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團協商紀錄
立法院第10屆第2會期黨團協商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9年12月23日(星期三)14時41分至15時26分
地 點 本院議場三樓會議室
主 席 游院長錫堃
協商主題 一、繼續研商「學校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相關事宜。(時代力量黨團、國民黨黨團提議);二、繼續研商「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案相關事宜。(國民黨黨團提議);三、繼續研商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動物用藥殘留標準」等8案相關事宜。(國民黨黨團提議);四、繼續研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該會101年9月7日農防字第1011473960號公告案」案相關事宜。(民進黨黨團提議)
主席:各位先進,大家午安!現在我們就來進行朝野黨團協商會議。我想前面已經介紹了好幾次就不再介紹。今天我們協商先進行程序的部分,就是延續上次程序的部分,有關時程安排,原則上星期四院會9點到10點報告事項,10點開始進行討論事項,如果開會至24時,討論事項時間一共為12到13個小時,這個部分是不是就請議事處來說明一下?
高處長百祥:跟各位黨鞭報告,我們上一次協商就是大家對於發言人數的意見都還沒有一致,不過我們是按照上一次院會,各位黨鞭可以看到手頭上的預估時間,因為我們禮拜四從早上10點開始討論事項,假如院會要開到24時,因為討論事項第一案是學校衛生法,第二案是食安法,然後從第三案到第十一案是美豬、美牛的行政命令,對於學校衛生法,上一次是說廣泛討論是5、4、2、2,加起來就是13個人,13個人每人3分鐘;逐條的部分,目前看起來因為沒有進入實質,學校衛生法的保留條文現在有9個條文,每個條文由4個黨團各推派一人發言,那就是36人次。食安法的部分,廣泛討論一樣是5、4、2、2,13個人,逐條討論保留了13條,每一條4個人發言,加起來就是五十幾人次。然後再加上美豬、美牛行政命令,每一個案子只能有4個人,9個案子就是36人次。以上加起來的總發言人次就是底下看到的150人次,每個人3分鐘。那總表決次數的話,包含美豬、美牛行政命令的附帶決議案,還有保留條文的每一個條文是4個版本,所以總表決次數是223次,另外那些條文跟附帶決議的宣讀時間就要265分鐘,所以加起來總計是16.8個小時,就是將近17個小時。如果大家同意的話,把美豬、美牛附帶決議的宣讀跟美豬、美牛附帶決議的表決挪到禮拜五去處理,你們可以看到美豬、美牛附帶決議的表決時間總共是131分鐘,附帶決議的宣讀時間是108分鐘,兩個加起來將近4個小時,如果把它扣掉的話,也就是說接近13個小時,那也是很不夠,因為我們在發言的時候會上上下下,時間還是會有一點delay。所以我會建議,如果大家有意願要在明天的24時完成的話,人數還是要酌減,這樣比較有把握能夠處理,再把我們議事人員的休息時間縮短,比方說縮短到只休息30分鐘用餐之類的,才有可能在這種情形之下大家趕快處理,最好是不要再提出一些新的附帶決議,或者是要求重付表決,否則,這個時間都會delay,以上報告。
主席:好,我們還是程序有共識之後才進行個案的實質部分,現在就看大家的意見。請林總召發言。
林委員為洲:好,因為疫情的突然升高,所以現在全民都更關心疫情的部分,所以我們今天晚上的活動已取消所有的動員,只剩下我們委員會繼續為臺灣的食安守夜。明天的活動,我想是這樣子,如果要連附帶決議一起表決恐怕是很困難,一天要處理完大概很困難,所以後天(25日)恐怕還是要處理附帶決議的表決,明天就純粹針對學校衛生法、食安法以及行政命令進行表決及發言。我的建議是這樣子,是不是乾脆將學校衛生法、食安法以及行政命令分成三大區塊,看各黨各自派多少個人發言,也不用針對逐條,就是看發言次數多少……
柯委員建銘:一次講。
林委員為洲:對,一次講。要講內容的話,針對每一條的內容,都可以在審到那一個法案的時候講,這樣子比較好計算,明天就是要把它處理完,我們當然都有心理準備,只要24小時,因為明天是一次會,能夠處理完,用這樣的方式來處理就比較不那麼複雜。以學校衛生法為例,比如國民黨是4個人發言,不用再去算逐條了,要針對逐條的內容發言的話,就都在那個發言裡面。然後食安法是4個人發言,針對行政命令也是4個人發言,這樣就比較好計算。我先提出來這樣子做,看看大家的意見。就是廣泛討論跟逐條討論都一起,反正都在審到那個法案的時候發言。
高委員虹安:就是5、4、2、2個人……
林委員為洲:還是有分配嘛!看是哪個法案就是5……
莊委員瑞雄:……一個時段,隨便他講。
林委員為洲:5、4、2、2的發言人數還是維持。
柯委員建銘:我來解釋一下,好不好?
