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公報 第110卷 第66期 院會紀錄
立法院公報 第110卷 第66期 院會紀錄
乙、本院委員質詢部分
(一)本院楊委員瓊瓔,針對國內新冠肺炎疫情升溫,5月15日新增180例本土確診個案、5月16日新增206例本土確診個案、5月17日新增333例本土確診個案、5月18日新增240例本土確診個案,連續出現破百例的情況,尤以雙北地區案例增加最多。由於確診案例增加,且有特定區域確診案例特別多的情況,有地方政府建議指揮中心針對高風險地區普篩,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新冠肺炎(武漢肺炎)本土疫情蔓延雙北,新北市在5月16日新增97例確診,為全國最多,其中又以板橋的32例居高。
二、據報導,有專家指出指揮中心已知萬華等地區是高風險區,然而對於高風險地區沒有進行封鎖,民眾仍可透過捷運、高鐵、台鐵等大眾運輸移動,因此阻斷感染效果有限。
三、指揮中心曾於5月13日針對4月15日以前曾出入萬華高風險區域的民眾發送60萬則簡訊提醒,該事件也表示指揮中心已經將萬華區域是為高風險區,而且後來台北市政府與中央合作率全國之先,首度在萬華設立5處快篩站,讓有感染疑慮者自主篩檢,新北市長侯友宜隨後在5月17日啟動板橋快篩站。
四、本土病例持續破百例,僅有台北及新北市啟動快篩可能已經不夠,有鑑於此,請衛福部應儘速鼓勵或要求各地方政府也推動高風險地區快篩或普篩,找出可能的隱性傳播者,並儘速切斷傳播鏈,另鄰近亞洲國家,如日本可在藥妝店買到新冠肺炎快篩試劑,減少民眾為了篩檢到醫療設施群聚現象,請衛福部應研議我國是否買進新冠病毒快篩試劑,讓民眾可以安心在家檢測。
(二)本院馬委員文君,針對教育部補助自願服偏遠地區學校服務的校長及教師傷害保險,僅限民國109學年度後到職的人員,「較早」到偏遠地區任教之校長及教師皆不予補助,顯未顧及極大多數偏遠教師權益,籲請教育部應溯及既往、一體適用,全面補助偏遠地區學校服務之校長及教師加保,以落實政府美意,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經查《自願服務偏遠地區學校校長及教師特別獎勵辦法》第7條,針對自願赴偏遠地區學校服務之校長及教師,為其另行投保傷害保險。
二、惟傷害保險竟僅限109學年度後到職的人員,「較早」到的校長及教師皆不予補助,全國1.7萬名偏校教師,卻僅有52名接受補助加保;南投縣1,691名偏遠地區教師,只有1人獲補助加保,保險美意有欠公允,恐造成偏鄉教學教師心灰意冷,偏鄉任教的獎勵、誘因沒被具體落實。
三、偏鄉老師執教格外辛苦,偏遠地區多數家長係隔代教養,教師須多負擔額外照顧學生工作,不僅平日要載學生四處去參與比賽跟活動,有時連假日都得出勤,偏鄉教師又處於危險的工作環境,教育部及地方政府作為最大的雇主,應該照顧員工,讓偏鄉教師無後顧之憂。
四、鑑於偏遠地區生活機能和交通便利性因為較欠缺,教職人員執課高度風險,造成師資無法穩定,學生受教權難免恐受影響,籲請教育部應溯及既往、一體適用,全面補助加保,以保障偏遠校教師權益。
(三)本院葉委員毓蘭,有鑑於109年矯正機關人員執勤、備勤與加班加總時數為267.2小時,遠高於一班勞工175.71小時,極其辛勞;且戒護人力比約為1比11,以新加坡1比6.4、日本1:5.5相較,臺灣宜至少拉近至1:8,以此為標準計算,人力不足至少2,149人;矯正人員因24小時輪值制,勤務安排、待遇應注意其健康權之維護,且勤務屬性特殊,第一線執勤人員與收容人接觸,常需戒護人犯,就相關待遇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矯正人員分為日勤、夜勤之勤務,各種勤務皆須有人員執行,有關待遇應力求公平。經查目前日勤人員支領值勤費380元,為一般公務人員一天服務8小時並增加2小時之待命值勤;而夜勤人員支領備勤費630元,為25小時制勤務班表(執勤16小時、備勤9小時)。如此折算於每次勤務之備勤時間,日勤人員為每小時190元,夜勤人員為每小時70元,二種勤務班表待遇差距甚大,有檢討空間,請矯正機關答復有關待遇朝平等方向之規劃。
