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9年10月15日(星期四)9時至15時16分

地  點 本院紅樓302會議室

主  席 蔡委員易餘

主席:出席委員10人,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10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9年10月12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2時32分;10月14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2時37分

地  點:本院紅樓302會議室

出席委員:吳玉琴  李貴敏  鍾佳濱  鄭麗文  吳怡玎  鄭運鵬  賴香伶  劉世芳  蔡易餘  周春米  林為洲  柯建銘

   委員出席12人

列席委員:李德維  葉毓蘭  邱顯智  呂玉玲  陳椒華  林德福  鄭天財Sra Kacaw   謝衣鳯  楊瓊瓔  蘇治芬  孔文吉  廖婉汝  吳斯懷  何欣純  張其祿  邱志偉  馬文君  高嘉瑜  洪孟楷  羅明才  陳亭妃  張育美  莊競程

   委員列席23人

列席官員:考試院副院長兼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主任委員 周弘憲(10月12日)

秘書長 劉建忻

考選部部長 許舒翔

銓敘部部長兼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 周志宏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任委員 郝培芝

國家文官學院副院長 許秀春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韋亭旭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執行秘書 高誓男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許嘉琳

主  席:蔡召集委員易餘

專門委員:張智為

主任秘書:楊育純

紀  錄:簡任秘書 陳杏枝

   簡任編審 薛復寧

   科  長 鮑夏明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邀請考試院秘書長、考選部部長、銓敘部部長及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任委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及立法計畫,並備質詢。

決定:報告及詢答完畢。

三、考試院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議事業務」凍結60萬元之說明,請查照案。

四、銓敘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人事法制及銓敘」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五、銓敘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決議()「基金收支及保管之規劃」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第三案至第五案,均准予備查,提報院會。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考試院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

二、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考試院考選部主管「考選業務基金」收支部分。

三、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考試院銓敘部主管「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收支部分。

(本次會議報告事項與討論事項綜合詢答,有委員吳玉琴、李貴敏、鄭麗文、吳怡玎、劉世芳、賴香伶、鍾佳濱、鄭運鵬、蔡易餘、周春米、邱顯智、葉毓蘭、孔文吉、陳椒華、鄭天財、張其祿、高嘉瑜提出質詢;委員林為洲提出書面質詢。)

決議: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考試院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

(一)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55項 考試院,無列數。

第56項 考選部,無列數。

第57項 銓敘部,無列數。

第58項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無列數。

第59項 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無列數。

第60項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無列數。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54項 考試院2,532萬5千元,照列。

第55項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5千元,照列。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61項 考試院5萬元,照列。

第62項 考選部6萬元,照列。

第63項 銓敘部7萬5千元,照列。

第64項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無列數。

第65項 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434萬5千元,照列。

第66項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無列數。

第67項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無列數。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62項 考試院22萬元,照列。

第63項 考選部原列619萬6千元,增列第1目「雜項收入」5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669萬6千元。

第64項 銓敘部原列4萬4千元,增列第1目「雜項收入」第1節「收回以前年度歲出」1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04萬4千元。

第65項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萬8千元,照列。

第66項 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61萬6千元,照列。

第67項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無列數。

(二)歲出部分

第5款 考試院主管

第1項 考試院3億4,862萬6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19項:

(一)110年度考試院歲出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編列3億3,377萬8千元,凍結58萬6千元,俟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賴香伶  劉世芳  林為洲  李貴敏  周春米

連署人:吳玉琴  吳怡玎

(二)110年度考試院歲出預算第2目「議事業務」編列204萬7千元,凍結52萬5千元,俟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世芳  李貴敏  鄭運鵬  蔡易餘  周春米  鄭麗文  吳怡玎  鍾佳濱

連署人:吳玉琴

(三)110年度考試院歲出預算第4目「施政業務及督導」編列1,069萬7千元,凍結51萬8千元,俟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賴香伶  林為洲  劉世芳  李貴敏  周春米  鄭麗文  吳怡玎

連署人:吳玉琴

(四)110年度考試院「一般行政」項下「資訊業務」係資訊設備相關費用。

經查考試院較109年度減列員額26人,且年度預算亦有所減列;然資訊系統維護費、資安維護費、電腦硬體維護費、共構機房維護費、耗品費、軟體費等均較109年度高,顯有浮濫之嫌!

因此,值此國家財政困窘之際,爰建議考試院及所屬機關朝資訊資源向上集中及共用共享政策整合資料中心。

提案人:吳怡玎  李貴敏  鄭麗文

(五)110年度資訊業務費較109年度增加1,408萬1千元,增幅120.29%,其中「資安聯防建置」增列450萬元,另編列721萬元的資安維護經費。

據了解,「資安聯防建置」是由於108年6月22日所屬銓敘部發生其管理之59萬筆文官個資外洩,遭國外網站揭露之重大資安事件,引起總統高度重視。然而資安除硬體建置外,更重要的是軟體(系統管理、程式、資安人員進用、教育訓練……等)的運用。

綜上,爰建議考試院應積極強化資安防護措施與人才培育訓練。

提案人:劉世芳  周春米

連署人:吳玉琴

(六)據立法院預算中心110年度評估報告指出,考試院為提升整體資安防護能力,110年度資訊預算大幅擴增1倍以上。資安防護除有好的設備外,更應強化資安人力培育及教育訓練。爰建議考試院應持續精進資安作為與人才教育訓練。

提案人:鄭麗文

連署人:李貴敏  吳怡玎

(七)考試院資訊業務費109年度預算數為1,170萬6千元,110年度較109年度增加1,408萬1千元。經檢視考試院資訊業務費項目內容,主要為資訊/資安系統或硬體設備維護費738萬6千元、考試院資安聯防建置450萬元及公文系統改版建置400萬元等,考試院為國家最高考試機關,掌理國家考試及全國公務人力任免等重要檔案,爰建議考試院應積極強化資安防護措施與人才培育訓練。

提案人:鍾佳濱  劉世芳  吳玉琴

(八)日前新北市金山區公所小編因過勞猝死,引發社會討論公部門之聘用、約僱人員權益保障問題。以現行該等人員工資、工時、休假等基本勞動條件與權益救濟不受《勞動基準法》保障。其相關人事管理法制亦未臻健全。為確保其工作權益,請考試院檢討該等人員勞動條件相關保障機制,並將書面報告送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提案人:鄭麗文

連署人:李貴敏  吳怡玎

(九)為保障勞動權益,110年開始之考試院獎補助申請案,應明訂獎補助申請單位近3年內有違反勞動相關法令之情事,不得申請考試院之獎補助,並簽署切結書。綜上,爰請考試院將獎補助申請條件修改如上,並將相關資料提交至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提案人:賴香伶  林為洲  李貴敏

(十)鑑於106年考試院委託中華國家競爭力研究學會辦理計畫,惟該學會之榮譽理事長詹中原同時為考試院考試委員,該學會理事黃錦堂為考試院考試委員;106年考試院補(捐)助台灣公共行政與公共事務系所聯合會,該會之學術交流委員會召集人詹中原同時為考試院考試委員;107年考試院補(捐)助中國政治學會,該會之監事高永光同時為考試院副院長;107年考試院補(捐)助中華民國訓練協會,該會之顧問詹中原同時為考試院考試委員。

歷年考試院委辦計畫、獎補助之團體與考試委員任職單位有重疊情事,恐有利益輸送之嫌,爰請考試院及其所屬單位將110年開始之獎補助申請案明訂獎補助申請單位有利害關係者須主動揭露、迴避,並簽署切結書,以免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請考試院及其所屬單位之獎補助申請條件修改如上,並將相關資料提交至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提案人:賴香伶  林為洲  李貴敏

(十一)朝野討論多年之廢除考試院以整合人事任用與考選二權於行政權之主張,雖三權分立之利益良善,惟涉及修憲程序耗費時日。

幸蔡總統於民國109年5月20日就職演說中提及:將要求考試院新團隊提出完整的改革方案,檢討過去的思維,轉型成為稱職的國家人力資源部門,培育現代政府所需的治理人才,新團隊若經立法院通過後,會成為整合的團隊,朝此方向努力。後黃榮村院長於9月1日上任,該轉型政見之落實,避免修憲前國家人才教、考、訓、用體制陷入爭議,自為考試院之責。

日前,新任黃院長指出:新團隊將從現代化及具國際視野的新框架,提出完整可行的改革方案,並會與行政院及相關部門溝通協調,成為國家的策略夥伴。並考試院負責的除了公務人員之外,也牽涉到各行業的專業證照及退撫事務,會一併推動。

該等宣示實值得國民引領期盼,惟應以具體提出初步政策架構與規劃期程為宜。

為利於立法院監督職權之行使,爰請提出「考試院第十三屆施政綱領」初步政策架構與規劃期程,並請送交書面報告予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提案人:吳玉琴

連署人:蔡易餘  周春米

(十二)查「辦理早期證書存根卡與登記卡之掃描與建檔工作」為108年度新增業務,於109及110年度賡續辦理。此計畫主要係基於早期證書存根卡及登記卡為證書管理電腦化前所留存,以紙卡方式管理;為妥善保存重要資料並提升內部作業及管理效率,惟把早期證書紙卡進行掃描與建檔,並匯入之證書管理資訊系統內,以利日後查詢並提升行政效率。

此計畫預計以4年期程(自108年起至111年止),完成約123萬張之早期證書存根卡與登記卡掃描與建檔,總經費550萬元;據查辦理情形,至108年底委託廠商已完成35萬餘張建檔工作,占全體之28.46%,惟此建檔作業計畫為政府辦理製發證書及相關重要檔案建檔作業,應依所訂分年目標值如期如質完成,俾妥善保存歷年重要檔案資料及提升內部行政效率。

爰請考試院就「辦理早期證書存根卡及登記卡之掃描及建檔工作」期程及進度,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林為洲

連署人:吳怡玎  李貴敏

(十三)在109年3月,考試院前來立法院報告,針對監試法存廢,當時的考試院主張「宜修不宜廢」。

惟監察委員不具直接民意、監試非監察委員之法定職權,現已有錄影功能可以直接確保監試的公平性。監試法之存續之目的令人質疑。

請考試院檢討現行監試制度,研議由監察委員擔任監試委員之必要性,另擬可行方案,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蔡易餘  周春米  劉世芳

(十四)考試院單位預算「施政業務及督導」項下「考銓研究發展」編列135萬4千元,該計畫係為辦理公務人員考選制度、銓敘制度等研究發展,考試院近年委託研究專題包括公務人力高齡化的人力資源管理及培訓、專技人員人力資源管理等,為了解其他國家公務人力類型、進用管道、培訓、保障及不適任人員的淘汰機制,做為精進台灣考銓業務之參考,請考試院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公務人力進用管道、培訓、保障之跨國比較(至少三個國家)」書面報告。

提案人:鍾佳濱  劉世芳  吳玉琴

(十五)面對社會對於修憲、廢除考監的期待,考試院黃榮村院長提出希望將考試院轉型為「為稱職的國家人力資源部門」,並提出四大改革方向:強化公務員外語能力、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成立工作小組、鼓勵民間專技人才轉任、訓練內容貼近用人機關需求。

然而面對未來廢考監趨勢,考試院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應如何整合?未來考試院是否會只剩考選業務?還是銓敘業務也會另外獨立?成立人事總處的對等機關或是下屬機關?

為求使修憲過程能有完整且全面的考慮,考試院應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研議因應方案,並於立法院修憲委員會就相關議案審議時,向立法院說明。

提案人:劉世芳  周春米

連署人:吳玉琴

(十六)考試院組織法109年1月8日修正公布,考試委員由19人降為7至9人。考試院單位預算中公務車輛明細表列首長及副首長專用車共21輛,於一般行政之人員維持費編列駕駛20人,前述21輛公務車相關油料費、養護費及其他共編列173萬4千元,因應考試委員人數調降,在不影響公務員權益及財產有效利用之下,請考試院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首長及副首長專用車使用情形及因應考試委員縮減之調整規劃」書面報告。

提案人:鍾佳濱  吳玉琴  劉世芳

(十七)經檢視考試院近5年出國考察主題及報告,日本為每年必訪國家,且隔2年便為同考察目的(如文官制度)造訪,為特定人才議題出國考察者少(108年為食安管理人才考察)。為確保政府財政資源能有效運用,倘國際COVID-19疫情趨緩,考試院出國考察之目的需與實務待解決議題、相關制度無法透過官網取得、有實體交流合作者為優先,並強化出國報告中,對未來推動政策面實質建議,請考試院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近5年出國考察議題及未來精進作為」書面報告。

提案人:鍾佳濱  吳玉琴  劉世芳

(十八)109年受COVID-19疫情影響,考試院暨所屬相關出國考察行程皆暫停,考量國際上COVID-19疫情持續延燒,建議考試院出國考察、視察或訪問,以視訊等其他方式取代,考試院暨所屬國外旅費應俟國際疫情趨緩或解除,再由各單位視實際需要動支。

提案人:鍾佳濱  吳玉琴  劉世芳

(十九)考試院109年度編列購車預算汰換副院長專用車1輛及委員公務車3輛,因當時考試院組織法修正案已在委員會審查,配合考試委員人數縮減,鄭委員運鵬建議刪除委員公務車3輛392萬元購車預算,惟未能通過。在立法院於108年12月10日三讀通過後,確定考試委員由19人精簡為9人,考試院仍於109年4月執行購車,以致考試院在院長、副院長、秘書長、副秘書長及9位委員共13人,擁有21輛首長專用車的不合理現象,爰要求考試院於2個月內,將多餘之首長專用車移撥或上網公開公務車輛資訊,俾利無償讓與其他政府機關使用。

提案人:鄭運鵬  蔡易餘  鍾佳濱

第2項 考選部原列3億3,871萬2千元,減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工作行政維持」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5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3億3,866萬2千元。

本項通過決議6項:

(一)110年度考選部歲出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編列3億1,516萬8千元,凍結10萬元,俟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世芳

連署人:吳玉琴  周春米

(二)110年度考選部歲出預算第2目「考試業務研究改進」編列2,276萬元,凍結116萬6千元,俟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麗文  賴香伶  林為洲  吳玉琴  劉世芳  蔡易餘  李貴敏  周春米  吳怡玎

(三)朝野討論多年之廢除考試院以整合人事任用與考選二權於行政權之主張,雖三權分立之利益良善,惟涉及修憲程序耗費時日。

幸蔡總統於民國109年5月20日就職演說中宣示:宣示考試院轉型為稱職的國家人力資源部門。而後,考選部表示,將借鏡於新加坡文官體制的運作,跨部會並會同大學合作規劃成立「預備文官團」。其初步規劃方案為,作為高階文官的預備隊,招攬對於公共事務與公共服務有優秀表現的大學校院有志青年,協助其進行公職生涯規劃;作為具有議題導向的地方發展先鋒,協同地方政府培育文官團參與地方發展議題的方案,實地關懷在地治理。並也可作為培育弱勢子弟,或及早招納與培育國家發展所需的特定種類專業人才。

該等宣示實為國民引領期盼,惟原定民國109年8月要召開之研討會因故延期,未能即時進行政策擬制,本案尚以具體提出初步政策架構與規劃期程為宜。請考選部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預備文官團」初步政策架構與規劃期程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吳玉琴  周春米

連署人:蔡易餘

(四)《公務人員考試法》於104年修訂第6條,明訂高等考試、普通考試、初等考試等及格人員於服務3年內,不得轉調原分發任用之主管機關及其所屬機關、學校以外之機關、學校任職。

綜觀其立法理由為「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普通考試、初等考試(以下簡稱高普初等考試)為中央與地方機關進用人力重要管道,現行限制轉調年限1年之規定,造成高普初等考試及格人員,尚未具備嫻熟之行政經驗,於任職滿1年即可轉調其他機關,各機關須不斷培訓初任人員,浪費行政資源,對政府效能極為不利,難以提升為民服務品質。」顯見其將轉調年限提高至3年的原因,係為機關之人才培訓考量。

惟,自《公務人員考試法》相關條文施行後,公務員遷調之狀況不減,並未達成修法所預期之成效,其限制反造成公務人員士氣低落,反彈聲浪不斷。而縣(市)政府亦身受其害,形成攬才之推力,新進公務員因年限之故對縣(市)政府望而卻步。可見單以法規限制,並無法達到培訓、留才之效益,反受其害。

綜上,請考選部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轉調限制檢討書面報告。

提案人:周春米  吳玉琴  劉世芳

(五)興建國家考試園區計畫已多次變更,且處理被占用土地問題迄今近10年仍未能妥善排除,每年處理土地占用問題已耗費相當人力物力,目前尚委請律師針對占用戶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提出法律意見,顯見短期內難以有效排除占用。

過去考選部也曾一度考慮取消此計畫,惟遭到當時考試院與考試委員諸公反對而只能續行;然而物換星移、時過境遷,考選部現在應當重新考量是否有興建國家考試園區之必要:將新式科技導入多元化考試是否非得要興建國考園區?與提升國家考試安全性與公信力的目標是否有必然相關性?有無其他替代方案?

考選部應就此進行通盤考量,與考試院溝通,並將相關資料與結論於1個月內書面送交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提案人:劉世芳  周春米

連署人:吳玉琴

(六)《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於102年1月8日修正公布前,原取得專技普考證照者,經任有關職務一定期間後,得以普考證照應考專技人員高等考試。但102年修法時,為因應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之屬性及專業性,取消得以普考證照應考專技人員高等考試之規定,惟基於信賴保護原則及考生報考權益,爰訂定6年之緩衝期間。亦即至108年後,不得再以普考證照應考專技人員高等考試。

此6年落日條款是否足以保障考生之信賴保護及工作權益,值得商榷。以獸醫人員考試為例,獸醫普考(獸醫佐)最後一次考試為97年,當年農業學校畢業之學生,迄今也不過30餘歲。未來不得再以普考證照應考專技人員高等考試,恐影響其就業謀生。

爰此請考選部就102年1月8日《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修正公布後,取得專技普考證照卻不得應考專技人員高等考試之影響層面、如何保障其信賴原則與工作權益,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周春米  吳玉琴  劉世芳

第3項 銓敘部264億2,447萬6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5項:

(一)110年度銓敘部歲出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編列4億2,286萬8千元,凍結167萬元,俟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玉琴  劉世芳  李貴敏  鍾佳濱  吳怡玎  鄭麗文  周春米

連署人:蔡易餘

(二)110年度銓敘部歲出預算第2目「人事法制及銓敘」編列660萬8千元,凍結332萬2千元,俟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周春米  林為洲  賴香伶  吳玉琴  鍾佳濱  劉世芳  李貴敏

連署人:吳怡玎  蔡易餘

(三)110年度銓敘部預算較109年度編列增加810萬餘元,就編列內容係以提升資安防護能力、資安監控措施及資訊設備硬體功能為主,確保銓敘部資訊安全管理制度能持續有效運作,銓敘部應持續提升資訊安全防護能力,配合行政院資通安全處進行資安防護工作、持續落實資訊安全工作,以健全資訊安全管理制度,降低潛在資安風險,並即時監控各項資安事件之發生及防護處理。

提案人:吳怡玎  李貴敏  鄭麗文

(四)從銓敘部所提供近10年法官、檢察官獲懲戒情形統計,對照司法院所提供之法官違法送職務法庭、人事評議之情形可以發現,自《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法官法》立法後,剝奪、減少退休金的處分情形至今仍未發生,這意味著有法官違反司法倫理,卻可照領收退休、退養金。是否《公務人員懲戒法》、《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法官法》仍有不足?抑或是剝奪、減少退休金的處分條件過於限縮,以至於其設立形同虛設?

銓敘部應研議此議題,並將相關說明於1個月內書面送交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提案人:劉世芳

連署人:吳玉琴  周春米

(五)鑑於縣市政府薦任第9職等職務配置較少,易使科長級人員陞遷遇到瓶頸,致使優秀公務員為求公務職涯發展,請調至臨近直轄市或職務列等或具升遷機會之中央機關,不利縣市政府攬才及留才,阻礙縣政的推動與發展,請銓敘部檢討縣市政府公務人員職務列等偏低及編制員額缺乏彈性問題,研議修正「各機關職稱及官等職等員額配置準則」,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縣市政府公務人員職務列等偏低及編制員額之檢討與改進」書面報告。

提案人:鍾佳濱  吳玉琴  劉世芳

第4項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億8,521萬8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2項:

(一)110年度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歲出預算第2目「保障暨培訓」編列2,131萬1千元,凍結30萬元,俟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麗文  林為洲  賴香伶  吳玉琴  周春米  劉世芳  李貴敏

連署人:吳怡玎  蔡易餘

(二)依勞動部103年9月26日勞職授字第1030201348號公告,其附表A類備註第1款範圍外之政府機關及民意機關事業或工作場所之人員,如為公務人員保障法第3條、第102條所定人員,目前仍不適用《職業安全衛生法》(下稱職安法),造成上2範圍事業或工作場所中,分別有適用職安法(如工友及臨時人員)與不適用職安法之差別待遇,尚非合理。

惟依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7條規定,確保人人有享受公平及安全衛生工作環境之權利,不因身分別而有不同,且職安法對各業工作者之安全衛生防護規範較完整、周密,除警察、消防、海巡、調查、關務或其他涉及國家社會安全職務之公職人員,抽象規範上可能需為部分差異規定外,其他職類之公務人員即不應因身分別而對健康檢查、職安衛專責人員、退避權、職安法第5條及第6條防護義務、受勞動檢查監督等而有異。

爰要求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同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及勞動部應針對公務人員回歸適用職安法之法規調適,包含何種人員有僅適用部分條文或另為規範之需要?應排除何條文或如何另外規範?因應適用職安法需設置若干人員?儘速詳為研議,並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香伶  林為洲  李貴敏

第5項 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2億8,666萬7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2項:

(一)110年度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歲出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編列1億0,776萬5千元,凍結10萬元,俟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怡玎  李貴敏  鄭麗文

(二)國家文官學院職國家文官培訓業務,訓練型態以實體課程與線上學習為主。本案關注文官e學苑之線上課程領域恐有廣度不足,以及未探詢公務受訓人員學習意向逕自規劃線上課程之缺失。

就網站資訊觀之,一般行政、財務管理、資通安全、專案管理、管理訓練等,公務人員基礎能力素養之訓練課程,多不在熱門課程之列;反觀法制教育、行政中立、廉政與服務倫理等,確保合法免受處分之課程;氣候變遷、環境與資源管理、多元族群文化、公民參與等,社會、還境、公民性議題之課程;生涯管理、人事行政等,與自身生涯、職涯相關之課程,更為熱門。學習者之學習意向,為學習之根本。業經調查了解公務受訓人員之需求與興趣,以進行規劃之課程,則更能提升公務受訓人員之學習意願,尤其擴展課程視野廣度。

為利於立法院監督職權之行使,且為避免有限資源過度耗損,同時顧及問卷之回收率,請國家文官學院針對所屬受訓人員進行線上調查,進行意願瞭解,以作為預算年度後續建置線上課程之參考。

提案人:吳玉琴  周春米

連署人:蔡易餘

第6項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4,693萬1千元,照列。

第7項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1億6,101萬2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1項:

(一)97年金融海嘯後,國外許多退休撫卹基金轉投資有長期且穩定報酬的基礎建設,台灣亦有退休基金透過委託機構投資英國地鐵。新加坡淡馬錫基金亦投資許多國內外基礎建設,例如:航空、地鐵、航運、電信、電力、製藥公司等。基礎建設興建初期資金風險較大,可由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挹注,一旦開始營運且有穩定報酬,例如:台灣高鐵或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適合以尋長期且穩定報酬為目標的退休基金投資。面對後疫情時代的諸多不確定因素,請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研議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投資國內營運中且有固定收入之公共建設可行性,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鍾佳濱  吳玉琴  劉世芳

