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會紀錄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第7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1年11月11日(星期五)10時1分

地  點 本院議場

主  席 游院長錫堃

 林志嘉

林秘書長志嘉:出席委員51人,已足法定人數。

主席:現在開會。

因程序委員會以本次會議議事日程草案送院會處理,現有黨團依本院議事成例分別對本次會議議事日程草案提出異議,現在依序進行處理,並截止收案。

先進行11月11日報告事項部分,請議事人員宣讀黨團之提議內容。

民進黨黨團提案:

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第7次會議議事日程,11月11日除增列報告事項外,其餘僅限列議事日程草案報告事項、質詢事項、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報告事項並請增列下表2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報告事

1

本院委員郭國文等18人擬具「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2

本院委員郭國文等19人擬具「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時代力量黨團提案:

本院時代力量黨團針對第10屆第6會期第7次會議建請增列報告事項共4案,順序授權議事處依序排列,內容如下:

1

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

2

金融控股公司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

3

公務人員考試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

 

4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

提案人: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 王婉諭

主席:請問院會,對民進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所提增列報告事項等提議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提議均照案通過。本次會議議事日程11月11日增列報告事項照民進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提議通過,其餘僅限列議事日程草案報告事項、質詢事項、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

繼續處理11月15日討論事項部分,先處理民進黨黨團討論事項提議1案,請議事人員宣讀提議內容。

民進黨黨團提案:

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第10屆第6會期第7次會議討論事項(11月15日)僅限列入下表10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10-6-7 討論事項

 

議 案 名 稱

1

本院外交及國防、經濟兩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修正世界貿易組織(WTO)入會議定書附錄一之『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個別關稅領域服務業特定承諾表』」案。

2

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台灣民眾黨黨團、委員黃世杰等18人、委員萬美玲等16人、委員陳秀寳等18人、委員林奕華等17人分別擬具「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林奕華等17人擬具「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七條、第十三條及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3

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司法院、行政院函請審議「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4

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司法院、行政院函請審議「刑事訴訟法施行法增訂第七條之二十三條文草案」案。

5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謝衣鳯等19人、委員羅明才等17人、委員吳怡玎等16人、台灣民眾黨黨團、委員徐志榮等17人及委員林為洲等18人分別擬具「醫師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6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劉建國等18人、委員林為洲等18人、時代力量黨團分別擬具「工會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及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工會法增訂第四十六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7

本院交通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魯明哲等19人擬具「停車場法增訂第十六條之二條文草案」、委員呂玉玲等17人擬具「停車場法第十六條之二及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洪孟楷等17人擬具「停車場法第二十七條之一及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洪孟楷等17人、民眾黨黨團分別擬具「停車場法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魯明哲等19人擬具「停車場法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8

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賴士葆等16人擬具「證券交易法第二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9

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賴士葆等24人擬具「保險法第一百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10

本院外交及國防、經濟兩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林奕華等16人、委員林宜瑾等25人、委員莊瑞雄等22人、台灣民眾黨黨團、委員陳明文等20人及委員楊瓊瓔等16人分別擬具「國防產業發展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主席:請問院會,對民進黨黨團之提議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提議照案通過。

報告院會,因院會方才通過民進黨黨團提議之討論事項總數及順序已定,因此其他黨團之提議即不再處理,列入公報紀錄。

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

主席:本次會議議事日程討論事項照民進黨黨團提議通過,本次會議議事日程確定。

現在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本院第10屆第6會期第6次會議議事錄。(全文見本期議事錄)

主席:報告院會,針對第6會期第6次會議議事錄,並無委員或黨團提出錯誤或遺漏之處,作以下宣告:第6會期第6次會議議事錄確定。

報告院會,現在處理民進黨黨團增列部分。

一、本院委員郭國文等18人擬具「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本院委員郭國文等19人擬具「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報告院會,現在處理時代力量黨團增列部分。

一、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金融控股公司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公務人員考試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報告院會,本次會議報告事項記載於議事錄順序,授權議事處調整。

現在繼續處理原列報告事項。

二、本院委員黃世杰等16人擬具「人民團體法第七條、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本院委員黃世杰等23人擬具「民法第四百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本院委員管碧玲等26人擬具「公務人員考績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本院委員吳思瑤等17人擬具「行政院組織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本院委員吳思瑤等17人擬具「環境部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本院委員吳思瑤等17人擬具「核能安全委員會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本院委員吳思瑤等17人擬具「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設置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本院委員吳思瑤等17人擬具「太空發展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本院委員吳思瑤等17人擬具「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一、本院委員林靜儀等28人擬具「國民體育法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二、本院委員林靜儀等27人擬具「全民健康保險法增訂第四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三、本院委員李昆澤等19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現有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十四、本院委員李昆澤等20人擬具「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九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五、本院委員林宜瑾等21人擬具「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六、本院委員林宜瑾等21人擬具「太空發展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多元化垃圾處理計畫-第2期計畫」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十八、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減量回收及資源循環推動計畫」之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成本效益分析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十九、衛生福利部函送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等7家財團法人112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十、衛生福利部函送「中醫藥振興計畫(111-115年)」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十一、衛生福利部函送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新建生物製劑廠及戰略平台資源庫計畫書」(110-113年)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十二、教育部函送學產基金投資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111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三、教育部函送財團法人蔣經國國際學術交流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吳健雄學術基金會109至111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四、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核能科技協進會111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五、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送「國家中子與質子科學應用研究:70 MeV中型迴旋加速器建置計畫(112年度-115年度)」中長程個案計畫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六、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送「綠能發配電智慧管理與效能提升技術發展計畫」及「淨零排放─電網韌性分析計畫」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二十七、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光電科技工業協進會112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八、文化部函送財團法人台灣音樂文化教育基金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關懷演藝人員基金會112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九、中央銀行函送該行投資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111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該會主管財團法人112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一、財政部函送「財政部暨所屬投資或經營之其他事業111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二、財政部函送「次世代稅務服務雲端平臺建構計畫」之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成本效益分析報告與相關財源籌措及資金運用說明,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三、財政部函送「財政部關務署海關巡緝艇汰舊換新第二期計畫」及「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第二貨櫃中心儀檢站軌道式貨櫃檢查儀建置計畫」之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成本效益分析報告與相關財源籌措及資金運用說明,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四、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送該會轉投資事業111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本案改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三十五、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送榮民醫療作業基金112年度重要公共工程建設計畫「臺中榮民總醫院質子治療中心興辦計畫」,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六、僑務委員會函送「112至115年度社會發展中程個案計畫─僑界青年培育交流計畫」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成本效益分析報告與相關財源籌措及資金運用說明,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三十七、僑務委員會函送「112至115年度社會發展中長程個案計畫─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成本效益分析報告與相關財源籌措及資金運用說明,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主席: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三十八、國家發展委員會函送「中興新村北、中核心公有資產活化建設計畫(112年至115年)」計畫書,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九、經濟部函送「經濟部及所屬單位轉投資事業暨政府捐助財團法人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四十、經濟部函送該部主管112年度新興重大計畫「石門水庫至新竹聯通管工程計畫」等3項之相關資料,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一、經濟部函送該部所屬國營事業112年度購建固定資產(專案計畫部分)新興計畫2項之可行性研究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二、經濟部函送該部重要公共工程建設及重大施政計畫「2025年大阪世界博覽會(112至115年)」,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台灣民眾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四十三、經濟部函送「經濟部辦公廳舍新建計畫中長程個案計畫」,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四、經濟部函送台電公司112年度購建固定資產(專業計畫部分)新興計畫「石門抽蓄水力發電計畫」之可行性研究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五、經濟部函送該部重要公共工程建設及重大施政計畫「電動物流車補助計畫」,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四十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等4項新興重大施政計畫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台灣民眾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四十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全國農業金庫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投資事業與財團法人台灣優良農產品發展協會等7家財團法人之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八、內政部函送財團法人消防發展基金會112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九、內政部函送「地籍圖重測延續計畫」等11項重要公共工程建設及重大施政計畫之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暨相關財源籌措與資金運用說明,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台灣民眾黨團提議本案改交內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五十、內政部函送「都市更新發展計畫(112115年)」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與相關財源籌措及資金運用說明,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台灣民眾黨團提議本案改交內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五十一、交通部函送「政府各部門投資或經營之其他事業及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最近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二、交通部函送「人本交通運輸研究發展計畫/第一期(112115年)」等新興計畫選擇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與相關財源籌措及資金運用說明,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報告院會,第五十三案至第五一八案請依序宣讀,其中第五十四案、第九十四案、第九十五案、第一○一案、第一二五案、第一二六案、第一二九案、第一四○案、第一四四案、第一五六案、第一七二案、第一七五案、第一九三案、第一九八案、第二一二案、第二一三案、第二二六案、第二三○案、第二五四案、第二五五案、第二五七案至第二七七案國民黨黨團提議改交審查;第五十四案、第六十案、第七十三案、第九十二案、第九十四案、第一二四案、第一二八案、第一二九案、第一四○案、第一七二案、第一九二案、第二○一案、第二二四案、第二四二案、第二四四案、第二四七案、第二四八案、第二六六案、第二七四案、第二七五案、第二八六案、第二九九案、第三一七案、第三一八案、第三二二案至第三二四案、第三二六案、第三三四案、第三四一案至第三四四案、第三四七案、第三五三案、第三七二案、第三七四案、第三七六案、第四一四案、第四八七案、第四九三案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改交審查;第六十九案、第七十四案、第七十五案、第八十三案、第八十四案、第九十三案、第一○三案、第一○五案、第一一三案、第一二四案、第一二六案、第一二八案、第一二九案、第一三三案、第二五七案至第二七八案、第三○九案至第三一二案、第三三○案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改交審查;第五十四案、第六十八案、第八十案、第八十一案、第九十九案時代力量黨團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宣讀後,以上提案除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外,其他均改交相關委員會審查,其餘議案均照議事處意見通過,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宣讀後通過。請宣讀。

