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會紀錄

立法院第10屆第2會期第1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9年9月18日(星期五)9時1分

地  點 本院議場

主  席 游院長錫堃

長 林志嘉

林秘書長志嘉:報告院會,出席委員78人,已足法定人數。

主席:現在開會。先處理朝野黨團協商結論兩件,請議事人員一併宣讀。

一、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結論:

時  間:109年8月19日(星期三)上午10時

地  點:議場三樓會議室

決定事項:

一、各黨團同意109年9月1日(星期二)上午邀請捷克參議院議長韋德齊(Miloš Vystrčil)於本院議場發表演講,請本院委員踴躍參加,其他儀程作業事宜,授權秘書長依本院邀請國賓蒞院演講作業要點辦理。

人:游錫堃  蔡其昌

協商代表:柯建銘  鄭運鵬  鍾佳濱  林奕華  林為洲(代)   蔣萬安(代)    賴香伶  高虹安(代)     邱臣遠  張其祿  邱顯智

二、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結論:

時  間:109年9月14日(星期一)上午10時

地  點:議場三樓會議室

決定事項:

一、各黨團同意定於9月18日(星期五)舉行第10屆第2會期第1次會議(開議日)。本會期自9月18日(星期五)起,每週五及次週二視為1次院會,國是論壇及臨時提案依往例處理(週五上午9時至10時為國是論壇時間。週二下午5時至6時處理臨時提案,質詢期間,週二下午1時50分至2時30分處理臨時提案);第1次會議不舉行國是論壇及不處理臨時提案。10月6日(星期)及13日(星期)兩天合併為一次會議。

二、本院組成「立法院修憲委員會」,依政黨比例由民進黨黨團推派22人、國民黨黨團推派14人、民眾黨黨團推派2人、時代力量黨團推派1人組成,請各黨團於9月30日(星期三)中午12時前,將委員名單送交議事處彙整。

三、9月18日(星期五)邀請行政院院長率同相關部會首長列席,提出有關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美國豬肉及牛肉進口專案報告並備質詢,質詢人數由民進黨黨團推派11人、國民黨黨團推派7人、民眾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各推派1人進行,未參加黨團委員得優先發言,質詢順序依例授權議事處辦理。上述名單請於9月17日(星期四)中午12時前送交議事處彙整,逾時視同放棄。

四、9月22日(星期二)邀請行政院院長率同各部會首長列席進行施政報告,並備質詢,報告後隨即進行政黨質詢,當日質詢人數由民進黨黨團推派4人、國民黨黨團推派2人、民眾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各推派1人進行,質詢順序依國民黨黨團、民進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民眾黨黨團之順序輪流交叉方式進行,有關質詢期間之順序及人數,均依例授權議事處辦理。

人:游錫堃 蔡其昌

協商代表:柯建銘  鄭運鵬  鍾佳濱(代)    林奕華  林為洲(代)    鄭麗文       鄭正鈐  張其祿  賴香伶(代)         高虹安  邱顯智  陳椒華  王婉諭

主席:請問院會,對以上朝野黨團協商結論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報告院會,109年8月19日朝野黨團協商結論列入紀錄;109年9月14日朝野黨團協商結論,經決定如下:一、各黨團同意定於9月18日(星期五)舉行第10屆第2會期第1次會議(開議日)。本會期自9月18日(星期五)起,每週五及次週二視為1次院會,國是論壇及臨時提案依往例處理(週五上午9時至10時為國是論壇時間。週二下午5時至6時處理臨時提案,質詢期間,週二下午1時50分至2時30分處理臨時提案);第1次會議不舉行國是論壇及不處理臨時提案。10月6日(星期)及13日(星期)兩天合併為一次會議。二、本院組成「立法院修憲委員會」,依政黨比例由民進黨黨團推派22人、國民黨黨團推派14人、民眾黨黨團推派2人、時代力量黨團推派1人組成,請各黨團於9月30日(星期三)中午12時前,將委員名單送交議事處彙整。三、9月18日(星期五)邀請行政院院長率同相關部會首長列席,提出有關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美國豬肉及牛肉進口專案報告並備質詢,質詢人數由民進黨黨團推派11人、國民黨黨團推派7人、民眾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各推派1人進行,未參加黨團委員得優先發言,質詢順序依例授權議事處辦理。上述名單請於9月17日(星期四)中午12時前送交議事處彙整,逾時視同放棄。四、9月22日(星期二)邀請行政院院長率同各部會首長列席進行施政報告,並備質詢,報告後隨即進行政黨質詢,當日質詢人數由民進黨黨團推派4人、國民黨黨團推派2人、民眾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各推派1人進行,質詢順序依國民黨黨團、民進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民眾黨黨團之順序輪流交叉方式進行,有關質詢期間之順序及人數,均依例授權議事處辦理。

報告院會,因程序委員會以本次會議議事日程草案送院會處理,現有黨團依本院議事成例,分別對本次會議議事日程草案提出異議,現在進行處理,並截止收案。

先進行報告事項部分,請議事人員宣讀黨團之提案內容。

國民黨黨團提案:

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本(第1)次院會建議增列報告事項共8案(如下附表),順序授權議事處依序排列,是否有當?敬請 公決。

案名

1

委員賴士葆等26人擬具「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

委員賴士葆等30人擬具「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

委員賴士葆等30人擬具「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4

委員賴士葆等25人擬具「政府採購法第九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5

委員賴士葆等22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6

委員溫玉霞等22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7

委員張育美等17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8

委員張育美等17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奕華

民進黨黨團提案:

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第10屆第2會期第1次會議議事日程,擬請照議事日程草案通過。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鄭運鵬  鍾佳濱

主席:請問院會,對國民黨黨團所提增列報告事項提議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提議照案通過。本次會議議事日程報告事項照國民黨黨團提議通過,其餘報告事項照議事處編擬議程草案通過。

繼續處理討論事項部分。現在處理國民黨黨團增列討論事項提議共二案,先進行第一案。

一、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本(第1)次會議建議增列討論事項,將「有鑑於蔡政府於8月28日以無預警、閃電式開放瘦肉精美豬及三十月齡以上美牛進口台灣,一時間全民變大悶鍋,食安問題變大炸鍋,蔡政府號稱最會溝通的團隊立馬變成最會欺騙的團隊。實證研究已知含萊克多巴胺(Ractopamine,為俗稱『瘦肉精』的一種)肉品的安全性,在科學上一直有劇烈的爭議,食用過量會出現噁心、肌肉顫抖、血壓上升、心悸、乏力及頭暈等症狀,絕非蔡總統所說是安全無虞。聯合國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係於2012年7月召開萊克多巴胺使用會議,在美國強力運作下,以69票贊成,67票反對勉強通過萊克多巴胺的殘留標準草案成為Codex國際標準。會出現極為接近的票數,足見其爭議性。目前包含歐盟與中國大陸等多數國家全面禁用,進口採零檢出;紐、澳因豬肉食用量少,僅開放萊劑豬肉,而食用量大的牛肉仍全面禁止;南韓至今仍限制30月齡以上的美牛進口。瘦肉精容易蓄積在豬肝、豬腎、豬肺等內臟部位,而國人喜好食用內臟,貿然開放將使食安風險提高。我國養豬業好不容易脫離口蹄疫困境,生鮮豬肉可望重啟外銷,若再發生瘦肉精濫用問題,不但會衝擊國內的食品安全,也將會扼殺豬肉出口契機。蔡總統今輕鬆以一句『時空環境改變』就開放進口,直接打臉當初向全民保障所說『我絕對不會犧牲豬農的利益』,是『今是昨非』還是『昨非今是』?全國人民無不睜大眼睛、張大耳朵要聽到蔡總統述說其中的轉折。蔡政府為討好美國政府,不惜犧牲國人健康,在美國大選前大幅度開放,是有什麼黑箱秘密無法公開透明?爰要求院會作成決議:『請蔡英文總統須針對8月28日以無預警、閃電式開放瘦肉精美豬及三十月齡美牛進口台灣一事,至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向國人說明清楚並再次重申如何保障國人的食安問題,請公決案』」列為討論事項第1案,並於行政院院長提出有關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美國豬肉及牛肉進口專案報告並備質詢前先行處理,是否有當,敬請 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奕華

主席:請問院會,對國民黨黨團之提議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提議照案通過。

現在處理國民黨黨團增列討論事項提議第二案。

二、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本(第1)次會議建議增列討論事項,將「鑑於民進黨蔡英文總統520續任總統以來,已在眾多重大政策上背棄民主價值及蔡英文總統過去對全民的承諾。尤其蔡總統曾說過:『開放進口美國含有萊克多巴胺豬肉的問題,言之過早,維護國人健康基本立場不會退讓,不會犧牲豬農利益、會與產業溝通、會與人民溝通、會與在野黨溝通、會與國會溝通』,結果上任以來一項都沒有做到。衛福部近期更在深夜公告美豬進口突襲全民,且預告日期只有七天。蔡政府為何要撕毀2016年上任以來對外宣示法規命令應公告60日的政治承諾?蔡政府打著民主反民主,企圖再一次利用國會多數剝奪全民的健康。蔡英文總統必須為自己倒行逆施的作為負起全部的政治責任,向全民公開道歉。另外,蔡英文總統曾在總統選舉政見辯論會上公開承諾對美談判會公開透明,談判每個階段都會與全民溝通。爰建請院會作成決議:『要求行政院公開對美談判開放含有萊克多巴胺豬肉進口台灣的過程,後續台美雙邊貿易會談應秉持公開透明原則,每月向立法院提交書面報告;另請蔡英文總統針對黑箱開放含瘦肉精美豬進口乙事公開向國人道歉,請公決案』」列為討論事項第2案,並於對行政院院長提出有關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美國豬肉及牛肉進口專案報告並備質詢前先行處理,是否有當?敬請 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奕華

主席:請問院會,對國民黨黨團之提議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提議照案通過。本次會議議事日程討論事項照國民黨黨團提議通過。

報告院會,依9月14日協商結論,定於9月18日(星期五)邀請行政院院長提出有關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美國豬肉及牛肉進口專案報告並備質詢及9月22日(星期二)邀請行政院院長進行施政報告並備質詢。本次會議議事日程確定。

(臺下:蔡英文來報告!)

(臺下:反萊豬!)

主席:現在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本院第10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及第1次臨時會第3次會議議事錄。(全文見本期議事錄)

(臺下:陳時中下台!)

(臺下:蘇貞昌道歉!)

(臺下:蔡英文來報告!)

(臺下:反萊豬!)

(臺下:要公投!)

(臺下:要透明!)

(臺下:拒黑箱!)

(臺下:捍衛臺灣豬!)

(臺下:拒絕瘦肉精!)

