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0年11月29日(星期一)9時1分至12時53分
地 點 本院紅樓301會議室
主 席 陳委員以信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0年11月22日(星期一)上午9時1分至11時58分
11月24日(星期三)上午9時1分至12時26分、下午2時31分至4時38分
11月25日(星期四)上午9時7分至12時9分
地 點:紅樓301會議室
出席委員:林昶佐 江啟臣 陳以信 溫玉霞 趙天麟 馬文君 廖婉汝 蔡適應 林淑芬 劉建國 王定宇
(出席委員11人)
列席委員:李德維 鄭正鈐 鄭天財Sra Kacaw 陳椒華 林奕華 呂玉玲 羅致政 楊瓊瓔 高虹安 吳斯懷 賴瑞隆 邱志偉 劉世芳 何欣純 莊競程 張其祿 李貴敏 羅明才 翁重鈞 邱顯智 謝衣鳯 鍾佳濱 高嘉瑜
(列席委員23人)
列席人員:(11月22日)
外交部部長吳釗燮及所屬人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翁燕雪
僑務委員會人事室主任翁慧敏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服務照顧處簡任視察王凱珩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主任秘書戴婉蓉
文化部文化交流司專門委員梁毓芳
勞動部綜合規劃司副司長賀麗娟
財政部國際財政司科長王瑀璇
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科長郭玲如
交通部觀光局國際組科長陳佩岑
衛生福利部國際合作組科長吳玲瑩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國際業務處科長王湘衡
科技部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司專員唐琬珊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綜合計畫處科長賴弘智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國際處簡任技正袁華興
漁業署遠洋漁業組簡任技正溫祖康
(11月24日)
外交部部長吳釗燮及所屬人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張家瑜
僑務委員會人事室主任翁慧敏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服務照顧處副處長呂德義
經濟部人事處處長陳榮順
文化部文化交流司專門委員梁毓芳
勞動部綜合規劃司專門委員林永裕
財政部國際財政司科長王瑀璇
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科長郭玲如
交通部觀光局國際組科長陳佩岑
衛生福利部國際合作組科長吳玲瑩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國際業務處科長王湘衡
科技部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司科長李佳儒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綜合計畫處科長賴弘智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國際處簡任技正袁華興
漁業署遠洋漁業組簡任技正溫祖康
(11月25日)
外交部部長吳釗燮及所屬人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張家瑜
主 席:趙召集委員天麟(11月22日上午11時48分至11時58分由委員林淑芬代理)
專門委員:張景舜
主任秘書:紀珠
紀 錄:簡任秘書 曾郁棻
簡任編審 林桂美
科 長 黃姵瑜
專 員 王世義
11月22日(星期一)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 論 事 項
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外交部主管收支公開及機密部分。
(本次會議採報告「先公開、後秘密」,詢答公開方式進行。外交部部長吳釗燮報告,委員林昶佐、陳以信、趙天麟、馬文君、廖婉汝、溫玉霞、吳斯懷、蔡適應、陳椒華、呂玉玲、林奕華、楊瓊瓔、羅致政、李貴敏、林淑芬、高虹安及劉建國等17人質詢,均由外交部部長吳釗燮、歐洲司副司長陳詠韶、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司副司長陳淑容、秘書處處長洪振榮、主計處處長萬彩龍、公眾外交協調會執行長歐江安及臺灣日本關係協會秘書長周學佑等即席答復。)
決議:
一、登記質詢在場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
二、委員所提口頭及書面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外交部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本會全體委員並副知本會,委員另指定期限者,從其所定。
三、委員王定宇及江啟臣等2人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四、本案110年11月24日繼續審查。
11月24日(星期三)
討 論 事 項
繼續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外交部主管收支公開及機密部分。
決議:本案110年11月25日繼續審查。
11月25日(星期四)
討 論 事 項
繼續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外交部主管收支公開及機密部分。
決議:
一、審查結果,公開部分:
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72項 外交部185萬元,照列。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63項 領事事務局30億6,797萬元,照列。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85項 外交部2,947萬6千元,照列。
第86項 領事事務局5萬6千元,照列。
第87項 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11萬元,照列。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85項 外交部3億6,376萬7千元,照列。
第86項 領事事務局459萬元,照列。
第87項 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41萬元,照列。
歲出部分
第8款 外交部主管(不含機密部分)
第1項 外交部(不含第8目「外交支出機密預算」)原列280億1,108萬7千元,減列:
(一)「業務費」之「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100萬元。
(二)第1目「一般行政」150萬元。
1.「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100萬元。
2.「資訊處理」中「業務費」之「物品」50萬元。
(三)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160萬元。
1.「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60萬元(含「委辦費」50萬元、「一般事務費」10萬元)。
2.「製作國情資料」中「業務費」100萬元。
(四)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經貿交流活動」100萬元。
(五)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700萬元(含「協助拉美及加勒比海友邦經濟復甦暨婦女經濟賦權計畫」500萬元)。
(六)第6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交通及運輸設備」項下「汰換國內公務車」中「設備及投資」50萬元。
以上科目均自行調整。
共計減列1,26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79億9,848萬7千元。
本項提案1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一)外交部111年度預算編列「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國外旅費」編列204,720千元,因駐德代表謝志偉屢發惹議言論,又託詞拒絕回國接受立法院備詢,實已藐視國會,爰針對外交部─歲出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國外旅費」預算編列204,720千元,減列20,472千元及凍結20,472千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以信 馬文君 溫玉霞 江啟臣
本項通過決議53項:
(一)鑑於臺北賓館為外交部所管理之百年國定古蹟,係全民共有的文化資產,但臺北賓館假日開放民眾參觀場次110年僅4天/次,探究原因為疫情警戒配合中央防疫政策,故而暫停開放,但行政院宣布自110年7月27日起,調降疫情警戒標準為二級,文化部同步公布放寬展覽場館開放民眾參觀,反觀臺北賓館持續暫停開放至今,顯然臺北賓館空間解嚴未符預期,古蹟極不親民,卻逐年增加房屋建築養護、一般事務費,甚至臺北賓館網站功能擴充案等費用。爰針對111年度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房屋建築養護費」預算編列1,518萬6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溫玉霞 廖婉汝 陳以信
(二)111年度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預算編列847萬7千元。主用於外交部辦公房舍、宿舍、天母使館專用區、臺北賓館之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所需經費較110年度增加,預算編列是否覈實,應予說明。爰針對111年度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1億7,979萬5千元,凍結5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溫玉霞 馬文君 陳以信 廖婉汝 蔡適應 林昶佐 趙天麟 林淑芬
(三)鑑於外交部網站遭受駭客攻擊在109年全年共計77萬8千餘次,平均每日2千100次,相較於107年全年約2萬次大增近40倍,顯然近年網路資安事件層出不窮,駭客手法日益精進,因應攻擊型態多變,外交部應主動防禦、防微杜漸。爰針對111年度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處理」中「設備及投資」預算編列6,931萬元,凍結3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溫玉霞 廖婉汝 陳以信 江啟臣
(四)111年度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台灣美國事務委員會事務管理」預算編列382萬6千元。惟查台灣美國事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台美會)自更名後,雖宣稱台美關係進步至鉅,然其功能性頗受質疑,雖維持相關組織體制,卻未能有實際效能,甚而淪為單純行政事務處理,且查台美關係近年雖進步頗深,然台美會卻未能看出其清晰角色,則功能更顯質疑,爰凍結50萬元,俟外交部針對台灣美國事務委員會之未來功能調整研擬可行性評估報告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溫玉霞 陳以信 廖婉汝 呂玉玲
(五)111年度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委辦費」預算編列1,887萬7千元,係配合新南向政策,委託國內智庫推動我與東協多邊關係及辦理我與新南向國家雙邊交流經費,惟辦理成效不明。爰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婉汝 溫玉霞 馬文君 陳以信 江啟臣 蔡適應 趙天麟 林昶佐 李貴敏
(六)111年度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委辦費」預算編列1,887萬7千元,其中含臺灣日本關係協會經費413萬4千元,用以協助推動對日關係,惟「臺日漁業委員會」及「臺日海洋事務合作對話」等商談漁權之對話機制已停開2年,臺日間對話管道是否仍暢通,有待檢視,爰凍結2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以信 馬文君 江啟臣 溫玉霞
(七)外交部為慶祝中華民國國慶,委外製作「二○二一,台灣有你」國慶影片,費用為150萬元,向國際社會介紹台灣,卻被山友發現,開頭標註「玉山主峰」的畫面,誤植成瑞士山區,外交部雖已緊急修正、重新上架,並向國人致歉,但已是近年外交部第3起出包誤植事件,顯然外交部淪為委外採購影片,負責把關、審核機制蕩然無存。爰針對111年度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3,979萬9千元,凍結15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溫玉霞 廖婉汝 陳以信 江啟臣 趙天麟 劉建國 蔡適應 林淑芬 林昶佐
(八)全球自109年起遭遇COVID-19疫情威脅,許多國際交流及訪問行程均取消或改為視訊形式。經查外交部109年核定3名NGO幹部及5名青年學子赴海外實習,110年核定8名NGO幹部赴海外實習,上述16名人選中,截至110年10月僅有3名順利出國實習,顯見疫情威脅對於本項計畫影響巨大,人員之健康安全應為第一考量。爰針對111年度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3,979萬9千元,凍結2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111年規劃以及確認錄取人士出發意願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林淑芬 趙天麟 林昶佐
(九)111年度外交部預算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國外旅費」預算編列1,195萬元。查本預算為「派員出國協處涉外法律案件、瞭解並評估館處政策執行、查核財產管理及工程、督考人事業務、輔導會計業務、稽核及督導資安業務並提供技術協助、視導電務、裝備架裝及辦理反竊聽檢測、貪瀆或洩密案件查處、駐外館處資安防護強化計畫等差旅費」;經詢外交部,因受疫情影響,109年度、110年度皆未執行各項業務,部分網路資安改以遠端監控方式進行偵測,然科技可以替代部分工作,未來是否仍有派員出國之必要,應予說明。爰針對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預算編列2億3,394萬5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溫玉霞 馬文君 陳以信 廖婉汝 劉建國 蔡適應 林昶佐 林淑芬 王定宇 呂玉玲 李貴敏
(十)111年度外交部預算案於「外交管理業務」工作計畫項下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及「外交及國際法研究獎學金設置」分支計畫分別編列派員出國協處涉外法律案件等經費1,195萬元及獎學金等經費110萬9千元;另於「國際會議及交流」工作計畫項下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分支計畫編列推動與重點國家簽訂司法互助協定等經費14萬5千元。為有效打擊犯罪國際化,外交部於第一線協處各相關機關爭取國際間之司法互助,然其洽簽結果與實際需求間恐有未符。爰針對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1億172萬3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趙天麟 林淑芬 蔡適應 林昶佐
(十一)外交部每年舉辦各地區工作會報,由各地大使、代表等人參加以交流彼此資訊,但自109年以來全球遭遇COVID-19疫情威脅,各國國境管制緊縮,為避免不必要風險,外交部亦不建議駐外同仁長途移動。且近期疫情再度變化,部分國家確診數增加,為保障所有駐外同仁健康,111年度各地區工作會報能否照原規劃進行,尚有疑義。爰針對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各地區工作會報」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655萬1千元,凍結3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各地區工作會報確認舉行之規劃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林淑芬 趙天麟 林昶佐 廖婉汝 溫玉霞 馬文君 陳以信 江啟臣
(十二)鑑於疫情蔓延全球仍未紓緩,國際疫情變化或流行病毒株等因素干擾,外交部選送外領人員出國語訓及進修允應謹慎,避免外交人員暴露風險之下,爰針對111年度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外交領事人員進修」預算編列1,930萬5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溫玉霞 廖婉汝 陳以信 蔡適應 林淑芬 趙天麟 林昶佐
(十三)經查外交部近2年編列預算設置「國際法研究獎學金」及賡續外交獎學金,鼓勵優秀青年在校修讀國際公法、國際海洋法等領域學科,鼓勵獎補助學生投入撰寫我國南海主權權利及我國劃訂領海基線之法律基礎專題報告,作為強化南海主權外交工作運用國際法專業之參考。惟外交部在110年5月24日以限制性採購方式「委託國立清華大學南海主權論述研究案」,底價金額為新臺幣39萬8千餘元,按此委託案是否與「國際法研究獎學金」有重複編列之嫌,且不利國會監督,爰針對111年度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外交及國際法研究獎學金設置」預算編列110萬9千元,凍結5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溫玉霞 廖婉汝 陳以信 林昶佐
(十四)111年度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製作國情資料」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5,014萬2千元,其中含「與國際知名頻道合製播國情紀錄片及拍攝國情主題影片」預算1,500萬元,110年度已近年底,惟目前外交部公布之影片,除國慶影片及年初發布之「外交部一日遊」外,未見原預算書所指與知名頻道合作之紀錄片,為確保公帑花用適當,爰凍結30萬元,俟外交部全數製播完畢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以信 馬文君 溫玉霞 江啟臣 廖婉汝 呂玉玲 蔡適應 趙天麟 林淑芬 林昶佐
(十五)外交部駐外館舍多為租用,105至109年度駐外館舍租金平均支出8億5,542萬5千元,累計支付租金龐鉅。為解決相關問題,減輕政府財政負擔,外交部自92年即計畫購建駐外館、宿舍,惟外交部駐外館處自有率仍僅15.32%,為督促外交部積極辦理駐外館舍購置業務,爰針對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其他業務租金」預算編列11億137萬7千元,凍結5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婉汝 溫玉霞 陳以信 江啟臣 馬文君 王定宇 趙天麟 林淑芬
(十六)111年度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7億5,782萬2千元。查外交部派駐之各使領單位,每年行政工作維持之預算需求達29億餘元,然外交部對於世界各國是否接受施打高端疫苗之國人入境,卻屢傳回錯誤資訊,致疫情指揮中心無法提供正確訊息予國人,外交部對各駐在國之資訊掌握是否準確,有檢討精進之必要。爰凍結1,000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溫玉霞 馬文君 廖婉汝 陳以信 蔡適應 趙天麟 林淑芬 林昶佐
(十七)111年度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獎補助費」之「對外之捐助」預算編列5,502萬6千元,用於補助駐地媒體、智庫、學者、僑團等辦理各項活動經費5,502萬6千元,110年度亦編列5,793萬8千元,惟針對補助對象、標準、額度、及係常年或一次性補助,外交部應提出說明。爰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溫玉霞 馬文君 廖婉汝 陳以信 江啟臣 林昶佐
(十八)經查110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參與國際組織活動」法定預算,因疫情影響致部分計畫經費尚未使用,且世界疫情狀況仍有不穩,實有檢討必要。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參與國際組織活動」中「業務費」預算編列2億4,717萬4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趙天麟 王定宇 蔡適應 林淑芬 劉建國 林昶佐 陳以信 馬文君 溫玉霞 江啟臣 廖婉汝 呂玉玲
(十九)111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學術交流活動」,歐洲司預算編列1億3,237萬2千元,相較110年度1億1,028萬9千元,增加約2,200萬元,考量政府財政拮据,預算應撙節覈實編列,爰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婉汝 溫玉霞 馬文君 江啟臣 陳以信 蔡適應 趙天麟 林淑芬 林昶佐
(二十)111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文化交流活動」,亞西及非洲司承辦「文化交流活動」預算編列1,249萬2千元,較110年度1,079萬2千元增加170萬元,且未於預算書表中敘明原因,不利預算監督審查,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文化交流活動」─有關「亞西及非洲司:推動我與亞西國家相互舉辦旅遊展及文藝展;協助宗教團體參加世界宗教活動;辦理與亞西及非洲友好國家進行藝文及體育交流計畫及活動等經費」預算編列1,249萬2千元(一般事務費520萬元、對外之捐助100萬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629萬2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以信 馬文君 溫玉霞 江啟臣 廖婉汝
(二十一)蔡英文總統108年4月出訪史瓦帝尼,返台表示將提出「非洲計畫」,澈底整合部會、外館、技術團及台商,並結合當地政府的力量來推廣外交。但非洲計畫迄今執行不力,外交部如何推動,「亞西及非洲司」扮演何重角色,至今成效為何?外交部應提出說明。多年前政府宣布推動新南向政策,不僅成立新南向辦公室還編列預算,但「非洲計畫」迄今淪為紙上談兵,未見成效。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預算編列11億4,370萬5千元,凍結3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有關「非洲計畫」檢討與精進作法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溫玉霞 馬文君 廖婉汝 江啟臣 陳以信 趙天麟 劉建國 王定宇 林淑芬 呂玉玲
(二十二)111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中「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有關歐洲司:「加強與歐洲議會及歐盟會員國國會交流合作等經費」預算編列2,452萬8千元,較110年度預算597萬9千元大幅增加,預算執行之具體規劃為何,應予說明,否則恐有浮編之嫌。爰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溫玉霞 馬文君 陳以信 廖婉汝
(二十三)111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係鼓勵國際非政府組織在台設立據點、推動國內NGO爭取INGO來台辦理大型國際會議或活動、辦理女力外交等經費,惟缺乏具體計畫與效益評估,以及COVID-19全球疫情未見趨緩。為撙節支出,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預算編列9,090萬元,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淑芬 劉建國 王定宇 蔡適應 趙天麟 林昶佐 馬文君 陳以信 江啟臣 溫玉霞 廖婉汝 呂玉玲
(二十四)經查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國外旅費」因疫情影響,於109及110年度執行率皆低於20%,惟世界疫情控制況狀仍不穩定,實有檢討必要。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預算編列11億4,370萬5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趙天麟 王定宇 蔡適應 林淑芬 林昶佐 劉建國 溫玉霞 馬文君 廖婉汝
(二十五)111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出國訪問」中「業務費」之「國外旅費」預算編列1億7,518萬2千元,用以辦理高級官員出訪費用,惟全球新冠疫情未歇,高層官員能否出訪猶未知,且蔡英文總統施打之高端疫苗,至今僅有兩國承認,未來能否順利出訪、過境美國,仍待釐清,爰凍結1,0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以信 馬文君 江啟臣 廖婉汝 溫玉霞 林昶佐 劉建國 王定宇 林淑芬 呂玉玲
(二十六)111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訪賓接待」預算編列4億0,405萬2千元。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110年多數邀訪計畫未能執行,111年將如何規劃執行,外交部應有具體說明。爰凍結5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溫玉霞 馬文君 廖婉汝 陳以信 蔡適應 林昶佐 趙天麟 劉建國 王定宇
(二十七)111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預算編列20億4,335萬1千元,比110年度19億0,583萬1千元增加1億3,752萬元,增幅達7.22%。其中8.4億元用於獎補助(比110年度獎補助6.67億元、增加1.73億元)。「學術交流」從110年度2億6,768萬3千元增加8,745萬7千元,達3億5,514萬元,增幅達32.67%,大幅增加的理由為何?110年度的學術交流有何豐碩成績,致111年度驟增三成多的學術交流預算?110年度各司處的學術交流活動中,亞東太平洋司、亞西及非洲司、研設會、及非政府組織都減少或維持,而歐洲司增加2,208萬3千元、北美司增加6,771萬6千元,非常不均衡。北美、歐洲兩司突然增加近9千萬元經費,是否將用於與當地智庫與學術機構合作?合作內容為何?外交部應事先提出詳細執行計畫與評估效益,以免流於撒錢補助或成為特定政黨打手。另,亞東太平洋司為「新南向政策」的重點地域司,卻未見增加相關經費,顯示該政策已成為燒冷灶?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預算編列20億4,335萬1千元,凍結5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溫玉霞 陳以信 江啟臣 林昶佐
(二十八)111年度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駐外技術服務」有關國際合作及經濟事務司:「承辦之亞西及非洲地區技術團、醫療團及專案」經費2億0,198萬元,較110年2億4,910萬3千元減編4,712萬3千元,部分技術服務因疫情因素暫緩,針對各地區執行情況及未來執行之規劃,應有統整性之說明,爰針對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駐外技術服務」預算編列11億8,286萬8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以信 馬文君 溫玉霞 江啟臣 林昶佐
(二十九)近年來外交部「國際合作及關懷」工作計畫占外交部年度歲出預算規模(公開部分)皆逾四成,其預算編列數概呈增加趨勢,然108及109年度預算執行結果,分別逾四及五成預算未及執行而辦理保留及繳庫,允待檢討策進。又該工作計畫下委託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辦理之技術合作計畫執行未如預期,除應督促駐團持續落實監督工程進度,並賡續就計畫進度落後之工作項目問題癥結研謀善策,妥為因應外,另宜持續強化駐團與駐在國合作單位之溝通協調,以確保援外技術合作計畫之遂行。爰針對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駐外技術服務」中「業務費」之「委辦費」預算編列11億4,495萬元,凍結1,0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溫玉霞 廖婉汝 陳以信 江啟臣 劉建國 王定宇 林淑芬 趙天麟 林昶佐 蔡適應
(三十)外交部亞東太平洋司為協助太平洋友邦各項經建、社會發展計畫及推動增進與亞太無邦交國家關係,110年度編列預算22億0,387萬7千元,111年度小幅增長,相關預算續編列23億3,577萬4千元,惟受武漢肺炎疫情影響,110年度預算執行率僅達約四成,外交部允應檢討執行計劃並提出具體改善方式,以達增進台灣與亞太地區國家邦誼之目標。爰針對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預算編列113億1,973萬元,凍結5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昶佐 趙天麟 王定宇 蔡適應 林淑芬 馬文君 溫玉霞 廖婉汝 陳以信 劉建國 江啟臣
(三十一)111年度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預算編列113億1,973萬元,有關亞西及非洲司預算編列15億3,149萬8千元,其中推動我與該地區無邦交友好國家合作計畫,對外捐助9,235萬2千元,比110年度4,308萬6千元,增加約1.15倍、捐助額度等於110年度的2倍多,該項經費執行情形、捐助對象及效益何在?派員評估督導各項計畫110年度編列國外旅費415萬元有無執行?為何111年度編列969萬2千元,又是增加1.3倍之原因為何?一樣派員評估督導各項合作計畫,亞東太平洋司和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司並沒有增加甚至減少,為何亞西及非洲司增加1倍多?爰凍結5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亞西及非洲司的對外捐助」增加1.15倍之需求與原由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溫玉霞 馬文君 廖婉汝 王定宇 趙天麟 劉建國 林淑芬 陳以信 江啟臣 林昶佐
(三十二)111年度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有關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司預算編列60億9,013萬1千元,有關110年度「後疫情時期協助拉美及加海友邦經濟復甦暨婦女經濟賦權計畫」工作執行成效,外交部表示因計畫尚有變數,仍未完成內容之擬訂,該計畫主軸「金融服務與信用保證」,截至110年8月底止尚未執行,顯然110年度執行進度趨近於0,111年度預算案賡續編列預算辦理,妥適性待檢討商榷。爰針對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辦理「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後疫情時期協助拉美及加海友邦經濟復甦暨婦女經濟賦權計畫」預算編列10億5,000萬元,凍結4,0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溫玉霞 廖婉汝 陳以信 江啟臣 林淑芬 劉建國 王定宇 林昶佐 蔡適應 趙天麟
