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公報 第110卷 第49期 院會紀錄
立法院公報 第110卷 第49期 院會紀錄
乙、本院委員質詢部分
(一)本院林委員德福,有鑑於COVID-19疫情在多國仍未趨緩,我國外交雙邊援助計畫、民間駐外技術團多位於開發中國家,外交、僑務與駐外技術團人員健康安全堪憂。此外,我國留學生人數2019年度為71221人,去年遭遇COVID-19疫情影響許多台灣學子暫緩出國計畫,今年歐美國家疫苗接種率相對較高,出國留學需求可能會增加,外交部、教育部應與衛福部研議外交、僑務與駐外技術團人員接種疫苗順序提前,開放有出國求學需要之我國留學生得優先自費施打疫苗,教育部與外交部應針對滯留海外留學生提供國內即時疫苗接種資訊,以利海外留學生判斷是否返台接種疫苗,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COVID-19疫情嚴重,國際專家組織皆認為須到2021年底或2022年疫情方可能趨緩,試問我國外交、僑務人員、駐外技術團人員是否施打疫苗或與當地政府洽談能夠優先施打,尚未外派在台之人員能否優先施打疫苗,以確保人身健康安全,部分民間技術人員並非歸類在優先施打疫苗名單內,外交部、僑委會與衛福部應妥適處理派駐海外相關人員疫苗接種之優先順序。
二、我國2019年度留學生7萬多人,2020年則因疫情許多學生暫緩出國留學之計畫,2021年歐美國家疫苗施打數量持續增加,然我國施打疫苗進度緩慢,多數歐美國家於7-9月開學,在尚未施打疫苗情況下,我國留學生暴露於染疫高風險中,教育部是否與衛福部研議開放留學生優先自費施打疫苗。
(二)本院林委員德福,有鑑於國際合作發展事務108年度報告中列出與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相對應之執行項目與重要合作計畫中部分項目僅舉例說明合作發展計畫執行概況,並未完整揭露政府開發協助(ODA)實踐SDGs之彙整統計資訊,不利外界、立法院了解我國整體ODA實踐SDGs情形並檢視執行成效,相關統計資訊有待改進,且僅列舉重要合作計畫項目擇要說明執行概況,未揭露個別計畫實際辦理情形。外交部歷年委託國合會辦理國際技術合作計畫金額皆達11億,然計畫之執行多有延宕,108年度預算保留為近年最高,截至109年8月執行率仍未及五成。為提高我國援助計畫之透明度,應就無涉密之援外合作計畫加強揭露個別計畫之實際辦理實況,並研議納入整體ODA實踐SDGs情形之彙整統計資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現行國際合作發展事務年度報告揭露有關非涉機密之援助合作計畫內容,主要係列舉重要合作計畫項目並擇要說明執行概況,未揭露個別計畫實際辦理情形,影響外界對我國援助計畫、技術合作與援助計畫現況之了解與監督。
二、105年度起執行之ODA計畫應填寫SDGs之對應指標,及每項符合ODA定義之計畫,均有對應之聯合國發展目標,然國際合作發展事務108年度報告中僅舉例說明合作發展計畫執行概況,未完整揭露ODA實踐SDGs之彙整統計資訊,不利我國立院檢視其執行成效。
(三)本院林委員德福,有鑑於近日詐騙案件層出不窮,詐騙手段不斷創新以致我國政府機關疏於應對,如110年因投資型詐騙,已造成國人近3億元之財產損失。投資型詐騙外,各種詐騙手法不斷創新,犯罪組織團體改組快速,令政府難以追查,人民難以防範。雖我國政府推動「遏止電信詐欺犯罪」不遺餘力,然109年詐騙案件仍高達22945件,相較去年23647僅減少702件,今年1、2月亦已累積3704件詐騙案,可見詐騙之猖獗。試問我國目前對詐騙所採取之對應措施,短、中、長期計畫,及其目標成效,並檢討詐欺犯之刑罰雖相較周邊日韓等國較重,卻仍無法遏止詐騙犯,就不足之處提出檢討加強報告,作為立法院外來修法之參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人民之財產權保障,係憲法所明定政府應保障之權利,然我國近年詐騙案件之發生已成常態,嚴重影響國人生活,相關謀體報導亦屢見不鮮,人民生活在恐懼之中,破壞我國正常經濟活動以及國民情感,相關政府單位應整合警政、電信、金融、司法、檢調等單位,主動進行調查,而非僅以被動式的教育宣導。
