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紀錄

立法院第10屆第3會期交通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0年3月29日(星期一)9時至13時42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主  席 邱委員臣遠

主席:現在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10屆第3會期交通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0年3月24日(星期三)上午9時1分至下午1時8分

中華民國110年3月25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2時53分

地  點: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洪孟楷  陳歐珀  鄭天財Sra Kacaw   林俊憲  陳明文  李昆澤  趙正宇  蘇震清  陳素月  邱臣遠  許淑華  劉櫂豪  陳雪生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葉毓蘭  陳椒華  李貴敏  鍾佳濱  楊瓊瓔  邱顯智  廖婉汝  孔文吉  吳斯懷  蔡易餘  何欣純  賴香伶  高嘉瑜  張其祿  陳亭妃  羅明才  李德維  劉世芳  江啟臣  賴惠員  莊競程  王美惠  張育美  林思銘

   委員列席24人

列席官員:

3月24日(星期三)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

主任委員

楊宏智(10:30後)

 

 

副主任委員

許悅玲

 

 

委員

郭振華

 

 

委員

葉名山

 

 

執行長

張文環

 

 

主任秘書

靜妮

 

 航空調查組

組長

蘇水灶

 

 水路調查組

組長

李延年

 

 鐵道調查組

組長

林沛達

 

 公路調查組

組長

曾仁松

 

 運輸安全組

組長

鄭永安

 

 運輸工程組

組長

莊禮彰

 

 人事室

主任

黃素蘭

 

 政風室

主任

江明峰

 

 主計室

主任

杜靜宜

 

 秘書室

主任

李有智

 

交通部路政司

司長

陳文瑞

 

  航政司

簡任技正

鄭鴻政

 

 鐵道局

副局長

楊正君

 

 臺灣鐵路管理局

處長

陳仕其

 

 公路總局

組長

王在莒

 

3月25日(星期四)

 

交通部

政務次長

王國材

 

  路政司

司長

陳文瑞

 

  交通事業管理小組

執行秘書

邱銘堂

 

  法規委員會

執行秘書

邱銘堂

 

  會計處

副處長

陳月香

 

 鐵道局

局長

胡湘麟

 

 公路總局

副局長

黃運貴

 

 臺灣鐵路管理局

代理副局長

祁文中(12:20前)

 

 

副局長

馮輝昇

 

 

副局長

朱來順

 

 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資深經理

郭保麟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

執行長

張文環

 

 

組長

林沛達

 

法務部法制司

參事

林豐文

 

內政部地政司

專門委員

鄭惠月

 

 營建署都市計畫組

副組長

廖建順

 

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

組長

邱萬金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副總經理

陳立人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

簡任技正

魏郁軒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專門委員

洪益祥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代理組長

莊金珠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副組長

吳巧梅

 

原住民族委員會社會福利處

副處長

董靜芬

主  席:陳召集委員素月

專門委員:蘇純淑

主任秘書:黃輝嘉

紀  錄:簡任秘書 陳淑玫 簡任編審 黃彩鳳 科  長 江建逸

   專  員 楊蕙如

3月24日(星期三)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邀請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主任委員楊宏智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本日會議由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許悅玲報告後,計有委員洪孟楷、陳歐珀、鄭天財Sra Kacaw、林俊憲、陳明文、李昆澤、趙正宇、蘇震清、陳素月、許淑華、陳椒華、張其祿、賴香伶、葉毓蘭、邱顯智及邱臣遠等16人提出質詢,均經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主任委員楊宏智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劉櫂豪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儘速以書面答復。

通過臨時提案5項:

一、近期我國各類交通運輸安全事故層出不窮,諸如西濱快速道路連環車禍及台東鐵路海端車站事故等,108年運輸事故死亡達3,082人,占整體事故傷害死亡之46.4%,運輸安全問題嚴重動搖民眾之信心,經查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組織法第二條「本會掌理下列事項:一、重大運輸事故之通報處理、調查、肇因鑑定及分析、提出調查報告及運輸安全改善建議。二、運輸事故趨勢分析、運輸安全改善建議之追蹤及運輸安全專案研究。三、運輸事故調查技術之研究發展、能量建立、紀錄器解讀及工程分析。四、運輸事故調查法令之擬訂、修正及廢止。五、國內、外運輸事故調查組織與運輸安全組織之協調及聯繫。六、其他有關重大運輸事故之調查事項。」

顯見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對於我國整體運輸事故趨勢、運輸安全改善等有專案研究之必要,並對國內運輸事故調查組織與運輸安全組織亦有協調聯繫職責,惟查詢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其網站所公布之運輸安全研究極其短缺,顯然亟需改進,以提升我國運輸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是故,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應積極研擬辦理我國跨部會各類運輸安全政策之研究,並綜整協調國內其他涉及運輸安全之機關與組織,協調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鐵道局、公路總局、航港局、運輸研究所及科技顧問室積極推動我國運輸安全改善規劃與具體作為,前者之相關安全研究規劃及內容,行政院亦應積極採納辦理,避免我國運輸安全改革僅流於紙上作業,改革無法有效落實,請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洪孟楷  鄭天財Sra Kacaw   許淑華  葉毓蘭

二、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自2019年8月1日成立迄今,接獲重大飛航事故通報28件,其中8件立案調查;重大水路事故通報計320件,其中101件立案調查;鐵路事故通報678件,其中14件立案調查;公路事故通報計53件,其中8件立案調查。

經查各調查組別現有人數,航空組10人、水路組5人、鐵道組15人、公路組5人。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成立至今,水路組立案調查案件高達101件,人數卻只有5人,人力顯嚴重不足。建請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於1個月內檢討水路組人力不足,加速人力增聘,並與交通部、航港局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同步審視水路調查案件數量繁多原因,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洪孟楷  陳歐珀  鄭天財Sra Kacaw   陳椒華

三、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交通部於108年12月26日依據運輸事故調查法第二條第二項訂定並發布《重大運輸事故之範圍》(自108年8月1日生效)。現重大運輸事故之範圍第二條,訂定重大鐵道事故為「營運中」之鐵路或大眾捷運系統列車或車輛所發生之事故。

近年鐵路機構行車異常事件、行車事故繁多。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自108年8月1日成立迄今,接獲重大鐵道事故通報計就高達678件,目前已調查完成3件,尚有11件調查中。

惟許多異常事件、行車事故屬於「正要進行編組、啟動營運」狀態,或「即使該車輛尚未處於營運中狀態,異常事件會嚴重影響其他車輛行車安全」既有影響運輸安全之疑慮,顯有修正調查範圍之必要。建請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於2週內針對《重大運輸事故之範圍》第二條與交通部進行研議,將調查範圍自「營運中」之鐵路或捷運列車調整為屬「營運時間帶」之鐵路或捷運列車,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洪孟楷  陳歐珀  鄭天財Sra Kacaw   陳椒華

四、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今(110)年2月23日發生工程維修車撞上工務人員之傷亡事故,該事故引起社會重大注目,咸認為交通部監理單位及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應啟動調查釐清事故原因並檢討內控機制,方能確保台鐵工務及營運安全。爰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依運輸事故調查法第2條第2項訂定「重大運輸事故之範圍」其中關於重大鐵道事故規定:「指營運中之鐵路或大眾捷運系統列車或車輛,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者:()鐵路:1、正線衝撞事故……6、其他造成人民生命、財產重大影響,且經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認定有調查之必要。」由於台鐵局工務人員皆須臨軌作業,且該事故發生當下軌道仍於營業中,為避免內部工程維修影響營業安全,建議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研議啟動運輸調查,釐清事故原因檢討相關作業規範及監理作為,以確保鐵路營運安全。

提案人:劉櫂豪  趙正宇  李昆澤  陳明文  陳素月

五、茲因近期F-5E軍機墜落事故及其他軍機事故頻傳,然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因目前法律規範所限,無法主動介入調查軍機事故,只能配合國防部被動協助調查。故建議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應本於該會成立之主旨及目的,在國防部協調下,積極配合加入軍機事故調查小組,儘速查明軍機事故真相。

提案人:林俊憲  趙正宇  李昆澤  陳素月

3月25日(星期四)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委員劉櫂豪等16人擬具「鐵路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審查委員陳歐珀等16人擬具「鐵路法增訂部分條文草案」案。

三、審查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鐵路法第四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審查委員陳歐珀等17人擬具「鐵路法增訂第四十七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五、審查委員孔文吉等22人擬具「鐵路法第五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本日會議由交通部政務次長王國材及路政司司長陳文瑞報告後,再由委員陳歐珀說明提案要旨;計有委員洪孟楷、李昆澤、邱臣遠、鄭天財Sra Kacaw、趙正宇、陳歐珀、蘇震清、劉櫂豪、林俊憲、陳明文、許淑華、陳素月、陳雪生、邱顯智、賴香伶、葉毓蘭、賴惠員及陳椒華等18人提出質詢,均經交通部政務次長王國材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儘速以書面答復。

決議:

一、討論事項委員劉櫂豪等16人擬具「鐵路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等5案,另擇期繼續審查。

通過臨時提案4項:

一、茲因「彰化市鐵路高架化工程計畫案」將進入綜合規劃設計階段,為使彰化市鐵路高架後臺鐵彰化火車站主體與前後站區場站開發發揮綜效,建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規劃「彰化火車站特區」計畫,就站前區、火車站區以及後站區之場站規劃,依其商業發展與文資保存推動辦理都更,提高站區容積率及建蔽率,垂直規劃停車場、站區、商場及政府機關等空間,將能透過多元機能將站區融為一體,並加速辦理已列入文化資產的臺鐵宿舍群、扇形車庫之資產活化,建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於1個月內將目前相關規劃情形,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素月  陳歐珀  邱臣遠

二、本(3)月騰龍通運公司遊覽車發生衝撞蘇花公路山壁釀6死39傷事故,後經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初步調查,發現車體結構有系統性問題如車側鋼梁結構之缺乏,以及座椅組裝問題等。有鑑於此,交通部長林佳龍日前緊急下令,召回打造該事故車輛的名盛實業公司所打造的718輛遊覽車,完成安全檢核前暫停車輛營運,預計在清明連假前完成多數車輛檢核。然考量車體結構系統性問題應有廣泛性安全檢測,非屬單就1家業者進行即可確認,爰建請交通部限期於2個月內,落實國內遊覽車車體結構檢討作業,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交書面結果及公布改善規劃等報告。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鄭天財Sra Kacaw

三、依據交通部鐵道局組織法第2條規定:「本局掌理下列事項:……五、各鐵道系統之營業、營運狀況、行車運轉、行車人員、客貨運送、路線修建養護、機車車輛檢修、安全管理、事故調查及災害防救之監督管理。……」故鐵路監理業務為鐵道局組織法賦予之法定權責。而依據鐵道局官方網頁針對「鐵路監理─定期檢查」僅明列檢查的法令依據、檢查範圍、臨時檢查、目的等,卻沒有針對歷次的檢查檢果做公告;另「鐵路監理─安全」列出107年及108年安全指標的相關數值,並無更新到109年,且依據鐵路法56-5條第3項,鐵路機構應提報之年度安全管理報告,也沒有將相關報告內容於網頁上公布,為督促鐵路監理業務之公開透明,爰此要求交通部鐵道局於3個月內將上述關於檢查結果、最新安全指標、年度安全管理報告等相關資訊上網公布。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陳歐珀  蘇震清

四、艦於嘉義縣民雄工業區與頭橋工業區為嘉義縣最早開發的工業區,兩個工業區內目前有313家廠商進駐,就業人數眾多,但最近的火車站在南邊5公里處的嘉義火車站,通勤相對不便利,爰要求交通部鐵道局評估於頭橋工業區設立通勤車站。

提案人:陳明文  陳歐珀  劉櫂豪  陳素月

散會

主席:繼續報告。

邀請交通部就「提升用路人車安全:就全國道路易肇事路段(含台61線西濱快速道路)全面評估肇事類型,並就提升用路安全及如何降低全國交通事故肇事率」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主席:請交通部陳次長報告。

陳次長彥伯: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今天應邀至貴委員會就「提升用路人車安全:就全國道路易肇事路段(含台61線西濱快速道路)全面評估肇事類型,並就提升用路安全及如何降低全國交通事故肇事率」進行專題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

本部為了提升道路安全品質,降低民眾遭遇意外交通事故機率及減少事故後之損失,本部運輸研究所自民國69年開始辦理「臺灣易肇事路段改善計畫」,對於減少肇事件數及降低傷亡人數有相當的成效,迄今已完成37期,另為強化交通工程人員專業技能,亦導入事故碰撞圖分析技術,於109年加以推廣應用。另日前台61線西濱快速道路發生重大事故,本部已成立專案小組來檢討、補強相關措施,並加強相關的道路執法及宣導。本部將持續不斷針對道路交通安全設施進行檢討,精進各項改善作為。

以上是本部對於道路交通安全改善立場與決心的簡單說明,接下來再請本部道安委員會謝執行秘書向各位委員進一步報告,再次感謝各位委員的關心及指教,謝謝!

主席:請交通部道安會謝執行秘書報告。

謝執行秘書銘鴻: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

壹、前言

今天很榮幸代表交通部就「提升用路人車安全:就全國道路易肇事路段(含台61線西濱快速道路)全面評估肇事類型,並就提升用路安全及如何降低全國交通事故肇事率」向大家就全國易肇事路段改善的作法,以及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強化措施,進行說明。

為提昇道路安全品質,降低民眾遭遇意外交通事故之機率及減少事故後之損失,交通部將「臺灣易肇事路段改善計畫」列為長期性之任務,並由交通部運輸研究所負責規劃,自民國69年開始辦理第1期計畫,迄今已完成37期,109年進行第38期會勘、規劃作業與綜整,110年辦理各項改善工作。計畫目的在於降低縣市區道路及一般公路易肇事路段交通事故之傷亡人數與發生次數,增進整體道路之行車安全品質。以下謹就本次專題內容進行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

貳、全國道路交通事故現況

109年汽機車登記總輛數2,231萬餘輛(汽車820萬餘輛、機車1,411萬餘輛),比106年增加60萬餘輛。在歷期院頒方案架構下,各部會及縣市政府執行年度道安工作計畫,交通事故死亡人數雖逐年緩降至106年全年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2,697人,惟107年上升至2,780人、108年為2,865人,109年初估死亡3,000人、受傷48萬餘人。經檢討近年死亡人數增加,主要是高齡事故、機車事故,另外外送員及電動自行車事故增加,也是新興應關注課題。

參、全國易肇事路段改善辦理情形

一、交通事故資料蒐集期間

道路交通事故涉及人車路,其中道路交通環境隨著人口、車流移動,隨時皆須檢討改善。每期易肇事路段改善計畫的辦理方式,皆必須先蒐集一段長時間的交通事故資料,加以統計分析,篩選出肇事頻率及嚴重程度較高的地點,經過個案分析、會勘、討論決定改善方案後,再據以進行工程改善。

為避免用以分析之事故資料期間過短,資料較少,而無法篩選出易肇事地點,並考量易肇事地點改善的急迫性,以及配合各級政府行政作業制度皆以年度為單位,本期計畫採「一年期」交通事故資料為基礎進行資料的蒐集與分析。

二、篩選各縣市易肇事地點

由於各直轄市、縣(市)的面積、人口、道路分布、車流狀況等特性皆不相同,因此篩選易肇事地點,不是對全國所有肇事地點進行排序篩選,而是將各直轄市、縣(市)分開處理。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從各直轄市、縣(市)交通事故地點資料中,初步篩選其轄區範圍內20處易肇事地點,函請各直轄市、縣(市)參考。各直轄市、縣(市)考量其道路狀況、交通特性及肇事紀錄等資料,參考所篩選之20處易肇事地點,亦可另提其他易肇事地點,再研提這些易肇事地點之改善方案,送交通部運研所彙整。

三、研擬改善方案

由於每個易肇事地點之改善方案,皆與現場環境息息相關,包括自然環境、土地利用現況、路口交叉型態、路型特性、車流狀況、用路人駕駛習慣、事故類型、肇事成因、肇事時間等,所以必須至現場查勘。同時為集思廣益,彙集各專業意見,因此易肇事地點現場會勘時,會邀集內政部警政署、交通部路政司、公路總局、各區養護工程處、工務段、直轄市、縣(市)政府交通局、工務局、警察局交通大隊、當地警分局等各單位,就其業管項目、事故處理經驗與專業意見,進行充分討論,以修正直轄市、縣(市)原提報之改善方案為切實可行。

四、110年「第38期臺灣易肇事路段改善計畫」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依據各直轄市、縣(市)交通警察及內政部警政署,調查整理108年全國道路交通事故資料,於109年辦理計畫擬訂,110年度辦理工程改善(如流程圖)。

自108年之37期計畫起,已結合運研所「混合車流路口道路交通工程改善設計範例」研究成果,進行易肇事路段改善計畫的技術精進與轉型,於各期計畫中導入事故碰撞構圖分析與各肇事型態改善設計範例,進行更精準的分析。

另縣(市)之道路交通安全工程計畫經費,行政院已納入統籌分配款,以指定作為基本設施之「道路養護(含道安計畫)經費」方式撥交補助各縣(市)執行。因此,自92年起各縣(市)政府原則需優先自籌每期易肇事路段改善計畫所需之改善經費。110年辦理第38期易肇事路段改善計畫之改善地點計67處,總改善經費為新臺幣17,284,496元(其中公路總局投入6,871,514元、各縣市政府投入10,412,982元)。

五、近期易肇事路段改善計畫成效

以106年(第35期)易肇事地點改善計畫之改善地點共計76處為例,其於改善前之年肇事(105年)件數合計1,197件、死亡5人、受傷1,619人,改善工程完成後之年肇事(108年)件數965件、死亡0人、受傷1,168人,由改善前後之績效顯示,肇事件數減少19.38%、死亡人數減100%、受傷人數減少27.86%。

六、強化交通工程人員專業技能

為提升易肇事路段改善計畫作法,交通部運研所導入「事故型態導向之路口交通工程設計範例之研究」研究成果與事故碰撞構圖分析技術,並於109年分別於臺中市、高雄市及臺北市辦理3場教育訓練座談會加以推廣應用。

肆、台61線西濱快速道路檢討改善作為

一、事故概況

110年2月21日7時40分左右,台61線255k雲林縣口湖北上路段,經警方初步判定係因未注意車前狀態,導致連環車輛追撞事故;事故車輛21輛,包含小型車15輛(其中3輛未受撞擊)及大型車6輛;傷亡情形2死11傷(其中8位送醫,3位輕傷)。

二、後續改善作為

(一)交通管理面

1.公路總局各區養護工程處盤點轄管道路閉路電視攝影機(CCTV)及資訊可變標誌等路側設備,加強路段監控以提前預判部署並即時發布資訊。

2.公路總局中長期將與氣象局合作,在特定路段設置濃霧偵測器(能見度儀),提供更精確的氣象資訊,作為交通管理及路況資訊;將於西濱快速公路設置共16處,1個月內先行完成施作雲林(四湖)及嘉義(東石)路段2處(已於110年3月24日建置完成),前8個月完成彰化至臺南路段6處,其餘在1年內完成。

3.台61線西濱快速公路刻正進行全線系統整體(合)設計,規劃再增加建置車輛偵測器67處、閉路電視攝影機2處、e-Tag54處及資訊可變標誌41處,分段執行,以利交通管理及提升安全。

(二)加強重車及速度管理執法

持續與台61線沿線各地方警察單位加強合作,並利用移動式設備及科技執法擴大取締範圍,另針對大型重車超載部分增加路檢聯稽頻率;中長期規劃增設測速照相及地磅站設施等,以提升速度及重車管理。

(三)教育宣導

因應濃霧或嚴重霾害等導致公路能見度不佳時,訂定用路人行駛快速公路注意事項,透過多元管道加強宣導,如上游資訊可變標誌(CMS)、警察廣播電臺VPN、幸福公路App、省道即時資訊服務網、交控系統資料交換、臉書粉絲專頁、公路總局局網專區等。

伍、提升整體道路交通安全強化措施

除工程改善外,交通安全防制作法,尚有教育、執法、監理、宣導等面向,行政院近期3次召集交通部、內政部、教育部、衛福部等相關部會,滾動檢討在既有第13期院「頒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針對近年事故增加原因,研訂近期須強化道路交通安全關鍵改善策略計10項,包括1.落實「高齡者交通事故防制精進計畫」2.機車安全再強化3.保護行人及建置安全道路的基礎設施4.加重重大違規罰則建立不適任駕駛退場5.通盤檢視駕照管理與駕駛教育訓練6.扎根校園交通安全教育7.重大違規大執法及導入創新科技執法8.強化車輛安全配備9.推動及落實速度管理10.強化與落實管考機制,提升各縣市政府首長重視度。

陸、結語

隨著經濟持續發展,道路周邊的土地使用、人口分配、產業活動均隨著時間不斷改變,也會造成道路建設、交通狀況與交通量的不斷遞移。惟若道路交通設施無法因應道路環境與交通狀況的改變而做適當的調整,將可能衍生更多的交通事故,因此為維護道路安全,必須持續不斷地針對道路交通設施進行檢討與改善,尤其對高齡化的未來,必須持續調整路型,增加行人空間。全國易肇事地點的改善計畫,已列為每年提昇道路安全之重要工作之一,將持續滾動與精進各項改作為,以上報告,敬請各委員惠予指教。謝謝!

主席:由於現場委員人數不足,議事錄稍後再確定。

現在進行詢答,先宣告以下事項:詢答時間出席委員為8分鐘,得延長2分鐘,列席委員為6分鐘;暫定10時30分休息10分鐘;委員發言登記於10時30分截止;各委員如有提案,請於10時前提出,以便議事人員彙整;今天中午原則上不休息。

現在請登記第一位李委員昆澤發言。

李委員昆澤:(9時17分)次長,我先請教有關蘇花公路發生嚴重的遊覽車事故,造成6死39傷,事後相關的調查陸續在進行當中,現在交通部召回718部遊覽車進行相關的安全檢測,包括燈光、煞車系統、偏滑裝置、相關的車輛長寬高以及有無改裝等等,甚至連座椅的固定也有列為這次檢查的項目,請對此作一說明。

主席:請交通部陳次長說明。

陳次長彥伯:目前最重要的就是召回車輛,剛才委員特別提到,除了基本的相關安全事項之外,對於座椅的安裝以及固定的方式是這次召回的重點。

李委員昆澤:次長,這次全國是不是總共有13個地方在進行遊覽車的安檢?

陳次長彥伯:是,目前是13個地方,有15組人力在協助。

李委員昆澤:人力還是不足。

陳次長彥伯:有15組人力、13個地方。

李委員昆澤:但人力還是不足,我們還是以車安中心所提供的相關標準,由監理站進行處理。現在安檢完的車輛大概有幾部?都合格嗎?

陳次長彥伯:總共有718部,到昨天(28日)為止,已經有565輛做完召回的動作。

李委員昆澤:每一輛檢查的時間大概多久?

陳次長彥伯:大概要15分鐘左右。

李委員昆澤:現在問題來了,運安會說明遊覽車座椅的固定安裝是有問題的,應該要用4根螺絲,但是卻只用2根螺絲,然後用U型夾來固定,而車安中心的說法又不一樣,他們認為這樣的安裝是符合當初相關的驗證,而且是經過品質一致性的檢查通過,對於這些爭議,請次長作說明。

陳次長彥伯:跟委員報告,有關運安會基於它的職權所做的相關調查以及調查後的對外說明,交通部予以尊重,在這個事故調查的過程中,他們希望交通部能夠將這些車輛予以召回,所以就是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將這些車輛予以召回。在召回的過程中,最重要的一件事情就是要確保這些車輛是不是按照我們的車輛安全檢測基準在打造、製造,這也是車安中心在這兩天召回以後對外的說明,就是相關召回的車輛之檢驗結果並沒有重大違失……

李委員昆澤:次長,車安中心應有的基本規範到底是2根螺絲還是4根螺絲?你們現在要對這些遊覽車做檢查,在這718部遊覽車所進行的安檢項目裡面,你們針對座椅是做怎樣的檢測?到底是2根螺絲合格還是4根螺絲合格?

