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團協商紀錄
立法院第10屆第2會期黨團協商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9年10月27日(星期二)9時44分至10時19分
地 點 本院議場三樓會議室
主 席 游院長錫堃
協商主題 一、本院國民黨黨團,建請院會作成決議:「請蔡英文總統須針對8月28日以無預警、閃電式開放瘦肉精美豬及三十月齡美牛進口臺灣一事,至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向國人說明清楚並再次重申如何保障國人的食安問題。」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二、本院國民黨黨團,建請院會作成決議:「要求行政院公開對美談判開放含有萊克多巴胺豬肉進口臺灣的過程,後續臺美雙邊貿易會談應秉持公開透明原則,每月向立法院提交書面報告;另請蔡英文總統針對黑箱開放含瘦肉精美豬進口乙事公開向國人道歉。」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主席:各位先進,大家早安,現在進行朝野協商的議程。今天所要研商的主題是:一、請蔡英文總統至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二、要求行政院公開對美談判開放含有萊克多巴胺豬肉進口臺灣的過程,每月向立法院提交書面報告。現在開始交換意見。
林委員為洲:這是國民黨所提出來的議決案,之前也經過黨團之間的協商,當時在協商的時候,我記得時代力量、民眾黨也都有參與,大家都認為匆促開放含萊劑的美豬進口,確實造成國人的震撼,事先也沒有跟養豬業者、關心食安的民眾以及國會和在野黨做充分的溝通,不知道是否有什麼隱情,突然宣布明年1月1日就開放含萊劑的美豬進口。所以當時我們認為在程序上是有不妥之處,我們才會提出將來要每個月向立法院報告整個開放過程的狀況,包括逐批檢驗、邊境管制、追蹤履歷,即從進口之後到使用,乃至於很多的加工品,針對這些每個月都要做一次報告,讓國人安心。這是第一個議決案。
第二個,這個過程到現在還是很神秘,究竟是為了國家重大發展或是經貿談判?我們都希望充分讓國人知道,不管是為了什麼樣的壓力,或是為了國家整體利益的未來,都應該跟國人說明清楚,所以第二個公決案就是希望也建立憲政慣例。游院長在之前的憲政研討會也特別提到,總統針對重大的決策跟事項到立法院做咨文報告,這也是憲法所明定,我們也希望藉這個機會,針對國人最關心的開放含萊劑美豬進口的問題請總統建立憲政慣例,能夠來立院做咨文報告,所以我們提出這個公決案。稍後我們也請民眾黨和時代力量黨團發表意見,當時在協商時,大家都認為有這個必要,所以今天特別再提請游院長召開朝野協商,希望兩個公決案得到大家的支持,謝謝。
主席:謝謝林總召。繼續請賴總召。
賴委員香伶:剛才談到這兩個公決案,確實現在大家對總統是否可以到國會進行報告殷殷期盼,因為從8月28日到今天,其實總統發表的次數並不多,大部分都是行政部門及我們在國會的監督,我們也到各地舉辦一些座談,其實國人不是不知道經貿談判這件事情的國際壓力,但是萊豬健康權的疑慮又沒有消除,此時不管是大家審議的公告也好,或是修法的方向也好,也沒辦法整合出一個比較有效益的版本,時間是不等我們的,如果1月1日這件事情一直沒有延後跡象的話,我覺得大家會很擔憂,而國會力量的團結還是很重要的,所以國情報告的部分我覺得可以讓總統的報告跟國際發聲的概念很像,只是形式上是什麼樣的方式,我覺得大家可以多溝通。
至於按月報告或是道歉,我覺得按月報告跟提交進展是比較有意義的,因為大家都希望實事求是、把事情做好,而不是說形式上得到一個道歉,可是在野跟執政之間還是一樣的分裂、意見分歧,這是沒有意義的,所以我希望國民黨或執政黨可以再有一些空間來處理,把理性上可以完成的事情初步先建立起來,這樣我們再花時間協商才有意義,不然每次協商完,等一下又下去表決,等於又白說一場,實在不是很有意義,以上建議。
主席:謝謝總召,接下來請王委員發言。
王委員婉諭:時代力量的立場是一樣的,其實美豬、美牛的開放引起國人許多擔憂,我們也可以理解大概有一些國際上的壓力讓我們需要這樣來進行,但是我覺得國人健康的疑慮還是必須把關,時代力量也是支持針對細節的部分應該要有一個清楚的說明,所以我們也贊成由蔡英文總統來做國情報告,讓大家能夠更理解。同樣的,在這段時間以來,不論是公聽會或是各個委員會一直在討論的就是相關配套以及未來規劃,但這些都還不夠明確,包括未來檢驗的方式,還有未來標示來源的抽查等等,這些人力其實都不清楚,相關危險的評估、風險評估也都不夠完善,在此情況下,如果1月1日這個時間點沒有辦法延,是不是就應該要更積極的有所作為、做好把關工作,所以每月應該提出書面報告的部分,我們覺得是有必要性的,包括未來檢驗的能量是怎麼樣,以及現在開放的結果是如何,比如說1月1日之後,每個月大概開放多少量進口以及抽查結果等等,這些都需要定期追蹤,這樣才有辦法降低國人對美豬的疑慮,我覺得這也是建立人民與政府信任關係比較好的作法,所以這部分我們是支持要做書面報告。
