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2會期交通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9年10月19日(星期一)9時3分至11時26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主  席 劉委員櫂豪

主席: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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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第10屆第2會期交通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9年10月12日(星期一)上午9時4分至下午2時23分

中華民國109年10月14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2時25分

地  點: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李昆澤  林俊憲  陳歐珀  魯明哲  邱顯智  趙正宇  陳素月  陳雪生  何欣純  許淑華  許智傑  洪孟楷  劉櫂豪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李德維  江啟臣  鍾佳濱  葉毓蘭  謝衣鳯  林德福  陳椒華  陳柏惟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鄭天財Sra Kacaw   陳柏惟  范 雲  高虹安  鄭麗文  李貴敏  黃世杰  呂玉玲  楊瓊瓔  蘇治芬  陳明文  劉世芳  孔文吉  廖婉汝  蔡易餘  吳斯懷  林思銘  張其祿  邱志偉  高嘉瑜  周春米  羅明才  黃秀芳  陳亭妃  陳玉珍  張育美  莊競程  沈發惠

   委員列席36人

列席官員:

10月12日(星期一)

 

 

 

交通部

   

林佳龍

 

路政司

司長

陳文瑞

 

郵電司

司長

王廷俊

 

總務司

司長

黃定環

 

航政司

代理司長

韓振華

 

會計處

處長

張信一

 

統計處

處長

劉瑞文

 

政風處

處長

游國鑌

 

人事處

副處長

黃湘紋

 

科技顧問室

主任

黃荷婷

 

管理資訊中心

主任

王穆衡

 

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

執行秘書

謝銘鴻

 

交通事業管理小組

執行秘書

邱銘堂

 

法規委員會

執行秘書

邱銘堂(兼任)

 

技監室

技監

夏明勝

 

運輸研究所

所長

林繼國

 

中央氣象局

局長

鄭明典

 

公路總局

局長

許鉦漳

 

高速公路局

局長

趙興華

 

觀光局

局長

張錫聰

 

鐵道局

局長

胡湘麟

 

民用航空局

局長

林國顯

 

航港局

局長

葉協隆

 

臺灣鐵路管理局

局長

張政源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李賢義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吳宏謀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董事長

林國顯

 

 

總經理

但昭璧

 

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江耀宗(上午)

 

 

總經理

鄭光遠(下午)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謝繼茂(上午)

 

 

總經理

郭水義(下午)

 

中華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謝世謙(上午)

 

 

資深副總經理

張 揚(下午)

 

陽明海運股份有限公司

副總經理

史美琦

 

行政院主計總處

專門委員

廖玉琳

 

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

局長

林順家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副局長

陳耀維

 

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副局長

林耀長

 

10月14日(星期三)

 

 

 

交通部

政務次長

王國材11:00前

 

 

部長

林佳龍11:00後

 

路政司

司長

陳文瑞

 

郵電司

司長

王廷俊

 

總務司

司長

黃定環

 

航政司

專門委員

陳孝齊

 

會計處

處長

張信一

 

人事處

處長

蔡英良

 

統計處

處長

劉瑞文

 

科技顧問室

主任

黃荷婷

 

管理資訊中心

主任

王穆衡

 

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

執行秘書

謝銘鴻

 

高速公路局

局長

趙興華

 

公路總局

局長

許鉦漳

 

航港局

局長

葉協隆

 

中央氣象局

局長

鄭明典

 

臺灣鐵路管理局

局長

張政源

 

鐵道局

副局長

楊正君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資深處長

張維鍵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處長

曹銘峰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

專門委員

翁燕雪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副局長

余念梓

主  席:劉召集委員櫂豪

專門委員:蘇純淑

主任秘書:黃輝嘉

紀  錄:簡任秘書 陳淑玫 簡任編審 黃彩鳳 科    長 江建逸

   專    員 楊蕙如 薦任科員 林立偉 薦任科員 洪翎宜

   薦任科員 陳穎萱 科    員 黃玉如

10月12日(星期一)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邀請交通部部長林佳龍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單位預算。

二、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單位預算。

三、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單位預算。

(本日會議由交通部部長林佳龍、會計處處長張信一、中央氣象局局長鄭明典及運輸研究所所長林繼國報告後,計有委員李昆澤、邱顯智、陳歐珀、林俊憲、趙正宇、陳素月、魯明哲、陳雪生、何欣純、許淑華、許智傑、楊瓊瓔、葉毓蘭、鍾佳濱、劉櫂豪、林德福、鄭天財、廖婉汝、陳椒華、陳柏惟、伍麗華、高嘉瑜、高虹安、呂玉玲、周春米、孔文吉及邱志偉等27人提出質詢,均經交通部部長林佳龍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陳明文及洪孟楷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 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決議:

一、110年度交通部及中央氣象局單位預算報告及詢答完畢,委員提案截止收件,本週三進行處理。

二、交通部運輸研究所110年度單位預算報告及詢答完畢,另擇期進行處理,委員提案於10月19日(星期一)截止收件。

通過臨時提案7項:

一、針對每年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都有對於智慧運輸方案不斷的編列大筆預算經費,但是都遭外界批評跟其他單位如中華顧問工程司等單位之研究有疊床架屋之情形。如今已經進入5G的時代,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針對智慧運輸做多少研究,及與其他單位研究之差異分析,與落實在交通運輸實務之情形等相關資料,請於1個月內完成書面報告後送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提案人:陳素月  邱顯智  陳歐珀  許智傑

二、為維護行車安全,近年大車陸續配備行車視野輔助系統。2020年1月1日起,公路總局強制大車配備行車視野輔助系統,統計至109年8月底,使用中大型車輛有222,377輛,共有222,103輛完成裝設,裝設登記率為99.9%。

惟內政部警政署統計,2019年大型車輛A1件數不減反增。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的成效評估報告更顯示,駕駛右轉時會使用者僅二成一,顯示有近八成的駕駛人使用情形欠佳。

顯見目前大車駕駛使用該系統情形仍欠佳,也有大車駕駛反映,駕駛時要同時注意車前、左右兩旁有無機車或行人、看後照鏡,同時再看視野輔助系統,容易有分心情形。

建請交通部針對大車視野輔助系統進行檢討,針對裝設盲點系統或主動預警系統進行研擬,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顯智  洪孟楷  陳歐珀  許智傑  陳椒華

三、109年9月21日,三重客運藍26公車衝撞人行道,造成1死1傷,撞毀24台機車,引發社會震撼。

調閱三重客運歷年紀錄,於近5年內在國道客運部分違反「公路法」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共計違法131次,罰款金額共計117萬9千元。在雙北市區公車違法部分,三重客運共計違法371次,罰款金額共計333萬6千元。在「勞動基準法」部分,近5年來違法13次,違法金額高達220萬。

最常違反法條內容為:違反「公路法」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未依照核定路線行駛、每日駕車時間超過10小時、連續兩工作日間之休息時間未滿8小時;違反「勞動基準法」違反七休一、違反加班工時上限、少給加班費、沒有給予休息時間、沒有給予國定假日休假。意即三重客運駕駛,都是在體力及專注力負荷極大的狀態下工作,嚴重影響運輸安全。

交通部公路總局的資訊公開有待加強,經查勞動部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針對違法雇主以及污染業者,設有「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查詢系統」、「列管污染源資料查詢系統」、「列管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以及「即時監測資料」等平台。惟交通部公路總局及各地主管機關,針對違法的客運及市區公車業者,卻沒有公開查詢機制,把乘客的安全置於度外。

建請交通部比照勞動部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2個月內建立平台或網頁,公佈違反「公路法」及「汽車運輸管理規則」之公路客運業者違法名單,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顯智  洪孟楷  陳歐珀  許智傑  陳椒華

四、109年9月21日,三重客運藍26公車衝撞人行道,造成1死1傷,撞毀24台機車,引發社會震撼。

經查交通部公路總局2015-2020年補助三重客運97,883,866元,加上雙北市補助共158,749,904元。

調閱三重客運歷年紀錄,於近五年內在國道客運部分違反「公路法」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共計違法131次,罰款金額共計117萬9千元。在雙北市區公車違法部分,三重客運共計違法371次,罰款金額共計333萬6千元。在「勞動基準法」部分,近5年來違法13次,違法金額高達220萬。

最常違反法條內容為:違反「公路法」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未依照核定路線行駛、每日駕車時間超過10小時、連續兩工作日間之休息時間未滿8小時;違反「勞動基準法」違反七休一、違反加班工時上限、少給加班法、沒有給予休息時間、沒有給予國定假日休假。意即三重客運駕駛,都是在體力及專注力負荷極大的狀態下工作,嚴重影響運輸安全。

公路客運業者肩負大眾運輸安全責任,倘若領取行政機關補助的同時,卻又屢屢違反交通及「勞動基準法」相關法規,甚至出現拿補助繳罰款的情形,等於是逃避良善經營之責任。顯見交通部應該重新檢討補助機制,讓大量接受政府補助的公車業者,能夠負起道路安全的責任。

建請交通部公路總局重新檢討公路客運補助機制,針對累次違反「勞動基準法」、「公路法」、「汽車運輸管理規則」業者,應建立調降甚至刪除補助金額辦法。請交通部公路總局研究修訂補助辦法或研擬針對累次違反上開法令調整或刪除補助金額機制,並於3個月內作成書面報告提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提案人:邱顯智  洪孟楷  陳歐珀  許智傑  陳椒華

五、為發展再生能源,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盤點全台高速公路共14處服務區,估計共可架設22MW的光電。

惟交通部高速公路局進行8次標案,8次皆流標。經查由於光電板須架設在停車場上,保留大小客車、工程車進出、路面養護空間,標案要求光電架設須淨高5.1公尺,拉高成本,恐影響廠商投標意願。

建請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將大客車和小客車停車場的光電工程分開招標,小客車部分可以先行,讓國道服務區停車場能儘速建置光電棚。

提案人:邱顯智  洪孟楷  魯明哲  陳椒華

六、有鑑於近期台商大量回流,用地需求大幅提升,隨著橋頭科學園區將於明(110)年開放廠商選地規劃設廠,預計將為北高雄帶來龐大就業機會與人流。同時茄萣的興達港也是離岸風電水下基礎生產基地,未來北高雄勢必會發展成為新的產業重鎮,惟目前北高雄11個行政區(橋頭區、岡山區、梓官區、彌陀區、永安區、路竹區、湖內區、茄萣區、阿蓮區、田寮區、燕巢區)並未設置監理站(所),展望未來北高雄的發展需求監理站(所)的設置有其需求性與必要性,因此,請交通部於1個月內提出「北高雄監理服務現況檢討與改善計畫」、「北高雄增設監理站(所)可行性評估報告」予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提案人:李昆澤  林俊憲  陳歐珀  許智傑  邱志偉

七、高雄捷運延伸至屏東,對於建立高屏生活圈至關重要。高雄捷運紅線南延確定由小港站延伸至屏東東港鎮大鵬灣,採高架輕軌,經費約350億元;橘線則可由鳳山國中站延伸,經大寮萬丹至潮州。行政院長蘇貞昌曾提及未來高捷不只會延伸東港、新園,最好可能延伸到潮州,屏東居民期望將高捷紅線南延東港、橘線延伸潮州,以串聯山、海線,建立完善的公共運輸路網,爰請交通部協助高雄市政府及屏東縣政府針對高雄捷運延伸屏東各項計畫積極辦理,並滾動式檢討進度。

提案人:許淑華  林俊憲  魯明哲  許智傑  廖婉汝  周春米

10月14日(星期三)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單位預算。

二、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單位預算。

決議:

一、本(14)日預算審查結果,照列、暫照列或照協商結論通過。

二、本(14)日通過之決議,文字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調整。

三、110年度交通部及中央氣象局單位預算,均審查完畢,內容如審查結果。

審查結果:

交通部單位預算

一、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41項 交通部1,495萬1千元,照列。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13項 交通部255億0,634萬7千元,照列。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156項 交通部1,923萬元,照列。

第5款 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第8項 交通部原列284億4,649萬4千元,除第1目「營業基金盈餘繳庫」94億7,119萬8千元、第2目「非營業特種基金賸餘繳庫」71億1,946萬3千元,均暫照列,俟所屬營業基金、非營業特種基金審議確定後,再行調整外,其餘均照列。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153項 交通部1億3,069萬8千元,照列。

二、歲出部分

第14款 交通部主管

第1項 交通部原列274億4,734萬2千元,除第8目「營業基金」198億9,518萬元暫照列,俟所屬營業基金審議確定後,再行調整外,減列:

(一)第4目「郵電業務規劃及督導」25萬5千元。

(二)第6目「道路交通安全」200萬元。

(三)第9目「鐵公路重要交通工程」200萬元。

以上科目自行調整,共計減列425萬5千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74億4,308萬7千元。

本項通過決議53項:

(一)110年度交通部預算第2目「一般行政」,預計進用一般臨時行政人員2人(137萬7千元),勞務承攬69人(3,624萬5千元),計71人,經費編列3,762萬2千元;第7目「航政港政業務管理及執行」,預計進用勞務承攬48人,經費編列2,692萬2千元。

有鑑於政府應為改善勞工權益之表率,縱使相關人員未有「聘用人員聘用條例」、「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或「勞動基準法」等相關法令之適用,機關仍應秉持各該規範照顧各該人員及勞工之精神妥適辦理。故如機關係與營利事業、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締約,應確保各該廠商與勞工之契約符合勞動法令規定;如係機關與個別自然人直接締約(即所謂之自然人承攬),契約內容應以不牴觸勞動基準法為基本原則,且承攬人之相關權益亦不得低於約聘(聘用)人員、約僱人員及臨時人員。爰110年度交通部預算「勞務承攬」項下,第2目「一般行政」編列3,762萬2千元,及第7目「航政港政業務管理及執行」編列2,692萬2千元,均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針對廠商對其員工之勞動條件之查核控管方案,以及自然人承攬時,承攬人權益保障之具體方式,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

提案人:邱顯智  陳歐珀  李昆澤  何欣純  許智傑

(二)110年度交通部預算派員出國計畫編列747萬9千元,凍結五分之一,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何欣純  趙正宇  林俊憲  陳歐珀  陳素月  許智傑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110年度交通部預算「派員出國計畫」項下編列747萬9千元,合計24項出國計畫,計1123人天,相較於交通部109年度「派員出國計畫」編列616萬5千元,合計24項出國計畫、1017人天,歲出預算增加131萬4千元、106人天。109年度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出國計畫多數無法如期執行,或改視訊會議辦理,110年度交通部出國計畫不減反增,顯無必要,爰110年度交通部預算「派員出國計畫」項下編列747萬9千元,刪除131萬4千元,其餘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重新檢討相關計畫必要性或替代方案,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2】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何欣純  趙正宇  林俊憲  陳歐珀  陳素月  許智傑

2.110年度交通部預算「國外旅費」共編列557萬9千元,較109年編列之426萬5千元增加131萬4千元,考量國外旅費應以不超過前一年度編列為原則,且因受國際疫情影響,相關會議是否能夠成行尚未可知,相關會議應重新進行檢討有無必要性,並研議是否能改採視訊會議,爰110年度交通部預算「國外旅費」編列557萬9千元,應比照109年度之規模編列,刪除131萬4千元,另凍結五分之一,俟交通部於2個月內就相關會議在疫情影響之下是否能夠成行進行盤點評估,並研議改採視訊會議之可行性,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

提案人:李昆澤  林俊憲  陳歐珀  陳素月  劉櫂豪  何欣純  許智傑

(三)110年度交通部預算「業務費」項下「大陸地區旅費」編列140萬1千元,凍結五分之一,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趙正宇  林俊憲  陳歐珀  陳素月  何欣純  許智傑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110年度交通部預算「派員赴大陸計畫」合計編列140萬1千元,109年度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出國計畫多數無法如期執行,或改視訊會議辦理,在國際及大陸疫情尚無趨緩之情況下,110年度再編列派員赴大陸計畫顯無必要,爰110年度交通部預算「派員赴大陸計畫」合計編列140萬1千元,全數凍結,俟國際疫情趨緩,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計畫必要性或替代方案書面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4】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趙正宇  林俊憲  陳歐珀  陳素月  何欣純  許智傑

2.110年度交通部預算「大陸地區旅費」共編列140萬1千元,考量因受國際疫情影響,相關會議是否能夠成行尚未可知,相關會議應重新進行檢討有無必要性,並研議是否能改採視訊會議,且兩岸關係緊張相關會議能夠成行尚未可知,爰此,110年度交通部預算「大陸地區旅費」編列140萬1千元,凍結五分之一,俟交通部於2個月內就相關會議在疫情影響之下是否能夠成行進行盤點評估,並研議改採視訊會議之可行性,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5】

提案人:李昆澤  劉櫂豪  趙正宇  林俊憲  陳歐珀  陳素月  何欣純  許智傑

3.110年度交通部單位預算編列「大陸地區旅費」72萬5千元,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全球升溫,許多跨國會議改以網路視訊方式進行,許多出國計畫是否有其必要,應審慎思考。故凍結預算十分之一,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6】

提案人:許智傑  林俊憲  陳歐珀  陳素月  何欣純  劉櫂豪

(四)110年度交通部預算「業務費」項下「資訊服務費」編列1億2,047萬4千元,較109年度1億1,012萬2千元,增加1,035萬2千元,增加9.4%,主要係110年度「路政管理」項下智慧運輸系統發展建設計畫新增「資訊服務費」2,925萬6千元,然該新增計畫的辦理效益以及必要性應提出書面說明,爰110年度交通部預算「業務費」項下「資訊服務費」編列1億2,047萬4千元,凍結500萬元,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7】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何欣純  趙正宇  陳歐珀  林俊憲  陳素月  許智傑

(五)110年度交通部預算第1目「交通科技研究發展」編列2,331萬9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許淑華  陳雪生  許智傑  林俊憲  劉櫂豪  趙正宇  陳歐珀  陳素月  何欣純  李昆澤  葉毓蘭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有鑑於「交通科技研究發展」計畫,於107年度有預算賸餘7,304,182元、108年度有預算賸餘2,705,675元,其中交通科技管理與技術發展四年期計畫(107-110)於記錄上編列有107年5,425千元、108年5,425千元及109年5,000千元。如此一來,再觀110年度編列數8,319千元,已相比歷年單一年度編列之最高經費5,425千元增加達53%,故實不應趁最後一年度前,再計畫將未編列數通通編用,是以相符執行未彰下撙節之必需。

爰刪減110年度交通部公務預算部分「交通科技研究發展」預算5%,並另凍結5%,迄向本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8】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許淑華

2.110年度交通部單位預算「科學支出」項下「交通科技研究發展」,預算數編列2,331萬9千元,爰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就公務車輛道路交通優先提出改善策略,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9】

提案人:陳雪生  魯明哲  洪孟楷  許淑華  葉毓蘭

3.交通部110年度歲出計畫「交通科技管理與技術發展計畫」編列8,319千元,較上一年度增列3,319千元。該計畫為4年期計畫,110年度為最後執行年度。然預算書內所列之計畫說明與去年相同,預算卻增列66.38%,故本項預算凍結20%,待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送相關計畫前三年執行成果及本年度詳細計畫內容之書面報告,並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12

提案人:許智傑  林俊憲  劉櫂豪  趙正宇  陳歐珀  陳素月  何欣純

4.交通部辦理交通領域關鍵基礎設施資安整備計畫,總經費6,000萬元,分4年辦理,辦理期程110-113年度,內容為擴充並進行交通領域資安情資操作管理及實施安全檢視與演練,並投資資訊軟硬體設備;然計畫未就作詳盡說明,實不利預算審議。爰凍結500萬元,俟交通部就辦理該計畫之相關事項與計畫內容,向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13】

提案人:何欣純  李昆澤  趙正宇  林俊憲  陳歐珀  陳素月  許智傑  劉櫂豪

(六)110年度交通部預算第2目「一般行政」編列7億5,414萬7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許淑華  李昆澤  陳歐珀  何欣純  趙正宇  林俊憲  陳素月  劉櫂豪  許智傑  邱顯智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有鑑於交通部109年度委請警政署進行道交條例第七條之一修正草案研擬,並計畫就民眾檢舉權修法限縮外,再設置一定時間內車輛就違規之同一項條文如重複違規則不予受理檢舉之限制,此已引發民間用路人熱議,然交通部與民間意見對話卻為有限。再查,為保障車輛所接送兒童之安全,道交條例第五十五條雖已三讀通過,然交通部會否秉其精神,進一步於主管之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十二條中,再設置比照如復康巴士之勸導內容,迄今各界實仍無所悉知。此外,交通部因在行政院任務編組之相關業務,如行政院動員會報對辦理機關和地方動員業務訪問(訪評)事宜及考管,以及行政院觀光發展推動委員會之運作成效,以及資訊揭露不足如對外會議紀錄僅公布至107年5月等,亦皆有諸多改進空間。

爰刪減110年度交通部公務預算部分「一般行政」預算10%,並另凍結10%,迄向本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4】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許淑華

2.交通部110年度「一般行政─交通統計」編列預算792萬4千元,主要用於各項調查所需之訪查、講習費、資料登錄、處理費等,惟相關統計除進行基礎統計調查外,應針對相關統計結果進行分析後提出相應政策建議,爰此,交通部110年度「一般行政─交通統計」編列預算792萬4千元,應予凍結1/10,待交通部於2個月內,針對過去年度進行調查所提之相關政策意見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16】

提案人:李昆澤  陳歐珀  何欣純  趙正宇  林俊憲  陳素月  劉櫂豪  許智傑

3.交通部110年度編列「一般行政─資訊管理─資訊服務費」經費48,786千元,其中「已開發之各項資訊系統及相關應用系統維護服務費」編列經費15,403千元,然根據「交通部暨所屬機關APP整合網頁專區」,交通部暨所屬機關一共有18個App,其中不乏疊床架屋、重複開發之案例,亟需有效整合發揮綜效,避免資源浪費,爰凍結預算3,000千元,俟交通部向交通委員會提出APP整合方案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7】

提案人:邱顯智  陳歐珀  李昆澤  何欣純  許智傑

(七)110年度交通部預算第3目「航政業務規劃及督導」編列3億5,322萬9千元,有鑑於交通部規劃於110年度藉「航政業務規劃及督導」工作計畫賡續推動自由貿易港區新營運模式,並鬆綁相關障礙,以求提升自由貿易港區之經營效率。然查,現行海港自貿區土地使用率已達9成,如以臺北港在104至108年5年期間進駐廠商家數便達50%增減率為例,後續相關自貿港區之量值暫於未能大幅成長下,內部管理之營運模式則將「新」於何處,實令外界有感不解,並迫切欲得知悉。

復以中央政府「向海致敬」政策仍持續推動中,交通部航政司又是否就配合事項如已成立之工作小組,以及商港區域和濱海海岸線清潔維護含廢棄物清理及周遭設備整建等,皆將於110年度持續推動,亦有積極對外釋疑之必要。爰該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8】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許淑華

(八)110年度交通部預算第4目「郵電業務規劃及督導」編列1,019萬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許淑華  陳歐珀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有鑑於交通部具督導郵政公司年度計畫及業務之執行之責,然查於新型冠狀肺炎病毒流行期間,國內航空在抬升2、3倍的運價下,航空運費因大幅調漲已影響郵政公司甚劇;舉1-8月之年度同期對比,109年郵務盈餘僅新台幣5億元,尚不及108年三分之一。迄今,更尚未見得交通部展開研擬對郵政公司相關計畫及業務有所調整,或協調國內民航業者與郵政公司洽談。

復以中華郵政結至108年底共有全台屋齡超過40年以上之老舊局屋101處,且多因老舊、梯間狹小及缺乏無障礙設施致使營運品質及競爭力受影響,為此交通部允宜對郵政公司進行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作業強化督管,積極推動建物重建更新。

再者,查當前交通部對郵政公司郵務車輛輪胎並未訂有使用期限與國家標準規定,致使目前仍有部分郵局郵政車輛輪胎已逾使用期限自製造日期起最長10年之情形,是故交通部亦當儘速就此督管,會同郵政公司研修郵政車輛管理要點。

爰刪減110年度交通部公務預算部分「郵政業務規劃及督導」預算2.5%,並另凍結5%,迄向本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9】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許淑華

2.交通部110年度預算案「郵電業務規劃及督導」編列10,190千元。經查,交通部曾於桃園市大溪區新峰里及嘉義縣阿里山鄉成功完成無人機物流服務測試,初步證明國內無人機物流在偏鄉山區之可行性,應持續強化無人機物流研究,俾利產業創新發展。爰此,凍結該項預算5%,俟交通部就結合我國5G時代強化無人機物流發展精進策略,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0】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陳歐珀

(九)110年度交通部預算第5目「路政業務規劃及督導」第1節「路政管理」編列6億4,831萬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針對「智慧運輸系統發展建設計畫」,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許淑華  陳雪生  邱顯智  陳歐珀  李昆澤  何欣純  許智傑  趙正宇  林俊憲  陳素月  劉櫂豪  葉毓蘭  高虹安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

1.有鑑於修正路政法規是為交通部110年度「路政管理」歲出計畫之重要內容,然查目前15-17歲青年騎乘電動自行車死傷人數,從104年156人到108年上升到420人,飆升近2.7倍,然有關路政管理之電動自行車法規法制化作業,或者在會同民間業者進行宣導等作為,迄今卻未見有啟動。再者,當前因行車之「路權」觀念加深,民眾駕駛及行人用路之行為習慣,已漸有為所具之路權而捍衛等觀念,為此交通部允宜儘速就相關法制作業,如遏止逼車、行人安心用路等儘速啟動與社會對話之修法準備。

此外,就智慧運輸發展建設計畫(110-113年),行政院雖於109年5月22日函核定總經費4,616,000千元(當中含交通部3,502,000千元),然該函核復:「本計畫總經費暫不予核定,請務實考量其效益,樽節滾動檢討,訂定優先順序,並循年度公共建設及科技預算先期作業提報審議」,為此交通部表示,行政院未核定計畫總經費,但原則同意計畫經費規劃;如此,更顯穩健評估及妥適說明之必需,並完整交代各子計畫之關鍵績效指標。

復以交通部「路政管理」歲出計畫,於107年合計決算數為592,161,163元、108年合計決算數為453,353,399元,分別占107、108年度預算數90.41%、91.87%;另查,於年度合計決算數中,107年度有保留數125,536,125元、108年度有保留數58,191,217元。據此,已深具有執行不彰或預算浮編疑慮之檢討空間。

爰刪減110年度交通部公務預算部分「路政管理」預算5%,並另凍結5%,迄向本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1】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許淑華

2.110年度交通部單位預算「路政業務規劃及督導」項下「一般路政管理經費」預算數編列1,696萬元,爰凍結300萬元,俟交通部提出改善計畫,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2】

提案人:陳雪生  魯明哲  洪孟楷  許淑華  葉毓蘭

3.機車為我國國民最主要之代步工具,自2018年起,機車數量已超過1,400萬臺,在路窄人稠的實際路況條件下,防捲入法規應是要保護騎士與行人之人身安全。

目前現行法規是規範8.5噸以上大貨車側邊防捲入裝置,離地高度40公分,其高度設計係以防止汽車衝入車底為主要對象,但並未將機車行車安全納入考量,造成每年至少數十、甚至上百民眾被捲入車底喪失性命。

