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2會期教育及文化、內政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9年12月21日(星期一)9時至14時59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 席 吳委員思瑤
主席(黃委員國書代):出席委員24人,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原住民族教育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審查民眾黨黨團擬具「原住民族教育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原住民族教育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進行詢答及逐條審查)
主席:首先請提案委員進行提案說明。(無)無提案說明。
請教育部蔡次長報告,報告時間為3分鐘。
蔡次長清華:主席、各位委員。今天貴委員會安排原住民族教育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本人承邀列席,聆聽各位委員卓見,至感榮幸。以下分就本部原住民族教育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重點說明。
為落實原住民族教育權利,參以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七條、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二十三號一般性建議,以及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皆有明確肯認,爰於原住民族教育法第十條第二項規定:「國民教育階段之原住民重點學校,於徵得設籍於該學區年滿二十歲原住民二分之一以上書面同意,始得合併或停辦學校。」,明定原住民重點學校以獲多數設籍學區內之成年原住民書面同意,作為合併或停辦原住民重點學校之前提,以重視原住民族權利。惟配合行政院民法成年年齡修正案,將民法「成年」年齡從二十歲調降為十八歲;委員所提供修正意見與本部規劃方向相同,爰此,本法第10條配合修正,擬具本法第十條修正草案,將「年滿二十歲」修正為「成年」。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持續給予我們關懷、支持和指教,謝謝!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每位出席委員質詢時間為5分鐘,必要時得延長2分鐘,列席委員質詢時間為5分鐘;發言登記截止時間為上午10時30分;委員如有臨時提案,請於上午10時30分前提出,並於本聯席會委員均質詢結束後即進行處理,處理提案時若提案委員及連署委員均不在場,援例不予處理。
主席(陳委員秀寳代):首先請黃委員國書發言。
黃委員國書:(9時4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民法成年年齡下修到18歲,我想青年族群支持,也符合國際潮流,但是我們要提醒,下修18歲之後,青年也要承擔更多責任,比如18歲的大學生在外租屋、打工及簽契約都要承擔完全責任。因為18歲幾乎就是大學一年級,所以在大學就學期間事實上都是成年階段,當然教育部也應該要來協助,在高中生階段就應該讓他們瞭解,進到大學以後也必須要承擔相關責任。
有些事情可能要請教育部瞭解,事實上現在大學中有部分學生的行為行使需要家長同意切結書,比如他們要出國或交換學生等等,都需要有家長同意切結書。如果民法年齡下修到18歲,18歲的學生有完全行為能力,這樣的切結書是否有存在的必要?這可能要檢討。
主席:請教育部蔡次長說明。
蔡次長清華:主席、各位委員。是。
黃委員國書:教育部有沒有明確的答案?還需要這個切結書嗎?
蔡次長清華:如果以18歲為成年要件,這確實有檢討的必要,不過因為他還是大學學生,所以這個如果有要做修正的時候,應該……
黃委員國書:你們可能要找大學端來協調。
蔡次長清華:對。
黃委員國書:再來,本次修法會同步修正人民團體法,滿18歲就可以成為人民團體的發起人,像學生會、系學會並沒有規定一定要成年,但是如果到18歲的時候,他們已經成年,也可以發起人民團體,所以在大學成立的學生社團,也可以變成是一個人民團體,因為是學校法人,跟人民團體之間會有一些權力關係的衝擊,這部分我想教育部可能也要找到一些因應的方法,不曉得你們有沒有瞭解到?
蔡次長清華:目前還在討論當中。
黃委員國書:還在討論當中?
蔡次長清華:是。
黃委員國書:法案馬上就會三讀了,事實上這次民法下修18歲會涉及38個法案,教育部的部分還有幼照法,幼照法也有相關問題,針對這些相關問題,希望教育部做一個比較完整的盤點,然後要有一些因應的做法,好不好?
蔡次長清華:是。
黃委員國書:另外,我想教育部要重視最近這個案例,臺灣有很多學者授權給華藝公司,華藝公司的資料庫平台臺灣版跟中國版的內容不同,被竄改了,「我國」變「臺灣」,「國立大學」的「國立」不見了,裡面相關的文章,像太陽花的論文、天安門的論述都被消失了,連作者的名字可能也被改了,針對這個問題,不曉得教育部有沒有一些因應的作法?
其次,華藝公司在中國版還有「內容不當請通報」的按鈕,如果覺得這個內容不當,可以通報,只要按下去就可以。針對這樣子的設計,我想會有很多問題,臺灣版有沒有這樣的設計?沒有,為什麼這個資料庫平台到中國以後會變成有這些問題?這涉及到這幾個問題,學術自由的問題,有沒有違反?有沒有違反著作權法?比如國立實驗研究院與成功大學合作建置平台,在中國的平台上,「國立」兩個字馬上被改成「臺灣」,甚至連「國立實驗研究院」的名稱都被更改成「臺灣實驗研究院」,所以它有沒有違反著作權法的問題?另外,它有沒有矮化國格的問題?針對這幾個問題,我想請教育部要非常清楚的對外說明。如果都有,這家華藝公司有明確的責任,現在教育部所屬的國立大學,甚至教育部補助的經費,有很多採購案會去採購這家華藝公司的資料庫。針對這個問題,如果教育部沒有一個態度或立場,國家的預算資源做這樣的採購是否適宜?是否適當?請蔡次長說明。
蔡次長清華:謝謝委員對於這個問題的關心,您剛才提到違反著作權法還有學術自由部分,我們覺得這樣的處理確實不恰當,教育部的相關單位會針對這部分責成各大學,在進行授權還有資料庫運用的時候,應該要表達我們的立場。
黃委員國書:好,我希望教育部可不可以在一個禮拜以內,把你們的態度說得非常明確?
蔡次長清華:好,應該可以。
黃委員國書:應該可以嘛!
蔡次長清華:是。
黃委員國書:如果確定是這家公司必須負相關責任,你們是否會通知並責成教育部所屬各單位,甚至國立大學,要求他們不適宜再採購這家公司的資料庫?
蔡次長清華:是,我們會做適當的處理。
黃委員國書:好,謝謝蔡次長。最近體育班的問題其實被大家討論,張志豪是近來最紅的球星,他說「不要像我,只能靠棒球賺錢」,因為今天是審原住民族教育法,所以我要提到,現在中華職棒的球員五成是原住民,三成來自花東,其實每個小孩都有棒球夢,為什麼?他們覺得打棒球可能會是他們唯一的出路,可是往往到最後會變成一個窄門,因為到最後光靠打棒球可以養家活口或在社會立足的恐怕也不多,所以我們需要一個完整的因應配套,讓體育班學生受到完整教育。現在運發基金補助課輔8,000萬元,可是實施的並不理想,我覺得教育部應該要去鼓勵學校運動教練及學生,必須兼顧學習經濟多元的發展,提供體育班學生受到完整教育,以便他們未來有更多元發展的可能,而不是讓體育競技成為他們的窄門,這部分也給教育部參考,次長,謝謝。
蔡次長清華:謝謝委員。
主席(黃委員國書代):請葉委員毓蘭發言。
葉委員毓蘭:(9時13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其實很關心原住民族教育法,今天當然在修法上面是相對單純,但是有很多原住民族的教育問題其實是千絲萬縷糾結在一起。不久前桃園市議員王浩宇在臉書貼文放一張牛排照,而且附註「這裡面,有賽德克巴萊嗎?」,這個說法其實造成輿論嘩然,也引起廣大網友對原住民文化歧視議題的探討,於是本席就特別關心,在原住民的認識跟文化教育上面,教育部現行的作為跟規劃上面,有沒有避免這些歧視問題的存在?有沒有?
主席:請教育部蔡次長說明。
蔡次長清華: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我們會將多元文化的議題融入到課程裡面。另外,跟委員報告,原住民族教育法修法之後,原住民文化的教育就不限於原住民學生而已,針對一般的學生,也應該要加強這方面的教育。
葉委員毓蘭:對,次長在教育界非常多年,一定瞭解融合教育的重要性,但是不能把它完全融掉、完全看不到。原民會跟教育部在族語的振興上花了很多經費及精神,我們每次看到原民會或教育部,不斷地撥發大量經費給地方盲目規劃,並沒有更高層次的去指導,在傳承上面其實有很大的障礙,這個問題也不僅在原住民的語言傳承上,客委會在客家文化的薪傳師上也碰到同樣的問題。本席知道目前族語推動師的不足,在實務上必須很快去解決。今年12月5日登場的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今年聽說創了歷史新高,達三萬一千多人,這樣子的進步,對於原住民朋友們有多少實益呢?
因為原住民族身分加分的考生,確實讓他們面臨同儕的壓力以及社會輿論所製造的壓力,進而產生文化認同或自身成績的自卑感,尤其如果上Ptt網站去看,其實是有些歧視等各方面的言論;在現實面上,原住民也容易被認為有特殊管道、特別加分,反而是一種歧視跟負面。不管是原民會或教育部,在規劃的時候都應該要避免這點,因此本席還是要請教蔡次長,您知道什麼是「微歧視」嗎?微小的「微」。
蔡次長清華:「微歧視」嗎?就字面上來瞭解,就是在語意上面還有肢體語言方面有點歧視的味道。
葉委員毓蘭:因為時間的關係,我直接就說明。其實教育部為因應10月國際反霸凌月,在10月30日官網上分享「微歧視」議題指出,「自以為看似沒問題的稱讚,卻可能是強加於他人身上的刻板印象」。本席在內委員會對原民會質詢的時候也有提到,今年金鐘獎兒童少年節目主持人鍾家駿穿著達悟族族服,媒體說他大露「屁股蛋」。我很尊敬的馮世寬主委在答詢的時候,也會特別提到很喜歡原住民,因為他們體力很好、很聽話,還有一個很重要的是他們學習很快,也會捕捉野生動物,就算是這樣子的稱讚,其實馮主委是想稱讚,但這些都是刻板印象,也是最恐怖的無形歧視。所以我要請問副主委,在10月8日我就已經在內委會問過夷將主委,今天教育部也在,未來面對這類的「微歧視」,教育部跟原民會有沒有什麼樣的規劃,可以讓國人對於各族群的文化上有更認識及瞭解呢?
主席:請原民會林副主任委員說明。
林副主任委員碧霞:主席、各位委員。其實微歧視在生活上經常發生,尤其我們生活在基層地區,確實有這樣的感覺,我覺得還是要從教育著手,在教材裡面、在宣導工作上或者在很多活動上,這都是基本的生活態度,要一起尊重大家,所以原民會明年開始要處理原住民族文化教育課程的文化架構,希望能讓更多人知道,這是第一個。第二個,我們現在有電視台跟原民台,針對這兩個單位,我們會請他們多訴說一些屬於原住民好的文化的部分,屬於微歧視的部分就儘量提醒大家不可以有這樣的行為。
葉委員毓蘭:副主委,容本席提醒你們,請問原住民台是只有原民在看還是一般的漢族都有在看?
林副主任委員碧霞:都有。
葉委員毓蘭:所以你們要儘量推廣,教育部跟原民會一定要充分合作。本席特別到伍麗華委員的臉書上截下這段文字,賽德克巴萊的意思是真正的人,可是我們絕對沒有想到居然會被王浩宇這號政治人物拿來做為羞辱,為了要打壓藍營或是代表他如何地挺萊豬,就把賽德克巴萊跟萊克多巴胺混為一談。我剛剛特別提醒你們要去看看Ptt,這都是年輕人會去上的網站,在各位委員很努力地幫助原住民同胞們排除一些障礙的時候,有沒有想過我們在無形之間也幫他們樹敵了很多,這部分是原民會跟教育部責無旁貸、一定要去進行的,我很希望你們在推廣多元文化融合的時候,針對文化上的歧視要主動地回應,不可以輕描淡寫,一看到王浩宇就軟了,必須主動地、大聲地、勇敢地站出來,大聲地斥責,告訴他們不要污辱非常美麗的各族族語,好嗎?謝謝。
林副主委碧霞:謝謝委員。
主席:請林委員奕華發言。
林委員奕華:(9時23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想配合民法修法到18歲,大家應該都沒有什麼意見,因為這就是配合的修法,所以在這個禮拜的最後關鍵時刻,我還是要關心我最關心的學校食安問題。次長,您知道最近教育部發了一個公文還有一封信要求各地方政府給教育局,再由局處轉到學校,再請學校轉給家長的教育部長的一封信,次長,你知道這件事嗎?
主席:請教育部蔡次長說明。
蔡次長清華:主席、各位委員。是。
林委員奕華:這是你們檢送本部致家長的一封信,要求要送到國中、國小,透過群組公告等電子通訊或其他多元方式,儘速將旨揭信件轉達給家長知悉。用公權力要求要給每個家長知悉,有沒有這件事情?
蔡次長清華:報告委員,有。
林委員奕華:所以次長你也不知道?那你知道這封信內容到底寫什麼嗎?整封信,本來以為是因為年底了,講講多元適性發展還是多元展能,講講108課綱最主要的理念,我以為是這個,結果不是,整封信在做什麼?都在解釋說明因應明年1月1日美豬進來之後教育部的相關作法,整封信都是在政令宣導,這封信你有沒有看過?次長都沒看過啊?要求要轉給每個家長喔!好,那我問一下,信裡面提到為確保學校午餐食材品質,教育部依法研訂採購契約,提到會做好控管,請問依法是依什麼法?
蔡次長清華:跟委員報告,依學校衛生法。
林委員奕華: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對國內農產品的使用是怎麼寫的?文字是什麼?
蔡次長清華:應該符合……
林委員奕華:是一律使用還是優先使用?
蔡次長清華:優先使用。
林委員奕華:所以依法──法是寫優先使用,但契約變成一律使用,這樣是依法嗎?當然不是依法,所以我要拜託一件事情,可以請教育部或行政院把你們的手放開嗎?讓學校衛生法可以修法,讓萊克多巴胺能夠完全透過制度化離開校園,這個禮拜要討論學校衛生法,這是我最後的請求,真的是一個請求,今天就算潘文忠出了這封信,也許可以算是潘文忠部長的政治承諾,然後呢?再換了下一個部長,然後呢?這是制度化嗎?次長,你當過教育局局長,後面的彭署長也當過教育局局長,你都知道什麼叫做制度化,現在用契約就想要解決,這是一個長久的作法嗎?就變成你們要用政令宣導的方式告訴家長,而且這封信凸顯的是什麼?你是讓家長安心還是讓家長更不安?因為這封信就是告訴大家萊豬不要吃,我們打保證萊豬一定不進校園,你就是跟行政院唱反調嘛!說萊豬絕對不進校園,就是食安會有問題啊!關於這個部分我還是要問一下為什麼不能修法?請次長說一下為什麼不能修法?把教育部的理念放到法裡面就是修法嘛!制度性來保障,為什麼連這個都不能做呢?可以告訴我們嗎?在顧慮什麼?入法明文規定有這麼困難嗎?一定要在契約嗎?
蔡次長清華:跟委員報告,部裡面一般都會在學期末、學年末的時候,會有一封信提醒家長假期到了,怎麼樣有計畫地安排孩子的假期生活。因為明年1月1日以後我們要求學校供餐的肉品都要採用國內的食材,所以在這封信裡面就特別提到要用國內的食材。
林委員奕華:這封信從頭開始,除了第一段開場白,二、三、四、五段全部都是在講萊克多巴胺進來之後你們相對應的作法,都是在政令宣導,請問一下未來要怎麼把關?次長要不要跟我們說一下你們要怎麼把關?你們說要加強查察、跨部會合作,這本來就有在做啦!這不是以前就在做了嗎?可是以前查的很少啊!
還有一個,我看到更離譜,這是人家跟我反映的,基隆市教育處已經發函到各校說,各校應於110學年度起自行編列預算購買萊克多巴胺快速篩檢試劑進行自主管理,這就是你們說的管理方式,把責任全部都推給學校,你們說不入法、不做,只透過一封信,誰來把關?學校來把關?學校自己去買萊克多巴胺的試劑,自己每天試驗有沒有含萊克多巴胺,這就是縣市政府的做法,推給學校、推給老師、推給家長,寫這麼好聽,就是不願意入法,但這是一個長久制度。
今天中央如果要求一定要讓它進來,我真的只是站在孩子立場,既然教育部要做,已經說了,那就入法吧!起碼讓優先使用變成一律使用,或是像基改食品一樣拒絕在校園之外,透過入法才不是只是一個政務官提出的承諾,到下一個政務官會變怎麼樣?就像現在的牛豬分離、排除內臟,當時2012年在立法院就算做了附帶決議,現在哪個政府官員在遵守呢?政府官員翻臉跟翻書一樣,牛豬分離現在有做嗎?排除內臟有做嗎?都沒做,這樣我們還能夠相信你不入法之後,未來10年、20年、30年都會這樣做嗎?今天下午要協商了,我最後利用這機會拜託教育部,你們應該要站在孩子的立場去跟行政院溝通,起碼這件事情,我真的希望我們一起努力來幫孩子做到,謝謝。
主席:請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發言。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9時32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在去年原教法20年大修通過的版本中有特別提到,要建立完整的原住民族教育體系,系統性建構原住民族的知識體系,這件事情非常重要,我個人也非常關心,特別是裡頭提到要由原民會定期邀集教育部、文化部、科技部等相關部會做原住民知識系統的中長程計畫。我們看到110年到114年這個5年計畫已經要開始啟動,最重要的目的是厚植知識體系,也是要做為未來師資培育跟課程發展的基礎,因此我特別看了一下,裡面有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原住民族課程發展中心、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還有師培中心等等,但在這邊我看不到文化部、科技部等比較確切的相關單位有在裡面,不過就目前現有的,以原住民族教育研究中心來看,還有5間課程發展協作中心,以及遍布在各縣市的原住民族教育中心,還有8所原住民相關的師培中心,其實它有各自的工作任務,但是我們盤點之後也發現,任務其實有很多是重疊的,而且其人力、量能是分散的。
所以上個禮拜五院會質詢時,我特別跟蘇院長做了簡單的報告,我也在這邊快速報告,因為蘇院長很特別,他在第一年擔任屏東縣長的時候,也就是30年前,率全國之先推動母語教學,結果沒有想到後來的新課程標準有把鄉土教學列為正式科目,到了2001年九年一貫的時候,沒有想到鄉土語竟然也列為國小必修,這是一個非常、非常先進的目標跟方向,我們看到後來也做到了。所以在這裡我要特別做一個短短的介紹,當我們回歸到教育的本質、學校的本質時,會發現其實在國家的課綱之下,我們是一個民主的國家,以國語文教材為例,可以讓孩子看到自己的語言、看到自己族群的文學觀、看到自己的文化在裡面,這是一個非常好的狀態,也會促成孩子沒有所謂的偏鄉差距、學習差距,會提升有意義的學習。像這樣子簡短的教材,我們就發現孩子得到其應得的教育,可以讀到自身的歷史文化,這是別人沒有辦法對他做的。他也可以讀到自己跟他者的歷史文化,可以讀到跟別的文化的互動,甚至是跟南島文化的連結、跟世界的連結,甚至可以從很多史料找出正面的史觀,還有包括自己的土地所長出來的山林智慧。
如果能夠讓它成為我們的教材,對孩子來講其實就是我們應當做的工作,問題是這麼多年以來到底做了什麼樣的族群知識?蒐集到了什麼?把它處理成什麼?其實這件事情我們已經做了幾十年,但是一直沒有看到很有系統的東西出來,所以我第二個要提醒的就是關於高教人才,因為它很重要,盤點一下目前一般大學跟原住民相關的系所其實不多,師培大學也不多,原住民專班雖然有,但是師資非常地缺乏,簡單來講,原住民高教端要培育高教人才除了師資非常短缺,還不夠用,還要分散到現在僅有的系所,短缺又分散,以致於培育的量能非常非常不足,所以特別請教教育部,這可能是師藝司的業務,不曉得未來在這方面的規劃有什麼樣的想法?
