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0年12月27日(星期一)9時4分至15時30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  席 李委員德維

主席:出席委員5人,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本週一、三、四為一次會,首先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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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0年12月23日(星期四)上午9時2分至下午1時13分

地  點: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萬美玲  李德維  林奕華  林宜瑾  黃國書  張廖萬堅 陳秀寳  王婉諭  鄭正鈐  高虹安  賴品妤  周春米  吳思瑤  范 雲  高金素梅

   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鍾佳濱  陳椒華  洪孟楷  林德福  鄭天財Sra Kacaw   楊瓊瓔  李貴敏  孔文吉  劉世芳  張其祿  江啟臣  羅明才  何欣純  蔡易餘  廖婉汝

   委員列席15人

列席人員:

教育部常務次長

林騰蛟率同有關人員

 

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法官

陸怡璇

 

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法官

馮浩庭

 

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司長

張秀鴛

 

法務部參事

劉英秀

主  席:林召集委員宜瑾

主任秘書:陳錫欽

專門委員:朱蔚菁

紀  錄:簡任秘書 林素惠 簡任編審 蔡月秋 科長 蔡國治

   薦任科員 李宗一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二、本院財政委員會中華民國110年11月16日台立財字第1102102138號函,有關中華民國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修正案,請併中華民國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

決定:准予備查,配合調整。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委員林思銘等19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審查委員張廖萬堅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7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進行詢答及逐條審查)

(本次議程採綜合詢答,有委員李德維、萬美玲、林奕華、林宜瑾、張廖萬堅、黃國書、陳秀寳、王婉諭、鄭正鈐、高虹安、賴品妤、周春米、吳思瑤、范雲等14人提出質詢,均經教育部常務次長林騰蛟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楊瓊瓔提出書面質詢。)

決議: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所提書面質詢或相關資料,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四、「性別平等教育法」相關修正草案,全部審查完竣,不須交由黨團協商,併案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討論;院會討論時,由林召集委員宜瑾補充說明。審查結果如下:

(一)第二十七條之一,修正如下:

「第二十七條之一  學校聘任、任用之教育人員或進用、運用之其他人員,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學校應予解聘、免職、終止契約關係或終止運用關係:

一、有性侵害行為,或有情節重大之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

二、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非屬情節重大,而有必要予以解聘、免職、終止契約關係或終止運用關係,並經審酌案件情節,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

有前項第一款情事者,各級學校均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已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者,學校應予解聘、免職、終止契約關係或終止運用關係;有前項第二款情事者,於該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期間,亦同。

非屬依第一項規定予以解聘、免職、終止契約關係或終止運用關係之人員,有性侵害行為或有情節重大之性騷擾、性霸凌、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之行為,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查證屬實者,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已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者,學校應予解聘、免職、終止契約關係或終止運用關係;非屬情節重大之性騷擾、性霸凌、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之行為,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查證屬實並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者,於該議決期間,亦同。

有前三項情事者,各級主管機關及各級學校應辦理通報、資訊之蒐集及查詢。

學校聘任、任用教育人員或進用、運用其他人員前,應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之規定,查詢其有無性侵害之犯罪紀錄,及依第七項所定辦法查詢是否曾有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之行為;已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者,應定期查詢。

各級主管機關協助學校辦理前項查詢,得使用中央社政主管機關建立之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或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條規定,受行政處罰者之資料庫。

前三項之通報、資訊之蒐集、查詢、處理、利用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一項至第三項之人員適用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公務人員相關法律或陸海空軍相關法律者,其解聘、停聘、免職、撤職、停職或退伍,依各該法律規定辦理,並適用第四項至前項規定;其未解聘、免職、撤職或退伍者,應調離學校現職。

前項以外人員,涉有第一項或第三項情形,於調查期間,學校或主管機關應經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決議令其暫時停職;停職原因消滅後復職者,其未發給之薪資應依相關規定予以補發。」

(二)第三十條,修正如下:

第三十條  學校或主管機關接獲前條第一項之申請或檢舉後,除有前條第二項所定事由外,應於三日內交由所設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處理。

學校或主管機關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處理前項事件時,得成立調查小組調查之;必要時,調查小組成員得一部或全部外聘。本法於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二月三十日修正生效前,調查小組成員全部外聘者,其組成及完成之調查報告均為合法。

調查小組成員應具性別平等意識,女性成員不得少於成員總數二分之一,且其成員中具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素養之專家學者人數,於學校應占成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於主管機關應占成員總數二分之一以上;事件當事人分屬不同學校時,並應有被害人現所屬學校之代表。

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調查小組依本法規定進行調查時,行為人、申請人及受邀協助調查之人或單位,應予配合,並提供相關資料。

行政程序法有關管轄、移送、迴避、送達、補正等相關規定,於本法適用或準用之。

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之調查處理,不受該事件司法程序進行之影響。

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為調查處理時,應衡酌雙方當事人之權力差距。」

五、在不影響條文文意前提下,文字、條次、標點符號為統一體例,授權議事人員修改。

通過臨時提案4項:

一、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多年來力促消弭體育領域之性別歧視,尤其籲請世界各國加強培養女性運動員、鼓勵成立各項女子運動代表隊,以落實運動中的性別平等。而我國女子足球發展多年且競賽成績優異,於110年10月亞洲盃女子足球資格賽以2連勝排名分組第1,創下相隔14年重返亞洲盃會內賽之傑出表現。然據了解,教育部體育署目前並未協調轉播此次亞洲盃女子足球賽事,不利體育運動推廣。有鑑於提升足球運動風氣,鼓勵國內女子足球代表隊為國爭光,爰要求教育部體育署儘速協調安排轉播亞洲盃女子足球賽會,以利足球運動發展。

提案人:林奕華

連署人:李德維  鄭正鈐  萬美玲  林宜瑾  范 雲

二、為充實國內視障者點字書刊點字符號之正確性及國際化,建請教育部儘速成立「視障者點字研究小組」,公布統一制式之有關數學、英文縮寫、音樂、資訊等點字符號及點寫規則,且需與國際接軌。另為避免因本位主義導致點字符號出現亂象,教育部應會同衛生福利部制定各種點字符號及點寫規則並統一發布供國人使用。爰要求教育部相關具體規劃應於6個月內書面回復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林奕華

連署人:李德維  鄭正鈐  萬美玲  林宜瑾

三、參與運動的習慣需要從小培養,教育部體育署雖常年編列「補助學生參加體育活動或觀賞運動賽事」之經費,用於鼓勵學生觀賞或參加體育賽事,但預算數額較低,且採申請制並限定賽事,導致門檻較高、不利於學生參與。為能有效推廣國人參與體育運動活動,建請教育部體育署參酌文化部藝fun券常態化的規劃,研議動滋券針對學生常態化方案,從小培養國人健康正向之運動習慣,並促進運動產業發展。

提案人:張廖萬堅

連署人:林宜瑾  陳秀寳  范 雲  黃國書  王婉諭

四、有鑑於國際足總女子世界盃即將辦理。爰此建議教育部體育署參考以黃金計畫之規格,全力配合有關隊務、隊醫、防護員、心理師、營養師等後勤人力編制以及運動科學相關儀器之配置,並於2週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俾利台灣運動環境發展。

提案人:賴品妤

連署人:陳秀寳  林宜瑾  范 雲

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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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因目前在場委員尚未達到議決人數三人,因此議事錄暫不確定。

進行今日議程所列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一、繼續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科技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

二、繼續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行政院主管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

三、繼續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科技部主管科學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

四、繼續審查111年度行政法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預算案。

主席:委員若有臨時提案,請於上午10時30分之前提出,處理提案時若提案委員及連署委員均不在場,援例不予處理。

現在從科技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第3目開始審查,討論時如有新增或修正文字之主決議,請議事人員一併宣讀。

目前在場委員已達三人,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或遺漏之處?(無)無錯誤或遺漏之處,議事錄確定。

(進行協商)

主席:報告委員會,現在處理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原列預算60億1,224萬元。第33案及第34案最後再來討論,我們先針對01的部分進行討論,相關提案為第35案至第39案,提案委員包括陳秀寳委員、李德維委員、林奕華委員、黃國書委員、張廖萬堅委員,現在請陳秀寳委員發言。

陳委員秀寳:本席的提案是第35案,主要是關於國研院半導體中心儀器使用率的問題,針對這部分,半導體中心已經來向本席辦公室提出說明,他們表示已經規劃連結有設置半導體實驗的大專院校提供師生實際操作儀器的機會,對於活用這些高單價的貴重儀器而言,本席希望它的使用率能夠提升,既然現在你們已經有這樣的規劃,對此本席予以肯定,所以凍結的部分本席並不堅持。本席認為既然有這樣的設備,而且它的單價又這麼高,像這麼昂貴的儀器,對於學院的學生來講,如果他們有機會可以使用的話,他們一定也會非常珍惜,針對這部分,希望你們能夠儘量規劃,讓需要學習的人可以接觸得到,這樣也不會浪費這項儀器的設置,謝謝。

主席:因為有幾位委員剛剛才進來,所以我先補充說明一下,現在是針對「01半導體技術開發與人才培育服務計畫」第35案至第39案進行討論,提案委員包括陳秀寳委員、李德維委員、林奕華委員、黃國書委員、張廖萬堅委員,接下來請黃國書委員發言,黃委員的提案是第38案。

黃委員國書:我的案子是第38案。國研院的半導體中心買了非常多的儀器,本院預算中心有去檢討,就是75%的儀器使用率是低於80%的。80%看起來是很嚴格的標準,但是我必須強調,我們希望這些貴重儀器的使用率一定要非常、非常高。針對使用率低於80%的問題,科技部可不可以說明一下,為什麼會有這麼高比例的儀器使用率是偏低的?儀器沒有運轉的時候,你們的說明是可能在調整的階段,我為什麼要強調這個東西呢?因為現在半導體學院在各個國立大學裡頭事實上都是重點領域了,而且都已經開始在進行了,小英總統也出席了開幕儀式。科技部的相關單位對於臺灣半導體研究中心儀器的購置,支撐力到底夠不夠?我們希望這個部分可以來說明。當然,我們也希望半導體中心儀器運轉的執行率、使用率可以提高到100%,如果低於80%,真的太可惜了,因為這些儀器都非常、非常貴重,這個部分可不可以也請科技部說明?

主席:請張廖委員萬堅發言。

張廖委員萬堅:我的提案第39案大概跟剛才黃國書委員的講法差不多,就是為了半導體技術人才的培育,我們才通過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創新條例,對於校園裡面增加的部分或者已經要用科發基金購買的儀器,我們也希望使用率能夠提高。當然,科技部有來說明,在說明的過程裡面,有一些部分是非常專業的,尤其製程的部分,但是針對關鍵製程部分的使用特性,我覺得部長還是有必要說明,為什麼這些儀器的使用率會在80%以下?未來怎麼樣提高?這方面要能夠讓我們能夠更清楚,因為我覺得基金縱使預算被凍結,也是留在基金,如果希望給你們花、不要凍結的話,我們希望使用率、效率能夠提高,我想大家都是好意,所以等一下是不是請科技部部長再來做一次說明?說明之後,我同意可以用主決議的方式來處理,謝謝。

主席:請問針對第35案到第39案,還有委員要發言嗎?

請林委員奕華發言。

林委員奕華:整個半導體計畫對我們國家來說非常重要,但是我關心的是為什麼我們還會減列了6,954萬元,後來經過說明,是減列了智慧終端半導體製程與晶片系統研發計畫,然後增列了晶片設計實作與服務,因為減列項目的經費比較多,增列項目的經費比較少,所以看起來整個淨減了將近7,000萬元。我覺得這部分還是要凸顯一下,大家都知道半導體對我們國家非常重要,所以我們還是關心國研院的整體預算為什麼會有這樣減列的狀況,不過經過說明之後,大概應該就瞭解原因是什麼。

但是我們還是要關注一下有關於人才培育的部分,剛剛提到我們上會期特別拚了一個條例出來,讓大學現在可以做半導體學院,這個半導體學院跟科技部之間的關聯性為何?如何能夠真的是馬上產學就可以使用,成為我們臺灣的高階人才?還有相關的軟硬體如何跟大學端的合作?針對這部分,雖然科技部已經來我們辦公室說明過,但是我覺得還是需要部長公開說明一下未來我們在人才培育的部分,就是針對現在新的各大學半導體學院,科技部跟教育部大概要怎麼樣的合作模式,才能夠從國家的角度培育人才,並切合到現在整個大趨勢,等一下請向我們再做進一步的說明,謝謝。

主席:本席的提案是第36案,主要是希望科技部說明一下,110年度已經有17間公私立大學依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創新條例,成立半導體相關學院學程。國實院半導體中心是否與新成立的半導體學院有任何合作模式,並提供半導體中心專業之指導?對於培育半導體技術人才的規劃,能否做一些說明?

針對第35案到第39案,請部長一併回答,然後再請相關部門的人員提出說明,謝謝。

吳部長政忠:謝謝李召委及幾位委員的垂詢。這個半導體中心在臺灣半導體的發展的確扮演非常大的角色,剛剛幾位委員垂詢使用率要提高的問題,我想我們會儘量來努力,因為事實上有一些排程,包括學生的畢業時間會有一些時間差,但是使用率要80%以上,我會請半導體中心再提高,越高當然越好。

剛剛也有委員提到,現在有教育部半導體學院的成立,事實上科技部下面的國衛院半導體中心是臺灣高等教育唯一可以做下線實習的地方,所以我想科技部跟教育部在半導體學院也會做緊密的結合。事實上我已經請我們科技部的同仁看看未來半導體學院的業師之類的要怎麼做科技計畫,已經有一個研議的過程,所以我們未來一定會跟教育部的半導體學院做緊密的結合。主任要不要說明一下?

葉主任文冠:跟委員說明一下,關於幾位委員垂詢我們使用率的問題,其實半導體學院最重要是要讓老師可以做監督及研究,所以它的設備基本上是要改條件的,不像量產需要百分之百的使用率、24小時在run,所以我們需要隨時調校,而在調條件的時候,設備就要稍微停機,然後做一些測試,這是尖端研究必須要面對的問題,所以我們會儘量讓機器能夠穩定,如果要提高到八成以上,我們儘量努力。因為這些是尖端科技,很多設備都是未來性的,所以我們都還不知道自己到底做的是對或錯,就研究的領域來說,就沒有辦法跟公司裡面的量產做比較,這也讓委員知道,我們會儘量往80%以上去做努力。

黃委員國書:你們這個領域很專業,我想瞭解一下,因為預算中心的意見認為用80%來看這個標準是偏低的,請問多少的比率算是比較合理的?我想瞭解,有可能到80%以上嗎?這涉及非常專業的部分。

葉主任文冠:我們有些設備的使用率基本上可以到幾乎接近80%,那種是穩定的製程;但是有的設備沒有辦法達到80%,因為它一直在改條件,像深紫外線的黃光或者所謂的E-beam,都要改一些特殊的製程,還有材料,最主要是材料在調的過程中,溫度、壓力都是要改的,所以我們沒有辦法一旦定下來就變成常態性,到幾乎百分之百,如果還處於沒有穩定的過程中,會再調來調去,所以平均起來有被拉下來,我想我們有些設備會這樣努力。

吳部長政忠:如果調不好,他們使用的時候就沒辦法使用,所以我們的半導體中心就要負責把這個條件調得非常好,讓……

黃委員國書:讓他們使用?

吳部長政忠:是,這些都需要時間,所以主任應該是這個意思。

葉主任文冠:設備都要這樣調的,尤其是新的設備,或是設備要改新的材料,這些都要改的,所以這是階段性在修正,讓委員知道這件事。

另外,針對我們的使用率、設備費的費用為什麼會往下降,其實整個科技部是支持我們的,所以整個是往上升,我們有些題目的設計,費用會往上升,因為我們很多的下線,晶片需要更多的經費。另外製程會往下降是因為一次性的關係,像我們買紫外線設備是分好幾年付,而一次付完之後,第二年就會降下來。還有一些量子的設備,也都是科技部全力支持的,所以整體看起來是有往上升。

此外,我們也都會拜訪半導體學院,因為學校上的是基礎課程,不需要設備,而半導體中心是有點像中央廚房,讓他們來實作,現在半導體學院一年大概要培育400位電資、電機的碩博士,我們大概負責一半的實作課程,我們會儘量再提升,過去將近一半以上都是在我們這邊做實驗。以上。

主席:好,請問黃委員國書……

黃委員國書:改主決議。

主席:第38案改主決議。

第39案是張廖委員萬堅的提案,也改主決議。

第35案至第39案,我們先做處理,等到整目討論完以後,針對第3目我們另外再做一個處理,好不好?

現在我們先針對01半導體技術開發與人才培育服務計畫,處理第35案至第39案。請問各位委員……

林委員奕華:主席,不好意思,我的提案有關人才培育部分,是不是可以也改主決議?

主席:好,第37案也改主決議。

第36案是本席的提案,這部分8億2,832萬5,000元,我原提案是凍結5,000萬元,這樣子好不好?我們就凍500萬元,提書面報告,可以吧?可以,謝謝,這個部分就凍結500萬元,請相關單位提書面報告。

繼續處理第40案、第41案,02部分是儀器科技發展計畫,有林委員奕華及李委員德維提案,這部分預算是2億8,141萬6,000元。林委員奕華有沒有要發言?

林委員奕華:這次跟科技部討論比較多的是有關如何呈現預算書上的說明部分,如果沒有進一步調更細緻資料的情況下,有時候會比較看不懂計畫的前後年的比較,因為有時候是什麼東西減掉了或者增加了,但是在說明部分沒有寫得很清楚。

有關儀器科技發展的部分,他們後來是有來說明相關的細節,我在想到底說明書上要怎麼樣來呈現,請部長整體做一下回應,否則我們在看預算書的時候,都覺得看得蠻辛苦,比如前後年的比較以及到底增減了什麼。再者,在項目上,不同年會有不同的細項,我們在對細項的時候會核對不太上,比如到底什麼東西不做了,又或者增加了什麼部分,這部分主計單位能否做相關的說明?就整體處理完再一起說好了。

有關於這個項目的部分,後來經過他們的說明,我大概也瞭解他們減了什麼以及增加什麼,應該大致上沒有什麼意見,謝謝。

主席:本席是提第41案,也是類似林委員奕華剛才所提出來的問題,比如次世代數位製造關鍵技術研發與產業智能升級推動計畫的分項,這些計畫執行區間是111年至114年,相關計畫的專案管理報告包含計畫時程規劃、里程碑規範、計畫範圍及KPI制定原則,的確需要有一些說明,所以本席提案凍結這部分。

林委員奕華,這案是要改主決議嗎?還是整體再看?

林委員奕華:我的建議是整體來看這個部分在繕寫上要怎麼處理,比如它減列的部分提到了醫材、學研團隊、加速器平臺等等,增列部分是增列了三項,但是我們在預算書上就只能看到建置AI技術演練、落地驗證協作平臺,就只能看到這幾項。我們看最後要凍多少,就是看這部分能夠怎麼樣做精進,我覺得可以不用在一個細項裡面做凍結。

主席:請部長說明。

吳部長政忠:林委員的垂詢確實很重要,事實上我在看科技部計畫的時候,每一個年度的變化是哪些進、哪些退,這的確非常重要,下個年度我一定會要求我們所有的單位做這樣的動作。以上,謝謝。

主席:這個部分我們就先不處理,先暫列。

繼續處理03高速計算與網路應用研究計畫,第42案至第46案,總共是6億1,249萬元的預算,有陳委員秀寳、鄭委員正鈐、李委員德維、林委員奕華、王委員婉諭的提案。各位委員有沒有針對這個部分發言?

請陳委員秀寳發言。

陳委員秀寳:謝謝主席,本席是提第42案,有關國家實驗研院發展計畫──高速計算與網路應用研究計畫之預算,是要辦理高效能計算技術研發與建置維運、先進網路技術研發的部分。國家高速網路計算的部分是提供國內各界關於高速計算、高品質網路及高效能儲存,是整個雲端整合的服務。目前看起來是以學研機構為主,占了97%以上,民間應用的使用率比較低,才占3%。

針對這個部分,國網中心有來說明過了,目前你們三臺超級電腦在運轉,是根據不同的性能做分類,其中兩臺比較適合機構使用,已經預約滿載;一臺是比較適合業界使用,預約率也高達九成。這個部分我可以接受,也肯定你們在業務上已經很用心了,所以本席對凍結的部分就不堅持。謝謝。

主席:請王委員婉諭發言。

王委員婉諭:針對高速計算與網路應用研究計畫,其實本席之前也有提出質詢,就是在使用這個計畫的時候,是希望能夠動態調整,讓各單位在使用相關制度的時候能夠分批,或者能夠及時提出申請。研究計畫的預算應該要有動態調整的精神,因為數據的量體經常是非常龐大,如果要另外再購買這些服務,其實是沒有辦法及時提供協助。之前本席在質詢時,部長也答應、也願意很積極來做處理,就是希望他們能夠有良好工具可以使用的情況下,希望調整相關的服務,就我所知應該也在進行調整當中,希望這部分可以依照這樣的方式來進行,我們希望能加以落實,也看得到未來的期程。謝謝。

主席:請林委員奕華發言。

林委員奕華:他們都有來說明,可是我發現有一些部分是屬於總經費,就是有一個總經費的框架,所以他們可能想做一些事情,卻變成也是必須調整。他們對細項有來跟我做了滿詳細的說明,不過我還是想提出一點,因為這個部分當然是屬於應用面,它可以做得非常廣,那以整個時代趨勢來講,它也能夠有來自各界的協助,我覺得這算是非常好。但是我有一個期許,因為這裡面也是文創科技創新,我那時候有特別提到蒜頭農場,也希望在這個文創的領域裡面,我們臺灣在人才培育的部分也能夠跟上,所以你們要看怎麼樣跟文化部做更好的合作。我們不太希望到時候相關的技術又外流到其他國家去,甚至跑到對岸去,這都是我們比較不樂見的事情。關於這個部分,我覺得在人才方面也要能夠銜接,不只是我們提供這樣一個平臺,而且在人才培育的部分要看怎麼樣能夠扣合在一起。我覺得這個可能跟文化部、教育部都有關聯性,我們就共同來努力,謝謝。

主席:謝謝林奕華委員。主席的提案是第44案,科技部就這個部分的確也有來做一些說明,但是主席還是建議應該要提出這些相關的評估報告,因為如果去做比較,前年跟去年這些預計的數字是不是有一些預估的問題?我們來處理第42案到第46案6億1,249萬元,各位委員有沒有什麼建議?主席提議是不是就凍結500萬元,然後再提書面報告,可以嗎?好,第42案到第46案凍結500萬元,然後提書面報告。

接下來第47案是關於「地震工程的運作及發展計畫」,這個部分只有主席有提案,請大家看一下第47案,這個部分的結構耐震技術研發項目是編列1億8,177萬1,000元,較110年度此項預算多出800萬元左右,可是地震服務平台在本年度的預算卻短少相同的數字。其實這兩個計畫的內容在這兩個年度完全沒有差異,所以預算是有流用的狀況嗎?還是有什麼原因?請國研院地震中心就這個部分說明一下。

周主任中哲:主席、部長,大家好。我們對這個案子所要說明的重點就是,110年度的法定預算增加了19,244千元,這主要是配合政府的綠電政策還有推動一些人工智慧應用於地震工程研究的發展。在110年度減少的預算是483萬7,000元,這是因為我們執行一些設備的擴充都已經完成,所以就減少了。剛剛主席所看到的8,084千元,那個是預算,那並不是去年度最後決算的數字,在此說明。

主席:好,瞭解。我對04「地震工程之運作及發展計畫」也不堅持,那就照列。對不起,前面第42案到第46案,第43案是鄭正鈐委員的案子,他要改成主決議,所以第43案改列為主決議。

接下來05「建構全國實驗動物資源服務中心計畫」有第48案到第51案,分別是周春米委員、李德維委員、吳思瑤委員還有鄭正鈐委員的提案。

請吳委員思瑤發言。

吳委員思瑤:大家早安,這個部分是針對我之前在質詢時多次要求的3R中心,我想請科技部說明一下,因為我一直聽到很正面的說法,就是我們已經在110年成立動物實驗3R的推動小組,可是根據我所看到的資料,在後面又說要到112年,就是在2到3年後再推動策略提升政策計畫,然後要到112年再去籌組策略諮詢委員會,辦理跨部會3R討論會等。可是從你們給我的書面資料裡面來看,感覺又好像有一點否定要加速推動的這個趨勢,我並不是說馬上、即刻就要全部都是3R而不做活體動物實驗,只是我覺得在政策上這是國際的趨勢,你們是不是能夠更正面的來回應一下?然後也說明你們的時程為什麼要這樣拖?到112年是多久啊?我對這個部分很關切,請說明。

吳部長政忠:吳委員所垂詢的問題很重要,事實上,因為這個綱要計畫是從112年開始,那我們現在已經有計畫,所以我是指示從今年年底就開始照現有的計畫增加編列預算,如果委員有意見,事實上,我們可以隨時來處理。

吳委員思瑤:你們有一個新的綱要計畫,那預算會提升嗎?大概是怎麼規劃?