五十三、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整合政府機關資訊系統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五十四、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投資如興公司審議程序」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五十五、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積極釋疑所編列公務預算如何化作晉身全球前20大經濟體相關因應作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五十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強化輔導轉作措施,以提高花東地區其他有機作物種植成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五十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農漁會信用部改善資本適足率辦理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五十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強化輔導轉作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五十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說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六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對外籍船員的權益與待遇改善辦理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六十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111年度農業與全民國防教育之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六十二、公平交易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關注各項物資價格後續走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六十三、公平交易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精進多層次傳銷事業之業務檢查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六十四、公平交易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人事費比重增加預作因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六十五、公平交易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二十四)高通公司「台灣產業方案」實際執行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六十六、公平交易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九)高通公司「台灣產業方案」實際執行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六十七、公平交易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四十三)高通公司「台灣產業方案」實際執行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六十八、公平交易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有效嚇阻一頁式不實廣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六十九、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政府強化我國產業關鍵技術營業秘密保護的精進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七十、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3款第4項決議()5G智慧杆檢測標準及驗證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七十一、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3款第4項決議(十四)5G智慧杆檢測標準及驗證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七十二、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推動投資臺灣三大方案之單一窗口及追蹤控管等事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七十三、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投資臺灣三大方案投資進度及評估延續辦理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七十四、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鼓勵業者裝設AED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七十五、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針對如何加速綠能產業升級轉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七十六、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衡酌我國風電產業發展狀況,因應創造發展優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七十七、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產業供應鏈尚有部分產業發展項目成效未如預期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七十八、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3款第6項決議(二十四)中央管流域整體改善與調適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七十九、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3款第6項決議(五十五)中央管流域整體改善與調適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八十、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RCEP生效後,對我國製造業影響及因應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八十一、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推動我國加入CPTPP之產業影響分析及溝通進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八十二、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新增建置能源補充設施合理調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八十三、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F16型機維修中心推動計畫執行狀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八十四、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因應疫情影響連鎖加盟國際發展策略」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八十五、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營事業擴大屋頂型光電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八十六、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因應疫情影響輔導商業服務業創新轉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八十七、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各水庫所遇淤積問題研謀改善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八十八、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所屬事業轉投資事業經營績效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八十九、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地面型太陽光電開發審查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九十、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EXPO-TECH數位展覽領航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九十一、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運輸研究所決議()事故碰撞型態導向之路口設計範例推廣示範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九十二、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局決議(二十五)改善國內旅遊景點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九十三、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局決議(三十三)執行向海致敬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九十四、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局決議(七十)旅宿業營運補貼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九十五、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局決議(六十九)防疫旅館房價遭不肖業者惡意哄抬價格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九十六、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局決議(五十三)防疫旅館隨意哄抬價格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九十七、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局決議()旅宿業營運補貼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九十八、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局決議(四十九)水電費未依零基預算精神核實編列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九十九、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運輸研究所決議()道路改善評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四十)國道1號仿北部五楊高架橋「立體化高速公路」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一、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局決議(三十四)遊客數衰退與預算數不成正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二、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局決議(五十五)協助部分績效評比長期落後之地方政府予以改善提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三、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四十七)高速公路匝道附近塞車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四、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局決議(五十一)一般事務費顯未依零基預算精神核實編列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五、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局決議(七十五)強化旅宿業者加入減碳行列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六、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局決議()春節假期期間防疫旅館恐難以負荷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七、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運輸研究所決議()無人機應用範圍未來可望擴展到空中載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八、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局決議(五十四)協助輔導績效評比落後之地方政府改善提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九、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優化無障礙公共運輸服務」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一○、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局決議(五十六)協助輔導績效評比落後之地方政府改善提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一一、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局決議(五十七)協助輔導績效評比落後之地方政府改善提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一二、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鐵道局決議(十五)各種軌道工程相關周邊土地開發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一三、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局決議(二十六)盤點各國家風景區優劣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一四、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局決議(四十七)人事費用預算連年增加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一五、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局決議(五十二)「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顯未依零基預算精神核實編列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一六、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局決議(六十六)由中央統籌防疫旅館與防疫處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一七、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局決議(三十一)「台灣好行」不足之部分研議可行之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一八、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三十三)引導民眾調整運具使用行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一九、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局決議(十八)阿里山國家風景區造訪人數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二○、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局決議(十三)審慎評估各風景區營運狀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二一、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局決議(六十四)審慎評估各風景區營運狀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二二、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局決議(六十)合理分配各國家風景區建設經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二三、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局決議(十二)全面整備改善觀光遊憩硬體基礎設施及軟體服務提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二四、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運輸研究所決議(十七)研議酒駕防制作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二五、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鐵道局決議()桃園機場捷運改由中央委託代管之可行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二六、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局決議(六十二)露營場納管及資訊揭露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二七、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一二七)各港區使用再生粒料於填海造陸之使用方式及數量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二八、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二十五)每年汽燃費經徵費未明文規定如何使用、由誰使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二九、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路總局決議(四十二)調整駕訓班授課科目及時數並修正考照制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三○、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一二六)鐵道監理與工程如何獨立切分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三一、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鐵道局決議()代辦臺灣鐵路管理局橋梁等24項新建工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三二、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鐵道局決議(十三)代辦臺灣鐵路管理局24項計畫之相關人力分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三三、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六十七)明訂高中職以下學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課程時數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三四、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一二二)所有路段一律劃設道路邊線之可行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三五、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局決議(四十八)人事費用預算連年編列高額獎金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三六、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六十一)「臺東市富岡港交通船碼頭改善工程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三七、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運輸研究所決議(十三)於橋梁管理資訊系統建立覆核及預警功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三八、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路總局決議(四十七)花東快速公路興建戰備道之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三九、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路總局決議(五十三)加速辦理花東快速公路可行性評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四○、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民用航空局決議()研議遙控無人機與超輕型載具適用飛航範圍及安全規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四一、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局決議(二十)整合防疫旅館訂房資訊平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四二、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路總局決議(三十四)監理業務數位化策略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四三、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一三二)建置自願報告系統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四四、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運輸研究所決議(十二)橋梁管理資訊系統開放查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四五、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路總局決議(四十)台9線南迴公路拓寬改善後續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四六、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局決議(十一)臺灣觀光衛星帳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四七、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局決議()統一控管惡意哄抬價格之旅宿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四八、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氣象局決議(十八)地震速報系統優化與推廣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四九、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氣象局決議(十九)「氣象衛星資料環境監測服務計畫」有效使用資源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五○、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局決議(六十八)我國觀光衛星帳加速統計資料公布之時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五一、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路總局決議()「環島自行車道升級暨多元路線整合推動計畫」防疫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五二、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路總局決議(四十五)增加單位預算員額約僱職缺可行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五三、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局決議(二十八)觀光發展基金財務因應方式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五四、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路總局決議()持續強化政府監理及貨運業之安全管理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五五、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路總局決議(十三)補貼客運業者票價之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五六、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路總局決議(三十五)強化政府監理及貨運業之安全管理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五七、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民用航空局決議(十四)110年度人力進用狀況及111年度預計進用時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五八、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局決議(二十九)五倍券觀光消費優惠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五九、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局決議(二十一)輔導地方政府提高風景區之交通串聯順暢度與方便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六○、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局決議(十九)「235區域觀光圈」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六一、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局決議(三十二)外國旅客來台防疫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六二、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六十五)道路交通事故近5年統計分析及道路交通安全精進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六三、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三十七)有效改善降低車禍發生與死傷人數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六四、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九十六)整合各地方政府鐵道系統擴大市場規模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六五、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民用航空局決議(二十四)辦理自願報告系統成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六六、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局決議(五十)觀光產業振興補助緩不濟急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六七、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局決議()旅宿業、旅行業、遊樂業振興優惠辦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六八、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十五)評估減少台9線蘇花公路安全提升計畫不必要的行政流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六九、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路總局決議(五十一)持續強化政府監理及貨運業之安全管理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七○、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一一一)台37線延伸至新營可行性評估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七一、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路總局決議(二十)貨運業之安全管理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七二、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九十九)台9線蘇花公路安全提升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七三、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一○二)協助金門縣及連江縣政府掌握計畫執行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七四、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四十六)檢討隔音牆設置相關規範及標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七五、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三十九)軌道建設各開發案之辦理進度及成效說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七六、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二十六)鐵道建設經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七七、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三十四)審查階段建立地方政府鐵道建設負擔財政資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七八、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十三)高鐵站周邊發展成效整體評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七九、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一○三)離島購建船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八○、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局決議(六十三)農牧用地及林業用地露營場輔導及查處作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八一、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三十五)所有軌道建設計畫推動期程與分年預算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八二、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三十六)汽車燃料使用費隨油徵收或離島地區減收之可行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八三、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四十三)檢討鐵路立體化審查作業要點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八四、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六十三)原鄉部落省道公路系統決策執行成效及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八五、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局決議(七十四)輔導地方政府審查並建立後續納管查察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八六、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局決議(五十九)改善國內旅遊景區同質性過高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八七、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局決議(六十七)全面整備改善觀光遊憩硬體基礎設施及軟體服務提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八八、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局決議(七十一)整備改善觀光遊憩硬體基礎設施及軟體服務提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八九、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路總局決議(二十九)協助內政部警政署提升基層警察人員之駕駛技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九○、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路總局決議(五十四)規劃補貼客運業者票價之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九一、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路總局決議(四十一)調查駕訓教練薪資結構與研擬改善勞動權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九二、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一一六)高鐵與臺鐵沿線邊坡檢視及體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九三、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六十八)航港局不實發照及「守護大海的人」繪本重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九四、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六十六)酒駕違規講習強化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九五、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路總局決議(五十六)強化政令宣導及檢舉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九六、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六十二)宣傳、出版品印製暨撙節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九七、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路總局決議(二十二)「推廣危險駕駛行為偵測及先進車輛安全輔助系統」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九八、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七十一)臺灣鐵路管理局辦理相關安全提升改善計畫並落實改革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九九、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一一四)強化新營車站之運輸量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一一七)「鐵路定期檢查─設備檢查手冊」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一、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民用航空局決議(二十三)辦理機場無人機防制設備之招標及裝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二、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五十一)擴大補助國內線航空公司航線營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三、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路總局決議(四十三)規劃輔導營運不善駕訓班退場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四、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一二九)臺灣鐵路管理局颱風天退票相關規定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五、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一○六)臺灣鐵路管理局運用多元管道加強(1933)宣傳力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六、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一○八)臺灣鐵路管理局舊山線復駛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七、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九十四)原住民使用敬老票年齡下降至55歲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八、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一○九)原住民使用敬老票年齡下降至55歲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九、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七十)臺灣鐵路管理局車輛汰舊換新之進度及車種簡化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一○、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三十八)環島高鐵建設發展願景計畫及其與臺鐵之競合分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一一、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通案決議(十三)投資政策及投資目的達成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一二、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一一八)臺中捷運藍線規劃變更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一三、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建立更積極之運輸事故調查處理報告分項執行計畫列管流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一四、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各類事故調查案件逾規範發布報告時間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一五、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檢討運輸安全改善建議之追蹤列管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一六、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人力配置及遴補作業有欠完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一七、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與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系統資訊連結之可行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一八、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一)無人載具納入運輸事故調查範圍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一九、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二)大眾運輸系統之運輸安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二○、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七)「國家運安工程研究中心建置計畫」推動不力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二一、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九)保障國人生命財產安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二二、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三)貨運業安全管理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二三、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四)車身固定明確規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二四、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六)鐵路事故調查結案率不到三成改善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二五、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二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二六、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二十三)提升事故調查結案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二七、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二十二)持續關注無人載具議題以維運輸安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二八、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二十四)「國家運安工程研究中心建置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二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三十七)「來監督」網站及計畫評核結果揭露資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二十七)辦理採購由中小企業承包或分包之金額比率連續3年未達目標比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三一、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三十六)公共建設採購招標等精進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三二、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四十)機關辦理採購人員之背景與資格及規劃採購人員定期研習制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三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八)於資訊系統公開「借牌投標」案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三四、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二十二)政府採購由中小企業承包或分包之金額比率效率不足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三五、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三十八)協助機關解決問題並辦理實地訪查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三六、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七)提升政府採購由中小企業承包或分包之目標金額比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三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說明「其他雜項收入」編列狀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三八、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六)檢討「一般行政」相關預算編列必要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三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營造工程物價指數攀升對於廠商之影響相關配套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四○、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九)離岸風電國產化缺工問題因應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四一、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三十四)離岸風電國產化缺工問題因應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四二、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三)督促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推動之社會住宅發包情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四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二十一)積極督促各主管機關進行工程施工查核及採購稽核作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四四、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四十二)督促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推動之社會住宅發包情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四五、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五)檢討相關流廢標之情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四六、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一)檢討政府採購法第48條家數限制之妥適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四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二十九)第一次招標流廢標比率近七成之主因及檢討相關規定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四八、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政府機關招標不順改善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四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檢討政府工程查核小組之機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五○、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提升我國工程相關業者海外發展能量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五一、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四十一)拓展補助廠商及非新南向之目標市場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五二、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四)檢討拓點預算編列之必要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五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二十)拓展補助廠商及非新南向之目標市場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五四、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二十五)針對大型工程決標情形研議改善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五五、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三十三)查明機關未落實工程查核原因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五六、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三十五)建立公共工程廠商回饋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五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二十五)頻道區塊化排列相關法令修訂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五八、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四十三)針對5G速率檢測制定相關期程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五九、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二十)「深偽」(Deepfake)等網路犯罪內容下架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5G通訊連線品質申訴案件過高之原因及改善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六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四十一)有關OTT將影響未來傳播產業市場因應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六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三十三)補助財團法人執行「數位匯流物聯網資安防護」計畫應適當選定績效衡量指標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六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補助財團法人執行「數位匯流物聯網資安防護」計畫應訂定考核標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六四、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三十七)補助財團法人執行「數位匯流物聯網資安防護」計畫應適當選定績效衡量指標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六五、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六)促進影視創作之公平競爭環境及改善國內影視市場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六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一)跨國數位平臺與媒體議價議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六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五)「無障礙檢測服務」編列經費之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六八、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四十)針對5G速率檢測制定相關期程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六九、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四十四)針對傳播產業市場未來發展研擬因應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第六代行動通訊技術(6G)」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七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三)「如何遏止博弈廣告在衛星廣播電視頻道及網路上播放」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七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四)製播新聞違反事實查證原則案件處理之精進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七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四十八)媒體多元維護與壟斷防制議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七四、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九)網路平臺問責與法制整備議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七五、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三十一)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法草案規範議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七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三十九)提升兒少節目時數占比及本國自製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七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二十二)落實5G普及再提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七八、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二)打造安全、可靠之臺灣5G通訊網路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七九、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一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八○、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9項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八一、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2項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八二、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十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八三、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八十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八四、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一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八五、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七十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八六、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一三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八七、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5項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八八、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二十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八九、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一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九○、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四十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九一、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四十九)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九二、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五十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九三、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五十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九四、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三十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九五、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八十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九六、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九十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九七、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一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九八、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五十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九九、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三十九)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一、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十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二、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一○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三、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0項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四、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一一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五、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七十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六、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四十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七、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六十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八、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一三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九、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一九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一○、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一四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一一、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一九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一二、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一九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一三、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一三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一四、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一○九)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一五、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三十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一六、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五十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一七、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一四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一八、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一四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一九、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一六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二○、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五十九)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二一、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九十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二二、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一○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二三、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一七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二四、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2項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二五、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2項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二六、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2項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二七、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5項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二八、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2項決議(十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二九、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一三九)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三○、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一六九)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三一、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一八九)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三二、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一八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三三、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一九○)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三四、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一八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三五、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一四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三六、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3項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三七、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7項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三八、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一五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三九、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7項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四○、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一八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四一、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一四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四二、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一四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四三、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一八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四四、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一八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四五、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一五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四六、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一四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四七、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三十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四八、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一一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四九、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五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五○、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一五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五一、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一六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五二、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5項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五三、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五十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五四、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三十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五五、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3項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五六、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3項決議(十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五七、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十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五八、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一五九)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五九、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十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六○、中央研究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第十三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六一、中央研究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第三十四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六二、中央研究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第十六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六三、中央研究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第十一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六四、中央研究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第二十二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六五、中央研究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第二十五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六六、中央研究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第四十八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六七、中央研究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第五十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六八、中央研究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第五十一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六九、中央研究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第六十一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七○、中央研究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第六十二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七一、中央研究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第六十三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七二、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7款第1項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七三、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7款第1項決議(二十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七四、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7款第1項決議(十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七五、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7款第1項決議(十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七六、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7款第1項決議(二十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七七、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7款第1項決議(二十九)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七八、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7款第1項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七九、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7款第1項決議(二十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八○、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7款第1項決議(十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八一、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7款第1項決議(十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八二、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7款第1項決議(三十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經濟兩委員會。

