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紀錄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1年11月28日(星期一)9時3分至11時54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主 席 魯委員明哲
主席:出席委員已達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交通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1年11月21日(星期一)上午9時27分至11時32分
地 點: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劉世芳 洪孟楷 陳椒華 陳素月 許智傑 林俊憲 魯明哲 李昆澤 趙正宇 蔡易餘
委員出席10人
列席委員:游毓蘭 李德維 廖婉汝 楊瓊瓔 廖國棟Sufin.Siluko
委員列席5人
請假委員:傅崐萁 劉櫂豪
委員請假2人
列席官員: |
數位發展部 |
部長 |
唐 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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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計處 |
處長 |
李錫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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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產業署 |
署長 |
呂正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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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計室 |
主任 |
陳美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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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通安全署 |
署長 |
謝翠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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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計室 |
主任 |
李素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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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 |
專門委員 |
張家瑜 |
主 席:劉召集委員世芳
專門委員:蘇純淑
主任秘書:金允成
紀 錄:簡任秘書 黃淑敏 簡任編審 林桂美 科 長 江建逸 專 員 劉芳賢
薦任科員 洪翎宜 薦任科員 林立偉 薦任科員 陳穎萱 科 員 黃玉如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討 論 事 項
一、繼續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單位預算。
二、繼續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單位預算。
決議:
一、本(21)日預算審查結果,照列或照協商結論通過。
二、本(21)日通過之決議,文字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調整。
三、112年度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及數位產業署單位預算均審查完畢,內容如審查結果。
審查結果:
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單位預算
歲出部分
第22款 數位發展部主管
第2項 資通安全署8億9,569萬6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18項:
(一)112年度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編列3億4,486萬5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陳雪生 魯明哲 林俊憲 蔡易餘 許智傑 趙正宇 傅崐萁 劉世芳 李昆澤 陳椒華 邱臣遠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一)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有鑑於中央行政機關對約、聘僱以及公務人員辦理包含專案考績獎金在內之發放法定程序,需按現行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第9條第1項規範,在滿足符合特定之給與標準訂定下,方屬依法辦理。然而,查資通安全署進行112年度「職員與約聘僱人員年終獎金及考績獎金」預算編列達4274萬元之際,已然假定預算員額之進用屬於百分之百補足,如此實有悖人力結構之現實,且不合理,遑論如相關專案考績獎金之給與標準更有欠詳實對外周知,致令外界對資通安全署將如何藉該筆預算辦理有關之專案,或又將如何撥發專案考績獎金等,皆徒感疑惑。爰此,特提案減列「一般行政─人員維持」20%預算數,並另凍結30%預算數,俟後經向本院交通委員會限期於一個月內提交「資通安全署落實112年度預算員額165人滿編之期程規劃暨考績獎金(含各專案考績獎金)給與標準訂定內容」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陳雪生 魯明哲
2.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於112年度預算「一般行政─人員維持」計畫項下編列2億5,519萬6千元,其中約聘僱人員44人,預算經費3,617萬3千元。經查,資通安全署預算員額165人,約聘人員逾預算員額27%。惟資通安全署現有人員僅占預算員額37.19%,鑑於預算員額尚無法滿足,又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施行細則第2條:「本條例第2條所稱應業務需要,以發展科學技術,或執行專門性之業務,或專司技術性研究設計工作,非本機關現有人員所能擔任者為限。」,其約聘雇人員占比過高,且目前預算員額占比極低的前提下,為符合撙節預算之原則,故建議凍結該項預算1/5,待資通安全署針對人員聘用提出詳細報告,經交通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3】
提案人:林俊憲 蔡易餘 許智傑
3.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112年度預算「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編列2億5519萬6千元。經查,資通安全署112年預算員額165人,其中聘用人員44人,占比達27%,另有勞務承攬人員51人。在聘用及勞務承攬人力為數不少情況下,應依相關規定辦理,並妥善運用人力。建議凍結該項預算10%,俟資通安全署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4】
提案人:趙正宇 傅崐萁 林俊憲 許智傑
4.112年度資通安全署之人員維持費,總共編列2億5,519萬6千元,係職員121人、約聘僱人員44人,共計165名預算員額。
惟自數位發展部於2022年8月27日揭牌正式成立,至10月25日止,資通安全署之現員人數狀況如下表,比例偏低。
112年預算員額 |
現有人員 |
現員比例 | ||||
|
職員 |
約聘僱 |
職員 |
約聘僱 |
職員 |
約聘僱 |
資安署 |
121 |
44 |
45 |
5 |
37.19% |
11.36% |
(來源:資安署提供)
有鑑於資通安全係數位國家之基礎,資安署人力比例過低,恐影響業務執行與影響未來員額爭取。爰此,人員維持費原編列2億5,519萬6千元,提案凍結1%,俟資通安全署提交人員進用規劃書面報告至交通委員會並現員比例達50%後,始得動支。【5】
提案人:劉世芳 李昆澤 許智傑 林俊憲
5.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預計聘用44位約聘僱人員,經查該項目年度預算為36173千元,平均一位約聘僱人員一年人事費用約82萬餘元,其中不含獎金,平均月薪近7萬元,約為薦任七~八職等公務員薪資,高於其他部會約聘雇人員待遇,亦與經過國家考試之公務人員薪水並駕齊驅,甚至比初任公務人員薪資還高,而有破壞文官體制之疑慮。
為確保彈性用人制度滿足公平性和回應性之指標,達到人員晉用彈性與與永業文官體制互補之作用,爰此,提案凍結一般行政項下約聘僱人員待遇預算20%,俟資通安全署針對約聘僱人員晉用標準、工作經歷與薪資核定進行說明,並提出書面報告經交通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6】
提案人:陳椒華 林俊憲 洪孟楷 李昆澤
6.112年度數位發展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89,669千元。經查,業務包含進用非以人事費支出之勞務承攬人員39人,共計編列25,637千元。另有12人共計5,400千元編列於第2目「資通安全業務」中。惟其勞務承攬人員51人佔逾該署預算員額165人之3成,機關應依法成立專案小組,定期對於勞務承攬人力進行通盤檢討,作為決定是否繼續辦理之依據,且應朝減少勞務承攬人員方向發展。同時,「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一般事務費」包含勞務承攬人員人事費25,637千元、員工福利與環境美化與辦公大樓管理費3,580千元、辦理新聞聯繫公關事務等級印刷文書報表資料等費1,482千元,「分支計畫及用途科目」欄與「說明」欄說明不符,恐造成預算審查與民眾閱讀困難。
爰提案凍結數位發展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1,000千元。俟資通安全署於一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7】
提案人:陳椒華 趙正宇 陳雪生 邱臣遠
(二)112年度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預算第2目「資通安全業務」項下「綜合規劃管理」編列4億4,690萬3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陳雪生 魯明哲 陳椒華 林俊憲 李昆澤 許智傑 蔡易餘 劉世芳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二)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有鑑於資通安全署112年「資通安全業務─綜合規劃管理」預算藉預算書闡明之內容,尚有相關疑義如(一)僅預期將有強化政府機關主動防禦架構之成果,然卻有欠以美國為例已有最新「聯邦零信任戰略(Federal Zero Trust Strategy)」上位戰略指導原則之確立,顯見資通安全署明顯輕忽來自內部之資安可能(二)徒稱將落實資通安全法,然卻未明確編列主管機關法規精進費用,恐令業務母法與時脫節(三)僅載明對CI(Critical Infrastructure;關鍵基礎設施)的OT(Operational Technology;營運技術)資安防護成熟度評估機制將持續推動,至於實際產出則有欠具體期程達成之績效指標確立。爰此,考量公務預算允宜明確執行,避免有關爭議,特提案減列「資通安全業務─綜合規劃管理」15%預算數,並另凍結15%預算數,俟後經向本院交通委員會限期於一個月內提交「資通安全業務綜合規劃管理112年度績效指標訂定」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0】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陳雪生 魯明哲
2.資通安全署擬辦理多場資通安全相關會議、競賽及活動,然相關獎補助辦法至今仍未訂定,恐造成民眾申請疑慮,亦無法有效發揮預算成效。
為避免國人質疑獎補助金發放之公平性,及提升資通安全相關活動之綜效,爰此,提案凍結資通安全業務項下綜合規劃管理預算20%,俟資通安全署訂定補助要點、具體執行計畫,明訂補助後續之監督與評估機制,並提交書面報告予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11】
提案人:陳椒華 林俊憲 洪孟楷 李昆澤
3.資通安全署編列291,051千元於數位國家資通安全聯防暨國家資安防護前導計畫,以打造堅韌安全之智慧國家,有效提升政府機關與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之資安防護、監控、預警、管理及通報應變能力等。
經查數位國家資通安全聯防暨國家資安防護前導計畫為捐助而非委辦性質,而有難以課責之虞。為確保計畫成效,爰提案凍結資通安全業務項下綜合規劃管理預算20%,俟資通安全署訂定受捐助團體之遴選標準,後續監督與評估機制,說明如何確保受捐助團體內部之資安,防止成果外洩,並提交書面報告予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12】
提案人:陳椒華 林俊憲 洪孟楷 李昆澤
4.國家資通安全會報負責對行政院及其所屬各部會進行資安稽核,如何讓資安稽核發揮最大的效益,而非淪為管理制度文件的陳列,是機關在規劃資安稽核時應先列入討論的議題。
經查辦理國家資通安全會報、資通安全策略及辦理國家資通安全發展方案意見徵詢等共編列315萬元,然在資安稽核規劃未臻明確下,意見徵詢恐效果有限;又國家資通安全會報原則上每半年召開會議一次,再者會報及資通安全諮詢會委員、各組召集人均為無給職,是以該筆預算編列顯失合理。
為確保資安稽核能發揮最大的效益,爰提案凍結資通安全業務項下綜合規劃管理預算20%,俟資通安全署提出資安稽核規劃之書面報告,並送交至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13】
提案人:陳椒華 林俊憲 洪孟楷 李昆澤
5.為提升資安防護能量、全民資安意識,統籌及推動全國資通安全治理業務,資通安全署辦理相關資通政策規劃國家資安防護前導計畫等。隨著資通科技快速發展,資安威脅嚴重影響我國,依據資安業者發布2021年全球威脅企業遭受網路攻擊數量較去年度增長50%,爰建請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針對提升資安防護能量及強化全面意識落實計畫,俟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4】
提案人:許智傑 蔡易餘 林俊憲 劉世芳
6.資通安全署112年度預算案「綜合規劃管理─業務費─委辦費」共編列3,000千元。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於110年2月發布國家資通安全發展方案(110年至113年),此報告除擘劃我國110年至113年之資安目標外,亦闡明全球資安威脅趨勢及國際資安政策發展趨勢(頁8至頁20),然對於此項委辦費之說明仍為「辦理研析各國政府資安政策及對我國政策相關建議」(112年度資通安全署預算案頁56),與前述資通安全會報之內容顯有重複研究之虞。爰此,建議凍結10%,俟資通安全署闡明上述兩者之異同,並就必要性及預期效益,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5】
提案人:魯明哲 洪孟楷 陳雪生
7.資通安全署112年度預算案「資通安全業務─綜合規劃管理─資安業務重大貢獻獎業務」共編列6,190千元。依資安署說明所示,該經費之主要用途為獎勵對我國資安業務具重大貢獻者,雖立意良善對我國資安發展具積極意義,惟公務機關之經費運用仍應訂立明確制度,用以防範不必要之道德風險。爰此,建議凍結10%,俟資通安全署說明該經費撥補標準,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6】
提案人:魯明哲 洪孟楷 陳雪生
8.有關資通安全業務綜合規劃管理項下編列獎補助費419,470千元,補助單位為資通安全研究院,其中291,051千元為數位國家資通安全聯防暨國家資安防護前導計畫,以打造堅韌安全之智慧國家,有效提升政府機關與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之資安防護、監控、預警、管理及通報應變能力等;而127,419千元為整體政府資通安全防禦技術暨系統韌性強化計畫,推動政府資訊系統數位安全韌性相關措施,確保政府重大民生關鍵系統維持高效、安全與彈性運作。
經查,資通安全研究院之補助預算金額約佔資通安全署之預算超過50%,爰提案凍結預算20%,俟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於二個月內提出專案報告、擬出工作計畫並提出數發部追蹤考核資通安全研究院工作業務之法規依據及相關考核作業要點後始得動支。【18】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李昆澤
9.現行各機關預算書編列之資訊服務費109至111年度預算數分別為62.36億元、67.01億元及71.31億元,112年度預算案增加至82.53億元,呈逐年成長趨勢。復依據資安業者發布之2021年全球威脅趨勢回顧報告分析,企業於2021年每週遭受網路攻擊數量較2020年增長50%,就產業別分類,遭受攻擊次數前5名者依序為教育與研究機構、政府與軍事機構、通訊業、網路服務供應商/託管服務供應商及醫療保健機構,而政府機關向來是各類資安威脅覬覦之目標,且隨政府服務數位化及數位服務委外開發,資安風險亦相對提升;法務部調查局亦曾指出,偵辦數起政府機關遭駭案件,調查過程中發現承包政府標案之資訊服務供應商,因其負責政府機關重要資訊系統之開發及維運,易成為駭客主要攻擊目標,試圖竊取機敏資訊及民眾個人資料,凸顯政府資訊作業外包安全管理作業之落實愈趨重要。為落實政府資訊作業外包安全管理作業,爰提案凍結資通安全署「資通安全業務」項下「綜合規劃管理─獎補助費」預算20%,俟資通安全署提出強化考核作業計畫報告,經本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19】
提案人:陳椒華 林俊憲 魯明哲
10.112年度資通安全署之資通安全業務項下之綜合規劃管理項下之獎補助費,編列4億1,947萬元,係全數捐助「國家資通安全研究院」,辦理資安聯防暨國家資安防護前導計畫(2億9,105萬1千元)及整體政府資通安全防禦技術暨系統韌性強化計畫(1億2,741萬9千元)。
惟國家資通安全研究院設置條例於今年1月19日公布、數位發展部及數位產業署、資通安全署於8月27日揭牌成立後,仍處於規畫籌設階段,其人員、業務、計畫等,皆尚未正式施行。
爰此,綜合規劃管理項下之獎補助費,編列4億1,947萬元,提案凍結5%(2,097萬3,500元),俟國家資通安全研究院成立後,始得動支。【20】
提案人:劉世芳 李昆澤 許智傑 林俊憲
11.有鑑於「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預算用途別,乃屬中央規範重要之第二級別預算分類,是以「中央政府各機關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預算執行應注意事項」第三點訂定有規範,要求資通安全署如有對民間團體及個人之捐助,應按捐助事項性質,訂定明確、合理及公開之作業規範並包含合理之用途或使用範圍、督導及考核等事項後,報請主管機關數位發展部核定後,方屬依法辦理。
然而,查資通安全署112年度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預算數即編列鉅額419,470千元,形同讓整體機關總歲出預算數895,696千元當中,便有超過46%規模沒有花在機關本身,而是將執行於假定存在並且預期將主動申請金額捐助後,再順利獲核定之某特定外部團體,已嚴重牴觸公務預算支出當專用在機關本身之基本精神。並且,未來相關捐助作業事項等辦理資訊,在當前更是有欠透明,難令外界詳實了解,爰特提案針對資通安全署112年「4000獎補助費─4040對國內團體之補助」減列50預算數%,並另凍結50%預算數,俟後經向本院交通委員會限期於一個月內提交「資通安全署112年辦理『中央政府各機關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預算執行應注意事項』之落實規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1】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陳雪生 魯明哲
12.資通安全署112年度預算案「資通安全業務」計畫下「獎補助費─對國內團體之捐助」用途別科目編列捐助國家資通安全研究院相關資安計畫經費共計4億1,847萬元。
經查:(一)112年度預算案相關資安計畫內容及預期效益;(二)依資安業者調查報告指出,承包政府資訊業務之供應鏈廠商易成為駭客入侵跳板,另我國資安事件以個資外洩為主要型態,資安防護意識亟待提升。
綜上,隨著資通訊科技快速發展,資安威脅層出不窮,行政院設立資安專責機關,以統籌協調及推動全國資通安全治理業務,故資通安全署除賡續促各部門提升資安防護能量,強化全民資安意識及落實安全管理措施外,允宜確實統整資安資源與機制,俾發揮資源整合綜效,有效降低資安風險。爰此提案凍結「獎補助費─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預算1000萬,俟數發部資通安全署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報告後始得動支。【22】
提案人:蔡易餘 林俊憲 許智傑
13.資通安全署112年度預算案「資通安全業務─綜合規劃管理─數位國家資通安全聯防暨國家資安防護前導計畫」共編列291,051千元。依據院臺護長字第1090201804A號公文所示,為避免公務及機敏資料遭不當竊取,故公務用之資通訊產品不得使用大陸廠牌,且不得安裝非公務用軟體,然生產全球化供應鏈早已行之多年,甲地生產、乙地貼牌乃現今之常態,故僅以大陸產廠作為禁用標的,對於資訊安全恐有不足;資通安全署乃擘劃監理我國資安政策與計畫之首要單位,應研擬更為周詳之安全規範。爰此,建議凍結10%,俟資通安全署針對不同安全等級之公務單位,研擬分級分類之資通訊設備安全規範,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3】
提案人:魯明哲 洪孟楷 陳雪生
14.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於112年度預算「資通安全業務─數位國家資通安全聯防暨國家資安防護前導計畫」項下編列2億9,105萬1千元,該項目主要為推動資安整體發展策略,建立國家資安聯防體系,提供事前安全防護、事中預警應變、事後復原鑑識等資安技術服務,協助政府機關與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強化資通安全防護量能,加強資安情資分享與聯防,降低資安風險,並結合產官學研各界資源與能量。經查國內主要通訊軟體供應均來自國外系統,惟國內無法進行管理,恐造成國內資安漏洞,又該計畫內容不明確,為確保各項計畫預算覈實編列,故建議凍結1/10,待資通安全署針對該計畫提出詳細報告,經交通委員會同意,始得動支。【24】
提案人:林俊憲 許智傑 蔡易餘
15.資通安全署於112年度「資通安全業務─整體政府資通安全防禦技術暨系統韌性強化計畫」編列1億2,741萬9千元,主要係為強化政府數位韌性、充實政府數位資源與資安技術,以提升政府資訊資源應用效率。該計畫屬跨年期之新增計畫,總經費13億9,183萬7千元,惟該計畫內容不明確,且與「數位國家資通安全聯防暨國家資安防護前導計畫」內容多有重複,恐有預算疊床架屋之嫌,故建議刪減該項預算2,000萬並凍結1/10,待資通安全署針對該計畫具體目標提出報告後,經交通委員會同意,始得動支。【25】
提案人:林俊憲 許智傑 蔡易餘
(三)112年度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預算第2目「資通安全業務」項下「通報應變業務」編列2,403萬元,凍結十分之一,俟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陳雪生 魯明哲 李昆澤 劉世芳 林俊憲 蔡易餘 許智傑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三)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有鑑於資通安全署112年「資通安全業務─通報應變業務」預算編列24,030千元,當中主要用途乃「辦理資安鑑識作業及新興防護等軟硬體設備」之執行,並為該用途別編列22,000千元預算,佔據分支計畫預算數規模甚大。然而,考量資通安全署沒有對該項費用有任何進一步說明,以致預算執行內容未盡透明,爰提案減列「資通安全業務─通報應變業務」20%預算數,並另凍結30%預算數,俟後經向本院交通委員會限期於一個月內提交「資通安全署112年資安鑑識作業及新興資安防護等軟硬體設備預算執行之內容、期程以及績效指標訂定」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6】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陳雪生 魯明哲
2.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112年度資通安全業務項下「通報應變業務」預算編列2403萬元,其中2200萬用於辦理資安鑑識作業及新興資安防護等軟體設備,考量資安鑑識為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重要業務,而添購新興資安防護軟體設備更是資安防護的重要基礎,然而相關費用占該項業務高達91%,應予清楚說明,爰此,112年度資通安全業務項下「通報應變業務」預算編列2403萬元,應予凍結10%,待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於1個月內就通報應變業務預計辦理成效(包括新興資安防護軟體設備預計成效),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7】
提案人:李昆澤 劉世芳 林俊憲 蔡易餘 許智傑
3.資通安全署112年度預算案「資通安全業務─通報應變業務─辦理資安鑑識作業及新興資安防護等軟硬體設備」共編列22,000千元。資安署乃我國資安之首要單位,其掌握之資安鑑識技術及軟硬體設備更尤為專業,為有效防堵資訊攻擊或其它網路犯罪活動,故應儘速與警政署、移民署、調查局、國安局、國防部或其他有關單位,建立橫向支援與協助機制,用以保障國人之資訊安全。爰此,建議凍結10%,俟資通安全署說明與各有關單位之聯防協助機制,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8】
提案人:魯明哲 洪孟楷 陳雪生