吳部長政忠:應該會提升,那是整個4年的綱要。

吳委員思瑤:所以未來是不是有一個從112年開始、可能到115年或116年的計畫?預算會比現行的還要提升?

吳部長政忠:對。

吳委員思瑤:這必須要確認。

吳部長政忠:可以啦!

吳委員思瑤:那現在還是在做,所以你們要做跨部會的整合工作,還有跨領域學者的交流座談,然後去發展非活體動物的替代方法,現在就要going on。

吳部長政忠:事實上,現在就已經開始了。

吳委員思瑤:已經在做了?

吳部長政忠:是。

吳委員思瑤:都有跟農委會談嗎?

吳部長政忠:我請秦主任補充說明。

秦主任咸靜:主席、委員好,我們目前跟農委會的計畫都已經連動,我們今年就已經開始辦理一些跨部會的交流,然後我們一起辦了成果的發表跟未來整個政策的規劃。

吳委員思瑤:是跟農委會嗎?

秦主任咸靜:農委會目前有一個計畫,明年度我們科技部也有推動小組的相關計畫。

吳委員思瑤:所以如果我要具體去質詢、關切這方面的監督,我對這個預算的執行是找農委會還是找你們?

吳部長政忠:我原來是把它放在行政院的科技會報這邊,然後科技部、農委會一起來做。

吳委員思瑤:所以比較高階一點?

吳部長政忠:對。

吳委員思瑤:好,那我瞭解了,請你們加油,謝謝。

主席:謝謝吳思瑤委員的發言。

周春米委員對第48案要改為主決議,然後鄭正鈐委員對第51案也改為主決議。

吳委員思瑤:報告主席,我的第50案也改為主決議,謝謝。

主席:吳思瑤委員對第50案也改為主決議。

這個部分本席有一個提案,這個項目主要是3億3,012萬5,000元,本席提議凍結500萬元並提書面報告可以嗎?

吳委員思瑤:要500萬元嗎?有點多。

主席:不會,凍了反正……

吳委員思瑤:因為書面報告……

主席:部長說OK。

吳委員思瑤:因為我的部分是OK的,所以會想可不可以降一點?

主席:謝謝吳思瑤委員,本席和你都是凍結3,000萬元,但我要降到500萬元。

接下來進行「06太空科技發展與服務計畫」,處理第52案到第66案,這部分有鄭正鈐委員、陳秀寳委員、賴品妤委員、林宜瑾委員、萬美玲委員、高虹安委員、李德維委員、林奕華委員、林宜瑾委員、黃國書委員、張廖萬堅委員、賴品妤委員的提案。這部分共編列29億6,184萬6,000元,首先請萬美玲委員發言,接著依序請高虹安委員、林奕華委員、陳秀寳委員、林宜瑾召委和黃國書委員發言。

萬委員美玲:謝謝主席,這一案有關科技部太空發展法其實在110年5月31日三讀通過了,這部法的第十二條清楚規定「主管機關應設置國家發射場域」,對此我們也討論了很久,我知道有一定的進度,也有一定的困難,所以是一直在做當中,只不過到現在仍無具體的進度,此其一。

第二,有關短期科研探空火箭的發射場域,現在是不是也還在溝通的階段?看起來也沒有實際的進度,如果這些日期、期程都沒有進度或日期可以定下來的話,就會很影響太空發展的進程。縱使太空發展法三讀通過了,後面在執行上如果還有很多困難和延宕,而我們卻又沒有具體的計畫,這就是一個問題。

另外,今年1月24日已委託了美國火箭發射公司,也發射了「玉山」及「飛鼠」的立方衛星,比較可惜的是,最後仍然無法執行任務而提早退役了,真的是滿可惜的事。我可以理解在臺灣這個環境裡,太空發展也算才剛起步,還有很多事情要循序漸進去做,也要克服很多困難。尤其太空發展上的失敗也是難免的,但我們應該要趕緊把計畫做出來以降低失敗率,我覺得這就是我們未來要考量的,如此預算才能發揮最大的效應。

上述說到的幾個重點,相信也是委員會很關心的幾個重點,如果還沒辦法提出很具體的報告,科技部稍後是不是可以回答一下,我們再看這部分的預算要怎麼執行?

主席:謝謝萬美玲委員。

我補充一下,因為有幾位委員才剛進來,現在是處理第52案到第66案。也跟賴品妤委員報告,賴委員有第54案和第66案,尤其第66案只有您有特別提案,所以這部分可以一起談。待黃國書委員發言完畢後,就由賴品妤委員發言。

請高虹安委員發言。

高委員虹安:本席在這部分是提第57案,和剛剛萬美玲委員表達的有點類似,因為太空發展法經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實質審查後,終於在今年5月31日三讀通過,記得當時多次與部長就法案進行溝通,部長是高度期待,同時也透露臺灣要打造太空產業完整的供應鏈,包含應用端也是一個非常重要法案,所以後來很多委員都提了太空中心的相關法案,希望能儘速審查。

當然,我在這個案子提到,看了你們送來的計畫書,裡面其實增列了下世代太空科技發展延續推動計畫、Beyond 5G低軌衛星與下世代通訊系統關鍵技術研發計畫。不過計畫書裡面其實少了兩件事是我比較擔憂的,第一是人才培訓的計畫,第二與整個產業有關。我一直記得部長跟我講希望臺灣也有太空產業的產業鏈發生,在發生的過程裡該如何打造供應鏈?比如會有很多零組件,或是要走組裝,還是最後的發射端,裡面都有很多需要檢測的部分,所以我當時就告訴科技部,標準和檢測可能也要提早布局。

我當然也知道,因為新的主管機關──太空中心也還沒有成立,當時也質疑太空發展法有需要這麼急嗎?當時科技部的概念是,我們一定要趕快立這樣的法,大家才能去推動,並籌備相關的事務。但我還沒看到產業到底該怎麼建構,包含標準與檢測,否則業者未來如果要進來,或是像最近開始與國外有一些合作,他們進來之後,我們到底該怎麼設立相關的標準?所以我當時覺得可能是一個太空中心,或是到未來和經濟部有了比較具體的科專計畫時,才較能訂出相關的規則,但現在的主管機關是科技部,而且你們在這方面也提了預算,所以我還是會去關心。

人才培訓的部分,我看到你們在11月25日其實有提供一份文件回應我,我覺得寫得滿清楚的。所以有關人才培育的部分,我發現你們還有設立太空學苑的規劃,以及和一些學校規劃太空學位學程,對此我覺得都非常好。所以在人才培訓方面,我同意你們的回覆,說明是完整的,也期待你們可以朝這樣的方向去做。令我遺憾的是,沒有看到諸如我提及的產業檢測平台,以及未來如何針對零組件訂定出標準,因為你們給我的這3頁並沒有這部分,稍後還請部長說明,謝謝。

主席:接下來請林奕華委員發言。

林委員奕華:有關太空科技發展和服務計畫的部分,因為我們之前去參訪過,得知太空發展法通過之後到目前為止的進度,裡面有一個新增的部分,像是Beyond 5G低軌衛星與下世代通訊系統關鍵技術研發計畫。同時也提到過去比較少著力在這個部分,所以這部分雖然是個起點,但仍需要監督後續相關的進程,未來也要持續瞭解太空中心發展的狀況,當然之後也可以先行說明。

另外有關人才培育的部分,因為剛剛高虹安委員提到,資料的確是寫得滿詳盡的,包括有人才培育、有委託任務導向的研究計畫,但我還是想瞭解有關學位的部分,應該也包括了跟大專校院簽署MOU的部分,看起來總共是寫了10項,但未來與大專校院的合作模式,在實體計畫中有沒有提到人才培育的部分?當然看起來是比之前好,包括5所大學要開設太空學程,也與明新科大洽談太空科技學程事宜,有關研究所的部分,與陽明交大已洽談成立研究所,至於在博士後研究員方面也提出了一些想法。但因我們現在終究是要持續而大量的發展,在人才方面我還是希望可以更加積極,因此建議要部分凍結,未來才能持續檢視。有關人才培育的部分,尤其是要培育各種人才,我是覺得我們有高階人才,但是這可能需要一些技術人才,既然如此,要怎麼樣全方位和大學端合作?關於這個部分,我想再持續監督,請主席部分凍結這個預算,我們後續再持續進行相關瞭解,謝謝。

主席:謝謝林奕華委員發言。接下來請陳秀寳委員發言。

陳委員秀寳:謝謝主席。關於這個太空科技發展與服務計畫,本席提的是第53案及第60案。

第53案提到根據「太空發展法」第四條規定,為執行國家太空政策及計畫,協助推動太空發展相關事項,政府應以專責法人辦理相關業務。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的內部研究單位國家太空中心規劃未來將轉型為行政法人國家太空中心,科技部應該要督導該院完善評估與規劃相關員額移撥、業務與設備移轉、經費劃分等前置作業,並應該在預算書完整揭露資訊。關於這個部分,科技部有向本席辦公室說明,你們表達「國家太空中心設置條例」草案已經送到行政院院會,不久之後會送到立法院進行審議,對於國研院的太空中心要轉型為行政法人,科技部已經有詳細規劃,預計在法案通過之後半年內就可以設置完畢。因此,關於這個預算,我也沒有堅持這個凍結數,希望你們儘快完成這個行政法人的設置,只是因為你們沒有在預算書揭露資訊,所以我們沒有辦法看到你們的詳細規劃。

接下來是第60案,第60案提到這個太空科技發展與服務計畫編列預算數將近30億元,辦理本土太空技術精進、太空技術效益擴散及尖端技術發展等業務,但是根據預算說明,目前本計畫主要是就既有衛星及地面基礎設施進行操作維護等相關工作,我們沒有看到你們對於衛星及通訊相關基礎設施布建的長期規劃,你們對於我們太空產業後續發展妥適完善的研議在預算說明也看不出來。關於這個部分,你們有來解釋你們和工研院合作的現況,當時我們也請你們針對這個部分再提供明年度你們辦理的內容。至於今明二年辦理衛星本體、系統整合及衛星通訊產業推動的規劃及現況,原本由經濟部辦理的通訊酬載系統業務明年會轉由科技部計畫執行,你們有來解釋,目前工研院已派工程師進駐國家太空中心,你們也有積極規劃管理這個進度。我們辦公室是有瞭解,當然因為太空產業是未來我們科技發展的重中之重,所以我沒有堅持這個預算的凍結數一定要多少,我的提案可以和其他委員的提案併案處理,但是我很希望一定要有專案報告。以上。

主席:謝謝陳秀寳委員。接下來請林宜瑾召委發言。

林委員宜瑾:謝謝主席。本席提的是第55案,本來我的意思是依照原住民族基本法規定,現在擇定的這個火箭發射場域須要經過原住民族部落的同意,可是經過科技部的說明,我們瞭解這個火箭發射場已經獲得部落會議的同意,因此本案改成主決議。

另外,第62案及第63案是伍麗華委員和本席共提的,因為意思也差不多,所以也可以改成主決議。因此,第55案、第62案及第63案都改成主決議,謝謝。

主席:接下來請黃國書委員發言。之後請賴品妤委員發言。再請張廖萬堅委員發言。

黃委員國書:這個太空科技發展與服務計畫明年度預算編列29億元,相關的法源依據都有了,我們有太空法。我們為什麼要發展太空產業?因為下一個世代的競爭,我們不得不,很殘酷的!這個世界進步得非常快。像馬斯克準備要在低軌設2萬、3萬個衛星,最近東南亞國家也都如雨後春筍般在進行太空產業,我們臺灣呢?事實上,我們臺灣在產業端有非常多高科技產業是在協助美國等國家的,美國的NASA有非常多資源是我們臺灣的產業去支援的,所以我們臺灣的相關技術是有的,現在就看國家要不要支持發展太空產業。現在我們有法了,國家應該是要支持的,可是國家要怎麼做呢?這涉及到什麼領域呢?現在我們可以做衛星,對不對?但是我們沒有發射能力,我們還是得靠美國的NASA幫我們發射,當然這個影響就是我們要受制於國外。現在世界其他國家都在想辦法研發自製火箭,也在研發火箭發射的技術,現在我們臺灣有沒有自製火箭的能力?這是我們第一個要去瞭解的。再來,我們有沒有發射火箭的能力?現在我們的短期發射場已經擇定了,也和原住民族部落溝通了,要設在屏東的旭海,我們也找了吳宗信這位臺灣的火箭阿伯,如果將來發射成功,全臺灣都要拍手鼓掌,吳宗信就變成臺灣的火箭之父了。

這些都是我們熱切期待的,但是我一直在想我們國家到底準備好了沒有?我們國家有沒有把它當成一個重要的事情在思考,包括我們可能產生的外部成本會是什麼,這些都是我們必須要去評估的。臺灣如果在這個階段沒有和其他國家一起進入太空產業的競爭,我們在下一個世代的全球科技競爭可能就被淘汰出局了,很殘酷的!我們好不容易找了吳宗信這個火箭專家來接掌太空中心,當然我們希望可以有更積極的作為。我們也想要瞭解,現在我們的短期發射場域已經擇定要在旭海了,接下來的期程是什麼?我們有29億元的預算,接下來我們可以做到什麼?這些都是我們想要知道的答案。以上。

主席:謝謝黃國書委員。接下來請賴品妤委員發言。

賴委員品妤:謝謝主席。本席在第3目有二個提案,第一個是第54案,第二個是第66案。

關於第54案,前面好幾位委員也都有相關提案,主要是幾個問題。第一個是臺灣需要發展航太相關產業,我們一定要跟上這個腳步,大家應該是不會反對這件事情,事實上,為了因應航太產業的發展,今年5月我們已經三讀通過「太空發展法」,但是就像前面好幾位委員提到的,當時制定「太空發展法」時,我們就可以預期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轄下的國家太空中心未來將轉型成行政法人國家太空中心,但本席的感覺是,針對行政法人國家太空中心相關的員額移撥、業務、設備移轉及經費劃分等等,目前科技部向我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這邊提出的相關評估及規劃內容都相對非常的少,當然我們也可以理解,這件事情是近幾年才新出現的議題,但本席認為既然現在已經確定臺灣就是要跟緊世界的潮流、要跟上航太產業的發展,科技部對於這個部分應該要盡快提出相關的評估規劃,讓委員們能夠知道國家的太空產業究竟要往哪裡發展,因此,本席希望等一下能夠聽到科技部的回應。本席在這邊是提案凍結計畫經費的10%並提出書面報告,但是也有很多委員都提出了相關的案子,大家可以一起討論這個部分要如何處理。

再來是第66案,其實這算是本區限定的案子,部長及科技部都知道本席已經講了很多次,無論是公開的質詢或是在會議中都有提到,在本席的選區,特別是東北角這邊,通訊訊號在很多地方因為地形關係是相對不佳的,所以東北角的居民長年飽受通訊、網路的資訊落差之苦。其實在本席擔任立委之後,也曾找過NCC以及相關的通訊業者要來改善這個問題,事實上,確實是有改善了,但還是有很多地方是不足的,再加上東北角算是觀光產業發展的重鎮,因此,針對這個部分,本席曾多次建議科技部研議在2025年國造低軌衛星進入太空場域之後,應該盡快將這個科研成果轉換成商業技術應用階段,本席也期待這個技術應用階段可以盡快補足東北角訊號不足的問題。針對這個部分,希望科技部等一下能有進一步的說明及解釋,之後我們再來討論這個部分是要繼續凍結後提出報告或是改成主決議。以上。

主席:請張廖委員萬堅發言。

張廖委員萬堅:本席所提的是第65案,其實大家也都講很多了,關於太空科技發展與服務計畫有將近30億元,基本上,看起來大家都很支持臺灣現在的太空發展,尤其是將來它可能會對產業面有一些幫助。其實在本席提案的時候,也看到屏東牡丹旭海部落的部落諮商會議在11月22日已經同意了,現在大家關心的是整個國家發射場的進度問題,你們也做了一些說明,包括行政法人國家太空發展中心現在的進度,本席認為大家都是善意的,當然也是希望在整個溝通過程中能夠得到更多的資訊,而且是比較正面的資訊,因為大家都很關心太空發展。好不容易在本席擔任召委的上個會期補開了公聽會,也讓太空發展法能夠順利地上路,我們很欣見在後疫情時代、在中美貿易戰之後整個太空產業的發展,像馬斯克要發射1萬2,000顆衛星做星鏈計畫,對臺灣的影響是什麼?臺灣的太空發展法通過之後,我們的太空科技發展與服務計畫能夠提供臺灣太空產業發展什麼樣比較好的環境?本席看到大家都非常認真在推動,基本上,本席提出凍結500萬元,也是與大家一樣,希望能夠關心每一個進度以及做一些推展,等一下可以說明一下,這些相關法規政策、法律及草案的進度如何?上次的太空發展法經過朝野協商後能夠那麼快速的通過,接下來在經費執行上遇到的困難,或是我們給予的預算執行方式,你們表示因為現在很急迫,在太空科技發展計畫中也有很多是跨部會的部分,我們希望將來各部會也都能對太空科技相關產業發展有一些相關的計畫,等一下就請你們提出說明。本席認為凍結真的只是希望你們提出說明,讓我們能夠了解進度,謝謝。

主席:本席提的是第58案,這個部分是29億6,184萬6,000元,其中5G的低軌衛星與下世代通訊系統關鍵技術研發計畫,本席並沒有看到人事費用的相關編列,亦未說明是否為臨時人員、約聘僱人員或是由其他計畫的人員兼任,或是由中心的同仁兼任,針對這個部分,等一下也請科技部及國研院太空中心提出說明。

現在先請部長針對剛剛多位委員的問題回應一下。

吳部長政忠:非常多委員都很關心太空產業發展,事實上,我要藉這個機會再次謝謝各位委員,在今年很快速的支持太空發展法通過。

關於發射場的部分,在這個月初部落會議已經通過了,我們也是折衝了好久,那是短期科研火箭的發射場。至於行政法人太空中心通過之後,現在私下內部已經在做評估,等一下再請吳主任提出補充說明。人培的確很重要,我在此向大家報告,太空在過去30年做的大部分是遙測,但是未來我們的產業有很大一部分是在通訊,因此針對人培的部分,包括剛剛林委員及高虹安委員提到的標準及檢測都很重要。如果是照相那個部分的標準及檢測,我們馬上就可以做,但是在低軌通訊衛星的部分,我們要邊做邊學,目前正在做,B5G的那兩顆就是要做這個動作。

另外,我們在跨部會署那邊還編列了11億元,111年主要是做產業這一塊,細節的部分會馬上跟進。關於行政法人的部分,應該是已經送進立法院了,再請各位委員幫忙支持。至於火箭發射的部分,目前在大學比較低軌的應該是可以做,但是比較大型的火箭還有一些國際的因素,我們也會盡量爭取。剛剛賴委員提到的星鏈,我有機會會再向賴委員報告,如果只有2顆是還做不到星鏈,所以未來我們也會試圖在越短的時間內看看能否大規模的進行,這部分也要請各位委員支持。目前短期可以用Starlink的是Elon Musk的衛星,我們會看看如何與它界接,盡快讓我們在臺灣試用,這個部分也在進行當中。以上報告。

主席:請吳委員思瑤發言。

吳委員思瑤:確實太空發展是吳部長任內非常非常重要的部分,也看到了你的用心,因此,整個設置條例與短期、長期發射場的進度也都看到了。當初在質詢時包括本席也都一直很關切一件事情,你們與經濟部的分工到底是什麼?如果以今天你針對大家的問題所提出的回答,本席是否能夠這樣說,整個主導權現在看起來都在科技部這邊了,是不是如此?但是與經濟部在產業的部分,剛剛並沒有講到,至於跨部會署的11億元,當然就是跨部會的部分,但本席還是想就產業面與經濟部的部分做個了解。即使全部都在科技部,本席也並不反對,只是希望能說明清楚,或者你也可以補充經濟部的角色是什麼。

吳部長政忠:我一定會拜託經濟部一起來做,因為產業是經濟部最熟悉、最有經驗的部分,坦白講,最近也已經在進行當中,就是經濟部的角色。事實上,針對整體上中下游到產業的連結,目前科技部與科技會報辦公室會去做統籌的發展,而且我也已經找經濟部來幫忙未來的產業,它現在已經開始在地面接收設備這邊有一個聯盟出來了,未來我們希望在上面的部分,經濟部也可以找廠商一起來做同步的研發,已經在進行當中,未來應該也會加速。

主席:請林委員奕華發言。

林委員奕華:本席想進一步請問一下,針對經濟部的部分,我們看到有產學研的驗測平台規劃,而部長剛才提到所謂的提供國內驗測資訊以及太空環境驗測服務,還有商規產品升級輔導以及開發服務等等的部分,未來你們到底是要如何與經濟部合作?或者是剛剛講的主導,這個主負責機關是你們或是經濟部,可能也要確定一下。另外,關於整個通訊酬載系統,未來確定都是由你們這邊負責嗎?以上的問題,請說明一下。

吳主任宗信:關於驗測平台的部分,其實在太空中最重要的是抗輻射,太空中心在去年已經將國內可以做輻射測試的機構組成一個聯盟,包括核能所、長庚、北榮、清大以及中研院的天文物理所,並由太空中心組成一站式,提供這些服務,現在已經有4家至5家的廠商運用這個服務平台進行抗輻射晶片的測試。

吳部長政忠:應該是這樣講,事實上,經濟部之下的工研院已經引進了人造衛星,一顆人造衛星有所謂的酬載與主體,必須要有一個人從頭看到尾,不然,一上去之後就會兜不起來,因此,當時就說由科技部這邊做主體酬載的總工程師,而工研院進來的是只有做一顆的時候,但未來如果是產業的話,它應該是一個量產的階段,那時候經濟部就要進來了。不過,從事技術研發的時候,兩邊是要合在一起的,所以大家看那個B5G為什麼放在太空中心,就是因為它必須要負全責,通訊的酬載是由經濟部的工研院幫忙做,兩個合在一起,但是未來產業的布局在量產的時候,譬如Elon Musk的Space X要訂1,000顆,這個時候經濟部的角色就進來了。因此在後續的部分,尤其是跨部會署那邊也會要求經濟部來幫忙,也就是說,後面的產業與技術,包括規範都要那邊來進行,目前的B5G只是在建立低軌通訊衛星的技術。以上報告。

主席:請黃委員國書發言。

黃委員國書:部長,本席還是很關心這個期程,因為這個發射領域已經獲得部落的同意了,請問什麼時候開放申請?已經開放了嗎?本席認為這個期程很重要,什麼時候可以開放申請?因為一定要符合資格的人,才有辦法去發射嘛!並不是讓大家去射著玩的,預計臺灣什麼時候可以在我們這個國家的發射場域試射第一次的火箭?大概是什麼時候?既然我們已經通過法源、已經通過相關科技發展的預算,而且也找到場域並獲得同意了,這個部分是由太空中心主管,對不對?接下來太空中心有沒有預計的期程?什麼時候開放申請?開放申請之後,什麼時候可以發射臺灣的第一枚火箭?我們想要了解的是這個部分。

吳主任宗信:我們倒推回來,大概在明年3月、4月應該就會開始有試射的活動,雖然11月22日通過了,但那次的部落會議所作之決議要公告1個月,因此,1月初才能夠開放,而且規定是要在2個月前,所以大概是3月到4月。

黃委員國書:3月至4月申請嗎?

吳主任宗信:大概在1月初就可以開放申請,也就是下下禮拜就可以開放申請。

黃委員國書:預計什麼時候可以發射?

吳主任宗信:3月到4月之間,因為規定要2個月前。

林委員奕華:本席就接著追問,雖然部落已經通過,但我們的回饋機制都已經確定了嗎?

吳主任宗信:已經都協調好了,完全沒有問題。

林委員奕華:可以提供給我們嗎?回饋機制應該要提供給委員,因為當初通過這個法的時候有特別提到這個部分。

吳主任宗信:沒問題。

林委員奕華:另外,關於環評的部分呢?環評的標準出來了嗎?這些部分是否都能提供給我們?

陳司長國樑:針對我們的太空發展法,委員也非常重視所謂環評的一些要件,目前來講,環保署這邊已經積極把相關的法條列進去,他們已經積極在做了。關於我們短期與長期裡面的要件,我們是根據太空發展法的要求來做,這個是沒有問題的。

黃委員國書:所以都準備了嗎?

