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會紀錄

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第6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0年10月22日(星期五)10時2分

地  點 本院議場

主  席 游院長錫堃

秘書 林志嘉

林秘書長志嘉:出席委員46人,已足法定人數。

主席:現在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議事錄。(全文見本期議事錄)

主席:報告院會,針對第4會期第5次會議議事錄,並無委員或黨團提出錯誤或遺漏之處,作以下宣告:第4會期第5次會議議事錄確定。

繼續報告。

二、本院委員高嘉瑜等20人擬具「建築法第七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本院委員高嘉瑜等18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本院委員高嘉瑜等17人擬具「證券交易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本院委員高嘉瑜等18人擬具「民法第一百九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本院委員高嘉瑜等20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第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本院委員高嘉瑜等17人擬具「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本院委員蔡適應等21人擬具「石油管理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本院委員蔡適應等24人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五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本院委員陳秀寳等18人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第九條之一及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一、本院委員蔡易餘等30人擬具「中華民國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修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二、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8人擬廢止「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組織法」,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十三、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7人擬具「著作權法第四十六條及第四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四、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8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七條及第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五、本院委員羅美玲等20人擬具「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六、本院委員羅美玲等17人擬具「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七、本院委員李貴敏等28人擬具「住宅法增訂第四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八、本院委員李貴敏等28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九、本院委員李貴敏等27人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本院委員李貴敏等28人擬具「公路法增訂第三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一、本院委員李貴敏等28人擬具「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二、本院委員李貴敏等28人擬具「醫療法第一百零一條及第一百零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三、本院委員林思銘等19人擬具「師資培育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四、本院委員鄭正鈐等26人擬具「師資培育法第十條及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五、本院委員鄭麗文等16人擬具「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六、本院委員鄭麗文等17人擬具「國民體育法第二十一條之一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七、本院委員鄭麗文等18人擬具「全民健康保險法增訂第十六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八、本院委員廖國棟等21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九、本院委員廖國棟等21人擬具「宣誓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本院委員林昶佐等17人擬具「軍人撫卹條例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一、本院委員黃國書等19人擬具「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二、本院委員林宜瑾等24人擬具「國民體育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三、本院委員林宜瑾等22人擬具「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七條及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四、本院委員溫玉霞等18人擬具「志願士兵服役條例第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五、本院委員溫玉霞等18人擬具「行政程序法第一百零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六、本院委員溫玉霞等18人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第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七、本院委員溫玉霞等18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三條及第九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八、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土地法增訂第二百十九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九、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公民投票法第三十一條及第四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9人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一、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學校供餐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二、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7人擬具「房屋稅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三、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6人擬具「房屋稅條例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四、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8人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五、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6人擬具「菸酒稅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六、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20人擬具「警察人員人事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七、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7人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八、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7人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四十九、本院委員邱議瑩等18人擬具「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四十一條及第四十一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本院委員邱議瑩等16人擬具「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財政三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一、本院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公務員服務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二、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7人擬具「兵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三、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7人擬具「農會法第二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四、本院委員邱志偉等23人擬具「少子女化對策基本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五、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8人擬具「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財政三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六、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8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七、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8人擬具「監察法第二十八條及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八、本院委員湯蕙禎等18人擬具「食農教育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九、本院委員湯蕙禎等18人擬具「就業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本院委員蘇巧慧等19人擬具「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財政三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一、本院委員魯明哲等19人擬具「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二、本院委員江啟臣等18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三、本院委員江啟臣等18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四、本院委員賴士葆等16人擬具「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五、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8人擬具「環境基本法第一條、第二條及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六、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8人擬具「環境基本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七、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8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八、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9人擬具「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九、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8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六條、第七條及第二十六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七十、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7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七十一、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6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八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二、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8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四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三、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8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三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四、本院委員林奕華等17人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七十五、本院委員林奕華等17人擬具「公教人員保險法第十二條及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六、本院委員林奕華等17人擬具「軍人保險條例第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七、本院委員林奕華等17人擬具「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八、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公文程式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九、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軍中可疑事件調查及賠償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物理治療師法第九條及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一、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學校飲食教育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二、本院委員羅美玲等18人擬具「姓名條例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三、本院委員陳瑩等18人擬具「公民投票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四、本院委員陳瑩等18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七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五、本院委員陳瑩等17人擬具「環境影響評估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六、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第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七、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7人擬具「雙語國家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八、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8人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八十九、本院委員林淑芬等21人擬具「軍人保險條例第十六條之一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本院委員林淑芬等21人擬具「志願士兵服役條例第六條之一及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一、本院委員林淑芬等21人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第九條之一及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二、本院委員沈發惠等18人擬具「財團法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三、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公文程式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四、本院委員趙正宇等19人擬具「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增訂第十八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五、本院委員趙正宇等27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六、本院委員趙正宇等27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七、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證券交易稅條例第二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九十八、本院委員陳秀寳等19人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九十九、本院委員陳秀寳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刪除第二十二條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一○○、本院委員陳秀寳等19人擬具「軍人保險條例第十六條之一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本院委員陳秀寳等19人擬具「志願士兵服役條例第六條之一及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二、本院委員鍾佳濱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三、本院委員鍾佳濱等16人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條、第十一條及第十九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四、本院委員黃國書等17人擬具「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一○五、本院委員黃國書等17人擬具「食農教育法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六、本院委員黃國書等17人擬具「證券交易稅條例第二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一○七、本院委員黃國書等17人擬具「數位發展部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交通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一○八、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7人擬具「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四十七條及第九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九、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7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五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8人擬具「漁業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一、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8人擬具「商標法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二、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8人擬具「營業秘密法第十三條之一及第十三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三、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6人擬具「反滲透法增訂第六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四、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9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五、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7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六、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9人擬具「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針對本案,國民黨黨團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因為不同提議,循例先處理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部分。請問院會,對國民黨黨團提議退回,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一一七、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八、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組織條例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九、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傳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四條之一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二○、本院委員鄭運鵬等17人擬具「漁業法第五條及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二一、本院委員鄭運鵬等17人擬具「遠洋漁業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二二、本院委員鄭運鵬等16人擬具「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二三、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8人擬具「食農教育法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二四、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8人擬具「證券交易稅條例第二條之二及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一二五、本院委員萬美玲等20人擬具「學校午餐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二六、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8人擬具「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二七、本院委員葉毓蘭等17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二八、本院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商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二九、本院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公教人員保險法第三十五條及第五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三○、本院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一三一、本院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第九條之一及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三二、本院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志願士兵服役條例第六條之一及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三三、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9人擬具「兵役法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三四、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及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三五、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消防設備士法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三六、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教師待遇條例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三七、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公務人員俸給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三八、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民法第十八條、第一百九十五條之一及第一千零三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三九、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四○、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四一、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十八條之一及第十八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四二、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民眾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一四三、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民眾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一四四、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增訂第八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四五、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四六、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十八條及第二十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四七、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鐵路法增訂第四十七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四八、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國民教育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四九、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五○、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五一、司法院、行政院函請審議「法官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五二、監察院函請審議「監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五三、考試院函請審議「公務人員保障法第二十三條及第一百零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五四、考試院函請審議「公務員服務法第十一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五五、行政院函請審議「鐵路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五六、行政院函送財團法人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111年度預算書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五七、行政院函送外交部擬具之「國際合作發展事務109年度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五八、行政院函,為中華民國110年1月27日修正公布之「平均地權條例」第四十七條、第四十七條之三及第八十一條之二條文、「地政士法」第二十六條之一及第五十一條之一條文、「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之一及第二十九條條文,定自110年7月1日施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五九、行政院函,為中華民國108年6月19日制定公布之「國防產業發展條例」,除第十一條外,其餘條文,定自110年6月18日施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經濟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六○、行政院函,為中華民國110年4月28日修正公布之「工會法」第十七條條文,定自110年7月1日施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六一、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受聘僱外國人健康檢查管理辦法」第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六二、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傳染病分類及第四類與第五類傳染病之防治措施」,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六三、衛生福利部函送「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β內醯胺類抗生素多重殘留分析」,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六四、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乙型受體素類多重殘留分析」,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六五、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醫院設立或擴充許可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六六、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並自中華民國110年7月1日生效,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六七、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特定醫療器材之標籤、說明書或包裝應加註警語及注意事項」,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六八、勞動部函,為修正「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但書適用範圍」,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六九、勞動部函,為修正公告「指定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六條第四項行業」,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七○、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送「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美國在台協會就核能安全進行技術資訊交流及合作協議」中英文影本,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七一、交通部函,為修正「交通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第七條、第八條及第十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交通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一七二、財政部函,為本院第10屆第3會期第7次會議修正所得稅法部分條文通過附帶決議,檢送妥善運用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稅課收入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七三、財政部函,為修正「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辦法」第十七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七四、(密)中央銀行函送該行投資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度績效概況表及財金資訊109年年報,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七五、(密)中央銀行函送「中華民國(臺灣)中央銀行與巴拉圭中央銀行合作協定」英文約本影本及中譯本,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七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動物及動物產品輸入檢疫條件」第八點附件四之四「自巴拉圭輸入冷藏、冷凍供人食用牛肉檢疫條件」部分規定,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七七、(密)內政部函送「臺菲災防合作瞭解備忘錄(MOU)」,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七八、(密)國家安全局函送109年情報通訊監察年報,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報告院會,第一七九案至第二一六案請依序宣讀,其中第一八○案、第一八一案、第一八三案、第一九○案至第一九四案、第二○○案、第二○一案、第二○四案、第二○七案至第二一○案國民黨黨團提議改交審查;第一九二案、第二○三案至第二○五案、第二○九案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改交審查;第一八四案、第一八六案民眾黨黨團提議改交審查;第二一五案國民黨黨團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第一八三案民眾黨黨團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宣讀後,以上提案除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外,其他議案均改交相關委員會審查,其餘議案均照程序委員會意見通過,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宣讀後通過。請宣讀。