三八三、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7款第1項決議(三十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八四、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7款第1項決議(三十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八五、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7款第3項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八六、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7款第3項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八七、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7款第1項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八八、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7款第1項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八九、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7款第1項決議(二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九○、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7款第1項決議(二十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九一、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7款第1項決議(三十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九二、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7款第1項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九三、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7款第1項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九四、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7款第1項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九五、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7款第1項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九六、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7款第1項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九七、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7款第1項決議(十九)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九八、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7款第1項決議(二十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九九、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7款第1項決議(二十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7款第1項決議(三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一、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7款第1項決議(二十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二、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7款第3項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三、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臺南園區安定掩埋場活化工程清理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四、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家核心科技保護及配套措施等相關議題及子法修正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五、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家核心科技研究計畫之安全保密措施查驗結果及相關子法修正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六、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銅鑼科學園區廢污水專管排放規劃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七、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科學園區未來乾旱及用水需求增加之因應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八、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新竹園區加強廢污水零排放或遷移污染製程之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九、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科學園區未來乾旱及用水需求增加之因應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一○、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科學園區用水、用電及再生能源之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一一、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科學園區未來乾旱及用水需求增加因應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一二、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科學園區未來乾旱及用水需求增加因應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一三、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一一六)「改善托兒設施措施補助要點」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一四、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科學園區用水、用電及再生能源之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一五、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六十一)「改善托兒設施措施補助要點」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一六、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托嬰設施設置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一七、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科技部元宇宙相關科研投入及未來布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一八、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改善托兒設施措施補助要點」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一九、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一二四)「改善托兒設施措施補助要點」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二○、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一二九)「改善托兒設施措施補助要點」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二一、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屏東科學園區企業與在地優勢產業群聚創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二二、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近年我國技術貿易狀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二三、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科技部促進產業技術自主性提升相關作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二四、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科學園區招商策略及成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二五、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科學園區招商策略及成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二六、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評估女性計畫主持人於生育期間研究人力支持措施放寬適用對象」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二七、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協助科研成果產業化,活絡創新創業生態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二八、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打造友善創新創業生態系,協助學界科研成果產業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二九、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三園區托兒設施補助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三○、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災防科技中心─LINE官方帳號之訂閱戶數納入績效指標」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三一、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科技部精準健康研發與聚落發展計畫與經濟部之權責區分」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三二、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科技部精準健康研發與聚落發展計畫與經濟部權責區分」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三三、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南科管理局精準健康研發與聚落發展計畫預算編列及執行內容」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三四、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災防科技中心─強化原鄉地區災防科技之研發與落實應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三五、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科技計畫跨部會合作之精進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三六、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災防科技中心─技術研發與推廣、合作目標與作法、精準災防資訊服務內容」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三七、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科技計畫跨部會合作之精進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三八、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家量子科技研究基地南部設址可行性評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三九、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111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項下其他科技發展計畫預算編列」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四○、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精準健康研發與聚落發展計畫經費之使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四一、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新竹科學園區編列人才培育經費與執行成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四二、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園區實驗中學辦學關鍵績效指標」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四三、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專題研究計畫審查及績效評估導入目標與關鍵成果(OKR)管理」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四四、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精準健康研發與聚落發展計畫與經濟部之權責區分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四五、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科技關鍵設施基礎研發跨部會署科發基金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四六、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四七、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科技會報辦公室呈現裁判兼教練兼球員之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四八、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闢專區即時揭露科技會報跨部會署科發基金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四九、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動物實驗3R原則及替代方法之推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五○、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病患腫瘤活組織庫運作模式」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五一、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促進原住民族語言保存與發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五二、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辦理精準健康研發與聚落發展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五三、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產業自籌收入提升及產業應用拓展成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五四、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支援科技政策議題研析與措施規劃預算之必要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五五、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網中心─計算與儲存服務之企業用量拓展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五六、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半導體技術開發與關鍵新興晶片設計研發之人才培育服務相關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五七、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研院與民間合作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五八、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強化與半導體學院合作,協助培育高階人才與增進設施使用效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五九、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建構台灣半導體研究中心整合性服務平台,增進設施使用效率並持續擴大人才培育量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六○、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提升台灣半導體研究中心研發及服務量能,並與大專院校半導體學院合作培育高階人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六一、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亞東工業氣體股份有限公司竹科二廠珍珠岩粉洩漏事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六二、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竹科實中教學特色」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六三、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寶山二期擴建案居民溝通、補償及安置」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六四、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加強資源再利用與資源取得之能力,並協助強化廠商天然資源自給自足之能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六五、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銅鑼園區及宜蘭園區招商推廣及加強對未收回租金之催繳」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六六、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及申請機構應自主詳實揭露執行計畫資訊情形等議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六七、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科技部偕同國研院台灣半導體研究中心強化與大學半導體學院合作,擴大人才培育與提升貴重儀器使用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六八、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半導體技術開發與人才培育服務計畫及科技政策研究與資訊服務計畫預算說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六九、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南部科學園區水電供應及再生能源使用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七○、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辦理人才培訓計畫之人才資訊及機密外流防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七一、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辦理人才培訓計畫之精進與改善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七二、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研議規劃相關領域科研人才培育策略」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七三、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科技部元宇宙相關科研投入及未來布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七四、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臺南園區三期建設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七五、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推動我國山區暴雨及溪水暴漲之即時預警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七六、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科技部於駐外機構增設科技組之可行性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七七、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推動氣候變遷科學研究及智慧化災害預警與應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七八、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網中心─加強企業使用國網中心之雲端整合服務改善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七九、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一般行政項下資訊管理預算編列」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八○、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一般行政項下資訊管理預算編列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八一、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一般行政項下資訊管理預算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八二、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人才進用規劃與長期培育及超時工作情形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八三、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科技會報跨部會署科發基金計畫經費編列」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八四、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太空基礎能量發展計畫及科技關鍵設施研發計畫計畫內容、科技會報跨部會署科發基金經費編列及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八五、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動物實驗3R原則之推動與落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八六、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決議(三十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八七、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八八、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八九、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決議(二十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九○、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決議(三十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九一、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決議(十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九二、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決議(三十九)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九三、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決議(十九)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九四、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決議(五十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九五、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決議(三十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九六、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決議(二十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九七、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九八、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決議(三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九九、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決議(二十九)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五○○、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決議(十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五○一、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決議(二十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五○二、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決議(二十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五○三、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決議(三十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五○四、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決議(四十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五○五、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決議(十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五○六、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決議(三十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五○七、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決議(五十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五○八、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五○九、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決議(十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五一○、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五一一、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決議(五十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五一二、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決議(四十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五一三、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決議(四十九)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五一四、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決議(五十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五一五、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決議(四十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五一六、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決議(二十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五一七、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決議(三十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五一八、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決議(二十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報告院會,第五一九案以下請一併宣讀,宣讀後,除第五二二案、第五二三案同意展延審查期限外,其餘各案均准予備查。請宣讀。

五一九、本院財政、內政、經濟、教育及文化、交通、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或處理客家委員會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決議預算凍結報告案等55案,業經第10屆第6會期財政、內政、經濟、教育及文化、交通、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審查或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五二○、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僑務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2目項下「加強僑務委員聯繫及辦理僑務委員會議」中「業務費」預算凍結100萬元等5案,業經處理完竣。處理結果: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五二一、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科技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決議第1項「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案等4案,均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五二二、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外交及國防、財政、教育及文化五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衛生福利部函送「輸入日本特定食品應檢附輻射檢測證明向查驗機關申請查驗」、廢止104年4月15日公告訂定「自日本輸入之特定食品須檢附輻射檢測證明,始得申請輸入食品查驗」及105年5月10日公告修正「自日本輸入之特定食品須檢附輻射檢測證明,始得申請輸入食品查驗」之附件1,並自中華民國111年2月21日生效等2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五二三、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衛生福利部函送「公共衛生師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規定之認定原則」案等15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五二四、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游毓蘭等12人於第10屆第6會期第2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五二五、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陳椒華等11人於第10屆第6會期第2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五二六、本院人事處函,為本院第10屆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台灣民眾黨籍遞補當選立法委員吳欣盈女士已於111年11月2日(星期三)上午9時30分到院宣誓就職,請查照案。

質 詢 事 項

甲、行政院答復部分

一、行政院函送張廖委員萬堅就政府訂定之稿費基準及藝術工作者議價承攬費用應定期滾動檢討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行政院函送郭委員國文就第10屆第6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行政院函送蔣委員萬安就核算國內醫事人力供需狀況、醫學教育資源得負擔多少畢業生臨床實作訓練名額,避免國內醫學牙醫學畢業生受教權益受損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行政院函送張廖委員萬堅就員工伙食費免計入薪資所得課稅之額度建議應隨同物價及基本薪資調整予以調漲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乙、本院委員質詢部分

一、本院張委員育美,鑑於自2019年新冠肺炎疫情於全球蔓延以來,世界衛生組織提出「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期間有關障礙因素的考量」,強調身心障礙者存在較高的感染風險,並且有更高的機率演變成重症;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委員會呼籲各締約國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簡稱CRPD),確保身心障礙者於緊急情況的生命安全。國際勞工組織則在其疫情影響監測報告中,描述全球性疫情導致身心障礙者面臨的不平等處境加劇,而各國採用的行動限制、遠距工作等管制措施,若未能依據CRPD落實合理調整,並採用積極的社會保障措施,對所得不足的身心障礙勞工及其家庭之處境可謂雪上加霜,是以衛福部應儘速公布「身心障礙族群大型傳染病(COVID-19)因應指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本院張委員育美,鑑於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經查教育部所屬校園(高中、國中、國小)無障礙改善辦理情形,截至111年3月,「無障礙設施」、「無障礙電梯」及「無障礙停車位」,共計有114,604處應設置,15,074處需設置惟尚未設置,15,917處老舊或未符新規定待改善,不合格率27%。實地履勘發現,校園特有建築物與設施項目繁多,例如司令台、運動設施場域、停車場、合作社等,另有為多元學習需設置的教育空間,如自然科學實驗教室、音樂教室、圖書館等,教育部尚無訂定校園整體無障礙環境相關指引或規範,應妥速研訂改進,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以上質詢事項,詳見本期質詢事項全文)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

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

主席:現在進行個人質詢司法及法制組之質詢。

請邱委員顯智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邱委員顯智:(10時26分)院長早。今天是司法及法制組的個人質詢,不過有一個問題比較急迫,所以就先提出來跟院長講一下,希望院長可以回去瞭解。這個部分就是我們讓僑外生可以畢業後留在臺灣工作的評點制,其名額已經爆滿了,這個問題造成影響,我們可以看一下香港邊城青年昨天的臉書內容,很多在臺港人反映名額已經額滿,就會讓許多香港學生,特別是可能回去香港會有一些風險,也有些危險,包括希望留在臺灣工作的人卻沒有機會留在臺灣,這個問題其實我在去年11月8日和今年3月23日於內政委員會質詢時直接跟陸委會提過。從統計上來看就知道這個會出問題,因為反送中之後,來臺灣的香港學生大量增加上千人,所以一定要提早準備,例如增加總額或保障名額等等之類,結果現在還是發生這樣的事情,我把這個狀況報告給院長,希望院長可以瞭解一下,看看要怎麼協助。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蘇院長貞昌:(10時28分)委員你好。謝謝委員,留才久用是政府的政策,而且深受歡迎,現在有需要,我們就繼續歡迎。

