找。
二、有關政治受難者當事人及其配偶、繼承人是否得閱覽未隱去遮蔽之完整政治檔案,《政治檔案條例》第八條已有所規範。該條第一項規定「檔案當事人得申請與其本人所涉案件之政治檔案;檔案當事人死亡時,其配偶或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各款所定繼承人得申請之」,亦即保障當事人及其配偶、繼承人之知情權;惟如有同條第二項第二款之「經移轉機關(構)表示有嚴重影響國家安全或對外關係之虞」者,根據同條第三項前段,「至遲應於檔案屆滿五十年提供閱覽、抄錄或複製」。因此,國家安全局多認定其移交予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之政治檔案有嚴重影響國家安全或對外關係之虞,導致當事人及其配偶、繼承人申請閱覽未隱去遮蔽之完整政治檔案受阻。
三、又,《國家情報工作法》第八條亦有相關疑義。該條第一項規定「涉及情報來源、管道或組織及有關情報人員與情報協助人員身分、行動或通訊安全管制之資訊,不得洩漏、交付、刺探、收集、毀棄、損壞或隱匿。但經權責人員書面同意者,得予交付」、第二項規定「人民申請前項規定資訊之閱覽、複製、抄錄、錄音、錄影或攝影者,情報機關得拒絕之。」是故,國家安全局之解釋係未隱去遮蔽之完整檔案(包括涉及情報來源、管道或組織及有關情報人員與情報協助人員身分、行動或通訊安全管制之資訊)得交付予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惟當事人及其家屬是否得閱覽之,國家安全局仍予以限制。
四、綜上,行政院應會同國家安全局於兩周內就下述事項討論釐清,並提出報告。
(一)對於國家安全局所管有之林宅血案、陳文成案政治檔案,本席認為國家安全局有持續清查與徵集之必要;爰要求國家安全局依據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已公布之該二案調查報告所指仍闕如之關鍵檔案,提出以地毯式搜索之計畫。
(二)《政治檔案條例》第八條第二項第二款之「有嚴重影響國家安全或對外關係之虞」定義之具體標準、該標準是否受限於《國家情報工作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涉及情報來源、管道或組織及有關情報人員與情報協助人員身分、行動或通訊安全管制之資訊,不得洩漏、交付、刺探、收集、毀棄、損壞或隱匿。但經權責人員書面同意者,得予交付。」又,本席要求國家安全局針對「有嚴重影響國家安全或對外關係之虞」之定義不應無限上綱,且已交付予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之未隱去遮蔽完整檔案,當事人及其配偶、繼承人理應有閱覽及知情權。
(三)《國家情報工作法》第八條第二項「人民申請前項規定資訊之閱覽、複製、抄錄、錄音、錄影或攝影者,情報機關得拒絕之」;該「人民」是否適用於當事人及其配偶、繼承人,以及國家安全局得拒絕之相關標準。又,本席要求國家安全局針對該項之解釋應確實保障當事人及其配偶、繼承人之閱覽及知情權。
(四十七)本院陳委員柏惟,有鑑中國盜砂船及底拖網漁船,屢屢犯台灣海峽中線之台灣淺堆,以盜採海砂及進行違法捕撈,致海底砂質層結構變化,更恐造成海洋生態之浩劫。據查,海巡署及相關單位已著手加強巡邏及驅離,並根據《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及《土石採取法》究辦相關違法情事。惟現行規範之裁罰標準仍不足以遏止相關犯罪,且中國未採我國陸委會及海巡署依「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協議」及「協同執法機制」之共同打擊犯罪之機制予以協助,致中國相關抽砂船、搬運船、底拖網漁船仍頻頻出現於我國經濟海域,不僅危害我國海底生態外,亦有侵犯我國領土之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有關中國盜砂船及底拖網漁船屢次犯台灣海峽中線之台灣淺堆,以盜採海砂及進行違法捕撈,其造成的危害甚廣,包括經濟面、生態面、國防面等,茲臚列如次。
