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3會期財政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0年3月18日(星期四)9時至11時53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主 席 郭委員國文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10屆第3會期財政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0年3月17日(星期三)9時至13時3分
地 點: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出席委員:吳秉叡 賴士葆 沈發惠 曾銘宗 林德福 林楚茵 郭國文 李貴敏 羅明才 鍾佳濱 張其祿 高嘉瑜 余 天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李德維 劉世芳 邱顯智 鄭天財Sra Kacaw 洪孟楷 蔡壁如 楊瓊瓔 陳椒華 廖婉汝 費鴻泰 莊競程 廖國棟Sufin.Siluko 王美惠 江永昌 張育美 高金素梅 邱志偉 吳斯懷 蔡易餘 何志偉
委員列席20人
列席官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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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 |
部長 |
蘇建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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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規劃司 |
司長 |
陳進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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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財政司 |
司長 |
李雅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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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促參司 |
司長 |
李建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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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處 |
處長 |
李秉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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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處 |
副處長 |
陳勁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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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處 |
處長 |
蔡美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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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風處 |
處長 |
歐建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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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處 |
處長 |
胡坤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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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處 |
處長 |
陳官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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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庫署 |
署長 |
蕭家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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賦稅署 |
署長 |
許慈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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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務署 |
署長 |
謝鈴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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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財產署 |
署長 |
曾國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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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資訊中心 |
主任 |
張文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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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人員訓練所 |
所長 |
許寧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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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國稅局 |
局長 |
宋秀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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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國稅局 |
局長 |
蔡碧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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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區國稅局 |
局長 |
王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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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區國稅局 |
局長 |
吳蓮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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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區國稅局 |
局長 |
盧貞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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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呂桔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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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經理 |
魏江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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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總經理 |
許志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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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劉玉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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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經理 |
周園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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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總經理 |
謝秀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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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銀綜合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 |
代理董事長 |
康 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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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經理 |
黃振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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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謝娟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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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任總經理 |
何英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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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張兆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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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經理 |
胡光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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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總經理 |
蔡永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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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邱月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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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經理 |
林謙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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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總經理 |
鄭美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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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張雲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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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經理 |
羅寶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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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總經理 |
張振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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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金庫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雷仲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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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經理 |
陳美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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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新任總經理 |
林衍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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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凌忠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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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任總經理 |
周朝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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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總經理 |
張志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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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輸出入銀行 |
理事主席 |
劉佩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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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印刷廠 |
廠長 |
李孝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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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丁彥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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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經理 |
黃及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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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張玉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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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貿網路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張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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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再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李宜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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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金聯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施俊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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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陳美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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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金融大樓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張學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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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金融聯合都市更新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林旺根 |
主 席:郭召集委員國文
專門委員:謝淑津
主任秘書:趙弘靜
紀 錄:秘 書 郭錦貴 副研究員 黃惠雯 編 審 黃美菁
科 長 蔡明哲 專 員 劉芳賢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二、邀請財政部蘇部長建榮率所屬機關首長暨國營事業董事長、總經理(含各轉投資事業機構公股代表之董、監事)列席業務報告,並備質詢。
(經財政部部長蘇建榮就業務提出報告後,計有委員吳秉叡、賴士葆、沈發惠、曾銘宗、林德福、林楚茵、李貴敏、郭國文、鍾佳濱、羅明才、張其祿、高嘉瑜、陳椒華、劉世芳、邱顯智、蔡壁如、費鴻泰、何志偉、江永昌、蔡易餘等20人提出質詢,均經財政部部長蘇建榮及相關人員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訊,請財政部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三)委員余天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通過臨時提案6案:
一、因應都市化人口磁吸效應,產生嚴重城鄉人口不均、造成地方稅收不足情況。為弭平城鄉差距,日本2008年推出「故鄉稅」,讓民眾得以將稅金捐給特定縣市政府。財政部刻推動房地合一稅改革,除打短期炒作,並無助於解決城鄉發展失衡所造成的房價不均問題,應思考如何引導資金投資在改變城鄉發展差距,例如,將房地合一所課得之稅金轉換為地方政府建設公債。請財政部參考日本故鄉稅「吸引民眾與地方政府產生連結」的核心概念,將房地合一稅,轉換為「返鄉建設公債」,讓民眾可投資特定縣市政府之「返鄉建設公債」,挹注地方基礎建設的經費,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國民應繳稅負轉換為返鄉建設公債之可行性評估」書面報告。
提案人:鍾佳濱 郭國文 林楚茵
二、有鑑於行政院暫緩推動囤房稅,而財政部表示僅靠中央調高稅率、地方政府稅基沒有適度調整就貿然推動囤房稅修法,不但無法打擊炒房,房東成本轉嫁給房客。然而我國租屋市場因黑數及其他因素,導致租屋市場從未有完整呈現,而在未有完整數據下,如何使政策與方針運用得宜,不無疑義。綜上,請財政部應會同相關部會檢討住宅租賃市場之統計資料及數據,並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張其祿 郭國文
連署人:李貴敏 林德福
三、有鑑於行政院通過所得稅法修正草案,欲透過房地合一稅再加強的方式抑制房市炒作,然而另一打擊炒房之囤房稅卻暫緩推動,似會造成打炒房成效有限。綜上,請財政部應將囤房稅推動可行性,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張其祿 郭國文
連署人:李貴敏 林德福
四、有鑑於財政部所屬之公股金融業,部分行庫之年度考績制度似未有建立標準化的作業辦法,爰要求各公股行庫應於3個月內就考績制度標準之建制、救濟管道及年度考核完成時間進行檢討及研擬,並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張其祿 郭國文
連署人:李貴敏 林德福
五、為改善公股金融機構體質績效,避免人事更迭頻繁使經營不穩定,現行派任公民營事業機構負責人經理人及董監事績效考核表無法確實評鑑行庫經營績效,考量財政部14家公民營事業其產業型態性質不同,尤以公股金融機構占8家為主,建請參考相關重要指標納入績效考核,以達確實考核,增進公股金融機構監督效率,作為公股董、總任免之依據。
提案人:郭國文 張其祿 高嘉瑜
六、現行公股銀行辦理的青年安心成家貸款方案,受理及撥貸成效逐年下滑,與銀行自辦青年購屋貸款方案相比誘因不強。建請財政部於本方案屆期前,針對貸款額度、期限、成數、利率重新檢討,推出更優惠的「青年安心成家貸款2.0方案」,以達成幫助青年購屋之政策目標,落實居住正義。
提案人:郭國文 張其祿 高嘉瑜
散會
主席:請問各位,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異議?
因為目前在場委員人數不足,議事錄暫不確定。
繼續報告。
二、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黃主任委員天牧就「金融機構整併政策推動情形及國內整併現況」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主席:今日議程是安排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黃主委就「金融機構整併政策推動情形及國內整併現況」提出專題報告。
現在請金管會黃主任委員進行專題報告。
黃主任委員天牧:主席、各位委員先進,大家好。今天大院第10屆第3會期貴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承貴委員會邀請就「金融機構整併政策推動情形及國內整併現況」進行專題報告,敬請指教。
壹、金融機構整併的必要性
一、金融機構發展策略不一,有經由內生成長或透過外部併購者,惟與國際金融機構相較,我國金融機構規模仍有提升空間,如能透過整併擴大規模與提升效率,有助於提升競爭力,故我國陸續於89年底及91年制定公布「金融機構合併法」及「企業併購法」,提供整併稅負等誘因。惟過去金融控股公司首次投資其他金融機構,應取得控制性持股(超過25%)的規定,所需投資金額龐大,影響金融機構投資意願及規劃。
二、為促進金融整併,擴大金融機構規模,布局國際,金管會於107年「金融發展行動方案」提出增加金融機構整併誘因的政策建議方案,提供已符合大股東適格性要求的金融控股公司或銀行,得先以參股合作方式,擔任其他金融機構持股超過10%的大股東,再洽商整併的機會,換言之、從25%調降到10%。
貳、金融機構整併政策推動情形
為營造友善的併購法規環境,金管會於107年11月28日發布「金融控股公司或銀行投資金融控股公司、銀行、保險公司及證券商應遵行事項」,放寬金融控股公司或銀行首次投資金融機構的持股比率,並提供資本計提誘因,以提高金融整併意願。政策重點如下:
(一)申請人:國內的金融控股公司或銀行,但非合意併購之申請人及被投資對象均排除財政部具公股管理權者。
(二)參股比率:首次投資的持股比率須超過10%,並承諾於一定期限內(最長三年)完成整併,申請時須提出未於金管會核准期限內完成整併,所採取具體明確的釋出持股方案。未完成整併前不得再申請投資另一家金融機構。
(三)購股方式:首次投資應採公開收購。申請人未依投資計畫完成公開收購者,於一年內不得就同一金融機構進行公開收購。
(四)合意與非合意併購均可適用:在合意併購的情形,申請人須取得被投資金融機構董事會未反對被投資的決議,或與被投資金融機構的內部人或關係人就本次股份取得簽有應賣股份總數超過25%的相關協議或約定。但申請人具備資本充實、經營能力佳、有國際布局發展能力及企業社會責任良好等條件者,可不必提出以上合意併購要求的文件。
(五)核准投資期間的資本計提原則:
1.申請人為金融控股公司者,於核准整併期間計算資本適足率時,得以投資金額的20%,計算金融控股公司對該投資的法定資本需求;申請人為銀行者,於核准整併期間內,得將該投資金額帳列交易簿,適用200%的風險權數。且不論合意或非合意併購,前開資本計提原則,於金管會核准投資期間內均得適用。
2.投資外國金融機構,可於一定期間內(最長三年)完成整併者,於金管會核准整併期間內,比照適用上開資本計提的原則。
3.申請人依上開資本計提原則計提資本者,應於財務報表附註揭露未適用上開原則所計算的擬制資本適足率。
參、國內金融機構整併現況
一、自93年9月迄今,國內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整併案件共57件,最近5年併購案件有元大金融控股公司併購大眾商業銀行(基準日:105年3月22日)、中華開發金融控股公司併購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基準日:106年9月13日),均為合意併購案件。另中華開發金融控股公司已於近期完成公開收購中國人壽保險公司超過50%股權。
二、目前進行中的併購案件,包括富邦金融控股公司申請公開收購日盛金融控股公司超過50%股權,及台新金融控股公司申請投資保德信國際人壽保險公司100%股權。
三、以上顯示,自發布上述金融整併政策以來,金融機構持續依本身業務發展需要進行整併。
肆、結語
一、金融機構整併係由併購雙方決定,金管會主要係提供友善的併購法規環境,並鼓勵金融機構在依照市場機制、遵循法令規定,及符合大眾(股東、員工及客戶)利益等原則下,基於發展業務需要進行併購。金融機構是否整併仍由金融機構自發性決定,涉及股東的意願及規劃,金管會尊重市場機制。
二、金管會將持續秉持上述原則,在公開、透明、公平的基礎上推動金融機構的整併。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並祝各位委員身體健康,萬事如意。謝謝!
主席:現場委員已達法定人數。請問各位,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異議?(無)無異議,議事錄確定。
現在開始進行詢答,先作以下宣告:每位出席委員發言時間為8分鐘,必要時得延長2分鐘;每位列席委員發言時間為5分鐘,必要時得延長1分鐘。今日上午10時截止發言登記。
現在依登記順序,請第一位吳委員秉叡發言。
吳委員秉叡:(9時11分)黃主委早,富邦金併日盛金這個非合意併購的時間點是3月23日,就在不久之後,現在也不知道最後到底能不能完成,可是在這個併購之前就發生大家懷疑日盛金的某一個股東的持股是不是中資的這個問題,上個會期你都一再的答詢說你們會去進行查證,這部分不知道到底有沒有進度?
主席:請金管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黃主任委員天牧:跟委員報告,我們除了在去年11月跟1月分別跟三位股東之一有做視訊,另外有特別要求相關的董事,還有相關部會要瞭解整個案情的全貌,我要特別跟您報告,最近我們聯絡到另外兩位所謂的最終受益人,近期內也會安排跟他們做視訊。
吳委員秉叡:所以到現在還是沒有確定。在這個不明確的狀況之下,我覺得你今天會面臨這個議題,很多人可能也會提問,我先讓你有一個比較充分的時間來回答,因為其他委員未必會讓你有充分的時間回答。我先請教你,退一萬步來講,最糟糕的狀況就是那個股東是中資,如果他是中資的話,法令上應該如何處理?
黃主任委員天牧:報告委員,今天有陸委會的官員列席,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就像大同公司前面有幾個我們證期局開罰的,它的要求也是如果發現對方是中資就是去裁罰,裁罰可能就是依比例原則,也許是罰款,然後要求他限期賣出股票。
吳委員秉叡:這個「限期」一般是限多久?
黃主任委員天牧:就是儘快,也沒有特別……
吳委員秉叡:要看他股份的大小……
黃主任委員天牧:因為他從市場中賣,也不能影響市價,所以如果退一萬步、如您所說的……
吳委員秉叡:他賣了之後的錢可以拿走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會扣掉,如果有罰款的話要扣掉。
吳委員秉叡:對,當然罰款要扣掉,剩下的就讓他拿回去中國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現在的機制,包括陸委會這邊的機制就是這樣。
吳委員秉叡:所以這不存在一個前提,你今天的報告裡面也沒有這個前提說一定要非中資,有人會以這個為前提說你要查清楚才能夠同意他能不能併購,這個命題是錯的,因為這個跟後面的併購問題無關嘛!
黃主任委員天牧:跟委員報告,併購主要是查併購申請人有沒有中資,被併的如果有中資,那也是依照現在兩岸條例相關規定去處理。
吳委員秉叡:因為上個會期我在當召委的時候,我聽到有一些同仁的發言,好像非要以這個為前提不可,所以在這邊先讓你澄清。查到之後,如果是就要罰款,或是限期要賣出,現有持有的股份沒有表決權等等,這些都是依法律程序去處理,但是這不是能不能完成併購的條件。
黃主任委員天牧:沒有錯。
吳委員秉叡:我反而比較擔心後面,萬一這個非合意併購成立的話,你剛剛有說大概三年內要它完成整併,因為法令規定同一個金控不可以有兩家銀行,目前的規定是這樣,一個金控公司底下原則上不許有兩家銀行。
黃主任委員天牧:它要漸進式的整併。
吳委員秉叡:你剛剛是講三年,應三年內整併。如果事實上遇到困難呢?我舉個例子,日盛金跟富邦金中間有很多業務是重疊的,它整併的目的可能使得有些人的工作權遇到挑戰,這樣它才能夠減低它的成本,所以大家都會認為,如果合併之後最重要的目的,有些人會說我的工作權如何確保?這部分如果有一個三年的時間在那邊,但三年內沒有達成的話該怎麼辦?
黃主任委員天牧:謝謝您提出這個問題,其實我也一再報告過,公開收購只是完成第一步,後面金管會還會依照相關的規定去審查,包括您關心的勞工權益這個部分,雖然勞工權益不完全是金管會的責任,可是從過去的案例來講,我們都會用另外實質審查的方式來確認能不能讓它繼續走下去。
吳委員秉叡:我現在就是問這個問題,因為合意、非合意併購都只是允許它可不可以這樣開始做的第一步,並不是已經完成整併。
黃主任委員天牧:沒有錯。
吳委員秉叡:將來就算成立之後,也要再向金管會申請,逐步審查才能夠達到最後合併的結果,而合意、非合意併購,如果照你目前的專案報告所提的目的,就是完成的時候就要進行合併。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
吳委員秉叡:如果目的不是要進行合併的話,沒有必要這樣併購,對不對?如果要進行合併就會遇到我剛剛講的,像勞工權益、其他等等如何確保的問題,你剛剛有說希望三年內要完成,如果到時候事實上有困難,三年內沒有完成的話?我舉個例子,以前高速公路收費站的收費員,那時候遠東集團弄了ETC之後,有答應說要安置勞工、相關權利等問題,但個案事實上就會遇到很多困擾和阻礙,有些人合意不來,所以最後就會超過它當初所承諾的時間,萬一發生這樣的狀況,金管會是什麼態度?是同意讓它整併的時間可以再拉長?還是會有什麼樣的作法?
