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紀錄

立法院第10屆第2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9年10月28日(星期三)9時1分至14時53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主  席 吳委員思瑤

主席:出席委員14人,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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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第10屆第2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9年10月19日(星期一)上午9時2分至下午3時24分

中華民國109年10月21日(星期三)上午9時2分至下午1時24分

中華民國109年10月22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1時49分

地  點: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萬美玲  林奕華  李德維  黃國書  高虹安  張廖萬堅 陳秀寳  鄭正鈐  林宜瑾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吳思瑤  賴品妤  高金素梅 范 雲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陳亭妃  謝衣鳯  鍾佳濱  蘇巧慧  江永昌  王婉諭  郭國文  林德福  楊瓊瓔  陳柏惟  張宏陸  洪孟楷  林俊憲  呂玉玲  陳椒華  邱顯智  李貴敏  孔文吉  吳斯懷  鄭麗文  劉世芳  廖婉汝  鄭天財Sra Kacaw   何欣純  高嘉瑜  羅明才  賴瑞隆  周春米  張其祿  邱志偉  劉櫂豪  陳玉珍  賴香伶  蔣萬安  莊競程  溫玉霞  張育美  蔡易餘

   委員列席38人

列席人員:

(10月19日)

 

 

教育部部長

潘文忠率同有關人員

 

原住民族委員會教育文化處處長

楊正斌

 

(10月21日)

 

 

教育部部長

潘文忠率同有關人員

 

原住民族委員會教育文化處專門委員

邱文隆

 

衛生福利部醫事司專門委員

劉玉菁

 

衛生福利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專門委員

顏忠漢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企劃組專門委員

張育綾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組副組長

鄭維智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菸害防制組簡任技正

呂孟穎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社區健康組研究員

林真夙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陳駿季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牧處簡任技正

陳中興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專門委員

張瓊玲

 

經濟部貿易局雙邊貿易二組組長

管焙埼

 

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主任

許 輔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科長

李翊柔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衛生及毒物管理處簡任技正

鄭春菊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企劃處專門委員

劉慧君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組編人力處專門委員

王佳玉

 

銓敘部法規司專門委員

黃惠琴

 

(10月22日)

 

 

中央研究院院長

廖俊智率同有關人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陳莉惠

 

行政院主計總處基金預算處科長

黃厚輯

主  席:萬召集委員美玲

專門委員:黃素琴

主任秘書:陳錫欽

紀  錄:簡任秘書 許靜江 簡任編審 蔡月秋 科    長 蔡國治

   專    員 江凱寧 薦任科員 李宗一 薦任科員 黃敏萱

   (10月19日)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二、教育部部長潘文忠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本日議程有委員張廖萬堅、萬美玲、林奕華、李德維、黃國書、陳秀寳、高虹安、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鄭正鈐、林宜瑾、吳思瑤、高金素梅、賴品妤、范雲、鍾佳濱、郭國文、江永昌、陳亭妃、王婉諭、洪孟楷、楊瓊瓔、陳柏惟、高嘉瑜、廖婉汝、鄭天財Sra Kacaw、陳椒華、邱顯智、孔文吉、邱志偉、張其祿等30人提出質詢,均經教育部部長潘文忠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陳明文、楊瓊瓔提出書面質詢。)

決定:

()報告及詢答完畢。

()委員所提書面質詢或相關資料,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通過臨時提案15項:

一、有教師工會調查近四成高中職老師對108新課綱考招制度、升學準備或學習歷程未有充分認知,恐影響對課程準備與學生指導。爰要求教育部加強對高中職教師之宣導,持續辦理講座課程與設置意見交流平台,避免教師對新制度無所適從。另請教育部半年內辦理全國高中職教師對新課綱上路之建議與意見調查,並將調查結果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林奕華

連署人:鄭正鈐  萬美玲  李德維  楊瓊瓔  廖婉汝

二、茲有高中職學生與家長對學習歷程制度反應不僅徒增學生學習壓力,更造成教學現場學生為準備各式資料影響正常課業學習之現象。為避免出現學生為上傳學習歷程而刻意學習之情形,失去制度設計初衷,爰要求教育部半年內辦理與基層教師座談、蒐集意見,進行學習歷程制度檢討調整,以減少學生學習壓力並將檢討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林奕華

連署人:鄭正鈐  萬美玲  李德維  廖婉汝  楊瓊瓔

三、國內各大專校院今年因疫情影響境外生入境就讀,學生人數銳減導致各校學費收入短少,為避免影響大專校院校務營運與教學研究能量,爰要求教育部持續移緩濟急視疫情影響提供必要預算補助公私立各大學校院經費缺口,維持高等教育教學品質。

提案人:林奕華

連署人:鄭正鈐  萬美玲  李德維  廖婉汝  楊瓊瓔

四、為鼓勵民眾生育,行政院宣布自110年(2021年)起將提高育兒津貼從現行2,500元增加至5,000元,推估0到2歲將有25.8萬人受惠,教育階段2到6歲兒童亦有84萬人受惠。日前衛生福利部已宣布明年一次到位增加育兒津貼至5,000元,然教育部遲遲沒有對外宣布實施期程。為減輕年輕父母之育兒負擔,爰要求教育部研議110年如期一次到位提高育兒津貼至5,000元之可行性,兌現總統競選承諾,落實育兒照顧政策。

提案人:林奕華  楊瓊瓔

連署人:李德維  萬美玲  廖婉汝

五、鑑於108課綱實施後,明顯增加教師負擔,而主要原因之一在於新課綱強調「素養導向教學」,希望教師改變過去填塞課本的教學方式,以生活化情境引導學生思考、討論、實作等,然多數教師並無相關專業與經驗,造成教師備課上困難,部分教師尚須兼任行政職等問題,恐造成教師過勞問題,實有改善之必要,爰要求教育部應積極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溝通協調,儘速增加教師之預算員額,並向行政院爭取回歸教師員額編制標準,由教育部自行主導各校教師員額調配。

提案人:萬美玲

連署人:李德維  林奕華  楊瓊瓔  廖婉汝

六、鑑於日前有高中生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議,108課綱應「移除學習歷程檔案」,而該提議於不到3天內即通過須5千名之附議門檻,並引起教育界對此提議密集投書、關注,顯見108課綱之學習歷程制度確實有檢討改進之必要,爰要求教育部,應針對學習歷程制度設計反造成學生、家長困擾,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交檢討改進方案。

提案人:萬美玲

連署人:李德維  林奕華  廖婉汝  楊瓊瓔

七、國家面臨少子化困境,國內大專院校為節省開支,校方採縮編或編制外人力方式因應,學校亦不願聘專任教師,致使全國超過4萬名兼任大專教師無法直接適用「教師法」,又被「勞動基準法」排除之困境,以一學期一聘之方式聘用兼任教師,不僅造成同工不同酬、校方濫用各種編制外人力的方式,此等將成為另類的流浪教師,並可能造成壓榨年輕教師、且出現學術研究斷層。為避免國內高教人才、及學術研究產生斷層,爰要求教育部應研提檢討解決方案,以有效改善與解決兼任教師各類不合理待遇。

提案人:范 雲  陳秀寳  賴品妤  張廖萬堅 吳思瑤  伍麗華Saidhai ahovecahe     林宜瑾  何欣純

八、配合國家重點產業戰略發展,教育部及科技部規劃以設立國家重點領域研究學院之形式促進產學共育人才,近期相關報導並指出,其擬於台清交成等校設立半導體學院,以培養半導體人才。然根據中部相關產業發展之情形,中科積體電路之產值較南科高,且占中科園區總產值超過八成,鄰近更有精密科學園區及臺中工業區,三者形成大肚山科技走廊,在半導體、精密機械、智慧製造等領域都有非常突出的表現。長期以來卻礙於台清交成等校位於北部及南部,中部科學園區常有人才尋覓不易之情況發生。爰此,建請教育部評估國內大學與各地產業發展之情形,亦於中部地區設立國家重點領域研究學院,以平衡各地區產業發展及人才需求,並於2個月內提出書面說明。

提案人:張廖萬堅

連署人:黃國書  陳秀寳  賴品妤  吳思瑤  林宜瑾  伍麗華Saidhai ahovecahe

九、近日聖約翰科大欠薪爭議,自109年8月4日學校要求教師簽署減薪同意書,至10月12日校方發放積欠之全薪,共歷時3個月之久。同時,環球科大教師欠薪爭議今年8月起至今仍未解決,教育部至今僅要求環球科大限期改善。

有鑑於私校大專教職員遭違法減欠薪案件層出不窮,倘若教育部僅要求限期改善、歷時數月才有進一步開罰等動作,恐嚴重影響師生權益與學校運作。

建請教育部建立對大專教職員違法減欠薪通案即時介入機制。日後若有任何學校發生欠薪或違法減薪爭議,教育部知悉即應立刻函請學校於1週內查復,如經查證屬實,即積極協調校方儘速補薪,並限期學校2週內改善,如屆期未改善,即依教師待遇條例,逕予裁罰至改善為止,並針對學校違反私立學校法之規定進行研處,以保障學校正常運作。並請於2週內做成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范 雲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秀寳  黃國書  陳椒華

十、稻江科技暨管理學院於109年5月無預警宣布停辦,引發學生、家長不滿抗議,教育部始於7月駁回稻江科技暨管理學院停辦計畫,校方承諾教育資源照舊,讓學生可原校畢業。

惟近日稻江科技暨管理學院師生反映校方仍用盡各種手段,逼退師生:

()經查「專科以上學校維護學生受教權益應行注意事項」,即便停招後,每科系也必須維持五位以上專任教師,縱使有教師離開,學校依法也必須補足專任師資。實務上,稻江科技暨管理學院現在不僅科系師資不足五人,學校更開始安置教師、即將進入資遣程序。

()校方逼迫學生搬離原宿舍。學校招生時保證學生兩人房住宿,學生住到一半卻接獲通知強迫搬離原宿舍,要求學生住進六人房且無私人衛浴的宿舍,宿舍如有設施故障修理進度緩慢、洗衣機內充滿髒污。校方並強制要求日後上課老師必須安排固定座位表,學校會另外派人到教室外進行點名,並私下跟學生說如果覺得不喜歡,就趕快轉到別的學校。

建請教育部依照專科以上學校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及專科以上學校維護學生受教權益應行注意事項,要求稻江科技暨管理學院符合師資質量規定,倘若仍未改善,應依私立學校法處理,並針對宿舍設施、衛生問題、點名問題促進校方與同學誠信溝通。並請於1週內將處理情形做成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范 雲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秀寳  黃國書  陳椒華

十一、行政院長蘇貞昌於今年7月宣布全國中小學教室全面裝冷氣,教育部同步推動校園植樹盤點,一方面節能減熱,一方面推廣環境教育。

有鑑於既有校樹面臨許多問題未被重視,譬如棲地土壤不良、硬鋪面過多、不當修剪、風雨球場設置造成斷頭移樹等。

爰請教育部於校園植樹盤點報告出爐後,校園植樹計畫納入改善既有校樹棲地不良與維護問題,以強化校園綠化基礎,讓校樹得以好好生長,陪伴師生,紮根生命與環境教育。

提案人:陳秀寳  萬美玲  黃國書  李德維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范 雲  陳椒華

十二、政府公布110年1月開放含萊克多巴胺豬肉及牛肉進口,教育部109年8月28日函各級學校一律採用國產牛肉及豬肉。為協助學校稽核,以確保學童健康及營養,請教育部會同衛生福利部,參考每日飲食指南手冊、「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之優良餐飲業評核及授予標章之作法,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訂定學校及教育機構學生團膳營養指南、校園GHP評核機制及合格標章之可行性」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秀寳  范 雲  黃國書  吳思瑤  林宜瑾  伍麗華Saidhai ahovecahe    賴品妤  鍾佳濱

十三、12年國教課綱係以「自發」、「互動」、「共好」,強調引發學生學習熱情、主動學習,引導學生適性發展,並能應用實踐所學,以回饋社會。惟須由老師循循善誘、甚或花費大量時間從旁指導。故為回應第一線基層老師們之需求以及12年國教課綱之精神,行政院已於2020年10月16日就國立高中職學校之員額控管,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交由教育部管轄,遂爰請教育部檢討國立高中職學校教師員額應用、合理增加高中職之教學人力、調整總量管控之制度,並給足「高級中等學校組織設置及員額編制標準」之規定每班2.25人至3人、朝降低班級人數進行規劃外,並於1個月內向提案委員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林宜瑾  范 雲  吳思瑤

連署人:陳秀寳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張廖萬堅 賴品妤

十四、鑑於行政院7月宣布,中小學冷氣將於111年2月全面裝設,冷氣電費亦將納入行政院一般性補助款,補助地方政府,然中央僅「暫訂」補助包含5月、6月、9月、10月等4個月份,每天7小時的電費,一年共88天,其餘採使用者付費原則支付,何時能定案仍不明。此外學校與一般公司行號不同,實不適用一般公司行號與台電公司簽訂一整年之用電之契約容量之作法。綜上所述,爰要求教育部應儘速對外說明未來中小學電費補助方案,另為減輕學校及家長負擔,教育部也應儘速與台灣電力公司協調,讓學校用電之契約容量能以較彈性方式簽訂。

提案人:萬美玲

連署人:鄭正鈐  李德維  楊瓊瓔

十五、鑑於國家發展委員會統計全球生育率,台灣2020年生育率剩下1,只贏韓國的0.9,國家發展委員會更預估,從2025年開始,韓國止跌回升成為倒數第二,台灣將取代韓國,一路敬陪末座到2070年,顯見我國少子化危機急待解決,而蔡英文總統於選前即拋出0至6歲國家養之育兒津貼加倍政策,即是為了解決少子化問題之政策,然選後至今,僅衛生福利部宣布將於明(110)年將0至2歲嬰幼兒之育兒津貼由現行2,500元提高至5,000元,而主管2至6歲育兒津貼發放政策之教育部,卻宣布由110年起,「逐步」調高育兒津貼發放,顯與衛福部政策不符,此情形不僅不利解決少子化問題,更會造成一國兩制情形,爰要求教育部研議於明(110)年起,即將育兒津貼由現行2,500元調高至5,000元之可行性,以回應民眾之期待。

提案人:萬美玲

連署人:鄭正鈐  李德維  楊瓊瓔

(10月21日)

討 論 事 項

審查

一、委員謝衣鳯等23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洪孟楷等18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委員林奕華等19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委員洪孟楷等17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委員黃國書等17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委員林奕華等17人擬具「學校衛生法增訂第二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七、委員張育美等19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七條、第十九條及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委員張育美等21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委員張育美等18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委員溫玉霞等22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一、委員張育美等17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二、民眾黨黨團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三、委員林奕華等20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四、委員呂玉玲等20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五、委員萬美玲等18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六、委員鄭正鈐等23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及第二十三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七、委員蔣萬安等21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八、委員魯明哲等22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九、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僅進行詢答,第十七案至第十九案,因尚未過復議期,不予審查)

(本日議程採綜合詢答,有委員李德維、萬美玲、林奕華、鄭正鈐、黃國書、張廖萬堅、陳秀寳、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高虹安、范雲、林宜瑾、吳思瑤、高金素梅、賴品妤、王婉諭、蔣萬安等16人提出質詢,均經教育部部長潘文忠、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陳駿季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陳明文、楊瓊瓔、溫玉霞、賴香伶提出書面質詢。)

決議:

()報告及詢答完畢。

()委員所提書面質詢或相關資料,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學校衛生法」相關草案,另定期繼續審查。

通過臨時提案7項:

一、鑑於教育部針對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之口頭報告指出:「現行法規與機制已完備,已可確保校園供餐一律使用在地食材」,顯見教育部認為我國目前已可做到校園供餐一律使用在地食材,爰要求教育部應積極會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110年1月1日前提出偏鄉地區學校建置食材冷鏈作法,並規定各級學校午餐供應全面使用國產在地食材。

提案人:萬美玲

連署人:李德維  鄭正鈐  林宜瑾  范 雲  張廖萬堅 楊瓊瓔

二、鑑於中國大陸地區為吸引我國優秀人才,目前大陸地區各大學皆允許我國考生透過視訊面試,無需為了面試前往大陸地區,而我國於大陸地區之三所台商學校共計455名高中應屆畢業生,若想回國考取國內大學,如未能全面採取視訊面試,恐影響大陸地區之台生返國升學之權益,且未來疫情如何演變尚無可知,我國各大專院校本須做好相當準備,爰要求教育部應積極協調國內各大學,應於特殊選才及申請入學第二階段時,針對在大陸地區就讀之考生如因疫情影響無法參加甄試,啟用視訊面試、書面替代或其他可行應變措施,以利本國學子返國求學。

提案人:萬美玲

連署人:林奕華  李德維  鄭正鈐  楊瓊瓔

三、食育是五育之外的第六育,其重要性不該只由《學校衛生法》的少數幾個條文規範。應該建立一整套完善的學校供餐機制,以及強調飲食的營養與健康、飲食與農業、飲食與文化的「食育」。例如日本就已經訂有《食育基本法》,並由地方政府設置法人「學校給食會」來統籌校園食材的供應,並且有專責校園食育的專業「營養教師」。

爰此,我國應有整體全面的《學校飲食教育法》,其內容應包括「採用國產可溯源食材」、「設置統籌校園食材供應的中心」、「增加學校專職營養師員額」、「推廣多元飲食文化」、「促進地產地消」、「規劃減少剩食」等重點。

請教育部就我國制定學校午餐專法之可行性評估研究,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范 雲  林宜瑾  陳秀寳

連署人:吳思瑤  張廖萬堅 賴品妤

四、依據「幼兒園與其分班設立變更及管理辦法」第38條規定,幼兒園應定期公布每日餐點內容予家長知悉。爰要求教育部應儘速配合衛生福利部的「豬肉及豬可食部位原料之原產地標示規定」,督導幼兒園於110年1月1日前在餐點菜單中揭露使用國產豬肉來源,並公開資訊,落實食材資訊透明化。

提案人:鄭正鈐  萬美玲  林奕華  謝衣鳯

五、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雖宣示未來會將幼保機構使用國產豬肉、牛肉食材執行情形,納入縣市政府稽核訪視查察項目。但已有地方政府已宣示包括0至2歲的托育機構、2至6歲的幼保機構、7至18歲學校及補教機構,110年起採購豬肉都一律採用國產品。爰要求教育部規定2至6歲的幼保機構、衛生福利部規定0至2歲的托育機構110年起採購豬肉應採用國產品。

提案人:萬美玲  鄭正鈐  林奕華  謝衣鳯  楊瓊瓔

六、高中職學生在校餐食型態多元,如統餐訂購、團膳或外送平台等,如何維護學生健康,尚待教育部研議相關規範並跨部會進行討論。爰要求教育部因應瘦肉精美豬進口,評估對高中職學校學生之在校餐食安全制定相關規範,並將辦理營養午餐之高中職納入3章1Q補助對象之可行性,確保學生飲食安全。

提案人:林奕華  楊瓊瓔

連署人:鄭正鈐  萬美玲  李德維

七、非山非市之學校抑或偏遠地區之學校,多以自設廚房等方式供餐,蓋若以團膳方式進行供餐,將涉及交通運送等成本之考量,而目前現行協助非山非市之學校抑或偏遠地區之學校,就營養午餐部分使用「3章1Q」之食材,除提高補助款項外,並協助在地農家輔導轉型,以取得「3章1Q」的食材、與在地農會合作、成立聯合供餐中心、與郵局合作進行郵資調整等等。然為因應營養午餐食材國產化,學校對於國產食材需求量勢必增加,爰請教育部會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整合並擴大現行機制,以協助偏遠學校使用國產食材,並於2個月內向提案委員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林宜瑾  陳秀寳

連署人:黃國書  吳思瑤  賴品妤  范 雲  張廖萬堅

(10月22日)

報 告 事 項

中央研究院院長廖俊智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中央研究院單位預算案。

二、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中央研究院科學研究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

(本日議程採綜合詢答,有委員李德維、范雲、林奕華、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萬美玲、張廖萬堅、賴品妤、黃國書、林宜瑾、吳思瑤、高虹安、陳秀寳、高金素梅、鄭正鈐、王婉諭、張其祿等16人提出質詢,均經中央研究院院長廖俊智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楊瓊瓔提出書面質詢。)

決議:

()報告及詢答完畢。

()委員所提書面質詢或相關資料,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中央研究院單位預算案及科學研究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相關提案請於10月29日下午2時前提出,另定期繼續審查。

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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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現場委員不足3人,如果議事錄有錯誤或缺漏,請在會議結束前提出。

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文化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

二、審查110年度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文化內容策進院、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預算案。

三、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文化部主管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

四、審查110年度文化部主管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50%之12家財團法人預算案。

五、審查110年度行政法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預算案。

主席:今天會議係進行詢答的部分,相關預算審查的提案,請各位委員於11月4日下午2時前提出。

有關今天與會的列席人員,財團法人中華民國電影事業發展基金會朱董事長請假,由段存馨秘書長列席,不過段秘書長現在還沒有到,請儘速聯絡一下,不可以遲到,董事長已經請假了,如果秘書長還沒有到,我們今天會議怎麼進行?

現在段存馨秘書長已經來到現場。希望與會人員能夠尊重立法院,很少發生這樣的狀況。

現在請文化部李部長報告。

李部長永得: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應邀列席貴委員會,就文化部及所屬110年度預算案作專案報告,深感榮幸。以下謹就本部110年度施政重點及預算編列情形提出重點說明。

首先是110年度施政推動重點,第一大項是完善藝文支持體系,落實多元文化理念。第一、建構藝文環境支持系統。本部除持續提供藝文創作的支持與培力,為解決表藝團隊在排演空間及藝文倉儲長期不足的問題,本部將積極盤點適宜的空間,並研議文化倉儲物流的運作模式,加速完善藝文產業的支持系統。第二、國家級藝文設施升級與轉型。本部持續推動博物館智慧升級計畫,針對本部附屬的館舍,優化典藏及展示的功能。國家攝影文化中心預計於明年上半年開館,對臺灣攝影的典藏、研究及推廣將有進一步的推展。此外,國家漫畫博物館在明年也將持續進行前期規劃作業。第三、保障多元文化及促進多樣性發展,辦理2021年全國文化會議,廣納社會各界意見,實現政府與民間共同協力,進行文化治理,同時本部持續鼓勵民間團體與地方政府提出文化平權的相關計畫,弭平文化落差。在國家語言保存、推廣及運用上,本部致力於營造母語的友善環境,並補助公共電視營運台語台頻道,製播優質節目。第四、強化中介組織能量,協助文化內容策進院,完備專業支援體系,促進文化內容之應用及產業化,形塑國家文化品牌,拓展海外商機及國際布局。在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方面,強化典藏、修復及保存的執行能量,建構完整的臺灣影視史詮釋體系。

第二大項是結合創生傳承與創新文化,深化社造與文化資產保存。為了保存及維護有形文化資產,本部持續強化文資保存前期的調查研究以及後續的經營維運,並結合科技技術來優化現行的保存措施。本部也建置水下文資的保存機制,培訓專業的人才,加強教育的推廣,讓民眾更瞭解水下文資。在傳承無形文化資產方面,持續推動傳統表演藝術、傳統工藝、口述傳統、民俗以及傳統知識等相關領域的保存與活化。在臺灣人權檔案史方面,本部建置史料研究的平臺,並積極與國際人權機構接軌,讓世界更瞭解臺灣的民主化歷程。本部也結合社區文化核心據點,建置工藝自造空間,進行在地工藝文化的扎根;以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連結土地與人民,並以議題引領大眾關懷公共事務,促成對話以及民眾的參與。第二、營造文化生活圈,為了營造支持青年返(留)鄉發展的環境,本部鼓勵青年串聯地方組織與產業,提升地方知識的傳承和社區治理的能量,結合社會企業,導入專業專職人員,使社區組織具備發揚在地文化的功能,進而成為社會安全網的一環。另外,我們也推動「設計驅動跨域整合計畫」,發展公共服務創新模式,鼓勵公私部門合作,帶動公共服務的轉型,並強化文化、科技與設計三者的融合與應用。第三,推動文化體驗教育,本部積極和教育部合作,媒合藝文團隊和學校,共創文化體驗,深化學生對藝文的感知及興趣,同時也推動「藝術進入社區」,讓藝術家駐地生活,引發社區、學校及在地藝文創作者更多的對話與合作。

第三大項是打造臺灣文化國家隊的品牌,促進國際交流。本部因應5G時代的來臨,加速文化內容開發及科技的應用,並推動場域的升級等相關計畫,強化文化的數位傳播,同時持續提升臺灣原生IP內容,打造「華山2.0文化內容產業聚落」,提供公眾體驗服務,成為具備多元展演功能的旗艦示範基地。第二,強化文本內容創作及出版跨界應用,本部協助中小型業者因應數位化的發展,強化出版界跨界的應用以及典藏或研究成果的公共化,讓出版業成為臺灣文化文創強而有力的「故事後勤」;同時持續扶植獨立出版與實體書店,強化我國出版產業的多元發展,並透過「翻譯出版獎勵計畫」拓展海外市場。第三,在塑建臺灣文化傳播權方面,本部採獎補助及投資雙軌制,鼓勵產製優質且多元的臺灣原創內容,同時建立臺灣向國際發聲的管道,推動國際影音串流平臺,以國家隊的概念結合新聞媒體的專業,製播多元而且有創意的節目,增進國際對臺灣的認識。第四,協助文化產業海外布局與輸出,為了協助文化產業海外布局,本部辦理「國家品牌風潮計畫」與「經典作品航行計畫」,和海外指標性藝文機構共同合作,讓世界看見臺灣的經典及當代藝文的成果。在臺灣時尚品牌方面,本部推動「時尚跨界整合旗艦計畫」,辦理臺北時裝週,提升臺灣品牌國際的知名度,並補助時尚界跨界創新活動,激發交流,協助品牌拓展國際市場。同時策辦「臺灣文博會」,以策展及商展雙軌並行的模式將臺灣品牌推向國際。第五,館館皆是臺灣文化櫥窗,為落實國際合作的在地化,本部持續促成國際文化機構在臺深耕與合作,鼓勵國際NGO來臺設點,促進地方政府及各國駐臺機構單位合作,串連國際平臺的資源,發展國際文化交流。本部也推展在地文化的國際化,透過臺灣文化節慶升級計畫,形塑在地藝文活動之國際識別度;另外,也擴大和新南向國家的交流合作,包括人才交流、新住民的培力及藝文的交流,讓臺灣和新南向國家有更深厚的夥伴關係。

第二大點就是文化部及所屬110年度單位預算的編列情形,我在這邊做一個簡單的報告。本部主管110年度歲入預算2.6億元,歲出預算183.1億元,其中歲出預算與109年度相較,主要增減情形分述如下:第一,公共建設計畫部分減列12.5億元,因多項計畫於109年至110年度完工或已完成主要工程,包括跨藝匯流·傳統入心─國立傳統藝術中心跨域加值發展計畫、歷史與文化資產維護發展計畫等計畫,還有國家漫畫博物館重新選址等原因。另外,空總臺灣當代文化實驗場整體發展計畫因都市計畫變更尚需與相關單位協調,且計畫需多方諮詢討論,再視需求調整計畫。第二,全球布局行動方案、臺灣文化生活品牌國際化和國家電影資產保存及推廣計畫於109年度結束,減列4.4億元。第三,減列補助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的營運經費3.1億元,主要是減列階段性之場館優化等經費。第四,文化資產維護管理及再利用配合整體預算與進度調整預算編列,減列1.2億元。第五,新增發展國際數位傳播計畫10億元。第六,增列補助行政法人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營運經費1.6億元。

第三大點是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110年度的預算編列情形,我在這邊也做一個簡要的報告。總收入編列了8億855萬6千元,總支出編列了7億9,897萬9千元,收支相抵後剩餘957萬7千元,比109年度的預算數1,329萬5千元減少了371萬8千元,約27.97%,主要是國立國父紀念館跨域加值計畫因配合工程規劃及推動、規劃設計及修繕工程費用增加所致。

第四大點是有關行政法人110年度預算編列情形。第一,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總收入編列31億9,144萬4千元,總支出編列32億1,672萬3千元,收支相抵後,短絀2,527萬9千元。第二,文化內容策進院總收入編列10億2,137萬6千元,總支出編列10億1,677萬8千元,收支相抵後剩餘459萬8千元。第三,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總收入編列3億583萬4千元,總支出編列3億582萬4千元,收支相抵後賸餘1萬元。

第五大點是有關財團法人110年度預算編列大概情況。本部主管12家財團法人110年度預算共編列收入42億6,853萬元,支出47億4,080萬6,000元,收支互抵後,收支平衡計有3家,其中包括中法基金會、臺美基金會、中央社;賸餘者計有4家,包括生美基金會、胡基金會、臺博基金會以及蒙藏基金會;短絀者計有5家,包括國藝會、公視基金會、央廣、文臺會以及電影事業基金會。

最後,本部各項文化的施政確需預算完整的配合,透過以軟帶硬健全藝文產業鏈,具體落實文化之禮。過去承蒙各位委員長期對文化事務的關心、投入與支持,敬請各位委員繼續鼎力支持,並不吝給我們指教,謝謝大家。

主席:請科技部謝次長報告,時間為5分鐘。

謝次長達斌:主席、各位委員。非常感謝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及各位委員長期關心災防科技發展及應用,支持相關的預算,以及對科技部行政法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諸多費心指導,讓災害防救科技中心各項業務得以順利進展,在此,達斌謹代表災防科技中心表達最誠摯的謝意。

災防科技中心遵照大院於103年1月7日三讀通過賦予之任務,以規劃協調、政策研議、技術支援與落實應用為宗旨,推動與整合災害防救研發能量,運用各項災害防救科技研發成果研提災害調適策略,協助政府強化災害防救作業效能與提升社會整體抗災能力,減輕災害事件所造成之衝擊與損失。

以人為本的防災科技發展需要因應社會發展與環境變遷,不時以創意與創新來滿足社會需求,透過提升防災韌性,以提供民眾安居樂業的基石,同時也是保障國家永續發展的防護罩。

歷年來在科技部與相關政府各單位及學術界的密切合作下,逐步將科技知識導入災害管理各階段,災防科技中心各項工作皆依循科技部三大施政目標:一、科技回應社會;二、研究躍升卓越;三、科研創新價值,以科技研發成果與應用,強化公眾安全與提升防災研發環境。因應科技發展的最新趨勢,災防科技中心適時充分運用大數據、開放資料、地理資訊系統、行動通訊社群媒體、衛星觀測、人工智慧等尖端技術,將防災資訊以最隨時可及與最善解人意的方式無縫融入民眾的日常生活。

110年度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發展計畫書面報告已送達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以下謹就災防科技中心110年度計畫工作重點及預算編列情形進行說明,敬請支持與指教。

110年度計畫主要分作四大分支計畫,其中第一項是「智慧化颱風洪水技術研究」計畫。本計畫在強化颱洪防災減災研發技術與預警能力,整合氣象、水文及坡地等跨領域及高解析的科技防災數值模式,並因應實務需求進行災害風險與災害衝擊分析。主要研發工作包含:一、強化氣象災害數據智能化預警技術之研發;二、整合式暴洪及海面災害預警系統發展。

第二大項為「災害應用技術之推動與決策支援」計畫。本計畫主要研擬天然災害之防災減災應用技術,並加值學研成果,轉化為可實務操作的方法,並融入社會經濟與體系之災害分析模式,加強推動跨領域的防災管理,透過現有防災體制提供政府相關決策支援及政策參考。主要研發工作包含:一、高衝擊氣候情境之災害風險評估;二、長週期特徵地震衝擊評估與防災應用模式研究;三、減災社經資料與工具之建立;四、感測物聯網數據分析應用。

第三大項為「防災科技之落實與服務平台」計畫。本計畫構築防災科技落實服務平台,可協助推動公私部門防災任務,加強災害應變作業與平時減災工作,強化國內學研機構之地域化合作服務,以促進國際防災科技之技術交流。主要研發工作包含:一、支援災害應變情資研判作業;二、國內外災害事件之紀錄與分析。謝謝。

主席:我們現在先確定上次會議議事錄。

與會委員沒有意見,議事錄確定。

現在開始進行綜合詢答,每位出席委員質詢時間為10分鐘,得延長2分鐘;每位列席委員質詢時間為5分鐘;發言登記截止時間為上午10時30分;委員如有臨時提案,請於上午10時30分前提出,並於本會委員均質詢結束後即開始處理臨時提案,處理提案時若提案委員及連署委員均不在場,援例不予處理。

首先請黃委員國書發言。

黃委員國書:(9時28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請問中正紀念堂的轉型計畫是否還在持續推動?

