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內政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1年3月23日(星期三)9時2分至13時36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2會議

主  席 張委員宏陸

主席:出席委員14人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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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內政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11年3月21日(星期一)上午9時2分至10時1分

地  點:紅樓202會議室

出席委員:羅美玲  鄭天財Sra Kacaw   李德維  王美惠  翁重鈞  賴香伶  湯蕙禎  張宏陸  鄭麗文  吳琪銘  管碧玲  林文瑞

   委員出席12人

列席委員:陳歐珀  劉世芳  葉毓蘭  陳椒華  洪孟楷  邱顯智  邱臣遠  孔文吉  楊瓊瓔  林德福  高嘉瑜  蔡易餘  何欣純  廖婉汝  李貴敏  張其祿  陳雪生  羅明才  

   委員列席18人

請假委員:莊瑞雄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委員請假2人

列席人員:內政部部長徐國勇

實施平均地權基金主持人花敬群

營建建設基金主持人花敬群

國土永續發展基金主持人徐國勇

黃瑞景先生獎學基金主持人張琬宜

胡原洲女士獎(助)學基金主持人張琬宜

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執行長楊振隆

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董事長沈景鵬

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董事長周光宙

財團法人中央營建技術顧問研究社董事長黃宏順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代理董事長花敬群

行政院主計總處基金預算處科長蔡瑋純

主  席:張召集委員宏陸

專門委員:賈北松

主任秘書:鄭雪梅

紀  錄:簡任秘書 周厚增 簡任編審 吳人寬

   科  長 陳品華 專  員 喻 珊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 論 事 項

一、繼續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作業基金─實施平均地權基金、營建建設基金。

二、繼續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特別收入基金─國土永續發展基金。

三、繼續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信託基金─黃瑞景先生獎學基金、胡原洲女士獎(助)學基金。

四、繼續審查內政部函送111年度「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財團法人中央營建技術顧問研究社」預算書案。

五、繼續審查內政部函送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111年度預算書案。

決議:

一、實施平均地權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4,954萬6千元,照列。

2.業務總支出:1,494萬7千元,照列。

3.本期賸餘:3,459萬9千元,照列。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無列數。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無列數。

(七)補辦預算:無列數。

(八)通過決議5項:

1.實施平均地權基金自109年12月31日起由行政院授權設立,適時協助地方政府加速開發、協助部會取得重大建設用地,節省用地取得經費同時帶動地方發展。111年度業務計畫區段徵收及土地重劃僅針對新北市兩處進行辦理,爰請內政部研議策進作為及提高效率方案,並於三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張宏陸

連署人:湯蕙禎  王美惠

2.為協助中央各部會取得重大政策所需建設用地,以及適時協助地方政府加速辦理具專案性、政策性之整體開發,內政部設立實施平均地權基金,以區段徵收或土地重劃方式自主興辦開發,期望達到有效掌控開發模式、開發進度,以及節省建設用地取得所需經費,適時協助地方政府取得建設用地,帶動地方發展。該基金自111年度起編列預算,支應新北市土城司法園區區段徵收計畫及新北市汐止區文高三用地市地重劃計畫之開發經費。

依預算法第21條規定,該基金爰訂定「實施平均地權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並於110年4月至6月辦理草案預告,110年8月6日送行政院審議,已於11月10日訂定發布。

內政部成立實施平均地權基金,並自111年度起編列預算,請內政部儘速研議訂定會計制度等內部控制相關規章,以健全基金之財務業務運作,於3個月內提供書面報告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提案人:王美惠

連署人: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湯蕙禎

3.內政部於109年底成立「實施平均地權基金」,自111年度起編列預算。該基金111年度預算案編列業務收入4,954萬6千元,業務成本與費用1,494萬7千元,收支相抵後賸餘3,459萬9千元。

該基金用途係為協助中央各部會取得重大政策所需建設用地、適時協助地方政府加速辦理具專案性、政策性之整體開發,內政部依「中央政府特種基金管理準則」第5條,經行政院同意於109年底設立「實施平均地權基金」,以區段徵收或土地重劃方式自主興辦開發,可以有效掌控開發模式、開發進度,以及節省建設用地取得所需經費,適時協助地方政府取得建設用地,帶動地方發展。

該基金自111年度起編列預算支應經費:

(1)新北市土城區司法園區區段徵收計畫。

(2)新北市汐止區文高三用地市地重劃計畫之開發經費。

但是,依預算法第21條規定:「政府設立之特種基金,除其預算編製程序依本法規定辦理外,其收支保管辦法,由行政院定之,並送立法院」,該基金因此訂定「實施平均地權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於110年4月至6月辦理草案預告,並於8月6日送行政院審議,已於11月10日訂定發布。

因該基金事涉各項地方重大建設經費,爰請內政部儘速依照「預算法」規定,加速建立會計制度等內部控制相關規章。

提案人:湯蕙禎

連署人:王美惠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4.111年度內政部附屬單位預算「其他長期投資─政策性開發不動產」編列31億4,879萬7千元預算,係為辦理新北市土城司法園區區段徵收計畫。

為配合司法與矯正機關遷建(臺北看守所、臺北女子看守所、新北市地方法院、新北市地方檢察署)需要,同時紓解國道3號中和及土城交流道交通壅塞問題,內政部爰擬定土城司法園區整體開發計畫,就解禁後之「土城彈藥庫原址用地」進行區段徵收整體規劃開發,行政院已於110年5月間核定,並採2期開發方式進行:

第1期新北市土城司法園區區段徵收計畫期程為110至116年度,開發總成本122億0,359萬8千元,其中111年度先行編列31億4,879萬7千元。

土地徵收範圍包含:原土城彈藥庫軍事禁建、限建範圍,部分土城都市計畫暫緩發展區內屬北土城交流道匝道口工程用地、土城計畫區與原軍事禁建、限建範圍之非都市土地與土城都市計畫相鄰之保護區,以區段徵收方式辦理開發,徵收後主要用於土城交流道用地、司法與矯正機關遷建用地。

規劃時程:110年度辦理前置規劃作業,111年度辦理協議價購土地、區段徵收公聽會及徵收公告,112年度進行地上物拆遷及高速公路用地交付作業,113至115年度辦理公共工程施工、抵價地分配作業及機關用地與司法專用區用地交付作業,預計116年度辦竣財務結算成果報告,以配合司法與矯正機關遷建用地需要及116年度北土城交流道通車時程。

該計畫涉及單位除營建署以外,亦涉及新北市政府、交通部國道高速公路局、司法院、法務部等,事權複雜。因此請內政部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說明是如何與各單位協調溝通,除解決新北市土城司法園區區段徵收計畫土地以外,同時亦能協助規劃「土城交流道」未來得以順利通車,以有效舒緩當地交通擁塞問題。

提案人:湯蕙禎

連署人:王美惠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5.111年度「實施平均地權基金」編列「其他長期投資─政策性開發不動產」預算共1億2,054萬元,用於辦理新北市汐止文高三用地市地重劃計畫:辦理市地重劃計畫書報核及公告實施,舉行土地所有權人說明會及異議處理,地上物查估及發放拆遷補償費等事項。

該案是因營建署為配合「社會住宅興辦計畫」,擇定辦理新北市汐止文高三用地市地重劃計畫,透過市地重劃方式取得社福用地,以供規劃興辦「汐止區社會住宅」,藉以重新整理重劃區地籍,改善當地生活環境。

計畫期程110至113年度共4年,110年度已先由內政部支應10萬8千元之先期作業費,111至113年度改由該基金編列2.67億元經費,重點如下:

(1)重劃區域:

新北市汐止大同路2段,南側近台鐵汐科站,北側近汐止交流道,現況為倉儲、資源回收場、閒置空地。

(2)規劃面積:

市地重劃面積約3.54公頃,透過都市計畫變更,將文高三用地及其周圍用地規劃以市地重劃重新整理地籍,以取得社福用地(0.68公頃)、住宅區(1.37公頃)、道路及公園(1.36公頃)及其他用地。

內政部於110年度起開始辦理該計畫各項前置作業,包括選定重劃區、籌編經費、舉行土地所有權人座談會及編造基本圖冊等工作事項,111年度擬辦理市地重劃計畫書報核及公告實施,舉行土地所有權人說明會及異議處理,地上物查估及發放拆遷補償費等工作。

該案營建署預計於111年8月完成環境影響評估、水土保持計畫及都市計畫變更審議後,由內政部依平均地權條例第56條第2項規定,擬具市地重劃計畫書草案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公告實施,據以辦理後續市地重劃事宜,然查市地重劃計畫書送經上級主管機關核定時,尚須公告滿30日後實施,公告期間若有反對意見,尚須進行「調處」等程序,方可以進行地上物查估及發放補償金等作業,是否能如預定期程於111年度內辦理「地上物查估及發放補償金」,仍有疑問。

另外,該基金111年度預算案除編列重劃費用4,096萬9千元(含地上物補償費3,688萬7千元、地籍整理費167萬元、查估委辦費50萬元及重劃業務費191萬2千元)外,卻編列有工程費用7,802萬4千元(含施工工程費473萬2千元、管線工程費7,279萬5千元、工程管理費49萬7千元)。

但是查原訂之「新北市汐止文高三用地市地重劃計畫預計時程表」,112年度才為施工年度,因此「實施平均地權基金」所編列之111年度工程施工經費,並不符合原擬訂於112年度進行施工之時間。因此,請內政部應衡酌實際狀況,重新調整工作期程、預算編列時間點。

新北市汐止文高三用地市地重劃計畫預計時程表

 

年度

工作內容

110

選定重劃區、籌編經費、舉行土地所有權人座談會及編造基本圖冊等。

111

辦理市地重劃計畫書報核及公告實施,舉行土地所有權人說明會及異議處理,地上物查估及發放拆遷補償費等。

112

工程施工,查定重劃前後地價,土地分配設計及計算負擔等。

 

113

分配結果公告及異議處理、地籍整理及權利變更登記、點交土地及清償。

資料來源:立法院預算中心

提案人:湯蕙禎

連署人:王美惠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二、營建建設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53億4,165萬1千元,照列。

2.業務總支出:113億1,878萬8千元,照列。

3.本期短絀:59億7,713萬7千元,照列。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67萬6千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無列數。

(七)補辦預算:306萬7千元,照列。

(八)通過決議7項:

1.111年度「住宅基金」之「業務成本與費用」編列101億8,240萬2千元,爰凍結100萬元,俟內政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1)住宅基金「業務成本與費用」編列101億8240萬2千元,其中「社會住宅興辦經費」編列37億1,927萬元,為協助青年及弱勢家戶基本居住需求,行政院推動社會住宅興辦計畫係以多元方式取得社會住宅,其一為直接興建,另一為包租代管,惟二者所預定提供之社會住宅數量仍未達政策目標。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內政部針對強化推動社會住宅興辦計畫,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宏陸

連署人:湯蕙禎  王美惠

(2)為協助青年及弱勢家戶基本居住需求,行政院核定社會住宅興辦計畫,規劃於8年間興辦20萬戶社會住宅,除直接興建12萬戶外,另以包租代管8萬戶增加社會住宅之量能。

經查106年度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試辦計畫,已於108年11月底屆期,累計媒合僅5,157戶次、占總核定戶數9,670戶之53.33%,成效不盡理想。包租代管第2期計畫縣市版,截至111年2月累計媒合8,590戶、占總核定之戶數1萬3,700戶之62.70%。包租代管計畫整體執行情形(含第2期、第3期縣市版及公會版)目前媒合戶數3萬3,243戶,距離原本設定110年底要達成5萬戶之目標差距甚大,實際媒合率仍有提升空間。其中,嘉義市第2期僅媒合281戶,第3期111年1月底上路,預計目標500戶租屋媒合。

據營建署說明,包租代管計畫執行成效不佳,主要係我國租賃市場長期為小眾市場,房東較無委託業者辦理包租代管習慣,租屋市場長期地下化,以致媒合情形不如預期。爰此,凍結該項預算,請內政部強化推動包租代管研議具體作為以提高政策誘因,提升現有民間閒置房屋使用率、激勵屋主釋出空屋資源進入租屋市場;並視包租代管各期計畫後續實施情形,持續宣導以提高媒合率,俾提升計畫成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美惠

連署人: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湯蕙禎

(3)111年度「營建建設基金」之「住宅基金」中「其他業務費用─雜項業務費用─會費、捐助、補助、分攤、救助(濟)與交流活動費─捐助、補助與獎助」項下編列1,972萬6千元,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原有住宅無障礙措施改善先期計畫。

然因增設升降設備或是無障礙設施,仍需民眾自行負擔部分支出,且須經一定比例之共有人或區分所有權人同意,導致申請意願不高,108年度至110年8月底之預算執行率僅各為8.74%、0%及6.82%,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內政部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美玲

連署人:王美惠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4)111年度「住宅基金」之「業務成本與費用」編列101億8,240萬2千元,其中「其他業務費用」之「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原有住宅無障礙措施改善先期計畫」編列1,972萬6千元。為加速建構無障礙環境,補助原有住宅增設無障礙設施,補助範圍包括符合一定標準之原有住宅公寓大廈共用部分改善無障礙設施、原有住宅公寓大廈5層以下建築物共用部分改善無障礙設施及設置昇降設備。惟增設無障礙措施尚需自行支付相關支出等因素,致申請意願低落。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內政部針對鼓勵民眾申辦並強化宣導計畫,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宏陸

連署人:湯蕙禎  王美惠

2.111年度「中央都市更新基金」之「業務成本與費用」編列3億2,309萬6千元,爰凍結50萬元,俟內政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1)111年度「中央都市更新基金」之「行銷及業務費用」項下「服務費用」編列80萬7千元,其中國外旅費編列47萬7千元,然因考量全球新冠肺炎變種病毒再起,對於111年度疫情影響仍不明,可預期赴國外考察,仍有相當風險。為督促預算有效運作,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內政部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琪銘

連署人:王美惠  湯蕙禎

(2)111年度「中央都市更新基金」之「其他業務費用」編列1億9,545萬元,其中「補助地方政府辦理老舊公寓整建維護規劃建設與工程施作」編列4,000萬元。我國平均屋齡老化,形成公共安全之隱憂,都市更新重建為提升民眾居住安全及品質之方法,惟我國都市更新速度仍為緩慢,推動情形未盡理想。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內政部針對都市更新前改善建築物耐震能力不足等公安問題及加速都市更新重建,提出策進作為,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宏陸

連署人:湯蕙禎  王美惠

(3)111年度「中央都市更新基金」之「其他業務費用─雜項業務費用─會費、捐助、補助、分攤、救助(濟)與交流活動費─捐助、補助與獎助」編列3,000萬元,補助政府機關(構)辦理都市再發展及公共設施用地檢討之規劃作業。惟截至110年7月底,擬進行之375處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案件,僅4處已完成核定發布實施,成效有待加強。內政部應積極敦促地方政府變更不必要之公共設施用地,以維護所有權人之權益,促進土地資源合理使用。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內政部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美玲

連署人:王美惠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4)為有效利用土地資源,檢討變更不必要之公共設施用地,以維護所有權人權益,並促使有限之土地資源合理利用,內政部於102年11月29日訂定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檢討變更作業原則,另為協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加速辦理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由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

該補助作業原訂作業期程為103至106年度,考量第一階段盤點清查全市、全縣公共設施用地屬性多且面積大,且各類公共設施用地開闢使用情形、機關需求調查繁瑣,爰修正延長作業期程至110年。惟截至110年7月底,擬進行之375處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案件,僅4處已完成核定發布實施,其餘皆未完成。另該補助款104至110年8月底之預算執行率,各為72%、38%、16%、11%、56%、57%及31%,預算執行情況不盡理想。

為有效利用土地資源,檢討變更不必要之公共設施用地,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內政部督促地方政府於一定期限內積極辦理並提出改善作法,俾提升計畫成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美惠