黃主任委員天牧:就我的瞭解,金控的部分,我們這邊的規定是三年,銀行的部分倒沒有說絕對是三年,但很重要的一點是,我們在審查的時候就會去確認它到底有沒有可行性,這個跟合意、非合意沒有關係,合意也可能有勞工的問題。
吳委員秉叡:我剛剛一開始講這個前提,今天的報告是有關金融機構整併政策的推動狀況,你的報告是說一開始合意、非合意併購只是一個起點,如果它完成併購,三年內要完成整併,我現在的問題是,後面那個整併如果破局的話,變成前面這個併購完成了,但是整併破局,金管會要如何收拾這個狀況?
黃主任委員天牧:這就是我們在審查的時候要確定它的可行性,至於您說的是不是有破局的可能性,我不敢說絕對沒有,就以往過去的案例,在金融機構來講是沒有發生這個問題。
吳委員秉叡:因為以前沒有什麼合併的案例,現在是金控併金控,裡面有銀行對銀行,有證券對證券,除了營業據點,我想站在事業的角度,它一定是要降低成本,不然它不需要做這些事情嘛!在降低成本裡面有一項考慮,我舉個例子,以我的選區新莊為例,新莊需要這麼多分行嗎?如果有兩間、三間分行,我只是舉例,並沒有去查到底有幾間,那需不需要併成一間?如果要併成一間的話,有些員工要怎麼安置?有的可以調動,有的可能就要離開。其實證券併證券、銀行併銀行都會遇到這些問題,我現在的問題,你今天可能不一定能夠馬上回答出來,但是我要請教的是,假設3月23日它真的可以完成的話,再下來它就會往下走,就是要去做整併,三年內要完成整併。
黃主任委員天牧:要向我們申請,我們還要再……
吳委員秉叡:對,要向你們申請,因為你剛剛說希望它在三年內完成,所以它要提出很多方案來跟你申請,它也申請了,你們的審查來來回回,因為公務員的效率又不是非常快,而且事實上也有一些需要補件,可能你就審查了一、兩年,然後去執行的時候又遇到困難,組成工會抗爭等等,弄到後來三年沒完成,會不會有金融機構完成第一步的併購,但後面的整併遇到困難,卡在中間,於是金控底下有好幾間銀行?
黃主任委員天牧:報告委員,我們不會允許一家金控長期有這種情況。
吳委員秉叡:我的意思是,因為現在是摸著石頭過河,金管會以前沒有遇到這樣的案例,我現在是先提醒,如果遇到這樣的狀況,因為我個人研判,在人事上一定會遇到很大的困難與阻礙,有時候也不是兩、三年就可以完成,所以如果遇到這樣的狀況你要怎麼辦?你一方面說依法令要它在三年內完成,它也有跟你申請,但它遇到事實上的困難,所以這個事情應該要及早想好……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的,謝謝委員的提醒,我們會審慎去處理這個問題。
吳委員秉叡:現在開始的這個併購只是能不能進入那個門檻的初步程序而已,對不對?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的。
吳委員秉叡:所以這些要先想起來,加油!謝謝。
黃主任委員天牧:謝謝委員的指導。
主席:請賴委員士葆發言。
賴委員士葆:(9時21分)主席以及各位先進,主委早,今天的題目是跟金金併相關,剛才你用的是合意併購、非合意併購,我這裡是用比較通俗的,就是善意併購、敵意併購,意思差不多。現在你准許富邦開始進行收購,其他兩家還在審核當中。請問准駁的標準是什麼?這裡面講了很多,請問哪一點最重要?准你去併購或者不准,最重要的標準是什麼?
主席:請金管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在107年的規定中都說明了,資本適足率、營運能力……
賴委員士葆:營運能力,這個很空泛。
黃主任委員天牧:比方說獲利。
賴委員士葆:看EPS?
黃主任委員天牧:第三個是國際布局能力;第四個是社會責任,這個部分是公開的,而且以前都有問過,有幾家公司……
賴委員士葆:你們在審查時有沒有一個委員會(committee)?比如說你們內部組一個委員會來審查,如果是銀行的話就是銀行局局長來看,然後再送,有沒有這種committee?
黃主任委員天牧:銀行局內部會有一個相關的審查小組。
賴委員士葆:審查小組都是他們的人?有沒有找外部的學者專家?
黃主任委員天牧:因為這牽涉到併購一些比較機敏的事……
賴委員士葆:所以不可以?
黃主任委員天牧:還是應該是銀行局來處理。
賴委員士葆:大家都知道,看表格也可以知道,民間的銀行獲利是大於官股,大於泛官股又大於純官股,你要不要鼓勵公公併?請教財政部阮次長,現在還要推公公併嗎?你可以看得到,我們怎麼看那個表都是死亡交叉之後越差越大,跟民間銀行的獲利差越來越大,所以外界不斷有這個聲音,原來政府也有這個企圖心,就是希望公公併、打世界盃,後來併一併什麼都沒有了,到底問題在哪裡?
主席:請財政部阮次長說明。
阮次長清華:跟委員報告,公公併這部分考慮的因素很多,最主要是要考慮到併了之後有沒有綜效,或者是將來一些企業文化的問題、員工安置問題,或是據點重新……
賴委員士葆:以前你們喊那麼大聲說要公公併,後來就退縮了,同一個政府哦!
阮次長清華:公公併如果是符合國家利益的話,基本上,我們是尊重……
賴委員士葆:這個回答等於沒有回答,公民併呢?
阮次長清華:這個要看機會,不是說要併就併。
賴委員士葆:所以目前都沒有再啟動這個想法?完全沒有?
阮次長清華:目前是還沒有這樣的機會……
賴委員士葆:完全沒有?目前沒有?
阮次長清華:事實上我們過去也曾經有過……
賴委員士葆:我請次長要聽進去、要認真思考,泛官股的獲利真的跟民間銀行愈差愈多,當然有少數1、2家還不錯,但是in general是愈差愈多,你去看曲線,我今天沒拿來,真的是很難看啦!
阮次長清華:是,謝謝委員的指教……
賴委員士葆:你不如把它合併一下,公公併也好、公私併也好,whatever併、愛怎麼併就併一下,因為我們事實上……
阮次長清華:謝謝委員指教……
賴委員士葆:請教主委,我們有沒有overbanking?有沒有?
黃主任委員天牧:要看怎麼界定我們的市場,如果以國際間來看不見得有overbanking,如果只限於臺灣家數當然是多一點。
賴委員士葆:絕對overbanking嘛!但是這也很奇怪,既然overbanking了,還搞網路銀行,老實講顧立雄未來在金管會的歷史上會被記一筆,網路銀行不知道要不要開放,他開放了3家,這個我們等一下再說。
在去年7月份的時候,蔡總統很大聲說要援助港人,反送中續集,說要找150位香港的專業人才來臺,說起薪有多讚、百萬港幣起跳等等。我去查了一下到現在為止執行的成果,一銀說要招20名,臺幣4萬元起薪,如果我講錯糾正一下,邱董,對嗎?合庫招4名,薪水面議;兆豐招2名,薪水面議;華南招16名,薪水面議,全部總額加起來也只有四十幾個,蔡總統說要找150個,開出來卻只有四十幾個,這能看嗎?次長,要不要說明一下?
阮次長清華:跟委員報告,吸引國外的人才一向是我們的政策,我們是鼓勵我們的公股行庫……
賴委員士葆:不是啦!我跟你講東,你回答西。我講的是援助港人,就是希望藉香港動亂的時候把好的金融人才挖過來,方向是好的,但是你要有個行情,我不知道為什麼薪水是這樣,一銀邱董你說給我聽聽看,你們在香港就有分行,對吧?
主席:請第一金控兼第一銀行邱董事長說明。
邱董事長月琴:是,對。
賴委員士葆:請問4萬元臺幣在香港請得到人嗎?
邱董事長月琴:這個薪資的部分是一個暫定數,但是我們……
賴委員士葆:什麼叫暫定數?都白紙黑字寫在網路上,我去google一下就看到了。
邱董事長月琴:這是個別的議定,因為董事會對高階主管的人才有授權……
賴委員士葆:所以你們都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啊!糊弄港人啦!蔡總統很敢,說要幫助香港人,結果銀行根本甩都不甩。當然我知道你們也有一些壓力,也許有公會的壓力等等,但是大家都知道香港的專業人才、理專的薪水都高得不得了,對不對?請問一銀香港分行的理專平均薪水大概是多少?
邱董事長月琴:目前理專的部分大概臺幣200萬元上下。
賴委員士葆:200萬元左右嘛!差那麼多!對不對?這個差得有夠多啦!看起來薪水不要寫還比較好。邱董你剛上任,你要去查一下你們內部的東西,這個不能看啦!
邱董事長月琴:好,我們再來修正。
賴委員士葆:再請教陸委會林專門委員,請問港人來臺灣要不要做安全檢查?
主席:請陸委會林專門委員說明。
林專門委員千右:有相關的機制在處理。
賴委員士葆:要不要處理安全的問題?國安的問題要不要處理?
林專門委員千右:依照現在的香港情勢目前是有。
賴委員士葆:要!好,謝謝。
我提醒各位董事長,在網路刊登訊息出去的時候,要提醒香港人來臺灣要符合臺灣國安相關規定,否則的話說不定他的親戚是大陸人,到時候他來臺灣,你們要他來,他們還不要,這是一個很矛盾的事情。
最後一個,我再請教黃主委,講一講網銀的利基在哪裡?你們一口氣開放了3家,我想了好久,網銀能夠做的現在銀行的數位部門或者跟數位有關係的都在做啊!除非它的存款利率高一點、手續費低一點。網路銀行樂天已經開始做了,請問它有什麼利基(niche)在哪裡?
黃主任委員天牧:通常這幾家後面都有電商的群體……
賴委員士葆:我知道都是電商。
黃主任委員天牧:所以它可以透過情境金融去鎖定客戶的需求。
賴委員士葆:這個很空泛,代表你也不是很進入狀況。我就問一個實際情況,請問黃主委,你有沒有網購過──即在網路上買過東西?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有買過。
賴委員士葆:去哪裡取貨?
黃主任委員天牧:超商。
賴委員士葆:你是付現金還是刷卡?
黃主任委員天牧:不一定,有的時候網路上已經先刷卡的話就直接拿。
賴委員士葆:除非你是網路上刷卡,如果是COD即cash on delivery(貨到付款)是不給刷卡的,只能在超商付現金。
黃主任委員天牧:對,是有不同的選擇。
賴委員士葆:不對、不對,是金管會規定的,你們這麼不方便,我覺得網路銀行光這一點就很難發展了。就是網購送到超商去領貨一定要cash,我不能夠刷卡、不能Apple Pay、不能台灣Pay、不管什麼Pay都不可以pay,就是只能付現金,目前是這樣子,對吧?
黃主任委員天牧:對,可是網銀不是只有做這個……
賴委員士葆:我知道,我是告訴你現在同時還有這個問題,像這件事情應該開放網銀來做,說不定會好一點,因為電子支付跟網銀……
黃主任委員天牧:有啦!
賴委員士葆:我很擔心顧主委開放一堆網銀,到時候要死不活的,不知道未來怎麼活。
黃主任委員天牧:謝謝委員的提醒。
賴委員士葆:你看全世界的網路銀行作法都不怎麼樣,他們還是後面有其他行業在back up,否則光做這一項都很糟糕,對吧?
黃主任委員天牧:瞭解,謝謝委員提醒,我們會特別注意。
賴委員士葆:我這樣講你同意吧!對不對?
黃主任委員天牧:發展多年市占率沒有特別提高。
賴委員士葆:對啦!所以你要想一想,既然你要放了,就多給他們一點niche。
黃主任委員天牧:瞭解。
賴委員士葆:找一點市場給他們,不然我也不知道要怎麼辦。
黃主任委員天牧:瞭解,我們會注意,謝謝委員。
主席:請林委員德福發言。
林委員德福:(9時33分)謝謝主席。黃主委、與會各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是不是請黃主委?
主席:請金管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黃主任委員天牧:委員早。
林委員德福:主委,我想請教一下,公平交易委員會近期決議通過不禁止國內首樁金金併的併案,即同意富邦金控及日盛金控的結合,似乎讓停擺很久的金金併重現曙光,請問金管會對於金金併的態度是積極促成還是消極看待?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在107年有提供相關誘因,我們想尊重市場機制,完全以金融機構自發性意願去做。
林委員德福:就是以市場機制為主。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
林委員德福:所以站在金管會立場,你們沒有極力阻止,是不是?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完全依照法規審查,並依市場機制看是否能促成,沒有任何的介入。
林委員德福:沒有任何立場去要求。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
林委員德福:對於金融改革推動併購的政策,到底應該貫徹執行還是滾動檢討?又或者是停止?你的看法呢?
黃主任委員天牧:就是因為滾動檢討,所以我們才會有107年的金控投資金融機構等相關誘因措施的提出。
林委員德福:主委,因為媒體報導,對於富邦、日盛兩家金控的併購案,由於公平交易委員會決議通過「不禁止」,才算拍板重啟定案,但是能不能成功?講實在話,還是未定數。請問是不是未來金金併的啟動,只要有法制上的疑慮,都要經過公平會的決議這一關,這樣才能放行呢?
黃主任委員天牧:報告委員,你說的沒有錯,這種併購一定要洽公平會同意之後,這是條件之一,另外就是它準備收購的股數要達到它所申請的標準。
林委員德福:所以還是要公平會的決議後,才能夠取得合法併購手續認證的門票?
黃主任委員天牧:那是一個充分條件。
林委員德福:主委,因為近期台新金併保德信人壽案又停擺,請問是不是也經由公平會審查同意與否,才能夠取得進入下一階段的門票?
黃主任委員天牧:報告委員,這個案子並沒有停擺,台新本身也沒有其他的保險公司,這個案子主要因為是保險公司,其在中長期需要有比較確定的資金能力,這部分我們正在跟相關的申請者溝通中。
林委員德福:台新金過往併彰銀的案例,是不是有貼上併購反指標的印記,所以容易變成台新金在併購上的難度?會不會?
黃主任委員天牧:應該這是兩回事,有一部分是台新併彰銀,這個部分可能是財政部在處理,金管會只是再確認台新有在投資這家新的保險公司的財務能力跟其他相關指標,我們有5項指標。
林委員德福:到底多了公平會決議不禁止的程序背書下,是不是能夠讓併購成功率提高?又或者是這道程序的存在會降低併購成功的可能性?你的看法呢?
黃主任委員天牧:公平會作為一個確認是非常必要的,因為會有市場競爭的問題,但是能不能成就?還要看它提出公開收購的價格,是不是讓現有股東覺得有誘因去應賣,我覺得因素非常多。
林委員德福:又或者這道程序除了能夠讓金金併程序合法完備外,還有阻卻或降低實質違法的可能性?你的看法呢?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覺得公平會的審核是非常必要的。
林委員德福:有其必要?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的。
林委員德福:主委,對於屬於市場行為的金融併購,在臺灣會被影射甚至淪為政治工具、政策指導棋和條件交換工具,請問在未審先判的氛圍下,停擺或暫緩金金併推動是不是成為必然的現象?
黃主任委員天牧:謝謝委員的指導!我想這些在這次的事件中都不會有這個情況,我們完全是依法、公平、公正地去處理這個問題。
林委員德福:所以說這種狀況沒有……
黃主任委員天牧:沒有什麼交換這些。
林委員德福:因為本席認為,像金金併發生這樣的一個結果,金管會難道沒有先見之明嗎?還是要抱持著「雖千萬人吾往矣」的這種氣魄繼續推動?
