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3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0年5月10日(星期一)9時2分至15時7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  席 林委員奕華

主席:出席委員15人,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10屆第3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0年5月3日(星期一)上午9時2分至下午5時14分

中華民國110年5月5日(星期三)上午9時2分至下午1時14分

中華民國110年5月6日(星期四)上午9時12分至11時38分及下午2時至4時15分

地  點: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李德維  林奕華  黃國書  林宜瑾  鄭正鈐  高金素梅 陳秀寳  高虹安  吳思瑤  萬美玲  范 雲  張廖萬堅 王婉諭  周春米  賴品妤

   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鍾佳濱  劉世芳  葉毓蘭  洪孟楷  楊瓊瓔  呂玉玲  林德福  邱臣遠  何欣純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椒華  莊競程  李貴敏  廖婉汝  張其祿  邱顯智  張育美  劉建國  王美惠  李昆澤  羅明才  溫玉霞  蔡易餘  賴香伶  高嘉瑜  廖國棟  鄭天財Sra Kacaw

   委員列席27人

列席人員:

(5月3日及5日)

 

 

教育部部長

潘文忠率同有關人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李翊柔

 

財政部賦稅署專門委員

洪嘉蘭

 

(5月6日上午)

 

 

教育部常務次長

林騰蛟率同有關人員

 

財政部常務次長

李慶華率同有關人員

 

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視導

劉起孝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李翊柔

 

交通部參事室專門委員

傅桂蘭

 

(5月6日下午)

 

 

科技部部長

吳政忠率同有關人員

 

教育部體育署署長

張少熙

 

行政法人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執行長

李文彬

 

經濟部工業局組長

李佳峰

 

經濟部商業司專門委員

莊文玲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專門委員

黃秀玲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李翊柔

主  席:張廖召集委員萬堅

專門委員:黃素琴

主任秘書:陳錫欽

紀  錄:簡任秘書  許靜江  簡任編審  蔡月秋  科長  蔡國治

   薦任科員  李宗一

   (5月3日及5日)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討 論 事 項

一、繼續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草案」案。

二、繼續審查委員賴品妤等17人擬具「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草案」案。

三、繼續審查民眾黨黨團擬具「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草案」案。

四、繼續審查委員吳思瑤等17人擬具「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草案」案。

五、繼續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草案」案。

六、繼續審查委員張廖萬堅等21人擬具「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草案」案。

七、繼續審查委員黃國書等22人擬具「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草案」案。

八、繼續審查委員范雲等20人擬具「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草案」案。

九、審查委員陳秀寳等17人擬具「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草案」案。

十、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7人擬具「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草案」案。

十一、審查委員林奕華等17人擬具「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草案」案。

十二、審查委員李德維等18人擬具「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草案」案。

十三、審查委員吳思瑤等17人擬具「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草案」案。

(進行逐條審查)

決議:

一、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二、「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相關草案,須交由黨團協商,併案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討論;院會討論時,由張廖召集委員萬堅補充說明。審查結果如下:

(一)法案名稱、第一條、第二條、第七條、第九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八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二條,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至第二十五條、時代力量黨團提案第三條、委員范雲等20人提案第三條、委員李德維等18人提案第15條均保留,送院會處理。

(三)第三條,照行政院提案通過,並與委員李德維等18人提案第三條第二項第一款,一併保留,送院會處理。

(四)第四條,修正如下:

「第四條  主管機關應組成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審議會(以下簡稱審議會),審議下列事項:

一、第六條規定學校為專案輔導學校之認定及免除。

二、第十一條規定專案輔導學校不得辦理事項。

三、第十二條規定學校法人主管機關指派董事及監察人之派任及解任。

四、第十三條規定令專案輔導學校停止全部招生及停辦之處分。

五、第十四條規定學校法人董事會之重新組織。

六、第二十一條規定核定或令學校法人解散。

前項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四款事項,由學校主管機關之審議會審議;同項第三款、第五款及第六款事項,由學校法人主管機關之審議會審議。

第一項審議會置委員十五人至二十五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由其主管機關指定人員兼任之;其餘委員,由其主管機關就下列各款人員聘(派)兼之,其中第二款至第五款人員合計不得少於全體委員總數三分之二;任一性別委員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總數三分之一;委員中應至少一人具原住民身分:

一、有關機關代表。

二、學校法人代表。

三、學校教師代表。

四、學校學生代表。

五、具有會計、財務金融、法律、教育專業之專家或學者。

六、社會公正人士。

審議會於審議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四款事項時,其主管機關應另行增聘該校專任教職員及學生各二人擔任委員,不受前項規定限制。

經審議會審議之事項,免依私立學校法規定徵詢私立學校諮詢會之意見。

第一項審議會委員之遴聘、審議會之組織及運作等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五)第五條,修正如下:

「第五條  學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經學校主管機關查核認定者,列為預警學校:

一、學校財務狀況惡化,有影響校務正常營運之虞。

二、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最近一學年度全校百分之五十以上之院、所、系、科及學位學程,師資質量不符合法規所定基準。

三、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最近一學期維護學生受教權益檢核結果為不通過。

四、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合格教師比率未達百分之五十。

學校主管機關應以書面通知預警學校,並得對其進行財務查核、提供諮詢輔導或維護學生受教權益檢核。」

(六)第六條,併時代力量黨團提案第十條,修正如下:

「第六條  學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經學校主管機關提審議會審議認定者,應公告列為專案輔導學校:

一、財務狀況顯著惡化,已有不能清償債務之事實或嚴重影響校務正常營運。

二、有前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情事,經學校主管機關限期改善,次一學年度全校仍有百分之五十以上之院、所、系、科及學位學程,師資質量不符合法規所定基準。

三、有前條第一項第三款所定情事,經學校主管機關限期改善,屆期經檢核結果仍為不通過。

四、有前條第一項第四款所定情事,經學校主管機關限期改善,次一學年度學校合格教師比率仍未達百分之五十。

五、學校積欠教師薪資,且經學校主管機關依教師待遇條例之規定處以罰鍰。

六、三年內被列為預警學校達二次以上。

七、違反私立學校法、有關教育法規或學校法人捐助章程,情節嚴重,影響學生或教職員工權益。

主管機關應組成查核輔導小組,定期對專案輔導學校進行查核及輔導,並應公開查核輔導紀錄,至該校經審議會審議免除為止。

前條預警學校之查核認定、免除基準與程序、第一項專案輔導學校之審議認定基準、程序、公告方式、輔導、監督、免除專案輔導之基準、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本條例施行前已列入專案輔導之學校,經學校主管機關提審議會審議認定仍符合第一項規定情形者,公告列為專案輔導學校。」

(七)第八條,修正如下:

「第八條  學校法人於所設學校經公告列為專案輔導學校期間,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負學校經營及財務改善之責。

二、不得置支薪專任之董事長、董事及監察人。

三、董事會各項經費支出,不得逾學校法人主管機關之規定,並應撙節支用。

四、學校法人董事長、董事、監察人之配偶、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擔任所設學校及其附屬機構之行政主管。

五、董事會組織成員名單應公告於學校資訊網路。」

(八)第十條,修正如下:

「第十條  專案輔導學校應確實維護學生受教權益;學校主管機關應辦理維護學生受教權益檢核,並得視情況協調其他學校協助其開班授課。

專案輔導學校不得強迫學生轉學;學生有轉學意願者,學校應協助學生辦理轉學事宜。」

(九)第十一條,修正如下:

「第十一條  專案輔導學校除經學校主管機關核准外,不得辦理下列事項:

一、開設遠距教學課程。但已開設之遠距教學課程,得依原教學計畫實施至該學期結束。

二、辦理推廣教育。但已開辦之推廣教育,得依原開班計畫實施至該學期結束。

三、以校外專班方式辦理回流教育。但已開辦之班別,得依原開班計畫實施至該學期結束。

四、辦理職業繼續教育。但已開辦之職業繼續教育,得依原開班計畫實施至該學期結束。

五、開設原住民專班。

六、開設境外專班。

七、招收境外學生。

八、單獨招生。

九、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招收碩博士班學生。

十、其他經審議會決議事項。

學校主管機關得停止專案輔導學校部分或全部之獎勵、補助。」

(十)第十二條,修正如下:

「第十二條  為強化專案輔導學校治理,學校法人主管機關應加派專案輔導學校之專任教職員、學生及社會公正人士至少三人擔任所屬學校法人董事,並加派社會公正人士一人擔任監察人,不受私立學校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及學校法人捐助章程之限制;其職權與私立學校法規定之董事及監察人相同,並得依實際需要更換之。

前項擔任董事之專任教職員及學生,應由全校教職員生選舉產生,且不得為原學校法人董事長、董事、監察人之配偶、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擔任董事之專任教職員離職時,應予更換。

第一項擔任董事之專任教師,以未兼任行政職者優先;擔任董事之學生,應為有行為能力人;出任董事之學生休學或不具該校學籍時,應予更換。

學校法人董事會會議應全程錄音或錄影;其決議經第一項之董事、監察人表示異議者,學校法人應將該不同意見載明於會議紀錄,於十日內報學校法人主管機關及公開登載於學校法人主管機關指定之網頁。」

(十一)第十三條,修正如下:

「第十三條  專案輔導學校應於第六條第一項公告之日起算三年內改善;屆期仍未獲學校主管機關免除者,學校主管機關應令其於下一學年度停止全部招生,並於停止全部招生之當學年度結束時停辦。

專案輔導學校於第六條第一項公告之日起算逾二年未改善,且經學校主管機關提審議會審議認定無法於三年內完成改善者,學校主管機關應令其於下一學年度停止全部招生,並於停止全部招生之當學年度結束時停辦。

第六條第三項專案輔導學校之改善期間不得逾二年,由學校主管機關提審議會審議後定之;屆期仍未獲學校主管機關免除者,學校主管機關應令其停止全部招生,並於停止全部招生之當學年度結束時停辦。」

(十二)第十四條,修正如下:

「第十四條  專案輔導學校經學校主管機關核定或命令停止全部招生時,學校法人主管機關應同時解除學校法人全體董事職務,重新組織董事會;其專任教職員、學生及社會公正人士擔任董事人數,不得少於董事總數三分之二,其中三分之一應優先由專任教職員擔任,不受學校法人捐助章程規定之限制。

前項擔任董事之專任教職員及學生,應由全校教職員生選舉產生,且不得為原學校法人董事長、董事、監察人之配偶、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擔任董事之專任教職員離職時,應予更換。

第一項擔任董事之專任教師,以未兼任行政職者優先;擔任董事之學生,應為有行為能力人;出任董事之學生休學或不具該校學籍時,應予更換。

董事會重新組織後,學校法人主管機關應指定董事一人於一個月內召開董事會議推選董事長,並報學校法人主管機關核定。

專案輔導學校停辦後,所屬學校法人尚有其他籌設或辦理中之其他學校者,第一項董事之任期於停辦日屆滿,並應依私立學校法第二十一條及學校法人捐助章程規定開會選舉下屆董事。

第十二條與第一項由學校法人主管機關加派及指定之董事及監察人應保持獨立性,不得與學校法人有直接或間接之利害關係;其資格、選派程序、任期、更換、費用、應負責任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學校法人主管機關定之。」(本條審查結果,委員李德維當場聲明異議。)

(十三)第十七條,除第一項修正為「專案輔導學校依下列規定發給教職員工慰助金:」、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二項保留外,餘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十四)第十九條,修正如下:

「第十九條  專案輔導學校停止全部招生後仍在校之學生,由學校主管機關考量學生意願,協助分發至其他學校繼續就讀。

前項學生因轉學他校而增加之支出,學校主管機關應予以補助,必要時得另給予助學金。

第一項分發學校選定原則、分發方式、學分抵免、畢業條件、校外上課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十五)第二十六條,照行政院提案第二十五條通過。

(十六)時代力量黨團提案第七條及第十五條、委員李德維等18人提案第七條、委員賴品妤等17人提案第二十四條、委員范雲等20人提案第二十六條至第二十八條,均不予採納。

(十七)通過附帶決議18項:

1.中央主管機關不應只消極處理退場,亦應積極預防退場,中央主管機關應寬列預算,用於降低學校學雜費、改善師生比等用途,以促進高等教育公共化。

提案人:王婉諭  林宜瑾  高虹安  范 雲  黃國書  陳秀寳  周春米  吳思瑤  林奕華  賴品妤  邱顯智

2.為妥善協助依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停止招生學校之學生並維護其受教權益,主管機關應於第3條第3項第1款之()關於學生安置依該條或依本法其他條文所訂之相關子法中對安置及維護受教權益加以定義,並研議正面表列主管機關應協助之項目,以使學生獲得確實之保障。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周春米  吳思瑤  林宜瑾  張廖萬堅 林奕華  陳秀寳  范 雲

3.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審議會委員組成應包括私立學校諮詢會委員代表。

提案人:林奕華  李德維

連署人:萬美玲  張廖萬堅

4.教育部針對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之師資質量,合格教師比率不符合規定或兼任2個以上行政主管職務,情節嚴重者應予糾正,並要求其限期改善,如屆期仍未改善,應透過調減獎勵、補助、招生名額等政策工具,引導其符合規定。

提案人:高虹安  王婉諭

連署人:林奕華  吳思瑤  張廖萬堅 高金素梅

5.針對認真辦學之學校,如因少子化而致生源減少,但其教職員工流動率低、未有違反教師待遇條例減薪、違法資遣或是逼離職退等情形者,中央主管機關應協助此類學校,以利校務正常運作,並維護師生權益。

提案人:王婉諭  林奕華

連署人:吳思瑤  張廖萬堅 高金素梅

6.為避免教育公共資源分配不均或浪費,請教育部:

(1)研議修正「專科以上學校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標準」實有校舍建築面積,須確屬提供學生教學、研究、活動使用之面積,方能計列。

(2)於分配獎補助款時,應將合理校舍建築面積及學校規模列入考量,避免平均單一學生獲得補助金額落差過大。

提案人:范 雲

連署人:林宜瑾  吳思瑤

7.高級中等學校教學品質與師資充足及穩定與否具有緊密關聯性,蓋專任教師更可穩定整體教學現場,使學生受教權及學習權之保障得以周全,惟若單以依據《高級中等學校組織設置及員額編制標準》第10條所設之「合格教師比率」(學校合格教師總人數/學校聘任之專任及代理教師總人數),恐仍無法使主管機關有效掌握各高級中等學校教學品質之現況。是故,爰請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就「專任教師比率」之指標進行研擬,如:可依現有學校教師員額總人數,並扣除代理老師作為分子,並依據《高級中等學校組織設置及員額編制標準》第7條第1項第1款至第7款之應置總數作為分母,以作為未來《高級中等教育法》修法之方向,並作為《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相關指標再研修之基礎。

提案人:林宜瑾  高虹安

連署人:范 雲  陳秀寳  吳思瑤  賴品妤  周春米  林奕華

8.列為預警學校,因財務狀況惡化,而有影響正常營運之虞時,學校為改善財務狀況,對校內閒置不動產得依私立學校法第49條之程序予以處分。

提案人:林奕華  萬美玲

連署人:高虹安  吳思瑤  張廖萬堅 高金素梅

9.學校主管機關應成立輔導小組,得對預警學校提供教學品質等諮詢及改善輔導,校務經營現況等監督。

提案人:林宜瑾

連署人:陳秀寳  賴品妤

10.依據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經主管機關查證屬實而列為預警學校與專輔學校者,其中針對財務惡化之情形應於子法中明訂下列之情形:

(1)最近2年內學校每個月可用資金無法維持3個月經常性現金支出之月數,累計達一定月數。

(2)最近3學年度決算融資管制額為負數之次數,累計達一定次數。

(3)最近3學年度決算扣減不動產支出前現金餘絀發生短絀之次數,累計達一定次數。

(4)近一學年度有依法令規定應報教育部核准而未經報准之借款,其借款總額未增加。

(5)最近一學年度為支付教職員薪資及短期資金需求而貸款期限未超過3個月之短期借款次數,累計達一定次數。

並將預警學校與專輔學校之評估標準,分別明訂於子法內。

提案人:王婉諭  林宜瑾  高虹安  范 雲  黃國書  邱顯智

11.有關預警及專案輔導學校師資質量及合格教師比率之規定,教育部應於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實施3年後,視實施情形及需要檢討調整之。

提案人:吳思瑤  高虹安  林奕華  萬美玲

12.主管機關組成查核輔導小組置成員若干人,其中1人為召集人,由其主管機關指定人員兼任之;其餘成員,由其主管機關就下列各款人員聘(派)兼之,其中第2款至第4款人員合計不得少於全體委員總數三分之一:

(1)有關機關代表。

(2)教師(工)會、教育工會或團體代表。

(3)具有會計、財務金融、法律、教育專業之專家或學者。

(4)社會公正人士。

前項第2款應由各相關團體推薦之代表中遴聘之。

提案人:王婉諭  林宜瑾  陳秀寳  張廖萬堅

13.專案輔導學校擔任退場審議會委員及所屬學校法人董事之教職員生代表,應由推舉或選舉方式產生,不得由該專案輔導學校或所屬學校法人直接指定。

提案人:張廖萬堅 林宜瑾  高虹安  范 雲  陳秀寳  賴品妤  林奕華  周春米  吳思瑤

14.依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第12條加派及第14條指定之董事,其所負之責任範圍應合理規範,不包含教師欠薪及改善財務籌措經費等原董事應負之責任。

提案人:吳思瑤  李德維

連署人:林宜瑾

15.專案輔導學校於停招後至停辦前,每學期應進行聘任人員盤點,於維持正常開課之前提下,實施人力及組織裁併。

提案人:高虹安

連署人:陳秀寳  李德維  陳椒華

16.為保障非自願而轉校之學生之權益,主管機關應補助其因轉校而增加之支出,另必要時得給予助學金;大專校院部分所需之轉校助學金,應修正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納入助學項目。

提案人:吳思瑤  賴品妤  范 雲  林宜瑾  陳秀寳  張廖萬堅

17.依據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專案輔導學校停止全部招生後,停辦前仍在學之學生,得選擇分發至其他學校就讀,而分發學校選定原則及相關事項皆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然而此時學生乃因校方停辦而被迫轉學,嚴重影響其受教權,中央主管機關應於子法中明確規範會提供學生所需之相關經費補助。

提案人:王婉諭  林宜瑾  高虹安  范 雲  黃國書  林奕華  邱顯智

18.依據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第22條,專案輔導學校停止全部招生後,停辦前仍在學之學生,得選擇分發至其他學校就讀,而分發學校選定原則及相關事項皆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然而此時學生乃因校方停辦而被迫轉學,嚴重影響其受教權,中央主管機關應於子法中明確規範會提供學生所需之相關經費補助。

提案人:王婉諭  林宜瑾  高虹安  范 雲  黃國書  林奕華  邱顯智

(十八)保留附帶決議1案:

私校停辦退場時,校產歸屬及移轉因涉及土地增值稅負擔與承租之國有地拆屋還地問題,往往使珍貴校產成為燙手山芋。有鑑於此,針對退場之學校,主管機關應啟動跨部會協調來協助接手單位,並研議彈性做法,以利學校順利退場,避免校地成荒地。

提案人:吳思瑤  林宜瑾  范 雲  張廖萬堅

三、在不影響條文文意前提下,文字、條次、標點符號為統一體例,授權議事人員修改。

(5月6日上午)

討 論 事 項

一、繼續審查委員張廖萬堅等21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增訂第二十六條之二條文草案」案。

二、繼續審查委員賴惠員等24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增訂第二十六條之二條文草案」案。

三、繼續審查委員賴品妤等19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增訂第二十六條之二條文草案」案。

四、繼續審查委員黃國書等18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繼續審查委員許智傑等20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繼續審查委員吳思瑤等16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六條、第七條及第二十六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審查委員林奕華等17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增訂第二十六條之二條文草案」案。

八、審查委員黃國書等22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增訂第二十六條之二條文草案」案。

九、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8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增訂第二十六條之二條文草案」案。

十、審查委員黃國書等18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一、審查委員陳秀寳等17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增訂第二十六條之二條文草案」案。

十二、審查委員蔣萬安等18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增訂第二十六條之二條文草案」案。

十三、審查委員萬美玲等18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增訂第二十六條之二條文草案」案。

十四、審查民眾黨黨團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五、審查委員蔡易餘等21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增訂第二十六條之二條文草案」案。

十六、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七條及第二十六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進行逐條審查)

決議:

一、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二、「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相關修正草案,須交由黨團協商,併案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討論;院會討論時,由張廖召集委員萬堅補充說明。審查結果如下:

(一)第六條,修正如下:

「第六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擬訂運動產業發展綱領,每四年檢討修正,報請行政院核定。

地方政府依前項綱領,得訂定運動產業發展策略;訂定時,得會商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為利運動產業發展,地方政府得設置運動發展基金。

中央主管機關得以專責法人辦理本條例相關業務。

中央主管機關應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建置運動產業統計資料庫,並定期公告之。」

(二)第七條,修正如下:

「第七條  為促進職業或業餘運動業之發展,各級政府與公營事業得配合國家體育政策及運動產業發展綱領,出資經營運動團隊。

前項運動團隊應聘僱具有體育專業或經營管理經驗之人員,並得以法人方式經營。

各級政府與公營事業進行出資之前置作業,得由中央主管機關提供輔導或獎助。」

(三)第二十四條,不予修正,維持現行條文。

(四)增訂第二十六條之二,與行政機關提會討論版本「百分之一百五十」部分及委員萬美玲等18人提案第六項,一併保留,送院會處理。

「第二十六條之二  中央主管機關為促進職業或業餘運動業及重點運動賽事之發展,得設置專戶,辦理營利事業捐贈有關事宜。

營利事業透過前項專戶對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職業或業餘運動業之捐贈,於申報所得稅時,得在捐贈金額新臺幣一千萬元額度內,按該金額之百分之二百五十,自其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但營利事業與受贈之職業或業餘運動業間具有關係人身分者,在前開限額內,僅得按其捐贈金額百分之一百自其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

營利事業透過第一項專戶對經中央主管機關專案核准之重點職業或業餘運動業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重點運動賽事之主辦單位之捐贈,於申報所得稅時,得全數按捐贈金額之百分之二百五十,自其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不受前項本文所定新臺幣一千萬元額度及但書規定之限制。

中央主管機關依第一項規定設置專戶接受營利事業依前二項規定之捐贈,每年累積金額以新臺幣三十億元為限,並得於該總額限度內,針對不同運動種類及受贈對象訂定得收受捐贈金額之上限。

第一項專戶之設置、資金之收支、保管、運用、分配、查核及監督、第二項職業或業餘運動業之認可、受贈資金之用途、關係人範圍、減除方法、應附之證明文件、第三項重點職業或業餘運動業專案核准之要件及範圍、前項得收受捐贈之運動種類、受贈對象、金額上限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財政部定之。

第二項及第三項得減除營利事業所得額之實施期間,對職業運動業之捐贈自中華民國○年○月○日修正之本條文施行之日起十年,對業餘運動業及重點運動賽事主辦單位之捐贈,自○年○月○日修正之本條文施行之日起五年。」

(五)第二十七條,照民眾黨黨團提案通過。

(六)通過附帶決議2項:

1.比較國際運動產業發展趨勢,我國運動產業仍有成長及發展潛力,勢必結合民間資源及專業人力協助推動,爰建議教育部體育署得以專責法人辦理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相關業務,鑑於運動產業內容及範圍亦涉及相關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權責,爰要求教育部體育署應會同相關單位就專責法人之組織型態,與中央主管機關之權責劃分等研議具體可行規劃,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促進運動產業之長遠發展。

提案人:黃國書  陳秀寳  周春米  張廖萬堅 林奕華  林宜瑾  吳思瑤

2.我國賽事舉辦及推廣多由特定體育團體辦理,然特定體育團體為非營利組織,長期對於我國運動活動之推廣不遺餘力,基於我國體育運動賽事之發展,必須對社會各界進行勸募或贊助。倘若我國稅務機關認定企業獲得賽事之冠名權、賽服權或其他標示名稱權利屬體育團體銷售貨物或勞務行為,而對體育團體進而課稅,恐不利賽事舉辦,亦就此阻礙該項運動未來之發展。綜上,為求政府課稅合理明確,爰要求教育部體育署應於6個月內就前述賽事標示名稱權利所衍生的課稅義務對象與標準會同財政部討論具體可行之認定標準及規範,以促進體育活動之發展。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林宜瑾  林奕華  陳秀寳  張廖萬堅 周春米  吳思瑤

三、在不影響條文文意前提下,文字、條次、標點符號為統一體例,授權議事人員修改。

通過臨時提案1項:

有鑑於教育部體育署補助興建之國民運動中心之營運多採用OT委外營運模式,廠商基於營運成本考量,採購運動器材設備多選擇中國製設備。然近年中國透過補貼政策扶植特定企業,形式包括:免費或低成本貸款、提供廉價原物料、零件、能源和土地等方式,讓中國製造崛起搶攻各國市佔率,台灣本土業者屈於競爭劣勢,導致台灣各地透過政府補助興建國民運動中心,而內部運動健身器材設備卻淪為中國製造的窘境。為此,爰建請教育部體育署補助興建之全民運動館,避免採購中國製運動器材設備,並優先採購台灣國產運動器材設備。

提案人:陳秀寳  蔡易餘

連署人:賴品妤  黃國書  吳思瑤  周春米  林宜瑾

(5月6日下午)

報 告 事 項

科技部部長吳政忠列席就「運動科研支持體育發展,鏈結產業開創幸福經濟」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討 論 事 項

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科技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10案。

一、科技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第3目中「儀器科技發展計畫─創價醫材加速器平台」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二、科技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第3目中「高速計算與網路應用研究計畫」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三、科技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第3目中「太空科技發展與服務計畫」預算凍結百分之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四、科技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第3目中「科技政策研究與資訊服務計畫」預算凍結百分之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五、科技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第3目中「海洋科技發展計畫」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六、科技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第3目中「國研院院務推動與管理計畫」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七、科技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第4目「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發展計畫」凍結3,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八、科技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第5目「非營業特種基金」凍結9,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九、科技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決議()第4目「園區業務推展」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科技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決議()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今天下午議程採綜合詢答,有委員張廖萬堅、吳思瑤、林宜瑾、范雲、萬美玲、周春米、陳秀寳、黃國書、林奕華、鄭正鈐、王婉諭、李德維、賴品妤、高虹安、洪孟楷等15人提出質詢,均經科技部部長吳政忠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

決議: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所提書面質詢或相關資料,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四)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科技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10案,審查完竣,均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通過臨時提案1項:

有鑑於科技部自107至111年執行「精準運動科學研究專案計畫」,然其前2年之推動重點以研究及技術開發為主,後2年以建立運動科研技術產品商轉模式為目標,均未提及如何提升運動選手競技表現。如何達成該計畫制定之初衷,爰要求科技部2個月內會同教育部體育署檢討調整該計畫執行效益,提出如何應用於提升我國選手運動表現之具體做法,並以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林奕華

連署人:萬美玲  鄭正鈐

散會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本週一、三、四為一次會,現在繼續進行議程所列今日之報告事項及討論事項。

二、教育部部長潘文忠列席就「我國技職教育推動產學合一現況及減少學用落差成效與檢討」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三、處理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教育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1案。

教育部函送國家運動訓練中心110年度預算「替代役補充兵優秀選手培訓」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討 論 事 項

處理或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教育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34案。

一、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之「學前教育」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二、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中「高級中等學校教育」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三、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中「學前教育」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四、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五、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中「扶助國民中小學弱勢學生」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六、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中「學前教育」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七、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中「國民中小學教育」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八、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科技教育計畫」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九、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體育署「國家體育建設」凍結1,3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計畫」預算凍結百分之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一、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體育署「綜合規劃行政及督導」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二、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家教育研究院「院務業務活動」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三、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培育宏觀視野國際人才」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四、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體育署「一般行政」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五、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推展一般教育及編印文教書刊」預算凍結百分之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六、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技術及職業教育行政及督導」凍結3,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七、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交流」之「辦理國際華語文教育」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八、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終身教育」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九、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各項教育推展」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交流」之「吸引國際學生來臺就學」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一、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高等教育」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二、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新南向人才培育推動計畫」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三、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中「推動及改進大學招生制度」凍結1,500萬元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四、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一般行政」凍結500萬元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五、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私立學校教學獎助」項下「輔導私立大專校院整體發展獎助」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六、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人事行政管理與財務輔導」凍結100萬元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七、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學務與輔導」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八、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凍結2億3,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九、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1目「一般行政」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三十、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中「學前教育」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三十一、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民及學前教育」凍結2,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三十二、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凍結2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三十三、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體育署「體育教育推展」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三十四、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青年發展署「青年發展工作」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主席:現在請教育部潘部長報告,報告時間為12分鐘。

潘部長文忠: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媒體朋友,大家早。感謝各位委員對技職教育發展之關心與重視,今天應邀列席 貴委員會就「我國技職教育推動產學合一現況及減少學用落差成效與檢討」提出專題報告,以及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教育部主管預算解凍案35案並備質詢,敬請各位委員惠予指教。

以下謹就兩大部分進行口頭報告,詳細部分已敬備書面資料,請委員詳參指導。

壹、「我國技職教育推動產學合一現況及減少學用落差成效與檢討」專題報告

技職教育係配合產業脈動及社會需求,肩負培育優質技術人才使命,為持續精進技職教育,就三大面向說明推動具體措施。

首先,針對「整備教學環境,貼近產業實況」部分,本部為因應產業發展趨勢,配合政府創新產業及前瞻基礎建設培育所需人才,106年起執行4年80億元優化技職校院實作環境計畫,截至110年已補助建置136案教學實作場域,並更新技高教學設備達九成,受惠技職校院學生人數達126萬人次,未來將規劃建置20座區域產業人才及技術培育基地,透過部會合作,強化與區域產學鏈結,並協助在地產業技術升級,充裕產業優質人力;另109至110年投入30億元經費更新學校工具機教學設備,補助建置57所技專校院及71所技高汰換老舊工具機設備,開設相對應課程,俾便專業課程貼近產業技術發展。另為引導學校推動以產業及問題導向學習模式,增強學生學以致用及實作能力,自107年起推動為期5年技專校院高教深耕計畫,共計投入325億元,鼓勵學校與產業合作,將學校研究成果擴大與產業研發需求結合,109年技專校院共開設7,800餘門創新創業相關課程,修讀人數達31萬7,869人次、專業實務技術能力提升之學生數達20萬6,272人,以體現技職教育價值,提升我國產業發展及升級。

其次,在「強化實務能力,縮短學用落差」部分,就師資面,本部鼓勵技職校院教師赴公民營機構及產業研習或研究,以提升教師實務經驗,促進教學與產業接軌,同時引進業界專家協同教學,促使教學內容更貼近產業實務,至108學年度止,技專校院符合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26條之專任教師共1萬4,900餘人,合計已有82%左右之教師已完成或啟動赴業界進行研習或研究。就學生面動學生至產業實習,落實學生職場體驗,增進學生實務及就業能力,109學年度有85所技高推動學生至業界實習,計有3,700餘人次學生參與,另有82所技專校院開設校外實習課程,計有9萬8,500人次學生修習。就課程面,為落實108年課綱,調增部定必修實習科目(含實驗、實務)15至30學分,另在畢業條件部分,專業科目及實習科目至少須修習80學分以上,其中至少60學分及格,含實習科目至少45學分以上及格,藉由課程設計及畢業條件之要求,以強化學生務實致用能力,同時本部對焦產業需求及發展,建置技職校院系所增設調整及招生名額調控機制,另為推動技專校院多元實務課程,進行試辦課程革新。

最後,在「精進產學鏈結,培育專業人才」部分,本部建置產學連結育才平臺,辦理跨部會產業人才培育座談會,促進產業與技職校院之交流合作,並於會後進行媒合,109年成功媒合109家企業1,443名人才需求,媒合率達81%。此外,本部更推動各種型態客製化產學合作專班計畫,包含:建教合作班、就業導向課程專班、產學攜手合作計畫、產業學院計畫、產業碩士專班、產業博士專班、新南向產學合作計畫等,例如:109學年度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共核定26所技專校院計73案,核定技高端約4,585名學生,另刻正與經濟部、f動部等進行部會計畫與資源整合,檢討規劃精進產學攜手合作相關推動方案。期透過上開各類產學合作專班計畫之學校與企業共同甄選、規劃實習、專題製作等實務課程訓練,提升學生畢業後就業力,確實培育產業所需技術人才。

本部將持續精進相關政策與措施,創造學用合一、產學雙贏的技職教育系統,期待我國技職教育所培育具備實作力、創新力及就業力之專業技術人才,能成為國家經濟發展之重要推手。

貳、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教育部主管預算解凍案35案

本次大院審議本部110年度主管預算及行政法人國家運動訓練中心預算所成凍結預算之決議共35案,合計新臺幣4.15億元,詳細各案相關說明均已依決議函送大院,也敬備相關書面資料,懇請各位委員鼎力支持,讓這些預算可以順利解凍,以利業務之推動。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給予支持與指教,謝謝!