(四)112年度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預算第2目「資通安全業務」項下「輔導培訓業務」編列2,095萬8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陳雪生 魯明哲 李昆澤 林俊憲 劉世芳 許智傑 蔡易餘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四)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有鑑於資通安全署112年度預算用途別科目「辦理資安會議及資安訓練活動相關經費」編列19,200千元,便佔有編列20,958千元分支計畫之「資通安全業務─輔導培訓業務」超過九成預算數規模。然而,對於如何落實資通安全署藉自身112年度預算書載錄所稱,將建立「以需求為導向之資安人才培訓體系」,則尚有欠相關說明,實令預算執行之際不具備明確績效標準供各界所能衡量。爰此,特提案減列「資通安全業務─輔導培訓業務」20%預算數,並另凍結30%預算數,俟後經向本院交通委員會限期於一個月內提交「資通安全署辦理『建立以需求為導向之資安人才培訓體系』112年作業規劃內容、期程以及績效指標訂定」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9】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陳雪生 魯明哲
2.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112年度資通安全業務項下「輔導培訓業務」預算編列2095萬8千元,其中辦理資安會議及資安訓練活動相關費用編列預算1920萬元,辦理資安會議及資安訓練活動為重要工作,應清楚說明預計辦理會議場次、訓練人次以及預計成效等相關資訊,爰此,112年度資通安全業務項下「輔導培訓業務」預算編列2095萬8千元,應予凍結10%,待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於1個月內就資安會議、資安訓練預計辦理場次、參與人次以及預期成效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0】
提案人:李昆澤 林俊憲 劉世芳 許智傑 蔡易餘
(五)112年度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預算第2目「資通安全業務」項下「稽核檢查業務」編列1,908萬5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陳雪生 魯明哲 陳椒華 林俊憲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五)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有鑑於資通安全署112年度預算工作計畫「資通安全業務─稽核檢查業務」預計執行之「購置資安稽核等相關軟硬體設備經費」預算數10,300千元,其執行用意自當具備免去人員實體之交通移動、當面會議進行,以及可憑藉數位方式對於業務稽查檢核之便利提升,如此方屬合理。是以,同屬「資通安全業務─稽核檢查業務」分支計畫中之「辦理稽核檢查業務出差所需國內旅費」2,270千元、「辦理資安實地稽核及技術檢測等作業及教育訓練所需出席費、鐘點費」3,595千元,以及「辦理資安稽核及攻防演練相關會議」2,830千元等費用,實顯沒有實體辦理必要與急切,否則恐有悖當前已可憑藉便利且可靠之數位方式所進行現實。爰此,特提案減列「資通安全業務─稽核檢查業務」30%預算數,並另凍結30%預算數,俟後經向本院交通委員會限期於一個月內提交「資通安全署112年辦理『透過數位方式落實資安稽核檢查業務』之精進規劃與及績效指標訂定」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1】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陳雪生 魯明哲
2.為積極推動國家資通安全政策,加速建構國家資通安全環境,及因應國際趨勢與新型態資安攻擊與威脅,在既有的防禦基礎及面向上延續我國的資安防護能量予提升國家競爭力,因而成立國家資通安全會報,負責對行政院各部會進行資安稽核。
資安稽核涵蓋項目眾多,除技術檢測及實地稽核,亦包含風險評估、緊急應變措施、各式記錄、文件化資料等,然稽核檢查業務項下有關辦理資安實地稽核及技術檢測等作業及教育訓練等經費共計約編列360萬,恐難以支應眾多資安稽核項目,抑或需在部分稽核項目進行簡化,而難以達成辦理稽核之原有目的。
爰此,提案凍結資通安全業務項下稽核檢查業務預算20%,俟資通安全署重新檢討對行政院各部會有關資安稽核之詳細執行計畫,並提交書面報告予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32】
提案人:陳椒華 林俊憲 洪孟楷
(六)112年度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預算第2目「資通安全業務」項下「法規及國際合作業務」編列3,655萬5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陳雪生 魯明哲 李昆澤 劉世芳 林俊憲 許智傑 蔡易餘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六)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有鑑於資通安全署112年度預算工作計畫「資通安全業務─法規及國際合作業務」編列之36,555千元,當中所預計執行之各用途別內容中,絕對多數執行內容皆是可透過數位進行方式所便利替代之實體會議出席與國內、外旅費。是以資通安全署允宜積極並詳實說明,何以該類業務透過數位進行之方式不具可行空間,非必要透過非數位方式進行實際出國方為可能。如此,方可避免相關預算執行淪浪費民脂民膏之民眾觀感。爰此,特提案減列「資通安全業務─法規及國際合作業務」30%預算數,並另凍結30%預算數,俟後經向本院交通委員會限期於一個月內提交「資通安全署112年辦理『非數位方式執行法規及參與國際合作業務之必要及績效指標訂定』」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3】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陳雪生 魯明哲
2.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112年度資通安全業務項下「法規及國際合作業務」預算編列3655萬5千元,其中2420萬元用於辦理國際法規交流、資通安全管理法法制實務研討、法規調適等業務,相關業務固然有其重要性,但應更清楚說明預計會議場次、內容、目標以及預期成效,爰此,112年度「法規及國際合作業務」預算編列3655萬5千元應予凍結10%,待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於1個月內就預計辦理會議、訓練之場次以及預計成效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4】
提案人:李昆澤 劉世芳 林俊憲 許智傑 蔡易餘
3.112年度資通安全署資通安全業務項下「法規及國際合作業務」項下之「一般事務費」,編列2,420萬元,係為辦理國際法規交流相關會議、資安法制實務研討、法規調適、資安法制教育訓練、國際資安法規及政策研析等。
惟就法規政策研析而言,綜合規劃管理已編列300萬元委辦費研析政策建議書,故恐有重複編列之嫌;另於預算書中,無法得知辦理法規交流相關會議、研討等之預期目標為何;法規調適亦然,無法得知資安署對於資安之立法計畫。
爰此,一般事務費原編列2,420萬元,提案凍結5%,俟資通安全署就辦理研討交流之預期效益、法規調適之立法計畫等提交書面報告至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35】
提案人:劉世芳 林俊憲 李昆澤 許智傑
4.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於112年度預算「法規及國際合作業務─國外旅費」計畫項下編列1,049萬6千元,主要係為派員參加國際交流會議、技術研討會議/國際(法規)會議等所需旅費。經查,原行政院資安處歷年均派員參加國際資通安全相關會議,以交流國際資通安全維護資訊,提升政府資通安全維護技術,惟國外旅費預算編列占該項目預算近1/3,恐有排擠其他業務預算之嫌,故建議刪除該項預算200萬並凍結該項預算1/5,待資通安全署針對國際會議參與效益提出詳細書面報告,始得動支。【36】
提案人:林俊憲 許智傑 蔡易餘
5.112年度資通安全署資通安全業務項下法規及國際合作業務項下之國外旅費,編列1,049萬6千元,係安排31天(擬派8人)之「資安交流團」考察、56天(擬派12人)之外館資安健檢、88天(擬派31人)之會議,共計14項計畫,預計出國之達1,155「人天」。
惟資安署為新成立之單位,人力短絀,職員比例不足40%、約聘僱人員則僅逾一成(見下表),若明年度出國計畫達1,155「人天」,則恐影響署內業務執行。
112年預算員額 |
現有人員 |
現員比例 | ||||
|
職員 |
約聘僱 |
職員 |
約聘僱 |
職員 |
約聘僱 |
資安署 |
121 |
44 |
45 |
5 |
37.19% |
11.36% |
(來源:資安署提供,統計至2022年10月25日止)
爰此,國外旅費原編列1,049萬6千元,提案凍結10%,俟資通安全署調整出國計畫並提交書面報告至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37】
提案人:劉世芳 李昆澤 許智傑 林俊憲
(七)112年度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預算「勞務承攬」共編列3,103萬7千元,預計進用51位勞務承攬人力,辦理業務包括辦公室環境清潔、保全、文書管理工作、資通安全行政事務工作等,考量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之主要業務為辦理國家資通安全等重要業務,相關文書管理及行政事務仍有接觸機敏資料之可能性,相關人員之進用管理應更加嚴謹,訂定妥善之資料安全保密規範,爰此,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應於2個月內就勞務承攬人員之機密保護辦理情形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
提案人:李昆澤 劉世芳 林俊憲 蔡易餘 許智傑
(八)有關資通安全業務項下稽核檢查業務,其中辦理資安實地稽核及技術檢測等作業及教育訓練所需出席費、鐘點費共編列359萬5千元。有鑑於該預算編列之合理性及實質內容尚待釐清,爰請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8】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李昆澤
(九)112年度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總預算額度8億9,569萬6千元,編列職員121名,聘用44名,員工合計165名,人事費共編列2億5,519萬6千元,獎補助費4億1,947萬元,稽核檢查業務費1,908萬5千元。
資通安全署負責國內中央、地方政府及各機關單位之資安稽核重要任務,如何運用所編列之165名人力以完成國家資安稽核任務甚為重要。爰請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稽核作業法規及112年度稽核計畫書面報告。【9】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李昆澤
(十)有鑑於國家資通安全研究院於112年度受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編列捐助款4億1,847萬元,其中「人事費」2億8,317萬2千元;另於前瞻第4期特別預算案編列補助該院辦理「臺灣資安卓越深耕─資安卓越中心計畫」6.6億元,其中「人事費」為2.37億元。經行政院上開計畫審查意見表示:「資安卓越中心預計112年成立,隸屬於行政法人資安研究院,其人事費用將由行政法人編列預算支應,其編列之公務預算投入之同時應扣除本計畫所編列之人事費用,避免重複編列」。為避免預算重複編列,爰要求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針對「人事費」編列部分進行檢討,將重複編列部分扣除,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檢討書面報告。【38】
提案人:傅崐萁 魯明哲 洪孟楷
(十一)有鑑於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之預算結構,雖因係新成立之單位,預算書表之編列,僅有歲出預算,並無歲入預算。查資安署之業務,多為辦理教育訓練、講習,或多以委辦費等為主,另會至其他公務機關,或進行相關關鍵基礎設施之資安查核,故應編列相關歲入,充實資安署預算。爰此,建請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於113年度預算書表研議依程序編列歲入預算。【39】
提案人:劉世芳 李昆澤 林俊憲 蔡易餘 許智傑
(十二)112年度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預算「數位國家資通安全聯防計畫暨國家資安防護前導計畫」,其主要為提升政府機關資安管理與技術能量、提升關鍵基礎設施韌性,有效掌控我國整體資安風險、完善政府網際服務網防禦深廣度及厚植政府機關防禦能量。經查,日前於網路論壇BreachForums出現兜售2,300萬筆國人個資之情事,並稱資訊來源為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惟內政部及數位發展部均否認國人個資係由內政部外洩,為避免政府資訊洩漏遭不當利用,故建議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應於2個月內通盤檢討現行國家各機關層級資安風險,並提升國家資通安全防禦能力。【40】
提案人:林俊憲 許智傑 蔡易餘
(十三)112年度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預算「資通安全業務」項下「獎補助費」捐助國家資通安全研究院共編列4億1,847萬元,依據「國家資通安全研究院設置條例」第2條有關國家資通安全研究院之業務範圍包括推廣全民資通安全意識,有鑑於資安全事件頻傳,資料外洩事件又占其中大宗,爰要求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應於2個月內,就推廣全民資通安全意識短、中、長期目標及如何降低民眾資料外洩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41】
提案人:李昆澤 劉世芳 許智傑 林俊憲 蔡易餘
(十四)依據資安業者CheckPoint 111年1月底發布之2021年全球威脅趨勢回顧報告分析,企業於2021年每週遭網路攻擊數量較2020年增長50%。另依國家發展委員會110年4月公布之「國家數位發展研究報告」指出,我國資安事件以個資外洩為主要,而12歲以上民眾僅有35.1%運用資安措施且最近3個月曾更新。此外,111年國家資通安全情勢報告就政府機關通報之資安事件分析,其中3級事件以資料外洩居多,除網站設計不當或應用程式漏洞導致之外,皆發生使用Google表單蒐集民眾資料,因權限設定不當致使民眾可瀏覽他人填寫資料,造成個資外洩,顯示資通安全防護意識仍待提升。爰請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就提升民眾資通安全意識以及降低政府、企業資安威脅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42】
提案人:陳椒華 趙正宇 陳雪生 邱臣遠
(十五)數位發展乃世界各國邁向未來之重要基石,亦為國力之展現,故其防護、阻禦威脅與攻擊尤為重要,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乃我國資通安全之政策規劃、計畫核議及監督考核之主管機管,惟資安業務所需之能力不同於傳統文官系統,恐難援引傳統公務體系之聘用標準選賢,故資安署應訂立完整且具體之選聘標準,除藉此確保約聘人員之專業能力外,亦可避免人治之道德風險。此外,截至111年10月12日為止,資安署所編列之約聘員額44人僅2人,約聘之人力缺口達96%之高,此況恐不利我國資安防護之建置與規劃,資安署應儘速改善人力問題。爰此,請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於2個月內針對各類約聘人員之晉用標準,及人力缺口之改善情形,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43】
提案人:魯明哲 洪孟楷 陳雪生
(十六)有鑑於資通安全公務作業尤為重要,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允宜積極補足預算員額編列數,並詳實令外界明白人員受進用情形,落實有效求才、妥適用才、有力留才之人事政策。爰此,特要求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112年度需按每季辦理機關職員與其他人員進用之進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44】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陳雪生 魯明哲
(十七)有鑑於資通安全公務作業尤為重要,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允宜妥適支用公務與特別預算之經費,並詳實令外界明白新設機關之預算執行情形。爰此,特要求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112年度需按月辦理機關會計報告資訊揭露作業。【45】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陳雪生 魯明哲
(十八)有鑑於我國中央政府機關所需資安人力甚多,且當前難以受常規國家考試、約僱及聘用方式所補足,然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雖屬業務主管機關,卻遲未就該等情形積極辦理具體作為,允宜積極改善之。爰此,特要求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限期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我國公務機關及國營事業資安人力進用短、中、長期目標與行政支持規劃」書面報告。【46】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陳雪生 魯明哲
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單位預算
歲出部分
第22款 數位發展部主管
第3項 數位產業署27億0,266萬6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16項:
(一)112年度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預算第2目「促進數位創新動能轉型升級」編列24億8,771萬8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昆澤 許智傑 劉世芳 林俊憲 蔡易餘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一)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數位發展部數位發展署112年度「促進數位創新動能轉型升級」預算共編列24億8,771萬8千元,其中委辦費共編列12億8,887萬3千元,獎補助費共編列11億8,896萬2千元,委辦費與獎補助費共編列24億7,783萬5千元,兩者占本計畫預算之99%,委辦費與獎補助費占比之高實屬罕見,如計算委辦費與獎補助費於數位發展署預算總額之占比也高達91%,是否有相當效益,應更審慎評估,爰此,數位發展部數位發展署112年度「促進數位創新動能轉型升級」預算共編列24億8,771萬8千元,應予凍結20%,待數位發展署於1個月內就相關計畫之效益提出完整說明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
提案人:李昆澤 許智傑 劉世芳 林俊憲 蔡易餘
2.112年度數位產業署預算案於「促進數位創新動能轉型升級」計畫之「推動資通訊數位服務升級與普及」分支計畫編列「雲世代產業數位轉型─數位平台服務推動計畫」4億464萬3千元。
經查:(一)配合雲世代產業數位轉型政策,推動數位雲服務,以協助產業完成數位轉型;(二)就各產業領域轉型需求開發數位雲服務,俾協助業者及早達成轉型目標。
綜上,數位產業署112年度單位預算案編列「雲世代產業數位轉型─數位平台服務推動計畫」4億464萬3千元,允宜引導資服業者發展符合企業需求之數位雲服務,協助中小企業拓展實體與數位全通路行銷,並達成數位轉型之目標。爰此提案凍結「促進數位創新動能轉型升級」預算1,000萬,俟數發部數位產業署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報告後始得動支。【4】
提案人:蔡易餘 林俊憲 許智傑
3.數位發展部數位發展署112年度「促進數位創新動能轉型升級」項下「委辦費」共編列12億8,887萬3千元,預計辦理18項計畫,占「促進數位創新動能轉型升級」全數預算之51%,考量委辦費應力行撙節,並應針對各計畫之目標、預計成效詳加說明,爰此,數位發展署112年度「促進數位創新動能轉型升級」項下「委辦費」共編列12億8,887萬3千元,應予刪減3,000萬元,另凍結預算10%,待數位發展署於1個月內就委辦計畫之必要性及預計成效提供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5】
提案人:李昆澤 劉世芳 許智傑 林俊憲 蔡易餘
(二)112年度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預算第2目「促進數位創新動能轉型升級」項下「推動資通訊數位服務升級與普及」編列10億6,893萬5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椒華 林俊憲 洪孟楷 許智傑 劉世芳 蔡易餘 李昆澤 許淑華 陳雪生 魯明哲 趙正宇 傅崐萁 陳素月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二)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有鑑於雲世代產業數位轉型─數位平台服務推動計畫需持續探究各產業領域轉型需求,據以開發數位雲服務,俾協助業者及早達成轉型目標。然目前預定補助國內雲產業廠商發展及引導轉型的補助內容項目不明確,爰提案凍結數位產業署「推動資通訊數位服務升級與普及」預算20%,俟數位產業署於二個月內提出產業轉型需求、相關補助辦法及後續考核追蹤機制等書面報告,提報本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6】
提案人:陳椒華 林俊憲 洪孟楷
2.為支持我國中小企業數位轉型,並協助產業加速推動邁向國際市場,數位產業署依行政院戰略推動「雲世代產業數位轉型」,計畫包括推動示範案例及產學合作、使用數位雲服務、資料應用服務等,以達成拓展商機並帶動數位投資等效益。然多數中小企業數位轉型過程面臨挑戰,除缺凡數位人才、產業典範,更對於產業無相關了解,爰建請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針對各別產業數位轉型缺口及主要轉型目標提出相關方案,俟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7】
提案人:許智傑 劉世芳 蔡易餘 林俊憲
3.數位產業署之「促進數位創新動能轉型升級」項下「01推動資通訊數位服務升級與普及」,編列10億6,893萬5千元,主要執行七項計畫,包括產業應用基礎研究綱要計畫(5,443萬3千元)、數位創新研發計畫(2億6,603萬4千元)、新興智慧移動空間感知協作及產業躍升計畫(6,900萬元)、5G+創新應用系統計畫(1億6,431萬5千元)、資訊創新應用與軟體採購計畫(4,415萬元)、雲世代產業數位轉型(4億464萬3千元)、跨域數位人才智慧學習推動計畫(6,400萬元)。
惟就此科目預算結構觀之,委辦費3億3,849萬7千元佔科目預算比為31.67%、獎補助費7億2,807萬8千元佔科目預算比為68.11%;質言之,此科目預算之委辦費及獎補助費佔比高達99.78%。
上開之獎補助,主要捐助對象如產業應用基礎研究綱要計畫5,443萬3千元全數捐助資策會、5G+創新應用系統計畫1億6,431萬5千元全數捐助資策會及工研院;又,數位創新研發計畫則捐助國內公司2億1,103萬4千元,佔預算之79%、雲世代產業數位轉型捐助國內公司2億668萬1千元,佔預算之51%。
上列所述,因科目預算幾乎為委辦、捐補助政府法人、公司,恐造成計畫執行成效不易追蹤評估,且個別計畫之相互連結,亦不易呈現數位產業署之整體施政方針或欲推動之數位產業發展藍圖。爰此,推動資通訊數位服務升級與普及,原編列10億6,893萬5千元,提案凍結500萬元,俟數位產業署就推動數位產業發展藍圖及各計畫追蹤管考機制提交書面報告至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8】
提案人:劉世芳 李昆澤 許智傑 林俊憲
4.有鑑於產業應用基礎研究綱要計畫,按名稱所說乃針對應用基礎進行研究,然所見預算書中說明內容卻顯雜亂。例如所提將「以商業模式創新先於技術創新」,致本計畫定位產生在基礎研究抑或創新研究間之錯亂,另提「更快填補產業技術缺口」,卻未提到所欲填補之具體缺口為何,以及藉「智慧車輛資安」作為技術布局,卻有在關鍵基礎設施資安領域逾越與資通安全署分際等,皆凸顯相關預算執行未有清晰之規劃。爰此,特提案減列「產業應用基礎研究綱要計畫」預算數20%,並另凍結20%預算數,俟後經向本院交通委員會限期於一個月內提交「數位產業署112年度產業應用基礎研究綱要計畫執行規劃及之績效訂定」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0】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陳雪生 魯明哲
5.有鑑於數位創新研究計畫內容,按預算書中說明內容所載,乃包含藉獎補助機制引導資安等產業技術,並帶動企業投入研發經費至少2億元以上。是以考量該計畫執行之主管機關並非資通安全署,且預計帶動之企業投入經費尚比計畫本身還少,允宜重新盤整有關規劃與執行。爰此,特提案減列「數位創新研發計畫」預算數15%,並另凍結15%預算數,俟後經向本院交通委員會限期於一個月內提交「數位產業署112年度數位創新研發計畫執行規劃與民間產業參與資源精進之績效訂定」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1】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陳雪生 魯明哲
6.有鑑於「新興智慧移動空間感知協作及產業躍升計畫」內容詳情,按預算書中說明所載,乃具備配合「亞洲‧矽谷推動方案2.0」並有「培育國際級系統整合公司」目標並執行。然而,考量該目標於「亞洲‧矽谷推動方案1.0」已然達成,且「亞洲‧矽谷推動方案2.0」自110年便早已推出,並確立分工與執行之內容。顯見本計畫存在有藉「亞洲‧矽谷推動方案2.0」名義,在逾越中央政府既有各專案之執行分際,恐令有關預算重複執行,淪為浪費。爰此,特提案減列「新興智慧移動空間感知協作及產業躍升計畫」預算數15%,並另凍結25%預算數,俟後經向本院交通委員會限期於一個月內提交「新興智慧移動空間感知協作及產業躍升計畫112年度執行規劃與績效訂定」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2】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陳雪生 魯明哲
7.有鑑於數位產業署對於「5G+創新應用系統整合發展計畫」之內容說明中,載明協助業者發展我國5G創新應用市場,並編列有112年度164,315千元。然而,考量業者對市場之發展所需,乃常態存在之商業本質,主管機關允宜思考單一年度之計畫執行,是否有助長久未來的產業獨立經營,又或在受民間依賴之際,變相延誤其相關發展期程。爰此,特提案減列「5G+創新應用系統整合發展計畫」預算數5%,並另凍結15%預算數,俟後經向本院交通委員會限期於一個月內提交「『5G+創新應用系統整合發展計畫』屆112年執行期滿後續之數位產業署規劃作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3】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陳雪生 魯明哲