至於是否要道歉一事,這恐怕是另外一件事情,沒有辦法直接牽扯到,因為我覺得對大家來說,最擔憂的還是我們如何把關食安的風險,所以我們希望在這部分可能有一些空間,我們先著重在如何把關以及對國人負責的部分,做比較明確的討論。
主席:謝謝王委員,接下來請柯委員建銘發言。
柯委員建銘:院長、各位同仁。我們今天要講兩個題目,一個是國情報告,一個是總統道歉。從政治角度來講的話,我們要很實際來分析,所謂的國情報告,大家都知道美國有國情報告,各國的憲法原則是不一樣的,政治體制不一樣,我們希望能夠真的規範得很清楚,包括總統來做國情報告等等都要規範得很清楚。到目前為止,所謂總統國情報告,各位都很清楚,從1999年1月25日國會五法通過以後,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二章規定得很清楚,第十五條之一到第十五條之五這5個條文有談到立法院得聽取總統做國情報告。而這個源頭是在哪裡?源頭是在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第三項,總統得於每年開會時,向立法院提出國情報告,但是到目前為止,這個規範是一個非常不清楚的規範,從1999年以降到目前將近二十年的時間,所謂總統來做國情報告,立法院從來都沒有遂行過,為什麼沒有遂行過?因為各黨都有不同的政治需求以及政治的攻防,所以只把它當作一種政治攻防的題目而已。馬英九在馬習會以後,我們請他來做國情報告,那時候我們是在野黨,到底可不可以即問即答?不然你來報告什麼?所以各黨都會提出各種不同的挑戰啦!引據現在我們職權行使法的規範,我想大家都很清楚,從第十五條之一到第十五條之五,只有規定總統來,立法院可以聽取,至於要怎麼聽取呢?要有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提案成立委員會,通過以後,總統要來,總統來的遊戲規則應該是怎麼樣?現在的規範是總統來做國情報告以後,立法院可以針對不清楚的地方再提出問題,提出問題以後,總統要不要回答?目前所能規範的是提出問題的時候,多少人提出問題?時間要多久?政黨比例是怎麼樣?這些都要經過朝野協商,凡此總總都沒有規範的很清楚。另外,有不清楚的地方向總統詢問的時候,總統要不要回答?規定只是一個「得」,總統「得」聽取以後,要不要綜合回答?就像以前國大一樣,李登輝那時候就有綜合回答。
這些都不能滿足目前為止大家對於總統做國情報告的需求,大家都希望像行政院長來一樣,即問即答這樣的攻防,所以法制面根本不清楚,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第三項也是一句話而已。我們跟游院長都有談過,整個國家的憲政體制應該如何重新設計,這個容後可以討論,但是此時此際提總統來做國情報告,我是覺得總召來報告可能比較快一點,針對政經局勢的報告可能比較快一點,我認為是這樣。
這個題目從來就是一個朝野攻防,政治搞到極致的時候,就發明一個題目叫做總統來做國情報告,1999年到目前為止,從來沒有成功過。我們也很清楚這是一個政治操作,一個議題而已,這個議題能夠遂行,能夠有秩序的處理,不管是憲法增修條文要不要修,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怎麼修,那是有待大家來討論,也是後事的,所以今天直接要請總統來做國情報告,大家心裡都有底,這是第一個。
至於總統道歉的部分,我們看到要求蘇院長道歉,不然不上臺質詢,所以到目前為止,總質詢還沒開始,這對立法院是一個很大的傷害。橫豎一開始的時候,這個會期9月18日開議的時候,院長在這裡也主持過,你們要求先針對美豬做專案報告,最後也破例先做專案報告,才做施政報告。乃至於後續總質詢、紓困3.0以及前瞻計畫二期,院長都做過報告。委員會開打到現在為止,公聽會等都在處理,這個會期所有委員會的重中之重就是這個題目,委員會討論的幾乎爛了,討論的非常多次。所以有關於要總統做國情報告以及道歉的問題,政治上沒有這麼簡單,總統道歉一句話可以了事。總統在8月28日在總統府召開記者會,那是很慎重地向國人來報告,總統、副總統,包括國安會秘書長、行政院長、我本人,我們都在現場。國際之間的談判,這是很沒秘密的,是很長的時間,在美國怎麼溝通,國際政經局勢是怎麼樣,這是一個非常重大的議題,不是只有食安問題,這是國安問題,以及國家戰略高度的問題,所以我認為叫總統來道歉,就好像叫行政院長來道歉,道歉就能夠了事嗎?
