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紀錄

立法院第10屆第2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9年12月21日(星期一)9時3分至11時46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主  席 吳委員秉叡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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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第10屆第2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9年12月17日(星期四)9時至13時27分

地  點: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出席委員:吳秉叡  賴士葆  林德福  曾銘宗  蔡壁如  林楚茵  郭國文  陳椒華  羅明才  莊瑞雄  江永昌  費鴻泰  余 天  高嘉瑜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邱顯智  謝衣鳯  李貴敏  李德維  鍾佳濱  鄭麗文  王婉諭  邱臣遠  高虹安  邱志偉  張其祿  吳斯懷  楊瓊瓔  蔡易餘  廖婉汝

   委員列席15人

列席官員:

中央銀行

副總裁

嚴宗大

 

  外匯局

副局長

賀培真

 

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林國良

 

財政部

部長

蘇建榮

 

  國庫署

署長

蕭家旗

 

  賦稅署

署長

許慈美

 

  關務署

署長

謝鈴媛

 

  國有財產署

署長

曾國基

 

  財政資訊中心

主任

張文熙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呂桔誠

 

 

總經理

許志文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黃伯川

 

 

總經理

謝娟娟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張兆順

 

 

總經理

蔡永義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邱月琴

 

 

總經理

鄭美玲

 

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張雲鵬

 

 

總經理

張振芳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雷仲達

 

 

總經理

陳世卿

 

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凌忠嫄

 

 

總經理

黃瑞沐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黃博怡

 

 

總經理

張志堅

 

中國輸出入銀行

理事主席

劉佩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主任委員

黃天牧

 

  資訊服務處

處長

蔡福隆

 

  銀行局

局長

莊琇媛

 

  證券期貨局

局長

張振山

 

  保險局

局長

施瓊華

 

  檢查局

局長

王儷娟

 

國家發展委員會

主任委員

龔明鑫

 

 

副主任委員

高仙桂

 

  產業發展處

處長

詹方冠

主  席:林召集委員德福

專門委員:謝淑津

主任秘書:趙弘靜

紀  錄:秘  書 郭錦貴 副研究員 黃惠雯 編  審 黃美菁    

科  長 蔡明哲 科  員 謝禎鴻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二、邀請中央銀行楊總裁金龍、財政部蘇部長建榮、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黃主任委員天牧及國家發展委員會龔主任委員明鑫就「國內行動支付普及率遲未達標,各金融機構亦屢傳系統出包與資安事件(如支付、匯款、貸款、信託等)之相關因應措施」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經中央銀行副總裁嚴宗大、財政部部長蘇建榮、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黃天牧及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龔明鑫提出專題報告後,計有委員吳秉叡、賴士葆、林德福、曾銘宗、蔡壁如、林楚茵、郭國文、陳椒華、莊瑞雄、高嘉瑜、江永昌、費鴻泰、羅明才、邱顯智、謝衣鳯、鄭麗文、蔡易餘、王婉諭、高虹安、邱志偉、張其祿等21人提出質詢,均經中央銀行副總裁嚴宗大、財政部部長蘇建榮、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黃天牧、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龔明鑫及相關人員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訊,請相關部會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三)委員余天、李貴敏、邱臣遠所提書面質詢,均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部會以書面答復。

討 論 事 項

彙總整理提出「中華民國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總報告草案」提報院會案。

決議:

(一)照草案內容通過,提報院會討論。

(二)有關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經濟委員會、財政委員會(營業預算部分)、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交通委員會(非營業預算部分)、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之審查報告,俟該等委員會送達本委員會後,請議事人員彙總整理並逕行提報院會併案討論。

通過臨時提案1案:

有鑑於國內各型詐騙案件層出不窮,惟目前使用ATM轉帳作業與行動支付時,使用者未獲得確實通知,以確認和提醒,實顯消費者權益與安心仍有未臻之處,爰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與中央銀行會同要求銀行公會於2個月內擬定各金融機構客戶使用ATM轉帳單筆交易達1萬元(含)以上與行動支付單筆交易達5千元(含)以上金額時,能以簡訊、APP推播或email等方式確認通知,並於擬定後2個月內實施。

提案人:賴士葆  曾銘宗  林德福  羅明才

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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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問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議事錄確定。

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十二條及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主席:今天本會安排審查「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十二條及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請財政部蘇部長報告行政院提案內容。

蘇部長建榮:主席、各位委員。今日貴委員會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十二條及第十八條修正草案」,本人承邀列席說明,至感榮幸。以下謹就上開草案簡要報告及說明,敬請指教。

一、修正背景

自105年起個人證券交易所得恢復停止課徵所得稅,惟未同步恢復將個人未上市、未上櫃且未登錄興櫃公司股票(下稱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納入本條例課徵,考量未上市櫃股票無公開交易市場,稽徵實務上查核發現其易成為租稅規劃工具,個人會將應稅股利所得轉換為免稅證券交易所得,或藉由購買股權方式實質持有房地產,將應稅之公司財產交易所得及股東營利所得,轉換為免稅證券交易所得,規避稅負。為維護租稅公平,確保國家稅收,落實本條例建立個人所得稅負擔對國家財政基本貢獻之立法目的,並遏止投機炒作房地產情形,防杜利用股權交易免稅規避不動產交易所得稅負,本部擬具本條例第十二條及第十八條修正草案,經行政院於109年12月10日函請大院審議。

二、修正內容

(一)個人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恢復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課稅。

(二)配合我國培植新創事業帶動產業轉型之政策,將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之國內高風險新創事業公司股票,且交易時該公司設立未滿5年者排除適用。

三、預期效益

倘本修正草案公布施行,可落實高所得者對國家財政有基本貢獻之立法精神,並兼顧維護租稅公平與居住正義。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與支持,謝謝!

主席:現在開始詢答,先作以下宣告:出席委員發言時間8分鐘,必要時得延長2分鐘;列席委員發言時間5分鐘,必要時得延長1分鐘;今日上午10時截止發言登記。本次會議委員若有修正動議等提案,請即送主席台以便整理。

請賴委員士葆發言。

賴委員士葆:(9時10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基本上今天這兩個案子都是把過去漏洞補起來,我個人是支持的,我覺得能夠對政府稅收多一點,租稅、課稅公平一點,我們應該去支持。但是我想請教你,現在又推出這個案子,而且你們希望很快在這個會期通過對不對?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主席、各位委員。是。

賴委員士葆:原本都沒有聽到這個案子,怎麼會突然跑出來?我再講一遍,我是支持的,但是是不是跟最近打炒房風有關係?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基本上所得稅額基本條例在95年開始實施的時候,已經把未上市、未上櫃股票納入所得基本稅……

賴委員士葆:那時候為什麼不用?

蘇部長建榮:他的證券交易所得納入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課稅,因為102年開始實施證券交易所得恢復課稅,所以就把這一塊停掉了。

賴委員士葆:停掉了。

蘇部長建榮:那105年取消證券交易所得課稅的時候……

賴委員士葆:忘了是不是?

蘇部長建榮:這一塊就沒有再恢復。

賴委員士葆:就這一塊忘了啦!

蘇部長建榮:對。這個背景是這樣。

賴委員士葆:所以現在補起來了。大概一年粗估可以增加多少稅收?

蘇部長建榮:我們大概……

賴委員士葆:有沒有100億?

蘇部長建榮:應該不會那麼多,大概11、12億左右,主要是因為還是有670萬的基本稅額免稅……

賴委員士葆:11、12億也是很多錢。

蘇部長建榮:是。

賴委員士葆:我們也是在此樂見其成。我們看一下,我是關心打炒房的,因為上一次我看你的回答不太有把握、不太有信心,感覺不是很大聲。我給你幾個數字,這個數字其他委員也有提到,但是我提的比較update、比較完整的,臺灣的個人房屋的持有統計,一個人一戶占71%,一個人十戶以上占0.24%,所以也有其他學者,我不要講,你大概知道我在講誰,以前當過大官的,在講說憲法說房屋不應該課稅之類的,這樣的思維對不對再說。因為一戶是用來住的,房子本來就應該用來住的,今天要打炒房的中心思想就是,房子應該買來住的,不是買來炒作獲利的,這個你同意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基本上是滿足住……

賴委員士葆:買來住的嘛!不是買來炒作的嘛!所以有沒有可能對於一戶的1.2%把它降下來,然後兩戶以上的,就是你戶數愈多,你可以看,71%都只有一戶而已,十戶以上才0.24%,也有九戶以上的0.19%,十戶以上是一萬九千多,嚇死人了,七戶以上一萬八千多,六戶以上三萬多。這個有沒有可能這樣考慮?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以我的瞭解,住宅的部分大部分比例都是自用、自住的比較多。現在有一個問題就是,因為房屋稅是地方政府很重要的一個稅收,它土地……

賴委員士葆:房屋稅我也知道其實課的不多啦!你告訴我房屋稅一年課多少錢?

蘇部長建榮:雖然課得不多……

賴委員士葆:地價稅才多啦!大家都知道啦!因為我們現在房地分開在課稅。

蘇部長建榮:委員,房屋稅一年也有大概700、800億,對地方政府來說是很重要的財源,以我的瞭解,像我在臺北市的當時好像占了快三分之一的財源。所以這是非常重要……

賴委員士葆:我講了啊!兩戶以上增加啊!你說不定課更多!

蘇部長建榮:委員,我說明一下,如果是單一自住,第一個,單一自住有一個問題,本來是三個成年人住一起,就是父母跟兩個成年小孩住一起即同一戶,現在我把它拆開,成年小孩也各自一戶,這個單一自住的意義就沒有用了。第二個,如果是住上億豪宅的人,單一自住是不是也要給他減稅?這個問題都要考慮。第三個,我剛才再次跟委員報告,稅收的部分非常重要……

賴委員士葆:好,我知道你的意思,我只是提供你參考方向。其實那個都不是重點,我剛才提的也都不是重點,重點是這一張,法人、公司行號大漏洞,我們有一張表,公司行號你可以看,一戶的占50%,十戶以上的占百分之八點多,公司裡面不用兩年內轉移的45%,它併入營所稅。假如公司賺的錢併入營所稅,結果本業虧本,就都不用繳稅了。個人的話,只要兩年內轉移都要45%伺候,法人不用耶!法人沒有房地合一,這個才是最大漏洞。剛才我跟你講是個引子,我重點不在那裡,我重點在這裡。法人,而且他們一定是高單價,個人的高單價老實講也有,但是相對沒有那麼多,我查了上一次前瞻,我查到防疫要補助電費,一看都是帝寶的或是豪宅的,都是法人公司,所以這一塊請問你要不要補起來?法人要不要也實施房地合一?我就問你這個問題。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法人有一部分可能是建設公司,但是這一部分針對剛才委員所提到的房地合一稅,我們目前也在……

賴委員士葆:研究?

蘇部長建榮:評估、瞭解當中。

賴委員士葆:可以嗎?可以積極這樣做嗎?

蘇部長建榮:我們會把委員的想法,特別是……

賴委員士葆:什麼時候可以研究出來?

蘇部長建榮:我們會納到……

賴委員士葆:3個月可以嗎?

蘇部長建榮:我們會納到行政院的房價小組裡面討論。

賴委員士葆:什麼時候會出來?你告訴我時間表。

蘇部長建榮:這個要看房價小組討論的結果,因為也要跟內政部來……

賴委員士葆:部長,我再次告訴你,最大漏洞在這裡,個人只要兩年內賣掉的話,45%分離課稅,法人併入營所稅,所以賺多少跟本業加在一起,本業虧本的話都不用繳稅,這是逃漏稅最大的漏洞在這裡。你要打炒房,我再給你看,公司行號十戶以上九千多家耶!你要想十戶以上九千多家,這不是炒房什麼才是炒房?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事實上我們在過去……

賴委員士葆:有沒有注意到?我問你有沒有注意到?

蘇部長建榮:我們已經注意到了。

賴委員士葆:注意到了,要注意啊!

蘇部長建榮:我們已經注意到了,而且委員,在你今天提之前事實上我們已經注意到了,而且有一些相關數據。跟委員報告……

賴委員士葆:你們沒有提出答案,注意到而已。

蘇部長建榮:有一個問題就是有很多國內的公司在境外設立了境外公司,然後它……

賴委員士葆:你課不到稅是不是?

蘇部長建榮:在國內持有房屋短期買賣,這一部分在所得稅法已經有規定了,就是如果境外公司持有國內房地產短期炒作一年內是45%,兩年以上都是35%。

賴委員士葆:不要境外啦!不要講公司名字!我就跟你講在大安森林公園附近就好幾家投資公司在那裡,握有好幾家同一個名下、同一個系列、同一個家族,弄了好幾家法人公司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委員,所以這個也是一方面我們今天提這個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的原因之一。另外一個原因,未來在房地合一稅的部分,我們已經早就看到這個問題,要進行檢討。

賴委員士葆:好,其實我們都知道,當然一方面資金太多,所以炒房太嚴重,二方面其實臺灣就是持有成本太低,所以容易炒房。你上次講說,你準備把兩年課45%放寬到五年,有確定嗎?

蘇部長建榮:這個是報紙報的。

賴委員士葆:不是你講的?是報紙亂寫的?

蘇部長建榮:我沒有正式對外說什麼。

賴委員士葆:沒有正式對外說5年?

