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臨時會第1次全院委員會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9年7月8日(星期三)9時1分至16時15分

地  點 本院議場

主  席 游院長錫堃

蔡副院長其昌

秘書 林志嘉

副秘書長 高明秋

林秘書長志嘉:出席委員56人,已足法定人數。

主席:現在開會。報告全院委員會,現在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一、總統咨,為考試院第十二屆院長、副院長及考試委員任期於109年8月31日屆滿,茲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6條第2項規定,提名黃榮村為考試院第十三屆院長,周弘憲為考試院第十三屆副院長,陳錦生、吳新興、楊雅惠、王秀紅、周蓮香、姚立德、伊萬‧納威Iwan Nawi、何怡澄、陳慈陽等9位為考試院第十三屆考試委員,咨請同意案。(本案經本會期第1次臨時會第1次會議決定:於7月8日(星期三)、7月9日(星期四)召開全院委員會進行審查。爰於本次會議提出審查。)

主席:本案經本會期第1次臨時會第1次會議決定:於7月8日、7月9日召開全院委員會進行審查。爰於本次會議提出審查。

報告全院委員會,今天上午審查考試院院長被提名人黃榮村之資格及是否適任相關事項。黨團詢問順序依民進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民眾黨黨團、國民黨黨團之順序,輪流交叉進行,並採即問即答方式,得採聯合詢問,但其人數不得超過3人。

在進行詢問前,先請被提名人黃榮村先生說明,時間為20分鐘。

黃榮村先生:主席、各位委員。今天因為被總統提名為考試院第13屆院長,得以有機會列席大院臨時會,說明我對該項提名案的一些看法,除了覺得榮幸之外,更深感責任重大。

我過去長期在教育學術與教育行政界服務,面對的就是教考訓用問題及其解決,現在換一個情境是考試院,面對的問題仍然是教考訓用,只不過整個框架與問題解決方式已大有不同,它所面對的不再是各類各級學校中的在學學生,而是已經做好生涯規劃馬上要進入各行各業職場大展身手的國民,因此各類各級國家考試,不只是為了履現政府機構任用文官的憲法規定,也是各種專業與技術人員進入職場的第一個品質保證門檻。

除此之外,考試院也與行政院以及政府其他部門共同擔負文官中立體系的建立,在專業培訓、領導效能、與品質精進層面上共謀精進,當然更要做好官等考評、晉升機制、與保障的切身工作。國家龐大文官體系是否能夠有效且高品質的運作,以及是否具有跨域流動性與國際比較性,都深深影響了國家的短中長程發展,因此更需依現狀與未來性,時時檢視與改革,在穩定性的基礎上做出符應時代與國家社會需求的調整。

底下謹提出幾點看法,請各位委員不吝指正:

1.報名與參加國家考試,是社會幾十年來對考試院最直接的印象。但是單靠筆試甄選人才,早已無法符應社會各行各業與政府用人機關的需求,國家考試制度的改進首要在於必須著眼整個國家對人才的需求,而非只單純講究個別學科的細部知識,所以在國家公務員考試上,需要考量應考人以後會面對什麼問題,釐清要測試與培養什麼能力,如何讓任用後的公務人員具有現代化的跨域流動能力,而且要能與國際接軌。這些看法與考量,將具體而微的影響到底下一些重要問題的調整與改革,如典試與出題及閱卷各類委員的選任及這方面人才庫的建立;外交人員考選是否以世界主要語系語言出題與培訓,當然在這裡最重要的是英文;司法官律師與法律專業人員之整合考試與訓練分流,如何再做進一步改進;土木工程與其他事關安全的專業人員,是否仿照醫師考試與取得證照的方式,在基礎考試取得一般證照之後,再委由專業學會依一定條件授與分科證照;某些類別(如建築師與會計師)以三年為限採累計分科考完的方式,可否適度推廣到其他類別等等。

現在培育跨領域人才在教育領域已蔚為風潮,公務機構雖已逐步放寬職組間的限制,但除了12職等以上高階文官或政務官之外,仍不易調任,而且與民間公司、非營利機構有關之歷練常不被採認,已有證照者進入政府服務也不夠彈性。還有如何讓資格與證照之給予更接地氣更具問題導向、如何用審查會方式處理確有特殊表現之少數特例、考試院與行政院如何在高階文官培訓上做好分工整合等項問題。凡此種種都表示我國文官體系尚未能充分呼應外界進步的變化,以致難符實際需求,且不利於公務體系之精進。這些有待改善之處,顯然在公務員服務法等項法令上還有很多可調整空間,應該可以與行政院等用人機關進行深入對話,共謀改革之道。

2.總統在今年520就職演說中,期許考試院能轉型成為稱職的國家人力資源部門,並為現代化政府培養需要的優秀治理人才。大院去年修法今年公布的考試院組織法,將考試委員修正為7人至9人,顯然有藉這樣的修法宣示,希望能夠以跨領域為主,而不是純為學科考量的思考在裡面,更因此透過這個修法,可以讓各位委員能夠跟院內部會首長一起作好更均衡、更具跨域性的考選、銓敘、保訓與退撫基金治理工作。我想這是相當具有進步價值的修法,希望藉這樣的修法更能深化考選工作,得以更認真傾聽外界專業意見及行業需求,共同努力開發符應現代化人才所需的考訓方式。另外也可藉此機會,諮詢國內具國際性格之大企業的人力資源開發與管理經驗,與具有國際標竿文官體系的國家加強實地經驗交流。在此基礎上,考試院應結合行政院等用人機關,舉辦國家人力資源與政府文官體系如何精進之研討會議,分工整合做好文官培訓工作,讓各級文官的高水準養成與文官體系能更穩定且有效的建立,才能達成尊重專業文官,真正作到良好政策可具有施政持續性的目標,這樣考試院才有可能發展成為稱職的國家人力資源部門。

3.要向各位委員請教的是針對軍公教年金改革,大法官釋憲已經在七八一、七八二及七八三提出若干應調整之處,其中包括假如「若現階段年金改革效益目的提前達成,應在第一次定期檢討前,在不改變退休所得替代率架構之前提下,採行適當調整措施」。另外,不在釋憲範圍,但也很重要的,是依法應為112年7月1日後初任公務員,重行建立全新退撫制度。因此考試院很快就要會同行政院,研議年改之後的相關調整措施;當然在這之前,據我所知考試院內部也已經開過一些必要的會前會,研議如何建立初任公務員的全新退撫制度,並在確定給付與確定提撥之間做出最好組合;也要在面對當前全球困境底下,儘速研擬有效營運與政府撥補機制,並配合修法,以充實公教退撫基金。年改以後的各項後續正向調整,要能成事必需先有穩健可用的退撫基金做支撐,考試院有責任在行政院的協力下,最好針對基金本身的經營,就能夠獲得盈餘來補充未來的需要,共同解決這些困難的問題。

4.最近大家提出來的大問題,有關廢考監兩院的修憲主張,我清楚了解這是許多人長期的主張,現在大院各黨團也都有類似意見。修憲是大院的權責,也是公民意志的展現,任何有助於提升憲政運作與政府效能的改革方案,我們絕對支持,不會有本位主義的思考。大院即將啟動修憲程序,這也表示本屆考試院被提名人的責任十分重大,未來我們會與同仁研擬完整的配套方案,對憲政體制的變革做出最好的因應與準備。考試院的考銓保訓業務相當重要而繁雜,無論未來憲政架構如何設計,既有的功能仍需穩定運作,並持續精進。在修憲完成之前,新的考試院團隊有責任優先推動業務的改革,與行政院充分合作,精進考銓保訓與基金治理業務,讓考試院的業務推動能更符合現代政府的需要。倘若修憲程序完成,如何讓業務不間斷並能有效推動,順利完成轉軌工程,攸關國家未來走向與政府運作功能甚鉅,必須在修憲過程中妥予設計,這也將是本人及未來考試院團隊無可迴避的使命。

5.另外是有關公教(研)分流的問題,這是以前教育界、學術界及研究界很關心的問題,也特別在此提出就教各位委員。公務人員與教育及專業研究機構研究人員,在任用方式與所處環境及工作屬性上大有不同,但過去一向綑綁在一起,實在不盡妥善,若時機合適,也可透過論述對話與修法逐步鬆綁,這樣不只能因此而具有國際可比較性,更對國家競爭力的提升有極大助益。

考試院現在面對的就是要去找出包括上面所提的5點在內,小、大及複雜的應興應革之處,我尚不能說已經熟悉考試院的業務,所以在這些事情上,目前還不見得能夠具體仔細的一一提出來,不過我想從小、大、複雜的觀點出發,用專業、現代化以及國際視野當為框架,結合相關政府部門的需求而且互相合作、互相幫助,我想這裡面一定有大幅改善空間的,我們是抱持這樣的想法來跟各位委員報告。

以上幾點說明,敬請各位委員指正,謝謝。

主席:現在進行委員詢問。

首先請鍾委員佳濱詢問。

鍾委員佳濱:(9時18分)主席、黃被提名人、各位同仁。首先,還是先稱呼一聲「老師好」。想必老師會覺得剛剛的場景是在你年輕初執教鞭的時候,面對亂哄哄的教室,我就是那個被班上公推指派坐第一排抄筆記的。不過接下來很抱歉,要執行憲政機關賦予立法院對總統所提名的考試院正、副院長及考試委員被提名人進行審查,所以接下來就要以憲政機關行使同意權的方法,來跟院長被提名人請教。

剛剛也提到,對於朝野是否已經有要修憲,將考試院跟監察院去憲政機關化,簡單講就是廢考監,有這樣的共識,請問院長被提名人,您的了解如何?

主席:請被提名人黃榮村先生答復。

黃榮村先生:主席、各位委員。大院從不久之前就好像慢慢凝聚共識,已經提出要廢考監的修憲主張,我們都很清楚地瞭解這一點。

鍾委員佳濱:所以如果您順利通過院長的同意權審查,擔任考試院院長,您有可能是未來修憲前的最後一任考試院院長,甚至任期可能未達四年,您有瞭解,有心理準備嗎?

黃榮村先生:其實我已經慢慢的有一個末代院長的心理準備,同時也覺得這個責任好像更為重大。

鍾委員佳濱:關於末代,過去我也擔任過第三屆增額國大代表,我們稱之為末代國大代表,事實上,末代其實也是一件非常辛苦而重要的工作,因為對此,蔡英文總統在520就職演說的時候提出考試院新團隊應該檢討過去的思維,轉型為稱職的國家人力資源部門,培育現代政府所需的治理人才,請問院長被提名人,您認為國家人力資源部門和現行的考試院職掌有何不同?

黃榮村先生:傳統的考試院職掌也就是現在的職掌包含的範圍其實滿廣大的,像考選就是國家考試,那絕對是跟國家人力資源的治理有很大的關係,因為第一個階段就是要找到合適的人進來。銓敘是任官、任免,擔任文官以後需要衡量它的官等、銓敘,所以這方面應該也是很重要的事情。

鍾委員佳濱:我這邊就用一個提示,根據增修條文第六條,考試院掌理事項包括一、考試。二、銓敘、保障、撫卹、退休。三、法制事項包括任免、考績、級俸、陞遷、褒獎。原來憲法本文當中第八十三條「養老」的部分已經拿掉了,現在沒有養老了。我要請教的是,我們來看一下考試院的組織體系,目前考試院是由考試委員組成考試院會議,行政院底下有一個人事行政總處,其底下有一個公務人力發展學院,但是考試院底下是二部一會,除了考選部、銓敘部之外,還有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另外還有關係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的監理委員會,底下還有一個文官學院,另外關於退撫基金有一個管理委員會。請問院長被提名人有沒有發現「保障暨培訓」的「培訓」在憲法本文及增修條文都沒有出現,你認為這是考試院所規定的憲法職權嗎?

黃榮村先生:培訓的部分不是限定事項,不過關於訓練,以前考試院的標準作法是,假如考試之後,還沒有分發之前的那段訓練也是……

鍾委員佳濱:所以擴張解釋是在考選的一部分?

黃榮村先生:對。

鍾委員佳濱:但是是放在保訓委員會。再來,在五權分立的架構底下,我們看到行政、立法、司法、考試及監察都各自有組織法,其中監察院有監察法、司法院有法官法、行政院各部會有各自職掌的作用法,但是考試院底下除了考試院組織法之外就沒有了,我給你一個參考,根據立法院的職權,立法委員有這麼多職權,同時立法院就有一個職權行使法,請問您認為目前依照憲法本文和增修條文,考試委員的角色及職責為何?

