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3會期交通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0年3月24日(星期三)9時1分至13時8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主 席 陳委員素月
主席:現在宣布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10屆第3會期交通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0年3月15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2時34分
中華民國110年3月17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1時58分
下午1時30分至2時34分
中華民國110年3月18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2時9分
地 點: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邱臣遠 鄭天財Sra Kacaw 林俊憲 李昆澤 洪孟楷 趙正宇 蘇震清 陳素月 陳明文 陳雪生 許淑華 陳歐珀 劉櫂豪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李德維 劉世芳 鍾佳濱 江啟臣 李貴敏 羅明才 楊瓊瓔 黃國書 吳斯懷 廖婉汝 鄭麗文 陳椒華 王美惠 管碧玲 邱志偉 何欣純 高金素梅 呂玉玲 高嘉瑜 賴香伶 張其祿 周春米 張育美 劉建國 蔡易餘 謝衣鳯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 孔文吉 張宏陸 林奕華 邱顯智 高虹安 廖國棟Sufin.Siluko 費鴻泰 莊競程 林楚茵 林為洲 許智傑 溫玉霞 賴惠員 江永昌
委員列席41人
列席官員: |
3月15日(星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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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 |
部 長 |
林佳龍(上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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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長 |
祁文中(下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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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政司 |
司長 |
何淑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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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風處 |
處長 |
游國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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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處 |
處長 |
蔡英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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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委員會 |
執行秘書 |
邱銘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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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港局 |
局長 |
葉協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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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員組 |
組長 |
劉佩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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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航務中心 |
主任 |
張家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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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風室 |
主任 |
陳保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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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象局 |
副局長 |
馮欽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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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 |
主任檢察官 |
連思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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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星期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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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主任委員 |
陳耀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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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規劃處 |
處長 |
蔡炳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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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臺事業管理處 |
處長 |
王德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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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設施與資通安全處 |
處長 |
鄭明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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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頻與資源管理處 |
處長 |
陳春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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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臺與內容事務處 |
處長 |
黃文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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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務處 |
處長 |
石博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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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區監理處 |
處長 |
溫俊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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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區監理處 |
處長 |
黃琮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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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區監理處 |
處長 |
劉豐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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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室 |
主任 |
陳仲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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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計室 |
主任 |
黃秀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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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主任 |
林文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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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風室 |
主任 |
林衛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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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 |
執行長 |
林輝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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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 |
執行長 |
黃勝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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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星期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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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 |
部長 |
林佳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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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政司 |
司長 |
陳文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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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政司 |
司長 |
何淑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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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總局 |
局長 |
許鉦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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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局 |
局長 |
趙興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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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光局 |
局長 |
張錫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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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港局 |
局長 |
葉協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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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局 |
局長 |
林國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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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道局 |
局長 |
胡湘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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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鐵路管理局 |
代理局長 |
祁文中(9:20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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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長 |
杜 微(9:20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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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
總經理 |
但昭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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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
總經理 |
鄭光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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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
行政副總經理 |
王派峰 |
主 席:邱召集委員臣遠
專門委員:蘇純淑
主任秘書:黃輝嘉
紀 錄:簡任秘書 陳淑玫 簡任編審 黃彩鳳 科 長 江建逸
專 員 楊蕙如
3月15日(星期一)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邀請交通部部長林佳龍、航港局局長葉協隆就「航港局內部職員長期收賄發放遊艇駕照弊案」之法規檢討、防弊機制進行專題報告,並邀請法務部列席。
(本日會議由交通部部長林佳龍及航港局局長葉協隆報告後,計有委員邱臣遠、洪孟楷、鄭天財Sra Kacaw、陳歐珀、林俊憲、李昆澤、趙正宇、蘇震清、陳素月、陳明文、陳雪生、許淑華、楊瓊瓔、劉櫂豪、黃國書、張其祿、管碧玲及邱志偉等18人提出質詢,均經交通部部長林佳龍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趙正宇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通過臨時提案4項:
一、針對交通部航港局發生承辦人收賄賣遊艇駕照長達14年弊案,該局內部管理鬆懈,案情匪夷所思,包括空白駕照、機關鋼印均無專人保管,無請領程序及申請用印程序;系統登錄權限管制鬆散,承辦人可任意登錄無報考民眾之假成績……等;爰請交通部針對本案進行專案檢討,並配合監察院進行調查。
提案人:邱臣遠 洪孟楷 鄭天財Sra Kacaw
二、有鑑於政府一再宣示「向海致敬」、「開放海洋」、要「知海、近海、進海」,發展相關海洋產業,惟我國目前仍僅有19個國內港口,提供830個泊船位;另遊艇亦約僅1,200艘,相較於歐美平均50人就有1人有1艘遊艇之比例,台灣遊艇遊憩產業仍處於尚未發展階段。對此交通部及航港局責無旁貸,應積極規劃發展海洋遊憩產業,以打造遊艇遊憩產業大國,爰請交通部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包括興建國際遊艇碼頭在內的「遊艇遊憩產業」發展規劃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臣遠 洪孟楷 鄭天財Sra Kacaw
三、有鑑於近年交通部航港局這幾年大事不斷,去(109)年發生遊艇駕照考試考卷印出答案的疏失案件,今(110)年1月發生燈塔工程驗收不實、不當接受招待餽贈、減免違約裁罰金的貪瀆案件;如今又發生該局技佐收賄賣遊艇駕照長達14年弊案。交通部航港局內控機制顯需加強檢討,爰請該局於1個月內就本次駕照收賄案以下缺失,重新進行檢討改善,並就歷任相關主管及督導長官行政責任進行追究,勿枉勿縱;另請同時檢討各項人民申請案的作業流程,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缺失一:空白駕照無專人保管,根據檢調查出,宋姓技佐製作偽證是利用機關未加以管制的空白駕照,製作駕照的空白紙本竟然沒有專人保管,沒有請領程序。缺失二:機關鋼印竟然沒有專人管制用印,任由承辦人盜用鋼印14年。缺失三:系統登入管制鬆散,承辦人逾越權限登入海運技術人員管理(MTnet)系統,持續10餘年未被系統警示,亦未被發現。缺失四:14年來從沒職務輪調,發、補、換照這麼重要的業務,從收件、初審及製發都是同一個人,致生弊端。缺失五:發照、補照、換照無人覆核,從交通部航港局提供的SOP也可以看出科長應覆核而未覆核。缺失六:報名、收費、發照未相互勾稽,檢視修正後的作業流程備註,目前第一代的MTnet針對收費及製發駕照依舊為兩項獨立作業,仍舊無法勾稽。
另請交通部航港局積極稽核已發放的駕照,就調查內涉案遊艇駕照,即時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規定,作出撤銷之適法行政處分,以儘速回復證照考試的公平性與公正性。
提案人:邱臣遠 洪孟楷 鄭天財Sra Kacaw
四、有鑑於台灣與帛琉「旅遊泡泡」作業進度有成,中央政府預估近期月份即能出團。然而,目前已有國際刑警查緝到偽造陰性採驗報告、疫苗接種證明等集團式犯行,復以國際間數量繁雜醫療機構都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採檢、發健康證明的狀況下,皆對我國邊境疾病管制在認證、風險有所加劇。
爰此,考量國際通行之健康驗證不能馬虎,且旅遊協議國家間驗證更必須確實,建請交通部主動向衛生福利部、內政部及其他相關機關,會同啟動數位疫苗接種證書之辦理可行性研議作業,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說明進度及規劃,以求藉數位平台進行採驗結果及疫苗接種等健康資訊安全及正確性勾稽,落實疾病管制與旅遊作業雙贏。
提案人:洪孟楷 陳歐珀 邱臣遠 李昆澤
3月17日(星期三)
邀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耀祥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本日會議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耀祥報告後,計有委員李昆澤、洪孟楷、陳歐珀、邱臣遠、林俊憲、鄭天財Sra Kacaw、劉櫂豪、趙正宇、蘇震清、陳明文、陳素月、許淑華、陳雪生、林為洲、許智傑、陳椒華、鍾佳濱、林奕華、邱顯智、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高虹安等21人提出質詢,均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耀祥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賴香伶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儘速以書面答復。
通過臨時提案3項:
一、為了促進有線電視頻道良性競爭,提升節目製播品質,達成維護民眾收視權益、健全產業發展以及強化國家競爭力之目標。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規劃如何落實頻道區塊化排列,打破萬年頻道表的限制,並促使有線電視頻道授權費合理分配,協調所有頻道依照收視率等分潤,以上請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辦理情形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歐珀 李昆澤 劉櫂豪 林俊憲 蘇震清 許智傑 邱志偉 吳琪銘 楊 曜 莊瑞雄 趙天麟 陳柏惟 管碧玲 劉世芳 郭國文 陳秀寳 蔡易餘 高嘉瑜 羅美玲 賴惠員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 王美惠 林宜瑾 黃世杰
二、針對沒有經過資安認證的中國白牌手機,因為資安漏洞引發民眾恐慌及造成民眾損失,引發社會關注。為確保民眾使用手機的資安防護,建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全面清查國內流通之中國白牌手機的資安認證情形及檢討相關因應措施,於1個月於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素月 陳歐珀 林俊憲
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辦理偏鄉數位建設朝向「鄉鄉有1G,村村有100M」目標邁進,而台東地區目前固網1Gbps涵蓋率非偏鄉地區(台東市及關山鎮)僅68%,偏鄉地區更低僅60.32%,顯示數位建設普及率尚有待加強,為提升東部地區網路建設,落實電信普及,確保寬頻人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加速數位建設,擬訂建設期程,一併提升台東、花蓮、宜蘭5G通訊品質。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陳歐珀
