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公報 第110卷 第26期 院會紀錄
立法院公報 第110卷 第26期 院會紀錄
質詢事項
(一)本院溫委員玉霞,針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在環境檢驗機構認證尚未有法源依據,且在法源未臻完備情況下,強制要求廠商、機構僅能委託經環保署認證之檢驗測定機構作業之情形,恐有違反行政程序法之疑一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為輔導檢驗測定機構,自民國76年起開始推動環境檢驗測定機構認證制度,其立意良善,且制度發展至今漸趨完備。但查其推動歷程,似並未基於任何法規依據,僅於中華民國86年5月26日(86)環署綜字第29988號函發佈之「環境影響評估環境監測報告書格式」3.2建議事項中指出:「實際執行監測工作之單位,應列出環保署之許可認證資料,以確保監測數據之公信力。」此似並未基於任何法律要求,且僅為格式之建議事項。
二、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曾發函要求民間單位僅能委託經環境檢驗機構認證之機構進行環境監測作業(如108年6月25日環署綜字第1080045970號函等),此要求恐有違反行政程序法之疑。若僅為行政程序法第163條或165條所述之行政計畫或行政指導,為避免引發後續爭議,敬請函釋相關原受文單位澄清說明。
三、若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評估有修法或草擬制度之必要,請權責單位儘速提出修正草案。
(二)本院溫委員玉霞,為政府應全力取得新冠病毒疫苗,否則後果非常嚴重,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新冠病毒(COVID-19)自2020年1月爆發以來,不但沒有消退跡象,而且越為肆虐,全世界恐慌,不但造成大量死亡,尤其重挫世界經濟。
二、顯然,控制新冠病毒有效方法就是疫苗,疫苗已經問世,而且擴大施打中,但我國能否取得足夠、安全、有效之疫苗,仍無答案,朝野黨團都非常憂心與關切,如果我國遲遲不能取得(買到)疫苗,恐有以下嚴重:(一)世界各國勢必規定,沒有施打疫苗的人不得進入該國,屆時我國人無法出國,無法進入別的國家。(二)世界各國勢必因疫苗的廣泛施打,逐漸恢復社會秩序及經濟活動,而我國恐怕仍將停留在藉由隔離處理防疫之狀態。(三)當各國都在打疫苗,而我國仍沒有疫苗,如果我國買不到疫苗的後果,無疑是非常嚴重。
三、本席認為,衛福部應拋開意識形態及拋開「秘室作業」,坦然面對疫苗問題,之前未能超前佈署,而今也應積極補救,行政院更應全力以赴,想方設法儘速取得疫苗。
(三)本院溫委員玉霞,針對新冠病毒(COVID-19)的篩檢費用,應即降大幅調降,以減輕國民負擔,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據了解,各國對新冠肺炎(COVID-19)的篩檢費用平均約為新台幣1,500元到2,000元,而我國國內的篩檢費用高達7,000元?
二、本席自去(2020)年11月起4度質詢衛福部,要求降低費用,當時衛福部部長陳時中承諾新冠病毒自費篩檢費用,由7,000元降為4,500元,但是到今2021年2月下旬了,部立醫院的檢測費用仍未調降!