主席:謝謝潘部長的口頭報告。現在開始進行綜合詢答,因為今天下午還有解凍案,所以每位出席委員質詢時間為6分鐘,必要時延長2分鐘;列席委員質詢時間為5分鐘。發言登記截止時間為上午10時30分。委員如有臨時提案,請於上午10時30分前提出,並於本會委員均質詢結束後即進行處理。處理提案時,若提案委員及連署委員均不在場,援例不予處理。

首先請登記第一位的萬委員美玲發言。

萬委員美玲:(9時17分)部長早,在進入今天專報的主題之前,有一件事要跟部長請教,記得去年我跟你提到我們有個桃園總圖書館,這個總圖書館造價大概需要30億元左右,當時在桃園市議會我們得到的訊息是教育部要給10億元,餘額由我們逐年編列跟分攤。但等到我們已經開工動土以後,教育部卻跳票,這是為什麼?為了這個案子,鄭文燦市長還特別打電話給我,看是不是請部長能夠履行這個承諾,請問部長有沒有什麼需要說明的地方?

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潘部長文忠:謝謝委員的說明,這部分跟委員做報告,桃園市政府計畫一直要興建市總圖,之前包含鄭前立委對這個案件多所關心,但我也跟委員報告,因為當時教育部所編列的是屬於有關公共圖書館的公建計畫,這個預算的規模不大,大概只有18億元左右,這樣的預算才剛在兩年多以前奉行政院核定,所以後面如果要做進一步的擴充,也必須要重新修正計畫。這部分有跟桃園市政府說明,教育部願意去爭取相關計畫的擴建,但是因為這個計畫才剛剛核定,後來行政院國發會認為應該要執行一段時間才能做計畫的修正,所以並沒有……

萬委員美玲:部長,請教一下,總圖書館的承諾會跳票,本席還是聽不出來原因是什麼?為什麼這麼大的一件事情的承諾會跳票?

潘部長文忠:應該說市政府,包含鄭前立委他們是積極爭取,但所有的都是在爭取的過程,並不是已經完成這個計畫,教育部並未完成這個計畫報行政院核定,所以這個部分自始自終……

萬委員美玲:部長有承諾過嗎?

潘部長文忠:我們說我們願意,因為市府來建總圖是好事,但這個並不是在教育部原先相關的例行計畫……

萬委員美玲:所以這個沒有承諾過,只是大家想看可不可以爭取是嗎?

潘部長文忠:我們願意來努力協助,但並不是說教育部可以片面、在未得到行政院的計畫核定前……

萬委員美玲:部長,如果沒有承諾,以後要說清楚、講明白,這會影響地方編列預算時的計畫。

另外,我請教一下,最近聽說教育部在推「國教專案」是嗎?這個是什麼專案?因為有很多教育委員會的委員也想瞭解。

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教育部的一些專案,比如像老舊校舍……

萬委員美玲:我想請教一下「國教專案」這個名詞,召委也在現場,也想瞭解。

潘部長文忠:計畫一定有標準……

萬委員美玲:現在有沒有在推一個「國教專案」?

潘部長文忠:應該不叫做什麼特別專案……

萬委員美玲:沒有?

潘部長文忠:如果有專案,就像冷氣機裝設,這叫專案。

萬委員美玲:那有沒有一個「國教專案」?這個「國教專案」可以針對說,如果各縣市政府希望爭取的,不管是新建或是老舊校舍的改善,或者是地方有需求的教育經費,如果在前瞻的時候沒有辦法編進去,或是這個金額項目比較大,沒有辦法獲得行政院給予補助,因此教育部最近在推一個「國教專案」是嗎?

潘部長文忠:委員,我應該這樣說明,老舊校舍專案、冷氣機跟電力改設專案,現在因應有部分地區……

萬委員美玲:部長,對不起,本席跟你講的意思是說,如果今天是老舊校舍個別的案子,或是冷氣的補助案子,那個我們都知道,這個就是補助……

潘部長文忠:這才叫專案。

萬委員美玲:那有沒有一個叫「國教專案」?

潘部長文忠:沒有這樣的稱呼。

萬委員美玲:好,謝謝。

潘部長文忠:只有說未來有針對新興人口區域……

萬委員美玲:有這樣專案的話……

潘部長文忠:院長有支持要做新設校舍擴建的計畫。

萬委員美玲:當然,如果是新設校擴建、老舊校舍改善,或是冷氣的補助……

潘部長文忠:這才是專案。

萬委員美玲:這個別有專案嘛!但是教育部現在沒有在推所謂的「國家專案」?

潘部長文忠:教育部不會有一個統稱叫「國教專案」的名稱。

萬委員美玲:其實在我們地方最近有聽到說,如果各縣市政府當初有跟教育部申請相關的專案計畫,報了前瞻二期沒有被納入的,最近有「國教專案」可以去補充給各縣市政府經費,所以目前是沒有這樣的,對不對?如果有的話,各縣市政府應該都可以來申請是嗎?

潘部長文忠:委員,目前行政院正在審核,要核定的就是新興地區的新設校計畫……

萬委員美玲:沒關係,部長,你們沒有一個新的計畫統包叫做「國教專案」,是沒有的對嗎?

潘部長文忠:因為國教是就全面,這裡面有專案性的才有專案計畫。

萬委員美玲:那有沒有這個「國教專案」?

潘部長文忠:現在進行的就是這個,其餘的應該是……

萬委員美玲:你們有沒有一個專案叫做「國教專案」?

潘部長文忠:委員,應該沒有這樣的稱呼,但是國教署過去有針對一些……

萬委員美玲:部長,我們接下來……我知道沒有「國教專案」就好,為什麼?因為如果有「國教專案」,我們要趕快,我們桃園市還有很多需要教育部支持的地方。

潘部長文忠:新興設校是啦!

萬委員美玲:好。最後,有關今天專報的部分其實非常重要,因為最近看到四技二專的統測,大概只有8萬8,000人來應試,對不對?我們看到108年到110年,這段時間大概少了快兩萬多人應試,這是一個什麼樣的現象?除了少子化的原因之外,恐怕也有多數學生認為學校跟產業界有很大的學用落差,這也會是其中的一個原因。部長也有看到這樣的原因,我們不能把越來越少人要去唸技職學校的事情全部歸結到少子化這個現象上,部長有沒有什麼看法或是解決的方案?

潘部長文忠:委員,如果就這幾年的變化,少子化確實是一個重要的數據,因為那就是整個下降下來的數據,但是對於我們鼓勵學生能夠有機會來就讀技職的政策,其實是持續不斷的,因為我們也很希望讓學生有各種……

萬委員美玲:怎麼鼓勵呢?

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現在比如像我們對五專展翅的計畫,像我們對於各項比如技優甄選等等相關的……

萬委員美玲:部長,本席想要瞭解一下,您剛剛第一個所說的五專相關計畫是什麼樣的計畫?

潘部長文忠:我們認為且現在國內各界也在關心,我們有些類科幾乎沒有或是學校開課不多,學生選讀的機會少,所以有鼓勵這些類科在科技大學可以增設五專部的措施。

萬委員美玲:其實在早些年,五專培育了很多臺灣的企業人才。

潘部長文忠:是。

萬委員美玲:所以我們看那個時候,當然現在時代背景不同,可是我們認為技職教育部長真的要再加強一下,我們知道其實技職教育也是有成功的,像我們的高雄科大合併的這幾年來,大概去年109年跟產業的產值高達9.5億元,這是一個非常棒、非常亮眼的成績,可是部長知道為什麼就只有高雄科大有這麼亮眼的成績嗎?他們是怎麼做到的,您知道嗎?

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在我書面報告也特別提到有關106年開始的前瞻裡面,有一個80億元的計畫,高雄科大當時有3所學校,後來合併了,他們設置相當多的類產業基地,因為我自己親自參與過,確實獲得非常多產業界的肯定,也培育了不少人才。

萬委員美玲:部長,如果高雄科大獲得很多產業界肯定,也是您口中一個成功的例子,我認為部裡面應該要去研究一下,它到底成功在什麼地方?應該把這個成功的模式擴大,讓整個技職教育可以依它的模式來學習。

潘部長文忠:委員的這個建議很好,高雄科大是一例,其實在這一次的4年計畫裡面,總共有一百三十多個類似的案子,這些都是要讓學校的學習跟產業能夠真的接軌,甚至同步。所以高雄科大正是因為這樣的資源投入後,他們很多……

萬委員美玲:部長,本席提醒您一下,因為你一定也知道,其實高雄科大一開始也不是做得這麼順,可是後來經過檢討以後,不管是把技職教育推動的流程簡化,或者是投入很多的獎勵措施,還是他們現在好像準備要有一個產學媒合網等等,其實真的投入很多的想法跟作法,希望部長能夠把高雄科大,或者是有幾個做得很好的學校,不要說是SOP的流程,但至少可以變成一個範例,讓我們在推動技職教育的時候,能夠真正讓每個學校都受惠、都能夠學習,好不好?

潘部長文忠:謝謝委員對我們學校的肯定,委員這個建議很棒,我們也會儘量把很多學校很好的成果分享出來,謝謝。

萬委員美玲:謝謝。

主席(李委員德維代):請林委員奕華發言。

林委員奕華:(9時27分)不好意思,我剛剛才發現題目少一個「訓」字,我當初送出去的是「產學訓合一」,對我們教育體系出來的人而言,差一個字就差很多,應該是「產學訓合一」,所以今天才會請經濟部跟勞動部一起來,因為要一起談才有效果啊!部長,以我們來看,這十年臺灣缺什麼人才?

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潘部長文忠:因為整個產業發展快速,如果以目前我們所掌握到,包含行政院科技辦過去的統計,大家可以看到STEM的數量應該無法支撐未來的需求,更具體地說,像資通訊人才部分,科技辦提出大概到2030年,我們的缺口是8.3萬人。

林委員奕華:我們不是都要頂尖、高階的人才,但是現在的重點好像都在這邊,可是其實產業需要的人才是各式各樣的,所以才說技職教育為什麼那麼重要?請問勞動部與經濟部代表,剛才部長講的部分,你們也認為是這樣嗎?你們得到的缺工訊息與教育部是一樣的嗎?先請經濟部回答。

主席:請經濟部工業局陳副局長說明。

陳副局長佩利:我們產業的需求會持續跟公協會做一些滾動式的檢討。

林委員奕華:每次都是跟公協會滾動式檢討,我只問你缺什麼啊?現在缺工缺什麼?五缺裡面就有一個缺工啊!缺什麼工?

陳副局長佩利:缺工主要是勞動部負責,我們負責的是中高階人才。人才部分我們都有去盤點,大概……

林委員奕華:你們都是要連貫的嘛!

陳副局長佩利:對,都有。

林委員奕華:你是產業,也要知道他們缺什麼啊!公會是歸你們嘛!

陳副局長佩利:對。

林委員奕華:對啊!你們當然要跟他們談啊!

陳副局長佩利:缺的部分,除了ICT產業以外,也包括相對比較傳產的,如機械業、工具機業或塑化業等等,都有缺工或缺人才的一個情形。

林委員奕華:今天為什麼要排這個議題?就是我們一直在講產學訓合一,要產學攜手,這部分已經講了非常久,但是我覺得在跨部會方面還是有很大的問題。我特別問了產學攜手合作計畫,裡面有3加4模式與1加4模式,3加4模式就是高一開班銜接四技,1加4模式則是高三開班銜接四技,中間與產業合作。結果我看你們去年的人數跟從95年開始到現在的人數,你們的人數是不是都往下走,沒有增加?我認為產學攜手應該是越來越多,但是將從95年開始參加產學攜手計畫專班的學生人數,和109年高中跟大學學生人數比對,我覺得人數是變少的,再加上你們後來給我的一份資料,有關技高的部分,這三年來參與的技高生才占全部的1.19%,而且類別只分工業類、農業類、服務業及其他,然後農業類109年剩三家,看起來廠商數增加,但事實上件數都沒有什麼增加。以件數來講,工業類107年43件、108年38件、109年45件;農業類為3件、3件、1件,服務類及其他分別為30件、25件、27件,就是沒有增加嘛!有時持平,甚至更少。為什麼我們推行產學攜手推了這麼久,但完全不見起色,原因到底在哪裡?我們希望把產業端拉進來,才能減少學用落差的人才培育,可是似乎沒有看到成效,原地踏步。你們3位要不要回應一下,原因出在哪裡?

潘部長文忠:召委所關心的這個議題確實非常重要,當然這個議題就如同之前對於建教合作專法,我們要再做一些法的整理與修正,當中確實會有一些很關鍵性的基礎,要去做一些必要調整。第二個,這幾年有請同仁詳細的盤整過,要提出能夠在這上面做突破的「產攜2.0計畫」,原因也檢視過。

林委員奕華:能不能簡單說明什麼是「產攜2.0計畫」?

潘部長文忠:因為召委對教育現場太瞭解了,學生願意投入產攜合作,其實有很多實質上的因素,包含家庭因素,如果沒有給他一個好的協助,學生很可能會審酌,說不定就直接去打工了,我覺得裡面有一些關鍵性的措施,這方面政府應該大力的來協助。第三個,對於「產攜2.0計畫」之前曾經有一段的變化,名額是內含或外加,這個也是關鍵因素。

林委員奕華:所以有段時間就政策搖擺不定嘛!後來改成內含,發現不可行,現在又改成外加。

潘部長文忠:對於我剛剛跟召委報告的幾個核心問題,經過我們檢視之後,也希望能夠在這方面對學生做更長時間的支持,至於名額部分,會回到外加,這個也做相當程度務實的考量。另外一個,有關跟業界合作……

林委員奕華:對啊!我發現和業界合作有很大的問題。

潘部長文忠:也是一個關鍵。

林委員奕華:所以才會請兩位一起來。部長,我很認真把你的報告全部看完,你在報告裡面提到一堆平臺,一下是你們自己的平臺,然後你們自己又要做一個平臺,又有合作的平臺。我看你們的專題報告第16頁有一個擴大育才平臺,這是教育部自己的,然後又有一個跨部會的平臺,結果現在又有一個跨部會小組會議,所以到底哪一個才是真正在運作?

潘部長文忠:委員,這個工作一定要有長期的跨部會合作,除了剛才我報告的幾項核心問題的檢討外,跟業界持續合作,適切的話就直接開出來,我想對於吸引學生而言是必要的。

林委員奕華:育才平臺是教育部這邊的,而跨部會人才供需平臺是跨部會的嘛!110年3部會又召開跨部會小組會議,就代表前面的那個平臺沒有功能,所以只好再開跨部會小組會議。據我所知,1、2月有開過了,對不對?開了一次,請問第2次開了沒?1、2月開了一次嘛?

潘部長文忠:你是說小組會議?

林委員奕華:對,跨部會專案小組。

潘部長文忠:5月會再召開。

林委員奕華:如果我不排會,5月會不會開都還不知道!1、2月開過一次,之後一等就是3、4個月!

潘部長文忠:教育部盤點了重要的關鍵措施,就原來的計畫跟資源,幾個部會能夠合作,才能真正產生效應。

林委員奕華:拜託勞動部和經濟部,剛剛講公協會,說真的我們培養的是國家人才,不是教育部的事,這是整個國家的事。同樣的,如果經濟部沒有把公協會的意見帶出來,勞動部也沒有反映到底缺工的情形為何,請問就技職教育的人才,我們要如何做出符合需求的相關規劃?所以你們3個部會是要共同合作的啊!但我比較不希望看到的是,永遠都是原地踏步。今天我之所以特別排這個議程,就是覺得沒有進步。為什麼要推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剛剛部長講得很好,希望能夠有穩定性,高職、大學一路過來,包括產業,開始工作之後,他又要上課,也有薪水,這是一個很好的合作模式。另外,我覺得更重要的一層意義在於,不要讓學生變成只是在當廉價勞工,要讓他真正能學到東西,產學攜手合作計畫是如此重要,我一直強調要再突破。部長,就2.0計畫,未來我們會看到數字上有更大幅度的成長嗎?

潘部長文忠:這幾個月我也親自主持過幾次會議,就是希望能夠找出關鍵的癥結點,確實學校跟業界之間,如果只是讓學校個別去孤軍奮戰,這樣太難了。

林委員奕華:對,這是不行的,所以一定要打團隊戰。

潘部長文忠:這個跨部會小組密集地在做這件事。

林委員奕華:要不然對學校來說,校長還要做公關,自己去找有需求的企業、打造訂單,我覺得這太為難各校了。

潘部長文忠:技高端的部分,針對幾個跟產學合作的相關管道我也做了盤整,我們比較希望也不要太偏向少部分的類科,有時候學校為了招生方便,較容易找到可以合作的對象,可能過去三、四類的部分也應該做一個調整,讓學生真正感興趣的類科也有機會。

林委員奕華:另外,類別上僅有工業類、農業類、服務類及其他,為什麼只有這些?就代表真的拓展得還不夠。麻煩經濟部和勞動部也看一下,而且農業類的數量縮減得這麼嚴重,農業也是臺灣很重要的產業之一,所以有太多可以檢討的地方。

前一陣子我有提到金手獎,但後來發現技優生的部分也是一個問題,最近碰到一位技優生,進入很好的國立大學,公司都在找他,結果他唸不下去,可能還要休學。在大學端我們到底有沒有幫助高中生?包括金手獎,他是因為技術專長而進入大學,我們沒有幫他們量身打造。再說一次,不管是前面講的產訓合一、產學攜手合作或是這些狀況,所強調的都是技職部分,拜託不要走到後來都又走回學術。我們要怎麼樣落實技術之培育,讓這些孩子能夠發揮,我想部長一定也很重視,我們共同努力,好不好?謝謝。

潘部長文忠:好,謝謝委員。

主席(林委員奕華):請李委員德維發言。

李委員德維:(9時40分)解凍案第二十三案,關於「推動及改進大學招生制度」,凍結1,500萬元,俟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你們的報告是寫「委請國立臺灣大學社會系團隊辦理學習歷程審議作業,收集外界相關建議並提出改進措施。」本席請教部長,已經收集到多少建議、改進措施什麼時候提出來?假如現在還沒有確定改進措施的話,明年就要實施了。

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潘部長文忠:凍結案第二十三案,承蒙召委在3月底安排進行專案報告,當時社會各界,尤其是學生家長非常關切,所以提出一個比較全面性的草案向委員會報告。學習歷程檔案受到關注,當時教育部持續收集相關的意見,之前也有委託,臺灣大學林教授希望能真的進到現場與師生家長對話。其實之前做了一些修正,比較希望在暑假階段,也不是統統等到暑假到了一個階段再來做,比如當時他們反映像是檔案的大小、傳送以及時程,過程中收集到的意見,只要對學生是更適切的安排,我們都在整理,也即時做滾動式修正。

李委員德維:你們的滾動式修正,包括學習歷程延後實施的這一塊嗎?或者完全沒有?

潘部長文忠:這個之前就說明過,學習歷程檔案並不是好像為因應111學年度考試的全新作法,跟現在書審資料的結果相當。那時候也特別提到,即使是應屆畢業生,還是比較喜歡用PDF,根據過去的書審資料一定可以參加考試,基本上它是一個選項,所以進行的方式就沒有所謂要不要全面做的問題。

李委員德維:原則上你們就是持續下去。

再請教一下,今年學測的難度跟去年相較,讓外界覺得有很大的差異,國教行動聯盟就批評說,今年申請入學再次顯現賭局與不穩定性質。請問部長,要如何強化學測穩定度,讓每一級分的人數能比較穩定?要解決這些亂象與困擾,本席認為申請入學選填志願數應該提高,但要避免贏者全拿,是不是也應考慮限制每名申請人通過第一階段篩選校系的這個數字?

潘部長文忠:應該說總體學測的命題,總共5科,除了數學這一科在前後兩年確實出現比較大的落差,其餘4科相當程度上應該都維持穩定,從每次公布積分的分配比例可以看得出來。不只是從去年開始,這3、4年來我一直支持大考中心一定要持續發展題庫,因為發展題庫才能讓命題符合專業課程及維持穩定度,這是國家非常重要的入學考試,所以投入資源、開發更多適切的題庫,我想教育部會持續來支持大考中心。

李委員德維:對於一階篩選校系數這個部分,部長,您的看法?

潘部長文忠:這個意見其實還滿多元的,有的希望給學生更多填志願的空間,剛才委員提到如果……

李委員德維:因為贏者全拿也很可怕。

潘部長文忠:是,在招聯會這邊都有聽到各界不同的意見,有的希望更多,有的希望能夠有所侷限,他們會把這些意見再做一些討論,因為意見很多元,招聯會確實要詳細評估才能夠做一個處理,這樣才會適切。

李委員德維:現在好像是一個人可以選6個學校,沒錯嘛?

潘部長文忠:對。

李委員德維:大家是擔心成績在比較前面的,他挑了6個,他要是贏者全拿的話,對於其他的學生來講,的確是比較辛苦一點,所以這個部分也反映給教育部。

潘部長文忠:是,謝謝委員。

李委員德維:另外,國教盟主張,應該降低甄試入學的名額比例,增加國立大學入學考試的名額到50%,未來的分科測驗也應該恢復國文、英文、數乙的考科,採百分制,讓學生可以展現自己的實力。我先請教部長,這一次取消國、英、數乙這3科的原因和理由是什麼?你們好像說國、英是因為參考前面指考的成績嘛?現在是這樣嗎?

潘部長文忠:關於這些名額比例,因為多元入學管道這3年來是持續的,裡面包含繁星計畫,包含甄試,包含現在的指考登記分發,這些制度和比例在這幾年維持得比較穩定,如果增加了哪一個,其他的大概就要減少。以繁星的甄選來說,我相信各界都看得到,它讓很多社區型高中的孩子的努力被看到,所以這個部分應該建立一個制度,這時候如果要增什麼、減什麼,這都是一個大的議題。

另外,有關國、英的部分,因為108課綱的設計,國文和英文在學測之後,應該是說在共同必修之後,其實後面是所謂的加深加廣,與過往所有學生修的一致性課程內容不同。也就是說國、英如果以分科測驗來命題的話,它可能是針對某部分學生有修習到加深加廣的這個部分,所以當時在招聯會的評估裡面,認為國、英是基礎學力,所以在學測之後到……

李委員德維:那數乙呢?

潘部長文忠:關於數乙的部分,因為數學有分A、B的課程內容,在當時的評估裡面,他們覺得有些系所在採用上面應該可以做一個思考,所以在設計上確實沒有把數乙列為分科測驗的項目,各界對此也有一些建議,這部分是不是能夠讓111學年度……

李委員德維:那滾動式的檢討都沒問題嗎?

潘部長文忠:對這一屆即將升入高三的學生來說,其實在兩年多以前已經公告,針對數乙這部分,事實上在111學年度各系所開始辦理招生後,他們可能也會針對學生準備向度是否符應系所開課和培養方式而提出一些意見,我想到時候再做一個檢討時機點會比較適切。

李委員德維:好,這個部分本席也要反映一下,當然我們非常支持繁星計畫和甄試,有多元入學的方式,但這裡面的確產生一些問題,教育部要滾動式地做檢討,儘量減少家長和學生的埋怨。

我想大家都有看到報紙,有一個社區高中的學生透露,自己的學測成績只有45級分,亞洲大學都上不了,但是透過繁星卻錄取了高醫的牙醫系,這也許是某一個例子,但是本席也要提供給教育部,必須適時地針對這些問題去做檢討,這樣子的話,我覺得不管是家長也好,學生也好,大家對於教育部的支持和愛護才會更加強。

潘部長文忠:謝謝委員的提醒和建議,因為這些都是考生和家長,甚至是第一線學校關注的議題。我們在既有的這些基礎上,因為當時在談這個的時候,有特別提到是以微幅漸進的方式讓學生未來可以因應得更好,這次之所以會有學測的試考,就是希望減少學生在適應方面的一些擔憂,在7月會辦理試考,讓學生能瞭解到未來他要參加111學年度的入學。教育部和大考中心、招聯會會持續注意,儘量讓學生可以更瞭解做準備。

李委員德維:最後一個問題,教育部從106年4月開始研議「專科以上學校校外實習教育法」草案,召開了37場次的會議,行政院在108年8月23日和10月16日也有召開審議會,教育部在109年9月25日、110年的1月和4月也將這個修正草案送到行政院去,請問部長,延宕了這麼久是由於什麼原因?什麼時候可以送到立法院?因為時間已經到了,我就不多講,這個時程也要拜託部長關心,好不好?

潘部長文忠:好,謝謝。

李委員德維:謝謝部長。

主席:請高委員虹安發言。

高委員虹安:(9時51分)部長早安,先跟您關心一件事情,我們的學習歷程平台在5月3日又當機了,不知道部長有沒有掌握這樣的訊息?現場有哪一位可以說明一下為什麼又當機了?這件事情在網路上面也引起了一陣討論,大家都在想是什麼原因造成的。

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潘部長文忠:是縣市的嗎?我請署長來說明一下。

主席:真的有,我們有反映。

請教育部國教署彭署長說明。

彭署長富源:委員,抱歉,可不可以讓我們知道是哪一個區域?

高委員虹安:5月3日的學習歷程平台當機事件,如果教育部還不知道這個狀況的話,你們可以先討論,等一下再回覆我。

彭署長富源:好的。

高委員虹安:部長,其實學習歷程平台當機的事情我們常常都會聽到,5月3日又發生一次,這一次甚至還被放到網路平台上面在討論。我想要瞭解的並不是學習歷程平台為什麼又當機,我們要知道的是原因,它會當機到底是因為什麼樣的問題,我知道現在影音加文件的容量已經提升到14MB,當然網路上有些人在嘲笑說這個影音是只能拍抖音嗎?不然為什麼只有10MB可以上傳?我覺得部長可能要關心一下,包含學習歷程平台過往到底有幾次當機的情況,它的原因是什麼,畢竟同學們在上傳的時候如果當機了,他們會覺得前功盡棄,因為上傳到一半就沒有了,或者是臨時要上傳的時候卻沒辦法用,所以這個問題要請部長再多關心,看起來教育部是沒有掌握到這個訊息,再麻煩一下。

潘部長文忠:好,謝謝委員的提醒,因為有些是從學校到縣市,現在還不到上傳到中央的時程,所以我想……

高委員虹安:但這個學習歷程平台應該還是統一由中央來處理的嘛?