一七九、內政部函送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110年1至3月承接委製節目彙整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八○、內政部函送110年度第1季「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對縣市政府補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八一、內政部函送「國土永續發展基金」國土功能分區劃設及各直轄市、縣(市)推動國土計畫110年6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八二、大陸委員會函送110年度第1季「大陸委員會補(捐)助經費一覽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八三、大陸委員會函送「兩岸協議協商進度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八四、海洋委員會函送「海巡署籌建海巡艦艇發展計畫」110年第1季執行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八五、原住民族委員會函送該會及所屬補助地方政府情形表及補(捐)助民間團體及個人情形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八六、原住民族委員會函送110年度第1季辦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八七、客家委員會函送「110年度第1季辦理政策宣導及廣告」公告資料,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八八、客家委員會函送「110年度第1季補助情形」公告資料,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八九、國立故宮博物院函送「新故宮─故宮公共化帶動觀光產業發展中程計畫」110年第1季辦理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九○、科技部函送110年第1季於各類媒體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之執行情形資料,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九一、科技部函送該部暨所屬機關110年度第1季補(捐)助民間團體及個人經費資料一覽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九二、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送110年4月於媒體辦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告資料,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九三、文化部函送110年14月該部接受外界捐贈款明細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九四、文化部函送110年15月該部接受外界捐贈款明細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九五、外交部函送110年第1季「外交部主管公務預算對民間團體、縣市政府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九六、外交部函送財團法人臺灣民主基金會「第六屆第七次董事暨監察人聯席會議紀錄」,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九七、國防部函送110年第1季經管國有土地辦理變更為非公用財產資料,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九八、行政院主計總處函送「109年度中央政府預算截至第4季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九九、行政院主計總處函送「110年度中央政府預算截至第1季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二○○、司法院函送110年第1季辦理政策宣導之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二○一、法務部函送110年第1季該部及所屬機關、主管財團法人於媒體辦理政策宣導彙整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二○二、經濟部函送「台糖公司推動循環經濟辦理雲林所屬養豬場改建為農業循環豬場」110年第1季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三、經濟部函送「台糖公司農業循環豬場改建投資計畫預算執行檢討」110年第1季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四、經濟部函送中油公司「第三座天然氣接收站投資計畫110年第1季執行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五、經濟部函送台水公司「水庫設施更新改善計畫」等計畫

110年第1季工程執行情形,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六、經濟部函送110年度科技專案研發成果各項績效評估指標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七、經濟部函送該部所屬事業台電、中油、台糖及台水公司

110年4月份公益支出、委託調查、會費、捐助及睦鄰支出明細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八、經濟部函送該部所屬事業台電、中油、台糖及台水公司

110年5月份公益支出、委託調查、會費、捐助及睦鄰支出明細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九、國家發展委員會函送110年度第1季於平面媒體、網路媒體、廣播媒體及電視媒體辦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告彙整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一○、公平交易委員會函送110年第2季查察民生物資價格波動之執行成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一一、衛生福利部函送該部更新110年第1季辦理政策宣導之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一二、勞動部函送110年第1季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一三、交通部函送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及台灣電信協會依本院相關決議110年5月份執行進度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一四、交通部函送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及台灣電信協會依本院相關決議110年6月份執行進度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一五、文化部函送110年度「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業務」預算繼續凍結5,000萬元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二一六、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之行政院函請審議及委員張廖萬堅等19人擬具「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修正草案」等2案,建請改交經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財政三委員會聯席審查,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行政院函請審議及委員張廖萬堅等19人擬具「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修正草案」等2案改交經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財政三委員會審查。

主席:報告院會,第二一七案以下請一併宣讀,宣讀後除第二三三案至第二四一案同意展延審查期限外,其餘各案均准予備查。請宣讀。

二一七、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規劃及推動國家發展計畫綜合業務」預算凍結10%書面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二一八、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促進產業發展」凍結2,000萬元書面報告案,業已審查完竣,同意動支,並通過附帶決議2項,請查照案。

二一九、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促進產業發展─03亞洲.矽谷創新應用整合平台計畫」預算凍結10%書面報告案,業已審查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二二○、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促進產業發展─04亞洲‧矽谷新創鏈結計畫」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案,業已審查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二二一、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深化推動政府資通訊應用建設」凍結1,000萬元專案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並通過附帶決議1項,請查照案。

二二二、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檔案管理局「深化國家記憶計畫」預算凍結10%書面報告案,業已審查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二二三、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一般行政」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案等14案暨檔案管理局「文書檔案智慧鏈結計畫」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案等2案,業已處理完竣,預算得予動支,請查照案。

二二四、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第2目第1節「原子能科學發展」凍結40萬元書面報告案等6案,業已審查完竣,均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二二五、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行政院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一目『一般行政』凍結26萬元專案報告」等2案,業經審查(處理)完竣,均決議:「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二二六、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行政院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2目『施政及法制業務』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等3案,業經審查完竣,均決議:「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二二七、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外交部、僑務委員會、行政院、國防部、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等函送「財團法人臺灣亞洲交流基金會」107、108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案等7案,均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二二八、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教育部函送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基金會等10家財團法人108年度預算書及相關資料案等4案,均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二二九、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教育部函送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等10家財團法人108年度決算書案等4案,均已逾決算法第28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二三○、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外交部、僑務委員會、行政院、國防部、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等函送「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臺灣民主基金會及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中華民國委員會」107年度決算書案等5案,已逾決算法第28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二三一、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二條附表一及第三條附表二等30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3會期第1次會議報告後決定:展延審查期限。復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二三二、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遠洋漁業條例第十三條第一項第十九款第二目非法、未報告及不受規範漁撈作業漁船名單」部分附件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2會期第1次會議報告後決定:展延審查期限。復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二三三、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漁船運搬養殖活魚管理辦法」第四條及第十六條之一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二三四、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修正「民生必需品短缺時期配給配售辦法」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二三五、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動物及動物產品輸入檢疫條件」第八點附件四之四「自巴拉圭輸入冷藏、冷凍供人食用牛肉檢疫條件」第三點及第十三點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二三六、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修正「限制輸出貨品表」,CCC6307.90.50.19-7「其他紡織材料製口罩,過濾效果94%及以上者」及CCC6307.90.50.29-5「其他紡織材料製口罩」2項貨品之輸出規定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二三七、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送「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振興三倍券發放辦法」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二三八、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動物用藥品檢驗登記審查準則」第九條附件二乙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二三九、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修正「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第三條、第五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二四○、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送「在臺灣地區從事商業行為禁止事項項目表」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二四一、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修正「優惠電價收費辦法」第三條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二四二、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教育部函送「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等4案,均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二四三、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等3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主席:現在進行質詢事項。

