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公報 第111卷 第104期 院會紀錄

立法院公報 第111卷 第104期 院會紀錄

質詢事項全文

甲、行政院答復部分

(一)行政院函送委員王定宇、邱顯智、邱志偉、楊瓊瓔、林奕華、劉建國、賴瑞隆、何欣純、蔡易餘等9人對「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製經過」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行政院函 中華民國111年11月7日院授主預彙字第1110103492號)

立法院函 中華民國111年10月21日台立院議字第1110703580號)

未及答詢事項處理報告表

質詢委員

質詢內容摘要

權責機關

辦理情形及說明

王委員定宇

(書面質詢)

國防部2021年已完成「遙控無人機防禦系統」建案,但目前仍未有軍營設置完成,應儘速完成設置,並請提供後續設置期程進度。

國防部

全案執行期程111至115年,已於111年4月28日由空軍與中科院簽署委製協議書,5月份完成5處建置營區會勘,干擾槍分於111年底接收50支,112年接收210支,防禦系統分於113年完工9套、114年完工5套、115年完工10套。

針對重要的關鍵基礎設施,規劃及部署無人機防禦系統。

本院國土安全辦公室

國防部

一、反制無人機威脅已納入關鍵基礎設施安全防護要項

(一)政府高度重視關鍵基礎設施安全防護,本院訂頒安全防護指導綱要,各主管部會就所轄關鍵基礎設施,依各種風險情境,研擬安全防護計畫,辦理演訓工作,並滾動式盤點弱點威脅、防護資源,維護國家與社會重要功能持續運作。

(二)各關鍵基礎設施係以全災害(天災、資安、人為攻擊及軍事威脅等)概念,對設施營運及安全防護,進行風險管理,定期辦理演習,驗證設施防護能量及維運韌性。

(三)對於防範無人機入侵,各關鍵基礎設施均依民用航空法規定,評估將設施列為禁(限)航區,並將設施倘發現無人機入侵之通報、應處及與軍警聯防等納入演習項目,以強化防制無人機能力。

二、強化關鍵基礎設施反制無人機量能作為

(一)鑒於近期中共無人機侵擾我前線要域事件,本院同步要求電力、石油、天然氣、水資源、機場、港口、車站等重要關鍵基礎設施,加強盤點設施重要節點,及關注無人機可能侵擾情境、入侵區域、防護弱點等,加強各項預防工作。

(二)有關反制設備部分,除既有已建置或建置中之設施,目前相關設施單位均已依其設施特性、地理位置及無人機侵擾情境等,完成盤點設施所需反制設備需求,後續進行建置規劃及部署,以提升應處能力。

三、另國防部為強化營區整體安全,已委中科院全面籌建無人機防禦系統及干擾槍,並配置於各重要營區與基地,規劃自111年底陸續獲裝部署。

台南市仁德區文賢路拓寬工程案。

內政部

一、有關台南市文賢路拓寬工程(台一線至保安路)營建署目前正協助台南市辦理中(總經費5.68億元,中央款2.83億元),預計於111年底完工。

二、本次貴委員所提路段屬後續台南市文賢路拓寬工程(保安路至中正路段),總需求為6.1億元(工程費2億元,用地費4.1億元),未來將俟台南市政府提出需求後再評估是否協助。

邱委員顯智

針對虛擬貨幣犯罪提出書面報告。

內政部

一、有關近來虛擬通貨因具有匿名性以及去中心化等特性,故常被作為犯罪之工具或標的,經分析有以下類型犯罪:

(一)詐騙犯罪:詐騙集團利用民眾對於「虛擬通貨」不熟悉,誆稱其為新興並具有高度獲利等特性,誘騙民眾投入金錢購買虛擬通貨並加以詐騙。

(二)洗錢犯罪:犯罪集團利用虛擬通貨以追查金流等特點,將犯罪所得利用虛擬通貨進行洗錢。

(三)勒索軟體:駭客集團將被害人電腦加密後,要求以虛擬通貨支付贖金,避免司法機關追查。

二、為因應是類犯罪,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相關作為如下:

(一)建立區塊鏈及虛擬貨幣分析平臺:於108年與國內交易所(Bito、Max、ACE)合作,建立聯繫管道,提供資訊以及相關技術情資交流。

(二)建立幣流追蹤能量:於111年4月起,陸續與國際知名幣流追蹤系統「Crystal」、「Chainalysis」以及「TRM」建立聯繫管道、進行試用、評估,並於「精進警察科技偵查設備及人才培育計畫」中,購置虛擬通貨分析軟體,藉以追蹤相關資金流向、嫌疑活動與現實世界的實體身分進行關聯分析。

邱委員志偉

(書面質詢)

兩岸戰爭期程評估及我國推動全民國防教育落實與隱憂。

國防部

一、有關一旦與中共開戰,我國能對峙多久?評估為何一節:

(一)臺澎防衛沒有守多久的疑慮,國軍基於保國衛民職責,若敵執意犯臺,將戰到最後一兵一卒,奉陪到底。

(二)針對共軍任何軍事行動,國軍運用聯合情監偵,隨時掌握敵情動態,並戮力建軍備戰,以維護國家安全。

二、有關全民國防教育推動多年,究竟是成功?還是沒有成效?國防教育難以引起學生共鳴,如何改善一節:

(一)當中華民國生存發展、國人百姓安全福祉遭受外力入侵威脅時,挺身而出,捍衛國家安全,是每一位時代青年責無旁貸的使命。

(二)本院將持續督管全民國防教育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在既有基礎上,賡續深植「國家安全,人人有責」的共識建立「同島一命」的決心,堅定共同守護家園的信念。

三、有關《全民國防手冊》遭到多方質疑許多軍事知識未與時俱進,在宣傳推廣和實際演練上仍然落後一大截,國防部如何改進?如何跨部會運作一節:

(一)全民國防手冊(範本)公布後,民眾反映希提供戰時嚴峻景況之應變措施,經貴院指導,同時參考學者建議及相關新聞報導共9類30項意見,計召開4次「全民國防手冊檢討與修調」研討會,規劃新版手冊名稱調整為「全民國防應變手冊」。

