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3會期財政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0年3月17日(星期三)9時至13時3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主  席 郭委員國文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10屆第3會期財政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0年3月15日(星期一)9時至12時21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出席委員 吳秉叡  沈發惠  曾銘宗  賴士葆  林楚茵  林德福  李貴敏  郭國文  羅明才  鍾佳濱  高嘉瑜  張其祿  余 天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 李德維  劉世芳  洪孟楷  謝衣鳯  費鴻泰  林俊憲  楊瓊瓔  吳斯懷  廖婉汝  高金素梅 何欣純  陳椒華  邱志偉  江永昌  王美惠  張育美  蔡易餘  陳歐珀

   委員列席18人

列席官員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主任委員

黃天牧

 

 綜合規劃處

處長

林志憲

 

 法律事務處

處長

徐萃文

 

 國際業務處

處長

賴銘賢

 

 資訊服務處

處長

蔡福隆

 

 秘書室

主任

張吉富

 

 人事室

主任

林延增

 

 主計室

主任

楊登伍

 

 政風室

主任

徐世通

 

 銀行局

局長

莊琇媛

 

 證券期貨局

局長

張振山

 

 保險局

局長

施瓊華

 

 檢查局

局長

張子浩

 

 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林銘寬

 

              

總經理

蘇財源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許璋瑤

 

              

總經理

簡立忠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吳自心

 

              

總經理

黃炳鈞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林修銘

 

              

總經理

朱漢強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董事長

陳永誠

 

              

總經理

李愛玲

 

 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

 

 

 

              

董事長

張心悌

 

              

總經理

呂淑玲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董事長

林丙輝

 

              

總經理

張麗真

 

 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

董事長

劉燈城

 

              

總經理

林棟樑

 

 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

董事長

郭建中

 

              

總經理

張國銘

 

 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

董事長

吳中書

 

              

院長

黃崇哲

 

 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

 

 

 

              

總經理

邱瑞利

 

 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

代理董事長

張玉煇

 

              

總經理

何以

 

 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

董事長

林國彬

 

              

總經理

陳昌正

 

 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

董事長

桂先農

 

              

總經理

簡仲明

 

 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

董事長

林志潔

 

              

總經理

洪令家

主  席:郭召集委員國文

專門委員:謝淑津

主任秘書:趙弘靜

紀  錄:秘 書 郭錦貴 副研究員 黃惠雯 編 審 黃美菁

   科 長 蔡明哲 科  員 謝禎鴻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二、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黃主任委員天牧率所屬機關首長暨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監管相關機構有關之財團法人、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等董事長、總經理列席業務報告,並備質詢。

(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黃天牧就業務提出報告後,計有委員吳秉叡、沈發惠、曾銘宗、賴士葆、林楚茵、李貴敏、林德福、羅明才、郭國文、鍾佳濱、高嘉瑜、張其祿、費鴻泰、謝衣鳯、陳椒華、江永昌等16人提出質詢,均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黃天牧及相關人員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訊,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三)委員余天、劉世芳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通過臨時提案2案:

一、數位化時代,證券交易開放電子下單,連帶資料整併也數位化。可一摺多金、方便整合資產的「集保e存摺」推出後,新開戶之證券戶已多選用電子存摺作為證券存摺。

根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資料,110年證券戶開戶人數已達1,124萬人,但其中「集保e存摺」的使用人數僅200萬人、占總開戶數18%;且使用者多分布於年輕、新開戶者,舊用戶、較年長的使用者仍多數未使用「集保e存摺」。

為使證券交易能配合「金融科技發展路徑圖」政策目標,提升金融服務的效率、可及性、使用性及品質,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個月內就「提升既有證券戶移轉至集保e存摺」之推動策略及階段目標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林楚茵  鍾佳濱  沈發惠  郭國文

二、有鑑於內政部統計顯示全國11.24萬法人擁有住宅,其中1.34萬法人擁有4房以上,其中部分更屬於短期進出,爰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個月內提出方案,針對法人持有房屋,金融機構應落實KYC原則,而非屬於營運所需者,要求金融機構落實授信5P原則及確實執行中央銀行發布之信用管制措施,以符合居住正義目標。

提案人:賴士葆  曾銘宗  李貴敏  林德福  羅明才  費鴻泰

散會

主席:請問各位委員,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

因為目前在場委員不足法定人數,議事錄暫不確定。

繼續報告

二、邀請財政部蘇部長建榮率所屬機關首長暨國營事業董事長、總經理(含各轉投資事業機構公股代表之董、監事)列席業務報告,並備質詢。

主席:現在進行今日議程,安排財政部業務報告,請財政部蘇部長報告。

蘇部長建榮:主席、各位委員先進,大家好。今天貴委員會召開第10屆第3會期全體委員會議,本人應邀率本部主管同仁列席,提出業務報告,深感榮幸。以下謹就中央政府總預算收入編列及執行情形、近半年重要施政績效、未來施政方向與重點、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下稱COVID-19)疫情防疫紓困成果及振興措施提出報告,敬請指教。

壹、中央政府總預算收入編列及執行情形

一、109年度執行情形

(一)歲入

歲入預算數新臺幣(下同)2兆1,070億元,累計實收數2兆1,431億元,較預算數增加361億元,達成率101.7%。按來源別簡要說明如下:

1.稅課收入:預算數1兆6,796億元,累計實收數1兆6,054億元,較預算數減少742億元,達成率95.6%,主要係證券交易稅(下稱證交稅)、營業稅增加,及營利事業所得稅(下稱營所稅)、貨物稅減少之增減互抵結果。

2.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預算數2,443億元,累計實收數2,372億元,較預算數減少71億元,達成率97%,主要係部分營業基金盈餘繳庫數減少。

3.規費、罰賠款、財產及其他收入:預算數1,832億元,累計實收數3,006億元,較預算數增加1,174億元,達成率164.1%,主要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5G釋照特許費及本部地上權權利金收入增加。

(二)融資性財源

債務舉借預算數556億元,因歲入執行良好,全數未舉借。

二、110年度編列情形

(一)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入編列2兆534億元,歲出編列2兆1,359億元,歲入歲出差短825億元,加計債務還本850億元(占稅課收入5.1%),融資需求1,675億元,全數舉借支應,總預算舉債占歲出比率7.8%;併計當年度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及新式戰機採購特別預算計舉債2,680億元,合計4,355億元。

(二)預估110年底中央政府1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6兆1,096億元,占前3年度名目國內生產毛額(GDP)平均數32.1%,符合公共債務法債務存量40.6%上限規定。

貳、近半年重要施政績效

承蒙貴委員會支持與協助,順利完成「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第18條等重要修正法案,同時深化臺美實質合作、強化邊境查驗、加速國有不動產活化運用、協助引進資金參與公共建設等財政措施及因應COVID-19疫情防疫紓困成果及振興措施亦具成效,謹就重要施政績效擇要說明如次:

一、國庫業務

(一)嚴守財政紀律

為因應疫情衝擊,推動相關措施提振經濟,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適度擴大歲出規模,編列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新式戰機採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等特別預算;由於近年累積之財政能量,預估110年底債務比率為32.1%,尚在可控制範圍內。

(二)精進地方債務管理

1.依「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債務分級管理機制」按月監管直轄市及縣(市)債務情形,敦促地方政府改善財政狀況。

2.截至110年2月底,債務比率超限之宜蘭縣及苗栗縣均依行政院核定償債計畫償還債務,其中宜蘭縣長期債務比率業降至債務預警(45%)以下。

(三)深化臺美實質合作

1.109年9月17日(美東時間)臺美簽署「基礎建設融資及市場建立合作架構」,雙方並於109年10月29日召開首次工作小組會議,決議依功能及產業別成立6個次工作小組深入討論。

2.109年12月及110年1月已召開「金融與市場建立」、「稅務問題」及「印太區域」等次工作小組會議,並積極推動延續合作架構執行動能。

(四)加強公股經營管理

1.審派公股代表督導公股事業健全公司治理,督導公股銀行配合重大政策提供金融支援,截至110年1月底,五加二新創產業融資3兆2,395億元、對中小企業放款餘額4兆7,421億元及新南向政策融資6,266億元等,協助產業升級創新及擴展對外經貿實力。

2.督導公股銀行推動金融科技及行動支付(含台灣Pay),截至110年2月底,公股銀行創新金融科技研發取得專利數達1,455件,台灣Pay交易量3,196萬筆,交易金額近1,004億元,應用範圍涵蓋公用事業、學費、零售等費用及稅款繳納,落實行動支付目標。

3.督導公股銀行辦理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自110年起調降一段式機動利率為1.40%,有效支援民眾購屋置產及成家立業需求,截至110年2月底,核貸30萬餘戶,金額達1兆2,450億餘元。

4.推動「公股攜手,兆元振興」融資方案,由9家公股銀行以自有資金於1年內提供近1.6兆元資金額度,滿足國際鏈結布局、創新及轉型升級等企業資金需求,協助產業擴大投資,達成提振經濟動能、加速景氣復原目標。截至110年2月底,兆元振興融資規模已達1兆2,445億元。

二、賦稅業務

(一)建立公平合理賦稅環境

1.修正「所得稅法」第17條及「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

110年1月20日修正公布「所得稅法」第17條及「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配合民法成年年齡規定將由20歲降為18歲,綜合所得稅(下稱綜所稅)申報義務及受扶養親屬免稅額與遺產稅扣除額有關成年之認定回歸民法規定。

2.修正「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第18條

110年1月27日修正公布「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第18條,自110年1月1日起個人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應納入基本所得額課稅,並將國內高風險新創事業公司股票排除適用,俾維護租稅公平,確保國家稅收,兼顧培植新創事業帶動產業轉型政策。

(二)公告調高基本生活費

109年12月16日公告調高109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金額至18.2萬元,為歷年來最大調幅,110年5月申報綜所稅時適用,約有205萬戶可享減稅利益。在其他條件不變下,如換算成4口之家,家戶課稅所得額可較上一年度減少約2.8萬元。

(三)實施專法引導資金回流

「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自108年8月15日施行。截至110年3月5日,引導2,361億元資金申請匯回,其中獲准並已實際匯回2,299億元,且有794億元實質投資國內產業,有效提振國內投資動能,發揮穩定經濟效果。

(四)減徵節能電器貨物稅

辦理購買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第1級或第2級之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非供銷售且未退貨或換貨者,每臺退還減徵貨物稅最高2千元。截至110年2月底,累計核退約283萬臺,減徵退還貨物稅約47億元,有效鼓勵民眾響應綠色消費,促進產業發展。

(五)建構賦稅e化環境

1.自109年7-8月期統一發票起,增開雲端發票專屬獎每組獎金500元之獎別為60萬組,提高民眾消費索取雲端發票誘因。

2.109年9月1日起,配合各地區國稅局單一窗口受理查詢被繼承人金融遺產服務之金融機構,新增納入證券商同業公會、農漁會信用部及信用合作社,共9大金融機構,免除民眾往返各金融機構之辛勞。截至110年2月底,查調被繼承人金融遺產約33.2萬筆。

3.109年9月1日起,地方稅網路申報系統主動傳送民眾之土地增值稅、契稅查欠結果及申報資料至內政部地政系統,便利地政機關人員收件及完稅資料審查。民眾可線上查欠,並於地方稅網路申報系統查詢不動產移轉登記進度。

4.109年9月16日起,開放以非納稅義務人或非營利事業負責人本人名義持有之信用卡繳納發單稅款、增加行動支付繳稅項目、提高便利商店代收稅款限額為每筆3萬元及開放便利商店代收非現金支付工具繳稅等措施,使繳稅更為便捷。109年使用行動支付工具繳稅件數約85.7萬件,金額86.26億元,較108年件數成長73.91%,金額成長60.69%。

5.109年度電子發票開立張數約78.49億張,其中使用載具儲存之雲端發票約24.78億張,占比31.57%,較108年增加7.46億張,提升逾43%。110年截至2月底,電子發票開立張數約12.67億張,其中使用載具儲存之雲端發票約4.78億張,占比37.73%,較109年同期增加1.31億張,提升逾37%。

(六)洽簽租稅協定促進國際合作

1.109年12月2日完成臺沙(沙烏地阿拉伯)租稅協定簽署,擴展我國租稅協定網絡至中東地區,有助消除雙重課稅,促進經貿投資及產業合作交流。

2.109年與日本、澳大利亞完成首次金融帳戶資訊自動交換,提升稅務資訊透明;與瑞士就國別報告交換合作達成共識,公告瑞士為我國得有效取得國別報告之國家,降低跨國企業集團稅務依循成本。

三、關務業務

(一)精進查緝作為

1.配合行政院「新世代反毒策略」,持續更新X光儀檢設備,參與「安居緝毒專案」與各機關合作,109年查獲毒品毛重7,348公斤。

2.全力執行非洲豬瘟邊境防疫,109年查獲違規豬肉製品386公斤,有效阻絕疫情於邊境。

3.109年8月10日起奉行政院指示加強查驗口罩偽標臺灣製(MIT)違規進口情形,自109年8月10日至110年3月7日,查扣偽標MIT口罩達175萬片,銷毀逾151萬片,維護MIT品牌信譽,守護國民健康。

(二)推動雙邊關務合作

109年12月18日與紐西蘭簽署「臺紐優質企業相互承認協議」,提供業者便捷通關優惠,促進雙邊貿易發展。

(三)便捷通關服務

為保護民眾個資及便捷通關,對完稅價格5萬元以下進口快遞貨物,提供「EZ WAY易利委」報關委任確認服務。截至110年2月底,民眾下載APP完成手機綁定共268萬筆、完成報關逾2,521萬件,占簡易申報件數比率已提升至67.33%。

(四)防範違規轉運及傾銷

1.因應美中貿易衝突,配合經濟部加強查核進出口貨物,防杜中國大陸產品借道我國違規轉運出口美國。

2.為維持公平貿易秩序並確保國內相關產業不致因低價傾銷遭致損害,對自特定國家產製進口之毛巾、鞋靴、卜特蘭水泥及其熟料、過氧化苯甲醯、不銹鋼冷軋鋼品、特定鍍鋅或鋅合金扁軋鋼品、碳鋼鋼板7項產品課徵反傾銷稅,109年課徵2.6億餘元。

四、國產業務

(一)健全國有財產管理

1.健全產籍

109年推廣輔導36個機關使用國有公用財產管理系統網路版,18個機關使用國有公用及公司組織財產線上傳輸系統;完成釐整異動323萬5,555筆國家資料庫,提供業務比對分析統計。

2.促進國有公用不動產有效管理

實施管理使用情形檢核,督促機關落實國有財產管理作業,於COVID-19疫情趨緩期間,實地檢核2個機關。

3.清查及處理被占用之國有非公用不動產

清查4萬145筆被占用土地、處理4,365公頃被占用土地及追收使用補償金10億7,977萬元。

(二)增進國家資產效益

1.推動國有公用財產活化運用

(1)積極辦理宣導及教育訓練,109年辦理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業務教育訓練及配合各機關辦理公產管理專業課程薦派講師共53場、2,432人次,提升各機關財產管理人員專業知能。

(2)各機關經管國有公用土地,經評估適宜以非公用財產活化運用者,協調收回2處、面積0.23公頃。

2.協助產業發展與政策推動提供用地

(1)社會住宅:配合住宅主管機關興辦社會住宅需求,109年協助完成撥用10處、面積1.72公頃;租用4處、面積4.82公頃。

(2)地面型太陽光電:

1委託經營7案,面積65.88公頃。

2公開標租簽約8宗土地、面積11.22公頃。

3提供申請開發同意書88案、面積892公頃。

(3)活化營區土地效益:109年活化處理國防部變更為非公用財產之營區不動產50處,收益143億5,826萬元,挹注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辦理營舍及軍舍之建設工程,改善國軍硬體設施。

(三)多元開發運用國有土地

1.標租:109年辦理52次標租,標脫606筆土地、面積37.22公頃;標脫23棟建物、面積0.7公頃,標租收益金額4億3,948萬元。

2.參與都市更新:109年國有土地參與都市更新案件新增48件、面積2.81公頃,驗收接管79戶都市更新建物。

3.招標設定地上權:公告招標標脫18宗、面積9.1公頃、決標權利金463億4,200萬元。

4.結合產業政策與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構)共同改良利用國有土地,新簽約10案,面積6.92公頃,預估可創造總收益19.38億元,吸引民間投資73.55億元及提供5,763個就業機會。

五、促參業務

(一)精進促參法制環境

109年9月11日修正發布「民間自行規劃申請參與公共建設作業辦法」部分條文,增訂主辦機關提供土地、設施案件申請人提送規劃構想書應包括財務面可行性,以利審核作業。

(二)協助推動促參業務

1.召開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投資平臺會議,協助解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補助地方政府垃圾焚化廠升級整備採促參方式推動疑義,及協助經濟部評估以促參方式由民間廠商投資興建、營運海水淡化廠事宜。

2.透過輔導機制協助各主辦機關積極辦理長照促參案,其中「基隆市長照福利服務園區促參案」及「新北市瑞芳區醫療長照設施大樓案」2案已公告招商,刻分別辦理甄審及議約作業。

(三)成立行政院促參推動小組

行政院110年1月25日同意成立行政院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推動小組,由秘書長擔任召集人,引導各級政府積極推動促參,跨部會協調排除各項投資障礙。

六、因應COVID-19疫情防疫紓困成果及振興措施

(一)疫情發展初期,本部及時因應,為國人提供充足防疫物資、即時採行機動調降口罩及藥用酒精原料進口關稅稅率,並督導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產銷防疫清潔用酒精,同時管制口罩等防疫物資出口。

(二)因應國際疫情加劇,本部督導公股銀行秉持「從寬、從速、從簡」原則辦理紓困貸款,提供公益彩券經銷商紓困補貼、專營菸酒批發及零售業者營運資金與員工薪資補貼,同時推出多項稅務紓困措施,包括申請延期與分期繳稅措施、主動調減查定課徵營業人之營業稅、放寬受疫情衝擊企業免辦理營所稅暫繳等,並推出國有不動產減租緩繳、協助促參案減免或補貼租金及權利金等,適時協助國人共度難關。

(三)為有效刺激內需,本部於振興階段配合行政院振興三倍券政策,辦理紙本三倍券兌付作業;為強化經濟動能,督導公股銀行提出「公股攜手,兆元振興」融資方案及「公股攜手,百億創投」投資方案,挹注產業升級及企業轉型資金需求,促進民間投資。

、未來施政方向與重點

為活絡經濟發展及強化財政韌性,本部將在既有基礎上持續檢討精進各項業務,動態調整相關財政措施,賡續支援政府施政需求。謹就未來施政重點與因應COVID-19疫情,採行各項協助措施,簡要報告如下:

一、國庫業務

(一)健全國家財政

1.本部將積極落實開源節流,並依公共債務法及財政紀律法規定,嚴格管控中央政府債務規模,俾兼顧政府施政需求與經濟發展。

2.賡續推動「地方財政業務輔導方案」,透過考核輔導及公開表揚績優單位等方式,激勵地方政府積極開闢自治財源;另舉辦地方財政業務聯繫會報及開辦地方財政研習班,透過經驗分享及教育訓練,協助提升地方財務效能。

(二)推動發行乙類公債

為積極引導市場資金投入公共建設,將賡續秉持積極主動之精神,適時建議非營業特種基金之主管機關,有關自償性資金需求可採發行乙類公債辦理,期增加債市投資標的,吸收臺商回流等資金投入公共建設。

(三)提升股權管理效能

配合公股事業董事屆期改選,提名適任候選人,積極爭取有利席次;持續督導公股銀行配合金融監理政策,強化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增進風險控管及法令遵循;優化事業經營利基與集團整合效益,提升事業營運績效及競爭力。

(四)督導公益彩券發行達銷售目標

為挹注社會福利財源及促進弱勢族群就業機會,賡續督導發行機構穩健發展公益彩券市場,以達110年度公益彩券結算盈餘298億元之目標。

二、賦稅業務

(一)促進賦稅法規合理化

1.修正「土地稅法」部分條文

依司法院釋字第779號解釋,檢討「土地稅法」第39條規定,增訂非都市土地供公共設施使用,被徵收前之移轉免徵土地增值稅;又配合稽徵實務需要,定明地價稅之開徵期間、課稅所屬期間及納稅義務基準日,擬具「土地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於109年12月28日函報行政院審查。

2.修正「稅捐稽徵法」部分條文

為維護納稅義務人權益,確保國家租稅債權,並切合稽徵實務需要,擬具「稅捐稽徵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於109年3月31日函報行政院審查。

3.擬具「所得稅法」及「遺產及贈與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為督促公益信託積極從事合於信託本旨之公益活動,應以符合「信託法」及稅法規定之公益信託,始得享有租稅優惠。配合法務部研擬「信託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對公益信託訂有嚴謹之監督及管理機制,擬具「所得稅法」及「遺產及贈與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已辦理草案預告(預告期間至110年4月19日)放寬公益信託適用租稅優惠之受託人資格條件,並建立公益信託申報及課稅制度,俾符公益信託實務運作及落實公益目的,維護租稅公平。

(二)配合政策研修相關稅法

1.修正「貨物稅條例」第2條、第4條及第12條之5

為維護租稅公平及賡續鼓勵報廢或出口中古汽、機車並換購新車,以促進產業發展及節能減碳,擬具「貨物稅條例」第2條、第4條、第12條之5修正草案,經行政院於110年1月8日函送大院審議,大院2月26日一讀交付貴委員會審查。

2.修正「菸酒稅法」第7條

為避免新興菸品態樣不一,參考「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第4條有關其他菸品之菸品健康福利捐計量單位規定,擬具「菸酒稅法」第7條修正草案,定明其他菸品應徵稅額按計量單位「重量」或「支數」,從高課徵,於109年10月21日函報行政院審查。

3.修正「證券交易稅條例」第2條之3、第3條

為降低權證發行人為發行權證提供市場流動量而建立避險部位之成本,提升報價品質及促進權證市場發展,擬具「證券交易稅條例」第2條之3、第3條修正草案,自修正條文生效日起5年內,權證發行人基於履行報價責任規定所從事權證避險交易股票買賣,其證交稅稅率由3‰降為1‰,109年10月7日函報行政院審查。

4.修正「房屋稅條例」第12條、第15條、第25條

為防杜所有權人將房屋分割為小坪數,規避房屋稅負,形成租稅漏洞,擬具「房屋稅條例」第12條、第15條、第25條修正草案,已辦理草案預告(預告期間至110年3月12日),住家房屋現值在10萬元以下免徵房屋稅,排除法人適用,自然人適用該免稅規定以全國合計3戶為限。

5.修正「貨物稅條例」第11條之1

為賡續鼓勵換購節能家電,以達節能減碳綠色消費政策目標,帶動電器產業轉型發展,擬具「貨物稅條例」第11條之1修正草案,已辦理草案預告(預告期間至110年3月15日)。

6.修正「所得稅法」部分條文

為抑制短期炒作不動產、維護居住正義,並遏止租稅規避及維護租稅公平,擬具「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延長個人短期交易房地適用高稅率之持有期間;營利事業依持有期間按差別稅率課稅,經行政院於110年3月11日函送大院審議。

(三)提供簡政便民措施

1.為提供民眾多元管道報繳所得稅,自110年5月起,民眾持手機登入報稅系統,輸入行動電話號碼、身分證統一編號及健保卡卡號,進行繳(退)稅並完成申報。

2.優化本部稅務入口網,整合系統資源及精進應用系統,提高網站應用延展性,滿足行動裝置瀏覽需求。預計110年11月完成改版,提升整體服務價值。

3.整合金融遺產資料及現行被繼承人財產參考清單資料,推動遺產稅申報試算服務,規劃自111年起民眾可輕鬆完成遺產稅申報,提升納稅服務效能。

(四)積極洽簽租稅及財政合作協定

賡續推動與我國經貿往來密切國家(地區)洽簽租稅協定及財政合作協定,消除雙重課稅,強化國際交流合作;布建稅務資訊交換合作網絡,建構公平合理租稅及經貿環境。

三、關務業務

(一)推動關務法規合理化

1.「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

為履行臺貝(貝里斯)、臺巴(巴拉圭)經濟合作協定及臺宏(宏都拉斯)自由貿易協定之關稅減讓承諾及配合產業政策需要,擬具「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於110年1月5日函報行政院審查。

2.「關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為防杜調包走私、確保貨物移動安全,並保障納稅義務人救濟權益,擬具「關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強化貨棧及貨櫃集散站監督管理,鼓勵保稅運貨工具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並統一退運及追繳貨價處分行政救濟途徑,於110年2月9日函報行政院審查。

(二)維護邊境安全管理

1.依行政院「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第二期110-113年)」相關行動方案,遵循科技化、專業化及國際化三大方針,優化查緝工具,精進關員查緝職能,與國內外執法機關跨域交流,提升邊境查緝強度及密度,達成截毒於關口之目標。

2.因應COVID-19及非洲豬瘟疫情,賡續加強查驗高風險貨物、郵包及旅客行李,防堵偽標MIT口罩闖關入境及非洲豬瘟疫情入侵,維護國家信譽及國人健康。

(三)建構數位化海關

1.優化「EZ WAY易利委」APP服務,擴大開放持居留證外籍人士使用,改善操作介面並擴充服務功能,便利民眾查詢稅費,精進回復申報不符案件處理措施。

2.推動雲世代智慧海關計畫,發展人工智慧稅則分類服務供業者查詢參考,並逐步將跨機關車輛資訊、優質企業認證、海關e申辦及海關資料加值等四大加值服務,推上公有雲,擴大服務範疇。