黃主任委員天牧:因為它是依照法令申請合乎條件,我們是依法辦理。
林委員德福:主委,因為推動金金併當然不能是「喬太守亂點鴛鴦譜」,也不會是兒戲婚姻,最重要還是要有一套併購的規則,請問在推動金融機構整併長期停擺的狀況下,金管會是不是認為整併有高度的實質困難?你的看法呢?
黃主任委員天牧:就金管會能掌控的,包括降低首次投資的比率及在併購期間資本適足率的誘因,這些都是我們能夠做的,但是併購還是要牽涉到雙方金融機構本身,還有它的員工、它的股東,我覺得牽涉很多,這不是金管會能完全決定的;我們能做的就是就我們會裡的部分提供適當的誘因,然後尊重市場機制、依法辦理。
林委員德福:主委,對於長期停擺面臨困難的處境,你認為金融改革推動金金併的作法是不是應該停止?又或者這個整併政策還是有其存在的理由?你的看法?
黃主任委員天牧:臺灣地區的金融機構相較於國際金融機構,它的規模相對來講是還有提升的空間,所以我們覺得還是需要有一些整併的機制、誘因,讓願意從事整併的金融機構能夠依法可循。
林委員德福:你的看法還是認同應該有的需要去整併?
黃主任委員天牧:對,但是在市場機制上是尊重相關金融機構的想法。
林委員德福:因為你要整併,誠如剛剛主委特別提到的,裡面會有很多的考量,包括員工、裡面股東等等,所有的因素全部都要把它納進去,才能夠作為整併的一個大前提。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
林委員德福:事實上推動金金併的實質進展,到最後破局的結果,縱使規範公平會的審查,就是這些規範是受過公平會審查,在證券市場上的股價波動,其實還是暗藏推波助瀾的投機行為而產生。我請問對於金金併傳聞檯面化後,到破局時的股價交易波動,你認為有沒有可能存在一些違法的買賣投機行為?會不會?
黃主任委員天牧:任何類似這種市場面的消息,我們的交易所的監視機制都有隨時在注意中,所以你所說的違法,我想應該逃不過我們交易所的監視機制。
林委員德福:因為它可能會透過這些訊息等等放到市場上,然後到時候作為可以操作的工具,當然這個裡面就有很多投機的行為,你認為這樣交易的背後,投資大眾是不是到最後有可能變成最大的犧牲者?這種狀況會不會……
黃主任委員天牧:公開收購的部分,相關規定都有要求收購的這些公司,其資訊都要完全透明,這些在相關說明書中都要讓投資人瞭解;再加上我們的市場監視機制,你所顧慮的事情,我們會把這樣的風險降低到最低。
林委員德福:對啊!我認為像這些問題,站在金管會立場,你們一定要強烈地去要求。而且你要併購,很多訊息一定要透明化,不能讓它在股市裡面變成一個操作的工具。
黃主任委員天牧:瞭解。
林委員德福:我認為站在金管會立場,你們一定要比較嚴謹的去做各種要求。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
林委員德福:好,謝謝!
黃主任委員天牧:謝謝委員指導。
主席:接下來請沈委員發惠發言。
沈委員發惠:(9時43分)主席,我們請黃主委。
主席:請金管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黃主任委員天牧:委員早!
沈委員發惠:主委早!今天我們安排這樣子的專題報告,針對金金併的問題,大家最關心的一定就是目前富邦金要併購日盛金這件事情。剛才前面幾位委員的質詢過程,其實大概基本的概念跟說法,我們主委都講得滿清楚的,就是對於這種非合意的併購,原則上金管會的角色是訂出辦法,由金融業者他們自行評估,然後提出申請,金管會再按照一定的標準,就是剛剛你在報告裡面所提的4項標準──資金、經營能力、企業社會責任與國際布局發展能力,依據這4個標準的審查,你們覺得可以就開始進行;接著公平會就針對它的合併是不是有市場交易公平的問題?經過核定,金管會認為沒有交易市場獨占或壟斷的問題,就開始進行,但是好像期限是到3月23日,對不對?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3月23日。
沈委員發惠:就是展延1次50天之後,到3月23日、下禮拜?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
沈委員發惠:當然,外界也會關心下個禮拜二的結果,不過看起來目前金管會的態度應該是八九不離十。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不敢保證下禮拜,這是市場決定的,不是我們決定的。
沈委員發惠:但是針對這個案子的整個過程,剛剛主委說明得很清楚,大概是這樣的幾個概念及過程,但是社會其實有滿多疑慮的,包括我們委員會也好幾次針對金管會在這裡面的角色提出一些質疑。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
沈委員發惠:有一些部分當然不是金管會的業務,有一些也不是金管會的權責,但是對於這個案子,金管會至少有必要講清楚,至少要澄清清楚。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
沈委員發惠:今天我也想利用這個質詢的機會讓主委把這件事情講清楚,第一個最大質疑不用我說,大家都一直在講,剛剛吳秉叡委員也提過,就是有關被併購的日盛金的中資疑慮,就主委剛才講的說法,其實我聽起來滿清楚的,意思是來併購的人有沒有中資才是我們關心的,被併購的人有沒有中資不是金管會要管的,對不對?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
沈委員發惠:但是我跟主委講一下,金管會在12月24日發出聲明稿,指出有關於日盛金控的部分是不是有持股申報不實等情事,金管會將依相關規定辦理,也就是你們會去瞭解日盛金的股權結構是不是有持股申報不實的部分。從你們12月24日發新聞稿到現在也已經3個月了,主委是不是還是在這裡跟大家大家講一下?有關於日盛金、尤其在香港的私募基金部分到底有沒有中資、有沒有持股申報不實的狀況,你要不要跟大家說明一下?
黃主任委員天牧:跟委員報告,前年有一個最終實質受益人的規定,去年7月1日起開始申報。日盛後面的確有香港某一個集團,但他們聲稱那個持股的最終受益人就是3位人士:一位陳姓人士及另外兩位女士。對於這位陳姓人士,我們大概已經視訊或是接觸過至少兩次了,至於這兩位女士,因為他們均居住在美國或加拿大,最近也聯絡到了……
沈委員發惠:簡單講,你們瞭解的結果就是最終受益人沒有……
黃主任委員天牧:他們都自稱他們就是最終受益人,但是社會有一些疑慮,所以我們就要瞭解他們當初在98年匯入款時的資金來源,這個中間還有我們洽會相關部會的意見。我跟您報告這兩個條件,第一個就是他們到底是不是中資,這個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去處理的問題……
沈委員發惠:對,沒有錯。
黃主任委員天牧:第二就是他們的申報資訊是不是充足,這是金控公司法的規定,這兩個同時都可以有一些處理,我們是同步在進行,但是因為他們在海外,又碰到疫情,所以很難直接找到他們。
沈委員發惠:簡單講,就是到目前為止,對於這個疑慮,金管會還沒有釐清、還沒有拍板,可以這樣講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因為我們最後要做處理,但行政程序上要完整。
沈委員發惠:當然,主委的講法沒有錯,站在金管會的立場,就是併購的公司有沒有中資,這是最重要的,但是為什麼被併購的金融公司有沒有中資,大家會關心?為什麼大家一直要問你?其實還有幾個理由,社會大概有兩個疑慮,也請主委在這裡要說清楚。第一個就是大家講的中資、香港的私募基金當年在馬政府時代被核准的時候,這些核准的人現在都是金管會高層,為了要脫身,所以主管機關主動撮合這個案子,把這個燙手山芋丟掉,對於這樣的說法,主委要不要在這裡跟社會說明一下?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想當初的審查有案可稽,沒有什麼不法的事情,其實就算沒有這個併購案,我們還是同樣會去處理它的中資問題,大家說需要找某某金控去承接它,我覺得我們沒有這種必要性,因為現在比方說你發現陸資,本來就要要求它限期賣出,這跟有沒有人去買它,我覺得沒有必要……
沈委員發惠:但是是有差別的,主委,我的第二點就是要跟你講這是有差別的,這也是社會的質疑。如果今天我們確定它是中資,它要限期出脫,那個是賣方市場,照理講,政府要求它在限期內出脫中資的股份,跟現在在併購──我們看到日盛金的股東結構,除了35%的股份由日本新生銀行持有以外,另外有將近25%的股份是由這個私募基金所持有,所以今天併購時如果想持股超過50%,一定要碰到這兩大股東,所以它變成賣方市場。外界質疑富邦金的錢也是保戶、存戶、投資人的錢,所以是不是用臺灣的錢為中資解套、套利?要說明清楚。
黃主任委員天牧:的確我有聽過這種說法,不過因為我們要求非合意併購一定要做公開收購,意思就是除了您說的那個持股百分之二十幾的股東之外,其他76%的股東也可以用同樣的價格去應賣,所以這是對所有股東一視同仁的,更何況據我的瞭解,最近日盛的股價跟它收購的價格其實差距也沒有太多了。
沈委員發惠:所以我請主委要把這個疑慮說清楚,要不然每次都在那邊吵是不是中資,為什麼要吵?我相信我們同仁不是為了特定集團的利益在這邊……
黃主任委員天牧:絕對不會!
沈委員發惠:對,所以你要講清楚。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謝謝委員給我機會。
沈委員發惠:第三個,最後剩下一點時間,剛剛我一開始就開宗明義地講,今天的報告裡面也有找到,就是以下4個大條件:一、資本充實;二、經營能力佳;三、具有國際布局發展能力;四、企業社會責任良好。照理講,這個案子在審查過程裡面,這4個條件已經審查過了,對不對?我們認為富邦金符合這個條件?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
沈委員發惠:我要跟主委溝通的是,但是我們看到富邦金的收購說明書裡面,針對有關於未來整併之後的員工照顧,在我的理解,這應該是屬於企業社會責任部分,但是它在這裡面一句話帶過,就是「尚無具體計畫」,所以在「尚無具體計畫」的情況之下,在企業社會責任的部分,就以它沒有具體計畫而認為它符合,為什麼?
黃主任委員天牧:報告委員,企業社會責任是以它過去的表現來看,至於您垂詢的問題,我以前也報告過,因為它還沒有收購成功,我想等到收購成功、向金管會申請時,我跟委員確認,我們絕對會對員工權益部分嚴加把關。
沈委員發惠:外界都以為是日盛金的員工會擔心被收購之後遭到裁員,其實富邦金的員工更擔心。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瞭解。
沈委員發惠:併購方的員工更擔心!未來分行的整併,日盛證券公司看起來還滿健全的,這些證券部門的員工都在擔心這個案子如果真的成了,一定有人要人頭落地!
黃主任委員天牧:所以在這裡我也特別跟委員報告,我想我們不說它成就與否,但是如果有成,我們對於員工權益部分,不論是購、併方,都會注意……
沈委員發惠:主委,我個人認為這當然是第一個案子,我們說摸石頭過河,我們現在正在摸著這個石頭,這是第一個案子,我們不曉得。但是我個人認為未來就相關的問題,在第一關審核的過程,未來可能的整併計畫、可能的員工安置方式必須要在審查過程裡面;當然,這不是金管會的業務,但是應該在審查過程裡面會勞動部,以它提出的計畫、未來的整併計畫、對於勞工權益的衝擊,應該要在審查過程裡面就納入審查,而不是在整併說明書裡面用「尚無具體計畫」一句話帶過,這樣教這兩個公司的員工情何以堪?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想委員的垂詢我們會納入參考,看看是不是要做調整。
沈委員發惠:我們在這裡報告金金併很簡單,但是如果下禮拜通過了,這兩家金控公司的員工從消息出來的第一天到未來三年內,每天都要提心吊膽、「咇咇掣」!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瞭解,我們會遵照委員的提示去研究、處理這個問題。
沈委員發惠:好,謝謝主委。
黃主任委員天牧:謝謝。
主席:請曾委員銘宗發言。
曾委員銘宗:(9時55分)主委早,首先跟你討教,其實整個世界上有關金融消費者的權益都是金融監理的重中之重,我們今天來看一個案例,就知道國內很多金融消費者一點保障都沒有。我不曉得主委有沒有看到今天聯合報的一個投書,這是中正大學企管系鎮明常教授的一個投書,他說他的姐姐近期內收到某一家銀行寄來的通知,說是依照防制洗錢的相關辦法要他來分行更改地址,他看到這個通知真的會怕,不要說他了,連我接到也會怕啊!因為頭銜是掛著防制洗錢。後來這個鎮教授帶著他的姐姐到分行去瞭解,原來是當事人8年前跟遠東銀行借了180萬元,後來搬家,地址改了,如果是要改地址其實很方便,但竟然用防制洗錢的title發這個通知,不但是這樣子,通知書中還跟人家說:假設你在9月1日之前不來分行辦理相關的程序,就要關閉你的帳戶,你跟銀行的所有權益都會中止。不過,我們銀行局的消息也很快,早上我跟這位鎮老師聯絡的時候,銀行局又打電話去瞭解。不錯,銀行局速度也很快,就銀行這樣的一個作為,主委有沒有評論?
主席:請金管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黃主任委員天牧:就像您上次關心另外一家銀行的事情一樣,我想公平待客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則,尤其是不能用制式化的文件去對個案的事情做處理,我想這個銀行應該要對這個客戶做適當的處理。
曾委員銘宗:好,這個是通知書,上面是說本行為有關遵循金管會的防制洗錢相關的辦法而做這項通知,它把責任都掛在金管會,就我的理解,這不是個案,這是在電腦裡面大數據撈的,撈了之後就寄出去,所以我不曉得遠東銀行在搞什麼東西,我不曉得主委看到這個函會不會怕,若是我接到,我會怕,因為以為會關係到什麼洗錢之類的。
黃主任委員天牧:同理心,我想一般民眾都會覺得有一些擔心。
曾委員銘宗:所以藉由這個個案,我要凸顯的是我們的金融消費者一點保障都沒有,銀行都沒有好好待客!因此,本席的要求是:第一個,遠東銀行這個個案要麻煩金管會去清查;第二個,順帶清查一下,也要求其他的銀行不可以發類似的通函去警示、嚇唬該行的存戶。這樣的要求合不合理?
黃主任委員天牧:可以。
曾委員銘宗:好,謝謝。
另外,近期內主委也已經關心到KY股公司的管理,這部分在上市公司有76家、上櫃有33家,真正在財務重點專區也就是警示性質的有34家,主委,這個比例會不會太高?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想這是根據九大指標去篩選的,相對來講,可能因為KY公司是海外的營運,所以因為疫情而有受到影響。但是,這個高與低,我請局長說明。
主席:請金管會證期局張局長說明。
張局長振山:跟委員報告,因為剛剛提到的34家有一部分是交易面,交易投資人在交易過程中,也許是交易量太集中等因素,並不完全都是公司的經營問題,只是這也是一個警示,比方說它的貸款比率太高了或者董監持股率太低了,這是給市場一個警訊、提醒而已。
曾委員銘宗:好,我就舉近期三家公司為例,包括:康友,它在IPO的時候,價格是188塊,最高飆到538塊,現在已經下市了;淘帝,IPO的時候,價格是188塊,最高是炒到250塊,現在是14.4塊;英瑞,IPO是38塊,最高是62.2塊,現在是6.24塊。這對投資者合理嗎?公平嗎?主委,你對這種情況有沒有評論?有沒有採行相關的強化管理措施?