8.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於112年度預算「促進數位創新動能轉型升級─5G+創新應用系統整合發展計畫」計畫項下編列1億6,431萬5千元,其內容為利用5G大寬頻、低延遲、高可靠之特性,結合邊緣運算與精準環境定位技術,整合軟體及硬體,跨業合作以發展我國5G創新應用自主技術。經查,我國5G發展已逾兩年,然普及率僅24.46%,與4G普及率相比,同樣推行兩年,4G用戶數已達62.29%,顯見5G推廣尚有相當成長空間。故建議凍結該項預算1/5,待產業署針對5G普及率和基地台均能有效提升至5成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14】
提案人:林俊憲 蔡易餘 許智傑
9.有鑑於數位產業署對於「資訊創新應用暨軟體採購推動計畫」之內容說明中,表示將藉該計畫所編列之44,150千元,再創造採購金額規模達50億元之成效。然而,考量有關落實過程之說明有限,難令外界第一時間瞭解是由誰向誰採購了50億元規模之金額受惠對象,以及所預計採購之內容為何等,允宜積極詳實說明,避免預計績效灌水之嫌。爰此,特提案減列「5G+創新應用系統整合發展計畫」預算數10%,並另凍結20%預算數,俟後經向本院交通委員會限期於一個月內提交「『資訊創新應用暨軟體採購推動計畫』預計112年創造採購金額50億之落實規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5】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陳雪生 魯明哲
10.有鑑於「雲世代產業數位轉型─數位平台服務推動計畫」單一計畫,便編列單年度404,643千元,乃數位產業署所有同年專案計畫金額之最。是以,考量既有數位產業署人力至多僅法定員額1/2數量,難盡妥適執行之可能,恐淪浮濫為執行而花費公務預算之虞。爰此,特提案減列「雲世代產業數位轉型─數位平台服務推動計畫」預算數10%,並另凍結預算數25%,俟後經限期於一個月內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交「『雲世代產業數位轉型─數位平台服務推動計畫』經費執行考核精進與可信度落實之規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6】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陳雪生 魯明哲
11.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於112年度預算「促進數位創新動能轉型升級─雲世代產業數位轉型─數位平台服務推動計畫」項下編列4億464萬3千元,其內容係推動資訊服務業整體發展,輔導資服業更快速的運用新興資訊技術建立示範場域。經查,該計畫自110年度起推動,並設立單一入口網頁俾利計畫推行,惟該計畫入口網久未更新,民眾無法獲得所需資訊,並未發揮預期效用,為確保計畫預算覈實編列,避免預算浪費產生排擠效應,故建議刪減該項預算2,000萬並凍結1/5,待產業署針對數位平台服務推動計畫於一個月內提出詳細書面報告,始得動支。【17】
提案人:林俊憲 蔡易餘 許智傑
12.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112年度預算「促進數位創新動能轉型升級」項下「推動資通訊數位服務升級與普及─6.雲世代產業數位轉型─數位平台服務推動計畫」編列4億464萬3千元,係為推動示範案例及產學合作,並鼓勵中小企業使用數位雲服務。唯依據「台灣中小企業轉型現況及需求調查─數位轉型 價值先行」報告,有81%之中小企業於數位轉型過程面臨挑戰,包括41.7%不知道轉型如何階段進行、33.6%缺乏產業典範。建議凍結該項預算10%,俟數位產業署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8】
提案人:趙正宇 傅崐萁 林俊憲 許智傑
13.數位產業署112年度預算案「促進數位創新動能轉型升級─推動資通訊數位服務升級與普及─雲世代產業數位轉型─數位平台服務推動計畫」共編列404,643千元。據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PwC Taiwan)於2021年所發佈之「臺灣中小企業轉型現況及需求調查─數位轉型 價值先行」指出,有81%之中小企業於數位轉型過程面臨諸多挑戰,如:缺乏數位人才(47.1%)、不知道轉型如何階段進行(41.7%)以及缺乏產業典範(33.6%)。爰此,建議凍結10%,俟數位產業署針對如何有效協助我國中小企業解決數位轉型之各階段困難,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9】
提案人:魯明哲 洪孟楷 陳雪生
14.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112年度預算案於「促進數位創新動能轉型升級」計畫之「推動資通訊數位服務升級與普及」分支計畫編列「雲世代產業數位轉型─數位平台服務推動計畫」4億464萬3千元,包括委辦費1億9,688萬2千元、捐助經費2億668萬1千元、獎勵及慰問金108萬元。其欲協助中小企業導入新技術及轉型新商模,並以資料服務國際化為目標,建構具國際市場之資料應用服務,將我們資訊服務業推廣至東南亞等國際市場並促成商機為目標。
惟各領域產業數位轉型之主要目的均為不同,如批發與零售業目的─擴大市場成長、住宿及餐飲業目的─更好之客戶體驗、金屬製品製造業目的─降低營運成本、機械設備製造業目的─改善人力管理、電子零組件製造業目的─改善營運績效及農業目的─降低營運成本。且據工業局資料,國際數據資訊(IDC)顯示108年全臺有近6成企業進行數位轉型,但中小企業啟動數位轉型計畫比率僅13%;另據經濟部技術處產業技術基磐研究與知識服務計畫109年調查結果,傳統製造業者投入數位轉型速度相對較為緩慢,其中紡織業、金屬業與食品業已進行轉型與規劃轉型之比率分別為14%、15%、23%,顯示推動製造業數位轉型有其急迫性。又工業局綜合相關公協會盤點我國中小企業數位轉型之需求,相關中小企業業態之需求盤點結果詳表1。
業態 |
需求 |
製造業 |
人力不足,希望數位工具保留老師傅經驗 少量客製需求供應鏈管理難,無法即時回應客戶 缺數位化技術能量及國際接單能力 產、銷、研分散不同地點,需數位化管理 |
零售服務業 |
缺數位服務、多語系行銷及數據應用能力 網路社群選擇多,品牌忠誠度經營難 缺跨域人才與數據,且利潤薄投資意願低 對國際趨勢掌握、應變力不足 |
小微企業 |
數位基礎建設與服務不足 需分析消費市場以穩定供需 數位化程度不足,難以即時因應環境變化 |
資料來源:工業局提供。
據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統計109年底中小企業家數計154萬8,835家,占全體企業156萬5,637家之98.93%,其中製造業14萬4,647家,占全體中小企業家數之9.34%,就業人數219萬人,占全體製造業就業人數之72.02%,出口額占中小企業出口總額之40.59%。
據此,開發數位雲服務,數位產業署年度目標設推動商轉2個數位雲服務,促進投資達5億元,進而帶動至少200家中小企業使用數位雲服務,並帶動中小企業新增營收達5億元,該200家中小企業之目標與全台中小企業家數計154萬8,835家相較之下,實緩不濟急,數位產業署宜探究各業別數位轉型缺口及協助中小企業加速數位轉型,爰此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112年度單位預算案歲出預算「促進數位創新動能轉型升級」項下編列編列「雲世代產業數位轉型─數位平台服務推動計畫」4億464萬3千元,應予凍結5%,俟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就各業別數位轉型缺口與加速中小企業轉型之目標、策略、現況,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0】
提案人:陳素月 許智傑 林俊憲 蔡易餘
15.有鑑於數位產業署擬藉「跨域數位人才暨智慧學習整合推動計畫」,對於數位學習產業積極參與國際競賽,以及鏈結產學雙方提升產學媒合率,共二大目標辦理112年度作業。然而,考量計畫經費尚非輕微,卻對所規畫將參與之國際競賽對象,以及參賽之組訓前置作業等,皆未明確揭露;同時,對於鏈結產學雙方提升產學媒合率,亦有繞過教育部、勞動部逕自辦理之虞,允宜儘速修正並檢討。爰此,特提案減列「跨域數位人才暨智慧學習整合推動計畫」預算數15%,並另凍結預算數25%,俟後經限期於一個月內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交「『跨域數位人才暨智慧學習整合推動計畫』執行國際競賽之組訓前置作業精進與預期成績和辦理鏈結產學雙方提升產學媒合率之中央機關協作規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1】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陳雪生 魯明哲
16.數位發展部數位發展署112年度「促進數位創新動能轉型升級」項下「跨域數位人材暨智慧學習整合推動計畫」預算編列6,400萬元,計畫目標為強化跨域人才培育,預計達到200人之目標,人才培育有其重要性,更應深入追蹤進入職場之情形,以確保人才之實際任用狀況,以落實人才培育的目標,爰此,112年度「促進數位創新動能轉型升級」項下「跨域數位人材暨智慧學習整合推動計畫」預算編列6,400萬元,應予凍結10%,待數位發展署於一個月內就跨域數位人材暨智慧學習整合推動計畫未來人才培育如何進行後續追蹤,確保人才留任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2】
提案人:李昆澤 許智傑 劉世芳 林俊憲 蔡易餘
(三)112年度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預算第2目「促進數位創新動能轉型升級」項下「策進數位跨域應用與平台服務」編列14億1,878萬3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洪孟楷 李昆澤 許智傑 蔡易餘 林俊憲 陳素月 劉世芳 許淑華 陳雪生 趙正宇 傅崐萁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三)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隨著數位科技的發展,交通部及數位發展部為推動智慧城鄉創新應用,協助地方政府解決生活痛點及產業數位轉型,因而推動MaaS(Mobility-as-a-Service)服務。
根據國發會發布之人口推估報告,台灣預計將於2025年步入超高齡社會,超過20%人口為65歲以上的高齡者。面對高齡化社會,移動(mobility)將成為社會重要服務,為維護「數位時代老年人之人權、參與和福祉」,推廣高齡者之數位化教育,以及確保MaaS服務之可近性有其必要性與迫切性。
爰此,提案凍結數位產業署「促進數位創新動能轉型升級」項下「策進數位跨域應用與平台服務」預算10%,俟數位產業署、運輸研究所及長期照顧司針對MaaS服務如何與高齡化趨勢進行連結一事進行討論,並於三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予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24】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洪孟楷
2.資安跨域整合聯防計畫內容眾多且廣泛,且預算高達2.3億元,包括強化網路零售業者資安防護能量、協助國內高風險網路零售業者提升資安防護能量、研訂物聯網產品之資安規範及檢測基準等,攸關網路購物資安甚鉅。為了解相關細部計畫如何落實執行,爰提案凍結數位產業署「促進數位創新動能轉型升級─02策進數位跨域應用與平台服務」預算10%,俟數位產業署於二個月內提供施行計畫、補助審核辦法與績效查核辦法的詳細書面說明報告,提報本委員會後,始得動支。【25】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李昆澤
3.人工智慧與感知互動跨域應用躍升計畫為推動國產AI系統發展,帶動產業投資智慧感知互動科技新產品∕服務落地,但預算高達3.65億元,無從得知如何運用高額公帑促進投資、補助及研發。爰此,提案凍結數位產業署「策進數位跨域應用與平台服務」預算10%,俟於二個月內提出人工智慧與感知互動跨域應用躍升計畫補助計畫辦法,含預算編列細項、補助或輔導的主因、廠商的選擇方式及輔導計畫等書面資料,並訂定執行成效及後續考核辦法等書面報告說明,提送本委員會後,始得動支。【26】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李昆澤
4.近年來Google、Meta臉書、Line等大型數位平台,多數未付費取得報紙等新聞媒體所產製的新聞內容,卻囊括多數廣告收入,在數位平台壟斷國內數位廣告市場的情況下,同樣仰賴廣告收入的台灣新聞產業受到極大衝擊,嚴重影響新聞媒體生存權。對此,澳洲於2021年2月間通過《媒體議價法》,要求全球數位平台必須為刊登澳洲媒體產製的新聞內容付費。惟本計畫中,並無針對協助台灣新聞產業數位轉型及輔導業者與數位平台對談等具體規劃。
爰此建請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針對如何協助我國新聞產業與數位平台進行三方對談並研謀建立數位平台議價機制方案,俟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7】
提案人:許智傑 蔡易餘 林俊憲 陳素月
5.分支計畫中,軍民通用資安技術研發補助計畫預算高達1.35億元,共擬補助10家廠商,平均每家廠商補助金額可能高達上千萬元。此為發展資安關鍵技術,推動資安業者進行資安技術研發,強化產業抵禦網路攻擊之資安防護能力,尤其關係國防安全至為重要。為有效推展計畫,爰提案凍結數位產業署「促進數位創新動能轉型升級─02策進數位跨域應用與平台服務」預算5%,請於二個月內提出預算補助辦法與考核機制,提報本委員會後,始得動支。【28】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李昆澤 林俊憲
6.運動科技創新模式研發及公益平台推動計畫預算高達1.77億元,但未見詳細研發及推動計畫內容與預算細項,無法得知經費運用方向及預估成效。爰此,提案凍結數位產業署「策進數位跨域應用與平台服務」預算5%,俟於二個月內提出運動科技創新模式研發及公益平台推動計畫補助計畫辦法,含預算編列細項、補助或輔導的主要理由、廠商的選擇方式及輔導計畫等書面資料,並訂定執行成效及後續考核辦法提送本委員會後,始得動支。【29】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李昆澤
7.軍民通用資安技術研發補助計畫編列1.35億元,推動國內業者研發低軌衛星的通訊安全,連結國防需求,補助業者自主研發建立國內資安關鍵技術自主發展能量。然此計畫宜與國防資通訊等單位協調溝通,並充實關鍵指標,另宜觀察相關技術使用情況及國際衛星數據傳輸之要求,俾掌握衛星網路監管事宜。爰此,提案凍結數位產業署「促進數位創新動能轉型升級」項下「策進數位跨域應用與平台服務」預算2%,俟數位產業署於二個月內與國防資通訊等單位協商、建立關鍵指標、掌握衛星網路監管、提升產業運用價值、促進資安國產化、提升使用衛星的通訊安全等,以及催生軍民通用關鍵技術等具體KPI評估指標,提出書面說明報告,提報本委員會後,始得動支。【30】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洪孟楷
8.數位產業署112年度預算案於「促進數位創新動能轉型升級」計畫之「策進數位跨域應用與平台服務」分支計畫編列「人工智慧與感知互動跨域應用躍升計畫」3億6,505萬1千元。
經查:(一)「人工智慧與感知互動跨域應用躍升計畫」概述;(二)因應業者導入AI策略需求,協助其善用人工智慧與數位工具,並擴大一站式軟體系統應用效益及發展商業模式,俾擴散研發成果拓展商機。
綜上,數位產業署112年度預算案編列「人工智慧與感知互動跨域應用躍升計畫」,除賡續協助業者善用人工智慧,提升其智慧工具應用能力,以因應國際產業發展趨勢外,允宜擴大一站式軟體系統應用效益及研發成果,俾利產業順利進入國際市場,藉以拓展商機。爰此提案凍結「策進數位跨域應用與平台服務」預算1,000萬,俟數發部數位產業署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報告後始得動支。【31】
提案人:蔡易餘 林俊憲 許智傑
9.物聯網應用場域資安強化推動計畫編列近五千萬元補助廠商資安解決方案,以提升我國產業資安防護能量,強化我國企業供應鏈韌性,用公帑補助廠商提升資安是否恰當,不無疑義。爰提案凍結數位產業署「促進數位創新動能轉型升級」項下「策進數位跨域應用與平台服務」預算1,000萬元,俟數位產業署於二個月內提出輔導企業機制、如何籌組產業成立資安工作小組、如何輔導企業參與資安成熟度評級及如何強化我國企業供應鏈韌性之推動及輔導計畫之詳細書面說明報告,提報本委員會後,始得動支。【32】
提案人:陳椒華 林俊憲 魯明哲
10.實境體感暨虛擬科技創新應用推廣計畫預算高達1.05億元,由於本領域仍屬創新,難以得知此項公帑究係將應用於遊戲產業抑或其他領域,亦難窺知其執行輔導方式及預期成效。爰此,提案凍結數位產業署「策進數位跨域應用與平台服務」預算1,000萬元,俟於二個月內提出虛擬科技創新的整體補助計畫辦法,含預算編列細項、可補助或輔導的主要理由、廠商的選擇方式及輔導計畫,並訂定執行成效及後續考核追蹤機制及辦法等書面資料,提送本委員會後,始得動支。【33】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李昆澤
11.行動支付多元應用加值服務計畫編列預算33,000千元,然此業務計畫係移自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另因109年度我國行動支付普及率為67.5%,與110年度、114年度行動支付普及率72.5%及90%之目標仍有差距;另108年度零售業、餐飲業採行動支付之金額占比分別僅2.0%及1.4%。故立法院111年附帶決議「為擴大行動支付相關計畫綜效,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應鏈結既有行動支付計畫之執行成果,並妥訂推動目標及適用領域」,數位產業署實應延續此附帶決議精神,加強行動支付多元加值應用。爰此,提案凍結數位產業署「策進數位跨域應用與平台服務」預算800萬元,請數位產業署於二個月內提出提升行動支付普及率、零售業與餐飲業提升行動支付金額占比之推動目標與執行方案,以及相關補助辦法和後續考核追蹤機制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4】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李昆澤
12.數位產業署之「促進數位創新動能轉型升級」項下「02策進數位跨域應用與平台服務」,編列14億1,878萬3千元。究其科目預算結構,委辦費為9億5,037萬6千元、獎補助費為4億6,088萬4千元,合計14億1,126萬元,佔科目預算為99.47%。
此分支計畫之委辦、捐助對象,多為資策會、工研院、商研院及民間公司,除計畫成效追蹤管考外,各計畫之效益,如何促進產業數位轉型與數位跨界,亦不易評估。
此外,舉例而言,此分支計畫項下欲辦理「軍民通用資安技術研發補助」,編列1億3,500萬元,但其中對國內公司之捐助則高達1億2千萬元,而對於受捐助公司之資安能力、安全查核等,預算書中概無敘述;且此計畫為連結國科會與國防部之需求,而透過何種機制或平台與其他部會協商,預算書亦無敘明,僅說明補助業者完成至少10案軍民通用等級之資安技術研發,略嫌簡略。
爰此,「02策進數位跨域應用與平台服務」,編列14億1,878萬3千元,提案凍結500萬元,俟數位產業署就如何打造數位產業整體生態系、推動產業數位跨域、提升資安產業等提交書面報告至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35】
提案人:劉世芳 李昆澤 林俊憲 許智傑
13.有鑑於數位產業署藉「產業數據科學管理與服務技術發展計畫」分支計畫說明表示,乃將協助產業數位轉型及促進產業數位投資,且涵蓋各行各業,是以用途別「產業數據科學管理與服務技術發展計畫」中提及112年度將有人工智慧演算法導入軟硬產業,實現以資料驅動「數位化轉型」。然而,考量我國產業多元,該計畫政策受眾對象恐屬有限,並未能真正公正選定受協助之產業對象。爰此,特提案減列「策進數位跨域應用與平台服務─產業數據科學管理與服務技術發展計畫」15%預算數,並另凍結25%預算數,俟後經向本院交通委員會限期於一個月內提交「數位產業署112年辦理『產業數據科學管理與服務技術發展計畫』之執行規劃與預計績效」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7】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陳雪生 魯明哲
14.有鑑於數位產業署藉「產業數據科學管理與服務技術發展計畫」分支計畫擬辦理預算規模達135,000千元之「軍民通用資安技術研發補助計畫」,並藉預算編列之說明中,提及將連結國防部與科技部需求。然而,考量迄今未見具體由國防部與科技部提出之需求內容,爰數位產業屬允宜避免逕自主張,且應先妥適釋疑軍民通用之資安法制及管理機制為何,並有明確與資通安全署之分工後再行編列,方屬妥適。是以特提案減列「策進數位跨域應用與平台服務─軍民通用資安技術研發補助計畫」20%預算數,並另凍結20%預算數,俟後經向本院交通委員會限期於一個月內提交「數位產業署112年辦理『軍民通用資安技術研發補助計畫』之跨部會需求及分工執行規劃概況及預計績效」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8】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陳雪生 魯明哲
15.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於112年度預算「促進數位創新動能轉型升級─軍民通用資安技術研發補助計畫」項下編列預算1億3,500萬元,其內容係依據六大核心戰略產業推動方案,發展資安關鍵技術,推動資安業者進行產業資安技術研發,強化產業抵禦網路攻擊之資安防護能力。經查,該計畫以政策補助國內業者加速發展低軌衛星之資安技術,惟目前國際間僅有美國訂定衛星通訊之網路安全要求,且其係針對軍事應用之衛星通訊,我國亦未對衛星資通安全有相關之強制性規範,且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亦未提出詳細處理規則。故建議凍結該項預算1/5,待產業署針對該衛星資通安全相關規範於兩個月內提出詳細書面報告,始得動支。【39】
提案人:林俊憲 許智傑 蔡易餘
16.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112年度預算「促進數位創新動能轉型升級」項下「策進數位跨域應用與平台服務─2.軍民通用資安技術研發補助計畫」編列1億3500萬元,係為連結科技部、國防部等相關部會需求,補助業者自主研發軍民通用資安關鍵技術。唯該項計畫需跨部會整合,如何與國防資通單位協調溝通至關重要。建議凍結該項預算10%,俟數位產業署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40】
提案人:趙正宇 傅崐萁 林俊憲 許智傑
17.數位產業署112年度預算案「促進數位創新動能轉型升級─策進數位跨域應用與平台服務─軍民通用資安技術研發補助計畫」共編列135,000千元。經查,該計畫為補助國內業者加速發展低軌衛星之資安技術,惟目前國際間僅有美國訂定衛星通訊之網路安全要求,而我國並未設有衛星資通安全之相關規範,此況恐不利我國發展資安之戰略目標。爰此,建議凍結10%,俟數位產業署針對低軌衛星之零組件、數據傳輸等有關資訊安全範疇,設定嚴謹之安全規範,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41】
提案人:魯明哲 洪孟楷 陳雪生
18.有鑑於「臺灣資安卓越深耕─半導體及資通訊供應鏈資安關鍵技術發展計畫」112年辦理之績效,除規劃建立晶片實驗場域完成40個晶片安全檢測外,僅受主管機關設定為協助我國1家業者完成國際安全評鑑,以及研發技術轉移業者後帶動投資1億元。是以考量耗資公務預算7800萬元,並在單一年度執行完畢之下,允宜於績效上更積極訂定,爰提案減列「臺灣資安卓越深耕─半導體及資通訊供應鏈資安關鍵技術發展計畫」5%預算數,並另凍結25%預算數,俟後經向本院交通委員會限期於一個月內提交「數位產業署112年辦理『臺灣資安卓越深耕─半導體及資通訊供應鏈資安關鍵技術發展計畫』年度績效提升規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42】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陳雪生 魯明哲
19.有鑑於「資安跨域整合聯防計畫」112年單一年度便要花費230,580千元,除在績效指標寬鬆載列受導入之產業數、協助少數網路零售業者提升資安、研訂2項物聯網資安檢測基準以及培育資安人才200人之外,所見其他預計成果如「打造國內資安解決方案之國際輸出實績」、「以產業需求導向之資安人才培訓體系」之建立等,多有預計績效不彰,並有欠對預計受委託執行單位之經費運用積極查核準備。爰此,特提案減列「資安跨域整合聯防計畫」10%預算數,並另凍結30%預算數,俟後經向本院交通委員會限期於一個月內提交「數位產業署112年『資安跨域整合聯防計畫』執行內容與年度績效提升規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43】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陳雪生 魯明哲
20.數位發展部數位發展署112年度「促進數位創新動能轉型升級」項下「資安跨域整合聯防計畫」預算編列2億3058萬元,依據預算書說明表示,透過該項計畫預計推升國內資安產業產值於112年超過700億元,而依據相關資料顯示,109年、110年以及111年預估之國內資安產值分別為552億、603億以及660億,成長率分別為11.9%、9.3%以及111預估至少9%,如依此推計,112年資安產值超過700億應無意外,該計畫帶動之成效推估略微保守,爰此,112年度「促進數位創新動能轉型升級」項下「資安跨域整合聯防計畫」預算編列2億3058萬元,應予凍結10%,待數位發展署於1個月內就112年資安產值預估(應包括各產業別預估)提出完整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44】
提案人:李昆澤 許智傑 蔡易餘 劉世芳 林俊憲
21.有鑑於數位產業署擬自112年度辦理之「物聯網應用場域資安強化推動計畫」,雖規劃有特定產業界對象,用以辦理相關資安推動及補助,然考量藉年度公務預算執行致往後恐淪曇花一現,允宜積極釋疑相關作業所受主管機關中、長期之目標,以及對我國整體產業外溢之效益,方可謂盡責之預算編列。爰此,特提案減列「物聯網應用場域資安強化推動計畫」預算數5%,並另凍結預算數15%,俟後經限期於一個月內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交「『物聯網應用場域資安強化推動計畫』對於我國物聯網產業界自112年度後之效益與維持規畫」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45】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陳雪生 魯明哲
22.有鑑於數位產業112年度藉「人工智慧與感知互動跨域應用躍升計畫」編列單年度3.65億元執行經費,然考量所預計將帶動之民間投資金額、產業界與學界預計受惠之具體情形、對國際所預計輸出之具體成效,以及經費自單一年度執行告罄之往後行政資源銜接等,皆無一詳實對外載明。爰此,特提案減列「人工智慧與感知互動跨域應用躍升計畫」預算數15%,並另凍結預算數25%,俟後經限期於一個月內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交「112年度『人工智慧與感知互動跨域應用躍升計畫』每季財務與成效執行對外揭露規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46】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陳雪生 魯明哲