(一)經濟面之不法所得
本海域屬於我國200哩專屬經濟海域,中國抽砂船載重約5萬立方公尺海砂,近3年每月入侵8─12次,一次6艘船隻,每立方公尺可售約780台幣,一年不法所得就接近30億台幣。
根據《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或大陸礁層法》,對中國船員判刑、沒收船隻、強制拍賣,其罰金最高僅5,000萬,相較實際不法所得相距甚遠,且依情節之嚴重程度,並非皆判處最高之罰金,對於船家謀取暴利而言僅惟九牛一毛。
次查,澎湖地院曾根據20條沒入船舶並拍賣,此舉值得肯定,然應防堵船東透過中間人以低價購回船隻,再次用於犯罪的可能。
(二)生態上之大幅破壞
台灣灘面積約1/3個台灣大,湧升流帶來豐富營養鹽,是澎湖鎖管、土魠、竹莢魚等海產的豐富種源庫,也是澎湖漁民重要漁場,但被中國破壞後,毀滅生物棲地,嚴重殘害漁業資源,也造成漁民生計困難。
(三)國防面之潛在威脅
台灣灘作為台灣海峽最淺區域,不利於潛艦活動,然而,中國抽砂船大幅度挖深海床,甚至有計畫地製造潛艦伏擊區,將可能改變海底地圖,且改變的方式、情報,都由中方掌握,對中方伏擊我方海軍與海運,製造有利條件。
由於台灣灘範圍大,且超過海巡岸基雷達偵蒐範圍,發現中國不法入侵行為不易。爰應加強海巡艦隊能量,並搭配強化的海軍定翼機巡邏能力,並評估海巡旋翼機機隊、以及加強長距離長滯空時間無人機偵蒐能量,及早發現中方入侵,加強執法。
二、次查,中方亦可能透過經濟入侵,試探我國相關單位之執法意志,消耗海巡能量,使我方疲於奔命,甚至透過偽裝成民間人員的武裝勢力,製造糾紛等各種複雜的意圖。因此,我國應該劃清界線,先以「警察權和司法手段」有效反制,但也應注意後續的軍事侵略意圖。
三、綜上,要求行政院進行跨部會研討相關罰則修正及執法配套方案,並持續加強海巡署與海軍之情報交換及合作方式,於兩周內提報書面報告。
(四十八)本院邱委員臣遠,有鑑於行政院於本會期提案之《農民退休儲金條例草案》第七條指農民按月共同提繳之款項,其提繳比率由農民於百分之六範圍內決定之,雖與現行勞退新制所規定之比率相同,但勞工及農民之職業性質不同,且勞退有不同級距可供投保,而農退條例草案僅讓農民提繳勞工每月基本工資之金額,應增加其提繳比率上限以在退休後有更充裕之退休金足以生活。而農民有別勞工之處在於無雇主提撥款項至退休儲金中,行政院應負擔更多金額,以吸引農民投保,投保人數足夠才能健全農民退休制度。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雇主應為適用勞基法之勞工按月提繳不低於其每月工資6%勞工退休金,儲存於本局設立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勞工亦得在每月工資6%範圍內,個人自願另行提繳退休金。因此行政院也比照勞退新制訂定農民在每月工資6%範圍內提繳,但工資僅以勞工每月基本工資(109年1月1日起為23,800元)計算,若不開放其他級距,應考量將可提繳比例範圍往上增加,不但充實農退基金更保障農民的退休生活。
二、承上,勞退新制規定雇主應為勞工按月提繳至少6%工資,但許多農民為無雇主狀態,故政院版《農民退休儲金條例草案》訂由主管機關提繳與勞工所提繳之相同金額。惟須考量多數農民於社會結構中,屬於經濟弱勢族群,應權衡政府財政收支情況,予以一定比例之優惠,主管機關可提撥1.5倍金額方符合社會正義,更增加農民投保之誘因。
三、行政院版農民退休儲金制度是參照勞退新制,由勞工提繳35年計算,但我國農民平均年齡已超過60歲,且從農人口不斷下滑,現有之農民其投保年資恐怕難達設定目標35年之一半,其退休後領取之金額亦難達行政院試算之標準,同前兩點所述,應同步上調農民每月可提繳比例之範圍,以及主管機關提撥之金額,以真正協助年老農民,更吸引青年從農,健全我國農業產業之發展。
