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會紀錄
立法院第10屆第2會期第3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9年10月6日(星期二)10時24分
地 點 本院議場
主 席 蔡副院長其昌
副秘書長 高明秋
高副秘書長明秋:報告院會,出席委員87人,已足法定人數。
主席:現在開會。報告院會,因程序委員會以本次會議議事日程草案送院會處理,現有黨團依本院議事成例分別對本次會議議事日程草案提出異議,現在進行處理,並截止收案。
先進行報告事項部分。請議事人員宣讀黨團之提議內容。
國民黨黨團提案:
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本(第3)次院會建議增列報告事項共24案(如下附表),順序授權議事處依序排列,是否有當?敬請 公決。
案名 | |
1 |
委員鄭麗文等29人擬具「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增訂第十三條條文草案」。 |
2 |
委員鄭麗文等30人擬具「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增訂第十四條條文草案」。 |
3 |
委員鄭麗文等29人擬具「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增訂第十五條條文草案」。 |
4 |
委員洪孟楷等17人擬具「停車場法第二十七條之一及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 |
5 |
委員洪孟楷等17人擬具「停車場法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 |
6 |
委員蔣萬安等21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 |
7 |
委員蔣萬安等21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
8 |
委員蔣萬安等21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八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
9 |
委員蔣萬安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 |
10 |
委員蔣萬安等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 |
11 |
委員蔣萬安等19人擬具「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 |
12 |
委員蔣萬安等18人擬具「國民年金法第十五條及第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 |
13 |
委員蔣萬安等20人擬具「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
14 |
委員蔣萬安等19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增訂第七條之一條文草案」。 |
15 |
委員蔣萬安等19人擬具「警械使用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
16 |
委員江啟臣等31人擬具「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增訂第二條之一條文草案」。 |
17 |
委員江啟臣等31人擬具「總統副總統宣誓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
18 |
委員江啟臣等31人擬具「宣誓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 |
19 |
委員江啟臣等17人擬具「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 |
20 |
委員江啟臣等17人擬具「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及第一百五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 |
21 |
委員魯明哲等22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 |
22 |
委員魯明哲等22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
23 |
委員魯明哲等22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八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
24 |
委員魯明哲等22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及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 |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奕華
時代力量黨團提案:
本院時代力量黨團針對第10屆第2會期第3次院會建請增列報告事項共8案,順序授權議事處依序排列,內容如下:
內容 | |
1 |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八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
2 |
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
3 |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 |
4 |
國民體育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
5 |
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
6 |
公路法第七十七條之四及第七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 |
7 |
中華民國國徽國旗法第二條及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
8 |
中華民國國徽國旗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 |
提案人: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 邱顯智
民眾黨黨團提案:
本院民眾黨黨團,針對第十屆第二會期第三次會議議事日程報告事項建請增列以下提案:
1.中華民國憲法第一百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張其祿委員等人提案)
2.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十二條、第三十條之一、第三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民眾黨團提案)
3.公務員服務法第四條、第十四條之二、第十四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民眾黨團提案)
4.團體協約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民眾黨團提案)
是否有當?敬請決定。
提案人: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 賴香伶
民進黨黨團提案:
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第10屆第2會期第3次會議議事日程報告事項,擬請增列下表14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表:報告事項擬請增列
二、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6人擬具「土地稅法第五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三、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9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四、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8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五、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7人擬具「國籍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六、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8人擬具「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七、本院委員蘇巧慧等38人擬具「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八、本院委員陳素月等25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九、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8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五條及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十、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9人擬具「農業發展條例第六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十一、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8人擬具「農業發展條例增訂第六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
十二、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8人擬具「僑務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十三、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8人擬廢止「監察院監察委員行署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
十四、本院委員洪申翰等29人擬具「中華民國憲法第一百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鄭運鵬 莊瑞雄
主席:請問院會,對國民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民眾黨黨團及民進黨黨團所提增列報告事項提議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提議均照案通過。
本次會議議事日程增列報告事項照國民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民眾黨黨團及民進黨黨團提議通過,其餘報告事項照原編擬議程草案通過。
繼續處理討論事項部分。現在處理國民黨黨團增列討論事項提議,共二案。
先進行第一案。請議事人員宣讀提議內容。
國民黨黨團提案:
一、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本(第3)次會議建議增列討論事項,將「本院國民黨黨團,有鑑於共軍連續15天派軍機擾台,運八反潛機侵犯我國西南防空識別區(ADIZ)飛航;為恫嚇台灣,大陸外交部甚至對外宣稱不存在所謂『海峽中線』,使台海成為軍事衝突熱點;朝野各黨團共同呼籲中共必須自我克制,停止一切挑釁行為,蔡政府宜儘速重新開啟對話,以緩解兩岸衝突,莫使台海緊張局勢再升溫;長久以來,美國一直是台灣軍力堅實後援,《亞洲再保證倡議法》第209條款支持美國與台灣間政治、經濟及安全的合作,規定『美國總統應依來自中國之威脅而定期對台軍售』;為強化中華民國國家安全及完善國防戰備,使台灣海峽現狀不因一方採取任意行為而改變,爰請作成以下決議:『蔡英文政府應積極說服美國政府依照其《台灣關係法》之精神,一旦中共有明顯危及台灣人民安全及社會經濟制度的行動時,在我國政府請求下,將前述中共舉動視為對西太平洋地區和平及安定的威脅,並以外交、經濟與安全防衛等方式協助我國抵抗』,請公決案」列為討論事項第1案,並於行政院院長報告「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編製經過並備質詢前先行處理,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奕華
主席:請問院會,對國民黨黨團之提議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提案照案通過。
現在處理國民黨黨團增列討論事項提議第二案。請議事人員宣讀提議內容。
國民黨黨團提案:
二、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本(第3)次會議建議增列討論事項,將「本院國民黨黨團,有鑑於美國在近期2個月內接連派出衛生部長阿札爾、國務次卿柯拉克訪台,並宣布對台多項軍售。美國駐聯合國大使克拉夫特今年9月16日對外表示,美國『正在推動台灣重返聯合國』,強調川普政府一直希望深化美台關係;美國聯邦眾議員帝芬尼(Tom Tiffany)已提出決議案,要求美國與台灣恢復正式邦交關係。近年美國對台灣的支持日益提升,陸續通過《台灣旅行法》(Taiwan Travel Act)、《台灣友邦國際保護及加強倡議法案》(Taiwan Allies International Protection and Enhancement Initiative Act)、《台灣保證法》(Taiwan Assurance Act of 2019)等對台友好法案,在在顯示台灣與美國關係緊密。美台關係突飛猛進之際,外交部對美應積極尋求全面的外交關係;1979年中華民國與美國斷交以來,提升中華民國與美國雙邊關係一直是朝野的共同目標,為提升中華民國之國際地位並拓展對外關係,爰請做成以下決議:『蔡英文政府應以美國與中華民國回復邦交作為對美外交目標,並積極推動』,請公決案。」列為討論事項第2案,並於行政院院長報告「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編製經過並備質詢前先行處理,是否有當?敬請 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奕華
主席:請問院會,對國民黨黨團之提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提案照案通過。
繼續處理時代力量黨團增列討論事項提議,共一案。請議事人員宣讀提議內容。
時代力量黨團提案:
本院時代力量黨團針對第10屆第2會期第3次院會建請增列討論事項,順序授議處理依序排列,並於質詢事項進行前先行處理,內容如下:
本院於第十屆第一會期第一次臨時會期間,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七條第二項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四章之規定,對監察院第六屆院長、副院長及監察委員咨請同意案之被提名人之資格及是否適任之相關事項進行審查與詢問並行使同意權,後於一百零九年七月十七日因被提名人全體均獲得超過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之同意票,本院乃依同意權行使之結果咨復總統。惟於一百零九年七月十三日至十六日之臨時會期間,因在野黨佔領全院委員會會場,而未開始進行審查與詢問程序,且經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於同月十六日依據立法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三條第二項提案:「本案停止說明及詢答,並作成決議提報院會,以無記名投票表決」,而於表決完後經本院院長游錫堃宣布該提案通過,乃於未進行說明與詢答程序之情況下,即逕為咨請同意案之表決,並將表決之結果咨復總統,認有牴觸憲法之疑義。爰提案建請本院做成如下決議:「本院依據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一款之規定,就監察院第六屆院長、副院長及監察委員咨請同意案之被提名人資格及是否適任之相關事項進行審查與詢問並行使同意權所生之疑義一事,聲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憲法。」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依據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聲請解釋憲法:一、中央或地方機關,於其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或因行使職權與其他機關之職權,發生適用憲法之爭議,或適用法律與命令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
二、為釐清本院行使監察委員人事同意權時,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據立法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三條第二項提案:「本案停止說明及詢答,並作成決議提報院會,以無記名投票表決」,並於該提案通過後,本院在未進行說明與詢答程序之情況下,即逕為咨請同意案之表決,並將表決之結果咨復總統,有無違反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七條第二項意旨及民主原則與保護少數要求之疑義,有聲請解釋憲法之必要。
提案人: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 邱顯智
主席:請問院會,對時代力量黨團之提議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我們進行表決。
現在按鈴7分鐘,並分發表決卡,請按鈴。
(按鈴)
主席:按鈴7分鐘的時間到了。請問各位同仁,有沒有人還沒拿到表決卡?好,都拿到表決卡了。我們開始進行處理。
針對時代力量黨團之提議,現有民進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7人,贊成者14人,反對者56人,棄權者27人,贊成者少數,時代力量黨團提議不通過。本次會議議事日程討論事項照國民黨黨團提議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2會期第3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9年10月6日上午10時40分19秒
表決議題:議事日程草案增列討論事項
時代力量黨團提案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97 贊成人數:14 反對人數:56 棄權人數:27
贊成: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蔡壁如 高虹安 張其祿 賴香伶 林思銘 張育美 陳玉珍 廖婉汝 魯明哲 鄭天財Sra Kacaw 翁重鈞
反對:
