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2會期第11次會議議事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9年12月30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2時12分、下午2時30分至8時24分
12月31日(星期四)上午9時1分至11時32分、下午2時30分至3時37分、3時42分至4時20分
地 點 本院議場
出席委員 陳歐珀 李德維 吳斯懷 柯建銘 王美惠 周春米 莊競程 李昆澤 陳素月 蔡壁如 廖婉汝 林岱樺 羅美玲 邱臣遠 吳玉琴 羅致政 陳明文 呂玉玲 洪孟楷 湯蕙禎 賴惠員 沈發惠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黃世杰 邱泰源 王定宇 林楚茵 何欣純 邱志偉 莊瑞雄 張宏陸 陳秀寳 鄭運鵬 趙天麟 吳秉叡 林昶佐 張廖萬堅 何志偉 賴瑞隆 賴品妤 蔣萬安 陳柏惟 陳亭妃 鄭正鈐 萬美玲 費鴻泰 林俊憲 林淑芬 林文瑞 林思銘 張育美 鄭天財Sra Kacaw 鄭麗文 溫玉霞 魯明哲 林德福 曾銘宗 李貴敏 賴士葆 陳玉珍 陳以信 林為洲 趙正宇 蘇治芬 高金素梅 吳琪銘 黃國書 游錫堃 鍾佳濱 黃秀芳 高嘉瑜 劉世芳 余 天 郭國文 吳思瑤 邱議瑩 林宜瑾 劉櫂豪 蔡易餘 洪申翰 蔡適應 蘇巧慧 管碧玲 陳 瑩 楊瓊瓔 葉毓蘭 謝衣鳯 許淑華 馬文君 陳椒華 王婉諭 江永昌 吳怡玎 楊 曜 翁重鈞 邱顯智 許智傑 張其祿 范 雲 賴香伶 劉建國 高虹安 陳雪生 林奕華 江啟臣 陳超明 羅明才 蔡其昌 徐志榮 孔文吉
委員出席 1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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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席 |
院長 |
游錫堃(12月30日上午9時至12時12分、下午6時至8時24分、12月31日上午9時1分至9時36分、9時38分至11時32分、下午2時30分至3時37分、3時42分至4時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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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院長 |
蔡其昌(12月30日下午2時30分至6時、12月31日上午9時36分至9時3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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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 席 |
秘書長 |
林志嘉(12月30日上午9時至11時31分、下午6時至8時24分、12月31日上午9時1分至11時32分、下午2時30分至3時37分、3時42分至4時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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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秘書長 |
高明秋(12月30日上午11時31分至12時12分、下午2時30分至6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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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 錄 |
議事處處長 |
高百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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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處長 |
郭明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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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審 |
吳秀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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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長 |
黃薇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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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處處長 |
秦劍雲 |
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院第10屆第2會期第10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本院委員馬文君等18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修正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條文及增訂附表三之一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另定期處理。(原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嗣經復議,作如上決定。)
三、本院委員溫玉霞等20人擬具「勞工保險財務永續特別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另定期處理。(原決定:交財政、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嗣經復議,作如上決定。)
四、本院委員周春米等20人擬具「公司法第一百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五、本院委員周春米等19人擬具「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九條及第二百四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
六、本院委員周春米等20人擬具「保安處分執行法刪除第八十條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七、本院委員蔡易餘等20人擬具「銀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八、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3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九、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3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另定期處理。(原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嗣經復議,作如上決定。)
十、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2人擬具「揭弊者保護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十一、本院委員陳以信等18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十二、本院委員陳以信等21人擬具「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十三、本院委員陳以信等20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十四、本院委員邱顯智等30人擬具「中華民國憲法第一百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修憲委員會審查。
十五、本院委員陳椒華等17人擬具「保險法第一百四十六條之五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十六、本院委員葉毓蘭等21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十七、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住宅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十八、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二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十九、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國營事業管理法第二條及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二十、法務部函,為修正「行刑累進處遇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二十一、法務部函,為修正「檢察官評鑑實施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二十二、法務部函,為修正「遴選檢察官職前研習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二十三、法務部函,為修正「檢察官評鑑委員會組織規程」,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二十四、法務部函送「律師資格審查會審議規則」,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二十五、法務部函,為廢止「監所受刑人被告作業獎勵金發給辦法」等4項法規,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二十六、法務部函,為修正「檢察官服務紀錄良好證明核發辦法」第四條、第五條及第八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二十七、法務部函,為修正「外國法事務律師僱用中華民國律師或與中華民國律師合夥經營法律事務所許可及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二十八、法務部函送「法務部核發律師證書與外國法事務律師執業許可證及其未受懲戒證明收費標準」,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二十九、法務部函,為修正公告「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法律領域特殊專長」,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三十、法務部、勞動部函,為修正「律師聘僱外國人從事助理或顧問工作許可及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
三十一、法務部、教育部函送「受刑人教育實施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
三十二、監察院函,為廢止「監察院人權保障委員會設置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三十三、監察院函,為修正「監察院各委員會召集人會議實施辦法」第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三十四、監察院函,為修正「監察院監察獎章頒給辦法」第五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三十五、監察院函,為修正「監察院訴願審議委員會組織規程」第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三十六、監察院函,為修正「監察院監察委員紀律委員會設置辦法」第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三十七、監察院函,為修正「監察院法規研究委員會設置辦法」第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三十八、監察院函送「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人權諮詢顧問遴聘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三十九、監察院函,為修正「監察院收受人民書狀及處理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四十、監察院函送「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辦事規則」,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四十一、監察院函,為修正「監察院訴願審議委員會組織規程」第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四十二、考試院函,為修正「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四十三、考試院函,為修正「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第二條附表一及第四條附表三,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四十四、考試院函,為修正「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專責報關人員考試規則」,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四十五、考試院函,為修正「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第十二條條文及第四條附表三、附表四,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四十六、考試院函,為修正「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規則」,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四十七、考試院函,為「警察官職務等階表甲、中央警察、消防、海岸巡防機關學校職務等階表之一內政部警政署」名稱修正為「警察官職務等階表甲、中央警察、消防、海洋委員會及海岸巡防機關學校職務等階表之一內政部警政署」,並修正該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四十八、考試院函,為修正「考試院會議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四十九、考試院函,為廢止「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稅務人員考試規則」,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五十、考試院函,為修正「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辦法」部分條文等4項法規,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五十一、考試院、行政院、司法院函,為修正「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五十二、考試院、行政院函,為修正「交通事業人員員級晉升高員級資位訓練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五十三、司法院函,為中華民國109年1月15日公布之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組織法,定自中華民國110年7月1日施行,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五十四、司法院函,為中華民國109年1月15日公布之商業事件審理法,定自中華民國110年7月1日施行,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五十五、司法院函,為中華民國109年7月21日發布之「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技術審查官與商業調查官借調辦法」,定自110年7月1日施行,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五十六、司法院函,為修正「職務法庭懲戒案件審理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五十七、司法院函,為修正「法庭旁聽規則」第一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五十八、司法院函,為修正「司法院處務規程」第九條及第十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五十九、司法院函,為修正「司法院會議規則」第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六十、司法院函送「懲戒法院第二審言詞辯論實施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六十一、司法院函,為修正「各級法院團體績效評比辦法」第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六十二、司法院函,為修正「各級法院法官自律實施辦法」第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六十三、司法院函,為修正「法官會議實施辦法」第二條及第三十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六十四、司法院函,為修正「職務法庭法官及參審員之遴選及遞補規則」第二條、第三條及第十八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六十五、司法院函,為修正「職務法庭參審員倫理規範」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六十六、司法院函,為修正「法庭席位布置規則」第十二條條文及第二條附圖二、三、四,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六十七、司法院函,為修正「提存法施行細則」第三十二條條文及部分附式,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六十八、司法院函送臺灣高等法院「新建聯合檔案暨贓證物庫大樓成本效益分析」,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六十九、司法院函送「最高行政法院處務規程」第六十九條修正條文及條文對照表勘誤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七十、司法院、行政院函送「刑事被告科技設備監控執行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七十一、司法院、行政院函送「少年法院與相關機關處理少年事件聯繫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七十二、司法院、行政院函,為廢止「財團法人公益社團法人請求個案評鑑法官許可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七十三、司法院、行政院、考試院函,為修正「公務員懲戒判決執行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七十四、行政院函,為衛生福利部為減少流感與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之雙重衝擊,辦理增購公費流感疫苗所需相關經費不敷,動支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3億4,725萬元支應,茲檢送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機關別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
七十五、行政院函,為中華民國104年5月6日修正公布之「陸海空軍懲罰法」第十二條第二款、第十三條第二款、第十八條條文及108年12月4日修正公布「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官條例」第十五條之一條文,定自109年8月10日施行,請查照案。
決定:「陸海空軍懲罰法」施行案交外交及國防、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官條例」施行案交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七十六、行政院函,為廢止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91年3月29日消保法字第0910000338號「排除電子簽章法適用事項」之公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七十七、行政院函送「陸海空軍退伍除役軍官士官發給一次功績獎金標準及金額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七十八、行政院函,為「警察人員執行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全殘廢或半殘廢照護辦法」、「警察人員執行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全殘廢或半殘廢及殉職人員子女教養辦法」名稱修正為「警察人員執行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全失能或半失能照護辦法」、「警察人員執行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全失能或半失能及殉職人員子女教養辦法」,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七十九、行政院函,為修正「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六條及第八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八十、行政院函,為修正「農業動力用電範圍標準」第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八十一、行政院函,為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八十二、行政院、司法院函,為修正「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第四十五條及第四十六條條文、「地方法院與警察機關處理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聯繫辦法」第十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
八十三、銓敘部、考選部函,為修正「依法考試及格人員考試類科適用職系對照表(特考警察人員警察法制人員部分)」,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八十四、銓敘部函,為修正「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顧問遴聘辦法」第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八十五、銓敘部函,為修正「公教人員保險準備金管理及運用辦法」第七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八十六、考選部函送「考選專業獎章頒給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八十七、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為「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閱覽試卷收費標準」名稱修正為「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複查成績及閱覽試卷收費標準」,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八十八、經濟部函,為修正「國家度量衡標準實驗室業務委託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八十九、經濟部函,為廢止「漢翔航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準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九十、經濟部函,為修正「音樂著作強制授權申請許可及使用報酬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九十一、經濟部函,為修正「工業管線災害潛勢資料公開辦法」第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九十二、經濟部函,為修正「計量技術人員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九十三、經濟部函,為修正「經濟部推動研究機構進行產業創新及研究發展補助辦法」第十五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九十四、經濟部函,為修正「經濟部協助產業永續發展補助及輔導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九十五、經濟部函,為修正「漁船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第十五條之一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九十六、經濟部函,為修正「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九十七、經濟部函,為修正「電子遊戲機及電子遊戲場管理辦法」第三條、第四條及第九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九十八、經濟部函,為修正「度量衡器檢定檢查辦法」第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九十九、經濟部函,為修正「水權登記收費標準」第八條及第八條之一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經濟部函,為修正「度量衡業務委託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經濟部函,為修正「中華民國認證實施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二、經濟部函,為修正「外銷水產品特約檢驗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三、經濟部函,為修正「用電場所及專任電氣技術人員管理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四、經濟部函,為修正「辦理推廣貿易業務補助辦法」第三條及第六條附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五、經濟部函,為修正「度量衡規費收費標準」第二十二條之三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六、經濟部函,為修正「電業登記規則」第三條及第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七、經濟部函,為修正「貿易處分案件聲明異議處理辦法」第五條及第十七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八、經濟部函,為修正「礦場安全管理人員資格及任免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九、經濟部函送「應施檢驗床邊嬰兒床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經濟部函送「應施檢驗嬰兒用沐浴椅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一、經濟部函,為修正「應施檢驗『熔接濾光鏡之眼睛防護具』、『熔接用防護面具之濾光板』、『非自動變光之熔接用防護面具』、『紫外線、紅外線或工業強光濾光鏡及無濾光作用之眼睛防護具』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二、經濟部函,為「應施檢驗儲備型電開水器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名稱修正為「應施檢驗貯備型電開水器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並修正公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三、經濟部函送「應施檢驗椅上架高座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四、經濟部函送「應施檢驗外裝壁磚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五、經濟部函送「應施檢驗熱浸鍍鋅鋼管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六、經濟部函,為修正「應施檢驗嬰幼兒穿著之服裝及服飾附屬品、寢具、毛巾、內衣、泳衣、織襪、成衣及毛衣等紡織品之相關檢驗規定」,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七、經濟部函送「應施檢驗斜躺搖籃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八、經濟部函送「應施檢驗家用嬰兒搖床與搖籃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九、經濟部函,為廢止公告「石油煉製業或輸入業復運出口油品退還石油基金」,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二○、經濟部函,為修正「法定度量衡器所涵蓋種類及範圍」,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二一、經濟部函,為修正「度量衡業應備置之度量衡標準器及追溯檢校機構」第四十一點之一及第四十二點規定,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二二、經濟部函,為修正公告「應具省水標章之用水設備、衛生設備或其他設備之產品」,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二三、經濟部函送「區間平均速率裝置檢定檢查技術規範」,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二四、經濟部函,為修正公告「國營事業編列研究發展支出占總預算比例」,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二五、經濟部函,為修正「商品檢驗規費收費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二六、經濟部函,為修正「限制輸出貨品表」,我國產製之158項鋼鐵貨品輸往歐盟採行管理措施(輸出規定代號為132),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二七、經濟部函,為修正「限制輸入貨品表」,CCC2505.90.00.10-5「氯離子含量超過0.012%之其他天然砂」增列輸入規定代號「111」,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二八、經濟部函,為修正公告「自由貿易港區事業輸往歐盟應先經本部核准之貨品,新增鋼鐵產品」,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二九、經濟部函送本院第10屆第1會期各委員會會議所通過臨時提案辦理情形,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財政三委員會審查。