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李部長永得: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有持續進行,我們跟促轉會,包括人權紀念館及國史館,都有分別進行一些初步的溝通,現在大概有兩個方向……

黃委員國書:所以這個計畫還在持續推動。

李部長永得:對,大概有兩個方向,一個是組織的轉型,第二個是空間的改變。

黃委員國書:因為從明年度的預算書中,包括中正紀念堂的作業基金,看不出有任何的預算用於轉型工作,且你們的業務也沒有提到有沒有這個規劃,所以我今天也想請部長說明一下。這涉及到幾個面向的問題,你們是透過什麼樣的程序來推動轉型?前任鄭部長那個時候就已經提出了一個大概的程序,就是要以審議式的民主跟藝術的參與來擬定中正紀念堂的轉型方案,它不只是空間的轉型,還涉及到組織的變革。那麼方向以及轉型的方案是什麼呢?根據立法院公報的資料,促轉會在2018年就已經將中正紀念堂的轉型建議送到文化部,文化部就開始擬訂一些方案。一直到今年(2020年)1月2日文化部將這個轉型的規劃方向函報行政院,行政院在2月中旬研商,現在各單位在彙整意見。部長,請問你們現在送給行政院的這個方案是什麼?可不可以稍微談一下這個轉型的方向?

李部長永得:其實這個方案主要還是一個方向跟過程,過程裡面希望取得更多的社會對話及溝通。第二個,方向還是要繼續凝聚共識,所以並沒有具體的要轉型為哪一個,比如說……

黃委員國書:所以要具體轉型為哪一個場館,包括名稱、內容,甚至未來它作為一個展館的營運方向,目前都還沒有定案就對了?

李部長永得:這個還要繼續去規劃跟溝通,坦白跟委員報告,就我個人的看法,我認為這個也需要一點時間跟更多的社會對話,當然這個對話跟過去不太一樣,過去是一個開放式的,但現在比較集中在大概幾個方向,然後再來凝聚共識,最後找出大家都比較有共識的方案。

黃委員國書:好,因為今天是預算詢答,我看預算沒有這方面的規範,所以明年大概就不會有一個具體的方案了吧,是不是?

李部長永得:明年應該會有具體方案,只是方案先出來,但是在這個過程當中,也會陸續的做一些藝術的參與,把這個空間逐漸去威權化。

黃委員國書:去威權化是一個目標,請李部長把文化部明年要進行的相關作業的方案於1個月以內提給本席瞭解,我想要瞭解文化部前部長過去推動的這些民主程序,到了李部長之後,這些執行的方向是不是有一些改變?是不是持續在進行?最後的方案我們如何來裁定?這個期程大概會什麼時候?所以明年大概不可能有一個具體方案了吧?還是也有可能?

李部長永得:希望有可能,希望明年有具體方案,然後根據這個方案一步一步去實施。

黃委員國書:我希望可以有一個完整的書面報告,好不好?

李部長永得:好,可以。

黃委員國書:另外,這件作品是藝術家李再鈐的作品,它創作在1983年,那個時候還在戒嚴,這件作品在1983年臺北市立美術館開幕展時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作品,當時被認為你用這個角度來看,它就像是中共的星星,因為這個原因,美術館館方把它漆成白色。這個當時在藝術界是一個非常非常大的爭議事件,但因為那時候戒嚴,所以在戒嚴的時候,所有的藝術策展都會有政治審查的問題。1983年到現在過了38年,結果同樣是在臺北市立美術館,前幾天梅丁衍藝術家策展了這件作品「哀敦砥悌(identity)」,他當然有一些嘲諷,然後引起了臺北市議員有不同意見,議員在議會質詢柯市長的時候,柯市長回答說:那就把館長記過就好了。這個事情當然也引起民間組織──視覺藝術聯盟的反彈,他們馬上發表聲明說:他們要聲援創作與展覽的多元呈現,免於以公益為名的政治審查。我想要請問部長,如果這個事情發生在文化部所屬場館,有人提出這樣的抗議和質疑,你會不會把館長記過?

李部長永得:跟委員報告,我可以確定我不會。

黃委員國書:很好,你絕對不會記過。

李部長永得:因為尊重創作的多元性是文化部基本的責任。

黃委員國書:這是文化部基本的立場跟責任,沒問題。然後民間組織──視覺藝術聯盟已經有這樣的聲明,站在文化部的立場,你支不支持這樣的聲明?

李部長永得:我非常支持。

黃委員國書:我們要想辦法去保護藝術創作者免於政治的審查,我們不要用政治的邏輯來綁架藝術的內涵,我想這個是文化部的立場,沒有問題吧?

李部長永得:是的。

黃委員國書:好。接下來我要來談一個問題,「藝FUN券」的部分要非常感謝文化部,你們有一些規劃,也推動了平臺。你們發放了200萬份,一份600元,執行到目前為止還是要有一些效應的評估。那時候文化部的業務報告寫到,這個會有60億元以上的產值,不曉得這60億元是怎麼算出來的?

李部長永得:關於藝FUN券,第一,到目前為止使用的情況算是相當熱烈,電子券的部分大概已經超過百分之六十,紙本的部分大概百分之四十幾,其實跟我們所預期的是差不多的。第二,它所帶動的,不管是出版、電影或是表演事業,我們估計大概2到3成,這個金額是根據總產值,以這個成數來比較之後所得出的數字,即60億元。

黃委員國書:因為你們花了12億元,然後你們認為這個有60億元的產值,我覺得可能要再更清楚的說明。當然,我們都樂觀其成,你們透過藝FUN券的發放來做藝文的紓困,這個策略是對的,但是你們要考量到現行的作法是不是還有更精進的方式?我們藝FUN券發了200萬份,總共經費是12億元,執行到年底。據我瞭解,到10月6日止,藝FUN券累計使用金額達到7.5億元,使用最多的分別是書店和出版業4.2億元、電影院2億元、表演藝術產業6,800萬。目前還有4.5億元,占了35%還沒有來消費、還沒有進到市場。想問部長有抽到藝FUN券嗎?

李部長永得:有。

黃委員國書:你有去使用了嗎?

李部長永得:我有使用一半了。

黃委員國書:還有一半還沒使用?

李部長永得:是的。

黃委員國書:我想瞭解一下,現場有多少人沒有抽到藝FUN券?有這麼多!那表示還有很多人已經抽到了。再請問到現在已經使用藝FUN券的請舉手。還是很多人還沒有使用。好,謝謝。

所以部長可能要瞭解一下,現在時間剩下一個多月而已,目前金額大概還有4.5億元、35%還沒有消費,你們接下來有沒有進一步宣傳的規劃?剩下一個多月,你們要如何去把它執行完畢?

李部長永得:我們會儘量再去宣導,所以我們在我們的官網和社群媒體上都有積極的推廣。第二,像總統上個禮拜在與藝文人士茶敘的時候,也公開說藝FUN券很好用,鼓勵大家去用,所以也請委員多多幫忙。但是一般來講,據我們估算,它最後的高峰會落在最後1個月,就是期限屆滿之前。其實一般類似這樣的券,發放率有八成多就算達到目標了。

黃委員國書:好,你們還是要很積極地掌握,剩下一個多月,你們還是要加強地去行銷。這個藝FUN券的配合單位總共有1萬個,當然會有一些效益,但如果藝FUN券在今年年底使用完以後,這個平臺未來就不再利用的話,我覺得非常可惜。這一次的藝FUN券在成本支出上,這個是我們當時紓困的預算書,其中可以看到,為了要做藝FUN券,包括四大超商的無障礙網頁的建置、紙本的列印、行銷的推廣、專業的人力,總共花了新臺幣一千七百多萬元,所以我也希望你們能將這筆預算做最有效的運用,你們也設計了app平臺,但是很多人使用後就把這個app刪掉,這太可惜了!我們花了一千多萬的成本,如果在今年年底藝FUN券結束後,我們沒有再一次去利用我們所建構的app平臺,我覺得這個成本支出就有點浪費了。可不可以請文化部去研擬相關的再利用方案,把這一個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藝文消費平臺繼續深化,讓民眾可以繼續運用這個平臺來瞭解文化部相關的藝文訊息或藝文活動,讓他們知道他們可以到哪裡去從事藝文消費?我們必須要去思考如何讓這個平臺具有更多的附加價值,可以嗎?

李部長永得:這個建議非常好,誠如委員所言,這個平臺的確是很不容易才建立起來,且有200多萬將近300萬的app使用者,將來可以作為政策、文化活動及藝文消費之間的一個媒合平臺,我們會朝這個方向來努力。

黃委員國書:現在已經有很多人將之刪除了,本席覺得很可惜,但還是有一些沒有刪掉的人,請問你們可否在今年年底藝FUN券執行結束前,提出一個讓這個app平臺得以繼續運用的活化方案?

李部長永得:可以,沒問題。

黃委員國書:謝謝部長。

主席:請李委員德維發言。

李委員德維:(9時42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首先要延續黃國書委員談到的藝FUN券app這個議題,因為我也有抽到,但也的確還沒有用,我就是剛才說的最後才要用的那種人,但其實在這個app裡並沒有顯示使用期限,所以真的有很多人下載這個app,因此本席建議部長要求文化部團隊設法充實其內容,否則就會如部長所說的有超過300萬人下載,很多人在用完這600元後就將之刪除了,不過還是有很多人把這個app留在他的手機裡,所以如何擴大它的使用效益,這點要請部長多費心。

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李部長永得: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建議,我們會在年底前提出這個方案。

李委員德維:可以在這裡面提醒大家使用的期限。

李部長永得:對於使用期限,我們會一再提醒。

李委員德維:本席第一個要請教部長的是有關文化倉儲物流園區這部分,2008年,雲門的排練場遭到火災,今年6月,紙風車在八里的倉庫也慘遭祝融,部長在報告第1頁就說文化部規劃成立了文化倉儲物流園區,請問部長,這個物流園區會成立在哪裡?需要多少經費?真的有這個必要性嗎?

李部長永得:謝謝委員的關心,有關這個部分,我們現正委託工業技術研究院做全面性的調查,因為每一個不同性質、不同size的團體,對於物流倉儲的需求都有不同的要求,所以我們必須要在更精確的瞭解他們真正的需求類別和強度之後,再來規劃如何解決他們物流倉儲的問題。其次是倉儲物流園區說起來算是園區,但並非一定要由政府直接建設園區,我們與部分民間業者是否具有合作的可能性,這也在評估的範圍之內。再者,比較有急迫需要的當然是北部,但其實中部、南部也有這個需求,所以我們這次是做全面性的調查。

李委員德維:其實本席的觀念跟部長真的非常非常類似,因為藝文團體使用倉儲是為了儲存他的道具、服裝等,需要的防潮、防火等條件,嚴格來講其實跟一般的倉儲沒有太大的差異,一般的業者大多都做得到,所以文化部是不是真的要為了喝牛奶就很辛苦的花大筆預算去養牛,本席覺得你們應該再去做一些調查。

李部長永得:這也是未來評估的方向之一。

李委員德維:本席要請教的第二個部分是有關國家漫畫博物館的問題,文化部原本在2015年受臺中市政府邀請合建中臺灣的電影中心,並於2017年10月簽了國家漫畫博物館的合作意向,但是目前這個合作似乎已經破局了,請問部長,未來國家漫畫博物館何去何從?現在有無落址何處、需多少經費的最終規劃?

李部長永得:跟委員報告,之前的計畫已經過去了,我們現在正與臺中市政府重新進行新場址的選址,且已於兩個禮拜以前定案,落腳在臺中帝國糖廠舊址,那邊的環境基本上還不錯,作為展示及閱讀的空間是非常理想的,所以我們在請學者專家共同勘定以後,基本上已經確定在那裡,臺中市政府會跟我們處理後續的相關問題,如果順利的話,我相信明年就可以提出整個計畫向行政院提報。因為我們這個公建計畫之前就已經行政院核定,現在是因為換了一個地方以後要重新修訂計畫,所以要重新送行政院。

李委員德維:據本席看到的資料是帝國糖廠規劃為策展及閱讀空間,典藏空間則放在臺灣歷史博物館,等於是分成兩個部分,文化部有無考量到如此一分為二,對於整體發展是否會有影響?

李部長永得:其實不會有影響,原因有二,第一個是看起來好像是位於不同縣市,但實際距離其實不是很遠;第二個是典藏是非常專業的,且需要比較大的空間,我去參觀過臺灣文學館及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他們的典藏尤其是修復真的是非常專業的部分,而我們的歷史博物館有這個能量可以對此提供支援及協助,所以我認為這樣的規劃應該沒有問題且是相得益彰的。而且在都會裡,最重要的是閱讀跟展示的空間。

李委員德維:謝謝部長,這樣本席就瞭解了。

接下來本席想要請教的是有關國際數位傳播計畫的部分,大家對此都非常關心,文化部明年也為此新增10億元、4年預計達58億元的預算,本席之前曾與鄭麗君部長聊過這個問題,在此,本席還是要跟部長提出建議,那就是大家現在一直在檢討說不論是新聞頻道或其他,目前在臺灣看到的國際新聞跟訊息還是比較少,所以這個國際數位傳播計畫除了對外宣傳之外,是否可以也相對的讓其他國家的訊息進入臺灣,讓臺灣的民眾更加的國際化。請問部長能否對此多所考量?

李部長永得:委員的意思是指國外的媒體進入臺灣?

李委員德維:本席曾與鄭麗君部長聊過,比如固定引用幾個國際重大傳播媒體的新聞,成立一個專業的頻道,也許可以不用將其翻譯成中文口語,但可以在底下標註中文,讓大家都看得懂,這樣一來,國外的訊息就可以每天都流進臺灣,文化部這邊的考量可能是對國際做一些宣傳,那當然很重要,但是如何讓國際的訊息進到臺灣,提升臺灣人的國際化,本席認為這對於臺灣的文化也好、對於臺灣人也好,其實也是非常重要的。

李部長永得:其實目前國際一些重要頻道比如CNN、Bloomberg、BBC、NHK等在臺灣的cable上都可以收看得到,而且好像都是用原音配字幕,甚至包括一些比較紀錄片式的比如Discovery、National Geographic等頻道都有,但基本上這些都是商業在運作,如果將來大家認為需要一些商業價值不高但是有重要性的,我們文化部當然可以協助推廣,對此,我們會來努力。

李委員德維:因為國際數位傳播計畫的確引發了一些爭議,所以本席要請教部長,為何這個計畫要委由中央通訊社辦理?未來這10億元預算會如何分配?怎麼樣判斷它的成效?限於時間,本席無法多說,但還是要給部長一個建議,以中央廣播電臺來講,他們有很多國際語言等各方面的人才,所以本席認為可以請央廣多多提供協助,讓文化部參考。

李部長永得:謝謝李委員的建議,但其實中央社是一個很基本的平臺,他們的專長是在所謂的國際新聞跟媒體,就是文字方面,至於其他內容則需與國內其他業者結合,我們的想法是一個組織國家隊的概念,不會排除到公廣集團相關的一些媒體,未來會有機會共同參與。

李委員德維:這個部分就要請部長多考量。

針對這次預算,本席還有一點建議。那就是文化內容策進院在110年度的員額是150人,可是辦公空間租金高達2,436萬元,相當於一人一年的租金16萬元,這是不是有點高?另外,在法律、會計等專業諮詢及教育訓練費用方面,一年預算也高達1,046萬元,請問部長,這樣合理嗎?這部分是否應再思考一下?又比如鐵道博物館的職員只有7位,但薪資預算編列了817萬元,平均每個人不含獎金的年薪就是116萬元,請問這是如何編列的?

李部長永得:這部分請丁董事長說明。

主席:請文策院丁董事長說明。

丁董事長曉菁:主席、各位委員。租金預算僅是當時的預估,實際上還沒有真正發生,因為目前我們還在文創園區租用辦公室,等正式的辦公室決定之後,估算才會比較準確。另外,有關法律、會計等專業諮詢和教育訓練的費用,我們目前初估是委員剛剛說的1,000多萬元,但這裡面包括教育訓練、專業諮詢、法律以及財顧諮詢,而且我們訂定的是開口合約,當業者有真正需要時才會實際支出。

李委員德維:本席瞭解了,就是說真的運用到他時你們才會付錢。

那鐵道博物館的部分呢?

主席:請國家鐵道博物館籌備處洪主任說明。

洪主任致文:主席、各位委員。因為去年編列預算時,我們的編制表尚未核定通過,所以當時是以我們的編制內未來聘用的最高薪資去估算,比如我們的助理研究員最高薪資是9萬9,000元,可是未來會依照實際受聘者的資歷給付,所以屆時也許只會給付初階薪資。

李委員德維:也就是要視實際聘用狀況而定?

洪主任致文:對。

李委員德維:最後要請教部長的是,文化部網站於26日宣布國父紀念館梁館長將接任國美館館長,傳藝中心副主任王蘭生則接任國父紀念館館長,但卻未公布由國父紀念館的研究員鄒求強先生升任傳藝中心副主任,有人對鄒求強先生未擔任過副組長、組長、主秘就直接升任副主任是否會影響到文化部這些單位的士氣,對於其他人是否公平一事提出質疑,請問部長是否認識這位鄒副主任?可以說明一下他的專長或是學歷嗎?

李部長永得:首先要跟委員報告的是,副主任的人事目前尚未公布,包括我們文資局有一位主任秘書升任副局長亦然。其實我並不認識鄒先生,基本上我們用人也是要經過多方面打聽的。鄒求強先生其實是11職等,但是只擔任10職等的工作,我們也有去瞭解到底原因為何,這中間其實是有一段過程的,而我們用人的首要條件就是能力夠不夠、資歷夠不夠以及品德好不好,我認為品德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所以根據我打聽到的並做綜合考量後,我們認為他是一個適當的人選。

李委員德維:外面有傳言說他是經前委員段宜康推薦的,雖然人事調動是部長的權責,但是本席認為您剛才說的品德這些最重要,至於政治則希望能夠放到後面去。

李部長永得:好的,沒有問題。

主席:接下來請萬委員美玲發言。

萬委員美玲:(9時57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聽說有人檢舉教育廣播電臺轉播法廣新聞節目是「揚中貶台」、「親中批美」,吹捧中國領導人等等,因為這樣的檢舉或是這樣的傳言,該節目於19日遭教育廣播電臺停播,請問部長對於法廣被教育電臺停播這件事的看法為何?由於這個合約是央廣與法廣簽訂的,是不是在接到這個檢舉後,央廣有一些看法和態度而影響導致這個停播?又或者是部長上任後對這件事有自己的想法因此下了一些指導棋?可否請部長就此簡短說明一下。

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李部長永得: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對這件事,我們完全尊重專業治理,……

萬委員美玲:請問部長尊重的是誰?

李部長永得:尊重的對象包括教育電臺還有央廣,不過其實我也不清楚這中間的過程和過去是如何處理的,這部分可請路董事長說明。

主席:請中央廣播電臺路董事長說明。

路董事長平:主席、各位委員。這樣的簽約過程應該是發生在多年前,在經過上次這個小小的事端之後,目前已經復播了。

萬委員美玲:請教所謂「小小的事端」所指為何?

路董事長平:就是當時應該是輿論上對教育廣播電臺的播出內容引用法廣部分……

萬委員美玲:哪裡的輿論?請問您從哪裡看到或聽到這個輿論?輿論講的是什麼?

路董事長平:因為央廣並沒有參與教育廣播電臺與法廣這個節目播出的過程,所以應該是看到媒體上的報導。

萬委員美玲:意思是您看到的是媒體上寫的?

路董事長平:應該是這樣。

萬委員美玲:您看到之後有去查證嗎?有去做過瞭解嗎?

路董事長平:是否可請總臺長說明?

萬委員美玲:不好意思,本席想請董事長答復。您有去做瞭解嗎?

路董事長平:委員所說的「瞭解」是指?

萬委員美玲:您聽到什麼樣的輿論?有去瞭解這個輿論是不是真實?對於我們的廣播電臺播出這些有無對臺灣造成什麼樣的影響?或者是有無違法之處還是造成什麼具體爭議需要去解決?

路董事長平:我們後來應該是有跟教育廣播電臺聯絡,認為這樣的內容是由教育廣播電臺作出決定,……

萬委員美玲:聽到路董事長今天這樣的回覆,本席覺得非常遺憾!我們在對教育部提出質詢時,教育部表示教育廣播電臺之所以會停播可能跟央廣有很大的關係,是經過你們雙方討論之後認為有停播的必要,可是今天在這裡,您又提不出一個停播的必要性,甚至於您的回答是說,你只是聽說、你只是看媒體、看報紙、看新聞等等,本席覺得就這樣把和我們有簽約的國際法廣給片面的停播,這是相當不尊重的作法,這不管是對我們的媒體或是臺灣的民主自由都是很大的傷害,本席希望這件事情要深刻的來做檢討。剛才你也說到,據我們了解……

路董事長平:委員,你是從哪裡聽說是……

萬委員美玲:據我們了解,剛才你也證實了,從19日無預警的停播之後,26日央廣就有和法廣及教育電臺溝通,溝通完畢之後,26日晚上是不是就悄悄的復播了?

路董事長平:第一個,我想要請問委員,你是從哪裡聽說……

萬委員美玲:對不起!主席,請先把我的時間給暫停一下。

路董事長平:你是從哪裡聽說央廣有干涉這件事情或是有參與這件事情?

萬委員美玲:請主席制止一下,請你暫停好嗎?請先把我的時間暫停。

主席:請你針對委員的提問來回答。

路董事長平:是,第一個……

萬委員美玲:對不起!稍等一下,我覺得我的質詢要先暫停一下,你可以這樣來反質詢我嗎?你答不出來的事情你就可以來反質詢嗎?

主席:好,萬委員,主席已經請他針對你所質詢的問題直接的來回答,好不好?我們就繼續,謝謝。

萬委員美玲:請路董事長先下去,請文化部部長。李部長,如果央廣董事長不懂得如何備詢,你得好好教教他,他不懂得如何備詢也就算了,他藐視與不尊重也就算了,但是本席覺得他對於他自己的專業,尤其是在這件事情上的處理,還有看到他現在這種嘻笑、不尊重的態度,本席覺得這真的是非常的不可取,其實這件事情在國際上已經是個大笑話了,你不妨回頭看一下他現在的態度和表情,本席看了真的覺得非常的心寒,因為這不是件小事情,你片面的把已經簽約的法廣節目給停播掉,而原因僅僅是因為我聽說、輿論這麼講,本席覺得這太糟糕了、真的太糟糕了。部長,這件事情你沒有參與,其實這也是錯的,你應該要嚴正的去了解一下這個來龍去脈到底是為什麼?不能聽風是雨就做出這麼重大的決策,本席請教一下,現在又復播是代表之前輿論說的都是假的嗎?部長。

李部長永得:跟委員報告,其實我也很為難,如果我深入的去調查,那媒體又會說我的手又伸到媒體了,基本上我的態度就是,媒體的管理與製播我完全都尊重專業,中間有任何……

萬委員美玲:很好,部長,這就是我們今天的結論,本席希望你要尊重媒體的自由和專業,但是檢舉是不是應該要去查證?對於所謂的輿論,但是又講不出它的來源是哪裡,本席覺得你們回去後應該要針對這件事情來做一個檢討。另外,路董事長今天的態度和處理事情的過程,你可能要給我們一份報告,好不好?

李部長永得:好,可以,我會請央廣寫一份過程的報告。

萬委員美玲:好,謝謝!董事長請回。接下來請國父紀念館梁館長上來。部長,國美館的事情鬧得沸沸揚揚的,10月12日有很多委員關心這件事情,當時你也承諾給你2個禮拜的時間你會來把它調查清楚,然後再來跟大家說明,不過前天、就是26日的時候,國美館林志明館長已經用申請借調期滿,所以獲准於26日去職,現在2個禮拜到了,針對這個事件,到底你們現在查的情況是怎麼樣?

李部長永得:我們初步的調查報告已經出來了,簡單的跟委員報告,有關大家所關切的他花了140萬元來買一套沙發這件事情,其實我們關心的是在這個過程裡,他有沒有按照採購法來進行?第二個是這裡面有沒有所謂夫人干預的問題?我們查證的結果,這兩者都沒有,所以這部分可能是外界有不同的意見或是觀感的問題。但是這裡面有2個問題我們認為館長也應該要負起一些責任,第一個,有關楊三郎的畫被修復錯誤這件事情,我們有請政風去瞭解這整個招標過程,其實這裡面也一切都合法,但是有一部分的行政措施有不當之處、有瑕疵,所以我們要求國美館要做行政上的檢討。

第三個重點,宿舍的整修的確有很多證據顯示館長的太太彭女士有非常直接的介入,我們認為這件事情也是管理不當,所以我們會請國美館、因為館長已經回去學校了,所以按照相關的人事規章,這件事情會移送給他回去的那個學校去做處理,大概是這樣的情況。

萬委員美玲:部長,其實國美館這件事情有非常多項的爭議,你剛才後面所提到的這個部分,不管是現在大家所指責的夫人有不當的作為,但是你剛才前面卻說夫人沒有干政,只是後面的確有一些什麼樣的爭議瑕疵,本席覺得這樣的說法會讓人家覺得雷聲大、雨點小。

李部長永得:不是雷聲大、雨點小,這可能是各界的誤解,因為這有分好幾件事情,夫人絕對是有干預,但是他沒有干預沙發採購這件事情,因為我們尚未發現有干預的事實,包括我們有去查訪當時的評審委員、甚至是廠商,其實他們我們都有去查訪過,這部分的確尚未發現他有干預。但是宿舍整修裝潢相關的規定,他的確是有做相當明顯的干預。

萬委員美玲:好,部長,其實國美館館長這個職務非常的重要,在他借調過來的這段時間、其實他剛來的時候,我們對他也有很大的期待,但是後面卻發生這麼多不名譽的事情,如果我們在查證的過程中,讓外界認為這件事情是雷聲大、雨點小,現在他又因為借調期滿獲准回去學校,所以我們就把這件事情給移交出去了,它就跟文化部沒有關係了,如果你們是這樣處理,那大家相對就會比較失望,所以本席希望你們可以將詳細的調查報告送來讓我們看,讓我們看你們到底是怎麼下這個結論的,這是第一個。

第二件事情,既然他現在已經離開了,本席知道新發布的消息是將由國父紀念館現任的梁永斐館長來接任,他要在這麼多爭議後來接任這個位置,本席相信你對梁館長也是有一定的期許,不知道梁館長對於接這個位置自己有沒有什麼期許?請梁館長回答一下。

主席:請國父紀念館梁館長說明。

梁館長永斐:主席、各位委員。我是藝術家,藝術家的對話和磁場我最知道,所以我要來為全臺灣的藝術家服務,這是我工作三十幾年來第一次離開臺北縣市,所以我要立足臺中、深耕臺灣和展望國際,然後在我們部長的歷史感、價值感和國際感,還有引領創造力的時候,一起來改造裡面的部分策略,我們要將可以調整的法令都調整,然後做好親民便民的服務工作。

萬委員美玲:好,謝謝館長,我們對你有很大的期待,但是有一點本席要拜託你與提醒你,因為現任國美館館長這個事件,館內一直瀰漫著要找出誰是吹哨者,本席覺得這對整個團隊和同仁都有一些需要修復的地方,請館長上任後要特別注意這一點,若你想要有一個向心力很強的團隊,你就要把過去要找出誰是吹哨者的這個陰影給去除掉,這樣你才能帶領國美館好好的往前走,好不好?

