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公報 第109卷 第56期 院會紀錄
立法院公報 第109卷 第56期 院會紀錄
質詢事項
(一)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農委會今年收購連三波,繼鳳梨、芭樂後,近日又收購香蕉。端午過後,香蕉價格一路走低,產地價從每公斤10元跌到每公斤2元。爰此,農委會應發揮其功能,建立完善制度,改善我國農產市場淺碟之困境,穩定農產品價格,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市價香蕉次級品每公斤2元,農委會近日透過農會、合作社,以每公斤5元向農民悄悄收購,次級蕉可做飼料或堆肥,農委會偷偷補助,並稱是「多元經濟循環利用」,因訊息不透明遭批「連去化都不敢講」。
二、台大農經系教授徐世勳指出,產銷失衡不能每次都用補貼來解決,否則可能成為大錢坑。農委會每年為穩定農產品價格,只能給予農民補助,卻未有效針對長期穩定農產品價格做出具體措施,治標不治本。
三、農委會應建立完善制度,改善我國農產市場淺碟之困境,穩定農產品價格,積極開拓外銷市場。
(二)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2017年「零撲殺」政策上路,農委會卻未針對該政策提出完善配套措施,各地的公立流浪狗收容所幾乎嚴重爆籠,進而將收容的壓力轉給民間私人狗場,然而農委會配套措施不足,私人狗場合法化有其難度,導致多數私人狗場遊走法律邊緣、環境不佳,卻仍持續承擔收容責任。爰此,農委會應儘速完善「零撲殺、零安樂死」的配套措施,勿以制度殺生,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據報載:「流浪動物零撲殺」上路3年多,各縣市動物收容所皆面臨收容空間緊繃,全台21縣市中,有一半縣市收容所爆籠,台北更超收近3倍達296%、台南121%、桃園102%。
二、公立收容所空間緊繃,且全台超過180間的私人狗場,沒有一間合法,農委會雖公告《申請非都市土地作動物保護相關設施容許使用審查作業要點》,但該規定對民間狗場而言,地目變更、改建工程所費不貲,行政程序繁複,自主申請合法化困難重重。
三、台大臨床動物醫學研究院教授葉力森痛批,零安樂沒有配套就上路,連重病狗都不敢安樂死,任牠受苦死亡,甚至把狗送去環境差的狗場,猶如制度殺生。
四、監察院曾對農委會提出糾正案,直指「未將民間狗場納入管理,實有未當。」作為中央主管機關的農委會,應召集專家學者、動保團體、各縣市政府及私人民間狗場經營人,討論並解決該困境,完善政策之配套措施。
(三)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動物展演管理辦法》實施將滿一年,全台展演動物場所通過許可僅六家。根據調查,全台約四十家展演場所,通過許可僅六家,其原因為業者不諳研擬營運計畫書、政府申請規定過於複雜嚴苛,導致申請程序頻頻卡關。爰此,本席建請農委會增加專責人力與專業訓練,協助輔導業者完成申請及後續營運,以改善動物福利,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動物展演管理辦法》於108年9月施行,其目的為保障龐大被圈養在「動物園、生態農場、牧場、遊樂園區」內動物的福利。
二、目前我國通過展演動物場所許可之合法業者為台中市神馬郡休閒農場、Xpark水族館、新竹市立動物園、自然科學博物館、雲林縣千巧谷牛樂園及海洋生物博物館。
三、根據聯合新聞網於109年9月17日報導:「多數地方單位碰上的困難是輔導業者撰寫營運計畫書。包含桃園市動保處、彰化縣動防所、屏東縣農業處都反映,許多業者原本將展演動物當副業經營,現在突然被納管,因不諳研擬營運計畫書,須請專家協助輔導。南投縣家畜防治所所長唐佳永就說,動物展演範疇太大,擔心部分業者被罰後可能隨便放生,出現動物棄養潮,目前先從宣導著手」。
四、有鑑於執法一年,通過許可業者寥寥無幾,政府應正視展演動物複雜性,咨請各領域專家協助審查與輔導,才能落實動物福利之美意。
