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2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20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9年12月21日(星期一)9時1分至11時28分

地  點 本院紅樓301會議室

主  席 王委員定宇

主席:出席委員9人,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10屆第2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9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9年12月16日(星期三)上午9時8分至12時27分

地  點:紅樓301會議室

出席委員:羅致政  溫玉霞  王定宇  江啟臣  陳柏惟  呂玉玲  林昶佐  趙天麟  陳以信  馬文君  何志偉  蔡適應(出席委員12人)

列席委員:李德維  曾銘宗  陳椒華  鍾佳濱  洪孟楷  吳斯懷  邱顯智  李貴敏  洪申翰  劉世芳  廖婉汝  孔文吉  莊競程  林俊憲  李昆澤  楊瓊瓔  何欣純  高嘉瑜  張其祿  張育美  邱志偉(列席委員21人)

列席人員:

國防部副部長張哲平及所屬人員(部長嚴德發請假)

 

行政院主計總處基金預算處科長戴群芳

主  席:呂召集委員玉玲(中午12時6分後由溫委員玉霞代理)

專門委員:張景舜

主任秘書:紀珠

紀  錄:簡任秘書 廖曼利

   簡任編審 林桂美

   科  長 黃姵瑜

   專  員 王世義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 論 事 項

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關於國防部主管非營業基金:(僅詢答,另擇期處理)

一、作業基金:

(一)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

(二)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

二、資本計畫基金─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

(國防部副部長張哲平、主計局局長陳國勝、政治作戰局局長簡士偉及軍備局局長吳慶昌報告,委員羅致政、溫玉霞、王定宇、江啟臣、陳柏惟、呂玉玲、林昶佐、趙天麟、陳以信、馬文君、何志偉、洪孟楷、吳斯懷、邱顯智、洪申翰、蔡適應、鍾佳濱、邱志偉、高嘉瑜及林俊憲等20人質詢,均由國防部副部長張哲平、政治作戰局局長簡士偉、福利事業管理處處長吳俊一、軍眷服務處處長張榮順、心戰大隊大隊長王宜弘、軍備局局長吳慶昌、工程營產處處長張大偉、生產製造中心主任王國樑、主計局局長陳國勝、軍醫局局長陳建同、戰略規劃司司長李世強、資源規劃司司長白捷隆、法律事務司司長沈世偉、陸軍司令部參謀長陳忠文、海軍司令部參謀長敖以智、空軍司令部參謀長黃志偉及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副院長冷金緒等即席答復。)

決議:

(一)登記質詢在場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

(二)委員所提口頭及書面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國防部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本會各委員並副知本會,委員另指定期限者,從其所定。

(三)委員廖婉汝及陳椒華等2人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四)本案另擇期繼續審查。

臨時提案1案

一、查國防部及下屬各軍種營區內,涉及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5條:「公有建造物及附屬設施群自建造物興建完竣逾五十年者,或公有土地上所定著之建造物及附屬設施群自建造物興建完竣逾五十年者,所有或管理機關(構)於處分前,應先由主管機關進行文化資產價值評估。」,興建完竣逾五十年之建物共計8,237幢,數量龐大,甚至有單一營區就高達近百幢逾50年之建物。然各營區行政單位一方面不一定具有文資專業,另一方面,近年來已疲於應對中國擾台所派之軍機、艦艇,恐無足夠量能處理營區內之文資業務。故建請國防部比照過往眷村文化保存之模式,成立專責單位或從現有單位增加職掌,協助各基地盤點各軍種興建完竣逾50年之建物、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5條及該法施行細則第17條規定評估文資價值,及協助預算編列、建物維護工作,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相關書面報告。

提案人:羅致政  何志偉  陳柏惟  鍾佳濱

決議:修正通過。

散會

主席:由於在場委員人數不足,沒辦法確認議事錄,我們稍等2分鐘。

現在在場委員2人,已足法定人數,先確定議事錄。

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或遺漏?(無)無錯誤或遺漏,上次會議議事錄確定。

繼續報告。

二、處理院會交付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外交部主管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預算凍結1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案。

主席: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一、併案審查: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護照條例第四條、第十六條及第三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護照條例第四條、第十六條及第三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護照條例第四條、第十六條及第三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併案審查: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華僑身分證明條例第十三條及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華僑身分證明條例第十三條及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華僑身分證明條例第十三條及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處理院會交付僑務委員會主管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109年度預算凍結案等2案:

(一)「業務支出」預算凍結100萬元案。

(二)「保證業務費用」中「業務費用」預算凍結100萬元案。

四、併案審查: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軍人撫卹條例第二十八條及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軍人撫卹條例第二十八條及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軍人撫卹條例第二十八條及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處理院會交付108及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國防部主管預算凍結案等2案:

(一)108年度空軍司令部「寰展計畫」預算凍結案。

(二)109年度空軍司令部「寰展計畫」預算凍結案。

主席:僑委會徐佳青副委員長現在還塞在路上,下不為例!塞在路上不大應該拿來當理由!

今天列席官員除僑委會副委員長未到之外,其他均已到場。現在先處理報告事項第二案「院會交付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外交部主管預算凍結,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案」,現在書面報告已經送交本會,請問各位是否同意解凍?好,同意解凍。

本日討論事項第一案、第二案、第四案為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本院民眾黨黨團及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護照條例第四條、第十六條及第三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華僑身分證明條例第十三條及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及「軍人撫卹條例第二十八條及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現在先請外交部曾次長就行政院函請審議的部分進行報告。

曾次長厚仁:主席、各位委員。本人今天非常榮幸代表外交部向貴委員會報告「護照條例修正草案」。首先,對各位委員長期以來鼎力支持推動外交工作,對本部各項業務提供寶貴意見,本人謹在此表達誠摯的敬意與謝忱。以下謹就本草案修正理由及修正重點提出報告,敬請各位委員不吝指教。

壹、修正理由

民法將修正成年年齡由20歲調降為18歲,並將結婚年齡由男18歲、女16歲修正為男女均為18歲。現行護照條例(下稱本條例)第16條已明定18歲以上或未滿18歲已婚的申請人得自行申辦護照,無須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即為考量18歲以上或已婚的申請人智慮已成熟,也是本部放寬青年權益的簡政便民措施。為配合民法上述修正,本條例有關成年年齡及結婚的文字須配合調整,爰擬具本條例第4條、第16條、第35條之1修正草案。

貳、修正重點

一、配合民法修正相關文字

(一)修正有關眷屬之定義,將「未成年未婚子女」修正為「未成年子女」(修正條文第4條)。

(二)刪除未成年已結婚或18歲以上者申請護照無須其法定代理人書面同意之規定(修正條文第16條)。

二、配合民法修正施行增訂過渡規定

考量在本條例本次修正施行前,16歲以上已結婚的女性申請人已依民法規定取得行為能力,為免在本條例修正施行後,因未滿18歲而無法申請護照,爰增訂過渡規定,在修正施行後2年之過渡期間內(16歲至18歲有2年過渡期),已婚未滿18歲的女性申請人仍適用修正施行前規定,可以自行申辦護照(修正條文第35條之1)。

參、結語

本條例現行規定已明定已婚或18歲以上得自行申辦護照,此次修正係配合民法將成年年齡及結婚年齡均修正為18歲,爰酌修本條例相關文字及增訂過渡規定,對修正前後之護照申請人權益均未造成影響。敬請各位委員鼎力支持,俾能順利審議通過。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謝謝!

主席:本席補充說明一下,今天提案的黨團沒有要做提案說明,所以就由行政機關代表院版的部分進行說明。

請國防部張副部長就案子的部分進行報告。

張副部長哲平:主席、各位委員。首先感謝各位委員對國軍撫卹制度及政策的關心與指導,使相關法律更臻周延完備,謹藉此機會表達敬意與謝意。

本次大院委員會併案審查相關黨團及行政院函請審議之軍人撫卹條例修正草案,主要係為配合民法成年年齡及結婚年齡均將修正為十八歲,故刪除軍人撫卹條例第二十八條「未成年之撫卹受益人已婚者」得自行請領撫卹金及行使撫卹權利之規定,並增訂過渡規定,以保障其既有權益。敬請各位委員多予指教及支持。

有關本部辦理預算解凍計有空軍108、109年度「寰展計畫」等2案,合計新臺幣4億元。針對委員關切個案執行現況、檢討與精進作為等事項,本部均依決議要求完成書面報告呈送大院,請各位委員鼎力支持,俾使國防施政順利推行。

接續由本部資源規劃司司長白捷隆先生,就軍人撫卹條例第二十八條及第四十條修正草案向各位委員具體報告與說明,謝謝。

主席:請國防部資源司白司長報告。

白司長捷隆:主席、各位委員。本部研擬之軍人撫卹條例(以下稱本條例)第二十八條及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以及台灣民眾黨、時代力量黨團所提修正草案,主要係配合民法成年年齡及結婚年齡均將修正為十八歲,並增訂過渡規定,以保障相關人員既有權益。

壹、修法重點

本次修正2條條文,修正要點如下:

一、本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二項係考量民法第十三條規定未成年人已結婚者,有行為能力,爰規定未成年之撫卹受益人已婚者,得自行請領撫卹金及行使撫卹權利。茲配合民法成年年齡及結婚年齡均將修正為十八歲,故刪除現行本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二項規定,惟為保障已結婚之未成年人在本次修正前已依民法第十三條規定取得之行為能力不受影響,爰增訂本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二項過渡規定,以保障其既有權益。(修正條文第二十八條)

二、為配合民法成年年齡及結婚年齡相關修正條文自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施行,爰於第二項增訂本次修正條文施行日期。又現行第二項所定日期為立法院三讀通過該次修正條文之日期,其後業經修正公布,為符實際情況,爰併酌予修正。(修正條文第四十條)

貳、執行之員額及經費影響評估

一、本次修正,無須增加員額。

二、本法修正後,將不增加政府預算。

參、大院委員相關提案

大院委員先進提案修正本條例第二十八條及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計有2案,謹依各版本修正重點報告如后:

一、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提案:

(一)配合民法成年年齡及結婚年齡均將修正為十八歲,爰刪除現行第二項規定。又本條例本次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已結婚之未成年人業依民法第十三條規定有行為能力,不因民法將成年年齡修正為十八歲而受影響,爰增訂第二項過渡規定,以保障其既有權益。(修正條文第二十八條)

(二)為配合民法成年年齡及結婚年齡相關修正條文自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施行,爰於第二項增訂本次修正條文施行日期。又現行第二項所定日期修正為公布之日期。(修正條文第四十條)

(三)國防部意見:

委員提案內容與行政院版本意旨概同,建議依行政院版本通過。

二、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提案:

(一)為配合民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將成年年齡及結婚年齡均將修正為十八歲,爰刪除現行第二項已結婚之未成年人之規定,以達法律體系之一致性,又考量於本次條例施行前已結婚之未成年人已取得其行為能力,爰增訂過渡規定,以保障其權益。(修正條文第二十八條)

(二)為配合民法成年年齡及結婚年齡相關修正條文自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施行,爰於第二項增訂本次修正條文施行日期。又現行第二項所定日期修正為公布之日期。(修正條文第四十條)

(三)國防部意見:

委員提案內容與行政院版本意旨概同,建議依行政院版本通過。

報告完畢 恭請指導

主席:謝謝白司長。

接下來請僑務委員會徐副委員長就「華僑身分證明條例第十三條及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進行報告。

徐副委員長佳青:主席、各位委員。華僑身分證明條例(以下稱本條例)於91年12月18日公布施行,並於104年12月23日修正公布,為僑居國外國民身分得以明確認定之法制基礎。本會依據行政院秘書長本(109)年5月8日院臺教字第1090173657號函附「研商各機關主管法令調降年齡限制至18歲所涉可能損及人民權益事項之因應措施專案會議」結論,配合民法第12條規定將修正成年年齡由20歲調降至18歲,爰擬具本條例第13條修正草案,並經本會法規委員會議於本年7月3日及會務會報同年7月9日審議通過。

行政院於本年7月20日召開審查「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涉及青年權益年齡限制法案會議,本會前提送之「華僑身分證明條例第13條」修正案經主席羅政務委員秉成裁示通過,另依該會議建議增訂本條例第17條第2項「本條例中華民國○年○月○日修正之條文,自112年1月1日施行」,本會並依會議裁示就第13條修正內容再予調整。

以上為本條例本次修正之緣起。

至於修正草案之內容,係於本條例第13條修正草案刪除第1項「滿18歲或未滿18歲已結婚之未成年人,得自行申請華僑身分證明書或僑居身分加簽」,增訂第4項「本條例中華民國○年○月○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結婚,修正施行後未滿18歲者,於滿18歲前仍適用修正施行前之規定,」另第17條增訂第2項「本條例中華民國○年○月○日修正之條文,自112年1月1日施行。

有關修正草案之說明部分,請本會綜規處進行後續說明。謝謝。

主席:請僑委會綜規處李處長報告。

李處長叔玲:主席、各位委員。以下先就修正草案之說明做如下報告:

一、修正本條例第13條說明:

華僑身分證明條例現行條文第13條第1項:「滿18歲或未滿18歲已結婚之未成年人,得自行申請華僑身分證明書或僑居身分加簽。」,其立法意旨係考量僑民年滿18歲者,其智慮已近成熟,又依兵役法第3條第1項規定,男子年滿18歲之翌年1月1日起役,故滿18歲未成年之僑民役男有申請役政用華僑身分證明或僑居加簽之需要;另依民法第13條規定,未成年人已結婚者,有行為能力,爰規定滿18歲或未滿18歲已結婚之未成年人,得自行申請華僑身分證明書或僑居身分加簽。茲為配合民法成年年齡及結婚年齡均將修正為I8歲,爰刪除現行第1項規定。

另考量本條例本次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已結婚之未成年人,其已取得之行為能力,不因民法將成年年齡修正為18歲而受影響,爰增訂第4項過渡規定,以保障其權益。另配合現行第1項之刪除,現行第2項至第4項項次移列為第1項至第3項,內容未修正。

二、修正本條例第17條說明:

現行條文移列第1項,內容未修正。另為配合民法成年年齡及結婚年齡相關修正條文自112年1月1日施行,爰增訂第2項,明定本次修正條文之施行日期。

其次報告修正草案之審議:有關「入出國及移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涉及青年權益下修18歲法案,經提109年8月13日行政院第3714次會議決議:通過「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4項法案,函請司法院會銜送請立法院審議;其餘33項法案,配合上述「民法」會銜司法院函送立法院審議之期程,函請立法院審議。

本報告結語如下:年滿18歲之人依本條例第13條現行規定原即可逕行申請華僑身分證明書或護照加簽僑居身分,此次本條例僅係配合民法修正成年年齡而為文字修正,對申請人權益並無任何影響。以上報告,謝謝。

主席:今天的會議主題牽涉到3個部會,主要是因應民法成年年齡由20歲調降到18歲。先跟本會委員說明一下今天的審查順序:我們先進行詢答,詢答完畢之後,我們會依次處理像僑委會的華僑身分證明條例等等,處理完這個部會的條例之後,隨即處理他們的解凍案,這個部會的列席人員就可以離席。我們待會兒會按照順序來,今天包含外交部、國防部和僑委會,都是處理完該部會的條例,隨即處理該部會的解凍案,以免把所有部會首長都卡在立法院。

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本會每位委員詢答時間為4分鐘,得延長2分鐘,非本會每位委員詢答時間為3分鐘,得延長1分鐘;上午10時30分截止登記;如有臨時提案,請在10時30分前提出。

首先請羅委員致政發言。

羅委員致政:(9時28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對於行政院及兩個黨團所提出的相關條例修正基本上都支持,所以對修正內容本身並沒有任何想要瞭解的地方,但是對於一些政策面的東西,還是希望外交部給我們一些說明。

不久前美國78位國會議員聯名致函Pompeo,表示希望同意臺灣駐美機構正名為「臺灣代表處」,因為我們的代表處現在叫做TECRO(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他們希望能夠直接稱為Taiwan Representative Office(TRO),清楚明瞭。講完之後,我們的外交部就做了回應,內容如下:全面提升和深化臺美關係是我國政府對美工作的目標,也符合全國民眾期待,外交部及駐美處會持續與美方保持密切聯繫,爭取……。

請次長幫我翻譯一下,這句話是要還是不要、支持還是不支持、肯定還是不肯定美方這樣的訴求?

