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第4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1年3月22日(星期二)上午9時1分

地  點 本院議場

主  席 蔡副院長其昌

副秘書長 高明秋

繼續開會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繼續開會,對行政院院長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繼續質詢。在進行質詢之前,先請副秘書長報告部會首長請假情形。

高副秘書長明秋:報告院會,行政院來函,內政部徐部長國勇本日上午因公請假,由花次長敬群代表列席;外交部吳部長釗燮本日因公請假,由田次長中光代表列席;國防部邱部長國正本日上午因公請假,由柏副部長鴻輝代表列席;僑務委員會童委員長振源本日因公請假,由徐副委員長佳青代表列席。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3月22日(星期二)施政報告質詢

行政院請假首長

 

請假首長

代理人

事由

備註

內政部

徐部長國勇

花政務次長敬群

因公請假(陪同總統接待外賓)

上午半天

外交部

吳部長釗燮

田政務次長中光

因公請假(處理重要外交事務)

整天

國防部

邱部長國正

柏副部長鴻輝

因公請假(陪同總統接待外賓)

上午半天

 

僑委會

 

童委員長振源

徐副委員長佳青

因公請假(赴美國各地出席「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揭牌、世界臺灣商會聯合總會理監事聯席會議活動暨訪視僑社,並依規定進行返國後之隔離檢疫暨自主健康管理)

整天

主席:今天進行個人質詢內政組之質詢。

首先請高金委員素梅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高金委員素梅:(9時1分)現場的大家早安,院長好。院長,今天心情好嗎?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蘇院長貞昌:(9時2分)委員好。很好!我要聽委員指教,心情很好!

高金委員素梅:本席還是一樣,我先彙整所有的資料,完整說明,然後我會再讓院長答詢,我希望我們今天的對話能夠讓原住民族的政策長治久安,今天我要跟你談的是原住民族的自治。去年底執政黨的立院黨團拋出了地方制度法一字的修正案,隨後蔡英文主席也在民進黨的中常會表態支持,而蘇院長也說關於竹竹合併,府院黨都有高度的共識,希望能夠順利進行,爭取先機。

我們看一下,同一個議題、同一個蔡英文主席,他在2008年對當時執政的國民黨說,馬政府此時推動地方制度法修正案,充滿選舉算計、選舉思考,重劃行政區是國家大事,應該要好好的規劃。這是總統蔡英文說的。我在立法院歷經不同的執政黨,我也看盡以政黨利益為考量來鞏固自己政權的手段,不管是過去的六都也好,還是新竹縣市合併升格,其實都只針對地方制度法來做處理。可是國土計畫法呢?行政區劃法呢?財政收支劃分法呢?這些攸關臺灣永續發展,還有財政分配的公平正義的法案,就在政治算計之下,統統變成了地方制度法的工具。

而我們看到這樣的修法,都市化將更快速地消滅臺灣的農村,也更便於財團炒作農村土地,而直轄市也將席捲了絕大部分的政府資源,剝奪了偏鄉脫離貧困的機會。這也將偏鄉推向了極偏、推向了荒蕪,在這裡我要提醒院長,不管地方制度怎麼修,一定要考量到公平正義,特別是行政還有財政上最弱勢的原住民族地區。而民進黨再一次執政已經快六年了,我們現在是不是應該來檢討一下原住民的重大政策呢?我們來看一下六年前,2016年8月1日蔡英文總統代表政府向原住民族道歉,他當時說了一段非常感人的話,他說臺灣這塊土地四百年前早就有人居住,這些人原本過著自己的生活,有著自己的語言、文化、習俗、生活領域。接著,在沒有經過他們的同意之下,這塊土地上來了另外一群人,而歷史的發展是後來的這群人,剝奪了原先這一群人的一切,讓他們在最熟悉的土地上流離失所,成為異鄉人,成為非主流,成為邊緣。蔡總統說對了!原住民族長期以來的苦難,其實就是在我們自己最熟悉的土地上被地方制度所切割鏈結。如同我所屬的泰雅族,我們來看一下,它被切割在南投縣、臺中市、苗栗縣、新竹縣、桃園市、新北市、宜蘭縣這7個縣市的11個鄉鎮市區;同樣是泰雅族,我們還被分為平地原住民和山地原住民,同時,我們還面對著7套不同的地方制度法規,而地方制度迫使原住民族變成的異鄉人,成為非主流,成為縣市行政區域的邊綠,這就是原住民族在地方制度法之下的現實處境。

地方制度法應該要怎麼修正才符合全民利益,而非政黨或是地方派系的利益呢?其實在2010年經建會,也就是現在的國發會已經通過了國土空間發展策略計畫,這個計畫是依據各縣市的地方發展現況及需求,擬定不同地區的發展策略,分別是西部創新發展軸、中央山脈保育軸及東部優質生活產業軸,而國土空間發展策略計畫也正式制定國土計畫法,還有行政區劃法的依據。但是很遺憾的是,行政區劃法草案就在政黨利益,還有地方政治利益互不相讓之下,到現在毫無立法進度,僅僅在2016年通過以土地管制為主體的國土計畫法。因此,2018年行政院針對臺灣的陸域及海域,為了達成國土永續發展,引導國土資源保育及利用發展空間,也核定公告了全國國土計畫。所以應該這麼說,地方制度法如果要修法的話,理應依照國土計畫法,還有行政區劃法的規範,來推動整合地方產業的發展策略。但是非常遺憾的是民進黨黨團把它簡化為地方制度法的一字修正案,由上而下的推動新竹縣市合併升格直轄市,當民進黨的政治算計遇上各地方政府急著要固守捍衛自己的自身利益的時候,行政院所核定公告的原住民地區的55個鄉鎮市區,剛好就是國土計畫裡面的中央山脈保育軸及東部優質生活產業軸,臺灣環境永續的命脈很遺憾的就被政治算計狠狠地拋在腦後。

而總統向原住民道歉的時候承諾原住民的自治呢?我們來看一下,六年前總統府裡面的原轉會第一次委員會議的時候,蔡英文總統就曾經作出裁示,他說原住民族自治的基本元素要包括有明確的空間範圍、自治權限以及固定財源,而自治的架構是要由原住民族與政府對等充分協商後產生。原轉會連續召開六年了,每一次也都由總統主持,但是原住民的自治依然還在空轉,今年3月3日原轉會召開第17次委員會議,為了要推動原住民族的自治事宜,有委員在會中建議要設立原住民族自治試辦小組,總統也表示原則上是可行的,但是小組必須要成立在總統府或者是行政院,涉及到政府之間的權力分立牽涉行政院的指導,他將跟副總統還有院長您來共同討論,期待能夠把原住民的自治往前推進。

院長,其實我認為如果總統真的有心要推動原住民自治的話,為什麼不把原住民自治納入民進黨黨團的地方制度法修正案來推動呢?我們來看一下總統六年前曾經說過的三大目標:原住民自治必須要有明確的空間範圍,明確的範圍不就是現在核定公告的原住民地區的55個鄉鎮區嗎?然後他也說原住民的自治必須要有權限,我認為為了要避免政治紛爭,我建議先行參照大家最熟悉的地方自治事項、自治架構,再由原住民族跟政府對等充分協商之後產生;總統也講過必須要有固定的財源,其實固定的財源現在就可以由行政院配合修訂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辦法就可以解決了。我認為總統對原住民的承諾是神聖的,而蔡總統的任期還剩兩年,我不知道行政院長您對於總統對原住民的承諾,你有什麼看法?

蘇院長貞昌:謝謝委員指教。委員從歷史沿革及現狀來比較,確實我們看到原住民族一路走來的辛苦,以及受到的很多不公平對待總總,也是總統出面道歉講得至情至性的地方,這是正確的。但有些事情在作法上確實很難一蹴而幾,如果以現在民進黨政府執政,老實說,就自治這個事項來說,在空間上還難以達到原初委員所希望的這種構想,不過這些鄉的鄉長都明白、明文規定只能由原住民擔任,山地還規定山地原住民才能出任鄉長候選,像夷將這種平地原住民還不能當鄉長,漢人更不用說。至於財源的部分,蔡總統上任這幾年,原民會的預算確實是高比例地增加,但確實還有很多沒有做到,我們應該繼續努力,還請委員多指教。

高金委員素梅:好了,謝謝,謝謝蘇院長你今天的回復,但是我還是聽不出來該怎麼做,沒關係,您還沒有一個想法的話,其實我可以建議您,就是原住民的自治其實不難,只要回歸到國土計畫的核心價值,然後來修訂地方制度法,不要再讓原住民族的族人彼此成為異鄉人,我們讓位於中央山脈保育軸還有東部優質生活產業軸的原住民地區55個鄉鎮市區合併成為環境永續之都,讓原住民族地區的財政可以自主,不再受制於各級政府的施捨,我認為這才是符合公平正義的地方制度法修正案。我認為民進黨現在已經是完全執政,我希望能夠落實蔡英文總統對原住民族的政策,否則就坐實了蔡英文總統說的,這是不公不義的政府。院長,剩下3分鐘,你要不要說說看我剛剛所說的這個部分,您的回應是什麼?

蘇院長貞昌:謝謝委員指教。委員長期以來關心原住民族的地位、權益等相關事項,我覺得有很多如果可以馬上做,我一定都當場答應,而且確實做到,像是禁伐補償,我們盡力去做;另外一個是有些用一部專法處理可能一時會有困難,我們也在努力分流立法;第三方面是委員今天的指教和構想,我請相關部會研究要怎麼樣做才好。

高金委員素梅:好,我剛剛有講過,如果是由上而下的話,其實我們可以修地方制度法,把它變成國土計畫,剛剛說的中央山脈保育軸還有東部生活產業軸;如果是由下而上的話,我的建議是不是我們可以請原住民鄉還有鄉代會做充分地討論?例如我剛剛所講的泰雅族,很遺憾分了7個縣市、11個鄉鎮市區,如果整個泰雅地區能夠合併成為一個泰雅區的話,它的自治權限有了,然後自主財源是從中央直接下來,其實這是最簡單的;也例如霧臺鄉,霧臺鄉好像已經準備好了,鄉長能夠承受未來他的自治權限應該怎麼樣跟魯凱族人討論。當然最重要的是地方制度法其實切割、裂解了原住民族非常多的法規事項,所以原住民族的55個鄉鎮可以脫離地方政府,合併成為一個原住民地區的話,我們內部討論其實這件事情是非常簡單、容易做得到的,所以我剛剛很高興聽到院長您說要跟各部會充分討論,剩下最後兩年的任期,我真的期待蔡英文總統對於原住民的自治不要跳票,而且總統在原轉會也特別講到,他說他還有副總統還有您,你們3位必須要坐下來好好討論總統對原住民的承諾,所以蘇院長,很顯然這件事情未來會到您手上,您的態度還是跟剛剛一樣嗎?就是會充分地討論,然後跟原住民族的族人討論?

蘇院長貞昌:就委員今天的這些構想跟指教,我請相關部會來研究。

高金委員素梅:相關部會是哪一些部會?

蘇院長貞昌:原民會當然一定,地方制度法跟內政部也有關係,還有可能還涉及農委會等等,都會有關係,這是相當龐大的,不是一個部會的個別角度。

高金委員素梅:所以我們可以在3個月內啟動來討論這件事情嗎?

蘇院長貞昌:我請他們研究之後再跟我說明。

高金委員素梅:好,3個月之內我們來啟動、來討論,然後也讓我們原鄉地區的族人瞭解這件事情,也讓我們有心理準備,好嗎?好,謝謝你。蘇院長,你今天真的心情很不錯,我希望以後在國會殿堂的討論對話都能保持如此的話,我們會作為一個最好的示範。

蘇院長貞昌:他們也都說高金委員對我很好。

高金委員素梅:我是就事論事。

蘇院長貞昌:如果比較前面,謝謝你。

高金委員素梅:我是就事論事,希望這個國家更好,謝謝。

蘇院長貞昌:謝謝。

主席:接下來請魯委員明哲質詢。

魯委員明哲:(9時18分)今天是我在立法院第一次來到內政組做質詢,主要是有關於地方都市計畫變更該如何規劃的一些問題,今天大概會朝這個方向。事實上這幾年包括土地正義這個問題的面向非常多,我今天主要是談有一個角度是因為在過去五、六十年,不管是臺灣要拼臺灣經濟奇蹟,有很多的工、商業會用很大的土地作成乙工,它沒有工業區,而是乙工,所以少則兩、三公頃,多則十幾公頃,但是乙工有一個特色,大部分都鄰住宅區非常近,那會造成什麼問題?就等於說本來一個完整的都市計畫,道路要通過,它變成小路彎彎,要做一個彎,所以已經困擾很多年了。經過五、六十年,如果這個工業區要變更成住商,大家等待一甲子終於等到一次的機會,看路可不可以通、欠的公園可不可以來。

院長,我想請教,因為過去你事實上也做過地方首長,不管是在屏東或之前的臺北縣,對於都市計畫各類相關審議規劃等,我相信你在這部分應該是很熟悉、不陌生吧?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蘇院長貞昌:(9時20分)我對於這些規劃一向就是請最好的人組成委員會,我尊重他們,不過我曾交代一句話:甲案也好,乙案也好,拖延案最不好。

魯委員明哲:花次長,請教一下,因為你剛好是這方面的專業,坦白講,都市計畫、城市規劃不是只有臺灣有而已,全世界有各項的專家,但是都有一些共同的理念,不會閉門造車。新興都市要如何規劃有其合理性?坦白講,我們規劃的好不好是要跟全世界在比,現在很多都會我們都希望其視野能夠國際化。花次長,營建署的業務也是你分管,這種都市計畫的原則會不會有大小咖之分?等於說小咖照步來,大咖橫著走,它隨便弄都可以,依你過去的經驗,可不可能?

花次長敬群:報告委員,基本上,當然都市計畫有一定的程序,每個城市的發展有它的節奏和方向,所以有些案子比較大,當然大家會比較關注,但是也不是因為這樣,它就可以橫著走,一切還是要依照法理原則,一樣依照程序來推動。

魯委員明哲:都市計畫變更憑良心講一定有些基本的原則,不能太離譜。

今天要談的是針對乙工散布在全臺灣各地,甚至鄰近社區夾在中間,因為二十幾年前,由於產業外移,尤其傳產業整個移到東南亞,甚至西進,所以確實造成當時甲級工業區都閒置蠻多的,乙工很多傳產沒辦法,土地就空在那裡,所以那時候怎麼辦呢?空太久,所以那時候包括想辦法變成工商綜合區,民國八十幾年,讓他們的土地不要空在那邊,我覺得OK!後面也有很多來申請將沒有用的工業用地能夠變成住商用地或其他用途,全臺灣很多土地都在變更,目前看到如果要變更,就要回饋、要提供、要捐贈,我覺得這個合理,也就是剛剛我講的角度,旁邊的民眾等了一甲子終於路有可能通了,若沒有回饋一些公設面積,他等於白等了,所以商業區大概回饋要40.5%,如果要變成住宅區的話,大概回饋37%,其中也包括了一些除了公設,至少要30%,還有一些可供建築面積,這樣的規則我們都瞭解,但是院長,乙種工業區很多都在住宅的邊邊,你應該也碰到很多,對於周圍民眾的期待,你可以理解嗎?

蘇院長貞昌:對。我從當民意代表的時候就常常講,一個都市發展後統統是住宅,中間一塊農地,如果要種田也沒有進水、排水,如果要噴農藥,毒死旁邊鄰居,我曾經在擔任民意代表時講過這個。你現在講,都市發展只剩下都市中間一塊工業區等等,如果已經情狀、情勢不宜,就要請專業或者就各地來評量。

魯委員明哲:今天我要談的是乙種工業區的變更,全國有太多案例了,但我就近舉例,以桃園市政府過去幾年變更的一個案例其計畫圖的樣式來說,左邊是八德區變更的部分,然後右邊是中壢大江,一樣是工業區變更需要回饋,所以看到回饋的部分,不管是兒童公園、公園、道路等全部做出來,尤其跟舊都市縫合,我覺得這很重要,整個變更都市計畫圖的樣貌大概都是這樣,我問一下專家,花次長,你看像這樣的規劃,第一個,整個園區不管是2公頃、3公頃或5公頃,不能整包,一定要有計畫道路出來,不能夠旁邊是主要道路,穿越性的車流、車速這麼快,把家門口車道都整包從穿越型道路、主要道路出入,不行的!所以一定要劃次級道路,裡面也方便規劃成街廓,不管住宅區、商業區,500坪、1,000坪,甚至2,000坪,怎麼規劃都沒有關係,這種先進的、全世界一樣的街廓模式要把它弄出來,像這兩個,你看它的合理性還可以嗎?

花次長敬群:當然這兩個圖看起來基本上都還OK,因為它對於都市縫合,或者是公園的集中等等,我想都是滿合理的概念。

魯委員明哲:我看這兩個也非常合理,第一個,道路要貫穿,裡面要有自己的社區服務型道路,不能把交通流量都到以前的道路、既有的道路,不行嘛!第二個,回饋要甘願一點,公園要鄰路,公設要方方正正,不要給它一個細細長長、亂劃的,裡面還要做籃球場、一些廣場才可以做嘛!所以這個部分,我看起來真的有其合理性。

現在的問題是在中壢最近有一個新的案子,是遠紡中壢廠,剛剛我特別問,也沒什麼大咖、小咖,都市計畫的原理大家都一致,都要照步來,不能太離譜。首先,這個案子在中壢是滿心期待,因為聽說會有醫院就近照顧附近一些需要幫忙的人,很好!也聽說未來會變成商業區,會有些shopping center,其實周遭的民眾滿心期待,尤其這是在內壢,真的是非常非常期待。但是來看看周遭的情況,就是舊社區,你看左邊,不要講西邊、東邊,左邊除了內壢火車站之外,整個都是密集的住宅區,右下角正下方也是住宅區,然後右上方也是住宅區,其對面是元智大學,這是整個周邊的情況,該怎麼規劃呢?剛剛講了幾個部分,第一個,裡面要有些道路,剛剛的2個範例是2、3公頃,院長,這個10.7公頃要開始規劃了,不可能沒有道路吧!要回饋,到底回饋什麼樣子?所以我們原本的想像是這樣,這是我想像的、我自己感覺的,我的想像是有醫院、商業區、住宅區,當然這沒有比例的概念,就是裡面要有貫穿的道路接到左右現有的道路,為什麼呢?因為有shopping mall、有醫院,當地下停車場停滿的時候,不能在原有道路上面等,要進去裡面的道路,所以我們原本的想像是,第一個,要有區內道路。第二個,劃設3,000坪的公園,那邊是三大眷村,聽到有3,000坪的公園,老人家真是開心,因為整個區塊最大的公園除了跟國防部借用的不算,馬上要還的,最大的公園大概七、八百坪,所以聽到3,000坪的公園,就想很多設施會進來,公園方正。還有公設會鄰路,不會卡卡彎彎的。另外,要縫合、整合舊都會,這個部分我覺得要問花次長,你覺得我們這樣的想像,當然不一定比例對,我們原本的想像會多開幾個新的路,這邊有元智大學,然後這邊是主要社區,很多學生都住在這裡,以前都要從下方的小路,開幾條直的路直接貫穿有什麼不好?所以我在想這個部分,大家想像的空間是這樣,你覺得怎麼樣?