(二)國防部於111年5至8月邀集相關部會,召開多次跨部會研討及9次合署作業,各部會依業管權責提供內容資料,由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彙整編修,並完成修訂及美編。

(三)111年8月9日召開專家學者座談會,並依專業意見修正完成初版,於8月12日召開會議完成審查。手冊修正後主要內容區分「平時準備」及「戰時事變發生應變」2個主要段落,現尚須針對「戰時民生物資配售(給)機制」研議確認後再行公布,並藉由每年地方政府「萬安、民安演習」宣導及演練驗證,使民眾於平時即瞭解戰時相關避難維生作法。

海軍威海計畫。

國防部

交通部

經濟部

本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海洋委員會

本院農業委員會

一、有關請海洋保育署針對海水濁度、懸浮固體於一個月內訂定相關標準一節:

(一)貴委員所關注之懸浮固體含量於111年5月、6月、8月及9月採樣檢測結果,除8月11日因當天降雨,於後勁溪口入海處65.7mg/L較高外(同日於左營軍港嘴左側0.7公里外海僅11.5mg/L),其餘檢測結果介於4.1~35.4mg/L。比較歷年(104年-110年)鄰近海域水質監測結果(最高40.7mg/L),懸浮固體含量尚屬常態性水質變動範圍內。

(二)考量濁度、懸浮固體之發生易受天候(下雨)、地質、季節、海流影響而有局部性或區域性變動,多數國家未訂定海洋品質標準中懸浮固體濃度(如美國、加拿大)。

(三)左營軍港擴建海事工程案,海洋委員會(以下簡稱海委會)前已向貴委員說明應受海洋污染防治法第19條規定約束(貴委員服務處111年7月19日座談會結論),意即主管機關認定有污染或污染之虞後,即可以公私場所有無污染防治措施來開罰,或由主管機關命令改善,公私場所未依命令執行,亦可據以裁處,故應由高雄市政府依海洋污染防治法本權責辦理。

二、有關交通部、經濟部、本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以下簡稱工程會)、海委會、漁業署、海巡署、台電、中油公司是否願意加入高雄市政府海洋局召開之漁業補償聯審一節:

(一)交通部:因「海軍威海計畫」涉及左營軍港擴建計畫,經查該計畫範圍未及高雄港港區範圍,爰該計畫範圍所涉漁業補償相關評估,建議由高雄市政府會同計畫主辦單位、中央及地方漁業管理單位、專家學者相關漁會代表參與聯審較為妥適。

(二)經濟部:考量海洋污染(油)多為個案處理,且台電及中油公司過往辦理漁業補償之經驗,均委請學術團體或漁業相關協會辦理,並與受影響之漁民協商,爰經濟部暨台電、中油公司不加入高雄市政府海洋局漁業補償聯審相關事宜。

(三)工程會:願意加入聯審,並俟海洋局完成漁業補償評估報告後,配合高雄市政府排定期程參加聯審會議。

(四)海委會:考量「漁業補償項目及金額合理性」之評估非海委會權責,爰該會不派員與會;另海巡署因僅配合至本案施工海域實施稽查,並無實質參與生態環境污染及補償評估事宜,爰該署不派員與會。

(五)本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同意出席聯審會議,參與研討。

三、有關補償評估是否合理一節:

(一)「威海計畫」屬建軍備戰重大發展建設,施工期間海域涉及違反海洋污染,為兼顧當地漁會(民)權益,經貴委員協調,海軍持續與各漁會建立溝通平台,並委由高雄市政府海洋局代辦漁業影響評估及後續跨部會審查作業。

(二)海軍非漁政單位且不具漁業專業,由其辦理恐遭議論公正立場,為昭公信,特委由高雄市政府召開審查會議,於111年8月29日邀集與高雄市政府海洋局及各地區漁會召開工作平台會議決議達成共識,由海洋局續辦漁業補償評估及發包作業;海洋局於111年9月27日召開漁業補償評估工作項目研討會,與海軍完成代辦協議書修訂及確認,評估期程1年。

(三)協議書評估補償項目區分二階段:

1.第一階段:工程施工期間影響漁業資源補償金額。

2.第二階段:軍港擴建完成後漁場永遠滅失補償金額。

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成效不如預期。

內政部

一、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目前申請戶數不如預期,主要係受理期間部分民眾誤以為自身資格不符而未提出申請,本院將持續宣傳申請資訊,使民眾瞭解自身權益,並減輕租屋族之生活負擔及共享經濟成長果實;此外,部分民眾反映申請租金補貼之際,仍擔心房東租期屆滿後漲租或請其搬家,而未提出申請,本院將加強宣傳公益出租人政策,戮力讓更多房東認同住宅政策,並加入相關行列,截至111年10月5日,申請戶數已突破29萬戶,相較於110年16萬戶,已增加1.8倍,將持續積極辦理以達成政策目標。

二、截至111年10月底申請戶數如仍不足50萬戶,不排除二度延長申請期限,惟受理對象可能會限縮於經濟或社會弱勢戶。

三、若111年度申請戶數不如預期,補貼金額低於300億元,本院將視申請狀況,滾動檢討未來之預算規模。

中央政府文化支出連年增加,國民文化參與率卻呈下滑趨勢。

文化部

一、近年因應疫情,文化部督導之國立文化相關機關與場館,採取人流管制甚或暫停開放等防疫措施,致參與人數下降,對應措施如下:

(一)為維持近用,除實體展覽及活動外,各博物館亦積極運用數位資源,如建置虛擬博物館、線上展覽等,使文化服務不中斷。另提供多元管道親近視覺藝術與表演藝術,除實體展演活動外,持續推展線上藝文服務,輔導團隊發展實體及線上雙軌演出規劃,並進行數位內容整備,以預為因應虛擬體驗運用普及時之大量需求。