黃主任委員天牧:報告委員,其實我們關心任何一家上市櫃公司,投資人的權益是我們最重要的政策目標,康友的確是一個掏空案,這個是不對的;然後,淘帝跟英瑞的部分,我們都在處理。在強化措施方面,我們從去年8月就有強化,包括揭露、公司治理、會計師的部分都有在做。
曾委員銘宗:以康友為例,它飆到538塊,現在下市了;淘帝也一樣,飆到250塊啊!所以,我在這裡要求金管會強化投資人的保護。四大公司現在的保留盈餘就超過900億元,而評議中心的預算一年僅1.4億元,可以請四大公司撥錢強化投資人相關的保護,這樣的要求合不合理?贊不贊成?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覺得合理,包括它的盈餘要做公益性的使用,這部分我們都有在處理。
曾委員銘宗:尤其我一再強調,四大公司的保留盈餘900億元,與其這樣放著,不如拿出來做公益,改天我們再來排一個專案報告好了。
再者,主委,要不要開放純網路的券商?政策上決定了沒有?
黃主任委員天牧:目前還沒有決定,因為現在電子下單的比率就相當高了,達七成以上。
曾委員銘宗:政策上還沒決定要不要開放,對不對?
黃主任委員天牧:目前沒有。
曾委員銘宗:國外的情況是如何?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請局長說明一下。
張局長振山:國外部分,以美國來講,純網路的證券商是有。
曾委員銘宗:它的業績或資本額是怎麼樣?簡單講,國內現在純網銀已經陸陸續續在開業,所以要不要開放純網路券商的部分還沒作成決策,對不對?
黃主任委員天牧:目前還沒有。
曾委員銘宗:會不會開放純網路的保險公司?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有一個委外研究報告,預計在6、7月會完成,到時候我們會綜合各方的意見再做決定。
曾委員銘宗:所以也沒確定?
黃主任委員天牧:對,但是有做研究。
曾委員銘宗:好,所以純網路的保險公司相對於純網路的券商,反而還有可能開放,對不對?
黃主任委員天牧:因為網路保險的成本會比較低,我們希望我們的民眾能夠買到合乎他需要的保單,我們有朝這方面去研究,但是還沒有做最後的確定。
曾委員銘宗:好,這是個趨勢,但是什麼時候開放就由金管會在拿捏什麼時候最合適。
繼續再請教主委,為什麼外商金融機構包括銀行、證券、保險近幾年都紛紛撤離臺灣?為什麼?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跟委員報告,如果是保險的話,是因為從2008年開始低利率的環境,加上整個的策略考量;但是銀行當然也有進來的,只是還沒有……
曾委員銘宗:但總家數還是減少。
黃主任委員天牧:對,也有,證券業方面,最近也有券商表達要重新在臺灣設點,您所在乎的就是我們怎麼在監理上合理的鬆綁,然後提供足夠的業務讓他們願意到臺灣來做,這方面我們會繼續努力。
曾委員銘宗:好。最後,我們今天討論的主題是整併,主委比我還清楚,你也很內行,不管銀行、證券跟保險,家數都太多了,請問你就金融整併的願景是什麼?你可不可以用一句話來跟大家說明?
黃主任委員天牧:提升臺灣金融機構的競爭力。
曾委員銘宗:很好,我非常贊成。那金融整併的策略呢?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提供良好的誘因機制,包括首次整併的比率還有資本適足率的計提等等,我覺得這是我們能夠做的。關於這方面的策略,當然公股部分是由財政部處理,在民股部分,現在有好幾家金控都合乎併購的條件,我們會尊重市場機制,這部分就是由市場決定。
曾委員銘宗:那你們的政策目標呢?你希望在3年後或5年後能夠整併幾家?你心中有沒有一個目標?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不能設目標,因為如果設目標就會牽涉到一些判斷,我覺得就是尊重市場機制。
曾委員銘宗:諒你也不敢訂目標,像二次金改有很多案子到現在都沒有了,不過雖然你不敢講,但是你心中要有底,就是希望要達成怎麼樣的政策目標,至於家數,我就不為難你了!謝謝。
黃主任委員天牧:謝謝委員。
主席:請林委員楚茵發言。
林委員楚茵:(10時6分)主委早,我想立委質詢最重要的當然就是傳達民眾想知道的部分,所以我想要先請教主委,你看過今天各大報頭版的報導了嗎?
主席:請金管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有瞄了一下。
林委員楚茵:其實今天最重要的頭條新聞應該就是悶壞了的國人終於可以出國了!媒體都在報導我們跟邦交國帛琉的旅遊泡泡方案終於在4月1日要啟動,大家都非常關注,其中跟金管會最有關的就是保險。我們知道前一陣子大家都在瘋那個保費500元的防疫險,很多人都投保了,最後一天還大排長龍,當時有人還說真的不得了,因為在排隊時會有近距離的接觸,可能連保險都還沒有買到,搞不好就已經先染疫了。現在帛琉應該還是屬於第三級的疫區,對不對?
黃主任委員天牧:三級。
林委員楚茵:如果是這樣的話,即使有這一張保費500元的保單,是不是仍然沒有辦法獲得保障?主委,我買了這張保費500元的保單,如果現在我跟團到帛琉去,萬一我染疫了,這張保單有用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請施局長向委員報告。
主席:請金管會保險局施局長說明。
施局長瓊華:臺產那一張保單是沒有辦法。
林委員楚茵:沒有辦法?
施局長瓊華:是。
林委員楚茵:大家很想問一個問題,如果現在我是跟團而且團進團出,我當然會認為絕對安全,可是我需要額外再買別的旅遊平安險嗎?還是會有新的保險出來?如果我在臺灣檢驗是陰性,可是到了當地被發現或是在回來之後才發現染疫,這樣到底會不會是一個特殊的案例?現在需不需要因應這樣的情形而有一個新的保單呢?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報告委員,保險局昨天有處理這個部分,我是不是可以請施局長向委員說明?
林委員楚茵:好,請局長說明。
施局長瓊華:跟委員報告,這次的旅遊泡泡是因應帛琉的旅遊規劃,如果在當地確診的話,就必須以專機送回國內就醫。
林委員楚茵:對。
施局長瓊華:我們有跟觀光局討論過,現在業者正在規劃這個商品,我們會配合他們的時間讓產險業把這個商品及時上架,民眾就可以買這種保險了。
林委員楚茵:好,所以現在就是時間點的問題,對不對?在4月1日就要出團了,而且我們希望每個被保險人或要保人都完全清楚自己保單的內容,對不對?
施局長瓊華:是。
林委員楚茵:所以我是不是要有一點時間來瞭解我的保障是什麼、我可以獲得多少理賠、我能不能搭乘專機回國?像這些都需要時間來研究。所以我想請問施局長,你們有沒有定一個時間點?不能說在4月1日要出團,卻等到3月31日才看到理賠額度等等,好像也不太可能這樣嘛!對不對?
施局長瓊華:對,當初已經有給相關單位商品的架構,包括旅行平安險、旅行的傷害醫療還有海外突發疾病這些部分,還有加上緊急救援費用,也就是有可能必須直接搭專機回國的費用,主要是以這四項作為商品架構。
林委員楚茵:好,我簡單的說,其實現在要出團的人想要問一個問題,就是團費都漲價了,從四、五萬元變成快8萬元了,那這個保險會不會也特別貴?理賠額度又是多少?這個保險到底什麼時候會推出來?有沒有一個問世的deadline?比如說一個禮拜?因為現在只剩下不到半個月的時間了,對不對?那是不是一定會在一個禮拜裡面出來?理賠的額度大概是多少?
施局長瓊華:跟委員報告,關於保單條款,公會那邊應該已經有版本出來了,這兩天正在討論當中,對費率也是在這個禮拜進行精算,我們會儘快來做,如果在4月1日如期出團,我想至少應該要在一個禮拜前讓民眾都能夠知道所有的內容。
林委員楚茵:好,所以你說在一個禮拜以前,從這一天往前推,應該就是在下個禮拜,就是在3月25日、26日以前。
施局長瓊華:大概可以。
林委員楚茵:好,謝謝局長。其實這是民眾最想要知道的,除了保費之外,大家最想知道的就是到底有多少保障。
另外,我們當然也要討論今天的主題,我還是要請問一下主委,其實我們在討論這個問題的時候,許多人都會提出質疑,包括是不是有中資的疑慮。其實主委之前在這裡也有提到,在富邦董事會於去年12月4日決議向金管會提出申請之後,在同年12月14日就有交易爆大量的狀況,主委說金管會也有注意到這個大量交易的情形。我們也知道,我們今天討論這個題目,最後成或不成,要等到3月23日才會見真章。大家當然會認為這是交由兩造,尤其是富邦金自己要在市場上收購,其實我之所以要討論這個問題,第一個就是因為你之前提到金管會確實有注意到大量交易的情形,還有另外一個原因,剛才有幾位委員也提到了,就是有中資的疑慮。如果在3月23日真的達成了,可是依舊存在中資疑慮而無法解決的時候,金管會就要核准這樣的金金併而放行嗎?金融控股公司法第十六條有規定銀行需揭露最終實質受益人,如果最終受益人沒有揭露,可是在3月23日又真的完成審併了,我想請教主委,在這個交易成了以後,有沒有辦法再追回?有沒有stop的可能?
黃主任委員天牧:有關交易爆大量的事情,我以前也跟委員報告過,就是交易所有監視的機制。另外,這個案子其實是審查收購人是不是有中資,而不是審查被收購人,我剛剛也有報告過,如果被收購人比方說日盛的某一個股東確實有中資疑慮的話,就是照我們以前處理中資的法律架構來處理,並不會影響到這個富邦收購的案子,而是我們另外再開另外一條路去處理中資的問題,如果調查後發現確實是中資,該裁罰、該限期應賣的,都要去做處理,這個並不影響,我們對兩個法規都會同時遵守。
林委員楚茵:我知道,其實在追查有沒有中資的部分,除了金管會當然要追查之外,最重要的就是經濟部的投審會還有陸委會,今天投審會的張執行秘書有來,陸委會的林專委也有來,關於這個案子,你們要面對委員的質詢,那你們所掌握到的資訊又是什麼呢?其實民眾最擔憂的是什麼?如果在3月23日真的完成公開收購,可是真的有中資疑慮,那麼應該要如何來面對?你們又要如何向民眾交代?在這整個過程當中,大家都想問一個問題,當初這位神秘的中國富豪是以每股4塊錢買日盛金的股份,那現在的股價都已經拉到十幾塊了,有沒有合理的讓疑似中資來做一個獲利了結的過程?我想請問兩位,目前調查的狀況如何?如何來面對這樣的疑慮?如果真的交易完成了,他會不會拍拍屁股就把臺灣的錢帶走,就獲利了結?
主席:請經濟部投審會張執行秘書說明。
張執行秘書銘斌:跟委員報告,這個部分目前還在查證當中,我們在2月26日有請公司這邊出具更具體的說明,但是目前發現有一部分還需要再做進一步釐清,未來釐清之後,如果確認他是屬於中資身分的話,我們會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來作處分。
林委員楚茵:在釐清的過程當中,如果對方一直推、拖、拉、賴,用疫情、用有其他要務、要公等理由,我們真的有辦法對症下藥的找出到底他是不是嗎?或者隨著時間的過去,然後一直必須釐清而沒有辦法獲得一個解答?到時候這個錢到了別人手上,尤其他在中國、在全球其他地方買賣了、銀貨兩訖了,該如何追回來?押了3月23日這個deadline,如果真的交易成了,一切就只能煙消雲散?畢竟這部分的疑慮始終沒有被澄清。
張執行秘書銘斌:目前這家香港公司並沒有來跟我們申請要轉讓,所以這部分事實上是不可能在3月底會做出清,應該不會發生這樣的情況。
林委員楚茵:所以當年他們進來臺灣的時候,投審會或陸委會完全都沒有掌握到相關的資訊?他們有可能是中資或本來就是中資嗎?這是前面的委員也特別點出來的問題,也就是說,前面他進來臺灣的時候就是打了一個迷糊仗,現在他們打算獲利了結離開臺灣,也可能成為一個迷糊仗,等到下一次、在3月23日之後,又重新再開啟另外一個迷糊仗,是這樣子嗎?
張執行秘書銘斌:沒有,跟委員報告,98年我們在核准的時候,事實上都經過非常仔細、嚴格的審核,並沒有迷迷糊糊就核准這個案子。
林委員楚茵:當初審核時認不認為他們是中資?
張執行秘書銘斌:他並沒有構成中資的定義。
林委員楚茵:所以是後來才發現?
張執行秘書銘斌:現在也還沒有。
林委員楚茵:現在也還不確定?所以大家的疑慮是憑空猜想的?或者這個人突然成為中國人?
張執行秘書銘斌:應該是說這裡面最終利益歸屬者有部分是出生地在中國大陸,但是他現在可能是加拿大籍或是美國籍,這樣的身分比較會有讓大家去聯想的情況,而這是否屬於大陸地區人民則必須回歸到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規定。
林委員楚茵:本席要提醒的是,過去在馬政府時代,讓這樣疑似中資、外資進來我們的金融產業,現在他要離開了,3月23日就是底線,雖然你們還沒有查出來,但是我們擔憂的是歷史持續重演,所以希望相關單位能夠注意一下,謝謝。
張執行秘書銘斌:好,謝謝委員。
主席:請李委員貴敏發言。俟李委員貴敏質詢完後休息10分鐘。
李委員貴敏:(10時18分)主委早。我要先請教你一個比較大方向的問題,最近大家都在討論通膨的問題,主計處長打包票說臺灣絕對不會有通膨,可是我們看到國際的訊息,大部分的評估都是通膨恐怕很快就要到來,我想請問主委,臺灣會不會有通膨的疑慮?
主席:請金管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黃主任委員天牧:從我的職責上,我沒有這個能力或立場去對通膨表示意見。
李委員貴敏:就你個人的觀察,以目前的國際情勢來看,有沒有通膨的疑慮?
黃主任委員天牧:國際間有疑慮,但是臺灣的部分,我沒有這個立場去表達意見。
李委員貴敏:臺灣的部分,因為你是官員,所以你不方便說,但是國際間,根據你的觀察,的確是有通膨的疑慮。
黃主任委員天牧:包括Summers都對那1.9兆有一些顧慮。
李委員貴敏:另外一個問題,如果美國的QE寬鬆政策退場之後,還有現在預估美國的股市可能會應聲下跌,這樣的情形對臺灣股市的影響為何?
黃主任委員天牧:臺灣股市跟國際股市有連結,如果它退場,勢必會有一定程度的影響。
李委員貴敏:謝謝主委的回答很明確,我也希望將來行政官員都能像主委一樣,能夠很明確的把正確的資訊提供給大家。第二個問題要請教主委對於併購的態度,我們在談金融,金融併購其實也是整個企業併購的一環而已,在談併購的時候,因為我知道顧前主委也支持敵意的併購,所以我要請問一下主委的態度,現在政府的政策,對於併購的部分是合意的跟敵對的都全力支持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不會用支持這個字,但是我們覺得我們要提供誘因,而合意和非合意,跟委員報告,107年是第一次明確對非合意提出誘因,所以我們的政策就是如果有合意、非合意,我們都提供誘因讓它去做。
李委員貴敏:主委,它會不會當敵對併購呢?我相信稍微有一點年紀的都看過麻雀變鳳凰,我們都知道在敵意併購的情況下,擁有資金者很容易把有意圖好好做事,但不見得獲利那麼好的企業吞掉,吞掉之後再分割,憑良心講,我個人很反對敵意併購,對於政府支持敵意併購,我感到非常訝異,如果政府的態度是合意的支持,敵對的也給誘因,在這樣的情況下,將來小的企業或中型企業辛辛苦苦的成就會不會被大企業直接就吃掉了?主委,會不會這樣?
黃主任委員天牧:您的前提是那個企業經營得很不錯,所以它被非合意併購?