邱委員顯智:好,希望院長可以趕快處理。

接下來我要回到正題,今天要討論少年借提的問題,其實院長很清楚,我昨天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也請教過部長,這個問題還涉及到軟硬體的編列以及教育部、司法院和法務部要怎麼合作,所以要再度和院長商量這個問題。

現在有關少年借提這個問題,其實在2019年時,當時尤美女委員就已經提過,少輔院現在之所以改為矯正學校,就是希望引入更多的教育資源,希望這些少年起碼能有一些機會。而院檢為了案件需要,常常把這些學生借提出去羈押在少觀所,但是問題來了,會讓這些學生沒辦法去上課,這問題已經有3年了,今年5月的監察院調查報告還是發現有羈押過久的問題,即借提出去後放在監獄裡面太久,這個狀況還是沒有改善。去年下半年,院長可以看一下這張表,有6位借提上百天的少年,最久是300天以上,人放在那裡,他就無法讀書。這不能怪法務部,因為法院要借提當然要尊重,只是我們要想看看是不是有更好的解決方式、有沒有辦法兼顧借提出庭的需要和教育的權利。

借提對這個學生的影響有多大?一個就是會中斷學習,他要考證照也沒有辦法考;此外,在寄押期間除了臺北和臺南的少觀所是獨立設置之外,其他都是跟成人監獄或看守所合署,也造成這些少年借提時可能會被吸收,因為跟這些成人犯關在一起,產生「越關越大尾」的狀況;最後在解還學校之後,與原本學校的教學進度會有落差,沒辦法完整銜接和配套。所以我建議院長和法務部,是不是可以從這些流程來著手?比如,借提期間遇到一些重要考試,可以協調期日安排,如果時間上沒有彈性,在少觀所的時候也可以看看要如何去參與考試,寄押期間要注意成少混雜這些問題等等之類,解還的時候當然也要考慮到補救學習的問題。

其實司法院在監察院的調查報告出來之後,7月的時候有發一個函,有一個更源頭的作法是可否遠距訊問。院長,如果資訊設備能夠解決的話,重點就是要有足夠的硬體設備,就可以降低非得要把他借提出去的必要性,當然同時司法院也要配合,就是它願意這麼做。結論就是3年前尤委員提出來的問題,結果現在還被監察院調查報告說完全都沒有改善,我覺得很漏氣。我們國家要怎麼進一步來支持這些少年,讓他可以受到一個完整的教育,院長是不是可以承諾和教育部、法務部還有司法院一起來解決這個問題?

蘇院長貞昌:我們對青少年應該妥為保護,因為每一個人也只有一段青春年少,偶有犯錯或有犯錯之嫌疑,相關立法其實都是從保護青少年的角度出發,但是在執行上卻違背了立法本旨和原則,是執行上的方法應該改進,這涉及司法院以及相關觀護所等等。委員剛才的指教,我覺得很有道理,我們請法務部一方面在細節上、作業上,一方面在跟司法院溝通上,把它妥為回歸本意、善意。我請部長跟委員報告。

蔡部長清祥:跟委員說明,院長非常支持這些犯錯的青少年能有改過的機會,所以把少輔院改為少年矯正學校,就是因為院長全力的支持。

邱委員顯智:就這個部分的話,就是希望能夠進一步來處理少年借提過久的問題。

院長,最後一個問題是關於虛擬貨幣的執法,柬埔寨的問題行政院也非常用心地在處理,可是這些詐騙真正的問題,當然是希望能夠把這個源頭加以打擊,也就是犯罪動機、錢的問題,殺頭生意有人做,賠錢生意沒人做。現在很多詐騙其實都是用虛擬貨幣來進行,請教針對虛擬貨幣的執法,不知道院長有沒有什麼想法?

蘇院長貞昌:有關利用科技進步以及相關金融措施的改變、交易工具的變化,歹徒利用其間有落差和可乘之機,我已經責成金管會及相關部會,就相關利用犯罪的這種作法一定要全面防堵、遏止。

邱委員顯智:我們該怎麼做?重點是即時凍結虛擬貨幣,讓這個交易暫停,避免錢一層一層被轉走。現在問題來了,我最近接到全球反詐騙組織(GASO)跟一些虛擬貨幣詐騙案件被害人的反映,說檢警不太願意和交易所聯絡,請交易所協助配合辦案,更不用談去凍結金流,簡單說就是很保守。直到上個禮拜才有刑事局協助去通知交易所虛擬貨幣涉及司法案件,幫忙暫時停止交易的個案出現,和國際相比,我們真的開始得太慢了。

我們也統整了一些個案,警方表示沒辦法向交易所請求凍結虛擬貨幣,暫時停止交易的理由有五點,我們去研究第一點到第五點的理由之後,發現其實在交易所和國際上早就已經摸索出一些規則了,比如說虛擬貨幣執法為什麼可行?臺大楊岳平教授的文章寫得非常清楚,因為它是用區塊鏈的技術,所有的交易紀錄都是公開透明的,你要去追每一塊錢到底從哪裡到哪裡,是完全沒有問題的。現在本席PTT所呈現的頁面是GASO幫一位被害人製作的完整路徑圖,院長可以看到被害人的虛擬貨幣匯出之後,後面再透過很多層的交易移出去,但是每一層其實都可以看得非常清楚,也就是說,到最後是機會可以抓到人的。

接下來我們談交易所的部分,因為警察會說這是虛擬貨幣,交易所不配合或什麼之類的,其實我們可以看到目前交易所,不管是國內或國外,都非常願意配合警方執法,譬如說世界上最大的交易所是「幣安」,它就直接設了「政府執法機構資訊查詢協助系統」,我們可以看到網站上是有中文的,不只是官方網站,還有繁體中文,點進去之後提出的要求還有「臺灣」可以選,其實是非常清楚的。這個執法機構不只是聯絡這些交易所,交易所甚至自己有相關的培訓計畫。上個月10月18日,幣安還跟臺灣反詐騙的NGO舉辦線上論壇,所以這些交易所事實上是非常積極的,如果執法機關還比業者消極,這就不應該了。臺灣交易所的部分也是一樣,臺灣主要的交易所都依法負有洗錢防制的義務,針對臺灣人的詐騙,常常可以看到臺灣交易所成為節點的狀況,其實原因非常好理解,就是這些詐騙集團的成員有不少是臺灣人,所以他們的人在臺灣,詐騙集團也在臺灣,一來他熟悉操作,二來需要把錢換成臺幣的時候,有可能轉到這邊出金。所以我要強調的是,雖然虛擬貨幣的執法看起來很新穎,有很多的問題需要去克服,但是業界及這些交易所都已經發展出相關的作法,金流也完全可以去追蹤、溯源。

結論就是,因為院長一向希望能夠強力地執行公權力,而這些詐騙集團的問題實在是讓很多臺灣老百姓真的是欲哭無淚,虛擬貨幣的貨幣是不是可以辦?其實是真的可以辦。有一些作法部長也可以參考一下,在2020年的時候,北檢有一位黃柏翔檢察官,他的論文裡就有提出「新興電腦犯罪偵辦手法之研究─以虛擬貨幣犯罪為中心」,其實是很值得參考的,但是這幾年過去了,可以發現法律制度和實際執行更完善的話,交易所也發展出一些SOP了。所以我的建議其實很簡單,就是針對這些交易所配合執法的機制,根本就不用強制處分,應該去研究要怎麼做,甚至我們找交易所來談嘛!看看怎麼合作,就算是國外的交易所,可能只是一個E-mail而已,或者是一個聯絡的網頁,你去試試看,搞不好它就可能會在臺灣開課,然後來跟大家交流,甚至你一個E-mail,它可能就有辦法去把這些錢凍下來,做了之後,如果法律上有不夠的地方,我們可以再來談要怎麼修正,然後儘快來做。

蘇院長貞昌:除惡務盡,我們對這個犯罪是用3個方法:最後末端的防堵、中間的斷流、溯源的斬首,相關部會很多,包括法務部、包括內政部,剛才說警察受理報案等等,包括金管會及很多相關部會,這個部分我請羅秉成政委跟相關部會整合,對委員剛才指教的和一些學者蒐羅的國內外資料,以及一些承辦檢察官的寶貴經驗等等,我們來整合,有效做到除惡務盡,我請法務部長說明一下。

蔡部長清祥:執法方面跟委員說明,我們高檢署已經跟交易平台建立了一個合作機制,我們要調取相關資料,它是可以配合的,所以在執法上絕對沒有問題。另外,檢察官跟調查官的部分,我們有派駐到外國去學習外國的經驗,這對於我們將來的辦案會有很大的幫助。

邱委員顯智:就是希望除了統整、研究各交易所的配合執法機制之外,也要參考國外的執法實務經驗,可以一起精進。

主席:林委員文瑞及楊委員曜之質詢均以書面提出,請行政院書面答復,並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委員林文瑞書面質詢:

本院林委員文瑞,針對雲林地方法院、地方檢察署及調查站辦公廳舍興建計畫等問題,有賴主管機關之說明,特向司法院及法務部提出質詢。

說明:

一、雲林地方法院遷建法院辦公廳舍新建計畫之評估報告,第一階段及第二階段之部分合併審查,業經司法院核定在案,已於今年7月取得土地移撥,請司法院針對目前辦理現況及後續預定目標之期程提供書面報告。

二、雲林地方檢察署辦公廳舍興建計畫已陳報行政院審查尚待核定,落後上述地院廳舍新建計畫之進度些許時日,為促使雲林院檢基地能同步落成,遂提升司法效率,請法務部加速評估報告及興辦計畫之報核,與相關部會進行充分溝通與審議,並針對目前辦理現況及後續預定目標之期程提供書面報告。

三、法務部調查局擬將所屬雲林縣調查站辦公廳舍隨同上述之計畫,遷建至雲林院檢基地附近,然而周遭並無國產署經管國有土地可供利用,為擴大並整合檢調量能之發揮,降低路途耗費時間以加速案件之進程,請調查局積極與相關部會進行協調,爭取足夠空間之土地利用以達司法園區之興建目的。

委員楊曜書面質詢:

一、離島地區軍公教人員已歷經二次調升地域加給,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是否研議將外島、離島軍公教人員基本數額調整成一致?

問題:澎湖縣軍公教人員在我的努力之下,已歷經二次調升,在我擔任立委之初,我就一再強調,外島、離島的交通便利性與開發程度,其實是無差別的,因此,離島的基本數額應與外島一致,因此,要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研議,將外島、離島軍公教人員基本數額調整成一致,才符合公平正義原則,讓離島的軍公教人員獲得公平的對待,另外,考量政府財政等因素,如需有差別化之區分,可由年資加成項目著手,如此一來,除可以解決行政院所核定的「國軍地域加給表」並無年資加成的問題,二來也可建立地域加給表差別化之區分,並鼓勵軍公教人員久任離島。

二、部分化學性質類似之同分異構物列為不同級別毒品,因涉及刑罰與裁罰不同程度罰則,請法務部儘速研議精進作法。

問題:法務部依「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106109年)」肆、五、綜合規劃策略()7規定,會同衛生福利部組成毒品審議委員會並召開會議,將具有成癮性、濫用性、對社會危害性之麻醉藥品與其製品等列為各級毒品列管。據法務部統計,截至111年4月11日止,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2項第1款至第4款規定,公告附表羅列之第一級至第四級毒品品項及毒品先驅原料計676項,但媒體報導某醫院於109年間,將警察機關查獲第三級毒品eutylone之送請檢驗案件,誤判為第二級毒品pentylone,影響被告權益等情事,法務部應儘速重新檢視列管毒品中有關藥理及毒性相近之同分異構物,其毒品分級列管有無重新調整之必要之相關精進作法。

三、國民法官制度將自112年度起施行,如何加強離島地區居民對於國民法官制度之認知?

問題:司法院已建立國民法官制度,將自112年度起施行,目前透過各大電視台進行宣導,但離島地區常住人口均偏向高齡人口或長時間出海從事漁業行為,司法院針對離島地區之特殊性,如何透過多元管道,加強離島居民對於國民法官制度之認知?

