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會紀錄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第3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1年3月11日(星期五)上午10時3分
地 點 本院議場
主 席 游院長錫堃
秘書長 林志嘉
林秘書長志嘉:出席委員59人,已足法定人數。
主席: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本院第10屆第5會期第2次會議議事錄。(全文見本期議事錄)
主席:報告院會,針對第5會期第2次會議議事錄,並無委員或黨團提出錯誤或遺漏之處,作以下宣告:第5會期第2次會議議事錄確定。
繼續報告。
二、本院委員莊瑞雄等20人擬具「建築法第七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本院委員莊瑞雄等22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七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本院委員莊瑞雄等20人擬具「食農教育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8人擬具「食農教育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8人擬具「後備軍人召集優待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8人擬具「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本院委員林淑芬等25人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一條及第十九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本院委員林淑芬等24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條、第十六條之一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本院委員林奕華等17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及第二十三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一、本院委員溫玉霞等18人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二、本院委員溫玉霞等18人擬具「使用牌照稅法刪除第二十五條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三、本院委員溫玉霞等18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四、本院委員溫玉霞等16人擬具「行政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五、本院委員吳玉琴等19人擬具「姓名條例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六、本院委員吳玉琴等18人擬具「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七、本院委員吳玉琴等18人擬具「政黨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八、本院委員吳玉琴等18人擬具「農會法第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九、本院委員吳玉琴等18人擬具「漁會法第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本院委員吳玉琴等19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四十七條、第九十條及第九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一、本院委員吳玉琴等19人擬具「保安處分執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二、本院委員吳玉琴等19人擬具「少年事件處理法第七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三、本院委員吳玉琴等19人擬具「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四、本院委員吳玉琴等19人擬廢止「竊盜犯贓物犯保安處分條例」,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五、本院委員吳玉琴等19人擬具「軍事審判法第二百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六、本院委員吳玉琴等17人擬廢止「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七、本院委員吳玉琴等17人擬具「社會工作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八、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6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九、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6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本院委員鄭麗文等16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一、本院委員鄭麗文等17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二、本院委員鄭麗文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三、本院委員鄭麗文等18人擬具「教師待遇條例第十七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四、本院委員鄭麗文等17人擬具「侵害個人性私密影像防制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五、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8人擬具「後備軍人召集優待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六、本院委員許淑華等16人擬具「精神衛生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七、本院委員鄭正鈐等30人擬具「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及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修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八、本院委員陳亭妃等21人擬具「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九、本院委員陳瑩等17人擬具「原住民族土地利用諮商同意參與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本院委員陳瑩等17人擬具「原住民族互助金庫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一、本院委員陳瑩等17人擬具「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二、本院委員陳瑩等17人擬具「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設置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三、本院委員陳瑩等16人擬具「國民年金法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四、本院委員黃世杰等20人擬具「戒治處分執行條例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五、本院委員黃世杰等19人擬具「法務部司法官學院組織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六、本院委員黃世杰等20人擬具「法務部法醫研究所組織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七、本院委員黃世杰等20人擬廢止「財政部國庫署組織條例」、「財政部各地區支付處組織通則」、「財政部賦稅署組織條例」、「財政部關稅總局組織條例」、「財政部關稅總局各地區關稅局組織通則」、「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組織條例」、「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各地區辦事處組織通則」、「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組織條例」、「財政部財稅人員訓練所組織條例」、「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組織條例」及「財政部金融局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八、本院委員黃世杰等20人擬廢止「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九、本院委員黃世杰等20人擬具「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設置條例第四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本院委員黃世杰等20人擬具「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設置條例第三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一、本院委員湯蕙禎等17人擬具「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二、本院委員湯蕙禎等16人擬具「監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三、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7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增訂第五十一條之一、第五十一條之二及第一百十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四、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7人擬具「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增訂第四十七條之一、第四十七條之二及第九十六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五、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7人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六、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7人擬具「中央選舉委員會組織法第一條、第九條及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七、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7人擬具「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六條及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八、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7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五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九、本院委員江啟臣等16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一百零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本院委員江啟臣等17人擬具「後備軍人召集優待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一、本院委員洪孟楷等30人擬具「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修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二、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8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一條、第一條之一及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三、本院委員謝衣鳯等21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四、本院委員謝衣鳯等21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五、本院委員林為洲等21人擬具「建築法第七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六、本院委員林為洲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七、本院委員林為洲等22人擬具「國籍法第五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八、本院委員林為洲等16人擬具「後備軍人召集優待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九、本院委員林為洲等22人擬具「教育部組織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本院委員林為洲等16人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一、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傳染病防治法增訂第三十七條之一、第三十七條之二及第三十七條之三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二、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憲法訴訟法第五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三、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四、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商品標示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五、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信託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六、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國家安全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七、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營業秘密法第十三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八、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信託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九、司法院函請審議「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民事訴訟法施行法修正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行政院函請審議「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及「教保服務人員條例修正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一)「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交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二)「教保服務人員條例修正草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二、交通部函送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臺灣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跑道及基礎設施建設計畫書」,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交通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八十三、交通部函,為修正「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部分條文及第二十一條附件十二、第三十條附件十三,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交通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八十四、交通部函,為修正「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及分配辦法」第四條之一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交通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八十五、交通部函,為修正「飛航規則」第十四條之一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交通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八十六、交通部函,為修正「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非資位現職人員退休撫卹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交通兩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司法及法制、交通兩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司法及法制、交通兩委員會審查。
八十七、交通部函,為修正「交通部公路總局材料試驗所試驗收費標準」第三條附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八、交通部函,為修正「商港服務費收取保管及運用辦法」第十二條及第十五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九、交通部函,為修正「航空人員體格檢查業務委託辦法」第二條之一、第五條及第五條之一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修正「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四十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交通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九十一、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修正「工程技術顧問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第六條及第二十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交通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九十二、經濟部函,為廢止「零售業等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三、經濟部函,為修正「應施檢驗外裝壁磚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四、經濟部函,為修正「應施檢驗嬰兒用沐浴椅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等9項規定,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五、經濟部函送太空產業相關輔導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九十六、經濟部函,為修正「出進口廠商登記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七、經濟部函送「科技產業園區產學合作與技術人員及儀器設備之交流運用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九十八、經濟部函,為修正「度量衡規費收費標準」第十二條之一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動物傳染病檢驗機構管理辦法」名稱修正為「指定動物傳染病檢驗及檢驗機構管理辦法」,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漁船運搬養殖活魚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畜禽飼養登記管理辦法」第七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漁船船員管理規則」部分條文及第十一條附表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公糧稻穀驗收標準」,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檢舉違反飼料管理法案件獎勵辦法」第五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沙漠玫瑰、牛角瓜、痲瘋樹、枸杞為適用植物品種及種苗法之植物種類」,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遠洋漁業條例第十七條第一項所定與我國相互執行公海登檢之國家及指定船舶」,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公告「八斗子漁港區域」,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報告院會,第一○八案至第三○二案請依序宣讀,其中第二○○案、第二○一案、第二○三案至第二○五案、第二九六案,國民黨黨團提議改交審查;第一二六案至第一二九案、第一三二案、第一三四案、第一四二案、第一四八案、第一五一案、第一五五案、第一六三案、第一七四案、第一八一案、第一八四案,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改交審查;第一一一案、第一一六案至第一一九案、第一二四案、第一三○案、第一三四案、第一三五案、第一四八案、第一五○案、第一五五案至第一五七案、第一六三案、第一六九案、第一七三案、第二○五案、第二○七案、第二○九案、第二一一案,民眾黨黨團提議改交審查。宣讀後,以上提案均改交相關委員會審查;其餘議案均照程序委員會意見通過。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宣讀後通過。
一○八、內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內政地理資訊3D化推動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九、內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規劃單列原住民族傳統名字之使用」辦理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一○、內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人口販運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法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一一、內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檢討修正違反都市計畫法案件裁罰基準辦理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一二、內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營建署及所屬漁船和海岸遊憩使用分區活動區域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一三、內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營建署辦理國家生技園區聯外道路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一四、內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營建署規劃行人通行友善之改善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交通兩委員會。
一一五、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十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一六、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三十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一七、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五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一八、中央選舉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二十六)罷免制度研究評估及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一九、行政院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國大陸設立『海峽兩岸交流基地』之觀察及我方因應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二○、外交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駐外漁業單位應研議如何加強海上監管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二一、外交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檢視新南向簽證便利措施執行成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二二、國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軍單身退員宿舍遺孀照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二三、國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會客室被不肖人士利用為詐騙場所檢討改進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二四、國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臺美高階軍文職官員交流互訪執行概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二五、國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軍司令部「建置海軍官校特色教學設備新建之艦船模擬儀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二六、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職業工會及漁會辦理會員保費收繳業務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二七、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提高職業工會及漁會訪查家數及頻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二八、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職業工會及漁會之審核作業未盡確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二九、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審核職業工會及漁會辦理會員保費收繳業務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三○、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檢討現行減少失聯移工制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三一、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有效提升農民職災保險投保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三二、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與內政部完成相關資訊系統介接之運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三三、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檔案清查及數位化掃描作業評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三四、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外送員權益保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三五、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關注非典型勞動關係之工作者議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三六、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法務業務工作計畫執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三七、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持續推動相關勞動條件檢查及勞動法