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紀錄
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0年11月22日(星期一)9時至15時11分
地 點 本院紅樓101會議室
主 席 謝委員衣鳯
主席:出席委員14人,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10年11月17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下午1時25分
110年11月18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下午4時6分
地 點:紅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林岱樺 陳亭妃 邱議瑩 蔡壁如 鄭運鵬 楊瓊瓔 孔文吉 謝衣鳯 呂玉玲 蘇治芬 何欣純 陳超明 賴瑞隆 蔡易餘 邱志偉
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溫玉霞 廖國棟Sufin.Siluko 陳椒華 鍾佳濱 鄭天財Sra Kacaw 廖婉汝 邱臣遠 邱顯智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張育美 江啟臣 賴惠員 劉世芳 李德維 葉毓蘭 張其祿 高嘉瑜 李貴敏 周春米 翁重鈞 莊瑞雄 賴香伶 林德福 王美惠 莊競程 蘇震清 羅明才
委員列席27人
列席人員:110年11月17日(星期三)
經濟部部長王美花暨相關人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基金預算處科長吳婉玉
110年11月18日(星期四)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吉仲暨相關人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翁燕雪
主 席:邱召集委員志偉
專門委員:程谷川
主任秘書:黃素惠
紀 錄:簡任秘書 汪治國 簡任編審 黃殿偉
科 長 葉 蘭 專 員 余俊緯
科 員 費添錦
110年11月17日(星期三)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 論 事 項
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經濟部主管: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
(經濟部部長王美花、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兼代理董事長李順欽、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胡南澤及總經理李嘉榮報告後,委員林岱樺、陳亭妃、邱議瑩、蔡壁如、鄭運鵬、楊瓊瓔、孔文吉、謝衣鳯、呂玉玲、蘇治芬、何欣純、陳超明、邱顯智、賴瑞隆、邱志偉、廖國棟Sufin.Siluko、鄭天財Sra Kacaw、廖婉汝、邱臣遠、蔡易餘、陳椒華、葉毓蘭、鍾佳濱、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翁重鈞及張其祿等26人提出質詢,均由經濟部部長王美花暨相關人員即席答復。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決議:詢答結束,另定期繼續審查。
110年11月18日(星期四)
討 論 事 項
繼續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部分。
決議:
一、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55項 農業委員會300萬元,照列。
第156項 林務局4,289萬元,照列。
第157項 水土保持局2,160萬元,照列。
第158項 農業試驗所40萬元,照列。
第159項 林業試驗所35萬元,照列。
第160項 水產試驗所14萬元,照列。
第161項 畜產試驗所12萬8千元,照列。
第162項 家畜衛生試驗所,無列數。
第163項 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10萬元,照列。
第164項 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3萬元,照列。
第165項 茶業改良場2萬5千元,照列。
第166項 種苗改良繁殖場5萬元,照列。
第167項 桃園區農業改良場,無列數。
第168項 苗栗區農業改良場,無列數。
第169項 臺中區農業改良場,無列數。
第170項 臺南區農業改良場,無列數。
第171項 高雄區農業改良場,無列數。
第172項 花蓮區農業改良場1萬元,照列。
第173項 臺東區農業改良場,無列數。
第174項 漁業署及所屬2,678萬6千元,照列。
第175項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2,926萬7千元,照列。
第176項 農業金融局50萬元,照列。
第177項 農糧署及所屬33萬元,照列。
第178項 農田水利署10萬元,照列。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27項 農業委員會3,756萬8千元,照列。
第128項 林務局2,000萬元,照列。
第129項 水土保持局315萬元,照列。
第130項 農業試驗所560萬元,照列。
第131項 林業試驗所15萬元,照列。
第132項 水產試驗所150萬元,照列。
第133項 家畜衛生試驗所3,056萬4千元,照列。
第134項 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5,262萬6千元,照列。
第135項 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84萬元,照列。
第136項 茶業改良場2萬8千元,照列。
第137項 種苗改良繁殖場92萬5千元,照列。
第138項 桃園區農業改良場20萬元,照列。
第139項 苗栗區農業改良場32萬5千元,照列。
第140項 臺中區農業改良場70萬元,照列。
第141項 臺南區農業改良場30萬元,照列。
第142項 高雄區農業改良場20萬元,照列。
第143項 花蓮區農業改良場8萬元,照列。
第144項 臺東區農業改良場8萬元,照列。
第145項 漁業署及所屬2,543萬2千元,照列。
第146項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3億3,932萬9千元,照列。
第147項 農業金融局4萬1千元,照列。
第148項 農糧署及所屬651萬8千元,照列。
第149項 農田水利署600萬元,照列。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174項 農業委員會713萬元,照列。
第175項 林務局原列1億7,851萬9千元,增列第1目「財產孳息」第2節「權利金」200萬元及第3節「租金收入」500萬元,共計增列7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億8,551萬9千元。
第176項 水土保持局38萬元,照列。
第177項 農業試驗所51萬8千元,照列。
第178項 林業試驗所65萬2千元,照列。
第179項 水產試驗所209萬4千元,照列。
第180項 畜產試驗所167萬4千元,照列。
第181項 家畜衛生試驗所36萬4千元,照列。
第182項 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10萬元,照列。
第183項 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5萬5千元,照列。
第184項 茶業改良場9萬4千元,照列。
第185項 種苗改良繁殖場10萬元,照列。
第186項 桃園區農業改良場34萬元,照列。
第187項 苗栗區農業改良場12萬元,照列。
第188項 臺中區農業改良場16萬1千元,照列。
第189項 臺南區農業改良場24萬4千元,照列。
第190項 高雄區農業改良場2萬元,照列。
第191項 花蓮區農業改良場9萬元,照列。
第192項 臺東區農業改良場2萬元,照列。
第193項 漁業署及所屬原列3,903萬9千元,增列第1目「財產孳息」第3節「租金收入」4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4,303萬9千元。
第194項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117萬7千元,照列。
第195項 農業金融局8萬3千元,照列。
第196項 農糧署及所屬182萬6千元,照列。
第5款 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第8項 農業委員會6億5,101萬6千元,照列。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171項 農業委員會原列4,529萬7千元,增列第1目「雜項收入」第2節「其他雜項收入」5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5,029萬7千元。
第172項 林務局1億0,490萬7千元,照列。
第173項 水土保持局760萬元,照列。
第174項 農業試驗所1,024萬9千元,照列。
第175項 林業試驗所906萬元,照列。
第176項 水產試驗所1,366萬元,照列。
第177項 畜產試驗所494萬4千元,照列。
第178項 家畜衛生試驗所1,354萬3千元,照列。
第179項 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167萬元5千元,照列。
第180項 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109萬7千元,照列。
第181項 茶業改良場813萬5千元,照列。
第182項 種苗改良繁殖場48萬7千元,照列。
第183項 桃園區農業改良場189萬4千元,照列。
第184項 苗栗區農業改良場83萬9千元,照列。
第185項 臺中區農業改良場429萬5千元,照列。
第186項 臺南區農業改良場316萬3千元,照列。
第187項 高雄區農業改良場261萬3千元,照列。
第188項 花蓮區農業改良場56萬5千元,照列。
第189項 臺東區農業改良場105萬3千元,照列。
第190項 漁業署及所屬1,986萬7千元,照列。
第191項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89萬6千元,照列。
第192項 農業金融局,無列數。
第193項 農糧署及所屬1,216萬1千元,照列。
二、歲出部分
第18款 農業委員會主管
第1項 農業委員會原列1,065億7,023萬7千元,減列第3目「農業管理」項下「03畜牧管理」200萬元、第4目「農業發展」項下「01擴大國家航空影像服務暨農業生態時空資訊多元應用計畫」30萬元(以上科目均自行調整),共計減列23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065億6,793萬7千元。
本項通過決議88項:
(一)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歲出預算第1目「農業科技研究發展」編列12億7,082萬6千元,凍結該預算3,000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賴瑞隆 蔡易餘 蘇治芬 鄭運鵬 邱志偉 楊瓊瓔 孔文吉 陳超明 呂玉玲 謝衣鳯 何欣純 陳亭妃
連署人:邱議瑩 伍麗華 林文瑞
(二)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歲出預算第3目「農業管理─01企劃管理」編列1億0,375萬2千元,凍結該預算十分之一,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賴瑞隆 蔡壁如 楊瓊瓔 謝衣鳯 呂玉玲 孔文吉 陳超明 邱志偉 蔡易餘 邱議瑩 陳亭妃 何欣純
連署人:林岱樺 鄭運鵬 蘇治芬 林文瑞 邱臣遠
(三)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歲出預算第3目「農業管理─03畜牧管理」編列4億1,406萬3千元,凍結該預算1,000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謝衣鳯 陳超明 孔文吉 蔡壁如 楊瓊瓔 呂玉玲 何欣純
連署人:林岱樺 鄭運鵬 邱議瑩 林文瑞
(四)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歲出預算第3目「農業管理─05國際農業諮商與合作」編列3億2,122萬5千元,凍結該預算1,000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謝衣鳯 陳超明 孔文吉 楊瓊瓔 何欣純 呂玉玲 陳亭妃 蔡易餘
連署人:鄭運鵬 邱議瑩 林文瑞
(五)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歲出預算第4目「農業發展─03補助農業特別收入基金」編列342億4,061萬3千元,凍結該預算100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謝衣鳯 孔文吉 楊瓊瓔 陳超明 呂玉玲 邱志偉 蔡易餘
連署人:賴瑞隆
(六)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歲出預算第4目「農業發展─05改善政府動物管制收容設施計畫」編列1億8,580萬元,凍結該預算100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陳超明 謝衣鳯 孔文吉 楊瓊瓔 陳亭妃 蔡易餘 何欣純
(七)台灣稻米已經供過於求,雖水稻種植面積占耕作地面積之比率則由105年度22.65%,降至109年度21.59%,但109年度國內稻米生產量與105年度相較,不減反增,尚較105年度增加9.7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6至109年度平均每年核發72.56億元之獎勵金,期提高農民轉作意願,106至109年度獎勵稻田轉(契)作具進口替代或外銷潛力作物所核發獎勵金為76.41億元、轉(契)作地方特色作物獎勵金71.58億元及辦理生產環境維護獎勵金142.27億元,合計4年間稻田不種稻所發放之獎勵金共290.26億元,年均約72.56億元,我國稻作面積雖有縮減,惟公糧收購預算仍持續增加。112年度起,開始實施大區輪作制度,以期增加旱作減少水稻,爰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採滾動式檢討,提出檢討政策。
提案人:鄭運鵬 邱志偉 蔡易餘
(八)種植水稻需水量高,而第1期稻作恰逢枯水期,又因第2期多有豪雨風災等不易稻作,所以農民偏好耕種第1期,故容易發生灌溉用水不足。108年度稻作整體耕種面積34萬2,354公頃雖較105年度34萬9,459公頃減少7,105公頃(減幅2.03%),然係以減少豐水期之第2期作面積為主,對處於枯水期之第1期稻作耕種面積減少有限,而灌溉用水量,在108年度第1期稻作種植面積較105年度減少0.86%情形下,灌溉用水量卻逆勢增加8.95%,顯示推動第1期稻作轉旱作及提高農業用水效率之成果未如預期,允宜檢討改進。爰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2個月內提出改善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鄭運鵬 邱志偉 蔡易餘
(九)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預算案「農業發展」計畫編列補助農業特別收入基金342億4,061萬3千元,較110年度預算數增加60億2,180萬元(增幅21.34%)。107至109年度國庫撥款決算數平均每年約496.76億元,金額頗鉅,且每年度決算數均較預算數增加,107及108年度主要係因農業受災情況嚴重,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務預算依災害防救法移緩濟急支應及由行政院動支災害準備金撥付天災救助基金所需救助經費不足數,109年度則因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新增實施環境基本給付措施及因應109年度旱災辦理停灌補償等,動支第二預備金支應農損基金所需經費,致國庫撥款增加。鑑於我國已申請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omprehensive and Progressive Agreement for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簡稱CPTPP),未來恐因開放市場對國內農業造成衝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允宜審慎檢視農業特收基金各計畫之妥適性,爰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2個月內提出改善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鄭運鵬 邱志偉 蔡易餘
(十)110年1月1日起農業保險法正式施行,截至7月底止我國整體農業保險覆蓋率已達23.31%。為協助農漁民分散經營風險,穩定收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自104年起推動試辦農作物天然災害保險,由104年度0.93%逐年提升至109年度9.56%,而110年度因豬隻死亡保險強制納保,截至7月底止覆蓋率大幅提升至23.31%。但反觀各產業別之保險覆蓋率,其中漁產僅1.04%,雖較109年度0.87%增加,若與107及108年度之2.49%、1.92%相較,則不升反降,另農作物之保險覆蓋率亦較108及109年度減少,而農業設施之農業保險覆蓋率9.4%,不僅為自107年度起之最低值,且較109年度之37.64%下降28.24個百分點,減幅達75.03%,允宜審酌問題癥結,爰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2個月內提出改善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鄭運鵬 邱志偉 蔡易餘
(十一)有鑑於中國大陸繼110年3月因介殼蟲蟲害禁止台灣鳳梨輸入後,9月19日再次因蟲害暫停台灣釋迦和蓮霧輸入,引發社會議論,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針對我國出口農產品做好檢疫把關。且因新冠疫情影響我國經濟甚鉅,國人消費力不如往年,若農產品無法順利出口外銷,農民生計將難以獲得保障。為此,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提升品管、改善外銷結構、強化外銷冷鏈供應鏈,以提高我國農產品國際競爭力、降低仰賴單一市場之風險。
提案人:楊瓊瓔 呂玉玲 謝衣鳯
(十二)有鑑於每年動物保護相關通報約25萬件,如虐待動物、檢舉遊蕩動物等。然全國動物保護檢查員僅174位,且依現行動物保護法第23條規定,虐待動物案件必須由動檢員稽查,但各縣市動檢員因城鄉差異導致配額有所不同,導致出現讓公務員「兼辦」動檢員之情形。為此,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研議改善稽查人力不足之方案,以提升查處效率,保障動物權益。
提案人:楊瓊瓔 呂玉玲 謝衣鳯
(十三)有鑑於台灣山林盜伐案屢見不鮮,根據警政署統計,近5年查獲違反「森林法」案件達991件,共1,698人。其中,移工犯罪者有逐年增加之趨勢,甚至從原先的背工,發展成一條龍服務的山老鼠集團,盜伐珍貴木材運下山銷贓牟利,挑戰政府保護山林之決心。為此,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提出具體保護山林之策略,以保育國土與維護我國生態自然資源。
提案人:楊瓊瓔 呂玉玲 謝衣鳯
(十四)鑑於水產養殖業亦為我國重要農業產業之一,然無論是水產之行銷或是資源之分配,水產養殖業所占預算之資源比皆無法和種植業比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針對水產養殖業所占預算比重進行全面檢討,以弭平輕水產之情況。並在1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蔡易餘 蘇治芬 陳亭妃
(十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為調整我國農作產業結構,提高國產雜糧自給,加速我國農業步入進口替代或外銷潛力性質之契作戰略作物或轉作地方特色作物,訂立「對地綠色環境給付」之相關標準,如符合相關標準者,可領取轉(契)作獎勵。然此基期年規定為我國加入WTO所設,基期年訂於民國83至92年,其相關資格規範已逾20餘年與目前我國農業發展現況甚有落差。綜上所述,建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通盤檢討「對地綠色環境給付」業務相關標準,並研議放寬基期年或取消基期年之規定,以裨益我國農業正向轉型,提高國產雜糧自給率,穩定農產品相關收益,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蔡易餘
連署人:陳亭妃 蘇治芬 賴惠員
(十六)鑑於農業發展之公平,目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針對農地已不再區分灌區及非灌區。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為調整農作產業結構,確保農地合理使用所給付之「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亦不應再區分灌區及非灌區。
提案人:蔡易餘 蘇治芬 陳亭妃
(十七)大區輪作將有區域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政策下停灌,停灌之區域將導致農業產業鏈下之農機代工、稻種苗業者生意蕭條。然大區輪灌係為政府農業政策,農民配合政策,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有相關配套與補償機制。應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會同經濟部研議,大區輪作區部分影響產業相關補償救助機制。
提案人:蔡易餘 蘇治芬 何欣純
(十八)昔中國大陸與我簽署之ECFA「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係我廣大果農賴以生存的重要輸出渠道,廣大果農暨果園聘請的園丁中不乏原住民族人,惟政治時空背景已與當年不同,尤以110年初中國大陸單方片面禁止我鳳梨輸入,9月初再禁止蓮霧、釋迦輸入,市場瞬間變成供大於求,產品降價求售,果農收入瞬間由盈轉虧,甚至部分果農已將其果園果樹砍伐殆盡,整地求售,叫苦連天,可見當年的榮景已不付存在。爰基於此,建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會同地方政府以及各地農會、相關產業合作社等進行溝通協調,進而輔導、開拓新的市場行銷機制以及國外通路,而並非杯水車薪地只做相應補助和政府採購,尤其針對原住民族知情同意權之踐行時點以及事項,除平地鄉鎮之外,應加會中央主管原住民族事務之主管機關,原住民族委員會即刻與各有關涉及之原鄉公所進行討論諮商。爰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針對上情應於1個月內研謀善策,並將相關最新檢討及促進措施等書面報告資料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之各委員辦公室。
提案人:孔文吉 楊瓊瓔 呂玉玲
(十九)經查,農民健康保險自78年7月1日正式實施以來,迄110年7月底止,累計虧損數為1,695.78億元,中央政府歷年已填補金額累計達1,685.23億元,111年度續編列34億3,916萬7千元撥補虧損。惟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委託辦理之「農民健康保險費率精算及財務評估─109年度未來或有給付責任書面報告」所載(以109年12月31日為精算基準日),在現行農民健康保險制度下,農民健康保險之平衡費率為6.95%,較108年度精算之6.90%高,主要係因參加農民健康保險人數減少3.5%、平均年齡增加0.27歲所致;另依據109年底農民健康保險參保人數104萬6,201人及未來50年每年新進投保人數9,075人,預估50年後農民健康保險參保人數僅餘20萬1,558人,並就未來50年之現金流量預估10年後(119年)、30年後(139年)及50年後(159年)農民健康保險累積不足金額分別為512億元、1,681億元及3,303億元;如以現行農民健康保險發生虧損時中央隨即每年編列預算撥補,在不考慮借貸成本下,未來50年農民健康保險累計虧損為1,155億元,農民健康保險虧損對政府財政恐造成相當沉重之負擔。綜上,在現行農民健康保險制度下,其開辦迄110年7月底止已累計虧損1,695.78億元,且每年約30至40億元之規模持續虧損中;另按現行農民健康保險制度,精算50年後農民健康保險累積不足金額高達3,303億元,恐對國庫造成相當沉重之負擔,爰建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預先妥為規劃因應,並於1個月內提出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蘇治芬 賴瑞隆
連署人:蔡易餘
(二十)經查,大多數農產品都具有不耐儲運、容易受損、易腐敗等特性,貯運過程損耗常高達15%至25%,不僅造成產銷各階段直接損失,且致整體運輸效率降低及購買者或終端消費者對產品信任度下降;為建構農業安全體系與農產品現代化冷鏈物流營運模式,提升產業競爭力,創造新產銷價值鏈,穩定到貨品質,進而推升加值衍生服務,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研提農產品冷鏈物流計畫,110至113年所需總經費84億元,分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本部、農糧署及漁業署匡列預算執行,該計畫於110年度開始執行,惟110年度預算僅列第1年計畫經費,未揭露其屬跨年期執行之計畫及預估總經費等資訊,而於110年1月經行政院核定通過,自111年度預算書始列為跨年期計畫;鑑於該計畫不僅屬公共建設計畫,且屬新農業政策之一環,整體計畫金額龐鉅,為建構農業安全體系與農產品現代化冷鏈物流營運模式,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預算編列5億8,190萬元補助肉品批發市場之肉品冷鏈設施建置或升級改善,爰建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建立完善事前審查及事後監督考核機制並確實執行,俾利原定目標之達成,並於1個月內提出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蘇治芬 賴瑞隆
連署人:蔡易餘
(二十一)經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依動物保護法第14條第1項及第3項規定,各地方政府主管機關應依據轄內人口、遊蕩犬貓數量設置動物收容處所,且中央主管機關應編列經費補助其設置,爰行政院於102年核定「改善政府動物管制收容設施計畫」,計畫期程103至107年度,總經費15億8,010萬元(中央與地方政府分別負擔12億3,180萬元及3億4,830萬元),預定補助全臺21個縣市政府(臺北市除外)辦理改善公立動物收容設施及動物管制設備專業化,並規劃自103年度起執行5年於107年度屆期,惟受動物收容處所係屬鄰避設施之影響,該計畫自推動以來各縣市政府多有因新建用地取得困難、工程案多次招標流標或撤案等因素,致該計畫分別於107年5月、108年6月及110年7月3度修正計畫,將辦理期程屆期日由原訂至107年度展延至113年度,延長6年,而中央政府負擔之經費亦由原訂12.318億元調至19.601億元,增加7.283億元(增幅59.12%),以因應收容動物零撲殺政策所需擴大收容處所工程規模及經費需求。爰建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加強督促地方政府積極辦理,做好地方居民溝通之工作,避免發包多次流標,並於1個月內提出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蘇治芬 賴瑞隆
連署人:蔡易餘
(二十二)經查,國庫依農業發展條例及農村再生條例規定設置農業發展基金、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及農村再生基金,107至109年度平均每年國庫撥款補助496.76億元,109年度農村再生基金撥足法定撥補金額後,110及111年度仍賡續編列預算撥補農業發展基金、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及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推動各項農業措施,期達調整農業產業結構、穩定農業產銷、確保農業永續發展、增進農民所得及福利等目標;惟農業發展基金「糧政業務」計畫因辦理稻穀保價收購,連年負擔百億餘元公糧收購支出,排擠其他計畫預算額度,而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自107年度起全面實施「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平均每年支出70億元獎勵稻農轉作,期可減輕政府辦理稻穀保價收購之財政負擔並提升國內雜糧之自給率,惟稻米產量不減反增,公糧收購連年超支且庫存遠逾安全存量,推展成效未如預期。鑑於我國已申請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簡稱CPTPP),未來恐因開放市場對國內農業造成衝擊,爰建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審慎檢視農業特別收入基金各計畫之妥適性,秉零基預算精神妥為編製預算,以有限資源做最有效率之配置,落實辦理各項對應工作以降低衝擊,俾利達成基金設置目標,並於1個月內提出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蘇治芬 賴瑞隆
連署人:蔡易餘
(二十三)為瞭解農地使用狀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法定農業用地範圍為基礎,辦理農業及農地資源盤查作業,透過跨部會蒐集各類農地利用圖資、掌握各產業單位產業輔導資料,運用地理資訊系統進行空間資料交叉比對分析,同時透過地方政府現地勘查之協力合作,釐清使用疑義並瞭解農地利用情形,以完成農業及農地資源盤查作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5年度農地盤查結果,發現農地違規使用最大宗者為工廠,全臺面積約1萬3千公頃,為遏止農地上違規工廠亂象,避免農地持續流失,維護農業生產環境,行政院於106年10月核定「保護農地─拆除農地上新增違規工廠行動方案」,優先就105年5月20日以後農地上新增違規工廠予以拆除。依108及109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地盤查結果,全臺法定農地疑似轉作工廠面積分別為1萬9,729公頃及2萬987公頃,約占法定農業用地0.71%及0.76%,且分別較105年度盤查結果增加6,729公頃(增幅51.76%)及7,987萬公頃(增幅61.44%),農地疑遭違法轉作工廠面積呈現逐年攀升趨勢。綜上,為遏止農地上違規工廠亂象,避免農地持續流失,維護農業生產環境,爰建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就105年5月20日以後農地上新增違規工廠積極檢討並妥為處理,並於1個月內提出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蘇治芬 賴瑞隆
連署人:蔡易餘
(二十四)經查,依109年度農業統計年報所示,近6年農業遭受天然災害致損金額介於32.55億元至383.40億元間,年平均達128.66億元。為使農民迅速恢復生產,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依農業發展條例第60條規定置有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辦理現金救助、補助或低利貸款,近6年核定現金救助金額介於6.80億元至98.68億元間,年平均約34.04億元,約占農損金額之26.54%,亦即農民需自行負擔七成以上之損失,故為避免相關救助經費排擠其他施政所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爰推動農業保險以分攤農民風險。自104年起推動試辦農作物天然災害保險以來,整體農業保險覆蓋率由104年度0.93%逐年提升至109年度9.56%,惟觀110年7月底止各產業別之保險覆蓋率,漁產投保率僅1.04%,農作物之保險覆蓋率亦較108及109年度減少,而農業設施之農業保險覆蓋率9.4%,不僅為自107年度起之最低值,且較109年度之37.64%下降28.24個百分點,減幅達75.03%。囿於政府財政資源有限,復以極端氣候造成農業損失之機率趨於頻繁,為分攤農民之經營風險並保障其財產安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試辦農業保險迄今,雖整體保險覆蓋率有逐年提升,惟部分產業別之保險覆蓋率卻呈不升反降情形,爰建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研謀善策,有效提升保險涵蓋範圍及覆蓋率,俾使農民收益趨於穩定,並於1個月內提出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蘇治芬 賴瑞隆
連署人:蔡易餘
(二十五)經查,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所提供之資料,109年度國產雜糧之年產量與年產值隨我國雜糧種植面積增加而較以往年度提升,109年度產量53萬5,922公頃,為近4年最高值,而109年產值120.2億元;然109年度我國雜糧進口數量及進口值較106年度分別增加2萬3,517公噸(增幅0.28%)、105萬1千美元(增幅0.05%),顯示我國對雜糧之進口依賴度未見減緩。如按108年度我國糧食自給率觀之,穀類中「米」之自給率高達110.3%,而小麥、玉米、高粱及其他雜糧之自給率均未及3%,與104年度自給率相較僅微幅提升。鑑於國產雜糧年產量僅占進口量6%,109年度國產雜糧之生產量、值雖均提升,惟雜糧進口量、值仍居高不下,我國對雜糧之進口依賴未見減緩,爰建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加強消費端之行銷推廣,開發多元化商品並強化市場區隔,以需求帶動供給,提高國產雜糧之進口替代率,並於1個月內提出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蘇治芬 賴瑞隆
連署人:蔡易餘
(二十六)經查,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近5年各類稻穀收購數量與經費及當年度期底庫存之公糧數量資料顯示,近年稻穀總收購量大致呈現逐年遞增情形,由105年度之39萬8,384公噸增至109年度55萬8,736公噸(增幅40.25%),收購經費亦由105年度96.79億元增加至109年度130.89億元(增幅35.24%),尤其109年度實際收購量較預計收購量15萬7,000公噸增加40萬1,735公噸(增幅2.56倍),主要因國內稻米供過於求,市場價格低,農民繳交公糧意願提高,致公糧稻穀收購量增加;而109年底公糧庫存量高達88萬6,234公噸,如依國內稻米安全存量標準第2條所定,以我國108年度國內稻米總消費量約130萬公噸計,已達我國安全存量2.73倍。鑑於近年國產稻米供過於求,市場價格低,致稻榖收購數量及公糧庫存量隨之攀升,爰建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全面檢視我國稻米產業政策,於確保國家糧食安全下妥適規劃合理稻作面積、適栽地區,並加強輔導優質稻米之產銷,提升稻米國際競爭力,並於1個月內提出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蘇治芬 賴瑞隆
連署人:蔡易餘
(二十七)經查,據農業貿易統計資料顯示,109年度受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我國農產品出口量、值分別較108年度衰退8.86%及11.95%,惟農產品進口量、值僅較108年度分別減少3.12%及2.09%,致109年度農產品貿易入超金額不減反增,尚較108年度增加3.38億美元,增幅約3.35%,而我國農產品貿易逆差持續擴大,不僅自106年度起已連續4年農產品入超金額逾百億美元,且110年1至6月底止入超金額已達59.54億美元,較109年度同期入超金額51.60億美元增加15.39%,貿易逆差情形益加惡化。106至109年度我國農產品貿易逆差均逾百億美元,且110年度截至6月底止入超金額較上年度同期增加;另我國農產品出口集中於日本、中國大陸、香港及美國等傳統出口國(地區),對新南向國家之出口值占總出口值之比率自106至109年度呈現逐年下降情形,爰建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檢討我國貿易逆差持續擴大問題,並提升對新南向及其他新興市場之出口量能,期達成「發展以市場為導向之農產品外銷產業」及「促進出口市場多元化」之政策目標,並於1個月內提出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蘇治芬 賴瑞隆
連署人:蔡易餘
(二十八)為規劃推動農業部門的氣候變遷調適策略及淨零碳排路徑細部方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已於110年9月1日發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氣候變遷調適及淨零排放專案辦公室設置要點」及正式成立「氣候變遷調適及淨零排放專案辦公室」,展現農業部門對於氣候變遷政策的高度重視。經查,截至11月1日,該辦公室雖已成立,其所受賦予之任務有關推動農業部門的氣候變遷調適策略及淨零碳排路徑細部方案等均無任何相關說明資料。鑑此,為有效落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帶領我國農業成為國內淨零排放領頭羊的決心,爰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責成該辦公室儘速完成農業部門關於氣候變遷調適策略之規劃、淨零碳排路徑細部方案之研擬、農業部門碳匯、減碳及碳排價值化方案與相關示範整合加值計畫之籌畫、相關座談會時程與討論主題之安排等各項政策措施,於110年底前在農政部門所有官方網站正式公開對外發布並於1個月內送交完整書面報告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蘇治芬
連署人:陳亭妃 邱議瑩
(二十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產試驗所發展單體牡蠣已有一段時間,不過沒有好好的推廣;而民間的單體牡蠣繁殖也有很具體的成績。但由於我們蚵農仍對傳統的養殖模式較習慣。最近越南蚵肉的進口,中國的三倍體蚵苗也進來,又因為牡蠣養殖棲地的減少,所以牡蠣產值也銳減將近一半。加上牡蠣養殖人口的老化,如蚵農專業的培養以及機械化的操作,可有效大量減少人力成本。以單體牡蠣繁殖而言,則可不需要受控於天然牡蠣苗的季節。一般而言,牡蠣苗的附著是從白露到農曆春節前後,再來就無法附苗了。而單體牡蠣苗是1年4季都有的,這樣一整年都有蚵苗可以養殖,如此就可以增加蚵肉的產出,穩定台灣蚵肉的產量。爰建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就牡蠣相關研發技術及如何輔導及研發蚵苗等等,提出具體執行方案於2個月內提出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蘇治芬
連署人:陳亭妃 邱議瑩
(三十)為穩定農產品市場價格,維護農民與消費者權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透過產銷調節緊急處理機制,就可能發生產銷失衡之農、漁、畜產品進行行銷促銷、加工、輔導外銷及去外等產銷調節措施,所需經費由農業發展基金「產銷調節緊急處理計畫」支應;查該會107年6、7月間陸續提出事前源頭管理及事後短、中、長期產銷調節措施之蔬果產銷調節精進作為,及完善產銷資訊平台等8大措施、3大作法等水果產銷調節精進作為等,期減少產銷問題發生頻率;惟近年「產銷調節緊急處理計畫」除107年度以外幾乎年年超支,108及109年決算數分別高達6億5,951萬2千元及4億4,369萬5千元,較預算增加5億0,075萬7千元(增幅3.15倍)及2億8,494萬元(增幅1.79倍),增加國庫負擔。此外,111年度該計畫預算編列3億2,195萬4千元,較110年度預算數增加1億3,113萬1千元,增幅達68.72%。審計部109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亦指出:農糧署108年度辦理甘藍等11項農產品因應產銷失衡措施,其中鳳梨等8項水果類農產品去商品化掩埋之比率過高,108及109年度農糧作物以多元循環經濟利用方式處理之支出合計共5億0,185萬餘元,占整體農糧作物產銷調節措施支出之六成。綜上,為穩定市場供需及保障農民權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多年來持續辦理「產銷調節緊急處理計畫」以舒緩農產品產銷問題,107年間提出8大措施及3大作法等產銷調節精進作為,期可減少產銷問題發生頻率,惟108及109年度不僅連年鉅額超支併決算,且經審計部指出採去化掩埋方式處理比率過高,爰建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檢討改善以穩定農產品產銷秩序並減輕政府財政負擔,並於1個月內提出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蘇治芬 賴瑞隆
連署人:蔡易餘
(三十一)極端氣候造成農業損失之機率趨於頻繁,為協助農漁民分散經營風險,提高經營保障,穩定收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自104年起推動試辦農作物天然災害保險,並逐步擴大試辦範圍,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提供之資料,整體農業保險覆蓋率(包含農作物、畜產、漁產、林產及農業設施)由104年度0.93%逐年提升至109年度9.56%,110年度因豬隻死亡保險強制納保,截至7月底止覆蓋率大幅提升至23.31%。但110年7月底止各產業別之保險覆蓋率,其中漁產僅1.04%,較前兩年數據不升反降。另外,農作物之保險覆蓋率亦較108及109年度減少;而農業設施之農業保險覆蓋率9.4%,從109年度之37.64%大幅下降28.24%。爰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宜審酌問題癥結,研謀政策有效提升各產業之保險覆蓋率,以增加農民之經營保障。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鄭運鵬 蘇治芬
(三十二)為穩定市場供需及保障農民權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多年來持續辦理產銷調節緊急處理計畫以舒緩農產品產銷問題,107年間提出8大措施及3大作法等產銷調節精進作為,期可減少產銷問題發生頻率。但審計部109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農糧署108年度辦理甘藍等11項農產品因應產銷失衡措施,其中鳳梨等8項水果類農產品去商品化掩埋之比率過高;而109年度辦理香蕉等7項農糧作物產銷調節措施,其中以有機肥或芻料、去商品化掩埋及產地直接耕鋤等多元循環經濟利用措施支出雖較108年度減少,惟仍占農糧作物產銷調節支出之47.16%,且108及109年度農糧作物以多元循環經濟利用方式處理之支出合計共5億0,185萬餘元,占整體農糧作物產銷調節措施支出之六成。」108及109年度不僅連年鉅額超支併決算,且經審計部指出採去化掩埋方式處理比率過高,爰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個月內提出檢討改善報告,以期未來穩定農產品產銷秩序,減輕政府財政負擔。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鄭運鵬 蘇治芬
(三十三)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編列補助農民參加農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農民及其眷屬參加健保保險費、撥補農民健康保險虧損等社會保險負擔經費預算數共205億9,291萬2千元。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所提供資料,農民健康保險自78年7月1日正式實施以來,迄110年7月底止,累計虧損數為1,695.78億元,中央政府歷年已填補金額累計達1,685.23億元,111年度續編列34億3,916萬7千元撥補虧損,且每年約30至40億元之規模持續虧損中。另按現行農民健康保險制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委託辦理之「農民健康保險費率精算及財務評估─109年度未來或有給付責任書面報告」所精算,50年後農民健康保險累積不足金額高達3,303億元,恐對國庫造成相當沉重之負擔,允宜預先妥為規劃因應。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鄭運鵬 蘇治芬
(三十四)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預算編列5億8,190萬元辦理補助肉品批發市場之肉品冷鏈設施建置或升級改善,此計畫包含對直轄市之補助及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各2億5,602萬元與對國內團體之補助6,986萬元。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提供資料,已請9處肉品批發市場進行升級冷鏈細部設計前置作業中;惟查該計畫110年度預算數4,113萬5千元,截至110年7月底止累計執行數僅100萬元,占預算數2.43%,執行情形欠佳,據稱係因受COVID-19肺炎疫情影響招標作業所致,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督促受補助機關及團體加速推動辦理。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鄭運鵬 蘇治芬
(三十五)鑑於亞蔬中心設施自建成迄今已逾40年,爰規劃辦理總部改建案,計畫期程107至110年度,總經費6億6,000萬元。亞蔬中心工程原規劃於110年完成,因109年度COVID-19肺炎大流行影響工程材料生產與進口,南部地區工班人手不足等,該計畫截至109年底累計預算執行率僅43.13%,進度未如預期;亞蔬中心於110年5月申請變更計畫,展延期程2年及增加經費1.05億元。鑑於國家財政資源緊繃,為避免再增加國庫負擔及排擠其他重要計畫預算額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允宜加強督促該中心掌握工程進度及控管經費,使如期如質完成。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鄭運鵬 蘇治芬
(三十六)鑑於過往「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工作要點」第7點,山坡地農業用地經查定為林業用地後,經分割或合併,可查定將坡度平緩地編定為農牧用地可供農作。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於107年刪除此規定,經查定為林業用地即不能分割查定,出現一地號土地高達10公頃因查定為林業用地,卻不能將坡度平緩之農地分割做為耕地之案例,造成農民地主在土地利用上的限制,不利宜農土地利用。為改善上開情形,兼顧保育及農民生計、農地利用,爰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3個月內會同相關單位針對雖已經查定但坡度平緩之林業用地,欲作為農作使用或編定為農牧用地之情形提出改善方案書面報告,並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超明 孔文吉 謝衣鳯
(三十七)有鑑於台灣茶年產值約100億元,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茶業改良場單位歲出預算數為2億2,128萬1千元(較110年度減列550萬9千元);菇類年產值約130億元,卻無專責研究中心,只有農業試驗所植物病理組菇類研究室從事相關研究,查「菇類產業領航產業技術研發與應用」106至109年研究經費計6,713萬3千元,平均每年不及1,700萬元,菇類年產值勝過茶葉,其政府投入資源卻遠遠不及。為推動菇類科研升級,提升產業創新,爰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3個月內研議設置菇類專責研究中心,及編列經常性菇類基礎研究經費,並將研議結果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超明 孔文吉 謝衣鳯
(三十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因應氣候變遷之耐逆境育種設施建置中長程公共建設計畫」係為因應氣候變遷,針對水產、畜產、溫室、蔬果、育種等之研究計畫,惟缺乏海岸防風林之苗木。查工業技術研究院研究「抗逆境之生物技術苗木」具高經濟價值,包括澳洲茶樹及抗鹽烏腳綠竹,且實驗有成。爰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輔導協助苗栗沿海農漁民試轉作高經濟耐旱、耐鹽、抗逆境之生物技術苗木,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超明 孔文吉 謝衣鳯
(三十九)茶業為臺灣農業重要產業,惟勞動力不足,無法擴大產量;從業人口老化,導致採收期缺工、搶工。為解決人力不足及減少人力成本,避免茶葉委外處理可能造成的農藥殘留問題。爰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研議考量開放引進農業外勞,及輔導茶農改變栽種環境,引進機械化作業,補助乘坐式剪茶機、擠壓機等相關設備,並於1個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超明 孔文吉 謝衣鳯
(四十)鑑於台灣係自由市場經濟,政府無法強迫農民種植特定作物,加上農會及地方農業調查人力有限,雖已建立農產預警機制,但未能充分利用,亦無法源強制登記。為減少產銷失衡,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由專責單位負責種植登記業務,並透過獎勵機制,如經種植登記後,提供相關農產品資材之優先補貼、如果參與農作物保險,亦可提供高於現行「農產業保險試辦補助要點」的保險費補貼等,再利用衛星空照圖,勾稽實際種植面積;經由蔬果產銷資訊整合查詢平台,政府便可於價格崩盤前,提早啟動調節機制。爰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就前揭事項,於3個月內將研議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超明 孔文吉 謝衣鳯
(四十一)經查,2050淨零排放路徑,農業資材再生循環利用應受重視,尤其是可解決廢棄物問題,又能產生綠色基載電力之生質能,現占再生能源不到1%,遠落後美日等先進國家,我國應借鏡國際案例、相關國際標準、先進技術,對於國內生質能產業推動窒礙難行之處,進行盤點,並提出對應解決方案。農林業剩餘資材如稻殼稻穀及果樹修枝等,每年多達上百萬噸待去化,現有方式是在地處理碎化,利用覆蓋或翻耕的方式回歸土地,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淨零辦公室又打算研究推動「不翻耕」或減少翻耕方式進行土壤固碳,似與現有再生循環利用方式衝突,且一般農民能否接受亦有疑義。歐美多國現行土壤固碳方包含植樹造林及生物炭固碳,其中更以EBC標準為基礎,衍生出生物炭、碳匯驗證為基礎,發展出創新的碳匯產業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對於台灣的生物炭研究及產業發展已投入4年計畫,生物炭的標準已初步建立但並未發布相關國家標準,爰建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確立淨零相關業務對應主管機關,儘快制定發布可與國際接軌的生物炭標準,及農業資材碳匯計算方式,輔導並獎勵台灣農林產業與國際碳匯市場接軌,落實2050淨零排放路徑,並於1個月內提出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蘇治芬 賴瑞隆 蔡易餘
(四十二)鑑於「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法過程,並無認定或授權行政機關規範農產業聚落工廠不得申請納管。建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和相關單位研擬若屬中高污染或無法輔導、改善和納管者才得以排除在特登申請之外,並請於2星期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說明。
提案人:蘇治芬 賴瑞隆 蔡易餘
(四十三)有鑑於中國大陸禁止進口我國鳳梨、釋迦、蓮霧等水果,造成我國農民水果外銷受阻,農民損失慘重,足見我國部分農產品外銷長期仰賴單一市場造成之損害將難以承受。建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針對高比例單一出口市場之出口農產品進行分散風險之戰略性輔導;並協助我國農產品克服外銷障礙,提升全體農產品品質及外銷競爭力,以保障我國農產品於未來貿易障礙突生時得減少其損害。
提案人:呂玉玲 楊瓊瓔 陳超明 孔文吉 謝衣鳯
(四十四)有鑑於110年8月警方破獲高雄寵物繁殖場利用漁船非法走私品種貓,導致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將走私貓共154隻依法進行安樂死。建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針對全國寵物繁殖場進行調查,確認寵物來源不屬於走私所得;並大力掃蕩非法寵物繁殖場及合法寵物繁殖場之非法行為,整治寵物交易亂象,以確保動物生命保障及檢疫安全;同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繼續宣導正確飼養寵物觀念,持續強化飼主責任,以保障動物生命安全及落實動物防檢疫措施。
提案人:呂玉玲 楊瓊瓔 陳超明 孔文吉 謝衣鳯
(四十五)有鑑於各地農民配合政府政策將漁業、農業、林業等部分或全部用地轉作再生能源使用,或配合相關農林業設施實行共生,惟若缺乏有效管理,可能影響農林業正常發展。建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針對漁業、農業、林業轉作再生能源使用或共生設施進行評估,計算因再生能源政策損失農漁林業用地數量,並制定相關措施防止能源主管機關與地方政府合力損害農林業發展,督促農林業發展正常化。
提案人:呂玉玲 楊瓊瓔 陳超明 孔文吉 謝衣鳯
(四十六)有鑑於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對我國農業將產生首要衝擊,建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針對受影響、可能受影響之農漁林產業進行輔導,調整產業結構,推動產業轉型,提升產品競爭力,保障農民權益。
提案人:呂玉玲 楊瓊瓔 陳超明 孔文吉 謝衣鳯
(四十七)有鑑於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辦理「溯源農產品驗證輔導及安全管理與行銷計畫」,該計畫總經費為44億6,070萬元,分別為農糧署40億1,682萬元、漁業署2億4,336萬元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牧處2億0,052萬元,期於112年完成產銷履歷驗證生產面積6萬3,790公頃,水產品產銷履歷驗證戶730戶之目標。惟截至110年8月底部分工作項目尚未達預期目標。爰此,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積極辦理,並適時檢討現有政策之成效性,俾打造優質產銷環境。
提案人:楊瓊瓔 孔文吉 陳超明
(四十八)查「農田水利法」修法三讀通過時,曾通過附帶決議,指出改制之後,針對長期以來農田水利設施使用民地部分,農田水利署成立之後應提出相關法制研擬;更應覈實編列預算,對用於農田水利設施之民地,進行相應補償措施。在農田水利署正式成立之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理應積極任事,要求農田水利署,在農田水利署成立之後,對於所謂「照舊使用」私有土地部分,加速補足此一法制與權利保障之缺憾。故農田水利署應具體要求轄下各農田水利管理處,應將年度財產處分款的10%,提撥至專戶作為價購、承租或徵收照舊使用土地之財源,並訂定明確之辦法,使土地被占用之民眾,得依法申請政府檢討該筆土地是否仍有供農田水利使用之需求,並申請政府價購、承租或徵收,或在確認無供農田水利使用之必要時,應主動解編,還地於民。爰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健全農田水利設施之管理時,應加速執行決議內容。首先必須全面清查農田水利設施內,有占用民地者,應在一定期間內確定是否仍有供農田水利使用之需求,以利規劃後續處理方案。凡仍有供農田水利使用之必要者,應儘速明確編列預算,用於價購、承租或徵收;另針對已無農水使用需要之民地,即刻擬定解編(舊稱為廢塯)之相關清查辦法。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於3個月內,提交檢討與具體辦法之書面報告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蔡易餘 邱志偉 賴瑞隆
連署人:黃世杰
(四十九)先民墾殖時,因應桃園台地的地形與水文環境,造就了獨特埤塘灌溉系統與獨特的農業景觀。從而桃園農田水利管理處與石門水利管理處轄下,橫跨新北、桃園、新竹串連起來的埤塘與農水路系統,在從109到110年的百年大旱下,調解農業用水的供應,竟仍能成功完成部分灌區一期稻作的供灌作業,實屬難能可貴。也更凸顯在氣候變遷與全球暖化的挑戰下,強化埤塘灌溉系統與農業生產政策的搭配的重要性。過去因各農田水利會均屬獨立之公法人,雖受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管理監督,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將農業產銷之發展與農業用水之調節整合思考,讓農業稻作生產能與農業用水的管理作統合性的規劃,除以大區輪作方案鼓勵各區農地輪流休耕轉作外,更應檢討整體農業生產與農業用水調度管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整合農糧署、農業改良場與農田水利署等單位,針對氣候變遷下桃園台地未來的農業經營發展策略訂定具體發展目標,在水資源有限的前提下,提出農業發展方向與農地經營的上位政策後,再依不同工作站與水利小組區域內的實際農業生產與用水需求,據以訂定桃園管理處與石門管理處轄內埤塘的改善精進作為,包括:1.確立埤塘使用需以配合農業生產所需用水為核心,擬定各個埤塘之使用計畫並明確該區域之發展方向;2.為強化埤塘儲水調節之功能,清淤與浚深之工作,不可延宕,需擬定明確工作計畫與進度考核,以確立妥善執行;土方之去向尤應整合農民與農業發展之需求,優先用於農地之改良。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於3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蔡易餘 邱志偉 賴瑞隆
連署人:黃世杰
(五十)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科技研究發展─跨領域整合型科技研發」計畫辦理「農業水資源精準管理科技決策支援體系之建構」計畫,係辦理期程為4年期(111至114年)之科技發展計畫,主要辦理「建構作物需水量及土壤給水能力基盤之研究」、「數位水資源資訊管理系統與跨平台運算整合之研究」及「農業水資源智慧決策支援平台建置」等,為完整了解計畫規劃,爰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1個月內,將書面報告送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賴瑞隆 蘇治芬
(五十一)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單位預算案編列「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經費」2,533萬元,辦理農業科技管理及產業化、企劃管理、科技管理、畜牧管理、輔導推廣、國際農業諮商與合作、農民退休儲金業務等相關媒體宣導製作、託播及刊登等。鑑於近1、2年來因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關係,造成多數國人生活以及工作型態的改變,在家工作以及減少外出變成了常態,致使日常生活範圍大部分侷限在社區住宅之中。是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對於振興五倍券、振興及紓困4.0政策、非洲豬瘟防疫政策等,倘若還是按照以往的傳統方式宣導,這樣要傳達給民眾,讓「國人知的權益」之成效影響有限,其亦無法及時且全面的深入瞭解政策內涵,故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政策宣導應隨著國人生活方式的改變,適時地做滾動式調整,將公帑預算經費用在刀口上。綜上所述,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研議增加社區大樓住宅中之社區廣告,俾利提高政府政策宣傳之效益。爰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1個月內,將書面報告送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鄭運鵬 蘇治芬
(五十二)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農業發展─建構農產品冷鏈物流及品質確保示範體系計畫」下編列辦理「建構農產品冷鏈物流及品質確保示範體系」計畫第2年所需經費5億8,190萬元,均為獎補助費,包含對直轄市之補助及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各2億5,602萬元與對國內團體之補助6,986萬元,係補助各地肉品批發市場之肉品冷鏈相關設施建置或升級改善。惟查:1.農產品冷鏈物流計畫係自110年開始執行之4年期計畫,總經費84億元,分別由畜牧處、農糧署及漁業署執行:大多數農產品都具有不耐儲運、容易受損、易腐敗等特性,貯運過程損耗常高達15%至25%,不僅造成產銷各階段直接損失,且致整體運輸效率降低及購買者或終端消費者對產品信任度下降;為建構農業安全體系與農產品現代化冷鏈物流營運模式,提升產業競爭力,創造新產銷價值鏈,穩定到貨品質,進而推升加值衍生服務,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研提農產品冷鏈物流計畫,110至113年所需總經費84億元,分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本部、農糧署及漁業署匡列預算執行,預計經費分別為16億元(占比19.05%)、50億元(占比59.52%)及18億元(占比21.43%);其中畜產品預計建構產地肉品冷鏈示範及升級設施,增加15%凍存量能與提高冷鏈販售量20%,農糧產品之目標為建立外銷農產品全程冷鏈示範模式4品項、減少目標品項損耗10%及延長儲架壽命50%,至漁產品則透過冷鏈加工設施升級等,增加2.3萬公噸冷凍倉儲能力及1.2萬公噸加工產能。該計畫於110年開始執行,惟110年度預算僅列第1年計畫經費,未揭露其屬跨年期執行之計畫及預估總經費等資訊,而於110年1月經行政院核定通過,自111年度預算書始列為跨年期計畫;鑑於該計畫不僅屬公共建設計畫,且屬新農業政策之一環,整體計畫金額龐鉅,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嗣後研提類此跨年期執行計畫應及早規劃並配合預算期程提出,且於預算書中適正表達計畫資訊。2.畜產品之推動策略主要係補助各地肉品批發市場之肉品冷鏈設施建置或升級改善,允宜建立完善審查及監督考核機制:因國人偏好溫體豬肉,致豬肉以冷鏈運銷比例偏低,為提升國內豬肉冷鏈體系,農產品冷鏈物流計畫預計補助2處現代化肉品市場之產地肉品冷鏈示範工程及升級肉品市場之屠體處理、預冷、交易及運銷設施10處及70處移動冷藏物流櫃,4年計畫總經費16億元。另111年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預算編列5億8,190萬元辦理補助肉品批發市場之肉品冷鏈設施建置或升級改善;惟查該計畫110年度預算數4,113萬5千元,截至7月底止累計執行數僅100萬元,占預算數2.43%,執行情形欠佳。綜上,為建構農業安全體系與農產品現代化冷鏈物流營運模式,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研提農產品冷鏈物流計畫,4年總經費84億元,分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本部、農糧署及漁業署匡列預算執行;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預算編列5億8,190萬元補助肉品批發市場之肉品冷鏈設施建置或升級改善,應建立完善事前審查及事後監督考核機制並確實執行,俾利原定目標之達成。爰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1個月內,將書面報告送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賴瑞隆 蘇治芬