梁館長永斐:好,謝謝委員,我會打造好心情、好工作的好團隊。

萬委員美玲:好,謝謝。部長,最後本席要請教你一個小問題,傳藝中心新任的副主任目前暫定是鄒求強先生,對不對?

李部長永得:對。

萬委員美玲:但是你剛才回答我們委員時說他是11職等的嗎?

李部長永得:是的。

萬委員美玲:你確定嗎?

李部長永得:是的,我查過。

萬委員美玲:但是我們有看到一個文,我們很確定他是10職等的。

李部長永得:他是做10職等的工作,簡單的講就是他過去是被打壓的。

萬委員美玲:他過去是被打壓的?

李部長永得:是的。

萬委員美玲:他過去被誰打壓?

李部長永得:我不知道。

萬委員美玲:你剛才說他過去被打壓,那是誰打壓他的?

李部長永得:我不知道,因為他實際的職等是11職等,但是他做的職務卻是10職等的,而且還做了相當長一段時間。

萬委員美玲:這樣不可以啊!如果他過去都是11職等卻委屈的在做10職等的工作,所以他過去長期的被打壓,所以部長你現在上來之後是要替他平反是不是?

李部長永得:我不是要替他平反,因為他是11職等的,所以他有這個資格,如果他做10職等的工作,職階也只有10職等,我也不太可能讓他直接跳到12職等。我已經打聽過很多,包括他現在的同事和以前的同事,甚至是社會各界有認識他的人,因為我覺得,不管是傳藝中心或是文資局都是資源相當多且複雜的單位,所以需要有能力的人。

萬委員美玲:部長,其實本席只是要給你一個機會來做說明,要不然外界會覺得一個10職等的研究員,然後你一上來馬上就把他提升為12職等的副主任,這樣大家會以為你有自己的人馬,對不對?

李部長永得:不是,我跟他不認識,我先聲明,我跟他完全不認識。

萬委員美玲:你純粹就是因為正義感要替他反平?

李部長永得:也不是因為正義感,因為我們處理人事也不能光憑正義感,還是要適才適所。

主席:好,時間到了。

萬委員美玲:好,希望你要加油,好不好?謝謝!

李部長永得:謝謝萬委員。

主席:請林委員奕華發言。

林委員奕華:(10時12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因為今天是文化部的預算報告和相關的質詢,所以本席想要請問一下,今年上半年因為疫情的關係,所以我們有很多的活動或是展演都延期或暫停,而文化部的報告也有提到民國109年原本是編列194億元的預算,但是到9月底累計支用數是123億元,執行率是87.2%,意思就是還有70億8,000萬元左右沒有用掉,所以今年的執行率到現在就是這樣的情況。本席看了一下你們明年度的編列,你們民國110年是編列一百一十八億餘元,這個金額跟今年相比差不多,只少了三千多萬元,但是大家應該還記得,因為你們今年告訴我們,所以你們後來移緩濟急是用了多少錢?今年移緩濟急我們大概是移掉了多少億元?

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李部長永得:主席、各位委員。移緩濟急應該是七億多元,是不是?

林委員奕華:因為據本席所知道的,光是鄭前部長的部分,本席印象中就有5億元。當時本席質詢鄭部長的時候,他原本是說4億元,但是後來是5億元,所以本席現在要確定到你的部分,今年整個移緩濟急你是移了多少錢去紓困?

李部長永得:當時是訂7億元。

林委員奕華:所以是7億元?

李部長永得:對。

林委員奕華:所以今年就移了7億元?

李部長永得:對。

林委員奕華:本席要問這個的原因是,那你要怎麼確定明年一定用得完?因為現在全球疫情很不樂觀,以今年來講,我們就移緩濟急了7億元,到現在執行率也只有87.2%,還有70億8,000萬元左右沒有用完,那你明年怎麼會有把握?因為現在全球的疫情狀況,本席那天還有問中研院,結果院長估計搞不好還要2到3年,因為不管是臺灣或是全球,現在不管是疫苗的發展或是種種的狀況都不如大家預期中的樂觀,所以如果以這樣來講的話,你明年要怎麼預期?雖然這個錢少了三千多萬元,但是你有把握明年可以用完嗎?

李部長永得:跟委員報告,這裡面大概分成兩大類,一個是硬體的部分,坦白講,這也不完全是因為疫情的關係,譬如:有一些歷史建築或是文資需要的時間比較長,所以這部分的執行率的確……

林委員奕華:所以有一些是因為碰到行政流程上的困難?

李部長永得:對,所以我們現在正積極的在緊盯所有不同的場館。

林委員奕華:那你預期你們到年底的執行率會是多少?

李部長永得:行政院給我們的要求是95%。

林委員奕華:本席先問一下,你有沒有看到文策院的預算執行率?其實本席是很支持文策院的,但是本席看到他們的執行率後,哇!你知道文策院今年的執行率是多少嗎?到9月為止,你知道嗎?先不要打pass,本席要請部長回答。

李部長永得:可不可以請……

林委員奕華:不行,部長要自己回答,這代表你沒有掌握狀況,你能夠告訴本席文策院到9月為止的執行率是多少嗎?

李部長永得:整個預算執行率是嗎?

林委員奕華:對。

李部長永得:跟委員坦白報告,我知道他們的執行率不是很理想,但是要我精確的講是多少,這個我不知道。

林委員奕華:那本席告訴你,你可能也會覺得這個數字很可怕,20%,所以你說你不知道,本席也覺得很訝異。

李部長永得:請丁董事長說明。

林委員奕華:你也知道很低,但是你不知道低到只有20%。文策院的執行率只有20%,而且在這20%、二億多元的支出裡面還有1億5,000萬元是補助案,這是原來影視音局的,我們把它挪過來,所以這一億五千多萬元都是獎補助。你們編列11億元,但現在只支出二億多元,執行率只有20%,而且裡面的1億5,000萬元還都是獎補助。本席必須要幫文策院講話,這是因為疫情的關係,所以現在有些內容他們還無法執行,但是本席要請問的是,如果明年還是持續這樣的話,那你覺得我們的內容要不要做一些調整?因為你們明年還是編列這麼多錢,那你們的預算的內容要不要在分配上做變化?

李部長永得:這個問題我請丁董事長來跟委員說明。

林委員奕華:部長,本席還是覺得,對於文策院的預算執行率只有20%這件事情你並沒有有所掌握,本席必須要對部長您表示一些關切,因為你沒有關注這整個預算執行的狀況,所以本席覺得95%這個目標你應該是達不了標了,因為這是身為一個首長你應該要關心的地方。

李部長永得:好,第一個,我會改進。第二個,其實我們對於行政法人、為什麼我們要成立行政法人?因為我們要尊重它的專業治理。

林委員奕華:但是這個預算是公務預算,還是要講執行率,你不能因為這樣就不要求執行率,這樣是不行的,因為它又不是什麼基金會之類的。

李部長永得:好,這個我以後會加強。

林委員奕華:好,請丁董事長先回答一下,你認為我們可以怎麼樣來做調整?

主席:請文策院丁董事長說明。

丁董事長曉菁: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關心,我們的執行率有兩大塊,一塊是本預算、一塊是專案預算,專案預算今年因為疫情的關係,所以我們做了很多工作上的調整,事實上我們已經有在應變了,包括實體的國際展會無法實體的執行,我們全部都要線上化,線上化後,不管將來疫情是緊急或舒緩,我們都可以線上、線下同時的來開展。另一方面,在疫情的過程中,臺灣是全世界唯一還可以正常進行內容產製的,所以我們把原有的海外相關布局計畫都轉移成內容的加速開發、以及國際合製的架構助攻,所以整體來說,我們今年的專案預算執行率要達95%以上是沒有問題的,甚至還可以以100%為目標。但是本預算的部分,我們會以專案內容開發的架構和專戶,以及未來的國際合製架構來助攻國內的產製能量,我們希望能夠在出海之前,就把產製量、產業化、國際化先準備好,這是我們今年因為疫情所緊急應變……

林委員奕華:可是到目前為止,9月底前未達70%的計畫名稱、就文策院的內容來看還滿多的,所以本席要具體的詢問,因為本席看了一下,你們今年獎補助的部分只有2億元,目前已使用一億五千多萬元,可是我們有最高500萬元的限制,目前送件數有357件,但是你們只核定50件,所以本席的意思是,如果今天有些計畫有執行上的困難,那我們有沒有想過明年?第一個,因為本席覺得只核定50件的話,本席必須要說,其實這一年我接到滿多的投訴,對於文策院在相關、因為我們沒有分領域,之前影視音還有分,但是我們現在只有分內容開發跟旗艦計畫,只有這個分法,所以這跟以前有所變化,因此我們也接到一些投訴,357件你們只有核定50件,這真的比國家考試還要難,因為你們的核定率只有14%。

丁董事長曉菁:向委員說明,今年因為疫情的關係,補助上我們確實是有加碼,其實這次的計畫是文化部移交給文策院的4年計畫,今年已經是第4年了,第4年原來只有第一波,以往部裡面在執行的時候,每年大概都只有補助30個案子,但是現在因為疫情,所以我們希望大家……

林委員奕華:但是本席覺得還是很少。

丁董事長曉菁:所以我們有加碼第二波。

林委員奕華:再來,如果我們要打造國家隊,那你們的上限最高只有補助500萬元,其實我覺得這都是可以思考的問題,500萬元要打國家隊、打國際盃,我必須說難度還是很高,所以我只是很誠摯的說,如果明年我們疫情狀況還是這樣,文策院在這樣的預算裡面,我覺得是可以有一些比較彈性的做法,第一個是補助一個案件的數字,然後還有案件量,當然你可以從30件變成50件,但我有說過,你可能因為沒有分類,所以變成補助上的不公平,並沒有讓各種領域上有一樣的發展,反正我還有一些檢討的意見,之後再另外找時間說,畢竟這需要花一些時間,總之,以上是我建議明年可以調整的部分,好不好?

再來就是5G計畫,這部分我們也很期待,據了解,你們有一個5G內容力技術力跨域創新生態系計畫,分5年編列,我再請問部長一下,你有沒有看過這個連續型預算的內容?

李部長永得:委員是說「連續型」?

林委員奕華:它是一個5年的計畫,連續5年要申請的。

李部長永得:關於未來的5G,我們主要是分兩大方向,一個是針對現在一些文化場館本身的設計上,將其提升為可以使用5G的場所;第二個,這才是最大的部分,其實5G未來最需要的只有兩個東西,一個是資安,另一個是節目。

林委員奕華:這跟你們寫的不一樣,你們寫的是迎接5G時代,以文化內容帶動軟硬體整合、形塑前瞻內容創新服務數位應用、加速產業數位轉型升級、增進附加價值、提高國家競爭力。這個是你們寫的計畫,但是我要問的是,你知道5年下來總共的金額是多少錢嗎?

李部長永得:有多少錢……

林委員奕華:共有3.6億元,部長真的要對預算有多一點瞭解,今天不是進行預算質詢嗎?結果發現你都答不出來,這樣真的不行!這5年當中,關於你們的年度目標跟預期關鍵成果,請告訴我有什麼不同?5年的年度目標有什麼不一樣?每年的目標有沒有不一樣?預期關鍵成果有沒有不一樣?有沒有?這麼重要的5G計畫我很期待,因為很跟得上國際進步的腳步,但調了你們的東西來看,結果年度目標的部分,請告訴我,是否又是複製貼上?看起來又是複製貼上,這樣就要拿3.6億元啊?我真的覺得文化部太容易拿到錢了,前面那個部分我就講過,第二預備金7,000多萬元也是亂寫就可以拿到,現在這個3.6億元,年度目標每年都寫得一模一樣,除了第3點之外,但是我覺得這是文字遊戲,反正第一年、第二年跟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內容、意思也一樣,此外,預期關鍵成果也幾乎都一樣,只是數字有一點改變,我真的覺得文化部真的太好拿到錢了,所以真的要好好把關,然後我關心的空總……

李部長永得:這個5G……

林委員奕華:到現在你們一毛錢都不給,可能是因為你想做的很容易就拿到錢,計畫都不用好好寫,但不想做的人家就一毛錢都拿不到。

李部長永得:這樣講也不太公平。

林委員奕華:但就是這樣啊!

李部長永得:若要向科技部、科辦提出科技計畫,則政府有要求一次要提4年或5年的計畫,所以是有這樣一個規定。

林委員奕華:但你要把這4年、5年的計畫寫好啊!像這個部分還是文化部核定過的,雖然整個計畫還在進行中,但是這個計畫本身的內容是文化部核定的,我就覺得又來了,這麼容易拿到錢然後又是複製貼上,我真的拜託一下,不要以為我們立法委員都不做功課,文化部有這麼多預算,我們一定要好好的審查,所以我希望這個部分,拜託給我好好的調整,或是給我們好好地說明,要不然我真的不知道為什麼要給你3.6億元,一個好的計畫我們願意支持,但是不要這樣來應付立法委員的審查,這是一個我非常、非常要求的地方,可以嗎?部長可以做到嗎?要不然到時候我全部都有意見。

李部長永得:好。謝謝。

主席:相關補充資料請再送給委員參考。

請張廖委員萬堅發言。我們在高虹安委員發言之後,先休息5分鐘。

張廖委員萬堅:(10時26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是要審預算,所以我們現在來談預算,部長是5月20日上任,坦白說,其實我們委員會對文化部的預算都非常支持,所以在去年5月文化基本法三讀的時候,我們通過了一個跨黨派的附帶決議,當時簽署的跨黨派委員,現在還有三個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一個是吳思瑤委員,一個是本席,一個是黃國書委員,我們都是執政黨的委員,當時本來國民黨蔣乃辛委員有提到要不要明定,即因為是文化基本法,為了保障文化預算在中央政府總預算的比例,所以當時想要定一個2%的比例,而鄭部長表示他已經很認真在爭取了,所以文化預算一直在成長,可是我們看了明年度的預算,因為你5月20日才上任,而預算8月底編完送來時,我們就有委員問到預算減少的問題,且從你的施政報告看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的文化支出,其實也是減少的,且文化支出減少的比例大概有6%,即你的報告提到,110年有265.4億元,占中央政府總預算1.23%,比今年少了19.3億元,也就是少了6.8%;我們看到文化部主管的公務預算中,109年有194.28億元,110年剩下183.1億元,這當中還有前瞻預算,但在前瞻預算上你們爭取的金額就少了相當多,這是非常可惜的,因為前瞻預算是特別預算,但要文化部在一般公務預算裡一下子增加很多預算是很困難的,所以很多的專案、很多的想法,其實可以透過計畫的方式在前瞻預算裡得到支持。其實這幾年我們可以看到是有一些成果出來,但很可惜的是,為什麼我們大家跨黨派支持文化預算逐年成長這樣一個決議在文化基本法通過1年之後,馬上就被打破,對此,部長有什麼回應?

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李部長永得: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支持跟關心,其實關於預算的多寡,假如預算越多,當然可以做更多的事情,但是我想說明一下,為什麼公務預算今年會比去年少……

張廖委員萬堅:我知道你說的公建計畫減少了。

李部長永得:對,公建計畫停了,而且其實有很大一筆是在公建計畫上。

張廖委員萬堅:但是其實還有很多的公建計畫也應該去爭取。

李部長永得:對,否則後續就會接不上來,比如說空總、漫畫博物館,甚至還有很多場館要提升,其後續計畫在時程上沒有接上來,包括國家電影圖書館54億元的部分。

張廖委員萬堅:我都知道。

李部長永得:所以後續都沒有接上來,這是第一個;第二個,其實也必須認真去討論我們本身在執行上的問題。

張廖委員萬堅:執行率的問題。

李部長永得:對,因為每次我們在跟主計總處argue這個東西時,他總是一句話就打槍回來,即我們的執行率這麼低,而且明年還有那麼多錢要執行,今年給我們那麼多錢,屆時執行時可能更有問題了。這個說法我們也可以接受,所以我們自己要去提升我們的執行效率。

第三個,其實有些東西在方向上,比如說5G計畫,剛剛林委員有問到,其實那個金額都太少了,他還說很多,為什麼太少呢?因為5G最重要的東西不是場域,場域只是其中一部分而已,其實最重要的是節目,就是文化內容的節目,這個部分需要花很多錢來支持民間業者去產製,而且這不只牽涉到節目內容生產的問題,還牽涉到文化主權的問題……

張廖委員萬堅:太好了!

李部長永得:我們不能在十線道的無線網路高速公路,結果跑的東西全部都是外國人的東西,所以我們應該大部分都來論述這個東西,去跟相關單位來爭取經費。

張廖委員萬堅:你講的就是我接下來要問的,就是這3個原因,造成你們明年度的預算減少了。再來,上個月底金馬獎公布入圍名單了,其實最近有一部電影、國片,它是一部劇情片,是很難得的一部片,部長知道是哪一片嗎?我要看你關不關心國片!

李部長永得:刻在你心底的名字?

張廖委員萬堅:對,你知道票房已經破8,000萬元,也入圍了金馬獎……

李部長永得:對,我有跟導演通過電話,我也跟他表示恭喜。

張廖委員萬堅:所以現在大家開始討論國片,今年對國片有所謂的天時、地利、人和,雖然受疫情影響,好萊塢大片不來,而且我們以前在院線的排片率都很低,甚至10%都不到,今年我們這些國片,透過輔導金、透過投融資的協助、協拍等等各方面的措施,其實國片是可以好好來做的。

部長剛才提到內容製作的問題,就我們所有上映的國片,不管是大賣的或者是這個正在製作的國片,其實有3成以上是透過輔導金,我們一年院線排片大概七、八百部,其實國片占不到1成,平均是8%到9%,其中超過三分之一、大概3成以上是透過國片輔導金的挹注,他們才有辦法成片。也因為輔導金,所以國片的表現非常亮眼,以2018年國片十大賣座電影為例,裡面有5部賣座的就是有得到輔導金的影片;在當年的國際影展中,有18部臺灣電影入圍各種獎項,其中有15部有得到國片輔導金,甚至連今年,像我們剛才提到的「刻在你心底的名字」,這部電影從9月底上映到現在不到1個月的時間,票房累計8,000萬元,這不是那種很多市場因素、商業因素湊在一起的片子,它完全是一個劇情片,而這次的疫情讓國片有機會被重視,照理文化部應該是打鐵趁熱,對不對?

李部長永得:是。

張廖委員萬堅:部長最近有沒有機會去看電影?

李部長永得:前一陣子比較有去看,最近因為工作忙就比較困難了。

張廖委員萬堅:我覺得你應該要去看。

李部長永得:好。

張廖委員萬堅:金馬獎也快要頒獎了。另外,我們來看看這些影片,其實都是來自國片輔導金,關於國片輔導金,105年有4.43億元、106年5.53億元、107年5.3億元、108年6.06億元,到今(109)年都還有6.19億元,但為什麼明年突然少了1億元呢?如果剛好天時、地利、人和,且疫情造成大片不來、洋片不來,我們先不談美國這種很強勢的好萊塢影片,像韓國、日本、新加坡這些國家,其實他們本身跟我們一樣面臨這樣的環境,可是他們本土的片子至少都還占市場的20%到30%,反觀臺灣卻占不到1成,也是因為疫情的關係,我剛好有機會看到一些臺灣拍得很好的電視劇跟電影,因為我有好一陣子沒有看電影了,但看了後真的很感動,他們拍得非常好,而這些幾乎都是要靠你們的輔導金來協助他們,讓他們把好的內容產製出來,然後上了院線片之後不僅獲得好評,甚至在國際影展中被肯定,所以我覺得這是臺灣國片的一個機會,但為何金額上會減少?

李部長永得:我請影視局徐局長代為說明。

主席:請文化部影視局徐局長說明。

徐局長宜君: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關於110年的5.19億元,其實電影輔導金的預算跟前年度是一模一樣的,因為從108年開始,其實我們的電影輔導金就是編3.5億元,所以這塊預算並沒有減少,就是對輔導金……

張廖委員萬堅:什麼項目少了1億元?

徐局長宜君:剛剛部長在報告時有提到,有一些中程計畫結束了,就是文化部的全球布局行動方案,它是一個整體的4年計畫,而該計畫結束了;另外一個是配合國家電影中心的成立,所以原來由國影中心執行的業務,我們就直接把相關預算撥補到國影中心,然後就從影視局這邊減列;另外一塊是一個特效的計畫,這是科技計畫,剛好到109年度屆期,事實上我們減列的是關於那整個計畫期程結束的部分,所以我們在國片的支持上,就是輔導金的部分並沒有減少。

張廖委員萬堅:可是我不滿意,照理說那些減少的部分,我覺得可以增加、可以鼓勵啊!為什麼這樣說?其實每部電影即使得到了國片輔導金,因為現在是採雙軌制,對不對?除了輔導金之外,還有一個是投融資,過去已經行之多年,投融資有兩個管道,一個就是民間媒合、民間投資的基金,另外一個就是文策院或是文化部所掌握的國發基金,對不對?我們來看這個雙軌制,圖片上的數據就是每年獲輔導金補助件數,像去年就是27件,所以每年上映的七、八十部中,大概三分之一是有得到國片輔導金的,可是文策院從去年成立到現在,其實我的態度跟之前的委員不太一樣,我是站在鼓勵的角度,因為我覺得文策院剛成立,有很多法令、政策的媒合,加上整個環境必須去熟悉,還有人脈的建立等等,當然沒有辦法一下子看出成效跟執行率,可是我們來看看雙軌制中行之有年的投融資制度,像核貸件數部分,從去年4月到今年9月屬於電影產業的也只有14件,你的三支箭裡面,包括文化創意產業優惠貸款,共輔導10案通過;文化創意產業的利息補貼,共3案核定通過;合約與著作權質押貸款,共1案審議通過。我不瞭解的是,既然已經認為是值得補助的才會拿到國片輔導金,但每年只有20幾片,而且在殺青之前其實輔導金也只會給6成。據了解,國片的平均拍片成本,小部的約3,000萬元、中部的約5,000萬元,大部的約8,000萬元,像今年、去年一部片最多補助1,200萬元,而且到殺青前只會拿到6成,如果依上述的3,000萬元、5,000萬元、8,000萬元來算,坦白說,這些拍片的導演或製作人是很欠缺資金的,他們必須四處籌錢,像我是唸傳播系的,我還有同學因為這樣去抵押,甚至到現在還沒結婚,每次看到他我就覺得很難過,雖然我在這個委員會,但我們如何把那個投融資環境做好,既然國片輔導金每年有二、三十部國片可以獲得,即政府都補助了,可是他們取得融資好像還是有困難,因為一年多的時間內才核貸14件,這是不是政策上的矛盾?

李部長永得:委員不只是很關心,而且非常的內行,所以將來輔導金的部分,第一個,不會少於往年;第二個,我們將來會加強投資的部分;另外融資的部分,其實我們現在也請文策院跟信保基金去成立一個專門為文化事業、文化產業融資的機制,屆時總金額大概可以做到20億元左右。

張廖委員萬堅:電影需要資金,但連文化部自己掌握的國發基金部分,記得鄭部長在兩年多前就說要啟動投資引擎,要點亮文化內容,開始要來積極媒合,可是你看看右邊那個表格,107年度國發基金框了100億元,加上107年說要啟動、重整這個產業的生態,要讓資金挹注,要讓拍攝電影的動能能夠提高,可是107年國發基金累積投資的金額只有9.8億元,然後自開始啟動到今(109)年第二季為止,投資金額只有10.24億元,即增加了0.44億元、4,400萬元,表示你們認定的優良國片且已經取得輔導金的,也拿不到國發基金的挹注,然後在民間投資的部分,他也得不到資金,去年文策院成立之後,就應該要去瞭解這些電影人拍片的時候,取得這些投融資時的障礙在哪裡,為什麼這些在我們預算的說明裡面找不到。此外,現在文策院要排除的、要協助的,即我們成立了一個仲介機構,就是幫政府、民間和他們來做媒合,所以有沒有辦法積極打破這個障礙?否則我們匡了100億元沒用啊!兩年前說要開始啟動並剷除這些障礙,也增加了0.44億元,但這比我們的輔導金還要少了很多、很多。

李部長永得:我已經請文策院就這方面做全面檢討,因為我也認為過去的投資太過保守,自己綁住自己很多,一些……

張廖委員萬堅:部長,你聽得懂我的意思嗎?

李部長永得:完全瞭解,完全瞭解。

張廖委員萬堅:我們審查輔導金已經給了二十多片,這二十多片也欠資金,然後國發基金或民間投資這種雙軌的,要有其中的一軌,就是從這兩個途徑讓他取得投融資,結果只有14部拿到,換句話說,文化部已經審查補助通過的這25部裡面,由我們協助它取得投融資的,有一半都拿不到。請董事長說明。

主席:請文策院丁董事長說明。

丁董事長曉菁: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理解我們能夠對接國發投資的現有內容產業有一些障礙,所以我們有新的機制協助大家多元資金媒合,包括下個月我們要做的內容交易會,就是從大家所有開發中WIP正在進行中需要資金的,國外的買家已經有一百多位……

張廖委員萬堅:董事長你知道我剛才講的意思嗎?

丁董事長曉菁:我理解,剛剛提到借錢跟拿到輔導金的差異,是因為輔導金業者會比較踴躍,因為借錢要還,所以如果他真的有周轉需要,大致上會透過我們的服務,因為有輔導金的補助合約,他一定拿得到……

張廖委員萬堅:我是相信他們都需要周轉。

丁董事長曉菁:他一定拿得到,如果有個別需要特別協助的,歡迎可以對接我們的服務。

張廖委員萬堅:好,謝謝!我想我們審查預算時,再好好來探討這些問題,我也要跟部長講,文化預算真的是不能退讓,我們會繼續支持,而我今天質詢的目的也在這裡,其實預算變化的調整,是可以框住那個預算去執行更多的文化預算。謝謝!

李部長永得:謝謝張廖委員。

主席:部長很久沒有看電影,我們11月6日有包場要看「無聲」,我有包場,也有邀請委員一起,所以歡迎部長一起來。

現在請高委員虹安發言。

高委員虹安:(10時43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我們審查文化部110年預算,本席先提出一個在你們預算書裡看到的問題。在文化數據智能分析與決策輔助計畫部分,首先要肯定文化部,文化部包含文策院,一直以來在這個會期都跟本席在科技跟文化的結合上,有相當多的討論,這一點是值得肯定的,但我看到這個計畫內容,其實會有第一個擔心,因為裡面寫到我們要建立全國藝文大數據,裡面的內容包含民眾在這些藝文活動場地的消費行為,還有觀賞行為,然後收集這些資料進行關聯分析,另外又提到在觀眾資料的取得上,會跟電信業者購買去識別化資料,還有由內政部、觀光局跟財稅單位協助取得,在這種情況下,我當然能夠理解大數據收集的背後,對於不管是政策或藝文業者,他們都有可能在未來有很多可以運作的地方,但如果把這樣的大數據勾稽時,其實民眾生活的軌跡和參與的消費行為,都會在這個資料庫裡一覽無遺,在此本席想先請教部長,這個部分的資訊安全、個資保護,還有去識別化的過程,你們是不是有掌握未來在這個計畫裡,要如何保護民眾的個資安全?

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李部長永得:主席、各位委員。謝謝高委員的關心,的確社會上會有這種疑慮,不過我們在執行這個計畫時,會非常重視這方面的安全性,尤其是隱私權的保障,所以要如何去識別化,加強、加密的措施……

高委員虹安:不好意思,是去識別化,就是資料收集回來後,不能對應,比如剛剛如果對應回去,可能發現張廖萬堅委員很愛看國片,高虹安委員很愛看動漫,這個就不太適合,我們不希望有這樣的情形,所以要去識別化。

李部長永得:對!去識別化,但有時候有需要時,也可以不要去識別化,因為這樣有助於推廣動漫跟電影。這部分我們的確會非常注意。

高委員虹安:本席看到你們在計畫書裡特別提到資安部分有編列預算,好像是行政院資安處要求你們要編列固定比例的預算,但本席還是希望部長能夠多多關心,因為我看到計畫書裡只寫到有編列資安預算,但並沒有特別強調,類似這樣的數據,從收集到分析到保存,未來文化部要怎麼強化相關資安部分,所以在此先提醒部長,因為這些事情特別重要,可能可以回推很多民眾的生活軌跡,拜託部長要幫我們多多把關民眾的資訊安全。

李部長永得:好,謝謝委員指教,我們一定會朝這方向來努力,一定會全力保證做到。

高委員虹安:未來本席可能會再跟部裡要求相關資安上的規劃資料,以確保這樣的計畫,不會因為某天資訊外洩,而把我們的這些資料都看光光。第二點,計畫書裡提到在預期效益跟KPI部分,我看到資料收集的覆蓋度,在Data hup導入機構,我們的設定是110年3家,然後逐年有5家、7家、9家、11家,這個部分我非常好奇,因為對照隔壁的實施策略,裡面國內藝文活動場地,有演藝廳、劇場、電影院、博物館、美術館、文化館等等,那為什麼110年只設定3家?這個數字是怎麼來的?其次,在第二個KPI部分,我們要把這些數據分析成果來影響政策的治理,或者產業的決策,但是我看到110年只有設定1個成功案例,這樣會不會太少?而1、2、3、5、7的數字又是怎麼訂出來的?請部長說明。

李部長永得:報告委員,我請資訊處處長向委員說明。

主席:請文化部資訊處王處長說明。

王處長揮雄:主席、各位委員。基本上我們這一次主要收集的數據是由參與人數透過電信基地台的人流,還有透過財政部財稅中心……

高委員虹安:有,這些你在實施策略裡都有寫到,我也看到了。

王處長揮雄:所以我們大概會用文化場域逐年把每一個重要場域裡的人流跟消費金額收集起來,逐步從表演場域、影視音場域跟博物館場域收集,然後110年我們會做3個指標值,主要是因為我們剛開始做,所以比較保守。

高委員虹安:不好意思,我明確問一下,你講的3個場域,意思是比如一個演藝廳、一個電影院,這樣叫一個場域嗎?還是你剛剛講的,一家電信業者叫一個場域?因為這是你們的KPI,所以我想知道錢花完之後,會得到什麼成效?

