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紀錄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1年11月2日(星期三)9時至12時38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主  席 費委員鴻泰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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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1年10月26日(星期三)9時1分至12時51分

地  點:群賢樓9樓大禮堂

出席委員:林德福  鍾佳濱  林楚茵  張其祿  吳秉叡  余 天  高嘉瑜  費鴻泰  李貴敏  沈發惠  羅明才  賴士葆  郭國文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謝衣鳯  李德維  洪孟楷  楊瓊瓔  邱議瑩  陳椒華  鄭天財Sra Kacaw   何欣純  王美惠  莊競程  陳亭妃  廖婉汝

   委員列席12人

列席官員: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主任委員

黃天牧

 

 綜合規劃處

副處長

林羲聖

 

 法律事務處

處長

徐萃文

 

 國際業務處

處長

賴銘賢

 

 資訊服務處

處長

林裕泰

 

 秘書室

主任

張吉富

 

 人事室

主任

林延增

 

 主計室

主任

楊登伍

 

 銀行局

局長

莊琇媛

 

 證券期貨局

局長

張振山

 

 保險局

局長

施瓊華

 

 檢查局

局長

張子浩

 

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朱浩民

 

 

總經理

蘇財源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

專門委員

翁燕雪

 

 基金預算處

專門委員

陳雅惠

主  席:鍾召集委員佳濱

專門委員:陳玉清

主任秘書:謝淑津

紀  錄:秘 書 吳人寬 研究員 黃惠雯 編 審 黃美菁

   科 長 喻 珊 專 員 沈克彬 科 員 劉雅欣

   科 員 于翊庭 科 員 簡廷育 辦事員 范恩邦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討 論 事 項

一、繼續審查中華民國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證券期貨局、保險局、檢查局收支部分。

二、繼續審查中華民國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有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決議:

壹、112年度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證券期貨局、保險局、檢查局收支部分審查結果:

一、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213項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無列數。

第214項 證券期貨局,無列數。

第215項 檢查局,無列數。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75項 保險局,無列數。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224項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8萬5千元,照列。

第225項 銀行局51萬5千元,照列。

第226項 證券期貨局1萬元,照列。

第227項 保險局7萬3千元,照列。

第228項 檢查局24萬7千元,照列。

第5款 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第10項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原列8億0,554萬3千元係非營業特種基金賸餘繳庫,暫照列,俟所屬非營業特種基金審議確定後,再行調整。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219項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3萬2千元,照列。

第220項 銀行局19萬7千元,照列。

第221項 證券期貨局17萬8千元,照列。

第222項 保險局10萬1千元,照列。

第223項 檢查局15萬7千元,照列。

二、歲出部分

第24款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

第1項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原列2億5,624萬8千元,減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業務費」40萬元(含「資訊服務費」20萬元、「一般事務費」20萬元)、第2目「金融監理」項下「金融監督管理」中「業務費」之「委辦費」50萬元,共計減列90萬元(科目均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億5,534萬8千元。

本項通過決議40項:

(一)112年度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預算案於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5,145萬7千元,較111年度增加,考量政府經費短絀,為撙節國家支出,爰凍結該項預算二十分之一,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林德福  賴士葆  羅明才

(二)112年度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預算案於第2目「金融監理」項下編列4,078萬3千元,係為健全金融業務之管理,強化主管機關功能,維護市場紀律及對金融之監督管理等。為提升高齡者之生活品質,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已鼓勵金融機構提供符合高齡者需求之金融商品及服務,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面對金融科技迅速發展,許多高齡者因不熟悉科技,導致金融服務無法符合高齡者需求,卻未提供金融科技相關協助應用服務,以及如何改善高齡者數位落差問題之因應措施,爰凍結該項預算十分之一,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林德福  賴士葆  郭國文  張其祿  李貴敏  沈發惠  鍾佳濱  余 天  吳秉叡  羅明才

連署人:林楚茵

(三)高齡者隨著年齡漸增,身心機能逐漸衰退,記憶力及判斷力亦不如以往,容易成為不當行銷或消費詐騙之對象,爭議申訴案件屢見不鮮,111年亦有再創新高的趨勢。高齡者對於風險承受度較低,資產雖多,大部分仍以保本投資為主,但是對於自身金融消費之管理及檢視,未必能完整確認及時常注意後續概況,淪於不當行銷或消費詐騙之對象,銀行應主動、定期、由不同人員對於高齡者之金融消費契約於不同階段進行確認及告知,以保障高齡者金融消費權益。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研擬再加強高齡者金融消費監理,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吳秉叡  郭國文  林楚茵

(四)112年度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預算案於「金融監理」項下「業務費」分支計畫,編列「國外旅費」285萬6千元,有鑑於全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仍嚴峻,國際會議多可採用遠端連線方式進行,且111年度該項計畫僅編列160萬5千元,為節省公帑。爰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個月內就112年度出國計畫、項目、目的及其效益提出書面報告,並於各該行程返國1個月內,將該行程內容及成效報告送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提案人:李貴敏  賴士葆  張其祿

(五)112年度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預算案於「金融監理」項下「金融監督管理」中「業務費」之「國外旅費」編列285萬6千元。查是項預算較往年擴編近120萬元,考量政府財政拮据,應撙節支出,爰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個月內就112年度出國計畫、項目及其效益,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年度預算

 

年度

預算項目

編列預算

109

 

金融監理─金融監督管理─國外旅費

1,778千元

110

1,778千元

111

1,689千元

 

112

2,856千元

提案人:張其祿  李貴敏  賴士葆

(六)查112年度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預算案於「金融監理」項下「金融監督管理」之「業務費」編列「國外旅費」285萬6千元,相較於111年度編列預算增加125萬1千元,惟國際上疫情仍嚴峻且新型變異株仍虎視眈眈,且多項會議改採線上會議方式進行,考量疫情期間,國家財政受疫情影響已顯困窘,應撙節政府支出。爰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個月內就112年度出國計畫、人數、預算項目及其效益,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高嘉瑜

連署人:張其祿  郭國文

(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為加強與國際金融發展與監理,預計參與攸關金融科技之國際會議以拓展金融科技創新園區之國際連結等相關會議,112年度總計畫共編列285萬6千元。惟金融科技創新園區之主要業務之一,金融監理沙盒之績效不佳,上路4年僅3家落地;111年也僅有1家業者經核准試辦實驗,成效大幅落後韓國、香港等其他亞洲國家,顯然尚有改善空間,更應加強與國際經驗的交流。為使台灣科技金融完善發展,並加強國際經驗交流得以協助國內科技金融發展,爰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金融監理沙盒機制之具體改善措施書面報告,包括沙盒入門門檻、沙盒之豁免法規及啟動落地修法評估之檢討。

提案人:郭國文

連署人:鍾佳濱  林楚茵

(八)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自107年實施金融監理沙盒,並在108年建置銀行、保險及證券3業別業務試辦機制,透過沙盒及試辦雙軌併行推動金融創新。惟被視為開啟金融科技元年的金融監理沙盒,卻已逾21個月無任何申請案,目前沙盒實驗中唯一一案,在111年10月底實驗結束後,沙盒將正式掛蛋。根據CB Insights獨角獸追蹤器顯示,截至110年中,全球獨角獸企業達746家,累計估值約2兆3,600億美元。其中,金融科技公司占約兩成,家數與估值都排第一大,比網路服務及人工智慧產業還多。但目前,台灣卻一隻金融科技的獨角獸都沒有,高市占率的金融科技業者,則是Line Pay等外商。爰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研議如何打造兼顧鼓勵金融創新與金融消費者之保護的創新監理,以讓金融監理沙盒發揮應有之功能,並將相關規劃與進程,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費鴻泰  林德福  賴士葆

(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推出「綠色金融行動方案3.0」,主要涵蓋金融機構碳盤查及氣候風險管理、發展永續經濟活動認定指引、促進ESG及氣候相關資訊整合、強化永續金融專業訓練,以及協力合作凝聚淨零共識,期望能夠實現110年所宣示台灣淨零轉型目標。我國目前已有17家銀行簽署赤道原則,全球排名第一。此外,彭博ESG評比揭露,台灣在亞太地區位居領先。惟永續金融的推動需仰賴眾多的資料,而這些資料目前非常不足,爰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研議如何建置類似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的ESG資料庫,讓金融機構更能信實地查核並引導授信戶落實減碳,以及如何完善相關驗證機制,並將相關規劃與進程,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費鴻泰  林德福  賴士葆  羅明才

(十)鑑於111年9月底有7家壽險業者淨值比低於3%監理門檻,而全球陸續升息,壽險業持有債券價格大跌,衝擊淨值,業者均稱實施IFRS 17將可同時以公允價值衡量保險業資產與負債,可解決現行保險業資產及負債不匹配的情形,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理應重新評估是否與國際同步於2023年接軌IFRS 17,以解決國內壽險業淨值困境。爰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重新研議與國際同步於2023年接軌IFRS 17以解決國內壽險業淨值困境」為題,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釋大眾之疑義。

提案人:高嘉瑜

連署人:郭國文  張其祿

(十一)鑑於數家壽險業者近日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資產重分類的方案,欲將債券重分類到攤銷後成本(AC),以成本列帳,使淨值馬上回升;但會計公報理應維持穩定,IFRS 9一旦選定分類方式,原則上不應該再改變。爰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IFRS 9公報適用之原理原則以及壽險業申請資產重分類是否具正當性」為題,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釋大眾之疑義。

提案人:高嘉瑜

連署人:郭國文  張其祿

(十二)111年以來俄烏戰爭爆發後,各國陸續對俄羅斯祭出金融制裁,也被認為是現代金融戰,在全球金融市場的高度整合下,金融戰威力比以往更強大;加以國內頻傳駭客攻擊,2大公股行庫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曾相繼遭駭,更加凸顯金融機構相關演練的必要性。爰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研議規劃我國金融漢光演習,包含相關金流壓力測試、跨境外匯、網路資安等,以及因應銀行系統被駭、客戶網銀帳戶資料錯置等特有情境,而非單一金融機構的資金存量壓力測試等,並將相關規劃與進程,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費鴻泰  林德福  賴士葆  羅明才

(十三)現今跨國金融網路越來越綿密,全球金融市場高度整合,金融戰的威力比以往任何時刻都強大。烏俄戰爭金融戰的影響殷鑑不遠,烏克蘭因戰爭因素暫時關閉證券交易所;俄羅斯更遭西方國家金融制裁打擊,切斷全球金融體系與俄羅斯的聯繫,製造俄國民眾因擔憂西方制裁將引發現金供應短缺之恐慌,導致銀行嚴重擠兌危機。戰爭爆發後的金融戰將造成金融機構與市場流動性的癱瘓,進而引爆全面性金融崩潰。台灣需建立金融漢光演習,以國際金融局勢變化為藍本,進行應對金融戰爭的兵推,讓金融機構及全民能提前預想戰時可能會遇到的狀況。爰建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個月內就金融機構面對戰爭的緊急事件應變措施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林楚茵

連署人:鍾佳濱  余 天

(十四)有鑑於外資111年在國內股市累計賣超截至10月底已逾1兆餘元,超越前2年總和,創下台股史上外資賣超新高紀錄,研判可能受到升息、通貨膨脹、地緣政治風險等利空影響,然外資總持有國內股票市值約20兆元,占全體上市股票市值約40%,政府要如何避免國際資金自國內市場撤出及台股淪為外資提款機。爰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會檢討對策防範外資近年連續密集在國內股市賣超,及評估是否造成國安問題與影響金融秩序維持,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士葆  林德福  費鴻泰  羅明才

(十五)有鑑於中國大陸111年8月對我周邊海域軍事演習後,兩岸對立氣氛更甚以往,面對在軍事衝突下的金融戰爭,如何維護國內金融風險穩定將是重要國安問題,為確保國人金融權益,爰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召集財政部、中央銀行等部會針對網路資安、金流存提、跨境外匯及股匯市場交易等方面,分別研究分析如何維持穩定金融秩序及因應具體作法,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士葆  林德福  費鴻泰

(十六)近期國際預測機構也陸續下修全球經濟成長率,全球經濟擴張力道趨緩,有別過去幾年主要是關注在受疫情的產業及國家,這次則是因應全球經濟成長趨緩可能維持一段時間,全面提高風控的等級和範圍。爰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針對國銀海外暴險措施、海外分行監理之提高風控等級與範圍之作法,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林德福  羅明才  賴士葆

(十七)有鑑於中國大陸111年8月對我周邊海域軍事演習後,兩岸對立氣氛更甚以往,然兩岸金融往來為兩岸經貿關係之一環,惟發現中國大陸以商促統策略可能改為以武促統,將衝擊國內金融業者布局中國大陸市場。爰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針對兩岸經貿交流由高度互賴轉向為政治對峙,研究評估是否影響國內銀行在中國大陸據點營運及獲利,及如何面對中國大陸可能對我國的經濟金融制裁及因應具體作法,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士葆  林德福  費鴻泰  羅明才

(十八)彭博報導引述信評機構的預估稱,在最壞的情況下,中國的銀行面臨3,500億美元(約10.5兆元新台幣)的房貸損失,因為中國民眾對房地產市場的信心大跌,當局難以遏制市場動盪。由於中國爛尾樓的停貸風暴擴大至25省,數十萬購屋者的信心崩潰,90多個城市的預售屋主拒繳房貸,並引發系統性金融風險的連鎖反應。現在最大的問題演變為,房市崩盤將對中國56兆美元的銀行體系造成多大打擊。中國人民銀行在新的架構下被賦予負責擬訂金融業重大法律法規的職責。由於現階段中國人民銀行被賦予負責擬訂金融業重大法律法規的職責,證明強力監管時代即將來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曾於第10屆第5會期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就中國金融穩定法對我國金融業的影響進行評估;惟隨著中國房市崩盤有可能發生系統性風險之疑慮,建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針對國內金融業有無影響進行評估,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林德福  羅明才  賴士葆

(十九)近幾年虛擬通貨交易行情熱絡,導致假冒挖礦與虛擬貨幣個資遭竊事件頻傳,造成投資人極大的損失。110年統計顯示,網路犯罪份子透過虛擬加密貨幣非法洗錢高達86億美元,此數據相較於109年上升30%。保守估計,從106年開始,網路犯罪份子透過虛擬加密貨幣平台洗錢總計已超過330億美元。惟台灣加密貨幣業者目前尚無主管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僅要求其按洗錢防制規範,此顯示加密貨幣業者在台灣受到的監管仍欠妥善。爰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研議國際間對虛擬通貨及其衍生性商品所採行之相關監理規範,適時採取相關因應措施,以保護投資人權益,並將相關規劃與進程,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費鴻泰  林德福  賴士葆

(二十)有鑑於比特幣等虛擬通貨交易具高度風險與投機,可能淪為非法交易工具,為促進資訊透明及保護消費者權益,應妥適規範虛擬通貨平台,指定虛擬通貨交易業務之事業主管機關,以發揮治理效能。爰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協請行政院召集法務部、財政部、中央銀行、經濟部及國家發展委員會等部會完成協商決議,探討虛擬通貨之屬性究為商品或支付工具,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具體方案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士葆  林德福  費鴻泰  羅明才

(十一)114年台灣老年人口占總人口比率將超過20%,為此,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持續開放高齡者提供各類的金融商品與服務並加強監理作為。惟查,銀行業、證券期貨業、保險業107至109年高齡金融消費爭議申訴案件有逐年增加,110年微降,111年又有上升趨勢,如部分高齡者因年齡增加,身心狀態和判斷能力有所降低,理專對高齡客戶銷售投資型商品或保險商品作業屢傳違背法令情事,包括:1.未留存銷售過程之完整錄音紀錄;2.未提醒客戶定存與海外債券之風險差異。為保障高齡金融消費者之權益,爰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針對加強銀行業、證券期貨業、保險業內控,約束所屬理專人員依規定銷售金融產品,並明確告知客戶產品風險、權利義務,以減少消費爭議,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沈發惠

連署人:郭國文  林楚茵

(十二)近來金融剝削的案件頻傳,尤其在臉書、LINE或是簡訊常會出現誘騙受害者進行投資的訊息,因應我國人口高齡化發展趨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持續推動高齡者權益保護相關措施,但跟保護幼童相比,台灣對長者的保護是相對少的,例如,性侵害14歲以下兒少是加重其刑,但刑法對詐欺年長者並沒有特別加重其刑。在人口高齡化趨勢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應研議就法制面強化對年長者之立法保護,嚇阻對高齡者之詐欺及剝削。國銀如再爆發嚴重之金融剝削案例,銀行端不得再以此係理專個人行為或該員已離職為由撇清責任,而應問責相關經理人負連帶責任。同時,應建立高齡金融剝削資料庫,以避免相同態樣發生。甚至針對個別金融機構發生高齡金融剝削案,也應該揭露到底那些商品對老人不利,提供消費者做參考。爰此,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針對前述所提事項,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高齡者權益保護精進措施書面報告。

提案人:鍾佳濱  余 天  吳秉叡

(十三)台灣將於114年邁向超高齡化,預計將有超過20%民眾年齡會在65歲以上,近年來高齡者遭金融詐騙比例暴增,根據內政部警政署的資料顯示,60歲以上詐欺被害人從105到110年當中,60至69歲成長了35%、70歲以上更成長128%,平均成長了57%,這代表台灣社會當中,高齡遭到詐騙的比例相當的高。爰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研議如何加強向銀髮族金融消費提供正確理財資訊,改善高齡者金融消費友善環境,避免高齡者成為金融消費詐騙受害者,並將相關規劃與進程,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費鴻泰  林德福  賴士葆

(十四)台灣已邁入高齡化社會,在未來幾年甚至將進入超高齡化社會,但近幾年經常發生「高齡金融剝削」(Elder Financial Abuse)的問題,成為金融消費的弱勢,我國針對高齡者金融消費的保護機制仍不夠完善,高齡者包括申辦信用卡與貸款等權益都受限,政府應更重視高齡者的金融消費問題。尤其隨著金融科技迅速發展,許多高齡者因不熟悉科技,導致金融服務無法符合高齡者需求。爰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研議如何強化高齡者金融消費教育宣導,並提供金融科技相關協助應用服務,改善高齡者數位落差問題,並將相關規劃與進程,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費鴻泰  林德福  賴士葆

(十五)為因應高齡化社會趨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鼓勵金融機構提供符合高齡者需求之金融商品及服務,惟高齡者隨著年齡漸增,身心機能逐漸衰退,如因罹患失智症等疾病而影響判斷力,容易成為不當行銷或消費詐騙之對象,檢視近年高齡金融消費爭議情況,於107至109年間,銀行業、證券期貨業及保險業之申訴案件數皆逐年增加,然111年截至7月底止,銀行業、證券期貨業及保險業之申訴案件數皆較110年同期增加,合計數為756件,較110年同期增加431件;又高齡金融消費爭議申訴案件合計數占總申訴案件之比率,於107至110年間概呈上升趨勢。為保護高齡者投資金融商品之安全,防止金融剝削及不法行為之發生,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應修訂相關監理法規,並督導各金融業同業公會訂定相關自律規範,強化對高齡客戶之保護,建立友善對待高齡客戶之機制並強化保護措施,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李貴敏  張其祿  賴士葆  羅明才

(十六)有鑑於國內通訊網路詐騙頻傳,民眾對詐騙簡訊及網路廣告不堪其擾,相關部會無法有效抑制,每年國人被詐騙的金額高達數十億元,嚴重影響金融秩序及人民財產安全。爰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協請行政院召集法務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內政部警政署等部會,研究全面掃蕩詐騙案件偵防、跨境共同打擊犯罪及犯嫌遣返等具體作法,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士葆  林德福  費鴻泰

(十七)有鑑於國人赴國外從事詐騙犯罪,惟犯罪行為之處所在外國,蒐集證據不易,致任由跨境電信詐欺案件橫行,未能落實打擊詐騙犯罪,致詐騙款流向未能有效防堵。爰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針對內政部警政署偵辦中之匯款流向,全面清查是否曾透過國內銀行分行及本國銀行在國外設立分行及分支機構流向不法帳戶,並檢討如何因應與具體預防措施,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士葆  林德福  李貴敏

(十八)隨著資通訊科技蓬勃發展,近年詐騙集團藉由網路電話及通訊軟體等網路資訊工具來隱匿身分,以跨國通訊方式逃避國內警方查緝。警方統計,110年疫情期間詐欺案件發生數前5名,依序為假網路拍賣5,623件、投資詐欺4,896件、解除分期付款詐欺(ATM)4,328件、猜猜我是誰1,758件及假愛情交友1,174件。由於詐騙案件頻傳,造成民眾財產損失,打擊詐欺成為當前各界關注的議題,最近1年半,國內銀行透過銀行臨櫃關懷,成功攔阻疑似詐騙案件共7,525件,攔阻金額約35億元。銀行業是資金匯出的第一道防線,爰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研議如何強化網路銀行約定轉帳風險控管、防制人頭帳戶詐騙,以及強化虛擬帳號控管等防阻詐騙措施,以發揮預警功能及時攔阻,並將相關規劃與進程,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費鴻泰  林德福  賴士葆  羅明才

(十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指出,111年前7個月已接獲385件投資詐騙陳情案件,超越110年全年的336件。據分析主要是近2年股市熱絡,詐騙集團主題式持續利用低成本的電話、LINE或簡訊,無差別傳送詐騙訊息吸引投資人面對詐騙集團鋪天蓋地傳送詐騙簡訊。由於投資詐騙案暴增,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打算針對投資人進行加強教育宣導,讓投資人能提高警覺,遇到異常或不法情事可積極舉報、打擊詐騙。爰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提供加強宣導反詐騙之管道、反制措施,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林德福  羅明才  賴士葆

(三十)為使得高齡者能減少對子女的依賴,以自身資產進行財務規劃,能有尊嚴的保障老年經濟安全生活,政府於104年推出以房養老政策後,至今已近7年,然核貸案件竟只有6,000多件,對比我國人口老化程度,興辦績效嚴重落後,是否現行規劃內容對於民眾吸引力不高?未來我國人口結構持續惡化,扶老比亦逐漸提高,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重新審視現有以房養老政策之核貸條件、利率、保證等內容,提出檢討及精進作為,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個別銀行辦理情形                    單位:億元

#

銀行別

開辦日

核貸件數

核貸額度

1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

104.11.19

2,349

142.26

2

臺灣土地银行

105.1.18

1,830

89.48

3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

105.3.1

243

17.98

4

第一商業銀行

105.3.30

560

38.14

5

華南商業銀行

105.3.30

939

48.07

6

臺灣銀行

105.4.20

65

2.10

7

高雄銀行

105.5.19

5

0.24

8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105.8.8

30

3.07

9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

105.10.6

3

0.80

10

上海商業儲蓄銀行

106.4.24

4

0.29

11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106.9.1

58

5.72

12

安泰商業银行

106.9.1

7

0.41

13

陽信商業銀行

107.7.5

2

0.11

14

彰化商業銀行

108.1.29

6

0.57

15

玉山商業銀行

110.9.10

3

0.35

合計

6,104

350

    基準日:111年6月30日

提案人:吳秉叡  郭國文  林楚茵

(十一)全台國人開立數位存戶已達1,175萬戶,然其中仍以同時具有實體與數位服務的傳統銀行為大宗,純網銀中僅Line Bank勉強躋身第四名。麥肯錫於111年發布之「台灣消費金融最新報告」指出,台灣消費者對於新創金融服務接受度相當高,領先許多新興、已開發國家,然而國內數位帳戶大幅成長的銀行大多為傳統銀行,即我國純網銀並未形成市場規模,其中原因在於純網銀經營模式單一,現階段僅能以優惠利率吸引存戶,然整體經營成果未有重大改變,成為純網銀經營之最大困境。目前優利活存及消金業務為純網銀優勢,惟為使其有效獲客、穩健經營,仍應借鑑國外知名純網銀案例,擴大純網銀業務,如支付、銀行、貸款、財務管理、保險等,以形成純網銀金融生態及規模,爰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評估擴大純網銀業務,提升純網銀規模及穩健經營模式,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張其祿  李貴敏  賴士葆  羅明才

(十二)有鑑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席捲全球,國內堅持推行嚴格的清零政策,前2年可能成功擋下新型冠狀病毒變異株Alpha與Delta兩波攻擊,然111年3月起Omicron海嘯襲台,行政院長蘇貞昌於4月1日突然宣布新台灣模式防疫戰略,改採與病毒共存,造成政府措手不及之防疫亂象及人民生活恐慌。爰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針對111年防疫保單之亂,探討防疫政策執行突然轉向對產險公司承擔鉅額虧損理賠之關聯性分析,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士葆  林德福  費鴻泰

(十三)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年上半年對金融業及上市櫃公司等相關單位合計開罰6,668萬元,相比110年同期開罰1億6,772萬元,大減六成,惟111年國內發生防疫保單之亂及利變保單之亂,裁罰案件及金額應較110年有所成長,爰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就近年本會及各局裁罰狀況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統計,若加計對金融三業及上市櫃公司等相關裁罰,111年上半年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開罰118件、罰鍰2,858萬元最高;其次為保險局開罰20件、罰鍰2,210萬元;第三是銀行局開罰4件、罰鍰1,600萬元,不過三局合計開罰不到億元,遠遠低於110年同期1.6億元水準,罰鍰年減六成。

提案人:張其祿  李貴敏  賴士葆

(十四)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自111年8月起開放業者申設純網路保險,欲發展國內純網路保險業務,提高民眾投保便捷性。查國外純網路保險業者之經營模式為「金融生態圈」,藉由電商平台擴充生活消費、消費金融、健康、旅遊、汽車等各面向之消費版圖,重塑傳統保險價值,且因純網路保險之便捷性,業者更推出許多靈活計價之保險商品,如即時旅遊平安險、客製化寵物險等。為利我國純網路保險業務順利推展,以兼顧純網路保險創新與競爭之營運生態,爰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就「純網路保險業務範圍適度開放、保險商品審查模式之彈性」,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張其祿  李貴敏  賴士葆

(十五)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11年8月起受理純網路保險申請業務,預計為保險科技產業帶來創新邁進,然我國金融科技(Fintech)於數位支付、銀行、證券已逐漸形成金融生態圈,遠距投保則為因應疫情影響而上路,純網路保險更是111年才開始受理申請,預計112年才會上路,顯見保險為金融科技發展之趨勢下,受衝擊之產業。我國金融科技於數位支付及銀行各項業務因業者積極開發API介接,提供民眾高度便利性而提升使用率,遠距投保及純網路保險開放後應借鑑已發展之金融科技發展經驗,儘速完善保險業之金融科技發展,爰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加強推動傳統保險、遠距投保及純網路保險金融生態圈建置,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張其祿  李貴敏  賴士葆  羅明才

(十六)為確實導引資金至永續經濟活動,避免發生漂綠之現象,我國業將建立永續金融涵蓋範圍列為綠色金融行動方案2.0之推動重點之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已擬具「永續經濟活動認定指引」草案,並將擴大研議我國永續經濟活動認定指引列入綠色金融行動方案3.0目標之一,考量其涉及跨部會權責,爰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整合各部會資源,並參酌國際作法,應儘速研訂該指引,以建立永續金融市場有效運作之架構及基礎,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李貴敏  張其祿  賴士葆