黃榮村先生:考試委員的角色要能夠獨立行使職權,主要是要對國家有關的考試甄選人才、人才培育,其實主要是以這個為主。

鍾委員佳濱:這很難回答啦!我在這裡提供憲法本文第七十七條規定,司法院為國家最高司法機關,掌理民、刑事、行政訴訟裁判及公務員之懲戒;第七十八條規定,司法院負責憲法之解釋,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第七十九條規定,司法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大法官若干人,大法官掌理憲法第七十八條規定事項,就是釋憲和統一法律、命令之解釋。但是第八十三條規定,考試院掌理考試、任用、銓敘、考績、級俸、陞遷、保障、褒獎、撫卹、退休,原本有第十一項養老,但在增修條文中已經拿掉了。第八十四條只有明白指出考試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考試委員若干人,並沒有像大法官一樣提到要掌理哪些事項,簡單講,考試院有明白的十項掌理事項,但是考試委員只有在第八十八條提到要超出黨派,獨立行使職權,所以考試委員行使職權的內容在憲法沒有明文規定,而是依法律行之。

立法院有組織法,根據第二條授權訂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再根據第七十六條授權訂定立法院議事規則。但是考試院組織法只有第十八條下面授權訂定考試院會議規則。我們來看一個很荒謬的現象,我稱之為法律逾越命令。考試院組織法第七條規定考試院會的組成及職權,其中第三項規定,考試院就其掌理或全國性人事行政事項,得召集有關機關會商解決之。第七條規定考試院院會的組成及職權,考試院院會包括你們的二部一會以及考試委員,所以考試院院會所行使的是「得」召集。但是考試院會議規則第二條規定,考試院秘書長、副秘書長、考選部、銓敘部、保訓委員會及行政院人事總處人事長均應列席。為什麼考試院會議規則可以逾越你們組織法的規定,要求行政院人事長應列席你們的考試院院會?請問被提名人是不是覺得有點奇怪?

黃榮村先生:假如只是看這個文字,當然「得」和「應」比較,「應」是比較強烈。

鍾委員佳濱:是的。

黃榮村先生:我想會不會是以前覺得很多事項在院會討論,假如沒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的人事長列席的話,可能很多事情沒辦法作成決策。

鍾委員佳濱:這就是考試院院會、考試委員在法律裡面沒有明白的職權規範,以至於其所訂定的會議規則明顯的逾越了法律的授權,我們來看一下考試院會議規則第十條羅列了這些事項,其實仔細看這些事項並沒有在法律當中,由組織法授權給考試院會來處理,而是直接在會議規範裡面訂定。再看第十一條,以下這些事情應列入院會討論事項,這裡面包括聽取二部一會的重要報告,以及典試委員人選的決定等等,其實這些事項和立法院會議規則來比較,它根本就是職權行使的內容,而不是一個會議進行的規範內容,所以我在這裡特別提出來希望在所謂的過渡時期,也就是剛剛被提名人也提到,修憲在憲法規定上是由立法院跟全國公民所獨有,因此我們修憲內容如何是由本機關和全國人民來決定。

如果未來修憲去機關化,考試院要怎麼精進,在去憲政機關化之前,我希望能夠檢討考試院的相關規則,應在法律位階的以法律定之,毋需在法律位階的改以規則、規程定之,所以有三點請院長被提名人能夠注意到,第一,修改考試院組織法,這當然是本院的權責,也希望考試院能夠提出你們希望應有的版本。第二,我們在這裡也不排除在考試院廢止之前,對考試院的職權訂定一個考試院職權行使法,比如考試委員的職權行使規定、考試院會議的組成及運作,過去很多考試委員很喜歡擔任典試委員,其實這不是憲法所賦予,明文規定要給考試委員的職責,所以我們未來也會在組織法當中,明白地在考試院的職權行使當中,刪除憲法未授權的公務員培訓事項,未來保訓委員會就只能保障,而沒有培訓,因為那是逾越憲法本文和增修條文的規定。

另外,我也希望你們趕快修正考試院會議規則,這個部分立法院沒辦法代勞,一定要考試院自己處理,請問院長被提名人,您未來如果順利通過審查,同意任命,您願意負責這幾個事項嗎?

黃榮村先生:我剛剛在口頭說明中提到,在修憲完成之前,其實考試院應該還有很多事項需要跟國家人力資源相關部門一起會商,有很多應興應革之處,剛剛鍾委員提到的部分,我想基本上都是依照憲法的精神來檢討、提出改進。

鍾委員佳濱:很好。接下來我希望能夠明白在去憲政機關化的過渡時期,考試院所屬機關未來的歸屬,也希望你們超前部署儘早研議,未來如果能順利就任考試院院長,考試院能夠在半年內提出考試院改革報告。請問準院長、被提名人,您願意參考、做我要求的事項嗎?

黃榮村先生:我想鍾委員提出來的這些資料都很寶貴,我們會帶回去研商。

鍾委員佳濱:以下很短的時間,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事情,我趕快來說。目前銓敘部主管的基金有退撫基金,由退撫基金管理委員會來負責將近6,000億元:另外一個公保準備金有3,000億,由臺灣銀行負責。目前兩大基金的難處在於行政機關負責收支、運用,受人事、會計等法規限制,不能網羅專業人才,缺乏獎勵機制,也缺乏經營績效,所以退撫基金將近6,000億元,關於未來公務人員退休保障,即其權益部分,我們覺得需要加強。由國營事業臺灣銀行負責收支、運用,不符成本效益,坦白說,臺灣銀行也不是很想替我們處理公保準備金。

我們來看一下考試院組織法,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管理委員會是設在銓敘部之下,但是考試院另外在二部一會之外,也設了一個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監理委員會。現在來參考一下勞動基金的模式,目前全國勞動基金在勞動部部分,收支部分是由勞保局;運用部分是另外成立勞動基金運用局,我們希望未來考試院在這段時間能夠去籌劃,讓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局轉制為行政機關,負責這個基金的收支,但是未來想辦法以行政法人方式來成立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運用局,以行政法人的方式更積極、靈活、有效地網羅專業人才,為公務人員退撫基金創造更大的收益,保障公務人員退休的生活。請問準院長考慮往這個方向來研議嗎?

黃榮村先生:是,我想這個問題,鍾委員講的沒有錯,就我了解而言,公務人員退撫基金,因為操作的很多都是公務人員,有一部分差不多超過2,000億元是委託代操作,包括國外跟國內,但主要還是國內公務人員,不過主要還是以財經相關人員來負責。一般講起來,景氣好的時候,我們跟其他基金好像收益率稍微差一點,但是景氣不好的時候,比如今年它的損失又變少一點,所以它有這樣的特性在裡面。至於剛剛鍾委員提到,以後假設考量要不要變成行政機關或行政法人,但是現在的問題是,國家在退撫上負有保證責任及支付責任,所以政府要能夠有一個適當的方向,也要能夠好好地監督才可以。

鍾委員佳濱:好,我跟你介紹一個新加坡淡馬錫基金,目前基金淨值是5.7兆元,大概跟我國全部的退休退撫基金5.8兆元相襯,但是新加坡的公務員與其GDP是臺灣的不到三分之一,所以我們要思考以這樣的方式,新加坡在淡馬錫基金為他們全國包括公務員在內的國民之退休做了很好的準備,該基金也做了表格上所列的投資,請您參閱。

最後的時間,我還是要再度提醒我們的準院長,目前本院已經有考試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以及考試院職權行使法草案等新創法案,希望考試院儘快提出對案,在您就職之後。謝謝!

主席:謝謝鍾委員。繼續請王委員婉諭詢問。

王委員婉諭:(9時34分)主席、黃被提名人、各位同仁。我們今天是來就考試院的人選做第一天的詢答,我想請問一下黃教授,您是否有收到時代力量提出的問卷?

主席:請被提名人黃榮村先生答復。

黃榮村先生:主席、各位委員。總統府方面有轉過來。

王委員婉諭:我們想請問,從6月11日提供到現在,將近1個月的時間,卻沒有收到任何一位考試委員的回覆,我們想請問為什麼沒有辦法?原因是什麼?是沒有辦法回答,還是不願意回答?

黃榮村先生:我想我們都認真地研究過這個問題,是不是我現在可以就其中一點做很簡單說明,比如我就任過之公共服務及參與,還有政黨跟政黨活動的資訊部分,其實在我們提交的簡歷裡面都有說明。至於有關公共服務所有的,假設經過立法院審查同意通過以後,我會辭掉目前所有的公益性基金會、團體或者諮詢等各方面的職務,所以這部分應該沒有問題。

王委員婉諭:謝謝你的說明,但這是針對第一部分基本資料部分來做處理,但是其實我們在第二個部分有針對考試委員們應該要進行職責及責任,還有一些社會爭議事件來做討論,這部分我們也沒有收到回覆。我知道您說你們會在詢答的時候來做回覆,但是題目有7題,我們如何在短短的15分鐘內做完討論。我覺得這樣其實是非常不負責任的做法。

我們提到立法委員應該要行使同意權,但在這之前我們必須要對你們的認知有基本的共識、有基本的了解之後,我們才有辦法來做詢答,但是至今都沒有收到任何一份問卷,其實這樣會導致詢答內容的淺碟效應,沒有辦法好好地討論,所以我們覺得非常遺憾,也非常不能理解。

黃榮村先生:很抱歉,我想等一下王委員針對其中任何關鍵性的問題,我都很願意就我準備的部分來跟委員……

王委員婉諭:但是15分鐘是沒有辦法討論完7題,這也是為什麼我們作為一個稱職的政黨,希望能夠事前先來討論,提出一些基本資料讓你們回覆,就是希望能夠積極地來行使我們的同意權,而且用很嚴格、謹慎地態度來檢視這些被提名人。

首先,我想請教的是,蔡總統在5月20日就職典禮上面就已經提到,希望考試院新團隊能夠提出完整的改革方向,檢討過去的思維,轉型為稱職的國家人力資源部門;於5月29日接見各位被提名人的時候也提到,希望考試院和行政院能夠發揮團隊合作精神,尤其在未來的改革方向能夠一起來努力。那我們也看到您的回覆是,如果立法院同意通過,你們會成為一個整合的團隊,朝蔡總統的期許,能夠一起提出完整的改革方案,並且成為國家的策略夥伴。

我們想請教您是否能夠在這邊簡單說明,考試院未來的改革方向為何?這其實也是我們在問卷中提到的其中一題。

黃榮村先生:是,關於王委員所提部分,這也是我們認為最重要的問題,因為現在雖然有在討論修憲的方向,但是在修憲完成之前,考試院其實面對的是怎麼樣提出應興應革的整套方案。但是考試院為憲政機關,是整個政府部門checks and balances的一環,所以事實上,也需要跟其他各院就相關業務上提出改進方法,像國家考試,如此重要替文官體系提供考選人才的制度,必須聽聽用人機關究竟需要什麼樣的人才,這樣的話,我們在國家考試上的命題方面才能跟教育界、學術界以及實務界來緊密合作,提出比較好的改善方案。我剛剛在口頭報告裡面也提出幾點,其中……

王委員婉諭:謝謝你的說明。我想特別請教,在選才或用人方面其實都跟行政院的業務息息相關,在這部分你們如何配合及區分?另外,也想請教您是否贊成我們未來希望能夠朝向憲法修正部分,即朝考試院廢除的方向來進行?針對這兩個部分,不知道您怎麼看?

黃榮村先生:跟行政院合作方面,幾乎每一個業務多少都跟行政院各部門有關係,比如國家考試一定有,因為用人機關;比如銓敘以及退撫,因為退撫牽涉到退撫基金,而退撫基金的運作與健全,事實上也要跟行政院好好地合作,還有包括像培訓及考試完之後的訓練,及任命文官以後的訓練、高階文官的訓練等,都必須要跟考試院好好的來配合。

王委員婉諭:我們的確要好好來做,但就是不清楚要怎麼樣合作,所以才希望你能提出完整的說明和討論,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們希望能夠先就文字的部分來做討論和回答,因為在時間有限的情況下,我覺得真的很難說明,除非今天每位委員都有一小時的時間來做詢答和討論才有辦法進行,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們希望能夠填回問卷的原因,我希望黃教授這邊可以理解。

黃榮村先生:是。

王委員婉諭:接下來想繼續請教公務人員的言論自由在哪裡?您是否支持公務人員應該要有言論自由?另外就是在公務體系裡面的吹哨者,我們該如何來保護?在2018年11月發生震驚社會的普悠瑪翻車事件,大家非常震驚也非常悲痛,當時公務人員圈也一直在討論一個議題,就是臺鐵的技術助理有投書媒體,提出現在臺鐵裡面所看到的問題,但是當時臺鐵卻祭出公文說他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我們知道公服法第四條從1939年到現在都沒有做過修正,本條規定公務員未得長官許可,不得以私人或代表機關名義,任意發表有關職務之談話。雖然在剛才提到的這個普悠瑪案例中,臺鐵後來有說不處分,但是如果公務員服務法裡面有明訂,當他們說出來的時候又會受到這樣的關注和壓力,請問有誰敢說出真相?如果連代表私人都不行,根本沒有公務人員的吹哨者以及自由言論的話,這樣子的方向你覺得是合理的嗎?是否應該就這點來做變革和討論?