令宣導工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三八、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受僱醫師權益保障事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三九、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積極防制性別歧視及防治職場性騷擾事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四○、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加強宣導性別工作平等之政策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四一、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落實保障受僱者性別工作平等權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四二、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提升社會大眾性別平等意識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四三、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辦公廳舍新址劃設陳抗區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四四、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洽商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撥用合適辦公廳舍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四五、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規劃購置辦公廳舍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四六、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洽商國有財產署撥用合適辦公廳舍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四七、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回溯公布「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查詢系統」罰鍰金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四八、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研議「外籍家庭看護工勞動指引」可行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四九、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確實向雇主宣導「勞動基準法」規定之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五○、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加強宣導職場性騷擾防治相關法令規定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五一、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研議檢討「勞動基準法」規定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之函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五二、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鼓勵國內仲介公司通過RBA之補充驗證審核程序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五三、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驗證制度(TOSHMS)推動之現況及未來研提精進對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五四、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加強辦理勞工工作生活平衡及兼顧企業永續經營需求之工作彈性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五五、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維持勞動檢查之基本量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五六、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未加勞保職災勞工補助經費編列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五七、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整體勞動條件檢查量能大幅縮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五八、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資訊業務費增加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五九、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因應貿易自由化就業發展及協助業務預算編列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六○、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檢討事業單位未足額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六一、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印尼片面增加引進費用談判過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六二、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未加保職災死亡勞工慰問案件落實調查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六三、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高風險事業單位勞動檢查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六四、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私立機關(構)未足額進用身心障礙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六五、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積極評估按月提繳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六六、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原住民就業整體性促進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六七、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提升農職保投保率之因應策略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六八、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印尼片面增加引進費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六九、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針對美食外送平台強化職業安全管制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七○、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合署興建辦公廳計畫進度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七一、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加強醫療院所專案檢查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七二、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廳舍新建工程辦理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七三、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如何有效降低青年失業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七四、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基金運用局之外部查核、內部控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七五、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疫情衝擊下推動台灣參與國際組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七六、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增加社會工作服務業之專案檢查家次辦理情形,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七七、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專案勞檢之規劃目標辦理情形,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七八、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降低高空工作車操作風險之推動執行情形,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七九、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洽商國有財產署撥用合適辦公廳舍辦理情形,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八○、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印製「職災權益快易通」手冊英文版辦理情形,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八一、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研議減班休息通報法制化可行性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八二、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加強客運業及貨運業勞動檢查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八三、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放寬勞工婚假請休期間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八四、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保年金制度規劃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八五、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研擬原住民老人保費全額補助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八六、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重大職災通報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八七、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工保險局強化催保案件之後續追蹤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八八、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工保險局採認勞工出勤及與工作相關事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八九、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工保險局研議被保險人符合頭部、臉部或頸部受損壞致遺存顯著醜形者之客觀審查原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九○、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工保險局研訂職業災害審查認定原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九一、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工保險局廣納專業意見研訂職業災害審查認定原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九二、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工保險局如何持續精進各項資訊服務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九三、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工保險局辦理各項資訊業務應節省公帑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九四、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工保險局持續優化民眾服務品質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九五、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工保險局「勞動保障暨年金服務躍升計畫」加強績效指標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九六、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工保險局辦理應用系統開發及增修應落實撙節原則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九七、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工保險局持續提升服務效能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九八、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工保險局網站增加勞保老年年金給付年度相關統計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九九、大陸委員會函送「臺灣與澳門避免航空企業雙重課稅協議」110年第4季暨下半年成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農遊券1.0未達成效及促銷策略與配套改善措施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處理。
二○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農遊券財源依據與妥適性及促銷策略與配套改善措施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處理。
二○二、經濟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加速辦理「工具機產業人才培育暨振興計畫」相關核銷作業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處理。
二○三、內政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預算執行情形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處理。
二○四、衛生福利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預算執行率偏低項目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處理。
二○五、衛生福利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各縣市COVID-19疫苗接種情形及疫苗配發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處理。
二○六、交通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三十六)駕駛人薪資補貼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處理。
二○七、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後疫情時代我國能源轉型推動期程規劃」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二○八、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水公司於台中地區辦理降低漏水率計畫執行進度」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二○九、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水公司經營績效改善」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二一○、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空污降載機制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二一一、行政院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非營業特種基金存續與整併」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二一二、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1目項下「稅捐及規費」預算凍結4萬8千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一三、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1目項下「效益評估作業」預算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一四、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2目項下「業務費」中「國外旅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一五、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2目項下「國外旅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一六、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軍醫局「軍事醫療作業」之「物品」預算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一七、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軍醫局「軍事醫療作業」中「業務費」之「物品」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一八、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軍醫局「軍事醫療作業」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一九、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軍醫局「軍事醫療作業」之「一般事務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二○、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軍醫局「軍事醫療作業」中「人事費」之「其他給與」預算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二一、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軍醫局「軍事醫療作業」中「業務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二二、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軍醫局「戰術戰傷及災難事故救護訓練系統暨設施」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二三、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軍醫局「國軍衛生部隊衛勤裝備整備」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二四、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軍醫局「教育行政」中「業務費」預算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二五、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軍醫局「訓練綜合作業」中「業務費」預算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二六、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軍醫局「設施修繕維護與管理」之「房屋建築養護費」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二七、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軍醫局「營產管理」之「房屋建築養護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二八、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軍醫局所屬單位(含三軍總醫院)109-111年度醫療裝備整備」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二九、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軍醫局「醫療設備」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三○、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軍醫局「軍事行政」項下「軍事醫療作業」之「物品」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三一、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陸軍司令部第3目項下「國內旅費」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三二、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陸軍司令部第4目項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三三、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陸軍司令部第4目項下「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預算凍結2,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三四、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陸軍司令部第5目項下「訓練模擬儀器」中「業務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三五、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陸軍司令部第5目項下「國軍HF通信機換裝案」預算凍結4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三六、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陸軍司令部第5目項下「野戰交換機汰換案」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三七、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陸軍司令部第5目項下「野戰交換機汰換案」預算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三八、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陸軍司令部第5目項下「一般通電裝備」預算凍結3,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三九、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陸軍司令部第5目中「手持式無線電機汰換案」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四○、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軍司令部第1目項下「情報及測量作業」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四一、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軍司令部第5目項下「國軍HF通信機換裝案」預算凍結5,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四二、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軍司令部第5目項下「野戰交換機汰換案」預算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四三、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軍司令部第5目項下「通資傳輸基礎設施建置案」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四四、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軍司令部第8目第2節中「辦理『多功能特種作戰訓練場』所需設備及投資」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四五、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軍司令部第8目第2節中「訓場複合式標靶建案」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四六、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軍司令部第8目第2節項下「林園靶場整修工程」預算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四七、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空軍司令部第1目項下「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預算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四八、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空軍司令部第1目項下「人事行政」中「業務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四九、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空軍司令部第3目項下「教育行政」中「業務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五○、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空軍司令部第5目項下「國軍UHF地(艦)對空通信機換裝」預算凍結9萬9千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五一、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資通電軍指揮部第3目項下「國內旅費」預算凍結17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五二、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資通電軍指揮部第4目項下「國內旅費」預算凍結22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五三、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憲兵指揮部第1目項下「情報及測量作業」中「業務費」預算凍結8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五四、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參謀本部第1目項下「情報及測量作業」中「業務費」之「物品」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五五、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參謀本部第1目項下「情報及測量作業」中「業務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五六、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參謀本部第1目項下「情報及測量作業」中「業務費」預算凍結24萬7千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五七、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參謀本部第1目項下「情報