23.數位產業署112年度預算案於「促進數位創新動能轉型升級」計畫之「策進數位跨域應用與平台服務」分支計畫編列「人工智慧與感知互動跨域應用躍升計畫」3億6,505萬1千元。該計畫主要透過人工智慧(AI)技術研究與發展,提出國產AI系統解決方案,建立國內AI資訊軟體產業,聚焦於企業家數多、AI應用效益大、但較無能力自行發展AI之中小型與傳統利基產業,包括:塑膠射出成型、合成樹脂、金屬加工/熱處理、醫療/醫材、零售商務等,針對其關鍵需求發展產業AI解決方案與一站式系統,並協助業者推動應用服務場域合作與實證,以帶動產業投資智慧感知科技新產品與服務落地,俾促進投資及加速國內設備或服務產業之發展,並達到輸出國際目標。
人工智慧AI為我國未來發展重要產業之一,除了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列入重點計畫發展之外,其他部會機關也有在關心,例如:工研院「2030技術策略與藍圖」三大多元應用領域發展(人工智慧技術、半導體晶片技術、通訊技術及資訊安全與雲端技術)、經濟部工業局以AI人工智慧加值,提升製造業智慧製造能量、經濟部技術處「臺灣AI行動計畫」,全面啟動產業AI化此預算。基此,為落實政府撙節財政紀律及有效發展施政政策等效能,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既為數位專業領域之領頭機關,理當應會同經濟部工業局、經濟部技術處及工研院等相關機關,做好與各部會專業分工投入,增補彼此之長處,而非各司其職與重複編列預算,爰此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112年度單位預算案歲出預算「促進數位創新動能轉型升級」項下編列「人工智慧與感知互動跨域應用躍升計畫」3億6,505萬1千元應予凍結10%,俟數位發展部數位安全署與經濟部工業局、經濟部技術處及工研院等相關機關共同探討我國人工智慧AI產業策略、有效分工及資源不重置,提出相關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48】
提案人:陳素月 許智傑 林俊憲 蔡易餘
24.數位產業署112年度預算案「促進數位創新動能轉型升級─策進數位跨域應用與平台服務─人工智慧與感知互動跨域應用躍升計畫」共編列365,051千元。依說明所示,該計畫主要透過人工智慧(AI)技術研究,發展國產AI系統之解決方案,目標建立國內AI資訊軟體產業,協助業者推動應用服務場域合作與實證,帶動產業投資智慧感知互動科技新產品/服務落地,促進投資並加速國內設備或服務產業發展,以達到輸出國際的目標,其成果恐改變企業運用AI策略,將導入原因由「提升工作效率」和「創造利潤」轉為降低成本,雖AI之發展勢不可擋,惟對我國勞動力及就業市場產生深遠之影響。爰此,建議凍結10%,俟產業發展業署針對我國產業導入AI技術後,對我國勞動參與之評估與對策,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49】
提案人:魯明哲 洪孟楷 陳雪生
25.有鑑於數位產業112年度之「亞灣5G AIoT創新科技應用綱要計畫」之21,088千元經費,用意乃建構數位內容計數人才培育基地,並辦理有關人才共計200人培訓作業,然見主管機關之執行規劃所載,卻有偏廢我國單一特地城市之嫌,致令各界不解之虞,相關誤會更恐有損辦理初衷之美意。爰此,特提案凍結「亞灣5G AIoT創新科技應用綱要計畫」預算數15%,俟後經限期於一個月內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交「112年度『亞灣5G AIoT創新科技應用綱要計畫』辦理關鍵技術落地我國各產業匯集主要城市之規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50】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陳雪生 魯明哲
26.有鑑於數位產業署112年度「連結亞太強韌陸海空網路計畫」編列單年度1400萬元執行經費,主要用意乃爭取國際大廠來台投資,並設置所屬該母企業之SDDC資料中心(Software-Defined Data Center)。然而,考量SDDC資料中心乃具水、電等高耗能特性,是以所見在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之ESG趨勢發展上,國際間如AWS、微軟及Google皆相繼宣布100%利用再生能源供電、以及淨零碳排之進度規劃,並對外提供碳足跡計算、碳排儀表板等降低公部門監管成本措施。在此之下,主管機關卻存有在爭取之際疏於把關淨零炭排和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ESG之應有積極,亦未落實於112年度之「連結亞太強韌陸海空網路計畫」中,實允宜檢討。爰此,特提案減列「連結亞太強韌陸海空網路計畫」預算數10%,並另凍結預算數20%,俟後經限期於一個月內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交「數位產業署112年度如何藉『連結亞太強韌陸海空網路計畫』爭取國際來台設置資料中心並兼顧當前我國ESG標準」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51】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陳雪生 魯明哲
27.有鑑於數位產業署藉112年度擬執行之「實境體感暨虛擬科技創新應用推廣計畫」編列單年度1.05億元經費,主要用意乃落實行政院自105年提出之106-114年共9年期之「數位國家.創新經濟發展方案(DIGI+)」政策,並聚焦於推動AR、VR、XR等體感技術與產業環境。然而,考量當前之國際趨勢,所見如110年第4季宣布自Facebook改名之Meta,最新已於上開體感技術之元宇宙市場中虧損逾100億美元,然我國在相關發展型政策及子計畫卻未順應趨勢變化積極調整,藉以趨避發展風險,為我國公務預算民脂民膏審慎,實允宜自執行過中檢討之。爰此,特提案減列「實境體感暨虛擬科技創新應用推廣計畫」預算數10%,並另凍結預算數20%,俟後經限期於一個月內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交「數位產業署因應111年第4季之最新體感科技國際市場及趨勢等變化下之政策與預算執行檢討」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52】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陳雪生 魯明哲
28.有鑑於數位產業署112年度盼藉「推動電商零售業發展計畫」編列單年度4000萬元,雖進一步盼藉由辦理國內主題式網路購物活動、推動我國電商進入海外特定市場、協助iWIN內容防護機構推動網路內容安全教育等,但是卻在各年度事項上有欠分類說明,難令外界單憑總計畫經費之數額,便明瞭相關業務內容與其規模,允宜詳實釋疑。爰此,特提案減列「推動電商零售業發展計畫」預算數5%,並另凍結預算數25%,俟後經限期於一個月內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交「數位產業署112年度『推動電商零售業發展計畫』年度績效指標與落實規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53】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陳雪生 魯明哲
29.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112年度預算「促進數位創新動能轉型升級」項下「策進數位跨域應用與平台服務─11.推動電商零售業發展計畫」編列4000萬元,係為強化電商業者資安、提升品牌知名度等。唯該項計畫如無嚴謹之篩選程序,恐有圖利特定業者之嫌。建議凍結該項預算10%,俟數位產業署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54】
提案人:趙正宇 傅崐萁 林俊憲 許智傑
30.有鑑於數位產業署112年度擬藉「沙崙智慧綠能科學城技術整合及營運計畫」編列單年度5181萬元,並進行貼近地方產業與資安企業協作,以提供資安顧問諮詢服務至少30家。然而,考量有欠統整對全國各地方有需資安協作在先,恐將變相致地方產業與資安企業發展之區域偏廢。爰此,特提案減列「沙崙智慧綠能科學城技術整合及營運計畫」預算數10%,並另凍結預算數25%,俟後經限期於一個月內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交「我國地方產業與資安企業協作鏈結之整體規畫暨短、中、長期推動期程」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55】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陳雪生 魯明哲
31.有鑑於數位產業署按國家發展委員會「推動行動支付普及組織架構」設定乃幕僚機關,並負責執行「行動支付跨部會研商會議」之決議事項,是以編列112年度「行動支付多元應用加值服務計畫」預算3300萬元之緣由,並負責執行該相關事項。然而,查該「行動支付跨部會研商會議」自109年12月舉辦過會議後,歷經相隔402天後才再度開會運作,效率與積極之低實啟人疑竇,究竟112年度編列幕僚作業經費3300萬元巨額所用為何,以及需求所在之急迫為何。爰此,特提案減列「行動支付多元應用加值服務計畫」預算數20%,並另凍結預算數20%,俟後經限期於一個月內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交「數位產業署112年行動支付多元應用執行推動精進規劃與行政效能提升」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56】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陳雪生 魯明哲
32.按數位產業署預算書說明所揭,在112年度將藉編列7810萬元執行「數位相關產業政策規劃與管理計畫及參展專館作業」內容,並針對優先整備之數位發展及轉型法規,推動法規減量作業。然而,考量數位發展政策相關立法計畫迄今未盡明確,主管機關卻預先匡列巨資用以支出,實乃不該。爰此,特提案減列「數位相關產業政策規劃與管理計畫及參展專館作業」預算數25%,並另凍結預算數25%,俟後經限期於一個月內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交「數位產業署112年立法計劃暨法規減量作業經費需求」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58】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陳雪生 魯明哲
(四)有鑑於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具備300人法定編制員額之人員數,然而在112年度僅編列正式員額133人,顯見未積極運用人力。再者,在預算員額未編滿法定員額之際,便急著進用約聘人員,更顯對充裕法定員額有莫大之浪費。另外,在數位產業署預算員額對比資通安全署人數更少下,卻在健保保險補助編列667萬6千元,反比資通安全署在同項預算更多,實在矛盾。爰此,考量有關編列及預算說明實在紊亂,特請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限期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數位產業署落實法定員額編制數之規畫期程及112年度各聘用人員業務內容與績效訂定」書面報告。【1】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陳雪生 魯明哲
(五)有鑑於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112年度預算員額編列有150人,卻不合理的比起預算員額數165人的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在年度水電費經費中,達到1.73倍大幅度的編列規模。考量除非數位產業署人員於節約用水、電觀念明顯較差之外,否則主管機關當積極釋疑,補足目前所欠之說明。爰此,考量基本行政維持之編列允宜儘速重新檢討,特請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限期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數位產業署落實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節約、節能規畫及112年度執行之績效訂定」書面報告。【2】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陳雪生 魯明哲
(六)有鑑於數位經濟相關產業種類繁多,且具跨域特性,金融科技(FinTech)產業即是其中一例。就政府之政策與法規來看,自2015年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成立「金融科技辦公室」至2020年該會公布《金融科技發展路徑圖報告書》止,金融科技主管機關似為金管會。金管會之權責範圍,為銀行、證券、期貨與保險此類傳統金融業務;但在實務上,金融科技由於範圍廣泛及技術發展日新月異,其他數位科技應用,如平台經濟、電子商務、行動支付等,皆屬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主管。換言之,金融科技作為數位經濟相關產業之一環,目前政府仍為雙頭乃至多頭馬車主管。數位科技應用日新月異,現行如區塊鏈、加密貨幣等,實務上皆屬金融科技之一環。然在政府治理上,卻無相應之主管機關。爰此,建請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於6個月內協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其他有關部會,研商金融科技產業範疇、各範疇之主管機關、跨域橫向聯繫機制、及金融科技產業發展規劃,以推動金融科技產業發展及完善政府治理。【59】
提案人:劉世芳 蔡易餘 李昆澤 林俊憲 許智傑
(七)有鑑於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之預算結構,雖因係新成立之單位,預算書表之編列,僅有歲出預算,並無歲入預算。查產業署之業務,多為委辦費,或辦理教育訓練、講習等,應編列相關歲入,充實產業署預算。爰此,建請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於113年度預算書表研議依程序編列歲入預算。【60】
提案人:劉世芳 蔡易餘 李昆澤 林俊憲 許智傑
(八)連江縣馬祖地區四鄉五島因地處偏遠,縣內島際間往來亦相當不便,包括在醫療、教育、觀光、及政府公共服務等部分,都有待進一步透過中央政府資源投入改善。為實現我國數位國家、智慧島嶼政策願景,數位發展部應評估以馬祖地區,作為通傳應用創新之優先示範基地,除能改善馬祖地區與本島間數位落差,亦能透過數位轉型改善離島居民生活。尤其馬祖地區醫療資源長期不足,數位發展部允宜持續與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溝通研商,建立更完善之遠距醫療系統,期待透過數位資源建立藥物送達及領藥相關機制,提升離島居民醫療權益。另為提升連江縣政府數位服務量能,數位發展部應協助引導該府,擘建更易於操作、透明之政府公共服務系統,除能便於民眾透過數位服務,減少奔波往返,亦能增加政府施政透明度,以促進公私協力及公眾參與。【61】
提案人:劉世芳 蔡易餘 李昆澤 許智傑 林俊憲 洪申翰
(九)112年度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預算「雲世代產業數位轉型─數位平台服務推動計畫」,是為加強支持中小微型企業數位轉型,以雲端世代為驅動主力,結合民間與政府動能,協助產業快速完成數位轉型。經查,國內知名會計師事務所於2021年「臺灣中小企業轉型現況及需求調查─數位轉型 價值先行」所做報告,各中小企業數位轉型過程面臨問題均不相同,可區分為缺乏數位人才、不知道轉型如何階段進行及缺乏產業典範,又轉型目標均不相同,為避免計畫與實際執行產生落差,並確保預算覈實編列,故建議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允宜於3個月內探究個別產業數位轉型缺口及主要轉型目標,俾利計畫順利推行,以達預期目標。【62】
提案人:林俊憲 許智傑 蔡易餘
(十)112年度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預算「促進數位創新動能轉型升級」項下「策進數位跨域應用與平台服務」之「軍民通用資安技術研發補助計畫」編列1億3,500萬元。本項新增計畫係基於資安即國安之核心理念,補助國內業者加速發展低軌衛星之風險評估與資安技術,研發關鍵元件、軟韌體、通訊平台即攻防漏洞驗證之資安技術,並進行場域實測。鑑於該計畫將連結國防部等相關部會需求,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宜就規劃內容與國防資通訊等相關單位協調溝通,俾顧及國防資安之需要,且宜就促進產業發展及拓展國際市場商機等預期效益,設定相關量化指標,俾追蹤計畫後續成效。爰請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63】
提案人:陳椒華 趙正宇 陳雪生 邱臣遠
(十一)據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統計109年底中小企業家數計154萬8,835家,占全體企業156萬5,637家之98.93%,其中製造業14萬4,647家,占全體中小企業家數之9.34%,就業人數219萬人,占全體製造業就業人數之72.02%,出口額占中小企業出口總額之40.59%。又查經濟部工業局單位預算編列「雲世代產業數位轉型─數位平台服務與科技研發推動相關計畫」,112年度移由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編列與承接相關業務,然而開發數位雲服務,產業發展署年度目標設推動商轉2個數位雲服務,促進投資達5億元,進而帶動至少200家中小企業使用數位雲服務,並帶動中小企業新增營收達5億元,該200家中小企業之目標與全台中小企業家數計154萬8,835家相較之下,實緩不濟急,產業發展署宜探究各業別數位轉型缺口及協助中小企業加速數位轉型,請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就各業別數位轉型缺口、促進中小企業轉型之策略、加強產學合作及結合數位新南向政策等方案,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64】
提案人:陳素月 許智傑 林俊憲 蔡易餘
(十二)2022年發表之智慧國家方案2021年成果報告提及經濟部工業局、經濟部技術處進行多項AI產業推動小組,其中亦包括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之產業目標,醫療與金屬等,俟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與經濟部工業局、經濟部技術處討論其分工與現有資源投入目標,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書面報告。【65】
提案人:陳素月 許智傑 林俊憲 蔡易餘
(十三)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乃我國新興之單位,由原經濟部工業局、國家發展委員會等多單位移撥而成,乃執掌數位經濟發展之專責機關,包含數位經濟相關產業之政策規劃及法規研擬、數位技術之應用推廣,其中又可細分為人工智慧、大數據、平台技術、系統整合與場域應用、軟體產品及數位服務、數位內容及資料經濟,以及數位經濟相關產業人才培訓等,然上述各項業務皆需我國其它行政單位之配合,俾能發揮最大效益。爰此,請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於2個月內建立各單位之橫向機制與概況,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66】
提案人:魯明哲 陳雪生 洪孟楷
(十四)有鑑於數位發展部刻正辦理自身1部2署人員在家(遠距)辦公措施,在此之下卻仍編列112年度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預算「促進數位創新動能轉型升級」項下「策進數位跨域應用與平台服務」之「國外旅費」386萬元進行相關活動之實體參與,實在矛盾,已然凸顯漠視遠距活動參與不過簡便技術便可克服之事實。爰此,特要求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限期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數位產業署112年『參與國際間雙邊、多邊或複邊會議,以及歐美亞太等國家數位產業與資訊服務相關的國際活動等國外旅費』執行規劃暨各國際會議與活動參與預期績效」書面報告。【67】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陳雪生 魯明哲
(十五)有鑑於資通安全公務作業尤為重要,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允宜積極補足預算員額編列數,並詳實令外界明白人員受進用情形,落實有效求才、妥適用才、有力留才之人事政策。爰此,特要求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112年度需按每季辦理機關職員與其他人員進用之進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68】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陳雪生 魯明哲
(十六)有鑑於資通安全公務作業尤為重要,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允宜妥適支用公務與特別預算之經費,並詳實令外界明白新設機關之預算執行情形。爰此,特要求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112年度需按月辦理機關會計報告資訊揭露作業。【69】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陳雪生 魯明哲
散會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或遺漏?(無)無錯誤或遺漏,確定。
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繼續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單位預算。
主席:現在進行協商,同時請議事人員宣讀預算數及委員提案。
一、預算數部分:
(一)交通部歲入來源別預算數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46項 交通部2,334萬1千元。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13項 交通部276億0,964萬元。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156項 交通部701萬元。
第5款 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第6項 交通部387億1,093萬9千元。
第1目 營業基金盈餘繳庫111億3,736萬7千元。
第2目 非營業特種基金賸餘繳庫39億8,059萬5千元。
第3目 投資收益235億9,297萬7千元。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154項 交通部1億1,874萬1千元。
(二)交通部主管─交通部歲出機關別預算數
第14款 交通部主管
第1項 交通部435億4,132萬6千元。
第1目 交通科技研究發展1億7,509萬3千元。
第2目 一般行政7億6,290萬8千元。
第3目 航政業務規劃及督導4億4,570萬5千元。
第4目 路政業務規劃及督導7億2,238萬6千元。
第5目 道路交通安全6億4,400萬元。
第6目 航政港政業務管理及執行10億8,145萬1千元。
第7目 營業基金343億2,187萬6千元。
第8目 非營業特種基金500萬元。
第9目 鐵公路重要交通工程29億7,580萬元。
第10目 偏遠地區交通建設23億9,057萬8千元。
第11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538萬元。
第12目 第一預備金1,114萬9千元。
關於歲入之「營業基金盈餘繳庫」、「非營業特種基金賸餘繳庫」,歲出之「營業基金」預算除依審查結果外,均暫照列,俟所屬營業基金、非營業基金審議確定後,再行調整。
二、委員提案部分:
(進行協商)
主席:各位委員、部長及交通部所有夥伴,現在進行112年度交通部單位預算的協商,本席建議按照往例併案依序處理。首先處理第1案及第2案,請提案委員李委員昆澤發言。
李委員昆澤:謝謝召委,交通部112年度「使用規費收入」預算編列275億餘元,比對過往預決算資料,其實都呈現決算大於預算之狀況,甚至發生決算多於預算20億元至30億元的情形,112年度雖較111年度預算增列15億元,但我認為還是保守了一點,因此本席提案增列5,000萬元。
主席:請林委員俊憲發言。
林委員俊憲:主席、各位同仁。本席的看法和李昆澤委員差不多,汽燃費歲入每年都會超收幾十億元,這已經是慣例,我認為這不只是低編,超收進來之後,最後這筆錢會流用到哪裡去?是不是變成交通部的私房錢?本席認為這樣的歲入編列實在太過保守,為了改善這部分的預算編列精準度,我建議提高5億元,謝謝。
主席:謝謝兩位委員對於歲入部分的建議,現在請交通部說明。
張處長信一:我們遵照委員的決議辦理,同意按照第2案增加5億元。其次,如果有超收的部分,我們一定是繳庫,不會變成交通部本身的小金庫。以上補充,謝謝。
主席:關於委員提案,我看交通部應該沒有意見,那麼第1案、第2案就增列5億元。
處理第3案,請林委員俊憲發言。
林委員俊憲:第3案是本席所提的股息紅利繳庫案,我認為目前的編列方式還是太過保守,就以108年到110年來講,這三年的執行率分別是104%、110%及121%,所以我覺得你們這樣編列歲入太過保守。且每年決算平均較預算高出11億元,為確保預算編列覈實,本席認為歲入應該要酌予提高1億元。
主席:請交通部說明。
張處長信一:本部及行政院在處理預算的時候,其實已經考慮到國際經濟發展情勢予以增列了,今天委員再增列,當然我們願意努力儘量達成,不過增加的數字實在太大,我們建議能不能改為增加1,000萬元、由我們科目自行調整。因為郵政公司有壽險責任準備的提撥,再加上費率波動,其實它沒辦法掌握是否可以賺到那麼多。另外,港務公司在高雄港的建設要花更多的錢,而且它的收費標準是固定的,其實那是航運業在賺錢,港務公司本身不會賺那麼多,他們已經努力增加了,所以我們建議只增加1,000萬元,然後讓我們科目自行調整。
主席:請劉委員世芳發言。
劉委員世芳:這部分我雖然沒有提案,可是關於林俊憲委員所提的問題,我覺得我必須再詢問一下。因為疫情的關係,今年度不管港務或郵政公司的收入是不是都有增加?因為收入有增加,股息編列數額相對增加是很重要的一件事。
再者,今年臺灣整體的經濟發展比以前好很多,我們用這種方式來推算明年的股息紅利繳庫部分,原來的預算是111億元,其實我覺得林俊憲委員相當客氣,他只有建議增加1億元,結果你們卻說只要增加1,000萬元,如果是1,000萬元的話,有提和沒提是一樣的,根本沒有意義,所以我要求交通部統一解釋一下,今年郵政或港務的部分是不是有增加?如果有增加的話,我認為股息收入相對增加以1億元為原則可能會比較好。
主席:關於這部分增加的方向,我看交通部也是同意的,不知林委員是否堅持要增加1億元?