蘇部長建榮:對,我是上一次答5年實行的時候,我說我們回去檢討。

賴委員士葆:我覺得5年有一點太長,憑良心講我們要打的是炒作,這5年發生事情太多了,我覺得要慎重。我再強調一遍,今天你真的要打炒房,法人公司的炒作比個人嚴重N倍了,而且價格非常高,併入營所稅是沒有道理的。而且最後一點,我就請問你,其實我們現在太複雜了,房屋稅、地價稅,你認真思考有沒有可能未來統統就是一個價?全部按照市價來課,可以嗎?有可能嗎?就是統統房地合一。

蘇部長建榮:你是說持有稅跟……

賴委員士葆:全部就是房地合一啦!不要管什麼地價稅、房屋稅,就是一個稅。

蘇部長建榮:持有稅的部分事實上之前也有很多建議,但是它涉及到平均地權條例的部分,這個未來都要修法,我們會再跟內政部這邊……

賴委員士葆:我知道啦!這個比較單純,因為你知道嗎?現在光地價稅就有公告地價、公告現值、市價,房屋稅又有評定價格跟稅率,非常複雜。你乾脆就是房地合一就一路到底,要怎麼樣免除就去免除。

蘇部長建榮:委員,那是一個理想,但是重點是它怎麼去平價房地合一,這是一個問題,現在是分開平價。但如果能夠解決合一平價的問題,基本上合一課稅就可以……

賴委員士葆:什麼時候可以提出來?3個月可以嗎?

蘇部長建榮:我們……

主席:會後再跟你說明好不好?

賴委員士葆:好啦!3個月可以吧!

蘇部長建榮:我們再提供一個書面說明給委員好不好?

賴委員士葆:好。

主席:請部長會後跟賴委員說明。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

主席:請林委員德福發言。

林委員德福:(9時23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我請教一下,央行、金管會打炒房的措施一道道菜色上桌,看起來應該是下了決心,請問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是不是也是打炒房的菜色之一?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這個是原因之一。

林委員德福:原因之一。

蘇部長建榮:但是為什麼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要修還有其它的原因,第一個就是過去在實施的時候,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都有納入基本稅額課稅,後來因為證券交易所得課稅以後就把它廢掉了。

林委員德福:我知道。

蘇部長建榮:後來證券交易所得不課稅以後,又沒有恢復,所以變成這樣。第二個就是也有很多未上市櫃股票的股東,因為這樣子,本來是股利所得要課稅的,他透過證券交易所得就免了,把股利所得轉換成證券交易所得去免稅。

林委員德福:我請教部長,今天這個條例基本上我是支持,這是財政部唯一的菜色,還是有其它打炒房的菜色在近期隨時準備上桌?你的看法呢?

蘇部長建榮:就打炒房的部分,這是整體稅制的一部分。

林委員德福:因為房價高漲當然惹民怨,政府打炒房最怕最後變成雷聲大、雨點小。所得基本稅額條例在行政院討論時,蘇院長說,有個人或公司等假借各種手段來規避立法本旨或是枉法以自肥,並賺取暴利實在不應該。請問修法內容會溯及既往還是修正後才適用行為人?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我們草案是希望明年1月1日開始適用。

林委員德福:所以修法以後就是不溯及既往,明年1月1日開始。

蘇部長建榮:是。

林委員德福:修法是不是最後的手段?如果是的話,是不是儘快排入立法院整個審查議程,如果最後沒有修成功,會不會變成「狼來了」的翻版?

蘇部長建榮:委員您所講的是指所得基本稅額條例嗎?

林委員德福:對。

蘇部長建榮:因為現在已經在財委會審了,未來如果……

林委員德福:基本上我相信我們財委會大部分都會支持。

蘇部長建榮:如果大院院會同意的話,總統公布就可以施行。

林委員德福:好。部長,美國聯準會FED表示將持續購買政府的債券直到經濟顯著改善為止,並宣布維持基本利率逼近於零,央行理監事會也預估明年的景氣型態仍然是打勾勾的Nike型的復甦,請問按照美國聯準會及央行的說法,國內工具機產業明年是不是如今年一樣沒有辦法有起色?

蘇部長建榮:因為美國聯準會的QE如果持續的話,表示資金行情都在,就是表示美元貶勢還是會存在,臺灣的匯率部分,因為我不是央行總裁,我也沒辦法多說什麼。

林委員德福:部長,因為臺灣被列入匯率操縱國觀察名單,國內確實有一些產業拜託經濟部王美花部長在央行的理監事會發聲,請問政府到底有沒有辦法動態穩定匯率?又能夠營救得了國內受匯損嚴重的這些特定產業?

蘇部長建榮:我想這部分央行都有相關的因應措施,我的瞭解是,楊總裁也有一次提到,匯率是其中一個問題,國外的需求減少也是其中一個問題,特別是受疫情影響,國外的需求減少的時候也會造成智慧機械產業的問題,當然匯率可能是影響他們出口競爭力的一個因素。

林委員德福:部長,楊總裁有說,川普的貿易政策是導致我們被列入觀察名單主要原因之一。以前我們對美出超沒有那麼大,但是因為美中貿易戰再加上重關稅,以及資安的考量下,導致我們對美出超增加。請問現階段整個國際貿易比重調整上,你認為我們可能降低對美出超嗎?

蘇部長建榮:我想短期內是涉及到整個產業鏈的重組,這個也是美國一直在推的,產業鏈重組的時候,我想國內的ICT產業特別是高科技產業已經成為國際產業鏈很重要的一個部分,如果這個情況持續下去的話,臺灣對美國的出特別是ICT產業的零組件出口或是產品的出口,應該還是會繼續。

林委員德福:會繼續暢旺啊!如果美中貿易戰因為美國政黨輪替導致降低對立,那請問臺灣有沒有可能被美國丟包,成為美中貿易戰下的棄兒?

蘇部長建榮:美國雖然換了總統,但是他的政策都有一致性,應該也不會有太大的問題。特別是跟中國之間的關係已經是全美一致性的看法,在科技上跟貿易上,特別是在科技上,以我的瞭解,民主黨跟共和黨應該都是一致的看法。

林委員德福:部長,因為央行修正今年、明年的經濟成長率,而財政部明年歲入編列的預算數比今年的預算數減少差不多77億元左右,其中證交稅大增81.2億元,營所稅減少差不多300億元左右,請問明年的經濟成長率如果如同預測,你認為營所稅是應該調整成增加還是要減少?你的看法如何?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因為明年的營所稅是今年經營的結果,而今年經營的結果,基本上,根據我們的瞭解,情況並不是很好,所以明年所得稅申報的時候,營所稅的收入我們預計是真的會減少。

林委員德福:會不會一樣維持原編列數?會不會?

蘇部長建榮:我們希望儘量啦!但如果今年的情況真的不是很好的時候,反映到明年所得稅申報的時候就會反映出來。

林委員德福:明年如果仍由內需經濟成長成為主力,既然內需增加,請問稅收狀況是不是應該也會發生變化?這個部分請部長說明一下。

蘇部長建榮:內需增加的部分,基本上第一個,如果國內消費增加,我們的營業稅當然就會有很明顯地增加啦!但是另外一方面,內需投資的部分,如果就業機會增加的話,當然也會反映到後年的所得稅上面。再來一個就是證券交易稅,就是明年的股票市場、證券交易是不是還是像今年一樣……

林委員德福:你們的編列是比今年大增81.2億元啊!

蘇部長建榮:像今年這樣比較暢旺的情況,能夠……

林委員德福:請問證交稅如果增加的話,到底是反映臺股是看好還是看壞?你的看法呢?

蘇部長建榮:大概分兩個層面,第一個層面就是我剛才跟委員報告的所謂資金行情,另外一個層面是我們的實體經濟也是真的表現得不錯啦!

林委員德福:對啊!今年臺股的股價指數已經到達一萬四千多點,你認為到底是過高,還是仍有繼續再往上攻的機會?依照您的看法。

蘇部長建榮:我沒辦法評論啦!但我想這牽涉到實體面跟資金面兩個部分,所以還是要看資金面跟實體面的情況,如果實體面表現得好,但是資金面沒有相對支撐的時候,可能也會有一些問題。

林委員德福:部長,投資上市櫃股票要課徵證交稅,國人、國內法人、外資法人都一樣,既然財政部認為明年證交稅將大增,那交易量是不是應該會相對放大?對照今年臺股的成交量比重,以及國安基金進場的催化,預期明年經濟向上的臺股,你認為能充分客觀反映出明後年臺灣的經濟狀況嗎?你的看法呢?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證券交易稅的部分,事實上我們是根據過去臺股的日平均交易量去推估的,而且這個大概都在一年前編概算的時候就已經推定了,後來在大院財委會審查的時候,委員又額外再加碼,還有主計總處在核定歲入額度的時候也再加碼,所以在這個過程當中,基本上我們已經被加兩次了。

林委員德福:加兩次?

蘇部長建榮:對,所以這個可以說是已經到最大的極限了。

林委員德福:好,謝謝。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

主席:請曾委員銘宗發言。

曾委員銘宗:(9時34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因為年終將屆,所以泛公股有關年終獎金的發放到底是幾個月,媒體陸續披露出來,依照報載,華銀、彰銀、臺灣企銀因為紓困的關係,影響到他們的績效獎金,請問部長,對於他們的績效獎金有沒有一個合理、給予補償的方式?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因為各個公司的狀況不一樣,之前我們已經請各公股行庫調整它所謂的預算目標,他們的預算目標大部分都是調降,只要能夠達到調降以後的預算目標,基本上應該是相對比較沒有問題的,各公司會自己按照公司治理來核定他們的年終獎金。

曾委員銘宗:基本上,這三家今年的營運情況都不好,那明年會不會進一步調降它獲利的目標?

蘇部長建榮:我們是希望它更努力啦!這個部分會經過董事會的核定,比如說彰銀、臺企銀,還有另外一家,我們希望它能夠更努力去達成,因為這個也是關係到員工的年終獎金。

曾委員銘宗:部長,螢幕上是12月16日中研院經濟所對外的警示,它認為臺灣出現三飆的金融現象,也就是股價、房價、匯率都在狂飆,特別是股市的部分,走勢已經跟基本面背離,泡沫有一天會破掉,請問部長,對於這樣的警示,你有沒有什麼評論?

蘇部長建榮:我想我們會去瞭解啦!

曾委員銘宗:什麼?

蘇部長建榮:我們會去瞭解。

曾委員銘宗:好,希望你好好瞭解之後,必要的話採行相關的措施。接下來這一頁是政府,也就是行政院公布的有關打炒房的措施,包括修正住家房屋現值的免稅標準,請問部長,這個確定會實施嗎?

蘇部長建榮:這個不是現值的免稅標準,委員,我應該這樣講,那個10萬元的部分不會改,也就是免稅10萬元的部分不會改,但有些人是持有多房的,或是透過法人方式持有多房的,這個標準就是針對你的房屋,比如說有些人為了要規避稅負,所以把同一個房間拆成十幾房,出現這樣的情況,我們會針對這個來修正持有數量的標準,並不是那10萬元的調整。

曾委員銘宗:部長,這個有作成審慎的政策評估嗎?

蘇部長建榮:有。

曾委員銘宗:好,我們繼續往下看,依照房屋稅條例第十五條的規定,住家房屋現值在10萬元以下是免稅。另外,這個數據是我跟財政部要的資料,房屋現值真正在10萬元以下,其實總共是229萬戶,分布的情況,只有一戶的是占85.85%,兩戶的是占11.4%,所以真正持有很多戶的情況其實是少數,所以你想要防止這種情況,到底有沒有進行相關實際資料的分析?還是只是初步這樣看?

蘇部長建榮:第一個,如果是他自住的,當然就會排除。第二個,如果是非自住,我們就會考量他持有房屋的數量,針對那一種拆屋的情況去瞭解。

曾委員銘宗:我跟你說明一下六都的部分,六都占的比例是55.14%,其實六都的人口是占69.3%,顯示其他16個縣市的分布會是非常的普遍,假設你要調高這個現值,到時候會不會影響到一般的小老百姓?所以我的建議是,你確定不會調整這個免稅的標準,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不會,10萬元的部分不會調。

曾委員銘宗:假設你去調的話將會傷害到一般的小老百姓。

蘇部長建榮:對,這個也是我們顧慮到的地方,所以我們不會去調那個10萬元。

曾委員銘宗:你說要處理分割避稅的行為,其實可以用其他的方式,財政部初步想用什麼方式來防堵這個現象?

蘇部長建榮:我們可能的作法是,第一個是針對法人持有的部分,因為很多類似這種情況都是法人持有的部分,在制度上怎麼去排除。還有個人的部分,當然如果只是一、兩戶,我們會再研議啦!但如果數目太多,就是確實存在一個不合理的現象,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會再根據資料來研議看看未來怎麼處理。

曾委員銘宗:假如他刻意分割,你可以依照稅捐稽徵法就其「刻意」的部分去查稅,透過這個方向去查他啦!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事實上,像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裡面,所謂實質課稅的原則,這個都是可以去運用的,所以這部分在實務上來講,或是在未來的修法上面,我們都會兩者兼顧來運用。

曾委員銘宗:另外一個主題,我要跟你討教有關當沖降稅常態化的問題,因為當沖降稅是從106年到明年底實施,它是從原來的千分之三降為千分之一點五,本席要跟你討教,因為今年的稅收減少,但是證交稅卻增加了,到11月底是增加485億元,成長了58%,顯示當沖降稅的政策是成功的,這樣的講法你贊不贊成?