惟查雖已有將離地高度降低,藉以保護機車行路安全之倡議,但卻遭業者與公會認為缺乏實際數據,以及與大車乘載重物高度下降,會危害車體之質疑。

為改善現行防捲入裝置與車身結構相關法規之不足,維護人身安全,爰凍結預算科目「路政管理」(編號5829011220)下「一般路政管理」(16,960千元)之10%(凍結金額為1,696千元),並於兩個月內提出改善計畫,計畫內容至少涵蓋(但不限)下列項目:(l)實證研究與設計;(2)擬修訂相關法規項目與法規修改時程進度甘特圖。迨書面報告提出後,始得解凍。【23】

提案人:邱顯智  陳歐珀  李昆澤  何欣純  許智傑

4.交通部110年度預算案「路政管理─智慧運輸系統發展建設計畫」編列631,350千元。該計畫係為「智慧運輸系統發展建設計畫」(106-109年)之續編計畫。然,回顧前期「智慧運輸系統發展建設計畫」(106-109年)部分績效達成狀況顯著,但各縣市達成度仍存在其差異性。

另依行政院109年5月22日核定函核復:「本計畫總經費暫不予核定,請務實考量其效益,撙節滾動檢討,訂定優先順序,並循年度公共建設及科技預算先期作業提報審議」。

爰此,為避免預算排擠,減列該項預算6,3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另凍結該項預算10%,俟交通部應說明行政院暫不予核定之原因,並就「智慧運輸系統發展建設計畫」(110-113年)如何降低各縣市達成度差異及結合民眾需求提出改善精進作為,向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6】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陳歐珀

5.交通部自106年度起推動為期4年、總經費37億2,800萬元之「智慧運輸計畫(106-109年)」,為延續前揭計畫成果,在110年度「路政管理」項下編列「智慧運輸系統發展建設計畫」6億3,135萬元,本四年期計畫總經費高達46億1,600萬元。經查:行政院109年5月22日核定函核復:「本計畫總經費暫不予核定,請務實考量其效益,撙節滾動檢討。」行政院也質疑其推動成效。另該計畫目的為藉由提供智慧運輸應用服務,來滿足民眾使用需求,但從該計畫辦理工作項目含都市偏鄉交通便捷計畫等來看,偏鄉交通資訊及服務品質常見不足,像宜蘭的偏鄉需求反應式服務,民眾也不知如何使用,顯見成效有待加強。爰減列該項計畫編列經費6億3,135萬元其中之3,000萬元,並凍結剩餘經費之五分之一,俟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改善書面檢討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7】

提案人:陳歐珀  李昆澤  許智傑  何欣純  趙正宇  林俊憲  陳素月  劉櫂豪

6.交通部110年度歲出計畫「智慧運輸系統發展建設計畫─設備及投資」編列「資訊軟硬體設備費」54,704千元,辦理智慧交通大數據基礎建設計畫,強化資料倉儲、公私混合雲軟硬體與資安環境,推動智慧交通數據標準化及流通共享,活絡交通數據產業發展。然預算書並未詳細說明各項計畫之執行目標、計畫內容及相關所需設備項目等等,故本項預算凍結20%,待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送相關計畫內容之書面報告,並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28】

提案人:許智傑  林俊憲  趙正宇  陳歐珀  陳素月  劉櫂豪  何欣純

7.有鑑於交通部自106年度起推動「智慧運輸系統發展建設計畫(106-109年)」,為延續上開計畫成果,110年度起續編4年期之「智慧運輸計畫(110至113年)」,然運用科技改善交通環境及便利國民交通運輸生活屬未來趨勢,爰「智慧運輸系統發展建設計畫」經費6億3,135萬元予以凍結10%,待交通部提出「務實考量民眾需求,配合行動通訊、資通訊基礎建設之發展進程,本撙節原則滾動檢討」之報告後,始得動支。【29】

提案人:許淑華  魯明哲  洪孟楷

8.交通部近年度辦理「時空資訊雲落實智慧國土計畫(105至109年)」開發建置交通事件整合資訊流通服務平台、省道即時交通資訊網等,並推動「智慧運輸系統發展建設計畫(106至109年)」辦理交通行動服務(Maas)、智慧廊道、統合式智慧交通管理及交通資訊整合流通服務等。110年度起規劃賡續推動「智慧運輸系統發展建設計畫(110至113年)」,包括辦理省道快速公路整體交通管理建設以提升資訊蒐集覆蓋率,以及辦理人工智慧應用於公路事件探勘管理等,與本計畫具有高度關聯性,允宜整合相關資源,並積極盤點與規劃相關技術布局及產業發展。另查,交通部所屬於前瞻第3期特別預算案新增編列辦理「推動5G提升智慧交通服務效能與安全計畫」經費共計2億7,000萬元。其性質過去已多次遭指出性質相近,爰凍結10%,俟交通部於兩個月內提出各計畫差異之書面報告說明後,始得動支。【30】

提案人:趙正宇  林俊憲  許智傑  何欣純  陳素月  劉櫂豪

9.交通部辦理「智慧運輸系統發展建設計畫」,總經費46億1,600萬元,辦理期程110-113年度,分4年辦理,中央負擔42億8,700萬(交通部本部、公路總局、氣象局、運研所),地方政府負擔3億2,900萬;其中包括共享運具、跨運具交通、5G智慧交通實驗場域、無人載具、智慧機車、智慧運輸資訊安全防護、5G交通應用車聯網、及前瞻智慧運輸科技發展等八項創新及發展計畫,然各計畫未就作詳盡說明,實不利預算審議。爰凍結5,000萬元,俟交通部就各該計畫之相關事項與計畫內容,向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31】

提案人:何欣純  李昆澤  劉櫂豪  趙正宇  林俊憲  陳歐珀  陳素月  許智傑

10.109年交通部「智慧運輸系統發展建設計畫」(106-109年)中,辦理運輸資源整合共享計畫中,計畫內容之一為委辦「臺北都會區及宜蘭縣交通行動服務建置及經營計畫」,開發「UMAJI遊買集」App,總經費約1億5千萬元。惟該計畫項目迄今無法完成上架商轉。110年度交通部單位預算再編列「智慧運輸系統發展建設計畫」,其中之「共享運具平台建設」及「推廣計畫與跨運具交通無縫整合服務計畫」,其內容與「UMAJI遊買集」App建置內容重疊,且不同項目之預算,金額竟完全一致。爰凍結「智慧運輸系統發展建設計畫」1,000萬元,俟交通部就「UMAJI遊買集」App執行成效與缺失檢討及110年度執行「智慧運輸系統發展建設計畫」完整預算編列資訊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2】

提案人:魯明哲  林俊憲  何欣純  陳歐珀  高虹安

11.交通部110年度有關「路政管理─智慧運輸系統發展建設計畫」預算共編列6億3,135萬元,其用途包括發展智慧交通跨域治理決策等業務以及共享運具平台建設推廣、智慧機車成果擴散計畫等委辦計畫,針對此類新興內容,應予更詳加說明,並提出完整之計畫預期成果,爰此,交通部110年度有關「路政管理─智慧運輸系統發展建設計畫」預算共編列6億3,135萬元,其中有關委辦費部分1億6,183萬元予以凍結1/10,待交通部於1個月內就相關計畫委辦之必要性以及預期成效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34】【35重複提案撤案,提案人併入】

提案人:李昆澤  陳歐珀  趙正宇  林俊憲  陳素月  劉櫂豪  何欣純  許智傑

(十)110年度交通部預算第5目「路政業務規劃及督導」第2節「汽車燃料使用費經徵管理」編列7,789萬3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許智傑  林俊憲  劉櫂豪  趙正宇  陳歐珀  陳素月  何欣純  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李昆澤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交通部110年度歲出計畫「臺灣新車安全評等計畫」,編列67,000千元,該計畫為4年期計畫,110年為最後執行年度。經查該計畫採購涉及檢測設備、技術、實驗室廠房之建構及規章制度建置,複雜性高,作業費時,致進度延遲。故本項預算凍結20%,待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送相關計畫進度延遲檢討及具體改進作為之書面報告,並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36】

提案人:許智傑  林俊憲  劉櫂豪  趙正宇  陳歐珀  陳素月  何欣純

2.交通部110年度預算案「汽車燃料使用費經徵管理─臺灣新車安全評等計畫」編列67,000千元。經查,該計畫因採購涉及檢測設備、技術、實驗室廠房之建構及規章制度之建置,複雜性高、作業費時,致進度延宕。交通部應視執行情形滾動檢討,並視需要修正計畫,俾利政策推動及預算執行。爰此,凍結該項預算10%,俟交通部就「臺灣新車安全評等計畫」之改善策略,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7】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陳歐珀

3.有鑑於T-NCAP(臺灣新車安全評等計畫)四年期預算執行畢時間為110年度,已距最初前任交通部長賀陳旦於106年表示至遲108年建置完成落差甚大,更有違後續交通部再表示將於109年第四季進行首批3車型測試之預告,且經費更於最初所估之3億8,000萬元,後又幾經再加至107年10月核定之四年期總經費6億1,870萬元。再者,路政司陳文瑞司長更甚於109年5月28日藉立院備詢正式向外確認,第一個經T-NCAP試出來之車型要等到112年,實顯進度延宕。

綜觀過去T-NCAP推動過程歷經2波公民連署,卻皆遇交通部之抵制,再觀前開所述情形,交通部實應為此提出妥適說明,以保我國車安政策之推展順利。爰凍結110年度交通部公務預算部分「汽車燃料使用費經徵管理─臺灣新車安全評等計畫」預算10%,迄向本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8】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許淑華

4.有鑑於交通部研擬推動「臺灣新車安全評等計畫」因採購涉及檢測設備、技術、實驗室廠房之建構及規章制度之建置,複雜性高,作業費時,致進度延遲,爰「臺灣新車安全評等計畫」凍結10%,待交通部提出滾動檢討報告及修正計畫後,始得動支。【39】

提案人:許淑華  魯明哲  洪孟楷

5.交通部110年度「汽車燃料使用費經徵管理」編列「臺灣新車安全評等計畫」6,700萬元,計畫總經費6億1,870萬元,期程自107至110年度,截至109年度止已編列4億元(108及109年度各2億元)。據交通部說明,該計畫推動層面廣泛,因採購涉及檢測設備、技術、實驗室廠房之建構及規章制度之建置,複雜性高,作業費時,致進度延遲。經查,關於代辦工程、財物案及檢測技術建立案,交通部於108年9月4日與財團法人車輛研究測試中心議價完成決標,因付款方式有疑義,復於109年3月6日新議約變更付款方式,顯有當初招標討論時的措施不當導致延宕;且關於制度規章建立案,交通部直至於109年6月9日才與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完成簽約,將依契約規定辦理履約事宜,並於109年9月30日撥款。交通部應儘速視執行情形進行滾動檢討,且應視需要修正計畫,允宜加速辦理,俾利政策推動及預算執行。鑑於本案進度嚴重落後應澈底檢討,故凍結本項預算1/10,俟交通部就相關改善及預防方案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40】

提案人:林俊憲  劉櫂豪  趙正宇  陳歐珀  陳素月  何欣純  許智傑

6.交通部110年度有關「臺灣新車安全評等計畫」預算共編列6,700萬元,其用為建立T-NCAP(臺灣新車安全評等制度)規章、研議引用國外評價結果及評價項目之測試能力展示等項目,然相關計畫涉及檢測設備、技術、實驗室廠房之建構及規章制度建置,複雜性高,導致進度緩慢,爰此,交通部110年度有關「臺灣新車安全評等計畫」預算共編列6,700萬元,應予凍結1/10,待交通部於1個月內就相關計畫如何加速辦理提出改善報告後,始得動支。【41】

提案人:李昆澤  陳歐珀  趙正宇  林俊憲  陳素月  劉櫂豪  何欣純  許智傑

7.110年度交通部預算第5目「汽車燃料使用費經徵管理」項下「02台灣新車安全評等計畫」,原列67,000千元,凍結2,000千元,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42】

提案人:何欣純  李昆澤  林俊憲  趙正宇  陳素月  許智傑  陳歐珀  劉櫂豪

(十一)110年度交通部預算第6目「道路交通安全」編列3億0,038萬7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顯智  陳歐珀  李昆澤  何欣純  許智傑  洪孟楷  魯明哲  許淑華  趙正宇  林俊憲  陳素月  劉櫂豪  陳雪生  葉毓蘭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十一)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交通部110年度編列「道路交通安全」經費300,387千元,包含「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督導與查核」、「加強道路交通秩序整頓及行車安全」、「強化全民路權與用路安全觀念」等項目,然109年迄今,30日死亡人數已較去年同期成長6.5%,與第13期院頒「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之「短期4年以30日死亡人數設訂目標為『脫10』(每10萬人死亡人數應低於10人),即108年(2,500人)降至111年2,300人以下」之預期目標顯有落差;再者,2017年開辦屆滿75歲長者換照制度以來,當年已屆75歲之長者不在受檢換照之列,近年高齡者肇事、傷亡人數節節攀升,顯見單憑「高齡者交通安全教育」,無助於緩解高齡者交通事故傷亡人數,爰凍結預算數額60,077千元(20%),俟交通部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有效改善方案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43】

提案人:邱顯智  陳歐珀  李昆澤  何欣純  許智傑

2.有鑑於在第12、13期行政院所頒的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中,於107年度和108年度目標之道路交通死亡人數(30日)執行結果均未達預計目標,更甚實際30日死亡人數於108年度之總計,尚還超越107年度,有違逐年降低之推動設定;且自107年度起,全體、18-24歲年輕族群,高齡者及路口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逐年增加。

再查,當前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中,對於各執行單位具年度防制重點研擬之工作執行計畫,雖有定期及不定期受交通部道安委員會列管督導,然有關之鼓勵機制卻於內容及推廣上實顯有限,且督導及列管結果亦難為外界民眾所知悉。

再者,查FB「交通安全熊平安」頁面截至109年10月11日僅有9萬4千餘按讚數,且貼文內容與互動比例均不佳,更甚還有貼文邀請民眾赴桃園地景藝術節走一趟、高雄四大廢墟景點拍美照,及宣傳十月連假至高雄「黑沙玩藝節」活動等貼文。如此,實允宜檢討「強化全民路權與用路安全觀念─業務費」13,235千元中再編列有6,300千元用於「網站行銷及維運」之經費。

爰凍結110年度交通部公務預算部分「道路交通安全」預算10%,迄向本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44】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許淑華

3.交通部110年度有關「道路交通安全」預算編列3億0,038萬7千元,其用途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督導與查核、加強道路交通秩序整頓及行車安全、強化全民路權與用路安全觀念等促進交通安全之相關作為,然近日惡意逼車、蛇行等危險駕駛情形頻傳,嚴重影響用路人通行安全,交通部應針對相關行為研議加強改善之作為,爰此,交通部110年度有關「道路交通安全」預算編列3億0,038萬7千元,予以凍結十分之一,待交通部於1個月內就事如何改善惡意逼車、蛇行等危險駕駛行為及相關法制教育之加強宣導,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45】

提案人:李昆澤  陳歐珀  何欣純  趙正宇  林俊憲  陳素月  劉櫂豪  許智傑

4.109年4月16日發生台北市區監理所所長袁國治、基隆監理站長李明正、台北市區監理所車輛管理科長陳國富涉嫌收賄案;2020年8月29日桃園監理站兩度查核桃園客運是否使用人頭USB規避檢查,均查無實證,然當日晚間新竹區監理所所長查核,即發現245件違規使用人頭USB,顯見監理人員之道德品行、教育訓練及查核技巧均有加強改善之空間。

爰凍結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計畫預算數額5%,待交通部針對強化監理人員之教育訓練提出書面報告後,送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46】

提案人:邱顯智  陳歐珀  李昆澤  何欣純  許智傑

5.交通部110年度「道路交通安全」項下編列「加強道路交通秩序整頓及行車安全」1億8,932萬3千元及「強化全民路權與用路安全觀念」1億0,878萬5千元,合計2億9,810萬8千元,主要辦理第13期院頒「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108-111年)。經查:近2年度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未達預計目標,降低死亡人數未達預期成果;又近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中,自106年度起酒駕者死亡人數逐年減少,惟自107年度起,全體、高齡者及路口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逐年增加,108年度18-24歲年輕族群死亡人數亦較107年度增加,未見明顯改善,允應積極辦理相關防制措施。爰擬減列該二項合計編列經費2億9,810萬8千元其中之1,000萬元,並凍結剩餘經費之五分之一,俟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改善書面檢討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47】

提案人:陳歐珀  李昆澤  許智傑  何欣純  趙正宇  林俊憲  陳素月  劉櫂豪

6.交通部110年度「道路交通安全」編列「加強道路交通秩序整頓及行車安全」1億8,932萬3千元及「強化全民路權與用路安全觀念」1億0,878萬5千元,合計2億9,810萬8千元,主要辦理第13期院頒「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108-111年)。經查:交通部持續辦理行政院頒「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107及108年度執行結果未達預計目標。交通部針對危險族群納為道路交通事故防制重點,自106年度起酒駕者死亡人數已逐年減少,惟全體、18-24歲年輕族群、高齡者及路口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未見明顯改善。考量近10年交通事故件數及死傷人數約有6成發生於路口,交通部將「路口安全」視為未來事故防制重點,並提出7項改善措施,允宜持續積極辦理相關防制措施,俾降低我國道路交通傷亡情形。故凍結本項預算十分之一,俟交通部就相關改善及預防方案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48】

提案人:林俊憲  陳歐珀  何欣純  趙正宇  劉櫂豪  陳素月  許智傑

7.110年度交通部單位預算「道路交通安全」項下「加強道路交通秩序整頓及行車安全」,預算數編列1億8,932萬3千元,爰凍結五分之一,俟交通部提出改善計畫,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50】

提案人:陳雪生  魯明哲  洪孟楷  許淑華  葉毓蘭

8.交通部110年度預算案「道路交通安全─加強道路交通秩序整頓及行車安全」編列189,323千元。該計畫係為辦理第13期院頒「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108-111年)。

經查,交通部每年持續辦理「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107年度目標係道路交通死亡人數(30日)減少為2,650人,惟實際死亡人數(30日)為2,780人;108年度目標係道路交通死亡人數(30日)減少為2,500人,18-24歲年輕族群騎乘機車死亡人數降至250人,惟實際死亡人數(30日)為2,865人,18-24歲年輕族群騎乘機車死亡人數為272人,近2年度執行結果未達預計目標。且自107年度起,全體、高齡者及路口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逐年增加,108年度18-24歲年輕族群死亡人數339人亦較107年度297人增加,未見明顯改善。

爰此,凍結該項預算10%,俟交通部就降低我國道路交通傷亡情形及強化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策略,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51】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陳歐珀

9.110年度交通部單位預算「道路交通安全」項下「加強道路交通秩序整頓及行車安全」編列1億8,932萬3千元,爰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提出改善計畫,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52】

提案人:陳雪生  魯明哲  洪孟楷  許淑華  葉毓蘭

10.交通部110年度「道路交通安全」編列「加強道路交通秩序整頓及行車安全」189,323千元,卻未有效減少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數,惟酒駕者死亡人數減少,其他項目未有效改善。故凍結本預算十分之一,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53】

年度

107

108

109(上半年)

 

 

 

 

 

 

道路交通事故死亡

30日死亡2,650人。

30日死亡2,780人。

1.30日死亡2,500人。

2.18-24歲

1.30日死亡2,865人。

2.18-24歲

111年降為2,300人。

109年1-6月30日死亡人數1,463人。

 

提案人:許智傑  林俊憲  劉櫂豪  趙正宇  陳歐珀  陳素月  何欣純

11.交通部110年度歲出預算「道路交通安全」項下「加強道路交通秩序整頓及行車安全」編列1億8,932萬3千元,其中新增補助各縣市高事故風險路廊(路口)優先改善計畫2,059萬7千元,該計畫已由交通部透過數據分析協助各地方政府診斷高事故風險路段並提供具體改善建議,惟部分縣市尚未擬訂相關改善計畫申請,為滾動式檢討實施效益,交通部110年度歲出預算「道路交通安全」項下「加強道路交通秩序整頓及行車安全」編列1億8,932萬3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滾動式檢討實施效益並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54】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何欣純  趙正宇  林俊憲  陳歐珀  陳素月  許智傑

12.110年度交通部預算第6目「道路交通安全」項下「02加強道路交通秩序整頓及行車安全」,原列189,323千元,凍結200萬元,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55】

提案人:何欣純  李昆澤  林俊憲  趙正宇  陳素月  許智傑  陳歐珀  劉櫂豪

13.交通部110年度預算案「道路交通安全─強化全民路權與用路安全觀念」編列108,785千元。該計畫係為交通安全教育推廣、編制學生交通安全各主題教案等相關作為。然,據內政部警政署統計109年1-6月自行車肇事計5,428件,較上年同期增加7.70%。

若進一步分析騎自行車死傷者特性,109年1-6月交通事故中以自行車為交通工具之死傷者9,454人,占總死傷人數23萬2,441人之4.07%。每10萬人口發生騎自行車死傷40.07人,並以「70歲以上」100.25人為最多數,「未滿18歲」54.56人居次,「60~未滿70歲」45.66人及「18~未滿20歲」44.37人分居第三、第四,顯示高齡者及年輕族群死傷率較高,宜多加強交通安全宣導。

爰此,凍結該項預算10%,俟交通部就降低我國自行車道路交通事故及強化交通安全宣導之改善策略,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57】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陳歐珀

(十二)110年度交通部預算第7目「航政港政業務管理及執行」編列10億7,352萬2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許淑華  陳歐珀  邱顯智  何欣純  李昆澤  許智傑  林俊憲  趙正宇  陳素月  劉櫂豪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十二)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有鑑於行政院特定人員尿液採驗辦法自87年11月發布迄今,按內容規定經行政院認定為防制毒品氾濫而有必要尿液採驗之特定人員,屬交通部主管部分即包含有海運在內。然查,對比88年3月訂頒陸運特定人員尿液採驗作業要點、88年7月訂頒航空人員尿液採驗作業要點,航港局仍未訂定海運特定人員尿液採驗相關作業要點或計畫。雖現實中有港務公司就所屬船舶上之船員員工辦理計有50人之採驗作業,但量能終歸不足,且航港局亦未開辦該人員毒品防制工作及相關監督工作,皆使確保船舶航行安全及毒品防制業務有疑慮。

復以航港局於109年遇外界行文,受建請辦理出入港區大型車輛宣導,以保障周邊民眾避免遭遇大型車輛之違規,為此航港局卻就該事由逕轉地方警政機關(航北字第1090007948號),實顯消極及推拖,亦可惜商港法第3條第1項第7款、第35條條文皆賦予航港局就進出商港車輛管制之法源依據。

爰刪減110年度交通部公務預算部分「航政港政業務管理及執行」預算5%,且另凍結5%,迄向本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58】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許淑華

2.交通部110年度預算案「航政港政業務管理及執行」編列1,073,522千元。經查,交通部於88年3月4日訂頒陸運特定人員尿液採驗實施要點、民用航空局於88年7月15日訂定航空人員尿液採驗作業要點,惟特定人員尿液採驗辦法87年11月4日行政院發布迄今已逾20年,交通部及航港局迄未依上開規定訂定海運特定人員(包含服務於船舶上之所有人員、門式機操作人員及橋式機操作人員)尿液檢驗作業要點,亦未辦理海運特定人員毒品防制及監督相關作業,為維護船舶航行安全。爰此,凍結該項預算10%,俟交通部、航港局研訂海運相關人員之尿液採驗毒品防制工作及監督規範及落實期程,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59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陳歐珀

3.依據2006年海事勞工公約標準A2.5.2(b)款規定:「海員在有權得到遣返前在船上服務的最長期間──這段時間應少於十二個月」。然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之影響,各國均採取更為嚴格之入出境(包括過境)及檢疫隔離政策,國際航班亦大幅減少,造成船員交換困難,甚至有船員延長僱傭契約已逾十七個月之久之情況,造成船員過度疲勞與身心健康等問題。有鑑於此,國際勞工組織、國際海事組織、聯合國貿易和發展大會、國際移民組織、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國際民航組織及聯合國全球契約等組織,於2020年9月10日發布「呼籲各國政府立即承認海員是關鍵工作者,並迅速採取有效行動,消除船員換班障礙,以解決航運業面臨的人道主義危機,確保海上安全,促進疫情下經濟的復甦」之聯合聲明,呼籲各國政府採取相關措施。

我國現在雖非聯合國會員國,亦未簽署2006年海事勞工公約,惟考量我國國際航運往來具有相當規模,且船員在船服務人數截至109年6月30日有6,540名船員,無論係基於保護船員之實務需要或者人道考量,均亟需交通部針對外籍船員在我國換班或我國籍船員乃至我國航運業者於國外進行船員交換之相關問題進行研究並提出處理方案,甚至針對可能涉及之外交及衛生等相關事項進行跨部會協調。然而,遍觀交通部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均未對此一重大急迫事項有所著墨。爰凍結「航政港政業務管理及執行」一般事務費5,000千元,俟交通部就船員交換之相關事宜,參酌國際海事組織等相關國際組織所提出之相關通函與建議研擬處理方案,並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且獲同意後,始得動支。【60】

提案人:邱顯智  陳歐珀  何欣純  李昆澤  許智傑

4.交通部110年度歲出計畫「航政港政業務管理及執行─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設備及投資」項下,較前一年度增列「機械設備費」20,000千元,然預算書並未說明該預算執行內容及執行目的,故本項預算建議凍結20%,待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送相關計畫內容之書面報告,並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61】

提案人:許智傑  林俊憲  何欣純  趙正宇  陳歐珀  陳素月  劉櫂豪

(十三)110年度交通部預算第8目「營業基金」第1節「臺灣鐵路管理局」編列198億9,518萬元,除「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104-113年)」編列126億0,39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外,其餘建設計畫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許智傑  林俊憲  何欣純  趙正宇  陳歐珀  陳素月  劉櫂豪  洪孟楷  魯明哲  許淑華  陳雪生  李昆澤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十三)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交通部110年度「高雄機廠遷建潮州及原有廠址開發計畫」編列3,204,532千元,期程自102至110年度,原有廠址的開發計畫目前仍不明確,故凍結本預算十分之一。【62】

提案人:許智傑  林俊憲  何欣純  趙正宇  陳歐珀  陳素月  劉櫂豪

2.有鑑於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104-113年)編列有99,730,000千元,並於110年度編列12,603,900千元後,以後年度將再預計編列57,757,308千元。然而,查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致使生產及及車輛細部設計完成時程、製程檢測等作業延後,在EMU900通勤電聯車、EMU3000城際客車,共計208輛之110年度交車輛數,恐無法如期全數進行。

爰刪減110年度交通部單位預算部分「臺灣鐵路管理局─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104-113年)」預算2,000,000千元,以利預期之歲出規模,並另凍結10,000千元,迄向本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63】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許淑華

3.交通部110年度預算案「臺灣鐵路管理局─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104-113年)」編列12,603,900千元。經查,以109年度可支用預算數(含交通部及臺鐵局負擔數、留用數)為7,705,823千元,然其執行數僅18,985千元、執行率0.25%,預算執行嚴重落後。

