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2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9年10月12日(星期一)9時2分至14時2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 席 吳委員思瑤
主席:出席委員13人,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本週一、三、四為一次會。
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10屆第2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9年10月5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下午4時33分
中華民國109年10月7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1時55分
地 點: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黃國書 李德維 林奕華 萬美玲 高虹安 張廖萬堅 陳秀寳 林宜瑾 范 雲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鄭正鈐 吳思瑤 賴品妤
委員出席13人
請假委員:高金素梅
委員請假1人
列席委員:賴惠員 陳玉珍 謝衣鳯 曾銘宗 葉毓蘭 黃世杰 羅明才 王婉諭 鍾佳濱 陳椒華 鄭天財Sra Kacaw 高嘉瑜 邱臣遠 楊瓊瓔 吳秉叡 蘇巧慧 魯明哲 洪孟楷 孔文吉 呂玉玲 李貴敏 溫玉霞 林德福 鄭麗文 吳斯懷 廖婉汝 莊競程 劉世芳 張其祿 賴士葆 邱志偉 鄭運鵬 張育美 蔡易餘 莊瑞雄 吳怡玎 劉建國 陳亭妃 林俊憲 何欣純
委員列席40人
列席人員: |
(10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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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部長 |
潘文忠率同有關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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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政務次長 |
薛瑞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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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
陳駿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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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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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故宮博物院院長 |
吳密察率同有關人員 |
主 席:萬召集委員美玲
專門委員:黃素琴
主任秘書:陳錫欽
紀 錄:簡任秘書 許靜江 簡任編審 蔡月秋 科長 蔡國治
薦任科員 李宗一
(10月5日)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二、教育部部長、衛生福利部次長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列席就「若開放含瘦肉精美豬進口,跨部會如何落實校園供應膳食之食材溯源管理、查驗機制及相關因應作為」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本日議程有委員黃國書、李德維、林奕華、萬美玲、高虹安、張廖萬堅、范雲、陳秀寳、林宜瑾、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鄭正鈐、吳思瑤、賴品妤、陳玉珍、楊瓊瓔、曾銘宗、魯明哲、高嘉瑜、鍾佳濱、邱臣遠、賴惠員、王婉諭、邱志偉、劉建國、蘇巧慧、黃世杰、陳椒華、洪孟楷、呂玉玲、吳怡玎、謝衣鳯等31人提出質詢,均經教育部部長潘文忠、衛生福利部政務次長薛瑞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陳駿季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高金素梅提出書面質詢。)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所提書面質詢或相關資料,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通過臨時提案5項:
一、有鑑於政府110年開放萊克多巴胺美豬進口,造成社會各界疑慮,尤其是學生家長擔心校園午餐之豬肉是否含有萊克多巴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教育部應該提出切實可行的方案,一律使用國產豬肉、或加工食品及其再製品。
要求相關部會提出切實可行的方案,落實溯源管理,不要將檢查責任推給學校教職人員。
並將具體實施方案提供給立法院全體委員作為問政參考。
提案人:鄭正鈐 楊瓊瓔
連署人:萬美玲 李德維 高虹安
二、現行校園供應膳食已納入政府食安五環政策中,並於2016年逐步推動「三章一Q」標章食材,同時建立校園食材登錄系統,以及搭配校園食品安全三級管理及抽驗機制,使校園營養午餐機制已逐步建置。為深化食農教育、提升營養午餐品質並支持國內優良農產品,爰建請教育部採取以下措施以強化未來供應膳食品質精進措施:
(一)將豬牛肉製品原產地列為校園食材登錄平臺必填項目。
(二)督導各級學校、幼兒園及課照中心標示使用豬牛肉製品產地。
(三)督導幼兒園落實執行食材來源資訊透明化。
(四)鼓勵中小學供餐多使用營養食材少用加工食品。
(五)修訂各級學校食材採購契約範本,並訂定罰則。
(六)督請地方政府稽查幼兒園供餐食材中,國產豬肉、牛肉使用情形。
(七)確立驗收責任明確化,由學校端驗收產地標示,由中央及地方農業及衛生單位定期抽查時,確認其真實性,以減少學校行政負擔。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張廖萬堅 陳秀寳 高虹安 林宜瑾 范 雲 賴品妤 黃國書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三、教育部已於109年8月28日,緊急以臺教綜(五)字第1090127370號函,要求各級學校供應膳食一律使用國產在地豬、牛等生鮮食材。但相關規定,並無包含由學校提供場地委外經營之學生餐廳。為免大專院校學生,於校園餐廳誤食含乙型受體素(瘦肉精)之食品,影響健康。爰要求教育部明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大專校院供學生使用為主之學生餐廳(自助餐)、盒餐及便當等,須全面使用國產在地豬、牛等生鮮食材,且若使用豬、牛肉品之加工及再製品,亦一律須為國內在地生產之豬、牛肉為其原料。
提案人:林奕華
連署人:鄭正鈐 萬美玲 李德維 高虹安 楊瓊瓔
四、教育部已於109年8月28日,緊急以臺教綜(五)字第1090127370號函,要求各級學校供應膳食一律使用國產在地豬、牛等生鮮食材,但相關規定,並無包含加工及再製品。為免影響發育中學生(童)之健康。爰要求教育部將豬、牛肉之加工及再製品亦納入規範。規定學校(含幼兒園)團膳若有使用豬、牛肉等加工及再製品為食材,相關加工及再製品使用之肉品來源,亦一律須為國內在地生產之豬、牛肉為其原料。
提案人:林奕華
連署人:鄭正鈐 萬美玲 高虹安 李德維 楊瓊瓔
五、要求教育部明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商店,均不得販售含乙型受體素(萊克多巴胺)肉品所製之各類商品,以維護學生健康。
提案人:林奕華
連署人:鄭正鈐 萬美玲 高虹安 李德維 楊瓊瓔
另有臨時提案4案,有在場委員表示異議,經主席裁示採舉手表決,表決均未通過:
一、有鑑於學校衛生法,對於校園內食安之規範,多為原則性、宣示性之規範,若有違反,亦無相關處分或罰則。除此之外,學校衛生法、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之對食安之規範,亦無含括瘦肉精肉品問題。今,政府已宣布將於110年1月起,全面開放含瘦肉精豬肉進口。為免學校及幼兒園供應膳食(業)者,故意違反相關規定,採用非國產在地豬、牛等生鮮食材及其加工、再製品。爰要求教育部統一修訂相關辦法與罰則,以杜絕故意違反規定者。
提案人:林奕華
連署人:鄭正鈐 萬美玲 高虹安 李德維 楊瓊瓔
表決結果:在場出席委員11人(不含主席);贊成者3人;反對者8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二、有鑑於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明訂,供售學校食品之廠商,應至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系統平臺登載當日供餐之主食材原料、品名、供應商等資訊。然,為避免含瘦肉精之食材誤入校園團膳,爰要求教育部修訂相關規定,新增肉品及其加工、再製品溯源管理資訊,以確保學生安全。
提案人:林奕華
連署人:鄭正鈐 萬美玲 高虹安 李德維 楊瓊瓔
表決結果:在場出席委員11人(不含主席);贊成者3人;反對者8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三、政府擬明年1月1日開放瘦肉精美豬進口,教育部109年8月28日發函要求「各級學校供應膳食,一律採用國內在地豬肉、牛肉之生鮮食材」,但沒有訂定罰則,僅道德勸說效果並無強制性,即便衛生福利部要求散裝豬肉、包裝食品未來要標示原產地(國),但未標示是否含有萊克多巴胺,令國人擔憂因此而誤食。而且含瘦肉精美豬內臟輸入後將「洗產地」改標示成台灣,並流入食品加工廠及團膳供應商混充學校膳食中的加工食品,無法全面防堵瘦肉精美豬入侵校園及學習場所。爰提案要求:一、教育部、衛生福利部應確保學童和嬰幼兒之食安及健康,各級學校、幼兒園、課後照顧中心、托嬰中心之膳食禁用含瘦肉精美豬及加工品,要求瘦肉精「零檢出」,並訂出相關管理規範及罰則。二、教育部、衛生福利部應於二周內提出學校衛生法、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修正草案並送立法院審議。
提案人:林奕華 李德維 萬美玲 鄭正鈐 高虹安 楊瓊瓔
表決結果:在場出席委員11人(不含主席);贊成者3人;反對者8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四、101年我國開放美國牛肉進口,相關部會執行「三管五卡」措施(管源頭、管邊境、管市場;證件核對、產品標示、開箱檢驗、食安檢查、即時資訊),其中最重要是管源頭,係我官員赴美國針對輸台牛肉工廠進行查核,並且邊境查驗逐批查驗等流程,確保民眾食用安全。如今政府擬於110年1月1日擴大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瘦肉精)豬肉及30月齡以上的美國牛肉進口,特別是國人食用大宗為豬肉及內臟,輸入美豬衝擊民眾健康尤為重要,爰提案要求衛福部及農委會除輸入肉品強制標示來源地(國)外,並且應比照過去管源頭之流程,赴原產地查驗合格、及邊境逐批逐箱查驗,均符合我國法規及標準後,始得進口,以確保國人健康。
提案人:林奕華 李德維 萬美玲 鄭正鈐 楊瓊瓔
表決結果:在場出席委員11人(不含主席);贊成者3人;反對者8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10月7日)
報 告 事 項
國立故宮博物院院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本日議程有委員黃國書、萬美玲、李德維、范雲、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高虹安、陳秀寳、鄭正鈐、賴品妤、林宜瑾、林奕華、洪孟楷、吳思瑤、張廖萬堅等14人提出質詢,均經國立故宮博物院院長吳密察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何欣純提出書面質詢。)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所提書面質詢或相關資料,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散會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或遺漏之處?因為現場人數未達3人,在確認散會之前,如果有任何需要補正的,再麻煩跟主席提出。
繼續報告
二、本院財政委員會中華民國109年9月29日台立財字第1092101326號函,有關中華民國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請依照審查日程及審查分配表進行審查,並依限擬具審查報告函送該會,俾彙整審查總報告提報院會。
三、文化部部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主席:首先確認議事錄,委員都在場,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或遺漏之處?(無)無錯誤或遺漏,確定。
現在請文化部李部長進行業務報告,報告時間為12分鐘。
李部長永得:主席、各位委員。
壹、前言
今天很榮幸應大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的邀請,就文化部業務概況及未來的工作重點,提出報告。在此代表文化部,感謝各位委員長期以來對文化事務的關切與支持。
委員手邊都有完整的業務概況報告,以下僅就現階段施政理念及重要成果重點說明,請不吝指教。
貳、施政理念及重要成果
今年因為疫情,全世界看見了臺灣的防疫成果,肯定臺灣全民的努力,接下來,我們要讓世界更瞭解臺灣,看見臺灣的文化。本部以「三感(歷史感、國際感、價值感)一力(創造力)」做為施政策略,持續完善藝文支持體系,落實多元文化理念、傳承與創新文化,深化社造與文化資產保存,以此壯大臺灣文化國家隊,讓臺灣文化軟實力在國際發揚光大。
一、完善藝文支持體系,落實多元文化理念
為打造更加完善的藝文產業發展環境,除了今年8月開幕的北部流行音樂中心,高雄的海洋文化及流行音樂中心預計於明年上半年開幕;與新北市政府合作興建的「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新場館,也預計明年下半年啟用。此外,本部也刻正委外研究文化倉儲物流的可能推動模式,並積極盤點可用空間,來解決藝文倉儲與排演空間不足的問題。
為落實多元文化發展,本部於105年起設置文化平權推動會報,持續消弭文化參與落差,落實族群主流化。如推動原住民族文化傳承及部落永續經營,強化新住民文化主體性,鼓勵新住民參與公共事務,積極改善各固有族群及臺灣手語之語言傳承危機,推動有利國家語言發展的友善環境。
在文化治理法規方面,推動《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修法,增訂「勞動權益保障」專章,以及擴大租稅優惠。其中,修正藝術品於國內交易所得改採分離課稅,與國際稅制接軌,活絡藝術產業並增加整體稅收,奠定臺灣成為亞洲藝術品拍賣中心的法規與稅制基礎。其次,修正「文化藝術事業減免營業稅及娛樂稅辦法」,規劃增訂圖書出版品的出版或進口事務者免徵營業稅。另外,推動《文化資產保存法》部分條文修正,建立「文化保存2.0」新思維,增加私有文資保存誘因、強化公、私有文資保存作為。
二、結合創生傳承與創新文化,深化社造與文化資產保存
為了深化人民對臺灣文史的瞭解與土地的認同,國家文化記憶庫網站將於10月17日上線,而國家攝影文化中心也預計明年3月開館試營運。此外,本部結合地方資源與民間協力,建構地方知識,同時設計文化路徑,像是糖鐵、阿里山森鐵、再造歷史現場及茶文化等4條示範文化路徑,呈現臺灣特色文化面貌。
本部推動重建臺灣藝術史計畫,除持續購藏前輩藝術家重要作品與重要文物,也建立臺灣藝術史的研究及詮釋體系,深化國內外對臺灣藝術史的了解與重視。
在文化資產保存面向,輔導各縣市政府提出文化資產空間治理計畫,如花蓮縣拉庫拉庫溪流域布農族舊社溯源與重塑計畫、新北市水金九礦業遺產傳承活化計畫、連江縣戰地轉身.創意再生、屏東飛行故事再造歷史場域計畫等皆為重要成果。同時持續推動臺北機廠活化轉型國家鐵道博物館園區,並推動臺灣周邊海域水下文化資產調查等有形文化資產保存工作。另外,「地方影視音體驗及聚落發展計畫」,協助高雄市於駁二藝術特區建置全臺首座VR體感劇院,也協助臺南市「永成戲院」、嘉義縣「萬國戲院」等老戲院轉型。
在無形文化資產方面,推動「傳統表演藝術」、「傳統工藝」、「民俗」、「口述傳統」及「傳統知識與實踐」等5大類無形文化資產傳承。具體成效如布袋戲人間國寶陳錫煌的學生陳冠霖、歌仔戲國寶廖瓊枝的學生林芸丞,已成為該傳統劇團新一代的演出主力。
在社區營造三期計畫方面,透過公私協力深化社造影響力,支持青年返/留鄉發展。以青年與老年人為核心,推動「青銀合創實驗計畫」,像臺南市銀同社區發展協會,以舊街區與商業發展思維推出社區品牌,並將營收作為長輩見學基金,建立店家與居民共榮模式。
三、打造臺灣文化國家隊品牌,促進國際交流合作
為建立完善文創產業金融體系,除辦理「文化創意產業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本部亦推動獎補助及投融資雙軌機制,壯大臺灣文創及內容產業的發展能量,並增加臺灣電影在國際上辨識度,今年共有22部次國片入圍/入選國際影展,獲得7個國際獎項肯定。在推廣閱讀及出版產業方面,2020年臺北國際書展因受疫情影響,改為線上書展,共吸引50餘萬人次瀏覽,並規劃在明年初國際書展發行「購書券」,鼓勵大家買書閱讀。在漫畫產業方面,持續提升臺灣原創漫畫創作能量,催生多元IP運用,如《用九柑仔店》、《神之鄉》,都是漫畫改編影劇的成功案例。
此外,本部也以「文化創意產業國際拓展計畫」,徵選優質文創品牌,以「Fresh Taiwan」臺灣館參加國際展會,開拓臺灣文創產業國際市場。本屆臺北時裝週在國際疫情影響下突破傳統,採線上互動買家媒合,結合多媒體藝術和表演藝術,成為國際時尚界焦點。
拓展海外文化交流方面,不僅和國際指標藝文機構與重點大學於海外合辦「臺灣文化光點計畫」,我國駐外館處,亦扮演文化交流與媒合平臺角色,成為臺灣文化櫥窗。本部亦積極促成國際非政府組織來臺設點深耕,近年已有國際人權博物館聯盟亞太分會(Federation of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Museum-Asia-Pacific, FIHRM-AP)及國際生活藝術組織(Living Arts International, LAI)來臺設點。
在新南向文化交流部分,104年籌組「東南亞事務諮詢委員會」,促成東南亞國家與臺灣進行藝文交流合作。並辦理「青年文化園丁隊計畫」,補助臺灣青年前往東南亞,以臺灣文化廣交朋友,像是結合臺灣土地公和印尼土地神傳說,創作爪哇皮影戲劇本,或是和緬甸青年漫畫家攜手合作,舉辦紀錄緬甸社會變遷的漫畫展,都是非常成功的案例。
接下來,就紓困與振興成果以及未來文化部施政重點向委員說明。
參、文化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之防疫紓困振興作為及成果
本部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為40.2億元,截至9月底,執行率96.06%,其中紓困案件,藝文產業核定總計7,746件,自然人核定總計15,755件,合計為23,501件。在貸款利息補貼部分,截至9月底,由本部提供利息補貼累計達6億8,174萬元。
振興方面,推動可用於各種藝文場域的「藝FUN券」來振興藝文市場,第一波數位券加第二波紙本券共計276萬6,951人中籤獲得使用資格,截至9月底,消費使用金額已逾7億元,推估將創造60億元以上產值,並進一步刺激及引流振興三倍券加入藝文消費。
肆、未來施政重點
一、落實文化基本法
推動「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修法,使其更符合未來藝文環境發展需求。辦理「文化影響分析示範案例暨推動策略規劃案」,建立文化影響分析執行推動機制。規劃明年舉辦全國文化會議,廣納各界意見並研議全國文化發展事務。
二、創新文化資產保存作為
推動《文化資產保存法》部分條文修正,擴大容積移轉適用對象與建立容積代金制度、建立文資「價購」與公有不動產交換機制、擴大文資類別稅捐優惠等;明定公有機關應編列文資保存預算、建立文資人才培育制度、增列蒸汽火車動態保存條款。
三、發展國際影音串流平臺
建立臺灣向國際發聲管道,結合媒體專業、民間創意與科技技術,以國家隊概念,設立「國際影音串流平臺」,向國際介紹臺灣多元內涵與發展脈動。目前補助財團法人中央通訊社辦理前導計畫,進行平臺與內容之基礎建立與營運規劃。另「發展國際數位傳播計畫(110年─113年)」已奉行政院核定,將持續推動平臺後續營運與內容產製等工作。
四、強化文化內容產業競爭力,建立臺灣文化品牌國際識別度
本部持續致力文化內容產業化,建構更完善的產業發展環境。將打造「華山2.0─文化內容產業聚落」,提供公眾體驗服務與多元展演功能的空間,成為我國文化內容品牌匯流樞紐。也將整合臺灣文化軟實力,以國家隊品牌形象進軍國際版圖,進行文化外交並拓展國際市場。
伍、結語
今年世界遭受疫情衝擊,各國多半受創嚴重,臺灣防疫成績斐然,獲得國際許多關注與讚賞。即便如此,疫情對國內藝文環境與產業仍構成巨大影響,在大家齊心戮力下,本部積極推動各項紓困及振興計畫,陪伴藝文產業度過最艱困的時刻。
期待大院諸位委員再次鼎力支持,共同推動臺灣文化軟實力發光發亮。本人衷心感謝,期盼各位委員指正賜教。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每位出席委員質詢時間為10分鐘,必要時得延長2分鐘;列席委員質詢時間為5分鐘;發言截止登記時間為上午10時30分;委員如有臨時提案,請於10時30分之前提出,處理提案時,若提案委員及連署委員均不在場,援例不予處理。
首先請黃委員國書發言。
黃委員國書:(9時24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其實國美館的林館長是我非常敬重的藝術教育學者跟策展人,但是他所領導國美館的館務,看來還有很多檢討的空間,今年6月國美館的大廳漏水,現場放了好多水桶,副館長也知道,然後觀眾到現場都還以為這是裝置藝術,沒有想到國慶日的前一天,10月9日又發生什麼事情呢?發生版畫主題展因為工程的意外,被迫提前關展,已經關了,所以現在不展了,這個展廳也沒有辦法參觀。當然這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我們很多公共工程都有這個問題,但是不要忘記國美館是國家級的美術場館,國家級的場館發生這樣的事情,我想是罕見的,過去幾十年來國美館也未曾有這樣的問題,為什麼呢?我們要進一步來探討。
上個禮拜有一些媒體報導館長夫人經常干涉館內的事務,我想也跟部長報告,因為你剛到任,這半年多來我的辦公室也接獲非常多館內同仁的陳情,從館舍的維修、傢俱的採購、指揮策展到介入標案等等,弄得館內上上下下都不知道怎麼辦,館內的優秀的同仁是要聽從館長夫人的指揮,還是要依照他們藝術行政專業的經驗來辦理館內的各項事務?大家都不知道怎麼辦才好啦!其實我知道館內很多同仁都想要退休了,所以覺得這個時候我要提醒文化部,可能要積極地來處理這個事情,特別是有非常多的業務涉及到國家重要的前瞻計畫,包括重建臺灣藝術史這麼重要的工程,這裡包含文化部的藝術品及相關檔案的搶救修復寄藏計畫,還有國美躍昇的工程。造成的結果是什麼?很多重要的典藏作品、臺灣藝術史,非常珍貴的美術資產,因為建體的延誤修繕而漏水,使得這些典藏品受潮,我不知道國美館怎麼樣去正視這個問題,有很多的館舍工程就因為上層的意見非常多,然後改來改去,造成非常多工程的延宕。
其實我最在意的不是說花多少錢去買沙發,那是另外一個事情,錢花了就算了,但重點是國家級的美術館,這個重要的場館怎麼搞到整個館烏煙瘴氣,同仁不知所措、士氣低迷、無所適從,這個要解決。
我要感謝李部長,你在第一時間就說文化部會啟動調查,是不是?確定嗎?文化部要啟動政風調查嗎?
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李部長永得:主席、各位委員。謝謝黃委員的關心,是的,我們第一時間就啟動政風調查。
黃委員國書:第一時間文化部說要啟動調查,國美館在第一時間發表聲明說絕無此事,到底我要聽文化部的,還是國美館的?文化部副館長,這個聲明是你發的嗎?
主席:請國立臺灣美術館梁副館長說明。
梁副館長晋誌:主席、各位委員。是館內發的。
黃委員國書:館長不在,當然就是你發的嘛!我知道發這個聲明時,館長不在館內,你發的嘛!我請教副館長,你有真正去瞭解嗎?真正去查嗎?你憑什麼判斷說絕無此事,這個太厲害了,第一時間能夠知道絕無此事,OK!但是我想副館長在此也很為難,這半年來有多少館內的員工苦不堪言。
我也知道館內有非常多的採購都是館長夫人直接就去跟廠商接洽,然後提單子來,要你們去進行採購,如果副館長連這個都不知道,我覺得你可能有愧職守啊!我覺得今天重點不在你,不會勉強你,但是新聞稿說館長夫人並無干涉館務的事實,真的是這樣嗎?我秀幾個資料給大家看,右邊這個是估價單,林太太當然就是館長夫人,她去估價,這是一個館舍的修繕,她連這個都介入,然後提供給館內的同仁,這是LINE的截圖,她要做這些事情。她還跳過秘書室,這個是一個什麼樣的工程?國美館有宿舍補強改善的工程,館長夫人特別要把兩個宿舍弄成一間,然後把交誼廳弄成宿舍的中央廚房,作為接待一些朋友的使用,我說她可以直接跳過秘書處指揮底下承辦的員工,介入這麼深,交誼廳設備及施作工程等密密麻麻的,這個都是她指揮並列出的事項,裡面還有提到交誼廳要做中島,國美館宿舍的交誼廳需要中島,中島裡頭還要建材、木板測漏、人造石檯面等鉅細靡遺,要求非常的細項,請問副館長,絕無此事嗎?
李部長永得:黃委員,我來代為回應說明。
黃委員國書:好,部長來說明。第一個,國美館發的聲明是他發的。
李部長永得:不代表文化部的立場。文化部還是繼續啟動政風做調查,委員剛剛提到的一些線索,政風也有所掌握,但是需要花更多的時間去做進一步的追查。我們的原則是客觀中立的去進行事實調查,然後根據事實的調查結果來做處分。在調查結果還沒有出來之前,林館長已經提出借調期滿歸建的申請,我也已經同意了,任期到10月26日,這段時間要求他一定要配合調查。
黃委員國書:好,感謝部長。我想我不是針對人,我在意的是整個國美館在目前這樣的狀況之下,很難正常的營運,所以這件事情不處理,整個國美館作為美術館,國家級的場館,很難運作,非常感謝部長。
最近有個新聞事件,俄國鋼琴家來臺灣居家檢疫沒有達到14天,文化部說專案審查且獲准,說明這個政策的是彭次長,彭次長,你要不要也來說明這個件事情。
7月的時候,著名的小提琴家林昭亮來臺灣演出跟教學的活動,就在臺灣隔離了14天,藝術界有非常多的質疑,為什麼這一位俄國鋼琴家可以不用隔離14天?可能目前來看,他10月4日要離開荷蘭,10月16日要在臺灣演出,顯然14天絕對不足夠,可能只有10天,所以引起藝術界非常大的質疑。文化部的說法是按照目前公告的短期商務人士入境申請縮短居家檢疫作業規範的相關規定,是演出的主辦單位直接向CDC申請,還是文化部代為去申請?這個要釐清。
依據CDC的相關規範,的確有可以縮短居家檢疫的規定,但是它只限於中低風險的國家,中低風險的國家也有正面表列,請問俄羅斯有沒有在正面表列的名單?所以文化部這個說法我要很謹慎,大家都在看,好多人都等著要申請進來,你開了這個窗,其他就要開啦!不然就要有一個依據,文化部的書面報告說鋼琴家來臺都是依照規定提送專案申請到文化部,文化部初審提到指揮中心進行專案審查。我想要瞭解文化部的初審要怎麼審?要審什麼內容?文化部說依據藝文人士疫情期間專案申請來臺作業準則,我們之前沒有人知道有這個準則,是文化部自己內部的作業規範,沒有對外公開,還是什麼東西?如果我們既然有這一個作業準則,怎麼會沒有公告呢?申請單位或藝術家在哪裡可以得知這個公告?如果這個公告你們沒有公諸於世、在網頁上說明的話,大家就不知道,文化部是不是有黑箱作業呢?
再來,我想問什麼單位可以申請?審查的機制是什麼?接下來還有多少單位要來?申請案件有多少?文化部手上一定還有,到底有多少案件在申請,等著進來臺灣演出?這部分可不可以請部長或彭次長回答,部長回答好了。
李部長永得:謝謝黃委員!我想分幾點說明,第一個,藝文人士疫情期間申請來臺計畫,文化部是有擬的,但是我們送CDC的時候,CDC退回來了,所以這個並沒有成案,後來跟CDC協商之後,如果真的有需要,可以比照商務人士入境來做專案審查。
第二個,林昭亮舉辦大師班的時候,我們藝文人士的專案還沒有擬好,而且他也沒有提出申請,所以他就照CDC的規定做14天的隔離;如果他有提出申請,我們也會協助。
第三個,我必須承認,內部也在檢討這個流程,後來CDC同意我們準用商務人士來臺規則專案申請的時候,我們並沒有公告,這件事情是我們本身的疏忽,我們必須承認且做改進。
另外,剛剛委員問到審查審什麼?其實就是審查他的防疫計畫,比如馬友友,他是從哪裡起飛,用什麼交通工具來,在飛機上做了什麼樣的防疫措施,是多少天以前提出核酸檢測的陰性證明,到入境的時候要如何進行防疫,整個防疫計畫到演出,跟觀眾之間是不是有隔離等等。這部分我們是初步審查,但是坦白講我們的審查也是要求而已,最後還是由CDC決定,因為CDC才是防疫的專業,所以我們尊重CDC的決定。
黃委員國書:目前有多少申請案件還在文化部?