潘部長文忠:我向委員報告,之前就是發現到有些地區在這方面需要加強,包含頻寬等等,所以我當時要求國教署要全面支持縣市的優化,因為這個以後要長長久久來使用,這部分我會請署長來瞭解。

高委員虹安:我們辦公室今天也會提出一個提案,主要是關於學習歷程的部分,我們想要瞭解教育部目前所掌握到的是當機有多少次,包括其原因,如果是部長剛才所講的,有一些學校的區域可能頻寬不足,那教育部未來要怎麼改善?等一下我們會有個提案送到教委會這邊來,司長如果知道情況也請趕快回覆。

潘部長文忠:好。我覺得它是一個工具,而且要長久使用,所以一定要建立一個……

高委員虹安:我覺得非常的誇張啦!發生當機的問題,而教育部又沒有發現。如果這個問題一直發生的話,我們就是沒有面對問題、解決問題,所以本席希望教育部對這件事情還是多予重視。

潘部長文忠:好,我請署長儘快瞭解一下那是在什麼層級發生的狀態。

高委員虹安:5月3日,您可以去網路上查一下。

潘部長文忠:好。

高委員虹安:第二個問題,今天我們在談技職教育,首先想請教一下,目前教育部有沒有新的統計資料?因為我這邊看到的是2019年以前的,不知道您這邊有沒有2020年和2021年的資料?目前看起來,高職生下降的人數變多,竟然是以前的10倍,我想少子化並不能做為這個問題的主因,因為普通的高中並沒有這樣的狀況。所以我想請教部長,假設以2020年新的資料來講,高職學生人數下降的原因是什麼,以及教育部未來的改善方式是什麼?

潘部長文忠:在高級中等階段,從過去幾年的變化其實是可以看得出來,原來念技職的確實是從最早的7比3、6比4,一直到5比5,現在有一點點逆轉過來,這也正是各界為什麼會非常在意這些改變的原因。

以目前來看,學生的升學意願,不是任何人可以去強迫他一定要怎麼樣就讀的,反而是說學生能不能去銜接未來比較好的出路,所以這幾年不管是在技職預算上的投入或是提出來的幾項方案,大概都是朝這個方向。我也常常在講,選技職好好讀有前途,其實是有越來越多的例證,讓學生和家長可以做這個改變。以目前少子化的趨勢,確實是整個人數會下降,但是這幾年對於選讀技職的學生,我想他的出路,我講的出路是包含升學,因為還是有相當高比例的升學,連技高升科大都已經超過8成,委員也知道這個比例相當高。

高委員虹安:部長,我能夠理解你所講的方向,但我們今天在討論的是對技職教育的重視,其實臺灣現在在推崇的,不管是科技業STEM教育,甚至是我們的重點領域產學人才發展,我覺得技職教育培養的學生某種程度是補上中階技術這個部分,也才有高階的技術研發,它是金字塔型的。所以針對人數下降這件事情,我認為教育部需要好好去瞭解到底主因是什麼,當然您剛才提到可能是由於社會風氣、升遷管道,我想對於這些都需要一個一個去拆解,我們才有辦法討論技職教育。

潘部長文忠:是。

高委員虹安:下一個問題,技職教育如果以高中來講的話,四技二專的甄選入學是技職高中升學很重要的管道,我們看到在第一階段是用統測的測驗成績來篩選,您知道統測成績國、英、數是3科,專業一、專業二才2科,所以變成在統測第一階段的時候,篩選出來的技職學生可能是國、英、數比較強。其實我們都知道技職的高中,其適性化發展是在第二階段的術科實作或相關的備審資料或者面試,才能真正展現出他的職能或者是投入在技職的專業能力,所以在第一階段好像反而把這個部分壓低比重,你覺得這樣子的招生制度是不是還有研議的可能性?

潘部長文忠:因為現在技職的升學有好多個管道,包含技優保送入學等,這些大概就會更全面地著重到技術能力這方面。至於統測入學,有關甄選入學這一塊,過去他們也有在檢討,我希望招策會對於這方面也能夠做一點思考。

高委員虹安:對,因為技高生在四技二專的部分,占了一半的入學人數,我覺得用這樣的招生方式可能會讓學生的技職專業沒有辦法在第一階段展現出來,所以希望教育部還是要看一下。

潘部長文忠:我補充一下,因為108課綱對於技高課綱最大的改變……

高委員虹安:課綱我理解,我很贊同。

潘部長文忠:我當時也希望他們在未來……

高委員虹安:那是招生,考招的部分。

潘部長文忠:對,這個確實與過往有很大的不同,實作領域這部分的改變,未來會讓學校更落實實作技能,因為目前技高已經有8成多都是升學,如果再以學科化的方式或傾學術化,其實技職教育的發展是沒有達到它核心的價值。

高委員虹安:我希望這個問題教育部也能夠多予重視。

潘部長文忠:好。我簡要說明,委員剛才所關心的,據署長的瞭解,應該是某個學校的平台傳輸有點問題。

高委員虹安:在原因的部分,有確定是因為學校的頻寬問題嗎?

潘部長文忠:應該是學校進行的這一段,這個也應該協助啦!

高委員虹安:因為這是一個現象,是只有這個學校有問題,還是很多地方都有?我覺得教育部應該要做全面的盤點。

潘部長文忠:我剛才說全面優化,甚至可以把經費補助到學校,因為以後……

高委員虹安:是啊!如果只有單一學校的頻寬有問題,等於是讓學生在學習歷程平台上沒辦法公平地享受到他上傳的權益,我覺得教育部還是有點責無旁貸啦!你還是要去瞭解每一個學校有什麼問題,然後想辦法以支援的方式來加強。

潘部長文忠:是。

高委員虹安:好,我今天大概先就這幾點,等一下我會提出兩個提案來關切,希望教育部可以多加關心,不能因頻寬的問題而造成學生權益受損。

潘部長文忠:一定,當時的優化是全面性的,而且它是永續的。

高委員虹安:優化後我們當然一定要持續關注嘛!像現在這種情況,未來是不是可以有一個學習歷程平台的專區,同學們遇到問題的時候可以回報?不然他們現在都是到學校的網站平台,以後搞不好會有一個靠北學校論壇,然後他們上去回報你們又不看,這樣的話等於這些問題沒有被記錄下來,我強調的是面對問題嘛!你要先知道問題在哪裡才有辦法改善,所以我這一次把這個訊息告訴你們,你們就可以去做改善。

潘部長文忠:瞭解,謝謝委員。

高委員虹安:謝謝部長,謝謝主席

主席:我剛剛幫你們查了,5月這一次應該不是教育部的平台當掉,是學校。

潘部長文忠:所以這個要協助。

主席:對,但整體的穩定性還是必須要確定,不能只管教育部的。

請張廖委員萬堅發言。

張廖委員萬堅:(10時1分)部長好,今天除了討論技職教育之外,對於產學合一的現況,包括專業人才的需求,我們都應該要一併關心。國發會在5月4日公布了一個報告,在蔡總統就職之後,針對臺灣要發展六大核心戰略產業,包括了22項產業,也公布了整個人才供需的調查情形。在這個重點產業人才供需調查裡面,很重要的一個因素是應屆畢業生供給數量不足,位居第1位,占26.3%;位居第2位是在職人員技能或素養不符,占26%;而在職人員容易被挖角,流動率過高,占16.1%;新興職務需求,占8.5%。其中第一項是表示,針對現在的產業發展,大專培育的相關人才數確實不足。第二項和第四項是表示,在職人員對回流教育的需求也相當高。

這些重點產業所需要的人才,大概有70%的職缺都是需要工程和資通的背景,我講的70%是根據國發會上個禮拜公布的調查,其實每年都有公布,今年比去年的64.4%又增加了1成,增加了5.6%,顯示我們在應對的策略上面很努力在做,但是缺人的比例一樣在上升。我們可以看到在表6裡面,重點產業欠缺人才的質性需求條件,工程及工程業占39.8%;資訊通訊科技占30.2%,加起來剛好70%。

我們當然知道少子化導致整個大專畢業人數的減少,這10年來,我們來看淨減,在100學年度的時候,大專校院的在學學生是135萬多人,到了109學年度是120萬人,大概少了10.95%,少了14萬8,000人。可是我們來看缺最多的,7成的重點產業應該培育的人才少了多少?工程及工程業的學門,從100學年度的25萬人變成109學年度的20萬人,少了5萬人,少了20%,減少的幅度是少子化的2倍。資通訊科技學門減少的更多,本來100學年度有10萬4,359人,到109學年度剩下8萬1,302人,少了2萬3,057人,少了22.09%。

我請問一下,為什麼會有這樣子的現象?我們的六大核心戰略產業,22項重點產業需求的人數這麼多,我們的畢業生數那麼少,即使因為少子化的關係人數有減少,但是它減少的幅度還是少子化的2倍,為什麼會這樣?你們怎麼因應?

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潘部長文忠:是,謝謝召委剛才提供了非常明確的數據,也反映了我們目前碰到的挑戰,由於少子化的緣故,人數確實是有受到影響。

張廖委員萬堅:我已經講過了,減少的幅度比少子化還多了2倍。

潘部長文忠:過去在大學培育的學門裡面,確實是偏向服務業居多,所以這幾年有逐步的做一些調整。

張廖委員萬堅:但是去年國發會也有公布,我們所需的人才除了資通訊、工程相關的重點產業,底下還有很多的學門,就是所謂的20項,其實這個在去年只有百分之六十四點多,今年高達7成,欠缺的這些人才,當然學校畢業生供應數不足是占第一個原因,我現在是問要怎麼因應?

潘部長文忠:是,我剛才講的是整體科系的調整,也看得到服務業逐步往下調降了一些名額,至於在資通訊的部分,我們就提出10年的外加,到2030年要達到8.3萬人,109到110學年度大概是增加1萬人,所以這部分大概……

張廖委員萬堅:好,你們是用外加名額,109學年度資通訊的相關領域增加了3,575個名額,110學年度準備增加6,654個名額,但是有些學校就在反映,像臺大和清大的教授以及他們的行政部門都說109學年度的師生比要從1比40降到1比35,「生食都無夠,哪有通曝乾。」看得到要不到,那你們怎麼因應?

潘部長文忠:是,這個部分有做總量管控的修正。

張廖委員萬堅:有沒有做修正了?

潘部長文忠:有。

張廖委員萬堅:怎麼修正?

潘部長文忠:不然一定開不了這麼多。

張廖委員萬堅:是啊!你就給外加名額,可是10%到15%他們就要不到。

潘部長文忠:我們有調整了。

張廖委員萬堅:有微調嗎?

潘部長文忠:對。

張廖委員萬堅:好,像一些跨域的開放,有一些看起來不像是資訊科技的學門,可是事實上很多是屬於AI跨域的學習,如果你們只是用那個名稱來做,其實像清大也有提出這樣的質疑,你們這個有沒有做調整?好,也有做調整,我希望你們能夠好好調整。

再來,109學年度增加了三千多人,可是109學年度資通訊學門退學的有5,526人,退學的比外加名額還多,為什麼會有這個現象,兩位司長知道嗎?你們不知道的話,難怪重點產業需求的人數每年的比例都增加,從去年的64%到今年的70%,一直在增加,你們一定要採取有效的對策,司長要不要回答一下?

潘部長文忠:這個數據我可能要再瞭解一下。

張廖委員萬堅:這是國發會在上個禮拜二公布的。

潘部長文忠:資通訊增加的這些,當時……

張廖委員萬堅:這些資料都是你們提供的。

潘部長文忠:對,我是說當時我們所要增加的,一定是有這方面的能量啦!

張廖委員萬堅:沒關係,因為時間的關係,希望你們能夠給我答復,這個是針對畢業學生的問題。

潘部長文忠:好。

張廖委員萬堅:另外一個,我講回流教育,現在政府大量在推公共化的幼教,所以開了很多幼教人才的學分班,包括學士後學程,剛才我們講到很多人數供給不足的,或者是跟他所學不符的,其實有一些學士後學程,你在大學裡面外加名額,他也要經過4年才能夠為產業所用,但是他如果能夠在大學畢業之後,或者是在就職期間他發現必須再去進修,其實學校花個1年或2年開類似的學程就可以。根據你們給我的資料,目前只有臺北醫大和臺灣海洋大學有這兩個學程,你們要怎麼樣來增加?

潘部長文忠:這個部分我非常認同,上週我也和司長他們在討論,因為我們本來就有一個開放式大學的規劃……

張廖委員萬堅:我知道,要跨校。

潘部長文忠:只是參與的學校數還不夠多,因為人數真的是我們很大的一個壓力,如果在職階段可以做到專職的提升,這是很好的人力,這個方向我覺得非常必要。

張廖委員萬堅:好,我今天是把國發會的數據提供給你們做參考,針對畢業生供給不足及在職回流教育,要怎麼樣讓產學能夠鏈結合在一起,我覺得教育部應該要好好地處理。

在今天的解凍案裡面,有3案與學前教育有關,一共凍結了600萬元,我們都知道最近有很多家長在問2歲的專班怎麼找不到學校可以進去。我們來看109學年度最新的數字,2歲的入園率只有26.7%;3歲是66.8%;4歲是88.5%;5歲是96.7%,幾乎都入園了,那教育部現在有沒有什麼策略或目標?不管是公立或私立都很難進去喔!我們知道2歲到3歲可能因為師生比是1比8,很多私立幼兒園開班的成本高,所以他們開設的意願不高,那公幼呢?公幼是國家政策啊!那我們現在的目標是什麼?

潘部長文忠:因為2到3歲在過往確實是一個比較模糊的地方,在整個政策上,我們未來所增加的3,000班當中,有800班就是要規劃2到3歲的部分,是由公家資源予以支持。另外,對於準公幼的部分,因為它的開班成本高,我們這方面也是額外計算,包含補助……

張廖委員萬堅:有沒有一個政策目標?譬如要在什麼時候達成多少的入園率,26.7%顯然太少了。

潘部長文忠:委員,應該這樣講,如果以……

張廖委員萬堅:你們給我的資料好像是33%,是不是?

潘部長文忠:對,如果以合理的方式,當然年紀越大,入園率一定會比較理想,有很多爸爸媽媽不見得捨得孩子這麼小就去幼兒園。

張廖委員萬堅:沒有錯。

潘部長文忠:所以我們不會追求到像是5歲的目標,因為5歲的部分幾乎已經超過OECD的高比例,大概已經到9成6了,但是2到3歲的部分,這幾年我們政策上有在支持。

張廖委員萬堅:你們要以多少為努力的目標?

潘部長文忠:我想短期用設定目標可能比較……

張廖委員萬堅:署長,根據你們給我的資料,你們現在要花多少錢?13點多億元,是不是?那個增設的經費。

潘部長文忠:對,大概公設再增800班。

張廖委員萬堅:我看這個表裡面,109、110、111、112年……

潘部長文忠:就是2到3歲班。

張廖委員萬堅:所以就是13點多億元嘛!你們預計入園率能夠到多少?

潘部長文忠:如果以800班去加乘,大概比較能知道這樣的數量,只是這個……

張廖委員萬堅:部長要多關心一下,因為最近很多委員,包括很多家長都在反映2歲專班的問題,不只是公立的很難進去,私立的也很難進去。臺中和臺南的公幼,2歲專班名額不到1%,臺中核准的公幼名額有1萬9,166個,但實際上2歲公幼招生只有162人,不到1%是0.845%。而臺南市核定的公幼名額有1萬2,430個,但2歲的專班只有99人。這個數據很嚇人,不到1%是什麼概念?那很難進去啊!當然不見得滿2歲都要去唸2歲專班,但是如果想唸2歲專班很難進得去。所以你們要有政策目標,要有一些資源的配置,還要去調查現況,現在少子化跟這個也有關係,好不好?在整個擴大幼兒托育公共化的計畫裡面,我覺得2歲專班也是一個問題,應該要想辦法解決,好不好?

潘部長文忠:好。我想總的目標設定了,這部分我們再做一些狀態的瞭解,因為過去2到3歲的部分確實不以專班的方式處理。

張廖委員萬堅:因為時間不足,下午如果要處理解凍案的時候,我拜託你們,針對2歲專班,從110年開始要設800班,到底怎麼設,包括經費的配置、班級、比例、目標,給本席一份資料,謝謝。

潘部長文忠:好,謝謝。

主席:請周委員春米發言。在黃委員國書質詢完之後,休息5分鐘。

周委員春米:(10時13分)部長好。離東京奧運開幕越來越近,體育署的態度還是很清楚,就是會尊重選手的意願,自由接種疫苗,所以不強制啦!不過目前呈現出來的事實就是,中華職棒聯盟雖然在5月2日賽事結束,有安排接種第1劑疫苗,但是統一獅的球員擔心有副作用,所以決定不接受施打,後來樂天桃猿隊的球員好像也表明是這樣子。相較於鄰近的韓國,我們臺灣可能疫情比較穩定,所以就心理上大家會覺得我們沒有打疫苗的絕對必要性,但現在疫情還是不能夠鬆懈。最主要的是選手,我們抱持同理心來看,他們大概是擔心打了疫苗之後會影響到正常的表現,或者是更pro的表現。我想請教一下,部長現在對這個狀況掌握到什麼程度?

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潘部長文忠:剛才委員所提的,確實我們對於選手施打疫苗的立場,因為當時指揮中心也是排入第一優先的順位,這個部分除了分批以外,還是要尊重選手的評估,我想態度上是如此。目前已施打疫苗的相關選手跟……

周委員春米:有統計嗎?

潘部長文忠:有統計,所有培訓隊職員總數大概有363位,到目前為止,已經施打的有233位,暫時還在考慮的有130位。

周委員春米:所以比例上大概是6成。現在選手端是反映他們不瞭解疫苗的副作用和處理的方式,我想這個是可以積極面對的,因為現在大家看到的都是媒體上面在講這些副作用,其實在指揮中心這邊應該提供有明確、權威性的書面資料給相關選手。就本席的瞭解,足球協會有給大家一份很充分的書面資料,其他的協會就這部分可能是慢了點。所以我在這邊具體要求體育署,是不是在一週內把這個準備工夫先做足,要求各個協會或窗口發放疫苗的相關書面資料,有指揮中心具權威性的說明,然後要求協會轉交給選手?而且應該要向選手說明最晚的施打時間,不然如果要連續打兩劑的話,時間上會來不及,部長怎麼看呢?

潘部長文忠:剛才署長有特別提到,他說這部分是先向選手做說明,包含到國訓中心這邊,都有專業的人員去向他們說明。

周委員春米:都有去做過?

潘部長文忠:現在等於說選手應該都瞭解……

周委員春米:還是自己在決定當中?

潘部長文忠:對,現在他們應該還是在考量。

周委員春米:所以是直接從體育署這邊,還有訓練中心,不再透過各協會?

潘部長文忠:因為這些選手主要都是在國訓中心那邊。

周委員春米:所以還是要再積極一點。

潘部長文忠:對。這些已經取得參賽資格的隊職員,其實在體育署和國訓這邊都有充分的掌握,因為這一波就是針對東奧的隊職員和選手。

周委員春米:好,我們再從另外一個更積極的角度來想,要不要提供選手誘因,比如施打疫苗者從國外回來,可以縮短檢疫的期間?因為目前照陳時中指揮官的說明,有打疫苗者可能會試辦縮短檢疫期間,如果他符合四個要件,包括完整接種兩劑疫苗、入境前跟入境後第7天採檢陰性、抗體檢驗是陽性,是不是可以讓他縮短檢疫的期間?有沒有這樣子的規劃?

潘部長文忠:現在不管是體育賽事,或者我們有選手到國外參加比賽,指揮中心這邊都會根據防疫的需求和專業做判斷。包含這次6搶1的比賽,我們提出了一個方案,也經指揮中心評估可行,對於國外要來的這些選手到底要做到什麼樣的防疫,因為這個真的是專業,從防疫上……

周委員春米:再一個禮拜就5月中旬了,到6月的時間所剩不多,我想這段時間可能還是要充分地盤點、掌握,不要誤了大家期待的一場賽事。

潘部長文忠:我們幾乎是把充分的資訊都提供給選手,但還是要尊重選手的決定。

周委員春米:所以部長覺得還是要尊重選手的決定。

潘部長文忠:因為施打疫苗本身,不只是選手啦!對於各類對象,不管優先順位,我想國家採取的立場都一致。

周委員春米:接下來再請教部長第二個問題,上次我在這邊有提到大學端對於學習歷程檔案的標準不一,有些學校的系所甚至在審查的內容上是留控的,相較於普通大學對於學習歷程的審查標準,我想科技大學的狀況可能也沒有比較好。因為從制度上來看,普通大學部分,高教司是在106年推動大學招生專業化發展,技職司是到109年才開始補助經費給各個技職的學校成立選才專案辦公室。請部長看一下PPT,一樣都是機械工程學系,但是這兩所科大要求提出來的檔案標準就不一樣,一個是要求報告專題實作的成果,包含動機、要解決的問題、方法、結果與討論,還有自我檢討、自我評析;另外一個科大是要求你可能要有證照,要證明你有專業的技術能力、個人的專長或者領導能力。以部長來看,當然孰優孰劣,這個還要再更精準地判斷,只是說這樣子不統一,到底哪一個比較能夠讓學生在技職階段就可以針對想要唸的科技大學做充分的準備,將來可以適才適所地進入學校就讀?

潘部長文忠:對於普通大學和科大,我們補助學校成立有關甄審的專業審查的這個計畫,無非就是希望在學校端這部分,因為也都由不同的教授擔任審查委員,所以在內部的這些相關意見,還有我們評量的尺規,確實需要透過專案辦公室做一些協助。

周委員春米:所以部長的意思是說,尊重各個大學在……

潘部長文忠:因為這個很重要,從各個開始準備的向度,其實這裡面還是要看,因為有的雖然名稱相近,而學校的課程是怎麼樣的設計,包括學生未來的學習和未來的出路,有時候一樣是機械,但未來不見得完全相同,所以確實不是要把全國所有名稱相同的系,他們在選才方面好像要做到唯一的一套版本,倒不是這一個。

周委員春米:倒不是這樣,只是說你現在要尊重學校,每個學校的發展和規劃不一樣,對於準備要上科技大學的這個學生來說,這可能就是一套學習嘛!難道在技職的時候就專門來針對這部分,他要上哪個大學,萬一到時候落空怎麼辦?可能他要準備的很多。至於集點式的標準,像英文檢定、幹部證明、志工證明,有這些證明就夠了、集點夠了,以這樣的標準就可以充分地認定該學生適不適合這個科技大學嗎?

潘部長文忠:委員剛才是舉例,相同的科系在不同的學校,可能他們著重的重點不同,如果能夠全面地看到這個學校對系所課程的規劃,還有對於學生未來的出路,能不能引起學生選填這個學校的動機,如果……

周委員春米:所以你是說各個學校要自己去展現和吸引學生來進行選才,是這樣的一個方向。

潘部長文忠:因為這也是我們對學校的一個非常重要的指標,學校要告訴學生,你到我這個科系來,一樣是機械,有些可能比較是傳統式的,有些可能會走向智慧機械,它所需要的學生的基礎能力應該要不一樣,所以我們覺得要從全貌去看這個學校整體的課程設計和人才的需求。

周委員春米:就是尊重各個學校選才的標準。

潘部長文忠:設立專案辦公室就是希望學校在進行這些的時候,不是像過去外界比較擔心的,好像每個老師都用自己的標準,或是主觀地去看待這些學生所提供的備審資料或準備的相關資料,我們希望讓學校老師在進行的時候能夠有一致性的認知,不要說有的……

周委員春米:因為這個專案辦公室是109年……

潘部長文忠:國立科大108年就開始了。

周委員春米:是不是請技職司把這兩年內你們對這個選才專案辦公室所做的一些努力,還有一些相關的想法,提供給我們辦公室參考?

潘部長文忠:我們會把詳細的資料整理給委員參考。

周委員春米:好,謝謝部長。

潘部長文忠:謝謝委員。

主席:請黃委員國書發言。等王委員婉諭質詢完我們再休息。

黃委員國書:(10時25分)今天要討論學用落差,因為現在的產業型態瞬息萬變,如果我們不做一些調整,可能未來學用落差的問題會越來越嚴峻。

大概4年前教育部有推動青年就業領航計畫,這個計畫當然立意良善,但是我們現在來檢視它,就效果而言其實還有很大的成長空間,原本我們希望每一年會有5,000人,後來最多大概只有1,500人。我們的高中畢業生一年大概有20萬人,如果以媒合成功1,500人來計算,覆蓋率可能不到1%。再來,高職是就業導向的發展,但是連高職的學生都有8成選擇升學,為什麼呢?事實上在臺灣,一路升學的概念大概是根深柢固了,短期內很難改變。

我們看看各個產業缺工的狀況,我特別以營建署的「營造業經濟概況調查」為例,108年營造業的勞工缺工總人數有4萬8,000人,基層勞工的缺工就高達3萬7,000人,這是非常基礎的人力,這些營建業勞工的收入坦白說也不低,為什麼還是缺乏這麼多的勞工?表示這個部分恐怕連教育部都很難解決,產業端當然只好從替代性的人力著手,就這個部分,我們還是要有很靈活的規劃和設計,因為產業變化非常靈活,臺灣不是一個很大的國家,為了因應全世界的變化,當然我們的策略要跟著改變,過去我們在解決學用落差的思維顯然是不夠靈活。

我們最近這幾年討論出來,有哪些重點產業的人才是特別有需求的?AI、離岸風電及IC設計。IC設計本來就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產業,這幾年來,AI和離岸風電是因為我們國家有重大的需求,所以急需人才,可是需求的占比AI是13.9%,離岸風電是13.7%,現在就是找不到人才啊!所以我們在大學培養產業人才這一端,當然要有非常靈活的設計。

我們來看幾個學校,他們自己已經在做一些變革了,比如雲科大,不再是用套餐的方式來設計課程,而是用自助餐的方式,讓每個學生去挑他們自己喜歡的,而且可以開放全校的學生自由轉系,由學生自主修課。再來看成大,他們也不分系耶!而且不分系很受歡迎,在電機、資工之後,不分系變成了學生跨域連結資源、解決問題,非常非常熱門,我不知道這些因應的方向和作為是不是教育部目前可以考慮的方向?

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潘部長文忠:是,謝謝委員。確實整個產業發展的速度非常快,加上學生的興趣以及家長的期待,其實它是綜合性、很複雜的,但是目前在制度面,我也向委員報告,像資通訊這種確實是重點產業人才,我們就會採取基本的大學學系,加上跨領域、回流的這部分,大概以這幾個管道來思考人才的養成。

另外,在制度面非常重要的,我也向委員報告,委員剛才用雲科的這個說法,像委員知道學位授予法……

黃委員國書:對,我知道,我們有一些鬆綁。

潘部長文忠:為什麼要把它解開?因為以前是系進系出,學生就是4年,甚至更長的時間,沒有辦法在過程當中獲得更多的學習,那雲科為什麼可以講出這個來?也就是說可能某個系入學後,隨著這方面的興趣,甚至學校也有一些鼓勵,我覺得才有機會讓未來的這些人更有彈性,也把……

黃委員國書:所以像雲科大和成大,這也是一個可能的方向嘛?

潘部長文忠:是,因為我覺得我們在制度上、法規上把它鬆開了,學校在課程的設計上就會讓學生有多元選擇的機會,所以也許是土木工程,但他同時間也修了不少,在跨域上面未來的出路,和企業結合的密度就高了。

黃委員國書:所以教育部不反對在校園有這樣靈活運用的作法?

潘部長文忠:當時我們幾個制度的設計把它打開,也是這樣的想法。

黃委員國書:是,就打開來,所以是鼓勵的嘛!

潘部長文忠:對。

黃委員國書:很好。再來,我想討論一下考招時程,家長和學生都非常關心,原來的方案到3月的時候,因為考量到高三下學期學習的完整性,所以做了一些調整,要延後1個月。現在因為大學端選才的期程可能有一些衝突,再加上學生和家長的壓力,我們又有了一個新的方案,延半個月。明年考招新制上路,一個政策最怕陷入父子騎驢的窘境,這邊有意見就改了、那邊有意見就又縮回去了,不管怎麼樣,這個政策要快點定案。

潘部長文忠:我說明一下,之前在3月底,因為貴委員會這邊的安排做了專案報告,當時就提到那是一個初步整理相關對話後的草案說明。

黃委員國書:瞭解。什麼時候可以定案?

潘部長文忠:目前招聯會正式把相關的意見做整理,因為依程序、依職權,招聯會是一個提報規劃整個考招相關作業期程的單位,之後才會報教育部。而目前所設定的就是這個學期,在這個學年結束前,招聯會就會把它定案了。

黃委員國書:這個學年結束前一定要定案。

潘部長文忠:因為也蒐集到一些相關的意見,應該說原來就沒有定案。

黃委員國書:我瞭解。再來,技專院校的評量尺規,我也不懂為什麼到109年才開始推動?一般大學在106年就開始規劃了,根據一些報導和一些瞭解,科大的評量尺規每個學校都會有差異,研究型學校和實務型學校,列出來的依據完全不同,所以學生難以適從,這個要怎麼處理,技職司要不要說明一下?