黃世杰 蘇巧慧 莊瑞雄 柯建銘 鄭運鵬 陳歐珀 黃國書 李昆澤 郭國文 何志偉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趙天麟 鍾佳濱 張宏陸 洪申翰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蔡適應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江永昌 羅美玲 周春米 林淑芬 吳琪銘 范 雲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莊競程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蔡易餘 羅致政 王美惠 邱泰源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陳秀寳 沈發惠 吳秉叡 林俊憲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棄權:
林為洲 林奕華 鄭麗文 江啟臣 李貴敏 吳怡玎 萬美玲 呂玉玲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孔文吉 吳斯懷 費鴻泰 李德維 鄭正鈐 洪孟楷 林文瑞 馬文君 許淑華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謝衣鳯 羅明才 蔣萬安 陳以信
主席:報告院會,本次院會其餘議程均照原編擬草案通過,本次會議議事日程確定。
現在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本院第10屆第2會期第2次會議議事錄。(全文見本期議事錄)
主席:報告院會,針對第2會期第2次會議議事錄,並無委員或黨團提出錯誤或遺漏之處,作以下宣告:第2會期第2次會議議事錄確定。
現在處理國民黨黨團增列部分,請宣讀第一案。
國民黨黨團增列部分:
一、本院委員鄭麗文等29人擬具「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增訂第十三條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修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本院委員鄭麗文等30人擬具「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增訂第十四條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修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本院委員鄭麗文等29人擬具「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增訂第十五條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修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7人擬具「停車場法第二十七條之一及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7人擬具「停車場法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本院委員蔣萬安等21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本院委員蔣萬安等21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本院委員蔣萬安等21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八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本院委員蔣萬安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本院委員蔣萬安等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一、本院委員蔣萬安等19人擬具「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二、本院委員蔣萬安等18人擬具「國民年金法第十五條及第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三、本院委員蔣萬安等20人擬具「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四、本院委員蔣萬安等19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增訂第七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五、本院委員蔣萬安等19人擬具「警械使用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六、本院委員江啟臣等31人擬具「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增訂第二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修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七、本院委員江啟臣等31人擬具「總統副總統宣誓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八、本院委員江啟臣等31人擬具「宣誓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九、本院委員江啟臣等17人擬具「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本院委員江啟臣等17人擬具「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及第一百五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一、本院委員魯明哲等22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二、本院委員魯明哲等22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三、本院委員魯明哲等22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八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四、本院委員魯明哲等22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及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報告院會,現在處理時代力量黨團增列部分,請宣讀第一案。
時代力量黨團增列部分:
一、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八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國民體育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六、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公路法第七十七條之四及第七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中華民國國徽國旗法第二條及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有)有異議,進行表決。
現有民進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要求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劉櫂豪委員聲明對剛才之表決與民進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100人,贊成者36人,反對者61人,棄權者3人,贊成者少數,不通過。本案照議事處意見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2會期第3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9年10月6日上午10時50分45秒
表決議題:報告事項時代力量黨團增列(7)
國民黨黨團提議退回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100 贊成人數:36 反對人數:61 棄權人數:3
贊成:
林為洲 林奕華 鄭麗文 江啟臣 李貴敏 吳怡玎 萬美玲 呂玉玲 林思銘 陳雪生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張育美 陳玉珍 孔文吉 賴士葆 吳斯懷 費鴻泰 廖婉汝 魯明哲 李德維 鄭正鈐 洪孟楷 林文瑞 馬文君 許淑華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謝衣鳯 翁重鈞 鄭天財Sra Kacaw 羅明才 蔣萬安 陳以信
反對: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黃世杰 蘇巧慧 莊瑞雄 柯建銘 鄭運鵬 陳柏惟 陳歐珀 黃國書 李昆澤 郭國文 何志偉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趙天麟 鍾佳濱 劉櫂豪 張宏陸 洪申翰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蔡適應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江永昌 羅美玲 周春米 林淑芬 吳琪銘 范 雲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莊競程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蔡易餘 羅致政 王美惠 邱泰源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陳秀寳 沈發惠 吳秉叡 林俊憲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棄權:
蔡壁如 張其祿 賴香伶
八、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中華民國國徽國旗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有)有異議,進行表決。
現有民進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要求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100人,贊成者36人,反對者61人,棄權者3人,贊成者少數,不通過。本案照議事處意見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2會期第3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9年10月6日上午10時52分35秒
表決議題:報告事項時代力量黨團增列(8)
國民黨黨團提議退回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100 贊成人數:36 反對人數:61 棄權人數:3
贊成:
林為洲 林奕華 鄭麗文 江啟臣 李貴敏 吳怡玎 萬美玲 呂玉玲 林思銘 陳雪生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張育美 陳玉珍 孔文吉 賴士葆 吳斯懷 費鴻泰 廖婉汝 魯明哲 李德維 鄭正鈐 洪孟楷 林文瑞 馬文君 許淑華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謝衣鳯 翁重鈞 鄭天財Sra Kacaw 羅明才 蔣萬安 陳以信
反對: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黃世杰 蘇巧慧 莊瑞雄 柯建銘 鄭運鵬 陳柏惟 陳歐珀 黃國書 李昆澤 郭國文 何志偉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趙天麟 鍾佳濱 劉櫂豪 張宏陸 洪申翰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蔡適應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江永昌 羅美玲 周春米 林淑芬 吳琪銘 范 雲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莊競程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蔡易餘 羅致政 王美惠 邱泰源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陳秀寳 沈發惠 吳秉叡 林俊憲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棄權:
蔡壁如 張其祿 賴香伶
主席:現在處理民眾黨黨團增列部分,請宣讀第一案。
民眾黨黨團增列部分:
一、本院委員張其祿等36人擬具「中華民國憲法第一百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修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十二條、第三十條之一及第三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公務員服務法第四條、第十四條之二及第十四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團體協約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主席:現在處理民進黨黨團增列部分,請宣讀第一案。
民進黨黨團增列部分:
一、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8人擬具「人民團體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6人擬具「土地稅法第五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9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8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7人擬具「國籍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8人擬具「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本院委員蘇巧慧等38人擬具「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修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本院委員陳素月等25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8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五條及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9人擬具「農業發展條例第六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一、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8人擬具「農業發展條例增訂第六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二、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8人擬具「僑務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三、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8人擬廢止「監察院監察委員行署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四、本院委員洪申翰等29人擬具「中華民國憲法第一百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修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報告院會,本次會議報告事項記載於議事錄順序授權議事處調整。
現在繼續處理原列報告事項,請宣讀第二案。
二、本院委員王定宇等31人擬具「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修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本院委員王定宇等30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三十三條之三及第九十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本院委員王定宇等33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本院委員王定宇等30人擬具「國家安全法增訂第二條之三及第五條之三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本院委員王定宇等29人擬具「軍人撫卹條例第十三條、第二十一條及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本院委員王定宇等31人擬具「產業創新條例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本院委員王定宇等30人擬具「大學法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本院委員王定宇等33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7人擬具「警械使用條例第一條及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一、本院委員羅致政等20人擬具「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二、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9人擬具「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組織法增訂第四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三、本院委員羅致政等20人擬具「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四、本院委員劉櫂豪等16人擬具「鐵路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五、本院委員何志偉等29人擬具「藥事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六、本院委員徐志榮等18人擬具「客家基本法第八條、第十八條及第十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七、本院委員謝衣鳯等18人擬具「人民團體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八、本院委員謝衣鳯等18人擬具「商業團體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九、本院委員謝衣鳯等18人擬具「工業團體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本院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一、本院委員謝衣鳯等18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二、本院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八