(四)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今年七月起國內蒜價居高不下,與年初相比,已相差一倍之多,恐有囤積哄抬之虞。據查,近期檢調單位接獲線報,發現中部地區蒜頭盤商林姓男子等兩人,疑似操縱國內蒜價飆漲。有鑑於蒜頭為我國重要民生食材,檢調單位應嚴謹查辦。爰此,本席建請公平交易委員會、法務部等相關單位積極稽查,嚇阻蒜價持續飆漲,以避免造成民生問題和恐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大蒜在傳統市場合理零售價約為每台斤50至60元,然自七月起,蒜價持續飆漲,九月市場批發價為每台斤333.4元,創歷史新高,有遭盤商操控、壟斷哄抬價格之虞。
二、根據聯合新聞網109年9月14日報導:「蒜價飆漲,雲林縣調查站繼日前在虎尾鎮對林姓蒜商存放的150公噸蒜頭進行行政稽查,初步訪查並無具體違法,但慎重起見,雲林地檢署仍立案追查,對於任何可能囤積的農民或蒜商都將察查」。
三、《公平交易法》第四十條:「主管機關對於違反第九條、第十五條、第十九條及第二十條規定之事業,得限期令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並得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罰鍰;屆期仍不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未採取必要更正措施者,得繼續限期令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並按次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億元以下罰鍰,至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為止」。
四、有鑑於此,相關單位應積極稽查,並釐清是否有伺機囤積哄抬蒜頭價格犯行,若查有不法則移請法務部偵辦,以有效嚇阻蒜價飆漲情事。
(五)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法務部推動科技偵查法立法,將擴大檢調與司法警察科技偵查可使用之工具範圍,檢警調不需經過法官核定,即可利用GPS或植入木馬程式,掌握調查對象行蹤,監聽通訊軟體的通話甚至監看訊息,顯有侵害憲法人權之虞。根據大法官釋字第509號釋字:「言論自由為人民之基本權利,憲法第十一條有明文保障,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之維護」,政府不應帶頭開民主倒車。爰此,本席建請法務部審慎研擬科技偵查法必要性,不應為偵查便利而侵害人權、違背憲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華視新聞網於109年9月16日報導:「法務部公告『科技偵查法草案』,未來針對3年重罪以上的嫌疑人,檢警調可對調查對象與接觸的家人親友監聽LINE、IG、臉書等通訊軟體的通話,甚至監看訊息,不僅不用法官同意,而且公告期只有5天,引來法界痛批時間太倉促,而且侵害人民隱私,認為修改《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與《刑事訴訟法》就可以,不需要在另外立特別法」。
二、大法官解釋第509號釋字:「言論自由為人民之基本權利,憲法第十一條有明文保障,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之維護,俾其實現自我、溝通意見、追求真理及監督各種政治或社會活動之功能得以發揮。惟為兼顧對個人名譽、隱私及公共利益之保護,法律尚非不得對言論自由依其傳播方式為合理之限制」。
三、有鑑於此,法務部應審慎考量科技偵查法必要性,不應為了偵查便利另立專法大開後門,侵害憲法給人民通訊自由與隱私保障。
(六)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近日發生南投大觀水力電廠武界壩六號閘門異常開啟,導致四名下游河床野外露營民眾死亡。根據台電初步判斷,事故因傳輸電纜絕緣老化,誤啟動閘門開關,故未能及時發布廣播警報通知下游居民疏散,因而發生意外。爰此,本席建請經濟部就完善疏洪警報、確實試探排水研擬落實方案,以確保憾事不再發生,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聯合新聞網於109年9月14日報導:「對於昨晨4時,武界壩的第6電動閘門,突然連續2次啟閉,讓積蓄在壩內的每秒206公噸的水量瞬間洩洪,大量水流竄入栗栖溪,造成溪水暴漲,讓當時睡在車上的盧妻,和在野營帳棚內熟睡的5人均被沖走,其中賴男幸運被沖上岸受傷送醫」。
