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3會期第4次會議議事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0年3月19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9時15分、10時1分至12時32分、下午2時30分至6時2分

3月23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12時44分、下午1時50分至1時53分、2時32分至4時54分

  點 本院議場

出席委員 邱臣遠  李德維  邱顯智  林岱樺  廖國棟Sufin.Siluko 劉世芳  陳歐珀  羅致政  王美惠  葉毓蘭  莊競程  黃世杰  賴士葆  陳素月  吳玉琴  陳以信  廖婉汝  洪孟楷  林昶佐  陳明文  邱泰源  李昆澤  陳雪生  吳秉叡  吳斯懷  林思銘  曾銘宗  蘇震清  鄭天財Sra Kacaw   李貴敏  呂玉玲  張其祿  鄭運鵬  孔文吉  林德福  張宏陸  趙正宇  高嘉瑜  黃秀芳  沈發惠  余 天  湯蕙禎  蘇巧慧  蘇治芬  林俊憲  林楚茵  陳秀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邱議瑩  洪申翰  林宜瑾  劉建國  賴品妤  管碧玲  費鴻泰  賴惠員  林為洲  江永昌  王婉諭  鄭麗文  陳亭妃  謝衣鳯  何志偉  溫玉霞  張育美  張廖萬堅 楊 曜  楊瓊瓔  萬美玲  許淑華  蔣萬安    羅明才  江啟臣  魯明哲  陳玉珍  林奕華  陳椒華  劉櫂豪  郭國文  陳 瑩  林文瑞  高虹安  吳思瑤  翁重鈞  蔡易餘  蔡壁如  吳琪銘  蔡適應  高金素梅 何欣純  游錫堃  鍾佳濱  黃國書  柯建銘  周春米  羅美玲  范 雲  吳怡玎  林淑芬  賴香伶  邱志偉  陳柏惟  鄭正鈐  王定宇  莊瑞雄  蔡其昌  徐志榮  許智傑  陳超明  賴瑞隆  馬文君  趙天麟  

委員出席 112人

席官員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行政院秘書長

李孟諺

 

行政院政務委員兼發言人

羅秉成

 

(內政組)

 

 

內政部部長

徐國勇

 

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

邱太三

 

海洋委員會主任委員

李仲威

 

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

夷將‧拔路兒

 

客家委員會主任委員

楊長鎮

 

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

李進勇

 

(外交及國防組)

 

 

外交部部長

吳釗燮

 

國防部部長

邱國正

 

僑務委員會委員長

童振源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主任委員

馮世寬

 

(經濟組)

 

 

經濟部部長

王美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

陳吉仲

 

行政院政務委員兼國家發展

委員會主任委員

龔明鑫

 

公平交易委員會主任委員

李 鎂

 

(財政組)

 

 

財政部部長

蘇建榮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

黃天牧

 

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

朱澤民

 

中央銀行總裁

楊金龍

 

(教育及文化組)

 

 

教育部部長

潘文忠

 

文化部部長

李永得

 

科技部部長

吳政忠

 

國立故宮博物院院長

吳密察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任委員

謝曉星

 

(列席時間:內政組:3月19日上午9時至9時15分、10時1分至12時32分

外交及國防組:3月19日下午2時30分至3時18分

經濟組:3月19日下午3時25分至6時2分、3月23日上午9時至12時44分、下午2時32分至3時20分

財政組:3月23日下午3時28分至4時

教育及文化組:3月23日下午4時6分至4時54分)

 

  席

院長

游錫堃(3月19日)

 

副院長

蔡其昌(3月23日)

   席

秘書長

林志嘉(3月19日上午9時至9時15分、10時1分至12時32分、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副秘書長

高明秋(3月19日下午5時30分至6時2分、3月23日上午9時至12時44分、下午1時50分至1時53分、2時32分至4時54分)

  錄

議事處處長

高百祥

 

副處長

郭明政

 

編審

吳秀玲

 

科長

黃薇蓉

 

公報處處長

秦劍雲

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院第10屆第3會期第3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本院委員溫玉霞等31人擬具「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修憲委員會審查。