(三十三)111年度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編列「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後疫情時期,協助拉美及加勒比海友邦經濟復甦暨婦女經濟賦權計畫」預算編列10億5,000萬元,較110年度增加1億5,255萬1千元,增幅17%。經查:該計畫由外交部與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編列預算辦理,除外交部編列19億4,744萬9千元委辦費委託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辦理外,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亦以自有資金編列9億1,500萬元,總經費共28億4,894萬9千元,分2年辦理;其中110年度外交部及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分別編列8億9,744萬9千元及9億0,150萬元,至111年度則由外交部編列10億5,000萬元賡續辦理。然計畫截至110年8月底止仍處於與合作單位洽談階段,未來仍待與規劃合作之機構磋商合作執行細節、貸款架構、貸款條件等,預計於111年度方能與合作機構簽署貸款合約,推動婦女微小企業微額貸款。基此,外交部與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為推動本計畫於110年度編列預算共17億9,894萬9千元,截至110年8月底止恐仍未執行,111年度復編列10億5,000萬元是否妥適,容待商榷。爰針對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中「業務費」之「委辦費」預算編列12億0,268萬8千元,凍結1,0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趙天麟 林淑芬 馬文君 江啟臣 林昶佐 陳以信 蔡適應 廖婉汝 溫玉霞
(三十四)111年度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有關「辦理國際青年人才培訓及合作等計畫經費」預算編列 5,151萬2千元。經查110年度有關「國際青年大使交流計畫」並無相關具體成果,另有關「農業青年大使計畫」案, 110 年度並未執行,顯然工作執行未如預期,參酌本年度執行情況,應對明年規劃適度調整,而非賡續預算規模。爰針對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預算編列113億1,973萬元,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溫玉霞 廖婉汝 陳以信 江啟臣 林昶佐 蔡適應 王定宇 劉建國 林淑芬
(三十五)111年度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對國際之關懷救助及重建」有關「對國際間之突發重大災變,基於人道立場及關懷,提供糧食、衣物、醫藥醫療器材等一般性物資援助、義診」等業務,經查111年度將於此項業務新增子計畫「國際公衛危機應處及其他緊急人道救助」1案計1,500萬元,惟過去援助災變之物資、技術或義診服務常有因不可抗力因素難以執行之情事,又新案與原項目幾雷同,似無須新立計畫與增加經費,爰針對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對國際之關懷救助及重建」中「獎補助費」之「對外之捐助」預算編列3億4,583萬4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以信 馬文君 溫玉霞 江啟臣 劉建國 林淑芬 王定宇 蔡適應 林昶佐 廖婉汝 李貴敏
(三十六)自從塔利班於110年8月重返阿富汗後,湧現一波難民潮,成千上萬的人急著逃往世界各國,阿富汗國內陷入各種醫療、糧食與人道危機。然自塔利班掌權以來,我國針對阿富汗發生之問題卻彷彿置身事外,缺乏各種積極作為;另一方面,於國際上積極威脅、打壓我國之中共,雖然承諾提供物資援助阿富汗,但尚未承認或與阿富汗建立外交關係。110年國慶也以「民主大聯盟,世界加好友」為主題,代表我國希望擔任世界民主的典範及重要力量。然而我國在「國際合作及關懷」並未對阿富汗基於人道立場及關懷,提供糧食、衣物、醫藥醫療器材等一般性物資援助、義診等之計畫,參與全球反恐人道援助計畫也未見相關規劃。我國執政黨基於「抗中保台」政策、東亞民主燈塔及人道主義,也應該積極援助阿富汗人民,提升阿富汗對我國之正面印象,讓阿富汗成為我國的朋友圈。爰針對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對國際之關懷救助及重建」預算編列3億7,458萬6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婉汝 溫玉霞 陳以信 蔡適應 劉建國 林淑芬 江啟臣 王定宇 馬文君 林昶佐 李貴敏
(三十七)111年度外交部第6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項下「購建駐外機構館官舍」預算編列經費15億5,300萬元,用以辦理駐舊金山辦事處館舍購置計畫,該項目含括購物款、仲介費、房屋移轉稅及建物鑑定費等,以求一次籌得購屋款項,惟購置館舍計畫龐雜,過去他處亦曾發生購置計畫因疫情延宕等情事,目前本案尋地、比價及鑑定等規劃及成本分析未明,爰凍結1億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以信 馬文君 溫玉霞 江啟臣 廖婉汝 蔡適應 王定宇 林昶佐
(三十八)111年度外交部第6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項下「致遠新村職務輪調宿舍改建」預算編列6,300萬元。查外交部自109年度起辦理「致遠新村職務輪調宿舍改建」,然多次流標,至今無法完成招標,110年度預算恐辦理保留。爰凍結2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以信 馬文君 溫玉霞 江啟臣 廖婉汝
(三十九)111年度外交部預算案「業務費」之「國外旅費」共編列6億5,929萬元,分別為「外交管理業務」、「駐外機構業務」、「國際會議及交流」、「國際合作及關懷」各項目,有鑑於外交部106至110年度國外旅費預算執行率年年下降,尤以109年度、110年度受武漢肺炎疫情影響最為嚴重,執行率皆未及五成,包括國際交流工作、雙邊會議、媒體採訪及行政管理督考駐外館處等業務,因應疫情多改採視訊或電話會議等方式辦理,綜上,後疫情時代外交部應盤點業務執行狀況,調整國外旅費預算編列,提高執行率。爰針對111年度外交部預算案「業務費」之「國外旅費」預算編列6億5,929萬元,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昶佐 林淑芬 王定宇 溫玉霞 陳以信 江啟臣 趙天麟
(四十)松鶴國際企業公司(下稱松鶴公司)係我國在美國檀香山之境外國有財產,依國有財產法第14條規定,境外國有財產應由外交部主管,並由各使領館直接管理。松鶴公司經管之文化廣場,係由檀香山4個僑團及2個僑校貸款興建,於63年落成,因逢國際能源危機,僑團無力償還貸款,政府爰於68年以1,080萬美元購入,同年於美國加州登記並在夏威夷州註冊正式成立松鶴公司,負責經管文化廣場相關業務,由駐檀香山辦事處直接管理。審計部前查核外交部106年度財務收支,曾就松鶴公司經管之文化廣場出租率逐年下降;人力缺額久懸未能補實;允宜妥善運用累積盈餘,研議購置(改建)館舍之可行性等事項,函請督促檢討改善。外交部應積極研議如何運用松鶴公司資金購置(改建)駐檀香山館舍及整建文化廣場之可行性,以發揮財務資源運用效益。
提案人:王定宇 趙天麟 林淑芬
(四十一)外交部111年度預算案於「國際會議及交流」業務計畫編列20億4,335萬1千元,辦理內容除深化參與已加入國際組織外,並爭取加入及參加國際組織或活動,較110年度之19億0,583萬1千元增加1億3,752萬元(增幅7.22%)。我國自2016年起推動以觀察員身分參與國際刑警組織,然該組織先以援引1984年第53屆大會同意中國大陸入會條件之決定復函拒絕,後則改以保持緘默。然於國人在境外犯罪情況日趨增加之情況下,跨國犯罪防制及國際執法合作亦趨困難。國際刑警組織係目前唯一全球性執法合作平臺,其核心功能之一乃使世界各國之警察能快速交換情資,該組織於2003年建置I-24/7全球通訊系統,任何會員國一旦有必要進行執法合作時,若無直接管道或其他方式聯繫,透過該組織之網路即可直接聯絡或傳遞相關資訊,此為加入該組織之最大益處。面對跨國刑案,由於我國非國際刑警組織的會員,內政部警政署即使透過國際刑警組織管道請求該國提供相關資料,回復效果仍不佳。爰外交部仍應賡續積極協助警政署爭取參與國際刑警組織,俾有效提升跨國犯罪防制能量。
提案人:王定宇 林淑芬 趙天麟
(四十二)我國早年接受美、日等國家及國際組織之援助,並利用外援資源成功締造臺灣經濟奇蹟,政府為回饋國際社會,善盡國際責任及義務,於48年派遣首批農業技術人員赴越南,開創我國參與國際援助先河,之後並持續推動各項國際合作發展事務,藉以敦睦邦交、善盡國際責任及發揮人道精神。外交部111年度編列援外預算128億7,718萬4千元,然其中透過多邊架構推動者仍屬少數,難以彰顯臺灣對國際社會之貢獻。另我國囿於兩岸關係及國際情勢,援外政策雖多奠基於維繫邦交,並採雙邊援贈方式,由邦交國依其國家發展需要自行辦理,惟為提升援外成效,允宜強化爭取與國際組織之合作,除借重其專業能力提升計畫成效,並可以有限資源獲取最大效益,同時拓展我國際空間,彰顯臺灣對國際社會之貢獻。
提案人:王定宇 林淑芬 趙天麟
(四十三)111年度外交部預算案歲出預算(公開部分)編列280億1,108萬7千元,較110年度預算數268億7,094萬5千元增加11億4,014萬2千元(增幅4.24%)。外交部近年來歲出預算(公開部分)概呈增加趨勢,然預算執行效能容待提升。經查:各年度應付保留數及賸餘數金額偏高並逐年攀升,其中應付保留數自105年度之21億9,307萬1千元增加至108年度之37億1,104萬8千元,占各該年度歲出預算數之比率由105年度之9.75%上升至108年度之16.12%;賸餘數由105年度之3億3,089萬1千元增加至108年度之15億8,977萬6千元,其占年度歲出預算之比率則由105年度之1.47%上升至108年度之6.9%,不論金額或比率皆呈逐年增加趨勢。據外交部表示,109年度歲出賸餘偏高或減免(註銷)原因,主要係受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影響,致政府出訪、外賓來臺參訪、推動參與國際組織、協助各項交流活動等計畫停辦或按實際支付(改採視訊或電話會議等)之經費結餘等,然截至108年度為止,各該年度應付保留數及賸餘數金額即已偏高且逐年攀升;另同期間以前年度歲出轉入數,未結清比率均逾二成,減免(註銷)數亦偏高。鑑於政府預算資源有限,為妥善運用外交資源,允應依預算編列相關規定核實編列並研謀有效執行預算效能。
提案人:王定宇 林淑芬 趙天麟
(四十四)鑑於近年我國詐欺集團成員常赴海外各國成立電信詐欺機房,對國人進行詐騙,機房設置地點已遍及全球5大洲,現行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警政署、移民署等各權責機關,其所派駐國外實際負責處理國際請求協助之人員尚未形成完整網絡,缺乏即時溝通、或因情資傳遞耗時,導致影響偵辦進展。為持續因應政府各機關共同打擊跨國犯罪並展現決心,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警政署及移民署應就其主執法機關之權貴,適時研議派駐駐外館處人力妥當性。外交部應對上述派駐海外設立據點之需求,協助瞭解駐在國態度及實際業務需求等,研辦各增設據點事宜,以發揮政府一體之綜效。
提案人:馬文君 溫玉霞 廖婉汝 陳以信
(四十五)依審計部109年度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經查援外預算執行情形,核有:(1)我國「援外政策白皮書」已揭示援外政策主軸,惟外交部中程施政計畫及年度施政計畫,尚未明確勾勒援外計畫之施政策略、方針及具體施政作為;(2)我國援外計畫之擬定及後續績效之評核,多未連結受援國之永續發展願景,又多數援外計畫係採雙邊架構模式,不易外界瞭解我國援助原則、模式及辦理情形等情事。就此,外交部應建立援外計畫的基準及年度追蹤考核機制,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溫玉霞 馬文君 陳以信 李貴敏
(四十六)我國自2016年起推動以觀察員身分參與國際刑警組織,然該組織先以援引1984年第53屆大會同意中國大陸入會條件之決定復函拒絕,然則改以保持緘默。然於國人在境外犯罪情況日趨增加之情況下,跨國犯罪防制及國際執法合作亦趨困難。且據媒體報導,中共參選國際刑警組織「中樞機構」委員,不只數國國會議員表示不安,更可能造成中共利用國際刑警組織對付世界各地的台灣、維吾爾族、西藏及香港以及中國異議人士。為了維持我國及國際各方異議人士在各國生活之自由與安全,外交部除爭取早日參與國際刑警組織外,也應該積極規劃實際活動運作,包含投書、媒體宣傳,並與當地公民團體、有我團體及在地僑民、我國留學生以公民活動影響當地政府積極協助,促使各種輿情發酵,使我國早日參與國際刑警組織。
提案人:溫玉霞 廖婉汝 陳以信
(四十七)近年跨國犯罪案件量呈逐年增加趨勢,與世界各國共享跨國犯罪資料以打擊跨國犯罪,對於我國與國際安全均甚為重要。且國際駭客組織自2013年接連入侵多個銀行,遠端遙控銀行ATM吐鈔,2016年台灣多家銀行亦遭植入木馬程式,兩起致使全球40多國的金融業蒙受巨大損失。我國目前因中國打壓而無法參與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亦無法參加本年11月23到25日所舉行之第89屆大會,不利國際安全網絡之建立,亦危害我國安全。近期18位友台義大利參眾議員,聯名致函給INTERPOL,要求讓我國參與大會;另美國71位跨黨派議員,聯名致函司法部長賈蘭德(Merrick Garland)、國務卿布林肯(Antony Blinken)及美國INTERPOL代表休斯(Michael Hughes),支持台灣以觀察員身分參與今年大會。且中國提名之執行委員會委員人選,引起全球「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關切,其中來自20個國家的50名議員,致函母國政府,表達對此提名案的強烈反對,顯見國際對於我國支持力道與反中力道均有增加。為使我國早日參與國際刑警組織,維護我國及國際安全,建請外交部與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積極爭取國際支持。
提案人:趙天麟 蔡適應 林昶佐
(四十八)外交部為提高外交部為提高駐外館舍自有率及節省鉅額租金支出,自91年起陸續推動駐外館舍購建計畫,至109年底已完成購建駐紐約辦事處等處館舍,且逐漸看到成效,大幅節省國庫支出,如:駐紐約辦事處市值已大幅增值。惟經查,109年度年租金超過千萬元之館舍仍多,除已完成購置或已提報購置計畫或有產權問題亦或房地產市場物件稀少無適合標的之駐處外,其餘如駐德國代表處等處仍尚未評估。有鑑於外交部估計全球館舍租金每年平均漲幅約2.5%,且我國國際地位特殊,購置外館政策兼顧長期國家經濟與政治效益,為節省我國公帑支出,外交部應於111年更新「駐外館處購建館舍清單」時,檢討駐德國代表處等仍未評估之館處,並逐年提出預算規劃與推動期程。
提案人:趙天麟 蔡適應 林昶佐
(四十九)查111年度外交部預算案於「國際合作及關懷」業務計畫編列預算128億7,718萬4千元,為外交部歲出預算規模中預算占比最高之業務計畫,其中包含預計委託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辦理相關國際技術合作計畫14億713萬8千元。然近2年執行結果,因受疫情影響,實支比率較往年下降,委託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辦理之技術合作計畫部分執行成果未如預期情形,108及109年度之預算,皆逾二成預算未及執行而辦理保留及繳庫,容有檢討之必要。爰要求外交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江啟臣 溫玉霞 馬文君 廖婉汝 陳以信
(五十)跨國犯罪猖獗,世界各國致力推動各類司法互助條約或協定,加強與各國之執法合作。查我國與他國已簽訂之司法互助條約(協定)僅有8項,且近年來跨國犯罪案件所及國家多未為簽署國範圍內。為有效打擊跨國犯罪,外交部應積極協處相關機關洽簽司法互助條約(協定),爰要求外交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江啟臣 溫玉霞 馬文君 廖婉汝 陳以信
(五十一)111年度外交部預算案「一般行政」項下「04資訊處理」之「一般事務費」編列152萬5千元,辦理外交年鑑編印及雙語化相關作業,惟110年度相同業務費僅130萬元,預算費用增加,但內容未見實質提升,未來應精進內容提升年鑑品質,吸引更多讀者。本案111年度同意照案編列,自112年度起請檢討改進,研議自行聘請專業編譯及潤稿審校人員,改善精進年鑑內容,以提升效益。
提案人:廖婉汝 溫玉霞 馬文君 陳以信 江啟臣 林淑芬
(五十二)為彰顯我政府支持並協助爭取臺籍慰安婦權益與尊嚴,請外交部自112年度起將各項對日歷史求償議題納入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外交部單位預算書。
提案人:陳以信 江啟臣 溫玉霞 廖婉汝 馬文君
(五十三)為加速駐外館處推動館舍購置計畫,外交部應積極進洽及協調相關機關,於半年內提出研擬精進作為,如就簡化行政作業流程及預算運用彈性等,以迅速因應駐地房產市場變化,加速推案進度。
提案人:江啟臣 廖婉汝 馬文君 陳以信 溫玉霞 趙天麟 林昶佐 蔡適應 王定宇
第2項 領事事務局原列11億3,598萬4千元,減列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加強領務服務工作」2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1億3,578萬4千元。
本項通過決議10項:
(一)111年度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中「人事費」預算編列2億1,859萬5千元,包括支付職員148人、工友6人、技工2人、駕駛2人、聘用人員7人、約聘人員68人之人事費2億1,844萬5千元及查獲偽變造證照獎金15萬元。領事事務局負責全國護照、簽證、國內及駐外館處龐大之領務相關資訊業務,然其所配置資安專職人力未符資通安全管理法相關規定。經查:領事事務局資訊小組囿於編制人力,現暫以1名職員及3名約聘人員兼辦資安業務,尚難完全落實資通安全管理法法遵事項。鑑於該局業經行政院列為資安責任等級A級機關,為維護國境安全,避免重大資安事件發生,允宜配合行政院推動數位專責機關之籌設,覈實補實所需資安專職人力,以符資通安全管理法規定,落實推動資安工作。爰針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預算編列4,049萬4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趙天麟 林淑芬 陳以信 馬文君 溫玉霞 江啟臣 蔡適應 林昶佐 劉建國 廖婉汝 呂玉玲
(二)為提升辦理護照、簽證、文件證明等領務業務效率,確保領務資訊各系統順利運作,111年度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3,707萬元,辦理資訊系統改版、升級等業務。經統計,該科目預算自105年度起,保留比率逐年分別為20.18%、69.76%、75.2%、32.89%、39.65%,顯見領事事務局預算執行量能嚴重缺乏,相關預算應有減列空間,避免國家有限資源無法有效運用。爰針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設備及投資」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預算編列3,707萬元,凍結2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林淑芬 趙天麟 林昶佐 陳以信 馬文君 溫玉霞 江啟臣 王定宇 劉建國 廖婉汝 呂玉玲
(三)111年度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設備及投資」預算編列3,707萬元,據預算書說明,該預算用於領事事務局旅外安全數位工具系統升級、購置簽證指紋比對資料庫檔案處理授權軟體、網路預約申辦護照系統服務、簽證製作系統軟硬體升級及晶片護照製發系統軟體改版等,然多項設備購置與110年度相同,是否重複投資,應予說明。爰凍結3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溫玉霞 馬文君 廖婉汝 陳以信 王定宇 趙天麟 林淑芬 蔡適應 林昶佐 劉建國 呂玉玲
(四)109年國人出國計233萬5,564人次,與108年1,710萬1,335人次比較,負成長86.34%,疫情仍受變種病毒及國外疫情等因素影響,國人出國意願應不高,領事事務局宜估量護照需求量,以避免浪費。爰針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印刷及製作護照」預算編列7億1,361萬8千元,凍結1,0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婉汝 溫玉霞 馬文君 江啟臣 陳以信 蔡適應 林昶佐
(五)囿於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蔓延,各國除加強邊境管制及限制社會活動外,部分國際會議及雙邊交流亦改採視訊或電話會議方式辦理,爰外交部領事事務局110年度國外旅費多未及使用,致支用比率偏低,鑑於111年疫情深受國際疫情變化或流行病毒株等因素干擾,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應宜審慎考量派員出國所存在健康風險。爰針對111年度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加強領務服務工作」中「業務費」之「國外旅費」預算編列 269萬5千元,凍結5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溫玉霞 廖婉汝 陳以信 江啟臣 林昶佐 王定宇 劉建國 林淑芬
(六)鑑於近期數十名西非學生被國內大專院校錄取,申請簽證卻遭刁難,許多人甚至連預約的簽證申請日都一再被延後,導致無法取得簽證,因而被迫休學。又110年3月,迦納籍學生申請簽證也遭遇困難,阻礙境外生來台,上揭案件已嚴重影響非洲學生對我國的觀感,應宜檢討精進。爰針對111年度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加強領務服務工作」預算編列 2,804萬4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溫玉霞 廖婉汝 陳以信 江啟臣 林昶佐 王定宇
(七)為落實新南向政策給予東南亞、南亞等國家免簽證待遇之規劃,行政院於105年7月15日召開「免簽證政策規劃及執行會議」,並自該年8月1日起陸續給予新南向目標國家各項簽證便利措施,包含試辦免簽證入臺、有條件式免簽證等。惟以免簽或有條件式免簽方式來臺而逾期停留者人數亦由105年8月至12月之122人,逐年增加至108年度之1萬0,373人,占逾期停留總人數比率,由105年8月至12月之1.01%增加至108年度之33.16%,呈逐年成長趨勢。109年度因新冠肺炎疫情爆發,我國採邊境管制,隨外國人來臺人數減少,以免簽或有條件式免簽方式來臺而逾期停留者人數雖隨之下降至8,218人,惟其占逾期停留總人數之比例仍達三成。綜上,近年來外國人以免簽或有條件式免簽方式來臺而經查獲非法從事與簽證目的不符活動人數居高不下,外交部允宜依外國護照簽證條例之規定,賡續邀集相關機關會商,適時調整各項簽證便利措施,並研議簽證核發之策進作為,以有效遏止各國旅客來臺後逾期停留或從事與簽證目的不符活動案件發生。
提案人:王定宇 林淑芬 趙天麟
(八)近年來外國人以免簽或有條件式免簽方式來臺而經查獲非法從事與簽證目的不符活動人數居高不下,外交部允宜依外國護照簽證條例之規定,賡續邀集相關機關會商,適時調整各項簽證便利措施,並研議簽證核發之策進作為,以有效遏止各國旅客來臺後逾期停留或從事與簽證目的不符活動案件發生。
提案人:馬文君 溫玉霞 廖婉汝 陳以信
(九)自105年度起陸續給予新南向目標國家各項簽證便利措施後,以觀光或探親事由來臺而逾期停留人數上升,衍生非法工作等違法(規)情事亦隨之增加。根據移民署統計,以免簽或有條件式免簽方式來臺而逾期停留者人數由105年8月至12月之122人,逐年增加至108年度之1萬373人,占逾期停留總人數比率,由105年8月至12月之1.01%增加至108年度之33.16%,呈顯著成長趨勢。綜上,近年來外國人以免簽或有條件式免簽方式來臺而經查獲非法從事與簽證目的不符活動人數居高不下。爰外交部應定期與相關機關會商,適時調整各項簽證便利措施,並研議策進作為,以有效遏止各國旅客來臺後逾期停留或從事與簽證目的不符活動案件發生,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溫玉霞 馬文君 陳以信 李貴敏
(十)政府為推動新南向政策給予東南亞、南亞等國家免簽證之便利措施,惟以免簽或有條件式免簽方式來臺而逾期停留者人數由105年8至12月之122人,逐年增加至108年度之1萬0,373人。109年度因新冠肺炎疫情爆發,我國採邊境管制,外國人來臺人數減少,但以免簽或有條件式免簽方式來臺而逾期停留人數仍占逾期停留總人數之三成。另此類以免簽或有條件式免簽方式來臺之外國人,經查獲非法從事與簽證目的不符活動人數隨著逾期停留滯臺人數增加,為避免非法滯留衍生諸多社會及治安問題,外交部應主動邀集相關機關會商,適時檢討各項免簽證措施之利弊,以及對我國社會治安之影響,以有效遏止部分國家旅客來臺後逾期停留、並從事與簽證目的不符之活動。另部分國家迄今未給予我國免簽證之待遇,基於外交互惠對等原則,外交部亦應積極爭取,以符國人之期待。
提案人:溫玉霞 馬文君 廖婉汝
第3項 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8,514萬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3項:
(一)111年度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歲出預算編列8,501萬5千元用以辦理訓練業務。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近2年預算編列數均較以往年度實際執行數增加,然預估容訓率卻不升反降,預算似未依訓練量能妥為編列。經查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105至111年度歲出預算規模介於7,175萬4千元至8,683萬4千元之間,悉數用以辦理訓練業務,並以人事費為其主要支出項目,約占六成。111年度則仍預估將以高於以往年度決算數之歲出規模辦理訓練業務,編列預算8,501萬5千元。檢視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近年來訓練業務容訓率變化情形,隨著訓練經費支出減少,容訓率自105年度之62.75%逐年上升至109年度之82.32%,然111年度預估容訓率53.22%,較109年度之82.32%大幅下降29.1%,且為近年來最低,111年度預算編列人事費為降低情況下,預估容訓率卻下降,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所訂「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辦理行政院所屬中央及地方機關訓練機構績效評鑑實施計畫」,其共同性評核項目之一為評鑑當年度及前3年度之訓練機構容訓率,顯見容訓率係訓練機構呈現訓練成效之量化數據之一。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111年度預算編列,實難謂合理。爰針對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第1目「一般行政」預算編列6,799萬7千元,凍結5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趙天麟 林淑芬 林昶佐
(二)鑑於111年度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歲出預算編列數較以前年度執行結果增加,然容訓率卻預估大幅降低,難謂合理。允宜以訓練量能核實編列預算,俾提高資源配置之妥適性。爰針對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第2目「外交領事人員講習」預算編列1,701萬8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溫玉霞 廖婉汝 陳以信 林昶佐
(三)111年度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預算編列8,501萬5千元用以辦理訓練業務,但主要支出項目卻以一般行政為主,又以人事費用占比最高,約占六成。此外,檢視近年訓練業務預算執行成效,105至111年度間,僅109年度容訓率達到82%,110及111年度容訓率皆約53%,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允宜提升訓練量能,妥善調整資源配置。爰針對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第2目「外交領事人員講習」第1節「外交領事人員訓練」預算編列1,701萬8千元,凍結5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昶佐 林淑芬 王定宇
二、機密部分,審查結果:(密略)
三、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外交部主管收支公開及機密部分審查完竣,審查結果送財政委員會彙整後提報院會,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趙召集委員天麟出席說明。
四、有關委員提案內容文字及金額,在不影響提案原意下,授權議事人員修正、處理。
散會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或遺漏之處?(無)無錯誤或遺漏,確定。
繼續報告。
二、邀請外交部部長、國防部部長、僑務委員會委員長、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考試院、銓敘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報告「12月18日全國性公民投票各部會維持行政中立之作為及檢討」,並備質詢。
主席:本日會議邀請外交部部長、國防部部長、僑務委員會委員長、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考試院、銓敘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報告「12月18日全國性公民投票各部會維持行政中立之作為及檢討」,並備質詢。
現在請外交部吳部長報告。
吳部長釗燮: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大家好。本人今日應邀列席大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就「12月18日全國性公民投票各部會維持行政中立之作為及檢討」進行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惠予指教。
依據公民投票法的立法意旨,公民投票(以下簡稱公投)係民眾針對法律、立法原則或重大政策直接表達意見、行使直接民權的方式,行政機關對於公投案所涉及之重大政策,本於政策推動的權責,有義務對外界說明並辯護政策立場,適時澄清相關資訊。因此,公務人員受指派代表機關表達行政機關政策立場者,是基於法規要求履行其職責,並無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的行為。
12月18日的公投,性質上與選舉不同,行政院是公投的反方、是當事人,行政院作為最高行政機關,有責任、有義務向人民報告、說明政府對公投案的立場與理由,基於行政一體,行政院所屬部會首長、政務人員應本於政策說明的職責,主動積極對外宣講說明,這是合法、正當的,也是應該的。
本人是行政團隊的一員,積極為政策辯護,不僅是責任,更是職責所在。行政院為公投案「反方」,本部亦有責任透過各種管道及方式,在必要時,使民眾瞭解公投結果對台灣的對外關係可能帶來的後續效應以及影響。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謝謝大家!
主席:請國防部邱部長報告。
邱部長國正:主席、各位委員先進。國防部針對「維持行政中立之作為及檢討」提出報告。
一、前言
中華民國國軍是國家安全的守護者,也是自由民主的捍衛者,除戮力戰訓本務,維護國家安全外,同時也是我國自由民主永續發展的堅強後盾;公民投票是民主國家從政府到人民都認可的行使公民權的表現,國防部當然也支持官兵行使公民權,因應本次公投,在此向各位委員報告國軍的現行作法。
二、現行作法
(一)恪遵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是維繫政治與社會制度化的基礎,也是民主法治的核心價值,國防部作為政府機關,處事行為準則當以「依法行政」為依歸。公民投票法賦予年滿18歲之國民可透過投票方式直接表達個人對政策的態度與方向,自從施行以來,國軍官兵參與全民公投,均能廉潔自持、謹守分際,護衛民主自由的成果。因此12月18日的全國性公民投票,國防部亦秉持依法行政原則,在戮力戰訓本務之餘,支持國軍官兵行使公民權利,做為社會安定與國家安全的堅實屏障。
(二)戮力戰訓本務
面對快速變動且複雜的臺海與區域安全情勢,國軍秉持「自己國家自己救」的決心,以及「勿恃敵之不來,恃吾有以待之」精神,時時刻刻進行建軍備戰工作,勤訓精練,全力捍衛國家主權及守護人民與家園;另在確保國家安全的前提下,國軍部隊保持正常運作,並依據「經常戰備時期突發狀況處置規定」確實掌握周邊海、空域動態,讓國人及官兵都能在安全、穩定的狀況下行使公民權利,國軍也將持續維護國家安全,捍衛民主、自由的核心價值。
三、結語
法治國家的重要精神,在於政府機關恪遵「依法行政」原則。針對本次公投,本部將持續要求各級部隊遵循公投法規範,支持官兵行使公民權利,國軍持續戮力戰訓本務,為守護自由民主的成果貢獻心力。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先進支持與指教,謝謝!