經查,本年度執行率落後之因素,除受新冠影響導致原定8月交車之20輛區間客車、6月完成之600輛城際客車細部設計,皆延宕至10月才能完成外。另有60輛配合軌道產業國產化之支線客車已多次流標,雖預定109年12月再度公告招標,但能否順利完成仍有變數,恐無法如期執行其預算,交通部應持續督導臺灣鐵路管理局執行相關計畫之進度。

爰此,為避免預算排擠,建議減列該項預算12億6,0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另凍結該項預算10%,俟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就軌道產業國產化問題及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之精進改善策略,向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64】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陳歐珀

4.交通部110年度歲出計畫「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104-113年)」編列12,603,900千元。經查,109年度受肺炎疫情影響廠商延遲交車,而支線客車採購案因配合軌道產業國產化政策故重新招標,故109年度預算執行率僅0.25%(詳表1),計畫進度嚴重落後。若109年度執行率無法大幅提升,110年度之計畫執行進度及預算編列數則有重新檢討之必要,故本項預算建議凍結30%,待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送該計畫預算執行進度之檢討報告,並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69】

表1「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104-113年)」預算執行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計畫總經費

(交通部負擔數)

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含交通部及臺鐵局負擔數)

   

109 年

迄109年度累計預算編列數(1)

迄109年7月累計執行數(2)

預算

執行率(2)/(1)

可支用

預算數(3)

1月至7月

執行數(4)

可支用預算執行率(4)/(3)

99,730,000

(92,212,082)

23,169,533

15,482,695

66.82%

7,705,823

18,985

0.25%

說  明:109年度可支用預算數係以前年度保留數及109年度預算數之合計;109年1月至7月執行數係實支數,迄109年7月累計執行數係截至108年度累計決算數及109年1月至7月執行數之合計。

資料來源:交通部。

提案人:許智傑  林俊憲  趙正宇  陳歐珀  陳素月  何欣純

5.交通部110年度「臺灣鐵路管理局」編列投資臺灣鐵路管理局(以下簡稱臺鐵局)營業基金辦理「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104-113年)」126億390萬元,該計畫總經費997億3,000萬元,經查109年7月底,該局辦理「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104-113年)」累計執行數為154億8,269萬5千元,占截至109年度累計預算編列數231億6,953萬3千元之66.82%,且109年度迄7月底的執行數1,898萬5千元,僅占109年度可支用預算數之0.25%,預算執行顯未盡理想。且因受COVID-19疫情影響,區間客車520輛第1批(20輛)交車及城際客車600輛案細部設計完成時程延遲,復配合扶植國內軌道產業發展政策,支線客車60輛案需再重行公告招標,故建議凍結本項預算1/10,俟交通部臺鐵局就相關改善及預防方案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70】

提案人:林俊憲  陳歐珀  趙正宇  陳素月  何欣純  許智傑

6.交通部110年度「臺灣鐵路管理局」新增投資臺鐵局營業基金辦理「臺鐵軌道結構安全提升計畫(109至114年)」3億5,400萬元,及續編「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104至111年)」31億5,900萬元。經查:交通部投入該二項相關計畫經費龐大,期能提升軌道結構安全及鐵路行車安全,然107年發生普悠瑪列車出軌事故造成重大傷亡,引起國人對鐵路安全的隱憂,又據統計,鐵路行車事故由104年度之618件,遞減至106年度之509件,惟107及108年度分別增加至656件及714件,顯見近年鐵路行車事故傷亡人數未見明顯改善,容有改善空間。爰擬減列該二項合計編列經費35億1300萬元其中之5000萬元,並凍結剩餘經費之五分之一,俟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改善書面檢討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71】

提案人:陳歐珀  許智傑  林俊憲  何欣純  趙正宇  陳素月  劉櫂豪

7.交通部110年度預算案「臺灣鐵路管理局─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劃(104至111年)」編列3,159,000千元。經查,鐵路行車事故由104年度之618件,遞減至106年度之509件,惟107及108年度分別增加至656件及714件。107年10月21日發生之普悠瑪列車出軌事故,造成18人死亡、267人受傷之悲劇,致該年度傷亡人數增加至343人;108年度傷亡人數降至36人,惟109年截至8月,鐵路行車事故仍有435件,雖較108年同期之488件減少,然傷亡人數46人,其中死亡人數24人,均較108年同期增加,顯見改善鐵路行車事故傷亡人數仍有努力空間。爰此,凍結該項預算10%,俟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就降低我國鐵路行車事故精進策略,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72】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陳歐珀

8.有鑑於交通部110年度新增編列投資臺鐵局營業基金辦理「臺鐵軌道結構安全提升計畫(109至114年)」及續編「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104至111年)」相關計畫經費龐大,期能提升軌道結構安全及鐵路行車安全。惟近年鐵路行車事故傷亡人數未見明顯改善;為提升鐵路行車安全及營運效能,爰建請110年度「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凍結10%,待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確實辦理相關安全提升改善計畫並落實改革後,始得動支。【73】

提案人:許淑華  陳雪生  洪孟楷

9.交通部110年度歲出計畫「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104至111年)」編列3,159,000千元。經查107年發生普悠瑪列車出軌案,使得當年度行車事故傷亡人數高達343人,而108年度鐵路行車事故案件數為104年以來之最,高達714件。可見鐵路行車事故發生之頻率未有顯著之改善(詳表1)。此外,108年度臺鐵安全績效指標項目,其行車異常事件率未達目標值,並較107年退步。該計畫總經費高275億元,其預算執行應有效提升鐵路行車安全,故建議本項預算凍結5%,待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送關於提升鐵路行車安全及營運效能之檢討報告,並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74】

表1 臺鐵局鐵路行車事故統計表

   

事故總計

(件)

重大行車事故(件)

一般行車事故(件)

行車異常事件(件)

傷亡人數總計(人)

死亡(人)

受傷(人)

104年

618

55

34

529

88

52

36

105年

547

41

24

482

71

37

34

106年

509

46

20

443

50

38

12

107年

656

7

55

594

343

45

298

108年

714

3

40

671

36

29

7

108年截至8月

488

2

28

458

25

21

4

109年截至8月

435

1

44

390

46

24

22

說  明:本表件數統計係指因民眾行走鐵路路線、強越平交道、跨越鐵路路線、由車廂顛落、列車未停跳車等致死傷者之件數。

資料來源:交通部統計查詢網(查詢日期:109年9月28日)。

提案人:許智傑  林俊憲  劉櫂豪  趙正宇  陳歐珀  何欣純  陳素月

10.交通部110年度歲出預算「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項下編列31億5,900萬元,主要辦理平交道改善、無障礙設施、橋樑改建及車站軌道設施更新等,計畫期程104-111年,惟鐵道平交道路口事故、月台人或物墜落造成行車安全問題等,仍一再發生,行車安全改善計畫實有檢討之必要。爰此交通部110年度歲出預算「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項下編列31億5,900萬元,應凍結1億元,俟交通部提出檢討改善措施後,始得動支。【75】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何欣純  趙正宇  陳歐珀  林俊憲  陳素月  許智傑

11.第8目「臺灣鐵路管理局」項下「25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原列3,159,000千元,凍結59,000千元,俟交通部就辦理該計畫之相關事項與計畫內容,如何達成預期目標,以及減少傷亡人數、事故事件等相關監督、檢討、改善報告後,始得動支。【76】

提案人:何欣純  劉櫂豪  陳素月  林俊憲  李昆澤  陳歐珀  趙正宇  許智傑

12.交通部110年度「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預算編列31億5900萬元,其用途為辦理促進鐵路行車安全之相關事務,包括平交道改善、車站軌道改善等內容,然而依據相關行車事故統計指出,相關平交道事故、誤闖軌道事故頻仍,交通部應積極提出改善策略,爰此,110年度有關「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預算編列31億5900萬元,應予凍結1000萬元,待交通部於1個月內針對如何降低平交道事故、入侵軌道事故提出具體改善策略報告後,始得動支。【77】

提案人:李昆澤  陳歐珀  何欣純  趙正宇  林俊憲  陳素月  劉櫂豪  許智傑

13.有鑑於臺鐵因普悠瑪出軌事故,後續提出之總體檢報告有33項當為優先辦理之事項,其性質為關乎行車安全且須立即改善之,是以查臺鐵軌道結構安全提升計畫(109至114年)即屬之。是故,臺灣鐵路管理局當就此項計畫如何於邊執行又得邊改善,且改善機制是為有效之設置,允宜進一步善盡交代。

爰凍結110年度交通部單位預算部分「臺灣鐵路管理局─臺鐵軌道結構安全提升計畫(109至114年)」預算10%,迄向本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78】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許淑華

14.有鑑於交通部110年度新增編列投資臺鐵局「營業基金」辦理「臺鐵軌道結構安全提升計畫(109至114年)」及續編「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104至111年)」相關計畫經費龐大,期能提升軌道結構安全及鐵路行車安全。惟近年鐵路行車事故傷亡人數未見明顯改善;為提升鐵路行車安全及營運效能,爰110年度「臺鐵軌道結構安全提升計畫(109至114年)」凍結10%,待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確實辦理相關安全提升改善計畫並落實改革後,始得動支。【79】

提案人:許淑華  陳雪生  洪孟楷

15.「臺鐵軌道結構安全提升計畫」,計畫期程從109年至114年,該計畫主要辦理軌道設施設備更新及養路機械更新,該預算之用意與「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都是用以提升臺鐵之行車安全。惟查近幾年,臺鐵行車事故傷亡人數並無明顯改善,根據臺鐵事故統計數據,以109年統計至8月為止,傷亡人數較上個月增加200%、較108年同月比較增加50%、109年累計較108年同期比較增加84%。另外,臺鐵自107年1021普悠瑪事故後,為提昇整體行車安全,針對行政院列管「臺鐵總體檢報告」之144項改善事項持續辦理(分為優先改善事項、一般改善事項、後續改善事項),預計將於2020年底完成,並每月定期在臺鐵局官網公布辦理情形,讓社會大眾能夠掌握了解。但經查,雖臺鐵固定於每月官網公告,但網頁上並無法得知目前應完成的有幾項、未完成的有幾項、尚待審查有幾項等,讓民眾一目了然之統整資訊。故為督促該預算有效運用,並讓民眾清楚知道鐵道安全改善進度,避免相關經費浮濫編列,爰凍結5,000千元,俟交通部就辦理該計畫之相關事項與計畫內容,向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80】

提案人:何欣純  李昆澤  林俊憲  陳素月  趙正宇  陳歐珀  劉櫂豪  許智傑

(十四)110年度交通部預算第9目「鐵公路重要交通工程」編列30億4,400萬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許淑華  陳歐珀  林俊憲  趙正宇  陳素月  劉櫂豪  何欣純  許智傑  陳雪生  葉毓蘭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十四)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有鑑於交通部之「都市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單於108年度便有前年度可支用預算保留轉入當年度之49億5,163萬3千元,後再保留61億8,208萬2千元至109年度辦理。再查,多數108年計畫卻有保留至109年度辦理之原因,多因文化資產保存、爭議訴訟、施工瑕疵、計畫或期程展延以及遇民眾抗爭等原因,是以交通部實應再為此建設計畫設專責之執行推動編組,兼具地方工程範圍所及各意見表達與計畫執行之進度,並落實地方自償率達成之滾動式掌握。

爰凍結110年度交通部公務預算部分「鐵公路重要交通工程─都市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預算10%,迄向本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81】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許淑華

2.交通部110年度預算案「都市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編列3,044,000千元。經查,交通部補助地方政府辦理捷運建設計畫,多數計畫因文化資產保存、爭議訴訟、施工瑕疵、計畫期程展延或民眾抗爭等因素,致108年度可支用預算執行率未達8成,保留61億8,208萬2千元(60.38%)至以後年度辦理,應強化控管及協調溝通。

其次,審計部108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暨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審核報告指出,軌道建設計畫估列之自償性財源與實際執行結果存有極大落差,以110年度仍編列預算之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後續路網新莊線及蘆洲支線建設計畫為例,其整體自償性財源實際收入(包括票箱收入、土地開發收益、租稅增額及其他自償性財源)與預計目標差異金額即達756億餘元。顯示各項軌道建設計畫估列之自償性財源與實際執行結果存有極大落差,對地方政府財政狀況及軌道建設計畫之執行及維運,潛存極大風險。

爰此,凍結該項預算5%,俟交通部就檢討加強審查軌道建設計畫地方政府估列自償性財源之合理性,並研議建立各項計畫自償性財源(票箱收入、附屬事業收入、土地開發、租稅增額及增額容積等)達成情形追蹤考核及課責機制等改善策略,向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82】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陳歐珀

3.交通部110年度「都市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編列3項建設計畫計30億0,400萬元,包括「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後續路網新莊線及蘆洲支線建設計畫」1億4,700萬元、「臺北捷運系統信義線向東延伸規劃報告書暨周邊土地發展計畫」1億3,100萬元及「臺北捷運系統萬大─中和─樹林線規劃報告書暨周邊土地發展計畫」27億2,600萬元,均屬延續以前年度之跨年期計畫。經查:交通部110年度公務預算編列之3項捷運建設計畫,於107或108年度曾修正計畫,迄109年7月底,計畫執行進度「臺北捷運系統信義線向東延伸規劃報告書暨周邊土地發展計畫」因工程潛盾作業遇巨石且地質堅硬影響開挖進度,及居民抗議連續壁夜間施作噪音無法於夜間施工,致進度不如預期,交通部應評估居民陳抗情形,審慎編列預算,故酌刪減該項計畫500萬元,並凍結本項預算1/10,俟交通部就相關改善及預防方案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83】

提案人:林俊憲  趙正宇  陳歐珀  陳素月  劉櫂豪  何欣純  許智傑

4.交通部110年度「都市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編列「交通運輸系統規劃作業計畫」4,000萬元。經查:該項計畫於103、104年度各編列1億餘元,105年度降為8,050萬元,惟各年度預算支用率(實現數/預算數,僅介於1.35%至6.61%間;加上106年度後前瞻計畫編列軌道建設計畫之規劃作業經費,其預算支用率仍僅為12.6%至21.18%,顯見該計畫的歷年預算數多保留至以後年度支用。雖因軌道規劃作業期間可能長達數年,「交通運輸系統規劃作業計畫」除各年度保留數偏高外,迄109年8月,105年度以後之部分保留數仍未執行。以105年度為例,保留數7,517萬8千元執行3年餘,迄109年8月仍有782萬元待執行;又以107年度為例,保留數1,970萬4千元執行已年餘,迄109年8月尚待執行數為856萬5千元(占保留數之43%),顯示該計畫之預算編列與執行存有時間落差。

綜上,未納入前瞻計畫之軌道規劃作業計畫,由交通部「都市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項下之「交通運輸系統規劃作業計畫」支應,惟該計畫歷年之預算數多保留至以後年度支用,預算編列與執行存有時間落差,允宜審酌以往執行經驗覈實編列預算。故刪減該預算500萬元,並建議凍結本項預算1/10,俟交通部就相關改善及預防方案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84】

提案人:林俊憲  趙正宇  陳歐珀  陳素月  劉櫂豪  何欣純  許智傑

5.110年度交通部單位預算「鐵公路交通工程」項下「都市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編列業務費800萬元,交通部應積極協助地方縣市推動都市捷運建設,以期早日提供民眾便捷之交通。對於行政院之審核意見,交通部應協同新北市政府充分向行政院說明並提報行政院,以期早日獲核定。爰凍結五分之一,俟交通部提出積極推動策略,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86】

提案人:陳雪生  許淑華  魯明哲  洪孟楷  葉毓蘭

(十五)110年度交通部預算第10目「偏遠地區交通建設」編列12億5,172萬6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陳歐珀  林俊憲  趙正宇  陳素月  劉櫂豪  何欣純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十五)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交通部110年度預算案「偏遠地區交通建設」編列1,251,726千元。經查,該計畫項下興建金門、馬祖港埠建設計畫執行進度未如預期;購建新臺馬輪計畫、澎湖縣各離島老舊交通船汰舊換新計畫,皆未有廠商投標或因投標文件不符合招標規範而致使流標;東琉線鋁合金客船新建工程計畫則因得標廠商尚在執行設計圖說,以致進度延宕。為保障偏遠地區民眾搭乘安全及便利之運輸,交通部、航港局應儘速改善計畫進度落後狀況。爰凍結該項預算10%,俟交通部就整體偏遠地區交通建設計畫進度之改善策略,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87】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陳歐珀

2.交通部110年度續編「購建新臺馬輪計畫」2億3,340萬元、「澎湖縣各離島老舊交通船汰舊換新計畫」7,422萬7千元及「東琉線鋁合金客船新建工程計畫」417萬9千元,前揭計畫均為109年度起編列,交通部110年度續編109年度新增之「購建新臺馬輪計畫」、「澎湖縣各離島老舊交通船汰舊換新計畫」及「東琉線鋁合金客船新建工程計畫」3項購建船舶計畫,迄109年7月底,前揭計畫經多次流標致進度延遲,預算執行欠佳,其中「澎湖縣各離島老舊交通船汰舊換新計畫」截至109年9月28日止尚未決標,允宜協助地方政府積極辦理,儘早提供離島居民安全穩定之運輸工具。故酌刪減200萬元,並凍結本項預算1/10,俟交通部就相關改善及預防方案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88】

提案人:林俊憲  趙正宇  陳歐珀  陳素月  劉櫂豪  何欣純

3.交通部110年度「偏遠地區交通建設」新增「新臺澎輪計畫」2億5,092萬元,辦理新臺澎輪船舶設計及建造作業。經查:原澎湖縣府主導高雄往返馬公航線之臺華輪汰舊換新計畫業已終止,改由中央主導新船之興建及營運,規劃由航運業者負責新船之購建及營運,使新船規格設計符合未來營運需求,並由航運業者自負營運盈虧。新臺澎輪計畫經費編列預計總經費27.88億元,全由中央編列服務費用,契約履約期間為22年8個月,含2年8個月船舶建造期及20年營運期,110年度至112年度編列預付款(30%)經費,惟該計畫截至109年9月28日尚未經行政院核定。本案係首度採委託服務之方式辦理,契約期間長達22年8個月,允宜審慎辦理委託服務案的訂價作業並妥適選擇航運業者,俾利計畫順利執行。故酌刪減該計畫經費500萬元,並凍結本項預算1/10,俟交通部就相關改善及預防方案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89】

提案人:林俊憲  趙正宇  陳歐珀  陳素月  劉櫂豪  何欣純

(十六)110年度交通部預算第11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交通及運輸設備」編列429萬元,有鑑於交通部總務司、交通事業管理小組、航港局擬於110年度汰購電動汽車1輛、小貨車2輛及公務機車11輛,共計經費預計429萬元。然而,於購置新車之預算,實應盡責說明是否分配於舊車屆滿使用年限之當月份,且無提前情形,另是否在每一車輛單價標準範圍內執行,並無流入、流出之可能,及每一車輛預算執行之賸餘,應予繳庫,皆應一併釋疑之。是以,交通部當有完善說明之責。

爰110年度交通部預算第11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交通及運輸設備」編列429萬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90】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許淑華

(十七)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08年度藥物濫用防制指引」指出:我國目前除安非他命(甲基)、海洛因傳統毒品外,愷他命、搖頭丸(MDMA)、類大麻活性物質、喵喵、合成卡西酮類等新興濫用藥物逐漸興起。為確保各類運輸安全,爰要求交通部參照法務部及衛生福利部近年查緝毒品與調查新興濫用藥物變化情形,要求所屬陸、海、空運業者及機關單位,適時將特定藥物或毒品納入強制檢驗項目,並應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具體書面報告。【91】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陳歐珀

(十八)交通部投資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並持有2,737,718千股,持股比率達35.29%,該公司13位董事中,其中8位公股董事(含董事長及總經理)係由交通部派任。惟該公司於103至105年間,發生員工與掮客、外部廠商勾結,以假交易方式詐取公司資金8億餘元,案經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起訴該公司員工、業者與掮客計49人。爰要求交通部賡續督促公股董事強化訊息蒐集、傳遞及專業支援,協助公股董事善盡專業之注意,加強監督其財務及採購管理,落實內部控制機制,以確保政府投資權益。【92】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陳歐珀

(十九)考量我國水域設置之各種航路標識,多未依「航路標識條例」規定,經交通部或航港局核准;部分機關未依「航路標識條例」規定,通知航港局發布航船布告,現行規範未考量實務作業時間,致有未及於航路標識相關作業前發布航船布告情事,增加船舶航行風險。其次,尚未參照國際海事組織發布之「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要求航行我國海域船隻應使AIS船載臺保持運行,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迄未訂定漁船裝置AIS之施行日期,致難以發揮AIS減少船舶碰撞並確保船舶航行安全功能。爰要求交通部航港局應於2個月內針對上述情事,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具體改善策略之書面報告。【93】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陳歐珀

(二十)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航站區建設計畫(T3)及第三跑道增建計畫為我國重大建設,迫切需要用前瞻角度推動其建設,以強化桃園機場國際競爭優勢,提升國家整體競爭力,惟上述2項計畫始終未納入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為確保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航站區建設計畫(T3)跟第三跑道增建計畫能儘速完工,且避免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因興建相關計畫,對其財務、營運造成沉重負擔,爰要求交通部針對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航站區建設計畫(T3)及第三跑道建設計畫(R3)予以協助。【94】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陳歐珀

(十一)有鑑於110年度交通部預算「都市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續編3項建設計畫,審計部查核發現,軌道建設計畫估列之自償性財源與實際執行結果存有極大落差,爰要求交通部應積極強化對各項捷運建設計畫之評估及審查機制,並追蹤各計畫自償率達成情形,以提高自償性財源之達成度。【95】

提案人:許淑華  陳雪生  洪孟楷

(十二)有鑑於110年度交通部預算編列「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非營業特種基金賸餘繳庫」較109年度增加,要求交通部應妥適運用基金資源,以助於國內鐵道監理及發展。【96】

提案人:許淑華  魯明哲  洪孟楷

(十三)有鑑於108年度至今,已出現6次以上因遙控無人機有礙飛航安全,致機場關場之情形,為保障飛航安全並維旅客權益,要求交通部應持續強化管理及防制作業;另鑑於遙控無人機註冊事宜為後續管理規範之基礎,亦應持續研謀加強註冊管理機制,以有效掌握應辦理註冊之遙控無人機數量,以利管理。【97】

提案人:許淑華  陳雪生  洪孟楷

(十四)查108年8月6日臺鐵南下3231次區間車行駛至高雄三塊厝站過站未停,差近百米煞停險撞上後方129次運行中之自強號列車。細查情形,係以3231次列車於未通報調度員、行控中心之情況下,該車無線電註冊遭解除、ATP(列車自動防護系統)又遭關閉,並加速倒車回三塊厝站。按普悠瑪號出軌事故至今將滿2週年,前揭事故竟於發生後1個月始通報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交通部實應重新檢討列車行車狀態之確保。臺鐵全日近1,000班車次之列車運行,惟查倘列車無線電註冊遭關閉,臺灣鐵路管理局中央綜合調度所至今仍無法掌握、告警無線電註冊遭關閉暨列車運行狀況。有鑑於災害發生貴在預防,並避免事故發生後鉅額損害及賠償損及國家之財政,爰要求交通部應針對前揭事項作成專案檢討報告。【98】

提案人:邱顯智  陳歐珀  李昆澤  何欣純  許智傑

(十五)查109年8月4日黎巴嫩首都貝魯特貝魯特港發生兩起大型爆炸事故,造成200人死亡及重大財產損失。交通部航港局雖於同年8月13日展開專案聯合督導及防災應變演練,惟事後經訪視仍發現危險品督導之業務存在諸多缺失,包括:1.港區危險品督導相關作業文件欠缺各航政中心填報標準化作業及表單;2.督導項目之表單應依各督導單位權責區分予以強化;3.目前港區危險品督導缺失因未改善部分尚未訂定罰則,請交通部航港局研議修正「商港法」;4.應將危險品從業人員需接受教育訓練之規定明定於前揭修正條文加以規範;5.應針對集散站危險物品儲放區訂定消防設備配置規範,俾利業者遵循;6.交通部航港局應督導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建立即時危險品位置、數量、種類之資訊,俾供港務消防隊得知前揭動態資訊,俾利意外告警前之救災準備;7.請交通部航港局加強督導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現行人員危險品事故通報程序,以及對進出口危險品卸櫃及收櫃檢查機制。有鑑於災害發生貴在預防,並避免事故發生後鉅額損害及賠償損及國家之財政,爰要求交通部應針對前揭事項作成檢討書面報告。【99】

提案人:邱顯智  陳歐珀  李昆澤  何欣純

(十六)110年度交通部預算「道路交通安全」編列3億0,038萬7千元,其中「加強道路交通秩序整頓及行車安全」項下「設備及投資─資訊軟硬體設備費」之辦理道安資訊平台功能擴充編列152萬元,然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168交通安全入口網」之「全國統計快覽」,未提供營業用小客車、大客車、大貨車、動力機械等肇事率偏高類別之肇事率與肇事死亡人數,也未見肇事原因之分析。請交通部參考警政統計通報之「A1類道路交通事故肇事原因與肇事者特性分析」,研議增加包括但不限於上述之肇事統計,強化道安資訊之揭露,以利道安推展。【100】

提案人:邱顯智  陳歐珀  李昆澤  何欣純

(十七)查2016年全世界各國機踏車密度,台灣以每平方公里380輛遙遙領先新加坡之201.7輛、香港之68.7輛、日本之30.1輛及美國之0.9輛,又台灣道路交通事故之死亡率亦是日本的3倍,大小車於台灣道路上同路併行,早已是台灣公民道路生活的日常經驗。惟不時聽聞大貨車、大卡車車側之「防捲入裝置」因設置離地空間捲入倒地之事故駕駛人,故早有學者倡議應研議下降大車之防捲入裝置。有鑑於事故之發生貴於預防,並為避免危害發生後之損害及賠償增加無謂之社會成本,爰要求交通部應責成相關單位針對前揭事項進行研議,並作成專案檢討報告。【101】

提案人:邱顯智  陳歐珀  李昆澤  何欣純

(十八)據報載,107年10月起陸續有馬自達車主串聯反映具重大瑕疵之新車影響行車安全等問題,108年11月更有400輛汽車及逾千名車主上凱道陳抗。查108年11月12日,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召開之「研商汽車品質瑕疵鑑定機制事宜」,會議結論要求交通部研議建立汽車瑕疵鑑定委員會之可行性,惟直至109年9月17日,邱顯智委員辦公室召開「檸檬車配套制度各部會機關研議處理方案協調會」,交通部仍未提出瑕疵車輛鑑定方案,並表示不具備相關鑑定能力。

交通部「臺灣新車安全評等計畫」為推動成立臺灣新車安全評等制度,於107至110年度編列總經費6億1,870萬元,110年度編列6,700萬元。若交通部不具備車輛鑑定能力,台灣新車安全評等計畫恐礙難執行,為避免損及國家之財政,爰請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車輛安全鑑定機制之書面報告。【102】

提案人:邱顯智  陳歐珀  李昆澤  何欣純

(十九)依據110年度交通部預算之「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共有24項派員出國計畫,並編列747萬9千元之預算;又依據「派員赴大陸計畫預算類別表」,共有9項派員赴大陸計畫,並編列140萬1千元之預算,可見赴海外交流,確為交通部之重要業務。