李部長永得:目前有5件,其中2件已經退案,1件撤案,2件通過,Danil和馬友友已經通過了。
黃委員國書:你們要考量到公平性的問題,所以這個標準要很清楚,這不是商務泡泡、外交泡泡的模式。
李部長永得:沒有錯。像柏林愛樂因為人數達150幾人,150幾人到底從什麼地方來,這部分的脈絡比較難追蹤,而且來臺灣以後,整個的移動及防疫的過程比較困難,所以CDC沒有同意,我們也尊重CDC的決定。
黃委員國書:了解,因為下半年還有幾個比較矚目的展演,像歌劇魅影、火焰之舞都有這樣的問題。再來,大家喜歡的蔡依林演唱會,她本來要取消了,但上個禮拜她說可以在高雄表演了,她有非常多專業製作的跨國人士都會來臺灣,我們總是要有一個非常清楚的作業原則,讓這些申請單位有所依循。因此,文化部可不可以在兩天內把這個作業準則放在你們的網站,詳細盤點各個配套措施?不僅如此,你們可能還要通知各地方政府的相關單位、場館單位有關檢疫及防疫相關對應的措施,是不是有辦法在兩天內做到?
李部長永得:我們依據CDC的規定,在我們的網站再行公告,讓藝文界人士都知道,我們都是公平的,任何單位、團體有需要,我們都可以接受申請來協助,然後向CDC提出申請。
黃委員國書:你即刻就公告,好不好?
李部長永得:兩天之內。
黃委員國書:謝謝!
主席:請范委員雲發言。
范委員雲:(9時39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好,第一次有機會質詢你,首先很肯定的就是文化部,最近我有機會參加一、兩個活動,也有遇到吳思瑤委員,很肯定部長劍及履及實地考察的精神,有些活動是他們第一次看到部長非常的高興。
今天主要是想問兩件事情,因為我們辦公室收到一些陳情案,整理起來我們比較關心的就是兩個主題,一個就是空總的何去何從?另外一個是文化部整體委外人力的勞動權益,非常需要部長關切。
我想先從空總的議題談起,我們查了一下,文化部在2018年就提出首都的文化雙軸線,部長應該還滿瞭解的,首都不只是政經中心,也希望是文化中心,一個是南北向的博物館軸線,另外一個是東西向的文化創新廊帶,因為我個人從2015年開始就在大安區深耕,所以特別關心大安區在這裡面的角色,我們只有一個空總在大安區,我先把我看到的問題跟部長報告,看文化部怎麼面對這個新的危機。
我們看到2018年文化部的計畫裡面,空總其實是這個東西向創新軸線的關鍵拼圖,這個C-LAB它結合了3個中心,除了文化部、還有科技部和經濟部之外,就是當代藝術實驗平臺,又是影像媒體的一個平臺,且是經濟部可以用來做社會創新實驗平臺,這個一機構三中心的實驗平臺在全世界來講是非常創新的,所謂C-LAB;我們也知道文化部跟法國龐畢度中心的聲響與音樂研究中心有簽署合作意向書,明年在空總會建立第一個亞洲的聲響實驗室,其他還有跟荷蘭和德國、法國相關的約。
可是在這麼好的計畫下,之前我們在預算解凍的時候,也有看到相關的討論,可是最近卻有一些媒體報導,我們先不管媒體報導陰謀論的部分,我們回來看實質的議題是涉獵到兩個議題─一個就是土地權利取得喬不攏;另外一個是中央和地方搶主導權。因為報載讀起來好像感覺上是夭折了,我非常關心的是這些報導是不是事實?如果遇到困難的話,文化部怎麼面對?
先講這個土地取得的問題,我們現在看到的情況是,其實去年11月行政院拍板核定各部會跟國產署來簽約取得使用權,但是我們在文化部原來第二期的計畫書看到,當時是有一個土地改良利用契約,跟財政部和國有財產署可以分別簽定土地改良利用契約,也就是不需要涉及到買地的問題,這是一方面。我們看到在上個月也就是9月的報導,國發會不知道為什麼採納財政部的意見,認為應該要有償撥用,所以想請教部長,這邊到底是誰變卦?我想應該不會是李部長,因為你畢竟是文化部的部長,所以這部分看來好像有很多新的問題;如果是有人變卦的話,我是希望部長是不是能夠遵循過去文化部之下的臺北機場,如剛剛部長也有報告到的租用模式,有前例可循,來建立一個可行的經營活化機制,這個是一個可行的方式;另一個可行的方式,就是依照原定計畫用土地改良利用契約,這兩個都不涉及到土地挪用的議題,其實是可以解決文化部錢不夠的問題。
另外一個挑戰是遇到中央跟地方主導的問題,我們根據報導柯市長也有密探考察,對這個部分很有興趣,我想這個例子跟之前我的辦公室也關心的建國啤酒廠很類似。空總過去是軍事用地,未來如果要轉為可建築用地的時候,地方政府可以要求地主也就是中央回饋4成土地或者是折算現金,一定程度上它就會取得這個計畫的主導權。本席在這此建議部長,如果是臺北市政府要來爭這個主導權,我們當然是對中央、由文化部來主導會更有信心,因為建國啤酒廠的例子,就是臺北市在這個部分做得並不好;如果是遇到中央和地方主導權之爭的話,部長還可以依照我這邊列的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四項,就是為配合中央興建之重大設施時。前項都市計畫之變更,內政部或縣(市)(局)政府得指定各該原擬定之機關限期為之,必要時,並得逕為變更。也就是說,地方如果未辦的時候,中央也可以來啟動都市計畫逕為變更,這個時候可以繼續主導推動這個計畫。
因為我特別關心這個計畫,我也覺得這是文化部軸線的重要拼圖,我們所知道的地方里長像義村里的里長潘明勳,我都認得他,他們從原來一開始的懷疑,甚至有一點反對到後來其實是滿期待的,所以市民也期待、國際也讚賞的計畫,我希望部長是不是能夠承諾文化部繼續主導推動、突破相關的障礙,如果遇到困難的話,我們也可以協助到別的部會去幫忙質詢。
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李部長永得:主席、各位委員。謝謝范委員對空總未來發展的關心,我可以跟委員保證,將來文化部一定還是積極主動地來爭取主導權,的確現在面臨了很多的問題,第一個剛剛委員提到的,就是行政院在今年核定明年的預算裡給我們的是零。
范委員雲:我知道,是給你們有剩下的預算。
李部長永得:給我們零的主要原因,當然有很多原因,不過我們也從今年保留的預算延到明年,然後我們另外其他的地方也支援一些預算,所以就111年按照現狀,空總的營運不至於有太大的變動,還是維持現狀,當然新辦的活動可能會比較少一點。
第二個,就是對於空總未來究竟要什麼樣的定位,我們現在也願意聽各界共同來討論,聽取大家的意見,然後來進行。現在最基本、最重要的其實是法制面,就是剛剛范雲委員也有提到都市計畫的變更,因為過去沒有辦理都市計畫變更,這也是國發會沒有核定空總預算的原因之一,因為都市計畫如果沒有搞定,政府核定給你全部匡定的金額,你也無法執行,因為都市計畫不是一、兩年可以完成的。
至於都市計畫的主導,過去因為是臺北市政府,他們也很積極,但是剛剛委員提出的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有這個可能性,所以我們也正在做一些評估,但重點是法制上可行的時候,究竟這個東西的都市計畫,你的興辦計畫到底是什麼?這個要比較清晰才能夠進入都市計畫審議的程序。這個部分我們在未來差不多半年到10個月中,會非常努力地去聽取各方面的意見,提出具體的規劃出來。
范委員雲:謝謝部長!很高興部長承諾文化部會繼續主導推動,要提醒部長,如依照原來的計畫,其實今年9月開始就應該跟臺北市政府每個月開一次定期會議,如果臺北市政府有意見,想要參與及取得主導權,我想依都市計畫第二十七條規定,中央就可以自行指定,好嗎?
還有一點時間,我再請教部長另外一題,這個議題我會繼續的關心,謝謝部長的承諾。另外一題其實也是涉及到剛剛講到的國美館,但是整體反映的是文化部承攬的議題,國美館在今年10月也有上報,就是已經聘了一些年資5到11年的常態性人力,可是後來卻以警衛勤務的勞務採購,事實上他們做得不是警衛勤務的保全工作,還涉及到做展覽、帶展覽,而且接受國美館的指揮,外界就批評這是假承攬、真僱傭,希望國美館能夠負起照顧員工權益的責任。我今天不是只是問國美館這個案例,而是問整體的,我給部長看一個資料,當然部長是新部長,這不是你的責任,而是長期累積的。
你看勞動部曾經承諾要派遣歸零,可是派遣歸零之後,我們現在看這個委外人力,如果前面文化部居各部會的第六名,卻是部級機關的第一名,因為前面像促轉會或者是黨產會都是任務型機關,它比較容易委外,所以你們占36.56%,這部分對文化部的形象有傷害,因為政府說派遣歸零,可是卻由保全勞務承擔原來的工作,而且很多都還是原來文化部的展場,就是國美館等展場的服務人員,這對勞工權益是很大的傷害,我想請教部長兩件事情,第一,可不可以深入了解國美館的事件,協助失業勞工恢復權益,如果依法無法做到的話,是不是至少協助勞工能向違法的廠商追討損失,因為前面的承攬廠商已經被勞動部說不合法。第二,能不能整體檢討文化部所屬的場館勞務採購的合理性,如果有常態人力需求的話,應該優先自僱以保障勞工,因為勞動部已經承諾過了,可是現在卻變相用這種方式,文化部講過「部部都是文化部」,也希望「部部都是勞動部」,特別是文化牽涉到剛才講的多元平權跟勞動權益。謝謝部長!
李部長永得:謝謝范委員!我用兩點說明,第一,有關個案的部分,勞動部已經裁定勞工是合法的,我們也請國美館跟當事人溝通與協調有沒有再僱用的可能性,如果……
范委員雲:有在協調中就對了?
李部長永得:有進行協調了。
范委員雲:很好。
李部長永得:第二,對於整體派遣人力的問題,我們會跟人事總處再來爭取跟協調,因為人事總處對行政院派遣人力有完整的政策,我們檢討後再跟人事總處溝通與爭取。
范委員雲:希望部長能優先爭取更多人事,畢竟剛才講的多元平權,這部分被批評的話,對文化部形象是有傷的,謝謝部長的承諾。
李部長永得:謝謝!
主席:請高委員虹安發言。
高委員虹安:(9時52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年金曲獎在10月3日終於圓滿落幕,先跟部長說聲辛苦了,連續三個禮拜廣播、金曲、金鐘等活動,文化部的同仁都努力、確實地把這3項臺灣重要的獎項完成。
請教部長的問題是,金曲獎落幕之後有一個新聞引起廣大網友的注意,也就是王若琳在這一次金曲獎得到了國語最佳專輯獎。這個獎項一出來,有非常多的網友質疑,她的專輯《愛的呼喚》中有4首日語歌,還有2首粵語歌,國語的部分似乎只有5首,沒有達到一半,所以網路上大家在批評她,為什麼這樣的一張專輯可以獲得最佳國語專輯獎?
同時,我也特別去了解所謂最佳國語專輯獎的規則跟定義,有一段話幫部長先截出來,它寫說,「以演唱國語流行歌曲為主,且該專輯應有曲數六首以上或音樂總長度三十分鐘以上(不含伴唱版本)為全新編曲演唱之作品」。在這段話裡面,本席看到這樣的文字,所謂的六首以上跟音樂總長度三十分鐘以上是指後面的全新編曲演唱,對於國語的定義只有非常含糊的演唱國語流行歌曲為主,不知道這樣的定義是不是也真的相對比較模糊,而造成後來網友對於王若琳得獎的這件事有很多指責。可是文化部至今沒有一個單位出來幫王若琳解釋,當時在評審的過程中,國語是如何認定?是不是可以請部長就這事件為我們點評一下,到底文化部的角度跟看法如何?
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李部長永得:主席、各位委員。謝謝高委員的關心。王若琳的爭議有各界的批評,在金曲獎或金馬獎也好,我們是完全尊重專業的評量,我印象沒有錯的話,音樂評審的召集人是陳鎮川,他有出來為這個事情解釋,他也是音樂類評審的主席……
高委員虹安:是,我們不是指音樂專業的部分,而是指文化部在訂定金曲獎的最佳國語專輯獎,其實不只國語啦!包含台語、客語、原住民語,現在每一種語種的類別,它的定義是什麼叫做國語?什麼叫做英語?什麼叫做台語?你覺得這裡是明確的定義嗎?
李部長永得:這個部分是不是可以請影視局局長向委員說明?
高委員虹安:可以。
主席:請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徐局長說明。
徐局長宜君:主席、各位委員。在我們的報名須知裡,就像剛才委員提示的,是以演唱國語流行歌曲為主,金曲獎的評審過程有分初審、資格審、複審跟決審,會有資格審的過程,基本上會就所有的專輯做資格審查。王若琳的這張專輯是經過資格審審查,認為她是沒有違反金曲獎的相關規定、是符合的,所以才能進入入圍跟得獎名單。
高委員虹安:是,局長,我這邊想特別提醒,當然可以把這樣的責任放到評審團身上,由評審團的音樂專業認定是不是屬於國語專輯,但回頭去看金曲獎的報名須知,確實讓這些參賽的作品有很多的疑慮,自己的作品到底是不是屬於國語,甚至不要說現在有很多語言混用的歌曲或專輯,在這樣的情況下,本席只是點出未來文化部可以再研議,如何把目前的語種再做更好的定義,這樣不管評審團或參賽的作品或專輯或演唱者,他們可以更明確知道自己的專輯隸屬於哪個類別。
從這件事情再特別看一下,我有參加國慶,聽到這首歌還滿感動的,它是由台語歌手、原住民歌手還有客語歌手3位一起演唱《唱我們的歌》。延續剛才我們的問題,現在的歌曲或專輯,有很多創作的趨勢是在同一首歌或同一張專輯混用,舉例來講,可以看到創作歌手White的歌曲很難聽得出來是哪一種語言,國語、台語、英語都在裡面混用;王若琳也是在《愛的呼喚》的整張專輯中包含了國語、日語、粵語。
不知道部長未來可不可以幫我們研議,金曲獎如果未來在用語種分類歌曲的時候,像這類混用多種語言,我們應該要鼓勵他怎麼參賽?或金曲獎未來有可能因應這樣的創作趨勢而做某些語種或獎項的調整?
李部長永得:謝謝高委員!第一,關於金曲獎語種的問題,我個人認為本地的母語分項一定要繼續保持。第二,關於語言的名稱,大家可以共同再來討論。第三,就是高委員剛才提到的問題,現在用語言分類,可是很多的歌曲已經是英語、台語、客語、原住民語全部混在一起,這部分究竟要如何分類,我們再徵詢音樂界與各界的意願共同討論,看看我們能不能在下一屆可以提出一個方案。
高委員虹安:尤其我們看到國家語言發展法第三條規定,本法所稱國家語言,包含所有目前在臺灣運用的。國語當然是通俗認定的,也許要繼續考量的是,金曲獎核心是鼓勵臺灣的創作人做音樂,包含王若琳跟White都會遇到一樣的問題,他們在歌曲創作使用英語的比例比較多,是否還是可以鼓勵臺灣的創作人,可能用的不是國語、台語、客語、原住民語等4種語言。這個本席今天會在委員會提案,請文化部回去研議這樣的現象如何因應與改變。謝謝部長!
李部長永得:好,謝謝!
高委員虹安:再下來我想建議一下,葛萊美獎項用歌曲音樂的風格分類,這個部分當然就可以把剛才我所提到的語言問題排除,因為變成是用樂曲風格,這可能也請部長跟局長回去再研議一下,未來可以怎麼跟上時代的趨勢。
李部長永得:是不是可以請局長簡單說明?
高委員虹安:可以啊!局長請說。
徐局長宜君:目前我們有3個音樂獎項,另外一個叫做金音創作獎,參考葛萊美獎以音樂風格作為分類,我們在10月底會進行頒獎典禮,所以金曲和金音之間要怎麼樣調整,剛才部長也有指示,我們會另外徵詢音樂界的看法,看這兩個獎項中間相關的一些要怎麼來做調整。
高委員虹安:謝謝局長!參酌音樂人的專業建議是絕對必要的,同時現在很多創作都滿多元化的,希望部長能引入這樣的想法和思考作為我們的獎項。
我們再來看金鐘獎,首先本席要肯定金鐘獎,文化部在2017年參考美國艾美獎、加拿大班芙獎等國際獎項,注意到我們新媒體網路平台的興起,所以在2017年開放了網路「戲劇節目」和「迷你劇集」可以參賽。本席是《罪夢者》和《誰是被害者》的粉絲,看到這兩部劇集進入戲劇節目和迷你劇集的競賽感到很開心;但我們也看到一些遺珠,如網路綜藝類節目《佼心食堂》和《木曜4超玩》,這兩個節目背後的製作團隊也是電視人,是電視人所組成的製作團隊,很可惜的是,因為平台的更換而不能參賽,對於這樣的狀況,媒體訪談黃子佼時也回應說,為什麼Netflix可以,但是它本土的雅虎臺灣卻不能參加?本席認為這樣的矛盾在於戲劇類型可以,但綜藝甚至其他的節目類型為什麼不行,這個部長有想法嗎?
徐局長宜君:我們從2017年開始是因為整個網路的趨勢,當時最大量的是戲劇節目,在戲劇平台上被看見,所以當時就先開放戲劇類,我們每年都會檢討我們的獎項,大家都有提到是不是要開放綜藝類,今年我們會和評審一起討論明年獎項是否要調修。
高委員虹安:本席要強調金鐘獎和網路節目的關係,我們並不是希望排擠掉電視人製作節目,因為電視人製作電視節目也非常辛苦,但我們希望未來金鐘獎可以考慮的是時代在演進,網路平台在電視人的製作團隊來講也是要花一些心力,如何讓這些好的作品有一個可以呈現和獲獎被肯定的平台,希望部長和局長回去能再好好的研議一下。
有關國美館的議題,剛才黃委員國書也提到,本席也想稍微關心一下的部分─沙發的事情其實國美館有出聲明,但民眾普遍的反映還是認為440萬元的家具採購中沙發就占了120萬元,這比例原則滿奇怪的。剛才黃委員質詢時,部長回答說目前政風處在調查,所以本席不再關注這個部分,只希望請部長能夠多瞭解。
本席比較關心的是畫作修復的部分,楊三郎的畫作修復卻毀壞了,對當初的標案,媒體有報導一件事,但本席在標案資料中找不到,國美館在標案時是否有規定一定是碩士級以上才有辦法接這樣的案子?本席在標案裡面找不到,部長是否有掌握這樣的事情?
李部長永得:在整個評審過程當中,本人也問過林館長,評審委員的組成是由專業做決定,但是這個過程絕對有疏失,所以我們要求國美館要提出行政方面的檢討和責任的追究。
高委員虹安:最後本席還是要強調,今天國美館林館長沒有出席立法院的委員會,這件事情要給予譴責。修復畫作失敗之後重要的協調會議他也沒有參加,國美館林館長一直這樣的躲避委員會的質詢及協調會,部長覺得合適嗎?
李部長永得:當然不是很合適,要勇於面對,我也鼓勵他,不過他今天請假是因為我已經核定他借調期滿歸建,所以他不再續任。
高委員虹安:請部長還是要努力處理畫作修復的事情,因為這在美術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對於館長的任命及所有的爭議事件要儘快的處理和調查。
李部長永得:好,我們會等政風調查出來後,再根據調查結果追究行政責任或法律問題。
高委員虹安:好,謝謝部長說明。
主席:請林委員奕華發言。
林委員奕華:(10時5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李部長上任後第一次到本委員會,上會期本來部長有一次機會來,但後來改掉了,所以部長沒有來。
我先請教部長,我發現我重視的事情在部長口頭報告中都拿掉了,第一個是有關空總的問題,空總計畫生變了嗎?空總現在做什麼?空總現在叫做什麼?空總現在在文化部的名稱是什麼?
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李部長永得:主席、各位委員。這個計畫沒有核定通過,目前的名稱是當代文化實驗場,這個實驗場在明年還是會持續。
林委員奕華:當時國發會有討論而且在地方也開了多次說明會,這是我的選區,從我當不分區委員到現在,我關心這個案子超過5次以上,結果你們現在告訴我可能生變,到底有沒有生變?地方上、藝文界、年輕人都已經知道要來這邊教作了,目前是你們自己營運或是誰在營運?
李部長永得:目前還是由生美基金會在營運。
林委員奕華:對,生活美學基金會。
李部長永得:我剛才也向委員做了報告,對於這個案子過去所做的有一個基本問題並沒有解決,就是都市計畫使用分區變更的問題,這必須要進行法律上的程序。
林委員奕華:要進行法律程序我知道,但是我再說一次,你們是把責任推到臺北市的都市計畫還沒有變更完,所以這個計畫還不確定。我要先說,這是做與不做的問題……
李部長永得:做是一定會做,一定會做……
林委員奕華:請問哪時候中央開始這麼聽柯文哲的話?如果臺北市說未來這裡要做別的,你們就做別的嗎?你自己的基本立場是什麼?空總未來繼續做臺灣當代文化實驗場這件事會不會變?
李部長永得:這件事情可能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林委員奕華:這樣問題就大了,本來是整塊地都要做的,現在變成只做一部分。
李部長永得:整塊地要做,但其中一小部分會容納所謂的當代文化實驗場,這塊地其實滿大的……
林委員奕華:你是說一小部分做當代文化實驗場?
李部長永得:那是計畫裡面的一部分,是一個生態鏈。
林委員奕華:你剛才說是一小部分,到底是一大部分還是一小部分?
李部長永得:它是一個生態鏈,從開始呼籲、實驗性到最後能夠展演,到最後做國際級的展演。
林委員奕華:文化實驗場本來就是從0到1,就是所謂的藝術文化的呼籲,希望經濟部、科技部都能支持,包括科技藝術的推廣,這些我們都支持,難道你要把它變成像華山、松菸一樣嗎?我只要確定做為當代文化實驗場這件事情會不會生變?
李部長永得:這個不會變。
林委員奕華:是整個,除了臺北市在都市計畫中會不會要向你要求做些什麼,但那是交換。
李部長永得:不會變,會做更多、更大。
林委員奕華:我聽了這個更害怕,什麼叫做更多、更大?你的更大是指什麼?
李部長永得:更大就是說是不是要更提升,除了實驗場外,還有後續其他的展演。
林委員奕華:這完全失去它的中心思想,我真的很重視,每個園區都要有它的中心思想,不然將來它的特色就不見了,因為你們要編列預算,明年雖然沒有預算,但是我覺得這個部分我們都要來關注。
李部長永得:可以,歡迎、歡迎。
林委員奕華:我知道鄭麗君部長有些意見跟蘇院長不一樣,你是不是不甩鄭麗君,蘇貞昌說了算?這塊地在精華區,行政院是不是對這一塊地有其他想法?我覺得這部分必須講清楚,尤其我身為大安區選出來的立法委員。我覺得你們根本違背了政府的承諾,你們已經跟藝文界、地方里長和社區都做了說明,都開始運作了,現在就因為李永得部長上來了,計畫要推翻、要改變了,這是一件非常嚴重的事情。
李部長永得:委員誤會了,完全不是這麼一回事,將來我們還是會開放公眾論壇討論空總的未來。
林委員奕華:這已經論壇很久了才有這個結論,現在你還要重新開放論壇,之前已經有非常多的討論。
李部長永得:我跟林委員報告,你現在應該去多聽聽藝文界的意見……
林委員奕華:今天文化部自己推翻自己,這是我看到的狀況。
李部長永得:沒有推翻,林委員,這個完全誤會了。
林委員奕華:我另外關心的是公共電視法,你剛才口頭講了別的法,就是漏了公共電視法,因為之前大外宣的事情沒有想到公視的董事這麼有意見,我們都知道董事是經過非常高的門檻產生出來的,是不是因為他現在對你們有意見,你們發現你們控制不了現在的董事,所以你們決定要修正公視法降低門檻,變成二分之一通過。
李部長永得:林委員,你這個解釋太過於偏頗,公視剛創立的時候……
林委員奕華:這不能說過於偏頗,我們很重視公共電視董事的獨立性,因為上面交下來沒有經過公視董事會的同意,這個非常有理,沒想到你們要針對董監事的選任、經費來源、組織營運模式提出討論,當然會讓大家覺得是因為上次公視不配合國際影平來計畫,還是你們覺得目前的董事名單不好過?只要你們提出大家都可以接受的人就不會那麼難過,所以重點是要從獨立性、公共性去著手、思考,這樣的董事不會難過而不是去修法。
李部長永得:過去不管是國民黨或民進黨都認為四分之三條款是一個不合理的條款……
林委員奕華:還是有人可以審查通過啊!這部分本來就是……
李部長永得:這當然都要尊重立法院的意見。
林委員奕華:只要提的人夠具備公共性、獨立性,有社會名望就是OK的。
李部長永得:過去所提的人都非常具有公共性。
林委員奕華:對啊!所以我覺得就是維持。
再來我要說的是因為國際影音平台,公視這邊後來沒有辦法繼續,本來你們說要公開招標,結果交給了中央社,而且還是一樣動用第二預備金3,877萬元,而且非常急等不到110年再來編列預算,一定要動用第二預備金。你才交給中央社就叫他趕快提計畫,就開始啟動,這是因為你們已經有了委外團隊,據我所知你們要做公視這個案子時已經有人在裡面了,所以是你已經有了委外團隊還是你的團隊已經有了,又或者是如外傳的中央社會跟某幾家媒體合作?是這樣子嗎?因為它沒有能力自己做,一定要委外,我們已經聽到了可能是跟某幾家特定媒體合作。
李部長永得:這個可以請林委員繼續關注,不會發生像委員所說的情況。
林委員奕華:你有看過這本提案計畫書嗎?
李部長永得:我們的業務單位看過。
林委員奕華:這本提案計畫書是送行政院的,要用第二預備金,你當然要看,我當過首長,你沒有看過嗎?
李部長永得:沒有,我沒看過。
林委員奕華:這很離譜,這麼重要的、大外宣的……
李部長永得:我看過摘要。
林委員奕華:這很嚴重喔!每年10億元的預算,你說沒有看過這一本,這很嚴重耶!部長為了每年10億元的預算,要拿這麼多錢,你們自己編列的預算,你卻說沒有看過這一本。請看第4頁第二段,這是抄襲,我沒有全部查,我是抓一段出來google,整段抄襲2008年7月31日關鍵評論網羅惠文寫的評論,一字不漏、完全抄襲,我不知道你整篇有多少抄襲,可以再來查。
再來,你沒有看過3,877萬元的預算表,我給你看一下。請問你是申請新臺幣2,300元嗎?最基本的新臺幣千元都沒有寫,這樣的東西可以送到行政院?可以拿到第二預備金?