主席:請外交部曾次長說明。

曾次長厚仁:主席、各位委員。因為正在進行中的這些案子有它的敏感性,所以我們……

羅委員致政:所以是有在進行中?

曾次長厚仁:有在進行中。

羅委員致政:所以基本上,所謂正名或是把「臺灣」列入我們代表處的名稱,是一個我們努力的方向?

曾次長厚仁:一直都是我們努力的方向。

羅委員致政:一直都是嘛!

曾次長厚仁:是的。

羅委員致政:所以對於美方這樣的表示,基本上我們是樂於看到的,也支持這樣的主張?

曾次長厚仁:這是美國國會臺灣連線跨黨派對臺具體支持的表現,我們表示感謝與歡迎。

羅委員致政:可是外交部在新聞稿裡面都沒有感謝人家一下,只說臺美關係、共同努力等等,就是完全寫成文言文,其實就算是白話文,民眾也不懂,只知道你們既不感謝人家,也不支持人家,光說這是我們共同追求的目標。

其實這個東西已經不再那麼敏感了,坦白講,希望把「臺灣」放進代表處名稱已經不再敏感了,為什麼?你們自己看嘛,我們的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CCNAA)就已經改名為「臺灣美國事務委員會」了啊!沒錯吧?

曾次長厚仁:是的。

羅委員致政:根據這個脈絡,駐美代表處改名為臺灣代表處有什麼敏感的?為什麼不方便說,一定要講文言文呢?

曾次長厚仁:對我們國人不敏感,對某些聽的人……

羅委員致政:那你覺得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改名為「臺灣美國事務委員會」有很敏感嗎?

曾次長厚仁:對我們當然沒有敏感,這只是……

羅委員致政:美國也同意了啊!

曾次長厚仁:是的。

羅委員致政:AIT叫什麼?

曾次長厚仁:美國在台協會。

羅委員致政:它的英文名稱是American Institute in哪裡?是Taiwan還是Taipei?

曾次長厚仁:在臺灣。

羅委員致政:臺灣啊!所以有些東西坦白講我們外交部有時候可以再大膽一點點,這不是20年前或30年前的時空環境,不要好像踩到這個就變成地雷,或者說是要很小心、千萬不能講錯話,因為國人也需要政府有一個明確的方向。這樣理解我的意思嗎?

曾次長厚仁:瞭解。

羅委員致政:瞭解吧?

曾次長厚仁:是的。

羅委員致政:OK。我順便問一個問題,臺灣美國事務委員會的秘書長現在是誰?

曾次長厚仁:秘書長嗎?

羅委員致政:我想跟主席確認一下,外交部列席官員當中,臺灣日本關係協會的秘書長每次都會到,但是臺美會秘書長有時候到、有時候不到,有時候可以到、有時候可以不用到,這兩個不是同級的單位嗎?以後要不要到?請問次長是認為日本……

主席:這一方面是我們邀約的關係,二方面是如果都要到的話,看以什麼頭銜啦!

羅委員致政:我知道,我只是想瞭解一下。

曾次長厚仁:委員,我想您自己也很清楚,真正在處理臺美之間雙邊業務的是北美司。

羅委員致政:那麼日本關係協會是有真正在處理,還是沒有在處理?

曾次長厚仁:當然有。

羅委員致政:有吧?

曾次長厚仁:對。

羅委員致政:所以你是以功能性來看,那麼意思就是臺美會已經是比較空的單位了喔?

曾次長厚仁:也不能這樣講,因為它在簽約這件事情上……

羅委員致政:形式上還是要他們出面,我瞭解啦!只是有業務需求、要說明的時候,可能臺美會還是要來一下,好不好?雖然我瞭解它已經是空的單位了。

曾次長厚仁:好。

羅委員致政:現在我要請問一下有關我國駐外館處名稱的問題,我們做過瞭解,知道駐邦交國的館處都會在括號中註明「臺灣」,唯一一個叫做「TRO」的就是我們最近成立的索馬利蘭代表處,其他全部用「Taipei」,無論是臺北代表處、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或商務辦事處等等,請問我們有沒有一個目標,還是沒關係、就這樣子了,不要再改了?次長剛才說對美的部分有一個目標,希望有機會改成「臺灣」,沒錯吧?

曾次長厚仁:我剛剛沒有說……

羅委員致政:其他一百多個呢?

曾次長厚仁:我沒說只有對美的部分,我是說一直都是我們努力的目標。

羅委員致政:所以都有,這一百多個館處的確有這個目標,希望有機會改名成Taiwan嗎?

曾次長厚仁:這個一定要時機成熟,雙邊都同意的時候。

羅委員致政:但是有這樣的努力目標和方向,沒錯吧?

曾次長厚仁:是。

羅委員致政:OK,很好。因為我不認為一百多個館處,一個都改不了,當然這有敏感度,也有外交上的難度,不表示統統做不到。舉例來說,別的國家駐臺機構,以前有個非常中性的字眼,比方說澳洲叫Australian Office是用其國名;以前的BTCO,現在改名為British Office,他們也改名稱了;日本交流協會也是;波蘭代表處以前名為華沙,一個城市的名稱,現在改為Polish Office in Taipei。所以別的國家也在改變,沒錯吧?次長,從邏輯上來講,當他們有機會改變時,我們的駐外單位是不是也有機會改變呢?

曾次長厚仁:我們在努力,但是這個困難的程度可能不太一樣。

羅委員致政:我知道。

曾次長厚仁:他們在臺灣的辦公室要改名,我們也有在背後努力,但是我們在當地也是有一樣的難度。

羅委員致政:對啊!波蘭現在名稱是Polish Office in Taipei,以前叫華沙,我們現在駐波蘭單位名稱是什麼?Taipei嗎?

曾次長厚仁:對,事實上,英國也不是British Office,是British Office Taipei。

羅委員致政:No,英文就是British Office,中文才有。

曾次長厚仁:BOT是British Office Taipei。

羅委員致政:名稱我會再確定,之前查詢他們的網站,名稱是British Office而已。

外交部的大方向基本上是希望有機會把Taipei更名成Taiwan嗎?

曾次長厚仁:這是肯定的。

羅委員致政:肯定的,好,今天我們給外交部肯定,希望外交部能有更多的成績出來,好嗎?

曾次長厚仁:

羅委員致政:謝謝。

主席:請林委員昶佐發言。

林委員昶佐:(9時35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審查配合民法將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的幾個配套法案修法,相信多位委員都是支持的,所以我沒有進一步的問題。

不過,我想跟國防部討論的是,最近比較密集討論的話題是中國的灰色地帶衝突,對臺灣來說,為什麼最近我們開始關注這個議題,國際也在關注,就是因為中國對臺灣許多擦邊的騷擾,尤其軍機在我們ADIZ的騷擾。灰色地帶衝突是一種沒有真正進入戰爭的狀態,但是卻持續的騷擾和侵犯,而且中國也不是對臺灣才這樣,其實之前越南的船隊在西沙群島附近捕魚時,中國核子潛艇直接浮出,還有更早之前,中國三亞海上民兵參與騷擾美國的無瑕號等,所以中國這種作法已經持續一段時間。我們當然有一套因應中共軍機擾臺的SOP,本委員會也一直談論因應的基本作業,包括伴飛、廣播要求其返回等等,如果他們不斷以灰色地帶衝突的方式,我們整體的因應策略是什麼?

主席:請國防部張副部長說明。

張副部長哲平:主席、各位委員。其實中共灰色地帶的行動是他們最新對我們威脅的模式,主要是運用非軍事或準軍事的手段企圖威嚇臺灣人民。基本上我們因應方式:第一、在國安團隊共同努力之下,對認知作戰方面,各部會依其權責加大力度,讓國人瞭解所謂灰色地帶的作為跟企圖,提高我們軍民的警覺。國防部在今年特別將軍事動態放在官網上,讓所有國人都知道,這是在建立心防部分。第二、中共在灰色地帶的模式不斷改變,我們的應處作為也因應他們的不斷改變隨時調整,希望能做適切的應處。

林委員昶佐:其實他們在我們ADIZ周邊如此的騷擾等,雖沒有直接進入領空,卻一直造成威脅。針對這種認知作戰,日本在幾年前就開始升高應對方式,所以我們應該建立國人的心防,讓周邊國家知道中國這樣的行動,讓友好國家也知道。我之所以提出此事討論,是因為美國在臺海關係上有所謂戰略模糊和戰略清晰的思考模式,當然國人有不同說法,有人認為戰略清晰對我們比較好,也有人認為戰略模糊對我們比較好。我個人則認為戰略清晰對我們比較有利,這也是提高認知作戰的目標,如此能讓周邊國家知道中國對我們灰色地帶的行動已經開始,所以不要用戰略模糊的方法讓中國誤判。我想跟副部長確認,美方如果對我們採取戰略清晰的方式,是不是對臺灣比較有利?

張副部長哲平:其實各有利弊,就個人立場,我們研發一個聚焦結果是戰略如果模糊,戰術就要清晰;戰略清晰的話,戰術就要模糊,在概念上是這樣,相輔相成,避免讓共同的威脅掌握我們行動的作為。

林委員昶佐:因應灰色地帶作戰戰略及如何面對美國對臺灣以戰略清晰或戰略模糊的差別,請國防部提供本席書面報告。

張副部長哲平:是,謝謝委員。

林委員昶佐:接下來我想請教外交部曾次長。延續剛才的題目,關於戰略清晰或戰略模糊,我們當然注意到因應美方局勢的變化,包括拜登上台後,可能首先有共識的是美中關係及角力的,大環境不會變化;再來,拜登可能主張多邊主義,比川普更重視如何修復與歐盟國家的關係;另外,針對戰略清晰或戰略模糊,各家有不同的看法。我認為臺灣不太可能沒有國家利益的問題,因為對我們而言,例如臺灣關係法所說的以非和平方式改變臺灣的未來,美國將會嚴重關切,這是一句很模糊的話,什麼叫非和平的方式來改變臺灣的未來?現在中國對我們灰色地帶的行動,算不算?美國將會嚴重關切,是什麼樣的關切呢?這些對臺灣而言,都要清晰,自己對國人的國防上既然要清晰,在國際上也要清晰;國際上對臺灣的支持,只要愈清晰,對臺灣的保護當然是愈好。所以希望外交部提供一份類似剛才請國防部研擬的報告,就是戰略清晰或戰略模糊,何者對臺灣有益?請外交部進行研析,我認為是戰略清晰比較好。如果是戰略清晰的話,過去這幾年,川普朝向戰略清晰,我們得到的戰果在未來拜登時代如何繼續鞏固下去?這滿重要的,不能說拜登要戰略模糊,我們就放水流,看美國如何,再來隨機應變。當然,大國之間的方向,我們無法左右,但在鞏固戰略清晰上,我們手上已經得到的籌碼,應該要思考,請外交部提供書面報告給本席辦公室。

主席:請外交部曾次長說明。

曾次長厚仁:主席、各位委員。好,謝謝委員指教。

林委員昶佐:謝謝。

主席:請趙委員天麟發言。

趙委員天麟:(9時43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昨天新聞報導,中共解放軍航母遼寧號、山東號,似乎因天候因素或其他因素而經過臺灣海峽,事實是如何?請國防部說明。

主席:請國防部張副部長說明。

張副部長哲平:主席、各位委員。事實上在12月20日,它從臺灣海峽南駛,現在繼續向南往南海方向。

趙委員天麟:這是兩艘一起,還是……

張副部長哲平:1艘航母,還有4條護衛艦。

趙委員天麟:所以那艘航母是遼寧號嗎?

張副部長哲平:山東號。

趙委員天麟:山東號現在繼續行駛,已經通過臺灣海峽了嗎?

張副部長哲平:通過了。

趙委員天麟:現在是往南海繼續進行嗎?

張副部長哲平:是的。

趙委員天麟:你們掌握的情報是什麼原因這樣呢?

張副部長哲平:從它日前出港,我們就聯合情監偵掌握他們的行動,12月20日當日通過我們的應變區,部長及總長在昨天都進入JOCC,全程監測,如同報導所說,我們派了6艘艦船及8架次飛機做全程監控,一直到他們離開應變區。至於他們的出現,我們初步判斷是做航測和航訓,因為山東號剛建成,要經過很多次裝備測試及航訓,以往遼寧號也有這個例子。

趙委員天麟:所以它經過應該不是貼近海峽中線,是比較靠近哪裡呢?

張副部長哲平:比較靠近西邊。

趙委員天麟:所以我們都有掌握,目前並沒有挑釁或衝突的情況嗎?

張副部長哲平:都沒有。

趙委員天麟:好,我只是做個瞭解,辛苦了。

接下來談到MQ-9長程無人機,美方已表達願意出售給我們了嗎?

張副部長哲平:是的。

趙委員天麟:決定了嗎?