林委員為洲:是啦!你應該知道我的意思。
柯委員建銘:林為洲委員也講得很直白,就是有三個區塊:學校衛生法、食安法以及行政命令,看是廣泛討論等,反正他們有4個人發言完就結束了。比如他們是4個、各黨看是幾個,這樣的時間就可以量化出來。反正他們4個人講完、各黨都發言完畢之後就表決了,沒有廣泛討論,也可以針對哪一條自己去講。
莊委員瑞雄:隨便啦!
柯委員建銘:各黨注重的重點大概是這樣嘛!是這樣的意思,對吧?
林委員為洲:比如以國民黨來講,如果我們……
柯委員建銘:你們各4個嘛!
林委員為洲:各4個,就是12個人發言。
柯委員建銘:對啊!
林委員為洲:看民進黨的部分是幾個、時代力量跟民眾黨……
邱委員顯智:就是省了前面的這39分啦!本來以5、4、2、2人來算,13人的話,一個人是3分鐘……
莊委員瑞雄:也不是「省」,隨便他講。
邱委員顯智:就隨他講嘛!
莊委員瑞雄:對啦!
邱委員顯智:就是沒有再13……
柯委員建銘:每個區塊你們發言兩次嘛!
邱委員顯智:對。
柯委員建銘:他們也發言兩次。而他們發言4次嘛!我們……
林委員為洲:……不夠再增加,這樣已經節省很多時間了……
柯委員建銘:可以啦!差不多是這樣,立場都很清楚了。
邱委員顯智:沒什麼差別啦!
高委員虹安:還是確認一下,所以你講的4個,是指一個區塊國民黨就有4個嘛!那是不是建議三個區塊一致,都是5、4、2、2人?這樣就回到我們昨天談的,也有一點那個……
柯委員建銘:對啦!不會超過5、4、2、2人。
高委員虹安:就是三個區塊,各區塊5、4、2、2人。
柯委員建銘:每一個區塊是這樣子。
林委員為洲:算得出來。
高委員虹安:每一個區塊用5、4、2、2人下去算就好了。
林委員為洲:不然先以這樣來算,好不好?
高處長百祥:我跟各位黨鞭報告,就是學校衛生法5、4、2、2人,這一個區塊發言完畢後就開始進行表決,不會再發言了。
主席:對。
高處長百祥:然後食安法也是5、4、2、2人,發言完就開始表決了。
主席:對。
高處長百祥:至於行政命令,討論事項就合併在一起,5、4、2、2人發言完就開始表決,不要再發言了。
林秘書長志嘉:全部表決完。
主席:三個區塊都這樣。
高處長百祥:全部表決完,時間算出來之後,我們再看剩下的有多少,假如也可以處理附帶決議,就處理附帶決議了啊!或是……
高委員虹安:大概是省5個小時到6個小時之間,5.5小時,我已經算完了。如果是這樣的話,搞不好附帶決議的部分還可以塞到第一天耶!
林委員為洲:對啦!
主席:對啦!如果還有時間,我們就把附帶決議的部分往前挪。
莊委員瑞雄:高虹安委員,你算下來是有幾分鐘?