(十七)112年度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預算案「施政目標與重點」之()年度施政目標及策略項下第5點列有(3)持續推動金融服務業公平待客原則,要求金融服務業從經營階層起,從上而下建立以公平待客及誠信為核心之企業文化。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年7月14日新聞稿指出,該會為瞭解金融業是否落實公平待客原則,111年續對35家銀行、29家專營證券經紀商、14家期貨商、22家壽險公司及19家產險公司進行評核,檢視業者於110年度落實情形,仍有若干缺失尚待改進,其中銀行業部分宜加強注意與忠實義務原則之依循;證券業部分則除加強注意與忠實義務原則之依循亦應強化董事會重視程度;期貨業則應建立具體措施或解決方案;壽險業及產險業部分則宜加強業務人員遵循相關自律及道德規範並公平待客。有鑑於信任度為金融服務業與客戶建立長期合作關係之關鍵因素,為藉由落實公平待客原則,維護服務品質,提升我國金融服務業整體品牌形象,降低金融消費爭議,爰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應督促業者改善該原則評核缺失情形,俾提升整體競爭力,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李貴敏  張其祿  賴士葆

(十八)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派任或推薦至事業機構、財團法人及其轉投資事業之董事長、總經理薪資標準規範」第2點規定,派任或推薦至各事業機構、財團法人及其轉投資事業主持人支領之報酬,其與員工一致項目之薪給、獎金及福利等,依各該單位規定之報酬支給。但當年度其所支領支非固定收入(如房屋津貼、績效獎金及其他各項獎金等)總額不得超過固定收入(即月支薪俸、主管加給合計)總額,超過部分得繳作原事業機構、財團法人及其轉投資事業之收益。有鑑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派任或推薦至事業機構、財團法人及其轉投資事業之董事長、總經理之報酬極為優渥,且行政院業自78年度起取消公務人員房屋津貼,立法院審議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決議略以,自104年度起,各財團法人除應比照公務人員取消交通補助費外,亦不得再發放高層主管之房屋津貼,爰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修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派任或推薦至事業機構、財團法人及其轉投資事業之董事長、總經理薪資標準規範」,並自112年度起取消房屋津貼。

提案人:李貴敏  賴士葆  張其祿

(十九)為避免賠款特別準備金不足而影響存款人信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參考美國等先進國家之存款保險制度實施經驗,於96年1月增訂存款保險條例第16條第1項規定:「存保公司之各保險賠款特別準備金餘額占保額內存款之目標比率為百分之二。」以確實掌握保險賠款特別準備金安全存量,並據以調整存款保險費率,厚植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保險責任能力。截至110年底止,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一般金融及農業金融保險賠款特別準備金分別為1,192.80億元及60.47億元,僅占要保機構保額內存款比率之0.50%及0.40%,較法定應提存數尚不足3,551.13億元及240.85億元,合計不足數高達3,791.98億元。距法定目標2%之標準亦相去甚遠,經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推估在未來無理賠案件前提下,僅靠保費收入,尚需長達30年以上始能達成2%之法定目標比率,爰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應督促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研謀充實準備金之對策,並衡酌存保準備金累積情形,適時研議增裕存保準備金之可行性,以保障金融機構存款人之權益,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李貴敏  張其祿  賴士葆  羅明才

(四十)有鑑於國內中央與地方選舉頻繁,政府首長及政務官經常利用公餘或公私行程混合參與選舉造勢活動,透過媒體傳播,讓人民感覺政府官員有廢弛公務之嫌。爰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所屬各級首長及政務官不得假借公務或利用公私行程混合,安排利用政府公務協助行政管理、交通管制及運輸工具支援。

提案人:賴士葆  林德福  費鴻泰

第2項 銀行局原列3億6,686萬6千元,減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業務費」53萬元(含「物品」1萬元、「一般事務費」50萬元、「房屋建築養護費」1萬元、「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1萬元)、「設備及投資」20萬元、第2目「銀行監理」項下「銀行監理」中「業務費」之「通訊費」3萬元,共計減列76萬元(科目均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3億6,610萬6千元。

本項通過決議14項:

(一)查112年度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預算案於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7)「維持銀行業監理業務辦公室自動化電腦硬體正常運作所需相關資訊服務費」編列250萬元。惟近6年(106至111年)有14次ATM當機資料,於近日某家銀行ATM及網路銀行當機亦長達5小時之久,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應落實事前與事後監督之責。爰凍結該項預算30萬元,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針對我國ATM近年來當機14次進行檢討,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其祿  李貴敏  賴士葆

(二)112年度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預算案於第2目「銀行監理」項下編列599萬1千元,係為健全銀行業務之管理,強化主管機關功能,維護市場紀律及對銀行之監督管理等。為提升高齡者之生活品質,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已鼓勵金融機構提供符合高齡者需求之金融商品及服務,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面對金融科技迅速發展,許多高齡者因不熟悉科技,導致金融服務無法符合高齡者需求,卻未提供金融科技相關協助應用服務,以及如何改善高齡者數位落差問題之因應措施,爰凍結該項預算二十之一,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林德福  賴士葆  林楚茵  郭國文  張其祿  李貴敏  沈發惠  羅明才

連署人:鍾佳濱  余 天

(三) 近年來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推動「信託2.0」鼓勵信託業者善用信託制度優勢,制定專屬信託規劃以貼近客戶需求,如結合安養照護、醫療服務以服務高齡者、身障子女,並進一步達成普惠金融目標。惟在安養信託方面,雖111年上半年新增1萬7,894人、信託財產本金158億元,但其中僅134人、2.5億元為身心障礙者信託,其餘皆為照顧高齡者之安養信託,若與兩者人口數相比,失衡情況嚴重。  爰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身心障礙者安養信託精進措施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鍾佳濱  吳秉叡  林楚茵

(四)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布國內系統性重要銀行(D-SIBs):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和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其監理採取較一般商業銀行更嚴格的資本標準,其普通股權益比率、第一類資本比率、資本適足率,須在114年分別各達到11%、12.5%及14.5%,以維持國內金融體系穩定及銀行業健全。惟查,111年6月底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統計,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比率、第一類資本比率、資本適足率各為11.7%、13.29%、15.15%全提前達標,其餘5家三大資本比率,均有部分項目未達標準。爰此,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就未達部分標準之銀行加強監理,並就如何督促改善其公司治理及法遵提出因應作為,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沈發惠

連署人:郭國文  林楚茵

(五)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連續2年都在年底到隔年3月底進行不動產授信專案金檢,111年初金檢不動產授信,發現有多家銀行核貸成數逾中央銀行規定,因此移交中央銀行裁罰,然在108年時,就已經發生多家銀行超貸之情事,顯見銀行監理失靈,為避免銀行超貸造成投資客進入房屋市場,打炒房效果大打折扣,爰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加強監理銀行,避免再發生核貸成數超貸之情形,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張其祿  李貴敏  賴士葆

(六)國內獲准開業之3家純網路銀行樂天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連線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將來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各家純網路銀行開戶數皆穩定成長,然就其整體財務狀況而言,111年1至6月底仍處於虧損,3家主要業者前半年累計營收合計僅6億元,費用損失則達28.2億元,累計稅前虧損更達22.2億元。爰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針對純網銀營運開業迄今,營運持續虧損,密切關注其財務情況,並鼓勵業者結合金融科技,推出利基性金融商品或服務,增加收益以利轉虧為盈,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沈發惠

連署人:郭國文  林楚茵

(七)查目前國內已有3家純網路銀行成立,3家純網銀開辦迄今營運狀況持續虧損。截至111年8月底,連線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虧損金額達17.4億元,將來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虧損7億元、樂天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虧損4.5億元。雖開業初期投入營運基礎設施、行銷吸引顧客有其必要性。然關注亞洲數位服務金融的研究機構Kapronasia指出,台灣新興數位銀行能提供的服務有限,距離轉虧為盈還有迢迢長路。爰建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密切關注純網路銀行財務狀況,就健全純網路銀行營運發展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林楚茵

連署人:鍾佳濱  余 天

(八)近年來因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加速國內網路銀行發展,國內純網銀開業首年,純網銀業者為吸引民眾申辦帳戶,極力爭取純網銀擴大承作業務,其中純網銀業者在會中提出四大項建議,分別為「法人戶放款,能否線下做實體徵信、對保」、「法人戶的開戶對保是否能作線下輔助」、「房貸業務盼增實體代書協助」及「與保險公司等合作推出金融商品」。為使國內金融商品多元化,提升純網銀在金融產業之競爭力,爰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針對擴大純網銀業務之試辦期程與具體規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張其祿  李貴敏  賴士葆  羅明才

(九)面對純網銀威脅,傳統金融公司須聚焦在現有分行、行動網銀、顧客關係及其對監理法規的了解等優勢下,運用大數據、人工智慧與區塊鏈、API開放平台等新興科技,為顧客解決全方位消費體驗、財務管理、與投資理財等切身問題,以拉開與純網銀距離。爰建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提出「數位金融創新下之數位金融發展計畫」,並將書面報告於1個月內送交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提案人:費鴻泰  林德福  賴士葆  羅明才

(十)為因應銀行數位化服務之發展趨勢,並鼓勵金融創新、深化金融普及與滿足消費需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開放純網路銀行之政策,該會於108年7月宣布樂天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連線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將來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獲得設立許可,前揭3家純網路銀行已分別於109年12月30日、110年3月24日及111年1月22日正式開業營運。惟3家銀行皆呈虧損狀態,截至111年5月底止,以連線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累積虧損金額31.16億元為最高,已近其資本三分之一,該銀行並於同年6月29日增資75億元,實收資本額由100億元變更為150億元,又檢視各家純網路銀行截至111年7月底止之累積虧損金額,皆持續增加。爰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應密切注意其財業務狀況,並鼓勵業者結合金融科技發展推出利基性金融商品或服務,俾增加收益,以利轉虧為盈,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李貴敏  張其祿  賴士葆

(十一)我國現有3家純網銀,連線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樂天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將來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雖然都展現出貼合市場需求、帶動銀行業創新的潛力,但因為市場競爭激烈,3家純網銀截至111年6月底,仍處於虧損,前半年累積營收,3家加總僅6億元;而費用/損失則達28.2億元,累計稅前虧損達22.2億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應密切注意其業務狀況,爰建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提出如何協助業者結合金融科技發展,推出利基性金融商品或服務,以利轉虧為盈,並將書面報告於1個月內送交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提案人:費鴻泰  林德福  賴士葆  羅明才

(十二)111年9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公布本國銀行主要檢查缺失,其中數位金融業務項目,「對客戶透過行動銀行APP辦理非約定轉帳交易等電子轉帳交易指示類業務,且採用行動裝置綁定等2項技術作為安全設計者,於重新綁定行動裝置時,僅以簡訊發送一次性密碼(OTP)方式確認,未有加強防護機制。」爰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就如何加強各家行動銀行APP交易防護機制,強化個資保護,減少當機、客訴與資安風險,以免損及消費者權益,進一步加強監理,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沈發惠

連署人:郭國文  林楚茵

(十三)112年度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施政目標,「推動非現金支付交易之發展,並協助及鼓勵金融機構推展各項行動支付服務,例如:行動信用卡、行動金融卡、行動儲值卡、電子支付帳戶等。」惟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在110年3月宣布非現金支付的3年計畫,訂定112年非現金支付交易筆數要成長50%,即達78.32億筆(估算每年需成長15%)、交易總額要達到6兆元(年增8%)。現今行動支付仍未完全取代現金支付,民眾指出不使用行動支付原因:1.許多店家不支援行動支付;2.行動支付平台太多,沒有統一整合;3.沒有比現金支付方便,誘因不足。爰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針對民眾不選擇使用行動支付原因分析,及提升使用率等相關作為,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沈發惠

連署人:郭國文  林楚茵

(十四)金融詐欺案數量逐年成長,110年全般詐欺案財損金額更高達50億元,其中銀行轉帳之交付為重要交付管道,若能從銀行端攔阻或追討回遭詐欺之金額,應能降低國人遭金融詐騙之虧損。為加強鞏固國人權益,爰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強化圍堵詐欺案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郭國文

連署人:鍾佳濱  林楚茵

第3項 證券期貨局原列3億6,163萬5千元,減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業務費」25萬元(含「資訊服務費」20萬元、「一般事務費」5萬元)、「設備及投資」5萬元、第2目「證券期貨市場監理」項下「證券期貨市場監理」之「業務費」15萬元(含「通訊費」10萬元、「物品」5萬元),共計減列45萬元(科目均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3億6,118萬5千元。

本項通過決議7項:

(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推出創新板以來,門可羅雀,成交量更是掛蛋;而我國兩大獨角獸Gogoro與沛星皆於近年赴海外上市,可見大型新創企業於我國上市之意願不高。設置創新板為國家發展委員會於110年提出之重要推動策略,至今成效不佳,顯然不符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發展資本市場,推動海內外優良企業上市之政策目標,爰凍結第2目「證券期貨市場監理」項下「證券期貨市場監理」之「業務費」預算928萬7千元之二十分之一,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與業者溝通後,創新板之檢討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郭國文  李貴敏  賴士葆  費鴻泰  林德福  沈發惠  張其祿  羅明才

連署人:鍾佳濱  林楚茵

(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9年推出綠色金融行動方案2.0,強調發展綠色金融,111年8月續推綠色金融行動方案3.0,持續鼓勵金融業投資我國綠能產業、綠色債券等綠色金融商品,以及持續檢討及發展綠色債券市場,鼓勵綠色債券之發行與投資。繼109年整合綠色債券、社會責任及可持續發展債券推出永續債券專板,111年度再推出可持續發展連結債券(SLB)。根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統計,截至111年9月30日止,流通在外發行檔數計120檔,發行餘額達3,488.11億元;111年度發行計36檔,金額905.15億元。惟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統計,本國發行人累計發行總額占55%,其中國營及民營事業占37%,本國金融機構僅占18%,顯見金融業對於發行永續發展債券仍有提升占比之空間,應就銀行發行之意願與難處進一步理解、溝通,提升銀行發債之意願;次查,SLB債券於國際金融市場發展迅速,我國亦積極推動,然就SLB債券發行及認購,與專項資金債券是否造成資金排擠作用,關乎永續發展債券市場發展,宜做更完善之評估。爰此,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針對以上永續債券發展之重點事項,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沈發惠

連署人:郭國文  林楚茵

(三)112年度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預算案「施政目標與重點」之()年度施政目標及策略項下第1點列有(2)持續積極強化我國公司治理及企業永續發展等相關措施,以提升我國資本市場競爭力。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9年8月所發布「綠色金融行動方案2.0」及「公司治理3.0-永續發展藍圖」中,皆將擴大應編製永續報告書之公司範圍列為推動重點;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已分別於110年12月7日及同年12月28日公告修訂上市/上櫃公司編製與申報永續報告書作業辦法,擴大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20億元以上之上市櫃公司,應編製並申報永續報告書,但未達50億元者,得自112年適用。惟上市櫃公司申報110年度永續報告書之情形加以分析,實收資本額於20億元以上,未達50億元之上市櫃公司家數共275家,該資本額區間已有142家提出永續報告書(占該區間51.64%),其中113家係屬自願揭露,惟仍有133家尚未編製(占該區間48.36%)。有鑑於112年起實收資本額20億元以上之上市櫃公司皆須強制揭露永續報告書,爰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應持續積極輔導尚未申報永續報告書之上市櫃公司於準備期間熟悉編製相關作業,並鼓勵其餘非屬強制編製對象之上市櫃公司參與自願揭露,以促進企業落實社會責任,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李貴敏  賴士葆  張其祿

(四)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針對證券期貨市場監理業務,包含提升企業財務資訊透明度,整合市場資源,提升經營績效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也透過引進獨董及委員會制度,以達政策目標。我國已針對薪酬委員會、審計委員會進行強制性規範,唯獨提名委員會尚未強制推行,導致強化公司治理之委員會呈現三缺一之落差。提名委員會為強化獨董之獨立性及監督公司之重要措施,爰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強制設置提名委員會之具體規劃書面報告。

提案人:郭國文

連署人:鍾佳濱  林楚茵

(五)投資詐欺案近年來大幅成長,110年全般詐欺案財損金額更高達50億元,其中以投資詐欺案漲幅最大。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除監視查核外,亦應加強合法業者與正確資訊管道之宣導。為保障投資人權益不受詐騙侵擾,爰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相關檢討書面報告。

提案人:郭國文

連署人:鍾佳濱  林楚茵

(六)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各國政府陸續推行財政與貨幣寬鬆政策支持實體經濟,隨著市場上注入大量資金,股市交易熱絡,截至110年底止,投資人開戶人數共1,201萬人,較109年度增加6.85%,其中以30歲以下自然人增幅較高。惟依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111年1月15日新聞稿,110年全般詐欺案件發生數近2萬4,000餘件,財損金額約50億餘元,全般詐欺發生件數及財損數均為近3年高峰,其中又以「投資詐欺」發生及財損數成長幅度最鉅;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提供資料,於107至110年間,該會受理檢舉投資詐騙之案件呈遞增趨勢,增幅介於26.51%至59.17%間,110年較107年增加291件,而111年截至7月底止,該會已累計接獲385件,已逾110年案件數八成以上。綜上所述,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研擬防制詐騙規劃,以強化投資人風險意識,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張其祿  李貴敏  賴士葆

(七)111年國內投資詐騙迭有上升之趨勢,其形態多以簡訊iMessage,冒用證券業者之名,致使民眾因此受騙。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接獲民眾遭金融詐騙陳情案統計,111年前7個月達385件,相比110年全年金融詐騙陳情案達336件,前7個月案件數已超越110年整年度。爰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針對加強對民眾的教育,宣導詐騙樣態,以減少民眾受騙上當的機會及財產上的損失,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沈發惠

連署人:郭國文  林楚茵

第4項 保險局原列1億7,742萬4千元,減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業務費」44萬元(含「物品」3萬元、「一般事務費」20萬元、「房屋建築養護費」20萬元)、第2目「保險監理」項下「保險監理」之「業務費」50萬元、第3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交通及運輸設備」1萬元,共計減列95萬元(科目均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億7,647萬4千元。

本項通過決議16項:

(一)為推動無紙化作業並達到環保節能減碳效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劃建立保單存摺平台提供保戶查詢投保資料、申請平台認證及其他保全服務。惟目前產險保單存摺平台係由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規劃,壽險保單則已由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建置完成。未來是否可整合於單一平台,避免保戶需分別於二單位網站註冊帳戶才能完整使用相關功能?尚待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研議並協調各單位進行資料庫整合,以強化平台功能、提升使用便利性。另查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之保單存摺平台,普通會員若僅查詢投保紀錄每次就需繳交350元費用。而根據保險業辦理電子保單簽發作業自律規範第4條規定,保險簽發電子保單相關交易資料紀錄應委託公信第三者保存。換言之,壽險公會依法已被動取得民眾保單資訊及個資,但卻仍對民眾收取自我查詢投保資訊之費用,容有檢討空間,且不利於保單存摺平台之推廣。爰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針對上開事宜與相關單位協調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結果說明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鍾佳濱

連署人:余 天  吳秉叡

(二)112年度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預算案「施政目標與重點」之()「年度重要施政計畫」項下第2點列有持續檢討保險業資金運用相關規範,提升資金運用效率。惟我國壽險業截至111年6月底止,壽險業國外投資餘額為20兆2,332億元,較105年增加7兆6,446億元(增幅60.73%),其占運用資金比率則介於62.6%至68.5%間,占比皆逾六成,壽險業國外投資餘額及占比甚高,而產險業業務屬性多為短年期,投資與之相應,國外投資需求及部位則相對較少。且壽險業者於國外投資項目以債券(含國際板債券)為主,截至111年6月底止,壽險業者投資債券金額為16兆9,944億元,占國外投資總額達八成以上,然111年各國央行陸續宣布調升利率,帶動債券殖利率大幅走升,致債券價格下跌產生評價波動,對淨值造成減少影響,截至111年6月底止,整體壽險業者之淨值比率為4.25%,相較110年底9.05%,明顯下降,於該期間亦有部分壽險業者之淨值比率低於法定標準,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應持續關注業者財務、業務狀況,並促其審慎管控風險,俾兼顧財務效益、流動性及安全性,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李貴敏  張其祿  賴士葆  羅明才

(三)我國壽險業海外投資金額高達約20兆元,其中以投資債券為主;因此,111年面臨美國鷹式升息之影響大,更有數家公司陷入淨值危機。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說明,由於壽險業者負債未能反映市價,為淨值大跌之原因,無關乎公司財務體質,更強調升息實有利於業者整體財務狀況。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之說明,反之降息將增加壽險業之財務壓力,為確保我國金融穩定性,爰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若未來降息之風險評估書面報告。

提案人:郭國文

連署人:鍾佳濱  林楚茵

(四)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於111年10月3日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就「升息對台灣金融機構之影響及因應」進行專題報告,其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亦針對因應升息之監理措施變更提出說明。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為因應壽險業淨值風暴,與部分業者溝通後,於9月30日去函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詢問攸關IFRS 9金融資產重分類之規範,以因應淨值陷入資產不足之窘境。惟金融資產重分類為茲事體大,屬涉及攸關升息影響之重大作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有相關規劃卻未將此作為揭露於專題報告中,爰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未揭露作為之說明書面報告。

提案人:郭國文

連署人:鍾佳濱  林楚茵

(五)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指出,壽險業111年上半年因全球股市動盪、各國開啟升息循環而淨值腰斬,111年6月壽險業淨值已比110年同期減少52%,更有3家業者淨值比低於3%,惟現行財報制度並未公平呈現利率揚升對資產及負債面之影響,因此淨值亦未能合理反映,導致投資人及保戶集體恐慌。我國預計115年實施IFRS 17,該制度將可記錄利率變動時對壽險公司資產與負債之影響。然而近幾年全球股市因疫情及產業復甦而動盪不安,未真實呈現壽險業財務現況已造成包含投資人及保戶之社會不安,進而影響金融穩定,爰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就尚未實施IFRS 17,我國壽險業者財報失真之應對改善措施,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張其祿  李貴敏  賴士葆

(六)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可能使民眾因確診或隔離而產生經濟損失,保險公司於109年3月陸續推出防疫相關保險商品,惟因疫情變化,確診人數遽增,截至111年9月5日止,產險業者之防疫相關保險商品於109至111年之累計理賠金額已遠逾其累計保費收入,依立法院預算中心預算評估報告指出,整體產險業者於111年8月底之稅前損益為負765億元,較110年同期減少940億元,淨值則僅剩943億元,爰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除督促保險公司確實依約履行保險責任外,應持續關注保險業者財務及業務狀況,適時採行相關監理措施,以兼顧消費者權益及保險業穩健經營,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李貴敏  張其祿  賴士葆

(七)查我國111年度上半年本土疫情爆發,推出防疫保單之產險業者理賠案件暴增,截至111年6月底已虧損高達469億元,如今更傳出多家業者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辦理短期貸款,用於給付理賠金,惟防疫保單理賠金額持續創高,目前保單保障期間最長至112年7月,期間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無法於傳染病防治法中降為四級,又出現更多變種病毒造成流行,業者恐持續理賠至112年,再創另一波理賠高峰,爰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就國內產險業者風險胃納及金融穩定,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張其祿  李貴敏  賴士葆  羅明才

(八)鑑於111年年初防疫保單之亂爆發,美國華爾街日報指出:「台灣保險業為誤判疫情風險付出代價。」還引用專家評論,直言防疫保單比起其他的保險商品更像是一場賭博。爰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以「防疫保單之亂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之監理作為檢討」為題,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釋大眾之疑義。

提案人:高嘉瑜

連署人:郭國文  張其祿

(九)鑑於111年年初防疫保單之亂爆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已揭示:「若防疫險於事前招攬時,業者已承諾可重複投保者,即不能事後再以此為由拒絕承保。」惟國內卻有部分產險業者,疑似於事前授權業務員通案承諾可於同業重複投保,又於事後再以此為由對已承諾之保戶拒絕承保。爰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以「各產險業者於防疫保單之亂中承諾可於事前重複投保之情形」為題,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釋大眾之疑義。

提案人:高嘉瑜

連署人:郭國文  張其祿

(十)據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統計,防疫險種之申訴及評議案件110年達189件,111年達2萬5,725件,比110年增加136倍,其中案件數前三大產險公司: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占最多1萬1,753件、和泰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占4,487件、新安東京海上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占2,097件。111年4、5月台灣疫情迄今,疫情雖有趨緩,然每日染疫人數仍以萬人為單位起跳,防疫險理賠爭議不斷,且六大產險公司111年10月起,對防疫險的住院日額已不再採融通理賠,民眾申訴案件恐將持續增加。爰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督促保險公司依約履行,並就如何減少防疫險理賠爭議,落實公平待客原則,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沈發惠

連署人:郭國文  林楚茵

(十一)查新版旅遊平安險於111年下半年正式上路,將法定傳染病列為除外責任不理賠,惟目前多數國家規定,入境需有醫療保險,且必須達到規定額度,使民眾在出遊前購買旅遊平安險、附加海外突發疾病醫療險時,尚須留意其委託旅行社購買、信用卡附贈或自購之旅遊平安險是否符合規定。目前旅遊平安險幾將法定傳染病列為除外責任,恐造成民眾出國洽公、旅遊入境之不便,爰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評估旅遊平安險依我國赴國外旅遊警示分級,實施差異保費可行性,以保障國人入境他國之權益,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張其祿  李貴敏  賴士葆

(十二)經查,自美國聯邦準備理事會2022年6月升息3碼後,保險業者最新推出之利率變動型保單之宣告利率調升至3.3%,而已停售保單之宣告利率仍停留2.7%至3%,實不符合利變型保單之精神,更嚴重損害保戶權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已針對多家業者祭出裁罰並下架保單。然投資型保險為保險公司之主要保費收入來源,其遭停售、被限制業務範圍,恐對業者財務狀況產生影響。又111年因國內疫情升溫及政策走向共存,產險業者針對防疫保單之理賠金額已破百億元,未來更有超過千億元之可能,而目前就有多家保險業者防疫保單持續理賠,利變型保單又損害保戶權益遭裁罰下架,種種保單之亂嚴重傷害民眾對保險業者之信任基礎,保險公司財務體質亦因此陷入淨值危機,甚至進一步威脅我國金融及產業環境,爰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針對保險業者風險控管及督促業者落實各項應注意事項,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張其祿  李貴敏  賴士葆

(十三)查有醫療機構利用不實診斷,協助產婦詐領醫療保險金近7,000萬元,日前已遭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起訴,針對該詐保案,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認為實支實付醫療險投保張數規範實有檢討必要。現行保險業招攬及核保作業控管自律規範,規定每一保險人投保實支實付型醫療保險張數上限為3張,變相使得該等醫療保險成為被保險人之賺錢途徑,而過去也有民眾反映若限縮投保張數為1張,其額度過低,恐有損及民眾醫療險投保權益之虞,爰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就衡平保險公司風險管控機制與民眾投保權益,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張其祿  李貴敏  賴士葆

(十四)鑑於111年年初防疫保單之亂爆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已揭示:「若防疫險於事前招攬時,業者已承諾可重複投保者,即不能事後再以此為由拒絕承保。」惟國內仍有部分產險業者,疑似於事前授權業務員通案承諾可於同業重複投保,卻又於事後要求業務員須提交不公平之切結書證明其「有於事前承諾同業重複投保」,才視同在該業者之承保範圍內,且拒絕保戶自行舉證。則保戶將因其遇到之業務員不同,致事後承保與否之權益遭該公司差別待遇。爰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以「產險業以業務員簽切結書與否來決定承保範圍是否違反公平待客原則」為題,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釋大眾之疑義。

提案人:高嘉瑜

連署人:郭國文  張其祿

(十五)我國自105年導入UBI車險,又稱為駕駛行為計費保險,有別於傳統車險固定保費,UBI車險分為用多少、付多少及優良駕駛享動態定價之折扣等方式,提供車主依個人駕車習慣及需求彈性投保。UBI車險提供優良駕駛優惠保費,因此具有降低交通事故之正向外部效益,在國外已行之有年,惟目前國內市占率不到1,主管機關實有推行UBI車險之必要,爰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加強推廣UBI車險,俾利提升國內交通安全環境,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張其祿  李貴敏  賴士葆