黃榮村先生:王委員提的這個問題,就是公務員按照文官中立法,不得利用行政資源來影響相關的事務,還有不能具銜在公開場合表達跟行政機關有不同的主張,因為這會違背他的職務,但是假如是為了公共利益,在適當的時候以個人的立場來表達言論自由,其實也不是完全禁止的。

王委員婉諭:是的,黃教授說得很好,其實在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就已經有提到,我們必須要尊重他人的權利和名譽,而且保障國家安全以及公共秩序、公共衛生及風化,所以剛才提到如果與公共利益相關,其實他是可以發表這樣子的言論。剛剛所提2018年的這個案例,雖然最後不處分,但是其實在前面就已經祭出公文,而且對這位公務人員施加了壓力,雖然之後不處分,但是這樣子的壓力和這樣的關切,確實會影響到他們願意發表言論以及揭弊的這個可能性,所以很希望這部分能改善與改變。

政治家伯克曾說,邪惡獲勝的唯一必要條件是好人的袖手旁觀,如果我們整個體系讓這些好人、這些願意說話的人都不願意說出真心話、說出真正情況的話,其實會導致整個體系的惡化以及腐爛,所以我們希望在公務人員吹哨者部分能夠給予支持,而且能夠實際來做改善,我覺得這也是考試院未來應該要有的責任。

黃榮村先生:是。

王委員婉諭:第二個部分是過去您長期在教育領域耕耘,我們非常感佩,我們也知道你在教育部長任內推動許多教育相關的策略和方案,包括十年教改、九年一貫、大學多元入學及高教評鑑等等措施,後續也擔任了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董事長,在這些過去的政績當中,可以知道您在這些改革上面有一定的魄力以及態度,但是我們想提醒的是,在公務人員的選拔體系中其實有非常多需要改革的地方,不知道準院長您是否清楚?

黃榮村先生:剛剛王委員所提教育的部分,其實是總體政府部門的一部分,單單是教育這個部分,就有那麼多需要因應及需要改革的,更何況是放寬、放廣到整個政府體制,還有政府文官系統方面,我想可以精進的地方一定是更多的,因為政府部門有很多實際業務都是在行政院,我們其實一直想找機會跟行政院來交換意見,讓文官體系在改革上面可以步調更快一點,可以更周全一點。

王委員婉諭:我們很希望能夠聽到具體的建議和具體的想法,剛剛您有提到你們未來希望能多聽一些實際在工作的公務人員的聲音,看看需要哪些人才,所以我在這邊也舉一個例子,就是我們比照各國的考試制度,其實在大部分的國家,除了筆試之外還有口試,因為現在環境變化很快,專業領域的知識其實也都一直在突飛猛進,已經不斷地被翻新,所以在專業能力之外,更重要的是邏輯思考的能力,現在各國普遍也都增加口試部分,就是希望能夠確保未來任用的這些人,在邏輯思考以及討論思辨方面能夠有一定的程度,有更好的專業性。

臺灣目前公務人員任用並沒有口試的部分,不知道您怎麼看?包括我們剛剛提到在高等教育入學部分,其實也都多元化,希望能夠慢慢地往邏輯思考的部分來推展,在公務員部分是否也應該有這樣子的變革?

黃榮村先生:我完全同意王委員的想法,因為以前在教育部門,本來聯考都是用筆試,筆試完了之後就分發,但是後來開始採用多元的聯招方式,就是多元選才,增加了口試和審查,但是我們那時候在推動時也碰到一個很大的問題,我相信公務人員的部分也是一樣,就是公平正義的問題,他們認為口試或者審查,可能對某些家庭出身者有利,對中下階層的子女不利,所以同樣的問題,可能公務人員的部分他們也會去考量,但是我們儘量要去克服這個問題,我們要把公平正義的問題擴大來解釋,不能太狹小看這個問題。假如能夠參考在必要時候,譬如國家考試考完之後,訓練也是被包含在考試裡面,亦即是還沒有分發之前的一部分,在這個部分,有沒有辦法透過其他方式讓人才選拔更為精準,更適合用人機關的需要,這部分我們還需要改善。

王委員婉諭:你是否認為未來能完全用筆試,而且在臺灣的筆試科目其實非常多,沒有經過口試的公務人員,是否能夠找出真正邏輯好又有熱忱的服務人員,您的看法如何?未來會不會很明確地希望能夠朝增加口試的方式來做改善和推動?

黃榮村先生:一般口試是用人機關認為只憑筆試可能不足,所以用人機關在筆試已經有了基本條件以後,譬如說具有這個資格以後,他還是要利用其他的審查方式或者是其他口試的方式來選取具有基本資格的人進來這個機構,我想這個是比較好的作法,這可能不能由考試院來代行這個職責。

王委員婉諭:口試的部分如何行使是需要比較細節地來作討論和執行,但是我們很希望這個方向要一起被納入,我覺得這是世界的趨勢,也是日新月異、資訊一直不斷變化時的必要條件。

接下來想請教黃教授,你是否知道公務人員的任用,從考試錄取人員經分配後幾日內需要報到?

黃榮村先生:這部分我還沒有仔細去研究。

王委員婉諭:或者你覺得幾日是合理的?就是他們拿到通知書知道考試通過被分發到哪裡,到真正就任報到大概需要幾天,你覺得是合理的?

黃榮村先生:我想恐怕也得要有個一、兩個月以上的時間來思考,或者來安排比較合理。

王委員婉諭:我覺得黃準院長講得非常好,但是現在只有十天就要報到了,如果單身赴任或距離較近可能比較簡單,但是如果是有家庭的情況或是有其他考量的情況,他必須要舉家遷移到那個縣市那個地方,其實十天真的是非常的短暫,所以我們希望在這部分也能夠有所考慮和變革。雖然現在規定如果有不可抗力或其他重大事由,經用人機關准予延後報到者,可以延後,但是以目前我們知道的情況,是極少被核准或是極少提出申請,剛剛院長說其實大概一、兩個月會比較適合,確實是,我覺得時間真的是太短,所以我們很希望未來考試院能夠就這個部分來做變革。

黃榮村先生:我也會去瞭解他們有什麼特別的理由一定要限制這麼短,換言之,他們應該也是基於一些理由,我會再去瞭解一下。

王委員婉諭:謝謝。因為時間有限,剛提到很遺憾我們的問卷都沒有人回覆,但是今天短短15分鐘時間大概就只能討論到其中的三、四題,所以我們希望在行使同意權之前這些問卷都能夠得到回覆,這樣我們才能好好進行檢視。

黃榮村先生:謝謝王委員。

主席:謝謝王委員。繼續請賴委員香伶詢問。

賴委員香伶:(9時50分)主席、黃被提名人、各位同仁。之所以認識您應該是過去在九二一救災後續工作中,您非常戮力從公並擔任防災指揮官,然後為臺灣當時需要善後的社會重建工作投注心力,還有您也是一直在教育界、學術界,甚至在心理方面還有非常多的社會關懷面,以非常專業的角色帶領年輕學子在這些領域繼續為國家奉獻,接著對您有一個更新的認識就是您擔任了教育部部長,之後您就轉任到中國醫藥大學任職。今天在這裡詢問,我們民眾黨其實心情上是沉重的,剛聽到準院長提到您未來可能是末代的考試院長,當初之所以願意接受總統的提名,我不理解也不一定知道你內心是怎樣思考的,所以請問在一開始的時候您是不是就已經認知這就是末代的院長?

主席:請被提名人黃榮村先生答復。

黃榮村先生:主席、各位委員。賴委員問得非常仔細,其實我剛開始接受這個提名的時候,並沒有特別意識到這是末代院長,只知道這是要去做一個改革的院長,可能是因為最近大院各黨團慢慢有了修憲的共識,而我是比較後期才知道的,不過我其實已經有在做一些心理準備,的確,我覺得這件事情真的是責任重大,說不定屆時更有一些可以做的事情,所以我要好好想一下,但目前並沒有完全想好這件事情。

賴委員香伶:您一定不知道自己是末代院長,因為在提名的過程當中,很多的資訊跟很多的法條限制性,讓我們知道修憲是非常、非常高難度的,相信您也一定知道去年考試院組織法的相關修法中,就做了一部分的人數精簡,即七到九位;一部分的任期修改,即六年改為四年,同時也做了一些限制,不過,這個轉型也許很難透過修憲讓整個考試院給終極掉,所以去年執政黨有了這樣一個修整相關任期、人數的立法,直到今天,很快就要行使同意權了,朝野各黨也都提出修憲提議,包括廢考試院及廢監察院,不過很多人認為考試院也許不一定要到廢掉的程度,因為大家擔心的就是為國舉才、國考等制度,會不會因為廢考試院之後,造成其他一些弊端及一些無法處理的事情,所以有在審慎地進行評估。

至於廢監察院的部分,相對來講應該有更多政治性的問題,在此我用小黨的概念來跟您說明,為什麼我們認為要廢考試院。從剛剛您提到,在您的任期內也會提出修憲相關法制作業的建議,其實我想國人最不理解的就是過去的考試委員,這裡面並不包括您,從第12屆來看,現有二十幾位考試委員,國人其實不太知道考試委員除了擔任、主責典試委員之外,到底對考試的選制改革、選才改革、退撫改革等等他們做了什麼,畢竟大部分人知道的就是銓敘部、考選部的部長或是相關退撫的首長,其實並沒有人知道考試委員到底在做什麼,結果我們爬梳了一下,關於第12屆的21位考試委員,我們發現他們真的有不務主業、不務正業的現象發生,這個問題過去也有很多委員質詢過,在此就向院長做以下簡單的說明,現任第12屆再過幾十天就要卸任,但他們現有兼職的狀況卻是非常的嚴重,所以我們認為考試院該被廢除的第一個理由就是他們根本不務正業,即他們兼課、兼職狀況十分浮濫,現在所列舉的這三位,我就不細講,但他們大部分就是在大陸有兼課的狀況,部分則是在臺灣有兼課的狀況,我知道您本身有在中國醫藥大學擔任客座教授,也同時兼任基金會董事長,所以我還是想請教準院長,剛剛您說可能會辭掉,您能不能明確的承諾,到底會不會兼職呢?

黃榮村先生:謝謝賴委員給我這個機會來解釋,因為三年前我已經退休、辭掉了,現在是榮譽職,我是中國醫藥大學榮譽講座教授,一個學期最多只跟別的教授合開一門課,所以那個時間非常少,今後假如我去考試院的話,如果規定可以有一、兩個小時之內去教書的話,那我當然看看……

賴委員香伶:我還是要慎重的跟院長說,就國家所給考試委員的薪酬、榮譽的地位、要求他們研擬考試相關政策,這個責任之重,這個業務之繁瑣,我不認為還有什麼兼職的空間。

黃榮村先生:我知道。

賴委員香伶:可是過去為什麼可以這樣,一再讓他們有這樣兼職、兼課的空間?包括前一頁資料所提的伍院長,自己本身也是兼職、兼課非常多,這些資料我可以提供給您,即使您不是末代,在上任後也要讓這七到九位未來的考試委員真的去面對你們的責任,難道之後還需要用兼職來取得其他收入嗎?還是你們要用兼職來取得未來其他轉進的機會?如果都沒有這個考慮,請慎重考慮不應該再有兼職、兼課的情形,全心為國家進行考選相關的改制、為國家人力資源轉型的部門調整而貢獻心力,對此,院長能夠承諾並要求其他委員嗎?