二、承上,夜勤人員之執(備)勤安排方式,常屬執勤1到4小時與備勤2到3小時間雜編排(例如:自上午8時至隔天上午9時,執4備2執4執3備3執4備4執1),難以真正休息,請矯正機關說明,可否檢討採行頭尾班制度,即執勤16小時與備勤9小時盡量集中安排之方向處理,以維矯正人員之健康權。
三、矯正人員負戒護之責,增支專業加給係3,000元至4,500元,惟查行政院曾做出政策決定,認為矯正人員不能與警察人員同等處理,導致與警察之警勤加給係6,745元至8,435元有相當差距。請行政院說明,定性矯正人員不應達到警勤加給標準之理由為何?是否規劃予以變更調整?(請行政院業管單位答復,勿僅交下級機關查復)
(四)本院陳委員素月,有鑑於近日疫情升級影響,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教育部宣布全國各級學校自110年5月19日至28日停止學生到校,致使學校團膳業者蒙受不可預期之損失,建請行政院研議紓困補救措施與提升團膳業者防疫計畫,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臨時宣布停課,團膳業者已備妥相關食材,造成虧損。
二、學校團膳業者營業天數有限,團餐價格、食材受政府食安等規範限制,原本利潤就較為微薄,盼優先納入政府此波疫情紓困補助對象。(例:營業稅減免、低率貸款或人事成本補貼);另,因教育部要求就高中以下學生(含幼兒園)家長因故無法在家照顧學生,學校仍應提供學生用餐一案,建請中央政府研議就因送餐管銷、運送成本提高的業者給予適度補貼。
三、為避免團膳業者染疫影響學生,建請將團膳工作人員納入優先公費施打對象。
四、為疫情超前部署,團膳業者中央廚房願提供政府徵用協駐軍警消與醫療護理人員用餐,盼中央政府納入考量。
(五)本院陳委員素月,有鑑於經濟部水利署「烏溪鳥嘴潭人工湖工程」於人工湖區範圍內挖出大量有毒石綿,為確保彰化縣民用水安全,建請經濟部、環境保護署暫停現有工程,俟確認人工湖區範圍內全數地下有毒廢棄物清除完畢、人工湖區500公尺範圍內土壤、地下水毒性測試合格後,方得以繼續施工,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依南投縣政府110年4月1日府授環字第1100073142號函所示,鳥嘴潭人工湖區挖出約3,000立方公尺、近400噸有毒石綿掩埋物,目前未知其他人工湖區是否有類似情況;另,據南投縣環保局表示:已挖出之有毒石綿廢棄物採分袋包裝,部分已經破碎,已要求水利及施工單位提出清理、儲置計畫,並依事業廢棄物方式處理,此外亦要求水利及施工單位就其他人工湖區瞭解是否有其他有毒廢棄物掩埋問題。
二、茲因鳥嘴潭人工湖區出現有毒石綿廢棄物掩埋棄置的問題,建請行政院要求主責部會提供清理監測報告,釐清相關疑慮,確保彰化地區民眾日後用水安全。
(六)本院陳委員素月,有鑑於按照勞工保險條例現行規定,勞工如因傷病無法工作而未能領取薪資者,於不能工作之第四日起始能領取相關補助,然而對勞工而言三日因病治療未有收入,對日常生活之影響較大,為擴大保障勞工權益,應檢討考量將勞工因傷病得領取相關補助之日期提前至不能工作之第二日,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現行勞工保險條例的規定,對於已經因病治療超過二日,甚至需要進行手術的勞工朋友們,必須要等到不能工作之第四日才能夠領取相關補助,明顯是相對苛刻。尤其很多勞工朋友為了生計,因此得被迫放棄住院好好休養,能提早出院上工就儘量提早出院,已經與勞工保險條例照顧勞工的本意相違背。
二、為了讓廣大的勞工朋友門,能夠心無旁騖的專心休養,同時避免許多未住院的個案領取補助影響勞工保險的財務運作,因此應通盤檢討將開始領取補助的條件設定為不能工作的第二日起,以兼顧實務與實際需要。
(七)本院陳委員素月,針對現行公路法及相關法規中,並無公路設置休息站等規劃設計制度,如果要使休息站發揮最大功能,需要將農特產品與觀光景點融入整體規劃中,相關單位應該要就法規面通盤檢討休息站入法可行性,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原先公路設置國內休息站的目的是考量駕駛的生理與休息需求,並沒有相關法規規定制度。目前國內休息站大多以公路開闢時就一併規劃,但是主要目的仍以休憩為主,推銷商品與農產品等營利措施為輔。