花次長敬群:報告委員,我想這是一塊……

魯委員明哲:我們這樣的想像會不會過分?

花次長敬群:因為這塊地很大,我們當然要先思考地區整體產業發展上有沒有什麼需求,因為我們都知道,現在全國各縣市都滿欠缺核心區的產業用地,所以我覺得這個案子的討論應該要先從整個內壢地區的產業發展著手,看看還有沒有什麼需要轉型或帶入的產業,引導附近住宅區的人都可以到這裡上班,而不要讓民眾跑來跑去,增加通勤。

魯委員明哲:無論是部長、次長都好,我講的沒有像你那麼高深,就是民眾常識都看得懂的,這裡有什麼產業需求、商業區要大一點!我都沒意見,什麼部分需要大一點、小一點都沒有關係,總而言之,就是不能亂劃,10公頃不能亂劃,公設都亂劃,怎麼可以呢?

在此我要告訴你大眾的期待,而我現在要告訴你的原因,是因為2月10日地方政府通過了一個版本,本來應該要讓我感到很驚艷;但是我個人以及接到的陳情都認為這是讓大家驚嚇的版本,什麼版本呢?你看下一張簡報就知道我在說什麼。

你們自己看左邊的版本,我們來看公園就好了,左邊版本的公園在這裡,它像一隻鴨子,我不知道給附近居民一個公園是多不甘願!是一個鴨子就算了;送部的版本變成什麼?變成一個迴力鏢,我告訴你,你在欺負地方老百姓!大家在等一個3,000坪的公園,你這樣的規劃角度完全沒有站在人民的立場。

再來,我開玩笑的說,但我非常生氣,今天他找的設計家如果有私心,我沒意見嘛,人本來就會有私心,可是政府不是應該要把關嗎?地方政府通過了,營建署一定要把關嘛,最後還要行政院核准,你怎麼可以核准這種版本,10公頃裡面一條路都沒有!我不要求橫的或直的,這兩條舊的道路,好歹讓它有一條能貫穿就好、只要給它一個長條形的空間貫穿一條道路。所以我在想,這個設計的人除了私心重之外,這個設計家可能是梵谷再世、橫空出世,用藝術堆積、沒有一個是規則的。

因為次長沒有看到,所以我要跟你說,有關商業區要多大,我真的沒意見,包括美國、歐洲的街廓都一樣,你何必這樣搞呢!如果要這樣做的話,原本民眾期待公園會有籃球場,這要怎麼蓋?民眾也期待會有一個藝文廣場,你們不要騙人嘛!我覺得不能這樣欺負人,你要的商業用途就全部給你,我沒意見;但是公園要規規矩矩、方方正正地在路邊,至少要有一條貫穿的道路。院長,你覺得我這樣講是不是有點道理?

蘇院長貞昌:我誇讚這個圖一目瞭然,而且這個圖一看就知道優劣,有關委員的指教,我請花次一定要就這些內容好好把關。

魯委員明哲:我希望行政院、內政部為人民把關,好不好?

蘇院長貞昌:好。

魯委員明哲:今天是在我家旁邊、明天可能會到你家旁邊,一定要解決這個不公平的狀態。

主席:請廖委員婉汝質詢。

廖委員婉汝:(9時34分)院長早。在詢問我的主要題目之前,我看到今天的新聞有點傻眼。第一個新聞是希望未來我們的國家考試不要考國文,你覺得呢?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蘇院長貞昌:(9時34分)委員,你好。各種語言都應該好好學習,尤其是我們現在使用的語言,我不曉得不要學國文是什麼意思,我聽不懂。

廖委員婉汝:他說不要考國文,中文是浪費生命、浪費時間在念的。我想現在的年輕人使用電腦輸入,連中文都不會寫了,到時候連國文都不考的話,我相信未來公務人員大概要用口述、講臺語或是畫符號的。這個新聞讓我覺得很奇怪,院長,你覺得應不應該廢考國文?

蘇院長貞昌:我對各種語言都很尊重,我們現在使用的就是這種語文,所以語文本身我都……

廖委員婉汝:公務人員需不需要國文?在國考、公務人員考試當中?

蘇院長貞昌:因為我對於這個題目……

廖委員婉汝:不是很瞭解。

蘇院長貞昌:我今天還沒有接受到這個訊息。

廖委員婉汝:但是就你的直覺來講,他說公務人員考試不要再考國文了,這是在浪費時間,過去的文言文廢掉,使用白話文就好,現在連國文都不要學了。你覺得呢?

蘇院長貞昌:國文是我們現在使用的文字。

廖委員婉汝:對呀,如果連這個文字都不學的話,要怎麼溝通?公文怎麼簽?我覺得這個議題很奇怪,他提出來給考試院,甚至前考試委員、我的老師提出這個問題,我覺得很奇怪!

蘇院長貞昌:可能不是這個意思,可能是指各種公務員怎麼使用、使用哪一種、需要哪一種……

廖委員婉汝:無論使用文言文體、白話文體,我們都能接受,但是……

蘇院長貞昌:比如說蕭美琴要去美國當駐美代表,考他文言文沒有意思,他的英文應該要很好。

廖委員婉汝:那是當然的,這是在國內的國考、公務人員考試當中……

蘇院長貞昌:對,所以要看哪一種。

廖委員婉汝:所以我覺得這個議題出來之後,行政院一定要表達一些意見,好不好?

蘇院長貞昌:語跟文是最基本的能力。

廖委員婉汝:最基本的溝通嘛,對不對?

蘇院長貞昌:對。

廖委員婉汝:另外一個議題也讓我覺得很訝異,我們在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當中問過國防部長,有一些自願要去烏克蘭打仗的人,部長說不鼓勵,也不予置評,希望不要去。院長,你覺得呢?現在有阿美族年輕人說想去,請院長表達你的意見。

蘇院長貞昌:對於俄羅斯入侵烏克蘭,全國同聲譴責並予各方面抵制,我們用人道……

廖委員婉汝:是否鼓勵我們年輕人去那裡參戰?

蘇院長貞昌:我們的年輕人保家衛國並一起為普世價值努力,都是值得肯定的……

廖委員婉汝:你贊成?

蘇院長貞昌:但是否去那裡打仗,國防部長回答說:不鼓勵。這個也是對的。

廖委員婉汝:院長,你的回答呢?

蘇院長貞昌:我說不鼓勵也是對的,我們鼓勵大家一起保國衛民,而且我們人道援助也都盡心盡力,……

廖委員婉汝:因為韓國是禁止而且要裁罰。

蘇院長貞昌:不過我們倒是沒有鼓勵國民去那裡打仗。

廖委員婉汝:但是韓國有裁罰,我們會不會罰?

蘇院長貞昌:我們是法治國家,各種行為要處罰的話,要有貴院通過的法律。

廖委員婉汝:要去的話,自己負責就對了,好,謝謝。

我也要講到一些相關的內容,以前我們看到阿富汗、中東在戰爭,好像覺得沒什麼事,反正他們好像常常在作戰一樣。但是現在俄烏戰爭發生之後,很多人覺得真的會打仗耶!尤其在國際的分析當中,俄烏戰爭可能影響美國無暇兼顧兩邊,因此可能會引起兩岸之間一些戰事發生,所以國際間非常緊張,尤其對臺灣感到非常緊張。

目前因為戰爭的關係,包括烏克蘭的那種抗敵的勇氣,讓人感到非常佩服,國內的年輕人也有70%以上都表示願意延長兵役來保衛自己的國家。但我覺得這是另一回事,延長役期是國防部、行政院及國家整體要去思考的問題。

我現在擔心的是什麼?作戰是國防部的事情,不管是現役軍人、後備軍人或志願軍人等都是負責保家衛國;但是當發生戰爭的時候,到底內政部有什麼協助百姓的方式?不管是避難所還是救援資源。我覺得從俄烏戰爭中得到一個最大的解讀是,當然他們的地形、地物不同,他們延長了戰役的時間,所以他們得到很多國際的支援、武器的支援、得到一些其他的聲援等等。但是畢竟我們國內是不一樣的,如果國內要延長戰爭時間,因為我們要制海、制空,灘頭作戰可能最先開始,要延長可能就是從後勤當中,尤其是民力如何整合和結合,其中包括民眾和老弱婦孺可能要找避難處,包括18歲以上、年輕的、有願意協助救援的,這些系統我們是否有建構?

蘇院長貞昌:謝謝委員指教,委員剛才肯定烏克蘭因為受到侵略,舉國抗敵,讓臺灣也覺得我們應該大家一起保國衛民,委員的肯定我們覺得很對,現在……

廖委員婉汝:現在我們的國人對戰爭這件事有一點感覺,但還沒有警覺到要如何去協助。

蘇院長貞昌:所以就是不要戰爭,但就是要備戰才能止戰。現在訓練當然是國防部,但是內政部對於兵役的召集總總很重要,如果發生戰爭,全民要來保家衛國,……

廖委員婉汝:如何保家衛國?

蘇院長貞昌:內政部有最大的警政署、消防署可以平戰轉換,軍、警、消跟人民大家一起,平常最有訓練、最了解地方的就是警政署的警力。

廖委員婉汝:還有海委會,海委會平戰轉換更直接。

好,我了解,我希望內政部有所作為,您剛剛講的警政署也好、消防署也好,甚至要結合教育部、衛福部等等,但我要問的是民眾的避難所在哪裡?我相信我們的年代差不多,以前我們的父母親都往山上跑,躲在山裡,現在我們到底要往哪裡躲?

蘇院長貞昌:我請內政部次長向您報告。

廖委員婉汝:好,等一下次長報告。另外,要將戰事時間延長,可能在救援體系當中也要做好。

花次長敬群:跟委員報告,其實所有的新建建築物都會要求設置防空避難室,這是臺灣特殊的長期習慣,幾十年來都已經有建立了。……

廖委員婉汝:就是因為特殊才請教。

花次長敬群:因為早年其實可能有國共戰爭的概念,所以我們的建築物都會有防空避難室的要求,當然都是在地下室。

廖委員婉汝:你知道我們的建築物,以這裡而言有一個防空避難所,後來我在國防委員會提出質詢,他們也要做一個全民國防手冊,可是我發覺手冊做得實在有點離譜!裡面教的是如果需要醫療,掃QR Code進去衛福部,要避難所掃QR Code到內政部,要做什麼或需要什麼資源掃QR Code到哪一個行政單位。

剛剛次長講的一些防空避難所,點進去網站絕對有顯示,可是有的單位很奇怪,都會地區的地下室是防空避難所嗎?每一個都是商店耶!捷運站是防空避難所嗎?鄉下地方我們看到的是公務機關,鄉鎮公所、車站和電信機關單位,這些都是轟炸的目標耶!所以有時候我們要配合國防部做防空避難,包括現代武器、現代的戰爭模式,畢竟我們早期都有防空洞,現在防空洞在哪裡不曉得,甚至捷運裡面是避難所,我不曉得到底對還是不對,所以應該給民眾建構一個真正在面對戰爭時的認知教學,好嗎?我覺得應該重新整理規劃,包括國防部,他們做的全民國防手冊全部都是掃QR Code到各部會,那沒有什麼用啊!這部分是不是需要建構?甚至於剛剛講的應該跟衛福部結合,醫療要怎麼醫療,哪個單位有醫療?誰來主導?甚至恢復軍訓課裡包紮、對患者或受傷人員的醫療總總的基本概念,以前軍訓課都有啊!護理老師都有在教,現在可能都疏忽了!這些都是延長戰役時間非常必要的措施,可是現在我們都忽略了,所以我希望重新檢討,可以嗎?

蘇院長貞昌:謝謝委員,這一次烏克蘭受到侵略,我們看到烏克蘭的民眾也是躲在地下室,甚至是相關設施。

廖委員婉汝:他們的地下室跟我們的地下室不一樣。

蘇院長貞昌:就是避免在地面跑。

第二點,我們現在後備的全動署就是要讓民眾知道哪部分要怎麼處理。

廖委員婉汝:全動署國防部都有在做整合,但是我希望內政部針對避難所的部分做檢討。未來也要強化如何救援,在民眾有心為國家付出的救援上做整體的規劃跟配套,好不好?

蘇院長貞昌:好。

廖委員婉汝:以上是我的第一個問題,也要跟院長、次長交換意見。第二個問題要請教地方的問題,院長應該很清楚,是關於屏東地方法院跟屏東地檢署的。因為現在有一個運動園區,所以要把屏東棒球場遷到運動園區,棒球場則改成司法園區,屏東地檢、屏東地院等相關司法單位就集中在司法園區,請問現在有沒有進度?如果進度能夠如常編列預算,原來的移民署能不能直接移到地檢跟地院的建築大樓裡?因為全國有八百多個閒置空間,但移民署每個月還要付十幾萬元的租金,如果未來可以有這樣的規劃,也省了建築。其實屏東地檢也好,屏東地院也好,要重建可以,但是舊有建築還能使用時,將它直接移給移民署使用,請問這樣的可行性如何?

蘇院長貞昌:這我都很熟。

廖委員婉汝:對,地方上你都非常熟。

蘇院長貞昌:移民署現在是租的,所以需要有一個永久的辦公空間,這是合理的,委員如此關心,我非常感謝。現在它到底需要多大的空間,國產署有沒有其他相關適合的地方讓它使用,這是可以考慮的。

廖委員婉汝:縣政府已經在做規劃了。

蘇院長貞昌:但棒球場這塊好大耶!非常大耶!你這給一個移民署……

廖委員婉汝:所以現在要蓋司法園區,我覺得將它重新規劃,包括……

但是如果真的落實這個規劃就可以替代用租的,內政部移民署也要有一個家吧!否則總是用租的!我說了,全國有八百多個閒置空間在浪費,結果移民署還在付租金,如果能成,就促成這件事,可以嗎?

蘇院長貞昌:相關機關、需用機關跟土地如何使用,我請花次回去照委員指教的好好盤整,這部分他最專門。

廖委員婉汝:屏東縣政府也在往這方面規劃,移民署現在的業務越來越大,希望他們可以有一個真正的所在,而不是用租的。

另外一個問題是屏東,國境之南的問題,院長也知道,鵝鑾鼻的賣店大概已經蓋了六十幾年了,所有的賣店鋼筋都裸露了,本來是106年要重建賣場,結果國家公園內鵝鑾鼻燈塔旁的賣場在挖的時候挖到一些貝殼的史蹟,考古學家也挖到一些史蹟,在墾丁也好,在鵝鑾鼻也好,都有挖到。但是因為挖到史蹟,現在重建廢止了,廁所也拆掉了,一個國境之南最美的地方,最好的景點,現在因為挖到古蹟,賣店不重建,廁所也都拆了,我不曉得未來的規劃是怎麼樣?

花次長敬群:跟委員報告,106年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已經設計好了也已經招標,……

廖委員婉汝:招標延宕4年就取消了,怎麼會這樣子呢?

花次長敬群:所以經過了4次的協商,現在遺址的部分清華大學在幫我們做遺址的調查,和未來如何做合理處理。賣店因為挖到遺址的關係停止營業……

廖委員婉汝:要不要重新考慮這些賣店跟廁所的重建?

花次長敬群:對,我們先試著修復。

廖委員婉汝:我想廁所的重建……

花次長敬群:因為怕賣店重建的地方挖下去又是遺址,事情又更……

廖委員婉汝:那就重新規劃地點嘛!我要提醒的是因為公共廁所有時候是個門面,你知道嗎?

花次長敬群:了解。

廖委員婉汝:院長到枋山車站,車站也沒有廁所耶!鎮安車站也沒有廁所,很多公共區都沒有廁所,對國人來講真的是很丟臉!所以重新考量好嗎?你說那個位置可能有一些古蹟,但是不管怎麼樣,我是覺得移到其他地方也可以,不要破壞了景觀,賣店還是要蓋嘛!好不好?不然一個國境之南,過去兩岸在交流的時候,燈塔是必去的地方,好不好?謝謝次長。

主席:請林委員奕華質詢。

林委員奕華:(9時50分)主席,不好意思,在還沒有開始之前,我還是說一下我的名字第三個字標準唸法應該是二聲,不是四聲,可能跟「林岱樺」大家會有點搞混。謝謝。

主席:抱歉。

林委員奕華:院長、花次。因為我很難得見到院長,我先提一下,我今天不是來吵架,是來談居住正義的概念,我希望可以理性地來探討,所以花次能不能讓院長多回答?因為我們會在委員會見面,還有昨天我們也私下聊了很多,謝謝。

院長,先請問一下,你知道什麼是鄰避設施嗎?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蘇院長貞昌:(9時51分)比如一些不受歡迎的設施等等。

林委員奕華:能不能舉例什麼是鄰避設施?

蘇院長貞昌:有很多,比如焚化廠、掩埋場等等。

林委員奕華:對,這些是鄰避設施,講得很好,那你認為社會住宅是鄰避設施嗎?

蘇院長貞昌:社會住宅不應該是,反而是應該大受歡迎,因為它裡面有各種公共……

林委員奕華:講得非常好!所以你贊同汙名化社會住宅的行為嗎?