(二)持續落實專業治理,適時提供藝文場館必要支持,以協助整合資源、善用科技,持續開拓藝文人口並爭取多元財源,確保發揮文化軟硬體支出效益,達成公共任務。

(三)面對休閒娛樂型態愈趨多元,場館積極回應調整服務方式與內容,以豐富觀眾的參觀體驗,除提高參與率外,實踐文化平權更是目前政策重點。

(四)日後將持續與各界合作,透過文化創研支持、展演映活動擴散、空間開放運用以及國際交流鏈結,完善支持體系;加強落實文化科技跨域人才培育機制,增進文化內容與創新科技之對接,提升民眾之數位文化參與。

二、有關文創產業相關外銷扶植政策部分,文化部以完善藝文支持體系、結合創新與創生、打造臺灣文化國家隊品牌等三大面向為文化施政核心,積極培植產業接軌國際,媒合輔導參與國際性展會,鼓勵與其他產業跨域結盟合作,提升臺灣文創產業國際市場競爭優勢及整體辨識度。以下就影視音、視覺藝術、出版、工藝、時尚等文化創意產業相關外銷扶植政策說明:

(一)系統化推進臺灣文化產業接軌國際,策劃國際商展平臺活動,健全外銷市場機制協助產業海外布局。包含:

1.策辦臺灣文博會,扮演文創產業國際展示交易平臺,展會期間洽邀零售通路及代理、百貨、授權經紀等國際買家來臺媒合採購。

2.舉辦臺北時裝週,打造時尚品牌展演與產業交易之國際平臺,促進品牌開拓海內外市場、創造實質商機及效益。

3.執行台北國際書展,舉辦實體或雲端之國際版權洽商交流,打開創作者與作品之能見度及影響力。

(二)建構文化內容支持體系,鎖定市場需求制定輸出策略,促進產業國際合作,多元拓展海外市場。包含:

1.強化出版跨界應用,辦理翻譯出版補助、輔導出版業者參加重要國際書展、持續與世界重要書展或重要獎項尋求策略合作,打造臺灣文學品牌。

2.辦理文創產業拓展計畫,徵選業者參加國際商展,展期安排拜會通路與洽邀買家,協助建立國際商貿關係;帶領工藝業者參與「巴黎時尚家居設計展」及「東京國際家居生活設計展」等,拓展臺灣工藝國際市場。

3.鼓勵業者參與國際影展,拓展國片能見度與合作機會;輔助業者參加海外電視市場展及商業媒合會並設立臺灣館,推動業者國際合資合製、補助電視節目製作多國語言版字幕及配音樣帶,提升作品行銷動能;協助具潛力藝人及音樂作品輸出國際,積極與國外大型音樂節進行策略性聯盟。

4.補助時尚跨界活動,鼓勵臺灣時尚品牌積極參與國際時裝週、國際商展與跨域創新應用,媒合時尚產業國際市場及跨域產業交流。

5.補助臺灣視覺藝術產業辦理或參加國際各大藝術博覽會,包含鼓勵國內藝術家或藝術團隊集結參展,透過規劃整體性之策展、宣傳、行銷等,提高臺灣視覺藝術創作者之國際能見度,促進視覺藝術產業拓展國際市場及合作交流。

(三)透過行政法人文化內容策進院,完備產業支援體系,建立政府與民間資源跨域合作之共同平臺,促進文化內容應用及國際化,協助業者進軍國際市場,拓展海外商機並加速國際市場布局。包含:

1.辦理TCCF創意內容大會,促進臺灣影視、動畫相關內容版權等國際交易及製作提案。

2.帶領臺灣業者參與電影、電視、動畫、出版及圖像IP等國際展會,推動臺流進軍海外市場。

3.積極推動國際合資合製,與Netflix、HBO Asia、CJ ENM等主要國際平臺或頻道合作,佈建跨國內容開發網絡,共同開發、製作或行銷具臺灣文化元素的內容作品。

老舊廁所整建工程應納入特別預算。

教育部

一、為營造校園師生舒適及優質的如廁環境,教育部自104年起辦理補助老舊廁所整修工程實施計畫,不僅透過施作工程,改善老舊廁所機能,也鼓勵學校透過設計規劃團隊與學校教職員、學生等人員,共同討論廁所環境之營造,融入美感教育並激盪出創意。自辦理以來迄今,已補助1,626校、約2,187棟廁所,核定補助經費計46億7,241萬元,整修後的廁所不僅安全、通風、明亮、整潔,更融入了在地文化特色,兼具實用性及美感,往往成為校園的新亮點。老舊廁所整修工程執行成效良好,深獲各界肯定,不但讓學生能開心上廁所,維護學生身心健康,更將廁所工程與美學做結合,引導各校營造優質的校園環境。

二、考量地方政府財政情形,能夠優先分配予改善老舊廁所預算有限,然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師生每日在校生活時間至少8小時,廁所為校園極為重要之空間,若因廁所管線老舊、通風不良,發出異味,造成師生不愛上廁所,可能會影響學生身心健康,因此,學校廁所設施的優劣,不論是硬體維修保養或清潔等,皆受到高度關注。本院將整體考量後,再朝專案經費方向規劃,以賡續辦理老舊廁所改善,俾改善學校如廁環境,維護師生身心健康。

外交部國際合作援外經費增列16.1億元。

外交部

一、國際合作援外主要工作項目為支應與友邦及友好國家各項合作計畫、委託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辦理駐外技術團及於國際間發生重大災變時,基於人道關懷立場予以適當協助之救助工作等。112年度援外經費增列原因,主要係:

(一)新增「與美方及歐洲國家合作協助烏克蘭重建計畫、烏克蘭難民安置計畫及戰後復原工作等」:自111年2月24日俄烏爆發戰事以來,除與國際民主陣營採取一致立場,數度嚴正譴責俄羅斯非法使用武力入侵烏克蘭及併吞烏國領土外,也立即結合公私部門力量,即時援助烏國所需醫材及人道物資,並透過賑災基金會募集國人愛心善款,協助烏國難民。鑒於烏克蘭未來戰後重建所需金額龐大,亟須國際社會提供協助,我國除將持續提供烏方所需援助外,也透過其他雙邊及多邊管道等機制共同研議採取適當行動,以集合各方之力協助烏克蘭重建,提升與烏克蘭之合作互動,逐步加強雙邊實質關係,擴大合作交流。

