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1年3月17日(星期四)9時6分至12時57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801會議室
主 席 賴委員惠員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11年3月14日(星期一)9時3分至14時3分
地 點:群賢樓801會議室
出席委員:吳玉琴 洪申翰 蘇巧慧 蔡壁如 邱泰源 賴惠員 蔣萬安 林為洲 莊競程 徐志榮 楊 曜 黃秀芳 張育美 廖國棟Sufin.Siluko 陳 瑩
(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謝衣鳯 羅美玲 葉毓蘭 李德維 洪孟楷 林楚茵 陳椒華 孔文吉 鄭天財Sra Kacaw 邱顯智 李貴敏 蘇治芬 江啟臣 何欣純 高嘉瑜 張其祿 羅明才 王美惠 廖婉汝 楊瓊瓔 劉建國
(委員列席21人)
列席官員: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署長 |
張子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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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計畫處 |
處長 |
劉宗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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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 |
處長 |
蔡孟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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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質保護處 |
處長 |
顏旭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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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管理處 |
處長 |
賴瑩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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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衛生及毒物管理處 |
處長 |
蔡玲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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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考核及糾紛處理處 |
處長 |
簡慧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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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監測及資訊處 |
處長 |
謝炳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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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督察總隊 |
總隊長 |
李健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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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續發展室 |
執行秘書 |
陳世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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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會 |
執行秘書 |
王嶽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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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管理會 |
執行秘書 |
劉瑞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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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物及化學物質局 |
局長 |
謝燕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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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檢驗所 |
副所長 |
張文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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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 |
所長 |
馬念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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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會 |
參事 |
林 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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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室 |
主任 |
梁婉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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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室 |
主任 |
鍾美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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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主任 |
邱怡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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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風室 |
科長 |
李志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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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室 |
主任 |
譚文玲 |
主 席:賴召集委員惠員
主任秘書:張禮棟
專門委員:郭明政
紀 錄:簡任秘書 黃淑敏 簡任編審 張美慧 科 長 葉淑婷
專 員 賴映潔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邀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署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本次會議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署長張子敬報告後,委員吳玉琴、洪申翰、蘇巧慧、蔡壁如、邱泰源、黃秀芳、蔣萬安、莊競程、林為洲、張育美、楊曜、蘇治芬、廖國棟Sufin.Siluko、徐志榮、陳瑩、陳椒華、高嘉瑜、邱顯智、張其祿、賴惠員、羅美玲及孔文吉等22人提出質詢,均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署長張子敬暨各相關主管等即席答復。委員林楚茵、楊瓊瓔、廖婉汝及劉建國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散會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或遺漏之處?(無)無錯誤,確定。
繼續報告。
邀請勞動部部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主席:請勞動部許部長報告。
許部長銘春:主席、各位委員先進、各位記者女士先生大家好。感謝貴委員會的邀請,由本人代表向各位進行勞動部的業務報告,也請各位委員給予指教!以下謹就勞動情勢分析本年度重大政策與措施、施政成果及紓困協助措施成效進行報告。
壹、勞動情勢方面
110年勞動人數較去年減少4萬5,000人;就業人數減少5萬7,000人;失業率受國內疫情的影響上升0.1個百分點;男性與女性的勞參率差距逐漸縮減;經常性薪資則較去年增加1.92個百分點。
本年度亦有重大勞動法令與措施進行調整,報告如下:
一、首先基本工資已由每月的2萬4,000元,上調到2萬5,250元;時薪則由160元上調至168元;如果勞工值日或值夜超過正常工時,計入延長工時並給付加班費,回歸勞動基準法辦理。
二、因應少子女化,我們修訂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讓產檢假與「陪產檢及陪產假」皆由5日增加到7日;並放寬父母可同時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至於受僱未滿30人的企業,得與雇主協商安排彈性工時。
三、又為了順應國人撫養型態的轉變,今年起受被保險人撫養的「無工作收入雙親」,將可納入失業給付及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的眷屬加發給範圍。
四、今年起我們正式推辦外國專業人員成年子女工作許可網路申辦,並修正中高齡失業者、低收入或中低收入戶、更生受保護人等特定對象,參加技能檢定時部分證明文件不以正本為限,以達簡政便民的目標。
勞工朋友的福祉及權益的提升一直是我們努力的目標。
貳、其他重要施政成果
接下來依照本部三大施政目標,回顧過去一年的重要施政成果。
一、安穩在工作:
(一)提升勞動力素質,推動職業訓練:我們辦理職前訓練及產業人才投資方案,協助失業及在職勞工提升職場優勢,一共培訓了25萬人。
(二)增進就業服務網路,協助民眾適性就業:我們也透過台灣就業通網站及全國公立就業服務據點,協助民眾就業及雇主補足人力。
(三)落實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持續推動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相關子法及補助計畫的訂定,並輔導臺北市、新北市、高雄市及彰化縣完成銀髮人才服務據點的設立。
(四)協助身心障礙者及特定對象就業:我們提供一案到底的就業服務,並推動多元就業開發方案及培力就業計畫。
二、安心在職場
(一)持續推動工作與生活平衡:我們就企業設置哺(集)乳室及托兒服務、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托育家園等給予補助;訂定育嬰留職停薪薪資補助要點,將育嬰留職停薪的津貼提高為八成薪,以強化對勞工朋友的經濟支持。
(二)營造協商環境及優化輔助機制方面:我們發給簽訂團體協約獎勵金,並修正補助勞工及工會出席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會議交通費實施要點,促使勞工及工會使用裁決制度,減少他們的經濟障礙。
(三)提升國民勞動觀念:為建立國人正確的勞動意識,我們透過維運全民勞教e網及編製線上課程,並以舞臺劇校園巡迴、桌遊等多元方式,推廣勞動教育,以提升國人的勞動觀念。
三、安全在勞動
(一)落實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在職災勞工權益保障方面,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將在今年5月1日施行,目前正積極研擬各項子法及辦理宣導工作。
(二)健全職業傷病防治及職災個案主動服務:成立職業傷病防治中心,提供勞工就近性的職業傷病診斷及權益諮詢等服務。
(三)強化安全衛生及勞動條件監督檢查效能:勞工安全也一直是本部所重視的工作,我們除了辦理勞動檢查以外,並採行輔導及法遵訪視等措施,每年也針對中小型企業、高風險企業及「3K」特定製程產業,執行臨場訪視輔導,以協助改善勞工朋友的工作環境。
(四)勞工退休保障方面:目前企業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的足額提撥率已達99.66%;請領勞保年金給付人數已達153萬6,000餘人。
(五)強化勞動基金永續投資:勞動基金的收益率達9.65%。
(六)紓困協助措施:這2年面對新冠肺炎疫情的衝擊,本部對於勞工朋友的協助不遺餘力,截至今年1月止,我們一共推動9類27項勞工紓困及振興相關措施,投入經費1,168億餘元;受益人數達588萬餘人次;協助企業達7萬2,000餘家次。
面對國際整體大環境的衝擊與不穩定情勢,本部行政團隊將為保障勞工朋友的權益及就業環境持續努力,透過規劃及推動各項稱政策,透過規劃及推動各項政策,並建立完整的法治制度,以期達到友善職場安定生活的目標。再次感謝貴委員會提供本部報告的機會,懇請各位委員持續督促及支持本部,並敬請各位委員先進能夠不吝鞭策與指教。謝謝。
主席:現在開始詢答,作以下宣告:本委員會委員詢答時間6分鐘,得延長2分鐘;列席委員4分鐘。10時30分截止發言登記。委員如有書面質詢,請於散會前提出,逾時不受理。暫定10時30分休息10分鐘。原則上11時30分處理臨時提案。
現在請登記第一位洪委員申翰發言。
洪委員申翰:(9時16分)部長好。今天是這個新會期勞動部第一次來業務報告,我就針對幾個目前觀察到的勞動現象跟部長討論。第一張圖是主計總處新出來的資料,是員工進、退率及淨進入人次統計。109年第一次看到退大於進,產生負值,當然我知道勞動部可能會以因為疫情等原因解釋這件事情,但是我認為這其實已經是一個現象跟徵兆,所以接下來必須來看一個問題,到底這些員工會不會回來?還是在疫情之後,反而一些企業型態、經濟型態及產業型態改變,大家就不回來了?我覺得這件事情是必須觀察的。其中很需要注意的一個問題其實是我自己現在很關注的,包括女性育嬰、怎麼兼顧育兒跟工作之間的問題。這裡面大概有幾個資訊,部長一定不會陌生。財經週刊這段時間都不斷反映缺工這樣的資訊,我認為接下來一定還會越來越多,這當然跟臺灣接下來的經濟有關。
下一張是衛福部兒童及少年生活狀況調查簡單的統計,提到照顧三歲以下兒童遭遇的主要問題,第一個就是沒時間陪孩子,這是最大的一個問題,其實很清楚。
另外這張是我想特別跟部長討論的,我們剛剛講到女性的勞參率等其實有改善,可是我們把女性勞參率用年紀區分的時候,從這張圖上可以看到106(2017)年女性勞參率的最高點在25到29歲,為什麼之後就逐年往下?部長覺得原因是什麼?
主席:請勞動部許部長說明。
許部長銘春:洪委員好。可能就是育兒的問題。
洪委員申翰:是育兒的問題對不對?其實從這個圖來看,可以知道為了育兒而離開職場的比率越來越高,對不對?
許部長銘春:到後面也可能有顧老的問題。
洪委員申翰:雖然後面有顧老,25歲到29歲的勞參率將近九成,後面就開始往下降,這看起來就是育兒的問題,對不對?
許部長銘春:對。
洪委員申翰:因為要育兒,所以必須離開職場,然後一路就往下去了。這個問題是不是只有臺灣有?
許部長銘春:可能每個國家都會面臨這樣的問題。
洪委員申翰:部長可以看一下其他國家,這些全部都是勞動部統計處的資料。我們在其他國家的統計看不到這麼明顯的現象,美國、日本……
許部長銘春:臺灣是比較……
洪委員申翰:甚至是韓國,基本上25歲到29歲之後,幾乎是比較持平,沒有像臺灣在頂點以後就一路往下,所以看起來臺灣的勞動制度,包括產業的制度,確實造成女性在育兒工作跟職涯發展上產生很大的衝突,看起來比其他國家嚴重,部長同意嗎?
許部長銘春:是。但是其實政府正視這個問題,所以也在托育制度方面做了很大的改善。
洪委員申翰:我知道你們做了一些事情,包括托育津貼等等,剛才有講到這些事情,我們都看到了。可是我要說的是在這段時間,其實很多學者與很多機構統計遇到最大的問題,包括我自己身邊很多朋友都一樣,他們遇到的事情確實是有正常的正職工作,為了育兒有很多臨時的狀況要處理,可是要請假很困難,因為有很多臨時的狀況,例如要提早接小孩、要跟托育中心對齊時間等等,都非常困難。部長,這段時間以來一直有很多學界跟民間倡議,希望能有親職假。也就是能夠把育嬰留停的時間原本是6個月的總體時間,總體時間不變,可是可以讓請的時間相對比較彈性、零碎,也許以日為單位,也許以小時為單位的作法。部長的看法怎麼樣?
這現在已經是我們看到的三大問題,少子化是有的,女性勞參率在育齡後大幅下降,缺工越發嚴重,而且這三個問題是互相加強的,少子化會造成缺工問題嚴重。我們明明缺工嚴重,卻讓女性在勞動能力或者技能越來越成熟的時候必須離開職場,為什麼要這樣?為什麼我們不能夠盡力訂定一個政策讓我們的女性,當然不止是女性;讓他在育兒工作跟職涯發展能夠兩全,讓家庭持續地保持雙薪?當然我知道你們給了育兒津貼,可是在勞動體制上,我們能不能改變?
許部長銘春:我知道很多委員倡議,希望譬如8歲以前能夠運用這兩年的育嬰留停,讓它零碎化來請假。當然大家立意良善,尤其對育兒年齡的父母……
洪委員申翰:可是我沒有看到勞動部有很明確的正面回應。
許部長銘春:說實在,我們去年年底有開過會,邀集勞資專家學者,相關倡議團體也都有來開會。
洪委員申翰:結果呢?
許部長銘春:大家的意見還滿分歧的,因為第一個會牽涉到整個勞動力的調配問題。兩年的育嬰留停其實是730天,如果把它分散在8年,等於每年平均可以請91天的親職假。臺灣97%的企業都是30人以下的中小企業,申請親職假對企業的人力調配會產生很大的問題,所以這個部分必須克服。第二個,勞方認為如果沒有薪水,他們不可能請這個假。
洪委員申翰:跟擺在育嬰留停的總時數是一樣的,所以育嬰留停怎麼算,這個就怎麼算。
許部長銘春:把它零碎化以後,其實整個申請人數一定會大增。我們曾經統計過,假設這樣算,一年大概要180億元……
洪委員申翰:我對於部長這個講法很疑惑。
許部長銘春:不,我是說要各方面……
洪委員申翰:大增就代表親職假相對是比較好用的,原本育嬰留停一定要幾個月、幾個月這樣請,很多人反映不好用,所以申請人數相對的比例低,申請人數大增怎麼會成為問題呢?
許部長銘春:人數不是問題,我沒有說人數是問題,我是說錢……
洪委員申翰:你剛剛說人數會大增。
許部長銘春:因為您剛剛講到的是從就保支付,整個人數增加,金額一定會增加。
洪委員申翰:當然。
許部長銘春:我們沒有說不支持,我們認為需要就來申請。我先不論就保的目的,如果人數大增,就保經費就必須增加,這個一定會牽涉要提升整個就保費率的狀況。就保勞方和資方要各繳1%,我想整個勞資費率在調整時也要去考量這個部分。再加上如果是自營作業者,他沒有所謂的雇主,這個都要全盤考量,我們不能只照顧受僱者,……
洪委員申翰:部長,我同意你的說法,我認為這個不是勞動部自己的事情,但我先講我的憂心,我憂心的是,這幾件事情目前都處在一個結構的問題下面而越來越嚴重,如果有一個作法或者一套政策相對能夠同時去處理這三個問題的時候,是不是我們有比較好的條件,包括請產業單位一起來協助?當然我知道我們經濟的結構、產業的結構是中小企業很多,這都是我們限制的條件,可是如果這個作法是相對比較能克服跟解決我們今天的問題的話,部長是不是可以邀集產業單位、經濟部、國發會,針對這個問題研擬一個相對的配套?因為你剛才講的每件事,我知道都可能有些限制。
許部長銘春:對。
洪委員申翰:可是,都不是找不到解決的作法,但如果這個作法在其他國家來說是相對比較有效的,本席是沒有把其他國家的數字拿出來,但我們的育嬰留停這麼的長、這麼的僵硬,跟其他國家相比,我們真的是比較僵硬、真的是相對比較不好使用的,如果我們可以改善這個問題,為什麼部長不盡力的來試試看呢?
許部長銘春:針對這個問題,我們並沒有說不研議,但是……
洪委員申翰:所以在去年底的會議結束以後,我們是不是可以再來討論,甚至把經濟部、國發會都找來討論,如果說這是一個重要的方向,那其他的部會可以如何一起來配合這件事情,因為它解決的不是勞動部自己的問題,也包括國家發展等其他的問題。
許部長銘春:我剛剛只是把我們開過會之後所瞭解到……
洪委員申翰:我不希望部長只停留在那些問題,而是我們要想辦法去克服,好不好?
許部長銘春:我想我們先瞭解問題、再想出方法,看怎麼樣讓育齡的婦女能夠兼顧職場跟家事,當然這個部分是需要跨部會,所以真的要給我們一點時間……
洪委員申翰:本席時間到了,……
許部長銘春:我們整體地來規劃、整體來通盤考量。
洪委員申翰:部長,這部分我會再找你們繼續討論,謝謝。
許部長銘春:謝謝。
主席:請張委員育美發言。
張委員育美:(9時28分)部長早。根據國發會的推估,我國將在114年進入超高齡的社會,到時候65歲以上的老人將占總人口比例的兩成;今年1月臺北市的老年人口就已經超過20.02%,嘉義縣更高,達21.18%,還有兩個幾近於超高齡人口的縣市,包括南投縣與雲林縣,分別是19.51%、19.75%,均逼近超高齡門檻,顯示民眾對長照的照顧需求與日俱增。根據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以下簡稱家總)的統計,國內長照需求者使用長照2.0照顧服務者有28%,聘僱外籍看護工的有31%,使用住宿機構的大概12%,剩餘三成則是以家人照顧為主,這意味著外籍看護工的引進對照顧者支持的資源是目前多數長照家庭中最迫切需要的。自COVID-19疫情爆發以來,各國加強邊境管制,我國外籍看護工人數驟減,在疫情當中,各國增加留才政策,期盼每個人都留在他的國內,所以更加重我們國內外籍勞工引進的難度,造成外籍看護工人數雪崩式的下降。你看一下,在疫情之前是二十四萬四千多人,在去年降到21萬208人,這個落差達3萬4,000人,對於長照人力衝擊是非常大的。目前我國移工來源只有越南、泰國、菲律賓和印尼等四個國家,因應將來移工勞力的需求,應該持續開拓移工來源國。請問部長,目前勞動部和外交部有沒有任何在洽談的國家?洽談進度是如何?
主席:請勞動部許部長說明。
許部長銘春:委員早。有的,報告委員,我們目前對於來源國的增加一事很重視,也多方在尋求……
張委員育美:目前四個國家嘛?
許部長銘春:目前是四個,目前我們所徵詢的國家中有一個國家,我現在就先保留,還不能講是哪一個國家,進度還滿順利的。這兩年主要是受疫情影響,希望疫情趨緩之後,我們跟這些新增的來源國能夠順利地達成合作的協議。
張委員育美:所以部長有在進行、有在洽談其他國家,然後讓我們增加外籍移工的來源國?
許部長銘春:是。有。
張委員育美:好,針對社福移工缺工的情況,政府短期內的解決方案是開放移工專案入境嘛!對不對?
許部長銘春:是。
張委員育美:不過在檢疫處所的規劃上,第一階段集中檢疫所保留1,700床供移工專用;到了第二階段,本來是有,但是因為指揮中心政策的改變,所以就不再提供專用的床位,對於家庭照顧者而言,因為第二階段就不是集中檢疫了,叫做……
許部長銘春:防疫旅館。
張委員育美:對,防疫旅館,你知道家裡有重度失能者的家庭只能一家、一家地打電話去問哪一家旅館有床位,這樣實在不方便。還有,防疫旅館也比較貴,集中檢疫每日收費是2,000元,防疫旅館可能高於3,000元,所以,不管在房價或者打電話的精神上,請問部長,考量長照家庭面臨的難處,是不是再次向指揮中心爭取?這個爭取不是要跟第一階段一模一樣,我們有一些彈性的調整,就是可不可以專案性的提供集中檢疫所的床位,俾便我們引進外籍看護工?或者第二個,採取快速媒合,就是幫他們媒合,拜託,不要讓這些照顧者家庭電話一通、一通地打到旅館去問。是不是可以快速媒合來協助照顧家庭,尋覓旅館的空床?
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是這樣子,其實我們防疫旅館的量能夠的,交通部也有建立專案的查詢平臺。
張委員育美:現在有了嗎?
許部長銘春:有,都有。
張委員育美:可是,沒有專門為了這些長照家庭的,這些家庭有些是已經有家人要照顧,然後還要去打這些電話。所以我要麻煩你們兩件事,一個是專案性的提供,即針對長照家庭的就專案性的提供,另外一個就是媒合。
許部長銘春:這樣子好了,如果這些重症家庭或者是如你剛剛講的……
張委員育美:有嗎?
許部長銘春:他們需要來協助時,因為現在要專案來協助……
張委員育美:請衛福部一起來幫忙。
許部長銘春:我們來跟衛福部討論看看,但是,目前如果說這些經濟弱勢的重症家庭有個別需要協助媒合者,就可以打「1955」,我們請同仁專案來給予幫忙,好不好?
張委員育美:「1955」,我剛剛就說專案性的提供嘛!
許部長銘春:如果有一些人是真的沒辦法去查詢,我們可以來幫忙,就是這些防疫旅館的部分……
張委員育美:因為有人的家裡需要照顧,不便一直打電話詢問,你就專案性、集中的協助,請他打「1955」嘛?