主席:請教育部蔡次長說明。
蔡次長清華:主席、各位委員。謝謝伍委員關心原住民高教師資人才目前比較短缺又分散的問題的重要性,最快的方式就是多鼓勵原住民的同學升學及從事學術研究,當然最容易的方式就是針對目前已經在這些重點學校任教的原住民老師,鼓勵他們用在職進修的方式取得比較高級的學位,充實高教方面師資的人才。另外長期來看,包括用公費生的方式培育,這些其實都是我們要進行的方式之一。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謝謝次長,這部分這樣是好的,一方面高教端可以多開設語言的學系,鼓勵大家親近我們的語文、增進語言的能力,另外就是開設一些研究系所,培育博碩士人才,讓我們的博碩士人才未來可以到高教系統任教,才不會短缺又人才不足,另外在職教師這一端,也希望能夠盡力補充量能。上次院會質詢時我特別謝謝院長特別看重,確實應該要成立一個原住民族的課程發展中心,如何整合現在既有的並促成我剛剛所提到的這些東西,希望在未來五年內,我們可以很快看到我們的16個族群,起碼在幼教跟小學教育這一端,可以在這樣的知識整理系統之後,相關教材、課程可以提出來。在這邊特別謝謝教育部跟原民會,也謝謝主席。
主席:接下來請陳委員秀寳發言。
陳委員秀寳:(9時40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次長臺語可以嗎?
主席:請教育部蔡次長說明。
蔡次長清華:主席、各位委員。可以。
陳委員秀寳:感謝次長。今天召委安排關於原住民教育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主要是配合民法第十二條的修正,將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現行法明定原住民重點學校之合併或停辦以獲多數設籍學區內之年滿20歲原住民書面同意為前提,以重視原住民族教育,為配合民法成年年齡下修,原住民教育法在年齡規定上,亦同步修正,這部分本席支持、沒有意見,原住民教育法的立法精神就是要將原住民教育從過去的政策和計畫推動方案,透過法制的方式予以保障,本席也認為無論是教育學習,或是產學合作等等方面,只要是和人的權益相關,都應該要予以保障,所以有關的部會,當然都應該要積極來處理這個工作。
請教次長,原住民語言發展法及客家基本法,在106年6月及107年1月公布施行,將原住民語言及客語明定為國家語言,但是原住民語言及客語以外的國家語言,卻沒有相關保存的法律,所以在前(107)年年底三讀通過「國家語言發展法」,並在去(108)年1月公布施行,就是要傳承、維繫多元語言文化的發展,保障各族群母語使用者的教育、傳播與公共服務權利。
本席來自彰化,我們彰化八卦山有個以推動臺語為目標的「臺語文創意園區」,舉辦各種不同的活動和展覽,讓民眾認識臺語。
請問次長,目前國小、國中到高中,臺語教育如何執行?執行的狀況如何?目前課程是由誰授課?是兼職的老師還是專職老師?
蔡次長清華:謝謝委員對國家語言的重視,目前本土語言的教育,從國小一年級到六年級是屬於必選科目,就是臺語、客語和原住民語,108年課綱也把新住民語加入,列為必選科目。
陳委員秀寳:目前教授的老師是兼職的?還是專職的?
蔡次長清華:現在大部分都是專任教師,但還是有小部分是所謂的教學支援人員。
陳委員秀寳:國家語言發展法第九條第二項規定:「中央教育主管機關應於國民基本教育各階段,將國家語言列為部定課程。」,對於中、小學列入部定課程的期程,國家語言發展法第十八條明定十二年國教課綱(108課綱)總綱開始實施後3年,也就是後年111學年度要納入課程,國家語言均列為必修,是不是?
蔡次長清華:是。
陳委員秀寳:目前教育部計畫以師培大學的客家與原住民母語的公費師資生為培育對象,但他們修畢各母語課程後,還要通過教師資格考試與修習教育實習成績及格,才有機會擔任正式教師。本席想請問,臺語的部分呢?我們有這種課程和培訓計畫嗎?
蔡次長清華:臺語部分,目前師資培育大學裡都有這方面的課程,另外有幾所大學也有成立學士後碩士學分班,培養臺語的專門師資。
陳委員秀寳:相對於客語跟原住民語,臺語雖然比較常聽到、使用,但其實現在許多孩子根本不會說,甚至連聽也有困難,因為父母平常跟他們用國語溝通,連阿公、阿媽明明最常使用臺語,卻也跟孫子說「臺灣國語」,致使現在的小孩學習臺語的機會不多。剛才次長提到,目前有八所師培大學開設閩南語培育課、兩校開客語、四校開原住民語。另外也有大學開設「本土語文學士後教育學分班」及「第二專長學分班」,本席認為現職教師應依其母語能力,鼓勵他們再修習各類國家語言教學課程,讓他們可以多元發展他們的專長。其實國家語言學分班「第二專長」的專業能力,應該普遍鼓勵現職教師來修習,不知道教育部現在有何鼓勵計畫?
蔡次長清華:目前我們有在各大學開辦第二專長課程讓現職老師修習,現職老師如果來修這個第二專長學分班,一旦通過,就可以拿到另一張教師證書,這個證書就可以合法教授閩南語,目前有78人正在修習這個課程。
陳委員秀寳:有關這部分的師資培育,是以公費的方式嗎?
蔡次長清華:沒有,現在沒有。
陳委員秀寳:教育部是不是可以考慮以公費方式,鼓勵這些教師再修習他們的第二專長,讓他們在畢業後,可以到他本身任教的學校直接教授本土語言?
蔡次長清華:這部分我們會和地方政府再討論。
陳委員秀寳:好。謝謝。
蔡次長清華:謝謝委員。
主席:請張廖委員萬堅發言。
張廖委員萬堅:(9時48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要討論的是配合民法修正有關18歲的部分,這個我們大概都知道,所以現在我們就來討論有關青年參與的問題。其實我們把20歲下修到18歲,我舉個例子來講,也提醒青年署,現行大學學生會組成已經有130個學校,這部分青年署前兩年有做過調查,對不對?以107年為例,在130所大學學生會裡,同額競選的有87所,亦即超過三分之二是同額競選,投票率在10%以下的也占了三分之一,我想你們有發現到這個現象,所以你們明年的預算編列了780萬元,要鼓勵大學學生會的青年公共參與,請問署長,這780萬元到底夠不夠?你們又打算怎麼做?次長你可以聽聽看,我們請署長來分析。
主席:請教育部青年署陳署長說明。
陳署長雪玉: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關心這議題,在學生會的……
張廖委員萬堅:請你簡單回答,如何提升學生的參與度?因為時間緊迫,其實包括高中學生會問題也是一樣,現在高中也都要組學生會。我們看大學的學生會,雖然學生已經滿18歲,大概大一、大二是還沒滿20歲,但這也沒關係,我們以大學學生會方式來鼓勵學生關心公共議題、參與公共事務,可是看起來熱度沒有很高,青年署要如何去提升、深化年輕人的民主素養,以及對公共事務的關心?
陳署長雪玉:目前辦理幾個重點,我們有辦理學生會的成果競賽,另外一個是學生會有一個傳承及發展的研習營。
張廖委員萬堅:這個辦了幾年呢?
陳署長雪玉:從107年辦到現在。
張廖委員萬堅:經費有沒有增加?
陳署長雪玉:經費一直在八百、九百萬之間,因為青年署的經費確實也不多。
張廖委員萬堅:越來越少,參與率越來越低,經費就越編越少,你們應該好好去想一想,怎樣去提升好不好?
陳署長雪玉:好。
張廖委員萬堅:由於時間不足,如果下個會期還有機會,我門再來探討,請回座。
其次,我們之前在探討體育班的問題,如果縮短到棒球的話,今天很多人談到將原住民18歲降低,林副署長應該也知道,我們的中職現役棒球球員,一軍大概有40%左右是來自原住民的球員。在2007年的時候,一度突破了40%而到41%。在職棒元年一開始的時候,原住民占一軍的比例只有25%,現在有越來越多原住民朋友跑來打棒球,為什麼?
主席:請教育部體育署林副署長說明。
林副署長哲宏:主席、各位委員。最主要是他們的天分,有關運動的協調性會比較好,這是第一個部分。第二部分就是在原住民鄉,棒球是從紅葉棒球開始……
張廖委員萬堅:沒有錯,2013年開放高中球員季中選秀,你看看從2013年到今年有178位報名,被球團指名了102位,後來簽約的有94位,大概占了一半出頭一點。然而你看看短短的7年,不過是25歲以前就有16位被釋出,這些球員裡面,你知道大概有多少是原住民的球員嗎?你不瞭解,我們再看下一頁,我們都口口聲聲說要照顧運動選手,尤其是在他們退役之後。由於棒球其實就是國球,也是最明顯的運動,他們在球場上絕對是風光的,也是明星,可是下了球場退役之後,就會變成落難的英雄。我們看一看這30年來,大概有940中職的選手,他們曾經上過一軍、二軍,而球員的平均年資只有4.8年,也非常的少。歷年到現在為止,除役的有695位,平均每年除役的是23.17位,而除役球員的平均年資是5.5年左右,投手大概是4年半,野手是5年多一點。
我再告訴副署長,第一個,上到職棒一軍、二軍的平均球齡不到5年,然後30歲以下就除役的或退出職棒球隊的占三分之二,有的30歲都還沒結婚,也非常的年輕。然後真的能夠打到36歲以上,這個比例只占進入職棒差不多一成左右。我們看到了這樣的一個報告,也不要講其他的運動項目,我們就講我們最重視的棒球,也已經變職業棒球了,現在卻連職業棒球選手的退役制度都沒有。我們看一下美日韓的退制度比較,當然美國職棒是是最完整的,有好層如勞資共同提撥的企業年金保障體系,而退休金是由勞資雙方共同繳納等。由於時間的關係,我就不再敘述。日本的職棒也一樣,有三層保障,比如有球員工會的共濟制度,每年自行提撥10萬到500萬的日幣,而國民年金制度在65歲以後就可以支領年金。至於聯盟引退給付制度,就是在退役前,球團要給付100萬日幣,讓球員自行運用。我們再看韓國的職棒,也有用保險的方式,就是在球員打球的時候就可以選擇,然後加入這個保險,而聯盟也會相對提撥。或者在市面上,他們已經規劃出了一個產品叫做退休保險,可是聯盟並沒有相對提撥,以上是我們看到比我們還完善的例子。
我們看一看中職,現在就只有防賭的信託,而沒有任何的退役制度,你也知道吧!現在工會這邊也在講了,因為這幾年大家防詐賭,所以沒有發生過類似的狀況,因此去參加這個是自主的,即他們要不要選擇參加。現在連去參加的也少了,聯盟的防堵信託有三分之一的簽約金是扣著,相對提撥6%,就是月薪低於7萬的,且是用定存的方式,但定存非常低,其實這對球員的保障是非常、非常的少。
我們看下一頁,運彩從103年開始,那時我們修了法是提撥10%到運發基金,以中職為標的去簽注運彩從1.92億到今年,剛好遇到疫情,中職也順利達到,所以標的高達19.8億。我請問副署長,有關運發基金裡面,對於中職棒球選手的退役保障,你們有沒有任何的規劃或想法?
林副署長哲宏:跟委員報告,有關運發基金的運用都有一個條文規定,只能用到培養運動選手,即培訓或訓練用使用……
張廖委員萬堅:規定是可以改的,當時也是規定改了,運彩才多了十%撥入運發基金,你們才有那麼多錢嘛!現在怎麼可以錢進來之後,就說規定是死的而不保障,問題發生了也不保障啊!
林副署長哲宏:因為目前的狀況是這樣,但委員的建議,我覺得非常好。
張廖委員萬堅:我認為體育署應邀集中職工會來研擬選手的退役制度,好不好?
林副署長哲宏:好。
張廖委員萬堅:另外,我要跟你講,我很感謝你們上個禮拜,我們在質詢體育班的時候,我聽說這個禮拜你們開始要針對挖角條款,以及各縣市過度集中訓練化、職業化及集中在六都的情況,我上次有講過棒球的36強都集中在六都的狀況,有關那個球隊的問題,我想你們要做檢討……
林副署長哲宏:OK。
張廖委員萬堅:我順便告訴你,我們太集中化、太菁英化,學校的球隊數卻變少了,以前要廣植支持的基礎,包括樂樂棒球及社區棒球,我也做過地方棒委會主委,我在的時候是非常強力推動。我希望不要讓學校的棒球數越來越少,而懂棒球的人也越來越少。由於樂樂棒球可以在學校,也不用很大的場地就可以打了,為什麼104年之後,我們取消了全國賽。你看看103年還有1,179所國小的球隊去打,體育課會上,也會組隊去玩,這主要是在玩棒球。現在越來越少,到107年只有550隊,我等一下會提一個提案,希望你們能夠恢復。另外,向你們要社區棒球的資料,因為社區棒球是美日國中以下,他們推展棒球運動的主要方式,可是你們對於現在地方如火如荼社區棒球的推動,全國性的部分並沒有任何資料,現在全國有幾隊,副署長知道嗎?
林副署長哲宏:據我所知,臺中市的社區棒球推展得滿不錯的。
張廖委員萬堅:我那時候非常強力推,我希望你們能夠恢復這種全國性的杯賽,然後好好的把這個納入整個棒球發展體系,不要只看到冠軍,而沒有看到底下的哪些球員。如果過度集中化、菁英化,學校為了要拿取資源都要拿冠軍,在拿了冠軍之後,這些學校才有資源,然後底下的廣度就會不夠,所以這是要雙軌的,一個是菁英,也是我們臺灣的特殊環境而用菁英培訓,我並不反對。但是另外一個是廣度的及興趣的推廣,如社區棒球隊、樂棒球,我希望你們納入下個星期的討論主題。學生棒球聯盟那些人都來了,我們一起討論,好不好?謝謝。
林副署長哲宏:好,謝謝。
主席:請林委員德福發言,時間為5分鐘。
林委員德福:(9時58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蔡次長,日前部長是不是有一封信給家長,內容提到學校供膳一律使用國產肉品,有沒有?
主席:請教育部蔡次長說明。
蔡次長清華:主席、各位委員。有。
林委員德福:是不是因為萊豬有健康上的疑慮,所以才特別說一定要使用國產的肉品,你的看法呢?
蔡次長清華:教育部一直以來,鼓勵學校用國產的食材,這是這是我們一貫的政策。
林委員德福:其實主要還是因為萊豬有瘦肉精(萊克多巴胺)的疑慮,而蘇偉碩醫師也提出萊豬可能對健康有疑慮,他一提出就是散布不實的訊息,但是在信中的這種強調,即讓孩子吃得健康是我們最重要的責任,因為吃萊豬有可能會不健康,那算不算也是公開散布不實的訊息呢?這是本席的質疑啊!因為本席一直認為政府不能寬以待己而嚴以律人,如果說一樣的話,狀況也都一樣,你認為是不是應該要一視同仁?
蔡次長清華:跟委員報告,教育部的立場是跟農委會一起來推動我們的孩子吃國內的食材,這是我們食農教育一貫的立場。
林委員德福:這個是正確啦!但是你們特別發一封信,這會讓人家感覺此地無銀三百兩,因為要進口萊豬了,過去為什麼沒有發函而現在發函,這就讓人打了一個大問號!
蔡次長清華:我們每學期末……
林委員德福:我是支持小朋友食用國產的肉品、國產的豬肉,但是實際上,這個就是要增加家長的信心。
次長,我要再繼續探討另外一個議題,根據教育部「臺灣本土語言調查報告」顯示,1986年到1994年出生的人說臺語的比例降到22.3%,12歲以下的孩童於家庭領域使用母語的頻率僅有16.61%,不到六分之一。明明母語教育納入小學課程已經推動了19年了,為何不見成效?次長的看法呢?
蔡次長清華:應該是說這個語言在社會中的使用比率已經越來越低,像……
林委員德福:對啊!我知道啊!問題是……
蔡次長清華:所以不能說是學校沒教,家庭裡都沒有在使用……
林委員德福:我提出三個問題,第一個是時間太短,一週只有一節的課程(40分鐘),沒有落實於生活中,效果怎麼會好,絕對沒有效果的。第二個是師資不夠,教育部規劃由正職教師來教,但是多數教師的鐘點數已經足夠,再加上要考取中高級以上的證照,降低了老師教學的意願,出現師資荒,你認為要怎麼辦?沒有辦法解決嘛!第三個是內容太難,有家長反映母語課程內容太難、文字艱澀,孩子不知道要怎麼學,羅馬拼音反而讓孩子害怕學習母語。所以母語教育不是排定課程就好,完全不考量到現實成效,我覺得對於這個部分,教育部要再去檢討,次長的看法如何?
蔡次長清華:是,謝謝委員的指教,對於這個部分,委員說課程沒有與生活結合,確實是如此……
林委員德福:我是覺得……
蔡次長清華:學校裡面有很多教育活動能夠將臺語融入孩童的活動中……
林委員德福:這個部分的拿捏尺度要抓得很好,不要為了充數而不切實際,我覺得這樣就沒有意義了!
蔡次長清華:是。
林委員德福:當然,我是認為母語很重要,就像原住民朋友也覺得母語很重要,客家語言也很重要,至於臺語,小孩出生了,老一輩人加減都會跟孩子說臺語,但是現在年輕人要跟孩子說臺語的很少,以我所接觸的人來看,年輕人跟他的下一代都是以國語來互動,這樣孩子怎麼能學會臺語!我認為這部分第一個是要去宣導,第二個是教育部要怎麼調整及改進,應該要有一套真正可以落實的方案才會有效果,謝謝。
蔡次長清華:謝謝委員。
主席:請鄭天財Sra Kacaw委員發言。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10時5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國民教育法第二條的規定大家都很清楚,「凡六歲至十五歲之國民,應受國民教育」;而原住民民族教育法第四條第四款則特別規定「原住民族學校:指以原住民族知識體系為主,依該民族教育哲學與目標實施教育之學校。」,又第五款規定「原住民重點學校:指原住民學生達一定人數或比率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我要特別強調是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包含了高級中等學校,也就是高中、高職。另外,高級中等教育法第二條規定「九年國民教育及高級中等教育,合為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這個一般人比較不知道,甚至很多老師也不知道這個規定,因為這是最近幾年才通過的一個條文。再接下來,原住民族教育法第十五條也特別規定「各級政府得視需要設立各級原住民族學校或原住民教育班,以利原住民學生就學,並維護其文化。」,第二項則規定「前項原住民族學校設立事項,另以法律定之。」。
次長,今天我們要討論的是原住民族教育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行政院把所謂的「年滿二十歲」改為「成年」,而本席特別提出修正動議,將該條第二項「國民教育階段」修正為「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階段」,因為剛才我特別提到原住民重點學校是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要設立,所以不是只有國民教育階段,這個部分應該要一並的修正,所以應該把它修正為「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階段之原住民重點學校」,然後在後面我又給加上「或原住民族學校」,因為剛才我也特別提到,原住民族教育法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各級政府得視需要設立各級原住民族學校」及第二項規定「前項原住民族學校設立事項,另以法律定之」。首先要請問次長,對於剛才本席所提出的修正意見,你有什麼看法?可以支持吧?
主席:請教育部蔡次長說明。
蔡次長清華:主席、各位委員。原住民族學校的設立主體是原民會,這個我沒有意見。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請先看今天要討論的第十條,本席要修正的是原住民族教育法第十條第二項。好,因為時間關係你可能還沒有研究,沒關係,剛才我已經很清楚的說了我的理由了,請問副主委,你的意見呢?
主席:請原民會林副主任委員說明。
林副主任委員碧霞: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非常贊成。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好,我們回到原住民族學校的定義規定,針對第十五條,副主委,有關原住民族學校法,事實上原民會應該在最近二年有去委託了大學教授,在各縣市也安排了座談來聽取各界的意見,原住民族教育法修正通過之後,原住民的立委也提出了原住民族學校法的草案,上個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也審查了,但是原民會的草案都還沒有出來,現在都還在原民會。
副主委,Malasingsi kiso halafin kiso malasingsi, malakociw halafin kiso haw. Mafana'kiso tina原住民族學校法hananay haw, sa'icelen(您當教師好長一段時間了,校長您也當很久,您應該也知道這個原住民族學校法,要努力)儘快地提出來,可以嗎?