吳主任宗信:對,1月初就開放申請,也已經知道大概有哪些學校申請了。

黃委員國書:時間也快到了,我們希望太空中心這邊可以做最好的準備,因應各種的狀況,因為它有非常多外部的影響,針對這些外部的影響,我們希望都能做最好的準備,包括環評、包括發射之後造成周邊很多的影響,本席希望都能在太空中心的掌握之中,好不好?

吳主任宗信:一定。

張廖委員萬堅:利用審查預算的機會,本席再問一下,因為我們都很關心進度。在太空發展法通過之後,你們內部還會有一些子法要訂定,大概有4個,是不是?

陳司長國樑:我們已經訂了,經我們的法規會及部務會議通過,現在是在公告,之後我們會送立法院及行政院備查。

張廖委員萬堅:現在就是有回饋、補償、登記、發射?

陳司長國樑:登記許可、登錄許可、回饋補償以及提供相片時的一些補償辦法。

主席:請林委員奕華發言。

林委員奕華:剛剛講的是科技部的部分,其他部會呢?在太空發展法通過之後,有沒有需要配套修法的部分?譬如意外調查或環評的部分是否需要列入母法,這些部分後來行政院的檢討是如何、進度大概是如何,能否讓我們了解一下,因為這個牽涉的可能不只是科技部的部分。

吳部長政忠:主要是環保署有一條只要微調即可,事實上,也已經溝通過了。

陳司長國樑:實際上需要調整的有環保署的部分,剛剛已經報告過了,另外一個就是運安會,原本沒有太空的字眼在裡面,所以現在它已經開始修法,把以後太空相關的事故列在他們的職掌裡面。

林委員奕華:那個要列到母法裡面,因為現在母法裡面是沒有的。

陳司長國樑:對,它已經在做了。

林委員奕華:什麼時候要送到立法院來?包括環保署的部分是不是也要送立法院?

陳司長國樑:環保署也要。

林委員奕華:對啊!如果明年3、4月要做,相關的配套修法就要盡快,所以你要督促其他的部會趕快送過來啊!

吳主任宗信:那是長期的部分,至於我們剛剛講的短期部分,包括環境評估及補償辦法等等,大概都已經settle了。剛剛委員講的應該是真正的、比較大型的國家發射場地,因為它的地比較大,必須要有相關的修法。但是前面短期的部分,明年3、4月的部分很早就已經解決了,環境評估也都已經做過了。

林委員奕華:要提供相對的資料給我們吧!

陳司長國樑:好,我們再提供相對資料給委員,並且到委員辦公室向你說明。

林委員奕華:而且我們要知道為什麼這個就不需要法源,未來才需要法源,應該要讓我們清楚的了解。

陳司長國樑:好,沒問題。

主席:第52案至第66案的部分,鄭正鈐委員的第52案改主決議,林宜瑾委員的第55案、第62案及第63案均改主決議。

因為大家都很關心太空發展與產業結合,我們可能要拜託下一個會期的召委安排專報,除了科技部之外,還包括其他的相關部會,可能下個會期要拜託我們教委會……

林委員奕華:你就做一個決議,必須要提出專案報告,這樣之後就都要排了。

主席:針對這個部分,我們等一下就做一個……

林委員奕華:解凍案要在專後報告之後再解凍,這樣就好了。

主席:好。

吳委員思瑤:那就看要凍多少,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由主席裁示。

主席:針對這個部分,本席在此提出建議,因為總數是29億6,184萬6,000元,有凍結25%的,也有最少凍結500萬元的,我們就凍結3,000萬元。

林委員奕華:本席認為凍結3,000萬元應該是可以的,總共有29億元嘛!

林委員宜瑾:因為要專報,本席建議就凍結500萬元,好不好?

林委員奕華:總數是29億元,只凍結500萬元,太少了,因為我們剛剛提到的問題滿多的。

張廖委員萬堅:不會,500萬元啦!

主席:為什麼本席會提出這個數字,因為去年的25億元就凍結了1億2,000萬元,雖然本席知道大家對科技部……

林委員奕華:本席原來是想提議凍結5,000萬元,真的,我認為應該凍結5,000萬元,提出專案報告。

張廖委員萬堅:他們現在很急,也滿積極的,而且今天的回答也都還好啦!

林委員奕華:29億元應該OK啦!前面的8億元凍結了500萬元啊!

吳部長政忠:我跟大家拜託一下,針對委員關心的問題,我們一定會提出完整的專案報告,至於凍結的部分,無論如何,隨時都可以要求我們改進,畢竟凍結只是一個手段,但我也希望給我們太空中心的同仁一些士氣啦!未來他們的工作確實是會比現在及過去多非常多。

張廖委員萬堅:意思意思,500萬元就好了。

主席:起碼1,500萬元嘛!

吳委員思瑤:1,000萬元。

林委員奕華:2,000萬元啦!

范委員雲:明年3、4月就要發射火箭了,表達支持嘛!凍結500萬元就好了啦!

林委員奕華:29億元凍結2,000萬元,真的OK啦!只要提出專報就解凍了。

主席:本席裁示凍結1,000萬元,好不好?

吳委員思瑤:好。

主席:但是,有個但書……

林委員奕華:主席,本席還是堅持凍結2,000萬元。

主席:凍結2,000萬元嗎?

吳委員思瑤:好啦!主席都說1,000萬元了。

林委員奕華:提出專報就解凍,本席認為我們有很多要監督的地方,真的,提出專報就解凍了,這樣真的不多啦!總數是29億元耶!

主席:1,500萬元。

林委員奕華:我們還是要有些道理啦!

吳委員思瑤:大家的案子就併凍在一起。

張廖委員萬堅:好啦!

主席:第一個,必須要有專報。第二個部分,明年3、4月發射的時候,科技部要邀請教委會的委員去參觀。林奕華委員,1,500萬元可以嗎?

林委員奕華:我們是期待它要做好,但是有很多東西需要監督,況且提出專報之後就解凍了,除非我們對於專報不滿意。

張廖委員萬堅:專報就是監督,數額其實是鼓勵他們,有的500萬元、有的1,000萬元、有的3,000萬元。

林委員奕華:現在總共是二十九億多耶!並不是只有5億元或8億元。

主席:要不然部長再讓個500萬元,凍結2,000萬元,好不好?

張廖委員萬堅:1,500萬元。

吳委員思瑤:本席支持主席,1,500萬元,OK啦!3,000萬元與500萬元折衷就是1,500萬元。

張廖委員萬堅:尊重主席的裁決,已經從500萬元、1,000萬元到1,500萬元了,本席認為他們剛才的回答都還滿清楚。

范委員雲:主席與部長都接受1,500萬元,現在不是懲罰,而是我們要監督,不要讓他們心裡覺得我們不支持、不鼓勵。

林委員奕華:我們是凍結,怎麼會是懲罰呢?

主席:凍結是鼓勵啦!

林委員奕華:我們又沒有刪除一毛錢、我們沒有刪除一毛錢耶!我們這麼支持,一毛錢都沒刪,現在只是希望能做好,請不要給我們戴任何的帽子。

張廖委員萬堅:好啦!就2,000萬元啦!

主席:好,那就凍結2,000萬元,提出專案報告。

賴委員品妤:主席,剛才大家500萬元、1,000萬元、2,000萬元、3,000萬元這樣喊,我們就取折衷1,500萬元,不錯吧!

主席:我們就凍結2,000萬元。

賴委員品妤:大家都支持這個計畫嘛!

主席:部長,我們教委會的委員真的對科技部非常支持,好不好?

吳部長政忠:沒關係啦!無論是1,500萬元或是2,000萬元,我們都會戰戰兢兢地去做。凍結2,000萬元也沒關係,事實上,29億元要與全世界的太空產業發展競爭,還是不太夠的,未來變成行政法人之後會有更多產業的需求,我也希望能再增加,所以我也會在行政院極力爭取,謝謝。

黃委員國書:本席希望你們在專案報告中提出幾個部分,第一個,明年1月開始接受申請,也不知道會不會有人提出申請,如果沒有的話,你們可能要去了解原因是什麼。是不是可以在3、4月就發射,其實也是還未知、還不知道,因此,你們要把既定的期程訂出來,1月接受申請,3、4月可以發射,雖然期程是如此,但是不一定會順利的有這些期程的進度,畢竟這件事情不是想像中那麼容易,你們要去了解是什麼原因。製造火箭的單位既然希望發射卻為什麼不來申請,或是申請之後為什麼沒辦法在3、4月發射,你們都要針對這些原因去做通盤的了解及檢討,好不好?如果有專案報告的話,一定要在那個時候提出說明。

主席:本席在此裁決,凍結2,000萬元,提出專案報告,針對發射的期程,科技部要邀請委員們參與以示鼓勵。

第52案至第66案,凍結2,000萬元,提出專案報告。

處理第67案至第69案,07「科技政策研究與資訊服務計畫」,總共是2億7,336萬6,000元。鄭正鈐委員的第67案及第69案均改主決議,本席的第68案就凍結2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即可,這個部分就凍結200萬元。

處理第70案至第73案,08「海洋科技發展計畫」,分別為周春米委員、林奕華委員、高虹安委員及鄭正鈐委員的提案。因為第73案與第74案是同一個項目,我們就直接處理第70案至第74案,第74案是林奕華委員針對國研院院務推動與管理計畫的提案,這幾個案子就一併做討論。

首先請林委員奕華發言。

林委員奕華:關於海洋科技發展計畫的部分,我本來是問了一些問題,因為它裡面提到有減列一些部分、增列一些部分,所以本席想要了解細節。後來在整體了解之後,發現它的名稱沒有改變,算是一個長期的計畫,但是要經過國發會,原來這個計畫是107年至110年,而111年其實是一個新的4年計畫。事實上,它的子項目算是與原來的完全不一樣,而說明書的部分減列的與事實上明年要開始推動的名稱完全都對不上,雖然在精神上也許都對上了,應該是說也許要做的內容都有對上,但是名稱都不對了、名稱完全都不對了。剛剛也有講到整體的部分,未來要如何在說明上做比較清楚的陳述,關於海洋科技發展計畫,其實就應該要說明它是從111年開始的4年計畫,也許子計畫就包括了哪一些,本席建議應該要做一點調整。關於內容的部分,本席大致上已經了解了,他們也都向本席做了很清楚的說明,從原來的4個項目到後來會變成5個項目,原本的4個項目如何對接到不同的名稱,舉例來講,107年本來有一個海洋探測設備研發與營運,但是實際上的減列數也不是那個數字,基本上這個名稱已經就沒有了,而是被分到111年開始的海洋探測設備自主研發與精準海域探測技術發展,被分到這兩項裡面去了。因此,針對你們如何讓委員在審預算或看預算書時比較能夠清楚掌握到計畫的狀況,本席就在這裡小凍一點點,重點是希望能夠改變未來在預算書上各個不同計畫之間的陳述方法,讓委員們能夠更加了解,希望相關單位能做一下檢討,所以本席主張小凍200萬元,謝謝。

主席:林奕華委員,你要一併說明第74案嗎?

林委員奕華:好。

主席:第74案處理完之後,我們就先休息5分鐘,再開始處理第4目。

林委員奕華:關於第74案的部分,基本上,國研院的預算都分散在各個不同的中心,但卻出現一個國研院院務推動與管理計畫,本席看過其中的細項,其實在各中心也都有在做,我不知道為什麼會有一個國研院院務推動與管理計畫?根據本席後來看到的補充說明,其中有很多是人事費,為什麼這些人事費會特別需要拉一個院務推動與管理計畫?為什麼不能分散到各中心?這個人事費是什麼樣的狀況,希望能讓我們比較清楚的進一步了解,謝謝。

主席:請高委員虹安發言。

高委員虹安:本席的案子是第72案,主要是因為最近我們看到臺灣的產官學都發生很多資安攻擊或駭客勒索等等的事件,也有一些資料因為這樣的事件而遺失,因此,本席在這個案子裡面提到,海洋科技發展計畫其實有很多是與目前整個國家海洋資源探勘任務相關,按理來講,周邊的海洋地形或海洋科學參數等等研究資料,可能對於目前臺海緊張的情勢而言是相當重要的資料。本席看到過去它是被列在所謂B級的部分,但是藉由這個案子,本席想要提醒你們,有些計畫中的資料雖然因為整個中心機構的關係而被列為B級,但是不是有些資料可能與我們整個海岸的情勢或地形會有相關的機敏性。針對這個部分,希望相關單位可以回覆本席,目前是如何去做資料的管控以及資安的加強。

本席看過資料之後,當然還是以B級的機敏性資料來做這樣的論述,而且本席也看到在資安管理上,像是如何備份或是做一些事情方面,其實寫得算是滿詳細的。本席只是單純提醒一下,在這裡面比較少看到的部分,包括上次提到的駭客入侵,因為這裡面很多都是提到資料在人為操作之下如何管理人在存取資料上的一些制度,但是在資安演練部分的描述就相對少了一些,只提到做了一些相關營運的持續演練。因此,在看完你們的資料之後,本席建議,包含像是紅藍隊演練等等,你們要如何模擬,譬如對方真的是有心要攻擊的時候,如何去進行?還有如何與行政院的資通安全中心配合,進行跨部會的合作?未來如果數位發展部有了資安署之後,本席認為這個計畫也應該盡量與資安署討論一下,是不是過去都是用這種所謂A級、B級的機構,但也許某些資料真的是應該要把層級再提高一些。基本上,看完你們的資料之後,本席認為確實是寫得滿完整的,但是有些部分可能還可以再加強。以上。

主席:08「海洋科技」的部分,剛剛林奕華委員……

林委員奕華:主席,能否請他們回應一下,為什麼要特別拉一個院務推動與管理計畫?本席看到那些內容似乎各中心都在做了,而且裡面很多都是人事費,為什麼需要拉出那麼多的人事費在裡面?

吳部長政忠:我請林代理院長說明一下。

林代理院長博文:這是國研院院本部的計畫,院本部的功能主要是整合各中心一些共通的業務,以及規劃未來前瞻跨中心合作的機制,以及配合政府重大政策以及新興科技產業發展所需各中心配合的事項,也規劃前瞻研究的計畫,發揮跨領域的整合綜效,因此,院本部擔負著各中心所需要的共通資訊平台之整合,以及相通業務互相支援的部分,所以有80%左右是人事費。

吳部長政忠:事實上,在2003年之前,國科會下面有很多中心是分散的,後來由國研院負責,變成科技部一個很大的執行機關。現在8個中心有一些政策必須要有一個synergy,國研院扮演的不只是一個院部,而且它必須要知道這8個中心的整合與國家政策的接軌,需要有一些人力來安排,剛剛林代院長報告的應該是這個意思。

林委員奕華:請問這八成的人事費,大概有多少人是屬於院本部的人事?一樣是透過正式聘用的嗎?能否讓我們了解一下?

陳主任維鈞:基本上,我們有一部分是編制內的人員,主要分成幾個方面,剛剛院長也有報告過了,第一個是企劃推廣、再來就是國際鏈結、財會、行政及維運,所以需要一些統合的人才。譬如我們為了要提升行政效率,現在有一個統一的財會及行政的採購制度等等,這些都需要有固定人力的支出。另外,剛才提到要按照政策依據來規劃,提出整合性計畫,這就是企劃和推廣,我們本身也有一些營運部分,所以會有一些固定的人力支出。國際鏈結部分,譬如,我們會整合8個中心,對國外鏈結時我們也需要統一的國際鏈結人才在這邊,大概可以分成這五項的人力分配。部本身還會推動一些科技部給我們的計畫,所以我們也有一些計畫人員,是按照這個計畫的屬性來聘用,整體而言,大概是100人左右,這些編制內人員大概占八成。

林委員奕華:等於現在這樣的人力有100個,其中八成是……

陳主任維鈞:就是編制內的人員。

林委員奕華:國研院本身的編制人員?

陳主任維鈞:對,企劃就依任務屬性來聘用。

林委員奕華:另外兩成是屬於計畫人員?

陳主任維鈞:是的。

吳部長政忠:是不是我再請國研院跟委員詳細做個報告?

林委員奕華:上次都報告得很詳細,就是這一點,我昨天看資料的時候發現這部分我那時候問得不夠詳細,所以今天就來這邊問,其他部分他們來說明得都滿清楚的。

吳部長政忠:請院長再找時間跟委員詳細報告一下。

林委員奕華:我們可能需要進一步,因為我覺得如果有些業務是可以回到原來科技部,或是回到各中心,我看到怎麼會列在第九,感覺上國研院的院務推動應該放在第一個,因為它是整個院,結果被放在第九個,而且在預算書上就只有簡單幾行字而已。

吳部長政忠:沒錯!應該放在第一個,整個院上面,然後架構下來……

林委員奕華:我們覺得很奇怪,怎麼會好像帶一個尾巴在那個地方,而且在預算說明上也是簡單幾行字而已。

吳部長政忠:我請國研院改進。

林委員奕華:另外,我覺得還是要檢討一下,一億元也是滿大的經費,所以是不是也去檢討一下,如果各中心能夠做的就儘量回歸到中心,如果要統整我也覺得OK,只有八成是人事費,這個比例滿高的,怎麼做整體檢討,我們再跟國研院討論好了,謝謝。

主席:主席來作處理。第73案鄭正鈐委員的提案改為主決議。第70案至第72案「08海洋科技發展計畫」共3億3,602萬元,主席建議我們是不是減列50萬元、凍500萬元?因為周春米委員今天雖然沒有來,但是他所提的第70案是建議減列50萬元。

吳部長政忠:是不是就不要減列,凍結就好?

主席:等會整體減列,是不是?

林委員奕華:主席,我建議要不要部分減列?但是不要限制在哪一個計畫,也可以是這樣的作法。

主席:第33案、第34案還沒有處理。第70案至第72案凍500萬元,提書面報告。林奕華委員所提的部分,拜託要好去作說明。第74案「09國研院院務推動與管理計畫」的部分,1億0,051萬元凍1,000萬元?

吳部長政忠:不要啦!

主席:林奕華委員的意見呢?

林委員奕華:凍500萬元好了。

主席:好。

林委員奕華:剛剛那邊有凍,我這邊凍500萬元就好了。

主席:第73案、第74案算「09」,鄭正鈐委員第73案改主決議。這個部分凍500萬元,提書面報告。

另外,第70案至第72案也是凍500萬元,提書面報告。

我們回來處理第33案、第34案。陳秀寳委員、高虹安委員針對第3目60億1,224萬元,我們從第35案到後面總共凍了4,700萬元,目前還沒有刪除,不過因為總數有60億1,224萬元,陳秀寳委員及高虹安委員有沒有什麼提議?

請高委員虹安發言。

高委員虹安:本席提的第34案,我看到國研院有提相關的發展計畫,其中包括「STB醫療器材產品設計人才培育」與「SPARK Taiwan生醫轉譯加值人才培育」,大家也知道最近生醫產業發展條例剛三讀通過,代表生醫產業未來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之下,對於生醫相關的跨領域人才的需求量一定會越來越多,所以再回頭看到這樣的計畫的時候,其實裡面有很多相關的人才培育,就成效來講是低於近三年的平均達成值,我覺得在這個計畫上確實有看到一些創業的能量、打造多元創新的這件事情上面,我們在達成方式上面是否可以再做一些改善?

11月25日國研院也有回復我相關資料,目前看起來只是告訴我,這個預算的部分是有減少,再加上新創公司登記家數可以達成11家,包含110年的指標可以達成90人,本來10月是達成82人。但是我覺得這個部分好像沒有回答到問題,如果我們現在已經看到這三年的平均值不是那麼好的情況下,到底我們遇到了什麼問題?未來要怎麼改善?我只有看到你們答應今年會儘量達成,還有創業的家數可以達到多少家?但是好像沒有看到你們過去到底為什麼會有這樣的現象?之後要怎麼去改善?所以也許部長可以再說明一下,謝謝。

主席:請吳部長說明。

吳部長政忠:的確,我想最大的因素應該是這兩年的COVID-19,事實上有影響我們對外的一些介接,實體精進部分也真的有受影響,但是我們會加緊生醫產業創新以及精準健康產業,這個部分應該是有機會,而且應該會比我們預期的還多,因為這次COVID-19是危機,也是轉機,精準健康產業是最近我覺得在半導體之後,臺灣應該有機會的一個地方,我們會來努力。

主席:請陳委員秀寳發言。

陳委員秀寳:在第33案的部分,其實這個提案我是針對國研院裡面研發專利授權應用的問題,之前我質詢的時候就有反映過,當時也有說明這個部分會在努力。當然這個專利是有區分的,有一些是很專業的,有一些是有特殊的用途,但我們從資料上來看,從97年到109年研發成果取得專利總共760件,只有123件有授權運用,占全部專利的16%。其中只有國家地震工程研究中心相關專利權利金有高於專利申請及維護費,其他的內部研究單位都低於專利申請及維護費的比例。我提這個案子是希望你們能夠加強對於專利部分的授權應用,因為既然我們研發這個專利出來,有這樣的成果能夠做實際的應用,研究者也希望可以廣為應用的,對於國家科技的經濟發展,我相信也會有助益。你們來說明的時候表示會針對這個部分去考量實際應用,你們會再去做努力,但是因為專利權的維護還是需要一些費用,我希望你們對於這個部分要有比較審慎的評估。我在後面的第76案其實也是講到這個部分,剛才主席有報告前面總共凍了4,700萬元,所以這個部分我就不堅持,我後面的部分另外再講。以上。

主席:第40案、第41案剛剛保留沒有特別討論,就是「02儀器科技發展計畫」部分,總共2億8,141萬6,000元,林奕華委員的第40案是提案凍結3,000萬元,本席的第41案是提案凍結2,000萬元,這邊也沒有處理。主席建議,我們已經凍結了4,700萬元,這個部分我們就凍300萬元,這一目整數凍結5,000萬元。跟大家報告,去年是凍1億6,000萬元,今年我們這一目整數凍5,000萬元,我在第41案提議凍結300萬元,可以嗎?

林委員奕華:主席,剛剛你有提到要不要小刪一點點。

主席:刪除的部分,還有第72案周春米委員有小刪,在第3目整體的部分可以讓他們自行去調整,這裡減列的部分我們真的很少在處理。

吳委員思瑤:主席,周春米委員今天沒有來,也沒交代我們,應該是科技部跟他溝通好了。

張廖委員萬堅:其實我覺得科技預算讓他們儘量做啦!因為刪掉也是放到基金裡面,就不用執行了。

主席:第41案「02儀器科技發展計畫」的部分凍300萬元,提書面報告。刪減的部分,各位委員有沒有什麼提議?

吳委員思瑤:不用刪了吧!