許部長銘春:對。另外,你剛剛講的希望專案提供集中檢疫床位給外籍移工,因為現在指揮中心有一些考量……
張委員育美:我知道,政策已經改變了,現在是防疫旅館,我瞭解了。
許部長銘春:它是基於防疫策略的緣故,因為我們第二階段開放這個部分是2月15日才上路,我們會看情形滾動檢討,委員今天反映了這個問題,我們就來跟指揮中心反映看看。
張委員育美:所以我在總質詢中也說過,人民的小事就是政府的大事,這些家裡都需要這些外籍看護工,可是他要照顧家人很忙,然後,很重要的一點,他又是經濟弱勢,需要政府注意。
接下來,現在第二階段只剩下防疫旅館,防疫旅館的收費很可能超過3,000元,集中檢疫所是2,000元,那時候政府是提供750元的補助,所以他自付1,250元。現在如果說防疫旅館3,000元,因為我們政府最高補助不能超過一半,最高金額又不得超過1,250元,也就是說,如果3,000元減1,250元,就是1,750元,我們的弱勢家庭如果要付1,750元乘以以前是14天,現在是10天,天數還滿多的,其實如果政府出1,250元,他要出1,750元,對弱勢家庭是不小的負擔,部長,有沒有辦法就是按照第一階段,最多讓他出1,250元就好?現在是出1,750元,如果是3,500元減1,250元還有兩千多元,是不是能按照第一階段,最多讓我們長照家庭出1,250元就好,其他由勞動部來補助?這個錢很少,但是政府不僅是關心大事,還有小事,人民的生活也是很重要,所以部長可不可以答應呢?
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您的提議我們來研議看看,因為這牽涉到財源,第二、他們的檢疫天數也會隨著疫情趨緩逐漸下降。
張委員育美:對,逐漸下降。
許部長銘春:現在已經降為10天了,後面可能還會持續降,這樣對需要外籍看護工的家庭,隨著檢疫天數的縮短,負擔上就會減輕。
張委員育美:對,所以我建議勞動部要撥出一些預算,這個金額是很少的,我們多關心一下弱勢團體,其實就是造福我們的弱勢團體,讓我們的長照家庭受到照顧,這樣好不好?
許部長銘春:謝謝委員,我們來研議。
張委員育美:金額少,我把它提出來,我再講一遍:「人民的小事、政府的大事」,謝謝部長。
主席:請蘇委員巧慧發言。
蘇委員巧慧:(9時37分)部長,上個會期主要在跟您談一些未來的事情,也就是疫後工作型態的改變,包括有遠距工作的產生,其工時要怎麼計算?包括在疫情期間,男女的工作比例,之後有沒有什麼樣的狀況等等,不過今天我想跟你談談現在,什麼叫現在?最近其實發生了幾件相當引起社會矚目的職業災害部分,第一個,昨天勞動部也有跟教文聯席,就是有關攝影師、收音師影視從業工作人員墜谷的不幸意外事件,這是其一,所以在這裡我們看到了這種特殊的行業有沒有職災、職業安全意識、職災維護等等,這是一件。另外一件,勞動部不曉得有沒有注意到?可能跟衛福部稍微相關一些,是馬偕醫院護理師受到傷害的部分,沒有,對不對?好,我想這樣的案件其實很多,甚至當然包括捷運工安等等問題也都有,我想請問部長的是,我們的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馬上就要正式上路了,您剛剛也提到這次新加了很多的規定,其中,我們對於固定場域的職災保護職業安全意識其實已經有很多明確規範了,從剛剛的兩件案例,你會不會認為有一種類型是不固定工作場域的,這一種在現代常常發生的勞動類型,有沒有特殊的或者是應該要有被指引的的工作安全規範?
主席:請勞動部許部長說明。
許部長銘春:應該要有。像剛剛委員所關切最近影視工作的部分,他們的一些職場安全的這些指引,其實我們之前勞研所是有訂定。
蘇委員巧慧:有訂定?
許部長銘春:有。但是現在重點是說這些事業單位有沒有落實,或者他的工作人員在職安衛的教育訓練,其實我們都有規範各行各業,其實一定要有3小時的勞工……
蘇委員巧慧:我就想問,這個規範是怎麼規範出來的?
許部長銘春:是安研所根據他們研究影視工作的型態。
蘇委員巧慧:這個研究是怎麼研究出來?你有採訪第一線嗎?
主席:請勞動部勞研所何所長說明。
何所長俊傑:委員好。跟委員報告,我們有分兩年:108年和109年都針對影視業的職業災害,我們去邀集相關的工會……
蘇委員巧慧:工會?多少人?
何所長俊傑:是,還有這些現場的……
蘇委員巧慧:多少人?
何所長俊傑:我這邊有一個數字。
蘇委員巧慧:你有實際採訪第一線人員就對了?
何所長俊傑:有,我這邊的數字是人員面訪100人,我也去做問卷調查404人,現場訪視20場次。
蘇委員巧慧:這些都留有紀錄就對了?
何所長俊傑:是的,我們另外也分析這個行業……
蘇委員巧慧:所以你覺得本次意外的發生,跟你說的指引當中有什麼樣的衝突嗎?
何所長俊傑:我們的指引是明白告訴它臨水作業該有的安全規範。
蘇委員巧慧:要有穿救生衣。
何所長俊傑:是。
蘇委員巧慧:你覺得影視人員穿什麼樣救生衣可以去拍戲?扛機器都好用嗎?
何所長俊傑:是,當然視現場狀況跟每個工作人員的屬性角色是不一樣,原則上我們在臨水作業的時候,最重要的是底下要有一個攔截索、攔截網,基本上這也比較容易達成,另外在事前的話,我們是建議它應該要有一個tool box工具箱的會議。
蘇委員巧慧:所以這一次都有嗎?
何所長俊傑:我們的報告裡都有提醒,但實際上這個案例到底在現場執行的情況……
蘇委員巧慧:還在調查中,還是已經有調查結果了嗎?
主席:請勞動部職安署鄒署長說明。
鄒署長子廉:依據職安法講的重大職業災害,目前我們中區職訓中心在做職災調查,有關它違法的缺失,包括何所長剛才講的現場安全防護措施,包括救生設備,目前初步調查看起來是沒有的,這部分會依照法規來做要求,後續的相關的宣導和其他類似的檢查,我們已經在規劃中。
蘇委員巧慧:所以整個來講的話,第一個有規則,第二個有宣導,第三個有現場的狀況,你有沒有曾經去抽查過?抽查的比率是多少?再來,最後如果意外還是不幸發生了,責任的釐清以及懲處,有這幾個層次的狀況,這是對這個行業,但我最要求、最想知道的就是你跟第一線的實際狀況是不是有吻合?你定出來的是否為可執行的狀況,為什麼呢?因為你看,我們再討論到第二個醫護的狀況,我剛剛說醫院裡面的傷害,雖然是衛福部主管,因為在醫院裡面,所以衛福部應該盡最大的督導之責,可是以這樣的場域來講,因為病房內其實顧及病患的隱私不應該加裝監視器,可是就產生一個在安全監護上面的黑洞,所以以這樣的狀況,在第一線來講,我規定了這麼多的規範,但是在真正執行的時候是不是仍有黑洞的存在?這就需要第一線的執行人員來回報,更不要說現在還產生很多新的、不固定場域的工作者,比如說長照居服員,他每次進入到一個新的家庭,每一次的空間都是一個新的狀況,這個風險要怎麼評估?甚至還有一個現在也很流行的就是家庭清潔,家庭清潔現在非常流行,算鐘點制的,而且已經變成公司化,可以這樣去服務的。
我覺得這一些新型態的狀況,其實都跟影視音產業有異曲同工之妙,就是發生在不固定的場域,所以其職業災害的預防其實是很重要的,某程度來講,這也是新的工作型態,勞動部有沒有意識到?雖然我們剛剛訂立的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這樣的新法要上路,但是我認為,其實它還會有很多不同類型,需要勞動部作出更多的指引,而且我要求這個指引是要跟第一線實務狀況可以配合,所以我剛剛問研究所,每一次在訂定指引的時候到底邀集多少人來?這是不是可以代表的?
部長,我可不可以要求至少影視音這一份先提供資料給我們做為例示,看一下狀況到底如何,可以嗎?
許部長銘春:沒問題,我們會提供給委員。
蘇委員巧慧:未來通則的要求一定要有第一線進去,這是我今天想針對的職災部分,因為新法要上路了,跟你做請教及討論。
第二個其實也是實務上面的例子和問題,其實就是移工留才的方案,我想大家討論最多的其實是薪資的門檻訂定,所以我們知道這個方案出來,當然大家知道政府的態度是希望我們優秀的移工可以變成是我們的住民、居民,這沒有問題,但是部長可以跟我們說明一下,這個門檻是怎麼訂出來?跟剛剛的規則一樣,門檻怎麼訂?
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我們的門檻主要是根據勞動市場同類人員的薪資水平抓出來,再加上就安費,比如現在產業類是3.3萬元,我們調查中階技術人力現在平均薪資大概是3.1萬元,因為他以後就省掉2,000元的就安費,我們就加上去,所以就3.3萬元。
蘇委員巧慧:就是工作滿6年且達3.3萬元,這是產業部分。
許部長銘春:像社福類部分,如果是機構的話,現在大概是2.7萬元,加上2,000元的就安費就是2.9萬元。家庭看護工經過跨部會的討論,認為以基本工資2.4萬元,所以未來這些中階技術人力必須達到這個薪資門檻,薪資門檻的目的也是希望這些中階技術人力的留用不會影響到本國人的薪資和就業。
蘇委員巧慧:聽部長解釋很清楚,但這是啟動申請,第二階的部分是工作滿5年,對不對?
許部長銘春:對。
蘇委員巧慧:平均薪資要達到另外一個門檻。
許部長銘春:那是永居,就是依照移民法的規範。
蘇委員巧慧:要到5.5萬元。
許部長銘春:對。
蘇委員巧慧:這個跟家庭、社福移工的薪資差距是社會可接受的嗎?是大部分的嗎?因為我算過,這樣的狀況下,我們可以真正留下來的人數預計是多少?你預計今年申請的人數是多少?可以完成的人數是多少?可以達標的。
許部長銘春:有個目標,我們目標大概是8萬人。
蘇委員巧慧:8萬人申請?還是8萬人達標?
許部長銘春:8萬人申請,現在達標的有18萬人,我們希望有8萬人能申請。
蘇委員巧慧:主要偏產業或社福?
許部長銘春:兩個都有。
蘇委員巧慧:各半?
許部長銘春:現在社福類符合資格的有7萬多人,產業類有11萬人。
蘇委員巧慧:符合2.4萬元的?
許部長銘春:對,產業類有11萬人,社福類大概有7萬多人。
蘇委員巧慧:大家對這個方案其實期待很久,因為好的技術人才,尤其臺灣的中小企業養出很多優秀的技術人才,可是年限一到竟然不能聘用他,結果他下一步到哪裡?你下次發現他在我的競爭廠、在日本出現了,孰可忍孰不可忍!怎麼變成我替人家培育人才?老闆們都覺得怎麼會是這樣,有這個方案出來很好,但是大家會想的是這個門檻是不是可以接受的,討論最多的就是薪資門檻的部分。第二,我們回到移工身分來講,除了薪資可以提高,讓我有誘因之外,另外一個還是仲介費,如果要讓我們可以跟日韓競爭的話,部長還是要多花心思在仲介的部分,讓我們可以跟其他國家比擬的應該是這個部分。
許部長銘春:其實國內的仲介業者、仲介費都有一個規範,比較有問題的是在來源國那邊,所以我們一直跟來源國那邊透過雙邊會議強調希望他們在仲介費的部分不要亂敲竹槓,但是來源國的各國國情……
蘇委員巧慧:如果是這樣的話,其實也應該找機會讓各界知道,因為有時候仲介公司也是背負一個惡名,他們也是很無辜。總之,我認為移工留才的部分是一個很大的問題,社會非常期待,我們應該另外找時間再跟部長請教。
許部長銘春:謝謝委員。
主席:請邱委員泰源發言。
邱委員泰源:(09時49分)部長好。這幾年我們可以看到勞工相關的措施非常的積極,也一直在落實,我看到勞動部的報告也非常的敬佩,不但是過去的落實,今年也有很多新的重要措施,站在保護勞工的立場,除了福利以外,我也比較關心他們的健康維護,醫療照顧方面,我相信也有長足的進步,首先非常的感謝和肯定部長所領導的團隊的辛苦。
主席:請勞動部許部長說明。
許部長銘春:邱委員好。謝謝委員。
邱委員泰源:今年5月1日要開始實施我們大家很努力通過的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從去年到今年有很多事情要做,我有寫到很重要的幾點,這個也是蔡總統重要的政績,包括擴大納保範圍、提高投保薪資上限、各種權益的給付,特別是在整個職災的預防和重建的業務著墨更多,我也很感謝大家討論之下,除了對職能、社會、復健、重建這個部分以外,我們也考慮到病人全人的醫療診治,加入的醫療重建,檢視到現在是相關的完整,不曉得相關子法進度如何?到5月1日應該可以順利上路?
許部長銘春:沒有問題,我們到3月16日已經發布核定18項,法規會審議中的剩2項,所以5月1日沒有問題,子法都可以如期上路。
邱委員泰源:能夠順利施行是勞工之福。這部法裡面有預防及重建中心,我關心的點已經多次跟勞動部請教,也得到非常好的回應。請教部長,子法訂定之後,管理辦法應該已經核定了,各區的職業傷害防治中心的角色定位有沒有改變?
許部長銘春:委員指的是?
邱委員泰源:我們看投影片右上方。
許部長銘春:我們有一個法規正在法規會審議中,今天會審,這個叫職業傷病診治醫療機構認可管理與補助及職業傷病通報辦法,就會把它轉為認可醫療機構,這個範圍還會擴大。
邱委員泰源:目前有10個中心。
許部長銘春:對。
邱委員泰源:後續我也會討論到勞動部更擴大它的工作範圍,給予更多的補助,我想這個方向是令人敬佩的。第二個問題,委託這個中心的工作有沒有變化?現在在很多醫療專科裡面,職醫專科算做得不錯,政府也有協助,勞動部功不可沒,讓職醫現在很紅,問題是你現在法律改變了,他們操作的方式,尤其我們顧及的不只是很普通的案件,而且是很可能潛在新興的職業病或比較困難的個案,我們怎樣讓他還是有人照顧,這才是相關立法需要注意的重要事項,我關心的其實也是這樣,一般的大家都做得不錯了,我們關心的是新興、複雜的疾病診治及重建困難度比較高的,過去我們有討論過,我還是要再關心一下,在子法制定之後,這部分有沒有改變?或者追求更好?
許部長銘春:我們是追求更好,讓他的任務更多元、功能更加發揮,未來傷病診治中心……
邱委員泰源:職醫專家團隊都了解、同意嗎?
主席:請勞動部職安署鄒署長說明。
鄒署長子廉:跟委員報告,謝謝委員關心這個議題,我們在訂定這個辦法過程有找職醫學會相關團體一起來討論,目前傷病診治中心轉換為我們認可的醫療機構,除了賦予醫院內部的橫向通報聯繫之外,也會擴大對外面網絡醫院的連結跟提供服務,所以應該是在現有傷病診治中心的架構下,在新法上路後,它會更大、更廣的展開服務,這部分的溝通我們也跟相關單位做過進一步的討論。
邱委員泰源:我想要做更多的事情,怎樣來鼓勵它也很重要,下一個主題也跟這個有關係,因為網絡做好就是要做更多的事情,往前推得更廣,所以我們關心的是如何提升勞工職業病的發現率。當然,我們從以前的統計看起來是比較少,我們也不敢講是因為我們做得比較好所以比較少,我們擔心的在於是不是沒有早期發現,從醫療照顧、人權的立場,我們希望能夠多著墨、多了解,如果確定真的成績很好,那當然很好,但如果沒有發現的話,那就有點可惜,我覺得勞動部在相關的工作已經布下天羅地網,從三個方向,第一個方向,擴大職業病通報範圍,這個怎麼落實?我們有三大措施嘛!
許部長銘春:執行面的部分我請署長說明。
鄒署長子廉:去年在訂這個法規的時候有很多委員指教,目前5月1日要上路的職業傷病通報範圍會擴大,即使不是當事人,我們會設計一個資訊系統,擴大來通報,不管是雇主、勞工或相關人都來通報,我們擔心通報過程資料過於不清楚,所以我們會做初篩,我們有信心擴大通報範圍之後,我們的通報率會增加,這個跟後面的給付結合,對職業災害勞工的職業傷病保護應該會更有效。
邱委員泰源:現在我們除了10個中心之外,還有86家合約的網絡醫院,其實裡面有不少診所,所以你們以後要使用「醫院」名稱的時候,是不是考慮一下是「醫療院所」或「醫院」,如果要擴展到社區醫療……
許部長銘春:目前我們用「認可醫療機構」,就可以涵蓋到診所。
邱委員泰源:醫療機構包括的比較多,你們要查一下醫療法的規定,我的意思只是說你有診所,為什麼只寫醫院,你們去查一下,如果擴大到醫療機構,那又不太一樣的定義,這個我沒意見,但請你們去查清楚。
許部長銘春:好。
邱委員泰源:我很敬佩現在有些診所也進來了,當然有些是園區的診所,但我覺得以後搞不好可以擴展到學校、很多職場各方面,利用社區醫療資源的話,我個人非常敬佩,怎樣去引進,將來你們可能也要注意一下,臺灣在分級醫療推動之下,基層醫療都是很優秀的,也不要讓職醫的人只敢在大醫院工作,他們團隊如果願意到社區,真的貼近社區的場域去照顧勞工,也許更理想,這個部分在施行過程中稍微注意一下,因為現在已經有好幾家診所加入,我相信那些負責人都是職醫專家,如果要擴大的話,都可以全面考量。
許部長銘春:好。
邱委員泰源:在「職業病認定參考指引」的部分,我最後還是敬佩勞動部願意把整個從家庭、社會的恢復以外,到個人健康、身心的恢復,我想這個法是相當的完整,子法各方面如果能夠弄好,我相信這個法會發揮最大的功能,照顧勞工的健康。
許部長銘春:謝謝委員。
主席:請莊委員競程發言。
莊委員競程:(10時)部長好。工廠管理輔導法在2019年修正通過,針對農地工廠的問題,要求2016年5月20日之前的既存農地工廠在20年內的輔導期要去改善,取得土地和建物的合法化,另外要在2022年,也就是今年的3月19日申請納管,也就是這個禮拜六之前要申請納管,要在2030前完成特登的登記,在2040年完成特目,也就是讓它真的合法化。在這個過程中,過去勞動部和經濟部有開跨國勞動力政策小組,會中決議不同意臨登轉特登的工廠進用外勞。請教部長,之前為什麼決定不開放臨登轉特登的工廠進用外勞?根據經濟部的統計,預計受到影響的有3,800多家的特登工廠,也許更多,因為以臺中來講,我在年初看市政府的統計已經有8,000多家要申請特登,要申請特登的這些工廠都是希望未來可以達到合法化,這些工廠目前還有7,000多名以上的移工需求,這些勞動力的缺口怎麼辦?針對已申請納管的這些特登工廠,是不是可以建立一個臨時的許可條例來管制?就是讓業者可以在申請合法的這段時間暫時處於就服法第五十七條第四款之外的情況,經主管機關許可,可指派外國工作人員變更工作場所,並由地方主管機關造冊列管定期查訪,這樣的話其實可以解決同一業者AB廠移工轉換的問題,我想農地特登轉特目這個目標的立意很好,但是在申請的過程中,我認為也應該解決AB廠這個問題,因為農地工廠合法化帶出來的很多其實就是AB廠的問題。當然,它在取得特目之前還不是真的合法,這在法律上沒有問題,但是既然我們有這個流程給他們,而且是一個20年的流程,如果你不讓這些符合規定的工廠引進移工的話,尤其我們中部中小企業工廠的營運會有很大的麻煩。
主席:請勞動部許部長說明。
許部長銘春:莊委員好。這個議題我們內部有討論過,因為這不違我們的政策和管理,也不會增加移工的人數,不會增加總量。
莊委員競程:對。
許部長銘春:它在特登以後,讓他可以從A廠到B廠工作。
莊委員競程:對,因為我現在遇到的陳情案件是他們在走合法的路線,他們也合法申請移工,但是他們在合法申請移工時反倒被註記有AB廠的問題,他的農地工廠已經向市政府申請走特登的程序,但是勞動部還是請勞工局一樣去查它的AB廠,這樣查下去就造成他們很大的困擾,困擾要不要繼續走合法的程序。
許部長銘春:我覺得他們合法的程序一定要走,319之前一定要趕快辦理納管,納管之後,我們AB廠部分的調派沒有問題,我有找同仁討論過,我們會來著手,等319整個納管之後,我們同步來檢討。
莊委員競程:我認為比較合理的做法是,既然他要申請納管,就是他要走合法的途徑,這段期間是個過渡期,這個過渡期是不是有些特別、臨時的列管機制,可以讓他們在這段期間去申請外籍移工也都沒有問題,讓他們工廠營運不會出問題,農地工廠已經要申請特登了,但是現在又用AB廠來罰他,我覺得這樣就很奇怪,因為你現在叫他出來申請納管,他們都很擔心。
許部長銘春:對,這個部分我們來修裁量基準,就是在他申請還沒完全完成程序之前,這個問題我們認為他不違法,我們來修裁量基準,讓這些……
莊委員競程:對啦!這中間要有一些可以臨時列管的機制,這樣讓他們在申請合法的過程會比較安心。
許部長銘春:好,我們已經在研議處理中。
莊委員競程:另外,臺灣影視的工安問題,多曼尼製作有限公司這次發生的事件,勞動部職安署中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在發生的隔日就派員到現場檢查,認為拍攝場地有溺水的風險,應該備有相關緊急急救的器材與救生的器具,甚至要有緊急的救護人員待命,這可能要歸因於安全設施不足,對嗎?