林副主任委員碧霞:好。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請用麥克風說明。
林副主任委員碧霞:報告委員,fangcal to ko mahanay a demak(這是一件很好的事)。剛剛委員用阿美族話來問,我就用阿美族話來說明。Fangcal to ko mahanay a demak ancaay kita pisakilemel, midemak hanca tona demakan, a:waay to, sakilemen ita a somowal demak aca kina demakan. (如果我們不為這件事努力,就不會有結果,我們會努力的遊說以及執行這項工作。)我要用國語來說嗎?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不用,他們會翻譯,公報處他們都知道要如何處理。
有關原住民族學校法,原民會要勇敢地承擔,因為你不知道上次的質詢內容,教育部認為應該以原住民族委員會作為原住民族學校法的主管機關,這是教育部的意見,當時你還沒有來,而他們都不清楚不瞭解學校,怕做不起來,所以當時的原民會是不同意當原住民族學校法的主管機關,matalaway(害怕)、他們怕,所以這個要加,不要怕,aka katalaw(不要害怕)!
接下來進入下一個議題,次長及副主委,螢幕上列出來的只是近五年來重大歧視原住民事件的一部分,而本席的重點在後面,是針對學生的部分。今年11月20日,至善社會福利基金會在立法院開了一個原住民兒少權益的論壇,提出的訴求是要生存、要快樂、不歧視、不忽略,以維護原住民兒少的權益。根據至善基金會2019年至2020年的調查數據顯示,我們許多就學中的原住民孩子,竟然幾乎百分之百都曾遭遇歧視或微歧視,尤其是微歧視,這是非常、非常嚴重的,我們的孩童受到微歧視的影響很大,這個部分要靠教育部及原民會,尤其是教育部,因為學校的體系主要還是教育部,原民會能夠介入的還是有限。對於教育的相關教學課程,原民會副主委是老師出身、校長出身,請提供意見給教育部,希望教育部能夠積極地去推動,好不好,次長?
蔡次長清華:謝謝委員的指教,對於這個部分,我們責無旁貸。謝謝。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好,謝謝。
副主委,sa'icelen(加油)!
林副主任委員碧霞:好,謝謝委員。
主席:請管委員碧玲發言。
管委員碧玲:(10時14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林副主委,本席今天要跟您討論一個案子,是有關於花蓮的奇美部落。在2018年8月1日原民會所主辦的南島民族論壇開幕式,未經奇美部落授權同意,即由舞者逕行穿著部落勇士(Ciopihay)服飾,表演Ciopihay階級的Pawali祭歌與舞蹈,被認為嚴重侵害他們傳統智慧創作專用權,然後原民會就被告了。在這個訴訟之中,原民會主張原創條例第十六條,認為這是符合第十六條所述「以合理方法使用」的範圍,所以你們不認為這個是侵權的行為。第十六條「合理使用」的立法理由,我們很清楚,是為了避免過度保護智慧創作,導致阻礙人類文化發展,因此明定在特定條件下,不構成專用權侵害。這個精神一方面是賦予專用權的保護,另一方面也要限制專用權的保護,限制於一定範圍內不能夠去主張專用權,這個法其實是來自於著作權法、商標法等等這些法律相關條文的規定。你可以看一下第十六條的條文規定,因為時間的關係,我就不說了。
現在的問題是奇美部落「Pawali-Ciopihay舞蹈」已於2018年4月公告,取得傳統智慧創作專用權。而且在其申請書裡面有明白地記載了關於這個歌謠舞蹈的使用禁忌,他們特別把這個禁忌說得很清楚,就是Pawali歌謠的領唱僅限奇美部落第三階級以上的男性,然後舞蹈也僅限奇美部落第二階級Ciopihay,只適合在嚴肅的部落歲時祭儀(如Ilisin年祭)中表現,或以奇美部落為主體之對外展演,不宜在其他場合及未經奇美部落授權同意下,任意進行去脈絡化之展演。如果不是年祭期間或是在其他不適當的時機展演Pawali-Ciopihay勇士舞,則是對祖先不敬,也可能對當年的農作物收穫造成歉收影響。
副主委,這時候你們還要引用著作權法來主張是合理的使用嗎?副主委,你身為原住民的副主委,他們是在申請書裡面特別把禁忌寫得明明白白而去取得專用權的,這樣對嗎?你們還要繼續主張,然後讓官司一路打下去嗎?
主席:請原民會林副主任委員說明。
林副主任委員碧霞: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提醒,其實這件事情不是只有在奇美部落,其他部落很特殊性的歌謠跟舞蹈也都有……
管委員碧玲:我們不談其他的,為什麼?因為這個個案的特殊性是他們在申請書裡就把禁忌寫得這麼清楚,不可以去脈絡化演出、不可以不經他們的授權演出,而且演出的後果是那麼嚴重……
林副主任委員碧霞:對。
管委員碧玲:是對祖先不敬或影響該年農作物的收穫耶,這是個案,請副主委看一下,原民會104年所出版的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專用權申請作業手冊,你們還特別在申請作業手冊裡信誓旦旦的說,「一個利用智慧創作,卻沒有經過智慧創作專用權人同意的行為,並不是只要符合前面三情形之字面要件,就可以輕易地被解釋為構成合理使用。畢竟以一概括之理由,就要無授權近用一個非屬於自身社群之傳統權利,必須以嚴格比例原則來控制,因此,所有合理使用之主張,都應該依照個案實際的情狀,來判斷其近用行為是否『合理』」。這是跟著作權法非常不一樣的領域,所以我們不是用著作權法來規範,而是用原住民的傳統智慧創作特別的法律來規範,我們就要尊重這個特別的法律啊!
林副主任委員碧霞:是。
管委員碧玲:你們自己的申請作業手冊都這樣寫了嘛!所以這是一個在申請書裡面就已經明白把禁忌寫得很清楚而取得專用權的個案,你們要用嚴格的比例原則來看待,好不好?
林副主任委員碧霞:好。
管委員碧玲:請回去轉達,然後在會裡面作一個決議,如果應該承認這是一種侵權,這也是來揭櫫我們自己所制定的標準,這是此其一。
第二,這時候我們就遇到一個問題了,對於原住民的智慧創作,我們要讓它融入於生活成為臺灣文化生活的一部分時,跟他們傳統智慧的保障,這時候產生了衝突,本席希望你們去研議一種可能性,就是政府撥補一筆預算,購買三年或五年有關於你們所挑選原住民的傳統智慧創作,我們認為應該要運用於生活設計的,譬如說很多原住民的圖騰或是藝術的展現其實是可以成為臺灣文化的主體,現在我們自己臺灣文化的主體元素就是存在原住民文化跟客家文化之中,有非常的多,取之不盡用之不竭,非常的美麗,我們可以用在生活設計,從飲食、服裝及生活用品,讓人一看就知道是臺灣來的,無論是我們的色彩,有民族的色彩與設計,有屬於我們的圖騰,臺灣沒有,到現在還沒有,所以要從原住民文化及客家文化的元素當中去汲取,但是這又涉及到原住民有非常、非常多的繡紋都登錄為傳統智慧創作而應該給予保護,在應該給予保護及要它用於生活之中就出現了一個很嚴重的界限。
本席是希望我們要推廣原住民文化成為臺灣文化的生活設計的一部分,要讓它融入生活的時候,你們能夠先購買一個使用權的權利,在三、五年的特定期限之內,讓大家自由去創作,然後量產的時候,再讓他們去取得商業之間的契約、去處理,但是在設計推廣的這個階段需要一個被不斷自由地拿來創作的這些部分,我覺得要由政府來介入,好不好?
林副主任委員碧霞:好。
管委員碧玲:這樣一方面可以保護他們的權益,用政府預算來購買,一方面又可以鼓勵自由的創作跟設計讓它融入臺灣的生活,這兩件事情請回去轉達給主委。謝謝。
林副主任委員碧霞:好,謝謝委員。
主席:請賴委員惠員發言。
賴委員惠員:(10時23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本席要探討的是有關於高中學習歷程檔案的爭議及偏鄉的學習困境,次長,108課綱上路已經滿週年,相關的質疑其實是越來越嚴重,因為明年大學聯考即將啟用高中的學習歷程檔案,而高中學習歷程檔案跟升學制度是高度掛鉤,很多高中真的是很積極地在安排多元的選修課程,希望豐富學生的檔案內容。類似履歷表的學習歷程檔案取代了過去的備審資料,我們知道這個檔案裡包含了三大項,不管是修課的紀錄、課程學習的成果還是多元的表現,其實這對偏鄉的孩子來講是一個困境,對偏鄉的老師及偏鄉的學校也都是一個困境。
10月初有一位高中生在公共政策網路平台上提案,希望廢除高中學習歷程檔案,不到三天就有超過5,000人附議,達到附議的門檻,累計到現在已經有8,755人附議,顯然他把這個問題凸顯出來了。之前曾擔任教育部次長及後來曾擔任科技部部長的陳良基就在臉書上特別提到,他走訪偏鄉時聽到很多老師跟家長的抱怨,學生忙著表面的資料,結果沒有時間學習,他對於這個制度其實基本上也認為不是非常的妥切。
本席的選區都在偏鄉,其實我也常常聽到老師及家長不斷的向我陳情這樣一個制度,我也曾試著去問問孩子,孩子沒有辦法回答我,我不是只有問一個孩子,如果有機會跟孩子聊天的時候,我就會問一下他們對於選修課程的想法。
我們都知道,都會型學校跟明星學校的學習資源非常豐富,可是偏鄉的師資嚴重缺乏,甚至連招聘或留任教師都有困難,更不要說要多加開幾門多元選修課程,這真的是難上加難。我在這裡要請教蔡次長,教育部針對偏鄉學校開設多元課程有沒有辦法提供什麼樣的幫助?偏鄉學生如果沒有修習到理想的課程,教育部要怎麼樣給予協助?
主席:請教育部蔡次長說明。
蔡次長清華: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對於這個問題的關心,委員剛剛提到如何給予偏鄉學校更多的資源來開設多元選修課程,以協助孩子能夠準備學習歷程檔案。有關這個部分,從這個高中職社區化以來,我們就在全國建置了45個適性學習社區,以45個學習社區來說,大概十幾所學校、高中職結成一個聯盟,對於這個聯盟,我們鼓勵他們多開課程,而且這些課程可以用遠距的方式,譬如善化高中開課之後,曾文家商的孩子如果有興趣,就可以用遠距的方式去修課。另外一方面,我們也編了1.5億元的經費,讓這些學校邀請大學或是學有專長的專家來跟學校的老師一起來開課。
賴委員惠員:沒有錯,但是這樣的規劃其實是遠遠不足的!像我的選區裡有八成學校是偏鄉學校,這樣要怎麼辦?
另外,學習歷程的另外一個大問題就是變相的讓學生轉組有困難,第二類組及第三類組選修課程的人數非常多,我們最大的困難就是學校資源不足,會面臨到無法跨組選課的問題,而第一類組的社會組更慘,因為人數太少了,人數過多會導致教學資源分配不均,學生學習體驗的品質下降,而人數太少的第一類組,則面臨到連課都開不起來的狀況,在區域資源不足的偏鄉,情況更糟糕。次長剛剛講到多元課程跨校學習的數位整合,可以透過電腦、平板甚至是一些資訊,可是你要知道,很多孩子家裡是沒有電腦的,甚至是沒有手機的……
蔡次長清華:不是,是在上課的時候,上課時使用學校的設備就可以了。
賴委員惠員:沒有錯,但學校的設備也是不足的,你們有沒有去探討呢?要怎麼辦呢?這些孩子要被犧牲掉嗎?
蔡次長清華:沒有、沒有,如果學校設備不足的話,我們馬上協助,為了108課綱,我們已經給各校相當多的資源讓他們去改善設施。有關這個部分,剛剛委員提到選課的人數太少或太多,我們這1.5億元的經費剛好就可以來補這個,人數太少的時候,原來是開不成課,可是有這個經費下去的話,雖然人數比較少還是可以開課……
賴委員惠員:次長,1.5億元夠嗎?本席在會後提供給你的這些學校,你都可以馬上去幫忙嗎?
蔡次長清華:國教署一定會全力協助。
賴委員惠員:我想請署長回應這個問題。
主席:請教育部國教署彭署長說明。
彭署長富源:主席、各位委員。首先,針對委員所詢問的問題,剛剛次長已經說得很清楚,至於具體的學校,委員可以給我們名單,我們馬上來協助,不管是想要開課但開不成或是課開多了但能不能有鐘點費給他們,這個我們都可以來協助。
賴委員惠員:好,請馬上協助。
彭署長富源:好的。
賴委員惠員:另外,在這裡要跟署長討論有關雙師學習的制度,我們希望這個制度的能量可以更大,讓偏鄉學校得以共享充足的教育資源,對於這個部分,署長是不是一樣可以來協助呢?
彭署長富源:有關雙師或是學童教學這一類的作法,我們一直在進行,如果有特定學校在執行時困難度比較高,請讓我們知道,包含要找老師或是業師協同時可能需要一些鐘點費及交通費,我們都可以在評估之後給予協助。
賴委員惠員:就是鐘點費、交通費都一樣會支付給他們,來協助……
彭署長富源:這些我們都已經有公告,特別是偏遠地區,不管交通費是怎麼樣,我們核實來支應,像外島的飛機或島內的高鐵票,我們都能夠支應,謝謝。
賴委員惠員:我們沒有外島,我們只有偏鄉。謝謝署長及次長。
彭署長富源:偏鄉的部分我們也會來協助。謝謝委員。
主席:請沈委員發惠發言。(不在場)沈委員不在場。
請黃委員世杰發言。
黃委員世杰:(10時31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的議程是審議原住民族教育法的修正案,所以我們今天來討論一下關於原住民教育的問題。桃園的原住民人口是全國第三,不過學生是全國第一,原住民學生數量108學年度有1萬8,991人,將近2萬人,因為桃園也有很多的大專校院,在大專校院部分大概有1,633名原住民學生。我們國家投入這麼多的資源,幫助原住民同胞、原住民族群能夠進入高等教育階段,但是我們在今年7月教育部所提出的統計資料中看到了一個讓人感到滿憂心的數據,就是原住民大學生的輟學率,不管是辦理休學或退學,跟一般生比較起來,大概都有逐漸拉開的趨勢,甚至在退學的部分,一度快要有兩倍的比例,在休學部分大概也都多了2%以上,這是一個還滿嚴重的問題。
我們也去看了這個報告,裡面提到休學的原因大概包含工作上需求、志趣不合、學業成績及經濟困難,如果我們把工作需求跟經濟困難加起來,大概有超過三成都是這個理由。我們已經用各種補助,甚至是加分,讓他們可以進入高等教育,希望未來能夠改善族群,因為過去的不平等,而使用這種優惠性的差別待遇來幫助他們,可是現在卻面臨到這樣的問題。次長,請問教育部是不是有辦法在學校裡面來加強這方面的扶助跟協助?至於原民會,有沒有現在就可以針對這個部分來做的加強措施?
主席(吳委員思瑤):請教育部蔡次長說明。
蔡次長清華: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對原住民學生在高等教育學習的關心,對於這個部分,我們在106年就有跟原民會協調,將原民會原來設在大學的所謂原住民學生教育資源中心(原資中心)接過來,由我們教育部來負責。106年的時候,全國大學校園有八十幾所大學有設原資中心,目前已經有143所大學有設置,等於是接近九成。這個原資中心在大學裡透過經濟面、學習面及生活面來協助原住民同學……
黃委員世杰:但是你講的這個是已經做的嘛!對不對,已經做的……
蔡次長清華:對,已經做了。
黃委員世杰:已經做了,而我們看到的趨勢還是這樣啊!你們有沒有深入去瞭解到底為什麼這個趨勢是一直拉開而沒有聚合?
蔡次長清華:委員請看一下左邊那張圖,我們覺得滿欣慰的是退學率有史以來第一次降低,這個是我們看到的一個契機,請委員再指導我們,我們繼續努力,看能不能持續地再往下降。
黃委員世杰:我希望接下來你們可以提出更具體的方案,持續讓這個收斂的趨勢可以加強或持續。
第二個,現在原民會這邊也有提到所謂文化安全的部分,但很不幸的,上個禮拜大家應該有看到新聞,政大搭蘆灣社學生在討論的時候,現場遭到其他學生言語霸凌或歧視性言論的部分,他們也很勇敢,回去之後在網路上就寫出這樣一件事情,結果沒想到下面的網路留言卻是加倍的進行嘲諷。
前兩個禮拜我們在內政委員會審議反族群歧視法,我那時候的想法是認為這個不是用主管機關設委員會調查處罰的模式就可以處理的,我想更重要的是教育,剛好今天在教育場域特別是如此,對於所謂文化安全的部分,是不是應該也要進入校園裡面?我們要推廣多元文化彼此尊重,我今天所講的也不限於原住民,事實上是各族群之間,包含閩南族群、客家族群,其實彼此之間都有很多這種所謂的地獄梗笑話,或是這種所謂的嘲諷言論,但是拿捏所謂的開玩笑跟所謂的歧視之間,我相信在學校教育裡還有很多可以做的事情。
我一直在想一件事情,我們現在在推族群教育,包含族語教育,我們都是針對該族群,好像就是學習自己族群的文化,但是其實我們這個社會是需要大家彼此瞭解,所以我們在進行這些跨族群的交流跟教育上面,不管是大學或是往下到國民基本教育的階段,是不是請教育部可以再加強這個部分的概念上的更新?因為這個東西用處罰是沒有用的,不是用處罰的方式去禁止它,而是我們要促進彼此間的瞭解跟尊重。請次長說明一下,現在教育部針對這個部分有什麼樣的作為?
蔡次長清華:謝謝委員,去年原住民族教育法修正通過之後,原住民族教育的對象已經不只限於原住民的學生而已,對一般學生方面,我們也都要把它融入到課程裡面來教學,目的就是希望一般學生對其他學生的文化也應該都要有所瞭解及尊重,對於這個部分,我們會繼續努力。
黃委員世杰:林副主委,原民會可以提供教育部什麼樣的幫忙?因為這個文化安全是原民會主管的。
主席:請原民會林副主任委員說明。
林副主任委員碧霞:主席、各位委員。其實在社會上,原住民最不想碰到的場景就是這樣,所以我們的看法是原住民知識體系一定要開始做,從明年開始逐步要在5年之內完成,這第一個。第二個,在教材裡面有沒有機會再去強化屬於原住民文化的教學這一塊,讓大家彼此都知道與瞭解,我覺得這應該分成兩個部分來處理。
黃委員世杰:我想這個不只是原住民文化,還有關於所謂的互相尊重,我不想講品德教育,但是其實是倫理學教育的部分,我想教育部要多加強。
最後,我很簡單的講一件事情,現在有很多線上學習平台,我們特地去檢視了關於原住民族語或是教育的部分,現在因為肺炎的關係,所以有很多這個部分。第一個,各地方與中央政府架了很多類似的網站,其實很重複;第二個,內容其實有很多可以檢討的地方;最後一個比較嚴重的是,在做線上教學的時候,請你們去檢視一下,有很多網站可能是有兩個視窗,一個是老師,一個是學生,把學生的影像直接公開在網路上,所有的人都可以看得到,這樣會有未成年者影像的暴露問題。對於這樣的資訊平台,請你們去改善一下,因為教學不需要公開給所有的人看到,應該是教學的那個群體看得到就好,這個部分請你們再去做改善。
主席:請張委員宏陸發言。
張委員宏陸:(10時40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次長,我想請問一下,你知道新北現在有幾間原住民族重點學校?
主席:請教育部蔡次長說明。
蔡次長清華:主席、各位委員。委員要問一共有幾所,是不是?
張委員宏陸:對。
蔡次長清華:抱歉,委員,我手上沒有相關數據。
張委員宏陸:我直接跟你說,有5所。以各縣市來說,新北市的原住民其實還滿多的,我之前有請教過夷將主委,當時他們也認為5所是有點離譜,有點太少了,所以原民會有說要回去盤點。請問副主委,你們盤點的怎麼樣了?
主席:請原民會林副主任委員說明。
林副主任委員碧霞: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我還沒收到這樣的訊息,但是可以後面再來繼續處理。
張委員宏陸:你沒有收到?
林副主任委員碧霞:是。
張委員宏陸:這個是我上個月詢問的,這樣表示原民會的效率及做事是真的太慢了,你們的同仁應該要跟你講啊!你不知道?
