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2會期第2次會議議事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9年9月25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9時32分、10時至12時4分、下午2時30分至4時40分

9月29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12時4分、下午2時30分至4時5

  點 本院議場

出席委員 邱臣遠  陳玉珍  溫玉霞  孔文吉  劉世芳  林岱樺  吳秉叡  李德維  楊瓊瓔  邱泰源  李貴敏  陳以信  葉毓蘭  洪孟楷  賴香伶  張其祿  林思銘  林德福  張廖萬堅 許淑華  林昶佐  鄭天財Sra Kacaw   陳 瑩  江啟臣  余 天  莊競程  何欣純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林俊憲  陳秀寳  陳素月  邱議瑩  賴品妤  王美惠  黃世杰  湯蕙禎  陳歐珀  許智傑  賴惠員  蘇治芬  羅美玲  李昆澤  林楚茵  賴瑞隆  吳玉琴  沈發惠  洪申翰  王定宇  林宜瑾  張宏陸  何志偉  江永昌  羅致政  周春米  管碧玲  劉櫂豪  黃秀芳  鄭運鵬  呂玉玲  馬文君  鄭麗文  翁重鈞  吳怡玎  林為洲  林文瑞  羅明才  范 雲  張育美  蘇巧慧  陳椒華  黃國書  費鴻泰  楊 曜  吳琪銘  趙天麟  邱顯智  王婉諭  陳亭妃  鄭正鈐  曾銘宗  蔣萬安  萬美玲  吳思瑤  陳雪生  柯建銘  莊瑞雄  高虹安  游錫堃  鍾佳濱  賴士葆  吳斯懷  高嘉瑜  郭國文  林淑芬  廖婉汝  蔡適應  蔡易餘  邱志偉  蔡壁如  魯明哲  林奕華  劉建國  陳柏惟  趙正宇  蔡其昌  陳明文  謝衣鳯  徐志榮  

委員出席 108人

請假委員 高金素梅 

委員請假 1人

列席官員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

朱澤民

 

財政部部長

蘇建榮

 

  席

院長

游錫堃(9月25日)

 

副院長

蔡其昌(9月29日)

  席

秘書長

林志嘉(9月25日上午9時至9時32分、10時47分至12時4分、下午2時30分至4時40分)

 

副秘書長

高明秋(9月25日上午10時至10時47分、9月29日上午9時至12時4分、下午2時30分至4時5分)

  錄

議事處處長

高百祥

 

副處長

郭明政

 

編審

吳秀玲

 

科長

黃薇蓉

 

公報處處長

秦劍雲

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院第10屆第2會期第1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本院委員鄭麗文等17人擬具「民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三、本院委員溫玉霞等22人擬具「勞工保險財務永續特別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另定期處理。(原決定:交財政、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嗣經復議,作如上決定。)

四、本院委員溫玉霞等20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五、本院委員溫玉霞等24人擬具「民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六、本院委員溫玉霞等19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七、本院委員溫玉霞等21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八、本院委員溫玉霞等21人擬具「勞工退休金條例第十七條之一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九、本院委員萬美玲等23人擬具「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一百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十、本院委員萬美玲等23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十一、本院委員萬美玲等23人擬具「少年及家事法院組織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十二、本院委員萬美玲等23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十三、本院委員萬美玲等22人擬具「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十四、本院委員萬美玲等23人擬具「法務部法醫研究所組織法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十五、本院委員萬美玲等23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十六、本院委員林奕華等17人擬具「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十七、本院委員林奕華等20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十八、本院委員林奕華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十九、本院委員林奕華等18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及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十、本院委員林奕華等18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八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十一、本院委員謝衣鳯等22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十二、本院委員謝衣鳯等22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十三、本院委員謝衣鳯等23人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條、第十一條及第十九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十四、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公務人員保障法第七十七條及第八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二十五、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8人擬具「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二十六、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8人擬具「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設置條例增訂第三十三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審查。

二十七、本院委員范雲等19人擬具「行政院組織法增訂第十二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二十八、本院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刪除第二百三十九條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二十九、本院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三十、本院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宣誓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三十一、本院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總統副總統宣誓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三十二、本院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國徽國旗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三十三、本院委員范雲等18人擬具「未經同意散布成人性私密影像防制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三十四、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21人擬具「殯葬管理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三十五、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8人擬具「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三十六、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21人擬具「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五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三十七、本院委員呂玉玲等20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三十八、本院委員呂玉玲等20人擬具「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設置條例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審查。