黃榮村先生:我完全認同賴委員的主張,我已經跟兼任的所有公益基金會,還有大學裡面諮詢委員會的委員,甚至學會等等,都跟他們說了,假如立法院同意權通過的話,就要全部辭掉這些職務,我都已經跟他們講過了。

賴委員香伶:好,謝謝。接下來看第二個,這也是過去大家所詬病的,所以才認為考試委員、考試院真的要廢掉,還有很多比方說旋轉門也好,涉及利益迴避也好,這件事情我也不在這邊特別去提,當時您在擔任部長一年之後轉任中國醫藥大學校長,也有人提出是不是有涉及旋轉門的問題,就是希望不要到最後自己一生清譽被人家說你是個什麼門神,這是一種非常不好的刻板印象。我想您也知道要提一個旋轉門條款的修法,這是非常、非常的不容易,其中有很多具體的因素,包括私校、很多老師的生涯發展,也許這樣的政策當時沒有訂定,可是社會的印象中就有這個問題,更不要講利益迴避是更明確的,這在公務員相關規範裡面都有規定。而第12屆的這些委員當中,我就列舉出一個例子,比如說2017年考試院自己也有相關的預算,補助了中國公共行政與公共事務系所聯合會辦理的論壇,在這個論壇裡面,考試委員詹中原就是這個委員會的召集人,這裡的召集人用我們考試院的預算補助給自己的協會,然後也不迴避,對於這個問題,我希望院長之後對於其他考委,應該要有這樣的限制也好,內規也好,甚至應該是在修法裡面予以明定,為什麼要這樣講?過去在相關的學術單位也好,或者是研究單位也好,他們當然會去跟政府的相關部門合作,可是考試院的專責與未來的轉型要跟各單位進行所謂的研究,其實是可以光明正大用招標的方式,而招標的文件裡面一定會註明您跟這個單位之間的利益關係,這是要勾選的。當時詹中原擔任召集人,難道來競標的單位沒有勾選理事長就是考委嗎?像這樣離譜的狀況,因為考試院沒人管,監察院也不可能調查考試院,所以監察院跟考試院之間各自玩各自的遊戲規則,以至於發生這樣的狀況沒有人處理。

再者,當時考試院副院長高永光也在中國政治學會擔任監事,與他相關的亞洲國際培訓總會第四十五屆年會,也是由考試院予以資助、委託辦理。對於這些類似的狀況,請問以您的見解,未來內部的改革有沒有辦法做到,不得有類似這樣的利益輸送關係?

黃榮村先生:利益迴避原則本來就是任何審議機制裡面一定要有的,譬如以前我負責高教評鑑的時候,要去一個地方評鑑,一定要填具利益迴避的這些資料。

賴委員香伶:您當過部長更清楚,非常多的基層公務同仁都在看,如果上面的不正,下面就會跟著做。考試委員這麼高的榮譽職務,這麼要求一個人的清譽及資格,如果都發生在第十二屆,完全沒有人可以解決的亂象或者歪風,不論最後一屆考試院考試委員的行為本身也好、內規也好,是不是就請院長擔起這樣的改革任務,一定不能再發生這樣的狀況?

黃榮村先生:是,我想……

賴委員香伶:您可以承諾嗎?

黃榮村先生:我想不只這一點,事實上,很多在修憲之前各種業務方向的檢視,還有修憲之後的體制調整,都牽涉到重建。如同剛剛賴委員講過的,我以前花很多時間,所以這次我會用一種重建的精神來好好調整,但應該是朝國家正面發展的方向。

賴委員香伶:了解。我相信您的心理準備、專業及魄力應該是可以做到剛剛那兩點。

接下來,關於民眾黨對這一次廢考監這件事情的態度,其實我們不是為了廢而廢。我們知道相關的國家考試必須是客觀、中立,甚至專責機關可以是更獨立的機關。至於是不是要放在憲法機關,大家的爭議非常多。我們提出來的比較涉及到調整以後考試相關的職權要怎麼配置在行政權當中,所以我們在考試院的相關職權調配是訂定在增修條文第三條。剛剛聽說您也有相對想要提出的修憲方向,您有具體的方向嗎?

黃榮村先生:修憲不是考試院的權責。

賴委員香伶:你有沒有自己的想法?因為你剛剛講到的包括法規的研議,也是考試委員要提出來的,作為末代的委員更應該責無旁貸,不能放任說這是你們立法院各政黨要提的。我們的想法非常簡單,就是讓原來與考選相關的增修條文第六條第一項的三款移到增修條文第三條,在行政院裡面增設二級的相關獨立機關來調配;至於其他監察院的部分,我們就放在第四條。對於這樣的方向,國人擔心的考試的中立性與專業度的研擬,都還是由現有的獨立部會來處理,我希望院長可以參考我們的想法。

黃榮村先生:是,基本上,考試院要在大院發動修憲完成以後,在這個架構底下,我們才配合提出相關法制的修定。

賴委員香伶:本席希望你也可以提出來,好不好?

最後,我要幫我們的游院長澄清一下。最近大家在講國考有一個考試,叫做中醫師檢定考試,這是在專業技術的職類裡面,是吧?

黃榮村先生:對,在醫師法裡面。

賴委員香伶:很多考試的科考裡面都有這樣類似的用語,我們的游院長7月5日在相關的會議上表示,要不要考慮把「中醫」改成「台醫」,很多人就覺得這個用語反而kuso。可是我認為游院長一定有爬梳相關文獻、資料,才會有這樣的想法,所以我想請教的是,未來在科考或典試的相關規章,有考慮要把中醫師考試的名稱修改為「台醫師」嗎?

黃榮村先生:關於中醫的名稱,至少我知道這幾十年來有很多不同的名稱,有「漢醫」、「整合醫學」或「TCM」,就是「傳統中國醫學」……

賴委員香伶:我還是幫游院長拉個票,如果要考慮改相關的考試名稱,是不是可以考慮「台醫師」?

黃榮村先生:這個主要是在醫師法、藥事法裡面都有規定……

賴委員香伶:你們會研議嗎?

黃榮村先生:所以必須取得共識。各方面需要取得共識才可以。

賴委員香伶:了解,謝謝。

主席:請洪委員孟楷詢問。

洪委員孟楷:(10時6分)主席、黃被提名人、各位同仁。今天本院針對考試院院長被提名資格進行詢問,我就直接了當來請教。在剛剛幾位委員以及現在的朝野都有提到要廢除考試院、監察院的共識之下,請教黃被提名人,為何您在這個時候還願意來接受現在執政黨或是蔡英文總統的提名?

主席:請被提名人黃榮村先生答復。

黃榮村先生:主席、各位委員。我剛剛已經回答前面其他委員類似的問題,我在被徵詢提名……

洪委員孟楷:你說你有考慮幾天,對不對?

黃榮村先生:不是,報章媒體沒有仔細問過我這個問題。

洪委員孟楷:又是媒體的錯?

黃榮村先生:不,是沒有仔細問過我這個問題。當被總統徵詢的時候,事實上,廢考監的修憲主張還不是很熱,所以我那時候並沒有這個心理準備。

洪委員孟楷:總統諮詢你是什麼時候?

黃榮村先生:五月。

洪委員孟楷:五月到現在七月也不過兩個月的時間,那個時候沒有很……

黃榮村先生:是最近才變得好像是……

洪委員孟楷:比較熱?

黃榮村先生:變成各黨團的共識,以前好像沒有這樣。

洪委員孟楷:過去歷屆以來,包括很早以前民進黨其實也都有相關的主張,不是嗎?

黃榮村先生:是。

洪委員孟楷:難道在總統諮詢您的時候,您沒有請教總統,「貴黨的意向、意圖就是要廢考監嗎?為什麼還要提名我來當考試委員?到底考試委員是真的要給我做,還是只要我當樣板、當一個指標性的人物?」

黃榮村先生:我當然知道廢考監不只是現在執政黨的主張,其實在過去……

洪委員孟楷:您一直都知道廢考監是現在執政黨的主張,這是您以前到現在都知道的?

黃榮村先生:也是以前黨外時代的主張,事實上已經很久了。

洪委員孟楷:過去您在離開政府轉任中國醫藥大學校長專心辦學的時候,說實在話,那八年半您真的做得不錯,但是2013年立法院審查教育部預算時,民進黨的委員公然痛批教育部高官卸任之後轉私校變門神,讓你憤而請辭校長並且痛批,這是對民進黨遙遠的示警。如今七年過去了,因為當時痛批你是門神的那個委員,其實現在還是我們113位委員的同事,所以您認為七年前的民進黨跟現在民進黨相較已經改變了嗎?不然為什麼您會接受這樣的職務安排?

黃榮村先生:是。假如洪委員看看我當時的回覆,你可以看到,我那時候是站在大學的立場,必須為我自己服務的大學,它的進步我覺得是大家的功勞,所以我必須站在大學的立場出來說明,但是我也同時認為,立法委員提出這樣的質詢,其實也是站在他本身的業務、職務所需做的事情。譬如說……

洪委員孟楷:所以您不覺得當時痛批你是門神的說法,對您個人是一種羞辱?

黃榮村先生:當時我覺得這個說法對大學是不公平的,所以我站在大學的立場,但是我也認為立法委員有權針對公職卸任以後再轉任大學校長職務好不好這個議題提出質詢,這件事應該可以在立法院……

洪委員孟楷:被提名人,對不起,這樣我有點不了解。就我們查到的資料,2013年當時您憤而請辭並且要捍衛自己的清白,還講說這是對民進黨「遙遠的示警」,可說是痛批!但如今,剛剛您的話語好像是想幫當時批評你的委員講話的意思嗎?

黃榮村先生:我是持平而論,就是……

洪委員孟楷:所以時空在變,您個人的立場、觀點有沒有改變?

黃榮村先生:其實也沒有什麼變,因為我主要是站在大學的立場,當時對執政黨所講的話,其實也是站在大學的立場來講,不是為了我個人,因為我個人的事情事小。

洪委員孟楷:個人的事情事小?

黃榮村先生:對。

洪委員孟楷:好。既然您認為您個人的事情事小,都是站在機關的立場,那本席再請教。去年考試院審查政務人員法草案的時候,行政院已經主張考試院主管的權責在於常任文官,政務人員非公務員,不歸考試院管。當時多位考試委員就認為這是行政院「侵門踏戶」,已經嚴重地侵犯考試院的權力。不管將來有沒有廢考、監的議題或是修憲的部分,您剛剛也講,這是本院的職權,但是現在我國的憲法體制就是五權分立。五權分立的情況下,行政權的擴張永遠都是政治學者或是執政者有可能會犯的錯誤,站在捍衛考試權的立場上,將來您擔任考試院院長,您要怎麼捍衛考試院的權力?

黃榮村先生:我想考試院跟行政院在政務人員有關的法制,政務人員是不是屬於一般標準語言當中的公務人員?兩邊的意見有點不太一樣,所以……

洪委員孟楷:考試院的立場是什麼?

黃榮村先生:憲法規定公務員的任用須以考試為之,但是政務人員的任用,其實並未經過所謂的國家考試。

洪委員孟楷:是,沒有錯。但是現在就是行政權要擴張,還有行政院想再擴大無須經過考試及格任用的事務官職務的範圍,以及有可能要增加政務職務的設置擴及三級機關,這兩者不都是明顯的行政權擴張而侵犯考試權嗎?所以一樣嘛,如果您2013年是用辭官來捍衛中國醫藥大學的尊嚴的話,現在面對行政權的步步進逼,將來您如果有機會擔任考試院院長的話,您要怎麼做來捍衛考試權?

黃榮村先生:所以在政務人員法這方面,其實考試院一直希望能夠跟行政院取得共識,在大家有共識底下來修政務人員法。

洪委員孟楷:被提名人,我必須要提醒您,不管是三權分立或是五權分立,核心價值跟概念應該是監督跟互相制衡,這樣才符合民主的真諦,也才不會讓一權獨大,不是這樣嗎?

黃榮村先生:是,沒錯,所以剛剛……

洪委員孟楷:如果這樣,您怎麼可以公然在答詢的時候講,您將來要跟行政權合作,或者甚至您的說明裡面講說要跟行政權合作。某種程度上,行政權已經要擴權到考試權,身為考試院院長,您有權利、有義務應該要捍衛考試權的尊嚴,不是嗎?

黃榮村先生:我想當然是要按照憲法所賦予考試院的職掌來談這些問題,當然要有一個中心思想就是憲法,所以我想我們應該依憲法為之。像政務人員法,目前還未立法,所以還是有討論的空間。至於在三級機關或者其他想擴大政務人員任用的部分,這個要非常小心……

洪委員孟楷:您對這件事情的態度是什麼?

黃榮村先生:我認為這件事一定要非常明確,而且要縮小範圍,譬如說……

洪委員孟楷:所以您講的是,現在政務人員的任用不宜擴展到三級機關,是這樣嗎?

黃榮村先生:三級機關目前已經有的雙軌還有單軌,就是採政務任用的只有健保署、觀光局、新竹科學園區……

洪委員孟楷:這個都是所謂的特例的部分,但我想知道的是考試院的態度,您的立場是什麼?

黃榮村先生:考試院的態度,我想很簡單,基本上因為要讓文官的升遷有一個看得到的遠景,或者要尊重他們的……

洪委員孟楷:被提名人,我的時間有限,是不是您直接講,您是否也認為三級機關擴大採政務人員任用是不宜、不妥、不適的?

黃榮村先生:是,我要講的是我們的用語不太一樣,不過就是要很謹慎地,要縮小範圍,要明確……

洪委員孟楷:好,了解。520總統就職時有講到9月的考試院新團隊要提出完整的改革方案,檢討過去的思維,這在您的說明當中也有說過了,請教被提名人,您認為現在政府所需的治理人才到底是什麼樣的人才?