蘇院長貞昌:社會住宅不該汙名化。

林委員奕華:好,我們來看一段影片,請看。

(播放影片)

林委員奕華:柯總召說社會住宅是鄰避設施喔!這是在審預算時,我們在談社會住宅議題的時候,他竟然跟我說社會住宅是鄰避設施。院長要不要回答一下,你認為應該嗎?你認為是不是宣導得不夠,才讓柯總召覺得社會住宅是鄰避設施,還是你覺得需要再教育他一下?

蘇院長貞昌:委員,因為你播放的影片既聽不清楚又是……

林委員奕華:非常清楚啊!

蘇院長貞昌:聽不清楚它前後整個意思是什麼,我不宜評斷。

林委員奕華:前後是在講大安區、在講社會住宅,然後他就說社會住宅是鄰避設施。但這不是我的重點,我是要告訴您,若連在自己黨內、連柯總召都覺得社會住宅是鄰避設施的話,這非常、非常地嚴重!所以我要表達抗議,這是絕對不應該發生的狀況。

再來,回過頭來談住都中心的定位。

蘇院長貞昌:委員,如果你要抗議柯總召是在貴院裡面。

林委員奕華:一樣啊!我要讓你知道這就代表要請行政院加強宣導,就代表行政院宣導得不夠,才讓柯總召覺得社會住宅是鄰避設施,需要好好地檢討,這樣可以吧?院長,這樣就跟您有關了,對不對?

蘇院長貞昌:是不是你選區的居民反對?

林委員奕華:不是,沒有。

蘇院長貞昌:不是嗎?

林委員奕華:沒有,不是。

蘇院長貞昌:好。

林委員奕華:所以院長這樣就跟你有關了,請你好好地檢討為什麼連柯總召都覺得是鄰避設施。

再來,我要說的是有關住都中心的定位。

蘇院長貞昌:柯總召講的話,叫我好好檢討,這好像不太對。

林委員奕華:住都中心的定位,您認為應該是以興建社會住宅為重,還是以公辦都更為重?

蘇院長貞昌:住都中心嗎?

林委員奕華:對。

蘇院長貞昌:住都中心董事長在這裡。

林委員奕華:因為跟行政院政策有關。

蘇院長貞昌:現在他很大力地在推動社會住宅,也很有成效。

林委員奕華:那公辦都更……

蘇院長貞昌:很大力地在推動,相關的業務都積極地在進行。

林委員奕華:我今天要提的是,當然到目前為止我們都有積極地在辦理社會住宅,而社會住宅到目前為止,有在進行的是28處,可是我們都知道在當初一開始成立住都中心的時候,國產署其實有捐贈幾塊地給住都中心,光這幾塊地的面積,就多達14,360坪,大約是二分之一的國父紀念館大。我也有跟花政次聊過,它的目的是為了要籌措社會住宅的基金,我今天要談的就是這個概念,社會住宅需要經費來挹注沒有錯,但是我反對一下子將財務槓桿開得很大,因為現在光是公辦都更就有17處了,如果再加上目前軍備局的11塊,再扣掉其中的3塊,住都中心打算要向國有地取得總共25塊地做公辦都更。

剛剛花次提到公辦都更不是全部都會販售,部分會出租,但是到時候終究會有超過一半的部分是蓋完之後賣出。對於住都中心的經費籌措,難道只有用賣的嗎?當然花次是反對賣國有地的,但事實上蓋完之後再賣出,等於地也一樣被處分掉了。院長,沒錯吧?地也是處分掉了,所以我們的國有地會一塊、一塊地減少,沒有錯吧?

蘇院長貞昌:這部分我請花次回答你。

林委員奕華:院長,你回答我,是不是?

蘇院長貞昌:因為具體的個案……

林委員奕華:你不能說你不瞭解,國有地跟行政院有關耶!我剛剛說為了要蓋社會住宅,目前看到的是17塊,再加上軍備局還沒有移過來住都中心的部分,加起來總共是25塊地,都是要以國有地來做公辦都更,而裡面有很多地在到時候蓋完之後會賣出,所以等於國有地會一塊、一塊地減少,我這樣說沒有錯吧?

蘇院長貞昌:可是公辦都更常常整合很多民間的土地。

林委員奕華:裡面有部分是啦!

蘇院長貞昌:是啊!

林委員奕華:但有很多是國防部的地,事實上,整合沒有那麼困難,所以它重點還是在興建之後要去做處理。我的意思是今天你說要整合,也不一定全部要用出售的方式,為什麼要談這個呢?你知不知道在現在徵稅機制裡面,自106年開始多了一個房地合一稅?院長,請問房地合一稅徵的目的是什麼?

蘇院長貞昌:經過我們這樣改革以後,都相當有幫助。

林委員奕華:是。

蘇院長貞昌:我們希望整個能夠具體,所以……

林委員奕華:所以房地合一稅的目的就是為了居住正義,沒有錯嘛!就是為了要達到居住正義的目的嘛!

另外,我們還有一個罰款,你知道嗎?炒房的部分,我們也有所謂的罰款,這您知道嗎?

蘇院長貞昌:一路走來,大家都……

林委員奕華:就是打房的罰金嘛!

蘇院長貞昌:是打炒房,不是打房。

林委員奕華:對,打炒房。這些錢都是為了落實居住正義沒有錯,對不對?所以院長,我的意思是今天社宅基金如果是透過一直賣國有地的方式取得,當然精確是說把它蓋完之後賣出,但我認為很多國有地是屬於未來子孫的,現在院長你的任期最多、最多2年,對不對?我們2年多要處分掉25塊國有地。

花次長敬群:沒有。

林委員奕華:沒有?你現在是25塊,然後……

花次長敬群:報告委員,不可能在2年內去把它處分完……

林委員奕華:我的意思是既然所謂的房地合一稅、打炒房的罰金目的是為了要落實居住正義,請問院長,為什麼不把這些經費拿來挹注到社宅基金?

蘇院長貞昌:委員你的……

林委員奕華:這也是原本我們一開始撥30億元成立的基金,我那時主張政府可以撥補經費,每年固定撥補經費到住都中心的原因就是因為自106年開始有為了居住正義的稅收─房地合一稅,還有打炒房的罰金,這些變成稅收並增加到了政府部門,讓你們可以用的錢變得更多,反觀住都中心為了要蓋社宅,要去活化國有地、要去處分國有地,藉此得到錢來蓋社會住宅,院長認為這樣有達到居住正義真正的定義嗎?

蘇院長貞昌:委員,因為你的數字是錯誤的,講法是錯誤的,所以結論就會錯了。

林委員奕華:我的數字怎會是錯誤的!我的數字沒有錯啦!

蘇院長貞昌:比如你說到2年處分25塊地,並沒有啊!

林委員奕華:現在就是啊!你已經框了25塊地了!

蘇院長貞昌:第二,打炒房的罰金是地方政府在收的。

林委員奕華:院長,我的數字沒有錯,那是你們提供給我的,即17塊在進行中,這17塊當中有3塊是軍備局的。

花次長敬群:我們是有這些基地,但並不是所有基地都會出售,而且都不可能在2年之內去執行這樣一個出售行為……

林委員奕華:但是已經確定25塊地框在你們這裡要來進行公辦都更,沒有錯吧?

花次長敬群:而且我們只針對少數部分可能為了償還融資貸款,即回收投入的資金,所以要局部出售來償還融資貸款,不然我們還銀行的錢要從哪裡來?

林委員奕華:但是有一點請政次告訴院長了,你的確已經框了25塊地,沒有錯吧?

花次長敬群:其實有更多的土地需要住都中心來公辦都更,這不是我們框了多少土地,而是國家有非常多需要辦公辦都更的土地,需要住都中心來協助,而且我們只是一個協助的單位。

林委員奕華:我今天要分兩個概念來談,第一個,我認為社宅基金第一個應該挹注的,是用這些為了達到居住正義所新課的稅以及相關的罰金,我知道稅跟捐有一點不一樣,但是我的意思是說,政府撥補這件事情上,你不能完全都不撥補,因為我們已經為了打炒房、為了要居住正義而徵了房地合一稅,而且這個稅在110年徵了227億元、109年徵了118億元,金額有這麼多耶!也就是你為了要落實居住正義,你徵了這麼多稅,結果這些稅你全部收回變成政府可以用,但卻不挹注到與居住正義有關的社會住宅,然後住都中心卻要用國有地去蓋,甚至以出售的方式來增加相關的經費。本席認為,我們不能用未來子孫的錢來做現在的事,但如果不夠,你再來處理國有地,我沒有反對,但是你不能全部都用國有地的方式來做處理,還是院長可以答應,就是將我剛剛講的房地合一稅跟打炒房罰金能夠挹注到社宅基金,有沒有問題?

還有,興辦社會住宅應以出售、處分最少國有地為原則;再來,如果真的如花次所說的,住都中心進行公辦都更時,政府要依進度撥付國有土地,也就是當有需要的時候、財務上有需要的時候,才從國產署撥付土地過去給他們來做處理,但並不是一下子就這樣做,因為就我現在認知到的是連軍備局的土地,全部已經都供住都中心所用了,這點我沒有辦法支持,我也不贊成,院長可以回應一下我提出的訴求的處理原則嗎?我認為我非常理性,而且我提出的是我認為的可行方案,不僅推動得了,也不會讓那麼多的國有地也許有可能被處分,但也許我們還有更多可以做的,而且這是未來子孫的地,我們不能現在都把它框住啊!請院長回應一下。

蘇院長貞昌:委員,政府有編列預算撥補住宅基金,若說政府都沒有撥補,則事實並非如此!

林委員奕華:有啊!30億元,第一次而已嘛!

蘇院長貞昌:不只!第二點,政府並沒有把所有的土地賣掉,我剛才一直請次長向你報告,但你都沒有讓他有機會說明,在此請他來說明,可能會比較具體、清楚。

花次長敬群:跟委員報告,其實蓋社會住宅的錢當然絕大多數會有非自償補貼,是由住宅基金補助,包括給地方政府的補助及給住都中心的補助,這筆錢其實有好幾百億元,其實都有編列預算,當然長期而言,可能會有一些財務缺口,所以住都中心透過公辦都更,會有局部的土地……

林委員奕華:你所謂的局部指的是多少?還是你先把比例告訴我們。

花次長敬群:這個比例應該是by case,因為有些基地跟私有地的混合度比較高,所以我們分回來的沒辦法是一整棟。

林委員奕華:那你可以告訴我們,大致上,你的期待是怎麼樣啊?

花次長敬群:我沒有特別的期待,因為我們會整體來盤點、規劃,事實上我們有很多的基地在都更完畢後是全棟留下來出租經營,而且對在地公益服務是有幫助的,所以本來就是case by case。

林委員奕華:如果是公辦都更,政府依進度撥付國有土地,可以做到嗎?

花次長敬群:其實有些土地並不是撥付……

林委員奕華:我知道,就是價購,就是用公告現值買去做公辦都更。

花次長敬群:是,我們是用公告現值買,但實質這不是賣地,而且開發完……

林委員奕華:說真的,這個蓋起來後,房子賣的時候不是連地也要賣嗎?差別只是你不是全賣。院長,我覺得國有地的問題,要非常審慎來思考,我真的非常嚴肅的告訴你,不要一下把25塊地讓住都中心以後都可以使用,我覺得剩下來的2年,其實我們都沒有這麼大的權力。謝謝。

主席:謝謝。吳琪銘委員之質詢以書面提出,請行政院書面答復,並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委員吳琪銘書面質詢:

防疫表現、疫苗覆蓋率、推動五倍券、經濟成長

蘇貞昌院長從108年一月上任行政院長以來,已經三年多,所率領的行政團隊一路以來帶領台灣克服新冠肺炎的許多挑戰,碰上好幾波本土疫情的爆發,感謝政府展現魄力、積極防堵,讓台灣跟周遭其他國家相比,防疫表現非常出色,本席記得在一年前的這個時候,我們才正要準備接種第一劑疫苗而已,而現在台灣疫苗覆蓋率:第一劑有8成3、第二劑7成7、追加劑也有將近5成接種,感謝行政團隊讓全體國人都打得到疫苗,也嚴格把關進口疫苗品質。

疫情趨緩代表著振興經濟的開始,本席再次感謝蘇院長在去年下半年發放五倍券的時候,快速反映民意,非常肯定本席大力爭取的免用現金換取五倍券成功推動,從去年10月開始有許多基層民眾反映,振興加碼券對於生計有極大幫助。

另外,台灣去年經濟成長率突破6%,2015年的時候我們國民平均所得為2.28萬美元,去年已增至3.3萬美元,另外這三年來台商回流方案,已經成功吸引將近1200家台商回來登記投資,金額更是超過1.5兆台幣,今年許多國內外金融機構預估台灣經濟成長率是約4.4%左右,這個數字是高於世界平均的,本席要向行政團隊表達肯定。

院長,目前已經社會上已有討論縮短隔離天數的聲音,防疫跟經濟如何共存值得我們思考,請問未來台灣防疫方向為何?

303大停電事件

院長,本席認為要有穩定的經濟發展,穩定的供電扮演重要角色,303大停電事件對於政府來說是一個警訊,本席要求行政團隊一定要全盤檢討,深入瞭解這次問題到底出在哪裡?本席也同意院長所說,要給台電最大的支持,不過很快再過幾個月,夏天用電高峰就要來了,本席希望院長一定要督促台電上緊發條,別再讓民生、產業用電受到影響!

院長請您說明目前台電針對303事件檢討情形?

三峽長福橋改建工程

問題1.另外,三峽河上有一座危橋,就是清水祖師廟前「長福橋」急須改建,本席於2020年10月與賴署長親自現場會勘,如果長福橋改建完成,加上三峽河的整治,未來咱周圍商圈都可以享受這份成果,總經費約7.52億元,目前經濟部水利署也已核定補助7成的改建工程費用,何時能夠發包?本席只有一個要求,工程一定要如期完工,在這裡本席也替三峽鄉親,拜託院長支持。

三峽大埔

問題2.再來,現在上下游的環境改善,還希望院長的支持,三峽大埔堤防,本席在去年2月去會勘,民眾都跟我說希望咱自行車道ㄟ當繼續延長,請院長大力協助讓咱三峽河未來就像「日本的鴨川」一樣!讓三峽河下流延伸的三峽、土城、樹林,是不是能夠成為休閒運動和生態保育的共同生活圈?就本席了解,這項改善環境工程經費約需要4,000萬元,目前進度狀況如何?預計何時能上網招標?

北土城交流道

問題3.關於我們的北土城交流道,在2020年6月22號院長跟部長土城宣布拍板定案,所有工程款由中央負擔,預估116年底完工。目前進度狀況如何?能不能如期完工?

土城司法園區

問題4.本席要來關心土城司法園區,在110年12月23日我跟司法委員會共同邀請到內政部長、法務部長、司法院秘書長及相關單位親自來會勘司法園區。在108年的時候「遷建專案小組」已經成立並加速推動;用地的三級坡問題,新北市政府答應會來處理,未來「擴大土城都市計畫」將轉為中央主導開發,目前內政部都委會審議通過擴大土城都市計畫,目前今年是區段徵收的階段,預估明(112)年10月北土城交流道土地交給交通部辦理興建,114年司法園區全面開發,這是在地鄉親非常期盼的重大建設。本席也在這邊希望可以加快速度,多多協助!

三鶯大橋

問題5.最後,要來談的是改建三鶯大橋的問題,當初設計不當,沒有機車道,被民眾視為危橋,本席爭取了23億多來進行改建,106年12月就已經開工,本席希望中央一定要加緊工程進度,每一個階段都要順利如期完成,盡量縮短交通不便的黑暗期,當地民眾都相當期待這座三鶯大橋改建後能變的更安全、更方便。目前截至今年3月中,進度已達到66%,本席只有一個要求,工程一定要如期完工!

主席:接下來請王委員婉諭質詢。

王委員婉諭:(10時6分)院長你好。我們看到行政院官網的法案動態,有幾項是行政院正在處理當中的法案清單,想請教的是,這些部分什麼時候能夠送出來?原因就在於2022年其實是一個大選年,我們也希望相關的選罷法、政黨法修正草案都應該儘快進行審議,如果行政院送出但立法院不排審,那就是我們的責任,但是現在看到的是他們還卡在行政院,部會都已經提出相關版本了,為什麼行政院遲遲沒有辦法送出來呢?對此,能否有一個說明,並且告訴我們什麼時候可以送進立法院審議?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蘇院長貞昌:(10時7分)委員你好。相關的法案都依照程序在走,現在走到哪裡,我還沒有辦法具體的跟委員說明。不過,委員提出這樣的要求,我會特別來盯,看看速度能不能快一點。

王委員婉諭:所以我們能不能知道什麼時候能夠送出,以及沒有辦法送立法院審議的原因為何?對此,我們覺得應該要有一個說明。

蘇院長貞昌:每一個部會送出來後,都由主責政委來召集相關部會,方方面面進行討論,有些還需跟其他的院,比方說考試院、司法院等等進行討論,總之,一定要求周妥,才會送出院會並送大院。

王委員婉諭:希望院長能夠承諾我們這兩個法案什麼會送進來?如果沒有辦法送起來,現在正在進行哪些部分,預計的時程如何,包括政委是否要召開相關的討論會議等等,像這些都應該有個進程,這些相關部分是不是能夠在一個月內告訴我們,就是這兩部法案將如何進行?

蘇院長貞昌:我現在無法具體回答你法案到哪個階段了,不過既然委員在盯這件事情,我就來要求相關政委加快速度。

王委員婉諭:再請院長責成相關政委處理,並儘快告訴我們現在進行到哪裡了,然後預計的進程是如何。

蘇院長貞昌:好,我會請他們向委員說明。

王委員婉諭:好,謝謝。

接下來我想要討論兒童遊戲場的部分,院長也知道我非常關心兒少權益,也很關心孩子的發展。之前曾經跟院長請教過固定式遊具,也就是公園遊具的部分,但是我今天想要進一步討論非固定式遊具設施,因為我們看到了幾起新聞事件,從2018年一直到去年,其實都陸陸續續發生一些移動式遊具造成受傷的情況,以新北市來說,去年就發生了旋轉木馬夾斷男童手指的慘案,對於這樣的問題,我們發現有兩個部分不夠周延而且必須來做處理。第一個,我們認為法規不夠完善;第二個,主管機關有沒有辦法確實來執行。因為內政部營建署雖然有充氣式移動設施及非固定式機械遊樂設施安全管理規範,但裡面是怎麼寫的?