三、本院委員吳怡玎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四、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土地徵收條例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五、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公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六、本院委員湯蕙禎等22人擬具「海洋污染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七、本院委員湯蕙禎等22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八、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9人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二十五條及第四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九、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十、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及第八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十一、本院委員賴惠員等19人擬具「陸海空軍懲罰法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十二、本院委員陳玉珍等21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十三、本院委員鄭麗文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十四、本院委員羅美玲等18人擬具「公民投票法第十八條、第二十一條之一及第四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十五、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6人擬具「地政士法第五條及第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十六、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6人擬具「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十七、本院委員蘇治芬等21人擬具「農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十八、本院委員蘇治芬等22人擬具「漁業法第六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十九、本院委員蘇治芬等21人擬具「植物醫師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二十、本院委員蘇治芬等22人擬具「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二十一、本院委員蘇治芬等22人擬具「民用航空法第九十九條之十四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二十二、本院委員翁重鈞等20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及第八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二十三、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7人擬具「公路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二十四、本院委員廖婉汝等17人擬具「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十五、本院委員廖婉汝等16人擬具「優生保健法第二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十六、本院委員何欣純等16人擬具「納稅者權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二十七、本院委員何欣純等21人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八條、第六十七條及第一百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二十八、本院委員黃國書等22人擬具「太空發展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二十九、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8人擬具「商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三十、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7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三十一、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三十二、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7人擬具「經濟部組織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三十三、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7人擬具「科技產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第五條及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三十四、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18人擬具「高級中等教育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三十五、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8人擬具「都市更新條例第五十七條、第六十一條及第六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三十六、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8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二條、第四條及第十二條之五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三十七、本院委員蘇巧慧等23人擬具「國民營養及健康飲食促進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三十八、本院委員吳玉琴等16人擬具「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三十九、本院委員吳玉琴等16人擬具「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四十三條、第八十一條及第一百五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四十、本院委員魯明哲等20人擬具「商港法第三十六條、第六十五條及第七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四十一、本院委員魯明哲等20人擬具「船員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四十二、本院委員魯明哲等24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四十三、本院委員魯明哲等20人擬具「勞動檢查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四十四、行政院函請審議「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四十五、行政院函請審議「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十二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四十六、行政院函請審議「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組織法草案」及「國立臺灣文學館組織法草案」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四十七、行政院函請審議「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決定:(一)「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二)「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四十八、行政院函請審議「保安處分執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四十九、司法院函請審議「司法院組織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五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釋迦收入保險實施及保險費補助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五十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農業保險保險費補助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五十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香蕉收入保險試辦及保險費補助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五十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家畜死亡保險實施及保險費補助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五十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豬隻死亡保險強制投保及保險費補助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五十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八條條文及第二十三條附表一、第二十四條附表二之十七,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五十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應實施動物檢疫品目」部分規定,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五十七、國家金融安定基金管理委員會函送國家金融安定基金109年度進場執行安定任務及釋股相關資料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五十八、行政院函,為同意財政部將萬那杜(Vanuatu)、安哥拉(Angola)自適用我國海關進口稅則第2欄稅率之低度開發國家名單除名,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五十九、財政部函,為萬那杜(Vanuatu)於109年12月4日、安哥拉(Angola)於110年2月12日自適用我國海關進口稅則第2欄稅率之低度開發國家名單除名,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六十、財政部函送公告110年度花生等14種農產品實施特別防衛措施種類基準數量及基準價格,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六十一、財政部函,為機動調增紅豆8項貨品關稅稅率,實施期間自110年1月1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六十二、財政部函,為修正「海關管理進出口貨棧辦法」第十三條之一條文、「海關管理貨櫃集散站辦法」第七條之一條文、「貨棧貨櫃集散站保稅倉庫物流中心及海關指定業者實施自主管理辦法」第五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六十三、財政部函,為機動調降藥用酒精原料貨品關稅稅率,實施期間自110年2月27日起至110年8月26日止,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六十四、考試院函送亟需本院第10屆第3會期優先審議法案一覽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六十五、財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庫署「國庫業務」項下「公股管理作業」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處理。【國民黨黨團提議改交審查,經記名表決結果,不予通過,表決結果附後(1)

六十六、財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賦稅署「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之稅務獎勵金預算凍結百分之十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處理。【時代力量黨團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經記名表決結果,不予通過,表決結果附後(2)

六十七、財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有財產署「國有財產業務」凍結1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處理。【時代力量黨團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經記名表決結果,不予通過,表決結果附後(3);國民黨黨團提議改交審查,經記名表決結果,不予通過,表決結果附後(4)