再看看經常門怎麼寫的,各式內容、人事及行政維護費,請問委外、約聘人員和正職人員的部分有什麼字不一樣?我告訴你差兩個字,後面多了「特效」兩個字,從導播、主播等等,一模一樣、一字不漏,你們平常還在審核別人的計畫書給補助的單位,這種計畫書可以拿到第二預備金,丟不丟臉啊?而且可以看出是隨便湊出來的,就是已經準備好了第二預備金給你們,隨便提一個,請中央社趕快寫一個計畫好拿這個錢,內容粗糙無比,可以抄襲、可以亂寫,這樣可以拿到第二預備金?到底要做什麼?連這個都沒有品質,我們會相信做出來的事會有品質嗎?這件事情今天談不完,我等一下會提出臨時提案,除了要求在兩星期內交出書面報告外,還請教育委員會排專案報告,對這件事情我們絕對有必要好好的把關。謝謝!
李部長永得:謝謝林委員指教,預算的金額的確是中央社和我們有疏失,我們承認錯誤,我們改進。
林委員奕華:經過那麼多人都沒有人看出來。
主席:請李委員德維發言。
李委員德維:(10時18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的報告中寫著:這屆台北時裝週在國際疫情影響下,突破傳統採線上互動買家媒合,結合多媒體藝術和表演藝術,成為國際時尚界的焦點。部長不覺得這個報告有誇大不實的嫌疑嗎?
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李部長永得:主席、各位委員。這一次因為國際買家沒有辦法到臺灣來,所以透過視訊,據我所知,到開展那天已經排了一百多位國際買家。
李委員德維:本席實在看不出來成效在哪裡?你們預估創造多少產值?很實際的跟部長講,本席在媒體上看到了什麼?本席看到了部長和夫人參加了首航派對,包括思瑤召委在內的幾位美美的立委同仁去參加時尚party,這個部分反而變成臺灣報導臺北時裝週的焦點,所以你剛才講的成為國際時尚界的焦點,本席實在看不出來,你們以為花那麼多錢把活動辦完,就好像有績效,問題是這個意義真的不大!
李部長永得:跟委員報告,根據最後統計,國際買家人數有178人,來自16個國家,最後成交金額4.9億元,就是在這個時裝週……
李委員德維:4.9億是臺幣還美金?
李部長永得:是4.9億元臺幣,當然還有很大的成長……
李委員德維:這一次舉辦的臺北時裝週,總共花了多少錢?
李部長永得:總預算大概是5千多萬元。
李委員德維:花了5千多萬,簽下了4.9億的金額……
李部長永得:是有進步啦!坦白講,我們也還不是很滿意,但因今年才第三屆,這部分還需要一點一滴地來累積……
李委員德維:這個部分要再加強,本席很關心這件事情;但是我看到媒體上所呈現出來的跟您在報告裡所寫的內容,真的有天差地遠的感覺,所以這部分也要提供給文化部做為明年的檢討,部長可以嗎?
李部長永得:可以,我們會每一年檢討當年需要再加強的部分,第二年再繼續努力。
李委員德維:好。其次要請教部長的問題也跟這個類似,有關藝人歐陽娜娜的部分,因為一直聽說要開罰歐陽娜娜,請問這部分的主管機關到底是文化部還是陸委會?它的法源基礎在哪裡?現在這件事情到底怎麼樣,可否請部長說明一下?
李部長永得:謝謝。第一,我想澄清的是文化部從來沒有說過要根據哪一條法律罰他多少錢,文化部從來沒有這樣表達過;第二,我們認為這件事情最需要被譴責的當然是中國共產黨,因為他們用搭建這樣一個平臺……
李委員德維:中國大陸那邊我們另外談,本席現在關心的是我們部會決策的模式,還有是誰提議出來這個東西,誰可以做決定,以及它的法源依據、標準是什麼,可不可以請部長說明?
李部長永得:他可能違法就是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這部分是陸委會主管,我們尊重陸委會的意見。
李委員德維:所以陸委會現在要罰他嗎?
李部長永得:這個我們也不清楚,他們也還沒有說明。
李委員德維:所以,最後假如陸委會要開罰,會來徵詢文化部的意見,還是決定開罰之後,由文化部來開罰?有執政黨的立委強調這個一定要罰?
李部長永得:因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主管機關是陸委會,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有關藝人的部分是文化部,所以是兩部共同來決定。
李委員德維:所以,假如要開罰是兩部一起決定,不罰也是兩部一起,是這個意思?
李部長永得:是的。
李委員德維:但是到目前為止,還沒有開罰的動作?
李部長永得:還沒有。
李委員德維:瞭解。接下來要請教部長,您在報告中提到,為了讓世界更瞭解臺灣,看見臺灣的文化,文化部要有「三感一力」─歷史感、國際感、價值感及創造力,作為施政的策略。請問,文化部的歷史感是什麼?臺灣的文化跟中華的文化又有哪些關係?哪些傳承?哪些創新?
李部長永得:談到臺灣的歷史感,其實是1624年之後比較清楚,之前的部分則還在發掘當中,像基隆的歷史現場就挖出3千年前的東西,臺灣在東南亞的國際貿易裡面,可能扮演一個非常重要角色,這個歷史仍在繼續追查;我們比較清楚的是1624年之後,臺灣在這四百年來的整個演變,容納了非常非常多不同的文化在這裡面,中華文化當然也是其中的一部分。
李委員德維:另外,國立臺灣博物館鐵道部園區於7月7日開始對外開放,展廳當中將日據時代臺灣總督府鐵道部長長谷川稱為臺灣鐵道之父。請問部長,最早在臺灣建設鐵道的人不是劉銘傳嗎?臺灣鐵道之父怎麼變成了長谷川?對於文化部所推動的臺北機場活化轉型的這個建設,本席不希望看到的是日據時代的歷史,我們應該看光復以後真正屬於臺灣人的一些建設。對於這個部分,部長有什麼回應?
李部長永得:委員提到鐵道部博物館的那個部分,我們已經有修正,因為這個是見仁見智,其實是各有貢獻,而且貢獻都非常非常的大。
李委員德維:這個部分,第一個把鐵道引進臺灣的人是劉銘傳,沒有錯吧?
李部長永得:沒有錯。
李委員德維:所以,我們的鐵道博物館園區未來會怎麼樣去介紹這一段歷史?會把劉銘傳等等全部都加進去吧?
李部長永得:有的,實際介紹的時候也都有介紹這部分。
李委員德維:還有,剛剛大家都在談國美館的部分,館長今天請假,相關的內容,部長說6天以前已經請政風室啟動調查,請問政風室現在的進度如何?什麼時候可以調查出來?報告可以給大家嗎?
李部長永得:我是不是可以請我們政風處來說明?
主席:請文化部政風處陳處長說明。
陳處長昭孔: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因為這個案件可能會涉及館長及館長夫人的聲譽,我們必須深度的、審慎的來查察,我們會儘速將查察結果……
李委員德維:「儘速」大概是多久?一個禮拜?
陳處長昭孔:兩個禮拜。
李委員德維:所以兩個禮拜的時間,政風處的調查報告可以出來,是嗎?
陳處長昭孔:是。
李委員德維:部長,報告可以給大家嗎?
李部長永得:跟委員報告,這個調查報告可能不宜公開;但不外乎就是幾個面向,第一、是不是有違反行政程序的問題,第二、是不是有違反法律規定的問題,第三、可能會牽涉到個人管理能力的問題;另外還有一個面向,就是外力干預情況的實際調查。所以這部分可能不宜全部公開。
李委員德維:沒關係;假如不能公開的話,這個報告交給你之後,你要怎麼處理?
李部長永得:我跟委員報告,第一、我已經先對人事部分做了處理─林館長已經提出借調期滿歸建的申請,我已經同意,但還是要求他要配合調查。
李委員德維:當然。
李部長永得:第二、如果有行政責任問題,一定會要求檢討,追究責任;第三、如有涉及不法,當然要移送法辦。
李委員德維:在這個調查報告裡面,哪部分可以給立法院的委員?哪部分可以給社會大眾?
李部長永得:跟委員這個報告,是不是等調查出來以後,我們再來看看,因為這裡面可能牽涉到一些隱私或什麼,我們一定本著……
李委員德維:兩個禮拜以後,報告出來,本席還要再追問。
李部長永得:可以。
李委員德維:接下來要請教國立臺灣文學館的事情,齊東詩舍轉化為臺灣文學基地後,原訂10月5日開幕,10月9日舉辦開幕酒會,邀請函也都發了,前兩天卻延期,是工程延宕還是什麼原因?有沒有追究相關的責任?預計什麼時候可以開幕?
李部長永得:這部分我先說明一下,好像是有一小部分的工程在屬性的認定上,文學館跟臺北市政府有一些落差,我請蘇館長跟委員說明。
主席:請國立臺灣文學館蘇館長說明。
蘇館長碩斌:主席、各位委員。主要是因為我們發現了褐根病,褐根病施藥治療之後,不能跟人體直接接觸,所以建築師就決定要把它墊高,有一些木棧板的地板必須重新設計,所以現在正送臺北市政府重新做因應計畫的審查。
李委員德維:所以還要很久。臺灣文學基地是臺北市裡面最大、修復最完整的宿舍,為什麼臺灣文學館不是自己來經營?
蘇館長碩斌:因為它大概需要5個專任的人力在那邊做長期的規劃,文學館現在沒辦法再進行人事編制上的擴編,因此才委外經營。
李委員德維:請教館長,你們委外經營,委託了誰?是用哪一個案子標出去的?
蘇館長碩斌:我們是在去年底經過公開評選,委託玉山社出版公司經營。
李委員德維:請問,你是用臺灣文學聚落委託營運管理這一個專案去評選的嗎?
蘇館長碩斌:是。
李委員德維:玉山社公司的董事有吳子嘉先生、蔡明憲先生、魏千等名人,因為是限制性招標,因此有人質疑其招標過程是不是有不公平的地方,這些人是政治上的名人,他們在這個專業領域裡面,其實大家是打問號的。可否請部長或館長說明其招標過程。
蘇館長碩斌:我先說明一下,因為當初的評審,我們有指派9位,包括文學界、建築界以及營運的專業人士,那是在鄭麗君部長的時候,提企劃書的廠商有兩家,經過公開評分之後,我們選擇玉山社,沒有選擇另外一家;其實兩家的表現都非常好,但是我們在創意上有一些想像,所以就決定用玉山社,因為他們過去的經驗及他們的專業,事實上是與文學方面相關聯的。
李委員德維:所以你說包含蔡明憲先生跟吳子嘉先生……
蘇館長碩斌:他們都沒有來報告,來報告的是專業團隊,是他們的副總編輯蔡明雲女士。
李委員德維:瞭解;但是大家對一些標案都非常關切,我們不是要去介入個案,但重點來了,有爭議的部分,我們真的要小心,這部分可以提醒部長嗎?
李部長永得:跟委員報告,據我所瞭解,玉山社的董事會都沒有來,它的經營團隊很強,也就是主要在工作的這些人,基本上他們的董事都沒有在管……
李委員德維:所以跟出錢的老闆無關?
李部長永得:可以說是無關。
李委員德維:謝謝。
李部長永得:謝謝委員關心。
主席(張廖委員萬堅代):請萬委員美玲發言。
萬委員美玲:(10時32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很多委員應該都會陸續關心文化部日前曾委託公視籌設國際英語平臺這件事情,對不對?
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李部長永得:主席、各位委員。是。
萬委員美玲:當時因為有很多爭議,文化部也就終止了這個委託,現在改由中央社來辦理。請教部長,就目前設置的這個國際影音串流平臺,最主要的目的是什麼?
李部長永得:謝謝委員的關心;其實國際影音平臺非常的單純,就是把臺灣目前不論是經濟、科技、文化,甚至包括政治或族群的多元性,能夠讓全世界瞭解;尤其在這一次的疫情之後,全世界更多國家、更多人民都想更瞭解臺灣,基於這樣的理由,我們需要創辦一個國際影音平臺。這類的影音平臺,包括韓國、日本、英國、美國,甚至中國也都有。
萬委員美玲:我覺得這個是必須、必要的,如果這個國際影音平臺做得好,就像您剛剛說的,疫情之後,世界現在都在關注臺灣,如果我們可以藉這一波,把我們的多元、我們的優勢及臺灣很多特殊的、好的地方,都藉由這個平臺宣傳出去,讓國際社會認同,這絕對是正確的;正因為這個平臺很重要,大家的期待也很高,所以我們在這個過程當中,就必須非常的審慎,非常的用心。
我們看到,在委託公視來籌設國際英語平臺的時候,就有很多的爭議,之所以會有這些爭議,是因為大家擔心它會不會成為一個大外宣,或是有一些政治性在裡面等等,我們都應該儘量避免;但是為什麼當時就不再委託公視來做?我也聽到部長說過跟公視合作終止之後,不排除採用招標的方式來做,可能會更公平、公正、公開,甚至可以找到更專業的人;但是在您剛宣示完畢後,為什麼又直接委託中央社來做?
李部長永得:跟委員報告,我說的不排除,其實是有各種方案在做評估……
萬委員美玲:您當初說不排除,然後後來又用委託,我相信就是在您所說的眾多評估方案當中,選擇你覺得最好的。
李部長永得:對。
萬委員美玲:為什麼你會認為這是最好的方式?
李部長永得:最關鍵的一點,就是這個先導計畫跟明年以後的永久經營計畫,我們想不出有好的辦法能夠連結起來,因為先導計畫可能不是未來永久經營的團隊,對於前面的研究,甚至它延攬的人才要何去何從,這部分是標案上比較沒辦法解決的問題。
萬委員美玲:部長只回答我問題的30%而已,不論是前導計畫也好,後面我們看到編列的預算經費有10億之多,這樣一個很大的金額;不論是前導計畫的3,877萬或是後面的10億,任何一塊錢的使用,我們都要非常審慎。部長剛剛說有連結性的問題,其實也沒有問題啊,比如你希望做前導計畫的人,後面也可以去執行,他可以更match,讓他的前導計畫精神更落實,我覺得都OK,問題是為什麼不用招標要用委託?如果要用委託,之前已經跟公視做了委託案,結果你終止公視,又給了中央社,這是為什麼?
李部長永得:我講最大的癥結點就是我剛剛講的那個;第二,其實在所謂的公媒體裡面,中央社在它的組織設置條例裡面即已明定它必須有國際傳播這樣一個任務,這樣的使命……
萬委員美玲:也就是,部長現在給中央社新的使命跟任務?
李部長永得:它本來就……
萬委員美玲:它過去是有這樣子的規範,但是以前沒有這樣的經驗吧?
李部長永得:它以前也有,以前有一個國際網站叫做focus Taiwan,但它比較屬於文字的思考;所以基本上它提出來案子等於是focus Taiwan的升級,提升了哪一個部分?主要是加強影音的部分。
萬委員美玲:外界現在還是會有一點疑慮,即:中央社在影音的部分不是那麼專業,過去在影音部分的表現,也沒有看到特別優異的地方,也許還有很多的媒體或電視臺都比中央社來得專業,對於你們沒有用招標的這件事情,大家當然就會有一些想法。你委託的對象,不管是公視或中央社都是文化部捐助的媒體,董監事都由行政院派任,公視還可能有它的公正性,它必須由立法院推舉11名到15名公正社會人士組成審查會來審查,它的公正性還更高一點。所以,這會不會就表示文化部希望該平臺建立之後,就變成政府可以控制的國家公器?這是我們非常擔心的地方。將來我們希望國際看到臺灣是真正的原貌,還是執政政府所希望呈現的內容?在這當中會不會失去很多的客觀性、宏觀的角度,甚至帶有政治聯想在裡面?這都是我們不希望看到的,也是很多人心中的疑問,希望部長能夠做說明。
李部長永得:跟委員報告,的確,我也可以理解外面會有這樣的疑慮,但是我跟委員保證,其實我們臺灣的民主機制,就是有最大的多元客觀、還有自由這樣一個機制的保證;就中央社來講,過去它的經費都是由政府出錢的,可是他們這幾年在新聞上的表現,相信也得到各個不同政黨的肯定,因為他們表現的是他們的專業性。也因為它的專長是在平面文字,我們對中央社唯一的要求,就是希望它加強影音的部分,影音其實可以結合國內很多不同的媒體,或在網路上很多民間年輕人有創意的,能夠呈現臺灣多元面貌的一些節目跟人才,都能夠集結起來,組織接近一個叫做「影音國家隊」來對外發聲,所以我相信這中間第一個,政府絕對不會去下指導棋,絕對是尊重專業來處理。
萬委員美玲:部長,能夠這樣做當然是最好的,其實大部分的人對於中央社過去的表現是沒有意見的、沒有異議的,都覺得非常地好。
李部長永得:是。
萬委員美玲:但是因為這次你在這個委託的案件上有兩個問題,第一個問題就是我們剛才一直在討論的,就是過去其實已經委託了公視,你們現在這麼倉促地換下來,換成委託給中央社,大家當然會有一些擔心,憂慮到底政府的手想要伸到什麼樣的地步,將來會不會有操縱、操控及影響?本席認為針對這些疑慮,部長在這邊保證是很重要的,而後面的執行,本席認為應該大家都在看。第二個部分就是下本席要來談的是,你的前導計畫的經費有3,877萬7,000元,你用的是第二預備金,對不對?
李部長永得:是的。
萬委員美玲:第二預備金本來是何種用途才可以動用?
李部長永得:第二預備金當然有很多種不同的用途,這個要問主計總處……
萬委員美玲:一般來講,我們常態知道預備金的動用是什麼情況?
李部長永得:一般來講,預備金就是在原來你的公務預算或施政計畫中沒有的、新產生的重要施政項目,行政院認為是重大政策,就可以動用……
萬委員美玲:部長,本席必須在這裡打斷你,應該是重要且緊急吧?否則其實若只是一些重要的相關計畫或建設,本來就應該來接受審議及審查。
李部長永得:是的。
萬委員美玲:除非是有緊急的狀態才用到第二預備金。本席不太理解這個前導計畫為什麼是要以第二預備金的形式來做,這件事有這麼急嗎?
李部長永得:所謂的急,我們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講叫做效率,就是說……
萬委員美玲:這個講效率喔?
李部長永得:對,今天來講……
萬委員美玲:你規避監督叫效率?
李部長永得:不是規避監督,我們還是接受立法院的監督,比如說我們110年度的預算,今年就送到立法院來,明年10億元的預算,當然要經過立法院嚴格的審查,審查通過之後,我們才會有後面的計畫。
萬委員美玲:所以本席的問題是說,其實在這個計畫當中,本席相信這個前導計畫你之前已經有這樣的概念想要做了,我們在跟公視談的時候,其實當時也有一筆4,500萬元的經費,那時其實就有一個計畫存在,所以本席就不太理解,這項前導計畫3,877萬元的預算有需要急到動到第二預備金嗎……
李部長永得:原來的4,500萬元也是預備金,只不過這中間又拖了兩個月,所以主計總處將這筆4,500萬元降成3,800……
萬委員美玲:這是本席第一個問題。第二個問題,你剛剛提到10億元,這麼大的一筆金額,我們為何是以委託的方式來做?
李部長永得:未來不一定是委託。
萬委員美玲:未來不是委託,那可能會是怎樣的方式來做?
李部長永得:這還在研議,也是在這項前導計畫裡面要去研議的項目之一。
萬委員美玲:本席這樣認為,如果你想要採用的方式是,中央社其實可以接受政府的補助,然後由中央社去提出這個案子,然後我們以補助的方式來給他,本席覺得不是那麼樣地妥適,因為這個案子全世界都知道並不是中央社提出來的計畫,這是我們文化部想要做的,這個文化部想要做的東西,又是這麼大筆的金額,該招標就招標,該要公開公正透明就應該照這樣去做,本席覺得這樣會比較好一些,這是本席給部長的一個建議。
李部長永得:謝謝!其實中央社也受到立法院的監督,所以他的預算也要送到立法院來,他未來的決算也會送到立法院來,所以其實他也是在國會監督的範圍裡面,所以不會有剛剛萬委員所說的黑箱作業。
萬委員美玲:謝謝。再來本席想要請教您,您是接任鄭麗君部長的職務,對不對?
李部長永得:是。
萬委員美玲:有沒有壓力?
李部長永得:當然壓力很大,因為……
萬委員美玲:接他之後擔任部長特別有壓力是嗎?
李部長永得:不是,我想我們做事情的態度一向是希望在接任之後,能夠把過去好的政策繼續擴大……
萬委員美玲:部長,為何本席會這樣問?因為鄭麗君部長過去號稱最會要錢的部長,藝文團體對他其實風評也都非常地好,尤其在這一次的紓困振興上面,我們看到4月2日行政院的臨時會當中,透過第二階段的紓困振興方案,新編列了37.2億元的特別預算,加上第一階段的8億元及移緩濟急的7億元,總共其實有52.2億元,而在4月23日送到立法院的37.2億元追加預算中,文化部獲得了多少?
李部長永得:37.2億元就是……
萬委員美玲:新增編的地方……
李部長永得:32億元……
萬委員美玲:對,後來來到這邊……
李部長永得:複核定是32億元。
萬委員美玲:也就是說,你接下這個位子以後,結果這個預算少了5億元?
李部長永得:跟委員報告,我是5月20號才接任的。
萬委員美玲:本席知道,就是你接了之後,目前少了5億元,對不對?
李部長永得:不是,之前就少了5億元。
萬委員美玲:本席瞭解,所以本來鄭部長要了37.2億元,下來之後變成32億元,又少了5億元。
李部長永得:那是4月的時候就……
萬委員美玲:本席瞭解,你不要緊張,這筆帳不會算在你的頭上,所以不要緊張。
李部長永得:是,OK。
萬委員美玲:但是正因為少了5億元,本席想請教您,我們在4月23日之後看到這筆錢,但是在我們的第二階段你並沒有再去申請到任何多的經費來,對不對?
李部長永得:第一階段我們當然根據執行實際的狀況及疫情的發展來做,就是說國內的疫情因為控制得不錯,所以在紓困方面,我們做到紓困2.0就沒有再繼續申請了,因國內所有的表演場館已經逐漸在恢復了,雖然還是很辛苦,但終究是已經在逐步恢復,所以我們第三期是以振興為主……
萬委員美玲:部長,最後一點點時間請教你,在不久前本席去看了一場舞台劇,是全民大劇團的舞台劇,在謝幕的時候團長出來講了一些話,本席當時覺得那真的對您及本席來說,都是非常重要的一段話,本席必須要講給您聽,他說其實過去劇團的生存就非常辛苦,很多劇團常常中間都很想打退堂鼓了,但他們為了藝術、理念撐下來了,這次碰到疫情,其實他們覺得過去已經淹在喉嚨的地方幾乎淹到鼻子來了,可是他們萬萬沒想到,政府會在這個時候會有紓困的案子出來,讓他們又可以呼吸,可以繼續下去,所以他今天才站在這裡。你知道嗎?其實任何一點補助,不管是紓困或是振興,對藝文團體都非常重要。本席認為藝文的經費永遠都是不夠的。
李部長永得:是的。
萬委員美玲:所以本席希望部長能夠在未來第三階段的部分能夠編足、找夠,找到足夠的錢,讓我們的藝文團體能夠發展得更好,好不好?
李部長永得:謝謝萬委員的支持及關心,我們一定會朝這個方向來努力,甚至未來的公務預算,我們也會逐年跟行政院溝通能夠逐年去增加,謝謝委員的支持。
主席(吳委員思瑤):主席也在這裡宣告一下,我們在陳委員秀寳質詢完畢後,休息5分鐘。
請張廖委員萬堅發言。
張廖委員萬堅:(10時47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好,這是第一次質詢。本席想問一下部長,剛才有委員問到金曲獎,事實上金曲獎在10月3日之後,你知道今年的金曲獎的歌王是誰嗎?
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李部長永得:主席、各位委員。是青峰。
張廖委員萬堅:那蘇明淵呢?
李部長永得:蘇明淵是臺語歌。
張廖委員萬堅:為何歌王是青峰?那蘇明淵算不算歌王?
李部長永得:謝謝委員的指教,我覺得的確這個部分……
張廖委員萬堅:像金曲獎的歌后大家都講是魏如宣贏王若琳,那朱海君呢?
李部長永得:是啊!朱海君是臺語歌。
張廖委員萬堅:那本席再問一下部長,江蕙是不是金曲獎的歌后?
李部長永得:江蕙是歌王吧?
張廖委員萬堅:歌后啦!
李部長永得:對,歌后。
張廖委員萬堅:其實他獲得的是臺語歌后。
李部長永得:是的。
張廖委員萬堅:好,現在問題就來了,本席想問一下部長,剛才剛好有委員問到,其實這個問題已經困擾一陣子了,去年還沒有修「國家語言發展法」的時候,事實上,在早期的金曲獎還有所謂的國語就是官方語言及最佳方言歌唱的獎項,後來「方言」一詞在十多年前覺得不妥,就改成「臺語」、「原住民語」及「客語」,其實站在當時的狀況,我們都知道流行音樂大概都是講所謂的國語,但是現在問題就來了,去年在「國家語言發展法」通過之後,其實這些都是官方語言,包括臺語、客語、原住民語都是,現在我們在傳統觀念上,事實上包括我們的媒體,其實就是會認為演唱國語歌手就是歌王,女的就是歌后,相對來說,這對臺語、原住民語及客語的歌王及歌后就有一點點的感覺好像……
李部長永得:是。
張廖委員萬堅:其實還有另外一種看法,認為若不增列這些獎項的話,以製作環境及生存環境來講,他們可能會更弱勢,當時也有人說這是保護弱勢,部長你的看法為何?
李部長永得:謝謝委員關心這個問題,的確我們當天在會場其實也看到這個問題,就是說現在「國家語言發展法」已經通過了,其實所有的語言都是……
張廖委員萬堅:官方語言……
李部長永得:都是官方語言,都是國語……
張廖委員萬堅:對。
李部長永得:所以我的想法目前是這樣子,就是說第一個對於臺灣母語的創作,我們絕對是要繼續鼓勵,所以以語言來分類的這件事會繼續維護下去。
張廖委員萬堅:對。
李部長永得:第二個是,至於所謂的語言,不管是臺語也好,客語也好或者是國語或華語,將來不以「國語」為其稱呼,可以使用「華語」……
張廖委員萬堅:華語流行……
李部長永得:對。第三個,其實今年最佳專輯獎就是最好的一個典範,是原住民的最佳專輯,同時……
張廖委員萬堅:是,就不分什麼語……
李部長永得:對,同時也是不分語言族群的今年度最佳專輯,所以我們也許可以再去考慮維持這個語言的分類,同時在最後的時候,有一個當年度最佳的歌王及歌后的獲獎者,不分語言的……
張廖委員萬堅:專輯或創作,從創作的類型去考慮……
李部長永得:對,從創作及音樂的本身的專業性來做最後的評論……
張廖委員萬堅:部長,本席認為這個爭議也有一段時間了……
李部長永得:是的。
張廖委員萬堅:其實後來年年講,年年有其兩難之處,但若按照通過的「國家語言發展法」,事實上有些獎項的名稱,就像你提到的「國語」這樣的講法是不是也有一些要修正的地方?
