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1年11月14日(星期一)9時3分至13時5分

地  點 本院紅樓302會議室

主  席 費委員鴻泰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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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1年11月9日(星期三)9時至12時48分

中華民國111年11月10日(星期四)9時至12時27分

地  點:群賢樓9樓大禮堂(11月9日)

紅樓302會議室(11月10日)

出席委員:林德福  吳秉叡  賴士葆  沈發惠  郭國文  李貴敏  鍾佳濱  羅明才  林楚茵  高嘉瑜  費鴻泰  余 天  張其祿(視訊)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陳椒華  曾銘宗  楊瓊瓔  陳亭妃  李德維  何欣純  廖婉汝  謝衣鳯  鄭正鈐  陳明文  游毓蘭  邱顯智  陳玉珍  鄭天財Sra Kacaw   洪孟楷  陳以信  何志偉 

   委員列席17人

列席官員:

111年11月9日(星期三)

 

 

 

財政部

部長

蘇建榮

 

綜合規劃司

司長

陳進雄

 

國際財政司

司長

丁碧蓮

 

推動促參司

司長

李建賢

 

人事處

處長

游梅子

 

會計處

處長

李秋月

 

統計處

處長

蔡美娜

 

政風處

處長

張鴻俊

 

法制處

處長

翁培祐

 

秘書處

處長

楊金亨

 

資訊小組

主任

林文彥

 

國庫署

署長

蕭家旗

 

賦稅署

署長

許慈美

 

關務署

署長

彭英偉

 

國有財產署

署長

曾國基

 

財政資訊中心

主任

張文熙

 

財政人員訓練所

所長

許寧佑

 

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呂桔誠

 

 

總經理

魏江霖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許志文

 

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劉玉枝

 

 

總經理

周園藝

 

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謝秀賢

 

臺銀綜合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康 蘩

 

 

總經理

何明堯

 

中國輸出入銀行

總經理

戴燈山

 

 

(理事主席劉佩真請假)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丁彥哲

 

 

總經理

林士傑

 

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

組長

胡文中

 

交通部

專門委員

馮淑真

 

文化部人事處

副處長

黃蓓蕾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人事處

專門委員

林弘勳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資源處

科長

黃美惠

 

行政院主計總處基金預算處

專門委員

陳雅惠

 

111年11月10日(星期四)

 

 

 

財政部

部長

蘇建榮

 

綜合規劃司

司長

陳進雄

 

國際財政司

司長

丁碧蓮

 

推動促參司

司長

李建賢

 

人事處

處長

游梅子

 

會計處

處長

李秋月

 

統計處

處長

蔡美娜

 

政風處

處長

張鴻俊

 

法制處

處長

翁培祐

 

秘書處

處長

楊金亨

 

資訊小組

主任

林文彥

 

國庫署

署長

蕭家旗

 

賦稅署

署長

許慈美

 

關務署

署長

彭英偉

 

國有財產署

署長

曾國基

 

財政資訊中心

主任

張文熙

 

財政人員訓練所

所長

許寧佑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副理

尤文英

 

銓敘部

專門委員

王細卿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

專門委員

翁燕雪

主  席:鍾召集委員佳濱

專門委員:陳玉清

主任秘書:謝淑津

紀  錄:秘 書 吳人寬 研究員 黃惠雯 編 審 黃美菁

   科 長 喻 珊 科 員 劉雅欣 科 員 簡廷育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中華民國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財政部主管中國輸出入銀行、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含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

二、審查中華民國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

(一)財政部主管:債務基金─中央政府債務基金。

(二)行政院主管:特別收入基金─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

(經財政部部長蘇建榮就預算案提出報告後,計有委員林德福、吳秉叡、賴士葆、郭國文、沈發惠、李貴敏、鍾佳濱、羅明才、林楚茵、高嘉瑜、曾銘宗、費鴻泰、陳椒華、張其祿(視訊)等14人提出質詢,均經財政部部長蘇建榮、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呂桔誠、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丁彥哲、中國輸出入銀行總經理戴燈山、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劉玉枝及相關人員予以答復。)

決議:

(一)說明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訊,請財政部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三)委員余天、陳明文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財政部以書面答復。

(四)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財政部主管中國輸出入銀行、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含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非營業部分,財政部主管債務基金─中央政府債務基金及行政院主管特別收入基金─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均另擇期繼續審查。

三、繼續審查中華民國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財政部、國庫署、財政資訊中心、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歲出預算部分暨融資財源調度。

決議:

一、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財政部、國庫署、財政資訊中心、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歲出預算部分審查結果:

第10款 財政部主管

第1項 財政部原列193億4,073萬6千元,減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業務費」50萬元、第3目「促參業務」項下「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業務」之「業務費」50萬元,共計減列100萬元(科目均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93億3,973萬6千元。

本項通過決議32項:

(一)112年度財政部預算案於第2目「財政人員訓練」項下編列「學員訓練」3,857萬6千元,主要係培育財政、稅務及關務專業人才。氣候變遷已成為全世界共同面臨的挑戰,為發展我國永續經濟活動,亦需財政部之參與配合,因此強化財政人員ESG訓練,導入相關政策推行日漸重要。爰凍結該項預算十分之一,俟財政部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林德福  賴士葆  鍾佳濱  張其祿  李貴敏

連署人:余 天  吳秉叡

(二)112年度財政部預算案於第3目「促參業務」項下編列「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業務」9,013萬7千元,主要係建構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相關作業機制。依財政部資料來看,自91至111年8月止,促參案件提前解約的案件共計227件,提前解約案件數占全體比率為10.9%。爰凍結該項預算十分之一,俟財政部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林德福  賴士葆  張其祿  李貴敏  鍾佳濱  郭國文

連署人:余 天  吳秉叡  林楚茵

(三)查行政院於111年6月20日核定中國輸出入銀行強化功能增資100億元計畫,分5年辦理國庫增資中國輸出入銀行,透過厚實資本,加強協助國內廠商各項輸出入融資、保證及輸出保險業務。然而,根據近年國際情勢變動,地緣政治及金融風險逐漸升高,對於中國輸出入銀行相關業務及承保風險有直接影響之風險。爰凍結第8目「營業基金」第1節「中國輸出入銀行」預算1,000萬元,俟財政部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其祿  李貴敏  賴士葆

(四)112年度財政部預算案於第1目「一般行政」共編列4億4,621萬4千元,與111年度編列預算數相比增加1,230萬8千元。根據預算書第24頁,除人員維持費外,增列各稅法令函釋檢索系統改版經費62萬元。然經查預算書第44與45頁,「各稅法令函釋檢索系統改版」預算編列為100萬元,與前述預算額度不符。爰要求財政部將一般行政業務預算增減說明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林楚茵

連署人:吳秉叡  鍾佳濱

(五)112年度財政部預算案於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業務費」編列8,384萬7千元,辦理一般行政所需辦公環境布置、國會聯繫、會議及其他行政作業,暨運用網路媒體(含社群媒體)辦理各項重要施政宣導等經費294萬4千元,惟查111年度預算數僅240萬3千元,因工作內容相似,為撙節開支,爰要求財政部將增列的部分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郭國文

連署人:鍾佳濱  林楚茵

(六)112年度財政部預算案於「中美洲銀行股本」項下「繳納中美洲銀行增資股款」分支計畫,編列「設備及投資」2億7,625萬元,係中美洲銀行第8次增資,我國增認2萬7,625股,其25%為現繳股款(餘75%為通知繳付股款),總經費6,906萬2,500美元,分8年等額編入110至117年度預算,合計22億1,000萬元,110至111年度已編列5億5,250萬元,112年度續編第3年經費2億7,625萬元。茲為避免金錢外交之疑慮,財政部應就該銀行財務狀況及對中華民國之外交、財務及經貿貢獻等,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李貴敏  賴士葆  張其祿

(七)據110年度審計部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近年編列多項特別預算多以舉債支應,致債務餘額龐鉅且屢創新高。又目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並未完全失去威脅,加以國際政經情勢變化,整體歲入執行仍有不確定性。鑑此,請財政部針對「加強債務管控及加速債務清償之具體措施及歲入受疫情與國際政經情勢影響之評估與未來財源籌措方式計畫」為題,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釋大眾之疑義。

提案人:高嘉瑜

連署人:郭國文  張其祿

(八)根據公共債務法第12條第1項規定,中央及直轄市應以當年度稅課收入至少百分之五至六,編列債務之還本。如112及111年度財政部編列1,100及960億元,占稅課收入約5.057%及5.1%。而從110年度債務還本預、決算顯示,原編850億元,最後還了1,200億元,有增加還本數之情形。為利國家財政健全及促進民眾了解財政部債務還本情形,請財政部於網站公布近年債務還本預、決算數及其編列數占稅課收入比率情形。

提案人:張其祿  李貴敏  賴士葆

(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推出「綠色金融行動方案3.0」,主要涵蓋金融機構碳盤查及氣候風險管理、發展永續經濟活動認定指引、促進ESG及氣候相關資訊整合、強化永續金融專業訓練,以及協力合作凝聚淨零共識,期望能夠實現110年所宣示台灣淨零轉型目標。我國目前已有17家銀行簽署赤道原則,全球排名第一。此外,彭博ESG評比揭露,台灣在亞太地區位居領先。惟各國在推行永續金融時,財稅誘因扮演重要角色,爰要求財政部,研議如何規劃短、中、長期階段目標,並搭配財稅誘因與規範,使不同階段目標能如期達成,並將相關規劃與進程,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費鴻泰  林德福  賴士葆

(十)有鑑於地方政府自有財源長期普遍不足,長期舉借債務及仰賴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補助款等,為保障國家財政資源獲得合理之分配,落實中央與地方財政紀律。爰要求財政部審視整體財政資源狀況,兼顧提升地方政府自主財源,妥適規劃與推動修法作業,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具體作法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士葆  林德福  費鴻泰

(十一)111年俄烏戰爭爆發後,各國陸續對俄羅斯祭出金融制裁,也被認為是現代金融戰,在全球金融市場的高度整合下,金融戰威力比以往更強大;加以國內頻傳駭客攻擊,兩大公股行庫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曾相繼遭駭,更加凸顯金融機構相關演練的必要性。爰要求財政部,研議規劃我國公股行庫之金融漢光演習,包含相關金流壓力測試、跨境外匯、網路資安等,以及因應銀行系統被駭、客戶網銀帳戶資料錯置等特有情境,而非單一金融機構的資金存量壓力測試等,並將相關規劃與進程,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費鴻泰  林德福  賴士葆

(十二)行政院資通安全處處長在首次台美官方合辦的大型網路攻防演練表示,我國政府機關每個月平均受到3,000萬次的境外網路攻擊,估計一半來自中國大陸。COVID-19疫情期間常見駭客組織利用DDoS發動攻擊。DDoS(Distributed Denial of Service)就是分散式阻斷服務攻擊,是一種有心人的惡意嘗試,利用大量的網際網路流量,使標的物或周圍的基礎設施不堪重負,癱瘓標的物和系統的運作與服務,進而阻斷標的物伺服器、服務或網路的正常流量。111年8月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最先遭到DDoS(分散式阻斷服務攻擊)挑戰,緊接著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也遭到攻擊,兩大銀行都在第一時間在警戒小組上通報財政部,並且火速展開應變。爰要求財政部就公股行庫因應境外網路攻擊研議相關資安強化措施,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林德福  羅明才  賴士葆

(十三)近日因兩岸關係緊張,國內多個機構、企業及寬頻遭中國駭客攻擊,占領螢幕甚或播出影片,散布危害我國社會安定之消息。經查,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於111年亦曾遭分散式阻斷服務攻擊,目前雖由財政部資安警戒應變小組通報後應變阻擋,惟資通訊安全防護為全球民主國家共識,未來我國資通訊因兩岸關係而有高度危害之虞,爰請財政部就加強防駭監控及應變通報處理,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張其祿  李貴敏  賴士葆

(十四)近期國際預測機構也陸續下修全球經濟成長率,全球經濟擴張力道趨緩,加上歐美等國採緊縮貨幣政策,公股銀行更積極加強海外授信風險控管。惟全球經濟放緩的時程長短,恐將影響公股行庫海外投資獲利。爰要求財政部針對公股行庫海外暴險與投資規劃,研議是否有調整必要,以因應升息腳步與國際經濟放緩之衝擊,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林德福  羅明才  賴士葆

(十五)有鑑於財政部暨所屬投資或經營之其他事業列有38家公司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查110年度公司營運當期淨損達8家公司約占21%,顯示投資經營有待加強,惟編印資料未提供綜整,為提升檢核所屬公司營運效果,應於目錄首頁按個別公司增加投資經營公司、股本、財政部股數、財政部占股權、公股合計股數、公股占股權、每股盈餘、派任董總及擔任董監人數等資訊,並上網公布於網站。爰要求財政部於針對所屬投資經營事業公司編印營運計畫時於目錄首頁增加,於1個月內完成上述投資經營公司盈餘彙整按表列項目內容於財政部網站公布。

提案人:賴士葆  林德福  李貴敏

(十六)財政部所屬國營事業轉投資之民營事業截至111年上半年度共計32家,投資金額為430億0,460萬元。中央政府特種基金參加民營事業投資管理要點第11條規定:「各基金參加民營事業投資所營事業目標無法達成,或連續3年虧損情況無法改善,應詳加評估檢討,報由主管機關核處。」根據財政部提供所屬國營事業轉投資民營事業之營運情形,財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0年度起由盈轉虧,截至111年上半年度仍呈現虧損;臺灣聯合銀行自110年度起盈餘減少,111年上半年度已呈現虧損。為維護公股權益,財政部應督導所屬國營事業妥善評估投資目的與效益,並確實掌握每季事業經營績效與虧損掌握情形,以評估繼續持有或退場撤回資金。爰請財政部所屬國營事業評估檢討投資事業之盈虧情況,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鍾佳濱  余 天  吳秉叡

(十七)有鑑於中國大陸111年8月對我周邊海域軍事演習後,兩岸對立氣氛更甚以往,然兩岸金融往來為兩岸經貿關係之一環,惟發現中國大陸以商促統策略可能改為以武促統,將衝擊國內金融業者布局中國大陸市場。爰要求財政部針對兩岸經貿交流由高度互賴轉向為政治對峙,研究評估是否影響所屬公股行庫在中國大陸據點營運及獲利,及如何面對大陸可能對我國的經濟金融制裁及因應具體作法,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士葆  林德福  費鴻泰

(十八)有鑑於政府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對國內經濟社會之衝擊,規劃辦理各項紓困補貼措施編列約4,742億元,惟紓困比對平臺功能未臻完備,致紓困補貼對象間有重複請領、資格不符、擁有高額資產者仍獲補助等情事。為避免民脂民膏浪費,爰要求財政部邀集經濟部、勞動部、交通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衛生福利部、文化部及教育部等部會研商建立跨域溝通協調機制,落實跨領域資料之介接與運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具體作法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士葆  林德福  費鴻泰

(十九)審計部之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顯示104至108年度綜合所得稅所得淨額1,000萬元以上,平均列舉扣除金額高達140萬元,遠高於國人全時受僱員工每人每年合計總薪資平均金額約兩倍,是否為高所得戶捐贈、醫藥費的扣抵無上限所致,政府應蒐集相關資料進行滾動式檢討評估。爰要求財政部通盤審慎評估及檢討現行各項扣除額規定之合理性及訂定扣除金額上限,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士葆  林德福  費鴻泰

(二十)有鑑於內政部統計110年現住人口出生人數15萬3,000餘人,經與104年出生人數21萬3,000餘人比較,統計6年出生人口數減少約6萬,人口下滑率約28%,為免對國家未來發展可能造成國安問題,應就出生人口減少原因提出探討。爰要求財政部針對出生人口變動與國內繁雜賦稅稽徵研究是否顯著影響,及檢討對育有20歲以下在學子女按人口數,提供各類賦稅與所得稅特別扣除額更優惠減免等具體作法,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士葆  林德福  費鴻泰

(十一)目前政府為了解決民眾居住的安定性問題,提出了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公益出租人等多項政策,社會住宅雖然量大,但是興建期程長,目前又有建築成本上漲等問題,包租代管及公益出租人,則仰賴私有房屋屋主的參與;然許多房客仍無法申請租金補貼,一方面怕對於房東造成困擾,一方面又怕申請後房東解約或不給續租。政府呼籲房東一起響應社會公益,但是對於房東來說所給予的誘因不足,一方面免稅額度不夠,房東免稅額每個月租金1萬5,000元,房客如果是依這條件去找房,在雙北地區可能只能租到套房或一房一廳,對於小家庭或有長者要養的家庭根本難以找到;再者,很多房東皆為中高齡或高齡者,深怕徒增後續報稅或辦理其他事項時的困擾。為擴大公益出租的供給市場,請財政部洽內政部研擬如何加強公益出租政策誘因,如是否能提高免稅額及其他稅賦優惠或加強報稅便利性,或其他可行之改善方法,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吳秉叡  郭國文  林楚茵

(十二)有鑑於現行列舉扣除額項下設有房屋租金支出,參考其立法說明為減低中、低收入者之稅負,保障民眾居住權益。然而根據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統計109年度綜合所得稅列舉房屋租金支出扣除戶數級距統計表,所得超過百萬元的申報戶占總申報戶超過五成,實際使用房屋租金支出稅負減免者,有許多是高收入者,跟當初立法意旨迥然不同。另外,列舉扣除額之房屋租金支出扣除額度至88年修正通過以來,金額定錨於12萬元,相較標準扣除額近20年已配合社會變遷及物價變動修正逾5次,房屋租金支出自修法通過以來,未有討論與調整過,不符租屋族群所需及脫離租屋市場行情。綜上,請財政部研議於3個月內就「房屋租金支出改列特別扣除額並提高扣除額度」,如具備可行性,應於通盤檢討後,提出修法草案。

提案人:張其祿  李貴敏  賴士葆

(十三)有鑑於貨物稅具有穩定挹注財政收入特性,惟部分應稅貨物之課稅項目逾30餘年未修正,由於經濟環境變遷,課徵標的已未盡合宜。爰要求財政部針對應稅貨物通盤檢討,及與民生相關之油氣、車輛、電器及飲料品等項予以減免或調整徵收稅率,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士葆  林德福  費鴻泰

(十四)有鑑於歐美日政要旋風式密集訪台,除了讚揚民主外,對雙方或多邊的經濟貿易協定未有特定成果呈現。爰要求財政部邀集經濟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針對來訪政要就雙方經貿需求、關稅降低及農產品出口等提出來訪國對該國最優惠關稅及出口需求分析研究,並與我主要進出口國家地區做相關差異性分析與影響,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士葆  林德福  費鴻泰

(十五)依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109年家庭收支調查報告,我國吉尼係數自105年之0.336上升至109年之0.34,五等分位倍數亦從105年之6.08上升至109年之6.13,而根據最新統計亦指出,110年又上升至6.15,所得差距擴大趨勢已然成為常態。而政府達成所得重分配之方式除有政府移轉收入(社福補助)外,另有政府移轉支出(直接稅、規費)。惟對於對政府移轉支出之所得重分配效果,由80年降低所得差距0.1倍微幅上升至109年降低0.14倍,未如從政府移轉收入之所得重分配效果。另外,從申報案件採用列舉扣除比率及每戶平均列舉扣除金額,隨所得級距上升而增加,高所得者較中低所得者存有較多租稅減免空間。綜上,顯見現行稅負工具未能有效改善貧富差距之問題,爰請財政部應儘速研議相關稅賦工具對於所得重分配改善之精進措施,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張其祿  李貴敏  賴士葆

(十六)有鑑於新聞報導指出,台灣與美國之間目前尚未簽署所得稅協議,導致企業投資利潤及意願降低,若美國與台灣達成租稅協議,除了能有效解決令台商頭痛的股利扣繳問題,雙方投資環境的競爭力相輔相成,更能在稅務資訊逐漸透明的趨勢下,我國稅務機關將更加容易取得納稅義務人的申報資訊,強化稽徵運作,而我國近年與美國關係更趨緊密,對於相關合作推進之空間。爰此,請財政部會同外交部及有關單位就「我國與美國簽訂雙邊租稅協議辦理情形」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張其祿  李貴敏  賴士葆

(十七)財政部為配合行政院加速行動支付普及化政策,於107年訂定小規模營業人導入行動支付適用租稅優惠作業規範,且其租稅優惠期限至114年為止,惟查截至110年底尚在營業中且適用該租稅優惠之小規模營業人約有49.38%未有消費者以行動支付裝置付款,由此現象可知,該租稅優惠如未附加其他限制,則對於行動支付普及而言,僅具形式而無實質效用。爰此,請財政部針對小規模營業人導入行動支付適用租稅優惠作業規範提出檢討修正,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郭國文

連署人:鍾佳濱  林楚茵

(十八)有鑑於國家金融安定基金為安定國內金融市場的方式之一,在國內外發生重大或金融相關事件,導致資本市場、金融市場失序時進入股市操作,以穩定金融市場,確保民眾對政府的信心。爰要求財政部針對前2次國家金融安定基金護盤與外資買賣超,檢討分析是否具有關聯性與歷次正負向的影響,及國內股市一般散戶投資者要如何因應,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士葆  林德福  費鴻泰

(十九)根據財政部推動促參司統計,111年截至8月底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成效統計,總簽約件數77件,簽約金額達2,220億元,較110年同期簽約金額811億元,成長1.73倍,並也預估全年簽約上看2,500億元。然而,109年度審計部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近年BOT案件數偏低且部分重大案件提前終止契約,不利提升公共服務水準與振興經濟發展。而近年也因COVID-19疫情趨緩、俄烏戰爭等等因素,導致原物料供不應求,進而有價格大漲之疑慮,如近期營造工程物價指數逐年攀升,皆有可能會進一步導致相關促參推動不易或解約案件數增加。爰此,請財政部應就國際經濟及環境快速變動之因素是否影響促參成效進行檢討,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張其祿  李貴敏  賴士葆

(三十)有鑑於國內中央與地方選舉頻繁,政府首長及政務官經常利用公餘或公私行程混合參與選舉造勢活動,透過媒體傳播,讓人民感覺政府官員有廢弛公務之嫌。爰要求財政部所屬各級首長及政務官不得假借公務或利用公私行程混合,安排利用政府公務協助行政管理、交通管制及運輸工具支援。

提案人:賴士葆  林德福  費鴻泰

(十一)鑑於興達港閒置國有地面積共計12.6公頃,其中蘊含高度開發價值之可民間投資商用土地面積占4.5公頃,考量高雄市政府往年已訂定興達漁港整體發展規劃及漁港計畫,且高雄市政府近年業已依開發計畫辦理2項遊艇產業相關BOT案。為促進區域整體發展,爰請財政部專案列管興達港閒置國有地,會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高雄市政府及相關單位,依照高雄市政府訂定之興達漁港整體發展規劃及漁港計畫辦理招商活化作業,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吳秉叡  邱志偉

連署人:余 天  鍾佳濱

(十二)財政部為落實無紙化政策,推廣雲端發票,惟查截至111年9月30日止,申請使用手機條碼累計共1,307萬6,000組,然而設定獎金自動匯款僅514萬5,000組,約占使用者39.3%,換言之,約有60%的中獎雲端發票會被印出,此一狀況違反雲端發票當初設計從開立到領獎全程無紙化之目標。爰此,請財政部加強宣導雲端發票設定帳戶獎金自動匯款,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提案人:郭國文

連署人:鍾佳濱  林楚茵

第2項 國庫署原列1,203億8,980萬8千元,減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業務費」10萬元、第2目「國庫業務」項下「菸酒管理作業」之「業務費」20萬元、「私劣菸品查緝作業」之「業務費」10萬元、第5目「國債付息」項下「國債付息」5,000萬元、第6目「國債經理」項下「國債經理」150萬元,共計減列5,190萬元(科目均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203億3,790萬8千元。

本項通過決議14項:

(一)112年度財政部國庫署預算案於第2目「國庫業務」項下編列「國庫及支付管理」2,328萬元,以辦理研修國庫法規,加強國庫行政自動化作業及各級代庫機構便民服務措施,提升國庫管理效率及廣籌歲入財源支應政務推動。疫情加速行動支付交易成長,消費金額與筆數年成長2倍以上,其中以LINE Pay最受卡友喜愛,占比超過六成,其次為街口支付。由財政部督導8家公股行庫雖積極推廣台灣Pay,但在行動支付的市占率不及其他支付業者。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財政部國庫署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林德福  賴士葆  張其祿  李貴敏

(二)112年度財政部國庫署預算案於第2目「國庫業務」項下「債務管理作業」編列47萬元,係為辦理公債發行管理、還本付息等。據財政部估算,112年度中央政府一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將達到6兆6,748億元,換算112年平均每位國民將背負28萬7千元國債,國債鐘數字不斷爬升,國民所背負國債亦不斷增加,查近年來我國債務還本預算占當年度預算比例皆為法定還債額度5%的底線,然我國自105年起,稅課收入超徵近8,069億元,僅110年度因稅課收入超徵4,000億元,若不提高債務還本即無法達成法定5%底線,因而提高債務還本,其決算占當年度稅課收入預算約6%。為避免國家債務不斷增加、國民背負債務提高,爰凍結該項預算3萬元,俟財政部國庫署檢討現行債務還本機制,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債務還本收入

預算

債務還本預算占當年度稅課收入預算比

債務還本

收入決算

債務還本決算佔當年度稅課收入決算比

112

1100億元

5.057%

-

-

111

960億元

5.109%

-

-

110

850億元

5.064%

1200億元

5.988%

109

850億元

5.061%

850億元

5.294%

108

835億元

5.069%

885億元

5.248%

107

792億元

5.02%

792億元

4.831%

 

106

740億元

5.036%

743億元

4.879%

提案人:張其祿  李貴敏  賴士葆

(三)112年度財政部國庫署預算案於第2目「國庫業務」項下「公股管理作業」編列171萬5千元,係為促進公股事業強化公司治理,提升經營績效。為順應綠色金融、永續發展之國際趨勢,相關部會及產業已進行相關法規與配套措施研擬,其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已宣布將於112年實施上市櫃公司碳盤查機制,並於116年完成溫室氣體盤查資訊揭露並出具年報等時程。查111年國內9家公股行庫皆已簽署赤道原則、公股金融事業成立ESG平台,推動永續倡議,爰凍結該項預算十分之一,俟財政部國庫署就ESG倡議平台執行情形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其祿  李貴敏  賴士葆  鍾佳濱  費鴻泰  林德福  林楚茵  高嘉瑜