及測量作業」中業務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五八、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參謀本部第1目項下「人事行政」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五九、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參謀本部第3目項下「資訊服務費」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六○、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參謀本部第3目項下「訓練綜合作業」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六一、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參謀本部第3目項下「訓練綜合作業」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六二、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參謀本部第3目項下「訓練綜合作業」之「業務費」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六三、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參謀本部第3目項下「訓練綜合作業」中「業務費」預算凍結112萬3千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六四、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參謀本部第3目項下「教育行政」中「人事費」之「獎金」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六五、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參謀本部第3目項下「教育行政」中「業務費」之「委辦費」預算凍結6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六六、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防大學第3目項下「教育行政」中「業務費」之「委辦費」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六七、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防大學第3目項下「教育行政」中「業務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六八、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防大學第3目項下「教育行政」中業務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六九、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正國防幹部預備學校第1目項下「人事行政」中「業務費」預算凍結2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七○、僑務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一)「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一般事務費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七一、僑務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二)「資訊管理與維護」業務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七二、僑務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三)「資訊軟硬體設備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七三、僑務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四)「加強僑務委員聯繫及辦理僑務委員會議」業務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七四、僑務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五)「國內慶典活動接待服務」業務費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七五、僑務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六)「研究發展及專案業務」業務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七六、僑務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七)「研究發展及專案業務」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七七、僑務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八)「國家發展新局下僑務鞏固與革新計畫」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七八、僑務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九)「加強僑社聯繫及輔助舉辦多元活動」一般事務費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七九、僑務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舉辦僑社工作研討會及邀訪活動落實僑務工作」業務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八○、僑務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一)「其他業務租金」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八一、僑務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二)「國家發展新局下僑務鞏固與革新計畫」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八二、僑務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三)「編印及供應僑校華語教材」業務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八三、僑務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四)「培訓僑校師資及充實教學資源」預算凍結1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八四、僑務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五)「辦理文化社教活動及巡迴教學」一般事務費預算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八五、僑務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六)「國家發展新局下僑務鞏固與革新計畫」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八六、僑務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七)「對外之捐助」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八七、僑務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八)「聯繫海外僑臺商組織並協助推展業務」一般事務費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八八、僑務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九)「培訓僑臺商經貿人才協助僑臺商企業發展」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八九、僑務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二十)「海外華人經濟資訊彙蒐並促進海內外商機交流」一般事務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九○、僑務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二十一)「國家發展新局下僑務鞏固與革新計畫」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九一、僑務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二十二)「鼓勵海外僑生回國升學」業務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九二、僑務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二十三)「落實在學僑生輔導與畢業留臺校友聯繫」業務費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九三、僑務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二十四)「培訓海外專業技術青年人才」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九四、僑務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二十五)「輔導海外青年來臺文化研習及團隊活動」一般事務費預算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九五、僑務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二十六)「國外旅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九六、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派員出國計畫」預算凍結5%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二九七、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礦務局砂石產業數位轉型計畫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二九八、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礦務局「礦業及土石科技發展」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二九九、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商業司「提升服務業競爭力與高值化輔導」預算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三○○、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智慧財產局服務型智慧政府2.0推動計畫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三○一、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產業數位轉型與創新發展計畫之研審及協調推動」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三○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務人力發展學院決議(二)「國外旅費」預算凍結20%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主席:報告院會,第三○三案以下請一併宣讀,宣讀後,除第三○三案至第三一○案、第三一二案至第三一四案、第三一六案至第三二○案、第三二二案至第三二四案、第三二六案至第三三六案同意展延審查期限外,其餘各案均准予備查。
三○三、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對外漁業合作管理辦法」第三條及第十三條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四、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送「合作社及社區公開募集設置再生能源公民電廠示範獎勵辦法」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五、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農田灌溉排水管理辦法」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六、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農田水利非事業用不動產活化收益辦法」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七、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農民退休儲金條例施行細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八、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水利小組設置管理辦法」第五條及第十一條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九、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修正「天然氣事業規費收費標準」第十二條之一、第十二條之二及第十二條之三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一○、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修正「公用天然氣導管承裝業管理辦法」部分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一一、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公告「實施農產品產銷履歷驗證制度」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一二、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函為修正「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六條及第八條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一三、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函為修正「農業動力用電範圍標準」第二條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一四、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修正「經濟部協助產業永續發展補助及輔導辦法」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一五、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修正「水權登記收費標準」第八條及第八條之一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一六、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修正「電業登記規則」第三條及第六條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一七、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遠洋漁業條例第十三條第一項第十九款第二目非法、未報告及不受規範漁撈作業漁船名單」部分附件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一八、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管理條例第八條第一項第十八款非法、未報告及不受規範漁撈作業漁船名單」部分附件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一九、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分類標準」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二○、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水土保持法施行細則」第二十六條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二一、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農藥標準規格準則」第三條附表四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二二、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農會漁會擔任保險人之農業保險爭議調處辦法」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二三、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農會漁會擔任農業保險保險人許可及管理辦法」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二四、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農會漁會辦理農業保險業務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及管理辦法」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二五、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公告「產銷履歷農產品驗證資訊查詢管道及標示方式」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二六、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農業保險基金管理辦法」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二七、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修正「再生能源電能費用補貼申請及審核辦法」第四條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二八、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修正「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審查原則」第四點規定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二九、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修正「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許可辦法」第五條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三○、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修正「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第三條、第四條及第六條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三一、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送「一定契約容量以上之電力用戶應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管理辦法」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三二、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修正「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三三、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修正「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三四、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修正「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部分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三五、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送「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三六、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修正公告「能源用戶應申報使用能源之種類、數量、項目、效率、申報期間及方式」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三七、本院人事處函送「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名單」,請查照案。
委員會 |
召集委員 | |
內政委員會 |
張宏陸 |
鄭天財Sra Kacaw |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
羅致政 |
江啟臣 |
經濟委員會 |
邱志偉 |
謝衣鳯 |
財政委員會 |
沈發惠 |
羅明才 |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賴品妤 |
林奕華 |
交通委員會 |
林俊憲 |
洪孟楷 |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
黃世杰 |
陳以信 |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
賴惠員 |
林為洲 |
質 詢 事 項
一、本院溫委員玉霞,為我國914萬4,000勞動人口,有30%每月薪資低於新臺幣3萬元,政府應速於解決低薪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本院溫委員玉霞,為國內每天仍缺蛋140萬粒,而且蛋價上漲約20%,國人被迫減少吃蛋,農委會難辭其責,應速有效解決,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本院廖委員婉汝,鑑於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住院病人皆需做PCR檢測,由於鼻腔或咽喉採檢方式對受檢者造成的不適感較強,而兒童之耐受力較弱,易對採檢產生嚴重抗拒,爰建議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對住院兒童之新冠肺炎檢測採唾液檢測,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本院廖委員婉汝,俄羅斯於今(111)年2月24日開始,大規模入侵烏克蘭。面對俄國壓倒性的兵力,烏克蘭除了事前加強戰備、各國提供武器,亦動員預備役軍人和志願軍。同樣面對威脅的台灣,多為對外採購及國造武器,卻忽略防災避難及軍事訓練,若戰爭發生,僅靠國軍我國兵力將可能面臨困境;對此,立法院法制局即建議,為確保兵力充足,政府可恢復徵兵制。全民動員、全民國防教育與國人士氣是國防關鍵,而非僅依靠武器,政府應積極規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五、本院廖委員婉汝,因屏東縣高樹鄉大津觀光景點與設施即將營運,並帶動人潮及招商,加上屏東客運大津擁有土地,若交通部公路總局及地方政府能規劃設站等相關設施,並由中央與地方政府共同協助初期相關營運,使屏東客運該交通路線供民眾與遊客搭乘,解決交通相關需求,預期可帶動人潮、繁榮地方,使大津路線成為屏東交通重要路線,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六、本院廖委員婉汝,「戰備跑道戰機緊急起降」為緊急時期戰機使用,亦為我國去(110)年漢光演習重點。然戰備跑道實際啟用時機為戰時,而非演習,可能面臨成為敵軍毀損目標、天候不佳等狀況,無法達成最佳起飛條件,影響軍機緊急時期起降作用。爰建議國防部應該針對戰時最嚴苛之條件及臨時狀況,規劃相關應變機制,以備不時之需,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七、本院鍾委員佳濱,鑑於數位社群平台法令未臻完善,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八、本院鍾委員佳濱,鑑於停電造成農、漁業損害補償辦法未臻完善,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以上質詢事項,詳見本期質詢事項全文)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對行政院院長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繼續質詢。
對行政院院長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繼續質詢。
主席:請羅委員致政質詢。
羅委員致政:(10時33分)謝謝院長,麻煩請行政院蘇院長、外交部吳部長上台備詢。院長早!院長辛苦了!在進入今天的質詢主題之前,因為今天媒體都非常關注一個議題,就是昨晚新聞傳出俄國總統普丁有可能對於我們這些所謂被列入不友善國家採取報復的具體行動,包括有可能會威脅關掉我們的駐處。外交部對此做了一個回應,表示我國駐俄羅斯代表處目前仍正常運作,外交部將會持續密切關注俄羅斯內外情勢的變化,採取因應措施等等。但是這個好像沒有回答到這樣的議題,請問一下,這個媒體的報導是否屬實?就是所謂普丁可能採取行動來關閉我們的駐處,請部長說明。
主席:請外交部吳部長答復。
吳部長釗燮:(10時34分)謝謝委員的垂詢,我想這個議題的確是昨天晚上及今天早上很多人都在關注的,這個是一個典型的假訊息,除了我們的駐俄羅斯代表處,還有提到我們的航空公司。我們除了在昨天晚上出來做說明之外,我們也報警了。
羅委員致政:所以這是一個假訊息?
吳部長釗燮:假訊息。
羅委員致政:好,部長這樣一個宣示是非常重要的。因為昨天坦白講,看到外交部的說明是相當平穩沒有錯,但是完全沒有提到這是一個錯假訊息,而這個訊息對於民心士氣是會有影響的,所以今天部長做了明確的公開表示,我們希望媒體能夠幫我們來釐清。謝謝部長。
吳部長釗燮:謝謝。
羅委員致政:院長,今天的主題還是要回到大家所關心的303全臺大停電所暴露出的問題,當然很多委員都關心了,也表示過意見,我認為至少可以從三個層次來看。第一個是台電本身管理的問題,第二個是臺灣整個能源政策及能源策略上的問題,第三個就是所謂國家安全的層次,當然,一個層次一個層次來談都有不同的重點。
雖然這兩天我們不斷強調它是跳電而不是缺電,可是跳電的衝擊並不亞於缺電,因為短暫停電可能還是帶來很多的衝擊,包括產業受損等等的議題,所以我們還是不能等閒視之,不要只強調這是跳電而不是缺電,就認為這個議題不應該去正視。
我所關心的是台電的管理到底出了什麼問題,我們先談這個層次。過去一、兩年來,每次都是檢討報告,我們稍微整理一下過去幾年的檢討報告,從最近的303,再來是去年的1212,再往前是727核二跳機,再往前是513、517的停電事故報告,光是過去兩年就有這麼多的報告,有些是台電自己的報告,有些是經濟部的報告。換句話說,每一次發生問題後,就來一次檢討報告,然後也不意外的,所有的檢討報告結論都是人為疏失。部長,你怎麼看?
王部長美花:確實,這幾次的事故,特別是去年的513、2017年的815,以及這次303的事件,這三次確實都是因為在人為操作上犯下嚴重的錯誤,這個部分確實是屬於管理面的問題,我們這一次會再痛定思痛,針對第一線人員的專業訓練也好,以及人員在操作上怎麼去落實這樣的SOP也好,確實要……
羅委員致政:可是這樣的SOP上一次沒有檢討到嗎?
王部長美花:有。
羅委員致政:上上次的檢討報告沒有檢討到嗎?上上上次的檢討報告沒有檢討到嗎?
王部長美花:相關的操作,確實是有相關的、不同的專業,它有很多的面向,特別是涉及到跨單位的專業訓練的部分,這個強度確實要加強。
羅委員致政:因為這樣一個人為疏失在我來講,我認為在類似台積電或大型民間企業等大公司,這種情況是幾乎不可能發生的事情,顯然台電的管理有嚴重的漏洞,可是你們每一次的檢討報告,要嘛就是台電,要嘛就是經濟部提出的,所以我這邊要拜託院長,是不是去研究一下,有沒有可能成立一個獨立的、專業的,甚至跨國的、第三方的體檢跟調查小組?
蘇院長貞昌:謝謝委員這樣的指教,委員所指出來的這些相關的情事一再地發生,確實很不應該,而確確實實發生在不同的時點、不同的狀況,經濟部的部分,我已經責成他們一定要就相關的這些狀況,真正抓出問題,並且要他們整個來面對問題且矯正錯誤。委員剛才指教時提到,甚至於是不是請國外專家來調查等,都是要做的方向。
羅委員致政:我覺得院長這個承諾是很重要的,我不是不相信經濟部,經濟部過去也面對同樣的問題,也成立了調查等等,但是我希望它是更高層級的、更多外面的專業,甚至是請國際的團隊來幫助我們,而且不是只有這一次的檢討報告,對於未來整個台電隨時、平時的監控、調查都要去進行,而這個團隊的存在,我覺得是必要的,否則的話,每一次問題出現後又來提出檢討報告,然後又是人為疏失,我覺得那個是對不起國人的。所以這一塊務必請院長及部長認真去評估這個可行性,也就是真正成立一個獨立的,甚至找國際專家幫我們來看,這樣會比較客觀,因為很多人講台電的調查就是自己人查,當然找不出問題嘛,因為會官官相護,而且經濟部也有責任啊,因為經濟部本身有督導責任,可是他又不願意自己檢討自己,所以必須要升到院的層級,這個可能性要拜託院長真的認真評估一下。
蘇院長貞昌:好。
羅委員致政:好。謝謝。
蘇院長貞昌:謝謝。
羅委員致政:談完台電管理之後,下個問題我要談的是臺灣的能源政策。長期來講,政府的政策是發展綠能等再生能源,可是再生能源最大的困難就在於其不確定性、不穩定性,所以針對這次的危機或是長期可能缺電的問題,很多業界都不斷提出一個觀點,也就是儲能。業界提到穩定供電的解藥可能在儲能。仔細去看行政院,包括總統一路下來強調的臺灣六大核心戰略產業,其中一個就是綠能跟再生能源產業。我仔細讀過行政院的報告,其中提到發展的策略諸如:打造離岸風電、亞太風電產業、產業專區、綠能參與制度等等,但是就缺一個東西,就是發展儲能產業。部長,給你機會說明一下,我們有沒有發展儲能產業的政策?
王部長美花:謝謝委員。發展再生能源要搭配儲能,現在我們也確實覺得要更加緊腳步,因為儲能不管是搭配太陽光電、離岸風電都變得非常重要。就儲能產業而言,現在無論從產業面的發展,還有相關的躉購費率也好或是相關的機制等等,技術面的部分確實也是另外一個議題,因為要做這麼大的儲能,短期儲能的技術目前是有的,但是要儲存2個小時以上的儲能技術,目前在國際上相對價格比較貴,國內要如何透過相關的研發,讓儲能技術快速建立起來,還有相關的基礎場地的配套問題……
羅委員致政:我想了解的是,請看簡報上所呈現的趨勢,各國都知道下一個明星或重要產業就是儲能,尤其當你不斷強調淨零排碳,不斷強調綠能產業的時候,儲能是一個不可避免的面向。有些國家甚至超前部署,把儲能產業,不是綠能喔,而是把儲能產業當作一個重要的產業,甚至有可能成為臺灣另外一個護國神山,這一塊就是我們想去推動跟規劃的方向。請問部長,我們儲能的目標是什麼?你們自己有一個目標,不是嗎?2025年要達到多少?