李部長永得:是的。
張廖委員萬堅:你看那個葛萊美獎,我們常講金曲獎其實是我們華語界的葛萊美獎,葛萊美獎也沒有以語言來分。
李部長永得:對。
張廖委員萬堅:像第62屆的葛萊美獎所有的獎項裡面大概就是唱片、專輯及歌曲、最佳單曲及新人,大概就這樣分,很少用語言來分。其實要分跟不分有他的兩難,這個本席剛剛提過,所以你們好好考慮一下,好不好?
李部長永得:跟委員報告一下,其實現在有另外一條路線,就是「臺灣菁英創作獎」,就是以音樂類型做為獎項的分類……
張廖委員萬堅:對,應該用類型的鼓勵性質會比較恰當。
李部長永得:所以將來我們可能同時去支持兩個部分:一個是金曲獎還是要有語言獎項,因為透過音樂創作來傳承母語……
張廖委員萬堅:鼓勵多元並進……
李部長永得:而且這次最令人感動的金曲獎就是因為他的多元性,所以感動了很多人……
張廖委員萬堅:對,就是有人認為說,如果去語言了,結果屆時這個獎勵會因為國語或華語比較強勢,可能在這項比賽中有人的資源就會往那邊集中,包括出版商也一樣,所以這個當然有其兩難之處,所以你們……
李部長永得:是。另外菁英獎的部分,我們也會持續加大力量……
張廖委員萬堅:因為時間的關係,我們換下一題。在你上任後沒多久,我們看到紙風車在今年6月時發生了火災,你馬上提到文化倉儲的物流園區,這個概念一提出來,大家都鼓掌叫好,大家就再回應說,今年的紙風車、綠光劇團的倉庫火災損失了5千萬元;其實在之前的前一年的優人神鼓的老泉山上劇場也發生火警,損失了3千萬元;在更早的時候,雲門舞集在八里的排練場的火災,也將他們歷年所有很重要道具、音響、鋼琴、服裝都燒毀了,所以現在文化部的對策是要做文化倉儲的物流園區,這項方案提出來之後,本席想問一下目前得的進度如何?
李部長永得:目前就是委託一個專業機構去做全面性的需求調查,因為其實包括音樂、電影各個不同的藝文團隊、團體都有各種不同的需求,而各種不同的需求又包括大道具、服裝及文物等等的需求……
張廖委員萬堅:這個本席知道,所以……
李部長永得:所以要做一個全盤的……
張廖委員萬堅:現在正在委外評估?
李部長永得:委外做調查。
張廖委員萬堅:什麼時候可以調查出來?
李部長永得:就是年底以前一定會……
張廖委員萬堅:年底前會調查出來?
李部長永得:一個方案……
張廖委員萬堅:當時你在接受媒體訪問時有提到一個概念,就是在新竹以北找一個3至5公頃的地方,為何是新竹以北,難道新竹以南沒有表演團體需要嗎?
李部長永得:因為北部比較急迫,所以先考慮北部,但其實中部也有,中部我們也在研究一個地方,那個兩廳院已經提出來了,我們也表示支持,但具體的地點我們暫時……
張廖委員萬堅:是。本席認為……
李部長永得:南部也有……
張廖委員萬堅:南部也有,本席認為這個東西不要只侷限在北部,坦白講,本席知道北部的藝文風氣比較盛,但是中南部在歌劇院成立之後,在衛武營成立之後,我們就是正在推動,如果這些公立的資源再增加,民間的藝文團體也要鼓勵他們,事實上,如果以專區的概念引起太多資源的投入有問題,其實中南部的型態也可以……比如說現在已經有倉儲園區了……
李部長永得:對。
張廖委員萬堅:倉儲園區裡面比較沒有文化類的,看是我們透過租稅的優惠,讓業者願意釋出,讓一些文化表演團體能夠進入來放置他們一些重要的道具,讓他們會因而比較用心去製作,因為這些可以保存,所以在中南部如何保存的樣態部分,本席覺得應該要一起併入考慮……
李部長永得:有,現在的調查就是全面的調查……
張廖委員萬堅:對,本席是建議你,其實要考慮中南部有沒有那樣的需求,不要蓋出來後沒有需求,人家早就跟民間談好,那就沒有用了。本席認為這一次剛好也遭遇到疫情,我們到中南部或是北部舉行分區座談中,其實可以順便蒐集意見,甚至在明年全國文化會議裡就將之納入。
李部長永得:好,可以。
張廖委員萬堅:好好談一談來做。我們剛才看了那個,其實倉儲也會發生火災,不是說不會有,所以本席在「文化藝術獎勵條例」中有提到一個概念,我們希望文化部能夠補助這些重要的團體,如果他們有一些很重要的道具或是場具的東西,本席認為可以補助他們去做保險的動作,讓他們可以納保,不要讓他們的損害都要靠政府的補助、救助,有些機制也可以保障他們自己,包括中小型的劇團,好不好?
李部長永得:好,這個建議非常好,我們會認真來研究。
張廖委員萬堅:謝謝!另外,我們就來談談影音平台的問題,事實上,本席在上個月被國民黨黨團召開記者會說是政治黑手,說要去修「公視法」,其實這個是個大誤會,本席本身是媒體人出身,我曾在你的麾下工作過,我們都非常重視新聞自由、媒體環境,事實上,對於臺灣要透過國際影音串流平台來向世界、國際發聲,其實這也不是小英政府上台之後才開始談到這個東西,事實上,本席查了資料,其實在本席的印象中,在十幾年前就開始有提到這件事,只是本席邀請學者專家來談這件事情,是問說像一般美國、日本、韓國或其他歐美國家他們是怎麼樣來做、用何種形式來對國際發聲,學者專家大概提供了3種意見,第一個就是透過公共媒體來執行,就是國家本身就有中立性的公共媒體,比如說臺灣的公視;第二個,就是政府主導或者委託既有或全新的法人團體來執行,既有的法人團體就像中央社。第三個是完全透過商業媒體來製播英文節目,然後我們再去購買世界國際重要的頻道來播放等等,這個也是一個方式,像Discovery其實有很多地方政府也都由這個方式來做,像我們臺中市臺中歌劇院在蓋時就拍攝其興建過程,之後在Discovery播放,說這是世界九大建築,其實這也是一個宣傳的方式。本席要跟部長提醒,雖然說這個案子現在由中央社在規劃,我知道他拿了3千多萬元正在規劃中,也是年底前要出來,明年開始有4年計畫,有10億元經費,就本席剛才提到的那3種方式究竟要採取何種方式,部長有什麼想法呢?
李部長永得:基本上,未來的經營模式現在可以就各方面的意見再去討論,基本上要有穩定性,所謂的穩定性是說,不能再像過去僑委會宏觀電視那樣每年招標,今年是這一家,明年是那一家……
張廖委員萬堅:對。
李部長永得:以致經驗及人才都沒辦法累積,所以要有穩定性,我們不排除任何的可能方式。
張廖委員萬堅:事實上,本席覺得由公視來做沒有什麼不好,本席為何這樣說?其實公視已經發展20年了,雖然一直有些爭議,但是他也養成其獨到的文化,像他有些節目也在批評政府,大家也都習慣了。其實我們可以參考韓國的例子,韓國會在這十幾年來在臺灣及世界各地捲起韓流,其實我們在說什麼「大外宣」,本席很不以為然,其實文化的傳播,這種文化內容的產業透過戲劇、電影、文化製作、文化表演的方式,其傳播性更強,我們多少臺灣的孩子因為看了韓劇,對韓國的語言有興趣,去學韓語、去韓國觀光,甚至韓國發生的一些政經動態、他們和北韓之間怎麼了,他們還會去替南韓講話,所以我覺得,不能完全只是在執行政府的意志或是宣傳我們防疫很好。雖然防疫很好應該宣傳,但我們在做的時候也過度強調政府的立場,用這種方式做國際傳播所得到的效果不見得會好。
李部長永得:是的。
張廖委員萬堅:所以我覺得在方才那三種模式中,第一種模式其實還是比較好的。
李部長永得:公共媒體其實是最適合的,因為它所代表的是臺灣的利益。
張廖委員萬堅:是整體的。
李部長永得:是。
張廖委員萬堅:我剛才提過文化戲劇表演的輸出,造成他們對臺灣全面性的認識,從戲劇之中瞭解哪一條街道、哪一個城市、哪一個景觀,那比我們自己去拍、去買廣告還要有用。
李部長永得:對,沒有錯。
張廖委員萬堅:不曉得部長是否認同?
李部長永得:我非常認同,用最自然而不是政府主導的方式其公信力會更夠。
張廖委員萬堅:就是那3種形態中的第一種嘛!
李部長永得:可以展現臺灣的多元性,還有價值感。
張廖委員萬堅:因為時間的關係,我就質詢到這裡,以後再就教,謝謝。
李部長永得:謝謝委員。
主席:請林委員宜瑾發言。
林委員宜瑾:(11時1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剛前幾位委員提到國美館的事,正值多事之秋,對於館長的所做所為就留待政風室去調查。然而本席好奇的是,有關臺灣在地楊三郎畫家的修復案,名畫遭到損害的情形究竟是如何?其修復進度又是如何?未來的修復方案又是怎樣?以上是本席比較關心的事情。
這次標案的評選機制出現了一些瑕疵,在你們的標案中本來要求須具備碩士級以上修復保存的相關學歷才可以擔任修復師,但得標的卻是在義大利修復補習班修業的人,對方並未具備碩士學位就得標了,因而造成楊三郎、李石樵等18幅油畫畫作的修復出現了損害,對此我們懷疑此事與從之前標案的遊戲規則中發現的瑕疵有高度的相關。
臺灣老畫家的藝術作品在某個程度上是有行無市的,所以經營的狀況就已經夠艱辛了,對於畫作的修復工程就要特別地謹慎小心,因此還請梁副館長回應我方才提出的問題,包括你們對於修復的進度及損害的情形有什麼想法?
主席:請國立臺灣美術館梁副館長說明。
梁副館長晋誌:主席、各位委員。這個修復案是在畫作背面紀錄了哈爾濱及一個年分,可能是楊三郎先生在參展的時候使用粉筆所寫下的字。因為當時的修復師把這部分清除掉了,畢竟附近是有霉菌的,在履約的時候我們請外聘的專家學者和我們自己的同仁親自到現場看而發現此事後,便請對方緊急暫停相關的修復工作。我們請專家學者去看了之後,已於9月召開會議,此案的所有權人是楊三郎的美術館,會議上修復師有提到兩種可以修復的方式,委員們一致認為可以先請修復師針對這兩種工法先行試做,試做完後再將結果與楊三郎美術館討論,看楊三郎美術館要不要回復背面的記號,待確定後再進行履約相關的會議,討論後續該怎麼走。
林委員宜瑾:此事引發藝術圈議論紛紛,我認為務必確保未來不再出錯。另外我想討論的是方才范雲委員提到的,也就是國美館勞工工作權的問題。當然,也不是只有國美館,整個政府機關都面臨到這樣的問題,只是國美館確實出事了。
國美館旗下展場的保全人員不管是派遣勞工還是勞務承攬,這兩種都屬於新型態的勞動模式,就如同鄭麗君部長在擔任立法委員的時候也曾說過,這就叫做現代勞動彈性剝削的新型態,所以他們在工作上其實是被剝削的。
僱用和使用是分離的,承包公司僱用這些員工,但卻是國美館在使用這些人,當僱用和使用分離時,保障勞工的機制確實就非常薄弱。相信此事副館長也非常清楚,內容我就不再贅述,但重點就卡在,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已裁決完畢,明顯認為此事係不當勞動行為,你們後來也和廠商及工會協商,不曉得後面的結果如何?令我訝異的是你們國美館的態度,你們是不是應該要求廠商改善?我要特別就教副館長的是,除了和之前的雷德曼解除契約以外,是不是還有其他工具可以要求廠商調整其措施?
梁副館長晋誌:我們在109年之後就不再與雷德曼續約,而是換新的廠商,所以我們也把未來要招募的訊息請派遣工會轉知給那幾位同仁,這幾位同仁也前來面試了,但卻只有一位錄取,其他兩位則無。未來保全公司還要招聘人力的時候,我們也還是會持續積極協助他們取得工作的機會。
林委員宜瑾:就如同我說的,在僱用和使用分離的法律關係中,勞工確實比較弱勢。您方才回答國美館未來會積極處理,但在這之前,也就是在派遣工會還沒有出來大聲疾呼之前,國美館的態度確實是消極也不夠即時的,容易讓外界認為在勞務採購方面,未來只要換一個廠商,就可以針對有參加工會的員工們先下手為強,不再與他們續約聘請他們。這似乎意味著一點,這些員工如果不乖乖的,而去參加工會,廠商就可以不再讓他們繼續待在新公司。請問你們與派遣公司的契約是多久訂一次?
梁副館長晋誌:因為這是勞務承攬……
林委員宜瑾:對,這樣的勞務承攬是多久一次?
梁副館長晋誌:是一年一次,所以我們……
林委員宜瑾:這些員工一年就要被換一次雇主,但他們長期都在國美館這個熟悉的環境中工作對不對?就某個程度來說,他們對國美館的工作領域與項目已非常熟悉,而且就發生問題的這幾個人,他們分別也都有某個程度的年資了。
梁副館長晋誌:因為我們的勞務承攬是每年會更換不同的廠商。
林委員宜瑾:對啊!像這3位出問題的分別是14年、11年和5年,年資都不短。
梁副館長晋誌:在這個過程當中,他們就是由不同的公司僱用。因為他們就是保全的性質,所以他們在我們的展場就是負責展場的安全、民眾的引導等等,大概只有做這些類似保全的工作。我們保全的勞務承攬大概都是一年一聘,去年是採臺銀共同供應契約。未來如果有需求,我們還是會持續協助他們啦!
林委員宜瑾:好。本席要強調,這些基層勞工很多都是弱勢家庭出身的,這份工作的穩定對他來講是非常非常的必要,如果中斷,他會卡在年資無法累計,還有特休假計算的問題,而且我覺得貴館內其他相同屬性的人員也會有寒蟬效應,所以請國美館處理這件事情務必要特別謹慎小心一點。
根據工會法第三十五條規定,雇主或代表雇主行使管理權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其中第一款規定,勞工加入工會、參加工會活動或擔任工會職務,雇主不得拒絕僱用、解僱、降調、減薪或為其他不利之待遇。所以新公司進來,對於參加工會的勞工,他們不得拒絕僱用、解僱,而這次雷德曼是對於參加工會的勞工特別不錄用,他們講得非常明白,他們認為這些參加工會的就是不聽話的,他們就是不要用,他們就明白地這樣講,才不錄用這些參加工會的勞工,明指他們就是不要用參加工會的。
再來,通常你們換新的勞務承攬公司時,舊廠商都會要勞工先簽自願離職書,新廠商才願意僱用,我覺得這樣的慣例都是要規避資遣費的問題啦!當然勞務承攬都會有這樣的通病,可是我覺得身為事業主管機關,我們勢必要正視這些勞工的權益問題,所以本席認為,就目前的情況,你們當然有積極介入,可是我覺得那個積極度還是不夠,我覺得還是要讓這些勞工在你們國美館有基本勞工權益的就業機會,可不可以承諾本席這些事情要謹慎處理?
梁副館長晋誌:是,我們會謹慎地積極處理。
林委員宜瑾:特別是剛剛講的年資累計部分,我覺得還是要好好替他們打算一下,因為他們的年資在雷得曼承攬期間中斷,請問他們的年資累計及特休假計算的部分怎麼處理?即便後面的先鋒有繼續用他們,這中間中斷期間的部分怎麼處理?也要請你們傷腦筋一下。
另外,請教李永得部長,我們看明年文化部的預算是大減了……
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李部長永得:主席、各位委員。是。
林委員宜瑾:當然我知道因為有些硬體的場館都陸續建置完成,所以預算會進行調整,可是我覺得危機就是轉機,我們應該趁這個機會看到自己國內的問題,積極新增一些計畫來帶動我們藝術產業界的轉型。反面思考,未來疫情結束之後,我們的表演藝術業在國外的觀眾市場上其實還有很大的拓展空間,所以我們要怎麼樣讓產業規模變大,我覺得真的有賴於貴部挹注預算協助我們的文化產業去轉型。
雖然明年度的預算已經編了,但是我覺得就長期努力的目標來看,以法國為例,法國在某個程度算是文化觀光立國,明年他們文化部的預算除了本身的紓困預算,還有增加4.8%,所以我覺得我們還是要努力,雖然明年的預算減了,可是再來的預算還是要請部長多費心。
李部長永得:謝謝委員的關心和支持,關於明年度的預算,剛剛委員也提過,我們主要減少大概12億元,是屬於硬體建設的部分,而軟體的部分並沒有減,但是當然增加的幅度有限,不過我可以保證,今年不管是出版或是表演藝術、音樂、電影等等,支持的費用都沒有減少。現在我們也正在整理一個比較完整的論述,要跟行政院爭取增加預算,包括公共媒體、藝術文化發展,甚至藝術品未來如何購置的問題,希望預算能夠再繼續增加,也請委員多多支持。
林委員宜瑾:好。謝謝部長,謝謝主席。
李部長永得:謝謝。
主席:請陳委員秀寳發言。陳委員詢答結束後,我們休息5分鐘。
陳委員秀寳:(11時15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早安!今年因為很嚴重的肺炎疫情,我們藝文活動的場館及產業受到非常大的衝擊。
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李部長永得:主席、各位委員。是。
陳委員秀寳:文化部真的也很用心,為了陪伴我們的藝文產業及藝文工作者可以度過難關,提供了相關的紓困振興,像是藝FUN券,也讓我們的藝文產業還有民眾可以有更多選擇,本席也非常肯定部長非常的用心。
李部長永得:謝謝。
陳委員秀寳:但是藝文活動方面的許多展演因為最近疫情稍微趨緩,就陸陸續續恢復了。
李部長永得:是。
陳委員秀寳:本席看了一下兩廳院的節目手冊,發現接下來有滿多的演出在安排,但是在國外藝術家來臺灣表演這個部分,似乎有些問題,像上一週爆出俄羅斯鋼琴家特里福諾夫即將來臺灣表演,10月16日起在臺灣的北、中、南都有演出,可是這一位鋼琴家10月4日才結束荷蘭的演出,16日就要在臺灣表演,很明顯就沒有符合隔離14天這個標準。請問部長,我們是否是開放藝文泡泡?又文化部和疫情指揮中心討論過這樣的狀況嗎?你們有做怎樣的準備?
李部長永得:謝謝委員的關心,關於這個部分,我們文化部的立場當然不只是協助國內的藝文產業能夠儘快回復正常,對於國際的文化交流,也在疫情優先的情況之下,協助逐步開放,所以文化部曾經擬訂一個國際藝文人士申請來臺演出的規範送到CDC,但是CDC認為現階段不宜,所以我們就撤回來了,這個案沒有通過,但是雙方有共識,未來如果真的有需要,可以根據商務人士來臺隔離的相關規定提出專案申請,……
陳委員秀寳:本席從你們的新聞稿看到,目前提出專案申請的有6個案子嘛!
李部長永得:是。
陳委員秀寳:包括剛才講的這位鋼琴家,還有馬友友音樂會、維也納愛樂管弦樂團音樂會等等,而已經撤案的有2個嘛!
李部長永得:對。
陳委員秀寳:但是我想請教部長,商務人士入境和藝術人士入境這兩個有什麼差異?我們用的標準是同樣的嗎?還是有哪裡不一樣的?
李部長永得:同樣的標準,這個標準最重要的是第一個,他們的防疫措施到底如何,比如馬友友,他為了降低和大眾坐飛機的感染風險,甚至花了1,000多萬元租專機過來,所以他這整個防疫的規格就比較高。
陳委員秀寳:但是我們是不是在購票之前就要告知民眾這個表演者是縮短隔離的情況?像這次這位特里福諾夫鋼琴家的表演,並沒有在購票前告知這個訊息,如果到時這些樂迷們欣賞完音樂會回家之後,發現身體不適,該如何追蹤處理?
李部長永得:關於這個部分,我們也通知我們所有表演場館還有地方政府的文化單位、衛生單位共同協助防疫,看看他們有沒有依照他們原來訂的防疫措施實際去執行,這個監測是由文化部來負責。
陳委員秀寳:其實之前文化部有表示,從事必要性的文化藝術活動的藝文人士或者團體可以由文化部依商業入境規範來報請專案審查,但是以目前獲准的這位鋼琴家來講,他這次來臺演出總共有5場,全部都是商業售票演出,所以反過來講,他這次在臺灣期間沒有任何一場是公益或是慈善演出,也沒有任何公開教學的大師班或是藝術相關科系的互動、交流,這種情況之下,其實民眾也感覺不出來這5場商業演出的必要性在哪裡,除了主辦單位本身的商業利益,沒有絕對迫切需要縮短隔離的理由,唯一的理由就是他本身的行程太滿了,因此喬不出檢疫的時間,對一般的民眾觀感來說,他會覺得很有疑慮,文化部要怎麼來解釋這些演出者必須縮短檢疫的時間來完成他自己個人的行程?
李部長永得:跟委員報告,之所以比照國際藝文標準,其實一些國際著名的音樂家能夠到臺灣來表演,而且是在一個高度完整的防疫措施下能夠表演,對於臺灣在國際上的藝文界的地位,也是有提升的作用。第二、剛剛委員提到為什麼來臺灣沒有所謂的大師班Master class這樣的一個行為,最主要也是防疫的考量,因為他所有的演出必須跟觀眾和所有接觸人都有一定程度的嚴格隔離,所以防疫的措施比較嚴謹,他的活動完全是受到限制。
陳委員秀寳:其實指揮中心在這一次的事件裡有提到,這樣的專案來臺是要比照所謂的外交泡泡來加強管理,但是之前兩次美國或者捷克的外交泡泡例子,其實是政府付出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強力執行之後所得到的成果,如果指揮中心認為民間團體也可以達到類似的防疫措施,他也必須要很明確的公告有縮短居家檢疫的時間,且端看申請人必須做到怎樣明確的條件,而且剛才本席有提出在售票前是否應公告演出者本身是縮短檢疫時間的訊息,本席認為對於外國的藝術人士能夠來臺交流展演的部分,對愛樂者絕對是一大福音,而且是很難能可貴的交流,我也很肯定,但是因為疫情的關係,我們必須要用更嚴謹的標準和態度來防範,因為目前除了臺灣之外,在國外的疫情都非常非常的嚴峻,我們能夠把防疫做得這麼好,就是因為我們的標準也比較高,所以本席並不是反對,只是希望我們在一個這樣子的標準下,讓民眾可以覺得安心。
李部長永得:是的,跟委員報告,委員的意見非常寶貴,所以我們會照委員的意見把這個標準比較適度的向社會大眾揭露。
陳委員秀寳:所以要公開說明。
李部長永得:是的。
陳委員秀寳:讓民眾可以安心我們真的有做到,也真的是有兼顧藝術表演的部分及國人的健康。
李部長永得:會,我們會朝這個方向來努力。
陳委員秀寳:好,謝謝部長。接下來,我再請教部長,在你們書面報告的第12頁有提到落實文化資產保存法及相關子法,在強化公私有的文資保存作為方面,明定公有機關應編列文資保存預算。本席想就教部長,在文化資產保存法第十五條規定「公有建造物及附屬設施群自建造物興建完竣逾五十年者,或公有土地上所定著之建造物及附屬設施群自建造物興建完竣逾五十年者,所有或管理機關(構)於處分前,應先由主管機關進行文化資產價值評估。」。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些超過五十年的建物就會越來越多,在文化資產保存法第八條第二項提到「公有文化資產,由所有人或管理機關(構)編列預算,辦理保存、修復及管理維護。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予以補助。」現在問題來了,如果中央或地方縣市政府的公有文化資產越多,理論上是不是要編列越多的預算在辦理所謂的文資保存修復以及管理維護?請教部長,文化部的文資補助預算有沒有隨著登錄的文資增加而年年增加?
李部長永得:我請施局長向委員說明。
主席:請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施局長說明。
施局長國隆: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雖然文資局的預算是逐年增加,我們在歷史三期裡面的四年計畫是編了40幾億元,歷史四期是編了70億元,是逐年增加。明年度預算減少是因為結構上的問題,因為歷史四期是從今年開始的,而歷史四期70幾億元是以今年為主,編了差不多20幾億元,明年度的歷史四期計畫則是回到正常,明年或後年、大後年都是19億元,那是公建計畫,當然還有本預算的部分,實際上……
陳委員秀寳:所以在這個預算上,你們是有增加嗎?
施局長國隆:是。
陳委員秀寳:你們所增加的能夠對這些文資增加的部分,是照等比例的增加嗎?
施局長國隆:也不是這樣。
陳委員秀寳:所謂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因為……
施局長國隆:文資數量的增加,不一定每一棟都要修,這是第一個概念。
陳委員秀寳:對,不是每一棟都要修沒有錯,但是你們把它編列及列管之後,你們不能就放著不管它。
施局長國隆:那當然。
陳委員秀寳:其實本席在上週三質詢故宮的時候,我有請教吳院長,因為故宮博物院的正館在8月31日時就決議登錄為歷史建築,對於整個新故宮計畫有什麼影響,其實院長很客氣回答說因為文資法是文化部所主管,他也不方便多說什麼,只是整個大故宮計畫因為這樣多了一道程序,他還要送臺北市政府來審議,所以整個計畫可能會繼續延宕,其實本來就已經延遲很久了,它本身又被登錄之後,其實也造成整個修復計畫很大的困擾,我要提醒的就是,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一條所明示其立法的精神就是「為保存及活用文化資產,保障文化資產保存普遍平等之參與權,充實國民精神生活,發揚多元文化,特制定本法。」然而,我們通常會發現為了保存活化與利用這部分,就是卡在預算及經費,但是我們現在是為保存而保存,並無法有充足的預算去執行這一項時就會造成的空間的浪費,而且以保存之名,被你們登錄列管之後若沒有相關的預算就閒置,只是任其空間破敗而已,所以希望在這一塊,我們有這個精神、有這個立意,可是我們也要跟得上腳步。部長,您能夠理解我所表達的嗎?
李部長永得:謝謝陳委員,我非常瞭解,我也一直在思考這方面的問題,這的確是目前文資存在很大的一個問題需要改進。
陳委員秀寳:在我們彰化,尤其是鹿港這個文化古都,我們面臨到這樣的困境,也希望文化部這邊可以檢討整個制度之後,能夠大力協助,謝謝。
李部長永得:OK!謝謝陳委員。
主席:現在休息5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請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發言。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11時34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今天想特別針對原住民族博物館的問題來就教文化部李部長和原民會的代表。我並不是博物館專業,但是我想了又想,如果我們有一座原住民族博物館,它的文物到底要從哪裡來?我絞盡腦汁想得到的就是海外博物館的藏品、海外拍賣市場、一些國內博物館的作品和國內民間的藏品、藝術家的作品,甚至是一些經典文物的復刻品,我想得到的大概就這樣,不曉得部長跟原民會專委這邊還有沒有其他的途徑?
主席:請原民會教育文化處邱專門委員說明。
邱專門委員文隆:主席、各位委員。剛剛委員羅列的那幾個管道大概也是我們會裡面要把它納入綜合規劃的,針對博物館館藏的部分……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意思就是說,大概就是這些途徑了?