3月18日(星期四)
邀請交通部部長林佳龍就「清明連假期間疏運作為暨公眾運輸(含場站)、重要景點如何加強防疫工作」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本日會議由交通部部長林佳龍及路政司司長陳文瑞報告後,計有委員李昆澤、邱臣遠、陳歐珀、洪孟楷、鄭天財Sra Kacaw、林俊憲、趙正宇、蘇震清、許淑華、陳素月、陳雪生、邱顯智、劉櫂豪、高嘉瑜及劉建國等15人提出質詢,均經交通部部長林佳龍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邱臣遠、陳明文及賴惠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 交通部儘速以書面答復。
通過臨時提案4項:
一、針對遊覽車近年來事故頻傳,然而公路總局針對遊覽車評鑑資料僅維持在105年,之後就沒有再更新,未更新的評鑑資料將使得相關資訊不透明,讓目前的評鑑結果失真。為了避免類似情況再發生,請交通部公路總局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遊覽車評鑑更新情形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素月 鄭天財Sra Kacaw 洪孟楷 趙正宇
二、有鑑於台灣每年車禍死亡高達3,000人,45萬餘人受傷,道路交通安全一直無法獲得有效改善,而110年3月16日又發生蘇花公路蘇澳路段發生6死39傷的遊覽車重大車禍,交通部應該痛定思痛,確實就遊覽車安全建立完善的監理機制,並應落實公司評鑑及人員訓練,以降低重大車禍的發生。爰請交通部就上開要求及改善措施,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臣遠 李昆澤 洪孟楷 趙正宇 陳素月
三、有鑑於近日蘇花公路發生遊覽車撞山壁重大事故,造成多人傷亡,蘇花公路除了不定時的落石,更是彎曲不斷,強化該道路安全實刻不容緩。政府雖已啟動蘇花安提升計畫,但「台9線蘇花公路安全提升計畫」綜合規劃期初報告已於109年8月核備,目前辦理綜合規劃及環境影響評估期中報告階段,預計112年完成綜合規劃、環境影響評估及建設計畫核定;過去政府已啟動蘇花高及蘇花改相關作業,蘇花安提升計畫應有縮短行政流程之必要。爰要求交通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台9線蘇花公路安全提升計畫」縮短辦理行政流程之相關評估規劃書面報告,據以後續加速該工程之建設完成,有效提升道路安全,保障國人之行車安全。
提案人:陳歐珀 李昆澤 趙正宇 邱臣遠 陳素月
四、110年3月16日宜蘭蘇花公路發生遊覽車撞山重大車禍,造成6死39傷不幸事故,肇事的「騰龍通運公司」於公路總局網站公告的評鑑成績列為甲等,最近一次評鑑年度在民國105年,依據「遊覽車客運業評鑑作業要點」規定,遊覽車2年至少要辦理1次評鑑,並提供民眾辦理旅遊活動租用遊覽車之參考,然公路總局竟怠於執行職務,對於肇事的「騰龍通運公司」評鑑至今有長達5年未有更新紀錄,有監理不周之責,恐也會誤導民眾選擇遊覽車之參考。為確保遊覽車行車安全,爰要求公路總局應落實遊覽車各項評鑑考核工作及檢討相關人員之責任,並於2週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檢討書面報告。
提案人:洪孟楷 鄭天財Sra Kacaw 邱臣遠 趙正宇 陳歐珀 陳素月
散會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或遺漏?(無)無錯誤或遺漏,確定。
進行本日議程。
邀請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主任委員楊宏智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主席:報告委員會,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楊主委請假到10時30分,先請許副主委報告,許副主委報告後先行休息,等楊主委到達後在行詢答,請問各委員有無異議?(有)有異議。好,那我們就請許副主委報告後,我們繼續詢答,謝謝。
現在請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許副主任委員報告。
許副主任委員悅玲: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大家好。今天非常榮幸列席貴委員會,向主席及各位委員報告運安會業務重點,敬請各位委員不吝給予指導與建議。
本會業務職掌為辦理重大運輸事故調查,調查範圍涵蓋航空、水路、鐵道及公路之運輸事故,期透過系統性調查,發掘事故之根本原因及潛在風險,提出改善建議,以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在秉持主動積極之態度下,辦理重大運輸事故調查並針對重要運輸安全議題進行預防性之研究工作,目標旨在全面提升運輸安全。以下謹就本會業務重點提出簡要報告。
壹、重大運輸事故調查辦理情形
一、航空、水路、鐵道及公路重大運輸事故調查進度
(一)航空
本會成立迄今,接獲之重大飛航事故通報計28件,其中國境內、外計8件立案調查併計本會改制以前尚未辦理完成之重大飛航事故案件,目前已完成之調查案件計本會主導調查15件、境外調查3件,共發布52項改善建議,尚有本會主導4件、境外調查4件賡續辦理中。
(二)水路
本會成立迄今,接獲之重大水路事故通報計320件,其中101件立案調查目前已完成之調查案件計49件,共發布17項水路安全改善建議,尚有52件調查中。
(三)鐵道
本會成立迄今,接獲之重大鐵道事故通報計678件,其中14件立案調查目前已完成之調查案件計3件,共發布45項鐵道安全改善建議,尚有11件調查中。
(四)公路
本會成立迄今,接獲之重大公路事故通報計53件,其中8件立案調查;目前已完成之調查案件計2件,共發布48項公路安全改善建議,尚有6件調查中。
二、近期社會關注之重大運輪事故
(一)騰龍KAA-0853遊覽車重大公路事故
民國110年3月16日1622時,一輛騰龍通運有限公司所屬KAA-0853遊覽車於臺9線北上114.7公里處,撞上山壁,造成6人死亡、39人受傷。本會獲報後,即依照重大公路事故調查相關作業程序,於1730時派遣先遣小組前往勘查現場及收集相關事證;依據運輸事故調查法及重大運輸事故範圍等規定,本會認定本案屬重大公路事故,即依法展開調查。
(二)臺61線北上255K追撞重大公路事故
110年2月21日上午7時30分臺61線北上255公里處,發生7輛大型車、14輛小型車共21輛車之追撞,造成死亡2人、受傷10人之重大交通事故。本會於接獲通報後,即派遣調查官趕赴現場執行先遣作業,並依據運輸事故調查法及重大運輸事故範圍等規定,認定本案屬重大公路事故,即依法展開調查,刻辦理相關資料收集分析與人員訪談作業。
(三)0223臺鐵電力維修車撞擊施工人員傷亡案
110年2月23日一列臺鐵由玉里開往臺東之8742次電力維修車,於8時35分於海端站12A轉轍器附近,撞及臺東工務段池上道班施工人員3人,其中2人死亡、1人重傷。本會於接獲消防署通報後,立即派遣調查官2員,於0945時出發趕赴現場執行先遣作業。經本會2月24日召開事故認定會議後,依行政院核定「重大運輸事故之範圍」第2條第1項要件,因該次車非「營運」列車,非屬本會依法應調查之事故,惟本會後續仍將全力協助地檢署及交通部辦理調查作業。
(四)0519臺鐵第3218次成功站重大鐵道事故
109年5月19日19時交通部臺鐵局第3218次北上區間車,司機員於行經西正線K204+295處半徑650公尺之曲線段時,發現重大撞擊異音,無線電群呼通報後,經成功站派員路線巡視,確認為西正線內軌斷列44公分,人員均安。本會於5月26日召開本案組織會議,並邀集臺鐵局、鐵道局共同參與調查,業於110年2月發布事實資料報告,預計110年5月前發布最終調查報告。
(五)蘇澳籍「永裕興18號」漁船失聯案
我國蘇澳籍「永裕興18號」漁船於去(109)年12月30日在夏威夷中途島附近海域失聯,經海巡署「巡護8號」等船聯手救援,登檢後發現「永」船駕艙及通訊設備毀損,且未能尋獲台籍船長及9名印尼漁工下落,「永」船於110年3月8日經拖帶返抵蘇澳港,依據運輸事故調查法及重大運輸事故範圍等規定,本會認定本案屬重大水路事故,即依法展開調查。
(六)騏龍輪重大水路事故
109年3月9日,香港籍騏龍輪雜貨船,於進臺北港靠泊過程中,與引水船永華6號發生碰撞,造成引水船翻覆及船上2名船員罹難。依據運輸事故調查法及重大運輸事故範圍等規定,本會認定本案屬重大水路事故,即依法展開調查。本案已於109年9月2日發布事實資料報告,預計於110年5月前發布最終調查報告。
(七)無人機B-AAA01408
民國110年3月9日0910時海巡署北部分署一架AXH-E230RS型遙控無人機,於新北市淡水河口作業時墜海損毀,無人傷亡。
、業務重點
一、各式運具紀錄器之解讀能量與建置
109年業完成「109年國籍民用及公務航空器之飛航紀錄器普查報告」、「109年鐵道紀錄裝置普查報告」及「109年水路紀錄器普查報告」。迄今,本會飛航紀錄器解讀能量為100%;鐵道紀錄器解讀能量約達80%;水路紀錄器解讀能量約達74%。
查國內目前並無鐵道紀錄器資料格式之相關規範,車種眾多且需搭配專門之解讀設備,我國現有8家鐵道營運業者所營運車種共有43種,其中臺鐵有21種車種,北捷有8種車種,各類車種製造商國別不同、出廠年份不一,且配備之資料紀錄裝置規格亦不相同,另外國際上對於鐵道運具必要紀錄參數並無規範,不利於建置鐵道列車資料紀錄裝置之解讀能量,爰本會後續將建置各式鐵道列車之紀錄裝置的解讀設備,以提升重大鐵道事故調查能量。
110年度主要工作除進行飛航紀錄器、水路紀錄器、鐵道紀錄裝置普查外,亦規劃汽車運輸業之行車紀錄器普查,建立資料下載及解讀之能量,以利於事故發生時快速蒐集事故資料;並針對國際間推動之事件資料紀錄器(event data recorder,EDR)進行相關研究,蒐集紀錄器資料之內容及各國相關法規。
二、運輸事故肇因及趨勢分析探討
為輔助飛航事故之肇因分析,以預防類似事故再發生,本會前身(飛安會)前於105年開發「飛航事故肇因分析系統」,飛航事故之調查進度、關鍵證據、事實資料與文件等均以此平台控管,以提升調查效率;109年已開發完成「鐵道事故肇因分析系統」,本年度持續開發「水路事故肇因分析系統」及「公路事故肇因分析系統」。
又為持續追蹤我國飛航事故率,本會於94年起持續發布臺灣飛安統計報告,109年新增鐵道安全統計報告包含一般鐵路、高速鐵路、專用鐵路、專用路權捷運系統、與輕軌捷運之事故資料,並與英國、德國、法國與日本之事故率進行比較分析。
三、運輸安全自願報告系統之建置
運輸安全自願報告系統建置之目的,係藉由「自願、保密、非懲罰性」運作方式,提供運輸從業人員分享自身或同仁工作上與運輸安全有關之案例經驗,或提出作業過程所發現之不安全狀況,提供相關單位作為提升運輸安全之參考,以避免「潛伏性」的危險因子繼續演變成重大事故,並發送相關單位「運輸安全自願報告系統專刊」,以達潛在風險因子資訊交流,及事故預防之目的。
本會運輸安全自願報告系統報告管道部分,包括:官網線上報告、LINE報告平台、電子郵件、電話與傳真等方式皆已上線;報告處理所需之資訊管理系統亦已建置完成;系統總網站、航空模組子網站、鐵道模組子網站、水路模組子網站皆已上線運作,公路模組子網站預計將於110年底前上線。109年度已完成宣導影片及相關文宣之設計與製作,並邀集中央或地方政府鐵路/大眾捷運監理機關及各運營運單位,聯合組成鐵道模組跨單位作業小組,共同執行系統宣導及報告處理等合作事宜。
本系統於109年度共計接收及處理54則自願報告,發布運輸安全自願報告系統專刊2期。
四、執行政府科技計畫
109年研提四年期「建立多模組運輸事故調查能量計畫」,強化或研發運輸事故調查能量,以期改善我國運輪環境及安全紀錄,研究項目包括:建立多模組運具紀錄器解讀能量、促進亞太地區運具紀錄器國際合作與技術交流、大範圍事故現場精密測繪、運具工程失效分析、多模組人為因素分析與建立整合性安全調查方法。
五、國家運安工程研究中心建置計畫
為提升運安會運輸安全實驗與分析專業技術能量,本會規劃興建「國家運安工程研究中心」,建置目的如下:(一)提升運輸安全技術分析:國家運安工程研究中心係以「實驗室」為主體,作為提升運輸安全相關技術與實驗設備的建置空間。主要設備包含列車事故駕控模擬、車輛脫軌及煞車衰減性試驗、水路事故重建及模擬、商務車多軸式運動駕模擬等,利用科技設備,分析並模擬運輸事故肇因,進而結合產業發展,生產可運用於無人機及無人車、無人船等智慧運輸相關設施。
(二)辦理運輸事故關鍵證物檢測:配合事故調查作業,檢測鐵道、水路、公路、航空重大運輸事故關鍵證物。重大運輸事故運具於事故現場切割清洗後,部分重要證物移放至本中心存放與進行檢測,除可運用實驗室進行相關檢測或模擬重建作業外,並延長證物保存年限及作為日後教學使用。
基地位置規劃於宜蘭科學園區專5-2用地,基地面積約1公頃,總樓地板面積約2萬平方公尺,建築物空間包含行政區、實驗室區及工程分析大樓。計畫經陳報行政院交議國家發展委員會進行審議,並經該會109年8月20日召開研商會議決議同意本案設置之必要性,本會業依會議結論向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申辦同意配地作業中;後續如計畫經行政院核定,將委託內政部營建署代辦工程及技術服務相關作業,預計114年可興建完成。
六、國內外教育訓練與研討會
本會自成立迄今,業比照航空調查作業標準,建置完成水路、鐵道及公路事故調查作業規範。而在全球疫情影響下,持續利用視訊方式不間斷參與國外教育訓練課程,例如美國南加州安全學院2020航空事故專業調查訓練課程、美國國家運輪安全調查委員會海上事故調查課程、以及美國Embry-Riddle運輸事故人為因素分析及分類系統調查課程等;另國內教育訓練部分,迄今已完成國內航空公司駕駛艙觀摩訓練、客運公司營運營理觀摩、財團法人車輛研究測試中心及財團法人金屬工業研究中心實驗室交流、無人直升機作業技術交流、臺鐵捷運號誌系統培訓等。
又為促進與其他單位之技術交流,109年6月辦理運輸高階主管安全管理系統研討會及109年12月辦理運輸安全資訊交流驗討會;年度成果部分則於109年12月底發布「運輸安全關注議題-精進我國汽車貨運業安全管理機制」以及出版「飛安自願報告專刊」第46期及「鐵道安全自願報告專刊」第1期,並完成國際航空及水路之安全技術文件資料庫建置以及辦理國際鐵道脫軌事故調查技術研究案等。
七、強化各機關合作機制
為強化運安會與飛航、水路、鐵道及公路相關機關之調查作業合作機制,本會業陸續完成與國防部、法務部、交通部公路總局、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中華民國海洋及水下技術協會、財團法人金屬工業研究中心等之合作協議書或合作備忘錄簽訂作業,另持續進行與海巡署、國家海洋研究院、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等合作協議書簽訂事宜,以建立事故調查與資料分析之協同合作機制。
肆、預期施政績效
一、藉由重大運輸事故調查,研提各項運輸安全改善建議,以有效建置我國整體運輸安全環境,保障人民生命財產。
二、持續辦理航空、鐵道、水路及公路事故肇因系統建置,建立工程鑑定與分析能量,執行科技計畫進行相關事故分析及預防性研究,以提升我國運輸安全。
三、派員參與國內、外相關運輸事故調查會議及教育訓練,俾強化調查技術,建立國際合作調查機制。
四、執行「建立多模組運輸事故調查能量計畫」,增進重大運輸事故調查能量。
五、持續並擴大發行各模組「運輸安全自願報告系統」,彙集運輸事故統計資料,研提年度運輸安全議題,以達到資訊交流與技術分享之目的。
伍、結語
本會秉持獨立、公正、專業的精神,精進調查技術與提升調查能量,除爭取增加第二階段員額以補充調查人力之不足及辦理「國家運安工程研究中心」新建工程外,亦希望能夠列入政府組織改造作業,提升本會組織層級,俾執行獨立運輸事故調查與提升運輸安全之業務執掌,達成「運輪安全,人民安心」目標。
感謝委員的聆聽,敬祈各位委員不吝提出指導與建議,謝謝!
主席:謝謝許副主委非常詳細的業務報告。
現在進行詢答,先宣告以下事項:詢答時間為出席委員8分鐘,得延長2分鐘,列席委員6分鐘;暫定10時30分休息10分鐘;委員發言登記於10時30分截止;各委員如有提案請於10時前提出,以便議事人員彙整。中午原則上不休息。
請洪委員孟楷發言。
洪委員孟楷:(9時28分)主席,抱歉,發言前先問程序問題,請教為什麼今天楊主委請假到11時?是有什麼特殊的理由嗎?
主席:他去出席國際會議。
洪委員孟楷:他去什麼樣的國際會議?我們這兩天連院長、部長要打疫苗,他們都可以一樣照常來委員會或院會來備詢,為什麼主委他會去參加一個會議?我們的開會通知不是上禮拜召委就已經要求了嗎?
主席:他今天……
洪委員孟楷:召委,今天主委給你的理由就是開會,所以他有別的會比我們委員會質詢更重要?
主席:他出席一個國際會議,他跟本席表示這是一個月前就訂的一個行程,原本本委員會在上禮拜,由邱召委安排運安會做業務報告,因為變更議程,所以延到這個禮拜才排,因為時間上的問題,我們今天一定要排……
洪委員孟楷:召委,有什麼樣的會議一定要主委出席?是運安會代表出席?還是他個人的會議?
主席:他代表運安會。我想洪委員這樣子,如果……
洪委員孟楷:不能由副主委代表嗎?
主席:如果你一定要針對楊主委質詢的話,你可以留待後面再質詢。
洪委員孟楷:委員都有各自的行程,本來立法院開會9點鐘開始,業務報告完備詢就是天經地義的事情,難道不能副主委代表去開會,然後主委來備詢嗎?召委,我們立法院同仁大家都各自代表民意,如果今天行政部門可以這樣踐踏民意,認為立法院監督的會議可來可不來,先由副主委來代表,有更重要的會議比民意監督更重要,你要這樣接受,那我感到非常遺憾!因為你是召委……
主席:他有正式請假,這是我們的安排。
洪委員孟楷:你准假了?
主席:對,我准假了,如果說……
洪委員孟楷:你准假的理由是你認為他提出的那個會議比我們的委員會會議更重要,所以你准假?
主席:等一下他會出席,如果洪委員一定要針對他質詢,你就可以等一下再質詢,這樣好不好?
洪委員孟楷:不是只有我針對他質詢,我們陳歐珀委員、我們其他委員都希望能照常時間質詢嘛!
主席:我剛剛有詢問委員會,我們如果等到他出席的時候再開會有無異議?你們有表示有異議,那我們就繼續詢答。要不然我們就宣布……
洪委員孟楷:不是,召委,我現在要跟你說明和討論事情……
主席:你現在不用跟我討論這個問題……
洪委員孟楷:為什麼上禮拜發出會議通知,今天的結果居然是主委用運安會名義去出席其他更重要的會?這代表另外的會比我們委員會質詢更重要嘛!所以他才要主委去那邊,副主委來這邊,而不是副主委去那邊,主委來這邊,請教那是怎樣的會議?召委知道嗎?
主席:我想這個問題你等一下再問……
洪委員孟楷:召委知道那是什麼樣的會議嗎?
主席:我知道啦!
洪委員孟楷:召委,我可以請教你是什麼樣的會議嗎?
主席:許副主委,你說明一下好了。
洪委員孟楷:許副主委,說明一下楊主委去參加什麼樣的會議。
主席:請運安會許副主任委員說明。
許副主任委員悅玲:他去參加智慧城市論壇,在南港展覽館。
洪委員孟楷:論壇?
許副主任委員悅玲:國際研討會。
洪委員孟楷:一個國際研討會,是一個論壇,他是什麼樣的身分?
許副主任委員悅玲:他是以運安會主委去開場致詞,致詞完馬上就會趕赴這邊來詢答。
洪委員孟楷:召委,一個智慧城市的論壇,主委受邀開場致詞,我不知道這個東西會比我們立法院備詢來得重要,如果你覺得這個更重要的話,我很遺憾。
主席:洪委員,我尊重你的質詢權,今天是官員備詢。
洪委員孟楷:我只是認為這樣會變成行政部門認為國會監督可有可無,都覺得只要一個理由都可以不是首長來,那這樣以後國會監督真的會被行政部門看不起,好不好?謝謝。
主席:洪委員,我們原定就是要等他出席再質詢,如果你有意見,我尊重你的權益。
洪委員孟楷:許副主委,請教這份報告什麼時候做好的?
許副主委悅玲:這個報告應該在一個多禮拜之前。
洪委員孟楷:一個多禮拜之前就準備好?
許副主委悅玲:因為我們原訂開會日期是在3月中。
洪委員孟楷:所以你們有任何新增或補充資料都認為不用再新增、不用再補充,因為這個書面資料不一定每個委員都會看,是這樣子嗎?
許副主委悅玲:書面資料是到2月底的資料,但是我剛剛的業務報告其實有新增一些,我們……
洪委員孟楷:你剛剛有新增,沒有錯,本席非常仔細的聆聽你所講的每一字、每一句,你新增了3月16日所發生騰龍遊覽車翻覆事件,本席很遺憾的是我們運安會的書面報告沒? 沒有一字、一句寫到騰龍遊覽車翻車意外事件,本席不清楚運安會的心態是什麼?運安會的心態認為是說報告已經做了,不用更改,不需要更改,反正委員不一定會看?或者是說書面資料很珍貴,節約環保,節能減碳,不用再新增?副主委,你的理由是什麼?
許副主委悅玲:因為我想我們在業務報告跟詢答過程當中,都會有最新進度報告。
洪委員孟楷:那以後書面報告乾脆不用送,因為最新的你都用口頭講,那書面報告寫的東西都等於白寫,不是嗎?
許副主委悅玲:跟委員報告,我們的報告書裡面包含了蠻多的統計資料,包括我們各運具的事故調查,因此我們會有一個deadline,為了方便大家……
洪委員孟楷:所以那個deadline可以出現在你的手上,但是不可以出現在委員的書面報告,說不過去吧?
許副主委悅玲:我們在簡報上都有提到,我們的統計資料是到2月28日。
洪委員孟楷:你剛剛逐字稿唸的不就是你手上那一份嗎?你現在的意思是同仁可以整理出來給你在這邊唸,但是沒有辦法做出書面報告給每個委員一份。
再來請教許副主委,這兩天發生臺東空軍基地兩架F-5E擦撞事件,非常遺憾,現在還在搜救當中,請教運安會在這過程中有沒有參與搜救或是後續的一些研判?
許副主委悅玲:跟委員報告,空軍在發生這個事故之後,他其實有尋求我們的協助,主要是希望……
洪委員孟楷:那一部分的協助?
許副主委悅玲:希望我們可以利用雷達資料來繪製軌跡的圖。
洪委員孟楷:除了這個以外呢?
許副主委悅玲:比較詳細的部分,我請我們執行長他來回答。
洪委員孟楷:來簡單回答。
主席:請運安會張執行長說明。
張執行長文環:向委員報告,因為按照「運輸事故調查法」,軍機調查不在我們調查職權範圍之內。
洪委員孟楷:不在調查範圍之內,但是過去有沒有相關搜救參與,有嗎?
張執行長文環:有,跟國防部簽了合作協議書,他們發生事故以後,我們會盡我們專業立場來協助他們執行相關調查。
洪委員孟楷:本席看到之前參謀總長直升機墜落意外,運安會也有講說參與搜救行動。
張執行長文環:事實上,我們是協助他們找到飛航失事的軌跡,以及飛航紀錄器的解讀。
洪委員孟楷:就是判斷啦!
張執行長文環:紀錄器的解讀功能。
洪委員孟楷:還有後續黑盒子的部分也會幫忙研判?
張執行長文環:跟委員報告,F-5E是舊式戰鬥機,所以沒有相關的黑盒子。
洪委員孟楷:也沒有黑盒子和紀錄器。
張執行長文環:我們現在能幫忙的就是協助他們解讀相關雷達軌跡。
洪委員孟楷:好,我再請教,最近國軍也發生蠻多憾事,2020年10月29日也有一架F-5E戰機墜落……
張執行長文環:臺東外海。
洪委員孟楷:對,到目前為止,請教國防部有沒有針對F-5E事件跟運安會做互相調查,或運安會這邊有沒有掌握到狀況,到底為什麼之前F-5E戰機墜落,到最後飛行員不幸罹難?
張執行長文環:跟委員報告,我們協助的有兩個部分,第一個部分是協助空軍執行相關飛航軌跡的重建,第二個部分是協助他們打撈飛機,目前飛機在臺東外海,大概距離富岡1.5浬外海找到他的飛機,目前因為風浪關係,還沒有完成打撈。
洪委員孟楷:所以去年10月29日F-5E還沒有完成打撈,也都還沒有完成調查。
張執行長文環:空軍主導,我們是站在協助立場。
洪委員孟楷:是站在協助立場,但是運安會前身的飛安會其實在過去面對國軍有9成軍機事故,飛安會也都主動協助調查。我們運安會的組織變大了、升級了,反而對於軍中的這些事都沒有更積極、更主動的態度嗎?國人希望我們不要再有憾事發生,去年10月29日國人一定很好奇,F-5E戰機才墜落,怎麼沒有記取當時的教訓?現在又發生2架F-5E又再擦撞的意外,到底是國防部沒有記取教訓,還是我們運安會沒有提供相關資料讓國防部去檢討?
張執行長文環:報告委員,我們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的職掌是調查民航機跟公務航空器。
洪委員孟楷:是,所以……
張執行長文環:不包含……
洪委員孟楷:執行長、副主委的意思是,只要軍的部分都不歸我們管,我們也不用介入,即便他有重大的意外跟我們都沒關係,政府可以這樣做嗎?
張執行長文環:報告委員,根據法定職掌,我們站在協助的立場全力協助。
洪委員孟楷:副主委代表主委過來,我想請教您,國人都希望不要再有意外發生而每次意外我們的檢討改進跟研究都是要避免再一次發生意外,就你的立場,現在國軍接二連三、一年內F-5E飛機就掉了3架,請問運安會沒有更積極主動的立場跟態度嗎?能不能有更積極主動的立場跟態度?
許副主任委員悅玲:目前我們不主動調查的原因,是因為依據運調法裡面的規範我們於法無據,但是如果社會大眾跟政府都希望由我們來調查的話,當然我們可以來進行修法,未來就可以針對類似的事件進行調查。
洪委員孟楷:所以你們自己會檢討是不是?運安會要提出修法還是要等我們來修法?
許副主任委員悅玲:這應該是各個單位大家要能夠認同,然後經過協調之後,我們才能去做相關的後續動作,但是委員的意見我們都聽到了,也會帶回去討論。
洪委員孟楷:副主委,如果就你說的,「軍」這方面的事情現在依法不歸運安會管,而您的報告第4頁提到0223臺鐵電力維修車撞擊施工人員傷亡案,也就是海瑞站事故的部分,就你們運安會調查的結果,在當時的狀況下,依法、依規定,在維修的時候,現場工作人員應該要有多少人?
許副主任委員悅玲:這個海端站的案件,因為不是屬於鐵路營運中的列車,所以剛才我有報告,這個事故我們是不主動調查的,但是我們會協助交通部鐵道局……
洪委員孟楷:這個你們又不主動調查了。
許副主任委員悅玲:是,根據我們的法規,其實我們無法主動調查。
洪委員孟楷:副主委,你一開始開宗明義就講到:本會業務職掌是重大運輸事故調查,調查的範圍包括航空、水路、鐵道、公路的運輸事故,換言之,現在這就是一個鐵道運輸事故,不是嗎?
許副主任委員悅玲:跟委員報告,我們是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運輸的意義,其實是指載人或載貨的一個運具,由甲地到乙地移動過程當中有一個經濟行為,所以我們定義是營運中的列車……
洪委員孟楷:副主委,我不是要來跟你討論法令,我覺得更重要的是,您在報告第4頁已經寫出:本會接到消防署通報後,即派遣調查官並通知鐵道人員同行,然後趕赴現場執行先遣作業,後續也會協助地檢署跟交通部辦理調查作業。我現在只想知道你們協助地檢署跟交通部辦理調查作業的這個部分,你們認定的疏失是人為疏失的比重比較多還是意外事故的比重比較多?
許副主任委員悅玲:這樣好了,我先請我們鐵道組的組長來跟委員報告,就是我們在這個案子裡提供了哪些協助,好嗎?