柯委員建銘:99分嘛!
高處長百祥:那我們就先寫一個協商結論的初稿給大家參考。
高委員虹安:數學很簡單,你就把第一區塊的108去掉……
陳委員椒華:院長,確認一下,這樣就沒有逐條的發言?
高委員虹安:沒有。
陳委員椒華:沒有逐條了,OK。
高委員虹安:但我是覺得如果是這樣的話,明天附帶決議要一起處理還是有點勉強,如果到時候大家又有一些衝突的話,還是要留給政黨表現的時間,如果附帶決議進去只有一個小時的margin,我是覺得有點勉強,看看啦!
高處長百祥:現在因為大家手邊沒有,我有剛算出來,就是三大塊都是5、4、2、2的話,可以省滿多的時間,所以剛剛本來是算16.87小時,現在總時間會變成11.32小時,那附帶決議確實是4個小時……
柯委員建銘:這三大塊先算出來就好。
高處長百祥:我再把附帶決議扣掉的話,就會只剩下7、8小時。
柯委員建銘:什麼意思?
高處長百祥:如果附帶決議移到……
柯委員建銘:沒有啦!
高處長百祥:我印給大家看。
柯委員建銘:不對!5、4、2、2嘛!總共是11個……
林委員奕華:13個。
高委員虹安:其實這個表很簡單,就把108跟156,還有108改成39,其實這樣就對了,算出來就是剛剛他算的11.32小時,就省了5個小時。
莊委員瑞雄:……40分鐘。
高委員虹安:對,所以從這個表上面把108、156扣掉,再扣70就差不多了,總共330……
林委員為洲:有沒有含附帶決議?
高委員虹安:附帶決議4小時,所以如果11.32小時裡面是含4小時的話,減掉就剩7小時。我是覺得有點擔心啦!因為如果算出來明天是要11.32小時的話,其實你再加上一些什麼上上下下,然後大家可能在中間喊一喊口號的時間,我是覺得有點勉強,還是建議附帶決議就25日處理啦!好不好?
林委員為洲:好,我們原則上支持25日再來處理附帶決議,這樣發言還可以再多一些啦!
莊委員瑞雄:反正到禮拜五。
林委員為洲:對啊!都要到禮拜五嘛!因為民進黨的發言每個5次,你們也不會發言5次,對不對?
柯委員建銘:有可能……
林委員為洲:我們的4個是一定會發言的……
柯委員建銘:我們不會超過5個人。
林委員為洲:你們一定不會超過5人。
主席:我看這樣啦!就是5、4、2、2,附帶決議部分還是暫時不要決定說一定星期五,我們就照這樣走走走,附帶決議能夠多少就審多少,審不完就留到……,這個有彈性,大家到時候可以彈性決定是要到12點、11點,還是11點半,變成有彈性可以調整,你們在現場大家可以……
柯委員建銘:這個2小時就結束?
鄭委員運鵬:發言2小時,然後表決。
高委員虹安:這不是你自己提的嗎?
主席:我看這樣走啦!中間還會有……
柯委員建銘:表決……
主席:就這樣照走啦!附帶決議就是排嘛!審不完就留到星期五,就這樣。
高委員虹安:我同意院長講的啦!因為其實附帶決議沒有發言,所以表決是很好算時間的,所以就差不多可能在7點的時候可以看一下,就知道來不來得及12點審完。
柯委員建銘:附帶決議的部分,時力有新增13項,國民黨也有新增,一共增加23項附帶決議,本來有107,現在又增加23項,事實上有很多是雷同的,像重啟談判的一個就好了,同樣的東西一直提沒有意義,大家稍微看一下就知道了。
鄭委員運鵬:那時候是每個地方都送,重複的東西換個字又送。
柯委員建銘:現在新送的也有重複的啊!今天再送進來的部分。
林委員為洲:各黨要留下紀錄,所以是各黨的提案。
柯委員建銘:對,要留下紀錄,但國民黨團是包含每一個人的啊!不要說吳怡玎一個,林奕華一個,誰都要一個,這個怪怪的,國民黨的就由黨團提出來。
林委員奕華:附帶決議以前也都會尊重委員個人的。
柯委員建銘:到最後都是集體的成績,不可能是國民黨裡面你一個附帶決議,他一個附帶決議,內容一樣,稍微整合一下。
林委員奕華:可是這要經過當事人的同意,我們不能幫忙做決定啊!剛剛講某個委員的提案是不是可以納進來……
柯委員建銘:黨團就是要處理這件事情啊!