林委員俊憲:1億元和1,000萬元真的差太多了,就像劉世芳委員講的,如果是1,000萬元的話,那還用提嗎?不然叫他們再加一點,努力一點嘛!這部分我尊重召委的裁示。
主席:那就增加5,000萬元好不好?
請中華郵政公司江總經理說明。
江總經理瑞堂:報告主席,去年因為股市大好,所以我們在股票投資方面的投資報酬率達到百分之二十三點多,今年股市不大好,明年看起來經濟情況也不是像大家所想的那麼樂觀,最重要的是在民國115年因為IFRS的關係,我們必須增提責任準備金好幾百億元,也就是必須透過一些盈餘來增提責任準備金,如果沒有增提責任準備金,115年我們就沒有辦法補足負債公允價值的缺口,以符合IFRS的要求,所以懇請主席或兩位立委體恤一下郵局目前的情況,最主要是IFRS的問題。所以是不是如交通部會計處處長所講的,就是1,000萬元,然後我們跟港務公司一起承擔?
主席:請劉委員世芳發言。
劉委員世芳:我再詢問一下,我們當然尊重提案人的意見,但是對於剛剛的說法我無法接受。其實我們都知道歲入與歲出要相對列來編列,而不是留一點空間讓你們自由運用,這樣我們審預算的意義就只剩下紙面上的意義,而不是實質的意義。我剛剛已經有提到了,不管是未來的經濟發展或是現在的營運收入,如果希望有對列的歲入,就要編列相對列的歲出,這個部分你們就要多溝通,一定是這樣子,這樣才會反映到交通部的整體預算。不能說因為你們現在沒有賺錢,所以歲入少編一點,讓你們有多一點點錢挪去其他用途,事實上就算你們挪去其他用途,也必須接受立法院監督啊!
江總經理瑞堂:今年我們已經增提壽險責任準備金105億元,未來的4年我們大概每年也要增提100億元左右,如果有盈餘,馬上就要增提責任準備金,所以希望幫我們度過這個難關,因為有IFRS的問題。
主席:這樣大家都瞭解了。這樣的話,5,000萬元有沒有問題?已經考慮到你們的困難了,從1億元降到5,000萬元了。第3案就增列5,0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大家還有沒有意見?好,沒意見。
處理第4案。本案是歲出的通案,用途別是委辦經費。
請李委員昆澤發言。
李委員昆澤:交通部112年度的委辦經費編列了3億4,657萬元,比111年度編列的2億9,074萬元增列了7,382萬元。其實過去在交通委員會我已經多次提醒、多次提案,強調各單位的委辦費應該要力行撙節,減少非必要的委辦計畫,對相關委辦規劃的重要性及未來預計的成果都應該要說明清楚,這是我一再的要求,但是你們對於到底為什麼要做這些計畫、其重要性如何、未來預計展現的成果都不說明清楚,這個部分要檢討。當然,我也瞭解這些預算增加的主要因素是要增加新車安全評等計畫,該項計畫就編列了7,780萬元,內容包括購買新車、車輛檢驗等等,我提案刪減2,000萬元、凍結10%,請交通部說明。
主席:請交通部說明。
林司長福山:召委及各位委員。剛剛李委員所提到的問題,最主要是明年增加TNCAP的委辦費用,TNCAP今年已經在做了,明年1月會有兩個車型的新車評價結果出來。另外,明年還會有6個車型,新增的費用大概就是剛剛李委員所提到的,包括明年要做的6個車型的新車購置、零組件、委託ARTC去做測試的相關費用,6個車型完整做完之後,每季就會陸陸續續把新車評價的結果發布出來。原則上來講,從明年第1季開始之後,國內新車評價的測試結果就會陸陸續續公布。以上補充。
主席:交通部司長剛剛說明了,李委員的看法怎樣?
李委員昆澤:新車安全的評等計畫要落實,我就同意不刪減,改為凍結10%、兩個月內提出相關的書面報告。
張處長信一:凍結是不是要配合通案的決議處理,還是我們這邊就決定10%?
主席:什麼通案?什麼意思?
張處長信一:因為委辦費大概每年都會有通案。
主席:我管你每年怎麼樣,現在是在處理這一案提案。
林司長福山:召委,不好意思,是不是凍結的部分遵照委員的提案,我們向交通委員會提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主席:好。針對第4案,我們就決議凍結十分之一,兩個月內提供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處理第5案。本案一樣是歲出的通案,用途別為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
請陳委員椒華發言。
陳委員椒華:這個案子是邱臣遠委員提出來,我協助說明。根據道安會公布之交通事故初估數字,現在的傷亡人數較去年同期仍然微幅上升;目前部長每個月召開的例行道安記者會最近這幾個月也未見持續召開與宣傳,顯然相關的作業需要再精進加強。所以本席等人提案凍結1,000萬元,希望能夠改進,提出改善的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以上。
主席:針對本案,交通部有沒有說明?
王部長國材:跟委員報告,我每個月都有召開,包括部裡面的道安委員會及道安記者會,每個月都是我親自主持。委員要求提出書面報告,我們遵照辦理。
主席:好,沒問題就對了,針對這個數額沒有意見。各位委員還有沒有其他意見?好,沒有其他意見。針對第5案,我們決議凍結1,000萬元,提供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陳委員椒華:3個月好了。
主席:好,3個月。針對第5案,還有沒有其他意見?沒有。
接下來處理第6案至第18案,也就是第1目。提案委員還滿多的,先請林委員俊憲發言。
林委員俊憲:本席提出第12案,就是關於我們要求大型車輛加裝主動預警輔助系統,也就是行車視野輔助系統,這個計畫從106年執行到109年以來,死傷數字雖然有停止增加,但是仍然很可怕,2021年大型車輛造成的死傷人數仍然超過1萬人。為了繼續執行這項計畫,交通部明年編了1億6,000萬元,但是我看到科發基金也有補助交通部3,000萬元執行這項計畫,執行率只有5.6%,而交通部本身執行這項計畫的預算分配數也有3,059萬餘元,執行率不到10%,僅9.8%。你們今年的執行率那麼差,明年又編新的預算,我覺得應該對本委員會提出說明,所以我建議凍結五分之一,請交通部針對這項計畫的執行成績為什麼未能達到設想,每年仍然造成1萬人以上的死傷,以及今年相關預算的執行率那麼差,明年又編了1億6,000萬元,你們要如何執行,提出書面報告,本席建議先凍結五分之一。
主席:請趙委員正宇發言。
趙委員正宇:我講的跟林俊憲委員一樣,這個執行率非常低,部長。交通部希望整合8項大型車輛預警輔助系統,除了車輛視野輔助系統及防撞警示系統外,再加入車道偏移警示、胎壓偵測、盲點警示、疲勞偵測、數位行車紀錄器及酒精鎖等功能,這個不是原廠的吧!大部分都是額外加裝的。部長,這沒有那麼容易,你知道嗎?這個是好意,但你們執行率那麼差,大型車輛肇事率非常高,這些輔助系統非常好,但是你們執行率這麼低,部長有什麼辦法解決?所以我建議刪除預算10%。
主席:我想這一目先請大家發言,然後再請交通部統一說明,之後我們再來處理。
請陳素月委員發言。
陳委員素月:本席提的是第6案,就是交通部在明年度的「交通科技研究發展」計畫編列一億七千多萬元,相較於111年度增加了四千七百多萬元,主要支出在交通科技發展與管理計畫、交通領域關鍵基礎設施資安整備計畫及大型車輛裝設主動預警輔助系統。我們也都很關注大型車輛預警輔助系統,這個計畫從110年起就有編列項目在支出這個大型車輛裝設主動預警輔助系統,執行這幾年來,雖然事故是有稍微減少,但還是陸續都有出現大型車的盲點事故。針對這個部分,為了督促計畫能確實有效改善,我們希望交通部能夠提出相關具體說明的書面報告,本席針對這項預算是主張凍結1,0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謝謝。
主席:請洪孟楷委員發言。
洪委員孟楷:本席有提案第7案及第8案,這兩個主要是針對交通科技發展管理計畫的執行部分,想請交通部說明科技發展管理計畫到底現在成效如何?當然這個費用是相對比較低沒有錯,可是另外在這一整個大目裡面,最主要我們就看到大型車輛主動預警輔助系統計畫在之前規劃之初還有84%的規模數,所以整個使用上來講只有16%,會不會明年就算給你們那麼多錢也沒有辦法執行到位?因此本席建議這一筆預算凍結五分之一,即20%。預算凍結是希望交通部能夠更主動積極去推動大型車輛主動預警輔助系統,其實如同剛剛趙正宇委員講的,每天都還有那麼多的大客車傷亡,就是這種大型車輛的傷亡,我們也看到不管是部長或是相關人員都有拍宣導廣告,但是有些時候預防重於宣導,預防及宣導都很重要,所以主動預警系統當然要積極地推動,基此,具體建議這一目凍結20%,謝謝。
主席:洪孟楷委員的這兩個案子,提案上面寫的是刪減,現在你改成凍結,是不是?
洪委員孟楷:沒有,兩個都有,但是如果以整個目來看,因為提案的人很多,所以如果這樣的話,我會建議整個目凍結20%,謝謝。
主席:請劉世芳召委發言。
劉委員世芳:在這次的併案處理裡面,我要一起講第9案及第15案,這兩個部分都是針對交通部所處理的跟R&D相關的部分,我覺得交通部在處理R&D部分的動作太慢,而且警覺性不夠,雖然第9案裡面我所提到的是屬於交通領域關鍵基礎設施資安整備計畫,但是從案由裡可以看到,其實那個是非常多立法院不分藍綠的同仁都非常關心的,就是針對上次高雄臺鐵新左營站事件,在前任美國眾議長裴洛西(Nancy Pelosi)訪問臺灣時,在左營站裡的一個私人公司出現「老巫婆竄訪臺灣」的字眼,交通部的回答,包括部長本身的回答是「好,我們會處理」,就是交通部會針對除了交通部公部門以外的這些委辦、委任或者是有招標的相關公司來共同處理這個部分,但是你們忘了告訴我們你們內部的資訊系統跟內部的資安防護到底出現什麼問題,然後這種假訊息,或者是混合著商業廣告的訊息共同出現在沒有特定人聚集的地方時對臺灣的影響力,民航局的說法是中華電信的路由器故障。目前為止,很多人也告訴你們,你們在功能跟設備的購置上可能有一些脆弱性,譬如你們有辦理T-ISAC、T-CERT、T-SOC功能部分,交通部相關部門並沒有講清楚、說明白。因為我覺得還是需要把相關的資安整備設備,不管是軟硬體部分都講清楚,所以等一下要告訴我要不要提凍結,這是第一個。
第二個還是一樣,剛剛很多人提到車輛預警輔助系統功能,尤其是駕駛人身分識別也屬於R&D部分,針對大型車輛,隨著疫情解封之後,大型車輛在公路上的行車數量跟頻率已經越來越高,結果到目前為止你們委託的前置計畫耗時非常的久,而且這個計畫辦理的進度也是落後,所以我提出預算數要凍結至少10%,是不是可以請交通部回應一下?我覺得這個是一個相當嚴重R&D上的功能,不能只有在前面處理後續的最後結果,而是發生結果的原因如果你沒辦法處理的話,這樣子的現象會一而再、再而三的產生,以上。
主席:請陳椒華委員發言。
陳委員椒華:提案第10案是針對關鍵基礎設施,例如臺鐵、高雄國際機場等重要交通地點,我們看到電子看板遭駭客入侵,甚至桃機公司官網也遭駭而停擺,所以在相關交通基礎設施計畫部分,本席提案凍結10%,如果有中資背景要做廠商調查,以及設備零組件是否有中國製產品也要全面盤點,並會同數位部研擬、加強資安防護壓力測試,以上說明。
主席:請許智傑委員發言。
許委員智傑:大家好。我的問題跟剛剛好幾位委員一樣,就是交通預警系統,事實上我們在路上已經看到不少大貨車有預警系統覺得還不錯,但是更多的是沒有這個系統,交通部執行的決心跟方案是不是要讓我們知道一下?這個比例什麼時候可以提高?要有這個決心,不然有那麼多錢卻做不到也是白編列。所以有把事情做好,我們就不要凍結,或再解凍;如果沒有做好的話,還有那麼多做不完,不如就先凍結,謝謝。
主席:本席提的是第16案,事實上剛剛很多委員都已經說過了,最主要是針對「大型車輛裝設主動預警輔助系統」,我想問你們的科技研發能力到底夠不夠?因為我們從MaaS、從列控4.0,說真的有時候大家覺得有這個想法是對的,但你有沒有找到對的人?每次錢花出去,到底成果如何?我覺得剛剛很多委員都有這樣的憂心。針對這個案子,你們初步的回應是說因為廠商很難找,投標意願不高,然後要介入這樣的系統的話,可能研發費用還比較高,所以就感覺非常、非常地困難。事實上,我比較擔心做出來的結果怎麼樣?找到這樣廠商或者科研機構這麼困難,最後是不是很勉強找到的?那它的能力到底夠不夠?我這個案子跟所有委員提的案子一樣,也是要求凍結,所以你們必須要有一份具體的書面說明。
現在請交通部說明。
林司長福山:針對「大型車輛裝設主動預警輔助系統」的部分,我大概做幾個重點的報告。第一個部分,剛剛林俊憲委員提到行車視野輔助系統,那個單品的部分其實從107年就全部強制安裝,所以現在使用中的大型車輛,現在都已經有安裝行車視野輔助系統這個單一的系統,但是剛剛委員所關切的部分,裝一個單品上去之後,就會衍生整合的問題,其實剛剛講的8個都是屬於先進駕駛輔助系統(ADAS),包括車道防偏離的部分也是,那就會衍生一種情況,也就是委員之前一直在提醒的,在駕駛艙裡裝了很多不同的單品。後來在科發基金的支持下,從110年到113年有個4年計畫,110年科發基金支應了3,000萬元,後面大概有3億元的部分全部編在交通部,就是希望能夠把現行的8個單品整合在一起,不會讓駕駛人在駕駛艙裡面掛很多東西。我跟委員報告,確實這個技術整合的部分是有一點困難度,但是今年我們其實也透過很多管道在進行,基本上,委員大概也知道這些資通訊的部分也算是國內的強項,所以這個部分今年我們已經找到一家廠商來整合國內相關的部分,目前8個單品功能研發驗證的進度已經達到九成,將8個單品整合在一起的部分,目前的進度也已達到七成,相關進度都有請車安中心實質地去看過。我要跟各位委員報告,今年在甄選廠商的部分確實沒有如預期的順利,但是第一個成品我們預計在明年2月15日就可以裝到車子上面去,希望明年能夠達成2,400輛車輛安裝的目標,明年編的1.6億元也就是為了這部分。至於113年基本上就是針對這2,400輛安裝的成效,要由運研所去做評估。
另外,跟各位委員報告,其實國內有一項車輛安全法規─盲點資訊系統,在114年要強制實施,所以前面的產品開發其實有另外一層涵義,就是從114年國內的新車開始強制實施盲點資訊系統後,國內就會有一個完整的系統可以讓產業來使用,大概有這兩層的意義。
主席:請劉世芳委員發言。
劉委員世芳:針對剛剛所提的問題我想要問一下,第一個,你們是被要求在R&D的時候做一個驗證的規範,而不是幫車輛去裝設這樣的系統,因為你……
你聽我講完,我題目還沒有問,你就不要急著回答。
林司長福山:好的。
劉委員世芳:所以你們不要變成是「校長兼摃鐘」。第一個,你們要提出的是驗證規範,因為每一年從國外、國內進來的所有大型車輛都一直在改變,甚至未來大型車輛也有可能全部都是電動車,而電動車的預警系統跟油電混合車或用油車輛是不一樣的,這跟預警的防撞系統是不太一樣的,所以我剛剛在我的第15案裡面所提到的,第一個,你們的驗證規範到底提出來了沒有?你是要採用歐規,還是採用美規,還是採用商規?這個部分先弄清楚,然後你們再要求這些大型的業者根據你們的認證規範去做出它自己的預警輔助系統,如果你在先前的pioneer中找幾個大型車輛來示範是沒有問題的,但你剛剛的回答我沒有辦法接受,你告訴我結果,那是你在招標公告裡面最後希望達到的目的,但我們現在是問你如何執行,請告訴我們。
主席:請林俊憲委員發言。
林委員俊憲:請教一下,剛剛的報告聽起來,這些功能整合你們是全部都自己研發嗎?是不是?你們從頭開始研發?其實你剛剛提的各項功能,包括盲點偵測等等,在市場上都是已經非常成熟的技術,既然市場上都已經有了,你們幹麼花大錢?連一般的國產車都有配備你剛剛提的那些技術,也都整合在一起了,你們卻要再從頭研發,你們是怎樣?錢太多喔?搞不懂耶!然後又搞好幾年,整合也不順利,如果說你們花錢把它整合了,我們也就認了,就算了,但是研發了3年,市場上明明有那麼好的東西可以使用,人家別的廠商都開發出來了,也都成熟了,幾乎小型車輛全部都配備了。奇怪了!你們還從零開始研究,錢太多,浪費錢,結果成績也沒有做出來,功能也不好,這個部分交通部可不可以檢討一下?部長,這部分你也關心一下,要為它花多少錢?執行了三年多,到現在每一年大型車的車禍還是不斷發生,每年都造成1萬人以上的死傷耶!部長,檢討一下好不好?
主席:請部長說明。
王部長國材:過去交通部在做預警系統的部分是被動的,所以這一次算是一個重要的開始,最重要的一點是,它有8種功能,所以我覺得這個比較像是整合出來的東西,但是各個功能都還在。我們不想要在車上裝一堆東西,所以同仁希望把它變成是一個控制單元,但有8種功能,現在市面上有的部分以後都可以加入,每一項都可以加入,它是一個整合,要不然車子放太多的單品……
林委員俊憲:一般都是整合的啊!
王部長國材:對,但是它的功能是把各個有關大客車的安全系統整合,現在市場上的確像剛才林委員所講的,有這樣的功能,但都是單品。跟各位委員報告,他現在已經找到一家廠商,已經OK了,明年的經費主要是2,400輛,本來是3家廠商,有3個研發團隊,弄好以後就以這樣的整合方式來推動後續的全面裝置,這個部分在10月份已經有一家廠商OK了,現在持續在找另外的,不要說有一家團隊弄出來,就變成是只有一家在做整合。關於這部分,明年的目標就是安裝2,400輛,現在看起來是有希望能夠達到這個目標,所以請各位委員多支持一下。
主席:這個計畫是這樣的,第一年交通委員會在這個部分有給你們支持,但是我們現在討論的不是一項新的預算。第一年給你們支持,第二年也給你們支持,現在所有的委員在說,從110年弄到111年,現在計畫才剛開始。我直接跟你們建議一下,你不要弄一個比市場更低規,然後可能更貴的、沒有人要用的,我講真的啦!譬如說現在有Google Map,然後你說要研發一個交通Map好了,結果沒有人要用。我是先提醒一下,如果你們這樣去做的話,所有委員每年幫你們審預算,到最後卻害了我們,你們講了半天都做不到,這是一個問題。這樣好不好,針對這個案子,確實具體的結果還在研究中,剛剛有3位委員是提案刪除,洪孟楷委員說已經可以改凍結,趙正宇委員離開了,我們是不是整體來做一個凍結,整個目凍結20%?還好嘛,凍結而已,好不好?各位委員還有沒有什麼意見?
陳委員椒華:我再發表一下意見,這個預算編得這麼高,剛剛委員有提出,如果說例行已經有的,是不是能夠作出成績來?也希望交通部真的落實相關這些該做的部分,所以凍結30%好了。
主席:謝謝陳委員,就凍結20%好不好?如果各位委員沒有意見的話,第6案至第18案就整個目凍結20%,即五分之一,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最後也是要請交通部,其實委員們都用心良苦,真的不要弄一個不能看的,在規劃、研究、設計的時候,各種大型的車種不一樣,這些司機一定要納入研究,不要弄了半天,做個西裝變成唱戲的衣服出來。
劉委員世芳:剛剛有講到司機的部分,最後的結果是要凍結,我沒意見,但這些大型車輛的駕駛是不是也必須接受再教育?你懂我的意思嗎?你加裝了這麼好的AI輔助系統,結果他要按哪個鈕卻不知道,按到後來可能是加速往前衝,那個盲點的預警系統就變成錯了,因為大家都有這種新科技的恐懼症,所以一定要把人員的再教育訓練,就是車輛駕駛的再教育訓練包含進去,謝謝。
主席:第1目就按照剛剛的決議處理。
接下來處理第19案到第26案,即第2目「一般行政」。我們依順序來好了,不要翻來翻去。第19案是李昆澤委員的提案,針對第2目,有沒有意見?好像是代表洪申翰委員提的,有沒有意見?
李委員昆澤:請相關單位先說明。
主席:好,第19案稍後請相關單位說明一下。洪委員孟楷不在。請陳委員椒華發言。
陳委員椒華:我有兩個案子,我就一起講,第23案是針對以人本交通為主軸規劃的建議,目前我們看到親子、老齡、無障礙交通環境的部分有需要改善的空間,所以請交通部針對這些環境進行調查,作為推動交通與管理的參考,因為目前做得真的還不好,所以提案凍結事務費60萬元。
另外,第25案是關於改善、加強資安漏洞的盤點,包括軟硬體設施、服務廠商的背景、資訊設備等等,要排除中國資安風險的相關設備,以上說明。
主席:針對「一般行政」這一目,我看洪委員孟楷也提了滿多案子,請交通部整個回應一下,針對剛剛陳委員還有洪委員申翰的提案進行綜合性回答。
葉局長協隆:關於第19案,洪委員是提案針對外國籍船舶對於僱用我國船員的相關工作權益以及資訊應該要有所揭露,這個部分我們會遵照委員的提案辦理,但是建議提案內容酌作文字修正,我們有跟洪委員報告,取得委員的同意。請問召委,是不是容許我宣讀一下修正的文字?
主席:我們先討論預算的比例好不好?那個部分等一下再談。
張處長信一:向委員會報告,洪委員提的兩個案子都是跟員額有關,我們整個主管移了20個人去數位發展部,其中部裡面是移5個,鐵道局是移15個,我們部裡面移的這5個是過去的空缺,所以過去其實並沒有編預算,我們在表達方面就是依照行政院的規範,我們是表達在最後的其他部分,可能讓委員看得不是那麼清楚,未來我們會跟行政院溝通,看看如何改進這個表達的方式,這是第一個說明。
第二個是有關統計的部分,因為去年有普查,所以很多專項的統計是減少的,今年沒有普查,所以我們統計的項目變多了,因此在郵寄調查的部分,有些是需要增加一點郵寄的費用,所以經費有點增加是因為這有兩年的波動概念,就是有普查的時候,我們單項的調查會變少,沒有普查的時候,我們單項的調查就要繼續恢復來做,所以今年的經費有點增加。
至於陳委員的提案,希望我們加強人本交通的部分,我們會努力從這方面去加強這樣的調查,來幫助我們部裡面的發展。
關於資訊的部分,事實上,我們去年編的資訊費用已經先把資安的部分做了,所以今年的經費有下降,委員認為我們的經費下降是不是有不注重資安的問題?其實去年我們已經開始在做了,因為資安的事情不是今年才發生,以上做這樣的補充說明。
主席:第19案洪委員申翰的案子就是剛剛說明的部分?