林代理院長博文:報告主席,我們去跟周春米委員報告的時候,他是支持我們的預算,並沒有要刪減。

主席:好,第3目我們就處理到這邊,基本上就是按照剛剛各分支計畫的部分,第3目整體是凍結5,000萬元,我們就處理到第3目,休息5分鐘,謝謝。

補充報告一下,中午12時30分也要休息半小時給大家吃便當,因為後面還有一些提案,假如12時30分以前審完,當然會休息;沒有的話,12時30分要休息半小時,謝謝。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接下來處理第4目「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發展計畫」,原列17億7,172萬4,000元,這是一個項目,第75案至第83案,有鄭正鈐委員、陳秀寳委員、萬美玲委員、林宜瑾委員、吳思瑤委員、張廖萬堅委員、高虹安委員及黃國書委員有提出各項案子。第75案鄭正鈐委員改主決議。

請陳委員秀寳發言。

陳委員秀寳:本席提的是第76案,剛剛我有說這個部分還是一樣關於專利,關於國研院輻射中心研發專利技術應用的部分,從97年到109年取得專利67件,應用數只有3件;106年、107年及109年的技轉數各為1件,技轉金額總計350萬元。既然我們有這樣的技術去研究、研發出這樣的專利,授權應用的部分要如何實際應用,讓我們科技研發的初衷能夠得到展現,才是全民的福祉。輻射中心有向本席說明,實際維護的專利數有63件,你們自己也覺得有比較低一點,所以我希望你們要加強專利的技轉推廣,我本來的提凍金額是20%,現在不用凍那麼高,但我很堅持要凍200萬元,我希望可以督促你們去檢討這個專利到底是否有維護的必要,還有如何推廣技轉件數,提出書面報告之後,才讓你們動支,謝謝。

主席:請林委員宜瑾發言。

林委員宜瑾:我的提案是第78案,關於同步輻射研究中心的問題,很明顯在上年度的業務推廣與設施管理計畫有多項跡象指標,如參與人數、設施服務時數、自籌經費等都沒有達到目標值,但是為了讓資源可以有效利用,讓國家科技的資源可以極大化,我認為同輻中心應該要主動積極去瞭解各學研單位對於相關儀器的使用需求,針對有效設施的使用需求,並提供更便捷的申請管道,所以本席在提案上是要凍5%,不過我覺得大家可以討論一下,看到時候要不要用統凍的方式來處理,謝謝。

主席:請張廖委員萬堅發言。

張廖委員萬堅:我的第81案主要是關心人力配置的問題,同輻中心有來解釋,未來你們第三階段光束線的實驗設施會再增加建置,但是預估超時工作問題將略為改善,所以等一下你們要進一步說明究竟是略到什麼程度?因為決算、預算感覺起來人力還不足10位,超時工作的情況可能是因為運作的關係,也比較特別啦!不過人力不足的部分跟超時工作的部分還是要說明一下,所以我是提200萬元的凍結,但我是提在大項裡面,其實只是希望他們改善,謝謝。

黃委員國書:我的意見跟張廖萬堅委員一樣,就是為什麼同輻中心的超時工作會特別多?他們超時工作的報酬都超過預算非常多,為什麼會這樣子呢?如果是因為你們的員額不足,那你們要想辦法去解決這個問題嘛!因為現在勞動權利是非常被重視的,我們希望科技部相關單位要重視這個問題。我發現副研究員級的超時工作狀況最嚴重,以及助理研究員級的部分,超時工作會不會讓他們的勞動權益出現被剝削的問題?這個部分等一下請科技部做說明。

高委員虹安:謝謝主席,本席的提案是第82案,主要也是針對相關問題,比如說在同步輻射研究中心裡面,它的人力年齡結構其實有高齡化的問題,這部分也曾經遭到教文委員會的凍結。現在我們看到新的數字是33歲到44歲的人力是有所提升的,但是45歲以上人力的比例還是有近半數。我提這個案子主要是擔心會出現相關人力的斷層,希望可以多引進一些,包含延攬優秀年輕學者的部分。目前看到的是11月25日的相關說明,以這個說明來講,事實上他是在解釋為什麼他們的年齡還是偏高的,但是他也預估未來年齡會逐年的降低。基本上,我們提出這樣的案子,其實並不是要去講什麼,而是因為現在的博士後、完成獨立訓練就業的人,年齡多以30歲以上為主,應該說,如果你覺得這個數字是一個合理的數字,其實你可以在說明裡面告訴我們,你覺得你們的合理數字、一個年輕的人才,大概就定義在35歲的年紀,這也是一種說明。但基本上,你們的說明卻變成一方面在解釋為什麼你們的年紀都比較偏高,但是另一方面又跟我們說,未來會逐年降低,我覺得這好像有點怪怪的。你要嘛就是告訴我,同步輻射研究中心的人力都很高階,你們都要做完博士後研究,有一些業界經驗或學界經驗之後再回來,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們就回頭去檢討,是不是我們對於年輕人力的認定可以再去做調整呢?而不是你在說明裡面一方面講到這個原因其實是這樣,但是又說未來你們還是會逐年降低,這樣我會比較不能理解。再來,雖然你們有預估人力的平均年齡會逐漸降低,但到底怎麼樣能夠達成這樣的目標?這個部分我在說明裡面並沒有看到,我主要是提出這樣的提醒,謝謝。

主席:本席代表萬美玲委員表示一下意見,因為他拜託我幫他說明一下。他的提案是第77案,針對109年度的基礎科學研究計畫,他認為這部分跟產業應用應該要有一些結合,成立產業策略應用辦公室,規劃跟業界合作,以達到自主營運的目標。但根據審計部109年度的決算報告指出,辦理民間委託計畫部分介於1,933萬元到3,160萬元之間,跟當時規劃自籌5,,000萬元的目標有一些差距,所以萬美玲委員提案凍結10%,等一下也請科技部就這個部分一併做說明,好不好?現在先請部長針對委員的問題做說明。

吳部長政忠:首先,感謝委員對同步輻射中心的垂詢,我先跟大家報告,同步輻射在我們整個科學跟技術的研究裡面算是最上游的,所以我也一直在提醒國研院的同仁,不要為了專利而專利,因為以後我不會因為你的專利數目多,就變成是你的績效,而是專利要有應用。剛剛陳秀寳委員也有垂詢,我想不只是同幅中心,整個國研院那邊也是同樣的道理。

研究人力的部分的確有這個問題,尤其同步輻射研究的東西,事實上連我也都還不是那麼清楚,因為它真的是滿上游的科學,所以我想它的人力年紀確實會偏高,也的確是有必要調整,但是我們也不要為了要年輕化而變成去找一些年輕人進來,我想應該要針對我們的需求,我會請羅主任這邊盡力去做,看看怎麼把它弄得最好。主任,你要不要補充一下?

羅主任國輝:關於人力的部分,我稍微簡要說明一下。因為我們的環有一個是TLS,另一個是TPS,TLS建造的時間事實上是在將近30年前,現在來看的話,它大概已經剛剛過了人力的peak,所以我們有一部分的解釋是說那個peak會逐漸的消失。至於TPS的部分,也就是我們剛蓋完沒多久的那個環,事實上,新進的人力會漸漸進來,所以在某種程度上,人力的平均年齡其實是有機會繼續往下降的,我們並沒有辦法預估,因為當我們有一個大的project進來的時候,我們的人力是會增長的,所以現在就是有兩個peak的情形,也就是剛剛所提到的。

其次,委員提到為什麼我們的預算員額沒有用完,但是我們的加班費卻那麼多,同幅中心的特質是24小時運作,像去年的話,我們總共提供了1萬個小時,也就是兩個環合起來1萬個小時,所以你可以去想像,因為一年才8,600個小時,你可以想像我們每個人的工作壓力其實是還滿大的,因為有問題的時候,我們勢必就是要進來支援,這是其中一個原因。第二個原因,TPS的部分,我們事實上還在建造當中,所以除了運維的部分,還有建造的部分需要支援。至於人力短缺的問題,我想大家都知道,目前台積電在新竹招募人員的強度其實是非常強的,而且它也提供非常高的薪水,所以我們甚至有部分中階人力事實上是離職的。當我們的人力要去補的時候,我們是以quality為主,也就是說,必須要滿足我們的需求才會讓他進來,我們沒有辦法隨便找一個人進到中心來服務,這是我們遇到的一些挑戰。加班費的部分,還有另外一個小小原因是因為勞基法的規定,我記得好像在108年、109年時,它有一條規定是加班的部分必須要在當年度做決定,也就是結算,所以我們這幾年的加班費事實上是比較……

吳部長政忠:謝謝主任。

主席:各位委員如果沒有要發言的話,我們就來統一處理一下,因為這部分的原列數是17億7,172萬4,000元,去年的預算是18億2,100多萬元,不過去年是凍結3,000萬元加書面報告。關於這個部分,在剛剛討論的提案中,陳秀寳委員的提案至少是凍結200萬元,萬美玲委員的提案則是凍結10%,也就是1億7,000多萬元,差距有點大,所以委員對於這個部分的意見是什麼?因為去年的參考指標是3,000萬元,各位委員有沒有什麼要建議的?

張廖委員萬堅:200萬元。

主席:200萬元有點少啦!因為去年是3,000萬元耶!

范委員雲:可是他們有正當理由啊!

主席:沒有啦!因為這些提案大多是凍結案,然後加一個書面報告,至於所謂的正當理由其實在科技部向各位委員提出的報告裡面都涵蓋在內了,因為去年是凍結3,000萬元,今年是不是就凍結1,000萬元?

范委員雲:林宜瑾委員回來了,要不要請他講一下?

主席:跟林宜瑾召委報告一下,這個部分去年是凍結3,000萬元,本席提議今年就凍結1,000萬元,然後書面報告,可以嗎?

林委員宜瑾:17億元的預算如果凍結3,000萬元的話,這個比例……

主席:沒有,去年是凍結3,000萬元,現在我建議凍結1,000萬元,然後書面報告,沒有刪減。

林委員宜瑾:我知道,但可不可以凍少一點啦!因為剛才陳秀寳委員是建議凍結200萬元。

主席:200萬元有點少啦!去年是凍結3,000萬元耶!

林委員宜瑾:凍結500萬元,好不好?

主席:好,各位委員如果沒有意見的話,這個部分就凍結500萬元,加書面報告。

林委員宜瑾:謝謝。

主席:黃國書委員的提案是凍結50萬元。

黃委員國書:我是佛心來著。

主席:黃國書委員光寫這個提案就不止50萬元了,不要說凍結50萬元,你這個提案就已經不止50萬元了。

接下來,處理第5目「非營業特種基金」,原列397億6,773萬3,000元,這一目的提案是從第84案到第121案,但第84案到第96案是針對整個大項,也就是這一目397億元的部分,我們是不是先來處理01-2的部分?

現在處理第97案、第98案,鄭正鈐委員及陳秀寳委員的提案,也就是「工程技術研究發展」的部分,預算數是62億7,857萬4,000元。

林委員宜瑾:前面的提案等一下再處理嗎?

主席:因為前面的提案是針對全部總項。

林委員奕華:主席,你現在是要先討論細項再回來看總項嗎?

主席:對,因為總項整個弄下去以後,細項就沒得談了。

林委員奕華:因為我提的凍結案是凍在前面的部分,這樣後面我們還可以表達意見嗎?因為我們是做整體凍結的,但依照現在的處理方式,後面就變成回過頭來還要講整體喔!因為我們是針對整體的部分。

主席:既然各位委員提出這樣的建議,我們就從第84案到第121案一起談,好不好?

林委員宜瑾:OK。

主席:第5目「非營業特種基金」,原列397億6,773萬3,000元,現在整目的提案全部一起討論。

請林委員宜瑾發言。

林委員宜瑾:謝謝主席,關於這一目,我的案子比較多,有第86、88、89、90、91及93案。第86案是吳思瑤委員的案子,但它其實是洪申翰委員的案子,他請我幫忙講一下,洪申翰委員的辦公室其實已經跟科技部林次長及自然司司長溝通好了,他們願意按照洪申翰委員的意見來做努力,所以針對凍結金額的部分,他不堅持凍結,他本來是要求凍結5%,但他願意跟其他委員的提案一起來統凍,這是洪申翰委員的意思。

再來,第88、89、90、91案,這幾案都是伍麗華委員跟本席共提的案子,第88、89案的意思大部分都是一致的,伍麗華委員認為原住民族的知識系統應該要採獨立學門,或增加整合型的研究來增加各學門次領域的方式,不然的話,目前的狀況都是以辦理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發展業務為主,變成原住民的知識系統沒有辦法以原住民知識系統為主體,所以他希望採取獨立學門整合型的研究,增加各學門次來拓展各領域原住民族的研究量能,關於這個部分,他希望如此。另外伍麗華委員表示第88案的部分,因為有跟科技部溝通過了,所以他可以改為主決議。第89案的部分也是一樣,在高教部分,他也期待可以來獨立發展,增加高教的量能,所以第88、89案都可以變更成主決議。

第90案也是伍麗華委員跟本席共提的案子,他希望透過敦促科技部積極推動原住民族語言語料的採集,並進一步來推動原住民族語言人工智慧學習機的研發,這部分他有跟科技部做過溝通,科技部也很願意來努力,所以他也願意改成主決議。第91案是針對科技部未來要成立屏東科學園區,帶動產業部落及創造新興就業的規劃問題,他跟科技部溝通之後,也認為這一案可以改成主決議,不過真的還是要拜託科技部,未來關於屏東科學園區的部分,對於原住民部落產業聚落跟創造新興就業的部分要去做一些努力,謝謝。

再來,第93案是本席的案子,其實是這樣啦!我認為科技部應該要鼓勵女性來從事科學及技術研究的專業計畫,可是很明顯的,就你們提供的資料來看,你們在鼓勵女性從事科學及技術研究專案計畫的部分卻是逐年減少的,像2018年的申請件數是694件,2019年及2020年又減為606到602件,2021年,也就是今年,又變成517件。特別在性別與科技研究計畫的部分,2018年是135件,2019年變成101件,2020年變成103件,都一直逐年在遞減。我認為這個部分應該要敦促科技部去釐清減少的原因到底在哪裡,所以請科技部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預算,本席也期待能夠透過凍結預算的方式來敦促一下科技部。

不好意思,我在寫這個提案的時候,「俟科技部於兩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的部分,少寫了「於兩個月內」這幾個字,這部分請議事人員再幫我加進去。以上,謝謝。

主席:請林委員奕華發言。

林委員奕華:謝謝主席,關於科發基金的部分,科技部沒有進一步來說明,可能因為這部分牽涉到科技會辦的部分,可是科技會辦也都沒有來做說明,因為我們對於後來增加跨部會署執行47億多元預算的部分是有疑問的。以前一般來講,大概都是18億元、16億元、15億元,像去年是15.8億元,109年是16.65億元,今年當然還是有一個科技會報跨部會署科發基金計畫,也是16.63億元,這是原來的部分。這一次多了三個部分,它是在寫在第十二的部分,上面是包括太空基礎能量發展、科技關鍵設施研發及資安跨域整合聯防等部分。請問一下,關於資安跨域整合聯防,我看到它是110年到113年的計畫,是由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負責的,下設一個技術服務中心,請問部長,為什麼這筆經費不直接就編在行政院呢?為什麼要編在科發基金?因為這看起來是行政院要用的錢啊!為什麼要編在這個地方?

再來,這兩項都可以編在各部會啊!例如太空基礎能量發展,哪些部會要做?這項計畫是11億元耶!各部會應該要提出預算,而且我們到現在也看不出這11億元到底是要用在哪裡。另外,第一項計畫起碼還有一個頭銜──太空基礎能量發展,還可以看出跟太空有關,但另外兩個是科技關鍵設施研發、跨部會署科發基金計畫,什麼叫做科技關鍵設施研發?而且一樣的問題,預算高達16.92億元,原來基金用在跨部會的部分這一次等於是成長了,比原來的16億多元,增加不止一倍之多喔!因為光是這兩個就27億多元,科技關鍵設施為什麼不回歸到各部會去編列呢?如果它是一個長期且對國家很重要的發展,那就應該回歸到各部會去編列預算,為什麼會用科發基金來給錢呢?科發基金是一年一年給的,不是嗎?然後這麼大筆錢,到底是哪些部會要做?分別是多少錢?我們完全看不到耶!也沒有人來說明啊!沒有人來做任何的說明,所以這部分我是很有意見的。

另外,你們有一本預算是編在總預算,大家可以看一下科技部這一本預算書,裡面當然可以看到相關科發基金的內容,另外一本是科發基金附屬單位預算,其實這兩本預算裡面有些東西我想要對也對不太起來,舉例來說,這裡面有提到沙崙綠能園區,看起來它應該是一個長期計畫,它在這本裡面看得到,但是在一整本、統整的這一本我卻找不到,所以還是一樣的問題,這一本跟總體的這一本,他們之間的關聯性是什麼?另外,在這一本裡面,我也找不到你們新的預算,也就是剛剛講的這些跨部會署的東西,我也找不到,都是在這一本看到的,但只有幾行字,才幾行字就要拿47億元,而且增加的部分超過30億元,才幾行字就要跟我們要30億元啊!立法委員未免太好應付了吧!到現在為止,也沒有人來跟我說明科發基金跨部會署的部分,科技部該說明都說明了,但行政院跨部會署的部分,科技會辦沒有來說明過啊!所以這部分我主張凍結1億元,我還是主張凍結1億元喔!

主席:請高委員虹安發言。

高委員虹安:謝謝主席,本席在這部分一共有三個案子,第一個是第85案,這一案主要是在談科技部從2017年開始,當時其實有將專任助理人員的工作酬金參考表廢止,在這件事情出來之後就發生了一個問題,其實我們之前也有質詢過,有一些研究助理的勞動條件可能會缺乏保障,我記得當時其實也有部會的回答是告訴我,你們會想辦法去改善他們的薪資條件,但這部分到現在為止,還沒有看到一個非常具體的改善,所以我才提出這一個案子,希望可以針對這樣的情況做改善,在這個計畫底下,我希望透過凍結能夠讓科技部恢復相關的酬金參考表,而且要承諾所有約聘僱的人員都應該要受到勞基法的保障,採不定期的契約,而不是一年一聘。我記得當時在詢答的過程當中,其實科技部並沒有做比較正面而且積極的承諾,表示要去做這件事,但這一次提案完之後,我也發現科技部有開始改變,就是態度比較軟化。首先,他們有承諾研究助理會加薪,也說今年年底要訂出最低薪資的酬金表,我想這個部分雖然還沒有做,但是已經有一些承諾出來了,不過我還是要透過這樣的凍結案,希望科技部加速進行相關程序的處理,我們希望能夠保障這些研究助理的薪資是可以享有勞基法保障的,至少能夠達到基本的水平。

第二個案子是第87案,這部分之前在質詢的時候也有跟部長關心過,就是之前在科發基金底下,其實也有一些相關預算是用來邀請一些人士,包含海外的諾貝爾獎得主或知名的學者來臺演講或諮議,但是我們發現這個獎助人才國際交流的計畫卻因為相關疫情的衝擊而受阻,所以當時我不管是在預算提案或質詢的時候,都有特別詢問你們這個預算是不是要減列,但當時你們是告訴我,你們會把這樣的預算流用到改成是用線上或AR、VR的方式,我先講,對於AR要用在會議進行的這件事情,我覺得包含技術的成熟度,以及這些學者是否都有相關的穿戴式裝置,或相關的呈現顯示設備,這個部分,我是持一個存疑的態度,它是否能夠成熟到你在一個年度預算可以做到這樣的事情呢?但我還是相當支持科技部可以朝這個方向去研議,不管是線上會議或什麼樣的方式,讓這個會議的進行不再因為疫情的關係而產生國際交流的受阻,當時我是這樣講的,但後來發現其實你們也沒有去做相關的規劃,所以才會用這樣的凍結方式來提醒你們,後續國際合作司請好好運用這個計畫來做這件事情。主席,雖然我在這裡是寫提出專案報告,但是我可以同意他們改用書面報告的方式就可以解凍。

最後一個案子是第114案,這個案子老實說,其實我跟林奕華委員一樣,在審預算的時候同樣有這種感覺,林委員提到你們的計畫其實是對不太起來的,然後說明也比較簡略,其實說真的,我也看不到47億元預算的全貌到底長什麼樣子,包含部長剛剛在前一個詢答時講到太空發展法相關的產業,也就是太空產業鏈的這一塊,你有提到11億元的計畫是在跨部會署的計畫裡面。剛剛在休息時,我其實也有跟葉執秘稍微討論了一下,可是我覺得這個計畫到底長什麼樣子,這部分我不確定是不是有比較明確的報告,還是哪裡我們可以看得到,不然的話說真的,其實這個計畫我關心的是資通安全的部分,我先前在質詢的時候也有跟部長提到,我們的資安防護看起來就是多頭馬車,因為我在這裡有看到,在那裡也看到,可是你們到底怎麼去做跨部會的協調?當時我記得部長是告訴我,其實科技會報跨部會署的執行,主要就是去處理跨部會協調的事情,所以在這個提案裡面,我主要想要知道的是,你們的分工到底是怎麼分工?還有相關的,對於每一個計畫的資訊安全、資通安全,你們是怎麼樣去提供他們協助?我當時比較想要知道的是這個,但是我收到回覆之後,其實我有點傻眼,科技部針對第114案所做的說明只是告訴我,這個部分可能是屬於過度性的作法,經費還是暫編列於跨部會署的科技計畫,我覺得這個說明很奇怪,因為你跟我說後續會回歸到主管機關預算編列,但是你又告訴我,這要等數發部成立之後才會移過去,你的說明是這樣寫的,你說要等到行政院規劃數位發展部以行政法人型態設立國家資通安全研究院,在未明確指定這個監督機關之前,仍以過度性的作法將經費暫時編列。我覺得經費暫時編列這件事情是你的說明,可是這個經費你們還是編了啊!但這個預算到底要怎麼用?怎麼去跨部會的協調?這件事情在說明裡面還是沒有說明清楚,所以等一下請部長幫我回覆一下,謝謝。

主席:不好意思,針對第111案的部分,本席是代表萬美玲委員發言,因為本席也是這一案的連署人。關於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的部分,當然科技會報跨部會署科發基金的部分,應該是因應行政院所屬各部會配合國家科技發展推動當年度重大跟急迫性的科技施政,但是在這個預算裡面,萬美玲委員的提案認為相關的編列並沒有看到相關的急迫性與重要性,並且舉出了幾點,譬如總統盃黑客松社會創新推動計畫,這個比賽從107年開始都有辦理,也是一個經常性的業務,難謂有所謂的重大跟急迫性,當然還有一些其他的部分,我這邊就不贅述。萬美玲委員希望能夠刪減6,300萬元,而且凍結該筆預算的50%,這個部分我是代表萬美玲委員來做補充說明。

請林委員奕華發言。

林委員奕華:謝謝主席,我們剛剛問的問題,等一下都要麻煩科技部能夠進一步回答。不過我剛剛也有提到,預算書就只有幾行字,然後就要我們同意增加超過30億元,而且我剛剛有提到,除了一個太空計畫,我們有看到是屬於太空的部分,另外一個感覺上是包山包海,這會讓我們覺得科技會辦的預算原來才16億元,現在一下子變成47億元,真的就不是一個小金庫了,而是一個大金庫。因為萬美玲委員的提案我也有連署,所以我支持萬美玲的提案,就是除了我剛剛提的凍結數之外,我也支持刪減數,謝謝。

主席:請黃委員國書發言。

黃委員國書:要刪到那麼多嗎?還是我們凍一些啦!等一下可以請科技部來回答一下,因為科發基金增資的兩項新增的跨部會署計畫,一個是太空基礎能量發展計畫,一個是科技關鍵技術研發計畫,各自編列了11億元及16億元。太空基礎能量發展計畫,大家大概知道要做什麼,然後它沒有編在本預算,而是用基金,可能有一些道理啦!至於科技關鍵技術研發計畫,有什麼緊急重大的需求?是不是跟疫情有關係?還是我們要因應重點科技的發展,我們不得不在明年度,一定要用科發基金來因應?因為預算中心認為這個部分涉及到主責的單位,他們年度推動的項目跟預算是不是應該回到本預算裡頭去處理。我不知道預算中心這樣講有沒有道理啦!但它總是一個問題嘛!這個問題科技部今天應該要說明一下,我建議等一下請科技部部長說明之後,我們再來決定。我的提案是凍結1億元,我覺得我凍這1億元已經很厲害了,剛剛林委員是針對整個大目要凍結1億元。不過剛剛主席還說要刪減6億元,他馬上就說要來刪減6億元,不過林委員說這是因為他也是該案的連署人。我建議不用要刪的方式啦!因為刪減6億元,影響真的太大了,是不是可以來酌凍?以上。

主席:請張廖委員萬堅發言。

張廖委員萬堅:我也有提案啦!我認為科發基金裡面的預算,當然要因應很多國家重要的科技政策,以及一些重要的發展、情勢的變化。雖然你們也有來說明整個國際情勢,包括我們上個會期通過的太空發展法,還有疫情之後的發展、整個國際經濟情勢的變動,所以有一些科技政策的實施,這一次你們在111年度是把它編列在跨部會的執行案子裡面,我們看到它的內容包括太空發展、第三期國家太空發展長程計畫、太空發展基礎能量,以及一些跨部會的發展計畫。這些東西當然有它的急迫性,我們也知道,你們也說112年度確定會回到各主責部會,如果是這樣的話,111年度的預算,這麼多委員在質疑為什麼要編那麼多錢在基金裡面,到底你們整個布局跟整個計畫是什麼?為什麼那麼急?你們的急有沒有道理?如果真的有道理,當然我們會支持,但如果像委員講的只有兩張紙、一張紙,然後就要那麼多錢,當然大家會覺得這個會不會有點粗糙。另外,有關基金執行率的問題,我覺得是因為這裡面有很多變數啦!尤其基金在執行的時候,它會有一些必須先匡列起來的部分,這是因為擔心當很特殊的狀況發生的時候,我們的公務預算會沒有辦法緊急支應,所以會用基金來支應,但也有可能會又發生變化,所以沒有去支應到,這時候就會產生執行率的問題,這個我們可以理解。

臺灣科技發展的實力在世界上是被肯定的,我們當然也不希望在預算審查的時候、大家在討論的時候,因為你們的說明不清楚,造成整個基金預算的運用遭到質疑,所以我希望部長在說明的時候能夠好好說明,我只有凍結1,000萬元,我們當然是希望你們好好說明,我們也相信臺灣的科技政策執行不會只有科技部啦!跨部會也有很多,經濟部、交通部,尤其現在5G、6G,我想很多單位都是在這裡面的,整個產業發展都在裡面,是不是請部長說明一下,不要造成大家因為不瞭解,然後預算就被凍結、刪除一大堆,結果造成整個產業的發展布局產生嚴重的變化,跟不上整個國際情勢的變動,我覺得這樣也不好啦!