一三○、經濟部、財政部函,為修正「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財政兩委員會。
一三一、經濟部、內政部函,為修正「燃氣熱水器及其配管承裝業管理辦法」第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內政兩委員會。
一三二、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修正「檔案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三三、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修正「國家發展委員會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第三條附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三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遠洋漁業條例第十三條第一項第十九款第二目非法、未報告及不受規範漁撈作業漁船名單」部分附件,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三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管理條例第八條第一項第十八款非法、未報告及不受規範漁撈作業漁船名單」部分附件,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三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遠洋漁業條例第十七條第一項所定與我國相互執行公海登檢之國家及指定船舶」,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三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適用野生動物保育法之人工飼養、繁殖野生動物種類」名稱修正為「適用野生動物保育法之人工飼養繁殖陸域野生動物種類」,並修正公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三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野生動物保育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所定有害生態環境、人畜安全之虞之原非我國原生種陸域野生動物種類」,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三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鰻魚放養管理及應遵行事項」第八點及第十二點規定,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遠洋漁業條例第十七條第一項所定與我國相互執行公海登檢之國家及指定船舶」,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四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廢止「休閒農場商品兌換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四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公告「百子蓮為適用植物品種及種苗法之植物種類」,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四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臺南市安平漁港垂釣區管理措施」,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四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三氟得克利(Tebuconazole + Trifloxystrobin)農藥有效成分檢驗方法」等8項規定及修正「百速隆(Pyrazosulfuron-ethyl)農藥有效成分檢驗方法」等3項規定,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四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大白鯊象鮫及巨口鯊漁獲管制措施」,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四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公告「第一類漁港設攤為應經核准之行為」,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四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廢止「森林遊樂區商品服務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四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廢止「娛樂漁業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四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公告「法國上科西嘉省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公告「法國德塞夫勒省及旺代省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五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太平洋黑鮪漁撈作業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之一及第三十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五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沿近海白帶魚產銷輔導及漁船運搬作業辦法」第十三條及第二十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五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鮪延繩釣或鰹鮪圍網漁船赴太平洋作業管理辦法」部分條文及第八條附件七、第四十六條附件十六,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五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鮪延繩釣或鰹鮪圍網漁船赴太平洋作業管理辦法」第五十八條及第五十九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五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南方黑鮪漁撈作業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五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動物運送管理辦法」第十二條附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五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分類標準」,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五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植物檢疫物輸入隔離檢疫作業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五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水土保持法施行細則」第二十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農藥標準規格準則」第三條附表四,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六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化製場及化製原料運輸車消毒及管理辦法」名稱修正為「化製場及化製原料運輸車消毒及查核辦法」,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六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補償評價委員會之組成人員及評價標準」第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六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許可辦法」第二條及第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六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六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補助及獎勵農業保險保險人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六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自願性休漁獎勵辦法」第八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六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農會漁會擔任保險人之農業保險爭議調處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六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農會漁會擔任農業保險保險人許可及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六九、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食品用洗潔劑檢驗方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七○、衛生福利部函送「加工助劑之規格檢驗方法-己烷之檢驗」,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七一、衛生福利部函送「加工助劑之規格檢驗方法-異丙醇之檢驗」,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七二、衛生福利部函,為廢止「食用油脂中維生素E之檢驗方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七三、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D-甘露醇」,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七四、衛生福利部函,為廢止「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檢驗方法-抗生素類別之檢驗」及「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檢驗方法-抗生物質之檢驗」,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七五、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金屬罐裝食品中重金屬檢驗方法-錫之檢驗」,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七六、衛生福利部函送「加工助劑之規格檢驗方法-丙酮之檢驗」,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七七、衛生福利部函送「加工助劑之規格檢驗方法-丙二醇之檢驗」,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七八、衛生福利部函送「加工助劑之規格檢驗方法-乙酸乙酯之檢驗」,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七九、衛生福利部函送「加工助劑之規格檢驗方法-甘油之檢驗」,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八○、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苯甲酸鈉」,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八一、衛生福利部函,為新增「Ayme-Gripp syndrome」等2項罕見疾病及修正「原發性肺動脈高壓、瑞特氏症候群」罕見疾病名稱,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八二、衛生福利部函,為廢止「化粧品含有醫療或毒劇藥品基準」等59項規定,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八三、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適用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之藥物品項」,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八四、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藥事法第一百零二條所稱無藥事人員執業之偏遠地區與非屬上述偏遠地區列表」附表十四及「全民健康保險西醫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巡迴地點列屬藥事法第一百零二條所稱無藥事人員執業之偏遠地區列表」附表六,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八五、衛生福利部函,為廢止「瘦身美容業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並自中華民國110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八六、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化粧品色素成分使用限制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八七、衛生福利部函送公告「聽力師法第九條所定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公告之機構」,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八八、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八九、衛生福利部函,為新增「磷脂質脂解A2關聯之神經退化性疾病」為罕見疾病及修正「泛酸鹽激關聯之神經退化性疾病」分類序號,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九○、衛生福利部函送公告「醫療器材分類分級品項『O.3800醫療用電動代步車』、『O.3860動力式輪椅』之標示應刊載事項」,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九一、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西醫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巡迴地點列屬藥事法第一百零二條所稱無藥事人員執業之偏遠地區列表」附表三及附表五,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九二、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瘦身美容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九三、衛生福利部函送「食品原料可可(Theobroma cacao)豆殼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九四、衛生福利部函送「以基因改造大腸桿菌(Escherichia coli)BL21(DE3)#1540菌株發酵生產之食品原料2′-岩藻糖基乳糖(2′-fucosyllactose)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九五、衛生福利部函,為廢止「餐飲業等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九六、衛生福利部函送公告「語言治療師法第九條所定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公告之機構」,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九七、衛生福利部函送公告「一百十年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住院應自行負擔費用之最高金額」,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九八、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適用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之藥物品項」,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九九、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食品及相關產品標示宣傳廣告涉及不實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認定準則」第四條及第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衛生福利部函送「自殺防治法施行細則」,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一、衛生福利部函送「自殺防治相關人力資格及訓練課程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二、衛生福利部函,為「藥物及化粧品廣告審查費收費標準」名稱修正為「藥品廣告審查費收費標準」,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三、衛生福利部函,為「領有醫師證書之外國人及華僑執業管理辦法」名稱修正為「領有醫師證書之外國人執業管理辦法」,並修正第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四、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衛生福利部優生保健諮詢會組織規程」第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
二○五、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專科護理師分科及甄審辦法」第二條、第七條及第十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六、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護理機構評鑑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七、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與托育及醫療費用補助辦法」第六條、第七條及第八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八、衛生福利部函送「中醫藥發展獎勵或補助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九、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老人保護通報及處理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一○、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醫療機構設置標準」第七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一一、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醫事人員發現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者通報辦法」第二條及第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一二、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衛生福利統計資料整合應用服務收費標準」第二條及第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一三、衛生福利部函送「上市中藥監測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一四、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一般食品衛生標準」第五條及第九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一五、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身心障礙者鑑定作業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一六、衛生福利部、經濟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廢止「優良藥品製造標準」,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兩委員會。
二一七、衛生福利部、經濟部函送「醫療器材製造業者設置標準」,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二一八、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水中氨氮檢測方法-氨選擇性電極法(NIEA W446.53C)」,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一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廢止「水中氨氮檢測方法-氨選擇性電極法(W446.52C)」,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土壤氣體監測井中油氣檢測方法(NIEA M203.12C)」,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二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廢止「地下儲槽系統土壤氣體監測井中油氣檢測方法(NIEA M203.11C)」,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二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儲槽密閉測試檢測方法-氮氣加壓測漏法(NIEA M201.12C)」,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二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廢止「地下儲槽密閉測試檢測方法-氮氣加壓測漏法(NIEA M201.11C)」,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二四、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儲槽之管線密閉測試檢測方法-氮氣加壓測漏法(NIEA M202.12C)」,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二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廢止「地下儲槽系統管線密閉測試檢測方法-氮氣加壓測漏法(NIEA M202.11C)」,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二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空氣中環氧乙烷檢測方法-吸附管採樣/氣相層析儀電子捕捉偵測器法(NIEA A759.10B)」,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二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化學物質採樣方法(NIEA T103.10B)」,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二八、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機動車輛行駛噪音量測方法-影像輔助法(NIEA P211.80B)」,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二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排放管道中半揮發性有機物檢測方法-氣相層析串聯式質譜儀法(NIEA A812.70B)」,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水中氨氮檢測方法-靛酚比色法(NIEA W448.52B)」,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三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廢止「水中氨氮檢測方法-靛酚比色法(NIEA W448.51B)」,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三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周界空氣中鄰-苯二酚等有機化合物檢測方法-液相層析串聯式質譜儀法(NIEA A813.10B)」,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三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排放管道中鄰-苯二酚等有機化合物檢測方法-液相層析串聯式質譜儀法(NIEA A814.70B)」,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三四、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環境用藥檢測方法-層析法(NIEA D902.0bB)」,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三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廢止「環境用藥檢測方法-層析法(NIEA D902.0aB)」,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三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排放管道中三氯甲苯檢測方法-正己烷吸收/氣相層析質譜儀法(NIEA A760.70B)」,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三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公告「限制含汞產品輸入」,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三八、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修正「列管毒性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部分公告事項,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三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列管關注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四○、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中華民國108年8月8日修正公告之「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公告事項二第四款第二目有關新竹縣轄內百貨公司業、購物中心及量販店業(不包括位於其中之連鎖便利商店業及連鎖速食店)辦理第一目之規定,定自中華民國109年11月1日施行,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四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修正「噪音管制區劃定作業準則」第五條、第七條及第十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四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修正「大型柴油車汰舊換新補助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四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修正「機車汰舊換新補助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四四、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修正「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費收費標準」,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四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毒性化學物質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作業辦法」名稱修正為「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作業辦法」,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四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應變人員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四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修正「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再生資源回收再利用促進委員會組織規程」第四條及第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二四八、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交通部函,為修正「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管制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交通兩委員會審查。