林副主任委員碧霞:確實。
張委員宏陸:你們這樣子太不好了!
次長,我為什麼一直關注這個問題,因為原住民重點學校就是依據我們今天要審查的原教法施行細則去而來的,原住民重點學校的定義是「該校原住民學生人數達學生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者;在非原住民族地區,指該校原住民學生人數達一百人以上或達學生總數三分之一以上」,所以符合這格標準就可以設原住民重點學校,是不是?
蔡次長清華:對。
張委員宏陸:次長,這個法條其實是十幾年前制定的吧!是不是?
蔡次長清華:對不起,委員,我剛剛沒有聽清楚。
張委員宏陸:我是說這個標準、這個法條是不是十幾年前訂定的?
蔡次長清華:這個條文是……
張委員宏陸:我就直接跟你講,就是94年訂定的嘛……
蔡次長清華:對,重點學校的標準……
張委員宏陸:就是94年訂定的,你覺得從94年到現在,經過時空的變化,這個標準是不是還適用?
蔡次長清華:向委員報告,我們也有跟一些地方政府討論過,大家的意見還滿分歧的,有人建議這個標準是不是應該往下調整,可是地方政府的意見不太一致,所以現在還在徵詢、溝通當中。
張委員宏陸:舉個數據來說,94年全國的小學生人數是183萬人,到了108年全國小學生人數已經降到117萬人,整個下降的比例是36%。我們一直講少子化的危機,整個學生人數都已經下降了36%,原住民重點學校還是依照94年那時候訂定的比例為標準,我覺得好像有點不大符合現在的狀況,畢竟小學生人數已經下降36%,但標準都沒有改,你覺得現在是不是應該依學生的比例與學生數來做一個適當比例的調整?
蔡次長清華:是,瞭解,謝謝委員,有關這個部分,就誠如我剛剛向委員報告的,地方政府確實也有不同的意見,不過我們還會……
張委員宏陸:地方政府的意見是什麼?不想要重點學校?應該不可能吧!
蔡次長清華:因為如果成為重點學校以後,不管是師資或校長的遴選等等,他們都要做一些變更,對於這個部分,我想剛剛委員……
張委員宏陸:這個比例是少的嘛!對不對?地方上重點學校最主要就是經費嘛!這個應該才是最主要的原因吧!對不對?我認為很多事情不要只是嘴巴講,我們如果真的站在原住民的角度與立場來看的話,我覺得教育部就是要有立場,總不能一天到晚嘴巴講對原住民的教育有多重視,對原住民要多好,但是實際上,你的行政或其他的思考都凌駕於這個之上,次長覺得呢?
蔡次長清華:對,我們會很積極的來處理這個方面,跟地方再做更進一步的溝通。
張委員宏陸:除了溝通之外,我覺得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在現行的制度下,很多學校的原住民學生人數就在100人這個數目上上下下,現在是三年檢討一次,但是人數上上下下的情況之下,有可能今年達到標準但明年沒有達到標準,其實這也是一個很大的問題,你們有沒有注意到這個問題?你們可能之前沒有注意到這個問題,對不對?一年有達100人、隔年沒達100人,人數的變動使得他們是否符合標準變成不連貫,這個是很實際的問題啊!
蔡次長清華:謝謝委員,國教署認為我們過去是採取比較寬鬆的標準,所以……
張委員宏陸:你們採比較寬鬆的標準,有嗎?我在新北遇到的就沒有啊!不然你把你們寬鬆的標準拿來給我看看。
主席:請教育部國教署彭署長說明。
彭署長富源:主席、各位委員。剛剛委員提出的數字是5所學校嘛!未來最近一年可能會到快要10所學校,在跟地方政府溝通的過程中,我們都會儘量尊重他們的認定,不管是經費的補助或是相關的運作都能更為靈活。謝謝。
張委員宏陸:今年會增加?
彭署長富源:109學年度……
張委員宏陸:我知道會增加,就是我長期關注啊!是我長期的要求啊!對於我剛剛講的那幾個問題,請你們要去注意,好不好?不要一天到晚講我們對原住民的教育有多重視,結果們都沒有在做,不是沒有在做,而是做的細節不夠好,我覺得行政是要從很多角度去看的,就像我剛剛所講的,學生人數九十幾人、一百人,這其實也造成了很大的困擾。謝謝。
蔡次長清華:謝謝委員。
主席:請林委員宜瑾發言。
林委員宜瑾:(10時47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次長,稍早其他委員也有提到,中國做了一套臺灣學術文獻數據庫,頁面跟臺灣的華藝論文資料庫幾乎一樣,只是裡面的「我國」被改成「臺灣」,特別是都沒有經過臺灣作者的同意。關於這件事情,本席也非常的在意,所以在這邊呼籲教育部要儘速擬定具體的因應對策。之前面對這個事情,你們都說會有相關的對策,可是要快,這個要有時間表,要儘速啦!
主席:請教育部蔡次長說明。
蔡次長清華:主席、各位委員。好,謝謝委員。
林委員宜瑾:另外,我想要跟大家討論一下代用國中的問題,1968年推動一鄉一國中的政策,為了配合9年國民教育,所以那個時候的作法是在沒有公立國中的地方,就徵用各地的私立初中,將其改制為代用國中,然後按照公立的標準收費,其餘經費則由政府來補貼,這是因應當時的環境。現在的狀況還是一樣,私立國中用公立的標準收費,不足的經費是政府補貼,全盛時期全臺灣有一百、二百間代用國中,現在全臺灣只剩下4間還繼續在運作。
我們來看一下代用國中的公開簡章,公開簡章裡就明明白白地寫著「國小學科能力檢測」報名簡章,檢測成績前10名,第一學期交通車費全免等等。其實說真的,在私立學校這種簡章是很常見的,某個程度我們也不反對。可是話講回來,代用國中並不是完全自給自足的私立國中,他們領取教育部高額的補助,可是他們卻給成績不同的學生有差別待遇,我覺得這樣違反了國民教育法精神。
另外,螢幕上這個是昭明國中這所代用國中的招生簡章,簡章上就大方地寫著「本校採公立學校收費、私立學校辦學」,很明顯就是一手拿政府補助,又不像公立國中要被政府控管,這樣的制度可以說是非常的畸形。話又講回來,在2009年監察委員也曾提過要檢討代用國中制度的問題,10年過去了,教育部還是繼續編列經費在補助這些私立學校,問題依然沒有解決,所以我想請問教育部國教署,對於這些代用國中,你們到底要怎麼樣處置?站在民意代表的角色,我們希望政府的經費花在刀口上,像這樣的舊時代政策,其實應該要逐步廢除,面對僅存的這四所,不曉得你們的態度是怎麼樣?
主席:請教育部國教署彭署長說明。
彭署長富源:主席、各位委員。大概態度有兩種,第一個,剛才委員所提到的這四所代用國中,的確在這一兩年來,這種事情被關注了,以往比較關注的是我們是不是應該給予更多的投資,本來是不能給他們教學設備等等補助,後來轉到剛才委員所關注的部分,大概最近半年會跟三個地方政府包含屏東、臺南及雲林來研商,因為它涉及到學區,這是第一點。第二點,有關目前的相關情形,我們會做更嚴格的要求跟規範。謝謝。
林委員宜瑾:所以這四所目前還沒有想要予以廢除?也就是說,只會做更嚴格的規範?
彭署長富源:有學區的問題,廢了一個學校,未來學生可能要跑得更遠……
林委員宜瑾:可是就我所知,像臺南昭明國中的隔壁就有一個後港國中,所以是吸取了後港國中學區內的孩子去就讀昭明國中,昭明國中所標榜的就是所謂私立辦學、公立收費,很多家長們還是會覺得私立學校的整個管理會比較嚴謹,希望讓孩子能在嚴謹的環境裡學習。當然,我們是期待孩子能多元化的學習,而不是填鴨式學習,所以我認為這四所代用國中應該要有具體的作法,看看要怎麼樣去予以廢除吧?
蔡次長清華:謝謝委員對代用國中問題的關心,有關這個部分,我們會積極的跟地方政府來討論,因為最主要的權責是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如果覺得那個學區的公立國中已經可以取代的話……
林委員宜瑾:因為孩子越來越少……
蔡次長清華:這個我們會尊重。
林委員宜瑾:以前孩子多的時候還沒關係,現在孩子越來越少,所以他們其實是搶了既有公立國中的學生名額。
蔡次長清華:不過也要考慮到不同的情況,像屏東南榮國中所在的那個鄉就完全沒有公立國中,過去就太依賴……
林委員宜瑾:當然可以因地制宜,可是一定要予以檢討。
蔡次長清華:好。
林委員宜瑾:另外,我要跟體育署討論一下,副署長,最近籃球界的大事就是P.League+的開打,這是令人非常開心的事情,暌違20年了,當然我們期盼未來P.League+跟SBL要有更好的競爭互動,擴大整個觀賽市場。本席比較好奇的是,這20年來,體育署到底對於各項單項運動的職業化做了多少努力?職業賽一定是所有運動選手職涯中最重要的一塊,也是最高的殿堂,可是從校園體育競賽到所謂亞奧運的奪牌,或者是後期的職業運動,讓整個運動生涯變得更完整,基本上當然是體育署要努力的事情,因為它會豐富我們球迷的眼睛,也會讓臺灣的體育市場做大。我覺得從P.League+的開打,我們應該要好好的思考怎麼樣扶植各單項的體育來職業化、朝向職業運動的路徑去走。當然你或許會說職業運動就是所謂的市場,是商業行為,可是話講回來,我們栽培每個運動員到最後就是希望他能到職業殿堂去,所以這個過程,體育署應該要去投入、介入或幫忙協助改善這個市場的投資環境,讓民間的資金可以挹注進來,讓運動文化的內涵可以進入國人的DNA,讓他們覺得來觀看體育賽事、職業賽事就是每個人的固定生活模式。
我再舉個例子,現在知名球星林志傑,他打SBL時的最大夢想就是要職業化,所以他現在有P.League+可以打。我的意思是要強調,讓運動員有職業運動的話,這是會帶動整個週邊的運動產業,包括運動經紀業、設施業、傳播業,甚至是當地的觀光業跟旅宿業,所以期待體育署好好思考如何協助每一項單項運動的職業化過程,以籃球來看,不要再等20年了,好不好?
另外,陳建州日前有提到所謂的數位性暴力的問題,也請體育署要好好地正視這個問題,當然這是一個個案,可是話講回來,我們很多孩童、小孩及學生也會遭受到這種數位性暴力的影響,在行政作為上及法制上,體育署應該要怎麼樣來協助,我想也應該要好好思考,林副署長,拜託一下!謝謝。
主席:主席宣布一下,因為中午另外有會議,所以大概12點左右視委員質詢情況休息,下午2點再繼續開會。
現在休息5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鄭委員正鈐發言。
鄭委員正鈐:(11時2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的議程是要審查原住民族教育法第十條條文修正案,最主要是整個公民年齡下修的部分,這個問題可能沒有太大的爭議,那我就針對整個原住民族教育相關的一些部分就教於次長及副主委。
首先,坦白說,目前官方認定的原住民有16族,大概有五十六萬多人,事實上他們是散居在每個地方的,以我自己居住的新竹市來說,大概只有4,357位原住民,說多其實並不多,因為散在45萬人的城市當中,這樣的人數並不多,可是他們的權益重不重要?我覺得很重要,尤其是對於整個原住民族文化的傳承部分,我也覺得特別重要。
全國對於整個原住民的教育資源,坦白說,學校著重的地方也許很多是技藝類,而師資培育可能是很不足的,再到每個地方要怎麼去文化扎根,這些問題其實很龐大,我在這個地方就沒有特別去著力問,我只想針對一個部分,因為今天發言時間真的比較有限,而這個問題其實很廣很深,一下要去解決並不容易,尤其像在新竹市這樣一個城市,原住民族的人口並不多,要怎麼樣確保他們的文化能夠得以保存,這個可能就要讓有原住民區域的縣市首長去擔更多的心,我這邊想問的是,針對原住民的語言教育,有沒有可能透過一些原住民的耆老來協助?因為我知道原住民語的師資在各縣市是完全不足的,有沒有可能讓這些耆老能夠走進校園,或者怎麼樣來做原住民語的推廣?請次長回答一下,謝謝。
主席:請教育部蔡次長說明。
蔡次長清華:主席、各位委員。目前在小學的原住民語教師,99.25%都是由教學支援人員擔任,其中就有很多耆老,由他們來肩負語言傳承的工作。
鄭委員正鈐:所以現在很多耆老已經走進學校了,對不對?
蔡次長清華:是。
鄭委員正鈐:在新竹市像這樣的角色,根據地方的原住民議員以及一些相關人士的反映,新竹市的原住民語師資是嚴重不足的,包括推廣的老師都不夠,這部分有沒有什麼樣的方式可以解決?
蔡次長清華:如果是比較都會區的,它找不到適當的教學支援人力的話,我們在幾年前有推直播共學,目前已經有一百多班在做。
鄭委員正鈐:好,謝謝。像新竹市這種都會型的城市,原住民的資源相對不夠,希望您這邊能夠多予關照,針對新竹市的部分,如果有相關的一些補助或什麼,你再告訴我一下,好不好?包括原民會這邊。
蔡次長清華:是。
鄭委員正鈐:我接下來要問的是,在新竹縣有一個原住民族教育推廣中心,它是全國第一座,因為教育部和原民會都撥了經費,現在快要落成了,我想問一下,這個教育推廣中心主要的任務是什麼?全國預計要蓋幾座?
蔡次長清華:可不可以請署長回答?
鄭委員正鈐:可以。
主席:請教育部國教署彭署長說明。
彭署長富源:主席、各位委員。這個比較特別,原資中心有22座,新竹縣這一座是比較早就設立,它有特別的推廣任務,我們也特別協助它,就工程的部分我們有支應一半,那最近年底到了,它需要延長到明年3月,就那5%的尾款,我們也同意它延長,謝謝。
鄭委員正鈐:這個推廣中心最主要的任務是什麼?你說全國到時候會蓋22座,是不是?預計什麼時候會完成?
彭署長富源:原資中心22座,在新的原民法通過之後,我們逐縣市給予協助,我們和原民會一起來補助,包含辦理原教的推動、老師的訓練或是相關教材的彙編等,有關這些推廣的活動,在各縣市有不同的置重點……
鄭委員正鈐:所以逐縣市會編,對不對?
彭署長富源:逐縣市有逐縣市自己的原資中心。
鄭委員正鈐:好,剩下一分多鐘,我想問一個問題,原住民族的相關政策其實在很多國家都碰到過,澳洲也碰到過,他們做的是白化政策,但效果不是很好,而且對當地的原住民也產生很大的傷害。我認為紐西蘭也許可以提供我們另外一種借鏡的方式,他們對於毛利人建立一個草根式的族語教育,目前看起來似乎是相對成功的,在當地也得到比較多的好評,他們從1982年實施語言巢這個政策之後,建立雙語教育,避免產生語言的階級,本席想請教原民會和教育部,臺灣有沒有可能針對原住民族進行雙語學校的規劃?
主席:請原民會林副主任委員說明。
林副主任委員碧霞:主席、各位委員。這是一個理想,我們當然很想做,可是我們要去考慮到我們的師資、我們的課程架構、我們的教材,還有各年級教材到底要怎麼配置,我覺得後續可以看看怎麼去做處理,這是一件好事,但是還要有一些討論,要去規劃。
鄭委員正鈐:謝謝副主委。我一開始就提到原住民族的問題很大,因為全臺灣有五十六萬多人,而且有16族,要怎麼樣去滿足各族的需求,讓他們能夠有本族籍的老師,這是一個很大的困難。我只是在想,針對原住民族比較集中的特定區域如果能夠規劃一些雙語學校,對於整個原住民族來說,也許這是一個讓文化、語言都能夠真正扎根的作法,希望原民會和教育部能夠考量,然後朝這個方向去做,至少紐西蘭有提供了一個成功的經驗,謝謝。
林副主任委員碧霞:好,謝謝。
主席:請李委員德維發言。
李委員德維:(11時11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要審查原住民族教育法第十條的修正草案,本席當然非常支持,但是我今天想要請教的是,臺東縣延平鄉桃源國小3年前由長期推動偏鄉教育的誠致基金會來承辦臺東第一所公辦民營的實驗小學,結合布農山林野地教育,讓孩子在文化、品格以及學習上來表現他們的自信,改變部落家長對於學校教育的信心,蔡總統和部長也曾經蒞臨指導,非常的讚賞,請教次長,您知道這件事情嗎?
主席:請教育部蔡次長說明。
蔡次長清華:主席、各位委員。我聽說過。
李委員德維:因為誠致基金會希望能夠延伸來翻轉延平鄉的桃源國中,它前面的桃源國小已經辦了3年,績效也不錯,大家很肯定,現在希望延伸到桃源國中,也向臺東縣政府申請第一所公辦民營的國中,但目前還沒有獲得回應,請教您知道這件事情嗎?原因到底是怎麼樣?教育部可不可以給予協助?沒關係,署長也可以來回答。
主席:請教育部國教署彭署長說明。
彭署長富源:主席、各位委員。一般申請原民實驗教育的學校會經過地方政府的審議,然後報到我們這邊做同意,我們再來瞭解目前進行的過程有沒有需要協助,謝謝。
李委員德維:好。今天談原住民族教育法,原住民族是我們臺灣多元文化的一個寶貝,教育的對象也從原住民族擴展到全國國民,針對大專院校的原資中心,請問次長,這些原資中心作為全校師生認識原住民文化的諮詢樞紐,相關的工作和課程現在做得怎麼樣?
蔡次長清華:在106學年度的時候,全國各大學只有八十幾所學校有原資中心,在109學年度已經增加到143所學校,接近九成。這些原資中心從今年度開始,我們不但補助它一些行政的費用,還在各個中心編制一位專任人員,這個中心除了從經濟面、學習面還有生活面去協助原住民學生能夠在學校安心地學習之外,也會教育一般的學生,讓他們更瞭解原住民的文化。
李委員德維:好,瞭解。我再請教一下,以全國的語文競賽為例,現在的語文競賽有演講、作文、朗誦還有書法,我記得是5項左右,除了國語、閩南語和客語以外,原住民族16語當然都有,我想要請教原民會,針對這個比賽的舉辦或者是相關的教育,原民會怎麼樣和教育部做搭配?
主席:請原民會林副主任委員說明。
林副主任委員碧霞:主席、各位委員。每年的全國語文競賽在原住民語這一塊非常的熱鬧,現在有專職族語老師在負責帶動這一塊,實驗學校有一個好的地方,就是它有另外的文化老師參與其中,因為實驗學校都會配置一個文化老師,文化老師會和族語老師相搭配,然後針對競賽的部分來強化。當然他們不是只有針對全國語文競賽,我們有自己的詞語競賽和戲劇性競賽,這個都是搭配性的,反而是一種強化。
李委員德維:瞭解。這個部分要請教育部或是原民會去瞭解一下,因為根據本席的瞭解,裡面參賽的學生,即使是原住民這16族的語言組,包含演講,包含朗讀,當然需要使用原住民族語,但是不諱言還是一般非原住民的學生參與比賽的人數比較多,因此如何來加強推廣,讓更多原住民的小朋友來參加這個比賽,是不是請原民會再多做一些宣傳和輔導?
林副主任委員碧霞:沒有問題,委員,這個絕對沒問題,像原民台,我們的電視台可以在這個部分做強化和宣導。
李委員德維:瞭解。其實這樣講很不好意思,我自己就有一個晚輩,他去參加臺北市國小組的唱歌比賽,他明明是臺南人,他的母語是閩南語,但是為了要比賽成功,他還是被學校拜託去參加不知道是哪一族的唱歌比賽,當然他也很努力、很認真,後來得到臺北市的第一名。從這個例子來看,本席覺得我們還是要努力讓原住民族的小朋友有更多的機會來參加這些比賽,然後從比賽的過程中去得到榮譽感,這樣可以加強推廣原住民族母語的保留以及傳承,我覺得這個部分是有必要的,所以本席要再次提醒教育部和原民會,儘量把這些能夠引發下一代更有榮譽感的目標也好,比賽也好,引導的方向也好,讓更多的原住民小朋友來參與,可以嗎?