六十八、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水利署「水利建設及保育-河川海岸及排水環境營造-河川海岸環境營造計畫-土地租金」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六十九、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水利署「水利建設及保育-水資源開發及維護-水資源規劃及管理」預算凍結5%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七十、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水利署「水利建設及保育-河川海岸及排水環境營造-河川海岸環境營造計畫-國內旅費」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七十一、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能源局「能源規劃與國際交流」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七十二、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小企業處「輔導小微型企業數位轉型及永續發展計畫」預算凍結10%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七十三、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小企業處「輔導小微型企業數位轉型及永續發展計畫」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七十四、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小企業處「南臺灣國際新創聚落發展計畫」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七十五、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小企業處「中小企業科技應用」凍結2,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七十六、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小企業處「中小企業科技應用」項下「02 促進小型企業創新研發」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七十七、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小企業處「中小企業科技應用」項下「數位平台服務與科技應用推動計畫」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七十八、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營會「國營事業管理」項下「03化工事業管理」預算凍結10%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七十九、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投資業務處「對僑外商在臺或來臺投資之服務」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八十、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智慧財產局「推動保護智慧財產權-03商標行政及審查」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八十一、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智慧財產局「智慧財產權科技發展」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八十二、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商業司「推動商業科技發展」及「推動商業現代化」預算凍結10%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八十三、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商業司「推動商業科技發展」預算凍結10%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八十四、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部辦公室「經濟行政與管理」項下「01工商企業輔導與管理」凍結3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八十五、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技術處「科技專案」預算凍結1%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八十六、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技術處「科技專案」項下「06業學界科技專案計畫」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八十七、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標準檢驗局「建立度量衡及標準檢測驗證-標準檢驗及計量便捷智能服務」預算凍結10%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八十八、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標準檢驗局「標準檢驗及度政管理」預算凍結10%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八十九、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運用國家綠能標準檢測驗證計畫落實國產化」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九十、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規劃及推動國家發展計畫綜合業務」預算凍結10%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九十一、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深化推動政府資通訊應用建設-01至06分支計畫」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九十二、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健全國土規劃及經營管理」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九十三、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促進產業發展-03亞洲.矽谷創新應用整合平台計畫」預算凍結10%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九十四、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促進產業發展-04亞洲‧矽谷新創鏈結計畫」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九十五、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促進產業發展」凍結2,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九十六、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深化推動政府資通訊應用建設」預算凍結10%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九十七、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推動法規鬆綁與革新、強化經貿競爭力」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九十八、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健全資訊管理,提升應用效率」預算凍結10%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九十九、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深化推動政府資通訊應用建設」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興新村北、中核心維運」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一、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興新村北、中核心維運」預算凍結10%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二、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一般行政」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三、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深化推動政府資通訊應用建設」凍結1,000萬元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四、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規劃及推動國家發展計畫綜合業務-02國家發展計畫及數位發展政策規劃」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五、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四)「促進人力資源發展」預算凍結10%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六、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四十)「促進人力資源發展」預算凍結10%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七、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規劃及推動國家發展計畫綜合業務」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八、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績效管理」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農糧署「農糧管理」項下「企劃管理」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農糧署「農糧管理」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一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林務局「林業發展」凍結1億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一二、中央研究院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一般學術研究及評議」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一一三、中央研究院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南部院區」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一一四、中央研究院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業務費」項下「臨時人員酬金」凍結363萬4,000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一一五、中央研究院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學術規劃及交流合作」預算凍結百分之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一一六、中央研究院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家生技研究園區」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一一七、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之「學前教育」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一一八、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一一九、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中「扶助國民中小學弱勢學生」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一二○、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中「學前教育」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一二一、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中「國民中小學教育」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一二二、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中「高級中等學校教育」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一二三、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中「學前教育」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一二四、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科技教育計畫」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一二五、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體育署「國家體育建設」凍結1,3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一二六、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體育署「綜合規劃行政及督導」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一二七、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體育署「一般行政」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一二八、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計畫」預算凍結百分之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一二九、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家教育研究院「院務業務活動」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一三○、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培育宏觀視野國際人才」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一三一、審計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2目「中央政府審計」預算凍結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一三二、審計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2目項下「審計訓練」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一三三、審計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3目「縣市地方審計」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一三四、審計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新北市審計處第2目「審計業務」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一三五、審計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桃園市審計處第2目「審計業務」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一三六、審計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臺中市審計處第2目「審計業務」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一三七、審計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臺南市審計處第2目「審計業務」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一三八、審計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高雄市審計處第2目「審計業務」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一三九、審計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臺北市審計處第2目「審計業務」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一四○、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1目項下「各榮總及其分院臨床教學與研究」凍結3,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四一、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2目項下「退除役官兵就學輔導措施」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四二、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2目項下「退除役官兵職業技術訓練」中「業務費」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四三、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2目「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四四、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3目項下「榮民健康保險」中「獎補助費」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四五、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3目項下「榮民健保醫療部分負擔」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四六、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4目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四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4目項下「志工服務照顧榮民作業」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四八、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4目項下「榮民榮眷遺眷急難救助及慰問」中「獎補助費」凍結15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四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4目項下「榮民及榮眷生活輔導宣慰及座談」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五○、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4目項下「單身亡故榮民善後喪葬及遺產管理作業」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五一、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5目項下「人員維持」中「加班值班費」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五二、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5目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五三、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5目項下「辦理統計與資訊管理作業」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五四、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5目項下「辦理榮民工程公司清理計畫」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五五、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6目項下「對榮民及特定醫療體系之補助」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五六、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6目項下「長期照顧與身心障礙醫療復健服務」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五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6目項下「各級榮民醫院營運督導管理」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五八、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6目項下「社區醫療服務」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五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6目項下「醫事人力培訓與專業教育訓練」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六○、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6目項下「高齡醫學發展與照護」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六一、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6目項下「安寧緩和醫療照護與推廣」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六二、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6目項下「偏鄉公費醫師留任獎勵計畫」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六三、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6目「榮民醫療照護」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六四、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7目項下「林區經營管理」中「獎補助費」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六五、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8目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凍結1億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六六、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8目項下「就養榮民文康活動及住院年節慰問」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六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8目「榮民安養及養護」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六八、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10目第1節項下「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中心房舍整建工程」凍結2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六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10目第1節項下「安養機構房舍及生活設施整建工程」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10目第1節項下「臺南及雲林榮家家區設施環境總體營造中程計畫」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七一、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10目第1節項下「提升失智照顧量能長照忘我園區中程計畫」中「設備及投資」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七二、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10目第2節項下「服務機構車輛汰購」中「設備及投資」凍結8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七三、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12目項下「退休及贍養官兵眷屬各項補助」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七四、外交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1目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七五、外交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1目項下「台灣美國事務委員會事務管理」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七六、外交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2目項下「外交領事人員進修」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七七、外交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2目項下「製作國情資料」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七八、外交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5目項下「駐外技術服務」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七九、外交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5目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八○、本院委員管碧玲、曾銘宗當選第10屆第3會期程序委員會召集委員。