(五十三)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農業管理」計畫下「國際農業諮商與合作」分支計畫,編列捐助亞蔬─世界蔬菜中心總部改建、行政及業務等「獎補助費」2億1,696萬6千元,其中捐助亞蔬中心總部改建經費為7,500萬元。惟查:1.亞蔬中心總部改建計畫截至109年底累計執行率僅43.13%,執行進度未如預期:「亞蔬─世界蔬菜中心」係於60年5月由我國、美國、日本、韓國、泰國、越南及菲律賓等7國政府暨亞洲開發銀行共同設立之國際農業研究機構,總部設於我國臺南市善化區,旨在促進高營養價值蔬菜生產與消費,消弭開發中國家貧窮與營養不良問題。鑑於亞蔬中心所有實驗大樓、行政大樓及溫室等設施自建成迄今已逾40年,結構老舊、抗震防災條件薄弱,且實驗室管線腐蝕嚴重、部分研究設備儀器未更新升級,遠不及國際學術研究機構之標準,爰規劃辦理總部改建案,計畫期程107至110年,總經費6億6,000萬元,經行政院於107年8月同意所需經費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編列預算支應。依109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決算書中「重大計畫執行績效報告表」所列,該計畫迄109年已編列預算4億3,000萬元(占計畫總經費之65.15%),累計執行數1億8,545萬8千元,累計預算執行率僅43.13%,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說明係因新冠肺炎疫情致延誤部分工程材料之生產及進口,且南部地區公共及私人工程案件數激增致營造公司及各工班人手不足,調度困難,加上氣候變遷致劇烈降雨使戶外工程項目推動受阻,及實驗室工程招標未如預期等。2.亞蔬中心於110年5月申請計畫變更,預計將計畫由原定110年屆期展延至112年,總經費預估增加1.05億元:亞蔬中心於110年5月申請計畫變更,該中心表示:工程原規劃於110年完成,因109年新冠肺炎大流行,國際交通中斷,造成原物料無法如期取得,致整體工程進度嚴重落遲,加上航運價格倍數成長,原物料及工程人力供不應求,推動價格與工資飆升,致營建成本超出預期,整體工程需展延2年至112年完工,總經費需求增加1.05億元至7.65億元,增幅15.91%;該項修正計畫經行政院於110年7月同意,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並據以編列111年度預算捐助亞蔬改建經費7,500萬元。綜上所述,亞蔬中心總部改建計畫於107年8月經行政院同意計畫總經費6.6億元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編列預算捐助,惟因受新冠肺炎影響工程材料生產與進口,南部地區工程案件數激增致工班人手不足等,該計畫截至109年底累計預算執行率僅43.13%,進度未如預期;亞蔬中心於110年5月申請變更計畫,展延期程2年及增加經費1.05億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加強督促該中心掌握工程進度及控管經費,俾使如期如質完成。爰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1個月內,將書面報告送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賴瑞隆 蘇治芬
(五十四)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農業發展」計畫下編列辦理「改善政府動物管制收容設施計畫」第9年所需經費1億8,580萬元,全係獎補助費,係補助各地方政府改善或建置符合動物福利之動物收容管制相關設施。惟查:1.動物收容設施計畫110年第3度修正計畫,辦理期程由原訂5年延長為11年:依動物保護法第14條第1項及第3項規定,各地方政府主管機關應依據轄內人口、遊蕩犬貓數量設置動物收容處所,且中央主管機關應編列經費補助其設置,爰行政院於102年核定「動物收容設施計畫」,計畫期程103至107年,總經費15億8,010萬元(中央與地方政府分別負擔12億3,180萬元及3億4,830萬元),預定補助全臺21個縣市政府辦理改善公立動物收容設施及動物管制設備專業化,並規劃自103年起執行5年於107年屆期,惟受動物收容處所係屬鄰避設施之影響,該計畫自推動以來各縣市政府多有因新建用地取得困難、工程案多次招標流標或撤案等因素,致該計畫分別於107年5月、108年6月及110年7月3度修正計畫,將辦理期程屆期日由原訂至107年展延至113年,延長6年,以因應收容動物零撲殺政策所需擴大收容處所工程經費需求。2.迄109年底,「動物收容設施計畫」累計賸餘數占已編預算數17.66%,且部分縣市106至108年保留案件仍未完成:依109年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決算書中之「重大計畫執行績效報告表」所列,該計畫迄109年已編列預算15億0,665萬1千元,累計執行數14億8,120萬7千元(包含實現數11億8,028萬8千元、應付數3,480萬9千元、賸餘數2億6,611萬元),累計預算執行率達98.31%,惟補助嘉義縣、台中市、台南市等縣市政府辦理改建工程或整修工程之委辦規劃設計及監造案、先期規劃案等因發包多次流標、原承攬廠商延遲履約致終止合約,重新招標又多次流標、及因地方民意反對而與廠商終止合約後發生爭議等,致106至108年辦理保留案件迄109年底仍未完成而繼續申請保留,亟待督促地方政府積極辦理。綜上所述,「動物收容設施計畫」自103年執行以來,因縣市政府新建用地取得困難、工程案多次招標流標或撤案及因應收容動物零撲殺政策擴大收容處所工程規模,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已3度修正計畫期程並調高計畫總經費,為避免計畫再次展延或增加經費,應積極督促各地方政府嚴格控管工程進度及預算執行。爰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1個月內,將書面報告送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賴瑞隆 蘇治芬
(五十五)現代環保意識抬頭,農產運銷也應該減低碳足跡及減少無法重複利用之包材、集裝箱的使用,加強推廣重複利用,以及租借型的包材或集裝箱,減少蔬果市場在處理不可再利用包材與集裝箱的費用。爰此建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針對環保包材、集裝箱等,提出試辦計畫,並滾動式修正,儘速推廣至全國蔬果市場。
提案人:陳亭妃 賴瑞隆 何欣純
連署人:劉建國
(五十六)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社會保險業務」計畫下編列「農民保險業務」206億1,248萬4千元,係辦理農民健康保險業務所需之經費,其中獎補助費206億849萬7千元,包含補助農民參加農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15億8,987萬2千元、補助農民及其眷屬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155億6,387萬3千元、撥補農民健康保險虧損34億3,916萬7千元,及補助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農會及各地政府辦理農民健康保險之資格審查等相關經費1,558萬5千元。按現行農民健康保險制度,精算50年後農民健康保險累積不足金額高達3,303億元,恐對農民權益造成影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宜預先妥為規劃因應,爰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提出改善報告。
提案人:謝衣鳯 楊瓊瓔 孔文吉
(五十七)亞蔬中心總部改建計畫於107年8月經行政院同意計畫總經費6.6億元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編列預算捐助,惟因受新冠肺炎影響工程材料生產與進口,南部地區工程案件數激增致工班人手不足等,該計畫截至109年底累計預算執行率僅43.13%,進度未如預期;亞蔬中心於110年5月申請變更計畫,展延期程2年及增加經費1.05億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加強督促該中心掌握工程進度及控管經費,使如期如質完成。
提案人:謝衣鳯 楊瓊瓔 孔文吉
(五十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近年為發展我國有機農業,於105至108年共投入約25.58億相關經費,109年又再續編10億元「發展健康永續的有機產業」預算,以輔導農民轉型,增加有機農業的耕作面積。惟有機栽培面積雖逐年增加,全國總面積占比卻仍不到2%,成效不如預期。且由於我國有機農產品尚無外銷,政府亦僅有學校團膳、營養午餐、軍隊及政府機構的內銷資料,無法得知有機農產品在其他通路的銷售情況。有機農業要能大力發展,不能僅靠政府機關與學校等單一管道,勢必要擴展更多元的消費端需求,才能吸引農民耕作有機農地的意願。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除補助輔導農民轉型有機農耕外,更應提出國內消費市場銷售資料收集的方法,以利有機農業發展。爰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1個月內提出有機農產品國內通路銷售資料收集的方法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蔡壁如 孔文吉 楊瓊瓔
連署人:邱臣遠
(五十九)有鑑於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近年持續編列「農產品全球通路拓展計畫」經費,辦理農產品外銷的相關活動與宣傳,惟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統計,109年農產貿易出口值僅49.1億美元,較108年減6.7億美元,年減11.9%,為近11年最大跌幅。另一方面近4年來我國農產品進口總額仍維持153.3億美元,且連續入超逾百億元,顯然農產品貿易入超狀況嚴重且未能有效縮減。經比對其中屬CPTPP會員國與我國間的農產貿易亦入超25.3億美元,爰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針對我國農產品進出口失衡研謀改善對策,並針對加入CPTPP後對於農產品進口是否會加劇入超問題提出完整評估,請於1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蔡壁如 孔文吉 楊瓊瓔
連署人:邱臣遠
(六十)我國已於2021年9月22日向紐西蘭遞件,正式申請加入CPTPP(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根據學者分析,因CPTPP會員國農產品互相降稅為零的比率高達97%,目前台灣超過八成的農產品受到關稅保護,平均徵收額度為15.6%。以各國經驗來看,加入CPTPP會受到即時性的關稅衝擊,例如日本受關稅保護的產品有86%在加入後立即降稅,最終僅剩3.2%的產品保留部分關稅保護。而我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預計投入350億元來輔助農業轉型,其中將挹注100億元在豬肉畜牧產業,也會補助冷鏈供應鏈與養殖漁業,並針對農業擴大綠色環境給付,提供友善稻米種植的面積,強化台灣智慧農業,以利整體提升台灣農業的競爭力。綜上,CPTPP最著名的特徵就是接近「全部產品零關稅」的高標準,因而農業部門的影響自然成為各界關心的對象,故如何調整及因應也被列為加入的主要挑戰之一,對此,爰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與相關單位應開始全面盤整、評估及研析台灣農林漁牧產業在我國加入CPTPP後所受到的衝擊和影響,以及持續滾動檢討並提出最佳因應策略及方案,俾利推動台灣農業發展,保障農民最大權益。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邱議瑩 陳亭妃
(六十一)近年來我國的環境生態意識抬頭,對可能威脅台灣生物多樣性之外來入侵種(invasive alien species, IAS)之重視度日益升高,從早年的福壽螺、21世紀初出現的紅火蟻、緬甸小鼠,到近年備受重視的虎魚、澳洲小龍蝦、埃及聖鹮、綠鬣蜥,以及2021年11月在南投發現可能已外擴之海蟾蜍等,外來入侵種對台灣特有生物多樣性之危害甚鉅,然而現有之管理法令散見於「野生動物保育法」、「動物保護法」、「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以及「植物防疫檢疫法」等,而分別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牧處、林務局、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漁業署等單位,然而又受限於各單位權責,對外來物種之引進、飼養、繁殖之管理又往往受限於機關本位及對法令的限縮解釋,待經認定為入侵種時往往已嚴重擴散,僅能編列預算試圖移除。綜上所述,爰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等有關單位除應加強防堵外來入侵種擴散之移除工作外,也應儘速通盤檢討補強國內外來生物管理相關法規,統整並補強對外來入侵種生物之預防、管理、移除等工作,並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外來入侵種之管制措施及成效。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邱議瑩 陳亭妃
(六十二)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會本部預算案編列1,065.7億元,但依法律義務支出部分編列735.23億元,占歲出總額比例高達68.99%,即近七成歲出預算屬法律義務固定支出,僅剩三成始作為推動農業相關業務計畫支出,對推動我國農業發展誠屬扞格不入,雖然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尚有農業作業基金、農業特別收入基金以及農田水利作業基金可供調配推動農業發展相關計畫,然基金預算與公務預算屬性不同,就一國之農業發展,仍應表現在政府公務預算計畫當中,始能彰顯政府對農業、農村及農民之宏觀計畫與政府施政質量,故爰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落實「零基預算」精神,檢討每年各項支出是否具有必要性和急迫性,撙節支出後,以利每年提出新農業政策計畫;其次,定期檢視不符合時宜之法規,減少非必要支出;再者,定期檢討跟非農業相關之捐補助。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邱議瑩 陳亭妃
(六十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資訊中心110年8月份公開表示,目前已開發16個APP供使用者以行動裝置在田間,掌握農業現況,可分為生產管理,現地調查與資訊搜集、傳遞資訊、提供驗證等項目,如「農務e把抓」APP供農戶或合作社進行產銷履歷紀錄,「植物病蟲害情蒐」APP供農業改良場、農業試驗所等單位搜集紀錄植物病蟲害發生狀況。然經瞭解後發現,多數務農之農民很少使用政府所開發之APP,部分累計下載次數均未破千。原因之一即是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並未提供農民實際使用之數據。恐造成浪費開發資源。擬持續調查農民使用意願,整合或排除複雜的操作手續與宣導。爰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儘速就現行之業務宣導,資訊科技導入農業生產之檢討,農業大數據之建置進行規劃,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檢討規劃內容與期程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邱議瑩 陳亭妃
(六十四)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管理」計畫下辦理分支計畫「企劃管理」,其中「企劃管理」項下編列「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加強農地利用管理計畫」,其預算編列1,000萬元,110年比108年度預算增加286萬9千元。「加強農地利用管理計畫」為促進農地合理使用及落實農地農用政策,並提升中央與地方在農地利用及農舍管理上之行政效率等,另說明該計畫依據農業發展條例規定,協助地方政府辦理有關農地利用管理的事項,包括執行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農業用地變更審查及農舍相關業務(含違規稽查)等業務。根據105至109年農舍稽查結果,可見105至109年地方政府辦理農舍使用情形稽查為2,814件,初次稽查不合格為2,076件,不合格比率為73.77%。從農舍稽查結果中,105至109年稽查件數連年降低,不合格率則有增加趨勢;其次,檢視109年農舍使用情形稽查為284件,為近5年稽查件數最低者,而且不合格率為85.21%,為近5年不合格比率最高者。綜觀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補助地方政府清查農舍使用情形,109年地方政府稽查件數最低且不合格比率高,顯示出執行情形有待加強。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允宜加強輔導地方政府積極改善,並加以檢討農舍稽查管理之可行具體做法。基於落實善用補助,爰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邱議瑩 陳亭妃
(六十五)中國欲藉由我國資金與技術,協助自身發展基礎農業,陸續對台推出利多措施,例如1997至2006年間設置「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2006至2011年成立「台灣農民創業園」,開始提供土地、租稅、軟硬體建設及融資等優惠措施,吸引台灣農業的技術、人才、品種與資金前往中國各地、2005年公布15種原產於台灣的鮮水果零關稅、2007年公布19種台灣農產品(含蔬菜、茶)零關稅、2010年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早收清單,公布18種農產品(含秋刀魚、石斑魚活魚運搬)3年降至零關稅等等所謂「惠台」措施。而2018年中國更祭出所謂的「對台31項」、「對台26條」以及「福建225項清單」,到2021年3月17日公布的「農林22條措施」,其目的皆是為吸引台灣人才及技術到中國,以及意圖吸引更多農林產業進入中國。但2021年3月1日起,中國卻片面宣布暫停進口台灣鳳梨,9月20日起亦暫停進口台灣釋迦和蓮霧,宣稱是檢出檢疫性有害生物介殼蟲,對於中國這種軟硬兩手的農業統戰策略和「養套殺」作法,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與大陸委員會及國安單位定期研議並提出因應策略及相關防範作為;其次,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所屬的農業研究單位和財團法人,如果是所屬單位預算進行研究研發農業科技技術,或是接受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委託委辦所進行的農業科技研究計畫,對於研究研發成果應建立一套保密機制,並強化防止中國竊取;再者,為防範台灣農業技術及人才外流至中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相關單位對於兩岸農業交流及合作亦應建立一套安全把關機制,包括法規規範之建立、農產品「種源」和農業技術的管制,以及對中國農業統戰意識形態的研究和破解等。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邱議瑩 陳亭妃
(六十六)109年度審計部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針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預算執行部分提出審核意見,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就下列提出書面意見說明。1.犬貓絕育數量未達目標,公立收容所之管理未臻周妥。野生動物輸入及輸出尚未明確劃分相關權責單位業務分工原則,且高風險入侵性外來物種名單多年未公告更新。建構石虎友善棲地環境耕作目標數未能達成審核作業未臻嚴謹。2.尚未完成確保農地資源合理使用及規劃後續處理原則,且平地造林私有農地補償方案無配套作業;廢止平地造林轉供設置太陽光電存有政策效益抵銷。農路設施養護管理機制、設計規範及工程審查作業未盡周妥。3.大規模崩塌地迄今未納列災害防救法所定災害類別,亦未將新增調查判釋資料納入風險鑑別流程列管,尚有部分崩塌細部影響區範圍仍待劃設及監測。4.育種研究經費占農業科技研究發展經費比重偏低,部分專利權多年未技術移轉及作業規定尚欠周延。5.部分農漁會信用部資本適足性不足情形長年未改善,辦理各項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缺失頻仍,待加強相關監理措施。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蘇治芬 邱志偉
(六十七)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提供之資料,我國農民保險自78年7月1日正式實施以來迄110年7月31日止,累計虧損逾1,695億元,政府歷年填補金額累計達1,685億元,111年度續編列34億3,916萬7千元撥補虧損。另依據109年底農民健康保險參保人數104萬6,201人及未來50年每年新近投保人數為9,075人,預估50年後農民健康保險參保人數僅餘20萬人,並累計不足部分為3,303億元,如以現行農民健康保險發生虧損時中央隨即每年編列預算撥補,在不考慮借貸成本下,未來50年農民健康保險累計虧損為1,155億元。綜上所述,農民健康保險虧損對政府財政恐造成相當沉重之負擔,在現行的農民健康保險制度下,迄110年7月31日止已累計虧損逾1,695億元,並每年約30至40億元之規模持續虧損中,恐對國庫造成相當沉重之負擔。且目前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規定,農地面積0.1公頃(約300坪)以上,以及每年實際從事農業工作時間達90日以上者即可,對此,爰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與相關單位應開始規劃因應,防杜假農民的投保,並應建立有效查核機制,以減少農民保險之虧損,保障農民最大利益,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就上述要求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辦理情形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六十八)民國107年6月13日修正通過「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4條,條文規定「符合前條資格條件之老年農民,得申請發給福利津貼,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起調整為每月新臺幣七千元,發放至本人死亡當月止;其後每四年調整一次,由中央主管機關參照中央主計機關發布之最近一年消費者物價指數較前次調整之前一年消費者物價指數成長率公告調整之,但成長率為零或負數時,不予調整。」故老農津貼發放金額每4年參照消費者物價指數(CPI)成長率調整,且調升不調降,以貫徹照顧老年農、漁民生活之宗旨。而最近一次老農津貼依法參照消費者物價指數成長率進行金額調整,是在109年1月14日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自109年1月份起之老農津貼,由原來的7,256元調整為7,550元。而據行政院主計總處統計,110年10月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漲2.58%,核心CPI年增率則漲1.43%。因此,如果物價指數若漲幅較大時,每4年調整一次老農津貼之規定即應彈性靈活處理,爰建議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針對老農津貼調整事項未雨綢謬,進行研議規劃後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蘇治芬 邱志偉
(六十九)有關「水產試驗所總所規劃遷址興達漁港案」籌設範圍,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產試驗所110年9月6日農水試企字第1102320290號函說明,評估後確有爭取使用興達港區漁會辦公大樓全棟建築物及其南側漁船專用泊位之必要,俾利該所遷址興達港後各項科研計畫及產業推廣業務之推動,並將納入遷址規劃書中,爭取行政院之同意。考量興達港區漁會將配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遷址政策進行搬遷,現有辦公、漁(專)魚市場與海鮮集市空間需求亟待尋覓建置,爰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協調漁業署及水產試驗所將「興達近海漁港第二拍賣場魚市場辦公大樓」,籌建相關事宜納入「水產試驗所總所規劃遷址興達漁港案」規劃書,俟行政院同意後積極辦理可行性評估與中長程個案計畫審查作業,以利在地漁業之發展,造福漁民。
提案人:邱志偉 蔡易餘
連署人:賴瑞隆
(七十)鑑於建構漁業安全體系與漁產品現代化冷鏈物流營運模式,將有助於減少漁產品損耗、調節產銷,並提供消費者新鮮安全漁產品,配合新農業拓展國內外漁產品多元市場政策,確保漁產品供貨質量,強化我國優良漁產品品牌形象,提高運銷效率、提升漁產品價格,增進漁民收益。故在主要漁業生產區域加強建置加工等冷鏈設備,協助漁民團體、批發魚市場等建置區域性冷鏈體系,充實自產自銷及產銷調節量能,並依產品、產地及內外銷市場需求,設置多功能冷鏈物流中心誠有其必要。爰為確保產製儲銷冷鏈過程不斷鏈,達成均衡區域發展目標。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3個月內提出「興達漁港冷鏈運籌中心設置計畫書」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賴瑞隆 蔡易餘
(七十一)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科技研究發展─跨領域整合型科技研發」計畫下新增辦理「農業水資源精準管理科技決策支援體系之建構」,辦理期程為4年期之科技發展計畫,主要辦理「建構作物需水量及土壤給水能力基盤之研究」、「數位水資源資訊管理系統與跨平台運算整合之研究」及「農業水資源智慧決策支援平台建置」等,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於1個月內提出各項計畫內容及預算分配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何欣純 賴瑞隆 蘇治芬
(七十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委託辦理之「農民健康保險費率精算及財務評估─109年度未來或有給付責任書面報告」所載,在現行農民健康保險制度下,農民健康保險之平衡費率為6.95%,較108年度精算之6.90%高,主要是因參加農民健康保險人數減少3.5%、平均年齡增加0.27歲所致;另依據109年底農民健康保險參保人數104萬6,201人及未來50年每年新進投保人數9,075人(反映多重脫退率而來),預估50年後農民健康保險參保人數僅餘20萬1,558人,並就未來50年之現金流量預估10年後、30年後及50年後農民健康保險累積不足金額分別為512億元、1,681億元及3,303億元。如以現行農民健康保險發生虧損時中央隨即每年編列預算撥補,在不考慮借貸成本下,未來50年農民健康保險累計虧損為1,155億元(即110至159年度淨保險給付數之合計數),顯示農民健康保險虧損對政府財政恐造成相當沉重之負擔。爰此,按現行農民健康保險制度,精算50年後農民健康保險累積不足金額高達3,303億元,恐對國庫造成相當沉重之負擔,允宜預先妥為規劃因應,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針對前述問題於4個月內提出因應作為報告。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賴瑞隆 何欣純 蘇治芬
(七十三)我國雜糧自給率長期偏低,高度仰賴進口,故為提升我國糧食自給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自105年起推動「大糧倉計畫─推動國產雜糧產業發展方案」,期藉由政策有效減少水稻生產面積及活化休耕地,並增加國產雜糧之產量,進而提升我國雜糧自給率。然而,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統計,109年度我國雜糧進口數量及進口值較106年度分別增加2萬3,517公噸(增幅0.28%)、105萬1千美元(增幅0.05%),顯示我國對雜糧之進口依賴度未見減緩。爰此,為有效提高國產雜糧之進口替代率,以達政策目標,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針對前述問題及目標,於6個月內提出改善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賴瑞隆 何欣純 蘇治芬
(七十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將「加強農產品國際行銷,鞏固深化有市場並開拓新興市場;發展以市場為導向之農產品外銷產業,輔導農企業建立多元行銷通路,增加農民收益。積極參與國際經貿組織談判,加強多邊及雙邊農業諮商,突破關稅及非關稅貿易障礙,爭取我農產品進入國際市場,及推展農業新南向政策,深化農業雙邊合作,強化我國與新南向政策國家經貿及投資,促進出口市場多元化」列為111年度施政目標,然而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統計,我國農產品貿易逆差持續擴大,自106年度起已連續4年農產品入超金額超過百億美元,又同期間我國對新南向國家農產品出口占比呈現逐年下降趨勢,由106之26.37%下降至109年之23.86%。爰此,為改善我國農產品貿易逆差日趨惡化之情形,並提升對新南向國家市場之出口量能,促進出口市場多元化,以達成上述施政目標,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針對前述問題及目標於6個月內提出改善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賴瑞隆 何欣純 蘇治芬
(七十五)我國種植作物以水稻為主,為緩解我國稻米供過於求並改善灌溉用水易集中於枯水期(每年11月至次年4月)之問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配合政府產業穩定供水行動策略,為達成降低農業用水總量、提高農業用水效率之目標,自108年第1期作起將經濟部水利署提供之節水獎勵納入「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中,試辦「水資源競用區一期稻作轉旱作方案」。經查,108年度第1期稻作種植面積較105年度同期減少0.86%,惟灌溉用水量卻由105年的3,303.30百萬立方公尺增加至108年的3,598.92百萬立方公尺,增幅高達8.95%,顯示推動第1期稻作轉旱作及提高農業用水效率之成果未如預期。爰此,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針對前述問題及目標於6個月內提出改善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賴瑞隆 何欣純 蘇治芬
(七十六)為掌握國內安全存糧、穩定糧價、確保農民收益,政府於每年以保證價格收購農民稻穀。同時,為維持稻米產銷平衡並降低農業用水,政府亦推行稻米轉作之相關政策,包含「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統計,我國水稻種植面積確實呈逐年下降趨勢,惟近年國內稻米生產量並無隨種植面積減少而下降,經查,109年度國內稻米生產量為138萬7,180公噸,與105年度相較增加9.73%,且我國106至108年度「米」糧食自給率均逾100%,107年更高達120%,顯示我國稻米長期供過於求之情形。再者,政府近年稻穀總收購量大致呈現逐年遞增情形,由105年度之39萬8,384公噸增至109年度55萬8,736公噸(增幅40.25%),收購經費亦由105年度96.79億元增加至109年度130.89億元(增幅35.24%),致109年底公糧庫存量已達安全存量2.73倍。為改善我國近年國產稻米供過於求、稻榖收購數量及公糧庫存量隨之攀升之問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全面檢視我國稻米產業政策,期使政府有限之財政資源運用更具效益。爰此,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針對上列問題研議改善措施,積極規劃及辦理相關業務,並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改善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賴瑞隆 何欣純 蘇治芬
(七十七)高雄市為我國海洋首都,遠洋、沿近海及養殖漁業均極為發達,為增進民眾對高雄市漁業產業之認識,進而關心漁業發展與傳承,高雄市政府已於前鎮漁港建置「海洋漁業文化親子館」,然館內係以介紹遠洋漁業(遠洋拖網、魷漁業、鮪漁業、水產加工業、漁業保育與利用等各主題區)為主,沿近海及養殖漁業文化推廣資源相對稀缺,故為讓民眾完整體驗高雄市海洋文化,設立專責館處介紹及推廣高雄沿近海與養殖漁業誠有其必要。考量高雄市政府已研議將梓官區蚵子寮漁港管理站改建為「海洋漁業文化親子館」,期將海洋、沿近海予養殖漁業文化深入社區,豐富海洋漁業教育資源,刺激當地漁港觀光產業,增加就業機會,平衡城鄉發展落差,爰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企劃處會同高雄市政府辦理「蚵子寮漁港海洋漁業文化親子館籌設案」,參酌「高雄鼓山農漁村產業6級化空間活化轉型示範計畫」推動經費,積極輔導並利用農村再生基金給予最大支持,並於3個月內回覆辦理進度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賴瑞隆 何欣純 蘇治芬
(七十八)為呼籲全民杜絕「假網購真盜圖」之一頁式詐騙廣告、影響產業銷售之假消息,以及農民職災保險、農退儲金、農業保險等政策宣導。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歲出編列「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經費」共2,533萬元。包括「農業科技研究發展」45萬元、「農業管理」2,238萬元以及「農民福利業務」250萬元等。由於不肖業者盜用臺灣農民照片及農場圖片猖獗,甚至假藉農民名義,製作一頁式廣告銷售不良商品,並透過臉書廣告行銷。遭受騙之民眾找不到來源,只能轉向遭盜圖的農民客訴或要求退費,造成我國農民信譽受損。或運用社群網路,以移花接木或扭曲事實方式製造假新聞,讓我國農民心生恐慌擔憂。綜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對此等傷害我國農民之惡質行為應檢討改善,加強宣導。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邱議瑩 陳亭妃
(七十九)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派員出國計畫」編列共計3,010萬9千元,係屬辦理推動我與各國農業高層官互訪及新南向農業合作、赴越南開拓東南亞市場、推動園區循環農業及機能性食品原料相關產業國際拓商計畫、參加北美生技展、派員出席與各國共同召開之農業合作會議與技術合作等。然新冠肺炎疫情肆虐全球,且變種病毒已在國際蔓延,至今尚未獲得控制。爰此,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視新冠肺炎疫情調整派員。
提案人:楊瓊瓔 謝衣鳯 呂玉玲
(八十)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所提供資料,農民健康保險自民國78年7月1日正式實施並統計至110年7月底止,累計虧損數近新台幣1,696億元,中央政府歷年已填補金額累計則達近1,686億元,111年度預算將續編列34億3,916萬元來撥補虧損。惟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委託辦理之「農民健康保險費率精算及財務評估─109年度未來或有給付責任書面報告」所指,若按現行農民健康保險制度,精算50年後農民健康保險累積不足金額高達3,303億元,恐對國庫造成相當沉重之負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允宜儘速未雨綢繆、即刻進行農保之改革、及早因應為宜。
提案人:孔文吉 楊瓊瓔 呂玉玲
(八十一)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一般行政」項下「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9,233萬3千元,以辦理業務及設備投資。惟查,有關辦理「雲端版文書檔案管理系統建置」於111年度編列872萬元,然而經查詢,該計畫實際採購預算為1,247萬元,並已於110年7月9日決標,決標金額為1,230萬,但此項經費並未編列於110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預算中,111年度也僅編列872萬之不足數額。經詢問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據覆:1.查行政院於109年12月修正「文書流程管理作業規範」及「文書及檔案管理電腦化作業規範」,新修正規定頗多,該會及提供所屬機關導入使用共用版本之公文系統功能,皆須於112年1月1日調修完成,方符法制。2.鑑於110年度預算已於109年8月編列完竣並送立法院審查,又考量文書管理系統改版有其必要性及緊迫性,爰依「預算法」第64條規定,動支第一預備金支應,未於110年度預算書中編列應予改善。
提案人: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八十二)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農業管理」編列共計9億7,986萬7千元,係屬辦理農業相關產業政策之協調、執行農業發展條例及相關法規之釋疑、辦理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等相關業務。然因通霄海水養殖專業區長期占用國有地,且工程延宕、土地未完成移交,導致至今無法招商,遭監察院要求限期改善。故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提供「苗栗縣通霄海水養殖專業區計畫」相關缺失改善情形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楊瓊瓔 謝衣鳯 呂玉玲
(八十三)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單位預算案,「農業管理─企劃管理─設備及投資」編列預算數額1,730萬3千元,用以辦理全球資訊服務網系統平台功能擴充、強化本會資料中心服務效能等工作。然對比110年度相同預算科目之數額,110年度僅編列874萬9千元;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同樣預算科目卻編列1,730萬3千元,調整比例高達197%,未見有細目規劃。爰此,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
提案人:謝衣鳯 陳超明 孔文吉
連署人:林文瑞
(八十四)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單位預算案,「農業管理─畜牧管理」編列預算數額4億1,406萬3千元,用以辦理畜牧政策及法規執行聯繫與協調、研訂畜禽產銷輔導計畫、提升消費安全等工作。110年元旦起我國開放含有萊克多巴胺豬肉進口,引發國人食品安全疑慮。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美國豬肉進口對養豬產業影響報告」中提及3大因應措施,1.強制肉品產地標示,提升國人消費信心;2.國內養豬堅守不用萊劑,積極開拓海外市場;3.成立百億養豬基金,治本推動養豬產業全面升級。然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同業統計資料查詢網統計數據顯示,國產豬肉出口量值本期(110年1月至110年10月)與上年同期(109年1月至109年10月)比較,僅有豬肉調製品呈現微幅成長(成長20.8%),其餘項目諸如冷凍豬肉(衰退84.1%)、生鮮冷藏豬肉(衰退44%)、冷凍豬雜碎(衰退79.5%)等品項皆呈現衰退趨勢,顯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策定之因應措施,積極開拓海外市場政策,未能有效發揮,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對國產豬肉如何有效拓展市場,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
提案人:謝衣鳯 陳超明 孔文吉
連署人:林文瑞
(八十五)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單位預算案「農業管理─國際農業諮商與合作」編列預算數額3億2,122萬5千元,用以辦理農產品進出口貿易管理、雙邊農業貿易諮商與合作等工作。中國大陸於110年2次以檢疫為由,禁止我方農產品輸入大陸;許多農業、兩岸關係之專家學者提出預警,認為中國大陸未來可能繼續用此類手段對我方進行經濟限縮政策。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積極拓展出口對象,避免部分農產品出口過度集中於中國大陸並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謝衣鳯 陳超明 孔文吉
連署人:林文瑞
(八十六)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單位預算案「農業管理─國際農業諮商與合作」編列預算數額3億2,122萬5千元,用以辦理推動農業活路外交,並配合新南向政策,加強與相關國家建立雙邊及多邊連繫平台等工作。然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統計資料查詢網所統計之數據,110年度我國農產品主要出口國家或地區仍以中國大陸為占比最大之地區,出口值占比達到19.8%,年增率10.7%;新南向國家諸如越南、泰國、澳大利亞、馬來西亞等國,合計出口值占比16.2%。顯見國際農業市場拓展與合作尚有加強空間。爰此,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提出改進書面報告。
提案人:謝衣鳯 陳超明 孔文吉
連署人:林文瑞
(八十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社會保險業務」工作計畫項下之「農民保險業務」分支計畫編列業務費161萬元。惟查,在現行農民健康保險制度下,其開辦迄110年7月底止已累計虧損1,695億7,800萬元,且每年約30億元至40億元之規模持續虧損中;然按現行農民健康保險制度,精算50年後農民健康保險累積不足金額高達3,303億元,恐對國庫造成相當沉重之負擔,允宜預先妥為規劃因應。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就農民健康保險財務虧損妥為因應,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呂玉玲 陳超明 謝衣鳯 楊瓊瓔 孔文吉
(八十八)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自107年11月1日起試辦,實際務農且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農民、農業零工、全民健康保險第三類被保險人,遭受職業災害農民及其家屬獲得適當經濟補償,110年9月10日起將「職業病」納入給付範圍,惟至110年8月底止,目前約29萬人加保,加保率未達30%。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自開辦以來,雖然加保人數有逐年增加,惟迄今未達30萬人,且實務上農業工作的多元及特殊,目前醫學界在農業職業病的研究較少,應更深入研究本土農業職業病的態樣,滾動修正正面表列的農業職業病項目,讓農民在職業病保障上有更明確的診斷依據。故為督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積極檢討改善,爰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就提升投保率、檢視特定地區與類別的農民職業病務實認定等相關改善內容,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鄭運鵬 邱議瑩
第2項 林務局73億2,234萬5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30項:
(一)111年度林務局歲出預算第4目「林業發展─02森林保護與林地管理」編列7億1,232萬元,凍結該預算1,000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楊瓊瓔 謝衣鳯 呂玉玲 賴瑞隆 孔文吉 何欣純 邱議瑩 邱志偉 陳超明
連署人:陳亭妃 鄭運鵬 蘇治芬
(二)111年度林務局預算案於「林業發展」業務計畫項下之「厚植森林資源」分支計畫編列業務費1億6,569萬8千元,其中編列5,960萬8千元,辦理漂流木辨識、註記及清運。經查,依照林務局頒布「處理天然災害漂流木應注意事項」,林務局負責漂流木竊取、侵占及非法打撈等案件處理;惟110年仍發生多起盜取漂流木案件,林務局應強化漂流木管理及修正相關政策,提升防竊取、防侵占、防等作為,以保護我國有財產避免非法盜賣。爰針對第3目「林業發展─03厚植森林資源─業務費─(3)辦理漂流木辨識、註記及清運等工作經費」,凍結200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陳超明 謝衣鳯 孔文吉 楊瓊瓔
(三)111年度林務局歲出預算案第4目「林業發展─07森林遊憩場域發展與推動」編列7億6,699萬5千元,凍結該預算2,000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孔文吉 楊瓊瓔 呂玉玲 何欣純 謝衣鳯 陳超明
連署人:邱議瑩 陳亭妃
(四)111年度林務局歲出預算案第4目「林業發展─09國土生態保育綠色網絡建置計畫」編列3億6,633萬2千元,凍結該預算1,000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陳亭妃 蔡易餘 呂玉玲 陳超明 孔文吉 楊瓊瓔 謝衣鳯
連署人:邱議瑩
(五)依據110年7月間出版之林業統計年報,臺閩地區109年度森林災害被害面積為47.27公頃,按森林災害原因以「火災」40.98公頃占比(86.70%)最多,影響面積為近4年度最大,又110年5月16日玉山杜鵑營地發生森林火災,火勢直至11日後始熄滅,總動員人力960人次,火災延燒面積約70公頃以上,林木價值損失及生態服務價值損失等高達2億1,500萬餘元(不含人事及消防成本),火災因為登山客炊煮用水不慎所致,且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說明,截至110年8月底,國有林地火災案件已發生85件,並未較以前年度改善,顯示相關山林教育仍亟待加強,允宜持續檢討現有宣導教育措施之成效性。爰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於2個月內提出改善之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鄭運鵬 邱志偉 蔡易餘
(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自102年起配合「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計畫」推動契作短期經濟林,惟查102至110年8月底短期經濟林預期造林面積及實際達到面積均有極大差異,按森林永續經營及產業振興計畫(110至113年)書說明,其執行成效不彰主要係因農地轉作造林屬降限利用,造林期程較一般作物生長期長,且「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之轉(契)作物選項較多,致使農民造林意願低落,其造林面積未有明顯增加,爰建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應審慎檢討相關政策推行效益,研謀增加短期經濟林經濟效益之可能性,俾提升農民參與造林之意願,並於1個月內提出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蘇治芬 賴瑞隆
連署人:蔡易餘
(七)經查,據110年7月間出版之林業統計年報,臺閩地區109年度森林災害被害面積為47.27公頃,按森林災害原因「火災」、「竊取主副產物」、「濫墾」及「其他」分,以「火災」40.98公頃占比(86.70%)最多,影響面積為近4年度最大,又110年5月16日玉山杜鵑營地發生森林火災,火勢直至11日後始熄滅,總動員人力960人次,火災延燒面積約70公頃以上,林木價值損失及生態服務價值損失等高達2億1,500萬餘元(不含人事及消防成本),主要因登山客炊煮用水不慎所致,且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說明,截至110年8月底,國有林地火災案件已發生85件,並未較以前年度改善,顯示相關山林教育仍亟待加強,爰建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應持續檢討現有宣導教育措施之成效性,加強森林災害救災,並於2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蘇治芬 賴瑞隆
連署人:蔡易餘
(八)111年起平地造林計畫於20年獎勵期將陸續屆滿,為鼓勵林主保留造林地,維持生態景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刻正研擬相關造林地後續輔導措施,現已盤點4,854公頃「具有棲地、生態價值」之平地造林地,優先建議林主保留林木;屬「適合農業生產」區位之林地,將配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規劃有機專區、農業試驗場或短伐期經濟林等方案,輔導林主回復農作。惟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針對平地造林計畫獎勵期滿之私有農地相關補償方案,截至110年11月9日止,尚未研訂平地造林獎勵期滿後續補償範圍、辦理方式等配套作業規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允宜加速訂定相關規範,俾使相關農民及企業能研議獎勵期滿後續之規劃。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鄭運鵬 蘇治芬
(九)有鑑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基於防風防砂及維護自然生態原則,對於海岸保安林之管制解編非常嚴格。致國內海岸保安林地多達上千公頃之部分縣市,其地方政府欲使用其0.1%之面積發展觀光休閒卻不可得之困境。考量海岸森林為濱海風景特定區重要之觀光資源,維護林相完整係設置濱海風景特定區之重要原則。爰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盤點地方政府需求,就部分特定點解編,供建置遊憩、停車場等設施,於發展觀光及維護自然生態取得平衡。
提案人:陳超明 孔文吉 謝衣鳯
(十)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森林永續經營及產業振興計畫」內容指出,國內總木質材料年需求量大約是4~600萬立方公尺,超過99%的木材原料透過進口取得,自給率不足1%。且台灣長期高度依賴進口木材,也間接助長天然林消失甚至非法木材貿易,不但有失地球公民職責,甚至損及台灣的國際形象。故政策上要推動人工林之合理經營、提高木材自給率。惟台灣於推動國產材時無法預測未來5年、10年、20年之發展需求,供料不穩將使產業難以永續,爰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就國產材產業鏈之推動,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相關計畫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超明 孔文吉 謝衣鳯
(十一)「國土生態保育綠色網絡建置計畫(107至110年)」於110年屆期後,為持續執行生物多樣性保育工作,以達成永續發展目標,111年度起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所屬林務局等機關賡續辦理「國土生態保育綠色網絡建置計畫(111至114年)」。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於「林業發展─國土生態保育綠色網絡建置計畫」項下編列3億6,633萬2千元,包含業務費1億7,904萬1千元、設備及投資7,218萬3千元與獎補助費1億1,510萬8千元,主要辦理國土生態綠網藍圖定期檢討與區域資料整合等工作。國土生態保育綠色網絡建置計畫(107至110年)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因疫情關係部分委辦及補助計畫未能及時審查,應強化審核及管考機制:國土生態保育綠色網絡建置計畫(107至110年)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統籌規劃,4個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共編列16億1,010萬4千元,107至109年度預算執行率均逾八成,各項績效指標目標值亦大致完成;惟110年截至8月底預算執行率為34.60%(累計分配數1億8,605萬4千元,預算執行率為66.46%),進度稍有落後,主要係因委辦及補助計畫因配合疫情防疫措施,延遲辦理審查會議或無法及時將計畫相關資料送審,致經費暫無法撥付,造成經費執行落後,另包括生態造林面積、辦理里山及綠色保育相關說明會、里山社區輔導數量等3項指標尚未達標,應持續積極辦理,以確保計畫屆期前完成各項預期效益。綜上所述,為延續辦理國土生態保育綠色網絡建置計畫(107至110年),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等14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所屬機關111年度共編列5億元辦理國土生態保育綠色網絡建置計畫(111至114年),惟衡酌上一期計畫部分機關績效衡量指標目標值訂定偏屬保守,為妥適評估各機關執行效益並激勵其努力作為,應審慎設定具挑戰性之衡量指標。爰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3個月內,將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賴瑞隆 蘇治芬
(十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為鼓勵民眾採取對石虎棲地保護之有利作為,於「林務局國土生態保育綠色網絡建置計畫(111至114年)」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友善石虎生態服務給付試辦方案」,其中針對友善農地(不使用除草劑、毒鼠藥、捕獸鋏)田區每公頃可核發最高2萬元獎勵金。然依據109年度審計部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各公務機關重要審核意見中指出,經審計部運用地理資訊系統套疊比對109年友善石虎獎勵金給付清冊,與108年農業及農地資源盤查圖資,發現12筆已核定獎勵農地面積設有如商場等非實際農業生產用地卻予以扣減,且有同時領取有機農業獎勵金及石虎農地獎勵金等情形。基於落實善用補助,爰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全面盤整友善石虎農地獎勵金發放情形,加強審核及清查作業,強化管考機制,撙節支出,俾利推動我國石虎保育工作,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就上述要求之辦理情形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瑞隆 何欣純 陳亭妃
(十三)111年度林務局於「林業管理」業務計畫項下「02野生動物危害農業防治計畫」分支計畫編列「獎補助費」4,667萬9千元,其中編列3,964萬5千元,補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擴大辦理野生動物危害農業補助防治及全力移除外來入侵種綠鬣蜥相關經費。經查,2月有民眾將獵捕之綠鬣蜥以口塞鞭炮等殘忍手段活殺,已違反我國生命保護精神;林務局應研議非保育類野生動物相關生命保護政策,並強化宣導人道移除,落實生命尊重教育。爰針對以上情形請林務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呂玉玲 陳超明 謝衣鳯 孔文吉 楊瓊瓔
(十四)111年度林務局第4目「林業發展」項下編列46億9,944萬1千元,辦理森林保護與林地管理等業務。經查,林務局下轄花蓮等八個林區管理處,所管轄領域幾乎與原住民族傳統領域重疊。鑑於原住民族依其傳統文化採集野生竹木及獵捕野生動物,常與現有法令發生扞格,政府機關執行相關政策及法令時應了解原住民族之文化背景,始能避免官民的衝突。請林務局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就各林區管理處進用原住民籍公務員職涯精進書面報告。
提案人:蔡易餘 蘇治芬 賴瑞隆 伍麗華
(十五)111年度林務局第4目「林業發展」項下編列46億9,944萬1千元,辦理加強野生動物保育法違法案件查緝工作等業務。經查,110年5月所作成之大法官釋字第803號解釋指出「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宰殺利用野生動物管理辦法」第4條第3項規定,有關非定期性獵捕活動所定之申請期限與程序規定部分,其中就突發性未可事先預期者,欠缺合理彈性,對原住民從事狩獵活動之文化權利所為限制已屬過度,於此範圍內有違憲法比例原則。爰此,請林務局儘速修訂原住民族狩獵管理辦法,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辦理情形書面報告。
提案人:蔡易餘 蘇治芬 賴瑞隆 伍麗華
(十六)111年度林務局第4目「林業發展」項下編列46億9,944萬1千元,辦理林下經濟政策研究推廣等工作。茲按,林下經濟係指在不砍伐樹木情況下,利用林地內的生態與環境特性,在林下栽植合適的耐陰性森林副產物。惟林務局對於林下經濟得以種植作物之品項係採正面表列方式,目前僅包括段木香菇、木耳、金線蓮連與森林蜂產品,致使原住民族人所常種植之山葵、馬告(山胡椒)、咖啡及台灣山茶等被排除在林下經濟之外。請林務局就原住民族人種植之山葵、馬告(山胡椒)、咖啡、台灣山茶及山葵藥品項等納入林下經濟作物中,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辦理情形書面報告。
提案人:蔡易餘 蘇治芬 賴瑞隆 伍麗華
(十七)111年度農業委員會林務局預算案第4目「林業發展」項下「01森林生態系經營」中「大陸地區旅費」編列33萬6千元,惟查自108年之後,兩岸林務學術交流亦已中斷,且因國際疫情環境仍屬嚴峻,能否順利成行,猶未可知,請林務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呂玉玲 陳超明 孔文吉 謝衣鳯 楊瓊瓔
(十八)111年度農業委員會林務局預算案第4目「林業發展」項下「08國家自然保育」中「大陸地區旅費」編列36萬6千元,惟查自108年之後,兩岸林務學術交流亦已中斷,且因國際疫情環境仍屬嚴峻,能否順利成行,猶未可知,爰請林務局於3個月內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呂玉玲 陳超明 孔文吉 楊瓊瓔 謝衣鳯
(十九)為有效管理國有林地,健全出租林地管理機制,防範珍貴森林資源遭破壞,111年度林務局於「林業發展─森林保護與林地管理」計畫項下編列7億1,232萬元,辦理「森林永續經營及產業振興計畫(110-113年)」國有林護管、防救森林火災,取締及防範盜伐及濫墾等林政案件。經查:其中部分國有林出租地因違規使用遲未能辦理換約,且亦有位處環境敏感地區情形,為維護森林保育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允宜加速處理相關違規案件,並適時檢討現有政策推行有效性,另近年森林火災頻傳,顯示山林教育推廣容有改善空間,允宜檢討其成效性,請林務局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謝衣鳯 孔文吉 楊瓊瓔
(二十)依據林務局110年版林業統計年報,臺閩地區109年度森林災害被害面積為47.27公頃,以「火災」40.98公頃占比(86.70%)最多,影響面積為近4年度最大。110年5月16日玉山杜鵑營地發生森林火災,火勢直至11日後始熄滅,總動員人力960人次,火災延燒面積約70公頃以上,林木價值損失及生態服務價值損失等高達2億1,500萬餘元。經查森林火災發生原因,多係清明掃墓遺留火源、登山客野炊不慎等人為因素,截至110年8月底,國有林地火災案件已發生85件,並未較以前年度改善,顯示相關山林教育仍亟待加強,林務局允宜持續檢討現有宣導教育措施之成效性,請林務局1個月內,針對山林教育宣導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鄭運鵬 蘇治芬
(二十一)111年度林務局於「林業發展─森林保護與林地管理」計畫項下編列3億5,637萬6千元,辦理「森林永續經營及產業振興計畫(110-113年)」國有林護管、防救森林火災,取締及防範盜伐及濫墾等林政案件,相較於110年預算數3億2,559萬8千元,增列3,077萬8千元。然截至110年8月底於國有林地位屬環境敏感地區未換約面積及非法占用面積仍分別有3,094.63公頃及2,482.90公頃,顯見現有政策成效仍待檢討,違規案件亦須加速處理;又近年度森林火災案件仍頻,森林火災防救宣導措施及現有推廣策略有效性均有待強化。故為有效管理國有林地,健全出租林地管理機制,防範珍貴森林資源遭破壞。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何欣純 賴瑞隆 蘇治芬
(二十二)鑑於林地濫墾地補辦清理作業要點,針對山區國有林地遭占用情形進行清理,除109年度外,其餘年度均有濫墾地新增的情形,截至110年8月底於國有林地位屬環境敏感地區未換約面積及非法占用面積分別尚有3,094.63公頃及2,482.90公頃。林務局應適時檢討現有政策之成效,並加速處理違規案件,及改善國有林地內濫墾占用情形,以利相關計畫後續執行。請林務局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孔文吉 楊瓊瓔 呂玉玲
(二十三)依據110年7月間出版之林業統計年報,109年度森林災害被害面積為47.27公頃,按森林災害原因為火災影響面積最大,110年5月16日玉山杜鵑營地發生森林火災,火災延燒面積約70公頃以上,林木價值損失及生態服務價值損失等高達2億1,500萬餘元(不含人事及消防成本),據林務局說明,火災是因為登山客炊煮用水不慎所致,在在表示山林教育推廣容有改善空間。請林務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執行成效書面檢討報告。
提案人:孔文吉 楊瓊瓔 呂玉玲
(二十四)林務局「林業發展」項下「03厚植森林資源」分支計畫工作內容包括加強海岸區外保安林之沙丘地、草生地、濫墾地收回、火災跡地及衰退林地復育造林作業,營造多層次林相,減緩飛砂、季節風、鹽霧及潮浪危害。有鑑苗栗縣沿海地區每年冬季飄沙、飛沙嚴重,往往造成漁港淤積、堤防道路被沙堆掩沒,港區清淤更成了每年例行公事,爰要求行政院農委會林務局就上開問題研擬改善措施,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面報告。
提案人:陳超明 孔文吉 謝衣鳯
(二十五)為加強公、私有林經營管理,營造健康優質森林,111年度林務局於「林業發展─公私有林經營及林產發展」計畫項下編列7億6,459萬9千元,包含業務費1億0,290萬7千元、設備及投資9,890萬9千元與獎補助費5億6,278萬3千元,辦理全國各地(含離島)公有地造林及綠化等工作。經查:林務局持續辦理公私林造林經營及輔導補助計畫,惟平地造林計畫自111年起20年獎勵期將陸續屆滿,為協助相關農民及企業獎理期滿後續之規劃,允宜加速制定相關配套措施,另短期經濟林自102年推動後成效未如預期,允宜審慎檢討政策效益,研謀增加其經濟效益,以提升農民參與意願,請林務局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謝衣鳯 孔文吉 楊瓊瓔
(二十六)林業文化資源場域包含林業發展之林場、聚落、運輸路徑、機具設備、加工製造及管理場站等,行政院提出「林業文化資源保存與整體再發展中長程計畫(第一期)」,計畫總經費16億3,400萬元,執行年度2021-2024年,111年度續編2億4,680萬元。又林業文化場域永續經營以林田山、羅東、東勢、嘉義等4林業文化園區,台北、竹東等2處具潛力林業文化資源點,及花蓮、豐原、嘉義等3處已具文資身分之林業文化資產配合地方發展之需求,建構基礎設施與改善景觀風貌。其中林務局辦理基礎設施改善,俟修整維護工程完竣後,再加入民間參與營運,爰請林務局盤點相關計畫辦理期程,以及目前控管執行進度;另後疫情時代,各國國境仍屬封閉狀態,台灣優美山林景緻,必將成為國人選擇國旅首選景點,請林務局加速整建已嚴重損壞之建物,打造特有的台灣林業文化廊道,並加強林業文化行銷推廣,確保林業文化價值資產得以保存。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邱議瑩 陳亭妃
(二十七)111年度農業委員會林務局預算案中「林業發展」編列共計46億9,944萬1千元,係屬辦理國家森林遊樂區計畫、國有林自然步道之經營管理及環境維護、辦理平地森林園區與林業文化園區之整建管理。然據媒體報導,近日有民眾為拍攝照片,在台中鳶嘴山頂表演「噴火」特技,部分著火的火焰液體甚至還掉落在山壁上,視「森林法」於無物。爰此,鑑於林務局本善盡職責宣導生態教育與森林永續政策,編列辦理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相關經費恐謂難以發揮預期效益,請林務局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楊瓊瓔 謝衣鳯 呂玉玲
(二十八)111年度農業委員會林務局預算案第4目「林業發展」項下「07森林遊憩場域發展與推動」中「2000業務費」編列3億0,240萬2千元。惟查近年台灣露營風氣盛行,然現今民間露營場地合法設置僅為少數,有近七成皆為違法使用農牧林地,農委會雖宣稱要立法規範,然至今卻付之闕如,請林務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呂玉玲 陳超明 孔文吉 楊瓊瓔 謝衣鳯
(二十九)111年度林務局於「林業發展」項下「森林遊憩場域發展與推動」編列「業務費」3億0,240萬2千元,其中分別編列376萬1千元及323萬元,辦理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相關費用。經查,立法院經濟委員會110年度農委會預算第117項決議,應將媒體宣導經費以「專項」編列,以利立法院與社會大眾監督行政機關預算支用;請林務局於「林業發展」業務計畫項下「森林遊憩場域發展與推動」分支計畫中分別編列兩項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相關費用之必要性及其預算執行內容,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呂玉玲 陳超明 謝衣鳯 孔文吉 楊瓊瓔