有鑑於近年來中國不斷加大打壓我國之力道,除經常向各國政府、國際組織、非政府組織乃至於私人企業施壓矮化我國主權,亦經常以各種手段杯葛我國參與國際交流活動。例如我國原訂109年9月27日至29日參加亞太旅行協會之旅遊交易會,惟因受到109年度贊助方中國打壓,擅將「台灣觀光局」竄改為「台灣海峽觀光協會」,交通部觀光局抗議無效後,為維護國家尊嚴,乃決定退席拒參加。故我國各政府機關亟待於參與國際交流之同時,得建立捍衛我國國家主權及國家尊嚴之應對策略。爰要求交通部應於預算案通過後3個月內就交通部暨所屬機關(構)對於所參與之國際組織及國際間(包括與中國間)之交流活動,可能面臨之杯葛打壓,研擬應對策略,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又如於本預算案執行之期間,遇有中國打壓之情況時,交通部並應於事發後1個月內就該案處理情形,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03】

提案人:邱顯智  陳歐珀  林俊憲  何欣純

(三十)針對110年度交通部預算「都市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項下新增機捷A3站預辦登機計畫,以增進新北市攜帶行李旅客至桃園機場搭機之便利性,該計畫業經行政院核定,109年度先行辦理經費由機捷計畫保留款支應,110至111年度新增經費由公務預算籌編。鑑於106年度即開辦預辦登機服務之A1站使用率仍有成長空間,要求交通部應研議協調增加航空公司服務家數等措施,以預辦登機使用率提升後,並考量依行政院核定函示,適時評估使用者或受益者付費之可行性。【104】

提案人:許淑華  陳雪生  洪孟楷

(十一)有鑑於「智慧運輸系統發展建設計畫」(110至113年),有5大執行計畫,包括:因應5G時代來臨打造未來智慧交通數據資料技術與服務、國家交通核心路網數位基礎建置、營造智慧交通行動服務生活環境、營造永續與幸福運輸服務、與世界同步智慧交通新科技發展與應用,其方案內容未能明確說明子計畫為何,並未設定關鍵績效指標,然全國交通建設運具多元複雜,整合不易,需耗費許多溝通成本,此計畫將於110年上路,應先做好政策規劃及設定各階段應達成目標,以避免浪費公帑。交通部應於3個月內盤點現行所有資源,擬定其可行性方案,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05】

提案人:魯明哲  邱顯智  陳歐珀  林俊憲  何欣純  高虹安

(十二)有鑑於偏遠地區交通建設計畫辦理多年,然仍有須重新招標或終止辦理之情事,如金門港埠水頭客運中心新建工程遇施工廠商因財務問題,以致契約最終終止;另有因中央主導新船之興建及營運,以致於臺華輪汰舊換新計畫原計畫於109年度終止。

是以交通部除應強化督管外,亦允宜鼓勵本建設計畫之相關子計畫,於執行後再進一步和台灣西岸及北海岸地區之商港通行,以利離島海上交通運輸之改善落實。【106】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許淑華

(十三)110年度交通部預算「路政管理」項下「智慧運輸系統發展建設計畫」編列6億3,135萬元,依預算案說明,本計畫期程110至113年,總經費46億1,600萬元,中央負擔42億8,700萬元,地方政府負擔3億2,900萬元,期程自110至113年度。經查:交通部自106年度起推動「智慧運輸系統發展建設計畫(106-109年)」,為延續上開計畫成果,110年度起續編4年期之「智慧運輸系統發展建設計畫(110至113年)」,以達「政策創新引導產業發展,由產業發展改善生活環境,透過智慧運輸科技打造完整移動力生活」之願景。鑑於前期智慧運輸計畫之109年度預算執行率預計可達95%以上,部分績效目標達成狀況顯著,惟各縣市達成度有所差異,各成果亮點均有初步產出或試點辦理,建議嗣後應逐步賡續推動至全國。未來運用科技改善交通環境及便利國民交通運輸生活屬未來趨勢,允宜務實考量民眾需求,配合行動通訊、資通訊基礎建設之發展進程,建議交通部應本於預算撙節原則針對本預算採取滾動檢討,持續加強與民間合作,以發揮其綜效。【107】

提案人:林俊憲  劉櫂豪  趙正宇  陳歐珀  陳素月  何欣純

(十四)110年度交通部預算「臺灣鐵路管理局」新增投資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營業基金」辦理「臺鐵軌道結構安全提升計畫(109至114年)」3億5,400萬元,及續編「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104至111年)」31億5,900萬元。經查:交通部110年度新增編列投資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營業基金」辦理「臺鐵軌道結構安全提升計畫(109至114年)」及續編「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104至111年)」,相關計畫經費龐大,期能提升軌道結構安全及鐵路行車安全。惟近年鐵路行車事故傷亡人數未見明顯改善,因普悠瑪列車出軌事故進行之臺鐵總體檢所提出144項改善事項,其中33項優先改善事項,交通部責成臺灣鐵路管理局於109年底前完成,迄109年9月9日已完成28項,未完成5項,鑑於距109年12月底僅數月餘,顯見該局有關安全效率提升問題仍有待加強,交通部應儘速督導臺灣鐵路管理局確實辦理相關安全提升改善計畫並落實改革,俾提升鐵路行車安全及營運效能。【108】

提案人:林俊憲  劉櫂豪  陳歐珀  趙正宇  陳素月  何欣純

(十五)交通部107年度防制重點為18至24歲年輕族群及酒駕人士,108年度增加高齡者,109年度增加路口安全,以105至109年度上半年之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統計,18至24歲年輕族群、酒駕者、高齡者及路口死亡各占11%、12%、38%及43%,確為相對危險族群。近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中,自106年度起酒駕者死亡人數逐年減少,惟自107年度起,全體、高齡者及路口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逐年增加,108年度18至24歲年輕族群死亡人數亦較107年度增加,未見明顯改善。建請交通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具體說明相關精進改善作為之書面報告。【109】

提案人:趙正宇  林俊憲  陳素月  何欣純

(十六)為解決東部鐵路一票難求問題,劉櫂豪委員於交通委員會爭取行政院支持辦理「花東鐵路全線雙軌化計畫」,從104年啟動可行性評估,106年納入前瞻特別預算辦理,至109年8月完成環境影響評估通過,後續俟行政院核定綜合規劃後,即可正式發包辦理。由於花東鐵路全線雙軌化攸關東部整體運能提升,且配合南迴鐵路電氣化以及臺鐵採購新型城際車輛,將能解決東部地區一票難求問題,交通部應加速辦理,期能儘速正式動工。【110】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林俊憲  趙正宇  陳歐珀  陳素月  何欣純

(十七)針對108年交通部爭取到行政院第二預備金,獎勵補助大客車、大貨車加裝行車輔助視野系統,結果註銷率高達54.64%,產生極大的落差。從108年第二預備金註銷的經費比率高達54.61%,就可見大型車輛車主選擇便宜的行車輔助視野系統安裝的情況,所以可以預期大型車輛駕駛只是應付安裝;根據審計部108年度審核報告,審計部參照交通部委託運輸研究所辦理大型車輛裝設車輛安全設備推動計畫成效追蹤評估計畫報告,顯示:大型車輛駕駛員左轉、右轉與倒車時,使用行車視野輔助系統車內螢幕之比率分別僅17.8%、21.6%及36.5%,使用情形欠佳,未能有效發揮輔助行車安全功能。為有效改善相關行車輔助系統經費註銷情形,請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改善計畫書面報告。【111】

提案人:陳素月  李昆澤  劉櫂豪  趙正宇  林俊憲  何欣純

(十八)有關汽車燃料使用費是用於道路養護,隨著科技日新月異,電動車之比例逐漸提高,然而相類車種無需繳交汽車燃料使用費,未來可能發生相關費用不敷使用的狀況,爰此,要求交通部於2個月內就未來道路養護之費用來源進行研議,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12】

提案人:李昆澤  陳歐珀  趙正宇  林俊憲  陳素月  劉櫂豪  何欣純

(十九)目前行駛高雄─台東間的國光客運「1778」、「1778A」2路線,行車時程高達3.5小時以上,由高雄火車站發車沿途停靠站高屏約50站,台東縣28站,主要利用客群為沿線在地居民,因此利用率長期偏低,然其因有不可替代性,交通部公路總局依偏遠路線補貼業者持續營運。惟南迴公路拓寬改善以及森永隧道已於108年底完工通車,交通部應儘速研議開發左營站發車經南迴公路往台東之客運路線,主要規劃客群以觀光遊客為主,期能活絡台東南迴地區之觀光旅遊,爰請交通部於1個月內儘速協調相關單位及業者研議新增高雄─台東客運路線。【113】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趙正宇  林俊憲  陳歐珀  陳素月  何欣純

(四十)鑑於東部交通未盡完善,國道5號與蘇花改通車後,反而引來更多車潮,實應透過鐵、公路系統相輔相成,有效提升鐵路運量來轉移過度飽和的公路車流,基此,交通部刻正建構「全國高快速鐵路網整體規劃」,以「西部高鐵、東部快鐵」為主軸,未來期成為臺灣東、西部區域均衡再發展的重要骨幹。而東部快鐵興建起點為宜蘭,經宜花東至屏東,宜蘭鐵路高架化經地方長期爭取於日前通過可行性評估,好不容易通過卻有可能因地方須負擔龐大自籌款而導致工程延宕,為解除前述疑慮,東部快鐵興建已是國家既定推動政策,興建經費也由中央全額負擔,爰要求交通部協調各部會同意東部快鐵之行經宜花東核心區域15公里之高架路段經費免除地方負擔之可行性,去除因地方受限財源籌不出配合款而延宕工程的風險,俾確保全國鐵路網的規劃目標能如期如質完成。【114】

提案人:陳歐珀  李昆澤  趙正宇  林俊憲  陳素月  劉櫂豪  何欣純

(十一)鑑於110年度交通部預算「偏遠地區交通建設」項下「國內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06-110年)─金門港埠建設計畫」編列2億5,500萬元及「國內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06-110年)─馬祖港埠建設計畫」編列3億1,500萬元,藉此解決離島交通建設落後問題。然從過去執行成效來看,金門、馬祖港埠建設計畫執行進度未如預期;又交通部依每5年為1期之「國內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編列預算補助金門及馬祖商港港埠建設,迄109年7月,部分工程受多次流標及疫情影響,預算執行及計畫進度未如預期,刻正辦理第3次修正計畫中,且109年度預估預算執行率均不高,誠有深入檢討改進空間。隨著國人到離島旅遊有增多的趨勢,爰要求交通部允宜確實督促並協助金門縣及連江縣政府積極辦理,俾利港埠未來完善發展,有效解決離島交通建設不足問題。【115】

提案人:陳歐珀  李昆澤  趙正宇  林俊憲  陳素月  劉櫂豪  何欣純

(十二)台中捷運綠線於109年8月7日完成初勘,依據「大眾捷運法」第15條及「大眾捷運系統履勘作業要點」規定,初勘分為機電、營運、土建三組進行,另路網工程完竣,應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履勘;非經核准,不得營運。今台中市政府既已完成初勘,爰請交通部本於專業審查、安全無虞、加速行政流程的前提下,儘速排定履勘日程,以利大台中公共運輸之完善,並能讓市民早日使用舒適便捷的交通建設成果。【116】

提案人:何欣純  李昆澤  趙正宇  林俊憲  陳素月  劉櫂豪

(十三)交通部持有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35.29%持股,為最大股東,又以110年度交通部預算書中,中華電信110年度現金股利117億7,219萬2千元,較109年度減少8億7,131萬5千元。惟國家各項產業都需要網路雲端大數據等現代科技來輔助,且中華電信對於國家通訊之公共基礎建設,攸關台灣各項政策及產業之關鍵,又值此國家開始5G基礎公共建設建置之際,應有較為樂觀之看法,但中華電信於110年減列現金股利繳回國庫金額情事,顯示中華電信對於市場前景有所保留,恐影響國家保障偏遠地區及弱勢族群之通訊權益之資源挹注,爰請交通部協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要求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應本於國家政策持續改善國內各偏鄉通訊品質,並確保弱勢族群之各項權益。【117】

提案人:何欣純  李昆澤  趙正宇  林俊憲  陳素月  劉櫂豪

(十四)交通部成立交通科技產業會報,其中包括設置10個產業小組,包含智慧電動機車科技產業、智慧電動巴士科技產業、智慧公共運輸服務產業、鐵道科技產業、無人機科技產業、5G智慧交通實驗場域、智慧海空港服務產業、交通大數據科技產業、自行車及觀光旅遊產業、智慧物流服務產業等小組,投資金額將高達2兆元,日前又將氣象產業納入。惟各該項產業都需要網路雲端大數據等現代科技來輔助,且交通部為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最大股東,值此國家開始5G基礎公共建設建置之際,並給予相當經費挹注,又偏鄉交通為國家整體交通建設重要之一環,爰請交通部儘速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溝通協調,要求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檢視各偏鄉通訊品質、擬定改善偏鄉通訊品質期程與方案,以投入政府經費並整合民間業者各項資源,以利交通科技產業推動與發展。【118】

提案人:何欣純  李昆澤  趙正宇  林俊憲  陳素月  劉櫂豪

(十五)交通部為加強道路交通安全每年皆編列「加強道路交通秩序及行車安全計畫」,用以提升用路安全,其包含補助直轄市政府、警政、公路單位等,辦理各項交通安全計畫,包含值勤安全設備改善、執法設備之提升、道路安全講座、交通安全措設施改善等。其中110年新增辦理「各縣市高事故風險路廊(路口)優先改善計畫」。惟查,目前對於各縣市如何提報高事故風險路口、高風險事故之標準、如何補助、如何改善、補助項目,是否有相關作業標準或要點,截至目前為止,仍未有具體之方向或計畫,故為監督該預算之有效運用,以協助各縣市提升路口道路安全,爰要求交通部就該計畫方向相關內容與如何執行等細節規劃,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19】

提案人:何欣純  李昆澤  趙正宇  林俊憲  陳素月  劉櫂豪

(十六)交通部為提升國內車輛安全性,並保障民眾知的權利,「臺灣新車安全評等計畫(T-NCAP)」分4年編列6億1,870萬元預算,推動臺灣新車安全評等制度(T-NCAP)。參考Euro NCAP 2017年版評價測試方法,規劃分4年建置臺灣新車安全評等制度(T-NCAP),包括建置補足主動安全評價項目檢測能量,以及建置被動安全評價項目檢測能量:前方正面撞擊、前方偏置碰撞、側方碰撞、側面柱撞、行人保護、座椅鞭甩、兒童保護裝置評價及車輛安全功能評價等8項。其相關計畫進度、軟硬體設備之採購、未來如何執行等,至目前為止進度嚴重延宕,且也無法得知交通部目前的作業進度,財團法人車輛研究測試中心110年度預算書中,也未揭露該計畫之進度、方向,顯見交通部對於該計畫進度掌握與執行顯有失當。為監督該預算之有效運用,強化該預算之執行,爰要求交通部就該計畫預算執行分配、方向、進度、期程、預期達到目標等詳細執行狀況,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20】

提案人:何欣純  李昆澤  趙正宇  林俊憲  陳素月  劉櫂豪

(十七)鑑於北海岸觀光發展有目共睹,金山、萬里成為北海岸新興之亮點城鎮,故每逢假日皆有大量車潮湧入,如何疏導車流,改善交通瓶頸是為當務之急。其中,遭戲稱為「半套交流道」的瑪東系統交流道,因台62線萬瑞快速道路東向往瑞芳,無法匯入國道3號南下線,而國道3號南下線無法匯入台62線萬瑞快速道路西向往萬里,必須往台62線萬瑞快速道路下大埔交流道(七堵交流道)再迴轉,此問題經常造成許多駕駛方向錯亂迷航,加上現行台62線與台2線基金公路交會處因路幅等因素,導致尖峰時段嚴重壅塞,用路人苦不堪言。

為使金萬地區民眾與遊客有更便利與優質的用路權益,爰請交通部於1個月內對由國道3號(原七堵收費站)或瑪東系統交流道附近,新闢高速公路直接通往萬里、金山之各項方案,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可行性評估之研究案招決標作業相關事宜。【121】

提案人:李昆澤  林俊憲  陳素月  趙正宇  陳歐珀  劉櫂豪  何欣純  沈發惠  賴品妤

(十八)為推動國內觀光升級,營造國際魅力景區,交通部於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三期特別預算案「城鄉建設」項下「推動觀光升級」之觀光前瞻建設計畫編列約24億元,其中交通部觀光局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以「大野柳計畫」(一柳四灣)作為北海岸轄區發展目標,4年經費共編列4億5,000萬元,主要同步將翡翠灣、中角灣、白沙灣、淺水灣此4灣據點發展為交通轉運點,期以自行車休閒、慢活遊憩方式,增加遊客於北海岸停留時間與回頭再遊機會。

查目前北海岸自行車道尚未整體串聯之外,部分路段亦無專屬自行車道,使得自行車只能限制於一般道路與機客車行駛空間爭道,大幅增加危險性,嚴重影響自行車騎乘者權益。為提供自行車安全騎乘空間,打造一條北海岸最美「藍海自行車道」單車路線,提升地方觀光發展,爰請交通部、公路總局、觀光局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萬金石地區(台2線39K中角灣至34K水流公廟外側部分)新闢專用自行車道及防範浪襲道路之可行性評估研究報告。【122】

提案人:李昆澤  何欣純  趙正宇  林俊憲  陳素月  沈發惠  賴品妤

(十九)基於自行車路線指示線實務上常因其他車輛干擾,導致自行車騎乘者容易疏忽與無法辨識,以致自行車事故頻傳。為增加自行車路線指示線的可被視性與視覺延續性,大幅降低騎乘者之危險性,爰請交通部於2個月內完成增訂自行車路線指示輔助線之相關規定,並就自行車道的動線、圖示、標線及指標牌示,進行研議及提出優化等方案,以提升自行車騎乘者用路之安全。【123】

提案人:李昆澤  趙正宇  林俊憲  陳素月  劉櫂豪  何欣純  沈發惠  賴品妤

(五十)20多萬汐止地區居民長期飽受交通壅塞之苦,衷心期盼政府藉完善大眾運輸系統建設以儘速解決,是以基隆輕軌(捷運)、民生汐止線等重大交通建設之進度,亦為汐止居民關注且衷心盼望早日興建完工。

針對基隆輕軌(捷運)興建案,從交通部鐵道局於105年12月26日啟動「基隆南港間通勤軌道建設計畫」可行性研究,108年4月10日行政院核定可行性研究,接續108年8月30日啟動綜合規劃及環境影響評估,目前期末報告正於修訂階段,尚未正式提出;又鑑於北宜高鐵綜合規劃將於109年底前完成提出,此將連帶牽動所有周邊軌道路網建置,故為避免路網產生競合衝突等關係,交通部提出將召開首都圈軌道路網政策溝通平台,對大台北地區軌道網路進行討論。

綜上,鑑於基隆輕軌(捷運)、民生汐止線、北宜高鐵任何一項交通建設的修正與變動,皆會影響汐止人極力爭取捷運的權益,爰請交通部持續追蹤民生汐止線相關進度外,有關基隆輕軌(捷運)部分,仍應持續推動,依計畫時程進行,按照施工年度編足預算辦理,加速工程進度與完工,儘早確實改善及解決汐止的交通問題。【124】

提案人:李昆澤  何欣純  趙正宇  林俊憲  陳素月  劉櫂豪  沈發惠  賴品妤

(十一)屏東由於地形狹長的特性,加上地處台灣最南端,鐵路、公路運輸能量明顯不足。從105年起,交通部即陸續規劃臺鐵東港線復駛、恆春觀光鐵道等基礎建設計畫,希冀加強屏東交通能量,惟因政府預算考量,前述基礎建設計畫皆無疾而終,無法維護屏東居民交通權益。

另恆春半島自然景觀豐富,假日、連假期間屢屢成為民眾觀光出遊之場所,導致連結恆春半島之台1線、台26線假日期間壅塞的現象,嚴重影響當地居民交通權益,嚴重時更可能影響在地居民、遊客之生命安危,顯見屏南地區確有興建快速道路之需要,舒緩現有省道車流。

爰請交通部於3個月內就屏東地區鐵路、公路未來興建規劃、計畫進度與推動時程,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25】

提案人:許智傑  劉櫂豪  何欣純  周春米

(十二)近年來大客車車禍事故頻傳,造成其他用路人傷亡,究其原因,經常與駕駛行駛時之視線死角,所造成之迴避不及有關。目前大客車之行車視野輔助系統裝設率已達99.6%,但相關行車事故卻未減少,根據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的成效評估報告,右轉時會使用者僅二成一,許多駕駛仍不熟悉該系統,且由於該系統並無主動示警功能,故提供駕駛之警覺程度仍相當有限。此等情況顯示出大客車安裝盲點偵測系統(Blind Spot Monitoring)之必要性,透過該系統與原有之行車視野輔助系統互補,方能在有危險之虞時,對駕駛發出主動示警之提醒訊號,進一步保障用路人之生命財產安全。爰請交通部儘速研擬推動大客車安裝盲點偵測系統方案,並就大客車擬補助之數額提出完整預算規劃。【126】

提案人:林俊憲  陳素月  何欣純  陳歐珀

(十三)屏東位處台灣最南端,地形狹長、交通不便,兼且恆春半島為國內旅遊最熱門景點,遊客眾多,若能確實改善屏東交通狀況,以多元運輸系統相互連結,建立完整的屏東交通網絡,便可提升運量,達到促進觀光、平衡發展的目的。然而,近年來屏東的交通改善問題雖漸受重視,政府提出不少建設計畫,可惜基於種種不同因素,使得部分計畫胎死腹中,如:恆春觀光鐵道;又部分計畫前瞻性有限,如:高鐵南延採左營─六塊厝路線。造成屏東交通建設缺乏整體及宏觀的視野,殊為可惜。屏東需要捷運、高鐵、快速道路互為連結,才能打通運輸瓶頸。爰請交通部盤點屏東各項交通建設計畫,就捷運、高鐵、快速道路之連結轉運,進行完整規劃與整合,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規劃方案、經費評估、期程等書面報告。【127】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陳雪生  廖婉汝

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單位預算

一、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43項 中央氣象局62萬元,照列。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15項 中央氣象局2,595萬7千元,照列。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158項 中央氣象局218萬8千元,照列。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155項 中央氣象局20萬5千元,照列。

二、歲出部分

第14款 交通部主管

第3項 中央氣象局原列22億2,371萬7千元,減列第1目「氣象科技研究發展」2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2億2,171萬7千元。

本項通過決議17項:

(一)110年度交通部中央氣象局預算「業務費」項下「大陸地區旅費」編列43萬5千元,凍結五分之一,俟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昆澤  林俊憲  趙正宇  陳素月  陳歐珀  劉櫂豪  何欣純  許智傑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氣象局110年度「大陸旅費」預算共編列43萬5千元,考量因受國際疫情影響,相關會議是否能夠成行尚未可知,相關會議應重新進行檢討有無必要性,並研議是否能改採視訊會議,且兩岸關係緊張相關會議能夠成行尚未可知,爰此,110年度有關「大陸旅費」預算共編列43萬5千元,予以凍結預算1/5,待氣象局於2個月內就相關會議在疫情影響之下是否能夠成行進行盤點評估,並研議改採視訊會議之可行性,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4】

提案人:李昆澤  林俊憲  趙正宇  陳素月  陳歐珀  劉櫂豪  何欣純  許智傑

2.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單位預算110年度預算案,編列(大陸地區旅費)435千元,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全球升溫,許多跨國會議改以網路視訊方式進行,許多出國計畫是否有其必要,應審慎思考。故建請凍結本預算十分之一。【5】

提案人:許智傑  林俊憲  趙正宇  陳素月  陳歐珀  劉櫂豪  何欣純

(二)110年度交通部中央氣象局預算「業務費」項下「國外旅費」編列60萬9千元,凍結五分之一,俟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俊憲  趙正宇  陳素月  陳歐珀  劉櫂豪  何欣純  許智傑  李昆澤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於110年度預算「派員出國」項下編列127萬元,其內容為赴外國進行開會、談判、進修、研究、實習等業務。經查,該計畫近三年編列預算數皆為127萬元,惟自109年起,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迄今非但並未趨緩,反有加劇之勢,大量跨國會議皆取消或改採線上模式,明年各項會議是否仍如期舉辦仍是未定之數。故刪減該項預算50萬元。【2】

提案人:林俊憲  趙正宇  陳素月  陳歐珀  劉櫂豪  何欣純  許智傑

2.氣象局110年度「國外旅費」預算共編列60萬9千元,考量受國際疫情影響,相關會議是否能夠成行尚未可知,相關會議應重新進行檢討有無必要性,並研議是否能改採視訊會議,爰此,氣象局110年度「國外旅費」預算共編列60萬9千元,凍結預算1/5,待氣象局於2個月內就相關會議在疫情影響之下是否能夠成行進行盤點評估,並研議改採視訊會議之可行性,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3】

提案人:李昆澤  趙正宇  林俊憲  陳素月  陳歐珀  劉櫂豪  何欣純  許智傑

(三)110年度交通部中央氣象局預算第1目「氣象科技研究發展」編列13億7,215萬7千元,除「氣象科技研究」項下「委辦費」編列兩岸氣象科技交流經費7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外,其餘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許淑華  陳雪生  何欣純  許智傑  陳歐珀  李昆澤  趙正宇  林俊憲  陳素月  劉櫂豪  劉櫂豪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有鑑於中央政府人事政策所繫,如為業務需要,且非屬短期性質工作,是以允許將約聘人員納入機關員額編制之提報及有關規劃。再查,氣象科技研究業務是為常態性質,然人事費之編列中卻達半數人員為約聘,在12名職員、12名約聘,共計24人之情形下,致使人事結構、整體業務穩定推展等因素,皆具檢討之必要。

爰凍結110年度中央氣象局公務預算部分「氣象科技研究」預算10%,迄向本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6】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許淑華  陳雪生  何欣純  許智傑

2.有鑑於氣象局110年度於「氣象科技研究─委辦費」編列兩岸氣象科技交流經費70萬元,作為兩岸氣象交流之用。然目前兩岸關係停滯,官方互動更形同中斷,也未見氣象局針對兩岸氣象科技交流提出相關成果報告,是項費用有無編列必要,允應遵照政府撙節原則辦理。爰全數刪除該項計畫編列經費70萬元。【7】

提案人:陳歐珀  李昆澤  趙正宇  林俊憲  陳素月  劉櫂豪  何欣純  許智傑

3.有鑑於交通部所屬中央氣象局110年度預算新增編列「智慧運輸系統發展建設計畫」相關經費,其中運研所辦理「人工智慧於公路事件探勘與管理」子計畫與該所於前瞻第3期特別預算案編列之「推動5G提升智慧交通服務與安全計畫─建構5G智慧交通數位神經中樞」辦理內容具有關聯性等,顯見交通部未能整合相關資源,不利技術相關布局及產業發展,爰交通部所屬中央氣象局110年度預算案均新增編列「智慧運輸系統發展建設計畫」相關經費減列10%。【8】

提案人:許淑華  陳雪生  魯明哲

4.中央氣象局110年度預算案「氣象科技研究─海氣象交通決策資訊基礎建設計畫」編列16,830千元,查該計畫為110年度至113年度,為期4年之新興計畫。惟中央氣象局為國際著名之專業氣象單位,多年來逐步建立我國各地之海氣象觀測機制,應有效整合相關計畫資源。