3.建置物聯網全時監控計畫,鼓勵保稅運貨工具裝置即時追蹤系統,強化貨運移動安全,遏止不法走私調包。

4.推動人工智慧判讀X光毒品影像關鍵技術發展計畫,運用人工智慧,研發辨識X光毒品影像輔助軟體所需關鍵技術,提供並精進貨物影像自動判讀功能,提升查緝效能。

(四)拓展國際關務合作

賡續推動與經貿關係密切國家洽簽關務互助協定及貨物暫准通關證協定,增進雙邊實質合作關係,打擊違反關務法規行為,建構便捷與安全通關環境。

四、國產業務

(一)加強占用清理及接管作業

1.持續辦理接管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有助非公用財產管理、收益、處分、改良利用等各項業務之推動。

2.積極執行「被占用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加強清理第二期計畫」,解決被占用問題。

(二)提升國有財產運用效益

1.強化國有公用財產效能

輔導機關活化運用財產,避免閒置或低度利用;經本部評估適宜以非公用財產活化之大面積國有公用建地,協調機關變更為非公用財產移交本部國有財產署接管,依法處理。

2.促進國有非公用財產活化

(1)協助產業發展與政策推動提供用地

協助推動社會住宅、幼托教育、青年創業、長期照顧及綠能發電等國家政策,透過中央、地方及跨部會通力合作,依相關規定以多元方式提供國有土地。

(2)媒合各界資源協助認養文化資產

持續推廣並媒合相關政府機關、公私法人、團體或個人認養國有非公用文化資產,協助管理維護文化資產,提升管理效益,落實文化資產保存。

(3)媒合環保團體認養邊際土地

持續推廣並媒合環保團體認養位於海岸地區、濕地、埤塘、山區之國有非公用邊際土地,增進國有非公用土地管理效益,達成環境永續經營目標。

(三)執行行政院向海致敬政策

負責清理國有非公用土地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劃設管理區域以外之未登記土地699餘公里海岸線,以定點巡管清理、重點機動清理、協調機關統籌清理、主動媒合認養意願及加強宣導源頭管理五大策略清理維護海岸環境。

五、促參業務

(一)優化促參環境增加投資誘因

因應社會經濟發展及配合國家政策,啟動「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修法作業,包括擴大公共建設範圍、納入政府有償取得公共服務機制、增訂履約爭議調解機制等。

(二)加強行銷商機擴大民參量能

積極輔導、多元行銷,提升促參案媒合效率及招商成功率;強化案件輔導及管考,擴大激勵;建置促參履歷,提升資訊平臺功能。

六、賡續因應COVID-19疫情提供協助措施

考量全球疫情仍然嚴峻,110年上半年將延續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及國營事業房地租金減收2成措施;同時,國有公用不動產部分,亦延續由各管理機關本權責審酌租金減(緩)收措施;持續主動覈實調減查定課徵營業人之營業稅額及退還營業稅溢付稅額,並受理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稅等措施;5月報稅期間可適用領取政府津貼、補貼、補助等款項免納所得稅、雇主支付員工防疫隔離假薪資加倍減除等規定,各項防疫紓困成果及相關振興措施,列表說明詳如附件。

肆、結語

以上是財政工作重點報告,承蒙各位委員協助與督促,使本部業務得以順利開展並獲致若干績效,特別是在因應疫情發展方面,我國仍維持財政穩健與韌性,有效促進經濟迅速回復常規,並在110年2月24日獲國際信用評等機構穆迪公司肯定,首度將我國主權信用評等(Aa3)展望,由「穩定」調升為「正向」。本人在此要向各位委員致上誠摯的謝意,對各位委員的支持非常感謝。

因應國際政經情勢變動,本部將持續精進國家財政管理,同時逐步推展稅制改革,邁向更公義社會,厚植國家發展實力,俾使財政工作更臻完善。敬請各位委員惠予支持與指教,謝謝!

附件

因應COVID-19疫情防疫紓困成果及振興措施

資料日期:110年3月12日

一、防疫紓困成果

 

項目

辦理情形

公股銀行提供紓困方案

(持續適用)

()配合辦理各部會紓困方案

截至110年3月10日,受理申請共85,174戶、8,761.41億元,核准84,671戶、8,627.88億元。

()公股銀行自辦方案

1.企業戶

受理申請167,577戶、17,746.62億元,核准165,861戶、17,489.86億元。

2.個人戶

受理申請15,458戶、1,271.16億元,核准15,368戶、1,260.72億元;信用卡緩繳核准3,875件。

本部所屬國營事業提供租金緩繳(109.12.31止)及租金減收2成措施(110.6.30止)

()租金緩繳:109年度受理申請19件,緩繳1,207.72萬元。

()租金減收:就符合規定之承租人減收109年應繳租金減收2成,受益承租人2,012戶,租金減少1億8,566萬元。110年1月至6月租金減收戶數估計約2,010戶,減收金額約9,330萬元。

公益彩券經銷商紓困補貼(109.6.30止)

截至110年3月10日,撥款23,943人、1億6,990.5萬元:

()本補貼已於109年6月30日截止受理,依受託執行單位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所提結案報告,截至11月5日止,計核撥補貼款17,121.45萬元,予24,189人。

()惟嗣後另有246人申請放棄補貼,並繳回130.95萬元。

專營菸酒批發及零售業者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109.9.10止)

本補貼已於109年9月10日截止受理,計有2,103家業者遞件申請,自行撤回申請348件,因資格、條件不符及重複請領補貼退件計1,619件,核准136件,撥款2,612萬8,400元。

108年度所得稅申報期限延長一個月(109.6.30止)及綜所稅提前退稅(109.9.30止)

()申報期限延長:108年度綜所稅申報件數639萬件,營所稅申報96萬件,其中分別有228萬件(占總件數36%)及24萬件(25%)於延長期間6月份申報,有效達成人員分流效果,避免群聚風險。

()提前退稅:108年度綜所稅提前一個月退稅並增加退稅批次(共3批次),退稅案件共324萬件,退稅金額504億元。

給付員工防疫隔離假等相關假別薪資費用加倍減除(110.6.30止)

依稅式支出評估報告,評估稅收損失約0.09億元至0.3億元。

自政府領取相關補貼、補助等款項,免納所得稅(110.6.30止)

依稅式支出評估報告,評估稅收損失約54.72億元。

營利事業109年度第1季虧損得換算109年度上半年估計虧損,列為107年度未分配盈餘之減除項目

109年5月4日核釋有關營利事業經會計師核閱之109年度財務報表第1季虧損,得按該季期間相當半年之比例,換算109年度上半年估計虧損,列為計算107年度未分配盈餘之減除項目。

營利事業符合一定條件者,免辦理109年度營所稅暫繳

自109年9月1日至30日止經申請核准免辦暫繳家數36,991家,免納暫繳稅額611.02億元;另符合無須提出申請免辦暫繳之家數8,837家,免納暫繳稅額237.56億元,共計45,828家適用,稅額848.58億元。

營利事業符合一定條件者,109年度適用擴大書審純益率得予調減

俟109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結束後始有統計資料。

執行業務者、私人辦理補習班幼兒園與養護療養院所符合一定條件者,109年度適用之費用率得予調增

執行業務所得及其他所得係併同其他類別之所得一併申報,尚無法統計個案適用情形,爰無統計資料。

營業稅主動視實際營業情形覈實調減銷售額及營業稅額(持續適用)

109年第1季調減48.2萬家營業人,調減營業稅額1.9億元;第2季調減48萬家營業人,調減營業稅額0.4億元;第3季調減348家營業人,調減營業稅額79.5萬元;第4季調減353家營業人,調減營業稅額80.2萬元。

營業人申請退還營業稅溢付稅額(110.6.30止)

截至110年2月底,4,056家營業人提出申請,已核准3,948家,退稅金額為8億2,464萬餘元。

車輛停止使用期間免徵使用牌照稅(持續適用)

截至110年2月底,各地方稅稽徵機關辦理免徵車輛173,077輛,稅額11億319萬餘元。

營利事業(例如觀光飯店或旅館等)停業或營業面積縮減部分改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持續適用)

截至110年2月底,各地方稅稽徵機關受理核定2,961件,減少109年期及110年期房屋稅分別為8,988萬餘元及1億3,078萬餘元。

娛樂稅申請准予扣除未營業之天數或未使用之娛樂設施按比例核減查定稅額(持續適用)

截至110年2月底,各地方稅稽徵機關受理申請10,923家,減少查定課徵娛樂稅額約8,904萬餘元。

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110.6.30止)

()延期繳納稅捐

截至110年2月底,核准17,186件,應納稅額165億6,775萬餘元。

()分期繳納稅捐

截至110年2月底,核准17,859件,應納稅額266億2,171萬餘元。

防疫物品快速通關(持續適用)

因應疫情所需防疫物資與醫療器材進口通關時,關務署所屬各關將配合立即辦理並協調相關簽審單位,提供快速便利通關服務。

調降口罩及藥用酒精原料關稅稅率(110.8.26止)

自109年2月27日至5月26日,口罩關稅稅率機動調降為免稅,藥用酒精原料關稅稅率機動調降為10%,其中藥用酒精原料繼續實施至110年8月26日,並視國內防疫情形及供需狀況滾動檢討。

放寬申請展延沖退稅規定(持續適用)

109年5月18日修正發布「關稅法」施行細則第52條規定,放寬申請展延沖退稅規定,截至110年2月底,核准20件展延申請,協助業者渡過疫情難關。

放寬延長保稅貨物存儲期限之次數(持續適用)

109年6月16日修正發布「免稅商店設置管理辦法」第20條、「離島免稅購物商店設置管理辦法」第17條規定,放寬延長保稅貨物存儲期限之次數,截至110年2月底,核准73件展延申請(含保稅倉庫),紓緩業者倉儲壓力。

國有非公用不動產租金緩繳措施(109.12.31止)

109年度受理申請218件,緩繳2億2,262萬元。

國有非公用不動產租金減收措施(110.6.30止)

()出租

受益承租人19.1萬餘戶,租金減少約8.99億元。

()委託經營

受益受託者416件,經營權利金減少約2,120萬元。

()設定地上權

受益地上權110案(2,245戶),地租減少約1億105萬元。

國有公用不動產租金減收措施(110.6.30止)

截至110年2月底,受益承租人1.98萬餘戶,租金減少約6.19億元。

 

輔導促參案主辦機關辦理土地租金、權利金減免或延長興建、營運期間事宜(持續適用)

截至110年2月底,協助31個機關辦理促參案紓困264件,減免或補貼租金及權利金約40.62億元,36件同意延長投資契約。

 

二、振興措施

 

項目

措施內容

推動「公股攜手,百億創投」投資方案(持續推動)

()督導6家民營化公股金融事業共同推出「公股攜手,百億創投」投資方案,以其銀行或創投子公司之自有資金,結合民間資金與資源,目標為1年內共同募集百億創投資金,投資物聯網與人工智慧等六大核心產業及5+2新創產業,帶動產業升級,提振景氣以促進就業。

()俟經多次與公股創投事業研商並釐清相關定義及規範,爰於109年12月29日函轉各公股民營事業,同意將本案辦理期限寬延至110年底。

推動「公股攜手,兆元振興」融資方案(持續推動)

由9家公股銀行以自有資金於1年內提供近1.6兆元資金額度,以滿足國際鏈結布局、創新及轉型升級等企業資金需求,協助產業擴大投資,掌握先機,發展升級及拓展規模,提升競爭力及建立優勢地位,達成提振經濟動能、加速景氣復原目標。截至110年2月底,兆元振興融資規模已達1兆2,445億元。

配合推動振興三倍券等相關措施(兌付期限至110.3.31止)

()規劃及協調金融機構兌付紙本振興三倍券

截至110年3月10日,累計已兌領641億餘元,占已領取金額比率99.37%。

()推動「台灣Pay」綁定振興三倍券

督導公股銀行與財金公司自109年7月15日至12月31日共同推出「台灣Pay」加碼優惠措施,俾吸引消費者使用及鼓勵商家推廣,綁定數占全體行動支付高達52%,其中公股銀行綁定總戶數與金額分別為15萬戶、13.2億元,占「台灣Pay」比例逾9成,顯現獲得使用民眾支持及認同。

()民眾取得三倍券免納所得稅

1.民眾以現金1千元換取票面價值3千元之三倍券,或以信用卡、電子票證、行動支付等方式累積消費滿3千元,領取2千元,即由民眾自付1千元,再由政府贈與2千元,該2千元屬政府贈與,免納所得稅。

2.民眾將價值3千元之三倍券捐贈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得列報捐贈列舉扣除額之金額為3千元,並於綜合所得總額20%額度內扣除。

()配合提供捐贈碼相關資料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推動「振興三倍券─數位三倍券」新增民眾將回饋金捐贈予機關或團體功能,財政資訊中心依該處來函,於109年6月22日配合提供電子發票捐贈碼相關資料,包含受捐贈機關或團體之統一編號、名稱及銀行帳號予該處,並按月更新,以利該處統籌規劃。

本部所屬國營事業促銷活動(109.12.31止)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推出「台酒振興三重送」活動,吸引126萬人次至各觀光酒廠旅遊及銷售據點消費,帶動15.61億元消費效益;本部印刷廠所轄臺灣印刷探索館,秉持產業傳承與啟發教育理念,強化文化旅遊深度,推出「參觀門票+手工書DIY活動」特惠方案,共吸引5,989人次參觀,總收為149萬餘元。

爭取促參案納入振興、優先使用促參案場地及協助民間機構行銷(持續推動)

()爭取將12案住宿性質促參案納入交通部紓困振興範圍。

()本部相關訓練及活動優先使用促參案場地,計辦理15場教育訓練及研討會。

()109年8月7日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招商大會暨卓越獎頒獎典禮設置振興行銷專區,協助民間機構行銷。

增開109年7-12月期雲端發票專屬500元獎10萬組及六獎1組(109.12.31止)

配合政府推動振興三倍券鼓勵民眾增加消費,經檢視109年度統一發票中獎獎金經費執行情形尚有餘裕,爰109年7-12月期增開雲端發票專屬500元獎10萬組(由50萬組調增為60萬組)及六獎中獎組數1組(由1組調增為2組)。

提高離島免稅購物商店免稅銷售金額(持續適用)

自109年12月15日起,放寬離島免稅購物商店銷售菸酒以外之貨物,由旅客隨身攜出離島地區至臺灣本島或其他離島地區之免稅金額自6萬元提高至10萬元。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先作以下宣告:每位出席委員發言時間為8分鐘,必要時得延長2分鐘;每位列席委員發言時間為5分鐘,必要時得延長1分鐘。今日上午10時截止發言登記。

依照登記順序,先請第一位吳委員秉叡發言。

吳委員秉叡:(9時17分)部長早。最近我們的房地產蠢蠢欲動,感覺好像有要加速上漲的趨勢,所以政府為了抑制短期投資客,提出打炒房的政策,這具體表現在兩稅合一的稅率變更上,這部分是不是請你說明一下?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以目前房地產市場的狀況來看,房價是有上漲趨勢,這部分上漲的趨勢,基本上有一部分是來自於我們實體經濟的熱絡,另外一部分是來自於資金的行情,所以行政院房價小組在去年就已經推出所謂的選擇性信用管制措施,接下來財政部的工作,就是希望短期內需求炒作出來的房價上漲能夠有所壓抑,除了配合短期的所謂選擇性信用管制措施以外,我們推出了房地合一稅,房地合一稅最主要是延長短期交易的期間,從原來的一到兩年,延長到將五年以內都視為短期交易。

吳委員秉叡:兩年內短賣獲利的,課45%的稅?

蘇部長建榮:對!

吳委員秉叡:就是收45%的稅,然後超過第二年到第五年間課35%?

蘇部長建榮:超過第二年到第五年這中間賣的,本來是只有課20%,現在都課35%。

吳委員秉叡:超過五年之後會到20%,超過十年,才會變成15%,是不是這樣?

蘇部長建榮:是。

吳委員秉叡:這個最大的作用是不是把所謂的投資客,講難聽點就是投機客,請他們離開市場,如果他們進行交易,就讓他們的獲利因為會被課比較高的稅負而有所阻嚇,目的是這樣嗎?

蘇部長建榮:是,主要的目的是這樣。

吳委員秉叡:你認為可以達到多少效用?

蘇部長建榮:根據我們過去實行的結果,我們的房地合一稅,在2016年實施時,確實達到很顯著的效果,短期之內就把房價壓抑下來,我們就是希望這樣的目的,把房價壓抑下來以後,一方面讓房地產市場有一個比較健全的發展,更重要的是,如果房價因為高漲導致資產泡沫化,對於我們的金融產業,特別是金融產業很多所謂的資產抵押貸款,比如都是房地產的情況下,也可能產生不良影響,更重要的是居住正義的問題。

吳委員秉叡:部長,我的看法是這樣子,因為你是對於短期買賣的獲利課比較高的稅率,事實上投機客要投入的話,他會考慮得多一點,這才是所謂的打炒房,但我不認為這個稅制推出之後,房地產會下跌,我的看法是要讓投機客離開市場,而真正有居住必要的人,仍然可以在市場上,因為他必須購屋。我舉個例子,現在有台積電或其他非常先進的廠商要在竹科或南科建大廠房,增加了幾千位工程師的就業機會,那麼事實上在這些地方就有居住的需要。

蘇部長建榮:是,像這類的……

吳委員秉叡:所以政府的政策應該是讓投機客離開市場。

蘇部長建榮:對!主要是在投機客。像剛才委員提到的這種剛性需求、自住需求的,基本上不是我們房地合一稅要打擊的目標,因為這一種剛性需求通常他的持有期限不是短期,目的也不在短期買賣,他買了可能是要自住的,要住十幾、二十幾年,所以這種情況不是我們要打擊的目標。

吳委員秉叡:對!政府的目標是要打擊炒房,不是打房。

蘇部長建榮:是,短期炒作的部分。

吳委員秉叡:這個要講清楚,所以是要讓投機客、炒房客離開市場……

蘇部長建榮:離開市場,讓房地產的市場更加穩健。

吳委員秉叡:針對這個政策,我個人的判斷、個人的看法,認為是符合打擊炒房,讓投機客離開市場的一個好方法。

第二點,另外還有很多人提到囤房,照媒體所講,這有幾個可能性,像韓國實施囤房稅,提高稅率到25%,結果造成韓國非常嚴重的房租上漲,甚至每週都上漲,因為如果持有稅拉得過高的話,房東往往會把持有稅轉嫁給承租人,這一點部長的看法如何?

蘇部長建榮:這個也是我們一直擔心的,韓國實施的現實狀況就是這樣。另外,所謂的囤房稅,基本上除了……

吳委員秉叡:先釐清這點,照他們所講的,囤房稅的目的是什麼?

蘇部長建榮:主要的目的應該也是在打擊房價。

吳委員秉叡:你認為有辦法達到打擊房價的目的嗎?

蘇部長建榮:我想這是見仁見智的看法,以目前國際間實施情形來看,像韓國的情況,最後房價沒有下跌,但房租上漲,這不是我們所樂見的,所以在所謂房屋稅的這部分,我們還要再審慎研議、規劃,希望有一個比較精準的作法。

吳委員秉叡:根據我的瞭解,以臺北市為例,在這個最精華、所謂房價最高的地方,事實上它就是有部分地段率,還有非自住房屋房屋稅率比較高的規定,過去就有類似囤房稅的制度在實施……

蘇部長建榮:有,我們從103年開始就已經有所謂的……

吳委員秉叡:請問103年到現在,臺北市的房價有下跌嗎?如果囤房稅有打擊房價的目的,讓房價下跌的話,過去臺北市實施的地段率及高漲的房屋稅,有達到讓房價下跌的目的嗎?因為你也當過臺北市的財政局長。

蘇部長建榮:是,我跟委員報告,事實上臺北市103年不只調漲稅率,也調漲房屋評定現值,還有標準單價跟地段率,這些都有調,而且調整幅度非常大,是原來的2.6倍。稅率調高,評定現值也調高為原來的2.6倍,但是臺北市的房價到目前為止並沒有顯著下降。

吳委員秉叡:對啊!所以囤房稅到底要達到什麼樣的政策目的,這個要說清楚。第二個,所謂的囤房定義為何?有人講臺北市一間豪宅動輒上億,中南部一些縣市的房子,10間都還沒有辦法上億,像我來自臺東,我們臺東的房子10間加起來也不到1億,臺北市一間豪宅,可能不用到100坪,可能5、60坪或6、70坪就已經破億,所以這個制度如果要全國性實施,還不如讓每一個地方政府依照目前的法制,自己去調高部長剛剛講的,包括評定現值、調高非自住稅率,這樣是不是比較能夠達到因地制宜的效果?如果你的定義只是幾間房子要課多少錢,這樣不同的縣市有不同的房價,恐怕實施起來的結果,臺北市可能會有感覺,但可能在偏遠的縣市,大家就會怨聲載道,因為他們的房子不值什麼錢,為什麼要這樣對待他們?會不會有這樣的狀況?

蘇部長建榮:我想這個也是我們考量的因素之一,因為稅率是全國一體適用的,恐怕就會有這樣的情況。

吳委員秉叡:所以應該是去調整稅基嘛!

蘇部長建榮:一直以來我們也一再強調,稅基的部分各地方政府應該適當的去做調整,特別是新建的房屋,成屋以後,你要適當的去調整。

吳委員秉叡:據瞭解,現在只有臺北市、宜蘭縣及連江縣有實施,像你講的這樣的狀況,那其他縣市是什麼理由不要去調整稅基?

蘇部長建榮:到目前為止,我們所看到的,應該是彰化縣目前還沒有調以外,金門縣好像也還沒調,其他的縣市最近都已經微幅在調了。

吳委員秉叡:微幅?什麼原因讓他們覺得這麼被動?如果年輕人認為這個持有的代價要花得比較高的話,為什麼這些縣市政府不願意做呢?因為縣市政府就能做啦!照目前的法制,它就能做啦!

蘇部長建榮:按照規定,縣市政府不動產評議委員會就可以直接去評定……

吳委員秉叡:我跟你講,因為你很老實,你不要回答事實,我跟你講原因就是在選票啦!調這個東西得罪這些屋主、得罪這些持有者,是不是有這樣的可能性?

蘇部長建榮:有可能。

吳委員秉叡:所以地方政府的首長不願意這樣做,拿來這個地方要我們調稅率、要我們去得罪全國的人。如果從政治的算計上面有沒有這樣的可能性?他自己不敢得罪啊!所以丟到中央政府來,叫中央政府調啊!中央政府如果把稅率調高,他不用動稅基,他認為這樣可以達到持有稅增加的目的,就是他不做壞人,要叫中央來做壞人!會不會有這樣的可能性及狀況呢?

蘇部長建榮:不排除有這種可能,實務上也有這種情況。

吳委員秉叡:因為時間已經到了,所以我覺得要做一件事情先把目的弄清楚,然後再看看手段有沒有辦法達到目標,如果兩個都是不可行的話,就是要勇敢地說出來。好,謝謝你。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吳委員秉叡。

現場委員已足法定人數。請問各位委員,對上次議事錄有無異議?(無)無異議,議事錄確定。

請賴委員士葆發言。

賴委員士葆:(9時28分)部長,請問你來財政部幾年了?從次長開始?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對,2016年520到現在。

賴委員士葆:2012年?

蘇部長建榮:2016年。

賴委員士葆:差不多5年了,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是。

賴委員士葆:5年的時間,你今天總算提出一個交易稅,這裡面打炒房的交易稅,這點我要肯定。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

賴委員士葆:你把法人那一塊補起來了,以前我們有對話過,我現在給你數字,109年的第四季一年內賣的法人占54.51%,自然人不到10%,早就該對法人課房地合一稅,否則就是法人在炒房,或者是假法人、個人投機客開一個投資公司短期進出,用這樣的方式納進他賺的錢。沒有房地合一、沒有分離課稅,它就納入綜合所得,表面上是課徵20%,但是如果他本業虧本,稅可能一毛錢都不要繳,所以這一點你把它補起來,我肯定。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

賴委員士葆:可是來得太晚了,所以過去這五年來,你失職!那我就問你,「房地合一2.0」的版本什麼時候要生效?日出條款什麼時候?是不是媒體寫的105年?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事實上修正草案已經送到大院,這部……

賴委員士葆:什麼時候日出?

蘇部長建榮:我們的草案裡面是寫「行政院定之」。

賴委員士葆:幾年嘛?你總是心裡要有個想法嘛!

蘇部長建榮:這個部分基本上還要看情況……

賴委員士葆:不能把這個交給我們啦。

蘇部長建榮:不……

賴委員士葆:你要先有一個版本拿出來,大家再來討論嘛!

蘇部長建榮:委員,我想這個要考慮到很多種情況,基本上這個也涉及到一些相關的原則,我們不希望這樣出來以後,比如說大家可能在某一個時間之前,就開始大量買賣這樣的情況,所以實施的時機基本上還是要行政院內部來討論以後,由行政院定之。

賴委員士葆:等於還沒定好、還沒有想清楚,你就把它丟出來,會不會丟得太早?