(三十)林務局為中央林業主管機關,也是中央自然保育主管機關,負有維護生物多樣性之責,行政院提出「國土生態保育綠色網絡建置計畫(2022-2025年)」計畫總經費19億7,340萬8千元,111年度編列3億6,633萬2千元。生態綠網以平地及低海拔地區為重點規劃區域,台灣中高海拔山區已有國有林班地及中央山脈保育廊道提供良好保護;然而平地及低海拔山區面臨更大保育壓力,卻缺乏完整保護區系統,尤其國土綠網規劃必須基於環境背景資料,過去國土測繪中心之土地利用分類並無法完全滿足生態綠網規劃需求。近年更隨著西部沿海都市發展、交通與相關設施開發更為密集且迅速,造成環境品質惡化、與河川污染愈來愈嚴重。因生態發展壓力,使系統性與整體性之生態網絡建置與保育,已經刻不容緩。且國土生態綠網建置工作主要核心,在於盤點目前中央與地方各政府部門與單位,針對全國生態資源與生態系之調查與監測資料,以助於瞭解目前全國與區域生態資源特性、空間分布、重要物種與熱點分布狀況。由於國土生態綠色網絡建置,非林務局可獨力完成,亟需建置跨部會與跨域之協力合作平台,請林務局提具與各部會分工協調具體方案,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邱議瑩 陳亭妃
第3項 水土保持局54億7,774萬3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19項:
(一)經查,檢視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106至109年度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防減災計畫(第1期)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共編列25億6,108萬3千元,4年度經費流出計1億1,206萬9千元,主要為流入「重劃區外緊急農路設施改善計畫」辦理緊急農水路工程,另保留數(不含應付未付數)占年度預算數比於106及107年度均逾20%,則係因執行工程多位處偏遠山區,施工困難,除易受氣候影響施工進度,亦常因突發性災害導致地形地貌改變而變更工程設計,致未如期辦理竣工驗收,及為因應汛期間突發性災害之災害預備經費等,造成預算保留率偏高,後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經由定期與不定期召開工程進度檢討會,及滾動式檢討運用災害預備經費與標餘款之增辦工程,雖預算保留情形自108年起已有改善,惟第1期計畫屆期時仍保留5,037萬1千元至110年度繼續辦理,為利第2期計畫辦理及有效運用預算資源,爰建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應儘早規劃工程期程,提前辦理相關前置作業,持續監督控管工程進度,並提出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蘇治芬
連署人:蔡易餘 賴瑞隆
(二)經查,為達成保育水土資源、減免災害及促進土地合理利用等目標,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賡續辦理「整體性治山防災計畫」,自98年編列第1期預算,迄今已辦理4期,然因我國73%面積屬山坡地,幅員廣闊、交通不易抵達,且治山防災工程深受天然災害不確定之風險,又山坡地開發頻繁,卻未能合理使用,肇致水土資源保育等目標難以達成,檢視106(106至109年度為第3期)至110年8月底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整體性治山防災計畫」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後可悉,每年度均發生保留數留待下一年度執行,雖該局每年已提前辦理計畫前置作業,其保留金額亦有減少趨勢(自106年度8億8,240萬7千元降至109年度4億2,322萬4千元),然部分因突發性災害致工程進度落後,及為因應汛期間颱風豪雨突發性災害之災害預備經費及運用標餘款增辦等工程,仍需延至隔年方能完成,爰建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應務實檢討作業程序,並視實際狀況滾動式調整,力求各項工程能於年度中完工,並提出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蘇治芬
連署人:賴瑞隆 蔡易餘
(三)鑑於過往「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工作要點」第7點,山坡地農業用地經查定為林業用地後,經分割或合併,可查定將坡度平緩地編定為農牧用地可供農作。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於107年刪除此規定,經查定為林業用地即不能分割查定,出現一地號土地高達10公頃因查定為林業用地,卻不能將坡度平緩之農地分割做為耕地之案例,造成農民地主在土地利用上的限制,不利宜農土地利用。爰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針對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相關規定,於3個月內進行修正研析,並將研析結果之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超明
連署人:孔文吉 謝衣鳯
(四)有鑑於「整體性治山防災計畫」自98年編列第1期預算,迄今已辦理4期,然因我國73%面積屬山坡地,幅員廣闊、交通不易抵達,且治山防災工程深受天然災害不確定之風險,又山坡地開發頻繁,卻未能合理使用,肇致水土資源保育等目標難以達成。根據106至110年8月底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整體性治山防災計畫」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資料,每年度均發生保留數留待下一年度執行,部分因突發性災害致工程進度落後,及為因應汛期間颱風豪雨突發性災害之災害預備經費及運用標餘款增辦等工程,皆需延至隔年方能完成。爰此,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務實檢討作業程序,並視實際狀況滾動式調整,以如期完工。
提案人:楊瓊瓔 孔文吉 陳超明
(五)有鑑於「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防檢災計畫」第2期自110年起辦理,截至110年8月底多數工作項目尚未達成目標,其中包含潛勢區處理改善、潛勢區影響範圍防護能力提升、防減災技術提升與改善及推動大規模崩塌特定水土保持區之劃定等4項實際值仍為零。且近年度極端降雨仍頻,為維護民眾生命及財產安全,允宜加速進行各項工程前置規劃及審核作業,並積極監督管理計畫執行進度。爰此,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加速辦理「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防檢災計畫」之工作項目,以控管計畫執行進度。
提案人:楊瓊瓔 孔文吉 陳超明
(六)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防減災計畫(第1期)於109年屆期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賡續於110年起辦理第2期,計畫期間為110至115年度,計畫總經費為50億元(水土保持局44億元及林務局6億元),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於「水土保持發展─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防減災」計畫項下編列4億9,570萬元,包括「業務費」2億8,740萬1千元與「設備及投資」2億0,829萬9千元,辦理大規模崩塌處理改善工程等工作。是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自110年起賡續辦理「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防減災計畫」(第2期),111年度編列4億9,570萬元,惟該計畫第1期每年度預算保留至下年度辦理比例較高,又第2期截至110年8月底部分工作項目達成率偏低,應加速各項工作前置規劃作業,並積極監督控管進度。經查:1.「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防減災計畫」(第1期)各年度均發生預算保留至下年度執行情形,應妥適規劃工程及提前辦理前置作業,加速工程進度,以避免影響後續計畫進行:檢視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106至109年度「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防減災計畫」(第1期)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共編列25億6,108萬3千元,4年度經費流出計1億1,206萬9千元,詢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說明,主要為流入「重劃區外緊急農路設施改善計畫」辦理緊急農水路工程,另保留數占年度預算數比於106及107年度均逾20%,則係因執行工程多位處偏遠山區,施工困難,除易受氣候影響施工進度,亦常因突發性災害導致地形地貌改變而變更工程設計,致未如期辦理竣工驗收,及為因應汛期間突發性災害之災害預備經費等,造成預算保留率偏高,後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經由定期與不定期召開工程進度檢討會,及滾動式檢討運用災害預備經費與標餘款之增辦工程,雖預算保留情形自108年起已有改善,惟第1期計畫屆期時仍保留5,037萬1千元至110年度繼續辦理,為利第2期計畫辦理及有效運用預算資源,應儘早規劃工程期程,提前辦理相關前置作業,並持續監督控管工程進度。2.「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防減災計畫」(第2期)截至110年8月底部分工作項目執行狀況與目標值落差較大,應加速辦理:「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防減災計畫」(第2期)自110年起辦理,截至110年8月底多數工作項目尚未達成目標,其中包含潛勢區處理改善、潛勢區影響範圍防護能力提升、防減災技術提升與改善及推動大規模崩塌特定水土保持區之劃定等4項實際值仍為0,允宜持續加速辦理。按「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防減災計畫」執行範圍為崩塌地形或地質特徵之邊坡或坡地,具有崩塌面積大於10公頃、崩塌體積超10萬立方公尺、崩塌深度在10公尺以上條件之一者,然計畫執行區域約9,948處,且有229處影響範圍鄰近聚落,又近年度極端降雨仍頻,為維護民眾生命及財產安全,應加速進行各項工程前置規劃及審核作業,並積極監督管理計畫執行進度。綜上所述,爰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1個月內,將書面報告送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賴瑞隆 蘇治芬
(七)111年度水土保持局預算於「派員出國計畫」編列共計66萬6千元,係屬辦理出席2022歐洲地球科學聯盟、天然災害風險評估及土沙運移機制考察、坡地災害與水土保持國際交流等。然新冠肺炎疫情肆虐全球,且變種病毒已在國際蔓延,至今尚未獲得控制。爰此,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視新冠肺炎疫情調整派員。
提案人:楊瓊瓔 孔文吉 陳超明
(八)111年度水土保持局預算「一般行政」編列5億7,692萬元,係屬辦理資訊軟硬體設備保養與維修、舉辦宣導活動、購置電腦軟硬體設備與系統開發優化、局長與分局長特別費等。然農委會為振興經濟推出農遊券,卻未與各部會加碼券進行整合,採取單獨建置APP,恐有消化預算之嫌。不僅如此,該程式因無法註冊、提供錯誤客服電話、聯繫電子信箱也無人回覆等行為,造成民眾不便,甚至給予2.1分之評價。爰此,鑑於農遊券APP效益低落、無視使用者感受反饋,編列相關預算恐謂難以發揮預期效益,爰請水土保持局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精進農遊券APP書面報告。
提案人:楊瓊瓔 謝衣鳯 呂玉玲
(九)111年度水土保持局預算第3目「水土保持發展」編列48億9,620萬元,辦理整體性治山防災等業務。經查,水土保持局111年度辦理整體性治山防災業務編列預算28億2,050萬元,惟水土保持局過去106到109年,是項計畫預算保留數分別為8億8,240萬7千元、7億4,819萬2千元、7億4,819萬2千元及4億2,322萬4千元,顯見預算的編列與實際執行容有落差。爰此,請水土保持局於1個月內就整體性治山防災計畫之預算執行及工程程序作業,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蔡易餘 蘇治芬 賴瑞隆 伍麗華
(十)111年度水土保持局預算第3目「水土保持發展」編列48億9,620萬元,辦理山坡地農路改善等業務。經查,全台編號農路達1萬2,857公里,其中位於山坡地編號農路長度達 5,911公里,加上位於林班地具有防災功能之農用道路約701公里,總計達6,612公里。而水土保持局所規劃「山坡地農路改善」工程計畫,期程4年,總經費54億元,預計改善長度為1,200公里,係待改善農路長度的18%,所以要完成所有山坡地農路的改善還需要超過20年的時間。爰此,請水土保持局於1個月內就如何提早達成山坡地農路改善,暨其所需經費與資源分配規劃,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蔡易餘 蘇治芬 賴瑞隆 伍麗華
(十一)為達成保育水土資源、減免災害及促進土地合理利用等目標,水土保持局賡續辦理「整體性治山防災計畫」(第4期),111年度於「水土保持發展─整體性治山防災」計畫項下編列28億2,050萬元,辦理山坡地土砂災害緊急處理、治山防災、國有非公用山坡地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及水土保持教育宣導等工作。根據106年(106至109年度為第3期)至110年8月底水保局整體性治山防災計畫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每年度均發生保留數留待下一年度執行,雖該局每年已提前辦理計畫前置作業,其保留金額亦有減少趨勢,然部分因突發性災害致工程進度落後,及為因應汛期間颱風豪雨突發性災害之災害預備經費及運用標餘款增辦等工程,仍需延至隔年方能完成,允宜務實檢討作業程序,並視實際狀況滾動式調整,力求各項工程能於年度中完工。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精進報告。
提案人:邱志偉 蔡易餘 賴瑞隆
(十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於「水土保持發展」工作計畫項下之「整體性治山防災」分支計畫編列業務費5億0,768萬5千元。經查,為落實山坡地水土保育及永續利用,水保局111年度賡續編列「整體性治山防災計畫」第4期經費28億2,050萬元,惟該計畫近年時有工程或補助計畫未能於年度中完工,相關預算需保留至下年度執行情形,允宜適時檢討工程程序作業,並滾動式調整各項工程及補助計畫預算分配及辦理期程;然為確保宜51線交通動線不致中斷及有限資源妥善運用,允宜審慎規劃後續預算編列,並縝密評估碼崙橋改建工程規劃設計及所需經費。爰此請水土保持局於1個月內提出改善計畫,並滾動式檢討各項工程及補助計畫預算分配及辦理期程,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呂玉玲 陳超明 謝衣鳯 楊瓊瓔 孔文吉
(十三)111年度水土保持局預算案「水土保持發展」業務計畫項下之「整體性治山防災」分支計畫編列獎補助費1億元,補助宜蘭縣政府辦理碼崙橋改建相關工程。經查,110年4月間宜蘭縣政府於工程會中央地方建設協調會報中建請增加「碼崙橋改建工程」預留太平山林業鐵路共構需求之規劃設計及工程經費(所需工程經費增至約4.45億元),同時將其基本設計提報水土保持局,然太平山森林鐵路平地段建設計畫尚未經行政院核定,水保局同年9月間建請宜蘭縣政府仍應預為研擬採行未共構森林鐵路規劃之替代方案,並於修正後提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審議。因碼崙橋改建工程相關設計及所需經費尚待確認,為確保碼崙橋改建工程如質完工,及有效運用有限資源,水土保持局應縝密評估碼崙橋改建工程規劃設計,並審慎規劃後續預算編列,請水土保持局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呂玉玲 陳超明 謝衣鳯 楊瓊瓔 孔文吉
(十四)近年度極端降雨仍頻,影響許多民眾生命及財產安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防減災計畫」(第2期)自110年起辦理,多數工作項目尚未達成目標,包含潛勢區處理改善、防減災技術提升與改善及推動大規模崩塌特定水土保持區之劃定等等等,允宜盡速辦理。又,原住民族地區轄內之民眾強烈反映,有關原住民相關生活、生產及生存權益牽涉到水土保持局之權責加強重視,如:原鄉地區之邊坡整治、潛勢區影響範圍防護能力提升等應積極處置回應,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檢討書面報告。
提案人:孔文吉 楊瓊瓔 呂玉玲
(十五)「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防減災計畫」(第1期)於109年屆期後,水土保持局賡續於110年起辦理第2期,計畫期間為110至115年度,計畫總經費為50億元(水保局44億元及林務局6億元),111年度水保局於「水土保持發展─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防減災」計畫項下編列4億9,570萬元,包括「業務費」2億8,740萬1千元與「設備及投資」2億0,829萬9千元,辦理大規模崩塌處理改善工程等工作。經查:水保局自110年起賡續辦理「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防減災計畫」(第2期),111年度編列4億9,570萬元,惟該計畫第1期每年度預算保留至下年度辦理比例較高,又第2期截至110年8月底部分工作項目達成率偏低,允宜加速各項工作前置規劃作業,並積極監督控管進度,請水土保持局於1個月內提供改善書面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謝衣鳯 孔文吉 楊瓊瓔
(十六)「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防減災計畫」(第1期)於109年屆期後,水土保持局賡續於110年起辦理第2期,計畫期間為110至115年度,計畫總經費為50億元(水保局44億元及林務局6億元),111年度水保局於「水土保持發展─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防減災」計畫項下編列4億9,570萬元,辦理大規模崩塌處理改善工程等工作。然該計畫第1期每年度預算保留至下年度辦理比例較高,尤其106年度及107年度保留數(不含應付未付數)占年度預算數均逾20%,雖預算保留情形自108年起已有改善,惟第1期計畫屆期時仍保留5,037萬1千元至110年度繼續辦理。又第2期截至110年8月底部分工作項目達成率偏低,部分工程執行狀況與目標值落差較大,為利第2期計畫辦理及有效運用預算資源,允宜儘早規劃工程期程,提前辦理相關前置作業,並持續監督控管工程進度。請農委會水土保持局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精進報告。
提案人:邱志偉 蔡易餘 賴瑞隆
(十七)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於「水土保持發展」工作計畫項下之「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防減災」分支計畫編列業務費2億8,740萬1千元。經查,水保局自110年起賡續辦理「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防減災計畫」(第2期),111年度編列4億9,570萬元,惟該計畫第1期每年度預算保留至下年度辦理比例較高,又第2期截至110年8月底部分工作項目達成率偏低,允宜加速各項工作前置規劃作業,並積極強化監督管理機制。爰此請水土保持局於1個月內提出改善計畫,並精進計畫執行之管控機制,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呂玉玲 陳超明 謝衣鳯 楊瓊瓔 孔文吉
(十八)111年度水土保持局「水土保持發展─山坡地農路改善」編列14億元,其中投注於原住民族地區經費仍僅編列1億5,000萬元,較110年僅增加1,000萬元,原住民地區幅員遼闊,確實有許多亟需改善且危及部落安全的山坡地農路亟須改善。請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說明未來如何確實執行,並提出期程檢討書面報告。
提案人:孔文吉 楊瓊瓔 呂玉玲
(十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調查統計,全國農路高達1萬2,857公里,雖然每年都編列經費改善,但預算規模嚴重不足,每年僅有11至14億元,仍有大量農路未能改善,影響農產運輸及農民生計,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再向行政院積極爭取農路改善經費。
提案人:邱志偉 楊瓊瓔 孔文吉 呂玉玲 蔡易餘 鄭運鵬
第4項 農業試驗所12億4,126萬1千元,照列。
第5項 林業試驗所7億9,456萬6千元,照列。
第6項 水產試驗所11億6,817萬8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3項:
(一)查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產試驗所水產試驗研究計畫中,「苗栗離岸風電發展對其周邊海域漁業型態與漁獲物影響之調查」,係為釐清離岸風機對當地漁業之短期影響。又,其「建構漁業資源永續暨因應氣候變遷研發基礎能量之升級計畫」中,漁業試驗船主要用來調查漁業資源及進行離岸養殖試驗,以達到離岸風電與漁業共享共榮之目標。惟離岸風場係長期設立,爰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產試驗所就苗栗離岸風場規劃中長期之漁業資源調查,以輔導近海漁業轉型,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超明 孔文吉 謝衣鳯
(二)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產試驗所預算員額合計301人,現有辦公房舍計有辦公房屋81棟、機關宿舍97戶、其他103棟,年需養護費160萬2千元,惟眾多房舍閒置未利用,有浪費公帑之虞。爰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產試驗所於3個月內盤整房舍使用狀況,配合國家發展委員會地方創生計畫,提供在地活化使用,並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超明 孔文吉 謝衣鳯
(三)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產試驗所預算編列11億6,817萬8千元,較上年度增加3,683萬4千元,水產試驗所與海洋漁業業務相關的,表現在該所「目標與任務」之一的「確保漁業資源的永續利用」,內容包括:1.臺灣周邊海域漁場環境監測、重要漁業資源利用與動態評估及漁業生態之研究。2.漁場環境改善,漁場創育等技術之研發。3.因應氣候變遷之影響,預測漁業資源動態,評估漁業資源及水產物種變動趨勢。而前述業務主要是由海洋漁業組負責。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產試驗所暫行組織規程」第10條規定,本所得設下列研究中心,其中「沿近海資源研究中心」(前身為臺灣省水產試驗所高雄分所)位於高雄前鎮漁港,該中心研究現況包括:人工漁場造成研究、底棲、浮魚魚類群聚生態及資源解析、西南海域櫻花蝦漁業監測、協助訂定漁業管理機制以及鮪魚海上箱網養殖研究等,而未來展望方面則包括:外海深水式箱網養殖技術之開發、人工藻礁復育技術之開發以及沿近海漁業資源調查。前鎮漁港為我國最大之遠洋漁港,每年產值高達數百億元,故爰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產試驗所應將充分利用我國最大遠洋漁港前鎮漁港優勢,進行較具有前瞻性之海洋漁業相關議題之研究,以利拓展我國海洋漁業發展。
提案人:賴瑞隆 邱議瑩 陳亭妃
第7項 畜產試驗所7億7,295萬3千元,照列。
第8項 家畜衛生試驗所3億5,035萬3千元,照列。
第9項 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3億2,442萬4千元,照列。
第10項 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2億8,810萬1千元,照列。
第11項 茶業改良場2億2,128萬1千元,照列。
第12項 種苗改良繁殖場2億7,703萬3千元,照列。
第13項 桃園區農業改良場2億4,415萬4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1項:
(一)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桃園區農業改良場預算案第1目「農作物改良」中「03農業推廣與農民輔導研究」編列680萬7千元。惟據審計部調查,桃園區農業改良場之部分專利權,已逾5年仍未完成技術移轉,主要係農民對其技術之商品化或實際需求須提高意願,要求桃園區農業改良場應加強研發符合市場需求產品及推動媒合,以提升科技研發成果轉化之效能。爰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桃園區農業改良場檢整未來相關作法,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呂玉玲 陳超明 孔文吉 楊瓊瓔 謝衣鳯
第14項 苗栗區農業改良場1億8,690萬6千元,照列。
第15項 臺中區農業改良場2億4,925萬8千元,照列。
第16項 臺南區農業改良場2億5,845萬8千元,照列。
第17項 高雄區農業改良場2億3,666萬5千元,照列。
第18項 花蓮區農業改良場2億2,296萬3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1項:
(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花蓮區農業改良場於「農業試驗發展」工作計畫項下之「花東地區有機農業發展計畫」分支計畫編列業務費500萬元。經查,農委會為發展花東地區有機農業,自96年起已推動「花東地區有機農業發展計畫」2期,111年賡續辦理第3期,有機種植面積雖有成長,然主要作物仍以水稻居多,允宜積極加強轉作輔導業務,俾能提升其他作物種植成效。爰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針對前述情形要求花蓮區農業改良場加強轉作輔導業務,提出具體改善方案與精進作為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呂玉玲 陳超明 孔文吉 楊瓊瓔 謝衣鳯
第19項 臺東區農業改良場1億6,465萬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1項:
(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臺東區農業改良場於「農業試驗發展」工作計畫項下之「花東地區有機農業發展計畫」分支計畫編列「業務費」100萬元。經查,農委會為發展花東地區有機農業,自96年起已推動「花東地區有機農業發展計畫」2期,111年度賡續辦理第3期,有機種植面積雖有成長,然主要作物仍以水稻居多,允宜積極加強轉作輔導業務,俾能提升其他作物種植成效。爰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針對前述情形要求臺東區農業改良場加強轉作輔導業務,提出具體改善方案與精進作為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呂玉玲 陳超明 孔文吉 楊瓊瓔 謝衣鳯
第20項 漁業署及所屬78億3,038萬2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20項:
(一)111年度漁業署及所屬歲出預算案第3目「漁業管理」編列23億9,920萬9千元,凍結該預算1,000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陳超明 謝衣鳯 楊瓊瓔 孔文吉 賴瑞隆 蘇治芬 陳亭妃 蔡易餘 何欣純 邱議瑩 蔡壁如
連署人:鄭運鵬 林岱樺
(二)111年度漁業署及所屬歲出預算案第4目「漁業發展─05漁業公務船汰建中長程計畫」編列1億3,120萬元,凍結該預算1,000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謝衣鳯 楊瓊瓔 孔文吉 陳亭妃 何欣純 蔡易餘 呂玉玲 陳超明
(三)中央政府推動綠能漁電共生,將台南市與嘉義縣劃為先行區,其中,嘉義縣有876公頃透過養殖魚塭來發展漁電共生,但卻有不肖業者竟將磚頭砂石等事業廢棄物,混入混凝土作漁電共生基礎工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應正視此問題,全面清查有的漁電共生案場,避免不肖業者藉此牟利傷害我國漁業發展。
提案人:蔡易餘 陳亭妃 蘇治芬
(四)經查為查察非法(違規)作業漁船及維護漁船海上作業秩序,並就沿近海作業漁船裝置漁船監控系統所傳送之船位,於海上實施巡邏、監管及登船檢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依據「漁業法」第54條第2款規定應配置巡護船隊,實施救護、巡緝及護漁工作,雖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現有2艘公務船(漁建貳號漁業巡護船及漁訓貳號漁業訓練船)執行巡護任務,惟其使用年限均逾20年,且於船速、穩度及安全結構上恐均有更新之需求,故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自108年起辦理漁業公務船汰建中長程計畫,計畫總經費為13億0,687萬9千元,執行期間為108至112年度,108至110年度已編列3億8,926萬6千元,112年度經費需求數為7億8,641萬3千元。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提供108至110年度公務船汰建中長程計畫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雖108及109年度預算執行率均逾九成,然其預算保留率(保留數分別為5,807萬5千元及2億6,849萬1千元)分別為91.93%及99.78%,主要係因部分採購案未能順利招標及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等影響,致計畫進度有落後情形,爰建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加速辦理相關設計審定及開工作業,並持續監督計畫進度,以利後續船體建造工程執行,並提出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蘇治芬
連署人:陳亭妃 邱議瑩
(五)經查現行我國漁船外籍船員之勞動力來源,依僱用方式區分為「境內僱用」與「境外僱用」2類型,前者係於我國境內具有勞雇關係,適用「就業服務法」及「勞動基準法」,後者為「遠洋漁業條例」第26條規範之僱用方式,其管理則依境外僱用非我國籍船員許可及管理辦法(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主責)辦理。檢視我國前項境外僱用非我國籍船員許可及管理辦法自106年初實施,至110年8月底漁船經營者自行僱用及透過仲介機構辦理僱用境外船員人數,透過仲介僱用占比逐年增加,按上開辦法第18條規定,主管機關得每年辦理仲介機構評鑑,評鑑成績分為甲、乙、丙、丁四級,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107至109年度辦理評鑑結果,107年度評鑑為丙及丁之仲介機構幾乎占半數,甲等占比最少,雖108及109年度已有大幅改善,然評鑑為丁等之仲介機構仍約占4%,僅1家連續2年度評為丁等之仲介機構,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認定情節重大,於109年7月間廢止其仲介資格許可,不得再從事任何仲介業務,另亦針對評鑑列為丙、丁等(強制要求)及乙等有意願者,依據評鑑結果及應改善事項進行個別輔導,並辦理實地回訪作業協助修正缺失。因漁船經營者透由仲介機構僱用外籍船員比重持續增加,為維護境外僱用外籍船員仲介秩序,爰建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應謹慎辦理仲介機構評鑑作業,並積極協助仲介機構修正相關缺失,汰除不適格之仲介機構,並提出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蘇治芬 賴瑞隆
連署人:蔡易餘
(六)經查美國國家海洋暨大氣總署於110年8月12日發布「國際漁業管理改善報告」中指出,我國漁船係於107至109年度違反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美洲熱帶鮪魚委員會及大西洋鮪類資源保育委員會之保護管理措施,查漁業三法自106年1月間即開始實施,惟施行後3年仍有違規事項持續發生,顯示漁業署相關監督管理機制之落實度恐仍待強化。其中前項報告提及有關非法(IUU)漁業(鯊魚割鰭棄身等)情形,我國「鯊魚鰭不離身」政策自101年度起實施,倘有鰭身分離情形,依照「漁船捕獲鯊魚魚鰭處理應行遵守及注意事項」第6點規定將處漁業人及船長收回漁業執照、幹部船員執業證書或船員手冊1年以下之處分,檢視101至110年6月底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及海岸巡防機關人員港口檢查執行成果後可悉,近年執行港口檢查情形較105年以前有減少趨勢,至處分漁船數於104及105年度達到高峰,後續年度已逐漸降低,然因鯊魚割鰭棄身屬IUU定義之非法捕魚,又我國鯊魚類生產量近年度未有明顯減少,爰建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應適時檢討現有鯊魚鰭不離身相關措施執行成效,並積極加強宣導漁民正確觀念,並提出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蘇治芬 賴瑞隆
連署人:蔡易餘
(七)我國於2021年8月被美國列入國際漁業管理改善報告名單及人口販運問題報告中,足見我國遠洋漁業在漁工勞權管理上仍有待改善之處。自2017年起,辦理境外船員訪查人數皆不足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漁業署於2021年11月1日備詢時承諾將達成100%訪查,現實與目標差距甚大,應儘速提出改善方案,以確保我國遠洋漁業之永續發展。爰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說明如何確保境外船員勞權狀況,並加速增加境外船員訪查人數。
提案人:蔡壁如
連署人:林岱樺 謝衣鳯
(八)為規劃新建兼具漁業訓練、巡護之漁業公務船,持續培育我國漁船船員及幹部船員,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於「漁業發展─漁業公務船汰建中長程計畫」項下編列1億3,120萬元,包含「業務費」75萬元與「設備及投資」1億3,045萬元,主要辦理300噸級沿近海漁業巡護船及1,500噸級多功能漁業訓練船專案管理與船體設計建造等工作。應加速各項船體設計審定及開工作業,並積極監督控管計畫進度,俾利巡護船及訓練船如期如質完成:為查察非法(違規)作業漁船及維護漁船海上作業秩序,並就沿近海作業漁船裝置漁船監控系統所傳送之船位,於海上實施巡邏、監管及登船檢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依據「漁業法」第54條第2款規定應配置巡護船隊,實施救護、巡緝及護漁工作,雖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現有2艘公務船(漁建貳號漁業巡護船及漁訓貳號漁業訓練船)執行巡護任務,惟其使用年限均逾20年,且於船速、穩度及安全結構上恐均有更新之需求,故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自108年起辦理漁業公務船汰建中長程計畫,計畫總經費為13億0,687萬9千元,執行期間為108至112年度,108至110年度已編列3億8,926萬6千元,112年度經費需求數為7億8,641萬3千元。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提供108至110年度公務船汰建中長程計畫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雖108及109年度預算執行率均逾九成,然其預算保留率(保留數分別為5,807萬5千元及2億6,849萬1千元)分別為91.93%及99.78%,主要係因部分採購案未能順利招標及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等影響,致計畫進度有落後情形,應加速辦理相關設計審定及開工作業,並持續監督計畫進度,以利後續船體建造工程執行。爰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1個月內,將書面報告送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蘇治芬 蔡易餘
(九)依據聯合國糧農組織(FAO)召開第34屆漁業委員會,FAO會員簽署首份永續漁業及水產養殖宣言,鼓勵加強採取行動對抗IUU漁業,以永續方式管理水域資源,因我國海洋漁業捕撈產量於全球位居前列,為重要公海捕魚國之一,為約束國籍漁船遵守國際漁業規範,共同保育漁業資源,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於「漁業管理─遠洋漁業」項下編列4億2,141萬8千元辦理遠洋漁業永續發展─落實責任漁業消除非法漁撈計畫。遠洋漁業永續發展─落實責任漁業消除非法漁撈計畫截至110年6月底仍有尚未完成之工作事項,應兼顧防疫安全下積極辦理:遠洋漁業永續發展─落實責任漁業消除非法漁撈計畫自110年起辦理,為109年屆期「強化國際合作打擊非法漁業計畫」之延續計畫,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提供強化國際合作打擊非法漁業計畫之計畫總結評估報告,該計畫預計達成績效包含:1.自歐盟IUU不合作第3國警告名單移除,2.修訂「遠洋漁業條例」以符合國際規範,3.遠洋漁船觀察員涵蓋率符合區域性漁業管理組織(簡稱RFMOs)最低5%要求,4.各區域性漁業組織指認我漁船不遵守養護措施項次降至每年5項以下,5.掌握遠洋漁船95%以上卸魚數量資訊,6.增加卸魚及漁貨資訊正確率達90%以上,7.掌握沿近海80%以上卸魚狀況,8.外銷水產品生產端可追溯性達90%以上,增加輸歐盟漁貨產量(或產值5%),9.提高漁民進出港自主管理比率至80%以上,其中7.中有部分沿近海漁業僅掌握52.1%卸魚狀況,及部分沿近海漁業卸魚聲明書繳交率約50%,尚待後續強化。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110年度「遠洋漁業永續發展─落實責任漁業消除非法漁撈計畫」編列預算5億4,905萬9千元,截至110年8月底執行數為3億3,212萬7千元,詢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說明,該計畫6月底尚有部分項目未達預期目標,包括境外船員僱用船員訪查(預計訪查250人,實際訪查245人)與仲介評鑑(預計評鑑50家,實際評鑑45家),及船舶自動識別系統船載臺(簡稱AIS)系統開發及裝設補助案(預計補助4,000艘,實際補助1,393艘),主要因配合疫情3級警戒防疫措施,暫停派員赴漁船及仲介處所執行任務,漁民辦理補助安裝意願降低,廠商亦無法前往漁船裝機,為利後續計畫執行,應兼顧防疫措施情形下,積極辦理訪查及評鑑作業,並持續宣導申請安裝AIS。爰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1個月內,將書面報告送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蘇治芬 賴瑞隆
(十)高雄前鎮漁港做為台灣最大遠洋漁港,啟用迄今已50餘年,碼頭設施已漸老舊,卸魚、交易環境及衛生條件已無法滿足現代衛生安全條件所需,為提升前鎮漁港水產衛生安全、友善船員休憩空間、改善港區水陸環境、優化人、物流交通動線等目標,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陳報「前鎮漁港建設專案(中長程)計畫」予行政院,行政院已於109年12月1日核定在案,110年8月行政院蘇院長親臨視察,並承諾2年內完成改建前鎮漁港目標,總計開發預算追加至60億元,(中央公務預算59.1億元、民間參與高雄區漁會0.9億元),其中委託高雄市政府代辦經費約28.5億元。規劃除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自辦「前鎮漁港南側碼頭」及「魚市場卸魚碼頭之整建」外,另委請內政部營建署代辦「新建多功能水產品物流大樓」、「新建多功能船員服務中心」等2項工程。111年度公務預算於「漁業發展」項下編列26億8,500萬元,執行上述計畫,預計於112年底完成驗收接管。為能確實有效監督本計畫各項建設之執行進度及辦理情形,爰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每季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前鎮漁港建設專案計畫推動進度」以及「新建多功能水產品物流大樓招商進度」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瑞隆 邱議瑩 陳亭妃
(十一)為規劃新建兼具漁業訓練、巡護之漁業公務船,以持續培育我國漁船船員及幹部船員,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於「漁業發展─漁業公務船汰建中長程計畫」項下編列1億3,120萬元,主要辦理300噸級沿近海漁業巡護船及1,500噸級多功能漁業訓練船專案管理與船體設計建造等工作。然根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提供108至110年度公務船汰建中長程計畫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雖108及109年度預算執行率均逾九成,然其預算保留率(保留數分別為5,807萬5千元及2億6,849萬1千元)分別為91.93%及99.78%,主要係因部分採購案未能順利招標及受疫情等影響,致計畫進度有落後情形。又漁業公務船汰建中長程計畫新建之300噸級沿近海漁業巡護船及1,500噸級多功能漁業訓練船將汰換取代原有2艘公務船,分別執行沿近海作業漁船漁撈作業秩序之維護及執行台、日暫行水域之護漁,與太平洋漁區之巡護等,另亦擔負海上漁業政策宣導、宣慰漁民及漁船檢查等工作。爰此,為強化漁業管理及維護漁船海上作業秩序,允宜加速辦理相關設計審定及開工作業,並持續監督計畫進度,以利後續船體建造工程執行,使計畫如期如質完成,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針對前述問題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精進報告。
提案人:邱志偉 何欣純
連署人:賴瑞隆 蘇治芬
(十二)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於「漁業管理─遠洋漁業」之「遠洋漁業永續發展─落實責任漁業消除非法漁撈計畫」項下編列「委辦費」2,460萬元,辦理境外僱用外籍船員權益保障及國人經營外籍漁船(簡稱FOC,亦稱權宜船)之管理等,並新增「漁業管理─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編列5,000萬元強化仲介及FOC等管理。又因此新增計畫針對境外僱用外籍船員勞動條件現場查核編列委辦費2,000萬元,然該項屬111年度新增工作項目,將於110年底前完成相關前置作業,允宜加速各項規劃事項,以利後續辦理。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於「遠洋漁業永續發展─落實責任漁業消除非法漁撈計畫」107至110年8月底辦理境外船員訪查人數分別為551人、468人、560人及328人,均未超過當年度境外僱用外籍船員人數3%,訪查比率仍恐不足,允宜適時檢討改善。鑑於美國2021年人口販運問題報告中,對於我國遠洋漁業外籍船員管理相關建議事項仍多,允宜積極檢討相關規定及制度不足之處,儘速進行改革,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針對前述問題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精進報告。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賴瑞隆 蘇治芬 何欣純
(十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遠洋漁業永續發展─落實責任漁業消除非法漁撈計畫」自110年起辦理,為109年屆期「強化國際合作打擊非法漁業計畫」之延續計畫。本計畫110年度編列預算5億4,905萬9千元,惟該計畫6月底尚有部分項目未達預期目標,主要因配合疫情3級警戒防疫措施,暫停派員赴漁船及仲介處所執行任務,且漁民辦理船舶自動識別系統船載臺(AIS)系統補助安裝意願降低,廠商亦無法前往漁船裝機,為利後續計畫執行,允宜兼顧防疫措施情形下,積極辦理訪查及評鑑作業,並持續宣導申請安裝AIS。又漁業三法配合國際規範修法後,雖我國業從歐盟IUU漁業不合作第3國警告名單移除,然110年度又被列入美國國際漁業管理改善報告之非法漁業及混獲名單,對於非法漁撈作業之監督管理機制恐容有改善空間。爰此,為避免我國漁業發展後續遭到限制,允宜適時檢討現有政策及控管制度執行有效性,並積極與美國就相關議題進行諮商,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針對前述問題於6個月內提出書面精進報告。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賴瑞隆 蘇治芬 何欣純
(十四)漁業署辦理水產品生產追溯,主要目的為強化水產品生產者之產品自主管理責任、揭露生產者資訊,並促進在地生產在地消費。其中辦理溯源農產品驗證輔導及安全管理與行銷計畫,執行期間2010至2023年,計畫總經費2億4,336萬元,111年度續編2,432萬5千元。台灣遠洋捕撈漁獲有九成直接外銷,國內餐桌上海鮮自給率不到六成,其中以養殖漁業為最大宗,2018年台灣養殖漁業產值更首度超越遠洋漁業,達到375億元,77%產量均為內銷。但目前水產產銷履歷驗證戶數不到5%,漁業署預計4年內產銷履歷驗證戶數要增加到現在的2倍、覆蓋率要達10%,且將增加49項可申辦品項,並補助驗證費用鼓勵業者申請TGAP(Taiwan 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台灣良好農業規範),加強食魚教育、魚塭水質監測儀器增設,直接傳輸資料上網等措施。現今疫情下,隨之而來的生鮮電商發展帶動冷凍水產品需求,政府亦在水產加工製品及冷鏈物流設備等硬體需求提出政策目標,漁業署辦理水產溯源、擴大產銷履歷驗證戶數腳步更須加快,故請漁業署提出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鄭運鵬 邱議瑩
(十五)為達漁業多元化經研建設以及綠色能源、漁電共生等漁業署施政計畫,「養殖三安」、「環境調和」與「綠色能源」成了營造優質養殖漁業的關鍵指標。其中以漁電共生為例,漁電共生的光電案場位於七股與北門魚塭,冬季有明星物種黑面琵鷺來此過冬,保育團體擔心光電板阻礙黑面琵鷺等鳥類覓食。可見5年來,漁業與環保生態面臨生態浩劫危機。有鑑於此光電業者應通通盤考量保育團體之意見後,承諾生態監測並滾動檢討。然名為漁電「共生」,魚塭又是漁民養殖的場域,與自然環境的生態敏感區不同,理應以漁為本、共生共榮,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
提案人:孔文吉 楊瓊瓔 呂玉玲
(十六)漁業相關基礎建設永續經營是一門牽涉糧食安全、環境生態保護、重要性不言而喻。近年來,政府對農業的重視,明顯高於漁業(包括水產養殖),投入農業的經費也遠遠超過漁業,台灣養殖漁業受到病害、政策、市場等不利因素影響。國內養殖漁業用水不足的問題始終存在,導致乾旱亦對部分地區養殖產業造成很大的困擾,在中南部仍然可見養殖戶抽取地下水應急的場景,養殖用水須配合產業未來發展需要做妥適調整,影響稻田養魚、魚菜共生、農漁牧綜合經營等,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
提案人:孔文吉 楊瓊瓔 呂玉玲
(十七)為提升前鎮漁港競爭力,及保障外籍船員生活照護,漁業署自110年起辦理「前鎮漁港建設專案中長程計畫」,111年度於「漁業發展─前鎮漁港建設專案計畫」項下編列26億8,500萬元,含業務費2,435萬元、設備及投資12億3,025萬元與獎補助費14億3,040萬元,主要辦理多功能水產品運銷中心等相關主體工程。經查漁業署自110年起執行前鎮漁港建設專案中長程計畫,惟因截至110年8月底部分工作項目執行進度仍待改進,允宜加速辦理各項前期規劃作業,以利後續計畫進行,另漁業署於其他計畫亦編列相關預算維護第1類漁港公共設施等改善事項,為使資源發揮其效益,允宜審酌規劃各項經費之分配,故請漁業署提供前鎮漁港整體建設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謝衣鳯 楊瓊瓔 孔文吉
(十八)111年度漁業署及所屬單位預算案於「漁業發展」業務計畫項下之「前鎮漁港建設專案計畫」分支計畫編列設備及投資費12億3,025萬元,其中2億3,000萬元用於辦理前鎮漁港深水碼頭整建工程。經查漁業署自110年起執行前鎮漁港建設專案中長程計畫,惟因截至110年8月底部分工作項目執行進度仍待改進,漁業署應加速辦理各項前期規劃作業,以利後續計畫進行。辦理前鎮漁港深水碼頭整建工程,原編列2億3,000萬元,請漁業署提本案工程執行進度改善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呂玉玲 陳超明 謝衣鳯 楊瓊瓔 孔文吉
(十九)台灣四面環海,擁有得天獨厚的漁業資源,平均年漁產量約100至120萬公噸,含養殖產量約25至30萬公噸,半數多作為國內消費使用,漁業署配合中長程「建構農產品冷鏈物流及品質確保示範體系」計畫,2021至2024年4年共編列18億元,111年度續編4億8,770萬元,辦理水產加工冷鏈物流中心、製冰廠、冷凍庫、魚貨加工場及魚市場等冷鏈設備興建與改善。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明確指出,冷鏈設備的建置或升級計畫後,我國在漁業的冷鏈能力,可增加10萬公噸製冰量,確保15萬公噸魚體於池邊或漁船上的保鮮能量,並且可增加2.3萬公噸冷凍倉儲能力;在加工上能夠增加處理1.2萬公噸水產加工產能。完善的冷鏈建置,能解決產業斷鏈及提高漁產品產出旺季加工量能,延長漁產品保存期限10至20%,減少漁產品損耗3至5%。尤其疫情下,傳統漁業的銷售環境也隨之改變,隨之而來的生鮮電商發展帶動冷凍水產品、水產加工製品及冷鏈物流設備需求與日俱增,又根據漁業署計畫,目前養殖生產區有51處,未來將提高至60處,故建構漁產品冷鏈物流體系,將台灣虱目魚、台灣鯛、青目鱸、文蛤等主要養殖品項,透過冷鏈及初級加工,維持漁民一定的收入。但相關計畫執行內容未臻明確,尤以後疫情時代,是否因應消費者購買模式轉變預測規劃,故請漁業署提具具體計畫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鄭運鵬 邱議瑩
(二十)關於全球環境保護議題,海洋生態保護首當其衝。養殖漁業之漁具有保麗龍、尼龍蚵繩、綑綁蚵棚鐵絲等。我國西部海岸常見的漁業廢棄物主要來自於養殖漁業,其中又以牡蠣養殖使用的保麗龍浮具最多。環團公布台灣沿海垃圾高達七成是廢棄漁具,如彰化、雲林、嘉義、台南、澎湖等地,更有逾六成海洋垃圾為養殖類漁具,西南部的養殖蚵棚甚至隨洋流漂到東北角。白色的保麗龍浮具經沖刷磨損產生塑膠微粒,污染海洋,呼籲政府正視牡蠣養殖產生的龐大廢棄物問題,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
提案人:孔文吉 楊瓊瓔 呂玉玲
第21項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23億9,234萬2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23項:
(一)111年度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歲出預算案第3目「動植物防檢疫管理」編列14億3,990萬2千元,凍結該預算500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楊瓊瓔 謝衣鳯 呂玉玲 孔文吉 陳超明 邱志偉 何欣純 陳亭妃 蔡易餘 邱議瑩 賴瑞隆
連署人:蘇治芬 鄭運鵬
(二)為撲滅口蹄疫疫情,政府陸續辦理各項防疫工作,另檢視97至109年度我國口蹄疫及豬瘟疫情概況,其中豬瘟無染疫情形,每年度均需注射疫苗,口蹄疫於98年曾嘗試全面停止施打疫苗,然後續出現口蹄疫案例,故再度預防注射疫苗,直至103年後始無疫情發生,臺灣本島、澎湖及馬祖並於108年正式拔針,目前僅剩金門縣持續施打疫苗。鑑於目前國際口蹄疫疫情仍未遏止,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110年9月22日公告之動物傳染病非疫區及疫區之國家(地區),亞洲僅有日本及新加坡,顯示口蹄疫仍於多國持續發生,允應積極防範疫情再起,且國際另有許多豬隻疫病發生(如豬流行性下痢等),部分亦可能有人畜共通豬病,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應持續監測及建立預警機制;又按豬瘟撲滅及防範重要豬病防檢疫計畫核定本指出,雖我國已多年未傳出豬瘟確診案例,惟停止施打豬瘟疫苗前尚需確認環境中是否殘存病原,相關野豬族群調查及監測亦需符合OIE規範,為提升養豬產業國際競爭力及拓展國外市場,爰建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謹慎規劃並與產業溝通協調,並提出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蘇治芬 賴瑞隆
連署人:蔡易餘
(三)經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自110年起辦理防範非洲豬瘟邊境管制及國內防疫整備計畫,110年度預算數4億8,890萬2千元,截至110年8月底已執行2億3,434萬1千元,辦理畜牧場訪視4,682場次、銷燬緝獲多項走私畜禽及其產品(共計銷燬查緝單位查獲之走私動物及動物產品數量包含豬肉637.44公斤、香腸4.9公斤、豬腳51,800公斤、雞腳5,600公斤、鹿茸0.21公斤、鹿鞭0.34公斤、黃金鼠4隻、禽鳥受精蛋15顆、貓154隻)、檢驗非洲豬瘟檢體件數達3,409件等事項,然因受國內COVID-19疫情影響,各縣市政府動物防疫機關執行計畫工作人力受調整,致使相關工作執行較預計落後,爰建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配合疫情管制措施,於兼顧防疫安全下積極辦理各項整備及防檢疫措施,並提出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蘇治芬 賴瑞隆
連署人:蔡易餘
(四)檢視財政部關務署關港貿單一窗口網站106至109年度海關業務統計資料,我國進口報單數量逐年上升,109年度達6,817萬6,526份,至飛機架次及旅客人數於109年度入境大幅度縮減(分別較108年度降低66.74%及86.14%),依據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邊境管制暨宣導組110年第2次會議紀錄指出,受到COVID-19疫情影響,旅客航班減少,及因應端午節將近,民眾網購商品情形增加,快遞及郵包輸入量亦將隨之增加,動物產品可能透過違法管道輸入,應加強邊境管理及查緝單位執法力道。例如110年8月19日雲林縣警察局斗六分局通報查獲豬肉產品,經相關單位共同查緝後發現動物產品共計71.786公斤(其豬肉製品計60.275公斤、雞肉製品計5.81公斤、牛肉製品計5.701公斤);植物產品(小洋蔥)計15.74公斤,並於8月22日檢驗後確認該肉品為非洲豬瘟核酸陽性,凸顯非洲豬瘟防檢疫工作需跨部會、縣市政府及養豬戶合作,為嚴防非洲豬瘟進入畜牧場,爰建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應持續積極協調溝通,適時檢討現有政策之合理性,避免再有有心人士引進有疫產品,並提出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蘇治芬 賴瑞隆
連署人:蔡易餘
(五)有鑑於目前國際口蹄疫疫情仍未遏止,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110年9月22日公告之動物傳染病非疫區及疫區之國家(地區),亞洲僅有日本及新加坡,顯示口蹄疫仍於多國持續發生。又按豬瘟撲滅及防範重要豬病防檢疫計畫核定本指出,雖然我國已多年未傳出豬瘟確診案例,惟停止施打豬瘟疫苗前尚需確認環境中是否殘存病原,相關野豬族群調查及監測亦需符合OIE規範。為提升養豬產業國際競爭力及拓展國外市場,允宜謹慎規劃並與產業溝通協調。爰此,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持續監測並加強各項防疫措施,以確保養豬產業不再受到口蹄疫或其他豬隻疫病之入侵。
提案人:楊瓊瓔 孔文吉 陳超明
(六)有鑑於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自國際非洲豬瘟疫情爆發後,持續推廣防檢疫訊息。根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提供之資料,108至110年8月底共投入1億8,707萬5千元,於電視、廣播、平面、戶外等媒體平台加強非洲豬瘟防疫宣導及政策整合行銷。然108至110年8月底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1條至第43條規定之違規案件數並未減少,且截至110年8月底尚未完納罰款共87件1,673萬元,顯示相關宣導政策成效性仍有不足。爰此,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積極檢討研謀改進,以提升國人防疫觀念。
提案人:楊瓊瓔 孔文吉 陳超明
(七)自107年8月間中國向OIE通報發生非洲豬瘟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陸續辦理各項防疫管制措施,並修訂「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相關規範,以防堵非洲豬瘟侵入,111年度於「動植物防檢疫管理─防範非洲豬瘟邊境管制及國內防疫整備計畫」項下編列4億4,167萬8千元,包含人事費1,549萬6千元、業務費3億2,711萬元、設備及投資50萬元與獎補助9,857萬2千元辦理邊境管制及補助地方政府防疫量能整備等工作。是以,非洲豬瘟以接觸傳染為主,可經由廚餘、動物分泌物或排泄物、車輛及人員夾帶等途徑傳播,所有品種和年齡的豬均可能感染,且目前尚無疫苗及藥物可供施打及治療,僅有將其防堵於境外始能確保養豬產業周全,惟近年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相關規定情形頻傳,且110年亦發生走私肉品檢出非洲豬瘟陽性案件,顯示民眾防檢疫觀念仍不足,實應積極檢討宣導政策成效性,並研謀改善。受國內COVID-19疫情影響,部分防範非洲豬瘟邊境管制及國內防疫整備計畫工作項目進度未如預期,應配合疫情管制措施積極辦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自110年起辦理防範非洲豬瘟邊境管制及國內防疫整備計畫,110年度預算數4億8,890萬2千元,截至110年8月底已執行2億3,434萬1千元,辦理畜牧場訪視4,682場次、銷燬緝獲多項走私畜禽及其產品(共計銷燬查緝單位查獲之走私動物及動物產品數量包含豬肉637.44公斤、香腸4.9公斤、豬腳51,800公斤、雞腳5,600公斤、鹿茸0.21公斤、鹿鞭0.34公斤、黃金鼠4隻、禽鳥受精蛋15顆、貓154隻)、檢驗非洲豬瘟檢體件數達3,409件等事項,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說明,因受國內COVID-19疫情影響,各縣市政府動物防疫機關執行計畫工作人力受調整,致使相關工作執行較預計落後,應配合疫情管制措施,於兼顧防疫安全下積極辦理各項整備及防檢疫措施。爰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於1個月內,將書面報告送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蘇治芬 蔡易餘
(八)為防堵非洲豬瘟侵入,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於「動植物防檢疫管理─防範非洲豬瘟邊境管制及國內防疫整備計畫」項下編列4億4,167萬8千元,包含「人事費」1,549萬6千元、「業務費」3億2,711萬元、「設備及投資」50萬元與「獎補助」9,857萬2千元,辦理邊境管制及補助地方政府防疫量能整備等工作。國際間非洲豬瘟疫情仍持續擴散,動物產品透過違法管道輸入,可能造成我國防疫破口,110年8月查獲越南走私豬肉驗出非洲豬瘟病毒,各縣市累計送驗421件肉品,有30件驗出非洲豬瘟陽性,查非洲豬瘟防檢疫工作需跨部會及縣市政府合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允宜提升邊境管理及檢測量能,充實檢疫犬組偵測快遞貨物,並加強法規資訊之宣傳,以防堵非洲豬瘟入侵我國。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鄭運鵬 蘇治芬
(九)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預算案於「派員出國計畫」編列共計214萬6千元,係屬辦理考察國外植物疫災防控體系及運作、參加世界動物衛生組織年會、參加國際貨物生物安全合作協定年會等。然新冠肺炎疫情肆虐全球,且變種病毒已在國際蔓延,至今尚未獲得控制。爰此,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視新冠肺炎疫情調整派員。
提案人:楊瓊瓔 陳超明 孔文吉
(十)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單位預算案,歲出預算工作計畫名稱「動植物防檢疫技術研發」計畫項下編列2億3,350萬1千元。為有效即時蒐集監控國外動物疾病疫情資訊,辦理疫區公告,調整檢疫措施,並依輸入檢疫條件嚴格執行,以防止國外動物疫病入侵。關於國內疫情,境內曾有H5N2及H5N5亞型高病原性禽流感疫情,為防範國際H5N8亞型高病原性禽流感疫情入侵,透過強化預警機制、提升防疫因應機制等,降低疫情發生風險。落實防疫,才可能防堵疫情傳入。面對年年候鳥遷徙,禽流感防疫措施應年年加強。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孔文吉 楊瓊瓔 呂玉玲
(十一)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預算案「動植物防檢疫技術研發─防疫檢疫科技研發」原編列1億8,635萬5千元,有鑑於近年我國也因農藥或蟲害未能符合輸出國家標準,導致鮮果無法順利外銷。另外,我國已於今2021年9月22日正式申請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CPTPP是一個「高品質、高標準」的區域貿易協定典範,農委會也提出相對因應策略,除爭取我敏感農產品排除降稅,或採取較長之降稅期程等優惠,並寬列「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以降低CPTPP對我農業的負面衝擊。惟CPTPP並非僅要求調降關稅與開放市場,還要求衛生檢疫、食品安全等的透明化及標準化之建立。故不僅為我國農產鮮果能符合輸出國家標準,也為往後能順利加入CPTPP,我國農產品都需建構符合外銷目標市場檢疫規定,協助我國農產品順利輸出,該分支計畫需發揮實質功能,才能幫助農產品輸出他國,為監督該預算有效運用,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針對協助鮮果檢疫處理技術開發、輸出檢疫強化作業技術提升等,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邱議瑩 陳亭妃
(十二)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於「動植物防檢疫管理」工作計畫編列「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經費」5,562萬4千元。經查,監察院110財調0003號調查報告(110年4月9日公告)指出:109年9月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委託廠商於科學人雜誌臉書張貼臺灣豬肉禁用萊克多巴胺之政策宣導文宣,基於行政中立、維護新聞自由及人民權益,各機關編列預算於平面媒體、廣播媒體、網路媒體(含社群媒體)及電視媒體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應按預算法規定明確標示其為廣告且揭示辦理機關名稱並依本院決議由各該主管機關按季彙整送立法院。另針對火紅蟻防治宜妥善運用經費,並提出精進防治方法。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呂玉玲 陳超明 謝衣鳯 楊瓊瓔 孔文吉
(十三)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預算案增列「動植物防檢疫管理」之「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傳經費」5,562萬4千元預算,為辦理「動物防疫業務」、「動物檢疫業務」、「植物防疫業務」、「植物檢疫業務」、「企劃業務」、「屠宰衛生檢查業務」及「防範豬瘟邊境管至及國內防疫整備計畫」的相關媒體宣導製作、託播與刊登等經費。「防範豬瘟管制計畫」的媒體宣導經費為5,394萬4千元,占「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傳」總經費97%,為強化「動植物防檢疫政策宣導經費」,自108年起,防檢局透過電視、廣播、平面等媒體宣導非洲豬瘟防檢疫訊息及政策行銷,然而根據108至110年8月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仍偶有違規案件數,防檢局應持續加強宣導。「防範豬瘟管制計畫」的媒體宣導經費與「動植物防疫、檢疫業務」經費有重疊預算之疑。以「植物檢疫業務」為例,編列10萬7千元預算,其預算說明:建立檢疫制度,宣導大眾認知,強化檢疫措施,執行進出口檢疫。在宣導部分,「植物檢疫業務」與「防範豬瘟管制計畫」有相同宣導方向,因而需審慎評估該業務的預算編列。此外,「動植物防檢疫管理」各業務的相關媒體宣導經費未列明其預算說明、媒體宣導重點及預期結果,應提出相關改進資料。爰此,為落實國會對政策監督之目的,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邱議瑩 陳亭妃