連署人:余 天  吳秉叡  郭國文

(四)112年度財政部國庫署預算案於第2目「國庫業務」項下「菸酒管理作業」中「業務費」之「委辦費」編列2,673萬8千元,較111年度同項預算多編列331萬4千元,預算書中並未具體說明,增幅編列預算之用途,考量政府經費短絀,撙節國家支出,爰凍結該項預算十分之一,俟財政部國庫署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沈發惠  費鴻泰  林德福  賴士葆

連署人:郭國文  鍾佳濱

(五)112年度財政部國庫署預算案於第2目「國庫業務」項下編列「國庫資訊作業」4,773萬4千元,以推動國庫業務資訊應用服務,及強化國庫行政自動化作業,提升國庫業務資訊作業效能與效率。惟國庫資訊作業所辦理之業務多涉及機密性資料,如何強化資訊安全及資訊作業正常運作更形重要,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財政部國庫署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林德福  賴士葆  郭國文  張其祿  李貴敏

連署人:鍾佳濱  林楚茵

(六)112年度財政部國庫署預算案於第2目「國庫業務」項下編列「私劣菸品查緝作業」2億6,220萬元,係辦理查緝私劣菸品,維護消費者安全,保障合法業者權益。110年度財政部訂定加強查緝私劣菸酒策進計畫,惟110年中央及地方政府共同查獲違法菸類1,616.32萬包,為近5年來新低;另根據各縣市政府私劣菸酒查緝績效考核結果,部分縣市考核結果呈現下降或考核結果為丙等。爰凍結該項預算十分之一,俟財政部國庫署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強化查緝走私菸品精進執行方案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鍾佳濱  費鴻泰  林德福  賴士葆

連署人:余 天  吳秉叡

(七)財政部國庫署主責中央政府建設公債之發行者,為推動公債市場的多元發展,應積極加強跨部會溝通,以尋求適合標的,協助中央政府具有自償性計畫之機關,發行符合ESG性質之乙類公債,並就該等乙類債券取得永續發展之相關認證研議修正相關法規命令以為依據;另一方面,針對地方政府發行具有ESG性質債券之可行性,財政部國庫署亦應持續蒐集地方政府意見,加強溝通及協調金融主管機關與所屬公股行庫協助辦理,並就地方政府發行具ESG性質公債研議訂定具體輔導措施。爰此,請財政部國庫署於每年12月31日前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辦理情形。

提案人:沈發惠

連署人:郭國文  鍾佳濱

(八)八大公股銀行針對外幣存款之業務,推出不同優惠利率及方案,以吸引民眾,且該項業務表現均有成長,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統計資料截至111年7月底,前十大外幣存款銀行,公股銀行即占了二分之一,包括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然111年9月22日中央銀行楊總裁提醒,「一旦美國停止升息,甚至降息,將會導致市場出現變動,屆時要小心匯率反轉,投資人要注意賺到利差,反而賠掉匯差。」,因銀行高利率優惠,提高民眾將台幣轉換為外幣的意願。爰要求財政部國庫署,就1.公股銀行推行外幣存款優惠,是否有風險控管;2.萬一如同楊總裁所說匯率反轉時,民眾大量提前與銀行解除該業務關係,銀行業務量下降,因應方式為何,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沈發惠

連署人:郭國文  鍾佳濱

(九)財政部所屬及轉投資事業由財政部國庫署負責公股管理作業,除考核公股事業財政部股權代表績效外,亦有責瞭解公股事業公司治理成效。惟查,111年因俄烏戰爭、疫情封控、美元升息、通貨膨脹、地緣政治等因素影響,公股行庫之營收及獲利成長均不如預期,且部分行庫尚有海外暴險增加之情形。爰此,請財政部國庫署針對公股行庫之公司治理、經營績效及政經風險控管切實掌握,並研議財政部股權代表(董總)定期書面回報制度,納入財政部所屬公股事業負責人績效評鑑。

提案人:沈發惠

連署人:郭國文  鍾佳濱

(十)有鑑於112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書指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除了近20年未發放股利,且從112年度起,每股盈餘由盈轉虧為負5.25元,另外,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的負債比率逐年提升,且有負債大於資產的疑慮,種種跡象顯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作為被投資事業,仍有待審慎評估。查現行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組成除了經濟部為最大股東外,亦有部分財政部國庫署主管之公股行庫持有股份,基於確保投資風險及保障各公股行庫投資人之權益,倘未來經濟部或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向公股行庫提出投資建議,請財政部國庫署洽各公股行庫就投資經營策略及財務狀況進行審慎評估。

提案人:張其祿  李貴敏  賴士葆

(十一)財政部國庫署宣傳禁止網路賣酒,考量行動裝置日益普及,網路已成為現今主流媒體形式,且網路不受地域及時間限制之宣傳媒介,近3年利用有限經費製作動畫及互動遊戲。然經查財政部國庫署網站,小遊戲專區之互動遊戲已下架,網頁暫保留而未更新。爰請財政部國庫署針對辦理私劣菸酒查緝之宣導作為及成效,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沈發惠

連署人:郭國文  鍾佳濱

(十二)審計部查核報告指出,立即型公益彩券中獎資訊揭露之透明度不足,雖財政部國庫署已要求發行機構進行作業系統修正,將在112年度開始於票券背面揭露相關資訊,惟受限於票券面積揭露程度不一,為此,爰要求財政部國庫署責成發行單位,針對後續推出的立即型彩券,除以網站公告外,也研議於實體店面銷售現場以適當方式周知消費者,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郭國文

連署人:鍾佳濱  林楚茵

(十三)99年財政部國庫署推出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政策目的為協助無自有住宅民眾安心成家,減輕購屋負擔。據財政部統計處111年7月資料,106年起至111年1至5月青年貸款核貸戶數及金額逐年下降,民眾申請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需求有下降的趨勢,爰要求財政部國庫署說明核貸戶數及金額下降之原因,研議如何增加民眾申請意願,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沈發惠

連署人:郭國文  鍾佳濱

(十四)近年來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推動信託2.0鼓勵信託業者善用信託制度優勢,制定專屬信託規劃以貼近客戶需求,如結合安養照護、醫療服務以服務高齡者、身障子女,並進一步達成普惠金融目標。惟在安養信託方面,雖111年上半年新增1萬7,894人、信託財產本金158億元,但其中僅134人、2.5億元為身心障礙者信託,其餘皆為照顧高齡者之安養信託,若與兩者人口數相比,失衡情況嚴重。爰此,為鼓勵公股行庫帶頭承作身心障礙者信託、強化身障者家庭瞭解安養信託內容,請財政部國庫署表揚承作身障安養信託績優金融機構,並督導公股行庫舉辦各類研習課程、採用簡易宣傳品與新型態溝通方式、跨業整合活化資產,以拓展安養信託受益人數,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鍾佳濱  余 天  吳秉叡

第9項 關務署及所屬原列69億4,184萬8千元,減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業務費」20萬元、第2目「關稅業務」項下「稽徵業務」50萬元、「查緝業務」50萬元、「關稅資料處理」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100萬元,共計減列220萬元(科目均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69億3,964萬8千元。

提案1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一)財政部關務署及所屬112年度預算案於「一般行政」項下「人事維持」分支計畫,編列獎金815,705千元,其中編列關務獎勵金23,000千元,依財政部108年1月11日澄清稿,說明「稅務獎勵金」係財政部考量稅務人員事繁責重,為衡平稅務人員工作質量與提高薪資待遇所設,其本質目的偏向於稅務人員薪俸不足之補償,對於鼓勵人員留任及激勵工作績效,容有正面積極之功能。惟,該項補償性質之給與應回歸俸給法檢討,逕以「獎金」形式行之,易衍生分配爭議及民眾誤解,實有欠妥。就此,財政部應儘速提出稅務工作人員獎勵及補償回歸公務人員俸給法法制作業,爰提案減列關務獎勵金23,000千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李貴敏  賴士葆  張其祿

本項通過決議3項:

(一)112年度財政部關務署及所屬預算案於第2目「關稅業務」項下「物聯網全時監控建置」編列4,300萬元,係為運用物聯網技術管制海關轄管的進出口貨物,建置全國性即時貨櫃(物)移動安全之全時監控系統,以提升通關效能。規劃分4年辦理,112年度編列第4年經費。該系統目前建置規劃,係於貨櫃車車頭加裝車載設備,連結電子封條監控貨櫃貨物,已於111年7月1日在臺中關展開試辦,為了解財政部關務署具體試辦概況,爰凍結該項預算二十分之一,俟財政部關務署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其祿  李貴敏  賴士葆  郭國文  費鴻泰  林德福

連署人:鍾佳濱  林楚茵

(二)112年度財政部關務署及所屬預算案於第2目「關稅業務」項下「數位海關先期研究及導入」編列2,900萬元,主要係規劃創新數位服務之資訊科技,以優化通關環境,提供更穩定高效之通關服務環境。惟該計畫之相關細項說明於預算書中未詳列敘明。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財政部關務署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林德福  賴士葆  郭國文

連署人:鍾佳濱  林楚茵

(三)112年度財政部關務署於「關稅業務」項下暫緩編列「基隆關西16私貨倉庫新建計畫(108至114年)」第4年共編列9,729萬4千元。然據財政部關務署提供之資料顯示,該計畫於108年度委託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代辦規劃,卻未能如期審核及簽約;109年度簽署後委請建築師規劃設計作業,又因未能如期完成業務項目,該年度經費全數保留;110年度經費執行數僅52萬3千元,保留其餘6,195萬3千元,111年度截至8月份止,經費均未執行,因而112年度暫緩編列預算。惟因該預算係為強化緝獲私貨存儲安全,經行政院111年6月核定修正計畫期程延期至114年度,考量執行量能及查緝業務之需求,允宜加強控管該項計畫之落實與執行,爰要求財政部關務署於3個月內針對本計畫實際執行狀況之困難及未來之規劃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郭國文

連署人:鍾佳濱  林楚茵

第10項 國有財產署及所屬原列31億2,813萬元,減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20萬元、第2目「國有財產業務」190萬元〔「國有財產管理處分」170萬元(含「業務費」50萬元、「辦理本署及所屬管理國有非公用房地相關環境清理費」20萬元、「設備及投資」之「房屋建築及設備費」100萬元)、「國有財產電腦化業務」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20萬元〕,共計減列210萬元(科目均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31億2,603萬元。

本項通過決議15項:

(一)112年度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及所屬預算案於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實施創意提案制度」編列6萬元。為鼓勵同仁運用智慧及發揮創意,研提與機關業務及管理度相關之各項興革意見,進而落實施行創新便民服務、改造行政流程及促進開源節流,以提升行政效率,增進為民服務品質,爰實施創意提案制度。預算書中並未明列該項目實質計畫,考量政府經費短絀,為撙節國家支出,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沈發惠

連署人:郭國文  鍾佳濱

(二)112年度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及所屬預算案於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設備及投資」之「房屋建築及設備費」編列1億8,489萬7千元,其中包含辦理愛國西路舊財政大樓結構補強(含室內裝修等)1億8,482萬7千元。然根據政府電子採購網公告,該項工程決標金額為2億2,988萬5千元,而111年度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及所屬法定預算業已編列5,813萬2千元,可知112年度預算有浮編之虞,為避免浪費公帑,爰凍結該項預算十分之一,俟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其祿  李貴敏  賴士葆  林德福  費鴻泰

(三)目前國有地發展漁電共生,因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一地二租,導致綠能業者成為待宰羔羊。因為光電業者應先取得農漁民的國有土地複合使用同意書,才能向經濟部能源局申請電業籌備,農漁民會因為想比照私有地向業者收取補償費,近而導致綠能業者被收兩筆費用。經查光電業者應先取得農漁民的國有土地複合使用同意書,才能向經濟部能源局申請電業籌備,因此常有農漁民藉此向光電業要求巨額補償費,甚至喊到每公頃400萬元。但這些農漁民明明僅向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繳納4千至1萬元不等的租金,卻向光電業者獅子大開口要數百萬元,淪為漫天喊價。目前財政部國有財產署針對此種情況係認為,業者自應與承租人雙方自行協議,如非屬三七五租約,光電業者仍需與承租人協商,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實難強制承租人同意或制訂補償標準。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在將國有地租給農民時就已收取一筆租金,再將土地租給光電業者時又收取一筆租金,這樣一地二租卻又要求業者要自行去跟農漁民協商。爰凍結第2目「國有財產業務」預算1,000萬元,俟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高嘉瑜  沈發惠  郭國文  蔡易餘

(四)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是橫跨三縣市的國家級風景特定區,位處嘉南平原,範圍包含雲林四湖、口湖;嘉義東石、布袋;臺南北門、將軍、七股與安南區等8個鄉鎮區。目前嘉義海線地區亟欲發展觀光,在觀光資源有限的情況下一定要充分利用現有的資源。而東石的壽島,被稱之為嘉義的秘境,也是知名電影的拍攝場境,其觀光價值不言而喻,然因壽島過去因為地層下陷目前係移交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管理中,然為更有效發揮其觀光價值,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應針對該地做出更妥適之管理,將該地移交觀光單位以活化觀光設施。爰凍結第2目「國有財產業務」預算100萬元,俟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高嘉瑜  沈發惠  郭國文  蔡易餘

(五)112年度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及所屬預算案於第2目「國有財產業務」項下「國有財產管理處分」之「國有非公用文化資產修復及管理維護計畫」編列1億2,236萬7千元。根據計畫書內容,其中一項預期可量化效益為委託改良利用辦理方式活化以獲取分收利益,而實際收益可能因標的規模大小、產業類別獲利性及市場租金行情等出現落差。然我國現存非公用文化資產亦有如嘉義日治木造歷史建築一般標租金額甚低者(最低租金僅1萬7千元),此類資產可預期獲利性較小,不符合成本效益。爰凍結該項預算十分之一,俟財政部國有財產署針對此類文化資產說明符合效益之具體規劃並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其祿  李貴敏  賴士葆

(六)財政部國有財產署111年奉行政院核准辦理「外來入侵種埃及聖、綠鬣蜥與恆春半島銀合歡移除及復育計畫」,編列總經費1億8,199萬4千元,自112年起分2年辦理銀合歡移除及復育造林、租用土地銀合歡移除收購,首年編列預算9,264萬元,預期計畫目標為移除及復育造林180公頃,私有(租)用土地銀合歡移除收購1,500公噸。惟查,該計畫雖核定移除收購等成本計算方式,然尚未擬訂細部執行計畫及各階段移除進度,以呈現具體成效;且要求土地租用人針對移除切結,否則可能違約而無法續租,其執行亦有待進一步完備作業程序,以免爭議橫生。爰此,凍結第2目「國有財產業務」項下「國有財產管理處分」之「外來入侵種埃及聖、綠鬣蜥與恆春半島銀合歡移除及復育計畫」預算9,264萬元之十分之一,俟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沈發惠

連署人:郭國文  鍾佳濱

(七)112年度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及所屬預算案於第2目「國有財產業務」項下「國有財產管理處分」編列辦理「外來入侵種埃及聖、綠鬣蜥與恆春半島銀合歡移除及復育計畫」經費9,264萬元。維護台灣本土動植物棲息地為環境保護重要課題,實施過程應有詳細規劃以儘量避免對現存生態地造成破壞。爰凍結該項預算十分之一,俟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具體說明並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其祿  李貴敏  賴士葆

(八)112年度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及所屬預算案於第2目「國有財產業務」項下「國有財產改良利用」編列490萬2千元,係為辦理國有財產改良利用、委託經營及都市更新等業務。查111年7月「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經管國有非公用不動產保留供各級住宅主管機關興辦社會住宅清冊」尚有67.42公頃土地供中央及地方興辦社會住宅,但保留期限僅至111年12月31日,並未說明期限過後,原保留土地是否會轉作他用。考量民眾居住權益,爰凍結該項預算十分之一,俟財政部國有財產署針對保留土地具體說明未來規劃,並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其祿  李貴敏  賴士葆

(九)112年度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及所屬預算案於第3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項下「購建辦公大樓」中「設備及投資」之「房屋建築及設備費」1億2,887萬3千元,係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辦公廳舍取得案計畫(111至115年度),辦理該署辦公廳舍搬遷及興建該署辦公廳舍所需經費,惟本案於110年5月及7月兩度招標均流標,嗣修改中長程個案計畫於111年3月經行政院核定,然同年6月30日及7月19日開標結果亦均流標,爰111年度預算數1億5,994萬元,預算執行進度明顯欠佳,恐造成112年度預算執行壓力,爰凍結該項預算十分之一,俟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貴敏  賴士葆  張其祿  費鴻泰  林德福  沈發惠

連署人:郭國文  鍾佳濱

(十)據110年度審計部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在財政部103年3月4日訂定之「加強國有不動產活化運用計畫」於106年底屆期後,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就所屬列管撥用案件或回歸各主管機關辦理而未依計畫使用者,並未積極催辦或研議主動收回另為規劃;精華地區大面積可建築非公用不動產未妥為規劃利用;在藉都市更新或危老重建方式活化國有不動產之作業,亦多僅被動參與,故整體國有不動產活化量能有待提升,以增進國家資產使用效益。鑑此,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針對「107至111年上半年度辦理活化國有不動產作業之成效」為題,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釋大眾之疑義。

提案人:高嘉瑜

連署人:郭國文  張其祿

(十一)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結合產業發展,限期辦理公開招商,並以標租方式釋出國有非公用土地,提供廠商辦理設置太陽光電。據統計,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迄111年7月底,透過共同改良利用、委託經營、太陽光電標租等管道,合計釋出近700公頃國有地,供做光電、風電、地熱能等設施,合計預估裝置容量達810MW(百萬瓦)」。依據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共同開發案件成果專區,目前綠能產業已營運案件共3件,已完成招商尚未營運1件,爰要求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加強該項業務推展,積極辦理招標可作為標租太陽光電標的,以促進國有土地閒置之活化及國家推動淨零排碳政策之需求。

提案人:沈發惠

連署人:郭國文  鍾佳濱

(十二)112年度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及所屬預算案「國有財產業務」項下「國有財產管理處分」編列「被占用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加強清理第二期計畫(109至114年)」第4年經費1億9,139萬4千元。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分別於109至111年共召開三次國有非公用農業用地遭闢建工廠使用案件處理情形檢討會議,就處理進度、期程檢討建立列管案件之通案處理原則。然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截至111年7月底,尚有3,367筆錄數土地被占用並闢建工廠使用,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應持續積極處理,以強化國有非公用農地管理監督,爰要求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於3個月內針對本計畫執行狀況之困難及未來改善規劃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郭國文

連署人:鍾佳濱  林楚茵

(十三)依108年度審計部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截至108年底止,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經該部查對農業及農地資源盤查結果查詢圖台,計有9,861筆(錄)土地、面積339公頃,依法屬應供農作、養殖、畜牧及保育使用等之農業用地,惟地上遭闢建工廠,違反農業發展條例、都市計畫法及區域計畫法等相關規定,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因長年疏於巡管,肇致已遭私人占建工廠使用而未察,或有部分案件列管占用多年迄未完成土地騰空返還,排除占用進度緩慢等情事;109年度審核報告復指出農地疑似遭違法轉作工廠面積由105年度之1.39萬公頃,逐年增加至108年度之1.97萬公頃等。又截至111年7月底止,尚有3,367筆錄國有非公用農業用地被占用並闢建工廠使用,爰要求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應持續積極處理,以強化國有非公用農地管理與監督,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李貴敏  賴士葆  張其祿

(十四)據110年度審計部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國有非公用土地遭砂石場業者長期占用營利,或國有非公用山坡地遭占用人濫墾、開發建築、超限利用等違規使用之排除占用或改正事宜,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未積極依規定妥處或處理進度緩慢。考量上揭違規情事,嚴重危害國土保安、水源涵養及山坡地保育,為維護國土資源之保育及永續利用,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應積極提升占用處理效能。鑑此,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針對「處理國有非公用山坡地遭違規占用事宜之成效與加強管控機制並透過加重求償遏阻惡性占用之必要性評估」為題,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釋大眾之疑義。

提案人:高嘉瑜

連署人:郭國文  張其祿

(十五)依照行政院111年5月核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與跨機關合作辦理「外來入侵種埃及聖、綠鬣蜥與恆春半島銀合歡移除及復育計畫」總經費8億8,627萬4千元,其中財政部國有財產署2年計畫部分為1億8,199萬4千元,112年度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及所屬預算案於「國有財產業務」項下「國有財產管理處分」新增編列「外來入侵種埃及聖、綠鬣蜥與恆春半島銀合歡移除及復育計畫(112至113年)」第1年編列9,264萬元。根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資料顯示:銀合歡被列為全世界100種嚴重破壞生態外來種之一,112年度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新增辦理恆春半島國有土地銀合歡移除及復育造林計畫,有鑑於生態保育非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所轄業務,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應會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專家學者以達到預期目標,爰要求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於3個月內針對本計畫通盤規劃及未來執行困難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郭國文

連署人:鍾佳濱  林楚茵

第11項 財政資訊中心原列18億5,438萬9千元,減列第2目「財政資訊業務」項下「綜合規劃管理」300萬元(含「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100萬元、「設備及投資」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200萬元)、「國稅核課系統及資料集中處理經費」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150萬元、「地方稅與徵課系統及資料集中處理」中「設備及投資」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10萬元、「資通資源管理」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50萬元、「電子發票管理經費」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150萬元,共計減列660萬元(科目均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8億4,778萬9千元。

本項通過決議6項:

(一)112年度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預算案於第2目「財政資訊業務」項下「綜合規劃管理」編列「次世代稅務服務雲端平臺建構計畫」第1年經費3億2,211萬4千元,係為建構次世代稅務平臺,導入新興科技,共享資訊資源,優化財政部核心地方稅務資訊系統並提升業務效率,增進稅務行政效能及品質。惟國稅局所辦理之業務多涉及個人及營業人等機密性資料,為確保相關稅務資料之安全性,應強化稅務資料保護及資通風險管理,以維稅務系統運作之安全性。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林德福  賴士葆

(二)112年度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預算案於第2目「財政資訊業務」項下編列「國稅核課系統及資料集中處理經費」預算4億3,852萬4千元,主要係提供民眾網路申報服務,配合財政部賦稅政策,辦理國稅對外相關網路申報、介接稅務系統之規劃、設計等作業。政府積極推動網路報稅,民眾對於採用網路、手機報稅之接受度日益提升,惟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所處理資料多涉及民眾個人隱私資料,如何強化資訊安全及稅務資訊作業正常運作更形重要,爰凍結該項預算十分之一,俟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林德福  賴士葆

(三)112年度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預算案於第2目「財政資訊業務」項下「地方稅與徵課系統及資料集中處理」中「業務費」之「通訊費」編列181萬5千元,然查111年度僅編列2萬9千元,且未見其說明增編之必要,如服務效益、資訊安全及使用者端防呆措施等,爰凍結該項預算十分之三,俟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其祿  李貴敏  賴士葆

(四)112年度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預算案於第2目「財政資訊業務」項下編列「資通資源管理」預算3億6,350萬2千元,主要係辦理財政部共用資料中心之資訊安全作業及稅務資訊作業之正常運作。世界經濟論壇2022年全球風險調查報告指出,網路攻擊將更顯嚴重與廣泛,未來惡意及勒索軟體攻擊將持續氾濫,顯示網路攻擊日漸頻繁。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所處理資料多涉及民眾個人隱私資料,如何強化資訊安全及稅務資訊作業正常運作更形重要,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林德福  賴士葆  張其祿  李貴敏

(五)112年度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預算案於第2目「財政資訊業務」項下編列「財政資料管理」預算619萬2千元,主要係增進課稅查核業務績效,增進政府行政效能。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所處理資料多涉及民眾個人隱私資料,如何強化資訊安全及稅務資訊作業正常運作更形重要,爰凍結該項預算十分之一,俟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林德福  賴士葆  張其祿  李貴敏

(六)112年度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預算案於第2目「財政資訊業務」項下編列「電子發票管理經費」1億7,372萬8千元,係為因應電子商務發展趨勢,提升電子發票使用效益,辦理電子發票應用及推廣之策略規劃、宣導與執行、電子發票之整體資訊作業及跨域資訊交流等作業。惟雲端電子發票歷經多年宣導,仍有為數不少之消費者及商家習慣拿實體發票,截至111年8月底止,電子發票開立張數為52億5,000萬張,包含雲端發票24億6,603萬張,及電子發票證明聯27億8,397萬張,雲端發票占電子發票使用率為46.97%,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林德福  賴士葆  張其祿  李貴敏  郭國文

連署人:鍾佳濱  林楚茵

有關政事別歲出預算隨同以上機關別審查結果調整。

二、融資財源調度部分:

提案1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一)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融資財源調度債務之舉借編列1,736億元,依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說明參、四、融資財源所載,截至110年度決算止,中央政府債務未償餘額(即1年以上非自償債務)為5兆7,097億元,如加計111及112年度預計債務舉債數並扣除債務償還數後,預估至112年度止,中央政府累計債務未償餘額為6兆6,748億元,平均每人負擔債務達28.77萬元,較截至111年09月30日平均每人負擔債務25萬元,增加3.77萬元,又111年原編列債務舉借數440億元實際並未舉借,且編列債務還本預算數960億元已全數執行償還,111年9月8日又償還150億元,顯示財政狀況良好,應無再舉債需要,為減輕國人債務負擔,避免債留曾孫,爰提案減列債務之舉借450億元,增加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450億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李貴敏  賴士葆  張其祿

中華民國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融資財源調度部分,編列債務之償還1,110億元,另歲入歲出差短1,626億2,868萬4千元。合共尚須融資調度數2,736億2,868萬4千元,以舉借債務1,736億2,868萬4千元及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1,000億元予以彌平,均暫照列,俟總預算案歲入歲出審議結果,再行調整。

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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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問各位,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確定。

繼續報告。

二、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黃主任委員天牧、財政部蘇部長建榮就「金融業數位轉型下之資安防護」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主席: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審查中華民國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有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僅詢答)