陳次長彥伯:在相關的安全檢測基準裡頭,它規範的是座椅的安裝和固定,包括需要施予多少的力量,或是要有740公斤的拉力,讓座椅不致變形或移動,它只是一個功能性的規範。

李委員昆澤:在車測中心的時候就有基本的相關座椅的裝置,還有座椅本身要進行相關的拉力測試,高達700公斤以上的拉力測試,而且是破壞性的測試,分為靜態的測試或是動態測試,是由遊覽車公司即打造公司來進行的,對不對?

陳次長彥伯:是的。

李委員昆澤:關於這個部分,車安中心要針對他們所送過來的資料進行一個形式驗證的合格與否,要來探究它的品質一致性,也要進行抽檢或者是普查的方式,車安中心很重要的工作就是要讓車測中心所送出來的規格能達到品質一致性的原則,到底是2根螺絲還是4根螺絲,交通部現在都說不清楚,民眾頗有疑慮。

陳次長彥伯:跟委員報告,剛才委員特別講到車測中心去送測的時候,它就有送測相關的施工圖,或是怎麼樣的測試情形,車安中心就是依照這樣的方式去驗證、查證它是否有符合,所以在這過程中,就是依照各個車廠的安裝方式,所以有的會是2根螺絲,有的是用所謂的J形去,所以各種方式不一,但是不管怎麼樣,它的檢測規範,照目前查證的結果……

李委員昆澤:次長,我就說你們到現在還是說不清嘛!這些座椅安裝的強度到底是要2根螺絲還是4根螺絲?車安中心提供你們現在相關的安檢項目,也是一個座椅安裝基本的固定而已,到底是2根螺絲還是4根螺絲?在車安中心所提供的規範,他們還要再進行另外一次的查證,是不是?

陳次長彥伯:跟委員報告,它的查證是查證當它在車測中心審驗的時候,它的相關安裝的情形而去做這個查證,所以剛才委員特別提到,不管是多少,原則上是4根至2根,依照不同的安裝位置,安裝的方式會有所不同,但是目前所檢測出來的是符合相關車輛安全檢測的規範。

李委員昆澤:你說符合安全規範,我不這麼認為,因為運安會有提出這樣的疑慮,這也是社會大眾的疑慮。

陳次長彥伯:最大的說法……

李委員昆澤:次長,我們是針對車測中心以及車安中心對於車輛的安全法規,當然是比照聯合國車輛安全的法規,其實在一般國家也都一樣是基本的標準,只不過我們在面對這樣的座椅安全強度,造成社會大眾的疑慮,而且也有安全疑慮的時候,我們是否要來檢討、檢視這些相關的法規是否符合安全的標準?我們應該用更高的安全標準,尤其是遊覽車這樣的大眾公共運輸,關係到整體旅遊業的安全標準,請對此作說明。

陳次長彥伯:委員這樣的建議是非常正確的,目前座椅的安全強度讓社會上產生這樣的疑慮,所以交通部會會同車安中心、產官學研、公路總局還有運安會,大家共同來研議,就是大家經常講的,是不是要把所謂的動態測試納入相關的車輛安全檢測……

李委員昆澤:這次召回的遊覽車在清明節之前都能夠完成相關基本的檢測嗎?

陳次長彥伯:到目前為止,原則上沒有問題,這718輛可以做相關的檢測,目前的進度大概已經達到78.7%,所以我們相信沒有問題,不會影響疏運。

李委員昆澤:部長也跟社會大眾說明,有考慮針對遊覽車業者這一次配合政府的車輛召回要研議相關的補償機制,請對此作說明,路政司有做這樣的規劃和研議了嗎?

陳次長彥伯:我簡單說明一下,我們所有的檢測或召回都會跟業者相互配合,在他們最恰當、最可行……

李委員昆澤:業者也有配合,我現在請教的是,部長有說明他考慮針對這些業者進行相關的補償,請問有沒有進行這樣的規劃?現在有規劃嗎?

陳次長彥伯:部裡頭正在規劃中。

李委員昆澤:既然有跟社會大眾說明就必須去研議,而且要把相關的政策跟相關業者進行溝通以及說明。

陳次長彥伯:對,最重要的是,當業者認為有受到損失而需要政府予以補償的時候,我們有相關的作為,我們會跟他們共同來討論。

李委員昆澤:接下來討論道路交通安全,這三年來,你們對交通安全的改善,我認為是不及格的,因為這三年來相關交通事故的件數、死傷人數是節節攀升,從2018年到2020年全國事故件數增加4萬1,944件,死亡人數增加220人,受傷人數增加5萬5,554人,所以我們的道路安全改善、交通安全改善的成績是不及格的,我們以1月份來對比,以2021年和2018年的資料來對比,事故件數增加6,878件,受傷人數增加9,662人,死亡人數增加22人,這三年來都有明顯上升的趨勢,而且65歲以上以及12歲以下所形成的死亡人數、傷亡人數屢創新高,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你們的交通安全改善是不及格的,請對此作說明。

主席:請交通部道安會謝執行秘書說明。

謝執行秘書銘鴻:剛剛在簡報裡面有提到,我們發現高齡族群這部分的人口數一直在增加,在我們的數據裡面,每一年包括今年1月,高齡的人口數比去年同期都還要增加,針對這個部分,未來我們有擬定高齡者交通事故的防治應該有哪些作為,包括工程怎麼去加強行人的安全措施,我剛剛有特別提到,還有路權觀念,這部分高齡者是普遍不足的,這是很大的發現,所以教育跟宣導是我們未來很大重點。

李委員昆澤:道安會報要提出具體的改善措施,交通部也要負責提升整體的交通安全,我們有幾項具體建議,第一,我們要強化道路的安全管理,運安會現在也提出公共運輸的安全改善建議書,而且我們要制定國家道路安全策略,也就是說,我們要建立資料庫去監測、評估各項道路的活動狀況、安全狀況,這個交通部必須要做,而且要強化道路跟交通的安全、改善車輛的安全標準以及落實相關標準基本的符合要求,還要增加用路者的安全;另外,對於強化事故分析及落實改善是要去做的,我不客氣地講,這3年來道路安全的改善,交通部是不及格的,這3年來交通事故的件數跟傷亡人數是一年比一年高,而且這些民眾都看在眼裡,對交通部是有質疑的,所以交通部必須要負起相關責任。

謝執行秘書銘鴻:我們會來努力加強,謝謝。

主席(李委員昆澤代):請邱委員臣遠發言。

邱委員臣遠:(9時30分)次長早安。時間不多,我們直接切入重點,現在大家還是最關心遊覽車座椅安全結構的檢驗報告,剛剛李委員也談到很多相關的細節,針對這次蘇花公路騰龍遊覽車重大意外事故的座椅檢驗,到目前為止發現都沒有問題,車安中心甚至表示座椅都有固定在骨架上,沒有脫落的疑慮,而且目前交通部也認為法規跟國際法規有一致性,只要通過740公斤以上的強度拉力測驗沒有脫離就可以通過,並未規定如何固定座椅,所以現在也有一說是用勾的也沒有問題,這個部分就是剛剛提到的到底要鎖2根,還是4根螺絲才是合格。剛剛次長有談到,只要經過車安中心740公斤的測試,基本上就認定可以合格,但是這次事件告訴我們,其實應該要用一個更嚴格的標準來看待車輛的檢驗。在這二十年來,政府一再提升遊覽車組裝的相關規範,其實每次都透過很大的遊覽車公安事件再做一次檢討,但是確實這個部分都是治標不治本,臺灣的遊覽車結構安全仍然受到普遍民眾的質疑,甚至持續發生運安事故,我想交通部難辭其咎。對於這個部分,我覺得還是要用一個更高的標準、把螺絲拴緊的態度去面對這樣的問題。所以針對這個事件,我具體請教兩個問題,第一個,針對運安會說是車體結構檢驗有問題但是車安中心卻說沒有問題的羅生門,遊覽車的結構安全檢測國家基準規範現在有沒有要研議修改?修改的幅度有多大?會不會超出座椅的規範?這個部分多久可以給國人回覆與說明?

主席:請交通部陳次長說明。

陳次長彥伯:我先簡單說明一下,到時候如果有必要,再請路政司補充。委員特別提到有關車輛的每次事故,大客車的安全檢測規範……

邱委員臣遠:次長,針對我的問題來回答,好不好?

陳次長彥伯:是。

邱委員臣遠:針對這次的……

陳次長彥伯:這裡頭有特別提到是不是把座椅動態測試納入,我剛剛也說明了,這部分我們會會同相關單位,甚至包含運安會也好,大家共同討論是不是把這樣一個檢測基準納入現行檢測基準裡面。委員特別提到車體焊接、骨架焊接的查核規範,甚至要做所謂動態測試或者是靜態模擬,這些在目前的規範裡也都有。尤其是遊覽車,希望能夠研議退役,很不幸在上次蝶戀花事件以後,這整個也都有做相關檢討,後續如果有必要,我們可以把最近幾個比較重大事項的檢討情形送給委員參考。

邱委員臣遠:請將相關報告提供給本席辦公室,因為我們羅列出這次制度上的缺失,臺灣製造的部分不出問題也難,總共有5點,第一個就是打造的公司資本額在1億元以上的只有1家,目前國內多採用「進口底盤架裝車體」模式製造車輛,其實這在安全上都是有所疑慮的;再來就是車輛焊接缺乏施工品質的規範;接著是車安中心只有書面審驗,未落實現場檢核機制,包括我們剛剛談到的是不是要納入動態檢測的部分,屆齡大客車沒有退役跟延役的標準;這些部分都是目前制度上有所遺漏與缺失的。如果我們要建議的話,我這邊提出幾點建議,第一個是車輛焊接與施工品質規範要明定、要細緻化、法制化。接著是車輛中心現場檢驗機制也要提升,包括要納入動態檢驗。在國家基準規範的部分,我們希望針對這次事件,交通部要會同各單位做通盤性檢討,再來就是屆齡大客車退役或延役的標準都要明定。最後,針對這個部分,次長是不是給我們一個承諾──在1個月內提供相關書面報告給本席辦公室──就是針對以上問題的回覆?

陳次長彥伯:就委員這裡所提到的,我們目前也都在檢討中,我們1個月以內會提供相關作法給委員。

邱委員臣遠:最後,針對業者主張他們採買的是國家核發檢驗合格的車輛,我們也要替業者說說話,但是現在國家卻說安全有問題,檢查又說沒有問題,實在讓大家無所適從。我們知道林部長這幾天呼籲業者主張,表示政府會補貼營運損失,現在具體補貼額度是多少?公路總局多久可以確認補貼方案?是不是給我們具體的回覆?

陳次長彥伯:這個請司長說明。

主席:請交通部路政司陳司長說明。

陳司長文瑞:跟委員報告,目前通知來檢查的部分,如果有營運需求,各監理機關都列為第一優先……

邱委員臣遠:具體給我們時程好不好?

陳司長文瑞:目前如果有營運損失的話,我們會在這個公運計畫裡研擬補貼方式。

邱委員臣遠:所以時間是多久?

陳司長文瑞:我們大概在1個月內可以有相關的計畫。

邱委員臣遠:業者也是需要營利的,也有勞工就業需求,所以我們還是要去考慮這些問題。

接著是談到近4年的交通事故,剛剛李委員有談到,這部分確實是持續惡化,本席仔細看了這次交通部的統計數據,發覺道安問題還是集中在其中幾項,但是一直沒有辦法改善,到底是政策有問題,還是政府失能?根據道安會統計,13年來的交通事故事件一路上升,死亡人數也從22.9萬人一路飆升到去年的48.5萬人,原本死亡人數已經從101年的3,219人下降到105年的2,697人,但是最近4年很奇怪,又一路飆回了3,000人,照理說,現在人口老化與少子化的問題,我們的人口逐漸減少,但是道安問題還是一直在提升。次長,這4年來的道安惡化狀況,為什麼在小英政府政黨輪替後,反而車禍跟死傷人數一路飆高?關於這個部分,我們認為道安管理是有失控的。

接著我們再從機車相關數據來看,機車族的安全必須受到重視,從民國86年強制戴安全帽之後,機車車禍死亡人數從90年的最高峰1,711人開始改善,到106年已經下降為723人,但是最近3年的數字又回到1,064人,其中93%,近1,000位死者都是有戴安全帽的;也就是說,強制戴安全帽的安全紅利是不是已經被用光了?機車族是不是面臨更大的用路危險?關於這個部分,次長是不是回覆一下?

陳次長彥伯:跟委員做一個報告,其實機車族從戴安全帽以後,我們確實看到死亡人數急遽下降,但也要跟大家報告一下,這幾年的狀況確實是交通部還要繼續努力的。機車最主要是受到高齡化的影響,很多老年人在騎機車,另一方面是騎機車的青年朋友,還有一個是剛才簡報也特別提到的外送員。

邱委員臣遠:那應該要針對這三大族群做一些法制上跟政策上的規範嘛!

陳次長彥伯:這邊我們有相關的……

邱委員臣遠:我們知道109年底的時候機車總數有1,410萬輛左右,比101年的1,513萬9,628輛還要少,因為這幾年都在倡導減碳,機車數其實也比10年前減少將近100萬輛,但是機車族的死亡人數還是回到10年前,這樣子老實講真的不合理,這次是針對18歲到24歲以及70歲以上的車禍高危險族群,我覺得交通部還是要提出具體的應對策略,以免相關族群的死亡人數持續攀升,包括你剛剛談到外送員的部分,你們有沒有具體的政策、作為跟相關的規劃,要不要在這邊說明一下?

主席:請交通部道安會謝執行秘書說明。

謝執行秘書銘鴻:外送員的部分各縣市有訂定自治條例,已經強迫外送員要去受相關訓練,甚至業者以後在徵選外送員的時候,也會參考他們以前是不是有一些違規紀錄。各政府部門包括監理單位也都會針對外送員開課,講授一些防禦駕駛的概念,這是目前我們可以做的。

邱委員臣遠:外送平台業者也是我們必須要督導、規勸的重要單位,這是現在新的交通常態,我希望交通部還是要拿出你們的態度,不要一直走回頭路,近3、4年道安的品質真的是持續地下降,我們必須要守護用路人的安全。最後我具體建議交通部針對近4年70歲以上的車禍死亡人數的年齡分布,做一份詳細的書面報告給本席辦公室,好不好?

謝執行秘書銘鴻:好,沒問題。

邱委員臣遠:最後我要提一下,109年各種車禍中,每10萬輛的死亡率,大貨車還是所有車種中最高的,包括現在談到的西濱,大貨車發生的死亡車禍長期為大客車的2倍到5倍;無照及越級駕駛是客運業者的10倍;吊扣或吊照卻仍駕駛也是客運的14倍。現在西濱公路發生的幾起重大死亡車禍也都是有大貨車追撞的情形,次長,請問針對貨運業的安全管理機制,交通部有沒有相關的研議?結論及重點是什麼?因為貨車的肇事率確實比較高。

陳次長彥伯:從這裡可以看到其實貨車肇事率高有兩個很重要的原因:超速跟超載。所以不管是道安或者是路政相關的法規,我們大概都會去研議如何執行以確保超速跟超載的安全性。

邱委員臣遠:針對西濱1個月4起重大車禍,我們直接提幾個問題,其實西濱現在最大的問題就是不收過路費、測速照相少、不用過磅,是大貨車的最愛,其實這是大家普遍認為西濱的問題,所以我們也希望在西濱這個議題上,交通部也要拿出你們的態度,建議交通部應該將西濱相關優化的工程,其實現在已經要撥35億元,但是我們希望可以提前2年內完成,並評估是不是要比照國道來管理西濱,甚至考慮收費以減少道安的問題,希望交通部把這部分帶回去研議,好不好?

陳次長彥伯:好,是。

主席(邱委員臣遠):接著確認上次會議議事錄。

請問各位委員,對議事錄有沒有意見?(無)無意見,議事錄確定。

請洪委員孟楷發言。

洪委員孟楷:(9時45分)次長,很多委員都很關心蘇花公路6死遊覽車撞山事故,到目前為止,次長是說也擴大召回汽車,這一波遊覽車安檢總共召回了多少輛?

主席:請交通部陳次長說明。

陳次長彥伯:跟委員報告,總共分兩梯次,一個梯次是名盛車體廠打造的718輛,第二梯是鉅松跟鉅鼎車體廠打造的471輛,總共要召回1,189輛。

洪委員孟楷:為什麼要召回這471輛?

陳次長彥伯:這些車輛跟名盛車體廠所打造的是相同的安裝或固定方式。

洪委員孟楷:次長,是不是因為2018年9月17日台62線的遊覽車撞路邊柵欄事故以及2020年6月28日陽明山山路的撞擊事故,所以擴大召回471輛遊覽車?

陳次長彥伯:對,大概都是運安會基於這兩次的調查也都有發現座椅有脫落的跡象。

洪委員孟楷:好,次長,請教您一個事情,這一次要召回的兩臺遊覽車分別是2018年跟2020年的事故,那事故當時為什麼沒有一個SOP去召回?而是要等到今年3月的6死意外之後才覺得事態太嚴重了,然後才再去前面追查,然後才發覺2018年、2020年也有兩次事故,只是那兩次事故沒有死亡,所以就沒有處理嗎?

陳次長彥伯:我跟委員報告……

洪委員孟楷:你們有沒有一個SOP?我覺得這一點是國人現在最擔心的,因為每一次事件發生就已經發生了,但是重點是在於怎麼防範未然嘛!這次6死是上個禮拜就說要召回718輛了,現在跟我們講因為之前的事故所以要再擴大召回471輛,有沒有SOP?

陳次長彥伯:跟委員報告,原則上所有事故的調查,比較屬於重大事故的,我們有成立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它依照職權訂定相關的等級、相關的情形做調查的動作。因為它持續在調查,在這次的調查裡頭發現之間似乎有關聯性,所以由運安會做通報。

洪委員孟楷:那就變成國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很危險耶!說一個公道話,今天如果真的沒有發生人命,我們還沒有注意到這個事情。現在大家都講,剛剛委員也都質詢,關於少鎖兩個螺絲及U型夾夾住車窗的薄板,這一些目前有沒有相關的規定可以去處罰?還是說這到底合不合格?

陳次長彥伯:現行的車輛安全檢測基準有規範安裝的方式、固定的方式,大概分兩個:一個是座椅的裝置,還有一個座椅的固定標準,都有相關的標準,所以目前來看是……

洪委員孟楷:但是少鎖兩個螺絲這件事情到底符不符合標準?

陳次長彥伯:因為它是一個功能性的標準,所以功能性的規範測試合格了就合格,至於他是要用什麼方式固定、用什麼方式安裝,這就由每個車體廠自己設計了。

洪委員孟楷:請教次長,如果我們現在召回的不管是718輛還是471輛,如果718輛都檢測了,也發覺都少鎖兩個螺絲,這樣子我們也沒有辦法要求它再補強?還是只要718輛回來通過拉力測驗,即便我們都看到它少鎖兩個螺絲也都讓它通過?

陳次長彥伯:應該跟委員這樣說,現在所有車輛的法規是有車輛的安全檢測基準,所以目前召回來的車輛是確保它是不是按照車輛安全檢測基準打造、製造的,所以這樣的一個規定……

洪委員孟楷:針對我的問題,你的答案只是沒有講出口,對啦!就是回來只要拉力是合格的,不管少2個螺絲、3個螺絲、5個螺絲都可以讓它過關,是不是?

陳次長彥伯:我們現在召回回來發現沒有所謂的重大違失,所以目前這些車輛我們同意他們繼續營運。

洪委員孟楷:所以這又再拉回來,我現在沒有在責怪你的問題,我們現在只是在做很理性的討論,第一,我們也不確定少鎖兩個螺絲是不是就是最後引發6死的主要原因,畢竟還在檢調調查中。第二,如果真的是少鎖了兩個螺絲,請問在拉力測試上有沒有一定的標準?第三,現在的拉力測試到底能不能實質發揮作用?這是才是重點,如果最後這6死是因為少鎖兩個螺絲而發現現在拉力測試的標準其實並不夠的話,我們就要想辦法提高拉力測試的標準,之後再延伸到這些業者不能在打造車體的時候少一些零件。另外,我們也還要去瞭解為什麼會少兩個螺絲,到底是成本的問題,還是方便車輛座位的安排,抑或是如何?我想兩個螺絲也沒多少錢,為什麼業者要少這兩個螺絲?

陳次長彥伯:我跟委員報告,有關委員剛剛提到的拉力不足等問題,現行的檢測基準其實符合國際上相關的法規規範,所以我們到目前為止……

洪委員孟楷:所以我們也不用去檢討拉力嗎?

陳次長彥伯:我跟委員報告,到目前為止它是一個檢測的方式,現在大家廣泛討論的是一種動態測試,但這又是另外一種規範。

洪委員孟楷:沒錯。

陳次長彥伯:所以我要特別提到的是,國人對動態的規範比較放心,而且有些車輛的……

洪委員孟楷:次長,這就是我下一個要請教的問題,請問現在的車安中心是不是只有做靜態的檢視,而沒有做動態的檢測?

陳次長彥伯:有關現在的拉力,從某種程度上來看其實也是動態的,只是大家所講的動態會比較像……

洪委員孟楷:我們比較期待所看到的影片是,車子直接撞過去之後安全氣囊就爆開。

陳次長彥伯:這種在國際間只有小車才有法規要求做所謂的碰撞測試。

洪委員孟楷:大車都沒有?

陳次長彥伯:大車沒有。

洪委員孟楷:世界各國都沒有?

陳次長彥伯:是。現在看到的是車廠基於自己對產品的需求而在實驗室做這方面的碰撞……

洪委員孟楷:次長,林佳龍部長日前表態要加強動態檢測,請問要如何加強動態檢測?

陳次長彥伯:我剛才本來要補充說明加強動態檢測的部分,有關這部分我們會和相關的產官學研、工會和運安會共同討論,因為如果要這樣做,就要增加車輛安全檢測基準……

洪委員孟楷:什麼時候會討論出來?

陳次長彥伯:兩個月內。

洪委員孟楷:好,請再將相關資料提供本委員會。

陳次長彥伯:是。

洪委員孟楷:謝謝。前委員蔡正元在臉書上寫道:「臺南某委員涉及關說,林佳龍部長被媒體訪問時說會去瞭解,蘇貞昌院長講得更爽快,表示會揪出不法、該辦就辦」。如果真有不法,當然要不分藍綠和朝野,都應該將他揪出來,因此請問交通部接下來會怎麼做?

陳次長彥伯:我們會去瞭解相關的……

洪委員孟楷:對,但請問要怎麼瞭解?林佳龍部長已經說要去瞭解了,本席好奇的是,是要找蔡正元來問,還是要怎麼瞭解?

陳次長彥伯:我們內部也會去瞭解……

洪委員孟楷:要怎麼瞭解?

陳次長彥伯:有關申請的程序以及作業到底有沒有提到的這些……

洪委員孟楷:您之前有沒有聽說有任何委員要針對遊覽車的部分施壓?

陳次長彥伯:在我回到交通部之後是沒有,我在公路總局……

洪委員孟楷:都沒有?

陳次長彥伯:是。

洪委員孟楷:後方的司長和局長也都沒有嗎?

陳次長彥伯:應該都沒有。

洪委員孟楷:所以這是空穴來風?