質 詢 事 項

甲、行政院答復部分

一、行政院函送傅委員崐萁就校園反毒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行政院函送傅委員崐萁就協助照護臺鐵第408車次太魯閣號列車事故旅客、家屬及一線救災人員心理健康,避免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行政院函送楊委員瓊瓔就完善役男入營防疫措施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行政院函送傅委員崐萁就臺鐵408車次太魯閣號意外導致重大傷亡,應提升改善臺鐵安全管理委員會運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行政院函送傅委員崐萁就臺鐵局408車次太魯閣號重擊工程車出軌事故,建請交通部即刻啟動邊坡施工之危安管理要點,重點審查所有邊坡施工,並在各施工路段之臺鐵局軌道設置安全自動監測系統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行政院函送傅委員崐萁就臺鐵局408車次出軌意外導致重大傷亡,應落實召開安全管理委員會會議及改善臺鐵行車安全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行政院函送傅委員崐萁就建請行政院研議電動自行車簡化分類標準是否合宜,並且應擴大監理及管制範圍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八、行政院函送傅委員崐萁就每逢假日國五總是塞車狀況,目前仍尚未有適合的解決方式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九、行政院函送傅委員崐萁就促進服務業轉型升級並解決低薪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行政院函送傅委員崐萁就限塑政策推動後一次用塑膠產品用量持續增加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一、行政院函送傅委員崐萁就我國遠距醫療發展仍有待政府加速法規鬆綁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二、行政院函送傅委員崐萁就民眾辦理公共空間活動使用擴音器常遭檢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三、行政院函送楊委員瓊瓔就歷年來性侵假釋犯利用電子腳鐐監控時段再犯案件層出不窮,顯見法務部未落實監控性侵假釋犯相關機制,建請法務部通盤檢討性侵犯假釋相關政策及配套法規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四、行政院函送傅委員崐萁就農、漁業建立面對極端氣候之事前預警機制以降低農漁災損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五、行政院函送傅委員崐萁就開放萊豬進口對國內養豬產業衝擊及國內禁止使用乙型受體素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六、行政院函送傅崐萁委員就臺灣30年來每年道路事故死亡人數日益漸增,政府應推動「零死亡願景」,或積極改善交通道路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七、行政院函送傅委員崐萁就桃園國際機場公司開發建設第三航站區,已流標數次,造成工程多次延宕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乙、本院委員質詢部分

一、本院葉委員毓蘭,依據司法院大法官釋字(以下稱釋字)第808號之法理及精神,國家不但應避免同一事由之處罰,亦應避免同一事由,以不同程序重複追究。惟公務體系中,持所謂機關名譽之理由,對因外界輿情反應,而對同一事由加以多次重複調查或處置者,在所多有。以大馬鍾姓女大生命案為例,涉案警察於事發後、監察院彈劾案通過後,均被調任處置,即屬適例。爰上,相關人事制度有必要參照憲法精神做整體性盤整,特提出書面質詢,請行政院依法答復,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本院鍾委員佳濱,茲因屏東縣境內汽車客運無障礙車輛比率長期顯著偏低,為提高屏東縣公共運輸之服務水準與品質,爰請行政院研議改善方法,並檢討車輛汰舊換新之補助條件規定,放寬汰換車輛車齡條件限制,以鼓勵業者提早汰換成無障礙車輛,確保偏鄉地區民眾的移動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本院鍾委員佳濱,茲因屏東縣境內汽車客運低地板車輛比率長期顯著偏低,為提高屏東縣公共運輸之服務水準與品質,爰請行政院調整公路公共運輸服務升級計畫之預算運用方式,以確保偏鄉地區民眾的移動權,同時拉近城鄉差距及兼顧區域均衡發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本院張委員其祿,就內政部對防空避難設備建置,係依照建築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等法規,並依防空避難設備管理維護執行要點進行管理維護。然就防空避難設備查對、列管作業,依防空避難設備管理維護執行要點,應由主管建築機關核發使用執照後,應將建築物附建防空避難設備有關資料,於次月十五日前列冊移送當地警察局。警察局依公文時效及行政程序轉交查對,然就其落實情形及查核狀況,是否均能依法執行並有所成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五、本院張委員其祿,就內政部對公有單位防空避難設備建置查驗,然多數防空避難設施卻經常做為不同目的使用,甚至部分設施已脫離避難之用途,未能發揮避難之目的,也違反建築核發執照之目的。是否能透過相關單位之稽查,落實公有場域防空避難設施之規定,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以上質詢事項全文,均見本期質詢事項)

主席:現在繼續進行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質詢。

對行政院院長、主計長、財政部部長列席報告「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製經過繼續質詢。

主席:進行質詢之前,先請林秘書長報告部會首長請假情形。

林秘書長志嘉:報告院會,行政院來函:財政部蘇部長建榮本日因公請假,由莊次長翠雲代表列席。報告完畢。

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10月22日(星期五)預算質詢行政院請假首長

 

請假首長

代理人

事由

備註

 

 

財政部蘇建榮部長

莊翠雲政務次長

因公請假:

率團出席2021年亞太經濟合作(APEC)財政部長視訊會議

整天

主席:現在請何委員欣純質詢。

何委員欣純:(10時52分)院長好。在進入今天的總預算質詢之前,最近我有一些感概和感觸,臺灣已經進入相對民主非常成熟的階段,但是最近發生一些事情,我相信可能院長跟我、跟我們周遭一些好朋友都有一些感觸,雖然心情沉重,但是我們又覺得對臺灣人民的智慧和判斷,跟臺灣的未來又有樂觀的期待。我為什麼會開始這樣的開場白?因為第一件事,我選區的隔壁陳柏惟(3Q哥)的罷免案,明天就要投票。我們看到陳柏惟今天有公開宣示,這個罷免案不是藍綠對決,是希望他能夠透過他的苦行、透過他對選民的說明、透過負責任的態度,能夠勇於承擔,而且希望把傷口縫合起來。我想罷免是一個公民權的行使,也是一個民主,但是這樣子的民主不應該是用所謂的抹黑、造謠、攻擊性,甚至我們看到今天國民黨朱立倫主席,帶著全黨,傾全黨之力量在中二選區不斷地中傷、攻擊,用這樣的方式來以民主之名行惡罷之實。院長,你怎麼看待明天的投票?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蘇院長貞昌:(10時54分)謝謝委員!我同意委員的看法,我認為民主制度設計有選舉和罷免,這是用罷免來補選舉或有不足之處,所以它等於一個備用後援來補不足,選舉出來的人也就是民意代表,他代表民意,除非他在代表民意期間有做不符合民意、有虧職守或有操守、人格等等方面的事情,在這個期間就用這個理由來罷免,不應該是用整個政黨不同立場,來政黨對其他政黨行殲滅,或對這個人把他在過去做的什麼事情等等統統翻出來算帳,這不是罷免制度設計的本旨。

何委員欣純:謝謝院長!

蘇院長貞昌:我看陳柏惟立委在監督行政院,行使國會議員權責的時候盡心盡力,我認為他在國會並沒有褻瀆他的職責,對行政院的監督也盡心盡力,而且非常理性問政等等倍予肯定,希望臺中的選民在選舉制度這樣的運用上,能夠讓全國看到很高的智慧,臺灣的民主成熟更進一步地向前走才好。

何委員欣純:對,沒有錯,我同意院長這樣子的一個說法,我相信罷免當然是公民權的行使,但是罷免在民主選舉的制度裡面是補它的不足,是一個後備備援系統的建置,絕對不是用罷免來行抹黑、惡意、中傷等等不實的謠言,三分真七分假的文宣來攻擊,甚至造謠、抹黑,我想這個反而是破壞臺灣的民主制度,也是詆毀臺灣一位民選的國會議員,我相信這樣子臺灣人民是不會接受的,我希望我們能夠共同來守護臺灣的民主、守護臺灣的自由選舉制度,這個價值我相信是我們一起要面對也要堅定的對不對?院長。

蘇院長貞昌:對。

何委員欣純:接著我要感概一件事,除了陳柏惟,另外在我隔壁選區有黃國書委員,我個人尊重黃委員的決定,但是深刻地再來細看黃國書委員這件事的時候,又有一些感概跟覺得荒謬的地方,我們還原到當時的黨國威權體制,可是我們現在看到的是,大家就侷限於線民的內容、人物,還有加害者、被監控者之間的一個對立,好像在「抓過來抓過去」、問來問過去、查來查過去,但是對整體當時候黨國威權體制下,是如何監控臺灣人民,造成社會之間、彼此之間的猜忌跟對立,這個部分到目前為止,我們沒有看到政府對這個結構性進行不管是追究或者是還原當時候的歷史、還原真相、釐清楚。院長,我覺得這個不是真正的轉型正義,我覺得我們還可以做得更多。院長,促轉會除了要開放檔案、說要還原歷史、說要釐清真相,但是到目前為止讓人家看到的是做半套,你覺得促轉會應該要做更多,政府應該還要做什麼,才能夠真正落實轉型正義?