二、民國70年1月23日,景美女中和達人女中、大安國中三所學校六百多名學生到外雙溪玩水、野餐,當天水壩工作人員清理快濾池進水口雜物,為了省事而未依照正常程序下水撈垃圾,也未警告下游沿線民眾離開,突然升起柵門四次放水,導致共十五名師生溺斃。
三、有鑑於此,經濟部所屬相關單位應增設防呆機制、嚴懲未依正常程序操作之行為、落實宣導避免進入危險區域遊玩,以確保憾事不再發生。
(七)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新興毒品氾濫,高檢署將查緝新興毒品列為重點工作。根據台灣高檢署統計,今年截至七月止,已有114人因吸食新興毒品死亡,其中施用二級毒品副甲氧基甲基安非他命(PMMA)死亡高達84人,與去年人數相比,驟升兩倍多,顯見PMMA毒害未獲控制,應積極壓制新興毒品擴散。爰此,本席建請法務部、警政署及衛生福利部提高特定營業場所通報責任,加強查緝相關場所,並擴大檢驗量能,以遏制毒品戕害國人健康,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根據高檢署統計,去年第四季解剖吸毒致死案,其中施用PMMA死亡高達34人,且案例遍及全國,最年輕死者僅17歲。今年截至七月止,已有114人因吸食新興毒品死亡,其中施用PMMA死亡高達84人,為去年死亡人數2.5倍。
二、PMMA為二級毒品,屬中樞神經興奮劑,施用50毫克即有可能中毒,其毒性超過MDMA搖頭丸、甲基安非他命4倍。因作用較慢,施用者初期不察,容易施用過量致死。
三、有鑑於此,為有效壓制新興毒品流通擴散,應不定期舉行毒品大掃蕩,並採科技化緝毒策略,整合跨部會資源建構全國毒品資料庫,精準溯源斷根,以徹底打擊毒品犯罪及免除毒品危害。
(八)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日前蔡總統以行政命令宣布明年開放含有萊克多巴胺的美豬、美牛進口,引發各界爭議。根據台灣公共衛生促進協會於109年9月10日聲明,政府對瘦肉精含量之健康風險欠缺完善評估,且食安人力與經費嚴重不足,平均每位國民可分配之食品管理經費僅31.36元。爰此,本席建請衛生福利部、農委會慎重審酌進口萊豬可行性,莫讓國人喪失食物主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聯合新聞網於109年8月31日報導:「蔡政府上周五突宣布開放美國含瘦肉精的美豬美牛,引起社會嘩然。美麗島電子報公布最新民調,高達七成以上的民眾反對開放,就連泛綠選民也有六成不贊成」。
二、根據台灣公共衛生促進協會統計,衛生福利部107年用於食品藥物管理經費降至1.24%,其中專門用於食品管理工作僅0.34%,平均每位國民僅分配31.36元。另針對人力短缺部分,以108年為例,平均每位食藥管理人員須服務四萬位民眾,顯見食安人力不足。
三、國家是守護國人食品安全捍衛者,不應為了提升國際地位而傷害國民健康。有鑑於此,本席建請衛生福利部、農委會審酌進口含有萊克多巴胺的美豬、美牛,替全民監督食安。
(九)本院郭委員國文,鑑於農業人力缺乏的問題,期盼透過導入自動化的生產模式,舒緩農村的人力需求,並促進現代化農業的技術提升。農委會現有祭出相關農機補助方案,然而,對照農事現場的實際需求,該補助方案仍有未盡完善之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經查農委會農機補助方案,補助的機種類別,主要可分為前端的農事現場作業(如聯合收穫機)與後端的作物分級分類(如蔬果分級機)兩大範疇,涵蓋範圍足以因應農事從作物生產至整理的整個過程,立意良善。惟在作物收成完畢後,農地現場後續整理之事宜所需之相關農機未有納入,實有重新評估之必要。
二、按地方農民向本席所提出之陳情意見,為有利於農民做好作物收割後的整地工作,用以收集農事現場廢棄物(如柚子枝葉、胡麻梗等)、整理農地的『打包機』項目,應該列入農機補助方案中,俾使協助農民購買相關設備,進一步提升農業自動化的進程。