二四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交通部函,為修正「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交通兩委員會審查。
二五○、勞動部函,為修正「技術士技能檢定規費收費標準」第六條附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五一、勞動部函,為修正「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五二、勞動部函,為修正「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部分條文及第三條附表二、第六條附表二之一,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五三、勞動部函,為修正「機械設備器具安全資訊申報登錄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五四、勞動部函,為「新化學物質登記及管制性化學品許可申請收費標準」名稱修正為「管制性化學品許可申請收費標準」,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五五、勞動部函送「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施行細則」等6項法規,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五六、勞動部函,為修正「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處務規程」第四條、第十條及第十二條條文、「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編制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
二五七、教育部函送「國立特殊教育學校及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標準」,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五八、教育部函,為修正「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規費收費標準」第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五九、教育部函,為廢止「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學生團體保險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六○、教育部函,為廢止「學校軍訓教育武器彈藥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六一、教育部函送「專科以上學校原住民相關院所系科學位學程或專班設立標準」,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六二、教育部函,為修正「績優運動選手就業輔導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六三、教育部函,為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六四、教育部函,為修正「國光體育獎章及獎助學金頒發辦法」第一條、第四條及第十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六五、教育部函,為修正「救生員資格檢定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六六、教育部函,為修正「體育運動精英獎獎勵辦法」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六七、教育部函,為廢止「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軍訓實施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六八、教育部函,為修正「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圖書審定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六九、教育部函,為修正「全國運動會舉辦準則」第十一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七○、教育部函,為廢止「職業學校教科用書審定費收費標準」,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七一、教育部函,為廢止「高級中學教科用書審定費收費標準」,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七二、教育部函,為修正「非正規教育學習成就認證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七三、教育部函,為修正「教育部設置國家講座辦法」第二條、第六條及第七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七四、教育部函,為修正「教育部設置學術獎辦法」第四條及第七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七五、教育部函送「新住民就讀大學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七六、教育部函,為修正「專科以上學校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標準」部分條文及第四條附表三,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二七七、教育部函,為修正「幼兒園教保專業知能研習實施辦法」第五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七八、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修正「放射性廢棄物處理貯存最終處置設施建造執照申請審核辦法」第二條之一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七九、科技部函,為修正「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採購監督管理辦法」第八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八○、科技部函,為修正「科技部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編制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
二八一、科技部函送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108年度績效評鑑分析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八二、文化部函送「108年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營運績效評鑑分析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八三、文化部函送「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陶工坊設備使用收費標準」,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八四、文化部函,為修正「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門票收費標準」第二條附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八五、文化部函,為廢止「蒙藏委員會會議規則」等4項法規,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八六、中央研究院函,為修正「中央研究院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第六條及第七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八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電信號碼使用費收費標準」,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八八、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電信管理業務規費收費標準」,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八九、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修正「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申請換發經營許可執照審查辦法」第十五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二九○、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修正「無線電頻率使用費收費標準」第五條之一、第六條條文及第二條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九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頻率使用費收費標準」,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九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無線廣播電視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二九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廢止電信法授權訂定之「無線廣播電視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九四、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市場顯著地位者資費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二九五、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市場顯著地位者認定及解除認定實施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二九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市場顯著地位者會計制度及會計處理準則」,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二九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市場顯著地位者互連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二九八、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應經核准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九九、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有線播送系統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名稱修正為「有線廣播電視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並修正公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廢止「行動電話業務系統審驗技術規範」,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行動通信電信終端設備技術規範」及「行動通信基地臺射頻設備技術規範」,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公告「電信事業免分攤電信普及服務費用之電信服務年營業額上限」,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三○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廢止「中繼式無線電話機技術規範」、「行動數據終端設備技術規範」及「無線電叫人系統終端設備技術規範」,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四、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修正「市內及國內長途陸纜電路出租業務通信網路審驗技術規範」第四點附表一,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五、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修正「市內網路業務通信網路審驗技術規範」第三點附表一,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修正「國際海纜電路出租業務通信網路審驗技術規範」第二點附表一,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修正「綜合網路業務通信網路審驗技術規範」第三點附表一,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八、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公告「行動寬頻業務經營者接續費上限」,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九、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文化部函,為修正「動員實施階段大眾傳播事業及從業人員管制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三一○、交通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郵政簡易人壽保險投保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財政兩委員會。
三一一、交通部、財政部函,為修正「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申請退還營業稅實施辦法」第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財政兩委員會。
三一二、交通部、內政部函,為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三一三、交通部、內政部函,為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十二條、第十五條、第二十八條條文及第二條附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內政兩委員會。
三一四、交通部函,為修正「高雄港國內航線或港區工程用之中華民國船舶不適用強制引水辦法」第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一五、交通部函,為修正「導遊人員管理規則」第六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旅行業管理規則」第十四條及第十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一六、交通部函,為修正「遊艇管理規則」部分條文及附件,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一七、交通部函,為修正「交通部法規委員會組織規程」第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交通兩委員會。
三一八、交通部函,為修正「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部分條文及第十條附表一至附表三,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一九、交通部函,為修正「汽車委託檢驗實施辦法」第三條、第五條、第十一條條文及第十三條附表三,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二○、交通部函,為修正「船員薪資岸薪及加班費最低標準」第七條條文及第三條附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二一、交通部函,為修正「船舶設備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二二、交通部函送「無線電頻率供應計畫」,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二三、交通部函送「中華民國無線電頻率分配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二四、交通部函,為修正「國際防止空氣污染證書」等5項證書,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二五、交通部函,為修正公告「『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條例』可供創新實驗運用之無線電頻率與其地理範圍、實驗期限及其他相關條件」,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二六、交通部函送公告採用「二○○六年海事勞工公約(MLC)二○一八年修正案」,並自109年12月26日生效,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二七、交通部函,為廢止「路外停車場回數票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二八、(密)交通部函送「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貝里斯政府航空服務協定」中英文影本,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三二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修正「技師執業執照換發辦法」第四條、第五條及第十二條之一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修正「採購稽核小組組織準則」第七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三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有價證券得為融資融券標準」第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三三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銀行辦理高資產客戶適用之金融商品及服務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三三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三十條及第四十一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三三四、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短期票券集中保管結算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第十三條及第十七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三三五、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六條、第七條及第十八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三三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管理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三三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外國銀行分行及代表人辦事處設立及管理辦法」第十八條及第十九條之四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三三八、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銀行間資金移轉帳務清算之金融資訊服務事業許可及管理辦法」名稱修正為「金融機構間資金移轉帳務清算之金融資訊服務事業許可及管理辦法」,並修正第二條、第十八條及第十九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三三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二十三條格式八之七,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三四○、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銀行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第五條條文等5項法規,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三四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十條條文等7項法規,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三四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會計師辦理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查核簽證核准準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三四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保險代理人公司保險經紀人公司辦理網路投保業務及網路保險服務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三四四、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證券商管理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三四五、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保險代理人公司保險經紀人公司內部控制稽核制度及招攬處理制度實施辦法」第八條、第十七條及第十九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三四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保險業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準則」第八條及第八條之一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三四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金融控股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二十四條格式二~十五等3項法規,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三四八、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第二十一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三四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第十九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三五○、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機構管理規則」部分條文及「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機構調處委員會組織及調處辦法」第二十一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三五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財產保險業辦理資訊公開管理辦法」部分條文及「人身保險業辦理資訊公開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三五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財產保險業經營傷害保險及健康保險業務管理辦法」第三條及第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三五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保險業經營保險金信託業務審核及管理辦法」第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三五四、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人會議準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三五五、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外國銀行在臺分行發行新臺幣金融債券辦法」第三條及第七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三五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管理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三五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證券商辦理財富管理業務應注意事項」第六點規定,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三五八、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依據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四條第二項授權發布之令,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三五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境內法人於國際金融業務分行開立授信目的帳戶規定」,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三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金融領域特殊專長之資格條件及認定原則」,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三六一、財政部函,為修正「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三六二、財政部函,為修正「民間自行規劃申請參與公共建設作業辦法」第八條、第十二條及第十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三六三、財政部函,為修正「優質企業認證及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三六四、財政部函,為「黃金外幣及上市有價證券作為擔保品計值辦法」名稱修正為「稅捐稽徵機關受理擔保品計值及認定辦法」,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三六五、財政部函,為修正「關務人員職期調任互調或輪調辦法」第二條、第六條之一及第十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三六六、財政部函送「財政部108年度稅捐稽徵機關辦理納稅者權利保護業務績效及考核結果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三六七、財政部函,為廢止「菸酒商品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三六八、審計部函,為修正「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辦事細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財政兩委員會。
三六九、原住民族委員會、教育部函,為修正「原住民族教育師資修習原住民族文化及多元文化教育課程實施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