邱專門委員文隆:對。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謝謝。
根據我自己整理的資料,國內博物館比較重要、比較有名的原住民文物藏品合計大概有將近3萬件,如果再加上各地方縣市政府文物館的藏品,像我們屏東縣就有1,000多件,或者是數量應該不少的一些地方文物館的藏品,請問這個部分會採用移撥的方式嗎?
邱專門委員文隆:在我們的綜合規劃裡面,未來大概會針對這一塊去訂定完整的物品移撥或採購準則。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所以會規劃移撥或採購?
邱專門委員文隆:是的。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所以會啟動嘛,對不對?
邱專門委員文隆:對。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謝謝。
另外,針對一些國內民間的作品,譬如本席所示圖片中的作品,這是我之前有去關心的,這位藝術家叫杜文喜,他是魯凱族人,因為受到一位日本策展家的賞識,帶著他去參加2001年伊斯坦堡舉辦的國際雙年藝術展,成為亞洲唯一的得獎人,這是很大的一個榮耀。但他回來之後卻名不見經傳,我們不太認識這個人,也沒有任何啟動,因為他是一個素人藝術家,但是我覺得有國外藝術展的肯定,他的作品應該很值得收藏,所以我想這也會是大家的一個路徑。不過他這些作品現在都還留在八八風災前的舊部落,我會去參與這個是因為他家裡的人覺得這些作品好可惜,想看看可以怎麼處理。
我在今天文化部的業務報告裡面看到你們有一個文物修復師考訓用三合一的培育政策,我覺得這個非常好,因為現在原民會之下有很多地方文物館,我們最傷腦筋的就是沒有專業的文物修復師,都還要去找大館拜託,所以我們真的是非常需要文物修復師。但是如同專家所說的,文物修復工作並不是我們想像的那麼簡單,它就像一個醫師的專業養成過程,所以本席想要瞭解一下。請問部長,對於這麼好的一個計畫,未來原博館和很多地方博物館應該都會需要這樣的人才,不曉得你們目前預計要怎麼做?
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李部長永得:主席、各位委員。委員指的是文物修復師嗎?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是的。
李部長永得:我們文資局的確有這方面的計畫,然後博物館那邊也有在培訓,未來跟原住民之間的話,當然我們也會協助,如果原民會需要,我們也可以協助他們發展原住民方面的文物修復師,在人才還沒有足夠之前,如果我們的文資局可以幫得上忙,我們一定會全力來協助。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謝謝。那我當然也希望原民會這邊要積極主動。
接下來是海外的館藏,原轉會這邊有一個歷史小組,他們在今年5月的會議中提出一份資料,表示他們已經掌握到若干海外的原住民藏品,根據我們所調到的最新資料,應該是說目前查到在世界10個國家、40個典藏單位大概有2,500件臺灣原住民的文物。
再來是海外的一些民間藏品,舉個例子來說,上上個月有一則新聞,就是有人發現法國的拍賣市場出現了一個排灣族的文物,大家都在那邊互相透過網路說,誰可以去把它買回來。經過我們去詢問文化部,文化部的回覆是說,第一,現在的程序是要提送專業委員會,先去審議是否有入藏的價值,另外也有所謂採購金額的問題,所以目前不太容易去參與這樣的海外競標。其實我只是想要問文化部和原民會,未來對於這些在海外的、很難得的早期(幾百年前到數十年前)被國外買家收藏的原住民經典文物,不曉得有沒有計畫要把它購回?
邱專門委員文隆:原民會這邊就是剛剛跟委員報告的,我們的先期規劃當中有一項是綜合規劃內容的撰寫,今年年底要送行政院核定,其中針對館藏文物的移撥或者是採購這一塊,未來我們也會找一些專家學者,來探討這些海外文物在拍賣市場拍賣或已拍賣的部分要怎麼取得;我們會把它納入相關規劃裡面去做準則的訂定。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我剛剛問那些問題只是想要提醒和瞭解,原民會針對這些國內館藏品的移撥開始啟動了沒有;然後是針對這些海外博物館的館藏品,原民會到底有沒有規劃、有沒有想法?此外,對於這些工藝師,如果我們要用復刻的方式,總該有個計畫要啟動吧?因為並不是雕一年就突然雕得出來。那麼,所謂的文物修復師將來也是非常需要的,因為有太多原住民文物必須透過文物修復來呈現。再來就是針對這些海外的拍賣品到底有沒有購回的計畫。以上這些是我所能想到的。但是在原民會去年3月提出的原博館興建計畫可行性評估報告當中,我們看到文物徵集構想可能的途徑之一為「移撥」,然後還提到這個途徑的協商過程會很漫長;第二個途徑是要請我們的傳統工藝師「再製」、復刻。有關原民會所說協商過程會很漫長的部分,因為部長在這裡,我就想要請教部長,會很漫長嗎?
李部長永得:我必須坦白跟委員報告,目前我並不是非常清楚這個協商過程為什麼那麼長,或者是說需要什麼樣的協商,這可能要有比較具體的物件之後,我們大家都可以來互相商量。
順便補充一下剛剛委員提到海外一些原住民文物被拍賣的問題,其實我們文化部的文物購藏經費雖然不是很多,而且它的機制是必須要由一個審議委員會來審查,但如果的確是原住民的珍貴文物,需要買回來的時候,我們文化部可以來協助。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謝謝部長,非常感激。也希望我們原民會這邊可以積極主動地提供一些資訊。
我剛才會這樣問的原因是照理說應該會有一個籌備處,所以我想請教原民會,籌備處有了嗎?
邱專門委員文隆:跟委員報告,現在籌備處的相關人事編制跟主要業務的設置要點草案已經初步完成了,不過還要……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所以還在草案階段?
邱專門委員文隆:對,還要再跟各部會討論。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所以文物徵集諮詢委員會也沒有?
邱專門委員文隆:這個部分還沒有成立。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所以進度真的很緩慢,真的要再加強。
邱專門委員文隆:是。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再來是購置經費,謝謝剛才部長的提供,這滿提振我們的士氣,因為我也瞭解,各個博物館所編列公務預算中的典藏購置經費,看起來其實真的不是很多,我也問過故宮博物院,其實也沒有很多,但可否由文化部還是各個博物館,甚至包括原博館在內,即是否有可能由國家的一個基金來做文物的收購,因為公務預算編了,但那一年不見得有文物可以購買,所以或許可以用基金來處理,有這個可行性嗎?
李部長永得:跟委員報告,我們的確是朝這個方向在做評估,就是有一些購藏文物的基金,然後結合國內不管是縣有的,甚至包括民間的博物館共同來籌組,現在就是朝這個方向來評估。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非常謝謝部長。
再來,我要特別請教一下原民會,因為其實我們很多人都非常期待原博館的誕生,看起來108年預計要成立籌備處,明(110)年度所編列的是兩百萬元的業務費,所以我的感覺是,即便到明年恐怕都不會有什麼進度,因為我們一直聽說117年原博物館會開館,所以我們真的非常的緊張。最後,還是要提醒你們,因為博物館的規劃,照理應該是軟體要先行於硬體,因為你沒有軟體規劃,又怎麼知道到底要蓋什麼樣子?要怎麼樣來使用這些空間?所以在此還是要特別呼籲一下,請原民會還是要即刻成立籌備處,因為我從110年度的經費來看,這是有點危險的,所以真的要即刻成立籌備處,然後要籌組文物諮詢委員會,且軟體的部分,一定要先做好,要不然硬體蓋出來後會發現不符使用,所以還是要特別拜託一下原民會,也拜託、懇請文化部,未來就原博館的設立,也希望文化部能夠給予原民會最大的幫忙、支持。
李部長永得:好。謝謝。
主席:請賴委員品妤發言。
賴委員品妤:(11時48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很高興今天可以向部長提出一些問題,希望你可以承諾跟回應,第一個,前面有委員提到一件事,其實本辦也有接到一些藝文相關業界人士的詢問或是陳情,舉個例子來說,前陣子知名俄羅斯鋼琴家丹尼爾特里福諾夫接受了我們業者的邀請,將來臺灣巡迴演出,他是10月16日起在臺巡迴演出,但事實上他4日才在荷蘭結束演出,然後16日在臺灣巡迴演出,所以很顯然他並不是依照一般入境臺灣的規定,要有14天的居家檢疫,其實前面我有聽到部長說,文化部針對這樣的個案,如果來臺停留天數少於3個月的話,都是依商務入境的規範、規定,由指揮中心專案審查,指揮中心通過了,才會讓對方進來,目前的情況是這樣子的嗎?
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李部長永得:主席、各位委員。是的。
賴委員品妤:我彙整了一下相關的意見,在此有幾個問題想要請文化部長允諾,第一個,我希望往後每一場專案申請表演都要符合防疫中心的規範。再來,這個我也覺得很重要,就是目前聽起來這整個流程,其實是由文化部對口我們的指揮中心,這中間並沒有經過地方相關的縣市政府。
李部長永得:沒有。
賴委員品妤:那就會變成一個狀況,事實上他的申請是經過你們,但問題是表演、展出等等,全部都是在臺灣各地,本席認為,如果有這樣的狀況,卻沒有通知地方政府的話,難免會造成地方政府或是民眾對於這樣的狀況會有一點點的疑慮,因為他好像4日才結束演出,16日就在臺灣出現,那就沒有經過14天的檢疫,但並不知道事實上其實有上述這樣的流程,即文化部提出申請,CDC經檢視之後給你們回應,換言之,目前這個流程我覺得並不是那麼的公開,所以希望往後都可以通知與專案相關的縣市政府、衛生局、場館等等,都要針對檢疫及防疫有對應的配套措施,這個部分文化部做得到嗎?
李部長永得:有,其實每個案子經CDC同意之後,我們會發文通知原申請單位,同時會告知所有演出的地方政府衛生單位、文化單位以及演出的場館,在幾月幾日有這樣一個事情,然後我們共同做好防疫跟監測的工作。
賴委員品妤:是,再來,因為像這樣的演出、展覽、計畫等等,文化部還是主管單位,所以我想文化部是不是也應該要承諾會確實監督承辦單位是否有依照所送出的計畫書來執行,讓臺灣民眾能夠澈底放心呢?
李部長永得:是的,關於這個部分,我們文化部自己有一套非常嚴謹的監控措施,而且CDC也要求我們要這樣子做,坦白跟委員報告,其實這個東西對文化部來講,當然我們也承擔很大的風險,不過我們為了臺灣在國際藝文界的聲望、地位以及國內樂迷的需求,所以我們認為在防疫安全無虞、優先的情況之下,適度的開放國際藝文人士來臺表演,這是文化部的責任,所以我們會盡最大能力來幫忙藝文界人士,同時後續也會協助CDC做好整個防疫的措施、管控。
賴委員品妤:我覺得這問題討論下來後就變成其實相關的流程我們是有的,可是相對的,特別是對民眾來說,如果今天夠公開、夠透明的話,我們就不會收到陳情了。
李部長永得:這個部分的確非常同意賴委員的看法,前兩天我們內部有檢討一下流程,對於未來資訊透明以及公開的部分,我們會做更大的改善。
賴委員品妤:目前是不是能夠在相關專案通過之後,就能夠馬上來公告呢?
李部長永得:可以,沒有問題。
賴委員品妤:好,這個部分麻煩以後都要這樣子辦理,如果這種東西一直沒有公告的話,我們的陳情案還是會接不完,所以麻煩文化部了。
李部長永得:好,可以。
賴委員品妤:再來,我想討論一下,就是有關金曲獎的部分,我們也知道前幾天金曲獎才剛頒獎結束,然後受到了各界的關注,在此我想請教部長有關語言分類的討論,事實上金曲獎將語言做為一個分類、分流,大概是從2003年開始,在這中間當然是有很多的流變,但是語言的分類其實從2003年開始,當時的初衷是為了尊重跟保護各語言文化的音樂創作,但我剛也提到了,這個東西是從2003年開始,到現在其實也已經過了17年,所以很多時候整個社會的狀況,已經跟17年前完全不一樣,而且實施多年來,已經有很多的樂評人,甚至是得獎者,已經有提出建議,這個既有的語言設置獎項,是不是能夠去做一個檢討跟改變。
其實這個東西,我剛剛有提到,甚至有得獎者直接提出批評,就是在2007年的時候,林生祥得了最佳客語歌手獎及最佳客語專輯時,他就直接拒領,並表示這個獎項應該是不分語言的,後來在2010年,新聞局有針對這個東西做出一個回應,另外創設了金音創作獎,可是我覺得金音創作獎的部分,其實只有回應到得獎多元性不夠的部分,但是針對以語言分類作為獎項這件事情並沒有辦法加以解決。
事實上,我想部長也都同意,臺灣現在是一個多元族群融合的社會,2003年到現在設置了這麼多以語言分類的獎項,未來臺灣我們可以預見的就是,也會有新住民音樂人參與金曲獎,而新住民音樂人使用的語言是可能越南語、泰語、印尼語等等,到時候我們是要再去設置這樣一個獎項嗎?我想不一定是這樣吧!是不是2020年的現在,我們就要開始去想語言分類的設置是不是要進行檢討了,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在此之前,我想檢討一件事情,因為往年各個頒獎典禮,都會有一個約定俗成的觀念,也不只是約定俗成,甚至可能有主持人直接提到,愈後面頒獎的就是愈大獎,其實各種的頒獎典禮,都會被認為是這個樣子,所以回到金曲獎,我們就會發現一件事情,就是所謂的最佳華語獎項、最佳國語男歌手、最佳國語女歌手、最佳國語專輯獎等等,往年往往都是被放在最後面的,所以社會上會怎麼看這件事情呢?可能就會認為這三個獎就是最大獎,所以我也想請問部長,你覺得像這樣的頒獎順序是不是有檢討的空間?
李部長永得:我的態度非常明確,我認為語言的分類是根據國家語言發展法的,所以語言分類還是有其必要性,但是對於語言的名稱,大家可以來討論,這是第一點;第二個就是頒獎的優先順序,尤其是現在,好像前面頒的獎比較小,這個東西如果有更好的辦法,我們也願意來聽各界的意見並做一些適度調整,事實上今年就有一個局部的調整,比如說年度最佳樂團,我們就好像把它列在第二個獎,過去往年來講,它也是最重要的獎項之一;第三個,其實鼓勵語言在過去的金曲獎中,其實已經非常的清楚,對於母語的保存跟鼓勵母語的創作,起了非常大的一個作用,而今年金曲獎最令人感動的地方,也就是多語言的呈現都很優秀,最後是由原住民的語言得到今年度最佳專輯,其實這個就是不分語言、這個就是以音樂的專業來選出年度最佳專輯,也許我們還有其他一些辦法,但我認為語言還是要保留的,但是怎麼樣增加音樂的專業元素,讓當年度傑出的且不分語言的,可以得到更好、更高的肯定,這個部分,大家可以一起來討論,甚至在明年也可以提出一些改進的措施。
賴委員品妤:我覺得這有兩件事情,第一,語言的部分,我提出的確實是一個問題,就是目前社會正在族群融合中,所以未來勢必會出現很多新住民所使用的語言,甚至說可能一張專輯內就有各種不同的語言。
李部長永得:對。
賴委員品妤:所以這還是長久下來會遇到的問題,這部分我覺得文化部、業界甚至是整個社會,應該要好好討論這件事;第二個就是頒獎順序的部分,我當然不是完全否定大家的努力,我也相信說大家在這個部分有做出相對應的改變,只是像我講的頒獎順序問題,還是存在的,所以也希望明年可以真的確實的看到是有改善的,這個是我的期待;第三個,剛才其實我有提到金音獎,回溯其脈胳,2010年是因為這樣而創立的,我要先說我肯定設立這個獎的目的,但是這幾年下來有一個狀況,比方說這兩個獎是有一點競合的問題,舉個例子,今年的金音獎,其實被提名的人跟金曲獎有不少都是有重疊的,包含9m88、持修、滅火器等等,所以我才認為,是不是也到了一個要重新討論相關標準跟審核機制的時候了,然後這樣的目的是為了讓我們有更多的好作品能夠被看見,部長能夠同意這件事情嗎?
李部長永得:我非常、非常同意啊!就是怎麼樣讓臺灣年輕的,尤其是年輕的原創音樂、各種不同類型都能夠被看見,所以將來對於金音獎的部分,我們也會投注更多的資源讓其更能得到國人的重視,而且現在甚至金音獎已經是一個具國際性的獎了。
賴委員品妤:是不是針對相關標準跟審核機制的部分,也麻煩文化部會後再找一個時間來向我們報告?
李部長永得:好,可以,我們也會跟音樂界共同來討論,因為這個部分我們還是要尊重音樂界的意見,然後我們歸納起來作出一些方案,再跟大家共同來討論。
賴委員品妤:好。另外,有關語言分類部分,我們的看法不一定一樣,到時候我們再來交換意見。第三個部分,因為剛好沒有時間了,我就會後再把資料給部長,謝謝。
李部長永得:好,謝謝賴委員。
主席:請鄭委員正鈐發言。
鄭委員正鈐:(12時)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我想請教部長一個問題,今年7月底,針對公視原本承接109年發展國際傳播數位計畫的部分,你有直接下令終止委託,你當時有特別提到:文化部並非停止執行國際影音平臺,而是停止委託,要先釐清文化部和公視的關係,案子還是繼續做。那時候你有提到這樣的話嘛?
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李部長永得:主席、各位委員。是。
鄭委員正鈐:你這裡面大概有兩個點,一個就是後來公視沒有做了,由中央社接手,其中你有提到一個點是,你要先釐清文化部和公視的關係。請教部長,你現在釐清文化部和公視的關係了嗎?可不可以做個說明?
李部長永得:跟委員報告,所謂釐清關係,就是因為過去反對公視做影音平臺的人,其理由是政府想去接管公共電視,所以我們用暫停來釐清彼此的關係,證明其實文化部沒有想要去接管公共電視。
鄭委員正鈐:就是說你們沒有打算讓文化部去指揮監督公視,對不對?
李部長永得:在法制上,公共電視的主管機關是文化部,所以我們有負責監督、輔導之責,但是……
鄭委員正鈐:也就是說,你還是希望公視能夠維持其媒體的獨立性,能夠是一個公正的媒體,對不對?
李部長永得:不是,本來他就是獨立的,而是有人認為因為我們委託他做這個,公共電視接了這個案子,所以失去了公共電視的獨立性,是因為文化部把手伸進去,所以我們就暫停委託,證明其實根本沒有,我們本來是一片好意,是希望公共電視來承擔這樣一個為臺灣國際發聲的機會。
鄭委員正鈐:理解,所以你當時就是為了讓大家不要有這樣的懷疑,所以才禁止這樣的狀態,對不對?
李部長永得:是。
鄭委員正鈐:所以基本上你還是希望公視能夠持續做到以多元的設計,維護國民表達自由及知的權利,提高文化及教育水準,促進民主社會發展,增進公共福祉,對不對?
李部長永得:是的,這本來就是公共電視的使命,也是公視法裡面明文規定的。
鄭委員正鈐:好,那我想請教,公視從2016年開始連續四年接到政府相關的經費,占了所有政府相關經費中的20%,你知道這個數字嗎?
李部長永得:這個我瞭解。
鄭委員正鈐:所以當公視得到這麼多政府標案和相關補助經費的時候,你覺得公視會不會很容易失去他的公正性,可能會變成在幫執政者或是現在的政府去做一些擦脂抹粉的動作?
李部長永得:我想公共電視之所以能夠得到一些案子,是基於他是獨立的,所以沒有所謂為政治做宣傳這樣的原因,因為公共電視的獨立精神是內化到整個公共電視的企業文化裡面,所以沒有任何人,不管是國民黨或是民進黨,你要去控制、要去影響公共電視,就我的瞭解,因為公共電視創辦當時我是擔任總經理,所以他的文化已經是個獨立自主的精神,不會……
鄭委員正鈐:所以你覺得公視就是要維持這樣,然後你也非常的支持,對不對?
李部長永得:是的,我非常支持。
鄭委員正鈐:所以就把整個國際影音平臺的工作交給了中央社,可是中央社在去年選舉的時候,也曾被指控在他的網站中其實有特別去攻擊特定在野黨的候選人,對於這樣的狀態,你一樣把這樣國際影音串流平臺的任務、工作交給中央社,你覺得要如何讓中央社也能夠持續維持像你希望公視維持的這樣的角色?
李部長永得:謝謝委員。中央社設置條例本身的任務和使命有一項叫做國際傳播,所以由中央社來做國際傳播,基於臺灣的利益,來做多元文化向國際傳播,確實是他的使命。
鄭委員正鈐:所以他就不用那樣的客觀跟公正,他可以有一些擦脂抹粉的動作,所以才將案子轉到中央社,是這樣子嗎?
李部長永得:不是,委員誤解了,我們也相信中央社的專業,剛剛委員提到的個案,其實要看個案的內容到底是怎樣,這幾年來不管是國民黨執政或是民進黨執政,中央社雖然是國家捐贈的基金會所成立的,預算也是國會撥款的,但其實多年來他都一直秉持新聞的專業,而且得到民眾的信賴。
鄭委員正鈐:部長,您剛剛講的其實沒有錯,我們也希望媒體都有第四權或是有一個公正、公平、客觀的方式,可是就是因為去年在選舉過程當中,中央社曾經出現這樣的狀態,所以我們就不禁懷疑。另外一個點就是,我們現在經常會有一點揶揄,覺得對岸如果在宣傳他們好的地方,我們就覺得他在做大外宣,「大外宣」其實是一個有點揶揄、有點負面的字眼,所以我們也擔心中央社在做這樣的工作時,是不是也會讓國外人士揶揄臺灣政府在做大外宣這樣的工作,你要怎麼去避免這件事情?
李部長永得:委員問到非常重要的問題,第一,所謂的大外宣是只有共產專制的國家才會有,事實上對外宣傳國家的價值,在韓國、日本、英國或美國,很多國家都有在做,而且都是相當公正、客觀,有的是透過公廣集團的系統來做,有的是國家編列預算直接委託做,都有。
鄭委員正鈐:理解,剛剛也有委員問到這個部分,事實上不管是共產國家或是民主國家,大家都在做國際宣傳,當我們覺得他宣傳的東西不是那樣客觀或是大家想揶揄的時候,就會用「大外宣」這樣的字眼。所以本席希望中央社不要變成被揶揄為大外宣這樣的機構,因此請部長會後提供中央社所提出的前導計畫,還有後續的期程跟大致的方向,給我書面資料,好不好?
李部長永得:可以,我再補充一點,其實中央社也是在國會的監督之下,所以他的預算等等都要經過國會通過。
鄭委員正鈐:理解,謝謝部長。接下來我想跟你請教一個部分,我在上個會期曾經跟鄭麗君部長探討過臺灣影視和流行音樂發展的問題,臺灣從1950年代開始,不管在電影、電視、流行音樂都曾經非常的厲害,流行音樂更曾經在整個華人世界打遍天下無敵手,而且維持很長的一段時間,所以在李登輝執政的時代曾經提出亞太營運中心,那時候有個媒體中心,只是很可惜後來這個計畫沒有推動,所以六大營運中心就全部都沒有機會了。而現在連媒體中心,因為媒體中心呈現的是臺灣軟實力,文化部是不是有可能把握這僅存的一點機會,讓臺灣的影視和流行音樂持續成為華人世界或在全球的流行文化當中,能站有一席之地,甚至扮演比較主導的一股力量?不曉得李部長有什麼樣的看法,因為之前鄭麗君部長曾經跟我談過很多次,他覺得這個是他在當文化部長當中很重要的工作之一,他也很努力要去推動這個部分,不知道李部長接手之後,你有沒有什麼方法或是想法要來推動臺灣的影視和流行音樂?
李部長永得:謝謝鄭委員,我的看法跟你完全一樣,其實過去在鄭部長的努力之下,現在所謂的臺流戲劇已經逐漸嶄露頭角,我就舉幾個例子,像是「我們與惡的距離」、「誰是被害者」、「比悲傷更悲傷的事」以及「做工的人」等等。
鄭委員正鈐:部長,你都有看嗎?
李部長永得:我沒有全部看,但是我都知道。
鄭委員正鈐:你知道有這個東西。
李部長永得:而且我知道他們的銷售以及在Netflix裡面所占的位置,過去在沒有這些臺流影片之前,你在臺灣打開Netflix,你看不到臺灣的劇,你看到的前八名一定是韓劇,後兩名大概是好萊塢、西方的劇,可是現在可以看到臺灣的劇,而且是占據第一名,而且不只在臺灣占第一名,在東南亞也占前五名,所以這個劇已經逐漸成型了,證明臺灣的人才是夠的、題材是好的,所以我們會願意支持更多的資源來協助這些人才向國際進軍,也請委員支持。
鄭委員正鈐:部長,針對這個部分,本席當然樂見臺灣流行文化在全球有更好的表現,不過現在卡在一個地方就是中國大陸市場的部分,因為他也算是華人流行音樂或流行文化當中很重要的一塊市場,而臺灣要怎麼去突破這個部分,文化部有沒有一些更具體的作法?
李部長永得:具體來講,最重要、最核心的價值觀就是,臺灣的音樂跟影視產業必須放眼國際,過去20年臺灣犯了一個非常大的問題,不見得是對或錯,而是你把它鎖定在華人市場,就是中國大陸市場,這個部分對臺灣整個創作自由產生很大的影響。
鄭委員正鈐:理解,所以如果以大陸市場跟全球市場來講,臺灣應該要走全球市場的路線,對不對?
李部長永得:是的。
鄭委員正鈐:在這個當中,本席想要特別請教文策院的部分,因為文策院從一年多前成立以來,其實做了很多的動作,他跟KKBOX合作,也跟四大影城合作,再加上國發基金很多投資進來,最近他也跟CATCHPLAY合作,不過也因為這些合作,會讓臺灣相關業者覺得文策院就是走一個強強聯合的路線,對於比較中小型企業的相關業者來講,他們覺得好像沒有什麼特別大的機會能夠與文策院來合作。針對這個部分,你有什麼看法或是有什麼解決方式?
李部長永得:謝謝鄭委員的關心,針對這個部分,我也坦白跟委員報告,我們跟文策院正在溝通,因為文策院握有100億的投資資金,同時有100億的融資資金,所以投融資雙行,怎麼樣讓它運用的更有效率,對我們業界,尤其是文化產業更有直接的幫助,這個部分我們一直在溝通當中。
鄭委員正鈐:最後,針對文創、青創貸款的部分,本席其實非常關心這個部分,希望部長可以給我一份很完整的資料,因為臺灣的社會多元,所以有很多人是到中年才找到人生另外一個志向,也有很多中年,超過四十五歲以後才開始投入文創產業,而他們是不是也有可能取得文化部對於他們在創業當中貸款的支持?
李部長永得:謝謝委員,其實文創產業青年創業貸款是經濟部對於青年創業貸款所制定的計畫,其中100億由文化部來執行,我們執行過程當中也發現委員所指出的一些問題,就是說文化部主管的文創產業,因為現在限定是5年,但有人認為5年太短,畢竟文化產業至少要8年才能看到穩定,所以我們也跟經濟部在溝通,是不是有可能改變年限,但是我坦白講,這部分是相當困難的。除了溝通之外,文化部也跟文策院說,我們跟信保基金對做,所謂對做就是我們提5,000萬,信保基金提5,000萬,總共1億,這樣我們就有10億的額度,不分年齡、不分創業多久,只要符合資格就可以來融資、可以貸款,我們也在做這些,預定年底可以做出來。
鄭委員正鈐:這個就是你那時候提到的創業紓困計畫裡面的振興計畫嗎?