主席:請教育部技職司楊司長說明。

楊司長玉惠:有關於技專校院的選才專案辦公室,在108年我們針對國立科大的部分已經先試辦了,109年才對所有公私立技專校院的經費補助做討論。至於針對尺規的一個討論,當然每個系如何去看學生所準備的學習歷程和備審資料,我們希望透過尺規的討論,讓系內的老師有一個方向,而不是各憑自己的主觀意識,我想尺規的目的是這樣。

黃委員國書:好,感謝司長。最後我再問一個問題,現在雙語教師的甄試,以臺北市為例,為因應雙語國家政策,臺北市現在有雙語的甄試,大家都去搶一般師的名額,現在雙語教師徵不到人,我們在制度設計上將其放在藝術類,比如音樂、美術,一般師的部分都沒有放,現實上一定是這個樣子,會有這個問題。所以我請教育部要好好去思考,我們一方面希望碰到雙語的師資,目前是將其放在藝術類,結果造成這個部分招不到老師,招不到老師會不會影響到藝術類正常的教學?會有這個問題啊!除了一般性的老師,我們希望學校可以招收到雙語的師資,可是現實上一定有難度,所以一定要有過渡期,而我們將其放在藝術類,放在藝術類這裡又可能會招不到老師,現在教育部陷入兩難的窘境,你們一定要提出策略來解決這個問題。

潘部長文忠:因為目前全國從高中以下,原來的英語課專任的英語師資大概有1萬7,000位,在我們推動雙語國家當中,這些是非常重要的英語專業人力。過去有一些檢討和檢測的結果,臺灣的孩子在英語學習上較不足的是口說和生活運用方面,這方面的強化其實是一個重點。

對於領域的教學,基本上專業的學習和教學這件事情是重要的,避免孩子在語言的使用上沒有學習到原來所應該要學習的,針對這一點,教育部會向各縣市要求,對於領域的雙語師資的培育我們也會展開,但是這部分應該要有一定的時程來養成。在衡酌整個雙語的實施過程當中,在縣市這部分,我也特別請彭署長要與縣市做溝通,因為確實有很多的數據告訴我們,要用雙語來進行學習,孩子的英語程度要有一定的水準,才不會影響到專業領域的學習。

黃委員國書:我知道。我現在擔心的是藝術類的教學會不會受到影響,因為現在聘不到雙語師,你把雙語師放在這個類別,當然會有影響啊!等於是說在這邊不具備雙語師資,連藝術的教學都沒有辦法,這怎麼處理呢?

潘部長文忠:這應該是極少部分的縣市。

黃委員國書:有這個問題,你們回去檢討。

潘部長文忠:教育部會跟縣市再做討論。

黃委員國書:部長,你們去瞭解,有這個問題,所以教育部一定要面對及處理,好不好?

潘部長文忠:是,謝謝。

主席:請陳委員秀寳發言。

陳委員秀寳:(10時36分)部長早安。在進入今天的專題報告之前,針對日前全教總表示,檢視歷年技高考招制度,發現四技二專甄選入學的篩選標準設計錯誤,將使技高學生重視國、英、數等一般性考科,忽略專業科目,恐怕不利新課綱的落實,適性揚才可能就只是一個目標而沒有辦法達到。教育部也表示,會重新檢視110年學年度技專考招,已責成技專招策會、技專聯合會持續與技專校院、技高及相關團體,針對朝向強化技高專業科目的設計方向共商研議。

部長,考招制度如果調整的話,對於技高的學生來說,這涉及到他們入學的重大權益,如果你們有明確的調整方向,本席希望你們務必要儘早對外公告說明,讓技高的學生及早找到準備的方向,是不是請部長先說明一下目前研議的狀況?

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潘部長文忠:是,謝謝委員。委員對這部分有很深入的瞭解,108課綱對技高的部分,確實有做相當程度的改變,希望回到技職學習的核心,能夠有更多實作,所以我們在實作領域增加了相當的學分。這個涉及到考試的制度,剛才委員提到,確實也有反映,這些學習能不能與未來的招生選才做連結,我想大家應該會關注。而委員關切的是那個時程,因為現在招策會這邊得到很多的意見,他們在研議,但所有的考試對學生而言,通常都會在他入學那一年開始適用,也就是從高一入學就要先公布,他有3年的時間來準備。

陳委員秀寳:對,要先公布,讓他們有準備的時間。

潘部長文忠:以往都是這樣,像這一次111學年度新的考招制度也是這一屆孩子一入學……

陳委員秀寳:所以對於技高的學生來講,現在確定會做大幅度的調整和修正?

潘部長文忠:應該說著重在專業發展,實作的專業對技高來說是很重要的,所以這個也讓招策會妥善研議,如果有對外公布,以後適用的一定是當屆入學的學生。

陳委員秀寳:希望能夠儘早讓他們得到這樣的訊息,畢竟這是他們的權益。

潘部長文忠:是。

陳委員秀寳:好,謝謝。在今天的專題報告中教育部提到,為了讓技職教育減少學用落差,會從準備教學環境以及強化實務能力這兩個層面來著手。我們先來談教學環境的部分,教育部在報告的第3頁提及要協助大專校院與產業、跨部會共同合作,目前在規劃建置區域產業人才及技術培育基地,規劃的時程是從111年到114年,總計4年會投入24億元,補助大專校院建置20座區域型人才培育基地,並購置符合產業需求的設備。

在報告中也有提到,這個基地並不侷限於學校培育人才,會強化與區域產業鏈結,並協助在地產業技術升級,請問這個人才培育基地將來會是怎麼樣的一個運作模式、由哪個部會主責辦理?這個基地除了學生之外,也會提供一般人的職業訓練嗎?就是一般公司或團體的職業訓練。目前會在哪些縣市著手規劃?像我們彰化,雖然大專院校的教育資源相對比較少,可是在地已經發展得很完整,而且發展得很好的水五金的產業聚落,就這樣的需求來設置基地,其實是可以配合得起來的,教育部目前的規劃是怎麼樣?

潘部長文忠:在前瞻計畫那時候,很謝謝行政院及大院這邊的支持,優化技職的實作環境部分有80億元,當時我們補助科技大學設置了136個案子,這些常都是乙類生產線或5加2這些新興產業人才的培訓基地,包含我們說它是跨校內的,這個基礎確實讓很多的科大發現以這樣的方式,在整個運作上面比較跟得上產業的需求。

陳委員秀寳:對,效益比較好。

潘部長文忠:而且學生也喜歡,因為他覺得所學的就是現在正在發展中的這些新興產業。當時蔡總統在競選連任的時候,特別提到這個基礎要再往下擴展,就是屬於區域性的,除了原來學校所建置的基礎外,應該要走出來,包含地區的這些產業,尤其是產業的聚落……

陳委員秀寳:就是連結度要高。

潘部長文忠:對,連結度要高,加上我們幾個跨部會,像職訓部分,希望未來這個基地在學校跟得上產業發展之後,能夠再和區域……

陳委員秀寳:會從哪幾個縣市開始來規劃?還在研議中嗎?

潘部長文忠:我們會把整體方案提出來,因為當時的前瞻計畫在這部分打了一個很好的基礎,我們會考量到這些更成熟的聚落,其實這有點像在點火,所以這部分在我們……

陳委員秀寳:所以在地產業的需求……

潘部長文忠:這會是關鍵。

陳委員秀寳:必須要列入參考,而且是很重要的參考依據。

潘部長文忠:就是讓大學開始,與區域的這些產業更充分連結,尤其是人才,所以我們也希望與職訓這邊做結合。

陳委員秀寳:好,除了建置人才培育的基地之外,在你們報告裡面也提到要設置人力供需平台,由經濟部、勞動部、教育部共同建立平台,受理廠商人才的需求,包括媒合就業、員工代訓等等的規劃,其實這是個很好的方式,但重點是人才或人力到底夠不夠。

國發會上週公布了未來3年重點產業人才調查及推估資料,經濟部及交通部等部會在109年度也辦理了21項重點產業人才供需調查及推估,當中點出像IC設計、智慧機械、航空等產業,已經連續3年調查都有人力不足的狀況。教育部現在在運作的校外實習、產學合作或是即將要推動的人才培育基地,有沒有參考國發會以及相關部會的調查及推估資訊,作為規劃產業人才培訓政策的基礎?其實人才培訓、人力供需這個相對應的政策應該要跨部會的合作和協商,才會有比較好的效果。

潘部長文忠:是,謝謝委員的提醒,我剛才向委員報告那個前瞻計畫所設置的,其實當時就是扣緊5加2的產業發展。我舉個例子,像高雄科大裡面就有離岸風電的人力,它就是一個培訓基地和檢證的基地,未來等於是在這邊接受訓練還可以發證,類似這樣子,我們當時是以前瞻計畫的這個基礎,希望能夠與產業需求做結合。

我再向委員補充報告,像國發會所提到的,大家都關注的資通訊人才,當時行政院科技辦公實已經預估2030年至少短缺8.3萬人,所以我們也是從三個管道來……

陳委員秀寳:所以這也會是你們參考的依據?

潘部長文忠:對,這個大概是部會之間會充分的去做連結。

陳委員秀寳:因為時間關係,我簡短再提一下,校外實習也是學校的課程之一,但是為了減少學用落差,我們鼓勵學生投入職場,他們在校的時候就會有校外參觀及實習,技專也會視課程需要來規劃實習課程。之前教育部就有提到要研擬專科以上學校校外實習教育法,其實這個部分從上一屆一直講到這一屆,不曉得目前教育部對於法案的辦理進度如何?

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因為各界對這個非常關注,意見也很多元,所以教育部是來來回回聽取意見之後再送,最新的進度是整理後在今年5月再送行政院。

陳委員秀寳:所以已經有很明確的進度了。

潘部長文忠:對,但是因為各界的意見進來,我們就會……

陳委員秀寳:一定要廣納意見。

潘部長文忠:是。

陳委員秀寳:好,謝謝。

潘部長文忠:謝謝委員。

主席:今天很多委員都在關心以前統測是300分加400分及專業科目一科是200分的問題,這個部分可能要趕快去研議與調整。

接下來請王委員婉諭發言。

王委員婉諭:(10時46分)謝謝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上台備詢。

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潘部長文忠:委員好。

王委員婉諭:部長,我今天想要再繼續來談談特教教師的問題。首先看到兩個新聞,第一個是目前規範普通班特教生達21人以上應該要設置一班分散式資源班,但是卻沒有人數上限,所以導致最後往往有一比三十以上的比例,甚至高達一對一百的情況,請問部長認為這個部分是不是應該要做個調整?同時在疑似生的部分,現在可能會有不計算為人數又或者是算為0.5個人數的情況,但是對於老師來說,只要學生到了資源班,他就必須給以協助,部長認為這樣的計算方式是否合理?

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委員一直都有在關注,包含之前心評人員是怎麼樣的運作,這個部分國教署也很快地召開過相關會議,把幾個面對的問題一一地作處理。委員今天談到的這個部分,確實之前我們對於資源班學生的部分沒有做相關的規劃,當時受限於一個最主要關鍵的問題,尤其是高中階段的員額總量管制,所以在兩、三年前我親自到北科附工時,陳校長有反映過,那時候我就覺得需要先做的是把特教老師的員額編制予以增加,因為這個先增加之後才能開始談比較合理的比例,所以當時對於這個方面,這兩年確實有比較大幅度的增加……

王委員婉諭:未來還會持續來做調整?

潘部長文忠:對,因為增加了老師的人力之後才有辦法在學生有需要的時候,我們能有一個合理的師生比,目前我們正在做這樣的努力。

王委員婉諭:是。另外,我們同時也看到巡輔老師的困境,以學前的巡輔案量來說,師生比高達一比二十到一比三十五,案量非常高,同時也發生疑似生不計入在案量。巡輔老師尤其困難的是,他的巡輔範圍可能比較大,比如說半個高雄市,但是卻只用每週減一節課為交通時間,而且這個交通費是以公車費用的方式來計算,其實這就在在的加重了巡輔老師的困境及他們的工作量。同時這個巡輔老師也必須要支援心評工作,心評工作一年案量超過10人。一般特教老師的心評工作量都希望能夠一年能控制在8位以內,但巡輔老師卻仍然有超過10位以上的狀況,我們認為這些問題都需要正視且予以調整。

潘部長文忠:好,有關委員提出的部分,對於特教,這兩三年我是比較系統地針對這個方面做一個處理,從剛剛談到特教資源班的師生比例,包含心評人員面對的困境,委員提到巡迴輔導教師的部分,相關的這些意見,也請委員給我們時間來做個整理,國教署最近確實以這個為重點,在一些問題的釐清之後,會再做一些解決的策略。

王委員婉諭:是,我們希望這些問題都能夠被看見,也能夠呈現出來,然後大家能夠一起來努力……

潘部長文忠:特教老師特別辛苦,這部分我完全肯定,也會支持。

王委員婉諭:尤其是巡輔老師還需要巡迴,就更為困難了,而且給他們酌減的交通時間以及公車費用等等,其實都相對不是這麼合理的情況,我覺得應該一併做個調整。

另外,在法源上,原本針對集中式的特殊教育班有人數上限的限制,但是分散式資源班以及巡迴輔導班卻是依各級主管的規定,所以導致剛剛提到有比例非常高的情況,一比二十或一比三十五,甚至是一比五十、一比一百的情況,其實都必須要做個調整。雖然這是由各級主管機關要做的規定,但中央也不能不管,畢竟特教資源是必須整合一起來做盤點及一起檢視的。

我們在2009年修法時通過的附帶決議就有提到,國中以上教育階段每班學生人數,在分散式資源班以及巡迴輔導班的部分,應該有一個人數的上限,國中階段是24人,國小階段應該是16人,在學前教育階段則是10人,所以前面的現象其實都違反了這個附帶決議。我們都知道附帶決議就是應該要去執行的部分,但是時隔11年,卻仍然是以不符合比例的原則來進行,我們覺得應該予以正視並很快的去做調整。

潘部長文忠:是,我剛才也跟委員特別提到,特教部分有幾個不同型態,還有相關人員,對於這個部分,教育部就是一併來做檢討。

王委員婉諭:剛剛提到員額的問題,我們也有看到……

潘部長文忠:對,因為之前可能把它做了一個天花板的限縮,所以在這個部分,委員所提幾類型特教同仁的工作跟負擔確實是最辛苦的,面對的對象挑戰也最大,所以對於這個部分,教育部會做制度性的解決。

王委員婉諭:我們希望能夠先盤點現在編制員額的人數以及實際聘用的人數,因為我們看到這個部分還是有些差距的,我覺得必須要先盤點出來,對於還沒有補足的,就應該正式來補足,你剛剛提到在員額限制下沒有辦法再增加,但至少在員額編制內的應該要先補足。

潘部長文忠:委員進一步提到,有一些跟地方政府相關的部分,我們也會去做協調,有關國中、國小到學前的部分,我們會再跟地方政府教育局、處一併會商,因為從高中以下應該要有比較合理性的員額跟師生比。

王委員婉諭:是,而且我們也希望能夠看到未來的計畫是怎麼樣逐漸補足師生比的部分,剛剛部長提到人才可能不能馬上補足,這個我們可以理解,但是應該要有個規劃,而不是時隔11年仍然是現在這樣以很誇張的比例在進行,我們希望能夠逐步做檢討,然後往上提高。

另外,本席想請教校務基金運用的部分,因為在產創條例的部分大家就有提到,目前會計審計的部分會讓大學自治有一些限制的情況,所以會認為校務基金第九條對於民間來源的產學合作經費部分,是不是在會計這邊能夠有所放寬?第九條是不是能夠考慮把自籌收入中相關推廣教育及產學合作的部分予以放寬,不要受到會計和審計這麼過度狹窄的限制,更積極地讓產學合作能夠互相配合?

潘部長文忠:委員,這個部分可能需要跨部會再做個會商,如果納入這個部分,是不是跟相關的會計規範……

王委員婉諭:因為在上週的協調會當中,其實有滿多教授都有提到這一點,那時候教育部也覺得應該回頭來審視是不是應該對這個部分有所鬆綁。

潘部長文忠:對,但是這個需要跨部會處理,包含我們對會計法規等等的討論,這個需要跨部會處理,不只是教育部而已。

王委員婉諭:是,這個部分有大概預計的期程嗎?什麼時候會來檢視這個部分?因為這個部分也討論滿久了。

潘部長文忠:委員,是不是給我們差不多3個月的時間來做會商?

王委員婉諭:好,沒有問題,希望到時候能夠得到進一步的答案,看看這樣是不是能夠執行。

最後,有關學校帶頭採購盜版桌遊的部分,我們在4月兒童節之前曾經召開過記者會,在新北跟桃園的部分有這樣的陳情案,我知道新北和桃園的特定學校已經回收了,但是我們很擔心的是,是不是還有其他學校也有盜版桌遊的問題。這個除了影響到代理商以及設計者的基本權益之外,我們也看到學生所拿到的資料,在「誰是泥巴豬」仿照「誰是髒小豬」的盜版遊戲裡,不但影響了著作權等等權益之外,同時我們也看到內容其實是非常不當的,例如學校待執行項目有:打自己的屁股5下,並說我們是史上超級性感的大屁股;又或者是跟一位異性錯位接吻等等的情況,我們認為在國小階段有這樣的內容是非常不適宜的,所以我們就曾要求教育部應該去盤點各級學校裡針對這款遊戲的發放方式以及回收的狀況,但是目前都沒有得到相關的回應。

潘部長文忠:我請署長向委員報告上個禮拜的處理情形。

主席:請教育部國教署彭署長說明。

彭署長富源:跟委員回報二點,第一點,對於各縣市在採購上的提醒,我們已經發文了;第二點,對於特定書籍的採買情形,在上禮拜也發文了。以上跟委員回報,謝謝。

王委員婉諭:上禮拜是4月底,但是在4月4日前我就提出要求了!

彭署長富源:上禮拜是5月7日以前,跟委員談過之後,有一些行文的方式,委員有特別的指導,我們就採委員的那個方式來行文。謝謝。

王委員婉諭:請問預計何時可以完成?因為此事已經一個多月了,我們是在兒童節前夕召開記者會,確實有兩個學校已經回收了,但是包括其內容以及著作權的部分都非常嚴重,我們覺得身為教育機關不能這樣處理。

彭署長富源:是,謝謝委員。因為此事涉及到地方政府的權責,但委員關心的事情,我們可以把它提升成原則性的規範,所以那個原則性的規範……

王委員婉諭:我們先做一個初步的盤點,到底有多少學校發送出去,然後有多少學校回收,是不是能夠就事實面先蒐集相關的資料,我們先做個了解?

彭署長富源:好的,我們這個禮拜就提供給委員。

王委員婉諭:好。謝謝。

潘部長文忠:謝謝。

主席:現在休息5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鄭委員正鈐發言。

鄭委員正鈐:(11時2分)今天的主題是「我國技職教育推動產學合一現況及減少學用落差成效與檢討」,之前教育部曾經提出一項技職教育史上重大的變革,當時被稱為「高教雙軌」的政策。我不知道部長理不理解「高教雙軌」這個政策,它主要的訴求就是在技職教育體系中打造高等教育的第二條國道,提供一般大學還有科技院校的大學畢業生有機會在高等技職教育體系攻讀碩、博士,所謂的「高教雙軌」就是培養高等技術人才的機制。此一政策被認為是當時國際上的創舉,不過這項政策似乎目前外界的評價並不是特別的好,可否請部長針對這部分稍微做個說明?

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潘部長文忠:是,謝謝委員。確實當時有用所謂「第二條國道」來形容技職教育,當然目前再做一次整體的檢視,普通大學跟技職教育確實應該有不同的功能,因為有不同的功能,所以兩者各自的專業課程以及學生未來的職涯發展能不能扣緊才是關鍵性的,所以這部分……

鄭委員正鈐:屆時請你給我書面資料,坦白說目前整個業界跟學界的反應都不是特別好,這部分先跳過去,因為今天我關切的問題是在後面。技職教育再造計畫從99年開始到102年整個預算大概有144.26億元,從102年到106年的第二期,大概還有188.68億元投入技職教育再造計畫第一期跟第二期,整個名稱上沒有第三期,可是我們在前瞻計畫1.0的部分有提到「優化技職校院實作環境計畫」,4年大概有80億元的預算投入設備的部分,其中技職端大概有50億元,技專端大概有30億元。請教一下,目前是不是都已經執行完成,只剩下110年的部分還沒有完成?

潘部長文忠:報告委員,當時4年的計畫是到110年,110年是4年的最後一期,目前技專校院的部分跟技高的部分也都依照原來的計畫進度在執行。

鄭委員正鈐:好。新竹市相關的學校爭取到前瞻計畫1.0這80億元的細部資料,包括他們提出了哪些資料,然後又爭取到哪些部分,請你給我一份完整的書面資料,好不好?

潘部長文忠:好。

鄭委員正鈐:在思考技職教育時有一個點是我自己非常擔心的,因為從民國97學年度到108學年度就讀高職的人數明顯減少,這11年來高職的學生人數減少將近16萬人,甚至在108學年度時,高中跟高職的學生人數開始出現交叉,以前高職跟高中的學生人數比大概是7比3,可是108年時第一次出現高職的人數少於高中的人數。在少子化的情況之下,預計到113學年度的時候情況會更慘,當時有一個統計數字,認為113學年度時的高職學生,尤其是私立學校的高職學生可能會比107年少掉61%,這是一個非常驚人的狀態。有關少子化對於私立高職學校所產生的衝擊,請問部長有沒有具體的作法去因應?

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關於少子女化的衝擊,之前在討論私校退場條例時委員們都很關切,因為此事確實對於學校的發展經營一定是一個非常大的衝擊,至於對私立高中職產生的衝擊,我們也掌握到有一定數目的學校整個招生的情形跟財務確實不是那麼理想。這部分我想未來也要請委員還有大院針對私校退場條例,雖然要建立相關的機制很為難,但也因為有這樣的條例才能夠對師生的權益提供適切的,不管是就學權益或是工作權益的保障。

鄭委員正鈐:部長,其實私校高職的情況肯定會更慘,可是我覺得整個高職的狀態也不會好到哪裡去,當高職的人數已經開始少於高中人數的時候,臺灣的高職教育還有整個產業人才的部分要如何去培育,請問部長有沒有更完整的計畫?

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目前我們對於整個技職的發展,包含這幾年投入技職的預算,委員從預算的發展中可以看到,整個政府對於技職教育的支持不只持平且更增高,而且也有幾個策略性的計畫在推動,包含今天在報告裡面所談到的產學學院以及產碩、產博,這某種程度也是因應未來整體產業所需的高階人才,這些政策某種程度也是希望能吸引更多人才願意繼續在技職……

鄭委員正鈐:請問部長,教育部對於整個市場的人才需求有沒有更前瞻的看法?2017年McKinsey在「工作的消失與崛起:自動化時代的勞動力轉移」的報告中指出,2030年因為AI跟自動化的發展,全球大概會有4到8億個工作機會將被自動化所取代,這部分對臺灣的衝擊肯定很大,教育部是不是有更前瞻的視野,知道市場上需要哪些人才,對這方面的趨勢有何因應作法?

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因為產業變化的速度非常快,而且跨域的情形越來越明顯,雖然看得出來有某種主軸,但是它需要的可能不只是單一的基本學能,所以教育部推動的措施,第一個包含技高的部分,我們在推動跨科選修,就是希望孩子在這個階段有機會接觸不同的領域。至於到科大這部分,跨域學習在很多學校越來越顯著。我也跟委員報告,學位授予法是這兩、三年,我們把它做了一個修正,主要是希望讓學生在學習的過程當中,確實是有跨域選修的機會,因為這才能……

鄭委員正鈐:OK,理解了。我最後想問一下,針對技職體系的畢業生,我們有沒有畢業生流向追蹤這樣的機制存在?包括高職……

潘部長文忠:我們有一個平台。

鄭委員正鈐:相關的數字跟整個職業類別的狀態,是不是有一個可以完整查詢的機制?

潘部長文忠:關於這部分,勞動部、主計處其實都會做一點整理,只是這方面的資料,過去……

鄭委員正鈐:OK。你到時候給我一份完整的資料,好不好?因為我們目前查不太到……

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我們目前比較沒有對外做這一方面的說明……

鄭委員正鈐:部長,你給我一個相關的書面資料。

潘部長文忠:委員,因為我們的資料可能比較粗略,不要太個別細化,因為怕又產生另外一個影響了。

鄭委員正鈐:好。最後一個部分,我想問一下,行政院有一個技職教育審議會,對不對?目前的召集人是誰?

潘部長文忠:林萬億政委。

鄭委員正鈐:你是副召集人?

潘部長文忠:是。

鄭委員正鈐:最近一次開會是什麼時候?

潘部長文忠:才剛開過。

鄭委員正鈐:那麼對於接下來整個技職教育體系的方向,在會議當中有沒有一個什麼樣的結論?因為我們擔心整個技職教育如果沒有跨部會整合,可能沒有辦法真正滿足市場上的需求。

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當時依照技職法就是要擬定政策綱領,並且每兩年要做檢討,因為目前的政策綱領幾乎比較是以技職發展來做更上位的思考,這都會在審議委員會裡進行討論跟做一些修正。

鄭委員正鈐:好,我今天跟你要的這三份資料,你在一個禮拜之內給我好不好?謝謝。

潘部長文忠:好,謝謝。

主席:請林委員宜瑾發言。

林委員宜瑾:(11時13分)部長好。今天是探討技職教育,我剛剛跟賴品妤委員在談,技職教育非常、非常重要,特別是蔡英文總統上任之後,他在就職演說談到六大核心戰略產業,這六大核心戰略產業最重要的第六點就是要建構確保關鍵物資供應的民生及戰備產業,這個部分當然就是相關於臺灣的製造業是否夠堅強,而臺灣製造業是否夠堅強就牽涉到技職教育的培訓問題了,所以本席是非常肯定,政府對於降低技職體系學用落差,連續推動多項政策跟計畫,本席非常肯定。在108年行政院修正公告技術及技職教育政策綱領,這份綱領的願景就是要培養具實作力、創新力跟就業力的這些專業技術人才,可是直到今天,我覺得實踐的結果還必須要被檢討。

本席在上個月22日出席「有適性無揚才,技高恐將普高化」的記者會,為什麼我會來從這個記者會來衍生,我想跟部長探討一些問題,剛剛也有委員提到統測考試科目的設計確實是有待商榷,因為我接獲到很多應屆高職考生跟家長的反映,綜歸幾個結論,第一,感覺起來還是考試在引導教學,統測沒考就不會認真教,我舉個例子,譬如某個高工的室內設計科,因為統測的設計學群沒有考室內設計,所以就減少分配在室內設計這門課的授課時數,絕大部分的時間拿來上統測設計學群會考的科目,像色彩原理、設計概論、基礎圖學等等。第二,如果想要考上排名前幾名的科技大學,國、英、數仍然是決勝關鍵。第三,有些學生可能因為專業科目強,但是他確實就輸在國、英、數。我真的很希望教育部技職司可以傾聽這些問題,並且要試著改善,因為我們那麼重視技職教育,花那麼多精神在教育上面,我覺得關關都要把握住,我們要把每一屆的考生的學習成果當作是經驗,讓教育體制在未來的每一年都更加完善,高職是培養職人的所在,我覺得不該限縮在傳統的考試科目裡面,職人的好壞真的不能用對國、英、數的熟悉度來測定。面對以上的問題,不曉得部長有什麼樣的回應?

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潘部長文忠:委員好。謝謝委員對這個議題非常深入的去探究,我也跟委員報告,108課綱確實對技高的部分有非常大的改變,不只是課程改變,前瞻計畫有50億元其實就是在充實呼應課綱,還有實習場所。我過去所瞭解到因為高比例的升學,很多都是學科跟……

林委員宜瑾:所以108課綱的設計確實非常多元?

潘部長文忠:因為學校也要有讓孩子是可以跟得上整個產業發展的設備設施跟課程,這是第一個。而委員所提到的問題,包含剛才聽到的這一段,因為確實這對考試的影響非常大,但委員也知道技術高中跟普通高中在學科,尤其專業方面,其實差異是非常大,因為15群裡面包含了九十幾科,所以當時在課程考試的設計上,我也希望能夠漸進發展,不是所有都只用筆試,因為太多實作的部分應該在第二階這方面能夠提出……

林委員宜瑾:可是第一關就沒有辦法。

潘部長文忠:所以剛才談到統測的這部分,我想招測會這邊也會進一步規劃。

林委員宜瑾:比重再調整一下。

潘部長文忠:當然在未來入學的階段也能夠有準備,所以我想大概整個前置的相關作業,因為整個目標就是希望技職是學習到更多務實致用的學能,而且從這次政府投入在教學、實習設備及設施的更新,就是希望讓學校在應用上,學生是真正能實作,之後在入學考試上,在統測分數、科目的部分,我想各界都在關注。第二階的部分更應該去強化學生學習的成果。

林委員宜瑾:好,必須要再做調整。再繼續跟部長探討,當然產學合作很重要,本席很榮幸最近剛促成了一個產學合作案,楊司長非常清楚,我也很感謝楊司長在第一時間接到我這個訊息,也很積極串聯我們臺南地區的科技大學來做連結,所以我就成功促成崑山科技大學跟金華興工業的產學合作,金華興工業是在做特斯拉車殼一體成型的壓鑄工程,它有資源、有廠房,也開了高薪,就只缺人才,所以很感謝技職司。

潘部長文忠:這要謝謝委員。

林委員宜瑾:好,我們再接下來探討,技職司既然有所謂的產學攜手合作計畫,非常好!可是問題還是來了,為什麼技職司有相關的資訊網,可是金華興工業還是找上我,沒有辦法透過這樣的方式直接跟技職司接洽?我覺得產業要找到適合的學校看起來真的不好找,原因是什麼?因為產學合作資源,我覺得也不是只有分布在教育部底下,還有經濟部,廠商必須費盡心思,還要配合經濟部每一年的招商日期,才有機會出去做媒合。所以本席建議技職司應該跟經濟部做跨部會的整合,讓有意願的廠商跟學校間更容易找到合作對象,我對這部分再做一些提醒。

最後要跟部長提到的是,我們來探討產學合作之後,學生權益怎麼辦的問題,因為很明顯,技職司的網站上有產學合作計畫開班申請書,規範產學合作的教學模式,包括白天上課、晚上上課;六個月在校學習或者在廠工作學習等等,可是當學生去工作的時候遇到不良廠商,我們當然希望不要這樣,可是如果確實遇到了,那怎麼辦?通常他們會求助無門,因為很多成績掌握在廠商手上,如果貿然檢舉,他怕拿不到成績,沒有辦法畢業。在教育部的契約書上,也規範學生的合作工作時間,像是不能讓學生輪夜班、不能加班等等,可是有稽查辦法嗎?就是學校有權力進行勞檢嗎?如果學生真的被欺負或被虧待,他可以選擇停止實習而不被扣學分嗎?我認為這些都是問題,所以對於學生勞動權益的保障,我們是不是必須要有稽查及輔導的機制?我想教育部應該要和勞動部合作,趕快研擬相關對策,或者目前你們有什麼想法,請簡短回答我。

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有關建教合作專法,目前貴委員會委員們有提案,我們部裡也做了因應對應,這裡面就關係到委員關切的學生實習或產學合作碰到的問題,我想這個在建教專法的修法上會是一個比較好的著力點。

林委員宜瑾:好。

潘部長文忠:第二個,法案正在送行政院,這個法案和這個部分也有異曲同工的地方,對於這個部分,我們也會特別著力,因為這個確實要建立法制基礎後,教育部再和勞動部在這上面合作,才比較能夠確實維護學生的勞動權益。

林委員宜瑾:好。這個部分也請給我一個比較完整的規劃報告,就是從制度面來解決這個問題,好不好?