張副部長哲平:是的,他們已經知會國會。

趙委員天麟:好,目前預算並沒有看到。

張副部長哲平:因為這個案子當初並沒有確定美方有沒有供售的意圖,所以我們先發LoR(要價書),他們知會國會後,表示確定會出售給我們,現在會展開建案程序,等建案程序完備了,預計於111年編列預算。

趙委員天麟:就是後年嗎?

張副部長哲平:對,明年是建案,後年正式編列預算。

趙委員天麟:預計一切順利的話,明年建案,然後明年審後年的預算嗎?111年,是嗎?

張副部長哲平:是。

趙委員天麟:如果順利完成,大概什麼時候可以取得無人機呢?

張副部長哲平:因為美國並沒有供售給其他國家,如果要預劃,細節部分請戰規司說明。

主席:請國防部戰規司李司長說明。

李司長世強:主席、各位委員。因為我們還沒有取得LoA(發價書),所以整個金額及供售期程無法確定,俟取得發價書後,會正式在預算書表中詳列。

趙委員天麟:剛才副部長提到過去並沒有出售給其他國家,包括他們的邦交國或軍事同盟國,都沒有嗎?

李司長世強:沒有。

趙委員天麟:這樣子他們第一次知會國會要賣給臺灣,不就是臺美軍售上很大的里程碑囉?

張副部長哲平:是的。

趙委員天麟:能不能分析其意義呢?如果連日本或韓國等跟美國有軍事同盟關係者,都沒有出售給他們,而出售給臺灣,最大的戰略意義在哪裡?

張副部長哲平:我覺得最大的意義是可以確認美國認為臺灣是印太地區戰略安全中非常好的夥伴,表示我們的存在是符合美國的利益。

趙委員天麟:好,就公開的資訊來看,這個無人機並沒有搭載武裝,但偵搜的功能是完整的。

張副部長哲平:這要等我們拿到LoA後,才能確實瞭解供售給我們的項目。

趙委員天麟:好,我們就繼續關注何時可以取得。

最後請教國防部,大家很關注潛艦國造,上次你們也在委員會做了說明,今天媒體報導進一步指出我們在紅區的裝備已全部取得的問題,包括CNN等媒體很正面的看待此事,認為只要我們的潛艦一旦能成軍,對阻擋中共的進攻就有更大的能量。目前潛艦最終取得的情形如何?包括紅區裝備或其他武器系統等,可不可以進一步說明?

張副部長哲平:最主要的二項裝備是最後的那兩項,其中數位聲納系統在上週委員會已經報告了,已取得輸出許可。另外,戰系整合的部分,我們持審慎樂觀的態度,如果許可的話,大概近期或是到明年1月份時,可以確認獲得輸出許可。

趙委員天麟:可能因為這件事情是重中之重,如果潛艦順利有8艘,在臺灣海峽或整個海域附近,對於防衛能力及抵擋中國的入侵有很大的效果。同時我也感受到總統對此事的在意,他曾多次表達,我們在此全力支持,也傳達很正向的訊息告訴美方及支持臺灣的國家,對於自己興建的潛艦來防衛自己,有強大的自我防備意向,可否請國防部做最關鍵的宣示?因為接下來院會協商要討論凍結案,可不可以請海軍或國防部再宣示一下?

張副部長哲平:當然,我們來宣示,我們非常注重國防自主,確實是不對稱的戰力,只要大院通過預算,國防部會全力以赴,做好計畫管制。

趙委員天麟:謝謝,一起加油。

主席:請溫委員玉霞發言。

溫委員玉霞:(9時50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審查的護照條例、華僑身分證明條例、軍人撫卹條例等3個法案,主要是配合民法把成年年齡降為18歲,這是國際趨勢,也是目前社會的共識,條文內容其實沒有爭議。軍人撫卹條例修正後,成年年齡從原本20歲降為18歲,在就讀大學當中,當然沒有問題會延續,如果學生在18歲以後重考,就是高中畢業後沒有考上理想的志願,18歲以後因重考而中斷學業,沒有繼續上學的話,重考後可不可以申請?

主席:請國防部張副部長說明。

張副部長哲平:主席、各位委員。這部分請資源司說明。

主席:請國防部資源司白司長說明。

白司長捷隆:主席、各位委員。這是通案性的法案,如同委員所說,現在都不受影響。

溫委員玉霞:現在都不受影響,修法以後呢?

白司長捷隆:對,修法後的撫卹案,有相關子女者,第一,是通案性,現在就學率很高,如果沒辦法銜接,有其生涯規劃,我們認為應該是沒有問題。

溫委員玉霞:不是因為生涯規劃,是因為沒有考上理想的學校,比如學生想考醫科,第一志願沒有考上的話,再重來一次,等於是休學再重新補習後考上,考上時是19歲,原本規定是18歲繼續就讀可以,如果19歲才考上醫科或其他理想大學,這名19歲的年輕人可不可以申請撫卹金的就學補助?

白司長捷隆:依目前相關法令規定,學校教育必須是未中斷,沒有休學、退學,以避免其重複考試,就學士學位而言,也必須在法定修業年限內完成。

溫委員玉霞:所以重考就不能申領?

白司長捷隆:要完整的規劃。

溫委員玉霞:這個要讓大眾清楚,避免影響他們的福利,他們認為還要繼續讀大學,只是為了要考上理想的學校而重考,如果因中斷就不得請領的話,還是要讓他們知道。

白司長捷隆:是。

溫委員玉霞:再請教,如果因為身體不適,比如在大二休學,超過20歲了,休學1年後復學,這樣可不可以申領?

白司長捷隆:這是通案性的規範,就是軍公教遺族就學費用優待條例第三條及第九條規定,具有依法喪失、停止領受撫卹金之事由者,或休學、退學、開除學籍者,軍公教都是一致的規範,對學籍中斷的處理,就是沒辦法申領。

溫委員玉霞:中斷就沒辦法申領,要讓學子們知道。

白司長捷隆:對。

溫委員玉霞:這樣子很清楚了。我想再請教一下副部長,上次院會質詢時問到退役上校的子女教育補助,院長曾答應會重新召開會議繼續瞭解,請問召開過會議了嗎?你們有沒有跟行政院溝通過?

張副部長哲平:主責單位是退輔會,當天在會議上我們也表達會支持退輔會的想法,也會全力協助他們爭取。目前我們國防部還沒有接到院裡要召開會議的……

溫委員玉霞:你們要主動向行政院爭取,問行政院何時可以開會,這應該是……

張副部長哲平:對於委員的關切,我回去會立刻轉答部長,並向退輔會主委報告。

溫委員玉霞:我非常關心這件事,會持續追蹤下去,所以不論是退輔會還國防部都要趕快繼續爭取這件事,讓它儘快有個著落。

張副部長哲平:是,謝謝委員。

溫委員玉霞:接著要請教徐副委員長,上次院會時談到旅居海外國人出國滿兩年就要除籍,當時院長是表示,如因疫情之故,政府會特別考慮在防疫專案上採取另外的處理方式,因此請教你們有沒有追蹤這件事情?你們有沒有和內政部討論此事?

主席:請僑委會徐副委員長說明。

徐副委員長佳青:主席、各位委員。委員當天質詢之後,我們就立即詢問內政部,今年12月7日我們就特別以公文去函給內政部,希望內政部能針對此事參酌院長對溫委員質詢的回應予以調整和參考。

溫委員玉霞:有關信保基金貸款的問題,上次我們持續溝通,卻一直無法好好進展,當天質詢時我也請教過院長,院長也有意願請金管會、財政部及公股銀行一起協商,看要如何幫助海外的僑民。請問僑委會有沒有追蹤此事?

徐副委員長佳青:有,我們持續針對委員在大院質詢時提出的論點和金管會及財政部密切溝通中,希望對部分金融體系尚未完備的國家,看看有沒有辦法依照國內的方式執行,以上報告,謝謝。

溫委員玉霞:謝謝副委員長,如果非洲計畫連貸款都沒辦法的話,還要談什麼非洲計畫,所以……

徐副委員長佳青:我們會加強努力,謝謝委員。

溫委員玉霞:你們要儘量協助臺商,謝謝。

主席:請陳委員柏惟發言。

陳委員柏惟:(9時57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要和副部長討論大股東適性案。這是什麼意思呢?臺灣為加強對外資、中資的投入,不同單位有不同的規範,不過我特別注意到,在國防產業發展條例中我們其實並沒有予以嚴格地控制。當然我不認為這是一種控制,只是想舉幾個範例讓你們知道金控法會怎麼處理外資投資,所以國防產業是不是也應該納入這樣的方法。

首先,我們在某個國防產業的股東成分中看到了兩個基金,這是外國的基金,是沒有問題的,只是我們有沒有辦法知道這樣的外國股東背後有哪些人?有辦法知道嗎?

主席:請外交部資源司白司長說明。

白司長捷隆:主席、各位委員。有關委員的提案,我們都很尊重,也覺得委員要加強這方面的掌握非常重要。

陳委員柏惟:我現在是就事論事,看到的這兩個基金,雖然我不是在針對這兩個,但我的意思是,我們能不能知道其背後的股東組成?

白司長捷隆:都可以瞭解。

陳委員柏惟:都可以瞭解?

白司長捷隆:因為經濟部投審會本身就有這項業務。

陳委員柏惟:這些都是散戶在買的,你都可以瞭解?真的假的?

白司長捷隆:我們已把委員的提案函請他們瞭解。

陳委員柏惟:我的意思是,我們現在應該不太可能知道有哪些個別的人在買,這三百多萬張,你都知道是誰買的?這可是基金集中戶,而不是一個人或是一個股東啊!

白司長捷隆:依據經濟部投審會給我們的回函,國內廠商含有僑外資或陸資的股東,依現行的規範,事前都要逐案向經濟部投審會申請核准。

陳委員柏惟:不是。我沒有在跟你計較那些,我們一步一步來,我的意思是,我們不太可能知道這兩個戶頭的背後有哪些散戶,因此對方如果慢慢地買到5%、10%的話我們也不知道,現在的顧慮就是在這一點,所以我並不是針對這兩個基金要怎樣,而是認為就是有一些集中戶或基金在當國防產業的股東時,我的確會不知道背後是哪些人,所以它可能就是一個漏洞,但這卻不代表現這兩間公司就是中資。我沒有要指控任何人的意思,也沒有說現在是誰做錯了。

如果有這樣的可能,這在金控法中是有被規範的,只要5%以上就要申報,若達10%、25%、50%也必須事先申請核准,這些在金控法中都有,會落實在一般的金融產業,所以國防產業是不是就要更加嚴格地防範了?我並沒有要指責誰。

主席:請國防部張副部長說明。

張副部長哲平: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瞭解委員的用心,現有的作業機制中,在某廠商要成為國防產業發展條例中的合格廠商之前,我們一定會請經濟部審查,但我也知道委員的意思,亦即在審查的過程中,由於我們不見得能精準地得知這些事情,所以對於委員這個很好的建議,我認為我們可以在跨部會時和經濟部及金管會再行協調和研討,希望能建立預警機制。

陳委員柏惟:謝謝副部長。接著要請教外交部,來到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我學到很多事情,當然我自己當過兵,也出過國,很多過去個人經驗到的東西都可以在這裡為民喉舌,因此感到非常榮幸。當然,一路上我也接獲了很多陳情案,令人感同身受,其中有幾件與我自己比較直接相關,包含我的朋友和同學,或是我認識的學校在外交事務上遇到了一些困難。其中最大的困難就是今年由於武漢肺炎,很多事情不如人意。比如我有位朋友想跟東南亞某個國家的配偶結婚,但因我們的規定是要飛到該國去給我們的駐外辦事處面談,他們就有不想回武漢肺炎疫區的狀況,因此今年就沒有辦法結婚。

另外,也有體育專長或是國外的人才,由於各種原因本來可以選擇在臺灣或美國,事實上選擇美國對他的發展可能比較好,但就因為武漢肺炎的關係,對方不想去美國,又因為種種原因想要來臺灣,結果卻又被所謂的面談機制擋在門外。對此,我要請問的是,為因應2020年9月23日羅致政委員和蔡適應委員當時提到的面談機制,請問後來有沒有具體處理的彈性因應專案?抑或有什麼暫停的原因,可以跟我說一下嗎?謝謝。

主席:請外交部曾次長說明。

曾次長厚仁:主席、各位委員。委員所指的彈性因應專案係因疫情而起,彈性因應專案實施以來已過了兩個月,其成效事實上是不錯的,因為在這兩個月裡,有將近2,000對境外的外籍配偶……

陳委員柏惟:請問你指的是不是境外的外籍配偶?

曾次長厚仁:是外籍配偶。

陳委員柏惟:對,但現在在臺灣的外籍配偶是不是也要飛回去才能面談?

曾次長厚仁:可能不是採這樣的方式。不過您現在講的是……

陳委員柏惟:夫妻都在臺灣,但我跟領使館討論出來的結果卻是他們必須飛到該國面談,請問是這樣的嗎?

曾次長厚仁:我請領務局葉局長進行細部的說明。

陳委員柏惟:好。

主席:請外交部領務局葉局長說明。

葉局長非比:主席、各位委員。這個彈性方案其實是在面談外配中的一方,如因其他原因,夫妻都在臺灣的話,目前是暫時無法進行,但我們也還在思考該如何讓這些人可以採用其他特別的方式。

陳委員柏惟:我特別好奇,可能是我之前的經驗不足,夫妻兩人都在臺灣,為什麼還要先飛回那個國家面談,而且還是由臺灣的駐外人員面談?他們為什麼不能直接在臺灣面談?

葉局長非比:因為駐外館處有全套的面談方式,當地同仁也比較瞭解當地的狀況,所以目前這樣的設計必須在境外實施。

陳委員柏惟:既然我們有視訊面談,也有彈性因應專案的方式,為什麼不能夠讓他們來面試在臺灣的外配?

葉局長非比:報告委員,因為視訊這個部分非常複雜,牽涉到要發現真實,還有牽涉到個資及隱私,以目前的網路傳輸及儲存方面,還是沒有辦法……

主席:有關這個部分,我看今日我們協調一下。葉局長,你就直接講,我們的規定是外配要在境外面試,中配在國內面試,那個是規定,那些視訊的器材都不是問題,這是第一個。至於剛才陳柏惟委員提到的部分,有好多種樣態,比方先生在臺灣,太太在越南,你們可不可以分別就兩地處理?對於這個,你們要想一下方法,因為現在有些國家封起來,都不能飛了,……

陳委員柏惟:因應武漢肺炎,我們或許需要一些更科技或更貼近地面的方式,我們再一起努力,好不好?