連署人: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湯蕙禎

3.111年度「營建建設基金」之「其他業務費用」項下分支計畫「服務費用」編列14億2,911萬9千元。根據行政院106年3月6日所核定興辦計畫,規劃8年興辦20萬戶社會住宅,透過興建12萬戶及包租代管民間空餘屋8萬戶來達成目標。經查,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所公布的資料顯示,直接興辦社會住宅的進度顯示,截至110年8月底合計4萬7,340戶,尚有7,936戶待開工、2萬0,639戶仍在興建中,其期程計畫能否在8年內完成進度而有所疑慮,為督促預算有效運用,爰請內政部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吳琪銘

連署人:王美惠  湯蕙禎

4.111年度「營建建設基金」之「住宅基金」中「其他業務費用─雜項業務費用─會費、捐助、補助、分攤、救助(濟)與交流活動費─補貼(償)、獎勵、慰問與救助(濟)」編列59億7,962萬2千元,辦理各項住宅貸款利息差額及租金補貼。然106至109年度該科目之預算編列分別為46億餘元、44億餘元、44億餘元及48億餘元,預算執行率分別為87%、84%、83%及85%,均有賸餘6億元以上,爰請內政部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羅美玲

連署人:王美惠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5.111年度「營建建設基金」分基金「住宅基金」之「其他業務費用」項下分支計畫「會費、捐助、補助、分攤、救助(濟)與交流活動費」中,辦理「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包租代管計畫」編列經費10億0,136萬6千元。有鑒於106年度「包租代管試辦計畫」(縣市版)至108年11月底屆期之累計媒合率為53.33%,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3期計畫(縣市版)及(公會版)至110年8月底之累計媒合率各為1.77%、18.78%,因實施日尚短,實施成效仍待提升,為督促預算有效運用,爰請內政部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吳琪銘

連署人:王美惠  湯蕙禎

6.行政院於104年9月間核定整體住宅政策,期在多元居住協助與社會住宅之規劃下,達到不同所得水準、身心機能、性別、年齡等國民,均擁有適宜且有尊嚴居住環境之目標。另為落實「安心住宅計畫」,計畫目標為8年內完成規劃興建20萬戶只租不賣社會住宅,行政院爰推動社會住宅興辦計畫,預計在113年底完成興建20萬戶社會住宅,住宅基金於111年度預算案編列社會住宅興辦經費37億1,927萬元。經查,截至111年2月底止原住民族人移居至都會地區人數業已達到28萬3,096人、占族人人數之48.71%,內政部應研議原住民族人得優先承租社會住宅,並提供更為優惠之租金折扣,以滿足族人在都會地區之租屋需求,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辦理情形書面報告。。

提案人: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王美惠  管碧玲

7.111年度中央都市更新基金預算,編列補助地方政府委外成立輔導團辦理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業務2,000萬元;補助辦理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計畫補助作業3,000萬元。為因應潛在災害風險,加速都市計畫範圍內危險及老舊瀕危建築物之重建,內政部補助辦理危老重建計畫,冀帶動危老建築之重建,改善居住環境,提升建築物安全與國民生活品質。

經查自107年度辦理危老重建補助以來,截至110年8月底計有2,237件申請案,核准1,700件,包含107年度72件、108年度314件、109年度850件、110年截至8月底464件;其中嘉義市累計受理案件20件、僅核准15件。雖全國整體案件量逐年成長,惟對比我國屋齡30年以上之房屋高達449萬餘件,仍屬有限。據營建署說明,係因危老重建須經住戶全體同意始得進行,及重建工程經費籌措不易等因素,致申請危老重建案件未如預期。

考量我國屋齡老化,為加速都市計畫範圍內危險及老舊瀕危建築物之重建,請營建署積極宣導,確實瞭解協助解決實務執行之困難,並研議具體作法俾強化建築物安全與提升國民生活品質,以利政策推動,並於1個月內提供書面報告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提案人:王美惠

連署人: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湯蕙禎

三、國土永續發展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基金來源與用途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

1.基金來源:94億8,140萬5千元,照列。

2.基金用途:2億9,445萬9千元,照列。

3.本期賸餘:91億8,694萬6千元,照列。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補辦預算:無列數。

(五)通過決議4項:

1.111年度「國土永續發展基金」之「國土永續發展相關計畫」編列2億9,435萬9千元,爰凍結100萬元,俟內政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1)111年度「國土永續發展基金」於「國土永續發展相關計畫」編列2億9,435萬9千元,經查,國土計畫法應訂子法共計22項,迄至110年8月底止已完成13項,預定於113年6月底前全數完成。惟其中「國土永續發展基金水電事業機構附徵及罰鍰提撥辦法」、「國土計畫土地違規使用檢舉獎勵辦法」、「國土功能分區圖繪製作業辦法」及「屬一定規模以上或性質特殊土地使用認定標準」等4項子法預計於109年度完成,至今仍在辦理當中。為加速立法進度,俾利基金業務推動及各縣市辦理國土計畫,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內政部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美玲

連署人:王美惠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2)111年度「國土永續發展基金」之「國土永續發展相關計畫」編列2億9,435萬9千元,惟國土永續發展基金109年度及110年至8月底止,預算執行率雖較前3年度提升,惟仍未達8成,且查內政部國土永續發展基金管理會第12次會議紀錄所指,作業單位允應確實掌控辦理進度,提高預算執行率;另內政部依法應訂國土計畫法相關子法共計22項,截至110年11月底,尚有9項未完成,允應積極辦理。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內政部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宏陸

連署人:湯蕙禎  王美惠

(3)111年度「國土永續發展基金」於「國土永續發展相關計畫」項下編列委託調查研究費1億6,360萬元,係辦理全國國土計畫公告後配套機制、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輔導機制,以及國土計畫相關專題之委託辦理經費。經查國土計畫委託調查研究案件辦理情形,106年度至110年8月底止簽約件數41件,已結案件數20件,其中108年度4件,109年度5件,顯示預算執行尚欠理想,年代久遠無法結案。為督促預算有效運作,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內政部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琪銘

連署人:王美惠  湯蕙禎

(4)國土永續發展基金編列委託調查研究費,係辦理全國國土計畫公告後配套機制、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輔導機制,以及國土計畫相關專題之委託辦理經費。

經查國土計畫委託調查研究迄至110年8月底止,尚有108及109年度已簽約案件待完成,106年度至110年8月底止簽約件數41件,已結案件數20件,辦理中件數21件,其中108年度4件,109年度5件,合計9件,顯示部分案件辦理時間頗長,應積極辦理。另111年預算編列1億6,360萬元,高出110年度預算數28%,且超過109年度決算數2.3倍,增幅頗大,且109年度預算執行率僅81.08%,應視實際預算需求檢討是否有增列預算之必要。

國土計畫係我國管轄之陸域及海域所訂定引導國土資源保育及利用之空間發展計畫,亦為國家公園計畫及都市計畫之上位計畫,故內政部應針對委託案件辦理進度檢討結案比率過慢之情形,並應衡酌以前年度執行量能覈實編列預算數。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內政部以共同落實國土永續發展目標,提出檢討改善作法與具體規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美惠

連署人: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湯蕙禎

(5)國土永續發展基金編列補(協)助政府機關(構)費,係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委託辦理鄉村地區整體規劃、執行違規查處作業、原住民族部落現況調查及溝通等經費。配合「國土計畫法」第45條規定,國土功能分區圖劃設作業期程展延2年,故營建署應督促直轄市、縣(市)政府,於114年4月底前完成各該國土功能分區及其分類劃設作業並公告實施。

經查營建署補助22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國土功能分區圖劃設作業經費,迄至110年8月底止已核定經費共1億5,637萬元,已撥付9,186萬2千元,占核定補助款之比率僅58.74%。據營建署說明,將持續召開功能分區研商會議督促直轄市、縣(市)政府儘速請領補助款項;並確實掌握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實際辦理情形。

國土功能分區圖劃設作業攸關各直轄市、縣(市)分區分類土地使用管制、人民財產權益等問題,為達成國土實質管制成果,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推動國土規劃需審慎執行並落實民眾參與。另國土功能分區圖劃設作業為國土計畫實施重要項目之一,營建署應積極督促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積極辦理各該國土功能分區及其分類劃設作業,俾於法定時程公告。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內政部針對直轄市、縣(市)國土功能分區圖劃設作業執行情形提出檢討改善作法與具體期程規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美惠

連署人: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羅美玲

2.為因應氣候變遷,確保國土安全,保育自然環境與人文資產,促進資源與產業合理配置,強化國土整合管理機制,並復育環境敏感與國土破壞地區,追求國家永續發展,爰制定「國土計畫法」,依土地資源特性、環境容受力及地方發展需求,研訂各級國土計畫及劃設國土功能分區,建立土地使用秩序,引導國土保育與發展,依據國土計畫法第44條之規定,內政部設置國土永續發展基金。

全國國土計畫已於107年4月30日完成公告,依據國土計畫法第45條第2項規定,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應於110年4月30日一併公告實施。經查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草案)審議作業辦理情形,雖18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經內政部核定皆於法定期程內完成公告,惟國土計畫法應訂子法共計22項,迄至110年8月底止已完成13項,仍有9項未完成,完成比率僅59%。

為避免影響基金業務推動及直轄市、縣(市)後續工作之進行,請營建署積極完成國土計畫應訂子法之法制作業並提出相關期程規劃,於1個月內提供書面報告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提案人:王美惠

連署人: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湯蕙禎

3.111年度「國土永續發展基金」之「國庫撥充國土永續發展基金」編列撥補國土永續發展基金94億7,199萬2千元,用於該基金辦理國土計畫政策等經費。

依「國土計畫法」第44條規定,營建署106至109各年度撥補「國土永續發展基金」:1億2,734萬5千元、1億2,016萬8千元、9,739萬3千元、9,154萬9千元,110年度預算撥補9,154萬9千元、截至110年8月底實際撥補4,702萬6千元,111年度預算案編列有94億7,199萬2千元。

營建署各年度撥補國土永續發展基金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預算數

決算數

執行率

106

127,345

127,345

100%

107

120,168

120,168

100%

108

97,393

97,393

100%

109

91,549

91,549

100%

110

91,549

47,026

51.37%

 

111

9,471,992

資料來源:營建署。110年度決算數為截至110年8月底執行數。

「國土計畫法」為我國空間規劃及土地使用管制之重要依據,「國土永續發展基金」自106年度成立以來,配合全國國土計畫、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及國土功能分區圖之法定期程及政策方向,編列補助各地方政府辦理相關工作經費,但是因各地方政府延後提案期限等因素,以致該基金106至109年度支出預算執行率各為25.09%、50.39%、56.80%、72.20%,110年度截至8月底支出預算執行率也僅53.88%,預算執行率不理想:

「國土永續發展基金」支出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預算數

決算數

執行率

執行落後原因

106

126,757

31,797

25.09%

主要係因該年度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國土計畫規劃作業經費,配合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進度,延後提案期限,致無法納入該年度執行數所致。

107

120,168

60,548

50.39%

主要係因該年度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國土功能分區圖劃設作業經費,配合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進度,延後提案期限,致無法納入該年度執行數所致。

108

97,393

55,316

56.80%

主要係因該年度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國土功能分區圖劃設作業經費,配合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進度,延後提案期限,致無法納入該年度執行數所致。

109

137,011

98,921

72.20%

主要係因該年度補助地方政府辦理鄉村地區整體規劃作業經費,配合國土計畫法修法時程,延後直轄市、縣(市)政府提案期限,致無法納入該年度執行數所致。

110

203,647

109,733

53.88%

主要係因本年度各地方政府部分委辦案刻正研議委辦工作項目及辦理招、決標作業,尚未達撥款條件所致。

 

111

294,459

 

資料來源:營建署。110年度決算數為截至110年8月底執行數。

爰請內政部研議改善「國土永續發展基金」執行率低落問題,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提案人:湯蕙禎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連署人:王美惠

4.為因應氣候變遷,確保國土安全,保育自然環境與人文資產,促進資源與產業合理配置,強化國土整合管理機制,並復育環境敏感與國土破壞地區,追求國家永續發展,台灣業已制定「國土計畫法」,以依土地資源特性、環境容受力及地方發展需求,研訂各級國土計畫及劃設國土功能分區。為尊重原住民族傳統文化、領域及智慧,國土計畫法規定原住民族土地得擬定特定區計畫或另訂土地使用管制規定,但國土永續發展基金106至109年度預算執行率分別為25.09%、50.39%、56.80%及72.20%,110年度迄至8月底分配預算執行率僅53.88%,不利原住民族土地鄉村地區劃設工作之推動。內政部應會同原住民族委員會、直轄市、縣(市)政府等有關機關,積極推動原住民族土地鄉村地區劃設工作相關作業,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辦理情形書面報告。

提案人: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王美惠  管碧玲

四、黃瑞景先生獎學基金

(一)基金運用計畫:應依據收支、餘絀撥補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總收入:7千元,照列。

(三)總支出:6千元,照列。

(四)本期賸餘:1千元,照列。

五、胡原洲女士獎(助)學基金

(一)基金運用計畫:應依據收支、餘絀撥補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總收入:7千元,照列。

(三)總支出:8千元,照列。

(四)本期短絀:1千元,照列。

六、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

(一)工作計畫:應依據收入與支出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收入、支出及餘絀:

1.收入:5,853萬元,照列。

2.支出:5,853萬元,照列。

3.本期賸餘:0元,照列。

(三)通過決議1項:

1.行政院成立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秉持賠償、紀念活動與撫慰之原則,積極透過舉辦各種活動、回復受難者名譽、真相調查與實地訪察等事宜,以撫慰受難者及家屬之心靈創痛,促進台灣社會查明與瞭解真相,以落實平反,歸還台灣社會公平與正義。

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在2009年完成法制化,並經營「二二八國家紀念館」,朝向「紀念、教育、文化」三大方向進行運作。經查越來越多年輕世代或新住民族群,因為沒有經歷過省籍衝突的年代,對二二八的歷史脈絡已愈趨無感。考量大部分年輕人對二二八事件的理解,大多是透過主流媒體的訊息,為了讓不同世代的人都能夠串連起對歷史的共鳴,理解反威權、反壓迫的概念,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應研議透過結合網路影音或社群媒體資訊傳播的途徑,用更多元的方式來活化二二八國家紀念館,並建立更多歷史文化教育的推廣交流機會,讓民眾更能理解歷史,也讓二二八國家紀念館具有國際能見度,並於1個月內提供書面報告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提案人:王美惠

連署人: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湯蕙禎

七、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

(一)工作計畫:應依據收入與支出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收入、支出及餘絀:

1.收入:1億6,476萬元,照列。

2.支出:1億6,432萬5千元,照列。

3.本期賸餘:43萬5千元,照列。

(三)通過決議4項:

1.111年度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之「勞務成本」編列1億3,428萬4千元,其中「營建產業資訊諮詢服務相關專案」編列2,410萬6千元(增列526萬4千元),該院長期辦理相關諮詢服務,惟近來業務收支均呈短絀狀況,爰請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針對擴大服務量能及撙節管理業務等,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張宏陸

連署人:湯蕙禎  王美惠

2.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設有營建管理組,以從事營建管理領域相關研究為基礎,同時發展專業營建管理服務為主軸,提供相關工程管理等問題之服務。

經查近年來營建管理相關專案之服務收入未如預期,且入不敷出,108年度原預計勞務收入2,300萬元、勞務淨利349萬5千元,實際勞務收入1,773萬6千元、勞務淨損61萬元;109年度原預計勞務收入2,200萬元、勞務淨利327萬2千元,實際勞務收入1,744萬5千元、勞務淨損21萬元;110年度截至8月底實際勞務收入700萬7千元、勞務淨損56萬8千元,顯示近年來營建管理相關專案之服務收入未如預期。據該院表示,係因相關案件之工期延宕或配合報告審查作業,致收入往後遞延所致。

鑑於近年我國營建業面臨缺工及成本上漲等因素,導致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進行營建管理相關專案期程拖延,因而勞務收入降低並入不敷出,請研議改善及因應作法,於1個月內提供書面報告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提案人:王美惠