蘇部長建榮:目前當沖交易大概占整個股市交易的3成左右啦!我不能否認它對整個證交稅的稅收確實有一些貢獻。

曾委員銘宗:請你看一下這一張資料,我相信這一張你是沒看過的,過去在103年之前,當沖其實是被禁止了25年,是在我擔任金管會主委任內排除困難,所以才開放當沖,開放當沖從103年到105年,它的比例都是相對偏低,占比只有3.67%、7.13%及9.63%,但是106年降稅之後,占比就從18%升到今年10月的30%,櫃買的部分,更是從26%升高到34.5%,這跟先進國家當沖交易的占比大概三成左右其實是類似的,所以基本上我認為當沖降稅對於促進股市的活絡,或者增加稅收,都有一定的功能,我這樣的講法,部長贊不贊成?

蘇部長建榮:我剛才講過了,這不可否認,但是……

曾委員銘宗:你看這個數據很明顯,你還只是說不能否認?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事實上當沖降稅的部分,我們已經開始啟動跟主管單位,因為證券市場是金管會主管的,我們已經啟動跟金管會這邊做瞭解及討論,是不是要持續再延續這樣的情況。

曾委員銘宗:我提出的數據都很清楚,在沒有降稅之前,不管是集中市場或櫃買市場,基本上都在10%以下,或10%左右,但到現在已經將近三成。

我們再往下看,其實當沖在政策上具有三個意義,第一個是增加避險的管道,當投資人今天買錯,他可能就可以在當天賣出去,賣錯了當天也可以買回來,是資本市場避險一個非常普遍的交易管道。第二個,你剛剛應該有看到我提供給你看的數據,它確實可以增加股市的動能。第三個,它又可以增加政府的稅收,所以它是一個非常好的方式,至於配套就是希望當沖交易降稅,我的建議是不要再延5年,我希望把它常態化,既然能夠達到這三個政策功能,我的提案是讓它常態化,部長,你的看法怎麼樣?

蘇部長建榮:委員,我想這個部分是不是要常態化,涉及到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有關租稅減免必須有一定實施年限的規定,所以基本上,將年限訂在5年,然後如果未來有需要再延5年,這個基本上都是可以做的啦!

曾委員銘宗:好,我同意納稅者權益保護法確實有訂一個年限,但5年的年限我是覺得太短,能不能酌予延長為10年?你的看法怎麼樣?

蘇部長建榮:關於這個部分,我想我們會再跟金管會研議啦!

曾委員銘宗:金管會贊成。

蘇部長建榮:我目前沒有看到資料。

曾委員銘宗:假設前提金管會贊成的話,財政部贊不贊成?

蘇部長建榮:不過我還是要等它評估以後,我們再說吧!

曾委員銘宗:我的理解是金管會贊成啦!因為很少看到一個政策上的降稅能夠達成這麼好的政策效果,謝謝部長。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

主席:請蔡委員壁如發言。

蔡委員壁如:(9時44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我們先來看這張表,在行政院健全房地產市場方案裡面,我今天想跟部長討論的是5-1跟5-3,5-1就是如何查核房屋的實際使用情形,至於5-3就是本席每次跟部長在討論的房屋稅率這件事情,這部分需要各部會的通力合作。今天早上內政委員會開始排審實價登錄2.0的法案,本席今天就跟部長繼續討論囤房稅跟房屋市場透明化這件事情的關聯性。部長,你每次都跟我講,如果實施囤房稅就會漲房租,這是部長的心魔,你認為非自住的住宅,多數是出租使用……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主席、各位委員。委員,這不是我的心魔,這是韓國實施後的結果。

蔡委員壁如:沒關係,我們就來做討論,但本席的看法是,實施囤房稅的目的就是為了要逼出空屋,所以等一下我們就來討論租屋市場這件事情,所以它必須要有配套,所謂配套就是要出租減稅。其實部長應該也知道,全國只持有一戶的,大概應該有六、七成,所以即使實施囤房稅,會影響到的人數確實不是那麼多,這張圖表是部長的看法跟本席的看法,現在市面上仍有非常多的空屋,我希望能夠把這些空屋都逼出來,讓都會區的租屋市場能有更多的選擇,然後它的供需價格才會更合理,讓它公開透明、資訊對稱之後,我們再來討論。

關於囤房重稅與出租減稅,我想這是一個配套,本席上一次已經跟部長討論過了,在實施囤房稅的同時,事實上應該要先查緝租屋的黑市,所以在這裡頭我們會產生的問題應該是,如果他已申報,然後出租減稅,他就不會轉嫁給租金。但如果他不申報,我們希望能夠去課囤房稅,因為租屋黑市才會有轉嫁租金這一塊,所以等一下我們就來討論這一塊。如果是空屋不出租,那我們就給他課囤房稅,希望他能夠釋出空屋,因為我們是希望鼓勵他釋出空屋啦!在市面上、在租屋上可以有一個比較合理的價錢,看能不能達到租金下降的目的。在這個情況之下,部長之前曾提出一個提高囤房稅上限的構想,部長表示將在兩年內研議提高囤房稅的稅率3.6%這件事情,到底對房市的降溫有沒有什麼幫助?等一下可以請部長回答我。但目前中央的法規是這個樣子,自住或公益出租人的稅率是1.2%,非自住則是從1.5%到3.6%,所以最高就是3.6%。可是如果你讓地方政府去訂定差別稅率的話,它恐怕就會有不一樣的想法,截至目前為止,我國只有三個縣市訂有差別稅率在實施囤房稅,那就是臺北市、宜蘭縣跟連江縣,其他的縣市,新北、臺中等17個縣市,他們都是採一個單一的稅率,所以我在想,關於調高囤房稅這件事情,調高稅率的上限並不是重點,應該是要能夠訂出差別的稅率,這是本席的主張。

這個部分是台灣民眾黨所提囤房稅的稅率,我們希望能夠提出差別稅率,這個資料提供給部長參考,最重要的,今天想要跟部長討論的是,因為上次並沒有討論完,關於租屋黑市檯面化這件事情,本席還是主張租賃資訊要能夠公開透明,其實公開透明是最好的防腐劑。今天我想跟部長討論一下,如何誘導房東誠實申報,部長,你有沒有什麼樣的想法?在我國事實上是這樣,我們不缺提出問題的人,我們缺乏的是提出問題解決方案的人,所以我想聽聽看部長的看法,對於租屋黑市地下經濟檯面化的狀況,如何讓它公開透明?大家都知道地下經濟很猖狂,請問部長如何來誘導這些房東誠實申報?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事實上,租賃住宅的市場,其主管機關是內政部,內政部有一個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

蔡委員壁如:本席瞭解。

蘇部長建榮:委員所提到的出租減稅的部分,依據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如果房東把房子委託給代管業者或是包租業者出租。

蔡委員壁如:包租包管或代租包管都可以減稅。

蘇部長建榮:他可以享受租稅減免,現有的機制都已在此。第二個,目前所得稅法規定,如果你是租屋,有房租支出的話,在申報所得稅的時候,可以享有12萬元的房租支出特別扣除額,再不行,國稅局都可以接受檢舉,如果房東不列報所得,房客可以去檢舉房東逃漏所得稅。我再次跟委員報告,所謂公開透明資訊對稱,財政部負責課稅的部分,但是整個租賃市場還是要回歸主管機關內政部來負責,所以租賃市場的租金資訊要不要像實價登錄一樣公開,這個不是財政部的權責,但是我們會把委員的意見反映給內政部。

蔡委員壁如:大家都知道租賃市場真的是一個龐大的地下經濟,所以我在這裡想提一個方案,如果租屋所得採分離課稅,不納入綜所稅的級距內,單獨課稅,部長的想法是什麼?

蘇部長建榮:今天工商時報有一個談到綜所稅的社論就提到這一點,我們現在的綜所稅已經是分崩離析,在這種情況下,我們還是要思考整個問題,每一項所得都分離課稅的結果,可能會造成所得稅失去它的本意,所以針對租屋所得採取分離課稅,我認為可能要審慎。

蔡委員壁如:這是本席提出的建議,為了讓這些龐大的地下經濟能夠開始公開透明,還是要有一些方法,而不是只是鼓勵房東或是鼓勵房客去檢舉,這些可能只是道德勸說,大概都不是很有效的方法。

討論完5.1跟5.3之後,因為下禮拜我們要討論的是前瞻計畫,所以這個會期沒時間跟部長討論了,行政院健全房地市場方案的2.2,修正住家的房屋現值免徵標準,這點前面的委員也有提過,我想提出一個方案,如果在全國總歸戶之下,單一且自住,房屋的稅率降到零,部長的看法如何?

蘇部長建榮:單一自住房屋稅降到零,這是不太可能的事情。這是地方政府的稅收,剛才賴士葆委員提到,單一自住占了71%,如果單一自住的房屋稅為零,那地方政府的稅……

蔡委員壁如:要全國總歸戶。

蘇部長建榮:一樣,那地方政府的稅收從哪裡來?房屋稅占各縣市政府三分之一的稅收,這樣地方政府的財源怎麼辦?委員你要想到這一點。

蔡委員壁如:所以我們相對應要實施囤房稅。

蘇部長建榮:但是問題是,即使是高端持有很多房屋者,那個比例很少,這樣課的稅沒辦法補單一自住零稅率的稅收,整體地方政府的稅收還是會減少。地方政府稅收一減少,中央勢必要挪出一部分的補助,這樣東挪西挪還是一樣,並沒有解決地方政府的問題,也沒有解決所謂的囤房稅的問題。委員提出這部分,當然我知道委員的用意,但是另外一個問題是,如果你給他零稅率,住豪宅單一自住是不是也是零稅率?這公平嗎?或是我一個人,我的兒子、女兒都是成年人,我們買三戶,他們都是單一自住,實際上都是我在自用,他們都是零稅率,這樣公平嗎?

蔡委員壁如:全國總歸戶應該是把家庭跟子女都作為全國總歸戶的概念。

我最後還是想給部長一個寒假作業,因為這個會期可能沒有時間再跟部長討論囤房稅的問題,寒假作業有兩個月的時間,針對囤房稅及如何讓租屋市場透明化這兩件事情,請部長好好研究,謝謝。

蘇部長建榮:租屋市場透明這部分應該是內政部主管,謝謝委員。

蔡委員壁如:好,我們會去內政委員會說明。

主席:請陳委員椒華發言。

陳委員椒華:(9時55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個議題我質詢過好幾次,針對現在境外公司持有不動產或是持有這些資產的課稅部分,目前有33個國家與我們簽署全面性租稅協定,請問部長,針對沒有簽的部分我們要怎麼查?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主席、各位委員。沒有簽的部分,目前我們是比較難去掌控。

陳委員椒華:就是誠實申報嘛?

蘇部長建榮:對。

陳委員椒華:本席跟你講過幾次免稅島的境外公司,如果它擁有臺灣的不動產,我們沒辦法去查。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現在OECD和歐盟有採取一些措施,像歐盟開始有稅務不合作名單,對於那些免稅天堂,他們已經列入稅務不合作名單,會對他們做一些懲罰,所以很多免稅天堂已經開始不允許設立紙上公司,去炒作相關的……

陳委員椒華:本席擔心有一些在免稅島的境外公司,用所擁有的不動產來做餘屋貸款、豪宅貸款等等,對此,財政部怎麼掌握?

蘇部長建榮:我瞭解委員的意思,他就是用住宅取得貸款。

陳委員椒華:這部分不知道怎麼掌握。

另外,明年繳稅的時間又快要到了,針對受疫情影響的上班族,明年所得稅的繳納有什麼緩繳或是遞延的配套?目前財政部有在商討這個事情了嗎?

蘇部長建榮:像今年按照稅捐稽徵法第二十六條,他可以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稅,這部分稅捐稽徵法都已經是通案處理,屆時如果納稅義務人有繳稅上的困難都可以按照稅捐法的規定處理。

陳委員椒華:還是可以沿用?

蘇部長建榮:是,沒有問題。

陳委員椒華:另外,有關律師公會所繳的會費,像醫師這些有業務所得或是受僱者,他們所繳納的公會會費是不是可以免納入薪資所得?目前好像要納入。

蘇部長建榮:如果是執行業務所得,會納入他的必要成本費用減除。

陳委員椒華:現在是受僱的。

蘇部長建榮:如果是受僱者薪資所得的話,大概有幾個情況,第一個,如果他沒有其他的支出,那麼我們20萬元的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就有這個意思,他繳的費用不可能超過20萬元。

陳委員椒華:所以有納入免稅嗎?

蘇部長建榮:20萬元已經包含這個意思了。

陳委員椒華:醫師的部分也有嗎?

蘇部長建榮:醫師的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

陳委員椒華:受僱的有沒有納入免稅?