三七○、內政部函,為本院第10屆第1會期第14次會議修正「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通過附帶決議,檢送警政署訂定模擬槍許可及管理辦法及研擬空氣槍專供射擊運動使用出口製造開放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三七一、內政部函,為「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名稱修正為「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並修正規定,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三七二、內政部函,為修正「住宅租賃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三七三、內政部函,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及其週邊之集會遊行禁制區」名稱修正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及其週邊之集會遊行禁制區」,並修正公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七四、內政部函,為修正「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第十一點規定,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七五、內政部函送「綠建材設計技術規範」、「建築基地綠化設計技術規範」、「建築基地保水設計技術規範」部分規定勘誤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七六、內政部函送「建築物節約能源設計技術規範」部分規定勘誤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七七、內政部函,為修正「入出國查驗及資料蒐集利用辦法」第十六條之一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三七八、內政部函送「實施國土計畫管制所受損失補償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三七九、內政部函,為修正「太魯閣國家公園錐麓古道入園收費標準」,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八○、內政部函,為修正「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審查費及證書費收費標準」第二條及第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八一、內政部函,為修正「建築技術規則」總則編第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八二、內政部函,為修正「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設置管理辦法」第五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八三、內政部函送「液化石油氣容器認可收費標準」,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八四、內政部函,為修正「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第一條及第四條之一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八五、內政部函,為修正「燃氣熱水器及其配管安裝標準」部分條文及第十二條附件,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八六、內政部函,為修正「一級海岸保護區以外特定區位利用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三八七、內政部函,為修正「中央警察大學甄選或甄試新生入學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八八、內政部函,為修正「戶政規費收費標準」第三條及第八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八九、內政部、經濟部函送「模擬槍許可及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三九○、內政部、教育部函,為修正「中央警察大學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教官資格審查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
三九一、海洋委員會、財政部函,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與財政部協調聯繫辦法」名稱修正為「海岸巡防機關與海關協調聯繫辦法」,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財政兩委員會。
三九二、海洋委員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協調聯繫辦法」名稱修正為「海岸巡防機關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協調聯繫辦法」,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經濟兩委員會。
三九三、海洋委員會、交通部函,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與交通部協調聯繫辦法」名稱修正為「海岸巡防機關與交通部協調聯繫辦法」,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交通兩委員會。
三九四、海洋委員會函,為修正「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處務規程」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
三九五、海洋委員會函,為修正「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北部分署編制表」等8項編制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
三九六、海洋委員會函送「適用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之人工飼養或繁殖之海洋野生動物種類」,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九七、海洋委員會函,為修正「非經主管機關同意,不得買賣或在公共場所陳列、展示之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及其產製品之種類」第四點規定,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九八、海洋委員會函,為修正「海岸巡防機關受理遊艇出海報備表格及程序」,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九九、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函送該會自105年8月31日至109年9月10日業務執行現況暨調查進度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四○○、客家委員會函,為修正「客家委員會處務規程」部分條文、「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處務規程」、「客家委員會編制表」及「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編制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
四○一、國防部、海洋委員會函,為修正「義務役官兵因病停役期間傷亡照護金發給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內政兩委員會。
四○二、國防部、教育部、海洋委員會函,為修正「應召入營或退伍解召人員還鄉途中傷亡照護金發給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教育及文化、內政三委員會。
四○三、國防部函,為修正「國軍編制內軍用車輛管理及處罰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四○四、國防部函,為修正「國防部處務規程」第七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四○五、國防部函,為修正「國防事務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辦法」第二條及第十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四○六、國防部函,為修正「軍事學校及軍事訓練機構學員生修業規則」第八條之三及第二十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四○七、僑務委員會函,為修正「僑務委員會專業獎章頒給辦法」第六條附表三,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四○八、僑務委員會函送「一百十年度永久居留權取得困難之國家或地區及其居留資格認定基準」,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四○九、僑務委員會函,為修正「華僑身分證明條例施行細則」第十一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四一○、行政院函,為該院環境保護署為辦理「向海致敬─海岸清潔維護計畫」,前動支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6,745萬3,000元,茲依實際執行狀況,註銷996萬5,000元,請修正動支數為5,748萬8,000元,檢送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機關別修正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
四一一、行政院函,為該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為核發自願性休漁獎勵金所需經費不敷,前動支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1億7,726萬元,茲依實際執行狀況,註銷2,400萬元,請修正動支數為1億5,326萬元,檢送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機關別修正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經濟兩委員會。
四一二、外交部函送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關鍵指標」之訂定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四一三、海洋委員會函送109年第2季「臺中港海巡基地新建工程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四一四、海洋委員會函送「海巡署籌建海巡艦艇發展計畫」109年第3季執行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四一五、海洋委員會函送109年第3季「臺中港海巡基地新建工程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四一六、海洋委員會函送海巡署「籌建海巡艦艇發展計畫」109年下半年辦理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四一七、海洋委員會函送該會及所屬機關109年第3季廣告政策文宣報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四一八、海洋委員會函送該會主管公務預算109年度截至第3季止「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及「對縣市政府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四一九、大陸委員會函送109年度第2季「大陸委員會補(捐)助經費一覽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四二○、大陸委員會函送109年度第3季「大陸委員會補(捐)助經費一覽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四二一、大陸委員會函送該會及海基會109年第3季辦理政策溝通說明相關廣告彙整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四二二、大陸委員會函送「兩岸協議協商進度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四二三、大陸委員會函送「臺灣與澳門避免航空企業雙重課稅協議」109年第3季成效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四二四、內政部函送國土功能分區劃設及各直轄市縣(市)推動國土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四二五、內政部函送「國土永續發展基金」國土功能分區劃設及各直轄市、縣(市)推動國土計畫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四二六、內政部函送109年第3季社會住宅推動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四二七、內政部函送警政署針對中央機關首長及特定人士派遣安全警衛109年上半年辦理情形,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四二八、內政部函送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109年7至9月承接委製節目彙整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四二九、內政部函送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辦理都市更新案109年第3季推動情形及進度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四三○、內政部函送109年度第3季補助縣市政府、團體及個人之獎補助經費季報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四三一、內政部函送109年度第3季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執行情形季報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四三二、原住民族委員會函送該會及所屬109年度第2季單位預算、附屬單位預算、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第1、2期、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補助地方政府情形表及補(捐)助民間團體及個人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四三三、原住民族委員會函送該會及所屬、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109年度第3季辦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四三四、中央選舉委員會函,為該會及所屬109年度第3季無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執行情形,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四三五、客家委員會函送「109年度第3季補助情形」公告資料,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四三六、客家委員會函送「109年度第3季辦理政策宣導及廣告」公告資料,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四三七、財政部函送該部、國庫署、賦稅署、各地區國稅局及所屬與關務署及所屬109年度第2季「獎補助社會團體、人民團體、財團法人、縣市政府及個人經費明細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四三八、財政部函送該部及所屬機關109年第2季於平面媒體、網路媒體、廣播媒體及電視媒體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明細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四三九、財政部函送該部、國庫署、賦稅署、各地區國稅局及所屬與關務署及所屬109年度第3季「獎補助社會團體、人民團體、財團法人、縣市政府及個人經費明細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四四○、財政部函送該部所屬機關109年第3季於平面媒體、網路媒體、廣播媒體及電視媒體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明細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四四一、行政院主計總處函送「109年度中央政府預算截至第2季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四四二、行政院主計總處函送「109年度中央政府預算截至第3季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四四三、行政院主計總處函送109年度第3季依預算法第62條之1辦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告調查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四四四、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金融監督管理基金109年度第3季「對國內團體捐助(含公益支出)情形季報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四四五、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該會主管109年度第3季「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執行情形季報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四四六、勞動部函送該部及所屬機關(構)109年第2季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四七、勞動部函送該部及所屬機關(構)109年第3季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四八、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該署主管109年度截至第3季補、捐(獎)助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四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該署及所屬單位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及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109年第3季廣告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五○、衛生福利部函送該部109年7至9月執行政策傳播說明(廣告)一覽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五一、衛生福利部函送該部暨所屬機關109年度截至第3季止「公務預算補(捐)助情形季報表」、「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2期特別預算補(捐)助情形季報表」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補(捐)助情形季報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五二、衛生福利部函送社會及家庭署109年第3季各縣市社福中心社工人力進用情形一覽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五三、國防部函送109年第2季經管國有土地辦理變更為非公用財產資料,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四五四、國防部函送「109年度第3季管制預算運用情形統計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四五五、國防部函送「109年度第1至3季依預算法第62條之1辦理政策宣導廣告調查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四五六、國防部函送109年度第3季公款補(捐)助團體及個人情形季報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四五七、國防部函送109年第3季經管國有土地辦理變更為非公用財產資料,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四五八、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送該會109年度申領就學補助退除役官兵就業追蹤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四五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送「109年度第3季退伍軍人社會團體活動經費補助情形說明」及「109年度第3季退伍軍人社會團體活動經費補助執行情形明細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四六○、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送109年第3季政策宣導預算支用情形彙整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四六一、外交部函送109年第3季「外交部對國內團體、縣市政府及個人補(捐)助情形季報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四六二、外交部函送該部109年第3季辦理各類媒體政策宣導廣告情形一覽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四六三、僑務委員會函送該會109年度第3季「公款補助團體私人情形季報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四六四、僑務委員會函送該會「109年度第3季辦理各類媒體政策宣導廣告一覽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四六五、法務部函送109年第2季中央政府預算補助社會團體、人民團體、財團法人及個人之補助經費概況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四六六、法務部函送109年第2季該部及所屬機關、主管財團法人於媒體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彙整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四六七、法務部函送109年第3季中央政府預算補助社會團體、人民團體、財團法人及個人之補助經費概況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四六八、法務部函送109年第3季該部及所屬機關、主管財團法人於媒體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彙整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四六九、司法院函送該院暨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109年第3季政策宣導廣告一覽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四七○、司法院函送109年度第3季「補捐助團體及個人經費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四七一、考試院函送「近10年(99年至108年)身心障礙公務人員考績等次分析檢討及預期改善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四七二、考試院秘書長函,為109年第3季該院暨所屬部會並無辦理媒體政策宣導廣告相關業務,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四七三、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函送該會109年截至第3季於平面媒體、網路媒體、廣播媒體及電視媒體辦理政策宣導之廣告預算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四七四、總統府函,為該府及所屬、國家安全會議109年第3季均無於媒體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之情形,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
四七五、文化部函送該部及所屬機關(構)109年度第2季補(捐)助經費明細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四七六、文化部函送109年1-7月該部接受外界捐贈款明細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四七七、文化部函送109年1-8月該部接受外界捐贈款明細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四七八、文化部函送109年1-9月接受外界捐贈款明細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四七九、文化部函送109年1-10月接受外界捐贈款明細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四八○、文化部函送109年度第3季政策宣導相關廣告執行情形月報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四八一、文化部函送109年度第3季補(捐)助經費明細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四八二、國立故宮博物院函送109年第2季補(捐)助明細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四八三、國立故宮博物院函送109年第3季政策宣導廣告預算執行情形資料,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四八四、國立故宮博物院函送109年第3季補(捐)助明細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四八五、國立故宮博物院函送109年第3季「新故宮-故宮公共化帶動觀光產業發展中程計畫」辦理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四八六、教育部函送該部主管109年度第3季補捐助經費執行情形總表及明細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四八七、教育部函送該部主管109年度第3季政策宣導相關廣告執行情形總表及明細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四八八、科技部函送產業創新旗艦計畫109年度第3季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四八九、科技部函送「科學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各項財務改善措施之執行成效」109年第3季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四九○、科技部函送109年第3季於各類媒體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之執行情形資料,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四九一、科技部函送109年第3季補(捐)助民間團體及個人經費資料一覽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四九二、經濟部函送該部所屬事業台電、中油、台糖及台水公司109年7月份公益支出、委託調查、會費、捐助及睦鄰支出明細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九三、經濟部函送該部所屬事業台電、中油、台糖及台水公司109年8月份公益支出、委託調查、會費、捐助及睦鄰支出明細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九四、經濟部函送該部所屬事業台電、中油、台糖及台水公司109年9月份公益支出、委託調查、會費、捐助及睦鄰支出明細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九五、經濟部函送該部所屬事業台電、中油、台糖及台水公司109年10月份公益支出、委託調查、會費、捐助及睦鄰支出明細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九六、經濟部函送加工出口區管理處「109年度對補助民間團體及個人之補捐助案件彙總表」第3季季報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九七、經濟部函送智慧財產局109年度第3季「獎補助社會團體、人民團體、財團法人、縣市政府及個人案件彙總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九八、經濟部函送標準檢驗局及所屬109年度截至第3季補助社會團體、人民團體、財團法人、縣市政府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九九、經濟部函送台電公司109年第3季天然氣採購價格檢討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五○○、經濟部函送水利署及所屬「109年度第3季對縣市政府之補助案件明細表」及「109年度第3季對民間團體及個人之捐助案件明細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五○一、經濟部函送中油公司「第三座天然氣接收站投資計畫109年第3季執行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五○二、經濟部函送「中小企業發展基金109年度新增計畫」第3季執行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五○三、經濟部函送該部109年度截至第3季補助社會團體、人民團體、財團法人、縣市政府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五○四、經濟部函送中小企業處「109年度對民間團體、縣市政府及個人補(捐)助案件第3季彙總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五○五、經濟部函送該部及所屬單位於平面媒體、網路媒體、廣播媒體及電視媒體辦理政策宣導之相關廣告截至109年第3季彙整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五○六、經濟部函送工業局109年第3季「補助社會團體、人民團體、財團法人、縣市政府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五○七、經濟部函送科技專案研發成果各項績效評估指標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五○八、公平交易委員會函送109年第3季查察民生物資價格波動之執行成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五○九、公平交易委員會函送該會「109年度截至9月底政策宣導廣告預算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五一○、國家發展委員會函送該會109年度7至9月於平面媒體、網路媒體、廣播媒體及電視媒體辦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告彙整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五一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暨所屬機關109年度截至第3季補(捐)助明細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五一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該會暨所屬機關及主管政府捐助基金50%以上成立之財團法人109年度第3季於平面、網路、廣播及電視媒體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五一三、行政院函送該院109年第3季政策宣導之廣告預算執行情形,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五一四、行政院函送更新後109年第3季政策宣導之廣告預算執行情形,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五一五、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送109年度截至第3季止對國內團體捐助