王處長揮雄:一個場域裡,比如中華電信、臺灣大哥大或遠傳是主要3大電信業者,或是亞太……

高委員虹安:我剛剛講的意思是,比如一家電影院好了,那這個場域是一個?還是一家中華電信叫一個?我的問題你可以明確回答嗎?

王處長揮雄:一個場域有3個電信業者,我們是希望能夠……

高委員虹安:110年如果3家電信業者都進來,你就達標了,意思是這樣嗎?那後面的5、7、9、11怎麼辦?是臺灣要增加到11個電信業者嗎?

王處長揮雄:我們第一年會先做一個屬於pilot的測試……

高委員虹安:沒有關係,因為時間關係,看起來資訊處處長的回覆……

王處長揮雄:一個計畫先進行,未來再把他導入SOP標準化這樣。

高委員虹安:好,我聽不太懂你這樣的回覆,看起來好像沒有回答到這個點,沒關係!因為這也是預算的內容之一,先讓部長知道一下,接下來我可能會關心你們在KPI的設定,因為剛剛處長的回覆,可能還沒有讓我理解到你們的導入機構、場域家數是什麼意思。

再來,你們明年只做一個決策輔助案例,這樣會不會太少?就是第二個KPI部分?還是我先換下一題,這一題等會後再請資訊處處長來找我詳談,也請部長多多關心KPI的部分,因為這在你們的計畫書上寫得很直白,不要在答復KPI時,總是一問三不知,有點模糊,我們應該是要快問快答的節奏才對。

李部長永得:好,謝謝。

高委員虹安:下一題是數位影音內容資產評估分析部分。在此,我看到你們希望開發所謂的鑑價演算法,來評估數位影音內容的價值,然後是利用機器學習這些演算法來做分析,第一個問題,我覺得比較奇怪的是,文化部為什麼希望去做數位影音內容資產評價這件事情?我跟部長分析一下,我的好朋友在iKala,這是一個民間AI新創業者,他開發了一個東西,我覺得很有趣,叫網紅雷達,可以去評價每一位網紅所發的一篇文章,或者貼的一個短影音,到底價值多少臺幣?它的用途是商業用途,今天可能的品牌客戶,比如雅詩蘭黛化妝品,如果要下一個廣告行銷案時,就可以透過這個網紅雷達用AI自動分析出來,如下到哪幾個網紅是一個最佳的組合。我想回頭來問,文化部現在要做數位影音內容資產的評價,如果做出來會對未來的社會產生什麼樣的公益,或者回饋到文化部及藝文產業的價值是什麼呢?因為剛剛那個是用來賺錢的,就是雅詩蘭黛要下個廣告,到底要下給誰是最賺錢的,而文化部做這樣的一個數位內容資產的評價,到底是為了什麼呢?

王處長揮雄:基本上,我們對於數位內容的部分,因為這是一個新的發展,當然網紅有他的研究或調查。文化部對於整體在做政策時,所有數位內容的調查……

高委員虹安:在你們評價完數位影音內容之後,評分是從高到低,接下來文化部會做什麼事情?

王處長揮雄:基本上會有幾個,比如他的人流或網站點閱率,這都是我們要去做的一件事……

高委員虹安:我的意思是你分析完之後,你要做什麼事情呢?

王處長揮雄:如果是一個在做網路的網紅的人,他代表他的數位資產的價值是多少,我們會做一個……

高委員虹安:你跟我說明的還是評估分析是在做什麼,而我的問題是你的目標是什麼,就是這個錢花下去,在做完後請告訴我,這個影音作品如短影音的評價是很高價的,接下來文化部會做什麼事情,即你會怎麼運用這個分析的結果啦!我剛剛講的網紅雷達,其實已經有人在做了,文化部可能不需要再花一筆錢去做這個研發,其實民間現在已經在做了,也許你們跟他們合作就好。如果是其他的短影音,也許文化部會有不同的作法或不同的目標,沒關係!部長,我覺得時間也不夠,還有其他問題要問,是不是會後再說明呢?

李部長永得:簡單講,第一個,剛剛委員指的方向,假設民間已經有這個技術,而且也適合用的話,其實……

高委員虹安:你們可以考慮是否合作。

李部長永得:第二個,我們一開始做這個東西的主要目的,可能是未來我們的文策院,包括投融資的一個計價基礎。

高委員虹安:未來可能會影響到這些短影音的創作者,即他們在投融資時被計價得低低的部分,甚至可能會影響到他們未來申請補助呢?或者像剛剛張廖委員講到的,可能有一些補助金的部分。有關細節方面,在預算審查前會再向你們去瞭解。

其次,我剛才本來想問一下,部長要不要看呢?然而我覺得部長實在很忙,還是優先看國片好了。最近鬼滅之刃還是滿紅的,尤其巧慧委員還特別跑去鬼滅之刃的馬拉松。漫畫在全臺灣是一個非常熱炒的事情,如果部長有興趣,你可以去看一下。我覺得鬼滅之刃有點血腥,可是小朋友都還滿愛的。

有關國家漫畫博物館,其實臺灣的漫畫目前在京都國際漫畫大賞也連續兩年都得到獎項。現在國家漫畫博物館留在中臺灣,當時在破局時就有3個要求,即空間集中、獨立、機電博物館空間不能與商場混用,我先肯定部長,上任之後就很積極跟盧秀燕市長去看所有的場地,在7個裡面選定了2個。我想就教部長,這2個場地有沒有解決當時破局前提出的3個訴求呢?

李部長永得:空間集中的這個部分,可能後來是有點不太一樣,因為實在找不到同時滿足這3個條件……

高委員虹安:目前這兩個場地可能也沒辦法滿足這3個需求。

李部長永得:所以我們把策展或展示、閱讀空間及典藏空間再分開,因為不會有影響。

高委員虹安:當時破局的原因,部長也都非常清楚,希望未來這2個場地,如果真的能夠選定,應該好好來規劃及輔導。再來,這2個場地目前都有合約在進行,也有臺鐵在營運,現在部長有開始在處理及解決嗎?

李部長永得:有,我們有跟臺中市政府密切溝通及協調,希望儘快把後續的事情處理好。

高委員虹安:剛才被處長耽誤了一點時間,我再問一題天外天,我自己還在臉書上面貼了我去天外天實地考察的照片,助理拍得很像是文青照。有關天外天的這件事情,部長上任後,我還沒有詢問您對它的一個意向。在今年4月2日時,其實差點被拆除,然後9月21日國書委員還跟文化部帶去一紙公文把它先搶救回來,不然差點要被拆掉。你看我去的時候,就是拆完後,大概隔一個禮拜,牆面已經被敲掉了。目前延長的期限是到明年4月2日,再也不能延長了,部長對天外天的看法是怎麼樣?因為上一任部長,我們已經聊過滿多次了,您是第一次聊這個議題。

李部長永得:謝謝高委員的關心,有關天外天劇場,其實我第一次去臺中時,就有當地民眾反映這個問題,我也稍微瞭解一下。現在文資局用暫訂古蹟的方式,把它在……

高委員虹安:暫訂古蹟到明年4月2日。

李部長永得:這段時間當然就積極尋求怎麼樣去解決的方案,詳細的情況請文資局向委員說明。

高委員虹安:謝謝部長,請務必關心一下我們古蹟部分的存續,謝謝主席給我多一點時間,也希望文化部未來如果有寫到計畫書上的內容,在回覆上應該更精準,以節省我們委員問政的時間,因為時間真的是滿少的。謝謝部長,謝謝主席。

李部長永得:謝謝高委員。

主席:現在休息5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請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發言。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11時4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在106到109年前瞻特別預算裡,有編一個再造歷史現場的計畫,這個計畫從106一直到109年,也就是一、二期到7月底,文化部有核定21個縣市共37案,補助了60億元,在其中我們看到原住民族的相關提案總共只有2案。我想要請教文資局局長,不曉得在106到109年7月之間,在37案中,我們知道是2案,但是原住民大概提了幾案,最後只核定了2案。

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李部長永得:主席、各位委員。我請施局長向委員做報告。

主席:請文化部文資局施局長說明。

施局長國隆:主席、各位委員。實際上提了3案。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總共提了3案,然後過了2案。

施局長國隆:是。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所以本身提案數就很少,對不對?

施局長國隆:是。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謝謝局長。我看到這次的前瞻第三期預算,有多編列了9億元,所以我想來就教幾件事情,昨天在南投仁愛鄉辦了一個霧社事件九十週年的追思活動,我知道霧社事件的發生地,也就是馬赫坡古戰場,它是我國第一個法定文資的史蹟,對吧?我也知道南投有一個Sbayan,那是分散各地泰雅族人所公認的,一個泰雅族的起源地,其實這個起源地是非常重要的,也應具有文資身分,可是我想說的是,剛才提到的馬赫坡古戰場,或是泰雅族民族起源地Sbayan,他們都沒有在前瞻的再造歷史現場專案計畫裡面,所以我想要請問文化部的是,因為這個部分政府還是要出一點力,所以是不是可以主動盤整這些具有潛力、具有很重要價值的文資或是古蹟;並積極輔導地方提報計畫?因為我覺得這件事情非常的重要,不曉得部長或局長是否同意這樣一個看法?對此有沒有什麼樣的規劃或想法?

李部長永得:我剛剛特別問了一下,剛剛伍委員提到的泰雅族發源地是在南投縣吧?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是。

李部長永得:我們會跟原住民委員會還有地方政府積極去瞭解一下,如果有這個潛力的話,我們會協助地方政府來提案。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其實他們也有心,但就是會弄很久、很久,很多時候其實就這樣錯過了,這就非常可惜了,所以我希望文化部還是要積極主動地協助,可以嗎?

李部長永得:可以。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謝謝。

接下來這張照片,其實都跟先人遺骨有關,像剛才所提霧社事件,其實是有迎回莫那魯道的遺骸,可是還有上百具霧社事件先人遺骸,還流落在臺大或埔里等地;另外一個是在花蓮卓溪鄉的馬遠部落,他們也是講了好幾年,就是希望能將他們先人遺骸從臺大迎回;再來照片右下角的是牡丹社事件的遺骨,目前是流落在英國愛丁堡大學。我要講的是,這幾件事情我都有參與,就我所知,我們的臺大也都很願意返還,英國愛丁堡大學也都很願意返還,可是這樣的個案是越來越多。本席認為,是不是文化部、文資局應該就這樣越來越多的個案,能夠訂定一個返還程序的處理原則、建立一個SOP,然後很清楚的規定,未來若有這樣的個案,就會按照那樣的處理原則來處理返還事宜,不曉得部長的意見如何?

李部長永得:我想這些古物還有一些有價值文物的返還,可能不同的國家、不同的物件就會有不同的情況,我舉一個以前在客委會碰到的一個例子,即1910年左右第一批的客家人到日本去錄製歌曲,像這些我們客委會就會視為我們這個族群一個非常重要的文化珍寶,所以我們就透過各種方式,包括博物館的系統、外交的系統,還有文化界的系統,甚至用私人的系統去尋找,當然最後坦白講也是失敗了。再來,我也聽過伍委員提到的愛丁堡例子,我覺得這個應該是可以做的,因為知道位置在哪裡,而且他們也有這個意願,所以我覺得這個應該可以去談判,包括相關返還程序應該怎麼走,所以這個部分我們會來協助,就讓我們跟原民會共同來努力。基本上,這可以透過我們的外交系統、原民會的系統,還有文化部的系統,共同來促成這件事情,讓愛丁堡這樣一個重要的文物,能夠返回到臺灣來。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部長,就我所知,目前我們都會拜託原民會的原因,就是因為這些遺骨目前並不是文資法其中的一個項目,我知道前幾年其實也有進行修法,希望把遺骨、先骨這種人的骨頭,也能夠把它列進去,但是好像還是沒有通過,針對這個部分,不論未來我們的先人遺骨能不能列為文資的其中一項,我是希望除了原民會外,就這個部分,你們也可以提供協助,而且剛才聽到部長的回答,我也覺得非常的肯定,所以在此謝謝部長。

再來這張圖片是前幾天的星期六,我們的總統參與了一個臺東的行程,那是去參觀海端鄉的布農族文物館,這個布農族文物館是全臺各地29座地方文物館的其中一館,而這些文物館有的歸鄉公所管理,有的歸地方縣市政府管理,其實我們跟在小英總統的身後,非常瞭解他的感受,他在致詞中也特別提到,這會是他一生中非常難忘的回憶,因為他非常驚訝地方文物館這些年輕的策展員,不僅是在地人,而且他們策展的手法非常特別,也就是說,它展現了一種在地的話語權,我自己在那當中也是非常的感動,而且我感到非常的驚訝,就是我們的在地青年能夠有這樣的一個能量,可是我現在要問的是,其實這29座地方文物館是慘淡經營的,是非常的辛苦且經費非常的少,甚至很多都陷入所謂蚊子館這樣一個處境。

所以我在這裡特別謝謝文化部,因為我知道的是,在108、109這兩個年度,你們有編列博物館與地方文物館升級計畫的經費,也就是說,這樣一筆經費有去協助、挹注到這29座地方文物館,但是一樣的問題,我知道他們也是要自己提計畫,經原民會原發中心審核後,再報文化部核定,然後才能拿到這筆經費,而且我相信這29館的積極度也一定會不一樣,而且在明年度我一樣看到了這一筆經費、預算的編列,但是我看不出你們打算如何去挹注、協助剛剛所講的這29座原住民地方文物館,對此,部長要不要說明一下?

李部長永得:可能執行的方式還是一樣,還是要由各個館舍、各個地方政府提案過來,不過我們會特別去關心、特別去輔導,但基本上還是要他們來提案。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我想請教的是,預算書只看得到有博物館智慧升級示範計畫的預算編列,但是我實際看不出剛剛講的這29座地方文物館到底要編列多少經費讓他們可以來申請。

李部長永得:我請文化資源司洪司長代為說明。

主席:請文化資源司洪司長說明。

洪司長世芳:主席、各位委員。我們這個計畫主要是以博物館跟地方文物館發展計畫來提供協助。再來,108年到109年協助這29館的金額總共有5,000多萬元,而新一年的提案大概最近就會啟動,屆時我們還是會來協助各館。的確,在這樣一個機制之下,大概就是各館提出他們的需求,再加上我們訪視、輔導、評鑑的機制,接著他們會把所有的計畫提上來,經過研發中心的審查之後會報到部裡面來,基本上,我們通常對於這些館舍都會給予較積極的協助,比方說處理軟硬體等方面的問題。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謝謝你這樣的說明,我還是希望能夠再找機會來跟你們討論,因為這29座文物館真的很有潛力,但就是巧婦難為無米之炊。

李部長永得:跟委員再簡單補充一下,剛剛同仁告訴我,其實在兩、三年前,就已經不是由地方政府來提案,而是由原民會南部的中心,大家主動去輔導、主動去提案,所以我想這樣在流程上可能會更好。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其實我要講的是,不論是前瞻特別預算,或是相關經費的編列,我們可以看到它跟地方積極度會有很大的相關,所以我還是希望中央部會能夠扮演起父母官的角色,主動積極地輔導,好不好?

李部長永得:好。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還有一些議題我覺得也非常重要的,包括上次部長提到會有所謂的文物購藏基金,也願意協助未來的原博館,因此,地方文物館的部分我也希望能夠一樣去照顧到,甚至還有很多部分我們也覺得好重要,像這種師徒制計畫的預算,我也覺得應該要編多一點,如果一年就輔導兩、三位原住民這樣的藝師,那就真的太可惜了,所以希望文化部可以跟原民會合力針對原住民藝術人才一些很重要的計畫,相互合作提出一個中央型的計畫,以提升地方的文化能量。

最後,非常謝謝文化部,也希望後續能夠有一個更好的說明,然後大家一起來努力。

李部長永得:好。謝謝。

主席:請陳委員秀寳發言。

陳委員秀寳:(11時18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上次貴部進行業務報告時,本席有詢問關於文化資產保存、修復、再利用補助款的預算編列問題,當時文資局局長答復時表示,編列的預算並沒有跟列管的文化資產數量等比例,所以並不是所列管的文化資產越多,所編列的預算也隨著編得越多,本席當時也有提醒,文化資產保存法的立法精神,就是為了保存、活化與再利用,而不是為了保存而保存,這會造成空間的浪費;也不是為了以保存之名,在登錄列管之後,沒有相關經費來維護而任其破敗。

今天本席要從另外一個角度來探討整個文資保存的問題,其實立法院預算中心總決算審核報告整體評估報告第95頁到第99頁有討論這個問題,裡面提到文化資產補助撥付給地方政府,沒有按照計畫執行進度核實撥付,而且年度終了尚未發生債務及契約責任仍辦理預算保留,應予檢討改善。所以本席要請部長思考的是,第一種情況,未來文資法修法明定公有機關應該編列文資保存預算,但是公有文化資產列管越多之後,財政能力欠佳的縣市,這絕對會是一大負擔;另一種情況,中央補助給地方,但是地方政府的執行能力不佳,所以取消或減少以後的補助,這又回到了同樣的情況,就是沒有這個預算來進行整個文資保存的工作,所以到頭來我們要思考的就是,第一個,要如何推動整個文資法可以更加的在地適性化,讓文化資產真的能夠得到充分的保存、維護跟運用;第二個,針對這些列管的文資,是不是要藉由一個比較縝密的滾動檢討評估機制,然後來確定它有沒有保存的必要,必要時候是不是可以解除它列管的狀態,對此,部長有什麼想法?

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李部長永得:主席、各位委員。我先請局長跟委員報告。

主席:請文化部文資局施局長說明。

施局長國隆:主席、各位委員。關於文化資產的部分,目前我們在推動的是文化資產價值評估,我們希望能夠定期地做文化資產價值評估,並對這部分進行相關的檢討。再來,剛剛所提預算中心的部分,因為當時我們核定的時候,就撥了百分之三十的預算經費,但是因為地方政府執行力不足,所以現在必須核定完畢且完成發包的時候,我們才會……

陳委員秀寳:本席要跟你們討論的重點在於你的文資越列越多,但是你的預算並沒有辦法隨著越編越多的時候,則你是不是應該適時檢討,是不是有些其實是可以解除列管的,或者如果它真的必須保存,或是必須維護的時候,你們如何給他們該有的、必須要有的預算,這個部分是你們要檢討的點,所以你們是不是有一個比較核實的機制來檢討這個部分?

李部長永得:謝謝陳委員的指教,我覺得這點的確是目前處理文資上一個非常大的困難,我覺得有再全面評估檢討的必要性,但國家並沒有那麼多的預算。

陳委員秀寳:我希望能夠儘快,當然我們整個文資的保存非常的重要,它是我們整個歷史的傳承,但是在這一塊,我們必須要滾動式檢討,包括我們怎麼去選擇、怎麼去篩選,然後預算要怎麼給、怎麼編,這是地方在遇到瓶頸時,我們希望政府能夠給我們的一個態度。

李部長永得:我瞭解。

陳委員秀寳:所以針對這個部分,希望你們能夠儘快檢討出一個辦法。

李部長永得:好。

陳委員秀寳:再來,其實本來要問部長最近有沒有看過電影,但剛剛張廖委員已經請教過了,您說最近真的很忙,其實在整個下半年度、最近就有滿多優質國片上映了,像剛剛張廖委員提到的「刻在你心底的名字」;本月中推出的「無聲」,也相當獲得好評;上禮拜五推出的「親愛的房客」,才上映3天全臺就獲得450萬票房,可見近幾年來國片的題材除了很貼近生活外,也有深度、也有內容,品質也做得很好,我們國人接受度其實也相當的高。

為了鼓勵產製更多優質的臺灣電影,文化部每年都會辦理國產電影的長片輔導金,剛才張廖委員也非常關心這個部分,國片輔導金其實被視為拍片的第一桶金,也是臺灣電影啟動製作的整個定錨,也是爭取各界投資最主要的資格,其實投資人一開始就會問:你有沒有申請到輔導金?所以這就類似是一個標準、一個門檻,也是一部作品是不是能夠順利誕生,一個很決定性的因素,在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的預算中,電影事業輔導、電影產業發展旗艦計畫跟廣播電視事業輔導、廣播電視內容產業發展旗艦計畫都有提到,培植發覺編劇人才、鼓勵多樣性的劇本創作、開發原創劇本並媒合;但是在文策院的系統性臺灣原生內容催生與媒合平臺發展計畫中,同樣也提到要開發原創IP,選擇優質的文本,包括電視劇劇本的開發及電影劇本的開發,就是提供這些方面的協助、媒合,請問影視流行音樂局與文策院這3個計畫有什麼不一樣?它看起來很類似,所以在業務上是怎麼做區分的?

李部長永得:本人先請徐局長跟委員簡單說明。

主席:請文化部影視局徐局長說明。

徐局長宜君: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基本上影視局主要是針對電視跟電影提供劇本開發的補助,還有劇本方面相關的獎勵,包括辦了優良電影劇本獎,還有電視節目劇本獎,我們在辦了這2個獎項跟提供補助之後,接著文策院這邊是做一個相互銜接、媒合的平臺,我們相關獲獎或是入圍的作品基本上會在那個平臺裡跟其他產業做相關跨界、投資的嫁接,所以是我們這邊做前端,它那邊會做一個整體系統性的平臺……

陳委員秀寳:所以其實這3個計畫是相輔相成,你們做前端,那邊就是會接下來接手,就是後段的部分。

李部長永得:我的確也認為現在有委員所講的那個問題,就是業務上的重疊,甚至很多業者也都搞不太清楚,這是我們的問題,我們會在相當快速的時間內重新釐清,因為每個單位都有不同性質的業務特性,要區隔比較清楚一點才是。

陳委員秀寳:看起來是很類似啦!你們本身就有你們要輔導的方向,這個部分釐清的話,其實也是讓有需要的人能夠知道他應該從哪個方向先去切入。

再來,關於輔導金的部分,上個禮拜六(10月24日)開了一場國片輔導金制度整體探討審議式文化論壇,過去經常聽到導演們說要賣房籌資來拍電影,近年來則是逐漸往導演專心去創作、製片專心去籌資這個方向來進行,鼓勵多元的題材、劇本、新意是整個審核的關鍵。現在我們整個輔導金制度,包含作品開拍後才會給第一筆資金,其實這會加重團隊本身在籌資上的壓力,因為相較於高畫質電視節目製作的補助,在開拍前,他就可以申請第一筆的補助金,所以這對整個中小型或者剛起步的年輕團隊來講影響還滿大的。

另外,依據輔導金辦理要點,導演跟製片要以公司的名義來申請輔導金,申請下來之後,導演跟製片如果不和,公司其實只要找到新的導演取得導演的同意書之後就可以換人,則一開始、原本參與的這位導演,從開會、申請、報告都全程參與的導演,他其實是沒有任何保障的,所以在在顯示整個輔導金制度,其規範是否嚴謹,對創作者來講非常重要,所以是不是可以做一個更適切的調整,讓整個制度包括對工作者的保障上能夠更具全面性。請教部長,上週開過論壇之後,有整理出15個方案,接著就是會放到網路上投票,所以你們預計什麼時候會完成相關的研究報告?還有,檢討整個輔導金的方向,文化部有什麼看法或立場?

徐局長宜君:跟委員報告,因為這個論壇並不是文化部辦理的,而是民間辦理的,所以它基本上是屬於民間主辦的活動。

陳委員秀寳:本席要問的是你們的態度跟你們的看法。

徐局長宜君:就國片輔導金的部分,其實我們本來就有在檢討,所以剛剛您提到關於撥款如何去分期,這部分我們會去調整,讓導演在籌資上比較沒有那麼大的壓力,這部分我們會在明年度的要點中予以修正。

第二個部分,關於製片跟導演之間的合作,目前申請的部分有分為製片資格跟導演資格,所以基本上我們會看,如果是以製片資格來申請輔導金,當然製片就是不能換的;如果是以導演資格來申請輔導金,當然導演就是不能換的,所以基本上會看當時製片和導演之間的合作模式跟提案模式,才會決定是不是能夠做變更。

陳委員秀寳:當然整個片子的補助是以片為單位,不是以人為單位,但是對整個工作參與者來講,他們在面對這個要點的時候,有時候他們會感到無奈,這樣的無奈可能也會衝擊到他們的創作或他們在創業上會有某種程度的打擊及影響,所以在整個輔導金要點上,是不是有什麼可以去規定的或是有什麼方面可以協助他們的?對此,文化部是不是可以做一個調整?其實整個輔導金制度對整個電影界的發展是非常重要的一環,希望文化部可以好好的思考,應該要主導整個產業的走向,讓每個輔導的環節、方向是一致的,才會有利整個產業後續的發展,因為如果文化部本身給的方向,就是不一致的話,對要來申請的人、要創業的人或對這些團隊來講,他們也會有一點無所適從,所以是不是應該要調整整個環節的腳步,讓這個方向能有一致性,讓整個產業有規則可循。謝謝。

李部長永得:好。謝謝陳委員。

主席:請范委員雲質詢。

范委員雲:(11時31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請教丁董事長,文策院自成立以來,我們對它的期待都很高,希望它能夠有一個組織上跟聘用上的彈性,讓臺灣的內容產業得到支持,所以今天我比較想請問關於內容產業的支持系統跟有效策進的機制,我先講一下我的具體問題,因為我們都知道,目前的內容產業,尤其是文化,如果希望有更多臺灣社會的人來投資的話,這時就會遇到一個議題,就是它資產的特殊性,據一些研究顯示,文化資產有一些特性,第一,它有異質性;第二,它有非流動性,只有在很特定的市場中才能夠出售,也非常容易受到大眾文化品味跟流行趨勢的影響;第三,它會碰到一個很專業的問題,就是鑑價不易,所以我們有必要建立國內無形資產內容評等、鑑價機制,還要導入國際鑑價作業標準。

總之,因為它有上述這些特殊性,然後文策院目前這方面的經費是來自國發基金,丁董事長是文策院的負責人,因為文策院的經費來自國發基金,是不是會造成文策院打造文化產業生態的困難?畢竟國發基金過去投資的產業是技術密集工業、科技產業、生技產業,所以我相信相關管理的條例、辦法應該會很不一樣,所以想請教董事長,在這方面有無遇到什麼困難?有沒有什麼是我們立法委員可以協助跟促進的?

主席:請文策院丁董事長說明。

丁董事長曉菁: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關心,我知道業界對文策院有高度期待,所以我們團隊也全力以赴,確實如您所提到的,以往國發投資的項目,若是在文化產業、事業時,還是會有一些需要轉譯跟協助的過程,這也是文策院被催生出來一個重要的政策任務,當然這也包括我們現在主要在執行、管理國發基金,透過文化部的文化內容投資計畫所開展的政策方向,在提供協助的過程中,通常在產業界,比如說影視產業,因為已經跟資本是高密集的,也有行之有年的經驗之外,像藝術產業或者是比較小型、微型、由自己新創的個人工作室,他們在對接國發投資的時候,確實需要更多的協助,也因此我們現在正在積極開展新創跟種子輪、天使基金的嫁接,讓大家可以對接到資本市場相關的部分,不管是產業的遊戲規則或是其他,讓創業、新創能夠更順利地逐步長大,所以這個部分我們會將其分流,就是新創、小型跟正要開展的新創業務……

范委員雲:我知道你們做了不少事情,相關的報告我們也有看到,所以我只想問國發基金的相關規定有沒有因為它過去投資的產業,所以在規定的部分會讓你們覺得若要請大家來投資文化內容的時候,在文化內容投審的基準上會遇到不相符合的部分,進而造成你們的困擾,有還是沒有?你們目前的作法都足夠了嗎?

丁董事長曉菁:目前在支持系統上,我們可以解決,但是資金方的觀念上還需要高度的倡議,因為多數的投資人對於投資工廠、投資一個有形的事業,比較容易評估也比較熟悉,畢竟臺灣是以製造業打造第一波經濟奇蹟的國家;另一方面我們現在希望積極推動文化經濟的方式,剛剛您提到的鑑價跟市場的機制,以及銀行跟投資人是不是有信度這件事情確實還需要努力。

范委員雲:所以比較是投資人這一方,你們覺得需要有更多的說服,而不是相關的法規跟其他方面的問題,是不是?

丁董事長曉菁:是。

范委員雲:如果是這樣的話,文策院是不是可以提供我們關於文化內容投審基準的資料,因為本席辦公室團隊跟你們國會聯絡人索取了,可是我們好像沒有看到很具體的東西;另外,今年2月你們有提到文策院將研擬全額列舉抵稅的配套措施,所以我們也想知道抵稅的相關辦法、進度如何?還有,目前你們吸引文化內容產業市場外的投資人,把餅做大的機制是什麼?除了提供誘因之外,你們促進投資人與文化內容產業媒合的規劃是什麼?這些方面是不是可以給本席辦公室一個比較具體且有內容的報告?