(十六)近2個月全台發生多起地震,根據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統計,截至111年8月底止,總計全國整體912萬戶住宅中,僅約340萬戶投保住宅地震險,投保率只有37.32%,且九成以上都來自房貸戶。918地震受損嚴重的花東地區,投保率分別為30.1%、21.67%,低於全台投保率。台灣位於環太平洋地震帶,常有地震發生,民眾卻對於住宅地震險的投保不高,爰此,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加強宣導提高民眾對意外發生之風險,研議如何增加民眾投保住宅地震險覆蓋率,以維護民眾財產安全。

提案人:沈發惠

連署人:郭國文  鍾佳濱

第5項 檢查局原列4億9,079萬6千元,減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50萬元、第2目「金融機構檢查」項下「金融機構檢查」之「業務費」20萬元,共計減列70萬元(科目均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4億9,009萬6千元。

本項通過決議5項:

(一)隨著網路科技發展,金融服務數位化為必然發展趨勢,資訊安全提供服務環境信賴度,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已將資訊安全列為一般檢查之查核項目,並依當年度監理需要、數位金融業務發展現況或社會關注之資安議題,決定檢查主題辦理專案檢查以深入檢視相關資安控管之辦理情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於105至111年7月間對本國銀行、證券業及保險業進行數次資訊安全專案檢查,其中證券業進行專案檢查之次數相對較低,僅分別於106年及110年進行專案檢查,抽檢比率皆為20.8%,有鑑於近年證券業曾發生因受駭客攻擊而有客戶遭偽冒下單或因電信業者提供之網路服務斷線致下單系統異常等情事,而檢查具缺失稽核功能,爰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應將近年發生資安事件之頻率及態樣納入考量,滾動檢討資訊安全檢查強度及成效情形,以引導業者強化資安防護能力,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李貴敏  賴士葆  張其祿

(二)近日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收單、網銀與ATM當機,造成該行52家特約商店信用卡無法收單,網銀斷線4小時,共約488萬元金額存取受影響。雖事故為變壓器更換工程所導致,然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延遲收到當機消息及該行的後續處理效率緩慢可知,其對網路業務突發事故的應變能力不足。考量隨著網路科技發展,金融服務數位化已為必然發展趨勢,為提供服務環境信賴性,爰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加強宣導銀行業者網路系統維護及突發事故處理能力,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張其祿  李貴敏  賴士葆  羅明才

(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歷年針對資訊安全之專案檢查進行抽檢,然證券業進行專案檢查之次數相對較低,僅分別於106及110年進行專案檢查,抽樣比率皆為20.8%。雖109年已責請證券周邊單位對證券商資安加強查核,惟110年仍有7家證券商遭駭客入侵,111年有4家證券商遭DdoS分散式阻斷攻擊。為維護整體金融市場資通安全,爰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針對如何加強資訊安全檢查強度與檢查成效,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張其祿  李貴敏  賴士葆  羅明才

(四)111年3月29日將來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正式開業,此類純網路銀行不另設實體分行,諸如定存、買基金、貸款等理財服務均可透過線上客服24小時待命解決,基本上屬於全自動化,大幅降低人為操作的失誤。根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檢查業務流程,向金融單位進行實地檢查時,稽核單位應協助各部門與檢查人員就檢查所發現之內容及缺失事項充分溝通,並陳報管理階層回應處理。然純網路銀行較傳統銀行大幅精簡人力,一旦線上業務出現疏失,未必能依現行流程即時溝通改善。爰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針對未來純網路銀行檢查重點,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張其祿  李貴敏  賴士葆

(五)根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統計,截至111年10月10日止防疫保單理賠已超過245萬件、賠付金額破955億元;疫苗險理賠件數逾63萬件,賠付金額266億元,合計防疫雙險理賠金共1,221億元,且金額仍持續上升中,保險業者因此面臨極大財務壓力。此現象的產生源於保單賠付內容與疫情的不可預測性及政策變動過於密切相關,一旦有超出保單原先設計的發展,就會導致嚴重後果。因此,為避免大量賠付的情況再度發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應針對同類型保險進行盤查。

提案人:張其祿  李貴敏  賴士葆  羅明才

有關政事別歲出預算隨同以上機關別審查結果調整。

貳、112年度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審查結果:

一、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營業收支、金融保險成本、轉投資、重大之建設事業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營業收支:

1.營業總收入:原列120億2,592萬5千元,增列「營業收入」項下「金融保險收入」之「利息收入」8,000萬元、「保費收入」8,000萬元,共計增列1億6,0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21億8,592萬5千元。

2.營業總支出(不含所得稅費用):原列120億2,592萬5千元,減列「營業成本」項下「金融保險成本」之「利息費用」300萬元、「營業費用」項下「業務費用」之「服務費用」462萬元(含「印刷裝訂及公告費」2萬元、「修理保養與保固費」10萬元、「專業服務費」200萬元、「公關慰勞費」50萬元、「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100萬元、「推展費」100萬元)、「管理費用」中「服務費用」之「專業服務費」20萬元,共計減列782萬元(科目均自行調整);並配合修正增列「營業成本」項下「金融保險成本」之「提存特別準備」1億6,782萬元,以上增減互抵後,計增列1億6,0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21億8,592萬5千元。

3.稅前淨利:0元,照列。

(三)金融保險成本:營業總支出應隨同調整。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重大之建設事業:471萬7千元,照列。

(六)資金運用:應依據營業收支、金融保險成本、盈虧撥補、轉投資及重大之建設事業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七)通過決議8項:

1.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81年發布金融機構擠兌應變措施,規定在發生擠兌時,銀行須調足足夠現金支援、了解大額提領的原因、澄清謠言、說明存款受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保障、維持銀行營業安全、並在擠兌事件後作成報告。然而,81年之金融環境與今日已不能同日而語,若發生民眾恐慌,致大規模擠兌,且該應變措施未明確規範預警及處理機制,恐造成銀行間不同步的情形。爰建請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協助要保機構處理經營危機應變措施」書面報告。

提案人:林楚茵

連署人:余 天  鍾佳濱

2.112年度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編列「營業收入」120億2,592萬5千元,較111年度之111億9,326萬9千元增加8億3,265萬6千元(增幅7.44%);惟截至111年6月底,存保準備金占保額內存款之比率僅0.52%,與目標比率2%相較,仍屬偏低,近年存保準備金累積緩慢,爰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針對存保準備金提存比率不足情況,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檢討改善書面報告。

提案人:郭國文

連署人:鍾佳濱  林楚茵

3.為使金融機構所支付之保費與其風險相當,我國自88年7月起改採風險差別費率,然而其風險差別是依保額內風險差別費率,保額以上存款採固定費率計收,此一定價方式未能有效反映要保機構經營風險及其財務狀況,致經營風險相對較高之農、漁會信用部反而可適用較低存款保費率,其合理性及公平性備受質疑。爰此,請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風險差別費率機制檢討改善書面報告。

提案人:郭國文

連署人:鍾佳濱  林楚茵

4.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任務為保障金融機構存款人權益、維護信用秩序及促進金融業務健全發展,伴隨金融科技(FinTech)發展趨勢,金融業朝向多樣化服務型態下,也產生政府機關監理及資安等風險,金融業之資訊安全更形重要,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應針對要保機構發展金融科技相關業務,配合檢討現行法定查核作業及強化人員專業訓練,並提升要保機構對網路資安風險之控管。為有效統合監理效能及控管承保風險,爰要求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因應金融科技發展之查核及監理機制改善措施」書面報告。

提案人:費鴻泰  林德福  賴士葆  羅明才

5.依據110年度審計部中央政府總決算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審核報告,截至110年底止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營運資金為1,359億餘元,資金運用標的以存放中央銀行及投資政府公債為主,108至110年度資金運用收益率分別為1.14%、0.99%及0.91%,雖均達預計目標,惟呈下降趨勢,主要係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中央銀行調降重貼現率、擔保放款及短期融通利率,存放中央銀行及市場利率下降所致,爰要求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積極研擬提升資金運用收益,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李貴敏  賴士葆  張其祿  羅明才

6.依據110年度審計部中央政府總決算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審核報告,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於100年底屆期結束,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擬具「金融重建基金屆期結束相關問題處理規劃方案」,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資產負債及保留資產回收款分配權利,在存保準備金代為負擔範圍內,逕返還或移轉予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若無法全數返還,則不足數由存保準備金負擔,另已處理退場之經營不善金融機構尚有保留資產及其他未結事項,由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續行處理,以加速資金回收。經查截至110年底止,退場金融機構待處理之保留資產計有中聯信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之台北金融大樓股份有限公司股權、慶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之不動產4筆及藝術品13件,帳面價值計32億1,754萬餘元,鑑於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接管上述經營不善金融機構保留之資產已逾10年,爰要求深入瞭解影響潛在投標人意願之不利因素,積極解決相關問題,加速清理作業,以利賠付款之收回,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李貴敏  賴士葆  張其祿

7.依據存款保險條例第16條第2項、第3項規定:「存款保險費率,得依要保機構之營運風險訂定差別費率,並得視前項目標比率之達成狀況調整之。」、「前項存款保險費率,由存保公司擬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定。」,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預算評估報告所述,截至110年底止,全體要保機構平均費率為萬分之2.168,其中本國公營銀行與民營銀行適用之風險差別費率分別為萬分之2.462及2.376,而農、漁會信用部則分別為萬分之1.675及1.970,顯示財務體質、經營績效較佳,承保風險相對較低之本國公營銀行與民營銀行需適用較高存款保險費率,而經營風險相對較高之農、漁會信用部卻得以適用較低之保險費率,除有欠公平合理外,亦與立法院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有關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時所作決議,建請檢討現行「存款保險費率實施方案」之合理性及公平性並為適當之調整有悖,爰要求重新檢討訂定存款保險差別費率,以合理反映各類金融機構之經營風險差異,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李貴敏  張其祿  賴士葆

8.為有效控管承保風險,促進要保機構業務健全經營,存款保險條例賦予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多項重要職責,以強化存款保險功能。依農會漁會信用部淨值占風險性資產比率管理辦法第7條規定:「信用部資本適足率不得低於8%,其資本適足率在6%以上,未達8%者,主管機關得命其提報增加淨值、減少風險性資產總額之限期改善計畫。」,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預算評估報告所述,經查截至110年底止,農、漁會信用部共311家,其中資本適足率已連續5年(106至110年度)未達8%者,計有臺南市後壁區、鹽水區、苗栗縣銅鑼鄉、嘉義縣阿里山鄉及高雄市林園區等5家農會信用部,顯示部分農漁會信用部資本適足率多年未達8%法定標準,且長年未改善,增加承保風險,爰要求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積極行使存款保險條例賦予之職責,適時掌握該等要保機構營運及財務狀況,並引導其適度降低經營風險,有效發揮存款保險機制之積極功能,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降低上述5家農會信用部經營風險書面報告。

提案人:李貴敏  張其祿  賴士葆  羅明才

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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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問各位在場委員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異議?(無)無異議,議事錄確定。

請衛福部通知食藥署署長儘快到。

繼續報告

二、邀請行政院主計總處朱主計長澤民、審計部陳審計長瑞敏、衛生福利部薛部長瑞元、經濟部王部長美花就「衛生福利部因應COVID-19疫情,採購防疫物資、藥物、疫苗及辦理檢驗診斷作業等經費不敷,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1條第1項規定,由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經濟部所列經費支應417億2,207萬6千元,相關預算執行情形與效益」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主席:我們今天安排朱主計長、審計部陳審計長、衛福部薛部長、經濟部曾次長就「衛生福利部因應COVID-19疫情,採購防疫物資、藥物、疫苗及辦理檢驗診斷作業等經費不敷,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由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經濟部所列經費支應417億2,207萬6千元,相關預算執行情形與效益」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我們待會兒分別由朱主計長、陳審計長、薛部長、曾次長進行報告,在委員詢答之前食藥署署長一定要來。

我們現在先請行政院主計總處朱主計長報告。

朱主計長澤民: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今天應邀列席大院第10屆第6會期貴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對於「衛生福利部(以下簡稱衛福部)因應COVID-19疫情,相關防疫經費不敷,由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以下簡稱肺炎)特別預算經濟部所列經費支應417億2,208萬元,相關預算執行情形與效益」提出專題報告,至感榮幸。謹分項提出簡要報告如下:

一、肺炎特別預算編列情形

COVID-19疫情衝擊全球,我國為防堵疫情,降低對民眾之衝擊,並加速協助疫後經濟復甦,業於109至110年間在肺炎特別條例所定經費上限8,400億元範圍內,編列肺炎特別預算8,393億3,900萬元,其中衛福部編列1,827億2,529萬元,歷次編列情形如下:

(一)原編預算於109年2月27日編定,預算規模600億元,其中衛福部編列169億5,807萬元。

(二)第1次追加預算於109年4月23日編定,預算規模1,500億元,其中衛福部編列198億3,072萬元。

(三)第2次追加預算於109年7月23日編定,預算規模2,099億4,700萬元,其中衛福部編列373億6,111萬元。

(四)第3次追加預算於110年6月3日編定,預算規模2,594億9,900萬元,其中衛福部編列791億6,837萬元。

(五)第4次追加預算於110年9月9日編定,預算規模1,598億9,300萬元,其中衛福部編列294億702萬元。

二、衛福部因疫情變化依規定辦理經費流用並送大院備查

(一)肺炎特別條例有關經費流用之規定

依肺炎特別條例第11條規定略以,其預算執行不受預算法第62條各機關、各政事及計畫或業務科目間預算不得相互流用,以及第63條用途別流用比率以20%為限之限制;另肺炎特別預算執行應行注意事項第9點規定,原列或相關業務計畫科目遇有不足,且經檢討其他業務計畫賸餘仍有不敷,得專案敘明理由,報由行政院核定後調撥其他機關經費支應;其中屬機關間之流用者,行政院應先函送大院備查。

(二)衛福部所需防疫經費417億元2,208萬元依規定調撥捐助信保基金經費因應

行政院於110年9月9日提出肺炎第4次追加預算,已達8,400億元經費上限,嗣後於111年5月起,因Omicron變異病毒株肆虐,疫情急劇變化,確診病例數持續增加,衛福部為辦理增購快篩試劑、抗病毒藥物、檢驗診斷(PCR),以及發給隔離補償、死亡慰問金、醫護人員津貼與醫療機構(團體)績效獎勵金等防疫需求,經檢討相關經費支應後仍有不敷,為及時協助衛福部整備防疫資源,行政院爰依肺炎特別條例相關規定,由肺炎特別預算經濟部項下捐助財團法人信保基金經費調撥417億2,208萬元因應,並於111年7月11日函送大院備查。

三、衛福部肺炎特別預算執行情形

衛福部肺炎特別預算共編列1,827億2,529萬元,加計自經濟部流用417億2,208萬元,共計2,244億4,737萬元(含防治經費1,901億3,385萬元及紓困經費343億1,352萬元),截至111年10月31日已執行2,200億2,569萬元,包括:

(一)防治經費執行1,858億3,767萬元,主要係提升檢驗量能、隔離治療、開設集中檢疫所、發給醫護津貼及醫療機構獎勵、採購防疫物資、抗病毒藥物及疫苗等經費。

(二)紓困經費執行341億8,802萬元,主要係辦理民眾急難紓困救助、關懷弱勢加發生活補助、0至2歲幼兒家庭防疫補貼等經費。

四、經濟部捐助信保基金經費執行情形

捐助信保基金保證專款預算共編列870億元,已撥付信保基金150億元備供代位清償之用。截至111年10月27日止已代償50億9,000萬元,尚餘99億1,000萬元,考量後續代償金額仍須俟貸款陸續到期,並確實發生債務人無法還款情形,始需賠付,故未來將視上開實際還款及壞帳發生之時間及金額,另循年度預算程序撥補信保基金。

五、結語

新冠肺炎疫情自108年底爆發迄今,全球各國遭逢多次重大衝擊,病毒株並已產生多次變異,考量疫情發展情形難以預測,相關防疫作為亟須配合疫情變化滾動調整,以符合國人當前需求,衛福部採購防疫物資、藥物及辦理檢驗診斷作業等經費需求除由原有預算優先調應外,不敷數均係依相關規定調度經費因應,未來我國仍將在「正常生活、積極防疫、穩健開放」之原則下,兼顧社會經濟與國人正常生活,配合疫情發展,適時檢討並滾動調整各項防疫措施。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女士、先生指教。祝大家健康快樂,萬事如意,謝謝!

主席:請審計部陳審計長報告。

陳審計長瑞敏: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今天應邀列席報告「衛生福利部因應COVID-19疫情,採購防疫物資、藥物、疫苗及辦理檢驗診斷作業等經費不敷,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1條第1項規定,由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經濟部所列經費支應417億2,207萬6,000元,相關預算執行情形與效益」之審計情形,深感榮幸。茲簡要報告如下:

一、特別預算整體執行情形

政府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編列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下稱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特別預算),執行期間自109年1月15日至112年6月30日,預算規模為8,393億餘元,由衛生福利部(下稱衛福部)等12個主管機關,以防治、紓困、振興等三大面向推動各項因應措施。截至111年9月底止,累計實現數7,513億餘元,占累計分配預算數8,129億餘元之92.41%,又累計實現數如加計預付數325億餘元,合計7,838億餘元,占累計分配預算數之96.42%。

二、經費流用相關法令規定

(一)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1條第1項規定,該條例所需經費上限為新臺幣8,400億元,得視疫情狀況,分期編列特別預算,送請立法院審議;其預算編製及執行不受預算法第23條、第62條及第63條之限制。

(二)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執行應行注意事項第9點第2項規定,該特別預算機關別預算表所列機關及實際執行預算之所屬機關或單位,辦理本特別條例所定防治及紓困振興事項範圍所需經費,如有不足時,經於原列或相關業務計畫科目項下檢討支應,及業務計畫間之流用後仍有不敷,得專案敘明理由,報由行政院核定後調撥其他機關經費或具統籌性質經費支應。

三、衛生福利部預算流用及執行情形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特別預算衛福部原編列預算數1,827億餘元,嗣為因應COVID-19疫情,該部採購防疫物資、藥物、疫苗及辦理檢驗診斷作業等經費不敷實需,經行政院於111年7月11日核定由經濟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紓困振興」科目項下經費支應417億2,207萬6,000元,跨機關流用至衛福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科目,截至111年9月底止,流用後預算數為2,244億餘元(包括防治預算1,901億餘元及紓困振興預算343億餘元),已全數分配,累計實現數1,845億餘元,占預算數之82.22%。

四、本部審核情形

本部已針對衛福部採購COVID-19疫苗、藥物等防疫物資整備情形,辦理相關查核作業,審核結果已分別函請行政院及衛福部研謀妥處,並獲具體因應改善措施。相關重要審核意見已擇要納列110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第1冊乙篇壹、「政府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相關計畫執行情形」專章、第2冊丙篇拾玖、衛福部主管重要審核意見等章節。至經濟部流用至衛福部經費417億餘元,衛福部已分別列為111年7月及8月分配預算數,本部當賡續注意其執行情形與效益。

以上報告,謹請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指教,謝謝!

主席:請衛福部薛部長報告。

薛部長瑞元: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今天 大院第10屆第6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本部承邀列席報告,深感榮幸。謹就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以下簡稱肺炎特別預算)經濟部所列經費流用支應417億2,207萬6千元預算執行情形及成效提出報告,敬請各位委員不吝惠予指教。

壹、背景

本(111)年4月間,因COVID-19 Omicron變種病毒肆虐,國內疫情升高。政府衡酌該病毒特性,參考歐美日韓等國之防疫措施,調整防疫政策為防疫與經濟發展並重之「新臺灣模式」,逐步放寬邊境管制及鬆綁國內疫情管控措施。配合防疫政策的調整,本部採取以下主要作為:

一、儲備充分的防疫物資,如快篩試劑,期採「以篩代檢」作法,加速確診個案之判定,並施予適當之治療及照顧。

二、採購足夠的抗病毒藥物,針對高風險確診族群及早投藥,降低轉化為中重症及死亡風險。

三、確保醫療量能,滿足民眾醫療及照護需求。除增加專責病房、加強型防疫旅館及集中檢疫所之設置外,尚擴大視訊診療範圍。

因採取以上主要防疫策略,以及逐步放寬管制,須投入大量經費,以辦理物資及藥物採購、確診個案之檢驗診斷與治療、發放各項補償與津貼獎勵等,致本部所編特別預算防治經費已不足支應。故為順利推動疫情防治工作,爰於本年6月14日函請行政院協處,行政院於本年7月11日以院授主預社字第1110102279B號函復,由經濟部所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紓困振興」科目項下流用417億2,207萬6千元予本部(詳附表)。

貳、肺炎特別預算經費執行情形

肺炎特別預算(含4次追加預算)本部主管部分編列1,827.25億元,加計前述預算流入數417.22億元,流用後預算數共計2,244.47億元,截至本年10月31日,累計執行數計2,200.26億元,執行率98.03%,其中防治計畫執行率97.74%,紓困計畫執行率99.63%。謹就主要項目預算執行情形及效益說明如下:

一、購買防疫物資、抗病毒藥物及疫苗採購等相關經費:

(一)防疫物資:因應Omicron疫情發展迅速,家用快篩試劑需求遽增,本部依指揮中心指示依法徵用及採購家用快篩試劑,以及積極協調國內廠商提升產能,以因應居家隔離及檢疫等防疫及供應實名制民眾購買需求。截至本年10月底,採購及徵用數量計約3.49億劑,累計執行計約222.59億元。

(二)抗病毒藥物:截至本年10月底瑞德西韋到貨27萬4,750劑、Paxlovid口服藥到貨97萬3,681人份、Molnupiravir口服藥到貨20萬6,640人份及單株抗體,累計撥付計167.05億元。

(三)疫苗採購等:截至本年10月底採購及捐贈總計已到貨約6,658萬劑(其中AZ約1,604.8萬劑,Moderna約2,275.7萬劑,BNT約2,176.7萬劑,Novavax約100.8萬劑,高端約500萬劑)。截至本年10月底,共計執行460.95億元(包含疫苗免費施打獎勵金)。

二、隔離收治及檢驗診斷:

(一)支付確診個案於隔離治療機構或在家隔離期間必要之治療費用,避免確診個案於可傳染期散播病毒,並減少其感染後導致嚴重併發症或死亡。截至本年10月底,共計執行56.07億元。

(二)委託指定檢驗機構檢驗,使疑似個案及接觸者可獲即時檢測,阻絕疫情散播,強化防疫網運作效能。截至本年10月底,共計執行230.30億元。

三、醫護津貼及機構獎勵等:

(一)支付負壓隔離病房、專責病房醫護及相關人員津貼、集中檢疫場所徵調人員津貼等,截至本年10月底計撥付181.76億元。

(二)公、私立醫療(事)機構與其他相關機關(構)、醫事團體績優績效獎勵等,截至本年10月底計撥付247.05億元。

四、隔離補償金及死亡喪葬慰問金等相關經費:

(一)防疫隔離補償及行政作業費:自109年3月23日開放受理申請防疫補償,並參照地方政府受隔離及檢疫人數比例,核付各地方政府相關行政經費,合共撥付92.42億元。

(二)死亡喪葬慰問金:截至本年10月底計撥付7.31億元。

五、補助地方政府設置社區篩檢站、集中檢疫所運作、防疫資訊系統等其他防治項目192.88億元。

六、發放民眾急難紓困救助金、關懷弱勢加發生活補助金、發放0至2歲幼兒家庭防疫補貼、受疫情影響民俗調理業者、社會福利事業單位及醫療(事)機構事業產業補償等紓困計畫,截至本年10月底已撥付341.88億元。

參、結語

全球疫情急遽變化,病毒變異株陸續出現,且傳播力更強。國際疫情受變種病毒肆虐影響,許多國家確診人數創高,為有效防止疫情擴散,本部積極強化邊境與社區防堵、提升疫苗接種率、完善鬆綁後的配套等三個面向加強防疫,加強與地方聯繫,中央地方協同合作,全體動員實施各項優質防疫政策,全力守護國人健康。

本部承 大院各委員之指教及監督,在此敬致謝忱,並祈各位委員繼續予以支持。

附表

衛生福利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特別預算防治經費跨機關流用明細表

單位:千元

 

流入科目

金額

防疫物資

2,000,000

抗病毒藥物

10,868,000

隔離收治

1,000,000

檢驗診斷

7,000,000

疫情監測及1922等

704,000

邊境檢疫及衛教宣導

150,000

醫護津貼及機構獎勵

12,700,000

隔離補償金及死亡喪葬慰問金

7,300,076

 

合計

41,722,076

 

主席:麻煩薛部長請食藥署署長儘快來,因為這裡面有很多是食藥署的預算,署長居然不來!

請經濟部曾次長報告。

曾次長文生: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今天貴委員會安排相關部會就「衛生福利部因應COVID-19疫情,採購防疫物資、藥物、疫苗及辦理檢驗診斷作業等經費不敷,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1條第1項規定,由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經濟部所列經費支應417億2,207萬6千元,相關預算執行情形與效益」進行專題報告,本人承邀列席,謹就涉本部業務部分簡要說明如下,敬請指教。

壹、本部於肺炎特別預算編列情形

本部於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累計編列4,143億8,339萬元,其項下分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紓困振興」兩科目,其中「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紓困振興」(資本門)項下計編列876億7,500萬元,內含保證專款870億元,主係用於提供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以下簡稱信保基金)辦理紓困振興信用保證業務所需保證專款之用。

貳、肺炎特別預算本部所列經費調撥417億2,208萬元支應衛生福利部所需經費不敷數

行政院為協助衛生福利部因應COVID-19疫情整備防疫資源,由肺炎特別預算本部所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紓困振興」科目項下列為準備之未分配數調撥417億2,208萬元支應,並於111年7月11日函送大院備查。

參、本部信保基金執行情形

本部於肺炎特別預算編列之870億元保證專款,係用於提供信保基金辦理本部、中央銀行、衛生福利部、教育部、內政部、交通部公路總局及勞動部等相關紓困貸款信用保證,協助受影響事業及勞工順利取得銀行融資,度過疫情難關。

截至111年10月27日止,已承保199萬2,736件,承保融資金額1兆83億6,970萬元,已撥付信保基金150億元備供代位清償之用,實際已代償50億9,000萬元,尚餘99億1,000萬元,至於後續代償金額仍須俟貸款陸續到期,並由銀行逐筆確認債務人確實無法還款,始得向信保基金申請代位清償,爰未來仍須視後續壞帳及逾期未還款情形,方能確定實際代償金額,屆時將循年度預算程序申請撥付。

肆、結語

本部將持續請信保基金監控紓困貸款信用保證案件之逾期未還款情形及趨勢變化,並請信保基金注意控管保證風險,慎用預算,提供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而發生營運困難之產業、事業等必要之協助。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先進惠予指教。謝謝!

主席:謝謝曾次長。

現在開始詢答,作以下宣告:每位出席委員發言時間為8分鐘,必要時得延長2分鐘;每位列席委員發言時間為5分鐘,必要時得延長1分鐘。上午10時截止發言登記。

現在依登記順序,我們要請登記第一位的林委員德福發言。林委員,食藥署署長還沒有來,你要不要等他一下?請問他什麼時候可以到?

在場人員:再10分鐘。

主席:還要再10分鐘,林委員要等還是怎麼樣?