黃榮村先生:現在政府所需的治理人才,簡單用一句話講,他必須要很清楚社會的需求。

洪委員孟楷:您覺得現在的公務人員不了解社會的需求嗎?

黃榮村先生:我想大部分是OK。

洪委員孟楷:大部分是OK?

黃榮村先生:對,但是有一些……

洪委員孟楷:這樣為什麼現在還要提出改革方案?而且現在的文官制度到底有什麼問題?

黃榮村先生:改革方案不只要彌補這個差距,它還要往上精進,而且我們還有一個國際的架構,你必須要考量國際間文官制度實施得非常成功的國家……

洪委員孟楷:被提名人,我想您在說明當中也寫得很清楚,將專業、現代化、國際視野當框架整合,但說實話,到底要怎麼做以及現在的問題到底是什麼,這比較重要。如果連現在的問題點都不清楚,或是就您剛剛講的,你也認為現在的公務人員大致上都非常好,那我們不要為了改革而改革,好不好?

最後幾個時事的議題,我想快速地請教被提名人,也是在於了解您的立場和態度。首先,一樣地,剛剛有委員提過,因為您曾任中國醫藥大學校長,我也特別查了一下資料,中國醫藥大學裡面的中醫學院是第二大學院,分別有7個科系。最近我們立法院的游錫堃院長也有「中醫」改「台醫」的發言,你是不是主張或認同「中國醫藥大學」要改成「台國醫藥大學」,還是「中國醫藥大學」裡面的「中醫學院」要改成「台醫學院」,您的看法如何?

黃榮村先生:你現在問這個問題,因為就中國醫藥大學,其實我已經退……

洪委員孟楷:你身為8年半的校長……

黃榮村先生:我可以表示……

洪委員孟楷:中國醫藥大學創校60周年校慶的時候,你也算是傑出校友,有發表言論嘛!所以站在傑出校友以及曾任中國醫藥大學校長的身分,請您回答一下,對於這樣的言論您覺得如何?

黃榮村先生:我來回答一下,請洪委員指教,其實我在擔任中國醫藥大學校長的時候,有一些校友也曾經寫信來說是不是把它改成台灣醫藥大學,事實上是有的,我們也正式地、清楚地把這個問題提到董事會及校友、學生那邊,他們都有表示意見,結論是意見分歧,因為有的贊成,有的反對,有的不表示意見。

洪委員孟楷:所以到最後你沒有改名的原因,就是因為意見其實不一致,而且可能維持原名的意見還是占比較多數,是這樣子嗎?

黃榮村先生:當時是這個樣子。

洪委員孟楷:好,了解。

再請教,從過去到現在,您有非常多次訪問中國大陸推動學術交流的經驗嘛!

黃榮村先生:是。

洪委員孟楷:去年的反滲透法施行之後,請教未來考試院會如何限制、配合,還是鼓勵公務人員對外的持續交流?

黃榮村先生:我想學術性、教育性、諮詢性的交流應該是可以繼續,但譬如實際到對岸長久居留或者到那邊去做諮詢顧問,那個部分就是儘量……

洪委員孟楷:但現在外界最大的存疑跟最大的害怕就是反滲透法包山包海,全部都包。

黃榮村先生:對。

洪委員孟楷:過去可以的行為,可能未來因為反滲透法通過之後而都不行。尤其本席有查過,您過去也曾經非常多次受對岸官方的學術機關邀請去講座、演講、交流,所以這個部分就您本身的經驗來講,其實真的我們應該多一點自信,不要逢中必反或逢陸必反。

黃榮村先生:我以前是代表學校過去的,現在因為情況比較特殊,包括反送中、反滲透法、港版國安法,在這個非常嚴苛的狀態之下……

洪委員孟楷:以前您的那個行為,現在的話可能會被抓去關,您知道嗎?

黃榮村先生:我已經好幾年沒去了,不過……

洪委員孟楷:最後再請教,考選部現在規定居家隔離或檢疫的考生不能參加國考,有兩個被提名人認為這樣的政策是侵犯考生的應考試權,是不是有違憲的疑慮,您怎麼看?

黃榮村先生:可能還談不到違憲,不過這個東西是可以處理的,以前我們在處理……

洪委員孟楷:所以如果有機會擔任院長的話,您是不是會捍衛考生的權益,不應該受這樣的限制?

黃榮村先生:這個是可以處理的,以前曾處理過,在教育部的時候。

洪委員孟楷:了解,謝謝被提名人。

主席:報告全院委員會,休息10分鐘,休息之後繼續進行詢問,現在休息。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報告全院委員會,現在繼續開會,進行委員詢問。

請王委員定宇詢問,詢答時間為15分鐘。

王委員定宇:(10時34分)主席、黃被提名人、各位同仁。黃校長早,如果你覺得需要坐著回答,我的重點是答案不是體力,所以你需要坐著就坐著。

主席:請被提名人黃榮村先生答復。

黃榮村先生:主席、各位委員。我沒有問題。

王委員定宇:第一個我們還是回到考監的改革,我聽了一個早上,很多委員也提出這個問題。事實上,三權分立跟原來的五權憲法會有個進程,有人問,你贊不贊成走向三權分立?因為每一個時間看的人不一樣,你對於走向三權分立的改革看法是什麼?

黃榮村先生:我只有兩點來回答王委員的問題,第一個是現在由五權走向三權的話,這是透過修憲程序,由大院來發動,不過,基本上,憲政國家的功能還是要完全保住,就是check and balance。所以我們剛剛已經說,假如修憲程序完成的話,考試院一定會在修憲架構底下擬定體制的改革。

王委員定宇:如果修憲完成的話,我坦白講,不配合也不行,憲法是根本大法。但是修憲完成之後,院長的責任是過渡的順利,就是把它過渡到三權。

黃榮村先生:對。

王委員定宇:但是我必須要提,因為我聽到部分委員,包括國民黨的委員特別提到,既然要廢掉考試院,你為什麼還要來當院長?我幫你講啦!修憲要四分之三的立法委員,如果大家認為修憲是共識,把名字簽下來,民進黨團可以帶頭簽,但還有很多配套,考試院銓敘的權力要移到哪裡?監察院的調查權要移到哪裡?事實上,並不是單純修憲而已,它還有修憲的配套,可是門檻就是四分之三的立院。所以,如果任何用廢除考監就可以不用聘考監委的,先把名字簽出來。

第二個,是不是要廢除就可以不提名?這又忽略了大法官釋憲文第632號,也就是在陳水扁前總統執政時候提名的院長張建邦還是國民黨籍的,結果被當時朝小野大的國民黨團全數否決,使得監察院空轉,所以才有後來的釋憲案,第632號釋憲案視同憲法本文,它告訴我們,總統如果消極不提名,事實上是違憲的。所以當時可以,現在的總統若不提名考監兩院,事實上,憲法是不允許的,反而正辦應該是這個體制在的時候,請把工作做好!我們把組織法原來19名的考試委員人數降低到7到9名,就是在修組織法的狀態下儘量減少。可是,修憲的部分確實還是需要絕大多數的共識,需要立法委員席次的四分之三。如果任何政黨認為這是一個該走的方向,趕快簽出來,簽出來通過之後,考試院院長不配合也不行,你要協助它過渡。

黃榮村先生:是,一定。

王委員定宇:這是有關三權分立,我們希望臺灣能夠走到一個比較好的check and balance的structure,一個比較好的架構。

我接下來要請教的比較是實務上你可以處理的問題,修憲權力在立法院,不是在你那一邊。

黃榮村先生:對。

王委員定宇:接下來的話我希望能夠得到明確的答案,考試院在公務人員的考試,長久以來並沒有臺灣歷史在裡面,但是很特別的,原住民特考有把臺灣原住民民族史、臺灣原住民民族文化列為要考的項目,客家事務行政類科的考試有把客家歷史與文化放進去當做考試的科目,這個歷史到底有什麼重要?如果我們知道文官體系其實是我們國家非常重要的一個發展基石,對這片土地過去的瞭解對未來的擘劃會有所幫助,不只是人文素養,而是對這個國家的發展動向是有重大影響的。長期以來,我們一般基礎教育,大概臺灣的小朋友,在我們這個年紀以上的大概會背長江、黃河流經哪幾個省分,可是背不出來二仁溪、鹽水溪經過哪幾個鄉鎮,這是過去的荒謬,你也擔任過教育部長,但是這個過程已經過來了。可是現在在我們國家的文官考試上,對於臺灣的歷史長期缺席,但我們很樂見客家行政事務、原住民特考都有把它放進去。

做為一個未來的考試院院長,被提名人對於公務人員的考試增列臺灣歷史相關考題或科目有什麼看法?請回答。

黃榮村先生:我很明確的回答王委員的問題,假如是不同的專技人員考試、高普考考試,假如是跟臺灣歷史有關係的專業科目的話,那當然會酌量放入。

王委員定宇:目前都沒有喔!

黃榮村先生:目前的話,我們回去再好好瞭解一下。另外,有關臺灣的歷史,在政府的文官體系裡面當然是應該要有適度、最低度的瞭解。

王委員定宇:要有基礎的認知。

黃榮村先生:因為國家考試後面還有一個分發之前的訓練,我們也可以在訓練的過程……

王委員定宇:你把下一題要問的講出來了。我們在文官體系裡面,有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進行訓練,這是訓練的科目。院長,我真的期待,你看美國在入境移民要先考試,是考美國史,在宣誓的時候,對美國史都需要瞭解。我不是要那種教條的、很僵化的歷史書,而是作為一個臺灣的公務員,對於臺灣過去到現在的歷史發展脈絡,不管是文科、理科、行政科、交通行政科等,不管是什麼科別都要有基礎的認知。像在規劃一條路時,大概知道這個歷史的脈絡,往那邊去找資料,才不會規劃一條路,跟原來的路有所牴觸;而在規劃防洪治水的時候,早期的水文是長什麼樣子?水庫在哪裡?這裡本來是湖泊,現在卻將工業區蓋在湖底。

黃榮村先生:不只是歷史,還要有地理,這些都是基礎。

王委員定宇:對!就是類似這些東西,在過去的公務人員考試及培訓上都是沒有的,是不是能從你這一任的考試院院長,將這部分列為改革的方向?

黃榮村先生:我們會進行瞭解,因為在適度的地方應該對文官也是有幫助的。

王委員定宇:我會追蹤進度喔!

黃榮村先生:是。

王委員定宇:你們預算送進來,我會去查看。這其實很重要,這是個中性的議題,不管誰執政,負責推動的公務人員、文官體系,其實是國家穩定最重要的基石,他們的認知是很重要的。接下來……

黃榮村先生:我們有仔細的規劃……

王委員定宇:如果你到那邊有一些相關的進度或其他資料,希望能夠讓本院瞭解。接下來,我要請教的是比較實務的部分。我們的高普考考試其實是根據需求來的,缺員1,500名,今年要應考及應聘。可是根據資料來看,107年度(2018年)來看,高普考考試多項類科都發生不足額現象,像105、106、107三個年度,分別不足額為119人、122人、179人,達到不足額錄取比例高達41.6%、37.3%或28.6%。

另外,在特考的部分不管是監所管理人員如南監的部分,一般警察四等、消防警察人員類科,我們都發現本來要錄取的名額是3,000人,結果不足額接近900人。也就是會辦考試是因為用人機關需要,結果每一年都不足額,而形成需才單位人力資源的空缺,然後約聘僱進來,有關人力的穩定跟財務的計算,那是後續的問題。針對招考不足額、錄取比例偏低的狀況下,我不知道即將就任院長,或者通過之後可以就任院長的被提名人有沒有什麼想法?

黃榮村先生:我想高普考不足額的,尤其是有關土木、工程或者建築師之類的,經常有招不滿的狀況,主要是因為這些行業在外面的出路是不錯的,所以他們不見得很願意來……

王委員定宇:院長,那是一種,還有一種像是建築師,在外面很好,就不一定要考進來當公務人員,這是有的。可是,還有很多是由於及格分數50分,他根本考不及格。

黃榮村先生:所以這一類在民間有專業資歷的,還有證件及證照的,有相當工作經驗的人,也應該適度列入審查的項目,讓他們進來保證有專業……

王委員定宇:你現在所說的是一個大變革,以前國家考試沒有50分,再見!有空再來!

黃榮村先生:以前是這樣。

王委員定宇:你現在還要增加實務的表現去累計積分,這要怎麼客觀?