王部長美花:有,2025年我們的目標是至少要有1GW以上的儲能。
羅委員致政:2025年希望達到1GW,對不對?
王部長美花:是。
羅委員致政:你知道就全世界推展的趨勢到2024、2025年左右,從剛才那個圖可以看到,2024年全世界大概會有100GW,所以我們的儲能大概只占全世界的1%,其實是不太夠的,我覺得你的目標可以更大膽。我最近一直在研究一個觀念,事實上很多國家在做的就是藏電於民。如果臺灣是一個危機社會的話,照理講每個家庭裡面都應該有一個儲能的裝置,可以讓你撐過半小時、一個小時,無論是颱風天跳電、缺電也好。政府有沒有這樣的鼓勵措施,讓所有人都有儲電的裝置,萬一跳電幾個小時,至少家裡冰箱內的東西不會壞掉。日本就有這樣的鼓勵措施。
王部長美花:是。對。在這1GW裡面,超過一半以上是民間投入的相關儲能……
羅委員致政:沒有,你現在講的就是我剛才講的可能是發電的廠商有儲能的裝備,對不對?我現在講的還包括更廣。
王部長美花:沒有錯,第二步就是推廣到甚至各個家庭、中小企業也有儲能,沒有錯。
羅委員致政:是啊!那這一塊政府到底有沒有總體的策略?
王部長美花:是,這個部分可能比較偏向第二階段,我們先把第一階段產業的這部分……
羅委員致政:沒有啦!部長、院長,要超前部署,好不好?
王部長美花:是。
羅委員致政:舉個例子,現在很多新建的大樓開始強調有儲能設備,沒錯吧?如果建物有儲能設備的話,他在建築跟設計大樓的時候就會預留需要的空間,就好像現在我們對於很多新的大樓,如果它有充電設備的話,我們提供何種獎勵跟協助,所以可以更超前部署,好不好?
王部長美花:是。
羅委員致政:接著我想關心的是核四,院長非常辛苦,去年底就核四等公投案全臺灣走透透,讓人民可以認同我們的政策,就是我們不走核能。可是核四的問題如果一直不做真正的一次性的解決,不做轉型的話,兩年後搞不好這個議題又來了,又要重新再來公投一次,那院長又要辛苦一次了。本席想了解的是,政府在現階段有沒有真正下定決心要開始推動核四真正的轉型?我認為核四有可能、也有機會、也應該扮演臺灣發展儲能的一個重要的關鍵角色,它不僅是一個能源政策,它也是一個產業的政策,甚至是一個環保的政策,因為我們知道,如果臺灣能夠把核四變成一個全世界最大、最先進的園區來推動儲能產業的話,我相信全世界沒有那麼大的地方,所以請問部長,核四到底有什麼規劃,要轉型成何種園區?
王部長美花:謝謝委員。對於核四整個區域未來應該如何去規劃,我們有幾個想法。第一個,北部的電源及電力的輸送確實是不足的,所以這個地區能不能做一個多元的,包括綠能、包括儲能的應用,甚至未來可不可能要發展氫能的時候,這個地方可以怎樣來運用,這是現在台電初步的想法。核四場域的規劃,還有很多需要溝通的,包括跟當地人的溝通,還有一些配套的法規等等,這部分我們會積極來處理。
羅委員致政:部長,這是前台電鍾總經理所提的,但是部長尚未公開背書,就是把核四轉型為再生能源園區,其中包含風力、太陽能以及燃氣機組,甚至設置一個200MW到300MW的儲能裝置。但是我覺得這個提議還不夠大膽,我們可以做得更有魄力一點,因為現在的提議像是大雜燴,什麼都放進去,好像就為了不要浪費土地一樣。台電核四廠最值錢的部分是不是饋線?
王部長美花:是。
羅委員致政:沒有錯吧?
王部長美花:是。
羅委員致政:如何把核四的廠區發展成一個有特色的綠能園區也好,或是利用這個機會去帶動產業也好,這個非常重要,但是有一點更核心的就是土地使用的問題。沒錯吧?
王部長美花:是。
羅委員致政:因為當時我們徵收的目的是為了核四,要把它轉型成綠能園區的時候,可能原來的土地法規,甚至我們當時徵收的正當性都不見了,台電或經濟部想好了可能的解套方法沒有?
王部長美花:我們初步盤點過這個部分,確實有些相關的法規面需要確認:第一個,我們內部要跨機關做確定;第二個,也確實要再跟當地溝通,這個部分也再請委員幫忙。
羅委員致政:好。這一點我就要拜託院長,因為這是國家級的議題,不是經濟部可以單獨處理的重大政策,我們希望在院長您的任內能夠為臺灣人民非常明確地點出來,核四下個階段想轉型成什麼,才能讓我們有一個努力的方向。這件事光靠經濟部也解決不了,因為它涉及到包括土地法規、跟當地的溝通甚至整個新北市的發展等等,此事大概只有院長層級甚至總統層級才能做政策的宣示。我們也不希望拖太久,因為搞不好明年又要來公投了,又要開始連署了,然後這個問題又被卡住了,所以也有時間上的急迫性,這一塊真的要拜託院長多關注一下。
蘇院長貞昌:謝謝委員。確實委員點出來,無論是儲能的作法跟方向以及核四怎樣不讓它就此荒廢,確實如何將這兩個議題整合起來,變成對國家有益的政策,這確實是國家層級,我們會來努力。
羅委員致政:好。謝謝院長。
蘇院長貞昌:謝謝。
主席:請蔣委員萬安質詢。
蔣委員萬安:(10時49分)謝謝主席,有請蘇貞昌院長。院長好。3月8日經濟部提出303停電事故的檢討報告,整篇報告還是把303大停電的問題歸因於台電人員操作失誤還有電網脆弱,院長,到底現在行政院有提出什麼樣的檢討方案出來?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蘇院長貞昌:(10時49分)委員你好。謝謝委員指教。我們對於整個事故盤點之後,確實是第一線操作上的失誤,這是事實;電網有必要再加強其韌性,也是應該。
蔣委員萬安:院長,你看我們在2003年到2016年這將近15年當中,不曾發生過全臺的大停電,但是在民進黨政府上臺以後,從2016年到現在這6年當中,發生了4次全國大停電,為什麼?過去都不會有人為操作的疏失,為什麼在民進黨任內就發生4次全臺大停電?
蘇院長貞昌:停電確實是不該,不過這跟政黨無關,這個是因為第一線這樣子的操作,確實在我們查了以後……
蔣委員萬安:院長,這是跟政策有關,為什麼這6年來發生4次大停電,而且都是推給基層人員?
蘇院長貞昌:我不是推……
蔣委員萬安:說這是人為疏失,推給基層人員。好,那為什麼十幾年前不會有人為操作疏失?不會發生大停電?院長,在民進黨上臺以後,到底是政策方向出了問題?還是什麼原因造成4次都是人為操作疏失?院長有沒有瞭解這當中的原因?
蘇院長貞昌:這不是政策的錯誤,委員如果一定要把它弄成政黨,就陷入意識形態。
蔣委員萬安:沒有,院長,我是用時間來看啊!剛好啊!這個就是時間表。院長,所以我要請教你,到底是哪一個環節出錯?為什麼這麼巧,4次都是人為操作疏失?為什麼?院長,我要請教你,從你們的檢討報告沒有看到原因啊!
蘇院長貞昌:我沒有否認發生的時間,也沒有否認是民進黨在執政,但委員說這個是因為政策、是因為政黨,那就陷入意識形態,這樣不好。
蔣委員萬安:院長,是不是因為政策?
蘇院長貞昌:不是政策。
蔣委員萬安:那是什麼原因?
蘇院長貞昌:我們已經報告原因,就是操作上的錯誤,電網系統脆弱……
蔣委員萬安:為什麼都是人為操作疏失?是人員的訓練不夠、人才不夠嗎?
蘇院長貞昌:這都應該檢討。
蔣委員萬安:都是這些原因?
蘇院長貞昌:關於原因,昨天部長也有詳細報告。
蔣委員萬安:院長,在2017年還是賴清德擔任院長的時候,我就在這邊,因為就815大停電有做一個專案報告,當時行政院也好、蔡英文總統也好,也有出來宣示,當時說什麼?也是說因為系統過於脆弱,這麼多年了,系統非改不可,列為未來澈底檢討改革的重點。可是在5年後的今天,我們來看看,同樣又發生大停電,同樣又是人員操作失誤,同樣蔡英文總統出來說什麼?說電網脆弱,我們要進行全面的重新規劃跟調整。在5年前跟5年後都一樣發生大停電,一樣推給基層人員,講一樣的事情,說要檢討系統,重新更新電網,同樣要更多錢。院長,你們今天又說要用一千多億元來更新電網,你們的SOP就是出了事情就提檢討報告,推給基層,然後要用更多錢,這些都是納稅人的錢,請問錢到哪裡去了?4次大停電,台電要了多少錢?這些都是納稅人的辛苦錢,到底用到哪邊去?一事無成!院長,政府難辭其咎,該不該檢討?
蘇院長貞昌:是該檢討。
蔣委員萬安:那為什麼拿這麼多錢?錢到哪裡了?請說明清楚。
蘇院長貞昌:所以要針對問題,不必……
蔣委員萬安:為什麼又來要一千多億元?在5年前就說要更新,就說系統要全面檢修,在5年後同樣的事情,講同樣的話,但是要更多錢,人民看不下去了,這就是民進黨政府!
蘇院長貞昌:委員不必把這個引述到政黨……
蔣委員萬安:那請說為什麼。
蘇院長貞昌:委員,這個也不像你平常的風格,什麼都用成意識形態,你這樣的講法不好,這樣不是在針對問題、解決問題。如果委員一定要……
蔣委員萬安:為什麼會這麼生氣?人民的怒火,院長,你知道嗎?這次大停電不只對民生造成影響,對企業經濟造成的衝擊超過上百億,有77%的工業區受到波及。院長,人民很憤怒,我在基層碰到民眾,他們都問為什麼又發生大停電,之前發生815大停電,然後在2021年發生513大停電、517大停電,現在又發生303大停電。民眾願意給政府機會,所以上一次815大停電之後你們編列預算、要了錢,我們立法院也給了,沒錯!就是希望不要再發生,但是發生了4次。院長,為什麼我們那麼生氣?因為我們的產業承受不起啊!現在產業界都說未來一定會缺電,政府拍胸脯保證不會缺電,可是人民要相信誰?院長,你願不願承諾未來不會發生大停電?