蘇院長貞昌:謝謝委員指教!臺灣是全世界最長戒嚴、最被威權控制的一段全世界少見的情況,而臺灣人民的智慧跟勇敢,好不容易打開民主大門、衝破威權,可是威權的餘毒卻還在各角落,在威權時代的一黨專政、黨國體制,利用政府機器、公權力、資源、預算,來逼死人民,監控或行很多不公不義的事,其實總體來說,人民包括線民都可能是受害人。而進一步來說,縱算有線民,其實也已經是最末端,更可惡、更應該被譴責的是,最上位為了權、為了位而用不法手段、不公不義的方式逼迫人民做事情的那個政權,跟那些掌權者。談到轉型正義,臺灣好不容易進入民主體制後,經由貴院通過法律設立獨立機構,要去挖掘歷史及過去被掩蓋的真相,甚至於趕快還給遭受不公不義、不法判決的受迫害者公道,趕快澄清事實。為實現轉型正義,促轉會成立以來,已經撤銷近6,000件不法判決,許多被害人得到平反。但我們剛剛說38年的戒嚴,那麼長的時間,那麼多罄竹難書的事,促轉會一時之間難以統統做到,促轉會只能盡力把這些資料等等做好,還必須進一步有更高位階的就整個事情,讓社會能夠在完全了解真相後,尋求怎麼樣跨過過去的不公不義,所以還有很多事情要做,還需要各方努力。

何委員欣純:是,院長,如你剛剛講的,雖然一時之間很難做,因為長達38年,世界上最長的戒嚴曾經發生在臺灣,但是現在臺灣已經民主化,我們也成立了一個獨立單位,除了促轉會能夠真正的公開檔案、平反以外,我們希望這個歷史真相被還原。還有剛剛你講的,當時黨國威權體制下造成人民猜忌、對立,甚至這個遺留到現在,這個政黨現在還在一旁對我們嘲笑,還在那裡說三道四,還在那裡進行政治操作,院長,你覺得這樣子對嗎?我們不應該做更多一點嗎?不管是從立法、修法,或者是另外建立制度,或者更進一步真正落實轉型正義,這個才是我們想要的。

蘇院長貞昌:對,我很肯定委員剛才論述時點出的這幾個重點,我們臺灣已經進入民主體制,任何政黨想要在民主體制中贏得人民的認同,第一,要認同土地,第二,要擁抱人民,第三,要堅持公平正義。如果有政黨還不認同這個土地,還抱持過去威權的遺毒,甚至還想要粉飾或者扭曲,我想臺灣人民現在已經越來越清楚,所以你可以看到很多政黨縱使再怎麼扭曲,因為越來越透明,越來越公開,可以騙得了一時,沒有辦法騙永久,可以永久騙一部分人,不能永久騙全部的人,所以你可以看出來,臺灣人民的集體智慧還是很高的,因此還請貴院、貴委員儘量協助,讓大家認識真相,讓大家落實公理正義,讓它在臺灣社會能夠普遍,同時認同這個土地,我相信最後是人民大勝利。謝謝。

何委員欣純:是,這個是政府的責任,人民也要有這樣的認知跟努力,我們立法委員身為國會議員當然也有責任,我也希望促轉會身為一個獨立單位,更有責任、更需要對未來和解、還原真相以及團結臺灣盡一份心力,所以我剛剛才會一直拜託院長,也希望促轉會努力,我們政府還要做得更多,促轉會還要做得更多。

蘇院長貞昌:對。

何委員欣純:這樣才能夠真正的落實……

蘇院長貞昌:應該要更努力。

何委員欣純:才能夠真正的團結臺灣,才能夠真正的體現臺灣人民的集體智慧,好不好?

蘇院長貞昌:是的,我們會更努力,還請貴院多支持。謝謝。

何委員欣純:好。促轉會如果有要回答,請給我書面資料。

我剩下一點時間,院長,我們有一個必須非常肯定的政策,就是各個國中小學班班有冷氣,但是在執行面,我還是要請院長多瞭解。因為行政院曾經在新聞稿裡面說明,院長也公開宣示,班班有冷氣政策的執行明年2月前要到位。我們現在延伸的不是只有改善電力,不是只有裝設冷氣,還有後續的電費跟維修費。我也很高興看到明年度的總預算裡面,有將電費跟後續的維修費納入行政院一般性的補助款,但是這個是從明年度開始。我們現在在實際現場執行這個政策時發現了一個問題,第一個,每一個學校的執行進度不一樣,有的電力系統已經改善完畢,有的還沒有改善,有的改善完畢之後真的開始裝冷氣,有部分的學校是電力系統改善了,也裝冷氣了,但是還有學校連電力系統都還沒有改善,當然更不要講裝冷氣的問題。現在問題來了,我要跟院長還有兩位部長報告我們在執行面的問題,我給各位看,台電的冷氣專戶帳單已經來到學校,為什麼?因為這個學校剛好是電力系統改善已經完成的學校,完成之後馬上就掛表,掛表之後,不好意思,台電就開始算電費了,所以學校就收到冷氣專戶的帳單,可是這個學校只有改善電力系統並裝上電表,有冷氣了嗎?還沒有,還沒有冷氣現在卻要先繳費。院長,這個合理嗎?目前我從教育部得到的數據,已經有75群數,就是全國大概有400個學校面臨這樣的狀況。

蘇院長貞昌:應該是明年才算。

何委員欣純:部長說明一下,應該明年才算嘛!

蘇院長貞昌:好,我請部長跟您報告。

王部長美花:那個去年就決定了,我們只會在5、6月跟9、10月這四個月收基本電費,裝的學校我們建議它不要用,11月以後都不會有基本電費。

何委員欣純:它不要用,問題是帳單來了,要繳還是不要繳?

王部長美花:因為它有開冷氣。

何委員欣純:沒有,部長,你去搞清楚,我希望院長責成教育部、經濟部跟台電去盤點。

王部長美花:沒有問題,我們去確認。

何委員欣純:它不是開了,它是電力系統改善之後裝上電表,還沒裝冷氣,但是台電就開始計費了……

王部長美花:不會。

蘇院長貞昌:好,查清楚。

何委員欣純:帳單就來了。我希望你們能夠盤點,解決這個問題,好不好?

王部長美花:好。

蘇院長貞昌:好。

何委員欣純:以上,謝謝。

主席:王委員定宇的質詢以書面提出,請行政院書面答復,並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委員王定宇書面質詢:

會議日期:2021年10月22日(五)

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第6次會議

會議事由:對行政院院長、主計長、財政部部長列席報告「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製經過繼續質詢(10月22日上午)

書面質詢提綱:

一、空軍司令部辦理「F-16A/B型戰機性能提升」,應如期如質完成

二、退輔會辦理「台南榮家遷建工程」,應如期如質完成

三、我國中美洲友邦宏都拉斯總統大選後,與我國邦交關係

四、我國應積極爭取加入CPTPP

一、空軍司令部辦理「F-16A/B型戰機性能提升」,應如期如質完成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辦理「F-16A/B型戰機性能提升」案,計畫期程為2012年至2023年,總經費約1402億元。根據國防部2022年預算書表第348頁揭載,2022年度空軍司令部辦理「F-16A/B型戰機性能提升」案,經費編列115億3,523萬1千元,其中包含軍事裝備設施、航電系統、機體結構、材料等項目。另根據本席2021年8月31日向空軍司令部所詢資料顯示,目前我國空軍現役F-16A/B型戰機共計141架,已完成構改遞交架數為57架,執行率為40.4%,另本(2021)年度7至12月預計遞交18架、2022年度預計遞交36架、2023年度預計遞交35架。因應近年中國軍事威懾不斷加深,我軍戰機構改提升刻不容緩,建請國防部應積極執行戰機構改作業,提升戰機性能及安全性,並應在計畫期程內完成構改進度。

二、退輔會辦理「台南榮家遷建工程」,應如期如質完成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辦理「台南榮家遷建工程」案,業於2020年5月25日正式動工。根據退輔會2022年預算書表第75頁揭載,2022年度退輔會辦理「台南榮家遷建工程(平實R7與網寮北新建工程)」案,經費編列3,500萬元。另根據退輔會2021年9月7日回覆本席所詢資料顯示,截至2021年8月31日,實際工程進度為25.99%,整體工程預計於2023年底完工。為滿足地方醫療照護需求,建請退輔會積極督促工程進度,並期如質完工。

三、我國中美洲友邦宏都拉斯總統大選後,與我國邦交關係

我國中美洲友邦宏都拉斯將於2021年11月28日舉行總統大選,2021年9月5日宏都拉斯左翼最大反對黨「自由重建黨」表示若贏得大選,將試著「重新調整(readjust)」國家債務,並與中國建立外交關係。另2021年10月13日主要反對黨「國家反對聯盟黨」宣布,將團結支持「自由重建黨」總統參選人蕭瑪拉‧卡斯楚(Xiomara Castro),讓選情充滿變數。我國外交部應審慎評估宏國大選後與我國之邦交關係,並妥善因應中國勢力之介入。

四、我國應積極爭取加入CPTPP

我國業於2021年9月22日正式向CPTPP文件存放國紐西蘭遞交CPTPP申請函,根據CPTPP規定,新申請國入會案必須已完成國內批准程序的8個成員國都同意,即日本、加拿大、澳洲、越南、新加坡、墨西哥、紐西蘭、祕魯。根據外交部2022年預算書表第75頁揭載,2022年度外交部國際合作及經濟事務司辦理「運用多元管道推動我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案,經費編列1,500萬元。建請外交部積極爭取我國入會之機會、戮力與國際洽商。