三、鑑於該類機種對於農友農事生產上的助益極大,建請農委會儘速研議將『打包機』相關機種納入相關農機補助方案的可行性。
(十)本院廖委員婉汝,鑑於法務部研擬「科技偵查法」草案,賦予檢警調法源依據,可針對通訊軟體施以監聽聲音,甚至監看文字,引發民眾恐慌及法界人士高度質疑。法務部應思考該法可能對人權及隱私侵害,並傾聽社會廣泛意見,懸崖勒馬,避免「科技偵查法」草案內容侵害人民自由,及以民主法治之名,行權威復辟、戕害人權之實,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法務部研擬「科技偵查法」草案,放寬檢調對人民科技監聽規範,形同「科技東廠法」,威權復辟將造成人權大倒退。
二、「科技偵查法」草案,賦予檢警調法源依據,可針對通訊軟體施以監聽聲音,甚至監看文字,表面規範政府科技偵查,事實上,卻擬摧毀《憲法》保障的隱私權,讓政府可以肆無忌憚地透過科技工具窺視個人行動與足跡,嚴重侵害基本人權,遑論保障。過去社會普遍擔憂的科技監聽、GPS跟監、手機與個人通訊APP軟體監看等一旦入法,對人權、隱私都是一大威脅,有違憲疑慮。
三、民進黨政府執政後宣稱要要落實開放透明政府,行政院曾在2016年9月5日發函給各政府機關,要求所有法令修改需要公告60天,但無急迫性的「科技偵查法」卻只公告5天,侵害人民充分知的權利。
四、法務部應思考該法可能對人權及隱私侵害,並傾聽社會廣泛意見,懸崖勒馬,避免「科技偵查法」草案內容侵害人民自由,及以民主法治之名,行權威復辟、戕害人權之實。
(十一)本院廖委員婉汝,鑑於新冠肺炎疫情嚴峻,國內產業及就業市場受到嚴重衝擊,且新冠疫苗上市仍遙遙無期,可預見短期內疫情不僅不會結束,更存在再次發生大流行的可能性。為穩定產業信心,並照顧受疫情影響之勞工,政府應適時調整勞工相關補助計畫,就延長﹤安心就業計畫﹥實施期間,並延長補貼減班休息勞工期間等進行評估,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受新冠疫情影響,過內減班休息勞工數自109年2月後即急速上升,最高峰高達31816人,六月會人數雖有下降,但八月底仍有19850人,相較於去年同期仍多出17593人,顯見減班休息情況仍未緩解。
二、查﹤安心就業計畫﹥實施期間僅到今年12月31日止,然新冠肺炎疫情仍未有結束跡象,且計畫第四點規定,限制每人最長發給補貼6個月,而疫情延續至今,諸多勞工減班休息已超過6個月,生活恐再次面臨困境。
三、為顧及勞工生活安穩,政府應適時調整勞工相關補助計畫,就延長﹤安心就業計畫﹥實施期間,並延長補貼減班休息勞工期間等進行評估。
(十二)本院廖委員婉汝,針對政府宣布將於110年01月01日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美豬及30月齡以上的美國牛肉進口。雖然衛福部食藥署立即公布20項農畜禽散裝食品標示新規定,強制規範所有食品販賣業者必須在商品上標示「原產地(國)」的資訊,否則將予以開罰。惟因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美國肉品的屠宰和加工都因此延緩,導致之前賣不掉的已屠宰的肉牛與肉豬堆放在冷藏室內,而通常在被屠宰前數周才被餵食含萊克多巴胺飼料的豬牛,體內殘留的萊克多巴胺量也變高。如我國冒然開放進口,加上運送時間也意外延長,難保國人不會因此食用到屠宰日期較前的美國肉牛與肉豬,對國人食安將產生「立即危害」。爰要求衛福部除應建立強制標示來源國產地標示外,更應該於「散裝食品標示規定」中,清楚強制標示「來源國屠宰日期」證明。在維護國民健康的前提下,於相關配套機制還沒有完整建立起來之前,政府應禁止含有萊克多巴胺的美豬及開放30月齡以上的美牛進口,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政府宣布於110年01月01日宣布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瘦肉精)美豬及30月齡以上的美國牛肉進口。由於美豬美牛進口的事情影響甚大,涉及國內食安問題,食藥署亦立即公布20項農畜禽散裝食品標示新規定,強制規範所有食品販賣業者必須在商品上標示「原產地(國)」的資訊,否則將予以開罰。