質詢事項

甲、行政院答復部分

一、行政院函送楊委員瓊瓔就國民年金目前約有317萬人投保,衛福部應負擔4成保費,但卻從2014年開始向國民年金保險基金借款,來應付這筆支出,傳出國民年金監理會將同意繼續借款,且金額高達320億元,造成國保基金缺口恐上看515億元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行政院函送何委員欣純就調整放寬現行「育有未滿二歲兒童育兒津貼申領作業要點」第6條第6項,有關兒童未於出生後60日內完成出生或初設戶籍登記並申請者,不得追溯自出生月份發給津貼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行政院函送楊委員瓊瓔就「為解決眼前缺工困境,勞動部應更積極為雇主思考出路,不再以獲得外交利益為前提開放引進國家;積極修法嚴懲逃逸非法移工、非法雇主及非法仲介;把發生爭議之移工交由各輸出國駐臺代表介入處理,再由我國政府協助安置;對於技術嫻熟之移工,在經過國家考試通過後,給予長期居留國民待遇資格,甚至允其攜家帶眷來臺居住」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行政院函送楊委員瓊瓔就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於109年12月28日預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草案」在中藥藥品調劑費部分,竟然排除社區藥局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德福就「COVID-19自費檢驗費用過高」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行政院函送楊委員瓊瓔就建請政府對口罩應建立國家標準並加強查驗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德福就萊豬進口後產地標示之辨識及稽查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八、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德福就COVID-19疫苗採購與供應進度及春節假期後COVID-19疫情防治策略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九、行政院函送林委員為洲就我國港口出現多起遭國際商船故意「丟包」遺體之案件,此類案件恐成為防疫漏洞,建請交通部於一個月內提出相關因應措施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行政院函送楊委員瓊瓔就運用資通訊科技輔助防疫措施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一、行政院函送邱委員志偉就宜蘭在地青壯人口有限且多數外流,面對百工百業需才殷切,為能適時提供人力並使收容人提前與社會銜接,於刑滿出獄後取得合適工作,再創社會、企業與收容人家庭等多贏契機,請法務部於一個月內,針對宜蘭監獄繼成立女子外役分監後,研擬再設男子外役分監提出可行性評估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乙、本院委員質詢部分