蔡次長清華:謝謝委員的提醒,鼓勵原住民的小朋友來參加比賽,這是一定要的,可是如果從族群融合的觀點來看的話,我們也可以鼓勵各種族群的孩子去學對方的語言,更深層的去瞭解對方的語言。至於競賽的內涵和方式,我們現在正在進行這方面的改革,譬如說過去的演講大概就是背一篇稿子,老師寫的稿子給學生背一背,可是事實上如果你用那個語言去跟他溝通的話,小孩子是聽不懂的,所以我們正在做這方面的改革,像演講比賽的話,我們希望用類似討論式的,這方面現在都在做。
李委員德維:好,那就請教育部和原民會多加油,謝謝。
蔡次長清華:謝謝委員。
主席:本席宣布一下,因為中午有會議,我們將在12點左右休息到下午2點,預計上午會議質詢到萬美玲委員,萬委員質詢結束之後,我們就先休息。
請高委員虹安發言。
高委員虹安:(11時20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我們要審議在談原住民族教育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其實本席也有提出下修公民權的部分,也看到了部會的回應,應該是同意這樣的修法,本席希望這樣的修法進程在今天能夠順利完成。
首先我們來瞭解一下高中的學習歷程檔案,其實前陣子教育文化委員會才審過這個預算,很多委員對學習歷程有許多的想法,當時我們也提出許多建議,為什麼在這一次的質詢又特別提出來?因為我們看到原住民族電視台「部落大小聲」這個節目,我覺得那一天看到這個節目感受還滿深刻的,因為它提到一些偏鄉的學校在準備學習歷程檔案上確實有許多窒礙難行之處。
請大家看一下PPT左邊的部分,偏鄉小校的學習歷程檔案困境,其中有一項很重要,「製作檔案能力不足,pdf檔、jpg檔怎麼弄?」,這個其實是看到偏鄉小校有資訊能力上的問題,再加上資訊教師,或者是這些學校行政和代理教師流動相當頻繁,在學校分工不明的情況之下,他們很難去輔導學生完成他們學習歷程所需要的檔案和平台的上傳。對於我們來講,可能轉pdf檔或轉jpg檔很容易,但是對這些學生來說,他們在高中時期也許有很多的成績作業甚至還是用手寫的方式,所以本席想特別提出來請教蔡次長,您知道偏鄉的學習歷程檔案有這樣的狀況嗎?目前資訊能力不足的偏鄉學校有多少間?有沒有學校真的向教育部提出他們在準備學習歷程上有這樣的困難?
主席(賴委員品妤代):請教育部蔡次長說明。
蔡次長清華: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列為偏鄉的學校有25個,這25個學校在這方面如果有問題的話,目前我們是補助它的經費,然後在資訊課的時候,讓資訊老師多加強學生這方面的能力。另外,我們也會編列1.5億元的經費來鼓勵各大學或是業界的專家來跟偏鄉學校的老師一起培養孩子,譬如說一些多元選修課程,他們要來做這樣子的題材的時候,可以來協助他們。
高委員虹安:我肯定次長剛才所講的,包含編經費或者是找人才的部分,因為說真的,能夠到偏鄉小校去教學的資訊教師,他的人數相對是比較少的,所以我覺得教育部不能只說有編這樣的經費或是有什麼樣的方法,還是要找一些實際上能夠幫助到偏鄉小校的方法。剛才說有25間學校,這間學校我就不講它在哪個地方了,你們可以自己去看這個節目。
原民會這邊是不是有掌握到?剛才提到的是資訊能力方面,另外一個是網路的建設,像這一類的話,其實網路連線在很多偏鄉是很不穩定的,不知道你們有沒有掌握到哪些偏鄉的學校還需要網路基礎建設?
主席:請原民會林副主任委員說明。
林副主任委員碧霞:主席、各位委員。學校的部分,我倒不是很清楚。部落的部分,有原民會的一些系統,有i-Tribe的系統可以使用。
高委員虹安:學校的部分是比較重要的,包含在電腦課或資訊課要教同學去上傳,如果今天網路的部分都沒有辦法好好布建的話,同學在課堂上也沒辦法在老師的帶領之下來實際操作。沒關係,這個問題可能要請教育部會同原民會,其實本席在休會期間跑了一趟臺中的原民區,在那個地方我感覺到非常的平靜,因為手機都沒什麼訊號,所以不太有人會吵我,我想這件事情可能要麻煩原民會和教育部一起來處理,學校的教育應該要做到平等均一,不能夠因為城鄉差距而影響到他的學習,尤其學習歷程關乎到大學的入學,本席希望真的要好好解決這個問題。
接下來我要關心的是原住民中輟生的問題,我們看到媒體在12月18日有一個報導,教育部稱中輟生復學率越來越高,但是被兒少團體所反對,本席在這裡想要點出一個問題,以中輟生的比率來講,原住民的比率就占了15.65%,當我看到這個數字的時候,我還不瞭解這個數字到底算高或是還好,後來我去研究了一下,原住民學生的占比只有3.7%,也就是說在17萬多的學生裡面,原住民學生數是6萬6,000人,以這樣來看的話,原住民中輟生的比例確實是比較高的。本席想要請教的是,因為我有去研究了一下,你們有輟學通報的系統,裡面有中輟統計數據,第一個問題,次長,教育部統計這些中輟生的因素,最多的是個人因素,在個人因素裡面,你可以看PPT右邊的表格,占比最多的是生活作息不正常,請教次長,您是怎麼去解讀生活作息不正常?教育部要怎麼去協助這些生活作息不正常的學生不要進到中輟的狀況?
蔡次長清華:我們知道原住民學生隔代教養的比例也偏高。
高委員虹安:這應該是家庭因素吧?
蔡次長清華:是,因為隔代教養……
高委員虹安:因為個人因素占了56%。
蔡次長清華:對,可能是家長不在家裡面,因為他在外面工作,所以在生活習慣指導的部分會比較缺。
高委員虹安:這是您的猜測,還是您有真的瞭解過背後的原因?
蔡次長清華:事實上以我過去這幾十年來的教育,我的學生都在各地當老師,他們都有這樣的反映。
高委員虹安:如果是這樣的話,教育部打算怎麼協助他們?
蔡次長清華:在這個部分,怎麼樣讓孩子在家庭生活上面能夠有一個比較好的照顧,這是教育部還要再努力的地方。
高委員虹安:好,其實我有看到教育部這邊的作法,包含加強和家長的溝通、班導的溝通,以及追蹤輔導網絡,但是在執行上看起來可能還需要再加強,因為只有溝通的部分,沒有真的去瞭解背後的原因。甚至原民會可能也要注意一下,因為原民學生的中輟比例真的是比一般學生高很多,本席希望兩個部會真的要好好地協同來合作,幫助原民學生不要走到中輟的困境,以上。
主席:請吳委員思瑤發言。
吳委員思瑤:(11時28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大家早安,辛苦了,沒想到今天沒有高教司和技職司的司長列席,但是有代表出席,我還是和大家分享一下我的觀點,今天的審議是為了配合公民權下修到18歲,所以原住民族教育法也要修正,總的來說,在教育端提升青年的公民權,必須從校園來讓孩子做公共參與的練習。
今天一早我去參加全國科技會議,劉次長也有與會,我看到一張PPT,我想要與大家分享,回顧臺灣過去和現在的變化,有不同的世代,1950年是戰爭世代,戰後嬰兒潮是1951年到1970年,像我是屬於千禧世代1971年到1990年,我們今天在論述的則是Z世代,也就是1991年以後出生的年輕朋友們,因為他們在技術工具上都倚賴這些移動式的裝置,所以被稱為數位原住民,但是在政治和經濟環境的面向上,他們都處於臺灣民主大迸發的時代,也就是民選總統,然後政黨輪替,然後有了太陽花學運,因此,這一群數位原住民更是我定位的公民參與公民社會的新住民,我們的教育端當然要跟上來。
很好,我們在立法院終於組成了修憲委員會,修憲即將啟動,18歲的選舉權及下修被選舉權,這都是在回應新新世代的新時代需求,所以教育端三箭齊發,缺一不可,包括充足的預算支持、提升學生自治的參與,以及讓我們的法制更完備、更精進。第一支箭是預算爭取,我一定要再講一次,青發署的預算占教育總預算二千六百多億元的0.2%,每年只有5億元,要如何來協助數位原住民,讓這些公民社會新住民們來擴大他的青年發展呢?具體來看,在青發署5億元的預算中,攸關青年公共參與的預算是7,900萬元,我們如何協助這些孩子來進行校園民主和校園自治的練習呢?次長,你們今年就要開始準備來年預算的編列,青發署在青年公共參與的面向上,也要跟上我們幾個配套的修法,全面提升,這個沒有問題吧?
主席:請教育部蔡次長說明。
蔡次長清華: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對這個問題的重視,除了青發署之外,我們在這方面也會來加強。
吳委員思瑤:其實包括國教,未來很多學生的校園自主和民主參與可能都要向下延伸到高中階段,所以整個配套的思維絕對要從預算的提升面向上去做第一步的跨越。
第二支箭,學生自治的參與如何全面提升呢?非常高興在蔡英文總統執政之後,我們的高教翻轉,大學的治理以學生的需求為主體,我show出來的都是思瑤這兩、三年來努力參與的各個學生自治活動,包括我催生的5年50億的大學宿舍改造計畫,也優先舉辦了第一場學生宿舍論壇,這都實踐了以學生為主體的核心意識。
接下來本席要點出幾個問題,次長,這一本「公私立大專校院校園學生權利調查報告」也是我要求你們去做,這是106年的,該做新的了。很多問題我要點出來,第一個問題,有77%的學校,學生辦理演講或活動要被學校事前審查。有27%的學校,學生自費出版校園刊物要經過學校的事前審查,這些都是違逆於新興的學生校園自主參與的時代潮流,所以要去檢討。甚至有4%的學校因為學校教官不同意,像政大他們辦了一個228相關的活動,把海報都拆了,這個新聞鬧得很大。有5%的學校曾經禁止學生辦理特定講者與議題的活動,學校有什麼權利這樣做?有7%的學校曾經以內容敏感為理由拒絕補助,或者是拒絕提供場地給學生辦活動,這些都out of date,要檢討。
第二個問題,校級的會議,目前看起來只有學生事務會議、學生獎懲委員會、性別平等委員會及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有落實學生參與,其他與學生相關的教務會議、總務會議、行政會議,多數以上的學校並沒有讓學生參與,這個也要檢討。
第三個問題,依現行大學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校方有義務協助學生代收學生會的會費,這是法律明定哦!可是以這一本調查報告來看,44%的學校沒有替學生代收會費,也就是增加了學生自治活動會費收受的困難,變成是一個阻礙,而且支用學生會費也需要經過校方同意,學生才能去動支學生會的錢,有高達90所學校繼續這樣限制學生。署長、次長,我點出了問題,這是教育部自己做的調查報告,我希望這些問題在新的校園學生權利調查書裡頭能獲得改善,這是第二支箭的部分。
第三支箭是法制的升級,本席在這個會期已經提出了大學法、校務基金及退場條例的修正,都會擴大學生的參與權利。大學法的部分,有第七條、第九條、第十五條及第三十三條,校長遴選要有學生代表,校務會議的學生代表比例從十分之一提升到五分之一等,我都有我的版本,請你們回去做功課。校務基金也一樣,校務基金是以學生為本體來使用,當然要有學生代表,這也是我的修法版本。最後一個是退場條例,退場審議會當然要有學生代表;專案輔導學校也要擴大學生的參與;全面停招的學校要有學生進入相關的審議程序來協助學校走得順遂;學校全面停招以後,學生權益提升的相關事宜也要請學生代表協助。
本席有三個修法,還有剛才講的三支箭:法制健全、預算提升及學生自治的參與,我點出了很多問題,是不是可以請你們在2個月內去盤點,然後提供資料給本席?
蔡次長清華:可以。
吳委員思瑤:好,那就辛苦大家。高教的部分,我會再跟劉次長交代一次,謝謝。
蔡次長清華:謝謝召委。
主席(吳委員思瑤):請賴委員品妤發言。
賴委員品妤:(11時37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有一個問題想要和次長討論一下,前陣子爆出私立大學約有20名越南專班的學生被校方統一安排在飯店打工,每週只上兩天課,而且打工的時數疑似超過20小時,據該校表示,這屆越南專班的大二生原本要回越南,但受到武漢肺炎疫情影響滯留臺灣,所以協助安排11名學生到飯店服務,後來飯店方有另外安排教育訓練,因此被教育部認定超出時數,然後教育部也認為該校有管理疏失,要求限期改善,並命其110學年度不得招收境外生。
其實外國學生來臺就讀技專院校類型會依需求分成專班或非專班,專班基本上都是外籍學生,那專班又分成兩種,一種是一般外國學生專班,它規定課程內容要與本國生相同,不得為外國學生規劃本國學生所無之校外實習課程。另外一種是新南向產學合作國際專班,這個部分因為要配合新南向國家產業發展,所以有另外的客製化合作的過程。除了這個規定以外,在勞動部所訂定的就業服務法第五十條也有規定,不管是公立或私立大專院校之外國留學生,除了寒暑假期間,每個星期最長的工讀時間最多就是20小時,那我就要請問幾個問題了,第一個,我講的這個case不是產學合作專班,為何只有兩天上密集課程,剩下的打工時間也超過20小時?我覺得這樣子的安排,事實上對於學生的學習效率是滿有疑慮的,等於學生上了兩天課,卻沒有另外的時間可以再複習或學習吸收,而且他們打工的時間已經超過法定時數20小時,我認為教育部在這個部分確實是有疏失的。
第二個,因為這個case不是第一次,過去已經有很多類似的報導,大專院校利用來臺就讀學生或是讓合作專班的學生從工讀實習變成真工作,有強迫勞動等等的醜聞,目前看起來,教育部好像都是事後才知情嘛!我覺得每一次都是爆出了個案,教育部才去罰,處罰的方式可能就是禁止招收境外生或是扣減獎補助款等,本席想問的是,我剛才有提到常常都是人家爆料了,教育部事後才去處理,教育部到底有沒有一個事前的審查機制,能夠在被爆料之前就先發現有些學校在實習上有這樣子的情形?教育部在這個部分的機制到底是什麼?
主席:請教育部蔡次長說明。
蔡次長清華: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對於產學專班過度學習這個問題的重視,事實上確實有一些違規的事例,我們只要接獲訊息的話,大概就會主動去查詢。至於委員剛才提到我們對這個班有沒有事先的審核,像招生的話,它就不能夠由仲介人員去招生,學校一定要派人過去招。學生來了以後,相關的課程規劃,就像剛才委員所提到的,因為它是產學專班,所以非常強調理論的學習,在一年級的時候都是理論的學習,到了二年級以上才可以到業界去實習,一年級都要在課堂做理論的學習,二年級以後才可以實習。不過即使是二年級以後,他每個禮拜上課的天數和他在外面實習的天數,這些都有相當嚴格的規定,這個學校確實是違規了。
賴委員品妤:次長,我知道有這些規定,包含勞動部也有相關的規定,但我要講的是,現在很多的狀況都是被媒體揭露之後,教育部才有辦法事後去處罰,請問次長,在前端有沒有什麼更有可能積極改善的措施?規定是有嘛!可是我們要怎麼樣去更加改善這個作法?譬如說加強宣導,針對加強宣導這個部分,目前有在做嗎?
蔡次長清華:有的,而且我們未來會加密抽查的次數和頻率,讓辦理專班的學校要很遵守他們當初提出來的招生及教學的計畫。
賴委員品妤:是。我這裡直接提出兩個建議,第一個,因為教育部說情節嚴重者會列為專案輔導學校,我希望教育部可以有更嚴密的管制方式或是措施。第二個,麻煩加強稽查。
接下來要討論第二件事情,根據全國自殺防治中心的分析,15歲至24歲自殺死亡的青年約有四成屬於在校學生,有六成屬於非在校學生,他可能是休學或是失學的學生,在這裡我想提出幾個看法,根據這個數據,我們可以看到15歲至24歲非學生自殺死亡人數為學生的兩倍,顯見這一塊有需要特別制定策略予以關懷輔導的必要。目前的狀況是這樣,針對在學的青少年,其實在他心理健康發生問題時,尚有學校三級輔導機制能夠提供支持,當然這個三級輔導機制仍有很多部分值得再做改善的,過去我們和教育部國教署這邊也有不斷地溝通,希望可以強化這些輔導措施,這是針對在校的部分。針對非在校的部分,15歲至18歲未升學、未就業的青年,在青年署、國教署這邊也有相關的青少年關懷扶助計畫,過去我們也有開過座談會,我就想要請教,目前看起來有一部分的漏接,是什麼樣的人?是18歲到24歲這些未升學的青少年,因為從數據看起來,這些人就是需要輔導關懷的對象,所以我今天就是要麻煩教育部,針對18歲到24歲之間的人,教育部是不是能夠另外再訂定關懷支持的策略,不要讓他們成為漏接的一部分?
蔡次長清華:好,謝謝委員,確實誠如委員所提到的,15歲到18歲未升學、未就業的部分,青年署結合國教署,確實我們都有在全國找這些人,然後給他們多一些協助……
賴委員品妤:有,這個我清楚。
蔡次長清華:至於委員所提到的18歲以上的部分,目前我們跟衛福部有定期討論,如何降低自殺的比率,所以委員所提到的這個部分,確實是我們可以跟衛福部一起來努力的。
賴委員品妤:好,因為發言時間到了,我在這裡最後提醒一下,我希望能夠看到完整的機制,能不能請教育部在兩週內把相關報告提供給本辦?
蔡次長清華:可以。
賴委員品妤:好,謝謝。
蔡次長清華:謝謝委員。
主席:請高金委員素梅發言。上午會議到萬美玲委員詢答完畢就休息。
高金委員素梅:(11時46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次長,今天要討論的是原教法第十條,有關於將青年權益的年齡是由20歲下修到18歲的條文,行政院送出審議的法案總共有33個,本席認為今天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裡所要討論的原教法是這33個法案裡最為重要的。青年權益下修到18歲會對國家社會有什麼影響,從教育的面向來探討這個議題,我覺得是最根本的,我有幾個議題想要提出供大家思考。
首先,我們的社會環境準備好了嗎?家長準備好了嗎?學生的認知足夠了嗎?體制的配套措施準備好了嗎?教育體系該扮演什麼角色?而在青年學子18歲以前的學習階段,教育政策有沒有提供完整的學習支持?18歲進入大專院校之後,各大學做了哪些因應措施要來面對這個改變?我覺得在立法院恐怕沒有任何一個政黨的立委敢提出這樣的挑戰,身為一個無黨籍立法委員,我在這邊希望大家好好的思考,我認為一昧地討好年輕的選票,並不是一個負責任的態度,這是我對於今天要審議的修正案的看法跟見解。
接下來我要讓大家看一下為什麼會有這個見解,最近在政大的Ptt網站裡看到了大學端對於原住民文化的認知不足以及歧視性的言論,其實不管是從校長到老師到孩子,我都覺得並沒有準備好。我們來看一下近3年來教育部推動的大學社會責任實踐計畫,我就以USR來跟大家討論。自從教育部推行了USR政策,我其實是抱著非常支持的態度,因為我知道大學社會責任會有非常多的計畫執行在原鄉和偏鄉,那麼就政策的面向來講,這是地方所需,也是大學必須的,同時我們藉此也提供了青年學子在進入社會前對於社會責任的認識跟實踐管道。
到底什麼是大學社會責任呢?教育部端出的政策已經到了第二期,對於地方、學校及學生有幫助嗎?我們來看一下計畫數量,第一期是107年到108年,共有102個計畫是在大學,技職則有118個計畫,總計220個計畫,其中原住民部落有24個計畫,總共占11%。再來看一下第二期的部分,大學提了112個計畫、技職則有105個計畫,總計217個計畫,原住民部落有34個計畫。我們可以看到第一期及第二期的大學社會責任補助計畫中,對於所謂原住民的計畫不少,但是為什麼會有這些歧視性的輿論,對原住民的刻板印象還是沒有改變?大學社會責任推動中心官網上寫著「關於USR計畫:聚焦社會議題,實踐永續發展」,執行在部落的計畫真的確實點出了社會議題嗎?是不是有做了足夠的議題分析,還是因為原鄉和偏鄉既有的刻板印象就提出這樣的計畫?