主席:請萬委員美玲發言。

萬委員美玲:謝謝主席,因為剛才我有另外一個會議在召開,謝謝主席剛剛有幫我把這個案子先陳述了一下。我覺得我們提這個案其實是很清楚的,從案子提出來到現在,科技部雖然有來做過說明,不過科技部的說明其實也是不清不楚,只能講這個叫做重大的緊急使用,其實我們有拿出很多例子,那些都是過去你們使用的項目,或者是活動的情形或等等,其實我都看不出來有哪一個算是重大緊急,必須要這樣分開來編列。

科技會報辦公室的部分,到現在為止,沒有任何人有來跟我們做過解釋,說這筆預算的使用應該是怎麼樣。其實這個問題我們在質詢的時候也說過很多次,認為這筆錢等於是小金庫,在我們看到的使用過程中,為什麼大家會認為這是一個金庫,甚至大金庫?因為金額真的很多,我覺得這樣的編列方式,在其他部會都沒有出現過,其他部會在編列預算時都是按照預算法的精神去做,但獨獨只有這個地方是這樣,這就是我們不能接受的原因。當然我提出來的刪減數是要刪掉6億元,然後再凍結50%,凍結50%的部分,如果科技部跟科技會報辦公室今天可以各就使用上的內容提出一個很具體、詳細的說明,證實確實有必要,我覺得我們都是會支持的。但如果仍是這樣不清不楚的,說真的,我們為了要替預算把關,恐怕也不能讓這筆預算就這樣子通過,我覺得這樣會對不起我們的職責。所以我們希望先刪除,因為根本不需要用到這麼多預算,剩餘的部分則是要做凍結,請科技部及科技會報辦公室說明之後,我們再來看怎麼使用這筆預算。以上。

主席:請范委員雲發言。

范委員雲:我講一下,其實在上一次審查的時候,我提的第5案也是類似的東西,當時已經併凍100萬元了。我當時是希望科技會報針對我之前質詢過的問題,針對計畫規劃、審議、管考三大業務,分別提出改善的措施、利益迴避,包含借調人力過高的部分,那一次併凍100萬元時已經有要求科技會報要提出書面報告。我覺得機制的改善比較重要,至於這邊,我覺得剛剛幾位委員講到的問題,也許可以用凍結的方式來處理,因為這筆經費畢竟有其必要性,用凍結的方式來處理,可能會比刪減好一些。如果這邊要做處理,我們其實在不同的地方已經有處理了,既然前面已經併凍過了,我就一併提出來給大家參考,謝謝。

主席:謝謝各位委員的發言,接下來是不是先請部長說明,然後也請科會辦再說明一下,謝謝。

吳部長政忠:召委、各位委員,感謝大家對科技部預算的垂詢跟指導。有關林宜瑾委員所提原住民的部分,我想我們會馬上去做,事實上它已經啟動了,我請林次長針對整個原住民相關的研究去做整體的彙整,包括在科技方面的研究。至於女性的部分,我想我們是全力在推動,因為女性的部分不只是需要,而且我認為如果沒有更多的女性來念STM的話,我們未來十年的人力缺口也滿大的,所以這部分是全力在推動當中。

剛剛林奕華委員及高虹安委員所提有關資安那一塊放在科發基金裡面、跨部會署那邊,待會兒我會請行政院資安處簡處長來說明。高委員所提有關專任助理的部分,事實上,我們已經啟動了,而且一定是跟著行政院的4%去調整的,這部分已經確定了,我想它會跟著去調整。

另外,大家比較關心的跨部會署基金的那一塊,就是11億元加16億元預算的部分,我跟大家報告一下,事實上,11億元的部分,剛剛已經跟大家報告那是屬於太空方面的預算,因為今年五、六月時,太空發展法通過了,事實上,最後我有再向行政院多爭取了一些科技預算來處理,所以太空是一個。第二個,未來我們的3D,也就是跟低軌通訊衛星有關的部分,因為我們現在是海跟陸的網路,未來還要跟上面連結,這是一個新的,必須要請部會來提計畫。還有一個是精準健康的部分,也就是大數據的部分,事實上,未來我們希望臺灣相關的Biobank跟所謂健康監測的數據,可以有一個統籌的地方來彙整,這個也是一個比較大的program。還有一個是我們最近召開的運動SRV會議,事實上,後續也有一些需要推動的計畫。等一下我會請科會辦葉執秘再詳細說明一下,事實上,那個部分在111年度也會請部會儘速來提出他們的構想,看看要怎麼做,112年度就會滾到部會的預算裡面。

現在是不是請葉執秘來稍微說明一下。

主席:請葉執行秘書說明一下。

葉執行秘書哲良:主席、各位委員。關於剛剛部長,也就是科技會報的副召集人去跟行政院爭取的11億元加16億元預算的部分,在規劃書方面,這兩本規劃書其實有併同其他科技計畫的審議,一起送到大院來,所以它的大方向在送到大院的規劃書裡面都可以看到,這是第一個。

第二個部分,2021年整個科技國際產業變化非常快,我舉個簡單的例子,我們要擴大網路關鍵基礎設施的建置,因為2021年8月Google 宣布2024年要成立一個新的Apricot海纜,連通日本、臺灣、新加坡到印尼,這時候我們就需要快速的去反應這個擴建的機制。另外,包括COCID-19這些事情,剛剛部長都有說明過了,後續在第一年,我們會召集跨部會署,請各部會來申請這個案子,目前已經如火如荼在進行中,大概Q1就會開始徵求各部會的案子,不過這要等大院的預算通過之後才有辦法做,後續他們會再申請一個四年的部會計畫。

最後,11月24日的時候,辦公室有派沈副執秘到兩位委員的辦公室,陪同林次長一起前往,當天是沈弘俊副執秘跟林次長一起前往的。以上,謝謝。

林委員奕華:抱歉,聽到現在,我還是聽不出來你們是要做什麼啊!多了這筆錢到底是要做什麼?你說太空計畫要增加11億元,但這是科技部要用,還是其他部會要用?哪些部會要用?分別是多少錢?還有剛剛講到另外的16億多元是科技關鍵設施研發的部分,但聽下來,一下又有COVID-19,一下又有什麼海纜,到底是要做什麼?然後16.92億元是要做什麼?哪些部會要做?我剛剛也有提到,如果這是一個長期要做的計畫,既然是長期要做的,這一次需要放在這裡嗎?不能由各部會自己去處理嗎?各部會自己也有預備金,他們也可以做啊!如果你要放在這邊,它到底是一個短期要做的事情,還是長期要做的事情?也就是說,這一次的27億多元,將近28億元的預算,這是一個開頭嗎?各部會的開頭嗎?未來的計畫是什麼?否則好像變成我們現在一給就是全部都要給了,未來的預算是在科發基金,還是回到各部會去?這部分我們完全都不知道啊!到底哪些部會要做?完全沒有內容啊!聽到現在,還是沒有內容嘛!

主席:本席這邊跟大家報告一下,這一個非營業特種基金,去年的總數是330億元,但今年卻暴增到397億元,其實是暴增了67億元,這個部分的確是增加很多。跟各位委員報告,它原本是330億元,暴增了將近70億元,等於擴展了將近五分之一到四分之一的預算,所以這部分的確是暴增很多啦!

請行政院資安處簡處長說明。

簡處長宏偉:各位委員,針對剛才有委員提到第114案的部分,我這邊做一個說明。委員所提第114案提到三個問題,第一個,掌管部會分散,這個地方依照行政院的處務規程,行政院資安處是掌理國家資通安全基本方針、政策及重大計畫之研議、推動、督導及管考,所以行政院資安處是依照國家資通安全發展方案來推動的。以目前來講,我們協調的部分包括我們跟行政院科技會報一起協調,推動包括經濟部、教育部、相關的部會,以及警調等等,整個國家資通安全工作是依照這個方案來發展的。基本上,這個任務是很明確的,並沒有所謂掌管部會分散的問題,這是第一個要先跟各位委員做說明的。

第二個,委員提到資安防護人才嚴重不足的部分,其實我們從106年到現在都持續在做,舉例來說,106年到109年,我們一共培訓了2,649名資安人才,今年到10月已經培育了595位的在職資安訓練,我們要做的是包括在職、在營、在學,各方面都一起來做,但不是資安處在做,我們其實是協調經濟部、教育部等等一起來做。同時我們也透過教育部的協助跟業界推動業界導師的制度,譬如在學學員高階資安實務培訓與師徒制的部分,總共參與127人的培訓,結業了77位,其中有3位參訓的學員目前都在資安公司就業,其實我們就是要讓他去跟產業做銜接來提升我們的產業。

至於提案中提到缺乏定期、大規模紅藍隊相互演練機制的部分,跟各位委員報告,我們每一年都有做全政府的資安攻防演練,每兩年做一次跨國的攻防演練,108年有13個國家、2個攻擊團隊、2個紅隊。今年有20個國家來參與,同時有2個國外的團隊,再加上2個國內的團隊,總共4個團隊。同時除了這個以外,我們從108年開始,實兵演練部分我們檢測了4,251個系統,109年檢測5,289個系統,110年到目前為止已經檢測5,543個系統。因此,在攻防演練的部分,我們以往的只是定期做,現在我們改成全年都在做,所以投入的經費滿多的。

至於第114案,其實數位國家資通安全聯防暨國家資安防護前導計畫要做七件事,第一個是情蒐研析、第二個是縱深防禦、第三個是主動防制、第四個是溯源阻斷、第五個是資安的智庫、第六個是資安的服務、第七個是人才的培育,我們是希望把整個資安防護從被動式的防護轉為主動式的防護,這些都需要投入大量資金。關於這個部分,我們有提報完整的計畫書及詳細內容,如果有需要,我們非常樂意再提供。以上,請各位委員支持,謝謝。

主席:請林奕華委員發言。再請陳秀寳委員發言。

林委員奕華:現在分二個部分,首先是行政院資通安全處的部分,對於資通安全,我們都很支持,我剛剛的問題是為什麼這筆錢不是編在行政院?既然這個全部都是行政院資通安全處的業務,為什麼這筆錢不編在行政院?現在我們拿到的資料是111年度這個跨部會署的預算新增3.21億元,我的意思是這一定是本來就在做的,為什麼這筆錢要特別編在科發基金,而不是編在行政院?這是我想瞭解的部分。另外是科技會辦的部分,這是另外的問題,因為剛才我們沒有得到比較詳細的內容。反而在資通安全的部分,我只是疑問為什麼它是編列在這邊,關於這個部分,剛剛處長還是沒有說到,麻煩說明,謝謝。

簡處長宏偉:謝謝委員。不好意思!我剛才漏講這件事。其實國家資通安全會報下設的技術服務中心從90年成立到現在循例都是把這筆經費編在這個跨部會署的科技計畫,一方面是行政院的預算容納這個部分的執行預算會整個膨脹,所以以往我們都是編在這邊,另一方面現在正在規劃數位發展部,待數位發展部成立以後,這會以行政法人的型態轉型,所以我們才會提到後續回歸主管機關預算編列,也就是在數位發展部成立以後,行政法人成立以後,預算就回歸到主管機關。這個預算也請委員支持,謝謝。

主席:請葉執秘再說明,對於剛剛委員的反映,你們好像都沒有說明,這個部分應該再加強溝通。

葉執行秘書哲良:好。主席,我再更詳盡說明下面的分項。

第一個,關於太空基礎發展,基本上,這分成二個分項,一個是通訊,一個是遙測。遙測的部分大部分都是為了國土保育,所以我們和交通部、農委會、環保署及國防等相關單位都有對過需求,需求的部分也有列在送到大院的計畫書。通訊的部分最主要是要發展臺灣在全球供應鏈的通訊系統,經濟部在這個部分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他們大概已經敲定要做的內容。

第二個,關於關鍵基礎科研布建,這是以數位國家為基礎下來的,第一件事情是對接全球的網路,以臺灣為關鍵節點,讓全球的海纜及Starlink的通訊衛星都以臺灣為節點開始落地,現在我們開始布建這條路線。

再來,健康數據的應用及運動科技都是IoT的。我們是以這四個項目來推動。以上,謝謝。

主席:請吳部長說明。

吳部長政忠:不好意思!我跟委員再報告,這筆預算的確比較大一點,當時要跟各部會call案時,因為大院還沒有通過,所以很難正式要他們提計畫,事實上,這整個安排是跨部會署的安排,我會再請葉執秘去跟每個委員報告細節,今天那個資料應該是我們原來構思要請各部會做的事情,會後我會請葉執秘再跟大家一一報告,謝謝。

主席:謝謝部長、科技部及科會辦的說明。接下來請林奕華委員發言。

林委員奕華:主席,不好意思!我覺得要站在民意代表是幫民眾看緊荷包及維持預算編列制度的立場,我們知道每年政府部門當然都有想做的事情,可是相關預算本來就應該要回歸到各部會編列,今天不能說政委突然想到什麼事應該要做,就把相關預算放在基金預算,讓基金預算一下暴增那麼多,從整個預算的監督上面,這是我比較不能接受的。也就是假如今天運動科技該做,相關預算就要回到各部會去編列,而且這不會只做一年,還有像剛剛講的關於交通的什麼系統,我覺得這都需要長期規劃,都需要由各部會長期支持。可是現在怎麼會讓我們覺得因為各部會的預算沒有編列,就全部都放在基金?我覺得預算編列不能這樣做,各部會如果真的有當年急著要做的事情,按照預算規定,他們可以透過追加減預算或預備金去處理,這不是各部會本來的權責嗎?預算法是有彈性的,他們可以追加減預算或用預備金,但不是現在想到要做,就把相關預算放到基金,讓16億多元的基金預算一下增加30億元,如果可以這樣做,以後大家都可以突然想到什麼要做,就全部都放到基金就好了。我還是要提一下,預算法有預算法的規定,要按照預算法的精神及作法,要按照制度來。

主席:謝謝林奕華委員。接下來再請萬美玲委員、高虹安委員、范雲委員、賴品妤委員、陳秀寳委員、張廖萬堅委員發言。

萬委員美玲:謝謝主席。我的看法和剛剛林奕華委員提的是一樣的,我覺得今天我們在這裡審查預算最重要的就是預算精神、預算法、預算制度,每一個立法委員在審查預算時大概都要依照我剛剛講的這三項來看。

現在我們就談這16.63億元,即便你們剛才有簡短說明及解釋,我們還是沒有辦法瞭解這個高達16億多元的計畫內容及經費到底要怎麼花,真的還是不知道的。剛才我有提到,我們看科技部提供的資料,這個跨部會署基金近三年(108、109、110年)的相關計畫都在這裡,我仔細看,不能說沒有重大的、急迫性的,我相信一定有,但是剛剛林奕華委員有講,各部會還有其他方式可以把重大急迫的計畫需要的錢編列出來。我比較不理解的是,我覺得這裡面有很多是常態性計畫,也不是那麼重大和急迫,偏偏要用這筆基金,我不理解為什麼?況且這個預算沒有計畫內容、沒有細目,就要我們同意,在任何一個立法委員來看,應該都是有困難度的,我們不能夠這樣去審查預算。再者,剛剛有人提到112年之後你們不會再這樣編列,可見你們也知道這樣的編列是不符合預算精神的,既然知道這是不對的,從現在開始更正就好了。

另外,像剛剛本席說的,這16.63億元不可能完全沒有任何一項是重大的或急迫的,其中一定有,不過我還是很堅持至少應該刪掉6億元,剩下50%的凍結部分,我們等一下可以再討論。以上。

主席:謝謝萬美玲委員。接下來請高虹安委員發言。

不好意思!補充一下,之前我已經宣告12時30分休息半小時,不好意思!

高委員虹安:謝謝主席。我剛剛收到科技會報辦公室提供的科技關鍵設施研發跨部會署科發基金計畫16.92億元及太空基礎能量發展11億元的計畫說明,我承認是第一次看到這個計畫說明,不知道其他委員有沒有提早拿到這個說明。我要說的是今天我們在預算書沒有看到細部說明,雖然你們有補充說明資料,但是看完這二頁之後,我更深刻體認到這是一個非常不知道自己要做什麼的計畫。

我先從這個科技關鍵設施的部分來說,我們希望知道的當然是這個錢要怎麼用,但是你們的規劃重點完全沒有寫到,比如運動科技,我有親自參加這個SRB會議,部長也參加了,我們當然都知道,你們寫的都是產業趨勢,像我們2020年創下佳績、119年產值要突破1.3兆元等等,但是你們要做什麼則完全沒有寫到,你們寫了一堆產業的趨勢,但是我們要看的是規劃重點,就是這2.42億元到底要怎麼花?結果今天你們完全沒有寫到運動科技這2.42億元打算怎麼做?我想部長參加SRB會議寫的都還比這裡的清楚。如果今天你們的規劃重點是要做運動科技,到底該怎麼做、要和那些部會合作及每一個部會要做什麼事應該是這個跨部會署的計畫要說明清楚的?

再來,看到先進陸空交通系統,這個更有趣!你們就寫工作重點是要推動各種智慧交通及無人載具,之後就沒有了。請問這4億元到底要做什麼?如果今天我們的無人載具產業要發展,你們要做什麼準備?你們覺得這個實驗條例推行到現在有什麼不足的地方?不是只寫今天要推動各種智慧交通就結束。另外,關於智慧交通,我們在交通部的預算也有看到相關計畫,你們的和這些計畫又有什麼不一樣的地方。你們完全沒有寫這些,只有寫四行字,就要花掉4億元。

再來,關於健康數據治理與應用的6.5億元,這更有趣了!你們寫到三讀通過的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條例修正草案將擴大等等。我覺得這好像是把新聞稿直接copy過來,而且還抄錯,因為我們協商時早就把「深度機器學習」改掉,根本就沒有這個詞,但是你們還繼續留著「深度機器學習」這個詞,也沒加上物聯網,但我們三讀通過的條例有物聯網。

因此,今天你們給我們這樣的說明,我真的是不知道你們花掉這16.92億元到底要做什麼?這是我們沒辦法接受的。主席,等一下我們可以討論,這個預算到底要用減列的方式,還是用什麼方式,我覺得這一定要凍結,如果沒有讓他們提書面報告或專案報告,我們真的看不懂他們要做什麼事情。

最後,剛剛部長提示我們有11億元放在這個計畫,關於這11億元,規劃重點一樣寫到太空發展法立法通過之後,這件事情超重要。我們都知道超重要,但是你們到底要拿這11億元做什麼事還是沒有寫,也沒有寫到部長剛剛講的要做產業的標準、檢測的平臺等等,這裡完全沒有說明。因此,看到這二頁說明,我是覺得滿失望的,我們這麼大一筆錢是怎樣花都沒有講清楚。以上。

主席:謝謝高虹安委員。接下來請范雲委員發言。之後請賴品妤委員發言。

范委員雲:待會請部長釐清。因為剛剛大家質疑這個錢是不是不應該放在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下面?應該放到行政院的其他預算上,所以我查了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的辦法,這個辦法是依照預算法二十一條的規定訂定,該辦法規定本基金設管理會,置委員,部長是召集人,其餘委員包含經濟部部長、政務委員等等,其中也提到基金的用途,包含改善科學技術研究發展環境、投資重要科技的研究發展等等。為什麼這個管理會的委員要包含經濟部部長等等?應該也是考慮國家的這個部分。再者,雖然大家覺得科技關鍵設施等等那個部分寫得不夠詳細是一個問題,可是這個預算放在這個基金應該是要確保有一定的錢放在這下面。所以部長是不是可以說明這個預算放在這下面是符合這個基金的目的及委員所質疑為什麼不放在其他部會下面的原因?關於說明不夠詳盡的部分,今天他們有補這個說明,部長再把這個基金的目的說清楚,不要讓大家誤解這是編列上有錯誤,我覺得這是滿重要的,謝謝。

主席:謝謝范雲委員的發言。接下來請賴品妤委員發言。

賴委員品妤:謝謝主席。本席在第5目有二個提案,一個是第103案,一個是第119案。

首先,第103案是針對「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底下的「跨領域整合及學術攻頂研究計畫」,我有幾個問題。科技部在2018年啟動「精準運動科學研究專案計畫」,主要是補助、輔導計畫團隊研發相關技術協助運動員提升運動表現,並預期將研發成果帶入運動產業。這個部分就是所謂的運動科學研究。我們可以看到運動科學在2020東京奧運確實對選手訓練及選手去海外比賽起了不少作用,可見這個計畫初步也是有成績的,至今已有30餘項技術產品,並已陸續進入申請專利階段;但是有一個問題,目前這個計畫是為期四年,預計2022年底告終,請問科技部,如果我們都肯認運動科學在未來我們的運動發展上、我們選手的表現上會愈來愈吃重,它是很重要的一環的話,後面到底要怎麼辦呢?我認為既然科技部在這個部分一直有在出力,你們是不是應該也要積極進行跨部會的溝通?包含和教育部體育署的溝通,包含協調改組之後運動科學相關業務的分工,甚至是我一直試圖催生的議題─跨部會共同評估臺灣設立國家級運動科學中心的可能性,為臺灣的運動科學注入關鍵力量?我覺得這是一件滿重要的事情。等一下我也想聽科技部的看法。關於這個部分,我也是提出凍結,希望科技部可以提出相關的書面報告。

再來,關於第119案,這個部分是我之前質詢部長也有提過的,基本上,可以說一部分是為我們這一區的學生請命啦!就是科技部自2016年開始和臺鐵局合作舉辦「臺灣科普環島列車」,以2020年為例,這個活動透過列車小旅行,沿途行經16個縣市26個站點,試圖串聯全臺各縣市特色科學活動,基本上,大部分參與的師生對這個計畫都是好評,但是我們可以看到2020年這個活動的總參與人數只有8,845人,只占全國公立小學學生數大概0.78%。科技部談及這個活動都會強調該活動觸及到全國16個縣市,可是我們看到總參與人數及量能顯然是有待加強的;還有一點,為什麼本席選區中只有停靠瑞芳區的「猴硐站」,且該站只有停靠,沒有像其他多數站點在站外還有活動?針對這個部分,科技部有解釋,因為站體的結構不一定適合。但是我想講的是,既然這是一個大家都覺得不錯的活動,是不是我們能夠研議要怎麼樣可以去擴大參與,讓全臺灣的學生都可以享受到這件事情?以上,謝謝。

主席:本席宣告一下,我們是不是處理完第5目再休息?原本我宣布中午12時30分休息,看樣子恐怕還需要一點點時間處理。接下來發言的順序是陳秀寳委員、張廖萬堅委員、林奕華委員。謝謝。

陳委員秀寳:謝謝主席。在第5目裡面,本席提了5個案子,第一個是第92案,本案是針對高科技技術產業技術貿易逆差的問題,科技部有來說明,就是在技術輸入額度方面,你們覺得已經有趨緩了。107年度的技術輸出入貿易逆差是155.08億元,到108年變成是113.98億元;108年度電子零組件的技術貿易逆差為52.1億元,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的技術貿易逆差為5.6億元,顯示高科技技術產業占貿易逆差的額度就超過50%。我們在科技的經費、預算其實一直逐年有在調整,但是高科技產業的技術貿易逆差部分,是不是也要去思考如何輔導高科技產業投入研發成本,而不是只是向國外購入相關的技術?而且國研院也應該跟高科技產業密切合作,共同提升產業技術的自主性,所以我希望科技部可以跟國衛院研議是不是有適合的技術跟業界合作發展。就這個部分,本來本席提凍的金額是5%,我可以不用凍結這個金額,但是我很堅持至少要凍結200萬元,希望你們要去研議如何提升我們在技術上的自主性。

接下來是第94案。本案是針對科技部為推廣腦科學知識推出「科學腦巨人」的動畫,你們設定這個動畫的觀賞對象是國中、高中生,但是該動畫片的呈現比較童趣,是用卡通的方式,觀賞的對象似乎有點混淆不清,這樣的內容能不能去吸引你們所設定的觀賞對象?其實不同的年齡層在學習時適合不同的訊息呈現,既然我們要做就要用心做好,而不是有做就好。在疫情期間,或是沒有辦法舉辦類似科普活動的時候,科普影片是一個很好的推廣方式,但是對於這個部分的內容,我希望可以再規劃得更完善一點,表達的意象與觀賞的對象也要區分清楚。

下一個案子是第95案。本案是針對鼓勵女性科研計畫申請的問題,以統計數來看,女性的科研計畫申請件數逐年降低,從107年的694件、108年的606件、109年的602件,到110年變成517件。科技部來說明的時候有提到,因為這是提供給3年未執行向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申請的女性研究員,所以你們覺得人數申請慢慢下降算是合理的現象,但是科技部除了持續推動友善女性研究員之相關措施,譬如人力奧援的部分、申請時程有彈性的做法之外,其實我們應該持續打造適合友善女性科研人員的環境,讓女性的科研人員能夠更加投入,並且留住適任的人才,我希望部裡面還是要再多用心。所以對於我本來提凍的金額,我不堅持,但是希望這個部分還是要再更加強。