主席:請僑委會童委員長報告。
童委員長振源: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大家好。今日本會應邀列席大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就「12月18日全國性公民投票各部會維持行政中立之作為及檢討」進行報告;現謹就本會針對年底公投案謹守「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與「公民投票法」之作為,向各位委員報告,敬請各位委員先進指導。
壹、有關「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以下簡稱中立法)與「公民投票法」(以下簡稱公投法)相關規定
本會謹遵中立法與公投法相關規定,並尊重法制主管機關銓敘部與中選會之意見。
根據銓敘部本(110)年5月12日意見表示:
一、中立法僅第18條規定「憲法或法律規定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之政務人員,準用本法之規定。」,除此之外,總統及政務人員並非中立法之適用或準用對象,其若就公投案公開表達立場,並無違法疑義。
二、行政機關對於公民投票案所涉及之重大政策,基於政策推動的權責,本有義務對外界說明並辯護政策立場,適時澄清相關資訊。
三、公務人員受指派代表機關表達行政機關政策立場是基於法規要求履行其職務,不能認為是違反中立法之行為。
四、依照公投法及相關規定表達機關立場或意見,針對一般民眾之呼籲及說明,並無觸犯中立法相關條文之虞。
再者,公投法主管機關中選會主委李進勇出席本年11月18日大院內政委員會前,接受媒體訪問時重申,行政院在公投過程中是反方立場,必須提出對公投案的意見書,中選會也會刊登公報。此外,在中選會辦理的電視意見發表會或辯論會中,行政院代表也是反方代表,要為公投案提出說明或辯護,沒有所謂違反行政中立問題。
貳、行政院是公投提案的反方,應該對反對公投案辯護或說明
行政院蘇院長多次於院會中指示,12月18日的公投性質上跟選舉是不一樣的,行政院是公投的反方、是當事人,行政院作為最高行政機關,有責任、有義務向人民報告、說明政府不同意四個公投案的立場與理由,基於行政一體,行政院所屬部會,原則上都應該要配合本於政策說明的職責,也應該主動積極對外宣講說明,這不但是合法的,也是正當的,也是應該的。
因此,政府基於政策推動的權責,本會有對外說明公投案的責任與義務。對於公民投票案所涉及的重大政策,本會有責任透過各種管道及方式,向全球僑胞說明反對公投案的政府政策立場,即時澄清相關訊息,並無違反行政中立之問題。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謝謝。
主席:請退輔會李副主任委員報告。
李副主任委員文忠: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簡要報告3項,第一,行政中立法適用對象為機關依法任用、派用之有給專任人員及公立學校依法任用之職員。政務人員雖非該法適用對象,惟仍須遵守依法行政、執行公正之規範,但在與業管相關的政府施政,可為辯護。
第二,公投法規定政府之行政機關為其中一方,行政機關為使民眾獲得充分資訊,指派人員適時澄清相關資訊與辯護政策,尚於行政中立原則無違。惟不得利用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要求他人不行使投票權或為一定行使,包括提案或不提案、連署或不連署之行為。
第三,本會因應全國性公民投票,已於今(110)年6月8日發函要求所屬單位及公務人員,在公民投票程序中除應恪守中立法及施行細則規範外,亦不得「動用行政資源」、「利用職務關係」、「影響公務執行」或「使用職銜名器」支持或反對特定公民投票案。本會所屬機構社區志願服務人員、榮欣志工,雖非公務人員而不適用中立法,惟渠等以本會或所屬機構名義協助處理各項業務時,本會亦一致要求遵守上開行政中立之規範。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參考指教,謝謝。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本會委員每位發言時間為8分鐘,得延長2分鐘;非本會委員每位發言時間為5分鐘。上午10時30分截止發言登記;委員如有臨時提案,請於上午10時30分前提出,上午11時處理。
首先請林委員昶佐發言。
林委員昶佐:(9時22分)童委員長早。之所以先請教童委員長,係因各部會相較,僑委會與臺商就政策溝通與捍衛是比較多的。日前應該滿多人注意到世界臺商會長舉行視訊會議一事,會議中就美豬這個議題進行了討論,而這問題也跟今天主題有關。鑑於視訊會議的相關討論,我們也看到公投發起單位對於行政中立的批評,所以本席想請委員長說明一下相關狀況。
主席:請僑委會童委員長說明。
童委員長振源:林委員早安。在上個禮拜的會議中,很多在國外經商的臺商會長對於這個議題都表達關切之意,因為萊豬進口涉及他們在當地的商業經營,包括臺美經貿關係及臺灣是否能加入CPTPP等問題,所以他們非常關切。也因此,包括世界臺灣總會總會長、中南美洲臺灣總會總會長、北美洲臺灣總會總會長、亞洲臺灣總會總會長、大洋洲臺灣總會總會長,及另外11個CPTPP成員國的臺商會會長皆與會。會中特別邀請農委會副主任委員陳駿季,針對反萊豬公投對於臺美經貿關係與臺灣加入CPTPP會有何種衝擊進行報告。
報告委員,當天大家都非常充分地發言,我們也整合出幾點共識:第一,萊豬進口應遵守國際標準,故不會有健康疑慮。過程中,很多臺商會長根據自身經驗發言,因除了美國是本地有產之外,其他11個會員國,不論中南美洲或大洋洲國家均進口美國萊豬。他們現身說法說明進口萊豬並無造成任何健康方面的疑慮,也沒有對任何一個個案造成疑慮。第二,他們認為萊豬進口應遵守國際標準,回歸到經貿議題,如此,若臺灣不准萊豬進口,可能對目前合作密切的臺美經貿關係造成負面衝擊,甚至會倒退。第三,如果臺灣禁止萊豬進口,也可能阻礙臺灣加入CPTPP。在1個多小時的過程中,每位臺商會長均充分表達他們的意見,我們也都充分讓他們有時間說明想法,我們也瞭解他們的想法與看法。
林委員昶佐:世界臺商會長視訊會議內容固然很重要,不過重點仍在於是否違反行政中立,而委員長剛才並未提到這點。對於在視訊會議中談論美豬議題,委員長是否認為此舉違反了行政中立?
童委員長振源:剛剛在簡報中已經提到,行政院為公投另一方─反方,屬於當事者,與選舉不同,各部會也都有責任與義務,合法、正當且應該對全球臺商說明公投案對他們的影響及相關後果。僑臺商非常關切這個議題,我們據此向大家說明,並無違反行政中立的問題。
林委員昶佐:與選舉選人比起來,臺灣在公投上的經驗確實比較少,因此如何檢視是否符合行政中立?我想藉由本次會議及世界臺商會會長視訊會議之舉行,是一個很好的機會與案例。其實不管正方或反方的民意代表,包括本席在內,都基於人民的需求在自己的選區內舉辦公投說明會,並邀請相關部會來說明,畢竟這次當事人就是相關部會。所以這次我們發現一個跟選舉不一樣的地方,也就是選舉造勢場會儘量邀請政治明星出席,卻很少看到相關部會首長、次長出席,因為這些人不一定是政治明星。就像此次世界臺商會長視訊會議來說,臺商會長就希望可以聽到農委會副主委陳駿季來說明農委會的政策,這並非因為他是政治明星,而是大家想聽政策。
童委員長振源:臺商會長們認為這對他們在海外的經營會有負面衝擊,故而非常關切,並期待由專家來為政府的立場與政策做說明。
林委員昶佐:本席稍微補充一下。從這些說明會來看,不管是視訊會議或實體會議,民眾不一定想聽政治明星說明政策,他們想聽相關的部會首長或次長說明政策,因為這是投事情、講事情,而政府就是這些事情的當事人。爰此,我認為違反行政中立其實是一個很嚴重的指控!各位在今天的報告中提到,一旦違反行政中立,將受公務人員懲戒法或考績法的嚴懲,所以這對各部會來講也是一個很嚴重的指控。正因如此,本席才會認為今天以世界臺商會長視訊會議作為案例,應該是一個非常好的機會。據傳視訊會議後,提起公投的一方說,現在臺商會紛紛發布聲明澄清,不會介入公投議題。請教委員長,後續真有這樣的狀況出現嗎?僑委會的追蹤為何?
童委員長振源:確實,臺商在發表意見時,均表示屬個人看法,我們在新聞稿中也這樣寫,不過有些媒體報導仍舊是寫世界臺商總會。僑委會尊重各總會的運作,所以我們並沒有這樣說,也希望媒體能更正報導。我們所有的新聞稿均載明此屬個人看法,而臺商總會長也表示同意。
其次,後續仍有部分臺商會長持續對外表達看法,如中南美洲臺商總會李總會長甚至自行製作影片對外說明,如果禁止萊豬進口,可能對臺灣加入CPTPP造成很大的困難。之所以如此,是因為這些都是臺商總會非常關切的議題!實則不只臺商總會關切,我們迄今也收到非常多海外臺商海外鄉親,包括當地僑胞在內所表達的諸多關切意見。大洛杉磯臺灣會館、包括Aston、邁阿密臺灣商會均舉行記者會跟發表聲明:如果萊豬不能進口,將對臺美經貿關係以及加入CPTPP造成負面影響,他們是非常關切的。
林委員昶佐:我們在外交及國防委員會這麼久,也知道當中有多位臺商會長其實就是我們在海外的先進,他們10年前也很支持開放美牛進口,特別是北美的幾位會長,為了不造成他們的困擾,我就不講出名字了。現在他們也支持美豬進口,他們在美國住那麼久,甚至住了一輩子,這對他們來說是一個延續性的態度。他們以前支持美牛進口,現在難道會改變立場嗎?不大可能!藉由這場會議的舉辦,如果可以讓這些旅居海外的人來做深入說明的話,也是一個很好的方式,畢竟他們深入參與國際貿易,也有經驗。不過我希望看到僑委會能有更多這方面的說明,因為在臺灣的人未必對國際貿易、對海外狀況,包括對住在美國的人如何看待這些事有所瞭解。你們特地說這會議不是你們舉辦的,而是臺商總會辦的,但我覺得他們辦得很好,只是僑委會必須更積極,還要想辦法把這些聲音傳出來,特別在臺灣有些錯誤的訊息、誤導的訊息存在時,更應該讓大家瞭解。因此,僑委會要主動舉辦說明活動,更積極處理這件事,這並沒什麼不行。尤其經過銓敘部的說明後,僑委會更應該有勇氣做說明,因為你們就是當事人!
童委員長振源:是的,謝謝委員。這次參加的總會長不只北美洲,包括世界臺灣總會總會長、中南美洲總會長、大洋洲總會長及11個CPTPP成員國的臺商會長,如新加坡、汶萊、馬來西亞、越南及日本。由於有很多國家的臺商都很關切,所以我們應該把與美豬、萊豬議題相關的資訊向這些總會長做一次說明。經過說明,大家都充分表達意見,我們也針對政策做了充分說明。
林委員昶佐:我相信在海外朋友,尤其北美及CPTPP這11個會員國的臺商會長應該都很支持,因為他們所在國也進口美豬、美牛。只是,若有海外臺商發表不一樣的意見時,我們應該蒐集起來。目前世界上並沒有因食用美牛、美豬而有食安事件發生,但若臺商會長或臺僑有這樣的反映,並告訴我們有這類案例出現的話,我們也要虛心接受。
童委員長振源:謝謝委員。到目前為止,僑委會並沒有收到任何一件關於食用萊豬對健康造成負面影響的案例。
林委員昶佐:如果有的話,還是要讓我們及委員會知道。
童委員長振源:謝謝委員。
林委員昶佐:謝謝委員長。
主席:請溫委員玉霞發言。
溫委員玉霞:(9時34分)我真的忍不住要搖頭!請教委員長,上個禮拜六的視訊會議是僑委會主動召開的,還是王總會長主動召開的?
主席:請僑委會童委員長說明。
童委員長振源:溫委員早安。有很多臺商對這個議題很關切,所以我們向大家做說明……
溫委員玉霞:是誰召開的?
童委員長振源:僑委會跟大家做說明……
溫委員玉霞:是僑委會召開的,對不對?你告訴我是誰召開的就好,不要講那麼多……
童委員長振源:對,但是大家都很關切,所以他們也希望我們能向大家做說明。在過程當中,我們希望……
溫委員玉霞:所以是你召開的、是僑委會召開的,對不對?你剛剛回答人家說是王德總會長召開的。
童委員長振源:我沒有說王德總會長召開……
溫委員玉霞:他的聲明裡面明明就說……
童委員長振源:我說這個大家都很關切,所有CPTPP成員國的臺灣總會長我們都邀請了,沒有一個是沒邀請的。
溫委員玉霞:好,被邀請的也不是很清楚啦!我跟你講,這一場會議是以CPTPP……召開的嘛!對不對?那是不是你召開的?我現在就是要問這個而已。
童委員長振源:跟委員報告……
溫委員玉霞:第二個,請問如果不是你召開的,為什麼開場致詞的是你,且結論的部分又是你呢?
童委員長振源:剛剛我已經跟委員報告……
溫委員玉霞:而農委會副主委也是你邀請的,這樣到底是商會召開的,還是你召開的?你現在要把責任推給王德,這樣很不好耶!
童委員長振源:我沒有推給王德總會長,我剛剛已經講了,所有臺商對這個議題都很關切,所以我們跟大家做說明。第二個,我們在開會過程當中有講臺美經貿關係以及臺灣加入CPTPP的議題。第三個,在開會前,我們都有把陳駿季副主任委員的簡報檔給大家,裡面就是反萊豬公投對於臺美經貿關係與臺灣加入CPTPP的影響……
溫委員玉霞:你不能把反萊豬扣入,他們是擔心CPTPP,但是我們都很清楚,美國又不是CPTPP成員,所以不要再說CPTPP跟……
童委員長振源:我想非常尊重委員的看法,但臺商是有些憂慮的。
溫委員玉霞:我真的是很失望!臺商會為了這件事情在裡面炸鍋,你如果有在臺商會總會的群組,裡面可以看到臺商為了這件事情大家辯得要死,甚至……
童委員長振源:委員,這是一個經貿議題……
溫委員玉霞:等一下,讓我先講完。
童委員長振源:請說。
溫委員玉霞:甚至害臺商會被施正鋒這個比較親綠的人士罵說北美洲臺商會是利益團體。他罵臺商會,這是誰的責任?你還第二次發表新聞說不應該污衊臺商,本來就不應該污衊臺商啊!可是,委員長,我真的很氣,過了1個禮拜本來我已經降火了,現在講到這個我就又……我站在臺商會的立場,我出身臺商會,真的要替王總會長說幾句話,他真的是不曉得你們弄這個圈套讓人家跳進來,對一些會長也弄這個,讓他們跳進圈套。大洋洲那邊說不知道你要叫他做什麼。加拿大那邊也說:我不知道啊!結果他看情況不對就下線,好幾個會長都半路就下線。
童委員長振源:沒有。
溫委員玉霞:有……
童委員長振源:我跟溫委員報告,第一個,沒有加拿大的總會長,沒有這個總會長;第二個,我們所有委員……
溫委員玉霞:你為了急於表現,不應該造成臺商的風波……
童委員長振源:沒有所有的總會長都從頭到尾在線上,而且最後我在做總結的時候,我說大家對於這樣的總結有沒有意見,大家都沒有意見。此外,我們也再請總會長發言……
溫委員玉霞:有的就已經下線了啦!像加拿大的就跟我說他早就下線了……
童委員長振源:沒有,加拿大沒有總會長進來。
溫委員玉霞:還有澳洲,大家都……好,都不要再講,你不要再辯那個了。
童委員長振源:廖總會長也在線上直到最後。
溫委員玉霞:你可以去談CPTPP,但是你不能把反萊豬公投加入這個議題裡面,這樣子對臺商會很傷。
童委員長振源:因為大家對於萊豬是否進口可能會對臺美關係有影響,他們都很關切,也對CPTPP有所關切。
溫委員玉霞:美國就沒有在CPTPP裡面,他們是要怎麼樣影響、怎麼能夠反對我們加入?那都是在騙老百姓,你不要再騙臺商會,臺商會大家都很清楚,這是第一點。第二點,臺商會有藍、有綠,28年來我們從不談論這些。你要行政中立,你不能因為你的政治方向而要誤導臺商會,我覺得這個真的很不合理!這樣會讓臺商會帶到……整個會分裂啦!
童委員長振源:報告委員,這是一個經貿議題,真的對臺商在全世界的經營有很大的影響,所以他們的關切是合理的,而政府也有這樣的責任、義務,也是合法、正當地對所有臺商說明政府的立場,因為行政院是公投的反方。
溫委員玉霞:委員長,王總會長也寫澄清稿,總會長道歉聲明,他不是用總會的立場。我現在是站在臺商會的立場講話,在第17屆第3次理監事會議的時候,我們就已經聲明世界臺灣商業聯合總會堅守商會自主、超越黨派的原則。超越黨派,你不能……
童委員長振源:是的,我相信這個議題是超越黨派。
溫委員玉霞:你不能拿臺商會來講你的政治理想、劃分黨派。
童委員長振源:因為萊豬進口與否會傷害到經貿關係,所以這是……
溫委員玉霞:臺商會不是你的資產,是國家的資產。
童委員長振源:是的,所以這是超越黨派的關切,臺商都超越黨派。這次是所有臺商都進來,並不是只有親綠或親藍……
溫委員玉霞:你們沒有行政中立,真的沒有行政中立!
童委員長振源:其次,剛剛已經跟委員報告……
溫委員玉霞:你們把行政中立踩在腳下!
童委員長振源:沒有,我們剛剛已經報告過,根據所有行政中立法跟銓敘部的詮釋……
溫委員玉霞:不要再說了,你都說你行政中立。
我在海外40年,我跟僑務委員會差不多有30幾年的互動,我要請問,跟吳新興前委員長共事過的僑委會一級主管請舉手。好,我要請問你,2018年十大公投吳新興有介入嗎?有沒有?
童委員長振源:委員,這是不一樣的事情。
溫委員玉霞:我現在不問你,我問一級主管。
童委員長振源:我想這是不一樣的事情,因為這是針對事情的公投。第二個,臺商都非常關切經貿利益的發展,還有我們臺灣是否加入CPTPP……
溫委員玉霞:對,臺商會的宗旨是促進經濟交流。
童委員長振源:我們也沒有介入臺商會的運作,我們都尊重。王總會長的澄清……
溫委員玉霞:我們是行善、做公益,你把臺商導成是你們的……
童委員長振源:不會,我們是讓所有臺商會都非常充分地發言。
溫委員玉霞:你把我們當作是你的「細漢仔」喊來喊去,這樣子對嗎?
童委員長振源:這個半小時,臺商每一個人都發言,我們只是歸納、了解他們的意見。
溫委員玉霞:臺商會不是僑委會的附庸,我們是支持國家打外交……
童委員長振源:是的,讓萊豬進口是國家政策。
溫委員玉霞:但我們不是僑委會的附庸,我們有自主的權……
童委員長振源:我沒有說過世界臺灣總會是僑委會的附庸。行政院就已經通過要讓萊豬進口這是國家政策,而臺商也非常關切臺灣在國際上的經貿空間,所以他們根據他們的利益來發言,我們這是正當的。
溫委員玉霞:如果你說你沒有錯,那你11點還改新聞稿?你是在我抗議你了以後,對不對?
童委員長振源:沒有,跟委員報告……
溫委員玉霞:我6點多,因為你的聲明發了以後……
童委員長振源:這個主要是因為有個通訊社……
溫委員玉霞:你的通訊社,對……
童委員長振源:不是我們的僑務通訊社,是一個通訊社,他們在標題上……
溫委員玉霞:6點多我打電話給你之後,你11點多才說要改新聞稿。你還說:這個新聞稿……如果你沒錯,你哪裡需要改新聞稿,對不對?
童委員長振源:我就跟委員報告,因為民間通訊社他們有個標題下錯,我們希望他們……
溫委員玉霞:你在大街上打人家一巴掌,然後叫通訊社在巷子裡小小地道歉,這樣對嗎?
童委員長振源:我們希望他們改,但是溝通好多次,不願意修正,我們也認為這可能造成臺商會長的困擾,所以我想王德總會長的澄清也是一樣……
溫委員玉霞:不是只有王德而已啦……也有澄清。
童委員長振源:這是他個人發言,但可能被媒體誤導說這是臺灣總會……
溫委員玉霞:甚至臺商總會幾個大佬們聯名說希望不要介入,臺商會本來就不介入政治議題。
童委員長振源:這個不是政治議題,這是一個經貿議題,所有臺商都非常關切,而且對於臺灣是否加入CPTPP會有很大的影響。
溫委員玉霞:經貿、政治議題,你私底下怎麼宣傳,你不要把臺商會拿到火頭上在那邊「強強滾」,讓臺商會炸鍋!
童委員長振源:我們要了解臺商的看法,所以也都非常尊重臺商個人的表達意見,每個臺商都根據自己親身的經驗,在美國食用萊豬已經數十年……
溫委員玉霞:沒有40年,1999年開始才20幾年而已。
童委員長振源:從1999年開放到現在也20幾年了。
溫委員玉霞:什麼40年!
童委員長振源:對,也是20幾年了。包括其他國家也都進口萊豬,所以臺商是基於他個人的親身經驗。
溫委員玉霞:委員長,所以你覺得你的做法是對的,對不對?你的做法永遠是對的、你從來不覺得你是錯的?
童委員長振源:我們已經講過了,這件事情是有義務、有責任,是正當、是合法。
溫委員玉霞:你連對臺商總會說抱歉,連這種簡單的道歉你都不願意,對不對?
童委員長振源:第一個,我們對臺商的報導都沒有錯,這是個人,我們在新聞稿都這樣寫,但是有個民間通訊社造成標題的錯誤,我們也覺得非常遺憾,也跟通訊社溝通。
溫委員玉霞:剛剛有說,臺商總會那個是個人,我跟你說臺商總會有藍、有綠,我們20幾年來可以維持這麼樣地和諧、平靜,就是因為臺商總會不分藍綠!
童委員長振源:我相信大家對於經貿都有共識,也支持政府政策立場,我們都同意,所以我們都是從這個角度跟臺商做說明,並沒有要求臺商一定要做什麼,這一點跟委員報告。
溫委員玉霞:委員長,請問你有行政中立嗎?11月15日的時候,官網裡面的這些都是在罵你,你覺得你對嗎?你有去看嗎?
童委員長振源:有各種民間的聲音,我們尊重社會多元的意見。
溫委員玉霞:11月15日,這些都說你行政不中立,你如果沒有看,沒關係,等一下我送給你看,你要好好地去了解。你一定沒有看!
童委員長振源:但是也有很多全球的僑胞支持政府,我剛剛也報告過,大洛杉磯臺灣會館有27個僑團、臺灣同鄉會有57個僑團連署支持政府的立場。
溫委員玉霞:海外的大家都是給你面子……
童委員長振源:我們沒辦法動員這麼多人,臺灣會館的自主性……
溫委員玉霞:我不相信海外完全都是什麼黨的。
童委員長振源:不會,委員,海外都是自主的。
溫委員玉霞:但這都是他們家的事情,我現在要說的是維護臺商會的自主、維護我們的獨立。
童委員長振源:我們都尊重,所以沒有去介入,但這次因為是經貿議題,所有的臺商都關切,所以我們……
溫委員玉霞:你就沒有行政中立,這裡的留言就代表大家都在罵你啊!這麼多人在罵你,你也沒在看!所以11月20日才又有另外這一篇出來,對不對?
童委員長振源:我想他們對於選舉跟公投可能有些誤解,所以剛剛我也跟委員報告,根據銓敘部的說法,我們是完全符合行政中立法。
溫委員玉霞:委員長,前人種樹後人乘涼,今天世界的臺商會能夠維持這麼和諧,28年從來沒有紛爭,就是因為有個宗旨,有爭議的東西不介入,也不介入政黨。
童委員長振源:跟委員報告,這是政府政策,所以我們也希望臺商能夠了解,那跟選舉不一樣。
溫委員玉霞:但是這次差一點點,僑委會伸手進來,過去很多公投也沒有,張富美當委員長的時候,2004、2008、2018年也都有公投,但是都沒人動到社團,只有你而已,只有你自己!只有你動用到社團。
童委員長振源:沒有,委員,這是一個經貿議題,大家都非常關心,所以他們有需要,當然我們也來說明,了解他們的意見。
溫委員玉霞:返聯、入聯沒有關心嗎?大家也是關心啊!
童委員長振源:沒有,這個議題他們並沒有特別人跟我提,我也沒有去跟他們詢問,但是這次的公投,大家非常關切。
溫委員玉霞:但是都沒有人動用到海外,有這個問題啊!你可以私底下去宣傳,但是你不能把它拿到檯面上,造成大家紛爭。
童委員長振源:是的,這個大家都很關切,我們當然也了解並向外界說明,包括很多臺商都在反映。
溫委員玉霞:委員長,我再重申一次,臺商會不是哪一個政黨的附庸組織。
童委員長振源:沒有,這是我們政府的政策。
溫委員玉霞:臺商會是獨立的、有自主權的。
童委員長振源:是的,我同意,我們也專重臺商會的運作,但這個是政府的政策,所以我們有義務跟臺商會做說明。
溫委員玉霞:你可以私底下宣傳,隨便你去跟臺商會講我都無所謂……
童委員長振源:我們要了解臺商,也要做說明。
溫委員玉霞:但是你不要把那幾個人,那幾個人並不能代表總會的所有……
童委員長振源:所以我們是把所有CPTPP跟美國全部……
溫委員玉霞:名譽總會長全部……
童委員長振源:讓他們來參與這一次的會議。
溫委員玉霞:你講話不能代表……
主席:委員長,你讓人家問完再回答,好不好?
童委員長振源:好。
溫委員玉霞:你個人的行為不能代表總會,你也不要把它拿到檯面上來講,說中南美洲總會長什麼的。我是世界臺商會第11屆的總會長,最有權利說話的就是我,但是我有在那個群組裡面講話嗎?我都沒有講,因為我知道我們要和諧、我們不要製造分裂。委員長,這次臺商會差一點就被你分裂、裂解了,但是好加在所有的名譽總會長都集合起來,反對你這種說法,他們不分藍綠、登高一呼,我們才止血、回歸平靜。
委員長,海外的臺商,不只臺商會,有很多社團,但大家都在為政府在打拚,為政府在做國民外交。你不能因為你們政黨的問題,就拿這些人來墊底,這個是不對的,我也希望……
童委員長振源:報告委員,這不是政黨立場,是政府立場,我們在說明的都是政府的立場,所以感謝臺商對政府的支持。
溫委員玉霞:沒有啦!我就跟你說,過去的委員長都沒有這樣做啊!