林委員德福:我先開始詢問。

主席:好。麻煩你們注意,因為在採購防疫物資方面,食藥署是最重要的,署長居然自己不來,實在是不像話!

請林委員德福發言。

林委員德福:(9時32分)主席,等一下要記時間,其實食藥署很重要,像EUA那些其實都跟食藥署有直接關係,但是署長好像有一點大牌。

部長好,我想請教你,你被爆料和王必勝指揮官以及莊人祥在10月27日晚上前往陳時中的競選總部,那當然也遭外界質疑行政不公,因為高端公司隨即就公布了疫苗的售價,所以外界質疑你們是否夜會在做沙盤推演並套招來拯救陳時中的選情。當然行政官員在下班以後有自己的生活,這是天經地義的,但是與防疫相關的重要官員在下班以後一同前往市長候選人的競選總部敘舊,是否談及公務機敏的事宜,事先透露重要的訊息,以利候選人提前準備,而形成某種程度的行政不中立?部長有什麼看法?

主席:請衛福部薛部長說明。

薛部長瑞元:就如同委員所講的,這是在下班之後與以往同仁敘舊的一個聚會。

林委員德福:這只是你們的推託之詞,因為我們都知道,在這個禮拜六也就是11月5日要舉行候選人的辯論會,當然你們可能有一些訊息需要面對面來進行溝通,然後串在一起,我想大家都心知肚明。其實民眾所擔心的就是,畢竟你們瓜田李下,只要關起門來,誰也看不到,誰也聽不到,然後你們就說:我們只是敘舊,在這個最敏感的時機、最敏感的時刻,你們說只是敘舊,人家會相信嗎?而且你們幾位是最主要的,包括指揮官、包括你、包括莊人祥,就串在一起。

薛部長瑞元:關於這個部分,剛剛委員有提到在準備他的辯論等等這些,事實上陳前部長對於過去疫情的掌握是比我們更為清楚。

林委員德福:比你們更清楚,所以你們根本就不必跟他套招是不是?

薛部長瑞元:我們不必套啦!

林委員德福:你說外界會相信嗎?為什麼在這麼敏感的時機,高端公司就自行公布它的售價?為什麼呢?不是要保密30年嗎?這不是自打嘴巴嗎?

薛部長瑞元:委員又講錯了,是文件保存30年,保密是5年。

林委員德福:但是你們一開始對外就是這樣講。

薛部長瑞元:但是他們自己願意公開的,我們就沒有去拘束它,高端是一個獨立經營的公司,也不需要我們的同意或怎麼樣。

林委員德福:部長,其實大家清清楚楚,高端裡面整個操作過程,包括高端的新冠疫苗從採購價格、疫苗效力、股價異常漲跌,以及高報廢率,它報廢數量很多,引起許多民眾質疑,但衛福部從頭到尾都在護航高端。本席在上個月也問過薛部長高端疫苗的價格平均是不是832元,薛部長說不能公布,結果高端在2天前自己公布了疫苗的價格平均是840元,衛福部上個月表示高端新冠疫苗可能會報廢170萬劑,是不是?

薛部長瑞元:大約,總共屆期還沒有打完的可能會有。

林委員德福:按照平均價格推估,報廢的金額高達14億元,部長。

薛部長瑞元:這個在採購的時候其實是沒有辦法預測的。

林委員德福:沒有辦法預測?

薛部長瑞元:我們都要準備讓國民大家都可以打到。

林委員德福:那我請問你,其他外面這些進來的疫苗,已經做過三期測試取得EUA的報廢數量有沒有這麼多?

薛部長瑞元:跟委員報告,還沒有打完,所以未來要報廢多少還不知道。

林委員德福:因為高端已經過期不能再打的就有14億元,既然高端自己公布價格,本席認為合約保密應不再適用了,你認為呢?

薛部長瑞元:就他們自己公布價格的那個部分是不再適用合約。

林委員德福:其他還適用?

薛部長瑞元:但是其他還沒有公布的還是不能……

林委員德福:整個採購合約裡面最重要的當然就是價格,我認為既然它自己都願意公布價格,你們還幫它保密?這個應該要讓全民公開審視,你的看法呢?

薛部長瑞元:針對價格的部分,因為是它自己公開的,所以對於它所公開的,我們就沒有再保密的義務,但是它沒有公開的部分,比方說製程,我們能夠公開嗎?還是不可以的。

林委員德福:部長,回顧新冠疫情,從股市公開資料來看,高端大股東董監事持股比例在2019年12月疫情還沒有爆發以前差不多占35%左右,那時候月平均股價只有28元,高端取得疫苗開發技術,衛福部宣布要採購國產疫苗後股價一路飆漲,2021年5月董監持股比例降到剩24%,原來有35%,後來降到24%左右,此時平均股價是多少?高達344元,2022年9月董監持股比例持續一直下降,降到23%,高端大股東是靠政府採購新冠疫苗賺錢的嗎?是不是?

薛部長瑞元:跟委員報告,我們處理高端的EUA等等都是根據法律,還有科學的證據。

林委員德福:為什麼根據法律……

薛部長瑞元:至於股價的部分,並不是衛福部要去關心的。

林委員德福:我瞭解,但問題是它的股價整個頭尾發布了9次重訊,重訊裡面的落差很大,外界都在質疑,而且移送檢調到現在為止都沒有查。審計長,你認為這個有沒有問題?

主席:請審計部陳審計長說明。

陳審計長瑞敏:檢調的部分超出我審計範圍。

林委員德福:對,問題是監察委員不必查嗎?

陳審計長瑞敏:那是監察委員的職責。

林委員德福:我認為問題很多,外界質疑衛福部,包括食藥署等等,自陳時中以降,在整個過程裡面就是配合發布重訊,然後炒作股價,結果你看到現在大家都不敢打,才會有170萬劑要報廢,對不對?今天要是效用那麼好,為什麼大家不敢打?而且蔡英文總統還自己用手臂去接受,我昨天還看到一則報導,一個客運公司的司機42歲而已,全家都是老實人,就是因為看到蔡英文打了,他自己就去打,結果打了一個禮拜以後掛掉了,案子到現在為止還是在申訴,部長。

薛部長瑞元:疫苗如果是在接種之後有這種不幸事故的話……

林委員德福:他就是打高端。

薛部長瑞元:那就是要進入救濟審議。

林委員德福:救濟?

薛部長瑞元:每一種疫苗都有這種事情發生,也不限於高端。

林委員德福:部長,民進黨政府和衛福部就是拉抬高端股價的幫兇,而且是在坑殺散戶。

薛部長瑞元:這和拉抬股價一點關係都沒有。

林委員德福:高端願意出錢幫民眾做PCR就是投桃報李,減輕前衛福部長陳時中的選舉壓力,不然的話……

薛部長瑞元:委員,他提供做PCR的錢你也要念,他不提供你也要念,到底要怎麼樣才對?

林委員德福:這都有連帶關係,我們都清清楚楚啦!部長,4.6萬名高端小股東最擔心的就是高端疫苗保護力報告審查沒有過,高端EUA被撤銷,高端股票會不會變成壁紙?只要EUA沒有過被撤銷,我相信那些都變成壁紙了。

薛部長瑞元:關於這個部分,因為高端的保護效益報告已經來了。

林委員德福:到現在還沒有出來啊!

薛部長瑞元:還要審查,當然要經過審查,在審查過程當中……

林委員德福:針對高端疫苗,我問你,對於保護效力報告的審查,衛福部要給高端幾次補件的機會?部長,你告訴我。

薛部長瑞元:沒有再補件了。

林委員德福:沒有再補件了,會不會拖過這次11月26日的九合一選舉?

薛部長瑞元:我們就是按照這些資料的多寡,審視之後訂定開會時間,至於是不是會超過,因為目前還沒有確定開會的時間。

林委員德福:兩個禮拜給你,要在11月18日(星期五)下班以前完成高端保護效益報告的審查向全民公布,有沒有辦法?

薛部長瑞元:我沒有辦法在現階段跟委員說一定會在兩個禮拜之內審查出來。

林委員德福:今天是11月2日,就是再給你16天的時間,我們要讓全民檢視到底高端疫苗有沒有效果?因為沒有效果,又要它一直補件,就算補件了,但沒有效果,你說老百姓要怎麼看政府?

薛部長瑞元:沒有要他們再補件。

林委員德福:因為當初你們一直在推銷國產疫苗,大家也信任,從總統以降,包括行政院長去打了、部長也去打,很多人民就相信了,一相信的結果卻是報廢170萬劑的疫苗,你說老百姓情何以堪,怎麼看政府?

薛部長瑞元:各種疫苗都有可能報廢。

主席:好,時間到。

林委員德福:這都是人民的血汗錢,一分一毫一釐都是人民繳的稅金。所以我認為部長、審計長真的要好好把這個事情做好,因為現在適逢選舉,你要是沒有對全民公布,大家會給你打個大問號。你們從上到下根本就是在護航、操作選票嘛!

薛部長瑞元:我們疫苗的採購寧願多出來,不能讓民眾沒有疫苗可以打。

林委員德福:好,我相信你們會好好地處理。

主席:請吳委員秉叡發言。

吳委員秉叡:(9時45分)早。請教審計長,2009年爆發HIN1,馬英九政府時代總共採購了1,500萬劑疫苗,最後銷毀了774萬劑、占52%,你知道這件事情吧?

主席:請審計部陳審計長說明。

陳審計長瑞敏:委員好。知道。

吳委員秉叡:那是中華民國有史以來疫苗銷毀比例最高的,後來審計部怎麼處理?

陳審計長瑞敏:我們有通知他們以後要注意,疫苗要按實際需求來估算。

吳委員秉叡:如果照這個邏輯,這是什麼?有關疫苗採購,薛部長說他寧願多採購一些,因為要讓全民都有疫苗可以打,寧願要超過,不可以不足,這一點我接受,所以我不是要責怪這件事情。我只是要說,不要到了選舉的時候,自己做過的事情回過頭拿來講,自己的黨做過的事情都不承認,又拿這個東西來指責別人,這才是真正的選舉操作!

請教薛部長,立法委員蔣萬安在2020年疫情剛發生的時候,他是不是開記者會要求趕快研發國產疫苗?

主席:請衛福部薛部長說明。

薛部長瑞元:委員好。是有這樣的情形。

吳委員秉叡:他是不是要求EUA要減少第二階段的測試人數?

薛部長瑞元:從紀錄上看是有這件事情。

吳委員秉叡:所謂的EUA就是不照正常的情況,是特殊的授權情況,對不對?

薛部長瑞元:對。

吳委員秉叡:如果以美國的程序,從藥物的發明到使用、經過三期試驗,通常都要3年以上。COVID-19疫情發生到現在還沒滿3年,所以有哪一家公司可以循美國這樣的途徑,正式通過三期之後取得核准呢?

薛部長瑞元:事實上,過去美國通過BNT跟莫德納都沒有正式完成三期就給EUA了。

吳委員秉叡:所以才叫做EUA,如果是正式的三期根本就不用叫做EUA。

薛部長瑞元:對,就要申請藥證。

吳委員秉叡:EUA就是特殊的狀況,為了要應急,所以給了特別的程序,就好像我們今天在這邊談論特別預算,也是有特殊的狀況,所以才需要特別預算。我現在很納悶的是,有一些委員之前主張的,現在他們好像忘記了,一直拿這個東西說,當時要求政府要補助研發國產疫苗、要趕快加速、要減少測試的人數,有效的話就趕快讓它能夠使用,現在卻回過頭來一直問,為什麼你給它特殊的程序,為什麼試驗人數沒有要求多一點,為什麼不馬上把有效報告拿出來,好像忘了這是要照程序來的。

薛部長瑞元:對於國產疫苗,我們的政策都是鼓勵扶植,但是程序上就是依照科學證據與法令來執行。

吳委員秉叡:你可能麥克風沒有對得很準,所以你回答的聲音都很小,說真的,我都聽不下去了。今天要談的問題是417億餘元的流用,主要是做什麼使用?有拿來買疫苗嗎?

薛部長瑞元:這裡面沒有包括買疫苗的費用。

吳委員秉叡:主要是拿去哪些部分使用?你的報告提到最大筆的就是對醫療的補助。

薛部長瑞元:快篩、買抗病毒藥物,另外就是對醫療人員的補助。

吳委員秉叡:醫護人員跟醫療院所的這些補助嗎?

薛部長瑞元:對。因為我們改變了策略,變成用居家照護的方式,居家照護還是需要醫師來做確診這個動作,這是要給付費用,所以包括這些……

吳委員秉叡:是不是也是照特別條例的規定,如果是不同機關別之間要流用,還要報請行政院同意核准之後送到本院查照,對不對?

薛部長瑞元:這個部分是我們報給行政院,要從哪個部門流用是行政院來決策,而我們是資金的需求方。

吳委員秉叡:就剛剛我問的這個問題請教主計長,後來你們的程序也是經過行政院核准,送到立法院來備查,是不是這樣?

主席:請行政院主計總處朱主計長說明。

朱主計長澤民:委員好。如果是跨機關的移用,一定是主管機關,也就是部會來跟行政院提出,行政院處理以後再看可不可以,如果可以的話,我們會函報給大院備查。

吳委員秉叡:備查了嗎?報來了?

朱主計長澤民:按照規定都有。

吳委員秉叡:所以程序都完成了?

朱主計長澤民:對。

吳委員秉叡:依照法令規定的程序都完成了嗎?

朱主計長澤民:都完成了。如果在同一個計畫裡面、屬於經費別的話,是由各部會核准;如果跨計畫的話,都要報到行政院核准;如果是跨機關的話,一定要報到大院備查。

吳委員秉叡:好,瞭解了。請教經濟部曾次長,次長剛剛的報告說信保基金撥入150億元,對不對?

主席:請經濟部曾次長說明。

曾次長文生:對,捐助。

吳委員秉叡:現在因為發生了呆帳,所以信保賠付了50億9,000萬元,對不對?

曾次長文生:對。

吳委員秉叡:如果是這個金額,在貸款裡面所賠付的比例是多少?

曾次長文生:依照目前已經到期的狀況算起來,大概是百分之二點多。

吳委員秉叡:還未到期的部分屬於這個範圍內的借貸還有多少額度?

曾次長文生:我們現在已經放貸的,有保證的是八千八百多億元,整個金額已經超過一兆元,原來報的預算目標都已經達成,但還有額度我們會繼續辦。

吳委員秉叡:我要問的是,假設未到期的部分將來到期之後,須賠付的比率也是百分之二點多,將來還要再賠付多少錢?

曾次長文生:如果是照剛才的比率百分之二點多來算,大概是一、兩百億元。但這還是會跟整個環境跟景氣波動相關,我只能夠說以現在的數字來算。

吳委員秉叡:我知道,假設用原來的百分之二點多來推算,我相信撐到現在如果還沒有出問題的,能夠順利運轉的可能性也比較高,而將來的比率不一定會這樣,我們是做最不好的打算。撥入信保基金的150億元沒有賠付掉的,等於是送給信保基金了嗎?

曾次長文生:我們會結算繳回。

吳委員秉叡:不用繳回吧?因為撥給信保基金了,信保基金沒有賠掉,假設信保基金最後賠了140億元,信保基金就多得了10億元,已經撥給基金不用再繳回吧?

曾次長文生:這次確實是因為撙節預算,所以才有這樣的規定,就是結了以後,如果有結餘,信保基金要繳回,我們有特別規定。

吳委員秉叡:也是要繳回?

曾次長文生:是。

吳委員秉叡:所以這個跟其他撥付是不一樣的狀況?

曾次長文生:不是那麼完全相同,因為它是特別預算。

吳委員秉叡:這一次本來匡列的特別預算有870億元,對不對?

曾次長文生:是。

吳委員秉叡:那現在撥給150億元,所以還有720億元,流用了四百一十七億多元,應該還有兩、三百億元吧?

曾次長文生:現在總共還有197億元。

吳委員秉叡:還有將近197億元?

曾次長文生:對。

吳委員秉叡:將來如果不足,這部分也還可以再撥給信保基金,對不對?

曾次長文生:如果在結算前還要用到的話,這筆錢可以動支。

吳委員秉叡:也就是說,你們現在貸放的這些錢,最後的結果,一方面是為了照顧中小企業,讓它的貸款能夠更便利,另一方面,也不能讓中小信保基金受到損失,所以政府才編列特別預算,也照顧到你們的需要,你覺得這樣的運作會不會出什麼問題?

曾次長文生:我剛剛已經跟委員及委員會說明了,現在的放款額度已經達到一兆多元,我們原來的估算是870億元,因為過去編列的方式就是一成,放大以後,它的融資金額、保證金額應該是8,700億元,現在我們的保證金額已經到8,800億元,所以要達成的目的已經完成,後續依照整個還款狀況,會有多少賠付,經濟部跟財團法人信保基金會依照實際狀況來執行。

吳委員秉叡:對啊!這樣算起來就是八千多億元的百分之二點多,還是在這個額度內,是不是?

曾次長文生:以目前的狀況來講是。

吳委員秉叡:謝謝!加油!多照顧一些中小企業,拜託!

曾次長文生:是。

主席:請賴委員士葆發言。

賴委員士葆:(9時56分)前幾天,也就是10月27日,我們看到薛部長浩浩蕩蕩帶隊密會陳時中,之後,高端主動公布了它的疫苗單價,請教陳審計長,採購合約都已經公布了,媒體揭露審計部表示那個資料要保存30年,其實剛才薛部長糾正委員,我也要糾正薛部長,媒體寫得很清楚,這是「密件」,加密30年後才解密,陳審計長,對吧?

主席:請審計部陳審計長說明。

陳審計長瑞敏:我們那個密件是依據……

賴委員士葆:我知道那個文件右上角寫著「密件:」,然後到什麼時候解密,這是你們寫的吧?

陳審計長瑞敏:對,這是依據衛福部送來的公文……

賴委員士葆:對嘛!這怎麼是保存,是保密,是密件啊!薛部長,這是密件,什麼叫保存?笑死人!

主席:請衛福部薛部長說明。

薛部長瑞元:密件就是以這個公文手冊的方式……

賴委員士葆:我跟你解釋,密件就是不能公布,問題是現在最重要的價格都公布了啊!

薛部長瑞元:這是高端公司公布的,不是我們公布的。

賴委員士葆:請問陳審計長,怎麼樣可以解密?根據相關規定是可以解密的,請你說明,在什麼情況下可以解密或提早解密?

陳審計長瑞敏:解密的條件,我們尊重衛福部。

賴委員士葆:你要講根據哪一條?

陳審計長瑞敏:這個文書處理手冊有。

賴委員士葆:文書處理手冊第七十三條啦!你連哪一條都不知道咧!第七十三條規定清清楚楚,主管單位可以提早解密,陳審計長,對不對?

陳審計長瑞敏:可以檢討。

賴委員士葆:蛤?可以提早解密,你不要講那個啦!

陳審計長瑞敏:檢討解密。

賴委員士葆:明確可以解密。好,薛部長,要不要解密?

薛部長瑞元:目前是高端自行公布售價,但是這個……

賴委員士葆:所以價格你不認?

薛部長瑞元:合約不是只有這件事情,其他部分他們並沒有自行公布……

賴委員士葆:笑死人了!你剛才講了半天,王必勝講了半天,你也一樣!陳時中到薛瑞元到王必勝到莊人祥,統統沆瀣一氣,跟高端是同一個團隊,衛福部已經變成是高端隊了!可悲啊!我跟你講,衛福部自作賤,從陳時中開始,變成高端的公關部!你可以看看,國際認證的疫苗……

薛部長瑞元:我……

賴委員士葆:你先不要插嘴,我會讓你講話。國際認證的疫苗推估是630元,慈濟就是買這個,人家講慈濟,他就講台積電,王必勝每次就是胡說八道。高端真正要比的是Novavax,Novavax價格500元,做了3期,高端只做1.5期,高端貴,你可以講很多理由,沒關係,但重點在哪裡?重點在打了無效啊!EUA不通過啊!有條件通過,到現在補件也剛補而已,對不對?部長,你們硬要拗那個是密件,老實講,很多委員都看過了,也沒什麼了不起,最終價格也沒有寫啊!價格也沒有寫啊!他沒有寫價格多少,對不對?審計部的密件有沒有寫價格?請回答一下。

陳審計長瑞敏:沒有。

賴委員士葆:沒有啊!那是要保密什麼?這個也要保密?裡面一堆文字,也沒有提到價格,要保密什麼?欺騙普羅大眾,就是坐實了衛福部自甘墮落,變成高端公司的公關部,就是這樣而已!我再請教衛福部,快篩劑目前庫存多少?

薛部長瑞元:目前庫存大約還有一億三千……

賴委員士葆:1.3億劑,你知道昨天各地發出去多少,你知道嗎?

薛部長瑞元:我沒有辦法去追每天到底……

賴委員士葆:我告訴你我追了,一天20萬劑,一個月600萬劑,你們要搞到什麼時候?

薛部長瑞元:這個目前還有實名制在販售。

賴委員士葆:沒有!現在是堆積如山,而且你現在去問普羅大眾,還有誰在快篩啊?

薛部長瑞元:還是有需要啦!

賴委員士葆:很少啦!除了像我們要上Call in節目,電視公司要求快篩,不然現在大家都很少篩,所以我就問你一個具體問題,有沒有可能往下開放?

薛部長瑞元:所謂往下開放是?

賴委員士葆:開放上班族,一樣,65歲以下、6歲以上,只要到藥局,一個人發給一包5劑,有沒有可能?

薛部長瑞元:委員這個建議我們可以來研議,我覺得有這個可能。

賴委員士葆:什麼時候可以有結果?

薛部長瑞元:給我們兩個禮拜,好不好?

賴委員士葆:好。我要講的是,不要又像疫苗一樣丟掉一堆,買了1.3億劑,一劑最少100元,有10幾億元耶!現在一天只有20萬劑在使用,所以不管是賣的或什麼的,就開放嘛!政府的錢就用在普羅大眾身上,對不對?

接著請教食藥署吳署長。我記得在8樓會議室問過你有沒有去輔導高端的EUA,有沒有?

主席:請衛福部食藥署吳署長說明。

吳署長秀梅:有。

賴委員士葆:有輔導高端EUA,所以……

吳署長秀梅:所有的疫苗都有輔導。

賴委員士葆:所以高端EUA的過程,你全面掌控進度,對吧?

吳署長秀梅:國產研發的都是這樣的步驟。

賴委員士葆:沒有錯喔?所以他們什麼時候補件,你們也是事先知道,就是26日要補件,是不是?

吳署長秀梅:研發是前面的階段。

賴委員士葆:不是研發啦!EUA補件啦!

吳署長秀梅:EUA已經補件了。

賴委員士葆:我知道啦!就是行程你們早就掌握了,是不是?

吳署長秀梅:在期限之前,他們一定要補件啊!

賴委員士葆:我知道26日補件,我現在問你的是,你們是不是事先就知道他什麼時候要補件?是不是?

吳署長秀梅:事先不知道,但他送來,我就知道了。

賴委員士葆:你不知道!你不知道我要問什麼啦!你剛剛開始說有輔導,代表你隨時掌握,代表你跟他們是work together,這是我要問的啦!

吳署長秀梅:沒有,那個時候是整個研發過程,在那個階段我們都有定期開會,但之後發給EUA就沒有了。

賴委員士葆:我們可以看到這整個故事的picture很清楚,27日薛部長浩浩蕩蕩帶了一批人去見陳時中,當然是套招,談來談去、談選情,談了3個小時,有什麼可談的?薛部長,依照憲法規定,在這裡要講實話,我尊重你的隱私,但是就問你yes或no,有沒有談到高端?

薛部長瑞元:沒有。

賴委員士葆:完全沒有?那可以談3個小時?談你家好,我家好這樣嗎?

薛部長瑞元:吃飯、聊天,為什麼沒有可能?

賴委員士葆:唱歌?我只是要告訴你,這句話我都存疑了,我不相信你沒有談高端。你可以看到,整個來講跟高端是一個team的,27日見了面以後,過幾天高端公布價格了,過幾天陳時中要辯論了。所以整個來講就是很清楚的,為了要替陳時中把那個引信拿掉,高端主動公布價格,大家都可以看得到,現在的衛福部跟高端是一個團隊啊!衛福部降格為高端的公關部啊!

薛部長瑞元:委員,它公布價格,你也要唸;不公布,你也要唸,到底是要怎樣?

賴委員士葆:公布價格好啊,我唸什麼?我沒有唸啊!我唸你,也不是唸它。我沒有唸它,我唸你。我唸你!

薛部長瑞元:是它要公布價格,干我什麼事?

賴委員士葆:是你叫它公布的啊!

薛部長瑞元:沒有。

賴委員士葆:我剛剛質疑的就是這個啊!就是陳時中告訴你,說這個要公布,不然的話,他的選情危險……

薛部長瑞元:這個故事編得不太好。

賴委員士葆:外面就這樣講啊!對不對?你看,你否定起來都虛虛的,不敢理直氣壯。

薛部長瑞元:沒有,因為委員上次跟我講回答的時候要面帶笑容,所以我就這樣子回答你。

賴委員士葆:很好,那就面帶笑容,但是要堅定!要語氣堅定,但是你語氣不敢堅定啊。

薛部長瑞元:我怕委員又說我殺氣太重。

賴委員士葆:最後一句話,高端EUA的審查可不可以學美國全程轉播、直播?可不可以?

薛部長瑞元:這個還是要考慮一下,因為國情是不一樣的。

賴委員士葆:為什麼美國可以,我們不可以?為什麼?

薛部長瑞元:法院在審判的時候也沒有直播啊。

賴委員士葆:我都提案要直播,當然可以直播,為什麼不能直播?

薛部長瑞元:憲法還規定審判要公開呢。

賴委員士葆:我都提案了,這是我們的司法要進步啊!這個地方要進步,你不能老是往下比啊!我們不是跟著美國跑,美國在這裡都做給你看了,2021年7月份的時候,人家就直播了,9個小時啊!

薛部長瑞元:只有美國而已,其他的也不會這個樣子啊。

賴委員士葆:我們現在唯一就是依靠美國,講這樣!我們現在唯一就是依靠美國、去抱美國大腿,難道不是這樣嗎?現在政治正確就是抱美國大腿,你還不敢抱?

薛部長瑞元:這有關係嗎?

賴委員士葆:當然有關係,怎麼沒關係?

薛部長瑞元:這個沒有關係啦。

賴委員士葆:你看,我們的武器跟美國買;美國叫我們把義務役役期延長,我們就延長,什麼都跟著美國走;叫台積電去設廠,我們就去;結果這個不跟,為什麼?因為有高端啦!高端是你們家的人、衛福部的人,是這樣子啊!

薛部長瑞元:這是無關的。

賴委員士葆:當然有關,怎麼會無關?太有關係了!我覺得高端已經公布價格了,而且審計部那份報告很清楚,裡面沒有價格,什麼東西都沒有。公開吧!部長,我告訴你,高端不要以為它把價格公開了,我歡迎你來公開,我講的是你,不是講它,它也是被逼的。公開之後,如果還不解密,30年,密就把它解掉!

薛部長瑞元:委員要來講30年?