一、特別收入基金─金融監督管理基金。

二、信託基金─保險業務發展基金。

主席:今日議程安排金管會黃主委及財政部蘇部長就「金融業數位轉型下之資安防護」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以及審查中華民國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有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一、特別收入基金─金融監督管理基金。二、信託基金─保險業務發展基金。

現在開始請兩位首長來報告,先請黃主委,再請蘇部長。

請金管會黃主任委員報告。

黃主任委員天牧:主席、各位委員先進,大家好。今天大院第10屆第6會期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邀請本人就剛才主席所指示的兩項議題進行報告,以下先就金融業數位轉型的資安防護做摘要報告。

壹、積極推動數位轉型金融服務之說明

一、法制環境的健全

(一)本會於107年開始施行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並於108年輔以所謂的試辦機制。

(二)為利金融機構廣納高階金融專業人才,也把數位金融人才納入負責人資格條件,於2020年已修正相關的規則,增列包括資訊、科技、電子商務等領域工作經驗。

(三)為利金融機構轉投資金融科技業,也將它視同為金融相關事業,讓它可以百分之百投資,有助於金融業跟相關的科技產業,能夠像相關聯盟或是所謂的轉投資。

二、發展數位金融業務

(一)在銀行業來講,包括現在的存款、授信、信用卡、財富管理、共同行銷等服務,這些都陸陸續續可以在線上去處理。

1.數位存款帳戶:截至111年9月底,已有38家銀行開辦數位存款帳戶業務,已開立戶數約1,386萬戶。

2.線上貸款:本會除原已開放線上辦理個人貸款外,110年已同意銀行公會所報開放既有法人辦理線上貸款之相關機制。

(二)在證券部分,持續推動證券期貨業以線上方式提供各項服務,包括相關業務的申辦、交易契約之簽署、變更資料等等。

(三)在資產管理部分,投資信託顧問事業發展自動化投資顧問(Robo-Advisor)服務,所謂的機器人理財,這部分相關投信投顧公會也訂定了作業要點,金管會也有相關的監管機制,確保它整個資安內控與消費者保護、投資人保護能夠到位。

(四)在保險部分,繼續推動保險業多元電子商務的發展,鼓勵保險業提供多元的網路投保業務與網路保險業務,以及更多元化的身分驗證方式,來推動保險業的數位轉型。

三、推動開放金融政策

(一)開放銀行部分

1.第一個階段,我們希望以一個負責任創新的方式,鼓勵金融業以自願自律的方式與第三方服務提供者(TSP業者)合作,滿足客戶更多元之加值服務需求。

2.第一階段已於108年9月上市,因為相對比較單純,是「公開資料查詢」,所以到今年10月底有27金融機構及6家TSP業者上線;第二階段是「消費者資訊查詢」,相關他的資訊敏感度就比較高,到今年10月底有16家金融機構及2家TSP業者服務,共計22個合作個案經本會核准上線。未來將視第二階段辦理情況,再衡量是不是要進入第三階段?第三階段是交易資訊,必須在各方面的制度配合,這樣才能做得更完善。

(二)開放證券部分

我們也分三階段循序漸進,第一階段預計在112年底完成,就是證券期貨業公開資料的查詢,讓民眾可以透過TSP業者,一站式查詢。

四、開放設立純網路銀行及保險公司

(一)目前已經有3家純網路銀行開業,我們在業務上也配合他們的期待,逐步地放寬。

(二)純網路保險公司也在開放,截至目前為止,到10月31日有2家受理申請,我們會在明年(112年)4月底之前公布核准名單。

五、強化電子支付機構之管理

金管會於104年推動「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到去年又做了大幅地修正,把電子票證機構也納入電子支付機構,而且在跨業的轉帳部分,在財金公司協助之下,銀行與電支機構間、電支機構彼此間,都可以互為轉帳;下一階段我們要推動透過電支去購物的功能,可能在明年第一季之前應該會陸陸續續完成。到今年9月底有11家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及20家兼營電子支付機構,儲值卡總流通卡數有1億5,682萬張,在電子支付帳戶總使用人數約1,998萬人。

六、金融數位轉型及資安人才培訓

在數位轉型過程中,人才的培育是非常重要的。

(一)金管會已請銀行函報員工金融科技人力培育計畫,包括「數位金融策略發展方向」及「在職員工訓練及轉職之轉型計畫」。

(二)金管會也強化金融資安人才的能力建構,發布金融資安人才職能地圖,並協調周邊單位配合金融機構的需求,提供國際資安證照,以提升專業能力。

貳、數位轉型之監理面資安防護措施

一、推動「金融資安行動方案」

在相關的監理政策方面,我們在109年推動「金融資安行動方案」,從4個面向切入─資安監理、資安治理、作業韌性與資安聯防,提供多項資安措施。我們預計這個方案執行一段階段,可能在今年年底之前會提升另外一個版本,做進一步的改革措施。

二、完備資安相關規範

(一)設置資安長、資安專責單位跟主管:我們要求銀行、保險、證券要設置資安長,目前大概已經有73家銀行、證券、保險設置資安長,有些是自願的;設了資安長之後,對整個資源配置、資安政策擬定協調會有相關的幫助。

(二)提升董事會資安職能:我們要求整體的資安政策必須提報董事會。

(三)推動資安人才培訓。

三、成立「金融資安資訊分析及分享中心」

我們在107年成立金融資安資訊分析分享中心,目前有393家金融機構加入,過去幾年中累積、蒐集大概四千個國外的情資,發布一千六百多則情資;由於各金融機構願意參與,所以金融機構也分享了差不多一千六百多則情資,達到分析、分享的目的。

四、辦理資安檢測及演練

(一)大家常看到的DDoS部分,我們要求金融機構設置相關機制,並且購買流量清洗等因應措施。

(二)我們會針對ATM或app的資訊安全定期檢測,強化安全控管。

(三)我們會辦理資安滲透測試以及實體攻防跟模擬演練。

五、重要系統轉換之營運不中斷強化措施

金融機構很重要,關鍵基礎設施也很重要,我們會在各方面要求,尤其是金融機構在核心系統升級的時候,常常會發生中斷,所以我們要求要在事前做好相關準備工作,同時督導銀行公會訂定資通安全防護基準,要求在納入核心系統轉換的時候,事前、事中、事後要做哪些事。近來我們也發現有些非核心系統在作業過程中發生問題,所以要求銀行業對於重要的非核心系統升級,也要比照核心系統之規範辦理。

六、違反資安相關規定之監理措施

除了以往的罰款、糾正之外,我們也會要求提高作業風險資本計提作為補強措施,同時也作為存保安定基金費率計提的因素,以及申辦業務核准的考量。

參、結語

金管會在委員會的督導之下,繼續營造數位轉型必要的法治環境,並在資安跟投資人保護、消費者保護方面繼續努力。

以上是就第一個議題──「金融業數位轉型下之資安防護」的報告,第二個是金管基金跟保發基金112年度預算報告。

壹、金融監督管理基金

一、業務計畫重點

(一)推動普惠金融,保障經濟安全,強化投資人及消費者保護。

(二)維護金融市場紀律跟穩定。

(三)推動金融科技,建立友善創新監理的法治環境。

(四)推動金融體制跟國際接軌。

(五)辦理金融業特別準備金業務。

1.根據103年6月4日修正公布的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條文施行日到113年12月31日止,所以把相關金融業依據稅率2%內的稅款撥入金融業特別準備金。它的運用跟管理是依照金融業特別準備金運用管理辦法辦理。這個準備金以本會為管理機關,並設立專款,運用專戶支應金融業有關業法所定各項業別退場處理機構。

2.考量近期沒有特別需要處理的相關金融機構,所以我們也修正相關辦法,公告委託存保公司辦理本準備金的運用跟管理,以利本會對存保公司的監管及落實本準備金資金之運用與管理。

二、112年度預算編列情形

(一)金融監督管理基金部分

1.來源編列14億7,567萬8,000元,較111年度增加5,924萬元,主要是監理年費收入增加所致。

2.本會及所屬各局基金用途編列4億2,948萬2,000元,較111年度增加1億2,733萬7,000元,主要是銀行局現有的行舍是向鐵路局租用,我們得到行政院同意,板橋車站大樓19樓到23樓有一部分能夠無償撥給銀行局,所以這裡面有一筆一億多元的經費,很重要的一部分是銀行局辦公廳舍搬遷需要的經費。

3.其他主要的內容包括推動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計畫;推動金融制度,我們針對金管會本身的相關資訊、資安跟數位轉型方面做了一些努力;另外推動金融資訊公開計畫、國際金融交流計畫等作為支出的主要項目。

(二)金融業特別準備金部分

1.基金來源:112年度編列的稅款是260億元,運用管理的利息收入是14億元,合計274億元,較111年度增加13億元。

2.基金用途:合計較111年度增加13億5,321萬元,主要是配合金融業營業稅分配收入增加,隨同編列退場費用。這個是專款專用,備供未來處理金融業退場所需財源。

貳、保險業務發展基金

(一)預算編列情形為收入1,879萬元,主要是利息收入增加七十五萬多元,總支出是1億2,620萬元,主要是補助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辦理各項統計、精算、研究等業務經費,以及相關專案跟行政管理支出經費。

(二)收支相抵後短絀1億740萬元,較111年度減少103萬元,將移用累積賸餘支應,以上報告。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報告。

蘇部長建榮:主席、各位委員先進,大家好。今天貴委員會安排相關部會就「金融業數位轉型下之資安防護」進行專題報告,本人承邀列席,深感榮幸。謹就涉本部業務部分簡要說明如下,敬請指教。

壹、公股銀行資安防護現況概述

公股銀行均確實遵循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及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訂定之相關資安規定及自律規範,採用多層次縱深防禦架構區分對外服務及內部作業使用,設置惡意程式偵測與入侵防護系統,以強化網路攻擊防禦能力,並建置資訊安全分析平臺,監控網路使用狀態,找出潛在可疑網路行為及自動告警,以即時處置及預防資訊安全危害事件發生。

貳、公股銀行資安防護作為

面臨金融科技快速發展,金融犯罪、駭客攻擊事件頻傳,公股銀行已積極優化資訊軟硬體系統效能及加強資安防護,相關措施如下:

一、設置副總經理層級之資訊安全長

依據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38條之1第1項規定略以:「銀行業應指派副總經理以上或職責相當之人兼任資訊安全長,綜理資訊安全政策推動及資源調度事務。」目前各公股銀行均設有副總經理層級之資訊安全長。

二、檢視並強化自身資安防護能力

各公股銀行積極配合金管會「金融資安行動方案」辦理資通安全強化措施,包括形塑重視資安之組織文化、強化新興科技之資安防護、系統化培育金融資安專業人才、導入資安國際標準等。

三、因應數位轉型持續優化資訊軟硬體設備

各公股銀行業依各自系統現況與業務需求,並因應數位轉型趨勢及配合營運發展策略,持續強化內部資訊設備及系統軟體投資,包括提升海外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系統、更新防火牆設備、維護異地備援系統、強化資安防護軟硬體、整合與汰換數位金融軟硬體設備等。

四、即時通報重大資安訊息

公股銀行均加入「金融資安資訊分享與分析中心(F-ISAC)」、「金融電腦緊急應變小組(F-CERT)」及「金融領域資安監控中心(F-SOC)」,透過資安情資分享方式,提升資安防護水準,並預防資安事件擴大。

叁、本部督導作為

一、各公股銀行倘發生重大資安事件,除透過重大偶發事件通報機制通報金管會外,亦應依據「財政部派任公民營事業機構負責人經理人董監事管理要點」規定向本部通報。必要時,由本部邀集公股金融事業召開專案會議研商因應措施。

二、本部業於金融業務研討會及公股金融事業重要議題會議,適時督請各公股銀行持續保持警戒,強化系統弱點補強及安全演練,與相關機關(構)加強資安聯防及監控,以即時應處可能之資安威脅。

肆、結語

金融業是高度利用資訊科技之產業,伴隨資安威脅日益嚴峻,本部持續督請公股銀行確實遵循各項資安法令規範,因應資安發展趨勢及實務運作情形,定期檢討資安策略、管理制度、防護技術及內部作業規範,提升資安防護能量,達成安全、便利、營運不中斷之目標。

以上說明,敬請各位委員惠予指教,謝謝!

主席:現在開始詢答,作以下宣告:每位出席委員發言8分鐘,必要時得延長2分鐘;每位列席委員發言5分鐘,必要時得延長1分鐘;今天上午10時整截止發言登記;今天預算只詢答,不處理,請各位委員於11月17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將提案送給議事人員,以備後續審查處理。

現在請登記順序第一位的林委員德福發言。

林委員德福:(9時33分)上個禮拜美國的通膨低於預期,美股飆漲,創兩年來最大的漲幅,臺股同受激勵,進一步突破1萬4,000點大關,臺幣匯率也大升,創近兩個月盤中最高紀錄。我要請教主委,對於美國11月公布的CPI反映通膨降溫,你認為這對臺股是有利還是不利的消息?

主席:請金管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黃主任委員天牧:謝謝委員。這個消息對國際股市應該都算是比較正面的。

林委員德福:美國採取升息抗通膨的作法是不是已經有效的讓通膨降溫?對於近期與美股連動的臺股是不是也有一定程度的影響?

黃主任委員天牧:國際股市都跟美國升息有一些相關,所以目前看到這個現象,當然對於台股是有一些正面的效益,不過美國的聯準會還是有表達它仍會繼續升息,所以這還要繼續觀察。

林委員德福:如果有,你認為短期內外資會不會有加速歸隊台股的可能性?

黃主任委員天牧:最近這一個月其實匯入的情況是明顯的,尤其買超都有在買入一些重要的權值股。

林委員德福:主委,因為10月25日大盤12,629點是近兩年來最低點,反彈到上個禮拜五的大盤是14,007點,14個交易日平均每天上漲一百多點,請問你認為台股是不是已經到這個波段的谷底?

黃主任委員天牧:因為我的身分不是股市分析師,所以我不太適合表達,不過我想任何情況都還要注意風險。

林委員德福:因為14個交易日台股上漲一千四百多點,如果不是經濟好轉,那是不是只能看成跌深反彈的曇花一現?

黃主任委員天牧:報告委員,金管會一向認為台股的基本面是良好的,但是因為受到國際通膨、升息跟俄烏戰爭等外界環境的影響,所以我們覺得台股還是有相當的韌性。

林委員德福:主委,反之,如果經濟確定好轉,你認為14天來上漲的台股是不是迎來底部反彈的實際呈現?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剛剛向您報告,我不是股市分析師,不過我想台股有它的基本面,所以我覺得有一些正面的表現應該是合乎期待的。

林委員德福:主委,上個月底台股大跌時,你說以中長期來說台股基本面是非常的良好,請問這波台股的反彈,你認為是台股基本面良好下的發酵作用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認為部分原因是基本面,因為包括10月底我們的上市櫃營收三十五兆多元,比去年同期增加了9.49%,表示我們的基本面還是維持著良好的情況。

林委員德福:還是你認為我們台股落後國際其他國家的股市所反應出落後補漲的行情?

黃主任委員天牧:台股在今年來講有跌大概都是在中段班左右,目前跌勢是23%,在國際間跌得不算最多的。

林委員德福:本席比較憂心的是,雖然台股基本面好,上市櫃公司體質佳、韌性強,但是為什麼台股反彈行情會落後其他一些股市基本面普通的國家?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想委員很清楚,因為最近美國的晶片法案,而台股大概是以電子半導體為主,半導體的淨值大概占我們的市值三成左右,這部分的消息漸漸被釐清之後,大家就會比較正面。

林委員德福:似乎這次台股反彈時間更貼近陸股、港股,是不是因為我國上市櫃公司在中國扎根深,所以其與台股的連動更緊密?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是有投資,但是這個投資陸陸續續都在降低,所以我想還是台股本身有它的條件。

林委員德福:主委,因為我們確實有很多工廠設置在大陸那裡,與陸股、港股當然都有一些連動,你認為會不會受到這樣的影響,所以其他國家往上拉,但是我們拉得都比別人慢?

黃主任委員天牧:以過去這一年的趨勢來講,台股跟美股連動,尤其是跟費城半導體連動是比較深的,陸、港股因為有其特殊的一些政治、經濟的條件,我倒覺得台股基本上是跟美國的股市連結得比較明顯。

林委員德福:陸股、港股因為他們經常無預期的整個封城,當然各方面都會受到衝擊跟影響,所以我們很多工廠設在哪裡,多少一定是有受衝擊、有受影響。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多少有影響,尤其在封城部分。

林委員德福:半年多來你持續提醒投資人要審慎選股、注意風險,經過兩週台股強彈一千四百多點,就開始有些股市謠言出現,目的就是藉由短線反彈企圖慫恿作多混淆視聽,不管所謂專家來看台股反彈到底是無稽之談還是有稽之談,請問主委,你認為短期台股風險有哪些是投資人應該要特別去注意的?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想還是那幾個因素,第一個,美國的通膨雖然暫時有稍微緩和,但是美國還是會有繼續升息的可能,還有俄烏戰爭的情況怎麼發展,以及中國大陸的封城、疫情的因素等等,我想這些還是要特別注意。

林委員德福:主委,銀行業9月大賣台股1,365億元,你認為10月份銀行業是不是還是會朝向大賣這樣的策略?

黃主任委員天牧:據我瞭解,其實當初說銀行業賣了一千三百多億元,那個可能數字上有一些需要去處理,它實際上沒有處理到那麼多。

林委員德福:主委,面對兩週的反彈,請問台股熊市過度期是不是到了尾聲?

黃主任委員天牧:主管機關不太適合去評估牛市或熊市,只是提醒投資人要注意風險。

林委員德福:又或者是股市遛狗理論的狗又回到主人身邊了?

黃主任委員天牧:目前看起來大家覺得這個市價的反應是比較符合基本面。

林委員德福:是不是已經學會像這些聽話的狗一樣,乖乖待在主人旁邊?

黃主任委員天牧:牠會跑來跑去,所以我不會……

林委員德福:主委,金管會2020年8月公布以四大推動策略及36項執行措施為指引的金融資安行動方案,兩年多來你認為公民營金融業者配合成效如何?

黃主任委員天牧:還有努力的地方,但是比兩、三年前要有進步,包括資安長、資安專責機關、資安人才的培訓,還有董事會對於資安的重視,我認為都比以前有改進。

林委員德福:你認為這些都是需要去加強的地方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覺得資安是沒有止境的,做到之後還要繼續再做下去,因為資安風險會繼續提升。

林委員德福:主委,因為今年8月美國眾議院議長裴洛西造訪臺灣期間,總統府、多處超商接連遭網路攻擊,爾後又傳出兩家公營行庫遭到DDoS分散式阻斷攻擊,請問你認為國內金融體系到底有沒有能力符合未來可能發生的駭客攻擊的數位金融戰?

黃主任委員天牧:報告委員,這是一個永遠要去改善的地方,包括DDoS、撞庫等這些事情,但是現在最重要的就是第三方委外的部分,在最近發生的事情是委外……

林委員德福:你們認為你們要怎麼樣去因應?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在下一階段的資安行動方案中會加強對委外部分,現在就已經開始要求金融機構對於委外廠商的管理。

林委員德福:因為駭客8月攻擊,外界呼籲臺灣實施金融漢光演習,金管會則回應日常監理工作已涵蓋各式的演練,而且演練內容會視地緣政治及國際情勢發展動態調整,評估無須另外辦理金融漢光演習。請問近期兩岸對立情勢升高,你認為金融業目前的資安防護系統已經足以應付來自對岸的各種數位攻擊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從過去這半年的經驗來講,我們是有相當的韌性的,但是我想跨部會的協調合作,繼續深化我們的資安韌性,尤其是針對委外部分,我們要繼續努力。

林委員德福:如果對立位階又升高,金管會會採取那些措施因應數位攻擊?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想營運不中斷很重要,包括關鍵基礎措施及金融機構,這部分我們都在跟財政部互相配合去繼續努力。

林委員德福:我請教最後一個議題,因為監察院報告108年到110年投資詐騙案件增加三倍多,光是今年上半年投資詐騙案件1,066件、財物損失6.7億元,請問你認為這類金融詐騙案件的增加,金管會有沒有義務要加強相關的防制作業?

黃主任委員天牧:有,在行政院的「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中,我們在識詐和堵詐方面有做一些努力,包括宣傳教育、在銀行金流上適時地去提醒我們的客戶等,我們都有做努力。

林委員德福:主委,從案件數量的倍增就可以看出詐騙獲利已成為臺灣畸形發展的產業鏈,請問您認為目前政府相關單位到底有沒有盡到相關防制的義務?

黃主任委員天牧:報告委員,行政院已經有個跨部會小組在處理這個問題,金管會在金流、宣導方面以及證券周邊單位、金融單位都有在做努力。

主席:詢答時間到。

林委員德福:最後一個問題,監委的報告指出,對於非法的誘人投資詐騙這種擾亂市場秩序行為,也責無旁貸,需主動積極進行前置的行政查察作業,以及犯罪資料的蒐整後,再行移送偵辦,以發揮政府行政一體及共同打擊犯罪的最大效能。針對監委的看法,你認為現階段有沒有執行上的困難?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跟檢調單位都有充分配合,包括他們對金流的查核上,我們都有配合,謝謝。

林委員德福:如果沒有困難,為何這些案件會持續成長?如果有困難,到底困難在哪裡?你們一定要想辦法來解決,對不對?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

林委員德福:好,謝謝。

主席:請吳委員秉叡發言。

吳委員秉叡:(9時46分)請教黃主委,前兩天發生加密貨幣交易所破產倒閉的事件,這是發生在美國還是在哪個國家?

主席:請金管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在美國。

吳委員秉叡:據媒體報導,據說損失90億美金。臺灣加密貨幣的交易本來沒有合法,後來放寬成在一定的管制條件之下,還是可以讓它交易,請問目前的狀況為何?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有根據洗錢防制法對虛擬貨幣的平台做具體管理,在金融犯罪上有跟檢調合作,洗錢上也有去做監管,但是以交易面來講,目前行政院是有在做跨部會的討論,金管會有負責蒐集資料並做一些管理上的規劃。

吳委員秉叡:你們統計的數據到底為何?我一直抱持著這樣的看法,我跟你分享,臺灣的國情跟世界其他國家,尤其是歐美先進國家不一樣,歐美先進國家投資這個東西有賺有賠,賠了他們就認賠,專家才去玩;但臺灣很容易一窩蜂,而且賺錢不會感謝政府,一遇到狀況,只要人數一多,集合起來,就是變成是政府的事情,這是我歷來看到臺灣的民族性有這樣的跡象。所以對於加密貨幣的交易,我認為在臺灣要非常慎重。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這也是我們的態度,所謂英國說的halo effect,就是主管機關太早跳下去,投資人會說你在替他背書,將來會有很多事情。但我覺得我們還是要重視,畢竟虛擬貨幣還是有一些正面效益,所以我們……

吳委員秉叡:我看不出來正面效益在哪裡?

黃主任委員天牧:當然在國際間或是國內也認為我們要重視。

吳委員秉叡:其實我覺得這是一個大的棋局,我常常講,我認為加密貨幣是中國要拿來去美元中心化的作法,過去只要中國承認加密貨幣是合法的時候,它就不停地飆漲;只要他隨時否認它的合法,它馬上就暴跌,這樣的操作已經好幾波,講難聽一點,賭場裡面要漲要跌都是中國在決定的,基本上我覺得這就是一個很大的詐欺。

黃主任委員天牧:報告委員,我的位置不太適合用您的形容詞去形容,我只能用比較中性的角度來說。

吳委員秉叡:對,我就是跟你講以我看過、觀察過幾波的結果,這甚至被媒體形容是中國高官洗錢的工具,他的錢要往外跑的時候,他就承認加密貨幣的交易是合法的,加密貨幣就大漲,變成他們可以買;等到他否認,發現錢跑得太多,開始要禁的時候,加密貨幣就暴跌,光是這樣暴漲暴跌就已經好幾波了。針對這個東西,當然你們現在在研議,這是一個很重要的議題,或許所有事情不是完全正面或完全負面,但是依我看來,我認為要比保守、慎重還要再更保守、更慎重。

黃主任委員天牧:這也是我們的立場,其實從股市這一年多的下跌可看出,虛擬貨幣本身沒有避險的功能,它是跟股市同升跌,這有點特別。

吳委員秉叡:目前虛擬貨幣表面上看起來就是一個炒作工具,如果臺灣讓這樣的東西交易合法化之後,將來責任會背在你們身上,連現在已經不合法或是有嚴格的管制之下,它都還在偷偷地進行了。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還是會朝著投資人保護各方面再去做研究。

吳委員秉叡:至少要做到大量的宣傳,連加密貨幣交易所都可以倒閉了,交易所本身就是市場加號子兩個加在一起做,所以這個東西應該要非常慎重。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我們一直都很慎重,但是我想社會還是有些期待,所以院裡面有跨部會在討論。

吳委員秉叡:好。第二點我要跟您請教的是,上次關於保險公司帳面上的虧損,就是美元升值,當然最近美元看起來利率會升得稍微緩一點,因為上個月通膨指數是7.7%,已經降了一些。但過去是認為你買了美國公債,你可能在交易市場上,因為保險都是長期資金,但是短期的波動會使得債券市場上有浮動,因為利率上升,新的債券會上漲,舊的債券會下跌,但是至少還有一個好處,就是美元是升值的。這幾天臺幣對美元相對強勢很多,可是過去一段期間,歐洲同時對美元也弱勢,歐洲也升值了,所以歐洲國家公債的虧損變成兩倍,他除了交易的虧損之外,將來還得面臨匯率的虧損。到底臺灣的保險公司,尤其是壽險公司購買歐洲國家公債的金額有沒有經過統計?

黃主任委員天牧:上次因為英國有一些Truss的財政政策,那時候統計保險業投資英國也滿多的,差不多一兆左右,不過如果這部分的損益是列帳在AC類即持有至到期比較多的話,基本上對於利率的敏感度就相對比較低。

吳委員秉叡:就怕被擠兌,如果有人對保險公司沒有信心,要去保險公司把這個錢質借出來的話,就會發生擠兌,所以這個部分也有一點點危險,他為了獲取短期資金而必須要去拋售,會不會產生這樣的危機?

