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公報 第111卷 第37期 院會紀錄
立法院公報 第111卷 第37期 院會紀錄
質詢事項全文
(一)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農委會所提供的天災現金救助不到作物生產成本的2成,連復耕的費用都不夠,讓農民血本無歸,天然災害救助是維護農民經濟安全最基本的保障,已經無法再拖延,建議修訂農業天然災害救助額度,全面提高現金補助額度,由農委會積極協助農民分攤成本,適度移轉務農風險,不能讓靠地存活,看天吃飯的農民,獨自面對洪水暴雨乾旱,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長年以來農民看天吃飯,每遇天災,農民損失慘重,叫苦連天,30年來,每月基本工資由11,040元調升至25,250元,消費者物價指數也從67.5上漲為106,唯獨作為全台農民最後依靠的「農業天然災害救助額度」不動如山,近年來經常發生旱災、寒害且台灣每年汛期從5月至11月長達半年,每當颱風及梅雨過後,農業災損形成常態,但是長年下來,農委會所提供的現金救助卻不到作物生產成本的2成,連復耕的費用都不夠,簡直叫農民血本無歸。
二、根據農糧署統計,水稻每公頃成本12.6萬多元,災損現金補助一公頃只有少少1.8萬元,不到成本的1成5;柑橘每公頃成本要43萬元,災損現金只給7.5萬元,大約成本1成7;高接梨每公頃成本要81萬元,災損現金只給9萬元,約成本1成1,文心蘭每公頃成本要209萬元,災損現金只給10萬元,連成本0.5成都不到,百合每公頃成本要359萬元,災損現金只給10萬元,連成本0.3成都不到。農委會把天災等不可抗因素所造成的損失丟給農民自行承擔,我們無法認同,這是保護農民的農委會嗎?
三、「農業發展條例」第60條第3項規定設置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由政府辦理救助及補助工作,讓蒙受天然災害的農民盡早恢復生產,但是長期以來,天然災害救助卻變為農民血本無歸的兇手,不但忽略延遲性災損時有所聞,讓農民求助無門,農民自行負擔8成5以上損失更成為壓垮災後復原工作的最後一根稻草。
四、近年極端氣候盛行,農損已不限於颱風,短時強降雨或乾旱、新型態的病蟲害頻傳,根據農業統計年報,民國100年至109年十年間,每年農業天然災害損失平均約100億元,天然災害救助是維護農民經濟安全最基本的保障,已經無法再拖延,本席建議農委會應即刻全面檢討修訂農業天然災害救助額度,全面提高現金補助額度,由農委會積極協助農民分攤成本,適度移轉務農風險,不能讓靠地存活,看天吃飯的農民,獨自面對旱災及洪水暴雨。
(二)本院楊委員瓊瓔,針對由臨時工廠登記轉特定工廠登記的企業,希望能予以開放引進移工,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為有效管理未登記及低汙染的工廠,政府109年3月下旬實施工廠管理輔導法,原本持臨時工廠登記的製造業移工雇主,須依規定申請特定工廠登記或取得特定工廠登記,才可繼續聘僱移工,否則可廢止聘僱許可。
二、針對臨時工廠登記業者,勞動部100年函釋臨登業者準用一般工廠登記之規定得向勞動部申請移工。另依工廠管理輔導法109年3月20日修正生效後,新增特定工廠登記與相關管理輔導制度,基於保障聘有移工之特登業者用人權益及渠等移工工作權益,建議由臨時工廠登記轉特定工廠登記的企業,比照勞動部100年函釋臨登業者準用一般工廠登記之規定得向勞動部申請移工。
(三)本院張委員育美,鑑於衛福部保護司資料統計指出,我國有近兩成的性侵被害人屬於弱勢證人,多達1,800人,然而我國司法詢問員卻僅有166人,明顯不足。爰要求行政院盤點現有資源,並加速補上司法詢問員之缺口,並針對各縣市之狀況,補足相關資源,以維護被害者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根據衛福部保護司資料統計,我國2020年性侵被害人總數中,有六成四的被害人未滿十八歲,其中又有五分之一未滿十二歲;性侵被害人的總數中,每一百人就有8人具有身心障礙身分。換言之,我國2020年性侵被害人中,有近兩成是屬弱勢證人,約有1,800人。
二、我國司法詢問員制度從106年上路至今已超過五年,然而目前全台卻仍僅有166名詢問員可供弱勢證人選擇,其中包和37名推薦類的專家與129名經受訓後取得資格之司法詢問員。我國司法詢問員的人數,遠低於民眾之需求。
三、衛福部保護司資料也指出,2020年我國各縣市性侵害案件比例,以新北市17.8%為最高,依序為桃園市12.3%、高雄市10.9%、台中市10.2%、台北市9.6、台南市6.3%,然而166名司法詢問員就有三分之一在北北基,其他地區只能跨區調派,特別是花東地區、離島地區,相較下資源更顯不足。