一、本院范委員雲,針對萊克多巴胺快篩試劑來源及品質管理議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對行政院院長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繼續質詢。(委員個人質詢)

(3月19日:內政組由委員林楚茵、沈發惠、李德維、蔡易餘、羅美玲、林昶佐、莊瑞雄、余天質詢。

外交及國防組由委員吳斯懷、溫玉霞、何志偉質詢。

經濟組由委員邱志偉、陳椒華、邱臣遠、曾銘宗、陳柏惟、賴士葆、邱議瑩、林楚茵、吳琪銘、許淑華、黃世杰、廖國棟質詢。

3月23日經濟組由委員陳雪生、林為洲、徐志榮、溫玉霞、林文瑞、陳素月、陳歐珀、廖婉汝、陳超明、江啟臣、何欣純、陳明文、羅明才、莊瑞雄、蘇震清、周春米、馬文君、蘇治芬、賴瑞隆、劉建國、郭國文、吳思瑤繼續質詢。

財政組由委員曾銘宗、蔡壁如、余天質詢。

教育及文化組由委員陳歐珀、高虹安、陳柏惟質詢。)

決定:下次會議繼續進行教育及文化組之質詢。

討論事項

一、本院委員陳椒華等18人臨時提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十多年來僅以函釋方式說明農地回填之土質原則:「來源應為適合種植農作物之土壤,不得為砂、石、磚、瓦、混凝土塊、營建剩餘土石方、事業廢棄物、淤泥、爐石(爐碴)或其他有害物質」,並未入法及訂定違反前開原則之罰則,以至於農地遭各式廢棄物入侵,中央和地方農政單位均無法依照農業法規開罰,僅能透過土地管理地政單位以違反區域計畫法或都市計畫法開罰六千至三十萬元罰鍰,與違法填埋棄置廢棄物之不法利得相差甚鉅。有鑑於農業用地是國土重要之一環,也是不可再生之國家資源,為確保農業生產環境之完整與安全,並避免地下水或土壤污染,且為避免影響整體農業生產環境,爰提案農委會於三個月內檢討相關法規,將農地回填之土質原則入法,明訂回填來源、性質,以及不可使用的項目,並制定罰則,且應依情節重大加重罰鍰,請公決案。

決議:函請行政院研處。

二、本院委員洪孟楷、鄭正鈐、楊瓊瓔等17人臨時提案,有鑑於國際旅客出入境的健康驗證作業不能馬虎,考量近期已有國際刑警單位查獲集團式偽造新冠肺炎陰性採驗報告、疫苗接種證明等犯行,再觀各國醫療機構繁雜,且相關的驗證文書紙本未有統一處理機制,皆徒增我國邊境疾病管制的風險,以及潛在之防疫破口。爰此,特提案要求行政院,限期於一個月內儘速整合衛生福利部、交通部、內政部、外交部及其他相關機關,啟動數位疫苗接種認證之辦理可行性建置研議作業,落實藉數位平台進行採驗結果及疫苗接種等健康資訊的安全及正確性勾稽,以達到守護國人健康目的,請公決案。

決議:函請行政院研處。

三、本院委員許智傑、陳歐珀、邱志偉、蔡易餘、陳亭妃等26人臨時提案,為了促進有線電視頻道良性競爭,提升節目製播品質,達成維護民眾收視權益、健全產業發展以及強化國家競爭力之目標。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稱NCC)應依法儘快落實頻道區塊化排列,打破萬年頻道表的限制,並督導有線電視頻道授權費合理分配,並制訂「有線電視頻道授權費分配辦法」,由所有頻道依照收視率分潤。以上請於三個月內完成並提出書面報告說明辦理情形,請公決案。