蘇部長建榮:沒有,這個不是沒有想清楚。

賴委員士葆:媒體講105年,在這個之前還是之後?各有利弊啦!

蘇部長建榮:應該是之後。

賴委員士葆:你乾脆從現在開始定,假如7月份以前過的話,從今年7月開始,這樣會太晚嗎?

蘇部長建榮:這也是一個方案。

賴委員士葆:大概就105到110年之間?差不多這樣子嘛。

蘇部長建榮:因為行政院還有房價小組……

賴委員士葆:還沒想清楚?

蘇部長建榮:對,房價小組還會再討論,還要跟內政部相關……

賴委員士葆:你也承認還沒想清楚,那就是105年到110年之間。

蘇部長建榮:但是政策方向是已經非常確定了。

賴委員士葆:好,那我們就來講政策。我來跟你講數學1、2、3、4、5,我們來看下一張簡報。部長,剛才先讚美你,現在就要批評你了。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

賴委員士葆:你真的是打半套、抓小放大,我們來看109年的交易稅總共118億元,但是房屋稅有八百多億元,這清楚看得到……

蘇部長建榮:委員所講的……

賴委員士葆:你聽我講完,不要急嘛!房屋稅大於交易稅,所以你不碰就是為富不仁、為德不卒,只做一半!我當然知道這是政治考量,這是你們背後拉扯的結果,你根本不敢碰這個囤房稅。部長,我幫你算過,你仔細看好這個數字:1-3戶總戶數655萬、房屋稅477億元;4戶以上78.2萬、房屋稅401億元。這就是你講的,78萬戶可能轉租出去了。我先不講,你這裡面根本就是亂講一通,什麼78萬戶,難道這些全部都租出去嗎?打死我也不信,有些總是要自己住,我不相信會全部租出去。

我把在野黨的版本拿來,3.6%以上的有人增加8%、有人增加10%、有人增加4.8%,我把它平均算6%好了,就增加160億元,這些都要給地方的。稅基都不變的情況之下,就可以增加160億元稅收。160億元除以你的78萬戶,每一年增加2萬元,那會怎麼樣?增加2萬元,他就不租了嗎?別忘了他們還要報所得稅!我告訴部長,數字這麼清楚,第一個,我要強調你是抓小放大,前面法人的部分,我給你肯定把它納進來,但是第二個囤房你不敢碰,這個為德不卒,不敢去碰!因為背後有很大的政治力量拉扯著你,不能動!所以讓你打炒房的效果,我可以告訴你,社會學者專家一片不以為然啦!你做一半、不是錯一半,是碰小的、不敢碰大的,變成這個樣子!部長,你回應一下。

蘇部長建榮:首先跟委員澄清,委員所提到這個七、八百億元的稅收,基本上是包含自住跟非自住的房子。

賴委員士葆:是啊,所以沒有78萬戶嘛!

蘇部長建榮:這部分不全然都是……

賴委員士葆:你租戶有78萬戶,這是唬弄嘛!

蘇部長建榮:不是……

賴委員士葆:哪裡有這麼多的租戶?

蘇部長建榮:不是,包含自主跟非自住的部分,這78萬戶是行政院根據內政部統計資料顯示就是4戶以上,但這是最大的可能,所以這樣子……

賴委員士葆:部長,我再強調一遍,讓我插一句話。你們現在開口閉口說,不針對囤房稅,就是因為考量78萬租戶,這句話叫「話唬爛」,因為它不會全部租掉嘛!我問了財政部、問了內政部,問了各部會,大家都不知道78萬戶怎麼來,就是從這裡來,這就是「話唬爛」嘛!

蘇部長建榮:房屋稅基本上我一直以來都這樣講,如果純粹冀望稅率調高……

賴委員士葆:我現在已經跟你講調40%,增加160億啊!

蘇部長建榮:就能夠讓多屋的人釋出房屋的話,這個是很難的啦!因為各地方政府……

賴委員士葆:最少你try your best!

蘇部長建榮:如果房屋稅的稅基不調整,稅率再高也沒有用。

賴委員士葆:我已經跟你講,你先不要跑,你不要「黑龍繞桌」。

蘇部長建榮:我沒有「黑龍繞桌」。

賴委員士葆:稅基不變,稅率變成6%,因為現在最高3.6%,我把在野黨的整理出來,畫一個平均是6%,就增加40%,地方稅收增加160億元,這麼大的財源為什麼你不做?

蘇部長建榮:委員,如果是這樣子的話,除了臺北市以外,其他縣市也可以做啊!

賴委員士葆:什麼東西?

蘇部長建榮:現行就有囤房稅機制啊!

賴委員士葆:現行的稅率只到3.6%,我把它調為6%啊!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我們一直講地方政府……

賴委員士葆:稅率是我們管的啊!地方不能管稅率,只能管稅基而已。

蘇部長建榮:稅率基本上我們是授權它從1.5%到3.6%,地方政府來決定。

賴委員士葆:對,它不能到6%啊!

蘇部長建榮:如果地方政府覺得還不夠,它可以用地方稅法通則加徵30%,最高可以到4.68%,這是現有的機制。

賴委員士葆:我這裡要再加6%啊!所以你跟我講不一樣的,你故意把我轉掉了。

蘇部長建榮:沒有轉掉了,我只是呈現數值。

賴委員士葆:我說在野黨提的版本,比你4.8%還高,就是到6%,我就跟你講平均6%,所以它一年也就增加2萬元,其實事實在這裡,數字在這裡,部長,你不敢打囤房,就是怕得罪這些法人,就是怕得罪這些後面的政治力量,這才是可悲的地方。

蘇部長建榮:我們沒有這樣子,基本上委員如果要這樣講,我也沒話講,但是我真的……

賴委員士葆:你接受就好了。最後,最近官股行庫我就嘖嘖稱奇,幾乎每個都被換了,只有兩個人沒有換,一個是臺灣金控的呂桔誠,一個是兆豐金控的張兆順,這兩個人大家都很清楚,他們的背景很穩固,這兩個看起來都是阿扁前總統的人馬,背景這麼穩我們也是佩服,其他都被換一輪了,部長,你換的標準是什麼?

蘇部長建榮:在財政部的立場,最近更換的幾位董總,基本上他們都自行請辭,他們有生涯規劃。

賴委員士葆:是被請辭,不是自行請辭啦!講得這麼客氣!部長,我告訴你,外界解讀就很清楚,現在換金融體系的董總,看顏色之外,還看派系,部長的角色就是沒有角色。

蘇部長建榮:不會啦!

賴委員士葆:臺企銀董事長我跟他不熟,他6月份就到期,為什麼急著3月份把它拔掉?為什麼?理由在哪裡?

蘇部長建榮:他是請辭,他跟我請辭啊!

賴委員士葆:是被請辭,拜託,你也看一下報紙!

蘇部長建榮:他的辭職理由就是「生涯規劃」,4月1日生效。

賴委員士葆:是啦!「生涯規劃」提早回去告老。

蘇部長建榮:我也非常感謝他過去在臺企銀的貢獻。

賴委員士葆:部長,小心,如果你今天……

蘇部長建榮:我們未來選派人選一定會從專業來考量。

賴委員士葆:最後一句話,你沒有捍衛公股行庫的董總,你該有部長的角色,哪一天你也被請辭,那才是悲哀!謝謝。

蘇部長建榮:我隨時都可以回去學校,謝謝委員。

主席:請沈委員發惠發言。

沈委員發惠:(9時40分)部長,剛才賴士葆委員所質詢的內容,有些好像沒有讓部長有充分說明的時間,我等一下會跟你再討論房地合一稅的問題。在討論之前,我先跟部長提一件民眾非常關心的事情,部長能否跟納稅義務人說明一下?就是今年的報稅期間快到了,我們的疫情還在持續,是不是跟去年一樣能夠展延報稅的時間?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去年報稅期間是5月份,當時4、5月份是疫情比較嚴峻的時候,當初我們考量到分散人流,所以才把所得稅的申報期間由5月1日到5月31日,延長一個月到6月30日。今年的情況,我們還在評估,基本上是否延長為兩個月,我們還要進一步再評估,但是很重要的是,因為今年疫情相對比較穩定,也沒有像去年那麼嚴峻的情況,所以我們原則上可能會傾向還是一個月的時間,同時跟委員報告,因為我們今年也推出了手機報稅,可以直接在手機上申報。

沈委員發惠:去年因為疫情的關係,所以延長了報稅的時間。

蘇部長建榮:是。

沈委員發惠:去年的這個狀況看起來不管是納稅義務人,或者是這些相關的從業人員,對於去年的狀況,大家都覺得延長時間,包括分散報稅的的期間,效果都是相當正面肯定的,可否參考去年的狀況,研議今年也比照去年的作法?

蘇部長建榮:委員的意見,是不是容許我們回去以後再思考看看,整個衡量看看?至於是不是可以延期或分期繳稅,基本上這個是現行法規就可以做的,這個沒有問題,在疫情期間都可以做。

沈委員發惠:部長,有關前面委員的質詢,剛剛賴士葆委員一直在談好像你們不做囤房稅,就是屈從於法人,就是怕得罪這些財團公司。

蘇部長建榮:沒有。

沈委員發惠:而且他還提到,我們增加稅收160億元,為什麼不做?不過我們知道所有的稅制改革,目的要明確,你為什麼要去改,你今天要改這個稅制,你就是有很明確的目的,要達到什麼目的嘛!

蘇部長建榮:是。

沈委員發惠:增加稅收是我們這次稅制改革的目的嗎?

蘇部長建榮:不是。

沈委員發惠:不是嘛!

蘇部長建榮:對。

沈委員發惠:所以你說稅基增加多少,我們能夠增加多少?還是要看各縣市政府訂的稅基,如果稅基不變的原則,真的要增加160億元,調整稅基不就可以收到嗎?

蘇部長建榮:是。像臺北市103年稅基調了2.6倍,結果它稅收增加很多,就是這樣一個情況。

沈委員發惠:我們討論房地合一,討論囤房稅,就是要回歸到底稅制改革的目的是什麼嘛!對不對?目標要很明確。

蘇部長建榮:是的。

沈委員發惠:這一次我看到行政院核定有關稅制改革的部分,針對所得稅法第四條之四、第十四條之四、第十四條之六這四條來修改,我看到這個目標很明確,就是針對短期交易者,要課以重稅。

蘇部長建榮:對,沒錯。

沈委員發惠:我們要遏止短期交易,所以這個目的很明確,大家說房地產一直漲,房市不當炒作,這個是描述一個現象,但是我們要很清楚我們的政策,在這個房地產不當炒作的過程裡面,我們要遏止哪一些不當炒作行為,所以我們這次的修法目標很明確,就是……

蘇部長建榮:就是這個目標。

沈委員發惠:就是針對短期交易的套利者,我們要遏止這件事情。

蘇部長建榮:對,但是對於自住需求,我們基本上不會去打擊。

沈委員發惠:當然。所以我剛才開宗明義就講,我們要改變稅制,目標要很明確。

蘇部長建榮:是。

沈委員發惠:所以剛剛賴士葆委員講的增加稅收多少,這個都不是我們稅制改革的目標。

蘇部長建榮:不是。

沈委員發惠:對,不是。剛剛也提到,到底什麼時候開始實施?修正草案裡面說這個施行條文由行政院定之,剛剛前面有委員說你們還沒有想清楚,是還沒想清楚嗎?

蘇部長建榮:不是沒有想清楚。

沈委員發惠:不是沒有想清楚,其實你們想得很清楚。

蘇部長建榮:我們要評估哪幾個,我們已經有幾個方案要評估它的效果。

沈委員發惠:我們已經想清楚,只是我們不方便預告,不能夠預告……

蘇部長建榮:是,我們怕引起房地產市場騷動。

沈委員發惠:就是怕引起一些負面效應嘛!

蘇部長建榮:對。

沈委員發惠:所以是沒有想清楚嗎?

蘇部長建榮:想清楚了。

沈委員發惠:對嘛!我們想得很清楚!修法完成之後,什麼時候要實施?在什麼條件之下來實施?其實我們都想得很清楚了。立法委員當然可以在這裡要求部長一定要回答什麼時候開始實施,哪一年以前、幾月以前?我們可以逼你講,但其實就不應該講,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是,基本上我們對各個方案、日出條款等各方面,都已經做了適當的評估。

沈委員發惠:我們都評估好了,只是不適合事先預告,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是。

沈委員發惠:所以對於這部分,我支持行政院把這些條件想好,等這些條件成熟,我們就實施,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是。

沈委員發惠:其實我們的社會及網路輿論對這次房地合一稅的課稅有很多肯定,但也有很多負面的批評,負面批評中很多是針對囤房稅為何不實施,為什麼就做一半?我們要把這部分講清楚。剛剛也有委員提到,其實現在短期交易狀況最嚴重的是法人,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是。

沈委員發惠:針對法人的部分,我這邊有一個統計數字,其實自然人擁有4房以上占擁有住宅全體人數才1.46%,占自然人所擁有住宅的6.42%;法人擁有4房以上占擁有住宅全體人數則高達11.96%,占法人擁有住宅數達73%。所以,我們這次修法一個很重要的目的,就是法人的部分也比照自然人,將短期交易也放進去。

蘇部長建榮:對。

沈委員發惠:我們認為這部分是目前房地產不當炒作的一個重大問題以及重大現象,這件事情的病症在哪裡,我們就針對那個部分著手。

蘇部長建榮:事實上我們也發現很多投資人成立投資公司持有房地產做短期的炒作,適用稅率是營利事業所得稅的20%,所以我們的目的是要把這一塊堵起來。

沈委員發惠:沒有錯。依我剛剛給你的數據來看,目前房地產不當炒作最嚴重的徵兆、病症就在這裡,我們是對症下藥嘛!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是。

沈委員發惠:所以這個要跟社會講清楚。剛剛賴士葆委員說你們不實施囤房稅是怕財團、怕得罪法人,那我們幹嘛搞這個?

蘇部長建榮:不會啦!如果我們怕得罪財團的話,就不會實施房地合一稅,就不會把法人納進來……

沈委員發惠:短期交易才是他們的痛點,所以像這種輿論、網路指控都是子虛烏有,都是含血噴人,財政部應該要很清楚的出來捍衛政策。如果我們是圖利法人,怕法人,我們為何要讓法人的短期交易比照自然人?如果真的怕他,你會搞這個嗎?所以要講清楚,大家都聽得懂。

蘇部長建榮:是。

沈委員發惠:因為我的發言時間有限,囤房稅的部分,我們還有很多機會來談,其實並不是財政部通過囤房稅的規定,你才能夠實施這種差別稅率,依現行法制來看,地方政府可不可以實施差別費率?

蘇部長建榮:可以。

沈委員發惠:所以,簡單來講,不管有沒有修法,現在就可以實施,現在國民黨執政的縣市都可以實施,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是。

沈委員發惠:實施下去的效果會怎麼樣?為什麼他們不實施,一定是有其道理。臺北市實施差別稅率已經幾年了?

蘇部長建榮:從103年到現在。

沈委員發惠:從103年到現在,臺北市的房價有因此而被遏止嗎?

蘇部長建榮:沒有明顯的下跌。

沈委員發惠:不止沒有明顯的下跌,這兩年還因為資金因素而整個飆漲,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是。

沈委員發惠:所以,囤房稅這個稅制不能用民粹,大家出來喊喊居住正義,要我們提出政策,請問擁有幾間房叫作囤房?擁有一戶帝寶的連戰比較可惡,還是有四戶房屋的陳椒華比較可惡?這個東西你就講清楚嘛!囤房稅的稅基要怎麼算,全國都要歸戶,我在臺東擁有四戶跟我在帝寶擁有一戶,結果在臺東有四戶的要負擔比較高的稅率,這就是租稅公平嗎?就是居住正義嗎?這部分還有很大的空間,希望財政部蘇部長出來捍衛,並講清楚,不要憂讒畏譏!

蘇部長建榮:我沒這樣子,我在各種場合都有努力去說明。

主席:謝謝沈發惠委員慷慨激昂的質詢。接著請曾委員銘宗發言。

曾委員銘宗:(9時52分)謝謝。剛剛沈委員講得很好,不過財委會最好不要分藍綠,不要說這個,那麼桃園要不要實施,對不對?

本席請蘇部長看一下,這個是現行的房地合一稅,適用45%者從105年的2,790件、3,381件、4,563件等等,到109年有七千九百多件,現行的房地合一稅一點政策效果都沒有!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不會啦!

曾委員銘宗:所以你現在要改大方向,我贊成。請教一下,你把預售屋納進來,對於兩年適用45%,要怎麼開始起算?是簽約還是交屋才起算?

蘇部長建榮:簽約。

曾委員銘宗:因為預售屋可能要建一到三年,所以你的兩年稅率45%可能會變成三到五年,所以你考慮好了嗎?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真的有房屋需求的人,他的預售屋通常是不會拿去賣的,他一定要等到成屋出來……

曾委員銘宗:這些都是一些廠商說的,還是請部長先把實務搞清楚,不要弄不清楚,就把草案送出來。

請問部長,囤房問題嚴重不嚴重?這是104年到109年全國房屋稅籍的個人歸戶資料,第一欄擁有一戶的人,104年是占71.94%,一直遞減到109年為71.19%;擁有兩戶的人從18.79%增加到19.08%,擁有十戶以上者從0.23%增加到0.24%。囤房問題愈來愈嚴重,部長不能無動於衷!我們再往下看……

蘇部長建榮:委員……

曾委員銘宗:我問你才答!你講囤房稅現在就已經有了,這樣講沒有錯,但你不推動的理由是什麼?第一、房價會轉嫁給承租人,這個命題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我們是根據韓國實施的經驗……

曾委員銘宗:你說是根據韓國實施的經驗?你剛剛不是講臺灣已經有囤房稅?我現在請教你,國內到底有多少房子出租,你曉不曉得?

蘇部長建榮:如果是非自住的,我們統計有稅籍非自住的大概是六、七十萬戶。

曾委員銘宗:你確定?這個是統計精確的資料?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當然有一些商辦的,有一些住家用的……

曾委員銘宗:部長連最基本的資料都不知道!我問你,這七十萬戶有出租的部分,有幾戶是有繳所得稅的?

蘇部長建榮:出租的部分,在所得稅裡面,我們沒辦法區分把它是營業用、非營業用或是住家用等等。

曾委員銘宗:部長連基本資料都不知道,還說房價會轉嫁,是因為韓國的經驗?拜託一下好嗎?再請教你,你剛剛講臺北市103年就實施囤房稅,有沒有轉嫁?

蘇部長建榮:它的租金是上漲的……

曾委員銘宗:有沒有轉嫁?轉嫁了多少?

蘇部長建榮:租金是上漲的……

曾委員銘宗:你是經濟學博士,講精確一點!上漲是因為囤房稅轉嫁?還是因為物價或其他因素?對於我的這個問題,部長不能迴避!你說臺北市實施囤房稅後,轉嫁的比例有多少?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基本上現在所謂的囤房稅,目的是要打擊房價……

曾委員銘宗:請部長針對我的問題回答,你說會轉嫁,轉嫁多少?搞了半天,原來你是依照韓國的資料做決策?

蘇部長建榮:委員,不是這樣子;我們不希望第一個……

曾委員銘宗:主席,請部長針對我的問題回答!部長說會轉嫁,那麼臺北市從103年實施囤房稅之後,轉嫁了多少?比例是多少?

蘇部長建榮:這個還要從實證上面去瞭解。

曾委員銘宗:拜託,部長!行政院都通過了,你到現在都還沒有實證資料,部長也太誇張了吧!

蘇部長建榮:委員,我提的是房地合一稅,我沒有提任何的這個……

曾委員銘宗:不是啊!我問你臺北市從103年實施囤房稅到現在,轉嫁了多少,你到現在還沒有實證,所以你說不推?你總要有理由啊!這是第一點……

蘇部長建榮:委員,我再跟你講,囤房稅是委員在當財政部次長的時候所提出來的,你們當時應該也有評估啊!

曾委員銘宗:對啊!沒錯啊!你不要扯遠,我剛剛問的是會轉嫁的問題,部長到現在還沒做實證研究。再來,你說都會區的房價遠高於鄉下地區,用幾間房子做標準不精確。你也幫幫忙!條文裡面可以寫明房屋現值100萬元以上才算進來,就這麼簡單的事!剛剛幾位委員還在誇誇其談,會不會太誇張啊!我們可以設定房價現值200萬元以上才算進來,然後要有幾間,不行嗎?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我在地方待過……

曾委員銘宗:我也在地方待過。

蘇部長建榮:設定任何條件,基本上會增加稽徵成本,房屋稅是每一個月、每一個月評定的,它的現值是每個月、每個月……

曾委員銘宗:你也可以改為一年評定一次。再來,地方稅基不調整,調高稅率也沒用。部長你很會,統統推給地方政府,也可以由立法院來認定,我們可以由財政部洽地方政府來調稅基,所以部長不要都推給地方政府……

蘇部長建榮:我沒有推給地方政府。

曾委員銘宗:部長,你這三點結論……

蘇部長建榮:地方政府也要積極來配合;至於調稅基的問題,有的地方政府甚至還將稅基調降,這樣的話,稅率調高有什麼意義?

曾委員銘宗:你就明文規定不可以調降,不就解決了?我再重複問部長一個問題,中華民國臺灣現在到底有多少房子真的出租,有繳所得稅?這些基本資料你都沒有,還講的那麼大聲。

我們再看決策過程,本來執政黨不也說要推囤房稅,為何兩天後又後悔?是誰在反對?

蘇部長建榮:我們沒有說要推囤房稅,原本房價小組就是要讓房地合一稅優先推出,所謂的囤房稅,後面再視整體情況綜合評估……

曾委員銘宗:是不是內政部在反對?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我想這個都是整個集體決策的過程,沒有誰反對或誰贊成……

曾委員銘宗:請問部長,政府在怕什麼?

蘇部長建榮:我們沒有在怕什麼,我們只怕殃及無辜……

曾委員銘宗:我贊成你說怕傷及無辜這個重點;但到底會不會轉嫁,你連基本資料都沒有,連會不會轉嫁這個最基本的資料,到現在都沒有研究,你就下結論說會傷及無辜!部長是經濟學博士,對於會不會轉嫁,連實證資料都沒有,就說怕會傷及無辜!拜託不要這樣,好嗎?

有關公股行庫的部分,這個資料是財政部給我的,我們看這幾家行庫近五年的經營績效,一銀經營得不錯,已慢慢追上兆豐,彰銀、華南銀行也不錯。請問這一次的人事調整是依照經營績效?還是都沒有原則,沒有章法?部長是怎麼調整的?

蘇部長建榮:這次的人事調整,大部分都是他們自行請辭,基本上在接到他們的辭職書以後……

曾委員銘宗:請辭?是被你請辭,還是被誰請辭的?

蘇部長建榮:沒有所謂的被請辭,基本上我們沒有……

曾委員銘宗:我們安排一次專案會議,請那些被請辭者來這裡報告好不好?我請他們列席,來跟你對質?你敢不敢?部長,這些已經請辭,然後再遞補的,有哪一個是你推薦的?

蘇部長建榮:都是我推薦的。

曾委員銘宗:確定?

蘇部長建榮:是。

曾委員銘宗:你這一次怎麼就不老實呢?上一波講只有土銀總經理是你推薦的,這一次全部都是你推薦的?

蘇部長建榮:真的都是我推薦的。

曾委員銘宗:你知道嗎,你真的學壞了!

蘇部長建榮:我沒有學壞!我是老實講,都是我推薦的。

曾委員銘宗:沒有人相信!部長,還有沒有下一波?

蘇部長建榮:我不知道。

曾委員銘宗:你不知道?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財政部接受到的是董、總他們的辭呈,我當然要找比較專業的來當接替人選。

曾委員銘宗:部長真的是人家請辭才來調整人事?你不看看他的經營績效?調整也要有一點章法,有一點原則,你說不知道。好嘛!下次人事問題,不要問你。謝謝。

主席:謝謝曾委員,你要相信蘇部長的為人,留一點時間讓他答詢。接下來請林委員德福發言。

林委員德福:(10時3分)謝謝主席。請教財政部蘇部長,你認為臺灣居住環境有回歸正義的機會嗎?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所謂回歸正義是什麼?

林委員德福:在物價年年漲,大概只有薪水不漲的時代,請問用賦稅方式能夠達到五成以上調整型的居住正義空間嗎?你認為呢?