許部長銘春:對,這部分已經調查過了,確實是安全設施不足。
莊委員競程:但是業界人士也說應該沒有幾個劇組會準備這樣的設備,他們頂多買個保險,他們也坦言去年光是疫情要劇組人員每日做快篩,每個劇組都叫苦連天,怎麼可能花錢請醫護。部長,顯然實際執行的業界明白表示與法規有相當大的出入,我們當然希望大家都安全,而且在安全的環境下工作,能依照規範做是最好,但是法規與實際執行情況要怎麼去落實?
許部長銘春:針對影視工作人員的職場安全,我們有工作指引,這個指引其實是勞研所訪問過實際從事影視的工作人員,訂出一些指引,像這個案子是臨水區域,應該要有救生衣或安全索等等,讓收音或攝影的人有保護措施,主要是他沒有做,這個其實不需要花太多的錢,就是你應該要有的裝備,你一定要提供。
莊委員競程:我想勞動部都有指引。
許部長銘春:我們會再加強職安衛的宣導。
莊委員競程:過去影視拍攝並不是重點勞檢產業,是否考慮未來將其納入?當然,我們不是認定雇主一定違法,但是事前的預防其實更重要,如果等事情發生再來開罰,永遠都阻止不了憾事的發生。我們有沒有思考過如何讓影視產業勞安更加周全?
許部長銘春:我們最近也會就這個部分進行專案檢查,就是針對勞動條件不佳,還有接受文化部紓困補助的業者,我們會抽查幾家專案檢查,包括後續職場安全的宣導,我們也會積極來辦理,讓影視從業人員一定要落實相關職場安全工作。
莊委員競程:他們劇組拍攝時間其實都卡很緊,例如本席最近也協助一個影片找拍攝場地的問題進行會勘,申請者對於時間都掐得很緊,所以需要各方的幫忙和協助,又如這些藝人的檔期很難喬,工作人員的班表要配合藝人時間來搶拍,這樣的業別,工時不固定的情況司空見慣,臨時狀況也很多,我們該怎麼輔導?我們也不樂見劇組停拍,因為很多人要養家活口,劇組停拍資方倒,勞方也受害,怎麼做比較好?業界人士討論醞釀舉辦有關如何改善工作環境和爭取合理工時的公聽會,希望邀請資方、製作方和基層工作人員一起來討論,勞動部是否願意協助?
許部長銘春:可以,沒問題。
莊委員競程:要符合這些安全需求其實看起來不難,勞動部也有相關的指引,也許國外的製作標準有所不同,但以臺灣目前影視環境來說,也許包含加強演員工會在內的相關工會運作及力量,讓工會進一步跟劇組或資方形成制衡能力,這樣的方式,勞動部能做哪些推動?這部分勞動部是否能盡力協助?
許部長銘春:可以。
莊委員競程:在法規面沒有這麼詳盡,但是責任歸屬完備,這句話其實代表安全是要有人負責,勞動部能否朝這樣的方向思考研擬相關的工作指引,剛剛部長說工作指引其實都有了,如何在基層落實才是重要的方向,勞動部未來在落實面可能要再加強宣導,甚至稽查。
許部長銘春:是,我們會加強。
主席:請吳委員玉琴發言。
吳委員玉琴:(10時11分)部長早。今天勞動部業務報告,我想就教有關我們即將面臨超高齡社會,少子女化與高齡化這兩個大議題也影響到國家的政策,所以在生產、育嬰和長照的照顧需求上要跟你討論。勞動部的報告對於友善育兒環境也做了一些著墨,從這個圖來看,我整理出支持勞動者照顧的需求,從懷孕、分娩、育嬰、育兒和長照的準備,這大概就是工作者對社會、國家勞動付出的同時,我們的國家、社會和雇主是不是有給予勞動者在婚姻、生產、養育和長照的安排上友善的支持,我覺得這個可能是勞動部要協助的部分,所以我今天想從這幾個部分跟你就教,希望我們一起來檢視從生產、育嬰到長照準備,我們如何做更友善勞動環境的準備。
上個會期我們很努力把性別工作平等法和就業保險法都修訂過,也對育兒和相關產檢假都有進一步的立法,也算有進步。部長,你對於今年剛宣布要推動的重點清楚嗎?你要不要補充一下,我們去年到今年1月18日實施。
主席:請勞動部許部長說明。
許部長銘春:吳委員好。我們性工法把產檢假、陪產檢及陪產假從5天增加為7天,2天的費用都是由政府負擔,也為了鼓勵父母雙方可以共同育兒,我們也讓雙親可以同時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而且育嬰留停從六成薪提升到八成,這二成也是由政府來負擔,這些對育兒都是友善的措施。
吳委員玉琴:還有一項就是30人以下企業的勞資協商。
許部長銘春:對,30人以下的企業勞資協商減少工時,這也是我們重要的政策。
吳委員玉琴:這個部分對於育兒和育嬰留職停薪在政策上更友善。
許部長銘春:跟委員報告,育嬰留停增加二成,去年7月1日就已經上路了,到年底統計,整個育嬰留停的申請人數比起以前多了三成,男性部分多了五成。
吳委員玉琴:所以我們的政策越友善,就會有更多人來申請,所以本席想跟部長討論接下來我們能不能更友善。在3月8日婦女節,林淑芬委員、本席、洪申翰委員和范雲委員跟托育政策推動聯盟倡議一件事,有沒有可能在性別平等工作法及就業保險法裡面來提出修正,在性工法新增親職假,我們對於親職假的定義或內涵是什麼,我在去年就有跟你提過,就是兒童8歲以前父母可以請假,請假日數可以跟育嬰留職停薪合併計算,不逾2年,需提前10天安排未來3個月的假,一次最多連續5日,一個月最多10天,可以月、日、時來計算,一天最多4個小時,同步要修就業保險法給予津貼。這個內容的設計上,第一個是有彈性,讓照顧者有彈性來做照顧的工作,兼顧勞工請假權及雇主人力的調整,我們設計了很多條件讓雇主有所準備,也不增加就業保險的負擔,因為請假日數跟育嬰留職停薪合併計算,我們上次比較沒有提到財務部分的討論,但這次我們更體貼把它變成不增加財務的壓力,但是讓照顧者、家長們更好請假,希望確實解決育兒的父母照顧需求,這個部分在上會期9月份也跟你討論過,你覺得這部分行政院是否也有可能提出相關的版本來跟我們對應討論?
許部長銘春:謝謝委員,委員一直非常關切親職假的問題,也覺得應該要更友善的讓家長來陪伴小孩,所以8歲以前零碎化請2年的育嬰留停,這個部分我們去年年底也曾經邀集勞資雙方及倡議團體,包括學者專家,都有來討論過,現在大家意見分歧,原因不外乎第一個是勞動力調配上的問題,我們有算過,如果2年的育嬰留職停薪是730天,他可以分散在8年以日或以小時來請,如果用日來算,一年大概可以請91天的親職假,這個對勞動力會有一定程度的影響,因為我們大概97%都是30人以下的中小或微型企業,雇主會擔心人力的調配。剛剛委員說要10天預告或怎樣,但是他請假的日數可能會長達8年,對雇主來講,他可能會擔心排班或各種工作型態要怎麼處理,所以資方有這樣的疑慮。第二,剛剛委員有說不增加財務的負擔,但是勞方就說沒有錢的親職假可能就沒誘因。
吳委員玉琴:有啊!跟育嬰留職停薪合併計算,也就是經費是從這個額度合併計算,沒有增加就業保險的經費。
許部長銘春:我們有大概推估,如果可以零碎化來請的話,請親職假而需要的就保一年大概要增加197億元。
吳委員玉琴:你是說這樣零碎化的請假會增加100多億元?
許部長銘春:對,197億元。
吳委員玉琴:快200億元?
許部長銘春:對,我們算過,我們現在一年的就保收300億元,就保的目的本來是要保障失業勞工、促進就業,過去育嬰留停被認為可以用就保來解決是因為它像短暫的失業,跟保障失業勞工的目的相符,但是這幾年我們育嬰留停的經費都超過失業給付,其實各界也在反應好像失衡。
吳委員玉琴:在就保的部分,育嬰留職停薪占的比率確實逐年增加,但也代表需求在增加。
許部長銘春:我覺得這都沒問題,友善的育嬰職場是我們應該去做的,但是委員提出的建議,我們要去考量是否可行以及問題在哪裡,如果有問題,大家來想一想看怎麼找出一條路,但這件事情茲事體大,包括我們現在只考慮到受雇者,那自營作業者呢?這些人要不要照顧他?我覺得這是整個國家政策要去規劃、考量的問題。
吳委員玉琴:我們多次提醒勞動部也是希望你們逐步啟動這個對話。
許部長銘春:是。
吳委員玉琴:最後,有關照顧不離職的議題,去年也跟你討論過照顧不離職的長期照顧準備假跟津貼,我們看到日本的方式是一個老人一生就有93天,給他的子女來提供這個假,現在的政策當然還考慮到這個長期照顧準備假是有薪或無薪,有薪的話,錢從哪邊出?是不是要找財源?這部分其實去年也質詢過部長,請你針對這個議題帶回去做財務規劃,這個財務規劃出來了嗎?
許部長銘春:我們大概有計算過,我們知道委員都很重視顧老、育兒,我們也很重視,像顧老的長期照顧準備假我們有大概算過,一年也要353億元。
吳委員玉琴:一年要353億元?
許部長銘春:對。
吳委員玉琴:這就超過了就保的收入。
許部長銘春:因為委員說的是93天,就要353億元,再加上剛剛講的親職假197億元,就要500多億元了,就不是勞動部可以自己決定的。
吳委員玉琴:財源的部分可以一起再來討論和思索,但我想還是要來解決這個問題,因為人口結構在改變,超高齡社會及超超高齡社會來臨,我覺得這是我們必須面對的課題,如果精熟的工作者到了要照顧的時候,因為照顧而離職,我覺得這會是勞動力的大損失。所以我覺得勞動部不要只想到錢的問題,要去思考未來勞動結構的改變,而且是超高齡、超超高齡社會人力改變,你要讓這些精熟的人力因為照顧而離開嗎?我覺得這是我們應該共同面對的課題。
主席:本席宣告:蔡委員壁如質詢後,休息10分鐘。
現在請徐委員志榮發言。
徐委員志榮:(10時23分)部長好。早期我們農業社會進到工業社會時,當時我們為了保障勞工而制定了工廠法,隨著時代的演變,73年我們公布施行勞基法,至今也將近40年了,在民國105年工業及服務業普查資料顯示,工業部門的家數是27萬多家,服務業是102萬家。從業人員來講,工業部門是350幾萬人,服務業部門有500多萬人,服務業遠遠高於工業的勞工人數和家數,在73年頒布時的背景產業是以工業為主而制定勞基法,時代的演變,簡單講,現在的勞基法對部分的服務業有過於僵硬的工時規定。當然,在勞工不過勞的狀況下,是不是可以訂一個規範?現在是有哪個行業有工時問題,我們就用函釋或指引去解套,我的意思是說我們可否來制定一個服務業的專章,針對一些如餐飲業、導遊、遊覽車司機或空服員,有了服務業的專章之後,讓他們或雇主不會因為要符合勞基法而窒礙難行,我是不知道有些服務業是不是因為工時規定而導致一些行業別不好運作,如果有這樣的情況,在工時方面是不是可以有個專章讓它們適用?
主席:請勞動部許部長說明。
許部長銘春:徐委員好。報告委員,其實勞基法為了讓服務業順利納入適用,有增加很多的彈性規定,例如四周彈性工時、第八十四條之一,像空服員或導遊這些服務業的,他們沒有辦法像一般工作8小時上下班,我們都有一些責任制的規範,其實如果以目前的彈性工時或是……
徐委員志榮:幾乎每個服務業都不會窒礙難行了……
許部長銘春:應該是可以。我們之前也對這個議題做過委託研究,結論是現在各國的工時規範並沒有特別針對服務業來做專章,所以,目前如果依照勞基法彈性工時相關的規範……
徐委員志榮:已經可以了。
許部長銘春:是可以解決。
徐委員志榮:如果沒有給這些業者太大困難的話,是還OK的,本席只是提一個建議。
有關移工留才久用方案應該是根據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十一款而來的,個人覺得我們對開放的類別及留用的資格規定太寬鬆,尤其是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十一款「其他因工作性質特殊」,我想我們開放的類別也沒什麼工作性質的特殊;「國內缺乏該項人才」,國內也不缺乏該項的這個人才;「在業務上確有聘僱外國人從事之必要」,我覺得也沒什麼多大的必要。留用的資格規定很寬鬆,如果能解決缺工問題,當然是我們大家所樂意見到的;可是為了解決缺工問題,好像就把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十一款給架空掉了,把這個法條法律都擺到一邊!如果要適法的話,我們是不是也要修一下就服法?就像剛剛我講的說,說特殊也沒有什麼特殊;說缺乏也不缺乏;說必要也不太必要。
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移工留才久用方案主要是解決我們中階技術人力的缺口,依照主計總處的統計,目前產業類的中階技術人力大概缺十三萬多人,社福類缺一萬三千多人,該方案主要是來補足這些中階人力的缺口;而且我們對行業是有限定的,即國內缺工比較多的產業,而且要有技術門檻,目前是針對製造、營造,還有農業以及長照或是未來國家的重點產業,所以它是有類別的匡定。
徐委員志榮:剛剛我講的是比較寬鬆的部分,最後真正要拿得到永久居留的話,就比較有一點難度,薪水要五萬多,還要考一些證照等等;但是開放的類別跟留用的資格比較寬鬆,好像會把第十一款架空掉了。你們再考慮看看,是不是符合法條這樣來開放?
針對小英總統兩年前還是六年前講的政見,有關最低工資法及勞保年金改革等等,勞保年金的部分,我就不在這邊請教許部長,因為您的答案,我幾乎可以背起來了;不過我們差不多也要準備編明年的預算,公部門預算要挹注勞保年金的部分,從200億到220億到300億,請問我們明年準備要編多少?
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金額部分還沒有向院裡面請示,不過院長答應一定會持續撥補,我想金額不會少於300億。
徐委員志榮:另外還有最低工資法的部分,委員在立法院裡面提了11個版本,但是院版一直都還沒有送出來,準備要送出來了嗎?我們可以在5月1日勞動節完成三讀嗎?這一方面是小英總統的政見,二方面是我們讓基本工資有最低工資法可為依循,就不用每年在討論基本工資時,勞資雙方在那邊划拳、討價還價─究竟要提高多少的幅度,都沒有一定的程式可以依循。所以,最低工資法不單是小英總統的政見,我們也期望以後要調整基本工資時,可以有所依循,希望院版能夠早一點送出來跟委員的版本一起討論。
許部長銘春:謝謝委員,我們已將草案送到行政院,但因為參採指標的部分,勞資意見還很分歧,所以行政院交代我們再彙整一下各方的意見,我們也彙整完了,送……
徐委員志榮:你那些都還沒有弄好,就送到院裡……
許部長銘春:我們已經送去,但院裡面認為既然有分歧,就再討論看看,所以我們再瞭解、彙整勞資雙方意見之後,送到院裡面……
徐委員志榮:這個會期可以期待嗎?比方5月1日……
許部長銘春:我們目前也在跟院內積極溝通,希望能夠儘快排審,儘快送到立法院。謝謝。
徐委員志榮:跟勞保年金的回答差不多!謝謝部長。
主席:修正宣告:待蔣委員萬安質詢完畢,我們休息10分鐘。現在請蔡委員壁如發言。
蔡委員壁如:(10時32分)部長早。本席今天想跟許部長談移工的問題。剛剛有委員提到移工留才久用這件事情,部長說主要是中階技術的部分,實際上我們目前缺工缺得非常厲害,不曉得勞動部有沒有統計各行各業在移工的部分,總共缺工多少人?
主席:請勞動部許部長說明。
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產業類的部分,現在缺的非常多,如我剛剛講的中階技術部分缺13萬人,整體大概是24萬人……
蔡委員壁如:有沒有什麼樣的計畫可以讓這些中階的技術人員進到我國勞動市場?
許部長銘春:所以我們提出移工留才久用方案,讓已經在臺灣待滿6年、有一定的技術、薪資也達一定門檻者,可以轉為中階技術人力,我們預定……
蔡委員壁如:事實上,從中階技術人力到能永久居留的門檻還是相當的高……
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我們先讓優秀資深的移工留下來,先留住人才,因為現在的問題是,他們12年或14年就要回去,延長年限也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所以我們認為就把這些優秀的中階技術人員留下來,不要說我們好像在為別人作嫁……
蔡委員壁如:留下來之後,當他需要永久居留時,入出國及移民法裡面本來就有規範,比如他的薪資要基本工資的兩倍,或是他要有一個專門職業的證照,其實對中階技術的門檻還是相當的高。所以,當他工作滿6年,我們把他升為中階技術人員之後,政府有沒有一個輔導他們去考專門職業技術證照的計畫?
許部長銘春:有,我們現在用移工母語就可以考證。
蔡委員壁如:用移工的母語就可以考證?
許部長銘春:對。未來對於這些中階技術人力,我們也會儘量讓他的技術能更加提升。勞動部的部分,主要是先解決留才……
蔡委員壁如:其實最重要的是留才,因為現在確實是……
許部長銘春:跟委員報告,轉成中階技術人力之後,他就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至於……
蔡委員壁如:部長,我先問一下,產業移工工作滿6年,就會自動升級為中階技術人員嗎?
許部長銘春:他要符合資格,第一個是薪資門檻……
蔡委員壁如:產業移工本來是25K,工作6年之後,就會變33K,還得要雇主願意加薪……
許部長銘春:當然。
蔡委員壁如:所以應該要對雇主喊話,願意為其加薪,來留住中階的技術人員。
許部長銘春:我跟委員報告,其實雇主對這件事情非常的支持,因為很多優秀人力拿的都不只3萬3,問題是年限問題,讓他們留不下來,現在這個方案就可以讓他留才;技術部分要有一定的專業證照,或是有經過這個訓練,或是有這個實作的認定,由各部會去訂定標準來認定。
蔡委員壁如:由各部會去協助他們,只要工作滿6年,就會讓他們有一個專業技術人員的認定?
許部長銘春:對。
蔡委員壁如:其次是看護移工的勞動條件非常差,根據勞動部跟輸入國的協議,看護工每個月大概是1萬7,000元,2021年因為疫情的關係,看護移工都沒放假的高達四分之三,都有放假的才4.3%,所以看護移工的勞動條件真的很差,勞動部還是要去關心一下這件事情。也因為這樣,失聯的移工非常多,一整年失聯移工5.5萬人中,看護移工就占了一半,所以看護移工這件事情,也是極需要解決的,主要可能薪資太低、工作太繁重、精神壓力大。據了解,衛福部正在討論的長期照顧服務法,也想把這些移工納入長照裡面,部長對這件事情的看法是贊成還是不贊成?