陳次長彥伯:原則上這就是媒體的報導。

洪委員孟楷:這不是媒體的報導,而是前立委蔡正元直接在臉書上指證歷歷的內容,因為他在臉書上寫了之後才有媒體的報導。

陳次長彥伯:他發表在臉書上的,我們也瞭解到了。

洪委員孟楷:次長,我們還是一樣,對這一次的事件還是要趕快去釐清、徹查,尤其是記得不到一個月之前,還發生過遊艇證照的事件,一個承辦人可以在那個位置上10年,最後變成很多遊艇證照都可以用買的,只要3萬元、6萬元就讓人買走了。當時林佳龍部長也承諾要趕快徹查陸、海、空各機關有哪個承辦人可能在位置上輪調得太晚,通常是3年輪一次。一樣的道理,國人都想知道,所以本席還是站在監督的立場問你,有沒有可能長官都不知道,但下面有哪個重要的位置也許是因為沒有輪調等種種情況而產生了弊端,像這樣的狀況就要請局長、次長和司長好好地瞭解,好不好?

陳次長彥伯:好,我們會請同仁瞭解並檢討。

洪委員孟楷:之前有討論過防捲入裝置,這也是一項道安的議題,兩個禮拜前交通部的正向回應是會從現在的40公分往下變成25公分,兩個禮拜過去了,請問有關目前的進度有沒有一個時間點?

主席:請交通部路政司陳司長說明。

陳司長文瑞:跟委員報告,當初跟委員提到要做道路現場的測試,不過做了道路測試之後可能就會破壞路面,因此後來就請車安中心去瞭解國際上有沒有相關的規範,後來是找到美國做過相關的實證研究,經過……

洪委員孟楷:司長,有關實際的……

陳司長文瑞:原則上有關實際的部分,現在距離地面最低的高度可以從40公分往下降,不過這方面最後還是要修相關的規定才行。目前的下一步大概會邀集相關工會以及提案的學者進行溝通,原則上如能取得修正共識,我們就會……

洪委員孟楷:一個月內行嗎?

陳司長文瑞:會在一個月內召集會議。

洪委員孟楷:好,請在一個月內召集會議。感謝司長和次長,謝謝。

主席:請趙委員正宇發言。

趙委員正宇:(9時56分)次長好久不見,今天的專題報告有兩個重點,第一個是道路的安全,第二個是要降低肇事率。首先看到投影片,這是蘭嶼的無牌車,當地沒有掛牌的車非常多也很常見,請問這樣符合你們對道路安全的要求嗎?

主席:請交通部陳次長說明。

陳次長彥伯:委員好,這種情形其實並不符合相關法令的規定。

趙委員正宇:你有沒有看到照片中的車都沒有車牌?

陳次長彥伯:有。

趙委員正宇:為什麼那3輛車都沒有車牌?

陳次長彥伯:委員的投影片大概都提到重點了,因為有些是報廢的車輛。

趙委員正宇:他們是不是把報廢的車輛開到那邊去?

陳次長彥伯:是。

趙委員正宇:去年10月22日蘭嶼有位27歲的史姓遊客載著女朋友去潛水,路上某輛無牌車側邊的擋泥板掉下來砸到他。貨車不是都有擋板嗎?那就是一輛肇事車,而且也發生了一起非常重大的車禍,導致他骨折並往生了。於是死者的妹妹就向交通部、公路總局和監理站陳情,但卻沒有人可以告訴他此事要由誰負責。失去親人已經非常沉重了,公路總局卻還沒有給予回應,於是他就打電話到我辦公室,認為趙委員是交通委員會的委員,所以我今天身為民意代表就一定要替他說句話,報廢車情況這麼嚴重,為什麼肇事之後被害者家屬還要如此大動作地陳情?首先,報廢車是沒有強制險的,次長是不是這樣?

陳次長彥伯:是。

趙委員正宇:強制險就是在保障這些人,畢竟一旦發生車禍對方一定沒有辦法賠。此外,報廢車還不用定期檢查,沒有5年以上每年一次、10年以上每年兩次定期檢查的規定。再者,蘭嶼是個小島周邊都是海,你們也很清楚車子非常容易生銹,因為海島型國家的車子很容易生銹,像臺灣也一樣。貨車擋板居然可以掉下來!次長,你有沒有意識到我們報廢車上路的情況非常嚴重!你有沒有這樣意識到?

陳次長彥伯:我有機會到蘭嶼時,有看到這種情形。

趙委員正宇:你也有看到啊!

陳次長彥伯:是,有看到這種情形。

趙委員正宇:今天人家陳情監理站時,監理站推給當地警方,說這不是他們的事。今天取締當然是警方的事情,對不對?我有空會到內政委員會問警政署,但是道安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如果報廢車行駛在路上被取締,主管機關要沒收,對不對?是不是這個問題?

陳次長彥伯:是,要沒入。

趙委員正宇:我跟你講另一個,這個新聞也非常大,2013年有一個機師自己進口一輛藍寶堅尼,他才要開回去而已,就被警察攔到,因為無牌,有沒有?

陳次長彥伯:是。

趙委員正宇:他陳情了多久?一樣,市價高達1,500萬元的車就被你們依法銷毀,是不是?銷毀之後賣多少錢?9,999元,1萬元都不到。對於這個,你們都那麼認真,蘭嶼的這件事情為什麼會這樣?公路總局局長,請你說明好嗎?為什麼兩套標準?

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許局長說明。

許局長鉦漳:委員好!也沒有兩套標準啦!

趙委員正宇:你們明明就兩套啊!

許局長鉦漳:所有在路上走的如果沒有掛牌,我們就是要照處罰條例第十二條來處罰和沒入嘛!

趙委員正宇:對啊!就是剛剛講的。

許局長鉦漳:但是如果它沒有牌照,不行駛的話,就是走環保的規定,由環保局做相關清理。關於這個部分,目前我們也發現蘭嶼是滿特殊的,他們的無牌車滿多的,所以我們也聯合鄉公所、警政單位及相關單位處理;對於要運到蘭嶼的車輛,我們請海巡加強檢查,只要是無牌車,不准再運入,因為很多車輛是從本島運過去的;至於無牌車行駛的部分,我們結合警政單位及環保單位加強檢查、攔查,這個部分也都在做;另外,我們也協調環保及警政單位共同出資,把這些報廢車或沒入車運回本島;這些都在努力中啦!跟委員做這樣的報告。

趙委員正宇:好。警方說他們的腹地不夠大,取締之後,沒有地方放。你們公路總局之前也沒有確實去檢查。現在我講連江縣──馬祖,他們本島加外島有好幾個地方,你們一年去360次替他們服務,至於蘭嶼,三年來你們只去8次,為什麼差這麼多?請你回答,局長,為什麼?

許局長鉦漳:跟委員報告,連江本身設了一個連江監理站,因為……

趙委員正宇:它沒有臺東監理站啊!

許局長鉦漳:當初它要設立時,因為現制就已經……

趙委員正宇:蘭嶼沒有臺東監理站嗎?

許局長鉦漳:臺東監理站不是只有負責蘭嶼,它是負責整個臺東的22萬人口……

趙委員正宇:對嘛!那裡也屬於臺東監理站的,你們也要去看啊!

許局長鉦漳:對,但是對於它的下鄉,我們就沒辦法做得像連江那麼多啦!關於這個部分,我們也正在努力,看看是不是用什麼方式可以增加服務的頻率。

趙委員正宇:用什麼方式?你現在說明啊!

許局長鉦漳:一種方式大概是我們多派人,增加下鄉的次數;另一種大概是我們會來協調當地,看看有沒有合法的業者或土地,我們可以進一步設分站或其他想法,因為這個東西涉及到滿廣的。

趙委員正宇:給你們1個月處理這件事情,可以嗎?

許局長鉦漳:1個月大概沒辦法,因為光是土地……

趙委員正宇:要多久?

許局長鉦漳:我們可以提出大概的構想,不過未來這有很多問題要解決,請委員給我們時間來解決,但是如果是提相關作法,我們大概1個月或2個月可以提出來……

趙委員正宇:好,先提出書面給我看一下,好不好?

許局長鉦漳:好,沒問題。

趙委員正宇:次長,蘭嶼的旅客量愈來愈大,我講給你聽,107年有10萬人,108年有14萬人,去年有16萬人,你看我們交通部一直推廣旅遊,成效非常好,是不是?

陳次長彥伯:是。

趙委員正宇:但是旅遊的交通安全沒有跟上,我講得有沒有道理?沒有人管,是不是?今天我們這麼重要的觀光旅遊地方,交通安全措施是做不好的,交通部就要改進,您知道嗎?這個也屬於交通部管的,死傷率這麼高!你們真的特別要專案處理。

剛才講了一個,還有一個是網路上非常有名的,次長,你要看一下。某個人接到罰單,指他的車在蘭嶼違規,要他繳罰單,他的車都已經報廢了,為什麼還會跑到那邊去?我想局長都很清楚,是這邊運過去的嘛!他真的有報廢,但是連車牌都沒拔,整臺車運過去,因為還堪用,蘭嶼就好像三不管地帶一樣,是不是?今天出了車禍,車輛肇事了,這些車也沒有檢驗嘛!第二個,它也沒有強制險,他只給你講一句,他沒錢,他沒有辦法賠,這樣的話,受害者家屬怎麼辦?是不是?這就是漏洞嘛!

次長,你也待過公路總局,你也當過局長,這個問題是非常嚴重的!我希望你們要好好檢討。

陳次長彥伯:我跟委員報告,有關剛剛委員特別提到的旅遊安全這件事情,剛才公路總局特別提到有聯合警察單位、縣市環保單位、海巡等等,我想我們請他們是不是可以來召開一個相關會議,研擬相關的改善方法,之後送給委員參考。

趙委員正宇:次長,好啦!最後,我跟你講,第一,你要記得,監理單位要會同警方跟家屬好好溝通,你們的改善計畫不要讓受害者家屬心寒;第二,增加臺東監理站到蘭嶼離島服務的次數,好不好?

陳次長彥伯:是。

趙委員正宇:第三,違法上路的報廢車要從蘭嶼運到監理站,就像剛才講的,海巡等單位就要去檢查,這要澈底執行;第四,蘭嶼是符合牌照稅法規定免繳牌照稅的離島,他們不用繳牌照稅,你們要推廣,讓鄉親知道,讓他們就買正常的車,正常掛牌,是不是?第五,加強蘭嶼與本島的交通聯繫,特別是重大緊急傷患要移送時,也要專案處理,關於這個部分,交通部也要幫忙一下,好不好?謝謝。

陳次長彥伯:關於委員的意見,我們看怎麼樣來做,謝謝。

主席:請林委員俊憲發言。

林委員俊憲:(10時7分)次長好!剛好次長是前任的公路總局局長,所以現場二位就是前後任的公路總局局長。

我今天要和大家來討論大車(包括大卡車、大貨車、大巴士等等)的視野輔助系統,2016年本席質詢當年的交通部長賀陳旦時,曾經要求,因為大車的肇事非常可怕,每年都製造非常多悲劇,所以所有大車應該要加裝視野輔助系統,以保障行人甚至駕駛本身的行車安全。當時賀陳部長有答應,之後2018年我們開始規定所有大車都要加裝視野輔助系統,2018年規定加裝以後,到底有沒有效果?去年突然間有一個報告提到,有八成駕駛人反映不會用、不會看、很不方便。於是去年我質詢時,那時公路總局局長已經是許局長了,我要求你們對於大車的視野輔助系統應該要做後續追蹤,我記得當時局長跟我說,這個是一個普通的問卷,以後你們對於駕駛的滿意度、駕駛對視野輔助系統的瞭解會持續瞭解,希望能夠作為政策上研究改進的參考。結果有沒有?到今天我要來開會時跟公總要,發現公總完全沒做這個事情。

次長開會時,有要求道安會及公路總局要做大車視野輔助系統的相關研究,你們也沒有,沒有任何資料可以給我啦!

我們用數字來講話啦!2018年(107)以後大車開始要全面加裝視野輔助系統,但是它造成的交通事故不減反增!每一年都不斷的增加,107年開始實施的那一年是4,968件,第二年就破了5,000件,達五千三百多件,去年更可怕,達到5,754件,逼近6,000件。大車製造的車禍都非常可怕,我們來看一下,光是3月這個月的事故,第一起事故是大貨車撞到一個媽媽載著兩個小女兒,7歲女兒還滾到大車底下,這是3月6日的大車禍。3月3日事故是蘆洲大貨車輾爆一個自行車騎士頭部,當場死亡。再來是水泥車撞到機車,女騎士的腿被大車輾過血肉模糊,這三起事故都是視線死角看不到。

我們來看一下加裝大車視野輔助系統之後有沒有什麼問題,我們看一下影片。

(播放影片)

林委員俊憲:不理我啦!我當時請林佳龍部長一定要做這個研究,要不然加裝視野輔助系統不僅沒有辦法降低大車肇事率,反而不斷的讓更多的悲劇發生,我們來看一下加裝大車視野輔助系統……

主席:請交通部陳次長說明。

陳次長彥伯:簡單跟委員報告一下……

林委員俊憲:剛好是你擔任公路總局局長時加裝的,我們來看一下這個視野輔助系統,當時媒體也報導過。

(播放影片)

林委員俊憲:第一個,臺灣的大車視野輔助系統是一個小小螢幕上有九宮格、即9個畫面,裝在駕駛的上面,你看到沒有?在照後鏡上面很高的地方,離我們的駕駛這麼遠,畫面是九宮格,每一格都很小,解析度看起來也不是很高。如果駕駛想要看得更清楚一點,就要手動切換螢幕,這非常不符合駕駛的習慣,同時也沒有自動感測器,螢幕也不會主動通知駕駛旁邊有沒有車輛經過。如果要再切換回來還要手動控制,我請你們的相關單位去研究這樣的系統到底符不符合駕駛使用以及有沒有效果,但是完全沒有任何一個報告。政府花了多少錢?花了14億元,是不是花了十幾億元?每一台車都補助、鼓勵,可是加裝之後有沒有效?這幾乎是傻瓜等級的視野輔助系統,極難操作,又不符合駕駛的習慣。

我們來參考國外案例,國外大車視野輔助系統的螢幕是裝在A柱,A柱就是在照後鏡旁邊,駕駛開車本來就會看照後鏡,所以它就裝在照後鏡旁邊的兩根A柱上面。而且螢幕有自動感測器,旁邊有車輛經過會自動感應,危機解除還會再跳回來,比較科技化,而且相當符合駕駛使用習慣,你們參考一下這個影片。

(播放影片)

林委員俊憲:你看車子會停下來,為什麼現在螢幕變成紅色?因為它偵測到死角,這個東西就是要偵測死角,死角有一個騎腳踏車的經過,你們有沒有看到?所以剛剛螢幕跳成紅色,就是在警告駕駛有死角,你有沒有看到螢幕跳了?我們裝置這個東西就是希望讓駕駛注意看不到的死角。結果我們加裝的不只不符合駕駛習慣,也有很多駕駛反映,大車駕駛表示加裝這個很難看,也很難操作,我請公路總局去做研究,去年10月我就請教過你們,請問局長,你們做了什麼研究?你們要怎麼改進?

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許局長說明。

許局長鉦漳:報告委員,這個部分部裡面是請運研所去做相關研究,我剛剛也問了一下,目前這個研究的初稿已經出來了,還沒有報到部裡面,所以是有在做研究。

林委員俊憲:你不要胡說八道!連開個會都沒有。次長,你們在道安會報也有特別提到,我要求警政署要跟你們去研究,這些肇事件數都是血淋淋的數字,從107年(2018年)開始加裝視野輔助系統之後,每一年的大車肇事件數都在成長,就是A1+A2,造成重大死傷的車禍件數越來越多,那我們加裝這個要幹麼?2018年到今天已經兩年了,你們都沒有改,我們也跟你們反映過,公路總局到底是怎樣?你看到車禍數字不會害怕嗎?你再回去看一下,從4,968件到去年是5,754件,快要破6,000件。在還沒有加裝之前,一年不到5,000件,加裝之後,去年快要破6,000件,請問交通部有沒有什麼方法?你要如何面對大型車禍每一年都不斷增加,隨便一件都可能造成民眾家庭破碎的悲劇。

陳次長彥伯:跟委員報告,事故的增加是很遺憾,這也代表行政部門相關的努力還是不夠,有關委員特別提到加裝視野輔助設施之後,有沒有做相關研究,運輸研究所有……

林委員俊憲:我也不要研究,你就把數字降下來,這是最實質的。照理講,你們如果發覺車禍不但沒有減少,還反而增加,你們就要有警覺。

陳次長彥伯:對於安裝的方式如何能夠讓……

林委員俊憲:臺灣是全世界主要先進國家最晚要求加裝視野輔助系統的國家,我們2018年才加裝,照理講,以當時的科技程度,我們應該是加裝最先進、最好的設備才對,但是我們臺灣加裝的幾乎等於是傻瓜等級的視野輔助系統。

陳次長彥伯:剛才委員秀出來的其實有很多不同的法規規範,剛才也有講到行車視野有一點類似盲點偵測,並且要主動告知,我們目前在新一期的……

林委員俊憲:如果你們是有心要加裝,那你們加裝這個要幹麼?裝好看的嗎?

陳次長彥伯:我們正在研議ADAS的系統,把相關的功能整合起來。

林委員俊憲:把這個悲劇降下來。

陳次長彥伯:能夠實質降低剛才委員講的……

林委員俊憲:不要每件事故的造成原因都是視野死角。

陳次長彥伯:是,我們會來……

林委員俊憲:從加裝之後,到去年是5,754件,以2018年當基礎年來比較,不但沒有減少,每個月都增加六十幾件A1、A2的大車重大死傷車禍。

陳次長彥伯:這也是為什麼運研所還要去研究這些事故是不是與車輛視野死角有關的原因。

林委員俊憲:已經兩年多了。

陳次長彥伯:他們可以儘速把相關報告送給委員參考。

林委員俊憲:因為時間關係,謝謝次長、謝謝局長。

陳次長彥伯:我們繼續努力。

林委員俊憲:我希望各位同仁繼續為社會做一點事情,保障行車用路人的安全,減少這樣的悲劇發生,好不好?

陳次長彥伯:好,我們努力不夠,我們繼續來努力,謝謝。

林委員俊憲:謝謝。

主席:謝謝林俊憲委員。我們等陳歐珀委員質詢後預計處理臨時提案。

請鄭天財Sra Kacaw委員發言。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10時20分)主席、各位委員。次長,我們看這張106年的死亡率差距,因為衛福部的作業比較慢,所以新的還沒有出來,基本上都差不多。106年原住民主要十大死因標準化死亡率與全國比較,我們看事故傷害在原住民部分,其實在民國90年以前都是第一,目前有減緩。事故傷害全國每10萬人有20人,原住民每10萬人就有43.7人,這個比例很高,20人跟43.7人,差了一半以上。這樣的一個事故傷害顯示出道路是一個主要的因素之一,但是我們看今天的報告或是過去幾期的臺灣易肇事路段改善計畫裡面,近期並沒有將原住民族部落的道路列入易肇事路段,當然因為我們人口少,並不像遊覽車肇事會造成很多人員傷亡,但是我們是分散在各個地方,並不是大規模,所以不會被列入你們易肇事路段改善計畫裡面。

事實上部落聯外道路常常遇雨坍方,當然道路的品質也不是很好,這會跟未來公路法要不要修還是怎麼樣做有關,然後讓主管機關能夠明確,原民會所主管的道路到底應該要怎麼樣去因應,這個部分我們等一下會提出來。

公路法第二條有「區道」這個用詞,為什麼會有「區道」?因為有些直轄市有原住民鄉,後來改為區,才會改為「區道」,是原住民部落間之道路,還有「鄉道」,這裡面也包含了原住民部落間之道路。主管機關基本上都是地方政府,原住民部落比較偏遠,地方政府常常因為財政的相關因素,基本上大部分都是財政不好的地方,像花蓮、臺東、屏東、南投或新竹,所以就會被忽略。

我剛剛有提到,既然稱為原住民部落間之道路,卻沒有原住民族委員會作為一個主管機關。從過去臺灣省政府時代就一直有原住民部落道路的改善計畫,早期主管原住民事務的是民政廳,後來成立了原住民行政之後,是原住民事務委員會,這是在省政府,精省之後回歸到中央原住民族委員會,一直都是在主管原住民部落道路改善計畫,我剛剛講了,地方政府基本上因為財政的關係,它就是會被忽略,所以才會有原住民部落道路的改善是由中央原民會主管,從過去的臺灣省政府一直都是這樣。所以第一個我們要去考量的是我們的公路法要不要讓它明確化,因為裡面明明就是地方政府所主管,但是長期以來,從臺灣省政府時代到現在精省之後這麼多年,一直都是由原住民族主管機關來負責部落道路的改善,對此次長的意見如何?公路法可不可以修?

主席:請交通部陳次長說明。

陳次長彥伯:剛才有特別提到,公路法還牽涉到相關部會權責之間的問題。另外,從某個角度來看,還是有相關體系的問題,這個問題是可以討論的。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從公路法第二條的用詞定義來看,事實上已經把它區分出來了,有別於村、里,本來部落就在村里裡面,因為公路總局以前也在省政府,都很清楚,固然部落在村里裡面,但是地方政府還是無法兼顧,你們還是把部落的道路列在這個法律裡面,所以這部分我們可以再考量。

接下來要請教運研所,長期以來運研所有很多的協助,無論是相關部落道路的改善,尤其計畫的核定,過去的經建會到現在的國發會,基本上都會尊重你們的意見。我剛剛有特別提到,以前的名稱是「部落道路改善計畫」,現在變成「部落特色道路改善計畫」,事實上,如果我們看這個圖,部落特色就要去考量人文、產業,還有自然景觀,基本上是這樣,所以很多就變成要考量這個是不是特色。事實上部落裡面的道路,就是原民會在主管,弄成特色道路之後,很多的道路就變成三不管地帶,沒有人管,人民的通行就受到很大影響。

我們從這張圖就可以看得出來,除了中央主管的省道、國道、主要道路的系統,到縣的部分,還有林務局包括水保局的農路,本來都分得很清楚,現在名稱變成「特色道路」,我也不知道為什麼要稱為「特色道路」,這幾年我離開中央原民會以後才改為「特色道路」。所以請運研所協助原民會,他們也想改回來,但是你們的意見會影響國發會,尤其是行政院,有時候創一個新的名詞,那公路法要不要改「特色道路」?這個不好,這部分副所長瞭解嗎?

主席:請交通部運研所陳副所長說明。

陳副所長天賜:對於這部分,運研所一開始對於原住民道路曾經做一些專案計畫,就是對於道路做出相關編號,編號之後從事探勘,探勘完後研提改善計畫。據我了解,整個專案計畫似乎在兩年前已經完成。至於剛才委員詢問為什麼會有原住民的特色道路,會後我會向原住民委員會了解,不過怎麼反映在公路法上可能是比較大的問題。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公路法的用詞就是部落道路,所以這部分不只是聽取中央原民會的意見,鄉鎮公所等第一線主管公務人員最清楚,尤其是部落人員,所以請交通部與運研所予以促成。

陳次長彥伯:我們會適時予以協助。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好,謝謝。

主席:請陳委員歐珀發言。

陳委員歐珀:(10時31分)次長好。當全國奮力對抗新冠肺炎病毒時,還有另一個殘害人類生命,而且被聯合國列為需要高度警覺與預防的流行病,我在上禮拜也提過,就是交通事故。請問交通部陳次長知不知道臺灣去年因為交通事故死亡的有多少人?

主席:請交通部陳次長說明。

陳次長彥伯:109年大概有三千人。

陳委員歐珀:有三千人?多少人受傷?

陳次長彥伯:大概有45萬人或48萬人。

陳委員歐珀:有48萬人,包含輕重傷。

陳次長彥伯:是。

陳委員歐珀:大家聽起來都嚇了一跳。臺灣新冠肺炎確診人數才一千零幾人,死亡才六人。所以,相較之下,臺灣的交通事故真的是遭到漠視,就像大家忘了它的存在一樣。事實上,如果比較每年國內外交通事故,次長知不知道以國內外因為交通事故死亡的比例相較,臺灣大概是怎麼樣的狀況?