黃主任委員天牧:兩點跟委員報告,通常保單解約都會有解約損,這是discourage,所以不太可能會隨時去處理。第二,我們特別在上個月調整了準備金利率,所以12月份之後買同期的美元保單成本會降低,這部分會讓保險公司有即時的商品銷售的收入。

吳委員秉叡:我看你們一直在跟壽險公會甚至整個壽險界在談,請問現在談的進度如何?

黃主任委員天牧:資產重分類部分大概有6家,差不多2,000萬個保戶,資產大概占63%、64%左右。公會最近又提出另外淨值的計算方式,還沒有正式報到金管會,我們會再跟公會研究。

吳委員秉叡:前面第一階段因為社會有經過溝通的過程,大致上反彈不會非常大,但如果公會提出新的東西,你們也是要仔細檢視,不能說公會要求怎麼樣你們就怎麼樣,你們要站穩管理者的立場。

黃主任委員天牧:對,我覺得這個是要兼顧監理的原則,如果牽涉到金融穩定的問題,當然我們要去處理,至於什麼界線是合適的?我們會看看公會的內容再做決定,不過委員的指示我們會特別注意。

吳委員秉叡:我沒有一定贊成或一定反對,我的意思是,這中間還需要整個社會有個溝通的過程,也要看看它的方案合不合理,我是期許金管會要站穩管理者的立場。

黃主任委員天牧:會的。

吳委員秉叡:最後,我要跟您請教,就您一上任以來,有一方面我一直很感謝,因為我好幾次質詢也提到,就是老年人被投資詐騙,或是各式各樣金融交易資訊不對等等等的問題,所以我有接到很多這方面的申訴案件。的確,這一方面的數字110年是有下降的,可是今年又急速增加,且今年的申訴案件甚至比歷年都多,是什麼原因會造成這樣的狀況?為什麼本來一個下降的趨勢,反而今年又增加出來呢?

黃主任委員天牧:為什麼會上升我要再瞭解一下,不過今年3月我們有要求三個公會都要提出一些高齡者相關銷售的指引;失智者的部分,在今年年底也會跟銀行公會研究出一個作業的指引,所以我們都是感同身受、都有同理心,高齡社會是臺灣未來要面對的,所以我們金融業一定要走到前面去做好預防的措施,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吳委員秉叡:我手邊的資料顯示,截至今年7月底,今年高齡者的申訴案件高達756件,比去年同期增加一倍多,所以我期許這方面既然過去你很認真在做,這方面是否也要繼續關注,不要好不容易得到了好成績,現在又變差了。而且申訴案件一多,我們每一個委員辦公室都會接到陳情案件,變成大家都會很忙。

黃主任委員天牧:委員剛才指示為什麼數字會調升,俟我們研究之後再跟您報告。

吳委員秉叡:好。加油!謝謝。

主席:請沈委員發惠發言。

沈委員發惠:(9時57分)主委,我前幾天經過捷運中山站地下街,因為我是參加財委會,所以我看到了一個比較特殊的招牌,它的名稱是「保險之家」,對此,我就很好奇,因為沒有看過這種小店舖,然後號稱在賣保險,所以我就去瞭解一下怎麼會有保險之家這樣特別的業別,而且是位在捷運站的店面。根據保險法第一百六十三條規定,保險代理人、經紀人、公證人,應經主管機關許可,領有執業證照後,始得經營或執行業務,而且這是有罰則的,就是第一百六十七條之一。

因為這是我第一次在臺灣看到這種店舖型的保險,所以我就去做了一些瞭解,發現其背後是一間顧問公司,它是用僑外資名義登記的,負責人是日本人,那是一間在福岡,名叫110 Financial Group Insurance,它的母公司本身就是在做財務跟保險,在臺灣成立的是臺灣壹壹零顧問有限公司;我查了經濟部的工商登記,它的經營項目有國際貿易業、飲料店業、餐館業、食品顧問業、投資顧問業、管理顧問業、其他顧問服務業、無店面零售業等等,我看來看去,唯一跟保險有一點關係的,就是其他顧問服務業。

再來,它的官網首頁提到了「歡迎免費預約」、「任何有關保險的諮詢,都歡迎來諮詢」、「在臺灣的首次投保」、「有關保險的重新檢視跟保險契約的更新」,這些它都可以在這邊談,所以它是不是顧問公司?它有沒有保經代的資格?結果一查是有的,它跟我們臺灣合法的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合作,而那家公司叫做Global Star,但是它本身是顧問公司,並不是保經代,而它跟保經代業者宣稱是有合作關係的,主委,這在法律上、法令上有沒有問題?

主席:請金管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黃主任委員天牧:謝謝委員提醒我們。這個Global Star它是有保經、保代資格的,但是這個壹壹零看起來是沒有的,沒有的話,就不能執行相關保經、保代的業務。

沈委員發惠:它就開在捷運站的店舖,而且標榜它是與保險有關。

黃主任委員天牧:所以這個有點是在灰色地帶,謝謝委員的指導、提醒,我們會請保險局去瞭解。

沈委員發惠:我研究它法令上的結構是這樣子的,但是事實上它在官網上並不是這樣宣稱,它的官網上介紹了它的公司事業內容,大喇喇地寫著:人壽保險、財產保險相關業務、綜合保險相關諮詢服務,這些都是這間顧問公司的業務,也同時在官網上做這樣的宣稱。

再來,我個人覺得在法律上更有爭議的是它的人才招募,它宣稱要招募保險諮詢專員,但也沒有要求需有保經代的資格,然後就逕行人力招募,這是不是有逾越法規的部分呢?這部分可能要請金管會來處理,因為此例一開,以後我們在檳榔攤也可以賣保險,或是在7-ELEVEN跟保經代公司合作,然後就在7-ELEVEN賣保險,這樣可以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當然不可以,謝謝委員提醒我們,我們會在最短時間之內去做瞭解。

沈委員發惠:我是不瞭解它背後的狀況,但我覺得這應該是走在法律的灰色地帶,所以這部分金管會應該要有清楚的態度。

黃主任委員天牧:保險局待會就通知同仁去做瞭解。

沈委員發惠:好,謝謝。

另外一個問題,你們上個禮拜11月8日公告了預告修正「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費率表草案」(預告期為7天);今年4月我們通過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納管了微型電動二輪車;立法院在5月30日三讀通過強制汽車保險責任法,把微型電動二輪車納入汽車強制保險內。我看了你們公布的費率,而今年4月我們在財委會質詢的時候,那時候列席的保險局局長今天好像沒有來?

黃主任委員天牧:他因為出國,今天才剛到……

沈委員發惠:施局長那時曾公開表示,因為那時候還沒有公告,而他說如果是5年期的保險,大概是2,000元,平均1年大概400元,而且他說了一句,就是它會比機車強制險便宜,這是他4月時說的,結果我看了你們上禮拜的公告,你們所公告的費率中,微型電動二輪車的部分,不管是1年期還是2年期,都比普通輕型機車、小型輕型機車還要貴,主委,為什麼呢?微型電動二輪車1年期的部分,你們公告、預告的金額是563元,普通輕型機車才424元;2年期的部分,微型電動二輪車是971元,普通輕型機車才735元,為什麼呢?當初你們說費率會比機車便宜,結果公告出來卻比機車貴?為什麼呢?

黃主任委員天牧:本人分兩點向委員報告,上半年當時在跨部會討論時,相關部會表示微型二輪車的電池一般來說可以用5年,所以當時是用5年去計算,這意思就是買一次就是5年,中間沒有重新投保的可能,因為電池壞了,車子也就沒了!後來有電動車協會向我們抱怨,根本不能用5年,只能3年。我們基於民意反映,重新修正,重新預告……

沈委員發惠:這個我可以理解。

黃主任委員天牧:至於費率問題,通常新保險的費率一開始都不會那麼客觀,所以其純保費,即損失率係以交通部、內政部所調查的微型二輪車以前之肇事率為主。就以輕型機車相比,微型二輪車的肇事率是萬分之八十一,輕型機車是萬分之六十五,重型機車是萬分之一六三,故其損失率是相對高的。另外,以投保的微型電動二輪車之附加成本來看,輕型機車大概40萬輛,微型電動二輪車是15到20萬輛,其輛數越少,成本分攤的也越少。

沈委員發惠:主委講的數字與本席所瞭解的有滿大差異!由於尚未正式領牌,故依據交通部所核發的微型電動二輪車合格標章來推估,目前需要納保的微型電動二輪車達65萬輛,而輕型機車與小型輕型機車為66萬輛,兩者數字差不多。其中,小型輕型機車有八成,即54萬輛是汽油車。站在政府推動低碳運具的角度,以及之前保險局長曾說應該不會比機車貴,所以保費應該比機車便宜才是,而一般人的法感情也覺得如此,為什麼公布出來的保費竟比機車貴?這部分能否檢討一下?畢竟尚在預告期,你們也在公告提到,七天內有意見可以陳述意見或洽詢,所以我就在這裡陳述我的意見,還是我必須打專線?

黃主任委員天牧:承蒙委員垂詢,我們會再針對委員的訊息及我們的做比較,也會再處理,基本上是純保費與附加費用。另外要跟委員報告的是,新保險推出時的費率不可能完全符合現場狀況,所以後面會調整,像強制……

沈委員發惠:我是覺得……

黃主任委員天牧:強制車險,住宅地震險一開始也是比較高,後來就慢慢降低了。

沈委員發惠:這是相對比較的問題,因為已經有輕型機車保費在前,如果微型電動二輪車的保費比輕型機車高,那麼社會觀感與接受度恐怕……

黃主任委員天牧:委員的垂詢我們會儘快研究,謝謝。

主席:請李委員貴敏發言。

李委員貴敏:(10時8分)首先請教加密貨幣公司破產一事,在這件事情上,財政部是公股銀行部分相關,金管會則是全部。有關臺灣在加密貨幣公司破產一事的災情上,是否已有統計與掌握?或是沒有?

主席:請金管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黃主任委員天牧:金管會這邊沒有,因為FTX……

李委員貴敏:所以是公股銀行?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目前沒有。

李委員貴敏:你們打算如何處理?就不管它?

黃主任委員天牧:這個發行機構不在臺灣……

李委員貴敏:No!No!No!主委這樣的回答我會很驚訝!難道只有投資人在臺灣,而發行機關在海外,主管機關就不管了?我們都知道現在還是在全球經濟體制之下,所以加密貨幣的投資涉及臺灣民眾,怎麼能因為發行機關不在臺灣就不管了?如果是這樣的話,為非作歹者只要不在臺灣犯案,難道全部的行政單位都不用管?請問臺灣人的權益到哪裡去了?這是第一點。這件事的後續你們還是要做,這是本席要拜託的,因為如果你現在說不知道,也就不知道後續會怎麼進行。蘇部長,投資人的損失可以提列投資損失嗎?抑或不行?我講的是臺灣,所以部長不要回答國外的投資人如何如何。可否列為投資損失?

蘇部長建榮:如果是企業的話,只有企業……

李委員貴敏:個人不行?

蘇部長建榮:個人的話,如果有列報所得就可以。

李委員貴敏:所以是在損失的時候列,就是現在列,還是要等到什麼時候?

蘇部長建榮:決算申報時就可以列。

李委員貴敏:現在該公司官網上顯示是disabled,無法有任何交易行為,且業者破產也是事實,所以現在投資人虧損了,假設損失是100萬美金,那麼明年5月底之前申報時,可以把這些列為投資損失嗎?你現在的回答是這樣嗎?

蘇部長建榮:應該是這樣子……

李委員貴敏:沒關係,只要告訴我可以就好,因為全民……

蘇部長建榮:如果過去有申報,即公司有申報所得……

李委員貴敏:這可以分兩個,一個是企業,一個是個人,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以個人來說,如果有申報財產交易所得,同時有財產交易損失,就可以申報損失扣抵,這是沒有問題的。至於企業部分也是一樣的道理,如果有……

李委員貴敏:因為這是民眾想知道的,所以本席也要提醒黃主委一點,那就是對於投資損失,我的意見與態度和吳委員完全不一樣!現在是全球經濟時代,既是全世界,就涉及各個國家,並非只有臺灣與對岸。因此,不是把東西推到別人身上就可以解決問題!針對臺灣所有投資人、臺灣所有民眾的投資權益,行政單位應該走在前面。本席於4月1日總質詢時曾質詢蘇院長,當下蘇院長也承諾會在5月1日釐清NFT相關的虛擬資產主管機關。剛才主委回答吳委員的提問時只提到洗錢防制,在本席沒質詢蘇院長時,主委就已經提到虛擬資產的洗錢防制歸金管會管,至於其他虛擬資產主管機關是誰?你並沒有說是金管會!為此,本席一而再、再而三地問,從4月問到現在11月了,因為沒有主管機關就不會有規範!不會有規範的話,那就是放任任何一個國際組織或個人有侵害臺灣人投資的權利!這是絕對要不得的!也是我絕對反對的!

另外,如果在手機上有賣家要求你買這個股票、那個股票等,卻不具投信、投顧資格,主委曾說這是不可以的,這是違法的。本席現在要請問投資加密貨幣的情形,這與洗錢防制無關!你剛才回答吳委員時提到洗錢防制,但今天本席不討論洗錢防制,只單純就這些新型交易方式來請教主委,因為現在網紅推廣的雖然不是股票,不過你不能告訴我說這個你不管。前一陣子有網紅在推廣,有民眾參加,尤其很多年輕人進入、也買了,後來才發現全球第三大的加密貨幣交易所居然倒了!原來它也會倒,然後你雙手一攤說你活該,所以你要慎重!主委,這個不管用!對於網紅推廣買賣台積電股票之類的,你上次已經回答說不可以,因為不具投信投顧資格,但我現在請教的是加密貨幣的問題,由於網紅在推廣以致很多年輕人跟著買了,這問題你管還是不管?

黃主任委員天牧:金管會管理我們有關金融監理機構提出的商品,但並非所有的投資商品都是金管會在管的!

李委員貴敏:主委,你這樣講我很失望!像美國SEC的態度可不是這樣,其對於有價證券之定義非常廣。因此,如果你說金管會只管什麼,其他的通通不管,等於不管中華民國人民的權益與財產權!財產權是憲法保障的權益,是基本人權,是我們憲法保障的權利,若行政機關認為只要沒有列出的就不管,那我會很失望!

黃主任委員天牧:因為我們的證交法與美國的證交法對有價證券的定義不一樣!

李委員貴敏:但是老百姓會希望我們有一個行政單位,就算不是大有為的行政單位,也是希望能夠保障人民的權益。我另外就一個和這個相關的問題,要請問兩位,FTX的破產會不會造成類似雷曼的金融風暴,就你們的評估是會還是不會?還是到目前為止你們沒有評估?沒有評估就說沒有評估。

黃主任委員天牧:有人說它不像雷曼,像安隆(Enron),是因為內部的會計偽造……

李委員貴敏:好的,這也是一個說詞,就是像恩隆(Enron)案,但即便是恩隆(Enron)案,不要忘了,當初美國因為恩隆(Enron)案的關係推出沙賓法案,推出沙賓法案之後讓老百姓有一年的時間去瞭解整個狀況。所以今天金管會的態度是怎麼樣?是不管?

黃主任委員天牧:報告委員,這個商品不是金管會的金融機構推出來的。

李委員貴敏:那老百姓怎麼辦?我們去問蘇院長?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以前都不斷提醒投資人,這種商品是高風險、高投機性的商品。

李委員貴敏:我幫你找個台階下,還是說這個應該由數發部管?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想,對於其他部會,我沒有這個權力……

李委員貴敏:OK,所以我應該去問蘇院長,懂!公股銀行呢?蘇部長,簡單講就好,因為我的問題還沒問完。

蘇部長建榮:關於這個部分,我想各公股銀行都有在評估。

李委員貴敏:有沒有向你報告?

蘇部長建榮:目前沒有。

李委員貴敏:我建議二個部會都要問一下。

蘇部長建榮:是。

李委員貴敏:因為這個金額可能相當龐大。我第二個問題要請教的是關於BNPL(Buy Now Pay Later),這個東西國內業者已經推出,我先請問一下主委,這個部分有沒有認為是合法的,還是違法的?

黃主任委員天牧:授信基本上不是專屬的,這部分金額多少,上次有委員在垂詢,我們有在瞭解中,瞭解後會再跟委員報告。

李委員貴敏:怎麼會瞭解需要這麼久的時間?這已經推出來很久了。主委,我提醒你,像George and Mary,我後來才知道為什麼取名是這樣子,我本來覺得很正常,就是一個男的、一個女的名字,後來想並不是,它是「借錢免還」的意思,所以它才引發了這個風暴。然後現在的BNPL會不會是再一次的借錢免還,然後再來一個風暴?會還是不會?

黃主任委員天牧:這個我們要瞭解,因為銀行不會做這些事情。

李委員貴敏:怎麼不會呢?George and Mary不就是萬泰銀行……

黃主任委員天牧:萬泰已經消失了。

李委員貴敏:但是它就是因為發生這個事情才會有這樣的情形,難道二位不同意預防勝於治療嗎?還是說反正有什麼就繼續讓它發生,發生之後我們再去收拾善後?

黃主任委員天牧:以前有一些電商機構有在做這些促銷。

李委員貴敏:那我們就不管?

黃主任委員天牧:因為……

李委員貴敏:中華民國不管的事情還挺多的。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要瞭解一下目前是哪些機構在做這些事情。

李委員貴敏:是,但是要瞭解多久,因為瞭解之後,損害已經擴大了,就像一個人在失血了,你才說,嗯,我們來好好研究一下怎麼樣子能夠止血,難道不是已經有傷害的時候就趕快補嗎?顯然看起來我們的行政單位對於新型的模式好像不太在乎。我再問第三個,同樣的,關於機器人理財,機器人理財因為是你的監理沙盒,所以理論上來講金管會應該是熟悉的嘛,是不是?

黃主任委員天牧:目前已做了三、四年。

李委員貴敏:那很好。所以我請問一下,機器人理財的data從哪裡來?我舉個例來講,我想大家都知道Meta(臉書)在剛開始做機器人服務的時候,大家可能都還可以去查,剛開始做機器人服務的時候就有人測試問了美國總統是誰,那個時候已經是Biden的時期,結果它回答是Trump,大家就傻眼了,網路上也全都在討論,結果後來有去更正,所以現在如果再丟同樣的問題問它美國總統是誰,它會告訴你第幾屆的時候總統是Trump,它會更正。所以同樣的問題來了,你的機器人理財data base從哪裡來?原來臉書在做那個資料的時候是從網路上面全部抓,所以會出來這樣的結果很正常,但它是一個錯誤,它也沒有去否認,有錯誤就改正。其實我們做為民意代表,我們反映民間的訊息、我們反映國際的訊息,我們並不是找行政單位的麻煩,我們把這樣的訊息給了行政單位,我們很卑微的祈求是你聽到了這樣的訊息可以去解決它、去研擬想出方案,但是不能夠一直研擬不解決嘛!對不對?好,那我現在問你機器人理財的data base從哪裡來?而且現在的金融投資並不是只有經濟的因素,它還納入很多政治的因素,譬如以臺灣來講,臺海的局勢就是一個很重要的因素,要怎麼樣給機器人理財有這樣的概念,然後還包括升息等等這些因素,怎麼樣子用歷史的data能夠讓機器人理財做出來?你要考慮到,我現在是先講,如果將來機器人理財的數據、data base不夠完整的話,它可能給的advice就不見得是對的。同樣的,又會有一批投資人被收割,會用機器人理財的,我猜大概是年輕人居多,所以我要確認主管機關,公股銀行當然就是財政部,監理機構則是金管會,你們怎麼確保消費者的權益,以及他們資料的保護?

主席:簡短回答一下。

黃主任委員天牧:委員的問題是重點,我們在審查過程中有注意到這一塊,但是永遠都可能要被改進,因為資料永遠都會被update。

李委員貴敏:是啊,但你總要告訴我投資人的權益是怎麼樣被保護,因為美國SEC並沒有做很多事情,但是它強調一件事情,那就是它的資訊要透明、公開、完整、事實、即時。你現在不能說很多東西不歸你管,所以你不管,那我就要問,你不管的東西是不是數發部管?

黃主任委員天牧:機器人的部分是我們管的,我們會把您關心的部分跟您報告。

李委員貴敏:那我要知道權益怎麼保護。

主席,讓我講最後一個題目就好了,請他會後回答。

主席:儘快好不好?

李委員貴敏:好。資安長的設立是你的想法,還是數發部的想法?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109年的時候就有規劃資安長。

李委員貴敏:簡單來講,到底是你的想法還是數發部的想法?

黃主任委員天牧:金管會的想法。

李委員貴敏:我覺得很奇怪的一點,設一個職位就可以解決資安的問題,那天底下所有的事情都解決啦!像我們剛剛講的新型虛擬平台這些東西只要設一個職位就可以解決了,但它不是個解法,好不好?謝謝。

主席:請張委員其祿發言。待會兒費鴻泰委員詢答完以後,我們休息10分鐘。

張委員其祿:(10時22分)主委好。剛剛李委員談到BNPL,這個我上次也有跟主委討論過。

主席:請金管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委員特別垂詢過。

張委員其祿:請主委把您的分析資料送給委員會,既然已經有很多位委員在關切這個問題了。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我們再將資料向委員報告。

張委員其祿:今天就針對專報關於資料保護的部分,我們當然知道在數位時代,金融業對於各種開放數據或者是巨型資料等的互相應用,不管是銀行、保險、證券等等,這些都很重要,當然這就衍生了資安問題,今天我比較想跟主委談的問題是跨數據平臺,就是inter,等一下可能也會談一點平台內部自己的問題,就是intra,也就是平台內部自己的資料保護問題,我們看看怎麼落實。

先講比較內部一點的部分,就是金融機構裡面的資料共享,這很重要,說實話,在今天這種時代,我們也覺得既然有了這些資料,如果能夠讓客戶很清楚知道應用這些資料提升金融使用效率或者是普惠,當然很重要。現在先提一個內部的小問題,壽險公會目前已經有保險存褶了,我想主委應該也知道,保險存摺可以查詢保單的名稱、保額,以及被保險人的基本資料等等。關於目前保險存褶的應用是不錯,我們坦白說這是一個好的方向,可是目前內容上看起來好像比較單純化、簡單一點,因為講白了,如果真的進去查,只能查到保單名稱、保額、要保日期、要保人、投保人等,對於比較詳細、整體的內容,跟很多銀行業做得不錯的、較內部詳細的資料相比,它並沒有那麼詳細,甚至於理賠部分,就算是加入會員,它區分普通會員及白金會員,普通會員是不用錢的,而白金會員是100元,1年只能用1次線上理賠。主委,像這樣的東西應該要在內涵上更充實,或者它不只是簡單的查詢功能而已。因為它是在自己的平臺內部,你看有沒有可能讓資訊量可以放得更多,或者如何提升應用?

主席:請金管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黃主任委員天牧:這是一個很重要且相當廣泛的議題,先跟您報告,壽險公會的保險存摺的確只能就個人自己投保的所有保單列名,但契約條款沒辦法在公會的平臺上看到,可是我們有一個保險事業發展中心,可以看得到所有商品的保單條款列在那邊,所以這兩個……

張委員其祿:我的意思是,現在在這個平臺上連看自己的資訊都非常粗糙,有沒有可能註冊也加入會員,我看自己的能更detail一點?

黃主任委員天牧:委員您的建議,我們是不是再洽保發中心及公會,看能不能把它做一些整合。

張委員其祿:是,我的意思就是這樣。

黃主任委員天牧:這樣除了存摺的商品之外,能夠連結到保發中心的條款。

張委員其祿:就自己的部分。其實這個目的是因為我們保單都厚厚一本,說實話很多投保人自己都不知道保單擺到哪邊去了;這些比較細節的東西能讓資料庫更充實,尤其是看自己的資料,當然前提你們資安也能夠做好,我想是要做到這個。

黃主任委員天牧:這個建議我們會去研究,謝謝。

張委員其祿:謝謝主委。接下來是今天最主要核心的重點,在於我們希望數據能夠共享、整合,就像壽險存摺的概念一樣,但也有相關的漏洞,譬如銀行信用卡,先前委員會也有相關委員質詢,在銀行與客戶往來之間,它有時會將我們的資料給有業務往來之非金融機構,像是LINE、臉書或者是推特等社群平臺,到底我們的數據能不能跟這些人共享?調閱資料顯示,這邊很細節就不說是哪一家了,很多國內相關銀行都有告知事項,以「其他與本行業務有關之往來機構」相關文字要客戶同意,甚至不同意者還直接被停卡,而且都是列在密密麻麻細節的小條文中,坦白講看都看到眼花了,但寫得東西都算是滿不明確的概念,比如說「與本行業務往來之機構」或「受銀行委託處理事務之委外機構」其實這些統統都是非常不明確的,反而成為一個漏洞,在這些跨平臺之間,雖然我們希望它資訊能夠充分一些,可是這些跨平臺的東西金管會是不是能夠有效的清查?因為這些不應該給的資訊搞不好卻讓它過去了,這漏洞該怎麼辦?最近這麼多詐騙,是不是都有從這邊漏出去的可能性?

黃主任委員天牧:委員您的問題非常重要,我們最近就會開會找相關的信用卡業者討論這些條款,如何讓分際拿捏得宜,不要讓資訊傳到非消費者同意的地方。

張委員其祿:我知道金管會現在已經開始注意這件事。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已經要開會討論了。

張委員其祿:希望是全面的盤查,上次新聞報導本來只有3家,其實事實上絕對不止,因為我們辦公室這邊自己調閱的條文就超過了3家,我們也不說哪一家,但都可能有這個漏洞。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很多銀行都會找的,不是只有那3家。

張委員其祿:是的,沒有錯。

再來,講解方時就要和主委討論TSP的業者,也就是第三方服務的提供者,當時開放銀行概念是希望跟第三方服務提供的這些業者,能夠有比較好的整合;我不知道這個概念對不對,如果銀行要讓它所給的那些業者都能符合TSP,依照目前金管會核准的有8家,如果和這8家都能建立這樣的制度,相較銀行跟相關業務往來的不明確,反而TSP已經有了相關規範,在此概念下,你們是不是應該有整套的制度才對?是不是應該這樣來設計制度?因為這些第三方能夠成為TSP也一定經過你們的監理,有達到標準才可能屬於TSP,而前述那些銀行自己所規範、定義反而不應該是那些,應該要全部納入TSP,主委怎麼看這件事?