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我們贊成;但衛福部需要整體性去考量,我們也有跟他們提出這樣的意見。
蔡委員壁如:衛福部那邊也提出很多版本,就是這些看護移工要有落日條款,然後再納入長照系統。根據衛福部的推估,需要24小時照顧這樣的家庭,若要長期照顧,包括薪資、就業安定費,還有膳宿費用等等,專聘一個家庭的看護移工大概是2萬9,000元;如果納入長照2.0,恐怕就要花6萬9,641元;若是雇用本國人,恐怕就要花7萬5,000元。如果勞動部樂意把它納到長照裡面,大概就會有一些系統性的問題,配套的部分也要定下,否則恐怕會衝擊到這些雇主。臺灣目前大概有76萬人有這樣的長照需求,將近三分之一都是聘用外籍移工,所以這部分恐怕會衝擊到很多人,勞動部跟衛福部可能要好好想一下相關的配套。
許部長銘春:好的。
蔡委員壁如:謝謝部長。事實上,對於移工跟長照,我們可以創造雙贏,就像部長剛剛講的,就是協助他們有一個專業證照的成立,才能真正達到留才久用的目標,也同時解決移工的勞動品質問題,因為他們的工作品質及環境真的需要改善。
許部長銘春:委員剛剛提到兩個重點,一個是薪水─加薪的問題,還有讓他喘息的部分,對於這兩個部分,我們現在都有對策,我們認為要提高,至於喘息的部分也在跟衛福部溝通,希望能夠提高喘息的日數。
蔡委員壁如:其實納入長照系統裡面,大概就會有喘息的部分。
許部長銘春:納入長照可能還需要一段時間,現在是眼前怎麼來處理,讓現在的家庭看護……
蔡委員壁如:所以勞動部已跟衛福部提出納入喘息服務的部分?
許部長銘春:現在本來就有喘息,但21天不夠,我認為一個禮拜要給他一天來休息,所以我們爭取要到52天。
蔡委員壁如:OK,謝謝部長。這些勞工對我國一些家庭的勞動力確實很重要。
另外一個問題,就是最近「初擁」這部影集的拍攝,收音的助理還有攝影師滑落水潭不幸身亡這件事情,職安署長說3月份要啟動影視產業的專案勞檢,但我覺得執行會有困難,想請問職安署長對於影視產業的專案勞檢,到底要如何去進行?因為這些人在影視圈的工作時間恐怕都是短期的,不定期來參與這樣的工作,恐怕都沒有簽約,甚至可能都是一些臨時工,你們要如何去做勞檢?
主席:請勞動部職安署鄒署長說明。
鄒署長子廉:跟委員報告,這次是以安全衛生狀況為優先,我們的專案檢查計畫,目前正在擬定當中,我們會有兩個層次,一個是既有固定片場部分,它的安全衛生夠不夠,我們會先做處理,然後就是在外面的工作片場……
蔡委員壁如:外景的部分。
鄒署長子廉:我們跟文化部影視局也有聯繫,因為現在要在外面拍片的時候,要向地方政府申請,跟文化部做所謂的系統整合,這樣我們就知道說哪些拍片在哪個現場,勞動檢查不可能全面檢查,但我們會做風險分級,對工作地方做檢查,這樣對安全衛生的展開,我相信會有比較好的進步。
蔡委員壁如:本席希望不要只有計畫,但執行確實是有其困難,希望能夠有確實的執行力。
另外,有關鏡電視高層換董事長的風風雨雨,本席比較關心的是基層員工的權益,大批的員工長期在鏡週刊跟鏡電視之間移動,這樣大規模的離職跟轉換,勞動部應該主動去關懷,確保基層員工的權益不要被忽略掉,因為高層換董事長,好像在上演八點檔連續劇的情況下,會損及很多基層員工的基本工作權益,希望勞動部能主動去關懷。
許部長銘春:好。
蔡委員壁如:謝謝部長。
主席:因為委員行程的關係,本席在此修正宣告:待賴委員惠員質詢完畢,我們休息10分鐘。
現在請蔣委員萬安發言。
蔣委員萬安:(10時43分)大家都很關心3月11日「初擁」影集在苗栗拍攝,發生收音助理及攝影師不慎落入水潭死亡的重大職業災害。其實勞動部在109年曾發布電影電視從業人員職業災害預防研究報告,裡面提到42%的受訪者沒有職業安全衛生認知,雇主也多未依規定提供勞工預防災變所需的安全衛生教育及訓練,因此應該加強宣導。這個部分已經提出來了。另外在同一份報告裡面提到,影視業員工在發生職災後,高達八成沒有請領職災傷病給付及職災墊付醫療費,請問部長,這是什麼原因?
主席:請勞動部勞研所何所長說明。
何所長俊傑:報告委員,我們在做這個案子的調查時,有關請領職災傷病給付的部分,主要是因為他對自己本身保險的權益不是很清楚,另外因為住院要超過三天以上,第四天以後才能請領,我們在問卷設計的時候,沒有對這個部分解釋得很清楚,所以有部分受訪者認為他有住院就一定有這個權益。所以這個報告,我們只是初步做研究的一個探討而已,對於相關的百分比,我們還要進一步去瞭解跟確認。
蔣委員萬安:因為這邊很誇張,職災發生之後,八成的影視業員工沒有去請領職災傷病給付,這是非常高的比例,也凸顯出剛剛講的第一個部分─他們沒有這樣的認知跟意識,勞動部有沒有去宣導?這些事情發生,並不是事後一個專案勞檢就可以解決問題,也不是你們去勞檢就可以,如果他們還是沒有自身的意識,連職災發生以後,他都不曉得自身的權益,勞動部在宣傳上面,不是只做調查、點出問題而已,有沒有讓他們瞭解到他們自身權益─我可以去請領職災補償的?這是滿嚴肅的問題,部長,接下來你們要怎麼改進?
主席:請勞動部許部長說明。
許部長銘春:委員,我先說明一下,研究報告做完以後,我們也有做宣導,把工作指引轉換成教育訓練的教材。做完這份研究報告之後,我們也辦了3場次的大型宣導活動,辦理影視專家的專家座談會5場次,影視業的衛生推廣10場次,以及示範觀摩1場次,總計大概有500人次的影視相關協會、工會、從業人員參加。110年12月13日也有發布新聞稿,把這些教材上傳到YouTube,針對武打或水下拍攝的一些工作指引也有上傳,這些都有做宣導。
蔣委員萬安:部長,本席知道你們接下來做了很多的……
許部長銘春:但是我們覺得永遠不夠啦!我們要再加強,尤其這次「初擁」劇組拍片發生職災意外,我也請同仁再加強相關的職安衛宣導,還有一些安全教育訓練也要做。其實我們過去也有針對影視產業做勞檢,今年因為這件事情,我們會特別再啟動專案勞檢。
蔣委員萬安:部長,既然你們做了這麼多,要不要訂一個政策目標?未來希望達到什麼樣的目標?例如現在有八成的人在職災發生之後沒有去請領給付,因為沒有意識到或是沒有這樣的概念。針對過去相關的政策宣導、宣傳,你們認為該怎麼改善?你們的目標是什麼?
許部長銘春:我們的目標就是至少八成以上都要知道啦!我們來努力。
蔣委員萬安:好,接下來我們來檢視。多久時間可以達到八成以上都會來請領,都知道有這項給付?給你們一年的時間?
何所長俊傑:因為這部分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文化部也有很大的權責,所以我們報告出來的第一時間,也有馬上行文文化部,他們也有承諾,包含申請輔導金或是相關人員教育訓練的時候,都會把這些資訊放進去。
蔣委員萬安:好,我們定期檢視啦!好不好?
許部長銘春:我們會努力,也會透過影視職業工會宣導。
蔣委員萬安:部長喊出希望未來能扭轉的口號,希望八成的人都知道發生職災時要來請領相關權益,本席覺得能夠訂定目標很好,但同時也要努力達成,至少一年內希望能夠翻轉這樣的情況。
許部長銘春:好的。
蔣委員萬安:性平工作平等法明確禁止雇主對於求職者有任何形式的性別歧視,這些部長都知道嘛!以實際狀況來說,部長,你認為現在求職者是否還會面對雇主基於性別或性傾向的差別待遇,因而造成不公平的對待?
許部長銘春:我們不排除有這個情形。
蔣委員萬安:還是常發生嗎?
許部長銘春:我認為這個情形有可能會發生。
蔣委員萬安:根據Yes123人力銀行的最新調查,感覺性別不平等的女性勞工占了55%,遭遇到求職歧視的比例高達66%,主要包括被追問婚育計畫,被挑剔長相、外型、身高、體重,以及被追問感情狀況等等,根據性平法,其實這些都是被禁止的事項,但是調查結果顯示,現實中還是有超過六成或五成的女性勞工,因為性別歧視而面臨求職時不公平的狀況。
本席要請教部長,因為勞動部也有做過一項調查,就是工作場所就業平等概況調查,部長知道嗎?這個調查裡面有問到,求職是否因性別遭受不平等待遇?請部長看一下,你們的數字居然高達99%的勞工都沒有遭受不平等待遇。部長,你認為這個數字合理嗎?有反映真實狀況嗎?
許部長銘春:這是我們統計處所做的調查,調查結果應該要顯示真實狀況。
蔣委員萬安:部長,你覺得這個數字合理嗎?能夠反映真實狀況嗎?
許部長銘春:應該和真實狀況有一些落差啦!不過不管怎麼樣,我們認為職場的性別歧視、不平等都是不應該發生的,我們會繼續努力,讓這個……
蔣委員萬安:部長,這個數字有些荒謬,99%的求職者認為沒有遭受不平等待遇,這和人力銀行所做的調查有極大落差。另外,即便你們說九成的人沒有遭受不平等,可是剩下的那一成,其中男性勞工高達九成沒有提出申訴,女性勞工則是全部沒有提出申訴,部長知道是什麼原因嗎?
許部長銘春:委員,能不能請統計處長向您說明一下?因為您提的是人力銀行的調查數據,至於我們統計處做的數據,包括他們調查的抽樣如何,因為兩者的標準可能不一樣,是不是先請統計處長向您說明一下?
蔣委員萬安:好的。
主席:請勞動部統計處梅處長說明。
梅處長家媛:人力銀行的調查並沒有經過抽樣,受訪者可以自由選擇填寫問卷,他們的統計結果只是樣本,並沒有母體,他們也不知道母體在哪裡,而我們的統計是經過抽樣的。他們的調查沒有抽樣,其中有一個很大的缺點,就是對這個議題沒有興趣的人,他可能從來沒有遇過這種狀況,所以傾向不去填問卷,如果他對這個議題有興趣,甚至本身深受其害,那他就會去填問卷,所以調查結果會造成偏頗。
蔣委員萬安:好,沒關係。關於你們這份調查,你們覺得非常合理,認為它充分反映現實狀況,99%的勞工在求職過程都沒有遭受任何歧視,是99%喔!
梅處長家媛:因為我們這是針對七百多萬名勞工所做的調查,如果是1%,大概就是7萬人,人力銀行的調查問卷可能是幾千人填寫。我們這個調查,1%看起來好像很少,但七百多萬人的1%就是七萬多人。換成比例來看好像很少,但如果以絕對數來說,事實上可能是萬人以上。
蔣委員萬安:對,就是看比例啦!沒關係,所以你們堅持,也覺得這樣很合理,能充分反映現實狀況,可以受外界公評,一切都沒有問題。另外,本席要問的是,照理說這1%的人應該提出相關申訴,為什麼男性有九成,女性全部都沒有提出申訴?本席發現一個數字,就是當你提出申訴後,案件成立的比例非常低,109年受理件數有137件,但成立件數只有29件,比例才占1%,所以這個部分也需要檢討。
如果在求職過程遭受不平等或是歧視對待,他們應該會尋求救濟、申訴的管道,這部分不管是宣導,或是未來是否成案,都要讓他們認為可以達到一定的效果,否則大家會覺得就算提出申訴也沒有辦法成案,所以就不提了。這部分部長是否可以承諾加強?
許部長銘春:好,謝謝委員。第一個,我們會加強宣導,讓這些受到不平等待遇的女性願意出來申訴。第二個,整個申訴機制,包括評議方面,應該要更加客觀、公正,這個部分我們來努力。
蔣委員萬安:好,謝謝部長。
主席(邱委員泰源代):請賴委員惠員發言。
賴委員惠員:(10時54分)部長,我們知道今年基本工資調漲到2萬5,250元,時薪也調到168元,雖然基本工資上漲,但是物價也上漲,而且讓消費者非常有感,因為薪水總是追不上物價的漲幅。在臺南,今年228連假的時候,有一家手搖店在店門口貼了一張公告,因應連假期間薪資雙倍,所以國定假日消費酌收一成服務費。這個事件雖然不大,可是讓本席非常震驚,面對物價、人力成本雙漲的壓力,現在連平常喝杯飲料的小確幸可能都要面臨很大的困境。
我們從奇摩新聞的調查可以看到,超過70%以上的民眾認為基本工資應該再調漲,也就是說,現在的2萬5,250元還是不能滿足他們,覺得基本月薪應該調到2萬8,000元以上的,甚至占了35.3%。部長,你看到這麼多調查數據,有沒有什麼特別的感觸?
主席:請勞動部許部長說明。
許部長銘春:賴委員好。其實基本工資就是要照顧勞工的基本生活,所以在原物料上漲導致物價飆漲的情況之下,為了讓弱勢勞工的實質購買力增加,的確更應該調薪。這兩年因為疫情的關係,所以調薪方面的協商非常辛苦,不過如果疫情趨緩,經濟也好轉,關於調薪的幅度,我們應該要更努力啦!
賴委員惠員:部長、署長,本席要和你們討論一個問題,這個問題是關於旅遊業,因為他們向本席和許智傑委員、邱志偉委員提出一個建議。關於基本工資的補貼,以實際狀況來說,即使我們已經非常努力,總共匡列35億元預算,希望可以照顧到66.34萬人,可是申請案的數字一拿出來,不曉得是不是申請條件過於苛刻,因為這筆錢是從就業安定基金支出,申請者竟然不到一成,和原先的預估落差很大。請問部長,問題到底出在哪裡?
許部長銘春:當初設定的補助條件是和經濟部討論之後,也聽了受影響產業的意見才訂出來的,補貼標準應該不會太嚴苛啦!只要有需求,我們希望讓他們都能夠申請。來申請補貼的,就我所知大概有8萬人,目前已經發出4億元補貼金,因為申請期限到6月,我們會再看後續的申請狀況如何,其中包括旅行社的部分,交通部已經在處理了。
賴委員惠員:是,沒有錯。部長,旅行業向幾位委員反映,你們提供的補貼看得到、吃不到,因為他們這個行業很少以基本工資計薪,大部分的人都已經入行很長的時間,所以他們希望像疫情剛開始一樣,以他們的薪資為補貼基準,甚至是逐月補貼,不要兩個月一次。是不是能每個月給付?你們已經拿到他們的申請資料,可以趕快補貼他們,本席希望部長和經濟部再討論看看,因為實際上申請者不到一成,不要讓這樣的美意沒辦法落實到這些產業,你們應該滾動式檢討,這是本席給你的建議,也希望你們趕快把相關計畫提供給本席,好不好?
許部長銘春:好的。
賴委員惠員:接下來要和部長探討另外一個問題,受到疫情影響,數位經濟和遠端工作需求量大增,同時也帶動百工百業數位化和自動化的工作機會,產業生產型態也隨之改變,臺灣的勞動力勢必受到相當衝擊。根據主計總處薪資和生產力的統計資料,以國內旅遊業受雇人員來說,在這張圖裡頭可以看到,從2016年到2020年,雇用人數呈現非常明顯的下滑趨勢。部長,臺灣面臨相關產業的勞動力不足、排擠,以及勞動力過剩的挑戰和考驗,你們有沒有什麼政策可以應變?
許部長銘春:有的。關於這個議題,其實不管是針對青年、在職或是失業勞工,我們都有對應計畫培養他們的數位能力,我也向委員報告一下數據,有關數位的訓練課程,109年已經訓練2萬0,369人,110年訓練2萬5,020人。
賴委員惠員:部長,下一個議題讓署長來回應,你們提出來的這些數據,不管是培訓2萬人還是3萬人,其實新加坡早就在做了,他們是為期3個月的計畫,先從技術業者開始培訓,甚至在培訓時,其中九成的費用政府會給予補助,還有薪資補貼、人力、師資等等協助。
他們動員國家的能量,不管是資訊通信媒體發展局,甚至是勞動力發展局,共同推動新加坡住宿業者的再提升計畫,不管是AI或是電子商務的轉型,他們都很完整的在這3個月內培訓完畢。反觀我們呢?包括勞動部所做的,或是相關單位的訓練,其實都是遠遠不足的。署長,你怎麼回應這個問題呢?
主席:請勞動部勞發署蔡署長說明。
蔡署長孟良:對於青年失業和在職勞工,現在我們在數位轉型課程投入非常多資源,和新加坡比較真的不遑多讓,例如他們補助九成,我們是百分之百,青年的部分就是百分之百補助。至於在職勞工,企業內部對勞工的訓練,我們現在也投入很多資源讓他們辦理相關的數位課程,這些都持續在辦理。
賴委員惠員:但是好還要更好,因為全球過半的旅館業數位化不足,這是大家的共識,我們希望臺灣可以走出觀光業的藍海,也希望提供更好的資訊、補助或計畫協助他們,這是本席對你們的要求。接著要針對外送員這個議題和部長溝通,因為外送員用命賺錢,政府應該要正視。從臺北市2021年的統計資料來看,1,657人受傷,竟然有979人是外送員,所以部長,我們希望在僱傭者、承攬者之間找出一個最大的公約數。
有沒有第三條路呢?就像德國、西班牙或是加拿大,因為零工經濟者是未來新崛起的重要勞工,我們有沒有比較好的方式可以應對新時代的零工經濟?是不是能用創新的眼光去制定一個保障制度?本席要求勞動部會後提供一份報告。
許部長銘春:好的。
賴委員惠員:我們也希望勞動部繼續研擬相關的配套措施,因為我們都知道,服務業決定國家的競爭力,像美國就有龐大的服務產業,占80%的GDP,遠遠超過17兆美元,未來勞工經濟有沒有辦法展現的更亮眼,進而穩定國內的勞動市場,這有賴於許部長的團隊好好用心,請你們會後提供報告給本席,好不好?
許部長銘春:好!謝謝委員。
賴委員惠員:謝謝。
主席: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賴委員惠員):現在繼續開會。主席宣告,等黃委員秀芳質詢完畢,處理臨時提案。
請黃委員秀芳發言。
黃委員秀芳:(11時17分)部長好,這幾天大家關心的,就是有關影視人員拍片時,劇組人員死亡的案子,先讓部長看一下數據,影視從業人員職災發生的項目,分別是交通事故、墜落與滾落、跌倒及刺、割、擦傷,所以針對影視人員職災的預防教育,我有看到你們在2019年有針對影視人員做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本席看到的數字差不多有500人,只有這一次嗎?還是從2019年開始,這兩、三年你們陸續有做這樣的宣傳、教育?
主席:請勞動部許部長說明。
許部長銘春:黃委員好。請所長說明一下。
主席:請勞動部勞研所何所長說明。
何所長俊傑:我們之後是開始用線上課程,拍攝相關影片上傳,現在只要到YouTube查詢我們的研究所,很快就可以找到相關影片。
黃委員秀芳:剛才這份資料顯示,有500人次參加過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所以只有這次是實體上課,後續你們是把影片放在網路上,讓大家自行到YouTube觀看,是這個意思嗎?
何所長俊傑:因為影視業有很多特別的作業,例如武打、爆破、飛越等等,我們現在已經開始針對每一項特殊作業的危害發展教材,等教材都完成以後,我們後續還會繼續推動這方面的實體教育。同時,我們也把手頭上的資料通通提供給文化部,文化部也向我們回應,他們之後所有的相關訓練,第一個,會邀請我們,第二個,會把我們的教材放進去持續推廣。
黃委員秀芳:如果沒有發生這件事,大家可能不會特別注意。雖然你們有做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但參與人數還是不夠,因為從事影視業的人員或是劇組人員應該滿多的,本席覺得參加教育訓練的人次不多啦!所以本席要求,勞動部針對這部分可能要做一些宣傳。
許部長銘春:好的,我們來做一些規劃,宣傳的部分也要加強。現在我們已經掌握一些大型的影視公司,要求他們做職安衛的教育訓練,也請他們提出計畫,我們會協助他們。還有,我們也透過職業工會協助,因為影視職業工會也不少,會請職業工會幫忙做教育訓練或宣導。
黃委員秀芳:部長,政府單位有很多委外案件,對不對?不管是活動也好,或是一些案件,可能都是委託外面的公司處理,例如拍宣導短片,這也是委外嘛!是不是可以藉由政府委外案,要求這些公司配合,讓員工參與安全教育訓練課程?是不是要有這樣的要求?
