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公報 第109卷 第55期 院會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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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詢事項

(一)本院陳委員亭妃,鑑於現行法律之規範下,消費者是否清楚瞭解自己的個資相關文件已由保險公司委託外部廠商印製?且現行諸多保險公司甚至直接將保單印製作業委交外部廠商,於保險公司外部之場所印製,倘若個資因此外洩,將造成保戶個人極大損失。爰此,建請行政院責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應主動發揮主管機關職權,要求各保險公司雖然得委請外部廠商負責「保單、續保通知、催繳通知、停效通知、年度繳費證明單、其他與保險契約權利義務履行及放款業務有關之各種表單、憑證之印製、交寄、保存及銷燬作業。」等業務,惟應改為在公司內部之空間場域執行,並由保險公司負責監管,同時保險公司必須研擬及建立演練計畫、定期演練及檢討改善相關機制,俾利保障廣大消費者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根據金管會所頒布《保險業作業委託他人處理應注意事項》中第三條第三項:「保單、續保通知、催繳通知、停效通知、年度繳費證明單、其他與保險契約權利義務履行及放款業務有關之各種表單、憑證之印製、交寄、保存及銷燬作業。」以及第六條第一項:「作業委外如涉及消費者契約資訊者,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辦理並於保險契約簽訂時,訂定告知消費者條款;其未訂有告知條款者,保險業應以書面或其他適當方式告知消費者。」

二、查自《個資保護法》2012年實施起,至2017年3月止,金管會保險局對保險公司共有5件裁罰與違反《個資保護法》相關,然而從2017年6月起迄今,裁罰案件已多達21件,總裁罰金額達2,400萬新台幣。(詳見附件表)惟在2017年6月至今的21件裁罰案件中,保險公司違反個資法的部分最常見的即為:「未針對個資外洩情境,研擬演練計畫,並定期演練及檢討改善等情事。」

三、從上述裁罰案例中可以看到,即便是保險公司本身都未能確實地防範個資外洩。負責印製、包裝等業務之合作外部廠商是否有完整的演練計畫、定期演練等,都嚴重直接影響消費者的個資安全。

四、綜上所述,本席建請行政院應責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一週內回復,以及應更加積極主動發揮主管機關職權,要求各保險公司雖然得委請外部廠商負責「保單、續保通知、催繳通知、停效通知、年度繳費證明單、其他與保險契約權利義務履行及放款業務有關之各種表單、憑證之印製、交寄、保存及銷燬作業。」等業務,惟,應改為在公司內部之空間場域執行,並由保險公司負責監管,同時保險公司必須研擬及建立演練計畫、定期演練及檢討改善相關機制,俾利保障廣大消費者權益。

立法院公報 第109卷 第55期 院會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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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表:

日期

裁罰對象

裁罰金額

2020/7/3

元大人壽

150萬

2020/5/19

巴黎人壽

600萬

2020/4/30

泰安保險

120萬

2019/12/6

宏泰人壽

60萬

2019/11/19

新光人壽

60萬

2019/9/16

國泰人壽

0元(糾正)

2019/9/11

三商美邦

330萬

2019/8/30

合庫人壽

0元(糾正)

2019/8/13

保誠人壽

110萬

2019/6/3

台灣產險

60萬

2019/5/17

南山人壽

240萬

2019/3/14

台灣產險

60萬

2018/4/19

合庫人壽

180萬

2018/1/3

第一金人壽

120萬

2007/12/5

三商美邦

0元(糾正)

2017/10/24

威盛保經

30萬

2017/7/20

磊山保經

70萬

2017/7/17

合庫商銀

50萬

2017/6/29

東森保代

60萬

2017/6/14

農金保經

60萬

2017/6/2

第一商銀

40萬

(二)本院高委員虹安,萊豬美牛進口專案報告雖畢,許多國民疑慮未解,開放含萊克多巴胺豬肉與三十個月以上美牛進口乙案,尚有諸多方面應由政府儘速研議說明以安民心。行政院應儘速對孕婦及兒少等易感族群進行健康評估,並檢討邊境與境內檢驗政策,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台灣大學醫學院與公共衛生學院之魏志阜、蔡詩偉、陳保中等學者專家,皆表示孕婦與兒少為萊克多巴胺易感族群。在國內外各項科學証據仍具高度爭議、國內檢測機制未完善的情況下,政府應儘速對孕婦及兒少做完整的健康風險評估,不宜貿然開放進口。

二、陳時中部長於日前口頭答詢時表示,針對萊豬、美牛等新進口品項,各進口廠商只會逐批檢驗前三批,之後即改為抽驗,如此的檢驗強度是否太過寬鬆?若不肖業者在第四批之後魚目混珠,一般抽驗機制下將有超過九成機率通關,恐導致不合格之肉品流至市場,成為萊豬入境破口。

三、若要加強境內防護,並貫徹教育部日前發布禁止進口肉品進入校園之政令,食藥署與地方衛生機構應即提高校園和兒少機構供應膳食之檢驗頻次,政府人力、物力準備是否足夠因應?邊境檢驗人力、市場與校園檢驗人力、試劑數量與經費,能否在明年一月一日前備妥?否則政令流為口號,也累倒基層人員。

四、基於上述,國人對於開放萊克多巴胺豬肉與三十個月以上美牛進口的安全性尚有諸多疑惑,政府也有許多配套措施尚未研議,基於糧食安全與國民健康,行政院應儘速擬訂相關配套措施並籌措資源經費,千萬別犧牲了國人的食安與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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