蘇部長建榮:受僱者的部分,基本上20萬元的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就有這個意思在,那個是定額扣除。另外,如果他有專業上的服裝費用或是訓練費用……

陳委員椒華:但目前好像只有職業專用服裝、進修訓練、職業上工具支出,再請部長查一下,譬如說律師、醫師他們繳的公會會費,是否屬於受僱的……

蘇部長建榮:這個沒有在裡面。

陳委員椒華:那是不是可以納入免稅?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據我的瞭解,它的重大性沒有那麼大,因為律師公會或醫師公會的會費可能不到20萬元,在20萬元以內,定額減除的部分應該都可以cover掉。

陳委員椒華:這個部分再請稅務署跟本席詳細說明,因為時間有限。

蘇部長建榮:是。

陳委員椒華:另外,反避稅條款何時要提出來?因為所得稅法第四十三條之三、第四十三條之四已通過好幾年,又被稱為「反避稅條款」,但是因為境外資金匯回專法尚未落日,以致此法始終未施行。請問這個法怎麼樣開始來施行?我們可以施行反避稅條款嗎?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因為境外資金專法當初在委員會審議時有一個附帶決議,就是落日之後的一年內,我們要提出CFC的反避稅條款,針對這一部分,我們目前也積極在提,因為……

陳委員椒華:可不可以趕快來推動?拜託部長。

蘇部長建榮:明年的8月15日截止以後,我們會積極研擬並報院核定。

陳委員椒華:好,謝謝。另外,社會住宅的高自償率,稅務成本落在房客上,這個部分時代力量有提出修法,包括土地稅法、住宅法、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希望租房相關的稅能夠免徵或延長期限,部長瞭解這個部分嗎?

蘇部長建榮:我瞭解,因為在住宅法裡面,已經給予社會住宅5年免徵房屋稅和地價稅的優惠,如果有需要,還可以再延長。另外一點,因為某一個特定的直轄市政府是把它沒有收到的房屋稅和地價稅視為它的成本支出……

陳委員椒華:對,像臺北市就是。

蘇部長建榮:其實很少縣市會這樣做,因為本來就是免稅……

陳委員椒華:所以臺北市是特例,其他縣市沒有嗎?

蘇部長建榮:其他縣市沒有這樣子。

陳委員椒華:所以才會造成……

蘇部長建榮:對,本來是沒有問題的。

陳委員椒華:好,當然也請財政部能夠考量。

蘇部長建榮:是。

陳委員椒華:最後,關於經濟風險,在明年的經濟六大風險中,除了缺水問題外,其他都是跟疫情有關,像疫苗、歐盟經貿談判等等。針對這些部分,財政部要如何因應?另外,金管會也有提出企業租稅優惠、期貨交易稅率降低、選擇權及期貨選擇權交易稅率也降低等建議,本席是擔心現在這些相關投資的風險還是很高,且相關的管理規範也尚未明定或是有很大的模糊地帶,請問財政部怎麼看待這件事情?以及如何來加強相關的管控?

蘇部長建榮:有關金融總會透過金管會所提出的三個租稅優惠法案,我們會進一步再跟金管會來瞭解。

陳委員椒華:本席是憂心忡忡,因為從上個會期到這個會期,都提到希望能夠加強制訂相關風險的規範,但是到目前還沒有落實,我們知道到現在還有很多投資人受到非常大的損失,包括期貨、TRF等等。請問財政部怎麼樣來看待這件事情?以及是否能夠督促相關金融單位來加強這個部分的管控?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關於這部分,因為這是屬於金管會主管的業務,比如說TRF或是上次期貨交易時突然間造成很多人的損失,這些部分金管會都有相關的措施。

陳委員椒華:最後,彰銀張前董事長的事情我也講過很多次,他對於東莞事件是「明知」,這是法官的判決書就有提出的,明知就是有違法的事項,且沒有儘快去處理,最後彰銀在去年4月又四次控告吹哨者。據本席所知,最近衛福部也去控告公開的吹哨者,就是有提出瘦肉精的問題。現在包括勞動基金的部分,也是相關的監理出問題。請問部長怎麼看待這個事情?你們怎麼來防止這個事件再發生?

蘇部長建榮:我想吹哨者有它的制度在,基本上像勞動基金的部分,吹哨者有一個吹哨者相關的保護條例……

陳委員椒華:我希望部長趕快來推動吹哨者保護法。

蘇部長建榮:那個是金管會主政的。

陳委員椒華:是金管會沒錯啦!但是財政與金融……

蘇部長建榮:我們公股行庫一定會遵照相關的規範。

陳委員椒華:請你們來支持這樣的立法,謝謝。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

主席:請郭委員國文發言。

郭委員國文:(10時6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在質詢今天的議題之前,我想先提提上次討論的內容。在上一次的討論過程當中,本席有提到金融研訓院的行動支付如何普及,要從消費端來進行鼓勵的作法。本席提出一個南韓「Zero Pay」的方式,這個部分上次有請部長去評估,我想再補充說明一下,這個其實是放小抓大的概念,就是透過一部分免稅的方式來增加稅收,這很像你們推廣雲端發票的方式。雲端發票普及率在2016年是15%,經過3年,到2019年時才提升了6%,可是2019年到2020年間就提升了百分之六點幾,我覺得這跟雲端發票增加組數是很息息相關的,不曉得這一點部長可以理解本席的說法嗎?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主席、各位委員。我能瞭解,但是因為涉及到免稅的部分,畢竟消費然後免稅的部分可能會有比較大的問題。

郭委員國文:對,可能會涉及到修法的部分,所以上次本席就請部長回去研究一下,畢竟它有達到一定的政策目標,「他山之石,可以攻錯」,好的方式我們就應該做參考,所以請部長儘快提出你們內部的評估,好不好?

蘇部長建榮:是,我們會根據委員的建議來評估看看,瞭解韓國到底是怎麼樣的情況。

郭委員國文:儘快啦!

蘇部長建榮:我們會有一個結果跟委員報告。

郭委員國文:對,盡量一個月或兩個月,不要拖太久,好不好?

蘇部長建榮:好。

郭委員國文:接下來,回到今天討論的議題。有關所得稅稅額的修正,本席不禁要問,這個其實是在制度切換的部分產生一個落差,是因為當初開徵證所稅所造成的一個遺落,現在要取消。在某個程度上,如果我們要恢復課徵最低稅負的話,是不是代表以後證所稅不會再開徵?

蘇部長建榮:也不是這樣,未來如果證所稅真的要開徵,那這一部分我們就可以拿掉。

郭委員國文:對啊!還是要再修回來,你不覺得這樣很麻煩嗎?當然證所稅有它一定程度的爭議,你也不可能講得非常明確。但今天如果是這樣子的話,就我的理解,對於未上市股票交易所得將課20%最低稅負的部分,其實部長在7月時就已經對外宣布了,可是你居然把這個內容納入健全房市當中,而我去查一查後發現,公司法人購屋轉手確實是有它的缺漏所在,可是公司持有房產每年約略都在90萬戶,最近真的有成長嗎?我看不出來耶!所以你把你原來既有想要做的事情放到房屋健全方案當中,我覺得似乎是有點勉強,效果也非常有限。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我們在查核的結果中發現,事實上有些個人股東用成立投資公司的方式持有房地產,他持有房地產以後並不是賣房地產,而是賣他的股權。賣股權就變成證券交易所得,如果我們沒有修法,他就完全免稅了,因為現在證券交易所得免稅。我們希望他如果是透過這樣的方式……

郭委員國文:確實是有這個漏洞。部長,我不否認,只是它不會因這波炒房而起,而是你們在7月份逕行宣布……

蘇部長建榮:對,我跟委員報告……

郭委員國文:所以我想提醒部長是不是可以用其他政策工具來達到所謂打炒房的效果,也希望能看到財政部有其他更好的政策工具。

蘇部長建榮:這只是其中一部分,剛才有委員也質詢到房地合一課徵的問題。

郭委員國文:既然你提到房地合一,現在房地合一短期持有的定義是2年,請問以後的版本是不是要改成5年?

蘇部長建榮:沒有,它是一年內45%、2年……

郭委員國文:2年35%?

蘇部長建榮:1到2年內交易要35%。

郭委員國文:我清楚。對於之前短期持有的定義,你們應該會把所謂「短期」的期限再拉長嘛?

蘇部長建榮:是的。

郭委員國文:實質內容包括稅率的部分,你們也會把它提高,依照國發會目前的版本是3年內45%,不曉得財政部的版本是和國發會雷同,還是你們另外有自己的版本?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這只是報紙上……

郭委員國文:推測的?

蘇部長建榮:對,推測的,其實這個內容有一部分是有問題的。

郭委員國文:有一部分有問題?

蘇部長建榮:對。我們目前……

郭委員國文:那你要不要趁現在稍微澄清一下?你們的內容是什麼?

蘇部長建榮:比如說財政部的版本是4到5年內20%,但是原來2到10年就20%,所以第6年是不是就沒有了?

郭委員國文:就沒有了!

蘇部長建榮:對啊!所以這是有問題的。

郭委員國文:所以會比這個說法更高就對了?

蘇部長建榮:我們目前是透過行政院的房價小組來討論這個議題,跟院長報告以後,如果可以,我們就會在適當時機透過行政院,公開發布整個新一波的打炒房的……

郭委員國文:這樣大概要多久?我認為前面那個工具是在拚業績,這個才是真的。

蘇部長建榮:我們會跟行政院這個房價小組……

郭委員國文:你們儘速啦!部長。

蘇部長建榮:好,謝謝。

郭委員國文:我們不要壓迫你啦!好不好?但基本上就是短期持有的定義會延長,其次是費率會提升,這個部分沒有變,然後公司法人的部分是比照自然人的稅率,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公司法人的部分我們目前也在瞭解和研議當中。

郭委員國文:也是朝這個方向嗎?

蘇部長建榮:我們在瞭解和研議當中,因為也要看它的衝擊力道,有些公司法人比如說建商,這個部分我們也要考量。

郭委員國文:當然啊!他們賣的也是商品;不過性質不同啦!我也同意這個部分有不一樣的考量。

蘇部長建榮:對,這個部分要考量。

郭委員國文:另外一個部分是大陸已經啟動歷年來規模最大的半導體產業鏈免稅,早期我們都是在晶片、晶圓代工的部分免稅,但是中國現在擴充到上下游,包括IC設計、設備等都免稅。7月份沈副院長是不是有跟你提醒過,我們除了台積電之外,還要著重設計業,也就是針對IC設計的部分給予租稅減免的優惠,以免中國大陸透過這種免稅的方式來侵蝕半導體未來的競爭態勢?

蘇部長建榮:目前我們對相關投資都有投資抵減,像IC設計業有很多設計方面的人才,我們現在有所謂的研發投資抵減,如果是專門針對IC設計研發人才的支出,我們已經跟經濟部協調好了,把它認定為研發投資抵減。

郭委員國文:部長,這件事情的重要性在於,他們不單是免稅,還去高薪挖才,挖才挖到港澳之後,就算是境外所得,又沒有課稅,就是透過這種方式才嚴重啊!

本席直接告訴你好了,台元科技過去這段時間就發生了8件,其中有3件是中國來這邊惡意挖角。部長,你對此有沒有什麼積極性的作為?

蘇部長建榮:我有瞭解到這個情況,比如我聽說竹科那邊有一個……

郭委員國文:這非常嚴重啊!

蘇部長建榮:這個部分除了稅的方面以外,其實還有科技方面的保護法……

郭委員國文:你是不是要出面好好查一查?

蘇部長建榮:我們會查。

郭委員國文:你有答應要查喔!

蘇部長建榮:是的。

郭委員國文:要趕快喔!

蘇部長建榮:是的。另外跟委員報告,事實上更廣的層面就是我們有一個科技方面的保護法,像美國那樣的一個科技方面的營業秘密保護法……

郭委員國文:那是長期的!

蘇部長建榮:這個要……

郭委員國文:短期就要處理啦!等修法怕會來不及,好不好?

蘇部長建榮:這個部分我們會……

郭委員國文:要查喔!要付諸行動喔!

蘇部長建榮:我們會去查核。稅的方面我們會……

郭委員國文:好、好、好,越快越好!因為這個事情已經非常嚴重了。

謝謝部長。接下來本席要請教金管會證期局蔡副局長有關富邦金收購日盛金的事情。金管會18日針對建群集團是否帶有中資做出四點說明,包括你們不會停止調查,雙方也會進行視訊會議等等,我可以直截了當跟你講,其實你們已經查了非常久,我認為你們應該是查不出來。包括對方說要補件,講了多久也都沒補;還說建群集團有另外兩名持有人在加拿大,要安排視訊會議,可是安排視訊會議有那麼困難嗎?怎麼會安排那麼久還沒有開視訊會議!直截了當地說,就是你們不敢判斷這筆資金背後是肖建華的錢,無法證明它是中資。

本席要提醒你的就是,類似這種舊港資的問題已經浮上檯面了,你們如果沒有辦法處理的話,接下來類似這種港資已經逐漸中資化,而且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已經要把香港資金原先的角色拿掉,讓它變成中資,面對這個問題,請問金管會有沒有因應措施?

主席:請金管會證期局蔡副局長說明。

蔡副局長麗玲:主席、各位委員。針對金融機構背後實質股東的身分是不是有中資,我們金管會一定會持續調查,至於相關的境外資金流向等等,我們也會透過……

郭委員國文:我跟你講,建群集團你們絕對查不出來啦!而且富邦金過去在哈爾濱投資損失那麼多,你們應該站在投資人的角度,好好保護他們,這一點是我要慎重提醒的,並不是沒有違反「金金併」的四大原則就OK。第二是舊的港資未來會變成新的中資,面對新的中資,你們怎麼辦?這點你們要思考如何去因應。謝謝。

蔡副局長麗玲:謝謝委員。

主席:請林委員楚茵發言。

林委員楚茵:(10時17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首先要請教財政部蘇部長,之前討論打房議題的時候,我們有談到以法人的形式將未上市股票等等轉投資並購買房地產的問題,建議將其列入打房的重點之一,所以我個人非常贊成今天對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的修正,但是就部長來看,這次修法之後,以法人方式利用未上市股票購買不動產並轉手炒房的機率可以降低嗎?原本可能發生的狀況和修法通過之後的差異會在哪裡?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主席、各位委員。今天修正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是針對個人成立比如說資產公司並持有房地產,他處分房地產並出售股權,規避房地交易所得課稅,同時也免徵證券交易所得稅,我們要修法把它補回來。但是還有另外一個比較大的問題,就是如果一個人成立資產管理公司或資產公司,並直接買賣房地產,這種情況就回歸到所得稅法的規定,課徵20%的營利事業所得稅,但他同時也有所謂成本費用的認列,導致最後我們可能還是課不到稅,所以我們目前也在思考這個問題,就是未來如何防止用法人的形式去炒作房地產。我們已經看到這個問題,也在研擬未來要怎麼去做。

林委員楚茵:就是先從個人的部分著手,避免個人去成立相關的投資顧問公司來炒房,但是法人的部分後續還要再修法來防堵?