蘇部長建榮:我想租稅只是政策工具之一,很多國家除了租稅政策以外,還有增加房屋的供給,這也是一個方式,像政府在推動的社會住宅,也是要達成居住正義的政策手段之一,還有包租代管,這個也是。

林委員德福:依您的看法,對於悖離式的房市供需市場,光是房地合一稅調整,就能夠讓異常房市降溫?能夠持續維持多久?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就像剛才有委員提到的,房地合一稅最主要目的是打炒房,去抑制短期投機性的……

林委員德福:對啦,其實它就是防堵、圍堵而已……

蘇部長建榮:讓房地產能夠比較健全的發展,就是這樣一個情況。

林委員德福:部長,對於政府的打炒房政策,你說囤房稅涉及的層面比較廣……

蘇部長建榮:是。

林委員德福:所以,推動上必須審慎去考量,請問囤房稅推動的慎重考量,主要的因素是在哪裡?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第一個,現行的房屋稅條例裡面就有類似大家所講囤房稅的機制,也就是持有三戶以上,第四戶非自住房屋會被課以較高稅率,稅率由地方政府決定,從1.5%至3.6%,情況是這樣。

林委員德福:要是事情沒有說清楚、講明白,會讓各界都認為,政府在囤房稅的推動與執行上其實也在打假球,沒有真正達到主要的效果。

蘇部長建榮:我們沒有打假球,基本上,如果是打假球,就不會推房地合一稅了。

林委員德福:關於打炒房政策2.0發生打假球的疑慮,財政部覺得房價透過房地合一稅相對可以有效控制,那請問財政部有什麼依據,認為目前推出的這些做法相對有效?

蘇部長建榮:主要是將認定短期炒作的期間拉長,適用較高稅率期間也拉長,本來是一年內交易課徵45%,變成兩年內交易都課徵45%。至於課徵35%部分,本來是第二年交易課徵35%,現在延長到只要是第三年、第四年與第五年內交易,都課35%的稅率,所以是以高稅率抑制短期交易。

林委員德福:每個人對於房價、房租高低的感受不一樣,就拿臺北市大同區安西街來說,屋齡三年的新成屋「品城西」為例,有人認為分租套房八千元太貴,住了四、五個月就不租,但實際上卻有很多人認為這是佛心價。對於這樣異常的房市供需市場,你認為房地合一2.0可以解決嗎?

蘇部長建榮:這是出租,涉及人民彼此之間的租約,我不便評論。

林委員德福:部長,你認為政府有主導能力嗎?有人認為房租太高,有人認為太低,其實每個人看法不一樣。有人認為以八千元在大同區租一間套房已是佛心價了。

蘇部長建榮:比如說我自己服務的臺北大學三峽校區附近,當地一間套房租金大概也都要七、八千元,這是出租給學生的情況。

林委員德福:對啊!

蘇部長建榮:有些屋主買了房子以後切割成好幾間套房,分租給學生,價錢也差不多五、六千元至七、八千元。

林委員德福:我也要請教幾家公股行庫,包括臺銀、土銀、一銀等,請幾位董事長或總經理上臺。主計總處預估,今年超額儲蓄超過3.17兆元,國發會龔明鑫主任委員表示,政府也希望引導過剩資金往國家長期發展,有助處理地方重大公共建設,但以目前來看似乎效果有限。我請臺銀呂董事長先表達好了,現在囤積那麼多儲蓄,銀行放款,例如對房市的放款,你認為應不應該繼續增加,還是應該縮減?

主席:請臺灣金控呂董事長說明。

呂董事長桔誠:您是指房屋貸款嗎?

林委員德福:對。

呂董事長桔誠:臺銀繼續受理房屋貸款,只要合規都做。

林委員德福:有繼續喔?總是不能消化不良啊!若是一直囤積,銀行哪裡擔得起?

呂董事長桔誠:但我們做的都是實質、剛性的,譬如說青年安心購屋貸款與公教貸款。

林委員德福:要是錢沒辦法消化會累積庫存,那個會產生問題啊!我日前曾在金管會詢問主委曝險的問題,有些銀行就想到中國去,藉由提高曝險增加消化量。

除了臺銀以外,合庫的看法呢?雷董事長,你有什麼意見?

主席:請合庫金控雷董事長說明。

雷董事長仲達:我們合庫也繼續做。

林委員德福:你們認為是否要再加,還是……

雷董事長仲達:看市場需要,如果民眾有需要又合乎規定……

林委員德福:因為這是一個cycle,要是房市很熱,你們卻沒有貸,我相信馬上就冷下來。但你們現在存款那麼多,達到3.17兆元,如果沒有消化掉,對銀行來說就成了負擔,我認為現在就是這個產生問題。一銀呢?

主席:請一銀金控邱董事長說明。

邱董事長月琴:我們銀行也持續。

林委員德福:也繼續做?

邱董事長月琴:對,以自住為主。

林委員德福:土銀呢?

主席:請土地銀行謝董事長說明。

謝董事長娟娟:本行也繼續承作房屋貸款。

林委員德福:對啊!部長,那你的看法呢?

蘇部長建榮:去年下半年因為行政院房價小組推出選擇性信用管制措施,包含央行、金管會在內,都有一些選擇性信用管制相關措施,所以各行庫承作的最主要仍是剛性需求部分。

林委員德福:你總不能讓公股行庫消化不良。

蘇部長建榮:當然。

林委員德福:一旦囤積,他們就要負擔,壓力很大啊!

蘇部長建榮:是。

林委員德福:因為貸放不出去,都存放在銀行,就會衍生很多後遺症與問題。

蘇部長建榮:事實上,目前臺商回臺投資還是滿……

林委員德福:很多臺商回臺投資,錢就會存在銀行。

蘇部長建榮:貸款、融資,讓臺商建廠房,這個也是非常……

林委員德福:但消化不良。有的部分用在建廠,為什麼還增加3.17兆元?主要原因就是沒有管道出去。要是銀行不貸放出去,又會產生很多問題,真的是消化不良。站在政府的角度,你們應該解決這些問題啊!

蘇部長建榮:當然。

林委員德福:政府有沒有什麼重大公共建設能夠引導他們?真的也沒有。為了避免這些超額儲蓄,錢又沒有管道出去,只好投入房地產、股市,只能這樣,不然根本沒地方投資。

蘇部長建榮:其實,我剛才在業務報告裡提到,未來會持續推動自償性公共債務發行,希望透過市場上多發行自償性公共債務吸收資金,讓資金進入公共建設這個部分,這是我們未來的推動方向。

林委員德福:我希望部長在這方面要有比較長遠的想法與作為,解決問題,否則擱在那裏,就是會產生很多問題。

主席:請林委員楚茵發言。

林委員楚茵:(10時14分)部長早安。從早上到現在,我這些委員同事們關注的當然就是希望房市能夠達到居住正義。不過,我想先請部長看這張圖片。如果你是臺北人、生活在臺北市,你會看到東區不斷出現招租的狀況。部長,你也待過地方機關,就是臺北市財政局,然後一路到中央,非常了解東區現在這種到處招租的狀況,其實不是沒有人要租,而是很多房東,包括包租公、包租婆寧可房子擱著,也不願調降房價。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是,租金也不願意降。

林委員楚茵:是,所以造成我們看到整個商圈出現了一些沒落的狀況。所以,我想就教的是,對於這些口袋很深的房東來講,既然他寧可租不掉也要加價,以維持平衡,政府課徵囤房稅,只是讓他每個月增加一點點負擔,他會把房子租出去嗎?如果這些包租公或包租婆寧可把房子擱在那裏,連幾十萬元都不想要,只為了不想讓它跌價,囤房稅實施之後,也只不過多加他一點錢,你認為他們會因為這樣就把房子拋售出去嗎?部長,就你曾經在臺北市看到的狀況,你怎麼看?

蘇部長建榮:基本上很難,對於口袋比較深的屋主,即使房屋稅一年提高一萬多元或一、兩萬元,對他來講仍負擔得起,他基本上就不會為了這點出售房屋。

林委員楚茵:如果真是這樣,是不是就有城鄉差距?在臺北市的房東可能擁有非常多棟房子,甚至一整排,你去查一查,東區那一整排都是同一人所有,而他一定就是政府現在要打的房東,也就是所謂的囤房大戶。

蘇部長建榮:是。

林委員楚茵:如果他明明有房子可以出租,卻不願意降價,那推動囤房稅就有辦法嗎,部長?

蘇部長建榮:這點可能還是值得懷疑,因為屋主可能不僅不想把房子賣掉,甚至能以此為藉口調漲房租。委員剛才提到的鄉下地方特別是如此,假設不是自住房屋,民眾又到臺北或其他地方工作,在鄉下的房子即使可能是平房或比較舊的房子,卻因為不是自住,會被課以更高的囤房稅稅率,對他來說不太公平。

林委員楚茵:所以我才問囤房稅的推動到底有沒有達到居住的真正義?這個正義到底是打出政策,告訴大家政府有推,就代表在推動居住正義,也就是告訴民眾因為推動了這項政策,就代表推動了真正的正義,還是如同我們剛才所舉的例子,有城鄉差距?比如說在人口流失的地方,房東就算有四戶要釋出、出售,也不一定有人買,但在蛋黃區有三戶,就可能已經達到非常搶手的狀況。還有面積問題,例如小套房四戶與一戶200坪豪宅相比,又或是危老建築四戶相較於剛落成的兩戶,從區域面積與屋齡來看,其實都有許許多多不一樣的個案,推出一項囤房稅就能達到真正的居住正義嗎?

蘇部長建榮:委員說得非常對,這也就是我們考量的,如果真的要精準打擊,可能不是純粹調高稅率就能解決問題。

林委員楚茵:現在有許多版本提出,包括針對面積、地區、城鄉差距,是必須用中央的大帽子蓋下來,還是每個地方政府必須就其自身區域發展考量?您待過地方財政局,現在又在中央的財政部,您認為真正的居住正義到底應該怎麼落實?

蘇部長建榮:房屋稅是地方稅,所以應該可以由地方因地制宜,視當地發展情況制定適當的稅率,現行房屋稅已有稅率調整機制;如果不夠,地方政府也可以視當地經濟發展狀況適度調高稅基,這也是地方政府可以做的。如果真的要打擊持有多屋,地方政府目前都有工具。

林委員楚茵:地方政府的地方稅有土地增值稅、房屋稅,如同你所說的,但如果地方兩手一攤,就是希望中央當壞人,對於剛才我提到的城鄉差異、面積差異、屋齡差異,以同一套標準對於分別擁有四戶與三戶的屋主蓋了大帽子之後,財政部有辦法稽查嗎?還是到後來為了不讓別人認為民進黨政府不實施囤房稅就是沒有居住正義,所以貿然實施?我比較想問的是財政部有辦法稽查嗎?財政部有辦法依照這些個案逐一拆分出它們的不同,不致濫殺無辜嗎?

蘇部長建榮:稽查是地方政府的權責,地方政府要認定是自住還是非自住。以現在的情況,自住與非自住都歸地方政府認定,但是會有一個問題。如果地方與地方之間的稅率不同、有差異,在稽徵行政上會造成很大的困難,就是房子到底是不是要放在縣市課,因為有人在臺北有房子,在高雄也有房子。

林委員楚茵:假設一個人在全國各地都有房子,到底怎麼算?假設他在臺北有兩間,在偏鄉有兩間,到底稅率要怎麼處理?

蘇部長建榮:哪個地方的房屋要適用自住稅率,哪個地方要適用非自住稅率,這是一個問題。

林委員楚茵:有沒有可能是到時為了不讓外界認為民進黨政府不推囤房稅,所以政府在龐大壓力之下推了囤房稅,卻只是擺著好看,查起來卻製造、衍生更多問題?若是這樣,該如何處理?會不會到時候又說這筆稅是地方的,所以地方應該處理?如果一個人在雙北各有房子,在其他縣市也有,會不會變成踢皮球大會?

蘇部長建榮:地方政府可能會競相認定稅要怎麼課。現在整體而言已經有個很大的問題,就是會增加稽徵成本,但是增加稽徵成本能不能達到政策效果?如果沒辦法達到釋出多屋出售的目標,同時卻造成稽徵成本增加,這不是我們樂見的。更重要的是,如果把稅轉嫁到租屋者身上,更不是我們所樂見的。

林委員楚茵:本席會提出這個問題,就是希望政府在提出所有法令與制度時都必須具體、可行,而且要能解決問題,不是製造更多問題或更多亂象。本席絕對支持囤房風潮不可行,不能惡意讓房價上漲,所以要打炒房,但如果法令一施行,衍生的問題更多,甚至無法達成預期效果,這樣的法令就應該好好思考,也要思考剛才我們提出的問題能不能獲得解決,而不是讓中央與地方彼此踢皮球或衍生更多問題,甚至如你提到的影響租屋族,或讓房東有了轉嫁房價成本的藉口與理由,讓無殼蝸牛更慘。

蘇部長建榮:是。

林委員楚茵:另外,本席要關注的就是本席一直在追的國有土地遭強占問題。根據今天的報告第24頁,現在國有土地被占領未處理的部分,到2019年為止有4,525公頃,主管機關未結案的第一名是農委會,第二名是原住民委員會,第三名是教育部,第四名是國防部,第五名是交通部,我們看得到部會分布很廣、範圍很大,但目前在稽徵人力上是否出現不足的狀況?竟然只有130位勘查員,要辦理侵占業務的人員也只有70位。你們自己在第二期報告中都坦言人力不足,而且其中還有多數是約聘僱與論件計酬之臨時員工。部長,國有土地如果可以收回,那麼對於我們剛才談的居住正義來說,是否就有更多土地可以活化、可以利用?但是現在人力只有200人!這裡列出的只是公用被侵占、尚未被收回的國有土地,如果加計非公用被侵占的,數量就會更龐大。如果人力只有200人,是不是不成比例?

蘇部長建榮:這點我們也逐年檢討。本部訂有占用土地清理計畫,我們會逐年檢討這部分。現在的問題在於國產署分為北、中、南分署,各縣市還有辦事處,但有些土地面積很大,辦事處人力大概只有一、二十人,所以,人力調配基本上也是非常重要的,特別是針對山坡地等土地,清查人力就會耗費很大。

林委員楚茵:本席提問這一點,就是希望部長注意在追蹤這些案件時人員比例是否相對補足或能力上能不能做到,這樣才能有效對問題加以解決與處理。我關注的是人力問題,如果可以,能不能給我一份更進一步的說明?

蘇部長建榮:我會請國產署提出人力評估報告給委員。

林委員楚茵:好,謝謝。

主席:在李委員貴敏發言完畢之後,休息10分鐘。

請李委員貴敏發言。

李委員貴敏:(10時26分)部長好。我想直接切入主題,請問財政部蘇部長是否同意現在從社會層面來看,我國的經濟復甦屬於K型復甦?您認同還是不認同?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基本上,這要看……

李委員貴敏:不,你只要告訴我你認同還是不認同。我現在講的是從社會層面喔!不是從經濟層面看的U型或V型復甦,而是從社會層面來看,現在的狀態是K型復甦或者不是?

蘇部長建榮:委員所謂的社會層面是社會認知嗎?

李委員貴敏:不只社會認知啦!沒想到我需要在這裡授課。在經濟層面有U型、V型、W型復甦,所以我才特別指明我不是要談這種東西。我還沒進入主題,而是單純問你現在是不是冰火二重天,也就是K型復甦時代?

蘇部長建榮:以臺灣的經濟情況來講,基本上還不至於落入K型復甦。

李委員貴敏:好,也就是你不認同嘛!

蘇部長建榮:是。

李委員貴敏:對於你不認同,我倒是滿驚訝的。財政部正在推動稅制改革的情況下,我推定你應該已考慮到臺灣復甦的情況以及臺灣的現狀,還是你告訴我的答案是「不是」?

蘇部長建榮:要整體地看,不是個別分析。

李委員貴敏:你在考慮稅制時,是否依據臺灣現狀觀察?有還是沒有?還有,對於未來復甦的情況,你考慮過還是沒考慮?

蘇部長建榮:當然,在稅制方面,比如說我們推動房地合……

李委員貴敏:有沒有考慮?拜託!我還沒進到主題,真的!部長,你這樣真的會讓我很失望喔!有沒有考慮?

蘇部長建榮:當然會綜合考量。

李委員貴敏:會考慮嘛!我花一點點時間說明,但基本上這不是我要問你的。K型復甦你懂,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是。

李委員貴敏:你懂?部長,懂還是不懂?

蘇部長建榮:我當然知道啊!

李委員貴敏:好。K型復甦真正的問題在於有錢的人更有錢,沒有錢的人更沒有錢,因為有錢的人分布在K型往上的地方,像金融業、科技業等就是往上,可是,下層的人是愈來愈往下。我本來以為你會跟我說你認同的,所以,我接著才想談股市節節上升,市井小民的痛苦卻與日俱增。所謂的K型復甦就是指頂層的人財富升高,但你既然不提,我就不談,直接跳到囤房稅。從剛才很多委員提問時您的回答加上報載的數據,我發現一件事─各說各話。部長,無論囤房稅也好、房地合一也好,我的推論本來都認為你是根據實際調查出來的數據做這樣的規劃,是我的認知錯誤嗎,部長?我的認知有沒有錯誤?你是根據實際調查出來的結果做這樣的規劃,抑或不是,這只是一起政治事件,你只是喊口號?

蘇部長建榮:事實上,我們目前還沒有要推囤房稅。

李委員貴敏:你沒有調查過實際上的數據?

蘇部長建榮:我們了解過整個數據。

李委員貴敏:你們調查過?

蘇部長建榮:對,我們了解整個數據。

李委員貴敏:你有了解?很好。那我要請教你,如果你了解整個數據,對於我剛才提的那些最fundamental、最基礎的東西也了解的話,怎麼會沒有囤房稅?這是你的決定還是行政院的決定?

蘇部長建榮:委員不能直接這樣下定論。

李委員貴敏:所以囤房稅還是有?

蘇部長建榮:囤房稅並不是沒有,現制上就有所謂的囤房稅,對非自住課徵最高稅率3.6%嘛!

李委員貴敏:好,那我請教你,財政部原本是否要推出囤房稅?

蘇部長建榮:我們都在行政院房價小組共同討論,對於推出的時機,大家也會共同討論什麼時候推出。

李委員貴敏:所以暫緩的原因為何?是誰的決定?

蘇部長建榮:沒有所謂暫緩不暫緩的問題,我們都審慎評估、研議、規劃。

李委員貴敏:所以囤房稅要研議多久?民進黨執政已經五年多了喔!還不計入阿扁時期,所以要研議多久?還是持續研議,就像促轉會一樣持續延展,是不是?所以,老百姓的錢拼命丟,你們就持續延展?好。

您剛才提到,你們都是根據實際數據,那討論囤房稅時,對於民眾實際上擁有房屋、房產的數量,你們有沒有提出數據?每一位委員給你的數據當然有落差,落差就會導致各說各話。我們先不談要不要推動囤房稅,就談實際狀況,無論擁有一間房屋、擁有兩間房屋或擁有三間房屋,都會有房屋稅籍登記資料嘛!

蘇部長建榮:當然有。

李委員貴敏:有統一公告這些資料嗎?有嗎?到目前為止,最新數據是多少?

蘇部長建榮:我們有啊!

李委員貴敏:好,那你就說明到目前為止最新的數據,擁有一間房的有多少人、擁有兩間房子的人有多少、擁有三間房、四間房,五間房以上的人各有多少?

蘇部長建榮:委員,你要擁有一戶房屋的資料,是指自住還是非自住?這點要講清楚。

李委員貴敏:沒關係,你都講啊!因為委員在研究時……

蘇部長建榮:如果是所有房屋……

李委員貴敏:那你就全部公告,註明含自住等等。

蘇部長建榮:都已經公告在財政資訊中心網站了。

李委員貴敏:但我沒有看到最新的資料。

蘇部長建榮:109年的都已經公告了。

李委員貴敏:沒關係,看起來要你現在給有困難,但我也不想耽誤我的質詢時間。

我的下一個問題是預售屋。在談預售屋之前,我要先提醒部長,囤房稅與兩稅合一是完全不一樣的。我們聽到蘇揆說不行,課囤房稅之後,房東會轉嫁給房客。但是部長是否知道,囤房稅的重點在於持有,房地合一稅的重點則在於移轉?所以不能說因為有房地合一稅了,囤房稅就沒有存在的必要,因為兩個概念是不一樣的。所以,我第一點向你請教這件事就是這個原因,這個概念您認同嗎?

蘇部長建榮:我當然知道。

李委員貴敏:你認同?好,謝謝你。

蘇部長建榮:委員,我可以說明一下嗎?

李委員貴敏:等一下嘛!因為我有發言時間限制。

第二點我要提醒你,前一陣子最夯的就是王定宇委員與民進黨發言人的事。蔡委員曾提問,該案中的8,000元租金有沒有繳稅?這是財政部要稽查的,或者不是?我說的是租金有沒有繳稅。

蘇部長建榮:租金的部分,反正到了所得稅申報的時候,我們就會去了解。現在還沒到申報期間,所以基本上……

李委員貴敏:不是從前年開始嗎?前年的稅不是去年繳嗎?

蘇部長建榮:今年才申報啊!

李委員貴敏:所以前年的租金收入去年沒有申報?

蘇部長建榮:根據報載,才承租五個月嘛!

李委員貴敏:沒關係,其實那不是我的重點,而是預售屋。針對預售屋,你之前提到一點,我基本上不很認同。如果從簽約開始,一定會超過,不管是你們現在規劃的兩年或幾年的時間。我本來以為是以交易時間起算,可是你卻用持有時間。全臺灣基本上有多少預售屋,實際數據你有還是沒有?

蘇部長建榮:預售屋可能要……

李委員貴敏:又是「可能」?你都把稅推出來了,還在用「可能」?

蘇部長建榮:要看內政部統計嘛!

李委員貴敏:有沒有數據?

蘇部長建榮:我手邊沒有數據。

李委員貴敏:好,那請你會後給我數據,可以嗎?

蘇部長建榮:內政部也有統計。

李委員貴敏:你會後可不可以給我數據?可以還是不行?財政部已經推出稅制,你手邊卻連最基礎的資料都沒有?

我們看下一個議題,但我放你一馬是因為不想浪費我的發言時間,但是拜託你會後要把資料提出來,是實際上的數據,包括預售屋有多少,因為我要看你們做的評估有沒有道理。

因為時間關係,我直接跳到國債鐘警示。部長,你是否同意現在的財政紀律散漫、行政單位無為嗎?

蘇部長建榮:我不同意。

李委員貴敏:好,那我們看看,民國99年平均國人負擔債務是19.7萬元,這是一個人的負擔。到了今年3月5日,根據你們的數據,平均每個國人的負擔上升到24.9萬元,也就是每個新生兒一落地就要擔負24.9萬元。按照你的報告,到了年底,每個人的負擔會變成25萬元。在這樣的情況下,你卻跟我說財政紀律不散漫、行政單位並非無為?十年之間,國債增加了26.4%,部長,我請教你的意見。

蘇部長建榮:基本上,國債鐘首先涉及人口成長率的因素,還有特別預算的因素,這些都是影響的因素,不能單純……

李委員貴敏:不是,雖然你提到影響的因素,問題是溫水煮青蛙,現在新生兒一出生負擔的債務就有25萬元……

蘇部長建榮:我們所舉的債務統統按照公共債務法與預算相關特別條例。

李委員貴敏:部長,這種話你敢講,我還真不敢聽。你今天提出來的數據顯示……

蘇部長建榮:都是根據公共債務法與預算相關特別條例,也都經過大院同意。

李委員貴敏:都經過本院,代表在座每一位立法委員都有責任。公共債務法規定的上限是40.6%,沒有錯,但你今天談的都只是長期債務,短期債務有沒有在你們的……

蘇部長建榮:根據公共債務法,40.6%的就是一年期以上的債券啊!

李委員貴敏:沒錯,可是根據你提供的數據,今天所做的事讓我們的子孫背負了多少債務?情何以堪!部長,拜託你深思。

蘇部長建榮:我們這幾年已經減債減了很多,要不然更多。

李委員貴敏:但是跟數據不符。根據數據,在民國99年,每個人只負擔19.5萬元,至於今年,按照你的報告,到年底會到25萬元。你告訴我已經改進很多了,但數據會說話!

蘇部長建榮:那是預算數。

李委員貴敏:3月5日的數據不是預算數,而且3月5日已經過了。

主席:請部長在會後補充一些債務相關資料給李委員貴敏參考。

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林委員楚茵代):現在繼續開會。

請郭委員國文發言。

郭委員國文:(10時49分)部長好。剛才我聆聽部長在答詢的過程中提及,2016年是房地合一稅1.0上路的時間點,就整體政策評估,你認為上路之後確實達到了抑制房價的效果,是不是?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有抑制效果。

郭委員國文:那你能不能告訴本席,抑制的數量大概多少?

蘇部長建榮:據我的了解,成交量大概減少了三、四十個百分點左右。

郭委員國文:你從哪一個數字看出有抑制效果?

蘇部長建榮:我們做過統計,105年與……

郭委員國文:講這五年來的結果就可以了。

蘇部長建榮:若以105年為基期,103年至108年的平均住宅價格指數分別是96、110,到了105年是99,降下來了,106年是99,107年……

郭委員國文:下降多少?你講結果就可以了,這五年來總共下降多少?

蘇部長建榮:降幅大概34%,這是指交易棟數。

郭委員國文:棟數下降34%?

蘇部長建榮:對。

郭委員國文:除了這個指標,還有沒有其他指標?價格有跌下來嗎?

蘇部長建榮:價格微幅下跌。

郭委員國文:下跌多少?

蘇部長建榮:應該是維持在平穩的價格。應該這樣講,105年大概是99.97,106年100.14……

郭委員國文:就是微幅下降,沒有下降得非常多?