黃主任委員天牧:如果我沒有理解錯誤,因為TSP業者是做為中介,彙集消費者資訊作為加值運用,所以它的資安和個資特別重要,尤其要進入第二階段甚至第三階段;可是前述信用卡只是轉介到第三個它的策略聯盟,當然怎麼運用我們不清楚,所以要開會討論,第一個一定要得到消費者的同意,第二個它怎麼運用也要說清楚,至於被委外的機構、策略合夥的機構,資安、個資如何,我認為委員的提醒很重要,我們要適時關切這個事情。

張委員其祿:我的意思是,那些被委外或者是本來銀行自己定義的策略伙伴,它的資安標準能不能提升到和TSP一樣規格?我還要問一個涉及技術面的問題,比如說它的對接者有的是LINE、Google,我們有沒有能力去要求他們被我們監理?

黃主任委員天牧:其實TSP業者相對要求比較高。

張委員其祿:對。

黃主任委員天牧:對策略伙伴的要求是沒有這麼高,但是針對委員的提醒,我們會在和業者開會時再聽聽他們的意見。

張委員其祿:最後我作一個總結,鼓勵金融機構間的資料往開放銀行的方向走,希望資訊能夠共享,但也希望跨機構間的資料共享要得到資安保護,這就是今天專案報告的精神,在此做法中,比如對TSP已經有一套規範,資安的規範或保護能夠沿用,尤其最近大家關切的是其他銀行不能用模糊、籠統的觀念規範它的策略伙伴,坦白講這些資安的標準應該都是一致才對,否則最近這麼多資訊外流、詐騙,或多或少都和這些有關,每次我們投保之後,隔幾天就會接到很多邀你投資的電話,一想而知,大概就是在這些管道被外洩了,針對總體資安的部分,請主委及金管會要做通盤性及整套監理的機制,好不好?

黃主任委員天牧:您的指示我們會去研究,謝謝。

張委員其祿:我們今天有個臨時提案大概也是這個方向,謝謝主委。

主席:謝謝。

主席(張委員其祿代):請費委員鴻泰發言。

費委員鴻泰:(9時34分)請教兩位首長,最近臺北金融科技展,我們辦公室有人去看,看完之後感覺民營金控在金融科技的整合度,遠遠優於公股銀行,請問金管會跟財政部兩位首長,這是什麼原因?你們兩位有沒有去看?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剛好在會期期間,所以沒有時間去看,不過……

費委員鴻泰:黃主委有沒有去看?

主席:請金管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黃主任委員天牧:有,全場我都有去看一下。

費委員鴻泰:因為財政部主管公股銀行,我是覺得要花點心思去看一看。

蘇部長建榮:是。跟委員報告,事實上剛才委員陳述的是一個事實,我們也瞭解所有公股行庫……

費委員鴻泰:你沒有去看,你怎麼知道那是事實?

蘇部長建榮:因為前幾年我都有去看。

費委員鴻泰:已經停二年了。

蘇部長建榮:對,第一年辦的時候我就有去看過了。

費委員鴻泰:感覺上金管會一直在推動FinTech,但是官股銀行好像對此不熱衷,讓去參觀的人一看就看出來,高下立判,好像我們官股銀行都是鐵飯碗,是這個意思嗎?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事實上我們官股銀行也是非常努力,之前我們推動……

費委員鴻泰:你們的蕭署長要加油。

蘇部長建榮:是。

費委員鴻泰:不是你們負責督導的嗎?一個展覽下來,我很多的朋友跟我講說你們官股銀行要加油。

蘇部長建榮:相對競爭力來講是比較……

費委員鴻泰:你不去參展還不知道,去參展以後真的高下立判,民間銀行沒有政府的支持,但人家都那麼努力,政府的官股銀行有政府的支持,好像是鐵飯碗,是這個意思嗎?這樣的話我就要求要好好地考核,官股銀行的董事長要經常輪調才行,差勁啊!

我請教一下金管會主委,三家網銀基本上是扮演一個鯰魚的角色,這次他們為什麼沒有去參加展出?因為可以看到純網銀跟非純網銀在金融科技上到底有什麼樣的差別。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有問過,它說因為這一次可能不會有什麼特別創新的東西,所以沒有特別參加這個……

費委員鴻泰:換句話說,當初你們發了三張純網銀執照的目的是什麼?

黃主任委員天牧:其實是促進整個業界的一種創新動能,目前看起來有一些……

費委員鴻泰:你覺得他們有創新嗎?這三家銀行到目前為止統統虧錢。

黃主任委員天牧:對,目前都還在虧錢。

費委員鴻泰:而且虧到必須增資了。

黃主任委員天牧:有的已經增資了。

費委員鴻泰:像將來銀行就必須增資,因為虧損虧到三分之一了。

黃主任委員天牧:對。

費委員鴻泰:所以當時政府給他們三張執照,好像是給好玩的,你不覺得嗎?也沒有賺錢,也沒有什麼新的科技秀給大家看,從這裡也引發出另外一個問題,你們現在要發二張網路的產險執照,對不對?

黃主任委員天牧:報告委員,只有二家來申請,不見得會發二張。

費委員鴻泰:你們打算要發幾張?

黃主任委員天牧:這個要看它自己的經營模式是不是有符合我們的期待,所以沒有一定說有家數的規定。

費委員鴻泰:其實有一家已經在做了,將來銀行已經在做網路上的汽車險、機車險、旅遊險,對不對?他們已經在做了。我請問你,如果是這樣子,那是不是這三家純網銀統統都可以做?

黃主任委員天牧:只要它的申請合乎保險局的要求或銀行局的要求,是都可以做的。

費委員鴻泰:那我們現在的保險公司有沒有在網路上操作呢?

黃主任委員天牧:有。

費委員鴻泰:這就是我另外一個質疑了,那這有什麼不一樣呢?純網絡的產險公司跟傳統的產險加上它使用網路,這二個有什麼不一樣?

黃主任委員天牧:傳統產險的商品是一個一定期限的,比如一年的商品,但是純網路保險較能因應平臺經濟這種比較碎片化的商品,比方說一小時或一段時間的風險承擔為主,所以方向上可能不完全相同,或者說經營模式上不見得相同。

費委員鴻泰:我不是在挑戰你們這樣的策略,但是感覺上沒有不一樣,是不是這樣子?現在的產險公司加上網路,跟你們要推動的純網路產險,到底差別在哪裡?舉例來講,你們現在的純網銀,理論上是我不要到銀行去,我在網路上就可以開戶,現在網路上可以開戶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可以,有三類帳戶……

費委員鴻泰:第一、我還是受到那些限制啊!像是身分的認證等等,當然你說通過網絡和手機就可以,可是你還是要通過他的身分認證,還有什麼防洗錢的相關東西,還是被規範得很窄。

黃主任委員天牧:它是有分類,就是認證程序簡單一點的話,經營的業務範圍就稍微受限制,額度受限制;認證複雜一點的話,業務範圍就寬一點,是這樣子。

費委員鴻泰:我請教一下,全世界的純網銀賺不賺錢?

黃主任委員天牧:基本上初期都不會賺錢的,而且市占率都不會太高。

費委員鴻泰:初期是指多久時間?

黃主任委員天牧:3、5年之內,我們當初問他們,他們也說5年之後才會賺錢。

費委員鴻泰:5年以後賺錢會賺很多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大概也是能夠損益兩平吧!

費委員鴻泰:就是差不多而已,我是覺得你花了那麼多力氣,你何不讓現在的銀行、現在的產險公司,或者是包括壽險公司都大量地使用網路,就像我今天問你FinTech的問題,如果你FinTech做得好,很多技術的開發會跟業務更息息相關,對不對?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的。

費委員鴻泰:現在已經有一家許可了,亦即你們已經許可將來銀行做純網路的產險,對不對?

黃主任委員天牧:它是做中介的,保經代,不是做保險公司。

費委員鴻泰:那現在二家要申請的純網路產險公司跟將來銀行的……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不一樣的,它是保險公司去發行保險商品,將來銀行只是去做通路代銷。

費委員鴻泰:那現在有哪二家提出申請?

黃主任委員天牧:一個是中信跟遠傳的合資,另外一個是福爾摩斯的保經代公司,均是民營的公司來申請。

費委員鴻泰:那你們的態度是鼓勵還是……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才剛收到文,還要再看它的模式,我們沒有強調說來的一定都會給,要看它的模式到底為何,就像您關心的,有沒有存在的優勢或競爭的優勢。

費委員鴻泰:好。我們就看,但是不要為了有而有。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我完全同意委員的意見。

費委員鴻泰:像三家網銀,我是覺得把社會上的資源浪費掉了,虧損得那麼嚴重,以後會不會賺錢也不曉得,會賺錢也賺得很少,那何不讓現在的銀行統統加強網路的業務就好了。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是同步進行的,謝謝。

費委員鴻泰:所以我建議財政部的蘇部長,你們的官股銀行不管在FinTech上或是網路的運用上,都要加強啦!

蘇部長建榮:是,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

費委員鴻泰:這次你沒有去看,蕭署長有沒有去看?也沒去看。所以你就不會有這樣的感受,去看過的人感受就很深,這對政府的形象是不好的。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我們還是有一些銀行金融科技的部分還是滿……

費委員鴻泰:你沒有去看,你怎麼知道?

蘇部長建榮:因為我瞭解像幾家銀行也都有……

費委員鴻泰:我跟你講,去看看現場,秀出來就是一翻二瞪眼的,好嗎?

蘇部長建榮:是,謝謝委員。

費委員鴻泰:真的需要加油啦!如果還有類似這種東西,我覺得你們主管的人和銀行的董事長該調整就要做調整,好嗎?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

主席:按照費召委的裁示,我們休息10分鐘。

休息(10時45分)

繼續開會(10時57分)

主席(費委員鴻泰):現在繼續開會。

請高委員嘉瑜發言。

高委員嘉瑜:(10時58分)請教金管會黃主委,最主要的問題在於明年車險、火險等各種保險費率都可能會上漲,最主要的原因就是防疫險慘賠,請問主委有掌握明年保費上漲的狀況嗎?

主席:請金管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黃主任委員天牧:委員關心這些險種會不會上漲跟防疫險是沒有關係的,因為不同險種不能互補盈虧。

高委員嘉瑜:沒有錯,不能互補,但是現在保險公司就拿這個理由把明年的保費包括各種商業險、工程險、傷害險、火險、車險、醫療險全部都要漲價。所以我現在要問的是,金管會有沒有掌握這些保費到底漲價的依據是什麼?你們有沒有去瞭解這個漲價有沒有理由?因為依據相關的規定,財產保險業保險商品設計自律規範第五條,或者是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第二十四條都有規定,金管會也應該要求他們提供這些資料作為保費調整的依據,所以照理說各種保險之間基於風險互助的觀念是互相填補,但是不能把防疫險的理賠拿來作為其他保費上漲的理由,我想主委也是這樣認為。確實大家也說從921大地震到納莉風災、到現在,從來沒有這樣普遍性上漲的狀況,而明年可能就是最嚴重的一次,原因就在於防疫險慘賠。所以我要請問的是,主委對於這個狀況有沒有瞭解?也就是產險公司這樣漲價到底有沒有理由、有沒有依據?

黃主任委員天牧:委員,我非常感謝您關心這些民生的議題,可是您講的前提是明年保費將普遍上漲,這應該是一個還要去驗證的……

高委員嘉瑜:所以我現在問你有沒有掌握,因為新聞媒體不斷地報導,產險公司也都出來講話,表示因為產險的防疫險慘賠,如果再保公司要在其他險種費率上討回來,以其他理由喊漲不是不可能,他還說:「只是裡面有多少是轉嫁防疫險,你不會知道」等等。這些媒體的報導非常多,我想主委也不會沒看到,對於民眾來講,就會非常關心難道這些產險公司可以把自己沒有做好風控的防疫險慘賠成本分攤到由民眾來負擔嗎?賠的都是民眾,賺的都是保險公司,這樣對嗎?所以希望金管會能夠去瞭解這些業者到底狀況怎麼樣。

我們也接獲包括產險公司內部人員的爆料,指出現在產險公司特別透過出險的狀況去增加保費。例如車險快到期了,業務員就會問要不要用出險換取免費的鈑烤、鈑噴,後面就是上下交相賊,包括產險公司跟車廠之間就可以因此多賺一筆維修費,也可以乘機提高保費,吃虧的永遠都是民眾。金管會對於這個亂象有沒有去瞭解?你們如何遏止,防止他們藉由這個理由調漲保費,變成羊毛出在羊身上,吃虧的永遠是民眾?

黃主任委員天牧:委員,我還是再次跟您報告,防疫險的損失是不可以轉嫁到其他險種的。至於其他險種有沒有可能會漲,您那麼關心,我們會找產險公會瞭解一下實際的情況,基本上我們是不允許這樣轉嫁的。

高委員嘉瑜:好,主委,你這樣講,我接受,就是防疫險的損失不能轉嫁到其他的險種,但是現在他們就是拿這個理由,誰來幫我們監督、把關他們沒有轉嫁?我希望金管會幫我們監督他們沒有轉嫁、他們確實有依據。

我讓你看另外一個案例。因為疫情的關係,在三級警戒下,民眾少開車,車險損失率大幅降低,業者還笑稱收取12個月的保費,只要承擔10個月的風險,哇,爽歪歪、笑呵呵耶!結果這樣子,他們現在還要漲保費!理由是什麼?不要跟我說這與防疫險沒有關係,前一天還告訴我警戒下民眾少開車,笑呵呵地說因此賺得更多了,現在你告訴我不知道他們為什麼會漲價。所以我覺得金管會不能睜眼說瞎話,理由就在於他們明顯就是拿防疫險的損失轉嫁到我們民眾身上,他們還告訴我們現在少開車,車險的損失率降低了,然後卻用另外一種方法,透過業務員去告訴民眾如果都沒出險,就幫民眾鈑烤。

所以我請你們提供在保險到期前幾個月內的出險資料、紀錄等等,你們本來說要提供,後來也沒有提供。這個資料是最明確的依據,就是到底保險公司的保費訂定有沒有依據、有沒有理由。我們要求你們提供相關的資料,包括和泰、富邦、第一產險(裡面還有官股的產險公司)、兆豐、華南產險所承保的「乙式碰撞險」之車險損率、契約到期前3個月之出險率,你們承辦人員本來在電話裡面跟我們說可以提供3個月,結果後來書面回復給我們這是營業資訊,不能提供。請問主委,為什麼會這樣?是長官認為不要提供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就我的瞭解,我看到的也是這些是營業資訊,每個公司有他們自己的……

高委員嘉瑜:我們在問的時候,你們的承辦人在電話裡面說可以提供,而且還跟我們說只能提供3個月,我們還說好,所以才發這個文;結果你們回文的時候跟我們說這是營業秘密,不能提供。

黃主任委員天牧:委員,我再洽保險局瞭解……

高委員嘉瑜:我們為什麼要瞭解這個?就是因為有這樣到期前刻意出險去提高保險的理賠率,藉此增加保費,現在的問題就在這裡,這個貓膩在這裡!所以我請金管會瞭解是不是有這樣的狀況,尤其是出險率在到期前3個月特別高,原因是不是就是因為詐領保險的狀況?這就是金管會要去查的地方,所以我請主委去查清楚是不是有這樣的狀況,藉此來提高保費,剝我們消費者的皮,主委可以去瞭解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想委員的垂詢,我們會去瞭解,謝謝委員。

高委員嘉瑜:好,大概多久的時間可以跟我們回復?

黃主任委員天牧:可能給我們一點時間吧。

高委員嘉瑜:「一點」是多久?

黃主任委員天牧:1個月之內給您回報。

高委員嘉瑜:1個月,就是年底前,好不好?

黃主任委員天牧:好。

高委員嘉瑜:然後金管會罰款創4年新低,3件大案罰5,200萬元;過去每年平均都有罰到三億多元,今年到現在只罰了2億849萬元,難道我們的金融業者現在都這麼風平浪靜嗎?包括國泰世華兩年內5度發生ATM大當機,到現在也沒有開罰。

黃主任委員天牧:有在處理中。

高委員嘉瑜:還沒有開罰嘛!

黃主任委員天牧:年底前會處理。

高委員嘉瑜:對呀,這些大案子有沒有罰?防疫保單之亂發生到現在,今年5月金管會表示已經啟動專案金檢,請問到現在有任何一家產險業者被罰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這個都還在處理的過程中。

高委員嘉瑜:這些造成民眾民怨沸騰,也就是說,防疫險之亂演變到火險、車險還要漲價等等,到現在沒有看到金管會對他們下重手,還幫助這些壽險業者做資產重分類,把淨值做帳面的美化。現在金管會表示要開罰沒有公開重大資訊的情形,證期局發言到現在,9月30日就應該要公告了,今天已經是11月14日,到現在還沒有公告,請問什麼時候要開罰?這個案子到底又要拖多久啊?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請幾家壽險公司陳述意見,大概要到月中才會回函,時間還沒有到,回函之後我們會彙整處理。

高委員嘉瑜:陳述意見有沒有包含他們在9月30日號稱召開董事會的內容到底是什麼?據我們進一步的瞭解,針對金融資產重分類,金管會到底做過哪些討論?對於你們的會議紀錄,你們也不提供。我問9月30日為什麼同時有6家壽險公司改變經營模式,內容到底是什麼?你們的回應是,9月29日你們有電告壽險公會轉知會員要注意經營模式改變的規定。你們在9月29日就知道經營模式改變了,這跟資產重分類相關,所以你們提前告訴業者要趕快做經營模式的改變來適應資產重分類,這是你們寫的耶!所以並不是這些公司要做經營模式的改變,而是你們在9月29日打電話告訴他們,因為IFRS9裡面關於重分類很重要的是經營模式的改變,所以這些業者是配合你們金管會在做經營模式的改變,你們在教他們怎麼去做這些規避法令、甚至違法的事情。其次,董事會的召開至少要7天前通知,結果你們在9月29日打電話通知壽險公會,而9月30日這些公司就能夠同時召開董事會,這要怎麼辦到?主委,你可以回應一下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報告委員,有的董事會不見得……這個部分我們已經請他們陳述意見了。至於為什麼9月29日打那個電話,是因為原來有一、二家保險公司對這個是關心的,我們覺得根據第九號公報其實是可以依照這些條件……

高委員嘉瑜:所以你們在指導他們嘛!他們在指導他們要做經營模式的改變才能適用,所以他們在9月30日趕快召開董事會公開經營模式改變了。

黃主任委員天牧:沒有,我們只是周知,讓每一個公會的會員都知道……

高委員嘉瑜:你們在上面寫得很清楚,就是有關於時程要注意重分類的時程,還有高階管理階層對經營模式改變的規定,這都是你們自己寫的:「本會於9月29日電告壽險公會」,你們直接告訴他們要做這些事情!

黃主任委員天牧:沒有,每個公司可以自己決定要不要採取這樣的……

高委員嘉瑜:就是因為你們告訴他們,他們才決定原來資產重分類就要做經營模式的改變,然後才有後來的董事會,所以這個董事會的召開就是一個很大的問題,它根本就是違法的,而且是在沒有通知的情況之下事後去補的。所以這個董事會,第一個,有沒有真的召開?第二個,有沒有在法令規定的期間去通知?如果沒有的話,它可能是一個無效的董事會,這也有違法的問題。所以我希望主委注意一下,財報如果有虛偽不實,或董事會有造假的狀況,今天並不是只有這些公司要負責,金管會不能拍拍屁股地說:「這是你們自己要做的,跟我們無關」,這些公務員可能也有責任,所以我覺得這個問題真的很大,我一再提醒主委,不要讓公務員也陷於違法的狀況裡面,這其實不是好事。

黃主任委員天牧:謝謝委員指導。

高委員嘉瑜:最後,防疫險到現在的申訴案件已經破3萬件了,你知道這3萬件是到哪裡申訴嗎?就是到金融評議中心,真的是很可憐,金融評鑑中心的案件量暴增,是去年同期的幾百倍,但是裡面有1萬5,000件都來自富邦產險,即申訴案裡面一半都是富邦的案子,富邦自己不處理,還把所有的案子都丟給金融評議中心,我們這邊也接到很多富邦自救會的陳情,有1,000人以上而且還附上DM,當初業務員招攬的時候說可以重複投保等等,結果我們就問金管會,富邦當初有承諾說可以重複投保,對於現在要不要重複投保的問題,你們到底要不要處理?結果我們陸續從5月24日開始去函金管會大概10次以上,全部都回給我們:「富邦說沒有」,都是富邦的傳聲筒,根本沒有調查、沒有金檢、沒有去瞭解,富邦說什麼,你們就回什麼,全部都轉富邦的文給我們,金管會和評議中心都變成富邦的子公司了嗎?都在幫富邦擦屁股、幫富邦收拾善後,然後金管會到現在沒有開罰、沒有處理、沒有金檢。

這些可憐的業務員當初邀保還要幫忙簽切結書,要同意才能夠承保等等,就算他簽了切結書,可能公司還有差別待遇,所以這些業務員也被如此壓榨,到現在我們金管會都沒有處理,所以大家會覺得非常不公平。這些財團「吃人夠夠」,我們的業務員、我們的保戶都是受害者,但是沒有人幫我們主持公道,我們期待金管會能夠發揮金融監理公平正義的功能,幫我們申冤、主持公道,但是我們只看到你在幫他們改淨值、重分類,告訴他們要趕快處理,但是沒有看到你幫我們的保戶申冤、主張我們的權益,所以我希望金管會能夠硬起來,不要再當富邦的傳聲筒。我們發文到現在,問你什麼問題,你都說富邦說沒有就沒有,是富邦說了算嗎?主委,你們有去瞭解富邦到底在這幾次防疫險裡面,不管對待業務員、對待保戶的態度是如何囂張、是什麼嘴臉,為什麼到評議中心裡面有一半、近1萬5,000件的案件都是富邦的?如果今天富邦可以在臺灣這樣我行我素,它怎麼樣都沒有關係的話,其他壽險公司、保險公司也會有樣學樣,認為富邦可以,為什麼我不行,這樣的話,到底誰來幫助、解救我們的保戶?

主席:請主委用書面回答,好不好?已經超過5分鐘了。

黃主任委員天牧:謝謝委員指導。

高委員嘉瑜:謝謝主委。

主席:請羅委員明才發言。

羅委員明才:(11時12分)主席、各位委員、出列席官員,大家好。其實近距離的開會比較有效果、效率也比較好,可以看到各個官員面對事情處理的態度和眼神。金融這一塊事實上是非常重要,銀行、證券、保險,乃至於財政部的稅收肩負起國家繼續成長的大任。我們看到現在整個情況、全世界的經濟有點快失控的感覺,感覺到金融風暴或未來經濟的不確定性,大家的心裡忐忑不安,所以在這個時刻,其實身為主管機關更應該要負起重責大任,怎麼樣做協調,當然所有的秩序怎樣穩定及做好,這都是必須要時時刻刻來監督。

請教黃主委,現在先從銀行開始講起,38家本土銀行逾放的情況怎麼樣?還有一個問題是,現在的員工感覺有點青黃不濟,比如在一個銀行本身發展的過程當中,應該要有一些新血輪,就是要有一些新的觀念或一些新的想法來挹注銀行本身。反之,我們看到國內所有的公股銀行裡面,事實上感覺有點死氣沉沉,裡面大概都是老臣在在、千歲團,所有的高階主管大概就是一直撐在那個地方,沒有新血輪加入,沒有辦法「一棒接一棒、各個是好棒」地展現出來,甚至有斷層的危機。我想請教主委,像國內這些金融銀行裡面,董總的平均年紀是多少?我們看到一些年輕的銀行、比較新時代的比如LINE Bank、網路銀行等等,事實上新世代FinTech這些相關的觀念,大概都是年輕人,50幾歲以上對於數位金融或新科技、網路平台等等的操作,因為以前沒學過,所以事實上差距是非常非常大的,所以我想請教主委,你對這一塊有什麼想法?先講這些好了,因為後面還有很多要問。

主席:請金管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沒有去統計董總年齡,我想應該大概平均都是50歲以上,至於年齡會不會限制到他學習新事物,我覺得也不一定,如果他用適當的人,同樣也可以發揮這樣一個功能。

羅委員明才:如果董總年紀達70歲以上適合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不能說,因為其實也有幾家銀行董事長的年齡是比較高的。

羅委員明才:對,我們看到很多全世界的趨勢,像法國總統都年輕化,就有人講說美國總統的年紀很大,這就點出一個情況,就是因為美國現在都找年紀很大的,你不覺得美國已經開始衰退了嗎?美國第一霸主的地位現在可以說是岌岌可危啊!應該要新陳代謝,像大陸,他們六十歲就強制要退休了,為什麼臺灣有的董總到七十幾歲、八十、甚至九十歲還在繼續當董事長,主委,你覺得這樣適當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這是公司董事會的決定,我想只要這個公司財業務方面都健全發展,關於年齡,我覺得主管機關不太適合去評論,這樣會有一些……

羅委員明才:我知道,因為銀行是一個特許行業,就好像我在這邊質詢,如果哪一天質詢主委時,你到80歲還坐在那邊讓我們質詢你,事實上我也不大好意思,就好像在行政院,面對的是一個老縣長,蘇院長也幾歲了?七十幾吧!

黃主任委員天牧:不太清楚。

羅委員明才:我們立委有的都二、三十幾歲,好像看到一個老阿伯在那邊講,其實我們強調尊師重道,有時候看到年紀大的人,你要罵也罵不下去,更何況如果他是高位者,心態上他就是倚老賣老,那事情要怎麼推動?其實我們都不是針對個人,而是對這個大環境怎麼樣來存活下去,提供更好的平台,讓所有的民眾更有信心,比如防疫的問題,很多產險公司現在可以說是哇哇叫,當初大概想說產險最多賠八百、九百億元,請問現在大概賠了多少?未來還有多少要賠?

黃主任委員天牧:這要看確診率,現在有1,500億元左右。

羅委員明才:確診率是多少?

黃主任委員天牧:百分之三十幾。

羅委員明才:其實還有隱形的,不只啦!