林委員奕華:這應該要尊重委員的意思。
邱委員顯智:現在附帶決議是要把它排進去,然後24日處理?
柯委員建銘:附帶決議的內容,同樣的內容有不同的人提,但是全部都是同一個黨團……
邱委員顯智:對,我們都是黨團提。
柯委員建銘:整合起來就好了。
林委員為洲:我們黨團內部會自行處理,要尊重各黨團的處理方式……
柯委員建銘:時代力量黨團今天又提了13個附帶決議!
林委員為洲:譬如要兩案,還是要併成一案,這當然要尊重各黨團。
邱委員顯智:沒有啦!這個提出來之後,當然也是要看看大家的意見,也許機關有同意之處。
主席:跟大家報告,我這邊已經有試擬結論,在宣讀試擬結論之前,我們先請鄭運鵬委員發言。
鄭委員運鵬:院長,我這邊建議一下,附帶決議還是明天處理完,因為附帶決議就是附在我們上面議程的決議,所以如果你分兩天,24日、25日本來就不同次會,所以如果明天處理了,之後附帶決議附到下一次會,那就不對了,那就不是附帶了。所以明天我們還是把時間省一省,還是把它處理完,這樣才是正辦,否則那就不是附帶了,因為不知道附帶什麼人嘛!這叫做失所附麗,法律上是這樣,對吧?
主席:對啦!是有道理啦!
柯委員建銘:這個會發生一個問題……
鄭委員運鵬:就是時間到,我們尊重……
柯委員建銘:運鵬委員講的有道理是怎麼樣呢?我們這種法律案過了以後,如果附帶決議沒有處理,法律案根本不能送出去啊!卡住了!因為還有附帶決議沒有處理,假如這個例子一破,以後法律案通過,附帶決議弄個幾千項,讓你法律案送不出去,這是不對的。所以應該是法律案處理完畢,附帶決議也一起處理,立法院才能夠整理整個條文,弄好之後,備文送到行政院、送到總統府,才能夠出門,否則沒辦法出門。
邱委員顯智:我詢問一下,這個「如未能於當日完成處理」的意思是到12點嗎?到晚上12點,如果沒有處理就移到到第10次?
柯委員建銘:儘量把它完成啦!
鄭委員運鵬:你不能下一次再處理附帶決議……
主席:我先來宣讀試擬結論,好不好?讓大家再來討論會比較好。
「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結論:
決定事項:
一、各黨團同意下列有關美豬、美牛相關議案院會進行原則如下:
(一)「學校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廣泛討論時,各案分別由時代力量黨團推派2人、民眾黨黨團推派2人、國民黨黨團推派4人、民進黨黨團推派5人,輪流交叉發言。逐條討論時,各黨團均不發言,各保留條文依時代力量黨團、民眾黨黨團、國民黨黨團、民進黨黨團順序進行各黨團版本之處理。
(二)美豬、美牛相關行政命令9案,院會進行處理時,合併進行發言,由時代力量黨團推派2人、民眾黨黨團推派2人、國民黨黨團推派4人、民進黨黨團推派5人,輪流交叉發言,順序授權議事處處理,每人發言時間為3分鐘,發言完畢後,即不再發言,針對各案依時代力量黨團、民眾黨黨團、國民黨黨團、民進黨黨團順序進行各案黨團版本之處理。上述各案黨團版本處理完畢,再進行各案之附帶決議。」
另外一段,我就不念了。
高處長百祥:如果大家有把握24點也能處理完附帶決議,就是處理完,我本來是擔心後來還是會處理不完,但是已經到了24點,而院會就已經結束了。
主席:那我就把這部分念一念,看大家要不要刪。「如未能於當日完成處理,則移至第10次院會繼續處理。」請大家看看這個部分要不要刪除。內容如下:
「二、各黨團同意院會處理上開議案時,不提出重付表決及點名表決之提議,並於各案完成院會處理程序後,不再登記發言。
三、以上議案如有於第9次院會未及處理完竣之情形,依上開原則於第10次院會繼續進行處理。」
好,就這樣,看大家意見。
高委員虹安:院長,我先提一個小小的修改建議,有關「美豬」的部分是不是應該改成「萊豬」?因為行政命令裡面並不是寫「美豬」,所以如果要留下文字,還是精確一點,謝謝。
林委員為洲:好,可以改,因為行政命令裡面就是寫「萊豬」嘛!