連署人: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湯蕙禎

3.根據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資料顯示,111年度預算案「品質驗證及資源再利用專業服務」編列4,000萬元,辦理各項驗證及資源再利用專業服務業務工作。為鼓勵產業界從事營建科技之研究發展及引進,該院推動新材料新工法驗證(CETES)─中華民國營建科技審查制度,自106年迄今僅107年度及109年度各有1間廠商提出申請,截至110年8月底累計有效取得驗證總家數7家,推動成效仍有檢討改進空間,爰請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針對辦理新材料新工法驗證業務進行檢討,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吳琪銘

連署人:王美惠  湯蕙禎

4.111年度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預算「品質驗證及資源再利用專業服務」編列4,000萬元,辦理各項驗證及資源再利用專業服務業務工作,目前驗證項目包含預拌混凝土廠驗證、新材料新工法驗證、瀝青混凝土廠驗證等,惟「新材料新工法驗證」之業務自106年度以來,僅有107年度及109年度共2間廠商提出申請驗證,累計至110年8月有效取得驗證之廠商數僅有7家,申請驗證推動成效亟待提升。為使驗證證明能有效協助廠商取得業主信任,以利產品推廣,達到提供驗證之目的,爰請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積極宣導推廣。

提案人:賴香伶

連署人:翁重鈞  鄭天財Sra Kacaw

八、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

(一)工作計畫:應依據收入與支出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收入、支出及餘絀:

1.收入:2億5,618萬4千元,照列。

2.支出:2億5,434萬元,照列。

3.本期賸餘:184萬4千元,照列。

(三)通過決議3項:

1.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辦理防火材料性能評定審查作業,主要係防火材料之評定、防火材料之諮詢服務及防火材料之延續使用追蹤管理,以提升建材品質及國人居住安全。

經查每年預計受理家數均同為360案,實際受理案數介於321案至415案之間,受理廠商家數介於150家至184家之間,審查產品數量介於338件至392件之間,辦理防火材料性能評定審查作業預算逐年增加,惟近年績效指標預計受理案數均相同,恐不利計畫績效評估。

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受營建署委託協助辦理建築防火材料審查認可作業,不僅促使建築物能廣為採用防火材料,維持公共安全,亦加速業界引進新材料,並因應使用上的需求進而帶動國內外建築防火技術的交流。考量近來火災事故頻傳,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應研議配合新技術、新工法、新設備及新材料之檢測、評定,持續擴大推動防火建材性能的審查及推廣,以期消費大眾能知及採用,並於3個月內提供書面報告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提案人:王美惠

連署人: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湯蕙禎

2.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辦理防火材料性能評定審查作業,主要係防火材料之評定、防火材料之諮詢服務及防火材料之延續使用追蹤管理,以提升建材品質及國人居住安全。辦理防火材料性能評定審查作業預算逐年增加,惟近年績效指標預計受理案數均相同,不利計畫績效評估。爰請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參酌過去實績訂定合宜目標值,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張宏陸

連署人:王美惠  湯蕙禎

3.111年度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預算於服務業務計畫項下辦理「防火材料性能評定審查作業收入」編列1,400萬元,較110年度1,260萬元,增加140萬元。

(1)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辦理防火材料性能評定審查作業說明:

該中心辦理防火材料性能評定審查作業,主要係防火材料之評定、防火材料之諮詢服務及防火材料之延續使用追蹤管理,以提升建材品質及居住安全。

(2)近年績效指標預定受理案數均相同,不利計畫績效評估:

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辦理防火材料性能評定審查作業預算收入數自106年度之1,130萬元,增至111年度之1,400萬元,增加270萬元,但是每年預計受理家數均同為360案,實際受理案數介於321案至415案之間,受理廠商家數介於150家至184家之間,審查產品數量介於338件至392件之間,所以辦理防火材料性能評定審查作業預算雖逐年增加,但是近年績效指標預計受理案數均相同,不利計畫績效評估。

綜上,辦理防火材料性能評定審查作業預算數自106年度之1,130萬元,增至111年度之1,400萬元,但是近年績效指標預定受理案數均相同,標準僵化,有美化績效方便達成之嫌,不利績效評估,且毫無挑戰性。

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辦理「防火材料性能評定審查作業收入」預、決算情形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年度

預算數

決算數

達成率

106

11,300

16,829

148.93

 

107

11,500

13,491

117.31

108

11,500

16,355

142.22

109

12,000

22,031

183.59

110

12,600

12,371

98.18

 

111

14,000

-

-

 

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辦理防火材料性能評定審查作業情形表

單位:案;家;件

 

年度

預計受理案數

實際受理情形

受理案數

廠商家數

產品數

106

360

393

167

383

107

360

321

153

379

108

360

371

150

338

109

360

415

184

392

 

110

360

271

140

259

說明:110年數據係截至8月底止。/資料來源: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提供。

爰要求「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參酌過去實績,訂定合宜目標值,並於3個月內提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提案人:湯蕙禎

連署人:王美惠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九、財團法人中央營建技術顧問研究社:

(一)工作計畫:應依據收入與支出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收入、支出及餘絀:

1.收入:743萬6千元,照列。

2.支出:678萬5千元,照列。

3.本期賸餘:65萬1千元,照列。

十、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一)工作計畫:應依據收入、支出、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收入、支出及餘絀:

1.收入:22億2,688萬7千元,照列。

2.支出(含所得稅費用):13億9,540萬9千元,照列。

3.本期賸餘(稅後):8億3,147萬8千元,照列。

(三)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104億9,903萬1千元,照列。

(四)通過決議12項:

1.111年度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之「支出」編列11億8,753萬9千元,爰凍結100萬元,俟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1)111年度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收入22億2,688萬7千元,支出11億8,753萬9千元,稅前賸餘10億3,934萬8千元,依法推動住宅及都市更新政策,促進居住環境改善,提升都市機能,增進公共利益,達到都市永續發展目標。經查,過去因應經濟起飛需要大量製造業與營造業勞力,為此原鄉族人移居至都會地區,截至110年11月底為止,原住民族人移居都會區之人數達28萬2,581人,占原住民族人間之48.66%;但過去歷史所生成可能占用公有地所建造之房子,諸如三鶯、溪州等部落都面臨被迫拆遷問題。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內政部、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會同原住民族委員會,調查原住民移居都會地區而占用公有地興建房子現況,參酌過去三三三方案精神,協助族人租用國有土地以興建住宅,相關費用分別由族人自籌、政府協助貸款及政府補助,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王美惠  湯蕙禎

(2)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為協助擴增社會住宅量能,爰依住宅法第8條與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第3條第1項第7款規定參與規劃興辦社會住宅,據111年2月28日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臺全國社會住宅興辦進度統計表數據顯示,中央將委由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直接興建7萬6,696戶社會住宅,占直接興建社會住宅總戶數逾6成,惟計畫資金需求龐鉅,尚無長期穩定財源,且部分基地交通及公共設施服務水準有待提升,工程建設存有營造業缺工及營建成本上漲等情事需舉借長期債務,以支應直接興建社會住宅之資金需求,預計由社會住宅營運產生之收益及都市更新後所取得分配價值等財源償還。

111年度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預算書所編列社會住宅興建計畫將舉借60億0,133萬4千元,及第二階段社會住宅購地款將舉借19億1,747萬8千元,因舉債金額甚大,爰凍結預算,俟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審慎規劃其長期財務計畫及說明社會住宅辦理進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麗文  李德維  鄭天財Sra Kacaw

(3)為協助青年及弱勢家戶基本居住需求,提升其居住品質,行政院於106年核定社會住宅興辦計畫,規劃8年20萬戶社會住宅(興建12萬戶、包租代管8萬戶)之目標。109年1月16日各地方政府陸續開辦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2期(公會版)計畫以提升媒合情形,該計畫共6直轄市(臺北、新北、桃園、臺中、臺南、高雄)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及43家租賃住宅服務業者參與,截至111年2月28日止累計媒合3萬3,243戶次,距離8年8萬戶,實際執行成效容有提升空間。111年度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支出編列11億8,753萬3千元,為維護國人居住權益,落實居住正義之精神,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成效改善計畫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麗文  李德維  鄭天財Sra Kacaw

(4)111年度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出租資產成本項下有關世大運選手村社會住宅一般服務費編列617萬4千元,110年度並無本項支出費用,111年擬辦理業務為「空屋與退租房屋清潔費、植栽定期修剪維護及承租戶簽約公證費用」等;唯查,一般民間出租契約都會約定房客退租後需要負責清理整潔,另外公共空間之維護與植栽修剪亦應由住戶共同維護與負擔,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編列該項費用之約定為何?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莊瑞雄  王美惠  湯蕙禎

(5)111年度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以下稱住都中心)管理及總務費用較110年度增列4,648萬9千元,較110年度增額高達49%。然,住都中心並未於預算書內提出相關業務計畫內容,分析管理及費用明細表中,發現用人費用增加3,584萬6千元(增幅79%)、服務費用增加1萬7,967元(增幅116%),但未見上列預算費用之詳細計畫內容或其執行之必要性,為撙節支出達預算之最有效利用,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莊瑞雄  王美惠  湯蕙禎

(6)111年度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之「業務成本與費用」編列10億5,975萬6千元,其中「管理及總務費用」編列1億4,136萬1千元,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計畫興建8萬戶以上之社會住宅,提升國人居住權益,惟近期營建成本上漲,預先規劃之人力及物料成本恐影響計畫進度。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針對長期營建財務規劃及提高社會住宅品質,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宏陸

連署人:湯蕙禎  王美惠

2.111年度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之「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編列104億9,903萬1千元,爰凍結200萬元,俟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1)111年度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預算「引導多元都市更新計畫」編列26億7,301萬9千元(「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投資性不動產」25億4,277萬1千元、「行銷及業務費用─業務費用」9,646萬9千元及「業務外費用─財務費用」3,377萬9千元),進行各類型都市更新案件之業務。經查108至110年度截至8月底,因部分都市更新案件進度未如預期,預算執行率各為70.91%、65.36%及22.30%,顯示預算執行尚欠理想,為督促預算有效運作,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琪銘

連署人:王美惠  湯蕙禎

(2)板橋浮洲案,因基地北側合安路未開通,周邊區徵收亦尚未有明確時程,致產品定位及開發時程規劃面臨抉擇困難,另該案於109年12月11日辦理公告招商,然截至110年4月9日投標日仍無廠商投標,至111年3月皆未重新招商投標。是以,全案進度業已延遲,仍待積極拓展交通條件、辦理周邊區徵收及與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溝通協調「板橋龍安臺藝大藝術社宅」相關事宜。

111年度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預算「引導多元都市更新計畫」編列26億7,301萬9千元(「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投資性不動產」25億4,277萬1千元、「行銷及業務費用─業務費用」9,646萬9千元及「業務外費用─財務費用」3,377萬9千元),進行各類型都市更新案件之業務。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提出精進作為,重新研擬招商策略及事業概要,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麗文  李德維  鄭天財Sra Kacaw

(3)111年度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投資性不動產─建造中之投資性不動產」編列新北市中和區─祥和山莊社會住宅「退員安置費」經費504萬元。該案起因: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價購國防部「營改基金」土地,但是部分土地涉及單身退休人員宿舍,為加速其搬遷作業,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國防部歷次舉辦「國軍營(眷)地配合內政部社會住宅政策」合作平台會議,並於110年1月同意:中和區祥和山莊社會住宅將發放「退員安置費」,包括:

租金安置費:參考新北市中和地區之租金水準,以及內政部營建署社會住宅規劃設計興建及營運管理作業參考手冊之面積計算。

人口遷移費及時程獎勵費:依據新北市政府辦理公共工程地上物查估拆遷補償救濟標準給予每戶搬遷費用,並對遷出期前簽訂合約並搬遷完成者給予獎勵費用,協助退休人員搬遷安置、尋屋媒合。

但是,祥和社會住宅退舍人員皆已於110年9月分別完成安置搬遷工作,並於同年度發放退員安置費完畢。工作目標既已完成,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湯蕙禎

連署人:王美惠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3.111年度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出租資產管理部業務人員41人,編列薪資2,471萬8千元,另外編列獎金,共分業務發展獎金、專案獎金、年終考績獎金、年終工作獎金等共743萬3千元,占薪資的30%。出租資產業務多屬固定性工作內容,業務發展獎勵之必要性未見主管機關說明,爰請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提出書面報告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提案人:莊瑞雄  王美惠  湯蕙禎

4.111年度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行銷及業務費用較110年度增列2,518萬8千元,並未於預算書內提出相關業務計畫內容,為撙節支出達預算之最有效利用,爰請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提出書面報告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提案人:莊瑞雄  王美惠  湯蕙禎

5.為協助青年及弱勢家戶能滿足基本居住需求,行政院推動之社會住宅興辦計畫係以多元方式取得社會住宅,其一為直接興建,另一為包租代管,目標於113年底完成20萬戶,含直接興建12萬戶及包租代管8萬戶。其中,行政院核定修正計畫,並且設定2階段目標:第一階段(106至109年),直接興建4萬戶及包租代管4萬戶,共計8萬戶;第二階段(110至113年)直接興建8萬戶及包租代管4萬戶,共計12萬戶。

惟109年底已興建之4萬0,708戶中,尚有4,326戶待開工、1萬9,218戶仍在興建中;110年8月底已興建4萬7,340戶,尚有7,936戶待開工、2萬0,639戶仍在興建中。整體而言,直接興建之社會住宅仍未達預計目標,而列入達成數之社會住宅仍處於興建中及待開工中之比例不低,亟待積極推動完成。包租代管之社會住宅109年底僅1萬3,451戶,且至110年8月底雖增至2萬2,786戶,距離原設定110年底達成5萬戶目標差距甚大,允宜積極強化推動。爰要求內政部與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加速社會住宅興建措施」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香伶

連署人:林文瑞  翁重鈞

6.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是以行政法人角色,協助政府辦理都市更新事業之整合及投資,並辦理各類型都市更新案件。於107年8月1日正式成立後,107年度起各年度均執行都市更新相關計畫,因該中心於107年度才成立,故該年度預算未執行,108至110年度截至8月底因部分都市更新案件進度未如預期,預算執行率各為70.91%、65.36%、22.30%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107至110年度都市更新相關計畫執行情形表

 

年度

計畫名稱

預算(千元)

決算(千元)

執行率(%)

107年

公私都市更新案件加速推動計畫

99,926

0

0

108年

公私都市更新案件加速推動計畫

507,917

360,161

70.91

109年

都市更新實行計畫

582,871

380,986

65.36

 

110年

多元都市更新計畫

684,274

152,585

22.30

說明:110年度決算數為截至8月底之執行數。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推動部分都市更新案件,進度有落後情形,例如:板橋浮洲案、臺北市中山女中南側地區都市更新案,兩案落後情形如下:

(1)板橋浮洲案:因基地北側合安路未開通,周邊區徵收亦尚未有明確時程,以致定位及開發時程規劃面臨抉擇困難,另該案中繼住宅由原訂於基地內留設,其後改由「板橋龍安台藝大藝術社宅」納入規劃,並於109年12月11日辦理公告招商,110年4月9日截標日止,仍無廠商投標,故重新研擬招商策略及事業概要,該案後續於110年8月18日舉辦公聽會,並於同年9月1日向新北市政府申請事業概要核准,刻正由新北市政府審查中。是以,全案進度業已延遲,仍待積極拓展交通條件、辦理周邊區徵收及與臺灣藝術大學溝通協調「板橋龍安臺藝大藝術社宅」相關事宜。

(2)臺北市中山女中南側地區都市更新案:該案於109年間依臺北市政府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考古遺址史蹟及文化景觀審議會審議結果,修正歷史建築修復再利用計畫等程序後,109年12月30日再次提送臺北市文化局續辦文資審議,並已於110年2月、110年8月由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召開歷史建築修復再利用計畫審查會議第1次及第2次審查會議,仍待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審查結果,方可進行後續都市更新作業。