丁董事長曉菁:好的,我們會提供詳細的資料送到委員辦公室。

范委員雲:好,謝謝,我們會持續關心這個部分。

再來請教中正紀念堂管理處林處長,我看了一下,您是2017年上任,對不對?

主席: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林處長說明。

林處長進盛:主席、各位委員。106年。

范委員雲:2017年就是106年。此外,您之前曾在文化部擔任過文創發展司司長,也擔任過新聞處處長,是嗎?

林處長進盛:新聞局時代有擔任過國內新聞處的處長。

范委員雲:您2017年上任之後,中正紀念堂管理處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單位,所以我們對您有很多的期待,可是您上任之後,就本席辦公室找到的資料,比如說現在給您看的這張圖片,這是展示先總統蔣公文物的展示間,然後還有他的蠟像,看起來真的是栩栩如生,此外,其實我們都知道那個硃砂筆除了用來讀聖經、唐詩之外,促轉會已經告訴我們,這可能也是用來勾決改叛軍審死刑,可是中正紀念堂從你上任前到上任後,你們的文物說明卻只有滿滿的崇拜跟緬懷,我想紀念其實有很多的方式,除了歌功頌德之外,我們也應該如實呈現有各種不同的評價跟面向,況參加過你們導覽的人都覺得你們的導覽充滿了崇拜跟緬懷,這部分以您個人的背景、經歷來看,您待過新聞局,又擔任過文創發展司司長,從2017年到現在,你覺得你有做到大家對你的期待嗎?

林處長進盛:這個部分我分兩點跟大家報告,第一,按照我們管理處組織法,第一條開宗明義就提到,文化部為辦理蔣中正總統文物資料之蒐集、典藏、展覽及藝文推廣活動,特設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

范委員雲:請暫停一下,您剛剛唸的是第二條第一款……

林處長進盛:第一條。

范委員雲:關於管理處掌理之事項,依據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組織法第二條第二款,還包括先總統蔣公史蹟之研究、推廣及國際合作交流。關於先總統蔣公史蹟之研究,則促轉會那些出土的報告,應該也是你該看的所謂多元面向之一吧!至於國際合作交流,你跟任何一個國家或是跟Stanford進行一些史料交流的話,絕對不會只有崇拜跟緬懷吧!而且臺灣有那麼多史學家在進行研究,所以您有做到第二條第一款,但就第二條第二款來說,您就是失職了,我這樣講您同不同意?

林處長進盛:報告委員,有關蔣公學術研究的部分,我們106年就停掉沒有再做了,另外一點……

范委員雲:你不就是失職了嗎?因為管理處掌理事項在第二款提到了先總統蔣公史蹟之研究,但有了更多史蹟出來之後,是不是我們對他紀念詮釋的方式應該有所改變呢?

林處長進盛:我們的重點是……

范委員雲:至少應該多元並陳,可是你們的導覽並非如此,我想如果你沒有更好理由的話,則我想進一步給你一個建議,同樣都是文化部轄下,且促轉會也給了不少經費,像文化部國家人權博物館也有支持永和社大做相關導覽員的訓練,其中導覽員訓練要上10週的課程,然後每週課程時數五、六十小時,可說是非常的專精,連楊翠主委跟促轉會委員,還有好多研究臺灣史的學者專家都有去上過課了,這麼專業、豐富的課程,應該不輸於你們現在的導覽員訓練課程。所以就您的權責,可能您覺得依法沒辦法做到,但是我認為在解釋的空間上,文化部長是不是能夠授權或是指示處長辦理,讓這些導覽員也能夠納入你們的導覽工作中,就像你們也有跟環保署一起合作進行環境教育的導覽,所以是不是能夠把你們的歷史小旅行導覽,在既有的導覽員之外,讓民眾能夠有多一種選擇,比方說,想要從歷史的角度來理解中正紀念堂多元的面貌,不知部長能否承諾這個部分?

林處長進盛:他們的這個活動我們已經全力在協助了。

范委員雲:這部分我想部長講的話我比較能相信,因為你剛剛對這個法條的詮釋已經跟我的理解不一樣了。

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李部長永得:主席、各位委員。謝謝范委員的關心,剛剛有提到,就現有組織法規定的任務中……

范委員雲:其實是有空間的。

李部長永得:對,是有空間的,我覺得這個聽起來是有道理的,所以我會去研究,然後讓所謂學術研究的呈現,不一定是歌功頌德,其實也可以有各種不同的面向,像這些面向都可以去呈現。總之,我可以承諾范委員我們會這樣做,這是第一個。

范委員雲:太好了,感謝部長。

李部長永得:第二個,因為有這樣的多元內容之後,未來歷史小旅行的導覽,我們也會支持讓其擴大舉辦。

范委員雲:既然他們是文化部出資訓練的人,不要因為既有的制度或是某些志工可能不喜歡,然後他們就變成只是民間的,我覺得應該讓大家有多元的選擇,而且依法來說其實這是合理的,畢竟他們是有拿到你們的資源補助,好不好?我看過相關的內容,真的非常的專精,而且做得很好。

最後,我知道部長上任沒多久,但是有一件事情要請部長協助,就是國家語言法,因為至今超過21個月專責單位仍未成立,據我們研究後的理解,原本今年5月的時候,各部會有共識,前任鄭部長也有來跟我們委員報告過這件事情,但是後來好像是行政院希望草案加進實際語言保存的方法跟作為,那是今年5月的指示,因為到現在已經過了4個多月了,想請教部長草案的研商進度如何?因為我知道部長過去對語言的傳承著力很深,您是客委會前主委,對語言的傳承跟危機非常的瞭解,而且也做了很多事,所以我們對您有很多的期待,現在一直有人跟我陳情這個議題,希望專責單位可以儘快成立,不知目前進度如何?什麼時候可以提報到行政院呢?

李部長永得:跟委員報告,語言的部分不外乎第一個是推廣傳承,第二個是調查研究,第三個是新生事務,即一些語言的界定,現在就是分成三個面向去積極推廣,我想行政院的看法是現階段推廣比調查研究還要重要,我們認為這也是沒有錯的,但是我們認為不衝突,至於怎麼樣來推廣,就是在推廣的部分,教育部、客委會、原民會還有包括文化部,共同去建構一個比較友善的母語環境,讓大家可以有說母語的機會,因為母語是要用說的不是用教的,所以這個部分我們會繼續來努力推廣;第二個,調查研究的部分,就客委會過去的慣例,像做語料庫、語言研究,我們是委託給政大,因為他們有整合出一個團隊,裡面包括語言的專業、傳播的專業,還有資訊的專業,比如說一個語料庫在蒐集之後,怎麼樣去儲存、怎麼樣去分類到最後能夠被使用,這3種專業要結合在一起。

范委員雲:因為時間已經超過了,部長就這部分學有專精,所以可否提供我們關於專責單位的相關報告?

李部長永得:專責單位的部分,坦白講,因為我們跟行政院還在溝通,目前還沒有成立專責單位這樣一個構想,我們會先把剛剛講的,將實際的推廣工作落實,落實之後的研究工作,我們會結合大專院校跟中研院的研究能量,看看怎麼樣把它結合成一個比較有效率的單位。

范委員雲:請部長針對這部分給我們辦公室一個書面報告。

李部長永得:好,謝謝。

主席:請鄭委員正鈐發言。

鄭委員正鈐:(11時46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前兩天有個新聞,就是有個文創業的董事長,因為貸不到錢,後來就跑到高嘉瑜委員服務處,準備潑汽油自焚,部長知道這個新聞嗎?

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李部長永得:主席、各位委員。有,我有看到。

鄭委員正鈐:因為您有掌握到這個新聞,所以我想請問一下,這樣一個文創業者有沒有辦法申請文化創意產業青年創業及啟動基金貸款?

李部長永得:跟委員報告,的確這個業者之前有跟政府相關單位陳情,並移到文化部來承辦,而我們文化部同仁也很認真地研究這家公司的產品,後來則是認為可能不屬於我們文化部所主管文創產業中的任何一個部分,所以就移到經濟部去處理。

鄭委員正鈐:因為他跑了七、八家銀行,後來只貸到10萬元,部長剛才表示最主要是因為他本身的產品不符合,而不是因為他年紀的問題?

李部長永得:不是。

鄭委員正鈐:OK,本席有想過,若他因為年紀的問題沒有辦法得到文創青創貸款,其實上次質詢時我就曾問及文創青創貸款,我記得部長當時很具體的給了一個回應,就是準備從文策院這邊提供5,000萬元,然後搭配信保基金5,000萬元,等於是有1億元,準備發揮所謂的槓桿效用,進而提供10億元的貸款。

李部長永得:是。

鄭委員正鈐:就是針對45歲以上不限年齡的青創業者,讓他們來進行貸款,對不對?

李部長永得:是的。跟委員簡單報告,雙方後續都有在談,而且幾乎已經談到有共識了,所以這個部分預計年底就可以推出,而且金額大概提高到20億元左右。

鄭委員正鈐:大概提高到20億元?

李部長永得:是的。

鄭委員正鈐:好,非常感謝部長,其實很多從事文創工作的人,他們真的不一定是45歲以下,就像我們在這個年紀,搞不好我們有些社會經歷,也很想去做一些文創相關的東西,臺灣其實有一個很棒的地方就是多元化之後,很多人可以中年轉業去從事這樣的文創工作,所以非常感謝部長,將這部分到從10億元提高到20億元。

另外,文化創意產業推動與輔導的預算有1億259萬6,000元,準備做一些推動市場流通及拓展等等搭橋的計畫以進行國際拓展,我發現其中有7,168萬元是用在推動市場流通及拓展,請教部長,現在疫情其實還不是很明朗的情況下,雖然協助業者去做市場的推動應該是很重要的一件事,但是我發現明年的預算比前兩年稍微少了一點,本席很關注的是,這個部分之後要怎麼樣去執行、操作,請部長之後再提供本席一個具體的說明,好不好?

李部長永得:好。

鄭委員正鈐:謝謝。

接下來本席想問一件事情,之前文化部曾委託華視進行一個採購計畫,即臺語頻道製作計畫,我知道這個事情在部長來之前就發生了,但我不知道部長對這件事情瞭解有多深?

李部長永得:跟委員報告,就我的了解,文化部本來就編了4億元經費給公視基金會去辦理臺語臺,就是3億元給公視基金會,另外1億元給華視去做臺語節目,大概是這樣一個分工。

鄭委員正鈐:事實上文化部在107年12月28日跟華視簽了一個9,600萬元的金額,就是部長剛才說的將近1億元,拿到了這9,600萬元之後華視就開始進行相關的工作,怎麼進行的你知道嗎?

李部長永得:細節部分本人請曾司長代為說明。

主席:請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司曾司長說明。

曾司長金滿: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他們還是會依政府採購法的規定來辦理。

鄭委員正鈐:他們依照怎麼樣的政府採購法來辦理?司長可否講清楚一點?他們依照怎麼樣的政府採購法來辦理?

曾司長金滿:因為政府採購法在5月22日有進行修正,就是藝文採購可以不受政府採購法的限制。

鄭委員正鈐:什麼時候的5月22日?

曾司長金滿:108年5月22日。

鄭委員正鈐:關於文化部給華視錢一事,請問簽約是在什麼時候?

曾司長金滿:107年。

鄭委員正鈐:107年12月28日到108年5月22日採購法第四條進行修法,在這段時間華視依照什麼樣的方式來進行這樣一個採購?

曾司長金滿:這段時間就我所知,真正進行契約的採購是在108年6月、7月的時候。

鄭委員正鈐:但採購法5月22日修法之後,是有要求文化部提出一個法人或團體接受機關補助辦理藝文採購監督管理辦法,請問文化部這個監督管理辦法什麼時候才提出?

曾司長金滿:108年11月。

鄭委員正鈐:所以這個辦法提出之前,難道它不需適用採購法嗎?

曾司長金滿:這個我們內部有研究過,因為5月22日政府採購法公布之後,它就是自然適用,也就是說有所謂程序從新原則。

鄭委員正鈐:什麼叫做自然適用?司長,你在胡說八道!還說什麼自然適用?程序從新原則?你覺得你可以用程序從新原則就把這件事情蓋過、打發掉嗎?司長有去看過他們的合約嗎?

曾司長金滿:報告委員,我們內部真的有做過研究……

鄭委員正鈐:什麼樣的研究,請你告訴我。

曾司長金滿:因為當時有一些爭議,所以我們內部也做了一些分析,看看他們到底有沒有違反規定,總之,這個部分我們是有做過研究。

鄭委員正鈐:司長,我真的覺得你們是先做了之後再來善後、再來做擦屁股的動作,107年12月28日簽約,合約當中第四條明定:乙方運用本契約捐助款執行本案,應依政府採購法第四條規定辦理。107年12月28日時採購法都還沒有修正,結果合約簽了之後,你們隔年5月份修了這個法,開了一個巧門,表示藝文採購不適用前項規定,就是政府採購法第四條前項的規定,超過二分之一以上的時候,就必須受到所有相關規定的約束,然後5月22日的時候,你們開了這樣一個巧門,巧門開了之後,到了年底文化部才把法人或團體接受機關補助辦理藝文採購監督管理辦法提出來,且該辦法第八條明定,所有受到補助的法人或團體,必須訂定採購規範、標準、準則並公告,請問這個時間是什麼時候?華視什麼時候才訂出來?

曾司長金滿:他們是在109年5月才公告的。

鄭委員正鈐:109年5月21日才公告,所以從107年12月28日到整個修法、提出辦法、訂定準則,過了18個月之後也就是到109年5月21日才完備,在這當中你跟我說,只要依照程序從新原則就可以解決,這讓人沒辦法接受,而且在他們的合約當中,就直接明定這項補助本來就必須要依照政府採購法,即依照107年的政府採購法,結果你用未來修法的一個狀態要去解釋前面的狀況,還跟我說這是程序從新原則,我們沒有辦法接受這樣一個說法。部長,我想請教一下,您現在大概知道了整個程序,您覺得文化部接下來應該怎麼樣處理這件事情?請部長說明。

李部長永得:謝謝鄭委員的關心,這個事情的細節,坦白跟委員報告,我也不是非常瞭解,不過我們現在已經請華視就整個過程提出一個檢討報告。

鄭委員正鈐:這要不要究責?部長,這是違法!整個是一個違法的狀態,難道不用究責嗎?不需有人承擔起這樣一個責任嗎?還是只要得到文化部補助後,這個單位若違規、違法了,接著文化部就會來幫它善後、擦屁股,讓它有一條路可走、讓它有一個巧門可走,這樣對嗎?

李部長永得:等他們整個檢討報告提出來之後,我們再來決定如何進行改進。

鄭委員正鈐:這個事情請一定要去追究,並不是一個檢討報告提出來,好像講一講之後就沒事了,這分明就是一個違法的狀態,文化部還在這邊幫他們粉飾、幫他們做事後搭橋、擦屁股的動作,我覺得這樣是不應該的,而且這當中文化部如果有一些督導不周,或是沒有按照法律去要求的部分,也希望部長能夠一併檢討、一併究責,好不好?

李部長永得:我們會去瞭解、檢討。

鄭委員正鈐:謝謝部長。

接下來就是針對國際影音平臺的部分,有一筆58萬元的預算打算接下來4年使用,就是發展國際數位傳播計畫,從公視轉到中央社,我知道在幾次發言當中部長有特別提到,也許企業也是適合的等等的狀況,針對這個發展國際數位傳播計畫相關的細節跟執行的方式,再請部長事後提供本席一個更清楚的說明。

李部長永得:可以,沒有問題。

鄭委員正鈐:好,謝謝。

主席:請賴委員品妤發言。

賴委員品妤:(11時58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有幾個問題想要跟部長詢問跟討教一下,第一個,其實我在上個會期就已經質詢過了,根據衛福部先前的身心障礙者生活狀況及需求調查報告,顯示有8成的身心障礙者的休閒活動是看電視跟DVD,這個比例其實非常高,高達8成,但是對視障身心障礙者來說,演員對白之外的畫面他們無從得知,無法欣賞到電影、戲劇的趣味。

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李部長永得:主席、各位委員。是。

賴委員品妤:所以在上個會期其實我就曾質詢過文化部,就是口述影像的部分,上次質詢的時候,我想口述影像電影文化部不可能反對,當時的文化部長是鄭部長,他表態認同推動文化平權的重要性,但截至目前為止,本辦查詢到的資訊,目前口述影像電影只有「下半場」、「傻傻愛你,傻傻愛我」,電視劇有「花甲男孩轉大人」,以及兩廳院的舞蹈、劇場的口述影像、情境字幕、觸覺導覽,這是目前的進度。

之前文化部影視局徐局長說「下半場」口述影像版是第一步,他也表達日後非常歡迎電影製作公司與業者一起加入口述影像的推廣。但是目前文化部只有跟秀泰戲院合作推廣口述影像這件事情。有幾個問題我想要詢問,第一、其實上會期我就質詢過這個議題,文化部也表達支持,現在已經過了半年,我覺得進度上面好像並不是明顯在推動,第二、影視局為了鼓勵戲院提供口述影像服務,電影院可以依照「輔導電影產業數位升級辦理要點」向文化部影視局申請購買口述影像電影放映設備的補助,問題是目前只有跟秀泰合作,如果除了秀泰以外,沒有其他戲院主動申請的話,影視局會主動接洽輔導嗎?同理,也適用在電視製作業者,我們期盼它能夠越來越蓬勃發展,電視製作業者也是非常重要的部分,是不是麻煩文化部說明一下?

主席:請教育部李部長說明。

李部長永得:主席、各位委員。賴委員,我請徐局長跟委員簡單說明。

主席:請文化部影視局徐局長說明。

徐局長宜君:主席、各位委員。目前並不是只有秀泰有,當天我們只是做一個測試,這一年,我們去香港考察戲院,覺得口述影像非常重要,基本上是秀泰初步有意願,所以當天我們是以他們的戲院做系統測試,目前還沒有安裝。當天試映的時候,我們邀請國賓、威秀、華山等連鎖電影院,他們都有參與。之後他們有跟我們接洽,他們希望能夠有一個戲院、一個廳可以做口述影像,這是第一個部分。

賴委員品妤:聽起來幾乎主流戲院都在接洽中。

徐局長宜君:第二個部分,有關內容製作的部分,剛剛委員表示我們的進度有點慢,主要是因為國內目前口述影像的人才非常少,我們希望它分兩個部分,一個是在電視臺本身,其實國外很多電視臺是內聘口述影像人才,他們的電視節目可以直接做口述影像,在這一年中,中視、民視及很多電視臺,我們協助訓練他們的人員,希望未來他們自己可以承接這項工作,以增加電視臺節目本身的口述影像化。

至於電視節目製作部分,NCC在整個換照過程裡面,口述影像時數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指標。從去年開始NCC有一個補助,是針對電視臺放映的電視紀錄片跟電影做口述影像的補助。目前我們跟NCC是同步,我們是針對戲院這部分,希望能夠有戲院版,他們那一塊是針對電視節目做的電視版口述影像。

賴委員品妤:我覺得分兩個部分,上次質詢文化部後,你們回復有人才不足的狀況,本席也說希望文化部趕快補足,包含如何補足的相關計畫一併提供給本辦。第二、文化部轄下哪些機構有口述影像?轄下除兩廳院外,博物館、文學館、美術館、展演廳等,目前文化平權推動進度、規劃為何?

李部長永得:這部分請各館所說明。

主席:請文化部文化資源司洪司長說明。

洪司長世芳: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各館針對各障別的文化平權都持續推動,各館都有專業委員會協助持續推動,我們針對各館障礙部分的檢核表有做處理。

賴委員品妤:因為時間有限,麻煩會後提供相關資料。

部長,文化部明年度綜合規劃業務項下有一新增項目─文化數據智能分析與決策輔助計畫,這是5年期計畫,總共是1,400萬元,是由文化部資訊處規劃,要開發「全國藝文參與大數據儀表板」,納入全國相關機構等即時資訊。這是文化部提供的圖表,我注意到一件事情,上面寫的主要功能是「即時顯示全國各地區、各個藝文活動或特定類型的觀眾人數等數據推估資料」。這個部分我請文化部進一步說明,該圖示哪個場所可以提供即時進場人數?這讓我想到一件事情,教文委員會多年以來數次提到電影票房即時連線系統,但是一直沒有做到,我就很好奇,因為看起來有相關,這個計畫預期能夠達到什麼程度?請文化部解釋一下。

主席:請文化部資訊處王處長說明。

王處長揮雄:主席、各位委員。過往藝文調查活動人數是以問卷調查為主,新的方式是採用數位化資料處理,我們希望透過電信基地臺或現有資料,以及場館紅外線偵測資料,把人數統計出來,因為人數對藝文活動的參與、文化政策的訂定滿重要的。

賴委員品妤:因為電影票房即時連線系統多年來一直做不到,我好奇電影院有辦法做到嗎?我接過非常多次的陳情,很多電影愛好者期待臺灣影視音產業生態能夠改善,特別是電影這部分,因為灌票、買榜、產業收支不透明都是長年已久、為人詬病的問題,這個我想你們一定也很清楚。我在想,這個計畫至少某種程度可以揭露這件事情,甚至能不能進一步改善從業人員的薪資待遇?

王處長揮雄:電影院的部分,因為有全國電影票房,而且電影院是一個場域,包括電信基地臺都可以算出人數,我們不會只參考一樣資料,會用多重的資料,所有資料主要是作為內部政策參考之用,都會去識別化,有關資訊安全的部分我們也會強化,因為這部分很重要。

賴委員品妤:我再進一步請教,目前電影院的進場人數等等有辦法精確掌控嗎?

李部長永得:坦白講,我也不是十分瞭解,不過這是一個實驗性計畫,我們試行一段時間以後就可以瞭解,比如透過基地臺跟實際電影院提供的入場人數,以及與其他管道做比照,瞭解之後才知道問題可能出在哪裡、哪些數字比較精確,我們會做滾動式的修正跟報告。

賴委員品妤:我也不是要刁難這個計畫,基本上我是樂見其成,只是我在此要特別提點,目前臺灣電影業有這樣的狀況,我期待大數據儀表板某種程度上,能夠提供過去我們沒有辦法揭露的資訊。

再來,我要請教的第三件事情是有關藝FUN券的部分,首波數位藝FUN券是以12億元的規模發行,大約210萬人中獎,截至目前領券人數逾205萬人次,領券率97%左右。第二波的紙本是以3.6億元規模發行,截至目前領券人數逾62萬人次,領券率95%左右。有幾個問題我想要請教部長,雖然數位跟紙本的藝FUN券還有幾個月的使用期限,但是按照數據來看,數位還有將近5億元、紙本有2億元的額度還沒有被使用。文化部部內到底有沒有分析藝FUN券大多被用在哪幾個縣市、哪幾個藝文場所,以及使用程度等問題,這部分你們有沒有掌控資料跟數據?第二個,這些資料跟數據是不是能夠研判出哪幾個縣市的藝文場所特別需要紓困,這部分文化部有研擬繼續推廣、宣傳嗎?

李部長永得:這個數據都有,我們10月底到11月會跑出比較完整的資訊,然後針對需要加強的部分,我們會再加強。

賴委員品妤:看起來文化部有預計要這樣做,只是目前還沒有。

李部長永得:是。

賴委員品妤:我就提醒一下,已經剩不到半年的時間,麻煩文化部加緊腳步,看哪個縣市的藝文場所特別需要紓困?這些錢不要都是用在直轄市等,這部分再麻煩文化部多多盯住。

李部長永得:好。

賴委員品妤:最後一個問題,因為時間不多我就儘快地詢問。今年10月21日到23日東京舉辦第10屆日本授權展,它是亞洲最大的授權展,也是圖像原創IP交易的重要市場展會,文策院在10月21日在數位新創基地舉行相關的記者會。這次結果看起來還不錯,至少確定臺灣本土IP-KURORO、麻吉貓都有談定便利商店的相片授權,森森星球、Bulldog都還在洽談。這就衍生一個問題,上次我質詢故宮時,要求故宮結合臺灣本土的原創角色做聯名跨界合作,當時吳館長非常爽快答應,他甚至說之後希望達到兩成跟本土IP合作。這次文策院有推銷臺灣角色的經驗,是不是能夠再以專案方式協助故宮?我這樣的提議,文策院的構想是什麼?

李部長永得:請丁董事長說明。

主席:請文化策進院丁董事長說明。

丁董事長曉菁:主席、各位委員。我們一向非常樂意協助公部門或者是民間企業對於角色需要的媒合,故宮如果有這樣的意願,我們很願意把現在手上所有資源對接上去。

賴委員品妤:故宮目前的狀況是他們有在收集意向,看大家比較喜歡哪些IP,後續可能會需要一些協助,因為時間已經到了,這部分到時我們再找故宮跟文策院一起開協調會處理,謝謝部長。

李部長永得:好,謝謝賴委員。

主席:請賴委員代理主席。

主席(賴委員品妤代):請吳委員思瑤發言。

吳委員思瑤:(12時12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辛苦了!因為我的題目很多,您最後說yes就可以了,請聽我的論述。

一場疫情在藝文生態是危機,但事實上它是轉機,我更認為,藉由這場疫情發生,讓我們的藝文進入一個轉型的新契機。您接任文化部長之後,可以為臺灣的文化工作留下legacy的關鍵時機,我非常有期待。您在每次的業務報告或是今天的預算報告一再講,我們要傾國家之力,在後疫情時代建構藝文產業的Ecological chain(生態鏈),上中下游皆不可偏廢。本席今天就針對我們如何掌握疫情,讓不只是藝文產業,其實整個世界都是從實體消費進入電商,都是從實體到虛體,所以我的三個主要論述,第一個是推動藝文工作者的普查,這是重中之重,我們一直沒有做,這是強化實體的調查。第二個,我主張要善用藝FUN券已經建立起來的幾百萬big data,我們來把虛體的藝文消費者牢牢掌握。第三個面向,我要跟您分享最新的電商趨勢,就是從OtoO走向OMO的虛實整合,我們可以擴大運用在藝文產業的生態鏈。我一開始先破題。

所以,在推動藝文工作者普查這件事情上,臺灣不是超前部署,臺灣已經遠遠落後,我們需要趕快迎頭趕上。從紓困的面向,這次的紓困大家真的很辛苦,我看到文化部變成血汗工廠,因為我們是被動受理,量很大、件很多,大家都疲於奔命,到現在動支了28億元,將近29億元,當中藝文產業的核定案數7,746件,將近8,000件,而自然人,就是個體戶大約是1萬6,000件左右,也就是三成跟六成七。換言之,自然人,也就是非典個體戶的藝文紓困在這次的成果展現是高於產業,亦即公司、工作室自然人大於產業兩倍。但是,非典藝文工作者其實有更多黑數,我下面show出來的是,臺北市藝創工會2019針對藝術工作者的勞動情況調查,顯示將近27%的個體戶是不簽約的。換言之,他沒有簽約,就沒有合約,就沒有財稅資料,所以根本沒有辦法紓困。從紓困經驗告訴我們,我們沒有辦法精準紓困,因為我們是被動,我們沒有辦法化被動為主動的核心就是,臺灣長期以來沒有一個藝術工作者的普查。

所以疫情的損失,為什麼藝文界沒有辦法像經濟部一樣,有效率又精準地紓困,就是因為經濟部過去的各種普查非常多。工商調查,主計總處每年都不斷在精進。我們的現況是,藝文從業人員多是自營工作者,現有的工會組織也不強,更難以透過合約,我剛剛說有27%是不簽約的,所以沒有辦法從稅籍資料來統計,這些結果都讓文化部在這次紓困中疲於奔命,沒有辦法像經濟部門、交通部門一樣,有效率而精準的紓困,都是因為我們沒有藝文的普查。

文化創意產業包山包海16+1。部長,我手上的這本是每年都做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年報,這是依據文創法的授權每年在做,可是它有困境,它的困境在於,它都是用財稅資料來勾稽,所以很多沒有財稅資料的它就勾不到。第二、這個調查開宗明義就講,它本身是有侷限的,越弱化的產業更沒有辦法從財稅資料來解讀跟分析,而且很多產業,尤其是新興產業,甚至沒有相對應的稅籍類別,更讓這個堪稱現在最完整的文化創意產業大調查,每年在做,都不是全面,因為它是抽查,而且它有黑數,它會有偏差,我們的文化政策就沒有辦法精準地參照。

以表演藝術為例,上中下游絕對不是只有舞團、劇團、傳統藝術、音樂表演,這樣一個team的展現,他從前端的創作端、中端的表演者,到後端的支援產業,太多了!在這次紓困的時候,好多燈光、音響業者都來跟我們講,我們到底適不適用藝文的紓困?就是因為表演藝術產業的下中上游、上中下游我們沒有普查,沒有data在手上。視覺藝術也是如此,過去國藝會對於視覺藝術的補助,一直為人所大聲撻伐,我們過去都認為視覺藝術就是一個artist。沒有的!視覺藝術有這麼多的從業人員,包括創作者、策展人、評論、燈光、畫框、修復、公證鑑價、運輸、保險、藝術行政、藝術教育等等,這些都是視覺藝術的樣態,從業人員這麼多,但也因為沒有普查,所以無法精準掌握。專業界曾多次呼籲進行藝文普查,胡朝聖是2013年視盟理事長,在太平盛世的時候,藝文界就在說扶植產業需要普查,必須知道有多少藝術從業人員才能作為文化政策擬定的依據,也才能扶植藝文工作的需求。表演藝術聯盟理事長林佳鋒今年在紓困時也曾說,就是因為沒有全面普查,所以我們不知如何有效將資源挹注到表演藝術界。可見多年來,從有疫情到過去的太平盛世,大家都在大聲疾呼,但你們卻沒有做。事實上,藝文普查優點多多,它是可信的、精準的、全面的、系統性的,這些都可以做為文化政策、教育訓練、資源投入的參據,我認為這是這場疫情當中,你可以優先為文化部留下legacy的地方。

在此向部長報告,現在的文化統計是文建會留下來的架構,實在太舊了。現在文創法的依據,雖然有這一份文創調查,但它只是抽樣,所以會失真,而且有侷限。文化基本法也授權對於文化藝術工作者的生存權及工作權予以保障,本席看到你們和台經院有五個研究案,準備要進行勞動條件型態的研究,這樣非常好。本席打算要修正文化基本法第二十七條,也就是說,雖然現在有賦予你們文化統計、研究、調查的權限,且各機關必須協助提供,但這只是到抽樣的程度,本席會提案修法,讓它變成全面性的普查,有了法源之後,你們就必須依法行事。現在的文化統計欠缺新思維,都是抽樣而不是普查,所以我們要改。

另外,文化諮詢委員會2012年在文化部成立任務編組,現在解散了,如果未來要進行一次全面性的文化藝術工作者普查,那麼必須重組一個擴大民間參與的文化統計諮詢會,這件事情一定要做。在此也和部長分享主計總處現在的人口普查,包括農林漁牧調查、工商服務業的調查都排除許多藝文工作者,排除在哪裡?以105年的工商服務業普查方案來講,具體排除文學與藝術等個人服務業。換言之,國家在做的普查投入很多資源,不管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或跨部會合作,都排除了藝文工作者的個體戶,藝文創作者成為邊緣人,在文化政策制定與預算分配上,當然就沒有辦法考量到他們的需求。

所以本席要求文化部必須開始研議重組本席剛才所提到的統計諮詢委員會,同時也要開始研議推動全國性文化普查的可行性方案,包括未來怎麼做?幾年做一次?要如何與哪些部會分工?這是一件大事,也是臺灣文化工作所需要的事,所以我要求文化部必須加以研議。其次,在正式上路之前,最起碼現在要協調主計總處,把目前排除藝文工作者個體戶的普查加以補強,這是第二步。最後,如果我們有一個完整的臺灣文化普查,那麼我們就可以將其雙語化,可以讓全世界看到臺灣有多少的藝文工作者。對於我剛才所說的,我想部長大部分應該都會說yes吧!