蘇部長建榮:是的,我們已經看到這個問題了。

林委員楚茵:本席另外關注的問題是,不曉得部長有沒有使用信用卡,並透過信用卡去登錄機場的貴賓室?因為上個禮拜有網友講到,和公營行庫尤其是臺銀發行之信用卡合作,提供貴賓室服務的有一個叫做「龍騰出行」的app。我們知道現在為了網路使用上的方便,預約機場貴賓室除了可以打電話到客服專線booking,也可以透過app,但是現在發現,下載這個app並進行資料登記、預約之後,就會出現大量的背景資料傳輸,而且在那一天的時間內,網路用量就突然高出非常多,大約需要2.5G,這表示後臺傳輸過很多資料。重點來了,這家龍騰出行是跟我們臺灣的公司「肯譯國際」合作,也就是透過臺灣廠商委託給龍騰出行,而龍騰出行有中資在裡面,如果這個app有上傳國人個資疑慮的話,怎麼辦?

經過我的追蹤並且將新聞曝光之後,臺銀現在已經決定跟他們解約了。但是不只臺銀,合庫也有2張信用卡、一銀有1張、華南有8張、彰銀有2張、臺企銀有2張,民營的玉山銀行發行、所有公務人員都在使用的國民旅遊卡也和龍騰出行合作。請問部長現在知道這個問題了嗎?你們和國庫署接下來要怎麼面對?

現在剛好到了年底,年底是一個換約的時候,也可以重新對合作單位加以檢視,而且恰好因為疫情,出國的人不多,請問部長,面對這種可能有個資疑慮的事情,你們要怎麼處理?更重要的是,我們知道很多公務人員,包括政務官和我們立法委員的薪轉戶就是臺銀,除了臺銀之外,合庫、一銀、華南銀行、彰銀、臺企銀都是公營的,很多公務人員都會使用他們發行的信用卡,請問部長怎麼看待這個問題?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提到這個問題,這個部分如果真的有資安疑慮的話,我們會責成這6家公股行庫認真地去檢討,因為根據剛才委員秀出來的資訊,在短短的時間內就傳輸了2.5G的資料,它的背後是不是有一些意圖?剛才委員提到臺銀已經跟它解約了,其他銀行我們會進一步去瞭解,如果確實有資安的疑慮,應該要做適當的處置。

林委員楚茵:好,本席想請署長回答一下,本席今天之所以特別出示財政部給本席的回覆,是因為其中的第三點提到,肯譯國際告訴你們,使用貴賓室如果是用app傳輸的話,只需輸入卡號和英文姓名做驗證,所以沒有個資的疑慮。但是就像剛剛部長也回應了嘛!2.5G的流量耶!其實不是我今天輸入的東西有個資疑慮,而是我們都知道app是下載在手機裡面,它在背景資料到底上傳及下載了什麼東西,需要高達2.5G,這才是我們所擔憂的資安問題。所以,對於國庫署或財政部的回應,我會覺得有點答非所問,而且沒有看到問題的癥結點在哪裡。

主席:請財政部國庫署蕭署長說明。

蕭署長家旗: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當然不會片面相信肯譯國際的說法,因為我們的公股事業如果有使用到大陸的資安或資訊設備,部長向來都主張必須檢討,針對這個案子,我們當然也會請使用這個app的相關金融機構慎選和考量,在和廠商建立合作關係的時候,如果後面有資安疑慮的話,應該要切實檢討有沒有必要繼續維持這種關係。這部分我們會請各公股銀行深切檢討。謝謝。

林委員楚茵:上個禮拜我們在第一時間瞭解這個問題之後,臺銀已經回覆說會終止合約,剛剛署長也說了嘛!就是其他的公營行庫也要瞭解、審視是否要繼續合作。我也知道肯譯國際事實上是一個臺灣的廠商,只是他們委外之後,這個龍騰出行有中資在裡面。對於保障臺灣廠商,我們當然希望不要因為今天我們注意到這個個案,而影響到他們接下來跟公營行庫的合作,但是我想提問的是,龍騰出行在他們的服務條款裡面就寫了比如危害國家安全、洩漏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或是破壞國家統一等等,這些都是具有統戰宣示的說法,所以我想就教的是,有沒有可能就算是繼續和龍騰出行合作,也可以要求肯譯國際研發一個臺灣工程師或臺灣公司所設計的app呢?

蕭署長家旗:委員講的這些當然都是我們應該注意的,肯譯國際如果要為我們臺灣的金融機構提供這樣的服務,一定要確保沒有資安的疑慮,而且要依照合約,確實提供保證之後,才可以繼續合作。

林委員楚茵:署長,臺銀的部分已經確定解約了,消息曝光之後,經過我的追蹤,發現不是只有臺銀,還有合庫、一銀、華南、彰銀和臺企銀等5家,請問目前這5家給你的回覆是什麼?可不可以瞭解一下?臺銀現在是終止合作,合庫、一銀、華南、彰銀和臺企銀的看法是什麼呢?因為剛好年底了嘛!

蕭署長家旗:目前他們只講了使用的狀況,像一銀的部分,因為他們有實體卡和app,使用實體卡就不見得要下載app,app會比較有風險;彰銀目前瞭解他們都是用實體卡,沒有用app。我相信比較會有問題的應該是app,針對這個部分,他們必須去檢視使用app的資安疑慮,確保他們未來提供貴賓室服務的時候要採用什麼樣的方式。我們後續會根據委員的要求,請相關的公股銀行深切檢討,確定沒有資安疑慮以後再繼續合作或者是做必要的調整。

林委員楚茵:署長,如果可以的話,本席還是希望這些公營行庫能夠公告,希望大家在下載app的時候要小心,甚至最近就不要透過這個app去預約貴賓室,可以嗎?

蕭署長家旗:是的,我們會遵照委員的指示,請各公股銀行配合。這是應該要注意的,因為必須確保消費者資安方面的權利。

林委員楚茵:謝謝。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

主席:現在休息5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莊委員瑞雄發言。

莊委員瑞雄:(10時33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幾個問題請教蘇部長。在前瞻基礎建設第三期預算中,蘇院長承諾將以兩年的時間更換或新裝全國高中小學十萬餘間教室的冷氣機,經費包含電路、周邊設備以及冷氣機等共323億餘元,但其中光冷氣設備費用就要100億。財政部在108年6月14日通過電器類貨物稅減免辦法,並實行兩年,預定於110年6月13日落日,可是前瞻預算第三期通過全國高中小學教室全面安裝冷氣的經費卻要到111年底前才執行完畢。財政部一直很配合政府節能減碳與汰舊換新政策,鼓勵並推動民眾更換冰箱、冷暖氣與除濕機,固然是因為新的東西比較省電外,同時也可以活絡經濟,讓一般民眾也能享受到這個favor,這點才是最重要的。既然減免辦法到110年6月13日落日,那麼財政部有無考慮繼續延長減免獎勵來優惠全民?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會進一步與經濟部、環保署討論,因為這是節能減碳……

莊委員瑞雄:當然,但你的立場呢?

蘇部長建榮:以政策來帶動產業轉型發展,這是比較正面的,因此若跨部會協調結果認為有需要的話,我們會支持。

莊委員瑞雄:這幾年下來,我認為部長就任財政部長以來一直都很穩健,卻也有人認為部長一毛不拔。但其實部長不僅讓國家稅收更多元化,也讓財政體質趨向健全。以貨物稅為例,一年1,600億,所以上次修法大家希望電器類貨物稅能再調降修正時,部長即考量到會衝擊財政,因此無法通過。幸而在配套措施擬定下,又剛好政府推行前瞻基礎建設計畫,讓我們可以去做一定要做的事。雖然光是冷氣機費用就需要100億,但這不管是對業者或對學校來說都是好事,對民眾來說也是好事。

蘇部長建榮:當然。

莊委員瑞雄:對節能減碳、活絡經濟更好,因此,我認為這件事確實有必要再進行跨部會協商,畢竟屬於重大政策,若能繼續推行,並透過減免優惠全民,我認為實在是好事一樁。

蘇部長建榮:我們會積極與其他相關部會來研議,看產業政策需求為何,若符合效益的話,我們基本上都會支持。

莊委員瑞雄:好,謝謝部長。政府持續推動好的政策,這是好事。

其次,為因應這段期間房市過熱問題,各部會均提出相關措施,以降低投機炒作的投資人入市的誘因。部長日前答復委員質詢時也提到,未來可能修正房地合一稅,把現行的兩年延長為五年,部長這樣說過吧?

蘇部長建榮:我沒有這樣講,我是說會檢討房地合一稅,但兩年到五年這個不是我講的。

莊委員瑞雄:這個不可能開玩笑!

蘇部長建榮:這是報紙報出來的。

莊委員瑞雄:是,我也有看到。其實以政策來做管制,抑制炒房,相信可以讓絕大部分民眾有感!但若政府為了抑制投機炒作,推出管制措施,甚至延長時限,那麼我擔心這幾年政府以政策引領並加速危老建築物重建的美意是否受到衝擊?甚至是打折?譬如限制建商融資到五成,如此當然會緊縮到建商對資金的運用,可是從事危老建築改建的通常都是小建商,或是現住戶合建,若政府政策如此的話,我很擔心會衝擊到這塊,至於其他部分我沒有意見,希望財政部能考慮清楚。

蘇部長建榮:我們確實有瞭解這狀況,譬如建商可能興建完成短期之內出售,對建商來說,房屋是他賣的物品,與一般法人所持有可能要炒作的房屋,或一般個人持有要炒作的房屋狀況又不太一樣,因此,這項政策實施與否,我們會審慎評估。

莊委員瑞雄:當然一定要審慎評估,民眾確實會對政府平抑房價的措施有感,但也必須有相對配套!譬如有人就會說為什麼不針對投機客、炒房客下手?為何波及到危老都更族群,讓其他人遭受池魚之殃?這點也請部長一併考量。

蘇部長建榮:這是有可能的,譬如危老重建,原來的地主可能在重建以後從本來只有一房,變成分到兩房,因此可能把第二房出售之類的,這些都會面臨到一些問題。

莊委員瑞雄:我現在就是擔心政策會打擊到原來所施行的政策。

蘇部長建榮:會衝擊到危老重建的誘因與意願。

莊委員瑞雄:對。

蘇部長建榮:這部分我們會納入考量。

莊委員瑞雄:好,謝謝。為了落實蔡總統八年二十萬戶社會住宅政策,吸引更多房東加入包租代管行列,內政部打算修正住宅法,提高租金免稅額到1萬5,000元,等於12個月18萬元,這是房東部分。根據內政部的統計資料顯示,社會住宅包租代管部分現在超過一萬戶,但與興建的四萬戶社會住宅相較,顯然成果沒有預期得高。內政部為了提高對房東的誘因,把租金免稅額提高到1萬5,000元,部長認為可行嗎?對於稅收的衝擊有沒有做評估?

蘇部長建榮:我們有做過稅收的衝擊評估,這是提高免稅額,屬住宅法規範,不過依據住宅法規定,包租代管與相關資金不能作為課稅依據。換句話說,我們鼓勵包租代管社會住宅,因為這是對社會有益的,所以我們不會拿來做為課稅依據,所以這條規定的鼓勵性會比較大一點。

莊委員瑞雄:部長難道不覺得政策優惠都給房東嗎?房客呢?其實到租屋平台看看就很清楚,以2016年住宅租賃實價登錄來說,雙北登記的不到4,000件,但從民間最大住宅租賃平台591租屋網的資料來看,雙北就有五萬多件,數量差距十幾倍!其實這樣的數字很合理,房東當然希望房客不要申報,畢竟申報就得扣稅。內政部為了多釋出一些房子充作社會住宅,所以明顯對房東比較好,但可否也對租屋者提供申報誘因?對房客來說免稅額也很大啊!

蘇部長建榮:有,社會住宅租屋者如有房屋租金支出,年度申報所得稅時有12萬元特別扣除額。

莊委員瑞雄:我知道啊!

蘇部長建榮:這就是誘因。

莊委員瑞雄:我大膽預測,最後結果還是一樣,房東畢竟是供給者,所以我希望在擬定相關配套與修法時,能對房客多照顧一點。

蘇部長建榮:基本上,地方政府對社會住宅有房租租金補貼,所以收入面與支出面要同時配合才行。

莊委員瑞雄:好,謝謝部長。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

主席:請江委員永昌發言。

江委員永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次財政委員會與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聯席修正文獎條例,我發現一個問題,也就是何時必須使用稅式支出報告,何時必須訂定優惠年限。所以我們來回頭檢討一下,98年稅捐稽徵法規定,如果對一定對象做租稅優惠時,就必須訂年限,與稅式支出報告,可是這些有的規定在稅捐稽徵法,後來又移轉到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六條,相信部長很清楚這些。但有些是訂在之前,那麼這些規定是否需要一一盤點出來?或者說既然法律已經定了稅捐稽徵法、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六條,待這些法律有修正機會時再訂出優惠年限?抑或修法時,有碰觸與稅負相關的條文時始提出修正?還是一開始就該做好全部的盤點?算起來有五種情況,到底是哪一種情況需要訂定稅負優惠與年限?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主席、各位委員。對於土地稅法減免規則以及房屋稅……

江委員永昌:這連法律都不是!