黃主任委員天牧:對。

羅委員明才:2,300萬人,現在大家出去都覺得比以前安全很多,那是因為周邊每個人都確診過了,有些還是黑數,如果產險公司未來預估要賠到1,800億元,請問現存的這些產險公司還經營得下去嗎?會不會影響到明年度開始的所有火險、車險以及健康險等等相關的保險?如果保費因此調高的話,最不利的還是民眾。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剛剛也在其他委員垂詢的時候有回答,不同的險種基本上其財務是獨立的,不能讓這個險的虧損轉嫁到另外一種險種,我們會特別注意。至於有六家比較做得多的產險公司都有提出增資計畫,當然,對它來講,是一個比較嚴重的財務問題跟和負擔,以目前來講,還能夠經營下去。

羅委員明才:現在產險公司有幾家?

黃主任委員天牧:22家、23家左右。

羅委員明才:會不會有倒的?

黃主任委員天牧:目前沒有,大家都還是正常經營的。

羅委員明才:比較困難的有哪幾家?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想這次經營防疫保單的這幾家產險公司,目前財務上比較辛苦一點。

羅委員明才:我聽說有幾家要增資還增不了!

黃主任委員天牧:目前都還在繼續努力中。

羅委員明才:要未雨綢繆,如果真的不行的話,就找大間的協調一下,把小間的併掉。

黃主任委員天牧:目前都還在努力中。

羅委員明才:因為我們在意的還是所有投保者、民眾的安全以及他們買產險的保障,這是最重要的!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

羅委員明才:針對我剛剛問的你還沒回答,就是逾放比的情況。

黃主任委員天牧:逾放比是0.16%左右,目前算是相對低的。

羅委員明才:0.16%在歷史上比起來算是還滿……

黃主任委員天牧:歷史性地低。

羅委員明才:是。我們看到現在漲、漲、漲,到處都在漲!很多企業感覺已經快受不了了,因為利率不斷地調高,在臺灣也一直跟進的情況之下,很多企業本來的貸款就是大概1.95%左右,突然之間被通知貸款利率要調高到2.35%至2.4%以上,這變成樓地板的利率,真的是這樣子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利率部分尊重銀行自己本身授信自主去決定,因為央行已經提升過2碼,我想多多少少會有一些授信相關的影響,其實存放款利率都會受到連帶的帶動。

羅委員明才:那這樣對企業的影響有多大?你看如果是2.35%的話,本來是不到2%,多了快0.4%,這對一個企業來講影響有多大?

黃主任委員天牧:這要看個別公司本身的財務韌性,目前看起來銀行在資產品質上還是良好的。

羅委員明才:如果這個銀行突然利率調高那麼多,要不要善意的規勸一下?因為力道如果太大的話,企業會受不了。

黃主任委員天牧:銀行自己本身跟往來客戶之間都會有良好的溝通,它也希望留住這個客戶,或者也希望這個客戶在既有的授信利率之下能夠繼續發展,我想銀行也有同樣的想法。

羅委員明才:請教一下財政部相關的公股銀行,現在放款利率還低於2%以下的請舉手?全部都調高了嗎?調高有沒有超過2.5%以上?沒有,在這個區間是不是?

最近有一些企業一直來反映利率的問題,因為是突然之間而且就是寄一個通知書,然後就必須做,難道不能先協調一下嗎?請主委說明。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瞭解一下銀行公會對會員在這方面的實務作法,理論上應該會看客戶的性質做一些溝通,但因為央行提升利率也是大家周知的事情,委員如果建議要稍微多一些溝通,我們會提醒公會這樣做。

羅委員明才:我認為這個力道不要太強,因為政府挺企業、銀行挺企業,企業也挺員工,這都要大家互相尊重、互相關心,一起面對這個大環境的改變,以免金融海嘯、金融風暴來的時候,造成連鎖、連環效應,謝謝。

黃主任委員天牧:瞭解,謝謝委員。

主席:請鍾委員佳濱發言。

鍾委員佳濱:(11時23分)主席、在場出席的委員、官員還有工作人員。今天我要談的是,壽險危機只靠重分類嗎?還是要及早因應流動性風險?為了方便起見,請看一下簡報。我先請教一下主委,3月至今美國Fed升息12碼,本來預期12月還會再升3碼,但是上週美國的通膨沒有預期的嚴重,市場大受激勵,你認為Fed還會繼續升息嗎?

主席:請金管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黃主任委員天牧:從聯準會官員的說法來看,他並沒有說不再升。

鍾委員佳濱:那會對臺灣造成哪些影響?

黃主任委員天牧:還是會在……

鍾委員佳濱:是不是以下這些?

黃主任委員天牧:在臺美利差方面,外資出走……

鍾委員佳濱:對!一般來講,外資會出走、股市會下跌,因為資金被吸走了,我們的股市市值從年初到現在下跌了4,000點;央行認為臺灣通膨嚴重,因此它的升息保守,所以臺幣走貶,我們對美元的匯率從27元掉到32元;連房地產也受到影響、轉向觀望,交易量大概減少了快4成。另外,如果Fed繼續升息的話,對壽險業有哪些影響?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想負債面跟資產面的情況不一樣,在負債面,再投資的獲利會增加、原有的負債準備金壓力會降低……

鍾委員佳濱:這樣滿全面的。

黃主任委員天牧:但是以資產面來講,它的會計準則分類……

鍾委員佳濱:還會繼續受到影響。

黃主任委員天牧:如果利率敏感的話,淨值會受到影響。

鍾委員佳濱:沒有錯,就是我們上個月處理的問題。未到期的公債價跌,壽險公司在外部持有的資產縮水,它就有淨值比的問題。

我們來看一下,金管會在上個月發布新聞,同意資產重分類,簡單講就是因為保險法第一百四十三條之四明確規定淨值比要3%,有些公司未達,那它趕快怎麼樣?你們透過會基會解釋,允許它從OCI變動市值的部分,改列為AC、用固定成本,減少它資產的縮水,對不對?沒有錯吧?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

鍾委員佳濱:這個圖表是大概表意一下,那淨值救起來了,有沒有影響到流動性?AC基本上是不是屬於一個長期持有、不應該處分的資產?

黃主任委員天牧:就是持有到到期……

鍾委員佳濱:對,持有到到期。

黃主任委員天牧:OCI有一部分功能可以即時出售。

鍾委員佳濱:這部分我後面會問到。我們來看一下本國壽險業手上持有的部分,可運用的資金是29.9兆元,將近30兆元,其中將近7成持有外國投資,是20.6兆元;合理推估它的避險成本大概在6成到7成之間,我們抓65%,因為匯率避險比例需要的部位大概是13.4兆元;依現在臺美的10年期債券利差,估計它們全體的避險成本大概是0.32兆元、三千二百多億元,對不對?這個是我大概試算的。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

鍾委員佳濱:好,但是我們看一下,從3月開始,臺灣整體壽險業的銀行存款減少,你看看在今年2月,它的銀行存款占可運用資產的2.35%,高達將近7,000億元;但從這之後一路下跌,到8月為止,只剩下三千三百多億元。但是同一個時期的臺美利差目前是2.38%,它需要的避險成本將近3,200億元;未來如果擴大到3%的時候,需要支出的避險成本超過4,000億元。這些問題包括手上的現金減少,但是它要支付的避險成本是持續的,因為它每隔一個月就要開始付。

接下來,最近4年來,保險業保費收入的年增率已經轉為負的,表示從2018年之後,臺灣的保險業規模不會再成長,它的保費收入開始減少,因為新錢變少了嘛,不管是新保單還是續期保單。

在這種情況之下,保險業遇到什麼問題?我們看今年的數據,從今年1月開始,我們的給付是紅色的,而我們的收入是下降的;到了今年7月,跟去年同期比起來,去年同期、各期的收入都是正的,但是從今年7月開始入不敷出!所以我們看到3個問題,包括手上的現金變少、未來保險規模的保費收入新錢不會再增加、現在給付超越收入。

再來,當美債走升的時候,美元保單會不會面臨解約風險?舉例來講,目前美債是6.3%,但是我們國內主力的美元利變型保單的宣告利率是3.45%,價差這麼多。請教各位銀行的董總,你們的理專有沒有告訴你們的客戶,把你的美元保單解約,趕快來美債,有沒有?主委,你覺得這有沒有可能發生?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有聽到一些個案。

鍾委員佳濱:那你清不清楚目前各壽險公司持有美元保單的部位有多大?有沒有統計過?

黃主任委員天牧:有統計過,但是數字我現在記不清楚。

鍾委員佳濱:所以你們有掌握對不對?目前各家保險公司的美元保單解約情況、動態,你清不清楚?

黃主任委員天牧:目前沒有什麼流動的問題,但是您提的問題,我們有在注意。

鍾委員佳濱:好。當壽險業的收入減少、支出增加,它的規模不可能擴大,因此它的各項流動性風險出來了,包括當它的債券資產大幅從OCI改列到AC,這是長期持有、不能處分,原則上不能處分;同時它的避險成本增加了;它的保單在解約過程需要錢來支付;還有保單收入銳減。請問壽險公司遇到流動性問題的時候該怎麼辦?賣債券、賣股票還是賣房地產,你認為該怎麼辦?

黃主任委員天牧:委員,我跟您報告,基本上目前沒有流動性的問題,而且臺幣貶值其實會有匯兌的損益,對保險公司是好的。

鍾委員佳濱:我知道!那你認為這麼篤定……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已經調整了美元保單的責任準備金利率,所以12月份以後,美元保單的成本會降低,會對銷售保單……

鍾委員佳濱:會對新保單有幫助。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的。

鍾委員佳濱:好,我們看一下,這個是臺債,美債不能賣,臺債先賣了,臺債在今年9月的時候已經出現了大筆的拋售,我不曉得是哪一個人賣的,是郵局郵匯儲金賣的還是我們這些董總去賣的,是不是已經有人在賣臺債了?賣完臺債賣美債,賣完OCI就賣AC,拋售股票、抛售房地產的時候會造成連鎖效應,我們要謹慎,當時金管會在面對壽險業淨值比不足的時候,你們同意讓它資產重分類,就好像淹水的時候,茶葉行把我的普洱茶從河邊的倉庫搬到山頂上的倉庫一樣,看起來是不會淹水,但是水退了之後,你放在山上倉庫的茶葉很難賣,現在情況就是這樣子。

10月28日壽險公會提了一個方案,它說要對部分負債指定採公允價值評量,類似提前接軌IFRS17,至於負債的部分,隨著升息等比例下降,這也是之前我跟你建議過的,當我們處理資產不足的時候要從資產面下手還是從負債面下手?從負債面下手,保險公司會提出類似我之前提議的,但是部分的資產還要重分類。

今天記者整理你們金管會的保留案,有兩個最重要的,金融資產可再次重分類,本來OCI放到AC的,你現在要不要從AC拿出來放到OCI?但是這樣社會觀感會不好,而且你們認為不符合會計公報精神,要由金管會發函,要你們負責,所以你們原則上有所保留,請問主委,這是你們的態度嗎?10月28日壽險公會所提的提案,你們的看法是這樣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那個提案後來壽險公會不是又重新討論,覺得有不適合的地方……

鍾委員佳濱:因為它看到報紙上這樣寫啊!你們有意見,它當然就收回來了!

黃主任委員天牧:不會啦!我有特別跟陳理事長說……

鍾委員佳濱:我請教一下,為什麼壽險業主張部分資產還要重分類?是不是因為發現前面為了救淨值,在AC放太多,導致之後不能處分,後面要再拉一些放在OCI,因為它有流動性的問題,你覺得有沒有這個可能性?

黃主任委員天牧:每個公司可以自己選擇哪些去fluctuate,並沒有對外一致性;其次,利率升高,也可能會降,沒有一致性……

鍾委員佳濱:是自己決定的嘛!我知道沒有一致性,但是它會這樣主張表示什麼?表示它之前在AC放太多了嘛,現在遇到流動性的問題,要抽一些回來放在OCI。今天壽險業的AC可不可以拿去處分?它如果需要現金流量的話,它可不可以拿去賣?AC可不可以拿去賣?

黃主任委員天牧:理論上是不行。

鍾委員佳濱:理論上是不行嘛?

黃主任委員天牧:對。

鍾委員佳濱:所以當流動性問題危機浮現的時候,它主張AC持有的部位太大,它希望超過5%的部分讓它處分,希望你們可以寬容,那你們會寬容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有聽到類似的想法,我會請保險局研究一下公會是不是有這個想法?

鍾委員佳濱:保險局局長不在場,副局長在那邊一直看,我要提醒你們現在面臨流動性的問題,美元保單會不會解約、有沒有大量解約?目前避險成本還在增加當中,但是它的保費新錢變得少,已經入不敷出了,現在它可能面臨處分資產。

公會後來在11月18日又提出了其他方案,原來最早的是資產重分類,它們一股腦把很多的OCI放到AC,以國壽來講,我前面的資料顯示它本來的AC大概只有69%,後來一直拉高,拉高了18%到87%,它們現在問題大了,A C那麼多要怎麼辦?所以它要求看可不可以改用部分負債採公允價值,它把部分的AC放回OCI,但是跟OCI對應的負債,它用公允價值衡量讓它資產的縮水沒有那麼明顯,現在對指定負債採公允價值的部分你們提出了7項反對意見,它又提出債券類資產改以AC評價,債券可以處分,但是在會計上把它認定為AC,用成本價讓其資產不受影響,這個你們有聽過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委員,這個沒有正式得到這方面……

鍾委員佳濱:你們沒有正式得到但聽到它這樣講?還有,它說這太敏感了,我們的RBC自有資本當淨值比分子改善淨值比,不要過分敏感,請問是不是有這個作法?

黃主任委員天牧:委員,我總括來說,照理不能隨風飄動,我們要有原則的。

鍾委員佳濱:沒有錯!是的!我們來看看你們所謂的原則,現在檯面上的解決方案有資產重分類,為什麼你們會同意?因為你們推給會基會,會基會決定啊!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沒有推給會基會……

鍾委員佳濱:會基會說可以嘛!

黃主任委員天牧:沒有,那個是原則上本來就可以這樣做的。

鍾委員佳濱:所以採取這個方式對你們來說沒有問題嘛!因為這個不需要你們去扛嘛!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一致性的。

鍾委員佳濱:是,但是你們接下來指定負債採公允價值的部分要調整行政規定,如果要把債券類資產改以AC評價,也要調整行政規定,如果要去調RBC,就像你說的,也要行政部門來擔責任,簡單來講,我認為金管會在面對流動性潛在風險的時候,你們要想清楚,嚴重的問題沒有廉價的答案。

黃主任委員天牧:這個我同意。

鍾委員佳濱:是不是?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

鍾委員佳濱:所以我非常嚴正地要求金管會,現在這個流動性風險我們不願意去過度誇張,但是你們要有所因應,不然會產生系統性的危機,是不是這樣?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但是必須要有一定的原則,對外要有一個公正性。

鍾委員佳濱:是,所以我要確定金管會掌握了以下幾點,第一個,我希望你們針對壽險公會所提原來的那個方案,也就是指定負債採公允價值的方案,你們要提出正式的評估報告,而不是在報紙上放話,在報紙上的內容是一個框框並整理了七大點,你們可不可以提出一個正式的報告並對外公開?

黃主任委員天牧:那個是在記者問到的時候,大家所回答的內容,公會也沒有正式報過來。

鍾委員佳濱:是的,所以我現在要求你們針對原來這個提案,因為人家正式提出來了,你們有一些不同意的地方,我們要瞭解金管會的擔當在哪裡,你們同意的部分在哪裡?不同意的部分又在哪裡?都要接受社會檢證,你們同不同意?

黃主任委員天牧:只要公會有報出這個方案,我們會請保險局評估。

鍾委員佳濱:好。接下來公會會陸陸續續提出方案,我也希望你們要評估它的效益跟風險,要對外正式公開你們的評估,我認為過去金管會都是用「使眼色」這樣的方式,使眼色給壽險公會看,給你們高度監理的對象看,它只要看到苗頭不對、眼神不對,它就自己收回來改,我希望你們不要這樣做,我們希望金管會的所有監理作為要有一致性、要能夠接受社會的公評,你們要公開表態,可不可以?

黃主任委員天牧:透明性跟可課責性都很重要。

鍾委員佳濱:是的,所以你原則上同意了嘛!最後我有一個要求,我希望你們對各壽險公司所持有的美元保單的部分,你說你們有掌握了,確實都掌握了嗎?部位有多大都清楚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有的,但我想我們會後會照委員的指示……

鍾委員佳濱:好,我希望你們清查這些壽險公司所持有美元保單的規模,同時要瞭解它解約的動態,提出一份評估報告送到財委會,可以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遵照辦理。

鍾委員佳濱:謝謝。

主席:請賴委員士葆發言。

賴委員士葆:(11時37分)主席以及各位先進。我們看到股票市場前一陣子跌滿多的,隨著美元走強,臺股一路跌,最近看到已經回溫了,有在回溫了,量也還不錯,每天成交量都有到3,000億元,是不是?主委,對吧?

主席:請金管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黃主任委員天牧:上禮拜五差不多有3,000億元。

賴委員士葆:有3,000億元嘛?蘇部長已經不用擔心證交稅了吧?可以不用那麼擔心了,現在量一直起來了。你要補充嗎?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如果按照這樣子,今年應該達成預算沒有問題。

賴委員士葆:可以達成嘛!請問兩位長官,我們的股市現在是不是穩定了?可不可以用「穩定」來講?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覺得還要再觀察啦!

賴委員士葆:要觀察多久?

黃主任委員天牧:至少到下一次升息之前……

賴委員士葆:下一次升息就是12月囉?要不然我們12月再決定啊!

黃主任委員天牧:因為聯準會的升息並沒有完全停下來,只是因為上週公布的物價上漲幅度有稍微和緩,所以大家覺得有回到……

賴委員士葆:大漲了一千多點了。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另外一方面,晶片的問題也有得到釐清,所以股市大概有一個反應。

賴委員士葆:過去穩定股市的措施如調降每日盤中借券總量、拉高融券保證金成數、有條件禁止平盤下放空等,請問這些救股市的措施還要維持多久?

黃主任委員天牧:過去來講,大概到穩定的時候自然就會拿掉,10月21日實施逾3.5%禁平盤下放空措施到目前為止還不到一個月,所以還會繼續留在市場上。

賴委員士葆:所以就等到下一次的升息,請問是指美國還是臺灣的?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覺得升息是一個要去考慮的因素,主要是看穩定之後的狀態,我個人以前也表達過,這些干預市場的措施是在必要的時候才要做,我不認為它要留得很久。

賴委員士葆:它應該是特效藥嘛?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一個緊急的措施。

賴委員士葆:這其實是一體兩面,要給我們投資人一個教育,當這些干預市場的措施越少,就代表股市是越穩定的、越健全的,對不對?這都是你萬不得已才做的,我這樣的講法是對的嘛?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委員的講法就是我的想法。

賴委員士葆:我這樣的講法是對的嘛?所以一旦穩定了,這些措施就可以不要了嘛?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的。

賴委員士葆:請教蘇部長,你是國安基金的成員嗎?

蘇部長建榮:我是委員。

賴委員士葆:黃主委是不是國安基金的成員?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不是。

賴委員士葆:那就請教蘇部長,國安基金還要維持多久?還要在裡面待多久?

蘇部長建榮:剛才黃主委提到未來升息還有美中的科技戰、俄烏戰爭,以及中國的清零政策等不確定因素還在的情況下,雖然股市現在短暫的回到一萬四千多點,但就這部分,我們還是會綜合考量,至於要不要決定、要不要退場,基本上可能要等到季會的時候……

賴委員士葆:在過去國安基金都維持多久?

蘇部長建榮:不一定,有時候維持時間很短,像上一次在104年的時候大概維持了八個多月。

賴委員士葆:差不多了,我看過有幾個月到半年的時間。

蘇部長建榮:對,有的是半年,有的大概一個月之內就退掉……

賴委員士葆:其實就看大家怎麼想,股市越恢復正常運作,對投資人的信心其實是越好的。

再請教黃主委,你知不知道最近透過LINE及Telegram的投資詐騙情況很嚴重?我看了監察院的一份報告,內容要求金管會應有積極作為,比如有人就在LINE裡面招募投資,甚至用了你的名字,你也不知道,說是重量級人物黃某某推薦投資商品之類的,還有投資海外的、購買雞蛋水餃股,讓不少的投資者受騙,也承受一定的財物損失,監察院發出這樣一份報告,係根據警政署的統計,110年1到7月投資詐騙高達2,550件,金額達臺幣9億元,這裡面的詐騙集團打美女牌,透過群組宣稱保證獲利或飆股,以及券商推薦等,針對監察院的報告,你們沒有回應?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有回應,而且我們有把我們做的事情……

賴委員士葆:請你講一下,最重要的一點是你們做了什麼?

黃主任委員天牧:第一個是識詐,就是在金融體系中,包括證券周邊單位廣泛宣導民眾不要輕易掉入這個陷阱,另外在金流上面……

賴委員士葆:宣導不夠啦!

黃主任委員天牧:另外在金流方面,銀行針對境外帳戶和人頭帳戶採一些防制措施。

賴委員士葆:宣導不夠!

黃主任委員天牧:證期局跟刑事局有合作,有相關的案子都移送給刑事局大家一起合作去處理。

賴委員士葆:一般警察單位針對詐騙行為有所因應,例如現在參加里務,我們常常看到大家跟地方警察局配合得很好,防止詐騙就打165專線電話,金管會要不要推出一個防止詐諞讓民眾可以直接找到你們的專線電話?

黃主任委員天牧:行政院已經有一個新世代打擊詐欺的策略行動綱領,就是跨部會已經在合作,金管會負責識詐跟阻詐,就是金流和宣導上面將加強合作,我們有在做這個事情。

賴委員士葆:有沒有統一窗口?比如說打個電話。

黃主任委員天牧:有啊!

賴委員士葆:電話是幾號?

黃主任委員天牧:就是165防止詐騙……

賴委員士葆:還是打165,只要打165會就轉到你這裡?

黃主任委員天牧:這是刑事局……

賴委員士葆:我本來以為金管會有單獨另外一個窗口、一個號碼,但好像沒有這個東西。

黃主任委員天牧:目前沒有。

賴委員士葆:你們有沒有考慮要推出一個?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請同仁研究一下。局長要不要說明一下?

賴委員士葆:其實詐騙有很多種,普通詐騙跟這種詐騙是不一樣的。

黃主任委員天牧:局長補充說明12月份將會有一個反詐騙諮詢專線,號碼為2737-3434。

賴委員士葆:號碼太長了,應該改為一個3碼的專線。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再研究是否改成3碼。

賴委員士葆:2737……實在背不起來,一下子就不記得了,記憶力實在沒有這麼好,像165這樣的號碼多簡單!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照委員的提示,研討看看有沒有辦法更簡單。

賴委員士葆:看看有沒有簡單而且符合金管會的字號,讓人一下子就能聯想到這個。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再研究更簡單的號碼。

賴委員士葆:另外,蔡總統提到數位轉型、資安升級、公私協力、國際合作,這樣好像只停留在口號而已,請教蘇部長,現在泛公股銀行,以臺銀為例,臺銀有沒有什麼具體行動?是否取得資安方面ISMS證照?

蘇部長建榮:請臺銀董事長答復您。

主席:請臺灣金融控股公司呂董事長說明。

呂董事長桔誠:臺銀有一些證照,但我不確定有沒有這張。

賴委員士葆:不確定,那兆豐有沒有?兆豐發生這麼大的……

主席:請兆豐金融控股公司張董事長說明。

張董事長兆順:這張還不確定。

賴委員士葆:這張是關於金控、銀行資安的,有哪一家官股銀行有?都沒有嗎?蔡總統有大聲的宣示數位轉型、資安升級。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整個金融業,目前有785人取得1,398張的國際資安認證的證照。

賴委員士葆:什麼樣的證照?

黃主任委員天牧:國際資安的證照

賴委員士葆:是不是我指的這個?

黃主任委員天牧:應該是這個,我確認一下,再跟委員報告,因為我們本來就有一個資安人才跟證照的要求。

賴委員士葆:請部長看一下,他說有這麼多,結果你們金控董事長都不知道。

蘇部長建榮:這個容我們再確認一下。

呂董事長桔誠:經過確認,臺銀有。

賴委員士葆:臺銀有,一定有幾張嘛!兆豐金控也有啊!這個要推廣啊!銀行裡面的資安非常重要。

最後,請幾位金控董事長聽清楚,你們對於國際資安長有沒有國際資安證照的要求?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沒有要求資安長,只有鼓勵各金控或銀行去申請考資安證照,我們有一個資安人才培養的地圖。

賴委員士葆:我剛才已經提到詐騙的問題,LINE及Telegram等都還不是那麼大,但是有很大的金融詐騙,錢都匯到海外,所以這種國際資安的認證其實是很重要的。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會遵照委員指示繼續努力。

賴委員士葆:這個很重要,蘇部長也可以要求公股銀行就這部分加強一下,其實我這一陣子常常收到一些陳情,說他們的帳戶莫名其妙就被轉走一些錢,或者是換一個帳戶錢就不見了,金額有的還不小,這點你們可以要求一下,好不好?請兩位長官去要求一下,因為現在的銀行業跟資安太有關係了。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我們會照委員指示去處理。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

主席:跟委員會報告,我們今天中午詢答完畢才休息,亦即今天中午過12時之後繼續詢答。

請曾委員銘宗發言。

曾委員銘宗:(11時48分)近期國內發生臺版的柬埔寨虐囚事件,目的是為了要人頭帳戶,請問主委,他們要求這些北上求職相對弱勢民眾提供帳戶,要做什麼用?

主席:請金管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黃主任委員天牧:這些無辜民眾的帳戶是供犯罪集團作為不法的用途。

曾委員銘宗:所謂不法的用途,能不能講清楚一點?

黃主任委員天牧:作為轉帳或是洗錢的用途。

曾委員銘宗:這些弱勢的民眾已經被囚禁,他們的帳戶也被拿去使用,請問在什麼情況下會被列為警示帳戶?

黃主任委員天牧:一般來講,如果不是特別的個案就不會去注意,但是如果檢調有提醒,銀行在接受提示之後,就會列入警示帳戶,因為它不可以影響到一般民眾金融的需求。

曾委員銘宗:對,那條件是什麼?我知道這很細節,所以銀行局長或銀行可以代為說明一下。在何種情況下,會列為警示帳戶?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請林副局長來向委員報告。

主席:請金管會銀行局林副局長說明。

林副局長志吉:跟委員報告,一般就是有民眾向警方或透過165電話通知被詐騙了,並提供一個被騙匯入的轉帳號,警方即通知該轉帳號的存款帳戶號碼所屬銀行,列為警示帳戶。

曾委員銘宗:問題來了,這些被囚禁的求職者不可能去報案,所以他們的帳戶就很好用,這就是原因所在。你剛剛講在將帳戶列為警示帳戶上,銀行是被動的,對不對?