(三)中華民國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考試院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審查完竣,提報院會,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

三、「考選業務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6億0,608萬元,照列。

2.業務總支出:原列5億9,316萬1千元,減列「勞務成本」項下「試務成本」中「服務費用」之「專業服務費」3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5億9,286萬1千元。

3.本期賸餘:原列1,291萬9千元,增列30萬元,改列為1,321萬9千元。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2,077萬7千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無列數。

(七)本案審查完竣,提報院會,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蔡召集委員易餘出席說明。

四、「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

(一)基金運用計畫:應依據收支、餘絀撥補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總收入:252億1,819萬2千元,照列。

(三)總支出:12億7,861萬6千元,照列。

(四)本期賸餘:239億3,957萬6千元,照列。

(五)本案審查完竣,提報院會,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蔡召集委員易餘出席說明。

五、本次會議通過之決議,文字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六、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

散會

主席:請問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或遺漏?(無)無錯誤或遺漏,議事錄確定。

繼續報告。

二、立法院秘書長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本院歲出部分決議()「一般行政」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三、立法院秘書長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本院中南部服務中心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主席: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立法院主管收支部分。

主席:今天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立法院主管收支部分,及處理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立法院主管預算凍結項目2案,採綜合詢答、逐案處理方式進行。

審查會委員針對議程所列各項議案─立法院主管部分,有任何增刪預算提案、決議或附帶決議,均請於上午10時30分前以書面列明項目及數額,提交主席臺受理,以便預先彙整作為協商處理依據,逾時不予受理。

現在請立法院林秘書長報告110年度預算編列情形以及解凍案,時間5分鐘。

林秘書長志嘉:主席、各位委員。志嘉奉邀列席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立法院主管110年度預算案編列情形,至感榮幸,並感謝各位委員於各項施政及經費上給予指導與支持。以下謹就本院「109年度議事績效與預算執行情形」、「110年度預定工作項目」及「110年度預算案編列重點」,分別扼要報告如次:

壹、109年度議事績效與預算執行情形

一、議事績效:

因應政府施政運作需要,本院配合完成各相關議案之立法程序,109年截至第10屆第1會期止,計召開院會及臨時會共19次,通過法律案41件、預算案21件、同意權行使事項4件及其他議案4件,合計70件。

二、預算執行情形:

(一)歲入部分:

109年度歲入預算數1,049萬4千元,截至9月底止累計分配數881萬3千元,累計實收數1,013萬9千元,執行率115.05%,主要係收回公務車輛強制險等退費收入較預期為高。

(二)歲出部分:

109年度歲出共區分「一般行政」等9項業務計畫科目,配合相關運作需要計列預算35億1,385萬元,截至9月底止累計分配數25億8,551萬5千元,累計支出數22億8,159萬6千元,預算執行率88.25%,執行情形正常。

貳、110年度預定工作項目

賡續建立優質立法問政環境空間,強化議事行政與服務功能,有效支援委員議事問政,並根植與展現國會運作風貌,以符民眾期待與社會觀感,為本院110年度各項行政工作重點方向,其主要項目包括:

一、成立國際事務小組,藉由強化幕僚執行國會外交專業能力,以提升國會外交功能。

二、積極推動各項國會交流活動,爭取國際友誼,協助拓展我國國際地位。

三、辦理本院台北院區整體發展計畫,以提升國會形象及有效解決空間不足問題。

四、致力推動節能減碳實施計畫,建立節能及優質之環境品質。

五、執行開放國會2.0計畫,優化國會功能,提供數位服務功能,落實國會公開透明的願景。

六、賡續加強本院各項軟硬體設施維護作業,確保國會運作順暢。

七、持續充實國會圖書與資訊相關資料,健全委員問政機能。

八、加強議政史料蒐集與展示作業,活化民主政治史料價值與典藏機制。

九、辦理委員住宿會館整修工程,改善委員住宿會館硬體設備老舊情形,優化住宿環境。

十、汰換使用年限超過10年以上之公務車輛,以維護行車安全,並降低車輛維修費用。

十一、賡續辦理各項資訊基礎建設、各類支援應用系統及資安防護建置,提升資訊服務品質,強化國會資安防護作業。

十二、賡續擴充數位影音資料庫及汰換委員會議室多媒體系統等設備,提升議事轉播品質。

參、110年度預算案編列重點

本院110年度預算案仍賡續編列委員議事問政、各項行政支援及資訊服務與設備維護汰購等基本需求經費,其內容如下:

一、歲入預算編列部分:

110年度歲入預算編列1,026萬4千元,較109年度減列23萬元,減幅2.19%,預估收入來源包括廠商違約逾期之賠償收入;中華電信、臺銀、郵局、各電信公司基地台、委員研究大樓咖啡廳、霧峰會館、太陽光電系統發電及立法院附設托嬰中心等使用本院房舍及土地之租金收入;出售廢舊物品等收入;委員團體保險經驗分紅、朝琴館會議室出借場地使用收入及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等雜項收入。

二、歲出預算編列部分:

110年度歲出預算計編列「一般行政」、「委員問政業務」等9項業務計畫經費共34億2,460萬9千元,較109年度減列8,924萬1千元,減幅2.54%,主要係減列:109年度已編列之委員換屆所需相關經費及國會安全監控系統等設備改善經費。謹區分「委員問政專項經費」、「議事行政支援經費」及「一般建築及設備經費」等三大經費項目,扼要說明:

(一)委員問政專項經費:本項次計編列13億8,685萬5千元,包括「委員歲費及公費」、「公費助理」、「國會交流事務」、「委員會館」、「問政相關業務」及「黨團補助」等6個工作計畫,均為委員問政議事及選民服務等所需經費。

(二)議事行政支援經費:本項次計編列18億9,044萬7千元,包括「一般行政」、「議事業務」、「立法諮詢業務」、「國會圖書業務」、「公報業務」及「第一預備金」等6個工作計畫,主要為本院職工人員維持費及各項行政支援作業等所需經費。

(三)一般建築及設備經費:本項次計編列1億4,730萬7千元,包括「營建工程」、「交通及運輸設備」及「其他設備」等3個工作計畫,主要係辦理委員住宿會館整修工程、民主議政園區民主草坪地坪改善計畫工程、汰換或購置公務車輛暨資訊軟硬體設備、擴充數位影音資料庫及汰換委員會議室多媒體系統等資本支出經費。

肆、結語

以上本院110年度歲出預算之編列,均係為建立優質立法問政環境,提升委員問政與服務效能及有效推動本院各項院務所需,尚請各位委員仍秉一貫愛護之初衷,鼎力支持,敬請指教。謝謝!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本會委員發言時間8分鐘;非本會委員發言時間5分鐘,均不再延長;上午10時30分截止發言登記。

首先請吳委員玉琴發言。

吳委員玉琴:(9時13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謝謝秘書長說明立法院明年度的預算規劃,本席想請教秘書長有關明年度營建工程預算問題。

首先,這是中部辦公室「議蘆會館」的照片,目前委外經營,看起來滿漂亮的。從報告可知,該館自去年5月11日正式開幕,經活化更新後,可望成為全臺第一個「古蹟旅館」,這是我們所希望達成的目標。對於能活化既有空間,本席在此給予肯定。相對於此,我想請教有關提供給委員住宿的臺北會館及大安會館問題。我是臺北的委員,不是住宿委員,也沒有分配宿舍的權利,但我想幫這些委員講話。從照片來看,會館真的很像一般旅館,甚至連商務旅館的水準都達不到,不僅設備老舊,還陰暗簡陋。為了改善委員住宿品質,立法院編列五年1.72億元預算,但首年才三百四十多萬元,且分五年編列?若只是室內裝修需要五年嗎?是預算卡住了嗎?還是工程真的需要拉那麼長?五年真的太長了,要下一屆委員才能用到。

主席:請立法院林秘書長說明。

林秘書長志嘉:主席、各位委員。委員所問,說實在的,正是我們立法院的痛!目前我們有兩座會館:大安會館與臺北會館,均年代久遠,設備老舊,亟需更新。正因設備老舊,卻遲遲無法更新,導致委員住宿品質很差,故而需要進行整體規劃,再視情況更新。再者,這兩座會館既要進行內部整修,又得維持營運,所以真的需要花時間。儘管如此,我們還是爭取到1.7億元預算,惟向行政院要求經費時,主計總處提出希望我們能逐年編列的意見,所以我們今年編列了三百多萬,最主要係用來規劃如何整修……

吳委員玉琴:先做規劃?

林秘書長志嘉:對,要先做規劃,之後再看怎麼處理。我們在本院第124屆經費稽核委員會第3次會議上提出,會中希望我們先以規劃經費做好整體規劃,嗣後再分五年更新,所需經費共1.7億元,採逐步、逐層翻新。

吳委員玉琴:當時提出時……

林秘書長志嘉:太慢嗎?

吳委員玉琴:當時的總務處蔡處長曾說,逐層更新有時會很慢,加上有干擾,以致更新速度更慢。爰此,有無可能先集中住宿?譬如臺北會館先單獨修繕,只是得辛苦委員集中住在大安會館,這些都需要立法院做好協調與規劃。無論如何,速度真的太慢,且四、五年下來,等於要下一屆委員才用得到。

林秘書長志嘉:感謝委員的……

吳委員玉琴:在未能解決問題前,有無其他措施足以改善?畢竟這340萬元僅用於規劃實在滿可惜的!至少基本的住宿品質與設備要儘快改善,好不好?

林秘書長志嘉:謝謝委員的具體建議。我們會接納委員意見,重新考慮。或許就規劃縮短時程,不要分成五年……

吳委員玉琴:修繕工程沒那麼複雜!

林秘書長志嘉:希望能在兩年內,或者是這一屆任內完成,讓委員能有新的住宿環境。

吳委員玉琴:至少是改善後的。

林秘書長志嘉:感謝委員的建議,我們會納入整體考量,儘快提出計畫,至少要縮短時程。

吳委員玉琴:麻煩一下,因為實在不需要修繕那麼久。

這張照片是昨天衛環委員會開會時的照片,在處理臨時提案時,竟有好多委員站著,根本沒位子可坐,這也是立法院的痛!也就是會議空間嚴重不足!特別是這種五個委員會聯席的大型會議,只有群賢樓9樓大禮堂才足以容納這麼多委員會聯席開會。秘書長在報告時提到,本院有編列750萬元打算針對臺北院區進行整體規劃,但我記得上一屆蘇嘉全前院長也曾計畫在康園及合作社這塊地興建新大樓,難道這計畫已經胎死腹中?抑或有何阻礙以致無法推動?這750萬元規劃案是另啟計畫嗎?這點可否請秘書長說明?

林秘書長志嘉:謝謝委員,那個時候我們的確是想針對康園旁邊的部分,目前這裡是違章建築,就是把它整個拆掉,然後整體在那邊蓋一個議事大樓,我們是有這樣的規劃,因為現在所有開會的委員會會議室……

吳委員玉琴:空間不足。

林秘書長志嘉:真的是空間不足,目前我們是編列預算來做規劃,但是興建大樓的工程有牽涉到整個立法院是否要遷建等等,因為有些委員說如果這邊蓋好了,以後就不用遷建了,如果要遷建,乾脆就不要再蓋了,有這樣的考慮。

吳委員玉琴:當時在討論康園或是合作社的時候,討論的還是臺北市政府同意權的問題吧!對不對?那個時候有同意了嗎?還是還沒同意?這也是一個關鍵。

林秘書長志嘉:委員講的這個沒有錯,那時候我們這個土地都是屬於臺北市政府的第二女中的校區,所以是屬於臺北市政府,但是我們現在已經運用各種方法,把這個地方變更為機關用地,機關用地是為我們所用,所以我們可以蓋。

吳委員玉琴:就是可以辦了?

林秘書長志嘉:是的。

吳委員玉琴:所以要重新評估是否要遷建,其實愈晚評估,遷建的機會就愈來愈少了,因為能夠用的空間愈來愈有限,我覺得這個部分早就該啟動了……

林秘書長志嘉:感謝委員,我們也會趕快報告院長,事實上委員都很關心會議室不足的情形,我們會儘快規劃,儘快想辦法看看能不能在這個地方興建,然後擴增一些會議室。

吳委員玉琴:請主席再給我1分鐘的時間。最後,秘書長有提到會強化國際事務小組,今年因為疫情的關係,所以本院跟各國的友好會議都比較晚成立,像明天就要成立臺灣與印度國會友好的委員會,請問立法院對於我們與其他各國友好的會議能夠提供哪些協助?因為我看不出有任何具體的協助,上次我也沒有印象立法院有什麼具體的協助。

林秘書長志嘉:有,我們具體的協助是,第一,比如說委員要成立跟印度的部分,我們就會跟駐印度代表說我們這裡有一個國會聯誼會,對於我們國會的立法委員跟印度的國會,希望我們的代表能夠多聯絡國會之間的交流,那個代表就會很努力的希望促成……

吳委員玉琴:也是強化互訪的機能……

林秘書長志嘉:對,然後我們也會給予軟體、硬體的幫忙,比如說帶團去參訪,我們也會……

吳委員玉琴:今年因為武漢肺炎疫情的關係,未來在這個部分會不會改變協助的方式?因為出國可能有困難。

林秘書長志嘉:今年就比較困難,今年大概就不能夠出國。

吳委員玉琴:甚至明年也都會面臨到這個問題,要怎麼樣來協助,讓我們跟國際有更好的互動機會?院裡面如果有這個政策,是不是一併來思考這個問題?

林秘書長志嘉:好,謝謝委員的提議,我們會再考慮如果沒有辦法出國的狀況要如何來幫助。

吳委員玉琴:謝謝。

主席:請李委員貴敏發言。

李委員貴敏:(9時24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如果秘書長覺得我詢問的內容需要中部辦公室或是其他人來回答的話,您就直接指定,我這邊就不再多說。第一個問題是關於立法院遷院的規劃,順著剛才吳委員問的部分,現在這部分是有規劃嗎?因為這會連動到下個問題,即中部辦公室這個問題,我們是有規劃還是沒有規劃?

主席:請立法院林秘書長說明。

林秘書長志嘉:主席、各位委員。事實上,院長是很有企圖心,希望能改變立法院整個環境,提升立法院在我們國家的整體地位,所以對於立法院遷建一事,他是有想要來推動,目前也有很多委員提出關於立法院遷建的臨時提案,比如說林昶佐委員說要遷建中正紀念堂,有些中部的委員說要遷建到烏日、成功嶺等等,甚至也有在別的地方的提案。院長認為既然委員有提出這樣的提案,立法院這邊不能都沒有動作或是沒有相對的規劃,院長有交代總務處要成立一個遷建規劃的──等於是一個諮詢的、顧問的委員會,我們先廣納大家的意見,找一些顧問或諮詢的委員過來,成立之後再由這些委員提出一些具體方案,如果有具體方案之後,我們可能會透過朝野協商,大家再來決定到底要怎麼樣來做。

李委員貴敏:所以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具體的規劃,還是落在像以前一樣,一下是這裡、一下是那裡,並沒有具體的規劃?

林秘書長志嘉:對,我們現在只是初步才啟動。

李委員貴敏:中部辦公室也是選項之一嗎?

林秘書長志嘉:目前沒有委員提出說要遷到這裡。

李委員貴敏:在此情況下,我們看到中部辦公室的部分,我們先從收入、支出來看,剛剛吳委員有放投影片,大家看到中部辦公室其實也還蠻豪華的;另外,對於它的車或是人事費用,中部辦公室單純的費用,除了人事費三千多萬元,再加上其他的業務費等等,加起來會破億元,雖然它看起來漂漂亮亮的,可是我看到租金收入的部分,它含了一部分、少少的,加上臺北其他的,立法院裡面給康園等等其他加起來收入的部分,也不過七百多萬元,然後你花了一億多元去做這部分,光是漂漂亮亮的草坪,按照你的資料顯示,漂亮的民主草坪就花了三百多萬元,從經濟效益上來講,到底目的在哪裡?

林秘書長志嘉:跟委員報告,現在我們已經將中部辦公室的名稱改為民主議政園區,因為中部辦公室在接收過來的時候,其實它本來不是立法院的資產,它是屬於省議會,後來改成省諮議會的資產。

李委員貴敏:因為我的質詢時間有限,其實我真正要問的是後面的問題,不過,中部辦公室的爭議其實蠻多的,不管你叫它什麼名字,它又是砍樹,對環保人士來說,你們為什麼要這樣?為什麼你們花了三百多萬元去做一個草坪?假設你是為了把它當成民宿,但是在出租租金的部分,從今天的預算來看,包括立法院本身,所有的收入也才七百多萬元,你知道中部辦公室剛剛那個漂漂亮亮、豪華的部分租出去是多少錢?在七百多萬元裡面有多少錢是中部辦公室的?

林秘書長志嘉:租金收入是不是?

李委員貴敏:沒有多少錢嘛!

林秘書長志嘉:沒有多少錢,125萬元,但是它真的不是要賺錢、盈利,最主要是我們要維護啦!

李委員貴敏:維護古蹟?

林秘書長志嘉:因為活化之後才能夠維護古蹟,不然的話,像我們……

李委員貴敏:秘書長,沒關係,我要跳到下面的問題,其實這對立法院是比較重要的,我不反對國會有國會的形象,所以那個東西我不反對,但我還是覺得在現在大家財政負擔很重的情況之下,真的要拜託一下,老百姓的錢不要這樣花啦!

林秘書長志嘉:其實這個花得很值得啦!

李委員貴敏:我要跟秘書長說我認為什麼東西比較值得,我待會再提少紙化跟數據化的問題,我要先講工作量的部分,什麼東西花得會很值錢?請看預算中心的部分,你只給預算中心65萬元,在第9頁,法制局也真的滿可憐的。

林秘書長志嘉:大概30萬元。

李委員貴敏:法制諮詢業務費用100萬元。立法院有2個很大的事項,一個會期是法案的會期,另一個會期是預算的會期。請問預算中心有多少人?

林秘書長志嘉:預算中心有42人。

李委員貴敏:42人而已嘛!法制局有多少人?

林秘書長志嘉:45人。

李委員貴敏:他們的工作量有多少?關於預算中心,你知道有多少委員辦公室在看對於各政府單位的部分?秘書長,我很坦白的講,我昨天在問經濟部曾次長的時候,我單純的問他宣導的部分,他連基本的名目都不知道耶!你可以想見是我們次長級的人物耶!當然你可以說他不是會計的專業,這個我懂啦!但是既然在審預算的會期在討論預算的時候,好歹你的基本常識要有嘛!對不對?你可以想想看,各委員辦公室代表著不同的民意,他的選區裡面可能涵蓋不同的產業規劃,委員辦公室裡面就算助理很多,他也不可能統統都懂,所以有很多部分必須仰賴法制局或預算中心,結果你給它的預算是65萬元。我再提醒秘書長一下,你們公關的費用很龐大耶!公關的費用是三千多萬元?

林秘書長志嘉:是什麼公關?

李委員貴敏:你的報告上寫公共關係的經費是三千二百多萬元。

林秘書長志嘉:那是屬於秘書處的國會外交部分,那個不是公關的部分。

李委員貴敏:剛才吳委員有問及國會交流的部分,關於第7頁的三千二百多萬元,這裡面有提及相片檔案減列的部分,這到底是秘書處作業的費用,還是公關的費用?我跟秘書長報告一下,在這麼重要的預算時,你看美國的國會也好,各國的國會也好,在他們國會裡面所建置的,所謂的資料並不是我把它擺在圖書館裡面然後你去看,不是這樣,因為國會做出來的決策是影響到國家的發展,最起碼國會裡面有兩個部門是很務實的、很重要的,一個是預算中心,一個是法制局,他們的評論出來,因為我的發言時間到了,那我直接問問題,再拜託你們回答好了。

簡單來講,當然我們不能幫院裡面增加預算,但是預算中心跟法制局,一個是法案,一個是預算,他們是非常、非常重要的,當你的人力不足的時候,它就沒有辦法真正達到去監督政府,你期待每個委員辦公室的助理能夠像預算中心、法制局有這樣的專業,我們也希望能培養他們,但是能不能夠及時達到,我覺得機率不高,可是從預算上的編列來看,我認為法制局還有預算中心實際上的人員編制,以及他們的待遇,相對於國際間來講,實在是差太多了,與其說你要在什麼地方弄得漂漂亮亮的,我覺得實力最重要啦!實力對國家的發展最重要。再來是少紙化,我覺得這部分的費用實在太多了,你把那邊的費用減一下,然後給真正能夠去研究案子的人員,不管是預算也好,法案也好,拜託一下,謝謝。

林秘書長志嘉:謝謝委員的建議,我們會認真研究,看看要怎麼做有效的改進,謝謝。

主席:請鍾委員佳濱發言。

鍾委員佳濱:(9時36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我的題目是「濟南路直通中南海」。我提一個現代的隱形斗篷,曾經有一位澳洲男子做了一個社會實驗,你只要穿上工程人員的黃色反光背心,任何有入出管制的地方都可以去,你可以去看電影或是聽演唱會,只要會場的管制人員看到你是工程人員,心想你是來排除障礙的,就會讓你通過,甚至無視於你的存在。如果今天資訊處的人到秘書長的辦公室要查看你的電腦,你可能會毫不猶豫的讓他看,對不對?

主席:請立法院林秘書長說明。

林秘書長志嘉:主席、各位委員。沒錯。

鍾委員佳濱:如果你老婆要跟你拿手機,你會怎麼做?可能會問他說他要看什麼,是不是這樣?另外,2019年有一個秘密入侵,就是136支海康威視監視器入侵臺中,所以行政院在去年4月發布了「各機關對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限制使用原則」,臺中市人行地下道有裝設海康威視的監視系統,市政府清查後要求要統統汰換,費用70萬元由業者吸收。請問秘書長,立法院有沒有類似的情況?有啊!像華為的資訊產品,因為它具有解放軍的背景,政府執政以來就禁止使用,但是立法院屋頂的太陽能光電板,雲豹能源表示,雖然他們是採購華為的逆變器,但是無法設定IP網址,也沒有連網設備,並無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的疑慮。您說,縱使如此,也要把它拆除,對不對?

林秘書長志嘉:沒錯。

鍾委員佳濱:請問拆了沒?

林秘書長志嘉:已經拆了。

鍾委員佳濱:連沒有辦法連網的,為了資通安全,您都做了這個防範。請問秘書長,立法院第10屆立法委員研究室資訊設備租賃案是由哪個公司承攬?你們審標時會查核什麼項目?

林秘書長志嘉:這個就請資訊……

鍾委員佳濱:我直接告訴你答案,是大同公司,大同公司承攬了第10屆立法委員研究室資訊設備租賃案,我的資訊設備他們都看得到,包括我服務處的部分,他們都看得到,上次我曾遇到電腦當機,拜託下次請把使用者的經驗考量進去。

林秘書長志嘉:好。

鍾委員佳濱:但是我關心的不只是這個問題,除了立法院之外,大同公司還做了哪些?包括內政部的戶政系統、內政部的國民身分證、司法院的虛擬主機、國有財產局、教育部、國發會檔案局、新北市政府等等,大同公司承攬了很多國家重要機構的資訊工程,對不對?你知道最近發生什麼事嗎?就在兩天前,金管會抓到違法的陸資,副局長郭佳君說,該違法陸資在去年5月陸續買進大同股票,期間長達半年,買進股權5.87%、約13萬張股票,投資逾27億元,且最終受益人不是之前被抓到的上海龍峰集團,而是新的陸資,為什麼他們要抓陸資?因為他們即將開臨時股東大會,透過股權,可能造成實際經營權的移轉,經營權移轉之後,如果這些陸資掌握了大同公司的經營權,請問我們國家這些重要機關是不是被看光光了?我們來看一下法規,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其他機構或其於第三地區投資之公司,非經過主管機關許可,不得在臺灣地區從事投資行為,所以所有外資包括陸資來臺灣的投資都要經過投審會。依據「大陸地區投資人來臺從事證券投資及期貨交易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大陸地區投資人持有上市或上櫃公司之股份者,其表決權之行使,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有實質控制或影響公司經營管理之情事,並應由臺灣地區代理人或代表人出席為之。秘書長,你知道為什麼要這樣規定嗎?