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五一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該會主管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單位預算、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及所屬財團法人109年第3季媒體廣告季報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五一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109年第3季該會主管之單位預算、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2期特別預算、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及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公款補(捐)助情形季報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五一八、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函送該會109年度第1至3季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五一九、交通部函送「交通部(含所屬)轉投資具經營主導權事業相關資料彙整表(1)、(2)」及「交通部得實質掌控營業單位及公設財團法人轉投資具經營主導權事業經營績效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五二○、交通部函送該部主管109年度第3季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支出明細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五二一、交通部函送該部主管109年度第3季獎補助經費資料,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五二二、交通部函送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及台灣電信協會依本院相關決議109年8月份執行進度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五二三、交通部函送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及台灣電信協會依本院相關決議109年9月份執行進度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五二四、交通部函送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及台灣電信協會依本院相關決議109年10月份執行進度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五二五、交通部函送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及台灣電信協會依本院相關決議109年11月份執行進度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五二六、文化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立歷史博物館辦理『國立歷史博物館升級發展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五二七、交通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三十七)委託辦理車輛型式安全審驗發證業務費用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五二八、交通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三十八)委託辦理車輛型式安全審驗發證業務預算執行情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五二九、交通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四十)臺灣新車安全評等計畫預算執行績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五三○、交通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四十三)臺灣新車安全評等計畫推動情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五三一、交通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五十)電動自行車加強法令宣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五三二、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花蓮縣富里基拉歌賽部落活動中心用地變更」辦理情形,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五三三、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十)及(十一)辦理情形,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五三四、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申請賸餘地區「原住民族傳統海域使用」容許項目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五三五、內政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研發高精地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五三六、內政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建築物無障礙設備與設施改善基金」相關獎勵辦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五三七、內政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檢討「土地複丈費及建築改良物測量費收費標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五三八、內政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檢討「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五三九、科技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爭取基礎研究經費,穩定提升學研界研發能量,厚植我國國際競爭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五四○、文化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博物館事業推展」項下編列預算大幅增加緣由及執行成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五四一、文化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數位資訊方式強化提昇偏鄉民眾認識博物館文物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五四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五十二)辦理情形,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五四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產婦藥品用法用量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五四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辦理精進藥品全生命週期管理計畫」辦理情形,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五四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地下水水質改善成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五四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際電磁波管制狀況、電磁波監測方法及建立環境電磁波曝露監測方法」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五四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從國際支付生態發展研析我國金融創新及監理政策」委託研究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五四八、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推動原住民族地區溫泉產業計畫預算執行率偏低」檢討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五四九、內政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建築能源護照制度研析與外殼耗能資訊透明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五五○、內政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優先入園資格制度之排序納入新住民幼兒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五五一、內政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設籍前新住民未納健保且懷孕之醫療費用補助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五五二、內政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研議「設籍前新住民未納健保且懷孕之醫療費用補助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五五三、內政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新住民發展基金維持10億元規模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五五四、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社教推廣時應妥善運用商品庫存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五五五、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增加銷貨收入及提振觀光客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五五六、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故宮文化藝術發展基金通盤修訂基金辦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五五七、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故宮文化藝術發展基金南部院區文物購藏策略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五五八、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故宮文化藝術發展基金擴大授權市場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五五九、科技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提高各部會繳交研發收入之比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五六○、科技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跨部會推動產學合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五六一、科技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5G及AI先進數位科技人才培育之說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五六二、科技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加強以火山防災應用主題之科普推廣」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五六三、科技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加強培育國外創業輔導團隊根留台灣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五六四、科技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科研績效評估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五六五、科技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科學教育培龍計畫執行成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五六六、科技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重點產業高階人才培訓與就業計畫之推動成果及跨部會分工」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五六七、教育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之輔導監督相關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五六八、交通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航港建設基金決議第5項花蓮港基礎建設持續活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五六九、交通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鐵路管理局決議第33項「提高車長外站津貼至基本工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五七○、交通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案決議第4項桃園國際機場公司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五七一、交通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案決議第4項臺灣港務公司固定資產投資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五七二、經濟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加強辦理擴充輸變電系統及電力網工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五七三、經濟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刊登拒絕往來廠商檢討改善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五七四、經濟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低階核廢料處置規劃之可行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五七五、經濟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蘭嶼貯存場遷場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五七六、經濟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沙大橋上游開發伏流水等水源供西螺果菜市場使用」評估內容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五七七、經濟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加強推動雲林縣農業循環經濟以提升整體研發能量與地方發展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五七八、經濟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推動循環經濟辦理雲林所屬養豬場改建為農業循環豬場」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五七九、經濟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農業循環豬場改建投資計畫預算執行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五八○、經濟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水公司委託調查研究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五八一、經濟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水公司「水庫設施更新改善計畫」等工程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五八二、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檢討修正「地方創生暨社會企業創業投資事業投資作業要點」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五八三、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花東電動機車推廣設置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五八四、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杉公司推動進展及未來規劃方向」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五八五、公平交易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淘寶台灣「五0」開店補貼政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五八六、法務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矯正機關作業基金決議第1項改善收容人床位配置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五八七、法務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矯正機關作業基金決議第2項全面檢視勞務職業科別及職業訓練應否調整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五八八、法務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矯正機關作業基金決議第3項委託加工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五八九、法務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矯正機關作業基金決議第4項、第6項強化矯正機關自營商品展售商城規劃及銷售比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五九○、法務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矯正機關作業基金決議第5項委託加工作業項目之檢討及調整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五九一、法務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矯正機關作業基金決議第7項技能訓練應比照相關機關最新規定支給授課教師鐘點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五九二、法務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矯正機關作業基金決議第8項矯正機關用水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五九三、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榮民醫療作業基金決議第5項護理之家年年業務短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五九四、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元大原油正2期貨ETF交易爭議案處理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五九五、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保險業務發展基金決議第1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五九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保險業務發展基金決議第2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五九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保險業務發展基金決議第3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五九八、財政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土地銀行公司「簽署赤道原則評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五九九、財政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銀行公司簽署赤道原則評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六○○、財政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公股銀行紓困案件數、產業別及金額109年第3季統計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六○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電子煙管理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六○二、勞動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勞工訴訟應訴費用支應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六○三、勞動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積極追討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墊款呆帳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六○四、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清潔人員職災死亡案件分析及研擬因應對策」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六○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公告最新空氣品質標準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六○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檢討固定污染源空污費率期程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六○七、交通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九)「減少疫情期間日人不願來台對我國觀光產業之衝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交通兩委員會。
六○八、經濟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2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補助受疫情影響廠商研發計畫補列相關資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經濟兩委員會。
六○九、經濟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2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受研發補助廠商計畫執行監督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經濟兩委員會。
六一○、經濟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2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受疫情影響廠商研發計畫具體內容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經濟兩委員會。
六一一、經濟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2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餐飲業上架外送服務推動計畫成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經濟兩委員會。
六一二、經濟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2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補助受疫情影響廠商研發計畫具體內容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經濟兩委員會。
六一三、經濟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2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薪資及營運補貼成效滾動式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六一四、經濟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2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辦理專業貿易服務業薪資及一次性營運資金補貼之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經濟兩委員會。
六一五、經濟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2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保障觀光工廠健康發展與永續經營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經濟兩委員會。
六一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2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農漁民生活補貼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經濟兩委員會。
六一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2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漁民生活補貼審慎評估補貼人數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經濟兩委員會。
六一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2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農漁民生活補貼核發作業與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經濟兩委員會。
六一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2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虱目魚產銷調節措施與外銷運費補助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經濟兩委員會。
六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2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遠洋漁業外銷受阻調整措施不應補助有違法紀錄業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經濟兩委員會。
六二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2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強化藍色經濟產業競爭力促進漁業振興事務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經濟兩委員會。
六二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2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新增辦理遠洋漁業外銷受阻調整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經濟兩委員會。
六二三、教育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2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運動產業紓困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
六二四、交通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2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十一)強化我國觀光產業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交通兩委員會。