三、據台商、留學生反映,我國自費篩檢費用7,000元,乃是全世界最高,而且拿到檢驗證明後,若遇到自主航班臨時停飛或延遲,又得再花一次篩檢費用,昂貴的檢測花費實為極大負擔。
四、行政院應請衛福部出面協調全國各公立醫院及財團法人醫院,針對國人在國內自費篩檢新冠病毒之費用,應參照國外費用,大幅調降,以減輕國民負擔。
(四)本院張委員其祿,有鑑於自2019年10月21日行政院舉辦向山致敬記者會,院長蘇貞昌宣布山林解禁並宣布國家山林解禁政策,以「開放山林」、「資訊透明」、「便民服務」、「教育普及」及「明確責任」等5項政策主軸。積極推動山林開放後至今,然而後續報載有人數爆量、環境壓力、救難資源嚴重浪費等問題一一浮現。雖然鼓勵山友自主管理,責任承擔,但在山林解禁的同時仍應對於衍伸問題提出相對應的政策修正。如針對特定高風險山林制定查詢系統並宣導登山前購買相關保險,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2021/2/5中央社報導指出,根據內政部營建署統計,2020年1至12月申請核准進入國家公園生態保護區共有29萬5,731人,與2019年同期相比多7萬1,854人、增加32.1%。在國家公園發生的山域意外事故共有186件,較2019年同期多71件,增加61.74%。
二、2021/2/13根據中央社報導,花蓮縣消防局民國107年2月7日接獲報案,一支7人登山隊有依規定提出入山、入園申請,但未依原申請路線進行登山活動,擅闖未開放山域步道導致一名隊員罹難,消防局派員搜救並請空勤總隊派遣直升機吊掛遺體下山。花蓮縣政府對每人開出6000元罰單,並追償直升機油料及耗材費共92萬2,578元。另外,葉姓男子107年9月獨攀中央山脈,但葉姓男子曾獲救又無故離去,最後叫直升機載下山,南投縣政府消防局依未依登山計畫登山、未領有基本救命術證書兩項違規事實各罰3萬元、5萬元,並求償直升機出勤費222萬3,133元。
空勤總隊指出,108年山難搜尋支援58架次、救援人數18人、運載人數11人,109年山難搜尋182架次、救援人數117人、運載人數51人,去年的出勤量為前年的3倍。空勤總隊目前執飛的機型有黑鷹直升機、海豚直升機與定翼機等3個機型,支援山難案件大多以海豚直升機與黑鷹直升機為主,海豚直升機每小時出勤成本約為新台幣17萬1,149元,黑鷹直升機則高達20萬7,264元,在出勤量暴增的狀態下,也讓救災支出不斷上升。近年來,多個縣市政府陸續制定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空勤總隊也透過地方政府,追償直升機的出勤成本。
(五)本院張委員其祿,有鑑於德國聯邦經濟事務與能源部的BEST計畫聚焦研究分散式能源系統運用區塊鏈進行能源交易,發展區塊鏈電力市場出價系統。我國近年致力於發展再生能源,而微電網是其中的重點項目之一。行政院是否參考德國BEST計畫以區塊鏈進行能源交易發展電力市場出價系統之效益及可行性,為我國下一階段的再生能源發展提前準備,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根據環境資源中心2021/2/21報導,蔡政府積極推動能源轉型,盼接軌全球綠能趨勢,讓台灣電力結構在2025年達到20%再生能源,其中離岸風電須達5.7GW,太陽光電則要達到20GW裝置容量,最早行政院規劃屋頂型3GW、地面型17GW,由於屋頂型提早達標,行政院於2019年將屋頂型目標往上調整為6GW、地面型14GW。
二、微型電網是由一群分散型能源所構成的單一且可控制的小型電力系統。主要採用在地能源,可以就近當成在市電網路中一個可控制的單元,提供當地用戶所需電力,降低長距離傳輸所造成的能源損耗。此外,微型網可有效調節尖離峰的用電需求,若遇到大規模停電,可緊急調度電力分配。微型電網可廣泛應用於住宅、辦公大樓、醫院、學校,甚至社區或鄉鎮,建構電力自給自足的生活型態。除可就地使用、獨立區域供電之外,也可與大型電力系統併網供電。