蘇部長建榮:是維持平穩,沒有再漲上去。

郭委員國文:我想之所以微幅下降,是因為房地合一1.0的主要適用對象是自然人,而自然人交易占總交易的比例大概只占10%左右而已。這次房地合一2.0的對象已經擴及法人,而法人占比高達54%。在推動房地合一2.0時,既然你們已經有第一次的經驗,有沒有可能推估出房地合一2.0會導致交易量持續下降多少或降價降多少?

蘇部長建榮:依我們評估,大概與105年實施的房地合一稅相當。

郭委員國文:應該會比較強吧!

蘇部長建榮:這次因為把法人納入,而大部分短期交易都是法人……

郭委員國文:這次也把預售屋納入,也把法人納入……

蘇部長建榮:效果會更強。

郭委員國文:應該更強效才對吧?應該更有壓抑效果,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對。

郭委員國文:所以可能壓抑房價,也壓抑交易量嘛!

蘇部長建榮:對。

郭委員國文:對於這個部分,麻煩部長仔細評估,給本席與本委員會做個參考。

另一個可能有影響的是推出日期。本席不強求你告訴我什麼時候開始適用,但是有兩個方向,根據報章媒體,一是回溯,二是日出,你覺得回溯與日出兩者在政策上的效果會有什麼差別?

蘇部長建榮:如果是回溯,就會產生一個問題,就是搶售或搶賣。

郭委員國文:拋售現象會出現?

蘇部長建榮:對。

郭委員國文:一旦拋售,價格又會下跌?

蘇部長建榮:是。

郭委員國文:如果是日出呢?

蘇部長建榮:日出就會引發搶購,也就是說,大家在日出之前就開始搶購,房價反而會上漲。

郭委員國文:一是拋售,一是搶購,在兩種不同效應之下,後者會讓房價上升嗎?

蘇部長建榮:對,短期內馬上就會上漲。

郭委員國文:所以這兩個評估點請你評估一下。我覺得應考慮真正的政策目標是什麼,相信壓抑交易量與壓抑價格是重要的關鍵目標。

接下來,公股銀行辦理青安成家貸款,我稍微統計了一下,從105年開始,至109年為止,不斷下跌,件數愈來愈少,受理戶數愈來愈少,撥貸金額也愈來愈少。很有趣的是,109年受理家戶比起105年只剩下37%,同樣的,109年的核貸金額也是105年的37%左右。為什麼會是這種情況?有一種合理的懷疑是很可能有比青安貸款更划算的選擇,也就是來自民間銀行,不論是利率的誘因、貸款成數,不只是貸款金額,而是到貸款年限都有可能。八大行庫生出兩項方案,一是合作金庫,一是兆豐銀行,在這兩項青安專案中,看起來很顯然地是合庫版最好。這些民間銀行搶了公股銀行辦理青安的計畫,代表公股銀行顯然讓人不夠心安。部長,你可不可能推出讓青安更心安的方案,推出青安專案2.0版?

蘇部長建榮:我們去年才呈報行政院核定再實施兩年,如果要改變……

郭委員國文:延長了兩年沒有錯,但我的意思是你應該趁這個時間點推動,當你左手開始打炒房、壓抑了房價的時候,我建議你右手推出心安2.0方案,讓年輕人這時候可以進入房市當中,擁有自己的自有住宅,為什麼?如果你105年當初那六萬多戶可以拿到房子的話,他們就是政策的受惠者,部長,你說是不是?

蘇部長建榮:是。

郭委員國文:如果是這樣的話,那你積極的目標除了讓房市降價、讓房市降溫之外,應該讓更多青年擁有自有住宅,不是嗎?所以我的建議是,你的青安貸款的版本,應該仿照民間銀行,甚至拿合庫的版本來做為新的版本、2.0的版本,就可以了啊,部長,你要不要思考一下?

蘇部長建榮:關於這個部分,因為各公股行庫他們也有自辦的房屋貸款。

郭委員國文:前面是政策指導啦,他前面是配合政府嘛,後面他自己推出的是為了利率、為了績效……

蘇部長建榮:是,他們自己推出的有時候甚至會比我們的青年安心成家專案……

郭委員國文:既然是好的,我們就要學嘛,請部長回去好好思考一下,好不好?

蘇部長建榮:但是它的條件可能也不太一樣啦。

郭委員國文:對,當然是要用更好的啊,有三個方式,不是利率就是貸款的成數或貸款的期限,透過這三個來做調整嘛!。

蘇部長建榮:對。

郭委員國文:讓青年能夠趕快買到他們的房子嘛,部長,好不好?這才是真正的政策目標。

接下來,本席想要請問部長,公股銀行歷年的績效,看起來六家公股銀行近四年有過半EPS是負成長,包括臺銀、土銀、一銀、華銀、彰銀、臺企銀,姑且不論他們是否有肩負政策責任,就絕對值來看是如此。另外有四家公股銀行逾3年的逾放比跟呆帳的覆蓋率,弱於本國銀行的平均值,有合庫、一銀、彰銀跟臺企銀,我不曉得財政部如何檢討這個問題。

接下來,我們再看一下,我們發現最近人事更迭非常的頻繁,2017年第一金控、合作金庫、臺企銀、兆豐票都有董座異動,2019年、2021年也有異動,每隔兩年都有一次,我想請問一下部長,到底這些董座之間的異動如此頻繁,不只是請辭或者被請辭,對公股銀行會是好事嗎?部長,對公股銀行的經營會是好事嗎?

蘇部長建榮:關於這個部分,我們當然是希望公股董總能夠在職位上盡力來努力,在績效上做一些……

郭委員國文:人事應該要穩定嘛,不是嗎?

蘇部長建榮:是,當然。

郭委員國文:應該力求穩定,這樣他們才能有所表現,績效才會改善,體質才會變好嘛。

蘇部長建榮:是。

郭委員國文:另外,本席調閱了一下異動情形,這三次的人事異動,我不曉得是用什麼原因,你們有一個辦法,也就是財政部派任公民營事業機構負責人經理人及董監事績效考核表,這幾個異動有沒有根據這個辦法來進行任免?有沒有?

蘇部長建榮:關於這個部分,基本上,我們通常是在比如說他們改選的時候,特別是最近這幾次的董、總都是自動請辭的,所以我們基本上就沒有適用到這張表……

郭委員國文:部長,本席建議你,為了人事穩定,應該績效優先,這張表應該要將臺酒放進去,連同印刷廠也放進去,連關貿也放進去,你整體應該要思考的是,把八大官股銀行抽出來,弄一個2.0版的方式來真正考核這些公股銀行董、總的績效表現,這樣才是真正好的方法啦,部長,你有沒有認同?

蘇部長建榮:我想這個部分,我們回去後可以再做思考是否檢討……

郭委員國文:對,你來的時候就要簽嘛,現在新任的三個總經理都在現場,請他們來簽,第一,你的呆帳率要打掉多少?第二,你的覆蓋率有沒有辦法提升?第三,你的EPS有沒有可能提升?資產報酬率有沒有可能提升?你就跟他押啊!逐年考核,通過了就留任嘛,沒有通過的就考慮一下看要怎麼處理嘛,好不好?

蘇部長建榮:是,跟委員報告,因為公股行庫,有時候會肩負一些政策性任務,像去年紓困的……

郭委員國文:政策性任務是其次啦,現在的重點是人事更迭不要變成常態啦!

蘇部長建榮:是。

郭委員國文:部長,我在這邊要請你好好思考一下啦。至於囤房稅的部分,現在囤房稅已經有1.0版了,最重要的是要去落實,至於2.0版也沒有說一定不推出,也沒有說一定要推出,是不是?

蘇部長建榮:是,我們在審慎評估當中。

郭委員國文:謝謝部長的答詢。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

主席:請鍾委員佳濱發言。

鍾委員佳濱:(11時)主席、在場的委員先進、列席的政府機關首長官員、會場的工作夥伴、媒體記者女士先生。本席想請蘇部長上臺備詢。

主席(郭委員國文):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委員好。

鍾委員佳濱:部長好,我早上聽了一個上午,大家都在談房價,請問你認為年輕人是買不起房子,還是買不到工作地的房?房價很高,所以年輕人買不起?還是有些地方他買得起,但他不要買?

蘇部長建榮:當然如果比如說鄉下地方……

鍾委員佳濱:我就是住不是在鄉下的屏東市,我告訴你我的情況,我現在住的是一個超過40年沒有電梯的公寓,多年前,因為雙親年邁,我們在附近,屏東第一個電梯大廈,我們去租了一個二樓25坪的房間,多少錢你知道嗎?8,000元,這個數字有點敏感。後來我就考慮到房子很舊了,我就去整修,大概需要超過60萬元的裝潢費,負責裝修的設計師說「你這間房子很舊了」,我問他這間房子如果要賣可以賣多少錢,他說可能賣不到100萬元。其實屏東的房價這幾年是有漲的,但是老實說,跟六都比起來,年輕人如果買不到房,來我們屏東買一定買得到,你同不同意?

蘇部長建榮:是。

鍾委員佳濱:但是為什麼不來買?

再來,如果要談囤房稅,我們租的那個電梯大廈,大概有快兩百多戶的大樓單位,當時起造的時候,我們的房東大概擁有三十幾個單位,算是包租公。我跟他說因為要讓老人家住想要跟他買,他說他不想賣,寧可以每個月8,000元的租金租給我,如果有囤房稅的話,我想我的房租就會提高,部長,你同不同意?

蘇部長建榮:應該是會這樣子。

鍾委員佳濱:應該會這樣嘛?所以我來問一下,到底房地合一稅是要解決什麼問題?它是要打擊短期的炒作,抑制房價過熱、飆高,但是它有沒有辦法解決房價不均?你有沒有辦法讓屏東的房價變得好一點,還是讓年輕人來屏東買房?為什麼?因為房價高是來自於六都的就業機會多,六都的就業機會多是因為他們的經濟發展好,因為他們的經濟發展好,所以地方建設豐富。屏東是非都,我這些都輸六都,所以房價不均問題是在於地方的經濟發展不均,你同不同意?

蘇部長建榮:房價當然是與地方經濟發展非常相關的。

鍾委員佳濱:那日本怎麼解決這個問題?日本有個故鄉稅,是在2008年為了因為都市化人口磁吸效應而設計的,結果它推出了什麼?日本有中央政府的所得稅跟地方政府的住民稅,民眾可以捐款給他的故鄉,然後來抵他的所得稅或住民稅,然後地方自治體會準備おみやげ,在三成以內送給他,你覺得故鄉稅推動這十多年的效果怎麼樣?你有沒有打聽過?

蘇部長建榮:在日本應該是有一點效果啦。

鍾委員佳濱:有效果?

蘇部長建榮:但是日本的稅制跟我們國內不太一樣。

鍾委員佳濱:國內有一個徐重仁,他認為應該要捐錢;我們的前國發會主委陳美伶說可以研議,請財政部研議;我們的提案人有劉櫂豪委員,他們都是在兩年前提出。我們來看一下日本執行的結果,從2009年才20億元,到2019年已經高達1,200億元、1,300億元,一直在成長,日本的故鄉稅做得很好,但是完全沒有缺點嗎?我們往下看,肥了櫻桃,瘦了芭蕉,怎麼說呢?因為東京都幾個區,他們的稅收跑回到鄉下去了,所以他們也唉唉叫,雖然有促進地方的特產消費,但是他並沒有帶動地方的建設,非常有限啦,所以日本現在也在思考故鄉稅。我們往下看,請問一下年輕人要如何面對自己的未來?現在我們說年輕人沒有未來嘛,你有聽過年輕人買零股嗎?

蘇部長建榮:有。

鍾委員佳濱:年輕人買零股可以致富嗎?大概只能理財啦,那年輕人會不會買儲蓄險?我告訴你,金管會黃主委買了七個儲蓄險,比我還多,會不會去買美國公債?美國公債搞不好比較會增值啊。我們來看一下,過去我們中央政府發行的公債,持有對象將近四分之三是銀行業持有,自然人占多少?不到四分之一,有多少自然人去買我們的中央政府公債?但是國內有很多人去買外國的政府公債,我們本國的這些銀行業買了多少公債?為什麼?你覺得為什麼本國的銀行要買我們的政府公債?保值是不是?

蘇部長建榮:是。

鍾委員佳濱:我們往下看,我們知道政府的公債可以用於公共建設,未來可以創造稅收,但是國內的民眾對於我們國內的公債是買不到也不青睞,他寧可去買外國基金、去投資外國公債。我們來想一個問題,故鄉稅如果在臺灣可以怎麼做呢?如果我們在臺灣捐給地方政府,可能排擠到對NGO、NPO的捐贈,有可能。我們來消費地方特產,但是只能帶動鄉下的經濟活動,對中央,統籌分配稅款目前是按照各地方政府的基本需求,只能餬口,沒辦法創造未來啊!怎麼講?胖子體重比較重,分配到比較多吃的,瘦子體重輕,吃得比較少,你覺得瘦子可能長胖嗎?六都跟非六都就是這樣啊,我們的財劃法是按照基本需求,人口越多的分配越多,人口少的分配少,造成偏鄉沒有可能翻身啊!怎麼辦?我們來想想看,引導資金,你現在要課房地合一稅,我們要予以調整,有沒有可能把這個交易所得讓民眾選擇去買返鄉的建設公債?舉例來說,返鄉建設公債除了中央政府統籌分配款之外,房地合一稅的中央稅收給民眾來買地方公債,地方政府可以投資地方未來養老及所居城市的基本設施。換言之,我們年輕人不用在都市買房,他努力賺錢去買政府公債,或是把政府的中央稅拿去買地方公債,地方政府好好的做好,等到他60歲、70歲退休了,他可以回到他的故鄉安居樂業,你覺得好不好?可以保值、有收益、可以交易,還可以抵稅,我們讓地方政府來發行返鄉建設公債,好不好?

我舉個例子,你想一下,假設中央稅金是2萬元,我們規定一半可以拿出來,民眾自己再從1萬元到10萬元拿出等比例去買公債,請他拿出對等或加倍的錢,他買的公債可以充實地方政府建設,而這個建設必須具有自償性的,什麼叫自償性?舉例來講,屏東縣以前有個運動公園,在麟洛交流道下來那個地方,現在屏東縣要將其打造為屏東健康產業園區,如果說我們發行地方返鄉建設公債,我們這些在北部旅外的人,可以把房地合一稅再加上自己的儲蓄,去買這個返鄉建設公債。等到我老了之後,以我的公債去交換一個床位,我覺得這個地方很養老,我就拿屏東縣的建設公債去換一個床位,值不值得?你覺得值不值得?值得!或者說我持有的公債可以配息,每年我都會收到屏東縣的おみやげ,配息可以用現金,也可以用實物,或許我覺得這些都離我太遠,我就拿來投資理財,只要地方政府的這個公債有擔保,有自償性,能創造收益,又能夠拿來抵房地合一稅,我在債市上是可以賣的、是可以交易的,搞不好很夯,不輸給外國的公債。

有關民眾跟故鄉的連結,日本故鄉稅的捐款當然會造成都跟非都的消費移轉,會促進非都的產銷,但是沒有促進地方的投資建設;而我剛剛說的返鄉建設公債是可以投資的,中央政府跟地方政府可以分工合作,中央政府的統籌稅雖然變少了,但是可以集中精力於創造未來的生產競爭力,而地方政府則可以把收來的地方公債好好用來建設地方,改善、促進生活品質。我們的年輕人可以在六都打拚,因為工作機會多,賺錢繳稅買公債,但是不用買房,只要故鄉建設好,老了之後就可以回到自己的故鄉安居樂業。部長,你覺得這會不會是一個太理想的天堂?是不是烏托邦?還是你覺得這是有可能的?

蘇部長建榮:第一個,這涉及到好幾個法規的修正,但是委員所提出來的……

鍾委員佳濱:我們是立法院,你說出來,我們就來修法。

蘇部長建榮:委員所提出來的是一個很好的概念,就是透過返鄉建設公債,讓旅外的年輕人去買公債,把資金挹注到……

鍾委員佳濱:包括用房地合一稅去抵……

蘇部長建榮:把資金挹注到地方的建設,等到他需要返鄉的時候,就可以有一個……

鍾委員佳濱:對啊,我們為什麼要讓年輕人辛辛苦苦的賺錢,只是為了要在六都買一棟以後給子女繼承的房子,他只是要住而已,並沒有要持有,他住哪裡好?住故鄉好啊,為什麼不回故鄉?故鄉沒有工作機會,可是故鄉可不可以養老?故鄉只要地方建設做得好,公共設施滿足,醫療、衛生等等OK,他當然願意回去住啊。

部長,我希望以公債抵合一稅,以建設養稅收,是不是請財政部參考日本故鄉稅「吸引民眾跟地方政府產生連結」的核心概念,將房地合一稅等中央稅轉換成民眾可以加碼儲蓄來投資的返鄉建設公債,讓民眾投資特定地方政府的返鄉建設公債,挹注地方政府的基礎設施?請你們在半年內提出房地合一稅轉換為返鄉建設公債的可行性評估報告,可以嗎?

蘇部長建榮:我們可以來做,不過我要跟委員報告,因為房地合一稅已經在所得稅法裡面指定用於住宅跟社會福利支出了,這個部分還需要再修法。

鍾委員佳濱:未來我們的地方建設公債也可以用在住宅跟地方福利啊,我們的健康醫療園區也可以做長照,完全符合你們的目的,可以考慮嗎?

蘇部長建榮:這個我們可以來思考……

鍾委員佳濱:可以答應嗎?半年內,我很寬喔,我沒有說半個月。

蘇部長建榮:可以。

鍾委員佳濱:半年內,好不好?

蘇部長建榮:好。

鍾委員佳濱:好,謝謝部長,謝謝主席。

主席:請羅委員明才發言。

羅委員明才:(11時11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大家好。部長,在現在的後疫情時代,事實上動見觀瞻,很多事情如果超前部署的話,臺灣的未來可以更好,包括臺灣在整個亞洲地區的金融位置。當我們看到香港的金融地位每下愈況的時候,當我們看到很多拍賣公司或是很多香港人開始用腳投票、離開香港以後,他下一步要去哪裡?所以我們應該要好好思考怎麼樣把臺灣的稅制更開放,稅負更低,吸引更多人來,這個才是迎接臺灣新未來的發展。請問部長,現在國內稅收的情況還OK嗎?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報告委員,我們109年中央政府的稅收比預算數減少了大概740多億元,其中最主要大概是營利事業所得稅的減少,基本上,這是去年的情況。至於今年,如果疫情能夠維持穩定的話,我們預期稅收應該是可以符合預期的預算數。

羅委員明才:財政方面應該多靈活一點,把有效的資源放在更需要且可以在未來好好發展的地方,比如從以前就講要健全房市、要打房,可是目前的情況,包括你現在所提出的2.0版本,部長滿意嗎?年輕人還是買不起啊!年輕人不吃不喝二、三十年可能也買不起房子啊!你這個多餘的、其他的稅制,包括之前還有人提到的囤房稅等等,到底能不能有效地讓年輕人可以買得到房子?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關於房屋的供給跟需求,基本上,年輕人買得起或買不起房子是跟房價有關,而房價決定於供給與需求,我們這次推出的房地合一稅,最主要是打擊短期交易的炒作情況,希望避免因為短期交易把房價炒起來,所以我們房地合一稅目前的動作大概就是這樣,先把短期交易炒作所造成的房價上漲壓力壓抑住。

羅委員明才:部長覺得會有效嗎?

蘇部長建榮:我覺得應該是會有效的,根據105年實施第一次……

羅委員明才:你現在的想法大概都是壓抑而已,但是你要知道……

蘇部長建榮:當然房價還跟房地產的供給也有關啦。

羅委員明才:其實臺灣這些年輕人買不起房子的真正問題,剛剛所講的只是其一而已,最重要的,你要輔導他們,或是像新加坡那樣多多來建設組屋的概念。

蘇部長建榮:對,這個是供給面。

羅委員明才:捷運到哪裡,建設就到哪裡,讓年輕人可以優先購買,或者利率貸款等等……

蘇部長建榮:這個是供給面,至於在需求面,也有協助他,比如像我們公股行庫推出的低利貸款。

羅委員明才:我看還是都做不到位啦!有關這個部分,請部長好好思考一下,年輕人的未來究竟在哪裡,應該提供一個比較好的方案,只租不售也可以啊,讓他們可以很安心的工作,不要因為房市的問題而困擾。

蘇部長建榮:只租不售的部分,現在內政部已經在推社會住宅……

羅委員明才:不夠啊!每次選舉的時候,大家都說要蓋幾百萬戶給年輕人住,但每次時間過了就過了,請問蓋了幾戶?年輕宅蓋多少戶?多少年輕人真正實際用到?

蘇部長建榮:目前內政部已經積極在推動了。

羅委員明才:我希望既然要健全房市,要用可長、可久、可遠的方式思考。

另外請問部長,現在節能減碳都有減稅嗎?

蘇部長建榮:是。

羅委員明才:還有什麼有減稅?

蘇部長建榮:節能電器。

羅委員明才:電器有減稅?

蘇部長建榮:退稅,2,000元。

羅委員明才:全世界趨勢現在是減塑,塑膠的使用量太大,造成地球很大的傷害,減塑部分是不是也應該多多鼓勵?譬如吸管、塑膠袋、背包等等,減塑部分如果達到一定的量,政府應該要積極鼓勵。

蘇部長建榮:目前塑膠袋部分,以前是免費,現在要付費,這個政策基本上是環保署在推動,環保署希望透過以價制量的方式減塑。

羅委員明才:沒有,還有進口部分,現在吸管已經不能使用。

蘇部長建榮:現在還有塑膠吸管,但是有部分是可重複使用的……

羅委員明才:鋼製的或者環保的。

蘇部長建榮:鋼製的吸管、環保的吸管。

羅委員明才:譬如米製的、玉米製的等等。這部分如果鼓勵進口,是不是應該要減稅?

蘇部長建榮:我們再來瞭解看看進口的部分,因為原料如果是國內製的……

羅委員明才:希望國內的稅制是可以跟上……

蘇部長建榮:這類的關稅也許再來思考。

羅委員明才:希望我們可以跟上國際的腳步,身為地球村的一份子,我們都應該要節能減碳、環保愛地球,要以這樣的方式思考。

部長,現在國內游資氾濫、超額儲蓄,現在大概有十幾兆元吧?

蘇部長建榮:差不多。

羅委員明才:差不多十幾兆元,那麼多錢沒地方去。剛剛講到房地產、房子的問題居高不下,因為錢沒地方投資,就是投資到房地產,另外就是投資股市,所以我們看到臺灣的房地產、股市不斷地創新高,因為錢沒地方去。部長覺得國內的股市有沒有可能漲到兩萬點?

蘇部長建榮:這個我不敢講,因為這不是我的業務範圍。

羅委員明才:證交稅跟你有關。

蘇部長建榮:基本上去年跟今年的情況,上市櫃的成交量去年日均大概是2,500億元到3,000億元左右,但是今年1月1日以後的成交量幾乎都滿高的,平均接近3,000億元左右。

羅委員明才:是不是因為當沖降稅增加很多當日的……

蘇部長建榮:我是根據金管會的資訊,當沖目前大概是占成交量的三分之一。

羅委員明才:比例上跟國際、美國比起來,多還是少?

蘇部長建榮:應該差不多。

羅委員明才:也差不多?

蘇部長建榮:對。

羅委員明才:到今年年底,當沖降稅的時間就到了,請問財政部考不考慮繼續延長?

蘇部長建榮:當然大院有一些委員認為可以繼續延長,我想委員也是這個意思,但是我們還是要評估看看。

羅委員明才:輕稅、簡政,我贊成延長。

蘇部長建榮:因為這是金管會的權責,他要提出相關的評估報告,讓我們做適當的……

羅委員明才:你們會尊重金管會的意見?

蘇部長建榮:這個應該還要召開公聽會,因為根據稅制支出評估報告跟財政紀律法還是要召開公聽會。

羅委員明才:希望部長大刀闊斧,我一直在說臺灣能不能取代香港成為亞太地區的金融中心,包括比特幣跟很多新的金融商品,財政部也要對此表態。

蘇部長建榮:比特幣不是我們負責,因為比特幣目前在國內的定位,基本上就是有價證券、商品。

羅委員明才:就是商品?

蘇部長建榮:對。

羅委員明才:我是比喻,譬如以後全世界的古董、字畫拍賣可以到臺灣,吸引更多的資金回來臺灣、吸引更多人來臺灣。

蘇部長建榮:這部分由文化部負責,拍賣稅率部分已經在大院審查。

羅委員明才:希望財政部的效率可以加速、大力地提升,就像銀行經營一樣,去年銀行賺6,000億元,請問公股銀行賺多少?

蘇部長建榮:公股總共應該賺一千……

羅委員明才:好的公司的EPS一年都可以賺到8元、9元,其他的公股銀行跟他們比起來,可以說是望塵莫及。

蘇部長建榮:以我的瞭解,公股行庫總計大概是一千多億元。

羅委員明才:有賺一千多億元,是不是?

蘇部長建榮:是。

羅委員明才:我們的base那麼大,賺一千多億元,請問部長滿意嗎?最近的人事換得很兇,請問是什麼原因?表現不好還是如何?

蘇部長建榮:這部分是他們各自請辭。

羅委員明才:臺企銀不是6月才要改選嗎?時間快到了,為什麼黃董事長要結束這個工作?

