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委員發言紀錄索引

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第14次會議紀錄

討論事項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修正第四條、第七條至第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條之一及第二十五條條文─完成三讀─                         (頁次:1-108)

發言者

游錫堃(主席)、蔡其昌(主席)、孔文吉、伍麗華Sai dhai Tahovecahe、

陳 瑩、張其祿、鄭天財Sra Kacaw、葉毓蘭

公務員懲戒法─完成三讀─                  (頁次:108-192)

發言者

游錫堃(主席)、蔡其昌(主席)、廖國棟

懲戒法院組織法─完成三讀                  (頁次:193-215)

發言者

游錫堃(主席)、蔡其昌(主席)

監察法刪除第十七條條文─交黨團協商─            (頁次:215-219)

發言者

游錫堃(主席)、蔡其昌(主席)

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增訂第十條之二及第四十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十條之一、第十九條及第二十六條條文─完成三讀─              (頁次:219-252)

發言者

游錫堃(主席)、蔡其昌(主席)

保險法修正第一百零七條及第一百三十八條之二條文─完成三讀─ (頁次:252-263)

發言者

游錫堃(主席)、蔡其昌(主席)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第九十條條文─完成三讀─      (頁次:263-268)

發言者

游錫堃(主席)、蔡其昌(主席)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第三十條條文─完成三讀─      (頁次:268-276)

發言者

游錫堃(主席)、蔡其昌(主席)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第五十五條條文─完成三讀─      (頁次276-280)

發言者

游錫堃(主席)、蔡其昌(主席)

運動彩券發行條例修正第七條及第十條條文─完成三讀─     (頁次:280-303)

發言者

游錫堃(主席)、蔡其昌(主席)

行政法院組織法修正第十三條條文─完成三讀─         (頁次:303-306)

發言者

游錫堃(主席)、蔡其昌(主席)

國家機密保護法修正第二十四條條文─完成三讀─        (頁次:306-310)

發言者

游錫堃(主席)、蔡其昌(主席)

司法院組織法修正第六條條文─完成三讀─           (頁次:310-313)

發言者

游錫堃(主席)、蔡其昌(主席)

法官法修正第二條、第四條、第五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三條、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第四十八條之二、第五十九條之五、第六十三條之一、第七十二條、第七十八條、第八十條及第八十九條條文─完成三讀─                    (頁次:313-340)

發言者

游錫堃(主席)、蔡其昌(主席)

司法人員人事條例修正第十六條條文─完成三讀─        (頁次:340-343)

發言者

游錫堃(主席)、蔡其昌(主席)

宣誓條例修正第二條條文─完成三讀─             (頁次:343-348)

發言者

游錫堃(主席)、蔡其昌(主席)

勞動基準法修正第八十條之一條文─完成三讀─         (頁次:348-362)

發言者

游錫堃(主席)、蔡其昌(主席)、劉建國

勞動檢查法修正第三條、第四條、第七條、第三十三條及第三十五條條文─完成三讀─    

                              (頁次:362-369)

發言者

游錫堃(主席)、蔡其昌(主席)、劉建國

本院國民黨黨團,有鑑於國安局長邱國正今年4月30日於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備詢時,被問及南海局勢與我國外離島防務時,他特別強調,國安局有建議國防部注意此事以及東沙情勢。蔡英文總統執政初期,因美方關切,建議對太平島主權低調以對,並將馬政府派駐在南沙太平島具備武裝、水砲執法優勢的兩艘100噸巡防艇撤回,對於維護南海主權過於消極。2016年7月12日,南海仲裁案我太平島被降格為礁,本院7月15日進行朝野協商,決議發表對南海仲裁案的共同聲明,指仲裁庭將我太平島降格為「礁」有違事實,貶抑我國作為主權國家之地位,「中華民國政府與全體國民無法接受」!中華民國實質占有、有效統治太平島超過半世紀從未間斷;2008年及2016年,我國元首陳水扁總統及馬英九總統均親往太平島視察駐守人員及島嶼建設,確定我國主權占有事實;太平島等南海諸島主權歸屬,絕非任何其他國家,或任何國際仲裁所能挑戰或改變。2016年7月15日針對太平島被降格為礁乙事,時任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表示,蔡英文總統登島一事「現在沒有規劃,未來不會排除」。四年過去了,蔡總統從未登上太平島。為了向外界重申我國占有太平島的事實,宣示我國維護南海主權、捍衛疆土之決心,爰請作成以下決議:「建請蔡英文總統於今年5月20日就職後,在國安單位準備充足、適當時機、安全無虞條件下,擇期親往太平島視察駐守人員與島嶼建設,敦促東沙島、太平島戰備整備計畫,宣示我國捍衛南海疆土決心。」是否有當?請公決案─交黨團協商─        

                              (頁次:369-371)

發言者

游錫堃(主席)、蔡其昌(主席)

本院國民黨黨團,有鑑於我國實質占有、有效統治南海群島之東沙島、太平島超過半世紀從未間斷,國安局建議國防部注意南海局勢與我國外離島防務,以及各國在南海部署情況以及東沙情勢;2008年及2016年,我國元首陳水扁總統及馬英九總統均曾親往太平島視察駐守人員及島嶼建設,確定我國主權占有事實;為了守護南海主權,強化東沙島、太平島防務工作,爰請作成以下決議:「建請海巡署與國防部積極強化東沙島及太平島戰備整備,儘速落實南海諸島港口浚深及碼頭整修計畫、100噸級巡防艇建設避颱強化工程計畫、碼頭岸水油電設施增建計畫、加裝助導航設施等計畫應加速進行,以強化東沙島、太平島駐島與執行巡護任務的能量,讓火力、噸位、耐浪力及續航力均較具優勢之100噸級巡防艇常駐東沙島及太平島,使東沙島及太平島成為人道救援中心及運補基地,提升維護南海主權與捍衛漁權功能,落實南海海域巡弋任務,宣示我國捍衛南海疆土決心。」是否有當?請公決案─交黨團協商─            

                              (頁次:371-392)

發言者

游錫堃(主席)、蔡其昌(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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