蘇院長貞昌:委員,我們都很清楚看到在3月3日的時候,我們的整個電是足夠的,當時也不是用電的尖峰,而怎麼樣發生錯誤,現在已經查得清清楚楚,沒有推,也不必一直把它意識型態……
蔣委員萬安:沒有意識型態。院長,我最後請問你,身為最高行政首長,你願不願意承諾接下來不會發生大停電?
蘇院長貞昌:我們特別向全國人民表示負責,也針對問題要來解決,委員也不必把它一直往這個方面就講這個是怎麼樣,應該針對問題,看是不是這樣的問題,如果……
蔣委員萬安:院長,針對問題,你敢不敢承諾接下來不會再發生大停電?
蘇院長貞昌:委員,我不是喊口號的人。
蔣委員萬安:好,院長,你不敢承諾,也是一種表示。王美花部長至少願意承諾1年,她敢承諾1年,院長,你敢不敢啊?
蘇院長貞昌:委員,我們在這裡……
蔣委員萬安:你不敢啦!又要一千多億元,卻換不回院長的一句承諾,國人看得清清楚楚,行政院長不敢承諾接下來不會發生大停電。
蘇院長貞昌:委員,你質詢一定要用這樣的方式嗎?
蔣委員萬安:那你承諾啊!院長,請承諾!部長敢承諾,院長願不願意承諾?
蘇院長貞昌:我對於整個情形都認為針對問題才是解決問題,不是用拍胸脯的。
蔣委員萬安:人民要看到政府的承諾,今天我們願意給你錢,給你一千多億去改善電網,但是要看到政府的guts,政府敢不敢承擔?政府願不願意承諾?
蘇院長貞昌:這種政府過去看很多了……
蔣委員萬安:不要牽拖啦!又在牽拖!蘇院長不敢承諾!
蘇院長貞昌:從你的祖父說要反攻大陸,到現在還沒有反攻大陸,那是最不負責任的政府。
蔣委員萬安:我跟你在談電和能源的問題,院長現在還在講這些!
蘇院長貞昌:你如果一定要講這種,我不會輸你啦!你今天是為了選舉在這裡表演是不是?我們要談問題嘛!
蔣委員萬安:我問你能源和電的問題,你不願意承諾,不敢承諾。
蘇院長貞昌:你承諾什麼?你承諾反攻大陸啦!
蔣委員萬安:我們在就事論事,討論用電。
蘇院長貞昌:我也是就事論事啊!
蔣委員萬安:發生303大停電,結果蘇院長還在這邊……
蘇院長貞昌:為了你們國民黨的承諾,我們臺灣付出多少代價?因為你老祖父的承諾,我還去當兩年兵,還說第一個要踏上中國大陸,解救同胞啦!你那種承諾有什麼用?我現在要解決問題啦!
蔣委員萬安:院長不敢承諾,不願意承諾接下來不發生大停電,然後惱羞成怒,面對國會議員,不知道講到什麼地方去。
蘇院長貞昌:你才惱羞成怒!講到你祖父了,是不是你祖父?
蔣委員萬安:院長,再生能源是民進黨政府的政策,我們國會議員監督政府是天經地義,就事論事。
蘇院長貞昌:我是就問題在跟你談,可是你老是講敢不敢。
蔣委員萬安:游院長,要不要主持一下?
蘇院長貞昌:又要求救了是不是?
蔣委員萬安:再生能源是政府的政策,在2025年達到20%。
蘇院長貞昌:我們的政策沒有錯,往政策在走,今天這些當年留下來的種種攤子,我很重的在扛著,我很想解決問題,你一直在講敢不敢,你為了選舉在那邊叫什麼?
蔣委員萬安:院長,如果接下來再發生大停電,王美花部長都願意承諾,你們的再生能源政策是在2025年要達到20%,請問會不會達標?
蘇院長貞昌:光用承諾有什麼用?你們國民黨承諾了多少?
蔣委員萬安:院長,請回答。
蘇院長貞昌:我回答問題……
蔣委員萬安:時間暫停,不要浪費我的時間。
蘇院長貞昌:我要解決問題。
蔣委員萬安:主席,院長不就我的問題回答。
蘇院長貞昌:又來了!我就是在解決問題。
蔣委員萬安:再生能源2025年20%會不會達標?
王部長美花:這個我們已經澄清過很多次,那確實在2016年、2017年設定這個部分,當時的用電跟現在的用電相比,確實成長了600億度,所以當時提的20%是你要達成這樣的裝置容量,就可以占到20%,但是確實……
蔣委員萬安:所以部長的答案是沒辦法達標?
王部長美花:關於20%這個部分,以現在用電量的占比來看,確實沒有達到20%。
蔣委員萬安:好,所以2025年確定沒辦法達標,對不對?
王部長美花:綠電的部分。
蔣委員萬安:就是再生能源。
王部長美花:是。
蔣委員萬安:所以當時你們的政策是5、3、2,大概是天然氣50%、燃煤30%、再生能源20%。院長,部長已經說了,再生能源2025年確定沒辦法達標到20%,請問你們的備案是什麼?如果再生能源沒辦法達到20%,你們要用什麼其他能源來補?會不會火力全開?這是民眾擔心、疑慮的,會不會缺電?
王部長美花:我們現在就是用增加天然氣來代替燃煤,這樣的話就是先從減煤開始,未來再將燃煤越來越降低,所以天然氣的機組就是我們現在很快速地來做,到2027年之前天然氣增加跟除役的機組,特別是除役機組還包括燃煤機組等等,增加的機組都比除役機組還要多。
蔣委員萬安:所以,部長的意思是你們會用增加天然氣的比例來補達不到的再生能源?
王部長美花:第一個,再生能源會增加。第二個,對於基載電力的部分,燃煤機組會減少,但是我們會增加天然氣的機組,這個都已經在規劃當中。
蔣委員萬安:院長也知道,部長說了,再生能源達不到20%,接下來你們可能要用其他能源配比來補,不管是天然氣還是燃煤,或是其他發電來源,重點是民眾擔心會不會火力全開?
王部長美花:因為這個火力還包括天然氣,天然氣和燃煤比起來,本來空污就是會降低。
蔣委員萬安:部長,你說沒辦法達標到20%,所以你們預估2025年再生能源會占多少?也就是會差多少?
院長,你看去年再生能源也只有6%,這不是很短的差距,而是非常大的差距。
王部長美花:我們的離岸風電過去這兩年因為疫情,不管是外國技師也好,相關工作人員都沒辦法進來,影響確實很大,我們今年會有4座離岸風電案場會陸續完成。
蔣委員萬安:部長,我只問一個問題,你說沒辦法達標,那是和20%差多少?
王部長美花:這個部分大概還不到16%,有15%多。
蔣委員萬安:不到16%。
王部長美花:對。
蔣委員萬安:你們最樂觀預估都不到16%。再生能源非常關鍵,我也非常支持。但是,院長,當時你們規劃2025年這樣的能源配比還沒有考量到2050淨零碳排,也就是說,你們是在2016年之前規劃2025年的能源配比5、3、2,但是去年因為國際趨勢蔡英文政府也喊出我們2025年要淨零。院長,我跟你講,照你們當時原本規劃的2025年目標,2050年減碳要減50%,但是現在喊出淨零,目標是減100%,所以很顯然再生能源原本訂的20%目標竟然都達不到,更遑論2050年要淨零碳排,到底做不做得到?
蘇院長貞昌:確實是比原來的還要更加艱鉅,不過我們還是要往這樣來努力,原定的目標是沒有達到,也受了疫情的影響,這都是事實,但我們還是以2050淨零碳排為目標,這中間我們有一些在作法上有落後,但還是在趕的程度,我請部長向你報告。
蔣委員萬安:沒關係,院長,我知道你已經宣示,你會努力做,非常好!那就努力達標。但是……
蘇院長貞昌:謝謝,也請多一點支持。
蔣委員萬安:院長,現在大家關心的是既然朝向2050淨零碳排目標,從現在開始你的能源路徑圖是什麼?
蘇院長貞昌:我請部長向你報告。
王部長美花:這個部分在3月底國發會這邊會提出2050碳排路徑圖出來。
蔣委員萬安:現在已經是3月中了,上一次我在這邊質詢,院長也承諾今年的3月會公布能源路徑圖,但是到現在還沒有看到,現在你說3月底,至少行政院現在已經知道大概的階段性目標。因為去年的COP26氣候會議也要求各國要規劃2030年減碳的工作,所以至少現在告訴國人,我們2030年階段性的能源配比路徑是什麼?部長。
王部長美花:這個在我們跨部會討論2050路徑圖的時候,內部都有在討論,相關版本我們內部還在密集做最後確認當中。
蔣委員萬安:好,那就3月底等你們的淨零碳排路徑圖出來。但我要提醒,日本、韓國都已經有規劃出2030年再生能源等相關能源配比,比如說日本的再生能源比重要提高到38%,韓國也要將再生能源提高30%。所以,部長、院長,這部分是非常關鍵,3月底我們就看你們的路徑圖到底可不可行。
王部長美花:不過,委員在看各國資料的時候可能要注意每個國家的基準日不太一樣,比如以我瞭解的韓國,恐怕不是委員講的那個部分,至於細部資料,我們可以給委員參考。
蔣委員萬安:好。既然談到氣候變遷、淨零碳排,院長知道歐盟2023年就這個議題要試行什麼嗎?
蘇院長貞昌:相關的碳費、碳關稅等等,也都是一個世界趨勢……
蔣委員萬安:CBAM碳邊境調整機制。
蘇院長貞昌:所以我們如果不做,也等於是人家在替我們做。
蔣委員萬安:院長,我們準備好了嗎?
蘇院長貞昌:針對2050淨零碳排目標,關於氣候因應法的部分,我請署長向委員報告。
張署長子敬:跟委員報告,有關歐盟的碳邊境調整機制部分,我們都會把相關機制放進氣候變遷因應法,至於建置的時間,我們會配合要實施的時間儘量完成。
蔣委員萬安:院長,我只問一個,因為你剛剛講到法案─氣候變遷因應法,什麼時候送到立法院?
張署長子敬:跟委員報告,我們已經報行政院在做跨部會審查。
蔣委員萬安:院長……
張署長子敬:我們希望在4月下旬……
蔣委員萬安:署長,我知道,我要聽院長說,院長,什麼時候氣候變遷因應法會送到立法院?