高處長百祥:好,我們就把「美牛」、「美豬」改成「美牛」、「萊豬」這樣好不好?
林委員奕華:對,因為其他國家也可以進來,所以是針對萊克多巴胺的……
林委員為洲:我再提議一下,如果要連附帶決議都處理完的話,就不要去刪減各委員所提的附帶決議,只是多表決幾次而已,就是要留下紀錄嘛!要當天處理完的話,其實12時過去以後就是第二天會議的開始,這樣就可以開會了,所以12時1分就可以開始開會了。
柯委員建銘:是一次會。
林委員為洲:對啊!12時1分就是另外一次會了,就是讓它延續下去表決到完,不管是2時、3時都沒關係,這樣可以嗎?以前我們也曾這樣處理,就是把兩次會併在一起,12時1分不就是另外一天了嗎?這樣可以嗎?
高處長百祥:跟委員報告,因為議事規則規定,每次院會是從9時開始到下午6時,因為我們是把24日切成一天一次會,下一次會是星期五和星期二,所以會議是星期五早上9時才開始。當然,現在如果想把那一段刪掉的話,就看附帶決議能不能在明天24時處理完。這個技巧就是,如果大家願意的話,過去附帶決議真的會全部唸,唸完之後才開始表決,只要黨團有共識就可以授權議事處,我們在唸那99案的附帶決議時,因為有的附帶決議很長,就容我們簡略唸,代表這是誰的案子。不過將來公報還是照登,我們只要唸個20秒或30秒就可以開始進行表決,時間就可以省下一個多小時以上,如此便有機會在24時前完成,總之就是唸快一點就對了,以這種技巧簡略地唸。
高委員虹安:院長,我是不太贊成24時1分就開始開第10次院會,因為第一議事人員要超時工作,第二下次院會之前就要把議事錄做出來確認,這件事情他們有辦法做嗎?還是我們要熬夜等他們做好?我覺得這不太好執行,不好意思。
主席:議事處人員很辛苦,我們到晚上12時結束,他們……
高委員虹安:他們要把議事錄做出來,如果我們又要馬上接著開會,這怎麼可能做得出來?
主席:我們9時就要開會了,他們就很累。
柯委員建銘:如果是四、五一次會的話就可以延下去。
高委員虹安:一次會是沒關係,但現在就是沒辦法一次會。
柯委員建銘:如果是四、五一次會的話就可以延下去,但現在星期四為一次會。
高委員虹安:所以我認為這個提議可能就沒辦法執行。
柯委員建銘:星期五和下星期二是一次會。
高處長百祥:如果大家想把協商結論那一段,接續處理附帶決議之後的「如未及處理……」的部分刪掉,屆時我們在進行附帶決議的時候就較為簡略地唸,只要大家有這個共識就簡略地唸,唸一下就開始表決,所以主要就是那99次的表決時間,也儘量不要再提附帶決議,因為都會列入公報,我們就開始表決。
林委員為洲:如果按這樣的方式處理,會議大概也是接近12時處理完,就是控制在12時嗎?