(二)新增「立陶宛、斯洛伐克、捷克民主韌性及能力構建計畫與半導體人才培育獎學金等」:為強化我國與中東歐國家雙邊關係,除賡續與歐洲國家進行國際人道合作,擬推動與立陶宛、捷克、斯洛伐克等歐洲夥伴國之韌性計畫,並設立半導體人才培育獎學金,以提升民主夥伴間經貿、科技與產業發展連結。

(三)成立「臺灣─美洲開發銀行技術合作信託基金」:「美洲開發銀行」(Inter-American Development Bank, IDB)為拉美及加勒比海國家執行基礎建設及民生計畫之重要資金來源,我國擬與該行成立「臺灣─美洲開發銀行技術合作信託基金」,在策略領域進行技術合作,協助IDB會員國發展計畫,亦可透過該基金資助基礎建設先期研究、顧問標、中小企業能力建構及融資等掌握商機,協助我商拓展拉美及加海地區市場。

二、新版援外政策白皮書籌備進度:

(一)為制度化我國援外工作,外交部於98年公布我國「援外政策白皮書」,並配合制定「國際合作發展法」及6項子法,每年依據國際情勢與外交處境滾動式修正我國援外政策之方向與內容,自99年開始每年公布「國際合作發展事務報告」,闡述我國援外政策之目標及內涵,以及向外界定期公布我國援外工作之年度成果,此一方針每年均經過內部討論及外部諮詢,經過多年的推動,效益顯著。

(二)外交部自110年底即開始著手研擬新版國際合作發展政策白皮書,並已有初稿內容,惟國際合作發展範疇日新月異,內容橫跨各領域之專業。案經近期再次跨部會討論,為求更詳實及充分納入各界意見,刻正重新檢視與調整架構及內容,將儘快對外公布。

聯合國友邦未發言挺台;海地、宏都拉斯、巴拉圭邦交。

外交部

一、巴拉圭、海地及宏都拉斯是我國在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的重要友邦,與我國長期以來在各領域合作交流密切,也堅定支持我國際參與。巴拉圭總統阿布鐸(Mario Abdo)在111年聯合國大會總辯論親自為我執言;海地也致函聯合國秘書長,支持我國有意義參與聯合國,聲援我國訴求;宏都拉斯歷來也以各種不同方式支持我國際參與,我國歡迎並感謝友邦持續以各種形式表達對我參與國際組織的支持,也會和友邦政府在既有的友好合作基礎上,持續推動增進雙邊人民福祉的計畫,進一步深化邦誼。

二、有關英國「金融時報」引述巴拉圭阿布鐸總統專訪談話,盼台灣投資巴國10億美元以鞏固邦誼事,巴國外長阿里歐拉(Julio César Arriola)已主動向我駐巴國大使韓志正澄清,巴國重視兩國邦交與合作,強調雙方關係是奠基於共同價值與理念,不存在交換條件。此外,阿里歐拉外長特別強調,阿布鐸總統於專訪中所要強調的是巴國投資條件優異,期盼台商能藉由赴巴國投資進軍南美市場,這對台巴建立戰略夥伴關係具有重要意義。阿布鐸總統也在專訪中重申,任內兩國邦誼絕不會改變。

三、阿布鐸總統對台巴合作的重視,除展現在聯合國大會為我執言外,近來也出席在巴國總統府舉辦我國國合會(ICDF)與巴拉圭金融發展局(AFD)簽署「後疫情時期協助拉美及加海經濟復甦及婦女賦權計畫」信用保證合作協議;巴國政府也對我國政府鼓勵台商前往投資表達重視及感謝,111年來我國已有「中南美友邦經濟合作及商機考察團」及「台巴產業合作意向書專家考察團」赴巴考察;此外,我國為協助巴拉圭培育理工人才,促進產業升級,兩國自2017年在巴拉圭開辦台巴科技大學,迄今已招收400名巴國優秀學子。

四、我國與友邦積極推動各項合作計畫及交流活動,深獲各國肯定,我國也是各友邦推動國家發展的重要合作夥伴之一。

楊委員瓊瓔

提供能源政策書面資料。

經濟部

一、我國能源轉型以展綠、增氣、減煤、非核之潔淨能源發展方向為規劃原則,可確保供電穩定,同時兼顧降低空污及減碳,與國際推動能源轉型方向一致。

二、有關政府拿1,500億元補貼台電公司、2025年再生能源20%目標無法達成及核二是否會延役等問題,說明如下:

(一)增資1,500億元是用於投資電力建設,而非填補台電公司虧損:

1.因國際燃料價格高漲,使台電公司經營壓力沉重,但為確保電力穩定供應,台電公司仍須繼續投資電力建設。

2.為避免台電公司資本支出因財務狀況不佳受到影響,政府要投入資本支應電力建設經費,以維持供電穩定,並減輕台電公司籌資壓力。

(二)2025年再生能源設置量將如期達標,占比20%目標無法達成,僅電力配比改變,並無缺電問題:

1.2025年再生能源設置目標不變,係因再生能源多於當年底併網,發電量須於隔年才會完整貢獻,預計2026年10月起達成20%。

2.2025年為調和再生能源間歇特性,燃氣機組須分工扮演全發電與降載待命角色,故局部燃氣機組仍有發電裕度。

3.政府善加運用調度手段,採氣主煤從方式,增加調度燃氣機組,不足再以燃煤遞補,沒有缺電問題。

(三)核二燃料池已滿,客觀條件無法延役:

1.核二已超過法定延役申請期限。

2.核二用過核燃料池已滿,地方政府不核准乾貯設施逕流廢水削減計畫,以致乾貯無法動工興建,無法填換燃料繼續運轉,無法延役。

林委員奕華

青安貸款減半碼升息常態化;青安房貸上限再加碼。

財政部

一、財政部將於屆期前通盤檢討青年安心成家優惠貸款(下稱青安貸款)續辦事宜及各項貸款條件,並陳報本院同意後公布

(一)青安貸款由臺灣銀行等8家公股銀行以自有資金辦理,報經本院同意5度延長辦理至111年底。嗣因應中央銀行111年3度調升利率,青安貸款基準利率(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2年期定期儲金額度未達500萬元機動利率)自111年3月23日起減少調升半碼至111年底止,相關成本由公股銀行自行吸收。

(二)青安貸款將於111年底屆期,財政部刻就辦理成效、市場利率、授信風險及民眾需求等,通盤檢討評估續辦及各項條件,俟陳報本院同意後公布,期持續穩定提供民眾購屋資金需求。

二、現行青安貸款最高額度及貸款成數尚符合民眾需要並兼顧資金負擔能力

(一)青安貸款最高金額105年由500萬元提高為800萬元,截至111年9月底青安貸款房屋鑑估1,000萬元以下之戶數比率82%,且110年至111年第1季全國住宅買賣契約平均總價1,180.8萬元,依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公布110年第1季至111年第2季房貸統計分析表,平均核貸成數介於72.42%至73.99%,青安貸款最高成數8成已高於前開平均核貸成數,提供民眾優惠貸款成數需求。

(二)105年起迄今,青安貸款平均每戶核貸金額約為477萬元,尚未及青安貸款最高額度800萬元;另以貸款額度800萬元,年限30年償還,利率採一段式1.775%計算,平均每月應付本息約28,678元,倘調高青安貸款最高額度,平均每月應付本息將隨之提高,加重民眾生活支出負擔。

(三)此外,青安貸款可與內政部「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搭配申請,現行額度800萬元尚屬合理。

所有一屋族享折半升息補貼;政府租屋、買屋都能夠補貼。

內政部

一、配合央行111年3月升息,內政部各項補貼中之政策性優惠房屋貸款利率,自111年3月23日起額外提供利息補貼0.125%予貸款戶,減輕其因升息所造成增加之貸款利息負擔。後續於同年6月16日定案,原先自3月23日起政府負擔0.125%利率部分,維持繼續辦理至111年底。

二、本院於「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中對一定條件之民眾提供自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以減緩一定條件民眾自購及修繕住宅壓力。

三、另為減輕租屋民眾生活負擔,以達到經濟成長果實與租屋民眾共享,本院編列300億元預算補助住宅基金辦理「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減輕50萬戶租屋家庭生活負擔,雖然房地合一稅稅收未直接挹注於住宅政策,但以目前國庫稅收統收統支分配予住宅基金部分,尚足夠支應住宅相關政策。

劉委員建國

(書面質詢)

因應超高齡社會對策方案內容以及整體預算支出。

衛生福利部

為擘劃嶄新的高齡社會政策藍圖,本院於110年9月27日核定修正高齡社會白皮書(以下稱本白皮書),揭示自主、自立、共融、永續四大願景。又為具體落實本白皮書各項政策目標,各部會已共同研擬「因應超高齡社會對策方案(草案)(112年至115年)」,其具體工作共計345項,4年所需經費逾1,200億元,衛生福利部並於111年10月21日函報本院核定,俟核定後再公告於該部網站,以利各界了解。

臺大雲林分院虎尾院區醫療大樓二期擴建工程。

教育部

一、本院前於110年6月11日核定臺大雲林分院虎尾院區醫療大樓二期擴建工程,計畫總經費76.48億元(含儀器設備),其中工程經費65億元,公共建設經費補助19.5億元,醫院自籌45.5億元;儀器設備11.48億元,若能於113年以前完工啟用,醫療儀器設備費考量由公共建設經費全額補助。

二、國立臺灣大學110年10月27日函報教育部審查基本設計,後學校經依教育部審查意見及市場行情重新調整工程預算,工程興建經費增加至99.6億元,總計畫經費調增為111.08億元。

三、本院111年4月16日邀相關單位研商,所增經費原則同意依原補助比例辦理。教育部111年6月27日函報修正計畫至本院,計畫期程並修正至115年2月啟用。

四、本院秘書長111年8月19日召開雲林虎尾醫院二期改用RC建築議題討論會議,學校依會議指示事項修正計畫(本次經費未調整,工程興建經費99.6億元,總計畫經費為111.08億元),摘要如下:

(一)結構形式調整:醫院主體建築之結構形式由「鋼構」改為「鋼筋混凝土」。

(二)招標策略調整:由「統包工程」改為「傳統標」(先設計完成後再招標)方式辦理。

(三)工程期程調整:預計112年1月底完成建築師評選及設計發包、113年10月開工、116年9月完成地上結構體、117年8月取得使用執照、117年11月完成驗收啟用。

五、有關修正計畫書學校已於111年9月30日報教育部。俟教育部函報本院後,本院將儘速完成審議。

濁水溪揚塵防制。

環保署

一、為解決濁水溪揚塵問題,本院已於107年4月核定「濁水溪揚塵防制及改善行動方案」,建立跨部會、跨中央及地方的合作處理機制,(計畫期程自107年至109年,計畫經費編列總經費為11億6,461萬元,實際執行13億319萬2,000元),從「水利、造林與防災」多管齊下,統合經濟部(水利署、水資源局)、本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農糧署、水土保持局)、環保署及地方政府(彰化縣、雲林縣)管制量能,積極辦理濁水溪揚塵防制工作。

二、鑑於第一期行動方案已初具成效,本院為進一步提升濁水溪兩岸居民生活環境品質,於109年8月核定「濁水溪揚塵防制及改善第二期行動方案(110年─112年)」,並編列8億7,780萬元,強化濁水溪揚塵防制工作,除由各部會及地方政府分工執行,並新增教育部國教署進行校園污染防制工作,共同守護濁水溪沿岸學童健康。