潘部長文忠:好。

林委員宜瑾:好,謝謝。

潘部長文忠:謝謝委員。

林委員宜瑾:謝謝部長、司長。

主席:請賴委員品妤發言。

賴委員品妤:(11時22分)部長,針對技職教育,我其實有很多問題想要請教你,不過今天時間有點趕,我就長話短說。

針對這個部分,首先我想要討論學用落差的問題,這是我認為非常重要的一環。行政院2019年修正通過的「技術與技職教育政策綱領」中就已經提到技職教育有三大目標,投影片上面都有列出來,我想教育部也都很清楚,包含培養具備實作力、創新力等等。我同意這個「技術與技職教育政策綱領」列出的三大目標是很重要的目標,也是重要的國家發展方向,如果針對這個內容本身,我是肯定的,問題是教育部在實際層面上到底有沒有辦法做到呢?

第一個,請部長看一下,目前高職畢業生考的統測科目總共有國、英、數及專業()、專業()五科,每科滿分是100分,共500分。之前我們和教育部溝通時,發現不只是我們有收到陳情,部裡也提到,學生、家長和老師也一直不斷反映這個部分。現在狀況是這個原始成績可以直接用作登記分發,也可以選擇轉換成1到15級分做加總,走甄選入學;但是原始成績中的國、英、數等一般科目就占總級分的五分之三,專業科目僅占總級分的五分之二,我覺得這樣原始成績中一般科目的300分顯然就會多於專業科目的200分;而且重點是考試內容的安排,部長請看,我們可以看到專業()、專業()的內容,專業科目不是真的只是1個專業科目,它內含2到4個學科,卻只有單獨算100分,以學生的角度出發,等於學生要準備很多,但是投資報酬率比不上一般學科,這是很明顯的狀況;我覺得如果在考試領導教學、投資報酬率等等考量下,我必須要很直接提醒部長,這非常有可能還是會變成和過去幾年技職教育的狀況一樣,仍然偏重一般考科,忽略專業科目的養成。

還有一點,我也想再討論一下,其實事前我們就有和教育部溝通這個問題,我都很理解這些政策還在調整中,但是我也必須要適度提醒,對於教育部的回答,我沒有很能接受啦!當時你們是怎麼回答的?教育部說,因為國、英、數等一般考科有調整難易度,相較於考高中,這是簡單的,所以你們覺得這樣應該還好。我必須要講,我覺得這個回復本身就是有點問題,因為技職教育最重要最重要的就是專業科目,在這樣的狀況下,我反而覺得是不是有點本末倒置,我們應該要想的是專業科目這個部分到底要怎麼樣調整,也藉由制度調整,讓學生更加注重這一塊,而不是反過來讓他們花很多時間在和他們未來沒有那麼多關係的這300分上。

再來,甄選入學上,我知道教育部讓學校可以自訂每個科目的加權比重,但是我隨便舉幾個例子給部長看,你自己看我舉出來的例子,在現在一般考科比重就是比專業科目重的狀況下,即使學校自訂1到2倍的加成,還是一般考科在領導,我想教育部也都很清楚這個狀況。

總括來說,這種篩選門檻在高職的教育上仍然還是會造成偏重一般科目,因為如果一般科目不能考高,很可能一開始分數就輸給別人,更不用提到後續的學習歷程、專題實作成果等等,這種配分模式還是強烈地以一般科目作為升學優勢的考量。

我回到我講的這個部分,我覺得我們的技職教育還是很難做到適才教育,也沒有辦法和產業、工作這麼順利接軌。我剛剛講的滿細的,我也就教育部初步給我的回應回應我認為這中間的問題。請部長是不是能夠答應我,教育部應該要重新檢討現在四技二專招考制度的細部程序?我也希望看到教育部能夠研議討論相關配分的模式。會後可不可以針對我剛才講的交給我們一個檢討報告呢?

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潘部長文忠:好,謝謝委員。從統測到技專校院的招生各有其權責和程序,關於委員提到的,教育部一定會關切。其實108課綱的設計是把很多技高端的課程以實習實作這個領域進行規劃,也就是未來學生會有更多課程、學分是和技職的核心能力非常有關的,再對接我們這幾年投入在學校實習設備、教學設備更新的經費,光前瞻就有50億元,這個基礎就是希望能夠務實讓技職的學習落實。至於委員剛才關心到未來四技二專招生的對策,教育部會和招策會進行更深入地對應,但是程序上要讓招策會蒐集各界意見,之後我們會對這一方面進行討論。

賴委員品妤:是,因為我的詢答時間結束了,所以我就簡單結論一下。我也很肯定教育部在這個部分確實是有改變、更動,但是我剛才點出一個很重要的問題,講白一點,學生都很累,如果考試制度沒有再調整或變革,在升學的考量之下,在考試的考量之下,技職教育還是很容易落入我剛才講的狀況,所以我覺得除了課程、學分的調整以外,考試制度的變革這件事情本身是很重要的。部長自己也是實務出身的,你很清楚,在這個考試制度就是掐著學生的狀況下,你們就算課程上面有所調整,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狀況也還是很容易會發生。關於這個部分,我是非常重視的,也希望教育部能夠好好檢視。

潘部長文忠:謝謝委員這個建議,我想技高和科大之間從課程到選才都要對接,才能夠落實我們務實致用的技職政策;至於政策綱領的目標,委員剛剛點出的,我們都往這個方向在進行。關於這個部分,各界也都很關注,我們會請招策會確實蒐集目前各界關注到的,而且現在技高端現場已經開始有很多轉變,選才應該要對接。

賴委員品妤:好,部長,我很希望能夠儘快看到有這方面的改進作為,我必須說,技職教育的狀況不是很好,部長自己也很清楚……

潘部長文忠:好,委員,不過這個需要做比較好的討論和對話,像我們普高到大學的選才其實也花一段時間的連結,現在幾乎是把普高跟大學的選材做一個比較好的對接,我想技高跟科大也應該同樣地進行這方面的對話。

賴委員品妤:這個部分我的要求還是一樣,希望教育部針對我剛才講這些部分,還是押個期限給我一個檢討報告,可不可以?

潘部長文忠:好,整體的報告是可以的,但是程序一定要走完,因為大學在選材上有它的自主性。

賴委員品妤:這個我都很理解,而我是希望剛才所講那些細部上的問題,希望在1個月內給我檢討報告,可以嗎?

潘部長文忠:可以。謝謝。

主席:請吳委員思瑤發言。

吳委員思瑤:(11時31分)部長早安、辛苦了。

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潘部長文忠:委員好。

吳委員思瑤:我想每個會期教文會,一定會有一個關於技職教育的專題報告,代表教育委員會的委員都非常的關心,所以今天我也要對我長期關心的強化實作環境是不是能夠擴大領域上的參與;還有開放式大學,其實還有需要精進的地方,今天我就來驗收成果。

確實我們看到高教深耕的轉型,從做中學,所以在硬體的部分,整備校內的教學環境,然後在師資跟課程上,我們強化實務的能力來減少學用落差,以及擴大部會間跟產業界的產學鏈結,這三箭齊發,我都看到反映在政策上了。還好有前瞻,助攻了80億元,在優化實作環境的部分,106年到110年投入了80億元,其中技高端有50億元、技專端有30億元,我都個別看到了技高跟技專在硬體上實作場域的建置,不管是參與的學校、發展特色場域的建構還有學生的受惠數,我都看到了正向的成果,但是還好有前瞻,沒了前瞻怎麼辦?對此,請部長說明。

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現在我們正在進行接續前瞻,因為它對技高端的基礎建設真的幫了很大的忙。

吳委員思瑤:是啊!9成的學校都獲得了補助。

潘部長文忠:其實我是超前的讓這方面的設備,包含實習場地的更新,當然工具機的部分也外加給了30億元,這是上述80億元以外的,其實這就是進行一個大規模的設備更新。

吳委員思瑤:未來呢?

潘部長文忠:未來我們更希望做好的是區域產學基地,這個部分目前正在進行公建計畫的爭取。

吳委員思瑤:所以正向國發會爭取?

潘部長文忠:對!

吳委員思瑤:好,稍後再來跟您請教這個部分。

所以前瞻有投入果然有奏效,我真的看到成果了,就以技專端的實作場域跟菁英訓練基地跟培育人才,雲科大真的成為中臺灣機器人的菁英人才訓練基地,非常好!北科大在建築設計跟木構造的產業人才培育基地,也做了很多人才的孵化;屏科大就focus在智慧農業中心,確實有投入就有成效。

在此跟您分享,也感謝能有這個亮點計畫,嶺東科大坦白講我原本並不熟悉這個學校,但是因為我們投入了跨領域讓設計來參與,所以過去嶺東科大協助解決了中部地方紡織產業所面臨的問題,包括環境污染問題、品牌(branding)在推廣上的困難、創新不足,還有專技人才出現斷層等等,確實對中臺灣來說,因為有你們的資源挹注,2016年全國首創的時尚學院就在技職體系的嶺東科大出現了。

甚至再進一步,我們一直在跟時尚界說,只有design、設計能力是不夠的,還要有branding到所有的行銷整個一條龍式的學習,所以嶺東科大在今年4月21日正式揭牌成立一個機能性時尚設計的整合行銷學員中心,我非常感謝你們。

為什麼會看到嶺東科大,就是因為本席催生的文化部臺北時裝週,今年第一次讓嶺東科大的學生能夠站上這樣一個run way,我在這個場域看到嶺東科大,而且我更要說,他們的表現不輸長期在時尚設計很強的輔仁大學跟實踐大學,所以給資源,技職學校一定可以有機會翻轉,而且表現亮眼。

剛剛我問到,沒了前瞻怎麼辦?確實我看到國發會跟教育部未來4年你們要投入24億元,即國發會20億元、教育部4億元,我把它稱為實作環境的2.0,你們在原本的三個計畫外,再加上一個區域產業人才計畫,那我就要提醒了,六分之一的學生畢業於設計領域的,而設計領域要繼續是insider才行,我想這個沒有問題,但另外一個平臺就是資源比較少,但這是一個推動辦公室,一年大概4,000萬元,即教育部促進產學連結合作的育才平臺,裡面focus 10個產業領域,跟它的人才鏈接,我們跟金管會跟經濟部都有擴大合作,可是這裡的10個領域,部長可以看看,包括半導體、資通訊、塑膠、橡膠、數位經濟、智慧機械、智慧紡織、綠能風電、鋼鐵金屬、海洋科技、新農業等等,但沒有跨領域的設計產業,我要再說,六分之一的大專校院學生畢業於設計相關領域,我所說的設計是從工業設計、時尚設計、新媒體設計到建築設計、室內設計等等,既然難能可貴,能夠有這樣一個跨域的育才平臺,我認為設計領域不能是一個outsider,部長可以承諾一下嗎?

潘部長文忠:謝謝委員一直在這方面給我們很多很好的建議,也落實了一些……

吳委員思瑤:我們看到亮點計畫了。

潘部長文忠:我想這個平臺原來可能比較follow在5加2的概念……

吳委員思瑤:這就是我要說的,5加2到六大核心……

潘部長文忠:這裡面可能有一些比較沒有那麼直接、明顯,但是委員這部分的提醒我們會……

吳委員思瑤:我認為應該是10個產業領域加1、就是plus設計領域,好不好?我會繼續做成果驗收。

接著談到回流教育終身學習,也就是我們的開放式大學,開放式大學108年上路,我們有很遠大的願景,這是我去年11月16日的PowerPoint,那時我問到,如何增加政策誘因,在學校端給預算、在學生端給獎學金,擴大跨校跟跨部會合作,才能夠enlarge我們在第一軌的多元專長培力,讓這些二度就業者、上班族、銀髮族,他們能夠有彈性的修業、回到校園,這是我在11月16日、半年多前談到的,當時我要求你們做了一堆事情,我在審預算時也做了決議。今天我來成果驗收,107年到110年,我們開放式大學的多元專長培力參與的校數減少了11個學校,參與的學系減少了25系,名額部分也減少了532個學生來參加;而專班的部分,到目前為止還是只有6個班是專班,其他都是隨班附讀,我質詢完了,結果是不進則退。

第二軌的學士班彈性修業從4年到10年,即放寬它修業期程的第二軌,這也是來自我去年質詢的PTT,我要求你們提出精進方案,可是我看到的情況仍是一樣,即參與的校系、學生數都是往下掉的,請回答我是為什麼?我們不認真在開放式大學嗎?也不是嘛!所以你們有在努力做嘛!

潘部長文忠:我上個禮拜就跟楊司長在檢討這個事情,因為我們都知道對大學而言,生源真的會越來越不足……

吳委員思瑤:所以就是高教的……

潘部長文忠:還有對現職的、在職場上的工作人員來講,面對企業的快速發展和專業的需求,只有……

吳委員思瑤:對啊!他們需要新的才能啊!

潘部長文忠:只有滾動開放,對他們而言才會重新再回到適格的職場需求,所以我們認為對大學而言,應該再提供更多的誘因,這些誘因對他們來講也是雙效的……

吳委員思瑤:我再同意不過了。

潘部長文忠:因為他們的生源不足,所以不能只是一直限於學位生。針對在職的部分,我會請司長多加注意。其實這項制度已經建立了,只是開辦的誘因與政策上的支持應該要再加碼,這才是在人口不足的情況下,讓在職人員可以更精進的好措施。

吳委員思瑤:可見部長確實非常重視這件事情,從去年到現在,我已經給了你們半年的時間,同時我也提出診斷之後的解方,但是到目前為止可說是不進則退,不過我願意再給你們機會,就像我剛才所說的,就我們對於技職的投入而言,有投入就有成效,同樣的,開放式大學絕對是高教的另外一條新路,而且教育的目的是對於所有需要教育的人,我們都要負責任的offer他們這樣的服務。對於二度就業的人而言,他們需要新領域、新學習來提升職場競爭力,這絕對是教育的責任,請問部長需要多少時間針對這部分好好進行檢討?

潘部長文忠:最近我們之所以規劃產學攜手2.0版,主要是因為當中有幾個制度性的方案一定要提出來,這樣才能讓技職的產學攜手合作更加跨技高到科大及產業。有關開放大學的部分,當時姚次長花了很多時間建立制度,其實制度方面是可行的,現在就是政策、誘因及資源可能需要再進一步強化。

吳委員思瑤:兩個月的時間可以嗎?請你們在兩個月後提出解方,等到休會的時候,我們多花一點時間來診斷進一步的問題,我真的要說不要讓我再問第三次,我也不期待看到的是不進則退的結果。

潘部長文忠:不會的,針對這部分,其實我們內部也作了一些檢討,我想我們就用兩個月的時間把這幾個關鍵性的……

吳委員思瑤:我們應該認真的看待開放式大學。

潘部長文忠:其實制度已經成形了,現在就是誘因及鼓勵學校積極開辦。

吳委員思瑤:也可以爭取前瞻的預算啊!請你們好好加油,謝謝。

潘部長文忠:謝謝。

主席:請范委員雲發言。

范委員雲:(11時43分)部長早安!今天有兩項主題,一個是技職教育,另外一個是預算解凍案。關於技職教育的部分,我覺得剛剛有好幾位委員都講得很好,究竟問題是出在入學分數、教育的部分或是後端與產業合作的部分,其實我們並不是那麼清楚,我看到教育部做了許多努力,包括剛剛吳思瑤委員所講的,可是外界還是一直覺得臺灣的技職教育做得不好,是不是可以請技職司說明,你們認為哪幾個國家是我們學習的對象?舉例來講,大家都說德國的技職教育做得很好,所以應該可以標定這個部分,如果能夠更瞭解他們相關政策的話,應該會有所幫助,未來本席也會再繼續追蹤技職教育的部分。

今天我想針對解凍案表達我的意見,首先要向部長抱怨一下,或許部長並不知道,像本席辦公室就提出十幾個案子,其中有4案完全都沒有回應,不知道是不見了還是被遺忘了?其中我最關心的第一案有關資料呈現的方式,不知道部長有沒有印象?劉政次應該記得我曾在會議中提出臨時提案,這次本席再度針對預算解凍案提出我的意見,也就是針對教育部資料呈現的方式,以統計來講,有關數據的部分都沒有百分比及覆蓋率,這會造成我們問政上滿大的困難,常常必須跟你們要資料。以教育部的教育統計為例,近十年從來沒有專業藝才班的統計資料,只有資優藝才班的統計資料。再以本席所關心的代理教師為例,最近幾年拿掉了高中的部分,只放國中小學的部分,經過本席辦公室追問的結果,答案居然是業務單位來拜託因為數據不好看,所以不要放上去。我認為資料呈現的部分應該要好好檢討,不應該放任資料選擇性的呈現,或是在給我們的書面報告當中,有時只有提供數據,卻沒有母體及百分比,這樣根本沒有辦法看到覆蓋率。其實之前政次應該也有承諾過,但是在這次的預算解凍案當中卻完全沒有針對這部分加以回應。本席提出了4個案子,但是在這次的解凍報告當中完全被忽略了,好像這4案不存在一樣。其中我覺得最嚴重也最關切的問題是,資料司應該要做出一套SOP,告知各部會未來的書面資料要如何呈現,尤其是針對統計數據的部分。

另外有5個案子雖然有回覆,但卻沒有真正回應本席提案凍結的訴求,其中我覺得最嚴重也是我最關心的是終身司關於iLove網站的問題,這部分要感謝部長當時有承諾要改善,它的確是改善了,同時也下架了,可是本席在這項凍結案當中是要求必須全面檢討,之前你們說有監督機制、有性平專家來看過,可是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感教育與部長理念不相符的性別刻板印象?這次的解凍報告書只是繼續說明監督機制,我想應該是監督機制裡面的性平專家出問題了,根本完全沒有改善,反而還刻意美化、不反映事實。我們也不知道它6月要重新開站,如果監督機制不改善,而且又是給原來顯然就有問題的性平專家的話,那麼我們如何確保問題不再發生?針對這部分,終身司根本沒有回應本席提案凍結的訴求,而且還美化問題,也沒有把如何檢討的狀況呈現出來。我相信這並不是部長的本意,在此謹向部長報告這個問題。

最後,在預算解凍案當中,有4案雖然有回應,但卻是回應不足或進度延遲,其中本席最關心的是黑心校規的問題,其實部長對此也非常關切,包括蘇院長也曾提及這部分很重要。國教署的報告針對高中的部分回應得非常好,很清楚也很仔細,執行率高達百分之九十幾,可是本席問的是全面性的,我不知道國教署為什麼不提國中小的部分?針對這個問題,我已經持續監督了一年,我們所關心的黑心校規已經不是個別學校的問題,其實個別學校有很多例子媒體都報導過,我們現在是希望教育部拿出針對高中提出報告書的精神,針對國中小的部分也能投入更多人力、加快進展,並讓我們瞭解相關進度。

今天主要是針對上述三種樣態,想請教部長如何回應?這次本席提出17個凍結案,在此要對部長肯定,其中有許多案子都處理得不錯,不只有回應,而且問題也解決了。可是其中有4個案子卻完全消失了,最嚴重的就是我剛才所說數據的呈現方式,看不到覆蓋率會影響我們的問政,另外有5案則是沒有實質回應,不知部長打算如何改善?請你們儘速改善,讓我們快一點幫你們解凍預算,好嗎?

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潘部長文忠:謝謝委員,剛才委員詳細說明了之前所審議的這幾個凍結案的規範要求,我們很抱歉,也許在這次解凍的報告當中,相關資料的篇幅大概沒有把所有的問題說明清楚,因為有時凍結案可能有幾位委員……

范委員雲:對,有好幾位委員。

潘部長文忠:可能是沒有鉅細靡遺的說明,我舉一個例子,當時委員關心教育部家庭教育網的問題,就執行面而言,我確實要求必須依照這個方式來執行……

范委員雲:雖然有做了,但卻沒有檢討當時問題為什麼會發生。

潘部長文忠:可能是在書面整理方面沒有那麼完整,針對這部分,謝謝委員再提醒。對於委員所關切這幾個還不夠完整的回應內容相關書面資料,我會再請同仁予以補充。

范委員雲:麻煩再把資料補給我好不好?

潘部長文忠:以我剛才所舉的家庭教育網為例,我認為那是應該要……

范委員雲:部長真的有……

潘部長文忠:可能是在回應委員的資料裡面沒有那麼完整,但他們在做法上確實是一步一步在做,包括審議小組應該包含什麼樣的內容其實是有……

范委員雲:對,原來會出錯就是因為監督機制出問題,這部分要肯定部長的用心,後來它真的下架,但有關檢討的部分,這次在書面資料當中並沒有呈現該如何避免……

潘部長文忠:對,可能沒有完整的把它呈現出來,我會請相關業務單位再把完整的資料補充給委員。

范委員雲:好的。

另外,關於被遺忘的那4個案子,也請部長協助我好嗎?

潘部長文忠:好的,我想……

范委員雲:就是關於統計資料的呈現方式……

潘部長文忠:對,統計部分,我會比較建議,因為我們的統計處是執行每年教育統計的專責單位,是跨……

范委員雲:像我們問政,給我們的書面或是每次的報告裡面,這部分……

潘部長文忠:委員談到那個統計,要不要設定哪些呈現的方式……

范委員雲:就是百分比覆蓋率。

潘部長文忠:我會請潘處長找個時間,跟委員辦公室這邊做比較深入……

范委員雲:好,我們研商一下,好不好?

潘部長文忠:因為每年都會做一個完整的教育統計,如果統計上有哪些可以更完整呈現的部分,各業務單位提供資料,統計處在整理的時候,我想這樣可能會更……

范委員雲:跟我們辦公室討論一下,好嗎?

潘部長文忠:好,我請潘處長……

范委員雲:這樣的話,我們問政有需要,就不用再去追了。

潘部長文忠:對。

范委員雲:另外也跟部長報告,您剛剛講的統計,我說的代理教師方面,就不應該刻意拿掉高中部分而迴避問題,好不好?不要怕數字不好看,我們要面對真相。

潘部長文忠:好,我請統計處潘處長再請教委員辦公室好了。

范委員雲:好,那就拜託部長了,謝謝。

潘部長文忠:謝謝。

主席:請高金委員素梅發言。

高金委員素梅:(11時52分)部長,跟你探討原住民專班的問題,目前高中職、大專院校的原住民專班到底有多少,而目前開設最多的原住民專班有哪些類型,您知道嗎?

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潘部長文忠:詳細的數據……

高金委員素梅:為了節省時間,我就告訴你好了。原住民專班在高中職階段大概是餐飲、美容美髮類;五專階段大概是護理類較多;到了大專院校階段,有非常多是護理及社工領域的。

第二個問題,原住民專班之開設到底符不符合政策、產業、部落需求,部長知道嗎?

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包含相關科系的名額,每一年都會做個檢討,我想專班部分也都跟原民會進行會商。

高金委員素梅:就我的瞭解是沒有的,為什麼今天要……

潘部長文忠:那個名額都有。

高金委員素梅:我知道有名額,但有沒有符合部落的需求?既然是用「原住民」3個字、稱為原住民技職專班的話。就以餐飲科為例,如果是「原住民」專班,其教學方式到底跟一般的餐飲科有什麼不同?據我瞭解,他們上的課程是一模一樣。因此,到底能不能夠符合部落的需求、這些孩子畢業之後有沒有回到部落,這是現在開始我們所要精進的部分,以前是先求有,現在要更細緻化地加以媒合,孩子上課除了得到知識之外,尤其是技職,他希望畢業了之後能夠有工作。既然是原住民專班,我們當然希望孩子能夠回部落,我們看到數字,部落呈現空洞化,有一半以上的人全部都在都會區,政府也一直推動鮭魚返鄉相關政策,可是我們發現教育這一端的教學並沒有符合需求、讓孩子回去。

我舉個例子,針對108-109年國家森林遊樂區每月入園人數,109年後疫情時代,國內觀光旅遊非常地盛行,前往國家森林遊樂區的人數增加,有445萬多人,這還只是林務局的數字而已。國家公園、風管處呢?這幾個部會與原鄉有九成八的重疊性,這麼多人到部落旅遊、吃住,能不能夠分流,甚至提供非常好的旅遊品質,部長懂我的意思吧?

我要講的是,既然叫做原住民專班,餐旅科最多,能不能以部落觀點來開發、規劃課程?這幾個公部門趕快做盤點,如果孩子想要回鄉自己開店,我們也樂觀其成;但孩子沒有那麼多經費開餐飲店或民宿,能不能回流到中央的這些部門去工作,部長認為呢?

潘部長文忠:謝謝委員,如果以專班來考量,當然更聚焦,因為專班不管在……

高金委員素梅:叫做原住民專班,不是叫餐飲科專班。

潘部長文忠:對,我倒是跟委員做一個意見上的討論。

高金委員素梅:好。

潘部長文忠:如果以部落或更多觀點做為課程設計的考量,我想一定能讓他們更瞭解自己的族群在各方面有哪些可以展現。另外在技職方面,孩子未來的生涯發展,部落是一個選擇,但也不可能是唯一的選擇,我想委員也知道,要提供孩子未來職涯發展的機會,也是有限的。因此我倒是覺得,如果以這樣的方式來思考,譬如以餐飲專班而言,基本學能一定是課程設計的重點,未來他們回部落也好,或從事餐飲服務業也好,具專業技能,孩子就更能有選擇權。

高金委員素梅:或者他要留在都會裡面,也應該以自己族群的文化特色、原鄉植物為主來開發菜色。

潘部長文忠:比如選定有哪幾個是與孩子未來職涯發展有關的類型,我們進行一些討論,也提供學校或科系未來思考課程設計之參考,就能夠更進一步。

高金委員素梅:我再舉個例子,阿里山風景區轄內,5年間共有600多人回流。單單一個風管處,透過觀光局對產業政策的說明,輔導公部門及在地年輕人、共同創造就業機會,已經有600多個人回去了,這是一個好的示範。就風管處這樣的概念,我們把它放大到部落,甚至於學校,其實是可以的,對不對?部長,我們更細緻些,教育部、原民會,還有國家公園、觀光局、林務局幾個相關部會,產學合一需要跨部會共同推動!就如同我們講的,孩子如果不回部落,但至少在原住民專班部分,他能夠學以致用,讓孩子清楚知道部落在地的文化、食材、觀光特色為何,未來不管他回到部落或者在都會區求職發展,跟一般教育體系培育出來的是不一樣的。部長同意我的說法嗎?

潘部長文忠:產學合作跨部會這部分,目前我們也建立機制,今天委員特別提醒到的是原住民專班占較多類型的部分,確實可以跨部會、我們再做會商,如果委員有邀請其他對部落比較熟悉的單位一起參與,未來專班的一些課程設計、怎麼樣考量以更符合原民孩子未來的學習跟職涯發展,可能會更務實、有更好的結合。

高金委員素梅:其實林務局有推動部落林下經濟,如果林下經濟可以在高中端成立這樣的專班,那麼學生畢業回到部落之後,馬上就可以保護山林、經營林下經濟,如果在部落裡面可以活下來,他們當然就願意留下來。各部會其實都有推動非常多的政策,只是教育部不知道而已,究竟該如何將中央各部會的政策加以統合,尤其是本席剛才提到的林務局、國家公園管理處及風管處,這三個部會管轄的範圍與原住民土地有98%都具重疊性,傳統領域也都在我們的部落裡面,如果能夠與這三個部會一起合作,讓他們的政策推動變成產學合作的方式是最好的。

潘部長文忠:好的。

高金委員素梅:我們現在已經在推動文健站,所以我們也開始媒合讓學護理、長照或社福的孩子可以回去,以後文健站裡面的照服員就是由相關科系的孩子來擔任,針對這部分我們已經開始在聯結,其他部分應該也可以,部長同意對不對?