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三、本院委員謝衣鳯等18人擬具「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四、本院委員費鴻泰等25人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五、本院委員林岱樺等16人擬具「多層次傳銷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六、本院委員林岱樺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七、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8人擬具「糾纏行為防制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八、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8人擬具「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九、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8人擬具「有線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8人擬具「衛星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一、本院委員陳亭妃等20人擬具「食物銀行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二、本院委員葉毓蘭等16人擬具「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八條及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三、本院委員葉毓蘭等17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四、本院委員葉毓蘭等18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五、本院委員葉毓蘭等23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六、本院委員葉毓蘭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及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五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七、本院委員葉毓蘭等18人擬具「立法委員行為法增訂第七條之一及第七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八、本院委員葉毓蘭等18人擬具「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九、本院委員葉毓蘭等18人擬具「內政部警政署組織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本院委員葉毓蘭等18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二條及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一、本院委員葉毓蘭等16人擬具「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二、本院委員葉毓蘭等17人擬具「侵害個人性私密影像防制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三、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23人擬具「反族群歧視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四、本院委員廖婉汝等21人擬具「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五、本院委員廖婉汝等21人擬具「勞工保險條例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六、本院委員廖婉汝等21人擬具「國民年金法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七、本院委員蘇巧慧等20人擬具「原生植物保育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八、本院委員蘇巧慧等22人擬具「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九、本院委員蘇巧慧等21人擬具「量子科技研究及發展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原住民族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109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一、原住民族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110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二、大陸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110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三、大陸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10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四、客家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110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五、內政部函送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110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六、內政部函送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110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七、內政部函送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110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八、內政部函送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110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九、內政部函送財團法人中央營建技術顧問研究社110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內政部函送財團法人臺灣省義勇人員安全濟助基金會110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一、內政部函送財團法人義勇消防人員安全濟助基金會110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二、僑務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海華文教基金會」及「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110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三、國防部函送財團法人國防安全研究院110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四、國防部函送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110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五、外交部函送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臺灣民主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中華民國委員會110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六、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110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財團法人環境資源研究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環境與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大嵙崁環境永續發展基金會」110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八、衛生福利部函送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財團法人鄒濟勳醫學研究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醫藥品查驗中心、醫療財團法人病理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財團法人惠眾醫療救濟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110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九、經濟部函送耀華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委員會110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經濟部函送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等19家財團法人110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對外漁業合作發展協會等20家財團法人110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二、教育部函送國家運動訓練中心110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三、教育部函送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基金會等10家財團法人110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四、文化部函送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等12家財團法人110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五、文化部函送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文化內容策進院、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110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六、科技部函送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110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七、科技部函送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110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八、科技部函送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110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九、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輻射防護協會及財團法人核能資訊中心110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司法院函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110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一、法務部函送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財團法人福建更生保護會及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110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二、行政院函送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110年度工作計畫及收支預算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三、行政院函送財團法人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110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四、行政院函送財團法人中華經濟研究院110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五、行政院函送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110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六、交通部函送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財團法人台灣電信協會、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110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及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110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八、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及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110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九、經濟部函,為修正「優惠電價收費辦法」第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九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暫行組織規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辦事細則」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編制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九十一、財政部函送「駐捷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捷克經濟文化辦事處實施避免所得稅雙重課稅及防杜逃稅協定」與附件「避免所得稅雙重課稅及防杜逃稅條款」英文本及中譯本,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二、行政院函送本院各黨團於第10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發表共同聲明之辦理情形,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三、內政部函,為修正「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第二十二條及第三十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內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九十四、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空氣品質嚴重惡化採取緊急防制措施期間電業調整燃氣用量核可程序辦法」,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九十五、勞動部函,為「基本工資」調整,自110年1月1日起,每月基本工資調整為新臺幣24,000元;每小時基本工資調整為160元,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九十六、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附件,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九十七、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九十八、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九十九、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傳染病流行疫情監視及預警系統實施辦法」第六條附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衛生福利部函送「平面式醫用口罩之標示應刊載事項」,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平面式醫用口罩之標示應刊載事項」,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報告院會,第一○二案至第一三五案請依序宣讀,其中第一一六案至第一二一案及第一三五案國民黨黨團提議改交審查,宣讀後以上提案均改交相關委員會審查,其餘議案均照議事處意見通過,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宣讀後通過。請宣讀。