主席:請運安會鐵道調查組林組長說明。
林組長沛達:報告委員,關於海端案的部分,剛剛副主委也跟委員說明了,因為重大運輸事故的範圍第二條第一項……
洪委員孟楷:可不可以直接講重點?
林組長沛達:剛才委員的問題是,針對現在這個調查案的內容,我們目前協助的事項包括鐵道局跟地檢署對於車速的鑑定、對於道班安全管制的程序是不是完整,另外我們提供了運工機電他們怎麼去做內部的管理跟稽查等等的調查方向,換言之,我們大概就是會提供相關的調查方向跟作業的方式……
洪委員孟楷:我不知道組長有沒有聽清楚本席的問題,本席要確認的只是,依法來講,海端站在施工的時候,應該要有多少人在現場?
林組長沛達:這個道班是8個人。
洪委員孟楷:當時2月23日8時35分海端站發生事故的時候,現場只有幾個人?
林組長沛達:現場是5位。
洪委員孟楷:換句話講,依法應該要有8個人,但是只有5個人,所以很有可能是因為人事精簡而造成的意外?
林組長沛達:這可能要等到調查結果出來以後,我們再來討論……
洪委員孟楷:但是你現在是說依法要有8位人員,不管是有人做監護、有人做維修或是有人做指揮,是不是這樣?
林組長沛達:報告委員,我剛剛所提的部分是這個道班的編制員額是8位,但是仍會依照它的工法或是工序來決定施作時的人員……
洪委員孟楷:8位是最低限度,是不是?所以可以多但不能少?
林組長沛達:8位是它道班目前最多的組織編制……
洪委員孟楷:組織編制8位,但是你說現在調查出來的是只有5位?
林組長沛達:目前的事實資料是5位。
洪委員孟楷:所以後續運安會還是會協助地檢署或交通部再進行相關調查作業?
林組長沛達:我們目前有兩位人員專門去協助交通部跟地檢署進行相關的工作。
洪委員孟楷:好,瞭解。最後30秒,副主委,我要語重心長的說,運安會是一個很專業的單位,成立運安會,也是因為國內發生很多重大交通事故,國人不希望再發生,所以才希望成立運安會,希望在催生之後,避免掉下次類似意外再次發生,也因此你們運安會採取積極主動的態度是國人所期待看到的,而不是這個跟你們沒關係、那個跟你們沒關係,說實在的,難道我們要另外一個軍安會或是成立一個鐵道施工安會?我覺得這跟當初成立的初衷是不符合的,我們期待你們在職的每一天,中華民國的公務人員都可以真真正正地發揮各自的價值跟功能,以保障我們的國人,您可以同意嗎?
許副主任委員悅玲:是,謝謝委員的指教。
主席:謝謝洪孟楷委員的質詢。
請陳委員歐珀發言。
陳委員歐珀:(9時46分)許副主任委員早!
主席:請運安會許副主任委員說明。
許副主任委員悅玲:委員好!
陳委員歐珀:新冠病毒引起全球的大流行,根據統計,確診的有1.24億人,死亡人數有272萬人,副主委知道臺灣的情況是如何嗎?有多少人確診?多少人死亡?
許副主任委員悅玲:因為每天的人數都在更新當中,所以我並沒有一個最新的數據,但是因為我們已經開始進行疫苗的注射,所以相信我們在這一塊應該是很有作為的。
陳委員歐珀:我們到今天為止確診人數是1,007人,死亡人數是10人。
接著請教陳司長,去年因為交通事故而死亡的有多少人?有多少人受傷?
主席:請交通部路政司陳司長說明。
陳司長文瑞:死亡人數大概是3,000人左右,受傷人數的詳細資料,我想應該是超過十幾萬人。
陳委員歐珀:其實這個數據要你們記起來也很困難,我也是剛剛才看到這個數據,就是據去年一整年的統計,有3,000位國人死於交通事故,有48萬人受傷,總體評估下來,大概造成超過5,000億元的經濟損失,占我們GDP的2.6%,這是一個很大的損失,所以聯合國將其列為一個需要高度警覺跟預防的流行病,就是我們的交通事故,這兩個數據可以對比,所以這不只是一個需要高度警覺跟預防的流行病,這個流行病就像病毒一樣,到處散布在我們社會的每個角落,而且不斷的侵害、殘害我們人類的生命跟財產,讓重大的交通事故不斷的發生。運安會負責事故的調查,看到這種數據,你怎麼看待?請問你覺得應該如何防範?在你的報告裡面提到做系統性的調查、分析,如果是系統性的調查,那是不是我們這整個系統出了問題?否則我們的防疫做得那麼好,為何我們一年因交通事故喪命的有3,000人呢?所以真的是我們的系統出了問題嗎?本席多年來都待在交通委員會,我看了報告後發現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人為的問題,而這個人為的問題我們不能改變嗎?去年到現在因為流感而死亡的人數跟以前相較少了很多,這部分基層診所都有跟我反映,就是很少人到診所看感冒或是流感,所以我就在想,人為的因素造成這麼多人的傷亡,運安會是不是能夠提個什麼樣的建議,讓大家能夠有一個警惕的作用?每年交通事故造成三千多人死亡、48萬人受傷,這種流行病大概永遠都不會斷。許副主委上任那麼久了,對於交通事故的調查,有沒有什麼看法能夠提供給我們社會各界參考?
許副主任委員悅玲:報告委員,我想安全的議題是一個系統性的管理,如果我們希望國內安全的績效跟表現能夠達到我們所要求的水準之內的話,需要各個組織跟層面互相的配合跟協調,從運安會的角度來看,運安會主要是在進行運輸事故的調查,我們從事後事故的發生去找出肇因,然後去做出改善建議,並去瞭解哪些不應該發生的卻發生了、之後可以做什麼樣的改善,而這些是可以回歸到事前的預防,事前的預防其實除了本會的建議之外,其實也需要監督、管理單位比如說交通部的監督、管理要發揮成效,還有法規層面的要求以及在日常的監理跟日常的監督的部分,我想這是相輔相成的,所以它是一個系統性的,並不是哪個單位很努力就可以達到一個系統性的績效。
陳委員歐珀:我要索取一份資料,請你們兩個單位去查一下就是全世界先進國家交通事故發生的比例,或是造成傷亡的情況,將其做個調查,把其他國家好的地方拿來我們這裡好好改善一下,像最近幾次事件都是發生在宜蘭,3月16日騰龍遊覽車的撞山事故奪走6個人的生命,這個怎麼講都是亡羊補牢了,現在國人正在流行超前部署、預防勝於治療,所以你們是不是能夠提出一些好的建議呢?總之,這個問題就請你們兩個單位回去再檢討一下。
許副主任委員悅玲:好的。
陳委員歐珀:第二個問題,我們現在正在推動自駕電動巴士的運輸系統(ART),目前行政院科技會報以及國發會,都把它列為重大計畫在推動,而且朝向2023年完成實驗路線的設定,2025年完成ART的上路。另外,地方政府也表示願意建置ART系統,甚至將來ART系統可能會取代我們的輕軌系統,以上這些都是一個指標,但是我們運安會有沒有好好評估它的風險?也就是說,你們有沒有周詳的風險評估?它真的能夠上路嗎?千萬不要一上路就發生很多的事故,我想這個部分請你們參考,因為時間問題,我沒辦法一一來跟你檢視,所以會後會提供資料給你,我的疑問就請你們書面答復,好不好?
許副主任委員悅玲:好的。
陳委員歐珀:第三點,桃園客運維修廠近日又發生火燒車事件,原因疑似是充電中的電動巴士電池起火,詳究其原因,好像是中國低價電芯的問題,運安會清楚這個事情嗎?
許副主任委員悅玲:是的,在事故發生當天其實我們已經有收到訊息。
陳委員歐珀:你們會主動調查嗎?
許副主任委員悅玲:以運調法跟重大運輸事故調查範圍,該案件其實不是屬於營運中……
陳委員歐珀:所以不會主動調查了?目前有沒有這個規劃?
許副主任委員悅玲:目前還沒有立案調查,但是跟委員報告,其實在3月9日事情發生以後,3月11日我們有派先遣小組到事故現場去蒐集物證,3月12日我們也有到龜山工業區的修車廠,請他們提供車輛的基本資料。
陳委員歐珀:請交通部及運安會注意一點,大量的中國低價零件在臺灣組裝上路,每每發生安全疑慮,這是一個很大的警訊,我也在交通委員會質詢好幾次了,未來要推動電動巴士,這是我們的重大政策,假如電池老是這樣出問題就不好了,所以我希望你們好好調查這個事情,尤其是交通部相關單位,既然運安會也注意到這個問題,所以也請瞭解一下,這個事情就不要再發生了,現有的如果真的不安全,也應定個時間要求改善,若沒辦法改善,就全部拆裝,這樣湊七湊八、來臺灣湊成的大巴士、大客車滿街跑,現在是在停下來充電的時候出事情,萬一行進之間發生過熱情況,不是更危險、更像是一個炸彈一樣?所以請交通部跟運安會針對中國低價電芯的問題繼續調查一下。
最後一個問題,運安會自成立到現在,我們都對你們寄予厚望,也期待運安會能夠做得更好,我看你們的調查報告都還算公正、客觀,這個要給你們肯定,但是每每發生重大鐵路事故就看得出來你們的調查能量不足,我也知道你們現在有些問題存在,包括人力的問題,主委也很努力。今天的報告中,你也提到國內目前並無鐵道紀錄器資料、格式之相關規範,車種眾多且須搭配專門之解讀設備,另外,國際上對鐵道運具必要紀錄參數並無規範,不利於建置鐵道列車資料紀錄裝置之解讀能量,所以鐵路事故不斷的發生,我們的調查都沒辦法清楚瞭解原因、好好的解決。如果是設備不足、沒有相關規範,就應將沒有辦法解讀的原因全部都找出來,然後提供該給的設備、該有的規範,不要再讓鐵道事故一再的發生,好不好?
許副主任委員悅玲:我們其實是持續在做鐵道紀錄器的普查,所以它是一個持續的過程,今年也會持續的進行。另外,跟委員報告,我們已經啟動了第二階段的人力請增,目前已經正式行文人總,也正在做後續的討論。
陳委員歐珀:希望會後能提一份補充報告給我,我也會針對這個議題不斷的追蹤。
許副主任委員悅玲:好的。謝謝。
主席:謝謝陳歐珀委員。我們現在休息,10時30分再繼續開會。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請鄭天財Sra Kacaw委員發言。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10時30分)主席、各位委員。有請楊主委。
主席:請運安會楊主任委員說明。
楊主任委員宏智:鄭委員早。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楊主委好。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成立一年多,從你們的組織法就可以了解到你們的職掌非常重要,國內的重大運輸事故,不論是航空、鐵路、公路、水路都包含在內。另外,運輸事故調查法第二條也特別明定「重大運輸事故」的定義,除了一定數量的人員傷亡人數或財物損害之外,造成社會關注且經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認定之重大飛航事故、鐵道事故、水路事故及公路事故皆屬之。
我先談水路這部分,去年(109年)12月30日永裕興18號漁船失聯至今已經相當長一段時間,對人民而言,對漁船的家屬而言非常的擔心,從12月30日到現在真的是滿長的時間,而且失聯的地點距離臺灣非常遠,在夏威夷中途島東北方527浬,它從南方澳出港然後失聯,這艘漁船也已經在110年3月8日拖帶返抵蘇澳港。請問主委,目前你們調查的結果怎麼樣?
楊主任委員宏智:跟鄭委員報告,接到通報的第一時間,我們水路調查組的人員就開始啟動,因為這艘漁船被發現的時候是一個很特殊的狀況──空船,十幾位人員全部失蹤,位置又在夏威夷,所以我們透過國際管道先去了解,後來我們也跟海巡取得聯繫,大家共同作業。海巡有到現場,當看到這艘漁船的時候,所有關鍵的照片也都回傳到運安會來,所以我們看到船艙有受損,但是相關人員的資料也都沒有辦法取得,所以是在一個滿奇怪的情況下。當漁船拖回南方澳,我們的水路調查人員也直接登船,再繼續就我們的專業去看看能不能取得任何資料,所以有這樣一個過程,還在持續處理中。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請問主委,當初海巡署要實際到現場的時候,你們沒有派人一起去?還是你們沒有被聯絡上?
楊主任委員宏智:我們保持聯繫,但是我們也評估我們跟海巡去現場的意義不大,因為海巡已經跟我們達成共識,他們會即時傳回所有的事證資料,有必要的話我們會派人直接到夏威夷跟他們會合,所以在整個過程中,雙方都是密切聯繫共同處理的狀態。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主委,未來除非是非常困難,基本上能夠到現場會不一樣,海巡署的人員畢竟沒有調查這方面的專業背景,所以主任委員去看跟海巡署署長去看不一樣的。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我了解。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所以這部分未來,雖然是很遠,既然海巡署都能夠去的話,那運安會應該要儘量配合,因為拖帶回來經過這麼遠的路程,狀況還是會有所改變的,現場查看各方面的事跡會有不同喔!所以建議未來運安會在調查這類的重大事件時,我覺得你們會裡面還是要派專業的人去看。
楊主任委員宏智:鄭委員,我可否快速回應一下?目前委員只要看我們的網頁,每一個調查案都會列在上面,我們的水路組目前有八十幾個案還掛在上面,老實講我們運安會水路的人力不足,只有5位。上個月已經跟人總及行政院積極的溝通,我們在成立的第一年就提出二階段請增,本會成立一年多將近兩年以來,我們的人力一直停留第一階段的狀態,要是鄭委員可以支持,讓我們的二階段人力請增能順利通過的話,將來一定會遵照委員的指示處理。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我也看了你們水路這方面的人力確實有所不足,這件事我們會支持。我還是要關心這個案子,現在漁船已經拖吊到蘇澳,你們已經到現場看過了,對不對?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你們看過之後,認為是意外還是人為因素,最起碼這兩者之間你們有沒有一個方向?
楊主任委員宏智:目前看不出來。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看不出來?
楊主任委員宏智:確實目前看不出來,只覺得為什麼船艙會受損,然後沒有留下任何痕跡。我們也有鑑識人員陪同,看看有沒有血跡,所以我們沒有放棄繼續追尋任何可能的因素。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所以看不出是被人為的,看不出來?
楊主任委員宏智:因為船艙會受損的話有兩個因素:可能是人為,可能是天候,巨浪會不會把船艙打成這樣?這個要進一步找尋更多的科學證據。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這部分請主委繼續加強調查。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美國的人員第一時間有去嘛!他們的判斷呢?
楊主任委員宏智:有。Coast Guard只是靠近,美國的US Coast Guard過去之後只會把狀態傳回給我們,把拍回的照片給我們,他們有登船,但是他們沒有把詳細的資料提供給我們,因為Coast Guard有點跟我們的海巡一樣……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所以他們也是類似海巡單位,不是調查的單位?
楊主任委員宏智:對。NTSB沒有上船,NTSB就是我們的對等窗口。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好,這個就拜託主委請相關的調查人員,就現在的情況思考怎麼樣去協助。
楊主任委員宏智:好的,會的。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當然你們也要跟漁業署、海巡署研議怎樣處理,尤其那艘船的船長是我們臺灣籍的原住民,所以這個部分請主委這邊多多協助。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我們會很重視。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有關重大的鐵路事故,剛才我特別提到你們的職掌還有相關的法律,你們現在對於海端事故,因為海端的那個鐵路事故,在你們的報告裡面並沒有要把它列為調查的對象,事實上我們交通委員會也曾經為這件事開過會,很多立委都關注,而且說它未來影響不影響鐵路的運輸也──雖然不是直接,但是它是會有間接的影響,因為一開始鐵路局都還列為你們希望能夠調查的對象,到目前為止他們只談撫卹不談賠償,所以這個部分就會涉及到賠償與否。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所以這個部分,你們目前還是認為不屬於你們調查的範圍嗎?
楊主任委員宏智:跟鄭委員報告,運安會是從飛安會轉制過來的……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我知道。
楊主任委員宏智:我們在航空的領域有很多的經驗,航空的監理是民航局,鐵道的監理是鐵道局,所以我們運安會在剛成立的時候,在組織法裡面,包括我們的立委不管是執政黨還是反對黨,一致的共識就是讓運安會的職掌定位在「重大事故」,非重大事故就由監理單位去處理。這個案子我們會密切跟鐵道局,楊副局長也在場,我們有密切在合作中。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好,這個部分,當然在你的報告裡面有說你們也會協助……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事故發生到現在也蠻長的時間,你們協助的狀況是不是也能夠提書面資料給我?
楊主任委員宏智:可以,沒問題,遵辦。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好。謝謝。
楊主任委員宏智:謝謝。
主席:請林委員俊憲發言。
林委員俊憲:(10時42分)謝謝主席。本席邀請運安會楊宏智主任委員備詢。
主席:請運安會楊主任委員說明。
楊主任委員宏智:林委員早。
林委員俊憲:主委早。主委,空軍又發生不幸的重大失事,F-5E的事件讓國人都非常的痛心。國家成立運輸安全委員會,而且設立為獨立機關,就表示我們需要有相關的運輸安全上的調查單位,你們的職掌非常重大,但非常可惜,軍方的事故運安會是被排除在外的,運安會不能去調查空軍這次失事的意外,是不是這樣?
楊主任委員宏智:報告林委員,長期以來因為調查法裡面,也就是調查法在立法院……
林委員俊憲:在運安會成立的調查法裡面,一開始就排除軍方。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沒錯。
林委員俊憲:所以運安會就採用其他的方式,就跟軍方去簽一個所謂的協議書,是不是這樣?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的,沒有錯。
林委員俊憲:也就是「運輸業務合作協議書」。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
林委員俊憲:所謂「協議書」就是你們兩造雙方去談的,並無一定的強制性。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
林委員俊憲:我看到在運安會跟國防部簽訂的協議書裡面,國防部執行失事調查的時候跟運安會怎麼合作呢?大概有七點,其中運安會的角色都是被動的,都是所謂的「從旁協助」、「提供意見」等等。例如歷來軍方最重大的失事意外,應該說失事的不幸事件,大概是黑鷹直昇機總長墜機事件,我們的參謀總長不幸殉職,在這種重大的空難裡面運安會也沒有角色,我覺得這是目前我們對於軍方的失事調查很大的一個漏洞。總長搭乘的黑鷹直昇機墜毀事件,楊主委知道最後空軍的調查報告是什麼嗎?新聞報導有寫到,空軍將失事歸咎於三大原因:一個是天氣;第二個就是地形;第三個就是人的因素。這個報告有寫等於沒寫,那到底原因是什麼?它說地形的因素,就是撞到山,那座山已經在那邊千百年了,山本來就在那邊,你要飛之前,飛行路線圖早就規劃好了,是不是這樣?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沒錯。
林委員俊憲:山又不會跑,你明知山在那邊,為什麼會撞到它呢?你歸咎於地形。第二個原因說是天候,軍用的飛行器就是設計用於軍事行動,是不分晝夜24小時任何的天候都可能要緊急出動的,怎麼歸咎於天氣不好呢!那以後只有晴空萬里才能飛,對不對?怎麼歸咎於大風、大雲、大雨呢!再來說人,是人的因素。如果你調查沒有辦法求得一個明確的結果,那麼以後不幸事件就會重複發生了。為什麼會有這樣一個調查結果呢?就是因為軍方如果出事,空軍出事都是自己調查自己,由空軍總部去調查,自己調查自己怎麼會有真相呢!他們要下筆寫調查結論的時候,難道不會考量到可能對他們自己產生的傷害和衝擊嗎?就是責任的規避,所以絕對不可以自己調查自己,是不是這樣?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我們民航史也是經過這麼一段。
林委員俊憲:雖然根據規定美國的運安會不能夠直接調查美國空軍的事情,但是美國空軍出了事,它有一定的機制,重點就是要成立一個獨立的調查小組,臺灣現在沒有這個東西。你知道總長在去年元月墜機以後,這個報告我認為就等於它沒有掌握最主要的原因,它不知道軍方每天都有一台公務直昇機在松山機場待命,是不是這樣?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
林委員俊憲:除了軍方高層在使用以外,文官部分國家重要的領導者,像行政院長、正副總統都可能會搭乘空軍的公務直昇機,你知道吧?