林秘書長志嘉:我想最簡單就是怕被中資控制。

鍾委員佳濱:沒有錯!你說的還是中資,就是怕被中資控制。所以我們允許中資和外資可以來投資獲利,但是我們不容許他們取得實質的經營權,如果外資要從事實質經營權,要投資、要掌握公司都要經過投審會。再來是關於外資投資目的與對應操作,這是一則新聞節錄出來的,一位分析師表示,如果投資台積電、台塑是為了賺股利、股息,是為了逢低買進、高價脫手,但是以大同公司股票六元多開始到現在42元了,按照資本報酬來看,早就獲利了結了,他還要握有這個股票做什麼呢?他是真的要來獲利的嗎?還是要幹嘛?

就投資目的與操作方式來看,財務投資是為了賺取穩定的股利、賺取資本利得,如果為了經營目的或其他目的則會持續持有或介入經營權,請問秘書長,你認為目前大同公司面臨到的是哪一種陸資或中資?是屬於財務目的投資還是屬於特殊目的投資,你認為呢?

林秘書長志嘉:大同公司的整個狀況我不是很清楚。

鍾委員佳濱:以這個案例為例。

林秘書長志嘉:不過比較明顯的是他是有要介入經營權的企圖心。

鍾委員佳濱:你也這麼判斷。如果大同公司不幸被違法中資取得經營權,我們就會看到那個穿著反光背心的大喇喇在中南海說「臺灣立法院計算機,讚!」,等於形同是穿著反光背心走進中華民國的機房裡面,結果我們做了一大堆資安防制,卻讓濟南路直通中南海。我們再繼續探討,為什麼要限制陸資持股5.87%呢?意圖是什麼?很簡單,根據金融控股公司法以及企業併購法,我舉一個例子,依企併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如果你持有股權的目的是要去併購公司,在已經取得10%以上股權時就要公開表達,就是如果我要併購你,我拿到你10%股票時,我就必須事先聲明這是有併購意圖的,但是在10%以下的就不受企併法的規範,也就是10%以下的投資不足以認定我有企業併購的目標,所以未來在經營權、股權的股東大會及股東權益計算的時候,不受第二十七條必須事先表明的限制。

所以很多的偷襲行為就是閃躲企併法第二十七條的限制,偷偷地在10%以下去收購股權,然後在股東大會上造成翻盤,現在怎麼辦呢?我們來看一下,這些資金如果是本國資金,公司派和市場派的爭奪常常看到,但是我們今天不是擔心本國的公司派和市場派,我們擔心的是化整為零的外資,尤其是中資。我們來看看中資是怎麼進來的──投資人設立投資專戶在新加坡、香港的保管銀行,然後再由保管銀行來臺灣購買股票。臺灣要怎麼知道這些股東、股票的最終受益人背後的銀行是哪一家投資者?請問秘書長,你覺得臺灣有能力查出來嗎?臺灣的金管會怎麼查出來的?

林秘書長志嘉:我不知道金管會現在是不是能夠查,不過這個是金管會和財政部必須要負擔的責任。

鍾委員佳濱:很好!臺灣的金管會要求這些持有股票者要揭露最終受益者,但是因為新加坡、香港和我們並無簽署合作備忘錄,他們沒有義務提供資訊揭露協助。金管會怎麼說?金管會認為監理技術太寬鬆會有國安問題,太嚴格又擔心阻礙外資投資,因此在什麼時機、對什麼標的啟動股東適格性審查、要求揭露持股人身分是重要課題。換個方式問,你有沒有看過神鬼認證這部電影?通常狙擊手要狙殺目標的時候會先找什麼?會找附近的大樓,因此美國投審會規定,如果有外資要購買重要機敏單位,如「聯合國總部」附近的旅館,必須揭露股東最終受益人,為什麼?因為他們擔心被狙擊,這是真實的狙擊,對不對?我可以從聯合國附近的大樓去打目標,所以針對購買特定標的者可以啟動股東適格性審查。請秘書長研議對於承攬立法院機敏業務的廠商啟動揭露股東適格性審查,投標時需揭露股東最終受益人,可以做到嗎?

我剛剛提到我們第10屆的資訊設備是大同得標,當時沒有做這個要求,現在如果要求以後我們立法院所有機敏業務的承攬廠商,投標時需揭露股東最終受益人,可以做到嗎?

林秘書長志嘉:我不敢說完全會百分之百……

鍾委員佳濱:你可以要求吧?

林秘書長志嘉:不過委員提出這個建議,我覺得非常正確,也非常好,既然有委員這樣建議,那就是給我們力量,我們就可以因為有委員的建議,我們會這樣來做要求。

鍾委員佳濱:謝謝秘書長。這的確有困難,因為要求投標廠商揭露資訊可以修改招標規定,但是你無法確認他有沒有真的做到,因為你沒辦法去查核,所以要修法。我要求秘書長指示法制局,為了達到能夠要求廠商依據招標的規定,自行揭露最終股東受益人的資訊,而且我們要能夠查核,應該怎麼辦?請看最後的結論,第一,立法院要先修改投標廠商要揭露最終受益人。第二,請法制局提出辦法或相關的法律修正案,怎麼樣才能讓臺灣的法制單位主管機關有能力去check。最後,請現在趕快與金融機關合作,研擬一個查核辦法,請問秘書長可以做到嗎?

林秘書長志嘉:非常感謝委員的建議,我想我們都可以立刻著手來做。

鍾委員佳濱:法制局有沒有問題?

林秘書長志嘉:但是是不是會完全達到這樣的目標,我們現在其實沒有十足的把握,不過我們朝這個目標來做,我覺得是我們的責任。

鍾委員佳濱:謝謝秘書長。我有幾個臨提,待會再處理,謝謝。

主席:周委員春米發言。

周委員春米:(9時47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是立法院我們自己的預算審查,也不能說我們自己,你們也不一定跟我們是自己,大家各有立場,我們沒有分內外,只是大家的職責不一樣,因為等一下秘書長一定會說這個不是我的職責。請教秘書長,你曾任幾屆立委?

主席:請立法院林秘書長說明。

林秘書長志嘉:主席、各位委員。我曾任5屆。

周委員春米:非常資深!所以你對於立法院包括立法委員的議事運作、職權行使應該有非常透澈的看法。本屆國會非常難得,其實不管是對院長、秘書長或對我們來講,我覺得都非常難得,第一個,我們迎來捷克國會議長率團訪問,這對我們有非常重大的意義。第二個意義就是成立修憲委員會,對我們來講是躬逢其盛,我們唸了一輩子法律,沒想到我們可以來到這個殿堂參與整個修憲的運作,所以我覺得非常難得。

但是我覺得立法院還有很多問題要解決,雖然大家都非常認真、努力,包括立委也非常努力,可是整個制度的變革或是哪些部分要再修正、檢討,我覺得還是應該要把握歷史的關鍵時刻,我有兩個意見,比較大的方向,一個就是席次的問題,當然這是修憲的問題,秘書長一定會說尊重立法委員的提案。第二個問題就是遷建,每次談到遷建這個問題,大家很容易擔心陷於自肥,我覺得不要憂讒畏譏,總召常常掛在嘴上的就是不要憂讒畏譏。現在的運作以及席次的問題,國會減半之後,113個席次分配到8個委員,平均每個委員會是13人至15人,但是其實大家相關的行程、會議或者職務都非常繁忙,能在委員會開會的並不是很多,整個立法院要有效能地監督行政院,也絕對不是8個委員會就足夠的。

現在修憲是各朝野政黨會提,包括總統府、行政院大家都有一定的看法,但是我覺得立法院,尤其院長、副院長以及這麼資深的立委,其實應該就這部分以及議事運作與相關預算的運作提出一個看法,就目前的臺灣、甚至是30年後臺灣的立法院到底需要幾個立法委員,還有區域立法委員與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要如何分配,我真的很期待立法院可以提出這樣的報告,因為你們最瞭解,像我們擔任委員幾屆,可能都只待在同一個委員會,不過像高副秘書長,還有這些很資深的委員,他們都進來立法院二十、三十年了,應該有這樣的責任、有這樣的能力與高度,提出立法委員的席次以及政黨與區域立法委員席次的分配比例應該要有多少,我覺得你們應該要提出這樣的論述。當然你們可能會不好意思,認為這些不是你們的專業,但是還有法制局或其他單位可以提出,這真的要有宏觀的思維,因為我們也期待你們專業、有經驗的看法,秘書長的看法為何?

林秘書長志嘉:我們非常感謝委員,尤其周委員對於法律、各方面的見解,我們都非常佩服。一般來講,包括修憲事項以及委員席次的問題,我們幕僚單位比較不好意思提出,不過非常感謝您今天的提出,因為您有要求我們做,我們就有理由來做。

周委員春米:好。

林秘書長志嘉:而且我們也覺得,由我們來提出一個意見,或者是席次如何分配會對國家的發展是比較好的,那是因為有委員的要求,所以我們這樣做,提供這樣的機會讓我們來做這項研究及建議案、給我們這樣的力量,我想我們非常感謝,我們就可以來做。

周委員春米:謝謝秘書長,本席就不再以書面來提案,就直接以口頭質詢來要求你們,你們大概需要多久時間可以提出這項報告?

林秘書長志嘉:這個我要問法制局。

周委員春米:好,請法制局說明。

主席:請立法院法制局陳局長說明。

陳局長清雲:主席、各位委員。有關修憲的議題,各黨派委員都有提案,目前有30個案子。

周委員春米:我知道。

陳局長清雲:其中,立委席次是跟我們有關的,當然這個還是要委員大家有共識的狀況下。至於這個研究意見大概原則上……

周委員春米:就是你們的研究意見,因為這個部分……

陳局長清雲:應該2個月內就可以。

周委員春米:好,現在修憲委員會也即將成立,大概也會等到各黨團提出自己的黨版,因為要四分之一的委員提出。我雖然是菜鳥,擔任立法委員第5年,但是我真的覺得立法院的議事運作,還有針對行政院的質詢、監督,立法院的席次應該還是要多一點,會比較合理,也比較能夠有效的運作。

至於遷建的問題太大了,但是我覺得你們還是要擔負起這個責任,不要憂讒畏譏,因為不要說我們自己嫌,就連大家來參訪都嫌。就像捷克的議長來訪,我們雖然很高興,但一方面又覺得不好意思,因為我們設置的展覽館竟然是在走廊,有時候真的是難為大家了,但真的不要憂讒畏譏,至少要提出來,讓大家來討論,不要一直在原地踏步、不敢講。

林秘書長志嘉:謝謝委員,我們會實際來進行。

周委員春米:接下來,我再提出一個比較技術性的問題。在上個會期,我有建議要修正「立法院防救天然災害及重大緊急事件要點」,當時秘書長承諾一個月內會修正,這部分跟防疫有關,簡單講,我有兩個訴求:第一個,你們最後一次更新是在2018年,好像還沒修正,這部分再確認一下,修正了嗎?因為該要點還在「應持續滅鼠,消滅蟲害及傳染源」,這個都太落後了。我今天不會再要求你們要怎麼做,就儘快處理,你們官網的更新版本是2018年,顯然法制也沒修正、網路上的資訊也沒更新。第二個,為了要因應防疫,上個會期程序委員會有進行視訊會議,老實講,我當然很歡迎用視訊,因為我們在南部就不用趕上來,但事實上視訊的效果真的不是很好,客觀上就沒辦法跟實體會議一樣,這個是要去面對的;再來是你們可以去補強,要如何加強措施才能夠讓視訊會議比較順利。因為像我在南部,我也很感謝資訊處同仁還南下來協助我們,當然這是開始,將來還是有這樣的必要,但顯然這個運作實際執行的效果不是很好,再請秘書長加以監督。

最後,主席再給我3分鐘。

主席(鍾委員佳濱代):好。

周委員春米:我早上聽到吳玉琴委員提到會館宿舍的問題,我自己住在裡面,我也覺得很舊,但是也滿感恩的,其實也算乾淨,裡面的工作人員也都很照顧我們。

不過,我想提的是這個委員會的場地部分,其實我有提過意見,但不是大家不重視我的意見,而是大家太重視我的意見,我害怕我提不出專業的意見。就像現在大家在這邊討論,你看如果我要拍照,我要把這個麥克風壓下來,而且像吳怡玎在旁邊質詢,我坐在這邊都不太敢亂動,因為我怕會影響他跟列席首長的質詢。所以,這個場地當初的設置是有它的想法,就是大家開會可以坐下來討論,但巧婦難為無米之炊,我們就只能這樣坐嗎?你們可以坐得很正、很好看,我們就要坐得歪一邊,照相都很醜!我要告訴秘書長,我們很難得來這個委員會質詢,你知道要來這裡質詢沒那麼簡單!

林秘書長志嘉:感謝啦!

周委員春米:我們當然希望可以留下好的畫面。

林秘書長志嘉:理解。

周委員春米:不是說好看、不好看的問題,就是一個國會殿堂、一個國會議員,我們在這邊質詢司法院秘書長、質詢總統府秘書長,結果大家都坐得歪一邊。主秘,他們都很客氣的說,委員,你希望怎麼改,你告訴我,但我就是不知道要怎麼改,因為我也怕改得不是很好。就好像我們在地方要會勘,有些操場要怎麼蓋,我們都先請專家提出草圖來,然後再往這個方向去走,因為不要浪費這個錢,而且浪費錢是其一,其次是真的要有效能。秘書長,可否花一點錢,請人家來設計,看看這個場地要怎麼改,不是讓我們改。你們都很客氣的說「委員要怎麼改,你告訴我」,但我就是不知道要怎麼改才好。當然當初的設計也是委員決定的,我們會去面對,但是現在運作下來,我真的覺得不是很好,因為我好像一定得待在這個委員會,沒有啦!開玩笑的……

林秘書長志嘉:委員,很專業嘛!

周委員春米:我建議要請專家來設計,甚至做一個規範,不然這個國會就會如同大家所熟悉的臺灣味,可是我們真的要往前走、往前進,這是本席今天比較誠懇的建議,也是語重心長、有經驗的質詢,因為我也擔任委員第5年了。

林秘書長志嘉:沒錯,很有深度的質詢。

周委員春米:希望秘書長可以跟相關單位來研議,真的不要憂讒畏譏,我們就大步往前走,謝謝。

林秘書長志嘉:謝謝周委員,關於您的建議,我們會立刻召開小組會議討論,看要如何來回應委員的建議,然後這個問題的確我們也很傷腦筋。

周委員春米:你們就請比較專業的來設計,大家討論一下,好不好?

林秘書長志嘉:好,因為如果設計好,也要給委員會……

周委員春米:對,大家討論,但至少要有專業的意見,像上次我跟鄭運鵬委員,兩個人在那邊畫……

主席:謝謝周委員,包括對鄭委員文筆以及藝術造詣的評論。

不過,我想每位委員都希望呈現在選民面前或鏡頭前的畫面都是很專業的,就像我們知道賴委員很重視自拍不要有男友視角的崩壞照。

接下來請吳委員怡玎發言。

吳委員怡玎:(10時)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秘書長,我接續剛才提及資訊產品的議題。我們知道當初設置太陽能板的通訊功能都撤下了,剛才鍾佳濱委員也提到,我們資訊設備的系統廠商是大同,其實換系統廠商也是不夠的,就像你現在禁用華為手機,可是你的華為手機是跟誰買的?搞不好是跟臺灣的中華電信或臺灣大哥大買的,它還是臺灣廠商。我們大部分的電腦資訊產品其實都是made in China,所以我覺得其實不要太意識形態的說哪裡製造就不可以,或者這個廠商是不是中國廠商,因為我覺得這個是有點沒有治本啦!治本的作法應該是你所有東西,尤其是資訊相關的產品,我們是不是有辦法在資訊安全方面如何把關?除非你真的可以找得到所有的設備都是made in Taiwan,然後系統廠商完全也是臺灣公司,不然其實防不勝防的,所以我覺得這方面我們可以認真的考慮一下,訂一個很明確的guideline,規定這個東西如果確實會有洩密或是資訊傳輸方面有疑慮,那我們要經過怎樣的把關,即使是made in China,如果我們的系統廠商可以確認幫我們做所有的安全檢查,那也沒有關係。當然就像剛剛鍾佳濱委員講的,系統廠商部分當然它的中資成分也是要考慮的,但是我們最後還是要追根究底,不是只有到那一層。

主席:請立法院林秘書長說明。

林秘書長志嘉:主席、各位委員。好的。

吳委員怡玎:再來也是接續這個議題,剛剛周委員提及,我們在疫情剛開始的時候,一直擔心大家如果要居家隔離或是怎麼樣,沒有辦法來院裡開會了,我們到底該怎麼辦?當時其實我們也有提出要求設立可以線上開會、甚至於有可以投票的系統,因為我們需要你們的協助,至少把這些軟硬體都……

林秘書長志嘉:建構好。

吳委員怡玎:對,都建構好,那之後就是院長一聲令下,就我們到底可不可以投票這樣子而已。

林秘書長志嘉:是。

吳委員怡玎:這件事情現在處理得怎麼樣?

林秘書長志嘉:跟委員報告,我們資訊處針對這部分做了很多努力,現在我們的軟硬體建構已經完成,投票的部分也是可以做。

吳委員怡玎:應該這樣講,因為我們現在輸出的案例越來越多,以我自己的經驗,假設說突然間宣布我們都要在家工作了,我從來沒有看過資訊處有誰來幫我set up我的筆記型電腦,或者是我們辦公室的人如何在家可以去access我們國會圖書館或是立法院一些比較機密的資料,就是從來沒有一個人到我的辦公室,我不知道是不是有到其他的辦公室去做這樣的設置。因為就算是你東西都ready了,可是你要到各個辦公室去建置,那是要花時間的,我希望這件事是否可請資訊處說明一下,我們什麼時候可以?

林秘書長志嘉:好,那我請處長補充說明一下。

主席:請立法院資訊處張處長說明。

張處長孟元:主席、各位委員。第一個跟委員報告的是,全院沒有中國性的產品,我們的電腦是HP的,那大同公司這件事情,我們是昨天……

吳委員怡玎:可是HP還是made in China,不是嗎?

張處長孟元:它是全球的,它……

吳委員怡玎:當然,可是它是made in China,不是嗎?

張處長孟元:不是喔!我們是新加坡的,我們特別……

吳委員怡玎:made in Singapore?

張處長孟元:是。第二個,大同公司股權的部分,我們也是直接閱報才知道的。

吳委員怡玎:不是,我只要你回答遠距開會這件事什麼時候可以到各個辦公室設置好,假設我們真的有需要的時候,我們馬上可以開始。

張處長孟元:應該立刻就可以做了,因為已經全部都ready了,而且我們換了硬體……

吳委員怡玎:我剛剛就講了嘛!我現在如果在家裡,你跟我說我要開始在家工作了,我都不知道我要怎麼做,就是你沒有在我的電腦上set up好。

張處長孟元:沒關係,我們會立刻安排來裝,我們在各委員會的硬體資訊設備也提升了,所以視訊會議的效果會比原來測試的還好。

吳委員怡玎:OK,可以跟我說你們的規劃嗎?這件事涉及的不是只有我而已喔!這是所有一百多個委員,你都要去設置的。

張處長孟元:目前程序委員會所有委員的Notebook已經安裝完成了,其他委員的部分我們會陸續安裝,我們排了schedule。

吳委員怡玎:那你們的時程是?

張處長孟元:我們會後跟各委員辦公室連繫,因為大家最近在審預算,每個辦公室都很忙。

吳委員怡玎:OK。那你們預期什麼時候?我覺得忙歸忙,我們是連聽說這件事情都沒有聽說。

林秘書長志嘉:既然委員關心這件事,我們就……

吳委員怡玎:你就給我們一個時間,讓我們知道你們多少時間之內可以完成。

林秘書長志嘉:好,其實我們已經ready了,只是因為現在國內的狀況好像還沒有這麼緊急需要用到視訊,所以那時候就只有程序委員會的委員都已經完成,現在委員認為事實上每一個委員也希望能夠把這部分都ready好……

吳委員怡玎:當然要。

林秘書長志嘉:這樣我們就會從今天開始請資訊處分階段,可能會最短時間內……

吳委員怡玎:我想這很簡單嘛!至少……

林秘書長志嘉:一個月左右就到所有委員的辦公室把它建置好。

吳委員怡玎:沒問題。

張處長孟元:因為後面我們原本提升的規劃是採硬體方式,如果在委員會的時候,在現場是不需要安裝的,所以這是有不同的情況。

吳委員怡玎:我所謂的到時候不是在現場,因為現場就沒有問題了嘛!

張處長孟元:對。

吳委員怡玎:下一個問題是有關見習的部分,教育部底下有一個青年發展署,它有提出大專生到公部門見習的計畫,而且這是有給見習津貼的,我好奇的是立法院這邊是不是也可以徵詢,因為提供見習的機關包含中央機關,包括總統府以及五院及所屬的各級機關,我想請問一下,這件事情我們是不是有辦法可以在明年開始跟教育部申請?

林秘書長志嘉:關於這部分,我們人事處應該可以跟教育部針對他們的計畫做溝通,看是不是我們要怎麼配合或怎麼弄,既然委員有這樣的提議,我們很樂意來做。

吳委員怡玎:那可不可以給我一個時間,讓我們知道你們溝通得怎麼樣?

林秘書長志嘉:我想會後我們就可以去溝通,因為這好像是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的一個大專公部門見習計畫,我們應該立刻就可以跟青年發展署來溝通,詢問到底這個計畫的狀況是怎麼樣以及見習的情形如何。

吳委員怡玎:OK,那再麻煩人事處長那邊溝通過之後跟我辦公室說明。

主席:請立法院人事處吳處長說明。

吳處長福輝:主席、各位委員。委員,我先補充報告一下。青年發展署有徵詢我們,我們也有徵詢各單位,其實各單位都跟我們說沒有需求,但是沒關係……

吳委員怡玎:單位是包含我們委員辦公室嗎?

吳處長福輝:我們是不處理委員辦公室這一塊。

吳委員怡玎:因為我們辦公室的助理也是跟立法院領薪水的嘛!因為你可以想一下,其實我們委員辦公室是沒有辦法幫……

吳處長福輝:所以委員的意思是,包括委員辦公室我們也要去徵詢的意思就對了?

吳委員怡玎:是。

吳處長福輝:那我們會後來研究,因為我們本來只針對院內的行政單位,他們沒有需求,我們就沒有開出名額,如果……

吳委員怡玎:OK,那我們希望也可以到委員辦公室。

吳處長福輝:好,那我們會後來處理。

吳委員怡玎:好。謝謝。最後很快地請問一件事,我看到今年的預算裡面有一個首長的專用車,這是3,500cc的,過去我們的首長專用車也大概是3,000cc,我只是好奇為什麼今年有一部新的車,而且是250萬元,這個其實比總統府的首長專用車還要貴?

林秘書長志嘉:這部車不是一般的轎車,是七到八人座的車。

吳委員怡玎:那我好奇為什麼會有這樣子的需求?因為往年沒有嘛!連總統府也沒有。

林秘書長志嘉:這七到八人座的車子也有點像公務性質,它不是轎車……

吳委員怡玎:你們規劃這個使用用途是什麼?