第一,第6點規定,應陳報該管主管機關備查,始得開放使用,但這裡僅為備查,而我們都知道像這類遊戲場有的是短期設置,如新北耶誕城,如百貨公司的開放空間,往往業者送案後也開始使用,待主管機關欲做審查時,活動可能已經結束。當業者送出備查資料,也同時開始營運,以致完全缺乏監督機制,這樣要如何保障孩童安全?這是本席看到第6點的第一個問題所在。第二,第6點第4項提到遊樂設施自主檢查表,由廠商自主檢查,內容則如左下表所示。但這其實只是個簡單的check list,只問安不安全?有無做檢驗?有,完全由廠商自主確認。就這份自主檢查表來說,既不夠專業,也沒有主管機關可監督的空間,不知院長如何看待這件事?是否應更嚴謹思考,看究竟該如何為孩童安全把關?

蘇院長貞昌:這些遊具都是為了孩子,我們都知道,所以應該更周全地保護他們。委員提到移動式遊具,既是移動式,就看放置在什麼地方,譬如百貨公司、車站、公園或其他地方。如果是固定式,當然就是內政部管轄,如果是移動式,就看放在哪些地方,可能是經濟部或交通部等負責。針對委員今天所指教的,我會特別要求相關部會就此做更進一步且更周全的研擬,期能讓孩子不受到任何傷害。

王委員婉諭:院長,固定式遊具係由社家署主責,並非內政部營建署。院長點出一個重點,移動式遊具,也就是非固定式遊具確實是現在的問題所在。在各個不同場域可能會有不同的主管機關,所以究竟該由誰來統合?這點我想是我們必須思考的。接下來我想向院長報告一些必須注意的重要事項。剛才本席提到這幾個部分的問題,如果主管機關沒有依照規定稽查或審核資料,也就是地方政府不作為、不處理,那麼中央其實也就無法處理!以新北的案件來說,我們索資後所看到的檢驗報告或備查資料其實只有兩頁,然後寫確認安全,但到底檢查了什麼?哪些東西有缺漏?這些其實都沒有提到!我們再次向經發局索資後發現,所提供的資料少了平面圖,告示牌沒有緊急逃生路線,甚至文件上也沒有看到主管機關查備,卻仍然開放了,也發生事情了!剛剛提到的這些問題,其實都應該有主管機關來把關,問題在於如何落實?未來又該如何推進?

蘇院長貞昌:對於相關機關或中央地方分層次負責之事項,如係法不周延或地方執行不力,如同委員所秀出的資料顯示者,待委員質詢完畢,我會特別要求相關部會或相關負責政委對委員所指教的再進一步補漏,以防缺失。

王委員婉諭:好。接下來繼續看到的是,第9點提到應每六個月委託檢驗機構檢查,但本席詢問過專業機構,並未做過類似檢查,可見法規面上確有疏漏。院長強調這件事有非常多部會都應該努力,也感謝院長先前對固定式公園遊具的協助,這部分終於有了主管機關!過去標檢局、社家署及TAF檢驗機構對此互踢皮球,經過院長指派,並責成相關主管機關進行跨部會統籌後,成立了相關平臺。現在本席非常樂見院長願意再次承諾,並責成政委就非固定式遊具來做討論,有鑑於此,本席想請教可否先確認由哪一位政委主責?能否於一個月內召開會議具體討論?固定式遊具在院長的大力支持下確有長足進展,相關的問題、事宜與法規已有平臺來做討論與磨合,也建立非常好的具體處理方式。因此非固定式部分,是不是也能採取類似方式持續辦理?

蘇院長貞昌:謝謝,上次委員指教有些遊具做好以後,由於檢驗人力不夠,所以一擺就是好幾個月甚至半年。這點現在已經解決了,也要求儘速讓孩子能夠使用……

王委員婉諭:當初這件事也是互踢皮球,在院長責成政委處理後,現在確定主責機關由社家署負責……

蘇院長貞昌:由於涉及相關部會,所以我請秘書長先討論一下,看究竟涉及哪幾個部會,最後再責成政委就委員所說辦理,不論是法有疏漏或地方執行不力,不論防漏或補缺失,待討論後會讓委員知道。

王委員婉諭:這些跨部會事項處理起來確實非常困難,而且往往會覺得主管機關是別人,不是我!其實不僅僅是法規不足以及設施是否安全的問題,這些非固定式遊具大多數與電力相關,因此,操作上是不是也應該有足夠的職場訓練與職安教育?我覺得這些都應該一併納入思考。過去意外發生可能和設備有關,也可能是操作不當,無論如何,我們都希望孩子能玩得安全、玩得健康,而不是造成遺憾。爰此,希望院長能儘快告訴本席未來將如何處理?也請秘書長告知未來將由哪位政委負責跨部會討論?以上是遊戲場部分。

接下來的議題也是本席一直持續關心討論的,也就是數位隱私。本席認為私密影像防治非常重要,過去幾年對這部分也有非常多的討論,如行政院所提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修正草案,於第十三條增訂移除性私密影像之相關依據。本席認為該條之修正非常重要,也願意給予肯定。對於受害者來說,加害者不論判刑多久都只是亡羊補牢,所以他們真正希望的是:恢復原本的生活,不因私密影像外流而影響心情與生活。要達到如此正常生活,首要之務就是在網路上所流傳的影片能正式下架,不再流傳,這樣方能停止一而再、再而三的受到傷害!確實,現在已經有相關機制,也積極移除影像,這點本席給予肯定。在法規已具備的前提下,請問該如何落實?像臉書、LINE、Twitter及Telegram這幾個常見的平臺未來是否納入移除機制裡?

蘇院長貞昌:謝謝委員。關於性暴力犯罪防制四法,我們非常感謝羅秉成政委召集相關部會討論,就在上上禮拜出院會,業已送至貴院審議,希望早日修法完成。這次修法很大,並另立專章……

王委員婉諭:這些本席清楚,但我想知道是否能規定這些國外平臺業者也能移除相關影像?

蘇院長貞昌:對,我們就是希望能讓被害人的損害、受害最小,時間儘快……

王委員婉諭:能夠做到移除影像嗎?

蘇院長貞昌:時間儘快。一方面破是一件,懲處又是一件,防止損害擴大……

王委員婉諭:院長,不好意思,時間有限,能否請院長具體回答,未來這幾個平臺能否也納入移除機制?有無可能移除?

蘇院長貞昌:就是要移除!至於怎麼移除、用哪些……

王委員婉諭:我向院長報告實際上的狀況。這些都是海外公司,所以只能透過溝通方式積極希望他們配合!但如果他們不配合的話怎麼辦?畢竟屬於境外公司,無相關法源可約束,只能訴諸道德,訴諸勸說,希望他們移除影像!

蘇院長貞昌:不能只有道德勸說!法已經送貴院審議……

王委員婉諭:我想問的是,臺灣法規如何規定這些在外國的公司?這就是問題所在!

蘇院長貞昌:都有納入,都有納入,像臉書等平臺都有納入!未來有關移除、下架的規定都有。

王委員婉諭:好,到時候再來看看具體落實的情況為何。據我所知,這些公司都在國外,不在臺灣,甚至也沒在臺灣成立分公司,所以完全沒有溝通機制,也無法要求其強制下架!因為公司在外國,臺灣僅僅只是使用平臺而已,這部分請院長深思,看如何擬定配套措施。

蘇院長貞昌:這一定要受到保護。

王委員婉諭:本席從去年12月起即不斷關心這件事,也認為行政院針對刑法等提出修正非常好。本席注意到法規設置準用了非常多被害人保護服務措施,如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五條等,目的就是希望能讓被害人身分能得到相對應的支持,包括身分保密義務、偵查時有人陪同以及隔離詰問等措施,這些都非常好。對被害人來說,會對這樣的影像散布出去感到非常害怕,會手足無措,甚至會影響未來生活。有鑑於此,處理性私密影像的第一線人員應有足夠敏感度,同時具有蒐集網路犯罪證據的專業訓練。在處理性侵害案件時,性侵害防治法第十四條已規定必須是專業人員,但在處理性私密影像時卻未如此規定。既然性私密影像等同性侵害般嚴重,且影響深遠,何以未準用性侵害防治法第十四條規定,讓專責人員來處理性私密影像?

蘇院長貞昌:這一次在院會通過的時候,我還特別裁示、交代,未來不只是法要經過貴院審議通過,而且要盡早做準備,包括相關執法人員,包括警政署及……

王委員婉諭:但是法裡面就沒有專責人員啊,這就是我們的疑惑啊,為什麼在法規上並沒有準用性侵害防治法第十四條去設置專責人力?

蘇院長貞昌:這是性暴力犯罪防制四法,是在講犯罪型態、防治及處罰,至於專責人員等等,以及要怎麼樣配置,會有相關配置來執法,這屬於執法人員跟他的訓練、職責等。

王委員婉諭:瞭解,所以我們先確認一下,就是院長也認為應該要有專責人員一起來做協力,這是一個對的方向?

蘇院長貞昌:這個法在規範的是怎麼防治性暴力犯罪的受害,以及這個要怎麼防治,這是就犯罪型態、懲處方法、防治方法去做規範,委員關心的則是執法人員怎麼樣,執法人員的職權、訓練等……

王委員婉諭:院長,性侵害防治法第十四條規定「法院、檢察署、軍事法院、軍事法院檢察署、司法、軍法警察機關及醫療機構,應由經專業訓練之專人處理性侵害事件。」我們想請教的是,對於性私密案件,您是否也認為應該要由具專業訓練的專責人員來處理?

蘇院長貞昌:那應該啊,不然的話,這種是一種科技犯罪,然後這種私密又涉及到其定義、範圍以及執行的方法,這都需要很好的教育訓練。

王委員婉諭:是,沒有錯,因為本席的發言時間所剩不多,我先稍微解釋一下現在的狀況。當民眾遇到這樣的事情之後,會到各分局去做備案,各分局大多是由家防官來做協助,家防官主要是處理防治的部分,至於偵查部分會交由分局的偵查隊。但又因為性私密影像的部分大多數都是婦幼的部分,所以也會協同婦幼警察隊一起來做處理,又因為網路數位的專業等等,所以也會協同電信偵查部分一起來處理。因此我們會看這其實是跨了4個相關組織在做處理的,如果沒有專責人員就會發生,以電信偵查的部分來說,因為我們過去有非常多的政策誘因,像是青春專案、毒品專案、防詐騙專案等等部分,很容易造成電信偵查隊比較沒有辦法把這些影像的外流視為第一要務,所以處理起來時效上是不夠的,因此,我們還是希望能夠有專責的人員,非常謝謝院長願意給予肯定,我們朝這個方向繼續來做努力,謝謝。

主席:孔文吉委員、王美惠委員之質詢均以書面提出,請行政院書面答復,並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委員孔文吉書面質詢:

一、請內政部說明露營場於非都市土地之林業用地及農牧用地之容許使用法制化進度(並請針對露營場內之各設施鬆綁之研議情形進行說明)

二、請原住民族委員會針對日前行政院通過並函請立法院審議之「原住民族保留地管理利用條例草案」,針對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南投縣仁愛鄉經管之清境農場其範圍土地、以及台電於台中市和平區當年為興建德基水庫其淹沒帶之權利補償、水利署當年興建石門水庫時導致桃園復興區當地之泰雅族卡拉社部落族人連番遷移等其土地權利應予回復或是補償之案例,該條例未來若立法施行通過後,相關的配套及具體執行作為為何?

三、請內政部針對國家公園與當地原住民族共管機制之推動情形進行研議(可參酌農委會林務局近年之推動成果。抑或設置乙共管機制之諮議平台。)太魯閣國家公園轄內之大同、大禮兩太魯閣族部落族人之聯外道路問題。

四、過去,行政院曾經提出過「難民法草案」,但是,立法院過往沒有針對這樣的議題進行更多的實質討論,且最終因屆期不續審……。但是,鑑於俄羅斯侵略烏克蘭,且此場戰役迄今已僵持對抗近一個月,烏克蘭現有數百萬的人口為了躲避戰禍而被迫舉家遷徙至鄰近的歐洲各國。這場戰役不經讓我們有更多的省思,那我國身為國際社會的一員,也為了體現國家的主權、重視民主及人權以及提升國際間的形象,行政院是否應盡速研議「難民法草案」?

五、近年,原住民族地區之原住民籍員警因屆齡退休。其次,原住民籍之考生考取警專及警大,抑或是通過警察特考其等人數,也未有明顯增多。再者,針對警察之調動制度過於僵化,種種上述原因,導致原住民族地區服務之原住民籍警察人數快速減少,內政部警政署針對此一問題,有何看法?考、選、訓、用上是否有哪裡可以檢討的地方?

委員王美惠書面質詢:

案由:針對行政院長施政報告,爰此,特向行政院及相關部會提出質詢,並於一個月內提供書面資料予本席辦公室。

說明:

一、營造原物料價格上漲影響,政府應確保公共工程施工品質:

(一)在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下,面臨航運塞港、貨櫃欠缺等問題,導致運輸成本增加;加上烏俄戰爭爆發,引發國際原物料價格屢創新高。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今年2月份消費者物價總指數(CPI)年增率漲2.36,已經連續7個月CPI突破2%,更創13年來最大漲幅,通膨壓力持續升高,可見萬物上漲已是必然趨勢。近五年來,銅價上漲66%、鋁價上漲73%、錫價更上漲高達112%,通膨影響的不僅是轉嫁到消費者身上的民生物價,更是導致建築工程成本不斷翻漲的壓力。

(二)除了通膨因素造成物價上漲,還有營造業缺工,導致營造建築成本不斷攀升,甚至創下歷年新高。根據主計總處公布「營造工程物價指數」,和105年2月相比之漲幅,鋼筋達93.69%、型鋼77.00%、鋼板90.95%、水泥10.87%、工資類16.50%。此外,營建署發布109年營造業經濟概況調查報告,推估全國營造業勞工缺工數有11萬8,102人,其中以基層勞工空缺8萬8,897人最多。營建署對此更指出,營造業面臨的問題以「物價波動過劇,成本控制不易」及「原材物料價格持續上漲」的比例最多,因此如何平抑原物料價格是政府目前應優先協助的項目。

(三)營造工程物價持續上漲,加上國內缺工潮衝擊,勢必會影響公共工程投入成本。考量公共工程有一定工期,工程契約訂定是依照當時的物價指數,若是因為通貨膨脹導致營造業者必須承擔建築成本上升之風險,恐將造成公共工程陷入流標的無限輪迴,政府的政策和建設因而被迫延宕。例如110年嘉義市公共工程,將近一成、高達9.95%的比例流標,高達13億的建設被迫暫時擱置。

爰此,公共工程預算若不能依照物價漲幅而滾動調整,將影響營造業廠商投標公共工程之意願,甚至為了節約成本而影響工程品質及安全。請行政院針對政府公共工程契約價金進行通盤檢討,研議公共工程造價是否有隨物價波動調整之機制,並針對營造物價波動採取穩定之具體措施,以因應對各項公共工程推動可能帶來之衝擊,俾使相關公共工程能如質如期順利推動。

二、落實社會住宅政策,加速推動嘉義市警消社宅、營區軍職社宅數量:

(一)房價攀升已是不爭事實,為保障國人的居住權益,社會住宅的政策推動實為重要。蔡英文總統宣示8年20萬戶社會住宅政策,其中包含12萬戶社會住宅和8萬戶包租代管。目前中央及地方政府已達成興辦5萬6,849戶、包租代管達成3萬3,243戶,對於20萬戶之目標僅只完成約45%,爰要求社會住宅必須加快興辦速度,以確保住宅政策目標可以如期達成。

(二)社會住宅係為落實弱勢族群居住正義,爰於住宅法第4條中規定,社宅必須提供至少40%以上比率出租給經濟或社會弱勢者。除了住宅法所規範之經濟或社會弱勢需受到保障,考量基層警消人員勤務繁重,工作性質特殊、機動性要求高,許多人都有離鄉背景在外租屋的需求,不應再讓居住問題成為警消沉重的生活負擔,故對於警消人員的居住權益亦應給予保障。蔡英文總統宣示新完工之社會住宅將保留5%戶數,優先供基層警消承租。經查目前全國已完工之9處社會住宅,現已提供254戶供給基層警消人員承租。

(三)嘉義市西區刻正進行之「友忠好室」及「博愛安居」兩處社會住宅,預計最快至114年完工後才至少有350戶社宅,其中保留5%戶數比例提供給基層警消承租,僅大約17戶。但考量嘉義市整體警察人員約839人、消防人員約275人,可見已規劃之警消社宅戶數對於現有編制人力,顯然供不應求。

(四)另考量軍人踐履保家衛國之使命,任務性質特殊、服勤時間長、常需戰備留守、各處移防、職務輪調,其勤務之繁重不亞於警消人員,亦有保障其居住需求之必要。住都中心現規劃與國軍之勤務宿舍需求整合,使用國軍土地興建新北市貴和安居預計提供138戶職務宿舍,預計2025年完工;桃園市龍岡好室規劃95戶職務宿舍,預計2023年完工。屆時約可提供200餘戶軍職社會住宅。又住都中心規劃未來使用國軍土地興建之社會住宅皆須提供5%保留戶數、預計營區所在區域之社會住宅將提供30%保留戶數,提供基層軍職人員承租。

爰此,為加強照顧基層警消、軍職人員之居住權益,提升其居住安定與減輕租金負擔,政府應提供多元居住協助措施。請行政院研議加速並提高專供基層警消、軍職承租社會住宅數量之具體措施;並針對嘉義市警消社會住宅戶數比例過低進行檢討;以及研議結合軍營所在區域提供更為充裕之社會住宅供基層軍職人員承租,俾達成社會住宅係為落實居住正義之政策目標。

三、加強火災預防措施,通盤檢討消防法規:

(一)嘉義市具有「木都」盛名,為台灣重要文化古都,擁有6千多棟木造建築,不僅檜木建造的房屋密度是全國第一;人口密度更是全國第二,僅次於台北市。日前嘉義市發生百年歷史的日式木屋因發生大火延燒,建築付之一炬的悲劇。