主席:對,議事處的議事錄要來得及在第二天的9時做出來。
林委員為洲:我們商量一下。
柯委員建銘:請問我們星期五是不是還要再排程序委員會?中間還要去開嗎?
邱委員顯智:附帶決議簡略唸的建議我們同意,我覺得重點應該是表決。
柯委員建銘:完整的附帶決議就看公報啦!就算唸了也沒人在聽嘛!
高處長百祥:附帶決議就要宣讀108分鐘,約為一個半小時,如果簡略唸的話,當然就可以節省比較多的時間。
鄭委員運鵬:院長,因為協商結論要改,我的建議是,就不要改什麼「美豬」、「萊牛」了,那些都不對,就照開會通知上面的議案名稱寫,就寫正式的名稱好嗎?
高處長百祥:好,那我再改一下。
主席:改一下,讓他們再提出。
林委員奕華:請問簡略唸的唸法是怎麼唸?他們也要先看過,不能隨便亂唸,把人家的原意都唸錯了也不行。
鄭委員運鵬:之前也有這樣唸過,後來……
林委員奕華:我知道,但我認為簡略唸也都要先看過。
柯委員建銘:最主要是前面那個……
林委員奕華:重點一定要講到。
柯委員建銘:重點一定要唸出來啦!
主席:重要的公報會全部都附上。
林委員奕華:對,公報當然全部都要寫,但是因為這樣的狀況,所以我們主張附帶決議尊重委員個人,就不合併了。
鄭委員運鵬:他們唸預算提案也是這樣唸,不然,寫一大堆,那不可能唸,所以就一樣的方式。
柯委員建銘:有關附帶決議,以前台聯曾經搞一本書,讓你唸不完。
林委員為洲:你現在在教我們。
柯委員建銘:結果都沒唸啦!
鄭委員運鵬:上一屆你們就弄過了啊!
柯委員建銘:報紙剪一剪,弄一大堆,讓你們唸。
鄭委員運鵬:弄一個光碟,提電子版。
柯委員建銘:最後都請看公報初稿。
林委員為洲:時間應該夠啦!因為你們的發言是5次、5次、5次,共15次,但是你們不一定會5次都發言啊!這樣就差幾分鐘啦!15次要45分鐘。
奮戰到最後一刻!
請議事人員再確認一次,如果是這樣,12點之前附帶決議應該可以處理,因為處理前面才7個多小時嘛!從10點開始,等於到6點,當然中間要扣掉休息時間,如果是1個鐘頭,……
高處長百祥:因為扣掉之後是剩11.32小時,我剛剛的建議是有關行政命令9案委員會附帶決議的宣讀是108分鐘,我如果更簡略宣讀,省1個小時,就變成10個小時又30分鐘,本來院會討論就是12小時到13小時,所以可能把握在11點多結束。
林委員奕華:三讀後發言……
高處長百祥:至於三讀後發言,本來的設計是不要了,不然,還是會膨脹,因為三讀發言的人數很難控制,1個人2分鐘嘛!最主要是發言最占時間。
林委員奕華:我是覺得三讀後發言應該……
林委員為洲:不然,各派1個。
林委員奕華:三讀後發言還是各派1個。
高處長百祥:就三大塊,……
林委員奕華:只有法案的部分,行政命令的部分不要,就是兩個法案……
林委員為洲:好啦!
高處長百祥:如果可以,後面就寫……
林委員奕華:三讀後發言應該……
柯委員建銘:不要啦!
林委員奕華:還好,沒差多少時間,就兩個法案而已。
柯委員建銘:改書面啦!
林委員為洲:三讀後……
柯委員建銘:回去看一下,附帶決議有重疊的,……
林秘書長志嘉:能夠撤的就儘量撤了啦!
林委員為洲:尊重委員啦!
陳委員椒華:院長,確認一下,明天的議程中午的休息時間是多長?因為要排一些行程。
柯委員建銘:視他的體力狀況而定。
陳委員椒華:所以目前還沒確定就對了?