黃榮村先生:主要還是擔心的那個問題,政府機關為什麼不太敢做?就是擔心怕產生訴訟。

王委員定宇:評審根據你在外面的表現,把那個分數加上去,錄取之後,以我的判斷現在還沒有長官敢做這種事。

黃榮村先生:對!沒錯。

王委員定宇:因為馬上會被挑戰,那個標準是主觀的,不是客觀的。

黃榮村先生:在這部分我們會跟用人機關討論一下。第一個,你要讓機構的誘因能夠增加,比如說進去後有沒有特殊的加給,這個是可以考量的,一般的機構是可以做這件事。另外,在提出考試科目及研擬評分的時候,這個標準也應該跟用人主管稍微商量一下。

王委員定宇:院長,這是很實務的東西。我舉個例子,相關機敏單位要錄取網路的駭客組,結果考試科目要會跑5,000公尺,還有體重等限制。可是這是電腦操盤手,他可能比電腦駭客厲害,但要他去跑步,他真的會想一頭撞死算了,因為他的專長不在那裡。所以你剛剛講到一個重點,用人單位需要這樣的人才,他的專長到底是什麼?可不可以在這樣的考試科目上鬆綁,給予一定的彈性在專長上的認知,但彈性又不能給主管機關或者主管自己去認定,這是一個比較大的工程。

從另一項問題來看,我們的高普考到特考,為什麼需求到最後錄取都會有將近40%以上的缺額,除了單位誘因不夠,這反而是高階的;另外是考試科目有大量的不及格;第三個是剛才你提到的問題,有些特殊的用人單位,想要考的跟可以貢獻的專長根本沒有搭配起來,即應考科目根本不是針對專長來設計的。這三個部分,以你到目前為止的瞭解,如果你進入到考試院擔任院長,你認為在第一年這些事情會不會看到改革的成果,或者是做出一些案例?

黃榮村先生:我相信應該是可以的。因為我們目前提名的9位考試委員,按照考試院組織法的修改,不以專門學科為考量,而是要跨域的。像這種民間專業人士希望能夠找他們到政府部門裡面來,這就是跨域,公民之間的跨域。我相信考試院到時候在院會會好好來討論這個問題。

王委員定宇:所以在一年的時間內,可以看到我剛剛所提問的那些問題嗎?

黃榮村先生:我們一定會討論,希望能夠做出比較明確……

王委員定宇:討論之後,可以對某些科目、項目進行試辦。因為時代一直往前走,我們的任期都有期限,你跟我都不會永遠在這位置上,可是在個位置上的每一天,如果可以幫這個國家做一些往前推展的事情,那個才叫價值。我期待如果你經過投票通過擔任院長,我剛才提的這幾項事情,我們希望能夠早就不要晚。

我剛才提的一個是通才的基本認知,就是對這片土地來龍去脈、人的組成、歷史及地理等,在考試當中能夠讓文官體系,因為考試而有所引導。你是教育家,你應該知道考試對讀書的引導作用是多麼大。這會讓文官體系跟這片土地、跟2,360萬人生命與共的感覺可以綁在一起,因為我們都是公僕,納稅人是我們服務的對象。第二個是針對目前錄取不足額部分,是不是在考試科目上思考不足或誘因不夠?這兩項事情希望在第一年能看到黃被提名人能做出成果。

至於修憲那是立法院的事情,我們會努力。我們希望所有認為修憲就不該提名,以及沒有讀到大法官釋憲文第632號的立委諸公,看一下第632號的釋憲文。如果真的認為我們應該往三權分立走,大家趕快連署,連署到四分之三,因為後面還有一關是公民全體的一半,大概需要800、900萬票,這並不是一件很容易推動的事情。我們也樂見,但在還沒有發生之前,考試院、監察院就要根據憲法,總統消極不提名,解釋文就告訴你這是違反的。

黃榮村先生:王委員,我覺得這些部分縱使在修憲之前,都是我們應該做的事情……

王委員定宇:先把事做好來。

黃榮村先生:有關臺灣歷史、地理這部分,我們會將重點放在訓練,考完以後在訓練的部分來加強。另外一個是不足額,就是專業人士進到政府不足額的部分,我們會跟用人單位討論,還有包括特考那些……

王委員定宇:OK!我們期待追蹤你所做出來的成果。謝謝!

黃榮村先生:好,謝謝!

主席:請葉委員毓蘭詢問。

葉委員毓蘭:(10時49分)主席、黃被提名人、各位同仁。我還是叫你黃教授,因為你在擔任教育部長的時候,我是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的委員,後來你到中國醫藥大學當校長的時候,我也去貴校做過演講和調查等等的,所以我對你一向都很瞭解,也很尊敬。其實剛剛已經有委員提到,在幾年前就是在102年的時候,本院的陳亭妃委員以門神來稱呼你,我覺得你那時候表現得非常非常有風骨,你馬上就辭職了;那時候你講了一句話,讓我看到了高度,你說,這是對民進黨遙遠的示警,民進黨需要正直與進步的大學當後盾,如果民進黨沒有看到這一點會是災難。「正直與進步」這是我對你最大的認識和敬意,請問黃教授、黃校長、黃部長,你有沒有看到現在民進黨有往這個方向前進呢?

主席:請被提名人黃榮村先生答復。

黃榮村先生:主席、各位委員。我想這裡寫得很清楚,並沒有牽涉到立委當時的質詢,因為她在國會殿堂上提示,她提她應該提的問題,這沒有問題的。我只是認為,不管是哪一個政黨來執政,為了提升國家競爭力,最好要有正直與進步的大學當他們的後盾,我這個講法到現在還是一樣。

葉委員毓蘭:還是一樣,我相信你也會盡全力促使整個國家往正直與進步前進,其實你在102年參加全國公私立大學教務主管研習會議的時候很強調,學校應該要發揮正義堡壘、觀念燈塔的功能。本席比較憂心的是,這個觀念其實我也非常贊成,過去當外界輿論要求政黨退出校園,國民黨退出了,我覺得這個是值得肯定的。可是現在我們發現民進黨進入校園,大學校園全面綠化,尤其過去很多的政治活動裡面,學生們的政治傾向其實是很清楚的,你覺得這樣子有沒有符合你原來對大學的期待─正直與進步呢?

黃榮村先生:我想基本觀念,我以前在教育部到現在已經十幾年了,不過那個主軸是一樣的,就是競選活動最好不要在校園裡面辦理,事實上目前我在看也還好,有時候是不同政黨到校園裡面去演講,這是有的。

葉委員毓蘭:是。

黃榮村先生:但是競選的活動應該儘量避免。

葉委員毓蘭:也不應該助選嘛!前一陣子我們看到有一些大學的學生會發動免費回鄉去陪媽媽專車,其實名為陪媽媽實為助選,我覺得事實上離我們所謂的正直與進步是越離越遠的。在臺大拔管事件的時候你挺大學自主,還呼籲那時候的行政院長說,教育要不分顏色。一樣的,我還是向您致敬,因為我覺得你很不容易,在那樣的氛圍之下可以講出這些話,是很了不起的。請問你,現在被蔡英文總統提名為考試院長,你願意再給民進黨提供什麼樣的建議呢?

黃榮村先生:假如大院審查同意以後,我當然最concern到考試院,其實最重要的就是文官體系要怎麼健全?要怎麼精進?因為一個國家假如沒有一個健全而前進的文官體系,國家的競爭力,還有國家的公平與正義的維護是很難做得到的,所以這一點是我唯一的,不要說唯一,就是最重要的職責……

葉委員毓蘭:未來的使命就是如此。

黃榮村先生:而且讓政府的文官有尊嚴感,要能夠……

葉委員毓蘭:要行政中立,我有聽到你講了。

黃榮村先生:最主要就是這個尊嚴。

葉委員毓蘭:是。因為你剛剛在口頭報告的時候有說明年改的問題,其實本席過去也在大學裡面教書,我覺得這一次年改其實對於我們的高教所造成及產生的影響是非常非常可怕的。我去查了一下資料,因為你在中國醫藥大學待過,以前在臺大,我就用臺大的名義作為例子,如果是35年年資退休的,月退俸不到6萬5,000元,就是64,000元;如果是25年年資的,月退俸只有四萬多元,你覺得這樣公平嗎?這樣合理嗎?

黃榮村先生:我想高等教育部分,在年改的過程裡面是有很多人表示,因為進入門檻……

葉委員毓蘭:本來就很高。

黃榮村先生:比較高,一般都是年紀比較大的時候才進去,現在修改了以後,當然有一定的比率,譬如75%一直往60%的替代率走,這個過程其實也不是只有高教,它是針對全國的公教人員。

葉委員毓蘭:我會關心高教,最主要是因為你當過教育部長、大學校長,知道現在整個國內的高教人才被挖角的,即高薪挖角的非常非常的多,甚至於現在我們年輕人如果出國去進修的,誰願意在這樣子回來,然後預期到年老的時候只剩下六萬多元的退休金,可能也只有四萬多元。所以有人認為臺灣高教人才,他們已經用土石流來形容了,請問你憂不憂心,要如何改善?

黃榮村先生:這個部分是確實的,尤其現在對一些比較一流的大學,在聘請新人的時候,因為對退休金還是會納到他們的考量裡面,不是沒有改進的空間,所以現在……

葉委員毓蘭:院長將來會對大學教授年薪的部分……

黃榮村先生:主要是因為依法,我們在112年以後要為新任的……

葉委員毓蘭:對,但是已經來的,他們就會認為這個政府叫做始亂終棄,就是背信忘義。我覺得作為大學老師大概自己找出路還有辦法,可是對於現在占全國公教人員三分之一強的警察、消防人員這部分,我覺得這裡面考試院真的並沒有盡到公平正義來保障他們權益的一個責任。因為我們看到,其實警察很好笑,他們在通過特考之後沒有分職系,以致於他們就算有所謂的六年條款或幾年條款,他們沒有辦法做水平的流動。但是對於警察這個體系來講,被提名人知不知道現在警察的簡任官就是警監的比例占多少,知道嗎?

黃榮村先生:這個我倒是沒有……

葉委員毓蘭:非常非常低!0.49‰他們不但是水平沒有辦法移動,垂直也沒有辦法移動。我想請教被提名人支不支持,就是我認為對於警察特考及格的職系應該要鬆綁,要讓警察將來在他們累積了一段時間的經驗之後,也可以比照一般公務員有機會轉任其他職系。

黃榮村先生:一般公務員現在因為儘量擴大職組之間的轉調,這個是有在加強,但是裡面也有一個規定,經過特考的要七年以後。

葉委員毓蘭:對,但是……

黃榮村先生:高普考是三年。

葉委員毓蘭:如果是七年可以的話,你贊不贊成讓他們比較自由化一點?

黃榮村先生:假如以後我能到考試院的話……

葉委員毓蘭:請院長支持。

剛剛你也提到,很多年改釋憲案都出爐了,大法官釋憲第785號解釋直接告訴我們,軍警消等超時勤務制度違憲,必須在3年內另設合法服勤時數以及超勤補償的特別規定。我們已經被大法官認證,說要給他們比較彈性的人事制度。為什麼軍警消是過勞高壓的工作呢?被提名人也當過中國藥學大學的校長,知道現在過勞死是WHO認定的,也是很嚴重的職災。歷年來因為過勞死亡非常的多,甚至在年改之後,到現在剛滿兩年,提出行政訴訟的退休警消已經有400多位死亡,因為這個退休金被改得太可怕了,很多人要撐家庭,所以他們不敢退也不能退,我常常會去為他們鞠躬。

我質詢行政院蘇院長時一直提到,應該要另訂一個警察人員的人事條例,也要有獨立的退休撫卹規定,我知道這部分其實跟考試院、銓敘部有很大的關係,請問您是否支持,讓這些血汗的警消有另一套退休撫卹規定?

黃榮村先生:據我瞭解,考試院已經針對警消特別危勞的職業研擬一套方法,當然還是在年改的架構裡面,但是針對警消部分已經在研擬之中。

葉委員毓蘭:本席希望被提名人後續一定要支持。其實我們還有其他相關的問題,像釋字第760號解釋讓一些考過三等特考的基層員警受訓,之後要派巡官,可是現在巡官的缺額不夠,本席提出很多建議方案,像增加編制、適用綜合行政職系或是提供優惠退休方案等,因為這些事涉考試院職責,本席希望被提名人將來擔任院長時可以支持。在法規紓困上面能夠活化人事制度,並恢復發放退休警察子女的教育補助費,然後有一個獨立的退休撫卹制度,以改善血汗勤務及活化警察人事制度。

我們再回到整個警察官養成教育的議題上面,現在警察大學其實是很難考的,大部分都要考上國立大學的人才可以進得去,可是考試引導一切,很多課程跟體技等沒有辦法回應到用人機關的需求。今天早上我聽到被提名的口頭報告,我其實很感動,你說單靠筆試甄選人才早已無法回應社會、各行各業與政府用人機關的需求。你也提到,醫師或其他專業證照有可能3年為限採計。本席試問,將來是否有可能把警大入學考試當成是國家加考試的初試,後面則採證照方式進行?