二、從101年開始,雖然食藥署就有現行散裝食品標示的相關規定,但當時只有規範具公司登記、商業登記的食品販賣業者,販售散裝食品要標示品名及產地(國)。而此次新訂的散裝食品標示規定,擴大到所有的食品販賣業者必須標示相關商品的原產地(國),標示方式可以用卡片、標籤或標示牌等型式,採懸掛、立(插)牌、黏貼或其他足以明顯辨明方式。
三、惟因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美國肉品的屠宰和加工都因此延緩,導致之前賣不掉的已屠宰的肉牛與肉豬堆放在冷藏室內,而通常在被屠宰前數周才被餵食含萊克多巴胺飼料的豬牛,體內殘留的萊克多巴胺量也變高。如我國冒然開放進口,加上運送時間也意外延長,難保國人不會因此食用到屠宰日期較前的美國肉牛與肉豬,對國人食安將產生「立即危害」。
四、衛福部除應建立強制標示產地,清楚標示牛肉與豬肉產地及必要資訊外,更應該於「散裝食品標示規定」中,清楚強制標示「來源國屠宰日期」證明。在維護國民健康的前提下,於相關配套機制還沒有完整建立起來之前,政府應禁止含有萊克多巴胺的美豬及開放30月齡以上的美牛進口。
(十三)本院陳委員玉珍,鑑於開放海洋是全民期待,行政院業已宣布「向海致敬」鼓勵人民「知海、近海、進海」,各部會與各地方政府也積極推戰海洋事務,拓展海洋新局。金門雖四面環海,但因受戰地政務管制使得人民親近海洋資源比本島緩慢,復以地方人力吃緊、沒入大陸船隻長期擱置岸際及海洋事務研究申辦繁複等,皆仰賴行政院整合各部會統籌以謀求改善。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本年6月4日,行政院通過我國首部依法編纂的「國家海洋政策白皮書」,作為未來海洋施政藍圖,及各部會與地方政府推動海洋事務的依據。政院期許各機關,以前瞻、創新的思維拓展海洋新局,讓台灣不受海所限,因海而遠大。
二、金門地區四面環海,早期雖因受戰地政務管制使得居民無法自由接近海洋,惟自解除戰地政務管制後,亦逐步開放海岸線,推動人民「知海、近海、進海」。
三、當前地方政府在推動海洋事務工作,仍面臨三大急迫需解決之課題:
(一)金門地區海洋事務均由漁業科兼辦,在業務大增的情況下,人力明顯吃緊,可否研議由中央部會專案補助人力經費?
(二)目前大陸漁船越界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由海巡隊沒入後交漁業署委辦地方政府執行銷毀事宜,金門目前仍有40餘艘沒入船隻待處理,但漁業署經費及在地處置能量有限,造成船舶長期擱置岸際,後續恐有汙染及影響航安情事,亟待解決。
(三)中央部會在進行海洋事務補助計畫時,往往希望委託在地大專院校執行,但因涉及採購法,仍需依法辦理公開招標,是否研議直接補助設有相關科系,且有意執行之大專院校,以減少相關行政流程?
四、以上包括地方人力吃緊、沒入大陸船隻長期擱置岸際及海洋事務研究計畫申辦繁複等課題,均仰賴行政院統籌以謀求改善,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四)本院張委員其祿,有鑑於教育部於107年9月7日發布新聞稿指出,為保障專案教師權利,具體方式包括,資訊公開大專校院聘任專案教師人數及薪資待遇情形、研訂專案教師薪資待遇與其他權益保障事項、政策引導規範學校聘任專案教師數量等。但時至今日已逾兩年多,卻石沉大海、失信於民。由於教育問題影響巨大且深遠,行政院及教育部應審慎面對,儘速公告專案教師相關規範及權益保障之措施,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教育部107年9月7日新聞稿指出,教育部為保障專案教師權利,目前已規劃專案教師相關保障,具體方式包括,資訊公開大專校院聘任專案教師人數及薪資待遇情形、研訂專案教師薪資待遇與其他權益保障事項、政策引導規範學校聘任專案教師數量等。教育部強調,專案教師聘任雖為學校權責,但為確保教師權利,專案教師應在有助於師資強化及校務發展之前提下審慎聘任,不宜有取代編制內專任教師、節省學校財務支出。教育部將提出完整規範,讓大學用人自主及保障教師權利兩者間取得衡平。