(四十九)本院邱委員臣遠,有鑑於我國民眾普遍使用的拋棄式或簡易型打火機,其價格便宜又容易取得,於超市、攤販或超商都可購入。方便之餘卻也被忽略其危險性。天氣將漸炎熱,打火機若被置於高溫室內、車內有可能會發生自燃意外,除應宣導民眾留意安全收納外。現行拋棄式打火機使用完後普遍當成一般垃圾丟棄,或混放於塑膠類回收物間。常見其裡燃料未完全用盡,有可能因擠壓露出,遇高溫或摩擦而發生起火意外。請相關單位研擬打火機回收的適當機制與宣導,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打火機的內存液體常為丁烷、丙烷或石油液化氣等加壓液體,其為可燃性蒸氣,當室溫高於攝氏50度或以上時,打火機頭或塑膠外殼可能無法承受氣體膨脹產生之壓力,進而引起爆裂或起火燃燒。我國夏、秋季炎熱,打火機處於高溫曝曬的環境中相當危險。
二、拋棄式或簡易型打火機容器多為塑膠製品,價格低、好入手,每年有相當龐大的使用量,因打火機常在未清空內容物的狀況就被丟棄,又現行打火機於各縣市回收機制不一,應研擬是否將打火機進行分類集中處理之規劃,使其有專責回收單位或管道。
三、近年偶有傳出孩童拾獲打火機把玩,釀成火災傷亡的重大意外,顯示民眾輕忽這樣便宜又容易取得工具,在使用完便會任意放置或丟棄,設立回收處理的機制同時也能宣導安全使用,主責單位應慎重評估。
(五十)本院羅委員明才,勞動部頒訂之「專案核定民間機構投資重大經建工程及政府機關或公營事業機構發包興建之重要建設工程聘僱外籍營造工作業規範」明定應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作為認定該經建工程是否符合規定,然勞動部對於各該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究為哪一機關卻莫衷一是,致諸多個案顯示各中央機關之間互相推諉。又若干由地方政府主辦之經建工程,勞動部亦不認可地方政府之工程經費認定,造成地方政府與民間推動經建工程之困擾。該作業規範規定不明不但對中央機關橫向之聯繫,亦對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之縱向溝通形成隔閡,行政院宜儘速召集各機關檢討「專案核定民間機構投資重大經建工程及政府機關或公營事業機構發包興建之重要建設工程聘僱外籍營造工作業規範」,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勞動部頒訂之「專案核定民間機構投資重大經建工程及政府機關或公營事業機構發包興建之重要建設工程聘僱外籍營造工作業規範」規定總計畫金額須達新臺幣100億元以上,單項工程金額達新臺幣10億元以上,工期至少1年6個月以上,民間計畫工程始得辦理引進外籍移工。
二、惟依上該作業規範,工程總計畫金額須達新臺幣100億元以上,單項工程金額達新臺幣10億元以上,須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具文認定。諸多個案因尚在興建階段,未來進駐單位尚不明確,難以辨識該硬體未來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究竟為哪一單位,造成中央機關互踢皮球現象叢生。又若干由直轄市縣市政府主辦之經建工程,直至全案核定亦不需經由中央機關認可,然礙於勞動部之作業規範所定,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竟不許為該案之事業主管機關!中央機關之間的矛盾竟成為地方政府與民間興辦經建工程過程當中之阻力。
三、又各機關對於工程總金額之認定未必具有專業能力,致各中央機關間互相掣肘。爰要求行政院召集勞動部等各中央機關研商修正該作業規範,莫讓中央機關之間的本位主義、互踢皮球,造成地方政府、民間單位的無所適從!並應簡化行政流程,確實協助地方興建重大經建工程實務上缺工之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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