主席:請李委員貴敏質詢。

李委員貴敏:(11時8分)院長早。院長知道昨天是什麼日子嗎?不知道的話我來提醒你,昨天是普悠瑪號事故三週年,普悠瑪號事故之後,蘇內閣團隊有沒有檢討?院長,你覺得有沒有檢討呢?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蘇院長貞昌:(11時9分)委員你好。有,整個都檢討。

李委員貴敏:院長看得到我的投影片上面的資料嗎?我很不願意這樣講,可是我還是不得不下這樣的結論,你的內閣看起來是一個災難的內閣,是一個無感的內閣,昨天是普悠瑪號事故三週年,可是我們看到你們在普悠瑪號事故之後沒有檢討、沒有改進,所以看到太魯閣號死傷多麼嚴重。我們先看一下,我來幫你整理了一下,南方澳大橋斷裂造成6個人死亡;太魯閣號出軌造成49個人死亡。我沒有把普悠瑪的部分算你頭上喔!「3+11」的缺口,染疫死亡的人數有846人,接種疫苗後死亡通報的有895人;城中城大樓火災死亡的有46人。在您的內閣團隊執政裡面,死亡的有1,842人,我們沒有看到任何的人下台,我們也沒聽到院長您的一句道歉。院長,我再提醒你一件事情,這個跟政黨沒有關係,因為你剛才提的時候,在何委員質詢你時,我尊重委員的質詢、尊重你的回答,但是您的回答跟事實的情況有很大的差異性,讓我們覺得很痛心。不民主的國家不包括在內,在全球的民主國家裡面,還真沒有這麼多人死亡而沒有人下台的情形。院長,都不用為這些死者和家屬說一聲道歉、有個人負責而下台嗎?

蘇院長貞昌:委員,謝謝指教。任何因災難的死亡我們都不樂見,如果有任何責任都應該要追究、負責,絕不能逃避,也不迴避。

李委員貴敏:對,但是……

蘇院長貞昌:不過有一些數字事實上狀況不一樣,譬如你說打疫苗死亡的有八百多人,有一些經過檢驗是無關的。

李委員貴敏:院長,您願意聽,我幫你摘要好;您不願意聽,我只能夠說……

蘇院長貞昌:我應該聽。

李委員貴敏:我為臺灣的人民感到遺憾。院長,我還要提醒你,今天坐在這邊的兩位院長,一位是游院長,20年前的八掌溪事故單純的4個人死亡,游院長二話不說就下台負責了。我提醒您,從民眾的心眼來看,他們覺得什麼時候臺灣越走越回去了!20年之後,我們的道德、我們的政治,淪喪、倒退到20年之前!院長,我是善意的,我把資料做好、都有依據來提醒您,因為你的政策必須要正確,臺灣人民才能夠生活在你所謂的「舉世滔滔中的幸福之地」。但今天沒有啊!今天是舉世滔滔的災難之地,我是善意的提醒您,沒有惡意,這是第一個。

第二個,我要提醒院長,你有沒有覺得「一個臺灣,兩個世界」?有嗎?還是沒有?

蘇院長貞昌:當然如果就這兩個圖片比較,這確實是……

李委員貴敏:是「一個臺灣,兩個世界」嘛!院長,我再跟您報告一下,為什麼給您看這個圖片?陳其邁市長當時還在本院擔任委員,那個時候他批評中央的官員張家祝:「今天頭七公祭,你還有心坐在這裡,你是人嗎?」,我想請問院長,城中城大火死者的頭七,您去了嗎?

蘇院長貞昌:我特別幾次去現場看,一家、一家醫院慰問受傷者……

李委員貴敏:頭七的時候你去了嗎?

蘇院長貞昌:去靈堂祭拜過逝者。

李委員貴敏:頭七你去了嗎?

蘇院長貞昌:不是頭七當天,是之前。

李委員貴敏:不是頭七嘛!但是你知道嗎?陳其邁當初擔任委員的時候,他就直接問張家祝頭七去了沒有,還說「你還有心坐在這邊,你是人嗎?」。所以同樣的,您認為陳其邁委員當初的批評是對的嗎?如果是的話,今天你也「不是人」喔!如果陳其邁市長講的是對的,邏輯不會因為他換個位置就錯了嘛!如果他當初講的是事實的話,那您今天在這邊,你恐怕就是他口中的「不是人」嘍!

蘇院長貞昌:委員,謝謝你這樣子整個來指教。我認為每一個人什麼時候講什麼話、做什麼事,一輩子都會被檢驗。當時在做民意代表,現在變成首長,自己……

李委員貴敏:對。

蘇院長貞昌:整個會被檢驗,所以一個人……

李委員貴敏:是。院長,真的!所有的東西你也認同不要雙標,對不對?

蘇院長貞昌:一個人……

李委員貴敏:不要多標,標準應該只有一個嘛!所以你是人,你並不像陳其邁講的──坐在這裡就不是人,是不是?

蘇院長貞昌:我認為,做為一個行政院院長,對全國發生的任何災難或者任何事情,其實總的我是應該要負所有的責任……

李委員貴敏:好,謝謝院長。

蘇院長貞昌:我要督率所屬。

李委員貴敏:那我要提醒你,回到剛才的投影片,因為我幫你做好了。為什麼我說「一個臺灣,兩個世界」?那天放煙火的活動,光是煙火本身就花了1,200萬元。那一場國慶活動,花的是老百姓的錢,如果是行政官員的錢或者市長的錢,基本上我們不會去管,老百姓的錢、民脂民膏花了3,750萬元。院長,如果我們把3,750萬元用於城中城大樓的整修,這46名亡者會有這樣的一個事故嗎?

蘇院長貞昌:城中城大樓發生事情很遺憾,但它發生事情不是沒有錢整修,是法有不及……

李委員貴敏:院長,不要把它推到……

蘇院長貞昌:力有不及。

李委員貴敏:院長,當你要把它推到──我們剛才有個共識,就是……

蘇院長貞昌:我沒有推的意思。

李委員貴敏:不要推到管委會去,好不好?

蘇院長貞昌:點出問題。它不是沒有錢以致於發生事情,不是,是其他的有不及。

李委員貴敏:謝謝。我們再來看,前面我說過如果政策正確的話,我們可以讓臺灣人民幸福,這才是「舉世滔滔中的幸福之地」。可是我跟院長報告,「3+11」破口的會議紀錄,我們到今天還沒有拿到啊!昨天我們在審預算的時候,陳時中部長不給我們資料!但他提的這個預算費用,我們必須要過,這個我都跟院長報告。院長剛才提到,所有的東西不應該有雙標,那我請問,像高端的這個事情,其實櫃買中心的陳董事長也說它是有異常。有異常的話,如果牽涉到政府官員,你辦不辦?

蘇院長貞昌:如果有任何不法都該辦。

李委員貴敏:都辦喔!包括如果有政府官員涉入高端或其他內線交易的事情,你一律辦!法務部部長在這裡,聽到了喔!

我要請教的下一個問題非常重要,是關於大內宣。院長,我一直苦口婆心地講,現在老百姓的錢要花在老百姓的身上,不要把它亂花。但我不知道你的人有沒有跟你報告過,今年的大內宣、政策宣導費用編了20億元,比以前多了4億元。我再跟院長報告,這個政策宣導的20億元還不包括像是這兩天──院長看報紙吧?

蘇院長貞昌:有看。

李委員貴敏:交通部的繪本支出部分,他們可以去印4,000份,然後就燒掉了2,000份。那些港埠基金的費用,它是用在宣傳上,還不在我這裡講的20億元之範圍內。所以你的整個內閣團隊花了多少錢是用在建設上面,花了多少錢是用在洗腦、大內宣上面?我們都是學法律的,您認不認同,當我們本本分分地做事,把國內的建設做好,也許暫時性地人民沒有辦法感受到,就像當時十大建設的情形,可是後續它確實可以優惠我們的子孫、下一代。院長有孫子,也希望孫子過得好,那你當然不希望債留子孫,對不對?可是我跟您報告,我不知道主計長有沒有跟你報告,國債鐘顯示我們現在不只是債留子孫,現在是債留曾孫耶!現在一個新生baby肩負多少債務,您知道嗎?

蘇院長貞昌:委員,是這樣……

李貴敏委員:你告訴我是多少,因為我的問題是在後面。

蘇院長貞昌:數字我沒有辦法……

李委員貴敏:沒關係,那我跟院長報告,每一個新生baby背負的債務將近25萬元,所以你看年輕人敢不敢生小孩?他不敢生小孩啊!因為債務很重。院長,你知道一碗蚵仔麵線要多少錢嗎?

蘇院長貞昌:不同的品質。

李委員貴敏:沒關係,你認為它要多少錢?

蘇院長貞昌:大概有60塊上下。

李委員貴敏:院長,你這個跟實際上面來講,你就沒有脫離現實,但你的主計長說一碗只有20塊錢,沒有關係,錯了現在知道錯就好了。但是院長,有沒有人跟你反映過物價指數?有沒有人跟你講說菜價現在很貴?你知道空心菜現在一斤多少錢嗎?