(十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自111年起辦理「豬瘟撲滅及防範重要豬病防檢疫計畫」,並於「動植物防檢疫管理─動物防疫業務」計畫項下編列獎補助費1億1,861萬8千元,補助各地方政府及其他中央機關辦理重大豬隻疫病監測、防疫物資整備及相關防疫工作等,我國臺灣本島、澎湖及馬祖於109年6月間被OIE認定為不施打疫苗口蹄疫非疫區,然因國際間口蹄疫疫情仍持續發生,且為求拓展國外市場,亦需謹慎評估豬瘟疫苗拔針可行性,防檢局自111年度編列預算辦理豬瘟撲滅及防範重要豬病防檢疫計畫,為確保養豬產業不再受到口蹄疫或其他豬隻疫病之入侵,允宜持續監測並加強各項防疫措施,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謝衣鳯 楊瓊瓔 孔文吉
(十五)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於「動植物防檢疫管理」業務計畫項下之「動物防疫業務」分支計畫編列1億6,280萬元,其中編列「獎補助費」1億1,861萬8千元辦理補助各地方政府動物疾病診斷、寵物疾病防疫業務及推動全民寵物衛生保健觀念等業務。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身為動物檢疫主管機關,應杜絕動物走私等非法情事,而民眾對於寵物檢疫觀念落後,防檢局亦應圖謀改善之道。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呂玉玲 陳超明 謝衣鳯 孔文吉 楊瓊瓔
(十六)111年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新增「豬瘟撲滅及防範重要豬病防檢疫計畫(111至114年)」,並於「動植物防檢疫管理─動物防疫業務」計畫項下編列獎補助費8,886萬元辦理補助各地方政府及其他中央機關辦理重大豬隻疫病監測、防疫物資整備及相關防疫工作等。考量我國自86年口蹄疫疫情爆發至109年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宣布臺灣成為口蹄疫「不使用疫苗非疫區」乃歷經全國產官學界二十餘載努力,誠然不易,而目前國際口蹄疫疫情仍未止歇,理當積極防範疫情再起;又國際另有許多豬隻疫病發生,部分甚可能存有人畜共通豬病,有待持續監測及建立預警機制;且我國雖已多年未傳出豬瘟確診案例,然停止施打豬瘟疫苗前尚須確認環境中是否殘存病原,相關野豬族群調查及監測亦需符合OIE規範。為維持我國口蹄疫非疫區、推動清除豬瘟政策及其他重要疫病防控,以維護豬隻生產量值占我國畜產品四成以上之養豬產業生產環境安全。爰針對「動植物防檢疫管理」項下「動物防疫業務」中「豬瘟撲滅及防範重要豬病防檢疫計畫(111至114年)」預算編列8,886萬元,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積極辦理,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志偉 何欣純
連署人:賴瑞隆 蘇治芬
(十七)為維持我國之口蹄疫非疫區、推動清除豬瘟政策及其他重要疫病防控,維護養豬產業生產環境安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自111年起辦理「豬瘟撲滅及防範重要豬病防檢疫計畫」,並於「動植物防檢疫管理─動物防疫業務」計畫項下編列獎補助費8,886萬元,補助各地方政府及其他中央機關辦理重大豬隻疫病監測、防疫物資整備及相關防疫工作等。是以,我國臺灣本島、澎湖及馬祖於109年6月間被OIE認定為不施打疫苗口蹄疫非疫區,然因國際間口蹄疫疫情仍持續發生,且為求拓展國外市場,亦需謹慎評估豬瘟疫苗拔針可行性,防檢局自111年度編列預算辦理豬瘟撲滅及防範重要豬病防檢疫計畫,為確保養豬產業不再受到口蹄疫或其他豬隻疫病之入侵,應持續監測並加強各項防疫措施。防檢局106至110年度共投入4億餘元經費執行撲滅口蹄疫相關計畫,我國臺灣本島、澎湖及馬祖於109年6月間始列為不施打疫苗口蹄疫非疫區:我國毛豬產量、產值及肉類貿易曾於85年度達1,431萬頭,產值886億元,為稻米產值2.3倍,居國內農業單項產值首位,且供應外銷之毛豬屠宰頭數686萬,豬肉外銷量27萬公噸,創造外匯達562億元,然因86年口蹄疫爆發,造成我國豬肉產業巨大損失,且喪失豬肉外銷市場。為撲滅口蹄疫疫情,政府陸續辦理各項防疫工作,查防檢局106至110年度編列與撲滅口蹄疫相關之計畫,主要為「養豬產業振興發展計畫─撲滅口蹄疫」及「口蹄疫撲滅計畫」(其中口蹄疫撲滅計畫110年度屆期,仍在執行中),預算經費共4億2,082萬3千元(截至110年8月底執行數合計為3億5,530萬元),至109年6月間世界動物衛生組織(簡稱OIE)始認定我國臺灣本島、澎湖及馬祖為不施打疫苗口蹄疫非疫區。雖我國近年已無口蹄疫及豬瘟疫情發生,惟國際豬隻相關疫病仍頻,允宜持續監控,以利產業發展:另檢視97至109年度我國口蹄疫及豬瘟疫情概況,其中豬瘟無染疫情形,每年度均需注射疫苗,口蹄疫於98年曾嘗試全面停止施打疫苗,然後續出現口蹄疫案例,故再度預防注射疫苗,直至103年後始無疫情發生,臺灣本島、澎湖及馬祖並於107年7月正式拔針,目前僅剩金門縣持續施打疫苗。鑑於目前國際口蹄疫疫情仍未遏止,依據防檢局110年9月22日公告之動物傳染病非疫區及疫區之國家(地區),亞洲僅有日本及新加坡,顯示口蹄疫仍於多國持續發生,允應積極防範疫情再起,且國際另有許多豬隻疫病發生(如豬流行性下痢等),部分亦可能有人畜共通豬病,允宜持續監測及建立預警機制;又按「豬瘟撲滅及防範重要豬病防檢疫計畫」核定本指出,雖我國已多年未傳出豬瘟確診案例,惟停止施打豬瘟疫苗前尚需確認環境中是否殘存病原,相關野豬族群調查及監測亦需符合OIE規範,為提升養豬產業國際競爭力及拓展國外市場,應謹慎規劃並與產業溝通協調。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積極辦理,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亭妃 何欣純 蔡易餘
(十八)為防治荔枝椿象危害,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依據荔枝龍眼作物生長期及荔枝椿象生長階段,分別採取清園整枝、生物、物理及化學防治等適當方法進行整合性管理(IPM),以減少荔枝椿象危害,及降低農民對農藥之依賴。其中物理防治方法,防檢局補助地方政府收購荔枝椿象卵片,明年起收購卵片補助停辦,防檢局應通盤檢討荔枝椿象整合性管理(IPM)政策,加強生物、化學防治等其他措施,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鄭運鵬 蘇治芬
(十九)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預算案,於「動植物防檢疫管理」業務計畫項下之「植物防疫業務」分支計畫編列2億2,061萬2千元,辦理病蟲害防治、監控、管理等植物疫情防治。經查,我國近年受紅火蟻、秋行軍蟲及荔枝椿象等多種植物病蟲害侵擾,其中秋行軍蟲已宣布進入第三階段農民自主管理,荔枝椿象收購卵片計畫亦擬定中止,防檢局應針對近年多種植物病蟲害提出精進方法,以應對植物病蟲害威脅,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針對近年重要病蟲害提出精進防治方法,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呂玉玲 陳超明 謝衣鳯 孔文吉 楊瓊瓔
(二十)自107年8月間中國向OIE通報發生非洲豬瘟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陸續辦理各項防疫管制措施,並修訂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相關規範,以防堵非洲豬瘟侵入,111年度於「動植物防檢疫管理─防範非洲豬瘟邊境管制及國內防疫整備計畫」項下編列4億4,167萬8千元,包含「人事費」1,549萬6千元、「業務費」3億2,711萬元、「設備及投資」50萬元與「獎補助」9,857萬2千元辦理邊境管制及補助地方政府防疫量能整備等工作,經查:非洲豬瘟以接觸傳染為主,可經由廚餘、動物分泌物或排泄物、車輛及人員夾帶等途徑傳播,所有品種和年齡的豬均可能感染,且目前尚無疫苗及藥物可供施打及治療,僅有將其防堵於境外始能確保養豬產業周全,惟近年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相關規定情形偶有發生,且110年亦發生走私肉品檢出非洲豬瘟陽性案件,允宜積極加強政策宣導,並研謀改善,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供書面報告。
提案人:謝衣鳯 楊瓊瓔 孔文吉
(二十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動植物防檢疫管理」之分支計畫08「防範非洲豬瘟邊境管制及國內防疫整備計畫(110至113年)」,計畫總經費23億8,731萬6千元,計畫期程4年,111年度續編第2年經費4億4,167萬8千元。「防範非洲豬瘟邊境管制及國內防疫整備計畫」係為辦理強化防範非洲豬瘟之病毒危害,其主要實施概況為強化邊境管制措施、強化社會參與及防疫政策構通、建立早期預警檢測量能、強化國內防疫量能整備工作等。有鑑於非洲豬瘟疫情加劇,加速影響國內畜牧業發展,而日前於2021年8月所查獲走私含有非洲豬瘟病毒的肉製品已大量流入國內市場,甚至是電商平台之販售。對於應對非洲豬瘟防疫,仍需超前部署相關的防治措施。關於網路與電商平台上的防範,110年度上半年(2至6月)僅增派人力網搜涉及應施檢疫物之違規販賣,而執行上仍有部分缺失。對於該計畫之實施內容,應加強幾點項目之實施:擬定相關網路販售之防堵措施,以此因應防疫漏洞;擬定行銷資源的宣導策略,多宣導跨境購物之風險,亦可與社群媒體、跨境電商平臺合作宣導,以此提高民眾危機意識。綜上,網路購物與電商平台已然成為現今趨勢,其販售之商品早已存在消費安全漏洞,再者,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民眾消費型態改變,對於國際購物和電商平台的需求提高。然而,嚴防含有非洲豬瘟病毒之肉製品隱藏於國際包裹和電商平台,應加強管制並提出因應辦法。爰此,為落實國會對政策監督之目的及確保國人食安問題,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針對國際包裹、網路與電商平台提出防疫檢疫精進作為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邱議瑩 陳亭妃
(二十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自110年起辦理防範非洲豬瘟邊境管制及國內防疫整備計畫,110年度預算數4億8,890萬2千元,截至110年8月底已執行2億3,434萬1千元。惟受到國內新冠疫情影響,各縣市政府動物防疫機關執行計畫工作人力受調整,致使相關工作執行較預計落後。另檢視關務署關港貿單一窗口網站106至109年度海關業務統計資料,我國進口報單數量逐年上升,109年度達6,817萬6,526份,至飛機架次及旅客人數於109年度入境大幅度縮減,並依據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邊境管制暨宣導組110年第2次會議紀錄指出,受到新冠疫情影響,旅客航班減少,及因應端午節將近,民眾網購商品情形增加,快遞及郵包輸入量亦將隨之增加,動物產品可能透過違法管道輸入,凸顯非洲豬瘟防檢疫工作需跨部會、縣市政府及養豬戶合作。又查108至110年8月底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1條至第43條規定之案件數及罰款金額,仍偶有違規案件,應持續加強宣導。爰針對「動植物防檢疫管理」項下「防範非洲豬瘟邊境管制及國內防疫整備計畫」預算編列4億4,167萬8千元,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檢討及因應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志偉 何欣純
連署人:賴瑞隆 蘇治芬
(二十三)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預算案,「動植物防檢疫管理─防範非洲豬瘟邊境管制及國內防疫整備計畫」,原列4億4,167萬8千元。本計畫係為辦理防範非洲豬瘟邊境管制及國防檢疫之4年專案計畫,截至目前為止,整體防範已具相當成效,但根據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第21次會議指出,國際間非洲豬瘟疫情仍持續擴散,110年迄今新增馬來西亞、不丹、多明尼加及海地等國家,顯示非洲豬瘟疫情嚴峻,入侵我國風險仍高,不可輕忽。為監督我國各項邊境管制措施及國內各項防疫整備工作,有效阻絕非洲豬瘟於境外,以確保我國非疫區狀態,保護國內養豬產業發展,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就人力、經費配置調整,以及如何更為有效防備非洲豬瘟等作為,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邱議瑩 陳亭妃
第22項 農業金融局1億4,774萬5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8項:
(一)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金融局第1目「農業金融研發」編列391萬1千元,該分支計畫內容主要用以研究、分析現有政策性保單,是否符合農民需求。另外並於農業發展基金中,編列補助農民農漁產品保險費經費,惟查目前農業保險投保率仍不佳,顯見現行保單內容恐因設計無符合農民實際需求,導致農民投保意願低落。為監督預算有效運用,發揮該計畫實質功能,爰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金融局就如何協助設計符合農民需求保單、擴大農業保險普及等,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邱議瑩 陳亭妃
(二)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金融局預算編列「農業金融業務」3,469萬5千元,其中01「農業保險及資訊」編列768萬2千元,主要辦理農業保險政策與制度之研議、督導、推動、輔導、考核,及農業保險法規之研修、解釋;農業金融統計之規劃、研擬及督導;農業金融資訊工作。近年來,全球氣候變遷加劇,致使我國天然災害發生頻率高,農業生產風險及農業災損日益增加。據統計民國95至109年間之數據,農業損失平均每年高達112億元,其中政府現金救助平均每年約28億元,占總體損失的25%,而其餘75%由農民自行負擔災害損失。以目前災害救助而言,仰賴政府救助仍不足以分擔農民所承受的災害風險,因此農業保險的推動有利於填補農民損害。「農業保險及資訊」問題如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自104年開始試辦農民保險,104年農業保險覆蓋率9.09%,至110年7月增至23.31%。其中農作物之保險覆蓋率110年為9.76%,比起108與109年度減少。再者,農業設施的部分,其110年農業保險覆蓋率為9.4%,為自107年度以來最低值,並且低於109年度之37.64%,減幅達75.03%。另漁產之保險覆蓋率110年僅1.04%,仍低於107與108年度之比例。從數據中可見,農作物、農業設施和漁產的保險覆蓋率仍未明顯大幅增加,反而比起108年度減少。農業保險覆蓋率、投保件數與投保面積之進度稍顯緩慢,並且未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所設定目標。以香蕉保單試辦區為例,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統計,109年全國香蕉栽種面積約1萬6,341公頃,而截至110年10月統計僅有419公頃的投保面積,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目標8,000公頃的投保面積相差甚遠,僅達投保面積目標之5.24%。農民投保意願低是推動農民保險一大阻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需傾聽各地產區的民意,並加以調整與檢討保單內容。從農業保險理賠率而言,臺灣農業保險理賠率64%,與100%的理賠率仍有很大的落差,因而需每年檢討理賠率情形,以此保障農民的權利,確保農民的福利,以及兼顧農民的經營保障。綜上,為提高保障及投保意願,亟需擴增農業保險範圍與覆蓋率,應研擬農業保險的相關策略,並且應審慎評估問題癥結,加強檢討保單的相關內容,以謀農民和漁民的權利;其次,對於農業金融機構(例如農漁會信用部)之金融檢查應確實落實執行,以利提前預防防範。故為撙節政府支出,爰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邱議瑩 陳亭妃
(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自104年起試辦農作物天然災害保險,根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提供的資料,農業保險覆蓋率從104年的0.93%開始,到108年,就在9%上下徘徊,到110年4月以後,為了防堵病死豬外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推動豬隻死亡保險100%納保,小養豬場保額全補助,所以110年9月底農業保險覆蓋率才大幅提升至24.78%,顯見若無強制納入豬隻死亡保險,其他農作物之保險覆蓋率不足,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金融局於1個月內提出改善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謝衣鳯 孔文吉 楊瓊瓔
(四)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金融局第3目「農業金融業務」編列3,469萬5千元。農業金融業務分支計畫項下共有農業保險及資訊、農業金融機構管理、農業金融教育及融資,其中農業保險及資訊,主要業務為推動農業保險、持續擴大農業保險品項,加強辦理宣導與推廣教育訓練。至目前為止,整體農業保險投保率約23.3%,但實際上,是因將豬隻死亡強制納保,才提升整體投保率,其他品項平均投保率僅約1-2%。為鼓勵農民投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提供1/3至1/2保費補助,且另訂有「農業保險法」,提供保費補助之法源基礎,以降低農民財務負擔。有鑑於農業保險投保成效確實不佳,為監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金融局,有效提升農業保險投保率,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金融局就如何提升農民投保意願,如保單設計、保險理賠率、保費負擔、核保程序等,開發符合農民實際需求保單,以提升農民損害防阻能力,有效填補農民所受損失,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邱議瑩 陳亭妃
(五)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金融局預算支出第3目「農業金融業務」中01「農業保險資訊」編列768萬2千元。惟查農業保險自104年試辦開始,其整體覆蓋率偏低,109年「農業保險法」正式通過後,雖有效提升農民納保意願,然至目前也僅止有約24%的覆蓋率,若在細看各產業保險覆蓋率,均高低不等,顯見在宣導上仍需強化,爰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金融局檢整農業保險提高覆蓋率相關作法,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呂玉玲 謝衣鳯 孔文吉 楊瓊瓔 陳超明
(六)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金融局預算支出第3目「農業金融業務」中02「農業金融機構管理」編列507萬8千元。惟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10年9月公告修正「農會法施行細則」第40條,未來各級農會輔導與推廣事業費的分配及管理運用,須提報計畫,交由農業金庫籌組的21人審議小組核定金額。後續執行規劃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金融局檢整未來相關作法,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呂玉玲 謝衣鳯 孔文吉 楊瓊瓔 陳超明
(七)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金融局預算支出第3目「農業金融業務」中03「農業金融教育及融資」編列209萬元。惟據審計部調查,部分農漁會信用部資本適足性不足情形長年未改善,又辦理各項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缺失頻仍,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金融局加強相關監理措施,以促進農業金融之穩定。爰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金融局檢整未來相關作法,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呂玉玲 謝衣鳯 孔文吉 楊瓊瓔 陳超明
(八)農會信用部經營體質健全,建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金融局盤點法規,進行鬆綁,擴大農會信用部的業務範圍及項目,服務更多農民。
提案人:楊瓊瓔 呂玉玲 孔文吉
第23項 農糧署及所屬原列41億1,718萬6千元,減列第3目「農糧管理」829萬6千元(含「01企劃管理」200萬元、「03農業資材管理」200萬元、「04運銷加工管理」429萬6千元)(以上科目均自行調整),共計減列829萬6千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41億0,889萬元。
本項通過決議25項:
(一)經查,我國國內農產品銷售通路大致分為外銷、批發零售、直銷及加工等,不論透由何種通路,均需確保產品各階段維持新鮮、安全及品質,鑑於農產品於一般產季保存約數天至數週之間,為延長保鮮期效果,並協助調節農產品進入批發市場之總量與延長批發時間,減少農產品價量失調情形發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依據第6次全國農業會議結論:「建構全國農產品冷鏈物流體系,設置智慧型冷鏈物流中心,優化採前及採後處理、分級包裝、貯運系統。整合業者建立跨國冷鏈物流體系,提升農產品到貨品質與市場競爭力。」自106年起辦理「大型(外銷)農產品物流中心計畫」,該計畫期程106至111年度(原為106至109年度),包含建置國際保鮮物流中心、輔導建置農產品冷鏈設施,及輔導辦理農產品批發市場遷建及冷鏈交易系統等3大分項,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負責辦理後2項,截至110年8月底共編列4億1,153萬8千元,其中新化果菜市場遷建工程因多次流標,且後續受雨季及文化遺址等因素,致工程進度受影響尚未完竣,執行情形容有改善空間,爰建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積極督促控管工程進度,以利計畫如期如質完成,並提出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蘇治芬
連署人:蔡易餘 賴瑞隆
(二)經查,據第6次全國農業會議結論提出:「全面建構農、林、漁、畜產品溯源、精準管理體系,強化農產品生產者的安全責任,推動消費者可信賴的農產品標章,並建立交易平臺協助行銷。」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漁業署及畜牧處自109年賡續辦理「溯源農產品驗證輔導及安全管理與行銷計畫」,計畫總經費為44億6,070萬元(分別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40億1,682萬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2億4,336萬元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牧處2億0,052萬元),期於112年完成產銷履歷驗證生產面積6萬3,790公頃,水產品產銷履歷驗證戶730戶等目標。檢視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及漁業署109至111年度溯源農產品驗證輔導及安全管理與行銷計畫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其中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預算案數較110年度大幅增加,另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截至110年8月底各績效指標達成情形,109年度部分目標未能達成,110年度多數已有改善,惟尚有少數仍持續執行中,仍應加速辦理;又112年度通過產銷履歷驗證面積期達到6萬3,790公頃,恐僅占全國總生產面積約8%,雖較108年度有明顯增加,然因擴大產銷履歷驗證及增加國際驗證之通過,不僅能打造國內優質產銷環境,亦能厚植外銷競爭力,爰建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應適時檢討現有政策之成效性,持續積極宣導及推廣,協助農漁民申請通過驗證,並提出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蘇治芬
連署人:蔡易餘 賴瑞隆
(三)為發展花東地區有機農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自96年起推動「花東地區有機農業發展計畫」,迄110年已辦理2期,111年度賡續辦理第3期,揆諸花蓮及臺東地區105至110年8月底有機栽培農戶及種植面積狀況,花東有機栽培戶數由441戶增加至821戶(增幅86.17%),面積則由1,997.1公頃提升至3,811.8公頃(增幅90.87%),已具初步成效,倘以作物項目種植面積增長情形分析,水稻於106年度及107年度占花東地區有機種植整體面積5成以上,後續年度雖已有逐漸下降,仍占整體面積約45%,另包括茶葉、其他(含特作及雜糧)及水果占比106年度起呈成長趨勢,並以其他(含特作及雜糧)上升幅度最大,取代蔬菜成為種植面積占比次多之作物,其餘則無明顯增長,因有機種植面積截至110年8月底較105年度增加部分仍以水稻為主,爰建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應持續強化輔導轉作,以提高其他作物種植成效,並提出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蘇治芬
連署人:蔡易餘 賴瑞隆
(四)為推動冷鏈運輸系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核定「建構農產品冷鏈物流及品質確保示範體系」,補助農民團體及農企業提升冷鏈物流,購置冷鏈相關設施,建立農產品全程冷鏈及長程貯運之示範營運模式。110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編列6,459萬3千元,惟截至110年8月底執行數僅1,329萬元,計畫執行落後原因為細部計畫仍規劃中、或部分計畫雖核定,然尚未撥款、及土地取得問題待解決等情形,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續編20億7,429萬6千元,較110年度大幅增加,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允宜確實掌握「建構農產品冷鏈物流及品質確保示範體系」執行進度。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鄭運鵬 蘇治芬
(五)有鑑於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辦理「建構農產品冷鏈物流及品質確保示範體系計畫」,該計畫內容有輔導建置農產品冷鏈設施,及輔導辦理農產品批發市場遷建及冷鏈交易系統,截至110年8月底共編列4億1,153萬8千元,其中新化果菜市場遷建工程因多次流標,且後續受雨季及文化遺址等因素,致工程進度受影響尚未完竣,且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提供之資料,該計畫為部會管制計畫,108及109年度評核結果均為乙,執行情形容有改善空間。爰此,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加強計畫審查及監督控管機制,以儘早完成農產品冷鏈體系之建置。
提案人:楊瓊瓔 孔文吉 陳超明
(六)為發展花東地區有機農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自96年起推動「花東地區有機農業發展計畫」,迄110年已辦理2期,111年度賡續辦理第3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於「農糧管理─農業資材管理」計畫項下編列8,000萬元,包含業務費600萬元及獎補助費7,400萬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花蓮場及臺東場為辦理花東地區有機農業發展計畫(第3期),111年度合共編列預算數1億元:花東地區有機農業發展計畫(第3期)係於110年8月23日經行政院核定,計畫總經費為6.75億元,計畫期程為111至114年度,執行單位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花蓮場及臺東場,主要工作項目為:1.擴大有機農業與友善耕作面積,發展花東特色有機農作(1.82億元);2.建置有機農業促進區,農業生產、加工、儲藏、銷售加值科技化(3.26億元);3.建立有機農業促進區生產模組化系統(0.72億元);4.辦理有機研究中心第2期工程,強化有機農業典範發展效能(0.95億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花蓮場及臺東場111年度合共編列預算1億元辦理花東地區有機農業發展計畫(第3期),然查該計畫屬跨年期執行之公共建設計畫,該等機關111年度單位預算案並未列入跨年期計畫概況表予以表達,應依預算法及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規定辦理。爰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1個月內,將書面報告送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蘇治芬 蔡易餘
(七)配合「食安五環」政策之重建生產管理:完善從農場到餐桌之生產鏈管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自109年起辦理「溯源農產品驗證輔導及安全管理與行銷計畫」,計畫期間為109至112年度,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於「農糧管理─企劃管理」計畫項下編列8億4,164萬8千元,包含業務費7,831萬1千元、設備及投資150萬元與獎補助費7億6,183萬7千元。109年度賡續辦理溯源農產品驗證輔導及安全管理與行銷計畫,惟截至110年度8月底部分工作項目尚未達預期目標,應積極辦理,並適時檢討現有政策之成效性,俾打造優質產銷環境:據第6次全國農業會議結論提出:「全面建構農、林、漁、畜產品溯源、精準管理體系,強化農產品生產者的安全責任,推動消費者可信賴的農產品標章,並建立交易平臺協助行銷。」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漁業署及畜牧處自109年賡續辦理「溯源農產品驗證輔導及安全管理與行銷計畫」,計畫總經費為44億6,070萬元(分別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40億1,682萬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2億4,336萬元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牧處2億0,052萬元),期於112年完成產銷履歷驗證生產面積6萬3,790公頃,水產品產銷履歷驗證戶730戶等目標,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及漁業署分別於「農糧管理─企劃管理」及「漁業管理─養殖漁業管理」計畫項下編列8億4,164萬8千元及2,342萬5千元。檢視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及漁業署109至111年度溯源農產品驗證輔導及安全管理與行銷計畫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其中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預算案數較110年度大幅增加,詢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說明,因該計畫依據農糧作物產銷履歷環境補貼要點發放之產銷履歷環境補貼,109至110年度為農村再生基金支應,分別補貼金額為1.29億元(約1萬5,000公頃)及5.06億元(約5萬公頃),自111年度起移由公務預算編列預算辦理所致。另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及漁業署截至110年8月底各績效指標達成情形,109年度部分目標未能達成,110年度多數已有改善,惟尚有少數仍持續執行中,仍宜加速辦理;又112年度通過產銷履歷驗證面積期達到6萬3,790公頃,恐僅占全國總生產面積約8%,雖較108年度有明顯增加,然因擴大產銷履歷驗證及增加國際驗證之通過,不僅能打造國內優質產銷環境,亦能厚植外銷競爭力,應適時檢討現有政策之成效性,並持續積極宣導及推廣,協助農漁民申請通過驗證。綜上所述,為提升農產品安全品質,打造良好產銷環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前已辦理農林畜水產品溯源安全管理及行銷輔導計畫,109年起賡續推動溯源農產品驗證輔導及安全管理與行銷計畫,惟截至110年8月底仍有部分衡量指標尚未達成,應持續加速辦理,並適時檢討相關政策成效性。爰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1個月內,將書面報告送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蘇治芬 蔡易餘
(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為鼓勵農地合理使用,輔導辦理生產環境維護措施,改善土壤理化性質及減少施用化學肥料,避免雜草叢生或荒廢,維持可耕狀態以供隨時恢復生產,同時並兼顧生態機能之多元效益。經查現行苕子僅能種植第1期作,第2期作僅能種植田菁、太陽麻、綠肥大豆。惟農民屢屢反應苕子種子因種植較為便利,且種子發芽後不易被鳥類啃食,大大降低農民施作之困擾,亦能提升綠肥作物種植效益,俾於提升農民耕作之效率。爰建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評估報告,研議將苕子列入生產環境維護種植綠肥作物第2期作。
提案人:蔡易餘
連署人:蘇治芬 邱志偉 陳秀寳
(九)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預算於「派員出國計畫」編列共計15萬7千元,係屬辦理公糧外銷計畫之考察、進行兩岸植物品種權業務交流等。然新冠肺炎疫情肆虐全球,且變種病毒已在國際蔓延,至今尚未獲得控制。爰此,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視新冠肺炎疫情調整派員。
提案人:楊瓊瓔 孔文吉 陳超明
(十)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於「農糧科技研發」項下編列7,984萬3千元,執行「01農糧作物產銷技術研發」、「02作物環境科技研發」、「03農產加工科技研發」三項分支計畫,預期成果除開發新品種新技術外,更在提高我國農產品國際競爭力。惟查,2021年迄今中國已數次針對我國出口中國農產品,以檢疫為由暫停進口,如2月份宣布暫停進口台灣鳳梨、9月18日宣布暫停進口台灣釋迦、蓮霧,皆為我國出口高度依賴中國市場之農產品。此外,本項下分支計畫中「02作物環境科技研發」、「03農產加工科技研發」皆編列有關提升稻米作物及加工品外銷競爭力之相關經費,我國稻米生產過剩情形嚴重,且在公糧收購制度下難以市場機制調節產銷,持續增加的公糧庫存也同時提高去化壓力,如以稻米外銷情況觀之,中國也是我國稻米外銷主要市場,惟我國公糧收購價格幾乎是外銷中國價格之一倍以上,如果無法藉由更優質稻米外銷往更高價格市場,恐怕淪為變相補貼中國購買糧食。因此農委會農糧署除應加速開發高值米食多元化加工技術外,也應研究如何透過收購政策提高稻米品質。最後,有關有機農業發展,自105年至108年度,中央政府分別於農糧署公務預算、農業發展基金與農村再生基金編列支應推動有機農業及友善環境耕作配套措施。然而即便編列預算,蔬菜、水果及茶葉採有機種植面積仍持續下降,反而是已經生產過剩的稻米增加最多有機耕種面積,我國雖於2020年起陸續與日本、澳洲、紐西蘭、加拿大、美國、印度等國簽署有機同等性互相承認協議,期能拓產我國有機農產品外銷市場,然而仍有待努力。爰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就所列相關問題,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十一)有鑑於許多農友反映印加果推廣不易。又卡到目前印加果歸類屬非傳統食品,亦尚未將印加果列為推廣輔導農作物品項,導致整體產業鏈仍有需多待克服的地方,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應積極主動針對印加果種植編列相關預算,就技術輔導、生產栽培、製程技術食用安全性進行輔導。請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說明執行成效並提出檢討報告。
提案人:孔文吉 楊瓊瓔 呂玉玲
(十二)配合「食安五環」政策之重建生產管理:完善從農場到餐桌之生產鏈管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自109年起辦理「溯源農產品驗證輔導及安全管理與行銷計畫」,計畫期間為109至112年度,該署111年度於「農糧管理─企劃管理」計畫項下編列8億4,164萬8千元,包含業務費7,831萬1千元、設備及投資150萬元與獎補助費7億6,183萬7千元。經查:為提升農產品安全品質,打造良好產銷環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前已辦理農林畜水產品溯源安全管理及行銷輔導計畫,109年起賡續推動溯源農產品驗證輔導及安全管理與行銷計畫,惟截至110年8月底仍有部分衡量指標尚未達成,宜持續加速辦理,並適時檢討相關政策成效性,故此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供改善書面報告。
提案人:謝衣鳯 孔文吉 楊瓊瓔
(十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自2007年開始推動產銷履歷驗證制度,鼓勵農友提昇生產栽培模式,在農產品生產及加工過程遵照臺灣良好農業規範(Taiwan Good Agriculture Practice,TGAP)施作,在歷經政府政策持續推動及多項輔導措施的投入。近年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2020至2023年分4年度共投注40億1682萬於辦理溯源農產品驗證輔導及安全管理與行銷計畫,本年度編列8億4164.8萬,以擴大推動產銷履歷驗證,實施多項輔導措施,如產銷履歷環境補貼、補助農友驗證費用、優化產銷履歷驗證作業程序、建立消費者對產銷履歷農糧產品安全之信心,並活絡產銷履歷農糧產品通路等。據統計資料顯示,2018年底農糧產銷履歷驗證面積為1萬5938公頃,驗證面積在2021年10月突破5萬公頃,生產單位2,929戶、生產人數1萬9707人,估計通過驗證農糧產品產量約56萬公噸,年產值176億元。惟目前已申請通過生產追溯條碼總數5萬8488筆,歷年因違規遭查核後停用終止案件亦有876筆,顯示相關機制發揮成效,為政府應強化源頭與標示查核品質,並擴大抽驗能量,故請提具相關更具體計畫,以協助農友擴大建立產銷履歷驗證,並能保障消費者食的安全。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邱議瑩 陳亭妃
(十四)為推廣溯源農產品驗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辦理「溯源農產品驗證輔導及安全管理與行銷計畫」,111年度於「農糧管理─企劃管理」計畫項下編列9億6,866萬6千元,其中7億5,100萬元係補助通過產銷履歷驗證耕地之環境獎勵金。擴大產銷履歷驗證為行政院「食安五環」政策之一,不僅能打造國內優質產銷環境,亦能厚植外銷競爭力。110年度預計通過產銷履歷驗證目標為51,040公頃,截至110年10月22日止,已達50,379公頃,惟仍僅占全國總生產面積約6.3%,通過產銷履歷面積占比仍低,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允宜檢討現有政策目標值設定之合理性,並持續積極宣導及推廣,協助農民申請通過產銷履歷驗證,爰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於1個月內提出計畫目標之檢討報告。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鄭運鵬 蘇治芬
(十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自109年起辦理「溯源農產品驗證輔導及安全管理與行銷計畫」,計畫期間為109至112年度,111年度於「農糧管理─企劃管理」計畫項下編列8億4,164萬8千元。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109至111年度「溯源農產品驗證輔導及安全管理與行銷計畫」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除111年度預算案數較110年度大幅增加外,另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截至110年8月底各績效指標達成情形,109年度部分目標未能達成,110年度多數已有改善,惟尚有少數仍持續執行中。因此,為提升農產品安全品質,打造良好產銷環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前已辦理「農林畜水產品溯源安全管理及行銷輔導計畫」,109年起賡續推動「溯源農產品驗證輔導及安全管理與行銷計畫」,應就部分工作項目尚未達預期目標,允宜持續加速辦理,並適時檢討相關政策成效性。爰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精進報告。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賴瑞隆 蘇治芬 何欣純
(十六)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預算支出第3目「農糧管理」中01「企劃管理」─說明6「溯源農產品驗證輔導及安全管理與行銷計畫」編列8億4,164萬8千元。惟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111年度預算書說明,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預期輔導農友參與溯源標章(示)制度,累計面積達5萬4,000公頃,惟查該署111年度預算書─上年度已過期間(11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計畫實施成果概述,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輔導農戶參與溯源農糧產品追溯制度,累積面積已達5萬9,180公頃,已大幅超過111年度所設之預期目標,則相關目標是否有其必要,且能否測出111年執行成效,有待質疑,爰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針對相關績效目標設立及111年預計執行規劃提出說明,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呂玉玲 陳超明 謝衣鳯 孔文吉 楊瓊瓔
(十七)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於「農糧管理─02作物生產管理」項下編列2,644萬6千元,執行內容包括「厚植種苗產業競爭力計畫」、「發展適地優質作物加值管理計畫」。惟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5年起推動「推動大糧倉方案暨行動計畫」(主要執行單位為農糧署),其計畫說明104年雜糧種植面積72,161公頃,產量約49萬公噸,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規劃於北部2期稻作低產區、中部沿海再生稻區、彰雲嘉高鐵沿線及地層下陷區、南部雙期稻作區等,推動稻田轉作甘藷、大豆、胡麻、蕎麥、食用玉米、花生等雜糧,預計至109年將增加雜糧面積3萬公頃,產量增加約30萬公噸,以提高國產雜糧自給率。然而計畫推動後,雜糧種植面積與產量雖於106年度有所提升,但107年度、108年度卻呈現雙雙遞減,迄109年底,雜糧種植面積約78,815公頃,較105年僅增加6,654公頃,年產量減少為53萬5,922公噸,明顯未達目標。相較之下,進口雜糧較104年增加約42萬公噸,國人仍高度依賴進口雜糧,然而2021年因國際運費飆漲、歐洲小麥及南美洲玉米受極端氣候影響欠收情況下,進口雜糧價格波動,影響我國畜牧業及消費者端物價。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允應加速推動雜糧契作等措施以提高國產雜糧生產,以維護我國糧食安全。爰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加強雜糧產銷措施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十八)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預算支出第3目「農糧管理」中02「作物生產管理」編列2,644萬6千元。惟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111年度預算書上年度已過期間(11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計畫實施成果概述,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執行蔬果等農產品以國家公告化學方法檢驗抽檢,110年上半年抽檢6,007件,另以質譜快速篩檢技術抽驗田間收穫前農作物7,437件,都較109年同期的7,027件、20,000件有所減少,其執行檢驗量能是否有所落差,有待質疑,爰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檢整相關說明,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呂玉玲 陳超明 楊瓊瓔 孔文吉 謝衣鳯
(十九)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農糧署於「農糧管理」業務計畫項下之「農業資材管理」分支計畫編列獎補助費7,400萬元,辦理「第三期花東地區有機農業發展計畫」。經查,行政院農業委員農糧署為發展花東地區有機農業,自96年起已推動「花東地區有機農業發展計畫」2期,111年續辦理第3期,雖有機種植面積已有大幅增加,惟仍以水稻種植面積面積為主,我國稻米產量過剩,行政院農業委員農糧署應加強輔導轉作業務,以增加其他作物種植成效,並減輕穀價收購負擔。爰請行政院農業委員農糧署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呂玉玲 陳超明 謝衣鳯 孔文吉 楊瓊瓔
(二十)農糧署「建構農產品冷鏈物流及品質確保示範體系」於111年度續於「農糧管理─運銷加工管理」計畫項下編列20億4,380萬元,此次行政院農業委員農糧署編列大筆預算,主要在協助農民團體及農企業提升冷鏈物流,購置冷鏈相關設施,建立農產品全程冷鏈及長程貯運之示範營運模式等工作。惟許多原住民部落大多有種植高經濟作物蔬菜與水果,但都地處偏遠,例如仁愛鄉春陽部落種植甘藍、玉女番茄、敏豆,該部落從仁愛鄉山上運到高雄集貨中心加州果菜運銷合作社長因長途的運輸過程、溫度過熱造成裂果率多,如有冷鏈設備,可提高25%的良好率,「建構農產品冷鏈物流及品質確保示範體系」如何納入與加強協助原住民部落的產銷合作社等農業團體,請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說明執行成效並提出檢討報告。
提案人:孔文吉 呂玉玲 楊瓊瓔
(二十一)建構農產品冷鏈物流及品質確保示範體系於110年1月間核定,執行期間為110至113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農糧署於110年度編列6,459萬3千元,111年度續於「農糧管理─運銷加工管理」計畫項下編列20億4,380萬元,其中20億3,780萬元獎補助費(另600萬元為業務費)主要協助農民團體及農企業提升冷鏈物流,購置冷鏈相關設施,建立農產品全程冷鏈及長程貯運之示範營運模式、區域物流中心興建工程及重要批發市場冷鏈設備升級等工作。經查:行政院農業委員農糧署自110年起推動建構農產品冷鏈物流及品質確保示範體系,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農糧署及漁業署預算數均較110年度大幅增加,然過去行政院農業委員農糧署辦理大型(外銷)農產品物流中心計畫有進度落後及預算保留偏高情形,允宜審慎規劃,並強化計畫審查及監督管理機制,故請行政院農業委員農糧署提供改善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謝衣鳯 孔文吉 楊瓊瓔
(二十二)台灣農產品種類多元,產量豐富且品質優良,但大多數農產品都具有不耐儲運、容易受損、易腐敗等特性,貯運過程損耗常高達15~25%。行政院農業委員農糧署配合中長程「建構農產品冷鏈物流及品質確保示範體系」計畫,2021至2024年4年共編列50億元,111年度續編20億4380萬元,以提升各地區產業發展,建立國內農產品冷鏈基礎設施與營運能力,提升產品品質與減少耗損,進而達到調節市場供應量與銷貨期。該計畫由行政院農業委員農糧署統籌規劃,並由漁業署編列18億元、畜牧處16億元、農糧署50億元共計84億共同執行辦理。惟5月中爆發武漢肺炎社區傳播疫情,全台最大的蔬果拍賣市場台北一市、二市和家禽批發為主的環南市場超過200人確診,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和地方政府祭出休市、降載手段。傳統農業產銷鏈遭重創之際,新型態的消費模式卻沒辦法適時補上缺口,民眾利用宅配訂購中南部蔬果,但當時正逢夏天高溫炎熱,產地沒有從採收後就預冷、冷藏運送,使得蔬果抵達消費者手中時變色、腐爛,導致消費糾紛層出不窮;6月甚至出現冷藏冷凍宅配物流爆量不堪負荷、全面停收新竹以北地區宅配業務的窘境,蔬菜塞在產地,消費者等不到蔬果,更顯台灣長期缺乏採收後預冷、冷藏運輸等冷鏈觀念和相關設施的落後。2018年的全國農業會議就已明確指出,要建立3個以外銷為導向的「國家旗艦型農產品物流中心」,在北(桃園16公頃)、中(彰化10公頃)、南(屏東4.5公頃)設置;另要建立8個針對內銷的「區域冷鏈物流中心」,預計地點為桃農綜合農產品批發市場、台中外埔園區、雲林區域冷鏈物流中心、高雄國際花市、台南市農產品外銷冷鏈物流中心、花蓮蔬菜運銷合作社、仁武國有糧倉、大里國有糧倉,目標減少10%農產耗損量。不過目前只有外銷為主的屏東農業生物科技園區物流中心在去年開工,其餘地方都還沒有興建,甚至仍停留在規畫階段。農產品冷鏈物流設施設備的及早建立,攸關台灣農業未來發展的競爭力,故請行政院農業委員農糧署及相關執行單位,應即彙整整體計畫、各處物流中心選址狀況、執行進度、未來管理運用方式、及產地和市場對接等相關策略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邱議瑩 陳亭妃
(二十三)「建構農產品冷鏈物流及品質確保示範體系」於110年1月間核定,執行期間為110至113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農糧署於111年度編列20億4,380萬元,其中20億3,780萬元獎補助費(另600萬元為業務費)主要協助農民團體及農企業提升冷鏈物流,購置冷鏈相關設施,建立農產品全程冷鏈及長程貯運之示範營運模式、區域物流中心興建工程及重要批發市場冷鏈設備升級等工作。經查行政院農業委員農糧署自110年起推動建構農產品冷鏈物流及品質確保示範體系,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農糧署預算數均較110年度大幅增加,然過去行政院農業委員農糧署辦理大型(外銷)農產品物流中心計畫有進度落後及預算保留偏高情形,允宜審慎規劃,並強化計畫審查及監督管理機制。爰請行政院農業委員農糧署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精進報告。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賴瑞隆 蘇治芬 何欣純
(二十四)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農糧署於「農糧管理」業務計畫項下之「運銷加工管理」分支計畫編列「獎補助費」20億6,419萬4千元,其中編列20億3,780萬元補助農民團體及農企業提升冷鏈物流設備。經查,行政院農業委員農糧署為完整建立我國農產品冷鏈體系,自110年起推動建構農產品冷鏈物流及品質確保示範體系,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農糧署及漁業署預算數均較110年度大幅增加,然過去行政院農業委員農糧署辦理大型(外銷)農產品物流中心計畫有進度落後及預算保留偏高等情形,行政院農業委員農糧署應審慎規劃,並強化計畫審查及監督管理機制,以確保冷鏈設備如期如質設置。爰請行政院農業委員農糧署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
提案人:呂玉玲 陳超明 謝衣鳯 孔文吉 楊瓊瓔
(二十五)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預算,編列「農糧管理─05糧食產業管理」經費1,617萬元,辦理稻米生產量調查、建立稻米生產安全管理體系、農地銀行服務維護更新計畫、擴大國家航空影像服務暨農業生態時空資訊多元應用計畫等相關預算。惟查,(1)我國近年稻米產量過剩,水稻耕種面積持續增加,109年雖因乾旱停灌減少1萬公頃,仍比104年度增加,雖農糧署自107年起推動「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透過獎勵稻田轉作種植具進口替代、外銷潛力、地方特色等性質之轉(契)作作物因應,但107年度起「米」糧食自給率(以熱量計)持續攀升,由106年107.85%增加至120%,108年雖略減為110%,但仍高過106年水準。(2)近年來因氣候變遷,冷熱雨旱等極端情形頻繁出現,導致農業生產遭受天然災害情況日益頻繁,目前我國除刻正推動之農業保險外,大部分因天然災害導致農損仍需由政府透過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支應,查近5年農委會核定之現金救助經費,前10大救助農作物係以水稻排名第一,占總額26.13%。(3)水稻為需水量最大的重要糧食作物,高於其他榖類作物用水量的2到3倍,今年春季因遭遇久無降雨的旱災,台灣多數地區水庫蓄水量告急,因此為避免影響民生用水,採取停灌休耕並提供補償措施,然而,亦有農民因採用「旱田直播」方式種植擺脫對用水依賴,行政院農業委員農糧署面對嚴峻氣候變遷問題,如未能及早因應,如推廣前述節水栽培方式,或輔導轉作如高粱玉米甘藷等較低耗水作物,未來問題恐日益惡化。爰請行政院農業委員農糧署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就輔導稻米轉作並推廣節水耕種措施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第24項 農田水利署原列76億5,304萬9千元。除第5目「非營業特種基金」28億9,113萬8千元,暫照列,俟所屬非營業特種基金審議確定,再行調整外,其餘均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22項:
(一)鑑於農業發展之公平,目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已決定要擴大灌溉服務。然仍有部分控管水源之人員以舊有之灌區做為供水與否之標準,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應全面檢討供水業務人員對於供水標準之認知,並避免此種情況再次發生。
提案人:蔡易餘 蘇治芬 何欣純
(二)經查,截至110年8月底我國農田水利渠道待更新改善長度及待改善之構造物分別1萬2,620公里、3萬6,266座,如以每年平均更新改善灌溉渠道338公里、構造物778座計算,尚需37至47年方可完成,然農田水利灌溉渠道之輸漏水率仍近3成;另在推廣節水管路灌溉部分,截至110年8月底已補助5萬8,176公頃,其中補助面積109年度較108年度僅增加2%,補助金額增幅則達76.17%,主要係因109年4月間修訂之「推廣管路灌溉設施補助作業要點」第5點補助上限提高(30萬提高至40萬)及補助基準變動,顯示雖已大幅度調整補助基準,仍對提升農民申請補助意願影響有限,爰建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妥善規劃加速更新相關設施,並檢視調整補助標準之合理性及推廣節水灌溉之具體效益,提出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蘇治芬
連署人:蔡易餘 賴瑞隆
(三)鑑於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所職掌之業務小型水力發電(小水力)潛力不容忽視,有利我國綠能發展及循環經濟。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所管轄之小水力發電量目前僅有約30MW,與2021年10月14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備詢時所提,2025年之前達到40MW發電量之目標仍有差距。爰此,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於1個月內以「小水力發電計畫報告」為題,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內容需以各灌區為別,包含:個別灌區小水力發電最大潛能、2030年前各灌區各年度發電目標、小水力對當地環境之可能影響評估與減緩環境衝擊之處理原則。
提案人:蔡壁如
連署人:林岱樺 謝衣鳯
(四)「加強農田水利建設計畫(第6期)」自110年起辦理,計畫總經費為200億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111年度共編列40億9,100萬元,分別編列於「農田水利發展─加強農田水利建設計畫」9億5,265萬2千元、「農田水利發展─補助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6億7,021萬元及「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國庫撥充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24億6,813萬8千元。灌溉渠道輸漏水損失率仍逾30%,推廣節水管路灌溉設施之成效亦有限,應加速規劃辦理,並檢視政策合理性及成效性: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提供之資料,截至110年8月底我國農田水利渠道待更新改善長度及待改善之構造物分別1萬2,620公里、3萬6,266座,如以每年平均更新改善灌溉渠道338公里、構造物778座計算,尚需37至47年方可完成,然農田水利灌溉渠道之輸漏水率仍近3成,允宜妥善規劃加速更新相關設施;另在推廣節水管路灌溉部分,截至110年8月底已補助5萬8,176公頃,其中補助面積109年度較108年度僅增加2%,補助金額增幅則達76.17%,主要係因109年4月間修訂之「推廣管路灌溉設施補助作業要點」第5點補助上限提高(30萬提高至40萬)及補助基準變動,顯示雖已大幅度調整補助基準仍對提升農民申請補助意願影響有限,應檢視調整補助標準之合理性及推廣節水灌溉之具體效益。綜上所述,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自90年度起辦理「加強農田水利建設計畫」,惟截至109年底灌溉渠道輸漏水損失率仍有3成,且推廣節水管路灌溉設施之成效亦有限,應研謀精進;另「農田水利建設計畫」(第6期)110及111年度部分衡量指標目標值雖配合經費調整,然未依照經費調減幅度及前期實際執行狀況設定,恐未能確實評估機關執行效益,應適時檢討調整。爰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1個月內,將書面報告送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蘇治芬 蔡易餘
(五)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分別於「農田水利發展─補助農田水利事業作業金」與「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國庫撥充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計畫項下編列「獎補助費」28億9,881萬元與「設備及投資」28億9,113萬8千元,補助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維持正常營運及辦理農田水利設施改善。查各農田水利作業基金109年度收支餘絀情形,包含桃園、苗栗、臺中、南投、雲林、嘉南及屏東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均發生收支短絀,如扣除政府補助收入後,則僅有石門、新竹、七星及公圳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為收支賸餘,其餘均為收支短絀,且桃園及臺中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收支狀況相較其他基金差;另各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109年底現金餘額,桃園、石門、新竹、臺中、彰化、雲林、嘉南、高雄、七星及公圳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均逾20億元,其中新竹、臺中及彰化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現金餘額占資產總額均超過35%。爰此,為確保各基金永續發展,仍宜持續評估其實際財務狀況調整分配比例。此外,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收支多數仍為短絀,允宜督促各基金制訂撙節開支措施,並宜兼顧各基金得以正常營運下,適時建立相關績效管考連結補助款機制,以提升其執行效益。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針對上述問題於3個月內提出精進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何欣純 賴瑞隆 蘇治芬
(六)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農田水利科技」預算數為5,748萬8千元,較110年度預算數976萬元,大幅增加4,772萬8千元,增幅近5倍,該署2020年10月1日才掛牌成立,111年度「農田水利科技」預算大幅成長存在下列問題:有關補助研究機構或相關法人單位辦理長期農業調適與耕作灌溉制度檢討規劃研究等編列995萬元,預期成果為「藉由農業耕作制度檢討與節水供灌制度研究,以調適因應氣候極端化現象並減低乾旱致生之損害」,然此供灌制度之研究,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於106、107的「精進灌溉節水管理技術推動─以嘉南灌區為例」即有相關研究,該研究結論亦指出「智慧灌溉目標非全面自動化,非取代人力,而是透過智慧灌溉系統即時監測資訊及決策建議,簡化水利會工作站人員、掌水工繁瑣的例行操作,協助其更有效率、更精確的分配水量。本計畫認為水利會實務運作若可配合智慧灌溉系統之即時監測資訊及操作策略建議調整,在常態運轉下(一般加強灌溉管理)可增加灌溉水量分配效率,在乾旱期間可協助水利會掌握水量進出資訊,有助積極加強灌溉管理作為落實。此外,節水農法相較慣行農法,可於維持稻米質量下以較少水量完成供灌,惟農民耕作習慣已定型,導入新技術需給予農民時間與空間轉換習慣作為。」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加強研究計畫創新性及必要性。(經濟部水利署圖書典藏及影音數位平台精進灌溉節水管理技術推動─以嘉南灌區為例成果報告書=Improving Irrigation Water Saving Management Technique :A Case Study In Chia-Nan Irrigation Area(wra.gov.tw))其次,委託研究「農業水資源智慧決策支援平台建置計畫」4,743萬元,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亦有相關計畫─「推廣水資源智慧管理系統及節水技術計畫」(106-109),而台灣水資源與農業研究院亦有相關研究,故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應確實依「農業科技計畫研提與管理作業手冊」規定做好計畫研提工作。再者,本計畫在預算書上說明簡略,應說明完整計畫位於官網何處?俾利檢索。綜上,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邱議瑩 陳亭妃
(七)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第3目「農田水利管理」項下「01農田水利管理業務」,原列1,360萬2千元。農田水利會改制後資產及負債由國家概括承受,納入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管理,並依規定納入國有財產產籍管理。目前農田水利非事業用地使用情形,其中有部分用地雖屬地方政府占用,但其占用情形為供公眾利益使用,例如:政府機關、學校、里民活動中心等。經查,針對非事業用不動產之使用、收益、處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已訂定「農田水利非事業用不動產活化收益辦法」,但實務上,常因相關單位對於法規見解不一,進而造成使用機關與農田水利署、農田管理處之爭議。為督促農水署務實辦理相關作業,爰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就各級政府機關業務需要或公用事業需用,協助地方政府辦理合理租用事宜,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邱議瑩 陳亭妃