四、請法務部針對少年矯正學校所需專業輔導人員應儘速補足。

問題:法務部依監獄行刑法第4條第1項、少年事件處理法第52條,及行政院108年7月3日核定之「少年輔育院改制矯正學校計畫」,於108年7月31日將桃園少年輔育院及彰化少年輔育院改制為誠正中學桃園分校及彰化分校,作為矯正學校設置前之過渡階段,並於110年8月1日正式改制為敦品中學及勵志中學,納入教師、輔導教師、特教教師、心理師及社會工作師等專業輔導人力,期透過行刑矯治及學校教育功能併行方式,落實教誨教育工作,但審計部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110學年度起增加社會工作師、臨床心理師及諮商心理師等專業輔導人員,惟7成人員未能及時補實;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雖補助3年期之專業輔導人員予以協助,惟人員流動性亦高,均不利輔導工作之推展,又部分矯正學校輔導教師實際輔導學生人數超逾規定,另矯正署未檢視各矯正學校實際需要,調度教師員額,請法務部儘速儘速補實專業輔導人員,以利輔導工作之遂行。

主席:報告院會,司法及法制組的質詢已經詢答完畢,休息10分鐘,休息之後進行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組的質詢。現在休息。

休息(10時42分)

繼續開會(11時2分)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繼續開會。

進行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組的質詢。

請洪委員孟楷質詢,詢答時間15分鐘。

洪委員孟楷:(11時3分)院長、部長,我先請教一下薛部長,國民黨團告發衛福部圖利高端,部長「嗆聲」要反控誣告罪,請教你什麼時候會去提告?

主席:請衛福部薛部長答復。

薛部長瑞元:(11時3分)這讓我去做安排,我現在不便奉告。

洪委員孟楷:什麼意思?

薛部長瑞元:我現在不便奉告。

洪委員孟楷:為什麼不便公答?

薛部長瑞元:我當然是不便奉告,因為我……

洪委員孟楷:本席現在是在國會殿堂正式質詢你,國民黨團提告的是衛福部,你現在身為衛福部的代表人,也公然在媒體上說你認為這是誣告,為了捍衛衛福部的清白,所以你要去提告。請教什麼時候會有動作?

薛部長瑞元:時間跟對象我還沒有確定……

洪委員孟楷:還沒有確定?

薛部長瑞元:我還沒有決定,所以我現在沒辦法回答委員的這個問題。

洪委員孟楷:你還沒有決定?

薛部長瑞元:還沒有決定時間……

洪委員孟楷:你就認為衛福部圖利高端這件事情是誣告,是不是?

薛部長瑞元:是。

洪委員孟楷:好,因為現在已經告發了,可能檢察官之後會成案,如果檢察官成案之後,開庭做相關偵訊,你會不會代表出席?

薛部長瑞元:如果有傳訊,我一定會配合。

洪委員孟楷:你一定會配合,你會親自前往對不對?

薛部長瑞元:是。

洪委員孟楷:這裡是立法院、人民的立法院,任何立法委員站在這邊就是代表民意,代表臺灣2,350萬人,也因此行政官員就要接受人民的監督。過去人民覺得最難以接受的就是──奇怪!高端補件的EUA為什麼是在一個晚上審查?突然間晚上開會審查,14位專家學者的名單沒有辦法公布!部長之前有講相關的會議紀錄會公布,對不對?

薛部長瑞元:對。

洪委員孟楷:什麼時候公布?

薛部長瑞元:會議紀錄會在近期內公布,因為目前已經交給這些審查委員來確認他們的發言內容與紀錄是否相符。

洪委員孟楷:什麼時候會回復?總有個時間表吧?

薛部長瑞元:我們會儘快。

洪委員孟楷:會拖過11月26日是不是?

薛部長瑞元:什麼?

洪委員孟楷:會拖過這個月月底是不是?

薛部長瑞元:應該不會。

洪委員孟楷:應該不會?那是什麼時候?不是,部長,這麼小的事情,我們就不要在這邊糾結了,什麼時候?明確的時間可以出來吧!國人都在關心。

薛部長瑞元:這要等委員回復,我們才可以……

洪委員孟楷:你們給委員多久時間回復?

薛部長瑞元:我們不會說給委員多少時間回復,可是委員也不會拖很久。

洪委員孟楷:部長,你是當大家都沒有當過公務員,大家都沒有參加過審查會議啊!基本上,要不一個禮拜,不然就兩個禮拜,委員看完之後就會回復。

薛部長瑞元:差不多這個時間。

洪委員孟楷:所以兩個禮拜內會公布是不是?

薛部長瑞元:是。

洪委員孟楷:是不是?

薛部長瑞元:是。

洪委員孟楷:兩個禮拜內?

薛部長瑞元:兩個禮拜內應該可以。

洪委員孟楷:全民都會看這個審查紀錄到底是怎麼寫、怎麼開會、什麼流程!再來,這次高端疫苗的EUA最重要的是,你有講到疾管署做的一份疫苗接種統計,造成它有可能是一個補件的關鍵資料,先請教如果沒有疾管署做的這個疫苗接種統計的話,這個EUA會議有沒有辦法那麼順利進行?

薛部長瑞元:這個假設不存在,因為這個統計資料已經在那裡了。

洪委員孟楷:是,但是這份資料關不關鍵?

薛部長瑞元:是否關鍵是由這些審查委員來做決定的。

洪委員孟楷:所以你也不瞭解,過去到現在反正就是審查委員,你都尊重審查委員的會議,對不對?

薛部長瑞元:當然是這樣。

洪委員孟楷:本席之前有索資,這份統計資料報告是由疾管署的公務人員所做的成效分析,並沒有涉及對外招標,對不對?

薛部長瑞元:是。

洪委員孟楷:請教這是什麼時候做的?

薛部長瑞元:有一段時間了,詳細的日期我不記得,但是在這次審查委員審查之前,這個資料就已經出來了。

洪委員孟楷:換言之,高端是去年7月得到EUA,1年的時間要提交報告,在今年7月的時候,高端並沒有拿這份資料,也因此被要求補件,而這份疾管署的資料是在今年7月之後,才由疾管署的公務人員來做的,對不對?

薛部長瑞元:開始做的時間我不確定,但是這份資料是因為單價疫苗大概已經施打完畢,再過來都是雙價,所以我們就開始對過去所有疫苗的施打成效……

洪委員孟楷:是嘛!所以這就是國人現在最concern的地方。國人最懷疑的就是,本來衛福部應該是監考老師,高端應該是學生要補考,結果監考老師沒有好好監考,反而變成是槍手,協助找相關資料給予這個學生,讓學生可以通過補考。

薛部長瑞元:沒有這回事,這是法定職責,本來就要做的。

洪委員孟楷:所以這不就是7月之後,疾管署的公務人員才做這份報告出來的原因嗎?

薛部長瑞元:什麼時候才開始做,這我沒有辦法確定,但是這就是法定職責,本來就要做的事情。

洪委員孟楷:再來,部長,臺灣人民為什麼對這次高端疫苗,或者衛福部的相關措施、作為覺得非常沒辦法接受?最主要就是因為疫情剛開始的第一年,我覺得臺灣人民對於衛福部、對於整個政府上下是很寬容的,當時大家對衛福部、對疫情指揮中心都是尊敬的,但在去年出現「3+11」的破口之後,才發覺所謂的超前部署都是假的,你們已經多久沒有講「超前部署」這四個字了?就從去年疫情爆發之後開始,要疫苗時沒疫苗、要病床時沒病床、要新冠藥時沒有新冠藥,澈底讓國人認為立法院通過特別預算給衛福部執行,全部都是一場空,也因此國人才會對疫情指揮中心的效率感到那麼不放心。

現在疫情指揮中心的指揮官還說名譽對你們來說很重要,努力這麼久。我想請教,名譽對你們很重要,臺灣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重不重要?

薛部長瑞元:我們當然也同時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洪委員孟楷:到這個禮拜,預計臺灣的確診數會到多少?

薛部長瑞元:委員講的是總數還是……

洪委員孟楷:總數。

薛部長瑞元:總數應該是超過760……

洪委員孟楷:這個禮拜會破800萬!現在是797萬,以現在每天的確診數,很有可能這個禮拜會破800萬,換言之……

薛部長瑞元:與病毒共存本來就會這樣。

洪委員孟楷:現在死亡人數已經一萬三千多人了,這些都是科學數據。

我想再請教一下,當然我們現在是與病毒共存、後疫情時代、防疫新生活,對不對?

薛部長瑞元:是。

洪委員孟楷:所以目前也有在考慮口罩解禁的狀況,但現在我們看到有些場合已經有很多民眾拍照時就將口罩拿下來,甚至有些候選人在掃街拜票時也乾脆不戴口罩了,我們現在在國會殿堂質詢都還戴著口罩,因為我們也算是很謹慎,也是給民眾示範,但我們想問的是,什麼時候口罩會解禁?

薛部長瑞元:這個要分階段執行,目前……

洪委員孟楷:是,什麼時候?

薛部長瑞元:我們會逐步解封,口罩的管制會放鬆。

洪委員孟楷:部長,但現在重點是從10月13日開始國境開放,到目前1個月的時間有多少觀光客進來?而現在世界各國其實都沒有戴口罩的禁令了。

薛部長瑞元:這個我們還是要謹慎從事。

洪委員孟楷:當然要謹慎從事,但現在民眾的習慣……

薛部長瑞元:我們是……

洪委員孟楷:請教部長記不記得蔡文豪?

薛部長瑞元:蔡文豪?我不認識這個人。

洪委員孟楷:院長,記不記得蔡文豪?這是我們的國人,看來院長及部長都不知道,我相信可能政府官員也都不記得。蔡文豪,一位年輕的朋友,在去年執行衛福部所頒布的戴口罩禁令時,他在便利商店打工……

薛部長瑞元:我記起來了。

洪委員孟楷:他提醒沒有戴口罩就進來的民眾,因此被這位民眾活活殺害,一條生命就這樣離開了。

本席為什麼這麼糾結口罩禁令的問題?其實並不是無的放矢,重點在於現在我們看到民間社會有些人已經開始不戴口罩,而我們的口罩禁令,就如同你剛才講的,還要很謹慎、還要很小心,這中間是否就會有所謂的空窗期、過渡期?如果現在有一些店員、商家或民眾還要求別人戴口罩,這中間會不會反而造成一些社會問題?這才是衛福部、疫情指揮中心或行政官員應該要提前部署、超前部署、趕快去掌握的。所以本席現在才問你,要不要趕快跟民眾說口罩禁令何時要改變?

薛部長瑞元:這個部分我們會逐步公布,每個禮拜我們都會公布相關進度。

洪委員孟楷:部長,你現在到底有沒有掌握?有沒有開過會?

薛部長瑞元:有。

洪委員孟楷:什麼時候公布?

薛部長瑞元:現在是一步一步來,我跟委員報告,首先要做的就是戶外、室外的部分先解禁,只有特殊狀況才需要戴口罩。

洪委員孟楷:現在我們就是看到政府每次都慢民間半拍,開放時也慢民間半拍、解封時也慢民間半拍、封閉時也慢民間半拍,連買疫苗、買相關物資也慢民間半拍!

薛部長瑞元:這是不同的事情。

洪委員孟楷:接下來也麻煩勞動部長上臺備詢。

院長,不好意思,剛剛用了比較多時間,現在才跟您進行對話。

1年前,也就是去(2021)年10月,蔣萬安委員在總質詢時也跟您請教過,我們都很關心蔡英文總統在第一任2016年選舉時有提到的最低工資法,去年的這個時候你承諾蔣萬安委員要來拚看看,你的原文是這樣講,你說:拚下個會期就會送進來立法院審查。但是1年過去了,你所謂的拚,現在拚在哪邊?能不能再跟我們大家說明一下,最低工資法為什麼還送不進來?經過2個會期了。

蘇院長貞昌:我們對於勞工的照顧從沒有懈怠,我們年年調升勞工的基本工資,時薪遠超過國民黨執政的時期,而對於基本工資……

洪委員孟楷:院長!我先跟你報告一下……

蘇院長貞昌:你不是要我答復嗎?

洪委員孟楷:不好意思,我先跟您報告一下。

蘇院長貞昌:我正在答復。

洪委員孟楷:我的助理幫我準備你的回應稿,一模一樣耶!

蘇院長貞昌:我在答復,你把我打斷,就講不完、講不清楚。

洪委員孟楷:我的助理幫我準備你可能會怎麼回應,一模一樣耶!