對此,中央氣象局應說明此計畫之必要性與預計建置資料庫之預期目標及應用效益,並提供詳盡之管考及時程等相關資訊。爰凍結該項預算10%,俟中央氣象局就「海氣象交通決策資訊基礎建設計畫」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9】

提案人:魯明哲  陳雪生  洪孟楷

5.中央氣象局110年度預算案「氣象科技研究─氣象創新數位服務」編列13,770千元,查該計畫為110年度至114年度,為期5年之新興計畫。經查該計畫目標為創新氣象數位資訊、智能氣象數位服務、擴展氣象跨域應用,應與109年度起執行之「氣象資訊處理研究與開發─氣象資訊之智慧應用計畫」整合相關計畫資源。

對此,中央氣象局應說明此計畫之必要性、預期目標及應用效益,並提供詳盡之管考及時程等相關資訊。爰減列該項預算2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另凍結該項預算10%,俟中央氣象局就「氣象創新數位服務」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0】

提案人:魯明哲  陳雪生  洪孟楷

6.1目「氣象科技研究」項下「05氣象創新數位服務」,原列13,770千元,凍結1,000千元,俟氣象局就辦理該計畫之相關事項與計畫內容,向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11】

提案人:何欣純  李昆澤  林俊憲  陳歐珀  趙正宇  陳素月  許智傑  劉櫂豪

7.中央氣象局110年度預算案「氣象科技研究─太陽能電網整合的創新天氣和電力預測」編列10,478千元,查該計畫為110年度至113年度,為期4年之新興計畫。

經查,中央氣象局及經濟部能源局自106年便展開「氣象資訊在綠能開發之應用服務」4年計畫並共同建置「氣象資訊綠能虛擬營運中心」進行太陽能發電量監測。再者,中央氣象局人員編制有限,且電力預測不屬中央氣象局主要業務,應回專業能源單位處理。

對此,中央氣象局應說明此計畫之必要性、預期目標及應用效益,並提供詳盡之管考及時程等相關資訊。爰減列該項預算2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另凍結該項預算10%,俟中央氣象局就「氣象科技研究─太陽能電網整合的創新天氣和電力預測」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2】

提案人:魯明哲  陳雪生  洪孟楷

8.有鑑於「氣象資訊處理研究與開發」110年度編列有314,082千元,當中預算金額為192,924千元之分支計畫「氣象資訊之智慧應用計畫」之「設備及投資」用途別科目即佔有176,639千元,達本工作計畫總預算56.2%之多。然查,該「設備及投資」用途別科目之說明,卻僅就「氣象資訊之智慧應用服務計畫(Ⅱ)─數位創新」包含之概括內容,與美國國家海洋暨大氣總署之地球系統研究室全球系統組等合作發展費,而有所簡略說明,實欠進一步詳實資訊,亦未就有關之國際合作發展費用是否曾具備洽商議價之紀錄有所揭露。

爰凍結110年度中央氣象局公務預算部分「氣象資訊處理研究與開發」預算30%,迄向本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3】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許淑華  陳雪生

9.第1目「氣象資訊處理研究與開發」項下「03氣象資訊之智慧應用計畫」,原列192,924千元,凍結10,000千元,俟氣象局就辦理該計畫之相關事項與計畫內容,向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14】

提案人:何欣純  李昆澤  陳歐珀  趙正宇  林俊憲  劉櫂豪  陳素月  許智傑

10.有鑑於「應用氣象研究」110年度編列有16,986千元,且預期成果最主要按官方說明為加強推展、減輕農業災害,是以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業務目標一致。然而,查本項工作計畫預算之說明,並未就相關成果再有跨機關整合、資訊共享之規劃推展與指標訂定。

爰凍結110年度中央氣象局公務預算部分「應用氣象研究」預算10%,迄向本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5】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許淑華  陳雪生

11.有鑑於「臺灣南部海域地震與海嘯海底監測系統建置計畫」為四年期,期程110年至113年,且110年度即編列230,600千元,佔「地震測報」年度總經費61.2%之多,允宜說明建置期程之規劃是否妥適、110首年度之經費相比後續三年期年度各預計編列2,435,400千元之大幅落差之考量為何。

爰此,凍結110年度中央氣象局公務預算部分「地震測報」預算15%,迄向本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6】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許淑華  陳雪生

12.中央氣象局110年度預算案「地震測報─臺灣南部海域地震與海嘯海底監測系統建置計畫」編列230,600千元,查該計畫為110年度至113年度,為期4年之新興計畫,中央氣象局應說明此計畫,預計架設之設備內容、預期目標及效益,並提供詳盡之管考及時程等相關資訊,涉及國外合作也應一併敘明相關合作內容及執行分工。

此外,中央氣象局應將計畫執行過程中可能受季節天候影響,導致工程施作延宕及額外衍生金額,進行完整評估,妥適擬定替選與應變措施,以利計畫進行。爰此,凍結該項預算10%,俟中央氣象局就「臺灣南部海域地震與海嘯海底監測系統建置計畫」向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7】

提案人:魯明哲  陳雪生  洪孟楷

13.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於110年度預算新增編列「氣象科技研究發展─地震測報─03臺灣南部海域地震與海嘯海底監測系統建置計畫」分支計畫2億3,060萬元,為辦理建置南部海域海纜觀測系統、維持既有海纜觀測系統設備及陸上站穩定維運等。經查,臺灣附近海域作業受天候影響甚大,建置作業中海事工程船舶所需費用每日達8-10萬元美金之譜,有無妥善評估作業流程及路線對於開銷影響頗鉅。故凍結該項預算1/10,待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提出具體作業期程評估,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8】

提案人:林俊憲  劉櫂豪  趙正宇  陳素月  陳歐珀  何欣純  許智傑

14.中央氣象局110年度預算案「強化災防服務及環境監測」編列279,818千元,查此工作計畫之整體計畫為「智慧海象環境災防服務」,項下分有「精進海域海象監測」、「精進海象遙測監測」、「建置智慧海象浮標觀測網」、「推動智慧海象服務」4項子計畫,皆為110年度至115年度,為期6年之新興計畫。中央氣象局應說明此整體計畫與項下子計畫之詳細內容、設備採購規劃、預期目標及效益,並提供詳盡之管考及時程等相關資訊。

此外,中央氣象局自104年起至109年止,推動「強化臺灣海象及氣象災防環境監測計畫」。然,執行過程中遭遇民眾陳抗及用地取得等問題,以致計畫延宕而未達進度。另外,該計畫也曾於108年在西南外海發生耐用年限3年之海嘯預警浮標僅使用3個月即訊號中斷並遺失之事件。中央氣象局應檢討前期計畫之相關執行缺失,俾便作為新計畫執行之參考與應變。

爰凍結該項預算15%,俟中央氣象局就「智慧海象環境災防服務整體計畫及其子計畫」之規劃及應變作為,向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9】

提案人:魯明哲  陳雪生  洪孟楷

15.有鑑於災防服務及環境監測之強化,深賴海象監測之數位浮標布建,然而查近年不僅發生有浮標斷纜流失之情形,更甚直到近期中央氣象局仍未借鏡前車之鑑,儘速簽訂與國內可執行外海作業之大型船隻強化聯繫,或相關緊急出海搜索作業之開口合約等文書,實令完善之災防服務之預防作為有所缺漏。

爰凍結110年度中央氣象局公務預算部分「強化災防服務及環境監測」預算10%,迄向本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0】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許淑華  陳雪生

16.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於110年度預算「智慧海象環境災防服務計畫」項下編列2億7,981萬8千元,其內容為辦理智慧海象環境災防服務相關工作,係氣象局自104年度推動「強化臺灣海象暨氣象災防環境監測」之延續計畫。經查,自前項計畫自104年推動以來,多項子計畫因遭遇民眾陳抗及用地取得問題等,致延宕執行期程。如嘉南及宜蘭低窪地區建置防災降雨雷達(原定計畫期程104-108年度,經行政院同意展延期程至112年);七股氣象雷達遷移更新(原定計畫期程104-108年度,經行政院同意展延期程至110年)。舊計畫尚未圓滿達成,新計畫仍有如同前述期程延宕情形之虞,顯示氣象局對於該計畫之事前評估作業及進度控管能力不足,故刪減該預算600萬元,並凍結1/10,待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檢討改善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1】

提案人:林俊憲  劉櫂豪  陳歐珀  趙正宇  陳素月  李昆澤  何欣純  許智傑

17.中央氣象局於110年度編列「精進氣象雷達與災防預警」項下發展雷達資料大數據技術暨預警決策輔助系統費用共計5,238萬元,該項目實際內容包括委辦費,其中辦理氣象雷達預警決策輔助系統建置與雷達觀測與數值模式資料之大數據探勘與擬合技術發展等相關費用,有鑑於國家財政困難,適度酌刪相關費用,可免編列浮濫之虞,因此本筆預算數刪減300萬元。【22】

提案人:陳素月  李昆澤  林俊憲  陳歐珀  趙正宇  劉櫂豪  何欣純  許智傑

18.有鑑於中央氣象局官方將「精進氣象雷達與災防預警」訂有110年度之計畫五大目標,其一即為「注重民眾參與,推廣與落實氣象應用」。然而,查本計畫總經費222,114千元編列說明中,並未就該年度目標之達成方式、目標成果之績效設定,以及參與推廣之預期等事項,再有詳實說明。

爰凍結110年度中央氣象局公務預算部分「精進氣象雷達與災防預警」預算10%,迄向本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3】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許淑華  陳雪生

19.交通部中央氣象局110年度預算「精進氣象雷達與災防預警」工作計畫,內容中第五點提到注重民眾參與,推廣與落實氣象應用。然而未看到相關與民眾推廣之活動及計畫,台南的氣象博物館(原台南測候所),也未參與2020年古蹟日或博物館日的活動,請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提出相關民眾參與計畫,故凍結本預算十分之一。【24】

提案人:許智傑  林俊憲  劉櫂豪  陳素月  趙正宇  何欣純  陳歐珀

(四)110年度交通部中央氣象局預算第2目「一般行政」編列5億5,927萬4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素月  李昆澤  林俊憲  陳歐珀  趙正宇  劉櫂豪  何欣純  許智傑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中央氣象局於110年度編列「一般行政」共計5億5,927萬4千元,較109年度編列預算5億5,784萬5千元略有增加。該項目實際內容包括「人員維持」費與「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中內容有許多雜項支出,例如包括國內旅費與家具費用及辦公設備更換等等,有鑑於國家財政支出困難,相關設備是否有更換必要,可再三斟酌考量,因此,本筆預算刪減1000萬元。【25】

提案人:陳素月  李昆澤  林俊憲  陳歐珀  趙正宇  劉櫂豪  何欣純  許智傑

2.中央氣象局110年度編列「一般行政」費用共計5億5,927萬4千元,主要包含「人員維持」及「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等費用。經查:該項費用108年度編列5億5,644萬5千元,109年度編列5億5,784萬5千元,110年度編列5億5,927萬4千元,有連年增加趨勢。又以組織規模來看,109年合計523人之人事費為5億3,805萬8千元,110年合計516人之人事費為5億4,098萬6千元,規模縮減費用反而增加,顯不合理。值此國家財政困窘之際,為免預算浮編,爰刪除該項計畫編列經費5億5,927萬4千元其中之300萬元。【26】

提案人:陳歐珀  李昆澤  何欣純  趙正宇  林俊憲  陳素月  劉櫂豪  許智傑

(五)110年度交通部中央氣象局預算第3目「氣象測報」編列2億2,308萬2千元,將於同年度完成擴充巨量衛星資料儲存設備之5年期計畫,然經檢視該5年期計畫中預計就儲存之資料,再與國內各主要研究及學術機構合作、共享之規劃尚仍有限,實為我國氣象及地理資料運用量能之可惜。爰110年度交通部中央氣象局預算第3目「氣象測報」編列2億2,308萬2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7】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許淑華  陳雪生

(六)中央研究院團隊研究證實大屯火山和龜山島為活火山,立法院也於106年11月三讀通過「災害防救法」修正,明定火山災害為國家災害項目,以確保民眾安全。爰要求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應持續觀察地殼變化,確保目前研擬之火山活動分級規劃和預警發布機制如期上路,並配合內政部推動防救災計畫。【28】

提案人:魯明哲  陳雪生  洪孟楷

(七)據交通部中央氣象局統計,89至108年間,共發生360起瘋狗浪事件,以致589人被捲入海中,其中226人受傷、363人死亡或失蹤。現階段,交通部中央氣象局雖已發布「長浪即時訊息」示警,仍無法有效達到示警作用。為減低瘋狗浪持續造成憾事發生及確保救災人員之安全,爰要求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應於6個月內就目前瘋狗浪預警系統規劃內容及上線期程,且如何結合防災作為與應變,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29】

提案人:魯明哲  陳雪生  洪孟楷

(八)離岸風電為我國積極推動之再生能源技術,但必須面對建置離岸風電後,導致海域水文、地形地貌改變所帶來之影響,不僅造成海上作業風險,也將增加海象、氣象觀測作業之難度。爰要求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應於3個月內就精進後續海象、氣象觀測作業,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30】

提案人:魯明哲  陳雪生  洪孟楷

(九)颱風暴風半徑之判斷,攸關颱風警報發布與否、各縣市政府防災準備與放假與否,實為颱風預報最關鍵的參數之一。因為季節、行徑與季風條件的差異,侵襲台灣之颱風,常有不對稱結構之發展,以「正圓」描繪暴風半徑,僅利於警報發布、放假與否之行政判斷,卻不利於區域性之災防準備。近年來,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對於發布颱風警報之颱風,於警報單內標註各象限之暴風半徑,並以各象限平均作為颱風之暴風半徑,乃是兼顧行政便利與強化颱風預報的權宜之計,但仍與如實呈現颱風觀測資料(例如:投落送實測)給予精確預報有一段距離。爰要求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比較JMA、JTWC等主流氣象機構之暴風半徑判斷原則,研議採行不對稱暴風半徑之可行性,提升我國颱風預報精確性。【31】

提案人:邱顯智  陳歐珀  李昆澤  陳雪生  許智傑

(十)我國媒體引用他國媒體、他國氣象機構長天數之數值預報,於颱風形成前即大肆報導;於颱風形成、接近台灣後,動輒以「恐」、「史上最強」、「超級颱風」等聳動字眼誇大報導恐嚇大眾,造成閱聽人產生不必要的錯誤印象,甚至造成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同仁遭受「預報不準」的不白之冤。

然而,過去交通部中央氣象局人員多以「口頭呼籲」對媒體道德勸說,甚少見到採用「命其停止」、「限期改善」、「開罰」等「氣象法」賦予之手段予以制止。爰要求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於1個月內就過去5年內對於媒體誇大、不實之颱風報導,要求命其停止、限期改善或以「氣象法」開罰之清單明細與執行情形,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32】

提案人:邱顯智  陳歐珀  李昆澤  何欣純  許智傑

(十一)鑑於110年度交通部中央氣象局預算「氣象科技研究發展─強化災防服務及環境監測」工作計畫新增編列辦理智慧海象環境災防服務計畫,第1年經費2億7,981萬8千元。本計畫總經費24億4,417萬元,期程110至115年度,係辦理精進海域海象監測、精進海象遙測監測、建置智慧海象浮標觀測網及推動智慧海象服務等。惟依據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提供資料顯示,前期計畫多項子計畫因遭遇民眾陳抗及用地取得問題等,致延宕執行期程,本計畫建置離岸海氣象觀測樁、沿岸地面氣象站、波流遙測儀、高空剖風儀等觀測設施之土地,需與地方政府或相關單位協調取得或租借,又其中如涉及海岸地帶者,常因土地保護政策等而不易取得許可,允宜儘早規劃用地取得事宜;此外,部分氣象設施設立站址附近之居民,恐因誤會相關設施有影響健康之疑慮而進行陳抗,允宜適時妥為協調溝通,俾利計畫執行順遂。爰要求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應參酌前期計畫執行落後原因及缺失情形等,妥為規劃相關前置作業,俾利本新增計畫未來執行順遂。【33】

提案人:陳歐珀  李昆澤  何欣純  趙正宇  林俊憲  陳素月  劉櫂豪  許智傑

(十二)經查交通部中央氣象局運用前期計畫之「強化臺灣資料浮標觀測網暨海嘯預警浮標建置」子計畫相關預算8,900萬元,其中臺灣西南外海浮標僅使用3個月(耐用年限3年),旋即於108年1月14日訊號中斷並遺失。建請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檢討以前年度執行之缺失,納入未來浮標布放與系統異常緊急處理相關作業之規劃,俾減少不明原因浮標流失及認列鉅額財產損失之情形再度發生。【34】

提案人:趙正宇  林俊憲  陳歐珀  陳素月  劉櫂豪  許智傑

(十三)110年度交通部中央氣象局預算「氣象科技研究發展─強化災防服務及環境監測」工作計畫新增編列辦理智慧海象環境災防服務計畫,第1年經費2億7,981萬8千元,其子計畫「建置智慧海象浮標觀測網」110年度編列6,610萬元,規劃辦理布放海氣象資料與海嘯預警浮標、開發多功能海氣象觀測浮標及精進資料浮標作業設備等。惟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先前執行「強化臺灣資料浮標觀測網暨海嘯預警浮標建置」時,於107年10月1日與14日完成臺灣西南及東南外海2套海嘯預警浮標系統之布設,其中西南外海浮標僅使用3個月(耐用年限3年)訊號即中斷並遺失,使用時長僅有原先預估之十二分之一,且迄今仍無法獲知其斷纜流失之原因。前述過失尚未有具體檢討改善方案,此次計畫項目亦含有建置海象浮標之內容。爰建議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應提出浮標系統異常之應變措施,以免再發生年限未到設備已不堪使用之情形。【35】

提案人:林俊憲  劉櫂豪  何欣純  趙正宇  陳素月  陳歐珀  許智傑

(十四)臺灣地形複雜、河川湍急,極端氣候對於臺灣之衝擊越趨嚴重,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近年來已完成北中南降雨雷達,對即時監測災害性天氣之發生,以及降低重大天災對於我國人民安全及民生經濟之危害頗有助益,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應持續精進氣象雷達在災害性天氣監測之效能,以保障國人財產及生命安全,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36】

提案人:李昆澤  趙正宇  林俊憲  陳歐珀  陳素月  何欣純  劉櫂豪  許智傑

(十五)有關日前宜蘭東部海域發生規模5.9地震,其中新竹最大震度4級,宜蘭、雙北、桃園等地3級,並發布國家級警報,然而同樣是震度達3級的縣市,卻僅台北市收到警報訊息,依據國家級警報發布之規定為預測規模達5級以上、縣市震度4級以上,台北市震度3級以上將發布國家級警報,然而民眾對於相關規定並不熟悉,爰此,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應針對國家級警報發布原則加強說明,並依據如何落實災防告警為基礎針對相關警報是否應有全國一致性之標準進行研議,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37】

提案人:李昆澤  趙正宇  林俊憲  陳歐珀  陳素月  何欣純  劉櫂豪  許智傑

(十六)110年度交通部中央氣象局預算「氣象測報─氣象服務業務開發與推展」編列818萬3千元,辦理氣象觀測及地震觀測業務,提供優質展示並推動氣候變遷環境教育。惟交通部中央氣象局關於教育推廣項目,除氣候環境變遷、氣象及地震觀測外,天文教育推廣也是值得推廣且吸引民眾興趣的活動,過去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在台東地區配合觀光活動辦理天文教育,深獲好評,爰建請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應強化氣象服務教育推廣,並以多元方式配合相關活動辦理,期能提升民眾對氣象之認知,同時促進觀光旅遊深度。【38】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林俊憲  陳歐珀  趙正宇  陳素月  何欣純  許智傑

(十七)110年度交通部中央氣象局預算「氣象科技研究─氣象創新數位服務」計畫主要辦理氣象創新服務,例如創新氣象數位資訊、智能氣象數位服務、擴展氣象跨域應用等。但檢視預算說明內容,其主要以設備及投資之硬體設備為主,且其功用仍以網格化氣候資料、開放數位化高精度衛星遙測資訊、擴增台灣海域氣候開放資料等,仍屬於專業技術導向之計畫內容,與所謂的創新數位服務顯然有落差。氣象資訊之運用與民眾的生活息息相關,既然該計畫為創新服務,除以專業技術為導向外,也應納入民眾服務等相關網路服務內容。爰要求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就該計畫預算如何提升與民眾相關之創新服務,相關計畫如何執行分配、預期之進度期程、預期達到目標等,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39】

提案人:何欣純  李昆澤  林俊憲  陳歐珀  趙正宇  陳素月  劉櫂豪  許智傑

散會

 INCLUDEPICTURE  "\\\\Dpc18\\掃瞄圖檔\\十月份\\1002\\100-\\100-001.jpg" \* MERGEFORMATINET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繼續進行今天的議程。

邀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就「以公民參與及永續發展面向精進公共工程作為」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主席:請工程會顏副主任委員報告。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主席、各位委員。久榮今天有機會列席貴委員會,向主席及各位委員先進報告「以公民參與及永續發展面向精進公共工程作為」,深感榮幸。

以下謹就本會落實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公民參與及永續發展之推動作為,向主席及各位委員先進報告,敬請指教。

壹、推動作為

一、公民參與面向:

(一)協調中央地方建設,重視在地意見

1.成立平台積極協調:為協調地方建設事宜,行政院成立「中央地方建設協調會報」,其中新北市、宜蘭縣及屏東縣由本會主委以政務委員身分負責協調。過程中,均重視地方及各界意見,並於獲致共識後,由中央主管部會或地方政府依程序順利推動。

2.階段性成果:截至109年9月21日止已召開46次會議(含現勘),共計受理141案(宜蘭縣57案、新北市67案及屏東縣17案),已全數協調處理,並獲致階段性成果。例如推動新北市大漢溪左岸堤外道路工程;宜蘭縣南方澳大橋重建等。

(二)推動公共工程生態檢核,加強公民參與

1.公民參與共同推動生態檢核:為減輕公共工程對生態環境造成之影響,本會於106年4月25日訂定「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機制」,並於108年5月10日檢討修正為「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該注意事項除採工程全生命週期依計畫核定、規劃、設計、施工及維護管理等作業階段,檢核「生態保育」措施外,「公民參與」及「資訊公開」亦為應辦之核心事項。例如,明定工程主辦機關應於計畫核定至完工過程建立與民眾協商溝通機制,並建立統一友善資訊平台,公開各階段生態檢核資訊,落實公民參與。

2.後續精進作為:為持續落實民眾參與、資訊公開工作,預計於109年12月完成修正注意事項部分規定,增列工程執行機關須填具生態檢核公民參與之文件紀錄,並要求主管部會應加強考核。

(三)辦理全民督工考核,結合民眾力量

1.結合民間力量督工:為協助工程執行機關檢討改進設計施工及管理維護的盲點,訂定「全民監督公共工程管制考核作業要點」,建立民眾對工程相關建議缺失之通報管道及處理機制。

2.獎勵優良通報民眾及機關:按年度辦理全民督工考核作業,評選出熱心優良通報民眾及執行績優主管(辦)機關,結合民眾參與力量,共同提升公共工程品質。

二、永續發展面向:

(一)推行工程整體規劃,促進產業發展

1.工程推動應有整體性規劃:各機關辦理個案工程時,自計畫、設計、發包、施工至維護管理,時間長又跨地權、地用、環評、建管等部門;另個案工程順利執行與否,亦受整體營建資源(人、機、料)影響。因此,公共工程推動應有整體性規劃,包括「系統功能性之整體規劃」、「公共建設資源有效合理分配」、「工程產業執行能量永續發展」之三個面向,行政院已納入「中央各主管機關編製110年度概算應行注意辦理事項」,從源頭把關,要求機關編製概算應考量公共建設之整體性,以發揮公共工程整體效益。

2.落實計畫審議把關:本會辦理公共建設計畫審議,係從使用者的立場考量其適當性,以確保公共建設應有功能。本會將持續於計畫審議作業時,依整體性面向加強把關,俾使有限之公共建設資源發揮更大效益,促進工程產業永續發展。

(二)善用政府採購制度,落實永續目標

1.採購法明定得以促進永續發展為目的訂定規格:採購法第26條之1明定,機關得視個案特性需要,以促進自然資源保育與環境保護為目的,擬定技術規格,及節省能源、節約資源、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之相關措施。

2.評選、設計及施工落實永續目標:本會訂定之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規定,機關訂定評選項目及廠商撰寫之服務建議書,應包括節省能源、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保護環境、節約資源、經濟耐用、景觀、自然生態等事項,以評選出兼顧永續發展之設計作品。得標後技術服務建議書之內容即為契約文件,落實於設計及施工階段。廠商除應依前述設計成果施工外,本會訂定之工程採購契約範本另載明,廠商應配合機關優先採購環保產品、再生資源、再生產品,及依政府循環經濟政策使用再生粒料。

(三)強化生態檢核作為,加強生態保育

1.加強推廣及教育訓練:為減輕公共工程對生態環境之影響,持續落實生態保育,生態檢核已納入每年例行常態訓練課程,包括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暨普考土木工程類科專業實務訓練、技師技術服務專業訓練及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訓練,每年培訓約5,200人次,並請各部會持續辦理教育訓練及案例宣導永續工程的理念。

2.持續精進作為:將於109年12月底前完成生態檢核精進作為,包括運用政府電子採購網決標公告及公共工程標案管理系統,掌握各機關辦理情形,並彙編機關常見缺失及錯誤態樣,供各界參考。

(四)推動再生粒料運用,節約自然資源

1.組成跨部會推動小組:為推廣公共工程妥適運用焚化再生粒料、煉鋼爐碴等再生粒料,本會會同環保署、經濟部、內政部、交通部,於106年7月成立「再生粒料運用於公共工程跨部會推動小組」,秉「主管機關督導落實粒料品質及流向管理,工程單位依粒料特性適材適所運用」策略,共同合作推動再生粒料運用於公共工程,節省地球資源。

2.協助使用及解決執行疑義:上開跨部會推動小組,迄今已召開26次協調會議,協助推動使用及解決相關執行困難,例如協調各類再生粒料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使用手冊、媒合中央機關工程依粒料特性適材適所使用再生粒料、訂定再生粒料共通性工項施工綱要規範等。

(五)盤點公共設施維護管理,確保營運安全

1.通函各機關確實落實及啟動抽查:本會於107年6月20日及108年6月18日通函各機關加強落實公共設施定期維護管理,並將維護管理抽查納入重點要求工作。嗣於108年10月1日發生南方澳大橋斷裂事件,本會再於108年10月14日通函請各機關全面盤點,並提醒應確實編列檢修預算,進行公共工程之維護及延壽。

2.全面盤點公共設施維護管理情形:交通部已就各機關對於橋梁之維護管理,進行全國性盤點檢討;至於橋梁以外公共設施之檢測及維修制度,由本會盤點各機關辦理情形,109年5月18日通函各機關建立維護管理資訊專屬網頁,並提供外界查詢,適時讓民眾瞭解政府作為,並受全民之監督,確保營運安全。

(六)列管閒置公共設施,加速活化

1.確認活化目標,解決關鍵問題:研訂「閒置公共設施提報列管及活化作業要點」,協助解決困難加速活化,每季召開活化閒置公共設施督導會議,並辦理專案協處會議及實地訪查,逐案瞭解閒置原因,解決關鍵問題,促進公共設施永續營運。

2.列管成效:累計列管閒置公共設施計428件,本會透過前述之精進作為,解除列管/結案計411件,持續列管件數降為17件。

貳、結語

公共工程建設之推動與民眾福祉息息相關,並為國家經濟發展之主要動力,全民參與確保環境生態保育永續發展至關重要,爰積極協助各機關處理採購、發包等疑難問題,以正確的觀念、態度及方法,確保公共建設落實生態、產業永續發展,積極排除工程推動上所遇到之困難與障礙,讓工程順利推動、品質更為提升,一直是本會努力的目標。本會亦將堅持本著公民參與及永續發展面向,持續協助加速推動公共建設,增進經濟動能。

以上報告,敬請主席及各位委員先進指教。謝謝!