楊主任委員宏智:我知道。
林委員俊憲:去年10月發生一件很奇怪的事,蔡英文總統視察新竹的樂山雷達基地,去年10月喔!你知道總統怎麼去的嗎?總統坐車去。為什麼坐車去?樂山雷達基地很偏遠,在山之巔很難到達的地方,雖然位在新竹,但從臺北市開車去5、6個小時都到不了。看到那則新聞我嚇一跳,總統那麼辛苦走山路,這麼顛簸、這麼遠,繞來繞去去看新竹的樂山雷達基地,為什麼沒有搭公務直昇機去?我就知道軍方不敢讓總統搭乘。莫名其妙連總長都發生不幸事件,你如果沒有找出真正的原因就會發生這種事,不敢讓總統坐,我猜就只有這個原因。因為從來沒有高層、包括軍方的高層去樂山的雷達站是坐車去的,沒有,不曾發生過。我問過國防部長,也問過空軍的人,他們去一定坐直昇機去,更何況總統?那是很難到達的地方耶!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
林委員俊憲:所以這一次F-5E的事件,我不知道軍方接下來要怎麼調查,但是如果沒有一個獨立的調查小組,我看你也很難找到真相,這個對空軍士氣的打擊,還有形象,是非常嚴重的傷害,主委,有什麼看法?
楊主任委員宏智:這個我瞭解。只要立委或立法院有共識的話,我們有這個能量,可以按照最後的決議來處理。
林委員俊憲:你跟我打官腔,你現在講什麼?我聽不懂。
楊主任委員宏智:就是說我們運安會……
林委員俊憲:我知道你想做事情,但是如果軍方不讓你介入,我看運安會也不會有角色。
楊主任委員宏智:的確是。
林委員俊憲:對不對?像總長那件事情,只讓你們協助解讀黑盒子,對嗎?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
林委員俊憲:然後就把運安會放到旁邊了。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
林委員俊憲:我覺得有機會的時候,就你們的專業,運安會要有一定的角色、一定的聲量,我一定會幫你們講話。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
林委員俊憲:因為再這樣下去,不幸事件真的是永遠找不到真象,或是軍方找到真象不敢公布,或是每次像總長黑鷹直升機事件一樣,寫一個不痛不癢的調查報告,剛好三分之一各等分,平均推卸責任,人為、天候、地形等因素,有寫像沒寫。
另外,運安會跟國防部簽了所謂的協議書,既然國家要成立一個獨立機關,為什麼你們的職權那麼不完整?欠東欠西。像軍方的事情,就要跟國防部簽協議書,協議書沒有法令約束,所以裡面寫得模模糊糊,出了事情,運安會到底能做什麼事?你要看國防部的臉色,它給你參與多少,你才有機會參與。除此之外,運安會目前立案調查最多的事故是在水路,是不是這樣?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
林委員俊憲:水路有超過100件,但是運安會的職權又不完整,所以這個合作協議書要分別找交通部航港局、海委會海巡署、國家海洋研究院去簽,要不然一百多件水路事故要怎麼調查?現在只有跟航港局簽好嗎?
楊主任委員宏智:簽好了。
林委員俊憲:海巡署和國家海洋研究院為什麼不跟你簽?
楊主任委員宏智:海巡署應該沒有問題,現在我們在等鐵道局。
林委員俊憲:海洋研究院有問題嗎?
楊主任委員宏智:海洋研究院應該沒有問題,我到高雄親自跟主委、院長都溝通過,這些都OK的。但鐵道局這邊有些考量,所以跟鐵道局這邊可能需要再磋商。
林委員俊憲:以後組織改造,運安會還會獨立存在嗎?
楊主任委員宏智:還是一個獨立單位。
林委員俊憲:一個獨立單位就要像一個獨立單位,好嗎?對整個社會造成打擊,大家都那麼痛苦,軍方不幸的事故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主委,你不覺得做一個運安會的主委,這樣有什麼意義?
楊主任委員宏智:我們也都覺得很痛心。
林委員俊憲:我會幫你們講話,但你們該講話的時候,運安會也要講,好嗎?
楊主任委員宏智:好的。
林委員俊憲:謝謝主委,謝謝主席。
楊主任委員宏智:謝謝。
主席:接下來請陳委員明文發言。
陳委員明文:(10時53分)主委,運安會成立2年了嗎?
主席:請運安會楊主任委員說明。
楊主任委員宏智:快了,到今年8月1日。
陳委員明文:今年8月1日就2年了。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滿2年。
陳委員明文:成立運安會是全國人民都非常期待運安會有其功能性,沒有錯吧?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
陳委員明文:我現在要問的,也是很多委員在關心的,就是前幾天二架F-5E戰機的擦撞、墜海,這部分運安會到底有沒有介入調查?
楊主任委員宏智:從去年發生F-5E在臺東外海墜機,我們接受到二個請求,第一個對於雷達資料,它的航跡送到運安會做詳細的……
陳委員明文:你是提供資料。
楊主任委員宏智:對。
陳委員明文:我現在問有沒有介入調查?
楊主任委員宏智:我們沒有介入調查,我們只有被動。
陳委員明文:在空軍最近五次戰機失事,運安會基本上都沒有主動介入調查,沒有錯吧?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因為法規……
陳委員明文:也就是說軍機的失事基本上都是由國防部空軍自己調查,沒有錯吧?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沒錯。
陳委員明文:你認為這樣的調查會有呈現事實嗎?
楊主任委員宏智:長期以來,因為我從94年到98年在飛安會有4年的時間,加上現在這個位置有3年,以我來看,調查報告或調查過程若有飛安會或運安會一起調查,結果會不一樣。
陳委員明文:對。如果軍機失事,由國防部或由空軍總部自行調查,很難呈現真實的狀況。我最近看了一部影片,是韓國片,叫「一級機密」,你有看過嗎?
楊主任委員宏智:沒有。
陳委員明文:沒有。這部一級機密你可以看一下。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
陳委員明文:這部電影是描述韓國的空軍航空部,在購買零件的採購流程存在很巨大的黑幕,部隊購買飛機零件,大概買的都是劣質產品,比較不好;雖然一直沒有發生事情,但是後來戰鬥機墜毀,飛官身受重傷,看起來空軍都不想去調查,卻一昧追究飛官有操作或日常飛行的違規等,大概就偏重在飛官個人飛行的問題,但是後來因為這個飛官介入調查,才把整個巨大黑幕掀起來,也就是有一個很大的集團在維護這個利益,這點就是我要提醒的,就是韓國的空軍,他們層層在維護這些利益,甚至有高層人士在操控。
所以今天要談這個問題,當然不是說這些問題存在在臺灣空軍,我的意思是問題也不純粹是飛機在飛行上、技術上、操作上的問題所造成的疏失,這部電影我看了之後,就有所感,像上次普悠瑪號失事,開始時大家都說駕駛在操作上有問題,沒有錯吧?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
陳委員明文:後來事實上也未必全然是這樣。
楊主任委員宏智:沒錯。
陳委員明文:所以今天運安會的催生也是因為普悠瑪號發生事故,其實後來調查,怎麼普悠瑪一開始是偏向調查駕駛員呢?我的意思是很多事故的發生,有一些隱藏的因素,如果普悠瑪號是由臺鐵自行調查的話,怎麼調查出真象呢?沒有錯吧?
楊主任委員宏智:沒錯。
陳委員明文:像空軍軍機失事,請國防部自行調查,請空軍自行調查,萬一有什麼隱藏因素存在,他們怎麼會把真實的狀況調查出來呢?所以建議運安會在航空調查事件應該要介入,至於如果修法,立法院也會提出自己的版本,希望在這個角色的扮演上,運安會、尤其是主委,應該更積極去扮演,像此類事件發生,雖然現在在法的立場上,沒有辦法直接介入,但是從旁協助調查或是調查過程中,運安會應該要有一個主動的角色,你認為呢?
楊主任委員宏智:因為老實講,還是限於法的規範,畢竟運安會是一個公務體系的單位,我們大概不方便逾越過去,一旦立法院或立委有共識,運安會一定會積極回應。
陳委員明文:主委,我們幾位委員都已經在此表達看法,希望運安會能夠主動介入調查,用你們公正的調查報告,讓整個事故的真象能夠還原,我們只是提供我們的想法。
另外,最後想再請教就是航空調查組、鐵道調查組、水路調查組,人員配置如何?
楊主任委員宏智:航空組主要由飛安會的人……
陳委員明文:人員大概多少?
楊主任委員宏智:大概12位。
陳委員明文:12位,鐵道呢?
楊主任委員宏智:鐵道目前也在11、12位。
陳委員明文:水路呢?
楊主任委員宏智:水路只有5位,所以水路嚴重不足。
陳委員明文:公路呢?
楊主任委員宏智:也是5位,所以也是嚴重不足。
陳委員明文:公路和水路都是5位、5位,大概是這樣吧?
楊主任委員宏智:對,2年前跟人總做規劃,以二階段建置。
陳委員明文:這樣人數夠嗎?
楊主任委員宏智:不夠。
陳委員明文:就像水路在2019年有34筆調查數,2020年為什麼突然增加到104筆?為什麼那麼多?
楊主任委員宏智:很多漁船,我們根據IMO的國際規定,漁船一旦發生事故、人員死傷是一定要調查,那個比較像檢視,有點像輕航機一樣。
陳委員明文:這樣104件,不就一個人負責20件。
楊主任委員宏智:有的人30、40件。
陳委員明文:一個人負責30、40件?
楊主任委員宏智:有。
陳委員明文:這要怎麼調查?
楊主任委員宏智:所以是有這個……
陳委員明文:這已經是你們的問題,是運安會本身人員的問題。
楊主任委員宏智:我們……
陳委員明文:等於若要處理一些事情或調查問題,事實上很難表現出運安會的功能。
楊主任委員宏智:我們半年前,甚至超過半年前,已經積極反映給人總及行政院,這件事情還在積極的希望尋求行政院的支持。
陳委員明文:你們現在法定人員是多少?
楊主任委員宏智:現在75位。
陳委員明文:75位要分配6個組,沒有錯吧?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6個組。
陳委員明文:6個組裡主要的4個調查組中的人員配置,事實上是明顯有問題。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有問題。
陳委員明文:而且是配合上有問題。2020年事故發生104件,水路組才5個人,事實上是有問題的,我不了解為什麼2014年到2019年,事故會暴增3倍,這個問題的原因有去了解嗎?
楊主任委員宏智:這個我們會從大數據去看,比如說水路是在航港局,航港局局長很支持,跟我們簽了合作協議,他們會開放數據,我們一起處理這個問題。
陳委員明文:不是,我的意思是為什麼一年會增加三、四倍?這是有什麼問題嗎?在水路上或在維護安全上,你們當然在事後才開始調查,但是事前防範的部分,在調查過程中,你們也應該提供建議給相關主管單位,沒有錯吧?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
陳委員明文:怎麼會一年的時間從34件增加到一百多件,這是個有問題的現象,沒有錯吧?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沒有錯。
陳委員明文:所以運安會應該要提出報告、說法,讓相關單位能夠瞭解,不是嗎?
楊主任委員宏智:我們會。
陳委員明文:最後是臺鐵的海端,海端道班人員被撞的事故,運安會有沒有調查?
楊主任委員宏智:沒有立案,但是我們有協助。
陳委員明文:沒有立案調查?不是,這個案件如果給臺鐵或是鐵道局調查,能否調查出結果或真象呢?
楊主任委員宏智:我們跟鐵道局……
陳委員明文:我們今天會提案正式建議運安會應該要介入調查,你認為呢?
楊主任委員宏智:跟委員報告,這個案件第一時間,我們跟鐵道局都有到現場,從蒐集的資料及事證,看得出目前這些資料沒有那麼複雜,沒有所謂深層的安全因素,所以鐵道局跟我們,包括他們開三次的調查會議,我們都有派人參加。如果委員需要一份專案報告,我們會配合提供。
陳委員明文:最後一句話,我們希望這種事情不要再發生,雖然這個不是營業用,但是事故的發生,請臺鐵自行調查,事實上很難呈現出真實現象,或者真的能澈底反省、改進,所以建議運安會應該要主動介入,好嗎?
楊主任委員宏智:好的,是。
陳委員明文:謝謝。
主席:在李委員昆澤質詢後處理臨時提案。請李委員昆澤發言。
李委員昆澤:(11時6分)主委你好。牛仔很忙,主委好像也很忙,主委早上請假,當然我會絕對尊重召委的裁量,請教主委,早上是參加演講還是什麼?
主席:請運安會楊主任委員說明。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致詞,是個很重要在南港展區的國際網路會議,跟部長一起與會,會議名稱叫做Smart City International Forum on ITS。
李委員昆澤:相關智慧城市的論壇,並不是你主要的業務職掌範圍,我只是建議主委,還是要去參加運安會相關業務及相關重大官員的會議,這部分我們會做好的裁量,不要「天公生走去迎媽祖」,主要還是以運安會的業務為主。
主委,蘇花公路3月16日發生重大遊覽車事故,造成6死39傷,按照運安會介入調查的標準,3人以上死亡的車禍或者包括死亡及受傷人數10人以上,或是受傷人數15人以上,都要介入調查。當天發生重大事故,運安會有沒有任命現場調查官以及派遣小組到現場?
楊主任委員宏智:當天大概傍晚4時46分接到通報,5時先遣調查小組就已經啟動直接往南方澳現場。
李委員昆澤:這個是應該要有的程序。
楊主任委員宏智:有。
李委員昆澤:接下來對於相關事實資料的蒐集,並且要提出相關事實資料的報告,另外再進行初步報告及調查報告,這些相關報告進度進行狀況如何?
楊主任委員宏智:第一天先遣調查小組到現場了解並掌握重要的狀況,隔天就擴大調查編組,有十幾位到現場,包括運工組,針對現場做3D繪圖,讓環境因素、下坡段還有煞車部分,整個很詳細、很精密的量測出來並建置完成。
李委員昆澤:相關程序和進度都要向社會做忠實的報告,當然對於調查的內容和過程,我們尊重運安會專業的職責。
第二個我來請教一下,2月23日臺鐵海端段發生重大事故,造成二死一重傷,今天也有委員請教主委運安會介入調查的標準,當然這要看是不是營運時間、營運路線,更重要的是要看有沒有收費或載客,這是運安會認定的重要標準,是不是?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的,跟委員報告,我們對於營運中的確是用收費為標準,也就是貨運和客運有載貨、有載客的時候,我們就會介入調查,這些基準老實講是根據日本JTSB運行了10年之後的實務經驗訂定的。
李委員昆澤:有關於調查的責任歸屬,運安會必須跟交通部更密切的討論,因為臺鐵海端站的狀況也是在營運時間中,也是在營運路線上,至於有沒有收費或有沒有載客,當然有很多不同的狀況,例如調度、訓練或機械原因等等。現在運安會扮演的是協助的角色,但是相關調查的分工或協助的分工必須要更明確,這個請運安會跟交通部要加強。我知道發生這個事件之後,運安會其實跟交通部有多次的意見交換,但這個過程必須要更精確,才能調查出事故的真實原因。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
李委員昆澤:另外有關2020年10月18日普悠瑪事件的調查報告,也產生了跟家屬簽訂保密協議作法的爭議,根據運輸事故調查法第二十一條,對於保密的範圍、保密的時間、保密的人員都有規範,那這個部分,我們是不是要修正運輸事故調查法第二十一條?當初我也有請主委去瞭解,怎麼樣能夠讓事實確實的公布,而且對於公布的時間、相關調查的保密範圍、保密時間、保密人員要有更清楚的界定,請就這部分說明一下。
楊主任委員宏智:跟委員報告,我們在正式公布調查結果之前對家屬做了非常詳細的報告,主要就是希望家屬經過這麼長時間的傷痛,可以確實瞭解事故的原因,讓他們能夠把心放下來,因為在事故調查報告發布之前,社會會關注、媒體會關注,所以我們這是一個非常善意的行為,並不是所有的案子都會讓家屬進入標準流程。
李委員昆澤:對於調查法的第二十一條要有更明確的認定跟調整。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
李委員昆澤:相關的切結書,運安會後來表示家屬可以簽或不簽,以後發生類似的狀況,也是這樣一個簽或不簽的狀況嗎?
楊主任委員宏智:我們是基於尊重家屬的理由,我們是期待他們有同等的尊重,老實講當天他們進來之前已經找了一堆記者在樓下,就是有特定的家屬要操作媒體。
李委員昆澤:我不能接受這樣的說法,是因為家屬對於政府、對運安會的調查沒有充分的信心,你不可以說家屬在操作媒體,他們承受這麼大的傷痛,我請主委收回這句話。
楊主任委員宏智:好,收回。
李委員昆澤:因為家屬迫切期待事實真相,而且他們也未必全然瞭解運安會整體調查的經過,我們要體諒家屬的悲痛之心。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的。
李委員昆澤:簽或不簽切結書其實也關係到是否要將切結書法制化,這也是一個我們必須要思考的重點。
楊主任委員宏智:好的。
李委員昆澤:另外,有關於保密人員、保密範圍及保密時間,我有幾個建議,就是這個保密協議應該要清楚區分不同人員要有不同的版本,保密人員、保密範圍和保密時間的規範跟界定必須要更細緻、更明確的區分,這都請運安來檢討。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好的。
李委員昆澤:對家屬也要更細緻的說明,保密的時間、報告完成後到對家屬說明的流程必須要制度化,因為有時候運安會認為自己是體貼、安撫家屬,或者是讓他們瞭解一些事實狀況,但是對於保密時間、保密人員、保密範圍又拿捏不定的話,反而會產生困擾,這個請運安會來作一個檢討。
另外,2020年1月1日到現在,運安會處理航、水、鐵、公將近一千件的通報,超過一百項的改善建議,就牽涉到人力的問題,交通委員會一直請行政院相關的人事單位必須整體考量運安會的沉重負擔。目前運安會預計要增加航空2人、水路11人、公路9人、運工4人、運安3人,相關的人事單位當然也提出了一些意見,請運安會補充。在航空的部分,其實在運安會擔任相關職務,待遇比業界還要低,鐵路、公路人才有時候是互通的,水路的部分也不足,請問運安會有沒有什麼具體的計畫?請說明一下。
楊主任委員宏智:快速回應委員的問題,我們為了這件事情已經跟人總溝通超過6個月的時間,也請院本部可以瞭解之後給予支援,所以上個禮拜正式的公文已經發到院裡面去了。
李委員昆澤:希望主委要去加強說明,我們也會建請行政院准予做人力的調整。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
李委員昆澤:最後,2018年公路事故的總件數達到2萬4,811件,2020年公路事故總件數達到3萬5,123件,當初我要求運安會提出公共運輸安全改善建議的年度報告書,請問主委,這個報告書出來沒有?