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李部長永得: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吳委員,您的見解與論述都非常清楚,而且觀點非常好,我只能說yes,我們一定會這樣去做。

吳委員思瑤:那我們就跳入第二個yes,也就是善用藝FUN券的Big Data。藝FUN券出手救市,書店及出版業營收提振二至三成,表演藝術業營收提振10%,當然對於電影業也有幫助,不過電影業的營收還是比往年低很多。我們蒐集到幾百萬份的Big Data,第一波蒐集到303萬份,第二波蒐集到200多萬份,這些都可以作為未來使用的珍貴大數據。剛剛賴品妤委員曾提及藝FUN券的縣市別,本席已經將這部分整理出來,包括臺北、臺中、高雄、新北、臺南、桃園這六都都是使用藝FUN券最多的縣市,非六都則是使用比較少,這就是一個趨勢,這就是可以分析的現象。數位時代到來,實體券只占15%左右,84%都是數位券,所以Big Data就在今年的疫情當中建立了,這是何其珍貴的資料,包括縣市藝文活動的分析、藝文消費人口的流向等等,都可以精確掌握。藝FUN券蒐集了哪些資料?雖然是去識別化,但性別、地域性、年齡、藝文消費偏好卻是一次make a big collection,何其珍貴!所以我們可以年齡plus性別來分析、年齡plus藝文偏好來分析、藝文偏好plus地域性來分析、地域性plus消費軌跡來分析,我們掌握了藝FUN券的資料,建立了Big Data,請你們趕快去把第一波叫大家刪掉的部分救回來,勾勒出消費者的樣貌,就是我們下一個階段藝文轉型的致勝關鍵。所以請部長注意,刪掉的、走入歷史的情況以後不要再發生了,當初第一波藝FUN券delete掉的部分真的很可惜。而藝FUN券明年的維運預算是零,從本席所統計的圖表來看,從7月至10月的下載數一直往下滑,從550萬人次的下載數下滑到10月只剩下60萬人次。你們說未來可以做為藝文的map,讓大家來使用,可是紓困完了就沒有再用了。所以關於第二個yes,我們是不是可以善用藝FUN券的珍貴資源來建構Big Data,我給你們3個月的時間,與民間業者好好討論如何把藝文轉型的機會建構起來,請問部長可以說yes嗎?

李部長永得:跟委員報告,本來我們就有這樣的計畫,這是非常難得的機會,也有可能是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的數據蒐集,所以在去識別化的個資安全保護之下,我們會做出各種分析,不管是區域的、類別的、年齡的……

吳委員思瑤:我給你們3個月的時間,而且找民間的專家來幫你們好不好?

李部長永得:好的。

吳委員思瑤:我最後一個yes需要一分鐘的時間來說明,那就是打造藝文由O2O進入OMO的虛實整合新階段,過去O2O是找過路客消費,現在電商新的趨勢叫做Online Merge Offline,它是要去圈粉,它是要鎖定死忠的藝文消費者,它是要鎖定鐵粉的經營,它讓線上和線下虛實整合,能夠互相加乘效應,你們都可以去找民間的電商專家共同合作。我們利用這一次的Big Data、藝FUN券幾百萬筆的資料,趕快和電商OMO虛擬整合新趨勢連接,不只導流,甚至我們可以建立品牌的忠誠,為臺灣的藝文界圈粉,進入一個鐵粉經濟的時代。藝文工作者的OMO精準行銷可以分析藝文消費的型態,就用現在藝FUN券的Big Data,然後全面強化數位策展,用線上策展來吸引線下的人,他們看了線上策展覺得有趣,就會真的到博物館走一趟。第三個可以導入線上消費的機制,現在博物館之中有線上文創商品消費的很少,部長不妨回去盤點一下,而這個OMO的新建構就可以制定全方位的藝文數位行銷新戰略。時間很短,我今天提出三個面向,請問部長,第三個yes是不是也可以來做?

李部長永得:是的,這也是一個非常好的建議,我們會在最快的時間內與民間業者共同研議一項好的機制。

吳委員思瑤:如果有需要的話,我非常樂意協助,這段時間我投入相關的study非常多,同時我也會追蹤之後的執行狀況,謝謝部長。

李部長永得:謝謝委員。

主席(吳委員思瑤):請高金委員素梅發言。

高金委員素梅:(12時30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要恭喜部長,這是本席第一次在此與您對話,我相信您到任之前應該有聽您的團隊報告過,近幾年在大家的努力之下,文化部與原民會建立了許多交流與合作平台,現在本席要告訴部長最近所發生的幾件事情:首先,金鐘獎、金曲獎、金馬獎都是由文化部主辦的活動,我們看到2020年8月19日所發生的事件,這件事我就不再重複了,因為這是一段讓人難受、傷心的傷痛。其次,在2020年9月26日,我們看到達悟族的孩子很勇敢,家長也非常用心幫他做出傳統服飾,而我們的媒體竟然用戲的文字來揶揄。再者是有關最近彰化縣教育處涂姓督學事件,雖然這是教育部的問題,但事關本土語教育推動方案,這位督學一而再再而三對承辦本土教育工作的泰雅族老師說出歧視性的語言,他說:「因為你們有這個血統,所以你要證明給我們看你們原住民不是這樣的啊!」、「你們原住民就是態度比較消極、動作比較慢,你們新進人員應該不會這樣吧!」等等。部長以前是媒體人,你也曾經擔任過客委會主委,其實在立法院我們也制定許多相關法令,包括原教法第五條、第三十八條、第四十三條都訂定非常多的法規,而各部會也編列非常多的預算,更重要的是,蔡總統在當選的時候非常慎重的向原住民道歉,可是為什麼這種對原住民族的歧視及刻板印象還是層出不窮?這表示政府還是做得不夠,而統籌文化的最高主管機關文化部,你們有什麼政策或計畫能夠協助消弭整個社會對於2%原住民的刻板印象?部長進行業務報告時,本席並不在場,而我翻閱書面報告之後,發現對於這方面也沒有特別講述,本席希望部長能夠花一點時間說明未來你們打算怎麼做?

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李部長永得:主席、各位委員。過去發生這些事情,我們都有公開表示遺憾,同時也予以譴責……

高金委員素梅:除了遺憾之外,部長應該要更積極的做一些事吧!

李部長永得:比較積極的是要提振多元文化的精義,針對這個部分,法制上已經建構得相當完整,至於後續如何加強推廣宣傳至各個不同領域,我們會努力來做。

高金委員素梅:今天時間有限,我想您大概也沒有那麼多時間可以回答,是不是可以找一個機會到本席辦公室來,屆時我們再好好切磋好不好?

李部長永得:好。

高金委員素梅:我們再來好好討論在您任內應該怎麼做。其實在您尚未就任之前,我們已經建立一個跨部會的共同推動平台,今天科技部次長也在現場,我相信次長應該非常清楚我們要建構一個完整的原住民知識體系,但我還看不到文化部對於這方面打算如何整合,所以部長你也要努力了。在還沒有建構知識體系之前,關於文化部和原民會的業務合作平台有一份成果報告,對此本席要予以鼓勵,今天我先單單挑出一個大館帶小館的計畫。剛剛我們也聽到在其他委員質詢時,你們有提到大館帶小館,原住民的小館有29館,這是屬於屏東原發中心所要提案的部分,而中央編列5,000萬元的預算,也就是5,000萬元加上原發中心的2,000萬元,總共有7,000萬元準備要來推動大館帶小館,但事實上並沒有落實,雖然我們很努力,但是並沒有落實。我現在就提供幾個意見:第一、我們可以看到今天的業務報告會議來了非常多人,包括國父紀念館在內,光是文化部項下就有14個館,另外還有新竹、彰化、臺南、臺東的生活美學館,再來就是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國家影視聽文化中心以及幾個基金會,包括文化藝術基金會、電影事業發展基金會、中法文化教育基金會、臺灣美術基金會、臺灣博物館文教基金會、文化臺灣基金會、臺灣生活美學基金會等等。不管有幾個基金會、有幾個館,事實上,如果大家齊心合力、大館帶小館,就應該由文化部所屬的各館設法結合中研院,甚至教育部所屬的各館,我們一起在每年8月1日的原住民日這個月份,由文化部和原民會共同聯合舉辦。至於現在所謂的大館帶小館,坦白說,你們只是編列預算,然後由原住民的29館自己來做,我覺得這是非常消極也不對的,畢竟部落裡面的人才有限,經費也有限。如果我們能夠在8月份,由文化部的各館結合中央各部會的各館,除了對原住民的小館帶動之外,大館也開始來做,因為原住民的文化歷史並不是對內宣傳,不是只有讓2%的原住民族人知道就好,更重要的是要讓98%的社會大眾理解,如此一來,所謂的歧視性語言或是不自主的對原住民既有的刻板印象就會漸漸消除,請問部長認為本席所說的有沒有道理?

李部長永得:謝謝委員,我覺得很有道理,我們會朝這個方向來努力。關於剛剛所提到的大館帶小館,究竟之中產生哪些落差,我們會去瞭解,然後設法將其落實,我們會更積極輔導原住民的29館,看看要如何把他們提升。其次,關於委員方才建議有關8月1日原住民日的部分,我曾特別去臺灣博物館看過,其實平常就已經有許多原住民族的文物在展示,包括他們對於臺灣群族文化的貢獻也有很多……

高金委員素梅:但是他們的積極度不夠,比如像這樣的展示館是不是應該要和大專院校合作一下?

李部長永得:好的。

高金委員素梅:因為大專院校都有原資中心,甚至與各縣市政府也應該要合作一下,讓大家都可以來參觀,而不是因為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規定他這樣做、高金素梅要求他們這樣做,所以他們只好去做,事實上他們真的沒有用心。部長曾經擔任過客委會主委,您應該知道我們的傷痛在哪裡,我相信您是非常有經驗的,所以在您任內,我們趕快把政策和預算做大,由文化部部長帶領,在8月1日由中央各部會的各館或各中心來推動,大家都集中在這個月份,然後設法銜接到學校及社會大眾,我相信部長應該有這方面的經驗對吧!

李部長永得:我們會努力來做,整合的工作我們會提前來做。

高金委員素梅:感謝部長。很可惜今天時間不夠,至於我們該怎麼做,我希望部長能夠帶領您的相關團隊到本席辦公室來,屆時我們再一一討論好不好?

李部長永得:好的。

高金委員素梅:其次是有關流行音樂與原住民音樂,本席也希望能夠一起來討論,最近我們看到阿爆得獎,金曲獎雖然已經落幕,但是阿爆拿到最佳原住民專輯、年度歌曲、年度專輯三個大獎,阿爆在臺上發表得獎感言時表示:「謝謝你們試圖聆聽你們不理解的東西,這真的太難得了。我想要告訴大家,藉由這張專輯我希望你們可以多多了解少數人的生活,不用到強迫自己熱愛,但是最起碼有機會去接觸,從聆聽的過程當中,在音樂裡面我們可以對話,希望我們可以多一點理解,少一點誤解。」你看多謙卑啊!阿爆談到的多一點理解、少一點誤解,是希望社會大眾能夠相互理解、互相尊重,希望臺灣能夠真正欣賞多元文化的美麗,從他的這一席話中,感受到音樂的穿透力是非常大的。所以我在這邊也希望我們的流行音樂或是電影電視能夠再多加努力,好不好?我們來一起做。

我還有一點時間,我看到部長的報告,你在110年度的施政推動重點提到,文化是國家的根本,人民是文化創造的主體,文化不僅可以凝聚人民的情感,也讓世界認識臺灣,所以要以三感(歷史感、國際感、價值感)作為你這一次推動政策的方向及架構。我看到國際感之後,有一篇文章想跟大家分享,這一篇叫做「大談國際觀前,先問自己對臺灣多元文化了解多少?阿爆得獎後,一位『熟漢』的熱切期盼」什麼是「熟漢」呢?其實就是臺東的一位作者,他說臺東有個說法,如果你對原住民文化有些認識,理解其與漢人價值觀的不同之處,並且在真正看見這份文化之美後,願意不斷地虛心向原住民學習,或許你就能自稱自己為「熟漢」。所以我希望部長以後也可以自稱自己為「熟漢」。他說他希望帶著大家以「熟漢」的角度,一窺原住民文化的珍貴價值,並且透過不同生活上的例子,提供大家反思多元文化與尊重他人的意義,讓大家真正理解今年的金曲獎成果,對臺灣的意義有多麼重大。

不管阿爆也好,或是這位「熟漢」也好,他們都認為原住民的文化是值得現在大家學習的,為什麼?因為時間有限,我分享一下,他說他跟原住民相處以後,他得到的智慧是,部落耆老常常向他提醒:「讓身體在嘴巴前面」,什麼意思呢?也就是希望他別成為當代社會每次出現的「出一張嘴巴」的人,並且強調「做」比「說」重要。這位「熟漢」長期跟原住民部落相處,他發現原住民部落耆老做的比說的還多,如果我們要有國際觀,我們臺灣任何一個人更要瞭解臺灣多元文化的不同,而不是僅限於某種文化。部長,不管是阿爆,不管是這位「熟漢」,他們對臺灣的期許,尤其是對於我們大家都一直在講的國際觀,要走上國際,他說應該要跟原住民的文化謙卑的學習,部長,一個最基層的臺東「熟漢」都能夠這麼做,我相信部長應該也可以吧?

李部長永得:是的,我認為這講得非常有道理,其實這次金曲獎最令人感動的一件事情,就是阿爆的專輯得到年度最佳專輯獎,阿爆講得那段話真的感動了非常非常多人。因此,有一位國際巨星要找阿爆合作,在未來不久大概可以看到阿爆走上國際的舞臺,所以我也覺得非常光榮、非常驕傲,這是臺灣多元文化真正的內涵。

高金委員素梅:我相信真正代表臺灣的就是原住民文化,就如同部長所說的,所以我們一起加油努力,還有很多事情真的都還做不好,謝謝。

李部長永得:謝謝。

主席:跟各位委員報告,等一下在質詢結束就處理臨時提案,今天的臨時提案只有2案。

請管委員碧玲發言。

管委員碧玲:(12時45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謝謝主席協助安排,很感謝。我要請教文策院,最近電影事業的產業界一直都很納悶,他們都感覺到文策院好像有個潛規則,也就是文策院的投資在評比審議的時候,好像都只投資新公司,目前看起來確實全部都是新設立公司。因為業界有這種認知的結果,現在產業部門覺得好像都必須去新瓶裝舊酒,即使是現在的影視產業有現有的公司組織,都必須設立新公司,才有可能得到國發基金在文策院執行項目的投資項目,到底有沒有這個潛規則?因為本席翻遍所有的規定沒有發現,請丁董事長說明。

主席:請文策院丁董事長說明。

丁董事長曉菁: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沒有潛規則,只有明確的文字規則。

管委員碧玲:絕對沒有?

丁董事長曉菁:對,就是依照我們公告的相關要點執行,目前會有比較多是新創公司,主要是因為他們希望整合業界自己的力量,然後對接國發,我們……

管委員碧玲:所以到底是為什麼?是不是如你所認知的?既然我們的產業環境有這樣的聲音在流傳,我希望你們好好的去瞭解,好不好?部長,今天在這裡我們就公開說明清楚,絕對不會只限制要新設立的公司。到底是不是因為國發基金的投資比例有限制,所以現有的影視產業界就沒有辦法得到國發基金的投資,這也有可能,如果有可能的話,就會帶動我們後面會談到的問題。

接下來,關於文化內容投資計畫要點裡面規定,在審議投資對象的時候分為好幾個階段,有輔導協力階段、評估審議階段、投資審議階段,這三個階段中都必須要聘任財務、法務及產業各領域的專家一起來做這些審議,對不對?部長可能必須關心一下,這些專家學者或產業界人士的聘任有兩個問題,第一個,他的聘任應該是由審議委員會,也就是文策院主責,由你們負擔成本,對不對?這是不是確定的?

丁董事長曉菁:是。

管委員碧玲:所以是確定的。我要請問的是,當一個個案在輔導協力階段是由一組人進來審議、輔導,然後到評估審議階段的時候,又是另外一組專家進來諮詢,在投資審議可能又是另外一組人的時候,一個計畫經由三個階段,假設是三組人,他就會不知道要聽誰的,所以你們是由一組專家學者審議一案到底,都是同樣一組人,還是在不同的階段,在投資審議開審議諮詢會議的時候,如果我有好多案一起審議的時候,又是另外一組專家諮詢,到底是什麼狀況?我認為有必要釋疑。

丁董事長曉菁:按照我們內部的要點,投審會主席是院長,所以我請院長來說明委員剛剛關注的細節。

主席:請文策院胡院長說明。

胡院長晴舫:主席、各位委員。第一個,其實我們所有的投資案,前面都會有業師進來輔導,幫他們看投資報告……

管委員碧玲:我只是問到底是不是同一組人,還是有好幾個公婆?

胡院長晴舫:其實最主要是兩組人。

管委員碧玲:兩組人?

胡院長晴舫:對,一組人是前面的輔導,後面是根據……

管委員碧玲:如果他們意見不一樣怎麼辦?他們要聽誰的?

胡院長晴舫:這個機制其實是為了要公平,因為後面的投審狀況是所有人要……

管委員碧玲:本席點出這個問題,你們在執行的時候,如果有產生業界無所適從的狀況時,你們要注意,好不好?

胡院長晴舫:好。

管委員碧玲:本席認為在整個審議過程的階段中,我們如何變成一個友善環境的促進,站在這樣一個角度來協助,好不好?再來,在投資審議會要點裡面,有關投資審議會括弧2這一款,其實有語意不明的地方,部長,這個可能需要部裡面對其內容做一個修訂,也就是我們並沒有明文規定一般審議委員和產業審議委員的比重到底要多少,是要各占二分之一嗎?本席主張產業界的人應該要二分之一以上,我希望9個審議委員當中,屬於產業的部分,在我們要保障專業、保護專業的情況之下,你們把語意修訂完整。

胡院長晴舫:謝謝委員。

管委員碧玲:這個是語意不完整的地方。

胡院長晴舫:明白,我們會回去研擬,謝謝。

管委員碧玲:最後,我要跟部長說,本席有提出一個草案正在連署,本席希望李登輝總統的紀念事業能夠有一個國立的李登輝總統紀念圖書館,由文化部來主政,希望5年之內能夠完成,這個案子推動的過程需要文化部來支持,因為今天時間有限,我只是先提出來,這個草案目前已經連署完成,好不好?

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李部長永得:主席、各位委員。是。

管委員碧玲:謝謝。

李部長永得:謝謝。

主席:請賴委員惠員發言。

賴委員惠員:(12時51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最近我們的國片叫好又叫座,部長最近有沒有用積極的行動力到電影院去支持國片?

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李部長永得:主席、各位委員。之前我有去過一、兩次,我曾經答應過要去看,但是後來又因為其他事情就取消了,所以最近比較沒有。

賴委員惠員:最近國片不管是「消失的情人節」、「無聲」、「親愛的房客」或「刻在你心底的名字」,這幾部片子其實都非常值得大家觀賞。我在這裡要跟部長探討,在臺南有一個臺灣三部曲歷史文化園區,我想部長應該非常瞭解,之前我們幾個委員陪同黃偉哲市長一起到部裡頭拜會你的時候,也謝謝你對魏德聖的支持,他是一個非常優秀也浪漫的導演,他現在募資的非常辛苦,他很感性的認為這是臺灣人送給臺灣的禮物。他在這個故事裡把漢人、西拉雅族還有荷蘭的傳教士,這三個來自於不同族群的人用不同的角度去敘述,四百年前在臺灣這一塊土地上,所發生的多元化的精彩故事。

我在這裡要跟部長特別拜託,其實我們知道這些電影的文化內容IP後續效應,會帶來很多在地、本土化的發展,文化內容的永續使用都會帶來在地的經濟效應,例如,韓國2002年的「冬季戀歌」就對其拍攝場景「南怡島」帶來很大的經濟產值,也間接促進韓國的觀光產業,甚至「來自星星的你」更帶動大家喜歡炸雞配啤酒的熱潮,這些都是因為電影帶動起來的風潮。所以愈在地愈國際,這也印證了我們北臺南要如何走出農業的困境和觀光的困境,我在這裡要請部長支持臺灣三部曲歷史文化園區,我們正在爭取國發基金專案核准,針對這個案子,不曉得部長對本席有沒有什麼建議?

李部長永得:謝謝賴委員關心,也謝謝賴委員對於影視產業,以及與臺灣歷史發展有關的一些內容、產業的支持和關心,簡單說,我們文化部全力支持魏德聖導演這件案子,不管是電影的拍攝或是未來影視基地園區的開放,現在我們正在盡各種可能的方法來協助爭取國發基金的投資,因為國發基金投資之前有幾樣東西,我們還特別請主管的曾司長找魏德聖導演來共同討論,除了投資以外,我們會尋求補助、融資等各種可能方法,來協助他完成這件事情。

賴委員惠員:謝謝部長,在這裡我也要請部長加速行政上的效能,接著,要請教部長有沒有澈底完整地去了解,我們鹽水的岸內糖廠影視基地的建設,我想要知道文化部對於岸內影視基地建設的政策規劃,是不是可以跟我們做一個報告?

李部長永得:其實岸內影視基地原來所提的是9公頃,9公頃的部分是文化部支持,而且開始投下經費在處理,但是最近我聽說臺南市政府提過來變成30公頃,30公頃的部分可能有一些問題必須要去釐清楚,包括土地的取得、土地的使用分區或是需要經過什麼樣的都市計畫程序,甚至未來的一些營運規劃跟之前9公頃的差距是很大的,所以這個部分必須要再進一步了解、溝通。

賴委員惠員:好,我這裡也跟部長做一個報告,基本上,我們南部很羨慕臺中有中臺灣影視基地,北部有國影中心,所以我們希望加速推動臺南的影視基地,部長是不是可以允諾支持岸內糖廠倉庫群的修繕,讓岸內糖廠影視基地二、三期的計畫可以加速行政流程,補足南部拍攝基地上的困境?也希望吸引更多人到臺南拍片,我們都知道臺灣文化四百年,其實臺南跟臺灣文化等於劃上等號,我希望部長能夠支持。

李部長永得:剛剛跟委員報告,我們已經在支持了,我們已經投入經費做修繕,今年修繕兩棟,還有兩棟還沒修繕,今年我們會另外找經費,如果來得及,我們今年的經費也會撥下來,只要提出申請,我們都會儘各種可能來協助。

賴委員惠員:謝謝部長,非常感謝。

主席:主席先處理一下議程,等一下在林宜瑾委員質詢結束之後,我們就先處理臨時提案,臨時提案處理完之後會先休息20分鐘,讓大家吃個便當,真的很辛苦,因為還有一些委員安排質詢,所以我們希望可以在15時以前結束,大家辛苦了!

請林委員宜瑾發言。

林委員宜瑾:(12時58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文化基本法從去年制定至今,其實也一年多了,現在剛好是一個可以盤點整理政策目標的時間點,所以我想跟部長探討一下,文化基本法第二十二條第四項規定,國家制定重大政策、法律及計畫有影響文化之虞時,各相關部會得於文化會報提出文化影響分析報告。請教部長,文化影響分析報告是不是類似環境影響評估的性質,還是只是一個參考的性質,沒有環境影響評估的強制性那麼強?

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李部長永得:主席、各位委員。這裡的規定是「得」於文化會報提出文化影響分析報告,可能強制性並沒有那麼大。

林委員宜瑾:所以如果它某個程度就只是參考性質,可以作為有點類似鑑定書般的作用,請問私部門有沒有機會主動填報並使用這份影響評估報告,還是只限公部門?我所說的私部門是譬如擁有文化資產的地主等等,請問他們有沒有機會?

李部長永得:這個問題容我請司長來說明。

主席:請文化部綜合規劃司林司長說明。

林司長宏義:主席、各位委員。目前這部分主要是針對國家在制定重大政策、法律和計畫的時候,就可能有影響文化之虞的部分做一個提醒和警示,讓我們去注意到這些問題;私部門是可以參考我們的做法,但我們並沒有說私部門一定要這樣做。

林委員宜瑾:所以目前私部門還沒有被納入就對了。

文基法剛剛通過,文化影響分析有很多指標,「文化個人」的部分包括創作、表意及參與自由,還有文化近用權、創作者智慧財產權、文化政策參與權;「文化社群」的部分有文化之保存、維護及發揚,還有文化空間之提供及社區文化發展;「文化社會」的各項指標則有多元文化與多樣性發展、文化教育、文化經濟、文化傳播、文化科技、中央與地方政府之文化治理與協力等等。本席認為應該是要透過一些計畫來讓相關指標具備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也就是透過這些計畫來進行所謂的壓力測試,請問部長,怎麼樣讓這些指標可以被操作?被具象化的計畫有沒有分散到各個領域或各個區域?您懂我的意思嗎?

李部長永得:我大致瞭解委員的意思,不過包括所謂的可操作性,我覺得這些名詞可能要進一步做具體的界定。我就常常舉例說明什麼叫文化科技,如果大家對它的定義不是很有共識的話,訂了這些指標之後,其實到時候可執行性是會比較低的。所以我認為可能需要先把一些所謂評量指標的項目做比較清楚的界定。

林委員宜瑾:那我來舉例好了,譬如現在有景美國家人權博物館中程計畫、新竹大車站計畫和著作權法這3個示範案例,當然,本席並不曉得還有沒有其他的標的,起碼目前看到的是這樣。未來由中央部會來設定中長程計畫或法律案時,在它需要提出的文化影響分析報告中,各項指標的內部意涵就變得相當重要,所以初期要如何建構這些指標的內涵就要非常謹慎小心。我的意思是說,你們在做文化影響分析時所選取的標的、品質、類別或數量就沒有涵蓋中南部的部分,這樣可能會沒有辦法健全未來整個指標的內涵,最後也會讓整個文化影響分析報告沒有辦法完全真實顯現它所應體現的價值。部長,我的意思是,如果私部門也可以主動填報或參與的話,整個面向會不會比較大一點?如果完全只用公部門的標的,會不會比較失真?當然這是我的意見,不曉得部長的看法為何?

李部長永得:跟委員報告兩點,第一,國家人權博物館的部分是在做一個試驗性的計畫,我們會從試驗過程中找出有哪些問題是需要改進的,之後再跟委員報告。第二是私人的部分,雖然法律只限定公家機構,對私人並沒有強制性,但是我覺得也可以擴展到民間,讓這個面可以更廣。因為這個東西還在試驗期間,所以我是覺得我們可以研究,看看在現有的法律上,私人的部門或團體是不是可以試著就某些重大政策提出一些文化性的影響評估;都可以來研究。

林委員宜瑾:好,謝謝。

另外想跟部長探討國家藝術購償基金的建置問題。之前本席質詢故宮吳密察院長這件事情時,他說有跟您討論過。

李部長永得:是的。

林委員宜瑾:目前各個館所都會編列預算來購買典藏品,可是金額通常不大,但若金額太大,要是沒有看到好的物件也無法執行,因此狀況就變得有點困窘。所以如果能有一個國家級的藝術購藏基金,就會比較好運用;因為這種事情是可遇不可求,如果看到好的物件,就可以用這筆基金去購置。有關這個計畫,不曉得您和吳密察院長溝通得怎麼樣?推展的進度如何?