賴委員士葆:30年啊!對啊,保存30年,上面寫「密件」,我都親眼看到了「密件」、30年。如果不解開,部長,我告訴你,這個會跟著再打到2024年的選舉,到時候你要負全責!謝謝。

主席:請郭委員國文發言。

郭委員國文:(10時9分)薛部長好。你說上一次跟陳時中前部長見面都沒有聊到高端,我如果是你,或者我如果是陳時中,我一定會聊高端,為什麼?因為高端在這幾個月吵得沸沸揚揚,幾乎9樓的財政委員會三不五時就來一個針對高端的專題,8樓的衛環委員會也是針對高端,整個立法院、整個委員會都在談高端,你們沒有談到高端,老實講,我覺得你的心情不知道會怎麼樣。很明顯地,高端就已經被政治操作了,變成選舉的主軸。剛剛有委員說你是為了陳時中,我看有些委員是為了蔣萬安,你的看法怎麼樣?

主席:請衛福部薛部長說明。

薛部長瑞元:委員好。我覺得委員的猜測有一點道理。

郭委員國文:有道理,對不對?我講的有道理,所以是為了選舉嘛!為了選舉而排這些議程,不斷地排,不斷地問。譬如所謂的保存30年跟保密5年,你講了幾遍了,你自己有沒有想過?

薛部長瑞元:我懶得算。

郭委員國文:難算了,對不對?我覺得你再講下去,可能不知道要講多少次,你自己都很難估計了。你能不能再講一次,難道聽不懂嗎?保密跟保存不一樣,一個是文件,一個是契約內容,這很清楚啊!你能不能再說一下?

薛部長瑞元:跟委員報告,文件以密件的方式保存,我們所有人事的相關簽呈都是這樣子。

郭委員國文:對,請其他的委員注意聽一下。

薛部長瑞元:都是這樣子,就是用密件的方式去保存,這個就不是機密解密的問題,就是要用這種方式來保存。

郭委員國文:對。

薛部長瑞元:至於高端5年的保密是在契約裡面的,所以5年之後我們對於契約是可以解密,也就是說,大家可以看契約。縱然解密之後,如果我們認為這個保存還是需要用封套等等來做,那個密件保存的方式仍然不會變。

郭委員國文:對。

薛部長瑞元:相反的情形也有可能,就是我們先解開的那個密件的方式保存,但是在5年之內不可以,因為同時它要保密5年,所以它的內容不能洩漏,它的儲存方式也仍然要用密件。

郭委員國文:所以某個程度你一直在解釋高端,剛剛有許多委員提到衛福部變成高端的公關部,你是被迫來解釋高端,而不是你願意去解釋高端,從頭到尾都是如此嘛!即便你現在講了這一遍是N加1次,我在想你還會有N加2次、N加3次,後面還是有委員再問你!

薛部長瑞元:沒有錯,我心裡有這種打算。

郭委員國文:對,所以我覺得你的表達能力非常清楚,可是為什麼有些人的理解能力變得很差?除非確診,有腦霧,否則怎麼會聽不清楚?

部長,我再請教你一下,剛剛也有委員在問明明一個月需要用掉的快篩劑是600萬劑,你們現在庫存只有1.3萬劑,難道快篩劑的期限有這麼短嗎?快篩劑有期限嗎?

薛部長瑞元:庫存是1.3億劑。

郭委員國文:1.3億劑,一個月600萬劑的話,一年就用掉7,220萬劑耶!

薛部長瑞元:快篩劑的期限比較長,差不多一年到兩年。

郭委員國文:對,一年到兩年,所以它沒有一個期限的壓力嘛!不是嗎?

薛部長瑞元:還是會有,但是沒有像疫苗的時間那麼短。

郭委員國文:對,目前還沒有,還有一點時間,是不是?

薛部長瑞元:是。

郭委員國文:如果還有時間的情況底下,對一般人來說,他出國、回國,快篩劑都是一種必需品,或者身體不舒服的時候還是會用到,所以這1.3億劑就某個程度來說還是一種必要品,對不對?

薛部長瑞元:對,不過我們還是可以盤點,看能不能提供出去更多一點,這個也是可以討論的。

郭委員國文:這個懷疑完之後又懷疑高端沒有效。我記得有一次上一屆的委員還大動作開記者會,說高端的死亡率是BNT的兩倍,現實的狀況是怎麼樣?

薛部長瑞元:那個計算是不太正確的。

郭委員國文:是不太正確的?

薛部長瑞元:不太正確的。

郭委員國文:所以打了無效也是一種不正確的說法?

薛部長瑞元:打了無效,我是否認的。

郭委員國文:完全否認嘛!

薛部長瑞元:我是完全否認。

郭委員國文:是。

薛部長瑞元:不然我在打假的?

郭委員國文:好。再回到今天的主題好了,現在經濟部撥了417億元到你這邊,你能不能再詳述一下,疫情突然爆發之後,你需要這筆錢,到底用了哪些項目?而這417億元有沒有達到你防疫的政策目標?有沒有?

薛部長瑞元:跟委員報告,關於417億元,簡單講,當然,使用的項目有許多,但最重要的大概就是3個,第一個就是快篩試劑,因為那時候我們看Omicron的疫情變化,所以不再用PCR作唯一的診斷,就改用快篩,於是快篩的需求量就大增,所以是為了要買快篩試劑;第二個部分是Omicron抗病毒的藥物,尤其如果讓高風險的患者提早服用是有效的,所以我們要買抗病毒藥物,但抗病毒藥物是很貴的,我們還是要讓國人使用就買了。

郭委員國文:抗病毒的藥物非常貴,一支好像要兩萬多。

薛部長瑞元:對,差不多。

郭委員國文:所以抗病毒的藥和快篩是最大的占比。

薛部長瑞元:還有另外一個,原先我們是把確診個案都送到醫院去,但是因為Omicron輕症比較多,所以我們改變策略,變成居家照護,但居家照護就要讓這些醫師藉由視訊去做確診的診斷。

郭委員國文:等於是醫護津貼和隔離的補償金。

薛部長瑞元:有關這部分,各位想想看,700萬人確診會花到多少。

郭委員國文:不過你一下把醫護津貼全部抽離掉,醫護界也會有相當大的反彈,可能要採取軟著陸的方式,而且要做比較完整的溝通,部長,我最後是建議這部分,而且醫護人員在這過程當中也非常辛苦。

薛部長瑞元:是,沒有錯。

郭委員國文:再來,請教經濟部次長,417億元挪過去之後,你剛剛在回答其他委員的過程當中提到目前的呆帳率大概是百分之二點多,但是核貸的金額目前為止總共超過一兆多元,你核貸了一兆多元,如果是百分之二點多,本席換算一下大概要兩百多億元,以目前的景氣,依照這種狀況,我們的GDP不斷下修,出現黃藍燈的情況下,你會不會擔心不夠?

主席:請經濟部曾次長說明。

曾次長文生:跟委員報告,目前的狀況是我們手上除了已經捐助150億元外,這一筆870億元的預算裡還有197億元的餘額還可以動支。

郭委員國文:所以有197億元,而這150億元當中用掉50億元,也就是你還有292億元?

曾次長文生:但它到明年6月就要結算,結算後如果信保基金辦理貸款依然有需要償付的狀況,就會進到我們未來的預算裡面來執行,一併跟委員報告。

郭委員國文:你們就會撥入……

曾次長文生:對。

郭委員國文:可是如果你認為這是為了防疫,所以把417億元的信保基金挪到衛福部,你是否覺得有道理?因為整個疫情應該也會衝擊到中小企業吧!

曾次長文生:跟委員報告,因為特別預算其實有時間性,而且我們看著流量,我剛剛也跟您說明,我們捐助了150億元,大約用掉51億元左右,還有100億元,只用掉三分之一,我們是看著它的流量在撥付。

郭委員國文:我知道是看流量在撥付,但是依照目前的狀況,是整個景氣不斷下修,你總共的額度大概又核貸一兆多元出去,你目前的呆帳率大概百分之二點多,本席問你的是,你會不會擔心不夠?

曾次長文生:跟委員報告,以目前來看,現在景氣在下修,但是基本上還是維持正成長,我們一開始提這個信保時,當然擔心的是整個景氣負成長,因為全世界都在負成長的狀況下。

郭委員國文:是啊!那時候臺灣好像不錯。

曾次長文生:因為我們撥這些款,分了四次追加。

郭委員國文:你撥款時,臺灣還不錯,反而是現在比較不好。

曾次長文生:應該是這樣,當時我們是看到國際的狀況,2020年7月當時其實稍微有點緊張,後來到了2021年,我們的經濟成長率其實是破了一定的紀錄,所以2021年比較好。

郭委員國文:反正你要注意看看到底夠不夠。

最後,我要請教主計長,所以總體而言,這筆預算的流用,整個特別法是跳脫預算法框架的情況下,某個程度讓你的項目別、機關別能夠跳脫,還包括你的總額限制都能跳脫,這筆預算的流用是完全合法的,是不是?

主席:請行政院主計總處朱主計長說明。

朱主計長澤民:是的。

郭委員國文:謝謝主計長。

主席:請沈委員發惠發言。

沈委員發惠:(10時20分)主計長、薛部長,先請兩位上來是因為我認為今天的會議還是要針對主題,我們安排這個會議不是為了蔣萬安選舉,來這裡都談一些蔣萬安的選情、罵陳時中,其實都是占用立法委員、財政委員會的時間,同樣重複的事情一直做,每個禮拜做,其實大家也很厭煩,所以我們還是回到今天為什麼開這個會的主題。這一次因為疫情有特別預算,經濟部編列417億元的預算經費的執行情形,之前有一個查照案送到立法院來,之後有委員提案把它送到財政委員會審查,所以今天就是審查這個案子。今天的重點有兩個,首先,就這417億元的預算,第一、其預算流用是不是符合法律規定?這部分要談清楚;第二、流用到衛福部的預算到底拿去做什麼用?有沒有符合特別條例規定的使用方式?是不是這兩個重點?

主席:請行政院主計總處朱主計長說明。

朱主計長澤民:對。

沈委員發惠:好,既然是這兩個重點,第一個重點請主計長回答,第二個重點是流到衛福部做什麼用,請薛部長回答。主計長,這一次經濟部的預算流用到衛福部,有沒有符合法律規定?

朱主計長澤民:跟委員報告,它完全符合肺炎特別條例第十一條的規定,完全符合!

沈委員發惠:完全符合這一次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十一條所明列,這是立法院自己通過的,就是不受預算法第二十三條、第六十二條、第六十三條的限制。

朱主計長澤民:是的。

沈委員發惠:其中我們排除掉的第六十二條,即經費不得流用的規定。

朱主計長澤民:對。

沈委員發惠:所以它已經被排除掉了,對不對?

朱主計長澤民:是的。如果不符合規定的話,各部會的會計人員不會讓它通過。

沈委員發惠:第一個問題滿清楚的,這一次417億元的預算是符合特別條例第十一條的規定,而且是否排除預算法這三條的規定後,我們愛怎麼流用就怎麼流用,是這樣嗎?

朱主計長澤民:有一定的規定。

沈委員發惠:還是有規定,對不對?

朱主計長澤民:那是我們行政院的規定,如果是用途別的話……

沈委員發惠:主計長,你講到重點了,其實依這個特別條例的規定,你們就是可以流用,因為已經排除掉相關規定了,但是行政院在財政紀律之下自定一個「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執行應行注意事項」,對不對?

朱主計長澤民:對、對、對。

沈委員發惠:這是我們行政院雞婆自己定的,對不對?

朱主計長澤民:是的。

沈委員發惠:所以並不是經費愛怎麼流用就怎麼流用,對不對?

朱主計長澤民:因為如果不符合這個規定……

沈委員發惠:裡面有規定要簽報機關首長,必須要報由行政院核定,所屬機關之間應先函送立法院備查,這都是你們自己定的,對不對?

朱主計長澤民:對、對、對,是的。

沈委員發惠:好,這是流用的部分,法律的問題我就問到這裡。再來,第二個問題也很重要,我們流用到經濟部的經費,即這417億元,請問薛部長用到哪裡去了?

主席:請衛福部薛部長說明。

薛部長瑞元:跟委員報告,這四百一十七億多元我們是分配到八個科目裡面,這八個科目包括防疫物資的採購、抗病毒藥物的採購,還有這一些確診隔離收治等等……

沈委員發惠:部長,簡單講,為什麼你們衛福部原本沒有編列這些預算,後來必須要由其他單位的預算流用?

薛部長瑞元:因為整個疫情的變化,今年變成Omicron為主,所以我們採取的策略就是……

沈委員發惠:你今天一再講,之所以會需要這些經費的流用,就是因為Omicron不在我們的預測範圍內,Omicron的疫情突然起來了。

薛部長瑞元:對,所以我們要改變策略。

沈委員發惠:它的重症率低,但散播力強,對不對?

薛部長瑞元:對。

沈委員發惠:所以我們必須要改變我們的防疫策略,防疫策略改變之後,我看最大宗的第一個就是抗病毒藥物,當初沒有Omicron,不曉得抗病毒藥物的需求量這麼大,對不對?

薛部長瑞元:對。

沈委員發惠:第二個,最大條的是醫護津貼,因為我們的醫療量能沒辦法讓所有的Omicron感染者都到醫院裡面救治,所以我們必須採取居家照護,對不對?

薛部長瑞元:對,沒有錯。

沈委員發惠:所以醫師在醫療單位,我們要透過醫療單位診斷,他們的負荷量變得很大,我們必須要給津貼,對不對?

薛部長瑞元:是。

沈委員發惠:第三個是快篩,原本以前每個人最後都要做PCR,但是Omicron之後的範圍這麼大,所以必須用快篩取代,所以才有快篩的需求量,對不對?

薛部長瑞元:對。

沈委員發惠:主計長,衛福部把這些錢用到這些用途有沒有違反特別條例?

朱主計長澤民:沒有。

沈委員發惠:Over,我們今天的會議主題講得這麼清楚,就是這樣子。我來講其他的,剛剛有國民黨委員說買那麼多快篩幹麼、現在沒有人要快篩了、現在快篩的需求量沒有那麼大。這實在是有點不食人間煙火,現在什麼都要快篩,你從國外回來就要快篩、你自主健康管理完就要快篩、你喉嚨痛就要快篩,因為你不曉得是流感還是冠狀病毒,部長是不是這樣?

薛部長瑞元:對,沒有錯,其實還有很多用途需要快篩。

沈委員發惠:快篩缺貨的時候就呼天搶地說政府沒有快篩、衛福部混蛋、快篩買太少,現在我們買快篩就說買太多、浪費、現在不需要快篩。

薛部長瑞元:這種話我們也聽很多。

沈委員發惠:沒有公告採購價格的時候就說高端混蛋、不敢公布價格、高端買貴,然後高端一公布價格就說高端是為了陳時中的選舉才公布價格,又罵!

薛部長瑞元:高端跟陳時中,我實在想不出來有什麼關係。

沈委員發惠:注射高端要PCR才能去日本,他們就說高端應該補貼PCR,這也是國民黨開記者會講的,要補貼PCR、不補貼是混蛋,結果現在人家補貼了,又說是為了陳時中選舉。到底要叫人家怎麼做?我實在是想不通。

薛部長瑞元:目前有去做PCR的大概一百多人。

沈委員發惠:沒疫苗的時候說什麼疫苗都要、國產疫苗也要,還記得那時候說要去國際現貨市場,有貨就撿,還現貨市場!現在卻來罵你們為什麼銷毀那麼多、為什麼買那麼多。沒有國產疫苗的時候,蔣萬安開記者會說要把試驗人數從3,000人降到600人,還說要給他們更多的研發補貼,然後現在說是你們要炒高端股票、你們圖利高端。拜託!這種手法就是簡單八個字形容,企圖三人成虎、積非成是。每天都來這裡亂,不管你做什麼都罵,罵到最後人民就覺得好像問題一大推,但其實每個問題都講過了。今天所問的問題,你是不是都在同樣的位置、同樣的臺上講過不下數十次,對不對?

薛部長瑞元:樓下也有講過。

沈委員發惠:說得這麼清楚,現在的情況就是這樣。最後1分鐘我講一個小故事,有位善良老百姓去參加同學會,結果被人家拿西瓜刀劃破肚皮,腸子流出來,還好是輕傷,送到急診室去急診,醫護人員正在急救很多病人,有車禍的、有被劃破肚皮的,結果有小混混一來就說怎麼不先縫合傷口?但人家還在清傷口、量血壓,他又說為什麼不吊點滴?指手劃腳罵醫護人員,甚至推打醫護人員。之後又來問急診室為什麼這個人活了、那個人死了,死的人的命不是命嗎?

各位,這是疫情造成的,善良的老百姓就是我們臺灣人,把人肚皮劃破的就是中國的病毒,中國的新冠病毒就是劃破人民肚皮的流氓,然後急診室的醫護就是疫情指揮中心,疫情指揮中心為臺灣的疫情努力地拚,做得全身是汗,結果旁邊小混混就說陳時中混蛋、你們的疫苗太多、針打太多、針打太少。各位,現在的狀況就是這樣,我們回過頭想,我們正在享受我們的防疫成果,不要事過境遷來罵這些在急診室裡面為臺灣疫情急救的疫情指揮中心的人,以上。

薛部長瑞元:謝謝委員。

主席:請李委員貴敏發言。

李委員貴敏:(10時31分)大家好,我們先談談今天的主題,我在看報告的時候,心裡只有一個很沉痛的想法,就是廣立巧門小金庫破壞我們的財政紀律,為什麼這樣講?我們看到剛才主計長回答其他委員詢問是不是合法的時候,他說合法、可以做。講得義正嚴辭,可是我們講一下,你是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當成護身符,但這個護身符怎麼來的?不就是因為你在國會的多數暴力強行通過的嘛!這是第一點。第二點,我們看看預算的部分,你有總預算,還有特別預算,現在特別預算常態化,你把它開一個巧門,總預算裡面居然有我們待會會提到的,不管是災害準備金也好,或是第二預備金也好,你居然都可以撥用,民眾聽你講特別預算的時候,他以為你只有用特別預算,但不是!總預算裡面你也用、特別預算裡面你也用,所以你的金庫很多,這就會影響我們的財政紀律。

我們來看一下111年特別預算的跨機關流用,經濟部次長在這裡,中小企業重不重要?很重要吧!中小企業家數占我們臺灣企業的98%,中小企業聘用的員工占我們的八成,也就是所有勞工朋友們的雇主有八成是中小企業,它的營業額、銷售額達到二十三兆多元,超過五成,所以中小企業是我們的命脈,我再強調一點,原則上來講,中間的階層、中產階層是國家社會安定的力量,經濟部當初編870億元預算要給中小企業,但居然只用150億元。你剛才回答其他委員的時候,你說因為編列時的經濟狀態不好,所以編這麼大的金額,但今天的經濟狀態好了,是嗎?其實我在一年多前就跟主計長講過,我跟他講通膨的時候,他打死不認,一年多前講的時候他說沒有超過2%,到12月的時候編了一個1.9%,沒有超過2%啊!你今天用中小企業當成一個理由、用信保基金當成理由,但現在無薪假、失業,民間苦哈哈!如果你現在編的錢是對的,那就是你當初浮編,如果你當初沒有浮編,也不至於流出來的錢高達六百多億元,流出來的錢給衛福部417億元,衛福部今天講得理直氣壯,你看!我的防疫物資用了多少錢,林林總總的都在表單上面,但是我請教一下,你林林總總的防疫物資,怎麼民間的感受跟你完全不一樣呢?要快篩的時候沒快篩,今天你義正嚴辭地說我快篩給大家用,我都編好了預算,當初臺灣施打疫苗的速度是不是全球墊底的?你居然有臉在這個地方說你的防疫物資很充沛。

當初我在詢問的時候,我們不講疫苗啦!疫苗就是荒唐,大家都知道不夠,對不對?你居然為了替高端護航,能夠睜著眼睛說瞎話,高端自己已經出來說840元平均價,王必勝還能夠出來說比其他疫苗便宜,比AZ便宜嗎?沒有吧!我們就講比BNT好了,按照實際算出來的數字,BNT是五百多元,這些數字算出來,白紙黑字在那裡,有數據為證,然後你還能夠睜著眼睛說瞎話,如今行政官員的作風就是行政單位說了算,其他民間的任何東西都只能夠聽你的,其他的數據統統都不算,這個就是今天綠營的行政單位的作風嗎?然後還可以理直氣壯說合法啊!因為法條通過了,你大院通過啊!大院不是你多數暴力強行表決通過的嗎?我們舉手舉腳能夠表決得過嗎?高端的暴利是誰縱容的呢?我請教一下薛部長。我忘了,一直以為你是次長。

主席:請衛福部薛部長說明。

薛部長瑞元:委員要問什麼?

李委員貴敏:你不回答,是不是?

薛部長瑞元:不是。

李委員貴敏:沒關係,因為我時間有限,那我就先問主計長好了。主計長,你剛才也很義正嚴辭,對不對?從本來告訴你通膨,你就是這樣講,你說你都合法,你都遵照法律的規定,可是以前我問主計長有沒有盡到責任的時候,你說跟我沒有關係,那上面規定的是主計官,我是主計長。本席請問你,這個特別預算的浮編,預算法第三十五條裡面講了,「中央主計機關依法審核各類概算時,應視事實需要,聽取各主管機關關於所編概算內容之說明」,我請問你,你有沒有做?

主席:請行政院主計總處朱主計長說明。

朱主計長澤民:有,都有。

李委員貴敏:你都有做,那很奇怪哦!

朱主計長澤民:我們都是根據法律的規定來編這個預算,而且送到大院審議,都有。

李委員貴敏:那很奇怪,都根據法令做這個東西,誰都會說,但是你的行為如果都有按照這個做的話,怎麼會經濟部編列了八百多億元給信保基金、中小企業,可是今天流用出來六百多億元?這個已經是匪夷所思的。

朱主計長澤民:跟委員報告一下……

李委員貴敏:另外,你倒不是只有今年流用,你每一年都流用耶!而且我覺得很奇怪的一點,就是你隨便編、浮編,然後浮用、濫用,你最後也不管。審計部,我請問你,你後來查了高端的部分,你看的價格跟今天高端公布的價格是不是一樣的?

主席:請審計部陳審計長說明。

陳審計長瑞敏:一樣的。

李委員貴敏:完全一樣?840元?

陳審計長瑞敏:完全一樣。

李委員貴敏:完全一樣,是不是?

陳審計長瑞敏:對。

李委員貴敏:好,那其他的部分,我請教審計長,我們上次有算過,衛福部給出去的錢跟實際上高端財報所顯示出來的錢差了幾十億元,這幾十億元到哪裡去了?

陳審計長瑞敏:好像高端有說明。

李委員貴敏:蛤?

陳審計長瑞敏:高端有說明。

李委員貴敏:我問你你查了沒有?

陳審計長瑞敏:這個不是我審計範圍。

李委員貴敏:為什麼不是你審計範圍?你不是審它的決算?你不是決算錢到哪裡去了嗎?

陳審計長瑞敏:這個是私人公司,不能影響人民的……

李委員貴敏:你荒唐啊!審計長,我知道上次主計長在國會殿堂裡面,直接給你下指導棋叫你不准查,所以你就不查了,是不是?

朱主計長澤民:我沒有權力叫他不准查。

李委員貴敏:因為主計長以前是你的長官,所以主計長說不准查,你就不查了,是不是?

朱主計長澤民:我沒有權力叫他不准查。

李委員貴敏:你有!在國會頻道視訊上面還有,所以不要浪費我的時間。下一個問題要請教薛部長,你那個錢花哪裡去了?你417億元在今天的報告上面有,但是第二預備金裡面的七億八,第二預備金撥用的74億元裡面,你用了七億八,然後災害準備金的50億元裡面,你用了30億元,這三十七億多元,你用到哪裡去了?

薛部長瑞元:這個部分,我們應該都有送到貴院來,我稍微說明一下,那七億八……

李委員貴敏:很快的。

薛部長瑞元:辦理111年中低收入戶加發生活補助金所需的是7……

李委員貴敏:什麼意思?你不是防疫,你是送給中低收入戶?

薛部長瑞元:那是屬於紓困的部分,二備金在做紓困的。

李委員貴敏:主計長,你們編列預算的時候是找了名目編,然後花的時候隨便去花,是不是?

朱主計長澤民:二備金跟它的紓困預算無關,二備金跟它的紓困預算……

李委員貴敏:你現在編的預算不是用在你編的項目上面,因為時間的關係,那個detail的,三十七億多元你花到哪裡去了,那個細節要出來,你今天417億元有項目,你三十七億多元可沒有哦!我第二個問題要請教你,就是……

朱主計長澤民:我們二備金都有報大院,超過5,000萬元的都有報大院。

李委員貴敏:部長,你這個黑箱,你學法律的嘛!對不對?我為什麼說你是黑箱呢?我這樣講,你以前在那個會議裡面,我問你錄音不錄影的決策是誰做的,你說是與會的人;我問主席是誰,你說是陳部長,對不對?所以決定只有錄音不錄影的人就是陳時中,但你今天為什麼會說高端與陳時中無關呢?你們開的那個會議裡面,包括EUA等等,他不就是陳時中嗎?

我再提醒你,你既然學法律,我提醒你一下,政府資訊公開法第一條就開宗明義的說「保障人民知的權利,增進人民對公共事務之瞭解、信賴及監督」,今天民眾對於行政單位沒有信賴可言,因為你就是假訊息的製造者啊!明明白白840元在那裡,AZ的價錢在那裡,BNT的價錢根據慈濟出來的數字是五百多元,這種情況之下,你還能夠說高端的價格比其他的價格便宜。

好,我們再講會議紀錄,你學法律的,剛才已經給你看法條的規定,會議紀錄裡面有沒有講說你對於專家成員的名單要公布?這個會議紀錄裡面哪來專家成員的名單?在哪裡?你不是依照法律的規定。

我再講一點,你的串證,大家質疑你的是行政不中立,我質疑你的是有沒有串供啊!你學法律的,一般的案件裡面,在經過檢調調查的案件裡面,你知道金管會送了9次資料,高端的案件現在在調查當中,你去夜會陳前部長,然後說大家現在是選舉的考量,我的考量不在那兒啊!我的考量是你明明知道檢調在調查的時候,你去夜會陳時中,你今天需要這麼多錢幹什麼?衛福部是今天疫情已經完全沒有問題,所以你是朝9晚5的下班時間嗎?你的上班時間不是含你其他的加班時間嗎?你居然可以講說我在下班時間去夜會是我私人的事情,你學法律的,你沒有考慮到現在高端在調查的過程當中有沒有串供的情形,我想的可不是你幫陳時中準備他在11月5日的辯論啊!我考慮的是,你作為一個學過法律的人,是不是法律人我不知道啦!但你學過法律的人,你不知道在檢調調查的過程當中,如果是一般老百姓的時候,是不是馬上被羈押禁見?

薛部長瑞元:委員,你到底要問我哪一個問題?

李委員貴敏:我問你串供啊!我不是先告訴你了嗎?

薛部長瑞元:好,我還不是被告,沒有串供的問題。

李委員貴敏:怎麼會沒有呢?

薛部長瑞元:當然沒有啊!

李委員貴敏:一般的情況之下,證人沒有轉被告的嗎?

薛部長瑞元:什麼叫做一般情況?委員學法律的,你總是知道所謂的串供就是被告,證人……

李委員貴敏:你到目前為止,被檢調單位調查了沒有?你有沒有被檢調單位調查?

薛部長瑞元:我現在不是被告,也不是證人,有什麼串供?

李委員貴敏:你被問了沒有?

薛部長瑞元:問什麼?

李委員貴敏:檢調找你去問了沒有?

薛部長瑞元:沒有。

李委員貴敏:檢調找過衛福部任何人去問了沒有?

薛部長瑞元:沒有。

李委員貴敏:檢調找衛福部要過任何資料沒有?

薛部長瑞元:沒有……

李委員貴敏:有沒有要過資料?