六二五、衛生福利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2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實名制口罩包裝作業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
六二六、衛生福利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2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雙鋼印口罩應確保品質衛生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
六二七、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建請將委員管碧玲等26人擬具「國家安全法第五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自該會抽出,逕付二讀,與審查完竣之委員孔文吉等22人、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7人分別擬具「國家安全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廖國棟等20人擬具「國家安全法第五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併案協商,請查照案。
決定:委員管碧玲等26人擬具「國家安全法第五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自內政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六二八、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教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教育部第7目第2節『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基金』9億元」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案,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六二九、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第7目「新故宮計畫」1億元專案報告、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新增決議(一)「服務費用─一般服務費」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及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新增決議(二)凍結「什項設備」2,000萬元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等3案,均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六三○、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函為修正「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五條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質詢事項
甲、行政院答復部分
一、行政院函送楊委員瓊瓔為開放萊豬配套措施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行政院函送楊委員瓊瓔就「中天新聞台申請換照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駁回不予換照」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行政院函送楊委員瓊瓔就海岸及海洋垃圾污染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海岸及海洋垃圾污染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行政院函送楊委員瓊瓔就鑑於性侵害犯罪的被害人85%以上都是婦女和兒童,為了保護婦幼的安全,我國《刑法》第91條之1保安處分規定:對於經鑑定、評估認為有再犯危險之性侵害犯,得令入相當處所,施以強制治療。該項強制治療處分期間至其再犯危險顯著降低為止,執行期間應每年鑑定、評估有無停止治療之必要。但台灣近年來的司法制度改革,大力改善刑事被告的權益,卻讓被害人及其家人飽受委屈,被害人的人權保護,逐漸不符「比例原則」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行政院函送楊委員瓊瓔就「有鑑於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國內投資組前組長游迺文涉嫌不法情事案件,要求政府高層必須給予最大重視,一方面針對個案深入且不設上限地徹底調查,同時要立即全面檢視政府基金投資運用的內控與防弊機制是否完備,立即修補漏洞」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政府於抗疫的最後一哩路上調漲健保費率,須正視對於社會民眾和工商企業產生的影響,並提出有效因應對策以降低可能之強烈衝擊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八、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政府因應ESG議題逐漸受到全球重視,所採行推動永續金融及責任投資相關政策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九、行政院函送張委員其祿就「印尼、越南提出零付費政策,勞動部應調整移工引進機制、改善臺灣仲介費用、優化移工再就業環境、直聘制度的改善計畫等因應對策提出方案」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乙、本院委員質詢部分
一、本院張委員其祿,針對《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至今已施行滿一年半,雙方為我國國民之同性伴侶已取回婚姻平等權;然,部分跨國同性伴侶或外國同性伴侶於本國之婚姻結合卻仍窒礙難行。爰此,建請行政院及其權責機關應儘速修正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加速該法修正之期程,交付草案至立法院審議,以落實本國性別平等、完善人權之精神,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本院張委員其祿,鑑於我國水肥處理一事受限於水肥廠廠數少、每日處理噸數有限,且並非每個縣市皆有設置水肥廠,致部分地區無法便捷處理水肥,水肥業者必須負擔相關運送及處理成本,甚至有不肖業者將之隨意傾倒,造成環境負擔。爰此,請行政院評估增加國內水肥處理廠廠數及分布廠點之可能性,並針對我國水肥處理問題研擬相關規劃辦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本院張委員其祿,鑑於各縣市消防局建置即時災情及案件資訊系統,公開火災、公安等災害案件資訊,方便報案民眾查詢消防局派遣情形。然近期高雄市通報之消防案件卻有未能即時通報執行狀況,或有通報案類、案別不符事實之嫌,顯見目前消防單位即時災情通報系統資訊登載之資訊有不夠即時、不夠透明之疑慮。爰此,請行政院就國內即時災情及案件資訊系統登載資訊之即時性、透明性進行檢討,並加強督促消防單位據實登記災情及案件資訊系統,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本院張委員其祿,鑑於我國政府針對再生能源訂定相關獎勵措施,大力推動綠色能源發展,各業者也紛紛投入資源於太陽光電產業,並將太陽能電廠包裝成小單位,於網路平台開放投資人登記認購,然各業者之經營方式及投資資訊揭露透明度參差不一,且目前仍無相關法規或配套措施進行管制,若民眾與業者產生糾紛,恐難有適當之求助管道。爰此,針對是否應研擬管理太陽能電廠相關投資平台之措施及如何維護投資者之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五、本院張委員其祿,鑑於政府為改善我國水資源品質、維護生態保育等,加強推動公共污水處理廠、污水下水道等相關建設,並以維護水岸及海堤環境與生態視為計畫目標之一。然據內政部營建署之統計,全國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普及率仍有待改善。爰此,請行政院就國內目前污水下水道建設工程進度進行相關檢討及精進規劃,加速推動國內污水下水道接管率,並評估補助家戶接管污水下水道等相關鼓勵機制之可行性,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六、本院陳委員以信,鑑於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及教育部針對書面質詢之回覆中提及身心障礙學生每週僅發放5片口罩,顯不足以提供身心障礙者每日口罩之所需數量,衛生福利部應偕同教育部再擬定更完善之口罩系統性分配援助計畫。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七、本院邱委員臣遠,有鑑於近年多起重大死亡車禍,皆因大型車輛行駛道路轉彎時,產生視線死角,未能及時發現周邊機車、腳踏車騎士或行人而造成遺憾。為保護各車輛駕駛及行人之生命安全,爰建請交通部研擬要求大型車輛均應強制安裝具前、後、左、右車側與內輪差盲區主動預警功能之行車視野輔助系統,使駕駛視野更加完善,加有主動警示功能,避免將來發生憾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八、本院邱委員臣遠,有鑑於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延燒,我國僑胞因防疫規定返台困難。然根據戶籍法第16條第3項規定:「出境兩年以上,應為遷出登記。」而面臨戶籍遭遷出國外之問題,嚴重影響僑胞權益。爰建請相關單位提出解決方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九、本院邱委員臣遠,有鑑於消基會日前公布抽驗20件嬰幼兒米食副食品,發現4件重金屬鎘超標案,其中也包含了知名的米餅品牌,造成家長們人心惶惶,據查,我國對於嬰幼兒米製品的允許量是0.04ppm,但對於用於嬰幼兒食品的白米原料並未訂定嬰幼兒標準,且我國白米鎘含量標準為0.4ppm,而歐盟等國規定則為0.2ppm,爰此,衛生福利部應研議白米鎘容許量降至0.2ppm及訂定專供嬰幼兒食品之容許量,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本院邱委員臣遠,有鑑於基隆市漏水情形嚴重,高居全國之冠,主要係因管線老舊且地形高低落差大,不耐加壓供水所致。為因應氣候變遷降雨減少,以及減少管線爆裂對基隆民眾造成居住用水與阻斷道路交通之影響,改善漏水已為當務之急,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一、本院邱委員臣遠,鑑於本國兒少失蹤案件屢見不鮮,今年已發生5,156位兒少失蹤案件,同時失蹤兒少被找回後,有將近一半的兒少會再離家一次,此外離家兒少會面臨嚴重的生存風險。由於我國出生率持續降低,根據國發會統計2020我國人口已提前發生負成長,預計至2054年我國人口將減少600萬人,因此如何保障兒童安全健康成長相對重要,政府應該要重視兒少失蹤問題的嚴重性,爰請衛福部社會安全網納入兒少失蹤與兒少離家防治工作,並應全面檢視法律疏漏,妥慎研擬相關配套措施,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二、本院邱委員臣遠,有鑑於陽明山國家公園牛隻於近期因營養不良集中死亡,其中單是12月死亡頭數即高達23頭。而陽管處長期未對野化牛群投入管理照顧,並針對擎天崗族群以鐵絲網限制覓食區域,使其無法取得充分食草,導致長期營養不良致死,實有虐待動物之嫌。相關單位應立即對牛群進行救援並全面檢視其生存環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三、本院邱委員臣遠,有鑑於桃園市繼107年4月28日敬鵬工業平鎮三廠大火之後,109年12月20日蘆竹區旭富製藥公司工廠再度因處理有機溶劑回收作業不慎引發火警,並引發廠內其他有機溶劑及超量儲放1,280公斤鈉金屬等相關易燃危險物品相繼爆炸燃燒,造成1死1傷且波及鄰近4家工廠之重大災害,有關我國危險物品之管理法規是否完備及管制作業是否落實,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四、本院邱委員志偉,鑑於2016年啟動新南向政策後,東南亞國家來台就讀學生大增。然今年受疫情影響,不少原定畢業返國學生滯台至今,得靠短期工作或朋友接濟,甚至打黑工謀生,有的則申請延畢求生存。其中,人數高居首位的越南生處境最艱難,因越南鎖國防疫,有人畢業後投靠朋友家,半年還等不到機位。目前有多少畢業生滯台,教育部、移民署都未掌握確切人數。就學校而言,學生畢業學籍消失,歸移民署管轄;移民署則說,已讓畢業生延長簽證居留,如要工作,雇主會幫忙申請工作簽證。這群在台完成學業卻回不了家的學生,儼然成被放生的一群。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五、本院邱委員志偉,我國移工主要來自印尼、越南、菲律賓及泰國等4個國家。為兼顧國內防疫安全及國內勞動力需求,勞動部自本年3月27日起修正入境移工居家檢疫辦理方式,社福類移工及產業類移工返鄉休假再回臺,統一入住政府安排的集中檢疫場所;新聘產業類移工的居家檢疫由雇主或仲介公司辦理,但須事先經權責機關實地查核確認後,才可引進移工。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六、本院楊委員瓊瓔,有鑑於因水情持續緊張,農委會於本月29日宣布竹、苗、中明年1期作停灌與影響面積,除提供停灌補償,敬請農委會研議於明年2到5月實施類「以工代賑」計畫,讓停灌農民協助清水溝、淤泥、水路的雜草,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七、本院楊委員瓊瓔,在立法院執政黨委員席次優勢的表決下,進口萊豬9項行政命令全數過關。面對明年元旦即將登堂入室的美國萊豬,我們還是要問:食用萊豬真的安全嗎?雖然,蘇偉碩醫師以引用論文數據誤植為由,將萊劑毒性從搖頭丸的「250倍」下修成「4分之1」;但社會大眾擔心的是,即使是含有4分之1毒性的萊豬,長期食用是否存在不良後遺症的隱憂,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八、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日前滷肉飯業者「鬍鬚張」被爆出販售含西班牙豬肉的紅麴燒肉便當,卻已在店門口貼上「台灣豬識別標章」,引起在野黨抨擊農委會縱容商家「超前部署」張貼標章,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討論事項(12月30日及31日下午)
一、本院時代力量黨團,針對第10屆第2會期第6次會議報告事項第六十案委員賴品妤等17人擬具「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草案」、第二四六案民眾黨黨團擬具「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草案」、第三四四案委員吳思瑤等17人擬具「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草案」、第三五四案時代力量黨團擬具「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草案」及第三六九案行政院函請審議「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草案」院會所作之決定提出復議,請公決案。
決議:復議案不通過。本案報告事項各案均照第2會期第6次會議原作決定通過。【經記名表決結果,不予通過,表決結果附後(1)】
二、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周春米等21人及委員許淑華等16人分別擬具「民法第一千零三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本案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民法第一千零三十條之一條文修正通過。(二讀、三讀均依協商結論照協商條文通過。)
三、(一)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羅致政等20人擬具「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林奕華等19人擬具「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二十四條及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7人擬具「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以上二案併案討論,並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增訂第二十七條之一條文;並將第五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十六條、第十九條、第三十三條及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通過。〔二讀時,第五條及增訂第二十七條之一均照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通過【經記名表決結果,予以通過,表決結果附後(2)及(3)】;另依協商共識委員羅致政等提案第五條之一條文,不予增訂;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十六條及第十九條均照協商共識條文通過;第十四條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其餘均照審查會條文通過,並於第三十四條第三項條文中日期空白部分填入「一百零九年十二月三十日」;三讀時,均照二讀文字通過。〕
四、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時代力量黨團、委員張宏陸等18人、委員郭國文等16人、委員曾銘宗等20人、委員王美惠等18人分別擬具「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民眾黨黨團擬具「平均地權條例第四十七條、第四十七條之三及第八十一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本案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平均地權條例增訂第四十七條之三條文;並將第四十七條、第八十一條之二及第八十七條條文修正通過。〔二讀時,第四十七條第九項及第八十七條條文中日期空白部分均填入「一百零九年十二月三十日」;其餘均照審查會條文通過;三讀時,均照二讀文字通過;並通過4項附帶決議:1.有鑑私法人購買住宅亦會影響房市,造成政府抑制炒房之效果不彰,媒體曾在2014年報導,北市單一法人囤積高達673間住宅的情況,但目前近2年以私法人名義囤房的情況如何,並未有資訊公布。綜上,若未來實價登錄2.0正式上路後,內政部應於三讀後公布6個月內,公布近2年市場上以法人的名義買賣房屋、囤房狀況及研擬私法人購買住宅之規劃方向,並提供予內政委員會參考,以利後續推動抑制炒作房市之政策。2.本次平均地權條例修正第四十七條之三,將銷售預售屋納入實價登錄之制度,即簽訂買賣契約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登錄資訊。為避免建商或投機客故意在預售屋銷售初期以登錄不實之價格,哄抬炒作特定建案之市場行情,形成定錨效應,誤導購屋者墊高購買該預售屋之價格。爰請內政部於修法施行後督導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機關加強對預售屋登錄資訊之查核,提高查核比率,並研議以電腦估價模型計算合理房價,如有特定個案申報之價格高於合理房價,應即查核並嚴格裁罰,俾維護預售屋交易市場之秩序,杜絕炒房之歪風。3.鑒於不動產買賣實價登錄價格如有不實,勢必影響民眾對市場交易行情之判斷。對於買賣雙方如有申報價格不實情形,即便依法裁處3萬元至15萬元罰鍰,仍無法遏止有心人士故意申報錯誤價格,此係因為申報不實之實質獲利遠高於被裁罰之金額所致。以台北市政府106-108年之統計資料為例,實價登錄不實之樣態中,仍有高達56%係「無合理理由而誤登房地交易總價」,足見買賣雙方合謀故意提高申報價格之現象依然存在。對此一現象,地方政府主管機關除罰鍰外,仍有其他制裁工具。刑法第214條明定:「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惟因實價登錄申報不實觸犯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而被定罪者,極為少見。爰請內政部督導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對於價格登載不實且情節嚴重之案例,應主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藉以維護登錄資訊之正確及市場交易之秩序。4.為健全房地產市場,增加交易資訊之透明及即時性,減少預售屋交易糾紛,針對預售屋納入實價登錄範圍,除由銷售者(或代銷業者)與買受人共同申報相關資訊以外,若買受人再行轉售、變更或是解除預售屋買賣契約,亦應比照首次買賣,再行申報,始符合實價登錄透明及即時性之精神,爰要求內政部應研擬相關修法之可行性評估,並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五、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郭國文等16人、委員曾銘宗等20人及民眾黨黨團分別擬具「地政士法第二十六條之一、第五十一條之一及第五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本案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地政士法刪除第五十一條之一條文;並將第二十六條之一及第五十九條條文修正通過。(二讀時,第五十一條之一條文,予以刪除;第五十九條條文中日期空白部分填入「一百零九年十二月三十日」;其餘均照審查會條文通過;三讀時,均照二讀文字通過。)
六、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民眾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委員郭國文等16人、委員曾銘宗等20人分別擬具「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之一、第二十九條及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林宜瑾等20人擬具「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之一及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本案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之一、第二十九條及第四十條條文修正通過。(二讀時,第二十四條之一第九項及第四十條條文中日期空白部分均填入「一百零九年十二月三十日」;其餘均照審查會條文通過;三讀時,均照二讀文字通過。)
七、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十二條及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本案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十二條及第十八條條文修正通過。(二讀時,第十八條第二項條文中日期空白部分填入「一百零九年十二月三十日」;其餘均照審查會條文通過;三讀時,均照二讀文字通過。)
八、本院經濟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賴瑞隆等18人、委員洪申翰等18人、委員管碧玲等17人、委員林思銘等17人、委員陳亭妃等17人、委員羅美玲等18人、委員謝衣鳯等16人、委員蘇治芬等24人、時代力量黨團分別擬具「土石採取法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張其祿等21人擬具「土石採取法增訂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草案」案。(本案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土石採取法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通過。(二讀時,第三十六條照審查會條文通過;委員張其祿等提案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不予增訂;三讀時,照二讀文字通過。)
九、本院內政、外交及國防、經濟三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管碧玲等19人、委員洪申翰等18人、委員陳亭妃等17人、委員王美惠等19人、委員賴惠員等20人、委員林思銘等17人、委員魯明哲等20人、委員謝衣鳯等16人、時代力量黨團分別擬具「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第十八條及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本案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通過。〔二讀時,第十八條照審查會條文通過;第二十條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三讀時,照二讀文字通過;並通過2項附帶決議:1.有鑑於近期陸籍船隻違法越界至我國經濟海域或領海地區進行捕魚行為或盜採海砂日益嚴重,而海洋委員會海巡署亦擴大巡查,將相關違法之陸籍船隻及人員課以懲處。查目前實務上遇到的問題,除有離島地區因停滿扣押之船舶,海巡艦艇無法靠港機動出勤、海巡艦艇與違法抽砂船隻大小落差,恐造成海巡人員執法安危、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及離島地區執法人員過勞及人員調度不易等因素,甚至對於海域資源及地貌,如何回復及保存之情形,也需釐清並建置研究。綜上,本次針對盜採海砂之相關修法後,應就海洋資源相關執法與回復,加強執行並進行跨部會協調。爰此,請海洋委員會應協調相關部會,於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三讀後3個月內,研擬成立跨部會海洋資源工作小組,各依主管相關法令研議執法與回復方案、公開成果作法,提出可行性報告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以確實落實我國海洋資源之維護。2.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以下簡稱本法)第18條規定,在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或大陸礁層,故意損害天然資源或破壞自然生態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下罰金。然查現行所謂損害天然資源或破壞自然生態之行為並未有相關列舉,而又以海洋資源來看,舉凡漁業、土石、礦石、海洋能源、海水等等以廣義來看,是否都有可能造成構成該法之要件?而又以新興潛在能源,如可燃冰,是否屬於天然資源一部分,似也未有明確定義。綜上,海洋委員會及海巡署既作為本法之執行機關,相關樣態及資源未有釐清,恐造成執法上不易,甚至未來可能無法防範,產生執法之漏洞。綜上,請海洋委員會、內政部、經濟部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就海洋資源的種類及破壞自然生態行為予以研議,以利未來後續執法得以順利。〕
十、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司法院函請審議「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民事訴訟法施行法第四條之一、第四條之六及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本二案均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一)民事訴訟法增訂第二百十一條之一及第二百四十九條之一條文;並將第七十七條之二十五、第一百三十三條、第一百四十九條、第二百四十九條、第二百七十二條、第四百二十七條、第四百四十四條及第四百四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通過。(二讀、三讀均照審查會條文通過;並通過1項附帶決議:國民為實現民事實體法上之權利或受有侵害行使救濟為目的,有權提起民事訴訟,此為人權之體現。為避免司法院此次修法新增對濫訴者裁罰之美意遭外界誤解侵害訴訟權,司法院應就當事人濫用起訴之主觀要件,即「惡意」、「不當目的」及「重大過失」等之不確定法律概念部分,於不牽涉司法審判權獨立原則下,在辦理民事訴訟事件應行注意事項增訂相關規範,供各級法院依循辦理。)
(二)民事訴訟法施行法增訂第四條之六條文;並將第四條之一及第十二條條文修正通過。(二讀時,第十二條第十項條文中日期空白部分填入「一百零九年十二月三十日」;其餘均照審查會條文通過;三讀時,均照二讀文字通過。)
十一、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考試院、監察院函請審議及民眾黨黨團擬具「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七條及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本案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七條及第二十條條文修正通過。(二讀時,第七條第四項及第二十條第三項條文中日期空白部分均填入「一百零九年十二月三十日」;其餘均照審查會條文通過;三讀時,均照二讀文字通過。)
十二、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司法院函請審議、委員蔡易餘等26人及民眾黨黨團分別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四十條及第二百四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本案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四十條及第二百四十一條條文修正通過。(二讀、三讀均照審查會條文通過。)
十三、(一)本院經濟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零售市場管理條例第十條及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鍾佳濱等16人及委員謝衣鳯等16人分別擬具「零售市場管理條例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零售市場管理條例第十條及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三)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零售市場管理條例第十條及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四)本院委員林奕華等18人擬具「零售市場管理條例第十條及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第(二)案至第(四)案均逕付二讀;以上四案併案討論,並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零售市場管理條例第十條及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通過。(二讀時,依協商結論均照審查會條文通過,並於第十條第四項條文中日期空白部分填入「一百零九年十二月三十日」;三讀時,均照二讀文字通過。)