主席:針對第1會期第15次會議及第1次臨時會第3次會議議事錄,並無委員或黨團提出錯誤或遺漏之處,作以下之宣告:第1會期第15次會議及第1次臨時會第3次會議議事錄均確定。

報告院會,現在先處理國民黨黨團增列部分,請宣讀。

一、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6人擬具「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本院委員賴士葆等30人擬具「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修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本院委員賴士葆等30人擬具「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修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5人擬具「政府採購法第九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2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針對第五案,現有國民黨黨團提議逕付二讀,由國民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有)有異議,進行表決。現在按鈴7分鐘,並分發表決卡。

(按鈴)

主席:現在針對國民黨黨團提議逕付二讀,由國民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進行表決。

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7人,贊成者41人,反對者56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不通過,本案照議事處意見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2會期第1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9年9月18日上午9時31分35秒

表決議題:報告事項國民黨黨團增列(5)

     國民黨黨團提議逕付二讀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97  贊成人數:41  反對人數:56  棄權人數:0

贊成: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林為洲  林奕華  鄭麗文  江啟臣  李貴敏  吳怡玎  萬美玲  呂玉玲  蔡壁如  邱臣遠  高虹安  張其祿  賴香伶  林思銘  葉毓蘭  曾銘宗  張育美  陳玉珍  孔文吉  賴士葆  吳斯懷  費鴻泰  廖婉汝  魯明哲  李德維  鄭正鈐  洪孟楷  林文瑞  馬文君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謝衣鳯  鄭天財Sra Kacaw   翁重鈞  羅明才  蔣萬安  陳以信

反對:

黃秀芳  邱泰源  鍾佳濱  柯建銘  鄭運鵬  陳歐珀  黃國書  李昆澤  郭國文  何志偉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趙天麟  王美惠  劉櫂豪  張宏陸  洪申翰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蔡適應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黃世杰  陳 瑩  江永昌  羅美玲  周春米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范 雲  賴惠員  陳亭妃  莊競程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蔡易餘  羅致政  莊瑞雄  蘇巧慧  吳思瑤  高嘉瑜  陳秀寳  沈發惠  吳秉叡  林俊憲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棄權:

六、本院委員溫玉霞等22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本院委員張育美等17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本院委員張育美等17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報告院會,增列報告事項第八案,國民黨黨團提議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有)有異議,進行表決。

現在針對國民黨黨團提議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進行表決。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3人,贊成者33人,反對者56人,棄權者4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照議事處意見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2會期第1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9年9月18日上午9時34分27秒

表決議題:報告事項國民黨黨團增列(8)

     國民黨黨團提議逕付二讀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93  贊成人數:33  反對人數:56  棄權人數:4

贊成:

林為洲  林奕華  鄭麗文  江啟臣  李貴敏  吳怡玎  萬美玲  呂玉玲  林思銘  葉毓蘭  曾銘宗  張育美  陳玉珍  孔文吉  賴士葆  吳斯懷  費鴻泰  廖婉汝  魯明哲  李德維  鄭正鈐  洪孟楷  林文瑞  馬文君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謝衣鳯  鄭天財Sra Kacaw   翁重鈞  羅明才  蔣萬安  陳以信

反對:

黃秀芳  邱泰源  鍾佳濱  柯建銘  鄭運鵬  陳歐珀  黃國書  李昆澤  郭國文  何志偉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趙天麟  王美惠  劉櫂豪  張宏陸  洪申翰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蔡適應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黃世杰  陳 瑩  江永昌  羅美玲  周春米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范 雲  賴惠員  陳亭妃  莊競程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蔡易餘  羅致政  莊瑞雄  蘇巧慧  吳思瑤  高嘉瑜  陳秀寳  沈發惠  吳秉叡  林俊憲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棄權:

蔡壁如  邱臣遠  高虹安  張其祿

主席:報告院會,本次會議報告事項記載於議事錄順序授權議事處調整。

現在繼續處理原列報告事項,請宣讀第二案。

二、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20人擬具「學產基金管理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中華民國刑法刪除第二百三十九條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公教人員保險法第四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報告事項第六案現有民眾黨黨團提議逕付二讀,由民眾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有)有異議,進行表決。

針對民眾黨黨團提議逕付二讀,由民眾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進行表決。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4人,贊成者36人,反對者56人,棄權者2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照議事處意見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2會期第1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9年9月18日上午9時37分51秒

表決議題:報告事項第6案

     民眾黨黨團提議逕付二讀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94  贊成人數:36  反對人數:56  棄權人數:2

贊成:

林為洲  林奕華  鄭麗文  李貴敏  吳怡玎  萬美玲  呂玉玲  蔡壁如  邱臣遠  高虹安  張其祿  賴香伶  林思銘  葉毓蘭  曾銘宗  張育美  陳玉珍  孔文吉  賴士葆  吳斯懷  費鴻泰  廖婉汝  魯明哲  李德維  鄭正鈐  洪孟楷  林文瑞  馬文君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謝衣鳯  鄭天財Sra Kacaw   翁重鈞  羅明才  蔣萬安

反對:

黃秀芳  邱泰源  鍾佳濱  柯建銘  鄭運鵬  陳歐珀  黃國書  李昆澤  郭國文  何志偉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趙天麟  王美惠  劉櫂豪  張宏陸  洪申翰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蔡適應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黃世杰  陳 瑩  江永昌  羅美玲  周春米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范 雲  賴惠員  陳亭妃  莊競程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蔡易餘  羅致政  莊瑞雄  蘇巧慧  吳思瑤  高嘉瑜  陳秀寳  沈發惠  吳秉叡  林俊憲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棄權:

江啟臣  陳以信

七、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報告事項第七案現有民眾黨黨團提議逕付二讀,由民眾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有)有異議,進行表決。

針對民眾黨黨團提議逕付二讀,由民眾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進行表決。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4人,贊成者36人,反對者56人,棄權者2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照議事處意見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2會期第1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9年9月18日上午9時39分57秒

表決議題:報告事項第7案

     民眾黨黨團提議逕付二讀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94  贊成人數:36  反對人數:56  棄權人數:2

贊成:

林為洲  林奕華  鄭麗文  江啟臣  李貴敏  吳怡玎  萬美玲  呂玉玲  蔡壁如  邱臣遠  高虹安  張其祿  賴香伶  林思銘  葉毓蘭  曾銘宗  張育美  陳玉珍  賴士葆  費鴻泰  廖婉汝  魯明哲  李德維  鄭正鈐  洪孟楷  林文瑞  馬文君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謝衣鳯  翁重鈞  鄭天財Sra Kacaw   羅明才  蔣萬安  陳以信

反對:

黃秀芳  邱泰源  鍾佳濱  柯建銘  鄭運鵬  陳歐珀  黃國書  李昆澤  郭國文  何志偉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趙天麟  王美惠  劉櫂豪  張宏陸  洪申翰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蔡適應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黃世杰  陳 瑩  江永昌  羅美玲  周春米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范 雲  賴惠員  陳亭妃  莊競程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蔡易餘  羅致政  莊瑞雄  蘇巧慧  吳思瑤  高嘉瑜  陳秀寳  沈發惠  吳秉叡  林俊憲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棄權:

孔文吉  吳斯懷

八、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八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報告事項第八案,現有民眾黨黨團提議逕付二讀,由民眾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有)有異議,進行表決。

現在針對民眾黨黨團提議逕付二讀,由民眾黨黨團召集協商進行表決。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4人,贊成者38人,反對者56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照議事處意見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2會期第1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9年9月18日上午9時42分03秒

表決議題:報告事項第8案

     民眾黨黨團提議逕付二讀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94  贊成人數:38  反對人數:56  棄權人數:0

贊成:

林為洲  林奕華  鄭麗文  江啟臣  李貴敏  吳怡玎  萬美玲  呂玉玲  蔡壁如  邱臣遠  高虹安  張其祿  賴香伶  林思銘  葉毓蘭  曾銘宗  張育美  陳玉珍  孔文吉  賴士葆  吳斯懷  費鴻泰  廖婉汝  魯明哲  李德維  鄭正鈐  洪孟楷  林文瑞  馬文君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謝衣鳯  鄭天財Sra Kacaw   翁重鈞  羅明才  蔣萬安  陳以信

反對:

黃秀芳  邱泰源  鍾佳濱  柯建銘  鄭運鵬  陳歐珀  黃國書  李昆澤  郭國文  何志偉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趙天麟  王美惠  劉櫂豪  張宏陸  洪申翰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蔡適應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黃世杰  陳 瑩  江永昌  羅美玲  周春米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范 雲  賴惠員  陳亭妃  莊競程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蔡易餘  羅致政  莊瑞雄  蘇巧慧  吳思瑤  高嘉瑜  陳秀寳  沈發惠  吳秉叡  林俊憲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棄權:

九、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集會遊行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本院委員洪申翰等16人擬具「國籍法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一、本院委員林岱樺等16人擬具「營造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二、本院委員沈發惠等19人擬具「警察獎章條例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三、本院委員沈發惠等19人擬具「政風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四、本院委員李貴敏等25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刪除第一百四十條及第一百四十一條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五、本院委員李貴敏等25人擬具「公務員服務法增訂第二十二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六、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8人擬具「教育基本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七、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六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八、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8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增訂第一百零八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九、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7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三十九條、第四十四條及第五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本院委員鄭麗文等23人擬具「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一、本院委員鄭麗文等20人擬具「人工智慧發展基本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二、本院委員鄭麗文等20人擬具「行政院組織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三、本院委員鄭麗文等16人擬具「數位權與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組織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四、本院委員曾銘宗等22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五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五、本院委員曾銘宗等17人擬具「菸酒管理法第三十二條及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六、本院委員曾銘宗等16人擬具「稅捐稽徵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七、本院委員曾銘宗等19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八、本院委員曾銘宗等19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組織條例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九、本院委員曾銘宗等19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組織條例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本院委員江啟臣等22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條及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針對第三十案,現有國民黨黨團提議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有)有異議,進行表決。

現在針對國民黨黨團提議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進行表決。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5人,贊成者39人,反對者56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不通過,本案照議事處意見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2會期第1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9年9月18日上午9時48分37秒

表決議題:報告事項第30案

     國民黨黨團提議逕付二讀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95  贊成人數:39  反對人數:56  棄權人數:0

贊成:

林為洲  林奕華  鄭麗文  江啟臣  李貴敏  吳怡玎  萬美玲  呂玉玲  蔡壁如  邱臣遠  高虹安  張其祿  賴香伶  林思銘  葉毓蘭  曾銘宗  林岱樺  張育美  陳玉珍  孔文吉  賴士葆  吳斯懷  費鴻泰  廖婉汝  魯明哲  李德維  鄭正鈐  洪孟楷  林文瑞  馬文君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謝衣鳯  鄭天財Sra Kacaw   翁重鈞  羅明才  蔣萬安  陳以信

反對:

黃秀芳  邱泰源  鍾佳濱  柯建銘  鄭運鵬  陳歐珀  黃國書  李昆澤  郭國文  何志偉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趙天麟  王美惠  劉櫂豪  張宏陸  洪申翰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蔡適應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黃世杰  陳 瑩  江永昌  羅美玲  周春米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范 雲  賴惠員  陳亭妃  莊競程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蔡易餘  羅致政  莊瑞雄  蘇巧慧  吳思瑤  高嘉瑜  陳秀寳  沈發惠  吳秉叡  林俊憲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林昶佐

棄權:

三十一、本院委員徐志榮等18人擬具「再生醫療製劑管理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二、本院委員高嘉瑜等20人擬具「冷凍空調業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三、本院委員高嘉瑜等17人擬具「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四十六條及第四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四、本院委員管碧玲等21人擬具「國家海洋研究院組織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五、本院委員林德福等29人擬具「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及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修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六、本院委員林德福等29人擬具「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修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七、本院委員林德福等21人擬具「傳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八、本院委員廖婉汝等19人擬具「勞工保險條例第六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報告院會,報告事項第三十八案因提案委員來函撤回,本案作如下決定:同意撤回。

三十九、本院委員廖婉汝等22人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本院委員林昶佐等19人擬具「威權統治時期不當沒收財產返還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一、本院委員曾銘宗等30人擬具「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六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修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二、本院委員曾銘宗等16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三、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一百零七條及第一百零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四、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社會工作師法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五、本院委員李貴敏等28人擬具「產業創新條例第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六、本院委員李貴敏等27人擬具「所得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七、本院委員李貴敏等28人擬具「國民法官法第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八、行政院、司法院函請審議「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增訂第七條之三條文草案」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九、行政院、考試院函請審議「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五條之一及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行政院函請審議「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修正草案」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教育部組織法第六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二、行政院函請審議「法務部法醫研究所組織法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及「法務部司法官學院組織法第二條及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三、行政院函請審議「中央選舉委員會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四、行政院函請審議「修正世界貿易組織(WTO)政府採購協定(GPA)附錄一『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個別關稅領域承諾開放清單』附件七」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經濟、交通三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五、行政院函請審議「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2次追加預算案(109年1月15日至110年6月30日)」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定期舉行會議,邀請行政院院長、主計長、財政部部長及相關部會首長列席報告編製經過並備質詢。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六、行政院函請審議「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及「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定期舉行會議,邀請行政院院長、主計長、財政部部長、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及相關部會首長列席報告110年度施政計畫、「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及「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編製經過並備質詢。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七、審計部函請審議「中華民國108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暨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審核報告」、「中央政府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第3期特別決算審核報告(中華民國107年度至108年度)」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定期舉行會議,邀請審計長列席報告審核經過並備諮詢。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八、司法院、行政院函請審議「刑事補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九、司法院函請審議「公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考試院函請審議「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一、考試院函請審議「公務員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二、行政院函請審議「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三、監察院函請審議「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職權行使法草案」及「監察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並撤回109年5月12日函送本院審議之「監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前送之「監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同意撤回。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四、行政院函,為前經本院審議通過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正體中文版,請惠予補正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五、行政院函請本院推舉11名至15名社會公正人士組成課程審議會委員審查會,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朝野黨團協商會議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六、本院人事處函送「立法院第10屆第2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時間、地點表」,請查照案。