陳次長彥伯:關於詳細數字,或許等一下可以由謝執行秘書回答,但是據我了解,在整個排名上,臺灣屬於中段以後。

陳委員歐珀:次長,根據聯合國的統計資料,我國每年每十萬人有十二點七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而死亡,比起北歐先進國家多出六倍,比起鄰近的日本多三倍,在全球已開發國家中,我國的比例是非常高的,所以這是大舉性問題。而且,我國交通事故中,以老人死亡風險最高。臺灣已經慢慢進入老年社會,所以這個問題真的驚心動魄,也希望交通部重視。隨著人口老化,老人交通事故已成為我國交通道路安全的最大缺口,這個破口怎麼彌補?我上次在這個地方也提到,我國現在有很多老人家駕駛,也出了很多問題,怎麼彌補高齡駕駛問題?針對老人相關交通事故,你們要好好深入研究,因為這已經占了死亡交通事故最大比例。

我再請問次長,國內機車與小客車交通事故分布大概呈現什麼樣的狀況,你們知不知道?

陳次長彥伯:在所有死亡事故裡,機車大概占了六成,所以是非常可怕。此外,在剛才委員特別提到的交通事故中,老年死亡人數大概占所有事故的四成,其中使用機車造成的事故有五成,所以機車也好;高齡、老年駕駛也好,是目前在整個道安防治上最迫切、最需要處理的課題。

陳委員歐珀:次長,駕駛機車發生事故的死亡率比開小客車的死亡率高12倍,而這些都是年輕人。

陳次長彥伯:還有老人。

陳委員歐珀:年輕人比較多,我看到的是年輕族群面臨的風險最高,這個現象顯示的到底是機車駕駛環境不好還是教育、訓練不足?現在呈現一個問題,我必須提醒,就是不具駕駛經驗的年輕族群卻使用風險最高的機車作為交通工具,也就是說,很多人沒有駕駛執照,或是有駕駛執照卻欠缺教育與訓練,這一塊你們怎麼彌補?這一點請交通部好好面對,好不好?

陳次長彥伯:是。

陳委員歐珀:我都提出來,讓你們了解。

我現在要討論第二個議題。蘇花公路路廊原本是蘇花公路,後來蘇花高沒蓋成,討論了蘇花替,現在又變成蘇花改,改善之後,有些路段採用原有路段,有些是新路段,有些是共線路段。我們大略統計了各路段,從105年統計到109年,在這五年之間,我發現蘇澳到東澳車流量減少三分之二,東澳到南澳減少二分之一,南澳到和平減少六分之五,和平到大清水減少十分之九,大清水到崇德減少四分之三。也就是說,東澳到南澳共線段只減少二分之一,以整個狀況來看,這個路段是改善情形最差的地方,也就是3月16日發生遊覽車撞車事故的地方,所以我們現在又談到蘇花安。我上次已經向蘇院長表示這沒有道理,因為之前做了太多可行性評估、綜合規劃與環評,現在對於同樣的路廊,只是不同路線,又要花那麼多時間,2030年才能完成蘇花安,這點我真的沒辦法接受,我已經要求你們詳細檢討。

第二點我想提的是舊蘇花公路對機車的風險太大了。我說的是舊的,也就是沒有改善的路段,去年6月23日就有一輛砂石車逆向行駛,把機車騎士撞死了,顯示舊有蘇花公路對機車太危險了。現在機車仍然無法行駛蘇花改,而我在蘇花改通車之前就要求考量准許125CC機車通行,因為最危險的機車得走最危險的道路,比較安全的地方卻讓小客車走,這違反用路人安全的比例原則,也就是讓最危險的交通工具行駛未經改善的原路段。到現在為止,很多機車族也還在反映這件事,事實上,我在很早以前就反映過了。那你們是否確定6月要開始試辦250CC以上重型機車通行?

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許局長說明。

許局長鉦漳:我們目前會依照南迴試辦結果試辦大型重機的行駛,初步看來,整個期程可能會在八、九月提出,目前相關程序正在辦理中。

陳委員歐珀:要儘快,好不好?再次提醒,對於普通重型也就是125CC機車騎士的權益,你們也要予以重視,不管是要改善道路或准許通行蘇花改哪些路段,請你們加以規劃,好好考慮這個問題。

第三,我想請教,高速公路路肩逐漸開放行駛,到底有沒有危險?開放路肩之後,車輛肇事率高嗎?開放的標準又是什麼?現在路肩陸續開放,政府也訂了標準,也就是國道主線實施開放路肩作業規定在去年2月17日修正完成,現在已經過了一年多,大致執行狀況怎麼樣?說明一下好嗎?

主席:請交通部高速公路局陳副局長說明。

陳副局長國隆:高速公路路肩的開放其實不是常態,而是有條件式的開放,基本上是在比較壅塞的時段機動性開放,因此有其條件。所謂條件性的數值大概就是重現性壅塞,定義是一週大概有兩次、每一次大概要有兩小時壅塞且時速在60公里以下。若是具有這樣的交通條件,我們再檢視道路條件,比如說路肩寬度或視距夠不夠,再檢討該路段是否開放,所以不是所有路段都符合,而是需要檢視的。

陳委員歐珀:我知道,相關規定你們都有,但是你們仍然要注意提醒,因為很多人不了解是部分時間、部分路段開放。此外,相關規定也有很多駕駛人不曉得,因為照剛才講的,路肩是比較危險的,不是作為一般正常行使之用,一旦開放了,出口前五百公尺不得駛離路肩等,相關規定都要講得很清楚,否則會有很多檢舉達人照相。

陳副局長國隆:是,目前已經有相關規定,我們在警示部分也會加強。

陳委員歐珀:好。

最後一個小問題是我之前一直提到的,低頭族是造成公安意外的隱形殺手。我上次提出法案,就是希望因應使用手機頻繁、大家過馬路時邊看手機的情況。聽電話沒問題,但邊看手機邊過馬路這個議題已經有很多人向我陳情。我在第八屆、第九屆都提,現在第十屆了,這個議題,你們交通部要好好研究。我提的都是實際上有人反映的狀況,國外都已經處理了,但我提了之後,警政署表示執行有困難。我知道交通部不反對,這個議題確是隱形殺手,連走路都會出事,就是因為行人看手機、當低頭族嘛!所以這一點請交通部好好了解,該怎麼修正,就提出來修正。

陳次長彥伯:是,我們再會同警政署研議相關條文。

主席:處理臨時提案,請議事人員一併宣讀。

主席:處理第1案,請問各位委員及行政單位有無意見?

陳司長文瑞:提案倒數第二行「要求交通部路政司、公路總局與高速公路局」,我們建議加上觀光局,因為一般來說,遊覽車大概都與旅行社有相關合作關係,上車推銷等行為也與旅行社有關係,我們會一併找觀光局研議,所以建議加上觀光局。

主席:如果大家沒有意見,本案文字修正通過。

處理第2案,請問各位委員及行政單位有無意見?

陳司長文瑞:倒數第3行提到「規範之檢討及新制公布,最遲應於三個月內完成」,但相關法規修正必須經過法制作業程序,包括預告兩個月、部內法規會檢討、部務會報,最後會銜內政部,所以最遲發布的時間訂三個月是做不到的。不過,關於倒數第2行提到的內容,交委會已同意我們在兩個月內提交書面檢討報告,而這項書面報告其實就會包括修法時程,也就是修法時程的規劃,所以倒數第3行這一段文字:「前項各規範之檢討及新制公布,最遲應於三個月內完成」能不能刪除?我們會在兩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該書面報告就會包括相關修法時程。

主席:請邱委員顯智發言。

邱委員顯智:主席,運安會已經這樣講了,其實也會加緊進行。那司長是希望三個月還要加上預告時間?

陳司長文瑞:是。

邱委員顯智:但這其實是一個機關就可以決定的行政命令,所以可不可以在半年內完成?因為你們機關自己就能處理啊!對不對?這是行政命令啊!這項提案是基於目前並沒有實際上的規範,你們也認為應該檢討、訂出新制,而且這不是法律啊!所以是不是在半年內也就是六個月內可以完成?

陳司長文瑞:對於運安會部分建議,我們還要蒐集一些國外的作法……

邱委員顯智:但已經發生車禍,而且這麼嚴重,傷亡這麼慘重了,你們現在就是應該加緊處理嘛!對不對?

陳司長文瑞:好,那我們會在六個月內完成,也就是再給我們兩個月,因為因應書面報告,我們還要兩個月蒐集國外作法。

邱委員顯智:書面報告期限兩個月沒問題,至遲六個月內則要完成各規範之檢討與新制公布,好不好?

陳司長文瑞:好。

主席:本案文字修正後通過,倒數第三行「最遲應於三個月內完成」中的「三個月」改成「六個月」,倒數第二行的「於一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中的「於一個月」改為「於二個月」,如果沒有問題,修正文字後通過。

處理第3案,請問各位委員及行政單位有無意見?沒有意見,照案通過。

處理第4案,請問各位委員及行政單位有無意見?沒有意見,照案通過。

處理第5案,請問各位委員及行政單位有無意見?

請高委員虹安發言。

高委員虹安:我們在這次大型客車肇事事件之後發現,其實不管是針對評鑑制度或交通部現在對全體相關遊覽車召回,我們都收到一些民間團體陳情,他們仍然希望交通部改為主動出擊的機動性稽查方式,也就是不要讓業者準備好才評鑑或準備好了才檢查,而是交通部可以更主動地稽查。所以,本提案是請交通部研擬這樣的可行性,並提供書面報告至交通委員會。我也感謝趙委員正宇、陳委員歐珀與邱委員臣遠的連署。

主席:行政單位有沒有意見?

許局長鉦漳:行政單位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

處理第6案,請問各位委員及行政單位有無意見?

陳司長文瑞:倒數第五行提到檢討車輛安全檢測基準,但由於盲點偵測系統聯合國才剛發布,對於相關應用情形,我們需要蒐集一些資料,所以能不能給我們兩個月時間檢討國內安全檢測基準,並對行車視野輔助系統加以提升?

主席:請問陳委員歐珀,可以改為兩個月嗎?

陳委員歐珀:剛才林委員俊憲講得很嚴重,不要再拖到兩個月了。這是社會眾所矚目的事件,我們也已經講了很多次,所以不要再延長到兩個月,我還是主張維持一個月,看看其他委員有沒有意見。

主席:其他委員有沒有意見?司長,我想還是遵照委員意見辦理好不好?本案照原提案通過,須在一個月內提出車輛安全檢測基準。

處理第7案,請問各位委員及行政單位有無意見?

許局長鉦漳:行政單位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

處理第8案,請問各位委員及行政單位有無意見?

許局長鉦漳:線西服務區相關評估報告目前已經完成初稿,正在工程處,本局還會召開相關會議,委員是否可以允許我們將一個月改為兩個月,再送交書面報告?

主席:請問陳委員素月有無意見?本案修正文字後通過,倒數第二行「並於一個月內送交書面報告至交通委員會」改為「並於兩個月內送交書面報告至交通委員會」,修正文字後通過。

臨時提案處理完畢,如有委員對上述提案補簽,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請陳委員明文發言。

陳委員明文:(10時56分)許局長,我記得在今年一月,交通部林部長和你曾經到嘉義考察四個鄉鎮的道路情況吧!關於這四個鄉鎮的道路情況,總共報告了幾條?報了28條,也就是你在簡報裡提到28條。

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許局長說明。

許局長鉦漳:總共有28個路段,分布在四個鄉鎮。

陳委員明文:對。那你們回來之後,部長是否特別督促你們注意後續辦理情況?

許局長鉦漳:有,部長當場已經督促我們要好好處理這部分。但我也向委員報告,以28個路段來講,數量略為偏多,所以我們也當場拜託縣政府以輕重緩急來提報。

陳委員明文:我問你,請你簡單說明,因為從1月迄今毫無動靜。陳次長也在,請你順便聽聽。第一,這次總共提到四個鄉鎮,其中在民雄的有嘉76線、嘉78線、嘉79線、嘉88線、嘉88-1線與嘉108線,針對這七條路線,後續辦理得如何?

許局長鉦漳:要由縣府提出相關計畫,而據我們了解,縣府尚未提出計畫。

陳委員明文:縣政府沒提出計畫?可是你們視察完之後,一下子就過了三個多月了。次長要注意聽喔!局長,當天是部長在當地,全鄉民眾都跟他照相,反應熱烈,顯示大家對部長期待很高喔!你可不要讓部長被批評成到當地作秀,否則你就慘嘍!這件事要有下落啊!今天我在這裡跟你講,你竟還告訴我縣政府沒提計畫,可以這樣答復嗎?

許局長鉦漳:我們還在催縣政府,但還是要等他們。

陳委員明文:什麼催縣政府!部長跟你都親自勘查了,而且今天已經3月29日,明天就是30日,經過三個月了,你還告訴我縣政府尚未提報!

那中埔呢?中埔有八條,分別是嘉132線、嘉134線、嘉134-1線、嘉135-3線、嘉135-4線、嘉138線、嘉145線與嘉182線,總共八條,情況怎麼樣?

許局長鉦漳:也一樣,縣政府尚未提案。

陳委員明文:一樣?

許局長鉦漳:我要向委員報告,補助型計畫一定要由縣政府提出相關計畫,我們在審核之後才能核定,這是規定程序啦!

陳委員明文:竹崎呢?竹崎的九條呢?

許局長鉦漳:一樣,這四個鄉鎮都還沒有提出計畫。

陳委員明文:溪口四條也都沒有?

許局長鉦漳:都還沒有提出計畫。

陳委員明文:那等於毫無動靜嘛!

許局長鉦漳:所以,對於縣政府我們會再催促。

陳委員明文:什麼時候要催促?

許局長鉦漳:我回去之後馬上打電話給縣府建設局局長,請他們趕快辦。

陳委員明文:但部長都去看了,這樣就等於部長日後在嘉義沒有信用可言了。

許局長鉦漳:不是啦!就算有看,縣政府還是要提計畫啦!程序就是這樣。

陳委員明文:話不是這樣講嘛!當天你不是也在場嗎?縣長也在場、縣政府建設處也在場,你們不是講好什麼時限之內就要提出計畫嗎?但經過三個月卻毫無動靜,這樣說得通嗎?而且部長親自前往,還是交通委員會考察行程,也不是我個人耶!

許局長鉦漳:所有考察、到各縣市政府都一樣,要由各縣市政府提出計畫,我們才進行後續審查。

陳委員明文:陳次長,我希望你回去以後督導一下,好不好?

主席:請交通部陳次長說明。

陳次長彥伯:是,我想……

陳委員明文:我希望最起碼在這個禮拜以內有結果,可以嗎?不管是不是縣政府提出計畫,總之不該是經過兩個多月,你們還只告訴我要由縣政府提計畫,不該是這樣吧!而且部長是當場、親口允諾的,這點必須講清楚喔!

陳次長彥伯:委員,我會請公路總局五工處與嘉義縣政府商討,儘速把相關申請案件提出來,並進行後續相關審查程序。

陳委員明文:我現在要的是時程,你不要跟我講這種官話!一個禮拜之內有沒有辦法?你要督促縣政府把計畫送上來,一個禮拜可以吧?那你們什麼時候可以核定?

陳次長彥伯:我們請縣政府在一個禮拜之內把案子提出來。

陳委員明文:如果照我所講的一個禮拜,從我們去考察起算,到今天為止就已經三個月了,都歷經兩、三個月了,總可以提報計畫了吧!提報計畫以後呢?你們什麼時候可以核定?

許局長鉦漳:原則上,只要縣政府提出計畫,經過工程處初審,送到本局之後,照以往的經驗,不會超過兩個月核定,這段時間則要辦理相關審查。

陳委員明文:也就是說,應該在五月底以前就可以正式核定?

許局長鉦漳:要縣府提出計畫才可以。

陳委員明文:這我知道嘛!所以,你們回去之後,一個禮拜之內督促縣政府趕快把計畫送上來嘛!好不好?

許局長鉦漳:好。

陳委員明文:那你們就是在五月底以前要正式核定喔!陳次長也在這裡,你要幫部長背書,部長當天可是親自去看的,好不好?

陳次長彥伯:好,我來……

陳委員明文:接下來,我要再請問我多年來都在爭取的阿里山觀光大道。次長,你知道嘛!從你還是局長的時候,我就常提了嘛!阿里山觀光大道當時核定了13.4億元,總長6.3公里,這是縣政府報簽的,簡單來說也都通過了。問題出在嘉義縣政府就是提不出配合款,所以一晃眼就十幾年過去了,等於這條路雖然核定了卻沒做,時間過了,環評也過了,再來要怎麼辦,次長?

陳次長彥伯:我了解委員長期關心這條路,我們現在應該已補助縣政府執行相關可行性研究,等縣政府研究完之後再提案,我們再核定經費。

陳委員明文:好,次長、局長,你們都在這裡……

陳次長彥伯:原則上,這項計畫是本部既定政策。

陳委員明文:但我建議,由於阿里山觀光大道主要是替代道路,主要是希望讓前往阿里山的車輛分流,也就是說,開闢這條替代道路的目的就是希望大客車、聯結車、大貨車或砂石車儘量走這條路,小型車輛才走現在的台18線,這樣分流才不會造成中埔整個部落車輛堵塞,影響居民的生活,尤其是安全。我一直希望這條路能做,結果卻一直沒有辦法做,沒辦法做的最主要原因就在於配合款需要20%,而縣政府一直無法配合這兩、三億元的經費,就算環評已經通過,生活圈還是沒辦法形成。既然局長在這裡、次長也在這裡,所以我特別提出來,這條路能不能直接改為台18乙線?簡單來講,就是不要讓它成為縣政府保養的縣道,而是直接改為台18線的替代道路,劃為台18乙線,這條路以後就由你們興建了嘛!縣政府與公路總局為了這條路一直爭議至今,都沒辦法解決,所以能不能編定為台18乙線?可不可以?局長,可不可以?

許局長鉦漳:目前台18縣的交通狀況還過得去,所以現在我們沒有理由編列台18乙線。另外一個原因是其他縣市政府也有這樣的狀況,比如說宜蘭就有這樣的狀況,一旦我們這樣編列,整體上也沒辦法做下去。

陳委員明文:局長,要有良心!如果你周六、日有空,到我們那邊走走啦!當地道路堵成那樣,居民根本無法生活。我希望將車輛分流,與上山觀光的客車分散。既然交通部已經核定了生活圈,到今天為止卻一直沒有做,環評時間也過了,你們回去以後,無論是公路局也好、交通部也好,可不可以重新檢討?話不要說得那麼死,連討論都不討論。你騙誰啊!一條路都講了十幾年,你現在講的是什麼話?你們都不顧人民生死,這是地方建設耶!我在這裡跟你們講了幾遍?你們卻連聽都不聽。

陳次長彥伯:委員特別提到……

陳委員明文:交通部長去了嘉義,公路總局局長也去,但是到今天為止做了什麼?亂七八糟!

陳次長彥伯:謝謝委員。

主席:請蘇委員震清發言。

蘇委員震清:(11時07分)次長好、局長好,民意代表站在質詢臺,會大聲一定有理由,我回應一下剛才陳委員明文的說法。他當過縣長,所以我相信他都很清楚,也知道這一定要由縣市政府呈報。那他氣的是什麼?當然,他站在地方的立場,也知道縣政府為什麼沒向你們通報,但不要忘記,其中有溝通協調問題。其實,剛才你們可以很簡單地回答:「報告委員,待會我們會馬上連絡縣政府,請他們以最快的速度報上來,一有什麼消息,馬上跟委員您回報。我們會積極與縣府溝通,一個禮拜以內務必請他們報上來。但是也可以拜託委員,請委員要求縣政府趕快向公路總局通報」。我這樣說對嗎?你們口口聲聲只有一句話,就是要縣政府呈報,次長,我跟你講,我也當過書,所以都清楚,我們當然知道縣市政府一定要呈報上來,這是基本原則,我們都知道,但我們在跟時間賽跑嘛!所以希望透過中央政府的力道促成,他只是沒提到縣市政府是否沒有那麼積極。

相同的,我也要問次長與局長,你們都很清楚,你們去過屏東嗎?有沒有去過恆春?很多次吧?

主席:請交通部陳次長說明。

陳次長彥伯:有。

蘇委員震清:哪裡會塞車?

陳次長彥伯:水底寮。

蘇委員震清:水底寮嘛!就如同剛才陳委員明文講的,討一條路討那麼久卻沒消息。水底寮是台1線與台17線的匯流處,兩條省道匯集在水底寮,變成一道,會不會塞車?一定會!昨天我陪同行政院蘇院長南下恆春,看什麼?看洋蔥問題,回程要到枋寮了解芒果的問題,結果碰上塞車。昨天是假日,下午差不多三點多到四點就塞了,我們怎麼辦?偷跑路肩,因為我們怕趕不及啊!百姓已經在等考察了。我的意思是,面對這麼塞、這麼嚴重的問題,三工處努不努力?很努力,現在規劃中的有三條路線。為了紓解台1線與台17線匯流的問題,要縮短東西向的通行時間,好趕快疏散南北向車流,對不對?所以東西向就要縮短時間。但當地住戶苦不堪言,為了讓南北向車流快點疏散,東西向用路人就要等,結果大家只好繞道外圍走遠路,回家的路原本這麼簡單,卻要耽誤好多時間。目前有三項評估方案提出,第一是高架,第二是東側外環,還有西側外環。請問公路總局許局長,現在地方上認為東側外環比較可行,對不對?

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許局長說明。

許局長鉦漳:對。

蘇委員震清:但基於一樣的道理,公路總局又退回三工處,請他們再提報告上來。我要呼應陳委員明文,這件事需要多久?應該很快吧?

許局長鉦漳:我們回去後會找三工處討論,由於只涉及報告內容的修正與調整,我們會請三工處儘快提出。

蘇委員震清:對,所以應該很快吧!

許局長鉦漳:對,很快。

蘇委員震清:好。

次長,不管是高架、東側聯外或西側聯外道路,簡單來說,屏東水底寮與枋寮鄉親只有一個願望,就是拜託政府當局趕快做、趕快做,就是那麼簡單!我很不敢想像萬一像陳委員明文碰到那樣的情況。我也講過,屏東等高鐵那麼久都沒來,高雄捷運也還在評估重要的經濟效益,對屏東人不公平,但是這一條聯外道路,也就是台1線與台17線聯外道路,其經濟效益評估是沒有問題的喔!對不對?次長、局長,沒有問題吧?其經濟效益應該是可以達到標準的,最起碼應該還算不錯。

我們在跟時間賽跑,你可知道,假設這條路通過規劃,興建還要花幾年?如果計畫核定,還要多久?

許局長鉦漳:計畫核定後還有用地徵收、設計與工程,大概要五年多。

蘇委員震清:對,五年嘛!我也知道需要時間。那人生有幾個五年?如同陳委員明文講的,人生有多少個十年?我們盼望高鐵來,我日前也說過,屏東還輸給宜蘭,他們比我們快。此外,高雄捷運可以帶動整個高高屏地區的繁榮發展,我們也仍然在等。總之一句話,屏東就是等、再等、又等、一直等,等到最後變成空等,這是我們最不希望的,我們希望的是在這五年中有改變。次長與局長都在這裡,可以感受到我們的心聲,包括剛才提到水底寮的交通問題,塞車很嚴重,所以拜託趕快定案。多少錢?不多耶!6億元而已吧?但你可知道這6億元經費可以帶動整個屏南地區的發展,對我們來說很重要?雖然我們沒有在當地辦過交通考察,但是不是真的很重要?次長,請你回答,可以嗎?

陳次長彥伯:委員長期關心這個地方,而且當地塞車已經很久了。

蘇委員震清:好久了吧?