楊主任委員宏智:我請執行長快速回應一下。
主席:請運安會張執行長說明。
張執行長文環:報告委員,我們已經在上個禮拜做好,草案應該已經送到委員辦公室了。
李委員昆澤:好,我稍微看了一下草案,有62頁,很大的比例都是調查過程、調查報告的複製剪貼,請主委督促一下,我們要的是安全改善建議,不要再把62頁的報告塞了一大堆調查過程,請主委加強督促。
楊主任委員宏智:好。
主席:現在處理臨時提案,請議事人員一併宣讀。
1、
近期我國各類交通運輸安全事故層出不窮,諸如西濱快速道路連環車禍及台東鐵路海端車站事故等,108年運輸事故死亡達3,082人,占整體事故傷害死亡之46.4%,運輸安全問題嚴重動搖民眾之信心,經查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組織法第二條「本會掌理下列事項:一、重大運輸事故之通報處理、調查、肇因鑑定及分析、提出調查報告及運輸安全改善建議。二、運輸事故趨勢分析、運輸安全改善建議之追蹤及運輸安全專案研究。三、運輸事故調查技術之研究發展、能量建立、紀錄器解讀及工程分析。四、運輸事故調查法令之擬訂、修正及廢止。五、國內、外運輸事故調查組織與運輸安全組織之協調及聯繫。六、其他有關重大運輸事故之調查事項。」
顯見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對於我國整體運輸事故趨勢、運輸安全改善等有專案研究之必要,並對國內運輸事故調查組織與運輸安全組織亦有協調聯繫職責,惟查詢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其網站所公布之運輸安全研究極其短缺,顯然亟需改進,以提升我國運輸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是故,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應積極研擬辦理我國跨部會各類運輸安全政策之研究,並綜整協調國內其他涉及運輸安全之機關與組織,積極推動我國運輸安全改善規劃與具體作為,前者之相關安全研究規劃及內容,行政院亦應積極採納辦理,避免我國運輸安全改革僅流於紙上作業,改革無法有效落實,請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於3個月內以書面報告回復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提案人:洪孟楷 鄭天財Sra Kacaw 許淑華 葉毓蘭
2、
運安會自2019年8月1日成立迄今,接獲重大飛航事故通報28件,其中8件立案調查;重大水路事故通報計320件,其中101件立案調查;鐵路事故通報678件,其中14件立案調查;公路事故通報計53件,其中8件立案調查。
經查各調查組別現有人數,航空組10人、水路組5人、鐵道組15人、公路組5人。
運安會成立至今,水路組立案調查案件高達101件,人數卻只有5人,人力顯嚴重不足。建請運安會於一個月內檢討水路組人力不足,加速人力增聘,並與交通部、航港局同步審視水路調查案件數量繁多原因,研議有效改善事故發生率之建議,並送交書面報告予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航空 調查組 |
水路 調查組 |
鐵路 調查組 |
公路 調查組 |
運輸 工程組 |
運輸 安全組 |
小計 |
備註 | |
編制人數 |
10 |
6 |
15 |
5 |
9 |
8 |
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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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有人數 |
10 |
5 |
15 |
5 |
9 |
8 |
52 | |
運安會成立至今調查案件數量 |
28 |
101 |
14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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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洪孟楷 陳歐珀 鄭天財Sra Kacaw 陳椒華
3、
運安會、交通部於108年12月26日依據運輸事故調查法第二條第二項訂定並發布《重大運輸事故之範圍》(自108年8月1日生效)。現重大運輸事故之範圍第二條,訂定重大鐵道事故為「營運中」之鐵路或大眾捷運系統列車或車輛所發生之事故。
近年鐵路機構行車異常事件、行車事故繁多。運安會自108年8月1日成立迄今,接獲重大鐵道事故通報計就高達678件,目前已調查完成3件,尚有11件調查中。
惟許多異常事件、行車事故屬於「正要進行編組、啟動營運」狀態,或「即使該車輛尚未處於營運中狀態,異常事件會嚴重影響其他車輛行車安全」既有影響運輸安全之疑慮,顯有修正調查範圍之必要。建請運安會於兩周內針對《重大運輸事故之範圍》第二條與交通部進行研議,將調查範圍自「營運中」之鐵路或捷運列車調整為屬「營運時間帶」之鐵路或捷運列車,並於一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至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提案人:洪孟楷 陳歐珀 鄭天財Sra Kacaw 陳椒華
4、
台鐵局今年2月23日發生工程維修車撞上工務人員之傷亡事故,該事故引起社會重大注目,咸認為交通部監理單位及運安會應啟動調查釐清事故原因並檢討內控機制,方能確保台鐵工務及營運安全。爰運安會依運輸事故調查法第2條第2項訂定「重大運輸事故之範圍」其中關於重大鐵道事故規定:「指營運中之鐵路或大眾捷運系統列車或車輛,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者:(一)鐵路:1、正線衝撞事故……6、其他造成人民生命、財產重大影響,且經運安會認定有調查之必要。」由於台鐵局工務人員皆須臨軌作業,且該事故發生當下軌道仍於營業中,為避免內部工程維修影響營業安全,建議運安會依照前述第6點啟動運輸調查,釐清事故原因檢討相關作業規範及監理作為,以確保鐵路營運安全。
提案人:劉櫂豪 趙正宇 李昆澤 陳明文 陳素月
主席:處理第1案。請問各位委員及行政單位有無意見?楊主委這邊有沒有意見?
請運安會楊主任委員說明。
楊主任委員宏智:就第1案我快速回應,針對葉委員提的,其實運安會也長期在關注,只是限於目前的調查法,我們只能踏入所謂的重大事故調查。當然我們很樂意,有餘裕的時候也希望跟交通部密切合作,把預防的事情往前推,因為只有事故調查、找到原因,能夠更跨一步,把預防的事情一步、一步往前,絕對是好事。所以就本案我是不是提議,我們在推動時,希望能夠加入協同交通部(航港局)……
主席:你要修正哪一部分?
李委員昆澤:第幾段、第幾行?
楊主任委員宏智:倒數第5行的「涉及運輸安全之機關與組織」,能夠加一個括號,協同交通部(民航局、鐵道局、航港局及公路總局、運研所及科技顧問室)。這些單位要是能夠整合在一起,跟我們同步的話,相信就能一步步得出具體的成果。
主席:倒數第5行,從「綜整協調國內其他涉及運輸安全之機關與組織」這裡開始,是不是?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從那裏開始。
主席:請問提案委員有沒有意見?
葉委員毓蘭:沒有問題。
主席:如果沒有意見,就照楊主委的修正意見,修正通過。
處理第2案。
請運安會主任秘書說明。
主任秘書靜妮:第2案部分,因為漁船的事故涉及農委會漁業署,所以我們建議在倒數第2行的「航港局」後面加上「農委會漁業署」;之後的「研議有效改善事故發生率之建議」是建議刪除,然後直接接「並送交書面報告予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主席:提案委員可以嘛?照運安會修正意見通過。
處理第3案。
主任秘書靜妮:第3案部分,末段黑體加底線的文字,是要求我們跟臺鐵針對「營運中」之鐵路或捷運列車調整為屬「營運時間帶」的部分進行研議,這要花一些時間,所以請委員們同意,可以將最後一行的「一個月內」改為「二個月」。
主席:就是時間改為「二個月」。好,照運安會修正意見通過。
處理第4案。
主任秘書靜妮:第4案部分,倒數第3行後面是寫「建議運安會依照前述第6點啟動運輸調查」,因為在法令適用上可能不只是第6點的問題,所以我們建議把第3行後段改為「建議運安會研議啟動運輸調查」,就是把「依照前述第6點」這幾個字改為「研議」。
主席:請問在場委員有沒有意見?沒有意見,好,就照運安會修正意見通過。
宣讀第5案。
5、
茲因近期F5E軍機墜落事故及其他軍機事故頻傳,然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運安會)因目前法律規範所限,無法主動介入調查軍機事故,只能配合國防部被動協助調查。故建議運安會應本於該會成立之主旨及目的,積極爭取加入軍機事故調查小組,盡速查明軍機事故真相。
提案人:林俊憲 趙正宇 李昆澤 陳素月
主席:處理第5案。請問各位委員及行政單位有無意見?
請運安會楊主任委員說明。
楊主任委員宏智:針對第5案,包括我對林俊憲委員提案的回應狀況,文字上我做小小的一個修正。算至第4行開始,原來是寫「積極爭取」,是否得以稍微修正一下,改為「在國防部協調下積極配合」?
主席:「在國防部協調下積極配合加入軍機事故調查小組」。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
主席:好,針對楊主委的修正意見,各位有沒有意見?在場委員沒有意見,就照楊主委的修正意見通過。
臨時提案處理完畢。如有委員對上述提案補簽,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繼續請趙委員正宇發言。
趙委員正宇:(11時28分)謝謝召委,主委好。有關軍機,你們不是徵求,是要配合、主動,怎麼會是爭取?我想跟您請教幾個問題,有幾個重大運輸事故的調查,我看運安會的調查時間都很久,可能是由於你們的專業或作業程序。我舉個例子,去年6月有一架上海飛我們松山機場的飛機,落地的時候其減速板,就是擾流板及自動剎車都已損壞、故障,最後還是靠我們的駕駛員在跑道盡頭30公尺處才把它停下來,還好沒有人傷亡,如果再稍稍晚一點後果就不堪設想。這件事情你們總共花了5個月才提出實質的資料報告,到今年3月底才提出一個草案。只是一個草案喔!整份報告花了9個月的時間。
另外一個是去年3月發生的,一艘香港籍貨輪進到臺北港的時候,引水船發生碰撞,造成我們的引水船翻覆,最後兩名船員罹難。結果你們又花了6個月才提出事實報告,預計到今年9月才能發布最終的調查報告。我算一算,整整又花了1年6個月。
我請教主委,為什麼一份報告要花這麼長的時間?今天如果是一個重大的交通事件,我們立法委員在質詢的時候,又拖了半年、1年或是1個月以後才來問,是不是過久了?請主委說明一下,好嗎?這是民眾的疑慮。
主席:請運安會楊主任委員說明。
楊主任委員宏智:趙委員您好,我跟您報告一下,不管是民航或水路,因為跟國際接軌,以民航來講,一定會有國際的旅客,所以我們根據的標準叫作ICAO……
趙委員正宇:還跟國際旅客有關係。
楊主任委員宏智:對,我們是用國際標準代表的,就是聯合國一個民航組織下的全世界規章,所以裡面有調查怎麼組織及調查程序,而調查程序在過程裡面要發布事實資料及草案,這都要給相關單位,包括肇事單位的代表也要充分發言,所以它是有時間的。我們的草案出去還要給它三個月審視,這是一個非常詳細及審慎的過程。水路叫IMO(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類似的國際規範,所以我們是按照國際規範走。
趙委員正宇:時間呢?
楊主任委員宏智:我快速報告一下,可能執行長有更詳細的資料,就航空來講的話,航空超過一年,甚至兩年,這是常識;長的話是到兩年,甚至有到三年。水路以旗津輪來講的話,我們原先是預期這個月就要發布,因為有發現新事證,一旦有新事證的話,還要回頭不希望讓這個新事證失落及讓這個調查不完整。現在我們會從原定今年9月發布最終,將會提前到今年5月。
趙委員正宇:你講的是國際的,即水路、空路這兩個。
楊主任委員宏智:這兩個都是國際的。
趙委員正宇:我請教你一下,107年10月21日臺鐵普悠瑪號事件,你也知道造成了18人死亡、291人受傷,這是臺鐵最嚴重的一個事故,對不對?也是我們心中永遠的痛!這件事情的隔年4月,我是當交通委員會的立委,三讀通過運安會組織法,8月你們就成立了。那時候的附帶決議,我還記得非常清楚,在成立後你們要進行普悠瑪號的補強調查,而在經過一年兩個月以後,你們的調查報告終於出來了,發現臺鐵有50項的安全問題,尤其你們又提出第二十七條要他們改善。依照運輸事故調查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收到事故調查的結果,還有相關單位就是臺鐵,應該在90天提出專案報告,但是臺鐵到今天已經5個月的時間了,他們都沒有針對你們提出的改善來回覆。主委,請你說明一下,也解釋一下,為什麼會拖那麼久?
楊主任委員宏智:快速跟趙委員回應,的確所有的單位,包括臺鐵、鐵道局及交通部都有按照時間的規定,即90天內回覆給運安會。
趙委員正宇:都有嗎?
楊主任委員宏智:都有,每一條都有詳細的回應,只是我們對於他們的回應,可以接受的及可以解除列管的並不多,所以還在積極處理中。
趙委員正宇:是這樣子,那會造成讓人家認為他們是不是在拖時間,而沒有在90天內跟運安會回報改善的狀況。像你講的他們的改善狀況,可能不是你們要求到的那個地步或目標,你們有什麼作為可以跟他們講,就是要他們的速度更快一點,或者將時間給他們呢?這是你們運安會的責任。你們是獨立機關,也可以說你們沒有權力去管這些部門,但是你們是一個獨立及特別的單位,你們可以去執行這個問題,而且也可以跟行政院報告,叫他們改善。運安會是非常重要的一個單位,不管是剛才講的水路、空路,就是陸、海、空都有啦!全部都是你們的。
上週西濱快速道路發生兩件非常重大的事故,我想主委你很清楚,一輛大貨車衝撞路肩上的工程車,另外一輛預拌混凝土車撞上客車之後還發生火災,你有沒有看出問題呢?就是設計這個道路是跟高速公路不一樣的,大家的速限是90公里,高速公路可能是100公里或110公里,這是因為路幅、道路品質及路線都不一樣,但是最重要的就是沒有保持安全距離,你有沒有覺得這是最重要的呢?有關安全距離,像我常常在開車,我保持安全距離,比如50公尺,一般民眾認為那個叫做超車,就是給你用來超車用的,其實那是安全距離,所以就是沒有保持安全距離。我想運安會要特別建議公路總局,特別要他們去注意這件事情。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
趙委員正宇:今天守法的人是保持車速、車距,而不守法的人認為你開太慢,是不是要給我來超車用的?那可能不是啊!主委對公路總局一定要特別去要求一下,好嗎?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
趙委員正宇:還有為什麼車子一撞到就燃燒?因為車輛出廠時都非常嚴格來管制及管控相關材料,大家知道車子現在是越來越用環保的材質。主委都很清楚,臺灣屬於溼熱的環境,這種東西會分解,我的朋友及民眾常常都跟我講,我買歐洲某輛車,其控制的音響或冷氣等,如果是橡膠做的,就會黏手及分解。臺灣有很多大量進口的歐洲車,當遇到臺灣的天氣時,環保材質尤其是塑膠等就會分解。如果一撞的話,油箱以前都是鋼的,現在都是類似塑鋼的,分解速度會比較快一點,有可能產生短路及火警。主委,像國內使用這種材料的情形,你們有沒有去調查過?
楊主任委員宏智:我建議可以由路政司這邊來回應,因為在交通部下面有一個車安中心(VSCC),也是其主責的範圍,我們可以跟他們互相配合。
趙委員正宇:配合一下,謝謝。
主席:謝謝趙正宇委員的發言。接下來蘇委員震清發言。
蘇委員震清:(11時38分)謝謝召委,麻煩主委。
主席:請運安會楊主任委員說明。
楊主任委員宏智:蘇委員您好。
蘇委員震清:主委好,剛才趙委員問一個臺鐵的重大交通事故報告,你們限他們90天回答,剛才趙委員說好像是不是有延宕,你們剛才的回答是他們有回覆了。
楊主任委員宏智:有。
蘇委員震清:好,那改善的部分你們不盡滿意,所以你們正在積極辦理中,對不對?
楊主任委員宏智:我們的要求很詳細。
蘇委員震清:運安會在108年8月1日成立,你們就是一個獨立機關,為什麼讓你們成為獨立機關?就是希望你們能夠獨立去運作你們的權限,以及擁有你們的專業,也對事情能還原真相。我們希望給你們武器,可是讓我們感覺現在你們好像是一個沒有牙齒的老虎,為什麼我會這麼說?比如剛才講的一個交通事故,就人員編制的問題,你們在108年8月1日成立,到現在才短短一年多的時間,你們在成立時,當初就要體會到可能會有人員編制不足的問題,現在每位委員都在幫你們講話,我們願意給你們人力來協助。然而現在有一個問題跑出來,到底你們是爭取真的或假的呢?所謂爭取真的,還是假的,就是事實上你們面臨所謂的人力不足,我們希望協助你們,你覺得我們應該怎麼幫你們建議,而讓你們能夠達到你們的目標,行政院准了嗎?
楊主任委員宏智:還沒有。
蘇委員震清:原因在哪裡?你們不曉得,所以你們就說反正人力不夠,也跟你們講了,你們不給我,我也沒有辦法。我們聽起來也替你們感到委屈,主委,我講話大聲,我不是責罵的意思,而是替你們叫屈。如果真的是人力不足,沒有辦法讓你們的專業完全呈現,我都說:沒人、沒錢就做不了事情,所以我們會幫你們爭取。但是我比較納悶的是108年改制,讓你們成為獨立機關到現在才一年多,人力配置馬上跑出問題,當初為什麼沒有好好去思考這問題?現在我想大家都會全力幫你們爭取,不過我們也希望你們能夠更加正面的向行政院反映好不好?
楊主任委員宏智:好的。
蘇委員震清:108年11月1日南方澳跨海大橋斷裂,事件調查報告已經出來了,但運安會網站上面所寫的卻是「等候機關回覆」,這代表什麼?可見你們的網站都沒有更新。調查報告出來之後,你們會提出改善建議給各單位對不對?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的。
蘇委員震清:你們總共送給41個單位,結果現在你們的網路上所寫是什麼你知道嗎?
楊主任委員宏智:相關細節我並沒有掌握。
蘇委員震清:你們網站上寫的是「等候機關回覆」,到底各機關有沒有回覆你們?都已經過了多久了!結果現在你們的網站上寫的還是「等候機關回覆」,這凸顯兩個問題:第一,你們的資料更新有問題;第二,各機關根本不把你們當一回事,如果真的如你們網站上所寫「等候機關回覆」的話,那就代表其他機關根本不甩你們,對不對?因為你們沒有辦法要求,就如同剛才所說臺鐵的案件,你們要求他們90天內改善,雖然他們有回覆,但卻是不盡滿意。單以網站來說,你們的網站上寫的就是「等候機關回覆」,其實我的助理昨天已經詢問了,照理說,你們應該要有所警覺、設法改善網站才對。究竟這些機關有沒有回覆你們?根據運安會同仁的說法,他們都是制式化回答,說是會依政院所頒橋梁維護管理作業要點辦理檢測維修,根本都是官方制式回答。你們總共會了41個行政單位,我真的不知道哪個環節出了問題?你們有做事,但是當你們要求各單位改善時,他們卻不甩你們,你們自己的網站上也寫著「等候機關回覆」,如同剛才所說臺鐵的案件,雖然有回覆,但卻不盡滿意,難道像這樣的舉手之勞都沒辦法處理嗎?重點在於他們都是制式化的回答,說是會依照政院所頒的相關法令去做,我覺得你們真的很可憐,你們是一個三級獨立機關沒有錯吧?