李部長永得:不是,這不是,這是另外的計畫。
鄭委員正鈐:所以跟振興計畫不一樣?
李部長永得:不一樣,振興計畫有另外融資的計畫,那個是包括補貼利息的,我們現在提的是一個新的計畫。
鄭委員正鈐:所以現在提的是另外一個部分。
李部長永得:對,因為執行青創之後,我們跟很多年輕的青創在討論時,他們提到可能這個剛好他需要,可是他的年齡超過了,或者是他需要,但是他已經超過5年了……
鄭委員正鈐:部長,這個部分請給我一份完整的書面資料,謝謝部長。
李部長永得:好,謝謝。
主席(賴委員品妤代):請吳委員思瑤發言。
吳委員思瑤:(12時15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早安,大家都辛苦了,聽了一個早上部長的備詢,我覺得你準備充分,有無限的期待,也給予非常高的肯定。我今天就破題─國家的臺灣軟實力應當有國家的文化代表隊,也就是打造文化國家隊,而文化部當然責無旁貸,應當領頭羊。但我還是要先說一下,這個也不為難你,但我也曾經公開對外說,蔡英文總統520連任的就職典禮當中有遺珠之憾,少了文化的520,讓大家,尤其藝文界都覺得應當要再加油。前天是我們的國慶日,我也非常重視,所以句斟字酌地聽了蔡英文總統的演說,他有講到文化,最後一段他說:金曲獎由阿爆獲得年度最佳專輯,看到臺灣的多元文化,支持我們的年輕創作力。然後句點。其實我非常期待未來國家在重要的宣示裡頭,文化都不會是被遺漏的,更希望文化是優先被論述的,我非常期待,我想這也是部長共同的責任。
所以今天我看到你非常完整的業務報告「打造臺灣文化國家隊品牌」,非常好,跟我一樣有很好的默契,我們就往這條路上,由文化部帶頭,我要強調「文化部帶頭」。鄭麗君部長有一個非常亮眼的擘劃就是跨部會的文化會報,分五個小組,我今天要跟您提出三大要務,也是我未來推動的三大重點政策。第一個,擴大以文化為領頭羊,跟其他部會的跨域整合,包括設計產業、藝術科技、跟教育的結合、跟地方創生、社區營造的合作,跨域整合一定要善用文化會報。第二個,國際影音平臺建構,還有未來贏向更壯大的臺灣的大公廣集團,這也需要文化會報。第三個,我非常開心,很多委員也都陸續提出國家購藏基金來作為博物館擴大整合的基礎。這三大要務就是我吳思瑤本人本屆會全力來推動的事,而它都需要跨部會、都需要文化會報,我想部長非常清楚,過去客委會也曾經是文化會報的成員嗎?
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李部長永得:主席、各位委員。是的。
吳委員思瑤:好,那你大概都知道五個組別的討論,文化會報依我們的設置要點是半年開一次會,對不對?
李部長永得:是的。
吳委員思瑤:部長,我剛剛講的樣樣項項都需要文化會報,從林全院長上任以來,他最「照起工」,應該開兩次他就開兩次,因為是在他手上擘建的文化會報,部部都是文化部。但是到賴清德前院長的時候,就剩下開一次會,而我們的蘇院長到現在上任了兩年,依法規應當要開四次文化會報,可是目前是零。我很擔心,我知道有疫情,我知道有很多迫在眉睫的要務,但是又回到我剛剛講的520總統就職演說,文化永遠是遺珠之憾,如果文化會報不開,那麼多的跨域整合、那麼多的跨部會合作要怎麼做呢?這個部分你很快地說,下一次就「照起工」來開吧,該開就開,這很簡單!
李部長永得:謝謝委員關心和支持。
吳委員思瑤:我做球給你,吳思瑤要求蘇院長,拜託幫忙協助召集。
李部長永得:我聽我們同仁講,本來去年底要召開,後來可能因為大家對議題還有一些不同的意見,所以延到今年,但疫情又爆發了,所以就一直沒有開,我之前也跟蘇院長報告過。
吳委員思瑤:您有提到。
李部長永得:我們現在正在準備議題,一定會召開。
吳委員思瑤:好,現在的疫情也平穩了,拜託要按部就班,因為太多要務都需要跨部會整合,對您有期待。
李部長永得:是,謝謝。
吳委員思瑤:所以我今天要談的三個面向,第一個就是文化帶頭跨域整合,我會跟你講時尚及東奧的project。部長,我今天穿的這件衣服就是我那天去走秀,為周裕穎「JUST IN XX」新的Luxury Garbage的子系列做一個永續時尚而去走秀,我今天特別秀在這裡。我們要永續,所以所有的衣服都可以redesign。周裕穎說「別人的垃圾就是我創作的來源」,我覺得非常符合我們現在的主題,而今年的fasion week,我也要大力的肯定,有史以來最長的40天,也是有史以來最多的品牌秀,有16場、16個designer,然後我們有線上直播,很多國際的buyer因為疫情沒辦法來,我們有16個國家、178個國際的buyers,目前的產值至少採購了4.9億元,相較於第一屆才採購500萬元。李連權次長,我永遠記得,我們經過兩年的努力,今年第三年,這都是好的成果,包括本席,如果有人還要再邀請我走秀,我也會繼續去獻醜。
李部長永得:謝謝委員對我們國內設計師的支持。
吳委員思瑤:這就是用行動來支持,我看到您和夫人也一起來參與,非常好。但是我很擔心,因為本席可以算是臺灣fasion week的催生者,2017年我開了公聽會,我們有了時尚跨界整合旗艦計畫五年期,然後今年9月份我又再開一次時尚界的公聽會,我們對於未來有更多新的改良方案,都是肯定,真的!次長做得很辛苦、做得很好。但現在就在時尚週結束之後,我突然聽到好像原本從第三年,即今年2020年開始要跟國際接軌,一年兩季,換言之明年2021年應當上半年是秋冬秀、下半年是春夏展,但是下半年的預算是不是有問題?我是說2021年,我們應當趕快恢復跟國際接軌,一年兩個fasion week。部長,現在有什麼困難嗎?
李部長永得:跟委員報告,其實明年預估疫情還是會相當的嚴重,所以……
吳委員思瑤:報告部長,今年最嚴重,我們都挺過來了,世界難得,只有臺灣可以做實體的秀,你已經預期明年要砍半了嗎?我不太接受。
李部長永得:不是,就是把資源集中下半年,做比較長時間的規劃。
吳委員思瑤:部長,我不太接受,我們本來是2020年就應當跟國際接軌一年兩季,如果現在我們就因為疫情而提早宣告明年只做下半年,而且您要知道在國際的fasion week秋冬展是最有主力,因為它的單價、它的設計、以及buyer的量產是最高的,你就犧牲了上半年,我真的覺得再考慮好嗎?我希望儘速跟國際接軌,我們不應當自我棄守,明年上半年就先取消,我認為應當持續往向國際接軌,以一年兩場大秀來努力,可以嗎?您再回去研究看看。
李部長永得:我們來研究評估看看。
吳委員思瑤:因為今年疫情這麼辛苦,我們都挺下來了,沒有道理明年預先預判疫情的嚴重性,現在我們也辦了線上的fasion week,國際都在做,包括今年我們自己就線上直播去吸引買家,所以我希望能夠儘速跟國際接軌。還有,在這裡本席提示給您的是,在9月2日本席舉辦fasion week的政策檢討,有幾個大的方向,包括中央跟地方擴大合作結合臺北市的時裝週,包括超前部署邁向臺北fasion week2.0,未來可能是用金馬獎的模式或是臺北書展的模式去研議,未來的主辦單位,我希望半年內提出完整的規劃,好嗎?
李部長永得:這可以,的確未來就朝剛剛講的金馬獎或者是臺北書展的模式。
吳委員思瑤:好,擴大對話,我也有無限的期待,我也會從中繼續投入跟協助。
另外一個跨域的project,也是本席在2018年10月9日向前院長賴清德提出我們要集合臺灣的設計能量、文化能量、跨域能量前進東京奧運會,然後在東京奧運時能有臺灣文化國家隊的Taiwan Festival,現在因為疫情的關係,東奧要延到明年,我們這個project還在嗎?
李部長永得:跟委員報告,我們一樣延到明年的奧運,大概5、6月間,而且同時會擴大跟311日本震災10週年紀念同步舉辦。
吳委員思瑤:好,擴大舉辦、擴大結合,這個案子畢竟也有一些外交上相關的事情,我不在這裡多詢問,但是會後請負責專人來跟本席討論和說明好嗎?
李部長永得:好。
吳委員思瑤:我們還是期待前進東京奧運的文化國家隊就由文化部帶頭繼續來上路。
下一個主題是國際的影音平台,我們從明星賽要打國家隊,其實關鍵就是國際影音平台等了20年,當然要做,然而,法制的健全是最重要的一件事,這是我最主要的核心。所以中央社現在要來救火,我真的覺得是救火。我很快來詢問幾個問題,中央社來做現在的前期規劃,但不代表後面就一定是他執行,沒有錯吧?對不對?
李部長永得:是的。
吳委員思瑤:第二個,公視曾經風風雨雨,但是公視畢竟是臺灣最有好的內容產製經驗的公媒,所以公視難道就已經get out了嗎?
李部長永得:明年的沒有。
吳委員思瑤:也有可能公視繼續?
李部長永得:是的。
吳委員思瑤:第三個,剛剛講到三種方式,可能是大公媒,可能是委外用商業臺來進行,或是國家另外來做一個法人的機構,你個人覺得哪一種比較可行?
李部長永得:這個其實要徵詢大家的意見,各有利弊得失,所以還是要以國家最大的利益為考量,所以還沒有定案。
吳委員思瑤:好,都有可能,對不對?
李部長永得:對,是的。
吳委員思瑤:那我在這裡提醒,故宮也要做一個國際影音平台,教育部也有很多好的影片,科技部科普的影片在東南亞做得非常好,包括我們有非常多的地方創生,觀光局交通部,包括過去客委會,我希望同樣在這個影音平台還是跨部會、還是國家隊的這個方向一定要抓住。但是最重要的就是法制,有人說公共電視法要修,賦予公共電視法負有國際傳播的責任,這是一個,也因為公共電視的理監事難產、董監事難產,所以是不是借此之時來完備公共媒體法?然後,原本文化部在鄭麗君部長手上就有一個法案,讓國際傳播授權辦理可以入法,廢除現有的審查委員會,董事的名額就由政院提名、立院同意,這是原本文化部的法案。我現在就要問,因為法制是最重要的,法制如果同步完備,對於未來,也許公視回鍋就有法源了。有異議的人也許就因為法制合法而願意支持,所以不管是公共電視法的修法,或是建立公共媒體法大破大立的方向,部長,到底是什麼時候?您說的優先法案在這個會期沒看到。
李部長永得:跟委員報告,有關公共媒體法,實際上我們深入去思考了以後,覺得可能有必須要再重新調整,因為怎麼樣去擴大大公廣集團在媒體的影響力、帶動媒體的正向發展的目標政策是不變的。
吳委員思瑤:當然。
李部長永得:這我們一定會全力支持,但是怎麼樣才能夠真正地去實現?其實有一個核心的問題就是經費的問題。
吳委員思瑤:文化發展基金。
李部長永得:在文化發展基金裡面有提到,可是文化發展基金到底在哪裡?這必須要先有一個共識,要不然通過這個法也沒有辦法來實施。
吳委員思瑤:我知道辛苦就在這裡,公共媒體、大公廣集團需要有穩定的經費,而文化發展基金是文化基本法授權,現在也沒有,換言之,我同意這會期沒有辦法馬上、此刻就列為優先法案,但至少要有個time table,在您的方案裡,有時候立法院可以協助做球,我們有這樣的法案出來也是告訴行政院,無論如何,做為文化國家隊、發展國家軟實力,就必須去籌措文化發展基金。
李部長永得:謝謝委員的支持,我們現在正在擬定論述說帖,而且有一些比較具體的構想。
吳委員思瑤:下會期有可能嗎?這會期審預算比較困難。
李部長永得:下會期有可能,我們在年底以前就會有一個完整的報告。
吳委員思瑤:所以年底以前就有公共媒體法的法案出來嗎?
李部長永得:法案不一定,我們先從文化發展基金,現在我們也在瞭解包括國內可能的方法以及國際上目前run的模式,再做一個完整、系統性的評估。
吳委員思瑤:部長,我歸納一下,年底會有文化發展基金可行方案的一個政策計畫說明或規劃出來。
李部長永得:可行性評估會出來。
吳委員思瑤:然後本席還是期待至少下會期,我們要看到文化部端出公共媒體法草案,因為我說這跟國際影音平台可能都有相關聯。
李部長永得:是的。
吳委員思瑤:不能四年期的一年10億元先上路了,結果法制在後面跟上來卻可能又發生扞格。
最後,我今天沒有辦法問的就是文化館舍的資源整合,如何建立國家級購藏基金?事實上本席和故宮吳院長也多次討論,你們什麼時候有一個初步的方向可以讓立法院瞭解你們規劃的一個期程?
李部長永得:是不是容許給我們一點時間?我們會積極找相關的,包括故宮,大家共同來討論未來可能的運作模式以及規模。
吳委員思瑤:我通常都不求急,我只求好,我希望半年內。
李部長永得:可以。
吳委員思瑤:我們一起把國家購藏基金,還有包括上次鄭麗君部長時候的全國博物館論壇,我們希望能夠有博物館司,我們能夠讓所有的博物館有更多的整合,包括故宮的定位是要維持現在的level,還是要納入文化部?這都是大事,我們用半年的時間好好來討論,但是國家級的購藏基金是刻不容緩且迫在眉睫。
李部長永得:非常同意,半年之內,我們可以承諾。
吳委員思瑤:好,那我也非常樂意繼續來投入,好不好?謝謝。
李部長永得:謝謝委員支持。
主席(吳委員思瑤):請楊委員瓊瓔發言,發言時間5分鐘。
楊委員瓊瓔:(12時33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我要特別感謝,在部長上任之後,我就安排了時間,盧市長也非常關心、也非常有誠意,所以我們一起來建構我們的國家漫畫博物館在臺中,我要特別在這邊代表臺中感謝部長,因為這個漫畫博物館能夠帶動整個臺中藝文產業的發展,而且很多的漫畫迷、cosplay迷,大家都準備並蓄勢待發,對於部長這個智慧的決定,我們也要報告進度、說明進度,讓你瞭解臺中的期待,所以在這邊特別感謝。同時,針對漫畫的部分,我們一起來討論,您提到漫畫輔導金,一段時間之後也創造了很多的原創漫畫和期刊,我也歡喜的跟很多的業者一起結盟,這也是幫助我們一些藝術文化的創作者能夠將他的藝文作品商品化,我覺得這是三贏的政策。蘇院長也曾經表示過,必須在製作文宣、廣告開發的商品當中加入原創漫畫,即政府來做一個媒體及平台,我覺得這個非常非常好,所以我要請教部長,到目前為止,你們所輔導的,不管是否在政府機關,有採用臺灣文創、原創的漫畫作品的目前到底有多少?我不希望我們做口號,而是真正要落實兌現。
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李部長永得:主席、各位委員。謝謝楊委員對漫畫產業的關心,楊委員問到蘇院長要求各個部會將來在政策宣導時用原創漫畫,的確,各部會都有在執行,包括以前我在客委會、還有農委會,我看到院會裡面很多報告也都是用原創漫畫來呈現,至於具體數字有多少,我非常抱歉,我不知道,我只是跟您說……
楊委員瓊瓔:部長這麼坦白,我覺得很好,但是要加強,請你去做一個統計,因為在你那邊生出來的,它怎麼樣蓬勃發展,你要了解它的型態,部本部更要加強量體,其他的應該也要好好去推廣,才不會讓我們所有的原創者失望。
李部長永得:跟委員補充報告,根據我們同仁剛剛提供給我正式統計的數字有220案,其實不算少,相當的多。
楊委員瓊瓔:不算多啦!不是不算少。
李部長永得:220案。
楊委員瓊瓔:你這個數字是不算多,不是不算少。
李部長永得:我繼續努力。
楊委員瓊瓔:好吧!繼續加油,讓我們原創者都能夠達到三贏,這個非常重要,我們繼續推動。
李部長永得:好。
楊委員瓊瓔:在上個禮拜,因為現在疫情的關係,所以我非常支持我們的藝文,尤其是活動,要怎麼樣讓民眾放心進到我們的演藝廳等等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在上個禮拜媒體報導俄羅斯的鋼琴家在10月16日要來臺演出,但是隔離的時間沒有辦法達到14天,所以就報請比照外交泡泡的方式,在這樣的藝文泡泡型態產生之後,本席要請教部長,像這樣的藝文泡泡到底有多少件?因為外界有點質疑是不是有特案?
李部長永得:跟委員報告,總共有五案,其中通過的只有兩案,一個就是Daniil,另外一個是馬友友;另外像柏林愛樂,因為它的人數高達155人,有關成員之前的追蹤以及來臺之後移動的管控相當困難,所以CDC就直接駁回了,所以我們也尊重CDC。
楊委員瓊瓔:部長,如果你回答藝文泡泡有五案,只有兩案通過卻是因為人數的關係,邏輯很奇怪。
李部長永得:不是,就是因為人數所以無法做好萬全的防疫準備,也許我剛才的表達沒有完整。
楊委員瓊瓔:因為觀眾會害怕,大家喜歡聽,不聽又很難過,所以要請教你,有沒有先向觀眾預告並說明清楚,不要讓他們害怕?
李部長永得:我們會繼續說明,但是這兩位是經過CDC非常嚴格的審查,他們做了非常高規格的防疫計畫。
楊委員瓊瓔:主席,不好意思,再給我1分鐘。金曲獎剛結束,金馬獎11月份要開始,金曲獎有很多人沒有辦法來,請教你們,金馬獎沒有做什麼配套?會不會有這樣的藝文泡泡產生?
李部長永得:現在是根據CDC的規定可以申請入境。
楊委員瓊瓔:金馬獎就在下個月11月,請好好規劃。
李部長永得:如果他們有提出申請,我們也會協助。
楊委員瓊瓔:要好好規劃,超前部署。最後一個議題是關於國美館……
主席:委員,不好意思,國美館問了一個早上了。
楊委員瓊瓔:我只要請問一個問題,國美館因為有人干涉而買了一套120萬元的沙發,請問部長,你的辦公室沙發一套多少錢?
李部長永得:跟委員報告,我不知道。
主席:好,你說一個問題,可以了,時間到。
楊委員瓊瓔:有沒有120萬元?
李部長永得:國美館的要求規格也許有自己的理由,但是理由正當或不正當,裡面採購的過程是不是有違反程序,這我們會追查。
楊委員瓊瓔:一定要管控好,如果有違法或不符程序,應該要趕快調整內部腳步,給社會大眾說明清楚。
李部長永得:一定會處理。
楊委員瓊瓔:什麼時候會告訴社會大眾?
李部長永得:兩個禮拜以內調查報告會出來。
楊委員瓊瓔:謝謝。
主席:謝謝楊委員,因為後面委員很多,不好意思。
請陳委員亭妃發言。
陳委員亭妃:(12時40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因為早上有一個標題造成了一些誤解,我也要跟部長稍微討論一下,標題是這樣寫,歐陽娜娜唱《我的祖國》,文化部不罰50萬元,我知道狀況不是這個樣子,所以我認為還是要讓部長說明清楚,現在這件事情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李部長永得:主席、各位委員。謝謝陳委員的關心,我早上講的是文化部從來沒有說過歐陽娜娜要罰50萬元,我們依法行政必須要先確認他是不是有違法,才會有後面罰金的問題,所以不可能還沒有確定是不是有違法就講罰金,文化部從來沒有做這樣的表示。至於現在是什麼情況,我剛剛講過這個部分可能涉及的法律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本條例的主管機關是陸委會,但是文化部是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以這個法案的處理情況要陸委會和文化部共同討論。
陳委員亭妃:當這件事情發生的時候,9月28日或9月30日不論是文化部或陸委會都有非常清楚的表達要調查、要蒐集相關的事證,是不是有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這是我們重點。有違反當然沒有問題,就有所謂的處罰與不處罰,最後的認定是陸委會,因為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主管單位是陸委會。可是因為文化部是所有藝人、文藝演出的主管機關,所以我們回到今天,就是其實李永得部長很清楚說的是,現在應該都還在瞭解狀況,也還沒正式開會,所以根本就沒有所謂要罰50萬元這件事情。
李部長永得:沒有。
陳委員亭妃:所以不是不罰,今天一早整個媒體的標題都是文化部部長說歐陽娜娜唱《我的祖國》不罰,其實我們必須強調的是,他是不是唱《我的祖國》,就像部長所說的它是老梗,可是今天的問題是他在10月1日參加中國的國慶,是那個時間點及參加的活動。現在所有的事證都在蒐集當中,你們蒐集完之後會跟陸委會一起開會,然後再由陸委會去確認這些蒐集的事證是不是有到達所謂要處罰的依據及標準,應該是這樣吧?
李部長永得:委員講的過程非常清楚、非常精確。
陳委員亭妃:我認為還是要講清楚,否則今天下午每個標題大概都是文化部說不罰,這真的會引發所有的爭議。
李部長永得:謝謝委員給我這個機會澄清,因為媒體可能也有一些誤解。
陳委員亭妃:謝謝部長。另外,關於魏德聖導演在後壁的「豐盛之城─臺灣三部曲」計畫案,我想跟部長討論一下,其實魏導的這件重大計畫從2018年6月開始啟動之後,當時我也在這個地方拜託鄭麗君部長要偕同行政院把它核定為重大建設,為什麼要核定為重大建設?因為變更土地的部分在農發基金中這個區塊可以免回饋金,還可以減免地價稅。這對於重視藝文甚至文化推動的魏德聖導演,當時這個回饋金的金額很可怕,是5億元!他要拿到5億元來處理這個回饋金根本不可能,當時就是因為我們一路支持,也謝謝文化部把它核定為重大建設,所以才能夠減免回饋金,也減免地價稅,地價稅從4.5%降為1%,回饋金則是不用的,所以對於魏德聖導演在這個區塊的推動幫忙很多。
我本來以為這件事應該沒問題了,結果2020年5月26日魏德聖導演再次透過朋友表達好像有一些片場問題,所以我也在6月3日幫他完成土地取得的部分,這些都已經OK了、沒有問題了。現在是一個重點,8月17日魏德聖導演已經把臺灣三部曲歷史文化園區計畫送到文化部,希望文化部能夠以重大建設來協助申請國發基金的幫忙,所以現在文化部的責任很重大。我們過去沒有類似的案子,這件等於是第一件,第一件可能很多都在嘗試,第一件很多都要從頭來,從文的部分怎麼處理,拜託部長辛苦一點,這件計畫真的很重要,我們希望可以透過國發基金、文化部、行政院協力,雖然現在這件計畫好辛苦才民間募資1億元,但是臺灣三部曲的經費是超過百億元的。
李部長永得:一百四十幾億元。
陳委員亭妃:對,超過百億,所以拜託部長。
李部長永得:第一個,我們非常重視也非常支持,所以目前魏導8月17日送來的案子,我們同仁也積極找一些專業的公司來進行分析和評估,國發基金那邊需要這些資料,所以我們也正在加緊處理當中。
陳委員亭妃:再拜託部長辛苦一點,謝謝。
主席:請高委員嘉瑜發言。
高委員嘉瑜:(12時47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關於國美館館長的敗行劣跡,今天大家也講了非常多,但是他今天沒來,所以我們沒有辦法問到他本人,文化部在這些相關館長的任用為什麼會出現這麼大的漏洞?讓他可以在國美館為所欲為,其中幾個重點,一個就是國美館的漏水問題。其實臺灣三大美術館的漏水問題一直都非常嚴重,國美館從87年整修到現在,已經花了4、5億元,其中漏水問題每年都花了非常多錢,可是卻還在漏水,為什麼這些場館會不斷地發生漏水問題?這些珍貴的美術藏品在館場裡面都需要很好的環境,可是漏水問題一而再、再而三發生,是不是整個招標過程也有很大的問題,為什麼花了這麼多錢沒有辦法防堵?
而國美館發生漏水問題的時候,第一時間我們的館長竟然是去抓吹哨者,跟康軒董事長李萬吉有異曲同工之妙,整個社會對於吹哨者都是不友善、排擠的態度,甚至是資遣的態度,連文化部的國美館館長也是這樣,文化部到底要用什麼態度來處理林志明館長的作為?
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李部長永得:主席、各位委員。謝謝高委員的關心,第一個,我們非常明快的就啟動政風調查,對於媒體、外界所質疑的整個過程做一個詳細完整的調查,調查結果出來,如果有違反行政程序或者行政相關的措施部分,我們一定會檢討責任。第二個,如果有涉及不法、違法的部分,一定是移送法辦。當然,我們也認為對於國美館的管理有疏失,所以我們現在已經核定國美館館長屆期……
高委員嘉瑜:這個館長被員工指控、爆料,不論是過去派遣員的事情,乃至漏水的事情等等,其實不是今天雜誌批露才知道,過去其實一而再、再而三都有相關的事蹟,但是我覺得政府對這件事情好像是一個放縱的態度,所以才讓他累積到現在,媒體報導出來之後,他才被迫離開。可是過去在這件事情不斷發生的過程中,你們好像都沒有去重視所發生的問題,才導致這個問題越來越嚴重,所以我覺得文化部的這些相關人員、場館任用等等,還有標案,都有很多要檢討的地方,我也希望能夠藉由這次事件好好檢討,不是事情過了就沒事了,而是後續對於這樣的案件,例如國美館發生的這些事情,你們到底有什麼懲處機制?因為他今天是借調,借調期滿後回去,就是這樣而已,但是在這個過程中,不管是採購、招標或是任用人事等等作為,你們有沒有什麼具體的作法,我覺得你們可以再想一想,這裡面提到一套沙發要一百多萬元,這也是依據採購流程,依最有利標採購的,問題是這個經費來自兒童美術教育,也就是這裡面有太多的貓膩可以上下其手,但是最後的調查都是跟我們說查無不法,這件事情就到此為止了嗎?所以這些事情背後其實有很多管理上、制度上的缺失,我們也希望文化部能夠好好正視。
剛剛也很多人問到關於俄羅斯鋼琴家的事情,這確實是一個防疫破口,現在文化部要如何改善這個部分?我們查到這個俄羅斯鋼琴家不符合短期商務人士來臺的標準,所以他也不適用,另外……
李部長永得:這個是誰認定的?這個是CDC認定才算,CDC認定是可以少於14天的隔離期間,所以他的隔離期只有10天,因為他之前的防疫規格讓CDC覺得這樣的防疫規格是可以縮短時間的。第二個,他入境之後包括住宿、演出、移動的路線都有高規格的防疫措施,而文化部願意承擔共同監督、維護這個防疫計畫的執行,所以CDC才核定可以短於14天的隔離期。
高委員嘉瑜:所以一切都是CDC的錯?你的意思是這樣?