潘部長文忠:好的,我想這主要是供需之間的對接,以此來思考課程如何設計能夠更符合這些孩子們的需求。教育部可能並不完全知道目前部落正在推動的計畫,委員也許可以居間幫我們協調。

高金委員素梅:好的,沒問題,我一定會……

潘部長文忠:如果高中階段的話,我會請國教署一起來參與。

高金委員素梅:我會建立一個平台,不過最重要的是你們必須先盤點原住民專班到底有多少?現在是在做什麼?我們必須要有相關數據才可以,如果絕大部分都是在餐飲、餐旅的話,是不是可以讓它更多元一點?

潘部長文忠:好的,謝謝。

高金委員素梅:謝謝。

主席(鄭委員正鈐代):今日登記質詢之本會委員均已發言完畢,現在開始處理臨時提案,本日委員所提出之臨時提案共計6案,首先進行第1案。

1、

鑒於我國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自107年起不斷攀升,到109年已達3,000人,據衛福部統計,17歲以下兒少非自然死亡中運輸事故居高不下(0-17歲約41.7%),107年12至17歲運輸事故死亡更超過6成(12-17歲約60.98%;0-12歲約17.6%)。102、107年交通事故各年齡層傷亡統計,運輸事故受傷及死亡的數量統計,24歲以下皆佔大宗。而改善交通安全3E,分別是工程、執法、教育,對於交通安全解決的貢獻,分別是工程10%、執法20%、教育70%。顯見交通安全教育的重要性。

各級學校之交通安全教育實施情形各有不同,現行交通安全教育課程多列為校訂課程,而各級學校校長、老師亦應對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及推行方法有正確認知,教育部則應該要求各縣市教育局每年辦理學校校長會議時,指定排入講解交通安全教育重要性及推行方法,讓各級學校校長了解交通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及如何推動,教育部亦應建立交通安全教育資源中心,供各級學校參考使用。另110年教育部編列執行交通安全教育的經費總計僅330萬元,顯見教育部對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的忽視,教育部及所屬各司,應確實檢討完備交通安全教育計畫,並反應在以後年度預算編列。請於3個月內以書面報告回復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萬美玲  林奕華  高虹安  李德維  鄭正鈐  葉毓蘭  張育美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案有沒有補充說明或意見?

潘部長文忠:針對第1案,我們已經與葉毓蘭委員溝通並提出文字修正意見,也就是將倒數第四行「565萬元」修正為「330萬元」,其餘部分我們配合辦理。

主席:如果大家沒有意見的話,第1案就照上述意見修正通過。

進行第2案。

2、

鑒於現行分散式資源班與巡迴輔導班之特教師生比嚴重失真,致生教學現場師生比高達1:30以上,又不計入疑似生或將二名疑似生等同一名正式生之情事,業已嚴重損害特教學生受教權益。惟依據2009年《特殊教育法》修法通過之附帶決議,前開決議揭示:「教育部於本法通過後應儘速修訂『特殊教育設施及人員設置標準』(……)。另分散式資源班及身心障礙巡迴輔導班,國中以上教育階段每班學生人數應為24人,國小教育階段每班學生人數應為16人,學前教育階段每班人數應為10人。」

爰提案建請教育部遵行前開附帶決議,規劃具體改善措施與中長程策進作為,包含人力需求推估、中央與地方經費分配及具體執行期程,於二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前開規劃應包含以下事項:

1.盤點現行各級學校特教教師編制員額人數與實際聘用人數,並補齊正式編制員額。

2.盤點高中以下各級學校「分散式資源班」及「身心障礙巡迴輔導班」之師生比,其師生比之計算應包含疑似生,並應研擬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第3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設定每班學生人數上限,且據此提出各教育階段應逐年增加專任特教教師之進程。

提案人:王婉諭  高虹安  范 雲  林奕華  鄭正鈐  萬美玲  張廖萬堅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2案有沒有補充說明或意見?

潘部長文忠:配合辦理。

主席:第2案照案通過

進行第3案。

3、

依據「高級中等教育法」第五條之規定,普通型與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自有其核心差異;108課綱說明亦指出,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為提供一般科目、專業科目及實習科目課程,協助學生培養專業實務技能、陶冶職業道德、提升務實致用等就業力,因此普通高中、技職高中在各方面都應有所區別。108課綱「高中建教合作班課程實施規範」亦闡明,專業科目與實習科目共應佔校訂科目80%以上,其中60%以上應為實習課程,可以看出對於學生實作能力之著重。

惟111年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流程,學生需先報告統一入學測驗(統測),而統測考試科目為國、英、數、專業一、專業二等五科。一般科目占五分之三,專業科目僅占五分之二,恐有違108課綱精神及高級中等教育法第五條之規定。爰建請教育部於一個月內針對上述狀況檢討釐清,提交書面報告至本委員會。

提案人:高虹安  林奕華  鄭正鈐

連署人:陳秀寳  黃國書  王婉諭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3案有沒有補充說明或意見?

請高委員虹安發言。

高委員虹安:針對這項提案,其實剛才質詢時部長也有特別提到願意加以檢討及釐清。今天早上聆聽教文委員會許多委員的質詢,除了本席之外,包括林奕華委員及陳秀寳委員也有提到相關問題。我們肯定教育部非常正面的表示會針對這項議題進行檢討及釐清,在此謹以臨時提案的方式作成決議,不過提案當中有一個錯字必須加以修改,也就是將第二段的「學生需先報告」改為「學生需先報考」。至於教育部多久之內可以提交書面報告,那就要請部長回應有關時程的部分。

主席:針對本案,除了高虹安委員之外,有沒有其他委員有意見要表達?如果沒有的話,現在請部長加以說明。

潘部長文忠:主席、各位委員。方才高委員針對文字提出修正意見,亦即將「報告」改為「報考」。至於時程方面,是不是可以請委員同意將「一個月」改為「三個月」?因為這牽涉到制度面的討論,所以需要多一點的時間,在此建議將倒數第二行的「一個月內」修正為「三個月內」。

高委員虹安:好,我同意改成三個月。

主席:本項臨時提案總共修改兩個地方,首先是將「學生需先報告統一入學測驗」改為「學生需先報考統一入學測驗」;其次是將「爰建請教育部於一個月內針對上述狀況檢討釐清」改為「爰建請教育部於三個月內針對上述狀況檢討釐清」。如果大家沒有意見的話,第3案就照上述意見修正通過。

進行第4案。

4、

高中學習歷程檔案跟隨著108課綱上路,惟學習歷程檔案上路至今問題多多,嚴重影響莘莘學子之權益。爰建請教育部於一個月內盤點學習歷程平台至今所發生之問題,包括:當機頻率和原因、未來補助學校頻寬不足方案、開設專區師生可回報紀錄平台使用狀況,並提交書面報告至本委員會。

提案人:高虹安

連署人:陳秀寳  黃國書  林奕華  范 雲  鄭正鈐  王婉諭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4案有沒有意見?

潘部長文忠:主席、各位委員。剛才我們已經向高委員報告過,目前已知5月3日的事件是一個學校的平台。關於委員所提的臨時提案,我們本來就應該全面來推動,所以我們會配合辦理。

主席:第4案照案通過。

進行第5案。

5、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以技優甄審、技優保送或特殊選才進入技專校院後,卻多發生無法充分發揮技術專長,僅能配合大專校院偏向學術研究之課程設計,不僅降低學生學習興趣,易恐造成學生退學或修學情況,不利技職人才培育。爰要求教育部一個月內提出針對技優甄審、技優保送學生如何銜接技專校院課程,發揮所長,以利技職人才培育。

提案人:林奕華

連署人:陳秀寳  高虹安  鄭正鈐  王婉諭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5案有沒有補充說明或意見?

潘部長文忠:配合辦理。

高委員虹安:提案當中有一個錯字可能要修正一下,即第三行的「修學」應該改為「休學」。

主席:針對第5案,將第三行「易恐造成學生退學或修學情況」修正為「易恐造成學生退學或休學情況」,如果大家沒有意見的話就修正通過。

進行第6案。

6、

技職教育為我國產業發展重要基礎,技職教育應與時俱進,對接產業人才需求。然對國內產業缺工等調查預測為國家發展委員會、經濟部之業務,對產業勞動權益則為勞動部之執掌。有鑑於教育部為技職教育主管機管,若無法精準掌握產業缺工與人才需求,不利技職人才培育。爰提案要求教育部,應每三個月與國家發展委員會、經濟部、勞動部等會商討論,提供高中職與技專校院產業缺工需求和媒合報告,以利學校修正人才培育與科系調整方向。

提案人:林奕華

連署人:陳秀寳  高虹安  鄭正鈐  王婉諭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6案有沒有補充說明或意見?

請高委員虹安發言。

高委員虹安:不好意思,第5案還有一個錯字,即第三行的「易恐」應該改為「亦恐」,這部分麻煩一併修正。

第6案也有一個錯字,即第四行的「主管機管」應該改為「主管機關」,謝謝。

主席:請問部長有沒有意見。

潘部長文忠:我們配合辦理。

主席:針對第5案,剛才高虹安委員特別補充說明,即將第三行的「易恐造成學生退學或修學情況」修正為「亦恐造成退學或休學情況」,如果大家沒有意見的話就修正通過。

針對第6案,將第四行的「主管機管」修正為「主管機關」,如果大家沒有意見的話就修正通過。

各提案如有委員補簽,請議事人員詳細登載於議事錄。

現在繼續進行質詢,請鄭天財Sra Kacaw委員發言。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12時15分)部長好,今天要與部長討論原住民族專職族語老師的問題,根據國民教育法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師應為專任。但必要時,得依法聘請兼任教師,或聘請具有特定科目、領域專長人員,以部分時間擔任教學支援工作。」第二項則是規定教育部必須訂定相關辦法。另外,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第二條特別明文規定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包括本土語言老師。再者,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規定:「中央教育主管機關應培訓原住民族語老師,並協助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以專職方式聘用為原則。」第二項則是規定「前項原住民族語老師資格及聘用辦法,由中央教育主管機關會同中央主管機關定之。」根據上述法規制定了一項子法,即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族族語老師資格及聘用辦法,當中第二十七條特別規定:「專職族語老師之權利義務,除本辦法另有規定外,視同為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所定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為中央勞工主管機關所定依教育人員法令進用編制外之教學人員。」可見這部分牽涉到兩項不同的法律依據,原住民族專職族語老師是依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的規定,而國民教育法所訂的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則是依國民教育法的規定,這是兩項不同的法律。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第一條明定原住民族語言是國家語言,國家語言發展法也明定臺灣固有族群的自然語言都是國家語言,在這樣的前提之下,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的規範並不是只針對國中小學,亦即並非只針對國民教育法所訂定的範圍,它還包括高級中等學校,但是教育部在子法(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當中又將其視同為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他們並不是勞工,但卻是勞保,我建議教育部應該要重新審慎檢討這項制度。這是不同的法律規範,一個是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另一個是國民教育法,所謂國民教育就是只有國中小,並不包括高級中等學校。再者,根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族族語老師資格及聘用辦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專職族語老師視同為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所定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他們明明是勞保,卻又說他們不適用勞動基準法,所以這個有些混淆,這部分也要請教育部重新再檢視,好好檢討,可以嗎?

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潘部長文忠:委員,這部分我們再做一個盤整,剛才委員提到幾個適用法規裡面,因為專職族語老師也是新的制度,才剛開始啟動,他們的任務確實比較像原來的教支人員,只是他專職化後適用的部分,我們會再就幾個相關法規來做檢視。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第一個,他們過去確實是支援工作人員。

潘部長文忠:對。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有了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之後就專職化,相關的子法是否能用另外一套處理,尤其國家語言發展法也制定了,所以這個也不是只有針對原住民族語言,還包括其他語言,要怎麼樣去做比較適當的處理。包括他的待遇就會有所不同,跟一般的教師待遇條例有很大的落差,同樣都是語言,教中文跟教原住民族語言、客家語言、閩南言語就不同,所以在整個制度上應該重新盤整,包括剛剛我所講的待遇部分,是否能一併檢討?

潘部長文忠:好,我們一併來做檢視。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好,謝謝。

潘部長文忠:謝謝。

主席(林委員奕華):請陳委員椒華發言。

陳委員椒華:(12時22分)部長,今天早上全國教師會有召開一個記者會,內容是針對現在屏東縣政府有一個公告,這個公告是依「屏東縣國民中小學學區劃分及總量管制辦法」,如果學區要劃分及調整的話,需於每年2月底前公告,但是屏東縣政府在5月4日才公告,把唐榮國小的學區改為小學區,本來是大學區現在改為小學區,又修訂相關規定,採總量管制降為一班,這個5月4日公告,5月7日截止,所以只有三天的時間。因為公告的日期太晚,而且學區又有變更,顯有不合乎規定的情形。

部長,今天家長開記者會表達抗議,是否請教育部協助,請屏東縣政府應該照程序進行,在公告沒有合乎法定規定之下,是不是應該維持原來的大學區,讓今年的新生報名能夠依照舊的規定?教育部也應該要去瞭解屏東縣政府之相關人員是否涉及失職部分。

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潘部長文忠:謝謝委員。對於個案的學校,我們可能要深入去瞭解。原來有關國民教育階段,依照地制法,確實地方政府有興辦與管理的權限,教育部會做適法性的監督,這部分可能要請國教署來瞭解一下整個狀況。

陳委員椒華:因為今天他們也是緊急上來,他們5月4日才知道,到今天沒有幾天的時間,而且已經截止了。這部分再拜託部長趕快處理。

潘部長文忠:好,我們先做瞭解。

陳委員椒華:今天有一個陳情是有關永和永平國小地下廢棄物的問題,當他們在挖廢棄物要蓋地下停車場時,學生家長擔心廢棄物的挖掘會有污染的問題,而且下午行政院要開會討論本案前瞻計畫預算的追加。針對學生的受教權與健康方面的疑慮,教育部是不是可以去瞭解這個地下停車場的設置是否應該要有一個相關的申請程序,否則家長這樣一直抗爭,我想也不是一個好的方式。對此,部長,可否做協助與瞭解?

潘部長文忠:這看起來應該是行政院前瞻基礎建設計畫裡面的一個計畫。以過去學校運動場設施改善的過程,也有很多案例是做停車場的設計。

陳委員椒華:對,剛好這個地方下面是掩埋廢棄物,有垃圾,所以挖垃圾的過程可能耗時好幾年,這幾年的時間,是不是會影響學生上課或安全的問題?

潘部長文忠:因為我對建設比較不瞭解,關於新北市學校怎麼樣申請計畫,應該會有一個比較詳細的過程。至於要做結合、開發,本來就要同時考慮到學生,因為這個運動場一旦施作,時間會很長,所以要妥適安排學生在戶外的課程活動,過去雖然有很多案例,但是學生使用場地的規劃、作息的安排,學校應該要同時提出來。

陳委員椒華:現在跟學校有關的就是公路總局,他們之前是說要得到家長會的同意,現在是不是沒有,他要更改這個規定,我想教育部也要關心一下,因為學生已經提出……

潘部長文忠:我們會來關心,但是教育部可能不是直接參與者,我們會側面去做瞭解。如果這個計畫要執行,學生受教與使用場地的規劃,本來就應該要有相關的配套措施。

陳委員椒華:是,就拜託教育部多去瞭解這樣是否會影響學生的安全與健康。謝謝!

潘部長文忠:謝謝!

主席:請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發言。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12時29分)今天委員會的專報特別安排關於技職教育的產學合作現況及減少學用落差的成效檢討,本席特別翻了一下你們的專題報告,裡面當然沒有特別針對原住民技職教育的部分去做說明,不過我們看一下這個數據資料,為什麼特別關心這個問題,因為就108學年度的統計數字,在大專校院部分,原住民投入技職體系的有1.4萬名學生,一般體系則有9,000人,另外在高級中等學校部分,到技術型高中,包含綜合高中者,大概就占了將近六成,所以很多原住民孩子都是投入技職體系。

在105至109年中程計畫裡面可以看到有一個專門項目是「推展原住民族技職教育」,其中有很多指標,包括檢討關於這個制度的問題,或者去研議建構符合原住民文化技職的檢定制度問題,我覺得非常好。我們看一下當時的執行成果,可粗略看到一些量化的數字統計,包括辦理什麼活動、補助幾個計畫項目、取得幾張證照等等,其實比較沒有看到一些制度性的檢討。舉例來說,這邊有一個原民會與勞動部研商評估有關「研議建構符合原住民族文化技職與藝能專業檢定項目以及檢定制度」辦理情形為何?因為時間的關係,這部分可以用書面提供,不然我其實很想要瞭解一下。

關於原專班的設立標準裡面有提到是依據原教法第二十四條第二項,也就是原民會應每年辦理原住民學生高等教育人才需求領域調查,教育部依調查結果鼓勵大專校院專案調高原住民學生外加名額比率或開設專班,也就是原住民專班,但是在這個地方其實不太容易找到原專班的目標是什麼。另外,我們在下一期,也就是今(110)年開始至114年原住民教育的中長程計畫中,關於推動技職教育的部分不見了,只有散落在一些地方,雖然還是有提到要設置專班,但是它的指標項目有一點弱掉了,越來越簡化,所以當時有一個政策導引的方向進入到原專班的設立,可是我們看到後面好像有點後繼無力。

我們看一下現況與過去的發展史,早期對於推動培育原住民關於醫護人才、法律人才,或是教育各方面的人才,其實是採取一個公費名額的方式,讓他可以學用合一,直接服務,甚至到後期一九九多年的時候,像王永慶先生開設的長庚護專、明志技術學院,或是慈濟,當時他們都帶頭設立一些原住民專班,他們的目標就是希望學用合一,採取入學、就學就是公費的培育方式。後來在2003年的時候,私立大學藉高等教育,增加原住民的專業知識與競爭力,也開始開設一些他們強項學系的原住民專班,一直到後來,就是剛剛原教法所講的,教育部依原民會針對原住民人才需求領域調查結果,鼓勵大專校院專案調高原住民學生外加名額比率或開設專班,直至今年度,計有26班、750位學生正在就讀大學部的原專班。但是我們從數據中看到學用不符,在你們的設立基準裡面,也找不到銜接職場的計畫。請問部長,您覺得原專班的定位重不重要?我們應不應該把他定位出來?到底原專班的定位是什麼?

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潘部長文忠:謝謝委員。會設立原專班就是希望有一定數量的原住民孩子可以來就學,剛才委員提到現有26班、750位學生正在就讀大學部的原專班,從課程設計等方面,大概也會依循著所設的專班……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現在很多人都認為原專班好像只是讓學生有學校可以讀,但是我們今天談的是學用合一與減少學用落差,我們是不是應該要去找出原專班的定位,有了定位、有了目標,接下來我們招生的標準才會有所依循。我們現在看起來是看不到的,對此,我們是否應該要有一個特定目標及教育設計,然後依據各個學校特定的專業去結合產業?本席特別在此跟部長提的就是結合產業的部分。

潘部長文忠:剛才委員提到,除了專班,其他原住民族所需的各類人才部分,每年教育部會依原民會所提的原住民族所需人才,由相關大學增設外加名額或增至專班,所以未來能否對接到這些產業的需求,確實是另外一個議題。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我覺得我們應該要開始重視這個問題,因為今天排的議程就是技職教育學用合一的問題,本席能否請教育部去確認原住民專班的定位、目標,穩定其未來之師資結構?

潘部長文忠:委員,這樣好不好,這個議題我們在跨部會平臺裡面做一個更深入的討論。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可以。

潘部長文忠:教育部比較沒辦法單獨去把它界定,因為這個可能也會引發原住民部落覺得我們所訂的跟他們的想法有很大的落差,但是在這個跨部會平臺裡面可以更深入地聚焦。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此外,要確實盤點都會地區、原住民地區職業需求及缺口(含所有公部門或者各項計畫需求人力),供審查委員作專班設立計畫之審查依據。本席希望你們可以在一個月內,針對原住民技職教育提出一個原專班學用合一規劃。

潘部長文忠:委員,這個時間可能要稍微長一點。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可以。

潘部長文忠:因為這不是教育部可以片面決定的。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瞭解。

潘部長文忠:因為以往都是由原民會彙整、蒐集原住民族人才培育的需求,這個概念其實是相同,只是一旦成立專班,到底專班的定位,未來專班學生的職涯銜接,能不能產學合作等等,這部分確實要與原民會共同研議。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部長,開設原專班絕對不只是為了讓學生有學校讀,我們希望學用合一,也希望結合他的職涯發展,這個部分請教育部與其他相關部會跨部會共同規劃,好不好?

潘部長文忠:好。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希望讓它變成制度。謝謝部長、謝謝主席。

潘部長文忠:謝謝。

主席:請呂委員玉玲發言。

呂委員玉玲:(12時39分)部長,今天看到教育部針對產學合一制做一些說明與報告。但是我們最主要的是要強化優質技職教育實作環境計畫,這個計畫預算約50億元,工具機械產業人才之培育將近30億元,最主要是要整備整個教育的環境,讓學校更能夠貼近產業,然後人才的培育或者供需能夠達到平衡,來彌補各種人力缺口的問題。所以最重要的是能夠在裡面實習、在裡面做,在當中要有更好的勞動環境,才能讓孩子學習到真正想要學習的東西,而不是去做廉價勞工。產學合作就是要跟產業一起合作,學生要到工廠,教育部要負責監督,如何保障學生的權益,更要保護他們的安全,當學生到產業去的時候,學校要替學生跟企業打合約,打合約非常關鍵,就教育部的管理規範,學校一定要幫學生做這個契約嗎?

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潘部長文忠:委員提到環境設備設施的整備,主要是希望學校能夠與時俱進,對接到整個產業快速發展的需求。為了讓學生有更實務性的實習、建教合作或產學攜手合作,學生都會有部分時間到這些產企業去……

呂委員玉玲:沒有錯,我是說你們有沒有督導或稽核學校是否有跟產業打契約?

潘部長文忠:學校跟機構企業決定做建教合作或實習,這一定要訂定相關的契約。

呂委員玉玲:一定都要做嗎?可以自由決定不做嗎?

潘部長文忠:沒有,如果有學校接軌就一定要啊!

呂委員玉玲:有學校接軌就一定要,部長,今天我就要強調這一點,勞動環境可以決定實習的孩子有沒有學到東西,勞動環境如果好的話,孩子就會留下來,可能畢業就會到原來的公司去就業,有關這個系統管道以及我們管理的方向,這才是價值的精髓。不過,國立的優質大學在做建教合作、實習是沒有打合約的,是學生自己跟企業打合約,之所以要學校把關去審查勞動環境好不好、勞動條件好不好、孩子的權益有沒有受到保護照顧等等,這樣的把關才能保障孩子的受教權,他們到外面實習也是一種受教權,如果去實習只是做廉價勞工,沒有學以致用,沒有學到東西,這不是教育部的原意。

潘部長文忠:委員剛才提到,如果學校跟機構企業進行實習、建教合作,一定要用學校的名義正式地跟機構簽訂合作契約。

呂委員玉玲:在你們的辦法裡面是寫「應」,這就是應該的意思,而不是「得」,對不對?

潘部長文忠:這一定要啊!不然在職場上如果學生發生一些問題,這不是開玩笑。

呂委員玉玲:對,因為我們討論很多,也發生很多案例,所以本席認為還是要有專法,對於實作的環境、條件,可不可以有專法來保護我們的孩子?如果設有專法的話,規定應該要由學校出面來跟產業簽合約,但是沒有啊,還是有一些沒有簽合約的啊!

潘部長文忠:對於高中部分,本來就有一個建教合作專法,委員也關切這個部分……

呂委員玉玲:技職教育環境呢?

潘部長文忠:對於專科以上,現在是有一個比較下位階的適用辦法,但大家都覺得……

呂委員玉玲:你不能大學自主就隨便他們了嘛!

潘部長文忠:不會,現在教育部已經研擬專法,已經來回幾次了,在5月初送回行政院,目前正在進行後面的行政審議程序。

呂委員玉玲:如果沒有一個專法來保障孩子,學校沒有替學生去打這個契約,我們擔心孩子的工作時間過長、沒有薪資,或是做了不是他們該做範圍內的工作,這會讓孩子沒有得到學習的成長,這不是我們所樂見的。相信部長很關心,你也愛護學生,我們知道問題在哪裡,我們要來解決問題,可不可以做一個專法?

潘部長文忠:有的,現在正在進行後面的審議程序。

呂委員玉玲:你希望未來能夠審議做出一個專法出來?

潘部長文忠:對,目前的程序是正在行政院做審議,如果審議通過就會送大院進行法律的後續審核。

呂委員玉玲:如果沒有專法來保障孩子,孩子去實習不算勞工,也沒有健保,只有生活津貼,有的生活津貼很少,可能是一萬塊、五千塊,這不能代表他們的工時要跟一般正常工作的勞工一樣,甚至他們的工作時間比一般勞工的工作還要長。因為你們都自己稽查、審查,我們不知道你們去抽查的次數多不多,但是一直都發生這樣的案例,本席希望教育部能夠擔待起來,設立一個專法來保護他們,好不好?

潘部長文忠:是,目前是往這方向在做,謝謝委員。

呂委員玉玲:謝謝部長。

主席:請洪委員孟楷發言。

洪委員孟楷:(12時45分)部長好,今天我們討論技職教育的重要性,我先請教部長一個問題,當然不是要考倒你。今年的學測作文題目是「如果我有一座新冰箱」,你有印象吧?

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潘部長文忠:是。

洪委員孟楷:網路溫度計顯示這個作文題目的探討聲量是歷屆作文題目之冠,大家討論得沸沸揚揚。同樣的,在5月1、2日剛落幕的統測也有考作文,部長知道今年的作文題目是什麼嗎?

潘部長文忠:不好意思。

洪委員孟楷:我們剛才看了一下,網路上的討論聲量寥寥可數,對比學測來講,統測幾乎是沒有什麼討論度,部長覺得這代表什麼?

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過去對於一般大學和普通高中的討論確實多過技職體系的討論,當然也都會針對部分的關鍵性問題,包括也有很多教育團體關心怎麼對接四技、二專的課程,也有做一些深入的討論,應該說也許在網路上大家的關心熱度不一定一樣,但是對技職體系其實也有很多很深入的討論跟議題提出。

洪委員孟楷:您也有看到這方面的討論?

潘部長文忠:有啊!早上也有幾位委員關注相關的議題,這也是一些社會團體很關注的議題,我覺得對於這些重要議題應該做進一步深入的討論。

洪委員孟楷:當然啦!另外,我對今天的報告有相對遺憾的地方,我剛才特別把整個報告看完,前面的24頁都是在講教育部做了什麼事情,有學生面、老師面和學校面,但是一個月前大家也才提到非都會區的技職私校受創很深,因為少子化的關係,因為招生不足的關係,可是今天部長這份報告提到招生不足或是困難是在第25頁……

潘部長文忠:我知道,因為這個報告的主題,我們是希望對產學合一做檢討跟對策,這裡少了個「訓」字,我們的重點是放在產學訓的部分。

洪委員孟楷:我想一定有很多人關心且想要知道,針對技職私校這次受創很深,包括招生的部分,到底有沒有什麼對策?但事實上,報告第25頁只寫到:受到全球化、國際化跟產業結構變遷,還有少子化等外在因素,所以技職教育政策內容應該更符合國內外社會經濟發展需求。換言之,對於整個上位部分,對於這些技職體系,如果招生真的不足或是不利的話,這部分有沒有什麼樣的對策跟方案?

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這個會期教育部的優先法案就是高中以上私校退場條例,召委也安排了專案報告跟詢答,那個議題是比較多聚焦在有關……

洪委員孟楷:所以部長認為私校招生不足就是退場?

潘部長文忠:私校法裡面也有他們可以努力轉型的措施,委員對這部分也多所關注,當然少子化現實面的衝擊確實對部分私立學校(包括高中和科大)有非常非常大的影響。

洪委員孟楷:部長,我現在只想釐清一點,從我剛才的問題可知,大家對技職體系的關注度比較少,雖然現在技職體系也有慢慢提升,但是國人普遍會認為,相對來說是比較沒有念書能力的才會做技職體系的選擇,不過,我們對技職學校難道只是討論能否做轉型或退場,而沒有任何鼓勵或是精進的方案嗎?

潘部長文忠:今天報告的前面部分,教育部提出了非常具體的政策以及預算支出……

洪委員孟楷:我看到了,都花了很多錢,也做了很多專案。

潘部長文忠:應該說如果學校的營運發展有建立特色,其實像前瞻的80億、工具機的30億等是完全不分公私立。要跟委員報告的是,教育部是用資源、計畫在引導技職體系發展,就是實際的行動,這也是我們在努力的。

洪委員孟楷:再請教一個部分,技職體系會有實習為必要的部分,實習是必修的,但是過去這一年多來,因為疫情的關係,其實有很多科系沒有辦法在臺灣找到實習機會,教育部對這一點要怎麼做?

潘部長文忠:我們都知道疫情的衝擊確實很直接,尤其我們對於一些境外的產學攜手專班,本來當時都規劃好了,但是因為疫情變化很大,現在是有一些替代課程,讓他們來因應……

洪委員孟楷:名額足夠嗎?

潘部長文忠:這不會影響到他來這邊修習跟畢業的權益。

洪委員孟楷:我是說我們的同學要去海外找實習機會,譬如汽機車科系……

潘部長文忠:我剛才報告當然是指國內,目前臺灣的疫情因為政府跟人民一起努力是相對比較能夠掌握的,至於國外部分,現在很多國外都是停課的狀態,確實是比較為難。對於這些可能要到國外的孩子,有沒有機會以國內做替代,這部分我們會幫忙,但是對國外的大學機構是比較難……

洪委員孟楷:部長,我把這問題點到為止,我是不是請技職司後續到本席辦公室,我們再來討論這個部分,好不好?