李部長永得:謝謝委員的關心,這個方向吳院長有主動提出來,而且他願意用「大館帶小館」的方式來充實我們的基金,我覺得他這個idea真的非常好,而且這個發展方向我們也全力支持,後續本部有一個專案小組……

林委員宜瑾:所以文化部基本上同意往這個方向前進?

李部長永得:對,我非常同意。就像委員剛剛講的,我也仔細看過我們各個博物館或美術館的購藏經費,真的都非常有限,而且……

林委員宜瑾:太大筆沒辦法執行又會被立委凍結。

李部長永得:對,而且有時甚至會碰到一種狀況,就是看到一個好的物件,美術館也想要、博物館也想要,因為現在美術館也很多嘛,包括地方的,不管臺南、桃園或新北,也都出現新的美術館了,所以我覺得將來可以有一個比較系統化、具有整合性的基金,由國家編列一些預算。具體方法我們再研究啦!

林委員宜瑾:畢竟主管機關還是文化部,所以還是請你們主動和故宮研究一下,看怎麼樣儘速推動。

李部長永得:是的。

林委員宜瑾:另外,本席認為館際合作相當重要,博物館應該可以成立國家隊,讓館跟館、院跟院可以資源共享,這樣國外旅客來臺灣除了欣賞藝術,還可以同時發展在地觀光旅遊。這個部分也請部長多花一點心思,看看在館際交流方面如何做更進一步的規劃。

李部長永得:好。

林委員宜瑾:我現在有一個想法,就是我們有時候會向國外的博物館借展,出去借的大部分是故宮,因為故宮名氣大,人家願意借給它,可是故宮借來的東西未必適合在故宮展覽,假設他們借的是屬於原住民文化的東西,可能就可以在史前博物館展覽。

李部長永得:是的。

林委員宜瑾:我所謂的館際資源共享就是這個意思。

李部長永得:我瞭解。

林委員宜瑾:所以是不是請部長也和故宮做一些更密切的聯繫,以這樣的方式來處理?

李部長永得:好,這個沒問題,其實現在也有在做,將來我們會更加擴大、提升,我們會朝這個方向來努力。

林委員宜瑾:就是故宮出面去借,但是可以在文化部所轄的場館展覽。

李部長永得:OK。

林委員宜瑾:最後要談的是國家藝術品保險制度的建置。目前我們和國外博物館有彼此借來借去的展覽,我們的東西去國外展出,國外當然必須幫我們保險,他們的東西來到臺灣展覽,我們也必須幫他們保險,那問題來了,通常我們借來的展品都是委託商業保險,說真的,目前為止我們還不曾辦過理賠,也就是說,我們都很謹慎、小心地保存國外這些展覽品,這也等於我們繳的高額保險費都被商業保險公司賺走了。據我所知,美國、奧地利、法國其實都有由國家來建置藝術品保險人的制度,投保單位當然就是去借展的博物館,保險單位就是國家建置的這個保險人,如果有很小心、謹慎保管這些展覽品的話,這個錢還是在國家的口袋裡,而不是在商業保險公司手裡啊!這個方向是不是也可以請部長往上建議?

李部長永得:好,我們來研究一下;我們可以蒐集各國的案例,和業界討論看看怎麼做比較好。

林委員宜瑾:因為這種保險的費用非常高,結果講真的,都被人家吞了,因為我們保管得非常小心。所以如果可以由國家來建置的話,我想會比較好一點。

李部長永得:好。

林委員宜瑾:謝謝部長。

李部長永得:謝謝委員。

主席:現在先處理臨時提案共2案。首先進行第1案。

1、

為協助發展我國藝術品拍賣及交易市場,推動台灣重返亞洲藝術品交易市場中心,文化部應進行下列幾項要務:

1.會商財政部提出稅制改革方案,擴大對藝術交易之租稅優惠,儘速提出《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修法。

2.健全藝術品金融體系,提升藝術金融資訊的透明度與普及性,與金管會、財政部進行跨部會合作,請於六個月內提出評估作法。

3.研議推動建立藝術品鑑定與鑑價制度,提高企業及個人購藏藝術品納入資產規劃之意願。請於六個月內提出評估報告。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黃國書  林宜瑾  陳秀寳  張廖萬堅

主席:我對這個案子簡要說明如下:我前天帶著教文會的同仁一起去ART TAIPEI考察,其實這也是大家長期以來講論很久的事情;文獎條例我知道已經有在處理,但是為了完備,我還是把它放上來。對於交易市場需要的金融體系,還有鑑定、鑑價制度,我的提案是願意給你們周延地好好去處理,6個月的時間,好不好?相關的財政部、金管會都要去做一些討論;我們要搞就搞真的,而且要做到位。

請部長說明。

李部長永得:謝謝委員,這個部分我們遵照辦理。

主席:好,謝謝。

進行第2案。

2、

「臺中支局葉煙草再乾燥場建築群」為全台五大「葉煙草再乾燥場」中,唯一至2017年才停止生產之單位,相關設備與生產機具完整,場內之各棟歷史建築如氣罐室、鍋爐間及浴室、桶菸倉庫、複薰工場、康樂室等,依其建造時間,見證日治到戰後臺中地區菸草產業之發展與變遷,具有歷史傳承性。

目前台中市政府文化局已擬定修復再利用計畫,以及台中菸葉廠產業場域轉型再造計畫,預計將七棟歷史建物進行修復,並規劃「菸葉產業遺產現地展示」、「文化資產典藏與教育場域」、「共享創藝空間」、「市民玩藝空間」等方向發展,並導入展演發表空間、微型產業進駐等,並串聯台中地區鄰近的文化部文化資產園區、太平買菸場等,形成大台中菸草產業發展場域。

目前該相關計畫尚待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審議,為促進園區修復維護再利用,保留重要歷史建築和過去菸業發展的特色,並讓整個園區永續運作,建請文化部予以經費補助,協助大里菸葉場進行後續之保存修復、活化再利用計畫,以展現產業文化資產之歷史、建築與環境教育意義,並讓菸葉廠的公共空間與社區生活連結,打造大里打卡新亮點,帶動台中藝文經濟發展。

提案人:黃國書  張廖萬堅 吳思瑤  陳秀寳  林宜瑾  何欣純

主席:針對這個提案,請問張廖委員有沒有要補充?因為這和臺中有關。

張廖委員萬堅:這在何欣純委員的選區,不過那個菸廠我覺得有必要保留,因為臺中菸廠大概市區的都沒了,上次有看一個,真的很破,沒辦法,這個好像是在太平,比較好一點。部長,應該沒問題吧?

李部長永得:謝謝主席和委員。這個部分我們全力支持,但是未來的活化利用其實之前我們的兩廳院,就是「國表藝」也有提出一個計畫,原則上我聽起來也很好,因此我們也決定準備要去支持。所以我的建議是這樣:原則上我們支持,至於將來如何活化利用,是不是由我們國表藝跟委員這邊大家再來共同討論,好不好?

主席:好喔!那本案就是照案辦理,但是部長有補充,未來這個案子就請朱老師和幾個委員一起討論。

李部長永得:好。

主席:好,沒有問題。謝謝。

臨時提案處理完竣,如果有委員要加入連署,勞煩到前面來簽名。

現在的時間是1時17分,我們先休息,請大家用個便餐。各位辛苦了,謝謝。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請王委員婉諭發言。詢答時間為5分鐘。

王委員婉諭:(13時42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文化部每年都有編列預算,希望能夠協助臺灣的音樂創作者到世界各地的音樂節去演出,我個人其實非常支持這樣的政策,因為透過這個方式讓臺灣的創作者到國外交流之後吸收養分,同時也可以讓我們臺灣的音樂在國外有被看見的可能性。我相信這樣計畫的初衷應該是希望讓臺灣的音樂到國外能夠持續發揮影響力,所以我想請教部長的是,我們該做什麼樣的努力,才能讓這樣的演出不至於像放煙火一樣,演出結束之後就結束了,而是能夠讓這些團隊更有機會在國外生根,對國外發揮一些影響力?

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李部長永得: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關心,到國外重要的藝術節或者是主要的場館去演出,其實最大的意義是讓臺灣的音樂走到國際被看到,被看到之後,後續當然就是希望有更多的邀演或商演,所以這個部分我們將來的文策院也會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就是把國內的音樂產業跟國際結合,讓音樂產業的能量更大。

王委員婉諭:除了讓國外能夠看見並瞭解臺灣音樂創作者的的演出之外,我也很希望能有更多生根和交流的機會。

李部長永得:是的。

王委員婉諭:在政策面上,我們發現相關的標案其實大多是以一次性的演出為主,沒有辦法知道如何透過這樣的政策,讓未來的生根和交流延續下去。因為我們很希望不是只有讓國外看見,而是要有更多的交流及生根的機會,所以就去查閱了相關的報告和相關的資料說明。其實在文化部同仁自己的報告當中,以2019年赴韓國參與音樂節演出的報告為例,就可以看到你們已經寫得非常清楚也非常好,然後也表達了我們希望能夠有的立場,就是在我們希望能夠有生根、能夠有交流、能夠有更進一步的對話及合作的情況下,其實有幾個部分都需要特別提出來,這樣在未來的選擇上才能有所考量。比如說,在合作的夥伴上,因為過去可能都是以單點的方式為主,每次承辦的廠商並不完全相同,常常會有每年更換廠商的情況,比較沒有辦法有延續性,所以未來在慎選合作廠商時,能否考慮應該要有長期合作的夥伴以及優良廠商來辦一個比較長期的計畫,除了短暫的讓世界看見臺灣之外,也希望能夠有比較長遠深耕的計畫,我們來累積海外行銷的效益。關於這部分,不知道部長您的看法是如何?是否能夠支持這位同仁報告裡面所提的這幾個方向的調整?

李部長永得:謝謝王委員。這個方向非常正確,也是現在文化部正在努力的方向,所以我們也責成目前文化部在海外16個國家的文化組,將來很重要任務就是請當地國的重要策展人或者經紀人能夠到臺灣來,我們帶他去瞭解臺灣各個不同的表演團隊,希望他們不只是邀演一個藝術團體,而是希望能夠展開長期的合作。事實上臺灣是有這個能量的,比如說像吳興國的劇團,他最早也是在亞維儂國際藝術節嶄露頭角之後被看到,然後就有非常非常多的國家來邀演,而且是商演,所謂的商演也就是賣票的,所以我們希望將來類似這樣的案例的能夠越來越多,這是我們努力的方向。

王委員婉諭:所以會有比較清楚的甄試嗎?因為剛剛提到在16個國家都設有文化組來處理,但是後續政策上如何做評選,又或是說長期的規劃有一個比較具體的方向嗎?

李部長永得:談到評選,我覺得政府只是扮演一個角色,所以我剛剛特別強調,希望國際上重要的經紀人或策展人直接來臺灣,去瞭解哪一類的團隊、哪一樣的表演、哪一類的藝術在他的國家裡面,他願意自己投入資金,那政府協助一部分,讓他們可以發展出一個長期的合作。我認為政府推選只是政府想要的東西,但是當地國不一定想要,所以我認為這兩者將來要相輔相成,不能全由政府來決定。

王委員婉諭:當然我覺得兩者需要相輔相成,但是政府至少可以盡到協力的角色,所以我希望能夠邀請更多的策展人……

李部長永得:協力當然是一定要的,所以我們會像旅行社踩線一樣,就是我們邀請一些關鍵的人到臺灣來,認識我們所有不同的表演團隊,而且是讓他們深度瞭解,包括他們評估表演團隊未來的潛力,所以假使國際上有一些外國的經紀人或者是策展人願意跟我們國內的團隊合作,那中間所產生的一些可能的風險,政府會願意共同來負擔。

王委員婉諭:我們蠻希望能夠看到更多比較明確的方式以及計畫。

李部長永得:是的。

王委員婉諭:除了合作廠商的部分,其實在慎選參與的藝人或參與的創作者團體的部分,也都希望能夠慎重的考慮。因為過去可能都是到海外表演完後就回到臺灣,其實沒有辦法在海外有所發展,所以在選擇團隊的時候,就如報告中所提到的,應該要整體地慎選相關的政策、相關的策略來協助這些有意往海外發展,或是至少能夠在國外短期居留一段時間的團體和藝人要優先考量,這樣才能更有機會拓展我們在海外的交流。

李部長永得:是的。謝謝委員。我剛剛講過,就是將來這個優先順序,其實會由當地國的經紀人先瞭解我們的產業,過去的作法是由政府組織一個評審委員會來挑選,指定特定的團隊去參加亞維儂或是去參加愛丁堡藝術節,這個作法也會繼續,但是將來它扮演的角色不會那麼重要。

王委員婉諭:是。但是在扮演這個角色的同時,在評量、評選團體的時候,希望也能夠把對於海外拓展的想法、想像以及政策、策略等等一併納入考量。

李部長永得:對,最重要的就是會有這方面的考量,會加強這方面的考量。

王委員婉諭:感謝。我們希望可以看到更具體、更明確的計畫。謝謝。

李部長永得:好。謝謝。

主席:接下來請張委員宏陸發言。

張委員宏陸:(13時49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想要請教一個問題,部長,你是否知道我們板橋的一個特專三的專用區?

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李部長永得:主席、各位委員。我知道,就是在新北市政府對面。

張委員宏陸:就在板橋行政區嘛!

李部長永得:對,板橋車站旁邊。

張委員宏陸:就在我的選區裡。

李部長永得:是。

張委員宏陸:這片土地可說是新板車站特定區裡面最後一大片公有的素地,面積也非常大,究竟如何運用從以前到現在說有好幾種說法,一下子BOT,一下子OT等等很多的計畫都有,已經拖了很久了。到現在當地的人,包括我,也一樣很期待政府應該儘速去處理,然後能夠儘快規劃一個好的,不管是表演廳也好,或是什麼適合親子同遊的,其實現在地方上最大的聲音就是趕快啟動就好了,我不知道部長你的看法如何?

李部長永得:謝謝張委員。的確地方上這個聲音我們也聽到了,包括在地的人,就像張委員,我們現在也積極地跟相關單位共同討論,如何能夠儘速地啟動這塊地未來的一些建築規劃。事實上這塊地,就像張委員講的,民國93年就已經提出那個計畫,到今天為止已經17年了,可是大家好像還沒有得到一個共識,所以這部分的確是我們政府要加強的地方。

張委員宏陸:我覺得這個好像也是冥冥中的安排,93年當時的縣長應該就是我們現在的蘇院長,對不對?

李部長永得:對。

張委員宏陸:已經拖了這麼久,我覺得解決的契機也到了。

李部長永得:是。

張委員宏陸:我跟部長報告,之前新北市的開發案就是因為劃設太多的住宅區跟商業區,所以大家對於這種開發的方式持保留的態度,我們覺得要有一個足夠的公共空間,不管是做什麼使用。

李部長永得:是。

張委員宏陸:我在這邊跟部長討論一下,我覺得我們這塊土地夠大、夠寬,地點也非常的好,我覺得新北市的市民,尤其我們板橋周邊的人,最主要是它夠大,所以我們希望可以蓋出一個地標型的建築物。我不知道這一點部長你的看法如何?

李部長永得:我們也非常的同意並且樂觀其成,我們也會朝這個目標來規劃。

張委員宏陸:因為這塊地夠大,要蓋一個地標型的建物,讓大家一看就知道這是在哪裡,這是一個重點。另外,因為現在當地平常應該可以算是全臺灣最大的機車停車場,對不對?

李部長永得:是。

張委員宏陸:那附近對停車場的需求,不管是汽車跟機車的停車需求都非常非常的高,在未來的規劃設計中,部長,能不能多增加一些汽車跟機車的停車位,以符合當地的需求?

李部長永得:謝謝張委員。的確這部分院長也有特別交代,這個東西以後是一個基本的需求,就是機車的停車位跟汽車的停車位一定要比現在還要更多。

張委員宏陸:以前有很多公共建設都會覺得蓋停車場好像自償率不高,但是我敢跟部長保證,這邊的停車空間,不管是汽車或機車,那個需求是非常大的,絕對可以滿足任何自償率考量。還有一點,因為此事拖滿久了,而且是文化部所管轄的地,我覺得中央政府應該趕快處理,建議蓋一個國立的設施。

李部長永得:是。

張委員宏陸:我為什麼這樣講,因為如果是國立的設施,對於後續的管理維護,我覺得中央的肩膀手臂應該比較粗,對我們整個板橋未來的發展會比較好。我這個說法,不知道部長您同意嗎?

李部長永得:非常同意,事實上現在我們也是朝這個方向來做,換言之,文化部會結合相關的部會,包括工程會還有其他的相關部會共同來做,文化部願意承擔這個責任,我們會儘速地進行,在最快的時間內提出具體的方案。

張委員宏陸:那就拜託部長,我們很期待在那邊有一個指標型的建築物,適合我們新北跟板橋所有人去的一個地方可以儘快展現出來。

李部長永得:好,我們努力。

張委員宏陸:謝謝部長。

李部長永得:謝謝張委員。

主席:下一位請陳委員柏惟發言。

陳委員柏惟:(13時55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部長一個問題,這個問題沒有標準答案,你認為文化部對於影片製作業者或是說文化影片工作業者的支持,你自己打幾分?

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李部長永得:主席、各位委員。你說現在嗎?

陳委員柏惟:對。

李部長永得:打幾分喔?

陳委員柏惟:是。

李部長永得:我想現在應該有60分以上。

陳委員柏惟:60分以上?

李部長永得:是。

陳委員柏惟:算是及格,就是有在幫忙,但是……

李部長永得:是,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

陳委員柏惟:我以前在當製片,我常常跟我的工作人員講一個概念,就是把特例變成通例,所以我們就常常檢查我們的工作要求什麼東西是特例,把那些特例蒐集起來,我們就能規劃一個不管是單一窗口或是系統化的流程,以後就會變成通例了,就像從販賣機購物,投入10元飲料就會自己掉落。

李部長永得:是。

陳委員柏惟:但是我常聽到影片製作業者跟我反映一件事,問題不在於有錢、沒錢、學生或是商業使用,他們對於借用政府的場地感到很困擾,不知道你有沒有聽過相關的事情?你有沒有聽過相關的陳情?

李部長永得:有,其實我以前在政府部門,包括在高雄市政府的時候,我們也常常接到影視業者抱怨這種情況,的確有一些單位比較保守,所以我認為應該成立一個專業的協拍窗口來協調這些事情。

陳委員柏惟:你說的我剛好知道,因為在高雄市堀江街7號有一個拍片支援中心,所有要到高雄市拍片的人都可以透過那個窗口,包括借東西、借用人才等等,但是目前文化部並未設置這一類的窗口,所以業者常常誤會,不知道要借用某個東西到底是要跟市府借、跟協會借,還有BOT、文化部種種問題,變得很麻煩,最後業者只好自己打造一個場景或是借一個奇奇怪怪的場地。但問題是我們明明有這麼多的學校、機關、政府的場地可以使用,所以針對這部分,未來是不是有一個盤點或討論的空間?

李部長永得:這個部分我們內部可以研究一下,我不曉得現在我們有沒有協拍窗口?我們現在已經有窗口了,顯然可能我們推廣得還不夠,所以我們會積極地來……

陳委員柏惟:我遇到一個實例,當然這是特例。現在業者很明確地要借某個場地,政府機關原則上也OK,但是那個場地外包給人家經營,這個可能也會有問題,各種奇奇怪怪的事情很多。所以場地的部分,至少政府方面我們也要提撥維修費用,要提高自償率,相辦法租借給各式各樣的活動作為空間,明明這種有拿錢來要跟我們租的,我們卻無法租給他,有的情況很奇怪,為什麼?因為它是商業使用。主要是被這四個字綁住了,有的場地是這樣。

李部長永得:對。如果碰到這一類的困難,現在文化部會加強這個窗口來協助解決。

陳委員柏惟:好。

李部長永得:我簡單跟你講,像以前我們在高雄市的時候,連要捷運公司半夜開捷運車廂出來讓人家演一場在捷運上的戲,高雄市的協拍中心都可以做得到。

陳委員柏惟:你看你說捷運都做得到,我跟你講,高鐵就做不到。

李部長永得:是,這個我們要協調。

陳委員柏惟:對啊,所以這些工作有的時候沒有辦法……

李部長永得:將來我們協拍中心會居間……

陳委員柏惟:這需要整體的橫向溝通。

李部長永得:是。

陳委員柏惟:第二,這不是陳情也不是拜託,我就是想問一下,你自己感覺起來如何?近一年來因為防疫的關係有很多規定,包括室內要戴口罩、戶外不用戴,還有什麼時候要戴、什麼時候不戴,多少人要戴、多少人不戴,我知道規則百百種,現在疫情趨緩,但是我們在拍片的時候都是要求最高的規格,或是在政府機關的活動都是最高規格,結果遇到一件事。我在7月份的時候接到一個陳情案,那是一個露天的空間,我們借用一個政府機關的場地,我就不說是哪一個,他告訴我們須全程配戴口罩,但事實上那部影片是一個MV,男女主角要拍吻戲,戴口罩能看嗎?當然我們是站在文化的立場去鼓勵這件事,我不是說那個單位對或者不對,依法申請就照規定走,我可以理解,但是戴口罩拍吻戲,我就不知道要如何幫他們。你覺得這樣合理嗎?還是應該要如何跟衛福部疫情指揮中心溝通?這個也不是例外,因為露天的其實是可以不用戴的,但是因為政府機關這樣強烈地要求,你覺得這種狀況我們應該如何處理?也是文化部窗口可以幫忙處理嗎?

李部長永得:這部分我們會協調CDC來制訂一個規則,我們現在已經跟CDC協調到一個程度,只要明星,比如說上臺表演、唱歌、頒獎或是演講,可以不用戴口罩、口罩可以拿下來,但是對於接吻這件事情,我們還要跟CDC來研究一下。

陳委員柏惟:好,研究一下。原本以為只有7月份一件,9月份又一件,我想照這樣下去,可能11月份又會有,到底接吻要不要戴口罩?不然乾脆告訴大家這段期間先不要接吻,CDC也沒有說不能接吻啊?參考一下啦!謝謝部長。

李部長永得:CDC的要求是社交距離範圍之外,比如說為什麼明星可以,因為上臺的時候,在他左右1.5公尺內是沒有其他人,所以他沒有任何其他的感染之虞,但接吻是兩個人,當然有身體的接觸,這部分到底要怎麼處理,因為防疫就目前來講,的確還是各單位最高的指導原則。

陳委員柏惟:因為我個人過去在當製片,所以有接獲很多的陳情,我要在這裡感謝這一年來文化部的幫忙,希望可以把特例變通例,這是我們行政可以存在的一項很重要的工作。感謝,3Q!

李部長永得:謝謝陳委員。

主席:謝謝陳委員,也謝謝部長。對於接吻需不需要戴口罩,多久可以給我們一份書面報告?

請鍾委員佳濱發言。

鍾委員佳濱:(14時1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部長,給你一個送分題,因為我問人要從簡單的開始,客家六堆有幾個鄉?

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李部長永得:主席、各位委員。六堆有12鄉鎮。

鍾委員佳濱:很好,厲害。它一共有8鄉4區,4個區在高雄市,8個鄉在屏東縣。請問部長,因為過去你擔任過客委會主委,請問客家文物館在六堆地區有多少分布?

李部長永得:我們有一個六堆客家文化園區,這是屬於南部六堆共同所有的,各鄉鎮大概在美濃、竹田……

鍾委員佳濱:竹田有客家文物館,美濃有兩個,一個是文化館,另一個是鍾理和紀念館,然後高雄市還有一個新客家文化園區,對不對?

李部長永得:那是在高雄市三民區。

鍾委員佳濱:對,就算是您在客委會再幹20年,有沒有可能8鄉4區這12個地方都有客家文物館,有沒有可能做得到?有沒有把握?

李部長永得:地方館,我們是……

鍾委員佳濱:你不要太深入回答,你現在不是客委會主委了,而是文化部部長,我是怕你太陷入客委會裡面。再往下看,文化部所屬的文化機關,北部有這麼多,中部、南部及東部也分別都有,民眾參與率在南部還不錯啦,但你有沒有辦法做到文化部所屬的文化機關鄉鄉都有文化館?每一鄉都有,有辦法嗎?

李部長永得:鄉鄉都有故事館。

鍾委員佳濱:故事館?

李部長永得:對。

鍾委員佳濱:故事館是文化部在推的?

李部長永得:不是我們推的。

鍾委員佳濱:我以為是文化部。

李部長永得:是地方政府在推,我們會協助。

鍾委員佳濱:OK,我來問文化部的事情,你知道這是哪裡嗎?這是邱委員的故鄉─屏東縣的總圖書館,漂不漂亮?

李部長永得:是。

鍾委員佳濱:潘縣長花了大手筆的錢去做的,你知道花多少錢嗎?它是文化處舊辦公室,隸屬於屏東縣文化處,整建花了2億4,800萬元,然後教育部補助了1.5億元。我再跟您往下請教,請問部長有沒有聽過「班班」?

李部長永得:有。

鍾委員佳濱:是簡報上的這個嗎?還是哈利波特的「班班」?我跟你講,「班班」很有來頭,你看到了嗎?我們蘇院長說:班班有冷氣。你知道要花多少錢嗎?2年要花4百多億元!

李部長永得:是。

鍾委員佳濱:教育部很有錢,教育部鄉鄉都有圖書館,不只有「班班」,還有「鄉鄉」喔!文化部可以有「班班」、「鄉鄉」嗎?不容易嘛,對不對?所以怎麼辦?本席告訴你怎麼辦,有沒有聽過草船借箭?自己沒有的,跟別人拿嘛!我跟你報告一下,我最近看到屏東有一個新園鄉,這個鄉長很厲害,他辦美展,他在哪裡辦美展?他在學校的空間辦美展,邀集在地藝術家展出,總共花了50萬元而已,當然能夠辦出來的品質大概只能到這個程度已經很不容易了。你如果要問不是鄉鄉都有圖書館嗎?我跟你講,新園鄉目前的公共圖書館是借用以前國民黨的民眾服務社回收之後,就把它設在裡面,因為太老舊了,超過50年,所以他們目前正向中央申請經費要改建這個公共圖書館,請問這是文化部的業務嗎?

李部長永得:圖書館比較是屬於教育部。

鍾委員佳濱:對,所以我跟你講,「班班」跟「鄉鄉」都在教育部,教育部錢多啊!文化部沒有那麼多錢,你要幾年的預算才有400多億元?人家兩年就花出去了!所以要讓鄉鄉都是文化部要怎麼辦?文化活動、展覽經費補助,當聰明的金主。怎麼說呢?每個鄉都有圖書館,這個錢是教育部出的,公共圖書館內的館員是地方政府編列的,你只要負責出文化展演的活動,就可以讓鄉鄉都有文化部,你要不要?我跟你推銷這麼久,「班班」跟「鄉鄉」讓你選一個?

李部長永得:鍾委員的這個構想非常好,我記得以前在客委會的時候,你也提過這個想法,我就覺得非常好,所以我們有澈底執行。

鍾委員佳濱:是的,所以你到文化部也可以執行囉,告訴你怎麼執行,我建議一下,當金主,要選效益最高的方式。該怎麼做?我們來看一下文化部已經有一個辦法,這個辦法是鼓勵地方用現有的圖書館、檔案館來做相關的演出活動,你們補助的對象是縣市政府,但是不要忘了各鄉的公共圖書館還是由鄉公所來處理。因此,我最後的建議是這樣,是不是你可以考慮把鄉鎮的文化空間補助藝文活動辦理,讓各鄉鎮圖書館及學校成為地方的文化據點?第一點原則,你應該讚同吧?

李部長永得:我非常讚同。

鍾委員佳濱:好,接下來要請你盤點現在文化部的競爭型藝文展演計畫,是不是可以加上這樣的項目─鼓勵鄉公所提計畫,實現由下而上的公民參與,讓鄉鄉都是文化部,鄉長都是文化長?法螺吹得這麼響,你好歹要告訴我們,你有要這樣做吧?

李部長永得:是的,這個很好,我們會就現有的規定盤點一下,看看是不是可以修正,朝這個方向來努力,讓各鄉可以直接提案。

鍾委員佳濱:就是要鼓勵鄉鎮公所用公共圖書館作為我們藝文展演空間來申請中央文化部相關的補助,但我還是強調要競爭型的,因為畢竟中央對地方還是要考慮到地方的層級。

李部長永得:是的。

鍾委員佳濱:所以部長很認同讓鄉鄉都是文化部,讓鄉長都來當文化長,好不好?

李部長永得:可以,沒問題。

鍾委員佳濱:謝謝部長。

李部長永得:好,謝謝。

主席:部長跟「部部」比較熟啦,因為部部都是文化部。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李委員貴敏、林委員俊憲及洪委員孟楷均不在場。

請洪委員申翰發言。

洪委員申翰:(14時8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今天比較想要針對接下來的氣候科學來跟次長及主任請教,從10月開始,尤其這一段時間桃竹苗停灌的事情,引起了非常非常大的衝擊,也有一些民怨,所以看起來降雨的問題其實對臺灣的影響是非常非常大的,我先請問陳主任,災防中心是不是也有乾旱相關的預測及準備?