張處長信一:對,剛剛已經先說明了。
主席:你們要做文字修正嘛,這樣好不好,待會我們討論完預算,文字修正的部分就直接提供給議事人員。
針對第19案到第26案,剛剛委員都發言了。請王司長補充說明。
王司長廷俊:報告主席,第26案有一個「郵政發展及管理」凍結30%的問題,因為8月27日數位部成立後,交通部郵電司一些電信職掌就移給數位部,所以我們有一些委辦費、出國經費等等的費用就移給數位部,因此我們今年度的預算會縮編,所以配合把它編到一般行政裡面,其他剩下的費用跟以往是沒有什麼變化的,今年比較特殊,以後年度如果組改或是我們的職掌確定以後,我們在一些經費上會再去編,所以目前我們建議改書面報告,原來是要求要做專案報告。
主席:這是第幾案?
王司長廷俊:第26案,我們建議改書面報告。
主席:這一目就是一案一案審?沒關係,是不是要一案一案來研究?事實上每一案都可能屬於不同的局、不同的單位,過去是整個目處理,交通部下面的相關單位自己再去做研究,坦白講,這樣對你們來說效率比較快,如果要一案一案去研究也可以,部長是要一案一案研究嗎?
張處長信一:是逐案說明,因為要回應委員的意見,我們建議整目是不是能夠凍結10%,然後提書面報告就可以動支。
主席:好,針對第2目「一般行政」,我們就用凍結的方式處理,凍結的數額就遵照陳委員椒華的提案凍結500萬元,提書面報告,這樣可以嗎?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這樣子好不好?還是十分之一,你們自己做調整。
第2目「一般行政」凍結十分之一,請提供書面報告始得動支。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沒有意見。
處理第3目第27案到第32案。
請陳椒華委員發言。
陳委員椒華:第27案是邱臣遠委員所提,由我幫他說明,因為交通部來溝通之後表示已經達成,所以此案撤案。
另外第31案針對「國際海上規避規則」未規範禁漁、禁航之規定,但在「彰化風場航道航行指南」有相關規定,所以我們也看到漁民到行政院前召開記者會。目前雖然因為相關爭議過大而暫緩執行罰鍰,但我們希望能夠維護漁民權益,請航港局劃設航道應基於合理性、必要性、適宜性,並召開實體會議,協助桃園、彰化、雲林相關的漁民,或者與航政司進行加強溝通,所以提案要求凍結100萬元,以上說明。
主席:接下來請第30案劉世芳召委發言。
劉委員世芳:交通業務涉及龐大,陸、海、空都有,但我現在還是非常在乎有關資安的問題,我在第30案中有特別提到高雄港部分。在國外媒體,尤其是法國媒體提到另一種威脅,對於臺灣警戒的部分有3篇報導,其中第2篇標題為「高雄:北京垂涎的臺灣港口」。針對這個部分,我們的第一要務至目前為止,除了資安問題以外,還有貨櫃中心、港口有些是委外給民間公司或是半民半公的公司,或者是官股但委託民營公司,這些公司到底有沒有真正的港資、外資?所謂港資到目前為止就我們所知已經變成中資,可是從經濟部投審會所提到的方案中,告訴我們因為沒有超過50%所以沒有關係,這表示在管理上並沒有風險的概念;如果透過資訊系統、假訊息系統或者是其他可蒐集者,現在行政院已經對於大量的系統,包括無人機系統都要非中資才能介入公共工程招標的投標範圍內,但我們在港務系統中的管理並沒有加強風險觀念,我覺得交通部不要這麼沒有風險概念,尤其是港務部分,一定要安全查核,包括弄清楚委外經營港口的公司,這樣會比較好,所以我特別提案針對航政及港務管理項目凍結10%,其中相關的幾個公司,像貨櫃碼頭公司或者是港商的公司我都有寫在提案案由中,就不再贅述。
主席:接下來請第32案蔡易餘委員發言。
蔡委員易餘:小三通未來到底什麼時候會開通都還不知道,相關業務費用是否有必要現在編列,還是未來再自行從整個業務費用做調整?所以我提案要求預算凍結,請交通部提出小三通狀況的專案報告後再動支。
主席:謝謝各位提案委員的說明,針對第3目「航政業務規劃及督導」,請航政司說明。
何司長淑萍:航政司這邊先做說明。有關劉委員剛才所提的陸資企業在港區經營狀況,謝謝委員的指導,這部分遵照委員的意見提供報告,建議在文字上修正為提出書面報告,然後刪除「經同意後」幾個字,數額部分配合委員建議。
另外第28案洪孟楷委員建議凍結,我們會配合提供無人機管理法規及國際海事組織IMO規範落實的部分,建議本案也改成書面報告。以上是第28案及第30案的說明。
主席:請航港局葉局長說明。
葉局長協隆:陳椒華委員所提案的第31案,有關彰化風場航道航行指南,航港局已經會同漁業署及能源局成立相關推動小組,正在檢討這個航行指南,我們會遵照委員的提案意見到桃園、彰化、雲林召開實體會議,所以本案遵照辦理。
第32案向蔡委員報告,過去為維持小三通航線仍有虧損補貼的需要,這部分會配合陸委會的相關政策辦理,建議委員凍結預算,但免予刪減,提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蔡委員易餘:好,同意先全數凍結,然後……
葉局長協隆:委員的提案是凍結100萬元。
蔡委員易餘:因為我還有刪減。
葉局長協隆:是不是免予刪減?
蔡委員易餘:可是問題現在就沒有小三通啊!我同意你們用書面報告。
葉局長協隆:是,我瞭解。報告委員,是不是針對小三通虧損補貼……
蔡委員易餘:因為現在沒有開放小三通,所以你們就提書面報告,我們至少也要掌握你們預計什麼時候要開放。
葉局長協隆:瞭解,報告委員,是不是針對小三通虧損補貼的預算全數凍結?
蔡委員易餘:對,全數凍結。
葉局長協隆: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蔡委員易餘:好,同意。
葉局長協隆:好,謝謝委員。
主席:蔡易餘委員提案的標的是四億兩千多萬元,是嗎?
蔡委員易餘:我的提案是刪減180萬元,凍結100萬元。
主席:我知道,你針對的科目在總表上……
蔡委員易餘:推廣費用總共是……
主席:還是這目要不要統一處理?
蔡委員易餘:好,那就統一處理。
主席:針對第3目,第27案撤案;第28案到第32案凍結10%,提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接下來處理第4目第1節「路政管理」第33案到第49案。
請陳椒華委員發言。
陳委員椒華:謝謝主席,我有比較多案,我就一次講完。第34案就是請落實生態檢核,我們知道這次屏鵝公路種樹引起交通的壅塞阻塞,也造成很大的民怨;還有實施工程計畫前是不是應先落實生態檢核這部分,本席提案凍結500萬元,希望能夠優先做好相關的檢核,這是第34案。
然後在第37案這部分,我們知道內政部有「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一公頃以下的露營場仍須審核,但是觀光局至今在相關的「露營場管理要點」,就總量管制機制及協助地方政府確立管理措施並合法納管的相關作業還未落實,所以提案凍結200萬元,請加強相關的作業。
第40案的部分,我們知道很多鐵路重大建設涉及土地徵收,引起不少的抗爭及民怨,建請研議檢討相關的計畫,應將合理性、必要性與公益性作為優先考量,因此提案凍結150萬元。
第41案的部分就是針對機車的路考,希望能夠加強相關的考核項目。相較於日本,目前我國機車路考的項目並無緊急煞車、閃避、預測危險情況等等,並未針對駕駛人的駕駛習慣加強考核就給照,就這部分也提案凍結100萬元,請交通部研議調整,使相關的考照能夠更加落實、嚴謹。
再來第45案是邱臣遠委員所提的凍結1億元,這部分等一下再請交通部說明是不是可以配合執行。
另外,我的部分還有第48案,第48案是針對數位產業相關的MaaS服務,面對高齡化社會,如何落實提升MaaS的服務品質。
第49案也是一樣,請交通部盤點交通建設開發案,若涉及土地徵收的部分,必須符合合理性、必要性及公益性的規定,然後要召開行政聽證會,爰提案凍結500萬元。以上說明。
主席:因為陳雪生委員是第一次發言,先請陳委員。
陳委員雪生:蔡總統講兵凶戰危,要尋求和平解決的方案,我在質詢蘇貞昌院長的時候也提出類似的想法跟看法,蔡易餘委員的提案說「推廣相關航線時機似為不當」,蔡委員,不要這樣講啦!這幾個字不要啦,好不好?同意嗎?這幾個字刪掉,好不好?
因為小三通跟兩岸的和平有關係,我想藉著小三通能夠緩和兩岸的關係,我們真的不要打仗。你們在臺灣搞不清楚打仗怎麼回事,我們那邊吃砲彈吃怕了,吃怕了!拜託啦!我們交通委員會對小三通,拜託請大家支持一下,小三通一定要開,而且執政黨的政策也是這樣,有一次小英總統在閒聊的時候也講說趕快開,確實這樣,我不希望有政治的問題在這裡面。蔡易餘委員趁著我不在提出這個案子,我也滿遺憾的,我警告他了,我警告蔡易餘委員了,不要亂寫哦!
昆澤委員,你是大老,還要提出書面報告嗎?
易餘委員,不要啦!這個撤掉啦!難看啦!你給我一個面子嘛,不要這樣,好不好?
蔡委員易餘:書面啦!書面啦!
陳委員雪生:不要啦!這個撤案,好不好?拜託蔡易餘委員同意,好不好?
召委,他趁我不在,我跑來以後他就不敢了,好不好?這樣好啦!好,撤案。
主席:那是上一目的部分,不過因為陳雪生委員坐飛機來,時間稍微慢一點,我想交通委員應該也可以體諒他。剛剛所提的第32案,蔡易餘委員同意撤案嗎?好,那剩下的部分請陳雪生委員繼續協調,第32案撤案。
陳委員雪生:協調好了,他撤了。
主席:對,第32案撤案,你還是要安撫一下。
繼續討論第4目第1節,接下來請陳素月委員說明第35案。
陳委員素月:此案我是替洪申翰委員提的,主要是身障朋友跟輪椅族乘客在搭乘公車的時候,有時會遇到公車駕駛員在操作安全防護設施時有所疏忽,導致身障朋友摔落的狀況,所以針對「路政管理」科目112年度的預算提案凍結300萬元,要求交通部督促各縣市政府舉辦市區公車駕駛員教育訓練,須邀請身障者代表擔任協同講師,輔導市區公車駕駛員增加協助無障礙乘客的能力,並將相關函文、辦理教育訓練日期等書面計畫送交通委員會及提案委員,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謝謝。
主席:接下來第36案、第46案是蔡易餘委員的提案,蔡委員要發言嗎?
蔡委員易餘:第36案就是有關嘉義縣市鐵路高架化南段(水上段)大平台計畫,目前嘉義縣政府正在進行「嘉義縣水上車站大平台可行性研究」,交通部應確保未來嘉義水上大平台的興建進度,在嘉義縣政府做完可行性研究後必須要繼續去發展,後續的經費必須予以補助。謝謝。
主席:接下來是洪孟楷委員所提的第39案跟第44案,我們讓洪委員先準備,我先講一下,好不好?
洪委員孟楷:好,謝謝。
主席:我先講一下我的第42案,其實我很少提刪除案,因為事關交通建設,問題在於上次我有安排像MaaS計畫、UMAJI等智慧運輸交通系統主題,當我們看到這個名字的時候,我說真的,幾乎沒有什麼委員會提案刪除,因為提到「智慧」大家就不會刪除,可是有些計畫已經推了2年、3年,這幾年你們做完之後監察院也糾正了,監察院的文都出來了,尤其我覺得MaaS計畫的整體策略還不夠明確,然後UMAJI app這2年也有好幾位委員提出來,你們第一期中華電信做的事實上也不OK,監察院也要查。我覺得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還是要有個態度,你們做得好的,我們當然支持你們,還要繼續做而有疑慮的,我們也可以支持你們;可是你們這部分做得連監察院都說有問題了,所以本席建議刪減四分之一。我們希望這是一個鼓勵,要做就做好,做不好的話,我們在預算上面的態度一定是這樣,我個人是提案刪減四分之一。
請洪委員孟楷發言。
洪委員孟楷:感謝主席。本席提案第39案,「路政管理」工作計畫之內容說明有提及包含「督導旅行業登記審查及觀光業務」的部分,但後面沒有任何分支計畫及預算用途,所以這部分請再做比較清楚的說明,本席是提出凍結30%。
第44案也跟主席剛剛提到的類似,本席想要請教,每一任交通部長心裡應該都會有自己想要做的事情,剛剛提的幾個app,重點是前任的部長,當然交通建設可能是一棒接一棒,但是不知道現任王部長的態度為何?大家對這幾個app也討論了很多,我這樣講是比較不好意思啦!就是有點像雞肋的感覺,食之無味,棄之可惜,可能大家覺得過去已經投入那麼多錢了,反正這些app放著就放著,究竟現在的使用人數及運用狀況為何?其實每個人的手機裡面都有很多app,那現在這些app到底能不能真正發揮功能?我們之前也有討論過,交通部所屬總共有三十多個app,各單位都有研發自己的app,究竟能不能統整或是有效的運用,我想這是我們比較關心的。所以請部長說明,第一,您心裡的目標是什麼?第二,您任內想讓這些app做什麼樣方向的推動?謝謝。
主席:劉委員世芳是提第47案,請劉委員世芳發言。
劉委員世芳:我剛剛講的部分跟前面相關的幾個目都一樣,我認為交通部過去這幾年針對整合的部分做得不是太好,可能交通部內部的單位太多,你們認為只要做交通部部內的整合就好了,但是對於部外的整合,譬如你們在做這種整合或是車聯網的技術等等這些,第一個是有沒有跟地方政府整合?尤其是偏鄉地區,因為大家都會集中在都會區,事實上偏鄉地區也需要很多這樣的服務,所以第一個是有沒有跟地方政府整合?
第二個,政府新設立的部會,譬如NCC以外的數位發展部,你們有沒有做整合?這些整合如果沒有辦法放到MaaS系統裡面,那個糾正案以後還是會照常糾正,所以我希望部長跟主要發展的路政司能夠做比較好的說明,要不然到時候每年都會叫你們來做改善計畫,尤其魯召委曾經針對這個部分提出一個專案報告,就是在乎你們在推動過程中有沒有做到人際整合、中央跟地方整合以及跨部會整合,否則這些計畫都是空的,所以請不要抄教科書來告訴我們有做好整合計畫。
主席:請交通部回應。
林司長褔山:報告召委及各位委員,我就幾個案子作以下說明。第33案有關強化偏鄉大眾運輸部分,我們遵照辦理,提出書面報告。
針對陳委員椒華所提相關工程及無障礙等等的部分,我簡單說明一下。有關於生態檢核的部分,公總跟高公局在進行相關工程計畫時,基本上都有依照規定辦理,這部分我是建議提書面報告,我們會遵照辦理。
針對陳委員素月提案有關身障人士搭乘公車的部分,這部分歷來是交通部跟公路總局,包括拍影片、做教育訓練手冊都有跟地方政府合作,明年會請公總進一步把要求地方落實部分跟供應結合的補助機制結合在一起。所以有關於明年的輔導和加強訓練的部分,我們是建議提書面報告。
有關蔡委員易餘所提嘉義大平台的部分,明年嘉義縣政府大概在6月底之前會提出來,相關後續綜合規劃的部分,我們會依照審查程序來辦理。另外,蔡委員易餘提到金路獎45萬元一事,我特別跟委員報告,金路獎45萬元並不是純粹在辦典禮,裡面有些把典禮的東西放在YouTube部分,只是並同做宣導,並不是以這45萬元在做宣導,這個部分已經跟委員辦公室說明,建議免予刪除。
其他委員提到要專案報告的部分,我們是建議提書面報告,我們之後會做處理。作以上說明。
主席:請劉委員世芳發言。
劉委員世芳:我剛剛說的是魯召委曾經把這個當成一個專案報告,那你們現在提的預算案裡面,諸如中央跟地方怎麼整合、跨部會怎麼整合、都會區跟偏鄉怎麼整合,這些我都看不出來,沒有整合的話就沒有安全可言,這是一個很簡單的管理跟行政制度上需要處理的部分,所以請部長來回應一下。
主席:請陳委員椒華發言。
陳委員椒華:剛剛司長回應表示生態檢核都有落實,其實這是不對的,就是沒有落實才會提案,相關的執行作業還是應該加強督導,本席拜託要加強督導。我特別提出屏鵝公路,這的確是一個問題,如果有交代要做還是要做好評估,不然引起民怨的話,交通部也不值得受到這樣的指責,所以還是要落實相關的檢核。
主席:請李委員昆澤發言。
李委員昆澤:謝謝召委。剛才林司長針對第35案做簡要的說明,但是洪委員申翰的提案重點,是在於對各縣市政府,交通部應該督促並協助要舉辦市區公車駕駛員在教育訓練時,必須邀請身障者代表擔任協同講師,輔導市區公車駕駛員協助無障礙乘客的能力,剛才司長都沒有提到這個部分。這部分是非常重要的,必須邀請身障者的代表協同,在進行公車駕駛員教育訓練的時候要讓他們參與,以期在操作無障礙設施及協助的時候能夠對身障者有比較完整的保護。
主席:陳素月委員和李昆澤委員代表洪申翰委員提的這個案子,部長要不要補充說明一下?
王部長國材:有關於生態檢核,一定會列入我們的重要項目。過去陳委員談到陸蟹課題,我們也都在進行中。邀請身障者代表擔任協同講師一事,我們會納入考慮。我這邊要補充說明剛才好幾位委員所關心的MaaS計畫的發展,一開始交通部在委託中華電信做MaaS系統的時候是希望做一個由政府到使用者(C)的系統,也就是發展一個app,由政府來管裡面的內容,並做個人服務,結果發覺有很大的困難,因為政府根本沒有這個力氣。
我們在第二階段一開始也是碰到這個問題,所以我後來跟科顧室做了討論,它應該是做一個API,就是我給它一個interface,讓別人去加值應用,它的加值應用會變成什麼?比如我們現在在接觸旅行業,它願意整合起來,這樣一個觀光客從桃園機場進來以後,就知道接下來要搭高鐵到哪一站、接哪一個捷運系統、接哪一個公路客運到他要去的點,一定要這樣做,所以它叫做G to B to C,中間有一個B。我的想法是,雖然前面很辛苦,過去也有些方向不對的地方,但是MaaS系統在日本,現在如果去日本玩,他們就是用MaaS系統結合公共運輸,現在像高雄的MeN Go已經有這樣的精神,但是我覺得它還可以更好,因為它現在是以票證來整合公共運輸,對於未來結合食宿遊購行,比如旅行業透過MeN Go找到餐廳、找到住宿的地方,就是必須和後面的產業整合,這個部分真的很難由政府來做,一定要移轉給民間才有辦法做後面這些整合產業的工作。在第二階段現在政府的角色已經從做app改成API,由民間去做app,政府不做app,這部分再請各位委員多支持,謝謝。
劉委員世芳:剛剛部長講的有一部分我同意,有一部分不是很同意,我剛剛特別提到跨部會,你剛剛講到G to B to C,裡面的B是business對不對?經濟部有很多,如商業司,或是交通部也有觀光局,這些單位下面就有很多業界,如優良商店、優良旅行社等等,本來就是可以由你們出面來主導的,我不是叫你們去執行,你們還是在上位推動這個很好的系統,所以有關跨部會的部分,你們能不能邀請他們提供這些資源,包括公司或是其他觀光的資源,讓你們一起整合,把它做大以後,它自己就會去滾動,越來越大成為一個有利益的商業行為,自然而然這個系統就可以推廣下去。
你不能說不是由政府來主導,政府只是提出一個政策,這樣子沒有用,你瞭解我的意思嗎?我們同意你要用票證整合,但是在跨部會的部分你沒有做得太好,你們不能只有在交通部內部自己做、自己好,要跨部會,還有地方政府也是一樣,我們也很希望在偏鄉推廣大眾運輸系統的時候,包括公路、客運甚至小黃,在高雄本來就有把小黃當成巴士來用,尤其是在原住民的偏鄉部落,所以你必須要有好的執行管理方案,否則會事倍功半。
王部長國材:我簡單說明一下,因為MaaS牽涉到公共運輸的整合,所以由我們來做整合,而背後如觀光景點的部分,事實上不是只有交通部風管處,還有國家公園、有客委會的景點,現在還有像經濟部的觀光工廠,也就是說這是一個公共運輸的整合,但是它後面景點的整合、產業的整合部分必須跨部會,這樣才能符合一般的民眾選擇旅次等等的消費行為。劉委員的這個建議我們現在有在進行,這部分非常重要。
主席:針對剛剛部長說的,我是講句良心話,你們在執行預算,交通委員會的委員在你們的預算剛提出來的時候,如果不支持你們,好像就等於不相信你們,執行長年的計畫在第二年中途不支持你們,你們可能會質疑為何後續不挺你們?就是因為你的執行被罵到爛掉了。部長,你剛剛說不好意思,第一年花了幾千萬元才知道不應該這樣,說真的,我們今天在監督你們也是很尷尬,第一年你說這個智慧交通運輸系統一定很棒,未來不得了,所以大家都支持。
我現在一直在說,連監察院都提出糾正,這個東西是不分黨派,這件事情你真的做得不好,如果我們一點聲音都沒有是不行的。我知道你們這整個預算不光是包含MaaS,還包含好幾項智慧運輸系統,因為整個交通部的預算我大概只提這一個刪減案,希望各位委員能夠支持,因為監察院都已經糾正了,那天我們舉行專報的時候,其實發覺他們也有很多無能為力之處,做錯了就錯了,然後做對了,未來可能的方向是怎麼樣。
我提出一個意見,請問各委員的想法,剛剛還有蔡易餘委員第38案提出刪減,蔡委員有沒有堅持?