立法院第10屆第2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時間、地點表

 

單位

時間

地點

內政委員會

109年9月23日(星期三)

上午9時至12時

紅樓202會議室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同上

紅樓301會議室

經濟委員會

同上

紅樓101會議室

財政委員會

同上

群賢樓9樓大禮堂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同上

群賢樓101會議室

交通委員會

同上

紅樓201會議室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同上

紅樓302會議室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同上

群賢樓801會議室

附註:

一、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2條:人事處應於每年首次會期黨團所屬委員參加常設委員會抽籤日之次日;每年第2次會期開議之次日,編定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分送各該委員會委員。各委員會於名冊編定後2日內,舉行召集委員之選舉。前項選舉之時間及地點,由人事處擬訂,提請院會決定之。

二、本表所定選舉時間(9時至12時)包含投票及開票時間,投票截止時間由各委員會自行決定。

三、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票由人事處印製。

四、選舉事務,由各委員會負責辦理。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照案通過。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報告院會,第六十七案以下請一併宣讀,宣讀後除第一○一案、第一○五案、第一○七案同意展延審查期限外,其餘各案均准予備查。

六十七、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國防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國防部本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預算凍結200萬元等31案,業經處理完竣,處理結果:相關預算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六十八、(密)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國防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軍備局「奇隼專案」預算凍結6,000萬元等2案,業經處理完竣,處理結果:相關預算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六十九、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游離輻射安全防護」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案等3案,業已審查完竣,均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七十、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大陸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一般行政』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等6案,業經處理、審查完竣,6案決定(議)如一覽表,請查照案。

七十一、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交通部函送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財團法人台灣電信協會、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107年度預算書及相關資料案,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七十二、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交通部函送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及台灣電信協會依本院相關決議107年7月份執行進度報告,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七十三、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交通部函送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及台灣電信協會依本院相關決議107年9月份執行進度報告,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七十四、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107年度預算書及相關資料案,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七十五、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歲出部分決議(二十六)書面報告」等21案,均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七十六、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交通部函送「政府各部門投資或經營之其他事業及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最近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等5案,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七十七、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歲出決議(三十三)閒置公共設施管理有效掌握推動活化作業書面報告案等7件之書面報告案,均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七十八、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非法廣播電臺聯合取締小組」107年第1季執行成果統計表等7案,均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七十九、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交通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該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新增決議第3項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等5案,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八十、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交通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民用航空局新增通過決議()陸方開始啟用M503北上航路專案報告案等10案,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八十一、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新增決議()歲出增幅達40.22%專案報告」等3案,均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八十二、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交通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路總局決議(十八)凍結「公路公共運輸多元推升計畫」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等77案,均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八十三、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蒙藏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該會預算第2目『蒙事業務』凍結120萬元,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及「針對該會預算第3目『藏事業務』凍結100萬元,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等2案,均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八十四、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該會歲出預算第二目「黨產處理業務」繼續凍結,檢送書面報告案,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八十五、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中央選舉委員會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及本院內政委員會相關決議,有關該會開票所禁止民眾攝影部分之三件行政函釋,經決議停止適用案」等15案,均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八十六、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或審查「行政院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建立常態化跨部會基礎網路協調機制』專案報告案」等14案,均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八十七、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新增通過決議(六十七)專案報告案」等9案,均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八十八、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交通部函送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財團法人台灣電信協會、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暨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等5家107年度決算書案,已逾決算法第28條所定審議期限,請查照案。

八十九、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及台灣網路資訊中心107年度決算書案,已逾決算法第28條所定審議期限,請查照案。

九十、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05年度決算書案」等8案,因已逾送達後1年內完成審查之期限,爰依決算法第28條視同審議通過,請查照案。

九十一、本院內政、經濟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內政部、經濟部會銜函送「家用液化石油氣供應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8會期第3次會議報告後決定:展延審查期限;復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九十二、本院內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內政部函為修正「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三十七條條文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8會期第3次會議報告後決定:展延審查期限;復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九十三、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內政部函送「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申請就業金卡許可辦法」等64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8會期第3次會議報告後決定:展延審查期限;復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九十四、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法」部分條文及附表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九十五、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公告「遠洋漁業條例第十七條第一項所定與我國相互執行公海登檢之國家及指定船舶」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九十六、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鮪延繩釣或鰹鮪圍網漁船赴太平洋作業管理辦法」第十條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九十七、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擴大家庭農場經營規模協助農民購買耕地貸款辦法」第九條及第十條之一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九十八、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農藥管理人員訓練及管理辦法」第五條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九十九、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公告「屏東縣東港鹽埔漁港垂釣區管理措施」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一○○、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補償評價委員會之組成人員及評價標準」第四條附件三乙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一○一、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遠洋漁業條例第十三條第一項第十九款第二目非法、未報告及不受規範漁撈作業漁船名單」部分附件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一○二、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農藥田間試驗準則」第五條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一○三、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衛生福利部函送公告「染髮劑之標籤、仿單或包裝應標示事項」、「燙髮劑之標籤、仿單或包裝應標示事項」及「脫色脫染劑之標籤、仿單或包裝應標示事項」案等14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一○四、本院內政、經濟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內政部、經濟部會銜函為「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名稱修正為「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並修正部分條文及第七十九條附表五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一○五、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中央選舉委員會函送「選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等32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一○六、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司法院函為修正「法官遴選辦法」部分條文乙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一○七、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函為修正「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部分條文乙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一○八、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銓敘部函為修正「公教人員保險準備金管理及運用辦法」第六條條文乙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一○九、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司法院函為修正「法院庭長遴任辦法」部分條文乙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一一○、本院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廢止「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年資計算辦法」乙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一一一、本院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辦事細則」第五條、第九條及第十條條文乙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一一二、本院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處務規程」部分條文乙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一一三、本院司法及法制、財政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財政部函為修正「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辦事細則」第四條、第十六條及第十七條條文乙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一一四、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有關普賢國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為要求務必修正明定警銬使用時機於「警械使用條例」請願文書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一一五、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鄭正鈐等17人於第10屆第1會期第8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一六、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鄭正鈐等20人於第10屆第1會期第12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一七、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鄭正鈐等11人於第10屆第1會期第13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一八、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李貴敏等23人於第10屆第1會期第8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一九、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萬美玲等11人於第10屆第1會期第10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二○、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溫玉霞等12人於第10屆第1會期第10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二一、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5人於第10屆第1會期第10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二二、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江啟臣等20人於第10屆第1會期第11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二三、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江啟臣等22人於第10屆第1會期第12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二四、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陳椒華等11人於第10屆第1會期第11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二五、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陳椒華等14人於第10屆第1會期第12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二六、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陳椒華等12人於第10屆第1會期第13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二七、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林德福等18人於第10屆第1會期第11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二八、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林德福等23人於第10屆第1會期第13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二九、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邱臣遠等30人於第10屆第1會期第12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三○、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陳柏惟等13人於第10屆第1會期第13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三一、本院總務處函送委員吳琪銘等12人於第10屆第1會期第13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三二、本院民進黨黨團函,為該黨團原推舉之陳牧民先生請辭「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第7屆董、監事審查委員會」委員,推舉蕭新煌先生遞補,請查照案。