三、本院環保署每日透過模式模擬預報空氣品質及濁水溪鄰近測站(麥寮、崙背)風向、風速及降雨機率等氣象,並於每週一、五提供7日天氣預報,當預估風速超過示警風速時(崙背測站,北風系且預估風速≧5m/s;麥寮測站,北風系且預估風速≧8m/s),發布3日、1日及當日揚塵警報,供各單位提前進行揚塵防制預防作業,提前啟動防災應變措施。111年至9月底發布13次預警,實際僅1次發生河川揚塵,減少12次揚塵事件發生,阻災率達92%。

四、本院環保署每月檢討濁水溪鄰近空氣品質及裸露地變化情況,統籌中央及地方之防制量能,並報院列管追蹤,以達方案預定目標,截至111年9月底麥寮及崙背測站懸浮微粒(PM10)年平均值濃度統計分別為29.2μg/m3及33.0μg/m3,較106年70.7μg/m3及57.4μg/m3已改善59%及43%,預估符合方案當年目標51μg/m3。河川揚塵事件日(PM10小時移動平均值超過126μg/m3)自106年59次減少至110年6次,改善90%,截至111年9月底發生1次,預估可較110年更進一步減少。分析麥寮測站在高風速條件下(≧8m/s),歷年揚塵事件發生率較106年有顯著下降(106年57%、110年17%),111年截至9月底麥寮測站高風速條件下,尚未發生揚塵事件,仍須持續觀察。

五、有關貴委員所提規劃長期、穩定的專案,持續地進行揚塵防制一節,本院環保署尚在研擬空氣污染防制方案(113年至116年),以濁水溪河川揚塵為管制重點跨部會合作,持續執行河川揚塵防制及改善工作,有效淨化空氣品質,以達維護國民健康,提升民眾環境品質之目標。

賴委員瑞隆

(書面質詢)

前鎮漁港專案計畫預算追加。

本院農業委員會

有關前鎮漁港建設專案經費缺口,本院業於111年6月1日邀集相關部會協調,針對專案新增工項或物價波動所增經費,統一納入前鎮漁港建設專案計畫內辦理,並請本院農業委員會配合修正專案計畫。

高雄捷運黃線延伸進入前鎮漁港。

交通部

交通部已於111年4月8日同意補助高雄市政府756萬元辦理「高雄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前鎮漁港聯外軌道運輸規劃案」,高雄市政府預計112年底前提出評估報告初稿。

何委員欣純

(書面質詢)

景氣變化快,各項估值恐失準。

本院主計總處

一、經濟預測(或計量模型)以總供需估測模型辦理,須先對許多變數(如相關國家未來景氣、國際油價與農工原料價格等)給予假設,再進行預測,一旦假設條件變動,重新估算之預測結果必然隨之調整,國際與國內主要預測機構皆然。

二、不同機構之經濟預測模型考量因素有所差異,加上發布時間點不一(如中央銀行於9月22日發布,晚於本院主計總處8月12日),取得預測所需相關資訊完整程度不同,預測結果常有差異,惟依過去經驗,隨經濟情勢變化,各機構預測修正方向大致相同。

三、我國屬小型開放經濟體,經濟活動易受國外景氣影響,全球經濟成長放緩,影響我國出口成長力道,本院主計總處每3個月會根據當時最新國內外經濟情勢,調整假設條件,更新經濟預測,以反映國內經濟最新展望。

物價漲,通膨怪獸大口吃預算;明年公建6,000億元通膨吃多少。

本院主計總處

國家發展委員會

一、為持續推升經濟發展動能,確保臺灣在疫情過後繼續向前邁進,111年8月25日本院第3817次院會通過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及前瞻基礎建設第4期(112年至113年)特別預算案,其中總預算案歲出共編列2兆7,191億元,較111年度增加4,680億元,約增20.8%,另112年整體公共建設預算規模5,972億元,較111年度增加1,457億元,約增32.3%。

二、受全球原物料價格上漲與通膨等因素影響,自110年5月至111年4月,本院主計總處營造工程物價總指數(CCI)與110年同月比較,多呈雙位數上漲,惟隨原物料價格走跌,近幾個月CCI漲勢已轉趨疲軟,年增率已降至個位數,111年9月漲幅為5.4%。

三、112年度政府重大公共建設計畫暨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4期(112年至113年度)特別預算(公共建設類計畫)先期作業,國家發展委員會會同本院主計總處、本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及財政部等有關機關,衡酌政府施政重點、優先性及執行量能,審慎審議各項公共建設計畫;審議過程中也充分考量近年疫情影響、人力短缺及營建物價上漲等因素,覈實匡列必要之經費,以利計畫之順利推動。

公建遇缺工缺料及通膨影響,因應之道。

本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一、針對近年營建物價上漲、缺工、缺料情形,本院已協調各機關採取因應對策:

(一)針對物價上漲及缺料情形之因應:本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以下簡稱工程會)自108年以源頭控管方式,逐月檢視砂石供需平衡,於滿足河川通洪斷面需求及安全下,疏浚河川砂石,充分供應營建需求,協調砂石與飛灰以固定價格讓售,及採取水泥貨物稅減半之政策等,使混凝土量足價穩供應。對於受國際價格影響之項目(例如鋼筋、鋼構),以契約三層級物價調整機制調整契約價款,或由機關提供鋼筋供廠商履約。

(二)針對缺工情形之因應:本院109年間已協調勞動部修正外籍移工引進規定,以短期補充不足之人力,個案工程如依規定引進移工額度仍有不足,亦可報請本院專案核准(自109年7月修正規定起,截至111年8月,已增加6,743人,共11,545人)。機關於招標文件說明相關機制及於履約時為必要協助,可降低廠商投標之疑慮。機關亦可採營建自動化或模組化之設計,減少個案勞工之需求。

(三)推動成效:公共建設執行率連續2年達95%以上,110年執行金額4,386億元,執行率95.87%亦為歷年最高,顯示公共建設順利推動。

二、近年公共工程持續順利推動,少數流標有個案因素,工程會已彙整工程招標前各階段機關應注意重點及說明:

(一)工程會已釐清工程流標主因:針對少數流標案件,工程會自107年以來,檢討逾300件流標案件,已歸納個案流標主因為:「未按實際價格編列預算」、「未按實際需要訂定工期」、「契約書圖條件不合理」及「案量集中廠商觀望」,屬主辦機關應作為未作為所致。

(二)針對工程流標主因已發布因應作法:前述個案工程流標主因,對應之正確作法包括「依市場行情及計畫內容核實編列經費」、「依工程項目及要徑排定工期」、「採用工程會訂定之契約範本」、「妥為規劃計畫推動期程」等,工程會已彙整之「工程招標前各階段機關應注意重點及說明」於111年6月22日工程企字第1110100381號函各機關,以降低個案工程流標情形。

(三)本院已成立專案小組因應:另機關如有發現因物價因素須修正計畫,應儘速提出修正計畫,本院已成立跨部會專案小組處理修正計畫及招標併行作業,以降低受物價波動之影響。

(四)推動成效:近年約9成公共工程標案順利決標,決標率與歷年相當。

投資台灣三大方案。

國家發展委員會

經濟部

一、投資臺灣三大方案辦理情形:

(一)108年因應美中貿易摩擦,並為打造臺灣成為全球產業鏈樞紐,政府推動投資臺灣三大方案,積極協助企業在臺投資;後因全球市場及投資環境快速變動,包括中國大陸能耗雙控、共同富裕、沿海缺工等,為鼓勵企業持續在臺投資,原訂方案至110年底截止,延續至113年,鎖定配合政府2050淨零碳排政策目標,逐步落實減碳排之業者,預計帶動投資達9,000億元,創造4萬個本國就業機會,期在方案延長施行期間,加速協助企業提升競爭力及追求永續發展。

(二)三大方案截至111年9月30日,已通過資格審查總計1,257家廠商,總投資金額達1兆7,998億元,預估可創造本國就業人數139,133人;而自111年起迄今已有80家廠商通過審查,總投資金額達1,504億元,預估可創造本國就業人數8,552人。雖然遭受疫情衝擊及景氣等大環境因素影響,但企業投資的腳步並沒有減緩,目前仍有14家企業安排審查中。

(三)截至111年9月底,投資台灣三大方案貸款情形如下:

1.歡迎台商回台投資專案之銀行核准貸款總金額約4,344.72億元。

2.根留台灣投資專案之銀行核准貸款總金額約1,537.25億元。

3.中小企業加速投資專案之銀行核准貸款總金額約1,694.26億元。

(四)本院國家發展基金將持續推動投資台灣三大方案,以利企業取得所需資金。

二、投資臺灣事務所擔任單一窗口提供客製化投資服務:

(一)專人專責、客製化投資服務:因投資廠商的服務需求不盡相同,投資臺灣事務所以專案列管、專人服務方式,從投資前期環境評估、投資中期問題排除、投資後期追蹤關懷,提供投資全程客製化服務。

(二)每週召開部次長級早報會議:如有廠商遭遇重大投資問題,則由經濟部部次長召開早報會議,與各局處或台電、台水公司等投資相關單位面對面討論、共同解決投資問題。

(三)擔任廠商與各部會、縣市政府溝通平台:投資案落實涉及中央主管機關、縣市政府的權責,因此投資臺灣事務所擔任廠商與中央、地方政府的溝通平台,必要時召開跨部會協調會議,協助廠商更有效率的解決問題。

(四)協助辦理計畫變更落實投資:廠商申請投資臺灣三大方案,須於核定函核發次日起3年內,或依聯審會議決議年限內完成投資。如廠商因疫情、缺工缺料等大環境因素影響,無法如期完成投資,投資臺灣事務所亦將協助廠商辦理計畫變更,輔導廠商具體落實投資規劃。

大宗物資進口稅率維持減稅。

財政部

一、受俄烏戰爭影響,國際間原物料價格上揚,國內物價亦隨之上漲,影響民生經濟,為協助廠商降低成本、緩解物價上漲趨勢並調節物資供應,本院針對進口大宗物資已啟動5次機動降稅措施:

(一)自111年2月7日起至12月31日止,機動調減進口黃豆、小麥及玉米應徵營業稅100%。

(二)自110年12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機動調降牛肉及小麥關稅稅率,牛肉調降幅度50%,小麥調降幅度100%;自111年2月7日起至12月31日止,機動調降烘焙用奶粉、奶油及無水奶油關稅稅率,調降幅度均為50%。

(三)自110年12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卜特蘭一型水泥每公噸應徵稅額320元調降160元,降幅50%;汽、柴油每公升應徵稅額分別為6.83元及3.99元,自110年12月1日起每公升分別調降1元,自111年2月7日起至12月31日止每公升分別調降2元、1.5元,降幅29.3%、37.6%。

二、機動降稅措施須綜合考量國內外物資供需及價格走勢、減徵成本效益等因素,審慎評估降稅品項及實施期程。本院將滾動式檢討機動降稅措施,並適時依相關規定採行必要因應作為,穩定國內物價。

政策工具平穩電油糖水物價。

經濟部

一、為避免國際能源及原物料價格波動,對國內民生物價及產業造成影響,經濟部已責成國營事業配合穩定物價,減輕民眾負擔。

(一)電價:111年上半年因國際燃料大漲,111年7月僅針對用電大戶調漲電價15%,民生(1,000度以下)及小商家用電等不調整。111年9月19日再檢討電價,考量7月才調漲部分電價且國內通膨壓力仍大,111年10月至112年3月電價不調整。

(二)油價:油價調整機制設有亞洲鄰近國家最低價限制,以及油價平穩措施,分3階段吸收(95無鉛汽油漲至30~32.4元、32.5~34.9元、35元以上時,政府分別吸收25%、50%及75%之漲幅)。另111年12月底前汽、柴油貨物稅每公升分別降2元及1.5元。