蘇院長貞昌:我太太都自己買菜,有時候他會告訴我。

李委員貴敏:你知道空心菜一斤多少錢嗎?你知道嗎?

蘇院長貞昌:我沒有辦法把每一個品項記住。

李委員貴敏:沒關係,院長,我跟你報告一下,因為我們立法院小吃部的老闆跟我講,我那天去的時候都沒有菜,他說菜價很貴啊!空心菜從一斤35塊錢跳到現在一斤60塊錢,幾乎兩倍啊!院長,可是你的主計長,我們在質詢的時候告訴我們說沒有通膨的壓力,而你的央行副總裁說有通膨的危險,然後其他的專家學者也說有通膨的威脅,國外也顯示有通膨,可是你的主計長就說沒有。我要請教院長,您是用專家還是要用聽話的人?到底您在政策決定的時候,是依照專家的意見還是聽話的人?

蘇院長貞昌:在做決策的時候,專業的事情都應該聽專家。

李委員貴敏:比聽話的人重要嘛!對不對?

蘇院長貞昌:都應該聽專家。

李委員貴敏:但是你的主計長其實是很聽你的話,因為在任何情形……

蘇院長貞昌:我常常要聽他的話,真的,他要告訴我有沒有錢耶!真的。

李委員貴敏:那我要跟院長再報告一些事情,除了我剛剛前面講的國債鐘外,還有提到所有的熱錢流到哪裡去,您知道您的家鄉現在一坪土地多少錢嗎?

蘇院長貞昌:那要看什麼地方。

李委員貴敏:沒關係,我告訴你,現在一坪的土地到30萬元。院長,從建設自己的家鄉上面來講是好事,但是從炒地皮上面來講就不是好事。我比較擔心的,我剛才給你的圖表,一個是實際上面的情形,你看到同樣兩公里的地區,一個煙火燦爛,花了三千多萬元民脂民膏,一個是城中城悲慘的事件。我現在給你看的是更大的一個面向,這個更大的面向是什麼呢?一個臺灣、兩個世界。當你的這些熱錢、你的政策都錯誤的時候,導致的情形就是我們今天講的K型的社會,在K型的經濟體之下,我們剛才講說新生兒背負了25萬元的債務,青年朋友們、年輕的族群,他變成──院長,你如果有聽我在國是論壇時所提醒的,年輕朋友變成月光族、清貧族,他們是在失業海嘯的最前端,所以院長,在國外有大麥克指數,您剛剛答得出來蚵仔麵線的價錢,那您認不認為我們應該有個蚵仔麵線的指數?就是讓做決策的人,你剛剛講說你聽主計長的話,做決策的人如果連民脂民膏、連清貧老百姓的日常生活都不能夠理解、都在脫節的情況之下,他給您的政策的決定能夠是對的嗎?

蘇院長貞昌:最基層應該怎麼樣照顧到,是政府要心心念念的,這個很重要。

李委員貴敏:可是不能夠嘴巴講,院長,我跟你講,按照主計總處的統計數字,我們前百分之五的人的收入,是後百分之五的人的六倍多耶!國家的政策如果錯誤的話,我們的老百姓真的很可憐,所以特別拜託院長體恤老百姓……

蘇院長貞昌:應該的。

李委員貴敏:政策一定要正確,要用專業可信賴的人,要做事而不是只會大內宣,這個承諾有沒有?

蘇院長貞昌:應該來努力。

李委員貴敏:不是,有沒有這個承諾?

蘇院長貞昌:應該要做事,而且照顧老百姓。

李委員貴敏:有這個承諾,我聽到的是有這個承諾,院長,對不對?

蘇院長貞昌:應該……

李委員貴敏:好,謝謝。

主席:謝謝李委員。繼續請莊委員瑞雄質詢。

莊委員瑞雄:(11時25分)院長早,我想院長早上應該也有掌握最新的一個訊息,其實最近我們看到20日整個歐洲議會用壓倒性的票數,以580比26來通過歐盟跟臺灣政治關係暨合作,這個我相信是整個歐洲民意挺臺灣的一大勝利。早上我們也看到美國的拜登總統參加美國有線電視網CNN在巴爾的摩舉行的市民大會,被問到說中國如果武力來攻擊臺灣的話美國會不會防衛,他的答案就很簡單──Yes。所以我要請教院長,對於美國總統這麼堅定對臺灣的承諾、歐洲議會這麼堅定對臺灣民主的支持,身為一個行政院長,我不知道院長對外界回應的態度為何?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蘇院長貞昌:(11時26分)感謝委員指教。很感謝全國人民共同努力,讓臺灣在全世界越來越受到重視跟肯定,尤其是我們外交部的同仁很努力,過去的歐洲,尤其是中東歐,老實講跟臺灣比較少接觸,也比較不了解臺灣的情形,但是我們很感謝外交部吳部長的努力,讓臺灣這陣子跟中東歐的國家有比較頻繁的往來。甚至他們參議院的院長來到我們國會演講,也說他是臺灣人。行政院的國發會主委跟科技部部長帶了六十幾個人的考察團,現在也在歐洲。昨天歐洲議會也用懸殊的比例通過肯定臺灣,這點可以讓吳部長講得更清楚一點。

莊委員瑞雄:我想請教部長的是,我們看到外界這樣的力挺臺灣,這個當然是臺灣民主的一個大勝利,但是相對的我們自己的政府,尤其是我們外交部,有沒有去提升政治外交的對話跟交流的層級,來回應外界對臺灣的力挺?

吳部長釗燮:有,這個都是我們一直努力的方向,我們跟美國的交流對話或者是關係,是不斷地在提升當中,我們跟歐洲的這些國家更是如此,我用一句話來形容就是說,臺灣跟歐洲交往的新時代已經到來。除了剛剛院長所講的這些之外,下個禮拜我就會去歐洲訪問,以前是很難想像的,那我們也有很多歐洲的訪客要到臺灣來,這個以前也都很難想像,我想很快的還會有更多的訪客到臺灣來,讓我們國人看到我們跟歐洲國家之間的關係是不斷地在進展當中。這個最主要的原因,除了我們臺灣跟中東歐國家民主化的經歷是相同的,從同一個時間點開始發展,到目前為止我們都珍惜民主人權的理念之外,我們臺灣在國際社會上的良善力量,被人家看到了、被重視了,而且珍惜這份關係。

莊委員瑞雄:民主跟人權,我相信是我們臺灣跟國際社會交往最大的一個憑藉,所以我們看到整個國際上的情勢對臺灣如此的友善,我們也希望外交部在這個地方更加把勁,好好地善用這一股國際對臺灣的幫助。

請國防部部長上台。部長,剛剛蘇院長跟外交部吳部長都有針對美國拜登總統這樣一個堅定保護臺灣的承諾做出回應,面對外界尤其是美國對臺灣愈來愈堅定的支持,我不曉得國防部有沒有可能或意識到要爭取到與美方軍演,或是能有更高層級的軍事對話和合作機制,以回應拜登總統對臺灣堅定的承諾?

邱部長國正:國軍對本務工作一向就是做好戰備整備工作,原則上我們期望自己的國家自己救,這是主力,如是有任何其他國家或團隊對國軍建軍備戰和對國家國防安全有利的我們都會樂見其成。現在這是一個良機,不管是友邦、民間朋友還是團隊要支持我們,我們當然就會順勢要求。但按照以往的經驗,我們跟美方平常都有交流,很多議題不僅止於在這個時候才提出,在平常的各種會議中都可以論述,在此特別向委員說明。

莊委員瑞雄:你右邊的蘇院長對我們國家要如何防衛自己的安全也表達過很堅定的態度,現在看到國際上,尤其是美國對臺灣有這麼直白而清晰的戰略,部長應該要帶領中華民國的國軍部隊繼續努力提升整個國家的戰力,好嗎?

邱部長國正:這是我們應該要做的。

莊委員瑞雄:接下來要請教蘇院長的是,今天民進黨黨團討論了憲改小組送出來的憲改草案,院長早上也就內容回應過了,就是要廢掉考試院和監察院,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要下修到18歲,並縮短新舊任總統的看守期間。面對這幾項共識,院長在臺灣的政壇中算是老先覺了,可以看到之前憲法修了那麼多次,如今又要再次啟動第八次修憲,但一想到四分之三的門檻,就想請問身為老先覺的蘇院長,以臺灣目前的政治氛圍來看,你對這次修憲的態度是樂觀的嗎?