林秘書長志嘉:譬如我們院長也許有機會跟外國的議長等等貴賓一起出去參訪,類似這樣的情形。

吳委員怡玎:總統府更常接待外賓,如果總統府那邊都沒有編列這樣的車,我好奇的是,當初你們這樣規劃的依據是什麼?

林秘書長志嘉:以前我們好像也沒有這樣,現在大概是因為我們國會對於國會外交和重要國賓有這個需求啦!

吳委員怡玎:我們看過許多國會外交的畫面,從來沒有看過坐在同一輛車的。

林秘書長志嘉:有的。

吳委員怡玎:因為會有安全上的疑慮。

林秘書長志嘉:是外賓嘛!有時候我們會陪同……

吳委員怡玎:對,我的意思是說,總統府是外賓接見最多的地方,而都沒有做這樣的規劃,我好奇為什麼立法院會有這樣的……

林秘書長志嘉:委員可以想像,譬如我們院長邀請某國的國會議員來,也許是兩、三個人或是四、五個人,我們院長要陪同參訪宜蘭或是那裡,然後一起乘坐這樣的車,我想也許會有需要。

吳委員怡玎:我只是提醒,總統府首長的專用車也是110年要換了,他們編列的預算是118萬元,而立法院編列是250萬元,差距還滿大的。

林秘書長志嘉:這是七人座的車子,是類似休旅車,是公務用的休旅車……

吳委員怡玎:我知道,也有空中巴士啊!就是交通工具嘛!當然不一樣的東西就不一樣價錢,我只是不瞭解為什麼要買到這個等級的東西,我是跟總統府來比較,而且不瞭解價錢怎麼可以差這麼多,因為如果以接見外賓為理由的話,我想總統府接見的外賓是不比立法院少的。沒關係,你們再想想,謝謝。

主席:請鄭委員運鵬發言。

鄭委員運鵬:(10時13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吳委員問到那個座車,其實那是多人坐的,所以秘書長要講清楚,不是院長的備用車。

主席:請立法院林秘書長說明。

林秘書長志嘉:主席、各位委員。對。

鄭委員運鵬:因為捷克的議長來訪之後,可能發現有這個需要,如果下次再多幾個議長來臺灣,我覺得大概就不會質疑這樣的功能。秘書長,請問有其他的國家要來嗎?

林秘書長志嘉:我們當然是希望越多越好,但是因為受到疫情關係,或是其他的因素,不過我們總是希望有多一點像議長這樣的重要貴賓來訪。

鄭委員運鵬:總統府如果接待外賓的話,外交部會處理,立法院接待外賓,可能外交部不一定有辦法全程,比如像這次捷克團來要去宜蘭,那個行程就是立法院自己排,所以可能就不方便請外交部協助。其實外賓來訪對於立法院來說並不是這麼常見的事,我們大概就是配合其他國家的元首和政要,尤其邦交國,那部分外交部會處理,所以如果你們可以買的話,我們可以主動去提供給外交部、總統府甚至行政院使用。

林秘書長志嘉:我們是只買一輛。

鄭委員運鵬:繼續請教秘書長,我們算朝夕相處,其實有很多也不需要質詢,不過有一些公務上細節的事情,在這邊跟秘書長請教一下,也希望你現場可以承諾就處理掉。

林秘書長志嘉:好。

鄭委員運鵬:現在我們國會的網路公開資訊算很完整,都會完整公布各委員會的議事錄,完整的議事錄可以從第8屆開始,慢慢的往回回溯,我覺得慢慢做是沒有關係,這個會期比較特別是又要成立修憲委員會,我是第6屆、第9屆、第10屆這三屆的立委,但是我沒有參加過修憲委員會,這個修憲委員會應該也是眾所期待,現在看起來第5屆跟第8屆都有修憲委員會,對不對?

林秘書長志嘉:沒有錯。

鄭委員運鵬:現在看得出來第5屆這個特種委員會曾經成立過,但是以目前來看,第8屆的修憲委員會有完整的資訊,但是第5屆現在看起來只有一張,只有一個頁面,並沒有完整的議事錄。秘書長,因為馬上就要召開會議,是不是可以趕一下?在修憲委員會要成立的時候,讓所有有興趣的朋友和媒體能夠有資料可以查詢,這個沒問題吧?

林秘書長志嘉:這個我們來補。

鄭委員運鵬:第二個,以我的觀察,民意機關的公費預算處理相對來說是不透明,就是地方議會跟立法院,我老實的講,我們這裡面對於費用怎麼支出、怎麼使用,講真的,因為民意機關立法院審行政部門,議會審縣市政府,結果立法院這民意機關的經費反而沒有人在審,就變成由經費稽核委員會在處理。但是對於經費稽核委員會,可能秘書長沒有注意到,我們沒有第8屆、第9屆的議事錄,第10屆只有一次,所以反而變成我們民意機關的預算在形式上沒有人監督,我覺得這個全部都要上去。經費稽核委員會裡面的議程,其實有幾次有被媒體披露過,都會有一些不公平或者大家無法理解的現象,立法院的行政作業也不是沒有發生過弊端,所以我在這邊強烈要求,這是要求,我們的經費稽核委員會的所有議程、決議和議事錄全部都要上去。

林秘書長志嘉:好的。不過,委員,現在經費稽核委員會開會的狀況也是實況轉播耶!

鄭委員運鵬:把議事錄放上去跟實況轉播是兩回事,實況轉播完了之後就沒辦法回溯,這是另外一個議題,有很多委員要求除了直播之外,檔案都要提供可以隨選,這個可以做到吧?

林秘書長志嘉:好,這沒問題。就是事實上我們的實況轉播也是透明啦!

鄭委員運鵬:意思是夠透明。

林秘書長志嘉:議事錄一定就按照實況轉播一樣處理。

鄭委員運鵬:一定要上去,這沒有什麼好隱藏的,好不好?提供全民監督,這個應該要做。

林秘書長志嘉:沒有問題,我們完全如委員建議的來執行。

鄭委員運鵬:謝謝秘書長。

再來是各委員會每次在審預算都會被要求無紙化作業,不必要的印刷品都可以不用再印,我覺得立法院應該比行政部門走得更快,因為畢竟我們的印刷品項是少的,有時候像會議紀錄、議事錄或是議事程序,那個真的沒有辦法無紙化,可是像我桌上這一疊應該可以無紙化,包括立法委員通訊錄,講真的,大家都沒有看過啦!另外這是一屆發一次,還有手冊也是,而這個是法條啦!大本的則是常用法規這邊都有嘛!

林秘書長志嘉:跟委員報告,我知道委員對無紙化的要求,其實我們真的很認真去做,我們甚至到每個委員會去問每個委員要不要這個資料?因為有時候委員就是要啊!

鄭委員運鵬:你不給他,他也不會要了,其實現在都用智慧型手機了,誰還在用這個?我就不信,是放口袋嗎?

林秘書長志嘉:可是真的有委員用。

鄭委員運鵬:你也不需要為了少數的委員,不然就印10本嘛!你們印多少本?

林秘書長志嘉:我們會依照你的建議,我們來澈底落實,我們就問每個委員要不要這個資料?如果要就印給你,如果委員真的不要,我就不印。

鄭委員運鵬:也可以,你跟他講上網就可以看到。鄭麗文委員,我們鄭氏宗親心有靈犀,我們有共識,我們就少量嘛!我不知道你們現在印幾本,可能印1,000本,現在可以減到100本。

林秘書長志嘉:沒有印那麼多啦!我們也是儘量減少。

鄭委員運鵬:秘書長,你講儘量減少,我現場拿個東西舉例給你看啦!像職員通訊錄,我就不信這個有人要,對不對?那你印這個幹嘛?所以現場就可以告訴你其實有很多你們沒有想到的,我沒有怪你們的意思,這些通訊錄在網站上都找得到,也不會因為上網就完全揭露,因為需要帳號跟密碼,所以我建議你們可以上網的部分都上網,包含行政部門那些國會聯絡人,其實你都可以上網,加入網站裡面的通訊錄就好了,不用印一大堆啦!這沒有什麼人情可做,以前我們立法院還會印小本的記事簿,印得像金磚一樣,現在也沒有了嘛!所以都可以減少,減少浪費其實省不了多少錢,但是做個示範,小事情跟你們建議。

林秘書長志嘉:謝謝委員的建議,我們會按照這樣的方向來做。

鄭委員運鵬:最後是深水區,我們有幾位委員現在還在押,當然這是很少見的,外面可能會認為民意代表常常有犯罪,但是其實是很少見,所以這次我們在討論,無論是地方法院也好,或是司法院也好,還有法務部,他們跟立法院怎麼溝通,我們才發現說根本無前例可循,秘書長對吧?這個狀況是無前例可循,如果要回溯,很勉強算是十信案,沒有錯吧?

林秘書長志嘉:對。

鄭委員運鵬:所以狀況都不同,偵查程序也不同,我們先不要說這一次的狀況怎麼樣,可是有幾個部分必須要定義,第一個,立法院現在有幾位是在押,還有一位立委現在在服刑,但是他服刑的那個案件本身跟他立法院職權無關,還在服刑。結果外面都會認為他們這些委員,服刑的已經判決定讞,只是跟職權無關,但是在押的部分,我們以無罪推定,這沒有問題,但是他們能不能領薪水?他們的助理能不能領薪水?他們的選民服務費該不該給?這部分大家都是用喊的,以前第一屆、第二屆的案例,沒有報到是沒有領薪水的,立委是這樣。現在因為秘書長有公開表示委員的薪水還是有,有委員放棄,那是他個人的選擇,我認為要把這部分定下來,不要由個人選擇,如果以社會觀感來說,算你倒霉,雖然無罪推定,但是在押而沒有報到,我認為沒有報到就不應該領薪水,如果你後面出來了,並且報到了,我補給你沒有關係,因為立委的薪資跟議員不一樣,議員還有出席費,立委沒有,我們是領月薪的,所以這三項不要變成大家各說各的,然後外面都會質疑立委又沒來開會,為什麼可以領錢?

有辦公室告訴我有助理費,但是沒有選民服務費,變成我給你助理,但是不能服務,立委也不在,我覺得這不對,要就一視同仁,如果立委在裡面,不管是判決確定在服刑,或者在押當中,沒有薪水,等到他報到再說。但是如果你給他助理的薪水,選民服務費這部分,我認為一併給,這是一致的原則,關於這個問題,你們討論看看,我沒有定論,但是我希望以後不要因為每個個案的不同,而有不同的結果,好不好?

林秘書長志嘉:其實這部分我們是按照慣例來處理,因為如果他還有委員的身分,你說不給他歲費公費,我們是沒有辦法做到。

鄭委員運鵬:但是他沒有報到。

林秘書長志嘉:但是他有委員身分。

鄭委員運鵬:有委員身分就可以領?所以這個問題,你們要討論。

林秘書長志嘉:是。

鄭委員運鵬:我覺得外界不理解,我本來的認知……

林秘書長志嘉:因為他具有委員的身分,有委員的身分……

鄭委員運鵬:我先跟主席再借個時間,我最後還有一個問題要請秘書長說明,不會太久。

所以就這個部分,我們兩個人見解顯然可能不一樣。

林秘書長志嘉:對。

鄭委員運鵬:我認為有報到之後,因為憲法有會期,有法定會期,有報到就來,我補給你,我可以接受;但是你說人沒有來,現在就押在那裡面,他可能還是定讞服刑,如果說他還可以領薪水,但是他又沒有選民服務費,這件事情你們要怎麼解釋?我認為一致的標準要講好,甚至你要提到院會給大家公決,把它法制化,我認為這應該要做的。秘書長,你研究看看,我們不用在這裡爭執。

林秘書長志嘉:好,我們會再研究。

鄭委員運鵬: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第八項「立法委員除現行犯外,在會期中,非經立法院許可,不得逮捕或拘禁。憲法第七十四條之規定,停止適用。」,現在發生的問題是什麼?我認為立法院還是要做個決定,請你跟法務部、司法院,大家來談一下,三個院要談一下我們的標準是什麼。第一個,會期的定義到底是報到日或是開議日?上次那個公文很清楚,它也不是9月1日,也不是開議日,那自己在地方法院決定什麼時候要發文給立法院,這個是不對的!但是發了就算了,因為這很少見,之前無例可循,所以我就不計較這次到底是怎麼做,也可以以這次的結果來做為未來的標準程序,這也可以。所以我們會期的定義,剛才提到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到底是報到日還是開議日,我們要定義一下。

第二個部分,延押跟續押──檢察官跟法院的這個部分,雖然都是法院決定,但是是不是要再經過立法院同意?你在非會期中的逮捕跟羈押,結果你要延押,這次就是這樣,遇到立法院開議了、會期到了,到底要不要經過立法院同意?這也要定義。

第三個,立法院的同意,憲法上面所寫的同意程序是什麼?這次很臨時,所以我們用臨時的報告事項處理。

林秘書長志嘉:朝野協商……

鄭委員運鵬:以後要不要用臨時的報告事項去處理?我們那時候討論就有談到如果你不用這個方式,再3天法院也不敢放人,結果他只能押在法庭的拘留室,不要管他的身分是什麼,這都不符合人道。所以剛好開院會,我相信地方法院也不曉得,所以這三個事情是現在必須要有定義跟標準程序的,是不是可以用這一次的案子,你們討論看看,如果在立法院這邊,你們不方便決定,那麼就由院會來決定,我相信這個給國人一個交代,不管是他的歲費、公費、薪水也好,不管是這幾個問題要定義也好,給大家一個交代,以後就照這樣運作,好不好?

林秘書長志嘉:好。

主席:謝謝秘書長、謝謝鄭委員。幹事長的深水都有炸彈!

請鄭委員麗文發言。

鄭委員麗文:(10時26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秘書長,我想臺灣的立法院,國會是一個國家民主最重要核心運作的一個機制,非常重要,感謝之前各黨派委員的質詢,其實都有關切到,包括遷院的問題、包括一些重要的國會改革的問題,剛剛周春米委員也已經都提到了,我相信在臺灣,國會在硬體上嚴重簡陋,這是一個非常明顯的事實。我們先講硬體好了,因為剛剛在講遷院,這也是討論永遠不會有結論跟共識的一個題目,因為就現在的腹地,大家會覺得遷院才能夠徹底解決國會空間不足的問題,包括我們連一個像樣的國會圖書館都沒有,這是最簡單的,更不要講我們平常會議室嚴重的不足,然後你看在國會裡頭,記者這樣到處流竄,因為我們除了黨團開記者會之外,個別委員要開記者會,要找一個像樣的場地都很困難,或者是都經常客滿,所以這些問題其實是長期存在的,對於國會的形象、對國會問政的品質都有非常嚴重的影響。

所以第一個,我想要呼應剛剛不分黨派委員都很關切的這個問題,現在立法院的態度,因為秘書長剛剛也聽到前面有不同的委員提出不同的案子,而我剛剛也講了,因為立法院長期在臺灣的形象是非常不好的、很負面的,所以一旦談到硬體上的重新擴充,大家就會說自肥,或者是引起更多的爭議,最後總是不了了之。但是如果國會在軟硬體上面沒有一個真正的決心,好好澈底做一個改革,事實上國會的功能不彰,而且惡性循環。

我剛剛講到硬體,還有軟體的部分,首先我還是要先呼應一下剛剛周春米委員講的,我們這個委員會也實在是太奇怪了,我第一天進來都覺得我到底是要看主席,還是要看這邊,怎麼一個在這邊,一個在那邊,所以我附議周委員,好不好?

主席:請立法院林秘書長說明。

林秘書長志嘉:主席、各位委員。好。

鄭委員麗文:因為當時是段宜康委員要求要改的,但是你看其他委員會並沒有跟進,所以對於這個設計,我們自己也覺得有種種的問題,我就不再重複,剛剛周委員有講過了。最簡單的方式就是恢復跟其他委員會一樣,除非我們想到一個很棒的設計,其他委員會也跟進,否則我覺得就恢復跟他委員會一樣,因為這也牽涉到譬如剛剛你們在討論康園那塊地到底要不要蓋大樓的問題?這很兩難,這牽涉的是到底要不要遷院?如果要遷院,那麼就不要再花大錢在現在這個院址上面;如果不遷院,那麼就要開始來思考在舊有的腹地裡怎麼改善。

林秘書長志嘉:是。

鄭委員麗文:另外還有軟體的部分,以及國會真正改革的部分,因為剛剛大家也都提到難得這次有修憲委員會,當年我還跟游錫堃一起代表民進黨進行修憲的工程。那麼講到國會的改革,譬如大家第一個想到在罵的就是國是論壇,因為現在它擺明就是一個狗吠火車的地方、就是一個羞辱國會議員的地方,大家也講了很多年,關於存廢,是不是應該把它廢掉?第二,剛剛也講到,我們的委員會嚴重不足,會議的時間又很有限,但又有很多法案和預算,大家長期認為立法院議事效率不彰。然而問題是,一個委員會裡有這麼多部會以及主管,怎麼可能呢?

我們的委員會嚴重地不足,這就牽涉到我們立法委員的人數也不足,一旦委員會要多設,一個委員會就剩沒幾位委員了。我當然同意,也知道您的意思,因為這會牽涉到修憲,也牽涉到我剛剛提到的立法委員人數問題以及選舉制度的問題。從上次修憲到現在已經二十多年了,實施下來的確也有一些真的很值得檢討的部分,在實質運作上出現了很多問題。

我去過很多國家考察,先講硬體的部分,不管是數百年的老國會,還是擁有最新科技、技術與現代設計的國會,我們看了很多,也非常感慨。人家即使是百年的老國會,其功能和設計都真的比我們好很多。每次不只是我們自己使用很困難,外賓來的時候,也會覺得很不好意思,我們最驕傲的是民主,結果國會卻如此簡陋,有時覺得實在是有一點不好意思。

我去訪問過很多國家,他們對選舉制度都有很多討論,我的意思是,同樣地,我當然知道要求立法院提出會很奇怪,甚至我們就算有版本,在修憲委員會提出要通過恐怕也不容易,但是如果不開始真正嚴肅而認真地討論的話,就很難有形成共識的一天,永遠也不會有國會改革的一天。

你也當過立法委員,每個立法委員都知道國會問題一籮筐,這是要怎麼展現國會真正的功能?大家每年都在罵,罵了也沒有真正針對問題核心進行改革。如果今天有難得的機會,朝野政黨都希望起碼能夠開始研究、討論和對話,我覺得這都是形成共識的開始,雖然說不一定要在我們這一屆立法委員完成或啟動這些改革,但如果可以當然是最好。要是能慢慢地形成共識,或許可以在下一屆,否則不管20年還是30年都不會改革。

臺灣在這個世界上民主發展的先進程度與我們的國會實在是遠遠地不搭也不速配,所以我先echo剛剛周春米委員及李貴敏委員針對法制局和預算中心的發言。我們立法院真的很可憐,所以我要請教秘書長,方才我沒有聽到您清楚地答復我們對遷院的態度究竟是如何?

林秘書長志嘉:有關我們對遷院的態度,現在院長是有強烈的企圖心,也很感謝委員剛剛所提的這一席話,你真的講到了我們大家共同的心聲,也是我們國會目前所遇到的困境。我們在院長的企圖心和領導下,很希望這一屆至少可以做到遷建有一個計畫出來,甚至能有個地點出來,如此才能對這一任有所交代。

鄭委員麗文:過去立法院裡面也提過很多地點,譬如我個人就覺得圓山飯店是個非常好的地點,希望我們在討論的時候可以摒除黨派之私與意識形態,不要把這些都政治化,因為一旦政治化之後就不可能做了,我們真的要認真地為臺灣的國會,讓它真的像個樣子,所以最起碼我們要從國會的尊嚴、功能、形象很中性地出發。就誠如您說的,我相信這一定才是朝野大家可以形成共識的基礎,謝謝。

林秘書長志嘉:謝謝鄭委員。

主席(蔡委員易餘):請賴委員香伶發言。

賴委員香伶:(10時35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辛苦的立院同仁,這是我來這裡的第8個月,感受到立院工作強度之高,跟各部會比起來,相信立法院的工作同仁應該是非常辛苦,不曉得立院同仁的離職率高不高?轉調其他機關的多不多?

主席:請立法院林秘書長說明。

林秘書長志嘉: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立法院是有名的,進入立法院就像黏著劑一樣,會一直做到退休,大家很喜歡立法院。

賴委員香伶:這樣嗎?所以不會因為強度很高,可能就轉調其他機關?離職率不高就對了?

林秘書長志嘉:相對來說,離職率不高。

賴委員香伶:昨天審議美豬的案子,都質詢到七、八點或八、九點,之前在審查國民法官法的時候是以24小時不斷電的方式在處理。對於這樣的工作環境,雖然我上次在質詢考試院相關法規時一直提到公務人員的工時問題,其實除了週休二日、一天8小時之外,並沒有為他們訂出加班的上限。我知道在預算的規範上,他們只能領20小時的基本額度,但專案加班可能可以簽到70小時,至於有沒有超過?一定會!這些超過的部分,不曉得立院的作法是什麼?其他單位應該就是補休或做一點抵充。

我想,我還是回歸關懷身心健康的角度就教秘書長。以現在立法院的員額編制來看,扣除職員(公務同仁)後,駐警、工友、技工、駕駛以及約聘僱加起來基本上應該超過三百、四百位。

林秘書長志嘉:超過。

賴委員香伶:在這樣的人數規模之下,職場的健康促進也是立院重要的工作。在法規上,也就是職安法,我之前也向游院長提過,雖然立院有醫務室,但這樣的編制規模和作法其實並不合規,現有的法制面是要求,只要適用勞基法,50人以上就要僱用或特約醫護人員,這類的醫護人員並不是在醫務室的醫護人員可以擔任的,而是必須要有職業醫學相關背景的。不管特約還是僱用,都要做職場健康促進、職業病預防以及職場健康的管理等。目前來講,請問這方面是總務處還是哪個單位在處理的?

林秘書長志嘉:這是總務處的。

賴委員香伶:請問目前有沒有特約職業病的相關醫師進行例行必要性的職場健康促進工作?

林秘書長志嘉:一般來講,我們有醫務室……

賴委員香伶:所以還是沒有嘛!那我還是要慎重。以前我在勞動局的時候,我是不敢隨便來立院勞檢的,但我們會來宣導,所以我也建議總務處可以就教勞動部職安署,既然我們的人數超過了,有300人以上,就要更密集地進行相關的臨場服務和處理。到目前為止,雖然我們超過300人,但卻沒有聘用或特約職業醫學相關背景醫師的服務計畫,我覺得這個部分就是違反規定,希望能在一個月內把這項工作儘速補起來。

林秘書長志嘉:這個部分是不是就請總務處來補充,畢竟他們是第一線的執行單位。

賴委員香伶:請讓我知道目前的執行狀況。

主席:請立法院總務處周處長說明。

周處長傑:主席、各位委員。目前我們只有醫務室,但卻沒有特約醫師,我們的特約醫師都是從臺大、榮總等大醫院約聘過來的,會以臨時兼職的方式進行,並不像委員講的……

賴委員香伶:依規定就是必須有這樣的人跟你們特約、被你們聘僱,你們不聘醫師也沒關係,但也要特約醫師進行職場健康服務的促進。

周處長傑:有特約。

賴委員香伶:這些特約醫師要做什麼呢?基本上,他們要針對這三百九十幾位適用職安法的技工、駕駛或是約聘人員,瞭解其職場的身心健康狀況及定期評估,需要配搭別的計畫,這些你們的預算就可以編列,本席認為這是一定要做的事情。

第二個比較特別的是公費助理,每位委員最多聘僱10位到15位,依法規是50人以上就要設置剛才說的這些計畫,但是每位委員沒有辦法單獨承擔職安法要求的相關配套計畫,怎麼辦?所以還是要回歸到立法院的機制,擴大你們的服務量能,把公費助理臨場的健康維護也納入你們的適用範圍、對象。可不可以研議?