潘部長文忠:好的,委員如果有一些訊息或是建議,歡迎提供給我們。謝謝。

洪委員孟楷:謝謝部長。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蘇委員巧慧、林委員俊憲、廖委員婉汝及莊委員競程均不在場。

請孔委員文吉發言。

孔委員文吉:(12時52分)謝謝主席。想請教部長,對於今年年底要出國的臺灣留學生,特別是到美國,因為現在美國的種族衝突,特別是針對亞裔,由於COVID-19疫情的關係,我看到網路影片,很多的東方人,不管是不是亞洲人,不分日本還是韓國,有人在捷運、地鐵上被打得頭破血流。針對這樣的情況,因為這是前所未有的,我們的留學生到美國留學,特別是到東部的波士頓、芝加哥、紐約,我們要怎麼保護他們的人身安全?

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潘部長文忠:這個確實讓我們覺得很遺憾,可能是觀念或什麼的都不同,進而產生這樣的暴力攻擊,我覺得真的很遺憾,不過,當然也不是所有的人都是持同樣的態度。事實上,我們的留學生和當地的學生會都有保持聯繫,我們也都會提醒他們。

孔委員文吉:臺灣留學生受到攻擊的有幾個案例?

潘部長文忠:近期我聽到就這個案例。

孔委員文吉:你可不可以把資料調查一下?

潘部長文忠:好。

孔委員文吉:特別是美國。

潘部長文忠:我們會去瞭解一下,其實真的發生了才會知道,但是之前除了防疫要注意的安全之外,我們的駐外單位一直都有跟當地的學生會聯繫,因為他們會有一個網絡,尤其是防疫物資怎麼做連結,當時都有考慮到這個問題,我們會透過這些團體來跟我們駐外單位保持聯繫。

孔委員文吉:你做一些資料的數據調查,好不好?其實這部分也是不得不考慮,因為有人拿到入學許可想要出國,但是最近真的很緊張。

潘部長文忠:瞭解,如果是因為取得公費資格的關係,我們會保障他們的權益,不用急著非得在哪一個時間,因為現在國際上的疫情其實還是……

孔委員文吉:公費留學有的是兩年要出國……

潘部長文忠:取得公費留學資格的權益,我們都會維護,委員可以放心。

孔委員文吉:據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第十二項規定,國家應依民族意願,保障原住民族之地位及政治參與,並對其教育文化……予以保障扶助並促其發展。這是憲法所規定,但是最近我碰到一個案例,有一個原住民學生報考中興大學企管系,他是以個人申請入學招生,後來他進到了原住民考生第二階段甄試,這是外加2%,我上次有召開協調會,這個外加2%應該是要保障原住民學生,但這個系從缺。因為學科能力測驗要占50%,他只拿到19分左右,但是進到第二階段還有50分,後面設的最低錄取分數是75分,他在第一階段學科能力測驗是19.33分,第二階段他即使拿到滿分,他也不可能達到最低錄取分數,因為50加19是69分,也沒辦法錄取。後來準備了很多書面資料和面試的資料,家長也在忙,可是最低錄取分數是75分,除非第二階段要拿滿分才能拿到50分。這個外加2%本來是要保障原住民考生能夠錄取,但居然是零,部長有什麼解釋?

潘部長文忠:有關個案的部分,我等一下請高教司副司長跟委員說明,當然以目前的通則,我們是有外加的名額或比率,但有時候學校也會設定最低門檻。

孔委員文吉:最低門檻是後面訂的啊!最低門檻設75分的話,原住民考生錄取是零,原住民外加名額是零,所以我不得不請高教司好好檢討,外加2%不是一個口號在那邊耶,你讓人家進到第二階段,但錄取還是零,那我們外加2%是幹嘛?部長,中興大學企管系這次發生的這個問題,是不是請高教司能夠好好去檢討,可以嗎?

潘部長文忠:好,我請高教司再深入瞭解整個制定招生的相關規範,可能會比較清楚看到最後結果為什麼是如此。

孔委員文吉:最低錄取標準訂75分就是不錄取原住民考生嘛!如果錄取到第1名、第2名比較優秀的,也許是70分或是多少,可能就會有1名,因為那75分是後面設的。

潘部長文忠:有關個案的狀況,我請高教司瞭解一下。謝謝。

孔委員文吉:好,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蔡委員易餘、張委員其祿、劉委員世芳、林委員德福、廖委員國棟及何委員欣純均不在場。

請鍾委員佳濱發言。

鍾委員佳濱:(12時59分)主席、在場的委員先進、列席的政府機關首長官員、會場的工作夥伴、媒體記者女士先生。麻煩清潘部長上台備詢。

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潘部長文忠:委員好!

鍾委員佳濱:部長好!部長有沒有看過「逃學威龍」這部電影?你知道這是什麼電影嗎?是周星馳主演的電影,電影的內容是一個警官到校園去抓藥頭,所以周星馳偽裝成高中生到校園裡,大概是這樣,部長有沒有印象?有聽過但沒看過?

潘部長文忠:聽過。

鍾委員佳濱:推薦你可以去看一下。我在屏東遇到一個大老闆,他居然模仿「逃學威龍」,為了尋才,自己去唸科大。他是造船業的,但是這個行業很少職校瞭解,他為了要瞭解怎麼樣設條件來招募員工,在五專畢業後,四十多歲的時候,他去唸科大。在上課的第一天,他跟全班同學說自己很久沒有回學校了,上課念書不一定很有時間,請同學要多幫忙他,但下課後去哪裡聚餐或是請老師的謝師宴統統算他的,全班同學都覺得這個人很好。他在學校裡面臥底二年,發現有哪些同學不錯,畢業後就開始挖角,他現在的公司有好幾個員工就是這樣挖來的。部長,你覺得這個老闆是不是很用心?

潘部長文忠:很有心。

鍾委員佳濱:很有心,對不對?他說要瞭解年輕人的想法,當然他也拿到了學位。部長,這位老闆做的是這張照片上的這個警艇,臺灣很多太平洋的邦交國,最近外交部送他們的岸巡快艇就是他公司所做的,他公司的訂單五年內都消化不完,所以他要繼續擴廠,要徵求更多的人才。帛琉總統去參觀這家公司,我也有去參觀他們所訂的船。

部長,他告訴我經濟部工業局推估未來三年造船人才需求有很大的缺口,臺船很多人年齡到了、要退休了,他也有去詢問廠商目前人才供需的情況,認為人才充裕的沒有,供需平衡的只有三分之一,有三分之二認為人才不夠。到目前為止,我們列出了四大需求,包括國防造艦、風電工程船、油電混合船跟自駕船,這是未來的需求,不知道準備好了沒有?

為什麼要講這個?Google有一個破壞式教育,為了打破目前的大學教育,透過5門受認證的線上課程,根據你的需求,6個月完成認證,並搭配Google證書投送履歷,幫你找工作。部長,這種破壞式的教育好像比我們目前的正規教育更能幫助技職教育學生進入到職場工作,你覺得這個可不可以考慮一下?有沒有參考價值?

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現在確實我們給予很多大學更大的彈性,也就是希望不要只侷限在原來我們所說系進系出的那個概念,事實上就是希望在這個方面能夠有所突破。

鍾委員佳濱:所謂學用落差,企業需求跟學校教學的最大問題就是時間太長,很難因應企業的變化,從下訂要4年才能拿到大學畢業證書。之前部長也曾說過,不一定要搭直達車,也可以在高職畢業之後先去學習體驗、職場體驗、國際體驗,然後再回來學校,是不是這樣?

潘部長文忠:是。

鍾委員佳濱:因此目前有很多計畫要來彌補學用落差,教育部推了很多,而經濟部、勞動部與科技部也都有相關計畫,其中有一個我很稱譽的是產學攜手合作計畫,產學攜手要怎麼做呢?基本上是高職畢業後唸二專、二專畢業後就業;或者是高職畢業後唸二專、二專畢業後唸二技,之後再就業,這是3加2加2;最常看到的是高職畢業後唸四技,然後就業,這是3加4;或是五專畢業後唸二技,學生綁7年,企業很難等,高職進去3年,四技還要再4年,怎麼辦?所以教育部有一個青年就業領航計畫,這個我不用再做介紹了,但是從107年有3,000多人申請,有將近800人就業,這些就業的人要再回到學校,結果只有100多人可以回到學校,結案的時候如果雇主不續聘,二年嘛,然後又沒有申請到大學,那麼這些聽了你的話而沒有搭直達車的人就沒有車可搭啊!部長,這就是目前這個青年就業領航計畫所遇到的狀況,你瞭解吧?3,000人參加,不到800人就業,只有100多人有機會在工作2年之後再回到學校,請問要怎麼解決這個問題?

我剛剛提到的那位模仿「逃學威龍」的胡老闆,他在高一的技高生當中找出成績很好的學生,給予這些學生高二的獎學金,並觀察這些學生在高二的表現好不好,如果在高二表現很好,高三時就找他們去到他的工廠實習,如果實習也表現良好,就正式雇用,然後再讓這些人去唸夜間部,學費由老闆出,畢竟老闆不可能每年都模仿「逃學威龍」啊,所以乾脆用這個方法跟學校合作,讓最好的學生成為他的員工,再送去唸四技。部長,我們有沒有可能這樣做?

為什麼他要這樣做?因為產學攜手,中正高工跟高雄科大跟臺船合作,臺船的胃納量很大,一次要幾十個員工,所以中正高工跟高科大可以跟臺船合作,但胡老闆一年的需求不會超過10人,他沒有辦法參加產學合作,所以我們希望未來你們有更多彈性的方式去做產學攜手,讓中小企業主可以跟技專校院一起合作。技高生到中小企業,在接受技專申請的時候,不是只有技專方面來評定,中小企業的企業主也可以替這個學生做推薦。我們當然也會擔心有沒有專門在洗資歷的,在就業領航計畫裡去呆個2年,假裝上班,2年後開個很優秀的資歷,讓他可以去唸國立科大,會不會擔心這個?會,所以在這方面一定要把審查標準訂定出來。

部長,我希望教育部研議怎麼樣規劃更有彈性的產學攜手相關計畫,讓中小企業可以參與,因為中小企業雇用的人數不多,沒有辦法像臺船一樣,直接跟中正高工、高科大合作,他必須用他的方法去解決,可不可以請教育部來思考一下?請部長簡單回答。

潘部長文忠:謝謝委員,我最近也確實針對產學攜手合作要往2.0的方向發展,希望除了支持學生以外,也要讓學校在開辦上面可以有更多的空間跟誘因,所以委員的這個建議,對於正在研議中的這個部分,我們會納進來,因為不是每個企業都規模大到能成專班,過去我們也曾辦過中鋼等等這種規模非常大的,但現在需求不見得只有大企業才有機會來進行,委員從這種概念來提供建議,我覺得可行性非常高。

鍾委員佳濱:好,謝謝部長,謝謝司長,謝謝主席,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王委員美惠、邱委員志偉、高委員嘉瑜、李委員貴敏及葉委員毓蘭均不在場。

今天所有登記質詢的委員都已經發言完畢,現在休息,下午1時40分繼續開會,審查解凍案。

另外,跟解凍案無關的列席官員可以先回去,因為答詢已經告一段落,謝謝。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我們開始審查解凍案,請議事人員宣讀,共計35案,並進行協商。

 

教育部主管預算解凍案35案

  1. 1 

教育部函送國家運動訓練中心110年度預算「替代役補充兵優秀選手培訓」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1. 2 

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之「學前教育」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1. 3 

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中「高級中等學校教育」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1. 4 

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中「學前教育」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1. 5 

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1. 6 

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中「扶助國民中小學弱勢學生」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1. 7 

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中「學前教育」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1. 8 

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中「國民中小學教育」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1. 9 

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科技教育計畫」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1. 10 

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體育署「國家體育建設」凍結1,3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1. 11 

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計畫」預算凍結百分之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1. 12 

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體育署「綜合規劃行政及督導」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1. 13 

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家教育研究院「院務業務活動」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1. 14 

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培育宏觀視野國際人才」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1. 15 

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體育署「一般行政」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1. 16 

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推展一般教育及編印文教書刊」預算凍結百分之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1. 17 

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技術及職業教育行政及督導」凍結3,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1. 18 

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交流」之「辦理國際華語文教育」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1. 19 

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終身教育」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1. 20 

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各項教育推展」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1. 21 

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交流」之「吸引國際學生來臺就學」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1. 22 

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高等教育」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1. 23 

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新南向人才培育推動計畫」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1. 24 

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中「推動及改進大學招生制度」凍結1,500萬元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1. 25 

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一般行政」凍結500萬元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1. 26 

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私立學校教學獎助」項下「輔導私立大專校院整體發展獎助」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1. 27 

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人事行政管理與財務輔導」凍結100萬元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1. 28 

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學務與輔導」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1. 29 

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凍結2億3,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1. 30 

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1目「一般行政」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1. 31 

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中「學前教育」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1. 32 

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民及學前教育」凍結2,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1. 33 

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凍結2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1. 34 

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體育署「體育教育推展」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1. 35 

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青年發展署「青年發展工作」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進行協商)

主席:各位官員、各位委員,大家好。請問各位,對第1案有沒有意見?沒有意見,我們就查照。

請問各位,對第2案有沒有意見?沒有意見,准予動支。

請問各位,對第3案有沒有意見?沒有意見,准予動支。

請問各位,對第4案有沒有意見?沒有意見,准予動支。

請問各位,對第5案有沒有意見?因為這些錢都是給地方政府,但是大家還是要做到位,因為是學前教育,大家希望公共化的部分要多做,不要只給錢而已,還是要多做公共化的部分,這是委員的期許,至於錢的部分,教文會都會給的啦!對本案沒有意見的話,准予動支。

請問各位,對第6案有沒有意見?沒有意見,准予動支。

請問各位,對第7案有沒有意見?沒有意見,准予動支。

請問各位,對第8案有沒有意見?沒有意見,准予動支。

請問各位,對第9案有沒有意見?

請署長說明現在類課綱的狀況如何,這些都有關係。

彭署長富源:我稍微說明一下。去年6月國教院研發出來之後,我們在暑假期間跟央團和輔導團完成示例,現在各縣市因為有課程時間,以及我們所訂定的參考說明和示例,現在都已經有依據,也改變以往我們擔心有一半縣市沒有課綱的情形。大概就是這樣,整體而言,全國就有比較一致性的依歸了。

主席:可是這樣就變成要用學校原來校訂課程的時間,對不對?

彭署長富源:對,跟原來資訊課的時間很像,原來三到七年級也差不多就是用那個時間。

主席:因為課綱以前好像是10年,原來好意是隨著校訂課程時間,就變成一下要挪去上英文,一下挪去上資訊,我希望這些未來能夠儘量避免,如果大家都覺得這部分有必要,在下次課綱總檢討的時候就要注意到相關時間的分配問題。

如果沒有其他意見,准予動支。

請問各位,對第10案有沒有意見?沒有意見,准予動支。

請問各位,對第11案有沒有意見?請司長說明一下,因為疫情的關係,可能會影響老師赴友好國家學校任教的意願。

鄭司長淵全:現在19位老師都已經在現場服務。

主席:沒有其他意見,准予動支。

請問各位,對第12案有沒有意見?

請黃委員國書發言。

黃委員國書:上次有提到運動贊助媒合平台,但不知道是什麼原因,網路沒有辦法使用,造成很多選手沒有機會在媒合平台上獲得援助,當時我提到儘快去查明原因,請問現在是不是已經恢復功能了?

張署長少熙:已經恢復了。

黃委員國書:已經恢復了,OK,那這個預算當然要給你們。

主席:如果有沒有意見,准予動支。

請問各位,對第13案有沒有意見?

范委員雲:我有意見,國教院並沒有回應我當時解凍案的理由,就是國教院對性平教育的各種嚴重缺失,包含反性平的不實謠言,常常閃避問題,沒有正面澄清跟捍衛,許多出版社因為反性平團體的抗議,然後還大幅修改原本沒有問題的內容,而且國教院還同意,還加上誤導性的模糊說詞,所以必須要全面檢討,並提出改善的期程。剛剛國教院是說會再補給我們書面資料,是不是?

許院長添明:我們在3月份已經做了……

范委員雲:怎麼都沒有寫在這裡面呢?

許院長添明:因為回覆的是2月份的……

范委員雲:所以有時間差的問題?那下次是不是可以在預算解凍前就實質先回應委員,好不好?那這樣子我就不堅持了,你要把資料補給本席辦公室,好不好?

主席:要聽各方的意見啦。

同意解凍,准予動支。

接下來處理第14案,有關「培育宏觀視野國際人才」凍結500萬元的書面報告,在第127頁,大家有沒有意見?如果沒有意見就准予動支。

接下來處理第15案,有關體育署凍結「一般行政」凍結500萬元的書面報告,在第141頁,大家有沒有意見?如果沒有意見就准予動支。

范委員雲:我想請問體育署到底有沒有實際檢核過各體育團體單位有無性騷擾事件的通報系統?

張署長少熙:跟委員報告,目前我們每個禮拜的主管週報都有列管,上次委員提出來後,每一個特殊體育團體及單項協會都有列管。

范委員雲:都確實有做。

張署長少熙:對,都有列管,請委員放心。

范委員雲:好,今天就讓你們解凍,未來如果發現沒有的話,要請你們特別謹慎。

今天自由時報又報導一個體育大學的性騷擾案成立了,你有沒有看到?可見這些老師及學校都缺乏……,其實最後是去外面打官司了,還是請你們多注意好嗎?因為體育活動比較會涉及到肢體的接觸,可能比較容易有問題。

主席:第15案就准予動支。

接下來處理第16案,有關教育部「推展一般教育及編印文教書刊」的部分,大家有沒有意見?如果沒有意見就准予動支。

接下來處理第17案,有關教育部「技術及職業教育行政及督導」凍結3,000萬元,在第161頁。當然我們都希望要做好的經費運用,因為我們其實都期許教育要做得更好。大家有沒有意見?如果沒有意見就准予動支。

接下來處理第18案,有關「國際及兩岸教育交流」之「辦理國際華語文教育」凍結500萬元,在第195頁,大家有沒有意見?如果沒有意見就准予動支。

接下來處理第19案,有關「終身教育」凍結500萬元的部分,在第207頁。

范委員雲:剛才有一題我已經問了潘部長,那一題是關於iLove網站的檢討,已經有補給我了。

但是另外一題司長補給我的還是沒有處理,就是關於國立及公立圖書館的圖書標籤或提醒語應該建立完整的審議機制,並且針對性別平等及人權圖書的親子共讀要進行完整的規劃。因為有時候是因為家長沒有人權的概念,也沒有性平意識,所以親子共讀要有進一步的規劃,可是你們剛才拿給我的資料只是說已經有開會納入,但是針對親子共讀如何推廣及宣傳也沒有提到,另外針對縣立圖書館的提醒語或圖書標籤的審議機制也沒有處理,所以我希望還是不要解凍,等到你們把這個部分提出來。今天的iLove網站是因為部長說你們有處理並且也補給我了,但是另外一題的話,第一個是因為之前就沒有給我們;第二個,現在補給我的圖書館警語的部分也只是模糊地叫大家納入性平人權教育議題的參與,可是並沒有針對圖書標籤或提醒語的部分建立完整的審議機制,以及親子共讀針對性別平等人權圖書的完整規劃都沒有寫出來。

主席:等一下請回應一下。

另外,當然我們可能是做決議的部分,就是有關於社區大學的評鑑分數,你們不是用特優、優等等級距的概念,而是分分計較,這個部分也需要檢討,是不是也說明一下?

黃司長月麗:好,針對剛才召委及范委員詢問的部分補充說明。針對范委員剛才所提有關圖書上架標籤化的部分,教育部在去年公共圖書館全國發展會議已經針對新北市發生的圖書上架與否問題提出來檢討,當時有瞭解到各地方政府都有圖書館的館藏政策,也有選書小組及圖書採購,圖書上架都有圖書館的機制。所以教育部當時在會議上是請各縣市政府務必督導其所轄公共圖書館,在制定館藏政策時應納入性平及人權教育議題相關專業人員之參與,這是針對這次新北事件的檢討改善;至於親子共讀的部分剛才也有另外一份補充資料,即在圖書館有設置專區,也有相關的閱讀推廣活動;另外有關社大級距分數太過細膩導致有些社大反映不公平的部分,現在已經在檢討,從今年就會開始調整,我們會縮小級距以及各等第間成績之計算。

范委員雲:司長還是不太瞭解我的意思,當然有性平人權教育的專業人員參與是一件好事,可是他知不知道加註提醒語好像是在說這本書有毒,其實應該是邀請有疑義的家長參加親子共讀,而不是因為家長的惶恐,就隨便把一本有性平概念的書認定為有問題。這是作法上的問題,如果讓他隨便在書上加註反而是加重偏見,我剛才講的意思是應該要從這個部分處理,而不只是請專業人員參與,只是掛個名字有人參與就好了嗎?如果繼續做一樣的事情呢?我們目前沒有看到從上述這個部分來處理。

另外親子共讀是不是有針對性別平等及人權的規劃?目前也沒看到。

黃司長月麗:因為現在行政院合作共享計畫的圖書館資源輔導有一批輔導委員,我們會透過輔導委員加強後續的落實,新北事件後續不會再發生,我們去年在跟各公共圖書館檢討會議上有務實討論。

范委員雲:另外要跟部長抱怨,剛才午休前司長跟我是雞同鴨講,現在才搞清楚是這一題,他完全以為是另外一個案子,說我臉書講的是文化部的圖書館親子共讀。你連我要求的是哪一個案子都不知道,到現在才給我,所以我覺得要等到書面資料明確給我之後才能解凍,好不好?500萬元對你們來講不是很多,等到完整的書面資料給我之後再解凍。因為今天iLove網站這一題部長有幫你們講話,但是這一題到現在為止我都還沒有看到真正的回應,剛才還搞錯,連提案內容都不清楚。

黃司長月麗:召委,我可不可以解釋一下?

主席:請說。

黃司長月麗:今天范委員在質詢的時候有提到教育部解凍報告中的這個解凍報告有疏漏,因為簡報show很快,我只看到後面親子共讀的部分,而剛好上次委員在教文會質詢文化部的時候有提到圖書館親子共讀,文化部最近也找教育部討論,因為圖書館是教育部業管的,所以確實很抱歉對號入座。

范委員雲:你連我的提案文字及提案書都找不到,還以為是文化部的事,這不是雞同鴨講嗎?

黃司長月麗:我以為委員是在講那個案子。

范委員雲:你跟我解釋了半天我對文化部的質詢。

黃司長月麗:再解釋一下,因為委員提到「國王與國王」案件,我們在去年11月發生事件之後已經跟委員辦公室說明了。

范委員雲:對,那是當時,現在是後來針對這件事的檢討,所以我的解凍案你根本就沒有看,不然怎麼會搞錯以為是文化部的案子?

黃司長月麗:沒有,都有看,就是因為太注重委員的解凍案跟所有臉書的動態,所以知道委員也關心親子共讀。

范委員雲:去臉書找的是錯的東西,那是我對文化部的質詢,你卻來跟我解釋我對文化部的質詢。

黃司長月麗:請委員支持,因為家庭教育……

范委員雲:不是,我覺得你們的態度有點怪怪的,我是想要跟部長講的是我並不是故意……

黃司長月麗:沒有,我們態度非常認真也非常重視。

范委員雲:認真?連我的解凍案都搞錯,以為是我對文化部的質詢。

黃司長月麗:因為委員今天的簡報最後確實是親子共讀,讓我們有點誤解了。

范委員雲:親子共讀包括很多內容,教育部也有親子共讀、文化部也有親子共讀,不是只要有親子共讀就是我對文化部的質詢!我是說你們連當時解凍案的內容都找不出來,還跟我雞同鴨講說我對文化部的質詢,從我的臉書找資料這樣對嗎?

黃司長月麗:跟委員報告,因為這一次的凍結是針對家庭教育,可是凍的是整個終身教育,所以如果500萬元一直到10月以後都沒有解凍,影響會很大。

范委員雲:你明天拿出來,我們明天就解凍了好不好?

主席:不行這樣子,我就只能今天做處理……

范委員雲:要排會嗎?

主席:所以如果范委員如果有意見的話就是保留。

范委員雲:潘部長你覺得有沒有一個公道?

潘部長文忠:主席、各位委員。因為范委員對這個部分其實是一直在提醒,也許在整個書面說明,以及剛才黃司長跟委員在說明這一段的時候,可能沒有那麼直接對接……

范委員雲:完全講錯了

潘部長文忠:這樣好不好?這幾個議題包含當時iLove網站的處理,我也是秉持一樣的原則,由我來做內部的督導,其實他們都有整理,完整呈現後再補充給委員。因為解凍案確實要經過委員會的程序,所以是不是容許委員今天先支持?就委員關注的這幾項議題,我請業管司來處理。

范委員雲:部長幫你講話並且親自督導,那我就不堅持了。

主席:其實我還是要講一下,請大家要看准予解凍的理由,因為當初凍結時候談的是家庭教育法,所以書面回復可能會只針對凍結理由回復。因為每個案件後面都會寫准予解凍的理由,是不是當初寫得不夠詳細?導致今天大家有認知上的誤差。

如果沒有問題的話就准予解凍。

接下來處理第20案,有關「各項教育推展」凍結1,000萬元的部分,在第215頁,一樣是針對資訊及科技教育行政與督導等等,其實這個部分最近專題報告也討論很多了,應該遠遠超過書面報告的內容。如果沒有問題就准予解凍。

接下來處理第21案,「國際及兩岸教育交流」之「吸引國際學生來臺就學」凍結500萬元,在第237頁,怎麼樣讓各國學生來臺灣讀書?大家有沒有意見?

吳委員思瑤:現在推動得滿好的,因為疫情的關係招收了很多國際生及境外生,我覺得這一項應該OK。

主席:好,沒有問題就准予解凍。

接下來處理第22案,「高等教育」凍結1,000萬元的部分,在第245頁,大家有沒有意見?沒有意見的話就准予解凍。

接下來處理第23案,「新南向人才培育推動計畫」凍結1,000萬元,在第253頁,大家有沒有意見?我問一下上一屆有修大學法嗎?讓已經在臺灣的新住民……,但大學法修完之後好像沒有……

梁副司長學政:有,後續子法都已經修完也已經實施了。

主席:什麼時候會開始正式實施?

梁副司長學政:我再查一下。

主席:好,因為到目前為止還沒有。

楊司長玉惠:委員,今年招生就開始了。

主席:所以是下學年度開始嗎?

楊司長玉惠:110學年度。

主席:好,確定110學年度開始。

沒有意見就准予動支。

接下來處理第24案,「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中「推動及改進大學招生制度」凍結1,500萬元的部分。

吳委員思瑤:最近有好幾個專題報告,所以應該都問過了。

主席:應該說解凍是可以,但是有一些要精進的問題,包括大家關心的時程、學習歷程檔案的問題,以及技職型高中升大學考試的時間、分數的計算等等,有好多問題大家都非常關心,預算凍結是要讓機關做得更好。

大家對於解凍有沒有意見?沒有意見。但是麻煩教育部把委員們關心的所有意見及最近民間對於考招制度的反映等等再做檢討。如果沒有意見就准予解凍。

接下來處理第25案,「一般行政」凍結500萬元,在第279頁。

張廖委員萬堅:我主張續凍。

范委員雲:我也主張續凍,直到統計問題解決之後再說。

張廖委員萬堅:這是私立大專院校欠薪處理規範。

主席:對,這是有關減薪、欠薪的部分。

張廖委員萬堅:去年跟你們陳情的中原大學案件到4月才罰10萬元,學校繳了就不理會了,也沒有任何回文,這位老師已經1年沒有工作了。類似的事件之前也有發生過,在審預算的時候也特別跟你們提到將來會有更多類似的事情,當然現在退場條例還沒有過,但在處理機制及效率上應該要更積極。我不能接受你們說案件很複雜,調查了1年結果罰10萬元,那位老師因為這樣已經1年沒有工作了,我非常不能接受這樣的處理方式。所以我主張續凍,等他們處理事情積極一點再來看,下個會期也沒關係。

主席:是不是能夠說明一下大家所關心「行政大逃亡」的解決方式?

王處長崇斌:跟委員報告,這個部分是因為過去受到員額限制的關係,所以會有教師兼行政職務的狀態,其實部長剛才也有說明,我們已經跟總處爭取到高中學校員額的適度鬆綁,所以如果將來學校有聘任專任行政人力的需求,都可以用員額鬆綁來處理。另外也已經用補助的方式,即補助學校用聘僱或契約人員協助兼任行政職務的老師處理業務,以減輕工作負擔,目前已經有在積極處理。

主席:這是高中,中小學呢?

