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公報 第110卷 第66期 院會紀錄
立法院公報 第110卷 第66期 院會紀錄
質詢事項
甲、行政院答復部分
(一)行政院函送楊委員瓊瓔就能源政策及淨零碳排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行政院函 中華民國110年5月18日院臺專字第1100087635號)
(立法院函 編號:10-3-11-80)
楊委員就能源政策及淨零碳排問題所提質詢,經交據有關機關查復如下:
一、我國為出口導向國家,發展綠能有助於產業面對國際綠色供應鏈及RE100倡議之綠電要求(RE100僅認定包括生質能源、地熱能、太陽能、風能與水力等再生能源),將能提升產業競爭力,且目前多數宣示淨零排放目標之國家皆以提高再生能源發電占比為增加無碳電力之主要策略。我國核一、核二、核三等3電廠均因地方政府反對,延役困難,且無處貯存核廢料,致現有機組無法更換燃料棒發電,恐難以運轉至屆期除役,又核四廠已不符最新耐震安全標準,依現行能源轉型政策,既有核電廠將俟運轉執照期限屆滿後如期除役。
二、依「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公布之數據,燃氣發電碳排放(56,100公斤CO2/TJ)僅約燃煤發電(94,600公斤CO2/TJ至96,100公斤CO2/TJ)一半,屬低碳排放能源,我國推動能源轉型以展綠、增氣、減煤為主軸,朝增加無碳或低碳能源占比轉型,2025年無碳排或低碳排(如再生能源及燃氣發電)能源占比70%(再生能源20%及燃氣發電50%),較2017年47%(再生能源4.6%、燃氣發電33.9%及其他低碳能源發電8.3%)大幅提升。2019年電力排放係數較2017年下降8.1%,降幅優於韓國(下降2.9%)及中國大陸(下降4.6%),顯示推動低碳轉型已有成果。另經濟部持續透過效率管理與行為改變作法推動用電效率提升與節約用電,說明如下:
(一)法規強制措施:落實能源大用戶建立能源查核及推動節電1%目標等規定,並訂定新增動力與公用設備效率管理標準。
(二)提供輔導與獎勵措施:將節能改善示範補助從單體朝向系統;將節電輔導診斷由能源大用戶擴大到中小用戶,並與地方合作推動節電工作,2020年全國創造1千元GDP所需使用之電力較2011年降低12.63%。
三、國際間氣候績效評比指標甚多,如美國耶魯大學與哥倫比亞大學於2020年6月公布之「2020環境績效指標」(2020 Environmental Performance Index),臺灣在180個國家之總體排名為第40名,在氣候變遷項目名列第46名,亞太地區僅次於日本,國際不同氣候評比結果差異甚大。又2019年我國製造、商業及能源部門燃料燃燒溫室氣體排放較2017年下降3.9%,降幅優於韓國(減少1.5%)、新加坡(減少0.3%)及中國大陸(增加4.3%),經濟部將持續務實推動減碳工作,長期以再生能源為發展主力,適度保留可快速起停與配合調度之燃氣發電,並透過源頭端進口碳中和天然氣、加氫混燒或管末端加裝碳捕存與再利用(CCUS)等方式降低碳排,以兼顧減碳及電力穩定供應。
四、另「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以下簡稱溫管法)施行迄今,溫室氣體排放已逐漸趨緩,我國溫室氣體淨排放量自2017年277.6百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MtCO2e),降至2018年275.7 MtCO2e,初步統計2019年再降至265.6 MtCO2e,略低於溫管法基準年(2005年)之排放水準,刻正統計2020年排放量,預期將持續下降。檢視國際間最常用於比較之能源燃燒所排放二氧化碳數據,以2005年為基準,近13年來我國年平均成長率約為0.2%,優於中國(4.5%)、韓國(2.2%)及新加坡(2.0%),溫室氣體排放量與GDP呈現逐漸脫鉤現象。近期全球致力達成淨零排放之倡議持續升溫,政府亦密切關注國際進展,刻正評估及規劃臺灣在2050年達到淨零排放目標之可能路徑,將持續與民間團體溝通。
(二)行政院函送楊委員瓊瓔就臺鐵太魯閣號重大行車事故造成嚴重傷亡,有關臺鐵營運安全之檢討與改革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行政院函 中華民國110年5月20日院臺專字第1100087636號)
(立法院函 編號:10-3-11-81)
楊委員就臺鐵太魯閣號重大行車事故造成嚴重傷亡,有關臺鐵營運安全之檢討與改革問題所提質詢,經交據交通部查復如下:
一、110年4月7日總統提出三大改革方向:「徹底解決組織文化(運工機電橫向整合、施工安全管理)、解決長期虧損財務及探討最適永續經營模式」。110年4月19日行政院蘇院長指示臺鐵局以「安全」、「安定」及「轉型」為三大改革面向。交通部已著手研議朝上開三面向逐步推動,改革工作首重安全,並在財務安定及員工安定原則下,積極推動臺鐵組織改造,使臺鐵員工安心專心於營運,提升行車安全及服務品質。