主席:謝謝副主委。

本席首先要向大家說明,因為今天工程會吳主委陪同行政院長去宜蘭,特別跟委員會請假,所以由副主委代表列席;另外是因為臨時有一些狀況,所以我們的會議做了調整,增加今天這個專題報告。

現在開始進行詢答,先宣告以下事項:詢答時間出席委員為6分鐘,得延長2分鐘,列席委員為5分鐘;暫定10時30分休息10分鐘;10時30分截止發言登記;委員如有提案,請於10時前提出;中午原則上不休息。

現在請洪委員孟楷發言。

洪委員孟楷:(9時21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原先準備的問題是想請教主委,但是剛剛看了一下,發現副主委的資歷非常完整,也長期擔任政府的文官,所以本席就請教副主委。

今天既然談到以公民參與及永續發展的面向來精進我們的公共工程,不知道上個禮拜副主委有沒有注意到南鐵地下化東移案的新聞?

主席:請工程會顏副主任委員說明。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主席、各位委員。有。

洪委員孟楷:一個長達10年的抗爭居然被突襲拆遷,不知道這樣算不算落幕,但是上禮拜五抗議團體就再度進入交通部了。我想,不好的處理方式會讓整個公共工程的進度延宕,本來應該是兩全其美、雙方共贏的公共建設,到底出了什麼問題?從公共工程委員會的角度來講,副主委認為在這件事情上面,地方政府的溝通有沒有什麼應該精進的地方?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跟委員報告,其實政府部門應該從這個南鐵的事情記取教訓,並且非常重視計畫的推動一定要事前溝通,讓人民充分參與、民意充分表達,得出人民的最大公約數,並據此推動建設計畫。

洪委員孟楷:如果每個地方政府首長都像你剛剛說的這樣,世界就和平了!說實在的,無論哪個縣市發生這樣的抗爭行動,以及學生團體或公民團體進入,甚至強拆,然後還有在工地裡面抗爭的情形,我們看了都會於心不忍。

其實這個南鐵東移案原本已經通過環評,並定調是原軌案,後來卻突然改成東移案,徵用變徵收,臨時軌變永久軌,原公地不用卻搶民地,到底發生了什麼問題?都市計畫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應優先使用公地,目前重大公共工程是否有維持這樣的準則?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是的,應該是要維持這樣的準則。我想,目前的計畫在規劃設計的時候,設計單位以及主辦機關應該有詳細考慮工程的技術性問題所必然或是所必需。這個部分我剛剛已經強調過,應該在計畫的規劃階段就好好跟民眾溝通,這才是以後我們要特別重視的地方。當然,過去有……

洪委員孟楷:副主委,請問公共工程委員會有沒有任何因應方案,來避免下次不管是地方政府或中央政府執行計畫時再度發生類似的事件?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我們主委到任以後,非常重視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的管理,以及整體計畫的理念,也就是說,一個公共工程要推動,一定要有一個整體的計畫,而不是單一的個案。譬如以前的生活圈,臺灣有18個生活圈的整體規劃,什麼時候要闢建哪一個工程,一定要有一個上位整體計畫,等到某個計畫要推動的時候,就必須依循這個上位的整體計畫來進行。上位的整體計畫其實是經過一個非常透明公開的方式,符合社會共識的理念,有了這個整體計畫之後,才有……

洪委員孟楷:副主委……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鐵路也是一樣。

洪委員孟楷:副主委,我問A,你在跟我講B!我還想用一點時間來聽聽公共工程委員會在南鐵東移抗爭案發生之後,有沒有什麼因應措施,你跟我繞了半圈!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我再跟委員補充……

洪委員孟楷:你講的都是步驟,都是既定的、已經有的方向,重點在於,公共工程委員會有沒有針對這個個案,去瞭解問題到底在哪邊、後續怎麼樣檢討改進、到底哪個環節出了錯?

我現在看到媒體報導都覺得很痛心。在雙方的網路論戰當中,有些人就覺得這是公民不服從。5、6年前還有「今天拆大埔、明天拆政府」的運動,所以不要想說那時是馬政府執政,現在是蔡英文政府執政,就不會有這樣事情發生。現在又看到有些團體開始說這2戶就是釘子戶啦、就是不肯走啦、就是想要牟取更多的利益啦!這也是在把他們污名化嘛!我現在要講的是,就中央機關的上位概念而言,公共工程委員會有沒有針對這樣的個案,檢討到底哪一個環節有問題,或者是該究責地方政府的部分就去究責?你們有沒有做這樣的討論?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跟委員報告,通案的部分我們目前已經把公民參與列在生態檢核裡面,也就是說,工程規劃設計到基本設計審查的時候,我們會把……

洪委員孟楷:副主委,你提到要把公民參與列在生態檢核的項目裡面,可是前瞻基礎建設的水環境改善計畫最近也遭到公民團體痛批,說工程淪為生態殺手,水獺上不了岸、石虎回不了家。有關生態檢核,請教現在重大公共工程的生態檢核和公民參與,工程會有沒有相關的資料?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有。

洪委員孟楷:在哪邊?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經過這樣的檢討,我們會大為精進,年底一定會要他們把公民參與的會議紀錄和溝通的過程放在網頁裡面,做為證明;以前只是在上面勾選有沒有公民參與,現在我們更進一步要他們拿出證據,也就是說,必須把他們在過程中協調的結果,包括會議紀錄和人民參與的意見放到我們的……

洪委員孟楷:副主委,你剛剛已經回答了。日前本席請辦公室同仁去你們的網站等地方查詢,並沒有看到相關的文件和紀錄,所以我們懷疑工程會是不是到目前為止都還沒有辦理。你在今天的書面報告第4頁第()點「強化生態檢核作為」的部分還大大方方地寫著「生態檢核已納入每年例行常態訓練課程」,但目前為止我們沒有看到任何紀錄啊!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我們……

洪委員孟楷:是不是只有用打勾的方式,其實你們並不知道有多少人參與、參與的人是誰、發言的內容是什麼,只要有打勾就算數?是不是這樣?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對啊!以前是這樣,現在我們改進了;在年底……

洪委員孟楷:什麼時候會改好?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年底我們會把……

洪委員孟楷:今年年底?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是的,今年年底會要他們把會議紀錄都擺在裡面。

洪委員孟楷:所以往後重大公共工程公民參與、生態檢核這一塊會有相關的文字紀錄?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對。

洪委員孟楷:今年年底以前?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今年年底以前,我們會要求各機關一定要把它擺在我們的採購網跟標案管理系統,讓全民……

洪委員孟楷:亡羊補牢,猶未晚矣!國家重大公共工程需要公民參與,也需要大家一起來努力。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是的。

洪委員孟楷:您剛剛已經提到,這個部分到現階段為止都沒有做,但是年底以前會讓相關的紀錄上網,廣為周知,所以我們會持續督促公共工程委員會,希望你們說到就一定要做到。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現在已經有了,但是年底一定會精進。

洪委員孟楷:最後,有關公民監督的部分,你們在書面報告第2頁提到「辦理全民督工考核,結合民眾力量」,請問今年全民督工成效如何?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全民督工方面,我們今年辦理的考核……

洪委員孟楷:我直接跟副主委說明好了,全民督工專案從91年開始,92年是完整的一年,今年到目前為止只有525件,創下92年以來最低的紀錄,到今年年底有可能會比92年還要低。換句話說,今年全民督工專案的辦理成效最為不彰,即使今年有疫情等因素,但是都還比去年同期減少了12.79%。副主委是做事的人,我不想太苛責,但是既然你們在書面報告提到「辦理全民督工考核,結合民眾力量」,而今天的專案報告也是全民參與,就請公共工程委員會要加強這一塊的業務,這樣可以嗎?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可以。

洪委員孟楷:謝謝。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謝謝委員。

主席:請邱委員顯智發言。

邱委員顯智:(9時31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有關生態檢核,我看工程會的報告中提到它涉及公民參與和生態保育,請問副主委,你知道事實上審計部對你們這個生態檢核的落實很有意見嗎?

主席:請工程會顏副主任委員說明。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主席、各位委員。知道。

邱委員顯智:但是我覺得很奇怪,就是審計部的意見為什麼都沒有在你們的報告裡面呈現出來?比方審計部說這個生態檢核制度的追蹤成效有待加強,且部分排除適用條件亦待衡酌,不利促進公共工程友善生態環境。你知道這裡講的就是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第二點,這部分變成這一個例外條款「開很大」,而你們的說法是「將檢討修正生態檢核注意事項第二點除外條款,增列必須經確認無涉及生態環境保育議題者,以強化管制作為」,請問這部分現在有做嗎?你了解我的意思嗎?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對於審計部要我們做的事情,我們目前都正在進行中。

邱委員顯智:那進度怎麼樣?我現在就是跟你說第二個部分,事實上這個除外條款的洞開很大。再來,審計部認為你們這個措施有待加強,所以你要求一定金額以上之工程要逐案註記,這是你們自己說的,請問有註記嗎?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現在我們在12月底前會完成,一發包之後一定要上採購網,標案管理系統一定要註記,而且把民眾參與的……

邱委員顯智:所以現在我聽起來是你們12月底會逐案註記有無落實生態檢核程序,是嗎?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是。

邱委員顯智:好。再來針對第二點的除外條款門戶洞開這個部分,他們自己說「增列必須經確認無涉及生態環境保育議題者」,這個什麼時候要做?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這個我們在標案系統裡面會全部全都錄。

邱委員顯智:你們要有一個進度。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我們在9月22日已經開會,所以在標案管理系統、採購網的系統是全部的工程都要去登錄,才能受到我們檢核。

邱委員顯智:所以第二點的部分,你也要去增列,因為這是你自己說的。針對審計部說你們「未完整管控位於高生態價值區域之各類公共工程落實生態檢核情形,亦未將生態保育措施充分納入既有公共工程計畫編審機制,且未積極推動全臺生態檢核與追蹤系統平台之建置作業」,公共工程會的回應是你們會處理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中長程個案計畫編審要點,納入相關永續發展具體目標,而且請權責機關農委會協調,推動全臺生態檢核追蹤系統平台建置之跨部會合作事宜,請問這個有做嗎?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有,目前……

邱委員顯智:你的進度在那裡?因為你在報告中完全沒有提到審計部對工程會的建議及督促,事實上,你回復後卻沒有列入報告中,變成我要來問你現在做的狀況是如何。你何時會將編審要點明確規範應進行生態檢核?是什麼時候?然後什麼時候要做生態檢核追蹤系統平台建置?你的進度是什麼?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跟委員報告,有關您剛剛提到的編審要點是國發會主管的要點,我們會提供他們意見,剛剛審計部的一、二、三點,我們在報告裡面雖沒有特別提到審計部,其實我們都已經在裡面有說會在決標公告裡面……

邱委員顯智:有關這個進度,會後是否給我一個書面報告?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是的,謝謝。

邱委員顯智:有關生態檢核沒有公共參與的案例,這是什麼意思?就是這個參與機制應該要寫清楚一點,設計過程也要有參與,不然完工後,人家也覺得奇怪,怎麼和原本的不一樣?好像人家在反對你一樣,事實上就是過程缺少溝通,像金瓜寮溪的整治就是一個例子,有生態檢核卻沒有公民參與,所以公民參與要怎麼去落實?審計部也提及有關公民參與和資訊公開的部分,公民團體等利害關係人難以友善參與生態檢核作業,你說你會檢討修正生態檢核注意事項,這是你的業務,包括增訂考核機制,據以追蹤公共工程的公民參與及資訊公開情形。那你什麼時候要去做?這是你自己說的。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對,我們目前都已經朝著生態檢核……

邱委員顯智:不是說朝著這部分,是你什麼時候要去檢討修正?你說的是要修正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講得非常明確。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關於生態檢核注意事項,未來要精進的就是把每一個查核機制及公民參與的狀況要全都錄,讓人民都能夠檢核,經過評選以後,設計公共工程的公司已經承諾的這些東西一定是列入契約範圍,所以工程施工階段就要做。

邱委員顯智:所以現在你答應審計部說會持續督促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推動公開平台跟建置作業,你會去檢討修正生態檢核事項,所以這也要有個進度,事後可以提供報告。再來,其實這很簡單,中長程個案編審要點需明確規範,注意事項排除條款的洞不要開那麼大,例外變成原則,那還得了?另外,資訊公開、有效管理,建立一個生態檢核追蹤系統平台,一定金額以上一定要註記,你剛才也說了12月底。而公民參與的部分,你要去修正生態檢核注意事項,納入公民參與的指標。我再請教,審計部有說「電子採購網警示專區,尚無與圍標攸關之異常採購警示項目」,簡單來說,有人已經圍標了,但你沒有一個警示項目,你的說法是將研議政府電子採購網增列可能涉及圍標之相關警示項目,你什麼時候要做?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這個部分我們已經做了檢討,相關的相同領標IP的提醒和示警,我們在10月底會……

邱委員顯智:12月底是不是?第二點是「有關政府採購錯誤行為態樣已明列可能有圍標之嫌或宜注意現象,但可能圍標的態樣仍然不足」,副主委了解我的意思嗎?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這個部分我們已通函各機關,相關的錯誤態樣……

邱委員顯智:就是說,你的行為態樣應該要把可能發生的狀況涵蓋進來。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沒錯。

邱委員顯智:不然雖然明列了錯誤的行為態樣,但是卻沒有幾項,還是沒有功效。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是。

邱委員顯智:剛剛講到IP,政府採購網無法控管不同廠商用同一個IP領標,因為其實它就是同一個IP,卻沒有辦法呈現出來,你剛剛的說法是在網路上增加IP的功能,你說這部分12月底會做嗎?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我們現在已經檢討了,其實已經大致完成,基本上也會配合在12月底前完成。

邱委員顯智:除了這個人工審查作業,有沒有可能引進自動比對系統?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這個要看看我們的……

邱委員顯智:比如論文就會有一個自動比對系統。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我們回去再請電子……

邱委員顯智:包括文件是由同一個電腦製作的、內容相似、字體格式相似、投標IP、MAC相同之預警機制,這應該不困難啦!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應該可以處理。

邱委員顯智:所以這部分應該儘快去處理,你會後是不是可以針對你答應審計部的部分,把進度和你的辦理狀況給我一個書面報告?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好。

邱委員顯智:謝謝主席。

主席:請李委員昆澤發言。

李委員昆澤:(9時41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公共工程是人民血汗錢的投入,必須肩負起公共工程委員會應該有的責任,但是我們看到相關公共工程的問題,從相關社會認知的變更設計或是工期展延,甚至是追加預算的問題,長久為社會所詬病。另外,有關閒置設施的活化問題,公共工程委員會一直沒有辦法很有效率地去推動改善過程,我們來看2019年第四季列管的有21件,到2020年的第二季列管的已經變成17件,原經費是46.93億元。而地方政府解除列管的有3件,中央解除列管的有1件,這4件原來的總經費是2.41億元,平均1件只有0.6億元而已,這個效率低落改善的狀況是人民無法接受的,請簡單說明一下。

主席:請工程會顏副主任委員說明。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指教,閒置公共設施從先前開始列管了417案,現在已經活化解除了400案,目前剩下17案,我們主委來了之後非常重視這個部分,而且他親自參與每個案子現場的會勘,他解決閒置設施的時候,他不是為了活化而活化,對每一件閒置設施一定要探究其原來規劃設計的目的及需求是什麼,是不是那些目的及需求也不需要了,才需要去轉型,所以一定要考慮到它整個活化目的及需求。跟委員報告,為什麼現在剩下17案……

李委員昆澤:顏副主委,我們在2019年列管21件,到2020年第二季解除列管的有4件,這4件金額都非常低,剩餘的17件當中有4件是中央主管,中央的這4件總經費是28.26億元,占17件總金額裡面的60.2%,也就是說,相關的閒置設施當中,中央的金額偏高,活化的成效偏低,且中央的單一案件就有22.09億元,這是哪一個部會的公共設施?科技部嗎?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科技部的。

李委員昆澤:科技部的原始造價是22.09億元,目前辦理設施改善的狀況是如何?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原來宜蘭科學園區是在原計畫的時候,有限制目的使用,也就是說,它只能做研發,所以變成廠商進駐會比較有一些困難,目前也經過了環境差異分析,已經開放某些程度的產能、產量……

李委員昆澤:成效還是低落啦!我們在2020年第二季要投入活化的總經費超過2億元,其中有4件累計投入的活化經費已經超過2,000萬元,4件中有1件投入的經費也超過原經費的2.73倍,即你投入活化的經費已經可以蓋兩個以上新的設施,這樣叫活化嗎?我們會不會去設定相關的停損點?請說明一下。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我們也會特別重視這個部分,針對活化,我們本來的補助就是為了要讓這個設施有部分的整修,來重新使用……

李委員昆澤:你要投入經費做部分整修來活化,但是4件之中就有1件投入活化的經費已經超過它原來興建經費的2.73倍,我就已經提醒你了,它已經可以蓋兩個以上新的設施了。

我們再來看活化的狀況,納稅人是無法接受的。在17個閒置設施裡面,活化的時間過久,5年以上超過11件,其中14年以上的更高達3件,在14年以上的3件裡面,其實有2件曾經解除列管,換言之,這14年以上都沒有辦法活化的3件當中有2件其實是曾經解除列管,即所謂的活化成功,但是後來又變成閒置設施,也就是說,在我們活化之後,它又另外變成一個閒置設施,請說明一下。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過去活化之後,被我們解除列管,工程會其實全數都有持續地追蹤,而且會去抽查,過去可能閒置活化成功是因為它做轉型利用並已經委託出去了,所以我們就解除列管,但是我們在抽查過程中發現它還是效益不彰,才又把它納入閒置。

李委員昆澤:像這些設施閒置超過5年以上、超過14年以上,就已經證明它的活化是一個很困難的問題,你們的督導也出了問題。在活化之後,又成為另外一個閒置設施,相關的督導工作,公共工程委員會是責無旁貸,像目前這樣的實際成效,對社會、納稅人都很難交代。

另外,一開始我所提到相關公共工程的問題,它的變更設計、工期展延,以及追加金額的狀況已經成為一種常態。我們來看全國工程採購案件的展延工期件數,在2017年高達7,322件,2018年又變成8,500件,2019年是7,013件,展延工期的件數都超過7,000件以上。至於追加金額的部分,我們看到2017年追加到236億元,2018年到達361億元,2019年也有125億元,變更設計、追加金額、展延工期已經成為一個常態,每年有超過7,000件以上像這樣的展延工期,請說明一下。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我們也發現這個現象,我們會從源頭來處理,也就是說機關在採購的時候,對於它的需求、定位及功能沒有正確地掌握,將來發包不出去的時候,它就減項發包,減項發包以後,再來追加預算,這是不正確的作法。

李委員昆澤:它有一個異常的公共工程長久的弊病及結構,這個都要確實地去解決,公共工程委員會的官方說法是說這是業主變更的問題,或者是異常天候的問題,甚至是用地相關的問題,造成這些工期展延或是追加金額的狀況,問題是只有這樣嗎?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我們針對問題想要從源頭去真正瞭解它的起源,從源頭來整理才有辦法消弭、減少……

李委員昆澤:現在才要去追查源頭嗎?我們以全生命週期列管相關的這些公共工程,我們有沒有確實地去落實重大公共工程開工的要件及注意事項?另外,每半年定期的公共工程標案管理系統,我們篩選這些變更設計、追加金額以及展延工期前十大案件,有沒有確實督導及公布?請說明一下。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關於開工要件,我們原來是規定發包之前一定要逐一去檢視,經檢視可以發包才可以去發包。第二個,有關變更設計、追加這個部分,確實是因為有各種因素所造成,所以這個部分我們會遵從委員的指導,我們後續會繼續加強督導……

李委員昆澤:最後,我必須要提醒顏副主委,相關公共工程的閒置設施活化,每次都是交通委員會督導工程會的一個重要議題,但是這麼多年來,我們對於相關的成效還是非常不滿意,納稅人也不滿意。而公共工程變更設計、工期展延、追加金額一再地發生,也對政府的威信造成很大的衝擊,工程會都要確實拿出解決的辦法並提高效率,我們都會繼續來督促。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好,謝謝。

主席:請林委員俊憲發言。

林委員俊憲:(9時53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很多委員關心工程會未來定位以及在行政院組織改造之後存在與否,這個談很多年了,副主委,是不是這樣?

主席:請工程會顏副主任委員說明。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主席、各位委員。是。

林委員俊憲:目前組織改造的狀況怎麼樣?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原先計畫是整個工程會到國發會,不拆散,功能不改變,整體進到國發會,目前行政院還在整理中。

林委員俊憲:就是整個工程會合併進國發會,成為國發會底下的一個單位?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這是過去定案的,上個會期送到立法院是這樣的版本,據我瞭解,目前行政院應該還沒有送來。

林委員俊憲:上次整個組織改造退回,並不是因為工程會單一的因素。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是因為屆期的緣故退回。

林委員俊憲:是整個組織改造都退回了。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是。

林委員俊憲:就未來的組織改造,工程會併入國發會有沒有改變?你知道嗎?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這是決策問題,在於行政院,當然工程會本身非常清楚知道我們的定位跟角色,工程會扮演著國家公共工程建設的協調、督導的角色,以及解決問題,非常重要,它是一個平行的聯繫,跨部會之間的……

林委員俊憲:這個我們都知道,我們並沒有否定,你不用背那些給我聽啦!不過,因為未來組織可能會改變,你們的人員已經到其他部會了嗎?你們原來的人事有更動嗎?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我們原來的人數是減少了。

林委員俊憲:為什麼會減少?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像我們BOT的案子、促參的案子到財政部,人員全部都過去了,我們有一些規劃,先期審議的人員也到國發會了。

林委員俊憲:為什麼工程會的人會撥出去?因為未來組織改造,工程會是併入國發會,所以相關人員就像你剛才所講的一樣,像是辦理BOT案子、促參案的人員都到財政部去了,對不對?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對。

林委員俊憲:有些人已經提早現在就到國發會去了?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因為那部分是先期計畫審議,未來是規劃……

林委員俊憲:對啦!基本上你會這麼做就是因應未來組織改造嘛!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是的。

林委員俊憲:現在看來組織改造的期程是有拖延到,是不是?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是。

林委員俊憲:那會不會影響到工程會目前的業務?因為你們的人員已經撥出去了。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是會影響,所以我們……

林委員俊憲:所以工程會的定位就很奇怪啊!將來組織改造之後,工程會就不存在了,或者有些功能會移撥到別的部會,所以你們有些人員已經離開工程會了,可是組織改造又卡住了,而你們人員已經離開了,現在又要找人?我看你明年人事費用增加很多啊!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最重要跟委員報告,我們人員是有一部分出去了,整個組織……

林委員俊憲:你知道你們明年人事預算增加多少嗎?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我知道,因為我們跟行政院人事總處反映……

林委員俊憲:這種作法是很不妥當的安排,你把人員給了其他部會,結果現在人員不夠,然後明年再增加預算來聘請人,如果未來組織改造通過了,明年增加的這些人員怎麼辦?你知道明年你們增加多少人嗎?你們預算書上是寫18人,17位職員加上1位約聘人員,總預算增加將近3,000萬元,是不是這樣?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是。

林委員俊憲:是增加什麼樣的人?看起來這些人都很高階耶!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增加工程師、工程人員。

林委員俊憲:平均每個人的年薪都超過160萬元,職等都很高嗎?18人增加3,000萬元耶!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是。

林委員俊憲:都是請高級主管來嗎?你們現在到底缺什麼人啦?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因為工程會一直沒有完成組改,所以相關業務還是在辦。

林委員俊憲:那你們的人員就不應該撥出去啊!你還沒有完成組改,結果你把人員一些給財政部,一些給國發會,現在發現業務沒有人做了,明年又追加3,000萬元預算聘請人,這怎麼對呢?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這可能是各方面的因素啦!因為我們……

林委員俊憲:什麼各方面因素?你告訴我是什麼因素!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原來期待是馬上完成組改,人員就可以馬上過去,現在拖延這麼久,業務還是要做。

林委員俊憲:要是組改過了,明年增加的這些人怎麼辦?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就要加以整併。

林委員俊憲:要怎麼整併?要把他們資遣?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就是離開之後不再增聘。

林委員俊憲:是這樣嗎?國家的人事政策可以這樣嗎?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將來整併完成之後……

林委員俊憲:而且你們現在的業務量也變少了,BOT、促參的業務撥給財政部,你們人員也給財政部了,對不對?那你再聘請這些人做什麼?因為你們現有的業務量也減少了。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沒有減少啊!新增很多業務,比如地方協調……

林委員俊憲:增加什麼?業務協調是本來就有了。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沒有,那是行政院的……

林委員俊憲:坦白講,你們是一個已經快要拆解、解散的單位,還要增加3,000萬元人事費用?你們把人員都趕出去了,不要講趕出去啦!就是先撥給別的部會使用,提早到別的部會去,然後明年還要再聘請人,這樣我們要不要同意?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我們有很多業務,比如協調……

林委員俊憲:既然未來要組織改造,業務要拆開,那你們要再增加人事費用不合理啦!如果工程會繼續存在,這些人就不應該離開,你把他們再找回來,哪有再多聘請人的道理?這不是很奇怪嗎?你把撥給各部會的人再叫回來啊!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這是整個人事員額的調配啦!我們……

林委員俊憲:你要講清楚喔!否則預算審查時會有很多委員問你這個問題。

另外,有關蚊子館活化的例子,其實也有成功的例子,這部分我要肯定工程會。我們臺南市黃金海岸的船屋,就像剛才副主委講的,吳澤成主委有親自去看,他跟我一起去,他有說到做到,也跟臺南市地方政府相關單位像觀光局等等一起解決,現在這個地方已經有不一樣的面貌了,之前好像一個廢棄的工廠,現在有新的廠商,也成功招商,這是廠商貼在IG上的照片,我不知道是不是有美化,整個看起來是不錯,絕對是比以前好嘛!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是。

林委員俊憲:活化還是會有成功的例子,所以工程會還是有存在的功能,我們要肯定你啦!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感謝委員,其實這也是委員重視跟參與,才能夠快速的完成。

林委員俊憲:這是在臺南南區喜樹、灣裡的黃金海岸一帶,這就是一個成功的例子,請再加油啦!還有十幾件拖很久的蚊子館。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是,謝謝委員。

林委員俊憲:本席剛才提到的工程會未來組織定位、功能性問題,以及人員撥出去再增加人事費的問題,希望副主委好好對外說明清楚。謝謝。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是,謝謝委員。

主席:請趙委員正宇發言。

趙委員正宇:(10時2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工程會是非常重要的單位,本席也當過公務人員,我覺得工程會可以對地方提供很多意見和進行監督,不過因為以前都是採最低標,很多工程做得不是很好,延宕很久,現在是採最有利標,應該會做得比較好,副主委認為呢?