主席:這個星期我們在會外協調一下這個問題,因為這個產生一些困擾,……

陳委員柏惟:謝謝,謝謝主席。

主席:請何委員志偉發言。

何委員志偉:(10時5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次長早安!有一個問題想要請教,如果和臺灣友好的他國官員來訪,對方要求不公開,卻被公開了,以外交部的專業和立場,這是一個外交互信遭到破壞的事件嗎?

主席:請外交部曾次長說明。

曾次長厚仁:主席、各位委員。要看這個公開是由哪一方提供的訊息,通常不公開如果是外交部和他們雙邊的默契,外交部都會非常遵守。

何委員志偉:OK。但是我剛剛講的是兩方都要求不公開,卻被公開了,這是一個外交互信上面的危機問題或是遭到破壞的事件嗎?

曾次長厚仁:我剛剛有跟委員回答,要看是哪一方公開的,有可能是媒體用不同管道公開的,……

何委員志偉:發生地在臺灣的話,我們是不是有相對應的責任?

曾次長厚仁:可以這麼說,有一些後續的處理必須我們要承擔。

何委員志偉:好,要承擔。這個問題是針對11月22日美國海軍印太情報總指揮官史達曼來訪的事情,您認為這是一個外交消息洩漏的事件嗎?

曾次長厚仁:老實說,這個訪問是……

何委員志偉:他不是訪問。請繼續,謝謝。

曾次長厚仁:我們對他來臺灣的這件事情並沒有評論。

何委員志偉:並沒有什麼?

曾次長厚仁:我們不做評論。

何委員志偉:不做評論。這樣是對的?對呀!外交部都說沒有進一步說明,也沒有評論。

接下來請問國防部張副部長,你認為這是外交消息洩漏嗎?或是國防消息洩漏?你怎麼定義它?

主席:請國防部張副部長說明。

張副部長哲平:主席、各位委員。我認為這個事情不應該公布,但是我們有報紙披露了,……

何委員志偉:它不應該被揭露,對不對?

張副部長哲平:對。

何委員志偉:不應該。

張副部長哲平:對。

何委員志偉:請教外交部,這個事件應該被揭露,還是不應該被揭露?先確認一下。

曾次長厚仁:我們還是沒有評論,這個沒有評論是我們和美方……

何委員志偉:不是評論不評論,這該不該被揭露?不應該嘛!既然雙方都應該保密,這不應該被揭露,對不對?

曾次長厚仁:基本上,是這樣的。

何委員志偉:不應該被揭露,好。

我先請教外交部,你們有去調查消息走漏的部分嗎?有沒有?

曾次長厚仁:有關這個部分,我們還沒有……

何委員志偉:沒有調查?

曾次長厚仁:但是我們有和國安會、國防部在注意相關的……

何委員志偉:有注意。請教國防部,你們有調查嗎?

張副部長哲平:事實上,我們有展開調查。

何委員志偉:有展開調查。調查的狀況怎麼樣?

張副部長哲平:這個……

何委員志偉:不方便,都不方便,都不方便……

張副部長哲平:這個是因為調查沒有結果,所以……

何委員志偉:很奇怪!我們在國會質詢時,你們都說不能講、都不方便,但是外交事件也好,國安事件也好,在外面講,都很方便啊!到處講啊!

張副部長哲平:我要跟委員報告,就國防部的角色和定位,現在我們是協辦單位,……

何委員志偉:對。

張副部長哲平:現在國安單位在調查,我們是配合辦理,……

何委員志偉:好。

張副部長哲平:有任何資訊的話,如果主責單位或會議結論可以披露,一定會跟委員報告……

何委員志偉:現在這個事情已經變成非常有趣的羅生門,國防部都是講配合其他部門;外交部則說不評論;國安局講對方也都沒有生氣。3個單位踢皮球,踢來踢去!這個的確是有責任歸屬的,從11月22日到現在,馬上就要到聖誕節,至今1個月了,都沒有交代,這是一個國家正規做事情的方法嗎?這個有其敏感性,是這樣做的嗎?

張副部長哲平:跟委員報告,確實有做調查,只是現在沒有確切的結果,所以我們……

何委員志偉:調查這個事情很難嗎?很詭異耶!總是要給一個交代吧!

張副部長哲平:是,如果確切的結果出來,我們會在專案團隊會議建議適時予以公布。

何委員志偉:如果國防部只是配合單位,為什麼國防部要調查?這表示是國防部露出來的,對不對?

張副部長哲平:不是,專案團隊認為有幾種洩密管道和可能,而國防部是其中一部分,我們當然要配合調查,提供相關資料……

何委員志偉:所以現在你要宣示的就是不是國防部,對不對?

張副部長哲平:委員的意思是什麼?

何委員志偉:不是國防部洩漏出去的,對不對?

張副部長哲平:根據現在調查的結果,我不能貿然就說不是國防部洩漏的。

何委員志偉:外交部剛剛是說沒調查,對不對?

曾次長厚仁:外交部在這件事情上也不是主辦單位,所以我們……

何委員志偉:所以你們兩個都要國安局出來講清楚,是嗎?

張副部長哲平:有最後結果時,我相信調查單位會適切公布。

何委員志偉:從這3份文件來看,我真的滿緊張的,現在事件過了1個月,這3個單位─國防部、國安局及外交部都沒有意識到這個會引起對臺灣的負評,還有很多負面效益耶!

張副部長哲平:我們有感受到。

何委員志偉:有感受到?感受到什麼?

張副部長哲平:就是我們應該做的事情如果不符合對方的期待,對未來大家的溝通交流應該會有負面影響,這是我們感受到的。

何委員志偉:調查什麼時候會出來?還要多久?明年?還是10年後?

張副部長哲平:只要調查結果一出來,我們馬上跟委員報告。

何委員志偉:要多久?要多久?我在問要多久?

張副部長哲平:現在我們沒辦法確認。

何委員志偉:大概就可以了?

主席:謝謝何委員,不是他們調查的,他們怎麼決定時間?

何委員志偉:他們有在調查啊!怎麼會沒有調查?他們剛剛就說有在調查,怎麼說沒在調查?……

張副部長哲平:我們在配合國防部的這一部分。

主席:有調查的話,……

何委員志偉:有調查嘛!有在調查,對不對?

張副部長哲平:對。

何委員志偉:有嘛!

主席:請呂委員玉玲發言。

呂委員玉玲:(10時12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副部長,詢答時間短,直接就請問。15日總統到宜蘭龍德造船廠訪視沱江級飛彈巡航艦─塔江艦下水,隨後他馬上在臉書發布,同款艦預計到2023年底要完成6艘。不過國防部不是定在2025年要完成3艘。這是什麼原因?國防部知道嗎?

主席:請國防部張副部長說明。

張副部長哲平:主席、各位委員。最主要的來龍去脈是為因應敵情威脅劇增,我們要快速提升戰力,今年5月海軍司令面報總統,準備將沱江艦產製的期程和項量做一些修訂。之後獲總統同意,今年7月他們即呈報作戰需求的修訂,也經本部8月複核定,該作戰需求就是將產製的期程和工項做一些調整,後來就是調整成到112年由原來的3艘改成6艘。

呂委員玉玲:有關這個計畫,國防部內部和海軍有沒有開過會?

張副部長哲平:有,我們開過會。

呂委員玉玲:既然如此,為什麼不是國防部呈報,是海軍呈報呢?

張副部長哲平:委員是說什麼?承包?

呂委員玉玲:呈報,呈報給總統。

張副部長哲平:不是,那個會議我們都在。海軍提報的會議資料是經過國防部同意的。

呂委員玉玲:所以國防部有同意,不是海軍越級直接向總統呈報上去之後……

張副部長哲平:不是。我剛剛沒有講清楚……

呂委員玉玲:總統在臉書發布,你們就要照做,因為你們不敢不做嘛!

張副部長哲平:不是。他的資料都有報到國防部,國防部同意後,他才能在軍事會談裡面報。

呂委員玉玲:我們關心的是,因為我們預算已經審完了,原定2025年的3艘改成了2023年的6艘,你們這中間的預算及費用不會有排擠的情形嗎?

張副部長哲平:不會有排擠。

呂委員玉玲:你們在111年會再繼續把這個預算陳列出來,是嗎?

張副部長哲平:對的,我們會反映在111年及112年的預算上。

呂委員玉玲:我們有看到你們對整個預算會去調控、調整的部分,尤其是微型飛彈突擊艇,在過去我們都有在思考怎麼建置突擊艇,但後來因為你們認為岸射的反艦飛彈車在海面上比突擊艇還要穩定,所以你們認為要取消這個建案,是不是?

主席:請國防部海軍司令部敖參謀長說明。

敖參謀長以智:主席、各位委員。是。

呂委員玉玲:已經取消了?

敖參謀長以智:因為當初建案的時空背景不一樣,再加上現在不管是中科院或美國軍售的……

呂委員玉玲:所以你們認為這個……

敖參謀長以智:我們就整個作戰效益的運用,包含……

呂委員玉玲:你們認為飛彈車的情形會比突擊艇穩定、更加地有效能,是不是?

敖參謀長以智:是。

呂委員玉玲:你們會不會就把這項經費的預算調控、調整在沱江艦的增產?

敖參謀長以智:跟委員報告,這是不一樣的事情。

呂委員玉玲:不會這樣子調控?

張副部長哲平:不會。

呂委員玉玲:我們發現這個問題出來之前,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的委員都不知道3艘變6艘的情形,所以外界、媒體都在質疑。若是這樣的情形,你們的內部如果海軍、國防部在這邊有歧見,未來三軍就越過國防部直接跟總統報告,總統同意的話,國防部照樣要去做這件事情。

張副部長哲平:各軍種及國防部絕對不會發生像你說的這件事情,不可能軍種直接就跟總統報告。軍種任何的報告都要經過國防部審核,因為他很多的事情是國防部在監督、國防部在審查,我們同意以後,才能在軍事會談中向總統報告。

呂委員玉玲:因為整體的事情,我們剛剛有講前身的歷史,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並不知道,在審查預算時也沒有報告到,所以外界才會質疑是否有越級。因此不允許有越級的情形,一定要照整個程序,程序是很重要的,好不好?

張副部長哲平:是,沒有問題。

呂委員玉玲:接下來,我想請問,在19日的時候,關於美國總統交接,有傳出美國國防部本來原定與美國總統當選人拜登團隊40名官員要舉行20項會議,後來又改變了,因為過年到了,就改在元旦以後才舉行,所以拜登的團隊在當天也有發出新聞特別提到「突然地中斷合作,很擔憂有一些個別抵抗的情形」。我們也擔心個別抵抗的情形會不會影響我們後面的軍售拖延期限的問題,尤其在選舉前,外交部吳部長特別講過,如果總統有交接期的話,這個交接期將近有7個月的時間,在我們的整個程序、軍售或交流等等,很多都會延宕。是否有這種事情?

張副部長哲平:跟委員報告,第一個,因為這是美國國內事務,我們不便評論,但我們會持續關注。

呂委員玉玲:我們要瞭解我們的軍售會不會延期?

張副部長哲平:第二個,已經知會國會的軍售案,不會有任何改變。

呂委員玉玲:不會改變?

張副部長哲平:對。

呂委員玉玲:他們的會議已經延遲了,如果拖延下去,我們擔心各方面的交流問題。因為各國都有軍事配備的需求,所以各國也都會去找美國溝通及協調,那外交部會不會配合國防部找美國做一些溝通及協議呢?

張副部長哲平:事實上蕭大使一直努力地在做這些事情,不過我跟委員報告,目前我們跟美國雙方的軍購案及所有的軍事交流合作都是正常進行,沒有問題。

呂委員玉玲:我們希望是正常進行,如果有需要的時候,你們一定要主動去找他們溝通、協商,好不好?

張副部長哲平:是,謝謝委員指導。

主席:謝謝呂玉玲委員。

請陳委員以信發言。

陳委員以信:(10時18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次長早,11月26日行政院蘇院長宣布美國瘦肉精豬肉進口的一些相關作法,首先要先查廠再進口。我想請問外交部有沒有協助農委會安排如何查廠?

主席:請外交部曾次長說明。

曾次長厚仁:主席、各位委員。有的。我們一直透過駐美代表處跟美方協調,希望查廠的事情能夠順利進行。

陳委員以信:現在有辦法查嗎?什麼時候成行?

曾次長厚仁:沒有。美方的回應是現在因為疫情的關係,他們沒有辦法接受查廠。

陳委員以信:所以不查廠就不進口,對不對?1月1日我們不會有萊豬進口,對不對?

曾次長厚仁:基本上不會有新的屠宰場加入我們的進口名單。

陳委員以信:你的意思是什麼?舊廠可以繼續進口?

曾次長厚仁:據我瞭解是這樣。

陳委員以信:請問舊廠要不要再查?

曾次長厚仁:細節可能要問一下衛福部,衛福部比較……

陳委員以信:我跟你講現在的狀況是什麼,我給你看的資料就是當年怎麼查的。當年我們進口美國牛肉的時候有查廠,簡報右邊圖片就是當時美國牛肉查廠查核團返國記者會,有23天去查廠,包含內布拉斯加州、科羅拉多州、堪薩斯州、德州,訪查9家屠宰場,當時主要是查牛並沒有查豬。現在你說舊廠可以查,老實說我們那時候沒有查豬以外,也沒有查豬內臟喔!請問1月1日以後,這些舊廠的豬內臟可不可以進來?

曾次長厚仁:剛剛跟委員報告了,這個可能不是屬於外交部的職掌範圍,還是跟食藥署這邊來……

陳委員以信:我跟你講現在的問題很大,當時查牛沒查豬,然後當時查的廠也沒查豬內臟怎麼處理,而你現在說舊廠不要查,舊廠不要查的結果就是從1月1日開始進來的這些豬都是沒查過的,舊廠萊劑美豬屠宰線都是沒有查過的,它的豬內臟處理也都沒有查過,能不能吃都不知道。這是外館未來一定會碰到的問題,這個地方要如何查,我要儘快看到結果。

還有更重要的跟外館有關的是,目前我們有53家美國豬肉進口廠,牛肉其實還更多家,我們不知道,對不對?請問這些美國的廠有哪一些廠已經有員工確診COVID-19?你們有沒有掌握?

曾次長厚仁:對不起,這個訊息我們沒有……

陳委員以信:你們完全沒有掌握這個訊息。現在如果這些廠有員工確診COVID-19,基本上是要關廠的、產品是要銷毀的。今天我們的外館對美國,不管是豬的廠或牛的廠,如果對於他們的員工是否有COVID-19的確診案例都沒有辦法掌握,如何能夠確保進來的這些肉品沒有受到COVID-19病毒的傳染?所以我要求外交部立即掌握這個數字,立即掌握到底現在美國這些豬肉廠及牛肉廠有多少員工確診COVID-19。如果有,我們必須要有緊急措施,必須要緊急停止進口。這一點我要求外交部是不是能儘快地要求美處掌握,並且提出書面說明?