楊主任委員宏智:沒有錯。
蘇委員震清:這代表什麼?就是你們無力約束他們,不然怎麼會有這種情況發生?其實運安是一個很重要的環節,我們都不希望運安出現問題,如果出現問題的話,我們希望透過你們的專業,瞭解事情的真相,並從中記取教訓,也希望各相關單位能夠予以改善。現在的問題在於你們很用心在做,但卻看不見相關單位正面回應,這就代表他們根本不甩你們,就如同你剛才所講的,因為你們沒有辦法懲罰他們。如果他們不照做的話,請問你們有辦法處罰他們嗎?
楊主任委員宏智:沒有辦法。
蘇委員震清:講到重點了!這樣你們不可憐嗎?認真說起來,如果各相關單位冥頑不靈,結果就是你講你的調、他彈他的曲,你們講歸講,他們就是不理你,請問你能怎麼樣?本席希望透過今天的質詢凸顯這個問題,其實我是在替你們講話,你們真的有用心在做,但是你們卻沒有辦法要求相關單位做好你們要求改善的事項,這沒有錯吧!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的。
蘇委員震清:請問這樣該怎麼辦?難道還要維持依然故我,因為無法記取教訓而繼續讓這些事件接二連三不斷發生嗎?有人說有個案就要變成通案,我們必須記取教訓,但現在相關單位卻不把它當一回事。當然我們也有責任,我們也會好好檢視如何增加你們的配置,這並不是擴權,而是如何在有效的建議當中落實對各相關單位的要求並確實執行,這才是最重要的,應該是這樣吧!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的。
蘇委員震清:今天是本席第一次質詢運安會,你們的主管項目區分成許多種,包括航空、鐵道、公路及水路,就水路而言,相關事件應該非常多吧?
楊主任委員宏智:有很多。
蘇委員震清:包括屏東及各縣市幾乎都有水路事件發生,其中大部分都是漁船,根據你們的報告,在101件的水路事件當中,結案的有44件,調查中的32件,總計76件,其中漁船占大多數,而你們結論幾乎都只有一句話:「本案無系統與組織之安全議題,故無分析及改善之建議。」,也就是說,漁船的管理你沒有辦法,但相關事件又非常多,請問主委是不是可以給本席一個方向?怎麼會是沒有辦法呢?為什麼你們會千篇一律的說「本案無系統與組織之安全議題,故無分析及改善之建議」?
楊主任委員宏智:報告委員,關於漁船所碰到的問題,首先是漁船發生事故翻覆,甚至有的打撈不到,所以有人來通報時,我們知道發生事發、有人傷亡,但卻只能打撈到屍體,而漁船又沒有帶紀錄器,所以我們幾乎沒有辦法有著手的餘地。
蘇委員震清:也就是你們有在做,但卻沒有著手的餘地是嗎?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的。
蘇委員震清:但是報告當中所寫的是「無系統與組織之安全議題,故無分析及改善之建議」,難道真的沒有辦法與漁業相關單位提出分析及建議嗎?本席希望他們未來能夠有改善的方向,不要常常發生事情,你看在水路事件中漁船妁問題占大多數,怎麼會沒有辦法提出分析及建議呢?寫這句話感覺上就是在推卸責任嘛!
楊主任委員宏智:其實我們和航港局很積極在討論這個問題,航港局在下個月應該會建置VTS,追蹤顯示所有船隻的航跡,他們會跟我們一起來處理這個問題。
蘇委員震清:不管是航空、公路、水路或鐵道,任何的運安都是大家所重視的,從剛才與主委的對答之中,我真的要替你們叫屈,雖然你們有進行非常專業的探討,但是你們卻沒有辦法要求相關單位澈底改善,重點就在這裡對不對?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的。
蘇委員震清:站在你們的立場,應該還是要提出建議,看看到底有什麼辦法可以約束他們,不然如果只是像你們在網站上所寫的結論,那就會變成你們沒有存在的意義和價值,針對這一點,請你們再加把勁。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的。
蘇委員震清:另外,今天長榮海運的貨櫃船擱淺在蘇伊士運河,這件事情你知道嗎?
楊主任委員宏智:我沒有接到通報。
主席(李委員昆澤代):請運安會水路調查組李組長說明。
李組長延年:跟委員報告,我們有收到相關訊息,是一艘……
蘇委員震清:長榮海運的船擱淺,堵住了蘇伊士運河嘛!
李組長延年:對,沒錯。蘇伊士運河由埃及蘇伊士運河港口管理局管理,它既是沿岸國也是港口國,這艘船是註冊在巴拿馬,按照我們調查的順序來講的話,是以港口或沿岸國為優先。
蘇委員震清:相關程序我都知道,我只是希望針對這個事件,運安單位也能多加瞭解,畢竟這是臺灣的船。
最後我要提醒主委,因為你們主管的項目關係到運安,這真的很重要。我們都要記取教訓,未來你們要求各相關單位改善的時候,希望你們能夠更積極,縱然他們漠不關心、冷漠以對,但站在運安單位的立場,你們必須不厭其煩,一再要求他們改進,這一點你們應該做得到才對。
李組長延年:好的。
蘇委員震清:謝謝主委。
主席:請陳委員素月發言。
陳委員素月:(11時50分)主委早安!就今天運安會所提的業務報告來看,有關目前重大運輸事故調查辦理情形,航空部分運安會主導的有4件、境外調查的有4件在辦理當中;水路的部分,調查中的案件數還有52件;鐵道還有11件、公路還有6件,這是從今天的業務報告所做的整理。我們看到去年運安會自己做的,到109年8月25日截止調查案件的辦理情形裡,也有對於辦理案件的統計,其中有針對鐵道、公路、水路及航空,對有逾期或未逾期的案件進行分析,我們看到在水路的部分,你們有寫逾期的原因是案件數量超出預期及調查人力不足。從這樣的辦理情形表來看,人力不足是你們目前一個很大的問題。運安會是從108年8月1日開始成立,成立到現在,組織員額是75名,目前人力到底補足了沒有?
主席:請運安會楊主任委員說明。
楊主任委員宏智:目前的人力,除了1位在幾個月前退休,去年年底75位全部到額,他退休之後還沒有補,所以現在74位。
陳委員素月:以目前來說應該達到將近足額了嗎?
楊主任委員宏智:沒錯!
陳委員素月:我們也知道重大運輸事故的調查,真的是很不容易的事情,因為要還原意外事故當下的狀況,所以我們也看到運安會提到,未來要興建國家運安工程研究中心,目的中有包括以實驗室為主體,未來會針對一些事故駕控模擬等等,當然這也是我們樂見的,但在剛剛我們提到的,以運安會目前的組織員額是75名,現在尚缺1名,以這樣的員額能量,未來要再成立新的研究中心,你們是要以原有人力應付這樣的研究中心,還是會再增加員額?
楊主任委員宏智:運工中心現在等於是在積極籌備中,籌備的階段由運工組的莊博士處理,他等於調動運工組的部分人員來做這件事,我們第二階段的人力請增有36位,其中包括大概7位會進駐運工中心,我們規劃建置完成大概是在3年後,所以人力假如順利的話,應該是沒有問題。
陳委員素月:3年後,預計在114年完成,這個基地是要設在宜蘭?
楊主任委員宏智:宜蘭科學園區。
陳委員素月:目前用地的程序完成了嗎?
楊主任委員宏智:完成了。
陳委員素月:我們也希望這樣的研究中心能夠順利完成。另外,我們看到其實對於各項意外事故的發生及事後調查,有關運具紀錄器的解讀是非常重要的。根據運安會的報告,目前針對飛航紀錄器解讀能量達百分之百,鐵道紀錄器解讀能量大概只有80%,水路紀錄器解讀能量僅有74%。這裡你們有提到,目前國內沒有鐵道紀錄器資料格式的相關規範,因為車種眾多,而且需要搭配專門的解讀設備,也涉及到各類車種的製造商國別不同、出廠年份不一等等,有這些困難,不利於建置鐵道列車資料紀錄裝置的解讀能量,針對這些目前存在的困難及問題,未來運安會要怎麼做?
楊主任委員宏智:剛剛跟召委報告過,雖然我們現在有一些沒有辦法完全解讀,運工中心的莊博士會將它建置完全,是不是請他作詳細說明?
陳委員素月:OK!好。
主席:請運安會運輸工程組莊組長說明。
莊組長禮彰:以航空來講目前解讀率是百分之百,水路部分大概是70%到80%左右,目前我們會積極規劃有關水路跟鐵道部分紀錄器的解讀能量,除了會去跟這些營業廠商知道及瞭解他們的一些規格,我們會積極地去安排解讀設備跟能量,將此能量提升上來。今年的7月、8月,我們會再做一次紀錄器普查,再把這些數據做更新。以上。
陳委員素月:我們也知道鐵路局目前有購置新的電箱計畫,目前運安會的建置跟鐵道局採購車輛的時程能不能配合?或者有沒有什麼影響?
莊組長禮彰:不會,按照目前所有針對鐵道業者不同的車種,我們都會積極去看他們不同的紀錄裝置,對應到它的解讀設備,所以有新的車輛進來,我們一樣會密切的關注,以及去做能量的建置。
陳委員素月:所以你們的能量建置是要在車輛採購之前完成嗎?提供給他們依循的標準,是不是?
莊組長禮彰:目前鐵道沒有完整的規範,規定哪些車輛裝哪些紀錄裝置,但是我們會去看他們採購車輛的一些規格,做對應解讀方式的研判。
陳委員素月:我想這樣的解讀裝置,當然對我們還原事故當時是一個很重要的設施,我們也希望運安會在整個行車事故及安全的建議上,站在很重要的角色。
莊組長禮彰:好的。
陳委員素月:另外,剛剛委員也提到,我們知道重大運輸事故調查是很不容易的一件事情,我們也看到運安會為了完整事故的調查,所以針對各類事故的調查,你們有建立自願報告系統,陸續在鐵道系統及水路系統都有完成建置,在公路部分的自願報告系統,我們目前還沒有看到,剛剛也有幾位委員關心,我們也看到公路的意外事故發生是最多的,所以這部分預計什麼時候會完成?
楊主任委員宏智:我請運安署鄭永安組長說明。
主席:請運安會運輸安全組鄭組長說明。
鄭組長永安:有關於自願報告的建置,委員多次都有很多指教,我們四個模組現在都可以通報了,都沒有問題,只是我們在公路的官網部分,我們預計今年年底之前會上線,這是目前的進度規劃。
陳委員素月:今年年底要上線啦?
鄭組長永安:對。
陳委員素月:我們也知道最近陸續發生了幾件重大的車禍事故,也是國人非常關注的,包括西濱快速道路及蘇花公路的重大事故,在2月發生的西濱快速道路事故造成2死8傷這樣的意外,在蘇花公路是造成6死39人輕重傷,以目前運安會針對重大事故的界定,我知道之前是以5個人傷亡為一個界線,目前針對這兩件的重大事故,運安會都有介入調查嗎?
楊主任委員宏智:第一時間就派遣我們的先遣調查小組,以西濱事故來講,當時我們接到的通報,它還沒有到達所謂的重大事故,可是我們還是一樣派人在第一時間就到屏東了。
陳委員素月:在西濱快速道路這次的重大事故之後,陸續又發生兩件道路的意外事故,所以對於西濱快速道路的道路安全,希望運安會能趕快提出改善的建議,供主管單位改善。
楊主任委員宏智:好的。
陳委員素月:最近看到一則新聞,新北市板橋發生了一起特斯拉電動車的交通意外事故,不曉得主委有沒有注意到這則新聞?
楊主任委員宏智:有,有注意到。
陳委員素月:我們知道自動駕駛可能是未來的趨勢,可以看到美國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也對公路安全局有所提醒和建議,希望在駕駛測試的規定上不要太寬鬆,以免造成用路人的危險,不曉得運安會有沒有開始注意到這個區塊?
楊主任委員宏智:有,我們已經注意一段時間了,除了召委提示的資料,我們還有更詳細的,也都有在研擬。老實講,我須要和交通部司長或次長把細節做出來,而且還要有個規範,像無人自駕的公車若要從水湳機場出來的話,要達到什麼標準才同意它出來,我認為這些都是相當重要的事情。
陳委員素月:是,謝謝主委。我們知道運安會是個非常專業的單位,當然也會面臨到很多困難,本席認為今天的業務報告非常詳細,也期待運安會能更發揮該有的功能,謝謝。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謝謝。
主席(陳委員素月):請許委員淑華發言。
許委員淑華:(12時2分)主委好,前天發生了令人感到非常沉痛的飛安意外,大家的心裡都非常難過,但在此我們還是要檢討整體的方向到底要怎麼改善。運安會於今年1月與國防部簽署了運輸合作業務協議書,內容包括了我們會派員去協助調查並提供技術支援。為了釐清本席要請教主委,我們在尚未簽定協議書之前,如果國防部沒有主動提出要求的話,運安會是不是就不會介入?
主席:請運安會楊主任委員說明。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的。
許委員淑華:在簽約之後,依照簽約的內容,運安會是提供意見、分享這些資訊,還是能實際參與整個調查的過程?
楊主任委員宏智:報告委員,協議書是15年前我被借調到飛安會的時候就覺得應該要以社會整體的資源協助國防部,所以國防部當時的軍機有狀況就會打電話給我,我向國防部或空軍講,將它標準化以後,便不必再打電話給我了。在MOU中就界定得很清楚,如有需要,就可以……
許委員淑華:我剛剛問的是,簽約之後運安會就有參與,所謂的參與是指分享這些資訊,讓他們就這些資料諮詢你們,還是運安會的調查官會實際參與調查整個失事的過程?
楊主任委員宏智:細節是這樣的,第一,戰機上有黑盒子,我們也有解讀的能量,可能在兩天之內很快地把所有資料解讀完畢,由此就能看出是否緣於機械因素。我們對於雷達資料掌握得很精確,航機哪邊出狀況,只要我們把資料解讀完就會交回國防部。
許委員淑華:好,瞭解。就我簡單的理解,你們會在比較專業的地方,主動擔起這方面的責任,並沒有特別訂定哪個部分是誰負責,而是就比較專業的部分主動接手,我可以這樣理解嗎?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
許委員淑華:今天很多委員特別提到,運安會當時成立的目的就是希望可以站在一個比較超然、脫離各單位本位主義去調查,提出更具專業性的不同判別,好讓該單位更加進步。但實際上我們發現運安會成立之後,提出的很多意見卻未必能真正落實,這就是今天很多委員質疑的部分,因此該如何透過法令上的改善,讓你們對各單位更有約束性,也讓他們能夠落實,只要主委或同仁願意擔起這樣的責任,我們在法規上就應該為你們調整出更多空間,重點是我們這邊要更加主動積極。
運安會已經成立一年多,主要是因為國人相當關注運輸安全問題,以及真相調查究竟能否還原。大家也一直關心人力的問題,除了先前從飛安會過來的原本人力,還外聘了五十幾位人員,但從您剛剛提到的這些數據得知,本來這個工作要重新磨合,專業性也要非常夠,這樣的人員在招募的時候本來就不好找。就目前來看,公路和水路也還是處在人員不足的情形之下,除了不斷希望能把人力儘快補足外,這個講歸講,要找到具專業性的人也不是那麼好找進公部門來,因此還是希望你們能多費點力。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
許委員淑華:由於目前人力並不是那麼充足,請問在調查的過程中是不是會運用外部諮詢委員協助?
楊主任委員宏智:我們有諮詢委員,會以他們的角度去看報告,為我們的分析和邏輯提供意見,但第一線的調查官卻沒有辦法來自外部。
許委員淑華:瞭解,我的意思是,諮詢委員其實並不足以補充現在不足的能量,因此你們過去有沒有參考過國外的案例,像是聘請外部的專家直接參與,諸如匈牙利或法國等都是直接聘請外部專家直接參與的。在無法快速找齊編制內人員的情形下,如果能透過這些外部人員的協助(與諮詢的性質不同),或許就能減輕同仁的負擔,在此提供主委參考,至於適不適用,就由你們考量看看。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
許委員淑華:運安會在成立之初就提到要成立一個快速的反應中心,在目標上,除了北部外,還希望能在中部、東部、南部都有駐點。主委上次來交通委員會報告記得是在半年前,當時我也針對這個問題一直向您提到,依照相關的法規以及你們目前的規定,在重大意外發生的時候,要在30分鐘之內出門,但因為目前的辦公室位於北部,當在山區、東部或南部發生重大車禍的時候,等你們人到現場幾乎就已經過了三、四個小時了,這一定會延誤到你們第一的黃金時間,現場或許也遭到了破壞。
去年我就一直在講,辦公室成立、蓋好是一回事,辦公室和人力支援是不同的概念,我知道現在是人力吃緊,但目前為因應這樣的狀況,在人力上還是要有所調度,不一定要等有了辦公室後人員才可以進駐,現在在中部、南部與東部都有縣市政府可以協助,因為人力並不是那麼多,如果大家可以在辦公空間上有所分享,這樣做其實並不困難,不能一直讓北部持續地以支援的方式去做,我認為你們要有完整的考量。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我來快速回應許委員的意見。有關快速反應中心辦公室,我們其實在半年前就在這裡討論過,也積極行動了。首先,有關北、中、南、東等地的地點我們都已盤點過,海委會主委很慷慨,他說一旦人力有了,就有空間可以分享給我們,所以空間不是問題,人力才是。
許委員淑華:所以我就講了,我知道現在北部目前的人力也是不足的,但你卻不能說,就是因為人力不足,所以中、南部或東部就可以不必派員。就像現在發生意外了,你們就是要去支援,因此你們還是要調配人力。現在人家的辦公室也願意提供,成立半年至今人力也慢慢在補充,但在中部、南部、東部的分配上,你們到目前為止還是沒有任何動靜。
楊主任委員宏智:我還是回應一下委員關切的事,以航空為例,要是有任何狀況,譬如飛機在高雄機場重落地,因為高雄機場須要等我們把調查資料蒐集好才能開通,這是非常不務實的,也會延誤到其他班機的起降,所以我們和民航局就有了很好的配套。民航局在高雄航站會即時把照片傳回來,縱然我們的人在半路上,也可以馬上決議出可不可以開放航道,我們也會把這樣的配套建立到其他地方。
許委員淑華:這些都是過渡期間的措施,但畢竟仍然緩不濟急,你們調查人員的結構及情況可能都在北部生活,但運安會若要朝向所成立的目標去努力的話,我認為就不能只用單線支援的方式在做,你們還是要做完整的配置,配置兩人、三人、一人都沒關係,至少中部有人,支援南部還能近一點,我覺得這點還要重新考量。
我最後要提的是,目前都會派員赴國外參加年會、訓練等,就我看到目前的考察資料,從比例上來講,參加飛安的會議還是比較多的,其他像鐵路、公路、水路,尤其是鐵路,我們有很多器具或工具都採購自國外,所以要加強同仁更加平均地參加不同的會議,像在國際會議方面,鐵路的部分就特別需要。由於成員都以飛安人員為多,但平均地參與才是運安會最終的目標。
楊主任委員宏智:我還是快速地回應一下好了。
許委員淑華:好。
楊主任委員宏智:縱然我們派去參加鐵道和水路會議的人不多,但反過來我們也邀請到加拿大水路調查的專家到我們的會裡,訓練我們的人,鐵道會有日本新幹線等調查單位過來,所以我們會積極處理。
許委員淑華:如果我們會派員參加飛安的會議,也會主動邀請不同層面的人過來這樣也很好,主要就是加強海、陸、空各個不同面向的發展並加強相關的技能。謝謝主委、謝謝主席。
楊主任委員宏智:謝謝。
主席:請陳委員椒華發言。
陳委員椒華:(12時13分)主委好,我們知道在交通部重大運輸事故範圍中,所謂的重大鐵道事故是限定為「營運中」的鐵路和捷運,請問鐵道調查範圍要不要適度調整?運安會成立至今,針對重大鐵道事故的通報共有678件,目前已調查完成3件,尚有11件在調查中。
有關異常的狀況,包括「正要進行編組、啟動營運」或「即使該車輛尚未處於營運中狀態,異常事件會嚴重影響其他車輛行車安全」,運安會針對鐵道是否應調整範圍,調查屬「營運時間帶」之車輛?主委覺得呢?