主席:請工程會顏副主任委員說明。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主席、各位委員。實際上,最有利標是最好的,當然不是說最低標不好,一些基本的或是很簡單的,用價格來競爭也是對的;但是比較複雜的工程……

趙委員正宇:比較重大或是金額大的工程一定要採最有利標,因為可以評選更好的廠商。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更好的設計廠商、施工廠商。

趙委員正宇:我們有很多重大的工程,像機捷就搞了十幾年,是不是?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是的。

趙委員正宇:關於這個問題,當初我也有跟吳主委特別講過,這個一定要改革,我看經過這幾年的改革,狀況越來越好,我們的重大工程也有進步,但是速度還是太慢,還是要檢討一下。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我們會加油。

趙委員正宇:我本來想問我們主委一個問題,因為他是政務委員,也是運安會的主委,但是因為他今天沒有來,所以我就問你,普悠瑪號事件發生至今已經2年了,今天本來要開記者會說明,為什麼要簽保密條款?你知道是為什麼嗎?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我不知道這件事情。

趙委員正宇:你不清楚,那就請你跟主委講一下,並以書面向本席說明。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跟委員報告,這應該是運安會在處理的,不是我們主委。

趙委員正宇:你們主委當初是召集人,就是在賴清德當院長的時候有一個「1021鐵路事故行政調查小組」。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那是在那個階段的調查小組。

趙委員正宇:對。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但是運安會委員這次的報告是另外由運安會來主導。

趙委員正宇:是另外一個人做的?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是。

趙委員正宇:吳主委沒有經手嗎?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我不清楚他是否知道為什麼要保密,這並不在我們主管業務的範圍內。

趙委員正宇:他之前是召集人,你懂我的意思嗎?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之前是他,可是之後……

趙委員正宇:如果他今天有來,我就要問他,因為我覺得很奇怪,為什麼要保密?因為本來就有知的權益,應該要告訴人家嘛!好不好?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是,謝謝。

趙委員正宇:第二,我們立委對前瞻基礎建設的經費都非常支持,你應該也知道。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是。

趙委員正宇:不過我們看到截至8月底,教育部大概有56%,可是衛福部連50%都沒有,現在已經10月了,從其他部會到8月的資料看起來,他們大概都有九成,為什麼?是因為衛福部現在都在做防疫工作,所以都沒有做嗎?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應該是因為衛福部的預算都是補助的計畫,有一些核定補助比較晚,還有在核定給地方政府之後,還要通過預算,所以它的啟動就會比較晚一點。

趙委員正宇:本席之所以要問這問題,主要是因為第二期的前瞻預算就要開始執行了,是不是?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是。

趙委員正宇:那第一期沒有做完,委員對第二期的預算就會有意見,你懂我的意思嗎?因為執行率偏低,所以你們還是要去看一下為什麼會這樣子。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我們都會列在公共工程督導會報裡面。

趙委員正宇:要注意並進行督導,好不好?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我們每期都會拿出來討論。

趙委員正宇:像教育部的補助,在各縣市有很多學校的校舍非常老舊,有申請補助,經過很久都沒有下來,所以你們也要注重校舍安全的問題,好不好?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好。

趙委員正宇:還有一些設備也是一樣,因為現在少子化,學校比較少,學生也比較少,可是老舊校舍非常多,所以你們要特別注意一下,好不好?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是。

趙委員正宇:另外,現在捷運綠線工程正在施工,有時候到晚上11點還在灌漿,你們有沒有去督導?因為已經造成民怨了。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關於這個部分,我們後續會去瞭解並督導。

趙委員正宇:一般建商在做工程的時候,一超過7點、8點,隔壁鄰居就會抗議,結果警方馬上予以制止,請你說明為什麼灌漿不能停的原因,因為有很多人都不知道。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跟委員報告,我們的原則就是不要擾民,但是工程在持續進行當中,尤其是在灌漿的時候,如果在白天沒有灌完,剩下的一定要灌完,在這時候就會產生像委員說的狀況,這是一個工程管理的問題,應該要儘量避免,在現場的現地管理……

趙委員正宇:有很多民眾不知道,他們以為灌漿可以灌到一半就先停工,等到明天再灌。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不行。

趙委員正宇:混凝土已經做好了,裝有預拌混凝土的車子從工廠出來,這是有時效性的,不能過太久的時間,如果太久的話就會乾掉,是不是?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是。

趙委員正宇:還有工程做到一半,不能分兩次做,如果分兩次施工的話,它的結構會有問題。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會有接合的問題。

趙委員正宇:剛才副主委講了,有很多人不知道,民眾也搞不清楚為什麼那麼晚了還在灌漿,就是因為控制管理非常差,你懂我的意思嗎?如果管理得好,一定一下子就灌滿了。有很多民眾都搞不清楚,我做了那麼多年,我看有很多情形都是這樣,其實我是建議不能拖那麼晚,我覺得在8點以前一定要灌滿、灌好,不然這些混凝土就要倒掉,這樣真的很浪費,因為不能再使用了,否則工程品質會有問題。我認為公共工程委員會應該要督導這些重大工程,尤其不要發生擾民的情形,對桃園市政府也要去督導一下。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是,我們會安排。

主席:請陳委員素月發言。

陳委員素月:(10時8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委員會要討論的主題是「以公民參與及永續發展面向精進公共工程作為」,工程會針對國民參與的面向大概是分為三個面向,其中有一個就是「協調中央地方建設、重視在地意見」,你們在報告裡面提到,截至109年9月21日為止,你們已經有召開46次會議,共計受理141案,請問目前彰化縣有沒有什麼具體的成果?

主席:請工程會顏副主任委員說明。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主席、各位委員。彰化縣不是吳政委督導的範圍,在行政院的中央地方建設協調會報有分工,分由不同的政委來督導,吳政委是分配到新北、宜蘭跟屏東,所以這個部分就納在我們工程會的幕僚作業裡面來處理。我們要強調的就是,在協調會報裡面非常重視民意,會充分瞭解地方的需求、民眾的需求,並與中央相關的部會機關協調來解決這些問題。

陳委員素月:是,你說在行政院會報裡面政委有分工,那彰化縣是由哪一位政委負責?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林萬億政務委員。

陳委員素月:工程會應該要督導公共工程,可是卻做這樣的分工,我覺得好像有點不太周全。因為我們從整個組織法來看,未來工程會將會納入國發會,這是以後的目標,所有重大公共工程的管考、考核也是由國發會負責,其實進行溝通協調真的非常重要,在未來有沒有可能全部都是由公共工程委員會來統籌?還是像現在一樣由各政委分工負責?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跟委員報告,這是行政院的決策,就是有規定要分工,如果委員認為彰化縣的一些工程有什麼問題,那在工程會的能力範圍內,我們都可以來協助溝通。

陳委員素月:好。最近地方都一直在關心彰化市鐵路高架這個重大工程,這個工程的推動事實上也經歷了很長一段時間,在鐵道局報交通部、交通部報國發會的整個過程中,有好幾次被退回並要求重新修正。最近我有看到資料,在9月下旬有請交通部再重新修訂相關意見,交通部當然會請地方政府修訂,所以就衍生出地方政府抱怨這個案子是被中央卡關,就副主委的瞭解,問題到底出在哪裡?是中央跟地方雙方的溝通出現問題嗎?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跟委員報告,事實上我目前是不知道,一個計畫的推動最重要的應該在計畫的合理性跟規劃的可行性,就未來都市的發展,鐵路高架化或地下化是一個趨勢,只是在作業計畫的時候,哪些東西在提報的時候有缺陷而被交通部退回或是怎麼樣,這個我並不清楚,在一個都市發展過程中,鐵路確實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但是當都市發展到一個程度,它又是都市的一個切割,所以目前只要是發展到某個程度的都市都有這種需求,我想如果該計畫的妥適性、需求性是必要的,那麼把計畫的功能、需求、規劃、環評等等各面向做好,應該是指日可待。

陳委員素月:工程會最近也提出一個很新的觀念,即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策進作為,最重要的一點就是確保計畫的合理可行,應該就是剛剛副主委所陳述的那段話。就彰化市鐵路高架這個案子,我有去瞭解,國發會退請交通部重新修訂的部分,是針對自償率偏低希望修正,還有對於土地利用開發的規劃希望能夠有具體明確的計畫,由於工程會是公共工程督導的主要單位,所以我也希望在這個部分可以積極的協助,是不是可以讓這個案子能夠儘快地順利通過?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好,因為在國發會裡面先期計畫審議的時候我們也會出席,有關這個部分怎麼樣去解決這些問題或是把它分析得更清楚,我們工程會會在裡面給予支持。

陳委員素月:即使分析清楚了,要不要做是在於地方,因為如果地方的修正計畫一直不修正,也是不可能過,是不是這樣子?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是的。

陳委員素月:所以如果可以的話,你們基於一個協調的平台,希望盡力給予協助,讓這個計畫能夠順利的審核通過。

再來針對永續發展的部分也有三個面向,其中善用政府採購制度,落實永續目標裡提到「評選、設計及施工落實永續目標」,我覺得你們報告裡面這部分的理想性太高,本席以我個人的實際經驗提供你們參考,也希望你們再去做相關的檢討。這是我在上次委員會就曾提出質詢的一個很明確的案例,在我的選區裡面有一個日照活動中心的發包案,下架三次,第四次上網,流標了十幾次才終於發包出去,最重要原因就是因為它的規劃設計評選,那個建築物真的設計得很漂亮、很完美,可能都符合工程會所要求的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節省能源、節約資源等等,問題是造價太高、成本太高,可是這個工程就是侷限於這樣的費用,所以很多廠商拿了標單,評估之後覺得沒有利潤空間、無利可圖,所以就沒有人願意去投標。我覺得在整個設計評選的部分,我們可能要求得很好、很高,這是一個理想性,可是在發包施工的階段,當然很多廠商也希望按照設計圖施工,可是當他們無利可圖的時候,反而造成業管單位的障礙,因為他們發包不出去,經費可能就要繳回,所以在這個部分我們要怎樣去檢討,讓設計端跟發包真的能夠一致?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我們希望從源頭來處理,就是原來的機關需求的是什麼、它需要什麼樣的東西,在編預算的時候就要足夠、就要想清楚,如果是沒有工程經驗的機關可以先聘請PCM,由專業的公司來幫它規劃,之後再編列預算,那麼就會有充分的預算,可以達到它所需要的目標,不要到設計發包之後,才要求設計單位,膨脹預算,那樣當然就發包不出去。

陳委員素月:這部分我們也希望工程會能夠再進一步的瞭解及檢討,謝謝。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謝謝。

主席:請魯委員明哲發言。

魯委員明哲:(10時19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副主委,請問你們在採購申訴履約調解的部分,目前就你印象中最大的客戶是誰?不含地方政府的所有中央公共工程機關中,到底誰是你的最大客戶?鐵道局算不算?

主席:請工程會顏副主任委員說明。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主席、各位委員。鐵道局算,大預算。

魯委員明哲:對,也許他們發生一個小事,但是調解預算都滿大的,我覺得鐵道局肯定算是你們的大客戶。但我在想,有這麼多的調解案一年、一年的來,就是因為履約的部分沒寫清楚,所以不斷的有爭議,你們後面就不斷幫他調解,調解完之後,到底有沒有回去優化他的契約?就雙方履約的部分你們要去優化一下,你們有沒有這種步驟?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有。

魯委員明哲:還是每次調解完,又是新的承辦人把去年的合約印出來跟人家簽約,容易發生履約爭議的點又沒有補進去,這樣是惡性循環,所以現在的情況到底是怎麼樣?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跟委員報告,委員這樣的作法相當正確,我們發現的問題一定要回饋到原來的契約或是發包作業上,所以目前工程會對於這些履約爭議協調的案例都放在我們的網頁裡面,還有採購稽核、查核的相關案例也有放在上面,希望藉由這樣缺失的發現回饋到原來的契約範本上。我們現在更有一個機制,就是防範於先,當契約發生問題,雙方的解釋有爭議的時候,主委特別設置一個所謂的工程諮詢小組,希望大家在履約爭議一開始的階段就到工程會來,我們工程會會做一個合理、公平,並符合契約規定的解釋,讓機關可以遵從。

魯委員明哲:我知道,我覺得你們現在有些真的要超前部署,因為有些機關的合約蕭規曹隨,一代傳一代,檔案一抓出來,到底有什麼爭議,新的承辦人也不知道,這種問題非常多,你們針對十大高金額以及十大高頻率的單位應該要重點管理,我覺得你們不能只是放在網站上,放在網站上他搞不好也不看。因為現在的軌道工程非常多,機場捷運拖了20年,106年3月1日終於通車了,在沒有驗收的情況下,現在邁入通車第四年了,我問鐵道局,他還沒驗收完畢,其中有一部分與丸紅的相關爭議也在你們這邊調解,請問副主委是否知道現在調解的結果如何?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我知道,目前還沒作出最後的調解,這個部分的問題在於調解的過程中,兩造的爭議非常的多,每次在調解的過程中,因為兩造都需要時間再去精算,所以中間也有幾次停止,也就是說每次停止他們都各自要求兩個月的時間讓他們再去清算,甚至有一次還……

魯委員明哲:我知道,去年12月就停止了,到現在就算是4個月好了,到4月份也要調解。到底丸紅要求什麼?因為是他申請調解的,他現在主要的要求是什麼?現在的爭點在哪裡,可不可以跟我說明一下?如果你瞭解的話,請你講一下主要的爭點。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同仁有告訴我,他是第二階段的估驗款還沒拿到,其主要原因就是他的行車時間、平均速率及系統的絕對容量與契約上沒有契合,所以那個部分他就沒有來驗收……

魯委員明哲:副主委,如果你沒有辦法瞭解每個個案的細節,這我完全可以理解,但是我覺得這個部分你回去一定要關心,請主委要關心一下,第一個,從去年2月份你們收案後,按照你們採購申訴的相關標準,裡面有規定基本上是4個月,當然比較複雜的案子,人家也可以停止調解,但你們不斷延長,現在已經20個月了,我希望你們要就你們調解的部分把建議、意見書寫出來,該怎麼樣做就怎麼樣做,但是這個東西拖到的時間成本不能不考慮。我聽你們說下個月調解要在你們這邊結案,但我要提醒一下,到目前為止,當時的合約項目,包括行車時間、平均速率(含直達車跟普通車)和營運班距都沒有達標,都還有一些差距,我相信你們知道。丸紅要去陳情、陳述、申訴,他有他的權利,可是你不要弄完一個結果,最後所有倒楣的事情要由民眾來承擔。已經啟動了三年半,票也賣了很多,大家也每天在坐,結果居然後面的問題沒有辦法解決。

所以關於這個問題,我希望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要加速處理,該怎麼樣就怎麼樣嘛!但是我希望的結果是對民眾可以交代的一個合理的結果,你有沒有信心?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我有信心,最重要的是我們一定會提出調解建議,把兩方的期間拉近中間,讓調解能夠成立。雖然契約確實沒有達到,但是這個部分總是要解決,所以兩造之間怎麼樣去退讓,讓問題解決,讓民眾乘車的影響降到最低,不要因為這樣而造成民眾的使用權益受損。

魯委員明哲:關於幾個結果,因為鐵道局一弄出來這麼多案子,針對這十大客戶,你要聽我的建議,你真的要去優化合約,不要承辦人一換新,這樣的問題仍然持續發生。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是。

魯委員明哲:最後一個問題,我覺得很多地方有城鄉差距,就你的經驗來講,你覺得採購案的流標比率是不是也有城鄉差距?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是的,在偏鄉可能會比較有流標的問題,因為它的施工不易,人工也不易找,所以價錢會偏高,但是我們在預算裡面是允許他按照實際情況來增加原鄉或偏鄉的費用。

魯委員明哲:副主委,我相信你們應該有一些管理機制,針對偏鄉地區第一次就流標的比率,我們先不看連江縣,它比較偏鄉,其本身的資源就比較困難。可是我不太懂,像彰化縣政府第一次標案的流標率真的是非常突出,地方政府第一次流標率平均大概四成多,不到五成,大約是一半,一半第一次就招標出去了。可是有一個地方政府很奇怪,它經年累月都是七成第一次標不出去,我自己覺得是一個問號。像這樣的偏鄉,也許它需要幫忙,也許它發生什麼問題,我們不清楚,但我們希望既然有這些數據,你們要重點管理,我希望你們在會後給我們委員會或本席來瞭解一下,那些流標率特別嚴重的部分,其原因到底為何?你們有沒有什麼機制來輔導或協助?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好,非常佩服委員的見解,我們一定會辦到。

魯委員明哲:好,謝謝。

主席:我們先處理臨時提案,接下來再請何委員欣純發言,在何委員欣純發言完畢後,我們再休息。

現在處理臨時提案,請議事人員一併宣讀。

1、

為提升公共工程品質,公共工程委員會於每年舉辦「金質獎」,惟金質獎評分指標、評審委員長期偏重工程,生態指標不足。各單位為得獎,許多項目「為做而做」,間接造成野溪整治工程水泥化。

2016年「宜蘭頭城大溪溪整治工程」獲得金質獎水利類優等。早年大溪溪因溪水暴漲沖刷、沿岸土地流失,水保局規畫分年整治計畫,模仿自然、砌石堆疊,獲獎後沒幾年掏刷問題再度出現,引發大溪溪是否真的需要整治工程相關質疑。

金質獎評分項目中,環境保育僅占15%,其中又分為「環境維護」及「生態保育」,占比過低。在評審方面,評審委員雖每年遴選,但大多是工程背景。今年初評委員有4人是水利技師,1人是水利署前署長。

公共工程應與自然生態及地景相容,評審委員不應全部出自工程界代表,建請公共工程委員增加出自生態界評審委員比例,並且要具備代表性,例如評選水利工程,應找河溪領域專家,且要兼顧溪流或濱水生物領域,才不會選出破壞生態的得獎工程。建請公共工程委員會增加出自生態界評審委員比例並於一個月內做成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提案人:邱顯智  洪孟楷  林俊憲  許智傑  陳椒華

2、

全民督工平台(app)設置理念,係為鼓勵公民一同監督品質,立意良好。為改善公共工程品質,建請公共工程委員會在通報者匿名前提下,即時公開每一案件處理進度與結果,讓公民得知公共工程缺失與處理情形。並於一個月內做成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提案人:邱顯智  洪孟楷  林俊憲  許智傑  陳椒華

3、

2017年,公共工程委員會曾發出新聞稿表示將協調環保署及經濟部,就底渣及爐渣建立品質驗證制度,督導再生粒料產出單位的粒料品質及流向管理,再由工程主辦機關依據粒料特性,運用於較無環保爭議的工程項目。

實務上,公共工程會目前尚無另外驗證機制,僅透過經濟部工業局訂定「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來做規範。

在焚化再生粒料部分,環保署有公開平台,可隨時查詢其來源、再利用機構、使用於哪一項工程、用途,用量。

為避免品質低劣再生粒料流入公共工程使用,維護施工品質及民眾安全。建請公共工程委員會參照環保署公開再生粒料網頁,於網頁上公開使用於公共工程之再生粒料來源、再利用機構、使用於哪一項工程、用途,用量。

提案人:邱顯智  洪孟楷  林俊憲  許智傑  陳椒華

4、

公共工程委員會於109年提出公共工程營造業聘用移工需求,經勞動部同意放寬,原定為100億以上公共工程才可聘用移工,109年3月放寬為10億以上公共工程可聘用移工,109年8月再次放寬為1億以上公共工程可聘用移工,為20年來最大鬆綁。

目前,全台總計約70.35萬名產業及社福移工,其中產業移工有44.57萬人。監察院109年5月份對勞動部提出糾正案及調查報告,表示台灣移工職災率偏高、尤其每年移工領取勞保職災給付人次皆超過1,500人,意味著平均每2小時就會產生1起職災事件,平均每2天就有1.6名移工因為職災而失能。

108年公共工程委員會施工查核比率只有7.1%,109年預計提升至10%,惟至今查核率仍未達標。

現政府開放1億元以上公共工程聘用移工,估計至少增加2,000名以上營造業移工。為減少職業災害,加強職安,建請公共工程委員會在施工查核中針對移工「職業安全」專案加強查核,並做成書面報告於2個月內送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提案人:邱顯智  林俊憲  李昆澤  許智傑  陳椒華

主席:現在開始逐案討論。

處理第1案。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我們對第1案沒有意見。

主席:好,照案通過。

處理第2案。

魯委員明哲:我針對第1案要建議一下,因為大概在今年年初,桃園平鎮的無梁板工法的停車場整個崩塌掉,你知道嘛?但是在這個事件發生之前,我記得他們也是申請公共工程金質獎,而且不管是地方政府還是公共工程委員會也去看了兩次,到了倒塌的前一天,那個劇情是,整個廠商還在演練,看哪裡油漆塗漂亮一點,讓委員能夠看起來開心一點,然後第二天就倒掉了。這個部分前段是事實,但是不是跟公共工程委員會還是地方政府先期作業有關?我不知道,但我覺得這個金質獎內容物要看一下,在此跟你們建議。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跟委員報告,那是地方的金質獎,不是工程會的。

魯委員明哲:是地方的?那你們要跟地方建議一下,不要頒一個金質獎貼在門口,結果第二天就崩塌掉。那一天真的已經看過兩次,準備再不到一個禮拜,第三次可能就要通過金質獎了,結果倒掉了!所以我建議還是要看實質的內容物。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好,我們也非常關注。

主席:魯委員的意見很好,一樣是政府的獎,應該要嚴格督導。

處理第2案。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我們對第2案沒有意見。

主席:好,照案通過。

處理第3案。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對第3案也沒有意見,不過建議做文字修正,將倒數第三行「建請公共工程委員會參照環保署」這幾個字調整為「建請公共工程委員會協調經濟部」,因為經濟部裡面有建置再生粒料網頁。

主席:「建請公共工程委員會協調經濟部公開再生粒料網頁」,就是加上「協調」,然後將「環保署」改成「經濟部」。請問委員有沒有意見?如果沒有,本案就修正後通過。

處理第4案。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我們對第4案沒有意見。

主席:好,照案通過。

臨時提案處理完畢,委員對上述提案如有補簽,我們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接下來請何委員欣純發言。

何委員欣純:(10時32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要討論的議題是公民參與,不過我們現在是要求對各公共工程的公民參與機制之建立、注意事項,公共工程委員會在各縣市政府或各行政單位進行公共工程的時候應該要求他們做到。不過我倒是想問副委員,公共工程委員會自己的公民參與度好嗎?

主席:請工程會顏副主任委員說明。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主席、各位委員。有關工程會裡面的規範、規定,譬如說我們主管的技師法、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或政府採購法,以簡單的來講,技師法跟人民在執業的方面就比較……

何委員欣純:副主委,你沒有get my point,你的回答正如同本席所說的,你們跟公民參與的距離還有一定的落差,就是因為你們對自己的定位,不管在你們所有的公共參與的網頁、你們的app或者是你們的FB上面,你們的對象永遠都是專業公共工程的技術人員或是管理人員……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跟委員報告,我們還是有給人民……

何委員欣純:本席舉一個例子,在剛剛的臨時提案裡,陳椒華委員等委員提出有關全民督工app的提案,本席也很關心,我們現在雖然有建置這個app,但在這個app建置出來以後,它的功能性只是只在告知大家有關公共工程有全民督工的一個專線,至於撥打這個專線之後,到底有沒有處理或後續的作為是什麼,以及公共工程委員會在這個面向裡,對該施工單位或發包的行政單位應該要有怎麼樣的處置等等,全都沒有在這個app裡面有所呈現,這就表示公共工程委員會與一般大眾、公民、國人是有距離的。

本席再舉一個例子,剛剛有委員提到桃園捷運工程在半夜灌漿而引起民怨這件事,副主委回答會去督導。首先,我們都知道這部分牽涉到公共工程的管理控管,一旦做得不好,公共工程委員會就要去督導地方政府或捷運工程的發包單位或施工單位,但是我們要不要趁這個機會來告訴一般國人、公民,當這個公共工程的管控不好時,公共工程委員會此時的角色是什麼?應該跟施工單位或是誰去進行溝通、應該怎麼要求他們改正?第二,你們要不要藉這個機會就半夜灌漿擾民這件事向一般民眾致歉?但就灌漿工程的專業知識而言,剛剛你所回答委員的話,本席不能挺,我為什麼不能挺?因為它牽涉到一些工程專業、技術面且可能影響未來工程的品質,像這樣口語化、簡單化的說明,在你們公共工程委員會的網頁上必須要有一個管道,可以讓一般老百姓、民眾能夠參與、知道,也意識及認同到公共工程委員會的存在意義對國人來講到底是什麼?再者,使用的對象不能永遠是只有你所講的技師或是那些工程管理的專業人士等等,否則在你們的公開資訊系統裡,永遠都採用專業、不夠口語化、不夠一般化的文字內容來說給人家聽,不管是一般的網友或一般的平民百姓,在缺乏專業知識的情況下,試問他們如何踏出公民參與的第一步?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是的,委員這個意見非常好……

何委員欣純:你知道本席在講什麼嗎?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我知道,就是說我們工程會可以來精進我們網頁裡面的內容,與人民能有所互動,雖然我們現在有很多的FB,我們po上網主動……

何委員欣純:本席剛剛去查了一下你們的FB,你們FB的內容都是哪一個行政單位的哪一個工程、哪一個工程人員得了什麼獎,還有就是幾月幾日會有工程管理人員的什麼受訓,以及幾月幾日哪個地方政府開了什麼課,你們所有在FB上面po出來的文章都是針對專業的工程人士。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是的,我們應該可以來改進,讓人民更清楚地……

何委員欣純:本席上一次質詢也提過,不過我知道時間不夠,你們還來不及去發包或統整你們的網頁,但是資訊公開就是公民參與公共工程的第一步嘛!關於你們這個公民參與資訊的整合平台,剛才很多委員建議你們要讓公民參與,又要永續發展,可是本席剛剛提到的全民督工app並沒有整合在你們的系統裡面。其次,今天大家也在談,未來一定金額以上的公共工程一定要做生態檢核,也有委員要求建置生態檢核追蹤的平台,但問題是你們現在這個資訊頁面都已經是這麼的專業,讓一般人想要開始踏入公共工程參與的第一步就這麼困難、高門檻。本席現在是用這個例子來告訴你們,未來你們的app要改,你們的生態檢核追蹤平台要不要做得更一般化、口語化,讓我們的公民參與可以是真正的公民參與?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是的,這是很好的見解跟意見,我們會朝著這項建議去做,我們會來改進。

何委員欣純:現在你們的全民督工平台也只有統計資料,同樣的,本席上次質詢有關各大公共工程的維護管理這個部分,在你們現在的頁面裡面,也只是在一個很下層的一個細項中,這部分沒有改變,一樣難找,本席知道在僅僅10天的時間裡,要你們去改變這個頁面是有點困難,不過,本席希望副主委能告訴我們,剛剛那麼多委員希望做到公民參與,期望從你們的FB、網頁及app裡面去做一個整體性的調整跟改變,請問可以做到嗎?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是的,謝謝委員,這是我們努力的目標……

何委員欣純:既然是努力的目標,那你要有計畫去推動,請問什麼時候要推動?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當然我們會全力來整合我們相關網頁裡面的內容,在人民進入網頁的時候,他所見到的內容要更friendly……

何委員欣純:所以本席要求你更具體地告訴我,本席在10月8日已經質詢過一次,那時候吳主任委員跟本席說:這是我們努力的目標,那總不會在本席10月8日質詢完、主委答應了之後,你們都不需要開會,也不必討論,也沒有任何的結論吧?你起碼要告訴本席你們要不要提計畫,你起碼要告訴本席你們打算怎麼調整,你們是要自己做還是要委外,你們有沒有打算在明年編預算來做等等,因為你們現在多了很多剛剛委員要求做的事情啊!針對委員這些要求,在現今數位科技化的臺灣,在未來要邁向5G的國家旗艦計畫裡,所有行政單位注重的就是數位科技E化,我們國人也很習慣用手機、平板透過電腦網路系統搜尋一些資訊,假如他們想參與公共工程,但公共工程委員會的建置卻是這麼差的話,試問要怎麼做資訊公開?怎麼做公民參與?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謝謝委員……

何委員欣純:本席希望你能具體的承諾,好不好?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這個部分……

何委員欣純:副主任委員,本席從一般人的角度來問你,本席要告訴你一件事,我再舉一個例子,在地方上,每個公共工程從無到有所要進行的程序,你覺得一般人能瞭解嗎?應該不瞭解。公共工程委員會可以做很多事,公共工程委員會可以告訴國人一個重大的公共工程或交通建設從無到有的行政程序是什麼,在我們的網頁、app及FB裡面是不是從來沒有看過?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好,我們……

何委員欣純:我們在地方上常會碰到剛剛幾位委員所講的事情,像陳素月委員也有提到,彰化縣民、臺中市民殷殷期待的交通建設為何遲遲沒有動靜?這中間的行政程序卡關是卡在哪裡?我們現在沒有這樣的平台可以公開相關資訊。本席再舉一個例子,本席在爭取地方建設時,有關臺74線增設匝道這件事,所有的公共工程一開始就要做可行性評估,你知道嗎?連一般人都搞不清楚可行性評估在公共工程的推動當中是重要的關鍵,我們還有里長說,做這些可行性評估就是為了要應付,不會過就是不會過,而且沒有編列預算,所以這個公共工程不會做啦!現在連里長可能對每個公共工程的可行性評估,在工程推動最重要的開始的那個定位都不知道。本席覺得若公共工程委員會是為國人所存在,公共工程委員會若是要為國人監督所有大大小小的公共工程,在角色扮演上,除了針對這些專業的工程管理人員、專業的技術人員之外,還要有一個面向,就是今天所講的公民參與的第一步,你要讓一般人知道公共工程委員會的存在及它的功能,在全民參與公共工程這方面,不管是督工也好,或是它的進度也好,或者它的其他資訊也好,要建置公開資訊系統跟平台,這是公共工程委員會的責任。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好,謝謝委員,這個是……

何委員欣純:事後再給本席一份書面說明你們的具體作為跟期程,好不好?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是,非常好的意見。

何委員欣純:謝謝。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謝謝。

主席:現在休息5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許委員智傑發言。

許委員智傑:(10時52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副主委,本席之前曾經質詢過有關公共工程品質的問題,針對最有利標,政風、主計人員參與的現狀如何?