二、休息站的設置,要使其發揮最大功能,應以周遭地區農特產品與觀光景點結合,才能發揮最大效益。尤其應該要有完整的制度,相關單位應該要就法規面通盤檢討休息站相關規定的入法可行性。
(八)本院陳委員素月,針對現行社會虐童案件日益增加,加上目前國內法律對於虐童案件的相關規定,最低可判以六月以上有期徒刑,導致有易科罰金的機會,也造成虐童案件層出不窮,且缺乏實質的嚇阻效果。為了讓國家社會未來的主人翁可以有免於恐懼的自由,因此檢討虐童所需負擔的刑責是有必要的,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對於層出不窮的虐童案件,由於目前法規對此最低可判處六個月有期徒刑,甚至有可能因加害人被處以易科罰金,而無法實質有效提供嚇阻作用,也因此無法真正對幼童提供適當的保護機制,進而讓幼童再次受到傷害。為了避免類似的虐童案件不斷發生,應檢討將最低刑責提升,將可有效保障幼童的人身安全以及免於恐懼的自由。
二、根據衛生福利部的統計資料,兒童受虐人數已經從106年度的4,135人,以及107年度的4,175人,到了108年度已經大幅成長到11,113人,這樣的情形令人擔憂,必須要提出有效方案加以遏止。
(九)本院王委員美惠,鑑於今年武漢肺炎疫情升溫,與去年疫情情況大不相同,更嚴重衝擊國內產業與國人日常生活。因全國進入三級警戒,許多業者都暫停營業,也波及勞工必須停工減班休息。行政院已提出紓困振興特別預算修正案,除了將施行期間延長至2022年6月30日外,也將額度上限再增列2,100億元。考量現今各行各業都受到影響,為要求行政院對勞工以及中小企業之紓困補助政策,應更周全公正,且政府各項紓困補助應從快、從寬、從簡,及時照顧弱勢基層勞工及保障中小企業,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就勞工紓困補助,勞動部研議對「自營作業者及無一定雇主之勞工」,提供相關補貼措施,但去年依此基準提供勞工補助時,引起不少亂象,甚至引發民怨;當時為協助受疫情衝擊致收入受影響的在職弱勢勞工,因此設定只要投保勞保在職業工會,搭配投保薪資2萬4,000元以下、107年個人綜合所得稅未達課稅標準等門檻作為排富條件。然而以投保金額劃分顯然有失公平,不少真正有需求的人反而因此受限,卻出現高薪低報、實際未受疫情影響者卻可以領取補助的爭議。本席要求,基於「弱勢優先,要排富且不重複領取」之原則,紓困補助標準應通盤檢討,幫助到真正需要的勞工。
二、去年經濟部及勞動部分別針對企業及勞工開辦企業小額貸款及勞工紓困貸款,並享有一年之利息補貼。但因近期疫情延燒,整體景氣較去年更為嚴峻,不少行業面臨暫時停業甚至歇業之情形,連帶受僱勞工因為放無薪假薪資受到衝擊。考量去年借款已陸續進入還款期,可預見其因這波疫情,恐面臨還款困難。為最快速協助受此波疫情衝擊之民眾,建請中央研擬延展還款之相關辦法及加長補助年限。
三、考量全國防疫警戒三級延長至6月14日,各類娛樂場所或八大行業都被迫停業,各縣市更對餐飲業宣布內用禁令,導致不少無法外帶的餐飲業只能被迫停業。為了因應疫情對國內就業市場造成的衝擊,建請勞動部盤點相關補助措施,針對必須停工減班休息,以及因疫情導致非自願離職之勞工,儘速研擬相關補助措施。
四、為快速協助有需要的業者及勞工進行紓困,建請行政院針對上述問題進行研處,並於兩個禮拜內提供書面資料予本席辦公室。
(十)本院陳委員以信,鑑於今年8月1日為中華民國空軍美籍志願大隊,即飛虎隊成立80周年。因應全國疫情升級至三級警戒,建請國防部研擬應變方案。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中華民國空軍美籍志願大隊成軍80周年,鑑於二戰美軍來華助戰親身經歷者已近乎凋零殆盡,且這段歷史又在台美軍事合作史上扮演關鍵推手,舉辦紀念活動格外具備外交與安全意義。目前國防部尚未針對疫情升溫提出應變方案。建請相關單位研擬方案,斟酌活動舉行形式,彰顯飛虎隊歷史意義。