主席:請運安會楊主任委員說明。
楊主任委員宏智:從我們介入鐵道調查後大概可以看到事故的發生有三類,其一是運行單位只有行政上的疏失,他們大概能快速地處理這件事,這樣的數量可能就不少了;其二是沒有造成重大事故,但可能在邊緣,所謂的邊緣是指中度的事故,屬於航空的部分就會交給民航局,所以我們希望能和交通部特別是鐵道局形成這樣的合作模式;如果遇到重大事故,我們會跳出來,至於所謂的「營運時間」,如果社會或立法院委員的共識是「不只載貨和載客」的話,只要有共識,我們都可以依照委員的修法,都有對應的人力來做事。
陳委員椒華:請主委看一下投影片上的這張表,我們知道整個運安會的現有編制為52人,在事故的件數上,可以看到水路調查組的事故就有很多,自2019年8月至今共有101件,數字在整張表的總數中已然過半,但這部分的編制目前實際只有5人,在人力的分配上顯有不太合理之處,請問你們是不是可以在一個月內送交書面報告?
楊主任委員宏智:跟委員報告,5人確實是嚴重不足,但我們之所以會有這麼多的量,其實與國際單位IMO的定義有關,只要一發生人員死亡,包括漁船、竹筏,都須要立案調查。縱然竹筏只打撈到人而打撈不到運具,也還是要調查。
陳委員椒華:請問5個人要怎麼執行?
楊主任委員宏智:5個人的確有困難。
陳委員椒華:如果水路,還要分東、西、南、北……
楊主任委員宏智:所以我們是規劃在第二次人力請徵時,至少要補足到12位。
陳委員椒華:這個單位顯然很容易過勞,而且調查的工作量已經不合理地多了。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的。
陳委員椒華:有關延遲通報,依運輸事故調查法規定如有延遲通報或未通報,在有事故發生的時候,像臺鐵局就發生過有事故發生但延遲通報的情形,去年6月25日嘉義16時51分發生正線火災,但到了20時17分才通報,此案顯然為延遲通報,請問運安會為何不予裁處,而讓臺鐵去裁處?臺鐵後來好像也沒有裁處,如此不啻沒有達到處罰或是防範未來事故發生的功能!
楊主任委員宏智:細節的部分我們正在處理,我請林組長把細節向委員報告。
陳委員椒華:本席希望未來該裁處的就還是要裁處,不然有法不執行還是不會達到效果。
主席:請運安會鐵道調查組林組長說明。
林組長沛達:報告陳委員,有關臺鐵125車次在嘉義發生的正線火災案,運安會已進行調查,有關在通報上出現了延誤的情況,由於那段期間正值宣導期,所以在上個會期中我們就承諾會從今年1月1日開始,嚴格執行裁罰……
陳委員椒華:雖然之前沒有裁處,但是不是自宣示以後發生的就要裁處?請問是這個意思嗎?
林組長沛達:是的。
陳委員椒華:好,謝謝。最後要建請運安會在一個月內送交書面報告,研議的內容就是針對鐵道組研議調整調查範圍及調查屬「營運時間帶」的車輛。第二個,就是徵聘水路組的人力,同步審視水路案件數量繁多的原因,再來就是應通報未通報,請依運輸事故調查法來裁處。
楊主任委員宏智:遵照辦理。
陳委員椒華:謝謝。
楊主任委員宏智:謝謝。
主席:請張委員其祿發言。
張委員其祿:(12時20分)謝謝主席,我們有請主委、水路調查組及航政司。
主席:請運安會楊主任委員說明。
楊主任委員宏智:張委員好。
張委員其祿:主委好,在我質詢前,先談一個雖然不是我的主題,就是昨天F5E的不幸事件,我倒是要直說一下,這種軍方的應該不歸你們吧?因為在重大運輸事故的範圍裡面,飛航這邊只有民用航空器、輕型載具及遙控無人機,而國防事務應該不歸你們這邊,雖然有委員垂詢,但是你們也不應該亂攬這個業務吧!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108年4月2日通過運安會的調查法,明定沒有軍機這部分。
張委員其祿:對,因為它裡面涉及國安的東西,我想今天就算有很多委員在垂詢,但應該不是你們這一邊的,我覺得就應該直接把它講清楚!
楊主任委員宏智:委員都清楚,我也跟委員報告,我們是被動的,我們可以協助。
張委員其祿:對,本來在這個重大運輸事故範疇內,我們已經明定了,其實根本就沒有這些東西,所以我覺得就是直接講清楚。
今天我還是要跟主委談一下,因為之前行政院有一個大政策,就是「向海致敬」,當然這是一個開放海洋的政策啦!包括了遊憩、休閒等等,我們今天關切的問題,就是關於水域航道的部分,而很多委員的垂詢裡也有談到,本來我們在水路的這部分有大宗的案子,然而剛剛陳委員也質詢過,就是人力是非常的不足。尤其現在的「向海致敬」之後,也要讓主委很清楚知道一下問題是什麼?常常不管是船隻、遊客及海上爭道等一大堆問題,尤其是國旅之後又炸鍋了!我們在新聞都看得到,不管是往海裡面衝、漁船與潛水客爭道玩命,賞鯨船又與大家衝突到。我不知道現在運安會有沒有注意這些問題,即「向海致敬」之後的問題?且海上遊憩活動又隸屬很多不同的主管機關,你們怎麼去協調,在這個地方有沒有什麼預防呢?
楊主任委員宏智:有關這件事情,第一個,我們跟航港局有積極先簽訂一個合作協議,航港局也會把細項,也就是他們的布置情況,譬如VTS中心,請郭委員跟委員做個報告。
主席:請運安會郭委員說明。
郭委員振華:現在航港局正在建立海難通報的這種中心,我們有積極參與。
張委員其祿:就是整體海域的規劃到底有沒有一點份呢?其實背後我們也承認還需要一個更大的法制,包括海域管理法,未來要推這些事情。現在就是開放,但是問題就是沒有管理,而且我們看起來,可能真的以後運安會這邊就有生意了,其實這也並不是好事啦!對此你們有沒有更好的方式,即未雨綢繆一下?因為海域管理法要推動的話,我覺得還是要花時間的。目前看起來海上確實會有碰撞的問題,不管是主委這邊或者是你們這邊能夠先有一個協調,以及能不能有一個未雨綢繆的規劃呢?
楊主任委員宏智:會的,我們會跟航港局葉局長及其主管團隊,積極就這個事情提前來做一個互動。
張委員其祿:說實話,這些事情也不是只有臺灣,其實過去像港澳等,我們就是建議運安會看一看,國外也有很多這種實際的案例。說實話,不管是像基隆或高雄,目前海域的開放都不錯,而且整個都打開來了,未來這些事情真的會發生,我們真的可以看看香港、新加坡是怎麼做這塊,這部分就先提供主委去想一下。
楊主任委員宏智:好的。
張委員其祿:另外一個小問題,就是前一陣子航港局也爆出雞腿換駕照,而且有兩千多件,這些事情很顯然的,目前我們擔心的是什麼?目前很多持有這些雞腿照的人,他們在技術上行不行呢?我不知道運安會這邊會不會去想一下,他們這些人的駕照已經發出去了,我不知道你們後續要怎麼補救?是不是真的檢查他們的遊艇技術?還是他們真的會不會,這個地方有沒有什麼亡羊補牢的方法?
楊主任委員宏智:張委員,應該是交通部來回應這個問題會比我恰當。
主席:請交通部航政司鄭簡任技正說明。
鄭簡任技正鴻政:報告委員,現在航港局一直在做檢討,也把一些程序補足,有關於因為這個事件所發出去的照,假如沒有真正去考照的話,我們都會把它撤銷掉。
張委員其祿:對,當然是要趕快,因為這個東西不要到了後端變成運安會來調查,我覺得那又是麻煩了,因為是連動的。我覺得交通部這邊自己應先做一個妥處,免得到時候真的發生了意外,發現原來這些人就是沒有這個技術,所以運安會這邊當然也可以配合一下及想一下啦!
最後我總結一下,今天比較想跟主委談的,就是整個國內的海域空間規劃,當然現在是不明的,這也不是運安會能做到的,總之這件事還是要整體來想像一下,包括我們的海域管理的分層分流。其實像空域的管理是比較清楚的,也都已經分得很好,我想主委很清楚,但是海域的管理確實是沒有的,因為你們只是事後,不過在事前做好預防,事後就沒有你們的事嘛!我們還是希望整個海域空間的規劃,各部會能夠發揮行政一體的功能,也一起配合一下。謝謝。
楊主任委員宏智:謝謝。
主席:請賴委員香伶發言。
賴委員香伶:(12時27分)謝謝主席,我請楊主委。
主席:請運安會楊主任委員說明。
楊主任委員宏智:委員好。
賴委員香伶:主委好,我想今天大家都在問很多重要的運輸相關事故,你們的職掌裡面最重要的也是重大運輸事故的通報、調查及肇因分析,還有一些改善建議。我手邊的這個,你也有看到,在你們PPT第二章就已經強調,這次發生的這個不幸事件是6死39傷,照你們的規劃程序來講,大概最基本要調查出結果的時間是多久以內呢?
楊主任委員宏智:具體上有程序的問題,第一個,我們先執行蒐證。還有各位也看得到報導,我們有3D環境的掃描,也會很詳細瞭解有沒有環境因素的存在?我們跟公路總局一起來面對,包括有沒有即時要處理的事情。然後下一個重要的階段,我們會邀請肇事單位進來,交通部公路總局也會成立一個調查團隊。
賴委員香伶:時間上在1個月內能夠完成初步分析嗎?
楊主任委員宏智:初步分析可以看得出來,另外賴委員關注的安全問題……
賴委員香伶:我要跟主委講,因為在報上披露了幾個訊息,第一個,煞車痕跡是47.7公尺,再來排檔是放到N檔,然後又說時速沒有超過40公里,這都是在報上聽到的資訊。今天是專業的運安團隊在這裡,我認為應該要很快速,因為事故排除之後,空間的分析及各種光達的掃描可能都已經失去還原的可能性,但是還是有一些物件上面的,包括車齡多久、司機有沒有超時或過勞,這都會是環境因素之外的人為相關性。有關整體的調查,像以前的蝶戀花事故,你們也曉得,整個調查及事後的理賠耗時非常久,甚至在兩年以後才處理完理賠事情。由於肇因分析很快,當時就說好像是司機的問題,也引發全國軒然大波,所以我希望這件事情不要再重蹈覆轍。有多少資訊完整揭露之後,還是要還原到目前物件上面的問題,看起來這是比較具象可以講的,包括行車紀錄器等等的部分。這次是運安會公路組在做主責,對不對?
楊主任委員宏智:沒有錯,其實我跟賴委員報告,我們看到一些重要的安全問題及系統性問題,大概預計明天或最晚後天會發布期中安全通告,有一些車要召回且要處理。
賴委員香伶:謝謝主委。第二個,這次2月23日的海端事故,當然它是發生在非營運的電力維修車事故,造成二死一傷。我們看了一下相關的資訊,運安會認為這不屬於你們重大運輸事故範圍的調查,所以一開始去了之後,你們就跟鐵道局有所協調,就變成運安會不調查、不介入,是不是這樣子?
楊主任委員宏智:跟委員報告,我們不立案調查,但就是跟鐵道局密切合作,由鐵道局主責,他們也邀請我的調查官參加他們整個調查的過程。
賴委員香伶:謝謝,因為我也看了鐵道局,而我們鐵道組相關的專業人員,大概有11位到13位都是非常、非常的專業及經驗豐富,甚至有當時的交通部次長,以及也是鐵路局相關的官員在裡頭作為你們的兼任委員,所以就一定程度的調查,希望你們可以協助鐵道局。因為鐵道局、臺鐵局是交通部的三級單位,嚴格來講,事權不是很強,但是事故的肇因很多都在他們結構性營運的歷史當中,所以能夠有一個獨立機關的運安會去介入協助調查,然後完整的公布資訊也是必要的部分,本席希望你們多費心。
楊主任委員宏智:我們會。
賴委員香伶:今天您報告的第1頁,也講到非常多的案件會來通報,可是立案的比例數卻非常低,以鐵道來講,通報678件,14件立案成立,才占2%的成案率,我不瞭解為什麼成案率那麼低?你們的事故改善建議量又非常高,包括航空你們就有52項改善建議,鐵道也有45項改善建議,公路則有48項改善建議,可是成案率低,我不確認原因是什麼?如果像剛才是因為重大事故範圍而被排除掉,也許你們最後的案件數確實不多,可是重點是改善列管方面,我們點進去看你們的資訊,剛剛很多委員也就教了,很多是不是提出建議之後,相關機關都沒有要特別回應?還是說你們這邊寫等候有關機關回覆,這到底是一個什麼情形?請主委說明。
楊主任委員宏智:第一件,關於所謂立案調查的比例不高,這大概有幾個細節,當時運安會成立是因為普悠瑪事故催生出來的,我們也看到鐵道安全是該優先被關注的,所以我在建立運安會的第一階段,就是讓鐵道調查團隊全部到位。至於全部到位的後面細節,就是希望讓鐵道安全沒有任何空隙,而且要接起來,所以我們對於鐵道的通報範圍會放大。
賴委員香伶:目前成案的14件裡面,有3件才完成,顯見時間耗得非常之長,有些些好像到1年還沒有結,這當然涉及到專業研議的分析,我也不便評議。針對成案率低,還是希望您跟各界多解釋。
楊主任委員宏智:好的。
賴委員香伶:最後,剛剛有很多委員就教,我們對於這次你們在重大運輸事故的認定範圍裡,特別是鐵道這部分,它的很多公安事件是在非營運列車,但是也是動力車,包括這次的電力維修車,所以主委是不是可以研議看看,以這一類型的鐵路運輸來講,有關重大鐵道事故,可否增列即使是非營運、但是動力車在軌道行走發生事故,也能一併介入並認定為重大事故的調查範圍,這部分可以請您研議嗎?
楊主任委員宏智:這是我們的經驗判斷,因為像鐵道局是一個監理單位,有非常充分的人力,我們可以分工,類似於非營運的話,是不是就按照現狀由鐵道局來處理,他們有不足的,我們來協助?
賴委員香伶:這是非營業的部分,如果是營運的時候,你們又介入,所以在標準上還是可以再斟酌一下。在營運的時候,你們還是介入,因為在專業上,我有看過你們人員的專業背景,可以更勝任獨立調查的部分,請主委研議一下。
楊主任委員宏智:好的,謝謝委員。
賴委員香伶:謝謝。
主席:謝謝賴香伶委員的發言。接下來請葉委員毓蘭發言。
葉委員毓蘭:(12時35分)主席好,我請楊主委。
主席:請運安會楊主任委員說明。
楊主任委員宏智:葉委員您好。
葉委員毓蘭:主委您好,因為最近有很多,很多重大的道路交通事故:3月16日臺九線的遊覽車事故;還有西濱不鳴則已、一鳴驚人!除了在過年期間21部車子的連環追撞,而且最近又發生事故,非常嚴重造成3人死亡;臺南的台江大橋在過年前有一件6死的車禍,這兩天也有1件,而且距離過年前的那個車禍地點,只不過是400公尺。請問主委,對這些事故媒體報導的幅度都非常、非常大,但是運安會會調查嗎?
楊主任委員宏智:報告葉委員,根據我們的調查法,因為法是我們必須要遵守的,以公路來講,營運的車輛有在裡面的話,那是我們有義務一定要去調查的。現以臺南台江事故為例,因為都是自用車,講一個更具體的,即它的安全我們也關注,可是法裡面沒有包含進來,就代表我們的調查團隊沒有把它估進去,但是如果立法院各委員覺得有必要,就可以做適當的處理。
葉委員毓蘭:主委,我看到在你們的那個標準裡面有規定死傷數或者是營運與否的標準,其實運輸事故調查法裡面有一個規定是可以彈性的,比如「或造成社會關注」且經運安會認定的重大事故。像台江大橋,其中一件是6人死亡,這一次因為距離太近了、時間也太接近,這樣還不算重大嗎?然後還是把它當成像民間說的在「抓交替」嗎?為什麼不列入調查,到底要死多少人才能夠引起注意?其實我還看到,包括在西濱也一樣,你們有沒有列入調查?
楊主任委員宏智:西濱的部分沒有列入調查,它只有2死,沒有達到逾3人,就是4個人,我們有第一時間到西濱的現場,但是沒有立案。
葉委員毓蘭:沒有立案,可是3月20日又發生一起3死的車禍,有沒有達到你們的標準?
楊主任委員宏智:第一個,通報一定會有,立案調查就是要達到4個人。剛剛委員提到社會關注,包括我們在座的立委認為我們運安會該第一時間介入,我們也會把委員的意見帶到委員會,我來說服委員。
葉委員毓蘭:其實我要建議的是,因為有這個但書,我覺得你們如果是斤斤計較於死傷人數,或者是一些營運的條件等,其實會漏篩了許許多多社會矚目的事故,而你們卻沒有立案調查,然後會讓人民質疑你們不接地氣。我覺得運安會這麼認真,應該要給你們更多的空間。如果是有調查的,調查報告對於主管機關有沒有督促改善的效力?如果有督促改善的效力,為什麼這些事故會一再發生?你們有沒有本於職責,對於執行不力的機關追究責任?
楊主任委員宏智:從航空開始,我們每一個調查報告都會有改善建議,改善建議是由行政院用它最高的高度來列管。列管代表的是每一個改善建議,相關的單位一定要回應,包括航空公司等,回應之後飛安會就會審視有沒有達到我們的預期,沒有的話,會繼續列管。
葉委員毓蘭:只是列管而已?那又變成沒有牙齒的老虎了,如果對於執行不力的機關,我覺得應該要依法追究他們的責任吧?