二、交通部督導臺鐵局依循上開政策方向指引,優先推動改善組織文化,透過成立北、中、南、東地區協調中心加強部門間(包含運、工、機、電)橫向聯繫,未來各地區轄下單位可由各區協調中心統籌督導,有效縮短指揮鏈,以達決策因地制宜的成效,亦可以加強對地方事務(例如各地方工程)的管控,以維營運安全。另為強化施工安全管理,臺鐵局全面檢視臨軌工程,強化邊坡安全設施、緊急應變通報設備及進出管制工地設置智慧管理及安全防護設施,預定110年5月底前全部完成。
三、至於委員所提安全設備部分,經查前瞻基礎建設部分包含「臺鐵升級及改善東部服務等計畫」強化臺鐵現有基礎設施,其中電務智慧化提升計畫係為提升臺鐵電務設施設備及鐵路行車安全,透過號誌基礎設施現代化、電訊基礎設施現代化、電力基礎設施現代化、中央行車控制系統新建計畫,以及推動中央行車控制系統新建計畫,以降低設備故障率及維護成本,提升行車安全。其針對安全設備部分,在人員、車輛及路線各方面分述如下:
(一)人員方面:加強人員訓練,落實SOP及規章執行,並徹底推動執行安全管理系統(SMS)及勞安衛管理系統。
(二)車輛方面:採購新車─1,307輛及汰換屆齡舊車833輛、加速辦理臺鐵智慧鐵道IoT平台、維修資訊管理系統(新MMIS)及列控4.0等科技智慧管理系統、推動維修備品國產化。
(三)路線方面:改善小彎道曲線路線、優化平交道自動防護系統及智慧邊坡監測系統、科技診斷軌道結構安全及道岔抽換,以及電力設施全面更新等項目。
四、另臺鐵局為加強安全防護與防災措施提升運輸效能,已辦理「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經費約275.22億元,期程104~111年),計畫項目包括:
(一)具危險性且有改建為立體交叉可行性之平交道,推動鐵公路立體交叉工程;裝設或改善平交道告警設備及防護設備。
(二)危險路段加裝圍籬及建立邊坡滑動防護或預警設備。
(三)配合河川治理計畫改善老舊橋梁。
(四)預防邊坡滑動造成行車安全,建立邊坡滑動及土石流及強風預警系統。
(五)確保行車安全,有效延長鋼軌壽年,辦理軌道設施更新等安全改善事項。
在安全維護為優先之前提下,為強化臺鐵安全措施,交通部鐵道局將於近期盤點行政院總體檢改善建議已解除列管部分之臺鐵後續落實情形,由鐵道局及邀請參與總體檢之外聘委員針對行車事故系統分析與管理、安全管理體系升級、軌道系統安全、車輛及系統機電、維修制度及運轉系統等6大面向,進行現地查核;另預計於近期至10月底盤點交通部歷次事件事故調查所要求改善事項之臺鐵後續落實情形,邀集時任行政院臺鐵總體檢委員共同參與現場查核,以確認臺鐵局已落實改善相關建議事項,俾利提升鐵路運輸安全。
五、臺鐵局現階段以全面提升安全為首要工作,至於轉型部分,政府支持提供臺鐵補貼,可以大幅減緩債務擴大,明顯已有安定的效果。轉型層面將由國家發展委員會龔主委明鑫督導,轉型所涉及的「法制化」議題由行政院羅政務委員秉成督導。未來政府將邀集相關部會及外部專家學者共同研議企業化組織改革方案,交通部亦持續督導臺鐵局參考比照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及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等轉型成功案例,在不影響員工現有權益情況下,研議相關法制作業,改制後期望達成「用人要活」、「運作要活」、「營業要活」、「財務要活」等效益,尋求臺鐵最適永續經營模式。
(三)行政院函送陳委員以信就擬定自行車專用道地圖系統計畫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行政院函 中華民國110年5月24日院臺專字第1100088175號)
(立法院函 編號:10-3-12-83)
陳委員就擬定自行車專用道地圖系統計畫問題所提質詢,經交據有關機關查復如下:
查內政部營建署已建置「自行車道資訊整合應用網」(網址:https://bikeway.cpami.gov.tw/Bikeway/),其內容已涵括各級政府所建置之自行車道,民眾可至該網站查詢自行車道之類型(如:慢車道、混合車道及專用道)。嗣交通部已依行政院指示規劃建置「全國自行車單一總入口網」(網址:https://taiwanbike.tw/),該網站提供環島及區域性自行車路線(以路線長度10公里以上或具有別名之路線為原則),並區分為「自行車專用道」、「自行車與行人共用道」「慢車道」及「混合車道」等4類型供民眾查詢及應用。該網站已於本(110)年3月測試上線,並預定於5月底開臺,其功能包含查詢自行車專用道、行人與自行車共用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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