鄭委員運鵬:剛剛說半小時。
林秘書長志嘉:大概是半小時左右。
陳委員椒華:好。
林委員為洲:半小時到一小時。
林秘書長志嘉:晚上大概也是半小時。
主席:現在他們還在影印,等一下會給大家看。是不是我就先唸一遍?
我現在開始宣讀:
「決定事項:
一、各黨團同意下列有關第9次院會討論事項進行原則如下:
(一)「學校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廣泛討論時,各案分別由時代力量黨團推派2人、民眾黨黨團推派2人、國民黨黨團推派4人、民進黨黨團推派5人,輪流交叉發言,每人發言時間為3分鐘。逐條討論時,各黨團均不發言,各保留條文依時代力量黨團、民眾黨黨團、國民黨黨團、民進黨黨團順序進行各黨團版本之處理。
(二)衛生福利部及農委會函為修正「動物用藥殘留標準」等行政命令共9案,院會進行處理時,合併進行發言,由時代力量黨團推派2人、民眾黨黨團推派2人、國民黨黨團推派4人、民進黨黨團推派5人,輪流交叉發言,順序授權議事處處理,每人發言時間為3分鐘,發言完畢後,即不再發言,針對各案依時代力量黨團、民眾黨黨團、國民黨黨團、民進黨黨團順序進行各案黨團版本之處理。上述各案黨團版本處理畢,再進行各案之附帶決議。
二、各黨團同意院會處理上開議案時,不提出重付表決及點名表決之提議,於「學校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2案完成院會處理程序後,由各黨團各推派1人發言。衛生福利部及農委會函為修正「動物用藥殘留標準」等行政命令9案,完成院會處理程序後不發言。」
以上,看大家有沒有什麼意見?
林委員為洲:這樣要幾個小時?
莊委員瑞雄:時間算一算,這樣可以啦!
陳委員椒華:有錯字,第二點第一行的「重付」……
林委員為洲:十個半小時。
陳委員椒華:抱歉,沒有錯。
林委員為洲:抗爭時間有沒有算?
主席:抗爭保留一個小時,所以到12點結束。
林委員奕華:主席,明天的條文大概分兩類,一大類都是跟萊豬、萊牛有關的,那個部分如果大家的基本立場還是都沒有改變,那就變成沒有協商的必要,所以要確定我們原來提出的訴求,是不是民進黨黨團一概都不接受?這可能要先確定。第二個是有關那些無關的條文,要不要實質上run一次?有哪些是可以、有哪些是不可以,也是把它講一講,所以我建議這一部分討論實質上是不是還是要談一下?
主席:我們就看民進黨有什麼意見,你的意見很好,我們就……
柯委員建銘:現在我們要面對接下去,是不是應該回去準備發言?
林委員為洲:不協商了?完全……
柯委員建銘:這件事在這一個會期都在run,發言都講到爛掉了,各部會首長備詢,包括行政命令也講了6次,所以在這樣簡短的時間裡面要說服彼此,事實上,可能性也不高!當然我們會回去看,我們明天黨團會議也許可以看哪些條文可以接受就不表決,大家處理看看……
邱委員顯智:就是說機關的部分有沒有覺得某些附帶決議可以接受?
陳委員椒華:我支持附帶決議的部分看一下,如果可以的話來支持一下。
柯委員建銘:我們會看所有的附帶決議,真的可以也不必表決。
陳委員椒華:盡量讓大家能夠多一些……
柯委員建銘:我有看過。
邱委員顯智:可以做就不用表決。
林委員為洲:另外就是除了美豬議題之外的,像學校衛生法,裡面有一些條文是跟萊豬有關的……
柯委員建銘:這個明天我們黨團會議會處理。
林委員為洲:對,這個部分要不要協商?
柯委員建銘:到時候假如覺得可以接受的話,我們不會表決,好不好?
林委員奕華:不能在這裡談一談嗎?
柯委員建銘:我們的法定程序要完成。
林委員奕華:你們還沒看過嗎?
