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紀律委員會第1次召集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0年10月8日(星期五)12時12分至12時17分
地 點 本院紅樓301會議室
主 席 陳委員明文
陳執行秘書耀東:報告委員會,出席委員已達法定人數,宣布開會。剛才各位委員特別推舉陳委員明文擔任今天主席。
主席(陳委員明文):現在開會,請宣讀議程討論事項第一案。
討 論 事 項
一、請各召集委員互推1人為主席。
主席:請問各位,推舉陳委員明文擔任臨時主席,有沒有意見?(無)無意見。
繼續宣讀議程討論事項第二案。
二、本會期(第10屆第4會期)紀律委員會召集委員業經各常設委員會推舉擔任,敬請討論決議本會期各月輪值召集委員人選。
陳執行秘書耀東:本會期從10月、11月、12月定期會到明年1月臨時會,因此會從8個委員當中抽出4位召集委員來輪值,紀律委員會建議出席委員除了自行抽籤之外,未到場之委員由其他同黨籍委員代抽。
主席:本會期共4個月,紀律委員會輪值召集委員由各常設委員會推舉擔任,以抽籤方式決定輪值召委人選。由本席代邱委員志偉抽籤,請蔣委員萬安代陳委員以信抽籤。現在進行抽籤。
(進行抽籤)
主席:報告抽籤結果並決議:110年10月輪值召集委員為黃委員世杰,110年11月輪值召集委員為陳委員明文,110年12月輪值召集委員為陳委員以信,111年1月輪值召集委員為林委員宜瑾。抽籤程序完成。
請問各位,有無意見?(無)無意見。今日會議到此結束,散會。
散會(12時1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