二、我國政府大力宣導反詐騙以及各種教育管道,期許能夠透過宣導與教育國民來遏止詐騙之發生,然歷年詐騙案件仍然居高不下。試問我國是否建立明確之綜合性反詐騙預防宣導指標,以及建立客觀完整之考評制度,以評估我國反詐騙預防宣導之成效。
三、詐騙組織從80年代開始展至今已經成形進入專業分工時代,各種手法之精細以及組織分層獨立作業快速變化,令人嘆為觀止。目前猖獗之「三角詐騙」手法造成我國國民財產損失且難以追查。以及人頭門號冒用身分情形嚴重,造成電信詐騙難以追查,通傳會NCC應針對此問題研擬是否需調整現行申請門號審核機制。
(四)本院高委員虹安,有鑑於身障人士因身體移動不便,在任何大眾運輸工具中,行動會更加受限,若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更可能遭逢傷亡,爰建請交通部正視身障人士上下大眾運輸交通工具與出入站臺之要求,除加強隨車及駐站人員宣導外,亦應儘速提出通盤改善無障礙硬體設施與標準作業流程之規則,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根據衛生福利部統計處的報告,2020年我國之身心障礙者人數為1,197,939人,佔台灣總人口數5.08%。其中肢體障礙者為357,241人,在身心障礙者中,佔最大的比例,其中有相當人士需要使用輪椅。且輪椅亦被年長者或暫時受傷的肢障者所使用,顯見輪椅之使用率並不低。
二、2018年10月17日,臺鐵發生交通事故致乘客須全體下車再換車,但因車廂內沒有斜坡板,乘坐輪椅之身障人士,無法自行下車和跨越鐵軌換車,在過程中,臺鐵沒有辦法協助身障人士離開事故列車,最終是依賴同車旅客幫忙,才能下車及換車。
三、2021年3月11日鶯歌火車站因電梯更新案開始施工,故封閉第二月台電梯及北側樓梯。當時鐵路局竟要求行動不便者搭車到桃園或山佳、樹林站換車後,再轉搭列車回鶯歌,方可由另個月台出入。此公告措施對身障族群極不友善,亦顯見臺鐵規劃施工時並未考量身心障礙族群之需求。
四、臺灣鐵路管理局的行動不便旅客乘車服務作業規定中,對身障人士在訂票服務、接待服務、協助乘車、協助下車、離站等部分皆有詳細的作業規定和流程,但並未明定在緊急情況中,該如何去幫助身障人士離開事故列車的流程。爰建請臺鐵局研議,如何增加硬體設備,建立標準作業流程,並訓練站務人員、隨車人員等,幫助身障人士可以更安全的離開事故列車。
(五)本院高委員虹安,鑑於財政部公告修正《關稅法》,將進口貨品免稅門檻由三千元降至兩千元,因視障必需用品的白手杖多需由國外進口,調降免稅額門檻收取進口貨品稅會增加視障購買白手杖價格上漲。我國視障人口約5萬3千名,關稅法修訂造成弱勢人口負擔增加,明顯不合常理,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現今視障人口根據衛生福利部統計資料顯示,約5萬3千名,除了從國內購買或是由愛盲基金每年提供外,惟國內能取得的白手杖在品質與使用需求滿足上略差於國外進口,因此多數視障人士會選擇從國外購買白手杖(White Cane),其現今價格為貨物價格加上10%進口貨品稅與5%營業稅,且需加上進口貨件代墊稅金手續費210元,稅費與相關衍生費用已超過白手杖價格一半。白手杖國外廠商有最低出貨要求50美金加上運費,價格必然超過兩千元免稅額度。因此調降免稅門檻由三千元減至兩千元,會讓白手杖被收取進口貨品稅,導致取得成本上升,連帶影響市場售價。
二、白手杖製品為視障人士生存必需品,其因台灣身障輔具市場模較小,國內較無合適性商品,須由國外訂製符合日常生活所需,其性質與其他進口貨物明顯不同,非單純商品買賣。根據亞馬遜購物網查詢,歐美等地的白手杖價格約落在15至30美元區間,折合新台幣約450元至900元,對比台灣取得價格偏高。因關稅法修訂降低免稅額造成其生活負擔增加,舉例來說,免稅門檻降低前,購買的價格約為兩千多元,因增收貨品進口稅後,價格增加到約三千多元。爰建請衛生福利部與關稅署會商研議相關身障輔助器具補助或進口稅費調整措施,以落實弱勢權益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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