我想這樣的提案,今天我們在此繼續討論下去,可能結論是趨近於零,我們都知道這是一個政治安排,一個月以後,時間到了,我們必須要處理,各黨去面對。我比較建議的是,講到這裡,大家的心證都很清楚了,大家的心證這麼清楚的時候,就由各黨去面對後續的政治,我們今天特別安排這兩個案子要處理,待會我們就照程序處理。至於處理前到底要不要發言,剛才跟林為洲總召談過,這兩個題目很難彼此說服彼此,各黨派一人發言以後,我們就處理,以上比較誠懇的建議。
主席:請陳委員椒華發言。
陳委員椒華:看起來道歉或總統要不要來報告已經是政治問題,不過,針對預公告7天或者草率地宣布這個事情,我想執政黨還是要面對這一個錯誤,尤其蔡總統在今年8月26日出席臺北市美國商會致詞時提到,2016年開始,針對草案預告評論期,70%都超過60天,臺灣會恪遵透明度和責任制的原則。總統在8月26日做這樣的致詞,但是在8月28日卻草率讓預告期只有7天,我想這也是事實。我不知道整個行政院的幕僚或總統府幕僚怎麼會讓總統這麼草率去決定這個事情,尤其行政部門要做這個預公告,也不應該由總統來宣布。
很遺憾,現在變成政黨對決,變成一個政治事件,我希望執政黨能夠用智慧去化解,因為到現在沒有進行總質詢,我想這也是國人不希望看到的。當然,我也不是一定要總統道歉,畢竟現在這個問題沒有趕快處理,絕對不是我們的福氣,謝謝。
主席:請張委員其祿發言。
張委員其祿:院長,我們也想留下一些紀錄,雖然剛才柯總召講的是事實,從99年以來,基本上總統要過來做國情咨文的這個事情在法制上一直沒有達成。當然,柯總召講的是現實上制度的問題,但是我們不能因為制度是這樣子,就不作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二章講得很清楚,當有重大國家政策時國會可以聽取總統國情報告。其實這件事就是重大的國家政策,如果總統或執政黨願意說的更清楚,反而是對執政黨有利的,所以我們是很期待這樣的方向。職權行使法也講得很明白,這是憲法賦予的職權,如果有的話,我們希望能這樣做,今天因為法制還不健全,如果能夠把它補正的齊全,甚至藉著這次機會做一個比較好的慣例或範例,也不是壞事,所以從制度上來說,如果因為以前做不到,現在我們就不要,這其實也有點說不太通,我們還是希望制度上能夠更周全。另外,我也非常同意陳椒華委員的意見,這些事情不是要道歉那麼的政治性,大家要求的就是把它講清楚,我覺得這個對執政黨而言,也對國人有交代。既然現在已經面臨這麼大的國際壓力,我們要如何解套?而且,總質詢看起來一直沒辦法進展,所以我們也希望執政黨跟最大在野黨─國民黨要提出主張,才能讓這件事情解套,不然這個會期不小心就已經快過一半了,這也真的是一個問題。先作以上發言。
主席:請鄭委員麗文發言。