(二)經查發生火災頻率最高的建築物類別,110年「住宅」(包含集合住宅與獨立住宅)高達4,336次,占72.4%比例最高;其中嘉義市,110年共47件火災案件,住宅火警就高達30件,佔火災事故63.8%,由此可見,住宅的防火安全比起其他類建築物更為重要。故為確保消防設備能量足夠,能在火災發生第一時間發揮搶救成效以降低災難之風險,消防主管機關除了平時應維護消防安全設備,更應確實執行防火管理措施。

(三)依據消防法、消防法施行細則及救火栓設置標準規定,消防栓係由自來水事業單位設置,並負責保養、維護;另由地方消防機關查察及協助管理,自來水事業單位並應配合地方消防機關實施測試。消防署為強化各級消防機關消防工作能力,每年皆訂定評核計畫,惟109年及110年因疫情暫停評核各地方消防機關工作情形。

(四)另鑒於近期高雄城中城之火災案例,不僅造成公共危險及人民生命財產的損失,更凸顯因應時空環境變遷,建築物使用型態越趨多元複雜,針對複合用途建築物且其管理權人不同時,為確保建築物整體之安全,應實施建築物共有部分防火管理及整體避難訓練等共同防火管理事項,以強化消防安全管理。

爰此,請內政部消防署檢討各地方消防機關消防工作能力之具體評核情形,以及督導各地方消防機關依其實務需求所訂定「消防水源檢查執行計畫」之執行狀況與後續修復情形,俾落實加強火災預防措施;並針對現行法規制度不足之處通盤檢討並研議相關法制作業。

主席:請陳委員瑩發言。

陳委員瑩:(10時23分)院長好,您辛苦了!首先我要在這邊恭喜院長,到今年1月初,您上任屆滿三週年,已經成為總統直選以來任期最長的院長。在這段時間,院長確實展現了「有政府、會做事」的風格,特別是在我們原住民族的整個施政上也締造了許多成績,這些成績包括山林資源共管、族語復振發展、民族教育深化、長者照顧普及,以及國土計畫扎根等等。對於這些重要的施政,我們族人都相當的有感,更重要的是這整個政策都有一個共通點,那就是重視原住民族的主體性,支持各族、各部落可以強化自治的能量。譬如說狩獵自主管理是運用自然資源的自治,在各族成立族語推動組織是傳承發展族語的自治,原住民族實驗學校都與所在的部落有密切合作,這個部分則是民族教育的自治。還有四百多個文健站優先由部落在地組織來承辦,讓年輕的族人可以留在部落照顧自己的長輩,這個部分就是文化照顧的自治。最後,在國土計畫當中,部落一起參與討論,試著去改變、改善部落建地不足的問題,這個部分就是土地規劃的自治。每一項政策都應對到了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及原住民族基本法所保障的權利,也讓我們原住民族可以自己決定自己的未來,這些都是原住民族自治非常重要的基礎。我想請教院長,您同不同意我剛剛所列出的這些評價?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蘇院長貞昌:(10時25分)委員好。非常謝謝委員對行政團隊的努力,並對我們的成績給予肯定,更要謝謝委員與貴院的大力支持,讓我們能夠做事。委員從這個角度來分析這些年來蔡政府在這方方面面所做的努力,以及對原住民族自治的尊重,我們非常肯定,也很感謝。

陳委員瑩:也感謝院長的辛苦,以及您帶領的團隊。我剛剛提到這些基礎我們其實都打好了,族人在高度的期待之下,小英總統在向原住民族道歉的時候也承諾過,在原住民族自治上我們應該是可以更進一步了。我們分成自治政策及自治法案這兩個層面來看,首先,我想請教院長,您知不知道在全國735個部落當中,有多少個部落已經依法成立部落會議了嗎?

蘇院長貞昌:這個具體數字,我並不知道,是不是請夷將主委跟您報告?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跟委員報告,已經超過二分之一有部落會議了。

陳委員瑩:大概三、四百個有成立了啦。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是。

陳委員瑩:我再請教,全國法定的十六族原住民族當中,有多少族已經自主成立了民族議會?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跟委員報告,目前推動的比較成熟的是委員的族群─卑南族自治議會,還有魯凱族自治議會及泰雅族民族議會,這三個族比較有在推動……

陳委員瑩:沒錯,其他還有賽夏族、邵族、賽德克族等等,這六個族是比較成熟的。另外,排灣族的部分,他們正在籌備當中,此外,鄒族及太魯閣族,他們是有比較類似的共識組織。從數字上面來看,這幾年來,原住民族在許多事務上實質自治已經有比較大的進展,但是在這個最基礎的共識組織的建立上,剛剛主委也有特別講了,目前大概一半而已,還有一大半沒有完成。所以為了兌現小英總統的承諾,也為了要回應我們族人朋友的期待,我們是不是可以建請行政院編列預算來協助成立各族群的民族議會,以及各部落的部落會議,一起來進行關於部落自治的發展及討論,這個部分院長能不能協助?

蘇院長貞昌:委員,是這樣的,關於原住民的部分,原民會這些年來的預算增加非常的大、非常的多,至於相關預算的運用等等,我們也尊重原民會相關的來配合,相關事務也有在進行,是不是請夷將跟您報告一下?

陳委員瑩:好,請主委說明。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跟委員報告,在去年底的時候,原轉會有開過一個原轉會委員十六族的專案會議,十六族的委員有十六族的自治藍圖,這個部分在3月,也就是這個月的時候,總統在原轉會會議上也有特別指示我們,就相關的預算進一步讓各個族群怎麼樣規劃自己的自治藍圖,這個部分我們正在規劃當中。

陳委員瑩:其實我想那個大方向是有的啦,但在我的質詢中,其實我剛剛也有比較務實、明確的做了一下檢視,發現大概一半的族群有成立共識組織的部分,希望你們能夠來協助他們完成。主委,您剛剛說的整個大方向的預算上是不是也包括這個部分?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包括如何健全部落會議,因為現在各個族群對自治藍圖都有不一樣的構想,所以我們希望進一步以工作坊的方式,讓族群內部先達成一定的共識,之後再將自治藍圖往前走,這樣比較妥適。

陳委員瑩:一定的共識,就是所謂共識組織,像這個單位就相當的重要,所以這個部分要再加強努力。原住民族自治不只是小英總統的承諾,更是民進黨創黨以來一直堅持的主張,院長身邊的夷將主委當年參加原運的時候,就是以正名、還我土地以及自治這三個訴求,帶領著很多年輕的族人一起走上街頭。在3月3日總統府原轉會會議上,總統主動表達了:「除了持續推動自治法案,原民會也啟動規劃,將編列經費協助原轉會的各族代表委員,邀集族人共同來討論自治的藍圖。在族群內部討論成熟、共識明確的情況下,我們便會接續落實原住民族自治的政策步伐。」當天原轉會的各族代表都一致支持這樣的表態,也希望加速原住民自治的進度。

另外,在總統府公布的新聞稿中,我們還看到一段很重要的話,我來覆誦一下:「針對有委員在會中推動原住民族自治事宜,建議設立原住民族自治試辦小組。總統回應表示,原則上可行,但小組成立於總統府或行政院涉及政府間的權力分立,牽涉行政院的指導,她將與副總統及蘇院長共同討論,期待能將自治往前推進。」我希望在總統和院長一起討論的時候,有關原住民族自治該如何推動,特別是如何籌備試辦計畫、政府的補助應該編列多少、自治法的進度,希望屆時都能夠做清楚的說明,也期待院長、夷將主委還有我們共同來努力,一起往前推動原住民族自治,院長,可以嗎?

蘇院長貞昌:總統對於這一方面一直有相關的表示,我們會如總統所說去研究如何做得最好。

陳委員瑩:謝謝院長。本席接下來要關心居住的問題。首先我們看的這張照片是溪洲部落永久屋啟用的時候,當時我和院長一起到部落關心族人,關心他們永久屋成立之後的環境。當然這個門牌跟院長當時的拍板定案也相當有關係,這張門牌道出了原住民移居都會區的整個心路歷程及心酸。另外一張照片是近期落成的臺中自強新村跟花東新村,這些都是原住民早期到都會區開墾的故事,在政府極力協助之下,讓原住民得以在都會區落地生根、安身立命。現在原住民已經有一半的人口移居都會區,我希望移居都會區工作的這些族人都可以在都會區定居,移居都會區可以解決族人居住的問題,而如何讓移居都會區的族人可以真正在都會區「宜居」,即適合居住,這樣的「宜居」和「移居」是不一樣的。

繼續我們看原民會製作的統計資料,這都是以家庭為單位,是用抽樣的方式來進行調查,我們其實沒有鼓勵族人往房價比較高的臺北市來居住,但是就數據來說,臺北市原住民的擁房率只有全國市民的一半,新北市是不到六成,縱使是房價相對比較低的桃園也不到七成,所以整體來看比率是比較低的。我希望原住民來到都會區之後可以真正落地生根,我知道現在原民會針對原住民購屋有給予補助,但是這樣的政策畢竟只是針對經濟弱勢者,當然房子確實很貴,而名額也非常有限,所以我希望可以研議原住民的購屋貸款方式,進而能夠廣泛地協助到都會區的原住民。所以是不是可以請原民會會同財政部,一起邀集公股銀行進行研議,希望能夠設計一套適合原住民的購屋貸款方案,一起來幫助都會區的原住民落地生根。

蘇院長貞昌:謝謝委員長期關心原住民鄉親的居住或移居,委員所製作的「宜居都會區」、「移居都會區」圖卡很漂亮、非常好,我也仔細看了相關的數據。多少年來原住民離開原鄉到都市生活,光戶籍就達到48%,快接近50%,實際出來的人更多。剛才委員秀出那張新店溪洲部落的照片,那時我當縣長,夷將當原民局長,那時候黃頭目從花蓮太巴塱部落來。40年了,那時候連水電都沒有,是我特別幫他們接水接電,現在也有固定房子,這也是委員的支持,那天委員特別到場,我很感謝,居民也很感動。如何讓原住民鄉親到都市後能夠有房子,有關款貸部分是內政部在辦理,我就請花次來協助鄉親,針對貸款部分多多給予關心和幫忙,讓原住民在都市中能夠遮風避雨,這方面謝謝委員指教,我會請他們特別關心和研議。

陳委員瑩:感謝院長的支持,研議這項政策最重要的就是基礎資料,原民會所做的擁房率統計是以戶為單位,而且只有5,000筆資料。其實內政部長期以來都有現成的資料,他們是以人為單位,我很需要這個母體資料,但是我從2月份跟內政部要資料要到現在,徐部長是很幫忙,他同意要給,承辦人員也說這個資料是可以統計出來的,本席今天特意帶來一朵花,我不曉得到底卡在哪裡?次長,你一直遲遲不給,我跟你面談過,你才願意給我有關人的資料,我也不知道你們到底卡到什麼問題,你們講的問題其實都不是問題!

蘇院長貞昌:委員誤會了,不會卡你的,相關的資料,我請花次向委員說明。

花次長敬群:報告委員,做住宅自有率的統計一定是用家戶做統計,不會以人來統計住宅自有率,所以內政部或相關單位從來沒有以人做過統計,以人做的統計數字要如何解讀?這可能會製造一些沒有必要的困擾。

陳委員瑩:你們自己看110年3月5日發布的就是以人為統計,我只是要個資料,你不要隨便搪塞我,我不是要機密資料。我不想占用時間,院長一直站著很辛苦,不過我要的真的不是機密資料,請花次能夠配合。

花次長敬群:我會再向委員報告。

陳委員瑩:我以為你當部長了呢!

主席:請會後再跟委員報告,謝謝。

報告院會,內政組之質詢業已詢答完畢,休息5分鐘,休息之後,進行外交及國防組之質詢,現在休息。

休息(10時39分)

繼續開會(10時47分)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進行外交及國防組之質詢。首先請張委員其祿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張委員其祿:(10時47分)院長好,現在是進行國防組的部分。今天我有3個主要的問題,一個是就我們整體的戰略構想,還有關於我們的武器整備,最後一個是時事性的議題。首先,我們知道兩岸情勢非常緊張,我們看到國防部有做一些研擬,發現現在共軍已經越來越朝實戰化,甚至前一陣子有所謂灰色地帶的一些干擾,還有他們的認知作戰,我想這些對我們都是莫大的威脅,光是去年共機擾臺就有九百多架次,所以我們一定要加以防範。我第一個比較想談的問題是我們總體的戰略或者準備的構想,我們整個防衛的規劃是「防衛固守,重層嚇阻」,然後「拒敵於彼岸、擊敵於海上、毀敵於水際、殲敵於灘岸」。到目前為止,這個應該是沒有變吧?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蘇院長貞昌:(10時49分)我請副部長向委員報告。

柏副部長鴻輝:委員好。有關於委員提的所有防衛作戰構想,國防部目前仍然是依照防衛固守和重層嚇阻的概念,這是沒有改變的。

張委員其祿:剛才唸的都是目前的想法?

柏副部長鴻輝:是的。

張委員其祿:好的。當然我們也知道在概念上比較是以反登陸的概念為主,甚至我們也做源頭的打擊,因為我們現在也有提升飛彈的性能。當然這在概念上是OK的,本來是OK的,現在是這樣,這次俄烏戰事給我們滿多新的啟發,這個啟發最主要是什麼呢?其實我們也看俄羅斯跟烏克蘭這一次戰爭,甚至我們都直白講,我們還看不太到烏克蘭的主力部隊在哪裡?現在俄羅斯已經陷入一個膠著的戰局裡頭,在這裡面是這樣子,我們原來的戰略構想就是規劃布局,是不是也會像我們想像的?因為我們是一個反登陸,我們甚至就是制空、制海、反登陸,然後殲敵於海上,這是最好的一個狀況,我們其實很少想到,如果真的登陸了這一段,我為什麼要提這個?就是因為我們從這一次戰爭看,其實烏克蘭和俄羅斯軍力的比較我們也很清楚,他們完全是不能比的,可是呢?當俄羅斯一旦進入了烏克蘭,就變得膠著,這個原因是什麼呢?就是說,它是充分發揮了所謂很不對稱的戰爭狀況,而且你看,甚至單兵背刺針飛彈、標槍飛彈就解決了很多坦克車等等。

所以說實話,這對我們是有啟發的,當然這個啟發我就要直接就教院長或者副部長,過去其實我們也不是沒有想這些事情,這個東西就算是屬於比較做整體防衛構想,整體防衛構想的精神比較是在於小型、分散、機動、不對稱,然後兵力的整合,講白一點,甚至有點游擊戰的那個味道。但是我剛才唸的那一些,就是我們制空、制海、反登陸、殲敵於海上,好像我們是很少有想到這一段,當然我也必須承認烏克蘭跟臺灣不一樣,因為烏克蘭有很大的腹地,那我們臺灣就是小島,我只是問這個問題,這是一個開放的問題,也沒有一定的事,就是國防部會不會思考說因為是ODC?我也必須報告一個資訊,之前我們的AIT(在臺協會)主席─莫健,就曾經說過,我們放棄這個ODC其實並不是很好的,代表美國人甚至認為我們也應該要有,因為烏克蘭給我們的啟示就是,內部有撐住的,甚至講白了就是有一點全民皆兵,我們從來沒有人能想說,原來烏克蘭戰力可以這麼堅強、可以撐這麼久,所以這件事情是不是我們要重新思考這個ODC?因為國防部之前算是有點不太在走ODC這個路徑,副部長。

柏副部長鴻輝:委員,關於你所提到ODC(整體防衛作戰構想),事實上我們國防部自始至終的所有整體防衛戰略是沒有改變的,ODC也不過是我們的一部分,現在委員所提到的,烏克蘭所有戰爭的手法,事實上在臺灣來講,制空、制海、反登陸,這是我們所看到的……

張委員其祿:這是第一步需要的。

柏副部長鴻輝:但是戰勝不復,所以我們在任何的、所有的作戰裡面,它的本質不變,國防部所有的準備都是為了未來的作戰。至於委員所提到,是不是按照這個節奏來?敵人絕對不會用這種節奏來進犯臺灣,所以我們必須要做萬全的準備─量小、質精、機動、致命,但是重點是什麼?是我的武器要有效,這個是我們國防部始終的致力所在……

張委員其祿:副部長是這樣,現在如果以我們的軍備來看,我們好像還是比較偏制空、制海的,你看軍購的這些,如果說真的最不幸所謂被登陸之後的這一段,我們是不是也能夠發揮這件事?是不是能夠像烏克蘭?當然這件事情是,我說實話在戰略上也是要好好被想的,是不是真的要做成這個樣子?因為這種所謂的刺蝟戰,但是已經是一個全民皆兵的情況,為什麼我這樣提?因為這個就是涉及到我們後面的,就是如果我們全民動員、全民皆兵,其實當然也有其風險,我不知道這個國防部評估過沒有?因為我坦白說,不管你看烏克蘭的case,酒廠變成改製汽油彈或者等等這些,可是也會造成一個就是,你看現在俄羅斯也很瘋狂,對於平民也有一點是濫殺無辜這樣子的狀況,所以這個全民皆兵我們是不是真的要做到這個程度呢?

柏副部長鴻輝:是,報告委員,有關於全民皆兵這件事情,事實上今年我們1月1日成立全動署,這件事情來看,就是我們兵役制度一個全民國防的概念。我們在行政院的指導之下,我們是行政院隸屬單位,從全民皆兵這個概念上來講,我們把全國的戰略物資先做盤點,我們所有的關鍵基礎設施先做盤點,然後再規劃我們整體的全民防衛作戰。我跟委員報告,事實上現在臺灣打的戰爭是一種縱深的防衛戰,縱深的防衛戰不只限於制空、制海、反登陸,還必須包含內部的作戰……

張委員其祿:對啊!