綜上,板橋浮洲案因基地交通規劃尚未完備、產品定位重新調整,並發生流標變動及待與臺灣藝術大學溝通協商等因素,以致進度延遲;臺北市中山女中南側地區都市更新案,因為事涉歷史建築修復再利用計畫,致案件仍存不確定性,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應持續完善都市更新案件之聯外交通,並與相關單位持續溝通積極推動,以利案件繼續進行。

爰請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針對以上兩案都市更新計畫進度落後問題研擬有效措施,提出書面報告,於3個月內送交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提案人:湯蕙禎

連署人:王美惠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7.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擬未來將以舉債方式,價購「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簡稱「營改基金」)土地,以辦理都市更新。因此,111年度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編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投資性不動產─建造中之投資性不動產」20億4,739萬9千元(營改基金都市更新購地案19億8,700萬元、前期規劃作業費6,039萬9千元)、「勞務收入─服務收入」編列8,170萬7千元,另外,預計辦理舉借長期債務19億8,700萬元。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111年度擬向國防部之「營改基金」購地計12處、總價款19億8,700萬元,擬全數借款支應,預計於112至116年度,分期借款、還款情形如下:

營改基金─土地價款及還款情形概況表           單位:千元

 

案名

111年度

112年度

113至116年度

合計

借款

借款

還款

借款

還款

借款

還款

1.板橋福利站

76,117

75,243

151,361

75,243

75,243

456,702

456,702

2.建國營區

320,417

315,533

635,949

315,533

315,533

1,922,502

1,922,502

3.八德路宿舍

153,230

139,382

292,612

139,382

139,382

919,380

919,380

4.米福江散戶

186,205

158,296

344,501

158,296

158,296

1,117,230

1,117,230

5.如意退舍

278,586

198,484

477,070

198,484

198,484

1,671,516

1,671,516

6.和平新莊-北

239,972

236,201

476,172

236,201

236,201

1,439,832

1,439,832

7.和平新莊-南

298,448

254,746

553,194

254,746

254,746

1,790,688

1,790,688

8.覆鼎金北營區

30,742

30,265

61,007

30,265

30,265

184,452

184,452

9.牛稠埔營區

114,092

112,607

226,699

112,607

112,607

684,552

684,552

10.立興營區

20,499

20,201

40,700

20,201

20,201

122,994

122,994

11.陸軍服務社

60,143

58,938

119,081

58,938

58,938

360,858

360,858

12.復興南官舍

208,550

205,375

413,925

205,375

205,375

1,251,300

1,251,300

 

小計

1,987,000

1,805,270

3,792,271

1,805,270

1,805,270

11,922,000

11,922,000

資料來源: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和平新莊分為2個案件,南、北各成立1案。

因此,為籌措價購國防部「營改基金」土地經費,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未來將運用部分土地辦理都市更新開發自償,雖然,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自我評估都市更新後效益收入估計將達407.30億元,可解決先前價購「營改基金」土地沉重貸款壓力。但是,因都市更新進度易受公私地主整合等因素影響,加上近來營建成本大幅提升亦影響都市更新效益,請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未來應強化掌握都市更新進度及成效,以機動調控融資及財務控管。

提案人:湯蕙禎

連署人:王美惠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8.政府於107年8月設立行政法人─「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其宗旨乃是因為地方政府直接興建社會住宅量能不足,因此,中央由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參與興建,以提高社會住宅之量能,由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規劃興辦期間擬舉借長期債務做為融資調度。因此,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111年度預算預計辦理舉借長期債務,用於社會住宅興建計畫:60億0,133萬4千元、社會住宅土地購置計畫:19億1,747萬8千元。

政府規劃「8年推動20萬戶社會住宅計畫」:直接興建12萬戶、包租代管8萬戶,一共20萬戶。

截至110年8月底,總直接興建戶數為13萬0,507戶,其中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總興建戶數8萬2,824戶(佔比率63.46%)、地方4萬7,683戶(比率36.54%)。

下表可知,逾6成以上社會住宅由「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直接興建:

 

110年8月底各縣市直接興建社會住宅情形表                單位:戶數

項目

既有

(A)

新完工

(B)

興建中

(C)

已決標待開工(D)

達成數E

(A+B+C+D)

規劃中

(F)

總興建

戶數

(E+F)

臺北市

中央

0

0

0

460

460

12,128

12,588

地方

5,771

3,513

9,644

0

18,928

1,651

20,579

小計

5,771

3,513

9,644

460

19,388

13,779

33,167

新北市

中央

0

2,907

317

2,081

5,305

31,051

36,356

地方

418

3,175

2,882

130

6,605

0

6,605

小計

418

6,082

3,199

2,211

11,910

31,051

42,961

桃園市

中央

0

0

0

460

460

3,849

4,309

地方

0

1,378

3,236

0

4,614

4,124

8,738

小計

0

1,378

3,236

460

5,074

7,973

13,047

臺中市

中央

0

0

0

490

490

6,753

7,243

地方

0

1,191

3,916

400

5,507

557

6,064

小計

0

1,191

3,916

890

5,997

7,310

13,307

臺南市

中央

0

0

0

614

614

2,159

2,773

地方

0

0

379

535

914

542

1,456

小計

0

0

379

1,149

1,528

2,701

4,229

高雄市

中央

0

0

0

2,491

2,491

1,906

4,397

地方

241

122

245

0

608

3,242

3,850

小計

241

122

245

2,491

3,099

5,148

8,247

其他

縣市

中央

0

0

0

275

275

14,883

15,158

地方

6

43

20

0

69

322

391

小計

6

43

20

275

344

15,205

15,549

合計

中央

0

2,907

317

6,871

10,095

72,729

82,824

地方

6,436

9,422

20,322

1,065

37,245

10,438

47,683

合計

6,436

12,329

20,639

7,936

47,340

83,167

130,507

說明:欄位之「中央」係由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參與興辦社會住宅。/資料來源:營建署。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社會住宅--案件執行概況表統計

項次

案件名稱

社會住宅戶數戶數

預計完成日

(年月)日

(年月)

預計投入成本(億元)

執行概況

1

中和保二社宅

317

113.11

16.41

施工中

2

三重富貴社宅

303

113.03

7.10

待開工

3

三重五谷王社宅

113.03

8.85

待開工

4

板橋江翠A社宅

203

113.04

6.54

待開工

5

板橋江翠D社宅

113.04

5.06

待開工

6

板橋江翠B社宅

220

113.04

5.93

待開工

7

板橋江翠C社宅

113.04

6.65

待開工

8

松山延吉社宅

160

113.04

8.08

待開工

9

萬華華江A社宅

300

113.04

8.57

待開工

10

萬華華江B社宅

113.04

8.79

待開工

11

內湖東湖A社宅

410

113.04

10.62

規劃中

12

內湖東湖B社宅

113.04

11.72

13

泰山中山A社宅

560

114.05

25.04

待開工

14

桃園前寮社宅

160

112.06

5.48

待開工

15

桃園慈文社宅

300

113.12

13.39

待開工

16

臺南新都心社宅

614

114.03

26.61

待開工

17

臺南鹽埕A社宅

300

114.01

13.96

規劃中

18

安平安居A

19

臺南鹽埕B社宅

114.01

20

高雄鳳翔社宅

440

115.05

18.57

待開工

21

高雄興隆社宅

856

114.03

35.43

待開工

22

高雄牛潮埔A社宅

731

114.03

14.01

待開工

23

高雄牛潮埔B社宅

114.03

16.73

24

高雄新都社宅

325

114.01

15.70

待開工

25

高雄明仁社宅

139

114.01

6.79

待開工

26

鶯歌陶瓷社宅

380

114.05

18.93

待開工

27

中和莒光社宅

295

114.05

17.75

規劃中

28

板橋光環社宅

330

114.08

18.35

規劃中

29

新店中央社宅

275

114.08

13.92

規劃中

30

竹縣北湖社宅

130

114.09

6.49

規劃中

31

苗栗明駝社宅

105

114.09

5.18

規劃中

32

雲林大潭社宅

105

114.08

4.46

規劃中

33

臺中惠來厝社宅

230

114.07

13.16

規劃中

34

臺中中德社宅

273

114.07

13.66

規劃中

35

臺中頭家社宅

490

114.06

27.04

待開工

36

彰化牛稠子社宅

275

114.06

12.91

待開工

37

花蓮民意社宅

425

114.03

19.51

規劃中

38

臺東臺東社宅

195

114.03

9.29

規劃中

39

土城頂新A社宅

1290

114.11

40.42

規劃中

40

土城頂新B社宅

114.11

24.08

規劃中

41

桃園振興社宅

365

114.12

43.14

規劃中

42

竹市崙子社宅

645

114.08

37.16

規劃中

43

竹市東橋社宅

482

114.08

21.16

規劃中

44

南投忠言社宅

250

114.07

14.12

規劃中

45

嘉縣福南社宅

616

114.11

32.52

規劃中

46

嘉市竹圍子A社宅

345

114.11

7.58

規劃中

47

嘉市竹圍子B社宅

114.11

10.79

規劃中

48

臺南新市社宅

670

114.09

30.00

規劃中

49

屏東瑞光社宅

584

114.12

21.52

規劃中

50

宜蘭信義社宅

445

114.12

25.15

規劃中

51

新北淡金安居

572

114.08

30.18

規劃中

52

新北淡海安居

1204

114.12

57.92

規劃中

53

高雄清豐安居

1412

114.12

77.75

規劃中

54

高雄福山安居

201

114.08

11.38

規劃中

55

高雄仁武安居

293

114.05

15.37

規劃中

56

新北崇德好室

163

114.12

9.66

規劃中

57

新北連城安居

468

115.05

27.03

規劃中

58

新北永福好室

144

115.03

9.03

規劃中

59

新北頂埔安居

221

115.03

13.95

規劃中

60

桃園龍安安居

429

115.04

30.98

規劃中

61

桃園富台安居

280

115.01

20.38

規劃中

62

桃園平鎮安居

223

115.03

15.89

規劃中

63

桃園上林好室

130

115.06

9.03

規劃中

64

臺中永安安居

344

114.10

22.99

規劃中

65

臺南新東好室

148

115.01

8.09

規劃中

66

臺南東橋好室

199

115.01

11.15

規劃中

合計

 

21,969

 

1,155.10

 

資料來源: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截至110年8月執行情形。

另外,根據審計部109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政府推動社會住宅興辦計畫,提供弱勢家庭及青年族群基本居住需求,未來4年尚須興建8萬戶社會住宅,但計畫資金需求龐鉅,尚無長期穩定財源,且部分基地交通及公共設施服務水準有待提升,工程建設存有營造業缺工、營建成本上漲等情事,允宜研謀因應,以落實保障國民居住權益」。可見在社會住宅興建問題上,內政部仍有待加強之處。

考量社會住宅興建經費乃長期舉債而來,且考量營建業已開始發生人工短缺、成本大幅上漲問題,故請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除了強化提升社會住宅品質,並應注重後續還款之財務規劃,使政府未來不致因大幅度舉債而影響後續施政。

提案人:湯蕙禎

連署人:王美惠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9.為保障民眾居住權益,政府正推動社會住宅興辦計畫,落實8年20萬戶目標,其中12萬戶由中央及地方政府直接興建部分,截至111年2月底止,計5萬6,849戶(包含既有6,397戶、新完工1萬3,485戶、興建中2萬4,010戶、已決標待開工1萬2,957戶);另內政部已盤點220處基地可供興建約7萬戶社會住宅,而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預計於111年推動約1萬7,000戶社會住宅。此外,包租代管累積媒合計3萬3,243戶。距離8年20萬戶的目標,目前僅完成45%,顯然還有進步空間。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於嘉義市西區興建「友忠好室」及「博愛安居」已經決標,預計111年分別於9月30日、10月31日可以開始動工,並在114年11月30日、6月30日完工,將提供嘉義市350戶社會住宅。東區住宅目前已經完成選址,預計興建150戶,預計於111年第四季招標。

為落實保障國民居住權益,請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加快嘉義市東區、西區社會住宅興建速度以如期完工。另考量營造業近年來面臨缺工、建築造價成本上漲壓力,請營建署研議周妥財務規劃,俾提供穩定及適時之現金流量及還款財源,避免建築成本提升導致社會住宅工程進度延宕,以發揮協助擴增社會住宅量能品質之功能。又住宅法規定社會住宅應提供至少百分之四十以上比率出租予經濟或社會弱勢者,考量嘉義市鐵路高架化工程刻正進行,有諸多拆遷戶面臨居住安置問題,請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視在地特性與居民實際需要,妥適研議嘉義市社會住宅未來租用對象以及東區社會住宅房型比例之規劃,於1個月內提供書面報告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提案人:王美惠

連署人: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湯蕙禎

10.為增加社會住宅供給達8年8萬戶包租代管目標,由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偕同租賃需求較高之6個直轄市之地方公會,協力主導並結合業者推動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公會版)。

經查實際媒合情形,包租代管第2期(公會版)計畫共6直轄市(臺北、新北、桃園、臺中、臺南、高雄)參與,核定興辦戶數5,000戶、累計媒合5,937戶。其中桃園市媒合狀況較為活絡高達350.25%,惟臺北市人口密度高、租賃需求相對大,卻僅媒合578戶,累計媒合戶次占核定興辦戶數之52.55%,臺南市亦僅有34.33%,相較其他直轄市偏低。包租代管第3期計畫(公會版)已於110年5月31日陸續開辦,核定興辦戶數1萬6千戶,截至111年2月累計媒合1萬0,412戶,其中臺北市已媒合1,119戶,佔核定興辦戶數34.97%;臺南市已媒合788戶,佔核定興辦戶數49.25%,可見部分縣市實施成效仍待強化。

公會版包租代管計畫吸引專業優良廠商加入,加強租賃專法賦予公會輔導業者的責任,以擴大租賃住宅服務業的服務品質與量能,請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研議優化更好的租賃市場,落實制度化及透明化,並朝專業化、法制化前進,讓房東放心出租、房客也能安心承租;此外積極持續提升包租代管媒合戶數,俾提高計畫成效,並於1個月內提供書面報告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提案人:王美惠

連署人: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湯蕙禎

11.為了保障民眾居住權益,內政部於新北市林口區國宅用地興辦國民住宅,興辦事業計畫經行政院101年8月核定後,由內政部以行政委託臺北市政府辦理興建工程,後來適逢2017年世界大學運動會於臺北市舉行,故興建完成先供作選手村短期使用,並依立法院決議:轉作示範性社會住宅,專供出租使用。

2017年世大運結束後,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代管林口世大運選手村社會住宅(以下簡稱林口社宅),於111年度預算案「租金及權利金收入─住宅租金收入」編列3億9,728萬2千元、「租金及權利金收入─其他租金收入」編列1億4,433萬2千元。

查林口世大運選手村社會住宅包括國際創業聚落類別455戶、開放民眾申請住宅類別2,500戶及公開招租店鋪類別55戶外,尚規劃有公益空間及社福設施類別480戶。

但是,截至110年8月國際創業聚落、開放民眾申請住宅類別均已出租,反而是公益空間及社福設施267戶尚未出租運用,出租率也僅44%,使用率偏低、出租情形不理想,主要原因是擬承租機構所提出之企劃書審查延宕或是原本申請後機構卻放棄入駐等因素。

110年8月底林口社宅使用概況表

 

類別

數量

(戶)

已使用

(戶)

待使用

(戶)

出租率%

使用單位

國際創業聚落

455

455

0

100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開放民眾申請住宅

2,500

2,500

0

100

一般民眾

公開招租店鋪

55

51

4

93

一般民眾

公益空間及社福設施

480

213

267

44

新北市政府相關權責機關及非營利團體、機構

 

合計

3,490

3,219

271

92

 

資料來源: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因此,為有效利用閒置空間,爰請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針對林口社宅─公益空間及社福設施出租率偏低問題,研擬有效措施提出書面報告,於3個月內送交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提案人:湯蕙禎