一○二、交通部函送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109年度預算決議第1項「業務經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一○三、外交部函送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109年度預算「技術合作支出」項下「能力建構」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四、外交部函送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109年度預算「投融資計畫監督管理」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五、外交部函送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109年度預算「投融資業務支出」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六、外交部函送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109年度預算「委辦計畫支出」項下「業務費」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七、外交部函送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109年度預算「管理費用」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八、外交部函送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109年度預算「技術合作支出」凍結4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九、外交部函送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109年度預算「業務支出」─「委辦計畫支出」項下「業務費」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一○、外交部函送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109年度預算「業務支出」─「委辦計畫支出」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一一、財政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金融控股公司決議第1項「公共關係費」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一一二、財政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金融控股公司決議第2項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一一三、財政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金融控股公司決議第13項「金融保險成本」中「各項提存」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一一四、財政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金融控股公司決議第14項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一一五、財政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金融控股公司決議第15項臺銀人壽「員工訓練費用」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一一六、經濟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部分廠商租購地後土地使用效率不彰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一七、經濟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水公司「強化自有水源開發暨水資源調度」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一八、經濟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推廣貿易基金國外旅費凍結4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一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種苗改良繁殖場銷貨成本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畜產試驗所「畜產改良作業基金」項下「業務成本與費用」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二一、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短絀、賠償與保險給付」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二二、交通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決議第4項「專業服務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一二三、交通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決議第16項「專業服務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一二四、交通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決議第40項「電腦軟體服務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一二五、交通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公司決議第1項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一二六、交通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公司決議第2項「專業服務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一二七、交通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公司決議第3項郵政商城之營運成本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一二八、交通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公司決議第4項「交通及運輸設備」預算凍結十分之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一二九、交通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公司決議第16項「印刷裝訂與廣告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一三○、教育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運動發展基金「代理(辦)費」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一三一、內政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行銷及業務費用」項下業務費用預算凍結十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一三二、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提升失智照顧量能長照忘我園區中程計畫」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三三、國防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軍司令部「特種作戰突擊艇及硬殼充氣艇籌建案」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三四、國防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軍司令部「劍龍級潛艦戰鬥系統提升案」凍結1億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三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進口白肉雞標示屠宰日期如何法制化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主席:報告院會,第一三六案以下請一併宣讀,宣讀後均准予備查。請宣讀。
一三六、本院財政、內政、外交及國防、經濟、教育及文化、交通、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八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審計部函送「中華民國107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含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及「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決算審核報告(中華民國106至107年度)」案,因已逾送達後1年內完成審議之期限,爰依決算法第28條視同審議通過,請查照案。
一三七、本院財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財政部函送「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作業辦法」等9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一三八、本院財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境外資金匯回金融投資管理運用辦法」等8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一三九、本院議事處彙報各黨團推派組成「立法院修憲委員會」委員名單。
主席:現在進行質詢事項。
質 詢 事 項(本院委員質詢部分)
一、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農委會今年收購連三波,繼鳳梨、芭樂後,近日又收購香蕉。端午過後,香蕉價格一路走低,產地價從每公斤10元跌到每公斤2元。爰此,農委會應發揮其功能,建立完善制度,改善我國農產市場淺碟之困境,穩定農產品價格,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2017年「零撲殺」政策上路,農委會卻未針對該政策提出完善配套措施,各地的公立流浪狗收容所幾乎嚴重爆籠,進而將收容的壓力轉給民間私人狗場,然而農委會配套措施不足,私人狗場合法化有其難度,導致多數私人狗場遊走法律邊緣、環境不佳,卻仍持續承擔收容責任。爰此,農委會應儘速完善「零撲殺、零安樂死」的配套措施,勿以制度殺生,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動物展演管理辦法》實施將滿一年,全台展演動物場所通過許可僅六家。根據調查,全台約四十家展演場所,通過許可僅六家,其原因為業者不諳研擬營運計畫書、政府申請規定過於複雜嚴苛,導致申請程序頻頻卡關。爰此,本席建請農委會增加專責人力與專業訓練,協助輔導業者完成申請及後續營運,以改善動物福利,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今年七月起國內蒜價居高不下,與年初相比,已相差一倍之多,恐有囤積哄抬之虞。據查,近期檢調單位接獲線報,發現中部地區蒜頭盤商林姓男子等兩人,疑似操縱國內蒜價飆漲。有鑑於蒜頭為我國重要民生食材,檢調單位應嚴謹查辦。爰此,本席建請公平交易委員會、法務部等相關單位積極稽查,嚇阻蒜價持續飆漲,以避免造成民生問題和恐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五、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法務部推動科技偵查法立法,將擴大檢調與司法警察科技偵查可使用之工具範圍,檢警調不需經過法官核定,即可利用GPS或植入木馬程式,掌握調查對象行蹤,監聽通訊軟體的通話甚至監看訊息,顯有侵害憲法人權之虞。根據大法官釋字第509號釋字:「言論自由為人民之基本權利,憲法第十一條有明文保障,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之維護」,政府不應帶頭開民主倒車。爰此,本席建請法務部審慎研擬科技偵查法必要性,不應為偵查便利而侵害人權、違背憲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六、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近日發生南投大觀水力電廠武界壩六號閘門異常開啟,導致四名下游河床野外露營民眾死亡。根據台電初步判斷,事故因傳輸電纜絕緣老化,誤啟動閘門開關,故未能及時發布廣播警報通知下游居民疏散,因而發生意外。爰此,本席建請經濟部就完善疏洪警報、確實試探排水研擬落實方案,以確保憾事不再發生,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七、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新興毒品氾濫,高檢署將查緝新興毒品列為重點工作。根據台灣高檢署統計,今年截至七月止,已有114人因吸食新興毒品死亡,其中施用二級毒品副甲氧基甲基安非他命(PMMA)死亡高達84人,與去年人數相比,驟升兩倍多,顯見PMMA毒害未獲控制,應積極壓制新興毒品擴散。爰此,本席建請法務部、警政署及衛生福利部提高特定營業場所通報責任,加強查緝相關場所,並擴大檢驗量能,以遏制毒品戕害國人健康,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八、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日前蔡總統以行政命令宣布明年開放含有萊克多巴胺的美豬、美牛進口,引發各界爭議。根據台灣公共衛生促進協會於109年9月10日聲明,政府對瘦肉精含量之健康風險欠缺完善評估,且食安人力與經費嚴重不足,平均每位國民可分配之食品管理經費僅31.36元。爰此,本席建請衛生福利部、農委會慎重審酌進口萊豬可行性,莫讓國人喪失食物主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九、本院郭委員國文,鑑於農業人力缺乏的問題,期盼透過導入自動化的生產模式,舒緩農村的人力需求,並促進現代化農業的技術提升。農委會現有祭出相關農機補助方案,然而,對照農事現場的實際需求,該補助方案仍有未盡完善之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本院廖委員婉汝,鑑於法務部研擬「科技偵查法」草案,賦予檢警調法源依據,可針對通訊軟體施以監聽聲音,甚至監看文字,引發民眾恐慌及法界人士高度質疑。法務部應思考該法可能對人權及隱私侵害,並傾聽社會廣泛意見,懸崖勒馬,避免「科技偵查法」草案內容侵害人民自由,及以民主法治之名,行權威復辟、戕害人權之實,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一、本院廖委員婉汝,鑑於新冠肺炎疫情嚴峻,國內產業及就業市場受到嚴重衝擊,且新冠疫苗上市仍遙遙無期,可預見短期內疫情不僅不會結束,更存在再次發生大流行的可能性。為穩定產業信心,並照顧受疫情影響之勞工,政府應適時調整勞工相關補助計畫,就延長﹤安心就業計畫﹥實施期間,並延長補貼減班休息勞工期間等進行評估,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二、本院廖委員婉汝,針對政府宣布將於110年1月1日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美豬及30月齡以上的美國牛肉進口。雖然衛福部食藥署立即公布20項農畜禽散裝食品標示新規定,強制規範所有食品販賣業者必須在商品上標示「原產地(國)」的資訊,否則將予以開罰。惟因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美國肉品的屠宰和加工都因此延緩,導致之前賣不掉的已屠宰的肉牛與肉豬堆放在冷藏室內,而通常在被屠宰前數周才被餵食含萊克多巴胺飼料的豬牛,體內殘留的萊克多巴胺量也變高。如我國貿然開放進口,加上運送時間也意外延長,難保國人不會因此食用到屠宰日期較前的美國肉牛與肉豬,對國人食安將產生「立即危害」。爰要求衛福部除應建立強制標示來源國產地標示外,更應該於「散裝食品標示規定」中,清楚強制標示「來源國屠宰日期」證明。在維護國民健康的前提下,於相關配套機制還沒有完整建立起來之前,政府應禁止含有萊克多巴胺的美豬及開放30月齡以上的美牛進口,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三、本院陳委員玉珍,鑑於開放海洋是全民期待,行政院業已宣布「向海致敬」鼓勵人民「知海、近海、進海」,各部會與各地方政府也積極推戰海洋事務,拓展海洋新局。金門雖四面環海,但因受戰地政務管制使得人民親近海洋資源比本島緩慢,復以地方人力吃緊、沒入大陸船隻長期擱置岸際及海洋事務研究申辦繁複等,皆仰賴行政院整合各部會統籌以謀求改善。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四、本院張委員其祿,有鑑於教育部於107年9月7日發布新聞稿指出,為保障專案教師權利,具體方式包括,資訊公開大專校院聘任專案教師人數及薪資待遇情形、研訂專案教師薪資待遇與其他權益保障事項、政策引導規範學校聘任專案教師數量等。但時至今日已逾兩年多,卻石沉大海、失信於民。由於教育問題影響巨大且深遠,行政院及教育部應審慎面對,儘速公告專案教師相關規範及權益保障之措施,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五、本院張委員其祿,有鑑於過去國內曾有多起嫌犯於臺鐵引爆爆裂物,造成多名乘客受傷之事件,且曾有多件行李箱長期被放置於臺北車站大廳無人管理之情形。爰此,行政院及其權責機關應加強人員之公共安全危機處理教育,並應研擬針對公共運輸業之可疑物品、旅客遺留無人看管之行李建立相關管理辦法,以維護國人之公共運輸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六、本院高委員虹安,含萊豬肉與三十個月以上美牛將於明年一月一日開放進口,兒少為易感族群,政府應該要優先關注並嚴格把關。然教育部僅以一紙公文要求學校必須要優先採用本國食材,顯然未考慮現況落差與執行可行性。「徒法不足以自行」,校園食安為重大議題,行政院應先盤點相關檢驗能量,包括人力、檢驗試劑等物資,並進行相關配套修法,方能使兒少食安受到更完善保護,避免混充肉品進入,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以上質詢事項全文,均見本期質詢事項)
主席:現在進行討論事項第一案。
討 論 事 項
一、本院國民黨黨團,有鑑於共軍連續15天派軍機擾台,運八反潛機侵犯我國西南防空識別區(ADIZ)飛航;為恫嚇台灣,大陸外交部甚至對外宣稱「不存在所謂『海峽中線』」,使台海成為軍事衝突熱點;朝野各黨團共同呼籲中共必須自我克制,停止一切挑釁行為,蔡政府宜儘速重新開啟對話,以緩解兩岸衝突,莫使台海緊張局勢再升溫;長久以來,美國一直是台灣軍力堅實後援,《亞洲再保證倡議法》第209條款支持美國與台灣間政治、經濟及安全的合作,規定「美國總統應依來自中國之威脅而定期對台軍售」;為強化中華民國國家安全及完善國防戰備,使台灣海峽現狀不因一方採取任意行為而改變,爰請作成以下決議:「蔡英文政府應積極說服美國政府依照其《台灣關係法》之精神,一旦『中共有明顯危及台灣人民安全及社會經濟制度的行動』時,在我國政府請求下,將前述中共舉動視為『對西太平洋地區和平及安定的威脅』,並以外交、經濟與安全防衛等方式協助我國抵抗。」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主席:依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八條第三項之規定,本案經提案人說明提案旨趣、大體討論後,即議決交付審查或逕付二讀或不予審議。
報告院會,現有國民黨黨團提議逕付二讀,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
現在繼續處理。進行廣泛討論,未有委員登記發言。
現有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照案通過,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照案通過,作如下決議:蔡英文政府應積極說服美國政府依照其「臺灣關係法」之精神,一旦中共有明顯危及臺灣人民安全及社會經濟制度的行動時,在我國政府請求下,將前述中共舉動視為對西太平洋地區和平及安定的威脅,並以外交、經濟與安全防衛等方式協助我國抵抗。