一三三、本院法制局函送「立法院立法委員與外國國會議員聯誼會籌組運作辦法」,請查照案。

質 詢 事 項

甲、行政院答復部分

一、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國防事務的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行政院函送賴委員香伶就檢察機關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中,檢察官與被告充分溝通之機制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行政院函送賴委員香伶就106年之司改國是會議決議檢察官辦理偵查及第一審蒞庭實施公訴案件應以偵訴合一(己案己蒞)為原則,且施行國民參與刑事審判之法律後,刑事訴訟程序將由現行改良式當事人進行主義朝向更當事人進行的方向改革,加強檢察官立證、詰辯的法庭活動責任,始能發揮發現真實及伸張被害人權益的功能。爰就:法務部目前推動偵訴合一之進度如何?96年至108年推動之「強化檢察官蒞庭功能實施方案」成效如何?檢討無法全面推動之障礙為何?實施偵訴合一具體有多少人力缺口?補足之期程及預算規劃?如何對檢察官實施在職研修教育提升檢察官在卷證不併送之刑事訴訟實施公訴論告能力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行政院函送傅委員萁就花東鐵路馬加祿溪橋下易淹水與緊急救援道路淨空不足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行政院函送馬委員文君就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建請政府應超前部署振興工作並加強疫後與其他國家之經貿合作來吸引商機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八、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我國應加速制度調整以因應國際趨勢,全力推動加入區域經濟整合;以及防疫產品與產業國際合作,也應盤點此領域之優劣勢,作為國際合作的基礎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九、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建請政府應經濟超前部署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社區進行小範圍普篩及視各國疫情狀況逐步開放國際商務客來臺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一、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強化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之紓困及振興方案問題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二、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急難紓困方案配套作業不及,應以簡政便民為優先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三、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強化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之紓困及振興方案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四、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強化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之紓困方案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五、行政院函送傅委員萁就花蓮縣鳳林鎮西瓜受高溫及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建請協助行銷及針對農民紓困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六、行政院函送傅委員萁就客語能力認證增加「多梯次認證」,是否影響防疫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七、行政院函送傅委員萁就花蓮縣台九線上9個平地鄉鎮,唯獨「新城鄉」被排除客庄認定,建議重新調查認定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八、行政院函送邱委員臣遠就「政府應就我國中小企業營運現金情況進行調查,以期有效解決企業融資難題」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九、行政院函送高委員虹安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記者會」建議提供即時字幕,及檢討身心障礙者購買口罩的可近性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行政院函送馬委員文君就強化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紓困方案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一、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新冠肺炎疫情對我國經濟及產業經營影響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二、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政府應注意經濟衰退警訊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三、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政府紓困方案慢半拍、缺誘因恐滯銷酷碰券,建請務必掌握民心,一步到位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四、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建請以發現金取代酷碰券及抵用券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五、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央行與相關政府單位應該密切注意數位人民幣的推動進程,及早就可能的衝擊做好準備工作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六、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政府欠缺完整資訊,個別勞工資格認定不易且手續繁瑣失之時效」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七、行政院函送楊委員瓊瓔就「職場勞工除了失業恐懼外,非安全莫屬」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八、行政院函送楊委員瓊瓔就刑法第87條第3項監護處分期間為5年以下,但無延長規定,法制面有無疏漏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九、行政院函送楊委員瓊瓔就殺警無罪案,是否修法於無罪後先強制就醫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行政院函送賴委員香伶就「勞工保險條例規定,受僱於僱用未滿5人之同條例第6條第1項第1款至第3款規定各業之員工,僅得其雇主或所屬團體或所屬機構為投保單位自願加保」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一、行政院函送賴委員香伶就「勞動部如何於法定職權內解決勞工婚假請休期限在全球疫情蔓延之間屆期而致權益受損」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二、行政院函送高委員虹安就「政府應檢視這次的研發預算編列,評估增加中醫治療法之研究經費」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三、行政院函送高委員虹安就「大專校院學生休退學主要因素及其因應措施」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四、行政院函送蔡委員壁如就行政院應協助大專校院護理系科積極輔導學生,提升護理師考照率以補足護理人力缺口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五、行政院函送羅委員明才就「專案核定民間機構投資重大經建工程及政府機關或公營事業機構發包興建之重要建設工程聘僱外籍營造工作業規範規定不明」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六、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建議政府應針對天災劇變、瘟疫、國安等領域進行前瞻研究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七、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強化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紓困及振興方案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八、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衝擊經濟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九、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火災預防及消防安檢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協助產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一、行政院函送邱委員志偉就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二、行政院函送江委員啟臣就媒體報導,因合法清運場所有限,裝潢修繕後產生之廢棄物無處清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三、行政院函送馬委員文君就水污染防治法罰則過於輕微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四、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桃園市平鎮區文化公園地下停車場坍塌事故及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之規劃執行等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五、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政府機關及關鍵基礎設施之資安防護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六、行政院函送張委員其祿就推動升級網際網路通訊協定第6版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七、行政院函送張委員其祿就民眾反映,部分販售酒精場所似未將酒精妥善存放,恐導致消防安全產生漏洞之虞,行政院及其權責機關應加強宣導及研擬相關措施以保障國人生命及財產安全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八、行政院函送邱委員臣遠就交通部補助觀光產業辦理轉型培訓,培訓課程不能以線上視訊進行造成風險及補助費用支領期程過久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九、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柏惟就政治檔案清查、徵集與開放應用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十、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有關美國與中國間對決升溫,使得「金融脫鉤」浮上檯面,台灣面對隨之而來之金融衝擊如何因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十一、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台灣寬頻通訊(TBC),正透過其在新加坡的上層公司─亞洲付費電視信託基金(APTT)變更股權。其股權變更依法要受NCC的審查,然而卻不見NCC出手處理。作為唯一在海外上市的臺灣有線電視集團,TBC債留臺灣,錢進新加坡,建請NCC應擔起責任並依法處置。」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十二、行政院函送邱委員志偉就中國大陸在臺錄製政治性節目之相關規範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十三、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柏惟就「製播新聞應注意事實查證及假訊息有必要相關配套管制」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十四、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建議將中崎有機農業專區規劃納入高雄橋頭科學園區作為其公園、綠地之一部分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十五、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滾動檢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紓困及振興方案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十六、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之振興措施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十七、行政院函送蔡委員壁如就林口世大運選手村社會住宅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提供承租人之紓困措施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十八、行政院函送蔡委員壁如就流感疫苗預防接種相關作業流程簡化及增加線上電子簽名推動E化整合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十九、行政院函送蔡委員壁如就我國期貨商電子交易平臺於4月21日無法輸入美國西德州輕原油期貨WTI負值之缺失及主管機關究有無確實發揮監理效能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十、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美中政治與貿易持續較勁,臺灣除了積極洽簽雙邊或多邊貿易協定及參與經濟整合外,務必要擴大跨國企業來臺投資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十一、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過後,政府應警覺經濟復甦緩慢,以及逆全球化與供應鏈變化,對後疫情時的全球地緣政治造成的衝擊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十二、行政院函送郭委員國文就強化中小企業及觀光業紓困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十三、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建構更安全、穩定之網路通訊基礎環境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十四、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降低銀行承作紓困貸款風險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十五、行政院函送馬委員文君就「臺灣鋏蠓」防治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十六、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毓蘭就國防事務的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十七、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柏惟就中國船舶侵入我海域盜採海砂及違法捕撈行為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十八、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我國經濟發展超前部署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十九、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過後如何拓展兩岸經貿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十、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毓蘭就香港居民來臺居留移民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十一、行政院函送高委員虹安就我國一般廢棄物及事業廢棄物處理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十二、行政院函送廖委員婉汝就新冠肺炎衝擊百工百業,建請農委會與經濟部協調,能讓水產養殖用電予以減免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十三、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十四、行政院函送馬委員文君就520改組後女性內閣比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十五、行政院函送馬委員文君就「有鑑於新冠肺炎國內疫情已趨緩,但無薪假人數卻持續飆高,後續恐無薪假、大量解僱勞工等情事不斷攀升,建請主管機關儘速因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十六、行政院函送馬委員文君就「勞工紓困貸款等紓困計畫執行不彰,建請主管機關儘速因應加快撥款作業」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十七、行政院函送馬委員文君就振興三倍券發放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十八、行政院函送馬委員文君就台灣高鐵日前宣布5月27日至6月9日推出「大學生雙周快閃優惠」,高鐵公司應維持中立交通運輸功能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十九、行政院函送楊委員瓊瓔就「六月開始各大學畢業生將進入勞動市場,季節性失業將逐漸出現,畢業季青年就業協助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八十、行政院函送楊委員瓊瓔就針對急難紓困簡化申請程序,造成地方政府飽受霸凌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八十一、行政院函送楊委員瓊瓔就「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之執行及參與區域經濟整合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八十二、行政院函送楊委員瓊瓔就如何在防疫與經濟間取得平衡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八十三、行政院函送楊委員瓊瓔就針對民眾申請急難紓困疑慮未消,基層公務員需加班處理申請案件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八十四、行政院函送楊委員瓊瓔就「勞工保險財務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八十五、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六大核心戰略產業須從『人』、『法』、『流』著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八十六、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未來四年國家發展計畫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八十七、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南投縣草屯鎮、水里鄉及信義鄉巨峰葡萄已重新種植或改種,得否以其他方式證明辦理農產業天然災害救助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八十八、行政院函送賴委員香伶就民法第1030條之1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性質及現行規定仍尚有未能充分落實其立法理由之「評價夫妻於婚姻關係存續中共同協力所形成之財產」之功能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八十九、行政院函送賴委員香伶就「糾纏行為防制法」(又稱: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研訂進度及設定主觀要件是否合宜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九十、行政院函送邱委員臣遠就前瞻特別條例增列條文得減輕或免除地方自籌款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九十一、行政院函送高委員虹安就如何檢討新南向人才培育計畫相關爭議,並完備國內新南向人才學術交流之相關配套政策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九十二、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毓蘭就警察除執掌勤務業務繁重外,各部會及地方需警察協助配合辦理業務之相關法令竟高達186項,令警察過勞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九十三、行政院函送廖委員婉汝就「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規範上市上櫃公司應個別揭露前五位酬金最高主管酬金涉有打壓生技產業或違反個人資料之保密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九十四、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放寬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紓困條件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九十五、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高失業率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九十六、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美、日央行購買公債,融通鉅額紓困預算,有關「財政赤字貨幣化」解決財政赤字,刺激經濟成長的主張受到關注,各界宜全面探討此一發展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九十七、行政院函送楊委員瓊瓔就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建構更安全、穩定之網路通訊基礎環境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九十八、行政院函送楊委員瓊瓔就鬆綁國際商務交流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九十九、行政院函送馬委員文君就放寬紓困方案適用對象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一○○、行政院函送陳委員素月就政府針對紡織業的設備改善補助措施不應該只有限定名額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一○一、行政院函送賴委員香伶就機慢車左(右)轉待轉區線設置條件規範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一○二、行政院函送楊委員瓊瓔就科技防疫措施涉及民眾個資保護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一○三、行政院函送鄭委員麗文就大專院校退場後畢業生學籍相關業務承接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一○四、行政院函送黃委員國書就「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電力系統改善暨空調裝設計畫(110-114年度)」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一○五、行政院函送陳委員素月就國內園藝種苗及樹木供給過剩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一○六、行政院函送陳委員素月就目前國內申請進口新車,在新車代驗方面存在相關爭議,因為速度試驗測試裝置的安全風險極高,近年來公路總局監理站已取消這項檢驗,因此建議刪除該項規則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一○七、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政府主管機關應儘早全面開放兩岸空運航點客機載貨,協助業者爭取商機、提振航空及貨運產業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一○八、行政院函送賴委員香伶就「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0條第2項第4款規範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一○九、行政院函送陳委員素月就計程車跨區登記政策應更具彈性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一一○、行政院函送楊委員瓊瓔就檢討政府特別預算及充實財政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一一一、行政院函送鍾委員佳濱就建議評估「農業機械設備或園區以租代購」,以及農民「以地養老、老農津貼後領先存」之可行性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一一二、行政院函送陳委員素月就育兒津貼與準公托補助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一一三、行政院函送陳委員素月就臺灣目前缺乏颱風研究中心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一一四、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面對全球巨變,如何維持並提升臺灣優勢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一一五、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智傑就第10屆第1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一一六、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毓蘭就第10屆第1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一一七、行政院函送王委員美惠就第10屆第1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一一八、行政院函送賴委員品妤就第10屆第1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一一九、行政院函送劉委員世芳就第10屆第1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一二○、行政院函送吳委員思瑤就第10屆第1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一二一、行政院函送委員陳柏惟、賴香伶、林為洲、蔡易餘、邱臣遠、蔣萬安、羅致政、王婉諭、王美惠、范雲、陳以信、鍾佳濱委員等12人就「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追加預算案」編製經過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乙、本院委員質詢部分