曾次長厚仁:是的,我們可以跟美處傳遞這個訊息。

陳委員以信:接下來的問題要請教國防部張副部長,簡報左邊這張照片,你應該看得很清楚,你一定很瞭解,要考你右邊這一張是什麼?

主席(何委員志偉代):請國防部張副部長說明。

張副部長哲平:主席、各位委員。陳納德將軍。

陳委員以信:我問的是右邊這一張。

張副部長哲平:mako。

陳委員以信:右邊這一張臂章。

張副部長哲平:中美混合團。

陳委員以信:這個其實是當時美軍在二戰期間中緬印戰區的臂章。其實這是美軍23聯隊,你看右上角是74中隊,到現在還在用,你看右下角則是寫2013年,有沒有?他們到2013年的時候,還在以當時中緬印戰區的紀念來製作特殊任務臂章。

所以我現在想告訴你們,其實副部長也是空軍出身,明年是飛虎隊成軍80週年紀念,當時在二戰期間,我們的空軍顧問陳納德將軍在蔣委員長的號召下,他回美國去號召300位退除役美軍來成立飛虎隊,當時以P-40戰鬥機為主力,擊落將近300架的日機,可以說是在二次大戰對日抗戰的時候,一段兩國之間最美的合作故事。明年就是飛虎隊成軍80週年紀念,現在還有很多飛虎隊老英雄,不敢講很多啦!還是有一些飛虎隊老英雄仍在,尤其現在這個部隊,當時的23聯隊到現在還在正式的部隊中,現役軍人至今都還以當年曾經是飛虎隊為榮。

所以我要請教國防部,當然外交部也要瞭解這個狀況,明年是飛虎隊80週年紀念,我們政府能否擴大慶祝?擴大慶祝其實不只包含國防部,外交部駐美代表處也一定要去協調,還有退輔會,因為這些都是退伍軍人,我們當時本身有的第5聯隊。我在這個地方要請教副部長,除了80週年紀念以外,現役的23聯隊,也就是當時跟我們共同作戰的聯隊,你看到他們還拿這個臂章,證明他們到現在還很紀念這件事情。我現在想要請問,到時候我們可不可以擴大慶祝?不只包含過去退役的飛虎隊老將軍,或者是相關的家屬後人,還有現役的美國23聯隊,這些曾經跟我們共同作戰者,能不能夠有擴大慶祝的計畫,由國防部主導及施行?

張副部長哲平:謝謝委員指導。第一個,我們會按照委員指導,請退輔會及外交部給予相關協助,我們來主責規劃。其實我們有初步的規劃,對於委員的指導,我們再來看看做些什麼樣的分工,讓這件事情能推動得更為理想、更為成功。但是我們在真正辦活動之前,一定會提前請教衛福部有關防疫作為,請他們提供我們一些指引。

陳委員以信:現在部隊裡是哪個單位跟美國23聯隊有……

張副部長哲平:第5聯隊跟美國23聯隊是締結姐妹聯隊。

陳委員以信:我如果沒記錯的話,馮世寬主委是不是曾經為第5聯隊的聯隊長?

張副部長哲平:大隊長。

陳委員以信:所以我想你們都還有很深的關係存在,80週年其實已經是很難得的紀念,當時可能還是二十幾歲的小伙子,現在都接近百歲了,還有可能回來參加、來紀念兩國之間的友誼,所以我想這對於現在臺美關係會是相當重要的日子,並相當具有紀念意義。今天副部長在,我也請次長回答一下,就是明年外交部能不能夠全力在那邊尋找並協助辦理,我們一起來做?我也會再跟退輔會主委請託。

曾次長厚仁:是。剛才張副部長已經很清楚地回答,兩個部會之間一定會互相協調,作出最好的安排。

陳委員以信:好,謝謝。

主席:請王委員定宇發言。

王委員定宇:(10時28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時間有限,我希望副部長儘快地以簡單、明瞭的方式,讓國人跟納稅人可以瞭解一些問題。第一個,有關沱江艦的部分,我們現在的規劃是3艘分成兩個時程,現在變成提前在3年內處理6艘,我們的預算有沒有改變?

主席:請國防部張副部長說明。

張副部長哲平:主席、各位委員。總預算沒有改變。

王委員定宇:預算不增加,我們原來的時程是兩倍時間,現在縮短為一半時間,龍德有沒有增加費用的問題?

張副部長哲平:沒有增加費用的問題,同時龍德也增加了製造的生產線,它現在已經有6條生產線,所以沒有什麼問題。

王委員定宇:我剛剛聽起來,當然敵情的威脅增大,所以我們希望造艦計畫能夠加速。我請教一個問題,當時我們在評估海鋒大隊,即岸置型飛彈部隊的時候,有提到一個數字叫「擊殺率」,也就是若中共的軍艦渡海來臺,我們增加購置這些岸置飛彈,擊殺率可以提高到75%以上,沱江艦有沒有在計算這種擊殺率的問題?

張副部長哲平:有,當初我們在計算擊殺率的時候,是把沱江艦及其他軍艦都已經放在參數中模擬出來的。

王委員定宇:所以當時計算海鋒大隊的擊殺率,有把我們在水面上的艦艇放進去算?

張副部長哲平:對,那時候有。

王委員定宇:好,現在如果交艦計畫從3年3艘變為3年6艘,擊殺率有沒有改變?

張副部長哲平:我們當初是因為年建置,如果說這樣的話,提前量產,它在112年的擊殺率當然會增加。

王委員定宇:會達到多少?可以保守一點。

張副部長哲平:至少70%以上。

王委員定宇:即共艦渡海來臺,在黑水溝上面,我們可以擊殺到70%以上?

張副部長哲平:是的。

王委員定宇:好。所以這個對我們安全是很重要的,如果在不增加預算的狀況下,等於是縮短一半的時間,國軍可以提早獲得,當然這是本席樂見的。另外,第二個問題是山東號現在南下,剛脫離臺灣海峽嘛!

張副部長哲平:是。

王委員定宇:它還有4艘護衛艦,就我所看到的,我們有準備8架次軍機及6艘艦艇進行全程監控,這個季節山東號南下有沒有不尋常的地方?因為東北季風還滿強的。

張副部長哲平:在季節方面我們有考量,但實際上我們判斷它跟當初的遼寧號一樣,也是為了做航訓。

王委員定宇:它基本的訓練跟測評,那它有沒有可能南下避冬,或者有其他考量?

張副部長哲平:這個我們還會再做一些徵候的鑽研。

王委員定宇:山東號目前還沒有成為戰力,它還在準備當中。

張副部長哲平:對!還在航訓。

王委員定宇:所以它的南下,我們還是要考慮時間上有無特殊性,有沒有其他的搭配,目前你們判斷它就是進行一般的測驗、在成軍前的一些訓練等等。

張副部長哲平:對,但是天候也有納入考量。

王委員定宇:它有沒有艦載機?這次有沒有艦載機?

張副部長哲平:這次沒有艦載機。

王委員定宇:所以單純是山東號航母加上4艘護衛艦,但是它的艦載機並沒有在上面,是還否?

主席:請國防部情報參謀次長室楊次長說明。

楊次長靜瑟:主席、各位委員。目前我們所掌握的是沒有在上面。

王委員定宇:沒有艦載機,所以它從母港大連出來,就是空艦這樣下來。第三個問題,有關潛艦的輸出許可,當然現在媒體已經揭露,一直在詢問,你們一直講剩兩張嘛!聲納部分是採取商售,沒有送交國會,已經OK了,所以現在目前是不是僅剩一張?這一張據我們瞭解已經提了很久,已經送到國會了嗎?項目內容我們就不講,它的程序現在到哪裡?

主席:請國防部空軍司令部敖參謀長說明。

敖參謀長以智:主席、各位委員。在知會國會程序,上次也跟各位委員報告過,我們保守估計是第1季,最快1月底可以拿得到。

王委員定宇:最快1月底,所以12月份沒有機會?因為事實上這幾天沒有,他們就過聖誕節了嘛!

敖參謀長以智:我們目前都在掌握。

王委員定宇:所以有沒有可能在2020年底以前?

敖參謀長以智:我們掌握的時程是最快1月底,我們保守估計是第1季可以拿到。

王委員定宇:也就是第2張輸出許可應該在1月底,那這是不是最後一張?

敖參謀長以智:是。

王委員定宇:這一張來我們所有的拼圖都完成了?

敖參謀長以智:是。

王委員定宇:所以接下來就是造艦計畫,好,這是第三個問題。第四個問題,我請教一下有關F-16蔣正志上校飛官一事,我看一下你們有協調定位及範圍劃定,明年的3、4月再進行搜救行動,這個部分有沒有跟眷屬溝通好?

張副部長哲平:有,跟眷屬溝通過。

王委員定宇:他太太是可以體諒?

張副部長哲平:他非常感激,他也瞭解,我們也跟他做了一個專案報告,目前我們會這樣做。

王委員定宇:我們還是希望能把弟兄找回來,但是我有一些技術上問題,我們的定位沒有辦法精準知道在哪個點,大概是一個範圍、區間,對不對?

張副部長哲平:是的。

王委員定宇:那邊海流很強,會不會移動?因為到了明年3、4月,一定會沒有信號,電力都沒了,它已經沒有訊號了,海流那麼強,如果它一移動,我們怎麼確認那架飛機或者發報器還在那個位置?請說明。

主席:請國防部空軍司令部黃參謀長說明。

黃參謀長志航:主席、各位委員。殘骸在海底下的情況,我們根據海流及種種判斷,目前看起來不確定它有無移動,可是就算移動的話,範圍也不會太大,所以我們仍然規劃一個區域出來。

王委員定宇:1,000米的海底,其實不用太大的移動,我們就很難找了,因為它完全沒訊號了。

黃參謀長志偉:其實因為黑盒子本身的體積並不大,如果跟主殘骸分離的話,都是要花一些時間去確認它的位置。

王委員定宇:所以最快是明年3月再重新啟動?

黃參謀長志偉:明年看海象許可的時候,我們再開始做。

王委員定宇:現在停的原因也是因為海象?

黃參謀長志偉:是,因為海象已經嚴重影響到相關裝備的偵測能力……

王委員定宇:還有搜救的安全。

黃參謀長志偉:還有搜救的安全,所以我們暫時停止。

王委員定宇:家屬的情緒、情感上有兼顧到嗎?這個很重要,我們還是應該盡其所能地把我們的弟兄找回來。

黃參謀長志偉:是。

王委員定宇:接下來的問題是請教副部長,NATO(北約組織)最近對我們周邊海域有很多行動,比方法國的核子動力潛艇現在在關島、英國已承認明年要派航母過來了、德國也將要派軍艦來到這邊。當然英國要脫歐了,但這是NATO(北約組織)的一個行動,在這些部署中,特別都提到了臺灣的安全及臺灣的重要。我想請教國防部或外交部次長,有沒有北約組織在跟我們進行相關的聯繫?可以講就講,不能講就說不方便,沒關係。

不管是德國的戰艦、英國或法國的部分,甚至於NATO 2030報告裡面,臺灣周邊的安全都列在他們的事項裡面。這些國家的軍艦要來這裡,我們又在他們關心的事項當中,他們有沒有跟我國政府進行相關的聯繫,或者透過駐臺灣的代表處?

張副部長哲平:我們現在跟北歐某些國家的軍事交流合作都還是正常地進行,只是不便在這邊說明。

王委員定宇:OK。請問外交部,我們現在跟歐洲的關係其實滿重要的。看起來歐盟或是北約組織跟我們有升溫的狀態,我這樣描述,對還是錯?

主席:請外交部曾次長說明。

曾次長厚仁:主席、各位委員。沒有錯,我們跟歐盟的關係最近……

王委員定宇:正在升溫?如果聯繫上不便透露,我們就還是保留,但國際架構對臺灣的安全跟發展很重要,我們希望大家繼續努力,謝謝兩位。

張副部長哲平:謝謝委員。

主席(王委員定宇):請馬委員文君發言。

馬委員文君:(10時36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我想請教外交部曾次長,日前臺中市長盧秀燕當面跟美國在台協會處長酈英傑表達市民拒絕萊豬時,遭到行政院指為是突襲,我們不曉得你怎麼看這個事件。不過本席在這裡不是要討論突襲這件事,因為突襲與否是見仁見智。今天如果該表達而不敢表達,就真的是愧對我們所有的選民或國人。

在這裡我要請教外交部的是,你們有沒有向美方表達我們多數國人是反對萊豬進口的?因為根據多家民調的結果,多數國人都是反對萊豬進口臺灣的。我們就拿比較親綠的單位所做的民調來看好了,9月份美麗島電子報做的民調,有高達55%的國人反對;到了11月的時候,台灣民意基金會的民調更高達將近7成的國人都反對。對於這股反對的民意,我想要請教外交部有沒有明確地向美方反映?回答有或沒有就好。

主席:請外交部曾次長說明。

曾次長厚仁:主席、各位委員。外交部的作法從來沒有就國內民調的結果去跟美方做溝通。

馬委員文君:你有聽到民調了嘛!我剛剛已經講得很清楚,外交部不會不知道。你們有沒有向美方表達國人多數是反對萊豬進口的?有沒有?回答有或沒有就好。

曾次長厚仁:我已經跟委員報告了,我們外交部從來沒有就民調的結果……

馬委員文君:所以就是沒有嘛!對不對?不管是不是民調,因為民調是依據啊!你知道我們國人是不贊成的。如果是沒有,連外交部都不敢跟美方講,還要民選的縣市首長來講,怎麼好意思還認為他是突襲?因為我們都不敢講我們的民意啊!這部分我們也要求外交部,就你們的立場上,還是要充分地表示,不要讓人家以為我們非常的熱烈歡迎。

接下來我想請教國防部張副部長,我們先看一段影片。這是民進黨的林岱樺委員於本月17日在經濟委員會所質詢的影片,我想請副部長稍微看一下。

(播放影片檔)

馬委員文君:這是民進黨委員質詢台船的內容,因為台船是攸關現在潛艦國造中非常重要的關鍵因素,它是我們主要的承包商,現在我們要從這個結論,因為不要說都是國民黨……

主席,麻煩給我一點點時間。

主席:麻煩1分鐘,已經超過了。

馬委員文君:不要說都是國民黨委員凍刪預算,現在大家也看到民進黨委員發現了台船的問題,我做個簡單的結論。

第一,它的營收減少。在這短短的兩年多,已經要增資2次,其中一次甚至高達100億元,它沒有辦法停損,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財務缺口非常大。

第二,專業設計能力不足,必須仰賴外援。光是商船的部分,比較容易的都可以發生漏洞、錯誤百出的情形,問題叢生,而且還發生嚴重的工安意外。

第三,寬以待人,嚴以律己。今天新加坡的GPO公司應該要付給台船的,都沒有跟它收。可是現在潛艦連一個船殼都還沒有看到,才剛剛動工,卻編了高達6成的預算,500億元的預算中,它就要拿三百多億元。

主席:馬委員,請摘要。

馬委員文君:第四,超前部署。我們在幫很多的船廠,今天都已經交艦、交船了,還沒辦法跟它收錢,而且還是高層授意,這部分是林委員講的。高層授意,可以讓新加坡的公司不用這麼快速把錢交出來,而且每天還要幫它付600萬元停泊的相關費用,我們卻要用民脂民膏,要超前付給台船。

主席:好,謝謝。

馬委員文君:今天我們要提醒這個部分,是因為潛艦對我們來說非常重要,尤其國防部及我們的高層都說潛艦非常重要。台船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任何的一舉一動、財務缺口,或者它的專業能力都會影響我們的潛艦是否成功。

主席:好。

馬委員文君:所以這個部分,提醒國防部一定要注意,不要又重蹈覆轍。

主席:謝謝。

馬委員文君:像現在包括龍德的沱江艦都有很多的理由,要超前部署。

張副部長哲平:是,謝謝委員指導。

馬委員文君:相關的問題,我們後面可以再來討論。

主席:謝謝馬文君委員,問題很清楚了。

馬委員文君:請注意一下台船所面對的問題,不要讓它對潛艦造成很大的影響,尤其讓這麼高額的預算都白白花掉。

張副部長哲平:謝謝委員。

主席:請李委員德維發言。

李委員德維:(10時46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想請教外交部曾次長,這兩天有78位美國聯邦眾議員聯名致函美國國務卿,呼籲提升臺美關係,外交部也表達誠摯的謝忱,未來會持續爭取更大的利益。請問這件事情是外交部在推動的,還是眾議員們主動推動?