十四、本院經濟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鍾佳濱等17人、委員謝衣鳯等16人、委員蔣萬安等19人、民眾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分別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林奕華等17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五條及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本案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動物保護法第五條條文修正通過。(二讀時,第五條照審查會條文通過;第四十條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三讀時,照二讀文字通過。)
十五、本院經濟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鍾佳濱等16人、民眾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委員蘇治芬等16人分別擬具「農會法第十二條及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林奕華等17人擬具「農會法第十二條、第十三條及第五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本案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農會法第十二條及第十三條條文修正通過。(二讀時,第五十一條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其餘均照審查會條文通過;三讀時,均照二讀文字通過。)
十六、本院經濟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鍾佳濱等17人、民眾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委員蘇治芬等16人分別擬具「漁會法第十五條及第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林奕華等17人擬具「漁會法第十五條、第十五條之一及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本案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漁會法第十五條及第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通過。(二讀時,第五十三條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其餘均照審查會條文通過;三讀時,均照二讀文字通過。)
十七、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民眾黨黨團擬具「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本案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二十八條條文修正通過。(二讀、三讀均照審查會條文通過。)
十八、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周春米等20人擬具「法官法第八十七條及第八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本案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法官法第八十七條及第八十八條條文修正通過。(二讀、三讀均照審查會條文通過。)
十九、本院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管碧玲等25人擬具「國家海洋研究院組織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本案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國家海洋研究院組織法第五條條文修正通過。(二讀、三讀均照審查會條文通過。)
二十、本院司法及法制、交通兩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鄭運鵬等17人擬具「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組織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決議:交黨團進行協商。
二十一、本院司法及法制、交通兩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鄭運鵬等17人擬具「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組織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決議:交黨團進行協商。
二十二、本院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沈發惠等18人擬廢止「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組織法」、「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組織條例」、「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組織條例」及「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各地區巡防局組織通則」案。
決議:「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組織法」、「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組織條例」、「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組織條例」及「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各地區巡防局組織通則」均予以廢止。
二十三、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蔣萬安等19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十四條及第一百零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呂玉玲等19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本案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十四條及第一百零六條條文修正通過。(二讀、三讀均照審查會條文通過。)
二十四、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王定宇等17人擬具「噪音管制法第十五條及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邱志偉等18人擬具「噪音管制法第十五條、第十七條及第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趙正宇等17人及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7人分別擬具「噪音管制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本案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噪音管制法第十五條及第十七條條文修正通過。(二讀時,委員邱志偉等提案第十七條之一條文,不予增訂;其餘均照審查會條文通過;三讀時,均照二讀文字通過;並通過1項附帶決議:為加速軍用機場噪音防制作業,軍用航空主管機關對於所轄機場各級航空噪音防制區之航空噪音影響程度,編列航空噪音改善計畫所需之經費額度,應視各機場執行情形,合理逐年調高相關補助經費。)
二十五、本院經濟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自來水法第六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本案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自來水法第六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通過。(二讀、三讀均照審查會條文通過。)
二十六、本院經濟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賴瑞隆等19人擬具「森林法第五十條及第五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決議:交黨團進行協商。
二十七、本院經濟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賴瑞隆等16人及委員謝衣鳯等16人分別擬具「加工出口區設置管理條例修正草案」案。(本案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加工出口區設置管理條例名稱修正為科技產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並將條文修正通過。(二讀時,現行條文第三十條,予以刪除;其餘均照審查會名稱及條文通過;三讀時,第二十條第五項中「管理處或分處或分處得作成書面處分」中之「或分處」三字刪除,其餘均照二讀文字通過。)
二十八、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鍾佳濱等19人擬具「人民團體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本案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人民團體法第十條條文修正通過。(二讀、三讀均照審查會條文通過。)
二十九、本院交通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8人、委員林德福等17人及委員謝衣鳯等16人分別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本案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通過。(二讀、三讀均照審查會條文通過。)
三十、本院交通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陳雪生等22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決議:交黨團進行協商。
三十一、本院交通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許淑華等20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本案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八條之一條文修正通過。(二讀、三讀均照審查會條文通過。)
三十二、本院委員李貴敏等26人擬具「民法債編施行法第十條之一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本案逕付二讀,並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民法債編施行法增訂第十條之一條文;並將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通過。(二讀時,依協商結論增訂第十條之一照提案條文通過;第三十六條照協商條文通過,並於第三十六條第五項條文中日期空白部分填入「一百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三讀時,均照二讀文字通過。)
三十三、(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本院委員謝衣鳯等18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三)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四)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以上四案均逕付二讀,併案討論,並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通過。(二讀、三讀均依協商結論照協商條文通過。)
三十四、(一)行政院函請審議「蒙藏族身分證明條例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蒙藏族身分證明條例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三)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蒙藏族身分證明條例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以上三案均逕付二讀,併案討論,並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蒙藏族身分證明條例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通過。(二讀、三讀均依協商結論照行政院提案條文通過。)
三十五、(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六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本院委員蔣萬安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六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三)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六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四)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六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五)本院委員謝衣鳯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六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六)本院委員溫玉霞等20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以上六案均逕付二讀,併案討論,並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六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通過。(二讀、三讀均依協商結論照行政院提案條文通過。)
三十六、(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二)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三)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以上三案均逕付二讀,併案討論,並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七條及第十四條至第十七條條文修正通過。(二讀時,依協商結論均照各提案條文通過,並於第十七條第三項條文中日期空白部分填入「一百零九年十二月三十日」;三讀時,均照二讀文字通過。)
三十七、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審查外交部函送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臺灣民主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中華民國委員會110年度預算書案。(本案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臺灣民主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中華民國委員會110年度預算案照審查報告通過。(二讀、三讀均照審查會意見通過。)
三十八、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審查教育部函送國家運動訓練中心110年度預算書案。(本案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國家運動訓練中心110年度預算案照審查報告通過。(二讀、三讀均照審查會意見通過。)
三十九、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審查文化部函送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文化內容策進院、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110年度預算書案。(本案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文化內容策進院、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110年度預算案照審查報告通過。(二讀、三讀均照審查會意見通過。)
四十、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審查科技部函送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110年度預算書案。(本案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110年度預算案照審查報告通過。(二讀、三讀均照審查會意見通過。)
四十一、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法務部函送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財團法人福建更生保護會及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110年度預算書案。(本案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財團法人福建更生保護會及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110年度預算案照審查報告通過。(二讀、三讀均照審查會意見通過。)
四十二、本院司法及法制、交通兩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吳琪銘等22人擬具「交通部郵電事業人員退休撫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本案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交通部郵電事業人員退休撫卹條例第七條、第八條、第十一條及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通過。(二讀、三讀均照審查會條文通過。)
四十三、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蔡易餘等18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條及第一百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洪孟楷等19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葉毓蘭等20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增訂第一百三十六條之一條文草案」案。(本案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條及第一百三十六條條文修正通過。(二讀時,委員葉毓蘭等提案第一百三十六條之一條文,不予增訂;其餘均照審查會條文通過;三讀時,均照二讀文字通過。)
四十四、(一)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彙總完成中華民國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案(交通委員會)。
(二)本院財政委員會函送外交及國防、經濟、財政三委員會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預算部分審查報告,請併「中華民國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討論案。
(三)本院財政委員會函送教育及文化委員會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預算部分審查報告,請併「中華民國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討論案。
決議:併案請游院長召集協商,協商後再行處理。(本次會議二讀時,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經濟委員會、財政委員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各款預算及決議均暫行保留。)
四十五、本院財政、內政、經濟、教育及文化、交通、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七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110年度至111年度)」案。
決議:請游院長召集協商,協商後再行處理。(本次會議二讀時,各款預算及決議均暫行保留。)
四十六、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彙總完成中華民國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總報告案(不含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經濟委員會、財政委員會營業部分、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交通委員會非營業部分、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決議:請游院長召集協商,協商後再行處理。(本次會議二讀時,各單位或基金別預算及決議均暫行保留。)
四十七、(一)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7人擬具「原住民身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本院委員陳瑩等16人擬具「原住民身分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三)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20人擬具「原住民身分法第一條、第八條及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四)本院委員廖國棟等22人擬具「原住民身分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第(二)案至第(四)案均逕付二讀;以上四案併案討論,並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原住民身分法第四條、第八條、第十一條及第十三條條文修正通過。(二讀時,依協商結論第一條及第五條均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其餘均照協商條文通過,並於第八條第二項及第十三條第二項條文中日期空白部分均填入「一百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三讀時,均照二讀文字通過。)
同意權之行使事項(12月31日上午)
一、本院經濟、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送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提名名單,李鎂為委員並為主任委員、陳志民為委員並為副主任委員、郭淑貞及洪財隆續任委員,請同意案。
決議:一、李鎂獲得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票,同意為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並為主任委員。
投票表決結果如下:
同意票70張,不同意票1張,無效票0張。
二、陳志民獲得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票,同意為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並為副主任委員。
投票表決結果如下:
同意票69張,不同意票2張,無效票0張。
三、郭淑貞及洪財隆均獲得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票,同意續任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
投票表決結果如下:
郭淑貞 同意票68張,不同意票2張,無效票1張。
洪財隆 同意票67張,不同意票3張,無效票1張。
二、本院內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送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提名名單,陳恩民為委員,請同意案。
決議:陳恩民獲得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票,同意為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
投票表決結果如下:
同意票69張,不同意票2張,無效票0張。
其他事項
壹、民進黨黨團提議變更議程,本次會議討論事項僅限列下表議案共47案。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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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案名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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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院時代力量黨團針對第10屆第2會期第6次會報告事項第60案、第246案、第344案、第354案及第369案等5案之決定提出復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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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周春米等21人、委員許淑華等16人分別擬具「民法第一千零三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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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羅致政等20人擬具「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林奕華等19人擬具「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二十四條及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2)本院委員鄭天財等17人擬具「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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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時代力量黨團、委員張宏陸等18人、委員郭國文等16人、委員曾銘宗等20人、委員王美惠等18人分別擬具「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民眾黨黨團擬具「平均地權條例第四十七條、第四十七條之三及第八十一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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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郭國文等16人、委員曾銘宗等20人及民眾黨黨團分別擬具「地政士法第二十六條之一、第五十一條之一及第五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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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民眾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委員郭國文等16人、委員曾銘宗等20人分別擬具「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之一、第二十九條及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林宜瑾等20人擬具「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之一及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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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十二條及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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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本院經濟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賴瑞隆等18人、委員洪申翰等18人、委員管碧玲等17人、委員林思銘等17人、委員陳亭妃等17人、委員羅美玲等18人、委員謝衣鳯等16人、委員蘇治芬等24人、時代力量黨團分別擬具「土石採取法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張其祿等21人擬具「土石採取法增訂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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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本院內政、外交及國防、經濟三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函請審議,委員管碧玲等19人、委員洪申翰等18人、委員陳亭妃等17人、委員王美惠等19人、委員賴惠員等20人、委員林思銘等17人、委員魯明哲等20人、委員謝衣鳯等16人、時代力量黨團分別擬具「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第十八條及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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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司法院函請審議「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民事訴訟法施行法第四條之一、第四條之六及