三、根據科技網2021/2/26報導指出,德國聯邦經濟事務與能源部(Ministry for Economic Affairs and Energy),從2021年1月開始資助區塊鏈應用於能源交易的3年計畫「BEST」,發展以區塊鏈為基礎的分散式能源市場設計與管理結構,以及開源當地電力市場出價系統。BEST計畫聚焦於研究分散式能源系統運用區塊鏈進行能源交易,解決區塊鏈的交易系統應如何設計、需要什麼合法的能源框架、應採用何種拍賣機制、如何定義進行電力交易的本地網路等關鍵問題,並發展一套區塊鏈開源軟體電力市場出價系統。傳統供電電力只會從集中式發電廠單向流往用電方,能源轉型下用電方也能建置再生能源設備自行發電,過剩的電力也可供應電網,電力來源與流向多元化且為分散式,但當地發電波動也較大,因此需運用智慧電表即時追蹤用電量,並建立當地電力市場與電力交易系統,讓發電方與用電方直接交易以平衡電力過剩與不足。BEST計畫希望運用區塊鏈技術最佳化當地電力市場的交易運作,讓所有相關的個人與組織都能直接參與,交易的發起與進行為全自動,並以穩定當地電網運作、平衡發電與用電量為目標,區塊鏈可確保交易運作的控制為分散式、安全、可追蹤,交易系統決定與協調當地電力供需,並透過智慧合約將交易存入區塊鏈。
(六)本院張委員其祿,為完善我國社會福利、妥善運用社會資源,衛福部及各縣市政府特推行「實(食)物銀行」方案,協助有需求之民眾免費取得生活物資;又鑑於婦女一般多有使用生理用品之需求。爰此,行政院及其權責機關應於社福關懷項目中,免費提供女性生理用品物資予有需求之民眾,並加強宣導女性生理用品之物資發送及募集等資訊,以達全面提升婦女權益,減緩及消弭婦女因經濟困頓所產生之「月經貧窮」現象,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月經貧窮(Period Poverty)」意旨女性因經濟困頓或生活環境因素而無法取得充足且適當的生理用品之現象,於此,許多女性無法定期使用、更換生理用品,不只對其生理健康造成危害(如尿道炎),更會加劇心理問題(如感到自卑)或遭受性別歧視。而月經貧窮現象不分國界,為世界各國皆需面對之婦女權益問題。
二、據淡水馬偕紀念醫院婦產部主治醫師翁仕賢指出,女性平均初經至停經年齡為12歲至50歲,約400多次之月經週期,一次月經週期約持續5天,且為避免陰部感染因要定期更換生理用品(約二小時一次);而據內政部於2015年之統計,我國女性一生多花費9.12萬元於生理用品。
三、查衛福部表示,108年各地方政府「實(食)物銀行」生理用品受益人次132人次,109年至12月10日止受益人次128人次,評估可能係因物資提供來源較有限,或受限於個人習慣使用問題,非屬常態性供應物品。然另查各縣市政府推行之「實(食)物銀行」方案,其捐贈物資募集或物資發放文宣多未明示得以收送女性生理用品,此應為物資提供來源有限、受益人次較低之因素之一;又查,高雄市實物銀行物資需求評估表中,女性生理用品仍需以每戶每月配給之點數兌換,且其費用遠高於主食、副食及其他多數生活用品,恐將導致其兌換意願受到排擠。
四、綜上所述,我國為完善社會福利、妥善運用社會資源,衛福部及各縣市政府推行「實(食)物銀行」方案,協助有需求之民眾免費取得生活物資,係屬良意且得以減緩及消弭民眾因經濟困頓所造成之不便。然為落實性別平等與健康公平之公共衛生政策,行政院及其權責機關也應積極維護婦女之健康權益,於社福關懷項目中免費提供女性生理用品物資予有需求之民眾,並加強宣導女性生理用品之物資發送及募集等資訊,以利減緩及消弭婦女因經濟困頓所產生之「月經貧窮」現象。
(七)本院張委員其祿,針對國內近年來偶有不肖人士惡意散佈他人性隱私影像,造成他人隱私權受損,且部分不肖人士以欲散佈其影像之話語,威脅並恐嚇被害人,以致被害人心生畏懼,或有以其影像與第三方交易且得利之情形。然就現行法規,針對該犯罪行為僅能依照刑法之妨害秘密罪、散布猥褻物品罪等罪名進行處置,仍未能有相對應之法規防範該類型之性犯罪,及後續針對被害人之關懷協助機制。爰此,行政院及其權責機關應儘速研擬侵害性隱私之相關防治法,以確實保護被害人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蘋果新聞網,2020。〈【獨家/籃壇腥風暴1】驚爆!近20球星60不雅片外流 職業聯盟與學生球隊都中鏢〉,12月18日。據報載,有心人士誘騙被害人拍攝身體裸露照片或是竊錄其自慰畫面,並將影像透過網路平台散佈並販售。