許部長銘春:有的。其實不管什麼行業,我們都要求勞工至少要有3小時的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當然,有沒有落實是一個問題,這個部分我們應該要……
黃委員秀芳:是,所以後續你們要去稽查嘛!
許部長銘春:對,我們要去稽查、加強。
黃委員秀芳:請部長看一下,不管是影視從業人員或是剛才說的劇組人員,其實他們碰到很多問題,例如要拍一部短片或是拍電影,負責燈光、音響的,可能是臨時找來的人,原本不是這家公司負責,但他們有這方面的專業,所以臨時找來湊成一組拍片,現在有很多這樣的情況,尤其是影視業。
職安法規定勞工有退避權,如果今天看到拍攝的環境有危險疑慮,勞工是否可以拒絕?因為預期會有危險,所以不想參與或從事這樣的工作。但是很多雇主,尤其是影視業,他們可能會覺得你不好配合,以後可能就不找你,因為你都會推三阻四,為什麼別人都可以,你都不可以?這麼一來可能就會影響他後續的工作。
針對這部分,就是剛才說的政府委託案件,你們要讓勞工接受職業安全訓練。再來,有關職安法中的勞工退避權,尤其是這種臨時拼湊起來的組合,這種問題可能會更嚴重,勞動部針對這部分是否也要加強?
許部長銘春:好。委員,這個部分沒有問題,例如政府機關委外拍片等等,會要求受託廠商拍片的時候要提出職安衛整個計畫,包括相關的教育訓練也要有。遇到退避權的問題時也會提醒他們,不能因為這樣就解雇或不聘任這個臨時人員等等。與職安衛、勞工權益有關的,我們會從政府委託的這些受託單位先做起,至於其他的部分,我們也會要求。
因為一般拍片時都有向文化部或地方政府報備等相關程序,我們也希望他們能夠重視職安衛計畫,拍片時必須提出,未來我們也會要求這部分一定要做,另外,相關的教育訓練也要落實,相關的權益規範一定要明訂。
黃委員秀芳:部長,去年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三讀通過,今年5月份實施,請教你,全國大約有多少藝文工作者?包括影視人員,或是各式的表演人員、攝影、美術等從業人員,有多少人加入工會?有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的藝文工作者又有多少?
許部長銘春:根據現在的統計資料,包括成立投保單位的影視業者,以及一般個別參加的職業工會,大概有1,395個投保單位,影視工作人員投保人數是2萬3,738人。
黃委員秀芳:本席有看到一個數字,大約三成左右的影視從業人員,可能包括攝影、表演等等,從來沒有加保過。是不是有這樣的狀況?
許部長銘春:這可能是勞保的問題啦!未來……
黃委員秀芳:可能從來沒有加過勞保,也沒有加入其他保險。
許部長銘春:未來5月1日災保法上路以後,他們只要有實際從事工作,就可以用簡便的方式加保,萬一他在職場發生職災就會有保障,關於勞保的部分,我們當然也會宣導。
黃委員秀芳:或是加入工會。
許部長銘春:就是輔導他加入工會,透過工會參加勞保、健保,包括災保,這些可以一次解決,因為很多都是臨演人員,這個部分我們會宣導。
黃委員秀芳:本席希望勞動部針對這部分再多做一些宣傳啦!
許部長銘春:好,是的。藉由這次的事件,剛好災保法也要上路,我們會加強宣導,讓大家對職災的認知更清楚。
黃委員秀芳:部長,國內疫情算防守的很好啦!所以未來商務人士或是觀光人士可能會陸續進來臺灣,如果未來開放的話,本席想請教關於移工的部分,因為這部分可能也會陸續恢復正常。本席在基層有聽到一個聲音,他們擔心防疫旅館不夠,所以有些業者希望自己能夠申請防疫宿舍,目前為止有人提出申請嗎?
許部長銘春:關於防疫宿舍的部分,我們已經報指揮中心,準備讓仲介業者設立移工檢疫宿舍,這部分已經簽請指揮中心同意,他們正在研議當中,方向大致是這樣,以後可以成立移工宿舍。
黃委員秀芳:本席聽到的基層聲音主要是反映防疫旅館不夠的問題,這是他們擔心的。
許部長銘春:現在防疫旅館是夠的,是錢的問題。
黃委員秀芳:他們當然會精打細算。
許部長銘春:現在防疫旅館有二萬九千多床,將近3萬床,只是價格上……
黃委員秀芳:還是要看他們的需求啦!例如這個產業可能需要什麼樣的防疫旅館,有的則是希望自己能夠設立防疫宿舍,這都是我們聽到的基層聲音。
許部長銘春:是,我們也樂觀其成,這個計畫已經簽請指揮中心同意,謝謝。
黃委員秀芳:好的,謝謝。
主席:現在處理臨時提案一案,請宣讀。
臨時提案:
鑒於媒體影視產業從業人員工作性質特殊,如:記者需在重大議題、慶典或災害、事故發生時,長時間出勤;影視產業人員也隨著劇情需求,時常會有高危險性的拍攝。勞動部應基於保障媒體影視產業從業人員的安全,針對其工作性質與勞動權益保障上取得平衡,並研擬因應其特殊勞動環境需求的定型化契約範本,以保障從業人員在其職場環境的安全。爰此,請勞動部配合文化部一個月內提出相關定型化契約範本及相關保障媒體影視產業從業人員職場安全之相關措施。
提案人:劉建國 賴惠員 莊競程
連署人:邱泰源 黃秀芳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意見?(無)無意見。請問行政單位有無意見?
許部長銘春:沒有意見!
主席:行政單位也沒有意見,本案無異議,照案通過。臨時提案全部處理完畢。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江委員啟臣、楊委員瓊瓔、羅委員明才、張委員其祿均不在場。
請高委員嘉瑜發言。
高委員嘉瑜:(11時30分)部長好。關於影視人員的勞動處境,因為最近發生意外,所以大家非常關心,以臺灣和其他各國比較,我們可以發現臺灣對影視人員的工作保障明顯不足。以美國來說,他們的保障最完整,因為他們的好萊塢工會已經行之有年,也因為有很多國際級大片支撐,所以他們相關的職安制度非常健全,而且規定一定要有保險才能開拍。至於其他國家,像南韓也是一樣,他們也規定影視工作人員週工時最高52小時。
韓國的韓劇或是其他國家的電影產業會這麼完備,其實是因為後面有一批這樣的工作人員,而且他們有完善的勞動制度保障,可是相較之下,以目前來說,臺灣的工時長、職災多,而且欠薪問題層出不窮。這個部分勞動部要負起部分責任,為什麼?因為勞動部去年11月核定這些影視人員都適用勞基法,當然,這對他們來說有基本保障。
但是全部納入責任制之後,這些影視工作人員的工時狀況並沒有改善,平均每天工作超過10小時的大約有八成以上,和一些正常工作相比,確實明顯過勞。如果以這樣的狀況來看,是否所有影視人員都適用責任制呢?因為有些工作性質並不適用,例如後製、宣傳或是現場的工作人員等等,是不是全部都適用所謂的責任制?這部分勞動部是否應該做一些調整?應該依據個別職務的情況,區分是否適用正常工時或是責任制。
主席:請勞動部許部長說明。
許部長銘春:委員好。責任制的申請案是電影業者提出的,當時他們的主張是說,有關責任制的適用,勞雇團體已經經過兩年協商,包括工時、休假等等,他們認為確實有這個需求。他們提出申請以後,我們開過兩次勞動基準諮詢會,很審慎的討論這個部分,也邀請勞方參加,確認他們的意思,最後文化部也支持我們……
高委員嘉瑜:之前這些影視工作人員大部分都是承攬制,沒有受到勞基法的基本保障……
許部長銘春:委員,責任制目前只有核准電影的部分,電視的部分並沒有,這是電影產業提出來的。其實電影產業之前就已經提出,我記得好像是民國99年的時候,當時只針對部分的人,包括燈光師、攝影師。
高委員嘉瑜:全部都適用嗎?就是和電影有關的,所有後製、宣傳等工作人員。
許部長銘春:是。當時申請的是中華民國電影事業發展基金會,他們來函表示因為電影製作、拍攝現場的需要,除了原來我們核准的燈光師、攝影師以外,他們認為包括導演、製片、美術、錄音等專業人員也需要相互配合,而且他們也表示,這兩年來協商……
高委員嘉瑜:到底實際狀況如何?是否都應該適用責任制?還是站在資方的角度認為責任制對他們來說最好?本席認為勞動部可能要再去了解。
許部長銘春:是的。
高委員嘉瑜:從105年到111年的統計來看,這是勞動部自己做的,這些影視工作人員的勞動條件,109年、110年的違反率還是居高不下,並沒有顯著改善。至於實際狀況,其實你們也有看到,因為影視圈相對封閉,所以惡意欠薪的狀況非常普遍,勞動部應該針對這個部分加強勞檢。
許部長銘春:好的。
高委員嘉瑜:最主要是這次因為拍戲痛失兩條人命。關於影視人員的職災,工作超時是最為普遍的,這些助理拍完片之後還要開車等等,肩負非常多工作,所以有需要進一步保障。但是我們發現,勞動部在兩年前的影視職業災害預防指引裡面,有關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的部分,是指在經費和人力許可的情況之下,也就是說並沒有強制規定要設置,是否應該要求這些高風險影視產業設置專職的職安人員?這部分勞動部有進一步的規劃嗎?
許部長銘春:委員提醒的這個部分,例如勞檢,我們目前已經規劃在3月展開專案勞檢,是針對影視人員;有關職安衛衛生管理人員一事,我請鄒署長來答復委員。
主席:請勞動部職安署鄒署長說明。
鄒署長子廉:跟委員報告,依照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規定,事業單位達到一定人數就要設置安全衛生相關人員,最基本要求為30人以下要設置丙種業務主管,這是法律……
高委員嘉瑜:但實際上到底有沒有設置?從法令上來看,雖有經費與人力許可的規定,卻非強制要求。所以我們希望勞動部能就這部分進一步勞檢,且強制要求設置,依規定辦理,即使是30人以下。因此,究竟有無照實去做?我們發現,50%受傷的影視勞工中,只有1%領過理賠。至於昨天提到的完片擔保制度,目前國外對此有相關的保險可作理賠,惟臺灣勞安與職業的相關規定並未如此完善,且保險業認為成本與風險過高,不願意理賠。有鑑於此,勞動部應該負起相關責任,協助影視工作人員使其有基本保障。
最後,有關機車外送交通安全指引草案最近出來了,當中特別提到,合理派單時可以據此來要求提供資料,請問職安署,何謂合理派單?
鄒署長子廉:交通安全指引係交通部公路總局所定訂,但我們的食品外送作業安全指引也有講到合理派單,也就是在一定時間內,不疊單、搶單,並同時注意車速等狀況。所以在我們的指引裡針對合理派單有三、四點論述,會後我可以把我們的指引提供給委員參考。
高委員嘉瑜:外送員的權益理當得到基本保障,勞動部雖有積極協助,但我們還是希望,若交通部就此與資方進一步做要求時,勞動部能站在勞工立場給予積極協助。這部分再請部長關心一下,謝謝。
許部長銘春:謝謝委員。
主席:請陳委員瑩發言。
陳委員瑩:(11時37分)今天簡報出不來,可能會造成職安署署長回答的困難,就看署長功力了。最近媒體報導,在行政院通過臺鐵公司化草案後,臺鐵模範勞工於頒獎典禮上綁紅布條抗議。請教王司長,是否事先掌握工會即將抗議的情資?
主席:請勞動部關係司王司長說明。
王司長厚偉:委員好。我們之前有知道,但是……
陳委員瑩:之前有知道?但你還是讓部長去那裡被抗議?
王司長厚偉:他們不是抗議,他們只是在會中坐在那邊戴布條表達態度,也陳情說他們……
陳委員瑩:表達抗議不是抗議的話又叫什麼?就是抗議才會綁布條啊?表達態度通常不會……這樣講你自己覺得比較好聽,比較好看吧?依照你的用語,他們表達態度的理由應該是對公司化前財務處理方式不夠明確,故引發工會不滿,請問這件事與勞動部有無關係?
王司長厚偉:公司化會涉及員工安置與員工未來保障問題,但目前工會最在意的還是土地處分,應該留在未來的……
陳委員瑩:他們那天表達態度的內容跟勞動部有無關係?有還是沒有?
王司長厚偉:確實到目前為止,他們主要的……
陳委員瑩:有還是沒有?
王司長厚偉:沒有,比較不是……主要還是談土地……
陳委員瑩:我問你與勞動部有關係,還是沒關係?
王司長厚偉:跟我們比較沒有關係。
陳委員瑩:沒關係?結果你還讓部長去那裡被人家抗議?沒關係,但我希望未來你們可以做點什麼協助工會,以減少抗議?
王司長厚偉:其實我們也不斷與工會溝通。當然,交通部在處理資產上有其思考,對此,工會有很大的疑慮,認為這些思考對未來臺鐵公司化以後的發展會有不好的影響,所以這部分需要更多的溝通,我們也願意居中協助雙方多做溝通,針對工會疑慮部分……
陳委員瑩:我聽不出你們有什麼具體要做的事,沒關係,你回去可以慢慢想,再把你們具體要做的告訴我們,好不好?
王司長厚偉:好。
陳委員瑩:謝謝。政府機關公司化其實已經有很多前例,譬如郵局、中華電信、港務公司等等,之前縱使有擔心勞工權益的聲音出現,但我們基本上可以處理得很好。鑑於3月23日將再集結三千人來立法院抗議,所以本席希望關係司能關注這次公司化的爭議。部長那天已經宣示,一定會堅守勞工權益,本席也期許你們本於勞動部的業務執掌來協助他們發聲,減低勞工對勞動權益的擔憂,包括財源、薪資、福利等等,至少不要讓勞動議題變成抗議標的。這點司長可否掛保障可以妥善處理、注意?
王司長厚偉:我們一定會盡力協助雙方看怎麼處理。
陳委員瑩:你們是應該協助交通部!
王司長厚偉:對。
陳委員瑩:司長先請回。
署長,這次抗議口號是:笨蛋!問題在於安全和財務!電腦簡報資料出現了,等一下再回到前面綁布條那張,讓司長看一下什麼叫表達態度不叫抗議。
臺鐵局可能是第一個因安全理由轉變為公司化的政府部門。本席想請教,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在政府部門與國營企業上有何不同規範?
主席:請勞動部職安署鄒署長說明。
鄒署長子廉:報告委員,國業企業均適用職安法,而安全衛生部分也應該一樣。
陳委員瑩:都一樣?好,去年臺鐵太魯閣號意外發生後,你們是否前往勞檢,並給予輔導與協助?
鄒署長子廉:有,我們還請同仁前往做其他工程的夜間檢查,我們有在執行。
陳委員瑩:很好,謝謝。一個機關如果在管理上沒有真正改變,有可能僅公司化就讓安全變得更好嗎?
鄒署長子廉:還是非常困難,如果本體上沒有落實,安全衛生還是會有風險。
陳委員瑩:我覺得你今天答的不錯。
鄒署長子廉:謝謝委員。
陳委員瑩:所以公司化不見得是安全的保證,署長講的很好。最重要的是管理制度的決心以及引進企業化後的經營績效,是不是可以更有彈性、更符合人性化?我想這才是重點。為了全體國人與勞工的安全著想起見,職安署是否可能成立任務編組,以協助臺鐵未來公司化過程能更有效率,並以精進臺鐵安全衛生管理為目的,讓臺鐵重生,將來好贏回全國人民的信賴?署長是否同意本席的建議?
鄒署長子廉:謝謝委員建議,這個建議非常好!上個月臺鐵公司的勞安主管也到職安署做討論,如果臺鐵認為需要我們介入與協助,我們樂於參與。
陳委員瑩:所以你可以著手成立這樣的任務編組?
鄒署長子廉:是。
陳委員瑩:謝謝署長。署長今天不只回答得好,還很有擔當。
鄒署長子廉:謝謝委員。
陳委員瑩:接下來我要請教的是,你們最近即將啟動5,200場次的專案勞檢,而且是以四大面向為重點,請問是哪四大面向?可以講一下嗎?
鄒署長子廉:四大面向是「公共安全」、「弱勢扶助」、「常態違規」及「社會關注」,去年是5,000場次,今年增加200場次,變成5,200場次。
陳委員瑩:剛剛你有提到弱勢的部分,在弱勢扶助的部分,針對的對象是青少年、打工族、社福團體,還有受到疫情衝擊的事業單位,這些都會被列為檢查重點,但我擔心這樣會不會衝擊到這些弱勢勞工的就業機會,會不會因為檢查、處罰,造成這些事業單位停業,然後影響到勞工的工作機會?我是擔心這個部分,你覺得呢?
鄒署長子廉:謝謝委員的提醒,當然勞基法是最低的保障,我們在做勞動條件檢查的時候,特別是這些企業如果是受到政府補助的,更不應該把薪資給付相關的水準讓勞工沒有得到領受,所以在執行的時候,我們會根據去年、前年的經驗,再做一些比較持平的監督跟檢查。
陳委員瑩:我想是這樣啦,你們的勞檢是最後的手段,處罰應該不是重點,我在意的是,我們應該是希望讓這些弱勢勞工有多一點的工作機會,與其說你們這個是專案勞檢,不如把它當作是一個專案輔導,我認為針對這樣的對象可能輔導勝於處罰,這個部分提供給你這樣的建議。
鄒署長子廉:謝謝委員。
陳委員瑩:最後,我快速地講一下,針對今天很多委員關心的影視業將進行專案勞檢的部分,我不清楚你們接下來打算要怎麼執行,譬如說你們怎麼知道拍攝現場在哪裡,在時間、地點方面,你們的檢查員都可以配合嗎?會不會影響拍攝的作業,進而引起反彈?
鄒署長子廉:跟委員回報,確實,做全面檢查是有困難的,我們目前的策略是安全衛生檢查優先,會針對既有大的片場,其實他們每天或定期會有拍片的動作,我們就會對公司的安全管理介入去做瞭解,通知改善,並請他們做安全精進。針對野外拍攝的部分,我們跟文化部影視局有做連線,影視局會將申請案件的相關資料提供給職安署,然後我們再去做一些瞭解,所以我們會試著看看勞檢能夠如何展開。
陳委員瑩:我今天也是很肯定你們勇於任事的精神,但是我希望這些都不是曇花一現而已,因為畢竟過去你們對於影視業的勞動檢查是比較少在執行的,所以希望你們可以有一個完整的規劃,不要到時候去查的時候這個沒有查、那個也沒有查,這樣就很漏氣了。至於發現危險要停工的部分,因為他們拍攝一天的成本也是很高,而你們勞檢的成本也是很高的。我想這些都只是手段,目的就是要讓片場、作業現場可以更安全。
最後,很重要的一個提醒,拍攝現場可能涉及到很多的商業機密、營業秘密,像演員的造型、角色,甚至劇情等等,都涉及到商機,所以你們的檢查員去執行的時候,一定要非常小心,千萬不要洩密或者拍照,造成一些糾紛,然後挨告。
鄒署長子廉:謝謝委員的提醒,勞動檢查法有要求勞動檢查員不能有相關機敏性的外洩,這個部分我們也會特別再去要求檢查員,謝謝委員提醒。
陳委員瑩:好,謝謝。
主席:請邱委員臣遠發言。
邱委員臣遠:(11時49分)部長早安。今天因為時間不是很多,我先針對一個陳情案跟部長這邊瞭解一下,本席在2月初接到越南臺商總會的陳情,表示越南政府自2022年1月起實施調高外籍員工及雇主強制社會保險率,其中雇主的負擔從3.5%調高為17.5%,調幅非常高,員工由0%調高到8%,大幅增加臺商雇主負擔跟經營的難度。建議我國政府應比照2021年12月14日越南韓國雙邊社會保障協議,推動臺越簽訂雙方社會保障協議,避免社會保險雙邊重複納保的案子,不曉得部長瞭不瞭解?清不清楚?