鄭委員麗文:剛剛大家都講很多,我覺得剛剛柯總召的確是把歷史、現狀做了一個完整的陳述,但是我覺得這不能夠成為總統永遠不來立法院做國情咨文報告的理由。法律有規定、憲法有規定,但是現實上……,總召因為現在才剛回來,我再重講一次,你再聽一下,我的聲音沒有很難聽。我的意思是說這樣不能夠成為總統永遠都不來國會報告的原因,如果法制不夠完備,那我們要想辦法把它完備,因為過去這段時間以來,各黨都有提過,包括民進黨在內,都曾經提過希望總統就重大的政策來立法院作國情報告,一直沒有辦法成行,因為一直沒有辦法成行之後,我覺得我們的協商也太過草率了。你看看之前協商起碼還有討論到總統來要不要問、要不要答、如果有問有答是怎麼問答,我們現在統統都沒有討論,就說以前都談不成,所以現在也不用談了。我是覺得應該要嘗試著去做一個憲政慣例,凡事都一定有第一次啊!不能說都沒有第一次,所以就都不要做了,那憲法規定不就是假的?如果我們真的協商到具體的細節,後來破局了,那我覺得至少大家有認真努力過嘛!我們這一屆的立法委員起碼認真努力過,不能說以前都來不了,所以現在不用談了,可想而知一定也來不了的。我覺得我們大家都很有誠意希望他來,雖然今天我們作為在野黨,希望蘇貞昌院長道歉,那是因為我們只能監督到蘇貞昌嘛!因為只有蘇貞昌會來我們立法院作施政報告,但是全天下都知道是蔡總統決定的,一個短短的記者會其實令大家充滿了臆測跟不解,如同剛剛民眾黨的代表所說的,其實這是給總統一個非常好的機會,他可以好好的說明清楚,至於來的形式、方法等細節,我們根本就沒有討論啊!如果討論完了以後,說時代力量、國民黨、民進黨講不攏,所以破局了,那就罷了,問題是我們根本連講都沒有講,就說不用講了啦!反正不可能。我覺得這樣不太好。我們是非常尊重總統,而且這是一個非常重大的決定,其實總統親自出面說明才是公平的。說實在的,我們問半天,不管是問蘇院長也好,問這些部長也好,每一個人都知道因為背後是總統決定了,他們也只能夠全力的去把它落實。所以我是覺得還是應該要認真的思考,尤其像我們在立法院的時候,柯總召一定在,我們不在的時候,柯總召還是會在,我覺得你有更大的使命應該要把這個重要的憲政慣例建立起來,不要這樣子就說不可能,算了!不要再討論了啦!這樣不好,我覺得我們還是應該討論一下總統到底要不要來、如果來的話什麼樣的形式是可能的,真的談不攏,破局,再說嘛!
主席:請莊委員瑞雄發言。
莊委員瑞雄:院長、各黨團的同仁,我倒有一個看法請大家參考,譬如邀請總統到立法院作國情報告,既然叫國情報告,就不是只針對一件事情來做報告,總統管的事情那麼多,怎麼可能只叫他來報告一件事情?憲法明文規定,誰向立法院負責?是行政院向立法院負責,真正要報告的是蘇院長,這是憲法明文規定,這不是討論的問題,是你們不要啊!
林委員為洲:是誰作決策?