接下來的案子是第98案。本案是針對辦理機電能源基礎的研究相關計畫,近年來,科技部配合經濟部發展綠能產業,也持續地投入預算辦理綠能科技的研發,但是很多業務其實是在前瞻基礎建設裡面,說真的等整個前瞻預算的期程跑完,有很多技術可能已經沒有那麼前端了,也就是說,如果把這個項目放在前瞻基礎建設的話,我們必須等這個案子下來。所以我之前在質詢的時候有強調,這幾年我們政府大力地在推動綠能,相關的技術應用及配套一定要即時,像綠能雖然很環保,但是有一個限制存在,就是沒有辦法隨時發電、提供電力隨時使用,變成儲能的設備就非常重要。科技部的解釋是,現在已經有在對電池技術持續地精進及改善,也在發展固態電池,我很支持你們這些技術的研發,希望在產業運用及規模的量產上能夠跟經濟部再積極一些。

另外,在創能的部分,目前比較關注在關於氫能利用的實驗開發,這個部分說真的在七、八年前國內就有在討論,但是這幾年才開始有在投入研究,我希望科技部的研發不要說能夠超前時代趨勢,至少要跟上時代趨勢。

對於我提凍的金額,我不堅持一定要凍結這個金額,可以跟其他委員的提案併案處理,只是希望在綠能的發展及儲能的部分,我們國家綠能整個配套在科技上可以跟得上腳步。

接下來的案子是第100案。本案是針對辦理醫藥衛生領域的研究業務,也包括發展防疫科學發展、超高齡社會之精準醫學等等內容。因為這幾年疫情的衝擊,大家都很清楚相關部會之間緊密合作,才能讓我們整個公衛措施或生醫技術能夠持續地精進,科技部的預算資料裡面有提到這個方向,但是沒有進一步的說明。先前科技部到本席辦公室來溝通預算提案的時候,有稍微提到會辦理健康大數據等等基礎研究的業務,當時我們表示希望科技部要再補充你們與衛福部合作辦理的內容,但是到現在你們還沒有提供比較具體的補充說明資料。

其實我覺得你們很多預算編列提供給我們的說明,就只是提到一個方向,但是卻沒有細部如何規劃、比較詳實的部分,我希望你們以後可以改進,因為我們跟你們要求說明、提供補充資料,其實有時候你們好像就只是表示有收到、知道,但是給出來的資料卻不見得讓委員能夠瞭解在這個方向之下你們到底要怎麼執行,所以等一下是不是也請科技部可以再說明一下?以上。

主席:請張廖委員萬堅發言。

張廖委員萬堅:我想這次會引起大家這麼大的討論,就是跨部會的預算從過去的十多億元,現在增加了30億元,不過我們就它的內容、急迫性來講,其實剛才部長也提到這真的是因應整個狀況。包括我們剛才討論很多的太空發展法在上個會期通過,你們也提出說明,本法通過之後,比如童子賢、盧清松等等產業領袖都呼籲,通過太空發展法之後,衛星要如何產業化。部長剛才有說,就是增加的30億元應該是跟行政院特別要的,時間也都落在7月之後,但是編在各部會的預算裡面再去列有一定的困難。其實我們增加這個預算,基本上對臺灣的科技產業發展、各方面、各部會、跨部會的發展是好的,但是大家不瞭解,我想我們也沒那麼厲害,對每個科技產業都這麼清楚,我們很多委員大概都有深入去研究,並不是沒有。不過看你們這樣說明,我個人是可以接受,因為你們爭取到的科技預算放到基金裡面,再由各部會提案,將來那個基金的管理委員會如果審查OK,當然就趕快去執行。就像你說的,我們之所以急著在上個會期要通過太空發展法,當然是因為它已經發展到一定的程度了。剛才「火箭阿伯」說明年最快搞不好3、4月就可以發射了,包括我們現在星鏈計畫也提了很多,如果它已經發展了,我們要不要有接收站?資通訊的發展這麼快速,難道還要等明年編預算、後年才做嗎?我覺得有時候放在基金有它的急迫性,突然增加很多,我想他也不會拿預算來騙我們,我們也不是只有做明年的立法委員,我們還會繼續做下去,我們會看。

我個人認為臺灣的科技產業會在這兩年表現不錯,應該跟科技的發展也有關係。以我們講的運動也一樣,其實之前我也質詢過陳良基前部長有關於未來有沒有運動科技的問題,現在經過了2021年東京奧運的發展,我們當然更希望利用我們科技研究的優勢,再進一步地帶動整個運動產業,提升運動選手的表現,我都非常贊成。假如我們用一個理由把它刪減6億元、7億元,然後再凍結,我們本來想要利用國際整個政經情勢的變化,甚至疫情供應鏈重組、臺灣科技產業的優勢發展策略,豈不是無法做到?

編在基金裡面有一個好處,就是錢拿到了,真的沒有執行,還是留在基金裡面。現在拿到了,你把它刪除掉,其實只是少做而已。坦白講,我覺得先凍結,然後將來去瞭解,明年還有1年,我們可以觀察看看科發基金的用途,尤其是跨部會的部分、跟教育部的部分、資安人才訓練的部分,跟通訊業、跟交通部、跟其他單位建置的合作如何,以及衛星產業相關的業者有什麼需求,還有經濟部因為我們編了這筆預算到底去做了什麼提案。我覺得我們可以來檢討、督促,但是我反對用大量刪減的方式把它拿掉,我覺得這樣滿可惜的。

就像我們講文化預算,我們常常希望多爭取,爭取來了,方向有了,我們大概也知道要做什麼了,這個時候卻說我們都不瞭解詳情,所以全部要刪減或者大量凍結,我覺得這樣反而不利於整個疫後臺灣國際政治情勢環境下的發展。作為教文會的委員,我覺得我可以支持這個預算,做部分凍結。以上,謝謝。

主席:請林委員奕華發言。

林委員奕華:我想還是要回到政府體制運作上來說,大家知道科技會辦是在行政院下根據一個設置要點成立的單位,原來它的跨部會分配了16億多元,記得之前大家在討論科技部的組改部分就已經都講到了,對於科技會辦本身的定位,我們都已經有非常多的質疑了,結果現在沒想到原來編了16億多元,在我們都已經這麼質疑的狀況之下,對一個有權無責的單位,我們要再給它將近30億元的預算。剛才處長有提到在109年的時候,這筆錢原來是在科技會辦裡面,如果是這樣,我看到109年也是16億多元,代表資安部分的3億多元在原來16億多元的預算裡面就可以做了,不用再額外增加。

另外,剛剛提到增加了30億元讓科技會辦來做相關的分配,經過多重討論,大家都覺得它是一個沒有法源的單位,目前在做的已經16億多元,我們還要再給它這麼多的預算。再加上30億元是什麼概念?大家回過頭來看看,剛才我們針對國研院討論那麼久,國研院全部預算60億元,其中還包括人事費等等,也才60億元。現在30億元是什麼概念?等於我們一下子給了它二分之一國研院的預算,而且沒有人事費。

我覺得我們今天一下子給這麼多錢,他們就用兩張紙來表達意見,在這兩張紙的最後都說要「回歸年度科技預算審議編列」。按照預算法的規定來講,如果各部會覺得他們明明有該做的業務,而在預算編列的時候還沒有提出的話,他們可以明年用追加減預算來進行,這是預算法的規定,所以不應該是放到基金,然後讓科技會辦來做相關的分配。而且怎麼做?等於我們是空白授權,把30億元交給科技會辦這樣一個沒有法源、只有設置要點的單位來做部會的分配,對於我們在預算上的把關,我真的覺得不適當。所以不是不讓他們做,而是各部會如果覺得他們該做,就應該在自己的部會預算裡面去調整,或是來做追加預算,我想我們都願意支持,可是我覺得不能把它放到基金預算裡面。何況就像我剛剛講的,這30億元不是小數字,我們必須在這時候給它,我還是覺得站在一個監督的角色上面,我贊成應該要做一些刪減。如果覺得各部會該做,就請他們明年提追加減預算,我們會支持,謝謝。

主席:接下來是不是再請部長說明?因為不只是47億元的部分,剛剛賴品妤委員也有很多案子,部長必須要回應,所以是不是先請部長針對剛剛委員們的問題做回應?謝謝。

吳部長政忠:謝謝召委,我的心情越來越沉重了。我先回答賴委員的問題,就精準運動的部分,上次舉辦「運動X科技SRB產業策略會議」的時候,我們有請教育部、體育署、經濟部都一起來,是我堅持要跨部會合作,它是一個未來很大的應用產業,所以我會繼續來做。

至於科普列車,那個是在猴硐那邊,事實上,這次剛好是疫情,所以我們有一個虛擬的網站,今年是一站、一站在開,所以我想那個站數可以再增加。我也責成科國司,未來如果疫情結束,我們除了實體外,也可以有虛擬的,可以開到阿里山上面去,所以我想這個未來會虛實來做一些整合。

有關陳秀寳委員提的技術自主或科普的做法精進,我們會持續來努力。事實上有一些科普的方式會因對象不同而有所不同,譬如現在外面小朋友也有很多其他的網路可以學習,所以我們如果沒有跟進,我也跟科國司的同仁講,事實上他們都不會喜歡看,所以我們已經在努力當中,我們持續來精進。

至於女性科技人才的部分,我要趁這個機會解釋一下,那個下降的數字是以前有一個專案,鼓勵前3年沒有提計畫的女性研究人才提出申請,他如果提了計畫以後,會滾到我們一般計畫那邊,一般計畫的女性研究人才占比從過去的24%提升到現在的27%,所以是增加的。我剛才跟我們司長講,不要專講這個東西,要全部講,外面比較不會誤會,所以基本上是增加的。

另外在綠能科技方面,因為科技部負責的是比較上游的學術部分,的確我們會跟經濟部介接,上、中、下游要接好。儲能當然是一個重點,關於剛剛講的battery,我們的技術也有在持續精進,包括跟德國合作的臺德鋰電池計畫,另外氫能也在我們擴大研究的範圍當中。謝謝剛剛張廖委員的說明,其實張廖委員的說明比我講得還好,我們為了最近國際政經情勢的改變,包括科技的競爭態勢,在這個關節點上,事實上我們5、6月時在行政院爭取了一些科技預算的增加,我們幾個大的重點都必須要top-down,也就是說部會自己不會提,需要有跨部會的聯合大架構,所以為什麼會是用行政院的高度來看。未來要怎麼做,我們一定會把持剛剛委員提醒的原則,他們提的如果不好,我們也不會讓它通過,所以我想請大家繼續支持臺灣科技的發展,未來10年是臺灣科技奠基很重要的第二個里程碑,過去40年我們把半導體變成臺灣的護國神山,未來我們半導體的優勢會spill over到其他傳統產業,很多都是臺灣未來的機會,還是請委員大力支持,謝謝。

主席:好,謝謝部長,這邊還有要補充嗎?沒有的話,主席先試著處理一下,因為當然不諱言,01-12跨部會署執行的科技計畫47億7,635萬9,000元,感覺起來大家對這部分的意見比較不相同、差距比較大,也跟大家報告,剛剛有講,因為今年的非營業特種基金是列了397億元,去年是330億元,的確是增加比較多,增加了六十七億餘元,錢多也要用在刀口上,是好事,但是很少見到這麼大幅的增加,我是不是建議一下,我們分兩個部分,一個部分就是跨部會署執行的科技預算這47億元,從第109案到第115案就保留送院會協商處理,其他部分我們就一起處理好不好?請張廖委員發言。

張廖委員萬堅:我知道不同黨派可能有不同看法,我是覺得委員會那麼多委員剛才都對科技預算提出了各種質疑,也要凍結、刪減,我們完全保留不做處理是滿可惜的。我還是強調一下,尤其是站在教育文化科技的角度,其實我們都還滿希望支持部會的科技預算,畢竟文化比較弱勢,教育當然比較多經費,可是教育用到孩子身上,大概不會有人反對,除非有一些預算我們看不下去而做凍結。剛才主席有講說科技預算增加比較多,如果增加比較多是好的,我覺得是求之不得,我們當然可以監督,未來專案報告也好、凍結也好,都可以監督,看跨部會執行的結果怎麼樣,我們來檢討。其實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很難得會審到經濟部有關的預算,只是他們將來提案我們會審預算嘛!會審到通訊等其他產業有關的。我覺得能夠瞭解臺灣的後疫情時代,現在整個產業變化這麼快速,讓科技部去扮演領頭羊讓產業去衝的角色不是壞事。

剛才我聽到很多委員質疑說這樣子編列有沒有違反預算法的精神,剛剛范雲委員有提到說好像沒有,這個本來就可以,尤其我們是編在基金,不是編在公務預算,假設是很匆忙的、完全沒有什麼計畫就編在公務預算,將來執行率不好當然會被檢討,可是科技的預算爭取了放在基金是好事,將來如果執行得不好,我剛才提過,它還是放在基金裡面,我們還可以提各種計畫來讓它執行。我想我們是希望整個臺灣科技的研發水平能更快速地帶動產業,大概沒有人會去嫌說要慢慢走,應該是快速,最近很多東歐國家來跟我們簽備忘錄全部都在簽這個,部長也有去,都在簽科技產業相關的合作備忘錄,表示這些國家很肯定臺灣的科技研發,如果科技部這樣去跟行政院多爭取了經費來,我們為什麼要用程序的方式把它保留甚至凍結、刪減,我覺得這30億元看起來很多,可是跟那些科技大國比起來會多嗎?臺灣要作為科技大國,我覺得我們要有那個格局啦!我跟主席講說我們大家都是委員,我有我的意見,我們是不是做一部分的處理會比較好?

主席:這個部分大家先思考一下,我先宣讀提案改主決議的部分。

第84案鄭正鈐委員的提案改主決議。

第88案林宜瑾委員的提案改主決議。

第89案林宜瑾委員的提案改主決議。

第90案林宜瑾委員的提案改主決議。

第91案林宜瑾委員的提案改主決議。

第97案鄭正鈐委員的提案改主決議。

第99案鄭正鈐委員的提案改主決議。

第104案鄭正鈐委員的提案改主決議。

第105案鄭正鈐委員的提案改主決議。

第107案鄭正鈐委員的提案改主決議。

第108案鄭正鈐委員的提案改主決議。

第109案鄭正鈐委員的提案改主決議。

第110案鄭正鈐委員的提案改主決議。

第120案鄭正鈐委員的提案改主決議。

請賴委員品妤發言。

賴委員品妤:主席,不好意思,我稍微補充一下,因為我剛剛講我的第103案跟第119案,但我有個第121案也要改主決議,我就簡單補充一下,因為科技部其實有跟我溝通過好幾次,科技部有在2021年5月初的時候修正補助專題計畫作業要點,簡言之就是女性學者自醫師診斷懷孕起至小孩3歲間可以向科技部申請補助,增聘至多一名研究助理或博士後研究員。當時我們說因為婚嫁、生育、養育這件事情基本上不會是女性一個人的責任,可是因為我也非常同意齊頭式的平等不是平等,所以我們並不是要男性學者比照辦理,而是希望科技部在考慮我剛剛提的這些前提之下,可能也要有一些相關的協助。這個部分其實科技部也有跟我溝通過幾次,他是說基本上他們會先開放到單親的男性學者,這部分我也覺得很OK,也希望未來針對這部分有更多新的政策,所以經溝通後,第121案同意改成主決議。以上,謝謝。

主席:請問賴品妤委員的第103案、第119案、第121案是改為主決議嗎?

賴委員品妤:不是,我剛剛是說第121案。

主席:第121案要改主決議,第103案跟第119案沒有改?

賴委員品妤:對,我希望小凍,因為這兩個主題我一直都是很關心的。

主席:好,不好意思,賴品妤委員的第121案改主決議。

請林委員奕華發言。

林委員奕華:我剛剛特別看預算法,我講的不是精神而是預算法,其實在第五章就有追加預算及特別預算的規定,剛剛有提到因為生技新藥發展產業條例修法有增加一些業務,所以要增加經費時,就能夠按照預算法提出追加預算,所以我在講的不是預算法的精神而是程序,分兩個部分:剛剛有提到,如果政府覺得是那麼重大的事情,也許在編列預算時本來就應該要想到;如果是因為後半年才修法或看到一些國際情勢,我覺得就要按照預算程序來走。可是如果放到基金預算,變成第一個、今天來的是行政院科技會辦的執秘,剛剛提到裡面很多是經濟部要做的事,但今天經濟部也沒有來,我們也不知道經濟部到底要做什麼,他也沒把計畫提給我們,我會覺得這30億元真的就像一個空白授權,然後交給就像我剛剛講的,不是依照一個設置要點成立,而我們也一直覺得在組改中有爭議的辦公室,一下從16億元增加超過30億元,從預算的角度來看,我個人真的覺得不是很適當。

當然每個委員有每個委員的看法,我現在講的不一定是內容,因為內容我們不清楚,有該做的事我們就按照預算程序來走,沒有人會反對它,可是不能因為看到有好多事要做,所以就把它放到基金裡面,如果是這樣我們幹嘛要審年度預算?以後大家就不要審年度預算啦!想做的事就放到基金去,以後科技也不用科技預算,全部都放到科技會辦就好了。所以我才說這不是我們在談年度預算審議的基本概念,如果經濟部覺得有他該要做的事,我們也支持,就回到追加預算,讓經濟委員會做好的審議把關,然後再經過立法院的支持。可是你看今天放到這邊來,經濟委員會的委員也審不到,我們也不知道,經濟部也沒有來,我們也聽不到細節,我覺得這就是放在科技會辦的一個大問題,所以我還是希望按照預算法的程序,該支持的,我覺得站在立委的角度,我們不會反對,可是我覺得不能用這樣的方式。沒有人不支持科技預算,但問題是,總是要回到體制上來看要怎麼走,要不然我覺得如果這樣子就可以過的話,未來都可以比照,反正什麼事情都放到行政院可以主導的所有基金裡面,如果是這樣,我真的覺得對我們立法院的預算審議來講,我認為在職責上我們可以再做得更好一點,謝謝。

張廖委員萬堅:我可不可以講一下?

主席:先請張廖萬堅委員發言,再請高虹安委員發言。

張廖委員萬堅:我想是這樣,剛才林奕華委員講的我認同,但是程序上我看不出來,因為還是有16億元也是用這種程序編列,今天為了因應整個國際情勢的變動、疫後產業鏈的重組跟臺灣科技政策的發展問題而增加預算,也是一樣,那16億元的程序也是這樣子,只是預算增加了多一點,預算增加多一點要做什麼?當然大家有一些意見,有的是經濟部的、有的是交通部的或者有的是教育部的,問題是我們大概都可以理解這是要由行政院科會辦,跨部會以科技為主來帶動各部會的產業發展一些比較重要的、關鍵的技術。我覺得預算法規定可以去編這種臨時性的預算,只是16億元變成47億元,大家對於多了31億元有質疑,現在大家在討論,你說不是討論內容,不然要討論什麼?程序沒有違法,我不認為有違法,我想可以保留,主席,我都尊重,可以保留,我也沒有意見,只是說大家的觀念、邏輯要弄清楚,如果是這樣,那16億元也不能編,就回歸各部會就好,為什麼要編?好不容易在5、6月之後,我們修法、國際情勢變化,科技產業有它發展的必要性,科技部站在他的立場去跟行政院專案爭取這筆預算,我們說太多了,這不符合預算法,我覺得這個有點怪怪的,對不起,我有這樣的想法,謝謝。

主席:請高虹安委員發言。

高委員虹安:其實前面的委員在討論的分別是程序問題跟內容問題,我覺得程序問題的部分,我們當然可以就他合不合理,或是跟以前的慣例相比是不是有超出我們預期的部分來做討論。我在此想提的是當然我還是比較focus在如果是對的事情,講得清楚、說得明白我們其實也不會去擋。剛剛萬美玲委員放了3張紙在我桌上,我就拿起來看了一下,這個是科技會報辦公室提供給他,就是近3年來怎麼花跨部會署的科發基金,其實近3年來每年大概也就是落在16億元上下的費用,但是我看了一下,裡面讓我覺得更奇妙的事情是,剛剛其實有很多委員討論的是為什麼要由基金來做這樣的計畫編列,你們就說因為這是跨部會署,所以科技會報要扮演跨部會的角色,可能要整合經濟部、衛福部等等等好多部會,所以跨部會署的基金要用科技會報這個主管機關來做。但是我看到你們在做的事情裡面,其實有很多東西,說真的我們在審的其他部會預算也差不多長這樣,比如說今年有一個衛福部的關鍵時代智慧醫材的躍升計畫,醫材的培養發展不就是一個產業,其實衛福部也有很多專門做醫材這一塊的計畫;再來他寫說今年還有國家海域放射性物質的環境輻射監測,這個是原能會核研所的計畫,這個計畫又為什麼要放在跨部會署的預算裡面?因為其實在我們審的原能會核研所計畫中,就有一個計畫在做放射性物質環境輻射監測這件事啊!所以我覺得我不能理解的是,如果今天要放在基金裡面,我認同的第一個點是它真的有跨部會一起合作、跨領域的需求,那你就必須講清楚為什麼要由科技會報來主責科發基金,讓部會以聯盟的方式來進行申請,他的必要性到底是什麼?還有每一個部會到底是負責什麼工作,分工要講清楚。

而且更好笑的是,今年國發會還有一個總統盃黑客松社會創新推動計畫,變成好像開始在辦比賽,我們都知道這個計畫是要支持科技發展,可是你放進來的東西,為什麼我們現在會覺得我們沒辦法看到全貌,就是因為我給你一個quota,別人在這quota內申請了什麼東西我們就監督不到,如果今天是在每一本的部會預算書裡面,我們可以看得很清楚預算打算怎麼花用,要花在人事、要花在產業界補助、要花在蓋房子,這都很明確,可是這裡就是看不出來,所以我還是必須強調我支持剛剛奕華委員講的,我們今天可以用減列或凍結的方式來做,或者是主席講的用保留的方式,但我覺得保留到協商現場的時候,其實我們在委員會的討論結果並沒有被呈現出來,所以我是覺得我們還是可以做一些處理,謝謝。

主席:接下來請林宜瑾委員發言。

林委員宜瑾:好,謝謝主席。剛剛聽各位委員對於這個議題談了那麼多,就是科技會報跟科發基金的問題,其實我是比較認同張廖萬堅委員的說法,現在臺灣科技引領全世界確實是ING,所以支應國家重大、急迫性的科技施政,有時候真的是要及早啟動,要不然我們怎麼成為引領世界科技的角色?所以我覺得確實是有編列的必要性,不然我們真的沒有辦法有效率地因應未來科技的發展跟國際局勢的變化。我認為委員會對這筆錢還是要有態度,我們是不是可以就減列或者凍結數來做討論,可是我不認為保留是一個好的態度。我還是想要拜託同仁,考量科會辦是在布局整體的科技政策,我們當然要嚴謹地檢視各部會的提案,可是話又講回來,剩餘經費還會依規定全數繳回科發基金,所以這其實也是作為未來政策推動需要的關鍵備援籌碼,如果用這樣的邏輯來看,基本上這個基金確實是有它存在的必要性,而且用基金的方式確實也比較好做滾動式的發展,所以我還是拜託各位同仁,就科發基金的部分,我們再做一些態度的展現,我認為是不是做一些凍結,未來可以請科技部做專報也無妨,但是不是就凍結的部分來處理,這樣好不好?謝謝。

主席:報告各位委員,主席嘗試處理,大家看看怎麼樣,第5目的非營業特種基金原列是397億6,773萬3,000元,我們先不算01-12的47億元,就大概等於是350億元,這個部分是不是建議凍結1億元,然後刪減1,000萬元?不算47億元第109案到第115案的部分,不包含47億7,635萬9,000元的部分,等於其他的部分建議凍結1億元,刪減1,000萬元,至於要提出書面報告的部分,專案報告好不好?47億元以外的是書面,所以我們現在第109案到第115案先不談,其他的部分建議凍結1億3,000萬元,附書面報告。

至於47億元的G12跨部會署的執行的科技計畫,第109案到第115案的部分,各位是不是建議一下凍結的數目,因為張廖萬堅委員建議凍1億元,林奕華委員或者萬美玲委員呢?