(十一)本院陳委員以信,鑑於近日泰國爆發監獄COVID-19大規模群聚感染事件,5月17日有6,853例獄中感染,5月18日有680例獄中感染,造成醫治困難,泰國獄政瀕臨癱瘓。我國政府應引以為鑑,立即超前部署,盤點八大類矯正機關(監獄、外役監獄、少年輔育院、技能訓練所、看守所、少年觀護所、戒治所、矯正學校)之防疫資源,研議疫情一旦升高之應對方案,以避免可能發生之群聚感染,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如案由
(十二)本院楊委員瓊瓔,針對五月接連出現全台分區停電,各發電廠機組陸續出現大大小小故障問題,造成民眾恐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新冠肺炎本土疫情持續升溫,民眾配合政府政策居家辦公,然在家辦公雖然可以避免疫情擴散,可是卻陷入要擔心隨時可能停電的窘境。
二、5月13日高雄路竹路北超高壓變電所匯流排故障,造成興達電廠4部機組無法供電,事後調查認為該起事件為人為疏失所造成。不論具體事故原因為何,興達電廠發電量僅佔全台發電量3.88%,且當日台電網站顯示的備轉容量高達10%,因此即便興達電機組發生故障,理應不會造成全台大限電。5月17日上午高雄興達電廠一號燃煤機組故障跳機,經過搶修後於晚間6點左右恢復供電,然當天晚上8點50分左右仍開始停電。
三、由於疫情仍未緩解,遠距教學、居家辦公持續進行中,也因此各地的用電量需求大幅增加,5月陸續創下歷年同期用電紀錄,5月23日根據台電官網備轉容量約為9%呈現供電吃緊的黃燈,但目前台電仍有四座機組歲修中,這些機組能加入供電行列的時間最快也要6月中旬,尚未進入用電最高峰的時候就開始供電吃緊,今夏是否能維持供電穩定仍是問號。
四、政府一再表示不缺電,然而5月以來已經大停電兩次,且備轉容量時常亮黃燈,讓民眾既要擔心疫情升溫,還要擔心天氣升溫隨時可能供電出問題。有鑑於此,經濟部應立即徹查台電官網備轉容量數據是否正確,避免再次發生513供電亮綠燈卻仍停電的情況。此外,一周內發生兩次停電事件也顯示台灣缺電的可能性,經濟部應檢討我國能源政策,重新規劃合適的發電配比,讓台灣能真的供電穩定,勿淪為口號治國。
(十三)本院楊委員瓊瓔,針對國內新冠肺炎疫情升溫,全國各級學校停止到校上課至6月14日,包含補習班、安親班、兒童課照中心等也同步停課,為避免影響學生受教權益並落實「停課不停學」之政策,改以遠距、線上教學的方式進行,然各校實體設備、遠距教學資源不一,加上城鄉差距大,因此遠距教學實施後亂象百出,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新冠肺炎本土疫情蔓延全台,為避免學生到校上課增加群聚感染風險,教育部宣布自5月19日起至6月14日,全國各級學校及公私立幼兒園停止到校上課,此外,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補習班等各類教育機構也必須配合停課。
二、為維持學生受教權益,大專校院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改採線上教學,學生居家學習不到校,線上教學視為正式課程,並以暑假期間不補課為原則。
三、遠距教學實施後亂象百出,讓教師、學生以及家長焦慮不已,例如遠距教學平台頻寬不足問題,「酷課雲」、親師生平台等無法登入,各大專院校教材平台也時常傳出當機問題,教育部也表示當機可能是因為同時間使用人數過多所造成,擴大頻寬或分流使用即可恢復正常。
四、疫情已經持續超過一年,教育部先前也表示各級學校針對遠距教學皆有實施模擬,然遠距教學正是上路後,仍是問題連連。學生出現設備與網路缺乏的問題,連資源豐沛的雙北也出現平台當機情況,部分家庭電腦未配有鏡頭、麥克風,或是家中僅有一台電腦或平板,如有多位學童需要遠距教學也難以使用。有鑑於此,請教育部應妥善規劃各級學校遠距教學進行方針,除學校硬體設備需做盤點之外,也應要求學校針對學生家中設備、網路連線等事先測試,並研擬弱勢學生補助方案,避免遠距教學後弱勢學生權益受到衝擊。