林秘書長志嘉:這個可能需要研議啦!因為現在所有助理的雇主就是立法委員,我們沒有辦法管理公費助理

賴委員香伶:對,本席知道。第1頁的健康保護規則,同一工作場所,視場所的規模、性質等等,這裡所謂的場所,不一定是直接僱用的工作環境。比如以這個環境為例,如果今天清潔阿姨在這邊受傷,以責任歸屬範圍而論,秘書長,你們還是有一定的關聯性及義務。雖然每個委員聘僱的公費助理人數無法達到法定最低50人以上的規範,但是這個工作環境都是您在負責,我們相關同仁也是面對這個環境。

所以不管是職業的健康、環境,或是等一下會問到的,例如身障的無障礙設施、性別平等的規劃等等,在我們的環境中都需要一再檢視。本席希望先就職安法的規定設置職醫護,一個月內能不能提出你們簽約的資料以及服務的頻率,還有現在的執行狀況?這是第一個要求。

第二個是剛才各位提到的空間,本席不再贅述,以現場來說,右下角是內政委員會的質詢台,我們現在所在的位置,從本席就任就是這樣,我們也不曉得哪個比較好,剛才這樣聽起來,當年段委員也有提議。這樣的執行方式應該超過一屆以上了,相關評估該由誰做ending?還是由誰做調整?責任在誰?是當時提案的委員嗎?但是他已經不在立院,現任的委員可以要求嗎?這點我們也不了解。

這也是總務處的責任嗎?那就請處長做決定好了,因為不曉得要由誰ending這樣的評估。如果要做評估,總要有KPI值才知道好不好;如果做民調,委員會的15位委員也來投票,讓你們可以啟動規劃、執行,好不好?

林秘書長志嘉:好的。我們會評估,也會諮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所有委員,如果大家希望朝某個方向處理,或是回復到原來的狀態,我們會做處理。

賴委員香伶:希望這個會期有答案。雖然這樣說話也滿親切的,但是當大家劍拔弩張的時候,又覺得距離近了一點,如果可以遠一點,也可以讓彼此有點距離。最後一個小議題,我們向總務處詢問現在性別友善廁所的建置情況,本席知道上一屆性平會就有提出這樣的政策方向,同仁也很努力去找空間,原本的決議是希望有六間性別友善廁所,甚至在男廁也可以布置尿布臺等等,可是目前的進度只有三間性別友善廁所,有布置尿布臺的男生廁所大概只有三座,未來是否可以達到原來的規劃?

林秘書長志嘉:我們有在努力啦!因為這個……

賴委員香伶:有什麼困難?

林秘書長志嘉:很多同仁和委員都覺得女孩子不敢用這種廁所,也會造成很多麻煩,所以有阻力。

賴委員香伶:所以我們應該做一些示範,用這樣的方式推動。

林秘書長志嘉:對。說到性別友善,意思是說男性、女性都可以用。

賴委員香伶:在整個工作環境,加上助理的話,以性別比來說,到底是男性還是女性多?還是差不多?

林秘書長志嘉:應該是差不多,有時候女性稍微多一點。關於性別友善廁所,也許我們還要多做宣導,不然的話,有些廁所女孩子不敢進去。

賴委員香伶:現在只有三間,設置地點在鎮江街1樓、青島一館、青島三館,是採用「間」的方式。本席覺得既然第一屆性平會已經提出,現在是第二屆,陸續也有委員會針對這個部分要求,本席覺得你們最起碼要做到一年多一間,這樣才能逐年達成這個目標,好不好?這也是總務處的業務,請你們多努力。

林秘書長志嘉:好啦!我們會克服困難,也會儘量宣導,事實上這是為大家好,但是有很多人認為這樣反而造成他們的困擾。

賴委員香伶:有些觀念會走在前面,一開始大家可能比較不能接受。為什麼當時會有這樣的提議?就是因為有它的特殊目的,這是朝進步的方向前進,不管是跨性別或性別認同,現在都已經是多元性質,既然立法院負責立法,自己在執法方面和觀念上都應該走在前面。以上,謝謝。

林秘書長志嘉:好的,謝謝。

主席:請劉委員世芳發言。

劉委員世芳:(10時46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大家都辛苦了,因為你們不是只服務立法委員而已,包括出入立法院這一千、兩千人,也都是你們服務的對象。本席要先和秘書長說一下立法院同仁們多年來的努力,很多職員、同仁對人的服務態度都相當好,當然這也是基本的,這樣也可以塑造立法院常任文官的做事態度。

再來本席要問幾個問題,希望秘書長可以回答本席。第一個就是7月30日和9月12日議場遭到破壞,你也知道這件事,因為你在現場。立法院已經在政府電子採購網招標搶修工程,全部的花費並不多,這筆錢是由立法院出嗎?還是由國民黨出這筆錢?

主席:請立法院林秘書長說明。

林秘書長志嘉: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已經行文國民黨,希望國民黨照價賠償,總共是41萬元。

劉委員世芳:他們會賠償嗎?

林秘書長志嘉:新聞媒體有報導他們願意賠償,但是目前還沒有賠償。

劉委員世芳:所以國民黨在7月30日說該負責就負責,9月12日突然改了,改口說其他黨團賠,他們就賠。慣例也是這樣嗎?

林秘書長志嘉:對,他們希望我們拿出其他黨團賠償的資料。上一屆有類似的狀況,當時時代力量也有破壞的行為,所以我們有要求他們賠償,最後時代力量也有賠,我們有把時代力量賠償的收據給他們看。

劉委員世芳:所以國民黨團大概賴不掉,最後還是會要求他們賠償。

林秘書長志嘉:對,他們應該會賠償啦!

劉委員世芳:秘書長,如果國民黨團願意賠償的話,我們來看今年的預算,尤其是決算的時候,這筆錢不可以列入立法院的支出,因為這是國民黨團應該賠償的,你們只是代為執行復原、復舊,對不對?

林秘書長志嘉:對。

劉委員世芳:一定要有這筆進帳才可以。有關立法院遷址的進度,這件事說了很久,游院長是本席的老老闆,他很有決心,但是因為時間的關係,而且還要找地,不管是舊的地或是新的地,其實都很不容易,如果原址重建,有沒有什麼困難?秘書長,本席所謂的原址重建,不是指這裡而已,本席認為包括臺北會館、大安會館都要納入一起重建,因為這是屬於立法委員的職權範圍,甚至肩負未來國會外交的功能。

聽起來大家的意見都差不多,你們編列750萬元的評估規劃預算,有沒有把原址重建這個選項放進去?如果在原址重建,因為這是一棟危老建築,市政府應該也會同意,而且危老建築在容積率方面有比較多優惠,再加上旁邊的青島會館,原址重建是否比較好?雖然我們很討厭這個地方,可是這個地點真的非常好,南來北往很方便,左右鄰居就是行政院、監察院,連總統府都很近,這個地方優劣互見,所以本席想要問問秘書長的意見。

林秘書長志嘉:非常謝謝劉委員的建議,我們編列的750萬元院區發展計畫,本來只是針對康園旁邊,也就是福利社那個地方做重建規劃,並沒有包括剛才委員所提的,比如臺北會館或大安會館的重建,所以委員……

劉委員世芳:本席說的是整個立法院重建,興建的時候當然是一棟、一棟蓋,這樣比較不會影響到立法委員上班。本席覺得你們可以把它納入評估規劃,而不是因為我們有違章建築,所以只重建違章建築的部分,這樣格局太小了。

林秘書長志嘉:我們本來只有規劃那個地方,如果委員建議這麼做的話,我們會把委員的意見納進來,至於這兩塊要怎麼重建,我們也把……

劉委員世芳:因為這樣可以減少購地費用,不過可能還要變更地目等等,那個行政程序很麻煩,不管是臺北市、臺中市都一樣,本席提供這個意見給秘書長參考。

林秘書長志嘉:謝謝委員的建議,我們會納入參考。

劉委員世芳:本席認為如果能這麼做的話,經費可能會砍半,不管未來是200億元或100億元,只要建構大樓就好了,因為土地是現成的。

林秘書長志嘉:對。

劉委員世芳:第二個,大家都有提到,這次捷克議長來立法院,同仁真的非常用心,可是韋德齊在立法院演說,立院的英文官網卻沒有對此發布任何新聞,現在立法院的英文版官網都是在做內宣,沒有對外宣傳。

林秘書長志嘉:我們官網裡面沒有韋德齊的新聞嗎?

劉委員世芳:有嗎?

林秘書長志嘉:應該有。

劉委員世芳:我們並沒有看到,最新一則是上次國民法官法審查的動態。

林秘書長志嘉:委員是說要把它寫成英文嗎?

劉委員世芳:本席說的是英文版。

主席:請立法院秘書處吳處長說明。

吳處長慧玲:主席、各位委員。對,英文版。

劉委員世芳:立法院官網的英文版沒有這則新聞,最新一則新聞是上次審查國民法官法,在8月的時候。

吳處長慧玲:有新聞稿,沒有發布新聞。

林秘書長志嘉:英文版沒有這則新聞嗎?顯然我們漏掉了。

劉委員世芳:本席沒有看到,所以才問你,結果你現在又反過來問本席。

林秘書長志嘉:我很驚訝。

劉委員世芳:這非常重要。不只是你覺得驚訝,本席也很驚訝,所以才會問你。

林秘書長志嘉:這個怎麼可以漏掉?

劉委員世芳:這位捷克議長在捷克的選舉獲得壓倒性勝利,結果我們沒恭喜他,連官網也沒有發布相關消息,好像這個人不存在。

林秘書長志嘉:謝謝委員提出這個問題,這是我們的疏忽,我去查一下,如果真的漏掉,我們會趕快補上。

劉委員世芳:馬上就去做,好嗎?不光是拜會的影片,連他的演說也沒有放上去,這是很嚴重的事情。

林秘書長志嘉:我知道,我也嚇一跳。

劉委員世芳:本席也嚇一跳,所以才會問你。你不要反問本席,因為本席沒看到,除非本席查到的訊息和你的不一樣。

林秘書長志嘉:我們會立刻補上去。

劉委員世芳:另外請問秘書長,立法院有沒有被駭客攻擊?

林秘書長志嘉:關於駭客攻擊,這個數字非常驚人,請資訊處向您說明。

劉委員世芳:本席先問一下,第一個,立法院一定有駭客攻擊,其中也有來自外國的。

林秘書長志嘉:有,非常多。

劉委員世芳:所以本席先問一下秘書長,現在立法院的資安長是哪一位?

林秘書長志嘉:資安長是我們的副秘書長。

劉委員世芳:請問副秘書長,你知道什麼是DDoS嗎?

主席:請立法院高副秘書長說明。

高副秘書長明秋:主席、各位委員。就是透過外站侵入……

劉委員世芳:沒關係。你也知道立法院有遭到外國駭客攻擊,對不對?

高副秘書長明秋:有,我們都有防護。

主席:請立法院資訊處張處長說明。

張處長孟元: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有正式阻擋。

林秘書長志嘉:劉委員,先請資訊處向您說明立法院被攻擊和阻擋的成效。

劉委員世芳:本席只是要告訴秘書長,你們現在是指名由高副秘書長負責嘛!但是按照現在資安方面的通報,本席問過行政院資安處,立法院從來沒有通報行政院,你們的意思是由立法院自行解決嗎?

張處長孟元:不是的。因為我們從來沒有被攻擊成功過,我們有正式防堵。每年大概有五百五十萬餘次攻擊,都被我們防堵了,並沒有駭客真正攻擊成功過。

劉委員世芳:是嗎?你們有沒有懷疑過,說不定裡面還有一些木馬程式?

張處長孟元:因為我們做了……

劉委員世芳:當然,立法院一向都是公開透明,雖然我們每天吵,但是大家都知道,我們很多事情都是公開透明的。不過立法院一定會有一些機密資料,例如我們會審查機密預算,或者有些行政單位、尤其是國防、國安、情報單位等等,他們的資料也會放在立法院的網站。你們認為到目前為止從來沒有被成功駭過,一切都很安全,這表示你們做得很好,但是本席要提醒一下,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這部分還是要特別防護。

因為駭客的攻擊日新月異,現在立法院大概不是駭客攻擊對象的重中之重,但是你們不知道哪一天會發生,所以不管是資安長或是資訊中心,還是要特別防護這一點,因為我們最怕民間和立法院這種公與民之間的介面,這是最難防的,要特別注意有沒有被植入木馬程式或是後門程式,好嗎?至於相關的數字,麻煩主任等一下提供給本席,因為我們下午還要審查預算,本席會再詢問,謝謝。

林秘書長志嘉:謝謝劉委員。

主席(劉委員世芳代):請蔡委員易餘發言。

蔡委員易餘:(10時57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林秘書長,你在立法院服務很長的時間,從過去擔任委員到現在擔任秘書長,立法院討論遷建這件事情也有很長的歷史,甚至有很多不同脈絡。請教秘書長,就你自己的觀察,或是這次立法院遷建諮詢委員會的資料蒐集,依你的判斷,立法院遷建這件事情可行嗎?

主席:請立法院林秘書長說明。

林秘書長志嘉:主席、各位委員。我覺得立法院遷建應該才能澈底強化臺灣國會,因為一個國會如果只是設在原本的女中校址上,就一個民主國家來說,顯然和國會的職等不相符。在這種情況之下,我是贊成遷建的,而且我也很希望在游院長的領導之下,這一屆不但能啟動遷建,而且要進行完整的評估、定案,希望這一屆能朝這個目標努力。

蔡委員易餘:秘書長,本席說一下自己的想法,一旦說到遷建,第一個要面對的問題就是遷往哪裡?以北部來說,土地成本大概都很高,所以會花好多預算在購置土地,而且也有不少委員有不同意見,例如中南部的委員,大家都希望立法院的遷建可以做到區域平衡、首都減壓,這一點是不是能從立法院做起?所以也有很多人希望立法院遷到臺中。

這件事沒有辦法符合每個人的期待,因為有些人的期待是這樣,有些人的期待是那樣,所以這件事情不好決定。而且我們又卡在立法院四年一次輪替,不少委員來來去去,甚至國會的龍頭也就是院長有可能因為改選沒有再連任,所以一些政策又會因為不同院長而有不同的思考模式,這也是立法院很難在四年內完成內部改革、變動的原因,所以本席並不看好這件事情,也不認為會完成遷建。

如果遷建是一個很難達到的目標,我們就應該好好檢討現在所使用的空間。很明顯地,目前立法院有八個常設委員會,這八個常設委員會的會議室分布很奇怪,有三個委員會在群賢樓,剩下的五個委員會在紅樓,其中有的在1樓,有的在8樓、9樓,真的滿奇怪的,如果有外國參訪團來臺灣,想看看國會長什麼樣子、臺灣國會在哪開會,第一,根本就找不到,這樣的分布狀況要怎麼找?

第二個,好像也沒有空間讓外國參訪團參觀,議場大概沒有問題,因為議場的設計很完整,不過本席覺得議場黨團協商的空間太過狹窄,助理都得擠在後面,不方便做意見交流,尤其是遇到一些需要部會聯席的會議,部長們也沒辦法坐在第一排,只有輪到發言時才能擠到前面拿麥克風說話。

林秘書長志嘉:沒錯。

蔡委員易餘:這些都是現在國會很奇怪的地方。本席剛才說過,立法院有八個委員會,還有四個特種委員會,請教秘書長,程序委員會在哪裡開會?

林秘書長志嘉:一般來說,程序委員會都是在紅樓開會。

蔡委員易餘:向別人借?和別人搶?如果有委員要開公聽會、記者會,程序委員會就沒有開會的地方了。

林秘書長志嘉:不會啦!召集委員一定會找到地方開會。

蔡委員易餘:是啊!紀律委員會在哪裡開會?修憲委員會又在哪裡開會?

林秘書長志嘉:這是個大問題。因為修憲委員會不是常設,但今年一定會開會,這一屆修憲也是重要的工作,我們現在是規劃802會議室做為修憲委員會的專屬會議室。但是802會議室比較小,也許召集委員會借大禮堂開會討論,以前修憲委員會都是借9樓大禮堂開會。我們現在就碰到一個問題,如果常設委員會也在開會,有可能教育委員會或財政委員會都會借大禮堂,到時候可能都要協調。

委員說的很有道理,也點出目前立法院的一些困境,我們現在是規劃在802會議室開修憲委員會,但我們也覺得空間實在是不足,所以等到召集委員產生之後,我們會和召集委員好好協商,在委員會開會場地不足的狀況之下,是不是還有其他方法?我們會再思考。

蔡委員易餘:看起來目前只有802會議室適合,但802會議室空間比較小,而修憲委員會的委員組成比常設委員會多很多,以這樣的空間看起來,大概連立法委員都不夠坐。

林秘書長志嘉:剛好啦!

蔡委員易餘:以802會議室來說,可能勉強剛好,看起來9樓是比較適合的地點。

林秘書長志嘉:沒錯。

蔡委員易餘:問題是這個會期又要審查預算,財政委員會大概都會排案審查。

林秘書長志嘉:對。

蔡委員易餘:所以我們找不到適合修憲委員會討論的空間。本席覺得立法院在這方面是有困難的,如果再細說下去,事實上個別委員有時候要召開協調會,空間也是不夠的,例如中興大樓雖然每個樓層都有一間會議室,但是空間也很小,以一個正統國會來說,這樣的空間是不足的。

林秘書長志嘉:對,不夠。

蔡委員易餘:不管是外國人來參訪,還是我們自己人使用,這樣的空間都不及格。

林秘書長志嘉:沒錯。

蔡委員易餘:本席的前提是,遷建這件事短期內還不會有結論,所以我們現在只需要思考一件事,就是讓這個地方像一個現代民主國家的國會,該編列預算就編列預算,把會議空間整理好,委員住的地方還是其次,至少開會的地方要像樣,每個委員會都要有自己的空間,這是我們應該好好面對的問題,這一屆就付諸行動,好不好?謝謝。

林秘書長志嘉:好的,謝謝。

主席:請廖委員婉汝發言。

廖委員婉汝:(11時05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延續蔡委員的問題,其實國會遷建討論很久,大概第五屆時也編列三百多億元預算,但是位址選來選去一直沒有定案,結果現在空軍總部變成停車場,新院區也沒有蓋成,錢也被收回了嗎?

主席:請立法院林秘書長說明。

林秘書長志嘉:主席、各位委員。錢已經繳回國庫。

廖委員婉汝:是繳回國庫還是花掉了?

林秘書長志嘉:不可能花掉啦!

廖委員婉汝:本席聽說那時候是花掉了。原本本席並沒有要問這個問題,只是延續蔡委員提出的議題,因為以最南邊的屏東來說,我們也希望有機會爭取。那時候提出很多地點,包括空軍總部、圓山飯店;當然,現在有些地都賣掉了,本席覺得如果國產署在市區有土地,或是在哪裡有土地,立法院應該重新思考,因為這個地方實在有點小。

當初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到各國參訪國會,每個國家的國會都非常壯觀,而且管控非常嚴格,有些國會進去時,車子連底盤都要掃描,但是我們的國會,到每棟辦公大樓只要有識別證就好了,有時候民眾借個廁所,你們也不能拒絕,對不對?管理有點散漫。不管是委員的研究室也好,或者是開會的委員會會議室、議場也好,唯一最值得參訪的就是院會的階梯,因為大家在那裡拍團體照很方便。

所以本席也贊成思考這個問題,當然蔡委員可能不好意思說,其實當時也提過可以設在中部的省議會,不要每次都獨惠臺北市,像本席每天早上為了8時簽到,不是搭5時50分的高鐵,就是搭6時25分的高鐵,不然根本來不及簽到,你知道本席幾點起床嗎?4時,最晚4時30分。

林秘書長志嘉:委員真辛苦。

廖委員婉汝:對啊!可是沒辦法,因為立法院在臺北。現在高鐵很方便,所以大家覺得一定要回選區,如果選區在中部以南的地方,幾乎都要每天通車,這樣交通費用也是一筆很大的支出,這一點你們也看得出來,委員的交通費用支出是多少?其實我們可以平衡一下,例如改設在省議會,那個地方只要重新規劃一下就好,或許這樣也不錯,對不對?讓臺北人也嘗試通車開會,試試這樣的距離感,本席覺得真的可以思考朝這個方向規劃。

其實不只是剛才說的這些問題而已,國會也要有國會的樣子,可是遷建案一直延宕,政府也說沒錢,其實只要找到好的地點、做好規劃,而且交通又方便的話,就是設在中部又何妨,現在已經是一日臺灣生活圈,把國會設在臺中,例如以前的省議會,其實也是可以的,雖然本席沒有去過省議會,因為本席沒有當過省議員,只當過國大代表,但本席覺得中部也可以思考。

林秘書長志嘉:好的,我們會納入考慮。

廖委員婉汝:請你們思考一下,趕快去做。蔡委員說希望這一屆可以啟動,雖然我們不見得能享受到,也或許有委員可以享受到,但是本席覺得可以思考。因為就整體的管控,或是國會給大家的印象,參加別國的國會聯誼時,看到別人的國會,再想想我們的立法院,都會覺得怎麼差那麼多?本席唯一要肯定的是,這次回到立法院,本席發覺有些不一樣,因為立法院變成一個古蹟,有人來參訪的話,也會編制一些志工解說,本席覺得還不錯。以前都只是帶來照個相,如果是星期一、三、四參訪,因為議場不開會可以開放參觀,但現在慢慢有古蹟的管理概念了。

除了這些之外,本席真正想提的是,有些委員會的椅子從第四屆用到現在,是不是可以換了?就像社環委員會的桌子又高、椅子又大,一張桌子坐不下幾個人,椅子也很難推,而且坐下去就會下陷。我們年紀大了,眼睛又老花,桌子和椅子的比例不對,每次看資料都不曉得往哪裡看。經濟委員會已經換椅子,至少可以調低、調高,年輕人可能無所謂,但是對我們有老花的人來說,戴了老花眼鏡之後,太近看不見,拉太遠也看不見,真的非常吃力,本席覺得這部分應該檢視一下。

以人體工學來說,現在坐的這些椅子都非常有價值,但是坐久了,海綿已經陷下去,對我們這種比較矮的人來說,椅子的高度不對,可是又不能調整,所以這部分可能要更換。本席建議社環委員會的椅子一定要換掉,就和經濟委員會一樣,換成可以調高、調低的,這樣比較好坐,好不好?

林秘書長志嘉:好的。

廖委員婉汝:另外,本席再補充一點,就是有關醫務室的部分,雖然有時候立法委員多爭取一些福利就說我們自肥。現在醫務室進駐的醫師好像比較少,大部分都是醫護人員,之前本席會去抽血,然後送到外面的醫院檢查。醫務室有配置流感疫苗嗎?是否能方便所有委員施打?你們現在還戴著口罩,但我們已經習慣不戴口罩,而且也沒人消毒委員會的麥克風,我們真的是戴也不是,不戴也不是,戴了又不太會質詢。

為了預防,大家認為打流感疫苗可能會比較好。立法院不是只服務委員而已,還有很多助理,其實也可以幫他們打疫苗。當然,如果我們提出這個要求,好像在和民眾搶疫苗,又會被媒體罵。但是本席覺得,國會議員和助理在健康方面都應該注意,希望醫務室及早準備疫苗通知我們施打。因為我們回到地方上都已經是晚上,除了自費去打流感疫苗,不然都無法施打。

林秘書長志嘉:委員的意思是醫務室要提供施打流感疫苗的服務嗎?