童委員長振源:因為這是經貿議題,所以大家很關切。
溫委員玉霞:我愛臺商會。
童委員長振源:是的。
溫委員玉霞:我把臺商會當作我的第二事業要好好地顧,比顧我的事業還要認真。
童委員長振源:我們非常尊重,所以我也希望跟委員一起,看怎麼樣讓臺商能有更多的瞭解。
溫委員玉霞:對啊!我們臺商有一個鐵的紀律就是不介入政黨、不介入政治,有爭議的議題都不介入,所以你現在把有爭議的議題,讓他們去選邊站,這是不對的。委員長,我拜託你,事情發生了,現在你應該給臺商會一個道歉,你也不要,看看別的委員長,再看看你,就只有你在介入這些而已!委員長,拜託讓臺商會維持自主、和諧的立場,不要讓臺商會分裂、裂解,你不要變成臺商會的罪人。如果你再繼續這樣下去,你會變成臺商會的罪人,讓他們分裂,我真的沒騙你,拜託!
童委員長振源:謝謝委員的指導。
主席:謝謝溫委員質詢。再次提醒童委員長,接下來請尊重委員的質詢,不要同時發言。
童委員長振源:好。
主席:接著請蔡委員適應發言。
蔡委員適應:(9時49分)外交部部長,我想先確認一下,當然政府一體,所以外交部對於公投的立場應該是跟行政院一致,這沒有問題嘛?
主席:請外交部吳部長說明。
吳部長釗燮:是,一致。
蔡委員適應:好,我想今天主席排的題目應該就是這個東西。
我先請教幾個大家關切的外交議題,宏都拉斯選舉什麼時候投票?
吳部長釗燮:今天還在開票當中,28號投票。
蔡委員適應:有兩個主要的候選人,沒錯嘛?
吳部長釗燮:是。
蔡委員適應:到目前為止,外交部駐宏都拉斯的大使館應該還是滿關切這次投票的整個狀況,對不對?
吳部長釗燮:是,我們部內還有外館都非常關注,甚至連國際社會也都非常關注。
蔡委員適應:但還是不介入他國的政治內容,這應該還是我們的重點目標嘛!
吳部長釗燮:不會,我們不會介入內政。
蔡委員適應:所以就等他們的新總統選舉完畢之後,後續臺灣跟宏都拉斯的關係再做互動,持續下去,這沒有錯嘛?
吳部長釗燮:對,這是一定會做,但在事前的部分,我們也有責任跟不同的陣營進行溝通,我們也都在做。
蔡委員適應:都有溝通過嘛!不會只有跟單一的陣營溝通,另外一個陣營就沒溝通嘛!
吳部長釗燮:對,沒有錯。
蔡委員適應:好,所以就你們的了解,宏都拉斯的選舉大概什麼時候會明朗化?
吳部長釗燮:應該今天稍晚就會有比較明朗的趨勢。
蔡委員適應:大概臺北時間下午的時候。
吳部長釗燮:可能快到中午左右就會比較明朗。
蔡委員適應:大概就會明確了嘛!
吳部長釗燮:但是最後的開票結果可能還要再晚一點。
蔡委員適應:好,這是第一個。第二個,請教部長,外交部最近是不是跟我們立法院有舉辦一個開放國會的活動?
吳部長釗燮:是。
蔡委員適應:那你要不要說明一下。
吳部長釗燮:明天會正式召開。
蔡委員適應:因為這個活動似乎過去沒有辦過,對不對?
吳部長釗燮:是。
蔡委員適應:所以我想很多人都滿好奇的。能不能請部長大概說明一下,什麼叫做開放國會活動?
吳部長釗燮:關於開放國會,就我們臺灣的發展,應該大家都了解,我們開放的步驟跟很多其他國家比起來是走在非常前面。比如我們國會的議題及辯論是公開的、答詢是直播的,院會的答詢也是直播,所以是非常公開透明的國會。
蔡委員適應:我們邀請哪些人來參加?外賓的部分。
吳部長釗燮:我們邀請的外賓有線上、有實體的。我想大家都關心實體的部分,實體的有10位來自波羅的海的國會議員、1位來自中美洲的國會議員,還有1位來自中美洲的國會議長,這是我們邀請的外賓。透過線上的話,有美國、日本等等的國會議員,而且都是領袖級的。
蔡委員適應:好,我想大家應該會認為在臺灣的民主制度之下,舉辦開放國會活動,讓更多的國家共同參與,我覺得這是好事情。
吳部長釗燮:是。
蔡委員適應:另外,因為這兩天中國有27架軍機繞臺灣,我看到外交部發Twitter說明這件事情,部長要不要說明一下外交部的態度大概是怎麼樣?
吳部長釗燮:是,關於中國的軍機到臺灣的ADIZ,這件事情是針對我國的威脅,以國家主權來講,我們不可能有任何的讓步,所以外交部的立場非常地清楚,我們不會在威脅之下低頭、不會在威脅之下屈服,外交部會持續跟其他愛好民主的國家連結,而且強化關係。
蔡委員適應:好,感謝部長,我想這個聲明還滿重要的。謝謝部長。
接著請教國防部邱部長,同樣的問題,我剛才問了外交部部長,就4個公投案,國防部的態度應該也是跟行政院一樣嘛,是不是?
主席:請國防部邱部長說明。
邱部長國正:是,態度一樣,因為是民主的表現,所以當然要支持政府跟公民投票的活動。
蔡委員適應:對,當然兩個都尊重。接下來請教幾個國防部最近的政策,我在10月14日有質詢一件事情,就是軍事訓練役下部隊的狀況,當時我質詢部長大概是有兩個重點第一個,軍事訓練役要不要下部隊的這件事情,因為過去沒有下部隊,是後來部長裁示要下部隊嘛?
邱部長國正:是。
蔡委員適應:我也請部長給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的委員一份資料,未來這些下部隊的軍事訓練役阿兵哥,下部隊之後要做哪些重要的工作,這部分我們有看到了。
邱部長國正:是。
蔡委員適應:但當時我在質詢的時候,其實我還有問你第二件事情,因為最早的規劃是把軍事訓練役規劃在城鎮守備戰的部分,原來你們的規劃是寫在城鎮守備,這個內容不是我講的,最早是你們在提升後備戰力的專案報告中這樣寫的。當時我就問了部長,如果軍事訓練役訓練完之後,直接下到現役部隊裡,理論上他的所學跟未來後備戰力放在城鎮戰的部分會有點不一樣,所以當時我有請國防部就這個內容的重新改變進行說明,我到現在還沒有看到。
邱部長國正:我跟委員報告,剛才有關回鍋訓練的部分,我們其實有回復給委員,另外後備動員這一塊我們在研擬當中,我也會針對委員所提的這個方向去做。
蔡委員適應:我認為這是很重要的,因為這涉及到未來教、點召的問題,當時一直說管訓合一,就是他在哪個單位訓練結束之後,我們希望他未來在部隊教、點召時就在那個單位,所以這就會出現我剛才問的問題,而這最早是我們在詢問後備戰力提升時國防部的說明。
那我想請教一下部長及常次,有關剛才你們的修正案內容,你們認為大概什麼時候可以修正完畢?
邱部長國正:我們儘快,因為現在已經在研擬當中,有一些作為已經很具體了,所以我們把它綜整好以後就陳給……
蔡委員適應:那我建議一下,因為明年後備動員署就要掛牌。
邱部長國正:是的,1月1日。
蔡委員適應:我要求1月1日以前就把這個規劃報告完成,來得及嗎?
邱部長國正:這沒有問題。
蔡委員適應:我想這是一致的,因為這就是後備動員署其中一個重要的工作,不可能動員署都成立了,然後到底要怎麼做都還不知道。部長,麻煩你在今年年底以前,把新的報告內容給我並同時副知我們本會的委員,讓我們瞭解一下,好不好?如果有相關的議題,到時候再來請教部長。
邱部長國正:是。
蔡委員適應:接下來,我另外再請教關於刺槍術的部分,因為我之前問過部長,部長表示你們認為刺槍術重要,而媒體有報導你們還要採購刺槍術的設備,是不是?這個我不確定。
邱部長國正:跟委員報告,我當初講這個重要的原因在於,因為軍人的訓練包含練技、練力、練膽、練心及練指揮,這個是練技、也是練心,至於這裡面的器材裝備陸軍正在規劃當中,我這邊也交給陸軍,他們是運用的單位,由他們去規劃,那我支持這種訓練。
蔡委員適應:我想請教一下這樣的訓練,只有在新訓中心訓練,還是在部隊日常也要訓練?
邱部長國正:部隊都會把它納入練心、練技……
蔡委員適應:我先確認一下在部隊的時候要不要?是在新訓中心的時候訓練,還是下了部隊之後也會列在固定的課綱裡面?
邱部長國正:也會在裡面,成為一個共同科目。
蔡委員適應:部長,你剛剛說會列在固定的課綱裡面,對不對?
邱部長國正:課綱……
蔡委員適應:就是你們的訓練綱要裡面嘛!
邱部長國正:對。
蔡委員適應:那我想請教一下,原則上這樣的刺槍術訓練,你們這幾個陸軍官科是全部都放進去嗎?
邱部長國正:它有分戰鬥資源及勤務資源部。
蔡委員適應:所以我才問你,你是全部都放還是只有放在戰鬥官科而已,誰可以來負責、誰可以來說明?
邱部長國正:它是以不同的進度,譬如說第一教習、第二教習,看是到哪個層級,戰鬥部隊有區分到第幾教習。
蔡委員適應:因為這個內容有點細,部長這邊能不能給我一份資料,因為每個單位的訓練時數不一樣,對不對?
邱部長國正:是。
蔡委員適應:我比較好奇一件事情,當你把刺槍術放進去之後,課程要怎麼排,你懂我的意思嗎?因為你一定會把部分的課程排除並換成這個課程,沒錯吧?
邱部長國正:應該說練技這一塊是綜整的……
蔡委員適應:對,可能有增加,我本來是要問你時數,比如一個月要花多少時間做刺槍術的訓練,這就是很簡單的一個指標,請問陸軍有安排出來了嗎?如果以戰鬥部隊來講,你們買了設備、買了刺槍術的木槍,然後做訓練,那期待一個月訓練多少時數?有嗎?
邱部長國正:有,有規劃了。
蔡委員適應:多少訓練時數?
主席:請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章參謀長說明。
章參謀長元勳:跟委員報告,我是陸軍參謀長,目前都還是照現在的訓練時數在做。
蔡委員適應:現在的訓練時數是多少?
章參謀長元勳:我們會先在現在的時數裡面做勻調,不會有不兼顧的情形。
蔡委員適應:我知道,所以我的意思是,你現在預計要花多少訓練時數?在你們規劃的部分,就戰鬥部隊來說。
章參謀長元勳:正常駐地訓練的時數結合剛才部長講的,如果說是戰鬥部隊,當然第一教習、第二教習的訓練時數會高一點;如果是戰鬥支援部隊,只有訓練第一點,按照訓練標準。
蔡委員適應:到時候你把資料給我們。
章參謀長元勳:是。
蔡委員適應:我希望你也提供另外一份資料,假設你增加了刺槍術的訓練時數,一定有部分的時數要調整,因為時間就是固定的,不可能其他的都不調整,只有增加刺槍術的時間,那只有一個狀況就是阿兵哥的休息時間減少,所以你一定是在整體的時間裡面做微調,沒錯吧?
章參謀長元勳:詳細的內容會再跟委員說明。
蔡委員適應:再麻煩你把資料給我們。因為剛才部長特別說這是練心、練力等等,那我還是給部長參考一下,美國現在的作法沒有練刺槍術,這個我上次跟部長講過。美國的作法,他們認為練體力是練這6項,包含舉重、伸展手臂、伏地挺身、臥撐、跑步及揹重物等等,這是美國的一個訓練方式。以美國來講,他們認為這樣的方式對於阿兵哥來說,練力更加重要,這部分我還是給部長做參考。這個我之前也請教過部長,我尊重國防部的處理方式,但我還是很好奇,就我個人來講,我認為刺槍術的訓練可以用,可是它應該不是重點,然國防部認為這是重點,我還是給國防部參考一下,美國陸軍對於體適能部分的訓練是在這個地方,也給部長做參考。
主席,不好意思,最後我再問一下,因為公投日是12月18日,請問國防部在公投日當天的安排有沒有比較特別的部分,還是就按照一般的戰訓?我會這樣問的原因,是因為我們一般在選舉的時候,你們會按照輪值留守安排大家去投票,那公投的時候有沒有相關的安排?還是因為公投不是選舉,所以就比照一般的而已,請部長說明一下。
邱部長國正:有關公投我們一切運作正常,以戰備、整備為重點,該輪值的、該要整訓的、該要休假的一切正常,沒有刻意安排。
蔡委員適應:所以公投就不比照選舉,就按照我們平日安排的方式來處理就好了?
邱部長國正:是,完全地正常作業。
蔡委員適應:照你這樣講的話,依我們目前來講,每一個時間點就是三分之一的部隊留守,至少是三分之一嗎?
邱部長國正:看部隊,不一定。
蔡委員適應:什麼叫做看部隊、不一定?
邱部長國正:我們現在的狀況那麼多,所以有一些提升啊。
蔡委員適應:所以留守人數可能就更高了,跟我們過去相比,我這裡的數字是上一次國防部給我們的資料,看起來我們現在因為戰備提升,所以留守人數會增加,以戰備為主就對了,部長的意思是這樣子嗎?
邱部長國正:是。
蔡委員適應:好,那我知道了,謝謝部長。
邱部長國正:謝謝委員。
主席:請馬委員文君發言。
馬委員文君:(10時2分)謝謝主席,早安。大家今天關切的很多事,可是在我們外交國防委員會,包括已經在發生的,尤其是外交部及僑委會應該關注的部分,目前疫情隨著被稱為大魔王的Omicron變種病毒又開始肆虐,尤其在歐洲、香港現在也發現確診案例,那我們在這個部分到底做了什麼?
第二個,剛剛也提到了宏都拉斯今天在投票,晚一點就會有投票結果,現在宏都拉斯已經有部隊進駐所有的投開票所,因為他們要因應,如果執政黨當選,他們可能要防止在野黨暴動;如果在野黨當選,他們要防止執政黨暴動。所以現在整個宏都拉斯其實是非常緊張危急的狀況,雖然我們現在還不知道選舉結果,可是當後面可能會有狀況發生的時候,對我們的整個邦交,當然現在美國最高的代表團已經過去了,可能也會協助安撫我們的邦交,可是我們就這部分有什麼樣的因應作為嗎?
主席:請外交部吳部長說明。
吳部長釗燮:委員早。謝謝委員,第一個問題是疫情跟我們相關的部分,我們外交部負責蒐集各國的資訊,我們蒐集到的資訊都會提供給指揮中心做參考。第二個問題,有關宏都拉斯的選舉,我們從很久以前就非常仔細地觀察,而且要確保在選舉結果之後,跟我們的邦交關係是不會有所影響的。到目前為止我們所蒐集到的結果,不論選舉的結果怎樣,應該都還好,我們跟宏都拉斯的邦交應該不會有問題,至於他們國內這種比較微妙的變化,我們會持續地觀察。
馬委員文君:所以我們目前都有掌握狀況嘛?
吳部長釗燮:有。
馬委員文君:部長,你認為目前的邦交不會有問題?
吳部長釗燮:應該不會有問題,我們跟不同陣營的候選人以及他們陣營裡面最重要的核心人士都有很深入的交往,而且也有很深入的溝通。
馬委員文君:那我想要請教兩位的是,你們知不知道現在海外國人最常用的問候語是什麼?部長知道嗎?
吳部長釗燮:我不曉得委員在問……
馬委員文君:是公投嗎?
吳部長釗燮:我不確定,海外同胞部分,是不是由僑委會委員長回應?
馬委員文君:委員長,你知道嗎?
主席:請僑委會童委員長說明。
童委員長振源:謝謝馬委員,我有看到媒體報導大家對於兩年除籍的事情非常關切,我們在今年年初已經召開跨部會的協調會,基本上這部分應該沒有太大的影響。
馬委員文君:沒有太大的影響?已經有20個人收到除籍通知書。
童委員長振源:因為這有4個部分,第一個是健保,健保沒有影響,因採2加2的方式,兩年被除籍之後,剩下兩年不用交錢,4年之內回來立刻復保;如果是4年之後,只要找到工作,立刻可以獲得健保,所以第一個健保是沒問題的。第二個是個人所得稅,目前財政部也都寬鬆認定,所以應該也沒有太大問題。第三個是房地產的稅務,財政部也一樣願意更寬鬆,如果有特案,他們願意再做評估。第四個投票問題會比較麻煩一點,一定要有註冊、有戶籍,因為這部分是到明年底,我們也希望未來疫情儘快結束而能夠解決,這部分的主管機關是內政部,所以我們也只能儘量跟內政部溝通。
馬委員文君:你年初已經有做這樣子的協調,所以到現在前3個沒有問題嘛,要確保沒有問題,如何讓他們可以有擔保,是口頭方式嗎?
童委員長振源:委員,這部分因為都是有法規,所以沒有太大的衝突。
馬委員文君:怎麼會沒有衝突?法規是規定兩年除籍就沒了。
童委員長振源:兩年除籍會造成沒有健保,可是他也沒有回來,所以他不用付錢、也沒有辦法享有,因此這沒有影響;但是他4年內回來隨時可以復保。
馬委員文君:但他如果回來,剛好染疫而必須要健保呢?
童委員長振源:就是4年內回來隨時復保。
馬委員文君:我現在是說,如果剛好有一個狀況,他現在突然回來,可是他被除籍了,現在回來突然染疫,他又還沒有恢復,那怎麼辦?這段空窗期怎麼辦?
童委員長振源:跟委員報告,如果4年內他應該是可以立刻復保,這部分當然我們可以再跟衛福部請教一下。
馬委員文君:那你剛剛說不可以投票,公投也不行,因為你說的是明年嘛,那今年的公投可不可以?
童委員長振源:如果他沒有回來,也沒辦法投票。
馬委員文君:其實投票是公民最重要的一個權利,你一直講民主、講人權,投票是最重要的,你剛剛說健保或其他的,那投票呢?你們有因應的作為嗎?從年初講到現在已經過了1年,現在到年底了,可是這個最重要的權利其實沒有解決,你們有沒有具體的作法跟措施?
童委員長振源:這部分我們也有跟內政部溝通,但他說選罷法、戶籍法是重要的法規,所以要修法會有很大的困難度。
馬委員文君:這是內政部的事情嘛!
童委員長振源:這是內政部主管,我們只能儘量表達僑胞的意見,我們也希望僑胞能夠有投票權,但還是要尊重內政部為主管單位。
馬委員文君:內政部是主管單位,委員長,那你是不是經濟部長?
童委員長振源:不是。
馬委員文君:那你這麼用心地推萊豬是為什麼?你都知道投票是內政部的事,僑委會應該做的事情是什麼?你的基本作為是什麼?你是要辯護政策沒有錯,政策的對或錯,你們可以為政策辯護。可是公投是人民的權利,你沒有決定權,那個也不叫行政中立。公投不用你教,政策對或錯由人民去做判斷及選擇,你用國家的公器去做宣傳,就是不對的!溫委員算是非常溫和的人,他今天在臺商總會有這麼深厚的感情,他為了這個會動怒,他為了這個甚至認為你會把整個僑界分裂掉,這是何等重要的事!
你應該要去關注的是我剛剛所講的疫情,包括宏都拉斯很多僑民、臺商的人身安危,假設有暴動的時候,他們可能會受到影響。假設大家被除籍以後,他沒有投票權,對於萊豬你講那麼多有什麼用!如果他不能決定他可不可以投票,你是影響到他的權益,你應該要重視的是這幾項。委員長,在這裡我再次提醒你,你們可以為政策辯護,可是不是教大家公投應該要有什麼樣的概念,政策對或錯不是你講了算。今天有很多政策是錯的,從過去到現在其實看結果就會知道,所以這個部分不需要你來講。
我們還是希望,剛剛講到的疫情還包括很多國外的,不管是邦交國也好,或者其他國家也好,只要有我們僑臺商存在的地方,你們都應該要去關心。還有一個就是我剛剛講的,如果從年初到年尾,到現在這個都還解決不了,那你還能做什麼事!公投是非常重要的,這個部分如果你不是內政部,你只能配合或建議;此外你不是經濟部,你也是配合跟建議就好了,不要在這裡這麼大聲地對你自己的宣示有做這麼多說法跟辯護。
童委員長振源:報告委員,第一個,所有僑胞所關切的議題我們都會去瞭解及反映……
馬委員文君:你們沒做啊!
童委員長振源:也會跟各部會來溝通。一樣地基於行政一體,行政院是公投案的反方……
馬委員文君:宏都拉斯這邊部隊都已經進駐了,你們做了什麼?所以你在這裡說,只要做好你們的事情就好了,你不是經濟部長,你也不是行政院長,如果你要以個人身分為政策辯護,那是另外一回事,不要用公器,這是行政中立的原則。
再請教部長,最近外國人進來那麼多,尤其現在疫情這麼緊張的情況之下,歐洲現在也算是比較嚴峻的地方,而有很多國會議員來訪、很多的國外貴賓都選擇在最近過來,我們不知道他們背後的實質目的或原因到底是什麼。上一次外交委員會的詢答其實也有提到,不管是立陶宛也好、捷克也好,除了美國的協助以外,當然我們也付出了很多代價,然我們之間關係變好,尤其是歐洲國家,因為我們近期跟幾個歐洲國家的互動顯然非常頻繁,也讓大家覺得我們之間的關係真的是升溫、變好了。我想在這裡請教部長,蔡總統在卸任前有沒有可能出訪歐洲?
吳部長釗燮:關於我們跟歐洲國家關係升溫是基於價值理念,我們的良善、我們的民主被看到了,也因此歐洲很多國家都願意跟我們進行交往或者提升關係,至於委員剛剛問到總統是不是會安排出訪這件事情,我們還在持續觀察,但是目前沒有任何規劃。
馬委員文君:因為我們現在已經丟失了很多邦交國,如果跟歐洲有這樣的機會,又一直讓大家覺得我們跟很多國家,尤其是歐洲很多國家的關係是升溫的狀況,我們希望可以促成或安排蔡總統在卸任之前出訪歐洲,好不好?
吳部長釗燮:謝謝委員的關心,委員的期待我們會列入考量,謝謝。
馬委員文君:我可不可以借一點點時間請教國防部部長,不好意思。
主席:好,提醒時間有限。
馬委員文君:大家現在也發動了公投,這個不是政黨之爭而是我們公民的權利,我想再次請教部長,當初你說軍人不吃萊豬,現在你的態度還是一樣嗎?
主席:請國防部邱部長說明。
邱部長國正:馬委員好。我跟委員報告,當初1月份我們修訂一個副供站的規定為萊豬未檢出,現在副供站的規定一點都沒有變,還是以國產的產品為……
馬委員文君:所以我們的國軍還是不吃萊豬,對不對?
邱部長國正:我們已經在這個規則裡訂得很清楚,你不要一切、不吃萊豬,我們並沒有這樣的規定,我們的規定是要萊克多巴胺零檢出,我們按照這個規定購買食材。
馬委員文君:零檢出的意思就是我們不吃萊豬嗎?就部長的意思。
邱部長國正:沒有,反正零檢出我就可以用,副供站提供的。
馬委員文君:所以是一樣的意思嘛!因為你們在合約明定萊劑要零檢出,就等於不吃萊豬嘛!是這樣的意思,對不對?
邱部長國正:只有針對加工品要求零檢出。
馬委員文君:部長,沒有關係,零檢出是你們的要求,只是國軍是不是還是一樣不吃萊豬,就是萊克多巴胺必須是零檢出,是這樣的意思嗎?
邱部長國正:我們的規定要怎麼解讀……
主席:請國防部房次長說明。
房次長茂宏:特別向委員報告,現在國軍是以使用國產豬肉為原則,所有的食品都是以國產食品為優先;至於加工食品,我們已經在元月份修訂合約,合約內容是以萊克多巴胺零檢出為依據。
馬委員文君:所以還是不吃萊豬的意思啦!我們支持國產豬,對不對?
房次長茂宏:原則是這個樣子。
馬委員文君:謝謝國防部,謝謝你們照顧所有國軍官兵的健康,謝謝。
主席:請趙委員天麟發言。
等一下林淑芬委員質詢結束之後,休息5分鐘。
趙委員天麟:(10時16分)委員長早安。我們國家為國家未來的經貿發展而努力,讓世界臺商跟僑胞知道這樣的努力也是天經地義的,而且公投法跟行政中立法當然也明定,身為被挑戰的對象,政府必須要捍衛自己的政策,而且把我們認為對臺灣最好的方向向國人做說明,完全沒有違反行政中立跟違反公投法的問題。
主席:請僑委會童委員長說明。
童委員長振源:謝謝委員支持。
趙委員天麟:在這種情形之下,今天早上很多跟您就教的委員都提到您給這些臺商的資訊等等,可是我覺得很有趣,因為這些臺商都以個人身分參加,我仔細看過每一位的發言,他們都有表達他們認為很多國家都會在飼養過程中添加萊克多巴胺,沒有健康的疑慮,甚至有的人還表達如果這個公投通過可能會受到一些影響等等,他們這樣說是你脅迫他們講的嗎?你有寫演講稿給他們、叫他們照念嗎?
童委員長振源:不可能,因為我沒有那麼多精力可以瞭解各個國家的發展狀況,比如像馬來西亞的林總會長說1983年馬來西亞的食品法令就已經開放瘦肉精的使用,這也符合聯合國的相關規定,而且在2005年以後開放美國萊豬進口,這些資訊都不是我們提供的,我們也不可能要他們這樣講。每個臺商總會長都是地方非常重量級、久經沙場的成功企業家,只是因為他們有這樣的關切,所以我們請農委會來做適當的意見表達,他們也表達了他們在當地的親身經驗。跟委員報告,目前對於健康的問題可以從三個層面切入:第一個,很多臺商跟僑胞都是依據科學證據,認為萊劑在一定的量以下不會對健康造成影響;第二個,他們也相信CODEX跟美國FDA,認為他們都是權威,而且會照顧人民的健康;第三個,更重要的是,過去一、二十年他們也都食用萊豬,沒有任何一個影響健康的案例。這些都是他們親身的經歷,並不是僑委會告訴大家要講這些話,我想我們沒有這樣的要求,也沒有提供他們這樣的資訊。
趙委員天麟:就我自己過去訪問的經驗,海外臺灣人的愛國心跟在本島的臺灣人相比,有時候是有過之而無不及,他們很關心臺灣的發展,或許有一些藍綠的政治立場,但是對於臺灣經貿出現關鍵進展的時候,他們其實比我們還著急,所以這些總會長們用個人的身分去做這樣的發表,我心裡是很尊敬的。有一些委員可能比較緊張,他就跟您講你分裂臺商會、分裂僑界,我覺得這是言重了!