蘇部長建榮:這個不是!

江委員永昌:對!

蘇部長建榮:土地稅減免規則係依照土地稅法所訂定,基本上,這都是……

江委員永昌:他們都沒有年限,所以萬年不變!

蘇部長建榮:針對稅捐稽徵法或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日出之前所定的免稅規定,其實我們之所以要求做稅式支出評估報告與年限,是因為納保法或稅捐稽徵法有年限之後所出現的租稅減免措施必須做稅式支出評估報告,且必須有年限限制,始能符合財政紀律法所規範……

江委員永昌:文獎條例第二十六條現在已經改為第二十五條,你們認為這只是調整文字內容,可以說明得更清楚,不涉及稅基與稅率,因此碰觸到條文,也唯有新增的才訂年限,即便是文字定義修正部分也沒有年限。

蘇部長建榮:這是擴大範圍……

江委員永昌:擴大範圍?這是你說的!

蘇部長建榮:等一下,我請署長來向委員說明。

主席:請財政部賦稅署許署長說明。

許署長慈美:主席、各位委員。該條條文只是修正文義,讓定義更清楚,跟原條文內容均相同,沒有擴大範圍。

江委員永昌:你們的答復都一樣。既然稅捐稽徵法或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訂定了,那麼政策法令就要一致,可是你們又說只有碰到,且是碰到最低稅率有調整時才做條文修正,但這其實不公平也不公道,而且很怪!對於社會弱勢,譬如住宅法第二十二條提到,對於房屋稅、地價稅必須給予五年減免,之後再加五年,還要行政院……

蘇部長建榮:那是針對房東。

江委員永昌:是,這部分有訂年限,但房東也可能是地方政府,所以這可能變成針對房東來減免這兩個稅。不僅如此,文獎條例規定,私人文化、藝術場所均不用繳交房屋稅與地價稅,如此一來不僅輕重失衡,更因其無年限,以致萬年不變!部長知道本席在講什麼嗎?

蘇部長建榮:我知道!

江委員永昌:所以為什麼對於弱勢的照顧與幫助需要訂定年限?而過往所規定的通通不用檢討?我想部長可能無法回答,所以我講給部長知道,之後再請財政部研究。

蘇部長建榮:是。

江委員永昌:否則這樣會失衡的!我現在有一個想法,那就是租稅減免可以分成租稅優惠,譬如貨物稅針對汽車汰舊換新,過去我們的減稅措施為5萬元……

蘇部長建榮:5萬元與4,000元……

江委員永昌:這是租稅減免底下的租稅優惠,針對特定對象而有的。另外,在租稅減免底下如果針對弱勢的幫忙,那麼就不要當作是租稅優惠,雖然這確實是租稅減免,如此即可避開納保法第六條必須做稅式支出並訂定年限的規定,這樣在住宅法當中其實就能夠修訂,不然現在怎麼修住宅法?

蘇部長建榮:有關住宅法,剛才委員提到房東租金收入免稅的部分是有5年的期限,裡面也提到延長一次。

江委員永昌:你會不會同意將「一次」拿掉?有的版本是沒有年限的。

蘇部長建榮:未來如果真有實際需要,事實上是可以進一步的修法,並不是一定不行。

江委員永昌:如此一來訂年限的意義就蕩然無存!雖然無限延長的次數我是贊成的,但在法律上我還是必須跟你講清楚。

另外還有一招可以解,而且是你們發明的,就是假如租稅是合理化的時候,可以不必報稅式支出和訂年限,你們自己有這個東西,你們知道嗎?在現有制度下,經財政部認定屬稅之合理化之稅基及稅率調整,縱屬減稅措施亦無須訂年限、報稅制度之報告,這是你們自己定的。

蘇部長建榮:這是例外條款。

江委員永昌:這不是條款,這是你們自己定的,在我看來一點都不例外。這呼應到我前面所講的,在租稅減免之下將租稅優惠與非租稅優惠釐清,對最弱勢者做彈性修法處理,研究看看好不好?不要失衡啦!

蘇部長建榮:我瞭解委員的意思,上一波所得稅制優化方案是整個稅制的調整,比如針對股利所得28%……

江委員永昌:你還沒準備好,所以我現在就是建議區分為社會福利方面和非社會福利方面,有的可能是產業的,其他也有可能是和外國租稅協定,那是一部分,社會照顧是另外一個部分。

我們看明年的預算,財政部和衛福部對於長照基金的挹注在房地合一稅當中看起來比較一致,你們編了八十幾億元,他們編了九十幾億元,但今年比較不一致,今年你們編了二十九億元,他們的挹注也編了二十九億元,可是今年到年底可能有將近九十幾億元會挹注長照,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是,但實際徵收的情況和當初編列預算的情況會有不同。

江委員永昌:我的意思是以他們在長照基金的花費、所要用掉的錢看起來,本來他們今年預計只有收二十幾億元,結果現在收了近百億元,可能會挹注過去,長期來看,房地合一稅稅收會不會持續成長?這表示要挹注長照基金的經費有多出的部分,是不是可以協調撥一部分挹注勞保?

蘇部長建榮:基本上房地合一稅依規定由行政院統籌。

江委員永昌:我認為可以,目前他們有計畫要支應很多支出,其實他們現在收入大於支出,擺了一大堆錢,短時間來看,勞保是有需要的。我沒有說出具體意見,我只是將這個情況提出來請你研究一下,我明天去院會還會問。

有關電子計算機發票的問題,去年我問時你們說要落日,隔沒四個月你們就自己打臉,今年我又問了一整年,現在離年底只剩兩個星期。

蘇部長建榮:我們確定要落日。

江委員永昌:確定?

蘇部長建榮:是。

江委員永昌:現在還有兩千多家,有一家叫讀冊,一家叫佳釀,我上星期特別去買東西,還在開這大張的發票。

蘇部長建榮:國稅局已經普查過了,這兩千多家在明年1月1日都會改用電子發票。

江委員永昌: 我上星期問還有兩千多家。

蘇部長建榮:明年1月1日都會改用電子發票。

江委員永昌:這兩天你們發布了一個新聞,國外電商在臺灣有10家還沒有開雲端發票,他們是有稅籍還沒有開發票或是連稅籍都沒有?

蘇部長建榮:他們有稅籍但還沒有開發票。

江委員永昌:你們罰3萬元有什麼用呢?

蘇部長建榮:可以連續處罰。

江委員永昌:你們要處罰到多少?

蘇部長建榮:這部分請臺北國稅局說明,因為他們大部分設籍在臺北,由臺北國稅局負責。

江委員永昌:這裡面有好多家是累犯,你們要不要公布這10家境外電商?累犯只罰3萬元有什麼用?

主席:請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宋局長說明。

宋局長秀玲:主席、各位委員。我們這週會開始裁罰委員所說的3萬元,另外還會發調查函,視其營業情形,如果仍不依規定開立雲端發票,我們會依稅捐稽徵法第四十四條規定裁罰。

江委員永昌:這沒有用,他們已經是累犯。

主席:請會後向江委員詳細報告。

蘇部長建榮:剛才局長說的稅捐稽徵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是應該給與收據而不給與收據,也就是應給與憑證而不給與憑證的話,最高可以裁罰100萬元。

江委員永昌:100萬元對他們而言也是不痛不癢,不算多,我希望你們再努力一下。

蘇部長建榮:可以連續處罰。

主席:現在輪到本席發言,請江委員暫代主席。

主席(江委員永昌代):請吳委員秉叡發言。

吳委員秉叡:(10時56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排定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十二條及第十八條修正案,就是部長已經發現漏洞了,有多少這樣的案例,你們是否有歸納一下?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主席、各位委員。根據我們實際查核的結果,有一部分本來是鼓勵所得的,結果他們不分配,直接用股權交易,變成證券交易所得,因為這樣就免稅了。也有一部分是個人成立投資顧問公司或資產公司,用股權交易方式規避掉房地合一課稅。到目前為止,我們查到類似這種情況案件的詳細數字,是不是會後再提供給委員?

吳委員秉叡:我只是要大約的數字並不是要多詳細的數字,你們發現了什麼樣的漏洞,你們預期補起來之後可以徵收到多少?

蘇部長建榮:委員的意思是修法之後……

吳委員秉叡:這個修正案通過實施後,一年大概可以多收多少?

蘇部長建榮:修法之後,我們預估大概是11億元到12億元左右。

吳委員秉叡:前面幾位委員都提到這是打擊惡意炒作房市的一個方法,所以基本上大家贊成這個草案,但現在把法人買不動產的這個洞補起來,以後變成法人股份的交易,取得法人等於取得那間不動產的控制權。而且這其中還漏掉一點,也就是因為所有權人沒有更換,所以課不到土增稅,土地增值稅會一直遞減,你們有沒有考慮過這個問題?土地增值稅一定要所有權人更換時才要繳,現在法人持有不動產,用取得法人股份交易的方式,從A自然人變成B自然人控制法人,但法人持有不動產仍然沒有改變。

蘇部長建榮:是,因為法人名稱沒有改。

吳委員秉叡:這樣一來土增稅就會變成沒有課到或延後,當然將來有一天交易出來之後就是要課,但延緩的時間可能很長,其實用很多投資公司或家族公司持有豪宅才是最大的問題所在,因為投資公司或家族公司持有豪宅可以當做公司的財產;既是公司的財產,就可以指派給董事長、總經理當宿舍,事實上是他在居住、使用,但由公司負擔成本。最嚴重的是這些人以後土增稅要延緩很久才課,大都會地區的土增稅比其他稅要高很多,如果是在土地上漲的階段,這個稅金最高。

蘇部長建榮:如果是公司持有,縱然延後,未來漲價總是會提高稅金,我們會用累進稅率。

吳委員秉叡:我知道,如果還要繼續往下想的話,這地方可能有思考的空間。

蘇部長建榮:剛才我答復幾位委員時也提到未來法人持有不動產時是否要放到房地合一稅?尤其是短期炒作的部分,我們會進一步的評估。

吳委員秉叡:這個牽一髮動全身,會影響到整個制度。這一波打炒房最上位的思考是不能讓房地產不合理上漲,炒作的話很容易超漲。現在年輕人的社會壓力很大,不論是要住社會住宅或買房都有困難度,這是居住正義的問題,為了一個最上位的問題,我問過很多人,大家都答不出來,因為這違反了正常交易、供需上的理論。如果我們沒有想到配套,過度扭曲這個制度時會出現不好的地方,韓國就是加了囤房稅導致房東把房租提高,引發了更動盪的社會運動,因此應該要想辦法讓房價不要過度上漲;且上漲的幅度適度、合理、平穩,甚至一年、兩年、三年上漲的幅度都比通貨膨脹的速度慢,這樣是不是可以接受?

蘇部長建榮:這應該可以接受,因為房地產市場如果能夠維持平穩的成長幅度是比較穩健的發展。

吳委員秉叡:這也是政府稱為打炒房而不是打房的原因。

蘇部長建榮:對,這是很重要的一個原因。

吳委員秉叡:如果這樣,我要提醒你如何讓社會正視這個觀念,因為現在不論是網路或政治黨派都受到非常大的壓力,過了年後最低薪資是2萬3,000元,時薪是160元,年輕人永遠買不起房子,10個人、100個人買不起房子都不是壓力,但當幾百萬人買不起房子時就變成很大的政治壓力,長遠來想,有沒有好的方法可以解決?