三十九、本院委員呂玉玲等20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及第四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四十、本院委員洪孟楷等20人擬具「人民團體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四十一、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8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四十二、本院委員洪孟楷等20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四十三、本院委員洪孟楷等20人擬具「民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四十四、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7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增訂第二十三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四十五、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19人擬具「文化基本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四十六、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20人擬具「發展觀光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四十七、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18人擬具「公共電視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四十八、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20人擬具「公路法第六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四十九、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21人擬具「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五十、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21人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五十一、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21人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五十二、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21人擬具「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五十三、本院委員黃世杰等18人擬具「民法親屬編施行法增訂第四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五十四、本院委員黃世杰等18人擬具「民法總則施行法增訂第三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五十五、本院委員黃世杰等18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五十六、本院委員黃世杰等18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五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五十七、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7人擬具「離島建設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五十八、本院委員鄭麗文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五十九、本院委員萬美玲等18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六十、本院委員萬美玲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六十一、本院委員鄭正鈐等22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六十二、本院委員鄭正鈐等23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及第二十三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六十三、本院委員鄭正鈐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六十四、本院委員鄭正鈐等23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六十五、本院委員鄭正鈐等24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六十六、本院委員鄭正鈐等23人擬具「保險法第一百三十八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六十七、本院委員呂玉玲等19人擬具「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六十八、本院委員賴士葆等19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六十九、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七十、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七十一、司法院函請審議「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民事訴訟法施行法第四條之二及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七十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動物及動物產品輸入檢疫條件」第八點附件四之四「自巴拉圭輸入冷藏、冷凍供人食用牛肉檢疫條件」第三點及第十三點,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七十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辦理檢疫之指定場所」,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七十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四十一條之一第三項所定一定期間及動物傳染病之特定種類」名稱修正為「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四十一條之一第三項所定動物傳染病之特定種類」,並修正公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七十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應實施動物檢疫品目」部分規定,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七十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公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七月十日起,金門地區除公告事項二之牛肉加工產品外,牛隻與其屠體、內臟、生鮮及加工產品禁止輸往臺灣本島及其他離島」,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七十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公告「義大利(薩丁尼亞島除外)為非洲豬瘟非疫區」,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七十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應實施動物檢疫品目」部分規定,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七十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動物用藥品檢驗登記審查準則」第九條附件二,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八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該會101年9月7日農防字第1011473960號公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外交及國防、財政、教育及文化五委員會審查。

八十一、經濟部函,為修正「限制輸出貨品表」,CCC6307.90.50.19-7「其他紡織材料製口罩,過濾效果94%及以上者」及CCC6307.90.50.29-5「其他紡織材料製口罩」2項貨品之輸出規定,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八十二、經濟部函送「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振興三倍券發放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八十三、經濟部函,為修正「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第三條、第五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八十四、經濟部函送「在臺灣地區從事商業行為禁止事項項目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八十五、財政部函送「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受理營業人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申請退還營業稅溢付稅額審核作業原則」,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財政兩委員會。

八十六、財政部函,為機動調降藥用酒精原料貨品關稅稅率,實施期間自109年5月27日起至109年8月26日止,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八十七、財政部函,為機動調降藥用酒精原料貨品關稅稅率,實施期間自109年8月27日起至109年11月26日止,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八十八、財政部函送「財政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營運艱困之專營菸酒批發及零售業紓困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八十九、交通部函,為修正「交通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九十、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0條規定解釋令」,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九十一、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第三條附表一、第四條附表三、第六條附表五及「動物產品中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第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九十二、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食品風險評估諮議會設置辦法」第四條及第十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九十三、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第二條及第九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九十四、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第六條條文及第三條附表一、第四條附表二、第五條附表三,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九十五、衛生福利部函送公告「醫用口罩輸入應辦理邊境抽查檢驗」,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九十六、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公告「衛生福利部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十二條公告之防疫器具、設備、藥品、醫療器材或其他防疫物資」,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九十七、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四條條文及第二條附表一、第三條附表二,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九十八、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加工助劑衛生標準」第一條及第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九十九、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食品廣告標示諮議會設置辦法」第一條、第三條及第十一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動物用藥殘留標準」第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一、衛生福利部函送「散裝食品標示規定」,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外交及國防、財政、教育及文化五委員會審查。

一○二、衛生福利部函,為廢止101年9月6日公告之「散裝食品標示相關規定」,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外交及國防、財政、教育及文化五委員會審查。

一○三、衛生福利部函送「包裝食品之豬肉及豬可食部位原料之原產地標示規定」,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外交及國防、財政、教育及文化五委員會審查。

一○四、衛生福利部函送「直接供應飲食場所供應食品之豬肉及豬可食部位原料之原產地標示規定」,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外交及國防、財政、教育及文化五委員會審查。

一○五、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進口牛肉檢疫及查驗作業程序」,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外交及國防、財政、教育及文化五委員會審查。

一○六、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美國及加拿大牛肉及其產品之進口規定」,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外交及國防、財政、教育及文化五委員會審查。

一○七、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散裝食品標示規定」第五點規定,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外交及國防、財政、教育及文化五委員會審查。

一○八、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動物用藥殘留標準」,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外交及國防、財政、教育及文化五委員會審查。