連署人:王美惠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12.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代管林口社會住宅,設置公益空間及社會福利設施,以保障民眾居住權益與開拓國際創業等。經查,林口社會住宅公益空間及社會福利設施使用狀況尚待改善、出租情形亦未盡理想,間接影響公共服務品質。爰請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研議策進作為及提高使用效率方案,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張宏陸

連署人:王美惠  湯蕙禎

十一、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作業基金─實施平均地權基金、營建建設基金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函復財政委員會提報院會。

十二、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特別收入基金─國土永續發展基金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函復財政委員會提報院會。

十三、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信託基金─黃瑞景先生獎學基金、胡原洲女士獎(助)學基金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函復財政委員會提報院會。

十四、內政部函送111年度「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財團法人中央營建技術顧問研究社」預算書案、111年度「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預算書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公決,不須交由黨團協商,並推請張召集委員宏陸於院會討論時作補充說明。

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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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問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或遺漏之處?(無)無錯誤或遺漏之處,確定。

繼續報告。

二、邀請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及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三、處理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大陸委員會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計7案。

()大陸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對私校之獎助」預算凍結8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大陸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大陸地區旅費(含派員赴大陸計畫)」預算凍結二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大陸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外旅費(派員出國計畫)」預算凍結百分之二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大陸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一般行政」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大陸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經濟業務」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大陸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經濟業務」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大陸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法政業務」預算凍結百分之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主席:現在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大陸委員會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計3案。

一、大陸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港澳蒙藏業務」預算凍結2,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二、大陸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聯絡業務」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三、大陸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文教業務」預算凍結250萬元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主席:報告委員會,報告事項第三案所列函送處理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大陸委員會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計7案,當時決議: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現在書面報告已送達,預算得以動支,並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

本日議程所列業務報告及討論事項採合併詢答,現在就請陸委會邱主任委員報告,業務報告及預算凍結案請一併報告。

邱主任委員太三: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承蒙大院邀請,向貴委員會報告大陸委員會推動業務情形。謹提出口頭報告,另備有書面報告,敬請指教。

壹、近期工作重點

一、審慎評估中共對臺作為,致力維護臺海和平

中共十九屆「六中全會」通過其第三份「歷史決議」,試圖推升確立習近平施政成就及思想核心地位,同時強調其對臺理念主張,形成所謂「新時代黨解決臺灣問題的總體方略」頂層設計,有意形塑後續統一工作部署,並為習在「二十大」的延任鋪陳。今年中共「兩會」期間重申貫徹該方略,強調「反獨促統」、「反外力干涉」的鬥爭,「對臺工作會議」亦要求做好輿論宣傳工作,更持續對臺政軍經的脅迫施壓,引發國際間對中方製造區域緊張的嚴重關切;本會妥慎評估當前情勢發展及中共對臺動態,宣示捍衛國家主權安全立場、維護臺海和平。

二、應對中共矮化臺灣、干擾我社會的認知作戰

北京當局長期對臺進行認知等綜合作戰。近期中共亦藉由俄烏戰爭的區域衝突發展,除尋求其自身戰略利益,未譴責且反對國際制裁,同時更刻意在國際間強化臺灣是其內政的「一中原則」訴求,企圖矮化我地位、排除美方等國際社會關切臺海安全;更藉機對臺進行認知作戰,與宣傳恫嚇論述,企圖擾亂我社會民心。本會依據總統指示,密切關注對岸動態,提升應對中共透過各種平台的對臺認知作戰、及時澄清及說明政策立場,維護社會安定。

三、研修及落實國安法制,建立臺灣安全防線

為健全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之保護,維護經濟競爭優勢、國家安全及資本市場秩序,本會修正兩岸條例第9條及第91條,第40條之1、第93條之1及93條之2,強化涉及政府委託或補助的核心關鍵技術人員赴陸規範,及防範陸方挖角我高科技人才及藉由人頭來臺投資等違法行為。修正草案業經行政院院會通過,於2月21日函請大院審議並已付委,敬請各位委員支持。

另為避免陸資藉由併購在陸臺廠以獲取臺灣關鍵技術,經濟部會同本會研擬「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許可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凡經關鍵技術小組審查通過之赴陸投資案,如事後擬轉讓予陸資,將視同「技術合作」並須事前審查,目前進行修法程序中。本會及相關機關將續檢討兩岸投資規定、強化審查管理。

四、因應疫情調整境管措施,維護交流秩序及國人權益

本會配合疫情指揮中心整體境管措施,除開放持有我國有效居留證者、國人或持居留證者之陸港澳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緊急或人道考量專案許可、經教育部許可之學生等得申請入境外,在兼顧整體情勢、全球疫情、我防疫能量與經濟發展需要,自3月7日起,開放陸港澳商務人士從事商務履約、跨國企業內部調動服務者,可申請來臺。此外持續協助受疫情影響之臺商回臺投資及多元布局,另加強照顧陸生在臺就學與生活權益,主動關懷在陸臺生情形及提供協助。

貳、未來工作方向

一、研判情勢變化與管控風險,確保臺灣整體利益

當前區域局勢複雜不穩定,亦牽動臺海情勢。中共面對全球通膨攀升、內需收縮壓力及疫情等風險升高等,仍有諸多挑戰;當前首務將確保內外部環境穩定,為下半年順利召開「二十大」及習延任營造氛圍。研判北京對內將強化各領域監管控制;對臺持續加大單邊作為及「反獨促統」緊縮力道、宣傳統一;對外,特別是中美互動上加強鞏固「一中」、矮化孤立臺灣,防堵臺灣議題國際化趨勢。陸委會將持續掌握中共內外部策略操作與對臺所謂方略論述作為,預為評估、妥適應處,同時加強向國際說明政策及爭取支持,確保臺灣利益。

二、防範中共統戰滲透,完備法制與落實安全管理

中共持續推出對臺統戰作為,包括惠台融合、同等待遇等措施,其實質效益有限,目的在拉攏我人才、技術及資本赴陸發展,近期並加強結合傳統與網路新媒體,對臺進行統戰宣傳與認知影響。因應兩岸情勢發展及中共對臺統戰滲透等擴大趨勢,政府相關單位持續蒐整中共操作手法、及時對外公布揭露,並提醒國人兩岸制度、人權價值、法律、市場環境等明顯差異,及注意赴陸交流規範與相關安全風險;本會亦將持續協同相關機關檢視國家安全法制及兩岸條例等,強化交流安全管理、完備民主防衛機制。

三、審慎研議疫後健康有序交流,保障民眾福祉

政府支持健康有序、不涉政治前提的兩岸交流。後續將研議疫後兩岸正常互動的可能性,並審酌兩岸情勢發展、強化對交流秩序的維護管理及風險管控。針對涉及人民權利義務、與公權力有關事項,本會均偕同相關機關主動積極處理,並落實攸關民眾權益福祉的兩岸協議有效執行;此外行政院已成立跨部會小組,本會將配合妥處今年在陸舉辦的多項國際體育賽事。我們呼籲對岸以健康正常心態看待兩岸人民往來,相互尊重、友善互動,並確實保障人身自由安全。

四、政府撐港決心不變,務實處理人道等實質協助

中共方面加大對港全面管治權、傷害港人自由人權,本會持續關注香港情勢可能發展,積極關懷照顧在臺之港澳人士及務實處理人道援助事宜,並全力確保國人在港澳權益。政府撐港決心不變,為防範中共利用轉換港澳居民身分來臺、對我進行不法行為等國安需要,相關機關修法強化跨部會聯審,只要無國安疑慮且符合規定,仍會予以許可,且近兩年定居許可人數均正成長。本會未來將會同有關機關持續研修相關規定,維護港人在臺工作、就學等權益,給予最實際的支持協助。

參、結語

維護臺海和平穩定、堅守我國家主權與自由民主的現狀,是臺灣民意及朝野共識,也是印太區域各方的共同利益,更是我政府長期政策主張。未來本會將盡最大努力,在維護臺灣整體利益的前提下,推動兩岸良性互動發展;同時呼籲對岸放棄強加的政治框架,及以武力等施壓恫嚇處理分歧的思維與作為,真正面對中華民國臺灣事實存在的課題,務實理性改善兩岸關係。

接著就111年度預算解凍案進行報告。

首先向大院各位委員對本會業務推動之支持,敬表謝忱。大院第10屆第5會期審議本會111年度預算案所作預算凍結決議計10案,本會已分別研擬報告函送至大院。現謹就討論事項3案(1案專案報告、2案書面報告)簡要說明如下,敬請各位委員指教。

壹、前言

政府兩岸政策立場一貫。本會作為兩岸事務統籌協調機關,本於職責充分掌握整體情勢發展及對兩岸關係可能影響,妥慎評估應處,致力維護臺海和平,堅定捍衛國家主權與臺灣民主自由、保障民眾權益福祉。本會預算解凍報告業於111年2月21日函送大院,期能獲得大院同意解除相關預算之凍結。

貳、111年度本會預算凍結項目辦理情形

本會111年度預算凍結案列入討論事項共計3案,金額總共2,350萬元,解凍報告內容詳如附件一至附件三,敬請各位委員參閱,茲分述重點如下:

一、本會第5目「港澳蒙藏業務」凍結2,000萬元。(決議事項第七案)

(一)中共透過港澳對臺施壓日深,我政府堅持捍衛國家主權,堅守港澳駐館為民服務崗位

本會因應情勢維持駐館業務運作,並與相關部會通力合作成立香港辦事處監督運作小組,遠端指揮監督港處業務運作,維護民眾權益;至澳門辦事處,現由我派駐人員維持運作如常。本會續將密注情勢發展,就未來可能情況備妥因應方案,並妥為編列駐館相關預算,針對館官舍預算,將嚴實依循「專款專用」原則,至其他交流服務及相關人事費用,則循例秉持撙節原則,核實支用,以最大程度發揮駐館為民服務效益。

(二)「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動專案」提供港人諮詢服務與關懷協處,與世界民主國家共同捍衛普世價值

本會依總統及行政院院長指示規劃「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動專案」,並在「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下特別建置對外服務窗口─「臺港服務交流辦公室」,主要提供港人來臺就學、就業、投資創業、移民定居,以及跨國企業、國際法人團體來臺等專案諮詢與協處服務;同時也在兼顧國家安全前提下,依據既有法律規範及公私協力的方式,務實處理港人人道援助及關懷事宜。另依大院要求,自109年下半年起每季提出「香港特殊地位檢討」暨「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動專案執行情形」報告,讓社會各界掌握執行動向。

(三)採取複合方式強化引才、留才,並以多元管道協助港澳新住民適應融入社會

近年移居來臺的港人大幅增加,臺灣已成為許多香港朋友的「第二故鄉」,本會也針對在臺港人生活所需,辦理分區座談、生活法律及稅務實務講座、就創業座談等,以多元管道協助渠等適應臺灣生活,並研修相關法規,以吸納優秀專業人才、提升臺灣競爭力。

(四)持續透過多元方式掌握情勢發展,以強化政策因應能量

面對中共對我不友善舉措,政府尤須全方位強化應對能量,本會除自行研提觀察報告,並透過辦理座談、進行研究,以及補助議題研討等方式,整合多元意見,提供政策參考。

二、本會第6目「聯絡業務」凍結100萬元。(決議事項第三十六案)

政府兩岸政策及兩岸關係發展,向為各界所關注,陸委會推動政府兩岸政策溝通說明,係職責所在,尤須透過各種多元管道向各界說明政府維持臺海和平穩定之決心,並增進各界對政府兩岸政策之瞭解與支持。對於中共慣常透過社群媒體散布假訊息及對臺進行認知作戰等作為,並試圖製造我方及相關國家內部社會對立,已造成周邊區域局勢的不安。臺灣位處抵禦假訊息、惡意網路攻擊及境外敵對勢力威脅的前線,本會將持續本於職責,對於假訊息及認知作戰嚴加關注並做好對外說明,以確保公共利益,鞏固臺灣民主制度。

111年度「聯絡業務」相關經費編列均有其必要性,並將秉持撙節原則辦理,相關計畫亦已強化對外政策說明之雙向溝通與汲取回應民意,期能增進各界對政府兩岸政策之瞭解及支持,並維護人民權利。

三、本會第8目「文教業務」凍結250萬元。(決議事項第八案)

有關推動兩岸青年學生交流及加強兩岸資訊對等流通等事項,110年本會共辦理「臺灣多元文化探索研習營」、「兩岸青年學生公民新聞研習營」、「國際及兩岸事務種子培育營」、「臺灣青年學生兩岸關係研習營」等4項青年學生交流活動,平均滿意度均高達八成以上,成效良好。為增進兩岸青年學生互動交流及彼此瞭解,本會111年將持續規劃辦理相關活動,使青年學生瞭解臺灣優勢及軟實力,並提升對兩岸關係的正確認知。

另鑒於中國大陸在中共嚴格管控外來資訊之下,兩岸資訊交流長期呈現不對等的現象,對此,本會已持續運用廣播及網路新媒體等多元管道,對中國大陸傳播臺灣社會發展現況等相關資訊,加強向中國大陸傳遞臺灣多元價值,促進兩岸資訊對等流通,並協助中國大陸民眾瞭解臺灣社會自由民主的生活方式,期使兩岸關係正向、良性發展,相關經費編列確有必要,敬請大院同意解除凍結,准予動支本項相關經費。

參、結語

臺海和平是印太區域安全繁榮的關鍵,也是兩岸雙方共同責任。面對區域情勢發展及中共對臺脅迫主張作為持續,本會將以負責任態度及實際行動,強化情勢研判與應處作為,務實開展兩岸良性互動。懇請大院同意解凍並准予動支,俾利本會業務順利推動。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支持。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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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111年度預算第5目「港澳蒙藏業務」經費解凍報告。(決議事項第七案)

一、案由

大陸委員會111年度單位預算第5目「港澳蒙藏業務」編列1億8,333萬6千元,凍結2,000萬元,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二、陸委會說明

(一)中共透過港澳對臺施壓日深,我政府堅持捍衛國家主權,堅守港澳駐館為民服務崗位

1.政府因應情勢維持駐館業務運作,致力維護民眾權益

長期以來,我方均秉持互惠原則,以民生福祉為念,戮力推動臺港、臺澳關係;而我香港辦事處、澳門辦事處自成立以來,更是始終堅持為民服務,一切活動遵守法令,從未逾越業務功能範疇。惟近年中共不斷加大對臺文攻武嚇,片面破壞兩岸關係發展,更驅使港府、澳府打壓我駐處活動空間,並以無理之「一中承諾書」政治條件刁難我人員簽證。

面對中共別具用心的險惡意圖,我政府堅拒妥協。在艱困的情勢下,我們仍以服務國人、捍衛民眾權益為首要考量,爰自110年6月21日起,調整香港辦事處業務辦理方式,致力維持領務相關事項、國人急難救助、香港居民申請來臺停(居)留作業、臺商(鄉)團體聯繫、香港學生招生諮詢服務、經貿文化交流等業務。

為維持港處業務正常運作,本會訂定發布「香港辦事處監督運作小組設置及作業要點」,與相關部會通力合作成立監督運作小組(下稱監督小組),以遠端方式指揮監督港處業務運作,並研議、規劃、推動、執行港處運作管理之相關機制及法規,以及機關間之溝通協調。未來本會、相關部會及港處同仁將協力維持港處正常運作,續提供國人完善服務及確保相關權益。

至於澳門辦事處方面,現仍有我派駐人員維持駐館運作,目前業務運行如常。鑒於外在情勢愈益險峻,本會將密注情勢發展,強化風險管控與資安防護,就未來可能情況備妥因應方案。

2.本會秉持撙節原則編列及支用預算,力求發揮駐館服務效益

鑑於我港處、澳處運作處處受到中共及當地政府干擾,本會已衡酌情勢發展,妥為編列駐館相關預算。有關委員關切之經費支用,在館官舍費用方面,將嚴實依循「專款專用」之原則,核實報支;至其他交流服務及相關人事費用,則循例秉持撙節原則,核實支用,並最大程度發揮駐館為民服務效益。