蔡委員易餘:不堅持。
主席:好,不堅持,趙正宇委員不在,那我的刪減四分之一就自己降成跟趙正宇委員一樣,刪減十分之一,其他統一凍結,你們提書面報告。
王主任穆衡:因為這個預算有三分之二是補給地方去執行,包含剛才說要跟地方結合,所以很多工作最後要落到地方去,其中有相當大的工作是要給地方去執行,有三分之一是做研究,就像委員所說的,除了MaaS之外還有其他計畫。
針對MaaS這部分我是不是也可以做點補充?也感謝各委員的關心,上次因為委員會很關切而做了專案報告之後,同樣的,我們也是把我們的處理、如何改革與改善向監察院報告,在11月9日監察院有最新的意見回復,基本上它是肯定部裡在這段時間做的改革方向,所以在這件事情上,它也希望我們能夠在這個方向上繼續落實,現在等於是在改革的過程中,它已經看到我們的方向跟已經處理到的階段性任務,這部分的意見我們也可以在書面報告中整理給各委員看,所以在這個地方是不是能夠儘量不要刪減,如果凍結,我們可以補充這些最新的訊息給各委員審酌,這樣是不是可以?
劉委員世芳:召委,您所提的第42案刪減是1億5,087萬2,000元,趙正宇委員所提的刪減十分之一是6,034萬元,所以你現在提到的是以趙正宇委員所提的刪減十分之一為主,然後不凍結任何預算,是嗎?召委您剛剛的建議是這樣子嗎?
主席:其實我的想法當然是刪減,而凍結預算他們會提書面報告,所以我覺得就是刪減預算,然後再凍結一些,讓他們提供書面報告給交通委員會的委員,因為如果純刪減,他們可能連書面報告也不用提,這個功能在這裡。
陳委員椒華:可以刪減也可以凍結。
主席:我知道,所以我是建議這樣,然後我也接受啦!因為剛剛說有三分之二補助地方政府,你們之前有跟我說明,所以我自動調成刪減十分之一。
王主任穆衡:行政院在核這個預算的時候就比今年度刪減五千多萬元,所以在今年度來看,以現有的額度來講,依照每年我們跟地方政府的承諾補助其實已經達到上限,如果再刪減五千多萬元的話……
主席:王主任,你是怕被紀錄是不是?你為什麼一直不開麥克風?
王主任穆衡:有啊!不好意思,我都有開著。我的意思是,關於這部分,行政院在核今年預算的時候已經刪減了五千多萬元,所以如果這個部分再往下刪,我們之前就已經為了執行率不理想在煩惱,相信委員也有看到我們去年度的執行率並不理想,不過今年度的執行率大概都達九成五以上,因為這個部分有跨年度核定補助的需要,而且這個額度已經由行政院先刪了五千多萬元,如果這時候再刪六千多萬元,依照去年來講,等於是刪了一億多元的預算,這樣可能會對地方政府的補助造成很大的影響。關於這點,請委員能夠協助做綜合考量。
劉委員世芳:我覺得你這樣講沒有辦法說服我們,在行政院內部刪掉的預算是行政系統的事情,現在在立法院審查的是交通部送上來的預算,所以你不要把兩個預算混為一談,說行政院已經刪掉多少,所以立法院不能刪,你不要有這種perception告訴我們說,因為行政院已經刪了,所以立法院不能刪。我們現在所提的正當理由是,對於你們自己提的「智慧運輸系統發展建設計畫」真的是看不到效率,你自己也說了,看不到最後的執行成果,然後我再講得比較嚴重一點,我覺得你沒有辦法把交通平權做得很好,你知道嗎?因為這種系統發展下去,一定是最好的大眾運輸系統做得最好,最不好的大眾運輸系統做得最不好,你說:如果你把我們刪掉的話,我們補助地方政府的就會減少。所以你的意思是,未來大都會地區的補助就會比較多,小的偏鄉地區的補助就會比較少,會不會有這種情形?其實這是一種警訊,告訴你們說交通平權計畫一定要顧及到交通不平權的偏鄉地區裡的乘客的利益,至少這是我的想法。我剛剛算過了,如果你是六億多元,刪掉十分之一的話是6,000萬元;如果用六億元乘以三分之二補助給各地方的話,是4億元,也就是說,你們應該還會有1億5,000萬元或1億6,000萬元左右是部裡面用來推動系統運輸發展計畫的部分。所以我覺得還是一樣,不管要刪還是要凍,我主張其中一項就好了,如果要刪的話,我覺得剛剛你的回答太過於草率,你不要覺得這樣可以說服我們。
主席:好,休息5分鐘。
休息(10時36分)
繼續開會(10時43分)
主席:繼續開會。
繼續處理第4目第1節「路政管理」。
剛剛所有委員都發言得很詳細,回答也差不多了,我們就直接來處理,看各位委員還有沒有其他意見?針對第42案到第48案,有7位委員提案,剛剛劉召委還有其他委員有協調一下,我本來是提刪除四分之一,不過剛剛你們有做一些說明,所以現在刪減的部分改為1,500萬元,大概變成四十分之一,並凍結500萬元,凍結部分要針對所有委員對於路政管理、一般路政管理等提案做書面說明,對於這個方向,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如果可以的話,我們就做決議。
針對第4目第1節,第33案至第49案,我們作以下決議:刪減預算1,500萬元,凍結500萬元,提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還有沒有其他意見?
張處長信一:科目自行調整?
主席:不行啊!就這個科目,我刪減1,500萬元,如果你把我弄到桃園什麼鐵路刪掉怎麼辦,你不要這樣害我!剛剛劉召委也特別講了,我們討論了半天,你不要弄完之後,就到各地方政府說我們刪的是各地方政府的部分。
劉委員世芳:你不能做懲罰性的刪減,剛剛所提到的,你們原來已經答應地方政府如果他們提的預算你們已經審核過的話,不宜刪減,因為裡面有三分之一是交通部自行調整的計畫,所以剛剛魯召委所提的1,500萬元指的是這個部分,要弄清楚,好嗎?魯召委,我們可不可以作成這樣的附帶決議,就是已經審核地方政府通過的部分不予刪減?
主席:好,確實,不要到時候害到所有的委員,因為你們講這個部分有三分之二是要補助地方政府的,我們是在討論你們剩下的三分之一,我們是希望你們頭部的工作再強化一點,不要弄錯方向了!所以剛剛那個意見列為這個預算的附帶決議,好不好?第4目第1節就按照剛剛的決議處理。
接下來處理第4目第2節,第50案到第53案。
請陳委員椒華發言。
陳委員椒華:第52案也是邱臣遠委員提的,相關的說明請交通部再跟邱委員溝通,不過目前好像還沒有去溝通,所以建議凍結1,000萬元,謝謝。
主席:第53案是我提的,主要內容是針對臺灣新車安全評等計畫,所謂委託服務案採購發包計畫進度延遲,這跟疫情也有關係嗎?我不太清楚。不過預算的執行一直很緩慢,事實上交通部有滿多項目的執行都很緩慢。我們通過預算後,明年1月1日你們就可以開始執行,甚至有些還可以預先作業,可是每次到年底,有時候連基本的發包都沒有出去,我覺得這真的值得去檢討,要來做個說明。所以我提案凍結10%,你們要提供書面報告,才可以動支。
針對這幾案,交通部要不要做個說明?
林司長福山:召委、各位委員。針對汽燃費經徵管理的部分,第一個,洪委員提到要提交相關經徵管理法令之研析,這個部分我們會提出書面報告做補充說明。不過我有個建議,因為洪委員希望減列百分之十,再凍結百分之十五,基本上經徵管理是做經徵實務作業的部分,像法令的研析作業我們會來補充,不過因為這是一個實質作業的費用,所以我們建議免予減列,至於凍結的部分,我們會遵照待會委員的討論。
第二個,後面包括召委提出關於新車評鑑的部分,因為第1年的時候要健檢實驗室,也要購買車子,這個部分是委託財團法人車輛研究測試中心及安審中心,確實初期作業並不是很順,但是現在都已經完成了,所以今年的預算執行可以大幅提升,至於明年,基本上購買車輛及做測試的部分應該不會再有延宕的情況。另外,有關洪孟楷委員及邱臣遠委員提到的新車評價部分,我們會遵照來做補充說明。我要報告說明的是,新車評價並不是強制性的,不過它的相關檢測標準是高於法規規定,以提供大家在新車市場上的競爭有一個比較明確的資訊,也會引導車商,讓它們知道車輛符合強制法規的規定之後,可以把車子做得更好、更安全,這樣在市場上才會有競爭力。所以明年發表相關的評價結果之後,基本上重點是擺在建立國內新車評價的公信力,藉此引導市場朝向更良性競爭的機制來處理。相關檢測作業的部分,基本上,公信力、公開性和透明性是最基本的,所以相關的內部管考部分,我們會確實注意,相關資料我們會以書面補充說明,建議遵照委員討論的凍結方式處理,我們提出書面報告,以上建議。
主席:針對第4目第2節,4位提案委員的說明及交通部的說明,大家應該都清楚了,我們是不是整目凍結10%,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朝這個方向處理,可以嗎?
第50案至第53案,我們決議凍結十分之一,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接下來處理第5目第54案至第68案。
這一目滿多委員有提案,首先請李委員昆澤發言。
李委員昆澤:有關於「道路交通安全」預算編列6億4,400萬元,其用途包括加強道路交通秩序整頓及行車安全、強化全民路權與用路安全觀念。依據交通部道安會報的統計資料,這也是我比較擔憂的部分,我們比較111年1月至8月和110年1月至8月,兩年同期比較,包括交通事故件數、30日死亡人數、高齡者事故、機車事故及自行車事故,111年都高於110年同期。部長,顯見道路交通安全改善不進反退,交通部應該要深刻檢討,並提出具體改善指標。上次我有跟你提醒過,我們要提出明確改善的硬性目標,比如,至少要減少3%以上的事件及傷亡比率,111年和110年1月至8月的比較都是退步的,讓人擔憂,所以我認為凍結10%,一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後解凍。
主席:請陳委員素月發言。
陳委員素月:謝謝主席,「道路交通安全」計畫編列了6億4,400萬元,較去年度(111年度)編列的預算3億874萬元,增加了將近一倍多,約3億3,520萬元,增加這麼多的經費,可是在執行的內容上,重點還是在於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督導與查核、加強道路交通秩序整頓及行車安全、強化全民路權與用路安全觀念等,這是一個大的項目,可是就這些大項目的內容來說,我們看不到比較特別或是新的計畫內容,為什麼會增加這麼多經費?這是我們質疑的地方。
另外,如同剛才李昆澤委員所關心的,最近交通意外事故的死亡人數,和同期比較起來還是有增加的狀況,這是令我們擔憂的部分。對於每年因為交通事故意外往生的人數,看起來真的是觸目驚心,我們真的覺得道路交通安全的宣導確實很重要,也有其必要性,我們希望宣導要有成效出來。可是我們看到這個內容好像都是透過各縣市的道安委員會去執行,用獎補助費的方式,但是地方政府到底有沒有確實落實,就我的經驗,我在地方參加宣導活動時,我覺得都只是在花錢而已,辦一個摸彩活動讓民眾參加,也沒有針對交通安全進行宣導。我曾經參加過的地方活動,反而是警察局舉辦的治安會報會針對道路交通安全意外事故進行宣導,他們會利用交通意外事故影片去教導民眾注意交通安全,比如開車門的時候一定要先看後方有沒有來車,因為很多交通事故是乘客或駕駛下車的時候突然開車門,完全沒有看後方有沒有來車,結果造成後方機車撞上去。這一類的事故還有很多類型,警察單位會利用影片宣導交通事故的案例,我覺得這個方式會比較有效果,所以我不曉得這部分是否可以整合在一起,還是各行其是?我們認為應該要做有效果的事情,不要只是好像大拜拜式花錢而已,謝謝。
主席:請許委員智傑發言。
許委員智傑:第63案和第64案我一起講,劉世芳委員剛剛有交代。原則上,如同李昆澤委員和陳素月委員提到的,死亡人數一直都沒有達標,我認為交通部應該要有一些具體的措施,比如罰則或是有警察在處理。剛才陳素月委員提到開車門不小心撞到的例子,可能很難預防,但是大貨車和聯結車就很明顯,有沒有預警標示是很清楚的,如果警察發現這個車子開過去沒有預警標示就可以處罰,這樣他就不得不做。如果能夠有一個具體指標,我們的交通安全維護也有具體措施可以去做,不然就只有宣導而已,宣導歸宣導,大家到最後都是聽一聽,也有人沒有聽就走了,這樣就會沒有效果。所以我們覺得交通部至少要列出一些具體方案,我們可以檢視這些具體方案到底有沒有做,也讓基層知道具體方案要怎麼做,這樣可能會比較有效果,還是請交通部提出書面,我的提案和劉世芳委員的提案都一樣是提出書面,如果交通部有列出具體方案就可以解凍,要不然就是凍結,謝謝。
主席:陳椒華委員有4個提案,請陳委員椒華發言。
陳委員椒華:第61案是針對路段區間測速,這個部分有滿多爭議的,包括設置合理性、必要性,也受到很多抗議,還有相關的資安疑慮,如測速儀器的資安疑慮等,所以我提案凍結10%,並於三個月提書面報告檢討其必要性。第62案也是針對行車安全,請交通部盤點各地區道路衝突熱點,並提出改善策略目標,也是凍結10%,請提書面報告。再來是第67案及第68案,第67案改凍結10%,這個部分是針對道安委員會在推廣道安觀念時,常常都是叫阿公、阿伯等這些行人要注意,給用路人非常大的壓力和責任,但是相對的對駕駛人相關的交通觀念宣導還明顯不足,所以提案凍結10%,請加強對駕駛人交通觀念的宣導。
第68案是針對交通部「硬事要交你」Podcast,這個部分在道安委員會唯一的入口網站觸及率一年才只有4,271次,效益顯然非常不彰,所以提案要求檢討報告、凍結100萬元。另外,YoutTube的留言功能要打開,不要做不好還怕人家講。
主席:我的提案是第56案,跟剛剛幾位委員一樣,討論的是道路交通安全,確實剛剛陳素月委員講得很貼切,說真的,有很多經費最後轉換到地方的價值只剩下一面紅布條,地方的立委都應該瞭解,一面紅布條上面寫了很多字,不光是交通安全,交通安全只是其中一個,包括省水、節電全部都弄在裡面。包括現在的選舉都一樣,如果沒有跟上新的時代,還在用10年前的那種模式是不行的,很多人也沒有受到宣導。政府單位也一樣,我相信所有委員都看到,你們這個項目的預算從今年度的3億多元變成明年度的6億多元,增加了兩、三億元,我們真的很想知道,因為你們也承認並沒有達到預期的目標,即交通事故30日死亡人數的平均數沒有達到你們預定的目標。
那在這種情況之下,你們又決定預算幾乎可以說是加倍,到底要做什麼是所有委員非常在意的。如果還是以傳統的模式、傳統的廠商、傳統的方式去做,我就直接說了,大部分委員大概都會認同效果是非常低的。你們要怎麼樣把你們的宣導透過什麼樣的媒體媒合,給該知道的人知道?
舉個例子,譬如年輕朋友、上班族,像一般社區辦的大活動大部分都是固定參與者或比較有空的志工去參與,就算宣導一百遍,騎機車的年輕朋友還是不會參加那個活動。因此,除了透過這些活動宣導,怎麼樣透過網路、什麼樣的平臺,甚至網紅?我真的覺得如果你們不改變的話,多三億多元,我看到時候又是把它拿去補助完而已,這是大家擔心的。這個部分我們當然也是提凍結,不敢刪減,因為刪減好像是我們不注重道路交通安全,可是你們一定要說清楚,到底這個部分的錢出去到地方政府之後,你們是像飛彈一樣,射後不理,不知道它飛到哪去嗎?我建議你們要統計一下效果。針對第5目,你們要不要統一說明?
王部長國材:這個由我來說明。這次道安經費加倍是我們跟行政院極力爭取的,過去22個縣市的道安會報普遍反映他們的經費不足,這個是這次行政院特別支持道安,所以讓它加倍。這是第一個。第二個、剛才大家談到各種道安的改善方案,明年的預算我們會有一個不一樣的作法,就是申請道安補助要22個縣市提整體計畫,這個計畫就是包括教育、工程、執法、問題在哪裡以及要怎麼來做。我已經跟道安委員會談了,這次的審查會很嚴格,不是很零零星星的,比方哪個路口要改善、哪個要加入科技執法,而是要整體來看哪個地方是熱點及要怎麼處理,所以我們明年的經費會特別重視在各縣市整體計畫再予以補助,請大家多多支持。剛才有很多很好的建議,我們在審查過程中都會納入考量。
主席:工程很清楚是你們的專業,我還是拜託教育的部分一定還是要有個指標,指標不是我們要做什麼教育,拜託你們從受眾倒推,也就是教育年輕族群、機車族是什麼樣的教育方式,掛紅布條保證沒辦法達成。第二個、這些受眾,比如大車司機,至於用什麼概念,我建議你們要從受眾反推;另一個是從媒介的工具反推,這個預算有多少是透過網路出去的,有多少是透過電視出去的,當然剩下傳統的部分還是要給他慢慢地理解。我講真的,這個一定要有指標,不然你叫他回報也沒意義,好不好?你們可以接受這個建議嗎?好。針對第5目,我們還是一樣凍結10%,具體提出你們要怎麼樣瞭解這個經費推動的效果跟效率。作以下宣告:第54案至第68案決議凍結十分之一,提供書面報告,始得動支,各位有沒有其他意見或補充意見?
陳委員椒華:沒有。剛剛第49案,交通部有跟我做書面的修正,告知一下,是不是要唸?
主席:第49案要撤案嗎?
陳委員椒華:沒有,是書面修正,然後我同意。
主席:委員提案如有文字調整,請提供議事人員俾利事後處理、記錄。
接下來處理第6目,提案是第69案至第77案。首先請李昆澤委員代表洪申翰委員發言。
李委員昆澤:第69案至第74案主要還是有關船員的勞動權利,這個部分請交通部說明一下。
主席:待會一起說明,好不好?好。
接下來處理第76案及第77案。請陳椒華委員發言。
陳委員椒華:第76案是針對船員的福利,依船員法相關規定,針對他們退休金的計價爭議,目前還是沒有解決,拜託交通部趕快邀集相關單位,為已經抗爭兩年多的這些老船員解決應該得到的退休金問題。另外,這個提案也要求針對相關法規及增訂不定期契約範本,請航港局邀集勞動部來討論。
第77案是針對海洋噪音,即風機水下噪音的影響,因為目前國內白海豚數量減少而且很多都有皮膚病,交通部有給我一個修正,要協調海洋委員會海保署規劃辦理白海豚監測調查,持續推動海洋保育法立法作業,適時依法劃設海洋庇護區,另請航港局蒐集、研究國際海事組織通過並公布施行的白海豚及相關海洋生物保育規範,且要在離岸風電航安相關會議中多多宣導,在管理海域的部分應該多加強相關保育作業。這個要提書面報告,也是凍結500萬元。
主席:請交通部說明。
葉局長協隆:有關洪申翰委員所提第69案至第74案,以及陳椒華委員所提第76案,都是有關船員定期與不定期契約的勞動權益。依照國際海事勞工公約,契約的型態有三種,分別為定期、不定期及一次性契約,目前航港局已經公布了定期契約,針對不定期部分,也已經委託相關單位完成草案研擬,預計今年年底前會邀集相關單位進行草案研商,後續也會辦理公告程序,所以針對第69案到第74案,以及陳委員提案第76案,原則上我們都會照委員提案辦理,但有關文字修正部分,我們都有跟委員報告過,已達成共識,同時委員也都簽名了,我們是不是可以提供確切修正文字給議事人員,然後列入紀錄?
另外,第77案陳委員提到白海豚保育部分,這個部分我們會遵照委員意見,協調海委會海保署持續辦理相關動態監測調查、蒐集相關國際海事組織規範,以及辦理相關宣導作業。有關文字修正部分,也跟委員報告過,就是剛剛委員宣讀的部分,是不是也提供給議事人員列入紀錄?
這邊要特別報告的是第75案洪孟楷委員的提案,請示召委,是不是容許我報告一下?
主席:可以。
葉局長協隆:航港局在11月7日到14日邀請國際海事組織稽核員到臺灣稽核臺灣海事管理制度,以及是否落實國際海事組織公約,這部分的稽核已順利完成,稽核員對於我們履行的成果也有一定程度的肯定,這邊要特別報告的是,國際上在2016年實施稽核公約後,目前全球已經實施稽核了94個國家,而這些稽核報告都是密件,所以委員提案要求的第二份書面報告,就是有關管考資訊透明化部分,我們建議刪除,但我們還是會遵照委員提案內容,提出整備精進規劃的書面報告。
另外,建議能夠免予減列預算,因為這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都是辦理航政業務的相關基本工作,我們已經都核實編列,其他有關文字修正部分,我就不耽誤大家時間報告,但也懇請委員能夠支持。以上報告。
主席:請陳雪生委員發言。
陳委員雪生:我要針對第75案洪孟楷委員的提案發言。我想航政港政業務管理已經行之有年,歷年我們對這個部分的業務費都沒有刪減過,所以建議預算刪減的部分就不要了,我也會跟洪孟楷委員協調。
其次,我們同意行政部門的建議,將提案內容「限期於一個月」改為「限期於三個月」。
另外,剛才葉局長提到有關受國際海事組織稽核後待改善事項之管考資訊透明化問題,因為他們有他們的機密,所以建議將倒數第二行「與『受國際海事組織(IMO)稽核後待改善事項之管考資訊透明化』」這幾個字劃掉,然後將「專案」改為「書面」,請委員大家決定。
主席:謝謝陳雪生委員。
針對第6目航政港政業務管理及執行部分,剛剛委員跟交通部都已經發言、說明完畢,我想這個不能砍十分之一,因為沒有委員提到這麼多,我們還是要遵照委員意見。提案刪減最多的是洪孟楷委員,但因為他沒有來,我們尊重陳雪生委員的意見,不予刪減,採預算凍結。委員提案凍結最多的是洪孟楷委員的二十分之三,這個數字滿特別的,應該有什麼意義……
陳委員雪生:凍結500萬元,好不好?
主席:1,000萬元,好不好?
陳委員雪生:500萬啦!
主席:沒差啦!
陳委員雪生:航港局滿辛苦的,我幫他們講個話。
主席:好,尊重陳雪生委員的意見。
陳委員雪生:我也是連署人之一,如果你不同意,我就撤簽。
主席:陳椒華委員的提案也是凍結500萬元。好,第6目凍結500萬元,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
陳委員椒華:對,請航港局這邊要落實,趕快執行,尤其是剛剛提到的內容。謝謝。
主席:第69案到第77案凍結500萬元,三個月內提供書面報告,始得動支。請問各位委員,有沒有其他意見?