王處長崇斌:中小學是屬於地方教育行政機關主管,所以在這個部分我們也鼓勵他們覈實進用;國立大學的部分是我們處理。

主席:不是,這邊有寫,這個部分應該不是由你回答,這裡有提到現行規定是如何,並且你們有在研修,一直在研修,到底……

彭署長富源:委員,有關國中小「行政大逃亡」的部分有幾個面向,首先要檢討是否可研議三級改兩級,就是鼓勵他們以創造誘因,這個一直從106年研議到現在,已經跟總處會談了幾次,應該會有比較好的方向;第二個,有關行政減量方面,為了讓兼任行政工作者覺得比較友善,有一些陳報方式已經資訊化,就不用到現場,用線上方式就可以處理;最後一個,在行政負荷面向上能不能夠讓更多的人願意處理行政?可能在地方政府會委託臺北市政府,譬如說幾個中小型的學校可以合作變成一個聯盟,各個學校就不用分開處理行政事務,類似這樣的方式,連午餐廚房也改制為中央廚房即聯合採購食材的方式,讓中小學學校尤其是碰到這個困境的時候,可以比較實質的幫他們解決問題,所以有各個層面,現在有些已經有具體的進展,有些因為屬於跨部會的協調,像剛才我講的三級改二級的部分,我必須很坦率的講,請給我們一點時間,謝謝。

主席:從106年研究到現在已經4年了。

王處長崇斌:張廖委員那個部分有提到中原大學欠薪案的處理,目前那個案子已經確定學校有欠薪的事實,我們已經裁罰10萬元並要求學校限期改善,據了解,目前學校還是沒有依限改善,我們會依照相關的規定進行第二次裁罰,做加重的裁罰,後續如果還是沒有改善的話,我們再依私校法相關規定來處理,要求學校要回聘這位老師,並且要補回他的薪資。

張廖委員萬堅:請問這個案子是什麼時候陳情的?

王處長崇斌:應該是前年底。

張廖委員萬堅:為什麼今年4月才罰10萬元?

王處長崇斌:因為這個老師的情況比較特殊,學校把他簽訂的是編制外老師的契約,但是卻把他加入公務人員保險,依照規定,編制內的老師才能加入公務人員保險,再加上學校在這個過程中跟老師之間有就這個契約是否存在進行訴訟的程序,所以在相關的……

張廖委員萬堅:依你們的行政認定,他加入公保就是一個實際聘任,那就是學校亂講的嘛!結果你們光是調查,等他的訴訟確定才去做一個裁罰,這樣你們根本沒有辦法去處理類似的事情嘛!中原大學還不是那種快要退場的學校,你們就已經這樣處理了,其他經營上比較困難的學校,你們要怎麼去處理?你們說私立大學、大專院校減欠教授薪資的處理規範已經有了,請問那個規範在哪裡?在時間上,如果前年底陳情到今年4月才罰10萬元,然後對於解凍案,你們來這裡說快要再罰第二次,我不曉得這樣的處理規範有沒有辦法來解決這樣的現象。

第二,大專校院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案件的處理規範你們也建立了,但你們的處理程序如果是這個樣子,用這樣拖延的話,我就覺得很奇怪,這個老師是很明顯的沒有經過三級三審就被片面解約,學校也不理你啊!10萬元繳了,連回文給你都沒有啊!教育部做這樣的處理,難道我們只有這樣的工具可以來處理?我非常不能接受,你們很重視你們的人事費用、行政費用,但對於老師的工作權益,尤其是私校的部分,你們這樣處理要如何說服我們去解凍這500萬元?這個是開玩笑嘛!

主席:請部長補充說明。

潘部長文忠:這確實是跨了好幾個單位的相關工作,針對召委剛剛所提的部分,當然私校退場條例委員也都知道,未來在整個處理上,不是一直在延續處理,因為最重的直接就是進專輔學校,我想這對學校來說會是一個非常大的措施,在這裡我也要跟委員抱歉,因為過往如果單獨以人事單位來處理私校欠薪相關問題,效果並不理想,因為之前有一所學校,我想委員也知道,當時我認為這個部分必須請高教跟技職一起做相關的支持,在法制面,退場條例還沒有很完備以前,後續我會以這樣的方式來要求,那所學校當時做了跨單位的合作處理,其實它處理的速度會比較快,這部分……

張廖委員萬堅:我就是覺得落差太大,現在退場條例的精神是,只要你違反教師待遇條例的話,大概就會列為專輔學校,如果你要去確認學校對待這個老師這樣的事情,要那麼久才能夠確定,然後才能夠開罰,如果要列入專輔學校,難道也要經過這麼長的時間才能處理嗎?我實在是很不了解……

潘部長文忠:跨單位的處理效率才會大,如果單獨由人事單位來處理,對這些不是非常善意學校的行政處置上,我想可能力道比較不夠。

張廖委員萬堅:我就是針對人事處,這個處理的態度……

潘部長文忠:因為幾個月前去處理了一所學校,是跨單位來協助處理,因為這個預算剛好也跨了幾個單位,都是一般行政,請召委、委員能夠支持,因為快過半年了,至於督導的部分,我會親自或請劉次長一併來督導,就是以最近處理的那所學校的模式來處理,我認為是最有實質效益。

范委員雲:主席,我是支持張廖萬堅委員不解凍,除了他剛剛講的那個部分的問題滿嚴重的,本席辦公室也有接獲陳情,很多都是他們抗議了、到我們這裡陳情,然後你們才處理欠薪的部分,剛剛又說有這樣的個案。另外,我今天也有質詢過潘部長,本來我有一個資訊公開的部分放在一般行政的預算凍結案,結果完全被遺漏了,它也是在一般行政,所以我覺得好像必須要支持一下不解凍案,等到這兩件事情都能夠處理完之後再解凍。

潘處長寧馨:不好意思!關於這個統計資訊的部分,是不是容統計處跟委員說明?關於教育統計這個部分,其實我們基本的或重要的教育統計資料都是按表操課,都有預告發布時間表,公開在……

范委員雲:你說明前先瞭解我的脈絡,關於這件事情,我質詢過,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也通過臨時提案,我又凍結預算,但是這次你們的報告完全把我的案子遺漏,到現在我們拿到的書面報告經常都是沒有百分比、沒有覆蓋率,我這樣質詢很困難,我都還要再去跟你們要資料,這不是只是你的問題,所以我放在「一般行政」,好不好?因為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通過這個臨時提案,其他委員也一起支持,我之前也質詢過,這次又凍結「一般行政」下的預算,但是完全被遺忘了,所以我的意思是希望你們處理完之後,這個「一般行政」下的500萬元再解凍。當然張廖萬堅委員剛剛講的欠薪事情,我也覺得是滿嚴重的,之前我的辦公室處理過這類陳情案,可是現在還有這類案子,我覺得不能等到大家都發生事情了,我們這個機制都沒有辦法處理好。

主席:我聽起來委員們都還是對於這次回答的內容不是很滿意,這樣的話,就繼續維持凍結。

處理第26案。這是有關「私立學校教學獎助」項下「輔導私立大專校院整體發展獎助」凍結1,000萬元。大家有什麼意見?

吳委員思瑤:沒意見。

主席:不過我想跟部長討論一個,當然我覺得鼓勵年輕人就業都是好事,但是你們好像規定如果大專院校有找65歲以上的要扣補助款?

楊司長玉惠:沒有扣、沒有扣。

主席:你們上次寫扣補助款啊!那時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他們講扣補助款。我覺得這還是要考量,因為他們有些就是有這樣的專業啊!

楊司長玉惠:是、是。委員,我可以補充嗎?

主席:好,請說。

楊司長玉惠:跟主席報告,目前我們的私校獎補助分為補助和獎助兩種,其中補助是按老師的人數及學生的人數來計算,關於老師的人數,我們這一次是排除聘任超過65歲和從公立學校退休再轉私校的人數,我們是把他們排除,沒有扣,但是計算生師比時,都照算,我們沒有不准學校聘任,只是補助時,我們希望藉由這樣引導學校開出更多職缺讓年輕的博士有機會到學校任教,所以沒有扣啦!只是沒有列計他們的人數。

主席:不過我最近聽到一個,你知道每個領域的退休年齡是不一樣的,像國軍,他們有些是國防專業的博士,原來服務於軍方,可能50幾歲就退休了,如果他有這樣的專業能力,到大學任教,一樣要被排除在外啊!

楊司長玉惠:因為他有領月退了,是領月退這一塊的問題。因為我們就是鼓勵學校可以多開職缺給年輕的博士,所以補助裡面不列計。

主席:這次我看到我們鼓勵聘請國外講座,這就ok,就可以啊!請國外超過65歲的就可以,請臺灣本身優秀可能也不到65歲的(他可能50幾歲就退休了)到學校教書就不可以,外國人就比較厲害,本國人就比較……

楊司長玉惠:沒有、沒有,所有超過65歲的……

主席:所以50幾歲的是ok的?

楊司長玉惠:只要超過65歲的,都不算進去,至於50幾歲的,您講的是公立機關退休的嗎?

主席:就我剛剛講的,對啊!他可能是軍公教退休的。

楊司長玉惠:軍公教退休……

主席:就不行。

楊司長玉惠:不是不行啦!

王處長崇斌:跟委員報告,之前說到會影響獎補助費的是專門針對政府機關或公立學校退休的教職員,如果他們退休之後領月退,再任職私校,因為這個部分會影響到年輕老師的就業機會,所以針對這個部分處理,並不是針對65歲以上的所有新進老師,如果他是退休之後領月退,再任職,我們政策上面是比較不鼓勵的。

主席:對,可是我的意思是應該要用鼓勵的方式,讓大家願意聘用年輕的老師,不是用負面的方式啦!因為人家有些真的就是很有專業啊!像退休的法醫,他就是很有專業,結果你們不讓他……

吳委員思瑤:有扣補助款嗎?我聽起來是沒有扣嘛!它沒有扣,它只是不列啦!所以和扣沒有關係啦!

楊司長玉惠:對,沒有扣啦!沒有扣,我們剛剛講的是這個不列入母數啦!

吳委員思瑤:對,我覺得這是應該的呀!因為我們一直說要給年輕人在教學現場。我原本以為它有扣,如果扣,就不對,但是它沒有扣。

主席:上次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他們說是扣補助款啊!

吳委員思瑤:沒有,應該沒有啦!

主席:所以要確定喔!

楊司長玉惠:委員,您可以確認一下……

主席:我是看書面的,那天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楊司長玉惠:沒有,他們解讀錯了。

主席:他們說是扣啊!

楊司長玉惠:沒有扣。

主席:好,確定不是喔!好。這樣的話,大家有沒有意見?

吳委員思瑤:沒有。

主席:大家沒有意見,就予以解凍。

處理第27案。

吳委員思瑤:這是凍結100萬元。

主席:針對「人事行政管理與財務輔導」100萬元的凍結,大家有沒有什麼意見?

吳委員思瑤:沒有。

主席:好,如果沒有,就准予動支。

處理第28案。這是有關「學務與輔導」凍結1,000萬元。

范委員雲:對於這個說明,我有一點意見,我覺得第28案「學務與輔導」這個說明對於全面檢討身心障礙性平教育遇到的問題回復的還是不是很好,是不是能夠再更努力?因為身心障礙性平教育遇到的問題滿大的,就像我們之前看的紀錄片「無聲」,所以你們在更正及增補教材等應該更努力一點,這個部分是不是回應可以更努力一點?

主席:請回應。

彭署長富源:謝謝。我們和學特司會一起就這個部分更努力,讓委員認為我們應該要更強化的部分更對焦達成委員的要求,謝謝。

主席:坦白說,這個部分可以精進的地方還很多啦!雖然這個錢總是要用出去的,但是還是提醒,包括三級預防。現在學生自殺的人數是在增加,並沒有在減少,這就代表我們做的絕對要更多啦!但是我們還是會給經費。好,如果大家沒有意見,就准予動支,謝謝。

處理第29案。這是有關「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凍結2億3,500萬元。我記得當初大家對這個部分的意見很多。

吳委員思瑤:不知道,沒印象。但是裡面講的像高教創新條例,現在在審嘛!對於這個部分,我是沒有什麼意見啦!我們朱司長是可歌可泣啊!太辛苦了!主席,關於這個部分,我支持解凍啦!

主席:好啦!反正下會期要審預算了,要談可以審預算再來談好了,錢就讓大家可以處理,還是可以再凍結多少,就是也可以剩凍結多少,……

吳委員思瑤:不要啦!我覺得高教司真的很全心全意。這個數字很大,我覺得還是……

范委員雲:對,因為這個數字很大,所以我們還是解凍啦!但是你們又漏掉我的部分了,就是推廣教育要強化性平教育與人權教育之把關,只是這個事情和這個錢比起來的話,就請你們以後不要漏掉,好嗎?

梁副司長學政:不好意思!委員,因為那個部分剛好沒有預算,所以同仁寫說明時漏掉,我們回去會檢討,……

范委員雲:所以你們要說明沒有預算或其他,好嗎?

梁副司長學政:是,謝謝委員。

主席:好吧!就先解凍,有意見的話,下會期審預算再來談。

處理第30案。這是有關「一般行政」凍結100萬元。這就是在講員額的部分啊!

吳委員思瑤:國教署辦公室……

主席:在講員額啦!

吳委員思瑤:沒有,好像是它的辦公室、水塔等等。好啦!就100萬元而已啦!

主席:但是現在高中的教師員額部分到底有沒有什麼進展?

吳委員思瑤:有喔!他們不是有補嗎?

主席:沒有,那個不一樣,那個是人家以前本來的,……

吳委員思瑤:1,400人。

主席:那個不是新的員額,那個是原來就有的員額,只是凍住,沒有給預算,現在說的是2.25人要再提升的部分。

彭署長富源:委員講的是兩段,……

主席:還有對於那個凍結的部分,大家都在講,給的不乾不脆的。……

彭署長富源:是,瞭解。

主席:你們也說明一下,好不好?因為前陣子大家才開過記者會,當然你們有書面回復,但是還是說明一下為什麼要給的不乾不脆的,就是他們要寫很多資料和報表。

彭署長富源:報告委員,精省之後,二十年來這個員額被凍結,經過部長很用心爭取之後,凍結解開了,解開之後,怕一下大補大退等等沒有考慮周詳,所以我們和現場的師長們及有經驗的學者專家討論,覺得我們要用很短的時間逐年分配;第一年時,比較謹慎,我看過相關表件,最重要的是要教評會通過,其他兩個是請他們寫要動支的原因,不過這個在新的年度刪掉了,只要不要是學校一個人決定的,要是教評會通過的,我們把它變得非常簡化。另外,我們看到在新課綱的推動過程中有一些措施非常需要人力,所以對於不管是完全中學或是推動過程中需要比較用力的註冊組、教學組等組,我們有新增一些行政人力,對他們來講,這也很有必要。

主席:所以那已經是在研究中?

彭署長富源:對、對,這個已經變成一個計畫了,就是行政人力補充的部分。

主席:那個部分大概哪個時候……

彭署長富源:我到時把計畫檢附給委員。

主席:好,所以那已經定案了。

彭署長富源:對、對、對。

主席:好,就麻煩提供給我們。

彭署長富源:謝謝。

主席:這樣的話,大家有沒有意見?大家沒有意見,就准予解凍,就准予動支。

處理第31案。這是有關「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中「學前教育」凍結200萬元。這個部分有不同委員的提案嘛!大家都在提醒公共化的部分,還有一直在講盤點政府機構閒置空間這個部分要落實,雖然行政院有一個跨部會小組在處理,但是我們就有發現不落實的地方,像警政署有一個地方明明以前是幼兒園,結果現在挪作檔案室,所以我希望你們在盤點上面可以更落實一點,這個就以後我們再做相關的監督。大家如果沒有意見,就准予解凍,就准予動支。

處理第32案。這是有關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的「國民及學前教育」凍結2,000萬元。因為這個凍結的比較多一點,所以署長要不要先說明?

彭署長富源:謝謝委員。教文會審查時,這個部分是包含這個100萬元、那個50萬元等等的綜合,我們就就委員們關心的(包含高中、國中小、學前及學務、校安等等)綜合寫了很重要的這一篇來回報,其中主要內容是在學習歷程檔案的部分,我們做了優化處理,包含容量、時間、代碼介接、學生常常忘記密碼要怎麼處理及如果師長們要幫忙瞭解或修正時的虛擬帳號,還有客服的設計等等;在學前的部分,就如委員在其他分案中看到的,我們繼續落實;在國中小的部分,像學習扶助,當時委員們提到能不能把學習扶助檢測的內容和會考做對接;委員們還提到,原民、偏鄉學前的交通可不可以多幫忙思考;當時我們就這幾個比較集中的議題都有回應,但是委員關心之後,我們也去優化,所以舉凡剛剛講的優化措施都在這一次的回報,因為內容比較豐富,也都能瞭解,所以就不再說明。

吳委員思瑤:主席,這個部分凍結2,000萬元,他們寫了70頁,我覺得很認真,我支持解凍,他們從第381頁寫到第451頁,共有70頁。

主席:有啦!都有,我剛剛也仔細在翻,坦白講,我看寫得最認真的是這一篇啦!

范委員雲:我有一些補充意見,雖然你們寫了很多,可是我覺得代理教師困境的改善期程還是沒有,至於黑心校規,我今天有講到,也只有處理高中,沒有處理國中小,黑心校規是比較大的問題啦!另外,我當時有提到,請你們對國教向下延伸提出研究案或任何規劃,這個也沒有;還有吳思瑤委員和我都有提到學校飲食教育法,你們這個進度好像是停滯,只講到上個會期有什麼,都沒有新的規劃。

雖然因為2,000萬的部分有很多東西,你們寫得很仔細,但是還是有一些漏掉,沒有處理耶!黑心校規的問題很大,為什麼只有高中的進度,沒有國中小的?代理教師困境的改善期程也沒有提出,我剛剛講的還有國教向下延伸沒有提出研究案或任何規劃,最後一個是學校飲食教育法或供餐法的進度。

彭署長富源:謝謝委員講這四個面向,我很快說明。在代理教師的部分,委員講過之後,本來我們是每半年檢討一次,後來變成每季檢討一次,每季檢討的確有一些好的措施出現,像最近我們就直接去盤點學校的代理率,過高或過低等等就很清楚了,而且我們盤點到逐校,盤點逐校之後,我們對地方政府要求的面向就變得比較具體,這是以前沒有的,謝謝委員,未來我們會找時間也跟委員報告,經過這樣的努力,有一些成效讓委員知道;至於代理能夠多一年的變成一年的這件事,也慢慢變少了,現在比較沒有這樣;所以經過這樣比較頻繁的努力之後,不管是代理率變低或代理老師的權益保障,都比以前更有新的措施,但是因為一直有新的東西,寫完之後,又有新的措施,所以我們再補給委員。

在黑心校規的部分,6月底以前我們會盤點完,當時我看上面是寫所屬學校,而我們所屬學校就是部屬高中,但是委員剛才說是全面性的,可能那時我們沒注意到,雖然現在所屬學校已經完成了,但是當時我們也有對縣市做瞭解,我們大概這個星期五以前跟您報告進度,給我們一點時間,因為有些是地方政府主管的,所以再給我們一點溝通的時間,好不好?

至於向下延伸,因為比較茲事體大,一延伸一年大概要400多億元,我們現在把資源用到擴大公共量、準公共化平價的打開,還有托育津貼的部分,讓它發放得更快,且要加碼;當然我們還是定期會跟委員報告向下延伸有沒有可以再思考,但是剛才有報告目前我們的主軸比較在那三大項,包括公共化、準公幼及津貼等等,讓它更制度化。

最後是與飲食有關的專法,由於制定專法有時候要一點時間,我們還會繼續努力。可是我們最近直接向行政院爭取到37億元,對歷來一直被媒體或外界關心、最難處理的偏鄉1,181校直接處理,不管學校以前繳的錢是不是都用於運費、用在人事費,我們這次都直接以中央廚房聯合採購或是補給學校三章一Q食材經費,以徹底解決。當時研擬的飲食專法已先透過措施實踐,解決問題,至於兩位在場委員所關心的,我們在未來研擬專法的過程中還是會持續落實,定進專法。

范委員雲:農委會的食農教育法都訂出來了,你們的進度好像就落後了。你們有沒有意願推動專法?我覺得這點對潘部長來講也是很重要的政績啊!

彭署長富源:會。

主席:請部長補充部分。

潘部長文忠:其實國教署針對營養午餐已有專法草案,只是大家在會商時發現,該法在很多面向上若沒有具體作為與措施,一旦施行,又會與地方政府有非常大的衝突,不外乎是人事相關措施。這次也謝謝行政院蘇院長大力支持剛才署長所提的方案,這其實已經解決過去幾十年來最難解決的問題,也創造了好的典範,因為不只是建置中央廚房的概念,也解決了偏鄉學校人力不足,卻什麼都要做的現況,營養師、午餐秘書等措施都會有助於後續專法實施。這些在專法草案裡本來就有,只是先解決了那幾個委員關注的,包括幾個班要有多少的人力等問題,那些問題大家都覺得很難,……

主席:營養師的部分嗎?

潘部長文忠:對。所以現在應該就是往下走,因為有了這個作為基礎,以後在落實面上就不會出現當時大家看到的這個法的問題,我想下個會期是很好的機會。

吳委員思瑤:我自己的學校飲食法版本已經提出半年多,我很期待一定要有院版,部長的說法也是一定會有院版,既然一定會有院版,接下來就是時程的問題。我同意先蒐集這段時間三章一Q擴大建置的經驗,尤其是縣市政府如何落地,所以沒有在這會期提出。但以我個人的底線,我認為你們在下會期一定要把版本拿出來,好不好?我們委員這麼關心,教育部下會期一定要提出來,好不好?這是我們的要求。

主席:我先提一下,這2,000萬元包含滿多東西,國教署的報告當然也寫得很長,但若要仔細探討,其實每個議題都滿值得繼續探討,事實上大部分也在進行中,不是已告一段落,所以應該分開來看。我想大家有這麼多意見代表一定還需要做得更好,所以持續該做的還是要做。可是這中間仍牽涉到國教署的經費,所以經費解凍,但不是剛才提到的才做,而是要尊重、回到當時所有委員提出的意見,都應該持續精進。

吳委員思瑤:我再補充一下,我支持讓國教署預算解凍,但我也追問一件事,剛剛署長可能沒記錄到,就是黑心校規,我剛好也在上上次質詢到。當時我具體要求教育部主動盤點,而且要主動針對各級學校,尤其是私校,私校有很多校規都是最嚴格,而且最不合理的,所以是不是要押個時間?我當初是請教育部在三個月時間要做全國校規大體檢,反正這三個月剛好休會,下個會期一開始就請提出檢視報告,好不好?彭署長與學特司可能要分工。

范委員雲:我很支持吳思瑤委員規劃的時間,如同我剛才講的,你們這次提出的只有高中的,沒有國中小的。這個黑心校規的相關預算可以先凍結100萬元,等三個月後報告出來嗎?有這種作法嗎?吳思瑤委員覺得如何?這樣你們才會做快一點啊!為了此事,大家都開過記者會,有民間團體反映,也有那麼多委員質詢了,不能再拖。而且蘇院長都公開告訴大家沒有這些事了。

彭署長富源:我就直接承諾6月底以前處理出來。現在是5月多,不用等到三個月,我們會在6月底以前處理出來。因為有些地方政府會商很久了,我們就要求他們交出答案。

范委員雲:我相信你們的承諾。

吳委員思瑤:就6月底喔!

范委員雲:還是5月底?

吳委員思瑤:5月底就快到了!

彭署長富源:定在6月底是涉及學校還有校務會議啦!

主席:這真的還牽涉到民主程序的問題,也就是各校仍有其民主程序要走,也應該尊重各校程序。

如果沒有意見,2,000萬元就予以解凍,就准予動支。

處理第33案。這是有關「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凍結250萬元。

吳委員思瑤:這部分沒有問題。

主席:好,沒有問題。就准予動支。

處理第34案。這是有關「體育教育推展」凍結1,000萬元。

吳委員思瑤:針對本案,我要提醒署長,大家都很關切幾個要以國家之力扶助的競技項目,像是足球,我們要前進世界盃女足,所以署裡透過專案方式協助,我想這種專案方式就被確立了,所以我希望以專案扶助,署長一定要督導好。

第二是更多委員關切、也是總統關切的高爾夫球,一樣應該以專案方式,用六年發展計畫推動。我所謂的專案就是不應當又回歸之前有的項目,專案推動是為了更有效率地發揮質量。我個人關切的就是女足、高爾夫,也希望你們持續往這個方向進行。要記得「專案」這件事,不要又回歸原本項目,那就枉費大家希望以專案支持的強度。署長很辛苦,我也覺得署長沒有問題,我只是做以上提醒,對於預算,我沒意見。

主席:這是1,000萬元預算,除了剛才講的以外,也要回歸那天談的,產業發展條例如果沒有配套,以足球為例,發展到後來,大家仍看不到前景,所以才討論到怎麼支持職業的,也希望相關條例在稅的部分可以配套處理,這部分勢必要與財政部作良好溝通。立法委員的意見都很一致,也希望可以順利。都跨黨派支持了,都給你們力量了,你們不要自己退縮了。讓我們感覺我們很支持,你們反而保守,所以我要重申。

再來,我還是要強調一些概念,包含防護員、特教適應體育部分,現在進度如何?能說明一下嗎?

張署長少熙:可以。我先向委員報告防護員部分,以目前來講,高中168校中有170位,所以高中大概比較不缺。但張廖萬堅委員當時要求向下,所以我們要做的第一點就是……

主席:我就是在講國中小。

張署長少熙:我知道。對於中小學部分,我們先以巡迴解決。第二,學校真的有戰績、成績者,我們先給,再一步一步視經費慢慢往下扎根,因為牽涉人事的部分確實比較麻煩。

主席:或是設備。如果是巡迴方式,在受傷當下……

張署長少熙:帶一些防護設備。

主席:只能做一些比較臨時的措施。沒有防護站的話……

張署長少熙:有,現在有7所大學旁邊都可以……

主席:對啊!或與醫院合作。

張署長少熙:對。

主席:方式可以彈性,不一定各校都要有,方式可以彈性,但防護網的概念要做起來。

梁副司長學政:我針對委員關心的適應體育向各位委員說明。適應體育四年計畫今年結束,我們現在會開始推下一個四年計畫,因應目前一般學校有九成是共融式的,我們希望針對這些一般學校體育老師增能,也就是針對班上一些、雖然是少數的身障學生,仍要指導老師,讓老師也能關注到這些小朋友的需求。

主席:但做計畫不要只停留在計畫,要真的在現場可以用。上次還提到輔具的概念,也不要只停留在生活輔具,因為身障生透過一些輔具也可以運動,所以輔具概念可以往運動方向發展,這就是我們講的適應體育部分可以做的地方。反正我們會持續關注。

大家對於這1,000萬元有沒有意見?沒有意見,就准予動支。

處理第35案。這是有關青發署「青年發展工作」凍結1,000萬元。

吳委員思瑤:由於這是最後一案了,我就發表一下。我要肯定一下,也是難得在部長面前肯定一下,就我這段時間的了解,科教館的展覽其實是非常好的。科教館所策的這些科普展真的非常好,好到被不同縣市邀請巡迴,我覺得這是好事,因為展覽最重要的就是策展原生內容,如果做出成果,這樣的內容其實可以複製。巡迴有兩種形式,一種形式是展覽連同硬體都可以巡迴出去,第二種是原生理念可以被借出去,我覺得科教館這兩種方式都可以大力發揮,造成更大的影響力。我也非常謝謝科教館協助,讓一檔非常好的展能巡迴屏東,沒辦法到臺北享受科教館資源的中南部學生就可以享用了。

第二,也請部長多多支持科教館。科教館就在我的選區旁邊,所以我比較清楚目前正在進行三館一園,包括兒童樂園、天文館、科教館在內,現正進行整體園區規劃,除了很認真地與專業接洽,而且與社區共創,所以我希望未來可以成為教育部、地方政府與社區的public與private section的partnership,而且也都往這個方向前進。如果做得起來,就是中華民國第一個中央與地方協力的共創機制,希望部長支持。對於終身司司長全力支持,我也非常謝謝,所以我要藉此機會好好肯定。

我也覺得青發署不要把自己做小了。我們一直談學習歷程,青發署其實就是國家可以做學習歷程的supporter,而不是讓補習班開班。因為疫情關係,可能確實有很多學生沒辦法參加很多職場體驗、累積學習,這時青發署就要擴大媒合公部門的見習事務,而且要跨部會支持,不只是教育部,也不會只是教育部內很邊陲的青發署。所以拜託部長,這是以國家之力成就每一個孩子的學習成長歷程,我在質詢時也提到了,但我沒看到你們的報告耶!如何讓青發署推動、利用既有青年多元體驗職場的project提供機會?國家辦的體驗學習總比民間的更可信,也更有利於孩子在大學時進行職涯探索,所以我要再提醒,青發署這項工作要再強化。至於預算,我一直覺得青發署預算太少,甚至希望部長承諾一下,青發署預算應當再提升。立法院即將召開修憲委員會,公民權都要下降到十八歲了,學生在學校對於校園自治的學習是校外公共參與最好的練習,所以青發署的責任應當愈來愈重,也應反映在預算上,希望來年編列預算時真的能看到,這才是對青年的重視。

我對於最後一案講得比較多,不好意思,我支持預算解凍。

主席:請范委員雲發言。

范委員雲:剛好吳思瑤委員與我都是要肯定青發署所做的一些事,我們經常批評,但也要找機會肯定。我覺得青年社區參與行動計畫做得相當好,我們到各縣市都看得到,它也的確為一些老化社區引入青年投入地方創生,我希望這部分能夠永續,鼓勵不同世代年輕人,並給他們機會回歸社區參與過程,連結新的熱情、創意與原本已經老化的社區,產生新的力量。我覺得這項計畫非常好,真的很值得多多支持。

吳委員思瑤:剛才也不算肯定錯了,其實科教館由終身司主管,但因為青發署長是前館長,所以我就混在一起講了,也就是我同時肯定青發署與終身司。

主席:各位沒有意見,這1,000萬元就准予解凍。

本日會議作如下決議:報告及詢答完畢;委員所提書面質詢或相關資料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委員李貴敏書面質詢:

主席: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教育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35案業已審查完竣,其中除討論事項第24案繼續凍結外,其餘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本日議程處理完畢,現在休息。

休息(15時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