薛部長瑞元:資料的話,至少在我這邊沒有看到有簽呈說檢調要什麼資料。

李委員貴敏:所以你告訴全民的是,這個案子到目前為止,雖然檢調單位跟金管會拿了資料,可是檢調單位沒有傳喚衛福部任何人,也沒有傳喚……

薛部長瑞元:當然,如果有違法的事情就會一槍斃命,就移送。

李委員貴敏:對,那你怎麼會說高端案與陳時中沒關?

薛部長瑞元:就是沒有違法的事情啊!委員的邏輯怎麼這麼奇怪?

李委員貴敏:就是還沒有判斷有罪之前推定無罪,是不是?

薛部長瑞元:任何人都是這樣。

李委員貴敏:那你也不能夠去串證啊!是不是?

薛部長瑞元:就沒有串證的事情啊!

李委員貴敏:一個衷心的建議,一個忠告。

薛部長瑞元:委員不要編太多故事啦!這樣不好啦!

李委員貴敏:一個誠心的忠告,好,謝謝。

薛部長瑞元:謝謝。

主席:跟委員會報告,待會兒林委員楚茵質詢完以後,我們休息10分鐘。

請鍾委員佳濱發言。

鍾委員佳濱:(10時46分)主席、在場委員先進、列席的政府機關首長官員、會場工作夥伴、媒體記者女士先生。主計長好、曾次長好,剛剛大家都在關心特別預算的流用情況,我先請教主計長,這個特別預算所受的法律規範是不是特別條例?

主席:請行政院主計總處朱主計長說明。

朱主計長澤民:委員早。是的。

鍾委員佳濱:特別條例的全名是什麼?全名可能很長,有沒有包括防疫?

朱主計長澤民:有。

鍾委員佳濱:有沒有包括紓困?

朱主計長澤民:有。

鍾委員佳濱:有沒有包括振興?

朱主計長澤民:有。

鍾委員佳濱:大概多少錢?是不是8,400億元左右?

朱主計長澤民:對,8,400億元,後來大院通過八千三百九十幾億元。

鍾委員佳濱:對,我知道後來減了一些些。好,這麼多的錢,在防疫特別條例當中,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不受預算法第二十三條、第六十二條及第六十三條之限制」,那是什麼意思?

朱主計長澤民:那個是讓它保持一個彈性,但是我們執法也要有一個依據。

鍾委員佳濱:所以預算法這些條文是要限制它流用的一些規定,那我們是排除這個特別預算的編列在防疫、紓困跟振興過程當中,因為時間很急,我們大概編,但是如果要流用很嚴格,恐怕影響到我們這三個目的,對不對?

朱主計長澤民:對,是的。

鍾委員佳濱:好,所以就特別排除了。你知道是誰在第十一條第一項主張要排除的嗎?當時立法是什麼時候,你知道嗎?是民國109年,2020年2月的時候。這個條文是國民黨提案,提案人是黨團的蔣萬安委員,他們的第十一條第一項就明明白白地寫著特別預算排除預算法第二十三條、第六十二條及第六十三條的限制,你認為是不是國民黨黨團也認為這個特別預算應該把原來受預算法限制流用的嚴格規定拿掉,讓我們這三個目的之間比較好調度?你是不是認為他們也是這個目的?

朱主計長澤民:對,我們謝謝當時委員的支持。

鍾委員佳濱:是的,所以國民黨的提案後來朝野各黨團無異議,就按照他們這樣的精神通過了。連國民黨本身都認為防疫特別預算,由於這個防疫、紓困跟振興的8,400億元要完完全全的精準,絲毫不差,跟年度預算一樣不能夠超過20%去流用是不容易的,特別授予行政機關可以調度,對不對?

朱主計長澤民:是的。

鍾委員佳濱:好,我要問一下了,現在他們說有一個附帶決議,請教經濟部曾次長,在第4次追加預算的時候,有針對一個捐助及撥入中小信保基金的專款要專用,870億元,你們有沒有看到這個附帶決議?

主席:請經濟部曾次長說明。

曾次長文生:那個是對……

鍾委員佳濱:什麼時候通過的?去年的12月29日。為什麼要撥這870億元到信保基金?你說一下,是為了防疫,還是為了紓困?還是為了振興?

曾次長文生:紓困。

鍾委員佳濱:是為了紓困。那目前這筆錢,主計長,撥入多少錢了?原來給它匡了870億元,撥入多少錢了?

曾次長文生:150億元。

鍾委員佳濱:撥了150億元,用了多少?

曾次長文生:現在賠付了50……

鍾委員佳濱:快51億元,對不對?

曾次長文生:對,51億元。

鍾委員佳濱:賠付是因為有些人還不出來就賠付了嘛!

曾次長文生:是。

鍾委員佳濱:那目前後續的執行情況怎麼樣?還要不要賠很多?要不要賠上800億元、700億元?你覺得呢?

曾次長文生:跟委員報告,當時我們在規劃一次一次來的時候,其實最大一筆是在2020年7月,那時候是四百多億元,因為這不是一次就編了870億元。

鍾委員佳濱:瞭解,所以目前賠付的狀況……

曾次長文生:那個時候對整個景氣的估算,並沒有像2021年後來的景氣是逆勢成長……

鍾委員佳濱:剛開始被估算很悲觀,所以準備了充足的彈藥,趕快請信保基金儘量支援,支援的貸出去多少錢?上兆嘛?

曾次長文生:我們已經貸出去一兆多元。

鍾委員佳濱:一兆多元了嘛!

曾次長文生:對,其實已經達到我們……

鍾委員佳濱:大部分都還了嘛?

曾次長文生:陸續在返還。

鍾委員佳濱:跳票的、不能還的,只有要賠付51億元嘛!

曾次長文生:對,目前是這個樣子。

鍾委員佳濱:好,主計長,原來你們特別預算留了870億元要去做中小企業的紓困,結果經濟復原情況良好,跳票的、倒掉的,需要賠付的很少,在870億元當中,你們只撥付了150億元,還有720億元,對不對?

朱主計長澤民:是的。

鍾委員佳濱:720億元,你覺得根據我們特別預算的精神,要繼續留著給企業紓困,還是有其他更緊急的地方你們要調度?

朱主計長澤民:對,我們是往最需要的地方去。

鍾委員佳濱:那你覺得中小企業這個事情緩和之後,哪些地方更需要用到這筆錢?

朱主計長澤民:像防疫,還有很多……

鍾委員佳濱:防疫嘛!所以我們很清楚,國民黨本身、蔣萬安委員本身,他們都支持特別預算,在特別條例授權給它不受預算法相關流用的限制就是為了紓困、防疫跟振興能夠充分地去調度。針對中小企業給的這筆錢,當時看了情況景氣很差,所以特別準備了很多,也貸出了超過1兆元,結果現在實際發生還不起的,要賠付的只有不到51億元,所以這筆錢870億元放在那裡,還有720億元,其實是不是就可以用來做其他更緊急的需要?這樣有沒有符合特別條例的精神?

朱主計長澤民:是。

鍾委員佳濱:好,那這樣我就沒事了,接下來不想再問這些無聊的問題了,坦白說,再三吵,吵來吵去都是這些問題。我來問一下經濟部次長,主計長請回。來,次長,我們更關心的是什麼?臺灣這次的防疫振興紓困之所以能夠在世界上的表現成績卓越,因為有一個護國神山,大家都知道叫台積電,台積電的能源需求我們來看一下。次長,因為擔心半導體供應鏈會去臺化,所以部長說要強化自己,怎麼強化?前天傳出來台積電1奈米廠要落腳龍潭,經濟部說水電與土地都備妥了,備妥了嗎?

曾次長文生:對。

鍾委員佳濱:備妥了?

曾次長文生:是。

鍾委員佳濱:是備妥了。台積電用的電占全國發電總容量將近6%,台積電的供應量有沒有問題?夠不夠?

曾次長文生:我們在估算整個供電計畫的時候,都把台積電的用電需求設算進來。

鍾委員佳濱:所以它占6%,未來可能更多,你們都覺得沒問題?

曾次長文生:應該是說它未來的一些投資規劃都有事先跟部裡面做溝通。

鍾委員佳濱:所以它的需求,包括水電、土地,你們都有「按算」?

曾次長文生:我們在對外公布臺灣用電需求,比方說我們推估每年成長2.5%……

鍾委員佳濱:把台積電的需求也算進去了?

曾次長文生:對。

鍾委員佳濱:好,我們來看一下,台積電不只電量要足,它的綠電比例還要純啊!什麼意思?天下雜誌說台積電幾乎吃光全臺的綠電,而且還慘輸Intel。Intel去年的綠電占比,占它的使用電量超過8成;另外一個對手三星電子也超過2成,台積電只有多少?不到1成。當整個國際市場要求供應商要達到綠電目標,臺灣的綠電是不是足夠供應台積電?我現在不是問你用電量,是問你綠電的比例夠不夠。

曾次長文生:其實我們有跟他們討論過,包括跟國內的產業討論過他們綠電需求的時間,現在國內的產業普遍擔心當他們需要的時候,如果供應不足他會擔心,所以我們會看到有一些討論。但事實上經過我們溝通,因為他們其實也不是今年或是明年就要,有些是在2025年以後,那他需求的……

鍾委員佳濱:好,以後要。但是我們來看一下,Intel目前的綠電占超過8成,三星超過2成,台積電只占不到1成的時候就用掉了臺灣將近6%,換算一下,它目前用掉的綠電占臺灣總電力的0.6%,如果未來不到1成要提升到8成,它的綠電要吃掉臺灣電力的4.7%,如果只提到2成也要用掉1.2%。換言之,未來台積電要提高它綠電比例的純度,它要持續地從臺灣的電力供應當中拿綠電,至少1.2%,往上看要4.7%,台電有沒有能力供應?

曾次長文生:我們現在的再生能源推動策略,事實上由民間主導投資的會比台電多,但台電要負擔的責任是用電網來把它輸送到台積電去。

鍾委員佳濱:很好,我知道,就是不是都靠台電。來,看一下,能源轉型2025非核家園不是要去核電而已,我們還要看綠電的結構,現在你的再生能源要占20%,對不對?

曾次長文生:是。

鍾委員佳濱:這20%包括什麼?包含了光電、風電、廢棄物、慣常水力、生質能還有地熱,對不對?

曾次長文生:是。

鍾委員佳濱:目前再生能源只有6%,台積電如果要拿到4.7%,可能問題很大。請問一下,從2021年到2025年,你們這20%的再生能源,比例結構怎麼樣?

曾次長文生:最主要是光電,其次是風電,這兩個的占比差不多。

鍾委員佳濱:最主要。那水力呢?

曾次長文生:水力其實會跟水情有點相關,那今年狀況還不錯。

鍾委員佳濱:好,那生質能呢?

曾次長文生:生質能比例是這4個裡面相對低的。

鍾委員佳濱:那地熱呢?

曾次長文生:最有潛力的是地熱。

鍾委員佳濱:最有潛力的是地熱,你說的,最有潛力是地熱。

曾次長文生:對,因為我覺得短期是……

鍾委員佳濱:好,我們不能想象未來20%的能源都靠風電,都靠光電,有可能嗎?

曾次長文生:應該是說,以目前臺灣的條件……

鍾委員佳濱:為主,但是不能都靠它,對不對?

曾次長文生:對。

鍾委員佳濱:好,那你還要不要發展?我們來看一下,你說地熱很有潛力,110年你們所設定的地熱目標是160MW,114年要達到200MW,結果110年實際只有4.5 MW,達成率不到3%。地熱發電成效不彰,經濟部有沒有檢討?

曾次長文生:我們不是只有檢討,我們其實要改變一些做法,我們最近也聯合了國內跟探勘有關的,不管是機構或者是學校,我們要成立一個平臺,希望能夠快速的把臺灣的地熱潛能再做一次比較清楚的探勘。

鍾委員佳濱:好,地熱潛能,你講到關鍵字了。臺灣的地熱潛能,有人估計高達160GW,對不對?24小時運行,發電效能可以達到將近百分之百。2025我們的目標是再生能源要達到20%,20%換算,我們大概需要300GW,換言之,如果地熱充分開發,臺灣這20%的再生能源,地熱幾乎可以供應一半啊!更何況在日本311地震期間,我們發現在1980年代,日本有一個地方叫九州,它的地熱電廠是台灣中油去探勘的耶!臺灣這麼早就已經發展了,在日本做了,為什麼臺灣沒有做?

曾次長文生:簡單來講,包含委員提到的中油,我們現在已經要求中油成立專門的團隊來投入地熱的工作,探勘的部分有很多學校跟機構可以做,但是鑽的部分,鑽井的部分,中油……

鍾委員佳濱:我瞭解,這是專業,對不對?鑽是專業,但是我要告訴你地熱的問題出在哪裡。臺灣的地熱大部分在山區,我們有森林法、原住民族基本法,有國家公園的公園法,還有水土保持法、溫泉法,多達25部法令,權責分散在10個部會與地方政府,這些法規才是目前遇到的問題,所以不是技術,不是台灣中油,也不是學校地熱探勘,而是這些法令造成業者跑行政流程曠日廢時,你說不是靠台電,要靠民間,那麼經濟部有沒有設立單一窗口來協助呢?

曾次長文生:我們有設單一窗口,除了這個以外,我們已經草擬了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的修訂,也要把地熱的流程,就是前段的探勘流程能夠簡化,後面的開發過程能夠有一個比較清楚的程序。

鍾委員佳濱:是,沒有錯,還是要靠民間。政府國家隊沒有用啊!你看,政府兩次流標,執行進度很差,地熱發展交給國營事業成效不彰,所以我奉勸經濟部要把精力、時間放在解除不適宜的法令規範,或者協調各部會。

最後我要告訴你的是這個,你們從來沒有使用的獎勵條例,在102年到109年有一個廢止的示範獎勵條例,後來你們在111年通過一個很好的獎勵辦法,就算廠商投入開發了,沒有實益而沒有繼續設置的,能源局還是可以給他獎勵金哦!以1億元為上限,為什麼?因為探勘不見得都成功,10案有9案失敗,你還是要讓他有獎勵他才會做,但是目前累計10個案子,沒有人得到獎勵啊!用意很好,可是看得到拿不到。

曾次長文生:應該是這樣子,它確認之後要撥付都還要有具體的探勘動作,那這裡又回到前面一題,就是剛剛委員提到探勘的一些申請程序,我們希望能夠讓它儘快的簡化。

鍾委員佳濱:好,最後有兩個訴求,第一,我希望你們通盤檢討,地熱發電的發展策略跟地熱國家隊的執行情況要檢討;第二,如果問題不是出在國家隊,不是出在能力,不是出在專業,而是出在法令、法規,請你們趕快研擬地熱專法來建立標準申設程序,可以研議嗎?

曾次長文生:可以,我們已經有一個草案了。

鍾委員佳濱:好,謝謝。

曾次長文生:謝謝。

主席:請林委員楚茵發言。

林委員楚茵:(10時59分)朱主計長、薛部長以及曾政次,3位早安。我們知道今天主要是針對這一次COVID-19根據特別條例所加的預算使用,不過剛剛前面比較多的爭點是關於高端在公布價格的過程當中,到底是不是為了配合現在的選舉,因為很多事情遇到了選舉可能就會糾結不清,當然這個題目跟我們財委會的關係不大,但是身為財委會的委員,我們都知道,一個上市櫃的公司,基本上它所有的資料,不論是從專業的經理人、總經理、董事長、獨董等等,再到它的大小股東的所有持股,其實都是會公開在公開資訊上。高端是一個上市櫃公司,首先我想要問一下經濟部曾政次,我們知道所有的公司行號都是在經濟部轄下的嘛!那麼這些上市櫃公司,依照它的公司治理,必要的時候公開包括它的交易合約的價格,或者是它的合約當中每一支疫苗跟政府的交易是多少錢,這個可以公布嗎?

主席:請經濟部曾次長說明。

曾次長文生:它應該是有兩個部分,第一個是他們該有的,像您這個網頁上的基本資訊,這些董監本來就會公布,而且它是上市公司,還會受到金管會的管理。

林委員楚茵:是。

曾次長文生:它有重大訊息時要公布。

林委員楚茵:對,比如說就像……

曾次長文生:另外,有些訊息能不能公布也牽涉到它跟它的交易對象的買賣合約,那就要依照合約來執行。

林委員楚茵:好,言下之意就是高端這間上櫃公司,它的管理階層有它的公司治理模式。

曾次長文生:是的。

林委員楚茵:只要公司通過,它確實是可以在必要的時候公布包括我們現在知道的疫苗價格,對吧?

曾次長文生:依照它自己內部的一個狀況……

林委員楚茵:需求。

曾次長文生:對,它依照自己公司的狀況來執行,這個是它的權利。

林委員楚茵:好,言下之意就是當時我知道國民黨也質疑我們這個疫苗是不是買貴了?然後是不是有所謂的人謀不臧?甚至說這個有差價,買的比國外的疫苗還貴,所以當在野黨要求了之後,一間上櫃公司為了自己公司營運的需求,它可以公布嘛,是吧?

曾次長文生:是。

林委員楚茵:好,我現在要請問衛福部部長,剛剛因為前面國民黨的委員一直在質疑高端和你們衛福部是不是串通好的?現在我想要問這些董事、總經理、高階主管、大股東裡頭,有沒有你的親戚?

主席:請衛福部薛部長說明。

薛部長瑞元:沒有。

林委員楚茵:有沒有你的好朋友?

薛部長瑞元:沒有。

林委員楚茵:有沒有你們衛福部的員工?

薛部長瑞元:沒有。

林委員楚茵:之前大家在說到底高端有沒有所謂人謀不臧的時候,還曾經質疑民進黨是不是有誰買了股票,但是最後查到的是過去國民黨有2位委員曾經持有過,如果是這樣,我想問一下,都沒有人認識的時候,我要用同樣的邏輯來問,今天其實高端在國民黨的要求下也公布了它的疫苗單價,包括蔣萬安曾經也講過要政府動作快一點,因為要支持國產疫苗,臨床人數應該要減少,應該要提升國產疫苗研發的速度,然後現在國產疫苗呢?高端也讓全民都施打了,這個也是國民黨蔣萬安要求的啊!然後現在國民黨又說因為打高端不能去日本,所以要要求PCR的費用,結果現在高端也聽了,如果依照這樣的邏輯,又有國民黨的委員曾經持有高端的股票,國民黨要求什麼,高端就做什麼,那我要反過來講,高端是不是在幫國民黨、幫蔣萬安選舉啊?

薛部長瑞元:這是個有趣的問題。

林委員楚茵:如果是這樣的話,同樣的邏輯,他們說什麼,高端就做什麼耶!這個到底是在幫陳時中還是在幫蔣萬安?其實我有點搞不清楚了耶!他們說什麼,高端就會做到,這些都是這家公司自己願意做的,如果部長都說裡面沒有你認識的人,也沒有你的好朋友,那怎麼會這樣子畫上等號呢?部長,我覺得你有必要利用現在這個質詢臺,你要講清楚衛福部跟高端有關係嗎?衛福部是高端的下屬單位嗎?

薛部長瑞元:衛福部是高端在這個疫苗的開發跟採購時的另外一造;至於在開發跟授與EUA的部分,我們是它的監管單位。

林委員楚茵:好,我覺得有些話要講清楚,邏輯不能倒果為因,也不能倒因為果,如果是這樣的話,我現在羅列出來的新聞,我發現國民黨要求的,高端都做了,我反而認為它是不是在幫蔣萬安啊?

另外,我要就教主計長,今天我們身為立法委員,我們確實要為預算把關,你們編這麼大一筆8,400億元的疫苗預算,不論是在紓困或者是防疫,或者是為了防疫所做的相關準備,現在大家在吵,這個不受預算法第二十三條、第六十二條跟第六十三條的規範,那現在這樣的流用,尤其是部會間互相幫忙,我想前面的委員都已經釐清過了,時間有限,我也不再贅述。基本上它就是符合現在主計長你所看到的,我們預算使用的法規,沒有違法,對吧?

主席:請主計總處朱主計長說明。

朱主計長澤民:對,委員這張表非常清楚,謝謝。

林委員楚茵:好,也就是說確實當時疫情是變動的、浮動的,所以我們希望照顧到最多的人,照顧到整個社會的需求,我們把這些錢先匡列出來,但是為了防疫,為了不一樣的預算節奏,以及我們在使用上隨著疫情的波動做的一些調整,我看到的是,衛福部在流入當中占了最大宗。其實剛剛部長也已經講了為什麼有這些需要,包括這些錢到哪裡去,另外包括交通部、原民會、文化部及農委會其實也都有流入。因為其他單位並沒有來,所以我要問一下主計長,就你的瞭解,包括交通部及其他的部會也有一些流入的部分,經濟部、教育部主要是流出。在流入的部分,其實大家比較想要監督的是拿到錢的這些部會,他們主要做什麼?這個其實是最重要的,因為我們希望錢用在刀口上,比如剛剛衛福部長講的,可能是快篩,可能是一些防疫的津貼、補助等等。主計長,像交通部或者是文化部、原民會,他們又是用在什麼地方呢?有沒有資料?

朱主計長澤民:有,我們都有,像交通部主要是用在防疫車隊,還有給予那些受到影響的觀光業一些補助。農委會的話,我必須說明,這個6,000萬元是用在批發市場,因為飯店餐飲業以及團膳業情況不好,他們的東西銷不出去,所以給予他們補助。而衛福部就是用在防疫上;文化部主要是用在臺北國際書展的經費,以及各單位因為疫情的原因而沒有展覽上的……

林委員楚茵:就是會展上的補助,是不是?

朱主計長澤民:對。

林委員楚茵:好,最後一點時間,再就教一下曾政次,其實這一次在流出的部分當然大家也提到了,就是信保基金在協助防疫的時候做的一些擔保,我們在第四次的追加當中,其實已經沒有編列了,依照資料顯示,這個追加、編列的部分是不是代表未來我們其實是可以認為在後疫情時代之後,過去信保基金所做的擔保,在金額跟數額上,我們現有的經費是足夠的,承保的這些單位、企業不用擔心後續因為擔保有呆帳或還不出款的問題,這個其實應該是在我們預算使用當中比較在乎的。

曾次長文生:是,跟委員報告,第一件事情是我們原來編了870億元,預計規劃就是8,700億元的保證金額,但我們現在實際的融資金額已經超過1兆元,保證的金額是8,800億元,其實講簡單點,我們要達成的效果已經有了,剩下是後面陸續還款以後我們能不能賠付,那是經濟部跟信保基金、信保基金跟銀行之間的關係而已。

林委員楚茵:是。

曾次長文生:這個都有約,所以我們一定要照著約來做,目前的狀況是我們已經捐助給信保基金150億元,用了50.9億元,還有99.1億元,後面這筆預算裡面還有197億元的餘額還沒有撥給信保基金,這整筆預算應該是依照這個規範,是到特別預算執行的期間要結算,因為我們放貸時間會比這個還要長,如果還有不足,那個就回到一般的預算程序去執行。

林委員楚茵:好,瞭解,所以我希望有關信保基金的部分,這個擔保包括它所需要的經費,如果是如曾政次所說的話,目前一切都是在我們的瞭解跟掌握之中,謝謝。

曾次長文生:謝謝。

主席:好,謝謝。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11時9分)

繼續開會(11時19分)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先跟委員會做個報告,明天我們審查歲入的部分,原來是說11時截止提案的收件,現在改成10時,明天審查中央銀行跟財政部歲入的部分,麻煩黨團成員跟你們的委員報告,我們改成10時截止收案。同時詢答的時間原本為出席委員8分鐘,必要時得延長2分鐘,改成6分鐘,必要時得延長2分鐘;列席委員5分鐘,必要時得延長1分鐘,改成4分鐘,必要時得延長1分鐘。

接著請張委員其祿發言。

張委員其祿:(11時20分)部長好。部長,今天的專報是針對高端的部分,我就先直白問第一個問題,現在高端把它的價格公開了,部長也說過高端是秘密的提供方,所以基本上它要提供也是可以的。我就直白先問個問題,當然當時是簽了保密的協議,沒有錯,這個協議是約束接受方,我們還是回頭問一個當時根本性的問題,如果今天它是可以公開的,那當時為什麼要把這個價格做不公開的限制或者是簽這個協議?因為它現在公開了,講白了就是當時這個協議沒有效果了,到底協議保密的標準是什麼?現在看起來是因為政治或是什麼的關係,所以又可以公開,還是它不宜公開?這到底原因是什麼?到底標準建立在哪裡?部長。

主席:請衛福部薛部長說明。

薛部長瑞元:委員好。跟委員報告,其實商業合約裡面大部分都可能會有這種保密協議,保密的對象通常是兩個大的部分,一個是它的產品資料,這涉及到智慧財產權的問題,所以這個不能……

張委員其祿:是。

薛部長瑞元:另外一個是它的銷售策略,包括價、量……

張委員其祿:部長,我當然理解,但沒那麼多時間。我的意思是既然最後還是公布了,但是……

薛部長瑞元:因為合約已經履行完畢了。

張委員其祿:這件事情我倒是覺得也許未來我們可能……

應該這樣講,其實多數別間也都是很清楚的價格嘛!所以我覺得這個事情反而應該更制度性一點,看起來就是沒有一定需要保密……

薛部長瑞元:這不能這樣講,在合約簽訂的時候,這個會差很多,因為它可能要銷售給別人,還是會產生比價的問題。

張委員其祿:但是現在到這個階段,其實最終還是打開來了,就是大家還是知道了,所以我覺得這件事它也許沒有錯,在那個期間我同意沒有什麼問題,但是我覺得它事後不需要被保密這麼久,原來的那個設想,我覺得專業的標準應該還是要建立。

另外,這個部分也許不是完全關乎部長這邊,但是我必須講,高端這件事情,高端是所謂的疫苗國家隊,這個是您可以承認的吧?算是我們國家隊的疫苗嗎?

薛部長瑞元:國內自行製造的疫苗,這沒有錯。

張委員其祿:蔡總統都去了,這當然要算是嘛!而且它主要的唯一客戶就是我們政府,但是高端這件事情,我還是要再次重申,它總共做了500萬劑,唯一的購買者就是我們中華民國政府,基本上有170萬劑算是銷毀,又送了一些,所以大概將近有四成是沒有實際用到的,沒有用在國人身上或者是……

但是我也必須跟部長說,高端這件事情,從一開始它每次宣布一個重大訊息,比如說它要加入WHO STV的全球團結疫苗試驗,後來它說要增資,又發布它的巴拉圭試驗數據優於AZ,甚至又發布說有新世代疫苗的正面數據。部長,您看這個股價走勢圖的波動大不大?每一次重大訊息一公布,你知道它有國家隊的形象在,大家只要看到好像是國家掛保證的,有利多嘛!可是每次看這個圖,其實它之前都有很不正常的交易量變動,大概就是一開始訊息快出來之前,有大量的買入,但是一旦當天的訊息公布,幾乎就是割韭菜的那個時刻,就開始從最高點往下掉。高端其實已經從417元一路打折,到現在大概60元。我的意思是代表國家隊概念的一間公司,它的訊息是不是由它自己隨便去說?然後就發布了重訊,其實民眾當然也是要相信國家,他覺得相信國家、相信國家隊,結果過程中就發生這些事,就被割了韭菜。

到底配合國家政策的這些公司的重訊,能不能有更嚴謹的規範?很抱歉,金管會今天不在。但是因為這件事的專業領域是在衛福部這邊,所以它到底適不適合發這種重訊?甚至也滿多後來就不是事實,比如它說團結疫苗,我們現在就問團結疫苗在哪裡?甚至它說臨床實驗很好,那現在看起來EUA也不見得能拿得到。說實話,金管會也只能在金融方面,但是事實涉及專業的部分,我還是認為也許未來金管會也要好好地諮詢、諮商一下,甚至這些國家隊的公司是不是可以自己隨便亂發布這些訊息,我覺得這個都是至關重要。我直說了,現在高端已經被移送9次地檢署了,我們也希望真的要查,其實昨天本黨團也到監察院再次檢舉,我覺得這些事情並沒有交待清楚。

雖然部長您是屬於專業管轄,當然您也可以說金融這部分跟您無關,我也同意,但是配合國家政策的這些公司在這些重訊上,不要欺瞞了國人。我剛剛為什麼一直強調高端現在還是有很大的問題,因為它真實用在國人身上是有限的;甚至今天要去日本的話,它也不見得有用;只有股價上上下下的這些波動,引起高度的疑慮。所以我們還是希望在這個部分,以後有聯合機制在專業部分把關,是不是衛福部也可以給金管會一些比較好的建議或者是給他們一些諮詢?