蘇院長貞昌:你如果要講,我不打斷你。

洪委員孟楷:代表你的回答其實大家都知道。

蘇院長貞昌:如果你自己要講、自說自話,你就去講!

洪委員孟楷:你是不是沒有聽清楚我的話、我的問題?我問你為什麼基本工資法卡關、沒有辦法送進來,然後你給我扯……

蘇院長貞昌:你問我,卻不給我回答,那你就自說自話。

洪委員孟楷:院長,我不知道,人在位總有會下台的時候,但這個會期有沒有可能變成是你……

蘇院長貞昌:不知道,所以要讓我回答,不知道又只有自說自話,就永遠不知道。

洪委員孟楷:什麼?

蘇院長貞昌:你就不好好聽嘛!

洪委員孟楷:院長,你以為你在跟民意代表「嗆聲」,但是我一開始就講過,民意代表是代表臺灣2,350萬人站在這邊,你以為是跟民意代表「嗆聲」,其實你就是對臺灣人民「嗆聲」!

蘇院長貞昌:開玩笑!我從來沒有「嗆聲」,我在好好回答,是你打斷。

洪委員孟楷:我說實在話,不想讓你變成是一個只有「嗆聲」形象的院長。

蘇院長貞昌:我從來沒有「嗆聲」!我正在回答,是你打斷!

洪委員孟楷:你來這邊,本席以禮相待,你來人民的立法院,我們都以禮相待。

蘇院長貞昌:你要問,又不給我回答,自說自話。

洪委員孟楷:如果你要用這種講空話的態度,我們就會跟你大小聲;但如果你要據實回答、直球對決,我就會給你時間好好地講。

蘇院長貞昌:任何人好好回答、以禮相待,我加倍奉還,反過來也一樣。

洪委員孟楷:我是以禮相待。你要清楚我們是主人、你是客人,你今天來到這裡是人民的立法院,你依照憲法給予你的職責,有責任來這邊備詢!

蘇院長貞昌:這都是依照憲法,依照憲法人民就是希望聽到政府把事情講清楚,你又自說自話,卻不給政府講,你只是想攻擊而已。

洪委員孟楷:人民希望民意代表提出問題,並不是希望行政院長在這邊講空話,每一次來都是講空話!

蘇院長貞昌:我什麼地方講空話?

洪委員孟楷:剛剛!你哪一句話不是空話?

蘇院長貞昌:我哪一句講空話?你又來了、你又來了!

洪委員孟楷:你哪一句話不是空話?你剛剛哪一句話不是空話?

蘇院長貞昌:哪一句是空話?你講!

洪委員孟楷:你剛剛哪一句話不是空話?你講!

蘇院長貞昌:我正在回答,你打斷我的回答,又說我講空話!

洪委員孟楷:我現在在質詢你!換你講,你哪一句話不是空話?

蘇院長貞昌:你每一次都只會講這種形容詞,而且都亂講一通!

洪委員孟楷:你哪一句話不是空話?你講。

蘇院長貞昌:我正在回答,你打斷我……

洪委員孟楷:我在質詢您,您哪一句話不是空話?證明給全國人民看,你哪一句話不是空話!

蘇院長貞昌:你說我講話是空話,哪一句是空話?你應該講。

洪委員孟楷:你哪一句話不是空話?

蘇院長貞昌:你應該講我哪一句話是空話!

洪委員孟楷:我想我就不要浪費時間了。部長,最低工資法法什麼時候會送出來?

蘇院長貞昌:你一直在浪費時間。

洪委員孟楷:你哪一句話不是空話?

蘇院長貞昌:你應該講我哪一句話是空話。

洪委員孟楷:你答不出來,你哪一句話不是空話?這才是現在臺灣民眾最大的悲哀!

蘇院長貞昌:你這種國會議員沒有把人民賦予給你的時間好好運用,你是最浪費時間的!

洪委員孟楷:好,最後10秒鐘,院長要這樣拖時間,本席就用我的時間來告訴你,我站在這裡,我是代表臺灣民眾,我是選出來的立法委員,我代表的是臺灣民意,而你是行政院長……

蘇院長貞昌:立法委員我早就當過了!

洪委員孟楷:你依法要受立法委員的質詢……

蘇院長貞昌:你媽媽在質詢都沒有像你這樣!

洪委員孟楷:不要用這種態度,臺灣人民沒有辦法接受你用這樣「嗆聲」的方式!

蘇院長貞昌:你媽媽在質詢都沒有像你這樣!

洪委員孟楷:不要扯個人的親戚,我不會講你的女兒,你也不用講我的媽媽。

蘇院長貞昌:上次我當院長,就是你媽媽質詢……

洪委員孟楷:我不會講你的女兒,你也不用講我的媽媽。

蘇院長貞昌:都沒有像你這樣。

洪委員孟楷:互相尊重!我不會講你的女兒,你也不用講我的媽媽。

蘇院長貞昌:毫無修養。

主席:謝謝洪委員。

繼續請莊委員競程質詢,詢答時間15分鐘。

莊委員競程:(11時19分)本席想先請教勞動部許部長。部長好。今天是11月11日,臺灣雙胞胎日,剛剛也過了11點11分,大家在這邊度過這個好幾個「1」的日子,我今天準備了幾個跟小朋友有關的議題來跟您做一些討論。

首先,感謝行政院聽到許多家長的聲音,從明年1月起,0到未滿5歲的育兒津貼以及0到2歲的托育補助都取消了排富的規定,估計增加四萬多個有幼兒的家庭受益,也讓許多家庭都因此受到補助,感謝院長在育兒政策上的努力。

今天聚焦在少子化的問題。少子化的議題最近其實一直被提出來,本席自從擔任臺中北北屯區的立委以來,自己也在兌現選前的承諾,開始生小孩了,目前我們家生了第一胎,我的目標是三胎,不但如此,我的服務團隊也接續誕生了5個小朋友,因為有生育、因為要照顧,所以更知道照顧小朋友的問題在哪裡,所以今天準備了幾個問題,一起從不同的方向來做一些討論。

首先,家庭與工作的平衡是我們要不要生小孩一個很重要的條件,去年底行政院推動少子女化對策計畫,政府機關帶頭設置職場教保中心,讓員工能夠放心托育,根據行政院3月份公布的資料,現在共有8個部會開辦,總計有804個幼托名額,請問部長覺得這樣的名額符不符合實際的使用需求?另外,中央機關帶頭施行,讓家長安心為國家做事,這樣的措施有沒有可能擴大辦理規模?地方政府的情況又是如何?中央是否有辦法要求地方機關也同樣推廣這樣的措施,進而讓這樣的措施可以從中央推廣到地方甚至民間的企業?

主席:請勞動部許部長答復。

許部長銘春:(11時22分)委員好。針對這些職場小型托育需求,勞動部、教育部跟衛福部有研議完成一個互助式教保的托育服務,這樣一個新興的托育模式,我們其實也希望能從中央推廣到地方和事業單位去。勞動部也已經成立2個,我親自去看過,對這些年輕父母真的有很大的幫助,因此勞動部也鼓勵事業單位能夠設立這種多元的托兒服務,事業單位如有設置這項托兒服務,其經費我也會把它納入我們的補助範圍,像新設置的,最高可以補助到300萬元,至於已經設置的,只要改善或更新,最高可以補助到50萬元。我們希望透過經費補助,鼓勵事業單位能夠參考這些模式,針對員工托育的需求,做好托育的設施或措施。

莊委員競程:近來有許多人提出因應少子化的對策,根據兒童福利團體的統計,六都市長的候選人都有主打托育牌,提出托育政策的比例更是達到百分之百,顯示兒童的問題是相當重要的,但是在友善的育兒環境以及友善的育兒職場的部分,有提出相關關注的候選人大概只有六成七左右。事實上,政府部門關注友善育兒職場的議題已經很久了,工作生活平衡補助計畫從103年辦理迄今,總共補助了二千三百多家的企業,辦理了三千六百多項友善員工的措施,其實網路上搜尋就可以找到很多相關資料。只是相關政策推動了八年多,成效應該還可以更好,請問部長,民間企業在推動這些職場友善措施的困難點在哪?政府單位除了補助之外,還能夠透過什麼方式,來吸引這些企業投入資源,做好友善育兒的職場?

許部長銘春:跟委員報告,根據我們的調查,企業設置托兒相關設施或措施所遇到的困難主要有:第一,因為有些員工已經就近把小朋友送到住家附近的托兒所或者交給保母。第二,大部分的問題是企業本身的空間不足,要設置可能會有問題,所以事實上除了經費補助以外,我們其實也有舉辦企業的觀摩說明會,讓這些事業單位能夠瞭解怎麼樣可以做空間的有效運用。另外,我們也免費提供專家到事業單位輔導,針對他們遇到的問題要怎麼解決,跟他們充分討論,目的就是希望能夠真正的解決問題,讓他們在托兒這方面的友善設施能夠具體落實,讓員工能夠安心在職場打拚。

莊委員競程:我們希望繼續努力,讓職場的友善育兒環境可以真的持續落實,謝謝許部長。

許部長銘春:謝謝委員。

莊委員競程:本席接下來要請教衛福部薛部長。部長好,下週一兒童權利公約國際審查會議就要開幕,可以得知其他國家的狀況,對照自己國家的現況,並且為兒童人權的努力方向進行交流。過去我們面對少子化議題的常用角度是出生率,我想我們換個角度來看少子化的問題,前面我們談了育兒,接下來我想討論對於出生後的兒童保護,我們做了哪些的努力。

據美國疾管局2012年的資料,計算包括醫療、社會救濟、司法、矯正機關支出、勞動力、生產力損失的兒童虐待經濟成本,估算下來,每位受虐倖存孩子的終身照護成本累計大概是21萬美元,遠高於中風、糖尿病的照護支出。幾年前我們又看到幼兒園虐待幼童的新聞事件,讓大家深感痛心。其實年紀越小的孩童越沒有辦法向周圍的人清楚求救,社會安全網有助於學齡階段兒虐案件的趨緩,但是社安網對於學齡前兒童的保護目前還是有限。

如同前面所舉的美國CDC的研究,兒童受虐的社會成本相當高,怎樣投入適當資源以避免更多的社會成本支出,我想是目前國家最棘手,而且應該最重視的問題。以目前兒少預算僅占GDP大概2.21%的狀況,這樣的預算投資足不足夠?衛福部有沒有做過相關的統計,應該擴大多少,這樣的預算規模才足以因應相關政策的推行?

薛部長瑞元:跟委員報告,對於虐兒事件的防止是我們一起都在努力的,也是社會安全網裡面一個重要的項目。

至於委員剛剛提到的兒少預算,每個國家的統計方式不太一樣,也就是包含的內容並不一樣。如果單從我們自己跟自己比,在2017年(民國106年)時,我們各級政府的兒少預算加總起來大概是4,100億元,到了2022年(今年)已經達到5,100億元,所以足足增加了差不多1,000億元。但是因為我們這幾年的經濟成長好,GDP的部分成長得更快,所以看起來在整個GDP的占比反而有點下降,不過以絕對預算值來看,事實上我們的投入大概成長了20%,每一位兒少可分配的預算也從1人10.6萬元增加到2022年的1人14.8萬元,以上跟委員報告。

莊委員競程:謝謝部長。

院長好。我想跟你討論我們如何因應少子化的建設與投資,兒科與婦科這些兒童相關的醫療部門都是不太賺錢的科別,因此在沒有預算、沒有人員編制的情況之下,兒童醫療長期不受重視,目前我國僅有五間兒童醫院,其中僅有臺大兒童醫院是公立的,其餘都是私立的,而剛剛設立的新竹市立馬偕兒童醫院也只是BOT案。院長,我國的醫療其實相當精良,但我們卻沒有國家支持的兒童醫院,兒童醫院其實是我們國家需要嚴肅面對的議題,你認為國家應不應該有國立的兒童醫院?

蘇院長貞昌:委員,我認為我們的兒少確實是要特別地來照顧,也減輕年輕父母的負擔及心裡的負擔,蔡政府這些年來的兒少政策委員也很支持及肯定,我們很感謝。至於兒童醫院我們大力支持,眼前就在臺南沙崙有成大要蓋兒童醫院,我們也都大力支持,相關的這些我們都在進行。至於其他地方,我們薛部長也非常支持,相關的會往這方面做,除了臺南成大,剛才也特別講有些是私立的,臺南成大是國立的,臺大也是國立,另外高雄的義大也準備這樣來做,各方面我們都會支持。

莊委員競程:院長,本席推動少子化議題很久,從托育議題一直到兒童醫療,我都有長期做追蹤,而且我們也剛剛才經歷過新冠疫情,每個孩子都是爸媽的心肝寶貝,政府應當有責任盡心盡力去照顧好每一個小小的生命,讓我們把醫療做得更完善。我們對兒少的統計研究其實相當多,兒少的相關數據是由相關部會各自收集,再將檔案放到兒少統計專區,但統計與研究做完就沒有單位接續做後續的問題處理。我們以日本為例,他們在2007年就設置了少子化大臣,2017年厚生勞動省成立兒童家庭局作為兒童事務的專責單位,2023年將要成立更高權責的兒童家庭廳,以統合兒童福利相關政策。院長,綜觀我國跟鄰國日本的經驗與作法,你贊不贊成立兒少專責行政單位,來統整國家整個日漸嚴重的兒少議題之問題跟處理政策的推動?