我朝野各界均拒絕中共對臺強加政治主張,設置互動的政治障礙。而根據本會110年7月16日公布民調,高達7成左右的受訪民眾支持我政府因應派駐人員無法續留或赴任,調整港處業務辦理方式,維持必要運作,更顯見臺灣社會主流民意對政府作為之支持。

(二)「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動專案」提供港人諮詢服務與關懷協處,與世界民主國家共同捍衛普世價值

1.「臺港服務交流辦公室」提供港人便捷服務與必要照顧

鑒於「港版國安法」對港人人權、自由之危害,為捍衛普世價值,並表達及落實對港人之關懷與照顧,本會依總統及行政院院長指示規劃「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動專案」,並在既有推動臺港交流平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下,特別建置對外服務窗口─「臺港服務交流辦公室」(下稱交流辦),以提供港人便捷服務與必要照顧。

交流辦自109年7月1日起正式營運,主要提供港人來臺就學、就業、投資創業、移民定居,以及跨國企業、國際法人團體來臺等專案諮詢與協處服務;同時也在兼顧國家安全前提下,依據既有法律規範及公私協力的方式,務實處理港人人道援助及關懷事宜。其執行成效與現況如次:

(1)營運迄今已接獲逾2千2百餘件電話及電子郵件的服務案件,包括諮詢移民定居方式、居留效期屆滿後如何繼續留臺、疫情期間入境事宜,以及反映申請良民證遭遇困難等。相關問題均由交流辦諮詢服務組專人進一步洽詢各機關後回復。

(2)對於進入臺灣尋求人道關懷協處的香港居民,倘有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18條規定之情形,政府已訂定相關處理準則,審酌個案安全與自由受緊急危害程度,依據人道原則及相關法規予以妥適處理,並由交流辦專案協助,進一步輔導相關個案順利就學、就業等,協助受助對象自主在臺生活。

(3)訪視在臺港生、在臺港人社團或相關組織等,提供關懷並瞭解渠等在臺生活需求。

(4)持續更新交流辦網站資訊,包括常見Q&A等,以便利各界查詢。

此外,本會依大院要求,自109年下半年起每季提出「香港特殊地位檢討」暨「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動專案執行情形」報告(截至111年2月已提交6份),亦定期向大院彙報本專案成效,並讓社會各界掌握執行動向。

2.針對尋求協助之港人,現行法規已有可處理機制

港澳居民因政治因素向我尋求援助,現行法規架構下已有可處理之機制,包括: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18條、香港澳門關係條例施行細則第25條、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第16條第1項等,以個案認定方式,保留彈性處理空間,且更能符合求助港人的實際需求。

3.香港情勢日益惡化,我方及民主國家有必要續伸援手

鑒於「港版國安法」實施以來,香港民主人士續遭拘捕關押,公民團體被迫解散,港人的言論、新聞、集會結社自由迅速萎縮。針對香港情勢日益惡化,世界主要國家如美國、英國、加拿大、澳洲等,均提出援助港人方案,我國身為民主陣營之一員,有必要持續推進本專案,以捍衛普世價值。

(三)因應港人來臺趨勢,採取複合方式強化引才、留才,協助港澳新住民適應融入社會

近年移居來臺的港人大幅增加,臺灣已成為許多香港朋友的「第二故鄉」。根據內政部移民署統計,110年申請來臺居留、定居人數分別為11,173人、1,658人(109年居留、定居人數分別為10,813、1,576人),較去年成長3.3%、6.9%。另據教育部統計,110學年度在臺之港澳生計11,503人,佔僑生及港澳生第1位。

面對此一趨勢,本會除推動「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動專案」外,並針對在臺港人生活所需,辦理分區座談、生活法律及稅務實務講座、就創業座談等,以多元管道協助渠等適應臺灣生活。前揭各項活動受參與之港人迴響良好,並希本會持續辦理,以協助渠等更快融入臺灣社會。

另為吸納優秀專業人才、提升臺灣競爭力,本會已協助國發會於110年7月7日修正公布「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港澳居民可準用相關規定,包括放寬世界頂尖大學畢業來臺工作者無須具2年工作經驗,及租稅優惠適用年限由3年延長至5年等。

本會並續協助內政部移民署修正「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增定尋職期及在臺修讀碩博士得折抵居留期間等,刻進行法制程序中。此外,亦協請教育部擬具「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修正草案,放寬港澳學生比照外國學生得以就學事由來臺就讀高級中等學校,亦正積極推動中。

(四)持續透過多元方式掌握情勢發展,以強化政策因應能量

面對中共不斷加大軍事恫嚇、統戰分化,以及空前不友善舉措、威脅臺灣民主的多元滲透手法,政府尤須全方位強化應對能量,以捍衛國家主權與民主自由。爰針對中共在港澳實施「一國兩制」之情形,強化相關研究,以及持續進行情勢觀測及資訊蒐析,仍有其高度必要性。

本會長期密注港澳蒙藏情勢發展及中共相關政策作為,除自行研提觀察報告,並透過邀請相關領域學者專家辦理座談、進行研究,以及補助民間、學術團體辦理相關議題之研討活動等方式,以整合多元意見,提供政策參考。未來除將延續既有作法,並將加強徵詢在臺之香港學者專家,不斷提升對情勢縱深之掌握。

三、結語

總統於「2022年新年談話」中提及,香港的民主發展與人權自由仍令人擔憂;強調會持續關注香港情勢,臺灣挺香港的立場也不會改變。本會將續依循總統揭示之政策方針,動態因應相關情勢發展,並在既有的制度基礎上不斷精進,捍衛國家主權和民眾福祉,與國際社會共同支持香港自由人權。敬請大院同意解除凍結,准予動支相關經費。

附件二

111年度預算第6目「聯絡業務」經費解凍報告。(決議事項第三十六案)

一、案由

大陸委員會111年度單位預算第6目「聯絡業務」編列3,201萬6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二、陸委會說明

(一)兩岸不涉任何政治前提務實溝通,才是真正有利雙方良性發展

面對兩岸關係,臺灣一貫立場是「遇到壓力不屈服,得到支持不冒進」。政府致力維持臺海和平穩定現狀,也會全力阻止現狀被片面改變;將持續遵循中華民國憲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處理兩岸事務。因應國際新局,維持兩岸關係的穩定,是兩岸共同的利益;兩岸雙方應本於相互尊重、善意理解的態度,共同討論和平相處之道、共存之方。

(二)為增進與各界多元溝通管道互動,相關經費編列有其必要性

陸委會是政府統籌及協調兩岸政策之權責機關,主動向各界說明政府相關政策與作法,乃本會職責。為凝聚各界共識,本會透過多元管道(包括社群平臺、網路、電子及平面媒體、面對面溝通說明活動、接待訪賓、印製文宣資料等),加強與民眾溝通互動,增進各界對政府兩岸政策之瞭解與支持。整體經費配置係因應當前民眾實際獲取資訊需求而妥為調整,各項經費均經通盤審慎評估後,配合業務推動實際需要覈實編列,相關運用亦將秉持撙節原則辦理。

(三)對陸方假訊息均予掌握,並即時及透過記者會對外澄清,以提醒民眾提高警覺

中共始終不放棄武力犯臺,是造成臺海及區域情勢緊張的根本原因。言論自由為民主政治之基石,但中共卻利用臺灣社會的民主自由在社群平臺散布假訊息或對臺進行認知作戰,滲透及分裂臺灣社會、分化人心,甚而影響我國內政經情勢。對於某些陸媒接連操作不實消息、企圖擾亂臺灣民心及社會穩定,我政府均有掌握,並即時及透過例行記者會由發言人對外說明,也公開呼籲民眾警覺假訊息之危害。

三、結語

政府兩岸政策及兩岸關係發展,向為各界所關注,陸委會推動政府兩岸政策溝通說明,係職責所在,尤須透過各種多元管道向各界說明政府維持臺海和平穩定之決心,並增進各界對政府兩岸政策之瞭解與支持。對於中共慣常透過社群媒體散布假訊息等作為,並試圖製造我方及相關國家內部社會對立,已造成周邊區域局勢的不安。臺灣位處抵禦假訊息、惡意網路攻擊及境外敵對勢力威脅的前線,本會將持續本於職責,對於假訊息嚴加關注並做好對外說明,以確保公共利益,鞏固臺灣民主制度。

綜上,陸委會「聯絡業務」相關經費編列均有其必要性,為避免影響業務推展,敬請大院同意解除凍結,准予動支相關經費。

附件三

111年度預算第8目「文教業務」經費解凍報告。(決議事項第八案)

一、案由

大陸委員會111年度單位預算第8目「文教業務」編列3,748萬2千元,凍結250萬元,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二、陸委會說明

(一)110年及111年本會推動兩岸青年交流活動之概況

1.110年本會辦理兩岸青年交流活動之情形

(1)臺灣多元文化探索研習營:為增進兩岸青年學生充分互動,透過對臺灣民主實踐與多元文化的實地了解,促使兩岸學生進一步體認臺灣民主自由及公民社會意涵,本會於101年起辦理「臺灣多元文化探索研習營」。110年以「綠能科技」及「公民社會」為主題,分於北部及南部舉辦4梯次,邀請184位兩岸青年學生(臺生144位,陸生40位)共同參與,安排3至5場次專題講座及互動性活動(4天3夜),透過主題講座、互動討論及實作體驗等活動,期使兩岸青年學生深入認識臺灣多元化社會發展現況,體驗臺灣民主自由的生活、多元的人文理念以及對人權的重視及保障,深化兩岸青年學生良性互動及相互瞭解之效益,整體滿意度均超過9成。

(2)兩岸青年學生公民新聞研習營:為加強兩岸新聞與資訊對等交流,促進兩岸青年學生瞭解臺灣社會民主及新聞自由價值,本會辦理「兩岸青年學生公民新聞研習營」,以「綠能科技發展」與「地方創生」為主題,辦理2梯次研習活動,共計158位臺、陸生參與(臺生137位,陸生21位),透過邀請胡元輝、陳順孝等知名學者專家授課,並前往「Taiwan Plus」、「台灣中油」、「中華文化總會」、「枋橋文化協會」等民間團體或企業參訪,事後安排學員進行公民新聞寫作及成果發表,增進兩岸青年學生體認臺灣公民新聞關懷土地、參與社會公共議題之特色,同時瞭解認識臺灣新聞自由價值,依活動滿意度問卷調查顯示,整體滿意度高達9成。

(3)國際及兩岸事務種子培育營:近年陸方持續深化對我青少年學生工作(包括舉辦臺灣學生冬、夏令營活動,以及推動邀請臺灣青少年學生赴陸參與體驗式交流活動等),且有逐年降低年齡層趨勢。為加強我青少年學生對兩岸關係發展現況與政府兩岸政策的瞭解,本會辦理「國際及兩岸事務種子培育營」,協助建立我青少年學生對兩岸交流互動之正確認知,並從國際事務視野瞭解兩岸情勢發展與政府政策,認識臺灣優勢及文化軟實力。110年舉辦2梯次共計120位臺灣高中生參加,安排學員參與兩岸相關議題專題講座、參訪及模擬政策公聽會等活動。使參與學生認識中共政權的本質,並深入瞭解美中臺關係、臺海局勢變化及我國政府對中國大陸的立場與相關政策等,整體滿意度超過9成。

(4)臺灣青年學生兩岸關係研習營:為促進我青年學生深入瞭解現階段兩岸關係及政府兩岸政策,清楚認知中共運用「軟硬兩手」策略,圖謀臺灣意圖,本會辦理「臺灣青年學生兩岸關係研習營」,以「兩岸與國際情勢發展」為主題,邀請65位就讀大學校院之臺灣學生參加,就兩岸政策與中共對臺統戰等議題進行交流探討,透過沙盤推演等課程設計,激發學員對兩岸與國際局勢的推演及體認;活動也安排參訪海基會,讓學員們進一步瞭解兩岸交流現況與該會推動協商、交流、服務之成果。學員對活動平均滿意度達8成。

2.因應中共持續加大對我青年學生統戰工作的力度,本會111年將持續規劃辦理兩岸青年交流活動,以發揚臺灣軟實力,強化我青年學生之正確兩岸關係認知。

(二)兩岸資訊對等交流之推動現況及未來展望

1.本會透過多元管道,持續運用廣播及網路新媒體,強化對中國大陸傳播臺灣發展現況等相關資訊,增進中國大陸民眾瞭解臺灣自由民主的多元社會

(1)鑒於中共刻意封鎖臺灣資訊進入中國大陸,以致一般民眾不易瞭解臺灣社會所享有之自由民主價值,為促進兩岸資訊對等流通,本會持續委託專業廣播媒體製作對中國大陸廣播節目,以中、短波對陸全境發送(最遠向西可達新疆、向北可達東北地區),110年對陸播送時數共計3640小時;另亦運用網路及新媒體(如網路廣播、Podcast等)加強對中國大陸傳播臺灣相關資訊,介紹臺灣社會多元價值與人文風貌,展現臺灣文化軟實力,110年網路廣播閱聽人次約達34萬人次。

(2)此外,本會每年辦理2梯次「兩岸青年學生公民新聞研習活動」,透過教學及實作課程,促使兩岸青年學生共同學習從客觀、衡平的角度關注公共議題,培養公民新聞識讀與判別能力,並增進中國大陸在臺青年學生體認新聞自由價值,瞭解臺灣保障言論自由,民眾勇於發聲之民主發展現況。

2.未來本會將加強對中國大陸傳播臺灣多元價值,促進兩岸資訊對等流通

(1)考量對中國大陸資訊投放有助於降低兩岸資訊交流不對等、促進瞭解,化解兩岸民眾隔閡,且實務上廣播等傳播途徑具穿透性,較不受陸方資訊管制與疫情的影響,實有持續推動辦理之必要性。

(2)為加強兩岸新聞與資訊交流,傳播臺灣社會自由民主及多元文化價值,本會將持續結合民間資源,透過廣播及網路等多元方式,向中國大陸民眾傳遞臺灣的社會、人文、政經發展相關資訊,增進陸方民眾瞭解臺灣民主發展進程與兩岸關係發展現況資訊,111年另新增互動型廣播節目,規劃透過陸方社群平台、通訊軟體等管道,以直播、現場CALL IN、電郵等方式增加與陸方民眾互動,加強陸方聽友對本會廣播節目之黏著度。

三、結語

青年是帶動社會整體發展的中堅,加強兩岸青年學生之間的交流互動與思維溝通,有助於雙方的相互瞭解;而改善兩岸資訊交流不對等的現況,亦可加強中國大陸民眾對臺灣社會民主發展現況的認識,二者均可促進兩岸關係的良性發展。

未來本會將結合民間資源,持續辦理兩岸青年學生交流活動,並透過多元管道,強化對中國大陸傳播臺灣的多元文化軟實力,以營造兩岸關係的和平穩定。敬請大院同意解除凍結,准予動支相關經費。