進行討論事項第二案。
二、本院國民黨黨團,有鑑於美國在近期2個月內接連派出衛生部長阿札爾、國務次卿柯拉克訪台,並宣布對台多項軍售。美國駐聯合國大使克拉夫特今年9月16日對外表示,美國「正在推動台灣重返聯合國」,強調川普政府一直希望深化美台關係;美國聯邦眾議員帝芬尼(Tom Tiffany)已提出決議案,要求美國與台灣恢復正式邦交關係。近年美國對台灣的支持日益提升,陸續通過《台灣旅行法》(Taiwan Travel Act)、《台灣友邦國際保護及加強倡議法案》(Taiwan Allies International Protection and Enhancement Initiative Act)、《台灣保證法》(Taiwan Assurance Act of 2019)等對台友好法案,在在顯示台灣與美國關係緊密。美台關係突飛猛進之際,外交部對美應積極尋求全面的外交關係;1979年中華民國與美國斷交以來,提升中華民國與美國雙邊關係一直是朝野的共同目標,為提升中華民國之國際地位並拓展對外關係,爰請作成以下決議:「蔡英文政府應以美國與中華民國回復邦交作為對美外交目標,並積極推動。」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主席:依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八條第三項之規定,本案經提案人說明提案旨趣、大體討論後,即議決交付審查或逕付二讀或不予審議。
報告院會,現有國民黨黨團提議逕付二讀,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
現在繼續處理。進行廣泛討論,未有委員登記發言。
現有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照案通過,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照案通過,作如下決議:蔡英文政府應以美國與中華民國回復邦交作為對美外交目標,並積極推動。
報告院會,現在進行行政院院長、主計長、財政部部長、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及相關部會首長列席報告「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三期特別預算案」編製經過報告並備質詢。
行政院院長、主計長、財政部部長、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及相關部會首長列席報告「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編製經過並備質詢。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報告。
蘇院長貞昌:(11時26分)主席、各位委員。承蒙貴院安排報告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的編製情形並備質詢,深感榮幸。
壹、前期特別預算編列及執行概況
為帶動整體經濟發展動能,因應國內外新產業、新技術及新生活趨勢,推動有利下一世代國家轉型所需的前瞻基礎建設,本院提出「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草案,經貴院於2017年7月5日三讀通過,該特別預算條例第七條規定,中央政府支應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以4年為期,預算上限為新臺幣4,200億元,期滿後,後續預算及期程,經貴院同意後,以不超過前期預算規模及期程為之,並以特別預算方式分期籌編。
本院依上開條例規定,編具前瞻建設第1期、第2期特別預算,感謝貴院分別於2017年8月31日、2018年12月28日審議通過1,071億元及2,229億元,合共3,300億元的特別預算。
前瞻基礎建設自推動以來,深受民眾歡迎,各縣市首長及各級民意代表皆非常重視,大力爭取,更要特別感謝許多縣市政府共同參與執行相關競爭型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至2018年底,計畫經費執行率為92.3%,第2期特別預算執行至今年8月底止,計畫經費執行率為93.4%。相關執行情形經向貴院進行報告後,已於今年7月2日獲貴院同意辦理後續4年預算籌編案。
茲謹就本第3期前瞻特別預算案的規劃原則及編製重點,綜合說明如後。
貳、續期(後續4年)特別預算之編列原則
武漢肺炎疫情嚴竣,臺灣防疫有成,加上各項紓困振興措施,讓多數國人及企業已逐步恢復,此時政府更應帶頭加大、加快公共投資,一方面提振經濟,二方面攸關國家發展、產業轉型、提升國人生活品質的重大基礎建設,得以延續完成,本院在經貴院同意後,併同前期所餘900億元額度,後續合計5,100億元特別預算,依特別條例規定,分期編列,逐期檢討,個案計畫依程序嚴謹審議,錢一定用在刀口上。
本次續期特別預算,除就前4年所推動計畫項目仍有延續推動必要者,持續加以支持外,將優先支應2025年前可完成之重大建設,同時配合政府未來施政重點,全力加速臺灣數位發展,增加5G、AI、半導體等六大核心戰略產業建設,也藉由提高城鄉建設資源配置,均衡區域發展。
至於委員關切本次軌道建設所佔比例較前期為少,係由於軌道建設整體期程甚長,從可行性研究開始,歷經綜合規劃、發包、動工到完工,動輒要十多年,經費編列的高峰期多落在施工中、後段,因此,本次特別預算根據工程付款期程及財務調度需求等務實考量,將預算集中於未來4年內真正急需且可完成的建設,而前4年已經執行中的軌道建設,也都會視實際進度,妥適編列預算,持續推動,其餘軌道建設,只要是行政院核定通過的計畫,一定會分年在年度公共建設預算內核實編列相對應預算,該挹注的經費,一分錢都不會少,讓臺灣的軌道建設能夠順利推動。
、第3期(2021-2022年)特別預算案編製重點
本院經審慎評估計畫可行性、執行力及施政優先順序後,編製並提出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歲出共編列2,300億元,期程為2021年至2022年,各項預算概述如下:
一、軌道建設:
為打造完善軌道系統路網,提供國人友善、安全、便捷可靠的軌道運輸系統,提升大眾運輸使用率,本期編列402億元,主要包括臺鐵南迴鐵路屏東潮州段到臺東電氣化工程、嘉義市區鐵路高架化、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等經費。
二、水環境建設:
為打造不淹水、不缺水、親近水、喝好水的優質水環境,本期編列524億元,主要包括曾文南化聯通管、烏溪鳥嘴潭人工湖、加強水庫集水區保育治理等經費。
三、綠能建設:
為達成能源轉型目標,帶動綠能產業創新發展,完備綠能發展所需環境,本期編列79億元,包括智慧電動巴士、發展綠能發電配電智慧管理與效能提升技術、沙崙綠能科學城等經費。
四、數位建設:
為建構支持未來發展之數位基礎建設環境,本期編列444億元,包括民生公共物聯網應用、AI智慧應用與數位人才培育、5G與資安基礎建設、改善偏鄉寬頻服務與改善山區行動通訊等經費。
五、城鄉建設:
為豐富地方產業發展,完善公共服務據點,推動地方創生與振興觀光,本期編列741億元,包括持續改善停車問題、提升道路品質、開發在地型產業園區、改善校園輸配電系統並於2022年2月底前讓全國中小學班班有冷氣。
六、因應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建設:
為營造優質生養環境,減輕家長育兒負擔,本期編列18億元,持續建構0-2歲兒童社區公共托育經費。
七、食品安全建設:
為提升食安檢驗量能,並健全安全管理體系,本期編列16億元,辦理食品藥物國家級實驗大樓計畫、提升新興傳染性疾病醫藥品及病原檢驗研究量能等計畫經費。
八、人才培育促進就業建設:
為培養符合時代與重點關鍵產業所需人才,提升人才與產業國際競爭力,本期編列76億元,主要包括優化技職校院實作環境、重點產業高階人才培訓、雙語國家政策等計畫經費。
肆、結語
以上謹就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的編製重點綜合說明,有關本特別預算案的編製經過及內容概要,由主計總處朱主計長再作詳細報告,財源籌措部分,由財政部蘇部長報告,計畫審議及執行部分,由國家發展委員會龔主任委員報告。
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不只是加速國家未來發展所需之重大基礎建設,更是促進產業轉型升級,帶動民間投資與整體經濟發展,創造就業機會,提升國家競爭力及國人生活品質,都有很大的幫助。感謝各位委員過去對於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第2期特別預算的支持,為使各項建設計畫得以順利銜接,敬請各位委員持續支持,早日通過本特別預算案,使這些為國家定錨築基的重大計畫能夠順利落實推動。謝謝大家。
主席:請行政院主計總處朱主計長報告。
朱主計長澤民:(11時38分)主席、各位委員。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編製概況及計畫重點,蘇院長已經作了說明,現在謹就特別預算案的編製經過及內容概要進一步提出報告。
壹、特別預算案編製經過及內容概要
為賡續辦理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國家發展委員會及科技會報辦公室會同相關機關,就各部會按計畫期程所提之經費需求進行先期作業審查,茲依據先期作業審查結果編具完成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實施期程自110年度至111年度,於本(109)年8月31日送請 大院審議,其主要內容如下:
一、歲出編列2,300億元,茲分別按機關別及政事別編列情形,簡要說明如下:
(一)機關別編列情形
1.經濟部主管編列626億元,110年度及111年度分配數為326億元及300億元,包括加速辦理地方政府轄管河川、排水及海岸防護之防洪綜合治理工程、曾文南化聯通管工程計畫、烏溪鳥嘴潭人工湖工程計畫、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備援調度幹管工程計畫、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水岸環境、開發在地型產業園區、領航企業研發深耕計畫、A世代半導體─先端技術與產業鏈自主發展計畫及智慧顯示前瞻系統開發驗證計畫等。
2.交通部主管編列593億元,110年度及111年度分配數為261億元及332億元,包括臺鐵升級及改善東部服務、鐵路立體化及通勤提速、都市推動捷運、提升道路品質計畫(公路系統)及改善停車問題等。
3.教育部主管編列334億元,110年度及111年度分配數為272億元及62億元,包括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電力系統改善暨冷氣裝設計畫、充實全民運動環境計畫及2030雙語國家政策等。
4.內政部主管編列207億元,110年度及111年度分配數為95億元及112億元,包括辦理直轄市及縣(市)道路路網等公共環境改善、下水道及都市排水改善及城鎮之心工程等。
5.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編列175億元,110年度及111年度分配數為110億元及65億元,包括補助5G網路建設計畫、強化偏鄉地區5G寬頻服務與涵蓋─補助業者於偏鄉地區建置行動寬頻基地台計畫、5G及物聯網資安防護─健全電信資安防護設備建置計畫等。
6.科技部主管編列99億元,110年度及111年度分配數為54億元及45億元,包括年輕學者養成計畫、重點產業高階人才培訓計畫、A世代半導體─前瞻半導體及量子技術研發計畫、科學城公共建設計畫、海纜及5G雲端聯網中心建置計畫等。
7.農業委員會主管編列66億元,110年度及111年度分配數為32億元及34億元,包括阿里山林業鐵路設施設備安全提升計畫、加強水庫集水區保育治理計畫、辦理地方政府轄管河川、區域排水上游集水區坡地土砂災害處理、農田排水、埤塘、圳路改善工程等。
8.衛生福利部主管編列57億元,110年度及111年度分配數為21億元及36億元,包括整建長照衛福據點計畫、建構0-2歲兒童社區公共托育計畫及食品安全建設等。
9.文化部主管編列56億元,110年度及111年度分配數各為28億元,包括文化生活圈建設計畫、加速推動地方創生計畫、5G文化科技人才培育暨跨域應用計畫、影音場域之5G創新應用領航計畫等。
(二)政事別編列情形
經濟發展支出1,254億元居首,占歲出總額54.5%,教育科學文化支出864億元次之,占歲出總額37.6%,社區發展及環境保護支出70億元,占歲出總額3%,社會褔利支出57億元,占歲出總額2.5%,一般政務支出55億元,占歲出總額2.4%。
二、以上歲出所需財源2,300億元,全數以舉借債務支應,110年度及111年度分配數為1,241億元及1,059億元。
貳、結語
以上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係為加速推動國家重大基礎建設,敬請各位委員女士、先生惠予指教,並鼎力支持,祝福大家健康快樂,萬事如意。謝謝!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報告。
蘇部長建榮:(11時42分)主席、各位委員。有關「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110年度至111年度)」收入編列情形報告如下:
依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下稱本條例)第7條規定,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前4年預算上限新臺幣(下同)4,200億元,得以舉借債務辦理。期滿後,後續預算及期程,經大院同意後,以不超過前期預算規模及期程為之。
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106年度至107年度)及第2期(108年度至109年度)特別預算歲出分別編列1,071億元及2,229億元,合計3,300億元,尚有900億元額度未編列;又為各項建設計畫之推動得以順利銜接,大院業同意後續4年以4,200億元為限繼續推動。嗣經編列第3期(110年度至111年度)特別預算案,歲出2,300億元,包括110年度1,241億元及111年度1,059億元,規劃以舉債支應。
有關債務管控部分,依本條例規定,每年度債務舉借數不受公共債務法第5條第7項規定限制,惟須管控本條例施行期間中央政府總預算及特別預算舉債額度合計數,不得超過該期間歲出總額合計數15%;且中央政府所舉借1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預算數,應符合公共債務法第5條第1項規定,不得超過前3年度名目國內生產毛額(GDP)平均數之40.6%。
考量前瞻基礎建設計畫自106年度推動執行,併計106年度至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流域綜合治理、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及新式戰機採購等特別預算(案)舉債額度合計數,占該期間歲出預算總額合計數10.8%,低於15%規定上限;另預估110年底中央政府1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6兆1,337億元,占前3年度名目GDP平均數32.6%,低於上開債務存量規定上限。
適逢全球遭受肺炎疫情衝擊,政府藉由擴大公共建設及振興等措施,帶頭強化投資動能,期能加速提振經濟,帶動未來歲入自然成長,發揮財政改善之良性循環,培養財政永續資本。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惠予支持與指教,謝謝!
主席:請國發會龔主任委員報告。
龔主任委員明鑫:(11時46分)主席、各位委員。感謝貴院安排報告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第3期特別預算的編製情形並備質詢,深感榮幸。
首先要感謝立法院通過前瞻特別預算8年總共8,400億元,前兩期已經執行了3,300億元,今年3月行政院函請大院同意籌編第2個4年計畫4,200億元特別預算案,於今年5月大院經濟委員會聯席會議審查通過,同意前瞻基礎建設第2個4年期計畫併同前期所餘900億元,編列特別預算合計5,100億元。
本會依行政院指示於今年5月底展開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滾動式檢討作業,請各部會核實檢討8大建設之個案計畫項目,提出必要的經費需求。爰需求非常強烈,各部會共提出高達八千五百多億元之需求,經考量各計畫實際執行進度及核實經費需求,編訂5,100億元特別預算之計畫規劃與調整之後,向行政院報告定案。
感謝大院於今年7月2日第10屆第1會期第1次臨時會第2次會議,同意辦理特別預算籌編5,100億元,強化重要基礎建設,有延續性及114年前可完成之重大建設優先支應,並持續推動均衡區域發展、強化偏鄉建設。另外,為因應美中貿易戰以及後疫情時代趨勢,將強化5G與數位發展建設;同時,預算規劃亦超前部署AI、資安等六大核心戰略產業、強化產業創新轉型,積極推動產業振興發展所需基礎建設,並強調厚植競爭力及環境永續發展。
依據特別條例第六條規定,其計畫預算應依計畫屬性分別辦理先期作業審查,本會參照「政府公共建設先期作業實施要點」,行政院科技會報辦公室參照「政府科技預算先期作業要點」,就公共建設計畫及科技發展計畫,分別辦理第3期(110-111年度)特別預算之先期作業審查,覈實依各項計畫進度滾動檢討各項計畫經費上的一些需求。
後續由行政院主計總處彙整本會與行政院科技會報辦公室先期作業審查結果,編具完成前瞻基礎建設第3期特別預算案,行政院於今年8月13日第3714次院會通過核列前瞻基礎建設第3期特別預算公共建設總共1,899億元,科技發展計畫401億元,合計2,300億元,並送大院審議。
依據「前瞻基礎建設條例」,本會為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的主管機關,並應專案列管及考核計畫的執行。按計畫的屬性,公共建設及科發計畫分別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及科技部管考,本會則負責統籌專案列管,持續地按月、季、年追蹤及檢討執行的成果及總績效,以掌握計畫執行的情形與協助解決問題,並督促執行落後的計畫可以加速辦理。
各執行機關如有需要跨部會協商的事項,可提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的督導會報或科技部前瞻基礎建設的工作督導會報協調處理,提升計畫的執行能量與效率。另管考機關亦不定期地實地查訪推動的情形,主動發現問題,進而協助排除困難。
目前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2期特別預算截至109年8月底為止,分配數達到1,581億元左右,執行數達到1,478億元左右,執行率達到93.44%。
另外,為了增進民眾對於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的瞭解,本會已依據「前瞻基礎建設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於行政院全球資訊網建置前瞻基礎建設專區,主動公布相關審核的報告、補助情形及績效檢討報告等文件,可供民眾參閱。
最後,由於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係屬連續性計畫,為銜接後續年度計畫的執行,且第2期預算僅編到今年年底,第3期特別預算亟需在這個會期通過,懇請大院各位委員予以支持,以利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持續推動,感謝。
主席:現在進行委員質詢,每位委員質詢時間不得超過15分鐘;輪到質詢委員如果不在場,視為棄權。
請陳委員柏惟質詢。
陳委員柏惟:(11時52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主計總處朱主計長、財政部蘇部長、國發會龔主任委員、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今年已經是第3期,這也是我第一次參加審查,當然前面三千多億元的預算執行率達到百分之九十幾聽起來很美麗,但是我自己在地方常常會被問到:「你們說要裝冷氣,到現在還沒裝」,或是你們說要如何、如何,到現在還沒做到。其實我當然知道這些計畫需要時間及地方政府的配合,所以今天我要研究一個主題,就是如果地方政府不做,導致聽起來中央跳票,以及有可能地方的政治透由扭曲、造謠、抹黑的方式,導致中央的政策沒有辦法達成,行政院有什麼具體的配套及措施加以因應?