(三)民生用天然氣及桶裝瓦斯價格:配合政府穩定物價,至111年10月底前均不調漲。

(四)沙拉油及砂糖價格:台糖3公升沙拉油零售價(169元/瓶)及小包砂糖零售價(36元/公斤)維持不調漲。

(五)水價:長期以來,未調漲。

雨天不收傘協助企業度難關。

財政部

經濟部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一、對於企業現有銀行貸款債務之紓困,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經濟部訂定「經濟部協助企業辦理銀行債權債務協商作業要點」,協助營運困難之企業,紓解其金融機構貸款償還壓力,防止因資金周轉不靈影響其持續經營。

二、如產業受有重大衝擊,可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對產業訂定協助措施,如提供優惠貸款或利息補貼等方案。

三、為協助企業度過難關,本院籲請各金融機構本於金融專業,於兼顧企業需求及風險可控原則下,按現行相關協商機制,就個案條件審酌評估協處。

四、另為協助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而發生營運困難之事業取得紓困及振興所需資金,經濟部對於營業額減少達15%之營利事業或小規模商業,提供資金紓困措施,包括舊有貸款展延、營運資金貸款以及振興資金貸款,且提供利息補貼並由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提供融資保證。又資金紓困振興貸款申請期限已展延至111年12月31日。另銀行公會亦函示各金融機構,企業有繼續經營意願且繳息正常者,在111年6月30日以前到期需展延之貸款本金,得向金融機構申請展延6個月,申請期限並延長至112年6月30日。中小企業如有融資協處需求,可逕洽經濟部馬上辦服務中心(0800-056-476)提供諮詢服務。

加碼補貼就學貸款及青創貸款。

教育部

經濟部

一、有關加碼補貼就學貸款一節:為協助弱勢學生順利就學,推動就學貸款協助機制,以減輕學生就學費用籌措負擔,並補貼在學學生利息及推動相關寬緩協助機制,減輕學生畢業後還款負擔,說明如下:

(一)因應111年度中央銀行3次升息,為使在學學生不會因升息增加負擔,教育部業陸續投入約4.58億元來補貼B、C類學生就學貸款利息:

1.目前有93%以上申貸學生(家庭年所得於114萬元以下)在學期間無須負擔利息,由教育部依法補助申貸學生在學期間的全部利息,爰不受利息調升影響。

2.至其餘7%之B、C類就學貸款學生(家庭年所得於114萬元至120萬元及家庭年收入120萬元以上學生本人及其兄弟姊妹就讀國內公私立高中以上學校者),原需要自行負擔半額或全額之利息部分,亦將由教育部協助補貼因升息所增加之利息。因此,所有辦理就學貸款之在學學生皆不會因111年3次升息而增加利息負擔。

(二)推動各項寬緩措施,協助減輕借款者還款負擔:

1.緩繳本息:前一年度月平均收入未達4萬元者、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可申請緩繳本息,每次申請1年(1次),最多可申請8年(8次);緩繳本息期間,借款人暫時先不用償還本金,利息由政府協助支付,學貸零負擔。

2.只繳息不還本:借款人可依自身需求及經濟負擔,申請只繳息不還本,而且無須任何條件,每次可申請1至8年(1至8次);只繳息不還本期間,借款人僅須負擔利息,不用償還本金。

3.延長還款年限:除前揭還款協助措施,借款人可申請延長還款年限1.5倍或2倍(具低收、中低收資格者),借款人開始償還本息,並由政府補貼利率0.1%。

4.前揭寬緩措施,讓借款人在初入社會、薪水正要起步,或遇生涯重要發展階段時,可以更站穩腳步,舒緩償還本金之壓力。

(三)綜上,為協助弱勢學生就學及減輕還款負擔,業已推動相關協助機制,教育部將賡續視學生需求及預算情形,推動相關協助機制,以減輕學生負擔。

二、有關加碼補貼青創貸款一節:青創業者於109年8月1日至111年3月31日向承貸金融機構申辦經濟部「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且符合補貼規定者,提供5年利息全額補貼(目前利率1.92%);且為因應近期央行升息影響,利率調升差額由政府全額吸收,企業補貼權益不受升息影響。

蔡委員易餘

(書面質詢)

針對綜合所得稅率20%內之家庭提供育兒津貼。

教育部

一、為因應少子女化現象,本院於107年7月公布「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對於6歲以下幼兒之教育與照顧,以「擴展平價教保」及「減輕家長負擔」為主軸,採「擴大公共化」、「建置準公共機制」及「發放育兒津貼」三大策略,減輕家長育兒負擔,提升幼兒及早就學之機會。

二、又本院於110年1月29日修正核定「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110年─113年)」,教育部亦持續執行本計畫,以「平價教保續擴大」、「就學費用再降低」、「育兒津貼達加倍」為主軸,持續提升平價教保供給量、加碼幼托補助及育兒津貼,達到「增名額」、「減負擔」及「加津貼」的政策目標。

三、為提供0至未滿5歲的家庭育兒協助措施無縫銜接,教育部自108年8月起,銜接衛生福利部(以下簡稱衛福部)0至未滿2歲育兒津貼,全國同步擴大發放對象為2至未滿5歲幼兒,對於未接受公共化及準公共教保服務,且符合幼兒父母或監護人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等申領條件者,每月發給育兒津貼,減輕家長負擔。

四、教育部2至未滿5歲幼兒育兒津貼政策係銜接衛福部政策,基於0至未滿2歲育兒津貼已有綜合所得稅稅率限制,為維持政策一致性,並考量國家整體財政有效運用,爰比照衛福部規定辦理;至因綜合所得稅稅率限制致未能申領2至未滿5歲育兒津貼之家庭,仍可透過就讀公共化或準公共幼兒園機制,減輕家長托育負擔。

五、為更全面支持學齡前每一位家長,自112年1月起,0至未滿5歲津貼將取消排富規定,5至未滿6歲幼兒就學補助也將擴及沒有就學之幼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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