二、根據新聞報導指出,全國私校工會和台灣私教工會於109年9月24日開記者會指出,教育部容許大專校院以契約方式,聘任編制外專案教學人員(簡稱專案教師),造成大學「一師兩制」現象,因專案教師不受教師法及其他教育法令規範,導致其勞力被剝削、工作權受侵害,如同用完即丟「免洗筷」,是高教底層被漠視的族群,而大學師資「約聘化」情況亦愈趨嚴重,對我國高教發展不利,退休教師用專案教師回聘,同樣排擠年輕博士進入教職,教育部迄今未見有任何積極動作。全國私校工會理事長尤榮輝也說明某私立大學連副校長都是專案教師,當主管多是專案教師時,形成「編制外非正式教師」組成教評會,決定「編制內教師」續聘不續聘,「編制外教師」考核「編制內教師」的荒謬現象。
三、綜上,專案教師除了工作權益無法受到保障,也因為無限制聘用專案教師,導致排擠年輕世代任教機會及破壞專任教師治校之結構,由於教育問題影響巨大且深遠,教育部應審慎面對,儘速研擬公告專案教師相關規範及權益保障、調查各大專院校專案教師工作內容、權益及薪資待遇,以及限制大專院校專案教師之比例。
(十五)本院張委員其祿,有鑑於過去國內曾有多起嫌犯於臺鐵引爆爆裂物,造成多名乘客受傷之事件,且曾有多件行李箱長期被放置於臺北車站大廳無人管理之情形。爰此,行政院及其權責機關應加強人員之公共安全危機處理教育,並應研擬針對公共運輸業之可疑物品、旅客遺留無人看管之行李建立相關管理辦法,以維護國人之公共運輸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據2016年7月08日新聞報導《台鐵火車爆炸25傷》,嫌犯在臺鐵列車上引爆自製的鋼管炸彈,造成車廂內25人輕重傷。
二、據2020年9月24日新聞報導《行李7箱連環鎖放北車大廳!清潔員拖不動……9天後還在怒割爛》指出,2019年11月有多件行李箱被放置於臺北車站大廳長達九日,顯見就行李放置公共空間之管理有加強必要。
三、根據「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之網頁,僅有公告「遺失物品協尋」、「遺失物品管理」、「遺失物品認領」之事項;然就「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之網頁,則有「倘民眾發現可疑物品或旅客遺留無人看管之行李,應以疑似爆裂物看待,並立即通知航空站服務臺或聯絡航警(全國統一聯絡窗口:03-3982177)、保全人員,派員處理,切勿隨意靠近、碰觸該不明物品,以避免自身遭受傷害。」之公告。
四、綜上所述,臺鐵局確有公共安全維護之必要,然就第二項說明之新聞報導,得見臺北車站管理方未能積極處理車站大廳內之不明閒置物品,且其針對公共安全開放資訊之公告仍有改善之空間,故建請行政院及其權責機關加強國內公共安全之處理措施與宣導,並研擬針對可疑物品之相關管理辦法。
(十六)本院高委員虹安,含萊豬肉與三十個月以上美牛將於明年一月一日開放進口,兒少為易感族群,政府應該要優先關注並嚴格把關。然教育部僅以一紙公文要求學校必須要優先採用本國食材,顯然未考慮現況落差與執行可行性。「徒法不足以自行」,校園食安為重大議題,行政院應先盤點相關檢驗能量,包括人力、檢驗試劑等物資,並進行相關配套修法,方能使兒少食安受到更完善保護,避免混充肉品進入,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目前學校使用三章一Q標章之國產食材僅占六成,尚有四成食材未有使用標章。然教育部在8月28日公布的公文已宣示:「各學校供應膳食食材,如有使用豬肉、牛肉之生鮮食材,一律採用國內在地食材」由於使用國產豬肉、牛肉成本較高,恐難確保廠商皆願負擔,或有混充肉或次級肉品,政府應儘速評估執行規劃以貫徹落實,杜絕萊豬混入國產肉品之可能,方能保障兒少健康。
二、依照推估,學校若欲加強檢驗食材頻率,國內是否有足夠數量的檢驗試劑可供使用?試劑庫存及產能是否足夠?衛福部等相關單位均需加以評估,不應以邊境已檢疫完畢就不進行境內檢驗人力、物力等相關物資之規劃與提前部署。因為校園食材很有可能也會有含萊肉品混入,更需要嚴格把關,應盤點相關檢驗量能。
三、綜上所述,國人對開放萊克多巴胺豬肉與三十個月以上美牛進口,影響健康安全等風險仍有許多疑慮。為保障國人健康、兒少成長發育,確保校園使用國產豬肉牛肉等食材,行政院應須先盤點相關檢驗能量,包括人力、檢驗試劑等物資,並且完善相關配套修法,方能更嚴格把關校園食材,避免混充肉品進入校園,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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