首先,我要感謝中央營建署在前瞻基礎建設的部分,針對沙鹿區及烏日區兩條很大條的道路補助3,600萬元來重新鋪路;當然,這是因為地方的預算不足,難以執行。
再來是在選舉之前,其實我有兩個提案,今天主要關心交通及體育等兩個部分,因為剛好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也有編列預算在這幾項,其中全民體育是希望體育中心能夠鄰里化、社區化、區域化,分作3個等級。我知道國民運動中心計畫已經結束了,接下來要推動另外一個運動中心的部分。
此外,在山海環線的部分,我知道這是交通部部長之前的政策,由於社會的紛紛擾擾,到現在已經延宕二、三年,不只是沒進度,甚至淪為政治口水,我認為這對臺中市民與臺中市的交通運輸發展而言不是一個好的方向。前兩個禮拜坊間傳出,中央補助分藍綠,比例不公平,請問院長是否同意這句話?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蘇院長貞昌:(11時55分)主席、各位委員。不同意。
陳委員柏惟:為何不同意?
蘇院長貞昌:相信大家都看得出這些建設非常重要,所以委員不只關心,也為地方爭取了很多,而地方政府也都積極爭取。對於地方的補助,我們不分藍綠,我們看的是進度!以委員所舉的例子來說,地方從事經費如此龐大的建設,雖然地方與中央屬不同政黨,但我們不分彼此,端視地方需要而定,這也是委員所爭取的。
陳委員柏惟:我常常發現,當一項政策宣布實施後,凡屬地方與中央相互配合完成的建設,就會發生「公媽隨人拜」的狀況。市府認為是市府的功勞,中央也認為是中央的功勞,這讓我對臺灣地方與中央政治合作空間抱持悲觀看法!因為事情必須靠大家相互合作始可達成,所以地方政府負責整理、計畫、協調、審查、處理等項目,而中央則擬定總體計畫與方向,然後審查、撥付預算。但到了後期,往往發生現任怪前任沒做事,地方又說事情與中央無關,以致「公媽隨人拜」,這對臺灣的政治合作而言不是一件好事。請教交通部林部長,因為林部長同時也是前臺中市長,以部長所知,臺中市政府有財政問題嗎?
林部長佳龍:臺中市政府的財政位居六都中段班,畢竟臺中市升格時間晚,以致市府的舉債空間相較北高來得少,財政壓力也比較大。
陳委員柏惟:我在地方基層奔走溝通時常會遇到有人提到舊臺中縣區,譬如以前位在臺中縣的偏鄉學校享有偏鄉補助,但縣市合併後一律改為直轄市,以致原舊縣區出現經費艱困的問題。講到交通問題,以鐵路山海環線和捷運來說,臺中市的前瞻第一期軌道建設執行率只有10%,部長認為原因何在?
林部長佳龍:臺中新市長就任後,即宣布不興建臺鐵山海環線,後來礙於壓力又說願意興建,只是希望經費由中央百分之百負擔!但國家有國家的制度,審查要點中對於地方所需支付的配合款均有規定。此外,由於在營運模式、場站開發等的審查資料不夠完整,所以我們已要求臺中市府修改補件,目前已送交通部審查。山線屬於委員選區,像大慶到烏日這一段已經審查通過,可以提早施做。其實山海環線只是一個概念,且分成好幾段,亦有優先路線存在,只要地方政府加速推動,我們也一定全力支持!
陳委員柏惟:本席之所以提出這些問題,並不是想檢討政黨問題,而是中央雖然已經編列預算來進行規劃、設計與執行,但仍舊無法解決一些停頓已久的問題。我知道地方政府不提計畫的話就無法執行,但對地方民眾來說,他們會認為政府沒有做到。他們不知道責任究竟在里長、區公所、市政府或中央,雖然我們會解釋說明。像捷運,臺北早在90年代時就一次規劃興建六條捷運,而高雄迄今只有兩條捷運,臺中則連一條捷運都還沒有興建完成,長此以往,之前政府所宣示的環島軌道建設計畫想完成將會曠日廢時,除非地方與中央能一直都由同一政黨執政。部長,對此有解決、解套的辦法嗎?既然由中央編列預算,那麼中央有何辦法可以避免這種狀況的發生?
林部長佳龍:這涉及到兩項法律:一是大眾捷運法,依規定,捷運需由地方政府提案,中央補助。
陳委員柏惟:我瞭解。
林部長佳龍:第二個是有關鐵路立體化、平交道改善及周邊土地開發,對於這個部分,交通部在去年協助了六個縣市,採取包括預審制,而且我們也跟地方政府一起在最後審查之前都已經幫它做修正,比如嘉義、宜蘭這些例子都可以看到,包括像彰化,甚至是新竹市,它採取的是比較屬於大車站平台的概念,所以我們現在是很積極的協助地方政府解決問題。至於捷運的部分,還是要地方政府基於地方對軌道路網的發展,我們會予以補助,但地方政府要提出一個整體的規劃,像臺中市就是這個例子,包括屯區的捷運路網。
陳委員柏惟:在2020年7月底時,部分的軌道規劃綜合計畫第二期預算執行得不夠理想,包括臺南鐵路立體化、大臺中山海線鐵路高架化,以及臺中捷運綠線延伸作業,這些都是交通部相關的計畫,我當然知道這也在於地方政府,但是你的執行率出來的時候,這就變成是你的工作了,是不是未來能夠想辦法再加速一下?我代表鄉親向部長具體的拜託,可以嗎?
林部長佳龍:是,我們一定會全力積極協助,但是提案包括可行性研究、綜合規劃和環境評估,我們還是要照程序走,有的縣市很積極,我們的速度就比較快,也會主動跟他們溝通、予以協助。
陳委員柏惟:當然我們知道相關預算編列好了,必須由各個縣政府提出需求,這部分還是要繼續堅持宣傳,向大家報告,好不好?
林部長佳龍:是。
陳委員柏惟:另外,有關國民運動中心設施,根據國民體育法第五條規定,政府應該保障人民平等使用運動設施及參與體育活動的權利。今年3月份,我也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質詢,提及希望未來運動中心能夠分級,本席之前也有在運動,我知道有些是由協會代管,有些是由學校託管,有些是由公所直營,造成民眾知道那個東西是公家的,但卻不知道要向誰借,導致民眾普遍時間久了也就懶了。也有一些熱門的運動,比如像是羽毛球場,有的長年都是由同一個協會在租,有的場所看起來又像沒有使用,對於這些,如果能夠有整體計畫加以妥適利用,在網路公開,我想這會是非常好的方向。
過去國民運動中心有15萬人的設置限制,未來會縮小到7萬人,我要拜託部長,這個7萬人的規定就不要向市區靠,是不是能夠優先考慮到縣區的需求?
潘部長文忠:向委員說明,國民運動中心這個計畫之前已經告一個段落了,有關經營等方面,我們也做了檢討,這次感謝院長支持在前瞻計畫裡面有一個充實全民運動的計畫,如同委員所提的,往後的設施標準要更加符合實際的要求,我們會做調整,現在開始會讓縣市提出這方面的需求,我們來做審查,委員如果知道地方上有比較需要的話,也讓我們瞭解。
陳委員柏惟:臺灣的民主進程裡面,包括中央和地方,我知道有很多工作到現在民眾還是不太瞭解,事實上,包括現場的一些民主前輩過去也經歷過戒嚴時期,對他們來講,他們的工作就是交代里長、政治人物,他們不會管你是縣政府或是中央,所以這件事情非常重要,即便今天各位貴為執政黨的官員,民眾的想法仍然是:我已經告訴你了,沒有做是你的事情!他們沒有辦法瞭解,為什麼臺北每個區都有運動中心、體育中心;他們沒有辦法瞭解為什麼臺北有捷運,而其他地方沒有捷運;又為什麼國民運動中心一定是市區先有,而不是縣區先有。對於這些工作,如果我們沒有整體從中央的計畫來做配套,進而去具體要求和設定,其實都會造成很多的紛擾。以國民運動中心為例,當初我在選舉的時候,幾乎所有的人都來向我爭取,但問題是我的地區就找不到可以設置的點,但是我從頭到尾至少聽到數百人向我提出這個事情。問題就來了,明明中央都有這些辦法,但是地方都不知道,民眾都不知道,關於這個部分,院長是不是可以告訴我們要如何繼續宣導前瞻計畫的補助?不管是宣傳的方式也好,或是宣傳設定這些計畫的方式,到底要怎麼做,才能讓民眾了解?
蘇院長貞昌:感謝委員特別重視運動的部分,其實我也是一個很鼓勵、重視運動的人,過去補助的方式可能有完成人口集中區等等,方才部長說明得很清楚,如果過去做得不夠,基於國民平等以及地方平衡發展的政府政策,委員提到的地方如果沒有相關的運動設施,人民、住民也確實有這樣需求的話,在沒有土地的地方,看看是不是有學校或是有什麼地方,我們也許可以運用學校來做,像風雨操場或是其他方式,讓地方的民眾能夠有一個相關的、適當的運動場所,我們非常願意做這樣的努力,如果委員認為有這樣的需求,我再請部長特別來關心,委員那邊的具體情況為何可以讓部長了解、參考,看看要如何來推動。
陳委員柏惟:因為人口有7萬人的話,我們現在去外面跟人家說,如果你們人口有7萬人就設一個運動中心,我跟你說,我的選區有3個地方符合這個資格,但是如果屆時我們沒有做的話呢?有可能是因為地方沒有來申請,也可能是他們的自籌款不足,也可能是討論完之後,他們認為東邊要先設,然後西邊再來設,這樣的話,他們就會認為是中央跳票。包括冷氣的部分也是一樣,院長一說出這個政策之後,大家都非常高興,包括電力改善設備,包括綠能要如何整合,包括台電來開會等等,我們在這裡做事我們都了解,但是沒辦法讓大家都能夠了解,所以我的意思是要加強我們的宣傳工作,以及政治的分工要明確,對於這部分,院長有什麼想法?
蘇院長貞昌:委員,我很認同委員說的這一點,如果我們有一個辦法,仍然要透過各種方式讓民眾能夠知道,意思就是不要說政策都是自己在那裡「膨風」、自己說自己的,如果做不到就推給中央,我們也知道有的人會這樣做,其實這對老百姓也沒有好處;第二,請委員放心,關於班班有冷氣,在2022年2月底以前,中小學每個班級的教室一定會有冷氣,這一點絕對會做到,請你放心。
陳委員柏惟:具體有3個部分來做個結論,第一,方才院長說補助的辦法都規定在那裡,補助不分藍綠,對不對?