李委員貴敏:不一定,它可能是長期來講很不錯,譬如說大同,因為它土地多,所以它一定有一個目標,當敵意併購者認為有一個誘因而拿到它,然後肢解它之後,它可以在短期之間獲利,可是對國家、對整個經濟的發展,長期來講未必是一件好事,我只是單純的舉這個例子。請教主委,對於敵意併購,讓大者可以把真的要投入經濟發展的企業吃掉,這個態度您是認同的?
黃主任委員天牧:這也是我們107年的目的,因為臺灣的金融機構需要規模更增加。
李委員貴敏:但是併購不是只有金融企業而已,對不對?
黃主任委員天牧:可是我們只管金融機構的整併。
李委員貴敏:沒有,金管會管很多,不是只管金融機構,上市櫃公司也是啊!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要澄清一下,我剛剛跟您報告的是指金融機構107年的那個合意、非合意,至於上市櫃公司的部分,我不對那個部分表示意見。
李委員貴敏:但你們是主管機關,我現在問的是,雖然今天備詢的行政單位是金管會,並沒有限制是金管會的銀行。
黃主任委員天牧:但是對上市櫃公司,我們沒有提供什麼特別的誘因,只有對金融機構。
李委員貴敏:我現在請教的是您支持還是不支持敵意併購?
黃主任委員天牧:非金融機構的敵意併購,這個部分我們還要再做一些思考,因為這牽涉到更廣,金融機構的部分我們能夠充分的掌握。
李委員貴敏:沒關係,我們就回到金融機構,聽起來你也不那麼支持敵對型的併購,我們回到金融機構的部分,關於網銀,我們都知道螞蟻金服是一個比較不一樣的情形,因為它並不是單純的只有提供網銀的服務而已,它還有後面其他相關聯的,所以它可以成功,我要請問的是,萬一網銀在臺灣的情況之下,市場不是那麼大,然後又有其他的傳統銀行在,所以網銀經營得不是很好,這個時候你也鼓勵傳統銀行把網銀直接併購併掉嗎?我現在講的是敵意併購,合意的當然沒問題,而敵意的併購,你也認為只要它的獲利或者是它有任何的誘因,可能傳統銀行也在發展它的數位化的部分,它就直接把網銀併掉,這個是你鼓勵、贊成的?
黃主任委員天牧:目前我們沒有把這個政策延伸到那麼多,但是非合意併購中,只要是銀行,都符合被併購的標準。
李委員貴敏:這就是為什麼我要請教你的原因,剛才曾委員也有問到,但是你還沒回答,對於整個國家的政策,國家是持什麼樣的態度?剛才您提到說民行的部分,你說放給民間的市場,看市場的機制,那公股銀行呢?你又說公股銀行是財政部管的,但我不是在問財政部,我現在在問的是金管會作為一個主管機關,你持著什麼樣的政策和態度?對於民營或是公營,其實你不應該劃不同的方向,是不是?還是說現在民進黨執政,所有東西都是不同的標準?
黃主任委員天牧:但是要跟您報告,事實上我們107年的規定就排除公股,因為那必須是財政部的……
李委員貴敏:沒有,你排除公股是一回事,我現在問的是整個國家的政策,在國家的政策方面,對於民股的部分,你是怎麼處理的?對於公股的部分,你的政策是什麼?你都沒有回答。
黃主任委員天牧:對,但是我要回答的是,畢竟財政部是公股股權的管理者,這部分跟我們的權利是平行的。
李委員貴敏:對,所以金管會跟財政部從來不溝通?
黃主任委員天牧:股權管理的部分,它不需要跟我們溝通,它自己本身是……
李委員貴敏:作為一個監理單位的主管機關,你的態度怎麼樣?還是今天金管會只管民營?這樣我們就要把你的組織重新整理過嘍!如果你是完全不管公股,就放任財政部去做的話,你就不是監理單位了。
黃主任委員天牧:官股的股權管理我們不管,其他跟民營一概是完全相同的。
李委員貴敏:如果公股銀行有併購的時候,你的態度就是金管會沒有態度,財政部怎麼說,你就怎麼做,是不是這樣?
黃主任委員天牧:因為這牽涉到公股的股權管理。
李委員貴敏:所以財政部說的你全部買單?
黃主任委員天牧:它要規劃哪幾家是由財政部決定,但是怎樣去……
李委員貴敏:決定了之後你們就照單全收?
黃主任委員天牧:其他的規定是我們來審查。
李委員貴敏:是啊!我現在講的是其他規定,財政部決定之後,你的態度是怎麼樣?
黃主任委員天牧:對於勞工的權益、它的資本適足率、它的競爭策略,我們也會同樣表示意見的。
李委員貴敏:主委,你不認為那些都是寫作文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覺得我們還是會實質去看。
李委員貴敏:你會實質去看?業界都知道那個就是作文比賽啦!
再回到剛才很多委員關心的,就是富邦跟日盛金在實質受益人的部分。我完全同意你講的,其實今天查的應該是acquiring bank,並不是acquired bank,對不對?但問題是在實質受益人的部分,您在1月份的時候就已經跟他視訊了,不是嗎?但現在都已經3月中了!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11月跟1月都有視訊過,但是在三位實質受益人中,還有兩位沒有……
李委員貴敏:你11月跟1月都視訊了,到現在為止,金管會都還不能夠處理,可是你對民間銀行、一般存戶或一般老百姓的要求可不是這樣,對於一般老百姓在存戶的部分,如果他無法提出實質受益人的時候,你的處分、這些銀行的處分,是怎麼處分的?所以你們就是柿子撿軟的吃,老百姓乖乖聽話的就活該,然後你沒辦法處理的部分,你就放任的從11月到1月都不處理,再把它衍生到今天,難怪綠營的委員會覺得你是不是透過這次的公開收購,讓那些你原來懷疑有中資的可以在這次的公開收購出場?
黃主任委員天牧:其實在富邦之前,還有另外一個要買它的股權,如果我們真的那麼期待被買,我們在那一次就成就它就好了。
李委員貴敏:不是,你沒有回答我的問題,問題是剛才林楚茵委員也問到了,在實質受益人的部分,你是不是透過這次的公開收購,讓它真正的中資、CTL的部分可以出場?
黃主任委員天牧:這個不需要透過公開收購出場,我們也可以……
李委員貴敏:我知道他可以不用透過,但是人家問你的是,你這一次之所以這麼快核的原因,是不是就是要讓它出場嘛?它當然可以不要透過這個方式出場。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沒有快,我們是依照條件審查之後,因為有了交易面的波動,我們才趕快去同意的。
李委員貴敏:大家都知道法律上、表面上來講都是這樣,但問題是今天大家討論的並不是只有法律上而已,大家討論的是你實質上的政策面,你因為沒有辦法處理它,所以就透過這個方式讓它出場,這是我聽到其他委員在問的重點。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有兩條路可以走,中資是一條路,金控法不完整申報資訊也是一條可以走的路。
李委員貴敏:你又來了,如果你有兩條路可以走,為什麼11月到1月,直到今天你都不處理呢?
黃主任委員天牧:因為中資的問題完全無法釐清。
李委員貴敏:中資問題為什麼無法完全釐清?剛才投審會已經講得非常清楚,到今天為止,你沒有辦法確定他是中資,因為他的身分是加拿大人或是美國人,但如果你繼續不面對這個問題、繼續不對老百姓講清楚的話,你就始終在中資這個問題上面,把它當成一個政治問題,我覺得這樣很不好啦!
黃主任委員天牧:因為事實上我們近期有約到另外兩位要再做視訊。
李委員貴敏:我一直強調,你從11月到1月,一直到今天為止,都多久時間了!有些訊息明明可以講得很清楚,但你非要讓它再模糊化,然後給大家一些不必要的想像空間。
3月23日,今天幾日了?理論上來講,可以在整個offering的過程當中,散布這些不對的訊息嗎?當然不可以嘛!你是金管會主委,你應該比我還清楚。如果今天因為這樣的訊息導致3月23日沒有辦法close的話,是誰的責任?所以真的拜託一下,政府資訊公開要將完整、正確的訊息公開,不要讓錯誤的訊息誤導民眾。以上,謝謝!
黃主任委員天牧: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李貴敏委員。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鍾委員佳濱代):現在繼續開會。
請郭委員國文發言。
郭委員國文:(10時42分)剛剛我們在討論有關於這個金金併,當然最特殊的例子,就是日盛金這個案子,中間還是卡在這一個所謂的中資這個部分,主委剛剛講得很清楚,它其實是兩件事情,合併歸合併、申報歸申報嘛!主委是不是?
主席:請金管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
郭委員國文:也就是合併的時候,你要去他申報狀況,3月23日如果合併沒有成,你還是要查嘛!對不對?
黃主任委員天牧:一定要查。
郭委員國文:可是你從去年7月1日查到現在有一段時間了,你也費了很多心思去做聯絡,但是對方用了很多藉口,即便到目前為止進行了面談,也只查到整個法人裡頭的一個自然人單位而已,並沒有真正的查到背後法人金流情況,是不是如此?
黃主任委員天牧:你點到一個重要的問題是金流,金流我們有要求過,但是目前它還沒辦法提出來。
郭委員國文:它一直沒有辦法提出來,所以說你也都沒有辦法採信他嘛!對不對?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
郭委員國文:所以說合併成立與否,其實對社會要交代的,都是有關於中資疑慮的問題。對於中資的疑慮,是您在認定?還是陸委會?或是投審會?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有我們的權力和職責,但是投審會……
郭委員國文:請問大同的這一個中資的認定,是哪個單位認定?
黃主任委員天牧:那個因為是它透過那個……
郭委員國文:市場派……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我們去洽跨國的監理機關後才認定的。
郭委員國文:所以你們拿到資料之後,就認定它是中資嘛!對不對?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用金流去判斷的。
郭委員國文:再請問雙子星的案子是投審會處理的嘛!對不對?
投審會說明一下,這個案子你們認定它是中資的色彩,是吧?
主席:請經濟部投審會張執行秘書說明。
張執行秘書銘斌:跟委員報告,雙子星的部分,那時候並沒有認定是否構成中資的定義,但是還是依照外國人投資條例來審核。
郭委員國文:對,你們後來是用外國人投資條例第七條,對國家安全的不利影響之事業來做判準。
張執行秘書銘斌:是。
郭委員國文:大概是用這種方式來處理,所以某個程度你們是沒有一個確切的證據,然後找出這個條文。
張執行秘書銘斌:等於那時候認定他是符合外資的定義,但還沒有構成中資。
郭委員國文:對,還沒有構成中資,但是對國家安全有疑慮嘛!對不對?現在問題來了,張執秘,現在投審會最大的問題就是中資的部分,一來,他們沒有配合說明;二來,他們舉證又沒有齊全,可是目前又是在合併進行中,在合併之後,你還是得面對其是不是中資,請問到目前為止,有沒有進行認定的可能性?
張執行秘書銘斌:跟委員報告,因為我們在去年底有修正中資的定義,我們過去對第三地的公司是不是中資有一套認定標準,但是在去年底已經有做修正,變得比較嚴格。
郭委員國文:比較嚴格?
張執行秘書銘斌:是,所以我們對於新的投資案,如果它是沒有做變動的情況下,我們是不溯及既往,但是假設是投資案……
郭委員國文:有回溯到這個案子嗎?
張執行秘書銘斌:投資案如果有變更的話,我們就會重新來認定。
郭委員國文:也就是說這個時間點,它可能是面臨變更的時候,你會重新認定。
張執行秘書銘斌:對。
郭委員國文:對不對?所以假設它合併成功,就是一種重新認定的開始,你會更嚴格嗎?
張執行秘書銘斌:就會要依照新的這個……
郭委員國文:新的狀況之下,你認為這是中資的可能性是怎麼樣?
張執行秘書銘斌:目前是有一些疑義,有需要再做進一步釐清。
郭委員國文:可是釐清總是要有deadline,不是嗎?你一直這樣子來來去去、去去又來來,拖了很久,金管會從去年7月1日就很認真的想要處理這件事情,不是嗎?
張執行秘書銘斌:在這個部分,我們是在2月2日請投資人再提供更具體的說明。
郭委員國文:如果它沒有再提出來呢?
張執行秘書銘斌:他們在26日已經有提供一部分的說明,但是……
郭委員國文:但如果他們提出的說明可能跟金管會差不多狀況,沒有辦法說服你的情況下,你要怎麼處理?
張執行秘書銘斌:因為我們會要它要來儘快……
郭委員國文:儘快是多快?有沒有deadline?如果還沒辦法說服你的時候怎麼辦?
張執行秘書銘斌:如果要裁罰的話,我們一定要事證非常明確,才有辦法作行政處分。
郭委員國文:總是要有一個時間點吧!
張執行秘書銘斌:我們會限期要投資人在一個期間之內來答復。
郭委員國文:對,一定要限期!萬一答復的內容不符合你們的認定,你也要有一個作法出來哦!
張執行秘書銘斌:沒問題。
郭委員國文:好。接下來,我要請問主委,依照金控法第十六條,你要求它應申報,嚴格來說,如果它還沒有進入一個應申報的狀況下,你有沒有什麼樣的罰則?你不是說該罰就罰,你要怎麼罰?
黃主任委員天牧:如果它申報不實的話,我們也可以去處分。
郭委員國文:申報不實跟申報不完整的情況之下……
黃主任委員天牧:不完整。
郭委員國文:目前就是不完整。
黃主任委員天牧:對。
郭委員國文:是不是該罰?你從7月1日就開始應該要求它申報了,不是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對。
郭委員國文:對啊!拖這麼久,未免會讓人覺得你對它非常優渥,一直給它時間、給它機會,但都遙遙無期。
黃主任委員天牧:報告召委,不會遙遙無期。
郭委員國文:期限定在何時?
黃主任委員天牧:在未來一、兩個月之內就會做確定。
郭委員國文:你說一、兩個月之內就會確定,是指認定嗎?還是裁罰?
黃主任委員天牧:中資部分,剛剛張執秘也跟您報告過了,我們要跟投審會再取得聯繫,但是申報完不完整的部分,應該未來一、兩個月之內可以確定。
郭委員國文:如果你作出行政處分之後,認定它申報不完整,並給它最長的時間至2個月,但如果最後它還是模糊不清,中資的問題還是一樣沒有解決啊!
黃主任委員天牧:兩個法還是要做不同的處理,都是可以裁罰及處分。
郭委員國文:對,一樣處分,就只有處分而已,還是沒有釐清。
黃主任委員天牧:不完整,就是有一些……
郭委員國文:就會怎麼樣?
黃主任委員天牧:後面有相關的規定會去處理。
郭委員國文:處分會怎樣?
黃主任委員天牧:比方罰款或是限制賣……
郭委員國文:有限期出清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有這個規定。
郭委員國文:所以2個月之內就決定他這筆資金是不是罰款或是限時出清,對不對?
黃主任委員天牧:這個還是要裁量……
郭委員國文:就是比照大同的處理方式嘛!對不對?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不說現在就是,我只是說……
郭委員國文:現在不說就是,但是是可能性之一,給它2個月的時間,如果萬一它沒有辦法釐清、說明清楚的話,你就可能會採取限時出清,這是可能的方式。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
郭委員國文:接下來,大家都有談到純網銀的問題,確實金融機構在併來併去的過程當中,銀行是主體,純網銀的部分,我也請你好好思考一下跟實體銀行之間的定義有沒有什麼差別性,好不好?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
郭委員國文:另外,你一直在強調2018年7月的時候,你們就提供了一個所謂比較善意的競爭環境,讓非合意併購有空間,但總體來說,所有金控公司的合併,對你而言,你認為公股的部分是屬於財政部管的,但是整體而言,你認為所有金控公司提升競爭力是很重要的,這個部分,你有沒有跟財政部稍微溝通一下?除了也讓民營多一些合併的可能性之外,你有沒有跟它對話過公公併的可能性?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在訂107年法規的時候,當時是有跟財政部溝通過,當然就是建議公股部分排除在這部分的適用。
郭委員國文:是排除非合意併購的部分嘛?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
郭委員國文:但是我們在推合意併購是沒有什麼差別的,對不對?合意的部分是財政部的政策,在政策上,我是認為你提出一個很好的標準,你提出一個資產報酬率、股東報酬率,某個程度上,當然也有人有爭議,但是你釐出了5家金控公司、6家銀行做一個買家名單。就這個標準來看的話,阮次長,你知道嗎?公股銀行當中符合買家資格的有哪幾家嗎?