陳次長彥伯:所以,對於剛才委員很關切、希望這個地方能改善的心情,我們感同身受,我們會與公路總局研議如何加速推動。

蘇委員震清:好,次長,就衝著你這句「感同身受」,但應該還要加四個字:「將心比心」,你如果住在當地,就能感受嘛!我們都知道,你面對的是全國公路系統,有很多需要改善的地方,而我是屏東選出來的委員,所以先替屏東講話,這點要特別拜託。還有屏南整體快速道路,不管是延伸至恆春,或如你們所規劃的到枋山這一段,還有台1線與台17線交會處,請研究一下如何整個連結起來。這還是在與時間賽跑,不要動不動就讓我們等十年。你知道屏南快速道路就算真的定案,還要多久才實現?還要十一年!所以不只我一再強調,昨天蘇貞昌院長在屏東也講,我明天在總質詢時還會講,就是屏東沒理由「徛尾貿衰」,而且我在此也已經講了三次以上,應該要「好酒沉甕底」。昨天蘇貞昌院長又講了,實在讓我感慨,要怎麼樣才能「好酒沉甕底」?我今天講的不是空話,而是希望行政團隊在速度上應該再次加快。當然,我們都知道有相關程序,但只要多一份心,屏東的建設就可以更早、縮短時間嘛!

關於今天會議討論的議題,也就是如何解決事故傷亡以及死亡比例偏高的問題、如何讓道路安全提升,我讓你們看個表,這五年來,屏東縣交通事故逐年增加。當然,各縣市其實都是一樣的,但屏東實在可憐,81萬人口剛好只有臺北市的三分之一,但我們的交通事故卻比臺北市多出好幾倍。為什麼?屏東縣81萬人口,臺北市有好幾百萬人,屏東只不過是他們的三分之一,臺北市有250萬人,但交通事故數量呢?你看,比較事故率,屏東排名第三,比死亡率,屏東更排名第二,傷亡率方面,屏東也排第二。這不是好的數據、不可以引以為傲,卻可以用來警惕為什麼會這麼高。次長,可以回答嗎?

陳次長彥伯:我向委員報告,還是一樣,其中涉及人口結構或運具使用因素,例如高齡駕駛人、用路人或機車使用者,都造成這個現象。

蘇委員震清:對,你講到重點了,所以要對縣民再教育,讓他們了解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但是,還有一點,我們那裏騎機車很普遍啦!因為大眾運輸不方便、地形又太長了,所以相對提高了交通事故的可能性。

陳次長彥伯:所以我們也很用心要在當地提供公共運輸,公路總局也正在做幸福巴士計畫,都是要讓老年人、銀髮族出門時有交通工具可用。

蘇委員震清:但幸福巴士班次還是沒有那麼頻繁啊!屏東包含老年人、青壯年、求學就業的年輕人在內,最大的浪費就是浪費時間,因為我們的時間都花在等待嘛!你從這些數字就看得到嘛!我凸顯這個數據,就是要拜託交通部感受屏東大眾交通網路不夠周延的問題。我也講過了,一樣在西部地區,隔一條高屏溪到了高雄,就把屏東給忘了,好像西部地區縣市只到高雄市為止,沒有屏東縣的存在,國境之南是空虛的代名詞,得不到政府關愛的眼神。不公平,對不對?但是,要讓我們的交通網路完善,還是那句話,請相關單位切記,不要每次都基於經濟效益考量,否則難怪我們的人口會外移、難怪人口愈來愈少,因為產業不來,人口當然外移啊!任何一位縣長都找不出造成所以然的原因,我只強調一樣,拜託一定要趕快完善交通網路。好不好,次長?

陳次長彥伯:好,我們會與縣市政府、相關單位共同研議。

蘇委員震清:好,每次都是縣市政府,我們都知道。

陳次長彥伯:也套一句剛才委員講的,對於委員特別提及、關切的相關建設,我們會在一定時間之內讓委員了解相關進度。

蘇委員震清:次長,其實我們都是語重心長。我們當然知道你們無奈,縣市政府可能不報上來,或是計畫有問題。但如果縣市政府的計畫沒有那麼完善……

陳次長彥伯:我們可以協助他們。

蘇委員震清:你們是上級指導單位,應該能與他們溝通,讓他們趕快進入正常軌道。沒有那麼多時間等待啦!好嗎?

陳次長彥伯:好,我們會做。

蘇委員震清:這點就拜託次長與局長了。

陳次長彥伯:好,沒問題。

主席:陳委員素月發言後休息10分鐘。

請陳委員素月發言。

陳委員素月:(11時18分)次長早安!西濱快速道路從2月下旬一直到3月下旬連續發生四件重大車禍意外,而且都非常令人怵目驚心,讓很多人關心西濱快速道路的行車安全問題,今天交通委員會也特別針對西濱快速道路以及全面評估如何提升用路安全及降低全國交通事故肇事率安排專題報告。

台61線通車之後,有很多用路人形容這條公路是最美的公路,可是在重大事故接連發生,也就是在短期內發生四件重大車禍之後,似乎讓國人有了陰影,擔心這條路會不會變成最危險的公路。交通部要怎麼讓用路人消除這樣的壓力、如何改善?目前的措施大概如何?請交通部陳次長簡單說明。

主席:請交通部陳次長簡單說明。

陳次長彥伯:委員好。我簡單向委員報告,這條路就是因為通車以後吸引很多用路人使用,又有很多重車轉移到這條公路行駛,所以安全性相對地就受到質疑。我們大概朝三個面向改進,第一,由於有很多重車在這條快速道路路面上輾壓,讓路面品質的好壞成為我們要處理的一點,所以有一套路面品質改善計畫。第二,由於很多重車開上這條路,所以衍生很多智慧、交控議題,必須處理。還有一點是重車上路,當然有很多交通安全的議題要處理。所以,本部請公路總局會同相關專家、學者,近期其實已經分為三組,對台61線西濱快速公路進行總體檢。本來今天召開的總結會議由我主持,但因為有委員會,所以我沒辦法主持,但我們就是按照這種方式提出相關體檢報告,確保這條公路是值得國人使用,而且是可以安心使用的快速公路。

陳委員素月:西濱快速道路可說是國內目前除了國道一號與三號之外,第三條縱貫南北的重要道路。對於這麼長的道路,剛才次長也提到安全性的問題,我是認為除了道路品質之外,其次就是法律規範。還有一點很重要,就是駕駛人要避免長途駕駛,以免因為疲勞而造成危險。目前西濱快速道路通車路段已達289公里,這麼長的路段卻沒有規劃休息站,我在委員會已經多次質詢,其他委員也都很關心這個議題。在春節期間,交通部已經在雲林口湖規劃設置一處休息站,啟用之後,固然可以提供用路人休息,不過普遍反應如何,次長,你知道嗎?

陳次長彥伯:我簡單說明一下。據我了解,應該是普遍受到民眾好評,當然也有部分民眾反應停車格位不足,或附近沒有加油站等問題,但整體而言仍是滿成功的休息站。接下來請本部公路總局許局長說明。

陳委員素月:好。

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許局長說明。

許局長鉦漳:目前對於口湖休息站的營業等各方面,用路人都挺滿意的。但現在因為只有兩個橋孔,基本上停車空間不夠大,這部分我們會從交通秩序維持上儘量處理,目前大概狀況是這樣。

陳委員素月:本席目前所得到的反應大概就是這座休息區太小,可能也不像一般高速公路的休息區是那麼可以令人放鬆、舒適的園區。所以,我認為全線路段再選擇適當地點規劃休息區是必要的。根據這張圖,目前口湖休息區是設置在高架橋下,空間真的比較小。而彰化縣的位置可說是台61線的中心點,所以地方鄉親也都非常期盼交通部在彰化縣尋覓一個合適的地點規劃休息區。目前線西鄉鄉長非常積極,他向本席反映,希望能為地方爭取規劃台61線線西服務區。目前初步規劃位置緊鄰台61線,就在道路旁,園區範圍也滿寬闊的。對於這樣的構想,不曉得交通部的想法如何?

許局長鉦漳:目前我們能做的就像在口湖一樣,在用地範圍內設置橋下休息站,至於路外就牽涉用地問題、未來法規問題、徵收問題,以及是否要OT、BOT經營等問題,所以原本在這條路上沒有規劃。但我們目前已經針對線西進行可行性研究了,相關研究計畫都已經報到工程處,剛才我也說明過,計畫會送上來,我們大概會花一、兩個月做相關審查,把相關疑點、問題點釐清,看看要怎麼做後續處理。畢竟不在原本規劃之內,所以涉及法規、用地或用地變更、都市計畫,這些可能都是問題,我們都在研究中。

陳委員素月:在涉及法令的部分,本席也提出一項修正案。既然你們是權責單位,也是專業單位,對於如何一一克服這些問題,我希望交通部要積極解決,並且與地方密切配合,讓這個園區結合地方產業特色,提供駕駛人一個遊憩、休閒的地方,同時也帶動地方經濟發展。

陳次長彥伯:委員既然有相關提案,我們會盡全力促成。最主要的是西濱快速公路或以往的省道本來就沒有朝這個方向設計,委員也知道,所以事後要調整事實上有些困難,也有法令上的限制,我們會一一克服。

陳委員素月:我知道,所以我提出修正案。

陳次長彥伯:是,我們一起克服。

陳委員素月:我也希望交通部支持。

陳次長彥伯:是。

陳委員素月:另外,今天的專題報告提到交通部正在進行臺灣易肇事路段改善計畫,除了列為長期性任務,也定期辦理。請問局長,就你了解,目前彰化縣的易肇事路段大概是哪些地方?

許局長鉦漳:目前大概就是委員列出的這些路段。

陳委員素月:都是公路總局的權責路段?

許局長鉦漳:我們會協商相關單位,包括本局工務段、警察單位或地方政府,會勘以後找出相關肇事原因,研究各路段幾何應該怎麼改善或標誌、標線要怎麼改善。我們大概都是以這種方式執行路口等易肇事路段的改善。

陳委員素月:易肇事路段認定以什麼為標準?

許局長鉦漳:基本上,應該說不用特別認定標準,只要該地段發生車禍、肇事,我們就會檢討,目前的做法大概都是這樣。

陳委員素月:如果有很多用路人反應,也是很重要的參考意見。

陳次長彥伯:是,路線的線型也是一個問題。

陳委員素月:對。

陳次長彥伯:例如幾何設計、路口的形狀也都要考慮。

陳委員素月:對。去年本席接獲全興工業區附近有地方議員反映,中興路也就是台17線與濱海路、興工路口,因為靠近全興工業區,進出的貨櫃車與大貨車非常多,對於附近住戶與用路人造成很大的心理威脅,很有壓迫感,地方人士也包含廠商協進會在內一再反映,希望針對這個路口進行改善,讓該路口的安全性提高。在會勘時,當然也涉及權責釐清的問題,交通部應該負起主導的責任,進行該路口的安全改善工作,可以嗎?

許局長鉦漳:可以!我馬上去了解相關狀況,並做後續處理。

陳委員素月:好。會勘當天最後是決議由工務段邀集相關單位研議改善,可是不曉得後續到底有沒有結果,所以本席今天特地再提案,希望你們能在短期內提出改善報告。

許局長鉦漳:我馬上去了解,然後把結果告訴委員。

陳委員素月:好。提升道路安全、讓用路人安心是交通部的責任,也拜託你們多費心。

陳次長彥伯:好,謝謝委員的指導。

主席: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請劉委員櫂豪發言。

劉委員櫂豪:(11時39分)次長之前也在公路總局,還有許局長,現在台9線整體的拓寬工程,譬如從臺東到屏東這一段,臺東段已在2019年12月拓寬完畢通車。不過還有最後的一哩路,就是從草埔隧道一直到新路,將近11公里的部分,至於新路到楓港,現在都已經四線道了。

目前其中的4公里已在施工,另外的7公里將來還要綜合規劃環評等等,因為事關整體的台9線,大家早在2019年年底開始,真正的體驗到台9線的行車安全度與方便性,跟過去相比大大地提升了。現在大家看到我都會說台9線現在變得很方便,但接著就問為何不把新路到草埔這段也做好?每次我都要大致說明這11公里有4公里正陸續施工中,而後面的7公里其實是非常重要,能否請次長或局長回應一下,目前的整體狀況如何?

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許局長說明。

許局長鉦漳:跟委員報告,目前總共有七標,草埔一標完工,二標現正施工中,大概進度在5%到6%左右。而丹路外環道也在施工中,其進度比較高一點,預計明年底應該可以完工。目前其他四標在做綜規,期中報告已經送來給我們,原則上會在今年完成期末報告的審定。在這個過程中,我們會同時辦理相關的環評作業,以上是目前大致的狀況。

劉委員櫂豪:你現在講的綜規就是我講的後面7公里嗎?

許局長鉦漳:對,7公里四標。

劉委員櫂豪:所以四標正在做綜規,能不能再快一點?因為環評……

許局長鉦漳:這部分我們也很急,我一直跟同仁講要並行作業,所以現在各種動作若是能並行,我們就並行。

劉委員櫂豪:因為路型的改善,大部分應該都是原路型,不會對大自然造成太大的衝擊,所以程序上能並行的部分,一定要加速處理。

主席:請交通部陳次長說明。

陳次長彥伯:委員好,我們會並行加速處理。

劉委員櫂豪:坦白說,這11公里全部都完成之後,對台9線來講是真正大幅度的提升,可能提升到70%。後續是最重要的路程,請次長和交通部要督促公路總局,儘快進行相關工程的啟動。

陳次長彥伯:是,我們來掌握進度。

劉委員櫂豪:本席再請教次長,公路總局針對各縣市高事故風險路口,會做一些調查以利改善。以臺東而言,從路段來看事故的熱區,有中華路二段或更生路,以及中華路一段。中華路是縣管道路,更生路就是台9線,根據你們的調查,在台9線裡面事故的頻率也偏高。請次長或局長回應一下,針對這樣的事項,縣府的部分當然就協助縣府處理,然而省公路的部分,公路總局就要列為優先改善,而不是調查出來之後,就只有一個數據,請局長回應要如何改善?

許局長鉦漳:目前對於每一個肇事路段或肇事路口,我們都會去做相關的探討,包括幾何號誌、標線各方面都會探討,結論出來後就馬上改善。這些數字只是一個統計,我們當然會參考這些數據,去做優先次序的安排。但每一個肇事路段,我們都會用相關的肇事分析方式進行改善。

劉委員櫂豪:以你們管轄的台9線更生路為例,當然有一些是駕駛個人行為造成的,還有一些是你們也有提到的,像是設置慢車道或規劃車廂預告標誌,與限制規劃機車兩段式左轉等等,你們其實有一些方案。當然,若是縣政府管的道路,我們就協助或告知縣政府,也可以做這樣的處理,可能對安全提升會比較有幫助。但台9線是公路總局管的,你們調查出來之後,剛剛局長回應的一句話講得不錯,只要有事故發生,都會列為應該要改善的標準,而不是只查到一個數字,我認為這樣是對的。

我們每一個人,無論是在馬路上走路或是開車、騎摩托車,應該要有一個安全的環境。你們現在調查出來,以臺東為例,其實你們有分門別類,希望做哪些改善,至少在台9線更生路的部分,你們要趕快針對已經調查出來的措施,著手進行改善。其實這些數字都是你們給的,你們何時會進行改善?

許局長鉦漳:沒問題,我回去瞭解後續每一個路段的改善期程後,再跟委員報告。

劉委員櫂豪:好,謝謝。再請教次長,3月27日南迴鐵路電力主吊線斷落,造成14班列車、約三千四百人左右因此誤點。交通部事後是否有針對此事件進行瞭解?我知道今天是公路總局與會,但行車安全是包含公路跟鐵路。

陳次長彥伯:行車安全的部分,臺鐵本身有所謂的6年行車安全改善計畫,那是另外的。每一次事故發生的時候,臺鐵大概都會成立相關的小組進行檢討,當然如果牽涉到事故的話,鐵道局從鐵道監理的角度,自然也會去提升相關的改善。

劉委員櫂豪:次長,本席和大家都非常關心這件事,因為南迴鐵路電氣化通車沒多久,竟發生這樣的脫落,雖然造成時間延誤,但萬幸人員都是安全的,非常幸運。但我們還是要去瞭解一些相關的問題,一定要督促臺鐵局瞭解相關的問題,探討事故發生的原因,以及後續如何改善,讓我們無論是公路或鐵路,整體的行車安全都能達到最高的標準。

陳次長彥伯:我們會將委員的關切和相關議題轉知臺鐵局,請他們重視並加以檢討。

劉委員櫂豪:好,謝謝。

陳次長彥伯:謝謝委員。

主席:請陳委員雪生發言。

陳委員雪生:(11時47分)次長早,西濱61號快速道路發生事故,你們一共召回多少輛遊覽車?

主席:請交通部陳次長說明。

陳次長彥伯:委員好,關於遊覽車的部分,名盛車體打造的總共召回718部,後續還會再針對兩間車廠,繼續召回415部。

陳委員雪生:全國一共有多少輛?

陳次長彥伯:全國遊覽車大概有一萬五千多部。

陳委員雪生:我的看法是,不論道路或車輛,不要每次都發生事故以後,才把車子統統召回來檢查和檢討。你們平常該做的就去做,不要等到事故發生,部長才下令召回,沒有道理嘛!

陳次長彥伯:原則上事故發生時,我們第一時間就該公司擁有的5部車,同型式的車先召回檢驗。至於這次要召回718部的部分,交通部後續也發現一些疑似的問題,另外更重要的是,運安會對此會希望交通部召回的計畫……

陳委員雪生:次長之前也擔任過公路總局局長,你們平常就去做這些事情嘛!還有,危險的路段要做標誌和標線,一些提醒的警告標誌都要做出來嘛!不要事故發生了,又把車輛召回來做什麼?我覺得這沒有道理。

陳次長彥伯:是,這部分我們會掌握,我們還是依照具體的事證來做處理。

陳委員雪生:這是公路總局的部分,你督促他們一下好不好?

陳次長彥伯:是。

陳委員雪生:另外,上個禮拜五,我對蘇院長提出總質詢的時候,提到我們馬祖的停車場,車子都沒地方停啊!難道要停到海上去嗎?沒有道理吧!我知道各縣市給公路總局的壓力很大,因為停車場的經費也不夠,是不是?

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許局長說明。

許局長鉦漳:委員好,停車場的經費現在已經沒有了。

陳委員雪生:部長有沒有去跟上面爭取經費?

許局長鉦漳:我們有爭取,但還在程序中。

陳委員雪生:我今天早上打電話給連江縣政府,現在介壽停車場的進度怎麼樣?我們提報了好幾個,聽說都被你們否決掉。

許局長鉦漳:總共核定了四個,介壽停車場也是其中的一個,目前因為縣地的問題,有一些計畫要做調整。關於這個部分,我們也拜託連江縣政府趕快把計畫提出來,再做後續的處理。

陳委員雪生:早上劉縣長跟我通話,他說這個非常急迫,我想拜託許局長在這邊給我承諾,先幫忙做介壽停車場好不好?

許局長鉦漳:關於這個部分,我們等一下會馬上跟連江縣聯繫,他們在計畫上如果有什麼問題,我們會跟他們溝通,看看該怎麼處理,儘快把計畫提出來,我們就可以做後續的處理。

陳委員雪生:我們馬祖都是丘陵地,平地很少。現在觀光客很多,4月份到10月份的機票和旅館住宿全滿,就算買得到機票,到得了馬祖,但沒地方住,要露宿街頭。我們現在也在加強接待能力,但目前民宿不夠。我們哪裡曉得有那麼多客人會來,現在陸客還沒來,陸客來的話就爆了。所以興建停車場已是迫在眉睫,還有好幾個地方,像是復興村的議會旁邊,也是一路都是斜坡,老百姓車子沒地方停,現在開車有時候連路都不通了,後續請陸續處理。

許局長鉦漳:好的,我們瞭解馬祖有其特殊性。

陳委員雪生:無論如何,明年要把福澳、復興村,以及橋仔到大坵路段的橋要開通。

許局長鉦漳:目前只要是核定的,我們都積極在催促縣政府,趕快去做相關的後續處理。

陳委員雪生:幫我們注意一下立體停車場好不好?

許局長鉦漳:好。

陳委員雪生:還有,趙正宇委員早上有提到連江,我注意看了一下,連江是不是縣?不是鄉吧?

許局長鉦漳:對,連江縣。

陳委員雪生:蘭嶼呢?

許局長鉦漳:蘭嶼是鄉。

陳委員雪生:我還以為蘭嶼是市,你們不能跟我們這樣比較,我們是縣欸!如果鄉也設監理站的話,那我們每個鄉都來,烏坵也要設嘍?我們是個縣,當年我們馬祖連立法委員都沒有,金門馬祖只有金門一席立委,我們還要跑到金門去拜託金門的立委,幫我們爭取一些建設經費。自從馬祖有立委以後,你看馬祖突飛猛進。所以剛剛講什麼南北均衡,什麼偏鄉離島,誰聽你們的鬼話。沒有立法委員在立法院發聲、審查預算,行政部門沒有壓力嘛!在沒壓力的情況之下,怎麼會有經費奶水餵到馬祖?沒有嘛!

由於我們歷屆立法委員的努力,讓國人關心還有行政院同仁關心到,原來還有一個馬祖,不是只有打仗的時候才說你們馬祖好偉大。前幾天我在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質詢時也提到,我們是吃炮彈長大的,現在的年輕人不曉得戰爭的可怕。我最近一直跟行政院的長官聊到這件事,兩岸的和平很重要,不是需要馬祖的時候,喊馬祖人好偉大,不需要的時候,那個地方就像個番地。

院長也說了,馬祖有特色,但是馬祖的特色景觀,如果沒有停車場,不能叫觀光客上島之後都用跑步的,不是每個人都能跑硬地馬拉松。這部分很重要,所以馬祖設監理站是有必要的。蘭嶼也要設監理站,其實你們應該回答趙正宇委員,馬祖是個縣,不是鄉。趙委員是桃園八德的選區,你們知道馬祖在八德的老百姓有多少人嗎?五、六萬耶!他那樣的質詢,我們馬祖人看了心中作何感想?是不是票太多了?八德市長的選舉,以前幾乎馬祖人的票源決定誰,大概就是誰了。我們馬祖族群非常團結,日後碰到趙委員,我也會提醒他,不要拿我們連江縣比,要鄉與鄉比,跟烏坵或哪裡比都可以,所以這個部分有點狀況。次長,停車場的問題,請你督促公路總局好不好?

陳次長彥伯:好,剛剛許局長也有特別提到,儘快把計畫提出來,後續看怎樣來處理。另外我們會想辦法,再去爭取停車場相關的預算,我想這才是正辦。

陳委員雪生:好,至於安全的問題,其實你們要未雨綢繆,不要發生事情才來勞師動眾,召回幾百輛、一千輛,於事無補是不是?還有危險路段,你們要應注意就去注意。許局長,這平常就可以做了嘛!

陳次長彥伯:我們會持續檢討,現在我們有透過GPS的監控系統,看遊覽車是否進入所謂不可進入之區域,或應注意的路段,都有相關的監控。

陳委員雪生:憑良心說,交通部這些年來對我們馬祖真的很照顧,我在立法院都不忍苛責交通部的同仁,大家對我們真的都非常好,謝謝次長,謝謝局長。

陳次長彥伯:謝謝委員對交通部業務的支持,謝謝委員。

主席:請許委員淑華發言。

許委員淑華:(11時57分)次長好,因為這一兩年,隨著我們的國旅非常熱絡,相對國旅的熱絡,交通意外的事故也跟著頻傳。尤其一些比較偏鄉的地方,本身的基礎設備和道路條件並不是那麼完善。我們發現在這種情況下,越容易發生一些交通的狀況。特別是很多民眾到地方去的時候,跟當地居民的生活習慣不同,還有對路況不熟,一般也習慣租用汽機車、腳踏車,作為交通旅遊的主要的工具,所以在這種情形下,發生意外的頻率確實比較高。我想問次長,部裡面有沒有針對國旅爆發的這段期間,對那些因為交通事故頻傳、激增的區域做過盤點?