主席:請勞動部許部長說明。
許部長銘春:委員早。報告委員,這件我比較不清楚,不過我……
邱委員臣遠:你不清楚?本席2月16日已經行文勞動部,很快就收到勞動部的回函,看起來這個回函可能部長也不是很清楚……
許部長銘春:對不起,這個函有,不好意思……
邱委員臣遠:其實你們有回函回覆本席,其中第二點提到有關於簽洽社會保險協定已排除旅外國人加入當地社會保險,需考量旅外國人權益的影響及其他社會保險,建議由經濟部邀集相關部會會商及進行整體評估。這個公文的回覆本席不是非常滿意,因為我覺得這個有甩鍋的狀況,部長,你覺得這樣的回文妥當嗎?而且很多臺商都是部長的老朋友!
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為什麼會這樣回覆,因為勞工對於這個沒有意見,主要是雇主的部分,而雇主是屬於經濟部的部分,他們想要減少成本,不過沒關係,這個部分我們也會來關心。
邱委員臣遠:有關這個部分,我覺得部長可能不知道,所以今天我在這邊質詢,讓你瞭解一下,而且我們可以看到,政府這樣的態度對於臺商而言,在心理上其實是個傷害……
許部長銘春:委員,這個案子我們會跨部會來進行……
邱委員臣遠:不能全部都丟給投資業務處啦!我可以告訴你投資業務處回覆給我的部分,因為我也不是只有發文給勞動部,我們發文給經濟部之後,投資業務處表示,本案目前正由外交部代表處跟經濟部的駐越經濟組洽談越方,徵詢越南政府的意見,瞭解是否可以由臺越勞動協定來納入社保協議的可能性,確定後再召開跨部會協商。以部會對於這件事情的態度來講,我覺得勞動部在這件事情上的態度不夠積極,你同意嗎?
許部長銘春:這個我們來檢討改進。
邱委員臣遠:我們知道目前越南臺商在越南的投資項目,2021年總計投資12億5,199萬美元,排名外資的第六位,累計自1988年到2021年,在越南的投資是2,845件,投資金額達353億2,738萬美元,排名外資的第四位,可以說是除了中國之外,我國臺商在海外投資最高的一個國家。針對越南臺商總會的陳情,目前因為越南政府調高外籍員工跟雇主強制社會保險的費率,造成雙邊納保繳費的成本非常高,尤其這兩年因為COVID-19的關係,很多越南製造業的臺商在經營上非常困難,這對他們的經營是一個很大的成本跟傷害,所以我希望勞動部可以針對這個部分去做相關的研議及跨部會的協調,跟越南政府商請是否可以比照韓國跟越南之間的相關保障協定作為依循,為越南臺商爭取權益,這個部分是不是請部長回應一下?
許部長銘春:好,報告委員,這個案子因為會牽涉到經貿談判,所以我們才會發文請經濟部來主政。但是對於這件事情,我們不會說這個就變成是經濟部的事情,我們還是會跨部會來關心這件事情,以保護我們在越南臺商的權益。
邱委員臣遠:本席2月16日行文至勞動部之後有得到你們的回函,你們這邊有提到,根據現行勞保條例,勞工經雇主派遣出國服務者屬自願納保對象,得選擇是否繼續加保我國勞工保險,因此其勞保權益其實有相關機制來因應。但是我們知道,如果他選擇後可能會有中斷投保的狀況,這個部分是不是也可以去做相關的研議?如果雙邊納保機制可以一致,我們比照韓國跟越南簽訂的協定來看的話,其實可以減少很多不管是勞工還是雇主相關經營跟相關保險的成本。
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您提示的這個問題,我會找業務單位來詳細研議……
邱委員臣遠:好,多久可以給我回覆?兩個禮拜給我一個初步的回覆,好不好?
許部長銘春:可以。
邱委員臣遠:請給本席辦公室一個初步的回覆,也對我們的越南臺商有一個善意的回應跟交代,我希望你們化被動為主動,主動去關心這個案子,好不好?
許部長銘春:好,沒問題,謝謝。
邱委員臣遠:OK。我們一直說「好想贏韓國」,所以這件事情一定要努力地去進行,也不要辜負我們7,000家臺商在越南辛苦打拚30年的努力。感謝。
許部長銘春:謝謝。
主席:本席宣告,我們中午不休息,會議照常進行,到所有的委員質詢結束。
現在請劉委員建國發言。
劉委員建國:(11時55分)部長好,你今天穿的這件豹紋外套很好看,很有霸氣。
主席:請勞動部許部長說明。
許部長銘春:謝謝。
劉委員建國:那是哪一隻豹的皮?
許部長銘春:這個只是仿豹紋而已。
劉委員建國:不是真的豹皮吧?
許部長銘春:不是。
劉委員建國:如果是真的豹皮,你就危險了。
許部長銘春:我們要保育動物,不敢穿真的。
劉委員建國:看起來很有霸氣,就是為勞工爭取權益的霸氣,很好。
許部長銘春:謝謝。
劉委員建國:不是真的豹皮,那就更好了,如果是真的,那就危險了。請部長看一下,303大停電,這是某家媒體的報導,我原本是覺得這個報導的內容還好,但是後來我看到一些留言,我覺得越看越模糊,大致上就是條平司有出來回應並解釋:停電導致停工,如果勞工待命、等待復電,雇主仍應給付薪資,不可扣薪,就是針對全臺大停電就勞工的薪資該如何計算,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解釋可能出現三種狀況,由於此次停電是台電電廠故障導致的臨時狀況,若因此導致停工,因不可歸責於勞雇雙方,工資可由勞雇雙方協商約定,但雇主不得要求勞工補足未提供勞務的時數。其次,雇主如果在停電後要求勞工仍於工作場所待命,以便在恢復供電後可立即復工,這樣勞工仍處於雇主指揮監督下,工資應依約給付。特別是以今天的狀況因無法得知是否隨時會復電,絕大多數的事業單位實際補足時數上仍要求勞工原地待命,因此屬於工作時間,不可扣薪。沒問題,這樣回答就是剛好。
許部長銘春:簡單講,在停電的時候,如果老闆說因為不知道什麼時候復電,所以就請他回去而沒有上班的話,在這種情形要不要給薪資,就是由雙方去協商。但是如果他還是在那邊待命,因為處於雇主的指揮監督下,所以在這時候還是要給付薪水,簡單講應該就是這兩種狀況。
劉委員建國:你覺得這種講法是不是有一點模糊,我也不曉得要怎麼形容,在說明上有沒有把它模糊化了?或並不是這麼精準扼要還是怎麼樣?我簡單講,如果是加油站因為停電而沒有辦法加油,民營或中油直營的加油站會怎麼處理?是因為沒辦法加油所以要加油站這些工作人員全部回去還是怎麼樣?
許部長銘春:民營的部分……
劉委員建國:你不知道嗎?你沒有遇到過,我有遇到過,我講給你聽。那些加油站的員工一定會乖乖的站在外面,讓車子不要再進來,因為沒有辦法加油,所以他們一樣持續在工作,不是只有待命而已,還有持續在工作。
許部長銘春:這樣就要給薪水了。
劉委員建國:好。如果今天立院開會卻突然停電了,部長在不曉得什麼時候復電的狀態之下,你會直接把所有的幕僚帶回去還是在這邊等待?
許部長銘春:如果在這邊等待還是工作,不過我們通常都會尊重召委,看到底要不要繼續等。
劉委員建國:可是召委不曉得什麼時候會復電,就是發生這樣的狀況。
許部長銘春:召委如果沒有裁示,我們就一定要在這邊等,我們一定要遵守召委的指揮監督。
劉委員建國:萬一召委的裁示是有問題的或是召委都沒有裁示呢?
許部長銘春:不會啦!召委是很有智慧的。
劉委員建國:你是說賴召委,其他的召委就不一定了。我要表達的意思就是,基本上,如果我們不知道什麼時候會復電,那應該還是會在這邊等待。
許部長銘春:對,如果我在這邊等待,不知道什麼時候要復電,我在這裡等,那就是一個待命狀態,待命狀態就是在工作,那麼就是要給薪資。
劉委員建國:對啊!303有什麼樣不同的勞動條件,雇主有可能會叫他回去的?
許部長銘春:有啊!在南部我們知道有些工業區的廠商在確定不會來電後,就叫他們回去了。
劉委員建國:他們怎麼確定不會來電了?他們多久之後確定不會來電了?部長要好好講。
許部長銘春:因為曾經……
那時候經濟部有開記者會……
劉委員建國:不講「曾經」,我們要講303。
許部長銘春:對,就是303那時候,經濟部長早上有先開記者會提到大概下午或什麼時候才會來電,所以可能有些廠商就會評估如果是這種情形,因為有些復電之後,還沒有辦法馬上工作,可能還要先……
劉委員建國:要先復機,還有一些相關程序要走,還是需要勞工在那個地方。
許部長銘春:這些人是OK,但是譬如行政、文書人員,可能……
劉委員建國:但是303實際上的狀況是有很多都到晚上才知道。
許部長銘春:這種情形就是待命的狀況,那麼就是要給薪。
劉委員建國:對啦!我覺得是不是可以用簡單、扼要、清楚又明瞭的寫法,不然你這樣的寫法會很奇怪。
許部長銘春:好,司長在這裡,我會請司長檢討。
劉委員建國:如果你覺得不奇怪,是不是請你看一些留言的情況,加以做一些具體的回覆,不然你們從3月3日放到現在,你們都沒看,po文之後,下面怎麼講都是他家的事,似乎是你po你的、他講他的,是這樣嗎?我不曉得。
許部長銘春:委員,其實我覺得最主要是大標題的部分,大標題這樣寫……
劉委員建國:是你們條平司寫的大標題出問題,還是媒體的大標題出問題?
許部長銘春:媒體的大標題。
劉委員建國:好,部長是說媒體,你要講好。
許部長銘春:對啊!因為我們其實有區分,但是這樣的標題認為好像就是不可扣薪……
劉委員建國:我把紅字都標示出來給你看了,包括「給付薪資、不可扣薪」、「出現3種狀況」、「工資可由勞雇雙方協商約定」、「工資應依約給付」」,下面還有一個「不可扣薪」,到底要講什麼?是不是可以清楚一點?
許部長銘春:好,我們以後會更精準,謝謝。
劉委員建國:謝謝。因為時間也差不多了,我有一個臨時提案有關影視人員職災的問題,請部長再慎重,媒體的工作環境,即使是地震,也要比別人更厲害,不能躲底下,他要拿著monitor一直拍,豪大雨時也是,停電也要,每種狀況都要工作,經常會有各種狀況,其實之前我們在委員會都討論過很多次了,如果現在還因為這樣的勞動環境,導致他們這種狀況而沒有得到應有的保障,我覺得這個部分我們是可以討論的,好不好?
許部長銘春:好,謝謝。
主席:請邱委員顯智發言。
邱委員顯智:(12時3分)部長好。今天要跟部長討論加班費制度的問題,也就是休假日第九個小時以後的加班,對雇主來說,竟然比前面八小時的單位成本更便宜的問題,不過在進入細節以前,我想和部長討論一個價值上的問題,請問部長,加班費的意義是什麼?為什麼不要給勞工原本每小時的工資就好,而是要給加班的勞工更多的錢?
主席:請勞動部許部長說明。
許部長銘春:邱委員好。基本上勞工在正常工時裡面,我們希望他完成工作,希望不要影響到他的健康、不要過勞,所以如果正常工時以外加班,當然必須給予他比較合理的一些薪資給付。
邱委員顯智:這在學理跟立法目的上,加班費說穿了就是要以價制量,還有就是把超時工作的成本內化給雇主,因為超時工作就像部長剛剛提到的,對於勞工來說,會增加負擔造成身心甚至生活上的不良影響,所以法律上就讓加班費越來越貴,降低雇主讓勞工加班的經濟誘因。問題來了,現行法上加班費的計算方式真的有跟立法目的相符嗎?我們來看加班費的規定,勞基法第二十四條,從表面上來看,加班費好像有越來越強化邊際效益,平常加班兩個小時,勞工可以多拿三分之一的工資,如果再加班兩個小時,多的兩個小時就會變成三分之二,如果遇到天災事變或勞工同意在休假日工作就會變成三分之三,也就是增加一倍,看起來這是越來越強化邊際效益的,但是實際上的狀況是什麼?我們來看一下勞動部加班費率試算系統,假設有一個勞工的時薪是200元,如果在國定假日加班十二小時,前面八小時確實有加倍計算,勞工就算只來一個小時,雇主也因為勞工的假日沒了,所以要給勞工完整八小時的薪資,前面八小時確實是很優惠,但是我要說的是後面四個小時問題就大了,勞工只拿到兩個小時三分之四,再加上兩個小時三分之五的薪水,前面四個小時的單位時間成本竟然比前八個小時還要少,這是因為前面八個小時的加班費是加倍發給,也就是乘以二,後面四個小時卻不是加倍發給,而是加給三分之一跟三分之二,類似的問題也會出現在例假日的加班上,因為例假日加班還有一個問題,如果天災事變突發事故的狀況,讓勞工合法加班,勞工可以有補休,但是沒事讓勞工違法來上班,反而沒有補休。如果勞工是無「有薪休假」的勞工,差異會更明顯,前面八小時沒有來上班,連200元都拿不到,好不容易來上班,撐到第九小時之後,人工會越來越便宜,從勞工的角度來看,這是非常莫名其妙。
這個問題是怎麼來的,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狀況,其實答案非常清楚,主管機關也就是勞動部的前身勞委會認為加倍發給只是多一天八小時的工資而已,如果後面還有加班,不好意思!回到勞基法第二十四條的計算方式。問題來了,勞基法第二十四條是用平日每小時工資額,而且給的錢不是乘以二,而是一又三分之一跟一又三分之二,這項解釋下來就會發生勞工加班越久,雇主邊際成本反而下降的這個問題,所以類似的問題,也在休息日的時候發生過,一個領月薪勞工休息日前兩個小時加班費是平日每小時工資的一又三分之一,超過兩個小時都是一又三分之二,但是第九個小時到第十二個小時,因為沒有本薪的「一」,所以也發生做得越久領得越少的問題。當時勞動部認為應該回到立法的原意,並且解釋認為要加發本薪,同時勞動部也承諾如果有其他爭議的條文,未來也會依照立法原意採有利勞工的方式去處理。所以針對這個部分,勞動部是不是可以研議頒布函釋或者提出新的修正草案?
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講真的,委員今天提的這個問題,我覺得的確是有一些問題存在要釐清,針對委員今天質詢的部分,我會找業務單位整個來做瞭解,看怎麼樣處理。
邱委員顯智:部長,現在的問題是勞工在例假日、休假日加班到第九個小時以後,錢竟然還比較少的問題,題目應該很清楚。這會變成讓勞工違法加班竟然比合法加班還要便宜的問題,我們認為應該好好面對這個問題。剛剛其實有談到加班費的邊際成本,不管是在政策的目的上面或是對勞工、社會造成的成本上面,像部長剛剛也提到勞工身體健康這個部分,這些都沒有雇主要付的錢越來越少的道理,不然根本就是在鼓勵雇主要用好用滿,所以我們希望勞動部可以研究修正剛剛提到那個非常久以前的函釋,或者是提出一個新的修法草案,讓我們的制度可以更完善。請問部長是不是可以在一個月內提出一個書面報告、研究報告給委員會,如果要請教專家學者,需要時間久一點也沒關係,但是我們希望不要拖到暑假,因為暑假是學生打工的高峰期,有不少時薪制的打工族權利特別容易受影響。部長,多久可以提出一個研究報告?
許部長銘春:委員給我兩個月的時間好不好?
邱委員顯智:好,兩個月內針對剛剛提到的加班費問題,提出一個研究報告,謝謝。
許部長銘春:好,謝謝。
主席:請廖委員婉汝發言。
廖委員婉汝:(12時11分)部長辛苦了,我這裡有一件人民陳情案,部長應該知道現在國家在做雙語政策,對不對?
主席:請勞動部許部長說明。
許部長銘春:廖委員好。是。
廖委員婉汝:現在碰到一個問題,教育部為了要落實雙語政策,國小、國中統統要申請外籍教師,外交部申請外籍教師因為疫情的關係,有些不見得能來,人數不夠時怎麼辦呢?他說要幫忙介紹一些助理教師,助理教師不是合格的教師,而且助理教師還不能一個人上課,一定要兩個人上課,這是另外教育部的事情問題,問題在於申請助理教師是向勞動部申請,類似引進而已,他只是幫忙介紹而已,至於怎麼進來,學校要自己申請,所以現在很多國中、國小,我不曉得仲介單位引進這些專業人士是你們哪一個單位處理,等一下一起回答。現在碰到什麼問題呢?他引進了,變成跟仲介一樣要寫申請書,學校為了一個助理老師,所以要寫申請書,因為教育部跟學校講分配不到合格老師,只能請助理老師,結果就寫了半天,出了什麼問題呢?第一個問題是薪資的問題,教育部說一個外籍英語教師一個月薪資4萬5,000元,可是勞動部在審核當中表示不對,專業技術人員一定要4萬7,971元起才可以。怎麼辦呢?退件回來之後,他們跟教育部反映,教育部告訴他們時數跟課程加一點湊一湊,湊到4萬7,971元以上就OK了,這是第一個問題。
第二個問題,因為去年要落實雙語教學,所以去年就開始申請,學校教務處一直在寫申請書,去年12月開始申請,一下退件,一下補件這樣申請,申請到今年初入境的時候,因為是學期,他們的合約是到今年的7月31日,結果送到勞動部,勞動部說不行,專業人士進來至少要六個月,學校又不知道怎麼辦了,又去求教育部,教育部說延長一年聘期好了,這是第二個問題。
第三個問題,因為現在各縣市除了都會區之外,偏鄉學校居多,尤其國中、國小,以我們屏東縣來講才多少人,一個年級一班,一個學校才六班。所以他們常常是兩個學校合聘一個外籍老師,他們要自己申請外籍的助理老師,結果送到勞動部來,勞動部說不行,一個助理老師就是一個外籍專業人士,一個勞工必須要一個雇主,所以兩個學校僱用一個老師又不行,後來教育部跟他們講拆開,總共聘一年,一個學校聘前六個月,一個學校聘後六個月,弄得他們排隊又要重來。
第四個問題,因為是專業技術人員進來,他們的聘約已經延了,但是因為疫情的關係,教育部介紹的不是合格的老師,而是剛大學畢業的,但是也不是不好的學校,還算是名校,雖然不是前百大,但也是不錯的學校畢業,願意來這裡當外籍老師,他們是大學剛畢業就介聘過來,所以開始申請,結果你們勞動部又跟他們說專業技術人員畢業之後,須有工作兩年的資歷才可以進來。這下傻眼了,他們到現在完全都停擺,什麼雙語課程因為沒有老師而沒有辦法教,課程編了之後都不能教。
所以我覺得那是教育部的問題,但是教育部要引進這些助理教師在當作專業專技術人員進來時,跟勞動部都沒有對口嗎?有沒有一定的流程?怎麼搞的,很多學校教務處來跟我們反映他們就像仲介在申請外勞一樣,當然不是外勞,而是跟專業人士一樣,所有表格都要他們自己填寫、申請,結果碰到這四個主要的問題,老師還是不能進來,當然這是教育部的問題,但是勞動部針對國家整體政策,我相信承辦單位應該受理不只是單一個案而已,可能面臨全國很多學校為了配合雙語教學政策,落實聘任的外籍老師、引進外籍老師,合格的稱為專業老師,不合格的則為助理老師,而助理老師是當專業人士引進,不要說他們在申請過程當中面臨的這些困難,勞動部都沒有辦法協助嗎?還是堅持你們的原則呢?
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這個問題的受理單位是我們發展署,剛才委員提的有些問題,其實是可以解決的。
廖委員婉汝:發展署?
許部長銘春:對,待會我請署長跟委員說明。關於這個部分,我們會再找教育部會商、解決。
廖委員婉汝:會商一下,我覺得這是國家政策,為什麼兩個單位竟然是叫學校直接申請專業技術人員,學校覺得自己好像仲介人一樣在寫申請書,結果申請了半天卡這個、卡那個,我覺得政府應該一體,如果需要這些外籍老師,那麼應該跨部會來協助,有一個窗口、有一些流程,這樣才能協助,不然他們整個課程就停擺了。請問發展署,有沒有碰到這些問題?