一○九、僑務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109年度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一○、僑務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海華文教基金會109年度預算「業務支出」項下「業務費用」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一一、僑務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海華文教基金會109年度預算「業務支出」項下「管理費用」凍結3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一二、僑務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109年度預算「保證業務費用」中「業務費用」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一三、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109年度預算「其他業務外支出」凍結17萬8千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一四、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109年度預算「微電影製作」凍結8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一五、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109年度預算「宣導慰問」凍結3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一六、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109年度預算「遺產撥還及不動產處理」凍結12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一七、外交部函送財團法人臺灣民主基金會109年度預算「業務支出」─「其他業務支出」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一八、外交部函送財團法人臺灣民主基金會109年度預算「其他業務支出」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一九、外交部函送財團法人臺灣民主基金會109年度預算「其他業務支出」項下「會議費」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二○、外交部函送財團法人臺灣民主基金會109年度預算「其他業務支出」項下「補助款支出」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二一、外交部函送財團法人臺灣民主基金會109年度預算「其他業務支出」項下「旅費」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二二、外交部函送財團法人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中華民國委員會109年度預算「業務支出」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二三、外交部函送財團法人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中華民國委員會109年度預算「業務支出」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二四、交通部函送財團法人台灣電信協會109年度預算決議第1項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一二五、交通部函送財團法人台灣電信協會109年度預算決議第2項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一二六、交通部函送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109年度預算決議第1項「收入」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一二七、交通部函送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109年度預算決議第1項「營業成本」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一二八、交通部函送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109年度預算決議第2項「業務及管理費用」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一二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榮民醫療作業基金「醫療成本」凍結3,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三○、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榮民醫療作業基金決議第2項「管理及總務費用」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三一、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決議第2項「其他業務費用」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三二、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榮民醫療作業基金決議第4項「資訊系統計畫」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三三、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決議第1項「管理及總務費用」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三四、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榮民醫療作業基金決議第3項「研究發展及訓練費用」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三五、財政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一般行政管理計畫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一三六、法務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法務部矯正署改善矯正機關以勞務承攬進用心理及社工人員之方式」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一三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畜產農業保險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三八、本院財政委員會函送中華民國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日程暨審查分配表,請查照案。

決定:併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處理。

一三九、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臺灣省政府函送106年度第2季『補助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明細表』,請查照案」等7案,已逾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一四○、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羅明才等13人於第10屆第1會期第11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四一、本院人事處函送「立法院第10屆第2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名單」,請查照案。

質詢事項

一、本院陳委員亭妃,鑑於現行法律之規範下,消費者是否清楚瞭解自己的個資相關文件已由保險公司委託外部廠商印製?且現行諸多保險公司甚至直接將保單印製作業委交外部廠商,於保險公司外部之場所印製,倘若個資因此外洩,將造成保戶個人極大損失。爰此,建請行政院責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應主動發揮主管機關職權,要求各保險公司雖然得委請外部廠商負責「保單、續保通知、催繳通知、停效通知、年度繳費證明單、其他與保險契約權利義務履行及放款業務有關之各種表單、憑證之印製、交寄、保存及銷燬作業。」等業務,惟應改為在公司內部之空間場域執行,並由保險公司負責監管,同時保險公司必須研擬及建立演練計畫、定期演練及檢討改善相關機制,俾利保障廣大消費者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本院高委員虹安,萊豬美牛進口專案報告雖畢,許多國民疑慮未解,開放含萊克多巴胺豬肉與三十個月以上美牛進口乙案,尚有諸多方面應由政府儘速研議說明以安民心。行政院應儘速對孕婦及兒少等易感族群進行健康評估,並檢討邊境與境內檢驗政策,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行政院院長、主計長、財政部部長及相關部會首長列席報告「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2次追加預算案(109年1月15日至110年6月30日)」編製經過並答復質詢。(9月25日)

(由委員陳柏惟、翁重鈞、王定宇、王婉諭、邱臣遠、吳怡玎、邱志偉、林奕華、黃國書、溫玉霞、黃世杰、陳玉珍、賴瑞隆、賴士葆、邱泰源、林為洲、何欣純質詢。)

決定:一、「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2次追加預算案」(109年1月15日至110年6月30日),交財政委員會會同有關委員會審查。

二、將各委員發言紀錄及書面質詢函送行政院,請就未答復部分予以書面答復。

三、已提出之書面質詢,尚未登載公報者,一律補刊。

行政院院長、主計長、財政部部長列席報告「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製經過並答復質詢。(9月29日)

(由委員陳柏惟、范雲、邱顯智、賴香伶、江啟臣、林岱樺、林為洲、高嘉瑜、楊瓊瓔、賴瑞隆、邱志偉、林德福、莊瑞雄、莊競程、曾銘宗、蔡易餘、黃世杰、陳以信、何欣純、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李德維質詢。)

決定:一、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交財政委員會依分配表及日程分送各委員會審查。

二、將各委員發言紀錄及書面質詢函送行政院,請就未答復部分予以書面答復。

三、已提出之書面質詢,尚未登載公報者,一律補刊。

其他事項

壹、109年9月28日朝野黨團協商結論,經決定如下:

一、中華民國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依預算法第51條規定排定審查日程照甲案修正通過(如後附)。

二、中華民國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分配表照財政委員會結論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