一、本院賴委員香伶,有鑑於近年由於中央政策推動以及法規鬆綁,造成農地種電、砍樹種電等亂象,部分免結合農業經營之綠能設施反造成台灣農業及生態環境的災難,爰就如何遏止農田及生態環境因種電景象而變調,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本院賴委員香伶,鑑於我刑事案件數量與日俱增,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人力有限,如何有效、妥善運用現有能量,使檢察官的人力更能集中、應用於重大或攸關社會大眾權益之案件。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本院楊委員瓊瓔,對於行政院長親上火線說明振興券使用措施、限制等,更定名為「三倍券」,但是複雜的兌換方式和使用限制,會不會讓振興美意欲振乏力,最後三振出局,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台灣新冠疫情穩定,各項備戰禁令鬆綁,朝防疫「常態化」推動,疾管署日前提出「新生活運動」,期許洗手、戴口罩,維持社交距離,或選擇配合防疫措施之店家消費等措施,融入個人生活層面。但這是以個人衛生遵守為主,卻忽視公共衛生的社區群體健康性質,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五、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雨季、汛期來了,路樹倒伏、毀車及致人死傷的意外也愈來愈多,這些意外不僅「無預警」地發生,還是在「無風無雨」的狀況下發生。意外重演年復一年,路樹殺人的風險管理機制至今還是一片空白,也一再靠國家賠償掩飾主管機關的無能,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六、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製毒方法不斷更新,加上交通運輸四通八達,致毒品流通更為快速;其包裝五花八門、銷售管道隱密多元,也導致吸毒者年齡下降、吸毒人口不減反增,毒品散播範圍益加擴大,查緝毒品工作愈來愈困難,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七、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新冠肺炎的爆發深遠的改變人類的生活,為了避免群聚,遠距教學、遠距辦公室以及遠距會議等新興產業蓬勃發展,而網路購物以及外送平台更是重要的經濟活動。這些產業的崛起,仰賴網際網路的運作,在新冠肺炎的肆虐下,維繫著人與人間的連結。當然,醫療產業在這一波疫情中,也產生許多新契機,各種穿戴式與居家監測設備的發展,推動數位醫療往前邁進,讓醫師在遠距也能精準掌握病患狀況,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八、本院何委員欣純,鑑於世界各國受到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進出口貿易量大幅衰退,嚴重衝擊各國經濟。囿於疫情未明朗化,各國短期經濟復甦不見起色,國際企業商務及投資活動延緩,尤以工具機產業為製造業之資本財,受製造業景氣牽動甚鉅,加上新台幣對美元強勢匯率,今年2020年第一季台灣機械產品總出口值較去年同期負成長24.7%,故為減緩機械產業因疫情所受衝擊、加速相關產業復甦,並加強產學鏈結,爰此建議行政院籌措經費,購置國產工具機予各大專、高中技職院校作為實習設備,除縮短學用落差外,更可達到振興機械產業之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九、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台鐵嘉義殺警案因主嫌罹患思覺失調獲判無罪,引起社會譁然,各界呼籲應衛福部與法務部應積極設立司法精神病院,使司法判決更臻於完善。衛福部與法務部應儘速確立司法精神病院設立之時程,使患有精神疾患之犯嫌,進入專業醫療團隊之審查,以增加司法判決之公平、公正,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為重振遭疫情突襲受重創的台灣經濟,政府推出振興經濟三倍券,鼓勵民眾消費,使消費鏈恢復運轉,帶動企業生產鏈與商家、就業市場回春。但政府一方面宣稱要使三倍券產生至少700億元的實質消費,三倍券的使用辦法卻過於複雜,使用範圍更處處設限,恐已背離振興經濟的設計目的,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一、本院楊委員瓊瓔,對於今年被稱為「新冠世代」的畢業生,正一批批告別校園走入社會,迎向人生職涯新階段。近期各大國際媒體如美國《時代雜誌》等,不約而同地稱呼今年應屆畢業生為「新冠世代」,探討這群社會新鮮人在就業市場中所將面臨的嚴酷考驗,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二、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在國人千呼萬喚之下,政府終於提出「振興三倍券」施行細則,但因發放方式過於複雜,連政府自已都說還有一些技術問題要考量,必須要等到7月中旬才能發放。到時候疫情可能已過,國人早就迫不及待地大量增加消費支出,屆時政府的振興政策恐怕已失時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三、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隨著疫情退燒,各國開始逐漸解除邊境管制,但台灣迄今都沒列在優先開放的名單上,讓以防疫成績自豪的國人感到委屈不解。事實上,台灣要是重蹈「進場超前、退場超慢」的老毛病,以致持續國際失聯,國人失落感會愈來愈重,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四、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全國虐童、虐嬰的案件多到不勝枚舉,且出現的教保人員各種虐童虐嬰的影像畫面,看了不禁讓人不寒而慄且膽戰心驚,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五、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國內肺炎疫情趨緩,全台防疫大解封,解封後的台灣將正式面對疫後經濟,在今年全球經濟衰退中如何維持運轉,以及在全球經濟危機下,在市場大蕭條中維持成長,恐怕才是嚴峻挑戰的開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六、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新竹市某國中棒球隊日前傳出集體性侵事件,在經過調查後,新竹市政府認為校方管理有嚴重疏失,新竹市教育處長請辭獲准,事發國中的校長、主任分別記過處分,球隊教練遭解僱,且該棒球隊即日起解散,懲處結果遭民眾質疑懲處結果過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七、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主計總處每年公布的家庭收入5等分級距,2018年台灣貧富差距倍數為6.09倍,創6年來新高,雖不及美國相差10倍如此之懸殊,也低於日本、南韓和香港,但衡量年收入分配公平程度的指標「吉尼係數」已達0.338,逐漸逼近全球通用的警戒值0.4,由於近2年經濟變數多,2019年貧富差距倍數預估仍會微幅成長,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八、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日本女學生返日後無症狀確診,台灣應做廣篩或普篩的聲音再起,但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仍無擴大篩檢的打算。台大公共衛生學院院長詹長權認為,台灣只有被動採檢,必有無症狀感染者漏掉。外界百思不解,國內疫情減緩,且檢驗能量充足,卻未積極規劃做社區普篩,陳時中所帶領的防疫國家隊到底在怕什麼?台灣不是以超前部署自豪嗎,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九、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新冠肺炎疫情在世界上延燒,但隨著經濟的崩壞,各國正在研討怎麼「開放邊境」。而在這種情況下,台灣也一直有「普篩」、「廣篩」的聲音出現,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蘇內閣宣傳多時的「振興三倍券」,千呼萬喚始出來,終於在7月1日正式開放預購,結果三倍券預購首日,各大超商出現預購系統大當機的狀況,掀起部分民眾不滿,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一、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今年6月份勞動部推出青年就業旗艦計畫,只要企業採取「先僱後訓」招募29歲以下青年入職,並且由公司員工擔任職場導師,政府將會補助雇主訓練費。此政策是要協助甫從校園畢業的年輕人尋找初份工作減少碰壁挫折的作法,然而,計畫執行過了一年後,這些年輕人仍要很努力工作才能得到原工作單位續聘,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二、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全台尖峰用電量在6月24日創下今年新高,首度超越3,700萬瓩;當晚,台電公司無視台中市政府先前的廢證處分,逕行將台中火力電廠二號機點火,並在25日加入供電行列,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三、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今年的端午節連假期間,國道五號高速公路的雪山隧道,塞車超過30個小時,打破有史以來的最高紀錄;沒有最慘,只有更慘,同樣的場景,其實只要是三天以上的連假,都同樣會發生在所有的國道和省道,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四、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衛福部健保署宣布8月起將針對八大類醫材自付差額訂收費上限,引發醫界反彈,蔡總統介入後,經衛福部與醫界臨時開會討論,部長陳時中最後決定急踩煞車,改口表示「沒有非要做不可」,重挫其防疫有成所堆高的聲望。其實,醫材自付差額尚屬事小,衛福部還有一個更大的未爆彈,也就是全民健保財務惡化到需大幅調高保費,才要開始考驗蔡政府的智慧和魄力,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五、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蔡政府不顧大台中民意的反對,逕自重啟中火燃燒生煤的二號老舊機組,如此踐踏民意,戕害中部人健康的濫權行為,令人髮指,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六、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每年此刻,是數以萬計青年步出校門邁入社會,開始發揮個人價值,追尋人生夢想的季節。然而,年初以來新型冠狀肺炎疫情迄今未熄,在衝擊全球產業供應結構的同時,也波及了今年各國就業市場。台灣亦不例外,依據主計總處就業調查報告,由於疫情影響已經從服務業擴散至製造業,目前國內失業率超過4%、勞參率持續下降,顯示就業市場在疫情干擾下正在陷入寒冬,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七、本院許委員淑華,有鑑於西濱快彰化路段區間測速,四月間有遭罰民眾發現測速結果竟與行車紀錄器相差達五十秒,因而揪出測速系統軟體有問題;最後,彰化縣警局被迫撤銷三千六百多張罰單。另一例子,基隆有民眾因欠繳一萬八千元交通罰單,房子竟遭法拍,經退休法律教授追查揭發諸多執行程序失當,終讓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收回成命。這兩起執法被逆轉的案件,都顯示公權力如何不當侵害了人民的權益。撤銷烏龍罰單和撤銷法拍屋,是兩個獨立的事件,但它們都是國家公權力不當侵害人民權益的具體案例,結果都嚴重斲喪政府執法的公信力。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八、本院許委員淑華,有鑑於蔡總統第一個任期勞動基準法的兩次修法和公教年金改革,蔡總統520演說談到產業發展戰略、以及醫療健康網和社會安全網的政策,但最大的遺珠之憾,莫過於截至今年3月底為止,對於57萬1,560個投保單位,勞保總數1,045萬3,322人的勞工,並沒有明確的政策宣示。就此而言,疫情受創最深的900多萬中小企業勞工,攸關他們福祉的勞工保險和勞工退休金的改革,更有其必要性與急迫性。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九、本院許委員淑華,有鑑於新冠肺炎疫情走向全球大流行後,不僅令大多數國家陷入公衛危機,更重創全球經濟,讓各國政府深陷「拉平曲線」的巨大挑戰。也就是既要透過防疫措施,有效控制累計病例增長,拉平「傳染病曲線」;又要尋求解封之法,以激勵經濟活動,讓疫情造成的經濟下墜曲線能趨於平緩,即拉平「總體經濟衰退曲線」。但很顯然地,這兩項挑戰有相互衝突之處。是以,政府執行解封時更須步步為營,並就疫情反撲的狀況進行推演,落實預防性措施。同時,針對當前部分救急措施不斷改版(如振興券)引發民怨之處,應使其由繁化簡與儘速上路,以改善其效力;長期而言,本次疫情不僅加速去全球化趨勢,亦將造成自由貿易限縮、美中關係變化等全球政經典範移轉,政府務必預先協助產業做好結構調整、對外貿易布局等長期發展策略規劃,以因應疫後全球政經環境的不確定性與變遷。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本院許委員淑華,有鑑於5月20日正式進入蘇內閣團隊的新任金管會主委黃天牧,繼獲任之際提出將秉持「不黨、不賣、不私、不盲」的「四不」原則,做為推動政務的行事準則之後,26日進一步在記者會上承諾,將在8月底前提出可讓金融發展「長治久安」的六大興利方案。儘管未來四年金管會的政務推動,已經有明確的發展路徑圖,並展現導引金融業朝永續、創新發展轉型的強烈企圖心,但公務體系即使有心「興利」,現實上卻有諸多的框限,讓「興利方案」的執行績效不如預期。以致常見的興利措施,往往是等而次之的或提供減免稅優惠,或如當下的針對新冠疫情舉世各國競相採取大量撒幣紓困的短線操作模式。其實窮本溯源,公務部門所能採用的「興利」策略,應以提供友善、前瞻的經營環境為主。期待金管會的新主管,真能落實施政理念,營造正向循環的治理新境界。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一、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行政院長蘇貞昌宣布兩年內要讓全省中小學教室都有冷氣吹,對於一些建校多年電力設備老舊未進行改善的學校而言,如果未來再裝上冷氣,就有可能發生跳電,且容易產生用電危險,本席要求教育部應針對南投縣境內之國中、小學校的電力設備給予足夠的改善經費,並在110年全面完成各學校電力系統改善計畫。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三十二、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行政院花了三個多月規劃的振興券措施,第一階段要民眾先繳錢換取消費券的使用資格,從7月1日起開放民眾到郵局、上官網或到四大超商繳費預定紙本券,或是進行包含信用卡、電子票證與行動支付等數位綁定作業。第二階段則是遲至7月15日,才能領取紙本消費券或使用數位支付工具開始消費,享有所得增加2,000元,以及政府開始收穫可能促進消費的效益。經濟部為了紓解超商與郵局的領券壓力,還規劃延遲領券的優惠或抽獎措施,亦即民眾如果不趕在頭幾天領券,晚幾天領可獲得更多優惠。這項政策聽起來好像高明,但當初規劃消費券要等到7月15日起才能消費,已經被批評為拖泥帶水,並使更多受困中的店家痴等,經濟部現在還又用獎勵措施,鼓勵民眾晚點再領券消費,實在令人費解。難怪政府的振興券,在網路上被譏為全世界最低金額、最高成本、最耗人力、最複雜、最不方便的發放,未來究竟能有多少振興經濟效果又如何讓人期待。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三、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全球經濟逐漸復甦,第二波的裁員潮卻突然爆發,震央是來自受傷最為慘重、固定成本最高的航空業,從美國聯合航空、法國航空、到中東的阿聯酋航空都發布重大裁員警示,值得關注的是,各國航空公司都獲得政府金額龐大的紓困補貼,卻仍然宣告令人震驚的裁員方案,顯示此波經濟衰退的衝擊不會在年底結束,至少在明年上半年都還無法回復,甚至可能造成永久性的傷害。我國在跟隨美國等主要國家推出延長的紓困措施的同時,應該邀集政府與民間領袖,就新冠肺炎引發的經濟位移問題進行全面的討論,勞動部、經濟部、財政部、中央銀行、文化部以及國發會等,要能對未來的經濟挑戰與轉型機會凝聚共識,猶如在大地震後,重建都市必須植基在新的都市發展策略,鉅額紓困只是延後了裁員海嘯,及早準備災後重建方案,才是根本之道。