另外一個議題,這也是本院其他委員關注的焦點,費委員在昨天公聽會也提到,現在警察特考的體能測驗其實是聊備一格,根本沒有篩選的功能,因為每次警政署提出來之後,在考試院就被否決掉,本席希望被提名人後續在考試院能夠大力支持,謝謝!

主席:請伍委員麗華詢問。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11時5分)主席、黃被提名人、各位同仁。在一早的口頭報告中,您特別提到,總統在這次的520就職演說有期許考試院要轉型成為稱職的國家人力資源部門,並且成為一個現代化政府為他們培養需要的優秀治理人才。您作為未來可能的院長或者是任何一位委員,應該對於我們的國家人才培育制度是很有想法的。我想對於理解前瞻國家未來發展所需要的治理人才,我們是願意支持各種選才、培訓人事制度的改革,對吧?

主席:請被提名人黃榮村先生答復。

黃榮村先生:主席、各位委員。對。應該是一套!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應該是有信心、有魄力吧?

黃榮村先生:我認為人力資源的概念是比只有單純的考選更複雜,還包括訓練、高階以後怎麼升遷,這方面都要考量。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臺灣作為一個多元族群的國家,現在國家也非常重視各族群的語言,有所謂的國家語言發展法,政府部門在重視性別主流化推動這麼多年之後,我們也要開始重視族群主流化的推動,不曉得被提名人您對於族群主流化的看法,以及未來在考試院的具體作法可能會是什麼?

黃榮村先生:我先從比較小的問題回答,原住民特考是按照分區來設定名額、分發,這裡面還有一個要求就是希望能夠有相當水準的族語考試,但是也不希望一開始因為訂得太嚴,變得很多人不能符合標準,而希望逐步地改善,配合原住民的考試……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謝謝被提名人有特別關注到族語列入考科,這個部分很好,但是我認為族群主流化,不僅僅是關注原住民的部分,其實是整個國家、各個族群都要被關注,讓各級政府部門都能夠具備基本的文化敏感度,來導引及促使國家這片土地上不同族群的社會大眾都能夠參與國家主流化的建構。

我在這個地方想要讓院長知道一件事,根據原民會到今年5月底截止的原住民族人口統計,有48%的原住民人口目前是在都會地區居住,這代表什麼呢?代表有一半的原住民在都會地區,他們面對的並不是部落鄉公所,他們的就學、就醫,他們到行政機關去接洽各樣的行政事物,他們是生活在我們的都會地區,但是都會地區的政府部門能不能有同樣的理解,對於這些不同族群的人,我想這是政府目前必須要去重視的一個問題。政府的行政機關也非常需要主流化,例如我們國家很多重大建設要興辦公共事業,所需用地會涉及到傳統領域;像文化部很多的業務如文化資產、歷史場域等等,都會涉及原住民的文化事務;像外交部那麼重視跟南島國家的建交、交流,以及跟世界各地原住民的交流,這些也都會需要原住民族文化知識,所以我在此想要請教您,政府公務人員的考選和培訓是不是應該要納入原住民族的政策、法制、文化的內容,讓我們未來的文官、公務員能夠具備文化敏感度,甚至在研擬政策的時候能夠考量到國家不同地方、不同族群人的需求?甚至各部會、各行政機關,我們不應該讓原住民的公務員就理所當然的到原民會、原民處,是不是各個行政部門都應該要納入原住民的職缺?這個部分院長被提名人,您是否同意?

黃榮村先生:這數字可能會有點變動,譬如五十七萬的原住民裡面有近半住在都市地區,那我們的政府假如沒有族群敏感度,而且不瞭解怎麼互動的話,當然會比較不好。所以我想至少在國家考試這部分,因為考完以後還有訓練,我們希望能夠把與原住民相關的重大政策納入。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謝謝被提名人,我想我們需要從「考」的這個部分就開始,因為考試引導教學,我想考試非常重要,考試院的責任也非常重要,目前政府公務人員的考選、培訓如果不重視這部分,其實會衍生很多的社會問題,浪費很多的社會成本。舉例來說,像內政部營建署在做國土計畫的時候,如果沒有考量到原住民地區的劃設,沒有考慮到原住民的居住習慣,有一些族群其實跟他們的想像是不一樣的,結果他們設定的通案性劃設原則就不適用。像最近科技部在選定火箭發射場址時也不斷的發生錯誤,因為他們不知道原住民傳統領域要依據原基法去踐行部落諮商同意。這樣的問題層出不窮,所以我想我們的文官、公務人員在這部分真的需要有一個重大的變革。

再回到考選的問題,如果我們的考題、命題大綱不納入原民政策、法令、文化相關內容,我想是很難達成的。之前有一個委員提到我們知道現在有一點進步,原民會、客委會的特考都有納入,但是我們希望全面納入,因為我們要重視族群主流化,所有的行政機關、部門都應該具備文化敏感度這樣的素養。以高考三級來講,共有五十二個技術類科,目前看到的只有林業技術、自然保育的命題大綱會涉及原住民的部分,我們應該全面檢討。我在此建議被提名人,因為您未來要做院長,我建議所有的公務人員考試都應該要增加類似當代世界原住民族權利概論的考科。因為這個東西涵括的是國際人權公約的概念,像兩公約、兒童權利公約、消除一切形式對婦女歧視的公約、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公約,或者是當代原住民的議題也要納入,例如氣候變遷、人口流動、土地剝奪、資源開發、軍事基地演習、平埔正名等等,包括聯合國的原住民族權利發展及機制,都應該全面納入我們國家的公務人員考試。

我們常常很感慨我們不去連結臺灣原住民跟世界的關係,我們總是很容易把原住民看成是過去的、歷史的,結果讓我們跟世界的關係是切割、斷裂的,國人僅僅停留在文化層面的認識。在您剛剛的口頭報告裡面,我特別聽到您說要把專業化、現代化、國際化作為您未來改革的框架,所以我想原住民其實是一個很國際化的議題,我非常希望能夠透過這樣的方式去實現。

因為時間的關係,我還必須提醒,就是除了納入各科命題大綱之外,您剛剛提到培訓也很重要、人力資料庫也很重要,現在公務人員的培訓有六小時原住民文化的數位學習,我們希望未來能夠納入所謂的實體課程、實務訓練,甚至文官學院的講師也不要濫竽充數,而能夠揀選一些具備文化敏感度的師資。這部分我希望被提名人在未來最短的時間內能夠做好院際協調、合作,例如跟行政院人事總處、原民會、客委會等等單位一起來充實主流化的講師人才庫,同時也能夠去研發合適的研習課程教材,鼓舞我們文官同仁的參與。我想我們的改革很重要的就是我們真的不需要很會填表格、寫作文虛應了事的官僚,我們真的很需要具備文化敏感度、能夠同理每一位來到公部門洽談的老百姓、鄉親的文官,好不好?

最後,我還要向被提名人請教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因為您提到考試院是為國家、政府培育優秀治理人才的機關,不曉得院長被提名人對於原住民自治瞭解不瞭解?

黃榮村先生:當然沒有吳委員瞭解得那麼全面。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原住民自治是我們一貫的目標,我希望原住民自治人才的培育也能夠成為考試院一項重要的工作內容,為我們積極的培育未來原住民自治的治理人才。原住民特考有它的特殊考科,您可能也知道其實我們原住民特考的報名人數逐年下降,到考率也不好,也逐年下降,這都需要重新來檢討,包括是不是還需要這些考科,而為原住民自治來作準備。另外也涉及原住民專屬的文化特性,很多原住民都有信仰,有的人是禮拜天做禮拜,不方便去考試,以安息日會來講,很堅守禮拜六守安息日,也不會去參加考試,他們不斷反映為什麼國家考試一定要放在禮拜六、禮拜天,有沒有可能未來往這個方向修正?不曉得被提名人的看法如何。

黃榮村先生:吳委員提到兩個方面的意見,我都很認同,譬如一般政府部門的官員在處理原住民事務的時候,至少要具備對傳統領域、南島語族的文化敏感度及相關常識。另外還有原住民自治人才的培育及考試的調整,我們會帶回去研究一下,伍委員講得非常具體,而且都有提出一些可行的方法,我們再來研究一下。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謝謝被提名人您認同我所提出的這一些例子,我也祝福院長您未來在就任之後,如果在半年之內對於我們原住民的這些議題能夠有一些想法,我也非常非常樂意來跟您做意見的交換,在這個地方就特別祝福您,謝謝您,辛苦了。

黃榮村先生:我們儘量努力,謝謝伍委員。

主席:請沈委員發惠詢問。

沈委員發惠:(11時20分)主席、黃被提名人、各位同仁。我就先姑且稱呼黃院長,我想從黃院長正式被提名之後,一直到今天早上黃院長的口頭報告,加上剛剛前面幾位委員的答詢過程,我們看到黃院長在這整個過程裡面,對於自己的理念事實上是說得相當清楚,而且對於考試院的相關改革事項,我看也幾乎沒有什麼迴避,大概所有的尖銳問題院長也都做了清楚的說明,所以這個部分先給院長一個高度的肯定。

主席:請被提名人黃榮村先生答復。

黃榮村先生:主席、各位委員。謝謝。

沈委員發惠:我想在我其他後面的問題開始之前,這個問題還是必須要重申一遍,雖然今天早上其他相關的委員也都有提到,甚至院長自己在口頭報告裡面也直接去面對這個問題,就是這一段時間以來,大家因為新任的院長、副院長及9位考試委員的提名之後所產生的輿論方向,就是考試院、監察院的存廢問題變成一個焦點的議題。甚至我們可以說從過去到現在,民進黨推動臺灣民主體制的改革這麼久以來,好像從來沒有看過這麼高度的跨黨派共識,對於考試院、監察院未來憲政改革的走向,似乎已經具備高度的共識。院長剛剛在答詢也提到這個狀況是出現在您被總統諮詢之後,社會對此的高度共識才逐漸成型,所以我們就必須要在這個地方做個說明。民進黨對於廢除考試院、監察院這樣子的改革方向,事實上從民進黨創黨開始,在創黨的黨綱裡面就已經明言,民進黨認為應該要改革所謂的五權憲法體制,往三權分立的方向來推進。事實上從國會全面改選之後,包括國民大會以及第2屆之後的立法院,每一屆民進黨事實上都針對監察院或是考試院的職權做過相關提案跟努力,甚至在第8屆的時候,我們在立法院有正式提案廢除考監,可以說民進黨長期以來的方向非常清楚。

在這段時間以來,最大的變化就是我剛剛所提過去民進黨長期的主張,事實上我們從歷史的長河來看,民進黨的主張一直就是引領臺灣民主體制改革的方向,所以這樣子的改革主張在這一段時間內能夠獲得其他政黨,包括新興小黨的呼應,甚至得到國民黨的支持。對民進黨來講也是認為如果這些政黨他們所提的是真的,有這個心的話,我想在未來的4年裡面,我們要真正改革憲法體制是有可能的,因此這部分等一下就要來請教院長。剛剛您也一再重複過,就不讓你再重複這個答復了,不過剛剛也有委員提到,就是雖然我們一直往這個方向推動,但是大法官會議釋字第632號很清楚,就是在目前修憲還沒有通過的時候,包括提名以及立法院行使同意權,在大法官會議解釋文裡面有寫說這是我們責無旁貸的職權,我們不能夠怠惰行使,或者是消極而導致憲政體制的延宕跟空轉,甚至相關這些政府職能的喪失。

因此,這次院長如果能夠順利獲得同意,在您接掌考試院之後,事實上將會面對一個很大的社會壓力,就是針對考試院未來的轉型跟改革,這部分總統在就職的時候有提到,希望考試院未來的新團隊能夠提出完整的改革方案、檢討過去的思維,轉型為稱職的國家人力資源部門。由於轉型為稱職的國家人力資源部門,這個是總統的期許,我看黃院長在接受媒體訪問的時候,也有提到這樣子的方向。但是我要跟院長提出的是,整個考試院的轉型跟改革,事實上除了我們所提轉型為國家的人力資源部門之外,對於總統所講提出完整的改革方案,我認為完整的改革方案有兩個面向,這兩個面向希望院長等一下能做個說明。

有關完整的轉型跟改革,第一個是我們要做現有體制改革的準備,剛剛講了這麼久,要從五權憲法往三權分立的方向過渡,整個考試院目前的職權包括考銓保訓等相關的政府職權,要如何規劃在未來三權分立的政府體制裡面,我想這部分考試院應該最清楚,也應該要在這方面做最著力的著墨,而且要有最清楚的規劃,因為你們對於你們既有的職權最清楚,所以未來這些職權應該往哪些方向去走,現在就應該逐步來做未來體制改革的準備,這是第一個面向。

第二個面向是在修憲改制之前,我們現在既有的這個制度,不管是考銓保訓這些既有的制度,還有很多需要改革的部分,這個我相信也是總統所提的改革面向裡面比較重要的。也就是說,我們所謂的完整轉型與改革,其實就是這兩個部分,第一個就是未來體制轉變的準備、過渡的準備;第二個就是現有制度的改革。這部分是不是能夠請院長簡單做個說明?