李部長永得:不是錯,這是非常非常正確的。
高委員嘉瑜:針對這些藝文人士來臺,因為現在已經引起大家的爭議及恐慌,所以文化部訂定藝文人士疫情期間專案來臺申請作業原則,但是這個作業原則內容到底是什麼,我們上網其實查不到資料,我們也希望這個專案的規範能夠更明確讓大家知道。
李部長永得:這個案子為什麼沒有公告?是因為CDC沒有通過,所以後來雙方的共識是比照商務人士,沒有特別針對藝文人士有一個管理規則。
高委員嘉瑜:但是他又不符合商業人士的標準。
李部長永得:比照。
高委員嘉瑜:你又推給CDC去認定,最後的責任大家還是會問文化部,所以就這個部分如何協調……
李部長永得:責任是由文化部負擔,這沒有問題。
高委員嘉瑜:要趕快讓大家知道。
李部長永得:防疫一定是由CDC決定,最後的責任文化部願意承擔。
高委員嘉瑜:謝謝部長。
主席:請鄭委員麗文發言。(不在場)鄭委員不在場。
請郭委員國文發言。歡迎來教委會。
郭委員國文:(12時53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感謝主席的歡迎。部長,辛苦了。在我的選區善化、北港、鹽水地帶都有所謂的牛墟文化,牛墟文化的保存其實非常重要,我舉一個例子,就以善化牛墟為例,從1821年開辦到現在為止,已經有將近200年之久,臺南地區當地大大小小幾乎都有逛過牛墟,這個文化意象其實深植人心,可是文化保存就會變成一個大問題,請教部長,在你的認知裡,善化牛墟算不算是一個無形的文化資產?
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李部長永得:主席、各位委員。我聽起來是一個非常有特色的地方文化,但是它必須經過一定的程序,由地方政府提報認定。
郭委員國文:你的直覺也認為是一個無形的文化資產,你覺得它是一個全國級的還是地方級的?
主席:請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施局長說明。
施局長國隆:主席、各位委員。它要先從地方級申報。
郭委員國文:如果要從地方級處理,我們今天就從法案來探討,我調閱過臺南市的無形文化資產或是中央的國定無形文化資產,幾乎都是和廟宇、宗教有關,幾乎沒有類似這種俗民的商業活動,類似庶民的百貨公司,看不到另外一間,看不到任何一間,原因在哪裡呢?原因在於文化資產法第三條當中所規定的與文化意義之風俗、儀式、祭典及節慶有關。但是在施行細則當中提到,如果能夠形成社會認同、社會關係的社會實踐,如同食衣住行育樂等風俗也可以,那就很奇怪了,為什麼以前通過的全部都是與民俗、宗教有關係呢?
施局長國隆:以前無形資產有三類,分為民俗、傳統工藝、傳統表演藝術,自從105年修法之後,新增兩項,一是口述傳統、一是傳統知識與實踐,但是因為106年到現在才3年,所以各地方政府……
郭委員國文:到目前為止,連去問地方政府,地方政府認為這是沒有特定儀式的國民生活習慣容易被排除,部長,你認為這容易被排除嗎,能不能表示一下?
施局長國隆:我們來協助地方政府。
郭委員國文:讓部長表示一下意見。
李部長永得:像這樣的傳統生活方式,我覺得是可以來協助、來處理。
郭委員國文:如果是這樣的話,能不能請部長給一個函釋,給地方政府有一個依循的可能性,讓它知道這個可以或不可以,當我去要求地方政府這個部分應該納入無形文化資產的時候,他一下子就擺出NO的態度,這不太對,好不好?
李部長永得:可以。
郭委員國文:這個部分儘量協助一下,唯獨透過你的協助,行政力才有可能界入,現在面對什麼問題,你知道嗎?它面對一個漂無定所的狀況,200年來都是民間自己想辦法,到目前為止,它有可能在兩年之內就消失了,因為它沒有土地,地主要回收,部長,這怎麼辦?
李部長永得:我們會去瞭解並儘力協助。
郭委員國文:好,積極協助,麻煩部長儘可能把它當成專案來做協助。還有一個要跟你探討的議題,之前文化部鄭部長曾經將火車站附近的鐵道文化博物館當成一個活的博物館,本席相當認同這個概念,可是活的方式是怎麼活?它是找舊有的從事人員或舊有的機械在館內進行運作的情況底下,就是一種活,但是我必須跟部長說這只是復活,真正的活在哪裡?真正的活其實在臺灣目前只有兩座糖廠,一個虎尾、一個善化。糖廠的運作1年只有為期3個月,到現在為止,它的運作機器還是昭和時期的運作機器,超過100年了,部長,這算不算是活的博物館?
李部長永得:現在還有在運作?
郭委員國文:還在運作。
李部長永得:那當然就是活的博物館。
郭委員國文:在活的博物館的情況底下,一直被文化部和地方文資局予以忽視,從來沒有進行任何的輔導,還是把它當作是單純的生產單位,部長不覺得這個不合理嗎?
李部長永得:我請文資局跟委員說明。
施局長國隆:實際上,我們對於善化糖廠的協助有很多,包括……
郭委員國文:有很多?它的文物館已經倒了,之前你們協助的文物館已經倒了,你們去瞭解看看如何形成一個活的博物館,才是重要、才是關鍵。
施局長國隆:我們是針對它具有……
郭委員國文:你越回答越漏氣,我還有很問題下次再問,謝謝。
李部長永得:謝謝郭委員。
主席:郭委員,歡迎你來,但是要保持氣質,辛苦了!
請鍾委員佳濱發言。
鍾委員佳濱:(12時58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有沒有去日本泡湯過?
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李部長永得:主席、各位委員。有。
鍾委員佳濱:有沒有泡過混湯?我是很想,你應該沒有泡過混湯,我想邱委員不允許。請教一下,泡湯要分性別,對不對?體育競技女子一百中欄、男子百十高欄,有沒有分男女?
李部長永得:有。
鍾委員佳濱:vuvu有沒有分男女?vuvu沒有分男女,vuvu連祖孫都沒有分,孫子叫祖父叫vuvu、祖母叫孫女也叫vuvu。什麼情況下會分性別?有,像體育競賽的拳擊比賽分性別,不只分性別還分量級,請問體育競賽的區隔有沒有客觀標準?為什麼要分性別?因為公平競爭嘛!對不對?
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李部長永得:主席、各位委員。是的。
鍾委員佳濱:可不可以重量級的跟羽量級的打?不行嘛!
李部長永得:對。
鍾委員佳濱:所以這是一個公平競爭,體能上性別跟重量有分。那踢足球五人制的可不可以跟十一人制的踢,也不行嘛!這些人數、性別一定要有體育競技的公平性。請問諾貝爾獎有沒有分性別?請問這是哪一位,你怎麼稱呼她?有人說不能叫做居里夫人,居里是她先生的姓,她可能要稱瑪麗亞.斯克沃多夫斯卡……我不曉得,她波蘭母家的姓,她是1903年諾貝爾獎物理學獎的得主,有沒有分男女?有沒有分性別?
李部長永得:沒有。
鍾委員佳濱:為什麼不分?一個頒給居里先生、一個頒給居里夫人。往下看,請仔細聽,這是我們第三屆金曲獎最佳男或女歌手的得獎評論:唱功紮實,聲音運用和技巧處理成熟,演唱口氣和情感具佳,vocal聽得出細膩的細節,有很多可塑性跟驚喜,這是男的還是女的?我不曉得。再往下看,另外一個也是男女歌手得獎的評論:成功跳脫團體框架,個人風格獨一無二,詞曲創作、製作出色,把個人特色發揮到優雅的完美姿態,請問哪一個是男歌手?哪一個是女歌手?看評論看得出來嗎?答案揭曉第一個是最佳女歌手,他的評論我們根本看不出是男的還是女的。第二個是男歌手吳青峰,他的評論、他的藝術成就也看不出性別,對不對?所以我要問的就是第三十屆金曲獎居然最佳國語有男女歌手,最佳臺語有男女歌手,為什麼最佳歌手國語歌詞要分男女?最佳臺語歌詞要分男女?部長,我是客家人,你也是,客家人沒有分男女對不對?
李部長永得:對。
鍾委員佳濱:是喔!客家歌手沒有分男女,我們是不男不女,沒有男沒有女。原住民歌手也沒有分男女,最佳新人也沒有分男女,能不能告訴我,為什麼國語、臺語歌手要分男女?想想看這個哲學問題,不需要司長答。
李部長永得:這個問題非常的有趣,是不是請我們司長說明。
鍾委員佳濱:部長,這是一個哲學問題。
李部長永得:是。
鍾委員佳濱:你覺得有沒有道理?
李部長永得:我覺得非常有道理。
鍾委員佳濱:有道理就可以。我們看一下第五十七屆金馬獎,也是只有主角、配角有分男女,其實有時候主角跟配角我常常分不出來。演戲、唱歌和運動不一樣,並沒有體能和生理上的顯著差異,請問演技和唱功高超和性別有顯著相關嗎?您覺得有沒有?
李部長永得:我的理解是沒有。
鍾委員佳濱:應該沒有。那要考你這題,2021年起柏林影展打破性別框架不再區分性別。柏林影展主辦單位在今年8月20日宣布未來表揚演員個人所表現的「銀熊獎」,沒有區分性別。2021年的柏林影展,不僅「最佳主、配角」獎項不分性別,也無「工業分工」,我們要表彰一個藝術成就的時候,要從什麼角度來思考?再往下看,這是舞炯恩·加以法利得所主演的電影叫《阿莉芙》,主角是位跨性別的排灣族頭目之子,舞炯恩本身的生理性別是男性,請問他如果得獎要給他最佳男主角還是最佳女主角?如果我今天扮演一個藝妓,你覺得我得到的是最佳女主角還是男主角?當然我大概應該不會得獎。金曲獎頒予各語種獎項,或許是基於傳承文化,有客語、有原住民語。我們看到了2016年全國客家人口調查,客家話最能表達客家文化,所以客家的山歌一定要客語來傳唱,這個我可以接受。再跟主席要一點點時間,最後結論回歸到藝術的本質,文化部可不可以檢討以藝術造詣成就、避免性別隔離的角度,全面性重新檢討金曲獎、金鐘獎、金馬獎的頒獎獎項是不是不應該再有性別的區隔,請部長簡單的回答。
李部長永得:謝謝鍾委員提出這麼有趣的哲學性觀點,我覺得非常有道理,我們內部大家共同來討論評估,然後徵求各方面的意見。謝謝。
鍾委員佳濱:好,謝謝部長。
主席:請林委員楚茵發言。
林委員楚茵:(13時5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午安,辛苦了,因為我們委員對於部長許多的施政想要瞭解,所以您到現在包括其他在場所有的與會官員都沒有機會好好休息一下,希望在我詢問完之後,不要用到所有的詢答時間。關於您的整個業務報告當中,在疫情時代,其實現在很多部會是出不了國,但是就文化交流費,海外的差旅費其實不減反增。本席提出這個部分,並不是打算要刪減預算,反而認為在其他國家面對疫情,他們被困住,比如韓國很多的劇組、日本很多劇團都沒有辦法進行拍攝時,我們應該做的是趁這個時候趁勝追擊。但我們出國交流時,主要面對該交流的是什麼部分,其實滿重要的。我們來看下一張簡報,如果今天的參展只是把作品或這些製作人、電影導演、演員帶到現場,只是做一些交流,交流當然很好,可是如果我們更務實的來看,很多影視作品就是一個產品,一個產品要讓別人買單,最重要的恐怕不是只是把它擺出去、放到大家的面前,更重要的是要讓消費者也就是其他國家的民眾,或者是這個市場願意吃下這個產品,其實是最重要的。所以我想要就教部長,如果部裡面需要預算、需要帶人出去,我們可以協助,我們可以來幫忙加強,可是到底有沒有真正的專業人才告訴其他國家的購片人、買片商、影評人或是製作公司,我們有好作品,你買了之後不會虧錢,比如一個作品100萬美金的版權買去了,可是票房只有50萬美金,那就等於倒虧了50萬。我要就教部長接下來在施政的部分,您有什麼具體的作法?不是只是帶人去展覽、去參加影展,柏林影展很重要,上海影展很重要,很多的影展都非常的重要,但是能不能把影視作品賣出去才是最重要的。部長有想法嗎?
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李部長永得:主席、各位委員。謝謝,我非常同意林委員的看法。事實上我前幾天跟即將外派各地、各國的文化組同仁座談,我就特別強調,交流過去做得很好,我們繼續,但是未來不能只有交流,我們下一步必須要有合製或是產業的效果。要把國內好的藝術作品,不只是電影,其實包括很多視覺藝術,都能夠進入當地的主流市場,這才是我們終極目標。譬如文學作家吳明益,他的作品已經翻成印度的一個語言,接下來有新書發表會,我們會極力行銷吳明益以及這本著作,同時必須跟當地的影視界合作看是不是可以改編成電影。另外,現在文策院也擔任非常重要的角色,就是去參加影展之後,除了得名是我們重要目標以外,最重要的是會後的版權交易。
林委員楚茵:沒錯。
李部長永得:能夠帶出去的人,不管是兒童的、視覺的、電影的、音樂的,都要注重版權交易,這個會列入很重要的KPI。
林委員楚茵:所以這個KPI,你打算怎麼定?或是打算給他們的規則怎麼定?
李部長永得:你說的規則是?
林委員楚茵:就是在版權交易部分,希望達到什麼目標或什麼金額?
李部長永得:金額現在當然還沒有辦法估計,我想利用一段時間盤整一下,因為每一個地方可能的市場規格都不太一樣,而且市場的重點都不太一樣,譬如有些地方可能影視比較強,有一些地方譬如法國,可能視覺藝術的能量更大。所以這會訂定不同的策略來發展,將來這部分會列為一個很重要的考量標準。
林委員楚茵:好,謝謝部長。因為部長來自產業界,非常知道一個產業要發展下去,要自己能夠把自己撐得下去,能夠把自己養得下去,這個產業才可能逐漸被外界理解,而且能夠發展的生生不息,謝謝。
主席:謝謝林委員,質詢時間非常精準,歡迎您常常來。
請邱委員志偉發言。
邱委員志偉:(13時10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諾貝爾文學獎剛出爐,你知道Louise Gluck的作品曾經在臺灣出版過?
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李部長永得:主席、各位委員。有。
邱委員志偉:The Wild Iris?
李部長永得:對。
邱委員志偉:「野鳶尾」,所以臺灣的出版業應該要更國際化。
李部長永得:對。
邱委員志偉:好比很多國家都有國家型的文學獎,像英國是Man Booker,布克獎;美國是普立茲獎,還有國家文學獎;法國是Goncourt;日本是芥川賞跟直木賞;那臺灣呢?臺灣最大的文學獎項是什麼?
李部長永得:臺灣最大的文學獎有臺灣文學獎,加上行政院文化獎也都有文學類,還有國家文藝獎也有文學類。
邱委員志偉:相當於比擬美國國家圖書獎大概是哪一個獎項?是由政府主辦,獎勵文學創作,是哪一個獎?
李部長永得:我請人文司司長說明。
主席:請文化部人文及出版司陳司長說明。
陳司長瑩芳:主席、各位委員。目前在國內有金鼎獎,那是鼓勵臺灣的……
邱委員志偉:金鼎獎是政府辦的?
陳司長瑩芳:對,金鼎獎是政府辦的,另外的話……
邱委員志偉:很多是民間團體辦的,像媒體或民間藝文團體辦的。請問國家型的文學獎最具有代表性的是哪個獎項?
陳司長瑩芳:目前還有文學館的經典獎,是文學作品的獎項。
邱委員志偉:最主要的到底是哪一個?能夠媲美英國的Man Booker、芥川賞跟直木賞,臺灣文學的代表獎項是哪一個,你們說不出來?
李部長永得:跟邱委員報告,如果是政府辦的,我想比較具代表性的應該有兩個,可以說有三個,但這三個並不是特別為文學而辦,譬如總統文藝獎也有些文學界的;行政院文化獎也有文學界;然後國家文藝獎一定有文學界。
邱委員志偉:能不能整合一個獎項出來?
李部長永得:OK,我想這個部分的確是可以……
邱委員志偉:只有臺灣文學的代表獎項,然後這些得獎作品,一定要集合政府所有資源在國際行銷,讓國際瞭解臺灣文學的威力,這部分過去沒有做,現在開始應該要加把勁。包括臺文館,有一個臺灣文學獎獎勵作業要點,對不對?
李部長永得:對。
邱委員志偉:還有一個叫經典獎,是誰負責?
李部長永得:經典獎主要是鼓勵出版。
邱委員志偉:鼓勵出版?
李部長永得:臺灣文學館那個是文學獎。
邱委員志偉:所以臺灣文學獎是屬於個別的作者,他個別的作品?
李部長永得:你說的是金鼎獎嗎?
邱委員志偉:不是。我問的是臺灣文學獎。
李部長永得:臺灣文學獎部分請蘇館長來報告。
主席:請國立臺灣文學館蘇館長說明。
蘇館長碩斌: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臺灣文學獎是以當年的作品為主。
邱委員志偉:一年大概有多少獎項?
蘇館長碩斌:今年是191位報名,獎項會選出8個經典獎,其中1個是大獎,然後再加3個新人獎。
邱委員志偉:8個作者。
蘇館長碩斌:對,會有8本。
邱委員志偉:8本書,8份作品。
蘇館長碩斌:對,總獎金大概300多萬。
邱委員志偉:總獎金才300多萬?
蘇館長碩斌:對。
邱委員志偉:你去比較一下日本芥川賞、直木賞或是Man Booker,不用比諾貝爾文學獎,你看這個獎金有沒有足夠的誘因跟獎勵,可能文化部要多思考一下。國家型的文學獎如果透過國家政策的選拔,然後決選出來,代表今年度臺灣文學最有代表性的作品,我們想辦法讓它推上國際舞臺。我想請教一下,過去我們協助文化產業,特別是出版業海外的輸出,譬如國內的文學作品翻譯成其他國家語言,過去一年完成哪些書?
李部長永得:過去一年嗎?
邱委員志偉:過去一年。
李部長永得:文化部、文策院及臺灣文學館都很努力在做臺灣文學作品外譯的不同語言,我剛剛舉了一個例子,其實這是我來到文化部後最驚訝地發現,就是吳明益作家他的作品已經翻譯成將近20國,總共19國的國家語言,然後都是商業發行。最近……
邱委員志偉:他入選英國Man Booker是哪一本書?《單車失竊記》對不對?
李部長永得:對,是《單車失竊記》,邱委員非常內行。
邱委員志偉:我看過嘛,所以這麼有代表性的臺灣文學作品,應當可以在國際場合發光發熱,但是沒有基礎、機制或平臺讓他可以在國際舞臺上有所表現,所以未來希望文化部能編更多預算,獎勵臺灣優秀的文學作品,最起碼一年要10本,不只英文,主要語言法文、德文、日文、韓文都可以。現在坊間很多實體書,看到很多都是日本翻譯的作品,然後有韓國的,甚至有伊朗的。
李部長永得:謝謝邱委員的支持,的確這是未來努力的方向之一,也是文化國際品牌的重要政策之一,目前為止文化部每年翻譯大概20幾個國家的語言。
邱委員志偉:這是整個產業,包括翻譯人才的培養。
李部長永得:就語言別來講有23個。
邱委員志偉:我瞭解,但是你要把臺灣的文學作品翻譯到其他國家,需要駐外館處,不要說你們有文化組、有教育組,可以跟當地國的出版商洽談,當然你要翻譯人才,所以這個是一整套的這個工作,而不是單一一個文化部可以處理。
李部長永得:對,沒有錯。
邱委員志偉:所以我告訴您,去年109年總共才核定23案,數量實在是非常少。另外最後一個三十秒的問題,這個金曲獎、金鐘獎、金馬獎過去舉辦的場地都在哪裡?
李部長永得:都在臺北。
邱委員志偉:有沒有可能南北均衡?李部長來自高雄市,高雄市有衛武營,也有南流。再十秒鐘。那麼好的文化場館,是不是未來有可能最起碼把一金,不用說三金,一金到高雄來舉辦,帶動電影、表演或詞曲創作,最起碼對高雄市是一個很大的振奮跟鼓舞作用。
李部長永得:謝謝邱委員,沒有問題,明年就先有一個下去。
邱委員志偉:明年最起碼有一金?
李部長永得:一金,但是可能還是要看高雄流行中心的專案。
邱委員志偉:三金裡面要有一金喔!
李部長永得:它不是三金裡面的一金,至少有一金,但是也不錯,我想這個計畫後年會逐步去實施,明年會先有一金。
主席:好,謝謝邱委員。跟大會報告,因為人道理由,先把便當發下去,大家可以邊使用。也跟後面質詢的委員抱歉,因為等一下兩點鐘,教委會還要聯席會議,所以我必須精準地控制時間,請大家多體諒一下,不好意思。
請鄭天財Sra Kacaw委員發言。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13時19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文化基本法在去年立法院三讀通過,去年6月5日公布施行,第一條特別提到「為保障人民文化權利,擴大文化參與,落實多元文化,促進文化多樣發展」,所以制定這個基本法。第二十四條也特別提到「各級政府應寬列文化預算,保障專款專用,合理分配及運用文化資源,持續充實文化發展所需預算。」我先談第一條中提到的「多元」,通常新的部長上任,我都必須去強調這個部分,不能因為客委會和原住民族委員會這兩個機關的成立,文化部就忽略了自己所應扮演的針對客委會跟原住民族委員會的相關協助,因為畢竟從文化基本法來看,就是要多元地發展。
文化基本法第二十四條還特別規定「文化部應設置文化發展基金,辦理文化發展及公共媒體等相關事項」。請問一下部長,你們預計什麼時候可以設置這個文化發展基金?
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李部長永得:主席、各位委員。謝謝鄭委員的關心,我們現在正在做一個完整的調查研究評估報告,希望明年能夠提出比較具體的設置方案。我也必須坦白承認這個部分需要相當多的溝通,因為我們既希望有足夠的預算,而且還要有足夠穩定的預算,所以需要大量的溝通。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因為本法在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時候你還在客委會,請問這項規定是在行政院的版本當中就有了嗎?
李部長永得:這個我就不清楚了。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部裡面誰比較清楚?當初是行政院版就有這個文化發展基金嗎?
主席:請文化部綜合規劃司林司長說明。
林司長宏義:主席、各位委員。在行政院版就已經有了。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因為我當初沒有在這裡參與審查,雖然現在發現一點瑕疵,不過也沒有關係啦,還是可以解釋。因為還要訂一個基金收支保管運用辦法,請問這個部分你們草擬了嗎?
李部長永得:跟委員報告,我剛剛講說我們現在……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所以你們還要評估?
李部長永得:現在正在做一些前置的研究報告……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我是不以為然啦!因為第一,既然行政院版原來就明定要設置文化發展基金,在整個立法的過程就要有相關的政策影響評估,所以這個部分應該是不用再做了。我認為不用再做,因為法律已經訂了,而且三讀通過了,接下來就是要趕快擬定收支保管運用辦法,因為已經有法律的依據,接下來就應該是這樣;有了這個收支保管運用辦法,之後就要開始編列預算!
我今天要談的就是剛剛講的「多元」,包括原住民族、客家和其他族群,請你們給多元族群多元的補助、多元的支持,好不好?
李部長永得:流程上最重要的當然是要訂定設置辦法,再來就是管理辦法,這些東西其實都不難,重點是錢從哪裡來,這個問題比較大。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最後是要感謝文化部同仁和之前的部長支持訂定「文化部推動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補助作業要點」,但是相關預算沒有什麼成長,而立法委員又不能為你們增加預算,所以你們要主動來增加。和原住民族、客家相關的部分要大方、慷慨地來核定補助計畫,好不好?
李部長永得:謝謝鄭委員。
主席:請呂委員玉玲發言。
呂委員玉玲:(13時25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先講兩句客家話,因為我是從客委會追我們李部長追過來的。接下來我改講國語,因為要尊重主席和在座各位。
我們客家人目前在臺灣是第二大族群,請問部長,客語總共有幾種?
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李部長永得:主席、各位委員。在一般觀念當中,客語大概有6種不同的腔調。
呂委員玉玲:雖然有6種,可是大部分都講四縣跟海陸,對不對?
李部長永得:四縣比較多,海陸第二。
呂委員玉玲:對。語言實在很重要,雖然客家話有6種,但是最常講的只有2種,以年齡層來講,有些年齡層會聽的比較多、會說的比較少,20歲以下會說的不到20%,聽得懂的不到40%,所以現在我就要從客委會講到文化部了,因為你現在是文化部長。106年本席提案修正客家基本法,修法成功之後,107年特別籌劃要成立國家語言發展中心,108年也通過要成立了,通過的當下,文化部表示要讓很多語言做各方面的聯合,包括原住民在內,所有語言、文化、藝術都要去傳承、發展,而且是各種語言都有,也有閩南語等等,認為要有國家高度,才能夠有所發展。
我們等了這麼久,從107、108,到今年109年,現在終於盼到李主委當上李部長,所以我要請問部長,國家語言發展中心到底什麼時候要成立?這個期程你有沒規劃下去?
李部長永得:先謝謝呂委員對客家長期的關心,正如李委員剛剛提到的,其實現在行政院是認為語言流失的速度太快,所以當務之急是推廣、傳承,推廣、傳承不是靠一個單位,而是要靠所有的單位,包括教育部、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所以現在第一個重點就是推廣,我們要全力推廣。
呂委員玉玲:傳承的危機比較大啦!語言流失得很嚴重,我們要保存。
李部長永得:對啊,所以不要像比如說研究,研究了半天,結果語言都全部流失了。
呂委員玉玲:所以現在客家話6種只剩2種在講。
李部長永得:對。所以現在大家有一個共識,就是朝推廣、傳承的角度去做,至於研究跟調查的部分,現階段我們可以委託一些大學和學術機構,把資源給他們,請他們來進行研究跟調查。像我過去在客委會的時候,語料庫的建立就是委託給政大,還有一些委託給中央研究院。
呂委員玉玲:成立語言中心就可以有資料庫了啊!
李部長永得:資料庫不一定要有語言中心才可以成立,其實只要有這個語料庫、有做過調查,就沒有問題了。所以現在的優先順序是先做推廣。
呂委員玉玲:推廣?
李部長永得:是的。
呂委員玉玲:可是如果沒有好好保存,推廣時還是會有無法連貫的關卡。
李部長永得:對。
呂委員玉玲:部長現在身在文化部,既然要提升到國家的高度,請問現在會用什麼形式來推動成立這個語言中心?
李部長永得:我剛剛講過……
呂委員玉玲:是行政法人還是財團法人?
李部長永得:是行政法人。
呂委員玉玲:因為我們尊重各語言的重要性跟傳承,包括原住民的語言也要傳承,這都是我們要關注的。所以我認為傳承的危機很重要,保存起來才有辦法去推廣,這個順序部長要清楚。
李部長永得:委員,我想的順序剛好有點不太一樣,現在最重要的是趕快在我們的生活領域裡面去做推廣……
呂委員玉玲:在生活中去講母語。
李部長永得:對,這樣才能夠保存。如果只是在一個博物館或者研究機構裡面……
呂委員玉玲:要生活化?