薛部長瑞元:跟委員報告,第一個,衛福部這邊不會去管到個別公司股價的波動……

張委員其祿:當然啊!我懂。

薛部長瑞元:第二個,它是一個上櫃公司的話,它是否應該要發重大的訊息?這個部分是由相關的主管機關,比方說金管會去……

張委員其祿:是啦!金管會確實要嚴格地監理,我是覺得專業上他們要跟你們諮詢。

薛部長瑞元:該發的重訊卻不發也不對啦!至於剛剛委員提到重大訊息的內容是否正確,監管的單位當然可以來詢問衛福部。

張委員其祿:是,因為我們真的不希望國家隊變成國家詐騙隊。

最後還有一些相關的問題,再請教一下部長,國衛院次世代疫苗目前的狀態是怎麼樣?現在有沒有在研發或是怎麼樣?

薛部長瑞元:有關於次世代疫苗的部分,國衛院目前並沒有這樣的計畫。

張委員其祿:針對次世代的部分完全是沒有的?

薛部長瑞元:對,因為原先國衛院有投入在mRNA疫苗初級研發,這部分他們有做。但是因為後來卡到很多專利,所以也就沒有辦法繼續製造。

張委員其祿:國衛院應該暫時沒有,沒關係。再請教部長,現在特別預算裡面本來也有編列23億元,剩餘的經費是不是會去協助研發次世代疫苗?就算不是國衛院,有沒有可能又另外找一個什麼國家隊的?沒有這可能?

薛部長瑞元:目前這筆錢已經用掉了,所以沒有了。

張委員其祿:沒有,也就沒有了?

薛部長瑞元:已經用掉了。

張委員其祿:好,沒問題,因為我只是先要瞭解。應該是這樣子講,其實高端的故事並不是很成功,我們從事後來看,對於次世代疫苗這件事,部長剛才已經講了,國衛院竟然沒有研發,我們也沒有額外的錢來做這件事,認真講,到底臺灣適不適合自己來研發?還是我們應該做的反而是強化疫苗代工?這件事部長最後要不要談一下?搞不好代工反而才是正確的途徑?不瞞你說,我上次暑假的時候在越南,越南就直接代工抗病毒藥,像默沙東那些非常的便宜,自己就代工了。因為你看高端疫苗整個故事搞了半天也沒有用,講白一點反而只在炒高股價,所以認真講,未來的這些疫苗、或者是抗病毒藥等等,我們乾脆還不如跟真正的國際大廠好好合作變成有效的代工,部長,是不是這個反而才比較容易解決啊?

薛部長瑞元:這個其實都有在談啦!當然以現在來講的話,談的是疫苗代工製造,還是包括技術轉移?這些都在談當中,但是這個談不是那麼容易的。

張委員其祿:過去等於疫苗國家隊是不成功經驗,現在我們必須要……

薛部長瑞元:也不能這樣講,因為高端開發的是次單位蛋白疫苗,我們現在談的是mRNA。

張委員其祿:是,我瞭解,今天媒體也有揭露說,那種技術說不定應該更便宜啊!其實那個我們也不想多扯,意思就是我們的方略要對,就算我們過去有不成功的經驗,未來的方略如果我們是跟這種國際大廠能夠好好地談妥,這種代工其實也不是壞事,講白了台積電也從代工開始,它也代得很成功。有時候這件事我反而覺得,在整個疫苗或者整個防疫的大戰略上,反而應該往這個方向好好想一想。

薛部長瑞元:目前有繼續再洽談當中。

張委員其祿:好,部長,這地方就是要麻煩了,好不好?謝謝部長,謝謝主席!

薛部長瑞元:好,謝謝委員!

主席:請羅委員明才發言。

羅委員明才:(11時33分)我要請教主計長,審計長也一起上台好了。主計長,環境壓力非常大,我們看經濟成長率低落,物價也飆漲,然後這3年來一直碰到的問題就是打疫苗,其實大家心情都很不愉快、都不快樂。請問主計長,你是打什麼樣的疫苗?

主席:請主計總處朱主計長說明。

朱主計長澤民:我是打莫德納疫苗。

羅委員明才:你打莫德納疫苗?

朱主計長澤民:對。

羅委員明才:你為什麼不打高端呢?高端是國產的,要支持國產的啊!

朱主計長澤民:因為我那個時候是根據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說我可以打,我就去醫院,說那1天會輪到高端疫苗在施打。

羅委員明才:現在打幾劑了?

朱主計長澤民:我已經打4劑了。

羅委員明才:打4劑?

朱主計長澤民:對。

羅委員明才:高端疫苗現在還有存貨,你再打啊!我那天聽說有人打5劑了。

朱主計長澤民:打5劑應該是次世代疫苗啦!

羅委員明才:對啊!你這4劑裡面都是打什麼的?有沒有打到高端疫苗?

朱主計長澤民:沒有。

羅委員明才:都沒有,那你看,高端疫苗根本沒有人要打啊!

朱主計長澤民:那個很難講,每個人體質不一樣,因為它兩個原理不一樣。

羅委員明才:而且我看到現在打高端疫苗的戰士都出來「吐槽」,他說他是多麼地愛政府,國家隊叫高端戰士;現在統統跑出來「吐槽」,他冒著生命的危險,當初你們信誓旦旦掛保證,每個人都去施打,現在都有問題了,打了去日本還不是要再打1劑、2劑,去日本總共要打3劑,所以這個錢就打水漂,都浪費掉。

朱主計長澤民:高端疫苗不是沒有人要啊!

羅委員明才:今天講的這個特別預算,經濟部所列的這些經費總共417億元,其實這些經費一編再編,主計長不會覺得很心痛嗎?

朱主計長澤民:有些事情是維持國民生命、國家安全所必須,它是必須要花費的。

羅委員明才:請問日本自己有發展疫苗嗎?

朱主計長澤民:這個我不瞭解。

羅委員明才:請教衛福部,就是在做一件事的時候,應該要全盤地考量啊!為了要做什麼,達到目標而去做,問題你那個目標是對,還是錯?政策的錯誤比貪污還可怕。

主席:請衛福部薛部長說明。

薛部長瑞元:日本是有發展,但是沒有成功。

羅委員明才:紐西蘭有沒有發展?

薛部長瑞元:紐西蘭我所知道應該是沒有。

羅委員明才:臺灣有比紐西蘭強嗎?新加坡有沒有發展?

薛部長瑞元:如果以生技產業的實力來講……

羅委員明才:新加坡有沒有發展自己的疫苗?

薛部長瑞元:新加坡沒有發展。

羅委員明才:臺灣比新加坡強嗎?

薛部長瑞元:在生技業者來講的話,我們會比新加坡好。

羅委員明才:全世界有發展疫苗的國家有哪幾國?

薛部長瑞元:四十幾種疫苗,有四十幾個國家。

羅委員明才:成功的沒有幾個,全部都成功嗎?我看大家打的就剩下3種疫苗,你說四十種疫苗、四十幾個國家,全世界接受的有哪幾種?

薛部長瑞元:四十幾種疫苗,但是只有11種疫苗是在WTO的list……

羅委員明才:那我問你,當初是誰決定一定要國產國用?

薛部長瑞元:這個當然是多元採購嘛!

羅委員明才:不是多元採購,這個是誰決定的?

薛部長瑞元:發展國內疫苗是我們的政策。

羅委員明才:你們的政策,政策是誰決定的啊?

薛部長瑞元:貴院的委員也同意,而且還催促我們說,儘量來協助業者能夠趕快發展出來。

羅委員明才:你是薛部長嗎?

薛部長瑞元:是。

羅委員明才:你知道嗎?你衛福部害死陳時中啊!他本來像神一樣民調很高啊!結果因為種種的事端敗露、種種的事情爆發出來,引發民怨嘛!

薛部長瑞元:沒有,這個是個人觀點不一樣啦!

羅委員明才:如果你要的話,要跟陳時中道歉啊!是誰決定一定要自己國家來發展疫苗的?你說啊!

薛部長瑞元:這當然是整個國家的一個政策啦!

羅委員明才:誰啊?哪一個人你講啊!

薛部長瑞元:當然是國家整個政府的……

羅委員明才:誰啊?名單是誰?你給我看啊!你知道因為你們錯誤的決定害國家損失多少錢?

薛部長瑞元:這個沒有損失啦!

羅委員明才:請問審計長,高端疫苗總共花了多少錢?

主席:請審計部陳審計長說明。

陳審計長瑞敏:三十幾億元。

羅委員明才:花了三十幾億元總共購買幾劑?

陳審計長瑞敏:大概買了500萬劑,其中因為高端我們有給它研發經費,它另外贈送20萬劑。

羅委員明才:倒算回來1劑是多少錢?

陳審計長瑞敏:它有公布八百多元。

羅委員明才:之前陳部長不是要封存30年,它怎麼可以公布?

陳審計長瑞敏:因為可能是衛福部和它簽定的合約,衛福部要公布應該要經過它同意。

羅委員明才:你這個邏輯就不對了啦!它可以公布,你們之前說不能公布?

陳審計長瑞敏:衛福部若要公布,要經過高端同意,高端自己公布的話,裡面的合約應該是沒有限制。

羅委員明才:1劑是多少錢?

陳審計長瑞敏:八百多元。

羅委員明才:八百多元是貴,還是便宜?

陳審計長瑞敏:疫苗的價格,我們不做這方面的評論,因為有的委員在一個場合說再貴也要買;有的人說趕快進來。

羅委員明才:缺貨的時候……

陳審計長瑞敏:會有這樣的聲音,所以……

羅委員明才:人命關天。

陳審計長瑞敏:疫苗的價格國際上的審計單位不評價。

羅委員明才:重點是這個政策,你說一方面要鼓勵國產國造,對不對?可是救命的時候,你應該趕快從全世界買貨進來,那時候為什麼去擋呢?那時候誰在擋?

陳審計長瑞敏:這個我不瞭解,因為不是我的業務。

羅委員明才:你查一下,一定有人擋。國際上有錢應該就可以買得到,新加坡買得到,日本買得到,何況我們臺幣比日圓還大,現在日圓一直在貶,那為什麼會買不到?

薛部長瑞元:我們有買,是進貨的期程沒有辦法配合,當時是這個樣子,即使合約都簽了……

羅委員明才:人命關天,所有考量都應該站在國民的健康跟性命的安全。

薛部長瑞元:當然。

羅委員明才:截至目前,因為COVID-19死亡的人數有多少?

薛部長瑞元:如果是按照統計差不多一萬出頭。

羅委員明才:多少?

薛部長瑞元:一萬出頭。

羅委員明才:你要不要道歉?

薛部長瑞元:委員講的「道歉」的意思是怎麼樣?

羅委員明才:你要跟這一萬多人的家屬道歉。

薛部長瑞元:我們對於每一個失去的性命都很難過,都表示遺憾。

羅委員明才:表示什麼?

薛部長瑞元:遺憾。

羅委員明才:為什麼要讓這個遺憾發生呢?

薛部長瑞元:但是這一個……

羅委員明才:你看韓國梨泰院一次死了158人,大家就是那麼震驚、那麼心痛。我們的這個數字是多少?

薛部長瑞元:韓國COVID-19死亡的人數比臺灣更多。

羅委員明才:每一個生命都是非常寶貴的。

薛部長瑞元:當然。

羅委員明才:你把生命當做兒戲。

薛部長瑞元:沒有人把它當兒戲。

羅委員明才:所以讓全民感到深惡痛絕。

薛部長瑞元:這個是一種扭曲的說法。

羅委員明才:這一段時間的表現實在糟透了!

薛部長瑞元:這當然是委員的看法。

羅委員明才:你們自己評幾分?

薛部長瑞元:如果以國際評比來講的話,臺灣是在前段。

羅委員明才:什麼?

薛部長瑞元:如果以國際的評比來看的話,臺灣是在前段,包括用死亡率、每百萬人死亡、超額死亡來看,臺灣都是在前段。

羅委員明才:你講這個全部都有留紀錄。

薛部長瑞元:是。

羅委員明才:你還大言不慚。

薛部長瑞元:這個本來就是客觀的數字。

羅委員明才:你自己不虛心討論、檢討,還說你們做得那麼好,那為什麼有口罩之亂?為什麼有疫苗之亂?為什麼有排隊之亂?統統亂亂亂,要口罩買不到口罩,要快篩買不到快篩,你還覺得很滿意?連審計部都說你們有問題。

薛部長瑞元:我們並不是說滿意,而是說以客觀的國際評比來講的話,臺灣在前段。

羅委員明才:部長,人命關天。

薛部長瑞元:當然。

羅委員明才:每一個生命都很寶貴。

薛部長瑞元:是。

羅委員明才:你不要好像事不關己的樣子。

薛部長瑞元:沒有。

羅委員明才:你自己有沒有確診過?

薛部長瑞元:我自己確診過。

羅委員明才:對,確診的時候應該感受到別人的痛苦。

薛部長瑞元:當然它造成的不方便……

羅委員明才:因為時間的關係,我再問一下主計長,疫苗的部分明年度還有編預算嗎?

朱主計長澤民:疫苗的部分明年度我們編了八百四十幾億元,還是會有那個預算。

羅委員明才:編列八百多億元是為了什麼使用?你要有目的,編列八百億元……

朱主計長澤民:疫苗有二百多億元。

羅委員明才:for what?為了什麼?

朱主計長澤民:當然任何經費都是為了人民的生命安全。

羅委員明才:你這個是要因應什麼病毒?一樣是COVID-19嗎?還是什麼樣的病毒?不知道嗎?那麼多錢還不知道?

薛部長瑞元:剛剛提到二百多億元是針對COVID-19疫苗。

羅委員明才:COVID-19不是結束了嗎?

薛部長瑞元:沒有結束。

羅委員明才:還沒結束?

薛部長瑞元:對,WHO也認為還沒結束。

羅委員明才:要繼續打就對了。

薛部長瑞元:這個我們不知道,有可能。

羅委員明才:要再打多久?

薛部長瑞元:目前科學上的證據還沒有說是不是要變成每年都要打,但是不排除這個可能性。

羅委員明才:你的意思是說……

薛部長瑞元:我們不能到時候又買不到疫苗。

羅委員明才:部長,你的意思是疫情還沒結束,是不是?

薛部長瑞元:是,疫情還沒結束。

羅委員明才:為什麼還沒結束,現在全部都放寬了?

薛部長瑞元:放寬是放寬……

羅委員明才:馬照跑,舞照跳。

薛部長瑞元:因為它可能會走向流感化,所以我們目前很謹慎地放寬。

羅委員明才:好,你們多加油,人民真的很關心健康、安全的問題。謝謝。

薛部長瑞元:是,這我們瞭解。謝謝委員。

主席:請高委員嘉瑜發言。

高委員嘉瑜:(11時45分)部長好。高端主動公布疫苗的價格是840元,它是不是我們現在採購的疫苗裡面最貴的一個?

主席:請衛福部薛部長說明。

薛部長瑞元:委員好。不是。

高委員嘉瑜:所以莫德納最貴?

薛部長瑞元:我不能講。

高委員嘉瑜:以我們的均價來講是765元,確實高於其他國家採購的價格,可能跟高端、莫德納或是其他疫苗有關,但是因為無從比較的關係,其實大家不能知道到底怎樣叫做貴,但是我們比較關心高端的定價840元確實遠高於一般疫苗的價格。為什麼當初高端會定出這個價格?

薛部長瑞元:所謂高出一般疫苗的價格的「一般」指的是什麼,我不是……

高委員嘉瑜:就是一般疫苗的均價,如果以BNT來講的話,其他國家採購大概630或622元,以疫苗採購的均價來講,平均每劑大概六百多塊,甚至也有其他國家公布,像莫德納是720元,國際的均價AZ是118元,BNT是480元,比較相近的Novavax的均價是627元,為什麼高端當初定出840元的價格?它是依照什麼樣的依據要求說定價是840元?

薛部長瑞元:你秀出這一些疫苗的採購價格,我不知道它的來源是什麼、是否可信,但是通常這都有保密合約,不過那個是另外一件事情。現在委員問我當時的價格是怎麼樣決定,當時的價格是雙方議定的。

高委員嘉瑜:是怎樣?

薛部長瑞元:雙方議定。

高委員嘉瑜:對,所以有討價還價,對不對?

薛部長瑞元:當然……

高委員嘉瑜:有議價的過程。

薛部長瑞元:是。

高委員嘉瑜:有關840元,它當初是怎麼提出來,說價格應該是多少?如果有討價還價,代表它原本認為自己可能要賣更高等等。為什麼它認為可以賣這個價格?它有沒有提出計算的依據或是什麼,作為定價的依據?

薛部長瑞元:這部分因為當時我沒有參與議價的過程,所以那麼細節的事情我並不清楚。

高委員嘉瑜:其實我們在採購的過程總是會比較,或是去瞭解疫苗的價格,因為我們也有採購其他的疫苗,所以也會有一個依據。另外,在議價的過程中,對方總是要提出報價,所以現在就有人質疑高端的成本只有一百多元、200元,為什麼賣到這個價格?當初在採購的過程中,對於它的價格你們如何去議價?

薛部長瑞元:這個部分委員在這邊秀出來王任賢醫師說高端超過200元都嫌貴,我們現在在等王醫師研發出安全、有效的200塊的疫苗,我們會跟他買。這個隨便說說啦!

高委員嘉瑜:對,成本的部分當然每個人可能不瞭解實際的狀況。

薛部長瑞元:高端的成本多少我們不會知道,它也不會揭露給我們,所以疫苗議價的過程都是用參考價。

高委員嘉瑜:我的意思是高端喊價多少就是多少。

薛部長瑞元:沒有。

高委員嘉瑜:總是要有一個計算的依據。

薛部長瑞元:就是用參考價,因為當時跟高端議價的時候,其實我們也已經跟莫德納簽好合約,所以莫德納的價格當然就是我們的參考依據,我要講的是高端不會比莫德納貴。

高委員嘉瑜:所以你是參考莫德納的價格,然後在議價的過程中參考。莫德納的價格比高端高,因為你們已經採購莫德納,所以認為高端開這個價格還算合理,是這樣的意思嗎?

薛部長瑞元:雙方會一直討論,到後來就有一個價格。

高委員嘉瑜:我是覺得價格要如何決定,怎樣才算合理的價格,因為沒有其他的國家買,也不知道它當初定價的依據是什麼,這可能是大家比較疑惑的地方。現在高端主動公布價格,對於疫苗的研發成本或者是採購過程的採購契約,未來是不是會進一步的公布?

薛部長瑞元:採購契約是不是進一步公布,是由高端公司做決定,我們不能主動做公布。

高委員嘉瑜:現在高端保密的條件是5年,我們是5年可以解密對不對?

薛部長瑞元:是。

高委員嘉瑜:所以到時候解密是整個採購的契約……

薛部長瑞元:合約就會全部公布。

高委員嘉瑜:內容、文件都會一併公布嗎?

薛部長瑞元:對。當然如果涉及到商業機密,像製程等這些就不會公布。

高委員嘉瑜:包括議價過程的內容都會公布嗎?

薛部長瑞元:議價過程不會公布。

高委員嘉瑜:那議價過程是?

薛部長瑞元:議價只是一個過程,這個不會有……

高委員嘉瑜:這個有會議紀錄嗎?

薛部長瑞元:不會有會議紀錄。

高委員嘉瑜:所以沒有任何相關的文件?

薛部長瑞元:雙方在做協調的過程不會留。

高委員嘉瑜:所以高端一開始開出多少價格等等,這些資料會一併公布嗎?有資料嗎?

薛部長瑞元:不會有這樣子的資料,過程是不能公布的。

高委員嘉瑜:好。現在高端已經把EUA的評估報告送進衛福部,上次我是總質詢時問大概是10月28日下午4時20分,質詢之前詢問是說還沒有收到報告,您在質詢臺上說最後一刻有收到了,請問最後一刻到底是幾點幾分,什麼時候收到的?

薛部長瑞元:這部分我們署長也許查的出來,不過我跟委員報告,當天你在質詢臺問我的時候,剛好line上面接收到訊息……

高委員嘉瑜:就是剛好在問你的時候……

薛部長瑞元:對。

高委員嘉瑜:line馬上傳給你說收到了。

薛部長瑞元:反正就是那個時間點,剛好有line跟我說已經收到了。

高委員嘉瑜:我質詢之前有特別問過,衛福部說還沒有收到,你當下說收到了。之後我們有再問衛福部,到底是什麼時候收到的?衛福部都沒有給資料,所以我們才要問是不是有收文的時間,讓我們確認它到底是什麼時候送進來的。

薛部長瑞元:這個當然有,收文的時間一定會有。

高委員嘉瑜:後續也請部長提供給我們。因為當時高端被質疑的部分,就是它所提供的國內外效益評估報告,沒有國外的而且只有提供醫院的員工評估報告。後來要求它補充年長者重症死亡等等的相關資訊,這部分它有一起補充了嗎?

薛部長瑞元:依照它給我們的公文,是有在這一次的資料裡面。

高委員嘉瑜:就是有當初要求它提供的資料,那國外的部分它有沒有提供呢?

薛部長瑞元:國外有一些它所做的銜接試驗,CEPI有要求他們做,CEPI是跟聯合國WHO那邊相關的一個國外機構。

高委員嘉瑜:所以它們有提供國外疫苗保護效益評估的資料?

薛部長瑞元:我是沒有完全看它們送進來的資料……

高委員嘉瑜:照理說國外的也要比照國內的,一併的提供完整的資料,這樣子才符合當初我們的要求。因為當初的會議紀錄裡面有特別提到,你們在討論要提供報告的時候,是有講到國內或國外。然後第三點,關於這個評估報告是國內外都要有,並於1年內完成。

薛部長瑞元:通常寫國內外就是國內或者是國外。

高委員嘉瑜:對。但是如果你說國內和國外的時候,你看議題二討論的第一點,特別指出國內或國外;但第三點它沒有寫國內或國外,是寫國內外喔!所以這個部分我們當然認為國內外都應該要提供,這樣子才能夠完整。目前看起來衛福部說11月26日選前會公布專家會議評估的結果,對不對?

薛部長瑞元:我們是期待,但是實際上開會這些……

高委員嘉瑜:你們預計什麼時候開會?開一次會就可以決定了,是這樣嗎?

薛部長瑞元:也許一次就可以決定,但是我們現在還是要請CDE那邊幫我們整理這些資料……

高委員嘉瑜:開會之後,高端疫苗的保護力、評估報告以及所提供的資料都會全部公開給大家看嗎?

薛部長瑞元:這個會議的結論一定會公開。

高委員嘉瑜:高端所提供的報告呢?

薛部長瑞元:它所提供報告會有一些部分,有一些會牽涉到他們的商業機密,這部分可能就沒有辦法提供,但如果是跟保護力有關的,這一個部分我們應該就會公布。

高委員嘉瑜:現在高端出國補打疫苗這個部分要有「相關文件」,我們有發文詢問衛福部規劃出國的相關文件,到底什麼是相關文件?你們特別提到不限制用機票證明,且相關Q&A修正中,但是到現在都沒有Q&A,所以很多民眾去打的時候,也不要說如果沒有機票,因為我不可能4個月前就訂機票等等,到底要提供什麼樣的文件呢?

薛部長瑞元:這部分我們會把Q&A……

高委員嘉瑜:因為已經滿長一段時間,10月20日到現在都沒有Q&A出來,大家沒有指引可依循,所以很多人去打疫苗每個醫院的態度都不一樣,不知道現在到底應該要拿什麼東西去打疫苗?

薛部長瑞元:這個部分我們再來訂,不過到目前為止,原先打高端的因為有出國的必要,要補打人數大概只有十幾位。

高委員嘉瑜:人數不多沒關係,重點是我們要有相關的依循,讓民眾知道到底要怎麼樣去補打。我相信有需要的、要打的人可能不多,但政府要做好相關的流程配套。

另外,現在高端有沒有機會得到WHO的認證,衛福部沒有辦法確認,對不對?因為現在第三期團結試驗的結果也是衛福部去決定,對不對?

薛部長瑞元:不是,是WHO決定。

高委員嘉瑜:對,WHO決定。但是2月4日時候指揮中心告訴我們說獲得WHO的認證機會非常高,為什麼當時會有這樣子的說法?

薛部長瑞元:因為這一個團結試驗進行收案等等是相當順利,而且這一個團結試驗是WHO主動選擇的,並不是我們推薦的。選擇相當嚴格,後來所有的疫苗它只選了二個,但是其中有一個已經中途就失敗了、就出去了,剩下高端一個。

高委員嘉瑜:那個團結試驗的結果說3月底會出爐,到現在11月了,我們有再去瞭解WHO目前對於第三期團結試驗的態度或是結果,以及未來會用什麼樣的方式公布或者不公布嗎?

薛部長瑞元:我們目前沒有接到任何的訊息,事實上也不是那麼容易就可以跟WHO詢問這件事。

高委員嘉瑜:我們有主動詢問嗎?衛福部有沒有發文去瞭解,或是有相關的一些動作?過去,我們跟WHO也是有信件的往來等等,這次因為高端疫苗得到第三期團結試驗,我們如果站在一個扶植國產疫苗的立場,政府也應該要求WHO儘速公布或是有相關的認證,能夠回復給我們到底現在狀況是什麼?我們都沒有做相關的聯繫,或是詢問嗎?

薛部長瑞元:委員你也知道WHO跟我們的關係是有一點微妙,我們可以來嘗試看看,但是通常可能是已讀不回。

高委員嘉瑜:所以從2月到現在,我們到底有沒有寄相關資料或是去詢問呢?

薛部長瑞元:我再說明一下,WHO的團結試驗是它選擇業者的疫苗去做,其實跟主管機關是沒有關係的。如果現在中華民國政府突然發了一個信函給WHO問團結試驗的結果到底怎樣,事實上會有點奇怪,也可以推測可能WHO不會給我們回復。

高委員嘉瑜:但是我覺得我們該做的還是要做,因為畢竟這是代表我們臺灣自己所研發的……

薛部長瑞元:我們可以嘗試私底下先瞭解一下。

高委員嘉瑜:我覺得政府應該做這件事。因為時間已經到了,我們還是想要瞭解一下,關於清冠1號未滿12歲幼童沒有辦法使用的狀況。

因為據瞭解疾管署在845億元的預算裡面,西藥就編列了269億元,公費清冠只有2億元。尤其對兒童來講,不一定要吃到西藥的程度,很多幼童其實靠清冠1號就能減輕他的症狀。所以這個部分其實中醫師公會他們也一直呼籲,希望能夠把幼童納入,而且在過去的案例裡面幼童服用清冠1號已經有6萬多例了。在這種情況之下,是不是衛福部有考量開放未滿12歲的兒童也能夠使用公費的清冠一號?