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四、本院許委員淑華,有鑑於報載行政院科技會報將於9月召開「生技產業策略諮議會議」,一般預料此次會議的重點,將聚焦在原訂於明年底落日的「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生技條例)」的展延,以及前瞻性法規的討論與修訂。據悉,政府規劃將生技條例的落日期限延長至2031年,且將擴大租稅優惠適用範圍,從既有新藥、高風險醫材、動植物用藥、再生醫療、精準醫療,新增數位醫療及國家策略生技產品。此次生技條例的延長與擴大適用,被業界視為是我國生醫產業發展的重大利多。建請政府應積極透過政策工具協助國內生醫產業發展,但政策規劃上需有更完整的整體戰略思維,即在促進產業跨界合作與研發等獎勵措施之外,亦需同步針對開放資料、資安強化,以及鬆綁如前述遠距醫療法規等面向進行全盤構思,如此才能真正對我國生醫產業的未來發展帶來助益。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五、本院許委員淑華,有鑑於世界各主要國家近年來為保護參與者並維護市場秩序,已逐漸頒布P2P借貸的監理規範,或由業界公會訂立準則來進行管理。在德國Wirecar事件發生之後,必然會衝擊全球純網銀和個人網路借貸業務的發展。我國迄今僅有非正式的管理顯然已經不足,建請金管會應有正式的管理辦法來適度監理,增加對參與者的保障,以維護市場秩序,包括如何應對停電無法作業和記錄,以及駭客入侵的風險,如此也才能對這些成長中的業務發展有所助益,嘉惠此一產業的供給方和需求方。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六、本院許委員淑華,有鑑於台灣為數不少質量俱佳、口碑廣布的優質藝文團體,在面對疫情衝擊的困境下,包括文化部、教育部等直接主管部會,固然應該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另外金管會也不應置身事外,亟應導引公私金融機構、跳脫傳統「晴天打傘、雨天收傘」的窠臼,建置藝文領域專屬的核貸指標,諸如曾經獲得專業獎項肯定等。因勢利導,一方面拯救藝文表演團體於水火之中,另方面更期待能落實化危機為轉機的想像,讓台灣的整體文化素質提升,以及文創產業有破繭而出的新契機。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七、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警政署以連續發生槍擊、舞廳命案等治安理由報調台南市警察局長周幼偉、高雄市警察局長李永癸,違反高階警職調整慣例,也被認為是政治力介入。試問,未來若以發生重大刑案無法有效壓制就拔官,警政首長恐成為黑道禁臠,甚至會鼓勵吃案以隱藏犯罪黑數,如此真對治安有利,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八、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疫情影響甚大,民間中小企業迫切需要振興三倍券協助刺激買氣,回穩國內經濟市場,各界皆引頸期盼。然而,紙本振興三倍券發放首日,四大超商領取系統大當機,引發民怨,經濟部急喊卡,暫停紙本三倍券之發放,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九、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衛福部曾承諾,並以公文公告,駐點疫檢所之護理師,每班每人可領取5,000元之津貼。駐點疫檢所之護理師因封閉國境政策,鮮少有境外移入之受疫檢者,故僅以行政人員方式補貼,與當初承諾之津貼額度大相逕庭;同時更有駐點疫檢所之護理師,至疫情爆發至今,未曾領到衛福部發放之津貼,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十、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經濟部推動之「改進傳統市場經營管理樂活菜市仔競爭提升計畫」,行之有年,也有許多市場已經轉型成功。然而,仍有許多傳統菜市場仍苦撐待變,甚至改造還沒完成就衍生出不合法菜市場問題。疫情之後,開始進入振興階段,經濟部應重新檢討「改進傳統市場經營管理樂活菜市仔競爭提升計畫」,協助苦撐菜市場成功轉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十一、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南投縣偏鄉資源缺乏,濁水溪和烏溪兩大重要水資源,卻截流作為攔河堰、人工湖,供其他縣市工業或民生用水使用,過去南投鄉親配合政府政策,犧牲權益。但政府卻沒提供相對的回饋,南投縣教育、醫療、交通各項資源都遠不如其他縣市。鳥嘴潭人工湖既然作為民生用水,自來水公司向用戶收取費用,既然有營利行為,就應依照比例回饋給南投鄉親。尤其,天氣酷熱,南投縣各國中小學教室都沒裝冷氣,縣府財政困難,幾乎無法籌集費用,希望爭取以鳥嘴潭回饋金作為裝設冷氣經費,逐步改善南投縣國中小學教學環境。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十二、本院楊委員瓊瓔,根據約翰霍普金斯大學統計數據指出,全球面臨新一波疫情,過去一周就有126個國家與地區,每日新增病例創新高或出現上升的趨勢。疫情尚未有減緩跡象,各國必須致力於在重啟經濟與防堵疫情間取得平衡。鑑於我國近日新冠病例再增,打破「嘉玲神話」,全球疫情尚未趨緩,行政院應召集各部會,針對可能再起的疫情超前部署,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十三、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颱風季節已至,且我國地形山高水急,大量雨水自高處宣洩而下,容易導致嚴重災情。然實際使用水利署防災資訊服務網,卻發現警戒資訊無立即更新,以淹水分級定義來看,若達二級淹水警戒,其轄內易淹水村里有七成機率於三小時內開始積、淹水,顯見防災資訊之通報極具急迫性。爰此,本席建請經濟部水利署及相關單位針對災防資訊即時更新提出具體落實辦法,以保障人民免受緊急災害,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十四、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中醫為我國傳統醫學,不少民眾都曾接受過中醫診治或服用中藥之經驗,故接觸中醫為一普遍現象。然近期卻發生台中市議員張彥彤全家服用以禁藥硃砂入藥的中藥導致鉛中毒,衛生福利部於民國九十四年即禁用硃砂,卻自民國一百零二年至今都未進行稽查,顯有怠忽職守之過失。爰此,本席建請衛生福利部提出落實稽查相關辦法,以保障民眾健康,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十五、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機車為我國民眾使用最普及之交通工具,機車課稅不應歸為特種消費性物品,且應審酌是否造成名實不符雙重課稅之情形。據環境保護署統計,我國機車約一千三百萬輛,其使用普遍性不應比照奢侈品課稅。再者,財政部表示機車貨物稅之徵收是為改善空氣汙染,與隨油徵收空汙稅,顯然重複剝削民眾。爰此,本席建請財政部研議調整機車貨物稅以落實賦稅正義,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十六、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新冠肺炎疫情肆虐全球,近期國內航空公司推出「偽出國」旅行體驗廣受歡迎,然卻發生旅程結束後,移民署與與健保署未及時取消出國註記,導致旅客就醫遭拒之情形。據統計,近期「偽出國」體驗共吸引約七百名民眾參與,而此次錯誤註記影響人數共有九十一人,應即刻檢討排除問題,避免影響民眾旅遊及就醫權益。爰此,本席建請健保署、移民署等相關行政單位進行跨部會合作,完善新型旅遊方式之註記流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十七、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原住民學生國小及國中中輟比率居高不下,為一般生中輟比例五倍,政府應正視原住民下一代教育之改善。據查,原住民學生就學存在地處偏遠、師資不足及家庭功能不彰之問題,為確保原住民受教機會均等,政府應更積極扶助強化家庭功能,並採因材施教提升學習興趣。爰此,本席建請教育部、內政部、法務部、原住民族委員會等相關部會共同研議改善中輟生復學輔導、原住民家庭經濟改善以提升未來競爭力,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十八、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我國《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七條第一項:「本法所定事項,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就其權責範圍,針對兒童及少年之需要,尊重多元文化差異,主動規劃所需福利,對涉及相關機關之兒童及少年福利業務,應全力配合之」。然據政府研究資訊系統統計,近五年委託研究兒少計畫件數中,法務部、文化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交通部、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皆未達總研究計畫件數一成,顯有怠失。爰此,本席建請行政院相關部門應就其權責範圍,配置合宜研究資源,以增進兒少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十九、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黎巴嫩貝魯特港口倉庫大爆炸,疑似因囤積多年的硝酸銨爆炸,我國港務公司清查到八月六日,最多有五十三個貨櫃內有硝酸銨,分別在基隆、台中、高雄港,並已通知貨主加速領走。鑑此,港務公司應明訂貨主領取時限,並每週公告硝酸銨在港庫存狀況,以安民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五十、本院楊委員瓊瓔,國防部於民國104年1月1日實施全募兵制度,軍醫主要來源之一的義務役醫科預備軍官中斷,而每年軍醫短缺人數約四百人,人力來源至今無法補足。據調查,國防部力推「國軍護理軍官發展計畫」,至今尚未有具體作法,也無進度。鑑此,針對「國軍護理軍官發展計畫」的推行狀況,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五十一、本院楊委員瓊瓔,據內政部最新統計,7月出生人數與同期相比減少近2成,自年初累計死亡人數為103,088人比出生多了10,714人,幾乎每個月皆如此,今年新生兒人數恐低於17萬人,少子化問題,因疫情雪上加霜。日前蔡英文總統再次宣示實踐「國家跟你一起養政策」政見,鑑此,行政院應加速落實該政見,減緩年輕人生育面臨的經濟壓力,增加我國生育率,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五十二、本院楊委員瓊瓔,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繼美國部分跨國大企業採永久性在家上班措施後,日本電子大廠富士通也於7月宣布,因應疫情後的新常態生活,將推動工作模式改革,改變原有包含出勤、僱用等人事制度,以因應後疫情時代的工作生活型態。從大企業相繼推出因應方案及導入遠距上班所需系統服務,加速企業內部數位轉型推動的進程,在大企業推波助瀾下,產業也將進一步跟進。鑑此,我國應於針對未來產業環境超前部署,政府積極帶頭投入,以利我國產業跟上國際數位轉型的腳步,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五十三、本院楊委員瓊瓔,現行托嬰中心、幼兒園收托與招生相關法規,滿2歲幼兒應銜接至幼兒園就讀,但目前全台幼兒園2歲專班嚴重不足,造成滿2-3歲幼兒托育窘境,形成幼托銜接斷裂,幼托空窗使家長苦無解方,至今問題仍未解決。鑑此,為解決幼托空窗問題,教育部、衛福部應全面檢討現行幼托政策,予以地方縣市政府足額補助,鼓勵加速增設公托、公幼,補足幼托軟、硬體及人力缺漏,填補幼托空窗,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五十四、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國軍近期再生一起現役軍官涉嫌刺探機密,軍情資料險外洩的案件,此案為國軍與國安單位共同調查案件,雖成功阻止機密外洩,但國軍在科技日新月異的情況下,應加強機密保護與法治宣教事宜,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五十五、本院楊委員瓊瓔,近年興起的PODCAST,它像廣播,是用聽的,可隨選隨播,也有人稱它為「聽的YOUTUBE」。鑑於因新科技興起的通訊傳播與媒體內容日新月異,但NCC日前推出的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草案,卻未將PODCAST等以分享使用者分享內容為主媒體平台服務納入管制之列,爰此,本席認為,法律增修應具前瞻性,以因應瞬息萬變的科技環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五十六、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2025年再生能源發電占比達20%的目標,經濟部與能源局大力推廣再生能源,卻因未通盤考量環境保護、文化保存、農糧及漁業永續發展,引發環團與地方團體抗爭。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五十七、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車輛未注意行人動態,或行人違規穿越馬路,進而撞上導致死傷之交通事故屢見不鮮,政府當務之急應是強化行人路權保障。根據統計,我國近年行人死亡人數逐年攀升,106年為381人,108年為458人,增幅近兩成。爰此,本席建請交通部與內政部推廣「以人為本」之交通文化,並強力落實用路人守法觀念,以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五十八、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近期我國發生多起思覺失調重大社會案件,設立「司法精神病院」已刻不容緩。據臨床證實,反社會人格或精神病態之收容人,即使經監護處分再犯率仍居高不下,若未進行分別處置,將導致其他收容人與醫護人員的人身安全面臨重大威脅。爰此,本席建請法務部、衛生福利部儘速設立司法精神病院,完善監護分流機制,讓監護處分能真正達到治療,進而預防犯罪之功能,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五十九、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近期發生詐騙集團利用法律漏洞,專找孕婦當「車手」領取贓款之案件。然即使犯人遭警方逮捕,也因倚仗《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無法羈押,故屢屢犯案,至今已犯案上百件,贓款預估兩億元。爰此,本席建請法務部就遏止不肖人士利用懷孕婦女犯罪研議具體辦法,以維護正義與懷孕婦女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六十、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近期最新減班休息統計,我國無薪假情況惡化,一周內增加六十六家,中小企業無薪假有攀升趨勢。根據勞動部統計,全國實施減班休息人數近兩萬名勞工,且無薪假人數主要集中於製造業,政府應積極研擬解決方案,協助勞資雙方共體時艱。爰此,本席建請勞動部、經濟部等相關單位就落實無薪假訪視與協助、振興產業提高內需擬出完善政策方針,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六十一、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交通部耗費一億五千萬建置「UMAJI APP」,其目的為幫助民眾及時掌握路況,紓解交通壅塞。然自106年9月推出至今,僅兩千餘位民眾使用,且該程式自今年五月下架至今仍未完成上架,不僅成效不彰,甚至有浪費公帑之虞。爰此,本席建請交通部儘速完善「UMAJI APP」,並研擬提升民眾使用度之具體辦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六十二、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新冠肺炎國人無法出國,政府力推安心旅遊補助,提振觀光產業。然根據交通部統計,安心旅遊補助截至八月中,編列三十九億元僅剩餘三億元,預算用罄恐導致提前結束補助,不僅重挫觀光產業,也影響消費者原先因配合分流而規劃暑假後之旅遊安排。爰此,本席建請交通部完整執行安心旅遊補助,避免產業衝擊、變相懲罰規劃分流旅遊之民眾,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六十三、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OTT專法將在9月3日生效,將禁止台灣企業代理大陸網路視聽服務,愛奇藝及騰訊WeTV將退出台灣市場,但消費者仍能透過網路跨境收看香港站提供的內容。