楊主任委員宏智:我可能要跟委員深入的報告這個部分,以航空來講,我們獨立調查單位只做安全調查,檢察官會起訴,也會跟我們密切合作,所以若是有懲處、有罰、有罪的問題,我們有這樣分工。
葉委員毓蘭:本席也注意到,比如在南方澳大橋的斷裂調查報告裡面有談到有一些系統性的問題,這些具體的建議適用於許許多多不斷發生的事故,不管是台江大橋、西濱或臺九線。
最後,針對前天發生F-5E的空難、意外事故,主委曾經講過,運安會是熱心的第三方,我覺得你們不應該只是熱心,你們是高度被需求的專業第三方。這部分其他委員已經有提案,都認為運安會應該展現專業,一定要讓不管哪個部會,都會以爭取你們的參加、爭取你們的支持、爭取你們的專業意見為榮。謝謝。
楊主任委員宏智:好,謝謝。
主席:請邱委員顯智發言。
邱委員顯智:(12時43分)主委早。今天報告裡面似乎沒有提到新店里民出遊的事故,怎麼會沒有提到這部分?
主席:請運安會楊主任委員說明。
楊主任委員宏智:快速報告一下。我們都有準備資料,只是提給交通委員會的時候,是以2月份前的資料為基準,只要委員有任何質詢或需要的資料,我們在報告的後面是有準備的。
邱委員顯智:還可以再提供?
楊主任委員宏智:沒有問題。
邱委員顯智:接下來請教,交通部對普悠瑪改善計畫或者其他調查裡面,有要求相關單位,即交通部鐵道局、臺鐵局必須回覆,而很多內容似乎不完善,遭到退件或是再次補充資料。就這部分,為什麼會有這樣的狀況?
楊主任委員宏智:第一個,交通部與所有相關單位,包括臺鐵、鐵道局等,都有在規定的60天內回應,裡面有很多細節,幾十項、將近百項,我們的要求比較高,希望每一個要求都能夠落實。
邱委員顯智:調查報告出來之後,你們要求它改善,還一直在管考。像行車紀錄跟安全管理系統,從你們的管考意見與它的答復意見來看,它的回覆是不是東缺西漏?
楊主任委員宏智:他們的回覆還滿詳細的,從文字內容上來講,比這個多很多。我們把這樣的文字敘述帶到委員會,要經過每個委員審查,所以不是調查官說的算,因為我們有好幾道程序在把關。
邱委員顯智:簡單講,你們一直在對它追蹤跟管考,希望它能夠具體改善。
接下來,我想請教主委,大家現在一直在討論監理與調查權限之爭,交通部的回函顯然認為外部調查跟運安會針對鐵路運轉中發生事故或有事故之虞所進行的調查,是兩件不一樣的事情。我們都覺得很奇怪,既然已經立法成立運安會,並且是一個獨立機關,為什麼現在交通部還會有這樣的問題,說他們想要進行自己的調查?
楊主任委員宏智:我跟委員報告細節,以鐵道的調查來講分成三個層次,假如這個問題是發生在臺鐵,臺鐵本身也要調查,他們自己內部本來就該調查。監理單位就是鐵道局,鐵道局有不一樣高度的調查。除了他們的調查之外,我們運安會是做安全調查,我們的資料可以共享、流通,所以這邊還有橫向的連結。
邱委員顯智:但現在的問題應該是,如果他們的調查跟你們的調查有出入,比如當初發生普悠瑪事故的時候,大家不太相信行政院的調查。相對來講,運安會的調查結果出來之後,社會各界也普遍能夠接受,所以大家比較擔心的是,如果他們自己又在調查的時候,譬如有所謂的改進措施或其他狀況,是不是跟你們獨立調查所提出的系統性改進措施會有出入?
楊主任委員宏智:不會有出入。為什麼?第一個,運安會的調查是最高層級的調查,我們對於調查的組織及程序非常重視,所謂組織是我們會讓鐵道局、臺鐵局全部參與,包括機師、司機工會。
邱委員顯智:最後調查的結果應該還是以運安會的獨立調查為主嘛?
楊主任委員宏智:我們會有事實資料的公布,公布之前所有的單位與司機工會的代表都會參加。
邱委員顯智:來參加運安會的調查?
楊主任委員宏智:對,他們有任何意見,我們都很仔細地審視。
邱委員顯智:接下來,我想請教主委,比如2020年海豚直升機重摔墜毀的事件,主委所領導運安會也說空勤總隊應該要改善,並且列出非常詳細的改善建議內容,載明受建議的單位是內政部空勤總隊,而且你們還會追蹤到底現在狀況怎麼樣,等候相關機關的回覆等等;另外一起比較小的2019年遠航衝出臺中機場跑道事件也是一樣。運安會的前身是飛安會,目前為止,運安會倍受社會各界的肯定,這樣的調查專業從過去累積到目前的程度,大概需要多久的時間?
楊主任委員宏智:飛安會是20年,然後很圓滿的告一個任務段落。運安會在2019年8月成立,所以到今年的8月1日就滿兩年,我們沒有籌備期,當初我要積極爭取,但是整個狀況不允許。
邱委員顯智:所以大概二十多年累積到目前這樣的調查能量跟成果。因為運輸事故調查法第二條第五款規定,不包括國防部主管的軍用航空器,導致不管是黑鷹直升機或F-5E這幾件都沒辦法納進來。可是每一次發生事故的時候,我都問國防部,到底他們是怎麼調查的。去年我問國防部部長黑鷹直升機的事,他說他們也有請飛安委員進來,像發動機這一塊,調查官就有納入。國防部每次都說運安會也有加入!
楊主任委員宏智:我們的參與其實非常微薄,去那邊大概就一起參加、聽聽他們的報告。我們沒有辦法有積極地表達專業意見的機會,這個是事實。
邱委員顯智:你能夠接受他們的調查結果嗎?像是黑鷹直升機的調查結論。
楊主任委員宏智:縱然我們有人受邀參加,但他們可能有保密等級,我個人都沒有看到報告。
邱委員顯智:你個人沒有看到報告?
楊主任委員宏智:沒有。
邱委員顯智:因為你沒看過黑鷹直升機的調查報告,所以你沒辦法說同不同意調查,你根本沒看過!有關F-5E墜毀事件,基本上你們的參與也非常微薄,所以還沒看到。你會覺得這個部分需要運安會更積極參與嗎?他們每次回函的回答都說,後續將邀請運安會、民航局、部聘委員周全全案調查等等,但是看起來你們的參與非常有限而且微薄。在這樣的狀況之下,因為運安會的調查非常詳盡而且有管考,比如有F-5E這樣的狀況,後來要再追蹤有沒有改善,但是現在看起來就是一而再、再而三,對我國的飛行員是很大的損失。就這個部分,對軍方的調查,運安會是不是能夠扮演一個更積極的角色,你的看法如何?
楊主任委員宏智:我個人的經驗大概可以給委員參考,我們在飛安會時代追尋root cause,是從冰山裡的上面往下一直挖到底,所以任何事故一定至少有三成,包括軍方的事故。究竟軍方的報告cover到幾成?我不知道。一旦有運安會介入的話,大概三成會全部cover。
邱委員顯智:事實上,我有看過你們的備忘錄,運安會跟國防部有一個合作的備忘錄,比如可以一起來開研討會、一起來訓練,這個備忘錄有沒有真的在執行?
主席:邱委員,時間已經超過很多了。
邱委員顯智:讓主委回答這個問題就好。
楊主任委員宏智:我快速回應一下。
主席:剛剛針對軍機意外事故的問題,我們已經有提臨時提案了,就照提案進行。
邱委員顯智:謝謝主席。
主席:請李委員貴敏發言。(不在場)李委員不在場。
請邱委員臣遠發言。
邱委員臣遠:(12時54分)主委,辛苦了。今天是運安會的業務報告,大家最關心的還是F-5E戰機墜海的部分。剛剛很多委員提到這個事件,也提出臨時提案,我們知道運安會在裡面的角色相對來講比較薄弱。基本上,運安會的前身是飛安會,雖然這次的事件國防部的角色比較吃重,你們則是採取協助跟比較被動的角色,但我還是就教主委的專業意見。針對這次F-5E飛機失事的飛安事件,大家都非常痛心,今天也有很多委員關心。我們希望瞭解,這個部分在運安會的職能上能不能主動來爭取協助調查,還是只能配合國防部調查?你覺得該從哪一個層級來切入?事後會不會依照慣例公布相關的調查結果?還有一個部分是,站在運安會的職責立場,如果你們能夠協助國防部的調查,能不能提供相關的專業意見給空軍參考,提升空軍飛行的安全?這部分請主委就你的專業意見給予一點寶貴的建議。
主席:請運安會楊主任委員說明。
楊主任委員宏智:邱委員,你好。有幾點問題,我一點、一點回應。第一個,運安會的組織法的確沒有調查軍機事故這樣的權責,所以軍機事故的調查還是在空軍以及國防部。不過我們跟他們有合作協議,合作協議就是一個最簡單的概念,我們很樂意協助。因為F-5E沒有黑盒子,所以這方面國防部也沒有辦法解讀,倒是第一時間我們已經接到國防部請求支援,從雷達資料解讀它的航跡,我們已經在進行,這個有在處理。至於調查報告,假如是運安會在主導調查,我們有標準程序,我們的最終報告一定是上網,所以一定跟國防部或我看到的國防部處理模式會有差異。
邱委員臣遠:針對這個部分,我還是希望你們可以化被動為主動來協助國防部,當然在權責分工上,相對來講角色比較薄弱,但是態度上,我們希望還是可以積極。本委員會有相關的提案,也希望運安會可以全力來協助。
接著,有關運安會內部組織分工的問題,根據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組織法第三條第六項規定,本會委員應具有運輸、航空、水路、鐵道、公路、管理、法律、心理、醫學、氣象、機械、電子、工程或其他運輸事故調查相關學識及經驗。這邊寫得非常清楚,雖然運安會的前身是飛安會,而成立的這兩年比較重大的交通事故都是屬於路面的,但是我們可以看得出來在相關的事故統計,水路的比例占得非常高,所以從這邊來延伸問題。根據運安會的網站揭露,盤點運安會的11位委員,僅具備運輸、航空、鐵道、法律、機械、工程及管理相關的學識跟經驗,或其他運輸事故調查的相關學識與經驗。很明顯看得出來缺乏在水路、公路、心理、醫學、氣象、電子等相關學識經驗,所以這部分是內部委員分配結構上一個很大的缺口。具體請教主委一個問題,現行委員中有許多學經歷、專長相對來講是比較重複的,尤其是水路、公路、心理、醫學、氣象跟電子相關學識或經驗方面的專家,是委員比較缺乏的背景,你們有透過外聘的諮詢委員或相關機制來補強嗎?這個部分應該要如何來強化,讓它更有多元性,而且符合你們本身所明定的組織法法令規範,並滿足各種專業,讓各種面向的事故調查都能夠建立比較客觀超然、全面性的專業水準?尤其從今天很多委員的質詢,我們知道運安會的整體事故調查,水路的部分就占了八成,相關的協調、合作機構或機關不是那麼明確,如果運安會內部委員在這方面相關學經歷背景也相對缺乏的話,這個部分要怎麼改善?
楊主任委員宏智:第一個,我先回應一下召委的關切,11位委員該有什麼樣的專長,我相信我會比委員還關切,因為今天運安會成立,我要擔負全部的責任。另外我找來總共5位專任委員,我們都是政務官員,都要經過宣誓,所以都有政治責任,這是第一個問題。第二個問題,可能召委看到我的學經歷會有疑惑,只是我沒有辦法寫得那麼詳盡,召委看到我的專長是機械,其實我在國外拿到的學位是機械製造,機械製造包括航空器怎麼樣製造、設計,到組裝,所以我看到的層次會跟其他航空專業人不一樣,航空還有操作,我個人在臺大還訓練了60個航空機師,這個我沒有辦法寫進去。
邱委員臣遠:主委,我想你可能曲解我的問題的意義,我不是要針對委員個人的學經歷去做評斷,或是指教,我只是說在整體結構上,包括運安會所包含的職能,其實我們剛剛看到相關委員的比例,以水路來講,確實在這方面就比較缺乏,我們是希望提出這個問題,主委來回應是不是可以在哪一方面的機制加強?是要外聘一些相關的諮詢委員,還是透過其他機制來強化多元性?尤其符合現在運安會實際運作上的職能。我們不是要針對個別委員,大家的學歷很多、經歷也很多,我也很多,但我不是要跟你在這方面針鋒相對,我想你可能就針對我的問題來回答,好不好?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我知道委員的關切是很重要的,的確──那麼多領域,總共有11位委員,一定不足。
邱委員臣遠:我相信。
楊主任委員宏智:這個問題在建置的第一時間已經反映給院裡面,所以跟人總討論出來的方案,就是在我的單位裡面會有諮詢委員,換句話講,諮詢委員就叫做義工。
邱委員臣遠:支薪嗎?
楊主任委員宏智:不支薪的諮詢委員,這是因應任何特殊案件的需要,我們會徵求他是不是可以出席協助,但不支薪,這些不支薪的委員,我們會看案子邀請,院裡面也很支持,所以在人力上,從委員的層級是沒有問題的。
邱委員臣遠:好,我謝謝主委的回覆。這個問題其實是在幫你們解套,因為今天整天的報告聽下來,在一些重大事件上,運安會的角色應該是屬於第三方比較專業的,但是我們知道你們要涵蓋的調查組包括航空、水路、鐵道、公路、運輸安全跟運輸工程組,我知道你們不管人力、物力及預算,相對來講都是比較辛苦的,所以我們才希望,如果要強化你們的職能,我們提出這樣的問題,也幫你們讓行政院瞭解你們實際運作上的困難,其實我們的用意是這樣。
楊主任委員宏智:瞭解。
邱委員臣遠:最後再針對西濱車禍的部分,運安會在大貨車研究這個部分有沒有相關的即時建議?上個(2)月21日台61線西濱快速道路雲林、嘉義交界的北上路段因為濃霧視線不佳,引發20輛車連環追撞,造成二死八傷的慘劇,接下來整個月陸陸續續還有好幾起交通事故,針對這個部分,我們也跟交通部公路總局做了很多相關的要求與監督,但是我們希望從運安會的角度具體提出兩個問題,針對2月21日的事件,有沒有啟動調查?或者案件的相關進度,這個部分先請主委回答,針對第一個部分,我再補充一下,就是有沒有啟動相關調查?目前進度如何?預計何時結案?這個部分先回答。
楊主任委員宏智:有關2月21日西濱發生的事故,第一時間我們先遣調查小組就已經出動到現場,也跟公路總局一起彙整相關事證,我們不會等調查報告出來才採取行動,譬如我們看到它很可能跟濃霧有關係,所以已經跟公路總局研究,看看行控中心有沒有辦法及時發出警告,所以這些事情我們已經都在做。調查報告分成好幾個階段,一個是事實資料報告;第二個叫做調查報告草案;第三個才是最終報告;我看大概3、4個月會把事實資料報告呈現出來。
邱委員臣遠:誠如主委所講有三個階段,如果相關報告有最新進度,我們希望能夠提供給本委員會委員參考,也協助你們進行相關業務的督促。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沒有問題。
邱委員臣遠:主席,再30秒。
最後一個問題,請問運安會這份報告完成後跟各個主管機關的溝通,是不是在這中間有跟交通部召開任何對策研議會議?這個部分是不是也請你說明一下?這中間有沒有一些例行會議,或跟交通部會商?其實2月21日之後,陸陸續續還有非常多事故,總共加起來應該有4起,我今天是沒時間講了,還包括騰龍遊覽車事件,在這中間交通部有沒有主動協調該部會召開交通道路安全緊急會議?
楊主任委員宏智:我不知道召委關切的有沒有一個特定貨運的案例,我們立案調查其中有一個是貨車司機的證照有問題、貨車司機過勞。
邱委員臣遠:我具體先回應,根據運安會109年12月21日發布的如何精進我國貨運安全管理機制的研究報告,我們發覺貨運肇事事故比客運業多出2倍,這就是您剛剛提到的具體的部分。
楊主任委員宏智:那我們討論的焦點一樣,的確貨運業發生事故致死人數會比其他客運高,所以我們跟交通部,司長在這裡,都積極地看看怎麼樣……
邱委員臣遠:多久開一次會?
楊主任委員宏智:沒有固定,但是我們包括LINE都會隨時連結。
邱委員臣遠:最近相關事件頻傳,社會關注度也非常高,司長也在這邊,我們還是希望交通部相關部會,包括運安會,針對這個部分應該做比較全面性的會商、通盤的檢討,好不好?
楊主任委員宏智:好。
邱委員臣遠:未來如果有相關的會議紀錄及報告,再提供給本席辦公室。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孔委員文吉、鍾委員佳濱、蔡委員易餘、何委員欣純、楊委員瓊瓔、廖委員婉汝及高委員嘉瑜均不在場。登記質詢的委員均已發言完畢。
作以下決定:報告及詢答完畢;委員劉櫂豪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儘速以書面答復。
委員劉櫂豪書面質詢:
防疫期間機組人員身心狀況,建議運安會協助研究
疫情影響下雖民航運輸量減低,但有關機組員防疫措施和執勤間的平衡,是否會對機組員的身心造成負擔仍需要重視。台灣防疫成績在全世界名列前茅,有賴於完整邊境防疫措施,故機組員之防疫規定應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為主。然近來有媒體報導,航空機組員反映在防疫措施及公司排班機制下,呈現「隔離—值勤—隔離」生活模式,罕有休假時間,造成機組人員身心負擔極大。機組人員之身心健康狀況對飛安影響甚鉅,政府各單位及航空公司應予以高度重視。
運安會於108年業務報告指出,將於108年度科技研究計劃執行計畫之—即「民航人員疲勞風險評估之分析」,而近來防疫措施施行後,是否會對機組人員造成過度身心負擔,建議運安會運用108年所建立之分析模式進行研究,並會同民航局、民航業者、機組人員研議討論,給予排班、排休建議,期能保護機組航空人員健康狀況,以維護我國飛航安全。
建議運安會投入台鐵2/23工程維修車事故調查
台鐵局今年2月23日發生工程維修車撞上工務人員之傷亡事故,該事故引起社會重大注目,咸認為交通部監理單位及運安會應啟動調查釐清事故原因並檢討內控機制,方能確保台鐵工務及營運安全。
考量運安會依運輸事故調查法第2條第2項訂定「重大運輸事故之範圍」其中關於重大鐵道事故規定:「指營運中之鐵路或大眾捷運系統列車或車輛,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者:(一)鐵路:1、正線衝撞事故……6、其他造成人民生命、財產重大影響,且經運安會認定有調查之必要。」由於台鐵局工務人員皆須臨軌作業,且該事故發生當下軌道仍於營業中,為避免內部工程維修影響營業安全,建議運安會依照前述第6點啟動運輸調查,釐清事故原因檢討相關作業規範及監理作為,以確保鐵路營運安全。
應儘速提升鐵道、水路紀錄器解讀量能
按運安會所提供本年度業務報告指出,於各式運具紀錄器之解讀量能,迄今鐵道紀錄器與水路紀錄器量能仍僅80%和74%。紀錄器為事後調查重大安全事故之重要證據,解讀量能更對精確分析案件具有重要影響。
經運安會普查我國鐵道共有八家營運業者、四十三種列車,各車種配備之資料紀錄裝置規格亦不相同,惟因法規無相關規範,建議運安會得針對各家鐵道業者所需精進調整之處,或法規仍所遺缺部分提出建議報告,以期提升重大鐵道事故調查能量及工作效率。
主席:現在休息,星期四上午9時繼續開會。
休息(13時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