童委員長振源:報告委員,因為這是經貿議題,所以大家都非常關心,而且我們這次邀請了世界臺商總會的總會長、秘書長,以及北美洲總會長、中南美洲總會長、大洋洲總會長、亞洲臺商總會長,還有另外11個CPTPP會員國的臺商會長,有些我根本不認識,包括汶萊、新加坡,我連見面都沒有見過,馬來西亞的會長也剛接任而已,雖然有透過視訊跟越南會長見過面,但是也都沒有直接面對面,大洋洲的廖總會長也剛接任沒有多久,所以我想這些都是他們表達對於經貿議題的關切,我們當然也有義務要把臺灣的資訊告訴他們。第一個,他們認為會衝擊到臺美經貿關係;第二個,他們也認為會阻礙臺灣加入CPTPP,這裡面的關鍵就在於,因為CPTPP協定第7章強調,我們在食安方面必須遵守國際標準,如果臺灣沒有遵守國際標準,他們擔心未來會阻礙臺灣的加入,這些臺商都非常清楚地表達臺灣加入CPTPP是重中之重,所以他們也非常緊張,如果未來的結果是要禁止萊豬,對於臺灣未來的對外經貿可能會有些衝擊。
趙委員天麟:是,所以我很尊敬他們,因為他們在海外特別知道國際經貿對臺灣的重要性。在這種情形之下甚至要反過來說,我們很期待其他的政治力不要在這個地方為難這些總會長們,他們為國家發出真切聲音的時候,不要用政治力去為難他們。我看了那個道歉信之後很難過,我覺得這就是其他政治力要脅他們寫出的道歉信函,怎麼會反過來講呢?而且我看到道歉信函後更尊重總會長了,他的道歉是說你們然認為不是代表總會的立場,那他代表他個人的立場,而且裡面很重要的一段是他說海外的臺商就是支持國家的發展、支持政府的政策,即便在其他政治力對他們施加這麼大政治壓力的情況下,他還是要講出他的不平之鳴,這一點我覺得要給他們按個讚,對不對?
童委員長振源:是的,報告委員,事實上王總會長是說媒體的報導有些誤導,因為他是代表個人身分,而媒體的報導說是世界臺商總會的發言,所以他希望我們跟媒體澄清。我們也一直跟媒體說這個說明不是以世界臺商總會的立場,而是以個人的身分,我們兩次的新聞稿都說這是以個人身分,希望不要有誤解,這個部分我們都尊重臺商總會的運作,我們並沒有說一個人就代表總會的立場。
趙委員天麟:僑委會在童委員長帶領之下做的事都是對的事,所以我覺得我們要給你們支持,而且我認為還是要繼續不卑不亢地為國家代言,好嗎?
童委員長振源:好,非常謝謝委員的指教跟支持。
趙委員天麟:外交部吳部長辛苦了,這段時間以來你真的做得很好,不管是成功的出訪或是很多重要的邀訪,11月、12月幾乎可以說是臺灣很重量級的外交月,各國的政要、國會議員多次來臺,現在立陶宛的國會議員正在總統府跟總統會面。當然我們就看到中國繼續玩他的老把戲,窮兵黷武,用更多架次的飛機、更多種類的飛機,連空中加油機都飛出來了。可是我覺得你講得很好,你說你永遠不會屈服於中共的壓力,在這個國會的殿堂上,我可不可以請您再次重申,在這些全世界理念相近的國家都來相挺臺灣的同時,面對中國用窮兵黷武的方法打擊我們,外交部的立場是什麼?
主席:請外交部吳部長說明。
吳部長釗燮:我們外交部的立場非常清楚,就是We will never bow to the Chinese pressure. Never, never, never!
趙委員天麟:是,這一點真的很重要,就是永遠、永遠、永遠不接受中國的壓力、不屈從於他們的壓力,我想這一點是中華民國臺灣外交部部長很重要的宣誓。同時我想請教的是,像美國國會議員1個月內兩度組團來臺,包括很多重量級的國會議員來參加開放國會論壇,在我們臺灣面對中國那麼大壓力的情況之下,這些國際友人還是相繼地挺臺灣,你會怎麼解讀這個事情?
吳部長釗燮:我們臺灣在國際社會上面的良善被看到了,我們臺灣在國際社會上面的貢獻也被看到了,也因此我們跟其他民主夥伴的關係越來越密切,這些美國國會議員或者其他國會議員願意在疫情當下到臺灣來,就是對臺灣表達最高度的支持,我想能有這些重量級的國會議員,不管是來自美國、歐盟或波羅的海,甚至接下來可能還有更多國家,這些都是我們國人的驕傲,我們國人在國際社會上所代表的意義已經被看到了。
趙委員天麟:是,這一點真的很不容易,所以我們要感謝在外交部的協助之下,本週四臺灣的外委會將首次跟捷克外委會的主席進行視訊對談,談這些供應鏈如何進一步合作,在此特別謝謝外交部的幫忙。
吳部長釗燮:謝謝委員。
趙委員天麟:希望禮拜四的兩國國會外交委員會對談可以有很多的進展。
最後請教索羅門群島的抗爭,很多人解讀為因為他們跟中國建交的過程太骯髒,導致國內發生更多不公平的情況,請問你會怎麼解讀?在那邊的僑胞現在安全與否?
吳部長釗燮:我們密切關注索羅門群島的政局發展,畢竟過去他們跟我們有很長久的外交關係,跟我們斷交之後,還是有很多索羅門群島的人民很懷念臺灣。關於他們國內的暴亂問題,我們關心的是國人在那邊的健康跟安危,目前為止,所幸我們在那邊的國人都一切安好。有關當地的政情,我們會持續觀察。
趙委員天麟:是,謝謝部長,請持續努力。臺灣是民主國家,所以內部有很多嘈雜、不同的聲音,但是我覺得國際社會的聲音反而很單一,面對中國這樣的作法,他們不接受中國輸出霸權、輸出違反普世價值的作為,臺灣反而是一個很珍貴、領先性的民主政體。最後是不是再次在這個殿堂為臺灣加油一下?
吳部長釗燮:非常感謝委員。我們看到美國國會有民主黨和共和黨,他們在不同的議題上針鋒相對,只有一個議題能讓他們團結一致,也就是臺灣的議題,他們認為要挺臺灣,因為臺灣代表民主及人權的價值、臺灣代表對國際社會的貢獻,因此我們受到來自美國國會兩黨的一致支持。這一股力量已經延伸到整個歐洲,在歐洲的各地方,我們也受到來自不同國家或是歐盟的大力支持,比如最近歐盟通過一個決議案,他們是以非常高票、非常懸殊的比數通過這個決議案,而這個決議案是有關歐盟和臺灣的政治關係及合作,雖然這個決議案沒有拘束力,可是它通過的比例太懸殊了,因此歐盟本身現在也非常重視對臺灣的關係,所以我們會持續努力,讓國際社會支持臺灣的力量更強大。謝謝委員。
趙委員天麟:謝謝,一起加油。
主席:請廖委員婉汝發言。
廖委員婉汝:(10時28分)考試院第二組周參事、銓敘部朱次長、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懷副人事長、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葉副主任委員,4位辛苦了,剛剛都沒有人問到你們,所以我想針對今天的議題請教你們。蘇院長說現在是民進黨執政,所有的政務官都應該為政策辯護,結果中選會的李進勇主委也說這次公投跟選舉沒有什麼關係,對事不對人、不是選人的,所以不適用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的規定。但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二條提到政務官屬於公務人員,第十條也講到公務人員應該恪守中立的範圍,包括公職人員選舉、罷免等等。關於對人不對事的這種說法,請問你們支持中選會李主委的意見嗎?也就是把政務官跟公務人員分開。你們支持蘇院長所提的,應該為你們4位所轄單位的政策來做說明、辯護嗎?
主席:請銓敘部朱次長說明。
朱次長楠賢:基本上,公民投票法確實主要是針對事情,就是國家的重大公共政策……
廖委員婉汝:對政策有質疑的地方是以連署提出來的。
朱次長楠賢:它跟選舉不一樣。
廖委員婉汝:你會為這個政策來說明、辯護嗎?
朱次長楠賢:我個人嗎?
廖委員婉汝:是。
朱次長楠賢:因為我是考試院的,我們又是行政中立法的法制機關,基本上我們是就法解釋。如同剛剛講的,然是對事,身為公民投票法第十條所稱的乙方則有義務作說明,這跟行政中立法沒有違背的。
廖委員婉汝:跟你們公務人員有相關嗎?
朱次長楠賢:依照第九條,公務人員如果是自己動用行政資源是不行的……
廖委員婉汝:私下去、以個人身分去是OK的?
朱次長楠賢:但如果今天是機關基於業務需要……
廖委員婉汝:你剛剛講個人下班去也不行?
朱次長楠賢:個人下班後可以。現在是個人的行為、自己動用行政資源是不行……
廖委員婉汝:機關是可以。
朱次長楠賢:如果今天是上級要遂行是可以的。
廖委員婉汝:好。請問考試院會為政策辯護嗎?
主席:請考試院第二組周參事兼組長說明。
周參事兼組長秋玲:我們是常任文官,中立法第二條規定的是依法任用跟派用的人,政務人員是只有第十八條訂有期限、依法獨立行使職權的政務官才適用行政中立法。
廖委員婉汝:什麼樣的政務官才適用?
周參事兼組長秋玲:依法獨立行使職權,比方說考試委員等訂有任期的這類才適用行政中立法。
廖委員婉汝:下一個請教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主席:請行政院人事總處懷副人事長說明。
懷副人事長:我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在公投的立場跟行政院的態度一致,以上報告。
廖委員婉汝:跟誰一致?
懷副人事長:跟行政院的態度一樣。
廖委員婉汝:所以你們要為政策辯護?
懷副人事長:是的,基於政策立場一體,我們跟行政院的政策態度一致。
廖委員婉汝:所以對這些違反行政中立法的人,人事行政總處不處分?
懷副人事長:不是不處分,依照行政中立法只有常任公務人員才適用,政務人員不適用。銓敘部在今年5月的新聞稿已經講得很清楚,因為在這次的公民投票過程中,行政院代表反方,所以他當然有義務跟責任為政策辯護。
廖委員婉汝:好,你說有義務跟責任。請保訓會也簡單講一下。
主席:請保訓會葉副主任委員說明。
葉副主任委員瑞興:我們保訓會是負責公務人員行政中立的訓練,至於法令的主管機關是銓敘部,所以我們同意支持銓敘部的講法,以上。
廖委員婉汝:好,支持銓敘部。我再請問銓敘部,你們前一陣子有發文給教育部,「關於公務人員在公民投票程序中應恪守之行政中立規範,請查照轉知確依規定辦理」,這樣代表銓敘部也是要求行政中立的,是不是?
朱次長楠賢:我剛剛報告過,109年2月16日的函講的是……
廖委員婉汝:跟現在不一樣了?
朱次長楠賢:講的是公務人員自己私下動用行政資源。
廖委員婉汝:個人的行為?
朱次長楠賢:對,但今天如果是……
廖委員婉汝:我跟各位講一下,現在民進黨執政認為你們應該為政策辯護,包括公民投票是因為有甲方、乙方的不同意見,但是我覺得相關單位還是要區分一下,核四公投也好、公投綁大選也好、萊豬也好、藻礁也好,相關的單位只有經濟部跟農委會,大概這幾個單位而已,因為有的是國營事業單位,其他單位的你們為什麼要安排為政策辯護?如果你私下個人去,我沒話講,但是你不能用你的頭銜、用公家資源、利用你的職務去說明,尤其在公開場合、上班時間更不可以!
現在所有單位號召的都是豪華的說明會,邀請的都是一些民意代表、里長、基層公務人員,他們不得不參加,所以我覺得執政者還是要把行政中立分得清楚一點,不然怎麼去執行?你們剛剛是說機關對人、對事或者是個人或職務上的關係,但是每一場都這麼大,為什麼要做說明?這些都要為政策說明嗎?像僑委會,它是相關的單位嗎?
接下來本席要請教僑委會,我再補充一下,我要強調的、我要求的是行政中立,從以前國民黨執政到民進黨執政都強調行政中立是沒有錯,但是你看看這張公文,總統來函,誰敢不借?像綠色執政的地方,連想依集會遊行法上街頭、借場地(例如公園)都不准,現在有民進黨中央黨部發函要借場地,還用主席蔡英文發文,蔡英文的名字很好用,大概章刻一刻都可以蓋了,像這些就可以借場地,到處都可以借場地,這才是讓我們質疑的地方,什麼叫做行政中立?一個民進黨中央黨部就可以發文,用主席發文來借場地,可是民眾要借一個公園角落,說要依集會遊行法來做宣講就不行,這就是所謂的行政中立?公園我管的,我不行啦!道路我管的,我不行啦!對不對?
接下來我要請教僑委會,委員長,我一向都滿尊重你的,包括在專業上、在僑委會當中做一些突破,但是對於這一次包括溫委員以及前面幾位委員所提的,其實我們在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裡面都瞭解,關於海外的臺商,說真的,從以前的華僑、老僑到新僑等等可說是錯綜複雜,所以我們一直希望能夠凝聚力量,尤其很多臺商在發展當中,在海外發展也非常辛苦,在僑務工作當中,他們對於外交部還是僑委會都給予非常大的協助。說真的,臺商聯誼會就是凝聚各國,他們真的在海外奮鬥,然後再成立一個聯誼會,以世界各國的聯誼會來講,真的也是很辛苦,大家所付出的,說真的,在任何會議上,我所知道的是儘量不要講政治,因為大家都摸清楚每個人的政黨背景,但是原則上都不講。今天你說海外臺商關心能不能加入CPTPP會影響他們的產業發展,這個我也認了,有時候你把他們關心的議題提出來談,可是你也把農委會的相關人員找過來,我就覺得很奇怪。以這個時間點來講,僑委會沒有為政策說明的義務,也不是只有談萊豬而已,你為什麼不談核四?為什麼不談藻礁?為什麼不談公投綁大選,對不對?為什麼要把它跳過?公投跳過之後,兩年選一次、兩年選一次,剛好跟地方的九合一選舉錯開、跟總統、立委選舉錯開,結果是浪費人力、物力,對不對?我們說公投綁大選「省錢又省工」,對不對?浪費的都是民眾的資源,這些該講的你們不講,只講萊豬,萊豬會有影響,美國沒有進萊豬,就像剛剛講的,其實進不進萊豬根本不是加入CPTPP主要的、必要的因素,所以我覺得委員長的作法當中有一點疏忽了,不應該在這種會議當中,當然有人提出來的時候你可以回答,但是你專程安排這個會議來說明,我就覺得有點離譜。
主席:請僑委會童委員長說明。
童委員長振源:我跟委員……
廖委員婉汝:好,謝謝你,剛才你回答得很清楚了,我在辦公室都有看到。
接下來我要請教國防部長,副食品供應是政戰局負責的嘛,部長,之前在委員會的詢答當中,退輔會主委說他不吃萊豬,你吃不吃萊豬?
主席:請國防部邱部長說明。
邱部長國正:我們沒有什麼萊豬不萊豬的,我們已經有規定,沒有檢測出萊克多巴胺的豬隻……
廖委員婉汝:我剛剛就非常肯定你這句話,就是沒有檢測出萊克多巴胺,過去包括我們國軍有沒有吃進口的美豬?有啊!可能有,副食品供應站……
邱部長國正:是,因為有,所以在1月份就改……
廖委員婉汝:你可以去瞭解。今天我們為了開放萊豬,立法院也在質疑,它的檢疫、它的查核、它的標示都有問題,然後委員會針對小孩子、學生做了一些決議,為了保障軍人的身體健康也做了一些決議,就是不吃萊豬,要吃臺灣豬肉。其實只要不要開放進口,我們也不反對零檢出的美國豬肉,我對你剛剛講的非常肯定,就是零檢出,那我們就都沒有事情了嘛!其實現在副食品供應站也很困擾,因為溫體豬肉貴得要命,現在價格越來越高漲,但實際上要買零檢出的肉,如果沒有標示清楚,你也很難去認定。再來,像貢丸、肉粽等等所有副食品,這裡面有很多啦,像加工食品裡面的標示,我們的法令更奇怪,進口貨物的原產地標示有一項很奇怪,只要原產地含35%就標示原產地了,所以進口的加原產地,混一混就是臺灣豬肉了,肉圓裡面就是臺灣豬肉,這讓我們無所適從。如果不進萊豬,我們還是進口美豬,但不要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這樣的話,我想副食品供應站這邊也很輕鬆,不會像現在有那麼多煩惱,對不對?整個來講,整個國防部的採購就是一團亂,若檢出的話又會被人家告。
邱部長國正:跟委員報告,我們對26個副供站逐一去做宣導。
廖委員婉汝:你們都要再宣導、再檢查,實際上有沒有落實都不知道。
邱部長國正:已經做過……
廖委員婉汝:除非被發現、被檢舉。最後,因為時間的關係,我再舉個例子……
主席:請注意時間。
廖委員婉汝:我想再請教政治作戰局局長,副食品供應站是你們管的嘛,你可以跟我講……
主席:請國防部後次室許次長說明。
許次長金騰:是後次室在管的。
廖委員婉汝:好。我想請教你關於雞肉的部分,如果不查萊豬的問題,那就來查雞肉,現在因為開放進口雞肉,約60%以上,這部分是節節高升,60%以上都是進口雞肉,而我們買的雞肉,如果未來我們要求你們買土雞呢?
許次長金騰:報告委員,我們目前所有肉類都是以國產的為優先,以買國產品為主。
廖委員婉汝:你講的是優先嘛!還是有不優先的時候,所以當開放進口的時候,你沒有強制規範的話,你買的就是以國產優先,但偶爾炸雞塊就是進口的。
主席:現在請王委員定宇發言。
王委員定宇:(10時42分)本席想請教銓敘部朱次長,在開始詢答之前,我剛剛看到前面有委員提示了一張蔡英文主席借場地的公文,其實那張公文不就證明了臺灣行政中立嗎?總統擔任社團的領導人,任何政黨就是一個民間社團,如果要借任何場地,不好意思,請具文來借,借不借要根據相關規定,我們國家進步到這個程度了,怎麼會認為某某黨的主席去借場地,這個叫特權,另外一個黨則不叫特權!連總統辦公室前面的凱道,不論誰要用都要排隊,誰借到就歸誰用,把國家的進步拿來變成說這個誰借不行,事實上,黨主席借不到的所在多有,甚至還有換場地的情形,所以我覺得有些是基本事實,社會已經進步了,我們不應該再留在過去。
我先請教,這次在討論的行政中立,公投跟選舉、罷免是不一樣的規定和不一樣的法條適用,朱次長,這樣對不對?
主席:請銓敘部朱次長說明。
朱次長楠賢:是。
王委員定宇:差異在哪裡?
朱次長楠賢:選舉、罷免主要是針對人,公投是對事、對公共政策。
王委員定宇:在實際的法條應用跟行為上有什麼差異?
朱次長楠賢:基本上,目前大概是規範在第十條……
王委員定宇:這個是公投的部分。
朱次長楠賢:公投的……
王委員定宇:第九條是選舉、罷免的部分,是選人……
朱次長楠賢:對,連署主要是……
王委員定宇:為了節省時間,我整理一下,第一,適用法條不同,納稅人說適用法條不同,差別在哪裡?第一個,我簡單講,連投票人的年齡都不一樣,公投是18歲以上可以投票,選舉選人是20歲以上可以投票,對於宣傳行為的規範也不同。我們在選舉最後10天不能公布民調,不論是選人或罷免都一樣,但是公投到投票那一天,還可以進行不管是民調的揭露或相關的宣傳,這當然是中選會的業務,但它根本上就是不一樣。選舉罷免對人、對政黨、對組織的投票,跟公投對政策、對事情的投票,規範是很多不一樣。我今天聽了一個早上,一直拿行政中立、把選舉罷免的規範拿來套在公投上,要嘛就是不用功,連法律都不研究,要嘛就是刻意扭曲。我跟你講,宣傳行為那個是最基本的,我們自己當過候選人,我如果在選舉最後10天公布民調,以前國民黨的劉家昌還是誰就被罰了50萬元,那個是要罰錢的。可是公投可以,公投到投票當天都還可以,這個是根本的不同。
我今天要問你的是,政府,也就是公務員、相關人員,角色有沒有不一樣?
朱次長楠賢:公務員如果是奉派要去做……
王委員定宇:我這樣講,行政機關的角色在選舉罷免跟公投之間有沒有不同?
朱次長楠賢:基本上,個人的部分還是要嚴守行政中立。
王委員定宇:公務員本來就要嚴守中立,其實我跟你講,在臺灣,如果長官不好,隨便就可以錄影丟到「靠北長官」,長官就被「靠北」了,現在誰能夠要求公務員做他不喜歡、甚至是違法的事情?年代不一樣了,可是我現在問你的意思是政府角色不同在哪裡呢?選舉罷免的時候,政府的角色就是把選務辦好,保持不偏袒任何一個政黨或組織,但公投是法律明文規定,政府是反方的說明代表,對不對?
朱次長楠賢:對。
王委員定宇:所以在公投的事情上,我們的政務官、我們的政府如果不捍衛政策,反而是違法失職,因為是法定責任,人家要公投推翻自己的施政規劃、施政政策,當然就要說明清楚,這是公投法明文規定的,是法定的責任。可是在選舉罷免的時候,連區公所都不能進去拜票,公務機關、捷運站都不能進去,這個是一個很大的差別,對不對?
朱次長楠賢:對。
王委員定宇:當我們瞭解公投跟選舉罷免的差異的時候,我現在看到的狀況是,對於公投,大家立場不一樣,可以做政策辯論,公投是很好的公民教育,針對政策有不同角度的切入,可是某一方拚命用片段的,或者甚至於不正確的資訊影響公投意向,卻想盡辦法不准政府擔任法定反方的角色把事情說清楚,所以我們保護公務人員依法行政,我們保護政府該守的中立,但是在公投的事項上,法律規定負責的政府就一定要有態度。但是行政院長說:對!政府都有態度,但某些部會就忙你的,先不涉入這個議題。這是法外之自我要求嚴格,我覺得行政單位要把這個論清楚。
我最後請問你一件事情有關考試院的部分,這一次公投大概剩下兩個多禮拜,到目前為止,以銓敘部或考試院的角度來看,有沒有行政部門違反行政中立的現象?
朱次長楠賢:沒有。
王委員定宇:沒有?
朱次長楠賢:嗯!
王委員定宇:沒有就是沒有啊!
朱次長楠賢:對。
王委員定宇:樣態要說清楚,如果有人要混淆選舉罷免跟公投第九條及第十條的差異性,我覺得行政部門要勇於堅守職務,有捍衛政策的行政人員或相關的政務官,這才是一個適格的政府。
現在請教國防部部長,相關業管單位需要一起補充說明的就自動上台。我先問一件很有趣的事情,結論出來我們大概就知道整個早上大家在談什麼或操作什麼,國防部對於副食或者是主食的供應有兩個原則,最基本的鐵律是要安全合格,對不對?
主席(廖委員婉汝代):請國防部邱部長說明。
邱部長國正:是,衛生、安全。
王委員定宇:我們不可能讓自己的弟兄們吃到不安全、不合格的食物嘛!
邱部長國正:是。
王委員定宇:所以基本鐵律第一條,食品供應一定要安全合格。
邱部長國正:是。
王委員定宇:第二個部分才是在安全合格的前提下,鼓勵儘量多用本土食材,我為什麼要把它分順序,你知道嗎?如果本土食材不安全、不合格,可不可以買?
邱部長國正:一樣……
王委員定宇:不能買嘛!所以,安全合格、符合衛生條件才是基本規範,這是最基本的,在這個前提下鼓勵我們辛苦的農民,兩個香菇,一個是進口的、一個是本土的,都合格,當然是買本土的。
邱部長國正:是。
王委員定宇:這個叫做在基本條件下的鼓勵使用本土食材,這本來是一個科學和邏輯,我認為政治的干擾少一點,我們的國軍運作其實不會亂。所以我現在先請問第一個問題,部長如實回答就好,我認為食品的東西就是科學,該怎麼樣就怎麼樣,請教有關副食供應的部分,我們所採購的牛肉有沒有採購進口牛肉?
邱部長國正:也有,我們有6個……
王委員定宇:請用麥克風回答。有還是沒有?
主席:請國防部後次室許次長說明。
許次長金騰:牛肉有。
王委員定宇:牛肉有嘛?
許次長金騰:是。
王委員定宇:進口牛肉大概是哪些國家的?澳洲、美國、紐西蘭、加拿大……
邱部長國正:有6個國家。
許次長金騰:美國、加拿大、丹麥、荷蘭、瑞典及澳洲。
王委員定宇:所以我們是有買進口牛肉,特別是美國牛肉有進口?
許次長金騰:是。
王委員定宇:最近臺中市長盧秀燕去抽檢臺中市的肉品店,豬肉是都沒有萊克多巴胺,但美牛部分有抽到70攤是符合國際安全標準合格的萊克多巴胺殘留的牛肉,有70處。為什麼會這樣子,你知道嗎?因為美國牛肉的飼料72%有用萊劑,美國豬肉現在大概只有6%到10%的飼料裡面有放萊劑,所以,進口的牛或豬,坦白講,牛買到有萊劑含量的比較多,但它是合格的,食品安全沒有問題。按照剛才的邏輯,如果鼓勵本土食材不吃萊豬叫做損壞健康,剛才我聽到這段話,就是不吃萊豬,感謝國防部捍衛國軍弟兄的健康。那請問一下,採購馬政府9年前已經開放的萊牛,要解釋成什麼?逼吃萊牛,傷害弟兄健康嗎?這就是沒有邏輯、沒有科學嘛!這樣講,對馬政府也不公道!真正就是開放進口9年前的萊牛,市面上都已經有了,也都吃了,一年進口6萬4,000噸到7萬噸。而美國豬在臺灣的價格比加拿大的貴,口味比本土豬差,它根本沒有競爭力,所以一年進口是1萬噸到1萬6,000噸。在副食供應站的部分我剛剛問得很清楚,因為本土牛肉不多,而你們買的牛肉是合格的,這一點我給國防部肯定,而且是美、澳、紐的都有買嘛?
許次長金騰:是。
王委員定宇:美牛裡面多數都含有萊克多巴胺,但是合格的殘留、是符合安全的殘留,如果我們解釋這個叫做安全、合格,因為本土沒有,就只好採購進口的!怎麼會解釋成用萊豬就是傷害國軍弟兄健康?都是一樣的東西,如果用萊劑叫做傷害健康、損害國軍弟兄的話,那開放萊牛的不就應該槍斃嗎?所以這叫胡說八道,不合邏輯!針對這一次的開放,它是一個公共政策的論述,而公共政策論述,數據要對、內容要對、法條要對,政府的立場是向納稅人交代,不是向本席、也不是向個別政黨或政治人物,而是向全體國民交代。所以,法律是什麼?事實是什麼?操作上是什麼?清清楚楚,以免混淆!而政府是一體的,我剛剛講公投是對政策的投票,法定責任就是政府要擔任辯護方。所以,僑委會或任何會,沒有什麼業務的差異。各位先請回,部長留下就好。
我最後請教兩個問題,外交部長可以的話也一併上台,我們的駐美軍事代表團,目前在華府,我印象中洛杉磯也有,夏威夷還有一個組,我這邊問了第3次,我也知道程序還在跑當中,因為關島的重要性越來越高,我們的盟軍都在那裡,相關的聯絡,那裡也扮演重要的角色,請教國防部及外交部,在關島我們已經有駐處的情況下,增設駐美軍事代表團的聯絡組或聯絡官,目前進度跟樂觀度如何?邱部長是樂見嘛?