(八)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農田水利發展」預算數為45億6,186萬2千元,占農田水利署整年度預算的59.61%,可說是該署主要業務,共有4個分支計畫,且皆為多年期(4-5年)行政院核定之連續性計畫,屬於政府長期性推動之重要農業建設,故計畫執行應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施政計畫績效評估查證作業要點」規定進行一般查證及專案查證,而一般查證內容包括:1.計畫進度、執行困難及落後原因。2.計畫有無依核定內容執行,以及執行之技術能力及行政配合度等執行情形。3.經費支用情形。4.計畫執行採購情形。5.計畫執行是否涉及不法情事而導致弊端發生。專案查證內容包括:1.是否達成計畫目標。2.是否符合政策方向及產業發展需要。3.計畫成果有無妥善維護。而為有效監督本目預算之執行,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針對上述查證內容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邱議瑩 陳亭妃
(九)加強農田水利建設計畫(第6期)」自110年起辦理,計畫總經費為200億元,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共編列40億9,100萬元,分別編列於「農田水利發展─加強農田水利建設計畫」9億5,265萬2千元、「農田水利發展─補助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6億7,021萬元及「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國庫撥充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24億6,813萬8千元。經查:農水署自90年度起辦理「加強農田水利建設計畫」,惟截至109年底灌溉渠道輸漏水損失率仍有三成,且推廣節水管路灌溉設施之成效亦有限,允宜研謀精進;另「農田水利建設計畫」(第6期)110及111年度部分衡量指標目標值雖配合經費調整,然未依照經費調減幅度及前期實際執行狀況設定,恐未能確實評估機關執行效益,允宜適時檢討調整,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提供書面報告給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謝衣鳯 楊瓊瓔 孔文吉
(十)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第4目「農田水利」之「01加強農田水利建設計畫」列9億5,265萬2千元。通霄大部分農田屬非灌區,1986年行政院核定鯉魚潭水庫計畫時,原規劃每天供應20萬噸灌溉用水給通霄地區農田使用,惟評估供灌工程效益不高且缺乏灌溉系統,推遲30多年無進展,致當地農業發展嚴重受阻。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陳主委吉仲於109年10月1日參與農田水利署揭牌儀式時表示,農田水利署的成立,代表未來政府的灌溉服務的範圍不再侷限原有31萬公頃的水利會灌區,將可逐步擴大至全國68萬公頃生產糧食的農地,造福更多農民。爰要求行政院農委會農田水利署研議將通霄地區之可行性,及全臺非灌區納入灌區之辦理情形,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超明 謝衣鳯 孔文吉
(十一)行政院109年核定「加強農田水利建設計畫(第六期)」,執行期間110至113年,辦理農田水利灌溉渠道更新改善,及推廣節水管路灌溉計畫,期能增進我國農業灌溉效率,因應氣候變遷缺水調適。經查我國農田水利灌溉渠道之漏水率仍近3成,待更新改善長度為1萬2,620公里,如以106至109年每年平均更新改善灌溉渠道361公里計算,尚需35年方可完成,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應加速規劃更新改善之進度;另為推廣節水管路灌溉計畫,109年4月間提高補助上限及補助基準,補助金額自108年9,485萬9千元,增加至109年1億8,105萬5千元,增幅達76.17%,惟109年補助面積(56,106公頃)僅較108年(54,064公頃)增加2%,對提升農民申請節水管路灌溉設施意願之成效亦有限,爰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1個月內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鄭運鵬 蘇治芬
(十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辦理「加強農田水利建設計畫(第6期)」,期程為110至113年,總經費200億元,其中111年分別編列於「農田水利發展─加強農田水利建設計畫」9億5,265萬2千元、「農田水利發展─補助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6億7,021萬元及「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國庫撥充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24億6,813萬8千元,合計編列40億9,100萬元。惟經查,「加強農田水利建設計畫(第6期)」111年所編列40億9,100萬元中,僅有3億9,937萬9千元、約9.76%用於原住民族地區,應加強原住民族地區灌溉用水與農業發展。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就原鄉地區灌溉系統之建置,暨相關經費之檢討分配,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蔡易餘 蘇治芬 賴瑞隆 伍麗華
(十三)「加強農田水利建設計畫(第6期)」自110年起辦理,計畫總經費為200億元,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共編列40億9,100萬元,分別編列於「農田水利發展─加強農田水利建設計畫」9億5,265萬2千元、「農田水利發展─補助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6億7,021萬元及「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國庫撥充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24億6,813萬8千元。查農水署自90年度起辦理「加強農田水利建設計畫」,惟截至109年底灌溉渠道輸漏水損失率仍有3成,且推廣節水管路灌溉設施之成效亦有限;另「農田水利建設計畫」(第6期)110及111年度部分衡量指標目標值雖配合經費調整,然未依照經費調減幅度及前期實際執行狀況設定,恐未能確實評估機關執行效益。綜上所述兩種情況,允宜檢視調整補助標準之合理性及推廣節水灌溉之具體效益,及適時檢討衡量指標目標值。爰針對「農田水利發展」項下「加強農田水利建設計畫」中「加強農田水利建設計畫(第6期)」預算編列9億5,265萬2千元,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精進報告。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蔡易餘 賴瑞隆
(十四)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第4目「農田水利發展」項下「01加強農田水利建設計畫」之「業務費」,列3億0,601萬4千元。有關加強農田水利建設計畫預算編列9億5,265萬2千元,其中「業務費」共編列3億0,601萬4千元,用以辦理委託內政部或專業機構辦理農水路更新、新辦農地重劃地區勘選、業務規劃檢討設計;委託大專院校及相關農民團體等推動農田水利建設管考、農田水利災害防救業務、水文監測及閘門遠端效能控制、農田水利制度研擬、基礎資料庫運用、灌溉管理推廣、灌溉渠道水質監測等,經查相關辦理計畫與110年類似,但經費卻較110年增加1億1,732萬元,更較109年1億0,578萬7千元增加逾2億元,增幅程度近2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應檢視委託計畫之必要性與達成成果,適時調整計畫內容,故為監督預算有效運用,避免預算浮濫編列,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針對近年委辦經費辦理之相關計畫目前達成成果、預期成效及相關檢討調整等,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邱議瑩 陳亭妃
(十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於「農田水利發展」工作計畫項下之「加強農田水利建設計畫」分支計畫編列業務費3億0,601萬4千元。經查,農水署自90年度起辦理加強農田水利建設計畫,惟截至109年底灌溉渠道輸漏水損失率仍有3成,且推廣節水管路灌溉設施之成效亦有限,允宜加速規劃辦理,並檢視政策合理性及成效性;另農田水利建設計畫(第6期)110及111年度部分衡量指標目標值雖配合經費調整,然未依照經費調減幅度及前期實際執行狀況設定,恐未能確實評估機關執行效益,允宜適時檢討調整。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針對前述缺失提出改善計畫,並精進計畫效益評估之有效機制,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呂玉玲 謝衣鳯 孔文吉 楊瓊瓔 陳超明
(十六)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單位預算,歲出預算工作計畫名稱「農田水利發展」項下分支計畫名稱「加強農田水利建設計畫」中「業務費」乙項,編列經費新台幣3億0,601萬4千元。該計畫特針對農田水利設施更新改善、推廣節水管路灌溉及現代化管理設施、提升農業灌溉用水有效利用及水質維護等編列相關預算。惟原住民族地區幅員遼闊、農田水利設施匱乏或年久失修,已無灌溉功能或亟需建置鋪設!依據立法院預算中心報告指出,農田水利署110年度截至8月底執行情形,其中農田水利設施構造物(含灌區外)更新改善完成率僅約3成。或110年度各衡量指標其目標值與實際完成值有顯著落差,導致預算執行成效不彰,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確實檢討或是盤點政策之合理性及成效性。是否有對於原鄉地區之照顧微薄、挹注原鄉之相關建設經費甚少,影響原鄉地區之產業發展,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孔文吉 楊瓊瓔 呂玉玲
(十七)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預算支出第4目「農田水利發展」中01「加強農田水利建設計畫」─2000「業務費」編列3億0,601萬4千元。惟據111年度預算書所示,110年上半年(1-6月)完成農地重劃及早期農地重劃區農水路更新改善475公頃,較109年同期的1,183公頃為少,且不到110年績效目標的1,050公頃之一半,執行量能顯有進步之空間。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盤整相關說明與精進方案,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呂玉玲 孔文吉 楊瓊瓔 陳超明 謝衣鳯
(十八)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預算支出第4目「農田水利發展」中「01加強農田水利建設計畫─業務費」編列3億0,601萬4千元。惟查109年底至110年上半年因乾旱限水而有停灌政策,110年7月之後雖旱象陸續解除,然農民復灌卻屢傳有用水不足之情形,甚有農民為取水源發生爭執,顯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在農水路灌溉管理上仍有精進之空間,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盤整相關說明與精進方案,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呂玉玲 孔文吉 楊瓊瓔 陳超明 謝衣鳯
(十九)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於「農田水利發展」業務計畫項下之「加強農田水利建設計畫」分支計畫編列業務費3億0601萬4千元,辦理農田水利設施勘查、管理、規劃、改善等業務。經查,農田水利會時期,灌溉設施、水權與農民水利會會員身分息息相關;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成立農田水利署後,應針對非灌區農民一視同仁,合理分配灌溉設施改善計畫,同步建設各地區現代化灌溉設施,提升農民用水效率。爰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呂玉玲 孔文吉 楊瓊瓔 陳超明 謝衣鳯
(二十)有關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農田水利發展」項下編列「平地農路改善(含農地重劃區)」編列7億0,540萬元,其中投注於原住民族地區經費僅4,100萬元,原住民族地區幅員遼闊、交通建設有待提升以及農產運輸需求孔急,計有55個山地鄉區與平地鄉區,惟該等預算長年之編列甚少、無法及時滿足地方鄉(鎮市區)。爰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說明未來如何規劃及確實執行等方式,並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提案人:孔文吉 楊瓊瓔 呂玉玲
(二十一)依據「農田水利法」第24條第1項規定:「為維持農田水利設施營運所需,主管機關應以年度預算撥款至依第22條第1項規定設置之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分別於「農田水利發展─補助農田水利事業作業金」與「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國庫撥充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計畫項下編列獎補助費28億9,881萬元與設備及投資28億9,113萬8千元,補助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維持正常營運及辦理農田水利設施改善等。經查: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共編列預算57億8,994萬8千元,用以維護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正常營運,並補助其辦理各項農田水利設施更新等,為使各該基金永續發展及精進營運效能,允宜適時配合各基金財務狀況調整撥補情形,並宜衡酌建立績效管考連結補助款分配比例,俾提升各基金執行效益,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提供改善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謝衣鳯 孔文吉 楊瓊瓔
(二十二)「加強農田水利建設計畫(第6期)」自110年起辦理,計畫總經費為200億元,11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共編列40億9,100萬元,分別編列於「農田水利發展─加強農田水利建設計畫」9億5,265萬2千元、「農田水利發展─補助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6億7,021萬元及「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國庫撥充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24億6,813萬8千元。查農水署自90年度起辦理加強農田水利建設計畫,惟截至109年底灌溉渠道輸漏水損失率仍有3成,且推廣節水管路灌溉設施之成效亦有限;另農田水利建設計畫(第6期)110及111年度部分衡量指標目標值雖配合經費調整,然未依照經費調減幅度及前期實際執行狀況設定,恐未能確實評估機關執行效益。綜上所述兩種情況,允宜檢視調整補助標準之合理性及推廣節水灌溉之具體效益,及適時檢討衡量指標目標值,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精進報告。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蔡易餘 賴瑞隆
三、有關政事別歲出預算隨同以上機關別審查結果調整。
主席宣告:本次會議通過之決議,文字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散會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繼續報告。
二、邀請經濟部部長率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及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首長就「如何因應COP26的全球甲烷減排承諾,以及國際天然氣價格暴漲等對於我國能源轉型、企業與民生所造成的衝擊」進行報告,並備質詢。
主席:現在請經濟部王部長報告。
王部長美花:主席、各位委員。承蒙貴委員會邀請經濟部就「如何因應COP26的全球甲烷減排承諾,以及國際天然氣價格暴漲等對於我國能源轉型、企業與民生所造成的衝擊」提出報告,以下就COP26全球甲烷減排30%承諾背景、天然氣價格上漲原因及經濟部因應作為等進行說明,敬請各位委員不吝賜教。
壹、COP26全球甲烷減排30%承諾背景:
一、背景說明:
美國與歐盟於2021年9月聯手倡議,於第26屆聯合國氣候大會(COP26)擴大簽署「全球甲烷承諾(Global Methane Pledge)」,希望各國設法從廢棄物、農業的甲烷排放,以及天然氣於生產及運輸過程造成的甲烷逸散排放予以減少,其目標是2030年要比2020年減少30%排放量,並非減少使用量。
全球溫室氣體排放主要為二氧化碳,占比74.5%,甲烷占比17%。(如圖1)
二、全球與我國甲烷排放來源:
根據世界氣象組織(World Meteorological Organization,WMO)統計,全球甲烷排放中,約38.9%源自濕地、水域等的自然排放,61.1%來自人為排放。而人為排放中,來自畜牧、水稻種植等農業活動及廢棄物、廢污水占總排放36.8%,與能源相關排放,包含開採、運輸及使用煤炭、原油、天然氣等化石燃料則占22.7%。(如圖2)
甲烷排放在天然氣的生命週期中,主要是發生在天然氣開採及運輸階段的逸散排放,並非在使用階段。由於我國自產化石能源有限,天然氣主要仰賴國外進口,國內幾乎沒有開採天然氣而造成甲烷逸散排放的問題。
依據我國國家溫室氣體排放清冊報告(2021年版),我國2019年溫室氣體總排放量為287.1百萬噸二氧化碳當量(CO2e),其中甲烷排放量為4.9百萬噸二氧化碳當量(CO2e),占總溫室氣體排放量之1.7%。而這1.7%之中,天然氣逸散占5.4%、燃氣發電直接逸散只占0.3%(相當於溫室氣體總排放0.005%),主要仍來自於廢棄物部門(43.9%,污水處理為主)與農業部門(40.6%,禽畜腸胃發酵與糞尿、水稻種植為主)。(如圖3)
貳、天然氣價格上漲原因及經濟部因應作為:
一、天然氣價格上漲原因:
液化天然氣(LNG)現貨市場受2020年冬季缺貨致進口商提早備貨影響,自今年4月起亞太地區液化天然氣現貨價格即逐步走揚。而近期更因部分國家天然氣存量不足、全球經濟復甦,韓國及中國等國家冬季用氣尖峰及替代燃煤,致天然氣需求強勁,加上部分液化天然氣供應商產能不如預期等因素,導致全球液化天然氣出現供不應求的狀況,亞太地區液化天然氣現貨價格持續攀升。
二、經濟部因應作為:
經濟部為降低天然氣價格對民生、工商企業之衝擊影響,謹說明如次:
(一)強化天然氣氣源多元化,以中長約為主,短約為輔之採購策略,平穩天然氣價格:
中油公司為避免天然氣價格受國際短期供需失衡影響,一直都採行中長約為主(2017年約占76%、2020年約占77%),短約為輔的採購策略,惟鑒於2021年現貨價格大幅度波動,中油公司將評估進一步提高中長約占比,以穩定氣源成本。
天然氣長期合約多是跟油價連動,因此未來的天然氣價格和原油價格息息相關,現階段國際天然氣大漲應只是短期的現象,而長期契約所簽訂的價格公式不受影響,且近期油價已有下跌趨勢。
中油公司為滿足2025年燃氣發電占比達50%目標,正積極洽商國際具穩定供應及具價格競爭力氣源,訂定中長約,以補足供氣缺口,並平穩天然氣氣源成本。例如今年7月,中油公司才跟卡達簽訂了一個長期合約,目前也另外在協議長期合約中,這些氣源掌握完成之後未來天然氣供應將更為充足。
(二)天然氣價調整機制:
中油公司依據天然氣事業法第32條規定報請經濟部核定之天然氣價格計算方式,並經產官學各界組成之「天然氣價格計算方式審議會」審議,單月調幅在3%以內,連續3個月累積調幅在6%內,授權中油公司自行公布後陳報經濟部備查,超出授權幅度,須陳報經濟部核定。
2021年國際油價回升,天然氣現貨價格受市場需求增加而同步上漲,造成中油公司天然氣採購成本大幅增加,政府為照顧民生、穩定物價,決定11月僅電業用戶調漲5%,其他用戶不調整,未調漲部分暫由中油公司自行吸收。
參、結語:
政府已經推動逐步邁向2050淨零碳排,短期優先推動已成熟的綠能技術與增氣減煤讓能源系統轉向低碳,長期則加入前瞻再生能源、氫能及碳捕捉封存利用等技術,由低碳邁向無碳,因此,在邁向2050淨零目標的路徑上,為確保我國獨立能源系統的安全穩定,仍有需優先使用碳排較低的天然氣發電。經濟部將持續推動以氣換煤,促進臺灣能源轉型、降低碳排放,同時也支持全球甲烷倡議,期望天然氣生產國改善甲烷逸散問題,讓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可以更降低。
各國油氣產業在生產及輸儲過程中產生的甲烷一直都在進行減排改善,COP26此次的全球甲烷減排承諾倡議對整體天然氣市場價格影響相對有限。針對我國天然氣需求,中油公司也會評估進一步提高中長約占比以穩定氣源供應及成本。因應全球氣候變遷,經濟部將持續追蹤國際情勢,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及維持能源價格穩定,以降低對社會衝擊,並確保能源轉型及永續發展的目標。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支持與指教。
主席:現在請環保署蔡副署長報告。
蔡副署長鴻德:主席、各位委員。今天,大院第10屆第4會期經濟委員會召開全體委員會議,本署承邀列席就「如何因應COP26的全球甲烷減排承諾,以及國際天然氣價格暴漲等對於我國能源轉型、企業與民生所造成的衝擊」進行專題報告,深感榮幸。
感謝大院各委員對本署參加COP26大會的關心與支持,使本署相關業務得以順利推動;為使大院各委員瞭解今年「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26次締約方大會」(UNFCCC COP26)涉及全球甲烷減排課題,以下就我國甲烷排放減量相關業務推動情形進行報告,敬請指教。
壹、COP26啟動全球甲烷減排
一、全球甲烷排放概況
依據聯合國環境規劃署資訊,人類活動產生的甲烷排放主要來自於:農業(40%)、化石燃料(35%)及廢棄物處理(20%)等三個部門。依據德國波茨坦氣候影響研究所PRIMAP資料庫顯示,西元(下同)2019年全球甲烷排放量約317 MtCO2e,相較2005年增加9.32%,多數國家甲烷仍是持續成長的情況(如:中國增加17.58%、巴西9%及韓國2.56%),歐洲國家及日本是少數減量幅度超過10%(如:英國減量41.93%、德國27.57%、歐盟15.8%、日本17.98%等),而紐西蘭及美國則是分別減量4.57%及3.57%。
畜牧業是農業部門產生甲烷的主要原因,在化石燃料部門,石油和天然氣的開採、加工和分銷則占排放量的23%,煤炭開採占排放量的12%。「全球甲烷減排承諾」主要是為推動減少天然氣燃料於開採、加工、儲存生產、製程及配送等造成之甲烷逸散排放。
二、全球甲烷減排承諾(Global Methane Pledge)
美國總統拜登在2021年9月17日召集了以美國為首的主要經濟體能源和氣候論壇(Major Economies Forum on Energy and Climate),表示美國及歐盟共同宣布「全球甲烷減排承諾」(Global Methane Pledge),希望各國同意在2030年將甲烷排放量相較2020年排放水準減少30%的目標。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主席范德萊恩(Ursula von der Leyen)也在COP26期間發表談話指出,甲烷是我們可以最快削減的氣體之一,減少甲烷可以立即減緩氣候變遷,也是我們可以做的最有效事情之一,能減少近期全球暖化,並確保地球溫度上升可以維持在1.5℃以內。
2021年11月2日在蘇格蘭格拉斯哥(Glasgow)舉行UNFCCC COP26期間,全球100多個國家響應此項由美國與歐盟共同發起的倡議。目前計有美國、歐盟、英國、德國、法國、日本及新加坡等國家簽署,這些國家甲烷排放加總約占全球排放量的一半;惟中國、俄羅斯、印度、伊朗、澳洲等全球主要甲烷排放國家則尚未簽署這項倡議。
COP26大會於11月13日落幕,主要產出為「格拉斯哥氣候協議」(Glasgow Climate Pact),其重點著重在調適、減緩與氣候資金方面內容的強化,完成「巴黎協定」規則書相關要項。其中有關溫室氣體削減行動部分,除要求快速加大乾淨電力系統及能源效率策略,逐步減少(phasedown)燃煤電廠及汰除(phase-out)沒有效率的化石能源補貼,以促進公正轉型(Just Transition)外,亦強調應致力非CO2含甲烷在內的減量工作。
貳、我國甲烷排放概況及減量執行成效
一、甲烷排放概況
依據國家溫室氣體排放清冊報告(2021年版)統計,我國2019年總溫室氣體排放量為287.06百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MtCO2e),經扣除碳匯(21.44 MtCO2e)後之淨排放量為265.621MtCO2e。按氣體別分類,以二氧化碳(CO2)95.28%為大宗,其次依序為氧化亞氮(N2O)1.71%、甲烷(CH4)1.67%、全氟碳化物(PFCs)0.49%、氫氟碳化物(HFCs)0.36%、六氟化硫(SF6)0.33%、三氟化氮(NF3)0.16%。
我國2019年甲烷排放量為4.786百萬公噸,僅占溫室氣體總量的1.67%,主要排放來自於:污廢水排放處理(29.69%)、畜牧腸胃發酵/糞尿(27.77%)、能源燃料燃燒(14.98%)、垃圾掩埋(13.71%)、水稻種植(12.77%)、堆肥(0.52%)、製程排放(0.54%)及農作物殘體燃燒(0.04%)。
我國並無開採石油或天然氣造成甲烷逸散排放問題,依目前2019年天然氣發電占比33%的情況下,燃燒天然氣發電所產生甲烷的排放,僅0.0145 MtCO2e,占溫室氣體總量的0.005%。
二、甲烷排放減量成效
我國2019年甲烷排放4.786 MtCO2e,相較2005年9.508 MtCO2e,已大幅減少將近50%,主因來自我國長期推動垃圾分類減量,減少掩埋並改以焚化方式處理,並對有垃圾掩埋場進行沼氣收集再利用;此外,推動家庭及事業廢污水納管妥善處理、鼓勵畜牧業沼氣回收發電等政策,都使我國甲烷排放量持續降低,其中以垃圾掩埋處理減少87.46%最多,其次為畜禽糞尿處理減少21.19%,成效最為顯著。如前所述,全球2019年甲烷排放量較2005年增加9.32%,我國已大幅減少近50%,是減量績效良好國家之一。
參、結語
因應2050淨零排放願景,我國環境部門將落實廢棄物回收再利用以降低處理量、生活污水納管率提升及事業廢水處理妥善處理等源頭減量作為;農業部門將透過改善水稻灌排作業、畜牧業飼料配方等方式,減少我國甲烷排放。
為能善用生質能源,及兼顧甲烷排放降低,將持續推動畜牧廠沼氣發電,並逐步推動污(廢)厭氧消化回收沼氣再利用,以達資源循環及持續降低甲烷排放之目標。
主席:現在進行詢答。委員質詢前,援例作以下幾點宣告:每位委員發言時間,本會委員7分鐘,必要時得延長2分鐘;非本會委員5分鐘,必要時得延長1分鐘。
台電公司及中油公司的報告,請委員自行參閱,並刊登公報。
台灣電力公司書面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
承蒙貴委員會邀請台電公司就「如何因應COP26得全球甲烷減排承諾,以及國際天然氣價格暴漲等對於我國能源轉型、企業與民生所造成的衝擊」進行報告,至感榮幸,謹向貴委員會提出報告,敬請各位委員不吝賜教。
壹、因應COP26得全球甲烷減排承諾
一、背景說明:
11月2日COP26會議中發起「全球甲烷減排承諾」(Global Methane Pledge)倡議,致力2030年甲烷排放較2020年減30%,並有超過100國參與聯署,儼然甲烷減排已成為世界趨勢。
依WRI, CAIT Climate Data Explorer,2018年全球溫室氣體排放主要為二氧化碳,其占全球二氧化碳當量(CO2e)超過7成。甲烷之溫暖化潛勢(Global warming potential, GWP,相同質量二氧化碳比較之下,造成全球暖化的相對能力)雖為25,惟其占全球二氧化碳當量(CO2e)僅17%。
二、我國甲烷排放來源
甲烷排放在天然氣的生命週期中,主要是發生在天然氣開採及運輸階段的逸散排放,並非在使用階段。由於我國自產化石能源有限,天然氣主要仰賴國外進口,國內幾乎沒有開採天然氣而造成甲烷逸散排放的問題。
依據我國國家溫室氣體排放清冊報告(2021年版),我國2019年溫室氣體總排放量為287.1百萬噸二氧化碳當量(CO2e),其中甲烷排放量為4.9百萬噸二氧化碳當量(CO2e),占總溫室氣體排放量之1.7%。而這1.7%之中,天然氣逸散占5.4%、燃氣發電直接逸散只占0.3%(相當於溫室氣體總排放0.005%),主要來自於廢棄物部門(43.9%,污水處理為主)與農業部門(40.6%,禽畜腸胃發酵與糞尿、水稻種植為主)。
甲烷排放在天然氣的生命週期中,主要是發生在天然氣開採及運輸階段的逸散排放,並非在使用階段。因此在國際能源總署(IEA)的報告中建議,各國面對天然氣的甲烷排放減量,應透過改善開採製程來減少甲烷逸散,同時報告中也提到,由於天然氣發電碳排放低,可用來替代燃煤、燃油等污染更嚴重的化石燃料,在全球能源轉型過程中將發揮重要的支持作用,因此報告並未建議因甲烷排放問題,而減少天然氣的使用。
三、台電因應作為:
由於電業占國內甲烷排放比率極低,面對氣候變遷挑戰,台電將積極配合政府能源轉型政策,電源端除積極發展再生能源外,短期內以氣代煤降低排碳量並確保供電穩定,長期則規劃引進燃氣電廠混燒氫氣技術(可降低二氧化碳及甲烷排放量),並視國際發展逐步引進技術擴大至專燒,以期促進台灣能源轉型、降低碳排放,邁向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同時也支持全球甲烷減排倡議。
貳、國際天然氣價格暴漲等對於我國能源轉型、企業與民生所造成的衝擊
一、背景說明:
受經濟復甦帶來的電力需求成長,近期歐亞兩洲爭搶LNG、全球天然氣儲槽庫存不足、俄羅斯對歐洲輸氣量偏低等種種因素影響,全球天然氣價格站上歷史高點,惟近期日韓天然氣現貨價格JKM(日韓指標)亦由50美元/mmBtu(百萬英熱單位)回落至約30美元/mmBtu,故天然氣價格上漲是否屬短暫之現象,仍有待密切觀察。
二、物價穩定機制:
經濟部有成立物價波動穩定小組,並有物價穩定機制,以降低物價(包含電價)對民生、工商之衝擊影響。
三、台電將持續配合能源轉型政策:
在物價穩定機制定期檢討下,物價不致大幅上揚,對企業與民生的衝擊應為最小限度,而台電面對氣候變遷挑戰,仍將積極配合政府能源轉型政策。
參、結語
因應全球氣候變遷,本公司將持續追蹤國際情勢,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並確保電力穩定供應,在天然氣供應方面則將配合政府致力維持物價穩定以減少對社會衝擊,並確保電業能源轉型、永續發展及善盡企業社會責任的目標。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支持與指教。
台灣中油公司書面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
今天順欽奉邀列席貴委員會,針對「如何因應COP的全球甲烷減排承諾,以及國際天然氣價格暴漲等對於我國能源轉型、企業與民生造成的衝擊」進行專題報告,至感榮幸。謹就全球甲烷減排趨勢及近期國際天然氣價格暴漲與本公司業務相關部分簡要報告,敬請各位委員不吝指教。
壹、中油公司甲烷排放情形及因應作為:
一、中油公司甲烷排放情形:
依據109年溫室氣體盤查結果,本公司全部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為711萬公噸CO2e,其中99.45%為二氧化碳,甲烷則占0.26%,其排放量為18,477公噸CO2e(占全國甲烷總排放量之0.39%)。如果再進一步從本公司事業部來看,天然氣事業部甲烷排放量為最多,占全公司總甲烷排放量之80.9%,其次為煉製事業部(煉油廠)及石化事業部(石化廠),主要甲烷排放源包含管線閥件及設備元件之逸散。
二、中油公司因應作為:
為減少甲烷排放,本公司從管線、設備元件管理及廢水處理逸散三面向作說明:
(一)降低天然氣管線洩漏:
1.降低管線施工管存量排放:
配合道路建設改遷管及營運所需之管線工程等需進行停氣施工,為降低管存排氣損耗,在停氣施工時先評估考量管線降壓所需時間、並與用戶協調降壓之最低使用壓力再配合調度轉輸,以達最低排放量要求,減少施工排氣損耗,降低天然氣營運成本。
2.加強天然氣管線管理:
台中及永安天然氣處理廠每週排定自主檢測工作,每月自主檢測點數占全單位點數之比例達8%以上,每季依法委託代檢業者每季逐點進行檢測;南、北區營業處,則每季執行設備元件測漏檢查並做成紀錄,若發現有洩漏情形,立即進行修護並追蹤管理。另本公司持續增購FLIR紅外線熱像儀,以提升管線查漏能力。此外,針對地下管線管理部分,實施陰極防蝕電位量測、緊密電位檢測、雜散電流調查、智慧型通管器檢查等,並每年編列輸氣管線維修檢測汰換計畫。
(二)工廠設備元件管理:
依據本公司「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檢測暨管理辦法」規定辦理,並成立「設備元件改善小組」每季定期召開會議檢討,相關改善作法有:
1.轄區工場定期以揮發性有機物檢測儀器辦理自主檢測,輔以FLIR測漏儀進行揮發性有機物監測,發現設備元件洩漏值高於500ppm(優於法規1000ppm)即辦理修護。
2.設備元件變更操作、拆修、汰換後立即進行檢測。
3.對於已產生洩漏設備元件進行汰換及修護等改善作業,並推動使用低洩漏型設備元件及乾式接頭。
4.依法每季委託合格代檢業者逐點進行揮發性有機物設備元件檢測,並審視管理及改善成效,煉化三廠經逐年努力已有顯著進步,洩漏率已降至約0.3%(優於法規2%)。本公司為精益求精,110年起將所屬各單位之季檢測洩漏率目標調降至0.2%。
(三)降低廢水處理之逸散:
本公司工廠各廢水處理設施皆加蓋外,亦透過配管將廢水處理設施各單元廢氣集中至蓄熱式觸媒氧化設備進行處理,以有效降低揮發性有機氣體排放。
貳、天然氣價格上漲原因及中油公司因應作為:
一、天然氣價格上漲原因:
今年受異常氣候、景氣復甦及歐洲天然氣庫存不足等因素影響,致液化天然氣(LNG)需求增加,使國際天然氣價格大幅上漲。本公司天然氣價格與國際油價變化息息相關,由於今年國際油價上漲,且天然氣現貨價格受市場需求增加而同步上漲,造成採購成本大幅增加,國內天然氣價格原應調漲,惟考量國內疫情仍影響民生及工業發展,持續配合政府紓困及穩定物價政策,11月份僅電業用戶調漲5%,非電業用戶不調整,未調漲部分暫由本公司吸收。
二、中油公司因應作為:
(一)致力分散進口來源:
本公司目前LNG長期進口合約,主要來自卡達、澳洲、俄羅斯、巴布亞紐幾內亞,及其他地區之中長期契約。為達穩定供應及分散氣源,採購策略係以中長期契約為主,另國內市場用氣需求臨增變動部份,則適時採購短約及現貨因應。未來本公司仍將在「能源安全、穩定供氣」原則下,視國際LNG市場供需變動,評估進一步提高中長約占比,以穩定氣源成本。
三、持續提升國內供氣能力:
為配合我國能源轉型政策,達到低碳能源供給與安全目標,本公司積極推動增(擴)建各項天然氣之生產輸儲設施投資計畫,包含台中二期、三期、四期、永安接收站儲槽增建、台中廠至通霄站新設陸管等項目,其中,觀塘第三座LNG接收站更是直接影響日後國內供電穩定之重要基礎建設。
參、結語:
為順應COP26訂定119年全球甲烷排放量較109年減少30%的目標,本公司將持續精進所轄生產工廠之管線及設備元件管理,以降低甲烷之洩漏。此外,為確保國內天然氣之穩定供應,本公司將積極洽簽具穩定供應且價格亦具競爭力之中長期契約,以平穩本公司氣源成本,以利國內民生及工業可健全發展!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支持與指教。謝謝!
主席:現在請林委員岱樺發言。
林委員岱樺:(9時29分)本席針對台電預計新增的計畫、燃氣機組及生質能的政策檢討來跟部長討論。除了現在討論的公投議題和第三接收站之外,從預算書當中可以知道,陸續規劃進行的「臺中計畫」:台中電廠新建1至2號機組;「基隆協和計畫」:協和電廠新建1至2號機組;「苗栗通宵二期計畫」:通霄電廠新建4至8號機組,這些都是天然氣的機組,面對日益增加的天然氣需求,台電是否能夠保障供應無虞?
部長剛剛的簡報提到,甲烷的減排規劃最主要是來自於生產國家,臺灣並非天然氣的生產國,所以甲烷的排放量不高,直接的影響是有限的。但是貨源的部分,你們的說法是訂定中長期合約,如果訂定中長期合約的說法能夠成立,那全世界的問題就都解決了!因為大家也都採行中長期合約,所以問題在於生產國為了甲烷的減量而減產,則貨源一定減少,價格也必定上揚,以現在國內還沒有大量使用天然氣,價格都已經漲了3倍!歐盟的天然氣價格也漲了3倍了!
依據本席的瞭解,不是只有台電要做接收站,台塑麥寮電廠也計畫興建兩部裝置容量240萬瓩的燃氣複循環發電機組,所以臺灣天然氣的需求是大幅增加的,如何因應未來產量減少而價格上揚的衝擊?對企業來講,電費上揚再加上徵收的碳費,要如何生存?經濟部表示電費現在是由中油吸收,是會持續吸收嗎?部長敢保證會吸收嗎?請部長答復。
主席:請經濟部王部長說明。
王部長美花:委員好。為了增氣減煤、降低碳排,我們確實要做能源轉型,這個部分,第一,要增加天然氣;第二,要增加再生能源。所以對未來的需求,在穩定供電跟相關的成本考量之下,一定會進行滾動式檢討。對於相關的電力成本,電價委員會也會作評估。至於中油的部分,確實,訂定中長約的價格會比較穩定,也不用像現貨一樣波動那麼大。
林委員岱樺:我剛剛已經提醒了,如果中長約這個說法能夠成立,全世界也就不會有這個問題了。即便是中長約,也存在兩個問題,第一,會有應急而需要馬上購買的時候;第二,合約會有終止的時候,當合約期限將至,要簽訂下一個合約時,如果是在漲價、貨源減少的情況下,所簽訂的合約價格還是會上漲,例如:營造的合約,政府發包的工程,經過2年後物價漲了四成,能夠不調整物價嗎?同樣的,合約期滿後還是可能會漲價,所以簽訂的合約是漲價時的價格,再加上貨源減少的問題,所以本席要提醒的是,你現在的因應措施或者說法,對於危機處理的作為是不夠的。
另外是有關生質能的問題,針對現在政府的能源配比,50%是天然氣,20%是綠能,在綠能的部分,首重太陽能及風力發電,但這些都受到氣候影響,萬一沒有風和光,它的穩定性就會受到影響,所以本席在前幾次的質詢就有提到生質能的問題,但我認為政府對生質能是不支持的。生質能到底有什麼好處?本席簡要說明如下:第一層減碳,在光合作用的時候吸收大氣中的二氧化碳;第二層減碳,利用植物產品、副產品及廢棄物做成燃料,供應生質能電廠,進而取代石化火力電廠,減少碳排;第三層的部分,生質能所產生的CO2,透過捕捉、再封存,或是利用生產為碳化學品,可達到負碳排,它的用途可作為綠色輪胎,或是特殊規格的水泥,來提高水泥的附加價值,這些都是它的應用面,範圍很廣泛。
在起步的階段,目前生質能所導入的負碳排技術可以抵銷太陽能與風能於生命週期中所產生的碳排,達到淨零碳排的目標。你們反對的理由是,剛開始可能必須進口,而進口的費用太高了,難道現在投入的太陽能、離岸風電費用不高嗎?那個成本也非常地高。
另外,從你們的躉購費率可以看到,生質能躉購費率保證收購,有無厭氣消化設備跟有厭氣的消化設備,剛才環保署報告的最後一句話,因為時間的關係,我沒有辦法再細問,環保署所提的厭氣加強、支持,到底是指哪個部分?是支持有厭氣的消化設備嗎?比如農舍,你們補助躉購保證收購的電價是每度5元多;但是無氧的部分,你們比照一般電價,一度電2元多,這沒有辦法鼓勵農業木質顆粒業者發展的意願,所以為什麼太陽能、離岸發電人家會進來?因為你們保障收購,躉購費率每度電的電費是5元多,有利可圖,才會進來,所以政策當中的躉購費率是關鍵之重。
你現在支持有厭氧的消化設備,例如:豬屎沼氣發電,問題是厭氧的消化味道很濃,經濟規模難以擴大,但是政府獎勵卻非常高;無厭氧消化設備,是由生質燃料棒燃燒發電,問題在於原料分散,各區、各鄉鎮的農會,是不是要去支持相關加工廠或果菜市場的集散處所?這個是目前的問題,因為你們不重視,所以也無法規劃回收鏈,政府獎勵當然就低了。
至於火力發電跟生質能發電,火力發電燒的煤炭,是將埋在地底的碳釋放出來,產生額外的碳排;但生質能發電是從空氣中原有的二氧化碳,透過植物再燃燒而累積、釋放能量來發電,其灰燼可以再利用,你們提到還要碳封存,而碳封存的利用很多,它的技術也可以利用在這邊,進而產生負碳排,請問部長,是否可以調整「無厭氧消化設備生質能躉購費率」以促進其發展?如果不調整,有何較現況更具誘因的生質能發電發展方案?
王部長美花:有,我們在年底的時候會針對生質能的部分作檢討,謝謝委員提醒。
林委員岱樺:年底?
王部長美花:是。
林委員岱樺:國曆的12月,還剩1個月耶!
王部長美花:是,我們在年底……
林委員岱樺:是針對政策、躉購費率一併檢討?還是只有政策性?如果是政策就不用再講了,我也會講。
主席:請經濟部能源局游局長說明。
游局長振偉:報告委員,在今年檢討明年度的躉購費率中,我們已經蒐集相關意見,針對農業廢棄物的部分,我們研究會再增列一個項目。
林委員岱樺:針對躉購費率嗎?
游局長振偉:是。
林委員岱樺:好,謝謝。以上。
主席(呂委員玉玲代):現在請謝委員衣鳯發言。
謝委員衣鳯:(9時39分)請教部長,你知道COP26有承諾一個目標,希望2030年甲烷可以減排30%,對不對?
主席:請經濟部王部長說明。
王部長美花:委員好。是的,跟2020年相比。
謝委員衣鳯:為因應此部分,未來如果要把燃煤轉氣,大部分會用天然氣來發電,我知道天然氣的發電,在台電的基載電力裡有一個定義,基載電力應該是全天候可以持續運轉,而且以穩定、低成本的電力滿足日常最低用電需求的電力,是不是?
王部長美花:是。
謝委員衣鳯:我們現在如果全部都用燃氣的話,目前的燃氣存量是多少?
王部長美花:全部……
謝委員衣鳯:所有儲存槽未來可以提供的燃氣存量是多少?
王部長美花:委員是在講存量的時間嗎?
主席:請中油公司李代理董事長說明。
李代理董事長順欽:跟委員報告,目前雖然法規是7天,但是大概都在11到12天之間。
謝委員衣鳯:請問台電總經理,7天是一個穩定的基載電力嗎?
主席:請台電公司鍾總經理說明。
鍾總經理炳利:是的,因為中油天然氣的進口是持續進來,並不是……
謝委員衣鳯:如果遇到航運上的問題呢?目前航運的運輸因為COVID-19的關係都會產生一些問題……
鍾總經理炳利:我們的安全存量是夠的,我們的安全存量就是為這個在準備。
謝委員衣鳯:你覺得這還是一個穩定的……
鍾總經理炳利:對,目前是7到10天,未來會擴增到14天。
謝委員衣鳯:所以目前是7到10天,未來會擴增到14天,是不是?
王部長美花:對。現在國際上在講航運的部分,是各種物資的貨櫃船,至於天然氣的部分,至少到目前為止,我們的貨運都沒有因為其他因素而沒有辦法運到臺灣來。
謝委員衣鳯:好,謝謝。我現在就這個問題,請清華大學的葉宗洸老師發言。
主席:請清華大學工程與系統科學系葉宗洸教授發言。
葉宗洸教授:謝謝委員。我想跟各位報告一下,我分兩個層面來講,第一個,因為剛剛有提到價格,天然氣在去年每百萬BTU的價格還在1.5元,到了今年10月的時候,每百萬BTU的價格已經來到6元,所以整體價格上漲了四倍,目前去看價格的趨勢,大概不會有太大的變化。第二個,天然氣的供應,剛剛委員質詢台電,總經理是講7到10天,也提到因為我們國家不產天然氣,所以我們的甲烷排放主要是來自於運輸,還有儲存,我們現在的儲存7到10天是因為現在天然氣的發電占比大概只有36%,如果到了2025年,天然氣的發電量占比要到50%,意思就是到時候儲存天然氣的儲存槽會更多,運輸的頻率也會更高,所以如果今天考慮到運輸時的逸散,還有儲存時的逸散,一定會比現在的情況還要來得嚴重。
我想給各位看這張圖,這張圖裡面顯示的是我國最近幾年用電量成長的情況,各位可以從這裡看得出來,用電基本上是持續在成長的,未來天然氣還要作為50%的主要發電電力,會碰到一個情形,就是溫室氣體排放也會隨著增加,各位看到我手上的圖表,2015年到2018年的溫室氣體排放是逐步上升,可是到了2018年的時候,溫室氣體排放竟然是下降的,各位知道為什麼嗎?因為2015、2016、2017這三年,當時核一的1號機跟核二的2號機並沒有在運轉,在少了兩部機組的情況下,只好多用燃煤、多用燃氣,所以溫室氣體的排放在這三年都是持續上升的,可是到了2018年,那時候的行政院長賴清德決定讓核二的2號機重啟,而且在6月重啟之後,當年度的溫室氣體排放馬上就下降,可是剛剛給各位看的,2018年的用電量還是上升,所以在核電機組的支援下,就可以減少溫室氣體的排放,而且我要給各位看這張表,火電年減1%的公投通過之後,實際上做到的情況是怎樣?2018年火電占比是82.2%,2019年是81.5%,確實有降低,雖然不到1%,但是大家看到2020年,又來到82.2%,不但沒有達到公投的要求,甚至火電占比還提高了將近1%。
我國的碳排放係數在過去幾年也都在上升,後來這兩個為什麼下來?也是因為核二的2號機運轉之後,整個碳排能夠獲得減緩,但是今天核二1號機已經停止運轉,未來有更多核電機組要停止運轉,那麼排碳係數勢必還要再上升,所以針對今天的議題,我想跟各位報告的是,如果未來以天然氣作為基載,不管是運輸的逸散,或是儲存時候的逸散,都會持續增加,而且是高比例的增加。
謝委員衣鳯:葉教授,請教一下,我的資料顯示在OECD的30個國家中,仰賴燃氣的其實只有6個國家,而且他們都是自己有生產天然氣,所以有辦法作為穩定的電力來源,我們需要以進口來進行燃氣發電,當然就會面臨到運輸上以及相關的問題,你是不是也瞭解這個情況?
葉宗洸教授:我當然瞭解這個情況,所以今天如果不是天然氣生產國,真的沒有辦法大量依賴天然氣,而且未來如果天然氣發電占比要提高到50%,剛剛講的問題就會越來越嚴重,雖然剛剛環保署的報告說因為我們不生產天然氣,所以產生的排放、逸散等等的量不高,可是未來如果真的要提高到50%,而且我要強調,因為今天的儲存量只有14天,未來規劃14天……
謝委員衣鳯:現在是7到10天。
葉宗洸教授:對,現在是7到10天……
謝委員衣鳯:未來如果有三接之後是14天。
葉宗洸教授:所以天然氣船要不斷地進來,剛剛台電總經理也已經講了,天然氣船不斷的運輸、不斷地進來,所以逸散的問題會持續的發生,而且會越來越嚴重。
謝委員衣鳯:好,謝謝。
主席:請邱委員議瑩發言。
邱委員議瑩:(9時48分)部長,今天大家在討論甲烷的議題,聯合國氣候大會希望全世界在未來10年要降低30%的甲烷排放量,看起來降低甲烷排放量跟淨零碳排的部分,其實在全世界越來越受到關注,有些委員也特別提到,包括剛剛的葉教授也特別講到,天然氣的價格上漲了四倍,臺灣現在有7到10天的安全儲量,部長,您還記得上個禮拜本席也在這裡詢問,未來三接蓋了之後,其實就是要增加臺灣天然氣安全儲量的儲槽,對不對?
主席:請經濟部王部長說明。
王部長美花:對,沒有錯。
邱委員議瑩:所以如果照剛剛教授這樣的說法,我是不是可以合理地往下去推斷,就是三接儲能槽的建置,其實是有它的必要性跟迫切性,對不對?
王部長美花:就是因為這樣,否則我們對安全存量也會有所壓縮。
邱委員議瑩:對於安全儲量,我認為包括台電、中油、經濟部,你們在對於國人的說明上,應該更清楚地讓大家知道,其實燃燒天然氣對於碳的排放量,或對於環境的污染是相對較小的,如果臺灣要免於空污的威脅,我們難道還要再增加燃煤量嗎?
王部長美花:是,這就是問題所在。
邱委員議瑩:或是擁核人士認為應該要增加核能的發電量。我剛才查了一下,臺灣這幾座核電廠加起來的總發電量只占臺灣的10%還是不到10%?
王部長美花:現在已經不到10%。
邱委員議瑩:請台電總經理說明一下,臺灣現在三座核電廠的發電量加總起來只占臺灣總體發電量的多少?
主席:請台電公司鍾總經理說明。
鍾總經理炳利:10%左右。
邱委員議瑩:大部分其實是火力發電、大部分是燃煤,造成空污、環境污染的其實就是燃煤,是不是這樣?
王部長美花:是,沒有錯。
邱委員議瑩:這些都是環環相扣的,為了經濟的發展,我們的用電率、需求量都會大增,本席上個禮拜也有特別說過,未來因應台積電及各工業的發展,我們的用電量其實是大增的。高雄其實是反對持續大量的火力、燃煤發電,臺北要用電,我們希望在電網供應平穩的狀態下,三接的天然氣接收站應該趕快設立。
這就會談到這次整個公投的議題,擁核人士說核能發電其實是安全的,燃煤及天然氣也有運輸船的問題,核能要怎麼發電?是不是有燃料棒運送的問題?
王部長美花:是,它也是要進來沒錯。
邱委員議瑩:燃料棒要從哪裡來?
王部長美花:要從國外進口。
邱委員議瑩:大部分是從美國來嗎?
王部長美花:是。
邱委員議瑩:目前中美貿易關係的進展如何?
王部長美花:從蔡總統去年宣布開放萊豬進口之後,臺美的關係確實越來越好。
邱委員議瑩:是臺美,對不起,我口誤,現在臺美貿易的進展關係其實是不錯。如果反美豬,這樣直接打臉美國人、直接造成臺灣的貿易障礙,擁核人士又說要加強核能發電,又要跟美國人買核能燃料棒,部長,你覺得如何?
王部長美花:我覺得一件事歸一件事,我們要就事論事。核四是否安全、有沒有解決地層問題等等,這其實是另外一件事情。至於我們要不要開放萊豬,其實我們已經承諾了,而且這是有科學依據的,另外,萊牛都進口9年了,證明是安全的。我們要怎麼跟人家交代,萊牛吃9年都沒有問題,結果現在要進口萊豬卻說有食安問題,臺灣很難這樣跟外界說明。
邱委員議瑩:其實這樣的邏輯不通,大家仔細想都可以想得出來,但其他政黨在宣傳公投的論述上、邏輯上就會自己打臉自己。在臺美的經貿議題及互動上,我覺得這個議題經濟部責無旁貸,應該要花更多時間說清楚。
至於發電問題、燃料問題,大家想說用天然氣發電會有運送及儲量的問題,但就是因為有安全儲量的問題,所以才要蓋三接的接收站啊!不是嗎?
王部長美花:是。
邱委員議瑩:要用燃煤發電、核能發電,也都會有運送的問題,這是一樣的嘛!
接下來我要問第二題,部長,我上個禮拜有跟您討論過,有關於電動車充電站的布建,台電在今年8月份已經建置新式的互動式雙向充電站,我想請問一下,台電對於這樣的智慧充電電網,未來有什麼規劃?能否跟中油配合,加速進行?因為中油的速度實在是太慢了,可否請台電總經理說明一下,目前你們的作為是什麼?
鍾總經理炳利:這個部分我們跟中油是互相配合的,台電主要就是要供電。
邱委員議瑩:你們可不可以不要互相配合?你們能不能互相競合?
鍾總經理炳利:也可以。
邱委員議瑩:可以嗎?
鍾總經理炳利:對。
邱委員議瑩:因為你講互相配合,我就很擔心,你在等中油、中油又在等你,結果兩個推來推去,一個說饋線不夠,一個說基地臺、加油站不夠,你們能不能互相競合?
鍾總經理炳利:可以的。
邱委員議瑩:加速地去進行,將充電站當成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來做。
鍾總經理炳利:是的,可以。
邱委員議瑩:全世界都往這個方向走,臺灣沒理由一直落後。我們之前一直在談智慧電網、儲能設備,但我到現在也沒看到台電有更多的進展。
王部長美花:有,不管是電動機車也好、電動車也好,有關其充電樁我們內部都會討論及管考,甚至加速處理。這個我們會積極進行。
邱委員議瑩:部長,這個部分應該要做一個盤點,比如說你們現在設定的目標,我們大家都覺得太低……
王部長美花:有,委員有提到這個。
邱委員議瑩:所以目標值能否再往上提升?你們明年年初可以給經濟委員會這樣的評估報告,以及一個進度的報告。
王部長美花:我們會再盤點更多的地點及在充電可行的地方設站等配套,經濟部這邊也會盡到我們的責任。
邱委員議瑩:好,謝謝。
主席(謝委員衣鳯):請蔡委員壁如發言。
蔡委員壁如:(9時57分)我想請教中央研究院歐美研究所的盧倩儀副研究員。盧教授好。其實教授的研究是歐美政治、氣候變遷及動物權,而在12月18日公投的藻礁議題上,政府一直在宣傳天然氣是減緩氣候暖化的過渡能源,所以要犧牲藻礁來蓋第三天然氣接收站,等一下可以請盧教授來討論一下。事實上,國際已經開始在談以自然為本的解決方案,大家常說多種樹可以減碳,其中包括藻礁、海草床、紅樹林及溼地,其實都可以幫忙減碳,估計每年所有的海洋燃碳能夠捕捉513億噸的溫室氣體。
蔡總統及蘇院長都在說2050年要達成淨零碳排、要減緩氣候變遷,卻破壞藻礁來發展天然氣,本席認為這是本末倒置。民進黨政府的能源政策只到2025年,天然氣占50%、煤炭占30%、再生能源占20%,但卻沒有說2025年以後呢?2050年的淨零碳排,專家預估未來天然氣的接收站有6成都會閒置,民進黨政府現在編列幾千億元擴增天然氣的設施,以後會不會債留子孫呢?剛結束的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COP26),逐步在淘汰化石燃料,補貼是共識,其實天然氣跟煤炭都是化石燃料。現在政府都在講增氣政策,天然氣要達到50%,請問盧教授,這是正確的嗎?
主席:請中研院歐美所盧倩儀副研究員發言。
盧倩儀副研究員:大家好。這不是正確的,我先講一下我的研究領域是歐美國家的民主政治如何因為大財團的操弄受到嚴重的扭曲傷害,導致氣候變遷跟貧富差距兩者同時惡化,因為全球化的關係,這個傷害跟扭曲並不會受到國界的限制,歐美財團的謊言也能夠傷害到臺灣民主,臺灣的增氣政策就是一個例子。從科學的角度看,增氣政策是一個反科學,不顧人民死活,特別是年輕人、下一代的政策;從經濟的角度看,增氣政策讓產業陷入巨大的危機,因為減甲烷對救地球而言太重要了!天然氣從開採到使用,都是重要的甲烷排放源,所以未來天然氣能夠不被課徵高額甲烷稅或是甲烷費的機率非常低,也就是說,天然氣勢必將成為昂貴能源。
首先,以科學的角度,最近全世界都在瘋減甲烷,背後原因是減甲烷在遏止暖化的角色太重要了!如果我們為地球的增溫溯源,至少有四分之一的增溫要算在甲烷頭上,其中又有一半以上是人為甲烷排放,甲烷就是天然氣的主成分,鎖熱增溫能力超級強,但是作為溫室氣體,在大氣的壽命卻非常短,大約只有10至12年,因為鎖熱能力超級強、壽命短這兩個特徵,所以甲烷排放一減下來,地球增溫會馬上獲得控制,而不會像二氧化碳一樣,即便今天停止排放了,幾百年前的二氧化碳仍然在大氣中,我們沒有辦法把它從大氣中除去,所以相對於減二氧化碳,減甲烷的效果是立竿見影,這不是說減二氧化碳不重要,而是兩個都重要!這就是為什麼全球都在瘋減甲烷,如果能夠在2030年前減掉45%的人為甲烷排放,地球在2040年溫度可以少上升0.3°C,代表平均每年因為氣候相關原因死亡的人將減少25萬。
剛剛經濟部也有提到人為甲烷排放最大宗來自農業,占40%,第二大就是化石燃料,占35%,為什麼在這樣的科學背景底下,臺灣竟然會冒出增氣政策?其實化石燃料業者,包括煤、石油、天然氣,他們跟股東的利益,與一般大眾正好相反,他們使出各種招數讓全世界淘汰化石燃料的時程不斷地延後,為了避免天然氣被淘汰,化石燃料業者想出了「天然氣是過渡能源、橋接能源(bridge feul)」的話術,這個洗腦式的公關口號是美國業者刻意選擇性地截取對業者有利的片面科學所喊出來的。
康乃爾大學教授對於天然氣的溫室氣體足跡,特別是甲烷氣體的排放,他的結論是「a bridge to nowhere」,這個bridge不會帶我們去哪,而是會帶我們去地獄之類的。
下一張簡報圖表,黃色色塊的部分顯示,燃氣發電的二氧化碳排放只有燃煤發電的二分之一,這個部分臺灣的政府說的是正確的,但問題在於紅色色塊的部分,燃氣發電的甲烷排放量是燃煤發電的好幾倍,所以天然氣的甲烷排放,這個恐怖的溫室氣體是非常嚴重的!所以請注意,碳排只有燃煤的一半,是臺灣政府增氣政策的基礎,這邊搞錯了,整個增氣政策的利潤就垮了。
從經濟的角度,科學告訴我們應該要儘快汰除化石燃料,現在政府反而提高臺灣能源對天然氣的依賴,這是帶領臺灣走向一條死路!上個禮拜美國眾議院通過了「重建美好」法案,法案中有甲烷費的徵收,預計1噸甲烷排放要徵收900元美金,並逐漸提高至1,500元美金,初估會使天然氣價格上升12%至34%,就算這個法案這次在參議院過不了,甲烷氣體還是會持續成為眾矢之的,而且環團施壓的力道愈來愈強,尤其是青年環團。
臺灣能源押寶在骯髒、人人喊打的化石燃料、天然氣上,極為不智,會讓產業陷入窘境,經濟部的立場是甲烷的排放主要是逸散,產生在生產端,這不完全正確,就算這個是正確,他的意思是甲烷會造成全球人類死亡沒有錯,但是這個死亡不要怪在我頭上,供應端才是兇手,我覺得這個說法非常地不負責任!而這不光是全球氣候災難的問題,也是天然氣價格的問題,基本上,臺灣的產業很多都是靠天吃飯,包括護國群山,今年驚險熬過旱災,明年呢?後年呢?什麼是氣候變遷?氣候變遷就是旱災、風災、水災的頻率、強度,都會不斷地增加。
蔡委員壁如:請繼續。
盧倩儀副研究員:全球的甲烷排放量從2016年以來,不斷地上升,已經破表,讓科學家非常地擔心,這個部分跟頁岩氣有關。因為傳統的天然氣田逐漸枯竭,所以現在使用的天然氣很多都是頁岩氣,以頁岩氣取代傳統的天然氣。同樣是康乃爾大學教授的研究,比較頁岩氣與傳統天然氣的甲烷排放,非常不幸的消息是,未來臺灣的增氣政策中頁岩氣將會扮演非常顯著的角色,頁岩氣的骯髒程度是超過傳統天然氣的,它的甲烷排放會對我們的後代子孫、年輕人帶來非常大的傷害。
我聽到洪申翰委員在媒體上表示臺灣該做的是透過採購合約來約束出口國減少甲烷排放,但是其實氣候危機會搞得這麼緊急,就是因為化石燃料業者用金錢跟遊說來拖延政策,我們今天無法再信任這些化石燃料業者,所以我的結論是,政府與其一直閃躲甲烷這個問題,還不如好好地、老老實實地將淘汰化石燃料這個工作做好,政府配合財團打烏賊戰、資訊戰、拖延戰,導致訂出的政策是以片面科學為基礎,結果大錯特錯,這讓臺灣困在一個永遠都慢一步,只能苦苦在後追趕、非常落後的處境中,讓世界看到臺灣是豬隊友,謝謝。
蔡委員壁如:盧教授,最後我想問一個問題,因為COP26中有一個初步的決議,就是格拉斯哥的議程說2030年甲烷要減30%,你覺得2030年做得到嗎?我國做得到嗎?
盧倩儀副研究員:我覺得做不做得到在於環團,特別是青年環團施壓的力道與財團角力的結果,這方面我無法預測,因為目前看起來至少美國在眾議院已經通過的「重建美好」法案中,的確是有課徵甲烷費,從一開始1噸課徵1,500元美金,讓步到900元美金,再逐漸提高到1,500元美金,這是兩方角力的結果,但是參議院可能有些困難,因為參議院中關鍵的參議員是化石燃料業者的門神,所以這次在參議院也許過不了,這個很難預測,但我是審慎樂觀,因為我覺得青年環團的力道愈來愈強,基本上要靠他們,而且在COP26,我覺得重點是在場外,不是場內,因為COP26場外的全世界的原住民、環團、青年、海島國家等等,他們匯流,然後把這次的COP26定義為一個嚴重失敗、背叛、漂綠的嘉年華,所謂「漂綠」就是拿出種種閃躲、欺騙、扭曲,把它說成是環保的、是綠的。
蔡委員壁如:謝謝盧教授的說明,那我們環團跟在野黨要加油了,才能夠給政府壓力,謝謝。
主席:現在請鄭委員運鵬發言。
鄭委員運鵬:(10時9分)請教王部長,今天從甲烷的排放、使用,講到能源政策,我先跟部長確認臺灣的電力能源提供的狀況,第一個,臺灣不產煤,這個對不對?
主席:請經濟部王部長說明。
王部長美花:對,臺灣不產煤。
鄭委員運鵬:第二個,臺灣不產天然氣,這個對不對?
王部長美花:非常、非常的少量。
鄭委員運鵬:不夠用?
王部長美花:對。
鄭委員運鵬:第三個,臺灣不產石油這個對不對?
王部長美花:對。
鄭委員運鵬:第四個,臺灣大概沒有辦法自己濃縮鈾做燃料棒。
王部長美花:沒有辦法。
鄭委員運鵬:臺灣有的是什麼?如果臺灣真的要做發電的話,剛剛大部分的人沒有講到是我們的再生能源。
王部長美花:是。
鄭委員運鵬:所以蔡英文總統上任之後,我們就要努力的是再生能源的開發,我們的目標在2025年之前達到再生能源可以占20%,這個比率沒有錯嗎?
王部長美花:是。
鄭委員運鵬:再生能源20%、燃煤降到30%及天然氣拉到50%,所以才有現在的整個能源規劃跟我們第三天然氣接收站,然後跟這些核能慢慢在2025年全部機組已經到了年限,我們沒有提早除役,到了年限的時候自然臺灣就不用核能,這樣的電力規劃是沒有錯的嗎?
王部長美花:是,而且我們核二廠1號機,其實還因為新北市政府不給我們去蓋乾式的貯存槽,所以它還提早就除役了,不是我們不用,是根本沒有辦法用到除役。
鄭委員運鵬:部長你講的是核二1號機,我在講的是核二2號機,2018年3月的時候,核二2號機它歲修要恢復啟用,結果2018年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原子能委員會提出來說核四歲修完畢要重啟的時候,那時候的國民黨黨團他們還認為核電的管理不安全,還杯葛核二2號機的恢復上線,這個也發生過嗎?
王部長美花:是。
鄭委員運鵬:所以這個電力的配比就是一個公式啦!臺灣什麼燃料能源或者核能能源我們都沒有辦法,但是我們的再生能源它又不能作為基載,我們就儘量提高它的比率,所以有時候巧婦難為無米之炊,我們有的米就是炊到20%,國民黨在經濟委員會內一開始要發展離岸風電的時候,它還跟你嫌貴,後來降價的時候廠商划不來,他們不會來參加徵選。每一項都吃,吃這個也癢、吃那個也癢,又要經濟成長,又要用電,又要不缺電,「死道友無死貧道」都詛咒政府去死,公投弄一弄,到最後苦的是用電人、苦的是臺灣的廠商,我們經濟部是擔心這一點對不對?
王部長美花:沒有錯,因為臺灣製造業就占我們GDP的32%,這個就是臺灣可以在國際上立足的重點,因為臺灣現在已經變成是一個高科技製造的中心。
鄭委員運鵬:對。
王部長美花:所以我們對經濟部來講,或者對臺灣的未來發展,我們沒有辦法說我們不供電給產業來用電,這個就是跟很多國家它其實製造業是相當低的狀況是不太一樣。我們再生能源原來臺灣只有水力,太陽光電確實是2016年之後我們大力地規劃建設,才有現在大家慢慢看得到,太陽光電也好,離岸風電也好在增加。
鄭委員運鵬:所以目前的方向就是2025年之前天然氣占50%、燃煤降到30%、然後再生能源達到20%。
王部長美花:是。
鄭委員運鵬:如果照國民黨的版本的話,他們的天然氣沒有那麼高,燃煤是40%,多10%的燃煤,當然國民黨現在已經不承認了,他們全力往核四廠要重啟那邊去走。但是核四不安全大家都在講,我剛剛所講的2018年的核二廠重啟,還不是核四廠喔!連侯友宜市長他都反對,他跟國民黨黨團講說,如果不安全的話,我連那種原來機組歲修都不讓你重啟。所以今天有些專家來這邊報告說,臺灣好像走核電的這一套。
第一個,國民黨執政也不敢讓任何一組舊的核一、核二廠機組延役。第二個,核四他們自己都認為不安全,所以核能對臺灣來說是時間到了就除役。如果未來沒有電,那是現在執政的民進黨負責,我們會被人民罵,但是走這個大方向下去,要買綠能的台積電我們給它綠能、給它憑證;然後要有基礎的發電,要供電的民生用戶跟工業戶,我們給它供電無虞這樣就對了,這是一個配比,臺灣什麼都沒有,不可能憑空掉下來天然氣或挖煤就可以去燒,這是不可能的事。這是我們臺灣在工業生產、民生需求跟在價格穩定上面的一個配比,這個是我們現在應該做的事情,所以你們其實也是滿為難的。
部長,我再跟你請教一件事情,天然氣第三接收站現在也是公投的題目之一,現在也有臺中的立委要補選,第三接收站如果完成,它增加的還有第8號及第9號機組,可以增加它的天然氣供電量。剛才講到天然氣只講到一部分,說它有溫室氣體排放,當然燃燒就有溫室氣體排放,但是今天都沒有聽到什麼PM值、PM2.5。
王部長美花:是。
鄭委員運鵬:燃煤跟天然氣還有差在所排放的溫室氣體之外,除了降溫室氣體的比例之外,還有它的空污減少排放。
王部長美花:天然氣的溫室氣體排放只有燃煤的三分之一。
鄭委員運鵬:所以大家現在要公投就忘記我之前要空氣品質、管制PM2.5要下降,天然氣對比燃煤就可以達到這樣的效應,這個也沒有錯嗎?
王部長美花:是。
鄭委員運鵬:如果第三接收站沒有辦法上線,第8及9號機組沒辦法運轉的話,那勢必中電、南電就要往其他地方送,那個地方是燃煤,他們是不是大家在媒體上講的,要增加什麼500萬噸的燃煤、增加PM2.5,就會落在這些燃煤的火力發電廠上面,是不是會有這個惡果?
王部長美花:是,對政府來說,政府要提供穩定的供電、供水,對臺灣的發展是重要的,你這個天然氣三接不蓋起來,結論變成能夠增加的就是燃煤,我們現在因為有環保降載的問題,如果真的電力不夠的時候,就變成要多增加燃煤的燃燒,這個是……
鄭委員運鵬:我剛剛是講配比嘛!
王部長美花:對,這個是對的方向嗎?這個更是不對的方向。
鄭委員運鵬:不是這個配方,就是那個配方嘛!你要麥片多一點,還是要堅果多一點,還是要去加蜂蜜,這只能這樣配來配去的,你少了糖就多纖維,多了纖維可能就少脂肪,大概這樣配來配去而已,但前提是配完了之後電要夠用啊!電不夠用還要經濟成長,這個是緣木求魚啊!
王部長美花:對。
鄭委員運鵬:再來一點,我認為比較難解釋的,藻礁對於固碳的功能,第一個,藻礁因為稀有,我相信這個大家都承認,稀有所以它對於固碳的功能,當然跟我們森林的樹木、植物比較不能比,對不對?我們蓋了天然氣第三接收站,現在已經沒有在沿岸上面再去增加填土,本來23公頃就是之前國民黨時代就填好了,都往外海移動。所以第一個是我們第三天然氣接收站這個方案,不管是本來的回填區域早就做完了;第二個是往外海也不會再有突堤效應,這個應該有科學證據,所以並不會減少目前的藻礁聚落,對不對?
王部長美花:沒有錯,這個就是我們用最大的努力,讓這邊的生態越做越好,所以講說我們蓋天然氣接收站三接會去破壞藻礁,這個命題本身就有問題啦!
鄭委員運鵬:這個是你們經濟部開發單位一定要把握,我不會減少現在的藻礁族群量,所以它不會減少藻礁對於固碳的功能,不會減少它對地球的貢獻,但是現在也不是在復育藻礁啊!現在不是說我這邊要復育藻礁,所以藻礁增加很多,可以減少二氧化碳的排放,然後可以固碳,不是這樣,我們現在不是在種藻礁啊!
王部長美花:沒有錯。
鄭委員運鵬:所以會變成說,好像天然氣接收站會影響到藻礁,就會影響到我們的二氧化碳溫室效應,這兩個沒有辦法連結啊!
王部長美花:所以如果大家想要瞭解到底有沒有破壞藻礁,第一個去現場看也可以;第二個,我們中油已經把24小時監控的影像放在它的網站上,大家都可以去看。
鄭委員運鵬:現在大家手機拿出來都還查得到嗎?
王部長美花:是。
鄭委員運鵬:所以有很多的連結,大家拉東扯西,講核能就忘了PM2.5,講甲烷就忘了天然氣是在降燃煤。有很多在這個公式裡面,我們要看整條,不能切片來看,切片來看這塊是肉,那塊是蔬菜,當然是不一樣啊!但是會交換對不對?
王部長美花:是。
鄭委員運鵬:臺灣需要這種充足的養分,每一個營養要均衡,又要維持價格的穩定,然後我們要維持空氣品質到一定程度,但是如果你缺一樣、營養不均衡了,到時候營養不良的是國家的體質嘛!我們就是在做那樣的事情,對嗎?
王部長美花:是。
鄭委員運鵬:好啦!部長辛苦了,一起加油。
王部長美花:是,謝謝委員!
主席:鄭委員,我需要跟你報告一下,主席今天排這個案子,我是因為能源問題是非常複雜的問題,你不要挖洞給國民黨跳,國民黨並沒有堅持什麼樣子的能源政策。今天我們請了珍愛藻礁以及重啟核四公投的所有人過來說明,就是希望社會各界都存在這樣的聲音應該要給大家瞭解清楚,所以不需要在這裡用所謂的政黨對立,我希望我們可以很平和地讓所有人共同來討論這個問題。
鄭委員運鵬:報告主席,我對今天的主題完全沒有任何意見,我剛才所講的這些過去發生過的事情,2018年核二廠歲修完畢被杯葛,我也講不是這一屆的,是上一屆的,我都有說明,所以我也沒有在拉高對立,而是大家對於能源政策、對公投總是有不同的立場……
主席:我希望我們可以理性地討論這件事情。
鄭委員運鵬:我剛剛哪一點不理性?我想請教主席我哪一點不理性?
主席:你就是很酸啊!說國民黨怎麼樣。
鄭委員運鵬:我也是就事論事,我哪一點不理性?
主席:是不是?
鄭委員運鵬:沒有,我哪一點不是嘛!主席,我剛所問的內容也都直播了……
主席:需要我們再倒帶來看嗎?需要再倒帶來看嗎?
鄭委員運鵬:對啊!我也很感謝國民黨保持理性,但是我有哪一點不理性?我拿的也是數據啊!也是過去發生的事情,大家在能源政策上有不同選擇,就互相尊重。
主席:是啊!
陳委員亭妃:繼續質詢啦!
楊委員瓊瓔:調帶啦!
主席:請呂委員玉玲發言。
呂委員玉玲:(10時21分)謝謝主席,今天我們是來談能源、環境的整個政策,希望就事論事來質詢。
部長,現在天氣慢慢進入冬季,尤其是北半球現在都是需要暖氣的旺季,所以也會影響到整個天然氣的價格,現在紛紛像危機似的飆漲及波動,天然氣的價格現在也漲到將近四倍的情形,雖然我們在質詢您的時候,您特別說我們的採購已足夠了,採購量已經到明年7月份,但是因為市場是屬於現購的情形,價格由市場即時決定,因為現在大家搶購的時候,會由市場來決定價格,我們雖然已經訂到明年7月,未來會不會因為市場因素而減少我們的量及價格調升?
主席:請經濟部王部長說明。
王部長美花:我剛才在簡報也有提,天然氣最主要在長約的部分都是跟油價連動,油價確實這一陣子也有波動,但是到上個禮拜開始油價其實也開始下滑,所以中長約的部分比較穩定,但是它確實會受到油價連動的影響。
呂委員玉玲:所以部長要去瞭解,因為幾個供應天然氣的幾個國家,這次在甲烷減排的承諾裡面有105個國家,有供應我們天然氣的是3個國家,像美國、印尼、巴布亞紐幾內亞,總共是占三成,如果把能源整個配比來講,這三成如果會影響到我們的市場、貨源的能量,也是會讓我們的整個價格調升上去,我們必須把貨源充分分散,才不會影響價格有太大的波動,而且未來如果價格上升了,產量又減少了,市場上也是會有搶貨的情形發生。
王部長美花:委員,你看表格下面就是中長約,我們中常約的國家非常分散,這就是中油長期在採購上有它的經驗,也都會儘量去找到價格比較好的中長約。
呂委員玉玲:所以本席是要提醒你,對整個國際油價的波動,或者天然氣的波動,你要有方法去分散,多元的貨源進來,而且要抑制價格。
王部長美花:是,中油就是這樣在做。
呂委員玉玲:好,謝謝部長。接下來,我想請教前環保署魏署長,剛剛我們都提到天然氣在整個市場上的價格漲幅這麼高,當然可能未來會影響整個貨源,而有大家搶貨的情形,對我們國家現在的情形會有什麼衝擊或影響?