蘇院長貞昌:我還是樂觀期待,這幾個點其實都是臺灣社會討論很久的,也是主流民意相當支持和期待的,不過修憲屬貴院職權,要有貴院的最高共識,並通過那麼高的門檻才能出來循修憲程序進行,對此我們都尊重。

莊委員瑞雄:當然,但是我想問院長的是,對於四分之三的門檻,只要能把所有的案子都綁在一起,這在社會上其實是有共識的,而且可以凝聚非常大的共識,民進黨很負責任地把它提出來,之後就要和社會對話。但本席最擔心的是,因為門檻過高,只要在野黨稍微一杯葛,以目前來看不曉得院長覺得未來修憲的氛圍是否會非常光明,還是只有高度期待而已?

蘇院長貞昌:以前有一首詩提到艨艟巨艦陳江邊,以為會很難動,但到了春雨一陣來,就輕得像鵝毛一樣浮起來,只要臺灣有很大的民意支持,其實就如同江水浮起巨艦。起先看來是動都不能動,但卻輕如鵝毛,所以民意到哪裡就會浮起來到哪裡。

莊委員瑞雄:立法院會帶著蘇院長如此樂觀的期待在院裡好好討論,甚至克服這個難關。

接下來要請教蘇院長的是,記得你在兩年半以前,剛好回到故鄉屏東視察恆春醫院,那時你就當場指示,恆春醫院的改建要作為偏鄉醫療改善的範例。當時我就站在你身後,聽得面露憂愁,心想不知道會講什麼,但我後來有笑出來,因為你當時承諾要人給人、要錢給錢,你那時的概念是,要滿足人們假日到恆春旅遊時的醫療需求,所以我很清楚你當時就特別指示要有假日門市的規劃。平常時可以照顧屏東地方的老百姓,當假日旅客人潮湧現的時候,就可以有加倍醫療人力的支持。當時你就到現場跟大家說要趕快處理,結果如今已經流標5次了。現在營建署要減項發包,我一看到要減項發包之後,就覺得明天院長到現場去看之後一定覺得與你的個性不合,所謂減項發包就是,原本是要建醫院的,經過減項之後,不管是少了空調系統還是減少了什麼,等都建好之後再來擴充。

我就給院長看一張車城福安宮的函,上面寫「為衛福部恆春旅遊醫院向本宮申請補助購置『移動式C臂X光機』以造福恆春半島病患,因單一金額較多,又逢疫情警戒期間影響收入,恐排擠其他公益、慈善補助,故懇請貴委員著力協助,向衛福部爭取購置經費以造福恆春半島居民」。令我感慨的是,本來的經費是3億3,000萬元,後來營建署說要能耐震,於是就變成4億3,000萬元,可是我們都知道現在就是什麼都漲價。

然而距離院長上次過去到現在發包出去,我看還要等兩年多到三年才會完工,不知道院長對這件事的看法是什麼?醫院的完工日期變成被迫要到2023年了。

蘇院長貞昌:委員,我明天就會去看,第一,當時我剛接任行政院院長的時候,我就特別到現場說,恆春醫院不是只為恆春鄉親而已,因為每年恆春都有高達600萬的觀光人口,所以這間醫院才以旅遊醫院稱之。再者,恆春由於地形之故,光是要到屏東市就要一百多公里,因此所有的設備都應該要到位,我當時就答應要再加2億元。後來因為原物料與工人等問題而多次流標,直到現在才發包,不過如果有任何需要必須向廟宇請求補助或其他協助的話,我們就應該要讓恆春醫院的經費全部到位,這點我可以特別支持,並請衛福部和相關單位儘快做到。

莊委員瑞雄:感謝院長,本來政府要照顧這種比較偏鄉的地方,尤其恆春旅遊醫院又非常特殊,到了假日就知道有那麼多人會到屏東。本來一直在想這是院長兩年多以前下去特別指示的,結果現在他們卻說缺錢。院長,這可是很大的一筆錢,缺了一億多元,部長應該知道這個情況吧?

陳部長時中:當然有減項的部分,但我們每年還是會給相關人事費用的補貼,也會給予績效獎勵,所以錢的部分我們會處理。但一般來說,我也知道是不會這樣處理的,沒有醫院會自己去向人家要,一般都會有補助費用或熱心人士捐贈讓大家「」,差不多是這樣。這部分我會去瞭解清楚,一台X光機其實不用募捐,我們醫福會會出。

莊委員瑞雄:就像部長說的,沒有人會這樣做,我向院長報告後你也看到就是這樣,你想大力地將恆春旅遊醫院變成偏鄉醫療的範例,結果最後卻變成這樣,說他們錢不夠。現在根本都還沒有蓋好,2023年才會竣工,其實現在才剛開始要蓋,就開始向廟募款購買醫療設備、C臂X光機,剛才部長也說沒有人會這樣做,院長也答應要全力支持,院長你的故鄉就在這裡,現在要在這裡建立最大的典範,是不是可以請你們幫忙一下?

蘇院長貞昌:部長剛才已經說過了,明天我會去看看。

莊委員瑞雄:感謝院長。

主席:請江委員啟臣質詢。

江委員啟臣:(11時40分)院長好。現在大家都很關心能不能出國的問題,也就是疫苗施打多少能夠出國以及其他國家的規定,今天有新聞提到赴歐洲免隔離有望,因為衛福部已向歐盟提出數位疫苗證明的申請,請問目前進度到哪裡?什麼時候有機會通過?未來拿到數位疫苗證明之後,是不是代表除了歐盟以外的其他國家,包括美國前陣子也宣布11月8日以後要打兩劑疫苗才能入境,到底政府的準備及相關資訊什麼時候能夠確實讓國人知道?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蘇院長貞昌:(11時42分)我請部長來說明。

陳部長時中:跟委員報告,最主要是跟歐盟相關的是要進行數位證明規格的認證……

江委員啟臣:我們已經在規劃了嗎?

陳部長時中:對,現在已經在規劃,已經向他們提出相關……

江委員啟臣:什麼時候可以定案?

陳部長時中:那要看歐盟的進度,我們會極力來加速……

江委員啟臣:你們有沒有掌握相關進度?

陳部長時中:因為我們現在是用歐盟的規格,我們做的數位證明是用歐盟的規格。

江委員啟臣:將來美國是不是也同步採用?美國能不能也承認?

陳部長時中:那個規格恐怕還是要跟美國另外再來談。

江委員啟臣:有在談了嗎?

陳部長時中:現在我們跟美國之間還是在瞭解他們從11月起相關入境的疫苗……

江委員啟臣:11月很快就到了,剩不到一個月了。

陳部長時中:那部分我們跟他們也在談。

江委員啟臣:這部分能不能請政府加快速度?蘇院長,總不能到11月8日了,我們都還沒有準備吧!

蘇院長貞昌:我們也持續從各種方面來進行……

江委員啟臣:你要承諾一下時間啊!比如月底以前要給國人一個交代,讓大家知道到底我們以後出國要遵從什麼規定吧!而且要出國的人也才能準備什麼時候該去打疫苗。

陳部長時中:打疫苗是持續的,我們希望大家儘快來施打。

江委員啟臣:時間上應該要在10月底給大家一個交代,衛福部應該負責任給大家一個交代嘛!

陳部長時中:第一個是力行現在的疫苗施打,下個月大概可以很大量的施打;第二個是有緊急出國必要的可以拿相關證明……

江委員啟臣:我知道有緊急出國必要可以提出申請,但是我們想要知道的是其他國家對我們的規範是什麼,這很重要啊!衛福部應該負責跟這些國家去談嘛!趕快瞭解一下我們主要出國目的國的規範是什麼。

陳部長時中:那些條件都有在外交部的網站上寫得很清楚。

江委員啟臣:但是要讓大家知道啊!這部分的宣傳反倒比你們其他的宣傳還要弱很多。

接下來我要和院長討論宣傳的問題,為什麼我剛剛要問這個問題?這個問題其實國人都很關心,但是很多國人都不知道到底政府準備了多少?我要出國什麼時候要施打多少疫苗能夠被認證、到哪一個國家應該打幾劑、我能不能進去、進去以後要不要隔離,這些才是你們要宣傳的,令人感到遺憾的是,你們該宣傳的沒宣傳,不該宣傳的卻宣傳一堆,也就是所謂的大內宣。院長,你應該不會同意置入性行銷吧!

蘇院長貞昌:不必。

江委員啟臣:你也不會同意叫你的單位去買新聞吧!不應該做這樣的事吧!