(本案暫不予處理)

其他事項

壹、本次會議議事日程報告事項照民進黨黨團、國民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提議通過,其餘議程照民進黨黨團提議通過;有關報告事項記載於議事錄順序,授權議事處調整。【黨團依本院議事成例分別對本次會議議事日程草案提出異議:

一、報告事項

(一)民進黨黨團提議增列報告事項共6案(詳如附表),其餘均照議事日程草案報告事項所列。

附表

1

行政院函請審議「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2

行政院函請審議「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十二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3

行政院函請審議「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組織法草案」及「國立臺灣文學館組織法草案」案。

4

財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庫署「國庫業務」項下「公股管理作業」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5

財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賦稅署「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之稅務獎勵金預算凍結百分之十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6

財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有財產署「國有財產業務」凍結1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二)國民黨黨團提議增列報告事項共2案(詳如附表),順序授權議事處依序排列。

附表

序號

案          名

1

委員溫玉霞等31人擬具「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

委員吳怡玎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三)時代力量黨團提議增列報告事項共2案(詳如附表),順序授權議事處依序排列。

附表

案號

內          容

1

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土地徵收條例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

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公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以上提議均予以通過。

二、討論事項

(一)國民黨黨團提議增列討論事項第一案為:

國民黨黨團,有鑑於蔡英文政府2016年上台後,強力主張「非核家園」,民國114年燃氣發電的能源配比從原本目標36%提昇至50%,天然氣進口量也擬從2016年的1,400萬噸提高至2024年的2,400萬噸以上,加上綠能發電比例進度大幅落後,發電來源出現重大缺口。蔡政府為達燃氣發電50%之占比,無視各界呼籲重視大潭7000年藻礁珍貴性,並顧及整體生態的平衡,強行推動第三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興建。然而蔡英文競選總統時曾應許「藻礁永存」,執政之後卻成「藻礁永毀」;在野時強調「台電藏電、台灣不缺電」,執政後卻變成「全台火力全開、三接不能不蓋」。在地民眾擔心政府只顧發電不顧藻礁,自發推動「珍愛藻礁公投案」,短期內得到全國70萬民眾響應支持連署,可望於今年8月28日交付全民公投。為尊重全民的選擇,促使社會有更多討論的空間,將決策權還給全體公民;爰此,建請院會作成決議:「在珍愛藻礁公投案投票前,避免藻礁於公投投票前被開發破壞,第三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工程應立即停工;總統蔡英文、行政院長蘇貞昌公開宣示遵守全民公投結果,並積極準備替代方案。」,請公決案。並於行政院院長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並備質詢前先行處理。經記名表決結果,不予通過,表決結果附後(5)。

(二)時代力量黨團提議增列討論事項,順序授權議事處依序排列:

有鑑於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前委員長石木欽與富商翁茂鍾不當往來遭彈劾案,經監察院調查涉及數百名法官、檢察官、司法人員、調查局官員及警察人員與翁茂鍾有不當往來、球敘、飲宴、收受禮品、收受不當利益及購買股票等行為,且牽涉枉法裁判問題,引發社會大眾關注,已嚴重傷害我國司法公信力。然而,司法院及法務部迄今遲未公開完整調查報告,嚴重打擊國人對司法的信任。且就目前涉及部會機關,擴及內政部警察人員涉案及國防部採購弊端等,但相關部會機關卻遲遲無法有完整的對外公開說明,更是加深國人對政府部門的不信任。爰提案建請本院作成如下決議:「為釐清翁茂鍾案相關諸多違法或違反倫理規範及採購弊端之涉案人員及涉案內容、相關機關調查之過程及移付懲戒決策過程與參與人員,追究相關責任,茲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45條之規定,成立『審檢調警軍人員涉及翁茂鍾案重創國人信任案真相調閱特別委員會』,以善盡國會監督職責;委員會成員依政黨比例由民進黨黨團推派6人、國民黨黨團推派3人、民眾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各推派1人組成,請各黨團於2021年3月26日(星期五)下午五時前,將委員名單送交議事處彙整。」,請公決案。經記名表決結果,不予通過,表決結果附後(6)