廖委員婉汝:對啊!應該有吧?要通知各委員會,助理也可以施打。

林秘書長志嘉:我們職員11月6日會打疫苗。

廖委員婉汝:所以職員比較重要,委員就自己回家想辦法,是不是?其實不只是委員,包括助理、員工都需要,畢竟這個場所接觸的人太多了,所以我們也會擔心。當然,那不是新冠疫苗,只是流感疫苗,不過施打之後總是比較安心,對不對?

林秘書長志嘉:我們請總務處研究看看。

廖委員婉汝:好的,謝謝。

主席(蔡委員易餘):請鄭天財Sra Kacaw委員發言。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11時13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林秘書長,你也知道原住民的選區是臺澎金馬,對不對?剛才有人提到立法院中辦,也就是過去的省議會,可能只有本席常去那邊住,因為本席常到中部,但是到南部就沒有那麼好的地方了,落差非常大。本席並沒有當過省議員,但本席在臺灣省政府工作20年,過去也常到省議會。當過省議員的都知道,以前原住民族省議員的選區只在臺灣,現在本席的選區不只全臺灣,而是臺澎金馬都包含在內,對我們來說,其實這是非常不公平的,因為我們各方面的待遇、福利都一樣。

本席今天不是要談這個議題,「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106年就通過,經過這麼長的時間,對於原住民族語言的應用,原民會不太敢和立法院談,原住民族語言怎麼在立法院落實?根據語言發展法,有時候我們也很想使用自己的族語質詢,也曾經在這裡說過,但我們只會說一小段,為什麼只能說一小段呢?因為你們聽不懂,所以我們每次都要自己翻譯,提供羅馬拼音的文稿給……

主席:請立法院林秘書長說明。

林秘書長志嘉:主席、各位委員。公報處。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對,這個部分有很大的落差。本席不知道客委會是怎麼處理的,因為我們有十六族,所以比較困難,客語雖然有南北之分,但是差距並不大。我們十六族的語言完全不一樣,而且十六族總共有四十幾種方言。本席質詢原民會主委的時候可以用阿美族語,除了廖委員之外,其他委員就沒有辦法用自己的族語質詢夷將主委。

相關的設施、設備或是翻譯,在立法院完全沒有被考量,事實上現在連法院都能做到,老人家可以全程使用族語,當場有人為法官或檢察官翻譯,當然不管是原告或被告都能夠一起聽,如果有證人,證人作證時使用自己的族語也是當場翻譯,這一點法院都做到了。至於立法院,我們不要求當場翻譯,可以不用做到這樣,但最起碼會議錄音之後,要交給族語翻譯人員翻譯,這麼做應該不困難,只是花一點錢而已。秘書長,是不是能夠落實?

林秘書長志嘉:其實其他原住民委員也很重視這個問題,剛才鄭委員所說的,我們現在是比較傾向申請制,因為我們不知道您會用哪一族語言,如果十六族的語言翻譯都要準備,大概沒有辦法做到。所以只要委員申請,等你發言之後,我們會把你的錄音檔翻譯成漢字,這部分我們可以處理。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不用申請,秘書長……

林秘書長志嘉:就是您申請……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例如本席用阿美族語質詢,孔文吉委員用他的族語質詢,質詢完之後,公報處不用自己翻譯,因為他們也不會翻譯,但他們可以委外翻譯,所以不用申請。

林秘書長志嘉:就是你們直接發言,我們錄音之後翻譯?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對,本來就有錄音,這麼做並不困難,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張委員其祿、莊委員競程、楊委員瓊瓔、邱委員志偉、羅委員明才及陳委員明文均不在場。

下一位請陳委員椒華發言。

陳委員椒華:(11時20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很高興有這個機會進立法院,我進立法院之後也很感謝,因為本身住南部,所以有住在大安宿舍,也有很方便的交通車,我也常坐交通車;在資訊方面,國會圖書館有很多資訊可以使用,但是因為我住南部,回家的時候就不太能夠用到圖書館裡面的資源,例如在這次的萊克多巴胺,我就查了很多,但找不到文獻及研究資料,可能國會這邊在圖書館資訊的電子資源,是不是可以不需要登入就能夠進去,比較方便進入?讓我們回家之後,還是可以使用到這麼好的資源,因為其實很多質詢或者是預算的提案,也都是回家之後才有時間來作準備,這是一個。

我今天也準備了一個就是針對氣候變遷、節能減碳的議題,在節能減碳這部分,之前我也跟秘書長提過我們的資源回收,像便當,從上個會期也都執行得不錯、很好,之後也沒有聽過民間團體抱怨立法院資源回收做得不好。

主席:請立法院林秘書長說明。

林秘書長志嘉: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建議。

陳委員椒華:所以我覺得也是非常大的進步,覺得很開心。另外,有關節能部分,因為目前我是在四樓,所以我也走樓梯,也常接觸敏感觸控式的節能設施,但是可能在大安會館跟臺北會館沒有這樣的設施,目前像我住大安會館,房間外的走廊燈可能24小時都是開著,冷氣也可能都是開著,我覺得在耗電或者是節能這塊,可能有很大的進步空間,這邊也建議是不是走廊的燈數可以少一點,不用全開,做一些開關的改善?冷氣部分是不是也可以定時?不必24小時開冷氣,這個應該都是很簡單的。

林秘書長志嘉:好,這個我們來改善。

陳委員椒華:最後是有關時力的座位,因為我已經有幾次反對、有異議時,結果聲音太小,因為我們的座位就是很旁邊,我覺得可能主席都看不到我們。

林秘書長志嘉:看得到,都看得到。

陳委員椒華:不知道是不是……

林秘書長志嘉:但是有時候聲音真的會聽不到,這是事實啦!所以……

陳委員椒華:如果說座位也可以做修正,稍微不要太那麼旁邊,就是說……

林秘書長志嘉:我們現在這個座位,嚴格上已經是大家定了,就是在這一屆是確定了,現在就是……

陳委員椒華:不然請秘書長給我們一個大聲公好了,我們在表決的時候……

林秘書長志嘉:不是大聲公,請委員稍微舉手一下,因為舉手就絕對看得見,如果你有異議……

陳委員椒華:因為唸得都很快。

林秘書長志嘉:有異議就要舉手,好不好?

陳委員椒華:好,大概就這些部分是在進入立法院所看到的,除了這邊,我們中興大樓或群賢樓都是比較密閉式的建築,我是覺得看看立法院在節能減碳方面,還有什麼可以改進的。

林秘書長志嘉:好。

陳委員椒華:大概都很好啦!最後,因為還剩一點點時間,在會館那邊,因為目前都是洗衣跟烘乾機,如果可以的話,增加脫水機或洗衣機數量……

林秘書長志嘉:委員是覺得還要再加脫水機,是嗎?

陳委員椒華:因為我住的樓層有人反映,因為下去可能人多,只有兩臺,可能不太夠用。

林秘書長志嘉:可能不夠,是不是?

陳委員椒華:可以參考一下,如果方便的話。

林秘書長志嘉:我們會納入考慮。

陳委員椒華:以上,謝謝。

林秘書長志嘉:謝謝。

主席:請洪委員孟楷發言。(不在場)洪委員不在場。

現在所有登記發言委員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以及本委員會。

委員林為洲及陳明文所提出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另以書面答復。

委員林為洲書面質詢:

國會助理法制化

前言

國會助理法制化這個議題在本院跟外界都討論多年,多位委員也表示有其必要性,亦有委員提出相關法案,現今國會助理的權責、敘薪標準、福利跟規範確實應該更明確的制度化,國會助理具有一定公權力,也是輔助立法委員問政、修法的重要幕僚,立法院工作內容如此廣闊複雜,各式各樣議題需要不同的專業人才,因此,國會助理的研習進修也是相當重要。目前國會助理制度尚有很大改革空間,其牽涉到政治體制變革、公民社會以及民眾觀感等複雜因素。如何讓新科立委能立即到位,或讓立委不辜負選民之所託,讓國會助理朝向法制化發展,才有機會建立專業素養的國會助理團隊。一個健全、進步的優質國會,基層的改革是重要的起始點。

問題

一、請問整個立法院總共有多少國會助理?請提供實際統計數據。

二、立法院國會助理的法律定位為何?並請盤點所有適用的相關法規。

三、對於國會助理法制化的看法與具體建議?請提供評析報告。

四、據報導:「根據國會監督團體的調查結果,發現在立法院工作的國會助理平均薪資與實際工作時數,時常有不對等的狀況。對此,立法院曾受訪表示『並非大部分助理都是低薪,……,因助理本身的資歷深淺、專業能力不同本有不同,本院尊重委員調配』」。雖然目前立法院助理工會偶爾會有培訓課程,但因為部分原因受限,上課時數可能只有一兩個小時,並沒有連續性或者是完整的課程,久久上一次可能對於助理的實質幫助不大。請問立法院支不支持研議開設長期且完整課程的國會研習專班,讓助理可以利用假日或下班時間去進修專業知識,以提升國會品質?並請立法院研議進修專班的相關計畫報告,於一個月內交予本辦。

請立法院針對以上問題回答,並將相關說明及措施於兩個禮拜內繳交書面報告送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及本辦。

委員陳明文書面質詢:

立法院遷建何時定案?

秘書長,立法院的遷建或改建,到底有沒有在規劃?要不要進行?

立法院現址建築老舊,設備不足,議事空間散置且不敷使用,較諸國外民主國家的國會大廈,真的無法相比。國會殿堂是一個國家民主的象徵,也是國家的重要門面,立法院遷建之聲,在三十年前就已經提出。從最早國民黨執政時期的華山,到空軍總部,以至本黨執政後討論的現址附近的濟南路,到中正紀念堂,雖然遷移的地點或有不同意見,但是對於建立新的國會大廈,其實長期以來朝野都是有共識。

事實上蔡總統執政後,這個議題就再度受到關注,2016年10月就經媒體披露,立法院與台北市政府達成交換土地共識;當時秘書長的回應是「土地交換需要等審核通過;至於改建更要經朝野立委討論」。

這樣的回應並沒有錯,但是從2016年到今天已經整整4年過去了,是不是應該有了新的進度和具體的方向?今天,我們在本院的歲出預算中,已經看不到有租金項目的編列,代表土地交換是已經審核通過了,對嗎?土地問題解決,那麼下一步是什麼?國會殿堂究竟是要遷建或是原址重建,秘書處也未曾提出過具體建議方案讓委員來討論;秘書長,立法院曾經就這個問題著手評估、規劃嗎?這麼重要的議題,一拖數年,嚴格說起來這是失職。

很遺憾,我們在立法院110年度計劃或預算中,還是沒看到有任何相關的工作和預算的編列,做為全國最高民意機構所在的國會殿堂,未來究竟是何去何從?秘書長是不是應該要清楚的說明,讓全院的委員有個暸解才對?

希望秘書處能積極進行評估,未來不論方向是遷建或是改建,至少在第十屆內,能夠有個定案。

主席:今天下午1時30分處理立法院預算,現在休息,謝謝。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現在先處理預算凍結報告案。報告事項所列議程為:二、立法院秘書長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本院歲出部分決議()「一般行政」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三、立法院秘書長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本院中南部服務中心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報告事項第二案及第三案已報告完竣,針對這個預算解凍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均准予備查,提報院會。

現在進行討論事項,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立法院主管收支部分。我們先處理歲入部分再處理歲出部分。宣讀歲入部分之預算數。

110年度立法院歲入來源別預算表

主席:因為沒有委員提案,歲入部分均照列,請問各位委員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接下來處理歲出部分。請宣讀歲出部分之預算數,並請宣讀歲出部分之提案。

一、預算數部分:

二、委員提案部分:

主席:我們現在開始處理。首先處理立法院歲出部分第3款第1項第1目「一般行政」,我們看手頭的提案整理資料,總共有16案,我們是不是先請秘書長依序說明這16案,秘書長說明後,再由提案委員補充說明?好。

請林秘書長說明。

林秘書長志嘉:主席、各位委員。我想大家手頭上應該有這一本提案集,總共有43案,我先按照召集委員的指示,針對第1案到第16案說明。第1案、第9案、第10案事實上是相同的情況。第1案、第9案跟第10案中,第1案是要求刪減199萬元,第9案是要求減列99萬8,000元,第10案是凍結40%,等疫情緩解之後就可以動支。這三個案子事實上性質相同,所以我建議這三個案子共同決議凍結40%,等疫情緩解後我們就可以動支。這是我們對第1案、第9案跟第10案的建議。

第2案、第3案、第4案、第5案及第6案,事實上也是相同的性質,這五個案子有刪減、凍結,我們建議委員會可以凍結3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用這樣的方式處理。

再來就是第7案,我們希望水電費凍結10%能夠改成凍結5%,因為水電費事實上是一定要付的,但是委員要求我們儘量用綠能做到節省,所以我們也同意他凍結5%,改成書面就可以動支。

第8案是要求凍結150萬元,做書面報告之後再動支。這一筆經費總共是750萬元,是規劃費用。我們覺得整個規劃費用事實上有必要,凍結150萬元比較高,能不能請吳玉琴委員改凍結50萬元,或者改成主決議?最好是改成主決議,我們來配合。

再來是第11案,事實上這是對學生的補助費用,鄭委員希望能夠凍結30萬1,000元。我們認為這個其實是對學生的獎補助費用,也是幫助一些學生,而且現在文化部也都有這樣的措施,因此這個原則上凍結30萬元是不需要的,是不是能夠改成主決議,我們來做書面報告?

第12案也是鄭麗文委員所提的,是針對我們人事費用裡頭的進修訓練,編列298萬元,這是作為我們的職員進修之用,希望他能夠多修一些學分,在職時加強一些訓練,比如說語文能力的訓練、智能的訓練,以及他專長的訓練,這個是298萬元。我們認為凍結30萬元比較高,是不是可以建議鄭麗文委員改成凍結10%,提出書面報告之後就能夠動支?

第13案是鍾佳濱委員的提案,我們也希望這個案子是不是就改成主決議,然後我們來處理?

第14案是劉世芳委員所提的,對於這些費用,我們目前都在做了,而且提案的劉世芳委員考慮的這些事情,事實上我們也都做了,資訊處這邊希望能夠改成主決議,不要凍結。

第15案是針對「一般行政」的「資訊服務費」,這個服務費要特別跟委員會說明的是,這些服務費用是專門服務委員的服務費用,這個錢最好不要凍結,因為這個是給委員的、幫助委員的服務費用,所以這個案子是不是可以請吳委員理解,我們儘量改善、說明,建議不要凍結,改成主決議,可以嗎?

第16案是鄭麗文委員所提的,有關資訊安全的預算,他要凍結20%。對於這個案子,事實上我們資訊處在這方面也已經非常用心在做,我們認為沒有這樣的疑慮,而且我們也做得非常的妥善,詳細情形我們可以私底下跟鄭委員報告。這個案子最好能夠撤案,如果沒有撤案的話,我們也希望能夠改成主決議,不要凍結。以上報告,謝謝。

主席:有無委員要補充的?

請賴香伶委員發言。

賴委員香伶:我的案子是第1案到第7案,剛剛秘書長有擇項跟其他案子彙整,這個我沒有特別的意見,但是我的第1案跟您提到第9案的意義跟方向不盡相同,雖然可能都是在同一個項目酌減或者酌凍結,但是我們的本意是說,其實出國考察真正回來的建議或者採行這件事情,應該是最後作為判斷出國是否有意義的標準,甚至編列預算之後是否達到當時設定去參加考察的目的。我們看到參採數非常低,所以我不管最後的刪減數,但是希望相關部門能夠針對如何改善以及為什麼沒有參採的原因進行分析,並提出檢討報告。第二個,上個年度很多委員也提到類似的意見,就是預算中心跟法規相關單位的同仁可以多到國外去增加一些不同國會運作上的研議,所以出國部分我很支持,但是為何未參採?到底是什麼原因?這部分秘書長是不是在一個月內提報相關的分析報告?

其次,第3案、第4案、第5案的相關類型都跟性別友善或是人權相關公約的落實有關,國會應該更優先發揮帶頭的作用。剛剛秘書長說三項合起來凍結30萬元我沒有意見,只是第4案可以立即改善,就是紅樓一樓旁邊殘障廁的標示應該可以立即更改為「無障礙廁所」,跟其他的一樣,好不好?這個就請您馬上改正。

林秘書長志嘉:這個我們立刻改善。

賴委員香伶:其他的沒有特別的意見。

主席:請吳怡玎委員發言。

吳委員怡玎:我針對自己跟鄭麗文委員的提案一併說明。第11案鄭委員辦公室有打電話問過,這個東西是第一次辦理對不對?

林秘書長志嘉:對。

吳委員怡玎:他們辦公室是說沒有聽到詳細的計畫,雖然這個金額其實不多,我們當然也很支持是給學生的,但我們希望是有明確的計畫才動支,我覺得凍結也不過分,因為反正你計畫很快就寫出來了嘛!你的書面報告一過來,那這邊就可以動支了。

林秘書長志嘉:好。

吳委員怡玎:然後第12案的話,當然我們是獎勵公務人員進修的,不過這一來是沒有看到詳細的內容及計畫是什麼,二來其實公務人員原本在進修就有獎勵了,因為我們沒有看到細節,我們不知道是不是有重複,所以鄭委員辦公室也是認為這個東西至少你要把細節做成書面報告,讓大家知道這到底是在獎勵什麼才可以動支。

然後第15案是我的,剛剛資訊處有來跟我溝通,他說增加幅度是因為多一個月,其實這樣也不合理喔!12除以11是不到10%喔!可是這邊是增加14%,所以以後找理由的時候要好好想一下。還有就是軟體的費用,我們還是堅持要凍結,可是我們的要求很簡單,就是我們有提到軟體使用費並沒有交代明細,其實是我們辦公室不知道立法院到底有提供什麼軟體,都是聽說隔壁有什麼,然後才打電話去問說我們可不可以也要一套,之後資訊處才說不好意思,這個只有3套,所以沒有了。像這樣的東西我們是不是可以更公開透明,讓大家可以看得到,知道今年資訊處有提供哪一些軟體,然後使用情形是怎麼樣?

再來是第16案,其實我也可以寫在第15案去要求,第16案是說你要儘速盤點有沒有資安的問題,這件事情我早上也問過了,我們早上提到我們不是說系統廠商必須是臺灣的,不能有中資而已,我們的設備也不應該是made in China,剛剛早上還跟我說你們現在都避免made in China,是made in Singapore,我們也回去查了,辦公室的每一臺電腦都翻了,全部都是made in China,是不是我們辦公室特別二等公民?是不是要全部換新加坡的?

主席:謝謝吳委員。先請劉委員世芳發言,再請吳委員玉琴發言。

劉委員世芳:好,謝謝主席。我在這一目裡面的提案,第一個是有關國外旅費,我是提減列案,我非常肯定我們的立法院會參加兩個聯盟,一個是美國圖書館學會的聯盟,一個是2021年國際圖書館協會的聯盟,這兩個聯盟的年會。大家都知道,這個是為了幫我們臺灣參加國際組織,預防我們臺灣被中共孤立。我現在要減列的部分,除了因為疫情不能出國以外,我還想要建議,剛剛秘書長有提到說改列凍結,可是主決議裡面我要求幾件事情,第一個,現在歐洲的疫情非常嚴重,美國也非常嚴重,但是這些年會一定會如常舉行,所以可能我們會舉行的是視訊會議,我希望我們立法院的相關同仁參加視訊會議的時候一定要發聲,因為我們都很客氣,每次視訊會議我們都只當聽眾,我們從來只是看、只是聽,從來不講話,我們要發聲才能正視自己的存在啦!這個很重要,所以這個部分的減列數改列凍結數,我覺得很重要,所以麻煩把主決議裡面所謂的參加視訊會議證明我們是存在的,這個非常重要,而且如果秘書長可以參加視訊會議,我也覺得相當好,表示我們非常重視這樣的國際交流,好嗎?這是第9案的部分。

林秘書長志嘉:好。

劉委員世芳:再來有關資安的部分,今天早上我問過資安的重點以後,雖然資訊處的人有過來跟我解釋,可是我覺得還不夠,我先跟秘書長報告一下,我曾經有參加、包括國民黨的江主席也有一起參加臺美國防產業的視訊會議,那時候因為是半夜,所以必須要在臺北會館,我要去那邊用的時候,很多人都很緊張,第一個是沒有電腦,第二個是怕頻寬不夠,第三個是怕沒有Wi-Fi,所以緊張兮兮的,到了半夜11、12點他才跟我打電話,最後是我們自己準備我們自己的電腦處理掉。報告秘書長,我們立法委員要參加這樣的會議,結果在我們自己立法院的院區──我們的會館算院區吧!這樣子的一個Wi-Fi,或者是說我們電腦的相關系統,要做一個國外的連線都要自己去處理,我們都全部自己測試來處理這個部分,我覺得不好,因為這都屬於是官方的,我不是打開Wi-Fi然後跟人在玩電動玩具,不是這個樣子。那你們是很緊張,我知道因為當時的設備不足,所以全部自己處理掉,這也是我最擔心的,我們不只硬體輸給人家,我們在電腦軟體方面,除了資安到目前為止,我們的資安目前還守得很好,是因為我們資料量沒有像相關的行政單位那麼多,可是我們自己的Wi-Fi系統確實要好好去整理一下,所以我提的凍結數部分如果要改成主決議的話,我不會反對,但是我們現在一定要能夠超前部署,你不要說行政單位都已經在超前部署,結果我們在後面慢慢追,別人都坐汽車了,我們還在騎馬,我覺得這樣不好啦!要麻煩一下秘書長,好嗎?謝謝。

林秘書長志嘉:是。

主席:接下來請吳玉琴委員發言。

吳委員玉琴:我的提案是第8案,剛剛有跟同仁們討論了,我就改成主決議,文字上就做一個修改,文字我需要唸嗎?還是我直接修改完送上去就好了?

主席:可以,修改完送上來就可以。

吳委員玉琴:好,那我就修改完送上去,謝謝。

主席:請鍾佳濱委員發言。

鍾委員佳濱:我的第13案剛剛秘書長有報告過了,我這個案子也改為主決議。

主席:好,可以。我先讓秘書長回應一下剛剛吳怡玎委員後續提出的問題,這部分請說明一下。

林秘書長志嘉:吳委員的案子,有包括鄭麗文委員的案子都一起來說明。

主席:是,沒錯。

林秘書長志嘉:從第11案開始好了,第11案是鄭麗文委員的案子,我們是建議不要凍結,就是直接改成主決議的方式,看來吳委員代表鄭麗文委員認為說還是要凍結,是不是這個意思?

主席:對,剛剛是這個意思。

林秘書長志嘉:你還是堅持要凍結,這個是我們要給學生的補助費,對於明細沒有清楚的問題,我是覺得我們可以私底下立刻就給你明細,包括我們的整個辦法,還有為什麼會對學生獎補助,這是針對第11案的說明,所以我們是可以給你的,如果你堅持一定要凍結,那我們也會勉強同意。

吳委員怡玎:秘書長,不要給我抹黑,我們講的很簡單,這件事情不應該只有讓鄭委員或我們辦公室知道,這個是發獎學金,應該是昭告大眾,這應該有一個公告、有一個實施辦法,我想你們其實應該有。

林秘書長志嘉:我們都有啊!