蘇院長貞昌:不必,我們……

江委員啟臣:政府當然可以做廣告、可以做文宣,但是我必須告訴你,比如你們今年編列18.6億元,這是帳面上的數字,帳面上有18.6億元,但實際上有更多我們看不到的地方,待會兒我挖出來給你看,我現在先讓你知道其實審計部在去年(109年)的決算就已經統統點出來你們違反或者沒有按照預算法第六十二條之一所規定應該揭露的,包括「廣告」這兩個字,很多機關都沒有揭露,包括行政院、國發會、食藥署、衛福部、內政部等等,實在太多單位了,這是審計部自己列出來的,我不曉得你們改善了沒?可是我要跟院長講的是,其中像內政部移民署是委託電視台去做節目,還有國防部也是委託做節目,這都是兩千萬、三千萬元的節目,內政部的新住民電視媒體製播案是2,910萬元,國防部的是2,400萬元,這些都是用於製作節目,製作節目歸製作節目,可是卻在新聞台也露出,而且在新聞台露出就算了,竟然也沒有寫這是國防部的廣告或是內政部的廣告,統統都沒有,這會讓人家覺得到底是在看廣告還是在看新聞?新聞和廣告兩者是有很大差別的,這已經嚴重違反預算法的規定。我現在只是舉出來這些例子,而且這是審計部自己羅列出來的。

朱主計長澤民:跟委員報告,因為大院修正預算法第六十二條之一,在今年6月22日我們就已經發函給各單位要按季公布,而且也有送給立法院。

江委員啟臣:我知道啦!我剛剛講的是去年的事情,我再跟你講今年的情況,你說你們已經開始更正了,都把它歸類到另外一個項目底下……

朱主計長澤民:對,有固定的表格要送給立法院。

江委員啟臣:這個項目叫做「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你們現在都放到這裡面去對不對?

朱主計長澤民:對。

江委員啟臣:我待會兒跟你講很多都沒有放到這裡面,而且我剛剛沒有講完的是除了這種該揭露未揭露的狀況相當嚴重之外,另外一種是規避採購法的規定,也就是用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案子,這種案是不經公告程序、不用經過公開招標,直接由主管核定,亦即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的人來核准,採限制性招標就不用報主管機關認定,所以它規避了公共工程採購法的規定,這種案子有很多,現在有很多這種媒體採購案,我一一查證之後發現實在有太多了,今天我沒有把這些資料在這邊揭露,可是我必須跟院長講,有太多單位、機關首長,包括國營事業在內,全部都是走這個漏洞,以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案子在採購媒體,而且只要主管核定就算了。這也就算了,如果沒有公開招標,起碼要把不公開招標的理由揭露出來,但這個部分也沒有揭露,所以這會讓外界覺得是不是私相授受、是不是圖利特定的單位或公司?院長……

朱主計長澤民:跟江委員報告,這些都有按照公共工程的採購規定……

江委員啟臣:我在這邊要具體要求,不公開招標的理由應該要公開,為什麼某些案子不公開招標?人民有權利知道他們的錢怎麼花,18.6億元只是帳面上的數字。我再讓你看看實際上的大內宣預算不只18.6億元,18.6億元是剛才主計長所講的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底下的項目,這部分加起來是18.6億元,但是院長你知道嗎?你們很多單位是有金庫的,大金庫、小金庫都有,比如交通部觀光局有很多業務,在交通部觀光局轄下有各風景區管理處的公務預算,這裡面有宣傳推廣觀光、運用網路社群多媒體推銷行銷,還有很多觀光產業的行銷推動業務等工作,結果業務預算都是零,有這些業務,但是在他們的公務預算裡面卻是零,預算都在哪裡?預算都藏在基金,觀光發展基金110年編列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是475萬元,行銷推廣費高達25億7,000多萬元,所以很多錢都藏在這裡,業務編在公務預算裡面,但是預算是零,錢編在基金裡面;內政部營建署也是一樣,在住宅基金編列行銷費用6,158萬元,可是這項下的媒體政策跟業務宣導費編了4,478萬元,另外同時編列行銷推廣費1,242萬元,這是小角色、幾千萬元而已。全部加總的話,我要告訴院長一個數字,不是18.6億元,那只是帳面上讓立法院看的,實際上如果把營業跟非營業基金的行銷費用加起來,營業基金行銷費用高達349億4,846萬5,000元,非營業基金的行銷及業務費用高達203億9,614萬8,000元,合計553億4,461萬3,000元……

朱主計長澤民:跟委員報告,行銷費用跟政策宣導費是不一樣的。

江委員啟臣:你先不要講話,不然你下台、你回去。我剛剛講的553億元是你愛怎麼用就怎麼用,不是主計長所講的可列入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裡面,所以主計長根本也不敢講,請問行銷費用跟業務費用能不能拿來做媒體採購?可不可以?

朱主計長澤民:行銷費用是行銷費用,媒體政策宣導費用是媒體政策宣導費用,兩個不能夠在一起……

江委員啟臣:我問你,這些單位跟機關可不可以用行銷跟業務費用採購相關的媒體?不管電子媒體、平面媒體或網路媒體。你有規定不行嗎?

朱主計長澤民:行銷費用是所謂的廣告,像菸酒公司廣告,那跟媒體政策宣導是兩回事。

江委員啟臣:他們都這樣採購啊!所以我們到底花多少錢在買廣告跟宣傳?我今天要告訴院長絕對不是18.6億元,我不曉得院長知不知道,但主計長跟各單位一定知道,這些基金就是媒體宣傳的第二預備金,錢都在裡面,18.6億元是假的!這些錢就是藏在基金裡面,用所謂的行銷業務費用去採購媒體及相關的廣告,其實它不違法,雖然號稱以後應該要把所有的媒體採購都放在媒體政策跟業務宣導費裡面,但實際上在基金的這一項費用並沒有規範不能採購媒體或買廣告,你沒有規定啊!所以還是可以用。

朱主計長澤民:它不能做所謂的政策宣導,但是可以做行銷。

江委員啟臣:只要揭露是哪個單位買的廣告,這筆錢就可以動用。院長,我們每年在媒體的採購行銷所花的錢絕對不是18.6億元,那個數字高得嚇死人,我就說最高可以達五百多億元,這中間都是你們可以用的範圍,你用就算了,你也不揭露,我剛剛講了,這也是審計部給你們的糾正,該揭露、打上「廣告」字樣的地方也沒有打,請問院長要如何改善?

蘇院長貞昌:我很仔細聽委員的指教……

江委員啟臣:公開、透明是最基本的。

蘇院長貞昌:聽起來好像我有非常多錢、很好用,但是實際上好像沒有這麼好用,哪有這麼簡單?

江委員啟臣:你覺得還不夠,是不是?你覺得還不夠嗎?

蘇院長貞昌:不是那麼簡單!經費的動支跟預算的使用都受貴院的監督,動支之後,未來決算還有審計部……

江委員啟臣:所以我現在要求你應該要逐項揭露。針對我剛剛講的營業跟非營業基金的行銷費用,請逐項揭露你用在哪裡,而且要公開、透明,讓大家知道每一筆的費用是花在哪裡。這裡面的行銷跟業務費用,請逐項、逐筆地公開揭露,不應該用一個大帽子蓋上去稱為行銷費用,我根本不曉得你花去哪裡!這加總起來五百多億元。

朱主計長澤民:行銷費用是像一般的……

江委員啟臣:你要用我讓你用,但是你告訴我用在哪裡,每一筆、每一項請公開、透明。院長,請你做到。

院長,下一個問題,加入CPTTP也一樣,不要只是做大內宣。在9月23日的時候,龔明鑫主委說成功機率超過10%;9月27日的時候,經貿辦說高於20%;9月30日的時候,龔明鑫主委又說成功機率超過50%;10月6日的時候,鄧振中政委說成功機率很高,日本會大力幫忙;10月19日的時候,日臺交流協會副代表說,鄧振中政委太樂觀了,難度極高;今天鄧政委自己說,加入CPTTP難度很高。院長,現在到底是難度很高,還是機率很高?

蘇院長貞昌:加入CPTTP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

江委員啟臣:所以難度很高?

蘇院長貞昌:我們一直在努力,這個我們和相關會員國透過不同的……

江委員啟臣:我相信院長你現在也沒辦法答復我,因為連你們自己內部的情報提供給你,你們都不當一回事。前天我問國安局長的時候,他說去年就跟你們說今年9、10月中共就會申請加入了,結果我們竟然還是排在他後面,還是等到他們申請加入,我們才申請。為什麼沒有早一步呢?你現在讓他先申請了,將來如果他先成為會員國的話,你要經過他的同意哦!

蘇院長貞昌:不會啦!

江委員啟臣:所以國安局的情報去年就給你們了,你們竟然沒有當成一回事,這是陳明通講的,陳明通還為了這件事,叫我們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的質詢委員給他一點掌聲,說他事先掌握情報。我們給他掌聲,可是你們卻沒有當成一回事。這樣我們對於你要加入的信心在哪裡?院長,沒有信心耶!

蘇院長貞昌:我們來努力。

主席:報告院會,「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質詢,均已詢答完畢。謝謝蘇院長及相關部會首長列席答復質詢。作以下之決定:一、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交財政委員會依分配表及日程分送各委員會審查。二、將各委員發言紀錄及書面質詢函送行政院,請就未答復部分予以書面答復。三、已提出之書面質詢,尚未登載公報者,一律補刊。

報告院會,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進行「109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等案之報告及諮詢。

現在休息。

休息(11時5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