蘇院長貞昌:現在在最後階段,整理好就會送貴院。
蔣委員萬安:這個會期可不可以送進來?
蘇院長貞昌:我們要往這方面努力。
蔣委員萬安:院長,上個會期我在這邊總質詢也是問氣候變遷因應法,上個會期我在衛環委員會當召委,我就是等氣候變遷因應法,院長,你在這邊具體承諾是下一個會期,也就是現在這個會期會送進來,會不會送進立法院?
蘇院長貞昌:應該可以。
蔣委員萬安:好,如果沒有送進來,院長的承諾又再次會跳票,國人很希望氣候變遷因應法趕快上路、趕快通過。
蘇院長貞昌:我們正在做最後……
蔣委員萬安:因為明(2023)年歐盟就要試行碳邊境調整機制。
蘇院長貞昌:我們這次已經很大幅度調整,現在在做最後整理。
蔣委員萬安:這對產業影響至少有230億元,院長,說到做到,這個會期送進立法院!
蘇院長貞昌:應該可以。
蔣委員萬安:接下來,減碳當然是國際趨勢,但是,院長,你看目前各部門的碳排放量,最高的前兩名分別是工業部門和運輸部門。工業部門從2018年開始碳排有逐年下降,但第二占比的運輸部門卻是逐年上升。部長、院長,行政院也有綠運輸及運具電氣化的政策,院長,你知道嗎?
蘇院長貞昌:我們……
蔣委員萬安:但是成效怎麼樣?我們就以我選區的臺北市來看,我們2022年希望能夠增加到400輛,但現在只有50輛,只有12.5%,這當中當然有推行上面的很多困難。院長,我告訴你,很多事需要中央下來協助,比如土地空間、設置電動公車的充電樁,基本上它會占一定坪數。以調度站為例,過去也許一台油車占20坪,但是現在充電樁要增加10坪的空間,所以調度站不夠。包括配電系統,中央(台電)要下來,配電設置耗時費時,有沒有辦法加快配電的申請?還有高壓電箱的設置,院長,設置的時候民眾會有疑慮,要怎麼樣排除這樣的疑慮,否則沒辦法設置,這些都是面對的困難,而這些問題需要中央協助。我今天反映給院長,中央如果訂出一個目標,國家就是要朝向運具電氣化、綠運輸,也要協助地方政府推動……
蘇院長貞昌:中央在政策上是很清楚的,地方的配合跟地方的決定、決心也很重要。我請部長跟您報告。
王部長國材:我們現在就是2030年全國公車都電氣化,這個是我們的目標。目前大概是每年用500輛的方式在進行。現在有兩個,一個是示範型,另一個是一般型。因為它是由下而上申請電動車的補助,地方政府得跟業者一起申請,所以這部分我們跟地方來努力。假如地方有企圖心,願意把電動公車當作最重要的政績來申請,交通部有兩個計畫,行政院也會全力支持,所以這個部分在配套完全都會全力支持。
蔣委員萬安:因為這當中不是只有補助、給錢而已,還有我剛剛談到的土地空間,是不是可以釋出公有調度站?舉例來講,還包括協助跟地方的溝通、降低民眾的疑慮,以及台電也應該要有相關的配電輸送等等,這些不是地方政府能夠解決的,而是需要中央大力支持跟協助。我提出來是要反映各縣市、地方的心聲,因為現在進度是嚴重落後!部長剛剛講需要500輛……
王部長國材:就是以每年500輛為目標。
蔣委員萬安:這牽涉的問題不只是錢,還有很多像是土地空間、電力,這些都需要中央來協助。
蘇院長貞昌:我當過地方首長,地方首長對於這件事情的態度常常是最重要的。老實說,尤其關於土地空間,連運作各種方面,例如執照、建設,地方政府非常重要。這一點請委員要多支持。
蔣委員萬安:好。接下來,有關少子化問題,院長過去也在這邊公開宣示要解決,因為這是國安問題。蔡英文總統也在上任一年公開表示,少子化是國安問題,請問院長從2016年開始到現在,針對少子女化的問題,你們編列了多少預算?
蘇院長貞昌:如果講這個,比起國民黨執政多太多了!
蔣委員萬安:院長,你們現在編列多少預算?你說多很多,請說多少?
蘇院長貞昌:你看看現在具體的,我們不要講這個,光一個人一個月的育兒津貼,去年2,500元、現在3,000元,8月就到5,000元了!
蔣委員萬安:院長,我給你一個數字……
蘇院長貞昌:至於總體預算,從2016年起,關於少子化對策從育兒預算到陪產假等一切措施,我們的預算今年已經來到800億元了,你看看過去國民黨執政才多少錢?
蔣委員萬安:院長,你們現在預算編了這麼多、上千億,已經執行超過1,700多億元,還沒有加上剛才院長講的幼兒補助及育兒津貼等等。院長,去年新生兒人口數多少?
蘇院長貞昌:委員,這個已經是果。
蔣委員萬安:院長,去年新生兒人口數多少?
陳部長時中:去年不足16萬人。
蔣委員萬安:15萬人!
陳部長時中:對。
蔣委員萬安:創了歷史新低,院長知道新生兒人口數從民進黨執政的2016年開始是多少?逐年下滑!
蘇院長貞昌:這個是果。
蔣委員萬安:去年創歷史、懸崖式下掉……
蘇院長貞昌:這個是果。
蔣委員萬安:院長花這麼多錢、上千億,用到哪裡去?
蘇院長貞昌:你倒果為因。
蔣委員萬安:院長,錢用到哪裡去?
蘇院長貞昌:倒果為因。
蔣委員萬安:你們抓不到重點,無法對症下藥。
蘇院長貞昌:錯!
蔣委員萬安:我不期待你即刻解決少子女化問題,給你6年,而你們執政馬上滿8年。
蘇院長貞昌:我們現在是把整個調過來,還真正……
蔣委員萬安:你花了這麼多納稅人的錢,結果不但沒有增加新生兒人數,至少要維持吧?趨緩吧?……
蘇院長貞昌:幾乎就是蔡總統執政這幾年……
蔣委員萬安:不是,你是懸崖式下滑,又創歷史新低。
陳部長時中:跟委員報告,這裡面的錢很重要的是在育兒品質,這也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少子化當然是少,去年行政院跟本部也推出人工生殖補助,在今年也漸漸看到成效。去年有3萬人申請,已經有1萬5,000人通過相關審查,可以開始來做,這些都會有立即的效果。但是生小孩除了能提高生育率很重要、對於國力非常重要之外,育兒的品質也非常重要,我們持續在努力。
蔣委員萬安:育兒品質當然很重要,但最根本的是要有足夠的新生兒人數,都已經說是國安問題,至少每年新生兒人數要成長一些吧?不然稍微趨緩吧?維持、持平也好,花了上千億的人民納稅錢,民眾會懷疑。總統、院長都講是國安問題,我們願意支持,國會也給預算,但為什麼是懸崖式不斷下降?國人會懷疑、有疑慮,也會不滿,納稅人的錢都給政府用,但花到哪裡去了?大停電、少子化更加嚴峻、更加惡化,其他國家都可以趨緩,甚至成長。以德國為例,2021年所公布的出生率達到23年來的最高紀錄。去年美國CIA的調查認為臺灣的出生率是吊車尾、最後一名,所以我們很緊張,國會也願意支持,但結果是沒有成效。不斷的補助及育兒津貼看起來有誘因很好,但很顯然以結果論是都沒有成效。那是不是要檢討呢?
陳部長時中:對,該檢討。
蔣委員萬安:部長講得好,要提高生育品質、要提高育兒的品質,沒有錯!
陳部長時中:照顧品質很重要。
蔣委員萬安:但是當新生兒人數越來越少,我們看到國小有時候連兩個班都招不滿,院長知不知道?這是實際的狀況。
蘇院長貞昌:委員描述的是一個現象,沒有錯。我不跟你爭辯現象,但我們是做事的人,做的這些事哪一件不對?請指教。但確確實實蔡總統執政,從當時國民黨一年不到150億元,到現在投入800億元,卻被你罵成這樣,不好啦!
蔣委員萬安:沒有罵,我們監督政府,看緊納稅人的荷包,因為民眾跟我反映,他們認為少子化這麼嚴重,這影響什麼?勞動力不足。勞動部長也在這邊,削弱我們的競爭力……
蘇院長貞昌:委員,你今天……
蔣委員萬安:陳時中部長也在這裡,我們的社會福利預算不斷地增加……
蘇院長貞昌:你今天跟以前不大一樣。你今天又大聲,又意識型態,這樣不好……
蔣委員萬安:不斷減少我們的稅收,長照造成經濟的壓力……
蘇院長貞昌:我們針對問題,請指……
蔣委員萬安:這些問題都是少子女化所衍生出來的問題,所以為什麼我們認為是國安問題,不分朝野、行政及立法都願意來解決。我們撥給這麼多預算,也願意讓前瞻計畫解決少子化,但是我們要看結果。你說第1年沒問題,第2年看成效,第3年也看成效,6年了至少趨緩吧?我講過你沒辦法趨緩,但不要懸崖式下滑。
蘇院長貞昌:我們就是做……
蔣委員萬安:這些錢用到哪裡?我們是代表人民發聲、代表人民來看緊荷包……
蘇院長貞昌:好、好、好,委員……
蔣委員萬安:院長,你要告訴我們,編這些預算不但要花在刀口上,我們希望至少……
蘇院長貞昌:譬如不孕症補貼,我們把30億元用到不孕症補貼,現在有這麼多願意生育的婦女走這個方式,很努力啊!
蔣委員萬安:院長,我們有共同的目標,就是要解決問題,但是方法要用對……
蘇院長貞昌:請你指教哪個地方做得不好……
蔣委員萬安:如果不斷的育兒津貼補助,但沒有成效……
蘇院長貞昌:不要一直……
蔣委員萬安:譬如前瞻基礎建設,當時我們就指出育兒百寶箱,你們花了上億的預算……
陳部長時中:育兒百寶箱是沒有做的。
蔣委員萬安:那是因為我們提出來,所以今天我同樣指出這個問題……
陳部長時中:那時候有做搞不好成功,也不一定,都不知道。不過那時候確實委員在指教……
蔣委員萬安:部長不要這樣講!當時大家都知道如果花這麼多錢……
陳部長時中:我們也覺得不需要做……
蔣委員萬安:現在整體新生兒人數下滑這麼嚴重,我們是看結果、看成效,如果方法、政策或手段不對要檢討,所以院長要檢討啊!