主席:請勞動部勞發署蔡署長說明。
蔡署長孟良:跟委員報告,我們跟教育部其實平常就相關有都有一個聯繫窗口,剛才委員提到的這個部分,因為目前他們並沒有跟我們提這個問題……
廖委員婉汝:他們沒有跟你們提這個問題?
蔡署長孟良:是,可能他們直接跟學校講。
廖委員婉汝:所以他們都自己解決,教育部也跟他們講薪水就湊啊!聘期就延啊!合聘的就用聘前半段、聘後半段來解決,到最後就是資歷的問題卡住了,因為給學校的就是大學剛畢業的而已,不是工作資歷兩年的專業人士進來。
蔡署長孟良:跟委員報告,我們那個「兩年」其實透過會商就免除了,另外白領其實可以兼不同雇主,也沒有問題。
廖委員婉汝:你說什麼?
蔡署長孟良:白領的專技人員不限一個雇主。
廖委員婉汝:這是算白領的專技人員?白領的不限雇主?
蔡署長孟良:對。
廖委員婉汝:這些你們要跟他們講啊!
蔡署長孟良:所以可能都有一點誤解。
廖委員婉汝:學校的教務主任跟我反映他快瘋掉了,現在課程停擺啊!
蔡署長孟良:委員,是不是我們會後跟教育部瞭解,整體來做研議?
廖委員婉汝:教育部趕快建立一個窗口,既然要落實雙語政策就要解決這些師資來源的問題。
許部長銘春:委員,這沒有問題,主要是教育部沒有反映出來,我們不知道,不過今天委員提出來了,我們會主動跟他講……
廖委員婉汝:主動去關心,等一下我也會去教育委員會質詢。謝謝。
許部長銘春:相關的機制是可以解決的。謝謝委員。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蔡委員易餘及何委員欣純均不在場。
請林委員為洲發言。
林委員為洲:(12時19分)今天我有兩個問題要跟許部長討論,第一個是關於勞保年金負債達11兆,2028年面臨破產的問題,勞保年金要怎麼改革?不要到最後都沒辦法了,大家都不去處理,最後真正要破產了才用最極端的手法處理,到時候會造成勞工權益的損失、社會的動盪。這個比公教人員年改牽涉的人還更多,所以我從公教年改得到一個心得,如果他是一個問題,我們遲早要解決,最好提早、慢慢的處理,慢慢的解決,逐步的解決,如果前面大家都不做、怠惰,把他丟給下一任,官做幾年就要換人做了,大家都不處理,負債的額度越來越高,國家每年撥補越來越多,到最後無法承受才一次改,這樣會比較好嗎?你的看法呢?要怎麼改?
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其實勞保是國家辦的保險,的確因為整個制度設計而有入不敷出的問題,所以他的潛藏債務部分我們一直都了解也重視,只是現在到底要怎麼改革其實有各個面向,以目前而言,行政作為可以做的我們先行,比如說積極透過強化納保、給付,還有包括我們的基金投資,這幾年的基金投資運用不錯。
林委員為洲:效益好不好?
許部長銘春:這幾年勞保年金到現在有8,447億元的勞保基金餘額,這幾年的投資運用效益是好的。基金的投資應用,加上政府從2020年開始持續撥補,除了都是在改善整個勞保財務,現在現行政府可以做的都有先行。
林委員為洲:我先問一個問題,你說勞動基金的投資效益還不錯,勞動基金單位今天有在這邊嗎?
許部長銘春:有。
林委員為洲:是司長嗎?
許部長銘春:是局長。
林委員為洲:最近3月5日駐美代表處行文給勞動基金,給勞動部,說要投資前國務卿龐培歐現在開的投資公司,他算是在裡面當理事。由駐美代表處行文,要你們評估去投資這間公司,然後搭配龐培歐來臺訪問。來臺訪問我們當然歡迎,現任官員或是卸任官員我們都歡迎,但是後來被你們拒絕了。過程怎麼樣?你還說明一下好不好?拒絕得很好啊!
主席:請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蘇局長說明。
蘇局長郁卿:報告委員,我們都是基於專業的評估,其實外館經常會透過外交部把國外的情形提供給國內,這部分是由外交部來函給勞動部。
林委員為洲:駐美代表處嘛?
蘇局長郁卿:不是,是外交部。外館經常會接受到一些跟外地有聯繫的管道,會把相關的投資機會提供給國內,國內會有……
林委員為洲:提供給國內,然後投資個別的公司?建議你們投資個別的公司?
蘇局長郁卿:沒有,我們會評估。只是把相關的訊息……
林委員為洲:這是常態嗎?你們常常接到這種文嗎?外館或透過外交部行文給你們,說這間公司不錯,你們可以去投資。
蘇局長郁卿:不是這樣子說。
林委員為洲:不然是怎麼樣?
蘇局長郁卿:不好意思,報告委員,其實我們收到外交部的來文以後,會就提供的相關訊息去評估,我們就從專業的評估,根據我們內部的規定去評估,這都只是訊息的提供,基本上還是由我們……
林委員為洲:好,針對你們reject掉,我們表示讚許。勞動基金是國人的,尤其是勞工的,不應該定位成國安基金,有政治目的的國安基金,甚至我認為他都要更以為勞工增加權益、增加收益這個為唯一的目標,不應該再擔負其他的政治目的。你說行政院的國發基金,另外有其它的基金,甚至我們有其他跟政治有關的基金,那些去投資我覺得比較合適,這點我給你們嘉許。以增加基金本身的收益當作財源,我們現在開源節流,無非就是要用這種方式,增加基金收益也是開源的方式之一,不一定要增加勞工的負擔,對不對?這第一題我就是要你要有方向跟方案,基金的部分我就問到這裡。
你看看3月10日的新聞,行政院拍板明年新進公教人員退撫改採確定提撥制,然後確定給付制改為確定提撥制,2023年7月1日以後,新進的公教人員將設立個人專戶,這就是改革嘛!然後要逐步的改!你看他這樣做,2023年開始進來的人就不用擔心將來到底政府撥補不撥補,像現在的勞動基金一樣每年要弄出一個額度撥補,欠幾百億元才去撥補,如果不確定、預算沒通過就沒有了!所以這就是改革。我再回歸到前面講的,針對這個問題,我們要改革一定要beforehand,要準備好,開始逐步的做,到最後大家真正面臨要破產了,最後的一次改革才不會那麼激進,就像公教人員退府基金改革一樣,你知道那個影響有多大嗎?我講這個真的是語重心長。
這幾年臺灣國內的政黨對立、族群對立非常嚴重,很難形成國內共識,包括對外,我覺得跟年改很有關係。當時我自己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那時候民進黨的召委講了一句話,我永遠會記得,他說你們公教人員不要再吵了,你們以前領很多了,你們吵越凶我們就會砍越凶,這句話不是我講的,是民進黨的召委講的。用這種心態來面對改革,到最後也真的如他所言,考試院提出比較溫和折衷的方式沒有被採納,包括年改會之前開會開了半天提出來的版本,也沒有被採納,是用最激進、嚴厲的版本處理,這個影響多大?這個不是公教人員權益的問題,這個是社會動盪、嚴重對立、族群對立,影響到整個國家的團結。在勞動基金的改革,你講過說你一定要做,能做的一定要做,你上任時曾講過,我希望你能提出具體的方案,逐步的,不是一次到位,但是總要有作為,請你要提出來。我需要你給我一個書面說明,今天沒有時間在這裡讓你說明,針對勞動基金,你們的逐步改革方案是什麼,請提出書面說明,謝謝。
蘇局長郁卿:謝謝委員。
主席:本席在這裡建議基金局蘇局長在答詢的時候要精準一點。
請洪委員孟楷發言。
洪委員孟楷:(12時30分)部長好,本席剛從交通委員會來,今天交通委員會是公共工程委員會,很多委員都關心缺工、缺料的問題,尤其這兩年因為疫情的關係。我們看到營造公會上書給蔡英文總統說要請總統以專案的方式解決缺工的部分,我也請教勞動部,勞動部說去年有主動出擊推出缺工專案推動方案,請問目前成效如何?
主席:請勞動部許部長說明。
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這個部分我們已經針對營造業他們有缺工的部分召集他們來開會,用工班媒合的方式協助他們。
洪委員孟楷:現在到底缺的是本籍勞工多還是外籍勞工多?
許部長銘春:目前來講,因為之前是移工進不來,所以我們就是希望能夠媒合本國籍的。
洪委員孟楷:就是外籍勞工有缺,現在用折衷的方式先媒合本籍勞工,是不是這樣?
許部長銘春:對,因為外籍勞工進不來,現在雖然開放但人數還是有限,但是我們也知道營造業缺工真的非常嚴重。
洪委員孟楷:嚴重到多嚴重?
許部長銘春:都在喊缺工,北中南都在喊。
洪委員孟楷:部長,這一點我剛剛問主委有多嚴重,就像我們說缺錢,那我要問你缺多少錢?公共工程委員會剛剛答不出來,那你是勞動部長,你知不知道現在國內缺多少工?
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因為我們……
洪委員孟楷:部長明白我的問題了嗎?
許部長銘春:我知道。
洪委員孟楷:這就是我們現在的主管機關,你們一直講有啟動缺工專案推動方案,有媒合,但是你連最基本的我們國內現在到底多少工程在進行,缺多少工人,都不清楚!
許部長銘春:我們缺工數大概24萬人。
洪委員孟楷:24萬人?
許部長銘春:對。
洪委員孟楷:那現在有多少外籍勞工在臺灣?
許部長銘春:66萬人,製造業大概44萬人,社福的是22萬人。
洪委員孟楷:所以我們還差24萬的外籍勞工?
許部長銘春:不是。
洪委員孟楷:你剛剛講缺工24萬人啊!
許部長銘春:我剛剛是說工業及服務業全部的缺工數量是24萬人。
洪委員孟楷:那營造業呢?
許部長銘春:要怎麼補足,當然移工也是可以補足的人力,本國籍勞工也是可以補足的人力,只是說針對缺口的部分……
洪委員孟楷:部長,所以我現在就是說一是勞動部,一是國內的工程包括交通部,本席也說本席的選區有林口交流道、五股交流道,流標三次,他們回報給我的是因為廠商認為沒有勞工,也因此他們沒有辦法投標,所以才持續地流標。還有包括你剛才提到最主要的外籍勞工進不來的部分,是誰的問題?疫情指揮中心嘛!疫情指揮中心還有控管的部分,對不對?疫情現在也趨緩,我們當然會希望臺灣是安全無疑的,大家都可以健康,但適時的要面對後疫情時代,是不是要逐步的怎麼樣開放?這些部分到底誰來負責?
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現在2月15日以後已經是常態開放了,只要完整施打疫苗……
洪委員孟楷:就可以進來?
許部長銘春:然後也找到防疫旅館,就可以進來。所以現在其實我們對移工進來的人數沒有限制。
洪委員孟楷:剛剛講到的缺工24萬,你認為這個多久可以趨緩?多久可以補足、滿足這樣的缺工狀況,能夠解決這樣的問題?
許部長銘春:我想如果移工的引進可以正常以後,可以抒解很大的缺工需求。
洪委員孟楷:多久可以抒解,可以讓國內的公共工程都恢復正常?
許部長銘春:我想這個我沒有辦法跟您說一個具體的期程,事實上雖然我們開放了,疫情也趨緩了,但是我們也是在兼顧防疫安全及整個產業的需求平衡。
洪委員孟楷:部長,本席這樣子提出來當然希望勞動部以更積極的態度協助抒解缺工的狀況。
許部長銘春:我們的態度是這樣的,第一個,我們全力協助,移工的引進已經在2月15日常態開放,第二個,本國勞工的媒合也有一個產業缺工的推動專案在協助,您想想看,營造業缺了2.6萬的工,我們已經跟他們開過會,包括個別公司,我們就直接分案協助,幫他找出兩百多個工班媒合,這都是我們要做的。
洪委員孟楷:這個積極辦理的部分是不是也給本席一份書面資料?
許部長銘春:可以。
洪委員孟楷:部長,上午我知道有幾位委員都有關心到最近有劇組開拍造成攝影師雄爺跟收音師阿翔不幸的意外,您上午也講了,要趕快跟文化部針對片場去做稽核,是不是?
許部長銘春:對,做專案檢查。
洪委員孟楷:我想請教,您覺得這件事情是片場的問題還是劇組的問題?本席覺得很納悶,這明明是外景拍攝造成的意外,可是你們要抓的竟然是片場?
許部長銘春:我們有兩個部分,一個就是片場的部分,因為影視產業說實在的有很多,另外一類就是針對文化部有補助的這些影視拍攝業者,我們會挑出場內跟場外外景的部分規劃檢查。
洪委員孟楷:我先請教一下,比如像劇組開拍,有沒有像工程開工可能會要報相關計畫書等等的類似規定?部長,我這邊唸一下報導,上面寫說當天劇組在山谷搭高台,其實在這個攝影師跟收音師罹難之前,女主角拍吊鋼絲的畫面,穩定度並不夠,感覺靠的是很多人力加重重量,感覺有在節省成本,這是女主角這邊的話。另外,當天發生這個事件之後,有劇組在網路上留言說不出聲不代表甲方們能夠為所欲為,底下的乙方們留言說感同身受,不要再吞了,共同努力爭取合理的工時跟安全的工作環境。
所以看得出來這可能不是一個個案,而是通案,就是說劇組現在開拍的也很多,我知道這兩年因為很多優秀人才在國內,也開拍很多片,再加上串流平台等,都讓這些劇組開拍片,投資新片,但是劇組開拍的時候,是不是就沒有顧慮到乙方的部分,所以才要共同努力爭取合理工時?勞動部有沒有針對劇組,比如開拍的時候要他們報相關的工作計畫等等?合理的掌控,不要讓他們超時、過量以及有安全的問題。
許部長銘春:按照勞動部職安的相關規範,他們開拍要提出職業安全的管理計畫。
洪委員孟楷:有嗎?
許部長銘春:這個是要做的。
洪委員孟楷:那這個劇組有沒有提?
主席:請勞動部職安署鄒署長說明。
鄒署長子廉:專案在做檢查,這個個案應該沒有提。
洪委員孟楷:這個個案沒有提?當然你也不知道開拍,所以他就不提,就自己去拍攝了,但是我們規定是要提,所以這個劇組沒有提?
許部長銘春:對,他們沒有提,違反相關規定就是要處罰。
洪委員孟楷:所以後續我們也會依照相關規定去處罰,因為他開拍但他沒有提?
許部長銘春:對。
洪委員孟楷:就很像工地沒有報工地施工計畫就施工,是不是一樣的道理?
鄒署長子廉:報告委員,這條規定就是事業單位針對他的作業要訂定安全管制計畫據以執行,我們去現場做稽查時,如果沒有按安全計畫都是要求改善再做處理。
洪委員孟楷:但是因為他們沒有提就拍,造成雄爺跟阿翔的罹難,這非常嚴重,大家也都關注了,所以懇請部長兩個部分,第一,針對這個個案,該依法辦理的趕快依法辦理;第二,不是針對片場,片場是提供地方讓劇組拍片,應該是針對劇組,因為劇組就像打游擊,今天取外景、內景,應該是針對劇組的部分檢查你剛剛講的應該要報的計畫,了解一下文化部現在有多少劇組在開拍,有多少你們有收到計畫?沒收到的趕快要求他們,有收到的也要檢查是否符合跟落實計畫,可以嗎?
許部長銘春:沒有問題。
主席:部長跟署長你們會後再跟洪委員做簡單的報告。
許部長銘春:好。
洪委員孟楷:好,謝謝部長、謝謝署長。
主席:請陳委員椒華發言。
陳委員椒華:(12時40分)部長好。首先要跟部長討論的是,針對職安的統計資訊,還有對工安事件的統計,目前我們沒有辦法看到他們有介接的關係,這樣的話,我們沒辦法系統性的保障勞工、消防人員,或是周遭社區居民的安全,以六輕為例,六輕多年來也發生很多次氣爆等工安事故,但是在職安地圖的統計資料上,它卻是優良單位,部長知道這是為什麼嗎?我們現在職安的統計是什麼,部長知道嗎?
主席:請勞動部許部長說明。
許部長銘春:委員好。關於這個部分,我請鄒署長代為說明。
陳委員椒華:我跟你講好了,現在的統計是要有人過世才算,所以目前我們職安的紀錄是沒有辦法跟工安資訊做比較正確的介接,所以現在是有事故、沒有傷亡,仍然是有職安的潛在風險,本席建議我們的職安資訊應該與工安資訊來做介接。因為工業局有工安通報、消防署有火災通報,職安署有職災的通報,這些通報的事件,我們可以將其以開放政府、OpenData的格式,讓這些資料都能夠登載、能夠開放,然後也讓各界去瞭解目前各個工業區在體檢上、在管理上、在監督上等相關資訊,甚至瞭解他們是否有潛在的工安或職安的問題,這個部分要請勞動部來支持,對此,本席剛剛也提了臨時提案,針對這個部分,部長是不是願意來做這個相關的評估?
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我們原來的職安資訊、工安資訊,其實各有不同的目的,當然委員這樣的提議,我會請業務單位來做研議,好不好?
陳委員椒華:好。謝謝。
再來,目前彰基已經到了第七期的工程,之前2019年10月曾發生事故,上個禮拜3月11日,又發生了不幸,就是地下室的工程當中,因為地質鬆軟,所以整個怪手還有人員都被埋在泥漿裡面,而人員最後不幸身亡,這個事件凸顯出整個開發工程沒有做好地質的探勘,可能不適合做但硬要做,因為已經發生好幾次意外了,對此,我們希望瞭解的是,目前我們在職安檢查的部分是不是有加強?據瞭解,職安署中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本來是每3個月檢查一次,但是現在看起來似乎是次數不足,是不是因為職安檢查不足,導致雇主沒有落實職安相關的管理,所以請部長進行瞭解,而這樣的情形我們也不希望再發生,請問勞動部要如何改善呢?
主席:請勞動部職安署鄒署長說明。
鄒署長子廉:報告委員,我就簡單回答,關於重大工程,我們都會做列管、做檢查,這個案子其實不是地質改良的問題,是因為打除劣質混凝土的崩落,這跟地層地質應該是沒有關聯性,目前這個案子是先予以停工,需經我們同意才能夠復工,所以這個案子我們會做比較強烈的列管。此外,其實我們的勞動檢查是用風險分級去看,像重大工程、重大的建設,我們會優先做頻率高的檢查;一般服務業或風險比較低的,檢查頻率就會稍微降低,而這也是因為我們人力的關係,請委員能夠諒解。
陳委員椒華:如果還沒有做比較完整的調查,如何斷定說它就是因為施工基樁的問題……
鄒署長子廉:我們有去現場檢查,沒有錯,我們有去檢查證據,發現他們是打除劣質混凝土,這個就是所謂逆打工程的工法。
陳委員椒華:就是它的施工品質不好,是不是?
鄒署長子廉:應該是在施工過程中,是用重機械打除劣質混凝土……
陳委員椒華:彰基一案已經出了好幾次意外,是不是也跟它的地下水位高,還有地質的問題有關?在此也拜託勞動部在相關地質調查上,未來能夠要求開發單位應該要落實。
許部長銘春:委員關心的這部分,我會再請職安署進一步來做確認、瞭解。謝謝。
陳委員椒華:好。謝謝。
主席:請楊委員曜發言。
楊委員曜:(12時46分)部長好。先跟部長討論一個還滿尷尬的問題,就是現在全球性的通膨是不可避免的,屆時臺灣也一定會面臨高通膨的時代,因為我們廣大退休勞工主要的生活支出來源可能都是藉由年金,目前勞保條例是定有調整的機制,就是年金金額依照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若達到正負5%的時候,我們就必須調升或調降,是有這樣的調整機制,是不是?
主席:請勞動部許部長說明。
許部長銘春:楊委員好。對!
楊委員曜:最近一次調整年金金額的時間是108年,假如通膨的狀況持續發展,而且現在年金本來就是虧損滿多的,即年金本來就不夠用,所以應該調漲的時候,則部長是否會做調漲?