邱部長國正:我們樂見,而且在進行當中。
王委員定宇:那外交部呢?這個事情什麼時候會有一個答案?
主席:請外交部吳部長說明。
吳部長釗燮:非常謝謝委員垂詢有關我們國防部派駐關島的人員這件事情,有關於臺灣跟美國,甚至是跟其他國家協商中的這些外交議題,外交部的傳統就是不會去作答,等到有結果的時候,才會跟大家報告,謝謝委員。
王委員定宇:OK,所以現在在程序中,但是狀況不宜作答,那我期待儘早,因為這個單位滿重要的。
再問吳部長一個問題,宏都拉斯選舉結束了,他國內政我們不干涉,他要派軍隊、派警察維護治安,那是他們國家的內政,我們國家還真的是不能針對那個講些什麼東西,這是國際禮儀……
吳部長釗燮:對,我們也不會去發言。
王委員定宇:有些事情我們要做評估的是,目前他們的自由重建黨跟執政黨的國家黨選舉結束了,不管誰勝出,請問你對我們臺宏的正式邦交、邦誼,目前的評估怎麼樣?
吳部長釗燮:我們相當有信心……
主席:簡單回答,時間超過了。
吳部長釗燮:這個應該是不會有問題,他們現在已經準備要開記者會宣布初步的結果,還不是最後的結果,是初步……
王委員定宇:你知道初步是誰勝出嗎?
吳部長釗燮:他們還沒有宣布,我不適合講,但我們跟兩邊的陣營都……
王委員定宇:我再確認一次,宏都拉斯的總統大選不管結果為何……
吳部長釗燮:我們有信心。
王委員定宇:臺宏的邦交部長在此保證沒有問題?
吳部長釗燮:我們有信心。
王委員定宇:好,謝謝。
吳部長釗燮: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王委員、謝謝部長。美國豬肉不用萊克多巴胺是要銷中國大陸,下次我們做決議,對於軍中要買的美國進口牛肉,也是禁止用萊克多巴胺就好了。
接下來請陳委員以信發言。
陳委員以信:(10時56分)次長,行政院在週刊上針對美國豬肉做廣告,這樣子的廣告有沒有合乎行政中立的原則?
主席:請銓敘部朱次長說明。
朱次長楠賢:沒有違反。
陳委員以信:沒有違反?這個廣告合乎行政中立?我問你,他是幫公投做廣告,還是幫美豬做廣告?你都看不出來你就說沒有違反!他到底幫公投做廣告,還是幫美豬做廣告?
朱次長楠賢:這個應該不是我們部來回答的。
陳委員以信:你不回答,你還告訴我沒有違反,為什麼?你然都說沒有違反行政中立,你又說不能回答,為什麼?你怎麼判斷?
朱次長楠賢:主要是行政院對公共政策……
陳委員以信:來!到底是什麼公共政策?你的意思是幫公投做廣告,是不是?還是幫美豬做廣告?他到底是要賣美豬,還是要說公投立場?到底這個廣告是什麼?說啊!
朱次長楠賢:基本上就是在四大公投裡面,他是反方的意見……
陳委員以信:它是公投?哪裡有公投兩個字?
朱次長楠賢:因為公投講的是公共政策。
陳委員以信:這廣告上面哪裡有公投兩個字?在哪裡?
朱次長楠賢:對,公投講的是公共政策的議題。
陳委員以信:所以呢?所以他就賣美豬?
朱次長楠賢:所以他會談公共政策的議題。
陳委員以信:所以這個議題是公投?一個公投的字眼都沒有,這叫為公投做廣告?拿民脂民膏做廣告耶!行政院的廣告是民脂民膏耶!拿民脂民膏來做廣告,你說公投,但上面連公投兩個字都沒有!還有,所有的單位都可以用公務預算來做這種廣告嗎?行政院可以,各部會是不是都可以?可不可以嘛?
朱次長楠賢:如果是為了政策上的宣導,是可以的。
陳委員以信:所以對於每個政策,每個部會都可以做這種廣告就對了?你的意思是說現在不只行政院,未來國防部、外交部、僑委會,每一個部會都可以做這種廣告,對不對?
朱次長楠賢:這個是行政院去決定的。
陳委員以信:來,我告訴你。選舉的時候行政要中立,不能夠支持特定的候選人,對不對?這是最基本的行政中立法。今天公投的時候,我問你公投有沒有辦電視說明會?
朱次長楠賢:有。
陳委員以信:為什麼要辦電視說明會?為什麼?
朱次長楠賢:就是跟民眾宣導。
陳委員以信:宣導?公投說明會要正方說明,還是反方說明?
朱次長楠賢:都有。
陳委員以信:兩方都要說明,對不對?
朱次長楠賢:對。
陳委員以信:為什麼要公辦電視說明會?因為要保證雙方都有一個平等的立場來跟人民訴說,對不對?
朱次長楠賢:嗯。
陳委員以信:行政院資源包山包海,你跟民間團體怎麼會是平等的立場呢?怎麼會是一個武器對等的立場呢?現在行政院可以拿這個資源做廣告,你還解釋沒有違反行政中立,行政院可以花錢、國防部可以花錢、外交部可以花錢、農委會可以花錢、經濟部也可以花錢,哪一個部會不能花錢?全部每個部會都可以花錢,跟人民哪裡有平等?這怎麼會是一個平等公平的選舉呢?民主是這樣搞的嗎?你乾脆公辦電視說明會的時候,行政單位是反方,你給他100分鐘,民間單位是正方,他因為挑戰政府政策,給他1分鐘就好了,可不可以這樣?不可以嘛!基本上在做宣傳的時候,你有政策立場沒有錯,但是為什麼公辦政見會要公辦說明,就是希望它平等,為什麼兩邊都各10分鐘?就是要平等,要武器平等,今天整個行政單位的資源這麼多,這叫武器平等嗎?這叫不對稱的作戰!然後你告訴我這叫行政中立?講啊!
朱次長楠賢:基本上我們就是依照行政中立法的規範去做,包括選舉罷免跟公民投票兩種,選舉罷免的部分是規範人,公民投票就是剛剛所報告的,在講公共政策的東西。依照公投法第十條第八項規定,乙方必須針對他所捍衛的政策去做辯護、去做答辯,也有義務跟人民做說明,所以……
陳委員以信:當然是啊!所以我們公辦政見說明的時候,是不是雙方要有平等的立場?今天我們在選舉的時候,行政就得要中立,你今天想政策說明,當然政府有其立場可以說明,可是可以下這麼多的預算下去嗎?我問你,行政單位有公平地去訴說嗎?老實說公投是耗費民脂民膏耶!我們今天的公投有數百萬人在支持耶!你見過行政院做這種廣告,卻不用把正反的立場都說出來嗎?你可以只講一邊的立場嗎?你又說今天這個廣告是為公投做的,但上面連公投一個字都沒有,人家以為你在賣美豬。然後你現在說行政院要拿民脂民膏做公投的說明,你又沒有把正反雙方的立場都放出來,只有單方的陳述,這叫維持行政中立?你銓敘部次長怎麼是這樣幹的?
朱次長楠賢:他是公投法第十條第八項的反方,他必須要為自己的立場做辯護。
陳委員以信:我跟你說,我要求銓敘部針對這樣子的廣告到底有沒有違反行政中立,跟我們本會提出書面報告。
我接著要請童委員長。童委員長,我們剛剛在談僑委會開的視訊會議,你那時候跟世界臺商總會長開視訊會議的名目是什麼?
主席:請僑委會童委員長說明。
童委員長振源:臺商對於萊豬進口與否,對於臺美經貿關係及臺灣加入CPTPP的影響。
陳委員以信:是你開的,還是王德總會長開的?
童委員長振源:有很多臺商反映,所以我們來跟臺商做說明,而且我們也邀請……
陳委員以信:所以是你開,還是他開的?你開的還他開的?
童委員長振源:我們來召集這樣的一個會議。
陳委員以信:你召集的?
童委員長振源:對,但是我們臺商有這個意見,所以我們來跟各位做說明。
陳委員以信:這是不是你的臉書?
童委員長振源:是。
陳委員以信:你看看第2行寫什麼?世界臺商聯合總會王德總會長的號召下,你怎麼說是你號召的?然後你的臉書又說是他號召的?誰號召的?
童委員長振源:臺商有這個關切,所以各個臺商也希望來聽我們的說法。
陳委員以信:所以到底是你號召還是他號召,怎麼不敢承認?
童委員長振源:我剛剛已經講了……
陳委員以信:你剛剛不是才站在這邊說是你號召的?
童委員長振源:臺商他們有這樣的一個關切,所以我們跟臺商來做說明、做報告。
陳委員以信:所以是你號召的?但現在臉書上又寫說是他號召的。
童委員長振源:我想臺商總會的朋友們有這樣的意見,所以我們來跟各位做說明。
陳委員以信:你光是一個誰號召的,你就前後說的不一樣……
童委員長振源:這個大家都有關切啊!
陳委員以信:你剛剛才說你號召,但臉書上又寫他……
童委員長振源:我說我們來召開,但是臺商總會的各個朋友都有關切……
陳委員以信:現在出事情你不敢承認就對了?
童委員長振源:沒有,我們沒有任何的不同意見,所以我剛剛已經跟委員報告說,因為臺商有這個關切,所以我們跟臺商做說明。而且在召開會議的時候,我們都有把陳駿季副主委的簡報印給大家……
陳委員以信:你再看一下……
童委員長振源:題目就是反萊豬公投對於臺美經貿關係跟臺灣加入CPTPP的影響。
陳委員以信:不管你號召也好,王德號召也好,這樣的會本身的問題在哪裡?你看你右邊,你又講王德總會長講什麼、你又講張聖儀總會長講什麼、你又講李訓銘總會長講什麼、你又講江福龍總會長講什麼、廖律凱總會長講什麼,你連亞洲各國臺商總會的總會長也都拿出來表態,俞秀霞總會長表示、高國華總會長表示、楊正祺會長表示、林凱民總會長表示,你這個叫什麼?你這叫政治表態!
童委員長振源:我想不是政治表態……
陳委員以信:你這叫政治表態!
童委員長振源:他們對於經貿關係非常關切,所以我們當然也要瞭解他們的意見,我們要讓大家來知道,這部分當中……
陳委員以信:你這是逼他們表態!
童委員長振源:我們沒有逼他們表態。
陳委員以信:你這是製造分裂、創造對立!
童委員長振源:沒有這樣的一個意見,就這個過程當中,我們都讓他們充分的發言,我們從來沒有叫他們一定要發言什麼。
陳委員以信:好,如果你說這不叫政治表態,現在僑委會底下還有全世界100多位的僑務委員,僑務榮譽職委員數百位,你還會不會開同樣的會議叫他們表態?
童委員長振源:我想臺商有這個意見,希望我們跟他們做說明,所以當然我們跟大家來說明。第二……
陳委員以信:所以你會不會再開這種會?你剛剛又說你號召的啊!
童委員長振源:目前沒有這樣規劃,因為如果有臺商或者有臺灣鄉親需要,像是北美洲台灣人教授協會在事前有跟我們開這個會議,他們也很關切這個議題,所以我們有跟他們做報告。
陳委員以信:人家開會邀請你是一回事,你開會邀請人家表態這是另一回事。
童委員長振源:這是我們跟他們共同……
陳委員以信:你又在你的臉書上把每一個人都點名,沒被點名的怎麼辦?
童委員長振源:我想這是每一個委員的意見,所以我跟大家做說明,所以每個臺商會的會長都在上面。
陳委員以信:我告訴你這件事情後面還沒完,但是我希望它是最後一次,我不希望看到僑委會現在還針對僑務委員、針對僑務榮譽職人員開了一次會議,你這叫政治表態,你會把海外的僑界搞得對立,搞得在政治上面統統都對立,你這個僑委會委員長的責任其實是要促進僑商團結、促進僑民團結,而不是分化。
童委員長振源:我跟委員報告,行政院做為……
陳委員以信:委員長,你聽我講,本來你做到目前為止,很多人都肯定你的用心,可是我不希望你在這個情況功虧一簣,反而讓大家覺得你這個時候在分化,這個時候是關鍵時刻,就剩1個月不到,現在已經有這個會議,大家已經有這麼多爭議了,我今天是好心告訴你不要再開這種會議了,你開這種會議沒有好結果。僑民、僑商不會稱讚你,大家各自心有定見,所以這種會議沒有必要。剛剛問一題是他開,還是你開,你都說不出來。所以我真的要給委員長忠告,這個會議到此為止,不要再開這個會議,12月18日之後好好做你的僑務委員長就好了,你不要又變經濟部,又變外交部,好不好?委員長,我想這件事情就先到這個地方。
童委員長振源:謝謝委員指教。
陳委員以信:我接著要請教國防部跟退輔會。先請教邱部長,這一次公民投票,國防部返鄉投票的規劃是什麼?
主席:請國防部邱部長說明。
邱部長國正:我跟委員報告,我們沒有什麼返鄉投票規劃,我們就按照正常的戰備輪訓,該要留在部隊就留下來,該……
陳委員以信:有多少人要留值,上一次2018年時是5,000人留守,這次有多少人要留守?是不是5萬人、10萬人,大家都不能夠回去?
邱部長國正:我沒有刻意去算,因為我們平常正常輪休,還有戰備輪值……
陳委員以信:正常輪休會是多少人留守?你算個數字告訴我們。
邱部長國正:保持三分之一,但是最近有一些狀況要加強戰備的……
陳委員以信:2018年的地方選舉、九合一選舉,這麼多人的選舉,就是5,000人留守,這次多少人會留守?多少人不能投票,你告訴我們。
邱部長國正:這有算過嗎?
陳委員以信:沒有算過就趕快算一下,正常狀況都算不出來?戰備狀況算不出來,我還可以接受,你連正常狀況都算不出來?
主席:請國防部作計室葉次長說明。
葉次長國輝:報告委員,相關的人數,我們在公開場合不適合講,我們私底下再到委員那邊去報告……
陳委員以信:到現在又變成戰備留值,多少人到底知不知道?2018年是五千多人,新聞寫得清清楚楚了。
邱部長國正:2018年不一樣,那是大選,後來我們有分,中午做一個戰備的交接,這個是真正不能投票的有多少人的數據。
陳委員以信:我希望你們就這個數字來跟我們做說明。
葉次長國輝:是的。
陳委員以信:大家都在看,因為行政中立就在這個地方,不要以戰備留值作藉口,變成很多人不能夠返鄉投票,這是國防部的部分。
請問退輔會,這一次你們榮家的投票所要開幾個?
主席:請退輔會李副主任委員說明。
李副主任委員文忠:我跟各位報告,以前投開票所在榮家,現在沒有了。
陳委員以信:現在沒有?所以你們這一次根本就不開?老伯伯都沒辦法投票,是這樣嗎?
李副主任委員文忠:不是這樣,而是已經沒有在榮家裡面設置投開票所,投開票都在榮家之外,投票是伯伯他的自由意願,如果他要投票就去投,他不投就不去投。
陳委員以信:2020年時,投開票所就在榮家之外嗎?2018年就在榮家之外了嗎?
李副主任委員文忠:是,現在榮家裡面沒有……
陳委員以信:2018年跟2020年,這樣問題更多了,你們到時候有沒有載榮民老伯伯去投票,如果你們沒有載他去,他就沒有辦法去投了!他要怎麼自己去?
李副主任委員文忠:這是伯伯自己的意願,如果伯伯想去投票,但是他的身體不便,我們會安排,送他去投。
陳委員以信:你們有什麼車子的安排嗎?
李副主任委員文忠:是,我們會安排他去投票。
陳委員以信:請退輔會針對這個部分,提出書面報告來做說明,到底12月18日你們是怎麼規劃?像這些有意願要投票的榮民伯伯,你們怎麼幫忙他們去投票?這投票沒有人說支持或反對,沒有人知道他要投什麼。
李副主任委員文忠:是。
陳委員以信:行政中立在這上面是要維持,而幫助他們去投票是你們要做的規劃。
李副主任委員文忠:我們會安排,我們會載他去投票,但是有些伯伯的身體狀況是沒辦法進入時,我們同仁就會陪他進去。
陳委員以信:好,我要知道16個榮家,你會安排多少車、怎麼安排,請你們提出書面報告跟本會委員做說明,可不可以?
李副主任委員文忠:好。
陳委員以信:最後一個小問題,美國眾議員來臺灣,他們到退輔會,這一次不一樣,我要問副主委,他們談什麼議題?還有今年退輔會主委有沒有機會到華府?
李副主任委員文忠:跟委員報告,因為那一天我另有公務,所以我並沒有在場,不過我知道……
陳委員以信:誰在場?
李副主任委員文忠:我們主委跟相關所有高階的同仁都在,那是因為這次來臺的17位眾議員,他們的領隊是美國眾議院退……
陳委員以信:退伍軍人委員會?
李副主任委員文忠:退軍委員會的主席,所以他特別來本會,我聽主委說他們其實對我們臺灣相關的制度,包括後備軍人的制度以及我們照顧榮民的制度都非常、非常瞭解跟關切。
陳委員以信:我就問一個問題,有沒有邀請馮主委去訪華府?
李副主任委員文忠:我並沒有在場,不過我完全沒有聽到這樣的訊息,我想今年應該是不可能。
陳委員以信:不可能?你說不可能。這個禮拜我會接著再繼續問馮主委。以上,謝謝。
李副主任委員文忠:是。
主席(陳委員以信):因為吳部長有請假,11點讓他先行離開。
請林委員淑芬發言。林委員發言結束後,休息5分鐘。
林委員淑芬:(11時12分)主席、各位午安。首先請教邱部長,昨天白天一共有27架次共機擾臺,你們也公布了航機圖,靠近我東沙進行短行訓練的大概是殲系列的戰鬥機,有12架次,從西南航空識別區飛往東南空域進行遠航訓練,除了另外12架次,還有空警-500、運-9、轟-6、殲-10以及兩架殲-16,還有1架運-20的加油機出沒。共機擾臺首見運-20,第一次看到!而且運-20服役不到兩個月。請問部長,針對首見運-20,而且加入擾臺的行列,國防部的看法是怎麼樣?
主席:請國防部邱部長說明。
邱部長國正:整體跟委員報告,無論是擾臺或者是各種演訓,他一定是一個聯合作戰的概念,這一回比較特別的是,除了有加油機以外,他沒有海上的兵力,所以代表這個聯合作戰概念,他可以分批來做,由空中加油機可以顯示出來,他不光是以後擾臺,甚至如果要往第一島鏈以外去從事任務,它就具備這個能力了,他有這樣的意思表達。
林委員淑芬:是,因為大家都知道遠征型空軍的概念就是要突破第一島鏈的拒止,而且證明自己有能力在第一島鏈的外緣長時間執行護航的任務,而且他就是一直標榜我剛才講的遠征航空軍,大家也認為這對我空防有壓力,相對的,在我們的配套裡面,有一派講要不要強化我們自己空軍的制空能力、要不要添購空中加油機。但是從實務面來講,投資空中加油機,開戰時其實它也成為攻擊的標的,它是否符合效益?但是因為中國遠征型空軍的出現,我們是不是也應該要有一些準備?
邱部長國正:跟委員報告,建軍備戰是長期的規劃,為什麼有10年建軍構想?就是要考量到未來。但未來我們設定要買什麼裝備或籌購什麼武器,那有很多條件,包含我們自己的能耐。
林委員淑芬:10年建軍計畫裡面,到底有沒有所謂的強化我空軍制空能力的準備?
邱部長國正:我特別要跟委員報告,強化方法絕對不是軍備競賽。他有,我也要有,沒有這個條件,也沒這個必要。所以我們為什麼要發展不對稱作戰……
林委員淑芬:部長,你一直都是這樣回答,因為上次我問你,你也是這樣回答。但是並不是因為他有,我們也要有。我們要很務實地來討論,是因為F-16的作戰半徑是629公里,是吧?那解放軍的空軍這一年來對我們西南航空識別區的侵擾,嘉義水上機場到西南航空識別區大概300多公里,當然是遠低於F-16的作戰半徑範圍內。但是我們可以看得到,從東沙距離高雄要四、五百公里,如果我們F-16的戰機能夠搭配空中加油機,當然對我們來講,可以強化對東沙的防衛能力。
本席會談到這個,是因為殲-16的作戰半徑本身就可以達到1,500公里,而我們的F-16是629公里。配合他們的運油-20進行2次的空中加油,作戰半徑可以擴大到3,000公里,甚至可以覆蓋到關島。所以他們的打擊機群或者實戰中的作戰範圍,可以有效地對我東部,不是只有西部,對東部戰力保存區的打擊,或者是我們剛剛講的,對於我們在第一島鏈美軍區域拒止的反介入任務能力,他都有辦法達到,成為他自己強調的遠征型空軍。即便你認為我們這10年建軍可能還不需要,可是我們就要問,F-16的作戰半徑629公里,再加上現在中國對我的想定,他們的模擬確實是以登陸……我看一下,參謀長,他們是登陸花蓮的哪裡?
主席:請國防部空軍司令部黃參謀長說明。
黃參謀長志偉:先跟委員報告,加油機的運用要看其整體的構想,並不表示現在有一部分之後,就可以做一些他所想要做的事情。相信共方有他們的評估跟未來的規劃,但F-16或各種戰機都一樣,我們公布的這些作戰半徑的數字,實際上還要看這個飛機所帶的外掛武器及油箱情況而定。所以我們現在對所要防守的區域,以及我們未來的作戰需求,都有在做評估。如果沒有作戰需求的時候……
林委員淑芬:對,我剛剛講的重點是你當然說我們可以有視距外的射程,現在F16V機隊已經達到了視距外的射程,大概可以達到75海里,是不是?150海里?
黃參謀長志偉:數字大概在這個附近左右,不方便在這邊公開說明。
林委員淑芬:OK。我是要告訴你,第一個,現在我們知道中國已經模擬登陸花蓮。第二個,現在大家想定的第一波攻擊,可能是以飛彈進行對志航基地的攻擊。那我們必須要有緊急升空和保存戰力的戰略,也才能夠延緩解放軍第二波的渡海登島時程。要緊急升空和保存戰力,在這種狀況裡面,我們缺少可供降落整補之用的機場時,空中加油機的確有它的功能,它可以適時地支援,而且可以增加戰機的滯空停留時間。因為這個滯空停留時間,再去進行制空權的掌握。
你說不一定要軍備競賽,但是我們在評估不對稱作戰裡面,人家對我的攻擊,攻擊我們的機場,讓我們無法升空,那我們一定要升空,保存戰力,我們要多久的時間才能夠延緩解放軍渡海登陸的時間?第3階段才能爭取到友軍或美軍可能介入或協同作戰。所以,臺灣戰機主要的戰場空域並不是臺灣的西部或是臺灣海峽,而我們現在想的是臺灣東部水域。如果我空軍能夠掌握臺灣東部的空優,又可以支援執行西向的視距外作戰,那在這種狀況裡面,對於在廣闊的臺灣東部空域進行巡弋和作戰的空軍來講,空中加油機的確可以有這樣的一個討論,而且有可能需要的存在理由。這個說法不是我說的,這個是國防戰略與資源研究所陳亮智副研究員分析的,這也是專家依專業所講的。
從以前我就問部長,中國如果大量生產運-20加油機,那我們未來因應第一波的飛彈攻擊機場,整備的跑道如果也被轟炸了,想要延長滯空的時間,難道不用去評估這個替代方案是什麼,以及我們的戰略上需不需要?或者是目前不需要,但是否要有其他替代方案,跟我們的友軍、美軍簽署合作的計畫?我們要不要有演習?沒有演習過的話,我們的空軍就馬上有辦法空中加油嗎?如果都沒有演習過,自動空中加油,我們自己都會嗎?
主席:請國防部戰規司李司長說明。
李司長世強:委員,跟您報告一下。按照國防資源分配的優先順序來講,我們是防衛作戰,我們強調的是不對稱的態勢,所以防空作戰要比制空作戰更重要。
林委員淑芬:我剛剛講的,有不在防衛作戰的範圍裡面嗎?當我們被攻擊以後,要增加所謂的緊急升空、保存戰力及增加滯空的時間,持續握有空優,然後解放軍第二波,他們甚至已經模擬要登陸。在這種狀況下,我們有空軍的優利、優勢,才能夠繼續作戰啊!
邱部長國正:要談到聯合作戰,那不是今天在議堂裡面三言兩語就可以講完的。但我要跟委員報告,概念上任何作戰不是加減乘除,他怎麼樣,我就要對應什麼,那是會變的。
林委員淑芬:我知道。
邱部長國正:會變化,所以我們要調配。你說沒有演習的話,那每一年漢光演習及各軍種聯合演習,不就是為了這個嗎?
林委員淑芬:我現在問你的是,我們對於空中加油機,你們現在並不是認為不需要,而是從所有的資源配置來講,它的優先順序問題,你們現在是這樣子。但是我一直在跟你們講,看到中共打擊群的演訓,也已經不是我們派戰機或防空飛彈追蹤就可以。最近國際媒體也曝露了中共的登陸艦在臺灣花蓮外海模擬登陸演習,而且想定的是從臺灣東部演訓。在這種狀況裡面,機場跟整備的這些跑道,其實是很容易第一波就被攻擊。雖然我們並不是那麼急迫需要空中加油機,或者是空中加油機也不一定是立即要採購,但我們是不是也應該要納入作戰的戰略考量裡面?其實是時候應該要很具體地去思考這一個議題了。
邱部長國正:是,我們會好好思考。
主席:委員,質詢時間……
林委員淑芬:如果沒有要馬上買,那你的替代方案是什麼?相對應於中國的遠征型空軍,突破第一島鏈的拒止?
邱部長國正:我們一併思考好了。另外,我請作戰部門針對我們整個擬案是如何,找時間跟委員做面對面的報告,會講得很清楚。
林委員淑芬:好的,謝謝。
主席:休息5分鐘。
請大家準時回來,現場還有2位委員要質詢。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請楊委員瓊瓔發言。
楊委員瓊瓔:(11時31分)銓部次長,針對本席手上的這則廣告,就立場上有沒有行政不中立?這是誰刊的?