蘇院長貞昌:哪些地方不對,請你指教,不要只講一個結果……
蔣委員萬安:這是跨部會的問題……
蘇院長貞昌:然後把結果當作原因。
蔣委員萬安:這不只是衛福部、教育部,還牽涉到勞動部,甚至交通部、經濟部等部會要共同來處理。接下來,其實我要問的是……
蘇院長貞昌:你今天質詢聲音很大,然後都是意識形態。
蔣委員萬安:譬如經濟的問題,現在年輕人不生的根本原因不再只是因為結婚,而不願意生孩子……
蘇院長貞昌:聲音小一點,聽得比較清楚啦!
蔣委員萬安:而是不婚、晚婚的問題。行政院有沒有看到?沒有嘛!大家都指出來……
蘇院長貞昌:我們做了這麼多……
蔣委員萬安:是不是要調整你們的政策?要調整政策,而不是來要更多錢,卻看不到成效。
蘇院長貞昌:國民黨的時候一年才150億元,現在800億元了,我們以後準備……
蔣委員萬安:院長,我們就事論事,發現問題要解決!
蘇院長貞昌:你小聲一點。
主席:請張委員宏陸質詢。
張委員宏陸:(11時20分)衛福部及勞動部兩位部長,今天有個問題要討論一下,現在的社福移工、家庭看護移工大概是21萬多,表示有21萬多個家庭有看護照顧的需求。
主席:請勞動部許部長答復。
許部長銘春:(11時20分)是。
張委員宏陸:我們開放也有一段時間了,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移工在臺工作最多為12年,如果是家庭看護工,有必要、有專業等等,符合一些條件者可以延至14年。不過現在普遍有一個問題,很多長者可能八、九十歲了,都是同一個看護工,其實有的都照顧十幾年了,就他的日常生活習慣,有的甚至不能言語什麼的,可以言語的也可能信任該看護工勝於自己的兒子。問題是14年期滿,他都八、九十歲了,如果重新再換一個人,他要重新適應,會衍生出很多麻煩,並且對長者也增加了很多危險。
因此,針對長年是同一雇主的家庭看護移工,我們是不是可以延長年限?我再強調一點,就是同一個雇主,而且是單一地、十幾年來就是同一個人在照顧,中間沒有換過其他照顧的家庭,表示這個人是很依賴他的。像這種的基於人道、不浪費醫療資源等等,因為如果他一跌倒或什麼的,都會造成醫療資源的負擔,這部分是不是可以適度檢討予以延長?
許部長銘春:謝謝委員,有關延長家庭看護移工的年限問題,因為這個涉及修法,過去也有相當的討論,但還需要有社會共識。不過也跟委員報告,我們為解決缺工的問題,今年2月17日行政院已經核定「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如果在臺灣工作滿6年,有一定的技術、薪資達一定水平,就可以轉換成中階技術人力,不會受到工作年限的限制。剛剛委員所講的這個案例,譬如有些長輩可能用一位移工達十幾年、習慣了,其實就符合「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可以申請轉為中階技術人力,讓有專業照顧能力的家庭看護工得以不受這14年的限制,繼續照顧這些需要照顧的長輩,我想現在可以用這個方法來解決,我們這個方案大概4月底就會上路。
張委員宏陸:第一個,我知道你們4月底有這個方案,可是你要知道,有的移工連字都看不懂,那你要如何認定?你們的認定基準為何?
許部長銘春:我們認定上,除了專業證照,此外,譬如他有上課時數或經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認證,其實這樣的技術認證門檻不會太嚴格。未來這個方案上路以後,我們也會兼顧到家庭看護工在知識水平各方面可能有一些特殊的狀況,在整個規劃上特別加以考量,儘量讓優秀、具技術的這些人力留下來。
張委員宏陸:其實問題沒有那麼複雜,很多的移工、看護工連字都不會寫,如何取得證照、達到這些要求?你們這個好像是不錯的方向,但你真的能夠做到的,我認為是少之又少,所以今天提出這個問題。除了這個之外,我認為你們應該好好思考如何幫長者解決這個問題,不只是在都會區,南部有很多地方,因為子女都在北部,所以就只能請一個人在家照顧其年邁的父母。這個問題如果不解決,會衍生出很多的社會問題,社會所負擔的成本會更大。就這一點,我覺得你們要好好思考,看要如何去解決、加以檢討。
許部長銘春:這個我們再做研議,謝謝。
張委員宏陸:我再請問交通部長,去年我質詢過,那時的林部長有承諾要儘速推動,就是敬老卡可以搭臺鐵、坐火車,這個就有,之後我也陸續跟交通部開過很多次會,其實很多縣市也願意來做這個事情,有7個縣市已經明確承諾,認為這個很好,他們要推動。部長,現在交通部這邊推動得如何?
王部長國材:我跟委員報告,因為敬老卡是地方發的卡片,如果它要跟某一個運具結合,必須跟該運具的主管單位討論。就我所知,像新北也跟我們臺鐵局在討論,但現在就當中的內容,即點數的轉換等等,這部分目前還沒有,不過其他縣市有很多,包括把臺鐵部分都加到捷運跟公車裡面去了。
張委員宏陸:捷運跟臺鐵是不一樣的喔!
王部長國材:我是說其他各縣市的敬老卡,除了公車、捷運以外,把臺鐵也放進去了,但這部分的整合必須視地方政府,比如跟我們臺鐵的票務系統等機制要做一些討論,確定後才有辦法做這個工作。我跟委員報告,基本上我們是樂觀其成,除了地方的公車、捷運跟臺鐵的整合,包括票證整合,尤其是敬老卡的部分,我們是支持這樣做。
張委員宏陸:支持是沒有錯,那和你們臺鐵要整合多久?
王部長國材:這個要跟地方政府的意願……
張委員宏陸:你先不要講地方的意願,我就跟你講有7個縣市了,花蓮也已經在做,現在就是你們內部的票務統要趕快去處理而已,對不對?你們處理票務系統需要多久的時間?
王部長國材:我跟委員報告,票務處理是OK,但很重要的是,地方政府在敬老卡的點數上,比如該點數跟我們臺鐵的清分,這個要講清楚,不在於技術上的課題,反而是在於清分上面的課題。
張委員宏陸:我跟部長說,你這樣是本末倒置,你一直在說要怎麼清,但就連你們票務系統的建置,講1年多了都還沒有做好。你們沒有做好,要做的7個縣市怎麼跟你們談、怎麼跟你們清?你懂得問題出在哪裡嗎?
王部長國材:我知道,這兩者本來就是談好以後,再做我們票務系統的更新,本來就是這樣。但前提還是要地方政府……
張委員宏陸:不是啦!現在我跟你講的問題是,你一直在說要怎麼清,那是技術層面的事,如何去談判,人家願意的話就跟你們怎麼做,對不對?
王部長國材:但這個很重要。
張委員宏陸:當然我知道很重要,但你們本身的票務系統如何讓人家可以使用,你們要不要先建置?
王部長國材:我會請臺鐵趕快進行,這個會進行。
張委員宏陸:我跟你講,我已經跟他們開過了好幾次協調會,所以我今天在這邊問你,你認為這需要多久的時間?
王部長國材:硬體設備應該在半年內就可以做完,也就是在票務刷卡的地方做一些改變,讓它可以讀敬老卡點數的清分,這應該是半年內就可以做完。
張委員宏陸:對啊!如果你說半年內可以做完,那我希望你們就在半年內把它做好,這也不用花很多錢,只是你們要去推動而已,對不對?部長今天已經說半年內要完成,你要做到哦!
王部長國材:這部分的硬體設備我會請臺鐵來配合,至於地方清分的問題,我會主動與新北市討論一下,這樣好不好?
張委員宏陸:其實也不是只有新北有這個問題,剛剛我已經說過有7個縣市都願意推動,你不要再去繞該如何分配的問題,講白的,你一直在想錢該如何分配、如何使用,但我必須提醒你一個重點,如果你們本身的票務刷卡系統沒有做好、沒有改善,那要如何去談?你必須知道問題點出在哪裡。剛剛你已經說半年內可以做完,那你們在這半年內就好好努力吧!
王部長國材:OK,我來推動。
張委員宏陸:甚至如果有問題、半年內無法完成,你們想要多延長兩個月也沒有關係,你先跟我講就可以,我們理性來處理這個問題,我又沒有要選市長,我是很理性的跟你討論。
王部長國材:我再講一次,這並不是我們在硬體上的問題,包括敬老卡的清分,有一些根本的課題,但是我要向委員報告,如果這個部分解決,半年內就可以做好。
張委員宏陸:我還是再跟你講一遍,你搞不清楚問題在哪裡,你們的系統沒有做好,你卻一直在講敬老卡,當然敬老卡是可以使用的東西,但是你們本身的介面沒有處理好,那你如何去談?你一直跟人家談要如何加入你們才要去用,這樣不對吧!你們應該先把介面做好,然後再跟所有縣市說你們的系統現在可以用了,至於以後該如何拆那是後續的問題,你懂我的意思嗎?
王部長國材:我瞭解,因為我也在地方待過。我會先詳細瞭解目前的情形,然後再跟委員說明。
張委員宏陸:請問陳部長,如果這樣推動的話,長者可以使用敬老卡來搭火車、捷運,有許多地方都是幾鐵共構,這樣對他們是不是方便很多?
陳部長時中:當然,在資訊化的時代,能夠讓這些卡及相關資訊用品廣泛一致的使用,當然是會有幫助。
張委員宏陸:謝謝陳部長。
我有一個問題要繼續請教王部長,你知道泰山板橋捷運線現在的進度到哪裡嗎?你應該不清楚吧!
王部長國材:當時委員有爭取一筆經費給新北做評估,大概是五股、泰山的輕軌再往南到板橋,在初步的整體路網裡面,現在的想法是走浮洲地區,也就是在台65線以西的部分,但在他們拿出整體報告之後,我們有跟他們談到委員很重視社後地區,他們表示因為社後地區要設輕軌,在中正路上的路廊有一些問題,但他們願意用支線的方式來處理。現在我們希望他們在整體路網裡面,能夠把泰山、板橋的輕軌加一條支線到社後地區,目前是這樣的規劃。
張委員宏陸:我希望這部分你們能夠繼續盯著,並不是說社後地區有多重要,但你要知道,板橋江翠北側所有重劃區都蓋起來之後,有很多出入口都有問題,屆時板橋社後地區上下班時間將會非常擁擠,因為車輛、人潮實在太多了。如果不在規劃的時候把它放進去,那以後要做就沒有機會了,那裡有幾十公頃的新重劃區,預計要搬進去的人數有七、八萬以上,如果每個人都開車或騎摩托車的話,將會造成板橋交通在上下班時間癱瘓。所以本席在此要拜託部長,這部分你們要多留意,幫板橋地區多注意一些好不好?