柏副部長鴻輝:這個內部的作戰是什麼?就是我們所謂的城鎮戰,這個戰爭事實上我們應該是從源頭……

張委員其祿:我只是想說,藉這個機會請國防部必須要評估一下,因為我們臺灣就是縱深不足……

柏副部長鴻輝:是的,我們有在評估……

張委員其祿:臺灣當然有我們先天限制,我們不像烏克蘭一樣,還有鄰國或什麼東西,還可以搞一個人道走廊等等,我們真的就沒有,所以這個縱深講白一點,整個就是臺灣海峽,然後我們島內這邊呢?講白一點就是,如果真的到這一層次,當然我這邊也先提,就是也有這種人道風險的這個問題,就是全民皆兵之後,會不會造成很大的一個損傷?我們直接看,國人其實真的非常愛國,我們也非常的感動,我們是真的會捍衛我們自己的國家,有很多人都願意做這件事。

我現在大概提一個比較建設性的方案,是什麼樣?因為最近也在談役期,這個問題比較老,我們就不在這邊再贅述了。但是就是說,你看現在我們的軍事訓練役是只有4加11,有人就覺得這可能不夠;我們現在14天的教召,我也必須坦白說,也有它的問題,因為現在沒錯是風風火火的,但是我們也要問,能夠教召他幾次?同一個人,對不對?我能每一年都叫他來2次,那也不合理嘛!所以就是這個的問題。

當然我們真的要有一點全民皆兵、全民整備,我們之前也有這個想像,叫做後備戰士這樣的想像,不過後備戰士這個成果並不好,我必須跟院長說明,真的並不好,像明年也才規劃49個人。如果真要做好這種事情,是不是應該考慮像美國他們叫做國民兵,其實也是滿厲害的,甚至講白一點,還一點都不輸正規軍隊,我不知道這種作法是不是更務實一點?剛好是一個所謂折衷方案,它又不是只是役期,也不是只是教召,反而它可能更務實一點,我不知道院長或者副部長怎麼看這個事?

柏副部長鴻輝:是,報告委員,有關於各國的國情不同,美國的國民兵制度,它的作戰理念因為是國際型的戰爭,那我們臺灣是防衛作戰,所以所有的兵源在使用的時候,就如委員所說的,縱使我徵兵要來,主要任務是做什麼?目前為止,我們國軍所有的組織編裝,包含未來動員制度─一類動員、二類動員,一直到三類動員,把我們的後備戰力220萬人,能夠充分地用在戰場,這個東西是什麼?這個東西是必須從中高……

張委員其祿:全動署的這個我知道,但是這220萬人我們能教召的有限,而且也不可能頻繁的,所以我說其實要有一個想像的折衷,認真講,是不是真的要220萬人?我都覺得量大也未必就是一定質精。我是說,要讓一些人比如之前講後備戰士,也未必不是好的想法,只是它要怎麼擴大化?然後真正精實它,而且我們現在很多國人也願意去做這種事情,所以是不是有這種類似準國民兵這樣子的概念去建置?他們是真實被訓練,講白了,我們也給他薪資,他也比較紮實,這個反而比全民皆兵的那種概念好,就不是只是強迫某些人一定要延長役期或怎麼樣。當然我們是希望國防部去審慎思考一下,整體防衛構想在我們國防政策上明確化這個問題,甚至動員上、全民皆兵的這些事情,怎麼樣規劃得更好?

接著我的問題,因為我們時間有限,我就繼續我的問題,當然還有一個問題,就是我們現在回到單純的一些軍事的問題上,包括你看像日前的幻象戰機這件事,我想這個背景我就不用贅述。很簡單,這個問題也就是,到底幻象戰機這個二聯隊,我們現在號稱雖然說有60架,可是認真講真正能執行任務的大概有二十多架,而且它的任務又很重要,因為我們北部主要的防空就是靠它,在這種狀況下,因為我們未來的F-16夠多,當鳳翔、鳳展都到位的時候,在全世界也是最多的,我們到底是要維持這兩個系統還是乾脆就慢慢的不要了?現在國防部的想法是什麼?

柏副部長鴻輝:報告委員,關於幻象戰機,事實上,我們從開始計畫採購到現在為止,空軍對所有的計畫都是按照流程,所有的延壽或是life cycle都有一定的流程,所以對我們來說,並不會因為它有肇事或失事的情況就影響到它存在的價值。我們今天建了那麼多的戰力,包括F-16、幻象戰機或IDF,我跟委員報告,如果我們只有一種飛機,中共對我們就會只用一種戰術戰法,那就太簡單了,所以我們當然要用不同的戰具,並依高中低、遠中近來搭配,具有這樣子的戰力,就讓中共對我們必須要用很多的戰術,增加他們犯臺的困擾,我想這都是空軍在維持所有機種裡面必須要去做的。另外一個就是飛機的安全,這就跟民航機一樣,必須定期保養、定期更換,要求的標準非常高,因為飛安是首重,否則就會沒有戰力,所以空軍對這一點也有在做。

張委員其祿:好,對於副部長這樣的回答,當然我們可以接受,因為我們覺得你們對這方面要有很明確的布局,我們並沒有覺得一定非得汰除或是只有單一的,而是要把這些事情談清楚,然後這個規劃要很明確、精準,我們也必須承認,我們現在又在購買新進戰機等等。當然也有人提出一種說法,就是我們是不是也藉著這個機會向美國提出我們要再買更高階的F-35、F-22等等,你們是不是也可以往這個方向去思考?總之,關於國防部的戰機,事實上出事的很多都是F-5E,當然我們知道現在勇鷹高教機也會慢慢的汰換,此外,幻象戰機也是一個現實的問題,因為法國已經不出了,再加上另外有一個問題,就是這個戰機的性價比、CP值和F-16相比,確實是比較有限制。

最後我要問一個比較時事的問題,據傳陸軍團21砲指部火箭營的行政電腦主機竟然遺失了,我想這其實也是一個大問題,坦白說,我們見微知著,我不知道院長或副部長是怎麼看。

柏副部長鴻輝:報告委員,關於21砲指部的電腦遺失,部長已經責成總督察長室進行調查,我們現在也進入憲兵的調查程序了,我們可以查出原因在哪裡,重點就是在這個電腦裡面有沒有機密,目前初判是沒有。再來就是後續要如何防範,今天早上我們部裡在開會的時候部長也有特別指示。

張委員其祿:因為這真的是一個滿重要的國安問題。

柏副部長鴻輝:是的,對於軍事機密的保護應該要更加的嚴謹,事實上,國防部確實有一套機制。

張委員其祿:我們真的覺得這有一點不可思議,尤其這是涉及我們的射控或飛彈的重要武器,所以我們覺得對這個部分必須要做好,謝謝。

柏副部長鴻輝:謝謝委員。

主席:請吳委員斯懷質詢。

吳委員斯懷:(11時3分)我首先要問兩個跟軍人權益有關的問題,要請蘇院長表態。在今年對軍公教核定加薪4%,按照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施行細則第四十八條規定,本條例第三十九條本文有規定對退役人員也必須因應中央主計機關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做調整,所以也要同步調整,國防部是專責單位,我在這邊要簡短的請教院長,對退役的軍公教人員應不應該調整?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蘇院長貞昌:(11時4分)我曾經多次在主持相關會議時表示,去年我們的經濟成長是11年來新高,成果全民共享,所以軍公教加薪4%,對於退休、退撫的軍公教也同樣要好好照顧。

吳委員斯懷:謝謝院長,請問什麼時候可以調?調的幅度是不是跟現役人員一樣?能不能比照現役追溯到1月1日?

蘇院長貞昌:我所表示的是一種態度,在這方面有一個機制,這個機制不是只有涉及行政院而已,所以要尊重這個機制。

吳委員斯懷:好,希望院長的態度能夠付諸實行,因為這會影響軍心士氣。

第二,關於花東防衛部的參謀長韓豫平將軍這個司法案件,金額是2,880元,卻被認定貪污而重判四年半,邱部長也已經表過態,我想請問院長能不能站在穩定軍心的立場給予他一些救濟的條件?

蘇院長貞昌:有關司法的判決,我身為行政院長,當然不宜就已經判決定讞的個案說怎麼樣。

吳委員斯懷:當然。

蘇院長貞昌:但我是學法律出身,我還是覺得就相關法律其實應該符合人情跟相關情狀。關於這個個案,在之前其他委員質詢以後,部長已經有依相關法律機制請檢察總長等進行法律程序也就是非常上訴或再審來進行救濟,國防部長也有表示會請相關人員看怎麼樣來幫忙、關懷、照顧。

吳委員斯懷:我希望院長能夠重視這個案子,因為這會對現役軍人有很大的影響,這是關係到士氣的問題。

接著我回歸到現在最重要的問題,就是俄烏戰爭所產生的影響,我想院長已經有回答很多委員所提的詢問,我也認同我們要備戰不求戰,但是我接著要問院長:我們準備好了沒?我提出兩個小案例,在上個禮拜我看到在這裡質詢的時候,有朝野立委問到一個很小的問題:如果發生戰爭了,故宮七十多萬件文物有沒有準備好如何遷移?結果故宮的院長說沒有準備好,要問國安單位。像烏克蘭1萬2,000件文物整理好了卻沒有地方去,這只是一件很小的事情,我現在要問的就是,本席在立法院兩年來提醒過院長、國防部好多次,就是政軍兵推,這是國家層級的兵棋推演,故宮只是其中小小的一環。我想請教院長,你在過去的任期內有沒有參加過政軍兵推?

蘇院長貞昌:有。

吳委員斯懷:我也記得有,就是在陳水扁總統任內,是吧?在陳水扁總統任內第一次推國家級的政軍兵推,本席在那時候是作戰次長,第一次就是由我規劃推動,這裡面牽涉到太多的問題,我要提醒院長,各部會都有很重要的職掌,戰爭絕對不是國防部單一部會的事情,我想在這邊提醒院長幾個關於各部會的問題,我建議你回去跟蔡總統報告,我們已經3年沒有推政軍兵推了,應該要趕快推。我舉一個例子,經濟部的油庫、電力設施、核電廠、水庫、天然氣這些儲存設備的安全一旦遭到破壞,請問經濟部要如何處置?最近發生停電、跳電,我看媒體報導甚至都有提到要派軍警去維護電力設施,這絕對是笑話,因為如果敵人要破壞電力設施,他們不會叫地面部隊來,他們有飛彈、有空軍、有無人機,請問派兵去駐守有用嗎?所以國防部一定要審慎評估,不要隨便答應。院長,關於交通部,海空運輸的鐵路、公路系統和橋梁一旦遭受網路癱瘓或破壞,要如何處置?這些都不是國防部能做的,這個時候國防部已經在第一線準備接戰,甚至海、空軍都開打了!內政部的部分,民防、警消如何協力全民防衛?要不要參與戰爭?教育部的部分,按照民防法,高中生、大學生要協力全民防衛,要不要參戰?這個等一下我會討論。衛福部的部分,戰時的醫療量能有沒有能力協助百姓?軍人有軍人的軍醫系統,民眾怎麼辦?看到烏克蘭400萬人流離失所,這麼多民眾傷亡,醫療量能夠不夠?農委會的部分,我們的戰備存糧、我們的米、我們的蔬菜,還有我們的肉類、海產,在作戰的時候有沒有能力提供民眾的需求?還有很多部會,我只舉概要。

所以我很誠懇地建議院長,你參加過政軍兵推,請趕快實施國家層級的政軍兵推!這些問題要很綿密的橫向整合,垂直分工。作戰不是只有國防部的事,我建議院長能不能答應,儘快推政軍兵推?

蘇院長貞昌:謝謝。作戰不是只有國防部的事,這是對的!各部會都有其職責所在。委員從自己的專業角度跟經驗來判斷,這是對的!相關這一方面,從平常關鍵基礎設施的防護,一直到萬一真的戰爭,平戰怎麼轉換?相關怎麼負責?這個不是到那一天才做,現在應該先規劃、準備、訓練相關,委員這樣講也是對的!我已經談得有夠多,在政府裡面就整合這方面也有在做,不過委員今天再指教,我們會根據委員的意見再加強。

吳委員斯懷:因為部會都在院長的管轄範圍之內,而這是國安層級的問題,我希望你儘快推,推出來之後發現問題解決不了,我們再謀求對策,這才叫備戰!我們不能只用嘴巴,我如果講院長只用嘴巴,你就會不高興,但事實上我們很多民眾真的是在打嘴砲、當鍵盤俠,說我們要全民防衛、戰到最後一兵一卒。我認同,我也願意!只要國防部同意,我願意拿槍到第一線,雖然我的年紀超過,但我願意!我願意為保衛中華民國戰死沙場,我願意!但是要拿出行動來!

接下來的一點時間我要問少子化跟現在的兵役、全民皆兵這些觀念有關的問題。我問過國防部,在這邊特別要跟院長請教,因為你剛剛講的很重要,你是學法律的。我們現在少子化是一個現象,它是有數據的,依據今年的官方統計資料,無論結婚人數、出生人口或出生率,我們都是全世界排名倒數第幾的。這是科學問題,換算下來,20年以後我們大概只有五萬六千多名役男可以來當兵。現在生都來不及了,而且沒有人要生孩子!這是科學!這個問題對將來的募兵會不會有影響?對國防部一定會有影響!這是不能拍胸脯保證的!所以我要請院長重視這個問題。少子化接下來會使未來的兵源發生問題!因為俄烏戰爭,大家已經開始研議現在的兵役制度是要延長役期,還是恢復徵兵,我想國防部也已經在研究了。那是中期的問題,少子化是長期的問題。

有關現在要提升戰力的問題,我想建議院長,從法律的國際法、憲法的角度來澄清一些事情。保衛國家安全不能讓這些一知半解或者不是那麼瞭解法律的人在那邊說,這一散發出去,全民對戰爭的無知將是國家最大的維安問題。我想釐清一下全民皆兵的說法,剛才有委員提,這幾天很多專家學者也在提。全民皆兵跟全民防衛不一樣,全民防衛又跟全民國防的概念不一樣。什麼叫全民皆兵?我們看看我現在出示的這張圖表,你必須要修法!全民皆兵就是全中華民國的國民都要來當兵,都要拿槍、拿武器,請問現在憲法第二十條的規定是什麼?是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義務。依法律規定是什麼?如果你要全民皆兵,你要修憲法、修兵役法、修國防法、修民防法、修全民總動員法,這些法修完,國家或者政府才能叫老百姓作戰的時候拿槍、拿武器。

按照國際法,你發槍、發武器、發彈藥給民眾,國際戰爭敵人就會把他視為合法的攻擊目標。國際法上這是有問題的。如果全民防衛,按照烏克蘭的狀況,院長,烏克蘭說18歲到60歲的男人不可以離開國境,對不對?那是全民防衛,其他人不算。這也要修法!

這些問題如果不解決,就讓大家說我們全民皆兵,有很多政客也好,政論家也好,說我們發槍,每個公寓發槍、發裝備、發子彈,大家保衛自己的社區,那是不懂國際法!你這個公寓打一槍,共軍就可以對這個大樓發射砲彈,為什麼?因為你是他的敵人!這是國際法允許的。所以我覺得院長是不是從這幾個角度來思考一下,要求把這些事情釐清?就你法律的素養,請回答我一下。

蘇院長貞昌:兵者,國之大事,死生之地,不可不察,而且要非常慎重。委員從種種角度來看,這些方面是對的,我也一直認為,對於整體怎麼樣因應戰事起該如何做,平時就要做準備,而相關方面因為我們是法治國家,確實要依法來。另外,我們是國際社會的一員,國際社會是怎麼樣,以及臺灣上次我就在講,國防部長上次答詢也是,我們甚至不是主動第一擊,我們要怎麼樣讓全世界看到我們是要防衛自己,不是要攻擊敵人,種種都要做。

吳委員斯懷:院長,我相信我剛才講的話你一定聽得懂,所以不要再把全民皆兵拿來當口號,要制止這種不正確的言論。預算在哪裡?誰負責訓練?有沒有這麼多場地?不要像曹興誠說的我們可以有百萬雄兵,請問國防部、請問院長,一百萬人的槍枝、彈藥、個裝,你回去找人算一算要花多少預算,誰負責?絕對不是國防部負責,國防部沒有能力,他就負責打仗啦!內政部有這個條件訓練這麼多人嗎?還有槍枝管理、彈藥管理的問題,烏克蘭現在已經發現拿著槍的民眾產生很多維安問題。

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這些問題在哪裡可以找到答案?政軍兵推!我建議院長要求國防部跟相關部會,把全民皆兵的事情講清楚,不要大家拿著當口號,也把全民防衛講清楚。全民國防是一個概念,要有配套的法源依據,否則國家沒辦法運作、國家安全沒辦法確保。謝謝院長!

主席:請溫委員玉霞質詢。

溫委員玉霞:(11時19分)院長,你好。院長,辛苦了!院長常常自詡「有政府會做事」,之前僑胞因為疫情的關係,以致2年無法回臺而被除籍,影響到他們的權益。還有僑生因為疫情的關係,在臺灣居住超過120天,可能失去僑胞的身分,後來我提出質詢之後,院長也有很好的回應,表示如果是因為疫情的關係,可以特別考量,因此他們的問題得到了解決,我在此要特別感謝院長能夠做這樣的決策。但是今天我要告訴院長,僑胞還是有很多無奈,請院長評評理。

持有中華民國護照的僑胞必須要有僑居加簽,才會被認定是僑民。但是因為全球疫情非常嚴重,很多國家都實施邊境管制,僑胞無法回到僑居地換發護照或僑居移簽,因而失去僑民的資格。我舉一名臺商子弟為例,這只是其中一個例子。

有一位臺商子弟在馬來西亞出生,在印尼居住15年,國中的時候就去澳洲讀了4年書,所以很簡單,一聽就知道他是僑胞二代。之前因為澳洲鎖國,他沒有辦法回到印尼換發護照,只好在澳洲換護照,因此就不能申請僑居身分移簽,失去僑民的資格。像這種案例為數不少,但是都被僑委會拒絕了。僑委會簡直是脫離現實,真的是有一點刁難。

照理講,僑居加簽應該跟著人走,對不對?這個孩子如果取得過僑居加簽,應該永久都是僑居身分才對,而不是在換發護照的時候,僑居身分就消失不見。他也不是不回到印尼,是因為疫情的關係,很多國家都鎖國,印尼鎖國,澳洲也鎖國,所以他不是違法,他沒有違反僑委會的規定,而是因為疫情的關係。為了這件事情,我有召開協調會,邀請僑委會、領務局來協調,他們原本都說合情合理,可以解決,可以處理;可是一進入官僚體系以後,就改口說困難重重,僑委會表示自己不能決定,還要請行政院召開協調會議。

院長,我告訴你,僑委會如果有事情,都叫僑胞出錢、出力、善心捐款,像最近鳳梨、釋迦的問題,僑胞都沒有第二句話就傾力相助;但是僑胞有困難的時候,僑委會卻兩手一攤,只會說沒有辦法。

很多臺商子弟與父母因為跨國做生意的關係,有時候需要調來調去、跨國流動,可能沒有辦法在同一處連續居住6年,甚至外交人員的子弟也一樣,但是如果這樣的話,他們就不具有僑生的身分,也不具有僑民的身分,這是非常不合理的。教育部及很多大學一直在爭取僑生,政府的新南向政策也在爭取僑生,可是僑委會卻把僑生往外推。

院長,這些僑生如果回來就學,都不需要我們國家補助。僑居加簽真的過於嚴苛了,必須通盤檢討,才不會造成臺商對國家的怨言。院長,能不能請你支持一下?不然官員不敢行動,不敢扛這個責任。院長,因為疫情的關係,政府在很多方面都從寬認定,對於這件事情,能不能指示也從寬認定?院長,可不可以?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蘇院長貞昌:(11時24分)委員,你好。多謝委員長期關心僑居各地國人同胞的各種事務,也解決了很多事情,謹表示感謝,僑委會其實也是同樣的心情。不過疫情是沒有人想得到的,所以如果能夠放寬、從寬,尤其從技術面解決,他們都會盡力;如果是因為貴院通過的法律裡面有不能鬆綁的地方,制定法律的時候可能也沒有想過會有疫情。所以就委員所指教的個案到底是如何,我請副委員長向你報告一下。

溫委員玉霞:我跟副委員長協調很多次了,我現在只想請院長答復可以還是不可以、是不是要從寬認定,僅此而已。對於這些情形,副委員長已經很瞭解了。

蘇院長貞昌:沒有絕對方便、從寬的方法,除非法律綁死,沒有辦法鬆綁,要不然可以做的……

溫委員玉霞:所以我們現在可以從寬認定嗎?我只想問這樣而已。

蘇院長貞昌:對啦,好……

溫委員玉霞:可不可以?副委員長、僑委會,這是院長講的,可以從寬認定喔!