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我們現在就是依法來調整。
楊委員曜:其實我先提出這個問題,就是希望部長不要考慮其他的,就是按照勞保條例的規定。
許部長銘春:我們就是按照勞保條例的規定。
楊委員曜:只要5%到了應該調就調,應先把現在的勞工照顧好,不要只顧慮到以後的勞工,當然以後的勞工也是要顧慮,我的意思是要把現在的勞工顧好,否則是不行的。
許部長銘春:我們一定會依法來處理。
楊委員曜:我知道這對勞保年金來說也是一個很大的負擔,可是該面對的還是要面對。
許部長銘春:好。
楊委員曜:謝謝部長,就是只要達到勞保條例訂定的5%,我們的勞保年金也會跟著調整。
許部長銘春:會的。
楊委員曜:部長,接下來我還是要談缺工的問題,我想通膨跟缺工可能是現在全臺灣所面臨的最大問題,而缺工也是一個造成通膨很重大的因素,像澎湖所有的公共工程幾乎都標不出去,因為缺工缺得太嚴重。根據教育部的報告,全臺灣各大專院校畢業生總數一直呈現下降的狀態,2010年到2019年,大概從31萬減到28萬,就是減了一成,預計到了2031年左右,會再往下降三成,也就是說,臺灣在2020年,其實退出職場的受僱人數比新進的多得多,這應該是缺工一個必然的原因,就是投入的人少,退出的人多,假如整體的工作量是不變的話,當然就會缺工,對此,部長對於缺工的問題,有沒有什麼具體的因應對策?
許部長銘春:以勞動部來講,為因應短期的缺工需求,還有一些中間技術人力的缺口,據主計總處的統計,產業類缺口達13萬人,社福類達1萬3,000人,所以中間技術人力的缺口,現在必須趕快來補足,所以我們才會推出移工留才永居的方案,以增加誘因,據統計,現在產業類約有11萬人符合資格,然後社福類有7萬人,所以希望這18萬人裡面,我們至少可以留下8萬名中間技術人力來補足我們的缺口。另外,因為少子化,現在大學畢業生也少,當然就會直接影響到我們整個勞動力,即短缺問題越來越嚴重,所以國發會現在也有跨部會,針對我們整個人力的補實,現在有一個計畫正在討論當中,包括如何讓這些僑外生在接受我們的教育之後能夠留下來,就是針對各方方面面,看看如何進行留才,這些都有在做跨部會討論,俟成熟以後也會對外來說明。
楊委員曜:因為全面性都缺工,而各大產業性質又各有不同,比如說青年就業人口投入服務類部門的占比達到七成、工業部門未達三成,這使得很多製造業、營建業缺工的狀況會越來越嚴重,再加上就我自己的觀察,勞力輸出國可能勞力輸出的量能會越來越減少,對不對?
許部長銘春:所以這部分我們也必須再去開發來源國,畢竟他們主要輸出的對象不是只有臺灣,還有韓國、日本等等,大家都在搶工,雖然我們臺灣是比較友善的,移工也比較願意來,但是面對其他國家的搶工,我們也必須事前規劃相關的因應,所以我們也有朝增加來源國的部分來做努力,其中有一個國家,我們已經談得很順利,只是因為疫情的關係,進度有比較緩下來,但是我想整個疫情趨緩,邊境管制解開以後,後面的速度應該會更快。
楊委員曜:因為疫情關係變慢那還好,這個大家可以體諒,但在疫情期間我們必須把該做的工作先做好。
許部長銘春:我們會加緊來準備。
楊委員曜:最後要跟部長討論移工定型化契約的問題,在移工定型化契約中,移工進入職場以後,若移工的身體發生不適、需要就醫的時候,並沒有明確的規範是雇主或是仲介必須要陪同前往就醫,這個在定型化契約上面沒有規定,為什麼討論這個問題,就是一般類別的移工可能還好,但家庭看護工的部分,通常他是應聘陪伴、照顧被照顧者的,家庭人力需求本來就有不足,假如看護工已經在照顧老人的情況下,看護工本身也生病了,現在要雇主來負擔陪病的責任,其實對雇主來講是一件很大的負擔和困擾,因為家庭看護工住院了,但家裡本來就已經有一個必須被照顧的人,這時雇主還必須陪病,所以這個部分你們能不能研究一下?我覺得其他類別可能還有討論的空間,但家庭看護工的部分,確實應該要明定在定型化契約,讓仲介來承擔這個責任,費用要如何負擔是另外一回事,我現在講的是陪病的部分,移工進來後生病了,我們還是必須要有人來負責照料他,所以這個部分請部長回去後儘速做個研究。
許部長銘春:我請業務單位儘速研議看看。
楊委員曜:可能各種產業的狀況不同,不過我覺得家庭看護工的部分,確實是要明定的,而這個責任歸屬我覺得仲介應該要負擔。
許部長銘春:好,謝謝委員的提醒。
楊委員曜:這種觀念就像我剛剛講的,家裡本來就已經有一個被照顧者,但看護工不在家,就已經需要人力來照顧了,結果雇主還必須去陪病,這對雇主來講,確實是一個很大的困擾,當然其中的費用如何分擔,這都是可以討論的,好不好?
許部長銘春:好。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李委員貴敏、王委員美惠、廖委員國棟及林委員淑芬均不在場。
本日會議詢答全部結束,委員林楚茵、楊曜、楊瓊瓔、廖國棟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委員林楚茵書面質詢:
勞動部為增強留用優秀資深移工,於上(2)月17日提出「移工留才久用方案」,產業或看護移工只要在台工作滿六年,並通過中文檢定基礎級、符合訓練課程時數,由雇主提出申請,且再工作滿5年可以取得永久居留證。該政策預計下(4)月底上路。
「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可減少雇主因移工工作年限而需定期更換資深員工的尋租成本。然而,教育部華語文能力測驗的基礎級是測驗生活相關的聽力及閱讀程度,部分移工實有中文課程需求,精進華語文能力。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統計近三年(2019-2021)內地方縣市辦理移工華語課之情況,僅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雲林縣、嘉義市、嘉義縣、高雄市等7縣市、共63梯次華語訓練課程,共有1,832人次。雖然2020、2021年因COVID-19疫情影響,部分縣市停辦,總的來說仍呈現需求人數高,但地區分配不均、課程數嚴重不足的問題。
目前勞動部的角色是作為地方政府開設移工華語課程的補助單位,本席認為,因應「移工留才久用方案」上路,勞動部應積極推動相關配套措施,主動協助地方政府增設移工中文課程,以提升移工語言能力。
請勞動部繳交書面報告回復本席,調查各縣市移工符合該政策申請資格人數,並研擬各縣市應辦理之移工中文課程數供縣市政府參考,於一個月內送交書面報告予本席及社福衛環委員會。
委員楊曜書面質詢:
一、因少子化等問題,勞動部需及早因應缺工問題
問題:教育部報告指出,台灣大專校院畢業生總數呈下降趨勢,由2010學年31.3萬人減至2019學年28.5萬人。預計2031學年降至22.2萬人的低點;而主計總處的資料顯示,2020年,台灣「退出職場」的受雇人數,比「進入職場」的人數還多,而英國牛津經濟學院曾發布報告,2021年,台灣會成為全球徵才最困難的國家。
上述資料皆顯示,因全球化及疫情影響改變工作型態,我國缺工問題日益嚴重,勞動部因應的具體對策為何?
二、如何解決離島地區產業季節性缺工問題?
問題:離島地區的產業,以澎湖縣為例,如觀光業、旅宿業,是有季節性人力需求,觀光旺季,人力需求大增,能提供本國勞動力有限,從台灣輸入本國勞力又使雇主人力成本大增。
勞動部是否研議具體措施解決離島地區產業季節性缺工問題?
三、如何提高中高齡者的勞動參與率?
問題:要解決缺工的問題,方法之一,就是讓已退休中高齡勞動參與者重新進入職場,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上路已逾一年,根據主計總處統計,中高齡勞動參與率去年11月已突破65%,與2020年同期相比,約增加6.9萬中高齡勞動人口,但仍低於日、韓、美等國。
我國中高齡勞動參與率仍低於日、韓等國的原因為何?針對如何活化中高齡及高齡勞動力的具體對策為何?
而中高齡勞動參與者,比一般人更容易遇到職場歧視問題,勞動部要如何鼓勵企業消弭職場歧視,營造職場友善環境?
四、請勞動部研議修改定型化契約,明訂陪同移工就醫的責任歸屬
問題:仲介、移工、雇主,在完成招募聘僱前,會簽署定型化契約,而在移工進入職場後,然而,若移工發生身體不適等問題,需就醫時,卻無明確規範由雇主或仲介陪同移工前往就醫。
請問部長,若外籍家庭看護工發生身體不適的狀況時,有無規定是由仲介或是雇主陪同就醫?
申請外籍看護的家庭,多數都是因為家中已無人力負擔照護的情形,若家庭看護工身體不適需就醫,被看護者家中已缺少一名看護人力的情況下,照護人力吃緊,雇主如何陪同外籍看護就醫,為此,是否請勞動部研議,修改定型化契約,明訂陪同移工就醫的責任歸屬?
五、每年申請外籍家庭看護工、漁工人數仍持續增加,勞動部如何因應?
問題:據勞動部所提供資料,107-109年申請外籍家庭看護工案件數為115萬餘件、申請外籍漁工人數為6萬5千餘件,每年申請的案件數並無隨著申請案而減少,顯示國內勞動力市場對於家庭看護工及漁工需求仍相當大。
請問部長,過去的政策作為,仍無法改善看護工、漁工缺工現象,勞動部要如何重新檢視現行政策,來改善家庭看護工及漁工的缺工狀況?
委員楊瓊瓔書面質詢:
本席邀請勞動部。本席以下幾個問題和部長討論:
一、根據衛生福利部2019年「15-64歲婦女生活狀況調查報告」,2019年6月底已婚婦女曾因結婚離職者占20.9%,其中曾復職者占60.6%,復職間隔平均時間約4年7個月。已婚婦女曾因生育(懷孕)離職者占22.7%,其中曾復職者占59.9%,復職間隔平均時間約4年5個月。顯示已婚婦女曾因結婚離職及曾因生育(懷孕)離職者,皆約有4成勞動力,就此退出勞動市場。請問部長,勞動部對於協助女性重返職場以及打造友善女性的就業環境,目前還有哪些政策?成效如何?還能如何精進?根據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進行「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政策對於育兒勞工之影響及相關輔助政策探討」研究,發現未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的勞工,3年後投保薪資上升比率達22.4%、下降8%,但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的女性勞工,3年後投保薪資上升比率僅17.8%、下降則達15%,意謂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影響薪資成長。請問部長,如果育嬰留職停薪會影響薪資成長空間,我們如何協助勞工?年輕人已經因為低薪跟高房價不敢生小孩,如果育嬰還會對薪資影相這麼大,誰還敢生呢?
二、勞動部昨天公布最新減班休息(無薪假)統計,共實施2,304家,15,411人,相較上一期增加68家、686人。目前因為疫情仍然有邊境管制,所以許多支援服務業及運輸倉儲業者持續實施減班休息,這兩個行業占比達7成2,請問部長,無薪假居高不下,我們如何因應?根據勞動部的分析,目前實施減班休息的行業有近9成與邊境管制有關,包括批發零售業專賣觀光客的零售商店、住宿餐飲業專做觀光客的旅宿飯店等,隨著未來指揮中心逐漸採取放寬措施,或許5至6月會有新契機,請問部長,納在5、6月來臨以前,勞動部還有什麼可以幫助勞工的措施?
三、我國即將邁入超高齡化社會,隨著少子化趨勢,青壯年勞動人口逐年減低的狀況,銀髮族的勞動參與成為我們應該要關注的議題。台灣高齡勞動人口,2019年為29萬人,2020年提高到32萬人。根據部長的報告,勞動部110年1月起至111年1月底止,計協助中高齡者及高齡者7萬7,738人參加職業訓練,及協助18萬8,193人就業。專法於109年12月4日施行後,中高齡者勞動參與率已突破65%,高齡者勞動參與率亦持續上升,請問部長,勞動部對於中高齡勞動參與率以及高齡者勞動參與率的目標值為何?我們預計能達到幾%?除了專法上路之後,後續還有哪些配套措施可以協助中高齡求職者?或是鼓勵企業聘用中高齡員工?
委員廖國棟書面質詢:
勞動部業務報告質詢議題
壹、原住民族勞工資料庫
38婦女節才剛過一周,國家人權委員會最近針對CEDAW第4次國家報告之獨立評估意見焦點團體座談會,內容包含針對原住民的婦女。希望保障原住民婦女的工作權。但是出現一個很大的問題,原住民族勞工的基礎資料庫,嚴重不足,導致不能夠對症下藥,解決原住民婦女的問題。
1.部長,您身為一個職業婦女,看到同樣是婦女的原住民勞工,因為政府沒有建立基礎數據,導致無法全面分析瞭解並規劃適宜原住民婦女的勞工扶助政策,您忍心嗎?
依據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的定義,部是政策整合機關,委員會是政策統合。
因此,勞動部應該有完整的勞工數據資料庫,再由原民會做政策統合。但是目前連以原住民+婦女為條件的基礎資料庫都沒有,如何做符合原住民婦女需求的勞工政策。
再者,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8條規定:「政府對於居住原住民族地區外之原住民,應對其健康、安居、融資、就學、就養、就業、就醫及社會適應等事項給予保障及協助。」這邊的政府,指的是中央政府,不單單是原民會。
2.為了讓本來就可能處於經濟弱勢的原住民婦女能到妥適的幫助,本席於111年預算就有提案,勞工相關基本數據資料屬於勞動部管轄,上開數據以身分證字號作為搜尋條件,即可完整表列全體原住民族之勞動狀況,以作為更精細的規劃,以利規劃更完整的原住民族勞動政策方案。部長,您贊成嗎?
貳、勞退應視原民平均餘命特殊性
部長,首先,感謝所屬的勞保局。
因為在制定農民退休儲金條例之時,本席因考慮到原住民平均餘命低一般國民6-8歲,可能導致領取的實際年限比一般國民低,因此要求農民退休儲金之領取及計算方式,要視原住民的狀況,有所調整,並得滾動式檢討。
於是才會有農民退休儲金條例第15條規定
農民退休儲金之領取及計算方式為退休儲金專戶本金及累積收益,依據年金生命表,以平均餘命及利率等基礎計算所得之金額,按月定期發給。
第一項所定年金生命表、平均餘命、利率及金額之計算,由勞保局依全國、原住民及身心障礙身分,分別擬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定。
同樣的狀況,農委會當時依據原住民的特殊性,因此,做了妥適的處置,就是視實際情況滾動檢討,原住民農民退休儲金之領取及計算方式。
如今,部長,為了保障原住民勞工的權益,您同意原住民勞工的退休儲金之領取及計算方式,可以視原住民的平均餘命,依實際狀況滾動檢討修正,必要時修法或者同意以修法做最好的處置嗎?
壹、五年來實質薪資倒退
部長,您在報告中指出「110年工業及服務業受僱員工每人每月總薪資平均為新臺幣(以下同)5萬5,792元,經常性薪資平均為4萬3,209元,較109年分別增加3.01%及1.92%;經剔除物價變動因素後,實質總薪資及實質經常性薪資分別增加1.03%及減少0.04%。」,是近五年首次全年實質經常性薪資呈現倒退,這也顯示出經常性薪資成長追不上物價上漲的速度。
在受僱勞工薪資結構中,「經常性薪資」扮演重要角色,包含本薪及月津貼等,也就是一般慣稱的月薪;至於「非經常性薪資」包含年終獎金、年節獎金、績效獎金及加班費,兩者合計即為上班族領到的總薪資。實質經常性薪資及總薪資則是剔除物價因素後,代表勞工實際能用來生活的薪資。但物價漲得凶,導致去年每人每月實質經常性薪資呈現五年來首次負成長,今年除了疫情外更遭逢俄羅斯與烏克蘭的戰爭。
如今俄羅斯入侵烏克蘭戰事持續,連帶影響國際能源價格飆升,帶來極大不確定性;國發會主委龔明鑫3月14日日表示,估計最糟糕情況下,油價至年底上漲3成,將推升全年消費者物價指數約0.6個百分點,通膨率上看2.5%。
行政院主計處統計,2019年薪資中位數為49.8萬,2020年薪資中位數為50.1萬,薪水成長0.48%(基本工資調5.21%,但高於基本工資的受薪階層薪資增加幅度不大),但2020年的通貨膨脹率卻是1.86%,薪資漲幅跟不上通貨膨脹率。這也是明明通貨膨脹率不高,大多數台灣人卻感覺物價上漲的原因。
這意味著,台灣的勞工朋有的薪資被上漲的物價慢慢吞食了。
貳、台灣薪資差異逐漸拉大
主委您的報告中說台灣平均薪資5萬5,792元,而2020年台灣的薪資中位數僅是50.1萬,也就是月薪大約4.2萬,有將近405萬人是領這區間的薪水,而主計總處公布2020年的薪資中位數50.1萬元(年薪),年增率0.48%創近四年最低,這意味的是甚麼?台灣薪資中位數以下勞工的薪資年增加是少的,而薪資越高的人,其薪資增加的幅度遠高於低薪者,而且低薪跟高薪的比例是慢慢擴大。
就總薪資在各產業間的分布情況來看,去年以海運業的14.8萬元最高,年增47.4%,反映海運公司去年業績大增行情。僅以年終獎金為例,公營的陽明平均有13個月,萬海平均有18個月,長榮平均為40個月,都創歷史最高,甚有年資20餘年的經理拿到82個月,以致年終獎金破千萬元,這些當然明顯拉高總體的平均薪資,何況還有豐厚的績效獎金尚未計入。但今年如果疫情緩歇,塞港問題抒解,海運業的獲利降低,年終、績效獎金就會下降,今年平均總薪資可能大幅降低。
相對地,受疫情影響較大的觀光餐飲事業等,例如汽車客運業2.9萬元、美容美髮美體業不到3萬元,僅為全體平均數的一半左右,每月總薪資特別偏低,顯然有些「慘業」的總薪資都被總體的平均數掩蓋了。
參、問題
1.主委,如果烏克蘭與俄羅斯的戰爭持續下去,勞動部有預估最壞的形況下勞工的薪水會被上漲的物價吃掉多少?
2.今年元旦基本工資月薪、時薪調漲5.21%,但從主計總處過去的統計資料來看,薪資中位數的增加幅度不大,這也導致絕大多數受薪階級感受不到調漲基本工資的效益,對此勞動部有甚麼建議可以讓台灣薪資中位數調整的幅度能接近基本工資調漲的幅度?雖然經濟發展是經濟部的主要權責,但經濟發展如何轉成受薪階級的薪資也是勞動部的責任,經濟發展要讓全體受薪階級都能感受,而不是每次都調整基本工資。
3.主計總處日前發布2月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年增率為2.36%,已連續7個月超越2%的通膨警戒線,而戰爭對物價的影響,預計在3月將會更加明顯,如今民眾已經感受到物價上漲的壓力,雖然經濟發展不是勞動部的主要業務,但面對物價上漲勞工實質薪資縮水,勞動部有甚麼妙方可以讓勞工免於物加上長的苦?
4.蔡總統政見提到「訂『最低工資法』,保障勞工及其家庭的最低生活水準,立法改變目前基本工資審議程序,提高審議的議決位階,並將最低生活所需,參考的社經指標入法,讓制度更為健全,穩定明確的調整最低工資,撐住勞工及其家庭經濟生活。」本屆立法院已經有7個委員版本,請問勞動部甚麼時候要報立法院審議,蔡總統任期剩不到兩年了,勞動部麻煩努力一點,不要削蔡總統面子。
5.營建署發布營造業缺工達歷史新高,勞工職缺多達11萬人而這也是房價成本的關鍵影響之一。工程進度不能緩、不得延、不可拖,可相關技術職缺找不到人,那該如何呢?只好加價請人,那麼每個工地都有同樣的問題,就演變成在給予的工資上彼此間競爭拉價搶工,但還是找不到人,甚至危及政府公共工程的進度,營建工會甚至上書總統請命,對此勞動部怎麼看?對於營建業缺工問題有甚麼解方?
6.本席本次質詢之議題,請勞動部於兩周內提出書面報告給本席國會辦公室。
主席:現作以下決定:第一,報告及質詢完畢;第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先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在兩週內答復,委員另有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本日會議到此結束。現在散會。
散會(12時5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