透過網路跨境收看,若發生個資外洩、詐騙等危害消費者利益之行為,警政單位恐難追查,消費者利益恐受損,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六十四、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台南學甲為我國重要農作區,卻遭檢舉五年間遭廠商違法傾倒有毒爐渣,造成嚴重土地污染。除台南市環保局偵辦與祭出罰則外,農委會及環保署也應積極介入處理,避免不肖業者破壞國土,以利我國農地永續發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六十五、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行政院宣布將整合NCC及科技部為數位發展部,將主管橫跨資訊、資安、電信、網路、傳播5大領域。NCC組織法規範,該組織職掌是以通訊傳播產業與秩序的監理為主,目前行政院對於數位發展部之組織執掌內容保密到家,甚至NCC對數位內容的監理業務是否該併入數位發展部,目前也不明朗。為維護我國通訊傳播產業的秩序與監理,行政院應持續保有NCC之獨立性,持續發揮其監督、規範與管理的功能,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六十六、本院鄭委員麗文,有鑑於政府雖積極推動區塊鏈運用,但未能掌握區塊鏈應用特點,外交部國合會農技團在海地、聖露西亞將農民溯源稻米和香蕉上區塊鏈;央行財金公司金融函證區塊鏈;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員獎懲令上鏈,僅將區塊鏈當成雲端資料庫,甚至為此自建區塊鏈,政策規劃顯未臻周妥,亦忽略區塊鏈後續維護成本,殺雞用牛刀國家公帑浪費,應積極檢討,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六十七、本院林委員德福,有鑑於我國人口結構再出現嚴重警訊,今年一月至五月,死亡比出生人數多出近九千人,自然增加率負成長,創歷年新高。加上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罕見出現國際遷移也負成長。面對人口結構急速惡化,建請主管機關應通盤檢視生育、移民、經濟發展稅收等政策,才能因應人口負成長之全面性衝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六十八、本院林委員德福,有鑑於新冠肺炎疫情發生短短數月,即出現基層藥局缺藥問題,讓長期仰賴進口的台灣藥品供應鏈產生缺口,若未來又有緊急公共衛生事件發生時,恐衝擊民眾用藥權益,拉高健康風險。為避免我國藥物短缺,危及國民健康與生命安全,應檢視我國藥品戰略整備與儲備計畫,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六十九、本院林委員德福,有鑑於暑假期間傳出引導青少年自殘之「藍鯨死亡遊戲」傳入臺灣,透過青少年最常使用的社群平台,以不明帳號主動追蹤、私訊,並以驚悚標題引誘加入遊戲,若孩子一時好奇參加,恐受威脅而難以離開,最後導致自殘自殺的憾事。爰此,建請教育部與警政署應針對此類網路遊戲,加強宣導及防堵,避免孩子一時迷惘陷入網路危險,以保護兒少網路使用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七十、本院林委員德福,有鑑於去年新課綱上路,國中小課程增加「科技領域」,卻無增專科師資;高中增加「多元選修」課程,亦未增加教師員額,在無法增聘教師的狀況下,跨科指導與超時教學成為常態,尤其偏鄉學校更為嚴重,導致偏鄉師資缺乏及流動率高,難以落實新課綱。有鑑於此,本席建請主管機關針對新課綱影響與偏鄉地區師資缺乏之窘境,應立即提出具體解決方案,以維護學童受教之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七十一、本院林委員德福,鑑於衛福部公布青少年自殺死亡率創24年新高,顯示青少年族群心理健康問題實在令人憂心。長期以來,我國學校教育過於偏重智育成績,而忽略「生命教育」課程,為強化青少年生命價值觀及情緒正向觀點,爰建請教育部加強推動生命及情感教育課程,補強情感溝通與生命議題,俾儘早灌輸學生正向的人生觀,並教導面對逆境的能力,以利身心健康發展,強化青少年自殺防治,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七十二、本院林委員德福,有鑑於大專院校受少子化衝擊,面臨招生困難,恐有更多私校走向合併及轉型退場,甚至有私校為節省成本,恣意宣布停辦,逼迫學生轉學甚至輟學,嚴重侵害學生受教權。然確保學生原校畢業,是政府與各大專院校的責任。爰此,本席建請教育部負起監督管理的責任,承接相關業務,協調師生安置措施,以確保師生權益,保障我國高等教育品質,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七十三、本院萬委員美玲,鑑於108課綱重視多元學習精神,故各校會依學生興趣、性向、能力或需求,開設多元課程,供學生自由選課,致使教師除準備原有之一般課程外,現今又有多元課程須籌備,遑論有些教師還須兼任行政職,恐導致教師過勞,且學生之受教權也將受影響。綜上所述,為避免108課綱之實施,反導致教師過勞影響其教學品質之情事發生,建請教育部儘速研議放寬高中職教師員額之可行性,以確保學生受教權。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七十四、本院萬委員美玲,鑑於多數教師因兼任學校行政業務,影響教學品質,造成學生學習權益受損,為使教師回歸教育與輔導學生之職責,應讓教師脫離行政業務,改聘專業行政人員進駐學校,負責學校行政業務,如此除可讓教師擁有更多時間去籌備教具與教材,使學生教學品質提升,更能創造學校良好之教學環境。綜上所述,本席要求教育部,應儘速研議補助經費予高中職以下學校聘請專業行政人員專責學校行政事務之可行性。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七十五、本院萬委員美玲,鑑於教官將於2023年全面退出校園,國防課將由修過全民國防教育科之教師任教,然現今國教署對全民國防教育科之教師員額之規劃太少,恐影響學生、教師及學校三方。綜上所述,為確保教官退出校園後,學生仍可學習到專業、正確之國防知識,以提升學生之國防素養與保障有志投入國防教育之教師,能有穩定及友善之就業環境,本席要求教育部儘速研議下修召聘國防教師之班級數限制。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七十六、本院萬委員美玲,鑑於108課綱重視學生實作能力,各校開始調整教學方式,增加實作課程,然教育部於實習實驗費有明文規定限額,公立費用為80元,私立費用為110元,實驗費明顯太低,除不利課程發展,更影響學生學習。綜上所述,本席要求,教育部應重新檢討高中職以下學校實習實驗費之限額,並研議補助實驗課程材料費予各校學生之可行性。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七十七、本院萬委員美玲,鑑於青少年吸菸率上升,而青少年易因電子煙外型酷炫與好奇心作祟下嘗試電子煙,且電子煙銷售通路多,青少年取得容易,恐成為青少年接觸菸品之敲門磚。綜上所述,為防止青少年抽菸率繼續上升與保護兒童青少年免於菸害,建請教育部與衛福部等相關部會,應加強宣導電子煙對人體之危害與加速追緝不肖業者,藉此降低青少年吸菸率。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七十八、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今年三月一日正式施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之一,規定五年內兩度酒駕累犯者,除了要重新考領駕照,還必須強制加裝酒精鎖。如果違反規定,最高可處一萬兩千元罰鍰。然截至八月二十四日止,全台共兩百五十一位酒駕受限駕駛人,卻僅有一台汽車安裝酒精鎖,讓此政策形同虛設。爰此,本席建請交通部研擬酒精鎖完善配套,從嚴認定並強制裝設,以保障用路人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七十九、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蔡總統近日宣布美國豬肉將於明年一月一日開放進口,引發民眾食安恐慌。據查,國際上包括歐盟成員國,約一百六十個國家都禁止使用萊克多巴胺,政府雖訂定進口標準,卻欠缺如廚餘處置等之相關風險評估。爰此,本席建請農委會審慎評估進口美豬對國民健康之危害,研擬消費爭議求償機制,以保障民眾健康,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八十、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台灣國際造船公司為我國規模最大造船廠,不僅經濟部持股三成,且營運有軍方標案支持,然經營效能卻不見起色,甚至連年虧損。近期台灣國際造船公司向行政院提出國艦國造增資要求,不僅無法清楚說明增資效益,對於承攬執行該計畫能力也未納入評估。爰此,本席建請經濟部優先就台灣國際造船公司經營不善檢討疏失,並審慎考量國艦國造增資案之可行性,避免浪費公帑,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八十一、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青少年是社會進步的原動力,國家社會未來希望之所繫。在少子化的趨勢下,青少年素質更成為國家競爭力的關鍵。然根據統計,去年青少年自殺死亡率每十萬人九點一人,已連續三年創下新高,故強化青少年自殺防治工作,政府應積極防範未然,才能減少憾事發生。爰此,本席建請衛生福利部、教育部研擬青少年事前保護與防治,以護青少年心理、生理健康,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八十二、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嬰兒死亡率為一國兒童健康水準之指標,反映兒童醫療照顧體系是否完善。根據衛生福利部統計,106年我國嬰兒與新生兒死亡率與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相比,不僅位居後段班,且與105年相比,排名皆有退步跡象,顯見我國兒童醫療照護體系仍有欠完備。爰此,本席建請衛生福利部妥謀強化兒童醫療照護體系,以降低嬰兒死亡率,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八十三、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蔡英文總統於109年8月28日宣布將於明年元旦起,放寬瘦肉精美豬及30月齡以上美牛進口,不僅衝擊產業,也讓國人食安增添隱憂。據專家學者指出,瘦肉精為一荷爾蒙毒,對孩童、孕婦、糖尿病、心血管疾病者影響甚鉅,政府不應為了接軌國際,貿然犧牲人民健康。爰此,本席建請衛生福利部、農委會及相關部會取消含瘦肉精之肉品進口,捍衛國人健康,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八十四、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8月28日蔡英文總統宣布明年元旦起,開放俗稱瘦肉精的萊克多巴胺美國豬肉和放寬牛肉進口,引起反彈,然而農委會卻於同日頒布農防字第1091472082號公告,允許供牛及豬隻使用之飼料可含萊克多巴胺(Ractopamine)添加物。爰此,為維護食品安全與國人健康,農委會應明確規範台豬不得使用含萊克多巴胺添加物之飼料,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八十五、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衛福部國人平均生命年數損失統計,2019年「事故傷害」為我國隱性的社會成本和勞動力損失之首,造成平均生命年數損失高達23.6年,比癌症多了近一倍。爰此,交通事故頻傳,甚至成為我國十大死因之首,交通部應擬定積極應對措施,保護我國各類用路人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八十六、本院楊委員瓊瓔,衛福部於8月24日宣布9月1日起實施新版的醫材價格規範,最遲在9月30日以前各醫療院所須完成價格調整,該新政策因醫材上限恐造成「劣幣逐良幣」、預告時間過短且未徵詢專業團體與醫界意見,引起反彈。爰此,衛福部應暫緩政策,擴大舉辦公聽會、傾聽各界意見、完善評估政策對市場之影響,以免讓全民健康保險的美意淪為政治角力的修羅場,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八十七、本院楊委員瓊瓔,萊豬將於明年1月1日開放進口,教育部對此承諾「營養午餐一律使用國產豬肉」,團膳業者直言,以現階段的學校午餐費用,難做到全部使用國產豬,勢必面臨餐費調漲的困境。爰此,農委會與教育部應積極介入,在餐費不調漲的情況下,保障我國學童吃國產豬營養午餐的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八十八、本院楊委員瓊瓔,農委會推出每張面額250元的農遊券將於9月17日到期,至9月9日仍有148萬張未兌換,相較教育部體育署推出之動滋券,成效不彰。爰此,各部會推行新政策前應更全面評估成效,而非開出政策支票,造成行政與資源與經費之浪費,卻未達預期效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八十九、本院張委員其祿,針對《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至今已施行滿一年,國內同性伴侶已取回婚姻平等權;然兩岸同性伴侶之婚姻卻仍窒礙難行。爰此,建請行政院及其權責機關應加強研擬相關配套措施之進度,以落實本國性別平等之精神,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九十、本院張委員其祿,針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擬實施股票造市制度,規劃於110年6月底,由證券自營商擔任造市者,由造市者持續提供合理報價,增加投資人買賣成交機會,解決體質好但流動性不佳的「殭屍股」問題。然股票市場應由交易市場供需反應為主,且金管會應居於監督市場機制正常運作之角度管理股票市場,促進股市之活絡應有更適切之工具,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九十一、本院張委員其祿,有鑑於網路瀏覽器Internet Explorer(以下簡稱IE)已公告於明年8月17日起終止服務,引發民眾堪憂政府相關網站未來無法使用,雖行政院已告知已要求各機關網站,皆要提供跨瀏覽器服務,去年抽查600個官網也未發現單一使用IE的情況。然而以現今網路瀏覽器眾多的時代來看,各瀏覽器也有固定比例之使用者,行政院應盤點使用者使用狀況,並且研擬計畫使主流網路瀏覽器皆能使用政府網站之服務,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九十二、本院張委員其祿,有鑑於近期國內之新型冠狀病毒疫情(COVID-19)趨緩,大量國人前往離島旅遊,導致當地民生資源不堪負荷,出現缺水、缺電之情形,並使當地生態大幅受到衝擊。爰此,行政院及其權責機關應避免離島觀光地區資源不堪負荷而致匱乏,並且研擬分散、減緩離島旅遊壓力等辦法予以協助與輔導,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九十三、本院張委員其祿,有鑑於近期國內之新型冠狀病毒疫情(COVID-19)趨緩,大量國人安排國內旅遊行程,惟離島觀光地區湧入大量人潮,致當地民生系統不堪負荷。爰此,行政院及其權責機關應研擬促進國內其他觀光地區之行銷等計畫予以協助與輔導,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九十四、本院張委員其祿,有鑑於去(108)年修正「公民投票法」,將公投與大選脫鉤,110年8月預計舉行修法後第一次公投。然而公投案若要通過,有其限制門檻,該如何使國民願意於投票日行使表達自身意見的權利,一直是個難解的課題。因此,民間及本院朝野各黨派一直呼籲儘速落實公民不在籍投票,中選會也於日前將「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已將草案送行政院審查。為了讓公民參政權落實,透過不在籍投票之方式提高投票率,建請行政院盤點相關不在籍投票系統建置及法規規劃期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九十五、本院張委員其祿,有鑑於含有萊克多巴胺(俗稱瘦肉精)的美國豬肉自明(110)年元旦起,即將合法進口台灣,農委會亦為此規畫編列百億規模養豬基金,著重補助養豬基礎設施、提高競爭力,然目前仍僅知方向,其基金具體內容仍不得而知,對於如何增進台灣豬肉國際品牌,建立產業競爭力之政策未見積極。爰此,行政院應儘速針對養豬基金與養豬產業發展加速研議並公布內容,以兌現台灣養豬產業升級之承諾,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九十六、本院張委員其祿,有鑑於高雄煉油廠遷廠後相關土地利用,係配合行政院107年核定「循環經濟推動方案」執行,中油雖與地方政府、居民、公會等進行溝通說明,然仍未具體說明該方案環境污染、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文化資產保存以及內部道路強化及合併檢討周邊發展住宅等項目,引起當地民眾及團體的憂慮。「循環經濟推動方案」之新材料創新研發專區開發案屬我國重大之建設,建請行政院應審慎評估開發方案,並責成相關權責機關說明,以解除民眾及相關團體之疑慮,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以上質詢事項全文,均見本期質詢事項)