蘇部長建榮:房價問題涉及供需面的問題,供給面的問題除了建商的興建外,土地是有限的,所以長期的供給要提高可能會有比較大的問題,但短期內供給的增加,如政府興建社會住宅出租給買不起房子的年輕人,這是一種方式,這是供給面。至於需求面,目前我們要做的是打擊炒房等假性的需求,對於真正剛性的需求,我們還是要兼顧,對於成家需要房子自住的用途,我們當然希望不要打擊到,但對於資金雄厚炒作房地產的部分當然要給予打擊。

吳委員秉叡:其實打炒房最大的力量在部長及在座的官員身上,我為什麼這樣講?因為紅單的炒作都是建設公司、代銷公司和他們所養的那批潛在投資者結合的行為。他們有資料庫,如果你們實務查訪就會知道做炒房的是哪幾家代銷公司、建設公司,其實你們應該心知肚明。這些大的建設公司和代銷公司手上都有一批長期合作的投資者,炒房常常就是在這裡引發的。我說你們有最大的力量在哪裡?現在政府也宣示如果紅單炒作的話要查稅,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對,我們現在已經在做了。

吳委員秉叡:建設公司和代銷公司最怕查稅,因為一查稅,他們所漏的稅可能很多,而且不是只有稅金的問題,面對查稅還有很多行政上的作業,比如要他們提供資料和相關投資者的資料是非常繁瑣的。所以我個人認為財政部出手打擊紅單是最有力的,當然不要用非法的方法去處理,但政府如真的宣示要打擊炒房的話,其實你們知道哪些建設公司、代銷公司在結合投資者在做紅單的炒作,你們在業界一查就知道了。你們去和每一家業者喝咖啡,請他們將稅籍資料拿過來,請國稅局好好的查一查,不是說年度到了才能查,既然要查現在就可以查。

蘇部長建榮:事實上我們現在已經在做了,不是年度到了才做,我們基本上已經將這點列為重點工作。

吳委員秉叡:如果你們抓了兩、三家,然後公布在媒體讓社會大眾知道他們的手法以及你們如何查稅,這個歪風一下子就會不見了。

蘇部長建榮:我們也會配合內政部整頓房地產交易市場的機制,我們會跟內政部配合。

吳委員秉叡:剛才好幾個人都提到兩年內到五年內移轉的問題,你要慎思,這涉及長期及短期的定義,不是說喜歡延幾年就延幾年,這個問題請你要謹慎研議。

蘇部長建榮:是。

吳委員秉叡:加油。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

主席:請費委員鴻泰發言。

費委員鴻泰:(11時7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江委員永昌問到發票的問題,我在財政委員會這十多年來一直強力推動電子發票,有的企業不太喜歡用電子發票,據我瞭解,目前還有0.5%、六十幾家廠商在使用電子計算機發票,他們要轉型很困難。今天是12月21日了,再過10天就年底了,為什麼還有六十幾家無法轉型成功,理由是什麼?如果沒有辦法很快轉型、改成手寫,手寫之後後續作業資料的電子化能配合得上嗎?部長知道我在問的問題嗎?

主席(吳委員秉叡):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主席、各位委員。我知道委員提到的問題。

費委員鴻泰:署長回答也沒關係。

主席:請財政部賦稅署許署長說明。

許署長慈美:主席、各位委員。有些使用電子計算機統一發票的營業人必須跟ERP系統做介接轉換,需要一些時間。

費委員鴻泰:非常精確,因為有兩個人找我陳情有關他們的系統轉換和下游廠商的問題,現在只剩十天,這六十幾家怎麼辦?雖然不多,我們也很希望他們儘快用無紙化的電子發票,但至少到上星期五還是有幾家跟我陳情,我要他們把精確的數字調出來,然後我問了財政部,狀況也是如此,這六十幾家雖然少,但我們還是要關心他們一下。

許署長慈美:其中有四家準備註銷登記,不再繼續經營。其他的都已經同意從明年1月1日開始使用電子發票或其他類的統一發票。

費委員鴻泰:署長要掌握住狀況,我們不希望到時候再有任何一家來跟我們抱怨、陳情,這樣不好。

請問蘇部長,去年通過109年稅收預算是多少?就是去年通過今年的稅收預算。

蘇部長建榮:去年通過大概是一兆五千多億元。

費委員鴻泰:到11月底執行率是多少?

蘇部長建榮:到目前為止大概是百分之九十幾,中央政府的部分,稅收會有短徵的情況。

費委員鴻泰:你們預計大概會短徵多少錢?

蘇部長建榮:大概將近一千億元。

費委員鴻泰:一千億元怎麼辦呢?要舉債或發行公債嗎?

蘇部長建榮:應該還好,因為我們今年有5G釋照的預算一千四百多億元、國產署世貿三館的設定地上權三百多億元。

費委員鴻泰:所以你們去年的歲計賸餘還在那裡,世貿三館標出去三百多億元是今年入帳嗎?

蘇部長建榮:109年入帳。另外就是今年的證券交易稅比我們預期的多了大概兩百、三百億元。

費委員鴻泰:我現在講的是overall、全部,全部還會短徵一千億元左右?

蘇部長建榮:大概900億元。

費委員鴻泰:因為疫情的關係,明年可能還會更慘一點,你們也辛苦了。最近有人向我陳情,Uber Eats要變成local的廠商,日後這些代送食物的員工要變成承攬還是僱用?

蘇部長建榮:這要看他們跟Uber Eats之間的契約而定,我們無法干涉。

費委員鴻泰:臺灣的外送業者主要是Uber Eats和foodpanda,還有呢?

蘇部長建榮:大概就是這兩家。

費委員鴻泰:這兩家有多少員工在臺灣?

蘇部長建榮:這部分我們回去再瞭解。

費委員鴻泰:我選區有很多選民家裡的年輕人在從事這個行業。

蘇部長建榮:有時候是承攬而不是員工。

費委員鴻泰:如果是承攬要怎麼報稅?

蘇部長建榮:承攬的部分有佣金收入。

費委員鴻泰:承攬是否可以以執行業務所得的方式報稅?

蘇部長建榮:應該是這樣。如果是按件計酬,那就是提供勞務,這部分可能就和薪資所得有關。

費委員鴻泰:如果是按件計酬,很顯然就不是員工,因為他們要自備機車、汽油、機車保險,一切風險要自負。這些人如果算是執行業務,申報所得稅時是否可以用執行業務所得的方式申報?部長是否瞭解我的問題?

蘇部長建榮:我瞭解。

費委員鴻泰:日後可能會用兩種方式,一種是僱傭,但很多人不願意當僱傭。我問過三位外送員是否願意當員工?他們說當員工的話所得一下子會少三、四萬元。

蘇部長建榮:因為底薪很低。

費委員鴻泰:現在比較辛苦的人每個月大概可以賺6萬元到10萬元,變成員工會減少三、四萬元,所以他們不願意。他們是接單,日後可能會衍生一些法律責任,如出了意外或食品有問題等等,責任歸屬是誰?日後還有很多問題,單是報稅是否可以以執行業務所得申報就是一個問題。

蘇部長建榮:這部分我回去確認再跟委員報告。

費委員鴻泰:好。這個事情很快就會發生,有人說現在這些從業人員有10萬,有人說有20、30萬,我們不知道確實的數字。這些大部分是在都會型的地方,如臺北、新北,新北還要看是否是居住比較密集的地方。我看從業人員不會低於10萬人,這也是很大的一群人,對於日後他們報稅的權益,你們要開始做做研究了。

蘇部長建榮:我們會進一步的瞭解。

費委員鴻泰:你們的方向大概是什麼?

蘇部長建榮:如果真的是承攬,就是提供勞務的對價。

費委員鴻泰:這個事情在很多行業已經發生了,比如賣保險的、賣房屋的代售員都類似,都已經發生了,這攸關這些人的權益。像南山現在一直在打官司,他們到底是承攬還是僱傭?你們說當初他們一個一個成立公司、營業處,就是他們自己找的,麻煩你們儘快做一個研究,也將研究的方向讓我知道。

蘇部長建榮:好,謝謝委員。

主席:請余委員天發言。(不在場)余委員不在場。

請高委員嘉瑜發言。

高委員嘉瑜:(11時18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最近大家認為政府動起來打炒房,包括央行的選擇性信用管制、內政部針對紅單炒作的問題實施實價登錄2.0,大家期待財政部能夠有積極的作為,但到現在還沒有看到。尤其囤房稅和之前我們力推的房屋稅、地價稅合併申報的財產稅問題也都討論很久,但最能夠抑制房價高漲的財政部在稅負上面到現在還是只聞樓梯響,尤其是囤房稅。其實從全國歸戶就可以發現,目前4%的人持有14%的房屋,從2013年到2019年持有4戶以上的多屋者增加了18%,屋數從140萬戶增加到164萬戶,成長了25萬戶,持有4戶以上的人數也增加了4.7萬人。因為這個數據,大家都認為現在的問題是囤房者越來越多,持有4戶以上的人也越來越多,在沒有全國總歸戶的狀況下,地方政府不願意實施囤房稅,請問財政部的積極作為在哪裡?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主席、各位委員。短期內對於打擊紅單交易,我們已經在做了。至於房屋稅調整的部分,我們也透過行政院的房價小組在積極研議中。

高委員嘉瑜:之前財政部一度鬆口說要研議囤房稅,後來又改口說會在兩年內端出方案。在大家期待政府雷厲風行的情況下,財政部顯然是以拖待變,為什麼原本要有積極的作為變成要兩年之後才有方案?大家當然期待能夠儘速的看到財政部的方案,但目前看來,財政部好像是慢半拍,對於這件事情完全沒有積極作為。

蘇部長建榮:委員不能這樣講!財政部不是以拖待變,因為任何一個稅制實施下去打擊面是非常廣的,不像央行的選擇性信用管制或內政部的房地產實價登錄。

高委員嘉瑜:對,這些都是短期的,你們的稅制一實施就是長期的,所以問題就是政府在風頭上打炒房或許短期對於房價會有影響,長期來看,真正能夠落實居住正義、影響房價的就是財政部的囤房稅或房地持有稅如何落實。現在問題在於,地方政府不願意落實囤房稅,地方政府不斷的調降稅基,導致無法真正提高持有稅,而財政部才能夠根本、長期的解決持有稅、落實居住正義,但財政部在這部分不願意做。

蘇部長建榮:我沒有說不願意做,但不管房屋稅或房地合一稅,一實施下去就是全面性的,我要採取動作時必須審慎評估相關配套措施,不能打擊到無辜。

其次,委員也看到報紙報導韓國幾次的打房,結果卻導致房價越來越高,都沒有用,如果我們的政策下去發生像這樣的情況,到時委員是不是會回頭罵我們沒有採取更嚴厲的措施?房地產市場不是喊囤房稅房價就會降低,必須有一些配套措施,所以不是財政部不做,財政部也看到這個問題。

高委員嘉瑜:部長拿韓國的例子跟臺灣做比較,部長是一再地否定這個政策到底會有什麼樣具體的效果,擔心做了之後像韓國一樣房價打不下來。但現在的根本問題在於囤房稅沒有落實,地方政府不斷調降稅基,這些都是過去財政部認為應該要積極處理的,但現在部長反而退縮了,擔心打下去房價不降的話大家還會怪你。其實大家不會怪你,因為你是落實居住正義,透過持有稅來收到該收的稅,實現該有的居住正義的,這是大家所期待的。至於配套措施在哪裡,你們趕快端出來,大家才會認為財政部有積極的作為,但你現在說兩年才要端出方案,大家會覺得還要再等兩年嗎?

蘇部長建榮:我是說一、兩年內,即使這個會期通過了房屋稅修正,但房屋稅從7月1日開徵,後年繳稅才繳得到,這不就是一、兩年內嗎?

高委員嘉瑜:如果要讓大家看到你的決心,你應該宣示在半年內會提出相關的稅制改革及配套方案,而不是告訴我們還要等兩年,還要看配套,財政部對這部分的研議到底在哪裡?

蘇部長建榮:房屋稅要落實到繳稅需要一年多的時間,而且我要跟地方政府溝通,不是財政部要課多少就課多少,也要看地方政府是否可行。

高委員嘉瑜:我在106年就說了,臺北市政府支持囤房稅也已經落實了。

蘇部長建榮:臺北市政府是臺北市政府的事情,臺北市政府有很多機制可以提高房屋稅,但他們怕提高了會受到質疑,所以不敢對第二房的持有者課到最高的3.6%,為什麼他們不做?

高委員嘉瑜:臺北市政府第三房以上不就課到3.6%了嗎?

蘇部長建榮:對,如果他們認為自住一房,第二房非自住不行,他們可以以最高3.6%來課稅。

高委員嘉瑜:現在除了臺北市政府、連江和宜蘭,沒有其他縣市政府在課囤房稅!部長之前也說過未來會把地方補助款等作為是否課徵囤房稅的評分機制,可見你是認同這個作法,應該給予鼓勵才對,現在為什麼反過來反對呢?這個邏輯好像有點錯亂。

蘇部長建榮:我沒有反對。

高委員嘉瑜:人家在做了,你反而質疑人家為什麼不做更多?你不積極的鼓勵,你自己不做,還質疑別人怎麼不做更多?

蘇部長建榮:我沒有反對。

高委員嘉瑜:我覺得你的態度很矛盾。105年(2016年)7月財政部已經研擬要將房屋稅、地價稅合併為財產稅,到現在2020年了還沒有看到任何方案,拖延了四年到現在還是沒有配套、沒有方案,我們再給你兩年,你又能拿出什麼方案?重點是要不要做。

蘇部長建榮:房地合一平價的問題涉及平均地權條例,平均地權條例不是財政部說改就可以改的,這涉及內政部,平均地權條例裡面規定土地和房屋分開課稅。

高委員嘉瑜:2016年財政部和內政部就取得共識,初步確認未來地價稅、房屋稅會朝合併為財產稅統一課稅,當時的次長蘇建榮表示,房屋稅已有初步研究結果,地價稅會在稅賦改革委員會研究;當時內政部政次花敬群說已經開始針對地價稅研擬檢討計畫。現在你們都在,四年過去,你們都高升了,可是報告不見了!然後你告訴我這不是你自己的責任?當初有共識的現在都沒有共識了?希望部長記得自己過去說過的話,希望該做的還是能繼續的做。

鑑於最近爆發勞退基金弊案,所以證期局、金管會打算比照美國401K退休儲蓄計畫的TISA來推動,這部分目前進度如何?

主席:請金管會證期局蔡副局長說明。

蔡副局長麗玲:主席、各位委員。目前金總有提出一個建議。

高委員嘉瑜:你支持嗎?金管會支持嗎?