主席:請銓敘部朱次長說明。
朱次長楠賢:楊委員好。因為我們是法制單位……
楊委員瓊瓔:行政院刊的,對不對?
朱次長楠賢:這我不知道。
楊委員瓊瓔:你不知道?
朱次長楠賢:我不知道是誰刊的。
楊委員瓊瓔:我就跟你說是行政院,上面有一個logo。它的文字這樣寫:美豬美牛一樣安全。完全沒有科學數據,可以這樣嗎?公投時間、宣導時間,有沒有違反行政中立?
朱次長楠賢:如果是因為職權,就是剛剛講的,是公投法第十條第八項的乙方,他就必須對自己的公共政策去做辯論。
楊委員瓊瓔:依照公投法,政府部門必須要正反兩面啊!辯論會也是一樣啊!而且完全沒有任何科學數據啊!美豬裡頭有20%,而且人家在遞減,是萊劑。百分之七十幾到八十幾是沒有萊劑的,可是我們要進口的是有萊劑的!他告訴我們說美豬美牛一樣安全,怎麼可以這種說法?當成民眾是傻子啊!你今天也沒辦法回答我們什麼,但是我給你一個功課。請你去查明行政院花了多少錢刊登的?他這樣的說法有沒有違反行政中立?請詳細書面資料給本席,好嗎?
朱次長楠賢:報告委員,這個不是銓敘部的權責。
楊委員瓊瓔:你去查清楚。接著我要問你有沒有違反行政中立的問題,為什麼沒有?
朱次長楠賢:不是啦!
楊委員瓊瓔:接下來本席想請教外交部部長。
主席:外交部長11點請假,現在是人事處副處長在場而已,早上有宣告過。
楊委員瓊瓔:好,那還是請副處長、代表外交部。我們還是討論行政中立的問題。我們在媒體上看到,外交部的人員說,只要是上頭指示我們去說明,就沒有違反行政中立。有這回事嗎?
主席:請外交部人事處林副處長說明。
林副處長建璋:委員好。報告委員,我們外交部是基於行政一體的角色,都是配合這個政策的……
楊委員瓊瓔:配合?如果你的上頭已經違反行政中立,你還跟著配合嗎?我們有行政中立法耶!所以本席聽到這樣的言語,我覺得很納悶。只要是上頭指示我們的,我們出去說明,就沒有行政中立的問題。可以如此說嗎?真有這回事嗎?
林副處長建璋:報告委員,公投法是針對事情來處理的,行政中立法是針對公務人員的部分,政務人員的部分並不在適用的範圍內。
楊委員瓊瓔:公務人員跟什麼?
林副處長建璋:行政中立法的規範對象是針對於公務人員的部分,政務人員並不在適用範圍。
楊委員瓊瓔:這個更恐怖了。你這個說法就是絕對有行政不中立嘛!對不對?民眾不是傻子,不能如此!你這樣的說法,難怪讓社會大眾會恐慌。我們會越問越明哦。
接下來我想請教國防部邱部長,媒體有報導一名外交替代役男要去帛琉服役,他經過了關島,因為他打了高端2劑,所以被退回來了。但是我們非常清楚,這個役男到帛琉去服外交替代役,相關的手續應該是由外交部來協助,是不是?
主席:請國防部邱部長說明。
邱部長國正:內政部吧!替代役嘛!是內政部。
楊委員瓊瓔:是由外交部來協助這個外交替代役男的事情,對嗎?
邱部長國正:我不了解。
楊委員瓊瓔:這個更恐怖。
邱部長國正:替代役的部分,我沒有在管這個。
楊委員瓊瓔:對,是內政部由外交部來協助,所以到了關島被退回。為什麼我特別要請教國防部長跟外交部,因為我覺得政府是一體的,我們派駐到外面這麼好的外交替代役,竟然中途就被退回,那怎麼辦呢?這個國家誰要管啊!這種事情不是由替代役男自己來決定吧!應該是由我們協助的單位要去處理吧!是不是如此?
林副處長建璋:報告委員,因為我是人事處的部分,這個部分並不是我們人事處所負責的,所以……
楊委員瓊瓔:你今天是代表外交部,所以也沒有辦法回答。
管委員碧玲:內政部。
楊委員瓊瓔:當然是內政部,但是由外交部來協助,所以我認為政府應該是要互相協助。今天出了這個簍子,讓我們顏面無光!一個外交替代役會導致這樣的問題。因為部長請假,雖然你是人事單位,但你也代表外交部,我也希望政府應該是要合作的,不要再有這種問題。
接下來,因為外交部長不在……
主席:楊委員,請注意質詢時間。
楊委員瓊瓔:我要再給一樣功課。你是外交部人事單位,然派駐在這裡,就代表外交部。我們知道美國的訪問團來訪問,現在又有歐洲的訪問團,所以本席要請教,外交部預期會有哪些成效?請準備詳實的書面資料給本席,謝謝。
主席:請鄭天財Sra Kacaw委員發言。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11時39分)我想請教銓敘部朱次長、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副人事長,我們今天談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你們兩位過去都是事務官,對不對?
主席:請銓敘部朱次長說明。
朱次長楠賢:委員好。是。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擔任事務官很多年了。我個人也曾擔任事務官30年。在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還沒有制定施行之前,人事行政總處及銓敘部會一再要求公務人員要遵守行政中立。哪怕還沒有法律的時候,都是這樣做。你們現在身為政務官,但是你們過去長期是事務官,今天在座也有很多事務官。現在有了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十條明定得很清楚,公務人員對於公職人員之公民投票,不得利用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要求他人不行使投票權或為一定之行使。
公民投票法在92年12月31日公布施行,公布施行到現在,公民投票舉行已經很多次了,為什麼立法院這一次會特別關注我們的行政機關沒有違反行政中立,就是因為這一次的行政院非常特殊,公民投票不是第一次哦!你剛剛講的那些,政務官可以為政策辯護,但是不能要求公務人員一起帶頭做,這是不對的。法律訂得那麼清楚,包括相關的行政資源都一樣。我們看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十七條第五款,不只是一般的公務人員,還包括各機關及公立學校依法聘用、僱用的人員,聘用人員也包括在內。法律其實訂得非常清楚,就是有人假裝看不懂。什麼為政策辯護,所以就整個機關都要動起來,這怎麼可以呢!那何必制定行政中立法呢?以前沒有行政中立法的時候都不是這樣了。次長及副人事長,我過去擔任事務官,不行的就是不行。我們要告訴政務官,這樣是不行的,這是違反了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的規定。你們的規定都很清楚啊!109年2月10日,銓敘部就發函各機關了,對不對?次長,這是不是你們的函?
朱次長楠賢:是。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109年就發函,不是今年。請所有人事人員,回去後再把這個銓敘部的函轉知給所有的公務人員,裡面都訂得很清楚:不得「動用行政資源」、「利用職務關係」、「影響公務執行」或「使用職銜名器」支持或反對特定公民投票案。寫得那麼清楚!次長,是不是寫得很清楚?
朱次長楠賢:這個函是銓敘部去年2月發的沒錯。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對。
朱次長楠賢:當時它的講法是,你個人在做這個事時,不可以利用公家資源及職務關係。那今天他不是個人,他是奉機關之命去執行任務的時候,就沒有這個問題了。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次長,這個就是不對等。公民投票不是我們中華民國第一個實施的,很多國家都在做,尤其是瑞士,常常就是要公民投票。為什麼?公民投票本來就是人民對這個政策有意見,所以要提出公投。政府機關用所有人民的納稅錢,去動員、去做廣告,這個國家還有救嗎?我們要去想這個事情。剛才我有聽到你這樣的說法,絕對要修正。公民投票就是人民對政策有意見,所以提出來,結果政府機關用人民的納稅錢,這樣對嗎?如果法不周延,要做解釋,該修法就修法。不能因為你當了政務官,就改變、就調整。我要再強調,中華民國自從民國92年12月31日有了公民投票法之後,不曾有過像這次的情形,從來沒有!從來沒有!回去好好深思,該修法就修法;該解釋的就解釋,好不好?
朱次長楠賢:公民投票法第十條規定,確實是不可以動用權力要求特定的人去作為或不作為,這是沒錯。但如果是反方的政府要去宣達政策時,這是他的義務,他必須把事情說清楚。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次長,你就違反109年2月10日的文。不能動用行政資源!一個基層的公務人員哪來的行政資源呢?當然是政府的行政資源。這個文就是針對公民投票所做的一個解釋,竟然你要推翻這個解釋!
朱次長楠賢:前提是個人的行為不可以這樣子。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個人哪來的行政資源?行政資源是什麼?就是經費預算嘛!還有什麼?公務車是不是行政預算?一樣嘛!不要那麼離譜,越說越離譜,真的是不知道該怎麼說!
主席:請管委員碧玲發言。
管委員碧玲:(11時47分)次長,我看你今天在這裡很辛苦。也難怪啦!因為我們國家相關的法制確實還不健全、還不完備。我們來看一下,我們全國性公民投票的意見發表會或辯論會要實施時,一定要有個正方、反方。所以法律規定到這裡的時候,要指定出反方到底是誰。法律規定行政院是反方,對不對?
主席:請銓敘部朱次長說明。
朱次長楠賢:管委員好。是。
管委員碧玲:那行政院是反方,有沒有規定說政務官是反方,但是常任文官不可以當反方?有沒有?
朱次長楠賢:沒有。
管委員碧玲:沒有嘛!所以常任文官也是公投法的反方,是不是?常任文官是公投法的反方,那麼他到底怎麼執行相關的公投、相關的行為?其實我們法令的規定還沒有非常地周全。不過沒關係,你來看一下公投法第十條。這裡還規定,行政機關是反方,所以一旦公投法提案一出來,就應趕快要求行政機關提意見書。所以它是反方的設計在法律上很清楚,行政機關是反方。而行政機關是反方,當然就是包括政務官跟常任文官,這個有沒有疑義?
朱次長楠賢:沒有疑義。
管委員碧玲:好。那保持行政中立跟成為反方,有沒有矛盾?
朱次長楠賢:沒有。
管委員碧玲:沒有矛盾。所以成為反方,積極地站在反方的立場去捍衛,有沒有違反行政中立?
朱次長楠賢:沒有。
管委員碧玲:那你要求常任文官要維持行政中立,是什麼事情要他維持行政中立?
朱次長楠賢:一般是針對選舉罷免,就是不能有……
管委員碧玲:我們在談公投啦!
朱次長楠賢:公投有第十條的規定,就是不能有第十條裡對公務人員的限制。
管委員碧玲:第十條怎麼樣?
朱次長楠賢:它就是說,公務員不能用職權去影響其他特定人的作為或不作為,包括連署跟提案。
管委員碧玲:就是影響個人嘛!
朱次長楠賢:對。
管委員碧玲:跟我捍衛這個立場去宣講、去希望人民支持、去說服人民是兩回事。我應用職權去影響個人的作為或不作為的時候,其實跟期約賄選的情景是很像的,它會變成一種犯行,對不對?
朱次長楠賢:是。
管委員碧玲:但是其實法律的規定也不周全。你有沒有看過加拿大的相關法令?你們沒有研究。加拿大相關的法令其實規定得很清楚,它把公務員分兩種,一種就是公務員public servants,一種是公投官員,也就是負責公投的公務員,譬如中選會裡負責公投的公務員,這是2種人。然後同樣的規定,他們不排除參與宣傳。他們的公務員服務法翻譯成公共服務就業法,其實就是我們的公務員服務法。
加拿大在公務員跟公投官員參與公民投票相關的法律規定裡面,特別說公務員服務法第七章不應被解釋或適用於限制公務員充分參與公民投票的權利。他們是排除公務員服務法的,因為它就是反方,這個精神跟臺灣是類似。所以你不能夠把公務員服務法裡面的第七章拿來要求,說不可以積極地去參與。
所以今天反對黨所有的指控,基本上都違背了公投法裡行政機關跟立法院是反方的一個基本設計。你知不知道我們國家因為政府是反方,是因為認為政府是一個巨靈,它力大無比,它的資源很豐厚,也因此公投法跟選罷法完全不一樣,我們所設計出來的公投法是給人民絕大的自由跟絕大資源的徵集,讓他們來對抗政府。
請看我的投影片,我們規定可以廣設辦公室、辦事處,而且募款無上限。多少人可以設辦事處?966個人連署就可以設。連署成功後,全國各縣市都可以設一個辦事處。今天管碧玲如果要設一個反方辦公室,966個人連署就可以去設,然後各縣市可以設一個人,都可以去募款。無上限哦!投票日也還可以宣傳,當天都還可以發布民調,而且到目前為止,選罷法裡面賄選的犯行在公投法裡並沒有例舉,什麼走路工不可以、宣傳品30元的限制、免費遊覽不可以、流水席不可以等等24種樣態,都沒有比照。
為什麼這麼自由?就是要你遍地開花,然後給你絕對的自由,讓你去對抗政府這個反方。我們的制度是這樣設計的,所以林為洲委員跟江啟臣委員都有申請募款帳號,而且他的申報還不需要單據。為什麼在設計上給予人民這麼大的遍地開花制度?因為政府是反方。回去好好研究法令,把你自己的責任扛起來。我看你在這裡的回答,顯然你沒有瞭解世界各國對於公民投票中公務員行止規範相關的法令。這樣是不夠的,好不好?謝謝。
朱次長楠賢:好。
主席:請葉委員毓蘭發言。
葉委員毓蘭:(11時54分)次長好。行政院蘇院長在25日的行政院院會下了軍令狀,要求閣員都要宣傳公投的立場,只有獨立機關以及部隊、學校等場合除外。院長的說法並不完整,其實鄭天財委員也提到了,銓敘部的函釋沒有這麼狹隘,不是說政務官就可以做,更不是像執政黨的委員說的,還要去參考外國的法令。銓敘部函釋並沒有這麼狹隘,不是政務官做的就是合法,而是不能夠強迫文官動用行政資源,這個行政資源就包括印製宣傳品、辦理相關活動,以及動用公務、公款、房舍、場所、人力等。
所以要請教銓敘部,光是11月3日中油事業部在高雄就辦了3次健走活動,而且還補助工會,要大家支持三接公投,要統統都投不同意票。公務員行政中立法第十七條第六款規定,公營事業也在準用之列。鄭天財委員也都引用了去年的函釋,這也包括禁止動用公款補助來舉辦活動。像中油這樣專門宣傳公投的活動,是不是違反了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主席:請銓敘部朱次長說明。
朱次長楠賢:葉委員好。對個案的部分,我們就比較沒辦法去做認定,因為是個案。但是就法來講,剛剛已經報告過了,因為行政院是公投法第十條第八項的反方,必須把它的主張透過各種方式來跟一般民眾說清楚,這是我們對於行政中立法……
葉委員毓蘭:次長,你知道什麼叫做公投嗎?公民投票,你知道嗎?這是人民用直接民主,連代議政治都不用了,因為選出像剛剛執政黨的這種立法委員,它就會變成萬年執政黨了,因為用老百姓的錢去洗老百姓的腦。所有國家資源都變成他們黨的資源,這樣怎麼可以呢!所以你剛剛說,因為他是反方,很抱歉!本來公民投票就是要讓人民可以直接去進行複決的權利,因為然代議政治不可信,他們就直接行使。如果是這種講法,那不是統統都是在對於政策提出不同的看法,政府永遠都是在反方,不是嗎?
朱次長楠賢:公投法是這樣設計的。
葉委員毓蘭:是啊!照你這麼講,如果你的邏輯是正確的話,那以後你的行政中立法就排除公投法的適用,是不是?
朱次長楠賢:也沒有這樣講。
葉委員毓蘭:也沒有這樣講?就法理而言,公務人員就是要行政中立,這不是我們的最高指導原則嗎?
朱次長楠賢:它講的都是公務員自己行為的時候,不能有動用行政資源的狀況。如果今天是上級機關為了政策的說明,指示你去做的時候,那就不是行政中立的問題。
葉委員毓蘭:所以我們看到了嘛!現在你准許政務官下指令,事務官也要配合了。我們已經看到行政院院長及中選會主委都曲解、忽視了行政中立,而銓敘部完全都沒有立場嗎?你們都不能夠依法論法嗎?你難道不能反映、移送有關機關嗎?要不然你修法嘛!就照我講的,行政中立法排除公投法的適用。
朱次長楠賢:其實今年的5月份,銓敘部立場就已經講得很清楚,不是剛好最近才做這個解釋。今年5月份就發了新聞稿,就講這個事情。
葉委員毓蘭:就是給他鼓掌、歡迎,是不是?因為大家都要……
朱次長楠賢:就是你有這個辯論的義務,就必須把立場說清楚。那行政機關……
葉委員毓蘭:他們已經拿了中華民國公務員應該要有的薪資,你還給他這麼多的資源,這非常奇怪。這就是為什麼本黨剛剛決議應該要停止再審預算,因為我們審的預算居然是讓你們這樣亂花的,雖然主席已經讓外交部部長離席了,但是本席還是要抗議一下,我們不是只有干預友邦宏都拉斯內政的嫌疑,本月24日索羅門群島馬萊塔省爆發對中央嚴重的抗爭暴動,索羅門群島在108年跟臺灣斷交,但是馬萊塔省一直都不認同,去年還辦了一個獨立公投,但是他們的中央認為他的公投是不合法的,其實我們長久以來,跟這個省長一直都有暗通款曲,還安排他來臺就醫。
我自己是在國外讀書的,我知道我們這種干預友邦內政的作法,其實這叫做飲鴆止渴,我真的很希望在這個地方,我們做為公務員要信守行政中立,也請主席針對這個要要好好監督一下,謝謝。
主席:謝謝葉委員,剛才葉委員後面針對外交部所提出來的質詢,請外交部用書面予以回復。
接著請江委員啟臣發言。
江委員啟臣:(12時1分)請今天的首長都上台來備詢。
首先請教5位,四大公投案你們都是反方,是不是?是不是?是的請舉手,你們都是反方?四大公投案你們都是反方,對不對?是不是?國防部長是不是?你是不是反方?
主席:請國防部邱部長說明。
邱部長國正:我是行政院團隊的一員,行政院的政策我就是反方,就這樣子。
江委員啟臣:副主委呢?
主席:請退輔會李副主任委員說明。
李副主任委員文忠:是。
江委員啟臣:另外兩位副主委,也都是?次長?
主席:請銓敘部朱次長說明。
朱次長楠賢:我們在考試院……
江委員啟臣:好,你考試院例外。僑委會呢?
主席:請僑委會童委員長說明。
童委員長振源:我們是反方。
江委員啟臣:都是反方?
我們看一下公投法第二十條的規定「公民投票案成立公告後,提案人及反對意見者,經許可得設立辦事處,從事意見之宣傳」我是提案,我是極重要的領銜人,我請問你們反方的辦事處在哪裡?在哪裡?你們申請了沒?你們在哪裡申請的,你告訴我?你們反方去哪裡申請辦事處?你的辦事處在哪裡?整個政府都是反方嗎?整個政府都是反方嗎?那些公務人員事務官也是反方嗎?你們有跟中選會申請成立辦事處嗎?你們可以宣傳嗎?公投法這樣規定耶!第二十條規定,我先不要談行政中立法,也不要談公務人員服務法,光公投法第二十條,你們就違法!中選會自己就違法,中選會直接認定行政院就是反方,根本就違法,亂七八糟!沒有允許設立辦事處就開始宣傳。,我們還要去申請設立辦事處耶!剛才管委員還在那邊講,我們申請募款帳號。對,我們一切走合法程序!你們呢?你們完全不合法,你們政府機關老實講,你只能出來做什麼?意見提供啦!所以中選會,我跟你們講,你們針對這些事情要澄清、要說明,要提供意見書,公投會有一個叫你提供意見書的事情,有沒有?你們在場其實都不是這個議題相關的主管機關,你們要跟人家宣傳什麼?你僑委會宣傳什麼,對不對?你外交部宣傳什麼?萊豬干你僑委會什麼事?公投綁大選關你僑委會什麼事情?你還沒有申請反方,你們就大肆宣傳,你們根本就違法!
中選會今天沒來對不對?中選會自己違法,直接認定行政院就是反方,還允許不用設立辦事處,你是在對抗我們提案人啦,直接就讓行政院變辦事處,行政院長每天趴趴走,動用交管、動用警車,在幹什麼?在從事反方宣傳,這沒有違法嗎?請問中選會有認定你們其中哪一個單位是反方嗎?你們有申請嗎?你們根本都沒有申請!整個民進黨把行政院當成公投反方的辦事處,澈底地違法,還用國家資源來壓制民意!還登廣告,拿我們的錢來洗人民的腦,破壞國家體制,獨立機關不獨立,一昧地護航當東廠!政務官為了保自己的位置只好配合宣傳,事務官被你們壓著打,你們這些政務官根本違反了公務人員服務法,還有行政中立法。
我們再來講行政中立法,公務人員服務法第一條就規定:「公務員應恪守誓言,忠心努力,依法律、命令所定執行其職務。」是法律命令,不是長官!在場很多都是事務官,我再正告大家一次,你們要依照的是法律命令所定執行職務,不是長官命令,請你搞清楚,是法律命令!行政中立法第二條也是這樣規定,哪些人是公務人員?包括公立學校的。第三條「公務人員應嚴守行政中立,依據法令執行職務,忠實推行政府政策,服務人民。」這裡的政府政策是一個在公投成案以後,他是未定的,人民還沒決定,但是公投案成立以後,他就是這個狀態,公投案如果沒有成案的話,你當然可以講,那是你政府的政策。去年8月28日小英在沒有經過大家的同意,在國會不討論、不溝通、多數暴力,通過了進口萊豬以後,你辯你的政策,好了!我們提了公投案,公投案成案了,現在人民還沒決定啊,公務人員你當然只能做政府機關該做的事,那個就是辦好公投的事情,提供相關的資訊、資料給大家參考,不是叫你出來當反方的代表跟我們宣傳辯論,你要宣傳可以,請你到外面,請民進黨去申請一個反方辦事處啊,連民進黨都沒有申請啊,反方在哪裡?
中選會亂七八糟啊!公務人員是國家的公僕,依法行政是公務人員的義務,國防部自己也講依法行政,但依法行政好幾種,依哪一個法?哪一種依法行政?整個行政院,院長講的算嗎?院長現在講什麼?行政一體、政府一體。政府一體、行政一體就可以違反行政中立,是不是?院長自己講的都比法令還大,院長比法律還大嗎?公然違法嘛,對不對?公務人員對於公職人員之選舉罷免或公民投票,不得利用職務上的權力、機會或方法,要求他人不行使投票權,或為一定之行使。很清楚喔,不是只有選舉、罷免,連公投你們都不能干預,公務人員統統不能干預!政務官也不能要求公務人員去做政黨之事,你們政務官受到黨的壓力來壓迫這一些應該要行政中立的事務官或者公務人員,你們也違法!因為行政中立法第十四條規定「長官不得要求公務人員從事本法禁止的行為」你們要求看看,請問你們出來講話的資料,誰準備的?是不是事務官準備的?如果是的話,事務官違法,你們也違法,你們從頭到尾都違法啦!我是公投的正方代表,你們哪一位是反方?你們申請服務處了嗎?辦事處了嗎?你們憑什麼宣傳?你們只能依照公投法,提供在公投選舉上面你們該提供的意見書,意見書就是你們該提供的,憑什麼台電的處長還可以在電視上擔任反方代表,出來進行所謂的說明跟辯論?整個政府都違法,這一個公投到時候一定會有很多的爭議,因為政府從頭違法!公投的結果必然挑起這些法律爭議,所以我在這邊再次正告你們幾位長官,你們沒有資格宣傳,因為你們沒有申請辦事處,請問行政院是辦事處嗎?李副主委,你一直搖頭,請問你們辦事處在哪裡?反方的辦事處在哪裡?根本沒有!除非你修改公投法第二十條,不然這一個公投法第二十條就很明白的規定,你如果要宣傳,請你申請反方的辦事處,不然我們這個國家的體制到底在哪裡?
所以我在這邊再次正告行政中立法、公務人員服務法,請你們依法行政,還有公投法,請你們回去把公投法再看清楚,你就知道到底你能夠扮演的角色是什麼,謝謝!
主席:謝謝江委員。
接著請李委員德維發言。
李委員德維:(12時12分)主席,不好意思,像江委員一樣,今天所有列席的首長都上質詢臺。各位政府官員,本席第一個問題想要請教6位首長,1218四項公投通過了以後,你們是遵守還是不遵守?來,先請國防部部長回答。
主席:請國防部邱部長說明。
邱部長國正:一定遵守。
李委員德維:外交部,遵不遵守?
童委員長振源:外交部長先離開了。
主席:外交部副處長是不是上臺?
李委員德維:副處長,你們遵不遵守公投的結果?沒關係,你就直接答。
主席:請外交部人事處林副處長說明。
林副處長建璋:遵守。
李委員德維:僑委會童委員長,遵不遵守?
主席:請僑委會童委員長說明。
童委員長振源:沒問題,我們依法行政都會遵守。
李委員德維:好。退輔會李副主委,遵不遵守?
主席:請退輔會李副主任委員說明。
李副主任委員文忠:當然。
李委員德維:銓敘部朱次長,遵不遵守?
主席:請銓敘部朱次長說明。
朱次長楠賢:遵守。
李委員德維:好。行政院人事總處懷副人事長說明。
懷副人事長:遵守。
李委員德維:公務員保訓會葉副主委?
主席:請公務員保訓會葉副主任委員說明。
葉副主任委員瑞興:遵守。
李委員德維:好。請教一下,今天剛剛委員質詢說,行政院解釋所有的公投都是反方,對不對?所以剛剛童委員長說,行政院團隊都是反方是不是?這個請童委員長主答好了。
委員長,請教行政院是不是反方?
童委員長振源:是的。
李委員德維:是。本席想請教,假如有台獨公投,行政院民進黨執政是正方,還是反方?你是支持還是反對?
童委員長振源:委員,這個事情是一個沒有發生的,我沒有正方跟反方……
李委員德維:沒關係,本席想要請教,2018年公投其中一個案子是「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行政院是正方還是反方?
童委員長振源:當時我在泰國,並不瞭解國內形勢,所以我這邊沒有辦法回答。
李委員德維:好。沒關係,你的意思是,只要有公投,行政院都是反方嗎?
童委員長振源:這個情況應該由中選會這邊來認定。
李委員德維:中選會可以認定行政院是反方或不是反方,你是這樣回答嗎?是還是不是?
童委員長振源:這部分我並不是太清楚,應該由中選會來回答。
李委員德維:好,國防部,請教一下,萊豬的部分,我們現在行政院的政策是希望萊豬進口,國防部國軍不吃萊豬,是不是反方?是還是不是?