張廖委員萬堅:刪掉很可惜。

林委員宜瑾:對,因為基金還可以留著,它是滾動調整的。

萬委員美玲:我覺得刪除預算沒有什麼可惜跟不可惜,只是說如果是該用的就不該刪,如果是不該用的當然就要刪除,所以這筆預算其實剛剛有幾位委員講得夠清楚了。第一個,我覺得要再重申,我們對於科技部的預算跟國家科技的發展,我們是百分之一百、一定全力支持的,而且這也會是臺灣的驕傲,臺灣之光,我們一定會支持,但是今天為什麼這筆預算會談這麼久?無非也是因為其實它不符合我們預算的規則、預算的精神,以及我們對於計畫的不瞭解。當然今天你們已經試圖做一些說明了,可是在說明的過程當中,看起來有一點點心有餘而力不足,因為事實上你們可能對於未來你們要執行的預算,到現在恐怕自己都沒有那麼瞭解。

本席剛剛在講的過程中也有說,這裡面有沒有一些重大的或者有急迫性的?有的。預算當然還是有保留給你們用,當然希望以後編預算的時候要修正。這部分本席的提案是要刪6億元,看到這個數字,部長的心情已經不是沉重可以形容,我不會讓你這麼沉重,我是想如果這個部分刪5,000萬元?

林委員宜瑾:不要刪啦!刪5,000萬元太多了吧!

萬委員美玲:然後凍1億元?

主席:讓林委員奕華發言。

林委員奕華:我還是要堅持一個,就是剛剛講的,我覺得這真的是叫空白授權,剛剛其實不管是之前萬美玲委員或高虹安委員也提到十六億多元怎麼用的這件事情,我們變成是給了錢,其實也沒辦法監督嘛!因為分配是由科技會分配,事後來看,有些可能都覺得不一定適合,可是我們現在變成一下子多了30億元耶!多30億元!當然有提一些大概要做的內容,可是細節上面我們也不會知道,所以我認為,因為一下子增加30億元,我剛剛講的是國研院2分之1的預算這麼多,我認為刪除數太少,我建議刪3億元。

張廖委員萬堅:我反對,我剛剛已經提過了,我覺得這個預算多30億元,如果是站在整目科技預算增加我是支持,支持的理由就是最近這兩年真的變動很大,你要把這個基金裡面好不容易跟行政院要到的預算刪除,我反對。我覺得就執行上,將來可以做專報來監督,他不用掉也是留在基金內,怎麼會浪費?沒有這個問題,是執行率的問題嘛!你不讓它做怎麼知道執行率好或不好?所以我覺得這是好不容易爭取來的,如果要發展國家的科技競爭實力,我相信臺灣的科技人才。而且基金有一個管理委員會在運作、監督,那也是公開的,不是門關起來審的,所以我覺得不要刪那麼多,凍結我支持,凍結1億元也不少了,謝謝。

主席:請陳委員秀寳發言。

陳委員秀寳:本席認為如果是凍結,我也覺得可以凍結一些,但是如果說在預算編列的說明上不夠詳實,科技部可以努力讓委員們瞭解你們為什麼這樣子編列,誠如剛剛我講的,如果我們沒有辦法超前、走在時代的趨勢之前,至少也要跟得上。預算的編列現在不給足,等我們研究計畫執行到一半發現錢不夠,那時候才來喊追加或者用其他的方法得到經費,有時候就會延宕整個研究、整個規劃。

所以這邊我要拜託委員們一起支持科技部的預算,如果他哪裡講得不夠詳細或者哪裡讓你們覺得不夠瞭解,請他們加強說明,我們先凍結1億元。其實凍結1億元真的也很多了,真的就不要刪了,我們可以凍結它,讓他做專案報告,讓大家都瞭解之後才動支這筆費用,我這樣子建議,謝謝。

主席:主席是不是再嘗試……

林委員宜瑾:你們再報告說明一下。

主席:我先跟大家報告,這個47億元的預算也不是一下要用完對不對?所以剛剛萬美玲委員說刪5,000萬,凍的話就多凍一點,好不好?

不然部長思考一下,因為我原本是希望保留讓院會去協商,但假如各位覺得要的話,我們是不是刪5,000萬元,凍3億元,然後專報。講真的,你下會期就來專報,47億元不會全面、全部都要用,您瞭解我意思嗎?所以你下個會期開始以後就專報,專報拿出來後就可以解除。

因為現在計畫都沒有出來,剛剛部長也有說明,現在有這個基金以後,他讓各部會報案子,所以各部會的案子來了以後,這時候科技部下個會期馬上就提出專報,解凍的部分就完全沒有問題,因為其實跟大家報告,其實沒有差這兩、三個月了,好不好?部長……

林委員奕華:主席,我建議再折衷,就刪1億元,凍3億元,然後專案報告,專案報告要求要用這筆錢的各單位來報告,不是由科技會辦來報告而已。

主席:就是專報的時候,提案相關的部會必須一起來。

林委員奕華:要讓我們知道他們的計畫。

主席:這個事情部長……

林委員奕華:不然一下多30億元耶!不是3億元,是30億元耶!

吳部長政忠:首先感謝各位委員的提示跟提醒,我的心情的確是有點沉重,第一個,因為我去多要這個錢,也是把我的烏紗帽賭掉了,因為我說臺灣在這一個關鍵點,如果不投資,明年、後年才投資的話,效果就遞減,委員的一些提醒我們會遵照辦理、嚴格的把關,尤其是其他部會一起來提的,我要再次強調這個是跨部會top-down的,因為很多新的東西需要一開始就有一個跨部會的統整。

剛剛委員有說要凍結,因為我有信心我們的專案報告應該是可以讓大院解凍,但是刪還是儘量不要刪太多,大家也了解我很少真正去爭取預算,今年是第一次,請大家支持一下,謝謝。

張廖委員萬堅:凍2億元就好了嘛!

主席:吳部長很懇切,但是我這邊還是刪一點、凍一點好不好?刪5,000萬元,凍3億元?

萬委員美玲:那麼就請奕華委員支持我的這個案子,看我們是不是就刪5,000萬元,然後凍3億元這樣就好,好不好?請奕華委員支持這個部分。

主席:可以嗎,奕華委員?刪5,000萬元,凍3億元,然後專案報告。

林委員奕華:通過,但是我要留下紀錄!我認為預算這樣子的編列方式,我是極不認同!我極不認同!我一定要留下這個紀錄!

主席:是、是。

林委員奕華:空白授權給30億元的這種事情,我真的沒有辦法接受!再多30億元,我不能接受!請留下紀錄!

高委員虹安:主席,我覺得如果大家都同意用這個數字,我沒有什麼意見,我只是想要補充一下,因為部長講的很懇切,就是你說你帶著烏紗帽去跟他要預算,我們覺得很感動沒有錯,但是如果在要完預算之後,你們送到立法院來的說明是這麼模糊,其實我會很擔心你們的布局,當時在講的時候到底是怎麼去布局的?

因為接下來各個部會會來提計畫,提了計畫之後,你們會有你們專業的審查程序,但是我覺得在部會提計畫之前,可能你們也要告訴他們,到底你們這麼辛苦爭取來的這些科發基金,到底哪些方向是我們要投資的。我認同說這個方向,我們都要很認真的去投資,在疫情之後的時間點,很多科技要趕快去衝,但不是用這樣的一個報告就能告訴我們說你們打算要讓部會來做什麼。我相信即便是部會,可能最後他看到這個看起來這麼廣泛的一個計畫的時候,可能最後就會像今年你們去補助總統盃的黑客松,這個事情跟科發基金的關聯度到底又在哪裡?我只看到這樣的結果,其實我沒有辦法理解嘛!所以我們真的希望部長專案報告的時候好好表現一下,謝謝。

主席:我想剛剛奕華委員的確講到一個重點,因為一次增加30億元,當然部長也用心,但是不諱言這筆預算必須是要跨部會,所以來專案報告的時候,當然要請科技部更用心,不管是跟教育部、經濟部甚或其他部會的這些計畫都要比較完整,剛剛奕華委員很用心的講出來,不諱言,這的確是一筆很大的錢,大家也真的是希望中華民國、希望臺灣的科技發展……

林委員奕華:不好意思,想請教部長兩個問題,您多要這個30億元就只有這兩張紙嗎?其實我不太相信,多給30億元喔!30億元不會只有兩張紙,如果是這樣,那我就會對我們的主計單位打一個很大問號,為什麼只有給我們兩張紙,就要讓我們同意這個30億元呢?

主席:請葉執行秘書說明。

葉執行秘書哲良:報告委員,我們初步的方案規劃有併同科技部跟其他的科技計畫送到大院的預算中心,是有送進預算中心的。

張廖委員萬堅:增加的預算?

葉執行秘書哲良:是,我們方案的概述都有送進去。

主席:所以這部分請科技會辦提供委員要的資料。

張廖委員萬堅:他有送給預算中心,預算中心只有給我們預算書,沒有給我們預算計畫。

林委員奕華:但是我們今天大家都提出那麼多意見,結果科技會辦不會把這些都給我們看?然後要我們自己去問預算中心嗎?

吳部長政忠:不好意思,我們以後會……

林委員奕華:然後就給我們兩張紙,強迫我們要給予30億元!

主席:奕華委員指教的非常有道理,所以這樣子好不好,我們就針對第5目的非營業特種基金,除了第01-12以外,我們凍結1億元、刪減1,000萬元,這個部分科目自行調整。

剛剛第109案跟第110案鄭正鈐委員的主決議就撤銷,要不要?可以嗎?第109案跟第110案還是主決議,01-12的跨部會署執行的科技計畫,我們就刪減5,000萬元,然後凍結3億元加專案報告,專案報告裡面各部會所提的專案部分在專案報告必須一併提供相關資料,而且相關部會也應該一起列席說明,好不好?

萬委員美玲:一定要列席說明?

主席:一定、一定,必須要列席說明。這個部分就是四十七億七千多萬元裡面刪5,000萬元,你們自己調整。這個部分我們就作如上決議,第5目就審查到這裡,謝謝大家。

我們先休息半個小時,到兩點鐘,謝謝。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報告委員會,接下來處理科技部主決議的部分。

第122案,照案通過。

第123案為林奕華委員提案,照案通過。

第124案為林奕華委員提案,照案通過。

第125案為林奕華委員提案,照案通過。

第126案為林奕華委員提案,照案通過。

第127案為林奕華委員提案,照案通過。

第128案為林奕華委員提案,照案通過。

第129案為林奕華委員提案,照案通過。

第130案為林宜瑾委員提案,照案通過。

第131案為林宜瑾委員提案,照案通過。

第132案為林宜瑾委員提案,照案通過。

第133案為林宜瑾委員提案,照案通過。

第134案為萬美玲委員提案,照案通過。

第135案為萬美玲委員提案,照案通過。

第136案做文字修正,倒數第二行的「1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改為「3個月」。

第137案為萬美玲委員提案,照案通過。

第138案為賴品妤委員提案,照案通過。

第139案為賴品妤委員提案,照案通過。

第140案為賴品妤委員提案,照案通過。

第141案為賴品妤委員提案,照案通過。

第142案為高金素梅委員提案,照案通過。

請高金委員素梅發言。

高金委員素梅:為什麼會提這個主決議案?就是我長期看科會辦,今天早上其實我並沒有做科會辦預算上面的凍結或提出任何意見,但是我覺得今天做這個主決議,就是希望科會辦,尤其科技部,因為原民會長期以來的業務都是跨各個行政部會,但是我們看到各個部會提出的一些原住民政策並沒有非常具體,所以我希望在這個主決議裡,科技部要在三個月內針對原住民不同領域間的科技發展策略提出執行方案,從經濟、農業、文化、建築、長照和觀光等等的面向,必須要跨領域提出引領學術界和政府部門的原住民族科技發展計畫,避免研究成果束之高閣與各部會科技專案補助計畫好像感覺各行其是之情況發生。謝謝科技部今天對我的主決議可以同意,期望有了這個主決議之後,未來不管是在經濟、農業、文化、建築、長照和觀光等等的面向,都必須做先期引領的規劃,可以嗎?

吳部長政忠:可以。

高金委員素梅:三個月內,我希望這個計畫能夠很完整的提出來。

吳部長政忠:謝謝高金委員,事實上我也指示我們科技部對於原住民一些科技相關布局要有全盤的思考,林次長已經進行中,不只人文司,其他司也一起來。

高金委員素梅:是的,長期以來都是看到人文司。謝謝科技部去年同意對原住民教育,還有原住民未來治理的方面,也補助了經費,所以剛剛和科會辦的討論中我並沒有做多餘的發言。但也提醒你們,不管針對原民會也好,或是其他的經濟領域,也能夠比同今天的主決議,而不是各部會提出來之後,事實上各部會提的計畫可能會跨其他部會,希望你們能夠慎重,好不好?謝謝。以上。

主席:謝謝高金素梅委員。

第143案為周春米委員提案,照案通過。

第144案為吳思瑤委員提案,照案通過。

第145案為吳思瑤委員提案,照案通過。

第146案為吳思瑤委員提案,照案通過。

第147案為吳思瑤委員提案,照案通過。

第148案為吳思瑤委員提案,照案通過。

第149案為吳思瑤委員提案,照案通過。

第150案為吳思瑤委員提案,照案通過。

第151案為吳思瑤委員提案,照案通過。

第152案為鄭正鈐委員提案,有文字修正,第一段最後的「,更是明顯違法自肥」文字刪除;第二段倒數第二行的「時,主持費請領」文字刪除。假如沒有意見就修正通過。

第153案,照案通過。

第154案有文字修正,第一段最後的「呈現球員兼教練兼裁判」改為「似有『球員兼教練兼裁判之虞』」;第二段改為「爰此,科技部改組回國科會之時,科會辦未來的定位與組改方向應及早規劃;後續跨部會署科發基金之運用與管理機制,應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好,第154案修正通過。

第155案為陳秀寳委員提案,照案通過。

第156案為陳秀寳委員提案,照案通過。

第157案為高虹安委員提案,文字修正……

現在因為現場委員人數的關係,我們先休息。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第157案為高虹安委員提案,做文字修正,倒數第三行「針對專題計畫各級審查訂定明確評分標準」改為「針對專題計畫各級審查研議訂定明確評分標準」。第157案文字修正通過。

第158案為高虹安委員提案,照案通過。

第159案做文字修正,倒數第二行原本是「1個月」改為「3個月」,修正通過。

第160案為高虹安委員提案,第六行「然TLS、TPS之穩定運轉有賴大量電力」改為「然TLS、TPS之穩定運轉有賴長期穩定電力」;倒數第三行「爰要求科技部應就既有之各項能源領域研究成果,提出較全面、妥適之能源配比」改為「爰要求科技部應就既有之前瞻各項能源領域研究成果彙整,送全國能源主責規劃機關,以提出較全面、妥適之能源配比」,後面一樣,文字修正通過。

第161案為范雲委員提案,照案通過。

第162案為范雲委員提案,照案通過。

第163案為范雲委員提案,照案通過。

范委員雲:主席,等一下,我簡單講一下這3案。

主席:好,請范委員雲發言。

范委員雲:針對第161案,因為這個案子我質詢時有問過,當時次長回覆說新的作法要求研究者自主揭露,但是很難主動檢查。因為新的作法已經滿一年,不確定是不是有申報不實的狀況,如果沒有查核機制的話,可能很難有嚇阻申報不實,所以希望還是能夠設計一個查核的機制,這是第161案。

第162案,我的辦公室一直長期追蹤這個案子,之前有質詢過部長,部長說要推動,我希望能夠給一個期程,這是162案。

第163案,我們有問了一下科技部,你們是說女性申請人本來就不多,目前已經幾乎人人有案,我們希望科技部可以釐清件數減少的原因再來規劃,第163案是跟性別平等有關。

主席:好,謝謝范雲委員的補充。

第164案為王婉諭委員提案,做文字修正,最後一行「兩個月」改為「三個月」,文字修正通過。

第165案為黃國書委員提案做文字修正,第四行「惟中心自身人才短缺,研究員超時工作情形嚴峻,更應積極規劃人才進用」改為「惟中心自身人才不足,且為改善研究員超時工作情形,更應積極規劃人才進用」。好,這個部分就文字修正通過。

第166案,照案通過。

第167案為黃國書委員提案,做文字修正,倒數最後一行「溝通協調之書面執行規劃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改為「溝通協調之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67案修正通過。

第168案為黃國書委員提案,照案通過。

第169案為黃國書委員提案,照案通過。

第170案為黃國書委員提案,做文字修正,倒數第二行「針對元宇宙相關人培、師資、我國現行產業布局做初步盤整」,將「師資」兩字劃掉,改為「針對元宇宙相關人培、我國現行產業布局做初步盤整」。第170案文字修正通過。

第171案為黃國書委員提案,照案通過。

第172案為張廖萬堅委員提案,照案通過。

第173案為張廖萬堅委員提案,照案通過。

第174案為張廖萬堅委員提案,照案通過。

第175案為張廖萬堅委員提案,照案通過。

第176案為張廖萬堅委員提案,照案通過。

第177案為張廖萬堅委員提案,照案通過。

第178案做文字修正,最後一行「兩個月」改為「三個月」;前一行的最後「科技部應就三期太空計畫盡速重新審視、調整」改為「科技部應就三期太空計畫重新審視」,等於把「盡速」及「、調整」刪掉。第178案修正通過。

第179案照案通過。

第180案為張廖萬堅委員提案,照案通過。

跟委員會報告,之前11月29日有一些提案改主決議,分別是第3案、第4案、第6案、第7案、第9案、第10案、第17案、第19案、第28案、第29案、第31案,以及今天的第37案、第38案、第39案、第43案、第48案、第50案、第51案、第52案、第55案、第62案、第63案、第67案、第69案、第73案、第75案、第84案、第88案、第89案、第90案、第91案、第97案、第99案、第104案、第105案、第107案、第108案、第109案、第110案、第120案、第121案,均改為主決議,照案通過。

接下來處理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的歲出部分,原列8億2,789萬元,萬美玲委員提議凍結10%,這就全部的部分。第181案我們先稍待。

先處理第1目「園區實驗中學教學與訓輔輔助」,原列4億127萬6,000元,第182案高虹安委員提出凍結3,000萬元,因為高虹安委員不在場,第182案的話,那就照列,第1目就照列。

第4目「園區業務推廣」,原列1億6,277萬3,000元,提案有:第183案至第202案,這部分先請林委員宜瑾發言。

林委員宜瑾:我的提案是第183案,現在新竹科學園區土地供不應求,周遭土地確實取得不易,過去其實有一些開發爭議,如果將來有擴建需求,應該要更謹慎評估,為了督促竹科妥善規劃與建構溝通平台,避免環評與土地使用爭議,所以以凍結來督促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提出相關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謝謝。

主席:請陳委員秀寳發言。

陳委員秀寳:這一目本席提了三個案子,第一個是竹科在投資推廣項目裡面,在辦理投資、增資、吸引高科技廠商至園區發展等所需的經費使用,截至今年8月底,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逾期未收回的租金餘額為7,064萬元。他們向本席辦公室說明時,表示現在針對園區廠房租賃有收取保證金,並且如果廠商在兩個月內沒有如期繳納款項時會提報警示異常。這個部分我不堅持凍結數,但是請竹科管理局要確實追討沒有收取的租金,因為這樣子比較能維持管理局本身預算的平衡。

下一個案子是第200案,這個部分是關於用水的問題,這兩年因為全球晶圓代工的產能吃緊,晶片供不應求,相對的,園區缺水的問題也浮上檯面,這部分本席覺得除了持續推動節水措施,未來用水需求應該要提早規劃及因應。竹科管理局說明有輔導園區的廠商要節約用水,並且要建造再生水過濾設施,在這部分本席可以不堅持凍結的預算數目,但是竹科管理局應該要更積極辦理節約用水的推廣,避免排擠到民生或農業用水。

下一個案子是第201案,這部分是剛剛宜瑾委員提到的用地問題,因為人力較密集的地方當然會造成交通壅塞,環評、用水都會有些爭議,所以如果竹科擴建或新設計畫推動遇到困難時,我們應該要做更縝密的規劃,在溝通方面的機制也要建立。

以上這三個案子其實在中科也會遇到,在中科的部分我也提到同樣的問題,像管理費沒有如期收、沒有達到收支平衡還有用水的問題,在中科也都是會出現的。再來是用地取得的部分,應該要跟當事人充分溝通,公聽會滿重要的,應該做得較確實一點。以上。

主席:請張廖委員萬堅發言。

張廖委員萬堅:我的是第184案、第190案及第196案,剛才第184案有關水的問題,秀寳委員有提到,意見大概都差不多。

第190案的部分,之前我們有提到中國現在惡意挖角我國人才,具有中國官方背景的清華海峽研究院透過自強工業科學基金會租用清華大學育成中心的事情,後來教育部、經濟部及陸委會也組成專案小組查察,也認定該基金會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三十三條之一及第四十條之二的規定。可是自強基金會都是由清華大學的校友組成,竹科為了培訓新竹科學園區的人才也辦了很多職訓課程免費或優惠園區人員,我們現在就是想要請竹科說明,這件事情之後,因為這些訓練裡面有一些資安的問題,例如人才庫的問題,訓練完之後,有沒有類似的問題產生?你們回復我說11月底會到該基金會進行委外的資安稽核,就是他們訓練完之後,這些人有沒有因為在我們這邊訓練卻被惡意挖角,你們說將來會在委辦評選的時候留意廠商過往的實績,因為這已經時有所聞了,在發生這件事之後,除了委辦評選案之外,竹科有沒有其他更積極的方式?如果你講得好,我就可以不凍結。

主席:請部長及相關單位回應。

吳部長政忠:剛剛幾位委員的垂詢都滿重要的,事實上,園區對於水電或者是跟周遭的溝通都應該要越來越重視。事實上,我前天在新竹X基地的開幕也講到優生活以及跟旁邊一些居民的關係,還包括交通,應該一開始就要去處理,不只是竹科,中科、南科都一樣。剛剛張廖委員提到的的確是重點,我們現在叫人去弄,結果有的被挖角或者是有一些資訊洩漏,我會請竹科,未來中科、南科也一樣一併辦理,就是他們有補助一些計畫出去,對方到底有沒有注意到這些點,要請三個園區管理局一起來注意。

接下來請局長補充。

主席:請王局長說明。

王局長永壯:有關跟當地居民的溝通,我們實在是盡很大的努力,溝通再溝通,環評委員的部分,我們也是秉持這樣的精神,所以委員最後支持我們的開發案。

有關自強基金會的部分,就像部長說的,其實我們是依據採購法,所以當初在合約上都有明文規定保密條款,我們也去做資安查核,未來如果再公開招標的話,過去的爭議、過去的實績都會列為評選的參考。以上。

吳部長政忠:我再補充一下,剛剛陳秀寳委員提到的未繳租金的問題,就是要趕快去催,我也會來督促,有的有交、有的沒交,沒有交的一直拖,那也不行,這個請竹科、中科和南科一併來處理。

主席:請高虹安委員發言。

高委員虹安:竹科園區的部分,我有第182案、第188案、第189案、第192案及第199案。簡單來講,其實前面委員所講的也有涵蓋到我的一些案子,我首先講一下第182案的部分,這主要是針對新竹科學園區實驗高中學校教學的部分。我提案的主因是我看到新竹科學園區,中科、南科也一樣,科學園區實驗高中的角色其實滿特別的,包含雙語或「一生一專題」這一塊要如何來進行。我目前拿到的園區管理局給的回復寫得還滿詳細的,所以這個案子可以改為主決議,希望你們按照自己的目標和作法,讓園區內實驗高中的辦理績效真的能夠達到讓它變成相對來講是一個有特色化的辦學這件事。

第188案的部分,剛剛也有委員提到交通的問題,每次當我們談到新竹的經濟發展、產業發展時,其實大家都很希望園區能夠有更好的,不管是人才的進駐或廠商的投資、建廠等等,但是在交通的部分確實也是新竹縣市民眾很大的惡夢。因為我透過這次的預算提案之後,才看到園區管理局確實有在跨部會、跨領域的方面,不管是透過科技或智慧的方式來進行一些試辦計畫,這部分我是滿肯定有這樣的試辦計畫。但是我也建議,像是聯外道路改善的這一塊,看起來進度確實有一點緩慢,現在看到是112年底完工。這件事情先前好像大家也講了滿多次了,居民的期待很高,所以這一案我還是維持凍結,數字由主席來裁示,但是我希望透過凍結預算案來加速。智慧交通我覺得OK,看到你們不管是用AI的方式等等,這部分我沒有問題,但是聯外道路改善的部分,我相信還有很多的規劃,包含從寶山這邊的科環路拓寬工程,我希望透過凍結案能夠讓你們加速來討論怎樣能夠讓它完成,所以這個部分是書面報告就可以解凍。

第189案是之前我們一直在談的缺水的問題,今年5月的時候,其實也跟科技部、管理局進行多次會議討論,大家真的都有嚇到的感覺。雖然後來又是有驚無險的度過,但是我覺得不能因為有驚無險度過之後,就沒有去痛定思痛,所以我覺得用水量等等的部分,你們的報告回復還是有點簡略,希望比較明確的告訴我們到底怎麼做。例如有的廠商你叫它節約用水,但是園區看起來還是有很多的經濟發展在進行中,所以這一塊是不是有更具體的規劃?我覺得還是可以再加強一下。

第192案的部分是有一次我們教文委員會安排考察的時候,我有特別提到園區的廠商怎麼去做電子水錶,包含像怎麼從類比轉數位的方式,去看整個用水相關的規劃。水錶智慧化從上一次考察之後,還沒有看到你們有比較完整的數字告訴我目前導入的狀況或更換的狀況,因為目前看起來好像還要再採購,所以我建議可以用主決議的方式,讓你們有更多的方式去處理,但是在轉換成電子水錶的物聯網這一塊,還是要請科技部再加油一下。

最後的第199案是我們這次的新竹地方公投的第五案,就是喝好水的部分,我提案的時候還沒有通過,最近公投結束也通過了,既然通過了,就表示接下來新竹市政府也會做。我相信園區的部分也應配合這樣的公投民意的決定,來做相關的廢水專管排放的妥善處理,所以第199案的部分滿重要的,希望竹科管理局可以儘快來盤點目前專管排放污水這一塊要怎麼規劃。我知道可能沒辦法一下子就接管,畢竟這是一個滿大的工程,可是希望你們可以先做一些盤點跟書面報告提交給我們,讓我們了解怎麼配合公投來進行。

主席:請部長這邊回應一下高委員。

吳部長政忠:請局長來說明。

主席:請竹科管理局王局長說明。

王局長永壯:跟委員報告,首先,事實上竹科有污水專管排到下游,都是在取水口和農業取水口的下游,所以沒有問題,而且隨時都有在監測品質,跟新竹市環保局也都聯通。缺水的問題,事實上我們經常跟水利署開會討論,會從開源、節流、調度、備援等方面來進行,所以今年度雖然是極端氣候很缺水,但也是有度過。交通問題,剛才委員提到112年完成,那主要是高鐵橋下的部分,我們的部分都已經做完了,主要是新竹縣政府要徵收土地,現在都沒有問題,正在施工中。整體交通的改善我們有一個規劃,包括寶山交流道,我們現在已經委辦出去一個計畫,做整體交通的改善,而不是枝枝節節這樣的作法。以上大概跟委員報告。

吳部長政忠:如果竹科管理局這邊有困難,我會來協助,其他部會可能也要一起去拜託,包括智慧水錶。

王局長永壯:水錶的部分,竹科已經換了107組,我們12月13日也跟自來水公司開過會,它也很支持我們這個方向,所以明年會陸陸續續來建置。所以已經開過會,而且討論過,我們也會在明年初跟園區公會及廠商報告推動的情形。

主席:謝謝部長和局長。

報告委員會,高虹安委員的第182案改主決議,王婉諭委員的第187案改主決議,鄭正鈐委員的第193案改主決議。

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部分原列8億2,789萬元……

高委員虹安:主席,不好意思,我的第199案也可以改主決議。

主席:好,高虹安委員的第199案也改主決議。

鄭正鈐委員和高虹安委員都非常關心新竹地區,尤其竹科管理局也是重中之重,所以剛才提到不管是用水、交通、電錶的問題,甚至用電,大家都非常關心,我在這邊就建議凍結500萬元。

林委員宜瑾:部長說200萬元。

主席:那麼第1目就不處理,第4目凍200萬元,好不好?