陳委員雪生:同意。
主席:好,謝謝。委員的提案如果有文字調整,一定要有委員簽名,簽名之後,提供議事人員處理。
接下來進行第7目第1節。
處理第78案到第97案。
請陳椒華委員發言。
陳委員椒華:第78案是邱臣遠委員提案,他答應改為主決議。
第85案是針對臺鐵EMU3000型車輛,目前駕駛員反映有碰到車輪空轉、低速overshooting、低速進站停車有異音等情形,請交通部確實督導臺鐵辦理測試、驗收及品管作業,爰提案凍結8,000萬元。
第91案也是本席提案,提案凍結臺鐵預算10%,請遵照相關內容辦理。
第92案是邱臣遠委員提案,要求凍結2億元,請說明。
再來是第95案針對臺鐵軌道安全部分,我們知道氣候變遷,有時熱、冷溫度變化差異性很大,請加強安全管理及風險管理等相關作業,並強化標準作業程序,本案要求凍結10%。
第96案是邱臣遠委員提案,要求凍結5,000萬元,請說明。以上。
主席:請陳素月委員發言。
陳委員素月:本席的提案是第79案,我連同許智傑委員及賴品妤委員的第82案、林俊憲委員的第83案、許智傑委員及賴品妤委員的第89案一併說明。
臺鐵局明年度預算編列193億2,187萬6,000元,相較111年度的預算175億2,636萬4,000元,增加了17億9,551萬2,000元,主要的重點支出當然是在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臺鐵軌道結構安全提升計畫等等,我們都知道臺鐵是我們很重要的一個交通運輸系統,鐵道安全非常重要,最近幾年來,我們看到鐵道發生了幾起重大事故,行車異常事故也是層出不窮,今年9月在我們彰化縣內,就是在花壇跟大村路段發生很嚴重的誤點事故,針對這個事故,我們也發現很多老舊設備未更新的狀況,也看得出來這個部分的執行效率,我們覺得是效率不彰,還有包括賴品妤委員、許智傑委員都針對行車安全的部分提出關心,包括城際電聯車的問題或者是行車事故的部分,我們的重點就是希望交通部督促臺鐵局進行通盤的檢討跟具體改善措施。我們提出凍結案,我的部分是建議凍結5,000萬元;第82案的部分,許智傑是主張凍結十分之一;還有第83案,林俊憲委員的部分也是主張要凍結預算的十分之一;第89案許智傑跟賴品妤的部分,也是主張凍結十分之一,等交通部提出改善計畫之後始得動支,謝謝。
主席:接下來第81案、第88案、第94案是李昆澤委員的提案,有沒有要補充說明?
李委員昆澤:謝謝召委。有關我的提案,分別是第81案、第88案、第94案。第81案是有關「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預算編列94億2,128萬餘元,我看臺鐵的相關統計,新購車輛以EMU3000為例,到現在已經發生14起故障狀況,這會影響列車的營運,以及是否影響行車安全,這是我最在意的事情,我認為臺鐵局應該要加強跟原廠的溝通,落實相關的新車保固以及保障列車的安全,並且要去瞭解這14起故障的原因,是不是有系統性的問題,爰凍結10%,一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並解凍。第88案是有關「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預算編列26億7,300萬元,我看臺鐵局在111年度1至9月其實發生了465起行車事故或事件,行車安全部分還是有大幅改善空間,應該要加強相關檢討,也是凍結10%,一個月提出相關的書面報告之後解凍。第94案是關於「臺鐵軌道結構安全提升計畫」,預算編列是13億5,700萬元,我看臺鐵的事故統計資料,今年度還是有發生一些鋼軌沉陷的狀況,也發生鋼軌抽換工程影響行車安全的情形,交通部要督促臺鐵局進行相關改善,凍結10%,一個月提出相關的書面報告。我也請杜局長針對我剛才所提的第81案,有關EMU3000的故障狀況簡單地做個說明,以及六年行車安全改善計畫,1至9月還是發生這麼多行車事故,你也要說明改善的狀況以及這些事故的說明,也針對軌道結構安全,就是鋼軌沉陷的狀況,或是鋼軌抽換工程影響行車的情形說明一下。
主席:剛剛委員都發表意見了,我個人的提案是第84案,一樣是很多委員提過的,就是臺鐵整體購置跟汰換車輛計畫,我們看到臺鐵過去陸續,包括今年,城際列車跟區間列車都逐步交車,有些已經上路了,我們也發覺不管是在測試期間、營運期間,交車之後都發生一些問題,所以第一個要研究一下這些問題是不是應該事前就知道,不管是驗收、測試,如果有一些該發現未發現,我就覺得是不應該;有些確實是在營運中的一些問題,當然只能事後去做改善,有沒有牽扯到品質的問題,甚至有些減價的問題,這個部分都要去考量。另外,車子的椅子是來臺灣再做,還是日、韓先幫你裝好?直接做好喔?我們委員坐高鐵的車很有人體工學,坐到高雄大概一個多小時可以睡著,有一種刑罰是要坐在板子上一天,你們臺鐵很狠你知道嗎?我是講我自己,不是開玩笑,因為可能要十幾年這麼久才有機會換一批新車,看到那個流線的車頭真的是覺得很漂亮,請問那是叫騰雲號嗎?
杜局長微:對,就是我們統稱的EMU3000。
主席:就商務艙嘛!是不是?
杜局長微:商務艙是騰雲座艙。
主席:我跟你講,難得我兒子提議說一輩子好歹要坐一次騰雲座艙,真的去坐完之後,一輩子就坐這一次就好,坐到臺東的時間比高鐵還長,你們對於這種城際列車,我是不知道是不是我個人的關係,椅子的高度不對,前面也不像高鐵有板子可以踩,所以腳就必須要撐在這裡,然後椅子的靠背沒有人體工學,就兩塊平面的板子這樣靠,我坦白講,人體工學發展20年,被你臺鐵歸零了,這一次我覺得很可怕,我是覺得你們真的自己去坐一坐,三個多小時真的是不行,我不知道可不可以改善?我覺得再來的車,尤其是城際列車,區間就算了,30分鐘下車不用睡著,我真的是這樣建議,所以我覺得你們要做一個說明,到底怎麼回事?我也是提案凍結10%。
針對第7目第1節的部分,臺鐵是不是要做個綜合說明?
杜局長微:跟召委及各位委員報告,剛剛委員有提到的幾項,包括號誌的檢視改進,還有對於整個鐵路行車安全的改善,另外就是包括新購車輛的驗收或者接車的改進,我想我們臺鐵局都會再努力精進。剛剛李昆澤委員有提到,就是新的EMU3000型發現14起比較會影響行車的故障,因為基本上EMU3000型的行車系統是有連結的,所以安全倒是沒有影響到,但是有影響到它的行駛,這個部分我特別說明一下,EMU3000到現在我們都還沒有跟廠商辦驗收,就是要求它要把所有的問題釐清楚,我們確認它改善以後才會辦驗收,這一點我們現在正在進行。
剛剛魯召委提到座椅,的確座椅也是有相當的反映,這個部分我們現在已經在變更契約、在做改善,因為契約原規定,我們是要求它一定要百分之百防火材質,有很多的規定,但是現在它的舒適性要提升的話,我們必須再去做一點契約變更,現在正在辦,我們會改善。
另外,剛剛李委員提到今年1月到9月的事故及事件,比照去年同期我們是有進步的,重大事故從5件降到1件;一般事故從34件降到32件;事件降更多,降了43件,我們應該還有更大的改善空間,這部分我們會努力進行。這次整個第7目第1節的3項主計畫都攸關安全改革很重要的項目,所以我懇請各位委員,第一個不要刪減;第二個,是不是這3項主計畫可以凍結10%?也就是十分之一,讓我們提書面,始得動支,懇請各位委員用這個方式來處理。這3個主計畫凍結十分之一,其實就已經包含第78案及第79案,所以我做這個建議,看看委員能不能支持?
主席:跟杜局長做個說明,我還有提第90案,也就是「臺灣鐵路管理局─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因為你馬上就要民營化了,我們也不太清楚民營化之後,這個計畫到底是誰在執行?今年大概是我們最後一次用這種模式審你的預算,未來跟交通委員會的連結性還是有,但可能沒有這麼強,你有很多計畫,第一方面需要很多錢,第二方面是跨年度的計畫,但公司化之後到底要怎麼做、怎麼監督?我覺得這都是你們提書面報告的時候要觸碰的議題。
針對第7目第1節,我們來做處理。只有趙正宇委員提刪除,趙正宇委員應該沒意見,我們就凍結10%,對於所有委員提案的相關議題,請提供書面報告。我們就正式作以下決議:第78案到第97案凍結十分之一,在一個月以內提供書面報告,始得動支。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有沒有其他意見?沒有反對意見,那就通過。
處理第7目第2節,第98案到第101案。4位提案委員都不在,針對這4位委員的提案,交通部要不要說明?同不同意刪減?你是林局長還是林董事長?你是什麼身分?
林局長國顯:委員,我代表一下董事長。
主席:好。
林局長國顯:我跟委員及委員會報告,這案子是有關行政院同意增資桃機公司,主要原因就是過去三年的疫情期間桃機都沒有收入,除了紓困以外,前年虧20億元、去年39億元,今年大概也要二、三十億元。第二個,我們同步順利推動第三航廈跟第三跑道,這兩個案子大概要一千四百多億元,因為順利進行,所以錢也要一直出去。第三個是桃機的資本額只有248億元,到今年年底為止,我們已經借200億元周轉,跟行政院報告後,院裡同意分4年協助增資給桃機公司,明年是第一年增資150億元來協助桃機擴大資本額,所以是不是請委員支持?否則這家公司大概也是資不抵債、不好處理,以上報告。
主席:范總經理要補充報告嗎?
林局長國顯:如果委員同意的話,我建議不要減列,我們以一個月內提書面報告的方式向各位委員說明。
主席:請陳雪生委員發言。
陳委員雪生:第98案同意不要減列,凍結10%,限期兩個月,好不好?然後提書面報告,局長可以嗎?
林局長國顯:是,謝謝委員。
陳委員雪生:這樣可以嗎?
林局長國顯:可以,謝謝。
陳委員雪生:第99案……
林局長國顯:這4案是通案。
陳委員雪生:第99案書面報告就好了,好不好?可以嗎?
主席:那是林俊憲委員的。
陳委員雪生:誰?
主席:第99案是林俊憲委員提的。
陳委員雪生:林俊憲?
主席:你順便幫他處理,是不是?
陳委員雪生:我代表他,沒問題啊!
主席:好,OK。我們就通案處理一下,好不好?
針對第7目第2節,有關國際機場園區股份有限公司,我們一起處理,就凍結10%,剛剛講一個月還是兩個月?兩個月內提供書面報告。
林局長國顯:是。
主席:順便報告一下要怎樣才不會倒掉,真的啊!你們的經費從哪裡來要稍微說明一下。
林局長國顯:是,謝謝召委還有各位委員。
主席:針對這樣的處理,各位沒有意見嘛?好。
處理第8目的第102案,陳椒華委員不在。凍結50萬元,提供書面報告,交通部有沒有意見?
張處長信一:照辦。
主席:沒意見,通過。
處理第9目第1節的都市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提案為第103案到105案,2位委員都不在,你們先說明,好不好?由誰來說明?請林司長說明一下。
林司長福山:跟召委報告,後面幾案都是有關於都市大眾捷運系統的部分,基本上包括高雄還有臺北都陸續辦理中,這都是地方上滿重要的建設,所以建議是不是參照許智傑委員的提案?也就是不要凍結,我們提書面報告來做說明,以上。
主席:好,所以你們同意凍結多少?
林司長福山:建議召委不要凍結,因為這部分都是在……
主席:不要凍結喔?
林司長福山:因為許智傑委員對高雄捷運……
主席:不要凍結,你的報告也不會給我們啊!
林司長福山:會,我們一樣……
主席:不可能啊!
林司長福山:會、會、會。
主席:我不相信。
請李昆澤委員發言。
李委員昆澤:就是改決議案,改決議案就好啦!
主席:10%嗎?
李委員昆澤:沒有,改成決議案,這案子就不處理了。
主席:許智傑委員OK的話,你代表許智傑委員改決議案。
後面第104案及第105案就凍結10%,提供書面報告。
李委員昆澤:沒有,報告召委……
陳委員素月:他們同意不凍結啦!
主席:請說。
李委員昆澤:剛才第103案就改成決議案。
主席:對。
李委員昆澤:有關第105案的高雄輕軌執行率,其實他不太瞭解高雄目前輕軌進行的階段,他提到「第二階段工程之美術館路及大順路段前因民眾抗爭停工」,他不清楚現在已經通車了呢!我們的「龍貓隧道」就是這一段,就是美術館到大順路這段,現在搭乘的人非常多,所以並沒有執行進度延誤的問題,都已經通車了!所以這案就不要凍結了。
主席:第105案我們尊重在地交通委員更新的說明,這一案不予凍結。但是第104案呢?第104案到底提案有沒有……
林司長福山:跟委員報告,信義線東延這部分,之前跟臺北市政府瞭解,確實是之前潛盾機推進有一些受阻,但是目前正在做一個專改。其實這也是地方捷運一個滿重要的工程,所以還是建議有關地方捷運的部分是不是都可以讓我們提書面報告來補充說明,不要予以凍結?以上。
主席:好,地方建設的推動是大家共同的目標,第103案到第105案是不是統統改成主決議案,提供書面報告?各位委員沒有其他意見嘛?
陳委員雪生:沒意見。
主席:好,那就按照這個決議通過。
接下來,處理第10目第106案到第109案,主要是偏遠地區交通建設的部分,陳雪生委員要不要發言?不用喔?
陳委員雪生:不用。
主席:好,我提的第109案是針對你們所提的「遊艇泊區整體發展計畫」,我最主要是要提示,在我們問你們的時候,你們好像對於現在地方政府的預算要怎麼樣分配還不清楚,後續你們通過預算到底要補助到哪裡去?如果是沒有碼頭的,甚至是沒有遊艇、碼頭的,是不會補助嗎?到底你們現在有沒有直接說有哪幾個直轄市或縣市可以補助?相關補助的要點為何?你們有沒有去做一個整體規劃,然後去盤點情況如何?所以我這個案子是提凍結,希望你們提供比較具體的規劃。陳椒華委員也不在,請交通部統一說明一下。
葉局長協隆:報告召委,有關「遊艇泊區整體發展計畫」的部分,剛剛召委所垂詢的問題,我們已經訂定了相關的補助要點,也會會同漁業署會銜發布,後續我們會照委員提示的方向做好規劃。我們這邊的修正建議是,委員提案的「專案報告」是不是可以改成「書面報告」,刪除「經同意」的文字?我們會儘快地提出書面報告,並會同漁業署來積極推動。
主席:好,這個部分馬祖有沒有補助到?
葉局長協隆:馬祖一樣可以循這個……
主席:什麼可以!表示沒有就對了?
葉局長協隆:我們沒有說馬祖不行,可以補助。
主席:請陳雪生委員發言。
陳委員雪生:跟召委還有葉局長報告,部長,你那個遊艇及偏遠地區的預算我都很贊成,我看了這個提案就覺得很爽,但不是每一個縣市都有遊艇、碼頭。馬祖那邊也可以規劃遊艇、碼頭,因為預算已經編了嘛!你們那些預算用不完的話,移到馬祖來做,好不好?這可以嗎?要不要加點意見進去?
葉局長協隆:跟陳委員報告,連江縣政府可以依照我剛剛報告的補助要點來向本局申請規劃的費用,我們會依照規劃的成果,經過審議的機制來給予補助。
陳委員雪生:好,部長,你同意喔?
主席:規劃費用喔?
陳委員雪生:對,謝謝。
主席:針對第10目,作以下決議:第106案到第109案凍結500萬元,二個月內提供書面報告始得動支,可以嗎?
葉局長協隆:可以,謝謝委員。
主席:各位委員有沒有不同意見?
陳委員雪生:沒有。
主席:好,第10目我們就按剛剛的決議通過。
接下來處理決議案,第110案到第156案。
張處長信一:委員,我來說明一下。
主席:你要說明剛剛的嗎?
張處長信一:我們的每一個案子,我照這個順序說明。
主席:好,那我們是逐步……
現在是哪一個案子?大家先翻到那邊。
張處長信一:第110案。
主席:好,處理第110案。
張處長信一:第110案我們建議把「一個月」修正成「三個月」,不曉得可不可以?就是時間上給我們一點時間。
主席:改「三個月」,好,修正後通過。
處理第111案。
張處長信一:第111案也是一樣,「一個月」要改成「三個月」。
主席:好,一樣,書面報告改成「三個月內」。
處理第112案。
張處長信一:也是「一個月」改成「三個月」。
主席:好,一樣,改「三個月」,修正後通過。
處理第113案。
張處長信一:第113案倒數第三行的「要求」是不是可以改為「研議」,然後「應」提供的「應」刪掉。
主席:你說「要求」要改什麼?「研議」喔。
張處長信一:就是「研議騰雲座艙票價提供花東鄉親相關優惠措施」。
主席:好,有沒有意見?沒有意見,修正後通過。
處理第114案。
張處長信一:第114案也是「一個月」要改成「三個月」,然後「檢討報告」前面加「書面」兩個字。
主席:好,有沒有意見?好,修正後通過。
處理第115案。
張處長信一:第115案倒數第二行的「提出」改為「研議」兩個字,即「研議相關具體改善方案」。
主席:好,修正後通過。
處理第116案。
張處長信一:第116案也是「一個月」要改成「三個月」。
主席:好,修正後通過。
處理第117案。
張處長信一:一樣是要把「定期」改為「三個月內」。
主席:好,修正後通過。
處理第118案。
張處長信一:遵照辦理。
主席:好,照案通過。
處理第119案。
張處長信一: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
處理第120案。
張處長信一: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
處理第121案。
張處長信一:遵照辦理。
主席:通過。
處理第122案。
張處長信一:遵照辦理。
主席:通過。
處理第123案。
張處長信一: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
處理第124案。
張處長信一: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
處理第125案。
張處長信一: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
處理第126案。
張處長信一: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
處理第127案。
張處長信一: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
處理第128案。
張處長信一: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
處理第129案。
張處長信一:遵照辦理。
主席:再看一下是不是?
張處長信一:遵照辦理。
主席:第129案嘛?你翻到第幾案?
張處長信一:對,我現在翻到第130案了。
主席:我們現在是在處理哪一案?
張處長信一:第129案。
主席:這樣唸得很順耶!劈里啪啦唸完,到底哪一案啊?現在是哪一案?
張處長信一:第129案。
主席:第129案?
張處長信一:遵照辦理。
主席:好,第129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130案。
張處長信一:「一個月」改「三個月」。
主席:好,「一個月」改「三個月」,昆澤委員有沒有意見?你的提案。
李委員昆澤:可以。
主席:好,修正後通過。
處理第131案。
張處長信一: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
處理第132案。
張處長信一:第132案倒數第四行「故建議交通部」後面加3個字「航港局」,然後盤點「各項」改為「該四項」。
主席:大家有沒有意見?
陳委員雪生:沒有。
主席:好,第132案修正後通過。
處理第133案。
張處長信一:遵照辦理。
主席:好,照案通過。
處理第134案。
張處長信一:遵照辦理。
主席:第134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135案。
張處長信一: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
處理第136案。
張處長信一: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
處理第137案。
張處長信一: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
處理第138案。
張處長信一: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
處理第139案。
張處長信一: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
處理第140案。
張處長信一: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
處理第141案。
張處長信一: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我這樣唸會不會太快?太快要講一下喔,怕大家會跟不上。
現在第幾案了?
張處長信一:第141案結束了。
主席:照案通過嗎?
張處長信一:是,照案通過。
主席:好,照案通過。
處理第142案。
張處長信一: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
處理第143案。
張處長信一:第143案已經跟陳椒華委員報告過,有照她簽過名的文字修改,她修改的部分是在倒數第四行「針對交通部主管與補助地方政府之道路建設進行生物熱點調查,交通部主管道路建設,編入年度預算進行改善。並將盤點情形、執行成果於交通部所屬機關網站公告。另補助地方道路建設部分,亦於審議地方政府提出之道路改善計畫時建議地方政府將相關措施納入推動」。
主席:好,這有跟陳椒華委員溝通過了喔?
張處長信一:是,她有簽過名了。
主席:好,第143案修正後通過。
處理第144案。
張處長信一: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
處理第145案。
張處長信一: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
處理第146案。
張處長信一: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
處理第147案。
張處長信一:第147案倒數第三行的「一個月」要改成「三個月」,然後委員會之後的「提供『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計畫,並」這幾個字建議刪除,因為它後面已直接就「路口行人安全之情形」提供精進改善了,所以不需要再寫那個方案計畫的名稱。
主席:好,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
陳委員雪生:沒有。
主席:好,修正後通過。
處理第148案。
張處長信一:第148案文字有做一點修正,倒數第3行「必須從112年1月便推動實施之外,另需」這幾個字刪掉,然後「一個月」改「三個月」,「專案報告」改為「書面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
陳委員雪生:沒有。
主席:第148案修正後通過。
處理第149案。
張處長信一: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
處理第150案。
張處長信一:第150案文字做一點修正,「一個月內」改「三個月」內,然後「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交」,文字最後加上「書面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
陳委員雪生:沒有。
主席:我們修正後通過。
處理第151案。
張處長信一:第151案「一個月」改「兩個月」。
主席:好,修正後通過。
處理第152案。
張處長信一:第152案倒數第3行修改成:「限期於一年內完成『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規行為樣態例示建置作業』」,等於把「之靜態與動態公開」的字眼刪掉。
主席: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
陳委員雪生:沒有。
主席:好,第152案修正後通過。
處理第153案。
張處長信一:第153案倒數第3行「於6個月內研議修正『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設置要點』」,後面「修正作業……增訂3名」的部分,改為「評估是否得增加民間團體代表委員」。
主席:針對交通部所提的修正,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
陳委員雪生:沒有。
主席:沒有意見的話,修正後通過。
處理第154案。
張處長信一: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
處理第155案。
張處長信一:第155案倒數第2行,修正為「『民眾對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改善感受程度調查』,並送書面報告至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主席: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
張處長信一:然後「每半年」的「半」刪掉,也就是「每年」。
主席:好,沒有意見的話,修正後通過。
處理第156案。
張處長信一:第156案把「一個月」改為「三個月」,然後最後倒數第2行「偏遠地區交通建設計畫」之後的文字改為「執行進度檢討及策進作為書面報告。」
主席:委員有沒有意見?
陳委員雪生:沒有。
主席:好,修正後通過。
(協商結束)
主席:協商完成,作以下宣告:第一、今日協商結論免予宣讀,授權議事人員整理作為決議,列入紀錄。第二、委員要求提供書面報告及相關資料,請交通部儘速以書面答復。第三、如有委員對於提案補簽,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針對本日會議作以下決議:第一、本日預算審查結果暫照列或照協商結論通過。第二、本日通過之決議,文字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調整。第三、112年度交通部單位預算審查完畢。
現在休息。星期三上午9時繼續開會,謝謝大家。
休息(11時5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