主席:請前環保署署長及臺大地質系魏國彥教授發言。
魏國彥教授:是的,我想COP26一個重要的成就或影響就是關於甲烷的控制,我特別要提現在歐洲太空署發展了兩種衛星,隨時監看全世界甲烷排放的情形,而且可以數量化,有這個新的agreement通過的時候,我覺得這個以後會加強,它所引導的事情就像主要的一些產氣大國,包括中亞、美國及各地,主要是天然氣運輸的排放或者洩漏會變成一個很重要被監看的部分,這就會影響天然氣第一,價格;第二,如果運輸過程中發生洩漏,甚至會有國際組織來shut down,就要關掉,這當然都會影響到我們天然氣的國際供應,這是第一個部分。
第二個部分,我想很值得觀察的是這一次COP26開幕的期間,開幕之前我們的天然氣價格就突然飛漲,9月份開始漲,到10月份到達非常高的極端,荷蘭的期貨價格甚至更高,剛剛都在講四倍,那時候是六倍,這裡面其實有一個我認為滿諷刺的地方,就是為什麼北歐會飛漲,就是因為它的離岸風力發電很奇怪,今年的風非常弱,所以本來相當倚重也許自豪的離岸風力發電一時供應不上,就給了天然氣尤其是市場炒作一個機會,因為很急需,今天我們看在眼裡的這些因素,都是未來對於中華民國能源安全很值得特別注意的「鋩角」或重點,這跟我們原來對於全世界甲烷排放的抑制及天然氣的控制,已經開始有一個不一樣的圖像。以上做這樣的說明。
呂委員玉玲:署長,你認為這種情形發生的話,我們整個能源供應的分配配比需不需要調整?
魏國彥教授:像剛剛您所說的其實很重要,您這邊也準備了一些表格,我的理解,像我們很重要的來源就是卡達,另外澳洲也有,還有印尼等等,這三個國家運天然氣到臺灣的路徑,我們會注意要通過麻六甲海峽、南海,剛好這個地方最近也開始有一些軍事或地緣政治的壓力問題,所以這牽涉到你買到了且願意付那個價錢,政府也補貼了,問題是它能不能如期到來,剛才前面也有委員講到核能,我們要知道核燃料棒是18個月運一次,天然氣是每天都要運,然後它們的體積、量完全不一樣,所以在這個比較之下,天然氣在中華民國能源安全的考量上是有一定的弱點,這是我覺得我們以後要特別要注意的。
呂委員玉玲:是,因為我們天然氣自有的比例太低了,所以整個能源政策必須要能夠穩定地供應,否則能源會有危機,政府要先做好這個準備,好,謝謝署長。
魏國彥教授:謝謝委員。
主席:請陳委員亭妃發言。
陳委員亭妃:(10時29分)部長,確實現在因為天然氣的價格飛漲,剛剛有提到我們的主要來源是從卡達、澳洲、印尼這幾個國家,我們會經過的路徑大概是麻六甲、南海,這部分有可能因為一些軍事或所謂地緣政治關係,而造成有點緊張、擔心。我覺得確實我們天然氣的穩定跟它的來源部分,畢竟我們的自有率低,也沒辦法有這樣的能量,所以我們都是外購,在外購部分,這些問題怎麼解決?
主席:請經濟部王部長說明。
王部長美花:是,這部分其實中油都會去注意相關的風險,他們其實也都很專業會去判斷,至少到目前為止,進來的這些都是沒有問題的。
陳委員亭妃:當然現在沒有問題,未來有沒有問題?雖然現在天然氣的價格是飛漲嘛!可是因為我們當時跟它簽約的價格有穩定,所以目前我們的影響度沒那麼高,未來呢?其實這個問題我在之前同樣在這個地方也問過部長。
王部長美花:委員,如果看我們所採購的國家,有高達14個國家,船的路線也都完全不一樣,所以其實當時我們就有注意到這些,要分散風險,不管是國家也好,或者運送的路線也好,其實都有注意這些事情。
陳委員亭妃:所以我們有14條路線,就是分散風險。
王部長美花:不同的國家啦!
陳委員亭妃:路徑部分,就是不同國家,有這樣的一個方向,所以我們分散風險,從國家、從路徑,我們勢必也要跟民眾說清楚這些擔憂,否則價格飛漲,我們現在因為有簽約,簽約的價格其實是穩定的。
王部長美花:是,是穩定的。
陳委員亭妃:對,我記得你們說我們穩定價格好像到明年都沒有問題。
王部長美花:長約都已經簽到明年。
陳委員亭妃:都簽到明年,所以明年都沒有問題,未來呢?
王部長美花:就是按照油價連動的公式去計算,所以那個都是沒有問題。
陳委員亭妃:未來呢?
王部長美花:現在波動比較大的是現貨市場。
陳委員亭妃:未來呢?
王部長美花:未來因為油價其實在這兩個禮拜也開始在下降,拜登總統也希望各國來增加油價的穩定及降低,我覺得這對全球油價的穩定是很有幫助的。
陳委員亭妃:所以其實針對大家的擔憂,我們一定要釋疑,因為確實現在整個天然氣的價格真的飛漲的讓我們恐慌,可是因為我們是長期約,早就已經訂了所謂計算的方式,所以不會受到現貨市場的影響,然後路線部分有14條路線,路徑部分,國家也都不一樣,所以分擔風險,也不會因為整個國際情勢的演變,把所有雞蛋放在同一個籃子裡,如果這條路徑死了就死了,沒有!我們有14條路徑,而且分散不同的國家,所以這些都是我們應該說明得更清楚。
我們剛剛有提到甲烷的部分,因為我國是天然氣的採購國,我剛剛有講嘛!我們沒有自產,自有率太低了,所以我們是主要天然氣的採購國,絕對不會因為開採天然氣而造成甲烷逸散排放的問題,對不對?一定沒有。
王部長美花:這不是臺灣的問題。
陳委員亭妃:對,這絕對不是臺灣的問題,現在我們產生排放甲烷的主要來源是哪裡?
王部長美花:主要是在開採及運送的過程,會產生這個部分,但是我也要講,我的報告也有提,甲烷的來源不是只有這個,還有包括自然的問題及農畜的問題,在COP26裡面會提到能源減排是因為它確實是比較大產能源的公司,希望這些產能源公司再儘量去降低甲烷排放的量。
陳委員亭妃:所以部長剛剛講到一個重點,甲烷會產生主要是在開採還有運送的過程,但是這個部分因為臺灣不是生產國,而是採購國,所以這不會是我們的問題,然後臺灣最主要產生甲烷的部分是廢棄物,也就是污水在處理的過程,還有農業部門,就是所謂禽畜腸胃發酵、糞尿等這些,對不對?
王部長美花:是,在臺灣是這個樣子。
陳委員亭妃:在臺灣這些占了多少?
王部長美花:這些占比是相對比較高的,農畜的問題、廢棄物的問題占比比較高。
陳委員亭妃:對,它占比比較高,可是占我們所有溫室氣體總排放,即所謂二氧化碳量的部分呢?
王部長美花:非常低。
陳委員亭妃:對嘛!對不對?
王部長美花:是,其實比較大的問題還是二氧化碳排放的問題。
陳委員亭妃:主要是二氧化碳嘛!
王部長美花:是的。
陳委員亭妃:甲烷的部分在臺灣有,但是因為它主要是來自廢棄物部門及農業部門這兩個區塊,因為我們不是生產國,所以不會有所謂開採的時候發生甲烷的問題,我們的主要問題還是在二氧化碳,所以在減碳方面,現在一直強調2050年要零碳排,也就是往這個方向在處理,對不對?
王部長美花:對,所以我在簡報裡面有提到,就臺灣的部分,大家可以看這個圖,對臺灣來講,其實比較嚴重的是二氧化碳的占比非常高,甲烷的占比其實在臺灣大概是1.7%,所以我們其實是二氧化碳要大幅的減少,對臺灣來說是非常重要的。
陳委員亭妃:我讓大家看一個環保署的數據,其實在整個二氧化碳的排放上,我們一直在做減碳,也有績效,以全球的平均來看,我們是優於全球的平均,雖然日本是做得最好,如果依照2020年歐盟執委會聯合研究中心(JRC)所公布的資料,日本是最好的,但是臺灣基本上也是贏過其他國家,我們所努力的方向……
王部長美花:就密集度來講,我們其實是很有效率的。
陳委員亭妃:對,所以這部分其實我們要看數據,重點部分,我們都希望臺灣不要有任何空污,也希望碳排可以一直不斷的往零來邁進、趨近,所以2050年是我們的方向,也希望在整個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的草案,當然現在已經變成氣候變遷因應法,已經把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入法,而且也把所有相關的條次、專章都放進去,所以如何強化排放管制還有誘因機制來促進減量,甚至針對徵收碳費的部分,如何專款專用都已經納入修法重點,所以這是我們的方向,大家是一致的,我相信在全國,不論任何黨派,這個方向是一致的,因為未來這是我們共同的使命,所以部長辛苦了,我們要繼續努力,謝謝。
王部長美花:是,謝謝委員。
主席:請楊委員瓊瓔發言。
楊委員瓊瓔:(10時38分):謝謝主席,我首先要非常感謝主席安排今天的會議議程,今天的議程主要內容有兩項,因為在COP26的會議當中,全球已經達成了一個共識,這樣的數字出來會導致所有產業方的緊張,到底政府目前所碰到的問題是什麼?預計可以協助廠商的是什麼?我想這是第一個最主要的目標。
第二個,也就是實際上在我們能源安全的項目裡頭,到底要怎麼樣能夠達到我們所需的?因為現在不是只有臺灣一個國家,而是全球性的國家大家互相拉扯,所以我要非常感謝主席今天所排定的議程。
首先,我要請教前署長魏教授幾個問題,如果臺灣風力、太陽能不足的時候,我們的安全能源電量要怎麼辦?
主席:請前環保署署長及臺大地質系魏國彥教授發言。
魏國彥教授:主要是因為這兩個發電都是看天吃飯,所以不可能成為基載能源,目前我們所倚重的基載能源還是剛才講到的化石能源。針對委員剛才提到的問題,就是它的比重到底應該要多高?剛才有幾位委員談到2025年非核家園時核能全部都沒有了,如果是這樣的話,因為目前核能發電所占的比率是11%,再生能源去年的紀錄是5.5%,所以未來這11%的缺口能否完全由再生能源補足?以過往五、六年的紀錄來看,再生能源在我們的發電占比中只增加了1%,所以我們現在所發展的再生能源能否在4年內增加14%?我覺得這是我們全國都要面對的問題,如果這個問題不能解決的話,化石能源顯然一定要增加,但是我們今天談的是這個化石能源本身的分布又是怎麼樣?就像剛才鄭運鵬委員所講的,今天比較讓人擔心的是甲烷、天然氣和頁岩氣等等,因為他們並不是傳說中那樣美好的化石能源,剛才中研院盧副研究員也有提到這個部分,所以有關這3個化石能源的占比,固然我們希望整體能夠降低,可是以現狀來看應該比較難,而它的占比又要如何調整?這將會是國家安全及能源安全很重要的議題。
楊委員瓊瓔:好,因為我們剛剛也有特別談到占比及來源的問題,其實我們國家要自產是有限的,所以必須依靠從世界各國運回來,雖然天然氣是未來的趨勢,但它必須要每天運送,這部分我們需要憂心什麼呢?
魏國彥教授:第一,主要還是供應方;第二,價格方;第三,運輸的路途遙遠,中間是否會發生戰爭或是我們中華民國無法控制的因素;第四,兩岸關係,因為不管從哪一條路線進來,最後還是會經過臺灣海峽或是臺灣的西南,萬一這裡情勢緊張,所以我常常在想,為了國家安全,甚至是國防安全,如果過度倚重天然氣,萬一液化天然氣船一天、二天、三天進不來的話,臺灣就會再次發生像前幾年中油天然氣斷氣的狀況,就是真的斷氣了,如果屆時電力供應不上,國防有很多設施,像現在的電子戰等等,以及國家需要靠電力運作,所以這會是能源安全相當大的問題。
我們當然都不喜歡煤,可是話講回來,煤反倒比較容易儲存,還可以大量儲存,雖然它比較占地方。其實這中間還有很多考量,我想經濟部、能源局應該都有做相關的研究或考量,因為我在政府單位服務過,所以我們可以做的就是所謂的「情境(scenario)推導」,另外也可以由國安來做兵棋推演,我覺得我們不要一味的宣揚某一種能源,而忘記了各種能源的風險性和嚴重性。在我來看,天然氣就是一種很容易引起風險的能源選擇,雖然它PM2.5的量比較低,溫室氣體的排放量也比較低,不過剛才盧教授也提到了,其實它甲烷的排放量並不低,雖然我們是使用方,不過以全球來講它是高的,我剛才答詢時也曾經說到,因為現在國際衛星監測以及聯合國新通過的2023年要減少30%甲烷排放量的要求,這個將來執行會非常嚴格,謝謝。
楊委員瓊瓔:謝謝教授。部長,大家都希望能源安全,所以大家都想盡辦法看可以使用什麼方式讓空污減少、讓能源足夠。因為之前政府告訴我們不會缺電,但是我們似乎看到,因應地氣及條件因素的提升,我們的電力來源似乎必須要做調整,在這樣的情況下,今天有很多專家都提出他們的見解,我想部長也聽得很清楚,原本政府是告訴我們2025年綠能可以達到20%,但是到目前為止我們只看到個位數,剛剛魏教授所說的缺口,總共還需要14%,在這樣的情況下,當然,我們現在正積極、努力的去增設天然氣,但是沒有想到COP26會議竟然提出2030年要減少30%的排碳量,這跟我們環保署所提出的時間、年限和數字有差距,在這樣的情況下,本席想要請教部長,我們要如何讓我們的能源能夠安全?
主席:請經濟部王部長說明。
王部長美花:第一個,COP26講的是甲烷2030年跟2020年相比要減少30%。另外,剛才環保署也有提到,其實COP26是希望大家能夠慢慢地減少煤的使用等等。
楊委員瓊瓔:這一點我要插話,我要拜託部長,我每一次碰到你我都講這個,我每一年都提出購煤預算要減少,拜託你要支持,要真正的幫我們減煤,請繼續。
王部長美花:我們都有努力在做。剛才魏前署長好像覺得煤比較安全,我剛才聽到是這樣。其實我們每一年都有計算電的使用量和要怎麼節電,但產業確實有需求,所以我們也要供應,這也是我們很努力想要增加天然氣的原因,希望能夠使用碳排量低一半的天然氣來取代燃煤,因為臺灣確實有這個需要。再生能源的部分我們現在也非常積極的在趕工增加中。
楊委員瓊瓔:部長,我每次都聽到你說非常積極,但是實際上經濟部所公布的訊息就是個位數,我們希望以後的質詢可以聽到政府部門告訴民眾,我們的來源要怎麼辦?我們可以達到多少?而不是只有非常積極,因為目前數字就是個位數。
王部長美花:跟委員報告,因為去年到今年的水力發電非常不夠,所以這部分少的量……
楊委員瓊瓔:部長,你說到重點了,本席剛剛一開始就問了,如果我們的水力不夠、太陽不夠,那要怎麼辦?接下來本席要跟你討論的重點就是今天主席所排定的:企業碳排的問題、碳稅,本席曾經跟環保署署長討論過,他說半年內要訂出方針,所以現在企業界都很緊張,台積電都已經簽約了,未來這些企業要怎麼辦?它不是單一的問題,還會衍生出能源安全之外的問題,譬如這些企業所承受的成本要怎麼處理?這也是主席今天安排這個會議最重要的一環。
王部長美花:針對未來的減碳或是2050年淨零的部分,現在世界各國都正加緊增加再生能源和低碳的東西,對臺灣來講,這真的很有壓力,所以我們也很努力在增加再生能源,讓廠商可以買到綠電,因為這是未來的趨勢,每個人都要面對。
楊委員瓊瓔:剛剛部長表示長約的部分到明年都沒有問題,但請問部長,我們的合約是保量不保價?還是保價不保量?還是保價也保量?請說明。
王部長美花:它會跟油價的公式連動,但是中長約相對穩定,跟現貨市場差非常多。
楊委員瓊瓔:部長,中油董事長站出來了,我們真的要細心、小心的應對,因為現在已經產生另外一種趨勢,現在企業界最關心的是成本會增加多少?如果我不能迎合世界各國的標準,就根本進不去那個國家,這也是你經濟部部長必須要為我們產業界把關的最重要課題,對不對?所以剛才本席問了,我們的中長約、短約到底是保價不保量?保量不保價?還是保價也保量?還是不保價也不保量?請說明。
主席:請中油公司李代理董事長說明。
李代理董事長順欽:委員好!向委員報告,事實上,我們現在手中光中長約、短約就超過14個,其實這部分是保量,但價格會和原油互動。
楊委員瓊瓔:對啊!
李代理董事長順欽:但是和原油互動是用3個月移動平均,所以相對比原油穩定。
楊委員瓊瓔:好,你講到重點了,部長也在這裡,大家都聽清楚了,我們的合約是保量不保價,所以未來的價格不知道,你要跟世界的趨勢走,對不對?
李代理董事長順欽:是跟原油。
楊委員瓊瓔:我們目前簽的合約是如此,所以我們可以預估,未來我們的成本一定會增加。我要特別語重心長的告訴部長,請不要那麼天真,產業界很緊張,我們要加油!
李代理董事長順欽:我跟委員報告……
楊委員瓊瓔:最後一個議題,本席曾經提過,2018年離岸風電躉售價格是5.8元,2019年則是5.5元,其價格比國際價格高出2倍。另外,因為我們要鼓勵廠商參與,所以2019年到2020年離岸風電國外廠商貸款利率最低是1.7%、最高3%,但是「平均資金成本率」竟高達5.75%,部長,平均資金成本率竟然高這麼多,難怪我們的廠商會緊張,因為末端是廠商,針對這個部分,我希望不要把廠商全部都當成「盼仔」,我們一定要一起加油來注意這個問題,好不好?我們現在簽的約都是保量不保價,但是這個價格不是中油董事長或部長可以決定的,而是需要因應國際趨勢,但是你們應該可以研判未來國際趨勢絕對是漲的,所以我們要注意這個問題並協助廠商,對不對?
王部長美花:沒有錯,但是大家可以看到,其實這兩個禮拜油價有在下降,沒有再上漲,委員講的這個……
楊委員瓊瓔:部長,我們今天請到這麼多位專家,目的就是希望你要聽進去他們的意見,你要融合反方意見和正方意見,才能夠有安全的能源政策,對不對?
王部長美花:我們就是朝能源安全、穩定供電的方向在前進。
楊委員瓊瓔:對嘛!他們都已經提出意見了,你也看到缺口在哪裡,所以要趕快審慎防範,這樣我們才能夠有步驟和方法,對不對?
王部長美花:是,我們一定要穩定供電。
主席:請賴委員瑞隆發言。
賴委員瑞隆:(10時53分)首先,我要先關心今天早上的空污狀況,全臺灣的狀況還是一樣,高雄最嚴重,北部都是綠色的,高雄則是橘警,甚至只差15就到紅害了,目前大概都是維持這樣的狀況,我想請經濟部和環保署各自講一下怎樣才能夠改善空污?當然,這幾年你們做了很多努力,也有一些成效,但是這個問題還是持續存在,如果沒辦法給人民一個比較好的環境、沒有空污的環境,這樣是沒有辦法跟人民交代的。先請問部長,未來我們有什麼措施可以繼續改善空污問題?
主席:請經濟部王部長說明。
王部長美花:謝謝委員!秋冬季節因為東北季風過來,污染源就占了三成以上,所以秋冬時燃煤部分我們一定會降載,最近則因為電力充足,所以燃煤降載的量非常多。我們希望在污染季的時候,可以盡到我們該盡的責任。當然,因為我們需要供應電力,所以未來我們只會增加天然氣電廠,不會增加燃煤電廠。
賴委員瑞隆:部長,我還是希望要加速,不管是減煤或是推動再生能源,我覺得這些都要持續加速。
王部長美花:是,沒有錯。
賴委員瑞隆:不要再讓南部承受這麼大的壓力,我覺得空污的部分要持續改善,不管是固定污染源或是移動污染源,你們都應該用盡各種手段來支持南部做最大的改善。
王部長美花:是,應該的。
賴委員瑞隆:副署長,你要不要講一下?環保署有沒有什麼手段可以來推動?
主席:請環保署蔡副署長說明。
蔡副署長鴻德:因為目前是空污的季節,事實上我們會看氣象條件,當氣象條件不適合擴散的時候,我們就會啟動降載的措施,我們是一開始就啟動,不會等空污起來後才啟動,這是目前緊急應變措施裡第一步要做到的。第二步就是剛才提到的,要加快固定污染源及移動污染源的減排措施,讓污染的排放量可以再往下降。當然,最重要的還是有些地方或地區的特定污染源,可以持續的有嚴格的管控措施。
賴委員瑞隆:我希望署裡面對這個還是要有一些措施,特別是秋冬空污季節要有更強烈的措施去改善,包括經濟部也要協助做更強而有力的推動。另外,除了固定污染源和移動污染源,港區這幾年也做了很多努力,我希望這部分也要加速,特別是環保署,希望你們要督促他們加速。有關政策的引導或是獎勵,甚至是專案性的方案,我希望你們要多加支持,尤其是空污嚴重的地區。北部對於空污的感受可能比較不明顯,但是南部的感受就很明顯,只要稍微下降一些,就會對南部的空污或是人民的健康有很大的幫助,好不好?希望兩位可以持續努力。
蔡副署長鴻德:謝謝!我們會努力。
賴委員瑞隆:今天早上空污最嚴重地區10個裡面有8個在高雄,另外2個分別是臺南及嘉義,全部都是中南部,我覺得這是政府要認真面對的問題。
再來我想請教一下,因為現在大家都在講,莊秉潔教授也有講,如果三接無法順利興建,將影響高雄燃煤電廠轉型,是這樣嗎?部長,如果三接不做的話,會影響高雄興達燃煤電廠第3、4號機組嗎?
王部長美花:跟委員報告,當時興達電廠有環保承諾,希望可以轉為備用,除非備轉低於8%才會啟動,但如果三接不能興建,那電力確實會有缺口,我們當然不希望這樣子做,但這也要看國內的供電情形。
賴委員瑞隆:部長,我覺得你們還是要嚴守承諾,因為南部已經這麼辛苦了,南部只有用到六成電力,其餘四成都是往中、北部送,在南部這麼辛苦的狀況下,我覺得三接真的要跟人民說明清楚,不應該把這樣的壓力和負擔不斷的壓在南部的身上,南部也希望能夠努力的改善空污,包括更換燃氣機組、減少燃煤機組和改善整個設備,甚至是減少發電,包括接下來的用量電,像台積電將南下高雄,未來南部也會有電力的需求,我希望這一塊一定要不斷的和國人說明清楚,不應該建基在讓南部承受這麼大的空污壓力。
王部長美花: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們覺得蓋三接這麼重要,它除了可以供電之外,對於北中南的平衡,尤其是減少中南部再繼續增加燃煤這件事情也很有幫助。
賴委員瑞隆:我相信所有國人都能夠理解,我們必須要在環境、民生需求和產業發展上努力的去取得平衡點,不管是電力北送或是天然氣北送,我覺得都不是長期之道,這個已經講很久了,從去年一直講到現在,我相信這一塊多數國人是會理解的。
王部長美花:是。
賴委員瑞隆:再來我想請教有關電力的規劃,如果三接沒有辦法順利興建,對後面幾個電廠的除役會產生什麼影響?大林和興達1、2號應該沒有問題吧?
王部長美花:我們希望都能夠順利……
賴委員瑞隆:順利除役沒有問題?
王部長美花:對,如期除役。
賴委員瑞隆:對燃氣會不會產生影響?就是新增的燃氣機組。
王部長美花:有,現在大潭8、9號機組正積極趕建中,如果接收站不能興建,機組有了,也沒有足夠的氣可以供應,這就是問題所在。
賴委員瑞隆:我希望這一塊還是要努力,如果未來要改用燃煤,甚至是由南部來供應,我覺得那都不是一個長遠之道。
接下來談的是上禮拜大家高度關注的議題,對此我看到部長親自錄製影片來談公共政策,也談到公共政策不應該出現恐嚇的語言,甚至還談到家人、妻子,而且有必要的話,會提供法律協助,對此部裡的態度是如何呢?
王部長美花:對於這樣的討論中使用這樣的言語,甚至威脅到家人、妻子,我們覺得這是一個非常、非常不好的情形,基本上,我們覺得公共政策就應客觀角度進行討論,用科學的依據、用相關的客觀事實來討論,對於我們同仁受到這樣的待遇,我們其實都覺得非常的不忍心,而我們也一定會力挺同仁。
賴委員瑞隆:公投是對一個事情的討論,裡面都可以說明所有的道理,讓國人更清楚,真相也愈辯愈明,但是裡面若有任何涉及到恐嚇的字眼,甚至所謂身家安頓好了嗎?我認為都已經超過了大家理性討論公共政策的界線,我相信許處長心理難免受到影響,希望部長、台電要給同仁更多的支持,不然以後就沒有人敢出來針對公共政策進行理性的討論和辯論,如果動輒就被這樣的語言給恐嚇的話。
王部長美花:沒有錯。
賴委員瑞隆:該有的法律協助也希望部裡全力協助。
王部長美花:我們一定會全力協助。
賴委員瑞隆:再請教一下,有一個所謂的核四重啟規劃書,請問部長和總經理,有這個資料嗎?
王部長美花:這不是台電的文件。
賴委員瑞隆:不是台電的文件,是哪裡的文件呢?
王部長美花:這個是對方拿出來的文件。
賴委員瑞隆:所以部長跟台電沒有看過?
王部長美花:沒有看過,我們有去查到底有沒有這個文件,但台電看了以後表示,台電沒有過這個文件,也沒有討論過這個文件。
賴委員瑞隆:我也希望如果有任何不實的消息,要立即來做澄清,在2018年我們看過太多不實的消息造成很大的困擾,所以我希望如果有任何不實的消息,要第一時間來做澄清。
王部長美花:有,台電在第一時間就有澄清,這個不是台電的文件。
賴委員瑞隆:關於國營事業帶頭推動空污改善一事,之前我曾跟當時的沈榮津部長也就是現在的副院長談過,就是國營事業應該帶頭來改善空污,除了一些固定污染源的改善之外,移動污染源的部分,如果大家更換更多電動機具的話,就可以讓整個空污狀況獲得改善。所以中鋼、中油、台電在固定污染源進行改善之外,如果移動污染源的排放量不斷降低的話,其實對自己、對整個高雄人來說都是好的,但是這一塊其實進展的相當慢,像中鋼才234台,包括中油、台電等等,都不到50台,有的甚至不到10台,我希望部長回去後能夠督促那些位在空污嚴重地區的國營事業,針對空污改善一事,應該要帶頭來做,甚至於企業單位都應該給予更多的支持,讓其加速改善,這部分我希望部長全力督促,同時我也希望署裡也能加以思考,就是電動類的電動公車、電動機車、電動車等等,在北部可能是一個進步的象徵,但是在南部,可能對健康、對身體來說,會有一個很大的幫助,換言之,若能自利利人,其實對地方空污在改善上就會有很大的幫助,所以希望針對這一塊,經濟部跟環保署要加注更大的力道來推動。
王部長美花:好。
賴委員瑞隆:過一段時間後,我一樣會來進行檢視。
最後一個問題,關於半導體的部分,因為台積電要到高雄去了,當然這是在培育人才,據瞭解,現在成大、清大、臺大等等都有推動半導體學院,我想問一下部長,現在中山也在全力爭取設置半導體學院,我們希望產官學能夠群聚在高雄,請問部長能夠全力支持嗎?
王部長美花:不過這個學院確實也需要業界跟學校來做洽接、媒合,對此我們當然是樂觀其成,但也要談得來才是。
賴委員瑞隆:他們已經初步在談了,基本上,每一個很強的城市都應有一個很強的頂尖大學來帶領,不管是臺大、清大、交大甚至於成大等等,都有非常好的能量,我也希望中山大學在這方面有更強的能量,能夠帶領高雄在學術這個層次,不斷地跟產業界甚至跟所有相關產業來合作,留下更多的人才,也培育出更多的人才,希望部長能夠大力協助促成。
王部長美花:是。謝謝。
主席:請蔡委員易餘發言。
蔡委員易餘:(11時5分)部長好。部長,在討論整個電力問題的時候,我想跟部長聊一下,因為今年7月的時候,行政院蘇院長就喊出了2022年班班有冷氣,也就是我們希望讓學生可以在一個更好的環境下接受教育,同時他也希望能在學校裝設太陽能板,然後用綠色的能源來支應未來使用冷氣所增加的電費。
在學校裝設太陽能板的部分,現在大概是教育部在推動,而現在整個裝設的狀況,大概就是彰化、金門、嘉義縣市的比例是比較高的,其他部分都還是比較低,當然這有各地的差異,我想要請教一下能源局,為什麼這些業者好像對在學校推動太陽能一事,目前看起來誘因似乎不太足夠,變成現在業者寧可去找漁電共生或是其他的方式,但是對於學校裝設太陽能板一事,感覺就是沒有很積極,甚至有的縣市在比例上都還不到20%,這是什麼原因呢?
主席:請經濟部王部長說明。
王部長美花:委員好。這個我來說明一下,我們在配合班班有冷氣的政策上,確實也大力協助學校來增設太陽光電,現在這些其實都在進展當中。
主席:請經濟部能源局游局長說明。
游局長振偉:跟委員報告,這個案子我們有跟教育部合作,我們盤點全臺國中小後,現在是全面施作,因為整個的計畫期程是到明年5月全部都要裝設完畢,所以是以縣市別為單元去做招標,在施工上會有所謂的先後順序,總之,這些學校在明年5月前都會裝置完成,以上報告。
蔡委員易餘:所以你們是有縣市別的差異。
王部長美花:對,所以有先有後。
蔡委員易餘:事實上除了屋頂之外,現在很多學校也在做風雨球場,但風雨球場的部分,同樣要做上面那個棚子,如果把它做成太陽能的棚子,就可以一地二用,像這樣的方式就會很好去推動,我認為這個真的很重要,因為班班有冷氣,電費就會增加,然後我們又希望學校能有一些空間場域可以充分做為太陽能的應用。
講到太陽能,再進一步的問題就是儲能的問題,現在經濟部對於所謂發展儲能的部分,有無什麼完整的推動方向呢?
王部長美花:確實在搭配太陽能或是離岸風電上,一定要有儲能來增加它的穩定性,除了台電自建儲能系統之外,現在台電有一個電力交易平臺,就是讓業界有誘因來增設儲能,然後可以將儲的電回賣給台電;此外,也可以搭配附近的太陽光電,將多出來的電力儲存下來,然後在太陽下山的時候回賣給台電,因為這個平臺機制建立起來了,目前業界對這個機制是非常、非常有興趣的。
蔡委員易餘:部長,一個理想的儲能設備所需要的面積大概有多大?
王部長美花:不一定,這要看它的瓦數,即瓦數會跟它的面積有關係,對於太陽光電來講,它需要的面積相對會比較小。
蔡委員易餘:有可能在校園中的適當場域來設置儲能設施嗎?
王部長美花:我們目前沒有規劃在學校設置。
蔡委員易餘:你們認為有安全性的問題,還是有其他的考量?還是整體上還沒有規劃到這一塊?
王部長美花:安全性考量也是會注意,另外就是學校裡面孩童很多,所以在這個部分,大型的儲能設備應該是不會設置。
游局長振偉:跟委員報告,有關整個系統儲能的部分,因為要跟台電的電網去做搭配,所以適當的位置大概會儘量選擇跟輸配電系統去做結合,這是第一個;第二個,儲能儘可能跟案場靠近,即它輸出的電力儘量跟案場靠近。
蔡委員易餘:因為學校可能的發電量沒有那麼多?
游局長振偉:是。
蔡委員易餘:所以在投資上經濟效益就比較差,可能還是會找比較大型的案場。
游局長振偉:是。
蔡委員易餘:講到儲能,最近有一個最夯的話題,因為我們都知道儲能真的很重要,離峰的時候要儲電,高峰的時候再來放電,而且儲能大概就是未來我們發展光電產業、新的綠色能源時的一個大方向,部長,在你們的規劃裡面,因為最近有好多篇報導都一直提到,就是企業發展儲能未來在碳中和這個議題上,即發展儲能設備後有沒有所謂的碳權一事?我看到最近好多文章都在談這件事情,所以目前部長的想法為何?
王部長美花:企業是有在關心這項議題,但目前是沒有納入碳中和的,甚至在相關的躉購費率上,因為我們有一個用電大戶必須要有綠電建置的條款,那它就可以用來做儲能,但是業界也在問,這個儲能有沒有適用躉購費率等等,總之,他們都有提出這個問題,但我們目前的方向是沒有,不過我們還是會跟業界滾動性地檢討相關更細節的議題。
蔡委員易餘:所以目前是沒有納入的,事實上在業界之外,還有好多注意這個議題的學者專家也有提到儲能跟整個碳中和之間的關係,我覺得這件事可以好好來思考,不管是躉售電價還是未來用碳權的方式,讓企業有更大的誘因來發展儲能,所以我認為這是未來我們可以努力的方向。
王部長美花:是。
蔡委員易餘:接著我想跟部長討論一下智慧電表的問題,我這裡有一個數據,現在全臺灣智慧電表已布建118萬戶,原本104年的目標是完成100萬戶,但到了107年只有完成23萬戶,所以監察院當年也提出了一個糾正,變成後來就是把104年的100萬戶延到109年來完成這100萬戶的設置,以這樣來看,在109年的時候,全臺灣大概就有100萬戶,到今年是118萬戶,意思就是說在110年的時候,只有增加大概9萬多到10幾萬戶的智慧電表,數目真的只有這麼少嗎?
王部長美花:應該更多才是,我請台電代為說明。
主席:請台電公司鍾總經理說明。
鍾總經理炳利:報告委員,這個AMI到目前為止有137萬戶裝設,我們的目標是希望今年要做到150萬戶。
蔡委員易餘:所以我的數據沒有那麼正確,總之,現在已經有137萬戶。
再進一步請問,你們在智慧電表的規劃上,看起來都市的比率不高,有點都是集中在鄉村,但都市基本上用電是比較頻繁的,而且發展智慧電表是一次性的,但像在嘉義,我知道義竹就變成一個智慧電表的優先試驗區,可是那裡人口本來就比較少,你們怎麼不考慮從都市先行智慧電表,如此一來,就整個效率來說不是會更快嗎?
鍾總經理炳利:關於智慧電表的裝置,我們主要是用電大戶、用電比較高的戶數先裝,比如說900度、700度以上的,我們就優先裝,至於剛剛提到比較偏遠的地區,我們也會考慮到一些減少線損的原因等等,所以有些地方我們也會多裝一些,那高用電戶主要就是要節約用電……
蔡委員易餘:鄉下用電不可能比都市多,鄉下的冷氣有時候也不見得會開,但都市的大樓,可能每一間都在開冷氣,在用電上當然就是大戶。
鍾總經理炳利:所以高用電戶及線損比較高的地方,我們會優先裝設。
蔡委員易餘:我覺得你們可以再評估、檢討看看,因為整個看起來,都市的比例就是低,都是先從鄉下地方開始,我覺得這在邏輯上怪怪的。
王部長美花:像鄉下地方,應該有一些用電大戶還有線損的問題要考慮;都市的部分,如果是新的建築,就會比較容易裝設,但如果是舊的已經有的建築,變成就要更換,這部分花的力氣確實是比較多。
蔡委員易餘:好,沒關係,我覺得還是要努力,畢竟智慧電表是一個很重要的工作。
最後,目前智慧電表的檢驗,標準局委託檢定的機構就只有兩間,其中一個是臺灣大電力,它在能量上比較高一點,事實上有很多業者也都覺得他們可以自己來做檢驗,如果經濟部同意,台電也同意,他們就可以自己檢驗,不一定要找這個業者才行,因為臺灣現在就這兩家,所以在檢驗的時候就要排隊,也很麻煩,如果他們自己有能力檢驗,就應讓他們自己來做,請問經濟部可不可以放行這一塊?
鍾總經理炳利:因為這牽涉到度量衡的被信任度,所以自檢合格一事,可能我們還要再評估一下。
蔡委員易餘:還要再評估?
鍾總經理炳利:是的。
蔡委員易餘:因為度量衡法本來就有規定,如果業者自行檢驗的話,就是按照度量衡法的規定,經檢定合格者,是有一樣的效果。
鍾總經理炳利:這個部分我們要再評估一下,因為這牽涉到準確度跟電費的問題,所以我們必須評估是不是要開放由廠商自檢,目前我們都是由標檢局跟台電委託剛剛提到的大電力等等來進行。
蔡委員易餘:可是看起來整體檢驗能量不足,因為目前只有兩間,總不能要做智慧電表的,光是做一個檢驗,就要等好久的時間,不然你們就想辦法把整個檢驗能量拉起來,否則這種惡性循環之下,我們在智慧電表的發展上恐怕就會比較走不出去,在速度上也會比較緩慢。
鍾總經理炳利:檢驗機構的部分,我們再來評估一下。
蔡委員易餘:請你們再評估一下。謝謝。
主席:現在休息5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何委員欣純發言。
何委員欣純:(11時24分)部長好。首先,部長應該很忙,應該沒有時間追劇,最近有一部很夯的日劇「日本沉沒─希望之人」正在上映,我也看了前幾集,裡面講的是什麼?因為人類排放溫室氣體,造成溫室效應、造成氣候變遷、造成海平面、海水上升,甚至造成日本關東地區大部分,即接近七成關東地區沉沒在海底下。此外,這部劇也談到政府應該如何因應,包括在還沒完全沉沒之前,各部會該有的各種對策,比方說大量遷移關東地區的人口到高地,甚至把日本的首都東京遷移到北海道的札幌,這一部告訴我們地球的危機,就是我們在講的減碳,甚至要零碳排,還有有關溫室氣體的排放。剛剛聽到很多人都在談所謂的甲烷問題,我想應該不只是甲烷,而是整體溫室氣體的排放造成極端氣候,造成對地球、對臺灣的影響,這是人類必須面對的一個最大課題,但是在溫室氣體這樣一個大課題下,臺灣西部,尤其臺中跟高雄,又必須特別面對空污的問題、PM2.5的問題。在前幾年,包括魏前署長2015年參加氣候變遷會議,那時候大家都還沒有很著重在談PM2.5,可是這幾年來,因為臺灣西部的空氣污染、PM2.5問題越來越嚴重,所以大家開始注意到這個問題,這部分剛剛賴瑞隆委員也有提到,我們當然希望能夠減碳,用天然氣來取代燃煤,剛剛有人提到煤炭好像比較容易儲放,相對比較穩定,隱約好像暗示我們真的要走回頭路,要繼續用煤炭來發電,這種說法,我想臺中人不會同意,高雄人也不會同意,你去問看看盧秀燕她要不要同意?部長,你認為有任何一個發電方式是完美的嗎?
主席:請經濟部王部長說明。
王部長美花:沒有完美的,委員講得非常好,對政府來講,我們就是要在各種價值取捨上去找到一個最有利的方向,但絕對沒有百分之百完美的。
何委員欣純:任何一種發電方式,絕對沒有百分之百完美的,就是比例跟選擇的問題,你不要告訴我說核能是完美的,不然核廢料要放哪裡?放你家好不好?我們現在連北部的乾式貯存場域都搞不定,而現在核一、核二、核三的核廢料貯存池也是滿的,我們不知道該怎麼解決,不然你問新北市侯友宜市長,請他趕快核發建造執照啊!
王部長美花:我們一直拜託他發,讓我們蓋起來,把核二1號機的燃料拿出來,目前還是在上訴中。
何委員欣純:是嘛!核廢料就是我們現在還沒有辦法面對跟解決的問題嘛!起碼侯市長還沒有辦法面對,這我當然可以理解,因為大家都不要嘛!是不是?所以核能會是相對安全跟完美的發電方式嗎?絕對不是嘛!沒有任何一種發電方式是完美的,完全沒有副作用,所以我們只能就現有的基礎跟臺灣能夠選擇的方式,由政府負責任的告訴人民未來能源要怎麼轉型,各項發電方式應該如何配比,這部分我們也要大聲講啊!部長,對不對?
王部長美花:謝謝委員,所以蔡總統上任後,就訂下積極發展再生能源的政策,所以有關太陽光電跟離岸風電,我們確實從2016年後就積極在處理,碰到的問題非常多,我們都要一一克服,當然就是要增氣減煤,讓天然氣取代燃煤,降低燃煤的使用量,這也是我們努力的目標。
何委員欣純:是啊!所以我們才會說如果天然氣第三接收站興建完成,未來供氣就可以更穩定,甚至可以解決北部天然氣供氣跟發電的問題,這樣我們就不用臺中中電北送、南電北送,也不用中氣北送、南氣北送,是不是?記得上個禮拜我們才跟部長討論過天然氣輸送的國安問題,對不對?
王部長美花:沒有錯,三接蓋了以後,有了這個管子,南往北送可以,北也可以往南送,這樣才有安全保障。臺中我們之所以可以減煤,也是因為通霄的3座天然氣機組上來後,才能把臺中的燃煤減量610萬噸,很多中部人也都覺得政府應該這樣做,所以對國家來講,減少碳排、減少空污,都是我們要努力去做的事情。
何委員欣純:是嘛!減少碳排、減少空污、解決我們即將面對的極端氣候跟溫室效應問題,是不是?日本會沉沒,可能有一天,在N年後臺灣也有可能,是不是?我聽說現在有一些科學數據,臺灣的海水是真的在上升中,這也是臺灣未來要面對的問題,是不是?
王部長美花:是。
何委員欣純:接下來談淨零碳排,這是大家的共識,前幾天工研院院士才告訴我們,然我們的目標是2050年淨零碳排,那麼第一,路徑要明確化;第二,產業要跟進。因為這關係到臺灣產業的生存跟經濟發展,部長的看法如何?
王部長美花:沒有錯,這件事情不僅對臺灣,對所有國家都一樣,是一個高難度的工作,但為了地球、為了大家,我們還是要努力去做各式各樣的相關改善,不管是在產業面,或是在能源來源上,如何逐漸降低碳排,都是非常重要的事。短期上,就是從再生能源成熟的地方先做,再過來就是確實增加更多的R&D,研擬減少相關製程,引進新的再生能源,這部分不是只有臺灣在努力,各國其實也都儘速在研究中,我們會積極跟各國合作,怎樣把成熟可行的路徑、技術引進臺灣,我想臺灣的相關單位,特別是國營事業,我們是賦予他們要做領頭羊來做這些事情。
何委員欣純:賦予他們任務,就是必須帶頭做,對不對?
王部長美花:是。
何委員欣純:除了國營事業外,我還要拜託部長,不是只有環保議題,產業發展問題也很重要,因為產業發展影響的是臺灣的經濟,以及人民的生活與工作,相關配套要一項一項列舉出來,政府甚至必須負責任的告訴民眾,包括剛剛部長講的,我們的能源要轉型,相關產業的製程技術也要轉型,製程研發所衍生出來的不僅僅是技術的問題,不僅僅是設備的問題,還有勞工的問題、人力素質的問題,未來如何讓這些勞工可以再精進,讓他的職業跟工作機會可以符合他在地的需求跟生活,這個真的需要很重要的配套。
最後我再講一個議題,謝謝召委,請再給我1分鐘。有關廢棄物的循環利用也很重要,我跟部長講個數據,環保署副署長也在這裡,我們每年2,000萬噸的事業廢棄物,平均媒合才2.5萬公噸是可以再利用,意思是大部分的事業廢棄物不是拿去埋了,就是燒了,問題是我們然在推動循環經濟,有很多事業廢棄物,不管是工業、農業或其他各種產業的事業廢棄物,都需要政府投入資源去研發,政府應該出面輔導事業體進行事業廢棄物的分門別類,有哪些是可以再利用的?利用的後端又如何可以轉型成另外一種產能?我覺得這些都是政府要努力的,現在我們光有一個媒合平台,但說真的,這個是紙上談兵,真正有利用的很少,我們希望這部分政府可以有作為,甚至在後端整個所謂的循環、再利用產品能夠量產,降低成本,這部分我問了很多部門,很抱歉,都是一問三不知。部長,我們要努力的地方還很多,應該儘速研發跟應用,拜託啦!
王部長美花:有,確實光這樣一個循環經濟再利用本身就是一個很大的議題,不同產業的作法也會不一樣,我們現在就是按照產業別,希望在這個部分能夠深入探討……
何委員欣純:部長,我真的希望要有具體行動,美國或歐洲很多國家並不是按照各行各業分類,而是把幾種產業可能相近的事業廢棄物分類出來,然後研發它循環再利用的製程,製程完之後有了後端的產品,後端的產品又該如何應用等等,我覺得政府應該投入資源,並加入研發單位,產官學共同合作,然後step by step,這樣才能成功,不然像現在只有媒合平台是沒有用的。
王部長美花:我們現在其實是從大的公司開始做,先有幾個成功案例,這些成功案例就可以大帶小,把比較中型、小型的公司也帶進來,這樣的話,就可以有擴散的效益,我們確實也需要借重很多法人,包括……
何委員欣純:速度要快啦!
王部長美花:包括工研院等等來輔導廠商,坦白講,林林總總是有非常多要做的事情。
何委員欣純:是,所以拜託部長要快,因為太多產業真的沒有辦法去化他們的事業廢棄物,好不好?謝謝。
王部長美花:好,謝謝委員。
主席:請邱委員志偉發言。
邱委員志偉:(11時37分)部長,按照環評決議,興達的四個舊有機組,1、2號112年要如期除役;3、4號113年轉為備用,如果備轉容量率低於8%時可以啟用,然後114年、115年年底除役,如果三接沒有辦法在2025年順利完成供氣,勢必就會影響到興達電廠的燃煤除役進程,如果備轉容量率又低於8%,會不會導致3、4號燃煤機組在備用情況下,又重新啟用?
主席:請經濟部王部長說明。
王部長美花:當時的環保承諾確實是這樣寫,就是低於8%,這個後續部分,第一,我們……
邱委員志偉:如果三接沒有辦法順利完成,那時候的備轉容量率會不會低於8%?
王部長美花:會。
邱委員志偉:這樣我沒有辦法對我的選區交代喔!
王部長美花:所以對我們來說,第一個……
邱委員志偉:備用事實上就是stand by準備除役,而不是準備再重新啟動,所以我希望行政部門無論如何一定要讓全國民眾都瞭解三接的必要性。
王部長美花:是。
邱委員志偉:部長的意思是有可能3、4號燃煤機組在低於8%的情況下,會被迫重新啟動?
王部長美花:第一,我們當時的承諾就是除非有低於8%,否則不會啟用,倒過來講,如果低於8%……
邱委員志偉:你剛才說如果不蓋可能會低於8%,那就有重新啟動的可能性,這樣我沒有辦法接受。
王部長美花:所以我才會說如果三接沒有辦法蓋……
邱委員志偉:應該要讓大家瞭解三接的內容跟未來能源轉型的重要性。請問部長,目前興達電廠有沒有南電北送?
王部長美花:有。
邱委員志偉:興達電廠目前的發電量,能不能供應高南兩個直轄市?供應量足不足夠?
王部長美花:我們是一體的電網,但確實用電量……
邱委員志偉:興達電廠主要當然是供應高雄跟臺南,因為興達電廠在我的選區,在臺南市跟高雄市的邊界,所以供應範圍應該以南高兩個直轄市為主,如果對南高兩直轄市的供應量本來就不夠,那還要南電北送嗎?
主席:請台電公司鍾總經理說明。
鍾總經理炳利:以整個南部地區來看,南部地區有三個電廠,加上屏東也有一個電廠,如果用四個電廠來看的話,電是有點多出來。
邱委員志偉:所以興達電廠我的選區的市民非常辛苦!不能說非常辛苦,是非常偉大,犧牲他們的健康,供電到中北部,這是長期性的,不是短期,所以我希望三接趕快順利完成,然後興達電廠也可以改成燃氣,這樣我們高雄市民就不用再忍受空氣污染之苦。請問,如果三接沒有辦法完成,大概會少掉幾億度電?
王部長美花:會少掉137億度的電。
邱委員志偉:中火又要增加幾噸的燃煤?
王部長美花:500萬噸。
邱委員志偉:500萬噸!如果興達自己不燒煤,按照環評決議執行,高屏位於尾流弱風區,空氣污染物容易累積,這要請問環保署的專業,剛剛賴委員瑞隆給大家看的圖片,在秋冬空污季,最嚴重的就是高屏地區,在這種情況下,吹東北季風時,中火如果再增加500萬噸燃煤,有沒有可能隨著強烈東北季風,最後停在高屏?有沒有可能?還是現狀就是如此?
主席:請環保署蔡副署長說明。
蔡副署長鴻德:目前的狀況就是如此。
邱委員志偉:是啊!如果三接不蓋,中火增加500萬噸燃煤,最後這500萬噸的污染全部都落在我們高屏區,情何以堪!所以三接勢必要蓋,如果不蓋,對南部所有鄉親、所有國民同胞,都是非常非常不公平的。
另外,有關儲槽部分,請問部長,一接在哪裡?
王部長美花:一接在永安。
邱委員志偉:永安也是我的選區,我每天在那邊生活,永安這個LNG還提供鑽石水、冷卻水,帶動永安區養殖漁業,特別是龍虎斑、龍膽石斑,創造地方養殖漁業發展……
王部長美花:而且養得非常好。
邱委員志偉:是一個成功的範例,未來臺灣有20個儲槽,是三接2個儲槽的10倍,所以三接不需要蓋,你們的回應是什麼?
王部長美花:那些都是我們後續長期的規劃,都比三接晚非常多。
邱委員志偉:這20個儲槽,永安一接占了幾個?
主席:請中油公司李代理董事長說明。
李代理董事長順欽:永安現在有6座,3座10萬公秉,3座3萬公秉。
邱委員志偉:未來臺中第二接收站要做幾個儲槽?
李代理董事長順欽:臺中現在有6座,6座都是16萬公秉,臺中三期我們會增建2座18萬公秉的儲槽。
邱委員志偉:這些都是未來式,對不對?
李代理董事長順欽:是,都是未來,都比三接慢。
邱委員志偉:這20個儲槽,第一個建好、做好,時程上跟三接比,哪個比較快?
李代理董事長順欽:三接比較快,跟委員報告,三接的儲槽進度其實已經達到73%,明年底就可以完成,而其他的槽都要好幾年以後。
邱委員志偉:那20個槽,最快一座什麼時候會完成?
李代理董事長順欽:如果是臺中三期,最快要到115年。
邱委員志偉:如果三接順利的話,明年就可以完成,是不是?
李代理董事長順欽:是,三接儲槽明年底會完成。
邱委員志偉:今天另外一個主題就是甲烷逸散排放的問題,根據環保署相關數據資料,整個溫室氣體統計,甲烷占溫室氣體總排放量的比率多少?
李代理董事長順欽:全國是1.7%。
邱委員志偉:1.7%裡面,主要是來自哪些部門?
李代理董事長順欽:來自畜牧、農業,還有廢棄物比較多。
邱委員志偉:跟天然氣的逸散有沒有關係?
李代理董事長順欽:關連性很小。
邱委員志偉:不多嘛!跟燃氣發電有沒有關係?
李代理董事長順欽:沒有關係,基本上燃氣發電是沒有排放。
邱委員志偉:最近國際天然氣價格暴漲,這是短期現象?還是長期趨勢?
李代理董事長順欽:應該是短期現象。跟委員報告,其實氣價跟著油價連動已經是在回跌了。
邱委員志偉:所以這是短期供需失衡所造成的價格大幅上漲,對不對?
李代理董事長順欽:是的。
邱委員志偉:長期來看,半年內天然氣價格會不會趨於穩定?
李代理董事長順欽:應該現在就慢慢趨穩,趨穩就是慢慢回穩下來。
邱委員志偉:現在式嘛!現在已經慢慢回穩,是不是?
李代理董事長順欽:對。
邱委員志偉:在這樣的情況下,對我們的電價會不會造成影響?天然氣價格回穩了,對我們的電價會不會造成影響?
李代理董事長順欽:基本上大部分是由中油公司吸收天然氣,而電的方面,其實反映的幅度很小,所以不會影響到電價。
邱委員志偉:好,電價也不會受影響。另外,有此一說,就是三接不能蓋在現在這個地方,要遷到臺北港,請問臺北港在哪裡?
李代理董事長順欽:在新北。
邱委員志偉:在八里嘛!
李代理董事長順欽:是的。
邱委員志偉:如果遷到臺北港,為什麼不可行?
李代理董事長順欽:這個我們講了很多遍,臺北港除了建港圍堤要4年,整個儲槽也要4年,然後環評至少3年,這11年之外,還有整個海管或陸管,沿途就50、60公里……
邱委員志偉:陸管要50公里,會經過人口稠密區,恐會造成更多的威脅,而海管40公里,要經過大規模的藻礁,造成更大規模的破壞,是不是?
李代理董事長順欽:是的,也跟委員報告,現在環團所謂的N7到N9,事實上交通部已經有另外規劃,而且天然氣站不可能堵住港嘴,這會影響到安全。
邱委員志偉:我的時間到了,我是召委,要以身作則。謝謝。
李代理董事長順欽:是,謝謝委員。
主席:請蘇委員治芬發言。
蘇委員治芬:(11時47分)部長好!現在我們就來探討有關全球溫室氣體的問題,雖然今天我們的主題是鎖定COP,也提到甲烷的排放,但我覺得我們在關心溫室氣體排放時,應該要考量甲烷或者包括二氧化碳的問題,到底孰輕孰重?因為每個國家國情不太一樣,有的國家可能甲烷比較多,有的國家則是二氧化碳比較多,所以當務之急要解決溫室氣體問題,到底要如何著手?請問全球溫室氣體的排放,二氧化碳大概占多少?
主席:請經濟部王部長說明。
王部長美花:74.5%。
蘇委員治芬:將近八成。對全世界來講,甲烷大概占溫室氣體排放比率多少?
王部長美花:17%的當量。
蘇委員治芬:在全球甲烷的排放中,各個部門的排放比率為何?譬如農業部門大概占多少?
王部長美花:大概三成多。
蘇委員治芬:有三成多,很可惜,今天農委會沒有人列席,所以我們在討論溫室氣體排放有關甲烷問題時,就少了一個很重要的部門──農委會,如果今天農委會有列席,我們就可以探討在溫室氣體排放部分,農委會應有的作為是什麼?但不管怎樣,在討論溫室氣體排放時,我剛剛一開始也提到,國情不太一樣,臺灣面臨的溫室氣體排放,首要解決的問題是甲烷?還是二氧化碳?當然這些都要解決,但孰重孰輕?
王部長美花:當然是二氧化碳的問題最嚴重。
蘇委員治芬:因為我們國家沒有開採石油,也沒有天然氣,所以造成的甲烷逸散排放問題沒有那麼嚴重,依照2019年天然氣發電占比33%的情況下,我們燃燒天然氣發電所產生的甲烷排放,僅占溫室氣體總量的十萬分之五,這部分在我們的能源配比上,部長是不是可以稍微解釋一下?
王部長美花:我們希望到2025年時,天然氣可以占50%,煤降到30%,其他再生能源20%等等。
蘇委員治芬:意思是天然氣如果占50%,除了現在的三接,未來還會有四接、五接?
王部長美花:因為燃油的協和電廠更不環保,所以我們希望協和電廠的燃油也要改成天然氣。
蘇委員治芬:除了協和電廠,其他陸陸續續還會有嗎?
王部長美花:我們都有相關規劃,這還要看後續進行的順不順利。
蘇委員治芬:有些環團主張三接另外找地方遷移,或晚個幾年不會缺電,也不會增加燃煤,部長對這部分有何看法?
王部長美花:這個我們都非常仔細評估過,也有跟大家說明,現在其實有環團也認為可以遷移的地方是臺北港,但我們已經一再說明,臺北港是一個繁忙的港口,商船非常多,而天然氣接收站一定要蓋在比較外面填海的地方,然後又要環評,之後再蓋儲槽,還要再拉海管或陸管,時程絕對要11年以上,而且地方會不會同意也是一個非常大的變數。
蘇委員治芬:對,是非常大的變數。詹順貴律師說了一句話:他們只會說不會影響,但這不是你說了算。我覺得這句話講的滿重的,部長,我覺得不管是1218的公投,也包括未來我們總總的決策,有時候真的有不得不為之的痛苦,因為做一個決策絕對不是像看電影這樣輕鬆、這樣愉快,但我們在考慮很多決策問題時,尤其是能源問題,這是長遠且多面向的問題,如果我們可以站在國家最高利益來看待這個問題,那麼事情就很明朗……
王部長美花:我們為了對整個生態做更好的保護,還把三接往外推,推到連海域下面的礁石都不會動到,這其實非常大程度是參考環保人士的意見,我們希望能夠兼顧環保跟用電需求,當然更希望可以減排、減空污。
蘇委員治芬:再外推455公尺,已經離岸1.2公里,也不挖圳,也不破壞礁體,包括環團或一些反對人士,他們主要的立論點是放在哪裡?