主席:王委員定宇聲明對本日之表決與民進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現在進行討論事項第一案。

討 論 事 項

一、本院國民黨黨團,有鑑於蔡政府於8月28日以無預警、閃電式開放瘦肉精美豬及三十月齡以上美牛進口台灣,一時間全民變大悶鍋,食安問題變大炸鍋,蔡政府號稱最會溝通的團隊立馬變成最會欺騙的團隊。實證研究已知含萊克多巴胺(Ractopamine,為俗稱「瘦肉精」的一種)肉品的安全性,在科學上一直有劇烈的爭議,食用過量會出現噁心、肌肉顫抖、血壓上升、心悸、乏力及頭暈等症狀,絕非蔡總統所說是安全無虞。聯合國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係於2012年7月召開萊克多巴胺使用會議,在美國強力運作下,以69票贊成,67票反對勉強通過萊克多巴胺的殘留標準草案成為Codex國際標準。會出現極為接近的票數,足見其爭議性。目前包含歐盟與中國大陸等多數國家全面禁用,進口採零檢出;紐、澳因豬肉食用量少,僅開放萊劑豬肉,而食用量大的牛肉仍全面禁止;南韓至今仍限制30月齡以上的美牛進口。瘦肉精容易蓄積在豬肝、豬腎、豬肺等內臟部位,而國人喜好食用內臟,貿然開放將使食安風險提高。我國養豬業好不容易脫離口蹄疫困境,生鮮豬肉可望重啟外銷,若再發生瘦肉精濫用問題,不但會衝擊國內的食品安全,也將會扼殺豬肉出口契機。蔡總統今輕鬆以一句「時空環境改變」就開放進口,直接打臉當初向全民保障所說「我絕對不會犧牲豬農的利益」,是「今是昨非」還是「昨非今是」?全國人民無不睜大眼睛、張大耳朵要聽到蔡總統述說其中的轉折。蔡政府為討好美國政府,不惜犧牲國人健康,在美國大選前大幅度開放,是有什麼黑箱秘密無法公開透明?爰要求院會作成決議:「請蔡英文總統須針對8月28日以無預警、閃電式開放瘦肉精美豬及三十月齡美牛進口台灣一事,至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向國人說明清楚並再次重申如何保障國人的食安問題。」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主席:本院國民黨黨團建請院會決議,蔡總統至本院進行國情報告一案,請議事人員宣讀提案內容。

國民黨黨團提案:

一、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本(第1)次院會討論事項第1案:有鑑於蔡政府於8月28日以無預警、閃電式開放瘦肉精美豬及三十月齡以上美牛進口台灣,一時間全民變大悶鍋,食安問題變大炸鍋,蔡政府號稱最會溝通的團隊立馬變成最會欺騙的團隊。實證研究已知含萊克多巴胺(Ractopamine,為俗稱「瘦肉精」的一種)肉品的安全性,在科學上一直有劇烈的爭議,食用過量會出現噁心、肌肉顫抖、血壓上升、心悸、乏力及頭暈等症狀,絕非蔡總統所說是安全無虞。聯合國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係於2012年7月召開萊克多巴胺使用會議,在美國強力運作下,以69票贊成,67票反對勉強通過萊克多巴胺的殘留標準草案成為Codex國際標準。會出現極為接近的票數,足見其爭議性。目前包含歐盟與中國大陸等多數國家全面禁用,進口採零檢出;紐、澳因豬肉食用量少,僅開放萊劑豬肉,而食用量大的牛肉仍全面禁止;南韓至今仍限制30月齡以上的美牛進口。瘦肉精容易蓄積在豬肝、豬腎、豬肺等內臟部位,而國人喜好食用內臟,貿然開放將使食安風險提高。我國養豬業好不容易脫離口蹄疫困境,生鮮豬肉可望重啟外銷,若再發生瘦肉精濫用問題,不但會衝擊國內的食品安全,也將會扼殺豬肉出口契機。蔡總統今輕鬆以一句「時空環境改變」就開放進口,直接打臉當初向全民保障所說「我絕對不會犧牲豬農的利益」,是「今是昨非」還是「昨非今是」?全國人民無不睜大眼睛、張大耳朵要聽到蔡總統述說其中的轉折。蔡政府為討好美國政府,不惜犧牲國人健康,在美國大選前大幅度開放,是有什麼黑箱秘密無法公開透明?爰要求院會作成決議:「請蔡英文總統須針對8月28日以無預警、閃電式開放瘦肉精美豬及三十月齡美牛進口台灣一事,至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向國人說明清楚並再次重申如何保障國人的食安問題,請公決案」,建請將本案逕付二讀並照案通過,是否有當?敬請 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奕華

主席:依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八條第三項之規定,本案須交付審查或逕付二讀或不予審議,現在依黨團共識本案逕付二讀,作以下之決議:本案逕付二讀,並由國民黨黨團、民進黨黨團共同負責召集協商。

進行討論事項第二案。

二、本院國民黨黨團,鑑於民進黨蔡英文總統520續任總統以來,已在眾多重大政策上背棄民主價值及蔡英文總統過去對全民的承諾。尤其蔡總統曾說過:「開放進口美國含有萊克多巴胺豬肉的問題,言之過早,維護國人健康基本立場不會退讓,不會犧牲豬農利益、會與產業溝通、會與人民溝通、會與在野黨溝通、會與國會溝通」,結果上任以來一項都沒有做到。衛福部近期更在深夜公告美豬進口突襲全民,且預告日期只有七天。蔡政府為何要撕毀2016年上任以來對外宣示法規命令應公告60日的政治承諾?蔡政府打著民主反民主,企圖再一次利用國會多數剝奪全民的健康。蔡英文總統必須為自己倒行逆施的作為負起全部的政治責任,向全民公開道歉。另外,蔡英文總統曾在總統選舉政見辯論會上公開承諾對美談判會公開透明,談判每個階段都會與全民溝通。爰建請院會作成決議:「要求行政院公開對美談判開放含有萊克多巴胺豬肉進口台灣的過程,後續台美雙邊貿易會談應秉持公開透明原則,每月向立法院提交書面報告;另請蔡英文總統針對黑箱開放含瘦肉精美豬進口乙事公開向國人道歉。」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本院國民黨黨團建請院會決議,行政院對開放含萊克多巴胺豬肉進口等向本院提出書面報告等一案,請議事人員宣讀提案內容。

國民黨黨團提案:

二、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本(第1)次院會討論事項第2案:鑑於民進黨蔡英文總統520續任總統以來,已在眾多重大政策上背棄民主價值及蔡英文總統過去對全民的承諾。尤其蔡總統曾說過:「開放進口美國含有萊克多巴胺豬肉的問題,言之過早,維護國人健康基本立場不會退讓,不會犧牲豬農利益、會與產業溝通、會與人民溝通、會與在野黨溝通、會與國會溝通」,結果上任以來一項都沒有做到。衛福部近期更在深夜公告美豬進口突襲全民,且預告日期只有七天。蔡政府為何要撕毀2016年上任以來對外宣示法規命令應公告60日的政治承諾?蔡政府打著民主反民主,企圖再一次利用國會多數剝奪全民的健康。蔡英文總統必須為自己倒行逆施的作為負起全部的政治責任,向全民公開道歉。另外,蔡英文總統曾在總統選舉政見辯論會上公開承諾對美談判會公開透明,談判每個階段都會與全民溝通。爰建請院會作成決議:「要求行政院公開對美談判開放含有萊克多巴胺豬肉進口台灣的過程,後續台美雙邊貿易會談應秉持公開透明原則,每月向立法院提交書面報告;另請蔡英文總統針對黑箱開放含瘦肉精美豬進口乙事公開向國人道歉,請公決案,(建請將本案逕付二讀並照案通過,是否有當?敬請 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奕華

主席:依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八條第三項之規定,本案須交付審查或逕付二讀或不予審議,現在依黨團共識本案逕付二讀,作以下之決議:本案逕付二讀,並由國民黨黨團、民進黨黨團共同負責召集協商。

陳委員明文聲明對本日之表決與民進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附錄:

一、民進黨黨團提案:

案由: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第10次第2會期第1次會議議事日程討論事項第1案,提請交黨團協商,並由民進黨黨團召集協商。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二、民進黨黨團提案:

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第10屆第2會期第1次會議議事日程討論事項第2案,提請交黨團協商,並由民進黨黨團召集協商。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進行行政院院長提出有關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美國豬肉及牛肉進口專案報告並備質詢。

行政院院長提出有關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美國豬肉及牛肉進口專案報告並備質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