莊委員瑞雄:你聽我說完嘛!你們就只抓到一點,不是可以討論,是法有明文,本來就政策上的決定,行政院院長要向你們作施政報告,你們不要,就隨便牽拖總統,總統怎麼可能只來報告一件、兩件事情?總統是負責整個國家的事情,來談的一定是國情,總統怎麼能來報告一件事情?這也很奇怪。但是我覺得剛剛鄭麗文委員談的也有道理,程序怎麼走、報告幾分鐘,我們立法院不是要先討論好?怎麼可以現在推給別人說人家不來!這個講到最後變成我們立法院的問題,這個部分我是覺得再擇期,對於總統要怎麼來報告,明文規定就真的只有「得」,也要看人家要不要來。我剛聽了柯總召在講,以前阿扁要來立法院,是你們自己不讓他來的,所以有時候時空環境不一樣了,一個議題裡面各有不同的主張,但是這本來就是一個可以理性探討的問題,我覺得院長也可以找個時間把這個制度建立起來,並邀請各黨團一起討論,這也是一件好事啊!但重點總統來一定是國情,針對全部的國情報告,以現在憲法的明文規定,對立法院負責的就是行政院長,應該負責的人要來報告,你們不讓他來,然後一直講這個,也是沒什麼意思。
主席:請柯總召發言。
柯委員建銘:對於剛才鄭麗文講的,我瞭解你的說法,我們也可以協商,這是憲法規定上的一個善意缺漏,憲法增修條文當初在修的時候,第四條第三項就寫立法院每年開會的時候得聽取總統報告,憲法應該強制性規定總統每年開會的時候要來做報告,我們才得聽取,可是它只有寫後面這一段。我們的職權行使法也是規範「得」,什麼都用「得」,職權行使法是1999年的事情,所以這是包括憲政體制的問題。憲法第五十三條規定行政院是國家最高行政機關,總統則只針對國防、外交、兩岸的問題,職權行使法寫的是總統就國家安全的部分得來報告,至於可否發問都沒有講到,所以這個不是我們今天在這裡協商就可以有結果的事情,而是應該要修正職權行使法,乃至於修憲層次上,我們大家可以來共同思考這個問題。
我為什麼會講20年來都沒有成功?因為大家都沒有認真面對這個問題嘛!今天已經到了要處理這個了,朝野在這裡做任何爭辯其實都沒有用,因為這是憲政層次的問題,包括增修條文要怎麼修、憲法的架構要怎麼改等等,因為行政院是國家最高的行政機關,還有只規範到後半段,前段沒有強制總統要來,我想那時候李登輝前總統在修的時候,很多憲法學者大概有保留一些憲法保留的問題,包括法律都有保留,所以在不完全的情況下,今天想要有結論我覺得是緣木求魚,很難啦!既然今天已經排入議程,我們就走程序,以後要怎麼修憲,或是到底國家中央政府的體制是什麼,都可以討論沒關係,包括游院長也曾經提過,都是可以討論的,但是現在大家在此要講出一個結論,那是不可能的。
主席:請林總召發言。
林委員為洲:我最後再補充一下。第一個,我們是提案人,所以我們也很願意把向立法院提交的書面報告,這個是行政院逐月向立法院提交的書面報告,包括雙邊貿易談判的過程,還有進口之後的管理做得怎麼樣,我想這個比較沒有爭議。至於最後那一句「另請蔡英文總統針對……道歉。」這部分我們可以把它修掉,沒有問題啦!針對國情報告的部分,問題回到國情報告,剛剛大家也講我們的最高行政首長是行政院長,柯總召剛剛還講說總統主要在憲政上主導的事情是國防、外交、兩岸,大概是這樣子,那請問美豬進口是誰決策的?問題就在這裡啊!今天如果是蘇院長的決策,他出來開記者會,那我們請他來報告,合理啊!
柯委員建銘:他報告過了。
林委員為洲:對啊!現在問題不是他啊!這是你剛剛自己講的,還自打臉,總統只管國防、外交,可是美豬是他自己在總統府召開記者會……
柯委員建銘:行政院長也參加。
林委員為洲:對啊!
柯委員建銘:副總統也參加、國安會秘書長也參加,包括我也參加。
林委員為洲:誰在主持?主導?
柯委員建銘:這是一個國家大事嘛!
林委員為洲:誰決策誰負責,這是民主的基本原則啊!
柯委員建銘:共同決策啦!
林委員為洲:如果是共同決策,那請他來報告不合理嗎?他是主導者,是美豬貿然開放進口的決策者,全天下都知道這是蔡英文總統的決策,其他人只是協助或被告知,大概是這種狀況,這件事情大家都知道,所以我們才會提出這樣的提案,希望他能來說清楚。至於要不要質詢、是不是綜合詢答等細節,這些都可以討論。你們還是在野黨的時候,都一直要求要建立憲政慣例,不只一次提出要求,說總統要來國情報告,現在你們執政了,卻跟大家說:「對不起,這個做不到。」所以你們也不去努力……
莊委員瑞雄:為什麼你們以前不聽我們的話?