(十四)本院蔡委員壁如,有鑑於全國疫情持續擴大,尤其自5月15日雙北升為警戒三級以來,確診者已破四千例,目前台北市及新北市已在醫院及社區增設多個快篩站,然而在篩檢過程中,不免導致民眾大量排隊聚集,社交距離難維持等亂象。當前疫情朝社區發展的趨勢明顯,各基層醫療院所醫護人員也希望能保護自身安全,病患看診前先做快篩亦有其必要。未來若各縣市廣設快篩站,應避免快篩站或醫療院所成為防疫破口,行政院應指揮衛福部等相關權責單位研議,讓快篩試劑能夠在基層診所普及,讓民眾就近方便進行初步篩檢,減少群聚風險,也更能及早發現患者,並規劃專責醫院醫護人員定期監測PCR,以確保醫護人員健康。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新北市聯合醫院板橋院區從17日起設置快篩站,雖然新北市衛生局為了避免民眾排隊等待篩檢,而造成群聚感染的問題,所以預計下午一點採取發放預約號碼牌的方式,但每日一早仍有上百位的民眾在醫院外排隊等候,甚至有民眾早上6點就來排隊。在民眾領取號碼牌的過程中,恐就已暴露在群聚感染的風險中。
二、台北市從14日起設置4個快篩站,分別在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中興院區、西園醫院、剝皮寮,但檢疫量能不足,篩檢人數過多,供不應求的現象明顯;即便台北市政府至23日時緊急在台北榮民總醫院、振興醫院、新光吳火獅紀念醫院、馬偕紀念醫院、康寧醫院、三軍總醫院及其松山分院等地加開多個篩檢站,紓解人潮,但仍湧入近百位民眾在場等候,不論是領取預約號碼牌或是等候篩檢的民眾都大排長龍。人潮為篩檢而聚集,反而恐讓疫情更加嚴峻。
三、日前衛福部已邀集專家學者研議,盤點各縣市醫療能量,研議是否在各縣市廣設快篩站,雙北市民眾排隊領號牌及等待篩檢的亂象將有可能在各縣市上演。篩檢站人數眾多,若確實出現症狀者與一般民眾接觸時間過長,恐對原先沒症狀的民眾造成威脅。
四、許多民眾有感冒症狀,多數人會至居家附近的診所做初步就診,現在台灣疫情已進入社區感染期,各基層醫療院所醫護人員也希望能保護自身安全,病患看診前先做快篩亦有其必要。有鑑於此,本席要求行政院應研擬快篩試劑在基層診所普及化,除減緩群聚感染的風險,也能儘早找出確診者,以加強防疫,並保護醫護人員安全。
(十五)本院蔡委員壁如,鑑於蔡英文總統選前提出之「改革房市三支箭」,分別是調高不動產持有稅、健全租屋市場及推動八年二十萬戶的社會住宅,然而目前皆尚未達成。其中健全租屋市場有兩項重點:一、租屋市場實價登錄以促進租屋黑市透明化,財政部長蘇建榮承諾會和內政部共同研擬相關政策,二、制定可負擔租金基準,減輕租金過高之負擔,內政部次長花敬群於本會期委員會質詢時,承諾六月份將完成。此外,台灣長期不動產持有稅過低,應儘速制定房屋稅差別稅率,以有效遏止囤房、抑制不當炒作房價之行為,將空屋釋出,增加租屋市場供給,財政部仍持續托推抗拒改革。綜上,為保障憲法所賦予人民之住房權,維護居住正義,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去年實價登錄2.0三讀通過,居住正義在房市透明化上已有初步進展,然而台灣近年來的房價飆漲,許多人轉買為租,因此租屋市場實價登錄,對於促進租屋市場的透明化至關重要。本席於此會期對行政院總質詢中,財政部長蘇建榮承諾會和內政部共同研擬「租屋市場實價登錄」的相關政策。請行政院儘速公開租屋實價登錄現階段之計畫及相關研究,並提出確切實施之期程。
二、在《住宅法》第11條明訂,內政部需在2018年底前公布台灣「負擔基準及補貼金額計算方式」,卻怠惰不作為,本席於本會期委員會質詢內政部次長花敬群時,次長花敬群承諾六月份將完成。而房價與租金齊漲,以雙北為例,租金在六年內漲了三成之多,民眾負擔沉重,請行政院依法行政,儘速提供可負擔租金基準的相關研究數據,以及確切實施之期程。以利各部會居住正義之政策執行,並讓社會住宅租金定價基準,有全國一致性。
三、為了抑制房價漲幅,各部會需要通力合作,央行採取選擇性信用管制,力挽資金狂潮,去年底立法院三讀通過實價登錄2.0,本會期房地合一稅2.0亦三讀通過,擴大短期炒房的定義。然而台灣長期不動產持有成本過低,導致囤房現況嚴重,目前朝野亦提出多種版本的囤房稅修法,唯獨缺了財政部的版本。依「中央訂稅率,地方定稅基」原則,應制定「差別稅率」,全國一致實施。請行政院儘速提出囤房稅之實施期程,莫讓蔡英文總統之選舉承諾跳票。