三、民進黨黨團提議除報告事項外,其餘議程僅限列議程草案所列「質詢事項」及「對行政院院長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繼續質詢」。經記名表決結果,予以通過,表決結果附後(7)。其他黨團之提議不再處理。】

本次會議各項記名表決結果名單:

(1)「報告事項第六十五案國民黨黨團提議改交審查不予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96  贊成人數:40  反對人數:56  棄權人數:0

贊成者:40人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費鴻泰  鄭麗文  陳玉珍  江啟臣  李貴敏  吳怡玎  萬美玲  呂玉玲  蔡壁如  邱臣遠  高虹安  張其祿  林思銘  陳雪生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張育美  賴士葆  吳斯懷  廖國棟  林為洲  廖婉汝  魯明哲  李德維  洪孟楷  林文瑞  林奕華  許淑華  溫玉霞  林德福  謝衣鳯  鄭天財Sra Kacaw   翁重鈞  羅明才  蔣萬安  陳以信

反對者:56人

范 雲  莊競程  羅致政  柯建銘  劉世芳  陳歐珀  黃國書  李昆澤  黃世杰  林俊憲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鍾佳濱  劉櫂豪  張宏陸  洪申翰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蔡適應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羅美玲  周春米  林淑芬  吳琪銘  郭國文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何志偉  鄭運鵬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蔡易餘  莊瑞雄  趙正宇  王美惠  邱泰源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陳秀寳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蘇治芬

棄權者:0人

(2)「報告事項第六十六案時代力量黨團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不予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96  贊成人數:7  反對人數:56  棄權人數:33

贊成者:7人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蔡壁如  邱臣遠  高虹安  張其祿

反對者:56人

范 雲  莊競程  羅致政  柯建銘  劉世芳  陳歐珀  黃國書  李昆澤  黃世杰  林俊憲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鍾佳濱  劉櫂豪  張宏陸  洪申翰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蔡適應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羅美玲  周春米  林淑芬  吳琪銘  郭國文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何志偉  鄭運鵬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蔡易餘  莊瑞雄  趙正宇  王美惠  邱泰源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陳秀寳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蘇治芬

棄權者:33人

費鴻泰  鄭麗文  陳玉珍  江啟臣  李貴敏  吳怡玎  萬美玲  呂玉玲  林思銘  陳雪生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張育美  賴士葆  吳斯懷  廖國棟  林為洲  廖婉汝  魯明哲  李德維  洪孟楷  林文瑞  林奕華  許淑華  溫玉霞  林德福  謝衣鳯  鄭天財Sra Kacaw   翁重鈞  羅明才  蔣萬安  陳以信

(3)「報告事項第六十七案時代力量黨團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不予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93  贊成人數:3  反對人數:55  棄權人數:35

贊成者:3人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反對者:55人

范 雲  莊競程  羅致政  柯建銘  劉世芳  黃國書  李昆澤  黃世杰  林俊憲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鍾佳濱  劉櫂豪  張宏陸  洪申翰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蔡適應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羅美玲  周春米  林淑芬  吳琪銘  郭國文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何志偉  鄭運鵬  陳素月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蔡易餘  莊瑞雄  趙正宇  王美惠  邱泰源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陳秀寳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蘇治芬

棄權者:35人

費鴻泰  鄭麗文  陳玉珍  江啟臣  李貴敏  萬美玲  呂玉玲  邱臣遠  高虹安  張其祿  林思銘  陳雪生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張育美  賴士葆  吳斯懷  廖國棟  林為洲  廖婉汝  魯明哲  李德維  洪孟楷  林文瑞  林奕華  許淑華  溫玉霞  林德福  謝衣鳯  鄭天財Sra Kacaw   翁重鈞  羅明才  蔣萬安  陳以信

(4)「報告事項第六十七案國民黨黨團提議改交審查不予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95  贊成人數:36  反對人數:56  棄權人數:3

贊成者:36人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費鴻泰  鄭麗文  陳玉珍  江啟臣  李貴敏  吳怡玎  萬美玲  呂玉玲  林思銘  陳雪生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張育美  賴士葆  吳斯懷  廖國棟  林為洲  廖婉汝  魯明哲  李德維  洪孟楷  林文瑞  林奕華  許淑華  溫玉霞  林德福  謝衣鳯  翁重鈞  鄭天財Sra Kacaw   羅明才  蔣萬安  陳以信