主席:請外交部曾次長說明。

曾次長厚仁:主席、各位委員。這個推案的後面有我們的參與。

李委員德維:所以算是外交部主動積極來做這件事情,對不對?

曾次長厚仁:我們駐美代表處一向在這樣的業務上,在跟國會的……

李委員德維:我只是想請教外交部,因為川普總統就要卸任了,蓬佩奧也要下台,推動這項工作的主要目標在哪裡?因為馬上就要換新人了,而駐美代表處卻一直跟現在即將下台的政府做招手示好的動作,有意義嗎?還是外交部覺得川普還有機會打贏官司,在1月20日還有機會嗎?外交部的想法是什麼?

曾次長厚仁:我們在美國國會的工作從來不會有空窗期的,第116屆的國會雖然即將到達尾聲,但是他們非常願意用具體的行動表達對臺灣的支持,以我們的立場當然不能拒絕。

李委員德維:因為你剛剛講了,其實也不諱言,我想前面有50位參議員致函賴海哲先生,希望簽署臺美BTA,應該也是外交部駐美代表處的傑作吧?應該也是吧?

曾次長厚仁:後面都有我們的努力。

李委員德維:都有你們的努力嘛!其實本席只是要問外交部,現在對美的重點到底還在川普政府的身上,或是已經悄悄地移轉到拜登的身上?其實key在這裡。

曾次長厚仁:當然我們對雙方面都在進行當中,仍然在位的這些國會議員,我們非常感謝他們這幾年來對臺灣的支持;即將進入國會的,我們也在繼續努力。

李委員德維:我知道,時間有限。推動駐美的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要更名為駐美的臺灣代表處,請問外交部評估明年可以達成嗎?還是什麼時候可以達成?

曾次長厚仁:跟委員報告,在進行當中的案子,我們不對外做說明,因為這是必須……

李委員德維:你們總有個目標值吧?

曾次長厚仁:我們的目標當然是越快越好,但是外交工作沒有那麼簡單。

李委員德維:你認為這項工作現在最大的困難跟重點在哪裡?

曾次長厚仁:它一直都是有困難的,最大的困難也並不是因為川普即將卸任,這整個事情……

李委員德維:更名的這件事,基本上就是由國務院來批准,對不對?

曾次長厚仁:可以這麼說,但是國務院……

李委員德維:你們有跟美方在溝通了嗎?

曾次長厚仁:有的,但是不方便在這邊說明。

李委員德維:好,所以有溝通,但不方便在這邊說明。次長,針對臺灣還沒有向CPTPP提出申請,外交部說跟正式的成員國有進行協商程序。請問這11個成員國,你們是不是都有在進行非正式的諮商程序?目前的狀況怎麼樣?

曾次長厚仁:有的,我們外交部有成立一個CPTPP的工作小組,這些任務小組透過我們的代表處都有跟11個會員國進行接觸,這些會員國都非常瞭解現在臺灣要爭取入會的決心跟步驟。

李委員德維:有一些成果了嗎?譬如有多少國願意支持,或者哪些國家比較冷漠,可以透露一下嗎?

曾次長厚仁:沒有,依照CPTPP的章程,必須要現在的11個會員國都經過他們國內立法的批准程序之後,才會接受新會員國的申請,所以現在還有4個會員國。

主席:還有4國。

李委員德維:我知道你們都在超前部署,即使它沒有通過,也必須去接觸。

曾次長厚仁:對,我們都有接觸。

主席:謝謝李德維委員。

李委員德維:拜託要加速,好不好?謝謝。

主席:請吳委員斯懷發言。

吳委員斯懷:(10時51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就教國防部張副部長,我想國防部應該會認同國家安全不要寄望在敵人的善意,或依賴第三國的奧援。拜登政府即將就任,美國有一位得過3座普立茲獎的紐約時報專欄作家湯瑪斯·佛里曼,最近接受遠見雜誌專訪時特別提到,臺灣在這場中美臺角力戰之中要非常謹慎,因為他不相信臺海發生戰事時,美國會因為賣武器給臺灣就來救援。對於一個很資深、很有聲望的記者說的這些話,我想國防部應該會認同。其次,臺海發生戰爭,不寄望美國的支援,這是外交部長在今年9月20日說過的話,他也說短期內不考慮跟美國建交。所以我認為自己國家自己救,不要寄望敵人的善意,或者依賴第三國的奧援,請問副部長認不認同?

主席:請國防部張副部長說明。

張副部長哲平:主席、各位委員。這是我們國防部一貫的立場。

吳委員斯懷:好,希望你把這個理念告訴國安高層。美國是我們很重要的盟友,而且最近關係越來越好,這點我們都認同,但是美國過去在中東或在其他地方,因為國家利益而拋棄盟友的歷史,斑斑可考。希望國防部要充分掌握美國國家利益之所在,這樣才能給國家和政府更完整的建議,好不好?

張副部長哲平:是,我們不但要掌握美國的利之所在,也會堅實我們的戰備整備工作。

吳委員斯懷:好。接著講到軍人撫卹的部分,朝野立委都有提出有關要修正國軍官兵的軍人撫卹條例,雖然到目前還沒有形成一個共識,但我希望國防部要加強努力溝通。之前我在總質詢時,蘇院長也提過,軍人的行業跟公務人員不一樣,要凸顯這點,否則我們看到軍人的犧牲有很高比例都是中下階層的軍官、士官,按照年資計算,他們所得到的撫卹要怎麼樣符合蔡總統說的話。每一次發生意外,蔡總統就說:「我們絕對從優撫卹」、「政府當國軍的靠山」、「我們絕不會放棄你們」,請拿出實際的法條來做!希望國防部在這方面好好努力,好不好?

張副部長哲平:是的。也跟委員報告一下,其實行政院在11月26日已經召開會議,針對我們所提出的軍人撫卹條例修改,也經過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決議,做了一些研議。

吳委員斯懷:希望有具體的進度,因為朝野立委都關心,好不好?

張副部長哲平:是的。

吳委員斯懷:接著我再問,現在這段時間兩岸的戰爭風險越來越高,可是我希望國防部對國人及國安高層要講清楚、夠明白,戰爭絕對不是只有國軍的事,也是國人的事,現代戰爭、戰具的發展不是只有跟國軍有關,所以我每次看到國軍或國防部所做的文宣,就感到非常沉重。你們做得很好,我給你們鼓勵,「即使戰到最後一兵一卒,也絕不讓敵人越雷池一步」,這是你們的文宣廣告,很悲壯,國軍應該要這樣,值得給你們加油;但是要讓國人知道,不是只有國軍戰到最後一兵一卒,戰爭一旦引發,全國遭殃,現代戰爭就是這個樣子,要讓國人知道!否則你看看民調顯示,如果兩岸爆發戰爭,54%的民眾希望兩岸和談,22%期待美國介入,但事實上美國是不會介入的,以上兩個數字加總起來就是76%了,這些訊息要讓國人知道,要讓高層知道。

最後,臺灣要避免被迫決戰,尤其這段時間西南海域又來這麼多軍機繞臺,我空軍的壓力可想而知。我接到很多空軍眷屬打到我辦公室的電話,我之前提過,戰備規定修訂之後,飛行員仍然有很多困惑,請國防部針對這幾個問題要更具體,除了要讓飛行員知道,也要讓飛行員的眷屬知道。很多老飛行員一直打電話到我辦公室,他們表示,再這樣搞下去,空軍是很慘、很慘的,包含機工長這些人,請副部長採取具體的措施,讓國人知道,讓高層知道,讓空軍官兵及眷屬知道,好不好?

張副部長哲平:是,謝謝委員的指導。

主席:謝謝吳委員,請張副部長簡單一、兩句回答。

吳委員斯懷:簡單回答一下。

張副部長哲平:我跟委員報告一下,委員在上次提示以後,本部已經規範三軍高階幹部都要到部隊宣慰,提高軍心士氣。其實大體來講,空軍並沒有像委員講的那種狀況,大家都是士氣高昂,我們去慰訪了幾個部隊,部隊飛行員都跟我們表達,他們只要升空起來做應處,他們都感到非常的驕傲。

吳委員斯懷:士氣高昂,我百分之一百認同,也肯定,但是對於眷屬的關心,請你們多關照,好嗎?

張副部長哲平:是,謝謝委員指導。

主席:請鍾委員佳濱發言。

鍾委員佳濱:(10時57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來看一下,日本時代臺灣人出國要拿一張紙,上面寫著:大日本帝國國外旅券,其實那時候是拿著一張紙、旅行的文件,但是現在就不叫做旅券,而是叫護照。

為什麼叫護照?很少人仔細看裡面的第1頁寫著:「中國民國外交部部長茲請各國有關機關對持用本護照之中國民國國民允予自由通行,并請必要時儘量予以協助及保護」,就是保護照顧的意思、國家對人民的承諾,本國政府也對持他國護照者進行協助及保護,對不對,這是一個國際公平、互相對待的承諾及保證,對不對?所以護照很重要。

但是護照由誰來查驗?幾乎都是各國的海關及移民官。所謂的CIQS,C是海關查驗,I是證照查驗,Q是人員及動植物檢疫,S就是安全。如果是貨物,要看有沒有關稅,要安全,不能是炸彈,也不能是豬肉精,以避免非洲豬瘟,這是C;如果是人,可能包括生物特徵等等,這是I;S是指不能攜帶行動電源,也不能帶手槍;Q則是指不能有一些傳染病。

重點來了,後疫情時代最大的航空公司澳航要求要註記病毒檢測,對不對?現在我們也要求要有PCR陰性證明,是不是這樣子?接續下來還有南韓大韓航空、紐西蘭航空。所以疫情反轉之後,我們的生活型態會有一個問題,就是很多國際的商業旅行就會被視訊會議取代而減少,但是實境業務的跨國旅行,接觸單位除了海關、業務執行對象之外,可能還包括其他像旅宿業的服務者。

現在國際上通用的國際預防接種證明書,簡稱黃皮書,對不對?國際預防接種證明書的項目包括黃熱病疫苗、流行性腦脊髓膜炎疫苗、小兒麻痺疫苗等等,分別的效期不等,有些國家要求所有旅客必須出示預防接種證明書,有些國家要求來自高風險國家旅客或曾在高風險國家轉機旅客必須出示預防接種證明書;有些像沙烏地阿拉伯有麥加朝聖,特別要求要出示預防接種證明書;另外,在小兒麻痺症高風險國家停留超過4週的旅客,可能會在離境時、入境其他國家時被要求出示1年內的預防接種證明書。

現在武漢肺炎疫苗即將要出來了,請問外交部次長,未來我們要求入境的旅客或我們發給本國籍的國人出國會用紙本嗎?你覺得國際上會用紙本嗎?現在是用紙本,對不對?紙本的困擾很多,各國登機前3天內等等一大堆問題,次長,你有沒有聽到反映?國際間各國政府有沒有開始研商如何建立一個健康、經過疫苗注射過的證明,就像黃皮書一樣可以國際通行的證明?因為今天武漢肺炎遠比黃熱病、小兒麻痺來得更通行,次長,你的看法怎麼樣?

主席:請外交部曾次長說明。

曾次長厚仁:主席、各位委員。疫情期間有關境管的部分,我們都是在指揮中心做……

鍾委員佳濱:我瞭解,你要放眼未來,我是說未來這種情況可能是常態。未來各國人民在旅行的時候,護照上不會只有身分證明而已,還有健康狀態,你認為是不是應該要超前部署?如何確保證明文件沒有經過竄改?邊境的管理機關如何查驗他國的文件?像現在很多其他國家來的人,譬如印尼、菲律賓,我們都覺得他們的證明文件是不是真的?有沒有辦法建立國際通用的單一資料庫,甚至進一步用分散式帳本的方式來登載,確保安全無虞,因為這些資料都可以數位化儲存?次長,你有沒有開始思考外交部及領事事務局要跟其他國家做洽商了?