主席:請交通部陳次長說明。

陳次長彥伯:委員好,這部分請謝執行秘書跟您說明。

主席:請交通部道安會謝執行秘書說明。

謝執行秘書銘鴻:報告委員,我們有和縣市開會討論過,像花東、澎湖在這段期間,他們的事故量是真的有激增。

許委員淑華:因為前陣子離島確實讓大家覺得有偽出國的感覺,所以離島的部分,確實頻率也比較高。您剛剛提到澎湖,之前我們看到的數據,縣道203確實是去很多知名景點必經的一條道路,因此它也變成一個車禍的熱點。根據澎湖這邊的數字顯示,光是5月到10月就發生了203件,跟去年同期比較,增加了四成以上。所以無論是蘭嶼或綠島,只要是偏鄉或離島,事故肇事率確實是增加。

以我們南投為例,縣政府這邊的資料,從106年到109年的三年當中,騎車前往合歡山的民眾,一般都是行經台14線和台14甲線。光是A1類和A2類的自撞交通事故,A1類就發生22件,A2類發生793件。所以我們從這些數據可以看到,交通意外確實跟觀光這個特性有所關聯,所以交通部除了身為道路主管機關,應該跟地方政府從這樣的角度,趕快針對容易發生車禍的地點去做個盤點,而且除了地方政府提供的資料之外,也能把去年開始的數據整理起來,看看怎麼樣去做好交通意外事故的提醒或者是增加號誌等等,我覺得這些都是必須的。雖然就目前的疫情看來,我們已經開始要啟動旅遊泡泡了,但是國旅看起來還會再「夯」一陣子,為了減少交通意外事故的發生,我覺得你們有必要儘快盤點,並且採取一些相對的因應措施。

陳次長彥伯:委員這個建議很好,我們會請道安委員會或公路總局跟縣市政府就所有的道路,尤其是觀光景點的道路進行相關的安全盤點。包含剛才委員特別提到的,是不是有些線型要做一些調整,還有道路的速度等等是不是要有所規範,我想這都可以一併來做,甚至號誌也可以一併檢討;特別是已經有肇事紀錄的那些路段,也應該來做相關的檢討。

許委員淑華:對,沒錯!謝謝次長,請你交代同仁儘速著手。

另外,根據各年齡層發生交通事故人數占比的資料,65歲以上的高齡者是非常多的,98年大概是30%左右,近10年來已經成長到快要40%了。老年人的視力和各方面的反應都會慢慢退化,肇事機率確實也比較高,所以警政署在107年的時候有提出一個護老專案,內容大概是希望可以在2年之內減少高齡者的交通事故,但是以臺北市來看,還是每年都有增加,而且去年還創下6年來的新高,可見這個護老專案並沒有一定的成效。

交通部除了一些換照機制之外,可以怎麼樣和警政署合作,針對護老專案提出更有效率的做法,讓長輩們在行車方面更加安全?請問你們有沒有討論過相關的事情?

謝執行秘書銘鴻:其實我們跟警政署等相關部門有針對高齡者研提一些方案,例如跟警政署合作的部分除了護老專案,也發現高齡者不走行穿線的比率非常高,這個部分我們對高齡者除了勸導,最近也希望看看是不是有些執法手段能稍微再加強。其次,我們更要呼籲所有駕駛人對高齡者應該要禮讓……

許委員淑華:呼籲歸呼籲啦!就像你講的,道安的預算其實每年都在下滑嘛!而且補助給縣市的比例也不高,所以你剛剛講的就是對於這些高齡者的宣導還不足;當然,開罰是另外一個手段,不過它也有其問題。總之,我覺得有必要針對長輩的部分再來做一些調整。

謝執行秘書銘鴻:對,除了警政署警察單位本身有宣導,縣市政府的行銷部門也會做宣導,宣導的確是遠遠不夠的,必須宣導再宣導。

許委員淑華:次長要補充嗎?

陳次長彥伯:除此之外,高齡者除了他自己是駕駛人以外,某種程度他也是一個行人,所以道安委員會大概在今年會編寫一個有關銀髮族的交通安全指引,其中就會告訴這些銀髮族,當你出門的時候,如果你是一個行人,應該怎麼樣穿著、在什麼時候出去、過馬路的時候應該怎麼樣,如果你是機車族或開車的時候又應該怎麼樣;透過這種方式讓銀髮族能夠知道。另外一方面當然就是要加強宣導,雙管齊下,極力來保護銀髮族的交通安全。

許委員淑華:畢竟你們每年都有編列這樣的預算,但是改善速度看起來確實比較緩慢,所以這部分真的需要再多用點心。

最後我要提一下,4月1日我們跟帛琉的旅遊泡泡就要正式啟動,帛琉的總統也來了。他來了之後,我們當然很高興,首波團體報名也都非常滿,但是現在有每況愈下的感覺。因為後續報名狀況目前只有五成,業者當然會採取諸如調降團費的因應措施,其實除了價格是民眾一個重要的考量,後續居家檢疫等相對較為繁瑣的程序也會讓民眾覺得興趣缺缺,所以很多旅遊業者擔心這個旅遊泡泡會變成旅遊泡沫。

帛琉的旅遊能不能成功是非常關鍵的,如果能成功,就會成為我們跟其他國家接觸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助力。前幾天新聞提到觀光局和部長有在跟越南、新加坡、日本、韓國、泰國等等交涉,請問現在的最新進度是什麼?

陳次長彥伯:因為這部分目前都還在交涉中,到了比較具體可行的時候,我們會跟國人報告。

許委員淑華:大家比較關注的就是,這次帛琉總統來訪、第一波啟動之後,就必須去檢驗它的整個流程,在這個過程當中,除了我們自己的國旅要照顧到之外,我們也希望這個旅遊泡泡成形、國境開放之後,所有的防疫工作還是要做好,這部分也要請觀光局跟衛福部做好相關的因應措施。

陳次長彥伯:我們會和衛福部CDC充分配合,確保國民的安全。

許委員淑華:謝謝次長、謝謝主席。

主席:請葉委員毓蘭發言。

葉委員毓蘭:(12時7分)主席好。請交通部陳次長上台備詢。

主席:請交通部陳次長說明。

陳次長彥伯:委員好。

葉委員毓蘭:次長好。我們知道現在在臺灣,民眾發生交通事故之後,通常會針對肇事責任歸屬申請鑑定,如果有疑義,有時法官和檢察官也會囑咐說要交鑑定或申請覆議,對不對?

陳次長彥伯:對。

葉委員毓蘭:所以鑑定和覆議都應該做到公正、客觀、專業,才能夠讓人民信賴。這樣的說法沒有問題吧?

陳次長彥伯:是的,應該要如此。

葉委員毓蘭:好,政次也同意。

我要用兩件我們警察同仁因公死亡的案例,來說明有時民眾對這樣的鑑定和覆議產生的疑慮其實會傷了公信力。其中一個案例是雲林北港女警黃敏綺車禍死亡案,他是在去年11月9日下班的時候騎機車回家,沿著臺19線到離家才1公里的嘉義六腳73.1公里處,因為有大貨車違規停在路上,車主正在後面操作農作機上大貨車,黃敏綺躲避不及,因擦撞跌落在車道上,遭同向後方的兩部車子輾過而死亡,變成一個死亡車禍。

這起死亡車禍的鑑定是地檢署發動的,由公路總局嘉義區監理所來進行。我相信嘉義監理所應該是非常、非常的公正客觀,他們當時的鑑定結果是說,後方輾壓黃敏綺的自小客車沒有注意車前狀況是肇事主因,黃敏綺橫向倒臥在快車道上阻礙交通是肇事次因。我相信次長大概也經常看到這樣的說法,其實本席對這樣的說法不只是有一點意見,而是覺得滿離譜的!因為感覺上好像黃敏綺是故意倒臥在車道造成阻礙,但這還不是最離譜的,後來這個案子公路總局辦理覆議,政次知道覆議的結果嗎?

陳次長彥伯:這部分我不是很清楚。

葉委員毓蘭:因為時間的關係,我就直接報告了。覆議結果根本就翻轉了主要肇因和次要肇因,它說黃敏綺是「利用道路堆積、置放、設置足以妨礙交通之物品」,第二階段和第三階段,也就是這兩部車之所以撞上去是黃敏綺要負主要責任,因為他利用道路來堆放物品、障礙物。這點我更不能接受了!居然把人當成物品,所以他變成要負主要責任,而後面這兩部車則是因為躲避不及,所以變成次要肇因。

我特別請我辦公室找了公路總局的人來,得到的回應是:唉呀!我們是因為找不到適當的法條,才勉強引用這個條文。政次,可以這樣草菅人命嗎?先定罪再找法條、先射箭再畫靶、想用哪一條就用哪一條嗎?政次對此沒有話要說嗎?

陳次長彥伯:跟委員報告,相關的鑑定或案情的研判,不管是覆議會或鑑定會,大概都是由相關的專家學者在做處理,因為……

葉委員毓蘭:我就知道您一定會這麼說啦!說它是委員制嘛!

陳次長彥伯:相關案情的處理因為我不是當事人……

葉委員毓蘭:因為您不清楚?對,你不是當事人。

陳次長彥伯:所以我不便在這裡做相關的評論。

葉委員毓蘭:好,不針對個案。但是我們來說明一下,因為黃敏綺倒下來之後,後面有4部車子通過,第1部和第3部都沒有撞到,第2部和第4部則輾壓過去,所以是為了幫他們脫罪,覆議和原先鑑定所列的主要責任跟次要責任完全翻轉!

我要特別再把翁茂鍾案拿出來講,因為大家覺得翁茂鍾案是匪夷所思的事情,尤其是其中的巴黎銀行諸慶恩案,為了幫翁茂鍾把3億借款的債權轉移,居然有這麼多司法人員在幫他五鬼搬運!所以除了黃敏綺的家人,外界也在懷疑:這是不是翁茂鍾模式的翻版──鑑定委員或覆議委員也可以受到不當的關說來幫忙脫罪?對此,我要求交通部要立案澈查其中是不是有人謀不臧的問題。

我向主席報告,我禮拜三、禮拜四不會來煩你,但我一定還要再幫另外一個警察同仁申冤!因為這個案子我在上次質詢的時候也請教過政次,所以您就是當事人。那個時候我說過了,去年12月9日中部下雨,臺16線水里路段在2個小時之內連續發生5起車禍,我直接把這5起車禍的肇事資料調出來,因為2個小時5起,所以當時交通隊和所有媒體都在懷疑是不是因為這個路段剛好鋪設了瀝青活化劑,造成路面太滑。當時政次你也答應過我,說會請公路總局找公正的單位來做檢驗。我們的確看到你們找人了,你們找了昶泰檢驗科技來做,我問過,聽說花了1萬2,000元。謝謝交通部。

但是南投縣交通隊的同仁看不下去了,他們另外在3月19日找了SGS材料及工程實驗室。我有問他們哪一個的等級比較高,答案是SGS不但收費高,可信度也比較高。可是這兩個一測出來呢?很抱歉,你們找的昶泰檢驗科技公司測得的抗滑係數是50pbm,3月19日南投縣交通隊找的SGS材料及工程實驗室測出來的,已經4個月了,那個路段的抗滑係數只有30~35pbm,沒有鋪設的路段才是50pbm,都比標線的60pbm還低。

政次,我不是要找你們麻煩,但是這個檢測為什麼這樣遮遮掩掩的?既不會同家屬也不會同交通隊!我覺得這不只是要給簡小隊長一個公道,全臺灣許許多多的用路人也都要知道真相!如果工法錯誤,請立即面對改善,不要推諉卸責!我不希望我到這個時候還要出來號召所有為交通安全執法而在路上賣命的交通警察,告訴他們說「全部背對交通部,我們不再執法」!我不希望這樣!

我要請交通部還黃敏綺和簡炯明小隊長一個公道!謝謝!

主席:謝謝葉委員,我們請交通部正視這件事情好不好?

陳次長彥伯:我們會來做處理。

主席:謝謝次長。

接下來請鍾委員佳濱發言。

鍾委員佳濱:(12時17分)主席、在場委員先進、列席的政府機關首長官員、會場工作夥伴。次長好!相信本席要提的這個問題你不是第一次遇到,就是組裝車安全還是原廠車安全;還好我沒有用「拼裝車」。

騰龍遊覽車的案子運安會主委說是車體結構的問題,他說依照規定在時速45公里的情況下,再怎麼樣座椅都不應該與車體分離,所以他認為是在組裝上有系統性的問題。請問次長,什麼叫系統性的問題?

主席:請交通部陳次長說明。

陳次長彥伯:系統性的問題就是說普遍存在於各個……

鍾委員佳濱:就是工序。他可能認為是組裝廠沒有按照工序組裝。但是車安中心執行長說,多數遊覽車是價格導向,打造標準較低,甚至偷工減料,而國內法規又偏向保護國內的車體業者。這樣兩個人的講法就不大一樣了!一個說是車體結構的問題,甚至是工序沒有被要求,一個說是偷工減料,次長覺得到底是怎麼回事?

陳次長彥伯:那好像不是車安中心講的,應該是李克聰老師吧!

鍾委員佳濱:是李克聰喔!對不起,那就是有個人這樣說啦!

陳次長彥伯:那是他自己的說法。

鍾委員佳濱:那麼請問當年我們的國光客運採用灰狗巴士,一般民眾認為原廠組裝完成後整車進口和進口底盤來打造,哪一個比較安全?

陳次長彥伯:我想跟委員報告,有關車輛製造,剛剛委員特別提到有兩種不同的方式,對於這兩種方式,站在交通部的立場都是可行的,而且……

鍾委員佳濱:只要符合標準,都是可接受的?

陳次長彥伯:是的,而且即便是現在這種組裝的方式,也不是所有的國家都這樣做,像我們知道的日本、西班牙、芬蘭跟香港,大概也都有採行這個所謂的底盤組裝、架裝的方式。

鍾委員佳濱:好,所以嚴格來講,只要考60分,及格就是及格,對不對?目前我們的標準是60分嘛!規定60分及格,所以只要達到60分就是合格嘛!

陳次長彥伯:就是合格的標準……

鍾委員佳濱:那就是安全嘛!

陳次長彥伯:是的。

鍾委員佳濱:那你覺得60分比較安全還是80分比較安全?

陳次長彥伯:就車輛的法規來講,是以合格……

鍾委員佳濱:60分以上就安全,但是80分或100分我也接受?

陳次長彥伯:但是那是相對的安全,這也是為什麼我們現在要在小車上推行NCAP的制度。

鍾委員佳濱:好,一般民眾都認為進口車和組裝車都有60分以上,但是進口車可能有80分、90分,你覺得國內的組裝車會達到80分、90分嗎?

陳次長彥伯:這個是車廠在設計上的考慮,我剛剛講……

鍾委員佳濱:你的意思是你們沒辦法去做評論,這我可以理解。我這樣講好了,一般車體的檢驗大概是這樣子,不管是原裝進口還是國內組裝的,其第一輛都要經破壞性的測試,譬如說當翻覆了、拉開來了,螺絲可以承受多少公斤的拉力?第一輛都要這樣做。但是第二輛以後,原廠進口的就開始抽查,組裝的也開始抽查,如果原來進口的是80分,以後抽出來的也要80分才能過,不是過60分就好;如果組裝的送來的第一輛有70分,後面的少於1分變69分也不可以,這個我認為是正確的,因為前面的工序會保證後面的品質,所以程序的落實和後面驗證的品質是同等重要的。但是問題出在哪裡?第二輛以後的抽檢不會用真的破壞性的方式去測試,而是用目視的,也就是說,如果6顆螺絲只鎖2顆,假設第一次測試是6顆都鎖,拉力是合乎標準,搞不好還超過很多,有80分,但是第二輛以後抽出來的,他不可能去看它是鎖6顆螺絲還是鎖2顆螺絲,這就是目前組裝和原裝所遇到的問題,只是組裝的問題會比較嚴重,因為原裝的車廠不太會在工序後面去改變,但組裝的車廠是,可能你跟我訂10輛、20輛,我第一輛送驗時很仔細,但到了第二輛、第三輛以後,因為你抽驗時是用看的,就不會曉得工序有沒有真的落實,這是目前的情況。

所以目前是每出事一次就加一條規則,如果我們覺得60分還會出事,我們就把它提高到61分;61分還會出事,再提高到62分,我們的標準總是不斷在提高,因為提高標準有用,所以就不斷地提高嘛!

陳次長彥伯:我們不斷地跟著國際法規的趨勢導入相關的……

鍾委員佳濱:也因應事故的發生,我們去檢討後發現要加強,就把標準提升嘛!

陳次長彥伯:其實世界各國的法規也沒有全部都一樣,他會跟……

鍾委員佳濱:瞭解,但國內會越來越嚴格、越來越高?

陳次長彥伯:一定要越來越嚴格。

鍾委員佳濱:所以現在的60分可能是以前70分的標準,是不是這樣?因為安全標準越來越高嘛!

陳次長彥伯:現在的標準是比以前高很多。

鍾委員佳濱:所以現在的60分搞不好以前是70分。剛剛簡報打錯了,不是李克聰,是周維果。周維果說,不排除國內大客車廠打造車廠的廠規與法規所設的基本標準非常接近。簡單講,還是一個價格結構,如果今天我們規定60分就可以,國內廠商大概就會打到61分,他不會送個80分給自己找麻煩,不然以後每一輛都要達到80分;但如果原裝進口的進來是合於80分,只要超過60分,它就永遠是那個分數。既然如此,我們不如直接比照外國最高級大客車的安全標準就好了,這樣是不是就解決問題了?你覺得可以嗎?

陳次長彥伯:跟委員簡單做個說明,剛才委員一直在做國內車子安全等級的評比,其實國內也有很多車廠打造的大客車是在外銷的,所以不是我們國內打造出來的車子等級……

鍾委員佳濱:你說得很好,外銷的價格比較高嘛!所以就是周維果說的價格問題,市場價格的決定不是我們能力、技術上做不到,就是步入這個問題,那要怎麼辦呢?如果房子失火了,誰會有責任?建商設計的、室內裝潢的、使用的,如果房子失火了,保險公司來究責,是不是你的逃生設計沒有完全符合規定、是不是你的裝潢沒有合乎標準,還是使用者沒有按照規定使用?所以同樣的道理,如果裝潢沒有按照防火標準,裝潢業者當然有責任。所以目前國內法規要求的保險範圍有強制汽車責任險、乘客責任險,但是業者、組裝車廠的車體就保200萬這種險,所以結論是,如果把車身打造廠的保證責任也提高,有沒有辦法解決問題?

陳次長彥伯:這個我們來研究,它當然有相當的產品責任的保險,對於使用者也是一個保障。

鍾委員佳濱:可以研究後給我一份研究後的評估嗎?

陳次長彥伯:可以。

鍾委員佳濱:好,謝謝。

主席:請林委員德福發言。

林委員德福:(12時25分)主席、交通部陳次長、與會各位列席官員。次長,本席3月10日才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質詢林部長有關遊覽車安全的議題,結果3月16日就在蘇花公路發生遊覽車交通事故,讓人感到非常地沉痛。本席認為像歐、美、日等先進國家對人民的生命非常重視,都會在普遍危險的路段加裝碰撞緩衝的設施,以防患於未然,若是彎道設有碰撞緩衝的設施,即使真的發生不幸、煞車失靈,不會直接去擦撞山壁或護欄,講實在話,這個是有助於降低它的衝擊力。生命無價,本席希望交通部能夠認真地看待此事,在部分路段、彎道加裝碰撞緩衝設施。像本席在要去溪頭的路中間都有看到那些設施,尤其在轉彎地方,這是有助於降低車輛碰撞及減低車輛內人員生命、財產的損失,次長的看法呢?

主席:請交通部陳次長說明。

陳次長彥伯:只要有助於降低事故的發生,都值得交通部門來研究。

林委員德福:尤其是經常發生車禍的路段,特別是彎道大的,針對這些地段,交通部應該要審慎地去評估有沒有需要加裝,這樣當真正發生狀況的時候,會有一個緩衝,你的看法呢?

陳次長彥伯:如同剛剛委員講到的,如果設有相關的緩衝設施,在一定撞擊下,它可以吸附相關的能量。

林委員德福:我認為這些問題你們要去統計,像是哪些彎道經常會發生事故,因為有時候他真的發生煞車失靈或其他狀況,如果你們能在彎道處做一些緩衝,讓車子可以往上拉再下來,我認為那個都可以真正把問題解決,而不會發生那麼嚴重的事故。次長的看法呢?

陳次長彥伯:對,像委員特別提到的,其實現在有些在設計上都有,譬如說在轉彎地區會有護欄,那個某種程度就是防止他碰撞……

林委員德福:像這些經常發生嚴重事故的地方,你們一定要去評估,可以做緩衝,讓車子衝上去再掉下來,我看到它旁邊放了很多車子的輪胎,那都是很棒的配套……

陳次長彥伯:我們可以請公路總局來瞭解一下……

林委員德福:許局長,你把那些數據統計起來,該要求的、該做的,我認為一定要去做。

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許局長說明。

許局長鉦漳:跟委員報告,關於剛剛委員講的部分,在台14甲是有這樣的措施,至於其他部分我們再來研究,再來……

林委員德福:不要這次過了以後就忘掉了,後面就沒有繼續再去要求,好不好?

許局長鉦漳:我們來做檢視。

林委員德福:另外再請教次長,因為最近大家都希望老天趕快下雨,不過本席要替機車族表達心聲,因為機車族不喜歡下雨天,其中很大的原因是騎機車遇到標線可能會煞車失靈、打滑,而造成交通的意外,這是很現實的狀況。這個問題要如何去避免?就是要提高標線的抗滑係數。相信局長很清楚,本席知道2020年交通部針對提高標線抗滑係數有一些試辦計畫,本席要瞭解的是成效如何?何時會修改公路工程的規範來提高抗滑係數至65BPN?你認為何時可以提出你們正式的標準規範?

許局長鉦漳:委員,目前我們正在試辦,我們已經把相關的抗滑係數從50BPN提高到55BPN、45BPN提高到50BPN了。

林委員德福:這要到65BPN啊!

許局長鉦漳:對,我們現在的規定是,路上標線的部分是從55BPN到65BPN,如果抗滑要多,變成它的反光效果就會比較不好,所以在有路燈的部分,基本上就是要求到65BPN;在沒有路燈的部分,為了整個標線的反光度,我們還是要降低一點,不然會影響到反光度。

林委員德福:本席認為像那些人口稠密的地方,你們應該要優先做改善,甚至要編列預算,提供地方政府來申請補助,加速改善抗滑係數,以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維護道路用人的安全,你的看法呢?

陳次長彥伯:跟委員報告,現在交通部大概就是朝委員說的方向在進行,不管是公路系統或是在都會區,我們大概都是希望它朝65BPN來設計。

林委員德福:好啦!我是認為你們要積極一點,好不好?