主席:請工程會顏副主任委員說明。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有關政風、主計人員參與的部分,在我們的網頁裡面的評選過程中,這些目前應該都已經完成設計了,可以在網……

許委員智傑:你說完成設計,還沒開始嗎?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已經開始了,已經上線了。

許委員智傑:那你都沒有進入狀況,請問成效如何?可不可以由知道的人回答一下?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我們在4月20日完成,所以現在已經……

許委員智傑:現在的成效呢?

主席:請工程會企劃處羅處長說明。

羅處長天健: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我們有統計4月24日以後決標的件數,政風和主計人員有出席或列席參與的比率大概是三成左右,以上報告。

許委員智傑:有三成。那你們覺得這樣對公共工程的品質或最有利標有幫助嗎?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我想政風跟主計單位監督採購本來就是其職權,就是可以的,應該監督……

許委員智傑:本席跟副主委說,針對這一點,本席對你們不太滿意,事實上,本席之所以會做這樣的要求,並希望你們特別注意,就是因為民間去投標政府採購的案件時,因為很多公務員都覺得最低標最安全,在最低標最安全的觀念下,長久以往,就會變成劣幣驅逐良幣的狀況。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是。

許委員智傑:所以我們會希望有一些工程要用最有利標,但是最有利標又很容易有弊病,所以這是一種兩難的情況,剛剛在休息時副主委說有人主張公共工程會要廢掉,其實如果你做事情很亮眼,讓全國的人民肯定,本席相信沒有人會覺得工程會應該要廢掉。其實工程會可以發揮很大的功能,你們有沒有把功能發揮到很淋漓盡致的理想?我覺得工程會的人員身為公務員,秉持著公門好修行的理念,這件事情如果可以做成,你們就功德無量了。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對。

許委員智傑:本席不知道你們對這個事情的重視程度,看起來好像不是很重視,副主委也不知道上線的時間,然後現在執行的狀況只有三成,除此之外,整個公共工程品質的提升與否有沒有一些具體的數據資料?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上線的時間是在今年4月24日,也有一段時間了,我們的作業單位當然都有統計,我想這些資訊的公開,對採購的公正性及防弊會有一定的效果跟作用……

許委員智傑:沒關係,本席跟副主委報告……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既有的工程我們都採用最有利標,當然委員所指示的……

許委員智傑:你們現在是有規定2億元以上嗎?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有,2億元以上……

許委員智傑:規定都要採用最有利標,如果沒有的話,要寫報告是不是這樣?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現在我們是在推動,當然目前的成效也相當……

許委員智傑:不是,現在是要求、規定還是推動?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是要求採用最有利標。

許委員智傑:你們現在要求2億元以上的工程要採用最有利標?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是。

許委員智傑:那如果2億元以上不採用最有利標的時候,可以怎麼做?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我們再來請他說明原因跟檢討。

許委員智傑:本席要勉勵所有工程會的同仁,就這個理想,其實本席想在交通委員會達成幾個重大的目標,包括希望觀光局能變成觀光署、讓公共工程發揮功能等等,本席對這個部分非常地在意,希望工程會可以更在意。本席以往擔任過地方首長,事實上,在最低標的部分,本席就舉一個簡單的例子,比如說一家電腦公司標得公家的生意做了10年,相較另一家電腦公司,經過民間競爭做生意10年,10年之後你加以比較,有可能長期做公家生意的這一家的品質比較不好,本席不能說所有的情形都是這樣,可是有滿多都是這個樣子,那是為什麼?因為我就用最便宜進去就好,我不需要用最好的東西,標得到比較重要。所以有時候這種最低標的缺點,就會變成工程品質或是採購品質不會受到那麼大的重視,大家就是拚價格,公務員為何不太敢採用最有利標?因為最有利標真的好像較危險,一不小心就可能會被人檢舉,屆時可能會被檢察官起訴,因此本席也曾要求法務部瞭解檢察官的濫訴會造成公務員不敢勇於任事的狀況。本席對工程會有這樣的目標跟理想,如果我希望提升全國公共工程的品質,我應該怎麼做?本席知道這個2億元的規定好像是前前任主委要求的,對不對?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對。

許委員智傑:現在繼續要求的這個狀況是不是有比較確實的執行?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目前大部分都已經在做,已經達到了百分之八十、九十,應該是70%。

許委員智傑:好吧!沒關係,如果你很重視的話,應該會更清楚這個數據,本席不會那麼在意細節。但是本席希望這整個大方向,就是工程會很重視大型工程的最有利標,最有利標其實很容易導致公務員不敢做,因為很危險,為什麼本席建議你們鼓勵政風跟主計人員多參與?其實有政風及主計人員在那裡,公務員會比較安心,想作弊的人會心生畏懼,不想作弊的人會比較安心,因為政風及主計人員都在場,包括整個決策的過程,公務員基於自身對工程品質的要求,不必怕被人家檢舉、濫訴而有問題,如此在做出決策時會比較有膽量,為提升國家公共工程的品質而勇敢的做出決策,這樣才能培育出有擔當的公務員。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是。

許委員智傑:這樣也才能夠把我們的工程品質去朝最佳化,而不是用最低標去降低工程品質,甚至有人偷工減料,不要陷入惡性循環,形成一種良性循環,事實上對國家會有很大的貢獻,所以我覺得這對工程會而言應該是很重要的事。我希望工程會每一次都能去自我檢核有沒有嚴格要求工程品質,這樣對國家會有很大的貢獻,你如果能夠發揮功能,就不會有人說工程會該廢掉,絕對是鼓掌稱讚並希望你們繼續努力,讓整個國家都朝良性循環去走,好不好?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好,謝謝委員。

許委員智傑:我藉這個機會跟所有工程會的同仁講,希望你們把這個當作一個非常重要的方向,嚴格加以執行,也許將來真的會對國家有重大貢獻,人家就會稱讚你們。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謝謝委員指導,我們會加油。

許委員智傑:麻煩!拜託!也要求啦!

主席:請許委員淑華發言。

許委員淑華:(11時1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年因為疫情的關係,很多產業都受到衝擊,營造業當然也是連帶受到影響,我知道工程會一直想要穩定砂石的價格,但是我看到經濟部礦務局的統計,從2010年到2019年,這將近10年的砂石需求量在七千多萬公噸,因為我們砂石產量不足,每一年都必須從國外進口15%左右,也就是一千多萬公噸,我們一直希望能夠加速我們自產的能力,但是如何在提升我們自產能力之外,還要保持整個生態的平衡就是要和砂石的貨源供應取得平衡,這相當重要。我們主要的砂石來源是來自大陸,因為大陸今年受到疫情的影響,從我們1月到3月的砂石進口量來看,在近三年減少了122萬公噸,這次因為北部地區砂石需求失衡,關於前瞻基礎建設,礦務局有提出砂石評估報告,到2024年,我們平均的砂石需求量要再提高400萬公噸,我們缺口的風險就會增加,所以今年砂的單價就比這三年同期上漲了5%到7%,石也是一樣,每公噸上漲了4%到5%,目前工程會有沒有因應作法?

主席:請工程會顏副主任委員說明。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主席、各位委員。工程會對砂石的監督和管控非常重視,我們每個督導會報都會要求經濟部礦務局來報告整個砂石的產出和進口情形、未來的供應情形及預測,我們目前北部有一部分……

許委員淑華:你們現在要推動東砂北運的計畫,對不對?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目前是加強河川的疏浚來產出。

許委員淑華:可是如果從你們公共建設的督導會報來看,今年第8次的會議紀錄針對河川的疏浚,礦區和土石的採取、砂石量,以及開採的期程、交通運輸碼頭的規劃,其實這些都還沒有掌握得非常完整,也就是說,我們現在要讓礦產能夠自產自銷,現在我們能力還嫌不足,這就必須要各單位一起來研議,否則要達到這個目標現在看起來還有一段距離。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還有一段時程要去規劃、好好去掌握它的進度,按照我們的預期目標來達成。

許委員淑華:是啊!目前看起來都還沒有很完整。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還需要繼續努力。

許委員淑華:現在既然有在做的話,未來可能也需要讓委員們知道進度,讓我們了解一下,因為疫情可長可短,也不知道何時會正式結束。另外,我們看到工程會列管的前瞻計畫,公共建設類的第二期的預算執行和工程會列管的一般公共建設的執行情形,現在的執行率其實都不是很好,一般公共建設部分,財政部、國發會、法務部、衛福部的執行率都低於20%,教育部和衛福部特別預算的執行都低於60%,這個部分不需要副主委答復,我只是要你去請同仁督促,否則執行率不到20%是非常低的,我在此做個提醒。

另外,我們國內的缺工情形一直非常嚴重,缺工的問題來自於我們的環境和付出的勞力與得到的報酬是不對等的,造成臺灣的缺工非常嚴重,當然,臺灣還有一項指標,我覺得這個指標對臺灣來講影響非常大,而且我覺得我們要引以為戒,我們職災死亡率在全世界算非常高,光是去年重大職災死亡人數就有316位,營造業就占168位,也就是說死亡人數每2人當中就有1個人是營造業,這創下5年來最高,副主委和同仁有沒有去了解為什麼這幾年會特別高?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公共工程的部分,假如他沒有按照我們勞動部相關的職業安全法規執行,很可能因為工程的施工高度、深度及土壤狀況等等,都有可能發生問題,所以對這個部分我們要從源頭來控管,把這些該注意的勞動部相關的勞動法規、工人的安全保障一定要納入契約裡面,在執行的過程中更重要,因為一不小心就會有問題,所以要按照停檢點查核,如果進行深開挖,在開挖完之後一定要檢查有沒有做好擋土,還有高空作業有沒有做好安全措施,像這些檢查是一定必要的,我們都會把它落實在契約範本裡面。

許委員淑華:因為有一些屬於職業訓練裡面職災的相關訓練,死亡率提高其實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也就是政府這幾年推動重大工程、前瞻計畫,大型工程很多,相對的職災的死亡率就會提高。副主委講的也沒有錯,因為我們現在很多工程的職災安全訓練不夠好,臺灣又有很多工程是大包轉小包,層層轉包之後,大的推小的,就會變成「一道工程萬骨枯」,這對臺灣勞工來講是很沒有保障的,所以應該要落實職災安全。我們當然希望你們能夠去督促各個單位,其實勞工法規也很多,可是政府開罰沒有用,並沒有辦法減輕勞工的負擔,尤其今年政府修正了營造業聘僱外籍移工的規定,工程會預估可以增加二千多名移工進來,加速工程的進度,這當然對我們工程來說是及時雨,但是我還是要提醒,整體營造業其實沒有太大的改變,因為我們真正的問題還是在自己國內的缺工問題影響非常大,政府並沒有一個真正的單位去調節人力。剛才也有很多委員跟副主委提到,工程會其實可以發揮更大的功能,我當然知道勞工問題牽涉到的面向、層面、產業、法令及部會非常多,但是我相信工程會有這樣的能力,你們應該更主動去了解各部會執行法令的狀況,去了解產業並加以協助,對相關法令作一些調整,我覺得你們其實可以做更多的事情。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是的,這也是工程會要努力的目標,我們認為外籍移工是應急解決目前的狀況,但是要改善整個工程的環境,吸引年輕人、吸引民眾願意而且努力爭取進入這個職場,這才是我們從源頭解決問題的長期目標。

許委員淑華:對啦!勞工問題不解決的話,不要說年輕一代,既有的勞動人口也很難投入現在的勞動市場。我最後要提醒你們,我從原民會那邊看到資料,原民會的勞動力現在是二十七萬多人,以男性從事營造工程業的比率最高,大概占了四分之一,但是因為季節性或臨時性的工作結束,他們的失業率就比一般民眾來得高。所以除了剛剛講的協助各部會減輕勞工壓力之外,對原住民的就業也要予以保障,這就需要工程會去跟各部會協調、了解並協助。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是。

主席(許委員智傑代):請劉委員櫂豪發言。

劉委員櫂豪:(11時11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成立公共工程委員會的最主要目的,不論未來是全部搬到國發會,或者像之前講的拆成兩組,我覺得公共工程委員會肩負非常重要的任務:第一,訂定全國統一的共通規則、標準。第二是防弊。第三是興利。當然,還有一點非常重要,就是解決紛爭,就是你們現在做的調處、仲裁等等。對防弊這件事情政府當然做了很多,本席今天要跟工程會討論的是興利,工程會要訂定全國統一的規則、規範,我們以前可能比較注重硬體方面,例如要求公共工程一定要安全,安全是最重要的,要堅固、要安全等等,但是現在社會已經走到不只是要吃飽而已,也希望質感、美感都能夠提升,其實這就是本席對公共工程委員會的期許和要求。舉例來說,臺鐵這幾年為了改變大家認為它比較老舊的印象,所以極力推動美學的再生,在臺鐵裡面也成立美學小組,請一些外聘的專家學者,不只是一些logo意象的改造,包括明年開始要交車的城際列車,跟以前大家的印象大大不同,也包括便當,不過我不清楚這個便當是不是開始賣了,對臺鐵美學舖、臺鐵便當等等都開始做一些新的營造。當然,美學這件事很主觀,有些人認為好看,有些人認為不好看,但是總是有一些共通的準則,工程會在這件事情上或許可以扮演一個角色。我知道工程會有一個難處,你們看起來好像要管全國的工程、招標等等,實際上還是有困難,因為你們不是發包的單位,但是有些課程的訓練或觀念的提升、新的觀念的養成,在軟體這部分,工程會不只是現在,在將來全部移到國發會以後,也要注重這件事,副主委有何看法?

主席:請工程會顏副主任委員說明。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主席、各位委員。沒有錯,這也非常重要,就像我們以前的火車頭也沒有像現在這麼漂亮,一切都要與時俱進。工程本身基本上就是安全很重要,但是在確保安全之後,就是要讓它有美感、有美學。

劉委員櫂豪:安全第一,我是沒有統計,但是全國跟公家有關係大大小小的招標案、勞務採購、財務採購或工程建設,我看應該是很大的數字,你們有沒有辦法鉅細靡遺的要求怎麼做?我看也很困難。你們明年辦了很多的課程,包括招標法令的課程、品質的課程等等,還有舉辦金質獎,金質獎首先要求工程的安全,這個大家都沒有意見,但是我覺得應該要加入美學這個部分,包括你們開辦的培訓課程,除了遵守法令、嚴守工程安全等等基本原則之外,在平日的訓練課程裡面,我覺得臺鐵這件事可以給大家參考,我給它正面肯定,但是只有臺鐵做不夠,我們相關的公共工程非常多,例如我們到處都會看到辦公廳舍、郵局、鐵路局、車站等等,我們對每一件事情都要注重美學,而且美學不一定要花很多錢,第一是要把事情做好,再把這個觀念加進去。例如臺鐵這幾年蓋的火車站,有的都該予以嘉許,例如臺鐵在池上蓋的火車站已經成為打卡的熱門景點。副主委,對我的要求你們一定要做到,你們一年辦多少訓練的課程?我在搭火車、飛機時常遇到一些在公家機關服務的朋友,我問他們去哪裡,他們說要去上課,就是上工程會的課。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工程會有工程訓練的課程、採購的課程、品管訓練的課程及技術訓練的課程。

劉委員櫂豪:我的意思是說你們有很多這樣的課程,你們要把美學加進去,美學不是硬梆梆的就是要怎麼做,但是在這個過程中可以讓公務員知道,政府一樣花這筆錢,例如花100萬元蓋一座涼亭,做一樣的事情、達到一樣的功能,但是整個美觀或對地景的配合對於生活品質的提升有很大的幫助。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對,像金質獎獲優等獎的工程,像這些漂亮的建築物,我們也都會參觀、觀摩,這是一個持續性的推動。

劉委員櫂豪:對這個部分要加強,法令、教育、品質、品管都很重要,但是美感教育這部分也要做,因為我看最近鐵路局在這部分很積極在做,我們給它正面的肯定,但也不要只有鐵路局做而已,我希望從鄉鎮公所到縣政府到中央各個機關都一起來努力。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是。

劉委員櫂豪:另外,因為要推動全民參與,你們在網站上有公布很多資訊,例如在工程管理、公共設施維護管理及各機關執行情形裡面有一些連結,你們有些網站的建置,和中央機關包括交通部、經濟部、農委會還有地方政府有一些連結,但是有一些沒有,例如我們在圖片中看到的新北市政府、新竹縣政府、南投、花蓮、臺中,好像也包括臺東等等,好像都沒有資料啊!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這個才剛建立。

劉委員櫂豪:你們是在何時建立的?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8月30日,所以我們會去監督,讓他們把相關的網站連結起來。

劉委員櫂豪:網路上的連結是便民,也讓資訊公開,但是資料的更新和維護是非常重要的,否則就算全民參與也看不出個所以然來,8月30日到現在也已經將近2個月的時間,既然要做到公開透明,我要求工程會對這件事情要隨時隨地注意。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是。

劉委員櫂豪:包括剛剛本席所講的在訓練課程裡面讓公務人員接觸美感教育,大家一起來努力,對資訊公開也要不定時更新。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這一定要去做。

主席(劉委員櫂豪):接下來登記發言的陳委員雪生、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及張委員宏陸均不在場。

請陳委員椒華發言。

陳委員椒華:(11時20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要感謝工程會願意將樹木修剪規範納入採購契約,副主委,請問現在具體的進度是怎麼樣?

主席:請工程會顏副主任委員說明。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主席、各位委員。關於採購契約的部分,應該已經……

陳委員椒華:其實從5月到現在已經4個月了,我希望可以比較明確的知道什麼時候可以開始執行。好,沒關係,請你等一下再回答。再來本席要提出一個關於重大建設的問題,現在專家有提出泥貫入體,譬如在龍船斷層、旗山斷層等活動斷層有發生泥貫入體,還有在國道3號的中寮隧道有很明顯的抬升,在很多有活動斷層或盲斷層的地方也有發生抬升。在南鐵地下化工程這邊也很可能發生,因為這邊有構造物,就是類似活動斷層的構造。我們知道中寮隧道的工程已經進行非常久了,一直沒有辦法完工,大概就是因為這邊的地質破碎、結構不穩定,而且會位移,因為這邊是潛移斷層,所以幾乎每天都可能會位移。如果我們在這些地方進行重大工程,可能不只沒辦法如期完工,更嚴重的就是我們要花很多經費,等於是像無底洞一樣,要一直投入經費。像高鐵臺南站上次在美濃地震之後就修了非常久的時間,這應該也跟泥貫入體有關係。副主委,工程會對於現在的重大公共工程要怎麼做好調查?在行政院核定的時候是不是要先做比較完整的評估呢?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委員的指教非常正確,也非常的專業,整個臺灣位處地層擠壓帶,臺灣有很多的斷層,在進行重大工程的規劃與設計之前就應該要把地層狀況調查得非常清楚……

陳委員椒華:可是我們發現,現在對所有工程的核定,如果有這樣的地質敏感區,看起來都是草率地跳過或是不講。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是。

陳委員椒華:本席很關心這些工程,我們從環保、開發等面向去瞭解,發現行政院在核定這些重大工程之前並沒有真正去面對這樣的問題,也就是說,開發單位常常都不講,你認為要怎麼辦?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應該是開發單位在最初評估可行性的時候並沒有調查清楚,可能是不知道或認為只是斷層……

陳委員椒華:是故意不講嗎?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我不知道他們是不是故意,但是我們在臺灣做這些工程時一定會面臨這些問題,如果在進行工程時碰到這些問題,我們在工程技術上會用一種可修復的方式來跨過去。

陳委員椒華:工程會可不可以去蒐集類似的工程案例?包括維修的預算、執行的時間,做成摘要式的報告提供給各部會參考,這樣未來就可以避免再核定像這樣的開發案,你覺得可行嗎?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我覺得失敗的案例應該是很值得參考、學習跟回饋。

陳委員椒華:本席希望工程會能夠好好的面對這個問題,請你們去調查並提出報告。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我們工程會目前也正在蒐集工程界所有失敗的案例。

陳委員椒華:還有投入的預算。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對,我們會把這些資料放在網頁裡面,針對這些斷層的部分,我們也會再來蒐集。

陳委員椒華:請你們在一個月內把這個報告送給本席,可以嗎?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好。

陳委員椒華:謝謝。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關於剛剛委員提到的植栽部分,林務局目前正在修訂植栽修剪的規範。

陳委員椒華:在年底以前可以完成嗎?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在他們修訂好以後,我們工程會可以列在契約範本裡面。

陳委員椒華:請工程會push一下林務局。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是。

陳委員椒華:謝謝。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陳委員玉珍、鍾委員佳濱、李委員貴敏、林委員德福、陳委員亭妃、李委員德維、楊委員瓊瓔、謝委員衣鳯、孔委員文吉、鄭委員麗文、廖委員婉汝、張委員其祿及羅委員明才均不在場。

登記質詢的委員均已質詢完畢,作以下決定:一、報告及詢答完畢;二、陳委員歐珀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三、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公共工程委員會儘速以書面答復。

委員陳歐珀書面質詢:

一、請教公共工程委員會吳主委,第一個問題是針對公民參與面向,最近基隆輕軌興建的議題,引發當地民眾的反彈,最主要的原因是基隆輕軌興建後,因受限於路廊問題將導致台鐵不再進入基隆,也就是有輕軌沒台鐵,以致引發長期依賴台鐵進出基隆到臺北的當地民眾反彈,最後由交通部邀集臺北市、新北市及基隆市三位市長共同研商,目前朝中運量捷運規劃,希望能化解民眾不滿。另外臺東美麗灣案(即徵求民間參與杉原海水浴場經營案興建暨營運)在民國94年動工,96年完工,但開發之初刻意迴避環境影響評估程序,遭到法院多次判決違法,然臺東縣政府堅持繼續開發,因此屢次引發各界爭議。再者反對此開發案的公民團體認為,由於杉原海岸是臺灣東部唯一的沙岸地形,擁有美麗海景之外,更是當地傳統原住民活動的地區,但地方政府將海岸交給私人企業經營,除了剝奪人民接近使用海岸的權利之外,也造成原住民文化保存問題;加上美麗灣公司於施工過程中破壞當地生態環境,始終無法獲得民眾支持,最後業者決定放棄經營,轉而向臺東縣政府求償12億元。主委,這二個案例,都是因為沒有積極納入公民參與而造成,公民參與的精神在於可以彌補代議政治的不足,當然本席不認為所有的地方事務都要公民參與,否則政府每天的工作會變成宣傳和舉辦公聽會,但本席認為重要的公共工程開發及興建,政府應不厭其煩的宣導並舉辦公聽會讓民眾有機會了解與參與,不知道主委是否認同?這部分未來工程會會有甚麼作為?避免憾事的不斷發生。

二、另外,針對公共工程永續發展部分,本席比較關心的是公共設施的安全使用,這部分工程會有提到在107年6月20日及108年6月18日已經通函各機關加強落實公共設施定期維護管理,並將維護管理抽查納入重點要求工作。而108年10月1日發生在本席選區的南方澳大橋斷裂事件,這個公共設施因維管不周造成斷橋傷亡事件,也震驚了國人,工程會在108年10月14日已通函請各機關全面盤點,並提醒應確實編列檢修預算。其次,工程會也表示有針對公共設施維護管理進行盤點,橋梁的維護管理由交通部進行全國性盤點檢討;至於橋梁以外公共設施之檢測及維修制度,由工程會盤點各機關辦理情形,工程會也在109年5月18日通函各機關建立維護管理資訊專屬網頁,並提供外界查詢,適時讓民眾瞭解政府作為,並受全民之監督,確保營運安全,這部分工作進行得如何?針對各機關提供的資訊,工程會會不會一一去查核確認,畢竟這攸關民眾安全,本席想請教你們會怎麼做?也請說明如何落實?務求未來公共設施的維管有明確的權責機關,相關的維管工作也能夠確實。

主席:現在休息,星期三上午9時繼續開會,謝謝大家。

休息(11時2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