四、我國司法詢問員皆為兼職,且衛福部提供給警方的造冊名單又久久才更新,常讓警方需撥打數十通電話才能找到詢問員協助問案,影響警檢的偵辦時間與品質,也影響受害者權益。
五、鑑於司法詢問員人數不足,影響警檢偵辦時間與品質,爰要求行政院盤點現有的相關資源,加速補上司法詢問員之缺口,並針對各縣市之狀況,補足相關資源,以維護被害者權益。
(四)本院張委員育美,鑑於全球氣候變遷快速、影響範圍日漸擴大且加劇,台灣為跟上國際2050淨零排放潮流,近年積極推動國內能源與產業綠色轉型,其中也包含農業綠色轉型。然而,歐盟早在2015巴黎氣候協定簽訂後,就開始針對農業綠色轉型進行討論,以落實國際承諾,但我國直到110年9月1日才成立「氣候變遷調適及淨零排放專案辦公室」專責辦公室,籌劃農業部門因應氣候變遷政策與淨零排放策略與路徑,籌劃與轉型速度如牛步,遠落後國際;且在短暫的兩個月內,召開27座談會,平均每場僅約70人參加,平均每場獲得建言僅約7條,略顯倉促,恐有溝通不足導致政策不夠周延,弱勢小農權益受損之情形。爰要求農委會在貼合產業需求的同時,也應顧及弱勢小農發聲之權益,辦理座談外,更應下鄉傾聽農民需求,輔導弱勢小農一起跟上轉型浪潮,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淨零排放是當今世界各國追求的目標,為達目標,進而帶動產業的綠色轉型,農業轉型也包含其中。然而根據農委會資料統計,我國50歲以上農業就業人口佔總農業就業人口的6成5,就業人口老化問題嚴重,政府推動農業轉型,若沒有充足輔導與配套,恐難達轉型目標。
二、農委會在成立專責辦公室後,短暫的兩個月內,共召開27座談會,雖行動積極,但平均每場僅約70人參加,平均每場獲得建言僅約7條,活動倉促,加上我國農業人口多為中、高齡者,且以自營作業者為主,恐有溝通不足導致政策不夠周延,弱勢小農權益受損之情形。
三、爰要求農委會在貼合產業需求的同時,也應顧及弱勢小農發聲之權益,辦理座談外,更應下鄉傾聽農民需求,輔導弱勢小農一起跟上轉型浪潮。
(五)本院張委員育美,鑑於農委會禁止民眾飼養或輸入比特犬,違者最高可罰廿五萬元,既有飼主須於明(112)年2月底前登記備查才可飼養,但仍不可再繁殖。新政策上路,出現比特犬棄養潮。比特犬生性兇猛、攻擊性強,遭棄養之比特犬,恐造成民眾與其他動物之危險,也因其天性,將造成我國動物防治所的收容壓力。爰要求農委會就比特犬棄養問題,研擬對策,減緩因棄養潮而對動物防治所帶來的收養壓力,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去(110)年10月26日,農委會公告增列比特犬為「指定禁止飼養輸入或輸出之動物」,從今年3月1日起,禁止飼養或輸入,並要求既有飼主須於明(112)年2月底前登記備查才可飼養,但仍不可再繁殖,違者最高可罰廿五萬,並沒收犬隻。
二、新制上路前,全國各地已開始出現比特犬棄養潮,動物防治所收容養的比特犬因而大增。根據桃園市動保處資料,過去每年收到的棄養比特犬約二到四隻,但因新制將上路,年就收容多達十隻比特犬,截至目前已收容廿一隻;中市去年收容比特犬廿六隻,今年至今就八隻,因比特犬生性兇猛、攻擊性強,需單籠關養,防治所的籠子不足,飼主棄養將造成動物防治所嚴重的收容壓力,也增加民眾與動物的危險。
三、新制於今年3月1日上路,但根據農委會規定,既有飼主目前仍可買賣、飼養,若飼主不願替比特犬絕育、沒有為比特犬隻登記、植晶片,恐將造成其他比特犬飼養問題,增加動物防治所收養壓力。
四、爰要求農委會就比特犬棄養問題,研擬對策,減緩因棄養潮而對動物防治所帶來的收養壓力,以保護民眾與動物之安全,落實新制之精神。
(六)本院張委員育美,鑑於國內「二歲幼幼班」嚴重不足,導致許多家長、尤其是婦女在請完二年育嬰假、準備回到職場時,欲送孩子到幼幼班卻無法覓得幼兒園或托兒所可以托育。甚者若未有家人能幫忙照顧,亦僅得離職在家照顧孩子;二歲幼兒托育需求顯有不足,增設幼幼班刻不容緩。針對二歲幼兒托育量能未臻完善,增加家庭經濟負擔和家長照顧幼兒之困擾,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據教育部指出,國內二歲幼兒入園率大幅上升,由105學年度的百分之14.7加倍成長至110學年度的31.1%。惟據OECD截至2022年3月之統計,OECD國家兩歲幼兒園之平均入園率為45%,且在2014年即達四成,我國與OECD國家之平均值顯有差距。
二、國內少子化危機日熾,為提升育兒友善環境,爰要求行政院依據OECD國家標準,儘速增設國內二歲幼兒托育資源,滿足家長托育需求,以挽救台灣社會少子化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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