陳次長彥伯:是。

林委員德福:本席認為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應該要重新檢討,在罰款收入運用的問題上,現行法規只要求地方政府將分配到的罰款收入的百分十二作為交通執法與交通安全的改善經費,但本席認為交通的罰款應該要提高比例用於交通安全的改善。次長認為呢?你認不認同提高交通安全改善的比例?因為現在百分之十二都是用於執法跟交通安全研習等經費上,但真的要用的應該是交通安全的改善,我認為這個很重要。

陳次長彥伯:是,放在交通安全的改善上這樣的方向,交通部絕對是支持。

林委員德福:我認為應該要朝這個方針,不要只做皮和面,那個沒有意義,因為現在交通罰款的費用很高,因為到處都是檢舉達人,講實在話,這也造成很大的民怨。

陳次長彥伯:這個我們有在檢討。

林委員德福:我們今天是面對問題,探討怎麼去解決問題,而不是只有罰款就好,罰款並沒有辦法解決問題,我希望交通部在這方面要好好地去做要求的改善,謝謝。

主席:等一下劉委員建國質詢完畢後休息5分鐘。

請邱委員顯智發言。

邱委員顯智:(12時33分)次長好,針對西濱,您過去曾經擔任過公路總局局長,其實你非常清楚,西濱發生重大車禍,它有所謂「窮人的高速公路」之稱,對手頭比較不寬裕的人來說,走西濱不用過路費。但是你想想看,年輕人好不容易過年過節要回家,載著妻小,為了省一點錢去走西濱,但是在西濱的路上又遇到許多重車,這些重車的數量很大,造成許多小車的危險。現在問題來了,為什麼會有這麼多像大貨車、連結車和大卡車等大型車輛呢?因為西濱的地磅站很少。高公局訂定的地磅管理作業程序中有一個SOP,國道(雙向)總共有44個地磅站。請問公總是不是應該針對西濱的部分增設地磅站,並且跟高公局一樣制定一個SOP?次長的想法呢?

主席:請交通部陳次長說明。

陳次長彥伯:我簡單說明,再請許局長補充。有關地磅站開放SOP一事,其實公路總局也有,像蘇花改通車或南迴也有很多地磅站,所以那個應用在公路總局上是沒有問題的。至於整個西濱目前是有三處地磅站,的確是有所不足。

邱委員顯智:對,但是次長看一下,我幫你整理出來了,一處是在蘆竹地磅站,那個現在在營運中,而且它是南向,但是其他兩處清水地磅站和湖子內地磅站現在還在建設中,沒錯嘛?

陳次長彥伯:是。

邱委員顯智:現在問題來了,國道總共有44個地磅站,西濱營運中的只有一個,而全線這麼長,導致重車會非常多。我們再細看一下,比如說八里、林口一直到大園這一段總共是36.1公里,我們是有把比較嚴重的狀況標出來,其CMS數量是9個,平均每4公里只有一個CMS,地磅站數只有一個。我現在要呈現出來的是,到底CMS的設置標準是什麼?比如說鳳鼻隧道北端到香山到後龍這一段,這路段內CMS有4個,平均每2.83公里有一個,而上面那個路段是每4公里有一個。至於地磅站的部分,鳳鼻隧道到香山的部分是0個,沒半個!後面後龍、白沙屯一直到清水、梧棲這段是有18個CMS,平均每2.76公里有一個,這段有一個地磅站,但是還沒開始營運。後面的中彰縣界,也就是這一次二死八傷事故的發生地段,即中彰縣界伸港一直到北門、三寮灣這個部分,這一段有125.4公里長,CMS是34個,平均3.69個,地磅站目前建置中的也只有一個。顯然CMS的設置並沒有平衡布設,局長要不要說明一下?

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許局長說明。

許局長鉦漳:目前西濱的交控系統確實沒有像高速公路那麼完整、那麼好,以前CMS應該是會設置在比較重要的交流道出口、霧區或其他地方,當初不是用平均的方式來設,但是現在我們正在做一個動作,部長也給我們錢,我們希望至少要做到準國道的標準,現在正在努力中,我們要一段時間來建設。

邱委員顯智:所以CMS除了要完善、去增加它的預警能力之外,應該也要平衡布設。我再請處長和局長看一下,圖上紅色的部分是重車比例,這幾段,從八里、林口乃至於中彰縣界、北門、三寮灣,像北門、三寮灣這段的重車比例已經到三成,等於說清水、梧棲以南、彰化以南的重車比例是非常非常高,就這些部分,一個部分是CMS除了要能夠更密集,像鳳鼻隧道是2.83公里就有一個,但南部卻是3.69公里才一個;另一個是地磅的部分,從中彰縣界一直到北門、三寮灣有125.4公里長,建置中的地磅站只有一個,所以對於開聯結車、重車或大卡車的人來說,他有恃無恐啊!次長,這個部分怎麼處理?

陳次長彥伯:跟委員簡單報告,剛剛委員已經特別指出來了,其實當時的西濱快速公路對於國人來講只是一個替代高速公路的概念,所以剛才許局長有講到,它只是在幾個重要的交流道或是替代道路路口會去設置相關的CMS,但是隨著國人整條高速公路走完後,其實大家看待西濱的方式已經變了,剛才許局長用一個字眼叫「準高速公路」,所以我在前面幾次答詢也特別提到,目前就CMS也好,或者地磅站也好,我們是以準高速公路的方式在做相關的檢視。

另外,剛剛特別提到重車比例,我再簡單報告一下,我們也發現嚴重的狀況,就是通車之後,重車比例在某一段應該是後龍地方,甚至高達6倍的交通量……

邱委員顯智:後龍、白沙屯也是……

陳次長彥伯:而且小車跟重車的比例,這裡顯現的大概是百分之三十幾,有些地方則將近1比1,針對這樣的一種情形,剛才我在前面講過的重車管理,在地方上或是委員提到的,爾後我們恐怕要透過動態地磅的方式來做篩選……

邱委員顯智:最後1分鐘,剛才次長有提到動態攔查,一個是要增加靜態地磅,至於動態攔查的規定,就是動態攔查之後,必須在5公里內有地磅站,這又很難達成,所以你要去檢討到底要如何、能夠快速動態去攔查,還有針對你剛剛講的重車通行比例高的路段,如何增強靜態及動態的檢查。

陳次長彥伯:我想在動態地磅以外,剛才也特別提到警察在沿線大概有13個活動地磅可以執法,所以可以補這個的不足。

邱委員顯智:應該積極去努力。

主席:在此宣告一下,原本劉建國委員質詢完後休息5分鐘,現在調整為賴惠員委員質詢完後休息5分鐘。

請賴委員惠員發言。

賴委員惠員:(12時41分)謝謝主席,有請政務次長及公路總局局長。次長、局長午安。

主席:請交通部陳次長說明。

陳次長彥伯:委員好。

賴委員惠員:針對3月16日蘇花公路宜蘭東澳路段遊覽車車禍造成6死39傷,我們看到運安會主委楊宏智在24日指出,龍騰公司的遊覽車是在時速45公里的情況之下,不管如何碰撞,它的座椅都不應該跟車體分離,運安會是這樣講的。然而車安中心執行長卻說,多數遊覽車買車都是以價格取勝,因而造成國內車廠打造車身時,就會選擇較便宜的材料來打造標準較低,甚至還會偷工減料。本席在這裡要請教次長,為什麼兩個單位講得完全不同,況且現在還在調查當中,車安中心怎麼可以這樣講呢?

陳次長彥伯:我想跟委員做一個說明,因為運安會是負責我們國家有關重大交通事故調查的單位,所以在調查過程及對外說明,或者是相關的安全通告,我想站在交通部的立場,我們原則上都是尊重的。

賴委員惠員:沒有錯,它是一個獨立調查的機構,可是已經造成6死39傷的事件,相關的發言應該要非常謹慎啊!

陳次長彥伯:另外,對於車安中心的說法,只是在說明如剛才委員特別提到的,即所有車輛在製造過程中,均有一個車輛安全法規來作為檢測基準,因此只是在說明召回來的車子,在經過他們的核驗以後,也能符合所謂車輛安全檢測基準的相關規範,大概只是在做這樣的一個陳述。這樣一個安全檢測基準的規範,也是運安會的調查及一再提醒的事情,當然最近在媒體上是有所討論,即是不是應該將現在的檢測基準,再加上所謂的動態檢測……

賴委員惠員:交通部有沒有責任呢?因為不應該造成外界有這樣的一個誤解,你看都還在調查當中,我覺得你們應該有一個比較合理的說明,或是透過新聞稿及記者會來做才對。次長,我再請教你,就是緊急的部分,本來是718輛遊覽車,在週末你們擴大為1,189輛,就是說把國道上的遊覽車及客運車都召回來了,為什麼你們會做這麼大的一個動作?

陳次長彥伯:我想這大概也是運安會的一個建議,他們認為前面幾次的事故,也有車輛座椅脫落的情形,對於他們特別提到的兩家車體製造廠所製造出來的車輛,希望同樣也要做一個召回的動作。

賴委員惠員:如果我們認為安全有疑慮,萬一在這一段時間,你們要怎麼去補償這些遊覽車的損失,有沒有想到這樣的問題呢?當然有安全的疑慮是最重要的問題,萬一檢查出來時,如果沒有這樣的安全疑慮呢?

陳次長彥伯:原則上,現在這些車子都在遊覽車公司的手上,所以他們要回來的時間,我們監理所大概都有跟相關業者溝通,也會找他們最方便的時間才回來,據我們的瞭解,目前應該是……

賴委員惠員:不是一次性回來,而是有調配性的,即具靈活性的,就是這家公司有30輛的話,就可以機動性先回來5輛或10輛嗎?

陳次長彥伯:是,不會造成他們營運上的困擾,當然委員特別提到的,部長也說明了,如果真的造成所謂營運上的損失,交通部及公路總局會去研議一個……

賴委員惠員:我再請教一下,遊覽車找回來了,也召回來了,你們要調查安全有沒有疑慮,由於市區公車跟遊覽車一樣,車體也是國內廠家打造的,你們有沒有想到市區公車要怎麼處理,還是先偏向於冷處理呢?

陳次長彥伯:不是偏向冷處理,因為運安會特別提到名盛車體廠所打造的車輛要召回,現在是針對該廠打造的車子在召回中。

賴委員惠員:次長,我跟你做一個報告,好不好?在本席的選區大新營地區,光是名盛打造的市區公車就有33臺,這有多嚴重啊!在臺南市400臺公車裡,我們就占了33臺,有5家客運公司,你看要怎麼辦?針對你剛才回答本席的問題,你是說名盛……

陳次長彥伯:針對名盛所打造本次事故車輛的形式來召回,而這些車輛大部分是遊覽車,您特別提到市區公車,並不在這樣的範圍裡面。

賴委員惠員:一樣都是名盛打造的,難道我們的市區公車就不重要嗎?我們希望交通部的標準要一致,你已經召回來1,189輛,是不是會考慮再擴大召回呢?

陳次長彥伯:是,我們召回的標的就是針對某一家車廠的那個形式所打造的車輛,所以應該是很清楚的。

賴委員惠員:謝謝次長。

主席:現在休息5分鐘,大家可以自由用餐。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請邱委員志偉發言。

邱委員志偉:(12時54分)主席,請陳政次。

主席:請交通部陳次長說明。

陳次長彥伯:委員好。

邱委員志偉:整個台61線西濱快速道路,我看你的報告裡面,你們針對這部分有做檢討,除了西濱快速道路的肇事路段做全面檢討之外,從全國來看的話,還有哪些其他肇事率比較高的快速道路?

陳次長彥伯:肇事率比較高的,以往來講應該是屬於蘇花公路,之後蘇花公路也經過相關一定程度的改善。

邱委員志偉:全國快速道路裡哪一條的肇事率相對比較高一點,你們有資料嗎?

陳次長彥伯:有各縣市的肇事情形,至於快速道路的部分,目前手頭上沒有相關資料。

邱委員志偉:以縣市來看,肇事頻率比較高的是哪些縣市?

主席:請交通部道安會謝執行秘書說明。

謝執行秘書銘鴻:我們有分每10萬人口的肇事人數,像屏東、臺東及花蓮,每10萬人口的肇事率就比較高。如果單純就肇事的總數,我們所知道以前的高雄、臺南是比較高……

邱委員志偉:以人口的平均值來看,你說屏東及哪裡呢?

謝執行秘書銘鴻:因為現在手中沒有資料,依印象像屏東、臺東及花蓮每10萬人口的……

邱委員志偉:原因是什麼?

謝執行秘書銘鴻:以我們對花蓮及臺東的理解,大概有兩個原因,就是道路比較筆直,而速度也比較快,所以肇事碰撞產生的死亡率會比較高。第二個,就是醫療設備可能遠不及都市地區那麼多,而可以送救及獲救,這是我們推測花東死亡率比較高的一個原因。

邱委員志偉:政策的研擬及評估不能用推測,你說是醫療設備不足,並認為屏東及臺東是偏鄉,因為救援或醫護的能量不夠,而造成發生死亡的機率比較高,你怎麼會提到救護能量不夠呢?如果死亡數比較高,你提到這部分,我還勉強有一些連結,我才問肇事次數每10萬人口為什麼會比較高,就是集中在屏東及臺東,最主要的原因是什麼?路比較筆直……

謝執行秘書銘鴻:對,像屏鵝公路肇事率就比較高,臺東及花蓮像台9、台11沿線事故的量也會比較高。

邱委員志偉:你們要針對問題去瞭解才能解決問題。

謝執行秘書銘鴻:沒有錯。

邱委員志偉:如果只是因為道路筆直會造成肇事率比較高,我覺得是有一點想像作用,應該將確實原因……

謝執行秘書銘鴻:我們會針對那個location,將肇事碰撞點整理出來,就可以發現剛剛講的哪些路段比較快。

邱委員志偉:有關高雄捷運路竹延伸線,我想次長應該瞭解,2A大概院裡已經通過了,2B部分就是從路竹到湖內的兩個階段,而2B最重要的關鍵是在路竹省道的拓寬,可是路竹省道的拓寬速度為什麼會那麼慢?我質詢了快一年還在開說明會,這個禮拜開始連開三天說明會,地方上已經有高度共識,這個瓶頸不打開,捷運2B就沒有辦法開到湖內,對不對?這是一個關鍵,所以必須在2A興建過程中,同時要拓寬路竹省道的這一段。

陳次長彥伯:是,委員也曉得那一段的相關民意及以往的問題……

邱委員志偉:那是過去二十、三十年沒辦法解決的,因為捷運要通過,如果沒有辦法拓寬的話,捷運站體就沒有辦法容納,對不對?這部分在技術上面是沒有辦法克服的,勢必要拓寬,地方對此也已經有高度的共識,如果不拓寬,路竹地方就沒有辦法發展。我對這區的民意有充分的掌握啊!

陳次長彥伯:我知道委員長期在關注有關台1線路竹段的拓寬及捷運的問題……

邱委員志偉:進度能不能夠加快,並將時程縮短呢?現在說明會辦完之後,下一步要做什麼,是不是可行性研究呢?在可行性研究之後,是不是細部設計呢?你們要把時程抓出來啦!

陳次長彥伯:我們請公路總局把相關的時程規劃出來,再送給委員。

邱委員志偉:今天剛好在高雄開說明會,因為我要質詢,所以沒有辦法下去,所以我希望次長還有公路總局許局長,針對這個部分,是不是可以親自去瞭解一下目前的進度是不是不符合我們路竹民眾的期待,因為拖很久了,其行政效率真的有提升的空間,距離我上次質詢也已經快一年了,結果進度還是牛步化,希望從我今天質詢之後,後續請你把該辦的行政流程抓一下時間,比方說說明會要辦幾場、什麼時候辦完、什麼時候要做可行性研究、什麼時候要做細部設計等等,把這個時程抓出來,如此才能搭配2B興建的時程。

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許局長說明。

許局長鉦漳:跟委員報告,這個時程我們都有啦!目前是在做可行性研究,我也會去瞭解整個進度的狀況,之前的耽擱是因為拆遷的問題,也就是沒辦法拆遷,所以造成了一些問題。

邱委員志偉: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會全力配合交通部,這部分主政是公路總局,我希望局長您親自把團隊帶下去瞭解問題,並突破這些瓶頸,把這個拓寬的問題早日解決,否則連帶影響的是2B的興建。

許局長鉦漳:瞭解。但是最主要是用地拆遷的問題。

邱委員志偉:請局長親自跑一趟,跟地方進行座談。

許局長鉦漳:好。謝謝。

主席:請謝委員衣鳯發言。(不在場)謝委員不在場。

請高委員虹安發言。

高委員虹安:(13時2分)次長好。

主席:請交通部陳次長說明。

陳次長彥伯:委員好。

高委員虹安:蘇花改遊覽車事故造成社會非常大的關注,這幾個星期,包含邱召委,其實也都特別對這個議題表達非常多的關心,今天要先跟次長談的是,其實這些死亡事件,包含大型客車事故案件,其實就我們的統計,大概是一年都有一起重大事故這樣的頻率在發生,這到底是意外還是人禍,其實這就是我們最近在看這些重大車禍的時候,不禁讓人想要關心的部分。

回顧一下這些駕駛人的問題,其中一個就是駕駛過勞這樣一個狀況,我們可以看到,遊覽車司機工時長、年齡高、沒有保障,這些過勞加班或超時工作,看起來就是遊覽車司機他的日常樣態,而這裡面很大一個因素就是低價旅行的興盛,在削價競爭、壓縮成本的思維之下,遊覽車司機變成是一個剝削、cost down最好的來源,所以第一個想請教的是,在汽車運輸業審核細則中有規定經營遊覽車事業最低的資本額,還有一些相關的部分,但是我們深入瞭解後,發現許多遊覽車司機是自己買了車輛之後,去找遊覽車公司合作,或是寄生在一些旅行社或是遊覽車公司中,這就變成一個問題,這樣的靠行機制下,聽說七成都是靠行司機,次長是否有掌握到這樣一個靠行的狀況呢?

陳次長彥伯:這個我們是有所瞭解的,即很多司機都是屬於靠行的司機。

高委員虹安:靠行的問題是,讓遊覽車駕駛的勞健保或是其車輛管理抽查,變成是安全抽查上、管理上的一個死角,其實我們也看到一個相關的問題,就是司機過勞,首先,勞動時間要有更周延的定義,而不是僅僅限定在開車上,剛剛在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我其實也特別提到,像飛官的飛行,並不只是飛行時數的問題,包含前面的休息,可能都要算入其管理當中。對此,國外的作法是採取雙司機輪流開車,所以我們也有很多人提到,是不是我們也可以用類似的作法來避免司機在長途開車方面的過勞?但這牽涉到另外一個要跟次長討論的問題,您知不知道現在臺灣遊覽車司機的缺工大概缺了多少人?

陳次長彥伯:其實我們看到的情形是,就擁有駕照的人跟車輛數來看,相對是擁有駕照的人比較多,所謂駕駛人缺工,我想不管是在遊覽車也好,或是在一般市區或公路客運上,業者普遍都會提到他們是缺工的。

高委員虹安:所以看起來次長對於數字上並沒有掌握,所以我要跟您分享公視的報導,它的報導提到了臺灣遊覽車司機缺了1,500人,您可以去看一下報導,也希望可以用交通部的角度去核實這樣的數字是不是正確的,但是我想要提醒的是,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您可以看到這個行業,不管是高工時或極度消耗體力,而且缺工的問題中還要再加上年齡層的因素,目前遊覽車司機的年齡偏大,幾乎少有35歲以下的司機,這是整個遊覽車司機行業從業人員的年齡結構,包含像是人數的部分,都是接下來交通部一定要好好去關心的事情,請問次長,這個部分是不是可以在1個月內把遊覽車司機這個行業,不管是缺工或年齡結構的部分,以書面報告提交到我辦公室嗎?

陳次長彥伯:這個沒有問題,我們會提送相關的報告。

高委員虹安:因為蝶戀花旅行社的問題,監察院有對交通部提出相關的糾正案文,而這個案文裡提到:評鑑結果不佳,公路總局又未能預防機先。所以我們就這件事情來看,如果把「蝶戀花」拿掉了,那這次的騰龍事件好像也可以套得上邊,所以想先請教一下次長,其實前幾年交通部就已經被監察院糾正,對於監察院的糾正報告,交通部有沒有做什麼樣的改善措施?

陳次長彥伯:跟委員報告,有關歷次的事件,尤其是像蝶戀花事件之後,其實交通部也好,公路總局也好,都做了很多的改變,包含剛才講的駕駛工時的處理,或是靠行司機跟靠行公司之間有關的公司治理,還有風險高的遊覽車業者要怎麼管理及評鑑制度等等,目前都在處理中。

高委員虹安:關於監察院糾正報告,我想要跟次長再次提醒一下,您剛剛提到很多事情你們都是有做、有做、有做,但針對監察院糾正案一事你們是否有了具體的改善?目前看起來靠行司機問題仍然存在,您剛剛講的缺工或者是高工時問題也還存在,評鑑制度就更不要講了,其實我們今天看到的評鑑制度,並沒有真的預防我們現在碰到的問題。

不過,我也很感謝剛剛交通部對於我提出的臨時提案表達了正面的態度,即願意來做研議,也就是說,今天交通部其實有一個叫測不準原理,就是當你今天要去評鑑或是要稽核的時候,它就是會失真,所以不能夠等到評鑑的時候才去做這件事,因此我才會請交通部研擬推動所謂的機動性稽查小組或相關的制度,也很感謝交通部,剛剛在討論臨時提案的時候,願意、支持並承諾做這樣的事情,這個部分現在也給次長一點時間來表達,您對於這樣一個方向,是否接下來會做得更多?

陳次長彥伯:就是剛才跟委員講的,蝶戀花事件以後,其實交通部有一個很重要的措施,就是遊覽車動態資訊系統,其實從那個動態資訊系統,就可以充分瞭解哪些評鑑等級比較低的車子,現在出沒在哪個地方或是說像武陵農場等地區要疏運,因為很多人要上武陵農場看櫻花季,包括遊覽車在走的時候,也可以很清楚看到什麼樣的車子什麼時候會經過哪裡,所以這就是委員講的動態稽核,即我們是有動態稽核這樣一個制度在實施中,總之,委員提到的這個東西,是一個很好的構想,我們會看看如何再把它更為精進,讓測不準能夠有所改善。

高委員虹安:好,謝謝次長,若是再搭配上一些相關新的物聯網的科技,還有更完整、更即時的稽核制度,才可以把這些不肖的相關狀況,能夠儘量減少到最低,這也是給社會大眾一個最好的交代,而不是今天看到這樣的消息,大家都會擔心下一個會不會是自己的家人坐上這樣的遊覽車,其實大家都會非常的擔心,所以請交通部務必好好來做檢討。

陳次長彥伯:好。謝謝。

主席:請劉委員建國發言。

劉委員建國:(13時9分)我本來是要來挑戰部長的,既然今天是次長列席,那就由次長來承擔了。

主席:請交通部陳次長說明。

陳次長彥伯:委員好!

劉委員建國:今天要針對西濱快速道路車禍事故進行檢討,對不對?

陳次長彥伯:是。

劉委員建國:這個事件你們檢討出來的原因大概是什麼?

陳次長彥伯:如果按照以往來講,最主要大概就是駕駛人相關的一些行為造成的,比如說未注意車前狀況等等。

劉委員建國:這些話講得好像有點怪怪的。

陳次長彥伯:這是一般來看,但就這個事情來看的話,其實……

劉委員建國:是不是駕駛人未保持適當車距與車速,來不及反應,所以後車撞前車,可以這樣講嗎?

陳次長彥伯:可以。

劉委員建國:我怎麼會講得比你更清楚?

陳次長彥伯:我剛才其實也是這樣在講。

劉委員建國:你問大家你是不是這樣子講!在3月21日自由時報中,清水警局也證實,就是未保持車距,今天刑事局也有官員列席,所以也可以參考一下,但是西濱車禍多主因都是在臺中段,近期的車禍頻繁,據清水警方統計,今年迄今清水至龍井路段已發生10件車禍,尤其有9起都有人員傷亡,多數都是未保持安全車距以及未留意前車狀況所導致,以上的部分相信大家都沒有什麼意見。

陳次長彥伯:是。

劉委員建國:奇怪的是,今天的報告怎麼都沒有看到這一段?

請問你們這是什麼報告?是哪一國的報告?是哪一個部會的報告?