林委員宜瑾:好。

主席:第1目照列;第4目凍結200萬元加書面報告。

接下來是主決議的部分:第203案李德維委員等提案照案通過;第204案李德維委員等提案照案通過;第205案鄭正鈐委員等提案照案通過;第206案鄭正鈐委員等提案照案通過;第207案黃國書委員等提案照案通過;第208案黃國書委員等提案照案通過。

報告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歲出部分處理告一段落,接下來處理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歲出部分,原列5億232萬9,000元。第1目原列1億3,911萬4,000元,高虹安委員有第209案,請高委員發言。

高委員虹安:第209案跟剛才的竹科實驗中學是一樣的,但是我看到中科給我的資料不太一樣,竹科園區跟中科園區看起來也不是完全一模一樣,所以我覺得還不錯,至少不會看到複製、貼上,特別是針對中科的地方,有跟逢甲、靜宜、東海等等學校的策略聯盟,甚至寫得也比竹科這邊更加在地化和完整,所以本案我也可以改主決議。

主席:第209案改主決議。

處理第4目「園區業務推展」,原列1億4,283萬7,000元,從第210案至第229案。

首先請林宜瑾委員發言。

林委員宜瑾:我的是第210案。中科編列了很多醫療相關的計畫,例如醫療器材產業加速新創計畫與躍升國際推動計畫,還有加速中部地區生醫產業創新計畫、精準健康研發與聚落發展計畫等,為了使資源分配效用極大化、避免計畫經費遭到浪費,中科應該檢討各相關計畫的使用分配,研擬相互串聯或互補的策略,所以才提案凍結。我原本是要求凍結5%,當然不需要凍那麼多,其實是為了促使中科可以向教文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謝謝。

主席:請張廖萬堅委員發言。

張廖委員萬堅:我的是第211案、第219案及第225案。第211案跟剛才竹科一樣是用水的問題,我們希望中科也有一些未雨綢繆的解決方案,早上新聞才報導台積電可能要在中科投資逾兆,將來水電的問題要跟地方政府溝通怎麼處理、再生水的部分有沒有辦法來得及供應。第225案的部分,我們看到竹科其實是所有科學園區裡面走得最快的,有很多委員提到公共化教保服務的一些問題,其實像台積電如果來投資,現在中科整個園區土地出租其實已經滿載,它有好幾個園區,除了臺中以外,還有后里、彰化,以中科來講,有沒有公共化教保的規劃?例如托嬰或幼兒園,那邊似乎有這個需求,這部分你們有沒有什麼想法?如果園區都已經滿了,有沒有其他空間?另外,我聽說中興大學育成中心好像準備遷移或退租,退租的話,他們的財產怎麼處理?有沒有可能在那個地方做一些園區的公共服務設施,例如教保或其他友善空間的規劃,這部分如果涉及財產的話要怎麼處理?我希望中科這邊有一些規劃,如果你們能做一些承諾,站在支持地方產業發展的立場,我不一定要凍結。謝謝。

主席:請高委員虹安發言。

高委員虹安:我的第213案是在談員工友善育兒的職場環境,我覺得中科跟南科都一樣,所以就一併先提這樣的案子,如果我們拿竹科、中科跟南科這三個科學園區來比較的話,可以看到竹科在這方面,包含托兒設施、哺乳室或集乳室,都有按照相關的設置間數、使用人數,讓大家覺得相較於中科、南科是做得比較好的,同時包含收托人數比或提供托兒津貼的補助人數、金額這些補助指標。我想這個事情很簡單,就是我們希望中科和南科能夠比照竹科這樣的方式,檢討補助規範是否可以一致,希望中科和南科可以在這個案子上面來進行一些檢討和改善。

第218案的部分,我看到預算中心其實有提,所以其他委員也都有提同樣的題目,就是整體土地出租比率方面,像中科的二林園區和中興園區出租率比較低,這部分該怎樣來改善,這也是我們可以思考的地方。

第220案主要是醫療器材產業加速躍升計畫,這個計畫主要是希望串聯臺灣的生醫廊帶來結合科學園區的發展,但是這個部分我們還沒有看到作業時程或如何結合科學園區在地特色,所以希望可以儘快把落後的情況補起來。畢竟部長也非常支持生醫發展條例,該條例通過之後,產業要開始去投資、創新,速度上真的要加速,不要只是像計畫上寫的加速,而是真的要有加速的行為出現。

以上是本席所提的幾個案子,謝謝。

主席:請部長針對剛剛幾位委員的提案回應一下。

吳部長政忠:先請局長說明。

主席:請中科管理局許局長說明。

許局長茂新:主席、委員好。首先是林宜瑾委員的第210案,包括精準健康計畫、醫材計畫和加速中部地區產業計畫,大概都是在扶植生醫產業,謝謝委員的關心,我們會遵照委員的意見,把它做一個互相串聯和互補,把它鏈結起來,讓它的績效能夠產生出來,所以這個我們沒有問題,我們會這樣來做。謝謝委員的指導。

其次是張廖委員特別關心我們園區用水的部分,謝謝委員一直都在關心我們。園區的穩定用水和未來的規劃,包括節水、開發和推動再生水的部分,我們都會積極配合來做;這次抗旱,委員也一直支持我們,所以都能安然度過。有關托育的部分,跟委員報告,公共教保非營利的部分我們明年8月份會在中科實中開設7班,工程細項設計和施作都已經發包了。至於委員特別關心的中興大學育成中心的部分,我會看看薛校長他們未來有什麼規劃,然後再跟委員報告。

接下來是高虹安委員的提案,感謝委員支持我們實驗中學的案子,我們未來會持續加強,訂定相關的績效指標來增加實中的競爭力,謝謝委員把這個案子改成主決議。最主要是第213案有關育兒補助措施,我們原來有一塊是沒有的,中、南科都一樣,比竹科差一點點的就是我們沒有集(哺)乳室,上次委員提到之後,我們已經改善了,就是把相關的補助要點做了修正,要跟竹科一模一樣,所以3個園區會一致;謝謝委員,這個部分我們已經在辦理當中了。高委員還特別提到二林園區和中興園區的部分希望我們能繼續加強招商,感謝委員。因為中興園區屬於研究的園區,二林園區在招商方面則是要低耗能產業,我們現在已經有30幾家、900多億元了,這個部分未來還會儘速加強,謝謝委員給我們的指導。還有委員剛剛特別提到的第220案,這是跨年度的計畫,要跟委員報告的是,我們這個計畫的預算執行之所以會有一些落後的情形,就是因為在執行的過程裡面今年度的部分會跨到明年度,而我們是分期付款,也就是他們結案了、我們驗收之後才會付款,所以才會有這樣的情形。現在我們已經改成提早進行規劃,以改善這種落後的情形,因為是跨年度的計畫,之前才會有保留數的問題,也謝謝委員給我們的指導,我們都會積極改善。

以上大概做這樣的說明。

主席:謝謝局長。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的部分,張廖萬堅委員、林宜瑾委員、高虹安委員和本席都有提案,其實我是在臺中出生的,我也很關心臺中。

第209案高虹安委員等提案改主決議,第1目就照列;第4目的部分,王婉諭委員等人的第216案改主決議,鄭正鈐委員等人的第221案改主決議,本席的第212案就不再重複,但是針對我的第212案,假如有需要說明的,再麻煩局長到我辦公室來做一些溝通,好不好?

好,是不是我們就針對第4目「園區業務推展」原列1億4,283萬7,000元來做一個通盤考量?就凍結200萬元,然後提書面報告,可以嗎?

吳部長政忠:可以。

主席:好,既然各位同意,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歲出第4目就做這樣的決議。主決議部分,第230案李德維委員等提案照案通過;第231案萬美玲委員等提案照案通過;第232案黃國書委員等提案照案通過;第233案黃國書委員等提案照案通過。

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歲出部分處理告一段落。接下來處理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歲出原列6億6,688萬2,000元,其中第4目「園區業務推展」原列1億9,059萬7,000元,預算提案為第234案至第247案。

首先請林宜瑾委員發言。

林委員宜瑾:謝謝。南科現在最要緊的應該是缺水的困境,我知道其實南科也還滿努力的,上半年度嚴重缺水其實並沒有太影響台積電這個護國神山、全球晶片的供應鏈,可是我們要設想未來,因為台積電還要擴充設廠,明年預計平均日用水量是27.1萬噸,遞增至2026年會變成37.4萬噸。可是大家也知道南部雨量很少,而且因為地勢限制,水資源並不易保存,必須仰賴人工技術來進行水資源的保存或再生利用,所以本席其實是要push南科積極因應潛在的缺水風險,及早擬定相關的配套措施,特別是增設再生水廠。現在永康的再生水廠主要就是在供應南科,可是恐怕還不夠,所以本席是愛深責切,本來想要凍結的方式來push南科對此有所因應,可是因為愛深責切,尤其是愛深,所以我改成主決議。

主席:這是哪個案子?

林委員宜瑾:第235案。還是要書面報告喔!

吳部長政忠:感謝。

主席:好,謝謝,林宜瑾召委的第235案改主決議。

本席提的是第237案,我也就不再重複。對於南科,所有的委員當然都非常重視水、電、交通,另外就是教育的部分,由於未來會有較大的發展,園區是不是也要有實驗中學?這部分可能也要請局長多多費心。我認為水、電、交通和教育大概是大家對竹科、中科、南科最關心的部分,請局長多加油!

第234案鄭正鈐委員等提案也改主決議;第240案王婉諭委員等提案改主決議。

不好意思,再重複一下,主決議就是第234案、第235案、第240案,我們是不是就整體來做一個第4目的處理?這個部分我們也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啦!

林委員宜瑾:照列啦!因為南科正在發展。

主席:好啦!林宜瑾召委有替你們爭取,但是本席要拜託他同意凍結200萬元,加書面報告,好不好?部長。

吳部長政忠:好,謝謝。我講幾句話,3個科學園區的水和電的確是一個大問題,我會請3個園區管理局超前部署。氣候變遷造成的問題並不是我們科學園區管理局或科技部本身就可以處理的,我會請經濟部全力協助,因為氣候變遷的確是一個大問題,我們會儘量來因應,謝謝。

主席:好,謝謝科技部。

南科部分的主決議第248案周春米委員等提案將第2段第2行之「科技部南科管理局刻正辦理大屏東地區未來產業交流會」等文字修正為「科技部南科管理局已於110年10月1日辦理大屏東地區未來產業交流會」,並將整個主決議的最後一段修正為「綜上,敬請貴單位每半年定期提供屏東科學園區辦理進度及規畫之相關書面報告。」後通過。

第249案黃國書委員等提案照案通過。

第250案黃國書委員等提案照案通過。

第251案陳秀寳委員等提案將最末一句「並於半年內完成清理」修正為「並於明(111)年6月前完成中間處理類去化,原契約焚化類(約15,000 T)打包及暫置」後通過。

科技部部本部和科學園區所屬單位……

高委員虹安:主席,不好意思,剛剛科技部來問我,第192案改主決議你講成第193案,請問可以確認一下嗎?

主席:第193案是啊!那是鄭正鈐委員等人的提案啊!

高委員虹安:對,那是鄭正鈐委員的案子,而不是我的。

主席:第192案也要改主決議嗎?還是沒有?

高委員虹安:第192案是我剛剛發言時說要改主決議的,他們以為是講成第193案。

主席:第193案是鄭正鈐委員等人的提案。

高委員虹安:所以是第192案也改成主決議。謝謝主席。

主席:好,對不起。請大家看一下,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歲出部分第192案高虹安委員等提案改主決議;第193案鄭正鈐委員等提案也改主決議。

科技部及所屬單位預算處理到這邊告一段落。謝謝大家。

接下來處理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的部分,基金來源原列447億6,434萬1,000元,這部分有高虹安委員等提案1案,針對「財產收入─權利金收入」原列數10億0,004萬4,000元,建議增列2,000萬元,請問高委員要不要說明一下?

高委員虹安:謝謝主席。我在質詢時多次提到,研發方面的預算包含權利金、技術移轉或商轉的收入其實是滿重要的項目,因為可以從中看出科技預算投資的效益,所以我才會提案要求增列2,000萬元。我看到科技部在對本案的回應中提到,目前的成效大多不是以現金收入的方式呈現,因為其中可能有培育人才、建構研發環境這一塊,不過本席是覺得,因為科技預算是有增加的,權利金的收入如果還是和以前差不多的話,好像沒有正相關的按比例成長。我也理解你們所說的,權利金只是一部分的成果,很大一部分可能是人才培育這種比較非量化的方面,所以等一下主席是不是可以裁示請部長回應,你們覺得權利金增列多少可以象徵性地呈現科技預算投入之後,廠商的研發成果有商轉或實際的cash out,而不只是單純地說你們建構了研發環境、促成了投資、提升了產業競爭力等等,這些都不是量化的指標。

主席:謝謝高虹安委員。本席跟大家報告一下,這個部分去年也是增列2,000萬元,所以本席其實也滿支持高虹安委員這個增列2,000萬元的想法。

接下來請部長回應。

吳部長政忠:既然這樣,我們就來努力啦!

主席:那就照高虹安委員的提議增列2,000萬元。

高委員虹安:部長加油!

吳部長政忠:我跟大家報告,事實上有一些是技術股,我也會請我們的行政室盤點,因為技術股不可能都賠錢,所以我們以後交付股票的時候也會來注意。

高委員虹安:我還滿支持把技術股算進這個部分,如果能納入盤點,表現應該會更好。

吳部長政忠:對,就是人才培育、技術股,還有這一種,因為技術股有可能以後會變成未來的台積電也不一定,所以我們就3個一起來做整體的盤點。謝謝。

高委員虹安:謝謝部長。

主席:謝謝部長,也謝謝高虹安委員的提案,基金來源這個部分原列447億6,434萬1,000元就增列2,000萬元,本案通過。

接下來是基金用途原列447億6,434萬1,000元,首先討論「推動整體科技發展計畫」的部分,相關提案為第2案至第16案。請高虹安委員發言。

高委員虹安:謝謝主席。第8案的部分主要是之前我也參加了科技部辦的SRB,就是和運動科技相關的會議,因為我覺得與競技運動相關的科技研發能量其實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我提了一個預算凍結案,希望科技部可以重新評估國際運動科學領域的現況。看到科技部的說明之後,我覺得你們寫得還滿仔細的,包括提到精準運動科學研究專案計畫及跨領域交流。事實上我回頭想了一下,科技會報辦公室剛剛那個47億元的預算如果能寫出這麼明確的說明,就會讓我們立法委員很容易知道你們這個預算到底打算怎麼花用。第8案我同意改成主決議,希望你們針對自己列出來的這些精準運動科學研究專案計畫的項目繼續努力,所以我支持這個預算。

第10案的部分比較麻煩,我當時要求針對「國際科技合作」的部分減列2億元之多,主要是因為我曾特別質詢疫情期間相關預算是否無法有效花用,以致過去2年的預算執行率並不是很好,你們本來說要補助177人次,到8月才補助12人次,而且你們也表示確實無法達到。這一塊我並不完全堅持要減列,但是如果這個部分的錢科技部真的用不完,或者是你們在我質詢完之後有再做一些盤點和評估,也許部長可以給我們一個比較適合的數字;如果你們保證可以用得完,我也絕對支持你們的預算。謝謝。

主席:好,謝謝高虹安委員。請問還有其他委員要發言嗎?

跟委員會報告,第2案王婉諭委員等提案改主決議;第5案鄭正鈐委員等提案改主決議;第7案鄭正鈐委員等提案改主決議;第8案高虹安委員等提案改主決議;第13案王婉諭委員等提案改主決議。

「推動整體科技發展計畫」的部分原列390億6,554萬9,000元,基金用途原列447億6,434萬1,000元,部長,本席建議比照去年,基金用途的部分就凍結9,000萬元,提書面報告。好不好?

吳部長政忠:好。

主席:那麼第一個部分「推動整體科技發展計畫」原列390億6,554萬9,000元,及第二個部分「培育、延攬及獎助科技人才計畫」原列39億8,505萬7,000元,第17案是吳思瑤委員等提案,我們就把它放在一起,比照去年,凍結9,000萬元,然後書面報告。

接下來處理針對這個部分的主決議,第18案高虹安委員等提案照案通過;第19案高虹安委員等提案將倒數第2行的「一個月」修正為「三個月」後通過;第20案高虹安委員等提案將最後一行的「一個月」修正為「三個月」後通過;第21案黃國書委員等提案照案通過;第22案張廖萬堅委員等提案照案通過。

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的處理告一段落。接下來處理科學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業務總收入原列193億8,024萬7,000元,提案有第1案至第3案,分別為張廖萬堅委員、黃國書委員、高虹安委員等提出,請問有沒有委員要發言?

張廖委員萬堅:這部分有一些呆帳。他們說自己努力催,催了1,000多萬元,可是呆帳差不多有2億元,我的想法是,如果真的不行,就註明原因,跟主計單位瞭解之後看看有沒有辦法沖銷成呆帳,讓它變成應收入、未收入嘛!不然一直掛在上面也是怪怪的。我們當然是希望可以催的就要催,但是如果已經倒閉關門,繳不回來了,當然就要趕快列舉,或者是有些債務的年限還沒到,這部分也要做個說明。如果不增列2億元,是不是就增列1,000萬元,讓你們再去催催看?我的意思是這樣。謝謝。

主席:張廖萬堅委員已經說明了。第3案是高虹安委員等提案建議增列1,000萬元。

張廖委員萬堅:我不堅持2億元,看你們要怎麼……

主席:部長要回應一下嗎?還是我就直接……

吳部長政忠:拜託就增列1,000萬元。

主席:好,那我們就增列1,000萬元。

業務總收入原列193億8,024萬7,000元,就如高虹安委員、張廖萬堅委員及黃國書委員等人的建議,增列1,000萬元。

吳部長政忠:謝謝。

主席:業務總支出原列146億4,056萬4,000元,有吳思瑤委員及本席提案。吳思瑤委員不在場,本席的提案是要減列1,000萬元。部長,就是我們兩個啦!您有沒有什麼建議啊?剛剛是增列1,000萬元。

吳部長政忠:拜託200萬元啦!我們儘量,疫情期間大家都很辛苦。

主席:這個部分就如部長的建議,業務總支出原列146億4,056萬4,000元,減列200萬元,你們自行調整。

接下來是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原列208億1,831萬1,000元,高虹安委員等建議凍結1億4,000萬元。高委員不在場,局長是不是要說明一下?

王局長永壯:高委員星期六有去參觀過,他說他瞭解了,所以不堅持。

主席:他不堅持了?好,第6案高虹安委員等提案改主決議。既然高委員不堅持,就請局長多加油。好不好?

好,這個部分預算照列。

接下來處理針對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的主決議─周春米委員等人所提的第7案,本案將最末一段修正為「綜上,敬請科技部三個月內提交實驗中學整體設校規劃書面報告。課程規劃於設校後方規劃。」,要是沒有問題的話,我們就文字修正通過,好不好?

林委員宜瑾:好。

主席:科學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處理完畢。謝謝。

接下來是科技部監督的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總支出原列3億9,208萬7,000元,相關提案只有本席的提案1案,針對「成本與費用─業務成本與費用─管理費用」的部分建議減列200萬元。

吳部長政忠:我來幫陳主任講一下話。氣候變遷的災害這麼多,拜託大家鼓勵他一下,讓他照案通過,不知道可以不可以?

主席:瞭解。主任也講一下。

陳主任宏宇:非常謝謝委員的垂詢。其實因為氣候變遷的關係,108年度把颱洪中心併到我們這裡來,颱洪中心總共有2,100萬元的設備,帳全部列在我們這個地方,其實我們並不是現金的支出,而是會計帳目的編列,只是這樣而已。

主席:瞭解。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當然也很盡心,所以這個部分我們就照列,委員們有什麼指教或者是需要災防科技中心說明的,再請主任多費心,好不好?

陳主任宏宇:好。

吳部長政忠:謝謝。

主席:主決議的部分有2個案子,第2案賴品妤委員等提案將第2段中間部分「故科技部更應加強災害防救教育,並進可能……」之「進可能」等3字修正為「儘可能」,並將第3段倒數第2行之「一個月」修正為「二個月」後通過,要是沒有問題的話,我們就文字修正通過;第3案萬美玲委員等提案照案通過。

報告委員會,111年度科技部監督的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也處理完畢。現在休息5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報告委員會,公務預算相關提案第182案、第187案、第192案、第193案、第199案、第209案、第216案、第221案、第234案、第235案、第240案改為主決議並照案通過;基金的部分第2案、第5案、第7案、第8案、第13案、第6案也改為主決議,我們就照案通過。

報告委員會,今天的審查結果免予重複宣讀,在不影響文意的前提下,授權議事人員依照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報告與黨團協商之範例整理,列入紀錄。

111年度行政法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的預算案也已經審查完竣,請問各位,是否須交由黨團協商?

要是各位同仁沒有意見的話,我們就不用交由黨團協商。

關於今天的會議作如下決議:一、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科技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科技部主管科學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及行政法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預算案全部審查完竣。二、111年度行政法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預算案審查完竣,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李召集委員德維補充說明。三、對於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的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新增或修正文字之主決議:

主席:報告委員會,今天的議程處理完畢,現在休息,謝謝。

休息(15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