曾次長厚仁:謝謝委員的指導,這的確是在疫情當頭非常重要的議題,現在指揮中心討論的方向也是像委員所提的提示一樣,未來我們出外旅行可能除了護照之外,還要有另外一個證明。

鍾委員佳濱:我現在不是說另一本證明。護照的意思就是照顧及保護,如果有晶片卡,就不要再拿很多黃皮書之類的證明文件,因為這裡面還涉及灰色地帶。譬如在疫情剛發生的時候,曾經有女性空服人員陪同小孩到醫院看診,因為進入醫院要刷健保卡,而這名空服人員的健保卡被註記為剛從國外回來,因而遭到不必要的歧視。

所以請次長及局長要思考一下,未來如果我們開始與各國研發一套通用的、可以隨護照承載相關資訊的數位登載時,要注意一點,就是除了符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的規定之外,還要注意GDPR有關被遺忘權的規範,避免人民在其他地方過境或入境,到了旅館被查驗護照時因過去的某些紀錄而遭到排斥。

曾次長厚仁:好。

鍾委員佳濱:最後我的結論是:第一,針對跟疫情共存的跨國經濟旅遊型態,請外交部超前部署;第二,護照的承載資料可能要包括持照人的健康狀態,而不是附加在另外一個黃皮書的證明。黃熱病、小兒麻痺都不像武漢肺炎這麼普及,未來各國要想出一套方法,先擬出一套具有一致性、難以竄改、但又符合GDPR的健康證明方式。請簡單答復。

主席:10秒鐘,超過太久了。

曾次長厚仁:委員可能知道我們現在跟歐盟方面就GDPR非常積極地進行協商之中,我們很希望能夠有一個具體的進展。對於委員的指教,我們一定會注意辦理。

鍾委員佳濱:謝謝。

主席:請蔡委員適應發言。

蔡委員適應:(11時3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想請教國防部副部長一個海軍的問題,就是關於潛艦救援的事情。前幾天有一個重要的案子決標,就是安海計畫決標,副部長知道嗎?

主席:請國防部張副部長說明。

張副部長哲平:主席、各位委員。安海計畫決標?

蔡委員適應:對,你知不知道?

張副部長哲平:新型救難艦。

蔡委員適應:沒關係,因為你是空軍的。你知道安海計畫的特色在哪裡嗎?我想問一下副部長,就你的瞭解,你認為安海計畫的重點在哪裡?

張副部長哲平:既然是救難艦,它應該在水面、水下都必須具備好的救難能力。

蔡委員適應:我想請教你一下,之前我在立法院質詢的時候也特別問過這個問題,當時我就要求要有水下的救援能量。按照國防部開出來的規格,我認為它的水下救援能量有兩件事情還不錯,我想先問一下副部長,你知道它提了哪兩件事情嗎?

張副部長哲平:我不清楚。

蔡委員適應:沒關係,我想海軍參謀長知道哪兩項,你要不要說明一下?

主席:請國防部海軍司令部敖參謀長說明。

敖參謀長以智:主席、各位委員。第一個就是它的潛水裝備可以做潛水救援,大概在100公尺,500百公尺是ROV。

蔡委員適應:沒錯,就是100公尺的潛水鐘及500公尺的ROV,這兩件事情是目前臺灣的救難系統所沒有的,沒錯吧?參謀長,是不是?

敖參謀長以智:是。

蔡委員適應:就是以目前我們有的救難裝備來看,這兩項都沒有嘛?

敖參謀長以智:是。

蔡委員適應:所以對我們來講,我認為是一個新的、重要的里程碑,也就是說,過往我們的救難艦救援大概只在海平面而已,海面下的部分大概可能要委託民間等等來協助,海軍自己本身沒有建置這樣的能量,可是在這個安海計畫裡面,我們特別要求這兩個重要的裝備,一個是水下100公尺潛水鐘的作業範圍,以及500公尺水下的ROV系統。很多民眾都在問,什麼叫潛水鐘?什麼叫ROV?請參謀長簡單說明一下,100公尺潛水鐘是什麼意思?

敖參謀長以智:就是人員可以藉由深潛裝備實際下去做救援。

蔡委員適應:就是相關的救援設備可以潛到水下100公尺,對不對?

敖參謀長以智:是。

蔡委員適應:水下100公尺對於臺灣海峽周邊來講,有些部分已經可以達到我們的目標了,對不對?好。第二個是ROV可以到500公尺,這是指什麼東西?

敖參謀長以智:ROV是水下無人載具,它下水之後可以確定水下需要救援或探測東西的位置在哪裡。

蔡委員適應:好。所以500百公尺的部分就是水下的遙控設備部分,這是很重要的事情,所以今天我在立法院質詢的時候特別要提出來,是因為我要肯定國防部及海軍推動我們的水下救援能力。這是第一艘原型艦,對不對?

敖參謀長以智:是。

蔡委員適應:安海計畫原則上預計要做幾艘?

敖參謀長以智:我們知道後續的數量,但是規劃還沒有完成。

蔡委員適應:一個說是5艘,一個是6艘,還沒確定嗎?是5艘,還是6艘?

敖參謀長以智:沒有,都不是。

蔡委員適應:都還不是?

敖參謀長以智:我下去會跟委員報告,因為沒有完成建案。

蔡委員適應:好。2023年第一艘原型艦會完成,對不對?完成之後,你們還要不要測評?

敖參謀長以智:要。

蔡委員適應:測評完成之後,後續會再做規劃。我希望海軍除了作戰之外,海上救援能力也必須要能夠建構起來,我覺得這非常重要,所以我也希望副部長就這個部分未來在做內部管控的時候能夠注意,我覺得對於我們臺灣的海軍救援能力、配合潛艦國造政策,它是不可或缺的一環,這是非常重要的。

接下來我要請教有關撫卹受益人請領的問題。這次軍人撫卹條例修正,我覺得其中有一點很有趣,想請國防部說明一下。原來的寫法是撫卹受益人未成年者撫卹到成年;已經成年者但仍在學,且學校教育未中斷,繼續撫卹到學士學位。這項規定就有點狀況了,撫卹金並不是獎學金,所以有沒有考慮應該一視同仁,不應該以成年18歲或取得學士學位做出差別待遇?我想問一下副部長或相關人士,你們怎麼看?

張副部長哲平:當然,委員有委員的看法,但是實際上我們的撫卹金還有相關的法規部分……

蔡委員適應:我想問一下,公教人員有沒有類似這樣的撫卹金規定?應該也有吧?

張副部長哲平:都有。

蔡委員適應:他們也是這樣寫,沒錯嘛?

張副部長哲平:公教有。

蔡委員適應:都是一樣這樣寫,我的意思是,為什麼一定要給到學士學位?如果是專科的話,繼續唸行不行?如果他是唸專科,然後直接考插大,你要不要給他撫卹金?都可以?

主席:請國防部資源司白司長說明。

白司長捷隆:主席、各位委員。向委員報告,這是一致性的規範,而且有立法,名稱是「軍公教遺族就學費用優待條例」,所以要在本條例規定的條件下。第二個,撫卹金受益人成年以後,因為他有謀生能力,但是他在學的時候,就要照顧他,因為他那時候還沒有謀生能力。

蔡委員適應:對,我曉得。我想問一下,他在學的過程中有沒有另外給他獎助學金?你們的撫卹辦法裡面有沒有規定獎助學金的部分?有規定,還是沒規定?

白司長捷隆:在我們的撫卹條例裡面不涉及這一塊。

蔡委員適應:就是說他自己要讀書,他的學雜費要自己去負擔、處理,但是他的撫卹金就繼續給就對了。我現在問你,我們確定就是給到學士學位就對了?

白司長捷隆:對。

蔡委員適應:如果他唸完專科學校之後再考插大,這個時候會繼續給,還是就沒有了?因為他的撫卹事由是發生在之前,不會在之後。

白司長捷隆:對。

蔡委員適應:這個狀況呢?

白司長捷隆:這個條例的規定是法定修業年限,時間上是這樣。第二個,在銜接的過程當中,他不能休學或中斷,因為法律規定不能夠教育中斷……

蔡委員適應:也就是說,即便他是唸專科學校,如果沒有中斷,繼續考上插大,我們還是繼續可以給他們嘛?

白司長捷隆:至取得學士學位,但不能中斷。

蔡委員適應:然後在這個過程當中不能夠中斷,也不能夠休學,那就是最多到22歲左右而已。如果他繼續唸碩士,就沒有了嘛?

張副部長哲平:沒有了。

蔡委員適應:所以就這個部分來講,公教與軍方其實就是一致性的做法就對了?

白司長捷隆:對,有立法。

蔡委員適應:所以在修法的過程當中,我要確認一下,我們現在把成年改到18歲,但是如果還有就學的話,我們就同意給他到學士學位的部分,除非公教的部分修改了,軍人的部分才會配合修改,否則就是一致性的處理就對了。以上,謝謝。

主席:白司長,有關撫卹條例,行政院那邊還沒溝通完嗎?

白司長捷隆:剛剛副部長有報告,他們有開會,但是還需要再討論。

主席:這個會期來不及了。

白司長捷隆:是。

主席:好,謝謝。

請邱委員顯智發言。

邱委員顯智:(11時10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想請問國防部張副部長,最近山東艦通過臺海,國防部事實上也隨時在監看,我非常肯定國防部積極的作為,大家真的都非常辛苦。

今天談到軍人撫卹條例,事實上你們也有給我從2000年到現在因公撫卹的狀況。其實我在看的時候,當然會覺得非常難過。我覺得我們的目標是一致的,就是每一位士兵、我們的弟兄都是國軍非常寶貴的資產,首先最重要的是不要讓這種憾事發生,但是憾事如果發生了,當然就要從優撫卹,這沒有問題。我希望能夠跟副部長討論其他國家國防部大概的做法,讓我們作為參考、更精進。

第一個,在洪案之後,根據2013年的報導,國防部提供立法院的資料顯示,國軍近13年的死亡人數達2,088人,其中以自殺結案的有332人。請問副部長,你覺得這個資訊是正確的嗎?

主席:請國防部張副部長說明。

張副部長哲平:主席、各位委員。我本身沒有去統計過這個資訊。

邱委員顯智:我從你們官方公布的資訊看不出自為自殺的人數,你們的報告比較簡要,我等一下再談。再來,對於自殺結案的案件,你們有掌握嗎?比如今年。

張副部長哲平:今年自殺結案的部分也沒有掌握。

邱委員顯智:好。在你們統計的公開資訊裡面,你們有統計103年到108年因公死亡、因戰傷殘、因公傷殘等等,確實沒有統計意外、自為自殺的部分,但是我覺得你們這個資料有一點奇怪,因為因公死亡的總人數看起來是80人,跟你們給我的資訊不太一樣。就你們給我的資訊,我只擷取一部分,從你們給我的資訊看起來是118人,所以你們可能要商榷一下,看看你們公布的資訊到底對不對。我的意思是,你們對外公布的資訊看起來是80人,但是你給我的資訊是118人,兩者有出入。

再來,我想要請教副部長,就像我剛剛講的,你們有沒有針對因公殉職的906人進行其他種類的死因調查或分析?我覺得這個重要,是因為其他國家的國防部有進行這樣的動作,這樣才能夠痛定思痛,瞭解到底問題出在哪裡。你們有沒有進行這樣的死因分析?

張副部長哲平:有,我們有做死因分析。

邱委員顯智:現在螢幕上的圖表是我根據你們的資料自己做的,比如從服役1個月到3年的有450人,3年到6年的大概有100人,6年到9年的有50人。我是用一個模式去套用,就是死亡歲數與服役年限,當然,也可以用很多種方式去分析究竟比較容易發生因公殉職、自為自殺的成因到底是什麼,你瞭解我的意思嗎?

張副部長哲平:其實我們都有做統計,比如按階級……

邱委員顯智:我很快速說一下,我覺得死因的資訊沒有什麼不能公開的。我舉個例子,消防署及警政署都有細分得非常清楚,你們等一下再去看。第二個,以色列的國防軍每年都公布死亡原因報告,你看這張表,41個人死亡,15個人是自為自殺,4個人是在operation時被殺掉了,9個人是因為意外,7個人是因為車禍,6個人是因為疾病。我再舉個例子,比如德國國防部公布的資訊更清楚,你們可以去看一下,從1957年開始到現在,他們公布死亡原因、死亡人數,甚至可疑的自殺報告也都有。最後,美國國防部的死因調查也非常清楚。所以我想跟副部長討論的是,這個資訊應該要公開。

張副部長哲平:我分兩個部分跟委員報告……

主席:簡要回答。

張副部長哲平:第一個是國人關切的重要危安事件,在調查完畢之後,我們一定會跟委員會及國人做報告,這是第一個……

邱委員顯智:就是個案的部分。

張副部長哲平:第二個,對於委員剛剛的建議,我們會納入評議。

邱委員顯智:對,除了個案之外,還有統計的部分,這會幫助你們更清楚地掌握到底原因出在哪裡。

張副部長哲平:是,謝謝委員指導。

主席:邱委員提供非常好的參考,謝謝。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林委員德福、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洪委員孟楷、陳委員椒華、鄭委員麗文、莊委員競程、廖委員婉汝、張委員其祿、羅委員明才、何委員欣純、李委員昆澤、李委員貴敏及林委員楚茵均不在場。

已登記質詢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本日會議有委員江啟臣、楊瓊瓔等兩位委員提出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請相關單位以書面於兩週內答復。本日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補充資料者,亦請相關單位以書面於兩週內提供。

委員江啟臣書面質詢:

一、外館人員之疫苗規劃

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延燒,外交部與僑委會係行政機關中外派人員最多之單位至今人員確診人數是否有所掌握?部分地區疫情持續嚴峻,必須再次實施封鎖政策以控制疫情,對當地外交、僑務工作之影響為何,外交部與僑委會有何因應措施?

疫情發生已一年、疫苗已問世目前各國陸續施打,英國在12月2日成為全球第一個批准輝瑞疫苗使用的國家並率先於8日開始為民眾施打疫苗。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11日批准輝瑞疫苗緊急使用並於14日開始施打。加拿大14日開始施打疫苗,第一線醫護人員及養老院內老人優先施打,成為全球第3個施打輝瑞疫苗的國家。俄羅斯在11月底已開始施打疫苗,儘管該國疫苗版本尚未受到國際認可。俄國衛星5號疫苗(Sputnik V)仍處於試驗階段,僅給予60歲以下即沒有慢性病的民眾接種;高風險族群像是醫療、教育工作者和社工優先接種疫苗。紐西蘭預計在2021年第二季開始替前線工作者接種疫苗,一般民眾於下半年開始接種。

各國陸續開始施打,尤其是英、美二大國,請問,使館人員是否會於駐在國接受疫苗注射、各國政府對於外交人員是否有所要求?因為,根據《西雅圖時報》報導,美國聯邦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日前公布最新方針,指出企業必須確保工作環境安全,員工也不應對工作環境中的其他同仁造成直接的安全危害,因此雇主可以要求員工施打疫苗作為上班條件,也有權解雇不接種的員工。換言之,偌大規模注射,提升疫苗施打的普及率及廣度是該國政府的計畫,各外交人員是否受各該國要求接受接種之對象?疫苗接種的時間各國不一,台灣預定於明年年中開始施打疫苗,對於駐在國尚未有疫苗接種計畫,但疫情持續嚴峻的國家,外交部、僑委會對於派駐之外交、僑務人員,是否已訂定關於協助疫苗施打之措施?