李部長永得:對、對、對。
呂委員玉玲:要生活化,很自然、自在地就講起母語來。
李部長永得:對,所以目前這會列為最重要的政策推動。
呂委員玉玲:但是部長,我剛剛跟你講過,從106年客家基本法修正到現在,我們從客委會等你等到文化部來,國家語言發展中心的成立期程呢?有沒有時限?請給我一個期程!
李部長永得:剛剛跟委員講過了,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的重點在研究跟調查,這個……
呂委員玉玲:這個中心要成立啊!
李部長永得:中心的成立跟語言的推廣是不一樣的。
呂委員玉玲:它是行政法人,更要讓行政單位大家一起來做啊!既然你現在站在國家最高文化部門的位置來指揮,應該可以用最快的速度來完成啦!
李部長永得:我們會邀集包括教育部……
呂委員玉玲:你沒辦法給我一個期程嗎?
李部長永得:目前這個機構的期程是沒有的,但是推廣一定有期程。
呂委員玉玲:推廣方面,現在各種文化社團都在推廣,在地文化也都在推廣,活動都在辦了。你說傳承、保存、推廣這麼重要,語言中心成立之後才有辦法去保存這個資料庫,然後才可以發展啊!部長,你應該懂我的意思,可是你不願意給我時程啦!
李部長永得:我瞭解,但是我跟委員報告,其實保存不一定要集中在一個所謂的單位裡面,現在其實包括文化部、教育部,還有客委會、原民會,像原民會……
呂委員玉玲:我們也希望可以全方面地去保存,但是我告訴你,傳承已經發生危機了,你要保存這個語言,我今天就舉例說客家語言6種只剩下2種在講了,所以如果沒有拿出積極的態度,會很危險的啦!
李部長永得:我們會非常積極地去推廣,這個很重要,尤其是透過教育系統。
呂委員玉玲:部長,我會繼續堅定地追蹤這個議題,所以請你趕快來完成,好不好?
李部長永得:好,謝謝委員。
主席:請孔委員文吉發言。
孔委員文吉:(13時32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部長,你要怎麼扶植原住民電影產業?從「賽德克‧巴萊」之後,現在也沒有什麼原住民的電影,那麼文化部要怎麼樣去扶植推動以原住民為主題的電影?
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李部長永得:主席、各位委員。以原住民為主題的電影比如現在「斯卡羅」就是啊,它總共花了2億元,不過這是電視劇啦!
孔委員文吉:我現在是講電影。
李部長永得:其實電影跟電視現在沒有什麼太大的分別啦,所以只要題材合適……
孔委員文吉:有關電影產業的部分,你們現在要扶植什麼重點的電影產業?問題是出在評審委員啦!
李部長永得:我坦白講,評審委員當然會因為不同的領域、不同的專業而有一些不同的思考,但是像電影這個東西,必須比如說原住民的題材能夠提出來,或者是說原住民朋友有什麼好的想法,其實都可以提出來。
孔委員文吉:上次我要推一部布農族的電影,它有點像「賽德克‧巴萊」,叫「戰魂」,文化部輔導時說這個劇本寫得不好,要教我們怎麼寫劇本,請問現在還是這樣嗎?
主席:請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徐局長說明。
徐局長宜君:主席、各位委員。基本上我們是分為劇本開發和輔導金的部分,我們會分成不同的環節來做一些相關的……
孔委員文吉:我覺得你們還是把電影的資源給了那些比較知名的導演,然後繼續由一些本來就在從事電影傳播工作的人擔任評審委員,這是內神通外鬼,利益沒辦法迴避!
李部長永得:我想應該不是叫做內神通外鬼啦!當然,這個領域其實大家都熟識,這也是事實,不過文化部所提的各種獎項和輔導機制,各種不同的人都可以來投,而且很多是新人,我們是鼓勵新人,比如說……
孔委員文吉:你們應該要扶植這些弱勢的文化工作者,不要只照顧那些知名的、所謂的旗艦……
李部長永得:不會、不會,委員可以看到我們的金穗獎和劇本創作獎其實鼓勵了很多新人;鼓勵新人也是文化部在電影政策裡面很重要的一部分。
孔委員文吉:接下來,請問根據部長的瞭解,「再造歷史現場」是怎麼樣?什麼叫「再造歷史現場」?
李部長永得:「再造歷史現場」就是我們對具有歷史意義的一些場域予以補助。
孔委員文吉:原住民地區有沒有「再造歷史現場」?
李部長永得:原住民部分屏東好像有一個。
孔委員文吉:屏東嗎?是哪幾個地方?
主席:請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施局長說明。
施局長國隆:主席、各位委員。有牡丹社事件和花蓮的拉庫拉庫溪流域。
孔委員文吉:霧社事件呢?莫那魯道的最後一哩路要怎麼樣再造歷史現場?有沒有?
施局長國隆:現在……
孔委員文吉:本席爭取了十多年,你們只有設置一文字高地,一文字高地是以前……
施局長國隆:那是地方政府登錄的……
孔委員文吉:我知道啊!
施局長國隆:我們現在……
孔委員文吉:我喊了這麼久的南投縣仁愛鄉馬赫坡社最後一哩路,現在我看到「再造歷史現場」,那我們是不是可以把它恢復成以前霧社事件的戰場?
施局長國隆:我們的「再造歷史現場」有第2期,從現在開始來申請……
孔委員文吉:你們現在有牡丹社事件,還有布農族的拉庫拉庫溪事件嗎?
施局長國隆:是的。
孔委員文吉:霧社事件我已經講那麼久了!
施局長國隆:跟委員報告,這是由地方政府來……
孔委員文吉:你們到最後才弄個一文字高地!
施局長國隆:我們會協助地方政府來申請。
孔委員文吉:所以我今天看到這個「再造歷史現場」,覺得我們那個可能有機會喔!再加上今年是霧社事件90週年,這個月27日就90週年了。
請問部長對原住民地區的「再造歷史現場」有沒有深入瞭解?
李部長永得:我會深入瞭解,然後再輔導地方政府看看怎麼樣來提出。因為「再造歷史現場」是由地方政府執行,所以必須由地方政府提出完整的規劃,如果他們對這方面有需要協助的部分,我們文化部會全力來協助。
孔委員文吉:我覺得你們文化資產局跟南投縣政府的文化局溝通本來就有問題,溝通了10年才弄到一個一文字高地,成為縣府的文化古蹟!請問你們現在跟原民會有沒有什麼業務合作平臺?
李部長永得:我們的平臺是由次長來主持的。
孔委員文吉:業務合作平臺討論什麼?開了幾次會?成果在哪裡?
主席:請原民會教育文化處邱專門委員說明。
邱專門委員文隆:主席、各位委員。103年開始,那個平臺就是由我們的副主委和文化部的次長一起來召開,每半年召開一次,到今年上半年已經開了13次會議。它底下總共分5個小組,去做個案……
孔委員文吉:請把成果給我好不好?有沒有成果?
邱專門委員文隆:好,我們再提供書面資料給委員。
孔委員文吉:請把那個成果給我。謝謝。
李部長永得:謝謝委員。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羅委員明才、何委員欣純及林委員德福均不在場。
請陳委員柏惟發言。
陳委員柏惟:(13時39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聽得懂臺語嗎?
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李部長永得:主席、各位委員。可以,我都聽得懂。
陳委員柏惟:那我就用臺語講喔!
李部長永得:都可以。
陳委員柏惟:在探討臺灣母語永續發展的問題之前,我想先替民眾陳情一件事情:你們有一個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最近警政署修正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裡面有一種模擬槍,請問你知道拍電影的時候仿真槍的使用率是多少嗎?一年大概會借幾次?
李部長永得:據我瞭解,這是由地方政府基於治安上的考量,提報到行政院院會,由警政署來研擬修正的。
陳委員柏惟:我講一件事情就好,會使用這種槍的好萊塢電影比較多啦,我們臺灣那種通常都是特效或後製的,如果我們這樣修法,等於斷了跟國際合作的後路,我認為管制比限制更重要,請你參考看看,回去研究一下,好不好?
李部長永得:好,我們再去研究、評估一下。
陳委員柏惟:好,今天主要在談臺灣母語國家語言發展中心,當然,我知道剛才已經有委員質詢過了,但是本席想再請教主委的意見。第六條是規範有關中央主管機關、主責、專責單位,你知道現在國家語言發展法的專責單位是誰?
李部長永得:國家語言發展法的專責單位是我們文化部人文司。
陳委員柏惟:文化部人文司大概有多少人,你知道嗎?
主席:請文化部人文及出版司陳司長說明。
陳司長瑩芳:主席、各位委員。我們語言科目前大概有5位。
陳委員柏惟:5個人?國家語言發展法的專責單位只有5個人?你覺得這樣夠嗎?
陳司長瑩芳:另外,其實根據國家語言發展法的規定,是要各地政府一起來努力的,所以包括客委會、原民會、中央各個單位、地方政府,都應該要一起來共同努力。
陳委員柏惟:但是我是說專責單位。專責單位是文化部。
李部長永得:國家語言發展法的主管單位是文化部,但是語言的發展,坦白講,在權責上,因為有客委會,所以客委會主責在客語方面;原民會主責在原民語;至於臺語的部分,目前是由教育部在做認證。所以就這個權責,我們會召集大家重新再釐清。
陳委員柏惟:好,所以文化部這5位官員是做組織、統合、溝通的工作?
李部長永得:對,就是跟各個相關單位統合、聯繫。
陳委員柏惟:好,接下來我再請教幾個問題。之前有一個新聞,我不是說調度一定要說臺語,但是新聞說調度不准說臺語是基於紀律的要求。我要請教一件事情,專業的用語是誰的工作?教育部嗎?還是文化部?
李部長永得:專業用語、尤其是外來語的專業用語……
陳委員柏惟:外來語很多,我們講的都是外來語……
李部長永得:是呀。
陳委員柏惟:如果說原住民是「頭家」的話,我們現在說的臺語……
李部長永得:我現在講的專業用語,比如像「平板」是屬於比較外來的,比如「網路」……
陳委員柏惟:我只是問你是哪一個部會主管而已。
陳司長瑩芳:標準化的書寫系統目前是教育部負責。
陳委員柏惟:教育部?確定?
陳司長瑩芳:是,主管機關是教育部。
陳委員柏惟:所以我們現在要求教育部建立一套行車調度的專業系統,應該由它負責,要說得出來,不懂的外來語也要叫他講,是嗎?
陳司長瑩芳:目前他們會蒐集,誠如剛剛部長所提到的,有關專業用語或新詞的部分,他們會討論。
陳委員柏惟:好,沒有關係。還有一些專有名詞,都是同樣的意思。現在有一個問題,你剛剛說客家人、原住民族都有他們的委員會,我問你,臺語、馬祖語及臺灣手語都是教育部主管的嗎?
李部長永得:現在的權責有必要再做進一步的整合,以認證考試來講,臺語的部分是教育部在主責。
陳委員柏惟:所以我們將臺語設定為國家語言的一種?
李部長永得:這個本來就是。
陳委員柏惟:對語言來講,有的是在委員會裡面,就我的理解應該是文化部組織的部分,你們要說清楚,因為現在看起來沒有語發中心,我不知道要問誰。
李部長永得:語發中心主要的工作是在做……
陳委員柏惟:我知道。所以文化部如果要把這件事情擔起來的話,你們只有5個人,我覺得不夠。
李部長永得:如果是語發中心,是有一個行政法人的編制來推動,但是現在到底要怎麼做,我們需要再進一步的整合。
陳委員柏惟:最後本席再說明一下我的主張,臺灣有幾所大學,你知道嗎?可能有幾十所、幾百所,我不知道,但是臺灣大學不是臺灣唯一的大學,跟臺語一樣,雖然叫做「臺語」,但是我們不要求全臺灣的人都要會說臺語,只是現在遇到分工的問題、不知道誰要負責的問題,所以我有一些具體的要求,稍後會提供書面給部長。謝謝。
李部長永得: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劉委員世芳、廖委員婉汝、林委員俊憲、張委員其祿、蔡委員易餘、洪委員孟楷及蘇委員巧慧皆不在場。
請陳委員椒華發言。
陳委員椒華:(13時45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看部長的臺語、客語、國語都講得很好,部長有語言天份。
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李部長永得:主席、各位委員。謝謝。
陳委員椒華:剛才內政部及客委會主委在談推廣客語,部長應該還要積極幫忙,協助客語及其他的母語。
李部長永得:是,這是我們的責任。
陳委員椒華:我們知道鄭前部長任內對於地方縣市文化古蹟的保存不遺餘力,受到大家的肯定,因為他都很熱情,對於一些請求都有實際的行動,冀望李部長也能夠像前部長一樣。現在有幾個地方的案子,譬如南鐵東移地下化開發案,因為是地方政府的建設,所以相當重要的文資保存工作好像都很草率,沒有列入妥善保存,像蘇丁壽醫師故居、壽陸橋、轉車台等等。另外,臺南市有南山公墓,南山公墓真的很特別,400年來算是臺灣非常具有保存價值的古墓,但是也是同樣面臨相同的問題,就是地方政府既是審查單位、又是開發單位,需要文化部協助,看看如何創造全面性文史的保存雙贏,部長可不可以協助呢?像南山公墓的案子目前正在審議中。
李部長永得:我是不是可以先請本部文資局局長跟委員報告?
陳委員椒華:好,因為時間很短,請擇要回應。
主席:請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施局長說明。
施局長國隆:主席、各位委員。對於有爭議的案子,我們文資局都會做行政指導,請地方政府先做完整的文化資產價值評估……
陳委員椒華:對於南鐵那個案子,大家很失望,所以希望對於南山公墓的案子,文化部能夠出更多的力來協助,謝謝。
施局長國隆:是,我們再持續地關注。
陳委員椒華:部長,有關公益訴訟的部分,雖然現在文資法在修法,聽說有草案了?
李部長永得:是。
陳委員椒華:公益訴訟的條件好像訂得滿嚴的,譬如要舉辦聽證會,部長可不可以在這裡重新再針對這個修法版本提出更讓民間能夠接受的版本呢?
李部長永得:就這個部分,我們有跟所有相關的部會及地方政府共同開會協商,形成一個比較有共識的版本。這個版本到立法院以後,如果立法院有不同的意見,我們也當然尊重立法院的意見。
陳委員椒華:其中有關行政聽證的部分,希望文化部可以更明確地規定要舉辦聽證會,這個可以納入嗎?
施局長國隆:實際上,在送到行政院的版本裡面有關重大公益、重大爭議事項,我們在條文修了一條,就是要舉行聽證會。
陳委員椒華:好,謝謝。
施局長國隆:我們已經有納進來了。
陳委員椒華:好,希望能夠處理。另外,有關熱蘭遮城,聽說現在要去屏東蓋熱蘭遮城,不知道部長知不知道這件事情?
李部長永得:你是說熱蘭遮城到屏東去蓋?
陳委員椒華:就是好像現在魏德聖導演受到文化部的支持及獎勵,部長知不知道熱蘭遮城應該還是在在地比較適當?為什麼會到臺南市以外的地方?
李部長永得:我有看到這則報導,但是原則上我們都尊重當事人的意見。當然,我也理解、贊同熱蘭遮城應該有在地的連結比較合適,但是不是有其困難?我不知道,我們去了解以後再跟委員做說明,好不好?
陳委員椒華:好,如果能夠修正,希望部長再注意。最後,我希望部長能夠針對國內的文化事業、提升國人閱讀風氣的部分再加油,因為現在國人一年才看4本書,歐美一年都有23本。
李部長永得:其實對於臺灣的閱讀風氣,當然,我們可以繼續鼓勵,像我們這次推出了藝FUN券,目前為止已經使用了大概7億多元,其中有將近50%是購買出版品,所以可見得我們臺灣的閱讀風氣還是不弱的,但是我們不會以此而滿足,我們會繼續加強。
陳委員椒華:對,繼續加油。
李部長永得:像明年的大書展、國際性書展,我們會另外再安排2,000萬元的購書券,鼓勵來買書、讀書。
陳委員椒華:好,謝謝。
李部長永得: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周委員春米及李委員貴敏均不在場。
本日登記質詢的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另有委員高金素梅提出書面質詢。
委員高金素梅書面質詢:
2016年8月1日,小英總統向原住民族道歉,兩個月後總統府前的國慶大典,司儀以十六個字來介紹臺灣原住民族族名:「邵太太打卡,阿薩不魯哥,被嚇得跑走啦!」。「阿撒布魯」是什麼意思?請大家自己查。
2020年8月19日,羅小雲於廣播金鐘入圍公布記者會上,提及入圍者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節目─「原聲探索」時,發出「吼吼吼」怪聲,還問臺下原住民,「欸,你們是不是應該這樣叫啊!」。
2020年9月26日,一些媒體在報導金鐘獎頒獎典禮的時候,又出現令人遺憾的狀況。兩位獲得兒童少年節目主持人獎的泰雅族和達悟族少年,儘管當天正式穿上原住民族服裝,莊嚴慎重地領獎,還是遭到了一些媒體語帶戲謔地用「全場最露」、「全場最辣」、「僅丁字褲光屁股」、「屁股蛋」等的字眼、譁眾取寵的歧視原住民!這些媒體完全沒有從羅小雲的歧視事件中,反省出任何族群平等的教訓,一個月後,又在報導中繼續歧視,指導和主辦金鐘獎活動的文化部,再三再四所強調的「多元族群間互相尊重、理解及分享」政策內涵,又一次被完全打臉。
本席認為這幾十年來,錯誤的教育、隱藏的歷史、只有口號的「多元文化」,讓台灣社會對原住民族的尊重一直停留在只有表象、沒有內涵,即使是蔡英文總統對原住民族的道歉也是如此。
我們不禁要懷疑,這個「尊重多元、理解分享」的口號,到底是政府原住民政策的內涵呢?還是歧視言論的擋箭牌?媒體作為政府施政的監督者,竟然帶頭輕蔑地歧視原住民,難道不覺得羞愧嗎?為什麼這種「只會認錯,從不悔改」的歧視態度,能夠一直這樣輕巧地道歉了事呢?這不僅僅只是理解和尊重的問題,這是史觀的問題。就如本席之前所強調過的:這種無意間暴露出來的「歧視」真心,是有史觀背景的……。
請文化部一週內向本委員會委員及原住民籍委員提出改善報告、修正機制。
承上,有關文化部、原住民族委員會推動之館際合作「大館帶小館」計畫,本席強烈要求文化部必須以「原住民族主體性、尊重多元、理解分享」的核心辦理,誰的主體性?誰的歷史觀?誰的詮釋權?
請文化部一週內提供「大館帶小館」執行狀況報告,以及文化部與原民會跨部會推動合作分工報告、預算。
主席:今天的會議作以下決定:報告及詢答完畢,委員所提書面質詢或相關資料列入紀錄,並登載公報。對於委員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及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現在處理臨時提案。今天有委員提出臨時提案總計6案,請宣讀第1案。
1、
金曲獎之設置目的為獎勵流行音樂出版事業、其從業人員及對流行音樂工作有特殊貢獻或成就之團體或個人。鑑於台灣為一個多元族群文化的島嶼,在語言種類使用上種類繁多,現有金曲獎依語言設獎忽略越南語、印尼語、菲律賓Tagalog語、泰語、英語等語言,也是諸多台灣人從小到大的自然使用語言,現有語言分類恐讓使用這些語言的創作者成為被金曲獎拒絕的弱勢,不利台灣多元文化發展;且文化部金曲獎僅規定時長與曲目數,但未考量語種比例之規定,屢屢引發質疑。爰提案要求文化部研議現有金曲獎依語言設置之獎項之語言分類與規則,如何更完整含括台灣音樂與創作人,同時保留鼓勵不同語言的初衷。
提案人:高虹安 鄭正鈐 李德維 吳思瑤 張廖萬堅
主席:針對第1案,文化部的意見如何?
李部長永得:我們遵照辦理。
主席:好,本案通過,謝謝。
宣讀第2案。
2、
金鐘獎之設置目的為引導我國電視內容產業與國際市場趨勢及產製規模接軌,鼓勵製作多元類型及具國際市場性的電視作品並研創節目模式,提升我國電視節目內容質量及國際競爭力。近年來各類網路節目興起,其品質、內容與觀眾人數皆大幅提升。金鐘獎於2017年時就開放網路傳輸之戲劇節目、迷你劇集與相關個人獎項參賽。開放戲劇類別獎項不只對戲劇、演員、導演、攝影以及其他幕後工作人員給予鼓勵,也契合台灣戲劇發展趨勢。然而網路其他節目則迄今未予開放。爰此,提案要求文化部,應研擬如何將「網路節目」納入金鐘獎參賽項目,甚至為新技術下之節目類型設置專門獎項(例如主持人與網友的即時直播互動節目),讓台灣的影視圈得以更健康的成長茁壯。
提案人:高虹安 鄭正鈐 李德維 吳思瑤 張廖萬堅
主席:針對第2案,文化部的意見如何?
李部長永得:我們遵照辦理,我們會立即研議。
主席:好。請宣讀第3案。
3、
針對文化部委託中央通訊社辦理「國際影音串流平台建置及營運計畫」乃屬前導計畫性質,然其執行內容、營運成效是否符合政策均待討論,且本計畫經費高達三千八百多萬元,執行時間僅三個月引起外界質疑。為消弭各界對本計畫預算浮編、規避政府採購法或隱藏其他宣傳目的之疑義,爰提案要求文化部於兩周內提出本計畫完整、詳實之書面說明,並配合本會安排進行專題報告以正視聽。
提案人:林奕華
連署人:李德維 鄭正鈐 萬美玲 楊瓊瓔
主席:第3案是不是有酌修文字?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李部長永得:謝謝主席。對於這個臨時提案,原則上我們都遵照辦理,但是希望文字上做一些修正,我是不是唸完整的文字,還是提供書面?
主席:譬如第1行修正為……
李部長永得:第1行「委託」兩個字修改為「補助」,第3行及第4行「執行時間僅三個月引起外界質疑」等文字是不是可以刪掉?第4行後半段「預算浮編、規避政府採購法或隱藏其他宣傳目的」等文字是不是也可以刪除?以上修正是不是可以請委員同意?
主席:請提案委員林委員奕華發言。
林委員奕華:有關這部分,重點是做專題報告,所以當然最好要達到這個目的,要不然「執行時間僅三個月」等文字保留,「引起外界質疑」等文字刪掉,因為執行時間的確僅三個月,到中央通訊社應該是三個月沒有錯。
李部長永得:執行時間其實不只三個月。
林委員奕華:公視的部分不能算,我是就中央社。
李部長永得:對,到明年3月底才結案。這整個補助案是到……
林委員奕華:第二預備金是到明年3月啊?
李部長永得:對。
林委員奕華:我們就更質疑為什麼不用明年的預算做就好了?
李部長永得:因為立法院還沒通過明年的預算,我們必須尊重立法院,立法院通過以後才可以執行。
林委員奕華:我知道,但是我覺得……
主席:沒關係……
林委員奕華:那專案報告的時候再說,好不好?
主席:您要的是專題報告……
林委員奕華:好,OK。
主席:所以就是照剛剛的建議酌修文字,好不好?好,本案予以修正通過,謝謝。
請宣讀第4案。
4、
文創青創貸款額度高達百億元,受到各界矚目,許多人對於文化追求的愛好,堅持從業多年,也許到了年近中年才創業,他們的工作經歷、社會經驗與人生風華更能累積文化內涵,實不應該以年齡來限制創業者的熱情,爰此,提案要求文化部應在兩周內向本委員會提出評估報告,另行規劃45歲以上,從事文化創意產業者的貸款計劃,讓台灣文化創意產業更豐富多元的發展。
提案人:鄭正鈐
連署人:李德維 林奕華 萬美玲 吳思瑤
主席:這個部分是不是有文字的修正?
李部長永得:是的,我們建議的文字修正如下:倒數第2行「在兩周內向本委員會提出評估報告」,是不是可以修正為「一個月內」?同一行「規劃45歲以上」等文字修正為「規劃協助45歲以上」,增加兩個字;並將「從事文化創意產業者的貸款計劃」等文字修正為「從事文化創意產業者取得貸款計畫」。以上修正,敬請……
主席:好,委員基本上是願意……
鄭委員正鈐:對,接受。
主席:那就改成「一個月」。
鄭委員正鈐:「一個月」可以。
主席:但是要跟鄭正鈐委員商量一下,你今天講了好幾次45歲以上就是中年,讓大家有點難過,我們都還是青年。好,本案就依修正文字通過。
請宣讀第5案。
5、
關於文化部所屬之場館,類如:博物館、美術館等之委外人員,雖可使相關單位為彈性之運用,然其勞動條件保障欠佳,又因應外界保障勞工權益的要求,行政院已為宣示派遣歸零政策,爰請文化部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檢討相關人力資源之運用外,以及廠商於違反勞動法令抑或違約情形時相關的機制。
提案人:林宜瑾
連署人:張廖萬堅 吳思瑤 鄭正鈐 林奕華 陳秀寳
主席:是不是有文字修正?
李部長永得:是的,我們建議修正的文字如下:將第1行「博物館、美術館等之委外人員」等文字修正為「勞務承攬及勞動派遣等人員」,其餘沒有修正。
主席:就是修正為「博物館、美術館等之勞務承攬及勞動派遣等人員」,應該沒有問題。
請宣讀第6案。
6、
鑒於在現行預算制度下,我國藝術文化購藏預算分列於各文化館所單位預算中,長期以來編列額度不高,難以一次性購置高價、珍貴的藝術藏品。亦因無法預見下一年度國際拍賣市場可購之文物品項與金額,故僅能保守編列預算,致使拍賣市場出現適合我國館所收藏展出之文物時,各該館所無足夠預算參與競拍,至為可惜。
再者,受限預算編列原則規定,預算無法跨年執行,因此也易發生各文化館所為完成預算執行率,於決算前購入較低價而與館藏不相符之藝術文物藏品,消化預算恐有浪費公帑之虞。
美術館、博物館之購藏作業穩定進行有助於健全台灣文化與藝術之環境,壯大台灣國家文化典藏之整備,爰建請文化部應儘速召集相關部會、故宮及國內公私立各類博物館,研議成立「國家藝術購藏基金制度」,整合各單位購藏預算,強化賦予典藏預算使用之彈性,建立資源整合及分享機制,打造「文化國家隊」,俾利台灣文化館舍之典藏實力更具國際競爭力。
有利上述機制之研議作業,文化部應於半年內完成,提供本會。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陳秀寳 鄭正鈐 張廖萬堅
主席:本席有酌修文字,剛才寫得太快,第2段第3句「預算無法跨年執行」等文字修正為「預算無法跨年度執行」;最後一段修正為「上述機制之研議作業……」,刪除「有利」兩字,這是我的酌修文字,請問文化部有沒有意見?
李部長永得:我們遵照辦理。
主席:要記得是半年。
李部長永得:好,沒有問題。
主席:在此期間要多跟各館舍進行對話及跨部會聯繫,好不好?
李部長永得:好。
主席:各提案如有委員補簽,請議事人員詳細登載在議事錄。
報告委員會,今天的議程處理完畢,現在休息,謝謝大家!樓上還有財政委員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的聯席會議,請大家移駕一下。部長辛苦了,各位列席的首長辛苦了。
休息(14時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