二、蕭雅娟,2020。〈威脅11名女童、少女自拍下體裸體視訊惡男涉79罪遭訴〉,12月10日。據報載,不肖人士涉嫌在網路上,以威脅告知家長、散布猥褻影片、假交往等手段,誘騙少女傳送猥褻照片、自慰影片,甚至是裸體視訊,並散佈其影像予大眾。
三、刑法第235條:「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九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前二項之文字、圖畫、聲音或影像之附著物及物品,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
四、刑法第305條:「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五、刑法第315-1條:「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一、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二、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六、綜上所述,國內近年來偶有不肖人士惡意散佈他人性隱私影像,造成他人隱私權受損,且部分不肖人士以欲散佈其影像之話語,威脅並恐嚇被害人,以致被害人心生畏懼,或有以其影像與第三方交易且得利之情形。鑑於刑法針對該性犯罪之行為,僅能依妨害秘密罪、散布猥褻物品罪等進行處置,非但未能有相對應之法規防範該類型之性犯罪,及後續針對被害人之關懷協助機制,且該法將被害人之性隱私影像認為「猥褻物品」之評價,將有二度傷害被害人心理狀態之可能。爰此,行政院及其權責機關應儘速研擬侵害性隱私之相關防治法,以確實保護被害人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八)本院張委員其祿,鑑於我國政府針對再生能源訂定相關獎勵措施,大力推動綠色能源發展,各業者紛紛投入太陽光電產業,並將太陽能電廠包裝成小單位,以逐年發電量之躉售收益吸引民眾認購太陽能板,更提供民眾預估未來認購收益及投資報酬率,儼然形成一新形態之投資模式。爰此,請行政院及其權責機關針對部分業者開放太陽能板認購一事,如何界定相關行為樣態?國內是否已有相關規範?如何維護投資者權益?進行相關說明,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行政院新聞傳播處,2019。〈全力衝刺太陽光電〉,10月29日。據新聞稿指出,政府修訂相關配套法規,如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以利發展太陽光電,推動109年太陽光電6.5GW達標計畫,並期望於114年太陽光電累積裝置容量達到20 GW的目標。
二、萬千華,2020。〈小資族瘋投資太陽能! 專家:8%收益率背後有3大風險〉,12月24日,蘋果新聞網。據報載,各太陽光電業者多將太陽能電廠包裝成小單位,藉由一片太陽能電板作為一單位,於網路平台開放投資人登記認購,並號稱投資報酬率介於4%至8%。然各業者之經營方式及投資資訊揭露透明度參差不一,且目前仍無相關法規或配套措施進行管制,若民眾與業者產生糾紛,恐難有適當之求助管道。
三、鑑於我國政府針對再生能源訂定相關獎勵措施,大力推動綠色能源發展,各業者紛紛投入太陽光電產業,並將太陽能電廠包裝成小單位,以逐年發電量之躉售收益吸引民眾認購太陽能板,更提供民眾預估未來認購收益及投資報酬率,儼然形成一新形態之投資模式。爰此,請行政院及其權責機關針對部分業者開放太陽能板認購一事,如何界定相關行為樣態?國內是否已有相關規範?如何維護投資者權益?進行相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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