二、僑委會組改規劃

民進黨立委提案修正「行政院組織法」部分條文,擬將改制為科技及高等教育部,教育部改為國民教育部;數位發展部僅委員會層次。僑委會、退輔會合併成為外交及僑務部。僑委會工作內容和外交部還是有不同,我國邦交少,很多外交事務需要靠僑間去努力,在某個層面上,僑委會相對比外交部靈活。過去第六屆國會時也有人建議過僑委會合併外交部,因有僑胞連署反對,反彈聲浪不小,後來就無下文。現在第十屆的立法院,時空環境是否有所不同,成為民進黨委員再提案的理由嗎?對於組改問題,僑委會、外交部的看法為何,僑委會若裁撤,對僑胞服務有何影響?外交部若吸納僑委會,是否能有更多的外交突破?請外交部、僑委會分別說明組改與否之優劣分析。

三、F-16V採購進度?亞洲維修中心推動規劃?

F-16V採購案之執行,因金額龐大,係以特別預算之方式編列,立法院一次通過編定後,及難在追蹤執行的成效,然由於預算金額龐大更應接受國會及人民之監督,國防部應定期說明目前執行之進度及預算支用情形。

立法院在審查「購機特別預算條例」時,曾作出成立F-16亞洲維修中心的附帶決議,然而,據報載大韓航空與美國國防部將共同簽署長達10年維修合同,內容為部署在日韓兩國F-16戰隼戰鬥機的整備,維修與翻修(MRO)項目。目前我國僅漢翔公司成立「F-16維修中心」,與國會要求之「亞洲維修中心」相去甚遠,請問,對於美韓兩國簽署之維修合作案內容,國防部是否有所掌握,與立法院要求政府未來必須建置之亞洲維修中心能量是否會重疊,或存有差異,請國防部說明。為落實立法院之附帶決議,國防部有何實踐之方式及規劃之期程,應具體說明。

委員楊瓊瓔書面質詢:

本席邀請外交部長。本席有以下幾個問題請教:

、上個星期台中市盧秀燕市長在與AIT處長會見的時候,向處長表達台中市民不歡迎萊克多巴胺豬肉的立場,陸續有官員、民代表示盧市長不懂國際禮儀、讓國際友人難堪,本席想請教部長,表達我國人民意見對我國外交來說是失禮的行為?我們的外交人員在與外國交往的時候不方便表達我國人民的意見?還是只有對特定國家,我們不方便表達不同意見?我們是民主國家,人民選出政府、選出民意代表,為人民服務是我們共同的責任,這絕對是不分朝野、不分黨派都該做的事情,請問部長,雖然美國與我國並沒有正式的邦交關係,但台美關係仍舊十分密切,AIT處長等於是派駐在我國的美方代表,如果我們人民對於美國對台政策、台美關係、雙邊政策有所疑慮的時候,和AIT處長反映意見是不對的嗎?我國的外交處境確實不容易,本席總是給予外交人員許多鼓勵,他們在外面為了爭取我國權益不遺餘力。盧市長身為地方父母官,反對萊豬是多數市民的期待,爭取台中市民權益也是她的職責,我們的政府應該是將人民福祉擺在第一位,而不是為了討好特定國家,槍口對內攻擊為民發聲的市長。

二、談到外交上失禮,本席想到美國大選的事情,本席想請問部長,對於外國選舉的進行,在大選結果底定以前,我國不應該對特定陣營押寶?當我國有政黨、政治人物對於特定候選人表達支持,尤其是執政黨,是不是可能會造成對手陣營對我國不信任?這難道不算是失禮?台美關係是我國對外關係非常重要的一環,這是不分朝野都認同,且在不同政黨執政的期間,對於台美關係的維繫都是十分重視的,政府說現在的台美關係來到前所未有的最佳時機,本席十分歡喜,這是我國駐外人員努力的成果,像是之前舉行台美首次「經濟繁榮夥伴對話(EPP)」簽定為期5年的備忘錄(MOU),上週五外交部也舉辦「台美科學及技術合作協定」記者會。不過本席想請問部長,美國如此大張旗鼓地對台灣好,可能只是將我國視為反中政策的棋子,讓我國成為美中大戰的熱點,這對於我國的對外關係可能產生不利的結果?

三、遠見雜誌在上週對普立茲新聞獎得主湯馬斯.佛里曼進行視訊訪問,訪問以台灣最關切的問題為核心,分析美國當前政經局勢,及美中台關係的可能發展,佛里曼在訪問過程中建議台灣要非常謹慎,他認為美國會對我們說好話、賣給我們武器,但他不相信打仗的時候美國會來救我們,尤其是在疫情跟經濟吃緊的此刻。請問部長,您對於佛里曼的意見有何看法?美國跟台灣關係如此緊密的現況下,他們對於台海開戰會來馳援嗎?

主席:現在開始審查法案。我再說明一下,今天法案審查分成3個部分,第一個先進行外交部主管的護照條例第四條、第十六條及第三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外交部沒有解凍案,所以處理完法案之後,外交部就可以離席。第二個部分處理的是僑務委員會主管的華僑身分證明條例第十三條及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僑委會的解凍案在完成條文審查後隨後處理,處理完畢後也可以離席。第三個部分處理國防部主管的軍人撫卹條例第二十八條及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處理完畢後再處理解凍案。另外,今天的提案有院版、時代力量黨團、民眾黨黨團的版本,文字都一樣,所以稍後3個版本一併處理;至於說明欄的部分,就以行政院的說明欄為依據。宣讀條文的時間大概10分鐘,我們不宣告休息,各位與會列席的官員及委員如果要方便、休息,請自行調整。

現在開始宣讀條文。

一、「護照條例第四條、第十六條、第三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

行政院提案:

民眾黨黨團提案:

時代力量黨團提案:

第四條 本條例用詞,定義如下:

一、護照:指由主管機關或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以下簡稱駐外館處)發給我國國民之國際旅行文件及國籍證明。

二、眷屬:指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已成年而尚在就學或已成年而身心障礙且無謀生能力之未婚子女。

第四條 本條例用詞,定義如下:

一、護照:指由主管機關或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以下簡稱駐外館處)發給我國國民之國際旅行文件及國籍證明。

二、眷屬:指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已成年而尚在就學或已成年而身心障礙且無謀生能力之未婚子女。

第四條 本條例用詞,定義如下:

一、護照:指由主管機關或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以下簡稱駐外館處)發給我國國民之國際旅行文件及國籍證明。

二、眷屬:指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已成年而尚在就學或已成年而身心障礙且無謀生能力之未婚子女。

第十六條 七歲以上之未成年人申請護照,應經其法定代理人書面同意。

未滿七歲之未成年人或受監護宣告之人申請護照,應由其法定代理人申請。

前二項之法定代理人有二人以上者,得由其中一人為之。

第十六條 七歲以上之未成年人申請護照,應經其法定代理人書面同意。

未滿七歲之未成年人或受監護宣告之人申請護照,應由其法定代理人申請。

前二項之法定代理人有二人以上者,得由其中一人為之。

第十六條 七歲以上之未成年人申請護照,應經其法定代理人書面同意。

未滿七歲之未成年人或受監護宣告之人申請護照,應由其法定代理人申請。

前二項之法定代理人有二人以上者,得由其中一人為之。

第三十五條之一 本條例中華民國○年○月○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結婚,修正施行後未滿十八歲者,於滿十八歲前仍適用修正施行前之規定。

第三十五條之一 本條例中華民國○年○月○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結婚,修正施行後未滿十八歲者,於滿十八歲前仍適用修正施行前之規定。

第三十五條之一 本條例中華民國○年○月○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結婚,修正施行後未滿十八歲者,於滿十八歲前仍適用修正施行前之規定。

二、「華僑身分證明條例第十三條、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

行政院提案:

民眾黨黨團提案:

時代力量黨團提案:

第十三條 七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未成年人申請華僑身分證明書或僑居身分加簽,應經其法定代理人之書面同意。

未滿七歲之未成年人或受監護宣告之人,申請華僑身分證明書或僑居身分加簽,應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申請。

前二項同意權或代為申請之行使,如法定代理人有二人以上者,得由其中一人為之;法定代理人因故無法親自代為申請,得委任代理人辦理。

本條例中華民國○年○月○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結婚,修正施行後未滿十八歲者,於滿十八歲前仍適用修正施行前之規定。

第十三條 七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未成年人申請華僑身分證明書或僑居身分加簽,應經其法定代理人之書面同意。

未滿七歲之未成年人或受監護宣告之人,申請華僑身分證明書或僑居身分加簽,應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申請。

前二項同意權或代為申請之行使,如法定代理人有二人以上者,得由其中一人為之;法定代理人因故無法親自代為申請,得委任代理人辦理。

本條例中華民國○年○月○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結婚,修正施行後未滿十八歲者,於滿十八歲前仍適用修正施行前之規定。

第十三條 七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未成年人申請華僑身分證明書或僑居身分加簽,應經其法定代理人之書面同意。

未滿七歲之未成年人或受監護宣告之人,申請華僑身分證明書或僑居身分加簽,應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申請。

前二項同意權或代為申請之行使,如法定代理人有二人以上者,得由其中一人為之;法定代理人因故無法親自代為申請,得委任代理人辦理。

本條例中華民國○年○月○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結婚,修正施行後未滿十八歲者,於滿十八歲前仍適用修正施行前之規定。

第十七條 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本條例中華民國○年○月○日修正之條文,自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施行。

第十七條 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本條例中華民國○年○月○日修正之條文,自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施行。

第十七條 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本條例中華民國○年○月○日修正之條文,自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施行。

三、「軍人撫卹條例第二十八條、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

行政院提案:

民眾黨黨團提案:

時代力量黨團提案:

第二十八條 撫卹受益人未成年或受監護宣告者,其請領撫卹金及行使撫卹權利,應由法定代理人或依法設置之監護人辦理,至撫卹受益人成年或撤銷監護宣告時為止。

本條例中華民國○年○月○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結婚,修正施行後未滿十八歲者,於滿十八歲前仍適用修正施行前之規定。

第二十八條 撫卹受益人未成年或受監護宣告者,其請領撫卹金及行使撫卹權利,應由法定代理人或依法設置之監護人辦理,至撫卹受益人成年或撤銷監護宣告時為止。

本條例中華民國○年○月○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結婚,修正施行後未滿十八歲者,於滿十八歲前仍適用修正施行前之規定。

第二十八條 撫卹受益人未成年或受監護宣告者,其請領撫卹金及行使撫卹權利,應由法定代理人或依法設置之監護人辦理,至撫卹受益人成年或撤銷監護宣告時為止。

本條例中華民國○年○月○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結婚,修正施行後未滿十八歲者,於滿十八歲前仍適用修正施行前之規定。

第四十條 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本條例中華民國九十八年日修正公布條文,自九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施行;○年○月○日修正之條文,自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施行

第四十條 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本條例中華民國九十八年日修正公布之條文,自九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施行;○年○月○日修正之條文,自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施行。

第四十條 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本條例中華民國九十八年日修正公布條文,自九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施行;○年○月○日修正之條文,自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施行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審查,先處理外交部的部分。跟在場委員先說明一下,因為行政院跟民眾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非常有默契,3個提案每個字都一樣,原則上這3個提案就一次審查,說明欄的部分採取行政院提案,請問現場委員有沒有?

何委員志偉:沒有。

主席:好,沒有意見。

處理第四條。在場委員沒有意見?

何委員志偉:沒有。

主席:外交部有沒有意見?沒有。

處理第十六條。在場委員有沒有意見?

何委員志偉:沒有。

主席:外交部有沒有意見?沒有。

處理第三十五條之一。在場委員有沒有意見?

何委員志偉:沒有。

主席:外交部有沒有意見?沒有。

護照條例修正草案的部分,行政院提案、民眾黨黨團提案及時代力量黨團提案等3條條文均照行政院提案、民眾黨團提案及時代力量黨團提案通過,說明欄的部分採行政院版本。護照條例第四條、第十六條及第三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處理完畢,外交部同仁如辦公室另有要務可以先行離席。

接下來處理華僑身分證明條例第十三條及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條文剛才已經宣讀過了,有關華僑身分證明條例第十三條及第十七條條文,行政院提案跟兩個黨團提案都一樣。

處理第十三條。在場委員有沒有意見?

蔡委員適應:沒有。

主席:僑委會有沒有意見?沒有。

處理第十七條。本條是有關本條例的公布日期,在場有沒有意見?

蔡委員適應:沒有。

主席:僑委會沒有意見?沒有。

華僑身分證明條例第十三條及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兩條文均照行政院提案、民眾黨團提案及時代力量黨團提案通過,說明欄的部分以行政院版本為通過版本。

接下來處理僑委會的解凍案。針對海外信保基金109年度凍結案等兩案,僑委會現已將書面資料送交本會,在場委員是否同意解凍?

蔡委員適應:好,同意。

主席:好,同意動支,提報院會。如果僑委會同仁在辦公室另有要務,可以先行離席。

接下來處理國防部的部分。國防部主管的軍人撫卹條例修正草案總共有兩條。

處理第二十八條。在場委員有沒有意見?

蔡委員適應:沒有。

主席:國防部有沒有意見?

白司長捷隆:國防部沒有意見。

主席:第二十八條就照行政院提案及兩個黨團提案通過。

處理第四十條。在場委員有沒有意見?

蔡委員適應:沒有。

主席:國防部有沒有意見?

白司長捷隆:國防部沒有意見。

主席:好,軍人撫卹條例第二十八條及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均照行政院提案、民眾黨黨團提案及時代力量黨團提案通過,說明欄的部分以行政院提案為依據通過。

接下來處理討論事項第五案:「處理院會交付108及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國防部主管預算凍結案等2案」,國防部業已將書面資料送交本會,請問各位委員是否同意解凍?

何委員志偉:同意。

主席:好,同意動支,提報院會。

「護照條例第四條、第十六條及第三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華僑身分證明條例第十三條及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軍人撫卹條例第二十八條及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業已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報請院會審議。院會審議前是否需要黨團協商?何志偉委員,需不需要黨團協商?

何委員志偉:不需要,謝謝。

主席:好,在場委員認為不需要,以上3案不須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請推派一位委員補充說明,請推派。

何委員志偉:是否推派主席?

主席:我們推派羅致政委員補充說明。

何委員志偉:好,同意,謝謝。

主席:推派羅致政委員補充說明。本次所有法案審查時,如有條次及法制用字、用語調整,授權議事人員處理。本日會議到此結束,大家辛苦,現在散會。

散會(11時2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