蘇院長貞昌:對。
陳委員柏惟:第一,補助不分藍綠;第二,如果有一些計畫地方並沒有送過來,中央要如何來加強,你們會去研究;第三……
蘇院長貞昌:剛才林部長也特別說,對有的東西來講,地方政府也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競爭型的預算,如果地方都不做的話,其實中央也沒辦法直接幫他們做。
陳委員柏惟:第三,本席具體替本席選區的選民來拜託你們,我們這裡需要運動中心,再麻煩你們來研究,感謝。
蘇院長貞昌:好,謝謝。
主席:接著請陳委員椒華質詢。
陳委員椒華:(12時8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主計總處朱主計長、財政部蘇部長、國發會龔主任委員、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院長好,先恭禧院長,這次中秋連假,我們的交通表現不錯。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蘇院長貞昌:(12時9分)主席、各位委員。這次因為大家的配合,交通部整體也很努力,感謝。
陳委員椒華:這次比較沒有聽到大家在抱怨。
蘇院長貞昌:有的,還是要再改進,不過,路就是這麼寬,如果車輛一多的話,一定還是會塞車。
陳委員椒華:院長,因為我的議題比較多,所以我先問完,然後再請院長回答。
蘇院長貞昌:好。
陳委員椒華:第一,我們都知道全球氣候變遷,現在年輕人也很關心,所以大家有訂一個目標,就是2050年要達到零碳排放,但是在前瞻裡面,這次我們在綠能建設編了5.9億元,可能要再加強,因為年輕人都在注意這個問題。
再來是有關中央總預算舉債部分,因為遇到紓困、軍購、前瞻、總預算,覺得這是一個艱困的時期。現在的負債也已經超過6兆元,舉債的上限也越來越逼近,中央、地方政府的負債都很嚴峻,地方政府的負債我想已經超過4,000億元,現在地方政府靠土地徵收來自籌,所以自籌的問題其實蠻嚴重的。雖然今年中央編了2,300億元,再分到地方,但是地方的軌道建設當然是最多,軌道建設再配合一些區域的開發,所以我們看到圈地或政府合法徵收土地的問題就越來越嚴重。
在這裡也要跟院長說啦!目前跟我陳情的自救會案例其實大部分都跟軌道或土地重劃有關係,在這裡也要拜託院長關心這部分,因為我知道政府真的很努力,但是針對這些陳情,如果政府做得到,也給予多點關心。
另外,政府財政吃緊,有關軌道建設的部分,我們知道在前瞻計畫裡面也看到很多還要做,目前都在規劃或計畫當中,現在的舉債可能會越來越多,所以要審慎評估,還是要拜託政府再更審慎評估,沒有急迫性的就先緩一緩,有關可行性研究等也要做足。
此外,我想年輕人很期待做社會住宅,但是在前瞻裡面看不到,我知道院長可能會說編在其他預算裡面,但是目前因為大家看到的都是成效很低,譬如目標是8萬,現在可能不到1萬,所以未來在前瞻如果可以把它納進來,我想受到的肯定應該還是比較多,這是社會住宅的部分。
有關前瞻裡面的部分,跟院長報告一下,有些可以不做的,譬如山上淨水廠工業專管的部分,工業專管就是從永康那邊的潭頂淨水廠,本來已經有輸水管到南科了,但是現在還要從山上淨水廠再做到南科,目的就是為了要有工業專管、工業用水。但是我們知道南科的用水比民生用水的標準還要更嚴格,已經有輸水專管的話,其實不必要做這一條,這一條也是十幾億元,如果可以不做的,也希望水利署不要做,只做山上淨水廠的淨水工程,我們是不會反對的。
再來要跟院長提的是在前瞻裡面有編在地型的產業園區,目前我們看到今年編了51億元,學甲工業區爐渣回填的問題滿嚴重的,所謂在地型的工業區或自建的工業區,因為沒有工業局管理的規模,也沒有污水處理的相關設備,這個問題會比較大,目前大概就有廢棄物回填的情形,還有污染的問題,因為現在事業廢棄物的處理再利用存在一些爭議,在這個部分還沒有釐清的時候,在前瞻城鄉建設編了七百多億元,其中有關剛剛說的產業園區或者是未來的違章工廠,目前我們只看到沒有要求進駐工業區,這個部分也是拜託院長,我們在現在的這些開發規劃、計畫,有看到政府的努力,但是如果管理面沒有辦法落實的話──講到管理面,當然要提到環保署,督察總隊的人力看起來也是不足,這個問題也是蠻大的,到時候如何能夠編列更多的查核人力,配合前瞻,這樣對國土的開發、國土的計畫會比較完備,可以這麼講。
前瞻在原鄉有編一個基地台的相關推動,還有5G相關的這些設備,我在休會期間有到臺東,因為這邊有一些陳情,就是基地台設在小學旁邊、也設在住宅區旁邊,設置的高度也不太夠。院長,你看,居民在那邊農作,基地台設得很低,不像一般西部是10層樓高,大約30公尺高,這個看起來大概只有3層樓高,設得越高對民眾會比較安全。我拜託院長,未來原民部落基地台相關設備的設置能夠共構,而且能夠遠離學校、住宅區,這邊的議題大概是這樣。
我們再看水環境的編列,目前看到,除了總預算有一般水保計畫相關的編列,在前瞻也有編一些水環境,編的錢也不少,這邊比較受詬病的就是有所謂的水泥化,再加上我們看到有一些喝花酒的情形,這邊有一些問題,就是目前的水保計畫都沒有公開,有收受賄賂的可能,所以水環境這邊的計劃,在水泥化的工程或者是不必要的工程能夠儘量減少。
另外,在校園的部分,剛剛有提到一些球場,現在有編風雨球場的預算,風雨球場的問題就是有些學校都會把樹木砍掉,蓋太陽能屋頂,這部分也請教育部要注意,就是補助風雨球場,能夠不要砍樹。
再者,目前前瞻有編列空污檢測以及水污檢測,但是在廢棄物處理、土壤污染沒有著墨。我們知道,目前老舊掩埋場沒有經費去做環境調查、地下水調查,對廢棄物不當亂丟也沒有查緝,這個部分在前瞻裡面也要加強。
院長,我講的議題很多,我們再回到前面,請院長回答。先從地方政府這邊,可以嗎?即軌道建設,地方政府財務吃緊,自籌款很多,自籌款很多可能就會跟建商、一些民間的資本家合作,我們不要講財團,這個部分跟徵收民地、搶民地,跟人民的陳情相關,這個部分政府是不是可以重視,看怎麼來解決?
蘇院長貞昌:謝謝委員,從很多方面給我們很多資訊,委員特別重視環境保護、公平正義以及相關人民健康種種的問題,我們很重視,而且很謝謝委員的注意,我們也會用同樣的態度來注意。有些要跟委員說明的是,政府在處理相關計畫尤其是地方建設時,都會跟地方溝通,像前瞻建設其實深受地方歡迎,地方政府都一直在爭取,在這方面我們都會依照相關計畫並配合資源來進行,當然不會跟財團等勾結。
陳委員椒華:好,謝謝院長。剛剛我提到的既然院長也說受到歡迎,但是在程序上有些不足,就是沒有召開聽證會,例如一些土地徵收、都市計畫審議等議題,相關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都沒有召開聽證會,院長可不可以在這個面向上完備程序,就是都要召開聽證會?
蘇院長貞昌:好,我請內政部徐部長說明。
徐部長國勇:事實上,土地徵收條例已有規定,在計劃階段至少要開兩次公聽會,事實上也有很多的說明會。
陳委員椒華:可是就是沒有開聽證會。
徐部長國勇:我舉兩個例子來說明,第一,航空城就要開聽證會,第二,新竹市的公道三開得很成功……
陳委員椒華:部長,看看能不能……
徐部長國勇:但是我們希望是由審議委員會來做。
陳委員椒華:我們希望未來……
徐部長國勇:審議委員會認為有必要的時候……
陳委員椒華:有爭議都開,已經走完程序的,現在先不要講。院長、部長,就是未來開發能夠儘量開聽證會。
徐部長國勇:我們就照土地徵收條例的規定,實際上也有說明會,說明會、公聽會都有。如果審議委員會認為有必要的時候,一定會開。
陳委員椒華:院長,還在計劃中的是否可以儘量保守?因為我們知道舉債不夠,現在還有很多軌道建設在計劃當中,還沒有開始去……
蘇院長貞昌:委員,你的角度是要保守一點,能夠不做就不做,但是在地方上很搶手,地方政府都非常希望做,之前的陳委員也在爭取,所以這是兩種不同的角度。
陳委員椒華:沒關係!院長,我的意思是評估階段要比較嚴謹一點。
蘇院長貞昌:那一定,一定會經過嚴謹的程序。
陳委員椒華:就是多思考必要性、合理性、正當性。
蘇院長貞昌:是。
陳委員椒華:基地台共構的部分,院長是不是可以作比較明確的回應?