王部長國材:瞭解,目前的情形大概是他們把整體路網提出來,我們希望把社後的支線加進去,接下來就是可行性評估,交通部也知道委員非常重視這件事情,這部分我們會繼續與新北市政府協調。
張委員宏陸:好的,謝謝部長。
王部長國材:謝謝。
主席:請羅委員美玲質詢。
羅委員美玲:(11時35分)院長午安!誠如剛剛院長所說,對於臺灣的少子女化及老年化,我們的行政團隊確實花了很多心力來提升出生率,同時也針對長照的問題儘量精進與完善。根據國發會的預估,臺灣因為少子女化及老年化的關係,在2070年的時候我們的勞動人口將比現在少800萬至900萬人,這是一件非常嚴重的事情。2070年聽起來好像還有將近50年的時間,其實很快就來到了,我們的勞動力不足,並不是在50年後才會發生,其實現在就已經發生了。
依照這兩張國發會所提供的人口結構圖表,我們可以發現除了亞洲的臺灣之外,包括日本、韓國以及歐美地區的美國、英國、德國、法國、義大利都面臨未來50年人口結構急遽變化的現象,尤其是日本、韓國、臺灣的勞動力人口下降速度都比歐美國家還要快,而亞洲的臺灣、日本、韓國老年人口增加幅度也比歐美國家還要快,所以往後幾十年我們可能面臨的是這些先進國家在搶人才的現象,因此臺灣不得不先做準備。
我們除了要補足人力的不足之外,由於目前臺灣本身的人口結構關係,我們還是得要仰賴從國外攬才。我盤點了一下目前的攬才政策,針對高階專業人才,我們有外專法、就服法第四十六條的一般資格審查,還有僑外生留台工作評點制,這是在2014年訂定的。除了高階專業人才之外,針對中階技術人才,也可根據就服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十一款的規定來攬才,我們很感謝勞動部在今年2月推動移工留才久用方案,針對臺灣目前勞動力不足的狀況,我們確實也做了很多努力。
我回想30年前我剛到臺灣來的時候,當時我是以僑生的身分到臺灣來念書,那時候的僑生畢業之後想要在臺灣就業是很不容易、很困難的,現在我們訂定了這麼多的政策,我是僑外生,在此我也要代表僑外生向院長與行政團隊說一聲謝謝,也就是在2014年訂定了僑外生留台工作評點制,這對於僑外生留在臺灣有沒有功效呢?
我們來看一下目前我們大專院校僑外生數最近10年(99年到109年)的統計,從99年的不到25,000人一直提升到109年的超過55,000人,所以會不會因為有僑外生評點制的關係,然後增加了我們大專院校招生的效率?看起來其實是有的,尤其是在2014年訂定之後。我們也看到僑外生透過評點制而留在臺灣工作的人數方面,從該制度訂定之後,2015年(民國104年)是980人,一直到2021年的三千七百多人,所以我們也看到了僑外生的評點制對我們的攬才計畫其實是有效的,而且這些僑外生都是臺灣大專院校培育的人才。所以,既然是我們臺灣培育的人才,我們也認為應該儘量讓他們留在臺灣,這是一個非常正確的作法。當然我們現在僑外生的評點制只適用於大學文憑的僑外生,我想請教的是,對於副學士的部分,我們有沒有想要納入?我們看110年大專院校僑生跟畢業生人數方面,像二技跟五專畢業的就是所謂的副學士。就在學的學生人數來看,二技的部分,目前在學的只有17人,五專有32人,這是一個非常少的學生人數統計數字,為什麼?誘因太少了,它不比具有大學文憑的這些僑外生可以留在臺灣工作,如果這些二技五專的孩子沒有繼續升上大學的話,他們畢業後就必須離開臺灣,正因為沒有誘因,所以招生可能也就受到影響。所以我想請教一下院長,我們有沒有辦法把副學士也納入評點制?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蘇院長貞昌:(11時42分)謝謝,我們已經納入。
羅委員美玲:已經納入?何時納入?因為我還沒有看到任何的公告。
蘇院長貞昌:院裡面已經核了。我請主委跟你報告。
羅委員美玲:所以這是一個非常好的消息。
龔主任委員明鑫:謝謝,我們已經把原來學士的門檻部分降到副學士,案子也送到院裡面,院長也已經核了。院長核了以後,就是有一些配套的法令要修正,大概4月份就可以正式開始實施。
羅委員美玲:我想請教主委,因為這個僑外生的評點制是有其訂定的標準,像這個副學士的部分,它是直接納入還是說另訂一個標準?
龔主任委員明鑫:不需要另訂標準,只是他在學歷的分數上就是稍微低一點,但是其他部分還是用那個評點制,所以基本上來講,通過的比率應該也是滿高的,所以說我們已經有做了一些考量。
羅委員美玲:所以說已經核定了?
龔主任委員明鑫:對。
羅委員美玲:這個對副學士的僑外生來講是一個很好的消息,謝謝院長,謝謝主委。
再來,我們對外攬才可能是目前勢在必行的一條路,除了僑生之外,因為那是我們自己栽培的人才,儘量讓他們留在臺灣,而且他們可能都是我們臺灣未來的新住民,因為他可能留下來工作。再來,他也有可能遇到另外一半而在臺灣永久定居,臺灣成為了他們的第二故鄉,就像我一樣。除了僑外生之外,像專業人才,我們現在用的是審查制,對不對?對外的專業人才,我們目前用的是審查制,那有無可能讓它跟評點制雙軌進行?有沒有想過這個方向?
龔主任委員明鑫:報告委員,像我們外籍人才專法,委員應該也知道,立法院已經通過了,我們現在開始實施,就是把原來的範圍(條件)擴大,當然,更高階的就有像就業金卡的實施,就業金卡部分當然是用審查的。
羅委員美玲:對,我們現在是用審查,有沒有想過跟評點制雙軌進行?
龔主任委員明鑫:當然,因為現在還有一個就業上的門檻,白領因為還是有47,971元薪水上的一個限制,評點當然就是可以去除這個,但是這部分因為外國人才專法才剛過,我們要實施後看看那個效果怎樣,如果需要的話,我們再跟勞動部來做討論。
羅委員美玲:謝謝主委。
許部長銘春:委員,我能否補充一下?其實外國專業人才來工作,要有一定的學經歷,薪資訂在47,971元主要是說希望還是能夠保障本國勞工的就業機會,所以不宜太低。
羅委員美玲:當然是。
許部長銘春:其實如果比較起來,我們的條件不會比鄰近的韓國或日本、新加坡更嚴格,不會!但是……
羅委員美玲:部長是怕影響本國勞工的薪資,對不對?您擔心是這個,其實這個薪資,我們也可以設門檻,比如你保障多少薪資。
許部長銘春:我們現在是47,971元……
羅委員美玲:對。
許部長銘春:但是委員講的,如果是用評點制……
羅委員美玲:評點制也可以把它納入啊!
許部長銘春:目前我們評點制沒有做這樣的薪資設限,但是如果委員提議評點也加上薪資,我覺得這個部分可以來做一些考量。
羅委員美玲:其實我們可以對於內容來做研議,我們研議出一套符合我們臺灣適用的攬才評點制,我並不認為這個是不可行的,像新加坡、韓國、日本有所謂的計分制,國外都有很多的例子,像日本也好,它的人口結構、勞動力的缺乏,其實跟臺灣的現況很類似,對不對,像新加坡也是一樣,他們也有所謂的積分制或是計分制,這個都可以供我們國內來作參考。
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沒有問題,我想這個部分我們就是兼顧攬才和本國人的就業機會,可以再來做一些思考。
羅委員美玲:是,我們也希望就算是未來我們有一些對外的攬才計畫,也都不能夠影響本國勞工的權益,這是最大的前提,可是能不能做,我想可以來做,這部分的話,可能就是要請勞動部,還有我們國發會,還有我們的院長支持,我想對臺灣未來國力的發展,其實是有很大的助益,我們應該也要預先做準備。
蘇院長貞昌:謝謝委員,人才是最最需要的,一個國家能提出好的方式,吸引各國人才來,有助國力發展堅強,我們會從各方面來做,一個就是高級人才的引進,一個是中階人才的留用,我們提出來讓人才長居久用,另外就是在臺灣的外籍學生,既然他已經在這裡學習,願意留下來,我們願意而且非常希望他也留下來,大家一起努力,所以這幾個面向,我們都在走,至於委員提出來的指教,方法上都可以討論。
羅委員美玲:是,謝謝院長的支持。
再來,未來我們可能有很多的專業人才、技術人才移民到臺灣來,目前我們的移民絕大部分都是婚姻移民,未來新住民的樣態可能會更加複雜化,我想請教,現在我們新住民的業務都一直是掛在內政部移民署,而且是內政部移民署底下的新住民事務組,而且不是新住民事務組全力來負責我們新住民的業務,而是掛在新住民事務組的移民輔導科,我想請教一下院長,往後我們的移民樣態會非常複雜,一個小小的移民輔導科有沒有辦法來處理這些多樣態的新住民?
徐部長國勇:跟委員說明,事實上在行政院裡面也有新住民協調會報,新住民協調會報也會協調各部會一起來處理,所以這是在院的層級來處理新住民相關事務,所以……
羅委員美玲:部長您所講的,我都知道,我還沒有來到立法院之前,我也曾經是新住民協調會報的委員,半年開一次會,讓我覺得就是一次大拜拜。可是部長,我想跟你講的就是很多新住民的業務並不是用半年一次的協調會報就可以處理的,你現在講的是過去婚姻移民的部分,也許你說半年來一次,問他們來臺灣有沒有適應啊?有沒有遇到什麼問題啊?或子女的問題等等。
我剛才有提到未來我們的移民政策,可能會朝向更複雜的專業移民、技術移民、經濟移民等等,不是只有婚姻移民,像這樣子的話,小小的一個輔導科有辦法處理嗎?也許這些技術移民、專業移民還會帶著自己的家眷過來,他們可能還有學業、就業的問題等等,他們可能從此就在臺灣留下來了,成為新住民,這個比我們原先所想像的婚姻移民樣態是更加的複雜。所以我想請問一下,未來在組織編制上有沒有可能在新住民的區塊擴大組織編制或是其他等等措施,有沒有這個想法?我只問有沒有這個想法?有沒有考慮到?
徐部長國勇:這還要跟相關的單位,尤其是人事總處、主計總處等,這都需要進行相關的協調。事實上我們在新住民的部分,現在的運作成果跟整體效能、績效都還不錯,也都相當好,目前新住民的基金規模都達10億元……
羅委員美玲:部長,你現在所講的都是婚姻移民的部分。
徐部長國勇:所以委員提的,說是不是要增加什麼,這牽涉的是……
羅委員美玲:這可能要請我們院長審慎思考。以上,謝謝。
主席:報告院會,上午質詢到此為止,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進行質詢。
現在休息。
休息(11時5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