主席:請災防中心陳主任說明。

陳主任宏宇:主席、各位委員。7月13日在部會第一次開會的時候,我們就已經提出了所有的資訊,尤其今年熱天溫度高於35度的天氣總共有88天,已經突破過去幾百年的歷史,臺灣過去124年來的歷史大概就在今年全部打破了。

洪委員申翰:陳主任,因為我非常關注這個問題,所以之前我們就看了相關研究單位的一些資料,包括中研院在2016年到2018年其實就做了一份研究計畫,這計畫的主題是臺灣氣候變遷乾旱及水資源風險調適策略建議,裡面很清楚寫到未來乾旱風險的評估及缺水情境的預估,跟我們這一季遇到的狀況幾乎是如出一轍。另外,我們也看到中研院跟NCDR共同編輯的臺灣氣候變遷科學報告裡面提到類似的情境,也就是未來豪雨的日數會增加,但是不下雨的時間也會變長,所以看起來氣候的推估很可能是我們未來面對農業發展、產業發展,甚至各種生活上面非常重要的科學上的事實揭露,請問次長同意嗎?

主席:請科技部謝次長答復。

謝次長達斌:主席、各位委員。非常同意。

洪委員申翰:但是問題來了,目前氣候推估的工作是由科技部主責,交由NCDR執行,我知道現在其實有在做,但是目前NCDR在TCCIP這個團隊大概有多少人力?

陳主任宏宇:目前我們在整個氣候變遷裡頭有3個團隊,分別為team1、team2、team3,包含中研院、臺灣大學、中央大學及成功大學。

洪委員申翰:總共有多少人力?

陳主任宏宇:總共大概有七、八十個。

洪委員申翰:我的資料上面大概是30個。

陳主任宏宇:當然我們還有包括旁邊的、週邊的團隊,沒有正式包括在計畫裡頭的其他研究團隊。

洪委員申翰:正式的大概30個,再加上其他周邊的大概七、八十個。其實我這段時間在很多地方跟其他部會談到相關氣候變遷的調適問題時,他們都談到一件事情,我們臺灣整體氣候預測的衝擊評估,坦白說跟國際上還有一段落差,尤其是很多需要降尺度的資料,如果沒有辦法做仔細的話,這些相關的data很難拿來作為政策參考,或者是作為判斷基礎的應用,次長和陳主任瞭解這個現象、狀況嗎?

陳主任宏宇:其實我們發表的這些東西還不少,剛剛委員提到豐愈豐、枯愈枯是極端氣候產生的衝擊。

洪委員申翰:但是要拿來使用的時候要有很清楚的量化資料,甚至在尺度上面也要夠精準,可是降尺度的部分,現在NCDR已經做足夠了嗎?

陳主任宏宇:我不敢講足夠了,我們應該有很多精進的部分正在執行,而且有很多在國際上出版的出版品,受到國際上很多人士的肯定。

洪委員申翰:因為這段時間缺水的原因,所以很多的評估開始出來,如果未來的調適工作沒做好,我們的科技業很有可能會面對一年上百億以上的損失,想問NCDR一年的預算多少錢?

陳主任宏宇:2億3,500萬元。

洪委員申翰:相對於如果我們沒有把這個工作做好可能面對上百億以上的損失,其實是非常非常小的錢,我想講一個事情,我們回頭看做得比較好的幾個國家,比方德國,德國在2009年成立一個氣候變遷服務中心,有90個專職人力,可是重點是外面的支援團隊大概有800個,我們的支援規模和德國相比真的是差距非常非常大。主任,我很希望主任可以運用你在地球科學、氣候科學上面的專業,能夠和科技部、行政院更勇敢地爭取接下來相關氣候研究工作上面更多的預算,我不知道可不可以?

陳主任宏宇:可以,我們要努力。剛剛洪委員提到德國氣候變遷中心,GERICS在去年跟我們簽訂協同,也就是大家彼此所有的數據共享、經驗共享,所以我們彼此間有很好的交流,我們的資訊他們也採用了,他們的資訊我們也共同分享。

洪委員申翰:主任,交流沒有問題,我都非常贊成,我現在希望你們可以多爭取一些預算,有多一些人力、資源把我們該做功課做好,畢竟我們需要的工作,德國也沒辦法幫我們做,我們需要的產業評估、衝擊評估,德國也沒辦法幫我們做,想問次長,接下來有可能給NCDR更多的預算,來把這些工作做得更完整,做到符合我們各部會的產業所需或政策擬定所需,可以嗎?

謝次長達斌:是的,其實我們這次使用的福七衛星也提升了委員剛剛提到的預測精準度,以及在尺度上讓pixel更精確,除此之外,其實科技部也動員自然司等相關部門和NCDR共同合作,所以我相信leverage資源進去是當然的。

洪委員申翰:所以更多的資源,科技部次長是可以承諾的嗎?

謝次長達斌:是的。

洪委員申翰:主任,因為我們接下來有太多調適的工作、未竟之業必須進行,坦白說,我們的衝擊評估在科研單位裡面可能很分散、不夠集中,我們整體的效果真的還差一截,所以我真的很希望接下來不管是科技部也好,不管是陳主任也好,能夠把這個工作做得更好,讓它發揮更大的價值,就像剛才說的,沒做好的話,科技產業直接面對的是百億以上的損失,我覺得這是誰都擔負不了的事情。所以我希望接下來我們爭取更多的資源,今年也許我們的預算已經編列了,但是我希望科技部可以多給一些協同上相關的資源,明年的預算上能大幅增加,可以嗎?次長,可以嗎?因為你這邊是重點。

謝次長達斌:我們一定會儘量爭取。

洪委員申翰:我希望你可以給肯定的答案,因為我非常關注這件事情,我也會持續追縱這件事情,謝謝。

謝次長達斌:謝謝。

主席:請蘇委員巧慧發言。(不在場)蘇委員不在場。

請陳委員椒華發言。

陳委員椒華:(14時16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今天要請教部長有關文化基本法的問題,108年發布的文化基本法中,明定人民的文化權利,所以我在這裡要請教部長,三讀通過的文化基本法中,第一條宗旨就是「保障人民文化權利,擴大文化參與。」第三條明定「人民為文化與文化權利之主體,享有創作、表意、參與之自由及自主性。」第五條明定「國家應建立友善平權之文化環境,落實人民參與文化生活權利。」第八條也明定「人民享有參與文化政策與法規制定之權利,國家應確保文化政策形成之公正與公開透明。」請問部長,這些條文落實了嗎?

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李部長永得:主席、各位委員。目前我們臺灣目前所有的文化政策和措施,都是根據文化基本法來實施的。

陳委員椒華:所以你認為有落實了?

李部長永得:當然是已經有落實了。

陳委員椒華:就是做得不錯,是不是這麼感覺?

李部長永得:是。

陳委員椒華:我也不希望部長自我感覺良好,我相信很多都有做好,我以臺中美軍招待所為例來請教部長,有提報人提報臺中美軍招待所為文資,但是在審議的時候,提報人沒有辦法在委員會作成決議前,取得應公開卻拒絕公開之文化資產價值調查報告書,就是提報人沒辦法得到這個調查報告書,導致無法表達意見,而且也沒辦法確認委員會所做之「非美援時期建築」之依據為何。請教部長,我們從這個案例來看,為什麼提報人沒辦法取得調查報告書,這樣是不是有違反人民之文化權利呢?最後,委員會是在沒有明確依據下,非常粗略的以這個建築為「非美援時期建築」,來否定臺中美軍招待所之文化資產價值,提報人也沒有資格提出行政救濟,他所提的訴願也被文化部否決,所以我們由這個案子來看,人民的文化權利是不是已經遭到剝奪了呢?

李部長永得:謝謝委員指教,詳細的過程我是不是請文資局局長說明?

陳委員椒華:部長,這裡有個證明,聯合勤務總司令部的碑文上寫「本部外事處新建臺中美軍招待所,經協商美軍援顧問團,籌撥軍援款興建,實為中美合作之良好表徵,茲際奠基,樂觀厥成,謹誌。」這是聯合勤務總司令部的碑文,這就是一個證明,這是美援時期的建築啊!但是他就是把它否定了,而且提報人沒有辦法參與得知相關的調查報告。

主席:請文化部文資局施局長說明。

施局長國隆: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主要這個程序是由臺中市政府的文資審議會所進行的,因為他是提報人而非所有人,所以他沒有資格提起訴願,但是在臺中市政府的審議會裡面,針對剛剛委員所提到的那些價值,我想他們都有討論過,而且經過文資審議會的表決。至於提報人的部分,我想市政府應該要提供更多的資訊給他,所以這是他們的一個瑕疵。

陳委員椒華:所以就這個部分,文化部是不是應該明定讓提報人有訴願資格,可以享有人民文化權利。部長,對比文化基本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人民文化權利遭受侵害得依法律尋求救濟,現在空有文化基本法,人民卻無法尋求救濟,所以在此請教部長,如今文化資產保存法修法在即,是不是可以趕快來強化人民的文化權利,讓人民得有進行公益訴訟的機制,可以嗎?

李部長永得:跟委員報告,公益訴訟這部分,目前各部會還有很多不同的意見,尚無法取得共識。剛剛委員提的那個案子,我可以再去了解一下,不過據我初步了解,因為提報人不是這個建物的所有權人,而且這個建物也不屬於公家機關,而是屬於私人機關,所以這中間到底要如何去處理,我們會再研究一下。

陳委員椒華:是。人民關心文化資產的保存,人民希望擁有文化權利之餘能夠提起公益訴訟,希望文化部能將公益訴訟的機制納入文化資產保存法的修法,可以嗎?

李部長永得:是的。剛剛提過這裡面最大的癥結點在於這個建物是屬於人民的財產,私人的財產,在憲法裡面其實對於私有財產的保障……

陳委員椒華:好,部長,我了解你回答的。不管是私有或是公有,現行的文化資產保存法欠缺公益訴訟機制,這部分是不是可以趕快來修法?

李部長永得:目前文資法正在修……

陳委員椒華:正在修,可不可以將這部分納進來?

李部長永得:這部分我坦白跟你講,我們送行政院的版本是沒有的,因為這部分各界的疑慮非常非常多,所以我們一步一步來。

陳委員椒華:但是文化基本法第二十八條就明定,人民文化權利遭受侵害得依法律尋求救濟,文資法不將救濟的途徑法制化,這樣怎麼去進行公益訴訟呢?

李部長永得:不是,公益訴訟沒有,但是……

陳委員椒華:部長,你可不可以再考量呢?

李部長永得:將來可以用聽證會的方式來補強。

陳委員椒華:這個修法可不可以再考量去修訂?

李部長永得:這部分已經經過很多討論,我們很主張,但是我們也必須考慮到一個法案要形成,必須大家協……

陳委員椒華:那請文化部再積極爭取,好嗎?可以嗎?

李部長永得:好,我們會繼續努力。

陳委員椒華:好。謝謝。

李部長永得:謝謝。

主席:請鄭天財Sra Kacaw委員發言。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14時24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國家語言發展法第三條規定「本法所稱國家語言,指臺灣各固有族群使用之自然語言及臺灣手語。」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是第一個明定原住民族語言是國家語言的法律,接著客家基本法也特別把客家語言定為國家語言。在文化部所訂定的「本土語言創作及應用補助作業要點」中,特別明定補助內容是以本土語言或臺灣手語,進行具文化內容之創作、製作、翻譯、配音、改編或多元科技應用,並以紙本、影視音、數位等任一形式出版、發行或公開播送、傳輸及上映。我不清楚客家語言的部分,但是至少在原住民族語言這部分,我們鄉親普遍地反映要申請文化部的本土語言創作及應用補助比較困難。關於這部分,我建議文化部要以輔導的方式、輔導的心態,當申請案送來之後,怎麼樣能夠協助他、輔導這個團體能夠符合你們的補助作業要點,是不是可以往這方向去協助?

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李部長永得:主席、各位委員。謝謝鄭委員。這個部分我覺得也應該,我們會站在協助的立場,不是只有准、否的決定,還是要有協助的機制。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如果你們回去之後,把過去一年或是今年到上個月為止的申請案做個分析,原住民族的申請案核准的到底有多少件、補助經費有多少,應該很少吧。現在有資料是嗎?是否說明一下。

李部長永得:跟委員報告,其實原住民語的部分,大概每年占我們所有核准案的三分之一。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那是全部,我講的是這個,就是這個補助要點的部分。

李部長永得:這部分我的同仁提供的數字是26案,比客語還多,客家才22案。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整個經費呢?案件數是26案嘛。沒關係,你會後再把資料給我。

李部長永得:這個資料等一下給委員,經費的部分,原住民語700多萬元,客語才400多萬元,手語部分197萬元。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這部分再提供書面資料給我。

李部長永得:好。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另外,文化資產保存法在105年修正,本席當時在教育文化委員會也特別提出相關的修正條文,文化資產保存法第十一條,這是新的條文,很清楚、很明確的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寬列預算,專款辦理原住民族文化資產之調查、採集、整理、研究、推廣、保存、維護、傳習及其他本法規定之相關事項。」這部分從105年7月27日公布施行到今年109年已經超過4年了,文化部是不是能夠整理一下,到底對原住民族的文化資產辦理的情形,如果現在沒有相關資料,可以補充相關資料,這是一點。

李部長永得:好。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最重要的,部長,最主要是第一句話「中央主管機關應寬列預算,專款辦理」,要「專款辦理」,你們現在沒有專款,有沒有專款?

李部長永得:文資局的預算有3億元是專款。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對原住民族嗎?

李部長永得:對原住民族,對。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好,是不是把辦理情形也提供給本席。

李部長永得:好。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為什麼我會特別提及此事?上次5月的時候我有質詢過,當時是次長來備詢。你看螢幕上臺東成功宜灣教會的圖片,它是歷史建築,外牆都剝落了,很多遊客造訪覺得這個歷史建築怎麼是這樣的狀況,你們把經費給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又不承認,所以我就感覺沒有專款辦理,這個部分有沒有新的進度,你要不要請局長說明一下?

主席:請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施局長說明。

施局長國隆:我們跟委員於8月17日有去現勘,9月14日已經再函文給臺東縣政府,請他們可以依補助要點再來申請,我們預定11月16日要再去現勘一次,協助他們提出申請。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他們計畫送來了沒有?

施局長國隆:還沒有。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要輔導,好不好?

施局長國隆:是。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林委員德福不在場。

請孔委員文吉發言。

孔委員文吉:(14時30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先看一段影片,大概只有30秒。

(播放影片)

有沒有聽到「拜託文化部、原民會」?昨天在仁愛鄉霧社盛大舉行辦理賽德克民族烈士英雄─莫那‧魯道霧社事件90週年的追思紀念大會,中央是由原民會主委夷將‧拔路兒代表蔡總統英文與行政院院長前往致祭,南投縣政府是由副縣長出席,立法委員出現的只有我,我本身是仁愛鄉的賽德克族。剛剛有聽到「拜託文化部。」是拜託什麼你知道嗎?就是霧社事件90週年,每年都這樣祭拜,祭拜之後就沒事了,等於形式上的一個紀念而已,我一直強調,不知跟文資局施局長講過幾次了,莫那‧魯道的戰場是在廬山溫泉,那個地方是我的老家,我從以前就質詢過很多次,最後文化部花了好幾年、跟南投縣政府文化局,在我們山頂上有一個戰壕、壕溝,日本人在那邊架設機關槍及迫擊砲的地方,叫做一文字高地,那是追殺莫那‧魯道的地方,當時是10月份天氣比較寒冷,他們在上面喝白酒,我在那邊還找到一支90年前日本人追殺莫那‧魯道時的酒瓶。

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李部長永得:主席、各位委員。真的嗎?這是重要文資。

孔委員文吉:對,酒瓶裡都長滿青苔。文化部有形文化資產只有一文字高地,搞到最後整個方向都錯誤。我並不是要指定古蹟,而是要就後山的產業、莫那‧魯道的最後一哩路,他帶族人被節節逼退,走好幾公里退到深山的崖窟全部自盡,我是指那個產業,莫那‧魯道的出生地、古道、戰場,我希望文化部能夠重建,你們不是有推動歷史再現……

李部長永得:再現歷史現場。

孔委員文吉:早上我聽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說30多萬,我們原住民只有兩個還是3個案子?

李部長永得:3個案子,那是第一期的時候。

孔委員文吉:有沒有包括霧社事件的……

李部長永得:現在正在送案,已經送過來了。

孔委員文吉:霧社事件的古戰場,這個已經送過去了嗎?

李部長永得:對,莫那‧魯道的,南投縣政府已經送了,現在文資局正在審查。

孔委員文吉:昨天我跟現場的許多鄉親講拜託文化部,就是拜託這件事。

李部長永得:好。

孔委員文吉:施局長,我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也待5、6年了,都在講這個事,結果只有弄到一個一文字高點,我最大的收穫就是找到那個酒瓶而已,我希望整個後山產業能夠發展,好不好?

李部長永得:好,謝謝。

孔委員文吉:另外,現在中央通訊社還是國家通訊社嘛?

主席:請中央通訊社張社長說明。

張社長瑞昌:主席,各位委員。是的。

孔委員文吉:最近你們有沒有出版國際宣傳刊物。

張社長瑞昌:我們有一個月刊「全球中央」。

孔委員文吉:以前我在中央社服務,以前有出外電,你們中央社現在還有什麼新聞提供給各大報採用?

張社長瑞昌:各個媒體,要看跟我們的契約、客戶……

孔委員文吉:我以前擔任中央社記者,第一份工作就是在立法院採訪新聞,雖然我在立法院採訪新聞的時間不長,後來被調到臺中分社。因為我時間有限,我請中央社跟中央廣播電臺提供相關資料,你們現在做什麼?對於你們這兩個機構我們都不瞭解,現在好像沒有中央社了嘛?還有嗎?以前中央社的稿都是聯合報、中央日報的頭版,現在卻沒有了,現在大家不可能看中央社寫的東西。

李部長永得:我覺得這樣也不太公平,現在是網路時代,其實很多網站的新聞的引用都來自中央社。

孔委員文吉:那裡的網站?

李部長永得:所有的新聞網站,很多的新聞網站。

孔委員文吉:聯合報、中國時報不可能引用中央社的。

李部長永得:有的時候還是會用。

孔委員文吉:我要知道中央社跟中央廣播電臺對國外、國內的宣傳情形為何。

李部長永得:好,提供一份報告送給孔委員。

主席:請林委員楚茵發言。(不在場)林委員不在場。

請賴委員香伶發言。

賴委員香伶:(14時37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先就教第一個問題,我現在是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促轉會明年5月底可能會結束階段性任務,有關不義遺址相關保存之修法,促轉會大概有條列幾個方向,如果他們結束後,這類不義遺址,如果出在文資的概念下能夠被保存或做一定程度的承接,在法制與現有機制上,您的看法是怎麼樣?

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李部長永得:主席、各位委員。其實我們現在正在研議,包括解釋令,有些不義遺址在現有的規定下是否可以列入文資,在解釋上應該從寬解釋。另外,有一部分的不義遺址其實應該拆除,也必須要去解釋這些是不是屬於文資園區的文資身分,如果不是的話我們就移除。

賴委員香伶:所以有可能現有的文資法就不需要修正,但是逐項解釋放寬,可以一併做處理,是這樣子?

李部長永得:是的,現在是可以這樣處理。

賴委員香伶:我也請教過楊翠主委,他們有考慮要訂一個專法,但是我想他們到明年任務結束的狀況不明,所以我才藉這個時間請教你。

接下來跟您探討,有一群所謂非典型的勞動者,算是專業性比較高但工作不穩定,藝文產業是很大一個類型的非典型工作者,據相關工會的調查資料顯示,這類工作者能夠簽訂契約,以僱傭型態而言比率非常低,有些低至8%、9%,有些可能比較高,大概是行政類,大部分都是無一定雇主,或我們認為的4人以下小企業或個人承攬。這類人的勞動保障一直都比較缺乏,勞基法大概也涵蓋不了,他們最擔心的是發生一些職災的問題。在工作者投保情況不佳的狀況之下,發生職災大概也就沒辦法得到一些賠償或補助。我知道文化部有提出一個修正法案,類似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的修正,已經公告完成,是不是闡述一下這個專章內容、想要解決的問題及涵蓋的面向為何?

李部長永得:對於藝文工作者工作權益的保障,新增第三章專章予以具體的保障,包括剛剛講的非典型工作人員,儘量鼓勵加強所謂工會的功能,第二個就是社會保險的部分怎樣協助他們,還有……

賴委員香伶:部長辛苦了,我就幫您說,第一個想就教的是,現在已經公告完成,可能在什麼時候送到行政院,開始啟動修法?

李部長永得:我們已經送到行政院了,行政院預定11月4日找所有相關部會來……

賴委員香伶:11月4日?

李部長永得:11月4日會開審查會,審查會如果通過,再經過院會通過就可以送到立法院。

賴委員香伶:我也向部長請求,你們第三章的8個條文,其實這是很不錯的方向,但有一個概念,在第九條是寫「得輔導職業工會協助文化藝術工作者加入勞工保險」,我是覺得這個「得」字,在一般主管機關的認定是可也不可,用「應」字較符合你們要予以保障的原意,這類工作者屬於業必歸會,我想您比我更瞭解,這類專業者如果不透過一個單位、自己的團體去保護自己,大概在議價未來發生事情的理賠及專業法律諮詢上的資源相對薄弱,即使他們在本業上非常傑出,但在法制面、制度面也許是非常叛逆型的人,根本就不屑,反而沒有人幫忙。我很期待行政院修法或送至立法院之時,我們召委長期投入文化,是非常專業的立委,我也覺得「得輔導」可以改為「應輔導」,讓它真正落實、像國外的業必歸會,優化他們的產業環境,就不會像剛剛的調查報告所顯示的,動輒沒有勞保,或發生事情的時候連個書面契約都沒有,動輒要用一些個人的方式、取得補償的可能性都很低,請部長多多協助這一類勞工,好不好?

李部長永得:好,謝謝賴委員。

主席:謝謝賴委員,我今天質詢也大概講到,未來文化藝術獎助條例針對生存權、工作權的保障,對於勞動基本資料的盤點、普查到落實,包括您剛剛說的,都歡迎一起來關心。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呂委員玉玲、廖委員婉汝、莊委員競程、何委員欣純、楊委員瓊瓔及劉委員世芳皆不在場。

請邱委員顯智發言。

邱委員顯智:(14時43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因為蔡總統曾經說過,轉型正義最大的敵人是時間,所以這必須要加快腳步。事實上過去鄭麗君部長於2017年2月25日也有提到將修法推動中正紀念堂的轉型,2017年3月9日她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備詢時提到,將在下會期之前提出,當時何委員欣純又問她說:「那什麼時候要提出?」,她說:「報告委員,我們有對外說明,就是在下個會期之前我們會提出來。」部長你上臺之後也說「鄭麗君障礙」壓力很大,會加倍努力嘛!我在10月26日也問過促轉會楊翠主委,她說:「李部長永得會成立一個跨機關的中正紀念堂轉型工作平臺」,所以我們對你是非常期待。但是,對於中正紀念堂轉型我們發函去問文化部,文化部的回覆是現在沒有進度。再問行政院,行政院函復表示「因相關資料均為密件,未便提供」。現在的問題非常簡單,請問部長,中正紀念堂轉型的方案與法制配套,何時能送至立法院?

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李部長永得:主席、各位委員。謝謝邱委員一直關心這個議題,的確我與楊翠主委,包括人權館、國史館等相關的單位都有溝通過,會成立一個平臺針對各方面的可能性再做一些規劃及討論。

邱委員顯智:有沒有一個期程?2017年鄭部長說下個會期前要送來,蔡總統說轉型正義最大的敵人是時間,你也可以看到現在的狀況,很多受難者都老成凋零,到底你的規劃是什麼?是這個會期還是下個會期?或者在明年的上半年還是下半年?

李部長永得:我認為這個部分可能需要給我們一點時間,我們希望提出來的是一個很具體的方案。

邱委員顯智:是不是下個會期?已經……

李部長永得:明年下半年,好不好?

邱委員顯智:明年下半年,那儘快提出,好不好?因為這真是一件非常迫切的事情。

李部長永得:是,我非常瞭解,我們也跟受難者有一些正式的、對這個議題的溝通都已經有在進行。

邱委員顯智:接下來,文化部所屬公共空間威權銅像原有13個,已處置0個,處置率是0%,促轉會公布的資料是這樣,到底有什麼困難?

李部長永得:這些所謂的銅像,坦白講,我也非常好奇為什麼都沒有處理,據我瞭解,是因為它都在文資保存區,所以現在必須要進一步函釋,就是在文資保存區裡面的這些銅像,到底是不是屬於文化資產。

邱委員顯智:你提到這個,你看在中正紀念堂有6個,臺北機廠有1個,我覺得非常匪夷所思的是,在國家人權博物館之白色恐怖綠島紀念園區有1個,這件事情我去做了一些研究之後,發現其實你們綠島紀念園區的網頁也做得非常好,有很多關注人權的議題,但裡面竟然會有這樣的一個銅像,政治受難者陳孟和在2014年說過:「園區應該把蔣介石銅像敲掉,換成一個自由鐘,來紀念白色恐怖的這些犧牲者。」結果這個願望還沒有實現,他就已經離開人世了,這是一個令人非常難過的事情。

再來,國家人權博物館的「白色恐怖時期政治受難者何川遺書回到臺南故鄉展出」,有關蔣介石銅像移除部分,當時的人權博物館籌備處已積極徵詢過政治受難者及學者專家意見,說是後來會提出,但也是沒有提出啊!這是在2017年的時候。那為什麼這樣的狀況沒辦法去處理,到底困難何在?請館長答復。

主席:請國家人權博物館陳館長說明。

陳館長俊宏:主席、各位委員。現在國家人權博物館就是把過去人權侵害的場域做原有空間的保存,現在我們做一個人權教育的場域,就是希望它的意義已經改變了,我們在這個過程當中,在銅像的附近其實做了很多的標語跟詮釋。

邱委員顯智:當時你們的說法是,因為這涉及文化資產保存法,主管機關是臺東縣政府,人權博物館2017年的時候沒有提出申請,但是促轉條例有針對清除象徵威權的法條,我們希望促轉條例通過就可以自法律面來進行嘛!而促轉條例也已經通過3年了,而且促轉會已標示出綠島紀念園區有這樣的一座銅像,我想請教部長,是不是應該要向臺東縣政府提出申請?否則的話,在3年前的時候你已經答應了這些政治受難者,這位政治受難者陳武鎮先生再度提到,他們希望能夠把這座蔣介石銅像移除。

李部長永得:是不是給我一點時間?我再實際去深入瞭解。

邱委員顯智:好。不可能說你一方面在這做這個紀念園區,而另一方面他說蔣介石須對白色恐怖負最大的責任,結果竟然在綠島紀念園區裡面還有這樣的一座銅像!

最後我再請教部長,所謂的修法前過渡措施,到底現在的進度如何?促轉會建議中正紀念堂在修法前,比如現行摺頁增列有關臺灣當前轉型正義推動進度與方向等條目,以及暫時關閉銅像大廳大門,打破瞻仰、崇拜之參觀路線,但現在也沒有關啊!再來是停止三軍儀隊勤務,現在都沒有停啊!部長剛剛也說明年下半年要提出中正紀念堂的轉型方案,在那之前促轉會已提出過渡方案的建議了,到底什麼時候才能夠落實?

李部長永得:其實我們跟促轉會也有討論過,最近可能會用一些比較藝術參與的方式,逐漸改變這個場域原來威權化的象徵。

邱委員顯智:你還沒有提出之前,也應該做好這些措施嘛!

李部長永得:是。

邱委員顯智:轉型過渡方案,人家都有提出來啊!

主席:請部長納入參考。

邱委員顯智:所以應該要努力落實這些過渡措施。

李部長永得:好,謝謝。

主席:謝謝部長參照邱委員的意見,再努力一下。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高委員嘉瑜及謝委員衣鳯均不在場。

今天登記質詢的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另有委員劉世芳、林楚茵兩位委員提出書面質詢。

委員劉世芳書面質詢:

「左營舊城見城計畫」總經費5.4億,原定期程從2016年到2020年底,以再現「臺灣第一石城」歷史場景為目標,重建歷史並連結地方記憶。

然而時至今日,最核心的「重建」成果卻尚未呈現予市民,距離原定期程僅剩2個月,是中央地方協作未達預期效益?挹注資源不足?或是進度其實尚在期程內?請文化部針對左營舊城見城計畫之執行進度提出書面報告,於1個月內回覆本席。

委員林楚茵書面質詢:

根據文化內容策進院預算說明書指出,貴院於2019年6月運作至今,累計接觸投資人媒合數4案,成功介接國際資金1案,促成合約融資示範案例1件。

本席認為,文化內容策進院的成立目的其中一項重要目標,便是完備產業專業支援體系、建構協力合作平臺以及建立文化經濟發展生態系。而就此目標以及預算說明書之目前進度數據來看,本席認為文化內容策進院需要再採取更積極之作為,以提升媒合對接之效能,請貴院盡速針對此事以書面方式向本席說明。

另,11月起2020年全國人口及住宅普查即將開跑。以貴院發行之台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年報中可得知,2018年臺灣文化創意產業之就業人數為26萬人左右,產業之面向也相當廣泛。但政府對於文化從業人員,從無相關普查之行動,導致不只產、官、學三方面對此資料並無掌握,若未來文化內容策進院啟動建立「產業人才資料庫」時,也將會導致多頭馬車之現象。故,本席建議,文化部需主責規劃一常態性之「藝文從業人員普查」。文化部對此是否已有相關規劃?請貴院盡速針對此事以書面方式向本席說明。

主席:關於今天的會議作如下決議:報告及詢答完畢。委員所提的書面質詢或相關資料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文化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文化內容策進院、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預算案;文化部主管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文化部主管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50%之12家財團法人預算案,以及行政法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預算案,相關的提案請各委員於11月4日下午2時前提出,另擇期繼續審查。

報告委員會,今日議程處理完畢,現在休息。大家辛苦了,謝謝。

休息(14時5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