邱部長國正:我們在不含萊豬……
李委員德維:退輔會。
李副主任委員文忠:這是公投法寫的。
李委員德維:所以你的意願是不吃萊豬,是正方還是反方?
李副主任委員文忠:在公投法明示行政院跟立法院作為機構,是反方。
李委員德維:我們剛剛已經講了,現在國防部國軍不吃萊豬,請教你是正方還是反方?
邱部長國正:國防部採購的規定,未檢出的肉類食品,第二是生產用食品,檢測不出萊克多巴胺的,我都能用。
李委員德維:所以部長的意思是,檢測不出來的都能用。但是本席想請教,你要不要改變政策讓萊豬進到部隊裡面吃?因為行政院現在是反方,表示行政院是贊成的嘛!
邱部長國正:政策沒有改變,我們以國產肉食品為主,也為優先。第二個,各種產品、加工品只要沒有檢測出萊克多巴胺,我們都能夠用,這沒有變。
李委員德維:接下來請問銓敘部或行政院人事總處。次長,請教行政院可以要求所有的公務員都當反方嗎?可以還是不可以?請人事總處回答。
懷副人事長:我報告一下,行政院有他的政策,那個……
李委員德維:現在行政院是反方,所有公務員都是反方嗎?
懷副人事長:行政院有政策,行政院有義務也有必要去解釋這樣的政策,公務員自己要怎麼樣去投票,那是公務員個人的行為……
李委員德維:行政院人事總處可不可以下公文要求你的公務員要遵守行政院的規定,可不可以?
懷副人事長:行政院就是說明他的……
李委員德維:因為行政院現在是反方,表示就是反對嘛!
懷副人事長:但是個別怎麼樣投票是個人的行為。
李委員德維:你現在講到重點,那是個人的行為,行政院可以要求政務官去做某一些事情,但是不能要求所有事務官也要比照!用人民納稅義務人的錢去做這些事情是更糟糕啊!剛剛江啟臣委員已經講了,所以麻煩各位回去行政院跟蘇貞昌院長反映、回去考試院跟院長反映,這一項公投不是行政院當反方,所以什麼都可以反對,什麼納稅義務人的錢都可以用,不是這樣子啊!這樣子是玩法弄權,很糟糕!為什麼今天國民黨反應這麼強烈?因為很簡單,不要擴張解釋法律,不要玩法,不要弄法,這才是重點,好不好?謝謝。
主席:謝謝李德維委員。
接著請呂委員玉玲發言。
呂委員玉玲:(12時19分)部長,下個月(12月)18日就要四大公投的投票,我想請問國防部有沒有在規劃,不影響整個軍備勤務工作,讓軍士官兵可以去投票,因為這是行使公民權。
主席:請國防部邱部長說明。
邱部長國正:這一回我們沒有考慮這個,同仁有這樣子提出,但我們不予討論,為什麼?因為我們以戰備整備為最主要,能夠服勤、執行勤務,整個戰備都能夠支應,自然我們也支持這個政策,讓我們國軍官兵……
呂委員玉玲:所以你討論到現在還沒有決定?不予公開?
邱部長國正:已經決定了,我以戰備整備為主演,該休假的就休假,該戰備的就戰備。
呂委員玉玲:所以可以?到時候不會出現說一聲令下不行回去投票的情況?不會吧?我要確定這個問題。
接下來請問部長,行政院有沒有要求國防部也來幫忙這個公投的宣講?
邱部長國正:沒有這樣要求。沒有要求我們,因為軍事單位特別界定了,軍隊不能去做這個……
呂委員玉玲:國防部這部分是沒有的,所以我提醒部長。
之前在高雄有某處副食供應的地方出現內裝是美國製(產地是美國)、外裝是臺灣製的食品,這就是混淆,所以不是說沒有查到萊克多巴胺的問題,而是被混充進來了,這是國人很擔心的,因為政府現在甩鍋給人民,要人民自己去選擇要不要吃含有萊克多巴胺的豬肉,所以像我們的副食供應中心這樣子混充的狀況,我們也不知道啊,外包裝都寫國產啊!尤其是我們國軍的副食是優先使用國產,這個混充的部分就是我們傷腦筋的,所以請國防部要嚴格把關,好不好?
邱部長國正:是,這是我們應該要做的。
呂委員玉玲:謝謝部長,請回座。
外交部吳部長已經先離席了?
主席:今天外交部是由人事處林副處長代理。
呂委員玉玲:至少也要派個次長來,怎麼是副處長?
主席:因為他們次長之前正好分別都在隔離或開會,所以他們今天……
呂委員玉玲:他們有好幾位次長,不是只有一位。謝謝主席,我不是責怪你,我是覺得外交部不重視我們的國會。
主席:請外交部人事處林副處長說明。
林副處長建璋:報告委員,因為部長11點另有要公,故先行離席。
呂委員玉玲:我知道,不是不可以請假,但是要重視我們國會,至少可以有相對的層級的人來跟我們對話,是不是?
林副處長建璋:是。
呂委員玉玲:好,我想請問一下,美國有沒有加入CPTPP會員國?回答不出來?
林副處長建璋:報告委員,因為我們是人事單位,相關的外交業務並不是我的職掌。
呂委員玉玲:我再問你,美豬等於萊豬嗎?回答不出來?我再問你,萊豬等於美豬嗎?回答不出來。那你們大肆宣講、刊登廣告,說反對美豬就進不了CPTPP,但是,美國不是會員國,他明年會自組一個經濟的新體系,你為什麼可以公然欺騙我們全國的老百姓呢?我再問你,你知道四大公投的主文嗎?第一個是什麼?包括豬肉的第一個是什麼?你把主文唸出來,你們不是在大肆宣講嗎?主文都不知道的話,怎麼去宣講?怎麼做政策辯護?主文是什麼?主文是:「你是否同意政府應全面禁止進口含有瘦肉精(萊克多巴胺等乙型受體素)豬隻之肉品、內臟及其相關產製品?」,裡面有提到「美國」二字嗎?有提到「美豬」二字嗎?公然說謊!這個政府如果只會騙騙騙,用混淆的字眼欺騙老百姓,這個叫做政策宣講、辯護啊?外交部,現在世界各國有沒有任何官方組織跟我們提出有關萊豬的抗議,有沒有?請回答!又回答不出來。所以說你們這個行政部門裡面真的是不務正業,本分工作不做,看到這樣的行政部門,我們真的很痛心。這是國人的食安、自己的食安、自己的健康,自己都不敢站出來,還做政策辯護!這個是讓我們很痛心的,包括CPTPP,年年編列經費給你們,現在的進度呢?連現在的會員國有哪些都不知道,美國有沒有申請加入?也不知道。連英國已經申請加入了,它也是反萊豬,現在已經到工作小組了,你沒有談就不可以進萊豬啊!這對人體健康有影響的,全世界都不要進口,何況剛剛有民進黨的委員說,現在美國用萊克多巴胺飼養豬隻的比率已經下降到6%到10%而已,他們國內自己都從百分之二十幾下降到6%了,就知道這東西是不好的,在臺灣是禁藥!然如此,我們還要進口?所以我希望大家本著良知在做事,是非對錯要分清楚,要有公平正義,不要一昧的只會聽執政黨的一些謬論來欺騙老百姓,我相信你們有專業,請拿出專業,好不好?
主席:謝謝呂委員。也對呂委員說不好意思,外交部今天部長請假,之後的代理人員並不具業務的性質,所以這個請外交部必須要檢討,未來不要再發生這種狀況。
接著請陳委員椒華發言。
陳委員椒華:(12時27分)謝謝主席,請教國防部邱部長,你是否有看過這份報告?這個報告是美國國防部做的年度自殺報告,篇幅有100頁,報告裡面也有呈現美國政府對於其現役軍人自殺防治的相關作為及數據統計,根據他們統計上的結論,過去六年自殺率持續的增加,從2015年的每10萬現役軍人有20.2人自殺,2019年是每10萬人有26.3人、2020年是增加到28.7人,請問國防部,對於我國現役軍人的自殺率是否有所掌握?相關數據又是如何?
主席:請國防部邱部長說明。
邱部長國正:我們都有掌握,因為我們本身兵力不像美方那麼多,所以,如果他們的自殺率是二十八點多的話,我們大概是7.9的樣子,但我們國軍有很多防治自殺的作為,我們一直在這一塊持續努力。
陳委員椒華:部長說針對自殺防治有具體的作為跟規劃嘛,國軍今年已有17人自殺身亡,國防部是不是有相關的具體作為?規劃又是什麼?對於國軍弟兄姐妹的自殺個案有進一步深入去瞭解嗎?
邱部長國正:跟委員報告,因為這個一定要分類別,我們一定要追究其原因,到目前為止,我們發覺有三個主要的原因,第一個,他個性不合,但因為當初加入志願役以後,可能是家長要求他待在部隊裡面,但他個人沒意願,所以就造成這種問題。第二,本身的生活方面,他完全不能適應,但是就像剛剛講的,家庭要他留在部隊,就可能會造成不幸事件;還有他個人品德生活方面,例如在外有借貸,入伍之後,他沒有辦法支應,家人又不會幫他去處理這種問題,所以也造成這個不幸。
陳委員椒華:部長,有關於不適應、個性不合,有一些替代役本來有領補助,如果說他後來發現真的非常不適合,這個賠償的部分,目前國防部怎麼處理?
邱部長國正:我們絕對尊重他個人,所以我也跟同仁講過,不要因家長反對就如何,他個人要不要留在部隊是他個人的事,不是家長,有些家長有時候因為生活的問題,認為軍中把他管得很好,不希望他回去找自己麻煩,這種因素我們統統不考慮,他個人沒有這個意願,簽了這個同意書後就離開了,這個都不是我們能勉強的。
陳委員椒華:那我們會要求他賠償嗎?譬如說,他領了一部分金額的補助,簽了之後,有要求他加倍或者是更多的賠償嗎?
邱部長國正:一定要賠償,因為他有服役年限,譬如說他簽了以後,最起碼服役4年,如果他服役1、2年退了,包括我們當初訓練的經費,還有已發的一切生活調理費用的,我們都會做追繳。
陳委員椒華:請問部長,有沒有因為賠償太高額的賠償金導致他們去尋短?有沒有這樣的例子?
邱部長國正:到目前為止,我倒還沒有聽說過有因為這個緣故而自殺,剛才講到金錢的部分是說他個人在外借貸或者其他,這部分就不多做討論,我們發覺是我們內案的話,會朝這方面去努力。要追繳是一個規定,不追繳的話,審監大概就要追究我們,所以我們就按照規定來做。
陳委員椒華:對,因為我們要防治自殺嘛,如果說他真的非常不適應或者經濟有困難的,導致他在短時間內拿不出這筆賠償金,或者是這個賠償金不合理、倍數太多,也希望國防部能夠及早去因應,訂出一些比較彈性的配套,不要讓這一些個性不適合、想退又受到制度面很多束縛的人因此而去尋短。
邱部長國正:跟委員報告,我們基本上是有作為的,讓他分批、分期……
陳委員椒華:本席的確有接到這一類的陳情,也希望我們國防部能夠彈性考量,如果說制度面有需要做一些修正的話就來做修正、檢討,可以嗎?
邱部長國正:瞭解,這是我們該要做的。
陳委員椒華:謝謝。謝謝部長,謝謝主席。
主席:好,謝謝陳委員。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孔委員文吉、鍾委員佳濱、邱委員顯智、何委員欣純、翁委員重鈞、莊委員競程、王委員美惠、張委員其祿、高委員虹安、廖委員國棟、高委員嘉瑜、李委員貴敏、劉委員世芳及洪委員孟楷均不在場。
請劉委員建國發言。
劉委員建國:(12時34分)請教邱部長,對於此次的公投案,隔壁的鄰居──中共有沒有很關切,部長有掌握嗎?
主席:請國防部邱部長說明。
邱部長國正:中共有很多動作,動作沒有停過,但我每天都可以掌握得很清楚。
劉委員建國:所以到今天(11月29日)為止,總共來了幾趟?幾架次的飛機?
邱部長國正:我就跟委員簡單報告,光一天有十多梯、將近30架。這種狀況從半夜凌晨1點鐘到下午8、9點鐘都有,最近經常如此。
劉委員建國:所以12月18日,中共會不會增加架次來觀賞臺灣的民主發展?
邱部長國正:我們持續關注。畢竟這是我們的本務,一定要注意、關注。
劉委員建國:謝謝,我只是提醒部長,因為12月18日距今剩下不到20天,基本上可能就要請國防部這邊加緊注意中共這種干擾臺灣執行民主程序過程的一些動作,請部長多加注意。
邱部長國正:是。
劉委員建國:請教一下,憲法第十七條是什麼,部長知道嗎?
邱部長國正:我找一下。
劉委員建國:沒關係,這個背不起來也是很正常,憲法第十七條規定: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依據憲法第十七條,凡是中華民國國民都可以用自己的神聖選票決定國家的未來,其中當然包含公投。同意吧?12月18日國軍同胞返鄉投下公投票,此乃憲法賦予的權利,但投票之餘,國防安全仍然不可以懈怠,所以依照過往投票慣例,仍然會有一群值勤的國軍弟兄因為戰備因素而無法返鄉投票。我知道12月18日因戰備因素而無法投票者應該是有一大群人,部長不需要跟我講人數,國防部對此都有相關的一些調整跟掌握,對不對?
邱部長國正:跟委員報告,原則上我們每天的戰備數量都有一個標準,譬如說一個百分比,誠如剛剛委員講的,我不宜講出數字,但是因為最近敵情的狀況,有一些部隊會稍微提升比率,但狀況過後就會恢復,所以這個部分會有變動。
劉委員建國:我只是要請教部長,如果對照2020年跟今年12月18日的公投,我們的官兵弟兄中會不會有人兩次都沒有辦法去投票?
邱部長國正:這一回我們有分批,……
劉委員建國:這不叫分批,我是說有沒有人剛好兩次都輪到服勤而無法去投票?
邱部長國正:委員是指上次跟這一次?
劉委員建國:對、對。
邱部長國正:這部分我倒還沒有去統計。
劉委員建國:請部長要注意這一件事,畢竟這是他們的權利,遇到兩次這麼重要的活動,不管是人民選舉還是公投,都沒有辦法投票的話,坦白講,這是有一點會讓我覺得在調整上是有一些問題的,是否請部長交代下屬注意這一點?
邱部長國正:跟委員報告,我會去調查,但我不會調整,如果說他原本就被安排到輪值戰備,這不是我刻意把他調的,萬一我一調整,按照我們的經驗,這個會……
劉委員建國:部長不要誤會我的意思,這樣一個重要職位,基本上不能動就不能動,我不可能叫你因為投票而去更動他,你不需要誤會我的意思。
邱部長國正:是,謝謝委員。
劉委員建國:我只是要提醒部長,軍隊投票制度有時候是不是需要再重新盤點,然後訂出新的指引?這個很簡單,現在臺灣的公民意識跟以前不太一樣,我簡單講幾個數字、還有歷史的紀錄給部長做參考,單純來講,總統大選跟立委大選就是中央的選舉,兩年過後就是所謂的地方選舉,包括縣(市)首長、鄉(鎮、市)長、議員、代表、村(里)長,選舉的部分大致上就是兩年一次,但這幾年來,公投、罷免、補選狀況一直在增多,從2003年到2015年,整整12年,臺灣沒有舉辦過一次罷免投票;在2015、2016、2017年分別舉行一至三次的罷免選舉;然後,2020年,光是一年之內,臺灣就舉行了9次的罷免投票;今年也進行了兩次的罷免投票。本席要表達的是,公投包含全國性公共及地方性公投,尤其在2012、2016、2017年,連江縣、澎湖縣、金門縣也都舉辦過博弈公投;2018年的公投綁大選,大家都印象深刻,當時像我們一般縣市的人一次就領了15張、直轄市的人一次領13張的公投票跟選舉票,它也創下了歷史紀錄,第一次發生這邊開票、那邊在投票的狀況。問題來了,這跟我們國軍有什麼關係?在一般縣市,除了縣(市)議員、縣(市)長、鄉(鎮、市)長、代表、村(里)長的選舉,還有10張的公投票,導致這個投開票所大排長龍,然後,下午4點就截止投票了,對還沒有投完票的人來說變成一邊開票、一邊投票;對國軍而言會變成怎麼樣?因為我們開放讓在同轄區的國軍上午或下午回去投票,如果遇到這種狀況,可能他上午回去,但到下午都還沒有辦法投票,可是已經准假讓他回去投票了,這種狀況要怎麼辦?就不投票趕快回來嗎?
邱部長國正:我們排假不會安排投票截止時間就是收假時間。
劉委員建國:沒有分上午跟下午嗎?
邱部長國正:有,中午12時……
劉委員建國:應該還是有發生過這種事情嘛!對不對?
邱部長國正:中午之前收假的是前一天晚上可以離營,大選的時候是這樣安排;中午以後收假的就是讓他出去待到收假時間,沒有規定選舉結束就要回來,沒有這樣的規定,最起碼是晚上九點鐘以後才會返營。
劉委員建國:跨縣市應該是這麼處理了,我剛才要跟你表達的是他的投票地點可能是他在服務營區的所在地,就是不跨縣市,是不是有做這樣的安排?
邱部長國正:沒有,選舉是按照戶籍地,不是按照營區所在地,所以為什麼要從中午分兩班?就是讓他們能夠回去,但他們要回哪裡去,我就沒辦法安排了,他在基隆我還安排交通工具讓他回高雄,我們不做這種事。
劉委員建國:部長,你越講越……沒有什麼安排交通工具的問題,我不是在指這個,我指的是投票當天執勤的國軍,可能會分成上午跟下午讓他回去投票,我記得有這件事情,你要不要問清楚?
邱部長國正:第二天中午前去投票的人前一天就可以離開;中午以後投票的,在前一梯次的人回來後,下午就可以離開。
劉委員建國:如果誠如部長所講當然沒什麼問題,對不對?
邱部長國正:到目前是沒有問題。
劉委員建國:但我接收到國防部及相關單位給我的訊息,2018年公投綁大選的投票是有分上、下午的,上午一個階段、下午一個階段。
邱部長國正:對,沒有錯,大選跟公投連在一起,但因為這次是公投單獨,所以我們沒做這樣的安排,當初的確有大選的話都是安排上、下午。
劉委員建國:對嘛!
邱部長國正:所以沒有錯。
劉委員建國:我是說未來如果持續執行公投綁大選,你是不是會重蹈2018年的覆轍?我的意思是這樣。單純12月18日的公投當然就誠如部長講的不需要擔心這麼多,但是2018年的公投綁大選確實是有分為上、下午讓他們回去投票,我剛才表達的情況是有發生過的,有這樣的事情我才會跟部長講嘛!他早上出去投票,12時前要回來,結果連領票都沒有機會。
邱部長國正:不是,我剛剛跟委員講的,上午去投票的人是前一天晚上就可以回去了;中午以後出去的,我們沒有講說投完票下午4時就要回來,他可以待到晚上9時,就跟正常的收假一樣。
劉委員建國:OK,你表達的意思就是連2018年的公投綁大選都是這樣處理嗎?
邱部長國正:2018年就這樣處理,但這一回我沒這樣處理,因為……
劉委員建國:因為單純公投嘛!
邱部長國正:對。
劉委員建國:前一天放回去,對啦!部長,你再思考一下,中午以前要回營的是前一天晚上就回去嘛,對不對?
邱部長國正:對,沒錯。
劉委員建國:對嘛!我剛才一直講,我覺得部長一直誤會我的意思。
邱部長國正:沒有,我沒有誤會。
劉委員建國:你儘早放他回去、前一天晚上放他回去沒有錯,但是他隔天早上8時就很快速地去排隊,排到中午卻連票都還沒領到。
邱部長國正:我跟委員報告,這我就沒辦法考慮啦!
劉委員建國:之前發生的沒辦法考慮我可以接受,未來如果還有公投綁大選,可能會再遇到像2018年的狀況,我只是提醒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是不是要有所調整?
邱部長國正:我跟委員報告,如果是這種狀況,不是國防部要調整時間,而是投票的方法要調整,這就不是我要調整的啦!
劉委員建國:投票的方法要調整……
邱部長國正:是不是要搞這麼多票……
劉委員建國:12月18日要舉行公投,是單純的投公投票,但是其中一個公投案就是在主張公投綁大選,萬一通過,未來公投跟大選可能會在一起選,就會再發生如同2018年領這麼多票的狀況,我們好意讓國軍可以去履行選舉權還有投公投票的相關權利,提早一天讓他回去,但是隔天他可能連投票的機會都沒有,因為要排非常久、非常長,這部分是不是可以請部長交代底下的單位研擬,萬一遇到這個狀況要怎麼因應,讓國軍可以去行使他的權利,就這樣而已。
邱部長國正:可以研擬,因為民國95年的規定還是在我任內的時候調的,儘量節約人員,讓大多數的人都可以回去投票,這我們有做過一番功課。
劉委員建國:我沒有否定部長的努力跟做的功課,但是部長一直誤會我的意思,我就跟你說前一天晚上放回去沒有錯,但是他中午前投完票就要回營,對不對?這基本上沒有問題,問題是放回去投票卻投不到票,因為票太多,排隊可能會排到超過12時,就像2018年發生的那個事情,就是一邊投票、一邊開票。
邱部長國正:瞭解。
劉委員建國:請部長檢討一下好嗎?
邱部長國正:好,這是應該的,我們會檢討。
劉委員建國:謝謝。
主席:請邱委員臣遠發言。
邱委員臣遠:(12時46分)童委員長,午安。我要針對世界臺商會之前線上論壇引發的爭議,還是有幾個重點跟委員長就教,當時這個會議到底是由誰主動召開的?
主席:請僑委會童委員長說明。
童委員長振源:我想很多臺商都很關切,當然我們也跟臺商講如果有需要,我們可以來跟大家做個說明,所以由我們召開會議沒有問題。
邱委員臣遠:我還是要非常語重心長地呼籲委員長,因為12月18日的公投也剩不到幾個禮拜,目前不管是在野黨或人民都非常要求各部會要行政中立。我想委員長也非常瞭解世界臺商總會的結構跟組成,當然如果臺商有需要,你們必須要做相關政策的宣導跟溝通,但是在細節處理上應該更細緻一點,譬如透過個人的名義,不要用商會或組織的職銜,以免造成僑界的分裂跟紛擾,這一、兩個禮拜的狀況委員長您自己應該很清楚,如果今天是越南臺商邱臣遠個人發言、印尼臺商某某某個人發言,我想不會造成這樣的紛擾。我們也想請教一下,這部分是不是有受到上面的行政壓力?
童委員長振源:沒有,基本上僑界的意見我們都要瞭解;第二個、政府的立場、政府的政策也都希望僑界瞭解。所以我們並不是因為受到特別的壓力而辦這個活動,而且這一次的活動包括世界臺商總會長,北美洲、中南美洲、亞洲、大洋洲還有11個CPTPP國家等所有臺商總會長都參加,所以我相信這是一個……
邱委員臣遠:我想海外的臺商非常瞭解整個經貿的狀況,甚至可以在各國發揮他們的經濟實力,協助我們國家推動加入CPTPP,但是我們不希望他們捲入國內的公投跟政治紛擾。世界臺商總會一直以來都是以支持國家為最高原則跟共識,當然在相關政策的推動上會表現各自不同的立場,但是我們希望僑委會站在行政中立的立場,在規劃相關活動時,細節的設置應該要更細緻一點。我認為這次的作為在行政中立的原則上確實會讓人家有所疑竇,相較過去民進黨對執政黨要求的標準,會有雙標的狀況,所以這個部分以後是不是要注意?尤其現在距離公投還有將近3個禮拜的時間,不管在任何政策宣傳上,我希望委員長這邊要多多注意。
童委員長振源:跟委員報告,讓萊豬進口是政府的立場,並不是一個個別政黨立場,所以在整個公投法也好,或者公務人員中立法也好,這裡面都有清楚地說明……
邱委員臣遠:我不在這邊跟你討論萊豬的議題,因為萊豬的議題各有各的表述,像民眾黨的表述非常明確,我們認為萊豬本來就不應該是政治議題,它是一個食品安全跟管理的問題,所以本黨強調的是源頭管理、明白標示、符合食安,降低對國內豬農產業的衝擊,讓民眾有選擇吃與不吃的權利,但是很可惜,不管是農委會、衛福部,在相關的標示上還是沒有做得非常到位。這是各自政黨立場的不同,我不希望在這邊跟你多做著墨,但是我們希望的是在政策的宣導及溝通上應該要保護僑界團體,因為這些團體真的已經在國外培養了非常久,甚至可以對當地國家造成一些經濟影響力,我們不希望國內的紛擾造成僑界的分裂,好不好?
童委員長振源:好,謝謝委員,我想基本上大家都關切經濟貿易會受到影響,所以他們很關心……
邱委員臣遠:加入CPTPP需要公、私不同角度的努力,我想大家在不同的角色可以扮演不同的力量,但是溝通的過程中,真的要避免很多政治上的紛擾才能順利完成,很多事情還是要就事論事。
最後我要提醒一件事,針對海外國人的投票權益,之前我們有談到去年3月到現在大概有近20萬人可能會面臨除籍的狀況,這次的公投大概是來不及了,我也曾經提出很多遍,也在內政委員會跟徐部長討論過,現在修戶籍法確實有一個困難,當時我們有請你們回去做相關的研議,委員長能不能說明一下你們研議的狀況及進度?
童委員長振源:謝謝委員,上個月我們確實有邀請內政部跟中選會來溝通,但是現實上因為戶籍法修法是內政部的權限,我們都有跟內政部溝通我們的意見,所以這個問題應該是由內政部做適當地表述。
邱委員臣遠:好,那我直接報告一個新的訊息,本席這邊也透過我們民眾黨黨團實際提出紓困特別條例增訂第十七條之一,海外國人如果因為疫情受到衝擊而被除籍可以採登記投票,這是參考總統副總統選舉辦法,跟戶籍法脫鉤。因為我們這邊也收到非常多海外國人跟臺商的陳情,所以我們希望你們回去也可以瞭解一下這個版本,如果適當的話,行政部會也互相溝通並提出一個相對應的版本。我們也實際統計過,從2012年開始,有國籍的國人被除籍後採登記制的人數每次大概是兩萬人左右,也不是非常多,因為這是以維護他們人權的相關意願為最高原則,也希望行政部會好好評估一下這個版本,是不是也做相對應的討論,好不好?
童委員長振源:謝謝委員,我們會尊重立法院也會來瞭解相關修法的狀況。
邱委員臣遠:好,謝謝。
主席:已登記質詢委員除不在場外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本日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補充資料者,也請相關單位以書面於兩週內提供,現在散會。
散會(12時5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