(十六)本院蔡委員壁如,鑑於行政院於2016年10月27日通過綠能產業推動方案,各部會加速為達成蔡英文總統承諾之2025年再生能源發電占比20%的目標,在能源轉型過程中,未能顧及憲法與環境基本法之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兼顧之原則。行政院農委會於2017年9月21日公告「嚴重地層下陷地區內不利農業經營得設置綠能設施之農業用地範圍」,其中第34區(臺南市北門區),於2020年3月2日經濟部核發禾迅一號公司施工許可證,同意其於此區設置地面型太陽光電。惟當初劃設時也未經過相關環社檢核機制,此區是將軍溪口生態極敏感區,緊鄰社區也顯有失周延。在開發前開發商未依地方政府要求,與周邊居民妥善溝通,引發激烈衝突。人民權利受公權力侵犯,應賦予其救濟途徑,特此要求行政院召集相關部會,研擬撤銷或廢止其籌設許可及施工許可,在雙方僵局下,先要求廠商停工,未來亦應完整妥善規劃,將居民知情同意權納入審查程序,以完善公正轉型之核心價值,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行政院將綠能產業列為「5+2」產業創新計畫之一,並於2016年10月27日通過綠能產業推動方案,致力達成2025年再生能源發電占比20%的目標,其中以太陽光電裝置容量占66.3%最高。行政院農委會於2017年9月21日公告「嚴重地層下陷地區內不利農業經營得設置綠能設施之農業用地範圍」,盤點出嚴重地層下陷區38區,共計2,240公頃不利農業經營區。其中第34區位於臺南市北門區,其劃定範圍為:北門區蘆竹溝社區以南、台61線以西、將軍溪出海口以東。2020年3月2日,經濟部核發禾迅一號公司施工許可證,同意其於此區設置地面型太陽光電。惟此區位於將軍溪出海口,周邊潟湖、蚵田是生態極敏感地區,恐影響候鳥南北遷徙線,且緊鄰社區開發大面積地面型太陽光電,亦有欠週到。
二、同樣由行政院農委會主責之漁電共生先行區規劃,皆需經過「太陽光電環境與社會檢核機制」(下稱環社檢核),惟當初劃設不利農業經營時區時並未經過相關環社檢核機制,僅依客觀自然條件(如乾旱、淹水、土壤鹽化等)作為遴選標準,顯有失周延。
三、依據農委會公佈圖資,蘆竹溝附近的空拍圖皆為魚塭,即便是規劃發展光電,為何不是開發為漁電共生以發揮國土利用效率,而是地面型光電?尤其此區劃設區塊並不完整,邊界形狀極為不規則,行政院有必要公開規劃過程的相關文件,以化解民眾疑慮,此開發區劃分是否因人設事,此決策黑箱是否有其他非專業考量或受到政商利益等外力干涉。
四、目前國際上所定義的綠能發展,應同時做到「公正轉型」,與社區、生態共存共榮,而不是為了商業利益犧牲生態環境和民眾權益。此光電開發案緊鄰蘆竹溝社區,對景觀、生態、居民的生活都將造成衝擊,但開發前僅憑形式上的說明會,未於在地社區召開說明會,就取得施工許可,有欠妥當,埋下居民與業者激烈衝突的導火線。在光電開發設置過程中,應有「社區知情權」,向在地居民、利害關係人說明之必要性,化解疑慮。並應遵循實質審查原則,使居民能事先瞭解、表達意見,並有充分時間溝通討論。行政院推動綠能發展,是因應氣候變遷與國際供應鏈之需要,但切勿為了快速達成目標,專斷獨行,草率行事,而違背「公正轉型」的核心價值。
(十七)本院蔡委員壁如,鑑於5月13日及17日,五天內兩度分區停電,影響產業與民生甚鉅,造成民眾生活嚴重不便及恐慌,經濟部長王美花至今仍未負起政治責任,也未徹底化解民眾對政府穩定供電能力之疑慮,嚴重傷害民眾對政府良善治理與能源轉型的信心。行政院應進行此二次停電的根本原因分析(RCA),於一個月內完成檢討報告,建立獨立的電網運轉監督機制不能再拖,並秉持「公開透明、資訊對等」原則,並全面評估檢討電力供需管理問題及供電風險,提出穩定供電的積極策略、計畫及方案,以免重蹈覆轍,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五月兩次分區輪流停電,造成民眾生活不便、人心惶惶,更引發民眾對政府穩定供電能力的質疑。經濟部記者會說明,產業接單及民眾在家防疫使用電創新高、水情嚴峻、歲修排程無法及時救援等原因,凸顯政府嚴重欠缺對於氣候變遷衝擊之敏感度,經濟部下轄水利署去年即對水情發出警報,但發電機組歲修排程,及電力需求管理卻未跟著調整。