蘇院長貞昌:對於兒少的相關問題,我們不但重視,而且預算也大量編列,從蔡總統上任到現在是十倍的成長,相關的組織部分,我請部長向你說明。

薛部長瑞元:跟委員報告,關於這個部分,我們是逐步來推動,首先目前比較急的大概就是衛福部裡關於社會安全、社會福利跟醫療方面的結合,這是我們現在正在進行當中的,當然這些兒少的相關議題也有可能牽涉到其他部會,比方教育部等等,這個部分的話,其實在行政院有聯繫會報,也都在跨部會協調這些相關的兒少福利問題。至於是否要設置一個專責單位,恐怕這個基礎工作必須把它統統做好之後,再來考慮組織上面要不要做一個調整,不然的話,大家都還不知道要做什麼,突然設置一個單位在那邊,工作的分配以及跟其他部會等等的任務分工,就會沒有辦法釐清,所以大概進……

莊委員競程:當然我們過去就是……

蘇院長貞昌:也讓委員知道,目前我們在運作上是由行政院的政務委員召集各部會來組成兒童福利及相關事務推動的專責單位小組。

莊委員競程:好,謝謝院長、謝謝部長。

主席:謝謝莊委員。接下來請林委員德福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林委員德福:(11時35分)蘇院長、薛部長以及許部長。我想民眾很關心口罩禁令的問題,據瞭解口罩禁令將分三個階段來開放,第一階段的大方向分為室內、室外,大部分在戶外場所可以不用戴口罩。部長,這部分可否在九合一選舉結束後在11月28日實施,可不可以?

主席:請衛福部薛部長答復。

薛部長瑞元:(11時36分)跟委員報告,這確定的日期恐怕沒有辦法在這裡先預設,但是方向是對的。

林委員德福:沒有辦法先在這裡預設?怎麼樣?

薛部長瑞元:也就是剛剛委員講的,可能會先……

林委員德福:你不是說11月底嗎?

薛部長瑞元:對,但是我沒有辦法講就是哪一天。

林委員德福:確切的日期沒有辦法講?

薛部長瑞元:對,目前還不適合用這樣的方式來對外公告。

林委員德福:那我請問部長,室內免戴口罩是否有社交距離的要求?有沒有?

薛部長瑞元:跟委員報告,在室內的部分原則是要戴。

林委員德福:室內要戴?

薛部長瑞元:戶外的話,原則上不戴。

林委員德福:就是室內一定要戴。

薛部長瑞元:室內的話有一些例外的狀況也可以不用戴,比方說照相,以目前的規範,在照相的時候可以脫口罩。

林委員德福:照相不用戴,還有呢?

薛部長瑞元:或者是單人演講的時候,這個應該是可以不用戴,因為有適當的距離。

林委員德福:就是演講的時候可以不戴,那還是要以人數多寡作為判斷,是不是這樣子?

薛部長瑞元:是。

林委員德福:還是室內全解禁,免戴口罩?

薛部長瑞元:對不起,委員剛剛講的我沒有聽清楚。

林委員德福:就是在室內有沒有社交距離的要求?還是要以人數作為判斷?還是要室內全面解禁以後才能夠免戴口罩?

薛部長瑞元:沒有,室內的免戴口罩,我們會先公布一些例外,就是例外可以免戴口罩的場合。

林委員德福:就是只有幾個例外。請教部長,以現在我們這個場合,本席和行政院長還有部長在這個場內質詢,是否可以解禁免戴口罩?可不可以?

薛部長瑞元:跟委員報告,原則上,現在的話當然室內的部分並沒有開放,但是原則上未來如果解禁第一步,像委員自己在那邊的話,就可以免戴。

林委員德福:未來絕對是可以。

薛部長瑞元:但是我跟院長在一起,因為近距離……

林委員德福:就不能。

薛部長瑞元:就可能還是以戴口罩……

林委員德福:還是一樣要戴,這個要很清楚啊!

薛部長瑞元:對,這我們……

林委員德福:你要讓民眾知道啊!

薛部長瑞元:對,我們會逐步地把這些指引公開。

林委員德福:部長,我再請教,因為很多國人關心自己的投票權,確診者到底能否投票?但現在被政府沒收。前臺大感染科的醫師表示國門已開放,尤其已經不再疫調隔離密切接觸者,甚至已經在討論口罩是否拿掉,病毒也似乎有流感化的現象。臺灣規定確診者不能投票,這個跟整個世界的潮流都不一樣。請問衛福部新冠肺炎何時可以降級?哪時候?

蘇院長貞昌:委員,我先說明一點點。

林委員德福:你講。

蘇院長貞昌:這個不是沒收,這個是基於傳染病防治法的相關規定,例如現在確診者不能出門,自由也不是沒收……

林委員德福:現在已經快要流感化了。

蘇院長貞昌:也是基於傳染病防治,不能出來投票是傳染病防治法規定他不能出門,不是他不能投票。

林委員德福:其實這個已經流感化了,都很清楚……

蘇院長貞昌:對,所以以後會往這一方面走。

林委員德福:那我請問新冠肺炎何時可以降級?

薛部長瑞元:這個還是要看疫情的發展,比方說確診數低到什麼樣的程度、死亡率和重症率低到什麼樣的程度,我們的醫療量能是否已經不用特別再為這個傳染病來設置一個隔離的區域。

林委員德福:那我請問你,指揮中心會不會提供確診者名單給中選會?會不會?

薛部長瑞元:不會。

林委員德福:對啊!你們不會,那到底他有沒有接受到傳染,你們也不知道。

蘇院長貞昌:這個是有這樣的困難,委員你自己當過首長,你很清楚,譬如他是前一天晚上才確診,這個名單沒有辦法臨時通知選舉委員會……

林委員德福:其實……

蘇院長貞昌:這個有落差。

林委員德福:院長、部長,其實有很多黑數,大家心知肚明啦!

蘇院長貞昌:對,這一定會有。

林委員德福:很多黑數他跟本就不會呈報,因為他也沒有保險,呈報幹什麼?因為現在已經流感化了,有的人認為他的症狀不重,是輕症,甚至於連拿藥都不會去拿,可能休息個幾天,就照常去投票,你也不知道啊!

蘇院長貞昌:對,這是黑數。

林委員德福:我想因為政府採購法大部分在開標後都會公布審查委員的名單,以昭公信;憲法法庭處理憲法的爭議案件,大法官都要具名撰寫協同意見書或不同意見書,這些都是事實,可見審查公開透明存在許多政府施政現況中。本席也不會胡亂質疑,本席反映的都是民眾的看法,希望薛部長要虛心接受批評,因為高端一路走來,許多專家學者,包括外界很多的質疑,其中最令人印象深刻就是中研院院士陳培哲退出國產疫苗審查委員,對高端相關的評論都認為是沒有用的數字,不具參考價值,連看都不想看。

11月2日本席在立法院向薛部長質詢,能不能在九合一選前完成高端疫苗保護力的報告審查,來向全民公布結果?你當天也說差不多要一個月,沒想到隔了一個晚上,14名專家學者審查一致同意,衛福部食藥署無預警的宣布通過高端疫苗保護力的審查,隔天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坦承,高端具有九成保護力的報告是疾管署自行分析。講實在話,許多國人感到非常錯愕,因為外界對衛福部的說法存疑,就是因為不知道這14名專家學者的身分,到底是真的認真審查還是去當舉手部隊來護航?本席要求行政院跟衛福部立即公布這14位審查委員的名單、審查會議的會議紀錄,甚至於它的錄影影像,才能夠平息各界的爭議,讓國產疫苗未來的發展能夠走向更長遠,獲得更多民眾的信賴。

薛部長瑞元:報告委員,首先,陳培哲院士退出委員會,當然是由於他個人的意願,所以我們予以尊重,他個人的一些意見,我們也尊重。至於剛剛委員所提到的審查委員名單是否要公開,我想這個……

林委員德福:你要平息外界的質疑啊!

薛部長瑞元:我們從來都是沒有公開的。

林委員德福:部長,大家在質疑什麼?質疑因為那時候要辯論,你們趕快做球給他,造成外界有更大的質疑,而且那時候本席也問你,你說差不多一個月,結果馬上就通過!

薛部長瑞元:1個月以內,很快地馬上公布,也要被責備……

林委員德福:對不對?

薛部長瑞元:就是應委員的要求,我們就快一點開會,快一點處理啊!

林委員德福:不是。我跟你講,因為你說1個月左右。

薛部長瑞元:對呀!本來就是這樣子啊!

林委員德福:但是因為……

薛部長瑞元:1個月是通常的時間。

林委員德福:你那時後就有說差不多1個月左右,結果……

薛部長瑞元:那是以過去的……

林委員德福:辯論以前你就馬上公布。

薛部長瑞元:以過去的經驗來講差不多1個月以內,但是委員要我們快,我們就快。

林委員德福:那我請教你,公布的時間是哪時候?你告訴我。

薛部長瑞元:什麼?

林委員德福:就是14位專家學者會議紀錄、審查名單及這些人他們錄影的影像,你才能夠平息社會大眾的爭議。

薛部長瑞元:這個本來就沒有要求錄影。我先說明一下,沒有要求錄影只有錄音,但錄音我們也不會公布。至於委員的名單我們也不會公布,因為委員不同意公布。

林委員德福:那等於是零啦!不宜公布,這就是秘密作業。

薛部長瑞元:我們必須要尊重我們……

林委員德福:大法官審查紀錄都可以出來。

薛部長瑞元:大法官是大法官,他法定職責就是這個樣子,在審查委員這部分沒有。

林委員德福:所以衛福部是閉門造車就對了啦!

薛部長瑞元:這沒有閉門造車的問題。

林委員德福:唉唷!我跟你講……

薛部長瑞元:請委員尊重這些專家。

林委員德福:這樣永遠沒辦法平息外界對你們的質疑啦!講實在話。

薛部長瑞元:我們還是要保護這些審查委員。

林委員德福:外面是沒有辦法接受啦!

薛部長瑞元:委員,稍微接地氣一點,好嗎?

林委員德福:那個……

薛部長瑞元:這公布下去,會怎樣你也知道。

林委員德福:我知道,我很清楚。

薛部長瑞元:對啊!

林委員德福:因為你要平息大家的質疑。

薛部長瑞元:公布之後……

林委員德福:你就是要公告、公布,網路上全都露。

薛部長瑞元:網路上會抄家滅族啦!

林委員德福:對不對,你今天要是不敢公布,而且又是大家一致的同意,我跟你說外界是打一個大問號啦!講實在話,我很清楚。好啦!你既然不公布,就要面對社會大眾對你們的質疑啦!

院長,因為預估2025年我國進入超高齡社會,65歲以上的人口將超過20%以上,民間開始擔心臺灣會走向又老又窮的社會,也呼籲政府及早因應準備。有下列幾個問題要提出改革的方案。

第一個,勞保給付國民年金,杯水車薪不足以養老;第二個,勞保年金破產倒數,亟需改革;第三個,菸酒稅和遺產稅財源不穩定,長照需要另外找穩定的財源;第四個,越來越多老人獨居,以房養老需求日益增加,是否會受到人口減少及空屋、餘屋的影響而難以推動?本席希望行政院要拿出對策,讓民眾安心、讓國家永續。

蘇院長貞昌:這應該的,委員的指教我們會往這一方面努力,也請委員放心。你可以比較看看,國民黨執政時候一年46億元,現在649億元……

林委員德福:院長,我跟你講,現在勞保年金最需改革,我們都知道,第一個破產一定是勞保年金,對不對?到現在為止,你們每次撥補都只補一點點,這是杯水車薪啦!根本就沒有辦法解決破產的危機,大家都心知肚明。你們每次都說哪時候要開始做勞保年金改革,但是行政院和勞動部,我是認為你們都不敢面對啊!部長,你們每次都搪塞推拖。

蘇院長貞昌:委員,你應該從另外一個角度肯定一下,歷來也只有現在的政府拿出誠意、能力來撥補,以前沒有耶!也是委員有支持通過,從200億元、220億元到現在有300億元……

林委員德福:都杯水車薪啊!