蘇部長建榮:他在禮拜一向我遞辭呈,基本上我跟他談過,他說另有生涯規劃。

羅委員明才:聽說有卡位的問題?是要派誰進去?

蘇部長建榮:沒有所謂卡位的問題。

羅委員明才:沒有卡位?

蘇部長建榮:沒有所謂卡位的問題。

羅委員明才:他離開後,誰去接?

蘇部長建榮:我也非常肯定過去他在董事長任內,對於所謂的都更金融跟銀髮族金融的貢獻,非常謝謝他。

羅委員明才:希望部長多多注意銀行的績效問題。

蘇部長建榮:是,謝謝委員。

主席:請張委員其祿發言。

張委員其祿:(11時23分)部長、各位董座好。各位董座已經坐一個上午,可以稍微活動一下。各位都是我們最主要的公股行庫董座,請教各位董座,去年的考績是什麼時候完成的?如果去年底就已經全部都打出來的董座,請回座休息。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委員好,委員問的是各個行庫同仁的考績嗎?

張委員其祿:對,就是九大公股行庫所有同仁的考績。

蘇部長建榮:不是財政部?

張委員其祿:不是,就是其他幾位董座所主管的行庫,若去年底就全部打完考績,就可以回座休息。

主席:請臺灣金控呂董事長說明。

呂董事長桔誠:進行中。

張委員其祿:沒有任何一位回座嗎?等於去年的考績,我們都沒有辦法在去年底的時間內完成。如果考績沒有出來,請問調薪或是其他部分要怎麼做?請部長統一地談一下。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國營事業包含臺銀、土銀跟輸出入銀行,我們現在有所謂的薪資脫勾辦法,跟公務人員的調薪脫勾,這三家國營事業都有訂定一個標準,大概是兩年內檢討一次,目前是這樣。

張委員其祿:我知道。但是一般同仁的年終、升遷、調薪這些,等於是我們看不到績效之前就可以先做,是不是?

蘇部長建榮:不是,因為還是要看績效。其他的公股民營化部分,基本上也是按照各銀行的……

張委員其祿:考績多數都是什麼時候可以打出來?我作為一個員工,我的考績大概都在什麼時間打出來?請問哪位董座可以為我們說明一下?一月或二月能打出來嗎?

蘇部長建榮:可能沒辦法,因為要年度結束以後,然後決算出來……

張委員其祿:對。大概都要拖到多久?請教這幾位董座,有拖到3個月以上嗎?多數都需要嗎?

呂董事長桔誠:我想考績的部分,如果您談到績效,裡面有各種包括……

張委員其祿:我知道有很多,但是個別員工這些……

呂董事長桔誠:另外,關於個別員工的考績都持續在做,因為跟升遷……

張委員其祿:對。你們平常像去年什麼時候可以打出來?就是等於前年的績效去年什麼時候打出來?

呂董事長桔誠:大概7月,因為還沒決算。

張委員其祿:都需要半年嗎?

呂董事長桔誠:對。

張委員其祿:這麼久。

呂董事長桔誠:就像我們的預算都很久才被通過。

張委員其祿:好,各位董座,沒關係,先請回座。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補充一下,國營事業的部分,基本上公司考成核定後,還要報院核定。

張委員其祿:我知道,但是現在看績效的問題,好像沒有一個公股行庫可以在年度終了時就很清楚。這些績效的標準為何?當然部長可以代理回答,各行庫對員工的考績都有一致性的標準嗎?就是內、外指標。

蘇部長建榮:對,都有。

張委員其祿:但是配比是不是有比例上的差別?

蘇部長建榮:比如說民營化的公股,基本上都是公司治理,由各公司自己決定;國營事業的部分基本上是按照行政院所核定的標準。

張委員其祿:不好意思,再請教彰銀董座。我舉彰銀為例,彰銀去年每股盈餘0.68元,與2019年的1.11元比較是減少很多,而且我們得到資料,你們海外分行除東京分行之外,其他全部都是虧損。你們打績效跟海外獲利、盈餘有沒有直接的關聯?

主席:請彰化銀行凌董事長說明。

凌董事長忠嫄:一定。

張委員其祿:到底這些海外分行的行員是打到什麼分數?因為你們是1到6分。

凌董事長忠嫄:因為我們去年海外分行的績效比較差,所以對海外分行經理人的績效評核有考量在海外營運的狀況,如果是現任經理人任內,當時……

張委員其祿:董座,請直接告訴我,好嗎?就是副總以上在海外有沒有被打到1、2分的,還是多數都是……

凌董事長忠嫄:我們的分數基本上都是3分以上,1、2分是非常非常差的行員才會打到這個分數。

張委員其祿:造成海外獲利不佳或虧損的這些人,他們的分數是什麼?平均多少?

凌董事長忠嫄:每家海外分行的狀況不一樣,像剛才提到的東京分行,因為是去年所有海外分行中,整體表現比較好的,所以是打到最高分。

張委員其祿:對,當然它應該是最高分。但是其他的呢?我們這邊的資料看起來……

凌董事長忠嫄:其他的經理……

張委員其祿:好像也都還不錯哦!

凌董事長忠嫄:沒有,都不好。

張委員其祿:都不好嗎?

凌董事長忠嫄:都不好。

張委員其祿:這些詳細的資料去識別化後提供給我們,好嗎?

凌董事長忠嫄:可以。

張委員其祿:為什麼要特別提到彰銀?績效的標準跟獲利的關聯性到底是什麼?上一屆已經有委員在問這件事,關於東莞案的吹哨者,他的考績其實非常差,問題是當時那些收錢的好幾位不肖員工,他們的考績還比較高分,到底這種情況現在還存不存在?尤其這位吹哨者有沒有得到補償?另外,那二位不肖行員已經被解僱,但是他們的考績是不錯的,有沒有被追懲回來呢?

凌董事長忠嫄:對東莞案件的處理,一些牽涉其中的行員,有些已被解僱……

張委員其祿:我知道。

凌董事長忠嫄:有些受到非常嚴厲的懲處。

張委員其祿:但是被解僱的那幾位在那一年度的考績還是好的。

凌董事長忠嫄:沒有,當時都有評量到他們在東莞案涉入的狀況。

張委員其祿:他們大概都是多少分呢?

凌董事長忠嫄:因為那幾位已經離職,比較細部的資料,如果委員需要,我們……

張委員其祿:能不能再把資料調出來?我們內部得到的消息是反而他們的考績還是優的,你們應該要追懲。

凌董事長忠嫄:是,跟委員報告一下,東莞案發生那年的考績當然衡量到他們整個涉案的情況,但是之後有些行員已經調回臺灣了,便按照其每年度的績效表現。

張委員其祿:我當然知道需要這樣做。還有一個問題,東莞案的調查有關獨董的部分,獨董的報告提到你們當年績效已經完成,這是事實嗎?獨董的報告可以相信嗎?

凌董事長忠嫄:獨董是獨立行使董事的職權,金管會曾發文給幾位獨董,請他們提出報告,但是獨董的報告不會到我這裡。

張委員其祿:他們顯然對這位吹哨者沒有任何約訪、調查等等。

凌董事長忠嫄:有,在去年6月時有改選,上一屆的獨董當中,因為那時我不是……

張委員其祿:2017年的時候嗎?

凌董事長忠嫄:是,那時有組成調查小組,每位獨董……

張委員其祿:這部分有確定嗎?

凌董事長忠嫄:這個我確定,當時我還不是董事長,但是我有把過去的報告拿出來瞭解。

張委員其祿:因為時間有限,我有幾個要求,第一,關於整個績效制度還是會調閱你們的內部資料;到底績效和考績之間的關聯性是不是足夠?不管有沒有獲利,這些主、客觀指標之間的關聯性,可以給我們一份去識別化後總體的報告,不需要個別的資料。

凌董事長忠嫄:這個我們今年度會整個大檢討。

張委員其祿:你們時間也不可以拖太久,不能拖到半年之後。

凌董事長忠嫄:不會。

張委員其祿:另外,針對造成獲利衰退的高階主管卻領高額獎金,請提出檢討報告。

凌董事長忠嫄:因為我們在……

張委員其祿:最後一件事,包括財政部及金管會,當然我們也會拜託一下。關於彰銀獨董報告的真實性,我們還是看到過去真的有瑕疵,比如提到2017年已經完成當年的考績,其實我們查過並不是事實,所以這部分麻煩財政部及金管會要能監督。

凌董事長忠嫄:因為獨董的報告,基本上不會透過行方提供,因為他們是獨立行使職權,所以報告是直接提供給金管會。

張委員其祿:但是已經看到這個問題,就是報告中有不實的地方。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獨董的調查,基本上也不會送到財政部來,這個他是……

張委員其祿:這個我知道,是金管會。

蘇部長建榮:金管會直接請獨董去調查,所以我們也不能去看。

張委員其祿:反正這些公股行庫的治理,還有績效這部分……

蘇部長建榮:委員的指教,我們會儘量改善。

張委員其祿:好。

蘇部長建榮:謝謝。

張委員其祿:謝謝。

主席:請彰化銀行公司提供調查報告或檢討報告給張其祿委員參考。

請高委員嘉瑜發言。

高委員嘉瑜:(11時34分)部長好。因為財政部很重要的工作是稅制的改革,我看你們報告有提到,其實有很多不公不義的稅制,讓貧富差距愈來愈大,達到7年來的新高,希望財政部能夠更積極去進行這樣的改革,不管是之前所說的貨物稅,或是現在大家所關心的囤房稅。其實我們要問的是,目前在臺灣最好的職業是什麼?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最好的職業應該就是……

高委員嘉瑜:大概就是包租公、包租婆。

蘇部長建榮:還有高科技產業……

高委員嘉瑜:因為政府課不到他們的稅,今天不敢實施囤房稅,也是怕這些包租公、包租婆調漲房租,轉嫁給這些租屋族,所以現在政府最怕的就是這些包租公包租婆,不僅追不到他們的稅,也拿他們沒辦法;不敢實施政策的原因,還是因為怕這些人。請問財政部要拿這些包租公包租婆怎麼辦?

蘇部長建榮:這個部分我們會儘量來查。

高委員嘉瑜:怎麼查?因為從以前到現在,財政部的各種改革理由跟藉口,如果都是拿這些包租公包租婆當作理由的話,叫我們這些租房子的人情何以堪。我們付這麼多的房租跟房東租房子,房東卻不用繳稅。今天房價居高不下,無法去改革的原因,還是因為這些房東,因為這些包租公包租婆。

我們再講到現在的房地合一稅,實價登錄2.0,這個新的所謂打炒房不打房的政策,其實對高房價的議題沒有辦法解決。當然財政部的說法一日三變,我們也整理出去年11月的時候,部長您也在這裡說要提高囤房稅來抑制炒作,還說中長期可以考慮,當時我們還問什麼時候會上路。

蘇部長建榮:我沒有說要提高囤房稅來抑制炒作,我是說提高房地合一稅來抑制炒作。

高委員嘉瑜:好。然後到今年3月,現在就說不推囤房稅。囤房稅這個政策到底什麼時候會上路,或是有沒有上路的一天?

蘇部長建榮:我們的態度就是,因為這是行政院的房價小組共同決定的一個方向,在短期內推出這個房地合一稅。關於所謂的囤房稅這個部分,基本上還要審慎研議,因為影響的層面比較大,所以這個部分……

高委員嘉瑜:部長,你認為我們的房價現在是不是達到一個新高了?

蘇部長建榮:根據內政部的資料,大概是去年年底左右有達到一個高度,但是因為……

高委員嘉瑜:我們的住宅指數在第三季,全國五都都續創新高,但我們的房價確實在世界上跟其他國家比起來,也是在前10名以上,所以我們的高房價問題才是一個重點。今天的問題是財政部對高房價的議題,可以說是束手無策,如果長期以來……

蘇部長建榮:我們並非束手無策,我們推房地合一稅最主要的目的是抑制……

高委員嘉瑜:打炒房是抑制投資客……

蘇部長建榮:房價就是因為有炒房才會上來,就是短期供給炒作的結果房價才會上漲,所以我們提出房地合一稅的目的就是在這裡。

高委員嘉瑜:對,但問題是現在推出的房地合一稅,長期以來或是說未來來看的話,房價會不會下跌?不會啊,因為去年開始的房地合一稅,到現在打炒房無效啊!住宅價格持續上漲,所以代表這個政策工具無效嘛!所以學者跟各界……

蘇部長建榮:因為新的房地合一稅還沒開始實施。

高委員嘉瑜:一樣啊!因為這些囤房族,這些包租公、包租婆在短期之內只要房子出租,或者只要未來他看到房價上漲的報酬率,比他現在的不動產持有成本來得高的話,他還是繼續有恃無恐,對房價而言絲毫不會受到影響。所以學者跟各界的意見才會認為,囤房稅跟房地合一稅雙管齊下,才能夠有效地落實居住正義,抑制房價。

我為什麼這樣講呢?你看一下這個數據,其實臺北市可以說是唯一少數六都裡面有實施囤房稅,雖然大家覺得效果不彰,但是無論如何,在房價的住宅價格指數來講,他是上漲最緩慢的,變動率也是最低的。以現在的臺中、臺南來講,他的年變動率是最高的,而且住宅價格指數也是最高的。另一張圖也讓您看一下,臺北市從2014年實施囤房稅之前,到現在這個住宅價格指數是往下跌的,從107到剩下100。其他縣市都是增加,而增加幅度最高的就是臺南、臺中,在六都裡面臺北市反而是最後的,所以大家會認為這個東西用數據來看是最清楚的。

蘇部長建榮:委員,我可以說明一下嗎?

高委員嘉瑜:是,請說。

蘇部長建榮:關於臺北市的房價,基本上臺北市是人口移出的地方,臺南、臺中是人口移進的地方,所以他那個剛性需求是在的。像臺南的南科地區,房價上漲是因為有台積電設廠,很多員工到那邊買房子才會讓價格上漲。

高委員嘉瑜:你的意思是說,臺北市沒人想要買房,所以房價自然不會上漲嗎?

蘇部長建榮:我不是這樣的意思,關於臺北市的房價,第一,我剛才講過是需求人口外移。第二,你說他的房價沒有上漲是因為囤房稅的關係嗎?也未必見得,因為臺北市在103年的時候,同時調升了房屋稅的稅率,也調高了房屋的評定現值。這兩個是加乘的效果,所以你不能把臺北市的房價變動全部歸到囤房稅的效果。

高委員嘉瑜:但是你也不能把臺北市現在的房價問題,都說跟囤房稅沒有關係。你現在為了要辯護不實施囤房稅,是因為囤房稅無助於這些,所以你把一切都用其他原因解釋。

蘇部長建榮:我沒有否定的意思,但是……

高委員嘉瑜:對嘛!所以囤房稅還是有一些作用的,只是如果作用不大的話,對政府來講也沒有什麼影響啊!

蘇部長建榮:但是你要考量到囤房稅實施下去,是不是會轉嫁的問題。第二,稅率是全國一體適用的。

高委員嘉瑜:所以我們才說財政部不能說拿這些包租公、包租婆沒辦法,怕轉嫁我們就不去實施,而是應該如我所說的棒子、蘿蔔並進。今天當我們實施囤房稅,而你有這個出租事實的時候,你可以抵稅,你可以減稅,讓他能夠納管,讓他能夠進入到政府的體制裡面。一方面我們可以去做到包租代管,一方面我們可以把這些稅制真的落實,才能夠符合大家的期待。

蘇部長建榮:如果囤房稅真的對房價有用,為什麼還要對出租者,給他租金的租稅優惠?就直接降房價就好了啊!

高委員嘉瑜:那很好,我們也很期待啊!我是因為你說這樣會導致房租上漲才這樣說的,所以如果又能一方面讓這些包租代管落實,一方面又能夠讓房價下跌,兩全其美那是更好了,大家都想看到啊!為什麼政府不做呢?

蘇部長建榮:我想我們可以理性的討論……

高委員嘉瑜:我們現在就很理性在討論,為什麼不做呢?

蘇部長建榮:這個應該要審慎的評估,因為稅率是全國一體適用。

高委員嘉瑜:現在的問題在於,其實我們一直都有囤房稅,只是地方政府沒有落實,我們沒有落實全國歸戶。

蘇部長建榮:是。

高委員嘉瑜:如果依照法令的話,其實早就已經有了,早就該做了。只是我們中央當作沒這回事,交由地方政府來做。

蘇部長建榮:我們不是當作沒這回事,剛才委員所提到的全國歸戶……

高委員嘉瑜:所以如何落實,其實是重點。

蘇部長建榮:委員也是從臺北市來,在臺北市也當過市議員,你也知道地方政府在稅捐稽徵機關,房屋稅是每一個月每一個月評定,每一個月每一個月才核定他的實際使用狀況。如果全國歸戶,各縣市政府之間有很大的稽徵成本要去考量,還有稽徵實務上所面對的問題,最後財政部必須通盤檢討,通盤考量。

高委員嘉瑜:部長,這些在我們聽起來都是藉口,其實稽徵程序與行政成本這些都是可以解決的,在技術上都可以克服,只是要不要做,願不願意做而已。

蘇部長建榮:我想一個政策不是……

高委員嘉瑜:居住正義的問題要多方面的去考量,現在政府短期內打炒房,但是長期以來大家期待的是房價是一個合理的價格。以現在來看的話,房價在過去炒作的狀況之下,確實已經達到一個居高不下的狀況。根本的原因在於臺灣跟其他國家比起來,房屋的持有成本其實非常的低,所以大家才會期待稅制的改革。之前也曾經討論過房屋稅跟地價稅合一的財產稅,這個部分財政部當時也說會做,結果後來也無疾而終,所以一切只要提高房屋持有成本的稅制,財政部都不敢做,不管是囤房稅、不動產持有稅都不做。你們所要做的就是抑制炒作房價這一塊,但是今天大家在意的是高房價的問題,這些重點該做的只有稅制的改革,才是能夠讓房價趨於正常的一個關鍵。

我知道政府怕房價下跌引起的經濟效應,所以會有多方面的考量,但是我覺得一個穩定的改革方向是有必要的,才能夠使現在臺灣年輕人關心的高房價議題,還有長期以來居住正義議題的根本問題解決。我也希望財政部能夠有一些緩步的,對於不動產持有的一些稅制的改革,並提出見解,因為當這些稅制改革成本增加的時候,自然供給就增加了,當供給增加,房價自然就會下跌。這是一個最基本的道理,所以為什麼我們希望能夠提高這個部分,就在於這個部分才能夠真的有效地抑制房價。希望財政部能夠再考慮這個部分,謝謝部長。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高嘉瑜委員。接下來請陳委員椒華發言。

陳委員椒華:(11時46分)謝謝主席。有請部長、彰銀董事長與總經理。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報告委員,彰銀總經理是公股代表,但是還沒經過金管會核定,總經理要經過金管會核定才能正式上路。

陳委員椒華:好。上次質詢有請彰銀董事長跟兩位吹哨者會談,但是好像董事長還是不願意去跟兩位會談。前任的總經理又只安排跟一位吹哨者會談,就是不肯跟兩位吹哨者會談。不知道董事長為什麼會這樣做?

我們知道臺企銀的董事長辭職,在之前的質詢也有提到彰銀、臺企銀在公股行庫裡面的績效,年終的獲利相對是不好的。為什麼臺企銀的董事長辭職?不知道彰銀董事長這邊要負什麼樣的責任?先請董事長回答,為什麼你還是不願意跟吹哨者會談?

主席:請彰化銀行凌董事長忠嫄說明。

凌董事長忠嫄:跟委員報告,上次您質詢之後,就是希望那個吹哨者可以跟我們……

陳委員椒華:我的發言時間很短,你可不可以儘快跟兩位吹哨者談一下?

凌董事長忠嫄:我有跟他約時間。

陳委員椒華:兩位喔!可以嗎?

凌董事長忠嫄:對,我有跟他約時間,但是後來因為我想說平常我們……

陳委員椒華:我是問可以嗎?如果還沒有談到,現在可以談嗎?

凌董事長忠嫄:對,可以約時間,但是因為上次約的時間,後來他沒有辦法……

陳委員椒華:對,我知道。你可以再約嗎?

凌董事長忠嫄:我們可以再約。

陳委員椒華:好,謝謝。接下來要請教部長,在相關的獲利衰退部分,也請部長針對公股銀行部分好好監督。

蘇部長建榮:是,這部分我們會加強檢討。

陳委員椒華:我現在要談房地合一稅,所謂的房地合一,這個部分時代力量也提出量能課稅,就是建議如果在交易的獲利,他可以賣得比較便宜的,稅率可以低一點。譬如像螢幕上看到的,交易獲利所得在100萬元以上,房屋持有時間在兩年以下的獲利,可以適用的稅率是50%。然後賣比較便宜的,獲利所得比較低的,就可以降低稅率。這樣的主張可以讓整個房價不要太高。部長你覺得這個部分財政部可以考慮嗎?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提出這個方案。我們提出房地合一稅,基本上是要對短期炒作設比較重的稅率,不是因為所得的高低……

陳委員椒華:對,現在這個部分也是有2年、5年啊!這個部分也是有短期的。

蘇部長建榮:主要是對短期交易的課重稅,本來是1年以內的,我們就把他改成2年內都課45%。

陳委員椒華:但是有人口袋很深,他可以等2年,所以我們可以再適度的調整,讓這個獲利所得比較低的,賣得比較便宜的這個部分,課稅可以做一些修正。部長,這個部分我們再來討論。

蘇部長建榮:是。

陳委員椒華:另外,不管是你這邊或者是院長這邊,一直提到稅金會轉嫁到租金這個部分。我們知道,譬如像韓國,他們房租的漲幅其實比臺灣還要小很多,而且他們有施行囤房稅。臺灣沒有施行囤房稅,我們的房租就一直漲了,所以並不是實施囤房稅以後才會漲,其實現在已經漲得非常嚴重,漲非常多。其實我們可以做一些配套措施,譬如租金比較低的部分可以更推廣公益出租,讓承租人……

蘇部長建榮:公益出租現在都已經有了。

陳委員椒華:承租人這邊可以補貼,或者是說租金比較低的,譬如說2萬元以下,現在有很多學生或者是一些租金比較低的,是不是可以考慮這個部分我們就不用去徵收稅?這樣不會有稅的問題,所以就比較不會有房租增加的問題,或者是房東就轉嫁到房租上面。這個部分請財政部考量,如果是房租部分的話,其實徵收囤房稅並不是真正造成房租高的這個部分,瞭解嗎?

蘇部長建榮:我瞭解委員的意思,應該是這樣講,我想居住正義是大家共同的理念。

陳委員椒華:對,現在就是希望能夠做好配套措施。

蘇部長建榮:就是在政策上怎麼去落實,當然委員主張這個囤房稅……

陳委員椒華:本席希望部長能夠考慮到會引起房租上升的這個部分,能夠有配套措施。

蘇部長建榮:關於房租的部分,比如說我們也跟內政部談,就是未來租屋的市場是不是也要實價登錄。

陳委員椒華:譬如出租減稅的設計。

蘇部長建榮:但是出租減稅的設計跟我們要逼他們出售房子的這個政策剛好相互矛盾,會有這樣的情況。

陳委員椒華:或者是前面提到的配套,就是房租比較低的這個族群,我們可以考量讓房東不會去漲房租這樣的設計,好嗎?謝謝。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陳椒華委員。接下來請劉委員世芳發言。

劉委員世芳:(11時53分)謝謝主席,我想請部長休息一下。本席先請教賦稅署署長,你大概有聽過臺灣現在有普遍的虛擬貨幣,一個叫比特幣,一個叫以太幣,一個叫萊特幣。你有聽過嗎?

主席:請財政部賦稅署許署長說明。

許署長慈美:是。

劉委員世芳:因為政策面的部分大概大家都知道,大家都認為這個虛擬貨幣在臺灣可能很少,但事實上我要告訴你,現在臺灣瘋的人還滿多的。大學生有瘋加密貨幣,臺大、政大有很多社團,甚至有人在號稱,我是覺得有點誇張,就是說靠加密貨幣的身價破百億跟千萬,然後還有失業父親靠比特幣來重獲新生,講得繪聲繪影,所以我就花了時間去瞭解一下。署長,你知不知道在臺灣,如果要去買賣比特幣的話,可以在超商,甚至在櫃員機也可以買賣。你知道嗎?

許署長慈美:是。

劉委員世芳:你知道,那我舉個例子,譬如說全臺灣現在有11台比特幣的ATM,我自己也去看了,臺北車站裡面也有,西門町也有,然後北中南呢?中部的地方在商辦大樓,嘉義居然是在夾娃娃店。這個奇特的部分就表示,事實上臺灣有人在玩比特幣。我再問一下署長,比特幣如果買賣的話要不要繳稅?

許署長慈美:報告委員,目前針對比特幣,中央銀行認定他不是我國的貨幣,沒有法償效力。

劉委員世芳:它當然不是,因為它不是主權貨幣。

許署長慈美:它是屬於數位的虛擬商品,所以買賣這個交易商品。算是交易的行為,要課徵營業稅。

劉委員世芳:要還是不要?

許署長慈美:要。

劉委員世芳:那是根據什麼法條?