吳委員怡玎:所以你們其實貼出來就解凍了,這其實跟主決議的意思一樣。

林秘書長志嘉:好。所以我們本來是建議改成主決議……

主席:那就不要凍,好不好?用主決議。

林秘書長志嘉:就不要凍,因為我們本來就會公告。

主席:他們把資料公告出來給大家看,請立馬公告。

林秘書長志嘉:對,我們立馬會去公告。

主席:因為以前就已經有發放了嘛!已經都實現了。

吳委員怡玎:沒有發放過,是第一次發放。

主席:第一次發放?

林秘書長志嘉:我們請人事處補充一下。

吳處長福輝:這是今年第一次的計畫,院長說要提升我們立法院的形象,一些大專院校現在對國會的研究比較少了,所以他希望說我們可以來研議給大專院校優秀的碩博士論文,鼓勵他們來研究立法院,相關計畫還有審查的標準我們還在研議,因為獎補助要先通過我們明年才可以做,所以我們正在研議實施計畫以及審查的標準,這個我們還沒訂,緣由是這樣,報告完畢。

吳委員怡玎:OK啦!我不幫他堅持,主要是說不要抹黑我,我們從頭到尾都同意要獎勵學生,只是東西沒有準備好,就先畫一個餅……

主席:吳委員的意思並不是說對這筆有意見,他是想知道方向,我覺得這部分就好好說明一下,那就改主決議好不好?好,OK。

主席:請賴委員香伶發言。

賴委員香伶:第7案我沒有說明到,因為是跟陳椒華委員一起提案,剛剛也有跟他討論過,剛剛秘書長是說凍結5%嗎?

林秘書長志嘉:對。

賴委員香伶:這個我們可以接受,比較希望的是提出評估跟實際作為、專案報告後動支,希望能夠儘速來做處理。

林秘書長志嘉:我看不要專案報告,我們就書面報告好嗎?

賴委員香伶:好。然後第3案剛才我還沒有說明到,剛剛是第2、第3、第4案合起來凍結30萬元對嗎?

林秘書長志嘉:對,凍結30萬元。

賴委員香伶:我建議第2案凍結30萬元OK,第3案的部分,我建議改為主決議。

林秘書長志嘉:好。

賴委員香伶:主要還是有幾個地方要跟秘書長說明,第一個是中興一樓的服務臺過高,有一些輪椅使用者覺得服務臺有高度的問題,第二個是我們院區內的標示或告示部分不是很明確,讓來的民眾不太瞭解,第三個是議場前後的樓梯沒有扶手,這些都希望漸漸去檢視,整個院區雖然一時不太可能遷到新的地方,但是希望能用通用設計原則來檢視看看,也希望有具體的評估報告之後,送到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來動支,好不好?大概是這兩個意見,謝謝。

林秘書長志嘉:好。

主席:大家還有要補充意見嗎?

林秘書長志嘉:我回答吳委員的第12案,剛剛吳委員好像也是希望能凍結,是不是?

吳委員怡玎:有關獎學金的部分,第11案、第12案都是鄭麗文委員的案子,剛剛他們辦公室是說改主決議,不過他們就是押時間這樣子。

林秘書長志嘉:好,那就第12案也改成主決議的方式。第15案是吳委員本身的案子,我們本來想說是不是可以改成主決議,吳委員的意見好像還是要凍結,是不是?如果吳委員堅持凍結,原則上我們也可以接受,但是不是書面報告之後就始得動支?

主席:書面報告,那凍結金額呢?

吳委員怡玎:可以,書面報告要記得公告資訊處現在有什麼軟體。

林秘書長志嘉:我們請處長也稍微再補充說明一下。

張處長孟元:其實委員委員辦公室使用的軟體,只要打電話告訴我們,我們一定會幫忙協助去購買,可能是我們同仁講話有點欠考慮,他所謂的3套是常用的,預備多買了3套,可能是剛好用完,他回答的不正確。

吳委員怡玎:是,我要說的是所有東西都要公開透明,你今年採購了哪些軟體,你公開在網……

張處長孟元:我們是綁需求,Video On Demand,有需求我們才去買,因為每個委員辦公室的需求都不一樣,你需要的可能是director,他可能要的是法律相關的資料庫,每個人都不一樣,所以我們沒有辦法一次……

吳委員怡玎:OK,那沒關係,因為你已經匡列預算646萬6,000元,你就把這裡面包含哪些軟體列出來,用書面報告就可以,謝謝。

主席:金額的部分呢?

林秘書長志嘉:那就不要凍結啦?還是要凍100萬元嗎?

吳委員怡玎:你寫出來就解凍了,這還滿簡單的。

林秘書長志嘉:好吧!那就書面報告之後就始得動支。

吳委員怡玎:對,書面報告之後就動支了。

主席:100萬元?

林秘書長志嘉:好,100萬元。

主席:第1案至第16案都已經報告完,我們來做綜合處理。整理了剛剛相關的提案後,其中第1案、第9案、第10案是針對國外旅費,這個部分剛剛秘書長同意凍40%,金額大概是79萬9,000元;第2案、第4案、第5案、第6案是合併凍結30萬元;第7案的部分是凍結5%,金額是128萬6,000元;第15案就是剛剛吳委員的提案,凍結100萬元;其他的部分是改為主決議……

吳委員怡玎:第16案還要看鄭麗文委員,因為剛剛還沒有確定是凍結或改為主決議,我剛剛是說第11案、第12案改主決議嗎?

主席:對,第11案、第12案改主決議。那第16案呢?

吳委員怡玎:第16案我剛剛提的意思其實很簡單,因為資訊處一直強調他們對資安已經有掌握了,可是我的意思是說並沒有掌握,因為你們連我們辦公室的設備是made in China或made in Singapore都沒有搞清楚,我們要的很簡單,我們並沒有說哪裡製造的就真的會有危險,可是你要先知道情況,才能知道要怎麼去做管理及預防,所以至少你們盤點一下我們院內的所有資訊設備,到底中國製造的比重是怎麼樣,謝謝。

主席:請劉委員世芳發言。

劉委員世芳:這個部分我可不可以跟吳怡玎委員交換意見,因為我跟你一樣在同樣一個工作計畫跟分支計畫裡面,我提的比你更狠,我是凍結1,000萬元,所以我可不可以針對您講的部分,因為臺灣已經要發展5G,然後臺灣現在不管是陸委會或是NCC,特別有強調如果是主機或終端機的話,大概跟中國系統有關的這些設備,全部都要排除在外。剛剛吳怡玎委員有提到說要做盤點,那我要求根據未來的5G運用,還有我們臺灣的法律,必須把它全部盤點清楚以後,確保我們的資安沒有問題,然後我們才予以解凍,所以我是覺得說是不是可以跟吳怡玎委員一樣,同樣在這一目裡面,凍結的金額是多少我沒有意見,但是我們希望它能夠upgrade,因為5G在臺灣現在的幾個商業大廠已經開始要進駐,我很不希望我們都一直落後,而且是使用4G。我剛剛有特別提到,我們的Wi-Fi系統似乎是不太靈光,這個部分可不可以也變成同樣是我們主決議裡面的內容,然後看凍結多少錢,吳怡玎委員是比較佛心的,你要凍結100萬元,所以我跟你一樣凍結100萬元。

吳委員怡玎:我剛剛說我們可以取中間值沒關係。

劉委員世芳:我沒意見,因為我們凍結的意思是希望他做好,不是為了要把錢刪掉,但還要看鄭委員怎麼看待這個事情,因為資安裡面的原列數是1,889萬元,如果是凍結20%的話,約五分之一,其實大概只有三百多萬元,它是屬於資安的維護,所以不太一樣,那看鄭委員怎麼提列這個部分,因為都是在同樣的分支計畫裡面,我想我們有一樣的意見會比較好,謝謝。

主席:是不是請秘書長先說明一下資安設備的提升?

林秘書長志嘉:剛剛劉委員所提到的部分,原則上我們絕對會這樣做,而且我們也知道立法院的資安設備如果有安全的疑慮或者是有中國資安滲透疑慮的話,我們是絕對不會允許的,我們會做得非常乾淨,我們絕對不會允許這樣的,所以我想這個用主決議,我們就絕對會徹底執行,請放心!

劉委員世芳:但是你們可不可以二個月內完成盤點,然後提書面報告給我們,再解凍?要不然我們沒有日期啊!如果等到一年以後,你們才告訴我,錢都已經用光了啊!那跟我們要求的方向不一樣。就是沒有要減列,只是要凍結,凍結就是為了要求你們讓資安系統能夠超前部署,看能不能明年開始使用這個預算的時候就處理好,不要到明年年底了才處理好,這樣我們這一年當中……

林秘書長志嘉:我絕對不會比委員不關心啦!

劉委員世芳:我們都一樣關心啦!

林秘書長志嘉:對於這個東西,我們絕對會徹底去執行,像那時候那個太陽能設備,雖然沒有資安的威脅,但是只要是有這樣的疑慮,我們就是全部都絕對不能使用,而且立刻把它放下來,所以這個我們一定會做,而且我們也不需要二個月去盤點,這個通過以後,我們大概一個月內就儘速盤點……

劉委員世芳:好,我用主決議,「二個月」改成「一個月」。

主席:沒關係!劉委員,第14案也不用用主決議啦!我們就第14案、第15案、第16案這3案合併處理,因為這3案都是跟資安、資訊設備有關的,我們就這3個案合併凍結200萬元,好不好?

林秘書長志嘉:好。

主席:好,提出書面報告是一個月還是二個月?一個月可以吧!

林秘書長志嘉:一個月可以啦!

主席:一個月可以,好,就一個月。

劉委員世芳:好。

主席:我再重新說明,在第1目的部分,第1案、第9案、第10案是國外旅費,凍結79萬9,000元;第2案、第4案、第5案、第6案凍結30萬元;第7案凍結128萬6,000元;第14案、第15案、第16案3案凍結200萬元;總數加起來是438萬5,000元。

請賴委員香伶發言。

賴委員香伶:主席,對於我提的第5案、第6案,好像秘書長都沒有什麼感覺耶!

主席:第5案、第6案……

賴委員香伶:提案是凍結1,000元、2,000元,我本來要寫的是他的特支費,但是他都沒有感覺,我是要……

主席:他剛剛是說合併再凍結30萬元。

賴委員香伶:喔!這樣子,是嗎?

林秘書長志嘉:對。

主席:對。就是第2案、第4案、第5案、第6案是關於設備的部分……

林秘書長志嘉:有合併啦!

賴委員香伶:早上他有回應嘛!所以……

林秘書長志嘉:有,我們有回應,但是我們把它們合併了。

賴委員香伶:合併了,是嗎?

林秘書長志嘉:對。

賴委員香伶:好,謝謝。

主席:好,我們就宣讀協商結論。

歲出第3款第1項第1目的委員提案是第1案至第16案,一併處理,其中第3案、第8案、第9案、第11案、第12案、第13案改為主決議,除以上各案外,總數凍結438萬5,000元,並請針對各凍結提案之要求,依照審查會決議,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現在處理第2目。第2目沒有提案。

處理第3目。第3目是「議事業務」。請秘書長報告從第17案到第20案的委員提案。

林秘書長志嘉:第17案、第18案、第19案、第20案都是有關大陸旅費的支出,我們同意刪除。

主席:同意刪除,好。

李委員貴敏:刪除是嗎?好,就減列嘛!

劉委員世芳:不用報告了吧!

主席:就不用報告了啦!

劉委員世芳:因為我們也怕你們去那邊變人質啊!所以減列比較好,為了大家的安全,最好不要列進去。

林秘書長志嘉:就刪除,我們同意刪除。

主席:好,這是為了大家的安全,現在那裡太可怕了!就照提案全數減列,「大陸地區旅費」減列4萬5,000元,全數刪除。

接下來處理第4目。

劉委員世芳:對不起!我有個程序問題啦!

主席:好。

劉委員世芳:對於全數刪除,我們沒意見啦!但是萬一後年要增加,這個目、工作計畫要不要留著?你們要不要留?我不是說今年,你們如果要留,可能要留1元。

主席:我們就刪除到剩1元。

林秘書長志嘉:我們主計處是說不用留,沒關係!

劉委員世芳:不是,我是說後年啦!

林秘書長志嘉:後年如果真的要再編,沒關係啦!因為……

劉委員世芳:好,我只是善意的提醒。

林秘書長志嘉:謝謝。

劉委員世芳:因為我們不會增加經費啦!

林秘書長志嘉:我知道,非常謝謝委員。

劉委員世芳:我們果然是危邦不入。

主席:接下來第21案、第22案是關於第4目的部分,請林秘書長說明。

林秘書長志嘉:第21案、第22案分別為二個委員提案,一個是鍾佳濱委員的提案,請我們必須要三個月內改善,凍結十分之一是凍結10萬元,關於這個部分,原則上我們有討論過,我們是可以接受,但是事實上我們也正在做,如果鍾委員不堅持,我們會按照你所提的意見來做處理,所以我們建議可以撤案,但是我們會私底下完全按照這個方式來做,因為如果只凍10萬元,事實上意義不是很大,這是我們的建議。

另一個是鄭委員的提案,它也是凍結10萬元,對於這個凍結,我們比較傾向是不是就不要?因為我們預算中心的預算諮詢業務經費只有65萬元,再凍結10萬元,他們就沒有什麼業務可以執行了,他們一年才65萬元而已,他們也做了很多的事,所以我希望這個可以不要凍結啦!或者改成主決議,這是我們的建議啦!

主席:請李委員貴敏發言。

李委員貴敏:秘書長,你這樣不是反對我早上的意見嘛!我早上的意見才說各國國會很重要的一個是法案,一個是預算,你早上還點頭如搗蒜,我還以為你是認同我們法制局和預算中心四十幾個人員要做這麼龐大的業務很吃力,但是我們委員不能幫你加預算啊!現在你怎麼會反而……

林秘書長志嘉:是啊!但是現在這是把它凍結耶!

李委員貴敏:凍結是叫你們檢討啊!凍結的意思……

林秘書長志嘉:對啊!所以我們的建議是改成主決議啊!我們是希望改成主決議,說預算中心非常重要,要加錢,不要凍結,要給他們多點錢,是決議,鼓勵他們……

主席:改成主決議是希望讓他們可以動用錢。

林秘書長志嘉:對啊!以後不要只編65萬元,要編6,500萬元,類似這樣的,鼓勵啊!

李委員貴敏:不是啦!秘書長,這樣講不好啦!

林秘書長志嘉:但是現在這是凍結它,事實上凍結是有懲罰的味道耶!

李委員貴敏:秘書長,沒有,你完全錯了,因為委員不能增列預算,對不對?

林秘書長志嘉:對。

李委員貴敏:委員唯一能夠做的是凍結之後,讓你們檢討嘛!因為你們要提出報告嘛!我們今天早上已經花了一點時間跟你介紹,你們給預算中心、法制局的預算那麼一點點,鍾委員提案的就100萬元以及這個只有65萬元,但是你們中區辦公室有豪華的房間,還有四輛車停在停車場沒有使用,除了已經開出去的之外,你們花在那邊的金額是上億元,而且你們整修草坪花了300萬元,你們可以花上億元去做那個沒有用的東西,這是意識型態的東西,在法案審核、預算的部分,你們只給人家100萬元、65萬元。我們是說你們這樣子編很奇怪!我本來以為你早上的答案是你也認同預算中心跟法制局都很重要。現在委員提凍結的意思是凍結之後,你們把要怎麼樣子改善寫出來,對不對?寫出來之後,才解凍嘛!

主席:請鍾委員佳濱發言。

鍾委員佳濱:主席,我提的是第21案,剛剛法制局局長有特別來跟我說明,但是我們的溝通並沒有對焦,我這個提案當初凍結的目的也是希望改善,不是要削減經費,如果要改成主決議,我也可以接受,但是必須要大家有共識。

我這個提案是說,目前立法院的官網會公開法制局的專題研究報告,這是法制局針對我們立委進行的法案做的專題研究報告,我們希望公開,但是回復是為避免外界誤認立法院對某議題已有既定立場,而且不當影響委員議案討論及決策形成空間,所以從第9屆開始,立法院會將院會三讀通過的法律案、預算案之相關評估報告定期上傳公開。這是對的,問題是針對還沒有完成三讀的法律案、預算案,有時候法制局也會進行研究,對不對?既然有研究、評估,就要公開啊!可是因為還沒三讀,所以擔心法制局做的研究評論會被誤以為是本院已經有既定立場。當然這個考量是有可能,但是說明清楚就好。你們的回復又提到,沒有全文公開,但是已公開結論。如果擔心被人家誤會這是本院的既定立場,就連公開都不公開,還公開結論,只是沒有全文公開。就這個部分,剛剛法制局局長的意思是根據資訊公開法,機關內的決議未形成前,得不對外公開。但是那是指一般行政機關的內部決議,我們是立法機關耶!我們專門做法案的研擬耶!所以從付委之後到三讀完成整個立法的動態過程都是立法院進行工作的內容,不是一般行政機關形成內部決議的過程,行政機關還沒作成決議之前,為了避免外界誤會對於什麼政策已經決定怎麼做了,所以不公開,我可以理解,但是今天立法院做的任何立法過程的研究或評估報告本身就是一個公開跟社會互動的過程,民眾看了之後,他們可以了解這個研究報告對於這個法案的立場是如何,他們可以跟立法委員表達希望怎麼樣,這個對於立委推動立法的品質也有幫助。所以我的意思是改成主決議,我可以接受,但是不能以適用資訊公開法,有關機關內部未作成決議之前不對外公開為理由,不是這個意思,不是公開那個決議內容,是針對尚未三讀的法律案、預算案的評估報告,是那個評估報告要公開,至於有沒有三讀通過,社會上都知道嘛!所以我覺得關於這個部分,秘書長要跟法制局長溝通清楚,我的可以改成主決議,但是不要誤會了我的意思喔!

林秘書長志嘉:我再補充報告,我想第21案跟第22案一樣,都是鼓勵我們法制局、預算中心,所以我是比較傾向如果預算用凍結或刪除的方式,事實上對於這個單位來講比較有壓力的,甚至比較負面的,沒有說這個單位做得很好,特別把他們的預算凍結,要鼓勵他們,沒有這樣子的處理方式,如果你們真的要鼓勵他們,就是用主決議要求必須要怎麼樣改進、擴充、爭取,這樣的話,我們就按照主決議好好努力,因為立法院有這樣的主決議,我們就可以向行政部門要求,既然立法委員有這樣的意見,下會期或下年度我們就要讓它能夠擴充,增加預算的編制,這樣才對這二個單位有實質的幫助,如果你們把他們的預算凍結,我們自己再怎麼說,他們也會認為立法委員就是覺得他們做得不好,才會凍結或者刪除,這個預算都已經65萬元了,還被凍結!所以這樣子反而是個負面……

主席:我覺得秘書長也不用定義我們凍結的意義啦!有一些凍結的目的可能是比較善意的,因為有時候可能會凍結1元、凍結1,000元,那是希望機關可以更努力去達成某件事,它的效用跟主決議比較像,所以我也不覺得凍結一定都是只有懲罰效果,有時候是希望機關做得更好啦!

林秘書長志嘉:謝謝。

主席:我覺得立法院不用把自己的武功定義得比較狹隘,好不好?

林秘書長志嘉:沒有錯啦!所以我比較傾向的建議是我們如果比較傾向鼓勵,這2案都改成主決議,或者是按照剛剛召集委員的建議,凍結1元,然後改成主決議。

主席:請鄭委員麗文發言。

鄭委員麗文:我必須講一下預算中心的部分,我們是出自於善意沒有錯,但是我這個提案是中性的,為什麼?關於預算中心有沒有擴充的必要,或許立法院不覺得有這個必要,如果沒有這個必要,像我這個提案講的,為什麼每年一直要到預算審理前一天,預算報告才有辦法交給各個辦公室?對我們來講,要根據預算中心提出的內容監督政府,這個時間實在是太過匆促了!我的提案是中性的,這個檢討改善計畫說不定是夠的,說不定是因為你們的怠惰或者是認為反正每年都一樣,到時候立委有拿到就好了,還是你們真的不夠,當立委提出這樣的怨言或批評──為什麼這麼近的時間才送到立法委員辦公室?你們解釋的理由可以是因為預算太少了,所以人力不足,你們沒辦法,一定要拖到最後一分鐘才交得出來,這是一種講法;另外一種講法是人力很足啊!可是你們要怎麼樣調整工作的時效?第三種講法是不可能改善,就是這樣,因為行政機關送來的時間太晚了或者是怎麼樣,你們總是要給我一個具體的說法嘛!

所以我提出第22案,當然我會覺得比較善意的一個是我覺得可能是積習,另外一個就是你們也的確人力是有限的,所以凍結10萬元就差不多了,如果你們覺得凍結10萬元讓你們心裡不舒服,我可以凍結1萬元。其實剛剛我要講的,主席已經幫我講了,我就不再重複了,因為我不想浪費大家這麼多的寶貴時間,我可以凍結1萬元,但是我覺得這樣的鞭策是有必要的,不然你們提出來這樣的檢討報告之後,明年就真的會改變嗎?真的會改善嗎?如果明年沒有改善,我是不是要預算全數刪除?我可以在主決議加註這一段,就是今年不凍結,但是如果明年沒辦法改善,預算中心的預算全數刪除。如果你們可以同意,我可以接受這樣的主決議啊!

主席:還有人要補充意見嗎?秘書長?

林秘書長志嘉:就由大家決定嘍!

主席:由大家決定?

林秘書長志嘉:是。

主席:由我裁示。

林秘書長志嘉:好。

主席:凍結1,000元,因為我們剛剛說最小單位是千元,我們不能凍結千元以下。

林秘書長志嘉:好。

主席:好,凍結1,000元。第21案要改成主決議,還是一併凍結?