主席:請海基會詹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報告,請簡要報告。

詹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志宏:主席、各位委員。遵照主席指示,我簡要報告。自去年1月迄今,針對幾個重要業務提出報告。第一,我方在大陸地區設有兩個大學學測考場,有四百多位高中應屆畢業生,本會原擔心受到疫情影響會使這兩個考場中斷,因此很努力地協調兩岸十幾個政府機關與共事的單位,最終如期於今年1月下旬完成學測考試。其次,我方在大陸地區設立3所臺商子弟學校,目前有五千三百多位學生,從幼兒園到高中,本會持續安排各種參訪,讓他們瞭解臺灣、認識臺灣的一切,這部分本會都有在進行。第二,臺商在大陸的經營環境,最近這幾年持續面對不理想的經營環境,所以本會一方面提供他們有關大陸經營環境變化及大陸法令修改的資訊,另一方面更積極推動臺商回臺期間的參訪,本會安排組團到各縣市參訪,以增加投資臺灣的機會,去年以來已經參訪10個縣市,促成不少案子,投資計畫陸陸續續在進行。第三,目前有二十餘萬陸配居住臺灣,這些都是本會重點關懷對象,除了持續跟他們保持互動外,也透過他們的組織有七十幾個協會,對需要服務的陸配保持聯繫,也聘有57位義務律師在法律專業領域上協助他們度過一切難關。最後一點補充,海基會跟海協會都簽有協議,很多國人在大陸遇到事情需要協助時,二十多年來都透過海基、海協的管道來相互協助,到目前為止,海基會、海協會的聯繫沒有中斷。以去年來講,去年一整年本會發給海協會972封信函,請其協助相關事項,我們常常用「已讀不回,但會處理」的說明給大家瞭解,也就是對方持續都有在處理。像昨天早上發了一封信給他們,希望瞭解東航不幸事件中是否有臺灣人,而下午就看到國臺辦正式對外說明航班上沒有臺灣旅客,這就表示他們還是會重視兩岸民間交流的人民權利。以上,簡單補充報告,謝謝。

主席:現在進行詢答。委員質詢前,援例作以下宣告:本會委員發言時間為5分鐘,必要時得延長2分鐘;非本會委員發言時間為5分鐘。上午10時30分截止發言登記。因為今天處理預算,本次會議就不處理臨時提案。請問各位委員有無意見?(無)無意見。

首先請羅委員美玲發言。

羅委員美玲:(9時34分)主委早安。主委,您剛剛在業務報告提到,臺灣為健全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之保護,維護經濟競爭優勢、國安及資本市場秩序,因此即將要修正兩岸條例第九條、第九十一條、第四十條之一、第九十三條之一及第九十三條之二。確實,高科技產業是臺灣的經濟命脈,尤其是半導體產業。可是中共卻透過臺灣在地的協力廠商,或是以第三地投資公司的名義在臺灣設立公司,隱瞞身分及資金來源,甚至高薪挖角臺灣高科技人才,這對臺灣經濟及產業發展是很嚴重的威脅,甚至已經危及國家安全。3月初時,臺灣的調查局查獲了8家中國企業,當然是偽裝進來的,這些中資在臺確實有挖角竊密,是不是就只有這8家中國企業進到臺灣來呢?其實不只。日前本席辦公室曾經請教調查站,調查站表示自109年12月1日起奉蔡英文總統指示辦理「防治中共惡意人才挖角專案」,到目前為止已經偵辦了33案,這33案有19間是偽臺資公司,有11間是僑外資公司,包含港資,有2間是在臺私設研發中心,1間是陸企在臺辦事處。這些涉及陸企在臺挖角高科技人才高達五百、六百人,人數非常多,其實已經觸犯了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四十條之一,也就是為什麼我們這次要修法的原因,這是非常嚴重的國安問題,這部分應該是朝野都要來支持的。

主席:請陸委會邱主任委員說明。

邱主任委員太三:羅委員早。對的,確實。

羅委員美玲:接下來,我想請教的是,我們修了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那港澳條例呢?我想這也討論了很久,因為港澳條例裡面,我們是將香港跟澳門的投資客視為外資嗎?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

羅委員美玲:到目前為止我們都還沒有修嘛!請問主委,我們有沒有要修法?

邱主任委員太三:確實。如同委員所提的兩個面向,第一個是中國大陸來臺挖角部分,早期相關的規範機制是在營業秘密法做處理,營業秘密法就比較是從商業利益的角度,由各公司自己去衡量這樣的營運秘密有沒有這樣的價值。但是如同剛剛委員所提,涉及到國家核心關鍵技術,這是一個經濟的競爭實力,甚至是一個國家安全的層次,所以這次我們就把核心關鍵技術的部分提升到國家安全法,而不是在經濟部所屬的營業秘密法做處理,這是第一個,謝謝委員有注意到,明天再請委員多支持。第二個部分是委員也提到的港澳條例,因為當年港澳地位的特殊性,是葡萄牙原來的殖民地……

羅委員美玲:對,它當初有歷史背景在,可是我們現在看到的香港跟澳門已經不是以前的香港跟澳門,這條例有沒有要修正?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們有做相關的檢討,所以也初步跟經濟部討論,大概就是針對如果它背後確實是一個由中資來投資超過30%……

羅委員美玲:我想請教主委,根據外國人投資條例規定,凡單次投資取得10%以上的股權案件,應該向投審會申請許可,換言之,就是如果每次不到10%的話,就列為財務性投資不用向投審會申請。我想請問一下,既是單次計算,那麼累計的都不算?持股累計超過10%的,到目前都是無法可管?我想請問主委,這部分你們有跟金管會做過討論嗎?

邱主任委員太三:確實……

羅委員美玲:因為現在港澳條例就是認為他們的投資就是外資,並不是陸資嘛!如果陸資用這種每次低於10%的方式進來,根本沒有經過投審會的許可,就是用財務性投資,這根本沒有一個審查的機制嘛!有沒有一些陸資就是用這種方式,其實已經進來臺灣很多了?因為我問調查局,他們說目前為止已經偵辦了33案,我想還會更多。

邱主任委員太三:確實委員有注意到,事實上經濟部、投審會與相關機關,目前大概除了早期從所謂總加起來30%的部分,會嚴格審查以外,現在也放寬到如果它具有實質操控能力的話,我們也會做這方面的……

羅委員美玲:要如何發現它有實質操控?

邱主任委員太三:通常投審會在受理相關案件時,會會同相關機關來表示意見,陸委會也會請調查局或國安局去做協助,所以基本上我們都會盡力。但誠如委員所提的,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因此我們還是不斷地檢討與相關的修正。

羅委員美玲:所以港澳條例往後可能也會修正嗎?因為兩岸人民條例已經修了。

邱主任委員太三:如果修港澳條例是比較茲事體大,但是關於港澳投資的部分,我們會再跟經濟部、相關單位討論,看怎麼樣精進相關的作為。

羅委員美玲:請問主委,李明哲的刑期在4月12日或到14日應該就要期滿了,我們有他何時能回國的任何消息嗎?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們確實有透過既有的管道向陸方表達我們對這個案子的關切,因為大陸刑法的相關規定,有一個所謂剝奪政治權利,這個剝奪政治權利跟臺灣的褫奪公權又不太一樣,所以我們也積極地透過各種管道來表達,臺灣……

羅委員美玲:所以他可能會因為剛剛主委所講的剝奪政治權利,而導致他在4月12日也出不來?這是另外還有訂定……

邱主任委員太三:他會出獄,但是不是會讓他離境?這一點可能要看陸方對他的評估……

羅委員美玲:所以他確定4月12日到14日之間可能會出來?

邱主任委員太三:他是會出獄,因為他刑期已滿。

羅委員美玲:確定會出來,只是還不確定能不能回臺灣?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這是另外一個層次。

羅委員美玲:這部分可能要請陸委會多多關心。

邱主任委員太三:好,會的。

羅委員美玲:好。以上,謝謝。

邱主任委員太三:謝謝。

主席:請李委員德維發言。

李委員德維:(9時42分)主委,延續剛剛前面委員的質詢,請教您覺得港資到臺灣來跟陸資之間的差異性,陸委會的態度是如何?是歡迎港資、澳資嗎?還是覺得它裡面非常複雜跟麻煩,所以臺灣基本上不歡迎港資,有這樣子的狀態嗎?

主席:請陸委會邱主任委員說明。

邱主任委員太三:李委員好。沒有,我們站在政府的立場,任何正常的投資我們都歡迎,不管來自中國大陸、港澳,或其他國家,只要是正常的投資我們都歡迎。

李委員德維:好,瞭解。請教一下,「今日普丁,明日習近平」,這有沒有可能?您的看法如何?

邱主任委員太三:坦白講,我對他們兩個人個別的性格並不是那麼的瞭解……

李委員德維:但是習近平您應該比較瞭解?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但是基本上可以比較的就在於,他們都是比較屬於威權的統治模式,因為它不像我們民主國家,國會議員可以質詢、政黨之間有競爭,政策辯論通常也都可以提到公眾檯面上來做辯論,這是第一個比較大的差異。第二個差異,當然就是兩個人都有他們歷史使命的自我期許跟壓力。所以我們持續關注普丁跟習近平兩人,特別是對於他們所謂的自我歷史使命,看他們大概是採用什麼樣的模式在做處理。當然我們也看到國際情勢,對於這兩個國家的反制或相關作為,會造成他們多大的衝擊跟影響,我們都持續在關注。

李委員德維:好。請教主委,兩岸關係的發展,因為俄烏戰爭的爆發,不諱言,我在民間聽到的大多比較悲觀,那您認為兩岸關係的發展是悲觀還是樂觀呢?

邱主任委員太三:此事要區分為兩塊,為什麼區分為兩塊?因為基本上我們臺灣沒有辦法脫離整個國際地緣政治的情勢;但是軟性的一面,也就是彼此的社會或人民的交流,這又是另外一塊,這一塊基本上不會受到國際情勢太大的干擾,所以我們認為如果人民的交流能夠越來越順遂,彼此瞭解彼此之間的差異所在,相互尊重,我想這應該有助於前面那一塊的化解。

李委員德維:主委,你報告裡的結論說,臺海和平是印太區域安全繁榮的關鍵,陸委會會以負責任的態度跟實際的行動,務實地開展兩岸良性的互動。主委,請教一下,蔡總統、蘇院長都在不斷的抗中,請教現在整個臺灣在民進黨執政下,在這個大抗中的前提之下,怎樣務實開展兩岸的良性互動?民進黨為什麼不能就人民的需要,好好地跟中國大陸坐下來談一談來解決呢?您認為在抗中這個大前提之下,兩岸要怎麼樣良性互動?

邱主任委員太三:誠如剛剛我所提到的,兩岸的關係基本上就分大跟小兩塊,大的這塊受到整個國際地緣戰略情勢的影響,這一塊,坦白講,我們沒有任何的能力去主導,我們只能順應整體的情勢做即時的回應。至於小的這塊,我剛剛也提到,人民的交流,特別是涉及人民權利義務的事項,剛剛海基會也有講,我想陸方也都認為這是一個應該要做的事情,所以不管檯面上的說法是怎樣,但事實上大家都在為人民的權利義務服務,剛剛他也提到好多案例,我們認為這樣的交流不斷的累積,其實是有助於化解彼此之間……

李委員德維:主委,您真的是比較溫和,但是不諱言蔡總統上臺以後,我們現在真的看到兩岸的官方、政府都在隔海互嗆,政治操作一大堆,兩岸就是嗆來嗆去、嗆來嗆去,所以一定不會有好事發生嘛!你們不覺得嗎?

邱主任委員太三:所以如果談到國際的地緣政治情勢,我想中國大陸可能要考慮一下,不管是軍機騷擾或者是在國際上對臺灣的打壓,這種行為基本上都沒有辦法讓中華民國的領導人可以忽視而不去做任何的回應,對岸對於我們這樣的打壓,作為中華民國的總統或行政院長,他們勢必要有一定的強硬表示,以維護臺灣的基本主權跟權益。

李委員德維:主委……

邱主任委員太三:所以這一塊大家如果能夠調整一下他的作法,調整一下作法,我們當然也譬如說,我們現在來講,大家也知道,中國整個經濟的崛起,它選擇的是讓它的軍力擴大,那不是造成我們的壓力而已,整個亞太地區,大家都會跟著有壓力,所以它應該要讓國際社會瞭解,它這樣的軍事擴張不會影響到你們的安全,那大家就會比較放心,但是看起來它這一方面的大外宣還是做得不夠好,反而因為它的戰狼外交而讓大家對它越來越緊張。我認為這是兩邊共同的課題,因為臺海的和平穩定不會只是我們的責任,陸方也有它的責任,所以我們期待它也能夠在硬的這一塊,它自己去自我修正或調整,讓臺灣的民眾可以對它比較不用那樣的防衛、防備。

李委員德維:是。主委,最後一個問題,俄烏戰爭發生,當然也是我們中華民國一個關鍵機遇期,它主要就在於中華民國臺灣這個問題的國際化,也是一個重大抉擇的關鍵,請問主委你的看法,究竟是要用中華民國體系比較好,還是要用所謂的臺獨體系來經營比較好?美國前國務卿龐佩奧訪問臺灣時說,美國應該以外交承認中華民國臺灣是自由主權的國家,請教主委,他這樣的講法,對我們來講到底是正面的還是負面的?會不會造成民眾跟政府的誤判,甚至於造成臺海緊張?而且這兩天美國總統拜登又跟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視訊對話,拜登的講法是他不支持臺獨,無意與中國發生衝突,請問針對這部分,美國的策略到底是如何?對於我們而言,在兩岸關係發展的路徑上,到底我們的抉擇是如何?

邱主任委員太三:委員確實提到一個很關鍵的問題,坦白講我自己也蠻困擾的,也就是國際社會也好,或我們國內也好,到底對「臺獨」的定義是什麼?不管是民進黨當年的臺獨黨綱也好,或臺灣前途協議文也好,或者是現在臺灣民眾的思維,包括美國或中國大陸,我想每一個人對「臺獨」的基本定義恐怕都不太一樣。譬如說維護中華民國的主權獨立,這算不算「臺獨」?維護臺灣民主自由法治的生活型態,這算不算「臺獨」?我認為「臺獨」這個用語基本上太模糊、太抽象了,我想我們國內大家應該有一個共識,如果維護中華民國的主權不是臺獨的話,那我覺得這應該會是我們未來再跟對岸進行任何協商或談判時一個比較好的基本的條件。

李委員德維:好,瞭解。謝謝。今天時間也到了,以後再請教主委,好不好?

邱主任委員太三:好,歡迎。

主席:請王委員美惠發言。

王委員美惠:(9時52分)主委早安。不知主委是否了解,最近有關一本成語辭典的事情?

主席:請陸委會邱主任委員說明。

邱主任委員太三:美惠委員早安。知道,昨天有委員向蘇院長提出質詢。

王委員美惠:對,可是這本辭典裡面在講什麼,你知道嗎?

邱主任委員太三:「歹勢」,我沒有詳細去看,我只知道它有介紹什麼「鄧小平」那些有的沒有的。

王委員美惠:主委,這樣你有一點失職,因為昨天已經有立委在質詢這個東西,你應該要去了解。

邱主任委員太三:好。

王委員美惠:據本席所知,這本書在任何地方都買得到,裡面完全沒有講到臺灣,等於在對臺灣人民洗腦,裡面講的是要保護祖國,都是在講大陸的狀況,例如鄧小平等等。你身為主委,對你來講,這本書不是教育部的問題而已,你也應該要關心一下,你對這本書的想法如何?目前在臺灣隨時可以買得到,從網路上也能買到,對這種狀況你有何想法?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先跟委員說明這件事情的法律性質與定位,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三十七條,大陸的出版品或是電視劇等等,若是未經過主管機關文化部的同意時,不可以在臺灣出版,這是第一點,但是前提就是它是不是……

王委員美惠:主委,我現在跟你講的是這一本,我怎麼不知道沒有我們的同意就是不能在臺灣賣!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第二,針對國民教育的教材,基本上教育部有綱領式的指導,到底這本書有無違反教材綱領,我們不知道,但是這是教育部所屬的教材的部分。第三部分,社會一般出版品,坦白講,我們是一個民主自由的國家,當年出版法是我們民進黨把它廢掉的,所以每個人都有權利發表自己的創作,例如在臺灣也有個人或是政黨主張統一,對嗎?

王委員美惠:臺灣就是那麼自由,不然怎麼大家都想來臺灣生活!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這個問題的性質有點複雜,所以昨天蘇院長……

王委員美惠:在矛盾之中?