林委員為洲:我們剛剛還在想我們來努力看看,如果國情報告相關規定不夠周延,那我們也可以討論,但是你們都不討論。其實我們認為不用道歉也可以,那就把文字刪掉,然後國情報告,甚至要不要詢答也可以商量,我們都保持開放的態度,不要詢答、然後跟大家講清楚,這樣我們也可以接受。但現在鐵板一塊的是你們,我們已經一直退讓,不要道歉也OK……
柯委員建銘:你們光是拿這一張出來……
林委員為洲:不要詢答也OK,只要報告不詢答,我們也OK,但是你們都不要啊!
柯委員建銘:我剛剛講過,這是憲政層次的問題,包括法律案的修正,這整個是一套的。
林委員為洲:根本就是鐵板一塊,你們現在變得保守了,而且是非常保守……
柯委員建銘:我沒有保守。
林委員為洲:極端保守的政黨,說是民主進步,哪裡有進步?
柯委員建銘:你是極端惡搞。
林委員為洲:你們以前都說要進步、要民主,現在卻非常保守。
柯委員建銘:我們不要在這裡互相攻擊,這是實況轉播,大家要思考整個憲政體制、憲法如何規範、要不要修法的問題,這是整套的。
林委員為洲:明明做得到的事情你們卻不做,我們都願意跟各個政黨協商……
柯委員建銘:所以我們今天面對這個問題……
鄭委員麗文:這就是國會存在的價值,沒有明文規定的部分,那麼國會決定就是決定了嘛!三黨協商大家都沒有意見,通過就通過了,我剛剛不是講過了嗎?如果協商……
莊委員瑞雄:好啦!那找時間再討論啦!
鄭委員麗文:但他的意思是現在就要表決了,那就不用協商了啊!
柯委員建銘:這在立法院已經存在二十年,從過去的討論,包括朝野的攻防,並不是今天你才發明的,今天協商是為了什麼?我們要面對今天的議程嘛!
林委員為洲:時代力量有提出修正動議,你要不要說明一下?
柯委員建銘:你們要提出什麼修正動議,我們絕對百分之百尊重,先提出案子再講嘛!
主席:我看大家差不多都已經發表高見了,各位都已經充分陳述,現在是不是要作結論?
林委員為洲:院長你不是要建立憲政慣例,那我們就來努力嘛!
主席:我說的憲政慣例是長遠的,也就是說……
鄭委員麗文:這就是長遠啊!總統國情報告……
主席:這可能要由各黨團提出法律案,然後大家就法律案進行協商,也就是涉及到執行層面或實施層面,因為現在不光是民進黨的問題,而是整個國家的問題,比如以後如果是林為洲、鄭麗文、柯建銘或邱顯智當總統也都能很放心……
柯委員建銘:我當總召就好了。
主席:所以我們要訂定法律,包括執行層面在內,讓每一個總統都很放心。現在就是安全的問題以及會不會產生抗爭的問題,這就變成國際新聞了……
鄭委員麗文:不會啦!臺灣這麼安全。
主席:如果不會的話,那我們就把它法律化,我認為如果今天大家有共識的話,那我們可以加上一條,就是請各黨團提出法律案,之後再擇期協商。
柯委員建銘:院長,我們要先討論中央政府體制的問題,究竟我們是總統制、半總統制還是憲法第五十三條所規定的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這是中央政府體制的問題,假如是總統制,那當然就不一樣,我們先討論這個問題,至於各黨團要怎麼修……
林委員為洲:現在的制度就是總統有權無責制。
柯委員建銘:各黨團要怎麼修,各自提案就好了,不是在這裡加一條的問題,各黨團要怎麼修是各黨團的問題。
主席:如果這個沒有共識,今天就不要做結論了。我們先針對決定事項,好不好?我唸一下,看大家的意見如何?決定事項:針對第4次會議討論事項第三案及第四案,各黨團同意10月27日星期二院會依序進行處理時,依時代力量黨團、民眾黨黨團、國民黨黨團、民進黨黨團順序,推派代表一人發言,發言完畢後即進行該案之表決處理。今天的結論就這樣。
柯委員建銘:好。
主席:要簽啦。
林委員為洲:不必簽!
鄭委員麗文:不用簽啦!就協商破裂還簽!你們就多數,你們要這樣,沒辦法!
莊委員瑞雄:這不是叫做破裂,而是切磋。
鄭委員麗文:我們都有切磋,但柯總召不願意跟我們切磋。
柯委員建銘:來,我隨時保持開放。
散會(10時1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