我舉幾個例子來看一下,在目前執行的計畫裡的文字有「山區原住民是弱勢族群」,請問山區原住民的優勢是什麼?再來是「農業生產APP的設計」,請問一下計畫結束之後,app由誰來更新、維護及推廣?所以我要講的是,普遍的計畫都提到地方創生,然而地方創生又是什麼?如果計畫都有這樣既定對原住民的歧視跟不瞭解的文字,請問我們怎麼樣讓孩子知道什麼叫做社會責任?
請問教育部,你知道部落裡面常住人口有誰嗎?在部落裡面從事的行業有什麼?老人、小孩、公教人員、農民,要不就是從事觀光產業的人,所以我們從所謂常住人口就可以分析出部落的優勢產業是什麼。我舉個例子,北科大現在在尖石鄉的USR計畫裡,跟大家分享了過程、困境以及改變,北科大提出的是「原住民部落安居構築與綠色樂業推動計畫」,為什麼會推這個計畫?因為北科大收藏且出版了千千岩助太郎的「台灣高砂族住家調查測繪手稿全集」,他們希望透過USR計畫在部落推動傳統建築結合現代工法的建築實作,但是當他做這件事情時面臨到兩個問題,第一個是部落找不到合法的建築用地,第二個是建築經費從哪裡來,這也是問題。他們到部落裡去探訪之後發現,這個部落裡透過生態農法的技術交流,已經跟國內外建立了很多的交流關係,所以過去兩年雖然房子蓋不起來,但是北科大卻從部落最優勢的農業生產環境及技術作為切入,他們跟石磊部落一起做品牌、辦市集,還有社群網路,改善生產環境,同時結合北科大的校友資源推動了「石磊友善蔬菜」品牌的行銷,所以師生跟部落在這個互動過程裡發現原住民保留地的使用現況,也發現具有族群特色的農業生產環境的優勢,還有建築用地不足的困境,所以該計畫核心的安居構築,在這個過程裡變成了部落再造,然後從改造高山市集一直到部落公共空間的營造,10天前在北科大師生跟部落的共同努力下,在宇老部落成立了「食在好買直販所」,一個小小的建築空間坐落在整個尖石鄉的遊客必經之處。
我要講的就是,有關USR計畫,你們如果僅限於大學提出計畫,如果大學提出計畫對於原住民的刻板印象,甚至於對多元論述理解不足的時候,你們要下修公民權益到18歲,我是擔心的啦!我們從北科大的計畫裡可以看到,農業的優勢結合學校提供族人沒有的專業,可以完整地推動部落的永續發展,學生在這個計畫執行中也可以完全瞭解部落文化及地方產業,同時還可以把課本裡面沒有學足到的建築專業在部落裡實現,對於原住民會有更具體地理解,當然對於既有的歧視與刻板印象也可以具體的改變。所以要拋開刻板印象,找出部落的優勢,才能夠真正創造永續發展的契機,實踐大學社會責任,這是投入USR計畫學校師生的勉勵,當然更重要的是大家好好的再討論一下,教育是所有的根本,如果我們只是一昧的修法,然後不提供具體的所有數據或是準備的話,我覺得一昧的討好青年選票是不負責任的作法。
林副主委,當我們提到USR計畫時,你可以看到有非常多的計畫在原住民部落產生,如果原民會不跟他們一起結合,我們的經濟產業處不跟他們配合的話,請問這會做得好嗎?次長、司長及副主委、兩位專門委員,麻煩你們回去告訴部長或劉次長,我們希望USR計畫要跟原民會一起合作,好不好?以上,謝謝。
主席:請張委員其祿發言。(不在場)張委員不在場。
請萬委員美玲發言。
萬委員美玲:(11時56分)主席、各位同仁。次長,教育部在10月16日那天,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有預告了一件事情,就是要修正偏遠地區學校分級及認定標準,對不對?
主席:請教育部蔡次長說明。
蔡次長清華:主席、各位委員。是。
萬委員美玲:本席看了一下這次的修正標準,大幅增加了包含文化、生活機能、數位環境、社會經濟條件等多項評估指標,甚至於擴大到學校所在的鄉鎮市有沒有銀行、圖書館、醫院、免費上網的熱點,甚至於是整個人口老化的程度及平均家戶等等,你們都納入考量,應該算是這次修正的相當細,涵蓋的層面也應該是非常的廣,是不是?
蔡次長清華:對,這個就是這幾年來地方的反映。
萬委員美玲:為了要照顧每個孩子,你們的評估指標從9個增加到16個,未來在大都會當中,非山非市的學校也有可能被列入為偏遠學校,對不對?
蔡次長清華:如果標準符合的話,應該是有機會。
萬委員美玲:因為以前相當嚴苛嘛!有一些都市裡或者是縣市裡,我們看起來是一個都市,可能就有一些偏遠學校會照顧不到,現在本席看到你們把整個認定標準涵蓋得這麼廣,我覺得其實是很好的。你們將評估指標從9個增加到16個,這意味著很多的教育環境可能可以得到更好地幫助跟改善,這個修正當然是好的,但相對的,這個標準不曉得什麼時候可以開始執行?因為要重新認定,增加了這麼多的標準,要怎麼去評估?誰來做?多久可以完成重新的認定?
蔡次長清華:這個部分可不可以請署長來回答?
萬委員美玲:好。
主席:請教育部國教署彭署長說明。
彭署長富源:主席、各位委員。向委員報告,現在還在修法的過程,最快的話是110年來實施,地方政府會用我們的指標,在實際的認定過程,是非三非四或是偏遠中的三種學校,他們會自行按照我們的指標以及我們所提供的數據去做最後的確認。
萬委員美玲:署長,我擔心的是,如果將評估指標從9項放寬到16項,一定是有一些考量,或著是過去有些不足想要彌補嘛!但是跟縣市政府的教育局處沒有辦法達到一致的共識?那個標準會不會一樣?在執行上他們會不會有困難?這些你們有考量嗎?
彭署長富源:在執行過程中,以我以前擔任局長的經驗,部裡面會來一份相關的數據以及有關的認定情形,最後現場的那個學校會是怎麼樣,地方政府還是有身為主管機關的權限。舉個例子,按照指標跑出來之後,有些地方政府在比例上,或是自己衡量了這個學校跟那個學校的比較,他們會做最後的確認,他們是主管機關,這個權限還是要給地方,至於評估指標運用及計算結果的大數據,我們會提供。
萬委員美玲:如果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已評估好,也認定學校可能要列為偏遠或極偏遠等,請問是送上來備查即可,還是要經過你們核准?
彭署長富源:原則上確認他們在我們所給予的數據內,就會尊重這樣的結果,但最後的結果仍然會上報給教育部。
萬委員美玲:這樣聽來非常好,標準放寬了,涵蓋面也更完整,又給了地方縣市政府充分的授權。不過,評估指標增加,範圍又變得這麼廣,這也代表要補助的校數一定也會增加,各地方的教育局處得知這個彈性之後,相信大家一定希望放寬標準來做。如果校數會增加,本席今天就要跟你討論預算規模了。
108年補助偏鄉學校所編列的預算是二十五億六千多萬元,到109年則編了二十六億三千多萬元,不過你們針對即將執行這個新標準的110年所編列的預算是二十六億四千多萬元,如此就相當於沒有增加,只是微幅地增加了1,000萬元。我們可以從標準上看到你們做了很大的放寬,也可以看到你們給縣市政府的教育局處很大的彈性,然而預算規模卻沒有增加,因此我就不曉得你們將來會怎麼執行?
彭署長富源:有兩點要向委員報告,第一點,在總數額上,因為這是比較而來的情形,並不是在絕對的數量上變多;第二點,在增加的幅度上,原本一年是編25.6億元,現在已編到26.4億元。但整體而言,有關地方政府在每3年200萬元、非山非市每3年100萬元的執行率上,根據我們調查最近一年的執行結果,很多縣市都希望我們能夠延長他們執行的期間,相信委員也有收到。所以,委員所看到的26.4億元,其實是包含了過去年度繼續執行之外的預算……
萬委員美玲:署長,這裡我又要再跟你討論另外一個問題,現在你說有很多學校由縣市政府報上來希望執行期間能往後,在執行上可能沒有辦法那麼到位。但這其實就是我們以前常常在討論的,很多學校的軟硬體設施可能要由行政人員發包,偏鄉學校的行政狀態和老師之間一直都無法取得平衡,所以這也是你們的預算一直無法執行的重大原因所在。如果現在受補助的學校有1,173校,雖然你說這是比較而來的,但若是以平均數來看,一間學校平均差不多在220萬元左右,也就是說標準放寬以後,學校數就會愈來愈多,所以我認為這樣的金額是不夠的。其次,你們也要考慮到偏鄉學校在執行資源沒有那麼充沛,後援也沒有那麼足夠的情況下要怎麼去發包,錢要用得出去你們的美意才不會打折,不是嗎?
彭署長富源:委員所談的的確是如此,前一陣子也向委員報告過這兩年的預算審議制度,今年是改成要在發包後才能撥款,把這樣的情勢延長之後,各縣市普遍都得到舒緩。但若能更早訓練相關同仁並及早規劃,要在拿到錢之前就已經規劃好,而不是拿到錢才規劃,這類的進度……
萬委員美玲:署長,我對這個議題最後有一個意見,不要看起來是包山包海,範圍做得很寬,感覺這個政策很周全,但預算數卻沒有到這麼大,或預算做下去後卻又不易執行。我認為這些都是環環相扣的,如果後面沒有做得很好,就失去了放寬前面的評估標準以重新認定的美意,所以我希望在執行上教育部能與地方縣市政府更緊密地配合,看看他們到底缺的是什麼、要的是什麼好嗎?謝謝。
蔡次長清華:謝謝。
主席:謝謝萬召委,大家辛苦了,現在先休息,下午2時繼續質詢,並進入逐條審查,謝謝大家。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我們把握時間趕快開始,因為3時還有協商。
接下來繼續進行詢答,非本委員會的委員詢答時間為5分鐘,不好意思,時間很短,首先請陳委員椒華發言。
陳委員椒華:(14時)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目前在資安方面,有非常多的可能會影響到資安,包括駭客、很多軟體程式存在後門及相關設備,從這次的美國大選或是前幾天美國的駭客攻擊,就可以看到這個現象。
目前在資安人才培育方面,我們可以從螢幕上看到,上面是4所設有資安研究所的大學,目前各校的招生人數總共是59人,由此可知我們在資安研究人才的培育上可能來不及去補各界資安人才的缺口。現在的師資亦然,大概就是在100人左右,專業課程的人數也大約只有50人左右,所以會有跨校選課以彌補部分師資不足的情形。因此,該如何讓我們的資安人才達到足夠的人數,同時也讓他們有足夠的專業度,相關的課程其實就至關重要。
投影片的右邊是美國CMU卡內基梅隆大學的資安課程,可以看到他們開有63門課程,臺灣4間研究所開設的專業資安課程卻只有16門,因此這方面是明顯不足的。請問次長,教育部在這方面有何因應呢?
主席:請教育部蔡次長說明。
蔡次長清華:主席、各位委員。感謝委員提供這麼翔實的資料,和美國卡內基梅隆大學所開設的63門課程相較,我們開的16門課程看起來確實是不夠的。所以對於各大學開設的課程……
陳委員椒華:本席真的要提醒教育部,資安人才的培育真的要更專業,不管是人數,還是教育部基本的準備,像是平台的準備,其實是很重要的。
蔡次長清華:是。
陳委員椒華:目前爆發了含鎘的米果,以及含鎘的米食等問題,從這個會期開始,萊克多巴胺也讓我們對食材的安全非常憂心,如今鎘米的問題又更為嚴重,因為我們知道鎘是一級致癌物,比照現在發現的標準,如果鎘米的食用標準是0.4mg/kg的話,10公斤的孩童一天只能吃21克的鎘米,大約為四分之一碗。如果體重是60公斤的話,一天僅能吃1.5碗的米。
各縣市產出的米,問題可能會出在土壤污染,也可能是在灌溉水污染,相信這些問題並不是教育部主管的,但學童和人們食用上卻可能會吃到受到嚴重重金屬污染的米,其中不只是含鎘,還含有鉛。如果是少吃白米而吃糙米,糙米也同樣會有重金屬污染的問題,因此我要請問次長該怎麼辦?我們要讓孩子吃什麼當營養午餐才安全呢?
蔡次長清華:這部分我們會和農委會及衛福部多多聯繫,請他們協助我們在整個……
陳委員椒華:本席建議要將食安相關法規訂得嚴格一點,也請教育部呼籲,要趕快去處理現在的環境及農地污染的問題,不能再放縱農地污染下去了,不然將導致我們的食安出現更大的問題。
蔡次長清華:謝謝委員。
主席:請邱委員顯智發言。
邱委員顯智:(14時5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次長過去在大學任教,但不曉得次長知不知道現在高中、國中和國小都上課到幾點?
主席:請教育部蔡次長說明。
蔡次長清華:主席、各位委員。國小大概是上到下午4時到4時30分之間;國中大概是到5時,課輔最晚不能超過5時30分。
邱委員顯智:那高中呢?
蔡次長清華:高中的話,應該是……
邱委員顯智:署長知道嗎?
主席:請教育部國教署彭署長說明。
彭署長富源:主席、各位委員。差不多就是次長剛剛所講的時間,高中大概會晚半個小時左右。
邱委員顯智:所以高中大概是下午5時?
彭署長富源:會再加一節。
邱委員顯智:如果地方政府辦活動,像是辦燈會,要調整國中、小乃至於幼兒園或高中的放學時間,請問教育部會知道嗎?
蔡次長清華:應該是……
邱委員顯智:署長知道嗎?
彭署長富源:如果要調整,一般會函報我們,或是在函報前會先以口頭說明,如果我們互動之後覺得不一定要報,或不一定要改,他們就不一定會函報。
邱委員顯智:好,不過這會影響到學生的受教權,以及家長的接送等諸多問題。次長知道2010年嘉義市燈會的範圍嗎?雖然我不知道你是哪裡人,但你應該知道嘉義……
蔡次長清華:我是嘉義人。
邱委員顯智:嘉義市燈會的範圍就誠如投影片所示,就位在公園的旁邊,所以你應該知道。總之這就是他們舉辦的範圍,旁邊還有噴水池、車站等,地點大概就是位在中山路上。至於嘉義縣太保附近的學校也不是很多,大概就是分布在故宮大道附近。
現在問題來了,2021年2月26日到3月7日是新竹市的燈會,不曉得次長對新竹市瞭不瞭解?簡單講,新竹就是一個老城區,但燈會卻要辦在舊城區裡面,範圍大概就是集中在新竹市的老城區裡,影響到的學校當然會比過去的嘉義市或嘉義縣多很多。可以看到包括新竹市的東門國小、三民國小、北門國小等都會受到影響,而新竹女中、新竹高工、曙光女中也會受到影響,在私幼和公幼等幼兒園的部分,其中有31家會受到汽車管制,而位在機車管制區的則有11家,受到影響的總共將近60家,你瞭解我的意思嗎?
國小的部分,方才次長說是4時放學,現在變成3時放學;新竹女中則改為3時放學,新竹高工則是4時放學,請問教育部到底知不知道這10天的交通管制將會對60所學校造成影響?署長知道這件事嗎?你剛才不是說他們會向你通報?
彭署長富源:原來我們知道的是會有提早放寒假的設計,經他們考量之後,我們目前是還不清楚設計的細節……
邱委員顯智:不是這樣,影響這麼大你怎麼會不知道?
彭署長富源:我是知道有這樣的情況,但這就與他們原本想報的不一樣。不過,他們後來改成這個樣子,我是知道的。
邱委員顯智:你同意他們後來所改的樣子嗎?過去燈會影響到的層面可能還沒那麼廣,但現在燈會的位置是在那裡,如此便會影響到60所學校,包括國小、國中、高中,甚至是到幼兒園都有,對此請問教育部的立場是什麼?這樣就影響到家長的接送、孩童的安全,乃至於學生的受教權。
彭署長富源:這是最近才經過媒體披露的訊息……
邱委員顯智:現在市政府已經公告了。
彭署長富源:但他們還沒有正式向我們……
邱委員顯智:所以他們是還沒有正式……
彭署長富源:如果他們確定真的要採這個方案的話,我們就會給予一些建議,但因函文還沒正式送來,我們聽到比較多的就是媒體的報導,不過我們會後會主動詢問他們,等他們把正式的公文送來,我們會再與他們互動。
邱委員顯智:好,等他們把正式的公文送來之後,請你們再跟他們討論。次長,我最主要是在提醒你,國小安親班的學生要如何回家。因為很多家長可能是在竹科上班,如此便打亂了他們的規劃,市政府的規劃是以路隊將學生帶至特殊接駁臨停區,家長再於特殊接駁臨停區等候接回。但問題來了,家長可能是下午6時下班,有可能是7時下班,也有可能是8時下班。有關兒童到安親班的安全性問題,以及有沒有人接等狀況,過去臺灣辦燈會影響到的層面可能還沒有那麼大,所以次長要非常注意這個部分。
再來看到接駁區的狀況,孩子接走之後,路隊排到那邊,而新竹又是一個都市,家長有可能還沒有下班,請問這樣會影響到多少家長與學生?家長該如何解決?這可能就是教育部和地方政府要去思考並解決的問題。
蔡次長清華:謝謝委員,我們會和新竹市教育處好好討論。
邱委員顯智:請妥善解決這個部分,如果會造成很大的困難,那麼在選址上,是不是一定要在包含這60所學校的範圍裡面舉辦?過去嘉義市、嘉義縣、屏東縣、臺中市和新竹縣都辦過,燈會影響的層面可能都沒有這麼大,所以你們就要去思考並建議,選址時是不是不要選在學校這麼多的地方,造成學生和家長的諸多困擾。
蔡次長清華:是,謝謝委員。
主席:請陳委員瑩發言。
陳委員瑩:(14時12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副主委,今年的族語認證有遇到出車禍的、趕不上考試的以及其他的問題。不過12月5日當天考完試後,網路上就出現了投影片上的這張圖。對於之所以會出這麼大的問題,讓八百多名考生要重測,可以請林副主任委員快速簡單地說明一下嗎?
主席:請原民會林副主任委員說明。
林副主任委員碧霞: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關心這個問題,那天的考試是因為電腦題包出了包。
陳委員瑩:在哪裡?
林副主任委員碧霞:電腦,也就是資訊人員在設定題目包的時候,少按了兩個按鍵,其一是「請答題」,另一則是「準備作答」,因為這兩個按鍵沒有按到,而現場檢測人員又沒有檢測到,以致考試當天出現了這樣的狀況。不過,我們也做了後續的彌補,已經通知他們重測或補考,補考的部分會按照他們的時間去訂定,目前大概是這樣處理。
陳委員瑩:你們訂定的時間會適用在每位考生的身上嗎?
林副主任委員碧霞:因為出狀況的地方是在「優級」的那個層級。
陳委員瑩:所以你們訂定補考的時間是不是每個人都可以補考到,也就是都會有空去補考?
林副主任委員碧霞:對,因為現場都是試務人員一個個確認出來的。
陳委員瑩:發生這樣的問題,雖然只是按鈕沒按到,在口說的部分,要開始回答而沒有回答,因為沒有喊開始,但這對考生來講,其實是會嚴重影響心情的。
林副主任委員碧霞:是,確實。
陳委員瑩:你說你們所訂的日期,可以讓他們再考一次……
林副主任委員碧霞:日期是試務中心跟他們一個、一個確認訂出來的。
陳委員瑩:我只是要你們保證所訂的時間是符合每個人都可以去考的時間。
林副主任委員碧霞:對,未來測試這一關……
陳委員瑩:你保證一定可以做到每個人都可以補考到嗎?