鍾委員佳濱:我的是可以改成主決議,但是不要誤會了我的意思。

主席:好。我們現在宣讀協商結論。第3款第1項第4目的委員提案是第21案、第22案,第21案改為主決議,除以上各案外,凍結1,000元,並請依凍結提案要求,依照審查會意見,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接下來處理第5目。國會圖書館業務,總共有2個提案,即第23案及第24案。

請立法院林秘書長說明。

林秘書長志嘉:這是針對圖書館的管理編列了4項,其實錢也不是非常多,但是是非常必要的國會業務,鄭委員是提案凍結20%,我想我們國會圖書館一定會跟鄭委員好好報告,我們是希望能夠改成主決議,不要凍結,其實圖書館已經夠可憐的。

第24案是鍾佳濱委員提案,針對國會圖書館必須要改善的狀況,包括入口網站、圖書館和全球資訊網等系統的整合,減少使用者的障礙,我覺得這個非常好,是不是可以請鍾委員改成主決議,我們來做處理?新的內容已經出來了,有改成主決議,原則上我們同意鍾委員改的主決議。

主席:請鍾委員佳濱發言。

鍾委員佳濱:我還是要說明一下,這是打船中飛機,因為我本來是認為國會圖書館業務當中,在這個項目之下的資訊整合應該要加強,後來經過說明之後才知道強化的部分應該是由資訊處負責,我好像找錯人了,所以我主決議就改成由資訊處和圖書館共同把他們的資訊做整合,因為圖書館說他們比較小,是被整合的,如果將來要執行預算去整合,應該是執行資訊處的預算,不是執行他們圖書館的預算。

主席:請鄭委員麗文發言。

鄭委員麗文:其實我是一個非常喜歡圖書館的人,我一直覺得我們國會圖書館太可憐了,功能非常的不彰,跟其他國家的國會圖書館相比,你想想看我們有幾個委員使用國會圖書館?當然,這個可能還牽涉到整個院的硬體設備嚴重限縮的問題,可能也沒有地方可用等種種的問題,但是要怎麼樣才能給我們一個像樣的國會與一個像樣的國會圖書館?我曾經待過全世界最好的學校、最好的圖書館,圖書館真的差很多,如果今天臺灣有個很像樣的國會圖書館,其實不只是國會的使用,包括國內外,甚至是國際的,很多的學術研究、很多的使用,國會圖書館會提供很大很大的資料庫,它真的是非常重要,像我們這種愛讀書的人,這真的很重要。尤其是國會圖書館又跟預算中心不一樣,我是衷心希望我們真的有一個很棒的國會圖書館,不只是國內的學者,連國外的研究、各方面的都願意來臺灣使用我們的國會圖書館,或在線上使用我們的國會圖書館。但是我知道,今天我不管是凍結或改主決議,都是白講的,不就是白講的嗎?怎麼可能會有一個像樣的國會圖書館,會在我這個任內看到動工或者說開始嗎?都不可能嘛!所以我也不堅持啦!我不是要懲罰你們,我是真的很希望臺灣有個一流的國會圖書館。我是個很喜歡泡圖書館的人,我每次來國會看到我們國會圖書館,實在是很傷心的一件事情,真的我不騙你,我每次出國訪問,然後每次在臺灣,我上任擔任委員的時候也經常協助接待外賓,我真的覺得很沒面子,你知道嗎?臺灣雖然小,可是我們算是個很有錢的國家,可是我們的國會這樣子,好像也不是一個以民主為傲的國家的國會,我們的國會好像──我不要講了,講得太負面了會留下紀錄。所以,重點就是怎麼辦?有沒有辦法從什麼時候開始,臺灣能夠有一個像樣的國會,這真的才是民主政治的核心,我都不覺得是什麼總統、行政院,我覺得就是國會,所以有一個像樣的國會,才會讓我們對自己的民主感到驕傲、有信心。

主席:請劉委員世芳發言。

劉委員世芳:其實有關國會圖書館部分,我們都已經到了不知如何講比較好,因為你要提一個主決議,坦白講,這個部分的預算應該是增加10倍、甚至百倍,我當助理的時候,跟我現在去看國會圖書館規模差不多,已經是二十幾年前的事了。我建議在短期間內我們要提出比較好的改善狀況和未來計畫,其實不是整個硬體設備,我建議國會圖書館的工作人員能不能去跟總統府旁邊的國家圖書館建立一個連線,或者他們有沒有可能在國立圖書館有個立法院圖書專館,因為去那邊的人確實都是學富五車或像鄭委員這樣很喜歡讀書的,他們就會從網路系統裡面可以搜尋到我們在立法院裡面曾經有的相關國會法制或問政需求的東西出現在那個地方,否則到目前為止,我很少看到外來的人到我們的立法院國會圖書館找東西,除了我們自己的助理去找N年以前的歷史紀錄以外。所以,如果我們可以用這樣的方式來解決現在空間不足、也沒有預算去重蓋一個國會圖書館的狀況下,來處理一下我們已經累積很多的跟立法院相關的議案、議事歷史依據,而這個可以放到鍾佳濱委員的主決議裡面,變成你的改善計畫,可不可以試試看這麼做?因為這只是一個聯絡的過程,否則目前我們的國會圖書館坦白講比一個大學的圖書館都還不如,我們也不再講這種負面的東西,我們希望它可以更好,其實是為了強化我們立法院的相關功能。

林秘書長志嘉:謝謝劉委員,我們就把劉委員的意見跟鄭委員的提案寫在一起,當作一個主決議。

主席:請吳委員怡玎發言。

吳委員怡玎:因為我剛就任沒幾個月,我們辦公室就花了一筆自己的錢去買了一個資料庫,因為我們發現立法院國會圖書館沒有我們要的資料庫,因為會不斷有新的資料庫、新的期刊,不同的產業或不同的方向,大家會有興趣,會與時俱進,所以這個部分是我們提出申請,然後你們去採購?

林館長瑞雯:我們資料庫的採購是有經過一定的程序,但是因為每個委員的需求不一樣,如果委員有需要什麼樣的資料庫,我們圖書館都可以借購,除了圖書、期刊、資料庫,都可以在線上借購。

吳委員怡玎:因為你們有一定的程序,我們當時自己買就是因為等不及了。還有剛剛劉委員提到的,其實除了跟其他圖書館連線,不是只有他們裡面實體的書,還有他們電子上面的部分你都可以連上。

林館長瑞雯:例如前一陣子也有委員覺得需要科技方面的資料庫,他就借購了DIGITIMES科技網,我們也是馬上著手進行,現在已經上線了。

主席:國會圖書館我17年前有使用過,因為我考律師那一年都窩在那裡,當年為了唸吳庚舊版第6版的行政法,因為我在市面上買得到第8版,但找不到第6版,所以我們國會圖書館在找舊資料是很有用的,因為他每次都改版,考試未必會考新版,舊版也很重要,所以我窩在那邊一段時間,因此我實在捨不得凍結國會圖書館的預算,我們就都改主決議好不好?希望國會圖書館可以更精進。

歲出第3款第1項第5目的第23案、第24案改主決議。

處理第6目公報業務。有3個提案,請林秘書長說明。

林秘書長志嘉:第25案、第26案、第27案是屬於公報處的業務,第25案是鄭運鵬委員提案,建議刪除200萬元,刪除理由是公報業務突然增加了500萬元,幅度很多,他認為業務費應該是按日計件的,怎麼會突然增加這麼多。這可能是我們沒有清楚的向鄭委員說明,事實上我們現在國會轉播要增加字幕,因為有很多人一直反映聽不大懂,如果有字幕會讓他們看得比較清楚,所以在國會轉播的123台、124台,我們希望可以加入字幕,所以才會增加經費,這個是不是可以不要刪除?不然就改成凍結,我們來跟委員說明,說明完就可以解凍。

第26案是公報業務委辦事項凍結15%,這個是有關國會頻道2.0多元轉播和手語等等,我們也希望能夠改成主決議,因為國會頻道是直接以9,184萬7,000元委託公廣集團來轉播,這一筆錢事實上是全部都給它了,並沒有一毛錢留在我們身上,他們轉播時也一直跟我們抱怨他們事實上都虧錢,希望我們能夠多編一點錢給它。所以這部分是不是就改成主決議,不要凍結?有一些事項要我們改進的,我們會來改進。

第27案是劉世芳委員提議凍結150萬元,事實上我們少紙化已經非常有成效,從開始推動少紙化到現在,達成率幾乎有65%,即我們公報處紙張的印刷減少了至少65%,顯示我們在這方面非常努力,希望劉委員可以改成主決議,我們會繼續努力,不要凍結。

主席:請李委員貴敏發言。

李委員貴敏:我幫林為洲委員說明一下,他的用意其實很好,我相信所有委員在提案時,都是覺得到目前為止國會的形象滿重要的,而且不是只有在國內而已,我們都希望國際的友人也可以多了解一下臺灣,所以林委員的提案提到,公視國會頻道也做得很好,而且像我們看電影的時候都有subtitle,即你可以選擇要翻譯的語言、字幕,即便我們在國會質詢的時候都是用中文沒有問題,但是你的字幕其實也可以變成不同的語言,就像你在看韓劇的時候,他講什麼我們也聽不懂,可是字幕出來是中文的,當你的語言例如最簡單的用英文能夠輸出的話,其實不一定要臺灣的人才能看到,透過國會頻道播出之後,不懂中文的人一樣可以知道你的內容,所以字幕很重要,多語言的翻譯也很重要。我想林委員這個地方強調的其實是多語言的部分,因為字幕的部分,雖然目前都是助理自己加上去,然後上YouTube,可是如果在國會頻道上,你的subtitle可以有不同的語言,你當然可以用最快的,例如英文是國際語言,你能夠讓它上去的話,用戶可以去選,就像Netflix我們也可以自己選,選了之後,看的人就可以把臺灣國會到底在討論什麼事項推升出去,我覺得對臺灣的形象是比較好的,這是提案真正的用意,並不是說公視做得不好,所以我們現在要凍結,並不是這樣的用意。

林秘書長志嘉:希望可以改成主決議,讓我們來努力,就像鄭運鵬委員的第25案,我們增加預算就是為了要努力做一些字幕和多語言,因為如果沒有多一些錢,我們是沒辦法做這些事的。

李委員貴敏:改成主決議的話,基本上我沒有問題,除了多語言翻譯之外,你委外的時候,合約上面也要有,如果合約上面沒有,你做了主決議之後,其實是沒有任何涵意的,拜託幕僚在寫主決議的時候,確信我們會往這個方向走,因為我們希望把臺灣的國會推向國際。與此同時,如果是委外的案件,你對於委員所要求的事項,委外的時候也要加入。

主席:請劉委員世芳發言。

劉委員世芳:有關第25案鄭運鵬委員和鍾佳濱委員的部分,我會徵求他們的同意不要刪減,但是有幾個意見提供給你參考,剛剛李貴敏委員講的部分我覺得非常好,其實公廣集團有做一些變更,像我們在中興大樓或群賢樓外面的牆壁上面所貼的部分,我覺得subtitle也有了,哪個委員會也有了,正在發言的是誰也有了,接著要發言的委員順序也有了,但是這些在我們電視螢幕上的123台、124台是沒有的,甚至哪個委員會也搞不清楚,我們只能說鍾佳濱委員在哪個委員會,大概知道他現在在哪個委員會質詢,所以這個是空的,這個才是要改進的,因為那個部分才是面對社會大眾的,所以應可以跟著畫面來修正內容,讓其能夠更同步,當然公廣集團會跟你們抱怨錢不夠用,但是我要問的是,當立法院休會時,他們都在幹嘛?

林秘書長志嘉:休會時就是重播。

劉委員世芳:重播時會有一個次序嗎?

林秘書長志嘉:我們會有一個重播輪值表。

劉委員世芳:現在是同步播出,我知道他們很辛苦,但是在非立法院開會期間,123台、124台也是繼續播放我們質詢的過程,所以是否應該讓大家知道一下其內容大概是在談什麼?不然我們都得看著影片然後想像那時是在討論什麼,這是我們碰到的狀況,那外面的人可能就更不清楚了,所以這個部分還是要再跟公廣集團談比較好,讓其確定我們以這樣的內容播出去會比較好。再者,因為我們有兩種方式轉播,一種是電視,另一種是網路,所以應該讓兩者都能兼顧得到。

另外,關於本席所提第27案,重點不是要為了刪你們的預算,但我要跟秘書長報告一下,你記不記得去年曾經被媒體報導出來,我們所印製的公報,裡面有些可能也是機密的,比如說有些行政單位的機密預算到最後可能被丟在哪個委員的辦公室,而且丟的時候就隨便丟,既然我們想要達到無紙化或是少紙化,這個我同意,的確應該儘量減少紙張的浪費,但是我們應該建立一個制度,像這種跟預算、機密有關的資料,在某個時間內全部交給樓管、管理員一起去銷毀或是一起處理掉,否則立法院的人來來去去的,到時哪些是共諜來滲透,我們也不知道,即我們幾乎是保持完全開放的狀態,但人家可是知道他要看的是什麼,所以本席現在要求的是,就是東西分出去後,你要有一個回收的系統,包括要怎麼回收等等,這樣一方面防止浪費,二方面就是告訴委員這些東西不要隨便丟,而是丟到垃圾袋以後,讓管理員來處理,不然有心人士說不定就把這些資料賣到中國去,那就不好了,我的案子指的就是這方面的文書處理,就是耗材以外,這方面可不可以試試看,把回收系統做得比較好一點?比如說,我們在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看資料時,誰要了資料,他一定追著你拿回來,同時也會將時間標清楚,所以拿了資料有沒有還回去,他們也都知道,其實這是很重要的,我們可能覺得沒有關係,可是對於有心人士來講,就非常有關係。

林秘書長志嘉:針對這方面,倒是我們要特別再加強,因為我們在這方面可能還沒有做得很完善。

劉委員世芳:就是會亂丟!

主席:請鍾委員佳濱發言。

鍾委員佳濱:這部分,我有連署鄭委員的案子,我不曉得周委員跟主席的看法是怎麼樣,這個案子其實我認同劉委員的意見,比如說,我們現在看到這個預算的執行是為了讓我們國會透明、公開,尤其是123、124台國會頻道,這兩個頻道如果是live、即時,就會有時間上的壓力,因為我們常上電視談話節目,我們都知道,現在很流行delay live,就是稍後播出、就是3個小時後再播出,即錄製後給其3個小時來後製,因為我們這個是現場的live,所以第一時間播出的時候,很多後製就沒辦法做,像螢幕邊框上就不能加註一些說明,但是等到之後再度重播、後製的時候,就應該把它放上螢幕邊框。為什麼要肯定這個頻道,因為我們委員都很忙碌,像一些南部的委員就很少回家,有時候家人、家母在電視上看到我們就很開心,因為看到自己兒子在那邊開會,就算不知那是哪個委員會也無所謂,但那是家人,但是其他民眾會想要知道這個委員在講什麼、在哪個委員會,所以除了live之外,以後的重播希望能夠在螢幕邊框的後製上,把一些資訊予以強化,以便閱聽大眾可以理解他們所選出來的民意代表在國會裡面,為他們做了什麼監督,藉此可以向他們說明,這點我非常認同。

至於其他少紙化的部分,我就不再贅述,基本上,這個案子就尊重主席的決定,看看是要凍結或是改主決議方式來進行,因為主席也是本案的連署人之一,本來是建議減列200萬元,但如果是用凍結或者改主決議,表示我們是希望能夠改善並強化其服務性的功能。

主席:秘書長要再補充嗎?

林秘書長志嘉:我是比較傾向第25案就改成主決議,好不好?原則上我們就是會按照剛剛劉委員、鍾委員還有李委員的建議來做處理。

主席:針對第27案,剛剛劉委員有說明,秘書長有何看法?

林秘書長志嘉:一樣,其實這三個案子確實有很多雷同之處,所以是不是就是三個主決議,然後我們來做處理。

主席:如果大家都沒有意見的話……

劉委員世芳:改成主決議、提書面報告。

主席:第25案、第26案、第27案都改主決議,提書面報告,希望可以更精進。

我再更正一下歲出第3款第1項第1目的宣告,因為剛剛在宣告的時候,第9案的部分有宣告錯誤,更正的結果是第3案、第8案、第11案、第12案、第13案改為主決議,第9案因為它是合併在第1案及第10案,這是一併凍結,它是屬於國外旅費的部分,凍結金額是438萬5,000元。以上更正。

我們第6目已經處理完畢。

接下來處理第8目。第8目有一個提案,這部分請林秘書長說明。

林秘書長志嘉:第28案是吳委員怡玎的提案,內容是關於公務車的部分,我早上好像有稍微提過了,這個公務車是七到八人座,是類似公務車,雖然它是稱為首長公務車,其實就是我們針對一些國會交流,因為可能會有一些外賓來或有什麼其他的需要,所以我們才會想要採購這樣的車子來做使用,就是這樣子。

主席:請吳委員怡玎發言。

吳委員怡玎:我剛剛問過了,其實我們接待外賓並沒有比總統府還要頻繁,你早上是說因為總統府會有外交部資源,那我好奇的是,我們是不是也可以請外交部支援,且我們一年到頭下來,到底有幾位外賓來訪或是有幾天需要我們這樣子來禮賓?若這個錢拿來租車,搞不好外賓每次來都可以租勞斯萊斯了。

林秘書長志嘉:因為目前國會交流的狀況,其實不斷在增強中,我們也很希望這方面能夠多增強,而且有這樣一個車輛來使用,我覺得在整個交流上而言,其實並沒有真的很浪費,或是造成國會的損傷,所以我們希望委員能夠同意。

主席:請鍾委員佳濱發言。

鍾委員佳濱:因為早上代理主席的時候,我有聆聽吳委員的質詢,因為我也在機關服務過,所以我比較好奇的是,就秘書長的說明聽起來,這是比較接近禮賓車的性質。

林秘書長志嘉:對啦!

鍾委員佳濱:我只是不曉得為什麼我們立法院沒有編制禮賓車,而是要用汰換首長座車的方式去買一台好像可以同時間做禮賓車使用的用途,某個程度上來講,如果我們立法院真的沒有辦法去編制禮賓車,而必須用游院長、機關首長的座車預算去買一個比較大,可以坐比較多人,同時可以兼做禮賓車,則游院長真的是比較委屈啦!因為一般來講,如果是首長的座車,一般會講求氣派,但是這幾年以來,行政機關都被要求要節約,所以無論在c.c.數、國產車或進口車等等都有相關的標準,除了元首的用車,因為有安全上的考量,不然的話,我們都是遵照一般行政機關所公告的排氣量跟總價等等的方式去採購,因為秘書長提到這個車子不只是首長座車,不是那種五人座的轎車,而是一個七人座以上且現在比較流行的車子,我個人有注意到,最近這幾年機關首長在汰換公務使用首長座車的時候,都傾向換裝這種比較可以容納較多人的,因為它的功能性比較多,有時候首長在外面行動的時候,需要陪同重要的來賓,不見得是外賓,所以在這種情況之下,我是可以支持,但是我覺得相對應的,因為它的油耗會比較高,它的保養會比較貴,所以其實秘書長應該在購置費以外,未來的預算編列上要核實,就是你既然編了一個比較大型的車,未來各種養護維修費用就會增加,或許你們今年可能來不及動到其他的科目,明年你們在養車的部分,就要考量總體車輛派用的需求等等問題。

主席:請李委員貴敏發言。

李委員貴敏:基本上,我覺得應該分兩件事情來看,第一個,如果是禮賓車、是為了接待的話,我覺得真的可以採租的方式,畢竟我們都是從業界來的,若真的採租的方式,事實上除了可以達到你要impress外賓的感覺之外,你的成本相對應也會低到非常、非常低,所以如果你的重點是在禮賓方面使用的話,我會贊同吳委員剛剛提到的,其實就是用租的,因為花很少的錢,不僅租的又好,然後又包括司機等等全部都有,可是如果你的重點不是在禮賓,而是變成首長的座車、院長的座車的話,則我覺得那是另外一回事了,因為那是天天都會要用的,所以現在的重點是,這究竟是院長的座車,還是禮賓車,兩者是完全不一樣的情形。

林秘書長志嘉:其實這是多功能的,這兩者都可以來作用……

李委員貴敏:秘書長,所以我覺得這個說詞有一點點怪,現在是在疫情期間,外賓要來的機率也不高,因為你這裡編的是明年的預算,所以憑良心說,聽起來是有點怪。

林秘書長志嘉:還好啦!

主席:請吳委員怡玎發言。

吳委員怡玎:本席認為,如果是禮賓車,你說需要七到八人座的,我們知道七到八人座的車,如果是要接待外賓,為了門面好看,則我們是不是應該要宣揚一下國產車,像買納智捷不用花到100萬元,所以我不懂為什麼要編到250萬元,而且總統府的首長用車也才編118萬元,他們也是110年度要換車,我們剛剛查過,他們真的有要換車。

主席:七到八人座的車型好像都要200萬元左右,而且也不會買到多好的車吧!

林秘書長志嘉:對啦!

主席:關於這一案,以現在的運輸狀況,我覺得院長可能需要一台比較多人座的車,因為未必是外賓,還有院長的一些客人,總是有一些接送的需要,如果一台車可以多一點的人坐,總比開兩台車還要好。總之,院長確實會有接待客人的需求,基本上,如果是七到八人座的,250萬元的車是合理的,大概也是偏向於國產有的車型,頂多是日系車,歐系的都不可能。如果大家同意的話,這部分是不是就不要凍結?

吳委員怡玎:我們可否堅持使用國產車?應該是說國產優先,可以嗎?

林秘書長志嘉:好,我們會國產優先,因為這也是實報實銷,買多少就報多少。

主席:我可以想像就是那幾個車型,因為我們大家都知道,如果是以這個預算,大概就是那幾家廠牌而已啦!

林秘書長志嘉:對啦!沒錯啦!

主席:如果吳委員同意的話,這案是不是就撤案,好不好?

吳委員怡玎:那我們改主決議,就是國產優先,就是國產的有六到八人座的就買國產的,如果沒有才改用外面非國產的。

主席:好,那就國產優先。

林秘書長志嘉:同意。

主席:改主決議。

鍾委員佳濱:NISSAN有的是國產的。

主席:那也很難定義,因為像Toyota也有部分是國產的,就是和泰。

李委員貴敏:我想吳委員只是單純想要鼓勵臺灣的廠商。

主席:我知道,這都對啦!不過我可以想像大概就是那幾種車型,而且那幾種車型真的是方便性比較高,現在大部分都習慣大車因為可以乘載多人。

接下來處理主決議。主決議提案比較多,從第29案到第43案。我們是不是請秘書長一併說明之後再來處理?

林秘書長志嘉:第29案主決議,原則上我們同意;第30案我們也同意;第31案,我們同意;第32案,我們同意;第33案,我們也同意;第34案,我們同意;第35案,我們同意;第36案,我們希望能夠「一個月」變成「兩個月」,然後也同意;第37案,我們希望「二週」內提出書面報告改成「一個月」,我們就同意;第38案,我們同意;第39案,我們同意;第40案,我們希望能夠修正,最後一行「自下年度起不再編印紙本」改成「自下年度起儘量減少編印紙本」,我們希望改成這樣,這個是第40案;第41案,就是最後幾個字我們希望修正,就是改善「狀況」,我們希望能夠改成改善「計畫」;然後再來是第42案,我們同意;第43案,提案是說研議避免陸資掌握經營權,竊取立法院的機敏資訊,建請立法院「秘書處」,我們要改成「法制局、總務處、資訊處等相關單位」,畢竟這跟秘書處沒有關係。以上。

主席:請鍾委員佳濱發言。

鍾委員佳濱:主席,秘書長已經表達第42案他們同意了,因為之前人事處有來作說明,我也大概理解了,所以為了避免誤解起見,我再把決議文的內容,透過這次公開發言,把它確認一下。因為我們用立法院公費聘請的助理其實對委員的問政幫助很大,但是他們的薪水,我們所知道的是每個月1日或是15日才入帳,但是現在的困擾是遇到假日就會提早或順延,讓人捉摸不定,這對於剛出社會的年輕人來講,每個月準時拿到他應得的酬勞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本席具體要求希望有所改善,不管1日還是15日領,能夠不受假日影響,能夠準時的、固定的讓他能領到薪水,這是很重要的,除此之外,沒有其他的要求,金額多寡,我們會拿捏,但是可以讓他們準時領到,拜託立法院,謝謝。

林秘書長志嘉:鍾委員所提到的,我們會去確實執行,不管是假日或是休假日,我們就是那一天入帳。

主席:跟秘書長說明一下,因為鍾委員有提出修正文字,所以這主決議還是依照修正文字,因為這是有跟人事處討論過的文字。

宣讀協商結論:針對第3款第1項的主決議,第29案至第43案,其中第36案、第37案、第40案、第41案、第42案、第43案予以修正外,其餘均照案通過。

針對剛剛宣讀的協商結論,請問各位,有無異議?好,沒有異議的話……

吳委員怡玎:剛才我的最後一案改主決議,我想看一下主決議文字。

主席:好,第28案主決議的內容就是採購必須要國產車優先。

李委員貴敏:主席,我建議就是寫好給吳委員看。

主席:好。大家再等一下,就寫一下,手寫也可以,我們再來宣讀。

第3款第1項立法院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交通及運輸設備。第28案修正為主決議,主決議內容為:110年度擬購置首長公務用7-8人座車1輛250萬元,建議優先採購國產車。

主席:吳委員是否同意?

吳委員怡玎:好。

主席:同意的話,我就來宣讀最後結論。中華民國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立法院主管收支部分審查完竣,提報院會,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本日通過之決議,文字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今天會議到此結束,現在散會。謝謝大家。

散會(15時1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