柯委員建銘:都看過了。
邱委員顯智:把這邊當作黨團會議進行。
柯委員建銘:包括附帶決議……
林委員奕華:因為教育部都……
柯委員建銘:事實上,附帶決議有一些我們覺得可以接受,我們會接受。
林委員為洲:譬如學校衛生法……
柯委員建銘:我們現在再爭執只是傷感情。
林委員奕華:其實都無關的……
柯委員建銘:各黨團回去自己看一看,明天可以接受就接受。
主席:柯總召的建議就是有意見、各黨團還沒有共識的,就全部保留。
柯委員建銘:我們明天會開黨團會議。
主席:他們會繼續看。
柯委員建銘:包括附帶決議裡面,我們覺得很多是可以接受的……
主席:他們當場也會處理。
柯委員建銘:我們有程序會處理,包括哪一條條文可以,我們內部還有程序。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再爭執也沒有用!大家用同樣的心理,我們知道這件事情怎麼做,好不好?
林委員為洲:你講那個是場面話,表決就對了!
主席:他要回去看,現在先保留。如果可以,明天就會處理。
柯委員建銘:也是要……
林委員奕華:如果這樣的話,我再確定一下,是不是表決的時候,我們都回歸到尊重各個委員的提案?就像我們原來雖然有協調,譬如之前國民黨有擬具一個版本等等,可是今天送出來的部分,還是把每個委員的版本都弄出來了,所以我們是不是都回歸到每個委員的版本?
柯委員建銘:這樣出委員會的時候,第二十三條整理出三個版本,就照出委員會的時候怎麼處理,我們就怎麼處理。
高處長百祥:現在協商結論就是到時候只提黨團版本,他們就不會按照委員會的,就是大家擬具自己的版本來院會表決,比方第二十三條的部分。
柯委員建銘:第二十三條他們在委員會有爭議。
鄭委員運鵬:出委員會的時候剩三版,最後協商剩兩版,他的意思是這樣。
林委員奕華:但是最後協商你們沒有簽就不算!
高委員虹安:我們那次協商,我來解釋一下。
柯委員建銘:那個不必簽!
高委員虹安:第一次教文委員會是變成三個版本,第二次我們在教文委員會安排朝野協商是擬具成兩個版本,但是那次民進黨黨團不簽。
鄭委員運鵬:不對,我沒有簽的話不會到這邊來。
林委員奕華:沒簽,所以最後還是三個版本。
柯委員建銘:那個和我們簽不簽沒有什麼關係啦!我們會尊重。
林委員奕華:沒簽就變成現在還有三個版本。
高委員虹安:這是程序問題。如果你們有簽的話,那次朝野協商才會生效,生效就變成兩個版本。如果那個協商沒有……
柯委員建銘:現在在這裡就可以講了。
林委員奕華:不,那一次的協商破裂。
柯委員建銘:你說送院長這邊嘛!
高委員虹安:我們那時候協商,民進黨黨團離席了。
柯委員建銘:那時候委員會的朝野協商沒有結論嘛!
高委員虹安:對。
柯委員建銘:所以送到院長這裡來,就是我們現在正在談的。你們要兩案,我們就尊重你們;你們如果要三案,也沒關係!
高委員虹安:這樣民眾黨黨團的提案就等於保留在這個版本囉?
柯委員建銘:對。
高委員虹安:所以明天也可以表決囉?
林委員奕華:更正一下說法,可能要變成各黨的版本,就不是萬美玲委員的版本。
高委員虹安:對。
林委員奕華:是國民黨黨團的版本。
高委員虹安:民眾黨黨團版本、時代力量黨團版本,就會有三個版本。
柯委員建銘:當然。
林委員奕華:因為紀錄上……
林委員為洲:回到出委員會的時候。
林委員奕華:就回到出委員會時候的狀況。
柯委員建銘:好,那大家回去準備練口才。
主席:大家都沒有意見?好,謝謝大家,散會。
散會(15時2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