蘇院長貞昌:我請陳主委向委員報告。
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本來現在就有開放基地台共構,原則上,基地台設置都依照法規標準處理。
陳委員椒華:像這個社區,三家業者的基地台就分別設置在三個地方,而且都裝設得很低。現在共構就是把它設遠一點,並且集中在一處,我的意思是這樣。
陳主任委員耀祥:有,共構本來就是這樣……
陳委員椒華:那就拜託院長,看原民會有沒有公有地可以使用,就不一定要租民宅,然後設高一點,我的意思是這樣。
蘇院長貞昌:好,我請NCC相關單位注意。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會督促電信業者去處理。
陳委員椒華:再來就是剛才提到的城鄉建設中的產業園區,再拜託院長多關心。
蘇院長貞昌:謝謝。
主席:請蔡委員壁如質詢。
蔡委員壁如:(12時24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主計總處朱主計長、財政部蘇部長、國發會龔主任委員、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我們今天要來談談前瞻計畫,現在要編第三期的預算了,所以就先來看看第一期和第二期的預算。第一期在107年結束的時候,審計部做了一本「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決算」的審核報告,其中指出第一期106年到107年的實現率只有53%,可是剛剛院長在報告的時候卻表示第一期的執行率有92.4%。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蘇院長貞昌:(12時25分)主席、各位委員。是92.3%,另一個是93.4%
蔡委員壁如:93.4%是第二期的,但第二期應該要到年底才會結束,現在審計部提出的報告就是到107年的時候只有53%,我昨天去問了審計部到108年的時候也只有八成,不曉得國發會給的執行率和審計部事後決算出來的實現率在定義上為何會差那麼多?我覺得老百姓會看得「霧嗄嗄」,一方面說執行率高達九成多,好像非常好,但第一期的執行率其實不滿五成。今天我與院長討論的前瞻計畫有幾個討論點,最後我希望能針對前瞻的第三期給院長一些建議,所以我覺得在定義上應請國發會統一。
龔主任委員明鑫:跟委員報告,所謂「達成率」或「實現率」是指,假設預算總共是100元的話,現在實行了多少,這就叫「實現率」;至於「執行率」則是每個月應該執行多少,而達成了多少,所以會有一點點不一樣。
蔡委員壁如:對,我知道。所以就會變成國發會都把錢分到地方政府去後就說執行率達成了,但稍後我們會討論幾個點,像是在地方上根本就沒辦法執行,剛剛陳委員也講了,地方的軌道建設根本就沒辦法執行,執行率可能只有10%而已。所以這件事向外公布後,對老百姓來講就不知道到底是看執行率好還是看實現率好,我們沒有辦法跟老百姓講得這麼細,告知這是「執行率」,而這是「實現率」,所以在定義上我希望國發會或是請行政院院長下令去統一。
接著再來看看這張投影片,100年到108年的時候,實現率也只有八成,但現在已經要編第三期的預算了,院長知道第二期的實現率有多高嗎?投影片上寫的是第一期……
朱主計長澤民:第一期的已經進入審計了,所以是已經確定了。
蔡委員壁如:請問院長知道第二期目前的實現率有多高嗎?
蘇院長貞昌:我剛剛有報告,第二期是百分之九十三點多……
蔡委員壁如:那是國發會把錢發出去的執行率,但地方政府真正做完之後審計部的決算是多少,其實本席也不知道,因為我也要不到資料。
朱主計長澤民:不同期間的定義會不一樣,結果就不一樣。
蔡委員壁如:我知道,第二期要到今年年底,它是108年和109年,但其實應該要滾動式修正才行。本席要不到第二期的預算,但每次向國發會要資料,他們都會說自己只有各部會的,如果要地方政府的實現率則要向各地方政府要,這也是我想跟院長討論的。國發會作為前瞻計畫的主管機關,我認為他們應該要能隨時掌握相關的進度。
蘇院長貞昌:委員是醫衛專家,我對這方面也不內行,不過這樣講好了,這兩個名詞,其中一個可能是從這裡距離100分還有多遠;另一個則是自出發點開始到現在已經走多遠了,這兩個標準其實是觀照的角度不同所致,因此才會有一個有百分之五十幾,而另一個百分之九十幾。
蔡委員壁如:一個是「執行率」,一個是「實現率」,但就老百姓來看,他們就看得「霧嗄嗄」了。
蘇院長貞昌:不會啦!你只要說兩點,他們就聽懂了。也就是說,「實現率」是指到這個時候,應該要做到哪裡了,我們不但有做到,甚至已經超前,例如目前我們已經做到92.34%,這是不一樣的。其實只要向老百姓解釋一個是從100分往回看,另外一個是從出發點往前看,這樣大家就能看懂了。
蔡委員壁如:這是第一期各地方執行的情況,有些執行得很好,有些執行得很差,除了臺北市是八成之外,其他縣市幾乎都在五成以下,這部分還是要請國發會加以監督。第三期預算已經要開始編列,當然審計部一直都很認真,我覺得應該要給審計部一個肯定。現在開始要編列第三期預算,他們有向各縣市提出建議,經過本席彙整之後,發現審計部對各縣市的建議都一樣,幾乎是大同小異,為什麼?因為有很多是競爭型的計畫,有很多是地方政府要來爭取的,而地方政府爭取時相對必須提出自籌款。老實說,前瞻計畫第一期好做的部分都已經做完了,現在進入第三期,有一些地方政府的自籌款會越來越吃緊。剛剛這幾張圖片都是審計部對各個縣市政府提出的建議,其實這些建議都是大同小異,都說地方財政會加重,同時也會影響到以後的財政自主。請問院長對這種情形有沒有什麼樣的想法?在地方自籌款越來越吃重的情況之下,第三期預算又硬要編下去。
朱主計長澤民:在此向委員報告,中央審查地方提出來的計畫時,我們都會考量地方的自籌能力,也就是他們的財務、財源籌措能力以及是不是有自籌的經費,而且財源籌措必須經過議會同意,我們會將此納入審查重點,其實我們在審查的時候就已經考量他們的情況。
另外,有關地方自籌款,外界都說有幾千億元,其實我個人認為並沒有那麼多,一般大概是總經費的20%左右而已,因為地方的負擔比例大概只有……
蔡委員壁如:主計長,有些地方財政狀況真的很差,他們連20%都籌不出來。
龔主任委員明鑫:報告委員,這是有分級的。
朱主計長澤民:我們會考量那樣的情況。
蘇院長貞昌:中央對於地方的財政補助並不是一視同仁,而是有分級的,譬如臺北市的財政狀況特別好,這是一個級;譬如我當過縣長的屏東縣或臺北縣,財政相對困難,它的級數是不一樣的。
第二點,如果全部都由中央來負擔、完全都免費,其實就沒有財政責任,這樣也不好。
蔡委員壁如:這個我瞭解,有關地方自籌款的部分,希望國發會能夠多花點心思。
現在我們開始要編列第三期預算,我想要先稱讚一下行政院科技會報辦公室,因為這是本席第一次參與前瞻計畫第三期預算的編列,有關第一期及第二期的預算,我必須花很長的時間去看,行政院科技會報辦公室很貼心,他們把科技類有關前瞻計畫的建設都清楚的標列出來,例如他們會指出第二期計畫總共有30件,現在有11件是退場的,另外有多少件是延續的,他們把這份資料做得非常好。另外像是國發會在科技類方面,包括數位建設、綠能建設、人文培育等第一期計畫到底有沒有完成、是不是不再編列預算、第二期是否延續,他們都整理得很好。
我現在想要向院長提出一個意見:其實國發會管理八大類、一百多項子計畫,能不能也請國發會做一張這樣的圖表?到底哪些是第一期已經完成不再編列預算,或是有哪些是新增的?因為我在網站上並沒有看到這樣的資訊。如果能這樣做的話,也可以讓老百姓很清楚的看出現在的前瞻計畫已經進行到第三期,第三期有哪些計畫是新增的。尤其是像這一次,第三期有很多鐵道預算挪到做城鄉或者是5G,又或者數位,這樣應該要能夠很清楚讓大家知道,現在有那些計畫是停了或是完成了,又有哪些計畫是新增的。院長可以指導國發會做這樣的圖嗎?
蘇院長貞昌:我先請龔主委說明一下。
龔主任委員明鑫:事實上,我們在綠皮書裡面有比較詳細的說明,的確那個比較厚。我們後續會把綠皮書簡化,把第一期、第二期跟第三期中間的差異比較出來,然後放到行政院的網站上。
蔡委員壁如:院長可以承諾請國發會做嗎?
蘇院長貞昌:好。
蔡委員壁如:好,謝謝院長。上個會期我要求院長前瞻計畫應該比照紓困,讓他們做一個專區的畫面,不要全部都是文字。結果國發會就是把它美編之後,就變成右邊這張圖,然後我點進去之後,還是一樣回到行政院的各個部會。我想再跟院長討論一下,這個是外面G0V做得到的圖像化,叫做資訊視覺圖像化,而不是點進去還要一個、一個看文字,可不可以一樣請院長能夠督導國發會去做這個?如果國發會不知道的話,其實唐鳳政委應該是這方面的專家,可不可以照會他?可以嗎?
蘇院長貞昌:怎麼樣一目瞭然,藉由圖卡的編列等讓它清楚,而且這個也是國發會的網站嘛?
蔡委員壁如:這個是G0V在外面幫忙做的中央政府總預算資訊視覺化。
龔主任委員明鑫:G0V是國發會幫忙、跟我們合作的……
蔡委員壁如:主委,如果你們都可以做,前瞻計畫還有第三期、第四期是不是也可以做這樣的資訊視覺化?
龔主任委員明鑫:一旦貴院審議通過以後,我們就可以馬上來實踐。
蔡委員壁如:所以國發會願意做嗎?
龔主任委員明鑫:因為現在貴院還沒有通過,所以我們不好意思也把它放進去。
蔡委員壁如:現在都已經到第三期了,所以希望國發會能夠承諾做這樣的圖。
蘇院長貞昌:針對委員的指教,我們也往這方面來處理,照這樣來做就一目瞭然。這個本來就是跟國發會合作來做的。因為預算要等大院審議通過才確定,我們的算是草案,那就把它變成一個表,這樣看起來清楚。
蔡委員壁如:這是我要跟院長討論的。接下來我想給院長一點點的建議,就是以綠色新政來檢視前瞻計畫。我開始接觸的時候發現,總說明有提到前瞻基礎建設背後的願景就是永續發展,當時民間批評─前瞻不前瞻,建設舊思維,所以國發會有提出五點來因應。
有關綠色新政,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在2009年提出了全球綠色新政,這五項大概跟國發會回應國人的一些意見大同小異,而且事後這些歐盟的執行會或者韓國也都分別提出了一些綠色新政綱領,2025年要達到碳中和的目標。
我想建議院長,我們有很多綠色新政,尤其現在的綠能、新能源,還有一些建築物,希望能夠導入整合資源的規劃IRP,即Integrated Resource Planning,希望能夠幫忙大家去盤點一些光電廠,讓光電在對的地方、用對的方式來加速發展,也可以解決一些能源與環境的問題,因為最近有一些問題出現在地方。我知道9月23日院長指示副院長、農委會與地方盤點太陽能,可是地方還是有很多的爭議,而這些爭議大概不是只有農地需要盤點而已。
最後,因為我的質詢時間到了,我想問一下院長知不知道SDGs?院長有聽過嗎?
主席:好,謝謝。報告院會,上午質詢到此為止,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進行預算報告之質詢,現在休息。
休息(12時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