主席:請財政部阮次長說明。
阮次長清華:這一部分我們是沒有去評估,因為目前他們根本沒有這樣的規劃。
郭委員國文:對,他們沒有規劃去進行非合意併購,但是你的意思說它體質比較好、符合金管會的標準、我釐清給你嘛!目前為止我看起來兆豐金跟華南金有符合這個標準,也就是在推動公公併的過程當中,這個變成是可以形成一個主體,張兆順董事長他們本身就是公公併的一個成功範例。
阮次長清華:對,事實上我們對公股去併購的事情,我們是持開放的態度,但是當然還是……
郭委員國文:不行開放啦!你們是政策機關怎麼會是開放,開放是用在民間銀行。
阮次長清華:我要特別說明一下,基本上我們還是要考慮到他在併的時候,到底有沒有綜效。
郭委員國文:綜效的問題,我就跟你講兆豐就有綜效,從中國商業銀行併交通銀行,每一個都以它作為模範生,公公併的成功範例就是兆豐金,所以難道你們這樣子就停止了,都不去討論、也不去面對這些問題了嗎?
阮次長清華:不會,基本上我們是這樣,如果他們有合適的個案,那麼經過評估……
郭委員國文:總體來說,剛剛黃天牧主任有講到,希望家數變得比較少、體質提升及競爭力可以提高,更重要的是以後我們要參加一些區域聯合組織,像是CPTPP的部分也好,類似要打亞洲盃,你沒有一個比較像樣的公股銀行來搭配未來政策的推行嗎?
阮次長清華:這個部分,剛才黃主委也報告過,他們有一些鼓勵的措施。
郭委員國文:你是要鼓勵非合意的部分啦!
阮次長清華:我們公股這一部分,如果他們經過評估以後,的確有綜效,各方面都能夠配合,我們也是……
郭委員國文:本席鄭重的建議你,未來我們加入CPTPP的可能性是存在的,然後外在像國外銀行分支機構的結合是很重要的,所以你應該好好思考公公併的政策,你應該跟黃主委互相來做個討論。
阮次長清華:好,謝謝委員指教。
主席:好,謝謝郭委員和主委、次長。
接下來,請羅委員明才發言。
羅委員明才:(10時53分)主席、各位委員、出列席官員,大家好。對於金融的發展,就現階段而言,不論是我們在世界的布局也好,或是臺灣未來的發展也好,金融是火車頭,銀行、證券和保險如果做得好,大家會有感覺,人民會有幸福感。我們當初看到陳,他也是站在這邊,做沒多久後就當行政院長,我講這句話的意思,當然主委做事情是很保守,穩穩地走很好,但是本席更期待看到你有更多開創性的作法,包括現在坊間很多媒體都說臺灣可不可以變成亞太的金融中心?我們怎麼樣把市場打開?包括OBU、OIU、OSU的部分。本席想就教一下,因為我看了這些資料,特別是公股的部分,公股的董座、總經理,在管理方面你也都非常熟悉,根據本席看到的資料,臺銀、土銀、合庫、一銀、華銀、彰銀、臺企銀的稅後EPS只有1.05元、1.18元、1.43元、1.76元、1.45元、0.68元、0.64元,金額實在很難看!我那天遇到一個前兩大民間金融事業機構的人,就問他你的氣色怎麼那麼好,他說因為臺灣的環境很好,不到兩個月,EPS就賺了將近3元,抵過每一家公股行庫,不過兆豐銀的表現還不錯,因為兆豐張董事長的經驗很豐富,因此本席就想到公股銀行的體制是不是出了問題,以張董為例,他做得那麼好,可是也沒有升遷啊!
主席(郭委員國文):請財政部阮次長說明。
阮次長清華:他已經是董事長了。
羅委員明才:本席還問他「都已經過了幾年了,你不是賺了很多錢,表現很好,為什麼還在這邊」,這就表示整個人事的升遷是有問題的,就以臺企銀來說,請問你們在人事布局考量方面是以內升還是外調為主?
阮次長清華:對於公股人事,目前首先考量的就是專業。
羅委員明才:請問現任的張志堅總經理是內升的嗎?
阮次長清華:是的,他原本是副總。
羅委員明才:所以他原本就是臺企銀的員工,這樣是有道理的。本席認為同樣是銀行,內升的人員最好能去兆豐實習一下,互相輪調一下,因為就本席看來,現在所有的體系大概以臺銀出來的居多,可是臺銀雖然坐擁金山,EPS卻只有1.05元。
阮次長清華:我們的公股行庫其實有幾個問題,第一個是以企業金融為主,因為最近利率下降,所以利差縮小,導致獲利受到影響。第二個是有很多政策性任務,比如委員剛才提到的臺銀,雖然今年的EPS僅有1.05元,但如果加上政策性因素……
羅委員明才:這些都不用再講了,本席已經聽了10年。
阮次長清華:不過這也是事實。
羅委員明才:不論如何,本席希望整個人事的更迭還是要以實力為原則,畢竟金融就是商業行為,報表會說話,所以希望能找比較好的人任職,當然這其中還有很多問題,包括薪資結構的問題,這其實是個門檻,比如陳木在去到民間銀行後,一年可以賺到一千五百多萬元,這是所有在公股銀行任職者望塵莫及的;又如李紀珠,本席上次遇到她問及是否開心,她也表示很開心,每個離開公股行庫的人都很開心,年薪都是一千、兩千萬元以上。
阮次長清華:委員說的這點也是重點之一,我們公股行庫的待遇的確是還需再努力。
羅委員明才:我覺得你們要改變一下心態,否則好的人才留不住,內部就是大家一直搶位置,可是搶到位置的卻又不見得是最好的人才,你看看新加坡的星展銀行,就成長得很快,所以你們內部應該好好做一下稽核,有些其實也做得不錯,比如得到財富管理大獎的華南銀行張振芳總經理就是,對這種好的人才你們就可以好好運用,不要每次都是外派,靠裙帶關係進入行庫,進去了沒多久卻又扛不住要離職,這會造成我們公股銀行裡士氣低迷,大家會有「認真工作倒不如經營裙帶關係、經營與上峰關係」的想法,這對整體而言是不好的。
阮次長清華:現在這一波人事異動,我們基本上第一個是考量專業,第二個是希望內升,這其實也就是考慮到士氣和專業經營的問題,謝謝委員的指教,我們將來會朝這個方向努力。
羅委員明才:也就是要找對的人做對的事,限於時間,這個問題就點到這裡為止。
接下來本席要請教黃主委的是,目前國內有14家金控,在你的感覺上會不會太多?由於銀行是特許行業,所以美國、日本等外國很多大型銀行都很大,我們看到去年整個金融銀行的部分就賺了6,000億元,但以民間賺的比較多,主委會不會覺得14家金控太多了?有無需要稍微做些調整?
主席:請金管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黃主任委員天牧:這也是我們提出非合意併購誘因的原因之一,目的是希望有一些整併,但是整併與否,要金融機構自己決定。
羅委員明才:請問主委在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主管機構任職幾年了?
黃主任委員天牧:三十多年了。
羅委員明才:我記得大概十幾年前最慘的時候,每天都焦頭爛額在想保險的事情,現在保險公司都沒問題了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相對來講是更穩健了。
羅委員明才:目前有38家還是37家?
黃主任委員天牧:產壽險各20、30家。
羅委員明才:這兩天在宜蘭那邊發生了一件車禍,主委知道這事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知道。
羅委員明才:由於這次出車禍的是我們新店的居民,本席除了第一時間去關心外,心裡也非常不捨,在此要拜託保險局局長叮囑相關保險單位不要拖延,儘快給予協助,因為現在大家的情況都在最谷底。
主席:請金管會保險局施局長說明。
施局長瓊華:報告委員,這個案子是華南產險承保的,他們第一時間就到現場去服務了。
羅委員明才:在大家受難的時候,本席希望你們可以體恤一下,辦的速度快一點,反正該理賠就理賠嘛!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會照委員的意思去處理。
羅委員明才:再回到銀行證券的部分,現在網路銀行已開始推動,請問目前的績效如何?
黃主任委員天牧:目前大概只有樂天會在3月份正式開業。
羅委員明才:現在這個時代的網路發展得非常快,下一個世代亦然,所以年輕人根本就不去實體店家了,都使用手機處理,包括Uber Eats點餐叫外賣都是使用手機,因為網路銀行的優勢就是成本比較低,別人的價格若是10元,它可能打三折,甚至打到腰折、骨折地吸收客戶,新世代的年輕人連下單買證券股票全都是用網路操作,相信若干年後,網路銀行的發展會愈來愈大,日本、韓國也是如此,就以樂天為例,一開始是小規模經營,可是後面的成長卻非常、非常快。請問主委,如果過幾年網路銀行蓬勃發展比實體銀行還大得多時,屆時網路銀行是否可以反過來併金控或是併掉實體銀行?
黃主任委員天牧:這部分應該還不行,我想銀行不能去併金控吧!
羅委員明才:比如日盛銀行或者其他比較小的銀行,可不可以反過來被網路銀行併購?
黃主任委員天牧:理論上都有可能,但在實務上,從我們鄰近國家的發展經驗來講,這些純網路銀行發展若干年之後的市占率還是很有限,其實大家還是覺得有一個實體的機構比較安全,也許往來上大部分是在線上,可是這就是民眾的消費行為,我想這點還要再觀察。
羅委員明才:請密切注意一下,因為以後若是數位貨幣開始可以在線上交易買賣的話,那可能是我們完全沒有遇到過的環境,所以請密切注意。謝謝!
黃主任委員天牧: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羅委員。請鍾委員佳濱發言。
鍾委員佳濱:(11時4分)主席、各位在場委員先進、列席的政府機關首長官員、會場工作夥伴、媒體記者女士先生。主委好!請問主委看不看日劇?
主席:請金管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黃主任委員天牧:委員好!我不看日劇。
鍾委員佳濱:其實我也不看,不過日本有一齣「半澤直樹」連續劇,其中一集的內容是日本證券監管委員會去突擊檢查,這位半澤直樹趁機銷毀關鍵證據,並將其他證據藏在他的私密雲端,請問金管會進行金融檢查時,會不會遇到同樣的情況?
黃主任委員天牧:這部分請本會檢查局說明。
鍾委員佳濱:本席先繼續問幾個問題,請問金管會怎麼確定你們進行金融檢查時拿到的資料是真的?一般來說檢查局會詢問受檢單位有無按照程序記錄,並要求交出紀錄,雖然受檢單位給出紀錄,但你們怎麼知道這個紀錄資料有沒有被竄改過?公務機關有一種公文很麻煩,甚至無法判斷有沒有被竄改,那就是「密件公文」,各位在公務機關歷練過的人都知道公文收發要登錄,可是登錄密件公文的人不能打開公文,因此登錄時只能寫「密不錄由」,本席擔任副縣長時曾經收到過寫著「密不錄由」的公文,照理應該是封住的,可是放到我桌上時卻是已經打開的,這當然很可笑,問題是既然拿到的是「密不錄由」的公文,那怎麼知道是需要你批示的呢?所以那時候我們有很多作法,譬如騎縫章、浮水印、特殊油墨等,以確保機密公文可以原件傳遞且在過程中不會被其他人打開,對吧?那麼在數位時代的技術又是如何呢?現在有一種稱為「雜湊值」的技術,是一種指紋,當一個數位封包、一個大筆的資料經過雜湊值的轉換後,如果這個封包在傳遞的過程中被打開,裡面的資訊有任何更動,這個指紋就會變得不一樣。過去的金融檢查都是以經驗為基礎,採用資料交叉比對、約詢相關人員、必要時查看電腦資料等傳統作法,但是這樣做很耗費人力,因此現在採用區塊鏈技術,簡單說來可以分為公有鏈、私有鏈及聯盟鏈,公有鏈就比如比特幣,所有的人都有分散式帳本,資料是透明公開的,只要更改,任何人都看得到;至於私有鏈則需要身分驗證,隱私比較高,就如同我們的金融數據管理這樣;另外一種是同業之間的聯盟鏈,它的交易紀錄會加密,不會與所有人共享,如果金管會管理的對象──銀行的資料都在產生的當下立即上聯盟鏈,事後不能更改,加入了智能合約,確保按照程序進行,金融檢查時鏈上的資料真偽確定無誤的話,這樣我們的金融檢查是不是就容易多了?請問主委同意本席這個說法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同意,這是一個非常理想的狀況。
鍾委員佳濱:說「理想」就表示你雖然很同意但實務上可能有點困難。現在壽險公會提出了保險業保全理賠區塊鏈,就是所有壽險業加在一起,只要上網登錄,保險公司就可以透過聯盟鏈傳遞申請資料,大家彼此分享,確保我們收到的資料都是同一份。主委知道這個事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知道,這是我們在推動的。
鍾委員佳濱:請問這是區塊鏈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區塊鏈。
鍾委員佳濱:另外還有會計師函證區塊鏈,過去是採用紙本郵寄方式,現在則是用區塊鏈平臺加密,僅有查核機關及函覆機構可取得解密,還可透過雜湊值來檢查,目前有47家函覆機構和450家會計師事務所加入,參與企業高達3萬8,000家,請問主委知道這個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瞭解,這也是幾年前我們推動的。
鍾委員佳濱:這也是區塊鏈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是區塊鏈。
鍾委員佳濱:金管會在去年8月29日公布KY康友公司有缺失,認為調閱的資料不夠完整、不夠周延,處罰該簽證會計師。現在本席要問的是,剛才說的函證區塊鏈有沒有將KY康友納入?