王部長美花:身為政府單位,我們已經做了最好的安排,也衡量各方利益,但我們一定要做一個抉擇,在已經做了這樣的照顧之後,事實上非常多的環保人士也非常肯定政府做了這麼大的讓步,所以我覺得應該要讓更多人知道,未來三接附近的生態一定會越來越好。
蘇委員治芬:我覺得這中間的過程,或許有些是值得檢討、探討的地方,譬如中油一開始的報告不是很完全,甚至有一些錯誤資訊,然後環團他們會走法院聲請停止,這都是一個過程,而這個過程也督促政府去做政策上的調整,這個調整對整個開發案來講,其實已經把影響降到最小,原來外海填區21公頃,現在政策是怎麼樣?
王部長美花:在接收站的部分,我們把填區也都做到最小,讓船可以下來,這個我們都已經做了很大的調整。
蘇委員治芬:今天我們討論甲烷的問題,但一開始我就提到,面對極端氣候,其實我們主要的問題還是在二氧化碳,所以應該回歸到如何減碳、碳利用,以及循環經濟。我記得我跟部長參加了幾次會議,會中就提到過去這二十、三十年來,人類在塑化上用得非常兇,所以真的是成也化工,要善後的也是化工,我想這方面的能力一定要進場,化工的能力不進場的話,極端氣候面臨到這樣的減碳問題,還是有很大的危機。我想世界有世界的問題,臺灣在國際問題上,我們善盡國際責任,但我們也一定要把臺灣的問題先處理好。
王部長美花:是。
蘇委員治芬:要處理好臺灣的問題,還是要以二氧化碳為優先,好不好?這個部分請部長要用心,今天我們雖然是討論甲烷問題,但我倒覺得臺灣應該是著重在二氧化碳。
我也曾經想過,如果我們回到鑽木取火的原始時代,沒有煤油燈,沒有石油,也沒有天然氣,就是那個什麼都沒有的時代,但基本上這是不可能,所以處在現在這個時代裡,面對國家最高利益,我們的決策到底要放在哪裡,才是最好的平衡點,這點請部長必須繼續、持續、合理的減少有副作用的資源使用,好不好?
王部長美花:是,謝謝委員。
蘇委員治芬:所以我們在討論三接跟藻礁的問題時,平衡點應該落在哪裡?我相信以執政團隊的智慧,還有臺灣全國人民的智慧,一定會有一個最好的選擇,請部長加油,好不好?
王部長美花:好,謝謝委員。
蘇委員治芬:要解決碳排,也需要化工這個部分,這部分也要拜託部長。
王部長美花:有,委員很關心這個議題。
蘇委員治芬:這個部分不要斷,我們雲林那個地方是碳排大戶,我們努力的走到這個階段,請部長要持續,腳步不要停啦!
王部長美花:有。
蘇委員治芬:我們是要解決極端氣候的問題,而臺灣也要善盡國際責任,好不好?謝謝部長。
王部長美花:謝謝委員。
主席:現在請陳委員超明發言。
陳委員超明:(11時56分)首先請教前環保署署長及臺大地質系魏國彥教授,也請經濟部長、台電及中油的人稍微聽一下,不是問他你們就沒有事情。我發覺臺灣現在有很多雙重標準,很多理論都是似是而非,而且都非常民粹,今天我要請教魏教授,台電前核四廠王廠長說核四是死斷層,只要政府不搗蛋,二、三年就可以重做。這裡面第一個談到的是斷層,我為什麼會請魏教授上台呢?因為你是臺灣大學地質系教授,如果照王廠長說法,核四是死斷層,是超過3萬5,000年以上的死斷層,九二一地震也沒有被影響到。你是地質系教授,根據你的判斷,那個地方是不是真的是斷層?
主席:請前環保署署長及台大地質系魏國彥教授發言。
魏國彥教授:謝謝陳委員,其實我必須說我對……
陳委員超明:這個問題如果太突然,請你回去幫我找資料,但是你要確確實實告訴我,不然就像現在政府說的,那邊是斷層地帶。我請台電的人也要注意,你們設計的標準好像是10級以上的標準,如果那邊垮了,整個臺北市、臺灣省所有的房子大概也都垮掉了,道理何在?
魏國彥教授:陳委員,我是希望貴院還有相關單位,譬如台電公司可以公布相關地質資料,我最近看網路或新聞報導,這些資料在以前都被列為機密,所以我雖然是臺大地質系教授,其實我也一直沒有看到原始文獻,現在你問我,我也只能從現在地調所公布的臺灣活動斷層分布資料,確定核四的這個位置原來叫做S線型構造,現在有人稱為S斷層,它並不屬於活動斷層的一環,就像你剛才已經講的。至於這個線型構造或斷層的性質和它外海的延伸性,我們希望把這些資料公布……
陳委員超明:好,魏教授,你希望公布資料。請回座。
魏國彥教授:謝謝。
陳委員超明:部長,現在我們好像也都被弄得「霧嗄嗄」,聽你們的說法,好像斷層很嚴重,那你們有沒有信心把資料交給臺大地質系研究到底是死斷層?還是活斷層?你們敢不敢把以前興建核四的那些資料公布出來?
主席:請經濟部王部長說明。
王部長美花:以我很粗淺的瞭解是這樣子,S斷層或S構造其實是……
陳委員超明:我已經不敢相信官方講的,蓋核四的王廠長講的,跟你們講的完全不一樣,我只問你一個問題,要不要公布?你不要跟我講你們的道理,好不好?
有種、有膽的話,就把它公布出來,讓大家評斷嘛!到底是王廠長講的對,還是你經濟部長講的對?
王部長美花:我的瞭解,地調所的報告已經公布在網站上。
陳委員超明:部長,你一下就要把問題解決掉?我只問你要不要公布,給他們去研究?
王部長美花:地調所已經公布了!地調所已經公布在網站上了!
陳委員超明:哪一個公布?
王部長美花:地調所。
陳委員超明:他在哪裡公布,你幫我查一下,好不好?你們好好研究一下,不然臺灣會變成一個沒有是非、沒有標準的地方。這個你們台電報告裡面是怎麼寫的,要不要公布?
王部長美花:地調所已經公布了啊!
陳委員超明:哪一個所?
王部長美花:地質調查所。
陳委員超明:地質調查所是怎樣的公布?最新的研究報告拿出來!你們官方的力量太大了,所以你不敢講?我不相信你們這個政府!
王部長美花:已經公布在網站上了!
陳委員超明:不是啦!拿出來嘛!把台電本來的研究報告拿出來,為什麼不把台電最初的研究報告拿出來?你這樣是在拖延我的時間!最好把台電做核四時,最初的報告送出來,以那個研究為基準。政府機構現在講的有很多不能信任,都跟著官方走,人家講什麼就做什麼,為了升遷、為了各種原因。第二個,他裡面談到介面的問題,我本來要請教清大教授說明,結果他先離開,改天我會再邀請他。你們講不可能,照往常講,以前都做過了,都試驗過了,而且都已經通過了,結果他不在,本來我想問他每一個細節,看可以不可以?
部長,問這句話有時候會很難過,他講一句話:「政府不打算兩、三年可以從重啟。」,重啟是很慎重、很嚴肅的問題,最後的決議是怎樣?請經濟部跟台電公司高層不要去壓迫那些工程師講假話,你們要他怎麼說?他是核四電廠的人,他說「當初我負責任,你們都完全錯了!」,本席不知道要聽誰的,但是以現在的標準來講,政府講的話我不怎麼信任,所以我請你們把最初的報告找出來,回去再研究一下啦!做什麼事情不是你的事情……
王部長美花:我的理解,台電的報告是很早、很早以前的報告……
陳委員超明:是雙方的說詞……
王部長美花:這個沒有問題。
陳委員超明:你講沒有問題,台電最初的研究報告請魏教授,你們研究一下好不好?
王部長美花:任何可以公開,只要在網站上可以……
陳委員超明:什麼任何?我只要台電的那份!
王部長美花:台電只有核三早前……
陳委員超明:就是地質調查的那一份嘛!你們的董事長、總經理都太老實了,所以你不要壓迫台電工程師講假話,我拜託你們。
王部長美花:沒有這樣,完全沒有這樣的事情。
陳委員超明:我做官的話也會講沒有,所以我本著良心問這個問題,這個問題到這個地方結束。
民進黨委員質詢時講CO2問題最嚴重。關於甲烷的部分,依照經濟部的報告,生產國才會釋放甲烷,我們消費國沒有甲烷釋放的問題。但是他又談到,運輸的過程裡面,甲烷可能會釋放出去,運輸有在地國的運輸、陸上的、海上的運輸,陸上的運輸跟管線的運輸到底會不會釋放甲烷?現在政府都說好聽的話,都說他們的能力很高,所以這個都不是問題,結果到時候都是問題,請問這個問題你有研究嗎?
魏國彥教授:我剛剛在前面說過,現在歐洲國家的太空總署有非常棒的兩個衛星在監測,所以很多產氣跟運氣過程中……
陳委員超明:他說只有產氣國的地方才有甲烷……
魏國彥教授:這也沒有全面假設。
陳委員超明:在臺灣會不會釋放甲烷出來?
魏國彥教授:這就是剛才王部長提到的,如果未來臺灣的氣儲槽、海管、路管很長的話,就有這個危險。
陳委員超明:大概會很長。所謂很長是指幾公里?
魏國彥教授:我想臺灣還算少,相對於中亞、美國、歐洲等等的,他們的管線相對多,我們少很多。
陳委員超明:我再請教一個問題,如果瓦斯發電、燃燒的話,會不會產生甲烷的問題?
魏國彥教授:應該是不會,如果是完全燃燒就沒有甲烷外洩的問題。
陳委員超明:好,這樣我瞭解了,這個報告我承認,請回座。
魏國彥教授:謝謝委員。
陳委員超明:王部長,我剛剛聽到民進黨委員說,我們跟14個國家買天然氣,我們有14條管線出來,所以臺灣很安全。我請教部長,東海岸有沒有儲存場?我們的儲存場在哪個地方?
王部長美花:在高雄跟臺中。
陳委員超明:西海岸對不對?
王部長美花:是。
陳委員超明:所以管線進來都是同一條路徑過來,不同的路徑總歸於一條路徑,什麼安全都在講好聽的話!
王部長美花:剛才委員是問麻六甲這個地方?
陳委員超明:麻六甲那邊沒有人動,要動就在臺灣這個地方動,哪會講到十萬八千里的地方?我是要點出一個事實讓你們瞭解,人家不會去動它,這樣叫做安全!都在西海岸這邊,太不安全了!
還有講到油價,跟天然氣是一個互動關係,現在油價降?不是耶!是因為釋出戰備油降下來,我也不曉得這個道理是在哪個地方?而且講到天然瓦斯的採購,你們跟台電的採購不一樣,你們是採購數量、價格採取浮動價格,跟台電煤炭的價格不一樣,你們會虧很多錢,為什麼會採取浮動?
王部長美花:這是國際的……
陳委員超明:瓦斯採取浮動,不是穩定的價格,量買得那麼多,我們跟美國進口只有12%嗎?我得到的資料是向美國採購是將近40%,你們又不敢講……
王部長美花:沒有,不是不敢講,這個都是公開透明的資料。
陳委員超明:採購的比例在哪個地方,讓我們瞭解一下,如果美國是採取浮動費率、浮動油價、浮動天然氣的價格,別的地方為什麼採取固定價格?這都要研究。
王部長美花:沒有,中長約的部分都是到……
陳委員超明:中長約?我聽說美國是採取一年要採購多少,價格沒有簽訂,是不是這樣的狀況?
王部長美花:那是負油價的時候,其實……
陳委員超明:沒有負油價,美國都是頁岩油,你又扯到國際油價?
王部長美花:我是說去年油價很低的時候,我們其實就有很好的利潤。
陳委員超明:煤炭的價格怎麼能穩定下來,我們買這個價格就是這個價格,中油碰到美國就不敢這樣要求?
這王部長美花:是國際通案,大家都是這樣做的。
陳委員超明:要特別注意啦!如果這些再發生,通貨膨脹真的會很厲害,這個要控制好,我只是提點你們幾點而已,好不好?
王部長美花:謝謝。
主席:請曾委員銘宗發言。
曾委員銘宗:(12時時9分)謝謝召委今天排這麼有意義的題目。首先邀請中研院盧副研究員、張律師、台電總經理、中油代理董事長四位。
邱委員志偉:民間人士與官員不能同時上台。
曾委員銘宗:我會分開問,放心。先上來就好,放心、放心!
今天你是召委還是他召委?
主席:不是啦!他會分開詢問,他已經說了。
曾委員銘宗:總經理,為什麼近期台電在太陽下山時要減壓供電,是不是冬天電力供應的問題?
主席:請台電公司鍾總經理說明。
鍾總經理炳利:其實太陽下山時,我們並沒有減壓供電,因為我們會做負載的預測,我們知道太陽下山時,發電量是減少了,我們相對發電的機組就會提載,我們會搭配負載的預測,並沒降壓運轉的問題。
曾委員銘宗:廠商都在反映了啊!造成他供電不穩定。
鍾總經理炳利:會造成短暫的減壓運轉是因為機組會有瞬間、偶而故障,那個時候……
曾委員銘宗:怎麼以前沒有,現在常常發生?
鍾總經理炳利:這部分不常發生。
曾委員銘宗:相關用電的大廠商都在反映,還不常發生?
我的問題是2025年電價會不會大幅提高?因為現在燃氣每度是1.91元,燃煤是1.32元,核能是1.95元,平均是2.02元。但是各位知道,到了2025年核能的低電價就沒有了,再生能源價格提高,請問鍾總經理,2025年到時候每度電價大約是多少?
鍾總經理炳利:電價政策就是緩漲,我們有電價審議委員會,它有一個機制,根據我們的成本、根據我們公式……
曾委員銘宗:我問成本會不會提高?你跟我講程序,把我當三歲小孩?你把我當三歲小孩,你講的是程序啦!我是說發電成本提高之後每度的成本會多少?
鍾總經理炳利:我們會提供資料的。
曾委員銘宗:你預估嘛!核能占20%,沒有了嘛!你再生能源價格提高了嘛!我還沒有講天然氣,等一下再問你,這樣每度的發電成本,現在每度是兩塊零二毛,以後會大幅提高,你不要跟我講序,你把我當成是小孩。總經理,你應該要講實話!
鍾總經理炳利:這個市場的機制我實在是沒辦法預測。
曾委員銘宗:不用市場機制啊!核能的部分現在沒有了,再生能源的價格提高了嘛!簡單數學你不會算啊?你怎麼當總經理的,是簡單數學啊!
鍾總經理炳利:那當然。不過跟委員報告,這個電價不是我們講了算,是電價審議委員核的,成本提高……
曾委員銘宗:總經理,核能12.7%就沒有了,再生能源占20%,提高了嘛!總經理,這是數學,簡單算數耶,小學生就會了!
盧副研究員,簡單的算術,以您的專業看,到時候2025年平均每度電價會不會大幅提高,你覺得呢?
主席:請中研院歐美所盧倩儀副研究員發言。
盧倩儀副研究員:我數學很爛,我想最主要是剛剛經濟部一直在談的溫室氣體排放派圖,我覺得他們搞錯了,因為甲烷如我所說的是眾目睽睽、眾矢之的,他們派圖的甲烷占1.7%,這個概念錯誤,因為它的灼熱效果讓它應該再乘以100左右,按照這個算法的話,能源價格應該會再上漲。
曾委員銘宗:而且會大幅提高。好吧!因為我時間有限就跳過去。
到2030年減少甲烷排放35%,這樣一個大環境底下,天然氣會減少開發,當然會造成天然氣的價格大幅飆高,我這樣的邏輯對不對?
盧倩儀副研究員:我同意。
曾委員銘宗:今天所有,包括部長、總經理都亂講話一通,邏輯的問題你們不敢面對現實,當2030年減少甲烷排放30%的結果是什麼?因為我們是消費端,我們增加排放的不多,但是上游會造成整個天然氣的開發大量減少,對不對?
盧倩儀副研究員:對。
曾委員銘宗:大量減少的結果怎麼樣?天然氣就飆高,飆高占50%,再生能源占20%!
盧倩儀副研究員:同意。
曾委員銘宗:這樣的能源政策走得下去嗎?
盧倩儀副研究員:我同意這個沒有面對現實,我認為政府沒有正視氣候變遷,也沒有正視甲烷的危害。
曾委員銘宗:沒有錯,而這些總經理、董事長、部長到時候都不在了、回家了!到時候屁股拍拍走人了!謝謝召委,今天的答詢,包括總經理、董事長,你們在立法院的答詢都會留下紀錄,到時候你們下一代蒙羞,都沒有面對現實啊!不是剛剛民進黨委員講的,我們是消費端,增加的甲烷非常得少,但是問題是現在開發商迫於2030年必須減少甲烷30%的排放,到時候天然氣的價格大幅飆高,王部長,你也負責不了!台電,你也負責不了!中油,你也負責不了!我要問的是,2025年非核家園的能源政策,盧副研究員,你要不要評價?盧副研究員,你先說可行嗎?走得下去嗎?
盧倩儀副研究員:我對核能也是有相當疑慮,我沒有什麼研究啦!但是我覺得核廢料的社會公……
曾委員銘宗:對不起,我不是講核廢料,我是談2025這樣的發電結構,臺灣走下去嗎?
盧倩儀副研究員:這個我真的沒有研究,不好意思,因為……
曾委員銘宗:我的意思是,天然氣占50%、燃煤占30%、再生能源占20%,這樣的能源政策走得下去嗎?
盧倩儀副研究員:對,我最關心的就是燃氣甲烷的問題,我認為增氣完全是一個錯誤的政策,我只能這麼說,因為核能那方面我沒有什研究。
曾委員銘宗:這個會帶來臺灣災難性的破壞,但是今天早上,已經幾個鐘頭下去了,台電也好,王部長也好,中油也好,不敢面對現實還在講,我不願意來「吐槽」,你們的中長期合約是保量不保價!你們買的合約是保量不保價,到時候怎麼辦?你們這些都退休了,臺灣社付出慘痛的代價!好,謝謝。
張律師,你關心環境、能源,你就2025年天然氣的發電比例50%。燃煤30%,再生能源20%,第一個,可不可行?第二個,對以後電價的衝擊會多大?
主席:請環境律師張譽尹律師發言。
張譽尹律師:回答委員的兩個問題,有關於2025年的五三二這個配比,當時在提出的時候,其實有針對能源需求的這個部分也有提出相關的路徑,即我們在提出這個能源配比時,其實是有把如何壓低國內的用電總量把它放進去,而且要做很詳細的計算跟控制,並且要搭配相關的機制,但是很遺憾的是,我們的國家在用電總量這件事情上面的控制,我可以說是完全的失敗,沒有好好控制用電總量,這個五三二配比的路徑就會走得相當的辛苦。
另外一點是關於核能的部分,我們是認為臺灣目前沒有適當處理核廢料的能力就不應該使用核能,核能在2025年歸零其實也是因為核三廠2號機組,也就是臺灣6座核電廠最後一個機組運轉40年的執照會在2025年到期,這是法律規定的結果,若沒有要讓核電機組再延役運轉的話,核能執照到期即除役就是自然而然的結果。
我覺得剛才中研院盧副研究員針對甲烷的說明非常重要,當我們覺得天然氣本身是個可以橋接的能源時,也不能忽略其鎖熱能力,同時我們也沒辦法只看臺灣這一地關於甲烷的使用或排放,因為氣候變遷和全球暖化的尺度是全球性的,不是只看臺灣一地就可以解決的。至於天然氣的價格,COP26針對甲烷減排30%的部分,很重要的關鍵是希望可以改善天然氣開採國針對開採和運送時逸散的問題。有關委員方才對是否要減低開採量以達到甲烷減排30%的質疑,我認為這是未來的事情,我無法在此預測。
曾委員銘宗:好,謝謝你,也謝謝召委。
主席:感謝曾委員真實有力的質詢。
請林委員德福發言。
林委員德福:(12時22分)部長好,根據媒體報導,受到疫情影響,北美液化天然氣開發緩慢,許多開發都已被推遲到2022年,而供應緊缺恐怕也會持續到2025年。把時間拉回2019年底,中油宣布與美國簽下兩個液化天然氣的長約,預計2022年要多進口280萬公噸的天然氣,因此自美國進口天然氣的占比將從2019年的3%拉高到2022年的16%。我要請教經濟部和中油,你們當時對2019年的預估有沒有改變?
主席:請中油公司李代理董事長說明。
李代理董事長順欽:我們對天然氣的需求量都有做滾動檢討,這兩年為了減煤使用天然氣的比例有增多。
林委員德福:對,但有沒有改變?
李代理董事長順欽:委員所謂的「改變」是指什麼?
林委員德福:就是從原來的3%拉高到16%而且我們還簽了長約,請問有沒有改變?
李代理董事長順欽:我們和美國簽了兩個約,一個是Cameron,那是在2018年就簽的,當時是簽80萬公噸;另一個Cheniere是200萬公噸,那是前年簽的……
林委員德福:所以是不是都沒有改變?
李代理董事長順欽:沒有。總共簽了280萬公噸,之前一年是1,775萬公噸,到今年恐怕會到1,936公噸,比例沒有委員講的那麼高。
林委員德福:2022年天然氣的供應穩不穩定?
李代理董事長順欽:如果依照現在油價回穩的走勢,應該是會相對穩定。
林委員德福:過程中會不會發生被其他國家攔截或搶貨的狀況?
李代理董事長順欽:我們都簽有長約和中約。
林委員德福:但長約裡面有沒有規範一定要穩定供應?
李代理董事長順欽:有,簽了一年要200萬公噸,就是一年要有200萬公噸。
林委員德福:部長,2020年四大國營事業的年終獎金領到了4.4個月,因為中油、台電負擔了政策任務,就算出現巨額虧損,員工亦能領到不錯的年終獎金,但一般民眾並不理解為何國營事業出現巨額虧損,員工還能領到如此高的年終獎金。本席希望行政院在核定2021年國營事業年終獎金時要特別向外界清楚說明理由,不要讓國營事業的基層員工背負罵名,認為出現虧損還能領4.4個月的年終獎金。如果你們沒有闡述清楚,相信很多國營事業的員工,尤其是中油和台電真的會背上罵名。我要請教部長,油、電、糖、水四大國營事業2021年的年終獎金會上看幾個月?是不是會比照2020年的4.4個月?
主席:請經濟部王部長說明。
王部長美花:這些都還沒有審,也謝謝委員提醒,我們在審國營事業績效時,盈虧不是唯一因素,因為他們背負了非常多的政策因素。
林委員德福:對。電價凍漲到2022年3月,經濟部也說天然氣要凍漲到2021年底,目前看來天然氣的價格會持續往上,本席要請問經濟部是否會改變政策,天然氣會不會比照電價凍漲直到2022年3月?
王部長美花:天然氣會配合油價,我們確實也講11月不會漲天然氣。
林委員德福:過了今年之後呢?
王部長美花:對於未來的情勢我們還要滾動性地看狀況,不過我們會積極照顧民生和穩定物價。
林委員德福:你們凍漲電價……
王部長美花:電價審議委員會一年召開兩次,跟天然氣和油價的機制不太一樣,油價本來就有緩漲機制,政府會吸收很多。
林委員德福:部長,2021年7月台電累積646億元的虧損,此外今年中油預估虧損約400億元,兩間國營事業加起來差不多虧了一千億元以上。因此請教部長,台電和中油的虧損主因是不是因為政策凍漲所致?
王部長美花:剛才委員提的是台電的累積虧損,但台電上半年其實還好是有盈餘的,所以審議委員會才在10月建議凍漲。
林委員德福:因為明年(2022年)有九合一大選,現在民進黨執政,讓電價、油價凍漲,有點像是變相向全民政策買票但債留子孫,因此請教部長,國營事業的巨額虧損未來要怎麼填補?
王部長美花:有關電價的部分,審議委員會也會以台電的盈餘去考量。
林委員德福:對,但總不能永遠凍漲,其實油價有個上上下下的機制,其他的部分若是凍漲,累積久了洞就會愈來愈大,但你又找不到方法去填補虧損,這是很嚴重的問題,不知部長有沒有什麼想法?
王部長美花:各方面的利害都會考慮。
林委員德福:因為未來的電價,像離岸風電一簽就是簽了20年,而且落差還很大,將來只會漲不會跌,離岸風電的額度和現在用電的落差非常大,我認為這些問題一定要有個比較長遠的機制以填平虧損,並讓電、油和天然氣可以永續,這和整個民生、工業等各方面都息息相關,事前一定要好好規劃部署,我認為這點很重要。
王部長美花:是,我們會整體考量。
林委員德福:謝謝。
主席:請賴委員士葆發言。
賴委員士葆:(12時30分)請教部長,最近一個月有沒有跟美國的官員見面?
主席:請經濟部王部長說明。
王部長美花:如果是臺灣的話,我有跟AIT孫處長見面。
賴委員士葆:有沒有談到萊豬?
王部長美花:他只請我告訴國人,他自己吃、也餵自己的小朋友吃,這是安全的東西,他一直跟我提起這件事。
賴委員士葆:他有沒有說,如果公投過了他們會很生氣?
王部長美花:他特別告訴我,要用這樣的道理……
賴委員士葆:他有沒有說如果反萊豬公投通過了,美國會很生氣?
王部長美花:孫處長告訴我,大家要用理性和科學看待此事。
賴委員士葆:我要你回答,你在國會殿堂就要講真話,他有沒有告訴你,反萊豬公投如果通過,美國就會很生氣?這句話有沒有講?
王部長美花:他不是這樣講。
賴委員士葆:那他怎麼講?
王部長美花:就是我剛才跟委員講的那樣。
賴委員士葆:他講的可能是美豬,我們是歡迎美豬的,美國80%……
王部長美花:沒有,但他講的內容當然包括含有萊劑的美豬。
賴委員士葆:美國80%的豬肉不含萊克多巴胺,這些進口再多我們都歡迎,但我們不歡迎含有萊劑的豬肉。
王部長美花:在美國市場上並沒有區分有沒有萊劑。
賴委員士葆:那是他沒有跟你講。難道他有跟你講他吃的含萊劑嗎?
王部長美花:在美國本來就不會標示有沒有萊劑。
賴委員士葆:有。在這裡請你講實話。
王部長美花:真的。
賴委員士葆:我們都在美國大賣場看過,都有標萊劑,並不是沒有。
王部長美花:如果有的話,那也是個別廠商自主標示的。
賴委員士葆:對,已經有標了,不是沒標,不要亂講。請你在這裡說實話,你的長官蘇貞昌說,反萊豬公投通過,美國就會很生氣,這句話就是在恐嚇臺灣人民。你可以不用替他回答,因為你不是蘇貞昌。第二,現在明天馬上就要召開臺美經濟對話(EPPB),你會不會參加?
王部長美花:是,我會參加。
賴委員士葆:有談到萊豬的議題嗎?
王部長美花:這是產業合作的議題。
賴委員士葆:沒有萊豬的議題?
王部長美花:沒有。
賴委員士葆:代表美國不是很重視這一塊。
王部長美花:不是的,這是USTR的議題。
賴委員士葆:我時間很有限,沒有請你講話,你就不要講,請尊重我。再來看到你的能源配比為「50:30:20」,請問現在的再生能源占能源配比多少?
王部長美花:目前大概是6%左右。
賴委員士葆:就是6%多一點點,馬英九交給蔡英文的時候,差不多就有5.78%了,等於民進黨執政5年,再生能源只成長了百分之零點幾而已,我給你加多一點,大概就是0.5%、0.6%而已。
王部長美花:委員不能這樣講。
賴委員士葆:什麼叫不能這樣講?
王部長美花:因為去年到今年這兩年的水力有問題。
賴委員士葆:請你尊重我,我沒要你講,你就不要講。
王部長美花:是。
賴委員士葆:再生能源沒有那麼簡單,請問核電現在所占的配比是多少?
王部長美花:目前大概是占10%左右。
賴委員士葆:我替你算,是11%。現在距離政府規劃再生能源要占20%的目標,還差了14%。14%加11%,總共有25%的用電缺口,請問現在怎麼辦?這25%的用電缺口難道全部要燒天然氣嗎?你知不知道日本的核電廠事故之後,日本的核電幾乎全部廢掉了,可是一、兩年之後又重新啟用核電,因為受不了了,天然氣太貴了,出現了貿易巨額的逆差。天然氣太貴,而且臺灣的安全儲存只有7天到14天左右,容易出現國安的問題,所以可以清楚看到2025年蔡英文總統卸任,可以拍拍屁股走了,但卻會留下一堆爛攤子,這25%的能源要從什麼地方來?
王部長美花:我們現在積極建設這些再生能源和天然氣……
賴委員士葆:給你們5年才增加0.6%,一年才增加0.1%。
王部長美花:去年的疫情確實造成離岸風電delay了,所以現在正在趕工中。
賴委員士葆:離岸風電不只有delay的問題,還有一大堆問題,可以看到5年總共才增加0.6%左右,一年才增加0.1%,只有千分之一,你要怎麼告訴老百姓未來3年,到2025年時可以到達20%,這就是道地地欺負也欺騙臺灣老百姓,這些我們都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你知道台電的核電管理能力在世界上是排第幾名嗎?
王部長美花:我們台電管理得很不錯。
賴委員士葆:排第幾名?旁邊的可以打pass。
王部長美花:台電是排第五名。
賴委員士葆:第五名算很強的,你知道日本的管理能力是第幾名嗎?
王部長美花:我知道是比我們低。
賴委員士葆:是低很多!日本的核電管理能力……
王部長美花:臺灣的核電一定要管理好。
賴委員士葆:日本的核電管理能力排在第四十、五十名,他們管理得很差,但日本現在的核電都重新啟動,即使管理不好也要重新啟動,而且已經啟動9部核電廠了,歐盟除德國外,也都把核電當作綠能了,因為核能比較穩定、可以提供基載的電源。我剛剛就算過,會有25%的電源找不到來源,沒了核電,11%的電源就沒有了;再生能源要有20%,結果現在只有百分之六點多,還剩14%,加起來25%,不知道還能找什麼來發電,只好拚命燒天然氣、拚命蓋三接、四接、五接、六接、七接、八接,一直蓋到二十接。部長啊!我跟你講……
王部長美花:核二1號機用到期滿就用不到了,也不是我們不用。
賴委員士葆:部長,台電的管理能力還贏過法國、美國、英國和德國,這麼強的台電結果你們的許永輝處長在跟人辯論的時候居然講台電不安全。請問台電管的核四廠安不安全?
王部長美花:他講的是台電建廠的問題。
賴委員士葆:台電建廠不安全?
王部長美花:我們的同仁很會照顧電廠,但他講的是蓋核四廠的問題。
賴委員士葆:核四廠蓋得很安全啊!許永輝對每一項都說OK!安全!幾年前核電廠在試運轉時他就是主要負責人,他都說OK,現在都說不OK了。他為了當官、為了保住官位和飯碗,很悲哀!這個政府強迫公務人員講謊話……
王部長美花:絕對不是這個樣子。
賴委員士葆:這個政府強迫公務人員講謊話,這就是最大的悲哀,難怪黃士修要告他,因為他偽造文書。如果現在不安全,他過去為什麼要講安全呢?怎麼可以這樣!
王部長美花:委員,此事很專業,試運轉在測試時,就主動講了很多但書。
賴委員士葆:但都打勾啊!
王部長美花:送去原能會審查的時候,原能會也沒有審核通過,這就是台電角色和原能會角色不同的地方。
賴委員士葆:台電為什麼不早一點告訴我們不安全?
王部長美花:台電在試運轉的時候都寫了但書,原能會無法接受這些但書。
賴委員士葆:我支持黃士修告許永輝偽造文書,謝謝。
主席:作以下宣告:李德維委員發言完畢後,休息30分鐘。
請邱委員臣遠發言。
邱委員臣遠:(12時40分)謝謝主席,麻煩請經濟部王部長上臺備詢。部長午安,辛苦了。部長,請問你這邊有沒有掌握目前遠東集團遭到中國當地查處的狀況?是不是請部長跟我們具體回應一下目前所掌握到的消息。
主席:請經濟部王部長說明。
王部長美花:我比較不曉得委員問的這個議題。
邱委員臣遠:就是現在大陸查處遠東集團,它在當地許多省市的投資企業遭到調查,根據報導,臺灣的遠東集團現在被發現存在一系列違法的、違規的行為,經官方查處,遠東集團涉事企業承認存在違法違規事實,已繳納或正按程序繳納罰款及稅款。這個報導也指出,包含上海、江蘇、江西、湖北、四川等五個省市,近期有關執法部門展開執法的調查,這個部分部長有掌握相關的狀況嗎?
王部長美花:抱歉,我還沒有……
邱委員臣遠:還是部裡面哪一位同仁可以回應這個問題?
王部長美花:因為這個部門的同仁今天沒有來,我是不是再跟委員回報相關的情形?
邱委員臣遠:好,請部長具體的幫我們掌握一下,後續再來追蹤相關的進度,好,部長可以先回座。
主席,本席接著想請列席的環境律師張譽尹律師來做說明。關於這個部分,我們先說明一下民眾黨的立場,民眾黨對於三接的部分其實並不反對,也認同天然氣在能源轉型中重要的角色,但是天然氣也是屬於化石燃料,還是會增加氣候變遷的負擔。我想2050年淨零碳排是全世界大家的共識,天然氣其實只是一個短期的手段,不能用長期的目的來看,所以25年過度性的角色可能會跟我們現在的生態保育有所衝突,在減碳方面,在效果上可能也沒有辦法那麼的聚焦。在討論三接遷址的替代方案裡面,臺北港跟林口港是最常被提到的,所以今天我們想請張律師就臺北港替代方案做一個清楚的說明,並且回應經濟部相關的說法。
主席:請環境律師張譽尹律師發言。
張譽尹律師:謝謝委員,麻煩請幫我播放簡報。我們提出臺北港的替代方案,最主要的標的位置是臺北港的N7到N9貨櫃碼頭的位置,如簡報圖上所示。下一張是臺北港的北貨櫃碼頭,總共有七個,分別是N3到N6,以及N7到N9,關於N3到N6,大家可以看一下,目前是屬於貨櫃使用,至於N7到N9則是並沒有在進行貨櫃使用,只有放置一些進口車,N9的部分,目前則是一塊空地。
當我們要轉作N7到N9的時候,最重要的是要先釐清它的法律關係,N7到N9在92年8月28日就由基隆港務局跟臺北港貨櫃碼頭股份有限公司,我簡稱為BOT公司,他們針對N3到N9的碼頭,總共簽了50年的特許。而這50年的特許可不可以做終止?是可以的,依照合約的15條及17.2.3條,政府都有權利用決策的改變來片面撤銷合約的契約,或者是營運許可,當然包括部分的撤銷。
我們來看一下臺北港的BOT公司究竟有沒有在使用N7到N9的貨櫃碼頭,這一頁的問政資料是由民眾黨蔡壁如委員辦公室提供的,N7到N9的貨櫃碼頭因為還沒有興建,所以根本就沒有列入營運績效評估的範圍之內,換句話說,它沒有使用。N7到N9因為運量不如預期,所以碼頭營運設施都沒有興建,BOT公司已經依約提出展延跟停止興建等訴求。如果轉作到N7到N9,其實時程只要5.5年,根本就不是政府所宣稱的11年,等一下我會說明為什麼會有這個差別。我先說明為什麼是5.5年,前置作業1.5年,包括政策變更、計畫報核、撤銷營運許可、協商投資契約、移轉資產鑑價、環差審查或環評審查等,這個部分只要1.5年。港灣及造地工程不用再花時間,因為N7到N9已經填好放在那邊了。最後,興建儲槽輸氣管氣化設備工程是4年。
下一張是我們提出來的替代方案,這個替代方案包含兩個,一個是在N7、N8南側的部分,另外一個是在N9西側的部分,這兩個替代方案各有優劣,可以再進一步去做可行性評估,但是這兩個都不會違反航安的限制,也不會有害於航安。至於LNG管線則是藍色的這一條,大家可以看一下簡報,這個LNG的管線,我們劃起來的地方水深大約是50米左右,它不會經過沿岸的藻礁,也不會經過人口密集區,而且這個水深50米的規範,其實也是從中油的資料來的,所以請經濟部不要再向人民說假話,這個LNG的海管不會經過沿岸的藻礁,也不會走陸地的人口密集區。
三接遷址臺北港有十大優點,最重要的優點就是時程,因為經濟部拒絕遷址,唯一有實質性的理由就是時程來不及會影響到能源轉型,但是我們計算過,它最多只要5.5年,然後儲槽更多,還可以合併四接,更便宜,而且對中南部的空污控制跟老舊燃煤機組的替代時程都不會有影響,這部分請大家自行參考。
臺北港方案還會搭配我們的多元補助方案,等一下蔡律師或許會做介紹,我這邊先講到這裡,謝謝。
邱委員臣遠:謝謝張律師,我想經濟部之後可以針對張律師所提出的問題作出相關的回覆,本席今天的詢答就到此為止,謝謝主席。
主席:請高金委員素梅發言。
高金委員素梅:(12時47分)在我進行今天的詢答之前,我要說一句話,我在這邊談到能源政策的時候,我都非常同情經濟部長及台電,因為能源政策跟產業政策並不是你們制定的,而是最高決策者,也就是蔡英文、民進黨政府決定的。
主席,麻煩請王部長及台電總經理上臺備詢。部長,我同情你們每一次在這邊答詢都不知所云,但是在這個月的11日,也就是12天之前,本席曾經在這裡向部長提出有關今年氣候峰會的全球甲烷承諾的質詢,當時你只是簡單地回答我,所以今天我真的非常謝謝召委能夠安排這一次的專題報告,讓我們可以來檢視政府對於這個全球性的議題──甲烷承諾的對策。今天我有看到你們提出的四個報告,但你們的結論讓我非常失望,你們這些報告都在強調什麼?強調我們的甲烷排放量很低、我們現有的甲烷處理機制非常好、我們不生產天然氣,所以甲烷承諾的問題不是我們的問題。對於現在明顯的國際天然氣價格上漲的問題,我看到你們的回應只有對天然氣短期價格波動的分析,卻沒有去做長期的預估。
至於要怎麼樣面對物價的趨勢,政府的對策只有兩個,一個是物價穩定機制,也就是說,經濟部會持續配合能源轉型政策,經濟部也有成立物價波動穩定小組,就只有這兩句話的口號。對於這樣的因應對策,我認為這就跟以前你們在反核時說「我是人,我反核」,然後「要用愛發電」,類似這樣的口號,我覺得你們根本都沒有去面對國際的實況,你們也根本沒有想出如何解決問題的具體路徑,「我是人,我反核」、「用愛發電」這樣的口號非常空洞,所以我說我很同情你們。
但我們必須要回到現實面,天然氣會不會漲價?我們看現在已經漲了4倍,因為全球的甲烷承諾,我認為生產天然氣的公司一定會加大投資,以減少甲烷的外洩,這樣做它的生產成本一定會提高。另一方面,為了要配合減排甲烷的承諾,這些生產天然氣的公司也一定會控制生產量。我們就光看這兩項因素,天然氣價格的長期走勢只會是漲價,而我們長期的對策是什麼呢?沒有!只有口號,然後光靠你們一張嘴的政策,我認為你們騙得了一時的選舉,但你們根本沒有辦法解決能源的問題,就好像我們說你們是隨時都可以來去,但是受害的真的都是全民啊!
我現在舉一個還沒有全球甲烷承諾之前的例子讓大家看一下,我們看日本的例子,日本2011年發生311大地震,福島核電廠遭到破壞之後,日本就全面停用核能,撐了3年之後,請大家看一下這些資料,看了之後大家都會覺得很可怕。撐了3年之後,日本的資源能源廳發表了2014能源白皮書,這個白皮書的內容提到什麼?2013年,相較於福島核災發生前的2010年,它的燃料進口總共增加了10兆日圓,相當於2.4兆臺幣,這筆用來購買天然氣的能源開銷,造成了2013年日本貿易收支由2010年的順差6.6兆日圓,變成逆差11.5兆日圓。到了2013年,日本天然氣的能源占比是43.2%,讓貿易總值高居全球第四名的日本都沒有辦法承擔這樣的能源開銷,最後它不得不重啟核電廠。到今年為止,它重啟的核電廠總共有9座,請大家看一下,綠色的部分是新蓋的,黃色的部分是現在還在運轉的。
我們看一下民進黨2025年的非核家園能源政策,這裡面天然氣所占的比例是50%,比日本的天然氣能源43.2%的占比還要高,連日本這樣的貿易大國都受不了這樣的能源逆差,它必須要重啟核能,請問民進黨政府,你們50%的天然氣占比要怎麼樣去達到?日本的部分,我們剛剛有提到,它的貿易是第四名喔!然後臺灣、中華民國是全球貿易的第十七名,你要拿什麼去拚天然氣的占比達到50%呢?
在12月18日要舉行的公民投票裡面,有藻礁及核四這兩個與能源有關的案子、議題,這兩個案子都跟臺灣的電力有關。我們看一下最近媒體報導,台電,你可以不用講話,我說你很可憐,台電公司在夏天備轉容量率不足的時候必須要減壓供電,現在連冬天也會因為太陽能的電量不足而減壓供電,這說明了什麼?說明了台電真的是缺電啊!然後經濟部在今年5月也公布了全國電力資源的供需報告,你們居然還預估未來七年用電的平均成長率是2.5%,我不懂你們怎麼敢寫這樣!吃電怪獸的晶圓廠一個、一個的推出,張忠謀說台積電不能夠一分鐘都沒有電,所以經濟部、台電就一隻手對台積電保證供電到底,另外一隻手就對我們的民生用電減壓供電,你們偷民生用電來給高耗能的高科技產業使用,你們這樣做不就是強迫全民去補貼台積電這樣的產業嗎?我想這樣的供電狀況說明了一件事情,它說明了什麼?民進黨的能源政策當然不干你們兩位的事,但是你們兩位卻要承受民進黨的能源政策是澈底失敗的結果。
所以我要再次強調,12月18日有關於能源的公投不僅僅只是公投而已,更重要的是,它是對於民進黨失敗的能源政策的不信任投票,所以部長,你不要在這邊嘻皮笑臉地回答委員的問題,台電,你也不要在這邊一直幫政府講話,你們領的是全民的納稅錢,不是美國,也不是民進黨政府的納稅錢,所以你們要負起這個責任!要講真話!謝謝。
主席:請李委員德維發言。
李委員德維:(12時56分)謝謝主席,麻煩請部長及台電總經理上臺備詢。部長,簡單的請教你,蔡總統說2025非核家園、2050淨零碳排,沒有錯吧?這是蔡總統承諾的。
主席:請經濟部王部長說明。
王部長美花:我們會朝這個目標來做。
李委員德維:朝這個目標去做?那可不可以請教一下,現在的排碳,臺灣所有企業排碳的第一名是哪個單位,您知道嗎?是哪個企業?
王部長美花:如果包括台電的話,當然就是台電,因為台電要提供電給大家用。
李委員德維:台電的排碳大概占全臺灣的排碳多少,您知道嗎?總經理對於這部分有沒有研究?總經理,你們要執行2050年淨零碳排的計畫耶!
主席:請台電公司鍾總經理說明。
鍾總經理炳利:是,大概有三分之一。
李委員德維:有三分之一?
鍾總經理炳利:是的。
李委員德維:2050年你們做到嗎?做得到還是做不到?
鍾總經理炳利:我們朝這個方向正在努力。
李委員德維:光努力不夠啦!這是總統的承諾耶!你要怎麼達成?
王部長美花:跟委員報告,在2030年或2035年之後,其實還有很多新技術可以來降低碳排的問題,這個部分其實包括電廠,比如說天然氣電廠要摻入氫氣等等,這些都是我們現在正在研究的項目,也正在跟……
李委員德維:但天然氣的部分不是又跟甲烷衝突了嗎?
王部長美花:不會啊!它其實是摻入氫能來更進一步的減少碳排,關於甲烷的部分,在燃燒的過程中,其實並不是甲烷的問題……
李委員德維:但它開採的部分呢?
王部長美花:開採是國外的部分,這一點其實我也要做個說明……
李委員德維:所以跟臺灣無關,是這個意思嗎?
王部長美花:開採的部分,其實這些生產天然氣的國際大公司本來就有在減甲烷了,並不是今天才突然說要去減,COP26設定這個目標其實是希望他們能夠具體的達到,但這並不是突然的事情,事實上,這一點也要讓大家知道。
李委員德維:好,謝謝部長。
總經理,請教一下,今年你們已經幾度凍漲電價了?幾度凍漲電價?七度?
鍾總經理炳利:第六次。
李委員德維:第六次?假如你們沒有凍漲的話,現在電價應該是多少錢?漲了多少?百分之多少?答不出來嗎?
鍾總經理炳利:我們一年是可以漲兩次,每一次是3%,六次凍漲的話,我可能要再算一下。
李委員德維:總經理,這個東西其實是環環相扣的啦!你們一直要配合總統、院長及部長的承諾,但是另一方面,針對電力的價格卻只能用凍漲的方式,這對民眾的影響其實是非常大的。德國一度電是10.75元,現在臺灣的平均電價是2.6元,最低還到1.63元,所以你們如果沒有把電價的因素考慮進去、沒有講清楚的話,對於民眾而言,他們其實就是在一個無知的狀態之下,所以我真的認為部長和總經理應該好好把實際的狀況講出來,兩位請回座。接下來我想請今天到場的學者蔡雅瀅律師發言。
主席:請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蔡雅瀅律師發言。
蔡雅瀅律師:謝謝委員。目前氣候變遷因應法草案第四條已經把溫室氣體排放減量的目標提高到2050年淨零碳排,我們想要問的是,剛剛台電其實也有承認天然氣的發電量在他們火力發電的溫室氣體排放是三分之一,這樣的比例是很高的,然政府已經定下淨零排放的目標,我們很希望能夠請教經濟部和台電,到底燃氣發電的量什麼時候才會開始降低?去年9月工研院在一個座談會上有談到燃氣發電量預估在2025年達到峰值,之後逐年下降,再生能源逐步的提高。藻礁公投的反方代表趙家緯博士在2017年接受媒體焦點事件訪談時,曾經預估燃氣發電量是2030年達到最高點,之前的意見發表會則是預估2035年會開始消減。當然我瞭解不同的情境或目標可以得出不同的結果,然現在政府的目標是2050年達到淨零排放,我們很希望瞭解我們增加的天然氣什麼時候會開始下降,就好像我們去爬山,如果我們知道天黑之前必須下山,我們已經走到半山腰了,要決定什麼時候開始下山才能平安的下山,如果我們一直無限量的增長天然氣,甚至不惜犧牲生態的代價增長天然氣,那我們會很擔心沒有辦法在2050年順利的下山,所以希望政府能夠告訴人民什麼時候才要開始減少。
第二個部分,工研院去年9月同一份報告有提到,考量技術節能的潛力和減碳目標的達成,2020年到2050年的用電成長率最可行的是年均成長0.6%,當時考量的減碳目標我想應該是現行法,就是減碳一半的狀況,目前政府已經提高了目標,感覺應該要更加努力去節能,所以我覺得應該是會更高,可是目前政府所規劃的用電需求量是規劃未來7年年均成長2.5%,如果以去年的用電量2,710億度電來作為比較的基礎,如果每年都要增加2.5%,而不是工研院建議的年均成長0.6%,這代表著我們今年將較去年多用68億度電,明年又較去年多出137億度電,到116年則會增加512億度電。政府不斷告訴我們,如果三接延後會少137億度電,要多燒500萬噸的煤,那我們放任用電無限制成長是不是根本就會不斷的說,我們要燒多少的煤,然後距離我們淨零碳排的目標是不是越來越遠?
李委員德維:謝謝蔡律師。剛剛蔡律師的確已經提出非常多實際的數據,這一點當然還是希望經濟部和台電真的要好好的思考到底現在的狀況是怎麼樣,對於民眾而言其實很簡單,就是電力的供給要穩定,電價不要大幅上漲,這是民眾最關心的,所以經濟部和台電要做好這個工作,我相信這才是民眾要的,謝謝主席、謝謝蔡律師。
主席:現在休息3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陳委員椒華發言。
陳委員椒華:(13時37分)部長,在天然氣供應這個部分,我們知道經濟部能源局能源轉型白皮書有推估天然氣供應量的表,這是2017年提供的,本席辦公室在今年3月看到工程期刊刊登能源局公投後能源政策重新評估的資料,但本席辦公室一直要不到耶!部長,這個資料可以給嗎?
主席:請經濟部王部長說明。
王部長美花:跟委員報告,就是因為現在又要公投,所以現在提什麼樣的數字都很容易引起不必要的爭議。
陳委員椒華:所以是部長裁示不給的嗎?
王部長美花:不是,能源局是因為又有公投,所以到底要提什麼樣的狀況是比較好的,會有這樣的擔心。
陳委員椒華:可是公投前不是要給大家比較完整的資訊來做判斷嗎?如果這些資料都不給,那民眾怎麼能夠去判斷現在政府所提出來的這些資料是正確的?
王部長美花:像剛才中油董事長也提到,我們現在用到的是一千九百多萬噸的天然氣,這些都是滾動性,按照這樣的需求在做檢討。
陳委員椒華:部長,你是說這個表還是不給,是不是?
王部長美花:同仁是覺得我們現在對於這樣的情形,會涉及到三接到底要用到多少……
陳委員椒華:是同仁還是部長的意思?同仁說本席辦公室發文就可以給,但是是不是要部長同意?部長,你現在還沒有決定是不是?
主席:請經濟部能源局游局長說明。
游局長振偉:委員辦公室有來索取資料,我們也檢視了現有的資料……
陳委員椒華:但是你沒有給,你是給文字,本席是要數字。
游局長振偉:因為在檢討中,包括剛剛談的一個是三接不確定,另外一個是淨零的路徑,目前行政院也都在檢討當中,這個都會影響到……
陳委員椒華:所以還沒有要給是不是?這個要明確一下,因為時間很寶貴,部長,現在還不能給嗎?
王部長美花:我們覺得不要引起這個誤會,所以同仁說……
陳委員椒華:好,瞭解。為什麼不能給這個資料?這也是為什麼經濟部在說明藻礁公投的部分,民眾真的是沒辦法去信任,因為你在公投前應該給的數據也都不明確,這樣我們怎麼來相信政府相關的能源政策?
部長,剛剛蔡雅瀅律師有提到,張律師也提到,我先問一下臺北港替代這個部分會不會影響到航道?剛剛有提出來是不會影響航道的部分。
王部長美花:如果是就剛才提到的N7、N8、N9這個部分,事實上,這個非常清楚,因為這裡面其他都是商船,而交通部也說天然氣的部分進來的話,其他的船都要閃開,這其實是會影響到運作的部分。
陳委員椒華:臺中港也是有商船,都是可以來做調配。
王部長美花:沒有,臺中港天然氣的部分跟商船的部分離得還滿遠的,非常好控制,但是臺北港這個進來的部分……
陳委員椒華:請部長能夠開聽證會,把你剛剛講的在聽證會裡面講清楚好不好?
王部長美花:我現在在國會殿堂講的……
陳委員椒華:我再強調一次,你要在聽證會講清楚才有辦法是一個正確的,因為你現在講的我實在沒辦法信任。我再請問部長,因為有學者還有民間提出,如果藻礁公投過了,經濟部針對用電的部分會去更改興達火力發電廠的環評結論,請問部長,經濟部會這樣做嗎?
王部長美花:我一直有跟大家講,如果三接沒有辦法趕快蓋、再delay的話,確實會有電力缺口,能夠增加的就是燃煤。
陳委員椒華:所以你就不會去承諾之前通過的環評承諾,是這樣嗎?你就會違反環評承諾,就要去更改這個環評承諾,是這樣嗎?
王部長美花:我們的環評承諾講得很清楚,我們的環評承諾是它轉為備用,除非備轉的部分低於8%。
陳委員椒華:對,這是當初的環評承諾嘛!
王部長美花:對啊!
陳委員椒華:那你會去改這個部分嗎?如果藻礁公投過了,你會去改這個承諾嗎?
王部長美花:我們沒有要改這個承諾,但是他的意思是如果我們的備轉低於8%,那興達電廠就可以再來用,環評承諾是這樣。
陳委員椒華:對啊!那為什麼有學者說經濟部會去改這個承諾?那他是講假訊息嘍!
王部長美花:不是,他不是說改承諾,他是說會低於8%的機率的話,那麼它就符合這個環評承諾啟用的標準……
陳委員椒華:所以你不會去改這個環評承諾嘛!
王部長美花:不是,他講的也不是改環評承諾,我有看到那個新聞。
陳委員椒華:好。本席想請教蔡律師,如果現在我們不改環評承諾,請問這個部分是不是可以提供足夠的電?
主席:請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蔡雅瀅律師發言。
蔡雅瀅律師:我想要說一下,環評承諾就興達的1、2號機是112年底就要除役,其實三接本來是預定114年才要啟用,112年的時候,依照環評承諾,本來該除役的就要除役,而興達的3、4號機,確實像剛剛部長講的,是113年轉備用,我們也很清楚,事實上,113年也還沒有到三接預計啟用的時間,而政府今年5月公布的全國電力供需報告,在113年還沒有三接的時候,他說透過調度措施可以維持備轉10%,而備轉10%顯然也是高於興達可以啟用的條件,所以如果三接啟用前,興達是不符合的,就是應該要備用而不能啟用話,我們認為沒有道理說114年之後就不願意做調度措施……
陳委員椒華:你的意思是在三接還沒蓋好之前電都夠,不需要去啟用興達的3、4號機,你的意思是這樣嗎?
蔡雅瀅律師:對,因為政府自己的報告說透過調度措施可維持備轉10%……
陳委員椒華:它都做得到對不對?
蔡雅瀅律師:我們認為沒道理說114年之後就不願意做任何的調度措施,然後讓備轉維持10%。
陳委員椒華:好。
蔡雅瀅律師:這樣只要高於8%,興達就不能啟用。
陳委員椒華:張律師,對於剛剛部長說的商業船的部分,請問珍愛藻礁聯盟認為有什麼可以改進的嗎?
主席:請環境律師張譽尹律師發言。
張譽尹律師:如果方便的話可以看一下我的簡報。
陳委員椒華:因為時間的關係,你就直接講。
張譽尹律師:因為時間的關係,我就直接說。首先是關於航道寬度的部分,經濟部或交通部他們是說航道寬度只有400公尺,LNG船在開的時候,左右兩舷要相隔150公尺,所以他們說這個距離不夠,這個是他們的第一個論點,就這個論點我們要說的是,臺北港現在入港的航道是400公尺沒有錯,但是中間過一個迴船池的直徑有900公尺,過迴船池之後要到港比較裡面的航道,它的寬度會逐漸增加到570公尺,對於LNG船,我們提出來的替代方案是,它在N9靠泊的時候,不管是靠泊在N9的南邊或是靠泊在N9的西邊,它跟整個航道的距離絕對都會有300到500公尺左右的距離,也就是說,在靠泊的時候不會發生交通部或者是經濟部所說的距離過近的問題。
陳委員椒華:好,謝謝,兩位請回。部長,針對這些疑慮,經濟部可否趕快開個聽證會來釐清這些爭議,可以嗎?