蘇院長貞昌:她很認真……

溫委員玉霞:我知道她很認真,但是我跟她協調過,她也不敢做決定,她說一定要院長同意、院長答應啊!

蘇院長貞昌:你不要一直罵她,罵到……

溫委員玉霞:我沒有罵她啦!我是說她們都不敢做決定,都要行政院召開協調會。

蘇院長貞昌:如果是被法律綁住了,你也要諒解她一下……

溫委員玉霞:有,我有很諒解。

蘇院長貞昌:可以做的部分,儘量……

溫委員玉霞:僑委會,這樣可以吧?

蘇院長貞昌:好。

溫委員玉霞:好。

徐副委員長佳青:謝謝委員,謝謝院長。

溫委員玉霞:謝謝。院長,我要繼續請教第二個問題。俄羅斯戰爭到現在已經27天了,不管結果如何,最可憐的還是老百姓,死傷的百姓是最可憐的。日前烏克蘭總統澤倫斯基的演講非常感動人心,他到很多國家都有做視訊演講,接下來還有日本。請問院長,蔡政府要不要也向澤倫斯基發出邀請,請他來發表視訊演講,以示對我們的友好?院長,有沒有可能請澤倫斯基對我們發表視訊演講?

蘇院長貞昌:委員,貴院如果要邀請他來演講,我們都尊重……

溫委員玉霞:這不是立法院的問題,如果他要來演講,是不是要透過外交部、經過政府邀請?這不是只有立法院的問題,立法院只是一個單位而已,這應該是國家的層級,不是嗎?

蘇院長貞昌:委員,他都是去人家的國會演講,妳仔細看。

溫委員玉霞:對,沒有錯,但是邀請也要由政府邀請,由外交部出面邀請才對,不是嗎?

蘇院長貞昌:不是,這個演講是到國會演講,他都是去國會……

溫委員玉霞:是到國會演講,但是不可能是國會直接發出邀請,應該是不是由國家或外交部出面?

蘇院長貞昌:國會要怎麼做,我們要尊重國會、尊重貴院。

溫委員玉霞:你們每個禮拜不是都跟總統開會,你能不能向總統建議邀請他來演講?

蘇院長貞昌:貴院如果做什麼決議,我們再來辦事情,就是這樣,不是我們先去做,再叫貴院……

溫委員玉霞:邀請應該由外交部出面才對。

蘇院長貞昌:如果貴院作了決議,要求行政院做什麼事情,我們再來看怎麼做、怎麼樣,做事情……

溫委員玉霞:你是樂觀其成,你也是願意的,對不對?你願意支持這件事情,不是嗎?

蘇院長貞昌:我們一定支持被侵略的小國奮力抵抗,我們很尊重他們,也幫忙很多。

溫委員玉霞:對,我們捐款了7億元,大家很有善心,我們臺灣人最有善心了,我看全世界最有善心的就是我們臺灣人。我們不是很有錢的國家,但是我們是最認真、最有善心的,我們一捐就捐了7億元。

蘇院長貞昌:對。

溫委員玉霞:而且捐款還在持續增加,我們海外、臺商也有出錢。

蘇院長貞昌:醫療物資也是最快送達周邊難民……

溫委員玉霞:對,我也在對臺商募款。

蘇院長貞昌:我們都有救助。

溫委員玉霞:再請問院長,美國及歐洲國家到目前為止都沒有出兵,也不把烏克蘭領空劃為禁航區,看到拜登政府對烏克蘭如此,院長,我們是不是要心生警惕?

蘇院長貞昌:委員,每一個國家有其決策,我們不能批評其他國家如何。

溫委員玉霞:我們不是批評,而是認為我們自己要不要心生警惕。

蘇院長貞昌:你聽我說,這一次俄羅斯侵略烏克蘭,第一個出來帶頭的也是美國,周邊國家包括歐盟、相關國家出很大的力……

溫委員玉霞:他們都不出兵,說到最後只有武器支援,沒有出兵……

蘇院長貞昌:周邊國家包括歐盟等相關國家,若沒出這麼大的力……

溫委員玉霞:歐洲也沒有,大家都縮手。

蘇院長貞昌:若沒出這麼大的力,烏克蘭早就被俄羅斯併吞了,所以所有國家盡力,至於是怎麼樣的力用在什麼地方最有效,大家一起……

溫委員玉霞:我知道,我很欽佩院長的精神,你有邱吉爾的精神─勇敢,以勇敢的精神上戰場。但是剛才你跟吳斯懷委員說,我們不求戰,我們要備戰。臺灣除了不求戰、備戰以外,有沒有避戰的方法?譬如有什麼作法或策略來避戰?

蘇院長貞昌:備戰就是在避戰,也要感謝貴院通過法案,讓政府一直依照需要購買先進防衛武器,貴院修改法律通過,例如成立全民動員署等,貴院都有支持,很感謝!這些都是在備戰。

溫委員玉霞:對,但我們有什麼避戰策略或方法?

蘇院長貞昌:臺灣不會發動戰爭去占據人家,但要侵略臺灣的人發覺所要付出的代價就會慎重,不會輕啟戰端。

溫委員玉霞:目前為止,如果臺海發生狀況,我們有沒有考慮人道走廊?我們的人道走廊在哪裡?因為烏克蘭是陸地國,所以他們可以往其他國家疏散、避戰火,當然年輕人是不會走,可是臺灣的老弱婦孺要如何避戰火?請問我們有人道走廊嗎?人道走廊在哪裡?我們有思考這個問題嗎?

蘇院長貞昌:人道走廊不是到處設置,不太一樣。

溫委員玉霞:不是,我是問我們有考量嗎?當然不可能這樣,但是我們有在思考這個問題嗎?

蘇院長貞昌:人道走廊是每一個……

溫委員玉霞:當然是未雨綢繆,我們要思考老弱婦孺到時候該怎麼辦。

蘇院長貞昌:我們一定要保國為民。

溫委員玉霞:對,問題是保國……

蘇院長貞昌:我們的周邊都是海洋,不像烏克蘭能有一條走廊,情況不太一樣!

溫委員玉霞:因為我們周邊是海洋,是海島國家,所以我們有這個想法嗎?還是有其他未雨綢繆方面的思考嗎?

蘇院長貞昌:我們就是保國為民,並不是要設走廊、通道,不是這樣。

溫委員玉霞:不是走廊、通道,而是老百姓、老弱婦孺的安全。

蘇院長貞昌:我們要保護我們的人民……

溫委員玉霞:因為要保護我們的人民,所以我們要避戰才能保護。

蘇院長貞昌:當然。

溫委員玉霞:另外請教一個問題,呂秀蓮前副總統表示愈抗中、臺灣愈陷入危機,他認為臺灣應該重新檢討兩岸關係,必須掙脫統獨爭議,別以為抗中就可以保臺,他也很擔心臺灣有可能變成第二個戰場。他說愈抗中愈無法保臺,請問院長認同他的看法嗎?

蘇院長貞昌:呂副總統講什麼話,我不知道,我也不評論,不過對於侵略者侵略弱國,說弱國抵抗是挑釁、會陷入危機,我不認同。

溫委員玉霞:不是啦!你認同呂副總統的說法嗎?因為你不可能懷疑呂副總統愛臺灣嘛!因為他從以前就參與民主運動出身的……

蘇院長貞昌:我不知道呂副總統講什麼,我對呂副總統也沒有評論。

溫委員玉霞:因為她是參與民主運動出身的,所以我想你對於她愛臺灣的心絕對沒有懷疑,對不對?她說要保護臺灣不能只有用嘴巴說。臺灣要怎麼抗中保臺?至少我們要跟臺灣人說要怎麼保臺。呂副總統表示,希望民進黨政府不要再製造兩岸的敵意螺旋。院長認同她的說法嗎?

蘇院長貞昌:我不知道她講什麼,對她講什麼,我也沒有任何評論,因為我不知道她講什麼。

溫委員玉霞:我現在就是跟你說,她就是這樣說,要求我們不要再製造兩岸的敵意螺旋。

蘇院長貞昌:我沒聽到她說什麼。對於她說什麼,我沒有評論。

溫委員玉霞:不是評論,你認同嗎?

蘇院長貞昌:你若問我事情,我對事情有評論,但是對她,我沒有評論。

溫委員玉霞:我希望院長可以聽得進去這件事情並放在心裡,思考看要怎麼處理。

主席:劉委員世芳、湯委員蕙禎及許委員智傑之質詢,均以書面提出,請行政院以書面答復,並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委員劉世芳書面質詢:

近期俄羅斯入侵烏克蘭,凡高舉自由、民主、人權等普世價值的國家,莫不同聲譴責俄羅斯;台灣亦不例外。然而,在戰前俄、烏軍力普遍認為相差懸殊的前提下,烏克蘭能抵抗至今,究其根柢,除國際社會支持援助之外,最重要者,乃因烏克蘭本身的全民總動員,且能在戰事初起,抵擋住俄羅斯資訊作戰(information operation),亦為重要原因之一。烏克蘭抵抗俄羅斯入侵之若干作為,可為我國國防、國安之借鑑與啟示。就此,僅以下列議題,就教於國防部及相關單位:

一、有關全民防衛動員體系:

1.我國全民防衛動員體系,係依《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分為平時的「動員準備」及戰時的「動員實施」;其中行政院設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業務會報,由行政院長擔任召集人、國防部長兼任執行長。

2.根據「國防部全民戰力綜合協調組織設置及實施要點」,「全民戰力綜合協調組織」係軍事動員與行政動員之協調介面,平時以「會報」方式運作,戰時則轉換成「中心」,採24小時輪值運作。

3.然而,上開設置及實施要點第五條所示,全民戰力綜合協調會報區分為:臺閩戰綜會報(參謀總長任召集人)、地區戰綜會報(作戰區指揮官任召集人)、直轄市及縣市戰綜會報(縣市長任召集人)。

4.就上列各點所述,問題如下:

(1)我國於戰時,動員實施體系最高召集人(或指揮官)為何?「聯合指管通資情監偵」(C4ISR)體系為何?

(2)根據「行政院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業務會報設置要點」,其中並無平時轉戰時,亦即由「會報轉中心」之規定,換言之,「行政院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業務會報」如何完成平時轉換戰時?相關法令依據為何?

(3)戰時,「行政院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業務會報」與國防部之「全民戰力綜合協調會報」下各會報(中心),彼此之協調指揮之關係為何?相關法令依據為何?

二、有關假訊息等「資訊作戰」

1.依據最新《112-113年度全民防衛動員準備綱領》,「平時」之「通信動員準備計畫」,係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及公民營電信事業業者,加強通訊傳播領域國家關鍵基礎設施安全及抗災防護,與資安防護相關作為。

2.就此,問題如下:

(1)從近期俄羅斯烏克蘭交戰可知,戰略通訊設施及其重要。依據「國家基礎設施安全防護指導綱要」,八大關鍵基礎設施主領域中,通訊領域由NCC主管。而國防部另訂定「戰備各階段公民營通信設施支援軍事管制運用辦法」。是以,戰時之通訊基礎設施係由何單位及如何防護?

(2)戰時,我國資電戰由何單位主管?如何協調各機關?軍、民如何完成聯合資電作戰?

(3)我國與境外敵對訊息或假訊息的接戰上,政府之應處,如何結合民間力量?

(4)資訊作戰中,面對假訊息的攻擊,除了政府應亟思內部事權統整加以應處之外,境外友好關係合作夥伴的協力,更是有效反制之關鍵。故此,我國與境外友好關係合作夥伴,是否已有建設性之對話管道或機制?

委員湯蕙禎書面質詢:

一、鑒於日前瑞典哥德堡大學報告指出,台灣是接受境外假訊息最頻繁的國家,且已連續蟬聯9年冠軍,台灣受到境外假訊息攻擊的程度異常之高,加上中共長期對我國文攻武嚇,認知作戰與大外宣從未停止,攻擊台灣社會每一個層面,意圖用假訊息與認知作戰全面撕裂我國社會,造成社會對立,實際案例不勝枚舉,向來不太關心外國戰事的大多數台灣人,對這場戰事卻高度關注,戰爭期間各種假新聞假訊息都是戰爭工具,如果日常的新聞產製都知道要小心不被事件中的各利益相關方面利用,那麼戰爭期間的報導更需格外注意。

建請國防部應針對境外勢力以及對我國足以影響軍心的假消息請提出積極反制措施,以維護我國國家安全、軍心穩定,請以書面說明回覆,目前和未來國軍反制措施與方略。

二、鑒於日前俄烏戰爭,烏克蘭總統呼籲全民共同防衛,共同抵禦外侮的全民國防抵抗模式獲得極佳效果,俄國軍事入侵遭遇強烈阻礙,雙方陷入膠著;而我國長期面臨中國武力威脅,與烏克蘭有若干相似之處,因此在我國民眾、媒體間紛紛討論關於募兵制與徵兵制、一年役與4個月軍事訓練役優劣之討論。我國自2018年起,一年徵兵制正式走入歷史,目前是徵募雙軌並行,1993年後出生之役男皆服4個月軍事訓練役,而為強化我國整體戰力,役期長度與訓練內容實有必要檢討;另外對於志願役21萬編制員額(即戰力)的上限,請提出重新評估,逢此時機點,應一併檢討。

(一)、建請國防部應納入我國未來人口結構變化、現代戰爭型態、國際與台海局勢變化等,對役期長度與訓練內容應作相關評估,請函覆說明。

(二)、建請國防部針對我國徵兵制、募兵制與徵募並行制,三種制度進行通盤優劣評估,請函覆說明。

三、鑒於日前陸軍第六軍團21砲指部火箭營一台電腦遭偷竊,雖經陸軍第六軍團指揮部澄清指出,所發現遺失電腦主機,為一般行政作業使用主機,未儲存機密資訊,無洩密疑慮;軍營平常皆有衛兵看守,所有之財產也都有列管造冊,雖於本案中並無機密外洩之虞,但國軍過去就曾發生過好幾起共諜案,出賣我國軍事機密予中國,造成我國重大國安危機,因此國防部應格外重視本案,秉持勿縱勿枉之精神,清查相關人員之疏失,研擬檢討改善方案。

(一)、建請國防部應清查本案是否有中國因素於背後操控指使,提出針對現行軍營安全、保密的相關規定,函覆說明。

(二)、建請國防部通令國軍加強保密防諜、軍營安全之觀念宣導,函覆說明。

四、鑒於本席長期耕耘國防領域,日前接到國軍軍官反映,國軍內部官僚文化嚴重,雖近年政府力推軍事改革,官場風氣有所改善,但國軍仍有諸多問題待解決,尤其以上下級軍(士)官之間政策傳達與實際執行層面的落差最為嚴重,常常出現「下情難以上達」的狀況,基層聲音難以被聽到,造成無論是自願役或是義務役,對國軍體制感到失望,報效國家的熱情遭到消磨。

建請國防部對國軍內部官僚文化做出改革,建立有效的檢舉、傳達基層意見管道,並函覆說明本案後續規劃。

委員許智傑書面質詢:

案由:本院委員許智傑,就「涉及秋海棠意象之國軍部隊臂章研擬開放競圖設計」之可行性相關事項,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經查,國防部目前仍有部隊以「秋海棠」(包含蒙古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範圍之地圖)為核心意象設計部隊臂章,不免令國人質疑,國軍所戍守防衛之領土與效忠之國家究竟為何?前述部隊臂章包含:陸軍第六軍團指揮部─前鋒部隊、陸軍第八軍團指揮部─干城部隊、陸軍步兵第117旅海鵬部隊、海軍陸戰隊陸戰第99旅─鐵軍部隊、海軍陸戰隊第66旅─先鋒部隊以及國防部軍備局局徽等。

二、本席於110年12月13日舉行之「立法院第十屆第四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就上述意旨向國防部提出質詢,常務次長房茂宏中將略以「國軍效忠國家、效忠憲法,依法行政」答詢,國軍效忠、保衛國家之精神自是不容質疑,惟究憲法並無明確定義我國疆域領土範圍,再考量我國主權實際統治與管轄範圍,國軍部隊臂章以「秋海棠」為核心意象,似有矛盾、爭議。

三、本席建請行政院及國防部,就上述意旨,研擬清點國軍部隊臂章,並開放軍內競圖設計新式圖章之可能性。

主席:請傅委員崐萁質詢。

傅委員崐萁:(11時36分)主席,現在本席要提出會議詢問。今天的詢答是不是請行政院不要實問虛答,也不要破壞議事規則?本院是中華民國的國會,不是行政院的立法科,我希望今天的詢答,行政院院長必須很務實地在本院清楚地答復,也不能有任何所謂反質詢的行為,甚至是口出惡言的行為。請主席維持本院的尊嚴跟會場的秩序,謝謝。

我延續上次質詢時就教蘇院長的議題。現在我們看到烏克蘭的戰爭非常慘烈,而目前全世界媒體都報導,有可能下一個就是臺灣。本席為了保護臺灣人民的安全必須就教行政院,當發生戰爭的時刻,我們到底要如何防衛臺灣?請問院長,以我們現在的防衛能力要怎麼樣防衛臺灣?當兩岸交戰的時候,我們防衛能力的情況怎麼樣?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蘇院長貞昌:(11時38分)我們平常就從方方面面整備訓練,這一次看俄羅斯入侵烏克蘭,我們更是組成專案學習相關事務,以作為借鏡,另外我們也感謝立法院通過預算,無論是從戰機、戰備相關武器防衛方面的充實,另外甚至修改法律,針對萬一發生戰爭,全民動員應有的準備等等,政府每天不分晝夜都在進行,也謝謝立法院支持。

傅委員崐萁:前一次本席問到防衛臺灣的議題,我必須讓院長瞭解,烏克蘭有4,100萬人,臺灣2,400萬人,烏克蘭只比臺灣多1,700萬人,面積卻是臺灣的17倍大,而且四周都有國家接壤,所謂人道走廊也好,人民撤退也好,都有地方可去。臺灣四周環海面積只有3萬6,000平方公里,而且三分之二是山地,有居住人民的平原只有三分之一。俄羅斯跟烏克蘭的戰爭很難達到全覆蓋的攻擊,畢竟國土面積遼闊,但臺灣地狹人稠,如果被攻擊的話是非常非常的嚴重。本席在這裡直接請教院長,我們不用再閃躲,我們來講比較務實的防衛臺灣的方式,現在日本和韓國與美國都有簽訂美日安保協議或是美韓安保協議,請問院長,我們什麼時候可以和美國簽臺美安保協議?