黃主任委員天牧:應該沒有,那應該是針對國內的企業。
鍾委員佳濱:所以問題就來了!會計師的認證業務不分國內、國外,一旦國外的公司不能加入這個區塊鏈,那就沒辦法判斷,等於是功虧一簣。也就是自己人、自家人就可以用區塊鏈,不是自家人就沒有辦法用,那麼為什麼不能邀請國外公司加入這個聯盟鏈?問題在哪裡?答案是有人質疑若是外國公司要加入區塊鏈的節點,那麼本國公司的營業機密不就被看光光了嗎?因此才不想把資料上鏈。請問主委,是這個緣故吧?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不清楚原因,請證期局說明。
主席:請金管會證期局張局長說明。
張局長振山:我想國外的部分,除非它他信任我們國內發展這個信用。
鍾委員佳濱:沒有錯,就是信任度不足,其實這就是問題的癥結,金融監管強調的是信任,但是區塊鏈建立的基礎是不信任,我們現在的金融監理是彼此信任我才把你納入區塊鏈,我不信任你就排除,這樣的最大風險是這個信任只存在我們彼此之間,如果集體作弊的話,還是可以竄改資料的,比特幣之所以未被竄改,是因為有上萬個礦工,沒有人能讓上萬個礦工集體作弊,但是以信任為基礎的集體則會有集體作弊的可能,如果集體作弊了,金管會也查不出來啦!但若是以不信任為基礎做一個區塊鏈,就算你不信任我也把你納入,透過分散式帳本,既然誰都不信任,最後就可以建立一個公眾的信任,所以區塊鏈技術這個雜湊值,能夠讓你不信任的人加入這個區塊鏈,但是透過雜湊值的數位指紋,讓其他人看不到我的營業機密。主委瞭解本席所說的意思吧?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瞭解。
鍾委員佳濱:因此本席要藉在此發言的機會告訴大家,包括你們相關部門,本席之前查詢為何不納入時,所獲答復都是「因為我不信任它」,但區塊鏈的基礎就是沒有信任,誰都不信任誰,這樣才能建立公眾的信任,所以將康友公司納入後,可以透過區塊鏈的存取雜湊值讓資料具機密性保護,金融檢查時才能拿出來看是不是有被篡改,換言之,只有檢查者亦即金管會可以去檢查真偽,在這種情況之下,這些聯盟鏈以不信任為基礎,讓本國公司及外國公司都加入,但是各公司的營業機密可以透過雜湊值不讓其他公司打開和篡改。最後要提到的是現在主管公務人員證照的考試院也要做數位轉型,預備將證照數位化,讓大家知道那不是假的。法務部和偉康公司也弄了一個以太坊區塊鏈,將全國所有律師的證照都納入,確保消費者委託時不會遇到冒牌律師,請問主委同意此事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同意。
鍾委員佳濱:那麼請問我們的金融監理有沒有認證的問題?我們的人身保險業務員、證券商高級業務員及精算師等的證照都是公會、研訓院和證基所核發的,這些都沒有機密可言,全部公開,希望大家都看得到,而這個就非常適合做區塊鏈,請問主委有沒有考慮這樣做?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可以研究。
鍾委員佳濱:本席的結論就是希望你們與國網中心和這些相關的金融證照跟認證組成一個聯盟鏈,讓大家自願加入,但是因為這些資料不具有機密性,所以大家完全可以在共通的、不會有洩密情況下組成,本席是推薦跟國網中心的區塊鏈平臺合作,可以請主委指派金管會哪個部門來負責這個事情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會請綜規處去處理。
鍾委員佳濱:最後本席要請金管會在一定期間內盤點哪些資料是有驗證需求的,不只是人員的直接資格,還有他職業上的程序,ISO是一個程序認證,針對有機食品保證的吉園圃也是一個程序上的認證,如吉園圃這種認證主管機關並未參與,是由業者組成,但一旦宣稱是有機的,就要確保在流程中不能摻進非有機物質,因此我們希望金管會主動將金融監理中屬於程序驗證上要確保的、要被公開的,要求業者組成一個認證的區塊鏈,先將應公開的導入區塊鏈,再由國網中心組成聯盟鏈,讓公眾可以進行稽核;具有機密性的,則建議你們去研究,透過雜湊值的加密技術,讓以不信任為基礎的區塊鏈可以充分利用,可以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會朝委員提示的方向去研究。
鍾委員佳濱:這部分多久可做出來?
黃主任委員天牧:對於您所提的方向,我們會請相關單位與國網中心那邊一起研究。
鍾委員佳濱:可不可以在3個月內給一份報告?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盡量3個月之內。
鍾委員佳濱:好,謝謝主委。
黃主任委員天牧:謝謝委員。
主席:請張委員其祿發言。
張委員其祿:(11時15分)主委好。主委,今天的問題比較集中在網銀的部分,上次質詢時也談過關於最近國票金的事情,其實我國網銀政策的發展可以從這個案例來做一些討論。
我們先講比較程序的問題,上次詢答時曾經問過,國票金董事會通過授權董事長去洽談與安泰銀合併等等的事宜,主委的回答是法規並沒有規定不行,財務能力評估是重點。那麼我們就要提問,國票金現在進行這個併購是不是只要考慮財務?因為上次的時間太短,主委這次是否要補充說明一下?這個部分涉及了政府的網銀政策,也是我們等一下要談的重點。
主席:請金管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黃主任委員天牧:第一個,當時是因為媒體披露它的董事會中有正反不同的意見,在決議通過之後,有些人就認為那個決議是有瑕疵的,所以我們的銀行局就找了國票金來談,他們可能會另外再開一次董事會,對上次有爭議的事情再做確認。它在公司治理的程序上必須要完整,才能牽涉到後面相關併購的問題。
張委員其祿:就程序而言,那天董事會第一個是與日本樂天的案子,事實上,因為樂天是它的網銀partner,如果它要去談與安泰合併的事,必須要先與日本樂天解除競業禁止的問題。但是,這個案子根本等於是沒有談,事實上,這件事情沒談,反而變成第二案通過,事情的矛盾就在於此。在程序上,它與夥伴的競業禁止都還沒談,卻先授權董事長去談合併的事情。
針對這件事情,大家也都有一些爭議,董事會這樣通過第二案,到底它的有效性與適法性夠不夠?就適法性而言,也許國票金可以說自己只是先去談談看,也不一定要做什麼決定,但是它的有效性呢?它的大前提還沒有解決,本席不知道銀行局這邊……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不是可以請局長向委員報告?
主席:請金管會銀行局莊局長說明。
莊局長琇媛:報告委員,確實除了委員有這樣的疑慮之外,社會大眾也有很多這樣的疑慮,所以我們也特別請國票金的董事長到我們局裡說明。關於與樂天解除競業禁止的部分,他們的說法是董事會確實有通過,沒有通過的部分是在他們要……
張委員其祿:他們說是什麼出席人數嘛!
莊局長琇媛:他們沒有通過的是他們要提供一個金額給樂天,也就是這個金額沒通過。其實,我們對於他們這樣的說法,某種程度上是覺得有待確定。
張委員其祿:還是要再追一下啦!
莊局長琇媛:對,後來我們就告訴他們,如果確定這個真的是董事會的意思,那麼關於與樂天洽談競業禁止解除的這個問題,後續的進度要再去報董事會一次,確認所有的董事都沒有意見,再去進行後面第二個案子。
張委員其祿:對於銀行局這樣的回答,我們是可以接受,就是要針對這個部分再去追它的程序。為什麼?其實那個時候他們甚至談到特別股的條款,在這個部分也是一樣,因為這件事就是銜接上面的,也就是他們想要運用這個特別股,假設未來與安泰有談妥什麼的話。等於是在這個部分,前面有好幾個前提都還沒有達成,所以我們還是請銀行局看著他們,不只是他們去談,對於他們是否可以做這件事,本席認為這部分還是需要金管會去監督,你們還是必須要有個預審,尤其是這些獨董都已經表達異議了,所以這個地方還是要麻煩你們。
討論這件事並不完全是為了他們的程序,最主要的是我們的政策,未來純網銀這個政策到底要怎麼走下去?純網銀的股東可不可以併購實體銀行?基本上,純網銀是不可以的,但是它的股東能不能?上次主委在詢答時表示是看財力,不過這個問題還是與政策有關,按照商業銀行設立標準,我們本來就限制純網銀不可以設立實體分行,問題是它的股東可不可以呢?我們還是必須就這件事的脈絡簡單的談一下。
當時金管會辦純網銀的時候,包括前後兩位主委也都是鼓勵做這件事情,顧立雄前主委表示純網銀是要鼓勵金融的創新,盡量不要再有非實體,因為這個是有些衝突的。當時是希望以這樣的精神去做,而且顧主委也表示純網銀的存在是為了金融創新,甚至要發揮鯰魚的效應,原本當時純網銀只發了兩張執照,因為我們認為要有點國家隊的概念,所以第三張執照都出來了。最近包括國票金董事長自己也表示樂天是當時他們很好的夥伴,也是因為有這個優秀的國際夥伴,再加上金管會的協助,包括主委應該也有給予協助,因為報導提到當時他也有拜託你協助,認為這是一個好的發展,當時才會這樣去做。這個脈絡一路走來,我們有一個網銀的政策,也希望它與實體還是有點區隔,而且當時有些辦法也是真的這麼做。但是現在這個問題是這樣,國票金已經有樂天了,上路也沒幾個月,現在忽然又要併實體銀行,這樣會不會是在打臉、表示我們對純網銀的信心不足?之前顧主委也表示要發揮鯰魚效應,現在這樣會有鯰魚效應嗎?不知道主委現在怎麼看?
黃主任委員天牧:第一點,關於魏董事長的那個講法,我並沒有特別協助他,只是依法辦理。第二點,其實在審查時我們就有風聞,也問過他,而他表示真的要有的話,一定要得到樂天銀行的同意。至於樂天才剛開始上路,是否要再買另外一個實體銀行,這個可能與金控自己未來的發展策略有關,我們會實際要求他們提出為什麼要併購另一家實體銀行的原因。
張委員其祿:在現在的三家中,最單純的就是樂天,其他的反而還比較複雜一點,甚至還有實質的銀行在內。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
張委員其祿:如果今天國票金這個案子走通的話,未來是否會變成大家都可以這樣玩的概念?而且當併購實體銀行下去之後,與傳統的方式又沒有兩樣了。當時我們好不容易有網銀的政策,現在看這個股東結構就很明確,本來最沒問題的應該是屬於樂天這邊,其他像LINE Bank本來就有富邦、中國信託,如果你真的要玩成這樣的話,反而人家可以更厲害了。對於純的網銀,現在就金管會的政策而言,主委是如何定調它未來要怎麼走比較好?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想純網銀才剛開始起步,未來短期內也不可能再新開放,這個純網銀就是穩穩地走下去。至於國票金控這個案子應該是一個個案,我們會照委員的提示,就這個部分到底應不應該或實際上是否需要另外一家實體銀行去了解它的整個原因,尤其是在它要支撐兩家銀行的財務能力上,我們會審慎評估。
張委員其祿:原本它的資本並不是那麼大,現在也才剛開始進行,況且當時也算是特准它設立網銀,這樣子已經算是不錯了,今天竟然又要這樣做。
最後,我們還是應該這樣講,純網銀是金融科技新興領域的發展,而且它可以發揮跨業的綜效。如果它現在又走回實體銀行這一面,我們認為這樣就有點走回頭路、走回舒適圈的味道。我們認為,純網銀才剛開始,本來是希望它變成鯰魚,而且發揮鯰魚效應,不要鯰魚還沒當成就先變成泥鰍,也不是太好啦!
黃主任委員天牧:了解。
張委員其祿:而且臺灣也不缺銀行,之前就已經認為是overbanking了,因此,我們希望還是能將純網銀這個政策建置好,更何況臺灣是科技島,這個部分是有前景的,本席認為還是應該要好好的追一下。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
張委員其祿:那就請金管會再予以協助了。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謝謝委員。
主席:請高委員嘉瑜發言。
高委員嘉瑜:(11時25分)主委好。今天大家都很關心金金併的議題,而我們也關心很久了,其中一個當然就是日盛金中資的問題。從2020年7月這個股東透明行動方案到現在,金管會還是查不出這個中資的背景,陳銘達也拒不出面,本席不知道金管會是忘記了或是害怕查出日盛金是中資,因為眾所皆知。
主委,你在1月12日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會給陳銘達時間,絕對不會超過1個月,讓這件事情有一個段落,社會有期待,金管會也會有所作為。事實上,富邦金收購日盛金的期限是2月1日,如果你在當時給了1個月的時間,今天早就查出來了。到現在已經是3月18日,你又在議場上表示不會超過2個月,所以你又給他2個月的時間,所以富邦金收購日盛金的截止期限就變成3月23日。無論如何,你們就是要在富邦金完成收購日盛金之前才要查出中資的問題,因此大家都在問:這不是放水,什麼是放水?
剛剛講到與2位加拿大股東視訊的部分,外界也都質疑這2位加拿大股東其實就是肖建華的人,在這期間本席質詢過、也發文問過金管會,然而金管會在3月3日與3月15日給我們的回文都表示會持續要求視訊,剛剛你也說已經跟他們約了視訊的時間,對不對?
主席:請金管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黃主任委員天牧:最近有確定。
高委員嘉瑜:什麼時候?
黃主任委員天牧:近日內。
高委員嘉瑜:近日內會視訊,如果他們又找各種理由,譬如肺炎、網路斷線不能視訊,你要怎麼辦?
黃主任委員天牧:既然已經花很多時間接洽到了,我們就先不做這樣的臆測。
高委員嘉瑜:從1月到3月,各種理由不回應、不視訊、講肺炎,現在與你約了時間,又晃點你的話,你還是拿他沒辦法。剛剛也提到,如果他拒不視訊或是你沒辦法查出來的話,根據金控法第十六條,你可以要求他限期出清、可以開罰200萬以上,甚至你還可以回收日盛金控的執照。金管會不是沒有武器、不是不能用,但是你們不用,這是第一個。
你說日盛金的中資不是問題,重點是富邦金的問題,為什麼富邦金要收購日盛金?這是今天我們質疑的重點所在!主委,因為金金併是一個非常大的議題,而富邦金是臺灣大到不能倒的金控,今天它要收購日盛金,這個背後的重點到底是什麼?目的是什麼?這是我們最關心的問題。事實上,富邦金與中資的往來非常密切,而且富邦金在中國投資的曝險有多高,主委,你知道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上次報告過,七百多億。
高委員嘉瑜:717億,占所有臺灣銀行的冠軍,第一名。金管會自己的資料都寫到臺灣銀行對中國的曝險與日俱增,金額高達4,000億人民幣,就個別銀行來看,第一名就是富邦銀行,它對中國的曝險比例高達72%,而且每項投資現在都是危機重重,卡關卡到不行,怎麼講呢?富邦在中國最主要的投資就是銀行事業,第一個,華一銀行、廈門銀行、哈爾濱銀行與港基銀行,這四家銀行背後都是肖建華、都是明天系,而且肖建華的包商銀行已經破產被清算,所有富邦在中國的投資都與肖建華脫不了關係,所以本席說富邦系變成明天系,重點就在這裡。其中還有一個,它投資哈爾濱銀行88億臺幣,當時還被金管會開罰,原因是什麼?因為它根本沒有提報董事會討論就做超額投資。它為了投資肖建華、為了投資中國,可以跳過董事會違法去投資,這樣一個飛蛾撲火的行徑,金管會難道不用去了解嗎?你還在這裡表示,對於這個金金併的事情,你不用去了解富邦金收購日盛金背後的目的是什麼,當它有717億被中國掐在手上、被卡在中國的時候,它要怎麼想辦法脫身?這是一個重點啊!
