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3會期第6次會議紀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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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事項 本院民眾黨黨團鑑於此次台鐵408車次太魯閣號疑因包商施工工程車滑落發生出軌事故,造成慘重傷亡,至今的統計死亡人數為50人、受傷人數200人,是台鐵過去40多年來最嚴重的鐵路意外事故,也被許多國外媒體報導,民眾對台鐵安全存有疑慮。根據運安會初步調查,包商也許須為疏失負起最大責任,但包商承包的明隧道工程,是台鐵「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一環,現場沒設置圍籬,邊坡工程工期出現延宕,對列車通過的安全防護不足與工程管理權責模糊,也缺乏完善的監工管理機制,這些問題讓台鐵工程發包到施工完工的管理被質疑缺乏完善機制;在搶救乘客告一段落後,台鐵對工程管理的檢討與改進需開始進行,爰提案建請院會做成如下決議:「交通部應於1個月內提出包括下列項目的台鐵工程發包流程及施工監督管理改善計畫,以有效降低事故發生機率與提升鐵路及施工安全,並向本院提出說明:一、承包商的評鑑流程與紀錄掌控;二、提送施工防災計畫書及交通維持計畫書的審查;三、職安與工安落實的檢討、風險管理的建立;四、對於鐵道沿線周邊的防護與安全;五、對進行中工程之工安及工程品質稽查;六、工期的管理與施工進度的掌握;七、台鐵應提出過去一段期間內有紀錄不良、工安問題或有訴訟爭議之政府工程得標廠商名單,掌握換個名字就重新來投標、承包台鐵案件的不良廠商名單;八、台鐵在交通安全意識與文化的深入培養,安全管理與法令的確實執行;九、台鐵官員勇於負責與擔當的組織文化。」是否有當?敬請公決─通過─ (頁次:66-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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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者 |
蔡其昌(主席)、邱臣遠 |
本院民眾黨黨團鑑於媒體報導政務委員張景森提及此次台鐵太魯閣號列車事故,問題的癥結還是出在台鐵的內控和管理上,台鐵的問題在2019年那份普悠瑪號列車翻車事故後召集專家學者完成的「台鐵總體檢報告」中檢討清楚了,只待府院之決心。雖然張政務委員後來在臉書發表聲明及行政院發言人也表示:該項報告的性質為行政院內部檢討報告,供為決策參考,並已交由交通部督導執行,其中大部分已有執行成果且144項結論交通部已解除列管109項。值此台鐵再度發生重大事故之際,為不要在每次意外事故發生一段時間後持續的檢討改進的監督常有忽視情況,爰提案建請本院做成如下決議:「一、行政院及交通部應就該總體檢報告的執行成果與已解除的列管事項提出說明,並應包含該報告執行後台鐵整體性問題的改善情形,對此次意外的預防理應有何助益。二、就此次太魯閣號事故發生,讓台鐵的問題再度被各界拿出來檢視,行政院及交通部應說明為何執行這項報告至今,台鐵仍然被指出許多問題,目前有那些問題未列入該報告中,並請檢視有那些當初普悠瑪號事故後檢討出的問題至今仍未有效改善。三、行政院及交通部就上開事項之說明應於一個月內向本院提出。」是否有當?敬請公決─通過─ (頁次:68-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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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者 |
蔡其昌(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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