蘇院長貞昌:臺灣目前跟美國雖沒有保安協議,但美國政府已經一再宣布雙方關係堅若磐石。

傅委員崐萁:拜登總統所謂的美臺堅若磐石,謝謝院長告訴全國人民,拜登總統講美臺堅若磐石,但請不要忘記拜登總統說美國烏克蘭友誼堅若鋼鐵,遠遠超過磐石,但他們都沒有出兵。現在就日本、韓國來比較,我們不能再一廂情願地在自己的幻想當中,我們要很務實地看現在整個國家的防衛,日本、韓國都有最先進的武器,本席在這裡請教院長已經高達第三次、第四次,其實在野黨的國會議員守護臺灣,臺灣需要有最好最先進的防衛武器來保護家園,經由在野黨不斷地表達,這是給中華民國政府有更強大的力量,可以要求美國必須給我們這樣的支援。在野黨所有的聲音都是希望強大強化我們的國防,讓院長對美國不管在談判上、在採購上能更有所本,這是臺灣的民意。所以我希望行政院腰桿能夠挺直,跟美國人大聲講,為什麼我們不能有F-22?為什麼臺灣不能有薩德?為什麼臺灣不能有神盾?為什麼臺灣不能有SM-?請問院長,部長不用回答,本席再請教院長,我不是第一次問,請院長回答。

蘇院長貞昌:臺灣需要什麼樣作戰防衛的武器,都由我們政府慎重明白的考量,而臺美之間包括美國對臺灣有6項保證,中間對於相關武器等等都涉及相關專業,兩國之間相關專業人員一直都有最密切的聯繫,所以對於哪一種武器適合臺灣,兩岸之間萬一有人侵略臺灣時,要用哪一種武器防衛臺灣都有最慎重、最周密的考量。

傅委員崐萁:院長,你還是沒有回答本席的問題,世界整個軍備競賽已經很明顯突破了,本席已經第三次、第四次告訴、提醒院長,美國的霸權早就已經不存在了,美俄、美中都能夠互相攻擊,都打得到對方,所以都不敢輕啟戰端,誠如拜登總統講的,這是世界性的毀滅。前兩天俄羅斯已經正式動用匕首hypersonic weapon攻擊烏克蘭,這都是目前臺灣沒有辦法去防備的,請問院長,本席不斷在這裡大聲疾呼,越早有足夠的底氣,請你抬起你的臂膀、腰桿挺直,對美國人大聲講我們要買這些武器,院長,你有沒有這個勇氣?

蘇院長貞昌:勇氣始終不減,但要對美國人要求什麼武器,我們會縝密考量,不是如委員……

傅委員崐萁:所以就是買不到?

蘇院長貞昌:不是的委員,並不會像菜市場點菜那樣。

傅委員崐萁:我們不是在菜市場點菜,請不要用那麼粗俗的話語。

蘇院長貞昌:委員從剛才已經多次講……

傅委員崐萁:你是說美國對日本是菜市場?

蘇院長貞昌:挺直腰桿、什麼閃躲……

傅委員崐萁:美國對韓國是菜市場?院長,這種粗鄙的語言請不要用在立法院。

蘇院長貞昌:用閃躲等等的語言是更粗俗啦!更不敬啦!

傅委員崐萁:好,國防部要AGM-158飛彈,美國人賣不賣?

邱部長國正:我跟委員報告,任何武器採購,我們會按照我們的需要,我們的需要是依據什麼?依據敵情的發展。

傅委員崐萁:所以AGM-158是買得到買不到?

邱部長國正:不管買得到或買不到,我們先要研擬要不要這個裝備,假如有的話……

傅委員崐萁:所以你們不要這個裝備是嗎?

邱部長國正:我沒有講不要,武器裝備的選項是依據敵情……

傅委員崐萁:你們不是一直表達希望購買嗎?

邱部長國正:假如能夠列出這個裝備以後,買不買就多方考量嘛!

傅委員崐萁:我再請教院長,MH-60R反潛機,我們國家要買,因為整個區域據此,我們必須要反封鎖,請問美國人賣嗎?

邱部長國正:我跟委員報告,這個還在評估當中,我並沒有接到任何一個回應講說賣或不賣。

傅委員崐萁:韓國已經買到了。

邱部長國正:我們先不管別的國家,委員既然問到我們國家的狀況,我就跟委員這樣報告。

傅委員崐萁:部長,本席現在在提醒院長也提醒部長,我們周邊國家的防禦都已經爭取到這些非常重要的先進武器以及防衛的器具,但我們現在還在期盼。今天講清楚也好,因為目前就是還沒有爭取到。本席要請教院長,除了我們國家防衛的武力以外,我們要對抗另外一個國家的攻擊跟侵略,好,你不斷跟我講拿掃把,不管是愛爾蘭的老婆婆還是烏克蘭的老婆婆,都要拿掃把做防禦,好,這是因為烏克蘭人有強大的意識,我們現在必須凝聚臺灣人民反抗的意識,一定要讓人民瞭解我們對於和平到底做了哪些努力卻還沒有辦法達到,所以今天必須要全民一起來對抗。請問院長,過去兩岸的和平、經濟繁榮的發展,讓臺灣不斷地在成長,貴黨到現在都不敢講臺獨黨綱是要做還是不做,院長,臺獨黨綱會推動嗎?

蘇院長貞昌:我們很清楚地講,我們臺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依據憲法國名叫中華民國,任何對現狀的改變都要尊重臺灣的民意,依公投的程序,所以民進黨現在在執政,一直都是這樣的立場。

傅委員崐萁:謝謝院長,所以現在沒有所謂臺獨黨綱,是不是這個意思?

蘇院長貞昌:民進黨這一路都符合主流民意,所以現在才能執政。

傅委員崐萁:院長,本席在講,所以剛剛院長的回答,我們是遵守中華民國憲法,是不是這樣的意思?

蘇院長貞昌:我就是中華民國的行政院長。

傅委員崐萁:好,很好,所以本席下一次或者任何時間,希望院長要常常講,我們是以中華民國憲法為依歸,恪守憲法裡面所有對國家的定義跟含義。上次本席請你以中華民國憲法為依歸,你卻說本席的說法北京國臺辦會聽得很高興,失格、失言,本席在這裡希望您今天所講的話要句句屬實。

再過來,我們到底在戰術、戰略上為這個國家做了多少的準備?我們看一下烏克蘭,過去在澤倫斯基還沒有上臺以前,它是一個芬蘭模式的國家,它可以左右逢源,它可以保持安全跟繁榮,但是出了澤倫斯基這個人,全面倒向北約,要讓自己成為前線國家。本席在這裡建議民進黨、建議院長,如果美國沒有辦法給臺灣足夠防衛力量的支持,本席建議我們還是回到芬蘭模式,不需要成為列強的前線國家,才能夠確保臺灣人的安全、繁榮跟和平。今天看到烏克蘭過去幾十年所有的努力,當面臨戰爭的時候,美國聲明不會出兵,所有外資全部撤退,所有有錢人全部跑光了,只剩下窮人跟農民的孩子在打仗。臺灣這70年來何其不容易,能夠大家胼手胝足在這個島上打下了亞洲的經濟奇蹟,我們繁榮昌盛。院長執政4年、8年來來去去,但是不要讓我們的孩子在戰場上不知所云,不要讓臺灣過去70年的努力付諸流水,不能讓我們這塊土地,還要花40年、50年來重建,臺灣得之不易,我們都珍惜這塊土地,一個國家領導人的格局是要用智慧、用所有的高度去保護臺灣的安全跟和平,這才是一個領導人該做的事情,希望院長傾聽本席今天對你的勸告,我們一起守護臺灣。

主席:報告院會,上午質詢到此為止,下午1時50分處理臨時提案,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進行外交及國防組之質詢。

現在休息。

休息(11時52分)

繼續開會(13時50分)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處理臨時提案,每位委員發言時間為1分鐘。

進行第一案,請提案人陳委員椒華說明提案旨趣。

陳委員椒華:(13時50分)主席、各位同仁。本院委員陳椒華等14人,鑒於廠房大火、氣爆事件,屢屢影響勞工、災防人員安全、周遭環境品質與居民健康。而工廠工安、火災、職災統計資訊分散於各部會中,現有資料亦非OpenData格式,難以做成有效的整合分析,無法進行更進一步的預防工作。為落實開放政府精神,整合工安、勞安、職安、消防、環安事件統計資訊,預防潛在可能之風險場域,保障勞工、災防人員、周遭社區居民之安全與健康。請國發會督導工廠之相關主管機關之統計資訊,以OpenData格式資訊公開,供各界參考,共同預防工安事故。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第一案:

本院委員陳椒華等14人,鑒於廠房大火、氣爆事件,屢屢影響勞工、災防人員安全、周遭環境品質與居民健康。而工廠工安、火災、職災統計資訊分散於各部會中,以麥寮工業區為例,過去發生數起氣爆與火災事故,但並未在職安地圖中被納入統計。現有資料亦非OpenData格式,難以做有效的整合分析,無法進行更進一步的預防工作。為落實開放政府精神,整合工安、職安、消防、環安事件統計資訊,預防潛可能之風險場域,保障勞工、災防人員、周遭社區居民之安全與健康。請國發會督導工廠之工安、消防、職安各主管機關之統計資訊,以OpenData格式資訊公開,供各界參考,共同預防工安事故。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提案人:陳椒華  

連署人:張廖萬堅 陳秀寳  賴香伶  萬美玲  黃國書  邱臣遠  劉建國  蔡壁如  洪孟楷  高虹安  邱顯智  林奕華  張其祿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議:「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二案,請提案人葉委員毓蘭說明提案旨趣。

葉委員毓蘭:(13時52分)憲法法庭憲判字第1號判決,宣告警察對酒駕自撞拒測強制抽血的作法違憲,認為應該要報請檢察官核發許可書,因此判決除了增加相關證資蒐證程序,延誤採檢時間,造成肇事者酒精濃度下降,加重證據滅失的可能性,應該要建立精準的酒精消退率,提供司法裁判使用,以避免紛爭。

為減少國人酒精依賴成癮及酒駕再犯,衛福部及矯正署應該加強防制酒精成癮及酒癮戒治措施處遇,以多元化、個別化實施防制治療。行政院應針對本號判決,儘速研提修法及相關措施,以嚇阻酒駕,落實酒駕零容忍,謝謝。

第二案:

本院委員葉毓蘭等11人,憲法法庭111年2月25日公告憲判字第1號判決,認為交通勤務警察就駕駛人肇事拒絕接受或肇事無法實施吐氣酒測,認有對其實施酒精濃度測試,以檢定其體內酒精濃度之合理性與必要性時,其強制取證程序之實施,應報請檢察官核發鑑定許可書始得為之。情況急迫時,交通勤務警察得將其先行移由醫療機構實施血液檢測,並應於實施後24小時內陳報該管檢察官許可,檢察官認為不應准許者,應於3日內撤銷之;受測試檢定者,得於受檢測後10日內,聲請該管法院撤銷之。酒駕危害每年造成三百人死亡,眾多家庭破碎,如何嚇阻酒駕,是國人最為關切的問題,依本號判決,交通勤務警察採血須經檢方核發鑑定許可,除增加警方相關證資蒐集程序之警力負荷,使原應送驗案件改以拒測行政處罰,亦必增加檢察官案件量負擔,或成為形式橡皮圖章。又酒駕肇事案件多發生於夜間,因檢察官人力配置有限,恐延長案件審核時間,造成肇事者酒精濃度下降,加重滅失證據的可能性,行政院應責成法務部及內政部針對以上問題儘速採行因應措施。另查,中央警察大學蔡中志教授、內政部刑事警察局、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均曾針對「酒精消退率」相關科學研究,亦為部分法院法官採用「回推」肇事時之酒精含量,據以作為判決證據。行政院應責成法務部邀集司法院、內政部警政署、衛福部研議採行回推機制之可能性,以求勿枉勿縱。亦應參照日本國刑法立法例,應接受酒測而拒絕者,得處以刑罰,以符合公平正義,並平衡因本號解釋造成之不利影響。本案判決要求相關機關應於判決公告之日起二年內,依判決意旨妥適修法。行政院應審酌判決要旨儘速提出修法,縮短過渡階段,以符憲法人身自由、身體權和資訊隱私權保障,並減少酒駕對國人生命、身體、財產危害。為減少國人酒精依賴成癮及酒駕再犯,衛福部應健全醫療資源,加強防制酒精依賴成癮及酒癮戒治機制措施;法務部矯正機關應積極提供酒癮戒治處遇,以多元化、個別化實施防制治療。以上提案,請行政院於三個月內回復本席。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提案人:葉毓蘭

連署人:曾銘宗  溫玉霞  高虹安  魯明哲  楊瓊瓔  賴香伶  洪孟楷  張育美  林奕華  謝衣鳯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議:「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三案,請提案人江委員啟臣說明提案旨趣。

江委員啟臣:(13時53分)主席、各位委員。本院委員江啟臣等12人,鑒於近年來全球氣候變遷加劇,極端氣候發生非常頻繁,導致農損日益嚴重,根據農委會的統計,近15年來因為天災造成的農損平均每年高達124億元,其中2016年更高達383.4億元,政府的現金救助平均每年只有32億元,也就是說,有75%以上的農損是由農民自己來承擔,而且近年來物價居高不下,肥料、資材不斷的上漲,基本工資也不斷調高,使農作物的生產成本隨之提高,農民遇有天災的時候,政府提供的災損現金救助遠低於農作物的生產成本,恐難有效協助農民度過難關,所以請行政院應該研擬提高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的項目及額度來因應氣候變遷、減少災損、穩定物價。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第三案:

本院委員江啟臣等12人,鑒於近來全球氣候變遷加劇,極端氣候發生頻仍,導致農損日益嚴重,根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統計,近15年因天災造成農業損失平均每年124億元,其中2016年高達383.4億元,政府現金救助平均每年32億元,僅約總體損失25%,農民仍須自行承擔75%以上之災害損失,且近來物價持續居高不下,肥料、資材持續上漲,基本工資不斷調高,致使農作物生產成本亦隨之提高,農民遇有天災造成農損,政府提供之災損現金救助遠低於農作物生產成本,恐難有效協助農民度過難關,恢復正常生產,請行政院即行研擬提高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以減輕農民負擔,並提出因應政策協助農民抵禦氣候變遷,以減少災損、穩定物價。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說明:

一、農業發展條例第60條第1項明定,「農業生產因天然災害受損,政府得辦理現金救助、補助或低利貸款,並依法減免田賦,以協助農民迅速恢復生產。」目的係為避免農民因不可抗力天災遭受重大損失而影響其生計,由政府提供現金救助、補助或低利貸款,協助迅速恢復生產。然面對物價居高不下、薪資不斷調漲,農作成本不斷提高,但救助金額卻未能隨之調整,無法有效協助農民,有違立法意旨。

二、氣候變遷加劇,極端氣候發生幾乎已成常態,農業首當其衝,據農委會統計,近15年因天災造成農業損失平均每年124億元,近5年更達到135億元,其中2016年災損更高達383.4億元,政府現金救助平均每年僅約32億元,約占總體損失25%,亦即農民仍須自行承擔75%以上之災害損失。且災損救助不及農作物生產成本二成,猶如杯水車薪,難生救助效果。

三、氣候變化對農業生產力、穩定性及耕作制度影響最為重大,面對氣候變遷,農業生產之風險與日俱增,為協助農民迅速復耕,除應研擬提高災損救助解決燃眉之急外,更應提出相關政策,協助農民應對極端氣候的衝擊,降低氣候風險,才能減少因極端氣候造成農損而影響農產價格和糧食供應,讓農作穩定生產供應,達成農業永續。

提案人:江啟臣

連署人:陳雪生  曾銘宗  費鴻泰  陳玉珍  林思銘  孔文吉  鄭天財Sra Kacaw   吳怡玎  蔣萬安  鄭正鈐  謝衣鳯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議:「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臨時提案均已處理完畢,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進行外交及國防組之質詢,現在休息。

休息(13時5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