今天的重點是日盛金背後的中資,必須要釐清肖建華的問題,因為這連帶影響到富邦到底為什麼要收購日盛金一個非常重要的關鍵,它是不是要幫助肖建華脫產?是不是要幫助他將在中國卡關的資金脫產?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關鍵,這已經不是金管會個別的責任,本席認為這件事是國安的責任,這關係到中資是不是透過臺灣在洗錢?這個有沒有裡應外合的問題?當臺灣這麼大的富邦銀行背後被中國的資金卡關,甚至是中國的政治力可以控管的話,對臺灣人民而言是多麼的危險!我有多少錢存在富邦銀行、我用台哥大的手機、我所有的隱私與個資及資料,全部都被富邦掌控,甚至包括我們的電視系統業者也有富邦。這個銀行已經不只是銀行,這個金控也不只是金控,它在臺灣已經像是國家一樣,可以控制我們每個人所有的個資及收視等等各方面的資料,如果在這背後又有中國的介入,真的是非常的可怕。今天我們一再的提到這個問題,其實並非在意日盛金是不是中資,而是整個富邦與肖建華、與中國、與共產黨之間的關係,這個才是重點。
剛剛那張圖再讓主委看一下,富邦金投資中國有多家踩雷的資料,主委,你不知道富邦在中國踩雷的狀況有多嚴重嗎?剛剛提到投資哈爾濱銀行,到現在虧損已經高達64%,其中許多銀行在中國破產之後都卡關,包括明天系肖建華認罪,包商銀行被政府接管,整個明天系在中國等於是倒閉了,但是富邦最主要的投資都在明天系的身上。你可以看到B的部分,康健國際醫療的創辦人也是與明天系往來密切,涉掏空遭停牌。C是什麼呢?大連萬達因為中國地產泡沫化而除牌下市。D是什麼?藍港互動合計虧損15.93億人民幣。在不斷、不斷地虧損之後,大家就質疑富邦為什麼要加碼投資阿里巴巴?這個背後的原因是什麼?投資這麼多,其背後原因是否也是為了要討好中國?除了這個之外,你也可以看到廈門銀行背後的蔡明興家族,光是個人投資持股的比例就高達30%,所以今天不是整個富邦金控的投資,包括蔡家以個人名義在中國的投資、在肖建華即明天系的投資也非常的多,這個才是金管會要去了解的。今天你看到的不只是臺灣的富邦金控,而是臺灣富邦金控背後與中國的關係如此密切。
除此之外,本席還要讓主委知道,明天系的肖建華被帶走之後,富邦在中國的投資曝險與日俱增,除了剛才本席所說的那些之外,還包括投資大連萬達7.75億港元,該集團股票已遭下市;北大方正主導的方正富邦基金股份33.3%,海外債券跳票,這些都是富邦在中國的投資,負債率高達82%。投資藍港互動22.4億,虧損16億人民幣;與廈門政府合資的富邦產險,富邦持有80%股份,虧損7.63億;還有剛剛所說的康宏環球證券與明天系往來密切,已經被停牌、資金凍結;哈爾濱銀行在國進民退之後,整個變成國家的,然後富邦還要去投資阿里巴巴,這樣會讓大家認為是不是在向中國輸誠?況且,今天它去買一個實質上對它幫助不大的日盛金證券,對大家來講,現在直接金融、間接金融,大家已經認為證券業現在都透過網路下單,還需要買證券業嗎?它到底在買日盛金的什麼?是在買日盛金背後的中國,還是在買日盛金這個金控呢?在國際的摩根大通評等都不看好富邦金收購日盛金的情況之下,富邦金還要去收購,這後面真的有很大的問題,這就是我們今天要要求金管會查清楚這整個來龍去脈的原因。而我希望主委能夠重視這件事情的原因在於,所有臺灣人都把富邦當作一個很大的銀行、金控,我們所有的個資、甚至連我的存款也都在富邦,在這種情況之下,其實每個人都面臨了富邦如果背後是中資、是中國控制,或是政治力可以去影響,它的資金都在中國的時候,這是一個非常大的問題,所以我希望主委在這件事情上能夠幫臺灣人民把關。我們也希望富邦不要藉由這件事情被逼著去買日盛金,可是卻幫助中國洗錢,甚至是把臺灣人民的資產不斷地掏空,這不但對富邦造成危險,對臺灣也是另外一個危險,這個才是我們希望主委能夠去重視的。所以主委能否承諾,在這個事情上,你們會去瞭解富邦跟中國之間的關係以及臺灣所面臨的風險?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非常感謝委員提供這麼多資料和您過去以來的指導,就金管會的職權範圍之內,我們當然會去瞭解,而且事實上以前兩岸的金融業務往來都有一些額度的限制,基本上都不會超越這個額度。至於金融機構以外的,當然我想您既然提醒了,我們也會特別去瞭解。
高委員嘉瑜:這個是金管會主委必須要知道的,而且應該早就要有方法處理。所以為什麼我們希望在3月23日之前能夠查出日盛金背後跟肖建華的關係?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因為富邦跟肖建華幾乎是密不可分,如果他要藉著富邦金收購日盛金,一方面可以讓過去日盛金的中資疑雲可以過關,然後金管會對這件事情也就當作船過水無痕,另外一方面富邦又可以配合中國把這個錢移出去,其實這整個過程受傷最大的大概就是臺灣人民的資金,所有的資金因為富邦去收購日盛金,它要增資,要付出將近五百多億元,這些錢也是從我們一般小股民身上去投資的,也是我們臺灣人的錢。所以這個東西真的是希望主委能夠好好地去瞭解這背後的來龍去脈,好好地去幫我們把關這件事情,希望這背後不要是富邦配合中國共產黨裡應外合、掏空臺灣人民錢的一場金融遊戲,好不好?謝謝主委。
黃主任委員天牧:謝謝委員,非常感謝。
主席:請林委員俊憲發言。(不在場)林委員不在場。
請陳委員椒華發言。
陳委員椒華:(11時38分)主委,我們今天要討論金融整併的情形。關於金融整併,剛剛多位委員也提到這些問題的嚴重性,就是背後有中資或是相關的法律規範不是很足夠來做適度的管理。請問主委,過去在質詢有關像TRF或期貨時,我們也知道這些法規面也出現一些不嚴謹、有漏洞或是走後門的情況,因而造成投資人的損失、陳情。請問主委,對於現在整併的情況,除了金融機構合併法、企業併購法之外,主委認為現在的法律規範已經足夠了嗎?
主席:請金管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認為應該是足夠,尤其在107年底我們提供了一個相關的併購誘因之後。
陳委員椒華:可是據本席瞭解,現在很多金融業務的管理都是採自主管理或自律規範,也就是說,讓金融業自己去管理自己,譬如說,現在出現一些不法,然後透過自主管理,如果沒有吹哨者的話,可能很多缺失就沒有辦法去查清楚,或者是被金融業自己掩蓋住了,像東莞案就是一個明顯的例子。如果主委認為現在法規面足夠的話,我們剛剛聽到很多委員對於富邦金、日盛金的質疑很多,你認為現在公股行庫參與併購的時機到了嗎?會不會有一些風險?
黃主任委員天牧:報告委員,股權管理是屬於財政部,金管會不太方便表示意見。
陳委員椒華:對於民營銀行的整併,你認為現在我們的法規面足夠了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覺得是足夠的,問題就是要由金融機構自發性去決定,我們尊重市場的機制。
陳委員椒華:但是我們之所以會質疑自發性或是自主性的管理,就是因為現在的管理機制還是不足,所以現在針對這些質疑,包括在海外的併購績效、產生很多呆帳、現在競爭力不足,或是剛剛也聽到有很多已經有虧損嚴重的情形,如果我們現在還是用自主管理的態度在管理金融業,在未來合併之後,是不是會導致我們個資的外洩?主委認為這個部分要怎麼管理呢?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跟您報告,我剛剛提到的是,是否啟動併購是金融機構的決定,可是當它要決定啟動的時候,對於審查的部分,金管會還是會擔負責任去處理它到底有沒有資格以及整個的流程,這些我們都會去處理。
陳委員椒華:現在的審查有沒有包括未來可能涉及相關的資安問題或是個資問題?關於資安的問題,現在是怎麼審查?
黃主任委員天牧:關於資安,不論它併不併購,都是我們每天都要去關切的事情。
陳委員椒華:你認為現在這些民營的機構、銀行業在資安方面已經夠安全了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資安沒有一個止境是百分之百的,但是會不斷地強化。我跟您報告,禮拜一下午我們還辦了一場銀行的資安研討會,而且現在很多資安,我們的銀行公會也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有很多自律規範,這些都是我們非常、非常重視的,這個部分特別跟您做說明。
陳委員椒華:現在如果針對中資這部分的合併,就是背後有像日盛金這個大家非常多質疑的金控,你認為現在在審查方面,主管機關相關的法規面都已經足夠了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法規面都很明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這些都有規定,現在只是要蒐集足夠的事證,證明它是中資。
陳委員椒華:所以現在你還是認為足夠?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沒有說足夠,如果足夠就做決定了,就是還不足,因為他們都在海外。
陳委員椒華:但是現在大家認為這些可能會導致個資、資安問題,甚至未來可能產生金融風暴,或是造成整個被掏空的可能,所以對於那些公開的收購案,如果有涉及中資或質疑聲浪多的,金管會應該還是要嚴格把關,不要草率地去通過國人所質疑的併購案。另外,在整併相關的行政命令方面,金管會可不可以提供相關的法規給本席?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會後會提供法規給委員參考,謝謝。
陳委員椒華:好,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謝委員衣鳯及費委員鴻泰均不在場。
請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發言。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11時45分)主委,我有看到您在去年一個交接典禮上的致詞,致詞中有特別提到「落實普惠金融」,意思是說,金融服務應該要能夠滿足各類型的企業與民眾的不同需求,提供多元化的金融商品,達到便利性以及普及性。所以我是不是可以理解成是「如果民眾有需要,就可以獲得適足的金融服務」?請教主委,普惠金融是這個意思嗎?
主席:請金管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希望社會各階層的民眾都能夠在他可及的範圍之內,用合理的價格取得一定品質的金融商品和服務,並且都接受到金融機構公平待客的對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就是可及的範圍內公平待客嘛!但是主委應該也常聽說我們原鄉缺乏金融機構的服務,怎麼說呢?像我看到資料,在全國368個鄉鎮市區中,有54個金融機構待增加地區,其中原鄉就占了16個,有些地方像是花蓮萬榮鄉、屏東獅子鄉、臺東金峰鄉甚至連郵局都沒有。為什麼我要特別這麼說?因為對我們來講,我們就沒有所謂的可及性和公平性,也許金管會有想到一些方法,也做了一些努力,例如降低設點的門檻,但是我們可以發現,以104年來講,如果有14個原鄉,但是109年沒有金融的就變成16個原鄉,這個部分當然其原因很複雜,但至少應該不是所謂的降低設點門檻就能夠真的去造就金融普遍性。另外,關於現在我們力推的金融科技,我們的原鄉因為通訊網絡不發達、不夠健全,事實上也還沒有辦法用這個方法來普及。
而為什麼我會關心這個?其實我是要提到接下來的這個問題,關於我們的族人經常沒有辦法順利的取得他所要的資金。怎麼說呢?可能您也常聽說,我們其實沒有土地的價值,所以沒有擔保品,另外,我們面對一個很大的困境就是,往往發現債信不佳,所以也沒有辦法取得貸款,因此怎麼辦呢?在原鄉之間,我們發現很多有心要創業的年輕人等普遍倚靠的都是政府的專案貸款,但是他們有一個困擾,以這次的紓困為例,我們發現當我們去做宣導的時候,大部分的人都會碰壁,無法取得政府的美意,因為他們債信不佳。因此,我們會變成用什麼樣的替代方案呢?好吧!我們去找原住民儲蓄互助社,目前在原鄉非常的普遍,因為這是窮人的銀行,但是它可以貸的金額其實不大,沒有什麼效果,最後只好怎麼辦呢?真的有特殊需求的時候,只好找地下錢莊,但這是一個最壞的結果,也是惡性循環的源頭。所以我希望金管會作為「有政府,會做事」,你們能不能幫幫忙來協助解決債信不佳這個問題?我知道現在有所謂的債務清理條例,但是我要特別請教主委,你們能不能拿出一些資源來加強債務清理的宣導?能不能拿出一些資源與原民會的金融輔導員、法扶律師或是教會等單位一起來協助辦理債務清理的工作?
黃主任委員天牧:於公於私我對原住民都非常關心,希望能為他們做一點事。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謝謝。
黃主任委員天牧:所以您這個提示,能否允許我會後向原民會瞭解,看要從哪裡開始做起,才能夠提供原住民比較好的金融服務?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主委,我聽到您這樣子講,我真的是非常高興,實際上我們對金管會是有所期待的,因為我們已經找不到別的管道了。我們看到金管會有發展、監督、管理及檢查業務的責任,針對發展的部分,原住民的金融真的非常需要政府的幫忙,而在我們的政府單位裡面,我們非常需要倚賴金管會,所以我們期待金管會對於原鄉的金融能夠有一些積極的作為和規劃。主委,我可以這樣子拜託您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跟委員報告,其實在微型保險上,我們跟原民會就有很好的合作,這是我們該為一般民眾做的事情。我上任之後就非常強調金融的包容性,要讓弱勢民眾能夠取得合理的服務,我會跟原民會去接洽。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謝謝主委,債務清理是非常重要的第一要務,我在這裡代替我們的族人謝謝您。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會去瞭解如何處理這個問題。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謝謝主委。
主席:伍麗華委員對主委的期待很高。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楊委員瓊瓔、廖委員婉汝、李委員德維、何委員欣純、莊委員競程、翁委員重鈞、蔡委員易餘、江委員永昌、余委員天、邱委員志偉及洪委員孟楷均不在場。
今天沒有臨時提案。
今日登記發言的委員均已答詢完畢,作如下決定:一、報告及詢答完畢。二、委員質詢時有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訊者,請金管會於一週內書面答復;委員另有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三、委員余天及費鴻泰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金管會以書面答復。四、本次會議議程已進行完畢,倘有不在場委員補提書面質詢,一併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議事人員協助。
委員余天書面質詢:
案由:本院余委員天對金融機構整併專案報告,特向金管會提出質詢。
說明:為符合世界潮流,金管會積極開放純網銀政策值得肯定,純網路銀行業務對傳統銀行發揮競爭效果,對傳統行庫之業務革新已有立竿見影之效,衍生銀行整併累積我國銀行打國際盃之實力,政策方向正確,惟美中不足之處在於純網銀目前客戶開戶之認證與傳統銀行有異,宜以同樣認證強度進行改善。認證強度差異,主要在電信業者對開辦門號之個人認證嚴格度與銀行櫃檯有異,然金管會對電信業者無管轄權,此易造成純網銀開戶之漏洞,為保障國人權益以及純網銀發展以利我國金融體系健全,建請金管會研擬手機簡訊認證之外,加上生物識別認證之多重認證規範。請主管單位於一個月內以書面回覆本辦。
委員費鴻泰書面質詢:
海外分支機構向來是我國銀行重要的獲利來源之一,受到疫情風暴衝擊,2020年國銀海外分支機構獲利只有451.4億元,年增率大跌近4成,是金融海嘯以來最大跌幅。
◎金管會的海外實地金檢,也因為疫情影響,從去年起已被迫暫停,到目前還無法執行?海外風險是否會衝擊今年國銀營運表現?
◎過去金管會每年安排10至20個海外分行執行金檢,但這次疫情導致跨境移動受阻。今年金管會本來已經規畫赴海外與它國金融主管機關辦理「聯合金檢」,目前進度?
◎無法至海外實地金檢,金管會的替代方案?如何補強?今年國銀海外獲利是否有機會止跌?
透過金融整併,除了可讓好的金融機構以快於自體成長數倍的方式發展成大鯨魚,也能趁機淘汰沒有競爭力的小蝦米。
◎為了鼓勵整併,金管會在2018年底公布「金金併」並修改金控投資管理辦法,新增規定,符合資本充實、經營能力佳、有國際布局發展能力及企業社會責任良好等四條件的金控或銀行,可以啟動非合意併購(敵意併購)。
◎以這樣的條件來看,金管會在去年底公布最新符合非合意併購條件的金控及銀行名單,共有五家金控及六家銀行
◎以台灣的金融市場規模來看,金管會覺得「金金併」還有多少空間可執行?
截至去年底銀行分行家數共3,403家,去年內增加7家、裁撤9家,淨減2家;裁撒的分行裡,外銀就占8家。
◎外商銀行在台子行為何加速裁撤分行?不願深耕台灣?不看好台灣市場?
◎銀行申請裁撤分行,金管會審查的標準在哪?
◎偏鄉地區的分行如果要求裁撤,金管會准還不准?分行人員如何安置?
◎有民營銀行設立「金融服務站」,進入不同社區型態設站,包括住宅區、工業區及商業區,觀察不同社區對金融需求的差異,同時將服務時間延長至晚上9點,這也讓我想起我以前就提過,現在銀行營業到下午3:30,其實有許多上班族在下班後是有需求的。
◎金融服務站讓金融主動走入民眾的生活場域,讓還沒有接觸到數位金融的民眾也能體驗,我知道目前金融服務站的前三大申辦業務為:信用卡申辦、網路銀行App申辦、開戶申請收件,雖然服務站的概念很好,但銀行也要注意相關的安全性,尤其資料如何保全、客戶的個人資料保護等?金管會對這項試辦業務如何評估與管理?
主席:現在散會。
散會(11時5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