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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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考試院、監察院函請審議及民眾黨黨團擬具「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七條及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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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司法院函請審議、委員蔡易餘等26人及民眾黨黨團分別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四十條及第二百四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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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1)本院經濟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零售市場管理條例第十條及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鍾佳濱等16人及委員謝衣鳯等16人分別擬具「零售市場管理條例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2)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零售市場管理條例第十條及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零售市場管理條例第十條及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4)本院委員林奕華等18人擬具「零售市場管理條例第十條及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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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本院經濟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鍾佳濱等17人、委員謝衣鳯等16人、委員蔣萬安等19人、民眾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分別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林奕華等17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五條及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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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本院經濟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鍾佳濱等16人、民眾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委員蘇治芬等16人分別擬具「農會法第十二條及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林奕華等17人擬具「農會法第十二條、第十三條及第五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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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本院經濟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鍾佳濱等17人、民眾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委員蘇治芬等16人分別擬具「漁會法第十五條及第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林奕華等17人擬具「漁會法第十五條、第十五條之一及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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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民眾黨黨團擬具「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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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周春米等20人擬具「法官法第八十七條及第八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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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本院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管碧玲等25人擬具「國家海洋研究院組織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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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本院司法及法制、交通兩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鄭運鵬等17人擬具「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組織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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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本院司法及法制、交通兩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鄭運鵬等17人擬具「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組織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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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本院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沈發惠等18人擬具廢止「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組織法」、「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組織條例」、「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組織條例」及「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各地區巡防局組織通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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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蔣萬安等19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十四條及第一百零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呂玉玲等19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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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王定宇等17人擬具「噪音管制法第十五條及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邱志偉等18人擬具「噪音管制法第十五條、第十七條及第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趙正宇等17人及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7人分別擬具「噪音管制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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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本院經濟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自來水法第六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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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本院經濟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賴瑞隆等19人擬具「森林法第五十條及第五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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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本院經濟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賴瑞隆等16人及委員謝衣鳯等16人分別擬具「加工出口區設置管理條例修正草案」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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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鍾佳濱等19人擬具「人民團體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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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本院交通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8人、委員林德福等17人及委員謝衣鳯等16人分別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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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本院交通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陳雪生等22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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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本院交通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許淑華等20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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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本院委員李貴敏等26人擬具「民法債編施行法第十條之一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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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1)行政院函請審議「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2)委員謝衣鳯等18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民眾黨黨團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4)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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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1)行政院函請審議「蒙藏族身分證明條例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2)民眾黨黨團擬具「蒙藏族身分證明條例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時代力量黨團擬具「蒙藏族身分證明條例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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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1)行政院函請審議「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六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2)委員蔣萬安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六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民眾黨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六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4)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六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5)委員謝衣鳯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六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6)委員溫玉霞等20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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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1)行政院函請審議「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2)民眾黨黨團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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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審查外交部函送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臺灣民主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中華民國委員會110年度預算書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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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審查教育部函送財團法人國家運動訓練中心110年度預算書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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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審查文化部函送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文化內容策進院、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110年度預算書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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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審查科技部函送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110年度預算書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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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法務部函送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財團法人福建更生保護會及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110年度預算書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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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本院司法及法制、交通兩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吳琪銘等22人擬具「交通部郵電事業人員退休撫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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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蔡易餘等18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條及第一百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洪孟楷等19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葉毓蘭等20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增訂第一百三十六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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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1)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彙總完成中華民國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案(交通委員會)。 (2)本院財政委員會函送外交及國防、經濟、財政三委員會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預算部分審查報告,請併「中華民國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討論案。 (3)本院財政委員會函送教育及文化委員會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預算部分審查報告,請併「中華民國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討論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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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本院財政、內政、經濟、教育及文化、交通、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七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110年度至111年度)」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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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彙總完成中華民國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總報告案(不含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經濟委員會、財政委員會營業部分、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交通委員會非營業部分、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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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1)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鄭天財等17人擬具「原住民身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2)本院委員陳瑩等16人擬具「原住民身分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20人擬具「原住民身分法第一條、第八條及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4)本院委員廖國棟等22人擬具「原住民身分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經記名表決結果,予以通過,表決結果附後(4)。
其他黨團變更議程列入本次會議討論事項之提議,不再處理。
貳、民進黨黨團提議12月30日會議延長開會時間,繼續處理討論事項。予以通過。
本次會議各項記名表決結果名單:
(1)「討論事項第一案時代力量黨團所提復議案不予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100 贊成人數:3 反對人數:61 棄權人數:36
贊成者:3人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反對者:61人
黃世杰 蘇巧慧 莊瑞雄 柯建銘 鄭運鵬 陳柏惟 陳歐珀 黃國書 李昆澤 郭國文 何志偉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趙天麟 鍾佳濱 劉櫂豪 張宏陸 洪申翰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蔡適應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羅美玲 周春米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范 雲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莊競程 劉世芳 張廖萬堅 陳素月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蔡易餘 羅致政 趙正宇 王美惠 邱泰源 吳思瑤 邱議瑩 陳秀寳 沈發惠 吳秉叡 林俊憲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林昶佐
棄權者:36人
林為洲 林奕華 鄭麗文 江啟臣 李貴敏 吳怡玎 萬美玲 呂玉玲 蔡壁如 邱臣遠 高虹安 張其祿 賴香伶 林思銘 陳雪生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張育美 陳玉珍 賴士葆 吳斯懷 廖婉汝 魯明哲 李德維 鄭正鈐 林文瑞 馬文君 許淑華 溫玉霞 林德福 謝衣鳯 鄭天財Sra Kacaw 翁重鈞 蔣萬安 陳以信
(2)「討論事項第三案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五條照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予以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94 贊成人數:61 反對人數:33 棄權人數:0
贊成者:61人
黃世杰 蘇巧慧 莊瑞雄 柯建銘 鄭運鵬 陳柏惟 陳歐珀 黃國書 李昆澤 郭國文 何志偉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趙天麟 鍾佳濱 劉櫂豪 張宏陸 洪申翰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蔡適應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羅美玲 周春米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范 雲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莊競程 劉世芳 張廖萬堅 陳素月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蔡易餘 羅致政 王美惠 邱泰源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陳秀寳 沈發惠 吳秉叡 林俊憲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林昶佐
反對者:33人
林為洲 林奕華 鄭麗文 江啟臣 李貴敏 吳怡玎 萬美玲 呂玉玲 林思銘 陳雪生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張育美 陳玉珍 賴士葆 吳斯懷 陳超明 費鴻泰 廖婉汝 魯明哲 李德維 鄭正鈐 林文瑞 馬文君 許淑華 溫玉霞 林德福 謝衣鳯 翁重鈞 鄭天財Sra Kacaw 蔣萬安 陳以信
棄權者:0人
(3)「討論事項第三案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增訂第二十七條之一照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予以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102 贊成人數:66 反對人數:0 棄權人數:36
贊成者:66人
黃世杰 蘇巧慧 莊瑞雄 柯建銘 鄭運鵬 陳柏惟 蔡壁如 邱臣遠 高虹安 張其祿 賴香伶 陳歐珀 黃國書 李昆澤 郭國文 何志偉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趙天麟 鍾佳濱 劉櫂豪 張宏陸 洪申翰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蔡適應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羅美玲 周春米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范 雲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莊競程 劉世芳 張廖萬堅 陳素月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蔡易餘 羅致政 王美惠 邱泰源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陳秀寳 沈發惠 吳秉叡 林俊憲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林昶佐
反對者:0人
棄權者:36人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林為洲 林奕華 鄭麗文 江啟臣 李貴敏 吳怡玎 萬美玲 呂玉玲 林思銘 陳雪生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張育美 陳玉珍 賴士葆 吳斯懷 陳超明 費鴻泰 廖婉汝 魯明哲 李德維 鄭正鈐 林文瑞 馬文君 許淑華 溫玉霞 林德福 謝衣鳯 鄭天財Sra Kacaw 翁重鈞 蔣萬安 陳以信
(4)「民進黨黨團提議變更議程予以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94 贊成人數:65 反對人數:29 棄權人數:0
贊成者:65人
黃世杰 蘇巧慧 莊瑞雄 柯建銘 鄭運鵬 蔡壁如 邱臣遠 高虹安 張其祿 賴香伶 陳歐珀 黃國書 李昆澤 郭國文 何志偉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趙天麟 鍾佳濱 劉櫂豪 張宏陸 洪申翰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蔡適應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羅美玲 周春米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范 雲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莊競程 劉世芳 陳素月 張廖萬堅 蔡易餘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羅致政 趙正宇 王美惠 邱泰源 吳思瑤 邱議瑩 陳秀寳 沈發惠 吳秉叡 林俊憲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林昶佐
反對者:29人
林為洲 林奕華 鄭麗文 江啟臣 李貴敏 吳怡玎 萬美玲 呂玉玲 林思銘 陳雪生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張育美 賴士葆 吳斯懷 廖婉汝 魯明哲 李德維 鄭正鈐 林文瑞 馬文君 許淑華 溫玉霞 謝衣鳯 鄭天財Sra Kacaw 翁重鈞 蔣萬安 陳以信
棄權者: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