蔡副局長麗玲:稅的部分是由財政部主政,且租稅優惠的討論有一定的程序和機制,金管會是配合辦理。

高委員嘉瑜:勞退基金爆發這麼大的弊案,也因為勞退基金規模這麼大,又發生弊端,所以大家更期待能開放自選。美國、日本、泰國、英國、加拿大、韓國等國都開放自選,而且自選之後的績效都非常好,也能夠挹注到股市,對於整個投資市場來講是一個可以幫助成長,又可以讓資金有活水的作法。所以有很多民眾希望臺灣也能夠開放實施像美國401退休儲蓄計畫,既能夠挹注股市資金的活水,又能夠讓民眾自選,但財政部一直都反對,請問部長目前的態度到底是什麼?

蘇部長建榮:我們還是持比較審慎的態度,因為這是支出面,且對基金的孳息已經有27萬元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的免稅優惠,不能支出免稅,孳息又免稅,兩邊都免稅,這樣不公平。

高委員嘉瑜:公平?到底什麼叫做公平?目前臺灣的閒置資金不斷的升高,從2012年到2019年高達8.5兆元,大家都把錢放在銀行儲蓄,但超額儲蓄的狀況對投資市場或資本的活化並沒有助益!因此,對於這種小額投資又能嘉惠勞退基金的帳戶能夠有小額的免稅──其實免稅額並不高,依照現在TISA提出的方案,免稅額只有2.4萬元的列舉扣除額,但整個基金的規模年增加160億元,換算成稅收的話,這個稅收如果挹注在證券市場的證交稅可以高達80億元,增加的遠比減少的稅收多,可說有利而無弊。所以金管會不斷的在推動,但財政部一直持保守態度,導致現在問題頻繁。其他國家的國際趨勢,如加拿大、英國、日本、英國、泰國等,每個國家都在做,都在鼓勵大家去投資,而且是小額的,可以讓民眾自選。

蘇部長建榮:美國、加拿大沒有利息所得免稅,我們是透過利息所得免稅的方式鼓勵投資。

主席:請部長會後再跟高委員詳細報告。

高委員嘉瑜:希望財政部能就TISA積極的研擬方案,希望部長就這部分再給我們報告。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廖委員婉汝、李委員德維、邱委員顯智、劉委員世芳、鍾委員佳濱、洪委員孟楷、李委員貴敏、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及莊委員競程均不在場。

請羅委員明才發言。

羅委員明才:(11時30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年是辛苦的一年,因為疫情的關係,以致很多行業進入冷冬與蕭條!請教部長,今年的歲收達成情況如何?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主席、各位委員。剛才答復費委員質詢時已經報告過,大概比預算數減少900億元左右。

羅委員明才:少了900億元?怎麼減少這麼多?是少了哪一部分?

蘇部長建榮:主要為營利事業所得稅,因為去年營利事業獲利率已相對降低,所以今年申報所得稅時也相對減少。此外,今年因為疫情關係,所以免除一些營利事業於9月份的暫繳稅款。其實也不是免除,就是無須暫繳,因此影響了大約一千多億元的營所稅稅收。幸而有其他稅收回來,加加減減後,約比預算數減少900億元。

羅委員明才:這幾年的歲計賸餘大概超過四千、五千億元吧?

蘇部長建榮:歲入、歲出的餘絀……

羅委員明才:去年、前年、大前年……

蘇部長建榮:去年的歲計賸餘大概是300億元,但如果是歲入、歲出賸餘的話,去年為一千一百多億元,前年也將近1,000億元左右。

羅委員明才:這幾年加起來稅收大概超徵了2,800億元吧?

蘇部長建榮:以預算數來說,比如去年、前年都減少舉債……

羅委員明才:這些錢跑去哪裡?

蘇部長建榮:還債或減少舉債。

羅委員明才:但國債鐘不見得降了多少啊?現在國債鐘的數字是多少?

蘇部長建榮:每一個人大概23.3萬。

羅委員明才:一出生就負債23.3萬?今天財政部修正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十二條、第十八條,是否因為缺錢,所以開始找錢?

蘇部長建榮:不是缺錢。

羅委員明才:或者是為了打房?

蘇部長建榮:為了租稅公平。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於民國95年實施時,係將未上市櫃公司股票交易所得納入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課徵;102年實施證券交易所得課稅後,依據所得基本稅額所課徵的部分即取消;105年證券交易所得又免稅,之後原來未上市櫃公司證券交易所得部分並未隨同恢復至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來課徵,所以我們是在補這個洞,希望能補回來,是基於稅負公平的原則。

羅委員明才: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修正過後,大概會影響到多少家公司?財政部預估國庫將增加多少?

蘇部長建榮:大概增加12億稅收。

羅委員明才:只有12億?

蘇部長建榮:基本免稅額是670萬,而有些未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可能是虧損的,不一定賺。

羅委員明才:虧損的部分……

蘇部長建榮:就不會進到這邊來。

羅委員明才:賺的就另外加?

蘇部長建榮:對。

羅委員明才:是否包括興櫃公司?

蘇部長建榮:不包含,因為興櫃是屬於上市櫃,就不包含在裡面。

羅委員明才:上市櫃有繳交證交稅嗎?

蘇部長建榮:沒有。

羅委員明才:上市櫃股票交易必須繳交證交稅吧?

蘇部長建榮:對。

羅委員明才:以國內情況來說,雖說是證交稅歸證交稅,卻隱含證所稅在內,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十二條、第十八條通過以後,未來這些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時,是否需另外繳交證交稅?

蘇部長建榮:基本上,不管是上市或未上市都必須課徵證交稅,也就是移轉……

羅委員明才:都要?

蘇部長建榮:對,只要移轉都要課徵。

羅委員明才:這樣不就是一頭牛剝兩層皮?也就是還沒上市上櫃,除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十二條、第十八條規定獲利達670萬以上者要繳交20%稅率外,現在還要再增加證交稅?這樣就變成重複課稅了?

蘇部長建榮:這個沒有!證券交易稅是移轉稅,基本上不會有證券交易所得稅的性質,所以大家都誤會了。

羅委員明才:我的意思是,本法修正通過後,是不是以後交易就必須繳交兩種稅?

蘇部長建榮:這是最低稅負,要繳納……

羅委員明才:最低稅負還是要繳啊!另外,交易時是否需繳交證券交易稅?

蘇部長建榮:要,當然要。

羅委員明才:等於同一件事要繳兩種稅?

蘇部長建榮:沒有,不能這樣解釋!其他也都是這樣,也就是營利事業都是一樣的。

羅委員明才:就是要繳兩種稅?

蘇部長建榮:證券交易稅基本上屬於移轉稅,並非證券交易所得稅的性質,是移轉稅。

羅委員明才:以前曾經有位部長說,證交稅當中隱含證券交易所得稅……

蘇部長建榮:那是民國六十幾年的狀況,當時交易不論買賣確實都要課徵6%或3%的稅率,但後來降下來了。不過當時買賣都要課,現在只有出售時才課。

羅委員明才:全世界也沒有國家像我們這樣課徵兩種稅的!

蘇部長建榮:都有啦!像美國的資本利得稅就課得很重!

羅委員明才:香港呢?香港有課這種稅嗎?

蘇部長建榮:香港是印花稅。

羅委員明才:印花稅?多少?

蘇部長建榮:這個我們需要瞭解一下。

羅委員明才:大概是0.05%吧?不過香港的稅率比較低。我知道財政部是考量到國家財政拮据所致,畢竟今年買了很多武器,加一加大概買了多少?

蘇部長建榮:我不知道,這是國防部編列的預算。

羅委員明才:3,500億以上,而且都用特別預算支應!

蘇部長建榮:那是另外的,特別預算裡面的。

羅委員明才:都一樣……

蘇部長建榮:特別預算是2,500億。

羅委員明才:後來還追加七百、八百億?

蘇部長建榮:那是一般的預算。

羅委員明才:這些錢花掉了,我們還是要還啊!

蘇部長建榮:特別預算有一部分是來自以前的歲計賸餘,一部分是舉債!

羅委員明才:舉債到最後也是要還,通通都要還!我們希望政府在考量事情的作法時,不要讓後代子孫背負著喘不過氣的負債!剛剛已經講了,平均每一個人都背負了23萬負債,很重,所以真的必須考量國家競爭力。本席希望財政部能考量並因應亞洲地區的局勢改變,讓臺灣掌握利基與先機,儘快調整出一套可長、可久、可大的機制,讓臺灣的經濟市場、旅客與生意可以做得更廣更大。這是牽一髮動全身的,請財政部進行稅制改革時,應該好好做通盤檢討。

蘇部長建榮:是,謝謝委員,我們瞭解。

羅委員明才:國營事業在海外的逾放情況越來越嚴重,部長,有哪個地方是需要特別注意的?

蘇部長建榮:在中國的部分是目前比較需要注意的,由於這一、兩年我們一直提醒,所以公股行庫在中國的曝險最近正逐漸下降……

羅委員明才:是否擔心美國或歐洲其他地區?因為這次新冠肺炎……

蘇部長建榮:我瞭解委員的意思,美國或歐洲因為疫情關係,當地的企業經營……

羅委員明才:是否受到影響?

蘇部長建榮:多少會受到影響。

羅委員明才:若銀行在海外資產持有美元的話,由於最近美元變成弱勢貨幣,因此在結算時影響也非常大。

蘇部長建榮:就會有所謂的匯差損問題。

羅委員明才:曝險的部分有無考量到?

蘇部長建榮:各家銀行對此各有評估。

羅委員明才:這問題真的要多加強注意。

蘇部長建榮:這部分都必須符合金管會的金融監理機制下的資本適足率與風險控管規定。

羅委員明才:在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修正通過後,未來是否有其他的打房配套措施?

蘇部長建榮:我剛剛在答復幾位委員質詢時已經提過,對於房屋稅、房地合一稅未來是否調整,我們目前都在評估。若有正式政策,我們會提給房價小組討論。

羅委員明才:資料再補充給我,謝謝部長。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

主席:請張委員其祿發言。(不在場)張委員不在場。

詢答結束,現在進行討論事項處理。

宣讀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十二條及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內容。

第十二條  個人之基本所得額,為依所得稅法規定計算之綜合所得淨額,加計下列各款金額後之合計數:

一、未計入綜合所得總額之非中華民國來源所得、依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一項規定免納所得稅之所得。但一申報戶全年之本款所得合計數未達新臺幣一百萬元者,免予計入。

二、本條例施行後所訂立受益人與要保人非屬同一人之人壽保險及年金保險,受益人受領之保險給付。但死亡給付每一申報戶全年合計數在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下部分,免予計入。

三、下列有價證券之交易所得:

(一)未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或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所發行或私募之股票、新股權利證書、股款繳納憑證及表明其權利之證書。但其發行或私募公司,屬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之國內高風險新創事業公司,且交易時該公司設立未滿五年者,免予計入。

(二)私募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受益憑證。

四、依所得稅法或其他法律規定於申報綜合所得稅時減除之非現金捐贈金額。

五、本條例施行後法律新增之減免綜合所得稅之所得額或扣除額,經財政部公告者。

前項第三款規定有價證券交易所得之計算,準用所得稅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七類第一款及第二款規定。其交易有損失者,得自當年度交易所得中扣除;當年度無交易所得可資扣除,或扣除不足者,得於發生年度之次年度起三年內,自其交易所得中扣除。但以損失及申報扣除年度均以實際成交價格及原始取得成本計算損益,並經稽徵機關核實認定者為限。

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有價證券交易所得之查核,有關其成交價格、成本及費用認定方式、未申報或未能提出實際成交價格或原始取得成本者之核定等事項之辦法,由財政部定之。

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加計之減免所得額或扣除額,其發生之損失,經財政部公告者,準用第三項規定。

第一項第二款規定之金額,其計算調整及公告方式,準用第三條第二項規定。

第一項第三款第一目但書規定國內高風險新創事業公司之適用範圍與資格條件、申請核定期限、程序、應檢附文件、核定機關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財政部會同經濟部定之。

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自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一日施行。但行政院得視經濟發展情況,於必要時,自九十九年一月一日施行。

第十八條  本條例施行日期除另有規定外,自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一月一日施行。但第十五條規定,自九十六年一月一日施行。

本條例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八月八日修正公布條文,自一百零二年度施行;一百零六年五月十日修正公布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年○月○日修正之條文,自一百十年一月一日施行。

主席:報告委員會,本案為行政院提案,目前並無任何委員提出修正動議。請問各位,對本案照行政院提案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案通過。

針對本次會議作如下決議:一、說明及詢答完畢。二、委員質詢時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財政部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三、委員余天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財政部以書面答復。四、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修正草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本席補充說明。

請問各位,對以上決議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委員余天書面質詢:

本院余委員天因審查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十二條及第十八條修正草案,特向財政部提出質詢。

說明:

財政部本次修法,理由之一在於有個案態樣為利用人頭公司炒房逃稅,修法改善賦稅公平立意良善,惟財政部未具體提出這些逃漏稅樣態,占我國150萬家中小企業中有多少比例,並評估比例原則是否合宜修法。我國中小企業多為未上市股份公司,且國人經營多以家族方式為之,換言之,中小企業透過股權轉移,如交棒給子女繼續經營等,是為常態。修法後,對於我國中小企業經營樣態,可能有對國稅局查核標準無限擴權疑慮,並造成民怨。請財政部對此整體問題提出可能的配套方案,避免濫權查稅,以及對國人說明要有清楚的說帖,本席建請財政部針對以上疑慮提出書面報告說明。

主席:本次會議議程已進行完畢,倘有不在場委員補提書面質詢,一併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議事人員協助處理。

現在散會。

散會(11時4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