二、氣候變遷影響、極端氣候加劇,高溫、缺水將成未來新常態,是國家當前面對電力供需最不穩定的因素。政府對供電穩定責無旁貸,爰此,要求行政院:
I. 應務實檢討現行備轉容量率計算方式,召集各方專家學者共商,研議以備轉容量取代備轉容量率之可行性。
II. 短期應避免對台電第一線基層員工施加不必要壓力,但應要求落實標準作業程序(SOP),使防呆機制發揮作用。
III. 應重新盤點今年夏季歲修時程,若九月中秋仍處於高溫,颱風帶來雨量不如預期,九月歲修機組時程應重新檢討。
IV. 應全面檢討單一大電網、大電廠之供電風險,加速提升智慧電表安裝率,發展區域微電網、分散式發電設備及儲能設備。
V. 進行此二次停電的根本原因分析(RCA),建立獨立的電網運轉監督機制不能再拖,包含評估檢討電力供需管理問題及供電風險,提出穩定供電的積極策略、計畫及方案,其中須包含明確KPI及時程。
三、為落實國家良善治理,政府應秉「公開透明、資訊對等」之原則,化解民眾質疑政府資訊造假的疑慮,重拾民眾對國家穩定供電的信心,要求行政院督導相關單位公開以下資訊,並儘量可視化,減少民眾搜尋成本:
I. 發電機組現在、未來歲修期程應盡量可視化,應併入台電網站「今日電力資訊─各機組發電量」頁面。
II. 台電官方網站「今日電力資訊」加入「今日用電曲線(用戶別)」,協助民眾了解工業、商業、民生、公家機關用電量,以確認此二次停電,是否因防疫在家上班造成民生用電增加,以免誤判原因造成往後決策失誤。
III. 台電官方網站「今日用電曲線」中,應顯示各時段需量反應之減量效果。
IV. 目前智慧電錶在一般表燈的住商用戶還不普及,但契約用戶約佔六至七成售電,已安裝智慧電表。應公開區域別的即時契約用電數字總用電量,及大戶、散戶類別的即時變化。
(十八)本院蔡委員壁如,鑑於8月28日公投在即,「珍愛藻礁」一案,行政部門未善盡「公開透明、資訊對等」之責,與民間充分溝通,大潭第三天然氣接收站,關於生態、風浪、漂沙等影響,疑慮待解。為善盡與民充分溝通之責,本席於今年5月5日經濟委員會質詢,提出待釐清資訊,經濟部長王美花當時表示「資訊公開都非常樂意來做」,會後並行文索資相關研究報告(如本文說明第四點),但經濟部於5月21日函覆本席,除時程延宕三週,更僅摘錄經濟部已公開之部分資訊,重申其開發之立場與理由,未能提供本席完整研究報告,顯然是逃避國會監督,亦未臻「公開透明、資訊對等」原則。行政院應公開所有完整研究報告,尊重民意儘速停工,8月28日公投前召開聽證會、提出環差報告,公投若多數通過直接落實遷址替代方案等,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關於828公投「珍愛藻礁」一案,北部蓋三接站,可緩解南北供電不均問題,惟其選址大潭,並未與民間充分溝通,大潭三接生態、風浪、漂沙疑慮及對空汙、減煤時程、能源轉型影響仍待解。行政院雖提出外推替代方案,仍未公開可供驗證之完整科學研究證據,無法解除民眾疑慮。
二、種種爭點,本應於環評會議上呈現完整證據,進行專業的科學辯證,行政部門高度期待下,與民溝通程序未臻完善,受「程序不正義」質疑。政府若對提出的方案具充分信心,應秉持「資訊公開、透明對等」民主原則,公開完整研究評估報告,以供全民檢視。短期,相關疑慮尚未解除,政府應尊重民意先行停工;中期,應於8月28日公投前,兌現蔡英文總統承諾,儘速召開聽證會釐清爭點,並提出外推方案環差報告;長期,若公投同意票多數通過,應直接落實台北港、林口港等遷址替代方案,並加速現有電廠轉型,提升電力供應穩定。
三、「公開透明、資訊對等」為民主政治基本原則,本席於2021年5月5日經濟委員會質詢,提出待釐清資訊八項,會後並行文索資相關研究報告共十項,希望行政部門能用證據說服民眾,經濟部長王美花當時表示「資訊公開都非常樂意來做」。但經濟部於5月21日函覆本席,除時程延宕三週,更僅摘錄經濟部已公開之部分資訊,重申其開發之立場與理由,未能提供本席完整研究報告,顯然是逃避國會監督,亦未臻「公開透明、資訊對等」原則。
四、為落實「公開透明、資訊對等」,以解除民間疑慮,並善盡政府溝通之責,秉持科學基礎,促進社會有意義地深度對話,本席要求針對以下資訊,於6月4日前提供完整研究報告:
I.官方中油於109年對工業港區再作的鑽探研究資料
II.2019年、2020年,桃市府、中油分別委託林俊全、林繡美做的藻礁研究報告
III.關於低潮線以下(水底)的生態研究資料
IV.109年6月內部評估林口港替代方案的資料(台電、中油)
V.評估台北港替代方案的資料(台電、中油)
VI.109年7月評估FSRU操船模擬的資料
VII.關於三接的海象風浪狀況
VIII.興達、麥寮、中火電廠每一個機組每月燃煤量與發電量
IX.中南部空汙季時,固定式燃煤電廠或燃油電廠,每一個機組運轉時對於空污的占比。
(十九)本院蔡委員壁如,鑑於台灣中油在桃園市觀音區興建第三天然氣接收站,去年3月工作船擱淺造成超過0.5公頃之大面積藻礁受損,環保署原定4月14日藻礁受損對策環評審查會議,因中油臨時申請展延而未召開,然而藻礁公投預計於8月28日投票,請行政院督促環保署儘速辦理,並令中油停工,以維護7,600年珍貴藻礁生態環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台灣中油在桃園市觀音區興建第三天然氣接收站,去年3月進行工程時,工作船擱淺造成超過0.5公頃之大面積藻礁受損,環保署原定4月14日針對中油提出的因應對策進行專案小組,審查中油於三月份提交之補件內容,但中油因藻礁棲息復育及補償措施,及工安及機具設備管理、緊急應變作為等仍有可改進空間,還在邀集相關專家提供意見,而臨時申請展延而未召開。
二、此事故顯示三接站場址選址不當,中油工程導致大面積藻礁受損,已違《環評法》,環保署應依該法處以罰鍰,並令中油立即停工。以免開發單位,藉由補件拖延審查,造成7,600年珍貴藻礁生態環境的持續破壞。
三、經濟部提出「外推方案」後表示,工業港部分停止施工,但岸上繼續施工,以待公投結果,避免無謂浪費。由於棧橋部分施工,仍有破壞藻礁生態之風險,應停工避免無可回復的傷害。
四、藻礁公投案將在8月28日進行,需要更多的公共討論,釐清三接對藻礁生態、能源轉型、替代方案等相關爭議,讓民眾在公民投票時,作為理性選擇的基礎。
(二十)本院蔡委員壁如,鑑於中國福能海峽公司於長樂外海海上風電場,鄰近馬祖海域,距離東莒南方約5~6浬,已影響馬祖民眾生活與睡眠品質,衝擊漁業、海洋生態、交通、景觀,甚至危及國安之虞。此事涉及海委會、能源局、陸委會、內政部、交通部、環保署等各部會及地方政府職權,行政院應積極整合協調各部會及地方政府,確認該施工行為無違反國際法及我國法規命令,即時監控施工狀況。對岸並未事先告知我國政府,行政院應主動與中國取得聯繫,積極溝通,掌握相關計畫、動機、目的,要求停工、協調。基於「公開透明、資訊對等」、「民眾作主」等民主政治基本原則,行政院亦應積極了解馬祖民眾對此事觀感態度,並主動向馬祖民眾說明釋疑,解除民眾疑慮,保障民眾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中國福能海峽長樂外海海上風電場A區、C區項目,將採用30台東方風電10兆瓦海上風機,該案場距離馬祖東莒南方約5~6浬,正聚集大量工作船舶施工,距離逼近,目視清晰可見,已影響馬祖民眾生活體驗、睡眠品質,衝擊漁業、海洋生態、海上交通航道安全、觀光旅遊之景觀影響,甚至危及國安之虞。
二、本席於28日接獲馬祖民眾陳情,隨即聯繫海洋委員會和經濟部能源局,確認是中國離岸風力發電機,而對岸並未事先告知我國政府。行政院應主動與中國取得聯繫,積極溝通,掌握相關計畫、動機、目的,要求停工、協調,以共同打擊海上犯罪,及海洋資源的保育和開發。
三、我國連江縣政府早在2011年開始委託明道大學,進行四鄉五島的綠能可行性評估,在南北竿和東莒的北方迎風面設置7座2MW大型風機,加上小型風機和太陽能光電,再生能源可達55%,來大幅減輕不便宜的燃油發電,北海坑道等潮汐發電的潛力則在研究中。行政院應積極整合能源局及地方政府能量,共同推動離島再生能源發展,實現低碳島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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