反對者:56人

范 雲  莊競程  羅致政  柯建銘  劉世芳  陳歐珀  黃國書  李昆澤  黃世杰  林俊憲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鍾佳濱  劉櫂豪  張宏陸  洪申翰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蔡適應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羅美玲  周春米  林淑芬  吳琪銘  郭國文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何志偉  鄭運鵬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蔡易餘  莊瑞雄  趙正宇  王美惠  邱泰源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陳秀寳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蘇治芬

棄權者:3人

邱臣遠  高虹安  張其祿

(5)「國民黨黨團針對議事日程草案提議增列討論事項第一案不予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92  贊成人數:37  反對人數:55  棄權人數:0

贊成者:37人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費鴻泰  鄭麗文  陳玉珍  江啟臣  李貴敏  吳怡玎  萬美玲  呂玉玲  蔡壁如  邱臣遠  高虹安  張其祿  林思銘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張育美  吳斯懷  林為洲  廖婉汝  魯明哲  李德維  洪孟楷  林文瑞  林奕華  許淑華  溫玉霞  林德福  謝衣鳯  鄭天財Sra Kacaw   翁重鈞  羅明才  蔣萬安  陳以信

反對者:55人

范 雲  莊競程  羅致政  柯建銘  劉世芳  陳歐珀  黃國書  李昆澤  黃世杰  林俊憲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鍾佳濱  劉櫂豪  張宏陸  洪申翰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羅美玲  周春米  林淑芬  吳琪銘  郭國文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何志偉  鄭運鵬  陳素月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蔡易餘  莊瑞雄  趙正宇  王美惠  邱泰源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陳秀寳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蘇治芬

棄權者:0人

(6)「時代力量黨團針對議事日程草案提議增列討論事項不予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93  贊成人數:7  反對人數:55  棄權人數:31

贊成者:7人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蔡壁如  邱臣遠  高虹安  張其祿

反對者:55人

范 雲  莊競程  羅致政  柯建銘  劉世芳  陳歐珀  黃國書  李昆澤  黃世杰  林俊憲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鍾佳濱  劉櫂豪  張宏陸  洪申翰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羅美玲  周春米  林淑芬  吳琪銘  郭國文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何志偉  鄭運鵬  陳素月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蔡易餘  莊瑞雄  趙正宇  王美惠  邱泰源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陳秀寳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蘇治芬

棄權者:31人

費鴻泰  鄭麗文  陳玉珍  江啟臣  李貴敏  吳怡玎  萬美玲  呂玉玲  林思銘  葉毓蘭  曾銘宗  張育美  賴士葆  吳斯懷  廖國棟  林為洲  廖婉汝  魯明哲  李德維  洪孟楷  林文瑞  林奕華  許淑華  溫玉霞  林德福  謝衣鳯  鄭天財Sra Kacaw   翁重鈞  羅明才  蔣萬安  陳以信

(7)「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次會議議事日程除報告事項外,其餘議程僅限列議程草案所列質詢事項及施政質詢予以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95  贊成人數:56  反對人數:39  棄權人數:0

贊成者:56人

范 雲  莊競程  羅致政  柯建銘  劉世芳  陳歐珀  黃國書  李昆澤  黃世杰  林俊憲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鍾佳濱  劉櫂豪  張宏陸  洪申翰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蔡適應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羅美玲  周春米  林淑芬  吳琪銘  郭國文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何志偉  鄭運鵬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蔡易餘  莊瑞雄  趙正宇  王美惠  邱泰源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陳秀寳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蘇治芬

反對者:39人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費鴻泰  鄭麗文  陳玉珍  江啟臣  李貴敏  吳怡玎  萬美玲  呂玉玲  蔡壁如  邱臣遠  高虹安  張其祿  林思銘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張育美  賴士葆  吳斯懷  廖國棟  林為洲  廖婉汝  魯明哲  李德維  洪孟楷  林文瑞  林奕華  許淑華  溫玉霞  林德福  謝衣鳯  翁重鈞  鄭天財Sra Kacaw   羅明才  蔣萬安  陳以信

棄權者: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