主席:請交通部道安會謝執行秘書說明。

謝執行秘書銘鴻:這是警方的初判,實際的狀況,我想還是留待警察、檢調單位最後確切的用詞,而一般的初判是……

劉委員建國:他們要用什麼用詞,基本上我們是尊重的,但是你們的部、局身為西濱的主管機關,針對這樣多起的事件,請問原因到底是不是這樣?照理今天的報告要有這樣的內容啊!

謝執行秘書銘鴻:我們現在是針對西濱這個案件,先做警方初判的部分。

劉委員建國:既然是警方的初判,現在警方也已經跟你們講了,對不對?就是未保持行車距離,但為什麼今天的報告沒有這個東西?我講的只是將你們說的內容修正了幾個用詞,但我們的意思是一樣的。

陳次長彥伯:是一樣的。

劉委員建國:跟清水警察局的說法也是一樣,局長也點頭了,但為何報告裡都沒有提到這一段?所以你們這個報告到底是在檢討誰?難道是因為檢察官的報告到現在都還沒有出來,所以你們不敢採用這些文字?這樣不對吧?

再來,如果你們清楚知道就是這個原因,你們在2月21日發生大車禍後也說要增加攝影機並與氣象局合作等等。這個很奇怪!有大霧的絕對不是只有西濱,國道也有啊!所以你們要不要比照辦理?如果沒有保持行車距離造成了後車撞前車,可是你們在國道5號雪隧也劃了安全距離的標線,既然如此,你們的改善計畫還有相關的配套,包括增加攝影機、與氣象局合作,這些我都沒有意見,但是你們為何要將簡單事情複雜化?

陳次長彥伯:我想跟委員報告一下,因為在這一起事故中,其實濃霧還是有它的影響在。

劉委員建國:當然有,但不是只有這個地方有濃霧,別的地方也有,為何你們不比照辦理也裝攝影機?

陳次長彥伯:在高速公路上其實也有裝設相關的攝影機或濃霧偵測器,所以這裡是在檢討西濱的部分是不是也可以比照這樣來做。

劉委員建國:當然是可以比照,我並沒有反對,但你們知道是車距有問題,所以後車追撞前車,即駕駛未注意行車距離,當時或許有濃霧、或許有一些狀況,但你們應該可以標示出車與車之間的距離,像國道5號雪隧那樣,可是為何你們不做?

陳次長彥伯:我們可以看看要怎麼來做檢討,因為其標示還是靠著消防栓等等來做的,而整個快速公路旁邊有所謂的緊急電話亭,這個也可以來做一些處理。

劉委員建國:我只是看到你們的報告後覺得很納悶,第一個,沒有提到主因;第二個,沒有針對這個因素去做相關的處理,你們只是針對與氣象局合作還有進行錄影系統,還是你們有其他更好的、更專業的處理方式,現在也可以提出來討論啊!就是針對發生的事情找出最主要原因並做因應,但是這在你們的報告中我並沒有看到,所以在此提醒你們。

陳次長彥伯:是。謝謝。

劉委員建國:2月7日部長赴雲林啟用了西濱快速公路的第一座休息區,局長應該也有到場,對此我特別在此表達感謝,我想可能是因為體諒駕駛疲勞所以才設了這個休息站,但是請次長、局長看一下,這張圖左下角寫什麼?就是機車停車位考量安全因素,安排於外路肩停放。這些都是你們寫的,而看了這張圖後相信次長、局長也知道那個外路肩長什麼樣了,請問這樣的安排有道理嗎?基本上,這不是高速公路休息站,而是下來以後的休息站,所以附近的民眾也是可以騎摩托車到那裡,結果你們卻叫他們停路肩,這是叫他們直接違法、違規?

3月17日有報導提到,口湖休息站無重機車格,公總:依規定比照小型車辦理。我記得沒錯的話,一台重機可以停一個汽車停車位,而這裡有25個停車位,你們可知每次在雲林舉辦重機大會師,每次來的重機可能就有上千台,就算沒有上千台,只來個一百、兩百台,這些停車格也早就停滿了,所以現在是重機優先還是重機一樣停在路肩?

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許局長說明。

許局長鉦漳:跟委員報告,重機目前應該比照小汽車的停車,但是我有跟現場交代說,事實上那裡的停車格是可以停兩、三部重機,是可以做一些商量,而我們門口的部分也是可以的。另外這個部分如果停滿了,我們也有跟對面宮廟借了他們的廣場讓民眾可以去停車。

劉委員建國:局長那天也有到場,但是剛才我展示的圖片中,其橋下的部分,現在已經有人在停車了,我想這也是你們應負責的範疇。

許局長鉦漳:內側的部分,我們有調整成停車位;外側的部分,我們再來看這個部分怎麼來調整,總是要讓他們在合格的地方停放,不能讓其違法停放。

劉委員建國:該如何調整,請在1個禮拜內提書面報告給我。

許局長鉦漳:好。謝謝。

主席:請陳委員椒華發言。

陳委員椒華:(13時18分)次長好!

主席:請交通部陳次長說明。

陳次長彥伯:委員好!

陳委員椒華:這次臺61追撞事件,我們看到公路總局目前暫訂的新增設備有氣候偵測器、車輛偵測、電視攝影,還有eTag標籤偵測器、顯示看板等等,但在路燈這個部分,好像民眾都有陳情視線不良的狀況,所以路燈的部分是不是可以來做改善?

陳次長彥伯:跟委員報告,有關路燈的設置,當然有相關的規範,如果沿線居民有所建議的話,是可以請公路總局去現勘一下,看看是否應予設置。

陳委員椒華:另外,請一併盤點全臺公路容易有濃霧的路段,研議加裝相關的設備,可以嗎?

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許局長說明。

許局長鉦漳:跟委員報告,我們從臺61線先來做,其他的路段,我們現在也會跟氣象局做相關的合作,總之,我們會去調查,也會做後續的處理。

陳委員椒華:本席也常跑高速公路,也曾經因為看不到標示就沒有下交流道,所以增加相關的提醒設備是有必要的。

陳次長彥伯:跟委員報告,就我的瞭解,高速公路上是有一些相關氣候、天候的偵測,這些我們有跟氣象局進行合作,所以沿線已經有79處……

陳委員椒華:譬如在有濃霧的路段,在交流道加裝一些提醒的閃燈裝置,這個我想也不會太困難。

陳次長彥伯:好,這個我們來研究。

陳委員椒華:請公路總局不要只針對台61線啦!

陳次長彥伯:至於其他省道上的部分,根據我的瞭解,公路總局已經有篩選出29處的濃霧路段,我們看看後續要怎麼樣來做處理。

陳委員椒華:對,一併檢討、一併做改善。

陳次長彥伯:是。

陳委員椒華:另外,有關eTag的資安問題,也請你們特別注意,因為我們知道eTag很容易讀取,相關資料的資安問題還是存在。

陳次長彥伯:eTag的部分,過去ETC已經有相關的處理經驗跟有關資安的管控方式,我想公總會依照這個方式去做處理。

陳委員椒華:希望不要等到出事了才去做管控。

陳次長彥伯:是。

陳委員椒華:另外,針對大客車座椅脫離的問題,根據3月25日的期中安全通告,現行車輛的安全檢查基準,只有測試乘客座椅本身結構的強度,還有單一椅背是不是有吸收、緩衝車輛碰撞之能量,但是對於座椅及車身的固定好像都沒有明確的規範,次長,關於這個部分是不是要趕快把規範納進來?以免在做檢查的時候,根本不會去做定檢,你覺得呢?

陳次長彥伯:我跟委員報告一下,這裡頭特別提到的座椅設置及座椅固定,是有所謂的相關檢測基準,這是沒有錯的,但是大家比較關切、特別提到的是當它裝上去以後,如果有動態的時候,它的檢測基準是缺乏的,這一部分我們會趕快來把它補上。

陳委員椒華:這個檢測基準還是要訂得更明確,包括大客車乘客座椅改裝以後,也沒有相關的標準檢查程序與規定。

陳次長彥伯:這個我們一併來做檢討。

陳委員椒華:好,請一併做檢討。

Suzuki以外的改裝車是不是也要同時來做盤點呢?這一次的盤點好像只有針對Suzuki中型巴士14人座改為20人座的部分,其他也有可能改裝座椅,交通部是不是也要一併做盤點?

陳次長彥伯:這個我們都可以去做相關的檢討,但是原則上,一個車輛內部座椅配置的改變,一般來講,只要它配置的改變、相關的固定都有按照固定來做,在安全上是不會有太大的問題。

陳委員椒華:聽起來還是要請廠商……

陳次長彥伯:不會造成車輛只要內部的座椅有改,就是一個很嚴重的安全上的問題,委員特別提到的這幾型,我們會請車安中心再去看一下是不是有相關安全上的問題要去做處理。

陳委員椒華:這部分需要去做盤點,不能只是針對同一個車型啦!

陳次長彥伯:是。

陳委員椒華:依照目前車輛安全檢測基準第四十八點、第四十九點的規範,是不是要盤點、研議將座椅安裝的部分作為檢測項目,並修改相關的規定?

陳次長彥伯:這個也是我剛才特別提到的,在座椅程度的部分,我們會來做一些處理啦!剛才委員特別提到的,包括第四十八點是有關安全帶的部分,這個我要去瞭解一下。在我的瞭解中,它是有動態的測試規定在裡面。

陳委員椒華:但目前沒有針對座椅安裝的相關規範。

陳次長彥伯:有關第四十九點的部分,我們會去做檢討。

陳委員椒華:最後,針對普悠馬的調查報告,普悠馬事故發生到現在已經兩年多了,交通部臺鐵局及鐵道局回覆運安會的報告,還是有多項因內容不完善而被退件,加起來是二十多項,關於這個部分,是不是要趕快來補件?不知道交通部臺鐵局、鐵道局什麼時候才會補交你們遭運安會退件的報告?

陳次長彥伯:委員這裡特別提到的是有關臺鐵局或鐵道局要補件的部分,我們回去後會督促這兩個單位儘速來辦理。

陳委員椒華:是不是可以有一個具體的期限?也就是說,多少時間內可以趕快來補交資料呢?

陳次長彥伯:這個部分委員是不是容我下去做個瞭解,然後再跟委員報告?

陳委員椒華:好,希望能夠趕快補交資料,謝謝。

陳次長彥伯:謝謝委員。

主席:請李委員德維發言。(不在場)李委員不在場。

請高委員嘉瑜發言。

高委員嘉瑜:(13時25分)謝謝主席,本席想請陳次長及公路總局許局長上臺備詢。

主席:請交通部陳次長說明。

陳次長彥伯:委員好。

高委員嘉瑜:次長好,關於西濱快速道路的改善,其實濃霧的問題,很多用路人都是上了快速道路之後才發現濃霧,目前我們所說的智慧監控如何去提醒用路人在上高速公路之前就可以事先得知?我們可以事先提醒嗎?

陳次長彥伯:如果我們事先能夠偵測到有關天候影響交通的話,我們會透過CMS,如果是在高速公路的話,就有相關的1968app,或者是我們的幸福公路app,可以去……

高委員嘉瑜:都已經上路了,怎麼會去看呢?問題就是說,我要去……

陳次長彥伯:另外,我們在警廣也會做廣播,所以民眾可以收聽警廣,或者透過外面的……

高委員嘉瑜:譬如說可不可以透過手機簡訊或定位,當民眾要上路之前,因為我們知道他現在要上西濱快速道路,我們可能可以事先提醒他,就像地震警報一樣,我們會提醒他、預警他,這個路段等一下會有濃霧,請小心慢行,車速大概要控制在多少以內,透過這種方式來提醒用路人,這才是有效的提醒,否則你剛剛所講的這些都是無效的,因為我在上路的時候,不會去看這些app。

陳次長彥伯:關於要提醒的資訊,我們可以來看怎麼樣做改善,如果委員有看的話,現在我們的1968打開來時,它就會告訴你哪些地點會壅塞,哪些會……

高委員嘉瑜:大部分的用路人可能不會去看1968,或者是我已經事先看了,但是我在上路之前才知道濃霧突然來襲或是什麼之類的,這個到底要如何即時的預警?因為當你上了高速公路後發現有濃霧的時候,可能會進退兩難,往前開也不是,往後開也不是,因為伸手不見五指,霧茫茫一片的時候,你也不知道自己身處於險境之中,到底要怎麼開、怎麼行駛才是對用路人最安全的?怎麼樣的檢討才能夠真的保障這些用路人的安全?因為這個車禍的發生,一定是在一個不知道前面路況的狀況下,加上車速又過快,或者即使車速是在一定的速度裡面,也無法去掌控跟前車之間的距離。在這種情況之下,到底你現在所說的智慧交控有沒有辦法真的能夠確保這些人在濃霧中確定行駛安全?或者是在濃霧中這些車輛應該要如何自保?我們現在有沒有提出什麼樣的方式?

陳次長彥伯:我分兩塊跟委員報告,第一個,如果要把這樣的資訊增資,我們現在不管是高速公路,或者是公路總局,其實都有跟氣象局在做合作,儘快增資這些資訊,增資這些資訊以後,然後要去發布……

高委員嘉瑜:對,增資資訊提醒用路人,然後我跟前車之間的距離是不是已經超過危險範圍?如何去提醒這臺車?因為他在濃霧中,他根本不知道前面的狀況,如何讓他知道他已經在危險範圍或危險距離裡面?有辦法事先預防?這個才是我們希望智慧交控的最主要原因,而不是你所說的什麼監視器或什麼燈,那些可能都不一定有幫助。對於在車子裡面的駕駛人來說,他現在不知道自己是在什麼樣的狀況下,因為他只有看到一片濃霧,在伸手不見五指的情況下,他到底要如何自保?

陳次長彥伯:我再跟委員說明清楚,委員這些概念其實是很好的,而且是一個很智慧化的運輸系統所應該扮演的角色,但是以現在來講,資訊增資好以後,它開始要發布,以目前來講,發布的方式就是我剛才講的,在你還沒有上國道之前,或者還沒上公路之前,它是透過CMS、警廣或是手機讓你知道。當然委員剛才也特別提到,他上去了以後,如何跟前車保持適當的距離,是不是可以做加速、減速的動作,在一般的車輛來講,這是屬於先進的智慧交通系統ADAS,它其實是有不同的等級在做處理。當然越智慧化的運輸工具,爾後這些問題都可以迎刃而解,但是到目前為止,其實交通部門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增資好以後的資訊能夠很快速的傳遞給用路人。

高委員嘉瑜:我覺得對用路人來講,手機簡訊現在可能是最即時的,如果能夠跳出這樣子的資訊,他可能就可以立刻反應到,因為大部分人其實都會手機的導航嘛!如果能夠即時跳出這樣的資訊,其實是有幫助的,它能不能做到?我覺得可以嘛!

陳次長彥伯:這個我們來研究一下……

高委員嘉瑜:只要上到這條高速公路,我的手機就已經定位了,然後你這個手機跟前車之間的距離,或者是即時的資訊,我們都會用手機推播來提醒用路人,我覺得這是最有效的,也希望你們能夠放進你所謂的智慧交控裡面。

陳次長彥伯:跟委員報告一下,這個其實還是一樣會有兩個正反啦!第一個,我們把它放進去沒有問題,其實我們現在在蘇花路廊或有些路廊上,當出現壅塞的時候,我們都會透過簡訊的方式CBS跳給民眾知道,或者是氣象地震警報的那種方式。另外,當資訊跳出來太多時,有些民眾是很討厭的,所以我們還是……

高委員嘉瑜:但這是關係到生命安全的時候嘛!

陳次長彥伯:是,所以他必須要願意……

高委員嘉瑜:這是必要的嘛!

陳次長彥伯:他必須要願意去使用啦!至於如何讓資訊能夠pass出來……

高委員嘉瑜:像地震警報也是強制啊!它是強制播送嘛!我覺得這個可能比地震警報更有意義,好不好?我希望交通部可以把這個放進改革……

陳次長彥伯:好,我們來看怎麼樣推播給民眾。

高委員嘉瑜:這個一定要做,好不好?

陳次長彥伯:是。

高委員嘉瑜:另外,關於遊覽車的部分,大家都在問,目前車安中心召回這些車輛進行查驗的狀況,現在遊覽車大概有1萬2,567輛,但現在召回的是1,189輛,目前所召回的狀況是完全都沒有查到像這樣子座椅施工變造的狀況,也沒有不符的狀況,都完全沒有,是不是?

陳次長彥伯:根據我們的瞭解,目前查驗的大概是565輛,那是有關718項要召回的部分……

高委員嘉瑜:所以只有這一次出事的這輛車子,它是因為安全座椅沒有裝好,大家覺得有問題,是這樣嗎?問題是,現在大家也在問,車安中心跟運安會兩個單位對於遊覽車座椅的安裝固定方式標準不一,是嗎?

陳次長彥伯:我跟委員說明一下,運安會是負責全國有關重大交通事故的調查,在它調查的過程中,它發現有這樣的問題,所以對外說明它認為安裝的座椅有系統性的問題,希望交通部召回,這一部分我們正在做,我們也尊重運安會的相關職權。至於車安中心的部分,它只是在講一件事情,它是在講這些車輛是不是以符合車輛安全檢測基準的方式在施工,目前召回來的部分是符合的,大概是這樣的說法。至於後續有關整個交通事故的調查或權責的發布,我想我們還是尊重運安會的職權。

高委員嘉瑜:所以目前座椅的螺絲如果沒有全部鎖在所謂金屬的車體上的話,到底算不算合格?

陳次長彥伯:在我們相關的安全檢測基準裡面,它只是一個功能性的規範,認為你的座椅安裝在車體上,它要經過740公斤的拉力測試,不能夠變形……

高委員嘉瑜:只要符合這個拉力測試就可以了?

陳次長彥伯:對,至於你要怎麼安裝、怎麼固定,在相關的規範中是沒有規定的,它只是一個功能性的規定。車安中心在做什麼?它是在做這是不是跟它原來去做測試時安裝的方式一致,如果是一致的話,當然就是確保這樣一個裝置的方式是符合相關安全檢測基準的規範。

高委員嘉瑜:好,瞭解,謝謝次長。

陳次長彥伯:謝謝委員。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羅委員明才、廖委員婉汝、呂委員玉玲、楊委員瓊瓔、孔委員文吉、江委員啟臣及張委員其祿均不在場。

請陳委員秀寳發言。

陳委員秀寳:(13時34分)謝謝主席,本席想請陳次長上臺備詢。

主席:請交通部陳次長說明。

陳次長彥伯:委員好。

陳委員秀寳:次長午安,目前整個國際疫情還是持續中,因為沒有辦法出國,所以現在國旅就變成我們國人在假日最主要的休閒活動之一。在疫情發生之前,其實原本在假日時段,我們的國道跟主要省道的車流本來就很多,但現在國旅又很興盛,車流又更多了,這也是導致目前我們國內車況、事故加劇的原因之一,本席認為,在探討全國易肇事路段用路安全問題的時候,其實也要來探討其背後的成因。在交通部今天的報告裡面有提到,易肇事地點的改善方案其實是跟現場環境息息相關,包括自然環境、土地利用現況、路型、車流、用路人、駕駛狀況等等的原因。關於這個部分,雖然你們的說明是很完整的,但本席也想知道,在你們這麼完整的說明之下,你們到底有沒有先把主要肇事成因先篩選出來?本席之所以想要先瞭解主要肇事成因在哪裡,是因為根據高公局分析檢討108年度國道交通事故中,其實駕駛人的因素占總事故的件數就高達將近81%,其他駕駛人因素占了14%,這兩個類別就占了所有肇事原因原因的九成以上,在機械因素跟裝載不當的部分占的比例就比較少。很顯然的,光是駕駛人的因素就占了九成之多,如何讓用路人上路後能夠保持好行車安全距離、注意車前狀況、留意變換車道或方向,這幾個部分要留意其實也都是跟用路人的整個精神狀態跟注意力是有關係的。有一句話是我們常說的「休息是為了走更長遠的路」,要怎麼樣讓用路人聚精會神、好好地開車,在長途駕駛的路程之中,就有設置中繼服務區與休息站的需要,所以我們在國道會廣設休息區或服務站。

關於這個部分,其實如果以國道1號來看,從北到南全線,設有中壢、湖口、泰安、西螺、新營及仁德等休息站,總共是6個,未來會有6加1,楊梅休息站會再增加進去,一共會有7個。如果以國3來看,它全線共有10個,從木柵一直到南投、古坑、新化,總共有10個服務區。今天我們在討論易肇事路段問題的重點,縱貫整個臺灣西部沿海地區的台61線,總長是三百多公里,但是目前只有上個月已經啟用的口湖休息站,當時部長去主持的時候,他也表示休息站不僅可以提供用路人的使用,還有其他多功能的利用,這個看法本席其實也是相當認同。部長表示,休息站除了提供用路人休憩之外,也可以不定時舉辦農民市集,以當地豐富的農漁產品來推廣,希望可以提高整個西濱快速公路使用的便利性,甚至可以帶動整個西濱海岸地區的產業發展。

目前我們彰化縣其實是六都以外人口最多的縣市,根據旅行業者的統計,在今年全臺六大春節行程中,彰化古廟文化之旅是躍居首位,這些訊息都顯示出,彰化不只有人潮,還有明顯的車流。事實上,在長途駕駛的旅途之中,我們中彰投其實還滿常塞車的,然而無論是國道1、國道3,甚至現在的台61線都有經過彰化,但是我們彰化連一個服務區或休息站都沒有!如何讓用路人在整個長途的路程、駕駛過程當中,可以喘口氣去瀏覽地方的風景,或是有品嚐當地小吃、適時休息的這個中繼站?我們看一下臺南,臺南共有4個服務區及1個休息站,大家經過彰化就只有一個印象,彰化又塞車了,經過彰化段就是塞車,這樣對我們彰化來講實在也是很不公平。

次長,本席辦公室之前有跟公路總局這邊討論過,就台61線在彰化線西這邊規劃設置休息站的部分,當時公總的回應是,針對台61線用路人的休息服務,是分短期跟長期兩個部分來做研議,短期的話,就是會利用橋下的空間,先行提供休息的服務,長期的話,就是要克服現況的整個適法性來研議,去進行整個可行性的評估。彰化線西的開發當然還涉及到整個用地以及跟地方溝通的部分,公總這邊還在評估當中,預計要到110年年底才能完成整個評估作業。本席這邊是希望,關於台61線彰化地區橋下空間利用、提供休息服務的這個部分,是不是可以先研議試辦?當然休息站、休息區的設置是必須經過很審慎的評估跟規劃,包括本席剛才提到的用地,還有跟地方溝通等問題,但是國1、國3都只是路過彰化而已,對於用路人來說,甚至就觀光、文化、旅遊宣傳的角度來講,真的是很可惜啦!現在既然台61線有規劃要設置休息站的需求,為免再有遺珠之憾,是不是一定要把彰化列入設置的優先考量?請回答。

陳次長彥伯:委員的提議這裡有特別提到彰化是有必要設置的,這個部分,根據我的瞭解,公路總局這邊,不管是剛才提到的線西規劃案,或者是在橋下的空間,他們都正在規劃中。

陳委員秀寳:關於這個部分,當然你們有短期、長期的評估,我希望你們能夠儘快完成評估,在評估之後能夠有一份具體的說明提供給本席辦公室,我們再來研究這個部分要怎麼樣來協助用路人有一個很好的休息環境,讓我們整個用路安全能夠提高,謝謝。

陳次長彥伯:好,我們儘快把這個報告提供給委員參考。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莊委員競程、管委員碧玲、何委員欣純、賴委員瑞隆、劉委員世芳、蔡委員易餘、高金委員素梅及李委員貴敏均不在場。登記質詢委員均已發言完畢。

作以下決定:一、報告及詢答完畢;二、委員呂玉玲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三、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委員呂玉玲書面質詢:

主席:現在散會。

散會(13時4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