林副局長志吉:對。

曾委員銘宗:必須檢調認定後才會通知銀行執行,才列為警示帳戶。能否請副局長講得具體一點,大約有哪幾種情形會列為警示帳戶?

林副局長志吉:有可能是被害人自己發現帳戶被利用了,但正如同委員所說,被害人被囚禁,無法通報;另外一種是有其他民眾匯款到該帳戶,卻發現沒有買到東西或未達到原本想要的目的時也可以通報。即另外一個受害人也可以通報警方說自己被騙了,匯入的帳號是某某某,再由警方通報,所以不一定是被囚者無法通報就不會有人通報。

曾委員銘宗:好,副局長講了兩種情況。我的第三個問題是,一個正常使用的帳戶使用多久會被列為警示帳戶?這期間要多久?我之所以問這個問題,是因為涉及到這些人會被囚禁多久。你們有沒有統計過,這些正常帳戶從正常使用到被列為警示帳戶一般期間多久?

林副局長志吉:這個帳戶可能是新開的,也有可能存在已久,並不一定是近期開的戶頭。所以有可能正常使用好一段時間,也有可能近期都沒有使用,卻突然有大筆的金錢進出,這些都有可能。

曾委員銘宗:你沒有答復我的問題。我的問題是,不管是新開的帳戶或者舊帳戶,從正常使用到被列為警示帳戶的最短時間多久?最長多久?因為這涉及到被囚禁的人要關多久!

林副局長志吉:我瞭解委員的問題。當警方通報銀行後,銀行就必須將之列為警示帳戶,所以是由警方通報……

曾委員銘宗:所以問題來了,警方何時通報?這些人會被關到什麼時候?關到這些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沒有利用價值了才會放人!因此涉及到人到底要關多久,要被虐待多久!你們應該都知道有三個被虐待致死,其中有一個是受不了所以跳樓!

黃主任委員天牧:只有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才會列入警示帳戶,影響到民眾的金融使用權。可是若要等到警察通知的話,那麼時間上可能會比較長。對此,我們可以跟警政單位聯繫,看看有無徵兆可以提醒銀行注意,在有一些徵兆的情況下就提前注意,看是不是可以這樣做?

曾委員銘宗:主委,謝謝你的答復。我之所以會要求金管會,是因為這件事牽涉這麼廣!過去金管會會說這是治安單位的問題,但現在問題來了,而即使我現在問,金管會也不知道,也沒有統計過一個警示帳戶從正常使用,到被列為警示帳戶後不能使用的時間到底多長?我想你們也不知道!但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不能小看,因為涉及到被害人會被關多久,會被虐待多久!所以我的問題就是,你們有沒有動態調整?特別是這些帳戶被不當使用時,有什麼徵兆?一發現就趕快關掉、趕快列為警示帳戶?

黃主任委員天牧:這就是我剛剛跟您報告的,是不是讓我們從一些資訊的彙整上找出關鍵指標,再提醒銀行注意?

曾委員銘宗:對,這就是我今天要問的答案。主委,你回去要先清查,以掌握這些警示帳戶從開始使用到被列為警示帳戶的時間是多久,這是第一個。第二,列為警示帳戶有哪些標準要訂出來,有異常就要儘速通知銀行或治安單位,請治安單位趕快通知銀行,列為警示帳戶。我想這段時間要越短越好!不要小看銀行或金管會的這個小小動作,當快到某個程度後,這些被虐待或被囚的人就不會繼續被害,因為帳戶很快就不能用了,可能就放人了。主委,什麼時候可以研究出動態處理?必要時趕快處理掉,這段時間要多久?

黃主任委員天牧:報告委員,人命關天,大家都要有同理心!我們與刑事局之間本來就有聯絡窗口,所以我會儘快聯繫。我現在說一個月說不定委員都覺得太晚,但還是請委員給我一點時間,因為實在不知道資料的彙整有無可行性,但我會朝這方向去努力。若委員同意的話,是不是讓我們在一個月之內儘快把方案研究出來?若能夠更快,我們一定更快,畢竟牽涉到受害人權益,大家將心比心,我們也非常關心。

曾委員銘宗:原則上兩個禮拜,好不好?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盡力,謝謝。

曾委員銘宗:為什麼?保障存戶的權益確實沒錯,但現在詐騙很猖獗,所以應該在特定期間裡,實施比較強硬、積極的作法,待詐騙時間一過,再回到原來比較保護存戶的作法,我覺得可以這樣處理。這件事若提到治安會報,搞不好他們根本沒想到這一招啊!治安會報是從治安面向著手,但搞了半天,也沒辦法確實處理問題!現在你從這裡砍斷,人就放了,沒必要再關了,原則上兩個禮拜,好不好?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儘快接洽一下看看可否從相關資訊中篩選出一些標準。

曾委員銘宗:好,謝謝主委。

黃主任委員天牧:謝謝委員。

主席:請林委員楚茵發言。

林委員楚茵:(11時58分)感謝主席今天安排這樣一個題目。記得處理電支電付法案時,也是在這裡、在這個委員會討論。本席接續剛才曾委員的題目,只是我針對實際個案。為什麼會拿別人帳戶資料?會不會因為有實際漏洞存在,但金管會、相關單位、銀行或支付的發行單位沒有注意到?本席最近接收到非常多的陳情,這些陳情信也曾經寫給主委。現在有許多被害人都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歹徒綁定了電子支付,甚至有被害人一覺醒來發現帳戶空了,或被警察通知自己成了詐騙集團,或相關被害人。

狀況其實非常簡單,也就是電子支付綁定信用卡時必須先驗證,這點我們當時也在這裡討論過,問題出在哪裡?因為驗證方式之一是透過電話號碼來收發簡訊,可是主委,那個電話號碼並不是原來的號碼了!以信用卡來講,簡訊不是發到原本辦理信用卡的電話號碼,而是歹徒或者是詐騙集團拿到帳戶、信用卡或身分證等相關資料之後去申辦一張易付卡,或是用其他方式拿到了電話,所以這個驗證的電話其實不是信用卡持卡本人。現在我收到許多陳情,包括我身邊一些朋友,他們是一覺醒來之後不僅損失財產,帳戶甚至被凍結,他可能是住在臺北,但是他得到外縣市接受警察訊問,真的是不堪其擾,可以說是金錢上的損失及時間上的損失。

其實在電支綁定的過程當中是不是有所謂的便宜行事?我們都知道信用卡刷卡達到一定額度會有需要確認的簡訊回傳給你,這個簡訊一定是信用卡公司跟你所登記的,要不然就是在網路登錄的時候會留下e-mail,這也都是原始登記的那一個,又或者是電話,甚至信用卡在扣款過程當中也都會有這樣的回復,這個部分我們已行之有年都沒有問題,現在到底是銀行端、信用卡端或帳戶端出現了問題,還是電支這裡便宜行事?兩者之間有沒有在踢皮球?照理說,如果今天我要綁定一個信用卡或一個帳戶,很簡單,它要求的號碼應該是要回到原開戶銀行的號碼,可是為什麼任意在平台上面、在app上面或者電支上面輸了一個電話就可以?我必須講,如果我原本就有信用卡號碼、有身分證字號,也都對,但這個電話號碼是不對的,並不是原始辦卡銀行或帳戶那裡留的號碼,這個問題就來了,我用一個假電話,我一個人拿到了100個戶頭、100張信用卡,就像我剛剛提到的,如果真的有所謂的詐騙集團,或者是有不法集團在使用的時候,他們就可以拿到100個戶頭。

我想就教主委,現行法規其實都有規定,原本電子支付條例就講了身分辨認就是要用原始留在銀行的電話號碼,但是現在如果再一次確認的時候並不是原本的電話號碼,而是一個現有的、重新辦的、假的空頭電話號碼,這個問題到底出現在哪裡呢?是出現在銀行端沒有提供給電支?還是電支沒有取得銀行端真正的原始電話號碼?這到底是法規上面的問題,金管會必須要修法嗎?還是有什麼解決的方式?因為這個已經是發生在社會上的案件了,所以我想要以這個個案來跟主委討論。在我們發現這樣的狀況與問題之後有沒有辦法可以馬上杜絕?因為這樣一個手法已經變成是現行的詐騙方式,但我個人認為它其實不難,也有辦法可以處理。主委,你怎麼看?

主席:請金管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想委員提出這樣一個社會現象,我們會當機立斷趕快找業者開會,看看怎麼樣把它導正,委員的資料在會後可以給我們參考。

林委員楚茵:好,在這裡我特別提到的是銀行公會事實上就有這樣的要求,就是必須要再次確認,如果沒有辦法電話聯繫,就應該用其他方式聯繫,我們當然知道電支就是求快,我們希望求一個快速的便捷,可是在戶頭或帳戶的部分,在場的臺銀董事長也是銀行公會理事長嘛?現在不是了?不好意思。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雷董事長。

林委員楚茵:請教雷董,因為這涉及的不只是公股行庫,還有民營的部分,這又牽涉到跟電子支付機構之間的交易,我們都怕信用卡被盜刷,預防信用卡被盜刷都有一個防止的機制,但是電子支付在一夜之間把銀行帳戶裡面的錢轉光,或者是把信用卡刷爆,我相信警察會知道卡被刷爆了也是銀行發現有異狀,發現這個帳戶有示警,所以銀行的部分是沒有問題的,但是我想請問的是在跟電子支付相關單位溝通的時候有沒有困難?或是你們有沒有接到這樣的陳情而決定要動手做?對這件事情我追蹤一段時間了,我在大概3個月以前就陸續收到非常非常多投訴,認為這是一個漏洞,而且已經被詐騙單位、詐騙集團或犯罪單位運用,但是顯然這件事情處理起來不難,問題是在哪裡?

主席:請合作金庫金融控股公司雷董事長說明。

雷董事長仲達:我想這是一個具體的案例,可能我對……

林委員楚茵:它不是一個,它是很多個案,然後我歸結出來的一個犯罪手法。簡單來講,如果今天在綁定的同時有去check銀行的原帳戶電話、信用卡的原帳戶電話,事實上就不行了。我的言下之意是並不是所有銀行或所有電支在綁定的時候都這樣,我必須講,有一些電支的app經過我自己實際操作,請看我的第一張投影片,底下就有一個實測,它是一個app,我就不講它是哪一個app,但它是一個電支,我讓我的同仁輸入他自己家人的信用卡卡號、身分證字號,但是輸入我這個同仁自己的電話號碼,然後就綁定成功了,言下之意他就可以偷刷他媽媽的卡,當然,這個我們有經過跟當事人溝通,我只是要讓主委及現場的部會主管機關知道,在這個過程當中可能出現問題的不一定是在銀行端,其實我們也不知道出現在哪裡,但是顯然這家發卡銀行跟這一間電支之間的溝通就出了問題,而這是一間民營銀行,所以我必須要問雷董,銀行在跟所有app或電支溝通的時候有沒有問題?這個是能解決的嗎?

雷董事長仲達:我感覺是應該沒有問題啦!就是多一個檢測的功能,當發現有異樣的時候怎麼樣交給檢調單位處理,我想這應該是可以討論,我們會交給委員會處理,好嗎?

林委員楚茵:好。主委,我講的這個就是在過程當中似乎變成要有金管會這樣的主管機關做一個比較明確的指引或指示,如果是要修法當然最好,但是它會變成緩不濟急,就像我現在講的,在許多app當中已經有一些電支app出來了,當這個app出來的時候,就像我做的這個實測一樣,事實上這已經是大家都知道可以有這個巧門,所以犯罪或詐騙集團會知道。我想問主委的是,像這樣子看似簡單,但是有可能有漏洞的時候,能夠怎麼積極處理?

黃主任委員天牧:這部分我瞭解有找公會去處理,但是就確定信用卡發卡機構跟電支機構要協調好,要用原來發卡機構的確認電話,讓電支去回應,不能夠隨便讓別人自己填相關或不相關的電話,這部分謝謝委員的提醒,我們會儘快去處理。

林委員楚茵:好,謝謝。在最後一點時間,我要回到最後一張,我們知道隨著疫情,非現金支付的量逐漸創新高,當時金管會講的是2023年交易會達到6兆元,以目前的進度來講,我相信以這個金額來說是沒有問題的,但是筆數上相對還是沒有那麼高,我自己大概稍微除了一下,如果以金額跟筆數相除,大概是1,000元左右大家才會使用非現金支付方式。主委,你怎麼看?我們在推動有關資安的部分,慢慢的有些人相信了,但是又有其他新的犯罪手法出來,在推動的時候你會鼓勵小額也做非現金支付嗎?還是說其實你認為實質現金交易還是一個你想要達到的目標?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想每個人的消費習慣不一樣,就我的瞭解,筆數降低是因為之前有疫情,所以很多大眾捷運系統使用卡片的比例降低了。另外一方面,我們也強化平常以現金為主的醫療體系導入這些無現金機制,我想是同步要進行的。

林委員楚茵:好,謝謝。

黃主任委員天牧:謝謝委員。

主席:請楊委員瓊瓔發言。

楊委員瓊瓔:(12時9分)我想我們問到哪裡,就請財政部、金管會等相關單位自行回答。首先針對詐騙集團人頭帳戶的部分,我們在基層服務處隨時都會接到民眾說被詐騙了,我們真的很難過,越基層的民眾及一些年輕人,分成這兩個部分,有這麼多基層民眾被詐騙,他一生的積蓄一下子就不見了,帳戶的錢被轉走了,第一個問題是我們要怎麼監管?第二個,看到柬埔寨的事件,我們真的很憂心,很多年輕孩子不管從各縣市到哪一個縣市,都有人頭帳戶問題,據聞一個網路人頭帳戶的行情已經是15萬元到28萬元,有這麼高的誘因,難怪很多人會落入這個陷阱,我真的很難過。我們之前才救了一個孩子,他收到電話要他去工作,要他到臺北開一個帳戶,真的到臺北然後失去聯絡,還好員警想盡一切辦法,運用電信網路找到這個孩子,把他救回來,但他已成為網路帳戶的一個人頭。第二個議題我要請問,像這樣的情況,這麼多年輕孩子成為人頭帳戶,成為警察列管且為有問題的警示帳戶,在此期間,發覺有問題時,請問金管會財主單位,這個時間到底是多久?你們馬上、立即可以通知,要不然等到被列為警示帳戶時不知道已經騙了多少人、洗錢了多少次。請先回答這兩個問題。

主席:請金管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黃主任委員天牧:報告委員,剛才其他委員也有垂詢過。

楊委員瓊瓔:因為這個太恐怖了啊!

黃主任委員天牧:現在警示帳戶需要警政單位通知金融機構然後才會列入,因為它會限制存款人本身的權利,所以分際要拿捏得很清楚。可是剛才委員也有提醒,在有一些徵兆之下就可以去瞭解,不見得要等到警方通知,而直接可以透過一些徵兆提醒銀行業在櫃員這端注意。

楊委員瓊瓔:對,這非常重要。等到警方通知已經犯罪無數次了,太可怕了。

黃主任委員天牧:委員,謝謝您的提醒,我們也會儘快跟警政單位連繫。

楊委員瓊瓔:你們還要多久時間可以告訴社會大眾?趕快研議相關方案出來,以正式的記者會告訴社會大眾,至少會有嚇阻作用,政府已經開始在規管了啊!

在你回答之前,我還看到了一個社會面向,我很替未來的年輕孩子緊張,未來年輕孩子要創業,到銀行去都是信用度不足,這些孩子該怎麼辦?這個面向很恐怖耶!所以請告訴我,要多久時間?

黃主任委員天牧:其實我們當初推網路銀行,也是希望對信用小白有一些普惠金融的目的,因為不見得要有collateral(抵押品),也許有些繳水電費……

楊委員瓊瓔:我們深怕合法卻變成非法的掩護者,這是我們最怕的啊!

黃主任委員天牧:銀行不會,如果是我們監管的金融機構,它是不會做這些非法的事。

楊委員瓊瓔:好,你們跟警察研議,多久時間可以告訴社會大眾?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會努力且儘快,剛才另外一位委員要求兩個禮拜,我們就在兩個禮拜內處理。

楊委員瓊瓔:兩個禮拜內跟警政單位溝通警示帳戶的處理。

黃主任委員天牧:要瞭解有沒有可能在警示帳戶通知之前,就有相關徵兆可以提醒銀行注意。

楊委員瓊瓔:對,至少可以遏阻一件也就贏一件。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想大家都是以同理心關切這個事情。

楊委員瓊瓔:好,所以這個方案就在兩個禮拜內告訴社會大眾我們預計要怎麼做,讓大家可以放心,好不好?

黃主任委員天牧:好,我們儘量努力。

楊委員瓊瓔:我們真的要救這些孩子,全力努力而不是儘量,好不好?

黃主任委員天牧:好,全力努力。

楊委員瓊瓔:衍生出來的問題真的令我很憂心,如果讓我們所有的孩子都變成信用度不足,銀行也沒辦法協助他創業,這是很難過的一件事情,這問題很嚴重喔!

黃主任委員天牧:另外就是實施普惠金融讓創業的年輕人能夠得到授信。

楊委員瓊瓔:對啊!部長,我有提一個案子,在銀行有很多投資型、定額保單等型態或者針對買定型化契約保險者,從這看到了問題,你們每個月或是一季通知被保險人,是以平信的方式,對不對?但基層有很多人反映,在發生糾紛時銀行都說我有寄給你,你自己要看啊!問題是所寄的平信,要如何證明有沒有收到、你們有沒有寄?針對這個問題本席有提案,關於錢的投資,你們應該用掛號讓大家知道,只用平信寄,到時候會產生一大堆糾紛,請作說明。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這不只是公股金融事業,民營事業也是一樣。

楊委員瓊瓔:當然,都一樣啊!你們現在統一都是用平信。

蘇部長建榮:這部分可能請銀行公會、壽險公會或是相關的公會訂定一個共通標準,這也和金管會相關。

楊委員瓊瓔:對,金管會要想到糾紛這麼多,銀行業者表示有寄出,可是承保人卻沒收到,因此去找郵局,郵局說這是平信,所以沒有依據。請你們去研討要採什麼方式,不要再造成類似糾紛,好不好?

黃主任委員天牧:通知的方式很多,有的是用電子郵件通知、有的是用信件通知。

楊委員瓊瓔:我們就信件的部分做討論。

黃主任委員天牧:好,我們討論一下怎麼提醒。

楊委員瓊瓔:有很多長輩像是阿公、阿嬤,因為你們來招攬,他就投資了,可是他從來沒接到相關通知,但你們都表示有寄通知,我問了才知道你們是寄平信,平信誰會知道有沒有收到?不要再製造這種糾紛了,好不好?

黃主任委員天牧:好,我們照委員的提示找公會研究可行性,討論是不是可以用掛號信。

楊委員瓊瓔:多久時間可以告訴本席?

黃主任委員天牧:這需要找公會,我想1個月之內給您報告,可以嗎?

楊委員瓊瓔:好,1個月內跟我們說明。本席的用意是要保護銀行的從業人員,但也要保護業者,這中間既然有糾紛,就應該好好的討論,這非常重要。

最後一個議題是信用卡定型化契約範本,金管會有公告應記載及不得記載的事項,但我們看到近期發生收到銀行信用卡契約變更通知,要求消費者同意銀行將卡友及保證人個資及往來資料提供給銀行有往來之機構,並列舉相關機構包括LINE、FB、IG等通訊軟體及社群平臺,如果不同意將終止契約。主委,你是否認為銀行應該要保障消費者的個資安全?如果這全部都公開,是不是會個資外漏?還是你們可以研議哪些部分是個人有權利認定不能公開?要不然金管會同意後,所有的銀行團、壽險團全部要依照相關依據,若沒有依照相關依據勾選全部同意,那就要終止,請說明。

黃主任委員天牧:類似這個定型化契約都是以個人同意為前提,或者是有選擇權利,這部分我們已經要找……

楊委員瓊瓔:這你說的喔,有在錄音、錄影喔!

黃主任委員天牧:報告委員,有關這個問題是有委員提出,我們最近就會找銀行業者開會討論相關問題。

楊委員瓊瓔:你要講清楚,現在的執行是統統都要勾選同意,如果沒有就……

黃主任委員天牧:的確,您所指示的這個部分是不對的,我們會找業者來瞭解。

楊委員瓊瓔:你們去溝通好不好?因為消費者只有乖乖聽話,但他會怕啊!如果連LINE、IG、FB全部都公開……

黃主任委員天牧:消費者當然有選擇的權利,不能不選擇就終止契約。

楊委員瓊瓔:你說有選擇的權利,所以你們要跟執行單位好好討論,好不好?一定要討論,對人民要遵守信賴保護原則,謝謝。

黃主任委員天牧:好。

主席:請游委員毓蘭發言。

游委員毓蘭:(12時19分)首先請教黃天牧主委,本席一再關心酒駕保險的問題,酒駕零容忍是國民的共識,每酒駕1次隔年汽車的強制險會加保費3,600元,使得車主會約束駕駛人,對嚇阻酒駕也有相當的效果,可是機車酒駕的問題一樣很嚴重,但是好像對他們的酒駕並不會提升強制險的保費。所以本席要直接要求,我覺得政策要平衡,所以請金管會即刻檢討,會後再給我一個報告。

接下來我要問的也是希望透過保險來提升我們交通安全的問題,因為根據運安會的調查,危險駕駛的重大違規,例如惡意逼車、嚴重超速、蛇行等,這是道交條例的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對於交通安全的危害其實是不亞於酒駕的,所以也應該比照酒駕來加保費。金管會的草案是嚴重違規,而且要出了車禍才會加保費,如果比照這樣的機制,是不是酒駕也要出車禍才會加保費?但是這樣合理嗎?

主席:請金管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黃主任委員天牧:首先,有關委員剛才提到機車酒駕的部分,我們有在評估,至於重大的違規事故是不是要加費,其實在院裡面討論整頓交通秩序、道安秩序時是有提出這個想法,我們也提出這個構想了,可是相關公會有很多反彈,因為這些貨運公會或是租賃車公會覺得這會增加他們很高的不確定性跟成本……

游委員毓蘭:他們只要不違規,哪裡會加到他們的保費?尤其職業駕駛人更應該有這樣的責任。甚至於本席還要更具體建議,因為現行的保費分10級,第一年加保,你列為第4級;出險一次,隔年升為3級:出險二次,加6級,但是沒有出險的只降1級,不符合公平原則。所以不管是貨車運輸公會或者是其他的公會,其實對於優良駕駛,你們要給他們誘因,讓大家都有守法的動機,所以我要建議你們在討論時,其實要修正,有出險跟無出險的,升級跟降級要平衡,不可以升級升得很快,降級降得很慢。另外,剛剛講到在行政院跨部會的道安改善專案會議裡面,其實很多專家學者都跟本席持相同的看法,我上次也請教過主委,但是保險局局長也是說保險公會不同意。其實我們過去在美國讀書,我們都知道美國的保險是從人不從車,現在在臺灣之所以會有這些問題,最主要就是我們從車不從人。我覺得在制度上的改變才會是最有效的方式,我們希望能夠透過保險的政策工具來達到防制交通事故的目標,這部分併同剛剛的建議,請金管會於一個月之後給我一個比較正式的答復。

接下來,在剛剛曾銘宗委員質詢時,本席聽到你們都很希望警察能夠給你們一些徵兆,讓銀行業者或者是銀行局可以幫助現在我們國人覺得最可怕的詐騙案或者是臺版的柬埔寨案。其實我們看到最近警察所破獲囚禁61人,並且有3人被虐致死的案件,我覺得這裡面已經有足夠的徵兆,今天剛好有許許多多銀行主管在此,所以本席要向主席報告,針對這個部分,我們已經蒐集到的一些資料來跟各位說明,現在真的不是像人頭帳戶、借個帳戶那麼簡單,詐騙集團把他們糾集在一起,他們拿到個人存摺之後會有三部曲,第一部,他會把出賣帳戶的人頭帶到銀行臨櫃去設定約定轉帳;第二部,設定網路銀行;第三部,他還會調高網銀的最高交易額度跟ATM的提款額度。像本席有時候要轉帳給我的同仁,我沒有去設約定帳戶,一次最多就是5萬元,轉了10萬元就就到達當天額度上限。可是他們逮到的這群人,也不是抓到的,他們誘捕到的這些人都是社會非常底層的,他們可能是無業、可能是低薪收入者,可是詐騙集團為什麼要把他們控制起來?因為還要等著做一些認證,那個認證真是是聊備一格,會接到電話問他是不是本人,然後居然銀行的簽帳卡也就是網銀的額度一天可以轉帳到999萬元。其實在座很多很多的董事長都知道洗錢防制法,艾格蒙聯盟(EG)規定,只要是臨櫃提存50萬元以上都會問,可是對ATM跟網銀,你們沒有在管。

第二個,這些受害人的身價是999萬元,這群可憐的被害人之所以提供出帳戶,就是因為他們以為把身份借出來,讓人家辦個帳戶,自己就可以拿十幾萬元,很抱歉!因為是999萬元……

主席:時間儘量控制好。

游委員毓蘭:好,最後1分鐘。

所以我覺得銀行業者怎麼可以讓一個過去可能沒有credit background 的人,額度可以調到999萬元?你們也是共犯。最後,針對警示帳戶,銀行跟警方現在有不錯的溝通,但是這些被騙的帳戶要變成警示帳戶,還有一段時間,對於已經有足夠徵兆的非警示帳戶要如何介入,這些都是非常、非常重要。我也一樣要求在兩個禮拜之內將這份報告送給我,謝謝。

主席:請陳委員椒華發言。

陳委員椒華:(12時27分)今天要請教主委及部長。在前次的質詢提到在苗栗卓蘭有關國有地被占用的情形,這個國有地在違建的部分是有蓋三棟豪華的別墅、農舍,這是沒有合法的。另外我們看圖像,在房舍的右邊是砂石場,砂石場的三筆土地是卓蘭水廠段763、765以及766,這三筆土地,我們明顯看到就是除了違建之外,還有違法砂石開發的使用,但是它的地目都是農牧用地,所以違規、違法是很明確的。我在前次曾提到,包括我們目測看到的這三筆有砂石堆置的土地都有向公股行庫即合作金庫貸款,貸款總額高達1億3,200萬元,那是對多筆土地核貸的。我這裡要請問,如果貸款方面有ESG融資相關規定,農地變成砂石利用就有違永續綠色金融的原則,請問金管會會怎麼讓銀行清楚知道,如有違法使用就不予融資?