黃榮村先生:假如修憲完成了以後,現有體制的改革是一定要做的,這裡面有一些就應該要變成獨立機關,譬如現在大家很關心也很清楚的國考部分。國家的考試是非常龐雜且重要的,也關係著我國國民的翻身過程,所以一定要有一個獨立的機關。還有一個是退撫基金,這個也是,不管是用行政法人或者是行政機關,它總是要能夠發揮效能,而且要能夠獨立運作。至於在修憲之前既有制度的調整,我早上在口頭報告裡面也提出了一些可以改進的方向,包括國家考試的調整,包括像年改要為新進來的公務員設計一套全新的退撫機制。

沈委員發惠:院長,我現在要提的重點是在於如果我們未來的整個國家體制方向要往三權分立的方向走,我們現在既有的一些職權、我們現在既有的一些功能、我們現在既有的一些國家職能就必須做個轉換而有個過渡,這些相關的職權,哪個職權必須過渡到哪個機構,哪個職權要……

黃榮村先生:都要有明確的對應。

沈委員發惠:對,要有明確的對應。這部分就是我提的,我們要為未來的體制改革做過渡的準備,這部分還請院長在未來的半年內或一年內準備好好嗎?

就現有制度改革的部分,今年3月12日考試院提出了110年度的施政計畫,當然,這是考試院之前通過的,不過我現在要問的是,之前考試院認為必須改革的方向,尤其是提到研議公務人員採行性向測驗或是分階段考試的部分。性向測驗是院長的專長,因為認知心理學就是你的專長,因此請問這樣的方向是否要延續推動?

另一個重要的面向是專技人員的執業資格和國際相互認許的部分,過去由於嚴謹的考試制度,使得國際相關人才的交流,以及在引進外國專業人才上遇到困難,這是個有矛盾和衝突的部分,因此還請院長能繼續延續這樣的改革方向。

黃榮村先生:國際上的相互認可必須趕快去做,尤其是我們在推新南向政策,我們和東南亞國家證照的相互認可,在大學裡面已經在做了,不過這個部分還要加強。

沈委員發惠:這部分說起來簡單,但其實會對既有的考試制度產生相當大的變革和衝擊。這部分不只是新南向,包括當今香港的局勢,臺灣如果可以儘快做國際人才引進的部分,在法令上予以鬆綁和改革,相信可以吸引到諸如來自香港等很多的專業人才。

黃榮村先生:以前跟香港在這方面是做得不錯,要……

沈委員發惠:希望院長能繼續延續這部分。另外剛剛院長也提到,未來必須要有獨立的考試機關,也就是說院長還是認為國家考試應由政府舉辦。當然,目前憲法第八十六條也明定「左列資格,應經考試院依法考選銓定之」,其中包括了「公務人員任用資格」這就不用講了,另外還有「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執業資格」。我之所以要向院長特別提出這個部分就是希望院長可以思考,尤其是對體制轉變的過程。

現在社會各種生活型態轉變的速度已經遠超過10年前或20年前,未來可能速度很快地會增加很多牽涉到國民大眾生命、健康、財產等專業證照的認證。可以看到這十幾年來,相關的認證就增加了很多,像是投影片上我列舉了,2004年開始的導遊領隊、2008年的專利師以及2010年的語言治療師,這些都是新增的證照專業考試。這些新增的證照專業的職業主管機關雖然是行政院的各單位,但依照憲法相關的證照考試仍要由考試院辦理。雖然憲法是這樣規定,但是若進一步檢視,大部分金融業相關的專業證照卻不是由考試院辦理的,而是委託證券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各精算學會或公會辦理的,但是諸如保險方面的證照像是人身保險代理人等卻又是由考選部在辦理的,請問到底哪些是由考選部辦理的?哪些可以由民間的相關公正單位辦理?

黃榮村先生:有些證照是民間自己辦的,甚至包括醫生,他會先考基本的醫生執照,之後的專科醫師執照則是由專業學會在辦的。

沈委員發惠:對,雖然這些是民間的專業機構在辦理的,但也不會減損其公正性和證照在國家中的效力對不對?

黃榮村先生:應該是說,涉及重大利益,須由國家辦理的才要由考試院舉辦。

沈委員發惠:沒有,仔細檢視這些金融證照,院長所講的標準其實都禁不起考驗,很多證照所牽涉到的人民財產利益都比驗光師更大,有關未來的統整及改革的方向,還望院長重視,並將之列為一大重點好嗎?

黃榮村先生:已有專業人士在反映這方面的意見了,我們會加以考量,謝謝。

主席:請鄭委員天財詢問。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11時36分)主席、黃被提名人、各位同仁。2000年的時候黃榮村先生曾擔任行政院的政務委員,負責九二一的震災重建工作,本席當時於中央原民會服務,身為原住民族的一份子,非常感謝你當時對九二一震災重建工作的努力和辛勞,再此表示感謝。

主席:請被提名人黃榮村先生答復。

黃榮村先生:主席、各位委員。謝謝。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2002年你擔任教育部部長,本席在中央原民會擔任常務副主委,所以也常去教育部開會,非常謝謝你對原住民族教育的付出與努力。

剛才你都講了,有關廢除考監,蔡總統擔任民進黨主席時,他在2015年3月30日特別作成裁示,要廢除考監兩院,落實三權分立。對於廢除考監這個民進黨長期的主張,你也說出了自己對於廢除考試院和監察院的相關意見。事實上,我要先請教黃被提名人,你正在做九二一重建工作的時候,當時的臺灣省政府雖然已經精省了,但臺灣省政府當時也還在,你和他們是不是也有很多接觸?

黃榮村先生:是,當時我負責九二一災後重建委員會的工作,其中就有很多同仁是從省政府過來的專業人才,非常優秀。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你知道現在臺灣省政府的狀況嗎?

黃榮村先生:是,省議會已經停止了,省政府也一直……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一直怎樣?

黃榮村先生:也一直,一直……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已經沒有臺灣省政府了,現在已經沒有臺灣省政府了。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九條第一項規定「省設省政府,置委員九人,其中一人為主席」;第二項規定「省設省諮議會,置省諮議會議員若干人,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地方制度法第三條也規定「省」;地方制度法第九條特別規定「省政府置委員九人,組成省政府委員會議,行使職權」。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還在,省政府的地位還在,省主席也還在,省政府委員也還在,地方制度法也還在,但是已經沒有省政府,也沒有省諮議會了,是怎麼樣沒有的呢?因為一次的質詢,我們前任的賴清德院長就不編預算,因為現在沒有編省政府、省諮議會的預算,因此也不派省政府的主席、省政府的委員,公務人員就全部移撥到一個毫不相干的國發會,就這樣處理,就廢省了。民進黨沒有修憲,也沒有修法,已經廢省。

今天我要提的是,民進黨政府一再的主張,尤其是我們的蔡總統主張廢除考試院、監察院。你一定會通過考試院院長的審查,你也會去上任,上任之後,你要思考的是要不要依蔡總統的主張、民進黨的主張,要不要學習賴清德院長,不要編考試院的預算,沒有編當然就沒有人事費,就回家了。這裡我是指考試院院本部,但有幾個部會例外,銓敘部繼續編預算,考選部繼續編預算,保訓會繼續編預算,還有退撫基金管理委員會繼續編預算,你的意見如何?

黃榮村先生:我想考試院是整體的,不可能考試院是空的,然後還有部會。修憲是國家重大工程,在修憲之前,當然要在目前既存的憲法架構底下運作,所以編預算大概是免不了的事情。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謝謝院長被提名人的答復,但是要做不是不行,沒有考試院的院長、副院長及考試委員,銓敘部照樣運作、考選部照樣辦考試、退撫基金管理委員會照樣辦、保訓會照樣辦,這是我身為30年的老公務員可以預期的,但是我沒有要你一定要這樣做,既然你同意蔡總統的提名,我也相信你很有抱負,我也看了你的資料,你也很想做一些事情,所以我讓你自己考量。

不論如何,考試院的職務事實上是很重要的,對中華民國、對國家、對人民都非常非常地重要,所以在此我有幾個期勉,第一個,應強化公務人員保障事件的審議、查證、調處及決定事項。一直以來就考試院內部下面的各機關而言,最需要強化就是保訓會,訓練的部分沒有問題,是針對保障的部分,保障的部分會涉及到公務人員的權益,而公務人員的權益非常非常地重要,一般人民常常會說公務人員的心態就是多做多錯、少做少錯、不做不錯,應該革除公務人員這樣的心態,你要讓他勇於任事,公務人員權益的保障是最基本的。尤其是現在的監察院跟以前所看到的監察院不一樣,你看,一個檢察官、一個法官,就這樣非得要彈劾,司法院還好有職務法庭。所以對一般的公務人員來講,保訓會就非常重要,因為很少人注意這個部分,但是我作為30年的公務人員看了很多這方面的事情,真的需要好好去加強。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規定,保訓會置委員十人到十四人,其中五人至七人專任,職務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由考試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所以這是你的權責,我特別提出來是你的權責。他的任期是三年,所以至少你在這四年任內一定會有提請任命的機會。對於這些保訓會相關的委員,不必太考量訓練的部分,因為大家對訓練的部分都很有經驗,而是要針對公務人員權益的保障,在那個部分對於這些委員的遴選你要特別特別注意。雖然該條文第二項提到專任委員具有同一黨籍者,不超過其總額二分之一。但我要拜託院長被提名人,未來全部找無黨籍公正的專家學者或是過去曾經擔任過公務員的公正者,不要看黨籍,就算全部無黨籍也可以,這是最好的,請問被提名人可以嗎?

黃榮村先生:首先,強化保障這個部分我認為真的是非常重要,因為它不只是保障公務人員的權益,而且能夠激發他勇於任事,發揮文官功能,所以這個部分我們一定會努力。至於提名委員的部分,我們會精挑細選;至於黨籍的部分因為已經規定在法條上面,要如何調整我們再來討論。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可以全部都是無黨籍,沒有限制,都沒有問題。

接下來要談到原住民族的就業,對此考試院要肩負很大的責任。蔡總統的原住民族就業政策特別提到要保障上萬個新的工作機會,他特別提到政府要負擔保障就業的責任,創造新的就業機會;特別提到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增,加職務型態、提高進用比例。考試院、考選部就非常非常地重要。本席在上一屆曾經在立法院特別針對考試院的預算做了一個主決議,但是一直都沒有落實。主決議的內容為:考試院應督促考選部研修原住民族特考考試規則及其附表,擴大徵詢各主管院納入附表機關。俾增加原住民就業機會,以符合新政府對於原住民族之政策。這是在106年的預算就做了決議,但是一直沒有落實。本席特別拜託被提名人,當了院長之後首先就去檢討附表十。附表十上有外交部、有僑務委員會,你知道當初是誰增加的嗎?是你的前輩,前任姚嘉文院長加的。你無法想像僑務委員會有什麼需要?有,有需要。尤其是外交部,有很多的南島國家,我們要不要培育原住民的外交新聞人員?是需要培育、要進用的。所以有很多現在所需要的,第一、最起碼考試院要率先,你看這裡面第一個是司法院,考試院要率先列入,考選部、銓敘部、保訓會都是需要的,行政院尤其各部會可以做的事情很多,就是要進用原住民各類的公務人員,一方面在未來也是培育原民住民族自治,這部分的各類公務人員是最基本的,可以嗎?

黃榮村先生:剛剛伍麗華委員也提出類似的觀點,我覺得非常好。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我提得很具體。

黃榮村先生:我想我們來檢討一下。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最後,我們各類公務人員的退休有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包含警消人員;也有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過去你擔任教育部長就知道;還有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這三大類,我現在特別提的是警消人員,把警消人員放在一般的公務人員是一個嚴重的錯誤,我之前也質詢過銓敘部部長,他也即將擔任未來的副院長,所以你再提醒他,我下午也會跟他提,警消人員退休撫卹的部分要另定一套,謝謝。

黃榮村先生:我來跟周副院長講一下。

主席:報告全院委員會,本日上午對考試院院長被提名人黃榮村詢答部分到此為止,謝謝黃被提名人榮村列席答詢,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進行對考試院副院長被提名人周弘憲之詢問,現在休息。

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