許署長慈美:那是營業稅法,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

劉委員世芳:營業稅法嗎?

許署長慈美:對。

劉委員世芳:金管會在2019年的時候,有發布它是具證券性質的虛擬通貨,所以如果有的話,要不要用證券交易法?

許署長慈美:有,報告委員,我們也配合金管會108年7月3日的解釋令,於109年4月16日有發布解釋令,募集發行金額新臺幣3,000萬元以下,而且是屬於依櫃買中心相關規定範圍的……

劉委員世芳:你不用唸,也不用背。我問你,現在在賦稅署的管轄範圍內,對於曾經有人進行比特幣的買賣,不管它是叫做有價證券或者是證券,你們有沒有徵收交易稅?有沒有查稅?它是證券,還是股票,還是公司債?有還是沒有?

許署長慈美:這個部分算是證券性質,要課徵證交稅。

劉委員世芳:好,那我請教一下,在賦稅署的主管範圍之內,到底有沒有去課徵,有還是沒有?還是說,因為他沒有達到你所說的,可能幾百萬或幾千萬元,所以就沒有課徵,有還是沒有?是否都沒有?

許署長慈美:目前證交稅部分還沒有收集資料,我們蒐集之後再跟委員回報。

劉委員世芳:所以事實上你們還沒有做這個研究對不對?你看一下這個比特幣的課稅一覽表特別提到,投資比特幣的海外所得有計稅的方式,我幫你做出來了。你覺得用這樣的方式對不對?第一是個賺取價差,所以計稅的方式應該在綜合所得稅裡面處理。然後投資比特幣的話,扣掉670萬元的免稅額,可以這樣用嗎?可以還是不可以?這是由賦稅署處理的,還是由其他單位處理?

許署長慈美:賦稅署。

劉委員世芳:好,那我請教你,是這樣子嗎?

許署長慈美:對,如果說這是一個貨物的交易的話,應該是針對買賣……

劉委員世芳:不是「如果」,你現在就是署長……

許署長慈美:這個是一個商品的交易……

劉委員世芳:它就是有價的證券對不對?

許署長慈美:是。

劉委員世芳:既然是有價證券,當然要按照證券交易法或證券交易稅條例處理。

許署長慈美:對。

劉委員世芳:請問到目前為止,實質上我們到底有沒有課徵到比特幣的交易,或是匯差等等的稅收,包括綜所稅的部分?因為你剛剛有特別提到,不管是金管會、中央銀行或是我們財政部發布的相關比特幣的新聞,是從103年就開始,還有108年、109年。現在這些到底是屬於非法還是不合法,還是灰色地帶?非法跟不合法不一樣喔!我要請教一下。

許署長慈美:是,報告委員,這個部分金管會認定是屬於證券性質的虛擬通貨,它在我們的所得稅法是屬於停徵的證券交易所得,必須要依照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申報基本稅額。

劉委員世芳:我還是聽不懂,所以到底是要還是不要?要查還是不要查?你不知道?對不起,我請教部長一下。其實我有跟部長請教過,比特幣在臺灣如果有交易的話要不要課稅?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基本上如果它是有價證券,有價證券按照……

劉委員世芳:不是「如果」,你們已經認定它就是了。

蘇部長建榮:就是有價證券。

劉委員世芳:對。

蘇部長建榮:基本上有價證券交易所得是停徵證券交易所得稅的,目前是這樣的情況。

劉委員世芳:對,那現在有沒有收到這個稅?

蘇部長建榮:沒有,除非他透過櫃買中心去買賣。

劉委員世芳:那就沒有嘛!

蘇部長建榮:對,現在是沒有。

劉委員世芳:我曾經聽說過,臺灣因為有駭客入侵某一些高科技廠商,結果他們付給駭客的付款方式就是透過比特幣。

蘇部長建榮:對。

劉委員世芳:也就是說比特幣是有買賣有交易的,雖然它是屬於地下的財政金融部分,但是我們完全管不著。我再請教一下,目前財政部似乎沒有比較好的手段課稅。你們已經有法律了,剛剛署長唸了很多,請問我們以後要怎麼改善?

蘇部長建榮:基本上我們可以這樣子,因為它是證券,如果交易的話就會課到交易稅。

劉委員世芳:目前是零嘛!因為署長點頭了。

蘇部長建榮:對,我們還是要掌握一些資訊,才可以去課稅。

劉委員世芳:所以我剛才提供給你資料,現在臺灣有那麼多ATM櫃員機,包括超商也有實施這方面的交易,請拿出你們的手段,看看我們怎麼樣查得到稅好不好?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的提點,會後我們會請賦稅署去瞭解,特別是我聽說也有比特幣的提款機……

劉委員世芳:也有,而且比特幣的匯率很高,今天是161萬比1。

蘇部長建榮:我們會進一步瞭解,看看未來交易稅的部分是不是可以有適當的資訊,我們查得到資訊就可以去處理。

劉委員世芳:麻煩一下好嗎?

蘇部長建榮:好的,謝謝委員。

劉委員世芳:因為臺灣被列為亞洲地區最鬆散的地方。

蘇部長建榮:是的,謝謝。

主席:請邱委員顯智發言。

邱委員顯智:(12時)部長好,首先本席想請教囤房稅本來說要做,後來又大轉彎說不做,你們的理由是說這會影響到78萬承租戶,怕這會轉嫁到租金上面,請問囤房稅對於這78萬戶的影響評估數字在哪裡?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這是內政部統計的。

邱委員顯智:看起來是承租四房以上的人有78萬戶,那這78萬戶都有出租嗎?

蘇部長建榮:行政院發言人已經說過了,基本上這是最大可能,他在記者會上面有提到這是最大可能。

邱委員顯智:所以這裡面多少有出租?

蘇部長建榮:營業用也包含在裡面。

邱委員顯智:78萬戶裡面多少有出租你知道嗎?

蘇部長建榮:根據所得稅申報的資料,有申報租賃所得的大概是111萬件。

邱委員顯智:現在我們是在討論這78萬戶,因為你們說囤房稅會影響這78萬承租戶,請問在這78萬戶當中是不是每一戶都出租?或者說你們掌握的有多少?

蘇部長建榮:不一定。

邱委員顯智:你們到底知不知道有多少是承租的?

蘇部長建榮:我們沒有辦法掌握詳細的數字。

邱委員顯智:對啊!那這樣就是隨便說說的嘛!你們的評估數字在哪裡?

蘇部長建榮:如果他們有申報所得稅,我們就可以查得到。

邱委員顯智:四房以上的有78萬戶,你們的研究報告到底在哪裡?你們憑什麼說囤房稅會轉嫁到房租上面?請問部長,你們的研究報告在哪裡?

蘇部長建榮:事實上,就房屋出租的供給需求而言,只要任何一方的成本提高,基本上多多少少都會有一些轉嫁的問題……

邱委員顯智:部長,你是經濟學博士耶,現在……

蘇部長建榮:所以我剛才才會講這多多少少都會有轉嫁問題。

邱委員顯智:現在要講的是持有成本要提高,如果課徵囤房稅,那麼持有成本就會提高,因此就會釋出比較多的供給面,之後房價可能會下跌或維持健康的狀況,也因此房租就不會再漲上去,結果你們現在卻告訴大家……

蘇部長建榮:委員這樣的邏輯就有問題了,如果釋出供給賣出去的話,那麼租屋市場的供給就會減少,租金也會隨之調漲。

邱委員顯智:張金鶚教授及多位教授都支持這樣的見解,如果你反對的話,那就請你告訴大家是如何轉嫁的?實證在哪裡?就這78萬戶而言,根本不可能每一戶都出租,結果你們卻告訴大家會影響78萬戶,這等於是在操作恐懼嘛!這些人本來是高房價的受害人,結果你們卻把責任推給受害人,說是這樣的話……

蘇部長建榮:我們沒有操作恐懼。

邱委員顯智:那我再問你,會轉嫁的證據到底在哪裡?

蘇部長建榮:從一些實證的研究裡面……

邱委員顯智:在哪裡?

蘇部長建榮:從基本的經濟學原理來看,有關供給需求的變動,如果課稅以後,多多少少都會轉嫁。

邱委員顯智:如果你們有實證的研究,那你可不可以在一週內將資料提供給財委會,以此支持這會轉嫁到租金上面的說法?

蘇部長建榮:這多多少少都會轉嫁,不是完全沒有嘛!

邱委員顯智:那你要提出實證啊!而不是隨便說說就好。你現在告訴大家說這樣租金會上漲,這分明就是在操作恐懼,他們已經是房價上漲的受害人了,結果現在還要背這個黑鍋。

蘇部長建榮:我們沒有操作恐懼,我們只是擔心會有這樣的情況發生。

邱委員顯智:你說不要像韓國一樣,因為課徵囤房稅造成租金越漲越高,對不對?這是你講的啊!

蘇部長建榮:是啊!

邱委員顯智:那我們就來看一下臺灣的租金指數和韓國的租金指數,從2017年第一季開始,2017年5月文在寅上台,他推動囤房稅及居住正義的政策,到底哪一個租金指數比較高?是臺灣比較高,還是韓國比較高?

蘇部長建榮:可是租金的漲幅要看時間的長短。

邱委員顯智:時間的長短就是從2017年5月文在寅上台之後到現在,臺灣的租金指數是一直上升,當你提到韓國的時候,你有實證的研究嗎?你瞭解韓國的狀況嗎?

蘇部長建榮:我當然瞭解啊!

邱委員顯智:還是隨便說說而已?

蘇部長建榮:不是隨便說說而已,如果把時間拉長來看,從2014年到現在,臺灣房租的漲價不會比韓國來得少啊!

邱委員顯智:2017年5月文在寅上台之後才開始實施囤房稅好嗎?這和2014年沒有關係,從2017年5月到現在……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2014年也是我們開始實施原本的囤房稅……

邱委員顯智:按照你的說法,實施囤房稅之後,租金就會越漲越高,但事實並不是這樣。你身為財政部長,講話應該要有實據,過去我們在這邊討論囤房稅的時候,從來沒有聽你說過這樣會轉嫁到房租上面,而是這次大轉彎之後,你才提出來的嘛!

蘇部長建榮:沒有,我一直以來都是站在這樣的角度。

邱委員顯智:如果你一直以來都說這會轉嫁到房租的話,那麼你就會有實證的研究,你應該要提出來才對。

蘇部長建榮:基本上,我不會亂說話,我是一個……

邱委員顯智:是不是可以在一週內把你的實證研究告訴臺灣社會、告訴這些承租人?

蘇部長建榮:有一些學者的研究也有……

邱委員顯智:你就是要提出來嘛!整個早上大家都有質詢這個問題,總不可能在政策大轉彎之後,到現在還是提不出來啊!

蘇部長建榮:我並不是在政策大轉彎之後才提到轉嫁房租的問題。

邱委員顯智:請你提出兩份資料,一是為什麼實施囤房稅會轉嫁到租金?二是韓國在2017年5月文在寅上台之後實施囤房稅,結果讓韓國的租金越漲越高,請你提出相關證據,這才是負責任的做法。

蘇部長建榮:委員,我也可以說2014年我們開始實施第一期囤房稅的時候……

邱委員顯智:現在我們在討論的是韓國在2017年實施囤房稅之後,因為你們給臺灣社會的講法是韓國實施囤房稅之後,他們的租金就越漲越高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是啊!他們是漲上來了啊!

邱委員顯智:漲在哪裡?韓國的租金指數和臺灣的租金指數……

主席:邱委員,你的發言時間到了。

邱委員顯智:請部長在一週內提供這項說法的相關論據給委員會參考,這應該沒有問題吧?還是說你們需要多久的時間?本席認為這樣才是負責任的做法。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我們會……

邱委員顯智:什麼時候可以提供相關證據?

蘇部長建榮:一個月內可以嗎?

邱委員顯智:好的,請於一個月內提供實施囤房稅會轉嫁到租金的證據。

蘇部長建榮:是的。

主席:請蔡委員壁如發言。

蔡委員壁如:(12時8分)部長好,記得在上會期最後一次的質詢當中,我曾請部長做一份寒假作業,很遺憾囤房稅並沒有推出來,不過財政部與行政院推出房地合一稅,對此本席還是要表達讚許之意。

剛剛邱委員所言就是我開頭想要請教的,也就是囤房稅與租屋市場的透明化,顯然部長的寒假作業只做一半,部長提到房地合一稅2.0可以抑制不動產的短期交易,囤房稅則會影響全面,所以必須審慎評估考量。其實剛才邱委員所說的就是我要講的,部長真的不可以空口說白話、模糊焦點,因為你是部長,你的發言具有一定公信力。你說現在實施囤房稅會轉嫁到房租上面,這在上會期我就已經聽你說過了,當時你也是以韓國打房失敗為案例,其實本席所說的是打炒房,但部長每次都提到韓國打房失敗的案例,我們要求你把證據提出來,結果你都沒有提出來,剛剛你已經答應其他委員,在此本席也要提出同樣的要求,請你在一個月內提出實證數據並進行各國不動產的比較,然後再到委員會來跟委員認真的討論。本席並不想跟你吵架,這個問題都已經討論一年了,部長也知道我每次碰到你都在講囤房稅這件事情,請財政部在一個月之內提供相關數據。

現在我們就來看看別人所作的研究並進行理性討論,清華大學安富金融工程研究中心研究囤房稅實施前後六個月的差異,六都每個月可以減少漲幅47.6%,臺北市漲幅減少66%,囤房稅在2014年房價快速成長期間,以實施囤房稅的臺北市來看,部長一再說臺北市已經實施累進稅率,其實遏止房價飆漲的效果是非常顯著的,但部長卻在報章中否認,其實你是在模糊焦點,把87年說成103年,我建議召委安排專案報告,好好討論囤房稅的問題。囤房稅到底有沒有效?2014年的空屋率是4.26%,到2018年已經降下來,今天我想要跟部長討論的是打炒房,2015年囤房數量也減少26%,囤房稅到底有沒有效由此可見。部長在報紙上說房租上漲是因為房價上漲,請問房租上漲是因為房價上漲嗎?其實有時是因為房價飆得太高,所以大家就轉買為租,再加上租屋黑市資訊不透明,我已經告訴過你……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委員,我並沒有說房租上漲是因為房價上漲,我沒有說過這句話。

蔡委員壁如:如果部長沒有講的話,那可能是媒體講的,所以並不是實施囤房稅會導致租金上漲,過去一年來我也曾告訴部長,我們的重點在於囤房重稅、出租減稅,出租減稅並不是要懲罰多屋者,而是希望逼迫15%擁有大多數房屋的屋主能夠將空屋釋放到市場上來。我們應該找個時間好好討論這個問題,既然財政部提出房地合一稅,對此本席也予肯定,但是房地合一稅只適用於短期抑制房價,長期來講應該還是要配合囤房稅。單就打炒房來講,房地合一稅只是在短期內有效,但就長期而言,還是應該要實施囤房稅,囤房稅實施之後才能達到打炒房的效果。今天許多委員都在討論這項議題,本席在此提出一項中肯的建議,房地合一稅的重點在於執行,本席肯定房地合一稅,但該如何執行?你們要把執行力拿出來並予以落實。

蘇部長建榮:房地合一稅1.0已經實施過了,一直持續到現在。

蔡委員壁如:就長期來講,囤房稅必須跟上來,如此一來,打炒房才能真正落實。民眾黨也有提出我們的版本,我想部長應該都已經聽過了,我就不再多說,希望部長能夠在一個月內提出研究報告,甚至我們也可以召開專案報告會議來討論各國打炒房的情況以及韓國失敗的原因在哪裡,如果我們能夠借鏡別人失敗之處並加改進,那麼我們的政策應該就可以成功。

蘇部長建榮:委員,我想要澄清一點,臺北市在103年實施的囤房稅基本上是稅率調升與稅基調升,它的評定現值調高2.6倍,稅率也調高3倍,這樣的效果出來了,所以我一直講稅基和稅率必須同時並進,並不是只有調高……

蔡委員壁如:所以全國都應該比照臺北市,財政部掌管全國,我希望全國都可以比照臺北市。

蘇部長建榮:並不是只有調高稅率就能達到目的,我只是想要澄清這一點。

蔡委員壁如:你是全國的部長,我希望全國都可以比照臺北市實施累進稅率,謝謝。

主席:請費委員鴻泰發言。

費委員鴻泰:(12時16分)部長好,首先請教一個技術上的問題,去年因為疫情的關係,所以申報綜所稅、營所稅的時間延後一個月對不對?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對。

費委員鴻泰:今年呢?

蘇部長建榮:今年我們還要評估,因為今年的疫情沒有那麼嚴峻。

費委員鴻泰:本土疫情控制得很好,但有許多上市公司的所得還是要到別的國家去,像函證出了一些問題,還是要實際去查核。你覺得有沒有必要仿照去年的做法,將申報時間延後一個月?

蘇部長建榮:這方面我們會審慎評估。在此向委員報告,如果真的有問題的話,基本上他們也可以申請延期及分期繳納。

費委員鴻泰:本席建議你們審慎評估,雖然我沒有要求你們一定要這樣做,但我覺得一定要評估,而且要趁早向社會大眾公布。

蘇部長建榮:是的。

費委員鴻泰:現在已經是3月中旬了。

蘇部長建榮:我們有注意到這一點。

費委員鴻泰:我建議一個禮拜以內就應該公布。

蘇部長建榮:好。

費委員鴻泰:因為已經有人在問這件事情,去年你們接受大家的好意,將時間延長一個月,今年大家還在問這個問題,所以我建議你們儘快公布,究竟要不要延長,請你們用專業評估好不好?

蘇部長建榮:好的,我們3月底之前就會有一個答案。

費委員鴻泰:接下來我要花點時間跟部長討論勞工朋友及私校人員每個月所提撥的勞退金,在當年申報綜所稅時都可以免稅。

蘇部長建榮:6%的範圍之內是免稅。

費委員鴻泰:但是軍公教反而沒有這樣的待遇,這變成一國兩制,許多軍公教人員都覺得這樣不公平。這件事你們當然要通盤檢討,這裡面有兩個問題,我曾經詢問銓敘部和教育部,他們現在都把責任推給你們,說是你們還要考量稅式支出等等,請問你們真的是卡關者嗎?

蘇部長建榮:應該不是啦!主要是因為地方政府有一些扣繳系統的問題。

費委員鴻泰:我覺得這根本不是問題,只要去做就能很快解決,部長也是稅法的專家,你教了那麼多年的書……

蘇部長建榮:委員的意思是今年開始實施嗎?其實這已經在修法的進程當中。

費委員鴻泰:現在已經在修法嗎?

蘇部長建榮:對。

費委員鴻泰:我曾經親自問過銓敘部和考試院的人,別的部會……

蘇部長建榮:他們也都同意,包括我們也同意了啊!

費委員鴻泰:現在有兩個問題,第一個是你們的進度緩慢,第二個是你們要從111年開始實施。

蘇部長建榮:是的。

費委員鴻泰:現在才110年的3月份,如果說你們在110年12月以前把法修過了,我相信我們兩位召委都會很快的幫你們排這個案子,我們對人民有利的可以溯及既往,因為今年的所得是明年5月才報稅,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是。

費委員鴻泰:舉例像結婚,你在12月結婚,你可以選擇對你有利的報稅方式。

蘇部長建榮:可以分開申報。

費委員鴻泰:邏輯是一樣的道理,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對。

費委員鴻泰:所以我建議實施日期不要訂在111年1月1日,我建議回溯,你今年把它修過了,那就回溯到今(110)年1月1日,可以還不可以?

蘇部長建榮:委員,這個我們可以來考量。

費委員鴻泰:不是考量,我希望你給一個具體的答案。

蘇部長建榮:我想如果技術上可以克服,我們會這樣做。

費委員鴻泰:好,這個非常善意!我們是同一個學校的老師,你教財稅教這麼多年了,我相信從財稅的角度來提出租稅改革,我們看中華民國租稅改革的例子,由財稅的人提出來的,成功機率都很高,我相信你慎重地去評估一下,第一個公平,因為勞工朋友跟私校朋友已經實施多年了嘛。

蘇部長建榮:這個我們都認同。

費委員鴻泰:這個是變相地懲罰軍公教,這不好啊!雖然跟我無關,當然跟我們另外一半也有關係,但是我不是為他,我們反映的是全教總,還有公務人員協會來找我們,這實在是很不公平!好不好?

蘇部長建榮:是。

費委員鴻泰:第二個,大家今天都在談囤房稅,當你們不提囤房稅,聯合報黑白集以及很多社論,包括張金鶚,當然張金鶚是某一方面的專家,也是稅的專家,主要是大家覺得你們在退縮,因為當時財政部規劃是有囤房稅,後來據我瞭解,在送行政院院會前夕,民進黨黨團邀你來做整個的說明,然後你們就踩煞車,政治考量!選票考量!我不講細節了,我想我這樣子講,你應該聽得懂,我聽說柯建銘還找你們去談,純粹從選舉考量……

蘇部長建榮:委員,我說明一下……

費委員鴻泰:我跟你講,這個做下去,試試看嘛!沒有關係,下個禮拜我已經拜託曾銘宗委員,我跟曾銘宗委員有一個囤房稅的提案,我們下個禮拜就排,好不好?讓大家來討論、討論,對我們臺灣的房價到底是好、還是不好?是對租屋的人好、還是不好?甚至我可以跟你講,我們空白授權給你,我們要求這樣做,至於條件你們來寫嘛!總之,我們要替沒有房子的人多想想,好不好?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費委員鴻泰的質詢。不過,我跟費委員說明一下,民進黨團溝通的時候並沒有所謂的轉彎情事發生。

費委員鴻泰:我也稍微做一點回應,因為我的情報是這樣子,好嗎?謝謝。

主席:你的情報有誤,所以我稍微澄清一下。

請楊委員瓊瓔發言。(不在場)楊委員不在場。

請何委員志偉發言。

何委員志偉:(12時24分)蘇部長,你好。這是你們之前的文宣資料:「稅務協助端出最大誠意」,現在全球也一直不斷在討論K型復甦,臺灣畢竟跟國際市場是相對應連動的,K型復甦會造成相對應的貧富差距。以政策工具來講,央行總裁也說,臺灣採取所謂的貨幣政策可能著力點不多,最重要的還是稅。我們來自基層、聆聽基層,幾個事情要就教部長,針對高勞動力、低資本密集、可取代性三個元素綜合起來的勞動市場,它人數較多,相關的政策還可以再提升、還可以再更多。過去,講實在話,我們的老百姓很貼心、「揪甘心」,現在我們眼看著一百多天,不管你要叫它振興經濟紓困等等的條例,大概一百多天就要到期了,財政部為了要體恤,居家隔離也好或是現在真的有受到衝擊的這些老百姓們,我們後續有任何的方案、方針嗎?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委員簡報上面所提到,特別條例要不要延長的問題,這個不是財政部所能決定的,這是行政院……

何委員志偉:當然不是你可以決定,但是你可以提出你的見解跟想法,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但是到目前為止,我們沒有收到任何……

何委員志偉:針對受到經濟衝擊的人,我們要不要為他們多著想一些些?

蘇部長建榮:當然我們在現行法規都可以做……

何委員志偉:就以臺北市為例,地下街有好多店面鐵門全部都拉下來,我們的市長如此的無能,受到衝擊的小老百姓該怎麼辦?

蘇部長建榮:委員,稅的部分,我們按照現行的稅捐稽徵法就可以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

何委員志偉:對,也期待可以替他們做嘛!

蘇部長建榮:對,去年也是這樣的情況。

何委員志偉:新的條例是否要延長等等,這個我們再說,但是您支持受到衝擊的這一群人,他們的稅金可以申請延繳或分期,報稅期間慢慢繳,這個是可以的,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這個現行法規就可以做了。

何委員志偉:是否應該要做一些公告?是否要對外溝通,不然這些人……

蘇部長建榮:我想我們可以再次宣導,如果符合紓困條例受疫情影響的民眾可以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

何委員志偉:好的,期待這一塊有更清楚的政策對外宣布,我覺得這是真的要做的。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的提醒。

何委員志偉:感謝。

接下來,勞工紓困貸款原本有50萬個名額,後來又追加50萬個名額,共計有100萬個,其中我非常感謝現場的公股銀行,原則上45.5萬筆都來自於公股銀行,請問部長如何解讀這樣的成績?

蘇部長建榮:這一方面表示,因為經費來源是勞動部提供,公股行庫是配合辦理,他只要符合條件就可以了,那非常感謝公股行庫……

何委員志偉:還是要拜託部長予嘉獎,好不好?第一個,果然是第一名的第一銀行,它是第一名;第二名是土地銀行;第三名是臺灣銀行。部長,是不是應該口頭上跟第一線的同仁們嘉獎一下。

蘇部長建榮:我想我在各種場合都已經公開表示,對於過去一年疫情期間,我們公股行庫辦理紓困貸款的同仁都非常努力……

何委員志偉:臺企銀算是我們的誠實王,為什麼它是誠實王?因為他們的KYC做得非常好,畢竟都是公帑、畢竟都是老百姓的納稅錢,它有列出哪些人是不行的,那來申請的人也滿奇奇怪怪的,但是我認為這個誠實王也要給它嘉獎,好不好?