王部長美花:跟委員報告,委員現在質詢我們,我們就是都在回答這些問題,也都是在公開的場合,在臺灣就是這樣在跟大家對話,我覺得我們都按照相關的規定來做,委員像這樣來問的話,我們也可以跟委員做回答。
陳委員椒華:最後,學者或者是臉書一些講錯的部分,這個算假訊息嗎?譬如說,他說經濟部要去改環評承諾。
王部長美花:委員,他不是這樣講,他講的意思是當你的備轉低於8%的時候就會去啟動,這個也是我們的環評承諾;第二,對於我們在三接的部分,他的意思是,如果沒有蓋,再往後延的時候,這個往後延的時間,用電又有需求,這樣就會造成備轉不夠的問題,他講的是這個問題。
陳委員椒華:好,也希望部長能夠承諾不會去改這些環評承諾,謝謝。
主席:請林委員為洲發言。
林委員為洲:(13時48分)今天我們有邀請一些專家學者來參與今天的委員會,這在立法院委員會裡面並不是首創,我在內政委員會擔任召委時也曾用這樣的方式讓專家學者可以跟官員對話,為什麼要這麼做?早上有一篇報導就在質疑說,好像在野黨放棄了監督的時間,放棄了監督的機會。我要跟大家講的是,從早上我們召委讓這樣的會議進行,跟以往開公聽會相比,大家可以想像一下,之前委員會有時候也會開公聽會,開公聽會可能淪為各說各話、沒有交集、沒有對話、沒有論辯。剛剛召委也提到那就來開聽證會啊!結果我們的官員一直閃躲,聽證會跟公聽會或是跟平常這樣的詢答當然不一樣,聽證會非常的莊嚴、嚴肅,他要各自提出論辯的基礎,然後可以質問,也要回答,到最後形成一定的法律效果,所以這也就是在官員、主管機關不願意召開聽證會之下我們所做的權宜之計。
接著我要請中研院歐美所盧倩儀副研究員繼續針對早上他提出來以後官員的回答再一次地質詢,謝謝。
主席:請中研院歐美所盧倩儀副研究員發言。
盧倩儀副研究員:個人的感覺是我不知道有沒有可能請我們的官員及董事長、總經理們暫時先放下自己的頭銜,然後在心中用一個父親或母親、甚至於祖父母的身分去想一下我們現在在做什麼,因為整個聽下來,我覺得我們的官員及董事長、總經理不斷在捍衛一個政策,而那個政策剛剛好不巧是錯誤的政策。如果我是你們的孩子、孫子或未來的世代,我聽了真的會非常地難過,因為甲烷的為害是非常、非常嚴重的。
現在的氣候緊急狀態已經到了非常、非常緊急的狀況,所以是錙銖必較的。我們現在的政策用增氣把藻礁給破壞了,今天早上有人提到藻礁有固碳的功能,東海大學劉少倫老師的研究指出,藻礁行光化作用,它就是一個固碳的生物,我們今天把藻礁破壞掉之後,我們要做的事情竟然是去排更多的化石燃料、天然氣、甲烷,而這是完全得不償失的政策。我相信環保署一定非常清楚,天然氣、燃氣發電要比燃煤發電乾淨的話,它的前提是那個總體的逸散要低於差不多2.3%。最近一、兩年,美國、歐洲相當轟動的一件事情是,各個地方都發現他們的甲烷測量出現錯誤,到處都低估了原來的甲烷排放,各個化石燃料業者都低報他們的甲烷排放,有些化石燃料基礎建設的周遭測量出來的逸散高達7%,遠遠超過燃氣可以比燃煤發電乾淨的標準……
林委員為洲:請繼續。
盧倩儀副研究員:所以我想問一下,對於環保署所謂的甲烷測量,我們可以信任嗎?因為前一、兩年從美國到歐洲都發現甲烷的測量出現問題,到處都低估了。我不知道我們的設備、測量的方式值不值得我們信任,再加上我早上講的,整個氣候能源政策如果是由在化石燃料裡頭有利益的組織、也就是不值得我們信任的化石燃料業者來帶頭的話,基本上是一件非常荒謬的事情,因為化石燃料作為夕陽產業,應該是10年、甚至於20年之前的事,但是這些業者不斷地在拖延及延後我們脫碳、汰除化石燃料的時程。
今天早上有人提到中南部人的肺……
林委員為洲:沒有關係,可以繼續。
盧倩儀副研究員:中南部人的肺不能用來裝PM2.5,這是當然的事,可是甲烷、天然氣有臭氧的問題,造成每年全球有非常多人得到氣喘、甚至於死亡。天然氣的空氣污染是看不見的,它不像PM2.5,我覺得我們的環保署、甚至於衛福部應該也要多做一些研究。
正本清源,我覺得我們臺灣在談氣候變遷、能源政策的時候,必須要從碳預算著手,但是我們的政府一直在迴避碳預算這件事情。我們應該去算一下我們的碳預算是多少,再回推我們現在該做什麼、我們現在應該有的政策是什麼,不要再講2050年那麼遙遠的事情,我們應該要講5年內、3年內、8年內要做什麼,我們的碳預算回推是非常清楚的。謝謝。
林委員為洲:好,謝謝盧老師。我想在主管機關、行政單位不願意辦聽證會的狀況下,我們今天就是要用這樣的方式留下會議紀錄、留下歷史紀錄。這讓我想到本來在這一次4項公投中,我本身也是反萊豬公投的領銜人,當時我們提出的訴求是要求辯論,結果也是行政單位、主管機關不願意接受辯論,只願意接受各自發表意見,就是這樣的心態,才會讓民眾莫衷一是、看不到真相。我們希望可以改革,將來委員會能夠辦聽證會,謝謝。
主席:請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發言。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13時55分)部長好,今天大家都是來討論、關心我們的氣候問題。從近百年來全球平均氣溫的趨勢可以知道,當前刻不容緩、非常迫切的就是需要怎麼樣讓平均氣溫下降的問題。我們看到這次的聯合國氣候變遷大會除了一直在談維持2050年淨零碳排的目標,還特別指出了7條路,在這7條路當中,大家也都在問:我們臺灣做得到嗎?
其中我關注的是第五項:努力植樹造林、停止砍伐森林。談到如何實現淨零的目標,當然,我們也會想要如何實現最大化碳匯的效益,例如到底樹林要怎麼樣去處理、樹種要怎麼樣去處理。我們關注到的是跟我們原住民有關的部分,就是2008年施行的獎勵輔導造林辦法,很多原住民都有參與這項計畫;另外,2016年開始施行的原住民禁伐補償條例,也讓很多、很多的原住民都參與禁伐的工作。我們看到最近很多委員一直在關注、也一直在排審,擬將溫管法改名為氣候變遷因應法,環保署已經在10月份公告草案,預計會在12月20日預告終止。其中我們關心的像碳匯、碳交易制度、碳費、制定碳計價等等問題,我自己很關心的則是氣候變遷因應法草案第二條洋洋灑灑地指出非常多部會主辦、協辦、分工合作的事項,我想要提到的是,掌管原住民族土地、森林的原民會並沒有在其中,所以我想要請教一下部長的意見。
主席:請經濟部王部長說明。
王部長美花:委員好。關於森林的部分,因為前一陣子也有委員提出這個問題,我們覺得讓大家來種樹、增加森林的面積是一個非常好的方向,對臺灣的環境也好。院裡面後來也表示要由幾個跨部會一起下來討論,包括農委會、原民會、經濟部水利署等等,所以我們會在那個下面做更有效的整合,希望能夠增加森林的面積。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所以未來這個氣候法的草案預告結束之後,其中第二條會出現原民會的權責嗎?
王部長美花:我不是很清楚,但是在種樹、森林治理的部分,我們其實現在就開始在整合跨部會的能量。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目前這個草案第二條沒有看到原民會,我希望能夠重新檢討,我自己也會有提案的版本。
另外,我們也關心一些跨部會整合的問題,例如碳定價應該是環保署來收;被徵收的對象大概是經濟部來負責管理;價格的制定會歸到能源局、還是怎麼樣,我們不曉得;不過滿多人相當關注未來整個跨部會的整合平臺要怎麼做。在經濟部上一次所提供的綠色金融行動方案與碳權交易所的報告裡面,我們看到經濟部會建構一個產業減碳有價化的合作平臺,是為了要活絡國內的碳交易市場,所以這個部分的進度,本席也很想瞭解。不過從當天聯合報新聞的報導,我們也看到部長有回應說,經濟部已經邀請水利署、農委會水保局來盤點全臺灣有多少地方可以種樹,也就是您剛剛回應的那個部分,未來也會把台糖納進來所謂的碳交易平臺裡面。其中也有訪問到台糖董事長,他也表示目前因為還沒有碳匯制度,但是初估國際上一般的標準是1公頃碳匯大概可以算20噸,所以我們有很多的原住民朋友就開始關注。以這個例子來講,像我們的傳統領域,如果以全臺16族的傳統領域來講,大概是180萬公噸,按照剛才那樣的計算基準,每年20噸的碳匯,大概可以產生3,600萬噸,當然我們也知道全球的碳價落差非常非常的大,如果我們以比較低標的280元來計算,原住民傳統領域預估也會有100億元的價值;如果專就以原住民保留地來看的話,那麼公部門方面就是原民會,大概可以有8億元。那私人的這些原保地,大概有6億元。為什麼我要特別關注這個?因為我們很多原鄉的朋友一直在討論這個東西,感覺這是一個很有希望的事情,對於未來原住民自治的財源也是很大的一個幫助,所以我也特別在上次對環保署的質詢中詢及如何輔導原住民取得森林碳匯的碳權認證的作法,環保署也有給我回文了,他們說農委會已經訂定一個造林與植林的碳匯專案活動,也是希望說能夠邀集更多更多地方各界來參與,只是說方法的部分還要討論。所以本席在此只是要特別表達,在原基法裡面,我們有看到政府是承認原住民族的土地跟自然資源的權利。在這個部分,我們也看到非常多的案例,像美麗灣、亞泥、地利的水晶礦、世豐的水力電廠、萬榮的地熱發電、卡大地布的光電開發案等等,其實都會涉及到原住民族的土地跟自然資源的利用,針對這個部分,如果經濟部目前正在要著手進行這一些所謂的碳定價、碳匯、碳交易這些政策或者是平臺建置的時候,請考量是不是要納入原住民基本法對於原住民族土地自然資源利用的一個權益要求。另外,我們也希望能夠去瞭解產業減碳有價化合作平臺的研擬方向和進度,因為非常多的朋友對這個部分都相當的感興趣,我們也希望能夠忠實地傳達政府的進度。針對這個部分,不曉得部長的意見如何?
王部長美花:是,剛才委員講到這個,容我簡單說一下,因為剛才委員提到你要做這個碳匯、碳定價的話,勢必要新的造林或是植林,它不是有的,所以我們才會需要整合各部會再來看哪裡還可以再增加新的林、樹,也才可以去計算它到底有多少的價值。這個部分確實跟原住民土地相關,如果能夠做這樣的利用,不僅是保護森林、保護土地,而且未來可能都還會有經濟的價值,這個確實是有可能的。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部長,我們就是希望能夠隨時提供我們這一方面的討論研擬進度,因為非常多的原住民朋友在關注這一塊。
王部長美花:我知道委員也很關心。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謝謝部長,謝謝主席。
王部長美花:謝謝委員。
主席:請溫委員玉霞發言。
溫委員玉霞:(14時4分)謝謝主席。請教黃士修先生,我們都知道我們國家總共有天然氣、煤氣、風力發電及核能這四大能源,請教黃士修先生,天然氣安不安全?
主席:請重啟核四公投黃士修領銜人發言。
黃士修領銜人:OK,今天在討論的其實是國際天然氣的價格或者是對於我們企業跟民生的衝擊,委員問到這個安全的問題,當然也是我們多年來持續呼籲的一個國安危機問題。這個國安危機大概分成三個層面,第一個就是油氣價格的波動,我相信有一些學者應該也提到相關的意見。第二個是關於臺灣海峽斷氣的問題。第三個是關於地質安全調查,這跟核電可能有相同的疑慮。
在油氣價格波動的部分,其實近年來,尤其是前一個月,歐洲的天然氣市場飆漲三倍,主管氣源的俄羅斯掌握了非常大的戰略談判權,而臺灣是一個沒有天然資源的小島,我們不能夠讓我們的供氣來源受制於其他的國家,且價格的波動更是我們無法承受的經濟風險。其次,剛剛提到了受制於其他國家,這一、兩年來,因為我們提出天然氣斷氣的國安問題,經濟部對此的回應,包括今天上午的詢答都說我們的供氣來源是多元化的,我們向多個國家採購天然氣,可是,部長始終迴避一個問題,就是所有國家的LNG船都必須要經過臺灣海峽,所以,不要說是中共解放軍封鎖,還包括了天然的颱風滯留在臺灣海峽,各位民進黨的朋友們,你們還記得林文淵董事長是怎麼下臺的嗎?就因為LNG船晚了一天,中油就斷氣了。第三,關於地質安全調查的問題,其實這幾天也是在討論核電廠的問題,事實上,根據中央地調所的網站,請看中間這張圖,在我們的北海岸其實是幾乎沒有活動斷層的,在我們的中部,尤其在我的家鄉─臺中則有非常長的活動斷層,縱貫整個中部地區,我們臺中港有接收站、有儲氣槽、有輸氣管,他們遠遠比核電廠還要脆弱,所以我們其實支持北海岸做進一步的地質調查,我們也支持中部、南部做進一步的地質調查。但是,如果你的意思是說在地質調查8年、10年的時間內,核電廠不能夠興起、運轉,那是不是我們的臺中市、高雄市也都要全市的淨空撤離,等到10年後的地質調查完備之後,我們臺中人跟高雄人才搬回到我們的家鄉?這其實是不太科學的一個作法。
最後我要強調一下,我剛剛講到天然氣的國安問題,我在今年3月間接受一位美國記者的專訪,當時也跟他講了這個天然氣的國安問題,過去我們講的是中共解放軍封鎖海域以及天然颱風的問題,但是我當時跟美國記者強調的是,中國大陸採購氣的量體龐大到光是正常的商業採購就有可能影響臺灣的國家安全,這是正常的商業採購,我們中油的採購能夠比得上對岸的採購嗎?他們的採購能力是包專機直接殺到油氣國去跟人家談價格,而我們連BNT疫苗、AZ疫苗、莫德納疫苗都搶不到,都要等待別的國家施捨,那我們能夠搶得贏人家的出貨嗎?所以在這個專訪之後,這位美國記者寫一封信給我,他說不要提供機會讓習近平停臺灣的電,我回他:Yes, I even think the DPP and antinuclear group in de facto support the red China seriously。所以,我們當然注重國安危機,尤其是海峽兩岸的情勢逐漸地緊張,天然氣的接收站是臺灣國安最大的罩門,2019年9月14日沙烏地阿拉伯Abqaiq煉油廠跟2021年3月Ras Tanura油港兩次遭受無人機的攻擊就是最好的實證,我們不希望兩岸之間、海峽之間發生戰亂,但是我們也不應該走廢核的政策,大幅提升天然氣占比,自己摧毀我們國家安全的防禦,否則到底誰才是中共同路人?誰才是出賣國安的賣國賊?
溫委員玉霞:好,謝謝黃士修先生。請回座。我要請教一下張律師,藻礁公投推動聯盟說,如果我們遷移三接站的話需要5.5年,但是經濟部卻一再宣稱需要11年,這個問題是出在哪裡?外面的團體說需要5.5年,經濟部卻說需要11年,剛好差了一倍。
主席:請環境律師張譽尹律師發言。
張譽尹律師:這個問題出在我們到底是把臺北港的哪一個區塊當作遷移替代的標的,我們在今年4月14日經濟部曾文生次長在一場會議當中所作的簡報可以看到,在他的第一頁簡報中有把臺北港三個替代標的標示出來,一個是N09,一個是在海上的N14,另外一個是填海填到一半的S08,也就是南碼頭。但是當我們看到曾文生次長簡報的第二頁時就覺得有點疑惑,因為曾次長的第二頁簡報告訴我們是3年加4年加4年,第一個3年包括水下調查及生態環境調查,第二個4年則是包括圍堤造地所需要的時間。讓我們覺得很困惑的是,如果是以N09當作替代標的,為什麼還會需要圍堤造地4年時間,而且N09已經做過環評,並且填完了,為什麼還會有水下調查的環境影響評估所需要的時間?我們再看到他的第三頁簡報時就恍然大悟了,因為它只有用N14,這個還在海上,還沒有填足的標的來當作替代方案的位置,並沒有去評估N09這個位置。
我們要再強調的是,N09確實是可以被列為考慮的可行性,至於經濟部及中油提到N09與貨櫃碼頭靠得太近,而且位於港頭,所以沒有辦法作為LNG接收站。首先就臺中港的部分,我們可以看到,在臺中港港內是商港和LNG接收站共用的狀態,至於航道的部分,剛才我在詢答陳椒華委員的時候已經說明了。最後一個部分是中油在民國103年針對臺北港的可行性評估當中,他們所預估的標的是在海上大概是N14的位置,或是S12,都是在海上的位置。但不管是N14也好,或是S12、S13也好,都是位於臺北港的港頭,為什麼港頭在103年可以做可行性評估,到了今年就變成不行了呢?所以我們覺得政府不要一直放出這些片面的錯誤資訊,否則政府也是一個假資訊的來源。
溫委員玉霞:謝謝。相關單位應該參考一下專家學者們的意見,天然氣不是最安全的,三接站的轉移也是需要時間的配合,謝謝兩位專家,謝謝主席。
主席:請廖委員婉汝發言。
廖委員婉汝:(14時13分)部長,你知道什麼叫碳足跡嗎?
主席:請經濟部王部長說明。
王部長美花:委員好。是。
廖委員婉汝:對於2050年淨零排放,碳足跡是不是很重要?
王部長美花:重要。
廖委員婉汝:什麼叫碳足跡?
王部長美花:我們要去盤查相關的每一個事業或產業生產……
廖委員婉汝:簡單來講,我們從圖片上來看,這是荒野保護協會提出來的,其實大家都忘記了,我們平常用電用水就有碳足跡,在這張電費單上可以看到黃色部分標示一個「本期碳排量505公斤」,其實在水費單、電費單上都有告訴我們,碳排量多少,這就是碳足跡。我非常肯定今天所講的議題,我在這次院會質詢中就質詢過碳稅、碳費及甲烷的問題,而甲烷這一塊,你們現在以氣代煤的方式,讓整個過程都錯亂了,你知道嗎?實際上我們有碳足跡,就應該考慮到有甲烷足跡,但是現在對經濟部來講,你們總覺得甲烷足跡好像是在開玩笑,沒有這個足跡吧!實際上,你一直講我們是用天然氣發電,所以不會產生甲烷,但是因為開採、加工、儲存、製造或運輸過程當中或是農業的糞便都會產生甲烷。我沒有想到魏教授今天有來,我今天還特別把他的報導帶過來,因為時間關係,我就不講了,也沒有請教魏教授。
實際上,最重要的是我們為了淨零減碳、非核家園目標,要達到再生能源20%,煤30%,天然氣50%,現在一直在發展天然氣,雖然我們是買天然氣來發電,但是他們還是要開採才能賣給我們。這就是委員一直質詢的,當天然氣的開採,尤其是COP26之後,大家承諾甲烷減排30%,未來就會造成天然氣漲價,發電一定會漲價的問題,這就是甲烷足跡,未來還是我們要承受,到時候電價等各方面漲價,就是要由我們要來承受。
我覺得我們在建構目標的時候,你不能說甲烷跟我們沒有什麼關係,實際上,未來這些開採、運輸成本都會歸納到購買者身上,所以我希望你們在建構20座天然氣機組的時候,真的要好好細思考量。尤其是你們說能源是階段性的,你們在建構非核家園的時候,希望它只是一個過渡時期,對不對?今天有一位專家學者是蔡雅瀅律師。部長,在這個過渡時期,你們寧願用天然氣,天然氣是過渡的、是階段性的,其實你們要的是再生能源,再生能源沒有成型,比例上沒有提高的時候,你今天也回答到現在只有6%,結果你們卻犧牲藻礁,到底是天然氣發電重要,還是藻礁?藻礁是會被永久破壞的。
王部長美花:跟委員報告,我們24小時監測,藻礁完全沒有破壞,因為剛才講的岸邊的藻礁就在那邊,我覺得這要跟大家澄清。
廖委員婉汝:請蔡律師上臺說明一下。因為我個人的認知是在能源開發過程當中,以氣代煤是階段性的、過渡時期的,但是對藻礁卻會造成永久性的破壞,對於生態是一種災難,蔡律師能夠說明一下你的看法嗎?
主席:請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蔡雅瀅律師發言。
蔡雅瀅律師:藻礁公投確實不是一個反天然氣的公投,我們只是要求天然氣接收站必須合理選址,不要影響到很久的生態系,而且我們希望接收站能蓋在一個海象條件比較好,未來有擴充空間的地方。大潭過去的爭議就是海象不好,就算不在乎生態,只管能源安全,我們也認為它不是一個理想的場址。
剛剛部長提到完全沒有破壞藻礁,我們認為與事實是不符合的,其實大家在媒體上也可以看到很多照片,棧橋完全都是蓋在藻礁上,明顯有破壞,而且蓋了45公頃的碼頭和防波堤之後,當地的水域絕對都會受到很嚴重的改變,但中油卻宣稱那個設施只影響海域2%,我們認為這個計算基礎是有問題的,看起來是用人工設施45公頃除以水域面積九百多公頃,算出……
廖委員婉汝:到時候淤沙一來就覆蓋了,藻礁大概就滅亡了。
蔡雅瀅律師:沒錯!而且就我們一般的認知,堤防圍起來之後,裡面的狀況一定會改變,當地藻礁能夠生存就是因為條件非常獨特和嚴苛,它需要有沙,又不能太多沙,需要海流比較激烈的地方,當你圍起來之後,原本適合它的條件就會改變,而且突堤效應會往南、北兩側各擴張五倍,政府常跟我們說整個桃園有很長的藻礁海岸,旁邊還有一個保護區,但蓋下去之後會產生突堤效應,事實上連南邊的保護區也沒有辦法保護下來……
廖委員婉汝:所以你的觀念也跟我一樣,過渡時期以氣代煤,到時候破壞永久性的藻礁是一種國家災難,謝謝。
我最後剩一點時間,主席,不好意思,我想請問黃士修領銜人,為什麼我要請教你呢?因為本席來自於恆春,我們有核三廠,對於核四的重啟,我也覺得值得討論。憑良心講,我很客觀的以核三廠來講,從核一、核二、核三來看,比較起來核三廠是最後蓋成的,所以在使用年限當中是比較晚一點點,當然它也在除役當中。我覺得地方上有一些聲音會說:「那怎麼辦呢?萬一沒電的話,核三會不會重啟?」,當然我們現在討論的公投是核四重啟的問題,對於核能發電廠的使用,能不能也說明一下你的看法?
主席:請重啟核四公投黃士修領銜人發言。
黃士修領銜人:好,我們分成兩部分說明,一部分是民主,一部分是科學。在2018年的「以核養綠」公投,新北的金山、萬里跟屏東的恆春這三座核電廠區域的居民都有六成擁核,所以續用核電應該是全民的共識;在科學上來說,屏東恆春有一個斷層叫恆春斷層,核三廠也為此特別經過耐震的加固,從0.4g提升到0.72g,核一、核二也從0.3g提升到0.51g,三座核電廠的工程只花了40天及1.7億元新臺幣就完成了,所以這個加固並不是問題。
在前幾天中天自辦的辯論會上,媒體人羅友志曾經問一個問題:「如果重啟的爭議發生在核三廠,會不會有這麼大的爭議?」,我的答案是應該不會,去年其實核三廠大修之後重啟,因為供電吃緊的關係,台電跟原能會跳過了程序緊急重啟,當時所有的反核團體,例如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地球公民基金會,卻因為洪申翰已經當了民進黨的不分區立委,所以全部都不吭聲;只有我黃士修一個擁核的人士跳出來,堅決反對核三跳過程序重啟,因為擁核人士更在意核安,而反核團體的反核,連理念都是假的。
我當然不是說這些地質就絕對安全,我再度強調,我們支持進一步的地質調查,不只是北海岸,也包括恆春、中部地區這些非常長的活動斷層,尤其是我的家鄉臺中,但是這不能夠無限上綱,這跟核電廠的重啟也可以平行的獨立進行,到時候在8年後、10年後地質調查資料出來,我們要進行耐震的加固,我們都可以再加固,事實上根據目前的一些假設,即便是誇張的假設這些斷層都是相連的,核四廠的耐震仍然都是符合安全標準的,核三廠的耐震也都可以再加固。所以我認為不管是核三也好、核四也好,所有的核電廠都好,我們都是要兼顧科學及民主的程序,才能夠安全地運行、放心地使用,為了我們家鄉的安全。
廖委員婉汝:好,謝謝黃領銜人,在你這樣詳細地說明之後,包括你剛剛針對天然氣,我也覺得政府應該好好去思考一下,因為天然氣的運輸完全都是靠進口,這也是一個國安問題,我非常贊成,謝謝你!
主席:王委員婉諭發言。
王委員婉諭:(14時24分)在我們等待簡報的同時,我就先開始質詢,今天主要是想請教,我們看到剛剛舉辦的COP26會議上,有一百多國共同簽署全球的甲烷承諾,希望宣示未來10年要減少30%的甲烷排放量,以減緩氣候危機。從實際上在我國各政府的報告中看得出來,臺灣在甲烷的排放量其實非常亮眼,主要排放量是來自於廢棄物的部門及農業部門,我們也都知道我們每次的消費都在為你所想要的世界投下一票。我們看到在石油相關的領域上,像是國際大廠的艾克森就宣布自願接受甲烷洩漏的調查,並減少甲烷排放量及燃燒量;BP plc也響應提高石油及天然氣部門的人為甲烷排放報告的精準性和透明性。
我們想請教中油過去在採購天然氣的時候,我們看到有四項主要依循的措施,包括「分散供油來源」、「分散供氣來源」、「因應北美頁岩氣開發」及「安全儲存油氣」等四個面向,當我們在國際甲烷排放量減少的壓力之下,中油是不是應該要擔起企業的社會責任,未來是否有考慮優先採購符合「避免滲漏與逸散為主」的供氣來源?
主席:請中油公司李代理董事長說明。
李代理董事長順欽:跟委員報告,事實上現在天然氣開採的國家其實就有做這些措施,只是現在經過COP26更具體地要求到30%,所以他們會更加速,本來就有在做了。
王委員婉諭:我知道有在做,我的意思是你們是不是能對這些氣體洩漏或是逸散情況比較優良的廠商進行優先採購?以此作為評比的標準。
李代理董事長順欽:有,我們事實上都有根據這些,包括他們後續回收的部分,在我們談長約的時候,其實都有提到這方面。
王委員婉諭:我們也想知道後續詳細的評比標準和可能依循的政策條件,也需要在會後再提供給我們做個參考,我想天然氣的採購其實也是非常重要,即便它是一個過渡的能源,但我們在過渡期間,還是希望能夠善盡我們的社會責任。
李代理董事長順欽:是的。
王委員婉諭:好,謝謝李董事長。
接下來想請教環保署,我們在上個會期其實有與環保署進行過一些討論,我知道之前PLA的分解實驗其實進行到一半,現在也非常肯定環保署在我們的要求及民團的期待之下,在實驗堆肥的部分已經經過一個比較完整的驗證,包括從分解條件、分解結果、毒害試驗、堆肥值的部分及尋找安全菌種,其實都達到滿好的結果。
我們可以看到PLA在生物可分解塑膠袋及塑膠盒的產品中,在可堆肥的環境下,於60天內分解到不可辨識,且並沒有含毒性,同時透過微生物可以加速其分解的過程。當然我們最終的期待是希望完全不要使用塑膠袋或塑膠製品,但是在做到減量的同時,我們也很希望能在必須使用的情況下,或者是一些業者可能有使用的考量,有其他的替代產品可以來做個實驗,所以想請教PLA做到這種情況之後,你們後續會做哪些部份推動PLA的使用?
主席:請環保署蔡副署長說明。
蔡副署長鴻德:我想慢慢地我們大概會區分一些東西,有些東西可能是比較不好回收的,可能還是走原來PLA的產品,有一些比較好回收的,我們可能會用其他的產品來取代,例如用可回收的PET來取代,可能就不一樣了,所以慢慢地我們大概會逐步再去區分各種不同的產品,它可能用什麼樣的東西會是最好,不是所有的東西都用PLA。
王委員婉諭:就PLA部分你們是不是推薦?或者是不是會在完成後續的驗證?
蔡副署長鴻德:當然是要完成後續的驗證,沒錯。
王委員婉諭:瞭解,但我們比較想請教以PLA來說,下個階段實驗、驗證及規劃的方向大概會朝哪幾個方向來進行?
蔡副署長鴻德:目前我們在規劃的,最主要是從產品端開始研究,就是哪一種產品比較適合用PLA,哪一種產品可以用其他產品取代,就是慢慢用取代的方式,開發出另一個不同的管理策略。
王委員婉諭:是,瞭解。所以除了管理政策之外,我們也看到幾個部分,希望能夠提出來做為建議供環保署參考,比如說不同廠商製造出來的PLA成分、材料,其實可能有所不同,到底要對應到什麼樣的堆肥條件是可以分解的,我覺得應該要作相關的配套,以及在微生物分解的部分如何能夠加速,並且促成比較好的分解狀況,還有在回收及後續掩埋的機制,不只是廠商產生或是取代使用而已,前端和後端都必須要做個大規模地檢討及規劃,才有辦法讓這樣的事情得以推進。我們看到在廠商製造之後,它是不是能夠有效地做分類、做好回收,其實也是非常重要的,還有後段的堆肥條件,你們是不是能具體地規劃哪些堆肥場應該要有什麼樣的環境,讓PLA回收之後有去化的管道?
蔡副署長鴻德:是,這部分我們會繼續來加油。
王委員婉諭:這部分我們希望能夠下個階段的規模及規劃,能夠有具體因應政策的討論,才有可能讓PLA作為其中一項可以取代的材料,並且能實際做到回收,避免造成對環境的影響。
蔡副署長鴻德:好,謝謝。
王委員婉諭:謝謝。
主席:請高委員虹安發言。
高委員虹安:(14時30分)首先請教王部長,上個星期四環保署張子敬署長在立法院進行答詢時,他有特別報告我國參與COP26的相關成果,他在答詢時也提到,目前溫室氣體減量管理法,也就是接下來會送進來的氣候變遷因應法,下個會期將送到行政院審查,同時,裡面已明確的列出2030年的減碳目標和2050年溫室氣體要達到淨零排放的目標,所以本席想要先請教一下經濟部,目前環保署已經正面的回應2050年要達到溫室氣體淨零碳排,其中還包括調適專案和增收碳費規定等等,而且明年底前就會檢討完成2030年的減碳目標,經濟部目前有沒有針對到時要課徵能源稅和減碳對企業影響的評估報告呢?
主席:請經濟部王部長說明。
王部長美花:其實這個我們都有跟產業界溝通。
高委員虹安:我問的是對企業影響的評估報告,經濟部這邊有沒有著手在進行或是已經完成了?
王部長美花:我們已經和產業界開過好幾次會議,產業界對這個草案還有一些意見,我們彙整相關意見後會再跟環保署討論。
高委員虹安:好,我想這不僅是要跟產業會開會來討論他們的衝擊點,同時,經濟部身為產業界的大家長,你們應該要儘快針對未來課徵能源稅或是碳稅,企業可能會受到的衝擊和影響提出完整的評估報告,我想這個部分勢不可擋,請經濟部儘快完成,請問什麼時候會提出評估報告?
王部長美花:因為這個會跟未來,譬如,具體的碳費是收多少?因為這會涉及到影響到多少。
高委員虹安:目前你們有跟環保署討論徵收碳費的規劃嗎?
王部長美花:因為要到那邊比較具體,另外,業界也有提到這是要對誰徵收?這個業界也有一些意見,因為這些都會影響到要怎麼去評估和方向是什麼。
高委員虹安:好,部長講的都是過程進行中一定會遇到的困難,但是我們還是希望初步的評估報告必須要儘快出來,畢竟臺灣的態度也非常重要。接下來我想問一下,因為目前學界普遍認為鋼鐵、水泥、石化、貨運、海運和航空這6個部門的減碳成本相對較高,而且技術成熟度較差,其實以臺灣目前的排放量結構來說,這6大部門的境內排放量達40%,也就是如果我們要達成剛才講到的那個目標,那這6大高減碳難度的部門勢必就會成為關鍵,請問經濟部未來會如何輔導這6大高減碳難度部門做產業轉型,而且還要保障勞工和企業不要受到遽烈的衝擊,對此你們是否有一些策略?
王部長美花:對於這幾個高碳排的產業,我們持續都有在做相關的討論和R&D的方向。
高委員虹安:還是討論?
王部長美花:事實上,譬如,水泥業,他們已經有在做相關的減碳和回收。中鋼和中油也有做鋼化聯產,這些都一步、一步的在推進。
高委員虹安:好,雖然聽起來部長是很認真的在和他們開會和討論,但是這部分還是要有具體的成果或策略,讓我們委員能夠清楚的知道經濟部已經掌握狀況,而且正帶著企業在做這樣的轉型。
下一個我要討論的是鼓勵這方面,如果今天企業主動的公開他們碳排量的減量財報、企業社會責任和碳定價等相關的資料和指標是否有達成,那我們是不是可以依據政府採購法讓他們優先採購,以作為鼓勵企業主動轉型的誘因?主席:請環保署蔡副署長說明。
蔡副署長鴻德:跟委員報告,目前在環保標章裡頭,只要是拿到環保標章的產品就可以享有採購的優惠。
高委員虹安:是,我知道,這是政府採購法現行條文,但是我問你的是,因為未來我們要鼓勵減碳,所以可不可以再加上相關的鼓勵機制?
蔡副署長鴻德:這部分後面我們要修訂規範標準時可以考慮一下。
高委員虹安:好。下一個問題是電動汽機車的部分,請蔡副署長回答,本來行政院2018年拍板定案2035年要禁售燃油機車、2040年禁售燃油汽車,但後來因為產業的壓力,所以政策被迫暫緩,而且還髮夾彎。請教一下,這次COP26我們在 Glasgow簽署協定之後,上個星期環保署來立法院時也告訴我們目前已經成立淨零排放路徑評估工作組,而且也主張綠運輸和運具要電器化,先請教一下蔡副署長,未來是不是有機會恢復前面提到的2035年禁售燃油機車、2040年禁售燃油汽車這個政策?
蔡副署長鴻德:這部分目前工作小組正積極在討論當中。
高委員虹安:積極討論當中?有無考慮會做這件事情?
蔡副署長鴻德:當然會考慮,因為那是IEA規範最重要的一項,事實上,以後所有的運輸工具都必須要電動化。
高委員虹安:好,但是以我們所看到的數據來說,目前電動機車只有50萬2,000輛,電動汽車的占比只有0.15%、電動機車也只有3%,所以接下來你們要怎麼樣讓它成長?
蔡副署長鴻德:我想大概慢慢地全世界……
高委員虹安:慢不了了,現在全球其他國家都已經提出……
蔡副署長鴻德:現在這個路徑圖已經慢慢地出來了,我們希望臺灣的路徑圖明年底前可以提出來,到時候就可以很清楚的知道什麼時候綠色運具要達到多少。
高委員虹安:我不太理解為什麼環保署處理這件事情的速度這麼的緩慢,因為現在全球已經有非常多的國家提出幾年後要禁售與禁止市場交易燃油汽機車,相關的規定他們都已經訂出來了。同時,對於電動車的補助,他們也有提出相關的獎勵或誘因的措施,這部分麻煩環保署要儘快進行相關的研議,因為目標訂出來後才能有相對應的策略和作法,謝謝!部長和副署長請回,請主席再借我一點時間,我想要邀請列席的環境律師蔡雅瀅律師。
蔡律師,你剛才應該有聽到王部長的回答,因為你們也很關心大潭電廠和與電廠有關的事情,有關這部分我想要請教一下蔡律師,你們對於中油和台電今天所提出的報告有沒有什麼可以幫我們補充的地方?因為你們的態度相當重要。
主席:請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蔡雅瀅律師發言。
蔡雅瀅律師:興達電廠的部分,第一個,我們認為從政府的資料看起來,備用容量率在114年後竟然會超過法定目標值,但是我們認為興達的備用容量率應該不會達到啟用的條件。113年之後,其實現在備用容量率已經轉為夜間峰,代表日間供電將更加寬裕,如果台電對自己的供電沒有信心的話,那我們認為應該要強化的是儲能的設備,就是把日間多餘的太陽能移轉到夜間,這樣就可以更有信心。因為備用容量率是一年一個數值,就是一年中供電最吃緊的時候,但是最近政府不斷地提出如果三接延後的話就會犧牲中南部,他們一直拿興達電廠可能會啟用這件事情來嚇唬大家,可是我覺得,假設它所說的會發生,雖然我們認為不會發生,但如果真的發生的話,理論上也不經常發生,除非是非常極端的狀況才會發生,因為政府自己預估的備用容量率就是那麼高,理論上備轉要低於8%不太容易發生,而且還可以用儲能來做調整。
第二個部分,剛才中油總經理在答詢時曾經提到一、二接的擴建比三接還要晚,但事實上,中油之前回答蔡壁如委員的問題時曾經講到,臺中港、就是二接2023年第二船席碼頭蓋好之後,它的供氣量會從600萬噸提升到800萬噸,也就是在2023年三接啟用的前2年就會多出200萬噸的電,這顯然是在三接啟用前就會發生,而且三接啟用後的2026年2座儲槽完工後供氣量還會再增加200萬噸,到時就可以提高到1,000萬噸,將比現在還要多出400萬噸,這些都是相關機關正在努力擴充的設施,所以應該要讓老百姓很清楚的知道中油或是政府機關做了多少努力,像相關的燃氣或是擴充設施也應該要讓老百姓知道,而不是只講三接,好像沒有三接我們就會受到影響,謝謝。
高委員虹安:謝謝蔡律師,其實資訊的揭露非常重要,尤其12月18日公投在即,目前經濟部、台電和中油都有相關的資訊,我們要求揭露的資訊請務必如實公開,而不是選擇性的公開,謝謝主席。
主席:請張委員其祿發言。
張委員其祿:(14時41分)部長好。今天的主題是扣著COP26會議全球甲烷減排來的,其實在這個會議之前,一般都是講碳排,結果最後卻把甲烷也放進去,事實上,這會對我們造成滿大的衝擊,坦白說,我們國家2025年的能源配比,天然氣所占的比例很高,如果還要把甲烷這件事情納進去,不管是投資的成本,甚至是未來還要對甲烷課徵稅賦等等,都會讓我們的成本上升。其實這件事情和我們2025年的能源政策,說實話,我不知道一開始我們有沒有想過會發生這種事情?就算2025年我們可以達標,但是燃氣的成本卻大幅度的上升。其實這件事情對我們的衝擊很大,為什麼?因為當燃氣的成本變高,緊接著其他能源的價格也會變高,因為價格是相對的,到時我們要怎麼因應?這就是今天的關鍵,所以2025年要達標會不會變得更困難?有沒有這個狀況?
主席:請經濟部王部長說明。
王部長美花:委員好。其實就甲烷這件事情,因為天然氣廠商本來就有在做甲烷減排這件事情,現在只是把目標訂得比較明確一點,這對全球的氣候來說也是好事情。
張委員其祿:這當然是好事,但是我們的成本一定會增加。
王部長美花:其實這並不是原來沒有在做,突然就要減量30%,不是這樣的,其實這個廠商本來就有在做,只是現在把目標訂得更明確一點,讓大家可以遵循。
張委員其祿:所以部裡面或是部長或是局長已經有規劃過,按照COP26的規範,這個衝擊會有多大?
王部長美花:剛才委員有提,其實天然氣甲烷的碳排指的是生產和運輸的階段,而不是使用的階段。
張委員其祿:但是這些都是外國廠商,等一下可以看一下我們的數據,其實我們的燃氣全部都是外面進來的,所以增加的成本一定要預估,我們不能不評估。
王部長美花:如果就這部分的甲烷,就中油專業的評估,其實這部分的影響不是很大。
張委員其祿:真的會影響很大。
王部長美花:因為它不是沒有在做,減少甲烷的動作它本來就有在做,只是現在評估的比較具體。
張委員其祿:最近大家都在關心通膨,說實話,這又會增加壓力,雖然現在天然氣、油、電都凍漲,但現在新聞也出來了,中油預估全年要虧400億元,創13年來最慘,在這樣的狀況下,現在因為疫情,所以我們把漲幅都暫時凍住,但以後不可能都是這個樣子,加上這個部分又要漲價,我覺得我們真的要未雨綢繆,剛好今天中油公司董事長也在場,你怎麼看?現在要怎麼辦?你們現在因為政策所以凍漲,但未來成本上來後,你們有準備嗎?
主席:請中油公司李代理董事長說明。
李代理董事長順欽:跟委員報告,事實上,從上個禮拜開始氣價和油價都相對緩和下來了。基本上,中油公司不是只有天然氣,我們還有煉油和石化,我們是complex的在看整個公司的盈餘,會互相的……
張委員其祿:講是這樣子講,但是甲烷這件事情真的還是要未雨綢繆,因為這個未來會墊高你們的成本,整體的成本未來還是會上漲。其實這個也牽涉到我們的能源政策,坦白說,我們不是說2025年這個想法、目標不好,其實它很好,我們也希望它能夠達標,但現在就是有困難,認真的講,因為我們的能源自有率太低了,這個局長應該很清楚,我們就以天然氣為例,我們自產天然氣也很好玩,你看91年到現在的數字,數量越來越少,剛好今天局長也在,董事長也可以談,到底原因是什麼?為什麼我們自產的天然氣越來越少?是探勘技術不佳?還是根本沒有這個東西?原因是這個嗎?
李代理董事長順欽:跟委員報告,事實上,這是自然衰竭的現象。
張委員其祿:自然衰竭?
李代理董事長順欽:對,所以量比較少,如果我們用低壓的方式來生產,量就可以再拉高一點。
張委員其祿:好,如果我們真的找不到,我們也沒辦法強迫它變出來,所以這個事實是存在的。當然,我不知道這個合不合理?但是中油可以評估一下,其實中油過去在非洲的查德也開採過石油,但是找得到油就跟天然氣有關係,所以你們有沒有想過未來可以到海外去尋找天然氣,有沒有這個可能性?
李代理董事長順欽:有,事實上公司這幾年都有這樣的計畫,包括參加探勘或是併購。
張委員其祿:有沒有任何成果呢?
李代理董事長順欽:到目前為止成果還不是很明朗,但是我們有幾個標案都在進行中。
張委員其祿:這部分的報告到時候請給我們一份。
李代理董事長順欽:好。
張委員其祿:當然,我們也知道你們還是很積極的在臺灣附近尋找能源,比如:臺西與臺南盆地,有人說這個地方可能有很多天然氣,我不知道像這個部分你們有在做嗎?
李代理董事長順欽:有,這部分持續都有在做。
張委員其祿:這個請跟海外那個探勘一併給我一份報告,就是你們是怎麼在做這件事情的,好不好?
李代理董事長順欽:好。
張委員其祿:最後我要講一個,事實上,國際能源的價格會受到很多因素影響,比如新的國際協約要求甲烷要減排這件事情就會衝擊到你的價格,這是國際情勢。另外,它也會與原油價格連動,甚至是氣候的改變,我就舉幾個例子,像歐洲氣候一改變,他們就大量採購石油,這就是供需的問題。坦白講,天然氣價格的變動還滿大的,所以有些國家為了維持他們能源的穩定,常常會和產油國維持戰略伙伴的關係。最後請教部長,我們國家的能源政策,我們能否和充分供應我國能源的國家維持伙伴關係?有沒有這個可能性?我舉個例子,像俄中,俄中他們連天然氣都有合作,甚至還把這種關係拉高到國家級的能源戰略位置,我們是不是也可以和哪些國家合作,以避免產生問題,因為我們98%的能源都是國外進來的,我們有沒有這種戰略上的思考?
王部長美花:坦白講,這部分我們都是用採購的方式來確保,要正式的簽合作協議不是那麼容易。
張委員其祿:是。
王部長美花:可是那個採購協議,就中油長期、很專業的採購,其實……
張委員其祿:部長,這樣好不好?這件事情還是應該要研擬一下,是不是在部裡面能夠去思考這樣的方向,就能源戰略部分,是不是也能給我們書面報告,好不好?
王部長美花:可以。
張委員其祿:好,那就這樣子,謝謝部長。
主席:請江委員永昌發言。
江委員永昌:(14時50分)謝謝主席,台電公司董事長還在嗎?不在。總經理,我看了審計部的審核報告,裡面有很多疑問要來請教,第一個,以109年來看,台電總購發電量2,389億度,總售電量、蓄電量2,248億度,這當中落差的141億度到哪裡去了?
主席:請台電公司鍾總經理說明。
鍾總經理炳利:報告委員,這就是所謂的線損。
江委員永昌:141億都是線損嗎?
鍾總經理炳利:我們的線損大概4%。
江委員永昌:這裡面還有抽蓄的,你會不會講錯了?你好像不太瞭解哦!
鍾總經理炳利:抽蓄的部分是它能源的效率有點降低,它抽的時候,用比較多的電,發的時候,用比較少的電。
江委員永昌:你這樣回答,我不知道要說你業務不瞭解,還是審計報告沒有認真去看?要多用心一點。如果以審計報告來看,你們每年的損失是47億度電,所以這當中有一個141億、有一個47億,你可能要去瞭解清楚。
但接下來要接到我的問題,外界不管是審計報告、還是民間的學者教授,或是相關的團體有講到三相不平衡,你知道吧!這個配電三相不平衡的供電,它到底在線路損失47億度電裡面的占比是高還是低?在那邊解釋不清楚的時候,會產生很多的疑慮,請回答。
鍾總經理炳利:報告委員,這個抽蓄電47億指的是抽電部分,事實上它是可以發電的。
江委員永昌:抽電已經拿掉了。
鍾總經理炳利:三相不平衡我們控制在3%之內,是合乎標準的。
江委員永昌:那3%當中,你就這樣想,47億是2,000多億的幾%,你又說控制在3%當中,外界對此無法瞭解。
鍾總經理炳利:我們剛剛講線損……
江委員永昌:你懂我意思,你說的40億頂多是占2,000多億當中的2%而已啊!
鍾總經理炳利:事實上,線損……
江委員永昌:你又說控制在3%以內,你的意思是這完全都是因為三相不平衡所造成的嗎?
鍾總經理炳利:不是,三相不平衡只是指它不平衡的現象是3%,而不是指電量。
江委員永昌:對啦!所以這個要有辦法去瞭解清楚,因為102年你們也開始提到學理與實務的落差,去回應學界的發言,你說要在送電的饋線上大量投資,而且這樣的投資成本跟減損的電力消耗,就看那個CP值否值得,8年過去了,評估的狀況是怎麼樣?它評估的狀況怎麼樣,值不值得?三相不平衡消耗的這些電力該不該去挽救?
鍾總經理炳利:我們一直都控制在3%之內,輸電跟配電這個部分,我們一直持續有在減少它的線損。
江委員永昌:對,你是這樣回答啦!但是你們從106年起就有一個電力系統不平衡的改善小組,已經花了690多萬元做研究,所以這項研究的成果,最後你們還花了164萬元去做相別量測裝置,你們也知道這不只是電機設備線路的損耗,還會產生安全問題。
鍾總經理炳利:對。
江委員永昌:所以你剛剛前面講的是,你控制在3%,你後面又去做了一些改善措施,你到底是覺得自己做得好,還是做得不好?我就在回應你,我是看審計報告來的。
鍾總經理炳利:是。
江委員永昌:請回答。
鍾總經理炳利:因為增加這個設備就是在監控、監測三相不平衡的現象到底是差了多少?
江委員永昌:所以差了多少?要改善嗎?
鍾總經理炳利:都控制在3%之內,如果沒有去監測的話可能會更多。
江委員永昌:如果照你講的已經做好了,你們今年又需要採購25台的相別量測裝置,讓每個營業處都有,如果你覺得已經做好了,就不用再做,可是看起來你有繼續在做,不只這個,你們預計還要花1.9億元,到每一個工業區用電大戶的變壓器去做改善,然後可以搶救大概4,800萬度電,所以我就聽不懂了,如果你們研究出來的是3%以內已經夠好了,後面又有這些投入,其實我認為投入1.9億元可以搶救4,800萬度電,1度電如果用兩塊錢來算,2年就回本,我是覺得值得投入,但是你的話會有前後邏輯上的矛盾,本席聽不懂,要不然你怎麼去面對審計的審核呢?
鍾總經理炳利:是,委員,因為用電量一直在成長,每個用戶用的地點也不太一樣,所以這個負載在增加的時候,它的相位、相角都會做一些改變,我們投資的這些錢就是要做監測,監測後我們就知道要怎麼調整,讓這個不平衡的現象降到最低。
江委員永昌:所以呢?也就是其實本來已經做得很好,但是因為用電的成長,要投入這個相位測量儀以及改善工業區的用電,並持續地監控,你是這個意思嗎?
鍾總經理炳利:是,這個要持續的監控。
江委員永昌:為什麼你們面對審計的審核報告的時候,是沒有辦法去說服他們?我就是不明瞭,人家對你們所提出的是糾正你們的錯誤、糾正你們的疏失,如果如總經理這樣所講的。
鍾總經理炳利:我們可能要進一步跟他解釋。
江委員永昌:我再提醒兩點,第一點,你們107年委託研究的配電系統三相不平衡分析及諧波影響,報告裡面說台電配電圖資管理系統(DMMS),底下有一個停限電運轉圖資管理系統(OMS),紀錄當中跟現場配備的實際狀況不一樣,你們如何去改善?還要花多久時間?
鍾總經理炳利:我們現在做饋線自動化,就是一直要檢討這個問題。
江委員永昌:期程呢?總經理,請概述一下期程,我當然知道要解決,期程上呢?
鍾總經理炳利:這個期程我們都是滾動式檢討,因為用電戶跟我們的配電都非常長的,也沒有辦法一時全部解決掉。
江委員永昌:總是有階段性的成效會列出來嘛!
鍾總經理炳利:可以。
江委員永昌:我讓你有時間去準備,你們在做這樣的設備更新改善的時候,會搭配配電線路工作要停電,你們有處理的相關規定,我要知道同一地區裡的同一個月份只能一次工作停電,你們如何配合用戶的時間去辦理,你們怎麼樣去作業,能不能再精進一下?
鍾總經理炳利:好的,其實我們跟當地的居民及里長之類的都有溝通,什麼時候停電是最適合。
江委員永昌:不,你這樣是因地制宜,還是一致性的措施管理?
鍾總經理炳利:一致性的,我們一定會跟……
江委員永昌:一致性的,你現在最精進的措施和辦法,我目前也沒有看到。
鍾總經理炳利:我們可以提供。
江委員永昌:好。
鍾總經理炳利:是,謝謝委員。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鄭委員正鈐、翁委員重鈞、陳委員明文、蘇委員震清、莊委員競程、馬委員文君、賴委員香伶、李委員貴敏、張委員育美、鄭委員麗文、羅委員明才、費委員鴻泰及劉委員建國均不在場。
現在主席宣告,因為洪孟楷委員人在防疫旅館,由於特殊情況,他要以視訊方式進行質詢,本席詢問在座委員有無意見?伍麗華委員在教育委員會也曾經用過視訊質詢,大家沒有異議,我們現在就請洪委員孟楷發言,設備OK了嗎?請測試一下。
請洪委員孟楷發言。
洪委員孟楷:(15時)部長、副署長好。今天上午有非常多委員討論到COP26之後衍生的一些方案,過去兩年大家對於政府的一些補助,其中最令人詬病的就是我們居然是開倒車,因為我們有補助所謂的燃油機車,去年和今年都有補助燃油機車的方案。今年已經快要年底了,請教環保署,聽說12月18日會提出明年機車汰舊換新的辦法,請問現在的方向是補助電動機車、燃油機車,還是電動、燃油機車都有補助?
主席:請環保署蔡副署長說明。
蔡副署長鴻德:我們現在燃油機車不再補助,一直到今年年底以後,不再補助燃油機車。
洪委員孟楷:確定嗎?
蔡副署長鴻德:確定,因為燃油機車新的標準是在明年1月1日開始適用,在新的標準之前已經生產出來的產品才能夠適用這個補助辦法,明年1月1日是法規裡面規定的,所以燃油機車不能再補助了。
洪委員孟楷:燃油機車不會再補助,所以新的方案是會補助電動機車,還是補助淘汰二行程機車?
蔡副署長鴻德:兩個都會補助,一個是補助電動機車,另外一個是淘汰老舊的車輛,就是針對不再買的,我們也有補助。
洪委員孟楷:譬如,我現在要把二行程機車淘汰掉,政府也會給我一筆費用作為補貼,讓我淘汰的時候更加願意去換掉舊的機車,是不是這樣?
蔡副署長鴻德:沒錯。
洪委員孟楷:好,副署長剛剛已經很斬釘截鐵地說,明年確定不再補助燃油機車,我們也會看這樣的方向,因為本席知道今天上午在行政院裡面,包括環保署和經濟部有一個綜合開會,也是要討論最後的方案,然副署長已經在國會殿堂公然告訴國人,明年燃油機車不再補助,我們就看12月18日的方案是不是確定往這個方向走。
再來,請教經濟部王美花部長,這一段時間我們確實看到很多通貨膨脹的現象,連本席辦公室的同仁都說最近要趕快去吃麥當勞,因為麥當勞也要開始調漲部分的品項價格。經濟學上面有一個指數叫大麥克指數,我想部長應該很瞭解,部長知不知道現在臺灣麥當勞的大麥克單價是多少錢?
主席:請經濟部王部長說明。
王部長美花:委員好。抱歉!我最近沒有自己去買麥當勞的漢堡。
洪委員孟楷:你也不清楚大麥克指數多少?你知不知道麥當勞要漲價?
王部長美花:我有看到這個新聞。
洪委員孟楷:大家很常食用的大薯,部長知不知道現在多少錢?
王部長美花:因為我最近沒有自己去買過麥當勞,很抱歉!
洪委員孟楷:沒關係!部長公務繁忙,本席跟部長說明,現在一個大麥克是75元,一份大薯是58元,可以看到與民生相關的物價都已經調漲。部長曾經說過要媒合各大賣場推出所謂的抗漲專區,但在抗漲專區的消息一出來之後,很多賣場、很多民眾都說其實這早就已經在做了,很多賣場都有設置特定產品或相對低價的區域,根本不用經濟部出手。請問部長,除了抗漲專區以外,針對現在的通貨膨脹、萬物皆漲的情況,經濟部有沒有什麼具體方案、措施及作法?
王部長美花:跟委員說明,大賣場是大家常常會去選購的地方,我們希望這些賣場把沒有漲的,甚至有買一送一的產品讓大家知道,特別是針對大家關心的民生必需品,包括泡麵、油等相關產品,這些大家一定會購買的東西,讓大家可以有比較平價的選擇,這是最主要的目的。
洪委員孟楷:我相信商人也很聰明,賣場的敏感度比我們更專業,當他們看到調漲之後,消費者對於5元、10元錙銖必較的時候,他們就會馬上去調整所謂的低價專區或是特別專區。問題是你身為經濟部部長,針對通貨膨脹的部分,你也不清楚速食店的漢堡多少錢,你就沒有辦法讓大家覺得是不是有同理心,能夠感受到一般老百姓現在面臨的物價情況。所以我想請教,除了已經在做的抗漲專區之外,經濟部還有沒有比較具體或是比較務實的作法,能夠讓民眾感受到政府有在努力抑制物價或是協助物價不要波動那麼大?
王部長美花:謝謝,有一些確實是國外原物料進口的問題,因為進口原料的問題已經好幾個月了,所以有些有漲,我們也會針對沒有漲的部分,怎麼讓大家看到,讓大家可以有不同的選擇。讓大家知道有一些商品有漲價,但是也有一些商品是沒有漲的,這個部分我們也會讓消費者有更多瞭解,這個我們會來做。
洪委員孟楷:部長這樣子講好像是在跟大家宣傳我們電費不漲,所以大家多用電,不是這樣!部長,我為什麼會請教你這個問題,其實COP26裡面有一個很大的重點,就是要各國針對碳費和碳稅做調整、收取。而我們的氣候變遷因應法裡面也有講到,在明年的母法通過之後,環保署會提出子法,其中就會有碳費的收取。現在大家也都在看,我們碳費到底要收取一公噸多少錢,這也是大家關注的焦點,請教能源的部分包不包括收取碳費的範圍及項目?
王部長美花:這是兩個不同的機制,能源是能源,碳費是碳費,碳費就要看未來的設計到底是對哪些人收取,以及怎麼收取等等,所以一定是不同的項目。
洪委員孟楷:我現在就是要請教,碳費的收取標準訂定出來之後,我們的能源比如台電,你們2025的目標是30%燃煤、50%天然氣及20%再生能源,所以有80%都是火力發電,火力發電的能源項目會不會變成碳費收取的項目,還是因為這是政府的特許行業,所以會被排除在外?
王部長美花:應該要以使用者的部分來看這個事情,目前我們初步的想像是碳費的部分要怎麼收取,應該是每個公司或每個廠商獨立一個項目來收取。
洪委員孟楷:部長,你這樣講和我的問題是風馬牛不相干,我在討論的是之後排放,每公噸會收取碳稅,轉嫁之後可能會使台電的成本增加,而你剛剛說使用者要負擔,所以到最後會因為碳費增加而轉嫁到電費,再由消費者自行吸收這個碳費,是這個意思嗎?
王部長美花:碳費的計算有所謂的直接和間接的問題,委員剛才問的問題應該是指間接的部分,也就是使用電力產生的碳由使用者負擔的問題,目前正在內部跨單位討論中,對於一個廠商要繳多少碳費應該要計算間接使用和直接使用,直接使用就是在製程裡面會產生多少碳,需要去繳的問題。
洪委員孟楷:部長,因為時間的關係,我就直接請教,依現在經濟部和環保署的規劃,收取碳費之後,國人使用的電費會不會增加?
王部長美花:這是兩個不同的錢,碳費應該就每一個公司用多少的碳費,針對它有多少的碳費來收取,而不是在電費裡面,應該是在電費之外去算碳費的問題。
洪委員孟楷:所以發電不算碳費嗎?80%的火力發電都不會收碳費嗎?
王部長美花:它應該是算到使用者端,這樣來算碳費。
洪委員孟楷:部長,我覺得這個議題可能還是需要環保署和經濟部再進行比較實際的討論,因為到目前為止,聽起來沒有一個確切的方向,本席會持續的關注,這也是COP26後續一定都會面臨到的問題,我希望經濟部和環保署針對本席剛剛的提問好好再去做個釐清。以上,感謝。
王部長美花:是。
主席:好,我們歡迎洪委員回來之後,再來經濟委員會詢問相關的問題,謝謝。
洪委員孟楷:謝謝召委。
主席: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陳委員明文、陳委員以信及賴委員香伶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書面質詢和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委員陳明文書面質詢:
委員陳以信書面質詢:
委員賴香伶書面質詢:
散會(15時1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