林副主任委員碧霞:有幾個是不參加補考的,他們要用原始的成績來呈現。
陳委員瑩:你看現在又有不一樣的方式,所以我們說……
林副主任委員碧霞:這是和他們確認過的,他們說他們不要補考,他們只願意用原始分數來呈現。
陳委員瑩:本席在此要求對於每一位有問題的考生,你們都可以公平的彌補,讓他們有機會可以補考。關於重測的部分,好像並沒有統一的規劃。
林副主任委員碧霞:這要看各區的狀況,一個是馬蘭區,另外一個是高雄那一區,我們都是逐一打電話去確認的。
陳委員瑩:這方面務必確實做好,本席在此鄭重提醒這部分一定要落實,這些考生可能因為升學需要認證,有些是考公費生需要認證,有些特考也需要認證,所以除了對媒體說明這項疏失之外,副主委不覺得也應該向考生及家長們說聲抱歉嗎?你們應該要道歉一下吧!
林副主任委員碧霞:這是應該要的。
陳委員瑩:那你要不要在這裡講一下?
林副主任委員碧霞:可以的,對於所有參加109年度族語認證的考生,因為我們的試務疏失,原民會在此鄭重道歉。
陳委員瑩:謝謝副主委,我覺得你這樣的道歉是非常有擔當的作法。
其次,12月5日族語認證之後的第一個上班日,本席曾經請你們針對這件事情到本席辦公室說明,但你們卻一再拖延,一直到你們知道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要安排這項議程,原民會必須到委員會來列席,你們才急著在上禮拜五跑到本席辦公室來說明。副主委剛到原民會就任,針對效率的部分,請你多加鞭策好不好?
林副主任委員碧霞:好的。
陳委員瑩:另外本席再追一下進度,5月21日我曾經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質詢主委,當時我要求你們辦理原民會歲時祭儀返鄉交通補助,10月21日預算審查時,教文處處長的回覆是不同意本席的提案,但是12月1日總質詢時,蘇貞昌院長認為這是好事,應該要儘速辦理。既然院長已經指示要儘快處理,請問目前的進度如何?在上次總質詢之後,是不是有立即進行規劃?
林副主任委員碧霞:謝謝委員關心這項議題,其實我們內部有進行討論,目前是以桃園市及新北市的補助辦法來作參考,看看怎麼樣擬定會最好,現在的進度是明年年初我們會召集幾個縣市政府來討論該如何補助以及相關補助的方式,所以這部分還在後續討論中。
陳委員瑩:關於每個禮拜的進度到哪裡,還是請你們儘可能向本席辦公室回報一下,因為我們希望很快就能上路,而且方向不要走偏,所以請你們隨時保持進度的回報好不好?
林副主任委員碧霞:好的,謝謝委員。
陳委員瑩:請於每個禮拜向本席辦公室回報這件事情。
林副主任委員碧霞:好的。
陳委員瑩:謝謝。
主席:請范委員雲發言。
范委員雲:(14時18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的議程與原住民議題相關,關於18歲的部分我很支持,我想請教的是另外一個部分,最近本席接獲陳情案,本人也親自到花蓮去看過,主要是花蓮萬榮鄉紅葉村在地熱開發的過程中,噪音大到長輩都睡不著覺,村民求助無門,因為地方議題很難上得了全國媒體的版面。我們發現相關爭議在於這是原民會領域內私人土地的開發,所以不須經過鄰近部落的諮商同意,另外一個問題在於目前只有藉部落公法人制度化的修法才能解套,為什麼?因為現在的主管機關在鄉公所,可是鄉公所本身已經同意這項開發案,因此只有將主管機關改為中央的原民會才能保障他們的權益。紅葉村的案子是不是救得起來我也不曉得,現在我們還在幫他們協調中,可是我想如果部落公法人制度沒有落實、主管機關如果不是原民會的話,像這樣的案子只會接二連三的發生。請問副主委,原民會在2015年所提出的部落公法人設置辦法草案目前進度如何?從2015年到現在已經有五年的時間,如果是進度上有困難的話,請問你們有什麼樣的規劃可以解決相關困難?
主席:請原民會林副主任委員說明。
林副主任委員碧霞: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關心,我可能要先回答前一段的部分,紅葉村要開發溫泉並不是今天才發生的議題,其實這早在民國95年就已經存在了,當時我在花蓮縣政府服務,據我所知,部落裡面的想法與鄉鎮公所的想法及縣政府的想法都不一樣,他們的立場都不同,不過如果認為這樣的開發案必須經過部落同意的話,我覺得應該要遵守相關法令的規範。至於部落公法人設置辦法,目前它確實還只是一項草案,還沒有……
范委員雲:請問什麼叫做經過部落同意?公法人部落會議的認定上……
林副主任委員碧霞:就是部落諮商權。
范委員雲:就我們所看到的訊息,鄉公所不斷在阻撓,等於是在認定上對他們非常不利,如果改由原民會主辦的話,就沒有利益衝突的問題。現在涉及到地熱的那個場,其實鄉公所是同意過的。
林副主任委員碧霞:是不是可以容我我重新瞭解?我沒有辦法一下子就回答委員,因為我沒有到過現場……
范委員雲:你不需要回應我個案的問題,現在的問題在於部落公法人設置辦法還在草案階段,究竟什麼時候會提出來審查?如果遇到困難的話,你們打算怎麼處理?
林副主任委員碧霞:我要回頭再去看一下這項法案……
范委員雲:這項法案你還要回頭去看?你不是副主委嗎?
林副主任委員碧霞:是……
范委員雲:你們沒有在關切這項法案嗎?
林副主任委員碧霞:不是不關切,而是還沒有進到這個進度來,這一點我必須承認。
范委員雲:可見進度已經嚴重落後,從2015年提出草案到現在已經有五年的時間了,是不是可以儘速讓本席辦公室知道你們的規劃,如果有困難的話,我們一起來努力好不好?
林副主任委員碧霞:好的,謝謝委員。
范委員雲:接下來本席想請教體育署林副署長,之前本席曾經提出一項提議,我發現體育署對於與性別平等有關的事情問題都很大,最近本席接獲一項陳情案,我覺得也是同樣的問題,主要是因為你們對於性別平等沒有掌握,所以下面的協會就跟著出狀況,處理事情時常常都無法讓人接受。據本席所知,目前滑輪溜冰協會產生一項爭議,也就是青少年選手性私密影像被媒體報導,於是就有家長反映,然後你們就要求進行調查,可是調查的結果卻是當事人遭協會以違反性別平等關係為由停權兩年。根據本席所瞭解的案情,其實他們完全沒有違反性別平等關係,反而是他們的性私密影像被上傳、權益受到傷害,結果還遭到懲處,現在兩位青少年痛不欲生,因為他們覺得未來的國手之路已經斷絕。不知體育署是如何看待性別平等?包括最近也發生許多國際大案,受害選手遭國際級犯罪組織鎖定,他們的性私密影像被騙取、偷拍、盜錄、散布、販賣,針對這部分,我覺得你們的處理還稍好一些,因為你們有加以協助,包括警方也在偵辦、打擊不法,可是這些選手都非常擔心你們會以有損國譽為由,取消他們的出賽資格。對於這種檢討被害人,而被害人又沒有違反性別平等,只是個人性私密影像上傳的話,我想知道體育署能不能做運動選手的後盾,而不是像滑輪溜冰協會的處理方式一樣?他們現在還在處理,所以這個個案還在進行中,不過本席今天詢問的並不是個案,而是關於體育署和性別平等的關係,是不是能夠從你們自己的性別平等概念先落實,然後才能要求各運動協會?唯有性別平等教育及性平機制能夠處理好,才能保障選手的權益,比如遇到性騷擾、性侵、性別歧視的時候,你們必須介入處理,這樣才能確實保障不同性別者的平等參賽權益及學習權益;如果遇到你們不需要介入的事情時,也能站在選手的權益上著想,讓協會知道你們的態度和立場是什麼,好嗎?
主席:請教育部體育署林副署長說明。
林副署長哲宏:主席、各位委員。有關性平的部分,現在我們有請臺灣大學幫我們處理性平教育的問題,同時包括體育班的選手也要就性平的部分充分瞭解……
范委員雲:並不是選手需要教育,而是體育署的決策者包含你們自己的科長等有此需要,在對話協調的過程中,我發現大家的概念都很混亂,比如這個協會以違反性別平等為由懲處兩名青少年選手,但事實上,我問他們究竟是違反國家的哪一項性別平等的法令,結果大家都答不出來,可見體育署相關的局處長完全沒有任何概念。
林副署長哲宏:謝謝委員指教,這方面我們會予以加強,另外……
范委員雲:你要怎麼加強?
林副署長哲宏:就像委員剛才所說的,我們會先從內部同仁……
范委員雲:體育與性別平等是一個世界級的議題。
林副署長哲宏:是的,我們會從內部人員做起,包括選手及體育班學生在內,我們都會予以落實並多加宣導,我們會就這個機會來做……
范委員雲:我對於你們的承諾並不是很有信心,是不是可以給本席辦公室一份報告?你們應該設法先讓體育署本身有性別平等的正確概念,然後再來處理協會的性別平等和性平機制好嗎?
林副署長哲宏:好的,謝謝。
范委員雲:請問多久之內可以把報告送給本席?
林副署長哲宏:兩個月之內。
范委員雲:好的,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洪委員孟楷、李委員貴敏、劉委員世芳、廖委員婉汝、莊委員競程、孔委員文吉、何委員志偉、呂委員玉玲、羅委員明才、張委員育美、高委員嘉瑜、何委員欣純及湯委員蕙禎均不在場。
請羅委員美玲發言。
羅委員美玲:(14時27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為了提升原民生的大專就學率,所以近十年來在二十八所大專院校成立四十個原住民專班,甚至還有獎助學金的相關措施。據本席所知,各大專院校除了早期所設立的原民文化、休閒健康產業專班,最近也陸續成立法律學系、醫護專科,甚至還有幼保及樂齡產業專班,這些都非常符合現代的趨勢,共計有四十個原住民專班。同時我們也可以發現近十年來,原住民孩童粗在學率確實增加了43.5%,目前已經達到54.7%,但如果與一般生的粗在學率86.2%相較,其實還是相差31.5%,這是很大的差距,不知教育部有沒有瞭解這樣的狀況?你們盡了這麼大的努力,我知道另外還有其他的補助措施,但為什麼原住民孩子的大專粗在學率還是如此之低?為什麼還是和一般生有這麼大的差距?
主席:請教育部蔡次長說明。
蔡次長清華: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對這個問題的關心,其實這個差距已經逐漸在縮小當中,我們從109年學年度開始擴大對於各大學成立原住民學生學習資源中心的設置,原本只有八十幾所大學有設置,現在已經有一百四十三所大學都設立了原資中心,我們從原本一年補助5,000萬元,到現在增加為1億元左右的經費,而且每一個中心都建置一位專任人員來協助該校原民學生的學習,包括在經濟上面他如果有需要協助的,提供他可以在校內打工的機會;那麼在學習方面,如果他學習上有一些困難的話,我們協調老師還有學長來為他作一對一的輔助教學,這些費用我們都用經費來補助。至於在生活上面,如果他在適應上有一些困難的話,我們在原資中心裡面有很多學長還有老師,可以來協助這些同學,讓他們在學校裡面能夠安心地來就學。
羅委員美玲:是,次長,您剛才所提到的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其實全國符合這個資格的有160所,目前是有143所成立嘛!對不對?
蔡次長清華:是、對,一定有。
羅委員美玲:其實我們還沒有達到百分之百。
蔡次長清華:對,已經九成以上。
羅委員美玲:對,成立之後所要做的才是重要的,怎麼樣協助這些孩子才是最重要的,而不是為了成立而成立。
蔡次長清華:是、是。
羅委員美玲:因為說實在的,我們看到這些孩子不單單是因為粗就學率低,還有一點就是他們的休學率跟退學率都比一般生還要高。
蔡次長清華:是。
羅委員美玲:我們來看現在這個簡報,我們先來看他們的休學率部分,我們看103年到107年的情形,你看我們原民生的休學率高達8%上下,到後來在104年之後就達到8%以上了,比我們一般生的休學率還要高。再來我們看的退學率也是一樣,從103年到107年,我們也看到他們的退學率都在10%以上,甚至有高達13.7%的,也是遠比我們一般生還要來得高,當然我們有請教育部跟原民會去探討到底是發生了什麼事情,而這個資料也是你們提供的,第一點就是因為工作的需求,這是第一大原因,占24.6%,再來是志趣不合,第三個原因是經濟困難,到後來則是因為學業成績不佳的關係,可是我們可以發現經濟困難跟學業成績還有工作需求是有連帶關係的,因為經濟有困難所以需要去找工作,而找了工作之後沒有辦法兼顧學業,所以造成學業成績低落,我認為這是他們求學不順的三大主因。再來還有退學的原因,因為休學而逾期沒有復學,這個部分的原因占比高達30.8%,逾期未註冊的高達26.4%,學業成績不佳的占11.5%。就這些情形而言,我覺得經濟困難占了很大的原因。
接著我們再來看看下一張簡報。次長你有沒有發現其實我們有高達七成的原民生是在私校?三成是在公立學校,有七成是在私立學校。
蔡次長清華:是。
羅委員美玲:我們可以看到108年度的情形,像公立學校部分只有9,723人,而私立學校部分則有高達2萬2,700人,雖然我們現在有提供獎助學金,可是獎助學金畢竟還是有成績的門檻。我們再來看看108年度國立大學的平均學雜費是多少,需要五萬八千多元,這是經過平均的金額,而我們減免的基準是二萬多元,那孩子們一年還是要負擔三萬多元,這也許還OK,對國立大學來講的話,國立大專院校學生他們大概都負擔三萬多元;可是我們看到私立學校的部分,108年度私立大學的平均學雜費是高達將近11萬元,減免的基準平均金額是三萬七千多元,孩子們一個學年還是必須要負擔七萬多元,而私立專科學校的情形也是一樣。像這樣子的話,孩子們可能不單單要負擔學雜費、生活費,甚至家庭困難的,還要幫助家庭裡的經濟,針對這個部分,次長,我們是不是可以怎麼樣來協助他們?
蔡次長清華:關於這部分,確實如委員所提到的,原住民學生在私立學校的比例是比較高,針對這部分我們是增加或者寬列學生在學校內的經費補助,還有增加他們在學校裡面能夠工讀的機會。
羅委員美玲:次長,我有一個建議,這些孩子可能還需要觀懷到家庭的這個部分,這可能要跟原民會來作個商討,因為我時間到了,這部分就請教育部跟原民會好好作討論。以上,謝謝。
蔡次長清華:是、是,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羅委員。下一位請鍾委員佳濱發言。
鍾委員佳濱:(14時35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次長、副主委、專委好,原鄉的通訊網路夠嗎?我們來看一個調查,根據2020臺灣網路調查報告,關於疫情後的網路應用部分,什麼東西大量增加?餐飲外送這不用講,第二名是什麼?線上學習啊!這就是我們今天的主題。受到疫情影響之後,線上學習比例增加百分之二十五,但是我們來看一下,在線上學習的應用比例上,偏鄉較非偏鄉的城鄉差距很大,什麼東西沒有城鄉差距?是即時通訊,幾乎城鄉沒有差距。什麼東西差異也不大?玩網路遊戲的差距也不大,但是閱讀電子書及線上學習方面的城鄉差距就明顯有差別。
我們再往下看,其實越到偏鄉,你會發現什麼東西down得越快?家中可透過固網寬頻連網的,這是由城往鄉的部分降得很多,至於線上課程學習部分,雖然差異不大,但還是很明顯地呈現,在鄉下地方的線上學習,可能因為受到固網不足影響而down了很多。請次長、副主委你們看一看,在屏東我們只有一個地方是在二級,多數的平地地區是在三級,其中包括原住民鄉當中唯一列在三級的瑪家鄉,另外我們列在五級的有12個鄉鎮,12個鄉鎮當中有7個就是剩下的原住民鄉,都是在屬於五級的部分,也就是數位發展程度較弱的地區。所以看到了喔?所以我今天談的就是什麼呢?就是談偏鄉也談原鄉!我們往下看。
所以要感謝也是吳委員提供的這樣一個意見,我們注意到了,偏鄉或許沒有電腦,但一定有智慧手機。你有沒有注意到?我們桌上型的電腦是down得很快,對不對?但是智慧型手機的普及率呢?不管是一、二、三、四、五級,都在97%、98%,有沒有注意到?甚至在有些越是偏鄉的地方,手機還不少咧!有沒有注意到呢?OK。好!問題來了,次長、副主委,為了要彌補原鄉的數位落差,原民會設計了「愛部落(i-Tribe)」這樣一個上、下行頻寬是20Mbps、100Mbps的延伸寬頻網絡,對不對?而在這當中,你們從102年到108年,透過支援的花東基金,建置了373個,109年預計再設置62個,而109年的基金還要再設46個,總數可以達到481個;接下來前瞻第3期當中你們有2年的計畫,還要編1億5,000萬元、還要再完成47個。
好,前面的部分你們還要持續地維持服務,副主委,這是說給你聽的。次長,你也知道一下。好,問題來了!這個「愛部落(i-Tribe)」的各縣市差距很大,其實我看起來屏、花、東的情形好像不是很嚴重,高雄市、桃園市、新竹、苗栗好像比較沒有高比例,我後來想想這個也對,因為這些地方雖然有原鄉,但是相對的原鄉人數較少,所以它的差異就很大,它的「愛部落(i-Tribe)」布置比較少,但是布建少不是真的問題,布建少是下一個問題,就是什麼?縣市落差其實跟該縣市的原鄉部落多寡有關,但是同樣地在屏東,單一部落的涵蓋率有差別,比如說我們的排灣或魯凱是聚落型的,單一部落人口密集龐大,基地台涵蓋過多的人口,結果怎麼樣?頻寬跑不動!但是如果是泰雅或布農呢?他們很分散,因此往往基地台很難涵蓋到每一個家戶,今天因為沒有NCC的代表在,但是我把問題講給原民會、教育部聽,就是原鄉的網絡資源分布情形,到目前為止,連它的觸及率都沒辦法超過一半,問題來啦!原民會有沒有對於你們的「愛部落(i-Tribe)」做滿意度調查?有沒有?
主席:請原民會林副主任委員說明。
林副主任委員碧霞: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這個真的不曉得。
鍾委員佳濱:沒有關係,你把這個記起來,回去好好地詢問,同時也請教育部協助調查一下:部落有多少人口會用、滿意度如何?尤其是原鄉的學生使用原民會動用國家資源建立的「愛部落(i-Tribe)」的情況,好不好?
林副主任委員碧霞:好。
鍾委員佳濱:再往下看。這是現在全球最熱門的桌上型電腦網路遊戲,知道這是什麼遊戲嗎?次長你知道嗎?
主席:請教育部蔡次長說明。
蔡次長清華:主席、各位委員。不知道。
鍾委員佳濱:副主委知道嗎?
林副主任委員碧霞:不知道。
鍾委員佳濱:專委知道嗎?在場有沒有人知道?我也不知道啦!因為年齡在20歲以下才會知道啦!不過我跟你講,這是LoL進軍手機版,為什麼?因為它發現現代的玩家隨時都想玩,不會只在平板、不會只在桌上,它也開發了手機版。好了,次長,這就是您的專業了,其實因應原鄉的環境,我們教育部的線上學習有沒有開發手機版?請問教育部的專委,有沒有?
其實我們遇到問題有兩個方向來思考,如果原鄉固網的普及率低,我們幫忙做Wi-Fi、我們擴充它的覆蓋率,讓它的接觸點提高,這是一個方法;但是如果覆蓋率就算是提高,他們卻沒有在家裡或學校以外的地方使用桌上型電腦的習慣,也是罔然,而如果覆蓋率提高之後,他們用的是手機,那麼這就有意義了。所以我們的策略方法是,請教育部可不可以思考一下,你們的線上學習是否可以開發手機版了呢?請次長簡單答復。
蔡次長清華:謝謝委員,這應該是一個可行的方向,我們前瞻2.0是要補助一千多所學校的行動載具,這部分我們是可以跟相關同仁來討論。
鍾委員佳濱:好,我的結論是,第一,要請原民會儘速提升鄉的網路覆蓋率,減少學生自主學習的硬體障礙,好嗎?你們跟NCC共同來研究。
林副主任委員碧霞:好。
鍾委員佳濱:第二,提高網路覆蓋率之餘,要掌握學習使用者的樣貌跟滿意度,才能調整政策方向,光有覆蓋率是不夠的。第三,請教育部思考一下,在偏鄉跟原鄉的手機上網率比較高的特點,我們來設計線上學習的介面。
最後,我再次地提醒,我已經在其他委員會質詢過很多次,我希望未來東部可以利用臺鐵的路廊,做為光纖廊道的戰備道,這個在平常時期做為學術內網使用,這一點請原民會跟教育部回去之後,繼續地詢問交通部、國發會,看他們願不願意支持,這樣的話,我們東部為主的偏鄉跟原鄉,就能達到更好的覆蓋率了,好嗎?