主席:請金管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黃主任委員天牧:實務上銀行在授信之前會先徵信,徵信的時候就應該會瞭解這塊地要授信的用途、本身的適法性及未來還款各方面,運用5P原則……

陳委員椒華:主委,這筆融資明顯沒有徵信,在融資前很多年就已經這樣使用,結果銀行還是核貸了,顯然就是沒有實際進行融資前的調查。

黃主任委員天牧:委員,屬於銀行實務的部分,金管會可能不太有充分的資料。

陳委員椒華:如果是這樣的話,金管會要求銀行遵循赤道原則的宣示是不是講假的?

黃主任委員天牧:其實在銀行公會徵信準則中也有相關的規定。因為合庫董事長也在現場,如果您容許的話,可以請他說明,畢竟我們也不太瞭解實際的情況。

主席:請合作金庫金融控股公司雷董事長說明。

雷董事長仲達:跟陳委員報告,我查過這個案子,本案並不是以鍾先生個人名義而是以統日實業的名義借貸的,但他本人是擔保物的提供人和保證人,而他所提供的擔保物則是合法的廠房和空地,並不是這一塊土地,所以這個部分是沒有問題的。

陳委員椒華:就我拿到的資料顯示,共同擔保的地號就包括了763、766和765,所以董事長的資料顯然不實,我要請你再查證,因為統日合法使用的範圍其實是很小的,共同擔保的地號其實還包含了違法使用的農地,所以我要請金管會和財政部要求銀行落實信貸的查核。

我再請教蘇部長,上禮拜我去看違建卻被擋在外面,所以就只能從外面看。我聽國產署苗栗分署的主任說有提告,但違建的地主並不是統日,國產署苗栗分署卻以統日為提告的對象,這顯然是告錯了,請問國產署要怎麼處理?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有關這個部分,國產署已於9日、10日提告,詳細的情況,我是不是可以請署長來說明?

陳委員椒華:就是告錯了,因為我也曾經告過很多次,檢察官都會問我要告誰,這個地號的所有權人又不是統日,國產署怎麼會去告統日?

主席:請財政部國產署曾署長說明。

曾署長國基:委員,我們是就現況來看的,誰在使用就是誰占用,我們會以刑事的方式提告,至於對方會怎麼辯解,就讓他自己向檢察官說明。

陳委員椒華:對,署長講得很清楚,但我覺得很奇怪,你怎麼知道使用人是統日,地主又不是統日?你應該是告土地所有權人,再請檢調調查,如此才正確,不是嗎?

曾署長國基:我們告的是實際占用人,如果是占用國有土地,國產署就是地主,所以絕對不是告地主,於是我們就看現況是誰占用了國有土地,我們就告誰,至於他自己要提出是別人占用……

陳委員椒華:署長的意思是,你們有調查違建是統日在使用的嗎?但地主並不是統日的老闆或負責人。

曾署長國基:即使委員去勘查,他們都不會讓你進去,更何況是國產署?

陳委員椒華:沒關係,我的意思是問國產署,因為你都已經進去過了,你們現在要告的是誰?你們告統日是告錯了,我只是要確認這一點,所以你們要告對對象,依照地籍的土地所有權人是誰,你們就要告誰,怎麼會去告別人呢?

曾署長國基:我們剛剛已經說明了,我們是以現況的實際占用人當作提告的對象,至於其中有沒有借名或是其他狀況,就留待檢察官查明。

陳委員椒華:你可不可以講一下占用人是誰?

主席:好,時間到了,你們之後再跟陳委員報告好不好?

陳委員椒華:抱歉再給我10秒鐘,占用人是誰?講清楚好嗎?不然請部長回答好了。

蘇部長建榮:我們是針對現況占用人去提告的。

陳委員椒華:對,你要把現況占用人是誰講清楚。

曾署長國基:因為現況就是有一些是統日在使用,所以我們是告統日。

陳委員椒華:你們進去看過,確定是統日在使用的,所以才告統日嗎?但統日並不是地主。

曾署長國基:如果是國有土地,地主就是國產署。

主席:地主是國產署,怎麼是……

曾署長國基:對,地主是國產署。

陳委員椒華:當初違建的房舍……

主席:時間到了,麻煩用書面回答,謝謝。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

主席:請陳委員歐珀發言。(不在場)陳委員不在場。

請洪委員孟楷發言。

洪委員孟楷:(12時36分)請教金管會主委,剛剛很多委員都關心最近的詐騙案件,不管是在淡水破獲的26人,還是在青埔破獲的32人,一個多禮拜過去了,我們不知道現在全臺灣還有沒有其他被綁的人口,但是金管會有沒有就這兩起最重大的集團式犯罪去瞭解這段時間被害人的帳戶有沒有什麼異常的狀況?你們有沒有進行歸納?

主席:請金管會銀行局林副局長說明。

林副局長志吉:報告委員,目前沒有。

洪委員孟楷:應不應該做?

主席:請金管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是配合警政單位……

洪委員孟楷:不是,主委,這個事件非常重要,可能是臺灣有史以來最大的治安問題,當然內政部警政署應該要去破獲人蛇綁架的部分,但是本席今天要就教金管會,你們應該要做的是什麼?剛剛游毓蘭委員講了犯罪的過程,也跟本席所瞭解的差不多,這段時間他們就是利用被害的26人和32人的人頭申辦網路銀行的帳戶,再以此讓詐騙集團運作成詐騙的金流,等錢進了網路銀行後再把錢轉到詐騙集團的帳戶或是提領走。這些被害者就是人頭帳戶,而本席所講的重點也在此,這26人或這32人過去被綁的時候,金管會如果可以先就他們銀行帳戶的異狀進行歸納,就可以事先提醒相關的銀行,以後只要遇到這樣的異狀,像是帳戶以往根本就沒有什麼金流進出,這些人可能就是流浪漢或是比較沒在開戶的人,結果突然辦理開戶,而且開完戶之後,又於短期之內有很多不明的金流進出。金管會將這些歸納完之後是不是就能知會所有銀行而做到超前部署?以後銀行遇到任何這樣的狀況,就可以請警政單位趕快去查,也許這個人現在正面臨被綁架的困境。

黃主任委員天牧:對於委員剛才的質詢,我們會於兩個禮拜之內跟警政單位儘量把這些徵兆找出來,以提供銀行參考。

洪委員孟楷:其實這不是警政單位的事,因為警政單位看的是現場被綁的狀況,但你們有的資料是被害者在這段時間裡,戶頭裡的金流在各銀行間進出的異樣,所以我才會針對金管會要求各銀行去瞭解這些被害者及其戶頭,並歸納出這段時間的異狀,你們在兩個禮拜內可以做到這一點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會跟警政單位聯繫,因為這些帳戶現在也許正在警政單位偵辦中。

洪委員孟楷:請於兩個禮拜內完成。本席還是再次強調,此事可以做而且也真的要超前部署。

黃主任委員天牧:好,對於委員剛剛的提醒,我們會按照委員的意思去處理。

洪委員孟楷:好,謝謝主委。另外,現在也有很多國人在網路上流傳一個消息,說自己並不是被騙,而是帳戶突然間就匯進了1元,這兩天不論是在討論版還是新聞都有相關的消息,我不知道主委有沒有看到這樣的新聞。這兩天不管是討論版或是新聞報導都有提到,就是有人的帳戶突然被匯進一塊錢,調查之後有兩種說法,一種說法是詐騙集團匯錢進來,想要確認這是不是活帳戶,如果是活帳戶,他們可能會用虛擬帳號再把錢轉出去。本席對這個說法是存疑的,如果真的那麼神通廣大,感覺駭客就可以直接深入到我們一般民眾的銀行帳戶;另外一種說法是可能科技公司之前有綁定虛擬帳戶貨幣的交易,也因此會不定期匯一塊錢確認這個帳戶是不是還存在。不管怎麼樣,現在國人在網路上討論,眾說紛紜,所以我想請教金管會,你們有沒有針對這個部分進行瞭解?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個人是沒有得到這個訊息,不過委員提醒這個部分,我們會洽公會瞭解,看看有什麼防杜方式。

洪委員孟楷:不是防杜,現在是民眾發生這樣的狀況,戶頭會被匯入一塊錢。

黃主任委員天牧:對,但是你說會把帳戶裡的錢轉出去,所以我們會去瞭解有沒有這個可能。

洪委員孟楷:好,那就請金管會瞭解銀行相關情形,然後發正式新聞稿或通知,讓民眾瞭解整個狀況,可以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委員如果有什麼訊息,待會會後也可以提供給我們。

洪委員孟楷:好,沒有問題,本席會請辦公室提供。

最後一點,在本席的選區最近發現一個狀況,就是有民眾被詐騙集團詐騙,匯錢給其中一個信用卡帳號,信用卡帳號是虛擬帳號,結果錢一匯到那個信用卡虛擬帳號後,馬上詐騙集團就去刷卡用掉,因此即便這個被害者是在第一時間跟警方報案認為自己疑似被詐騙,就是錢匯出去,馬上警覺可能是被詐騙,但打電話到這家銀行,銀行卻說因為是虛擬帳號,沒有辦法終止,而詐騙集團一看到有錢進來,馬上刷卡買東西變現,把錢用掉了,所以現在變成是三不管地帶。第一,被害者即便第一時間報案,但是他的錢很有可能討不回來;第二,銀行沒有辦法在第一時間有效的控管這個帳戶。針對這樣的詐騙樣態,金管會是不是可以找銀行公會及相關業者討論,如何能夠有效的、更加積極的快速處理?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委員提供的個案資訊,我們會一起納入考慮。

洪委員孟楷:好,這兩點就麻煩主委找相關銀行公會瞭解,好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我們會一起瞭解,謝謝委員。

洪委員孟楷:好,謝謝主委。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謝委員衣鳯、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鄭委員正鈐、陳委員明文及陳委員亭妃均不在場。

請李委員德維發言。

李委員德維:(12時43分)針對現在揮之不去的通膨壓力,加上第二季升息循環啟動,本席聽到很多銀行開始緊縮銀根,已經嚴重壓縮民眾購屋空間,也造成企業營運的壓力,甚至我還聽到相關的反映,就是已經簽約的案件不撥款,要求貸款人借新還舊,但舊的契約時間也還沒有到,就是要求相關企業或經營者借新的利率比較高的錢,然後把原來舊的還掉,也不撥款,請教這樣的訊息,金管會有沒有掌握?銀行這樣的作法,有沒有什麼問題?假若真的有這樣的事情發生,民眾跟企業要如何申訴?

主席:請金管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黃主任委員天牧:報告委員,我是有聽到某些地區的建商反映類似問題,但因為這牽涉到原來央行的選擇性信用管制,現在銀行自己本身對於第七十四條的比率規範,可能也有一些資源配置的問題,甚至有些銀行觀察不動產前景,認為有些交易他們必須進行風險上的管理,所以有些個案是可能會有這樣的情況,但我想應該不會是通案問題。

李委員德維:請教主委,如果一個企業或個人已經跟銀行簽約了,譬如原本已經有一個放貸額度,現在臨時雨天收傘,他們應該怎麼處理?

黃主任委員天牧:當然第一個應該可以跟銀行相關授信部門溝通為什麼銀行會有這樣的舉動,如果真的銀行在這方面還是各執一詞,有必要的話,銀行局這邊也會出面瞭解實際情況。

李委員德維:在此我想提醒主委,前幾天傳出所謂行庫最新的五大管制令,其中第三條就提到對於先建後售建案,建商必須先將五成自備款撥入相關銀行專戶,銀行才願意撥款,請問你有掌握這樣的消息嗎?又這個消息是真的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委員指示的這個訊息我沒有,但是我想這牽涉到每個地區的建案,對銀行來講,它們要有風險控管,所以這個情況我不能替銀行回答,不過也不是沒有可能,就是看個案的情況。

李委員德維:這部分當然要請教主委,目前預售屋自備款三成,並且是分期支付,其實這兩者就有一點互相違背的感覺,假如已經變成是這樣的制度,未來所謂預售屋的制度還會存在嗎?還是你覺得這個制度會自然的循市場機制而淘汰?

黃主任委員天牧:預售屋制度行之久遠,針對委員提的個案,可以的話,請委員會後提供給我們參考,我們來瞭解,我個人覺得應該不會是通案的問題。

李委員德維:所以你覺得這是個案?

黃主任委員天牧:如果可以的話,請委員會後提供給我們參考,我們來瞭解。

李委員德維:當然對你們而言,個案都不重要,但是對民眾或企業而言,現在很多民眾或企業都已經跟銀行簽了約,原本已經簽好的額度,繳款等各方面也都非常正常,但是突然遭遇到這樣的轉變而雨天收傘,其實對民眾或企業來講,真的會造成他們營運上的一些困擾,甚至是困難,這個部分還是要拜託金管會多多思考看要怎麼處理。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來瞭解銀行界目前實務上的情況,如果有需要銀行局提醒的,我們會處理,謝謝委員的提醒。

李委員德維:好,瞭解,謝謝。

黃主任委員天牧:謝謝委員。

主席:接著請江委員永昌發言。(不在場)江委員不在場。

余委員天改提書面質詢。

接下來郭委員國文採視訊質詢。

郭委員因為確診,所以在家裡詢答,非常謝謝郭委員。

請郭委員國文發言。

郭委員國文:(12時50分)在上個月的時候,你在2022年臺北金融科技展時有提到,就是金融科技的發展有二大挑戰,一個是監理的界線,一個是民眾的信賴。主委有提到監理的界線如果太嚴會阻礙創新;如果太鬆的話,也會有風險。在這二者之間,本席若對照目前金融沙盒的績效來看,老實講,我個人來看是有偏嚴,你的看法是怎麼樣呢?

主席:請金管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黃主任委員天牧:委員,我想我們有需要努力的地方,不過每一個國家對於沙盒進入的條件及標準都不一樣,因為我們在108年把試辦也放在這裡面,如果把試辦家數放進去的話,這個件數應該比現在要多。其實其他國家有的也把類似的放在這裡面,但是無論如何,我覺得我們有努力的空間,我們也在改進中,希望委員多都給我們指導。謝謝。

郭委員國文:我自己去統計,就是整個通過的件數,即進入沙盒的部分,總共只有9件,也全部結束了,現在只剩下一個主題式的沙盒。另外,落地案件總共大概是4件,以致於目前我聽到一些業者,對整個沙盒的實驗越來越裹足不前,也越來越沒有信心,也就是說成功率不到一半。然後再加上我們在沙盒的審查過程當中,即便創新條例是要在一個月內完成審查,結果卻超過4個月,甚至拖到半年,整個案子前前後後再加上延長、變更為1年半,或加上實驗,以及是否修法的話,這都會拉到兩年。我的意思是一般而言,想要投入沙盒的人,他要花很多時間、很多成本,甚至是他自己有限社會資源的情況下,即要花這麼多時間的情況底下,大家會更加擔心。

我還去算過,你就任以來,通過的案子大概只有3件,其中還有1件是主題式的。至於有通過而落地的部分,即剛剛落地的阿爾發實驗案,就這個而已,其他都沒有。主委,老實說就這些數字,我個人來看的話,你真的是稍微嚴了一些。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想委員的督導,我們會虛心改進,也會就制度面去做處理,包括審查的流程,必要的時候在會裡面會做一些意見交換。目前我們才開過會,有幾件原來對於進入沙盒比較遊移不定,未來可能有2、3件會重新進入。這部分我們都在努力改進,我們會虛心檢討,謝謝委員的指導。

郭委員國文:我再提醒你一點,最近核准的監理沙盒是在2021年2月26日,也就是說,大概已經1年半都沒有新的案子。我為什麼會認為金融監理沙盒這麼重要?我個人認為在整個金融科技當中,最關鍵的是監理沙盒的部分,也是現階段實體銀行沒有辦法進行金融服務的內容。如果能夠透過監理沙盒的方式,然後有可能完成修法的話,或者是改變你的行政命令、或者是改變你的行政規則的情況底下,而可以達到金融服務的數位部分,這部分是實體銀行不能做的。我們看到你通過的4個案子當中,我有稍微看一下,第一個是移工的跨境匯款服務,我覺得這是很重要的金融服務。第二個部分,就是有關於app提供轉帳的部分。第三是「好好投資」的部分,即透過基金交換,讓整個基金資產更加穩定。第四是阿爾發的部分。我認為之前是採取創新的方式,可是在你任內轉成類似菜單式的,也就是你用點菜的方式,就是提供一個主題,讓業者用這種方式來申請。我覺得你提供一個菜單,業者要按照金管會開出這種菜單的方式來處理,這是不是更加保守呢?我個人認為是更加保守,主委為什麼要用這種方式,而不用原來的監理沙盒,讓大家主動提供創新的方式呢?

黃主任委員天牧:委員,謝謝你給我機會說明,其實原來的方式還是繼續做,但是原來的方式想來投的人比較不多,我們才去討論,也問了業者的意見,即可不可以用主題式的?業者通常認為在網路上,身分認證是他們覺得常常會影響到業務推展的一個關鍵,他們建議我們用身分認證作為一個主題式監理沙盒的主題,所以這個決定是請教業者的意見之後,即他們建議的,而不是我們主觀上要求的。我們的目的也是原來的沙盒機制有人比較不願意進來,我們才另外請教業者的意見之後才作決定,以上跟委員報告。

郭委員國文:如果相對其他的國家而言,我看起來我們是全球第一個有沙盒專法,目前若相對比較英國、新加坡,而新加坡本身的金融風氣非常自由,並採取快捷的方式,看起來案件不多,但事實上已經非常好。若就香港或韓國來看,老實講,我不得不說我們監理沙盒這部分的業務,真的是過度保守,你們有成立金融科技創新園區,也有創新中心,你說要回去檢討,你是不是有為自己設定一個KPI?

黃主任委員天牧:有的,其實我要跟委員報告,因為每一個國家對於所謂沙盒的標準是不一樣的,我剛剛跟您報告,在108年我們就把試辦作為銀行業跟科技界合作的一個標準,所以不見得要進沙盒。有的國家像香港類似這種試辦,也是在其沙盒的標準之內,所以我們的件數當然不限於這9件。但是我覺得我們永遠不能找理由,還是要虛心去檢討可不可以做得更好,這部分謝謝委員給我們的指導,我想我們在制度面……

郭委員國文:將你試辦金額的那個內容給我。

黃主任委員天牧:好,我們把現在處理的過程與改進的方向跟委員做個報告。

郭委員國文:有幾個方向可以讓主委參考一下,就我個人來看,沙盒應該要擴大豁免權並加強資料共享機制,第一個,就是整個法律豁免不足,且掛一漏萬,請主委好好去思考一下。第二個,整個金融科技監理人員的能力要確保沙盒業者進去,而避免做白工的方式,能夠加強輔導業者,以落地為目標,並協助業者的融資需求,我認為第二點也很重要。第三,就是加強資料共享的機制,就像英國的金管會一樣。第四個,仿傚新加坡進行風險差異的監理,以達到快捷方式的進行。這四點是我給你的建議,你對這四點的看法是怎麼樣呢?

黃主任委員天牧:協助業者融資可能不見得是主管機關可以去做的事情,不過其他的程序面,或者做一些風險管理的調整,我們會特別注意。不過各國都是同樣的行為、同樣的風險、同樣的監理,當然我們會朝委員提示的方向去努力,謝謝委員的指導。

郭委員國文:因為我不在現場所以不能提案,請主委就四點給我一個書面回復。

黃主任委員天牧:沒有問題,謝謝委員的提醒,我們會給您一個書面報告。

郭委員國文:主委,最後我有一件事要跟你提醒,我發現我們放了很多心思在網路銀行,為什麼?因為實體銀行其實能夠透過數位化金融的方式提升,網銀的這個空間相對是非常少,以目前而言,現階段核准通過這三家網銀都虧損連連,這幾家實體銀行都在提升,那麼網銀的部分……

韓國唯一獲利的網路銀行要5,000萬個帳戶才有可能,臺灣不過是2,300萬人,怎麼有可能能夠達到這樣的規模?主委看法如何?

黃主任委員天牧:向委員報告,其實這個問題在去年我們就有找三家純網銀,瞭解他們在業務發展上有哪些需求,包括在線上對於法人客戶的授信,當然這部分因為銀行公會的電子銀行安控基準有些要求,這部分會形成一些障礙,銀行公會對此也在處理。我跟委員報告,有關純網銀這部分,有些已經開始用試辦的方式處理,我們會非常注意這方面,讓他們有充分的業務去經營,謝謝委員的指導。

郭委員國文:主委,我最後提醒一點,簡單講,我認為整個金融科技的重點,我覺得純網銀的發展空間相對有限,反而是沙盒的部分要多費一點心思。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謝謝委員,我們會虛心檢討,謝謝委員的指導。

郭委員國文:謝謝。

主席:謝謝郭委員,請多保重。

今日登記發言委員均已詢答完畢。

現在處理臨時提案,共有1案,請議事人員宣讀。

委員張其祿等臨時提案:

隨著數位金融興起,全球對於金融機構資料共享形成了開放銀行的概念,金管會遂於2021年底實施「金融機構間資料共享指引」,透過開放金融機構間共享資料,加速提升客戶交易便利性及作業效率;然近期卻發生銀行信用卡的消費者資料共享違反了個人資料運用法定告知事項,多家銀行以「其他與本行有業務往來之機構」等模糊文字概念,擬將客戶資料提供予與銀行有業務往來之非金融機構,產生個資外洩、濫用之虞。為因應金融科技創新服務之發展趨勢,請金管會在個資外洩前,加強銀行與非金融機構間資料共享的監理手段,並研議「在保障消費者權益原則下,就非金融機構間資料共享的訂定監理指引」,於三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予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提案人:張其祿  費鴻泰  羅明才

主席:黃主委有沒有意見?

黃主任委員天牧:唯一的地方想請示一下,因為金管會只管金融機構,所以這邊的語意在最後倒數第二行應該不是只有在非金融機構,應該是金融機構跟非金融機構之間的資料共享,因為我們不能替非金融機構去訂,這個文字可否酌修為「在金融機構跟非金融機構間資料共享訂定」,如果委員同意的話,我們遵照辦理。

張委員其祿:好,沒問題!謝謝主委。

主席:合理啦!可以吧?

張委員其祿:沒問題,謝謝。

主席:我們就修正通過,好不好?

黃主任委員天牧:謝謝委員。文字要不要再提供給主席台?

主席:要提供。

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沒有意見就修正通過。

報告說明及詢答完畢。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訊,請相關機關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有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委員余天所提供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以書面答復。

中華民國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基金部分,有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特別收入基金、金融監督管理基金、信託基金、保險業務發展基金,另擇期繼續審查。再次提醒所有委員若有預算提案,請於本週四11月17日下午5時前,送交財委會議事人員收件,以備後續審查。

委員余天書面質詢: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在於109年6月發布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公報(IFRS 17)正式準則,並訂於112年生效。據本席了解,未來我國保險業接軌此制度預期產生的助益,有「財務評估基準與國際正式共通」、「忠實表達公司經營績效」、「增加財報透明度」、「資產負債表可一致衡量」、以及「引導壽險商品結構回歸保險本質」等好處。然而,金管會認為應先觀察國外實施情況,並配合我國國情適度調整,使業者有充裕準備時間,因此宣布待國際生效後至少3年(即115年後)再行實施IFRS17。

保險業接軌IFRS17固然有上述好處,但畢竟是穩健轉型後才能享受的「長多」,現在更為重要的是要消化轉型期間眼下的「短空」。近年國際情勢與世界疫情影響之下,美國聯準會為了應對高通膨而屢次升息,不出意料地引發全球股債市崩跌外,更讓我國保險業淨值暴跌;今年上半年壽險業淨值從前一年的2兆6,330億元腰斬52.3%至1兆2,555億元,更使多家保險公司淨值甚至鄰近下市危機。而造成此現象的最大原因,在於現行的會計制度(選擇性適用IFRS4或IFRS9)無法確實反映升息對壽險業資產負債的影響,因此升息導致持有包含債券價值的資產下跌,但本應同時下降的未來負債卻無法如實反映在淨值上,導致淨值估計脫離實際。本席認為這即是過去金管會同意使保險業選擇性導入會計準則而產生的副作用。

即便沒有今年因升息產生的急性淨值危機,自106年起我國壽險業也早已為了備戰IFRS17而年年增資,以根本性地強化財務結構;以106年起算,陸續逐年共增資了935億、1,662億、707億、627億、及351億元,今年上半年我國壽險業也申請增資超過200億元。面對今年的淨值危機,近期媒體傳出多位壽險公司代表建議金管會讓「部分保險商品提前適用IFRS 17」使財報不致因現行會計準則脫離現實,以期挽救公司治理上與股價上的危機。但同時,南山人壽在金管會的同意下於上個月率先適用「資產重分類」,在IFRS9的架構下調整資產分類。

上述資訊顯示目前金管會對於保險公司在IFRS17適用前的過渡期,面對短期性的淨值危機並沒有一致性的因應原則,本席認為過去主管機關默許業者選擇性適用國際會計準則導致的後果殷鑑不遠,金管會既已計畫在數年後使我國保險業正式接軌國際會計準則,就不應再循過去的「選擇性適用」做法,對於保險業的淨值危機仍應要求以改善財務結構為基本原則,而若即便有緊急性的暫時重分類必要,也應使決策過程有最大程度的開放透明。

我國接軌IFRS17前的過渡期,「保險公司淨值」、「金融股票市場」、以及「保險產業現場」都將面臨到不小的衝擊。本席認為整體保險市場環境的利益,遠大於少數公司短期利益,金管會面對上述的三角習題,應有全盤性的施政策略規劃。

主席:本日會議議程已全部進行完畢,倘有不在場委員補提書面質詢,一併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議事人員協助處理。

現在散會,謝謝各位。

散會(13時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