薛部長瑞元:因為清冠一號在研發的過程當中,並沒有把未滿12歲的兒童跟孕婦納進來作為它的臨床試驗。

高委員嘉瑜:這個部分希望政府不要獨厚西藥,因為西藥的預算給這麼多,所以政府認為確實有需要針對未滿12歲的幼童來做相關的研究、實驗。但我覺得衛福部也應該協助來做這個部分,因為畢竟清冠一號也是臺灣之光,不比高端差,結果高端花了這麼多錢、花了30幾億元,反之這個得到很多國際認證的清冠一號,相較之下,好像沒有得到這麼多的資源,所以我也希望政府在這個部分能夠多努力一點,好不好?

薛部長瑞元:好。謝謝。

主席(張委員其祿代):請費委員鴻泰發言。

費委員鴻泰:(12時1分)各位女士、先生大家午安。先請教一下,我們向高端購買了480萬劑,加上它送了20萬劑,總共500萬劑,到今天為止,到貨了多少萬劑?

主席:請衛福部薛部長說明。

薛部長瑞元:委員好。全部都已經到貨了。

費委員鴻泰:換句話說,這個月它的有效期限也都會全部到期?

薛部長瑞元:據我們手上掌握的資料,最慢的是在11月16日。

費委員鴻泰:換句話說,很快就知道有多少萬劑沒有打、要被銷毀,是不是這個意思?

薛部長瑞元:是。

費委員鴻泰:假設今天就到期了,請問大概有多少萬劑要被銷毀?

薛部長瑞元:前前後後算起來差不多有170萬劑。

費委員鴻泰:好。其實我在今年3月份質詢過了,當時單支價格是881元,若是一瓶、多劑量,則一劑價格是810元,所以一個是買200萬劑、一個買280萬劑,合起來平均是840元,可見我年初知道的訊息是對的。

請教一下,高端是在去年6月15日送件申請EUA,對不對?

薛部長瑞元:差不多是那個時候沒有錯。

費委員鴻泰:吳署長,請你回答一下,這個應該是你的業務吧?

主席:請衛福部食藥署吳署長說明。

吳署長秀梅:對,它是在那個時間申請的。

費委員鴻泰:是去年的6月15日,我先跟你講,我很清楚啦!因為我蒐集到的資料很清楚。請問,當時它在做人體實驗第二期做到什麼狀況下它來送件呢?

吳署長秀梅:當時受試者已經打完第二劑,而且間隔的時間也足以來抽取血液測中和抗體,然後中和抗體也測定完成。

費委員鴻泰:講得簡短一點,不要講得那麼複雜,那時二期的期中報告出來了嗎?

吳署長秀梅:期中報告差不多是那個時候……

費委員鴻泰:沒有,二期的期中報告在那個時候還沒有出來,對還是不對?我講得對不對?

吳署長秀梅:期中報告有出來,才能送到我們這邊來做申請。

費委員鴻泰:所以二期的期中報告出來了。

吳署長秀梅:對。

費委員鴻泰:已經出來了?

吳署長秀梅:對,要提出來才能夠送給我們這邊來做申請。

費委員鴻泰:確定嗎?

吳署長秀梅:是。這樣我們才能做審查。

費委員鴻泰:請問它二期的期末報告什麼時候出來?

吳署長秀梅:今年。

費委員鴻泰:今年幾月?

吳署長秀梅:應該是在10月份的時候,因為它在6月那時是申請的結束,在這當中它就要蒐集相關資料、寫報告。

費委員鴻泰:10月份才出來的?

吳署長秀梅:對。

費委員鴻泰:我再請教一下,去年7月19日有條件的審查通過,15位委員說,1年以內要把有效性提供出來,換句話說,你去年7月19日給了EUA後,它可以1個月就提供,最遲不能超過1年,而這個1年是指到什麼時候?到今年嗎?

吳署長秀梅:我們發給它許可證是在7月底,所以等於要到隔年的7月底。

費委員鴻泰:我在今年7月19日在我們國民黨黨團開記者會,我說,當時委員有條件通過的1年後的7月19日已經到了,結果你在回答記者時回嗆我說要到7月底,好,沒有關係,就到7月底,請問,現在是幾月了?

吳署長秀梅:它在7月底之前就已經提交了它的保護力效益報告,之後我們在8月份進行審查。

費委員鴻泰:你們審查給它藥證是去年6月15日,然後7月19日通過,就是1個月又4天;你說7月底它送來了,你們審查到現在,即過了8月底、9月底、10月底,然後現在補件。你們這個不叫包庇,那什麼叫做包庇?

吳署長秀梅:因為整個過程都有輔導,當時在整個輔導的過程中,每個禮拜我們都有請各家業者來做報告,所以對他們的整個進展,我們都非常清楚。

費委員鴻泰:你不要跟我講一些543的話,去年7月19日15位委員有條件通過,就說1年以內提出有效性報告,結果你們說按照合約要到7月底,好,就到7月底,但現在已過了3個月又2天,然後你們卻讓它在前2天、最後1天才補件,這個時候就放得那麼寬,而且你們現在有1個月審查的時間,俟審查結束,如果審查不過,反正藥都已報廢,追也追不到,你們這不叫純粹幫它護航嗎?剛才有位委員在問,一下子是巴拉圭那邊在做實驗,一下子又是免疫橋接,每講一次股價就漲一次,每漲一次量就很大;當股價跌,賣出去的量也很大,當然這跟你們無關,這是跟金管會、跟法務部有關,就是有一群人在那邊護航,EUA也是你們在護航。請問一下部長,莫德納跟BNT是人體實驗做到幾期才發EUA?

薛部長瑞元:是在三期的中間。

費委員鴻泰:他們是三期的期中報告出來,才去審查、才發EUA;就我所知道的,臺灣那個時候二期期中報告還沒有做完就發EUA了,難道美國、歐盟都是笨蛋?他們不會提早在二期期中報告前就發EUA,一定要拖到三期嗎?本席認為沒有人在反對我們國家發展疫苗,有國家的疫苗是對的,但是所有的程序要符合規定,結果你看,到現在有效性的部分,都已經買了1年多了,500萬劑都已經全部交貨了,甚至最後一批都要準備銷毀了,這時有效性報告都還沒有出來,第三期還沒有開始,這就是你們衛福部、這就是你們食藥署,你們這樣的行為人民不生氣嗎?護航到這個地步!你們覺得還口口聲聲說,你們都符合相關的規定,吳署長,你真的是頭號罪犯!我們沒有人說不要國產疫苗,但是要符合相關的規定;第二點要有效嘛!符合相關的規定,自然就會有效,否則是白打了不是嗎?

薛部長瑞元:EUA的這些規範,我們國內採免疫橋接也是有科學的基礎。

費委員鴻泰:你在鬼扯,那美國、歐盟都是落後地區、落後國家嗎?

薛部長瑞元:他們那時候的疫情比較嚴重,所以他們要選擇三期的……

費委員鴻泰:你別扯,本人生物統計唸得比你多。

薛部長瑞元:是。

費委員鴻泰:而且我是在藥廠做過兩年事的,不止藥廠,我在肯塔基大學癌症中心做過兩年事,你們不要再胡說八道。到現在規定一年以內,21位委員16位通過,15位委員有條件通過,要在一年之內公布有效性,有效性公布我才能夠打,那些委員憑良心講,某種程度也在護航。有效性出來才可以打嘛!你們沒有有效性卻打了,最後就像現在,有效性不知道,可是該打的都已經打了,該銷毀的銷毀了,如果有效性沒有通過,那這不是白打了嗎?到時候我們就會要求跟高端求償,要把你們移送,我會去告你們!

薛部長瑞元:委員,這裡面沒有違法的問題。

費委員鴻泰:我詢答完了你在補什麼話啊!

薛部長瑞元:對不起。

費委員鴻泰:你過分!

主席(費委員鴻泰):報告委員會,我們今天中午不休息,一直到詢答完畢。

接下來請陳委員椒華發言。

陳委員椒華:(12時12分)部長,高端疫苗從衛福部開始在委員會提出之後,我想很多委員都表示要經過世界衛生組織認可的EUA,我們才購買使用,但是衛福部並沒有採納。另外一個部分就是相關的審查、EUA的審查,這些報告都要公開,但一直以來也都沒有公開。甚至大家關心的疫苗價格、還須要購買的部分,或是疫苗效力的報告都沒有。請問部長,以前這些情形過去之後,後續衛福部還會再允許高端疫苗通過EUA繼續使用嗎?

主席:請衛福部薛部長說明。

薛部長瑞元:EUA是已經通過,現在是在做保護效益報告的審查。

陳委員椒華:但是它之前通過的效力,其實衛福部也是可以終止啊!譬如說1年、2年,我們並不一定要再繼續核可它的EUA,我們可以終止這個EUA,不是嗎?

薛部長瑞元:因為它的EUA效期還沒到。

陳委員椒華:請問什麼時候會到?

薛部長瑞元:依照當時合格的EUA,是等到我們緊急公共衛生的狀況解除的時候。

陳委員椒華:就是五級降四級才會解除,如果沒有降的話,它的效期還是會一直延續?

薛部長瑞元:在EUA的部分是這樣。

陳委員椒華:一定是這樣嗎?衛福部難道不能終止高端的EUA嗎?

薛部長瑞元:如果有一些特別事由的話,當然可以廢止。

陳委員椒華:是可以的嘛!譬如說我們打了不能出國,有些國家不認同我們……

薛部長瑞元:這可能還不構成廢止EUA的理由。

陳委員椒華:請問高端10月底要交的效價報告交了嗎?

薛部長瑞元:已經交了。

陳委員椒華:請問它的效價和抗體量足夠嗎?

薛部長瑞元:目前正在整理資料,我們會開專家委員會議來審查。

陳委員椒華:部長,可不可以請你改變前任部長的作法,關於高端現在送審的資料,都能比照世界衛生組織或美國FDA的作法,公開上網讓大家檢視這些報告,可以嗎?

薛部長瑞元:無論是WHO或美國,都不會在還沒有決定之前就把這些資料公開。

陳委員椒華:可是依本席得到的資訊,他們審查EUA的送審資料都是上網公開的,包括審查會議也都有直播公開啊!

薛部長瑞元:那個只有美國。

陳委員椒華:我們為什麼不依照這樣的作法?這樣大家也不會對衛福部的相關人員有所質疑。

薛部長瑞元:以國內的狀況和國情,一旦要宣布直播,沒有委員會出席。

陳委員椒華:部長,我剛剛已經說過了,如果前任部長的作法就是不公開、黑箱,可能導致不利他的選情……

薛部長瑞元:這個不叫黑箱,開完會之後,我們會把會議資料公開。

陳委員椒華:我就是提醒部長,你可以用更公開透明的方式,就是高端疫苗效力的資料從現在開始公開。我想這樣衛福部或食藥署都不會被質疑,反而還會受到比較多的肯定不是嗎?

薛部長瑞元:這一定是在委員審查會議之後才會公開,不會在會前公開。

陳委員椒華:你是說如果通過了就會公開嗎?

薛部長瑞元:無論通過與否我們都會公開。

陳委員椒華:審查完畢就會公開嗎?

薛部長瑞元:是,會把結論和依據……

陳委員椒華:那報告可以公開嗎?我剛剛講的是報告喔!像美國他們所有的送審資料和報告都會公開。

薛部長瑞元:沒有,有一些資料是不能公開的,涉及到它本身的一些商業機密。

陳委員椒華:商業機密的地方再加以保密,其他部分至少抗體的效價多少可以公開吧?

薛部長瑞元:這個當然可以,但要在審查完之後再公開。

陳委員椒華:另外再請教部長,今天的會議是要審查確診者可不可以投票對嗎?

薛部長瑞元:沒有,是隔離的天數要不要縮短。

陳委員椒華:請教部長,我們武漢肺炎的特別預算,到現在已經編了8,400億元,如果到現在我們防疫還是做得很沒信心,還限制我們的投票權,部長認為衛福部這樣是否太不及格了?

薛部長瑞元:這是兩件不同的事情,我們目前還是依照疫情的發展,逐步做一些放鬆的規範,至於可不可以投票,則是要看投票的規範是否能夠符合。

陳委員椒華:我想部長一定也知道,歐美很多國家現在根本沒有把武漢肺炎當一回事,所以不戴口罩,甚至也沒有隔離。我們的預算已經投入8,400億元,為了提高我們的投票率,11月26日還有18歲公民權的公投複決。衛福部能否加油,讓確診者不需要隔離,可以去投票?

薛部長瑞元:8,400億元的投入是為了維護人民的健康,並不是要保障人民的投票權,至於……

陳委員椒華:對啊!你要保障人民的健康,你應該有責任去做好防範,讓大家可以投票啊!

薛部長瑞元:所以該隔離的還是要隔離。

陳委員椒華:我剛剛已經跟你提到,歐美很多國家從高原期下來之後都不隔離啦!

薛部長瑞元:但是我們國人能不能接受,這點委員可能要思考一下。

陳委員椒華:對啊!這就是要靠衛福部你們的專家去評定啊!

薛部長瑞元:對,我們的專家已經在評定了。

陳委員椒華:我剛剛特別強調,已經花了8,400億元,你們應該負責任地讓民眾可以投票嘛!

薛部長瑞元:這兩個不能連在一起,8,400億元是要保護人民的健康,並沒有說要保護人民的投票權。

陳委員椒華:現在就是希望衛福部除了保護人民健康,還可以讓我們去投票啊!

薛部長瑞元:這個就要看我們的隔離到底能否外出,現在是這樣的問題。

陳委員椒華:希望衛福部能夠負責任地告訴我們,今天能給出一個比較肯定的答案,謝謝。

薛部長瑞元:對,我們就是要負責任,所以才做這樣的決定,謝謝。

主席:接下來請游委員毓蘭發言。

游委員毓蘭:(12時21分)部長好,其實我最近一直在關心長照的問題,我在總質詢和上星期的國是論壇中也有提到。因為政府只能提供有限的照顧,抵不過照護者跟被照顧者身心的無限壓力,所以本席也提出一些修法,包括尊嚴善終法,不曉得衛福部有沒有做關於尊嚴善終法的修法討論?

主席:請衛福部薛部長說明。

薛部長瑞元:如果委員說的尊嚴善終指的是……

游委員毓蘭:安樂死合法化。

薛部長瑞元:我們目前還沒有討論到這個議題。

游委員毓蘭:這個議題其實早在幾年前開始,就已經在公共政策平臺上被大幅討論過了。我還是希望衛福部能夠體察國內現在有許多身體的狀況已經無法逆轉、重度失能,形同等死的這些非常弱勢的同胞,幫助他們思考怎麼維持他們最後一里路的尊嚴。

不過以你們現在所提出的長照2.0來講,前天我跟著衛環委員會到基隆醫院去考察,我看到他們有一個日照中心,他們每個人所使用的空間,是優於長照基本標準的三倍。我特別問了,他們總共只有30床,我說這個使用空間其實可以變成90床,他們告訴我,最嚴重的問題是因為照服人力不足。部長應該也知道,這大概是所有長照機構共同面臨的最大問題。

其實我們現在去看,中華民國在2025年之後就會有470萬人超過65歲,失能的人口大概會有多少人,部長有沒有估計過?

薛部長瑞元:目前我們大概用13%來估計。

游委員毓蘭:因為內政部用的是20%來估計,大概是100萬人,你們用13%可能比較少,但就算是13%,衛福部預計能夠提供失能人口的床位有多少?

薛部長瑞元:委員提到的床位應該是指住宿式機構,我們在推估的時候都是用這13%的失能人口中,有20%是需要住宿式機構。

游委員毓蘭:所以即使用你們的最高標準去算,我們真的夠嗎?現在住宿式機構可說是供不應求,長照護理師因為工作很辛苦,導致有大量的護理師想盡辦法到美國去。因為歐美國家也都需要,薪水又比較高,所以我們這邊流失的快,進來的慢。部長是否瞭解照護人力跟住宿式機構的照護人力,與民眾需求之間的落差?能否說明一下?

薛部長瑞元:跟委員報告,住宿式機構有兩類,一個是護理師沒有錯,另外一個主要是照服員。現在缺的人力是照服員,護理師才會有到國外去的現象,但是以目前來講,我們沒有看到護理師大量移往國外的現象。至於照服員的部分,現在的問題是照服員本來就缺,但是住宿式機構除了公立的以外,大部分可以使用外籍看護進入住宿式機構。現在的規定是跟本國的比例為一比一,目前還是有一些機構採聘僱外籍看護進入機構中。

游委員毓蘭:所以很多照顧機構是採取僱用外籍照服員,但是基隆醫院跟我們講了,而且當時衛福部長照司的同仁也跟我們說明,如果是部立醫院,即公家所成立的照服機構,你們在進用照服員上……

薛部長瑞元:不能使用外籍的。

游委員毓蘭:這就是當下必須要解決的問題,本席是認為,衛福部不要等到火燒屁股的時候……其實我在很多場合都不斷地幫這些非常辛苦,家裡有人需要被照顧卻沒辦法送到住宿式機構的家庭發聲,這些家庭對於被照顧者或照護者而言,雙方都是折磨。

衛福部應該要負起責任,好好的去跟勞動部也好,他們說跟人事總處也有關係,該修什麼法讓我們知道,我們來協助修法好不好?一定要解決這個問題,否則缺乏照服員,缺乏照顧人力的話,我們這些機構就算找到場地,也會面臨像基隆醫院一樣的狀況,有場地,但是沒有辦法多設床位,因為照服員的人力不足。

薛部長瑞元:是,我們會再跟相關的部會討論。

游委員毓蘭:好,事後請給我一份報告,謝謝。

薛部長瑞元:好,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李委員德維、邱委員臣遠、謝委員衣鳯、翁委員重鈞、曾委員銘宗、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林委員奕華、林委員思銘、余委員天、鄭委員正鈐、莊委員競程、何委員欣純、陳委員以信、廖委員婉汝、溫委員玉霞、洪委員孟楷及蔣委員萬安均不在場。

今日登記發言的委員均已詢答完畢,現在處理臨時提案,共兩案,請議事人員宣讀。

臨時提案:

1、

日前高端疫苗公司為了消除外界疑慮,主動公開該公司有關COVID-19疫苗採購價金和營收認列,其中與衛福部疾管署所簽約執行的「高端新冠肺炎疫苗採購合約」,總價金為40億3,000萬元(含稅),履約交貨數量合計500萬劑,並且完整公布單劑量及多劑量的採購數量及價格,也清楚告知合約內容除疫苗成品交貨外,價金同時包含疫苗之檢驗封緘、冷鏈儲運、稅捐等,與疫苗交付至終端點之全項所有相關費用。

爰此,高端疫苗公司既然已經自行詳細公布國人最在乎的疫苗採購數量及價格,衛福部與該公司所簽的合約至此已無需要保密之處。為了消弭各界疑慮、讓國人可以清楚知悉政府舉債8,400億元的特別預算經費流向,請衛福部立即與高端疫苗公司洽談合約解密事宜,並於一周後將執行結果書面報告送交本院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提案人:林德福  李貴敏  費鴻泰  羅明才  賴士葆

2、

有鑑於政府行政資訊透明是最好的防腐劑,能促使公部門維持清廉施政。檢視高端疫苗核可及採購的過程,初期於EUA授權審查過程,因委員會的運作及錄影存證等問題,已在學界及產業界爭議不斷,中期於生產批次疫苗送食藥署封緘過程,高端疫苗品質有瑕疵,不斷展延,審計部決算報告詳細列出五大缺失,衛福部長更證實,高端疫苗因過期,銷毀報廢的數量將達170萬劑,十幾億的民脂民膏付流水;再者今年7月高端必須交出「保護效益報告」,結果衛福部讓其3個月內補件,再開專家會議審查是否撤銷高端EUA,遲遲無法提出完整報告讓國人釋疑。爰此,要求衛福部應全程直播有關高端「保護效益報告」之審查會議,並公開透明全部審查過程,以釐清各界疑慮。

提案人:林德福  李貴敏  費鴻泰  賴士葆  羅明才

主席:請問在場的委員有沒有異議?行政部門有沒有什麼意見?

薛部長瑞元:關於第一個提案,我們跟高端公司洽談合約解密的事宜應該可以進行,但是我們沒有辦法保證高端公司一定會同意,這部分還是要跟委員會報告。

主席:部長說的是第一個案子?

薛部長瑞元:對,第一個案子。

主席:就是你們去跟他們協商一下,是不是?

薛部長瑞元:對。

主席:當然高端的人沒有來,我們也不能強迫他。第二個案子呢?

薛部長瑞元:第二個案子我們建議文字稍微做一點修正,首先是在倒數第四行後面的「讓其3個月內補件」,其實我們是兩個月,因為中間有一個審查是隔了一段時間之後,我們給他兩個月補件,這點先說明一下。

再來是倒數第二行,我想全程直播大概不太可能,所以是不是可以改成公開?改成「要求衛福部應公開有關高端保護效益報告之審查會議結果,並公開……

主席:就是全程直播改成公開?

薛部長瑞元:對,後面加一個「審查會議結果,並公開審查紀錄,以釐清各界疑慮」改成這樣子,謝謝。

主席:賴委員有意見嗎?

賴委員士葆: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先進,各位仔細聽一下,第二案其實我們已提到院會,院會交付朝野協商,文字一模一樣。

主席:對不起,你剛剛說的……

賴委員士葆:就是我們黨團提案,第二案已經交到院會,院會現在交付朝野協商,院長要擇期開會。所以我說第二案是不是就……不是撤回啦!能不能併協商,文字完全一樣,可以嗎?

李委員貴敏:就是文字不要修改啦!因為修改文字的話就跟我們原來的提案不一樣了,就是用協商。

沈委員發惠:沒有,臨提不能協商,但是因為文字跟那個案子一模一樣……

林委員德福:所以說這個不要改,然後一樣併入協商這樣就好了。

賴委員士葆:不要撤案啦!送去朝野協商就可以了啦!

鍾委員佳濱:臨提不能併入協商。

沈委員發惠:委員會的臨時提案不能併入院會的協商,既然文字一樣,就協商這個案子就好了啊!

鍾委員佳濱:就用院會協商來處理就好了。

賴委員士葆:沒有,這樣子的話,我覺得部長講公開是可以的,但是要全文記錄喔!我們希望不可以再像以前那樣用ABCD,不可以這樣子喔!

沈委員發惠:不然就照部長修正的文字。

賴委員士葆:照部長修正的文字,但是不可以用ABCD,要ABCD也沒關係,但是要全文紀錄不可以擇要,不然到時候你怎麼擇我們怎麼知道?

李委員貴敏:不可以ABCD啦!今天我才講了政府資訊公開法上面……

鍾委員佳濱:這樣好不好,部長的修正你們可以接受,我們就接受,其他部分就是協商再說。

賴委員士葆:對啦!部長的部分就是我要補一個「全文」啦!

鍾委員佳濱:就是「要求衛福部公開有關高端保護效益報告之審查會議結果,並公開審查紀錄,以釐清各界疑慮」這樣好不好?那這樣我們就OK,其他的就是協商。

林委員德福:就是那個紀錄一定要公開,因為到底誰表達什麼,你要讓大家知道。

沈委員發惠:這邊有寫紀錄,並公開紀錄。

賴委員士葆:部長講的是大方向,我同意,但是我說他的會議紀錄不能像以前我們看過的那種擇要,到時侯你怎麼擇,我怎麼知道?我們現在要逐字稿,你的審查委員可以改成ABCD沒關係。

沈委員發惠:照這個文字通過。

賴委員士葆:好,照這個文字通過。

主席:第一案照案通過。

第二案照修正意見通過,各位有沒有意見?沒有意見,修正通過。

本次會議作如下決議: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余委員天、蔣委員萬安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以書面答復。

委員余天書面質詢:

審計部在110年中央政府總決算的審核報告中,曾對防疫物資的採購作業提出若干警訊,包括:疫苗採購部分,預見部分庫存疫苗可施打效期短暫將面臨過期銷毀風險;多數國家未將國產疫苗納入認可清單,恐影響已接種國產疫苗者出國之便利;以及口服抗病毒藥物未適用藥害救濟制度、快篩試劑供給無法及時因應民眾及公務機關需求等等。

審計部報告中的警訊,在某種程度上已確實發生,而112年衛福部編列的「後疫情時期防治經費」達845億元,金額最高的兩個項目分別仍為防疫物資以及疫苗的採購與倉儲。本席認為,近期國內染疫與病故人數仍相對較高,疫情是否能在明年結束仍難以樂觀期待,衛福部與指揮中心應針對審計部審核意見提出具體改善做法。

而在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針對確診者的隔離措施日漸寬鬆之時,年底九合一大選,中選會仍禁止確診者投票,許多法界人士認為中選會此舉是以行政命令剝奪人民投票權,而有涉及違憲的疑慮。本席認為,確診者無法投票的情形已非首次發生,在去年罷免、補選、甚至到公投時都存在此問題,時隔一年後的全國大選應該早有因應對策,遺憾最終決策仍然是禁止投票。

依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針對確診者的必要處置雖然包含強制隔離,但限制人身自由並不必要擴及限制人民投票權,本席認為衛福部、指揮中心與中選會確實有行政怠惰之處。後年將逢正副總統、立法委員選舉,疫情未必會徹底趨緩,本席要求指揮中心與衛福部應立即邀集中選會等相關部會,針對確診者隔離政策,與保障確診者投票權權益之措施制定指引;明年若有立委補選,也應優先適用。

另外,紓困預算流用情形嚴重,經濟部淨流出623.82億元,淨流入最多的兩個單位為衛福部417.22億元、交通部222.48億元,顯示出這些部會當初對於紓困業務掌握不夠確實,行政院有必要對此作出檢討,並具體說明預算流用之必要性。

委員蔣萬安書面質詢:

本席為第10屆第6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邀請審計部審計長、行政院主計長、衛生福利部長、經濟部長就「衛生福利部因應COVID-19疫情,採購防疫物資……等經費不敷,……,由……特別預算經濟部所列經費支應417億2,207萬6千元,相關預算執行情形與效益」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特向衛生福利部長及審計長提出質詢如下:

高端公司公布疫苗採購契約價格,但與審計部查核仍有出入:

1.請問衛生福利部長,高端公司發布新聞稿,表示「單劑量採購數量為200萬劑,每劑價格為新台幣881元(含稅);多劑量採購數量為280萬劑,每劑價格新台幣810元(含稅);另贈送之20萬劑以多劑型包裝供應。若以480萬劑計價之疫苗換算平均價格,則合約每劑疫苗平均價格約為新台幣840元(含稅)。」之資訊,對嗎?

2.請問衛生福利部長,高端公司交付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的疫苗,逾期30天以上交付劑數為88萬餘劑,對嗎?

3.請問衛生福利部長,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就高端公司逾期30天以上交付之疫苗,除每日逾期違約金外,專就逾期30天以上另外計罰違約金為1826萬餘元,對嗎?

4.請問審計長,審計部專案查核報告的基礎資料,是由衛生福利部及所屬疾病管制署提供的,對嗎?

5.如果依照高端公司公開的價格及逾期30天以上交付劑數為88萬餘劑計算,該部分價額應該在七億一千多萬至七億八千多萬,另外計罰違約金應該是一千四百多萬至一千五百多萬,與衛生福利部函復審計部的金額不符合。請問衛生福利部長,是衛生福利部對審計部說謊,還是高端說謊?

主席:本次會議已進行完畢,倘有不在場委員提補充書面質詢,一併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議事人員協助處理,散會,謝謝各位。

散會(12時3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