接下來,請現場公股行庫代表跟董事長們在座位上就好,不用站起來。請教你們支持政府的新南向政策?請舉個手。在座都支持。以新南向的分行數來說,兆豐銀行有12間、臺灣銀行有2間、土地銀行有1間。接下來,我們要來討論辦事處,從這張表格可以看出,在新南向國家裡面設置辦事處數量及地點,這上面也有滿奇怪的事情,印度有2個、緬甸有7個、菲律賓最可憐只有一個。臺灣銀行董事長可否請你上臺一下,好不好?謝謝。這個是不是疊床架屋?你們在這邊也不能做任何的業務,跟其他人在一起攪和做什麼事情?緬甸有7個。

主席:請臺灣金控呂董事長說明。

呂董事長桔誠:緬甸不會有7個,只有一個啊!

何委員志偉:有啊!緬甸有7個啊!合庫有一個辦事處,第一銀行一個,華南銀行也有,這麼清楚!為什麼總total有7個?

呂董事長桔誠:7個是指印度、緬甸、越南、泰國、印尼、菲律賓、馬來西亞……

何委員志偉:對,這個表格很清楚,你們這樣疊床架屋,辦事處只可以做商業的蒐集。我想請問一下你們投入這麼多資源,我們也不斷地在講要做國家隊。部長,這個要怎麼解釋?

呂董事長桔誠:委員,我想是不是由我來回答。

何委員志偉:這是金管會統計出來的,我們後來有再次確認,反正大家都在這裡,臺灣銀行有這麼多,跟人家在一起做辦事處……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因為到當地設辦事處也好,或是支行、分行也好,都要當地政府的同意才可以。

何委員志偉:對,我們這樣算不算疊床架屋?

蘇部長建榮:這部分我想他們有自己的考量。

呂董事長桔誠:我想每一個國家,我們在這個地方先設辦事處,然後瞭解那裡的商情,其次這些辦事處事實上也介紹很多的業務,我們也跟國際性的銀行合作,所以在每一個辦事處都有轉介業務……

何委員志偉:緬甸總total加起來高達7個,因為你的辦事處數量是最多,這個是不是可以檢討一下,好不好?也請部長這邊要追蹤一下。

主席:請部長會後補充一些資料給何志偉委員參考。

何委員志偉:這樣子疊床架屋嚴重,我們不斷地在說要有國家隊,結果這樣子分布不均,印度應該要加強才對。以上,謝謝。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何委員志偉。

請江委員永昌發言。

江委員永昌:(12時32分)部長,房地合一稅的版本應該這禮拜五就會付委?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是。

江委員永昌:本席一直在講短期交易,你要打炒房,為什麼現在從2年之內的重稅率要改成持有期間5年,這5年到底怎麼來的?

蘇部長建榮:基本上我們參考國際之間的情況。

江委員永昌:哪個國家都用5年?

蘇部長建榮:日本。

江委員永昌:日本是什麼情況用5年?

蘇部長建榮:以短期5年內,它的稅率就達到39.63%,超過5年以上稅率就降到20%。

江委員永昌:全世界不會只有日本,臺灣跟日本的情況又不太一樣,尤其在去年防疫成功,到今年所造成資金充斥到房市的狀況以及投資坑投機。

蘇部長建榮:像韓國是1年以內……

江委員永昌:對啊,不一樣啊!

蘇部長建榮:像德國10年內的交易都算短期交易。

江委員永昌:我們現在是一年是45%、2年35%,然後10年以上是10%……

蘇部長建榮:2年到10年……

江委員永昌:那是20%嘛!

蘇部長建榮:對。

江委員永昌:所以你看你舉一個日本,日本除了那5年還有很多其他的,然後其他國家年限又不一樣。我就跟一直跟你講,房地合一稅舊制是103年以前購得,或者是103年以後購買持有期間超過2年,105年1月1日以後購入的都要算到房地合一稅,就是現下的這個體制。那我們這幾年看下來,你就會知道,以房地合一稅現在這個體制,你是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第四年這種持有期間的,這種交易量已經高達多少?90%。

蘇部長建榮:是。

江委員永昌:持有4年以上到5年的那段期間,只有8%嘛!如果從我們的數據看來,應該是抓4年期間作為短期交易課重稅的論證依據。你講日本5年,講起來就不太對,世界也不是只有日本一個國家,什麼都看日本的!看韓國、看德國,你剛才自己也講了,我覺得你在這裡提不出來,我如果看數據,2年以內45%、2-4年35%似乎比較符合,你們過去在講短期交易,也一直講是3年。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除了我剛才所提到的日本,另外一個在所得稅方面,如果房屋重購退稅的話,土地稅的部分是5年內交易都可以重購退稅。

江委員永昌:那是另外一件事情,重購退稅要另外去修法,現在就是短期打炒房的這個作用嘛!你也不能去看舊制跟新制全部算起來的房屋交易量,你們本來還想拿這個數據給本席看,那又是另外一個事情,因為現在不再打擊舊制,除非舊制的房屋交易,你也要把它課以重稅,你現在就沒有這樣子做嘛!現在就是針對現下房地合一稅的這個制度要更改持有期間再加長嘛!

蘇部長建榮:是。

江委員永昌:是啊!你講不出來!

蘇部長建榮:另外一點,因為3年、5年基本上也在房價小組裡面討論過,也跟內政部那邊討論過,採取5年期間作為短期內交易,基本上我知道委員的意思,短期期間是不是可以縮短一年,變成4年的情況。

江委員永昌:政策要做,衝擊也很大,但是也必須要有正當性、合理性,這也都要足夠。我繼續講,其實你現在推的行政院版本當中,有一個所謂的費用扣除,如果有檢附單據就可以按照單據,但是如果沒有單據的話,現下的制度是以5%作為扣除費用。

蘇部長建榮:對。

江委員永昌:你們新的版本出來是3%,我也會支持,可是你幹嘛再加一個30萬元的限制?就變成雙門檻啊!3,000萬元的3%是90萬元,1,000萬元房屋的3%是30萬元,可是你要知道各地的生活水平不同,它費用的產生也會有不同,高單價的房屋也許還有裝潢費或其他的費用算進來,你幹嘛再加一個30萬元的門檻?即便是政策要做、要打擊,然後要課比較多的稅,但是也要合情合理啊!

蘇部長建榮:這部分是不是請署長來說明一下。

主席:請財政部賦稅署許署長說明。

許署長慈美:針對房地交易的所得,這部分扣除掉之後,如果它有實際上的憑證都會核實認定,沒有限額的問題。如果它沒有憑證的話,費用比率從5%降為3%,這部分的限額是根據內政部不動產服務業經營概況調查報告而來的,謝謝。

江委員永昌:那30萬元呢?

許署長慈美:對,30萬元的數據就是從它那邊而來的。

江委員永昌:他們調查的,你們就全盤接受?我現在跟你講,比方說以單據,如果10年以上的房屋,你舊的單據會留這麼久嗎?還是短期之內單據會留比較久?

許署長慈美:房地交易不會有超過10年的案件。

江委員永昌:臺南跟臺北的生活所需、物價及消費能力也不一樣,那他們那樣講,依據的道理是什麼?

蘇部長建榮:我想這個是他們調查出來的結果。

江委員永昌:調查出來的結果?這份結果給了我們什麼道理,那個道理講給我聽啊!

蘇部長建榮:他們根據……

江委員永昌:你聽一個結果,那個道理是什麼,你不知道?

蘇部長建榮:因為根據他們調查出來的結果……

江委員永昌:那是什麼道理?好,沒關係,你答不出來只是浪費時間。我再問你一件事情,現在新的版本出來,我們這樣講,你是將建商排除,但自然人跟建商合建分屋回來再出售的部分是有排除,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是。

江委員永昌:在場官股銀行,你們是營利事業,你們的自有房地,如果是跟建商參與合建分屋回來,他們有沒有排除?你有沒有想到這一點?你們官股銀行自有的房地,如果來參與都更合建分屋……

蘇部長建榮:如果他是起造人,基本上都可以排除啦!

江委員永昌:那要是起造人,但未必會是起造人啊!一定會納入起造人嗎?所以這個道理要講出來,營利事業以自有、原有房地去跟建商合建,分回來的房子……

蘇部長建榮:這個我們瞭解。

江委員永昌:你沒有瞭解,你這個答案沒有出來啊!

蘇部長建榮:如果營利事業跟建商合建,營利事業本身也是起造人。

江委員永昌:一定要做起造人才有,但是有時候要不要當起造人是另外一個考量……

蘇部長建榮:當然!

江委員永昌:不是房地合一要打炒房的考量嘛!

蘇部長建榮:對。

江委員永昌:還有,剛剛前面提到有關預售屋的部分,你的回答也不對。現在預售屋這個版本納進來是分兩階段,買預售屋的人拿到債權,就是簽約開始日,如果房屋還沒有蓋成,在移轉登記之前他出售了,那麼債權的移轉會算到房地合一稅的期限裡,但是如果第一次產權登記之後出售,你也知道不動產是登記才有效,所以登記之後就是第二次了,是取得物權,要重新再以房地合一稅的期間再算一次,這是兩次喔!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這是兩個獨立的……

江委員永昌:對,不銜接喔!

蘇部長建榮:對啊,不銜接啊!

江委員永昌:所以剛剛的答復,有的人會誤以為預售屋買了、契約簽了,開始計算交易期間,大家會誤會喔!

蘇部長建榮:對,這兩個是獨立的……

江委員永昌:從產權第一次登記之後又重新起算房地合一稅的交易期間,對吧?

蘇部長建榮:是。

江委員永昌:這個要說明白,說明白之後,大家討論才不會討論到……

蘇部長建榮:因為預售屋的交易是另外的,是獨立的,後面實際取得產權以後的交易又是另外重新計算了。

江委員永昌:期間又重新起算了嘛!

蘇部長建榮:對。

江委員永昌:這個要說清楚啊!

蘇部長建榮:是。謝謝委員。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廖委員婉汝、洪委員孟楷、廖委員國棟、莊委員競程、王委員美惠、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高金委員素梅及邱委員志偉均不在場。

請蔡委員易餘發言。

蔡委員易餘:(12時42分)謝謝主席,我想請蘇部長上台備詢。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委員好。

蔡委員易餘:部長好。部長,我還是想跟你再聊一次稅捐稽徵法第二十八條的問題,財政部之前也有回函給我,我要請教的是,雖然稅捐稽徵法第二十八條第二項明白揭示,納稅義務人因稅捐稽徵機關適用法令錯誤、計算錯誤或其他可歸責於政府機關之錯誤,致溢繳稅款者,稅捐稽徵機關應自知有錯誤原因之日起二年內查明退還……

蘇部長建榮:溢繳的稅款沒有期限,都可以退還。

蔡委員易餘:沒有期限,可以退還嘛!

蘇部長建榮:對。

蔡委員易餘:部長,事實上你講的也很清楚,繳稅是人民的義務,但是如果人民溢繳稅款不是因為人民的錯誤……

蘇部長建榮:是稅捐稽徵機關的錯。

蔡委員易餘:是稅捐稽徵機關自己核課錯誤的話,稅捐稽徵機關就必須要退還給人民,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是。

蔡委員易餘:部長,這個應該沒有問題吧?

蘇部長建榮:有關這個部分,基本上現行法制上是沒有限制,但是稅捐稽徵法修正草案現在已經報行政院,要按照行政程序法的規定,我們……

蔡委員易餘:你們要增加限制,我知道,但是這樣有道理嗎?

蘇部長建榮:要改成10年。

蔡委員易餘:改成10年的意思是怎樣?

蘇部長建榮:就是依照行政程序法的規定,比照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三十一條的規定。

蔡委員易餘: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三十一條就是10年的時效規定。

蘇部長建榮:對。

蔡委員易餘:我要請問的是,民法的請求權時效是15年,為什麼機關的錯誤,你們卻要把時效訂定為10年,這10年時效規定的道理是什麼?

蘇部長建榮:這個是行政程序法上規定有關公法上的請求權時效,我們比照行政程序法。

蔡委員易餘:這個也不是公法上的請求權啊,這個是行政機關錯誤耶!我一直無法搞懂你們整個邏輯的論述,公法上的請求權是指人民有請求權,基於行政契約或基於行政處分,我希望行政機關另為行政處分,這個是公法上的請求權,概念是這樣嘛,但今天我們一直在講的是行政機關自己的錯誤,行政機關犯錯而課了人民的錢,不應該課的稅卻課徵了,第二十八條第二項規定行政機關必須要自己查明,然後退款。照理說,這個沒有什麼時效的問題,照理說不應該有……

蘇部長建榮:現行的制度是沒有時效啦!

蔡委員易餘:這應該沒有時效啊!多向人民課徵的稅,不講任何個案,就是對人民多課了稅,這個在腦袋上想起來會有問題嗎?就應該要退還給人民嘛!

蘇部長建榮:現行的制度就是這樣。

蔡委員易餘:但現階段也沒有退!現階段沒有退,而且因為這件事吵吵吵,吵到後來最高行政法院大法庭做出了裁定,部長知不知道大法庭是什麼?

蘇部長建榮:就是法官……

蔡委員易餘:大法庭是什麼?

蘇部長建榮:是合議制的,是行政法院最高的那個……

蔡委員易餘:當最高行政法院無法統一法律見解的時候,就由最高行政法院的法官組成大法庭,這個大法庭會確定所謂法律上的一個爭點,然後形成共識,這個共識就相當於過去我們在講的判例。

蘇部長建榮:是。

蔡委員易餘:之所以有這個爭點就是因為整個財政部一直咬死,明明就是政府的錯誤,應該把溢收稅款退還給人民,結果財政部跟人民說二年、五年、十年的說不清楚,後來這個大法庭裡的9位法官以5比4通過了裁定,輸了的4票是主張沒有時效,沒有時效就是政府多課徵的稅收要還給人民,沒有所謂的時效,但是這4票輸了,最後的裁定是採取5票的見解,5票的主張就誠如你剛才所說的,要回歸到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三十一條的10年時效。部長,大法庭做成裁定把這個法律見解終於確定下來了,部長接受嗎?

蘇部長建榮:這個就會形成判例,一般在形成判例之後,我們就會按照這個判例來做。

蔡委員易餘:一般會形成判例,但是你們給我的回文卻說這是個案,不能適用到其他的案例。大法庭都已經做出裁定了,你們還在講個案!你們認為是個案,你們還是希望人民繼續打官司,先去訴願,訴願完後再提行政訴訟,行政訴訟輸了再提提二審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你們還是沒有因為確定是行政機關的錯誤,在10年內都退還給人民,你們還是堅持耶!所有的稅捐機關都一樣!

蘇部長建榮:委員,這個我再進一步去瞭解,好不好?

蔡委員易餘:部長要去瞭解,這個要去瞭解!

蘇部長建榮:是。

蔡委員易餘:因為這樣變成部長跟我們在這裡討論時,你也覺得我所說的並沒有什麼瑕疵,我講的好像乍聽起來是對的,你們也可以去研究整個法律的見解,但是等確定了這個法律見解,好,如果是10年,但縱使有10年的時效,地方稅捐機關不買單,一樣不退,把向人民多課的稅退還給人民,這樣做不到,還要讓人民去打官司,我覺得政府不能這樣,這是會增加民怨的。部長,這件事情真的要注意。

蘇部長建榮:好,這個我回去以後再進一步瞭解,之後再向委員報告。

蔡委員易餘:好,謝謝部長,辛苦了!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蔡易餘委員的質詢,請部長會後積極的回應蔡委員今天的質詢,謝謝。

請余委員天發言。(不在場)余委員不在場。

今日登記發言委員均已答詢完畢,現在處理臨時提案,共計6案,請議事人員宣讀。

1、

因應都市化人口磁吸效應,產生嚴重城鄉人口不均、造成地方稅收不足情況。為弭平城鄉差距,日本2008年推出「故鄉稅」,讓民眾得以將稅金捐給特定縣市政府。財政部刻推動房地合一稅改革,除打短期炒作,並無助於解決城鄉發展失衡所造成的房價不均問題,應思考如何引導資金投資在改變城鄉發展差距,例如,將房地合一所課得之稅金轉換為地方政府建設公債。請財政部參考日本故鄉稅「吸引民眾與地方政府產生連結」的核心概念,將房地合一稅,轉換為「返鄉建設公債」,讓民眾可投資特定縣市政府之「返鄉建設公債」,挹注地方基礎建設的經費,於六個月內提出「房地合一稅轉換為返鄉建設公債之可行性評估」書面報告。

提案人:鍾佳濱  郭國文  林楚茵

2、

有鑑於行政院暫緩推動囤房稅,而財政部表示僅靠中央調高稅率、地方政府稅基沒有適度調整就貿然推動囤房稅修法,不但無法打擊炒房,房東成本轉嫁給房客。然而我國租屋市場因黑數及其他因素,導致租屋市場從未有完整呈現,而在未有完整數據下,如何使政策與方針運用得宜,不無疑義。綜上,請財政部應會同相關部會檢討住宅租賃市場之統計資料及數據研擬整合及精進方案,並於六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張其祿  

連署人:李貴敏  林德福

3、

有鑑於行政院通過所得稅法草案,欲透過房地合一稅再加強的方式抑制房市炒作,然而另一打擊炒房之囤房稅卻暫緩推動,似會造成打炒房成效有限。綜上,請財政部應將囤房稅法案及相關政策後續推動可行性評估及期程規劃於一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予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提案人:張其祿  

連署人:李貴敏  林德福

4、

有鑑於財政部所屬之公股金融業,部分行庫之年度考績制度似未有建立標準化的作業辦法,爰要求各公股行庫應於三個月內就考績制度標準之建制、救濟管道及年度考核完成時間進行檢討及研擬,並提出書面報告予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提案人:張其祿

連署人:李貴敏  林德福

5、

為改善公股行庫體質績效,避免人事更迭頻繁使經營不穩定,現行派任公民營事業機構負責人經理人及董監事績效考核表無法確實評鑑行庫經營績效,建請財政部依財政部14家公民營事業其產業型態性質不同,尤以公股行庫占8家為主,應按銀行重要指標(例如:逾放比率、備抵呆帳覆蓋率等)分別制定行庫績效考核表2.0,以達確實考核,增進公股行庫監督效率,作為公股董、總任免之依據。

提案人:郭國文  張其祿  高嘉瑜

6、

現行公股銀行辦理的青年安心成家貸款方案,受理及撥貸成效逐年下滑,與銀行自辦青年購屋貸款方案相比誘因不強。建請財政部,針對貸款額度、期限、成數、利率重新檢討,推出更優惠的「青年安心成家貸款2.0方案」,以達成幫助青年購屋之政策目標,落實居住正義。

提案人:郭國文  張其祿  高嘉瑜

主席:所有提案均已宣讀完畢,但因在場委員人數不足法定人數,所以請行政部門先表示意見跟看法。

蘇部長建榮:主席、各位委員。針對第1案的部分,我們建議做文字修正,將倒數第二行修正為「於六個月內提出返鄉建設公債可行性評估之書面報告」,就不要前面的「房地合一稅轉換為」等字,也就是將「房地合一稅轉會換為」等字刪除,直接寫「鄉建設公債之可行性評估報告」。

主席:請提案人鍾委員發言。

鍾委員佳濱:主席,當然不一定要限定房地合一稅,但是因為日本的作法有中央稅,就是所得稅,跟地方的住民稅,我們還是希望跟日本有點區隔,不要你們研究了半天,地方政府在地方稅搶來搶去,畢竟是要用稅來轉換成返鄉建設公債,所以稅的概念要放進去,你們看看要用怎樣的方法來表達本席這個提案的宗旨,也就是希望讓中央所收的中央稅除了統籌分配的方式以外,可以讓地方政府以建設公債的方式來爭取民眾的認同,然後把應繳付的中央稅賦轉來給地方作為建設公債,這樣的義涵要放進去。如果你們要把房地合一稅拿掉,不限於房地合一稅,我OK,但是一定至少要是國民應繳的什麼中央稅可以轉換成返鄉建設公債,這個要表達進去,不然你們研究出來後叫我們各地方政府互相搶稅,我們就責任大了!可不可以再想一下?

蘇部長建榮:這個部分因為涉及到比較複雜的東西,是不是……

鍾委員佳濱:你們找個合適、可以接受的名詞,因為只是可行性評估而已嘛,又不是叫你們現在就要報行政院來核定,只是研究研究嘛!

蘇部長建榮:或是這樣好了,修正為提出稅賦轉換為返鄉建設……

鍾委員佳濱:稅賦好了!修正為「國民應繳稅賦轉換為返鄉建設公債之可行性評估」,好不好?至於國民所繳的哪個稅要轉換就悉聽尊便。好,就修正為「國民應繳稅賦」,本席同意。

主席:好,修正為「國民應繳稅賦轉換為返鄉建設公債之可行性評估」。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

主席:接下來處理第2案。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有關第2案的部分,倒數第二行「租賃市場之統計資料及數據」後面的「研擬整合及精進方案」是不是可以刪掉?然後最後修正為「於六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是不是可以將「專案報告」改成「書面報告」?

主席:現場委員有沒有意見?如果沒有意見,就等提案委員到場後再補充說明,並再詢問提案委員的意見。

接下來處理第3案。

蘇部長建榮:有關第3案的部分,我們建議第一行修正為「有鑑於行政院通過所得稅法修正草案」,也就是在草案前加上「修正」二字;倒數第三行「綜上,請財政部應將囤房稅」後的「法案及相關政策後續」等字刪掉,然後接「推動可行性,」並將「評估及期程規劃」幾字刪掉,至於時間,我們建議是不是可以將「一個月」改成「二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予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現場委員沒有意見?沒有意見,修正通過。

現在處理第4案。

蘇部長建榮:有關第4案的部分,我們配合辦理。

主席:好,第4案通過。

接下來處理第5案。

蘇部長建榮:有關第5案的部分,我們建請做一些文字修正,第一行「為改善公股行庫體質績效」的「行庫」改成「金融機構」;然後第三行「建請財政部依財政部14家公民營事業」改成「考量財政部14家公民營事業」,也就是「建請財政部依」這幾個字刪除,然後改為「考量」;第四行「尤以公股行庫」也要修正為「公股金融機構」,逗點後面建請參考相關重要指標,就是按銀行重要指標,把「按銀行」這幾個字改成「建請參考相關重要指標及績效」,後面績效考核,也就是中間括號部分建議刪除,納入績效考核;然後最後一行的增進公股行庫修改為公股金融機構。

主席:可以,我沒意見。

好,第5案通過。

接下來,第6案。

蘇部長建榮:第6案做簡單文字修正,第3行及第2行最後「建請財政部」及「,針對貸款額度……」中間,在逗點前面加「於本方案屆期前」,就是「於本方案屆期前,針對貸款額度、期限……」,然後其他都一樣。

主席:本方案屆期前要等到2022年。

蘇部長建榮:2年。

主席:這個方案不是延到2022年嗎?

蘇部長建榮:對。

蕭署長家旗:因為已經公告了。

主席:公告還可以再調整,再改就好了,推出新的方案替代就好了。

蕭署長家旗:報告委員,因為這個方案我們要報行政院,而且已經公告,各行庫目前是按照這個方案實施,大家也都知道,而且行庫已經接到很多案件且都在承做了,怕會影響到……

主席:還沒有替代方案之前,鼓勵公股銀行自行雷同於合庫推出這樣的方案,可以嗎?

蕭署長家旗:各行庫……

主席:合庫本來就有。

蕭署長家旗:他們自己各自……

主席:現在只有兆豐跟合庫自行推出這樣的方案,其他都沒有。

蕭署長家旗:鼓勵他們來推。

主席:請財政部長跟他們講,可以嗎?

蘇部長建榮:是。是不是做這樣修正?我會請各公股行庫能夠……

主席:好,第6案先修正通過。好嗎?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

主席:第2、3、4案提案人張其祿委員不在場,我來補列提案人,照案通過。

主席:今日發言委員均已答詢完畢,作如下決定:一、報告及詢答完畢。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及補充資訊,請財政部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有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三、余委員天所提出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財政部以書面答復。四、本次會議議程已進行完畢,倘有不在場委員補提書面質詢,一併併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議事處人員協助處理。

委員余天書面質詢:

案由:本院余委員天對財政部業務報告,擬提國土活化利用,特向財政部提出質詢。

說明:

審計部方提出有關我國國有財產占用情況普遍,又鑒於我國國產署管理土地範圍廣大相對人力不足,加以我國現行推動太陽能光電擴大裝置容量,政府提供誘因廠商申請積極,對我國產署行政工作壓力更為沉重。本年度(110)財政部、經濟部、農委會,以及內政部共同研議(財政部國有財產署110年1月20日台財產署管字第11000013980號),對申請國有非公共土地開發太陽能光電,需回溯已申請國有地使用但尚未核准之開發商重新提出環境敏感地區單一窗口查核。單一窗口查核立意良善,有提升申請效率,但仍對國產署各地辦公室承辦人員減輕壓力略顯不足。

爰此,請財政部評估各地區國產署辦公室之人力與調配,研擬成立推動太陽能光電聯合審查單一窗口機制,並建請貴部加強獎勵措施以慰承辦人員支持國家重大建設之辛勞,並加速我國國有地活化利用及能源轉型期程如期完成,請主管單位於二周內以書面回覆本辦。

主席:現在散會。

散會(13時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