蔡次長清華:好。
鍾委員佳濱:好,謝謝幾位,也謝謝主席、謝謝召委。
主席:謝謝鍾委員佳濱。接下來登記發言的王委員美惠及蘇委員巧慧皆不在場。
今天登記質詢的委員已經發言完畢。
現在處理臨時提案。今天共計有3案,請宣讀第1案。
1、
鑒於全民國防教師學分班修課完成人數,恐超出實際需求,引起修課完成之教師、教官不滿及恐慌,爰提案要求教育部應研議放寬全民國防教師聘任標準,改以每校至少聘用1名全民國防教師,或下修現行1年級滿16班始聘用1名國防教師之規定,以保障已修課完成之教師、教官之權益。
提案人:萬美玲
連署人:鄭正鈐 鄭天財Sra Kacaw
主席:好,第1案的提案人萬美玲委員不在場,但是連署人鄭天財委員有在場。關於臨時提案第1案,請教育部蔡次長說明。
蔡次長清華:報告主席,我們建議在第二行最後的「研議放寬全民國防」中加上「評估」兩個字,成為「研議評估放寬全民國防」,作這樣的修正建議。
主席:好,鄭委員可以嗎?好,可以,那我們臨時提案第1案就照修正文字通過。
宣讀第2案。
2、
近年受體育署取消樂樂棒球補助及全國賽的影響,基層樂樂棒球隊數快速減少,103學年度樂樂棒球全國尚有1,179隊,104學年度已有傳聞要取消補助,球隊數就快速減少至800隊,107學年度更減至剩550隊,非常不利於棒球運動的推廣。為厚植國內棒球運動人口、推廣基層棒球運動,爰建請體育署規劃基層棒球(包含樂樂棒球及社區棒球)之推廣計畫,並研擬恢復辦理樂樂棒球及社區棒球之全國賽,以鼓勵國中小學童參與棒球運動,並於三個月內擬出具體對策與辦法。
提案人: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連署人:黃國書 黃世杰
主席:關於第2案,請教育部蔡次長說明。
蔡次長清華:謝謝主席,我們建議作幾項文字的修正:建議在倒數第三行「基層棒球」中的前面加上「學生」兩個字,成為「學生基層棒球」;然後是在括弧裡面「社區棒球」中的棒球前面加上「學生」兩個字,成為「社區學生棒球」;再來是將下一行的「並研擬恢復辦理樂樂棒球及社區棒球之全國賽」修改為「並研擬恢復辦理樂樂棒球全國賽及規劃舉行社區學生棒球之全國賽」。以上。
主席:還有最後以鼓勵國中小學童參與棒球運動……
蔡次長清華:對!「運動」後面的「。」改為「,」,接著是「並於三個月內擬出具體對策與辦法。」。
主席:好,委員同意嗎?國書委員有連署……
黃委員國書:好,可以。
主席:好,就照修正文字通過,本席也加入連署,謝謝。
請宣讀第3案。
3、
據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及教育部統計,臺灣國家語言主要使用者,原住民族16族約有2%、客家族群約19%、臺語族群約佔70%,使用閩東語及自然手語的人數則更少。另根據教育部本土語言資源網之說明,依照聯合國LVA的標準,臺語的世代傳承接近第三級的「明確危險」,客語世代傳承為第三級的「明確危險」;原住民族語中多種語言屬於第0級的「滅絕」或第1級的「瀕臨滅絕」,其餘也多屬第2級的「嚴重危險」及第3級的「明確危險」;閩東語也有傳承危機;自然手語則連師資都相當不足。
然目前教育部的預算及計畫,未能看出針對各國家語言之明確預算規劃、以及針對各語言之傳承、復振及發展的完整計畫。教育部預算中唯一明確列出的「因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完備師資職前教育課程配套」也難以看出其協調師資培育大學開設本土語文師培專班,包括臺語8校、客語5校、原住民族語4校,是否足夠?是否適當對應各語言之傳承危機以及人口比例。
針對客語,目前我國已有客家委員會作為專責推動機關,針對原住民族語,我國也設有原住民族委員會作為專責機構。然而人口占比7成的臺語卻無專責推動機構,且傳承危機上也有接近第3級的「明確危險」,為避免臺語傳承面臨危險且所獲經費不成比例,爰請教育部針對臺語之明確預算規劃及完整計畫進行盤點整理,並說明其與傳承危機及人口比例之對應,於三個月內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范 雲 陳秀寳 林宜瑾 吳思瑤
主席:好,這個案子怎麼樣?
鄭次長清華:配合辦理。
主席:好,那就配合。
請鄭天財Sra Kacaw委員發言。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這個提案的主要意思我沒有反對,但是對於「臺語」的用詞,基本上我們都認為是「閩南語」啦!這當然有不同的說法,尤其是很多客家人都很反對「閩南語」稱為「臺語」,因為「臺語」基本上就是「臺灣的語言」嘛!「臺灣的語言」就是所有在臺灣的語言都叫「臺語」啦!所以這個部分也有很多的客家人有意見,我們上網就可以看得出來,所以我是對這部分的用詞有意見,就整個來講,我支持這個提案,但是對於「閩南語」要稱為「臺語」,就原住民族而言或是對客家人來講,真的是不太贊同這樣的一個用詞。以上。
主席:謝謝鄭委員的提醒,但我想我們照這個案子來通過,因為這是國家語言發展法裡頭的規範,好不好?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國家語言發展法裡頭,國家語言沒有講閩南語,沒有講臺語,也沒有講原住民族語,這是我當初質詢文化部鄭部長,之後他做了這樣的調整,沒有特別寫,就是要避免這個,國家語言發展法的國家語言才會這樣子訂,沒有寫臺語也沒有寫……
主席:謝謝鄭委員的提醒,我們還是尊重這個提案,以後我們會注意,還是照這個文字來通過,謝謝。
各提案如果有委員補簽,請議事人員登載在議事錄上。今天另外有沈委員發惠、王委員美惠、林委員文瑞及湯委員蕙禎提出書面質詢。
委員沈發惠書面質詢:
考量國際間陸續將青年公民權下修至18歲,為順應國際潮流,強化青年權益保障,落實原住民族教育權利,並於原住民重點學校以獲多數設籍學區內之成年原住民書面同意,作為合併或停辦原住民重點學校之前提,故應將《原住民族教育法》第10條,將「年滿20歲」修正為「成年」,以重視原住民族權益。
有關原住民學校教育相關問題,查目前僅原住民族實驗學校具備發展全面民族教育之條件及基礎,而該等學校自105年起即推行實驗教育者僅有6校,其餘學校推行1至3年不等,因此推動實驗教育的成果需要時間累積方能有顯著成效。另外,現今有多所學校辦理同一民族之實驗學校,現況大多是各校發展其所在部落本位之民族教育課程架構及內容,雖有利於保存各族文化的多樣性面貌,惟缺點是難以推展至其他區域適用,未來亦不利於制定各族課綱,因此建構完善的原住民族知識體系將刻不容緩。
整體而言,建構完整原住民學校教育,後續將面臨學校教育的主旨和範圍、師資、升學與職涯的銜接,以及學校未來的民族特色到底要到什麼樣的程度?故建議從國家的教育理念和國家對多元族群的尊重理念,進行規劃與設計。
另外,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建置,查自108年6月19日修正公布《原住民族教育法》後,共有143所大專校院設置原資中心,並併入高等教育深耕計畫,專款補助每校專責人力經費,分別有北、中、南、東區暨專科學校,4個區域原資中心。其實,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主要肩負原住民族語言扎根、文化學習及知識傳承等任務,故未來政府應要強化培訓族語師資、研發文化傳承與族語扎根相關教材、建置數位學習平台等,有助提高原住民族文化認同,增加對原住民族傳統智慧的認識。
綜上,原住民族是台灣多元文化社會的瑰寶,社會應認識、理解與尊重不同族群,現階段政府應要持續推動原住民族實驗教育及建構原住民族教育文化知識體系相關工作外,亦加速完善教育課程內容及師資培育,為原住民族教育長遠發展奠定穩固扎實的基礎。
委員王美惠書面質詢:
針對審查「原住民族教育法」草案,特向原民會提出質詢。
說明:
一、根據《原住民族教育法》第24條,中央教育主管機關及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應鼓勵大專校院設立原住民相關院、所、系、科、學位學程或專班,並得編列預算酌予補助。目前,政府鼓勵學校辦理實驗教育或原住民族專班,以維護原住民族的受教權,保障原住民族文化永續傳承。經查,109年大專校院原住民專班,全國共有28所學校、38個系所辦理,然而,原住民專班卻頻頻被詬病,師資以及原住民族文化課程規劃明顯不足。原住民專班設立目的不僅是要保障原住民族的受教權,更是要將原住民傳統文化融入於一般教育中,政府設立原住民專班,目的在於培育具有原住民族文化涵養的原住民專業人才,但師資不足問題,恐怕將直接影響政策目標的達成。事實上,補足原住民專班師資能量,讓專班的老師在教學、研究、行政業務之間,免於疲於奔命的困境,反而更有助於站在第一線的教師,延續投入原住民教育工作的理念與熱情。教育部在今年8月底頒訂「專科以上學校原住民相關院所系科學位學程或專班設立標準」,除了規定申辦的原住民族學制應循一般班級規定擁有充足師資外,也要求相關學制課程規劃應包括原住民族知識、語言及文化相關課程的比率。建請原民會就有開設原住民專班的學校,針對生師比、師資及課程規劃的部分通盤檢討並全面改善,並要求學校也應該要將原住民專班相關資訊完整公開公告。
二、鑒於設立原住民專班目標是要達到「教育均等」,不論族群背景都能夠接受大學教育,相對於漢人完整的教育制度,原住民專班實施多年仍然面臨許多問題需要解決。許多原住民族領域學者,抨擊專班是一種「歧視性教育」,原住民專班設立最讓外界質疑與詬病的是,將原住民學生與漢人學生分隔開來,認為原住民專班的學生會被貼上標籤,甚至有人認為如果將原住民學生隔開會讓他們失去競爭力。原住民族文化教育應漸進式發展,最終完整擴及並納入一般教育領域,成為一種國民教育模式,因此對於設立專班,造成被歧視的疑慮,原民會應該通盤檢討予以消弭。再者,今年12月17日、18日,教育部剛舉辦完「109年全國大專校院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主管聯席會議」,邀集原民會、大專校院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主管,共同探討如何讓原資中心成為校務發展的新亮點。經查自108年修正公布《原住民族教育法》後,已有超過九成、共143所大專校院設置原資中心,並併入高等教育深耕計畫,專款補助每校專責人力經費,協助原民生就學,在學率更創下歷年新高,希望透過經濟、學習和生活層面,給原住民孩子更多協助。建請原民會妥適配合大專校院的原資中心,在原住民教育上結合原資中心的資源與幫助,優化對原住民學生的支持服務,讓原住民學生擁有更好的學習品質。
委員林文瑞書面質詢:
本院林委員文瑞,針對學校教官退場以及全民國防課程等問題,有賴主管機關之說明,特向教育部提出質詢。
說明:
一、2023年軍訓教官將全面退出校園,教官退場後,全民國防將改由一般教師授課,而為補足全民國防教師之缺額,並協助教官轉職,教育部已於淡江、政大、中興、中正、中山等5所大學合作開設全民國防教育學士後專班:已取得教師資格者,可修讀國防專業學分一年後辦理加科登記,成為國防教師;另開設教官專班,讓有軍校背景或曾任教官者修習教育學程學分後,參與教師資格考試以及半年教育實習後轉任國防教師。
二、先前外界曾質疑教育部原先預估專任教師員額比實際缺額多了三倍,教育部對此提出師資生核定數據解釋應為適量,預定3年核定之培育數約為1089名專任教師。然而目前全國約有兩千名教官,許多想繼續留在校園服務且正修習教育學程的現役教官認為,其缺額落差仍過大,若未擠進專任教師的名額之內,僅是白忙一場,教官之權益嚴重受損。
三、雖軍訓教官全面退場的立意良善,然而這些教官除了長期教授軍訓之外,亦協助處理校園事務,對學校及學生辛勤付出實功不可沒,教育部應重視其權益,探詢這些教官退場後之規劃與目標,協助其順利轉職,並通盤檢討現行全民國防教師缺額落差過大之問題。
四、全民國防為我國政府近年來積極推動之項目,前後任國防部長馮世寬及嚴德發亦多次呼籲全民國防之理念,為使全體國人皆得安居樂業,不失為一良善政策。然而若未有完善配套措施,僅是華而不實、顧此失彼之政策,非我國人所樂見。爰此請教育部提出教官全面退場之檢討報告,並針對以上問題說明,以使退場能運作的更臻完備。
委員湯蕙禎書面質詢:
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原住民族教育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 |
<Q>立法院在2001年修法,以《原住民學生升學優待及原住民公費留學辦法》為法源,給予原住民生考試加分特殊待遇。《優待辦法》規定,取得原住民文化及語言能力證明的學生,升學考試總分可加總35%。但是隨時代變遷,許多原住民學子因為生長在都市,教育資源不比一般平地人生少。據統計,教育部2019年5月公布原住民高中生休學率竟達3.7%,較一般平地人學生2.2%高,顯示原住民學生中輟比率較高。
教育部認為「原住民學生加分」制度是否能有效提升原住民族學生獲得高等教育機會?為什麼原住民學生中輟比率較高?請說明。
主席:現在我們繼續審查原住民族教育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相關修正案,現在開始逐條,我們就不變動位置,我們把握時間,因為等一下三點有協商。
大家可以參照一下,我們手上有行政院版,已經付委併案的有民眾黨黨團版、時代力量黨團版、還有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今天有一個修正動議,請議事人員宣讀。
一、原住民族教育法第十條修正草案部分:
民眾黨黨團提案條文: |
時代力量黨團提案條文: | |
第十條 各級政府得視地方原住民族文化特性及實施民族教育之必要,寬列原住民重點學校及原住民教育班員額編制。 國民教育階段之原住民重點學校,於徵得設籍於該學區成年原住民二分之一以上書面同意,始得合併或停辦學校。 |
第十條 各級政府得視地方原住民族文化特性及實施民族教育之必要,寬列原住民重點學校及原住民教育班員額編制。 國民教育階段之原住民重點學校,於徵得設籍於該學區成年原住民二分之一以上書面同意,始得合併或停辦學校。 |
第十條 各級政府得視地方原住民族文化特性及實施民族教育之必要,寬列原住民重點學校及原住民教育班員額編制。 國民教育階段之原住民重點學校,於徵得設籍於該學區年滿十八歲原住民二分之一以上書面同意,始得合併或停辦學校。 |
二、鄭天財Sra Kacaw委員等所提修正動議:
建議修正條文 |
行政院提案 |
第十條 各級政府得視地方原住民族文化特性及實施民族教育之必要,寬列原住民重點學校及原住民教育班員額編制。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階段之原住民重點學校或原住民族學校,於徵得設籍於該學區成年原住民二分之一以上書面同意,始得合併或停辦學校。 |
第十條 各級政府得視地方原住民族文化特性及實施民族教育之必要,寬列原住民重點學校及原住民教育班員額編制。 國民教育階段之原住民重點學校,於徵得設籍於該學區成年原住民二分之一以上書面同意,始得合併或停辦學校。 |
提案人:鄭天財Sra Kacaw 葉毓蘭 陳玉珍 林奕華
主席:我們直接進行審查,行政院很簡單是在第四條第二項,把原來「年滿二十歲原住民」改為「成年原住民」,就是兩個字的修正。各位委員,有什麼意見嗎?
黃委員國書:這條文最主要可能是要配合民法裡頭,有關成年定義年齡要下修為十八歲,未來會有非常多的法律條文,可能會有三十幾個法律條文必須要跟著做修訂,在我們教文會,大概就是原住民族教育法跟幼教法,我不曉得幼教法為什麼今年沒有送進來,不過沒關係,我們先處理這個原住民族教育法。因為有別的黨團版本把二十歲降低為十八歲。我認為,現在民法要下修,但是也還沒有,所以我們就跟著民法下修的標準,就用「成年」來做通識,放諸四海皆準,只要民法修了,我們就跟著民法一起修,不然的話,每修一個法律,我們所有的法律條文都要跟著一起修,這會非常麻煩。我們就跟著民法這樣修,大概是這樣的精神,我想這個應該沒有多大的爭議。
主席:其他委員有什麼意見?請鄭天財Sra Kacaw委員發言。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我有提修正動議,最主要是第二項「二十歲」改為「成年」原住民,這個我沒有意見,我支持。現在就是國民教育階段這個部分,我建議修正為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階段,因為原住民重點學校,根據原住民族教育法的定義,是包含高級中等以下的學校,也包含原住民重點學校,國民教育階段就只有九年國教,是沒有包含高中、高職,所以高級中等教育法已經明定,九年國教加上三年的高級中等教育,叫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這是高級中等教育法裡面所明定的。
另外,原住民族學校在原住民族教育法裡面也有定義跟規範,這個部分我也增加原住民族學校,未來這個原住民族重點學校跟原住民族學校,涉及到要合併或是停辦的時候,必須經過成員的原住民二分之一以上書面同意。以上。
主席:有關鄭委員的修正文字,請彭署長說明。
彭署長富源:剛剛鄭委員所提,對於我們成年的部分他同意,另外有兩點,我做個說明,首先是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階段,相對於我們是國民教育階段,原住民重點學校成立之後,單純的高中、國中小都可以成為原住民學校,但當它要合併或停辦的時候,高中階段它只要有合併停辦計畫就好,但國民中小學因為涉及到學區,它得要學區內的原住民成年人才訂立這一條款。剛才委員所提的部分,我們事前跟委員請教更詳細一點,他是關心現行有一些是完全中學,完全中學裡面就變成比較複雜,不是單純只將高中跟國中小切割開來看,它是十二年一期,或是六年一期的,因此我們剛才有跟委員說,我們這樣修好不好?就是,在停辦學校句號後面,再寫一個「原住民重點學校為完全中學者,其國民教育階段亦同。」這樣就能解決委員關心的,也不失國民教育階段仍然學區制的精神,有它的作法。以上補充,謝謝。
剛才我們的法制單位有更精準的文字,在停辦學校計畫句號那邊,建議用分號來做一個相對,用分號。
主席:主席再把第二項念一次:「國民教育階段之原住民重點學校,於徵得設籍於該學區成年原住民二分之一以上書面同意,始得合併或停辦學校;原住民重點學校為完全中學者,其國民教育階段亦同。」。
黃委員國書:一樣的意思。
主席:一樣的意思,好不好?我們是不是就以教育部的建議?鄭委員的意見?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後面的我贊同,還有前面的……
彭署長富源:委員是建議這一段原住民族學校要不要放進來?我們建議是,原住民族學校按照原住民族教育法第十五條第二項,它的設立用法律另外訂。
主席:另外處理。
彭署長富源:我們現在綁住它了,在這裡被綁住了!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我瞭解。
彭署長富源:是不是就不要列在這兒?鄭委員的關心,我想原民會在未來立法的時候也會處理。
主席:會再處理,那時候用法律來處理,好不好?謝謝。
黃委員國書:可以另外一個法律。
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是不是就參採剛剛的修正文字通過今天原住民族教育法第十條的修正文字?
關於今天會議作如下決議:報告及詢答完畢,委員所提書面質詢或相關資料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原住民族教育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相關修正草案已全部審查完竣,不需交由黨團協商。併案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討論。院會討論時,由吳召集委員思瑤補充說明。本次會議議事錄授權主席確認後,即上傳立法院全球資訊公開網公開。
報告委員會,今天議程處理完畢,現在散會,謝謝各位。
散會(14時59分)
附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