蘇院長貞昌:明年450億元,很誠意也很努力負最後給付責任,所以委員請放心。

林委員德福:院長,你每年要是沒有1,000億元以上,根本很快就會倒閉,大家心知肚明。民進黨根本就是在任期裡面把它拖過,就是這樣而已嘛!

蘇院長貞昌:不是,國民黨時候連一毛錢都沒有編。

林委員德福:那時候整個年金改革你們只有改軍公教,勞保年金就擱在那裡,勞是最快倒閉的,這你們要想想辦法,不然你們每年要撥補1,000億元,你有辦法嗎?沒有辦法嘛!

蘇院長貞昌:不是,你可以看出政府一定會負最後支付責任,也是每年拿出努力和誠意……

林委員德福:責任那是院長你現在說的,那時候你已經卸任了啦!你沒有做了啦!嘴巴說一說,後面的人去承擔啦!

蘇院長貞昌:我現在就打好基礎了啊!所以這是政府辦的,不是個人辦的。

林委員德福:勞動部每次都說要繼續跟各方蒐集勞保年金改革的意見,我也請助理跟勞動部索取勞保年金相關會議,也就是近一年的開會次數,結果勞動部卻只告訴本席,勞動部在2020年開了4場「勞工退休生活保障制度未來走向」研商工作坊,如此看來,行政院跟勞動部在蒐集勞保年金改革意見上,一年多來似乎完全沒有任何的作為……

蘇院長貞昌:我請部長向委員報告一下。

林委員德福:可見根本沒有心來推動勞保年金改革,對不對?

蘇院長貞昌:沒有啦!請部長向委員說明。

許部長銘春:委員剛講的是我們的正式專家學者會議,但其實我們都有親自到全國各個工會去跟他們座談,瞭解他們的意向。但是這一、兩年因為疫情,之前……

林委員德福:我瞭解,但疫情不是問題,因為這是關於內部的改革、內部的資料啊!

許部長銘春:我們只要能夠走出去,我們都會不定期的、在容許的時間下,都一定會去跟全國各工會座談,直接面對面到基層並瞭解相關的狀況。

林委員德福:那你給本席一個期限,很簡單,就是政府何時可以提出勞保年金改革方案,讓外界一起討論,可否給本席一個期限?可不可以?你要講出來啊!

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我們會持續蒐集意見……

林委員德福:你們永遠都是回答在蒐集意見,部長,大家都心知肚明!謝謝。

蘇院長貞昌:要接地氣啦!

主席:謝謝林委員。接下來請李委員昆澤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李委員昆澤:(11時51分)蘇院長你好。持家很困難,面臨的挑戰也會非常多。院長就任以來,面對疫情的衝擊,很感謝行政團隊及醫護防疫人員為全國人民建構堅強的防疫陣線,雖然面對了疫情衝擊,但是我們透過逐步、逐項的振興、補助推動,讓我們的經濟成為全世界少數呈現逆勢成長的國家。院長也很重視教育、關心小孩的教育環境,所以這兩、三年來,對於學校的教學設備及環境,都有逐項在推動、提升,像新的操場就一個個都落成了。此外,對於遊戲場、午餐廚房、視聽教室等等,也都逐一建設起來了,讓我們的小孩能有一個很好的教育空間及設備,對此,家長都十分肯定。

關於冷氣的部分,很感謝蘇院長和教育部,全國各班的冷氣都裝好了,不只如此,政府還有補助電費,在此感謝蘇院長及教育部接納我的建議,即原來是依季節、月份作為補助的基礎,現在則是改以溫度為基礎,因為南部的高雄、屏東的氣溫都較高。再來,感謝蘇院長將電費補助加碼20%,然後加上綠電回饋金,所以原本是補助88天,現在則是提升到106天,在此感謝蘇院長及教育部的協助。

再來是廁所的改建,教育部可說是非常用心,在此表達肯定,不管是通風、採光、安全、衛生,很多家長都說現在國中小學的廁所都是五星級的廁所,以上是第一波的改變,但現在有一個狀況,因為第一波的改善已經完工,所以小孩就會有比較,第1棟做好,第2棟還沒做,所以第2棟的學生,就跑到第1棟來上洗手間;還是一樓做好了,二樓還沒做,二樓的學生會跑到一樓上廁所,所以這部分我要跟蘇院長說明,以高雄來講,現在差不多有50間學校,第二階段廁所改建的總經費差不多是2億6,000萬元,請院長協助優先辦理,讓南部高雄等這些學校的廁所能儘速改建。

蘇院長貞昌:感謝委員肯定蔡政府針對教育環境相關的改善措施、教育設備以及所有教育投資所做的多項改善措施,同時藉此機會感謝委員一再倡議、督促以及支持,我們確實做到了。關於班班有冷氣,由於南部天氣比較熱,所以過去子女、孫子讀書時都熱得要命,昨天有一張網路照片不知道委員有沒有看到,屏東的小孩因為吹冷氣所以要穿大衣上課,還有一隻柴犬也跑進去躺在教室裡享受冷氣。

再進一步跟委員說明,操場和廁所設備在近幾年也大大改善,光廁所就有兩千多所學校獲得改善,所以現在委員提及有的地方已經改善,有的地方還沒改善,我們會繼續改善,委員如果認為有需要,您可以提出來,我再責成教育部就委員所提及的地方,馬上請教育部支持。

李委員昆澤:全高雄差不多還有50所國中小有待改善,差不多需要2億6,000萬元,感謝院長的支持。

蘇院長貞昌:我是覺得小孩子的青春年少只有那一小段,如果連一間乾淨的廁所都沒有,實在不像話,所以我們都支持讓他們留下美好的學習記憶。

李委員昆澤:感謝蘇院長,剛才也有委員提到勞保的相關議題,我記得在2012年,勞保財務精算報告出爐,我是第一個要求當時的行政院陳冲院長,希望能秉持兩大原則:一是政府撥補,二是國家要負最終支付責任,在當時經過陳冲、江宜樺、毛治國一直到現在的院長,大家都說政府要撥補,而且國家要負最終支付責任,就此我要特別感謝蘇院長,你踏出重要的第一步,2020年我們補助了200億元,2021年補助220億元,今年(2022年)補助300億元,明年我們的預算編到450億元,這樣才能讓勞工安心,不然每個人都擔憂勞保遇到財務危機,大家都清楚月領對勞工比較有利,但是一旦失去信心,勞工就會想要一次領完,這對勞保的基礎將造成更大的衝擊,因為我們有政府撥補,加上蘇院長踏出的第一步,讓大家可以真正體會到國家最終支付責任的意義,我們每年都有編列,並且每年逐年提高比例,對於勞保相關的議題,以及對於勞工、勞保,還有勞工的權益,在疫情逐漸和緩的狀況下,我們有什麼具體的原則?請蘇院長提出說明。

蘇院長貞昌:感謝委員長期為勞工發聲,而且贊助勞工相關的政策以及對預算的支持,我要特別跟委員說明,我們確實可以看出全國最基層最應該被照顧的勞工,政府在這塊絕對不能不克盡全力,過去都只會說政府負最終支付責任,但事實上未曾提出實實在在的具體行動,誠如剛才委員所說的,蔡政府的補助從200億元、220億元,提高到今年300億元,明年將會補助450億元,加起來大約有一千七百多億元,這些都是白花花的銀子,真正拿出錢來,所以我要跟勞工朋友說,放心!政府沒倒,勞保絕對不會倒!再更進一步說,政府絕對負起最終支付責任,看我們的具體行動就會知道,蔡政府有守住這一關,請勞工朋友放心!

李委員昆澤:感謝蘇院長對教育、對勞工的重視!接下來請教許部長相關政策的細節,蘇院長先請回座。

蘇院長貞昌:感謝。

李委員昆澤:至於對勞工的照顧上,在蘇院長的努力下,基本工資逐年調整,已經從25,250元調整為26,400元,這是月薪部分。在時薪部分,也從168元調整為176元,差不多有兩百萬名勞工的薪資調整,享受到這樣的優惠。雖然我們仍不滿意,但調整工資的趨勢還會繼續下去,以照顧勞工的生活。

在勞保議題上,從陳冲、江宜樺、毛治國到現在,蘇院長是第一個具體提出由政府撥補的人,這讓勞工安心,同時也向社會表明政府擔負最終支付責任的重要意義。此舉讓勞保的財務精算危機往後延,但我們對於勞保的長期規劃,仍必須快速整合勞工的意見、工會的意見、勞工團體的意見及學者專家的意見,這點請部長簡單說明。

許部長銘春:謝謝委員持續關心勞工退休生活及其工資是否合理的問題。說實在的,院長對此非常支持,且在蘇院長任內,政府有史以來第一次做了撥補!

李委員昆澤:勞保非常重要,保戶超過千萬……

許部長銘春:也因為撥補……

李委員昆澤:到今年8月,已經有超過1,038萬名勞工投保,所以勞保非常重要!

許部長銘春:也因為政府持續撥補,維持了勞保基金水位,讓勞工可以安心。有關基本工資部分,我們會持續努力!這兩年因為疫情關係,要考慮的狀況比較多,無論如何,我們會穩健調升,同時兼顧企業負擔,希望能讓勞資雙贏,我們會繼續努力。

李委員昆澤:本席常常請教許部長有關職災的問題。身為勞動部長,勞工職業安全與工作環境是部長的重要責任!不過我對110年的職災報告非常不滿意,像110年的職災有5萬件,因職災而失能的人數差不多2,000件,不幸死亡的500人,代表這一年有2,500個家庭破碎了!本席是勞工出身的,部長也當過女工,理當瞭解每一位勞工對家庭的重要。雖然勞動部每年有超過30萬次初查、複查、專案檢查的勞動檢查,卻仍發生這麼多職災!為此,本席明確要求勞動部務必訂定每年的硬性目標與明確目標,讓每年的職災相關件數、失能人數及死亡人數,至少能減少3%或5%以上,請問部長有此能力嗎?請說明。

許部長銘春:我們一定努力達到……

李委員昆澤:這不是努力不努力的問題,而是這目標要不要達成?

許部長銘春:我們會達成,我們要努力達成。其實這幾年的職災千人率正逐年下降,到今年是歷史新低,但我們還是不滿意。我們希望能零職災,所以進步的空間、要努力的空間還很多,我們一定會全力以赴。

李委員昆澤:勞動部一年的初查、複查、專案檢查超過30萬場次,足見勞動檢查人員的辛苦。只是我要提醒部長,在這30萬場次中,有25萬件違規,這點非常嚴重!而且違規的大部分是以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六條為主,第六條的規定你應該很清楚,就是雇主要設置相關的安全衛生設備以及規劃相關的安全衛生設備,但是有很高比例都是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六條,對此,勞動部有什麼改善的作法嗎?

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關於如何來降低職災,我們現在主要大概是分成三個部分,第一個,針對高風險、高職災的事業單位,我們勤查嚴罰。第二個,關於國、公營比較高風險的企業以及重大工程,我們也強化落實所有的督導與查核工作。第三個,針對中小企業的工作環境,我們也擴大輔導及補助,讓他們能夠改善,也加強這些職災的教育訓練及宣導,就是要提升勞雇雙方一個……

李委員昆澤:部長,我向您請教,現在一年勞動檢查差不多30萬場次,違規的件數卻達到25萬件,對於這樣的違規件數,請問目前的改善率是多少?

許部長銘春:都有百分之九十幾。

李委員昆澤:有百分之九十幾嗎?這個數字其實還是要經過事後相關的抽查來確保勞工的就業安全。尤其我們現在有成立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我們也通過相關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都是希望相關的傷病、失能及死亡給付能夠擴大,關於相關的津貼及相關預防重建的部分,請你簡單說明一下,我覺得這些工作都必須要做好。

許部長銘春:對,我們通過職災保險保護法,還有成立預防重建中心,主要就是要讓我們對於職災勞工的保障更完整,我們從預防、補償到重建,建構一個完整的機制,讓我們的勞工可以免於職災,或者當他們受到職災時,可以享有完善的保障。謝謝。

李委員昆澤:部長,最後我還是要提醒你,針對職業災害的件數及人數,你必須要有明確的目標,每年至少應該要減少3%至5%,作為勞動部重要的業務目標,我再次的提醒你。

許部長銘春:好,謝謝委員。

主席:報告院會,上午質詢到此為止,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進行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組之質詢,現在休息。

休息(12時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