邱主任委員太三:不是,我們要一再地把它釐清,所以昨天蘇院長有交代羅秉成政委邀集相關機關研究怎麼處理,該當違法的,該辦就要辦,如果有缺漏,我們就看看要怎麼補救。我想羅政委主持的這場會議應該會邀請各部會,包含文化部、教育部、陸委會與法務部等,相關機關應該都會針對這個問題好好釐清,如果哪裡有缺漏,就趕快補救,如果哪裡違法,就趕快查辦。

王委員美惠:對啦!這本內容完完全全沒提臺灣,也沒一句成語形容臺灣的美麗之處等等,所以我覺得這本做得很奇怪。

邱主任委員太三:只能說臺灣實在太自由了。

王委員美惠:主委,本席還要和你探討,現在中國對臺灣有野心,宣稱一中原則、九二共識是兩岸同胞要合作的、也是同心的心願。主委,對於習近平這樣講,你的感受如何?我們的同胞果真這樣想嗎?我們的百姓真的是這樣嗎?

邱主任委員太三:就某一個程度,我起了點雞皮疙瘩。因為這涉及比較實際的問題,就是要怎麼處理、怎麼運作,我們要看對方怎麼做。說起來,我們也在聽其言、觀其行,所以看他怎麼做才是實在的。如果看習近平這幾年的表現,無論是為了促統也好、促融也好,我們都在觀察他們實際上提出來的這些政策,陸委會也有在評估,基本上效益都不高。原因在於他雖然說要心靈契合等等,卻完全無法了解民主自由國家的百姓在想什麼,我一直覺得他們完全不了解臺灣百姓到底在想什麼。當然,如果論到做生意,有人認為能賺錢也不錯,但時間拉長來看,大陸的體質、行政效率、效能是沒有法律約束的,所以關係好的時候就好,一旦關係壞,他們隨時翻臉。所以,本會、海基會與臺商張老師都會提醒國人,如果要到當地投資要注意什麼,我們也會提供律師與專業人員給予協助。

王委員美惠:對,國人到當地做生意都要非常注意。

邱主任委員太三:那是真的!

王委員美惠:我相信主委也知道,很多大財團都被他們欺負,更何況是普通百姓去做生意。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小蝦米一定是被欺負的。

王委員美惠:所以本席要與主委探討一件事,大陸召開第二十屆總代表會……

邱主任委員太三:二十大。

王委員美惠:對,在二十大會議中,他們提出對臺策略,而且提了一大堆,包括如何安排新的部署、對於臺灣的未來要怎麼做、春天以後就要把臺灣控制住。主委,你聽了這種話會像剛才那樣起雞皮疙瘩嗎?

邱主任委員太三:起雞皮疙瘩有兩種原因,一種是嚇到,一種是疑惑怎麼會說這種話。

王委員美惠:那你是嚇到起雞皮疙瘩,還是其他原因?

邱主任委員太三:不是,如同我所講的,我們一定是看大陸到底怎麼做。對於他們怎麼做,我們就準備好。

王委員美惠:主委,你是否覺得我今天的質詢是跟你小聲好好地講?

邱主任委員太三:有,你平常都會對我再三督促。

王委員美惠:你可知道為什麼?因為關係到百姓的將來,我要讓全臺灣所有人民聽到你的解釋。

邱主任委員太三:會,針對大陸各種對臺政策,我們都加以研究,也與相關機關商討如何應對。委員,你要相信我們,我們都在研究。

王委員美惠:要相信你啦!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對。

王委員美惠:現在俄烏兩國戰爭打成這樣,習近平又說秋天就要對臺灣下手,有些比較憨直、比較恐懼、比較容易起雞皮疙瘩的百姓想到秋天一下子就到了,會不知道該怎麼辦。主委,你能不能在此向所有百姓宣示,要對臺灣的國防有信心,也對陸委會有信心?可以嗎?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可以再此向全國所有百姓說,對於國軍、國防與政府的領導能力絕對要有信心。我簡單說幾件事就好了。雖然中國軍機、軍艦都會騷擾我們,但我要對大家說,國防部所有的偵測,包括哪裡有幾艘軍艦、幾架飛機等,其實我們都知道,而且相關國家有時也會與我國交換他們所觀察到認為應該讓臺灣知道的情資。所以,對於中國大陸無論是在臺灣海峽的動態與東部的動態,其實相關的國家隨時都在注意。

王委員美惠:主委,所以我們對你講的有信心,現在的烏克蘭不會變成臺灣啦!

邱主任委員太三:那不可能。

王委員美惠:不可能喔?

邱主任委員太三:是完全不同的情況。

王委員美惠:所以這都是謠言嘛!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

王委員美惠:臺灣的軍事那麼堅強、那麼好、那麼認真,我也相信所有的人民,不論是哪一黨,一旦要開戰,大家都會為臺灣力戰。以上。

邱主任委員太三:是,謝謝委員。

主席:請鄭委員麗文發言。

鄭委員麗文:(10時1分)今天發言時間比較短,我就很快地請教主委。第一,我還是要先關心拜登與習近平的通話。明明兩位談的是俄烏戰爭,之前因為美國很高調,有點警告的意味,意思是中國如果不配合可能會付出代價。但是在實際的對話內容裡,我們看到拜登的措辭緩和非常多,同時還重申在對臺政策上的「四不一沒有」以及不支持臺獨、片面改變現狀等。習近平則是態度非常強硬,提到關於臺灣問題,如果美國處理不當,會有顛覆性的影響。所以我想請教主委,就陸委會的立場怎麼解讀?

為什麼談俄烏戰爭,卻把臺灣問題扯出來?是因為很多人擔心重演當年。九一一恐怖攻擊之後,美國政府對北京的態度就有一百八十度大轉彎,也開始對當時執政的陳水扁政府比較不友善。為什麼呢?因為在反恐戰爭上有求於老共。我們都知道,中國大陸不只與俄羅斯關係非常密切,與烏克蘭的關係事實上也非常密切,不只是在軍事上高度合作,也因為烏克蘭不只是歐洲的糧倉,還是大陸的糧倉,所以大陸在烏克蘭已經有非常大規模的投資。我們擔心的是在俄烏談判、甚至烏克蘭的重建上,中國大陸恐怕都會扮演關鍵角色,而這也是拜登為什麼要與習近平通話。我們擔心的是,有些學者認為會重演歷史情境,也就是美國會不會玩兩面手法,拜登馬上就要面臨期中選舉的很大壓力,還有通膨、經濟壓力等等,所以他骨子裡其實是有求於中共。在這個過程中,我們當然是很有勇氣地、高調地支持烏克蘭,但最後會不會便宜了老共,反而讓北京「恬恬食三碗公」?我的意思是這樣啦!不知道陸委會是否針對這次拜習通話中居然有非常大的比例提到臺灣問題而做什麼樣的解讀?

主席:請陸委會邱主任委員說明。

邱主任委員太三:委員對於整體國際情勢、特別是俄烏情勢的研究確實非常深入。剛才你提到的大概有兩個問題,第一就是拜習的電話通話,就陸委會的了解,當然是從外交體系了解,他們談話完之後,美國就向我國駐美代表處做了簡報。依照簡報的說法,對話大概有百分之七十、八十都在談俄烏情勢,美國提到關於兩岸的部分,只是重申美國基本上的兩岸政策並沒有任何改變,應該沒有提到所謂的「四不一無意」。不過,既然美國重申其對臺政策或兩岸政策沒有改變,就隱含拜登前面也許說過什麼,但大陸方面可能還要再研究。

鄭委員麗文:換句話說,連這種重大的國際議題他都必須以臺灣問題為前提,來取得中共的……

邱主任委員太三:接著我要回應您第二個問題,事實上中國大陸對於這一次俄烏情勢最擔心的一點是,他為什麼一再強調臺灣跟烏克蘭不一樣?也就是說,他一直要強調烏克蘭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因為國際社會上的民主國家竟然全部都支持烏克蘭,如果未來在臺海的爭辯上,他一定要釐清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以避免外力的干預,所以這次俄烏的情勢給中國大的壓力就在於,未來如果臺海產生戰事,萬一國際社會要給予支援時,他一定要先說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鄭委員麗文:當天他不只跟拜登通話,同時他跟另外兩國的元首通話,都是要求要重申一個中國政策。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他是擔心將來如果他侵臺,國際社會支持臺灣的話,他就要用這樣……

鄭委員麗文:接下來我想很快地請教陸委會有關於同婚的問題,監察院也在今年2月份認為陸委會有延宕之嫌,遲遲沒有准予兩岸同性婚姻登記。因為第748號大法官解釋已經公布超過四年,根據兩岸關係條例也有法源的基礎,且去年也通過了三個重要的判決,這三個重要的判決分別是在對方的國家不同意同婚、不允許同婚的情況下,因為這是最大的爭議,包括像馬來西亞、新加坡,因為有穆斯林這樣不同的文化考慮,他們不同意同婚,但是都已經勝訴,可以在臺灣登記同婚,包括澳門也有同樣的判例。可見不只是我們新的立法精神,還有包括最新的判決精神都是希望在行政程序上應該要落實保障同婚的權益,換句話說,陸港澳的人民如果在臺灣居住、在臺灣辦同婚登記的話,希望陸委會能夠儘快修改過去行政命令的規定,應該允許他們可以在臺灣登記同婚。

邱主任委員太三:委員關切有關於同性伴侶的權益,因為司法院也在提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所以有關於相關法制的修正調整機制,行政院也有由羅政委主持部會協調,我們陸委會就是蒐集各界對這個議題的意見。委員剛才也提到,縱使我們跟馬來西亞或其他回教國家已經可行,但是我們跟大陸在這方面的敏感度跟複雜度會比較高一點,也就是說,如果我們准許,但是臺灣的伴侶到大陸的權益會不會獲得保障,這恐怕都是……

鄭委員麗文:因為我們沒辦法管到大陸,但起碼他在臺灣可以登記,他在臺灣可以受到保障,事實上這些同志伴侶沒有期待政府管到這麼多啦!還管到在大陸能不能受到保障,他們是對臺灣寄予很高的期待。

這個問題我已經質詢了一、兩年,內政部之前也用類似的行政規定而沒有辦法允許他們落實,所以他們才會告上法院,告上法院之後,去年已經有三個判例下來,就是我剛剛講的,在馬來西亞他們不可能同婚,但是在臺灣已經可以了,這是去年3月的判例;去年5月是澳門的,在臺灣也已經勝訴;還有去年10月是新加坡。當時我質詢內政部、法務部的時候,他們都說他們會往這個方向,判例下來之後就會尊重司法的判決,但是現在距離這三個判例下來已經隔了好幾個月,內政部歸內政部,我現在是在問陸委會,其實你也知道兩岸人民的來往更加密切,這個需求更高,再加上連監察院也出來講話了,等於是我們已經有立法例了,監察體系也出來催促行政部門應該早日落實,我們的司法判決都已經出來了,所以我認為應該是沒有爭議的,不應該再有太多保守的考慮,只用一個位階很低的行政命令就讓他們沒有辦法登記。因為有太多同志伴侶一直不斷陳情,所以我才會希望在這邊請陸委會能夠趕快從善如流,儘快讓這些同志伴侶在臺灣也能夠完成登記。否則他們會覺得如果都已經這樣子了還不行,到底理由是什麼?是不是請陸委會加加油?

邱主任委員太三:相關部會在討論這個議題時我們會積極協助。

鄭委員麗文:最後是大家都很關心的,現在疫情即將解封,到底什麼時候要開放小三通?金門縣長也一直出來請命,臺商也一直出來請命,相信陸委會主委也一定接受到很多的請求,可否給我們更具體一點的答復,到底什麼時候可以開放金門小三通?或在什麼樣的配套條件底下,不要說時間點,你也可以說在什麼樣的條件底下,如何出示防疫的證明等等,就可以開放小三通,畢竟金門跟福建疫情的控制都很好。

邱主任委員太三:這一點我們都有跟金門縣政府在……

鄭委員麗文:因為大家都太關心了。

邱主任委員太三:第一個會關注的是,金門整體防疫的醫療能量有多少,這會涉及到航班、航次、人數多少的問題;第二個是陸方,特別是廈門的部分,很不幸的他們這一陣子疫情再起,特別是上個禮拜廈門又做了一個新的措施,導致我們的CDC或相關部會說還要再瞭解清楚,所以有時候一些突發的事情就可能會造成一些困擾。目前CDC有一些基本的guideline,但是重點在於疫情的變化往往就會讓大家都有一些相關的壓力,特別是金門的民眾對於小三通到底要放到多大也有一些意見。跟委員報告,我們也曾經聽到一個說法是,如果我們只是人家過境,那我們為什麼要冒這個風險?我們在金門做的民意瞭解裡也有這樣的聲音。

鄭委員麗文:正因為疫情詭譎多變、時好時壞,所以我才會建議主委是不是有一個比較彈性客觀的標準,不要一直統統都不通,在什麼樣具體的條件底下我們可以開放?一旦情況真的出乎大家意料之外,若是疫情惡化的時候又隨時可以關閉,但是不要一直不通,有沒有辦法有一個具體努力的方向?否則這真的是遙遙無期。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也不瞞委員知道,我們也要跟對岸有一個基本的默契。

鄭委員麗文:因為現在就是已讀不回,所以沒辦法談?

邱主任委員太三:不是,據我們瞭解,他們也不是反對這個東西,只是雙方要如何協調一個彈性的調整機制,這個彼此要先講好。

鄭委員麗文:或是一個客觀的標準。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但這個標準要怎麼訂,恐怕對岸也要瞭解,以避免我們又突然斷掉,這樣就會引發不必要的誤會。

鄭委員麗文:好,謝謝,請陸委會能夠重視跟努力。

邱主任委員太三:好,我們有進度時會向委員說明。

鄭委員麗文:謝謝。

主席:請賴委員香伶發言。

賴委員香伶:(10時14分)主委好。我們今天探究陸委會的專案報告及業務規劃,裡面有關於香港狀況的分量還滿重的,所以先就教主委,您看過時代革命這部紀錄片嗎?

主席:請陸委會邱主任委員說明。

邱主任委員太三:有,我有去。

賴委員香伶:您看完之後的感覺是什麼?

邱主任委員太三:坦白講,心裡非常的震撼,有一點回復到當年臺灣也走過這樣的一個過程中……

賴委員香伶:就是歷經體制性的壓迫,一種反抗的社會力的衝撞。

邱主任委員太三:大概可以看到1980年代臺灣的社會運動、街頭運動,確實非常震撼。

賴委員香伶:震撼之外,您認不認為兩岸關係也是您從政以來或是在臺灣感受到最嚴峻的時刻?因為國防部長說他從軍40年以來,他認為現在是兩岸關係最緊張的時刻,從陸委會的角度,您認為現在是不是也是最嚴峻的時刻?

邱主任委員太三:基本上兩岸的情勢應該算緊張,至於是不是最緊張,這個要從幾個面向來思考,國防部可能認為陸方在經濟崛起之後,軍力的擴張已經讓周邊國家,不是只有我們,都跟著……

賴委員香伶:威脅到周邊國家。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第二,他最近的動態確實也造成大家很大的壓力跟困擾,縱使他說他是在演練、訓練或演習,大家總還是要關注一下,所以這個都會造成不必要的緊張。

賴委員香伶:確實,所以您個人也覺得是緊張的時刻,但是不是最緊張,還要看情勢的變化?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坦白講,大家都會受到國際地緣政治變化的衝擊……

賴委員香伶:相對來講是很清楚,在地緣性方面,在印太框架下,美國跟我們確實也要形成一個更緊密的防禦作戰關係或是夥伴關係,但是陸委會跟兩岸關係在角色上大概是柔性、堅毅而且必須要先行探究,提出比較幕僚性的建設,所以我相信您在港澳條例或者駐港事件裡扮演的是比較關鍵的角色。

邱主任委員太三:確實。

賴委員香伶:我的第一個問題就是,繼我們的派駐人員赴任受阻,因為簽證的問題,在我們也不願意簽一國兩制或是相關的同意書之後,我們人員撤回臺灣,現在在港澳辦事處的人員狀況及業務狀況怎麼樣?

邱主任委員太三:目前我們的運作都還算正常,特別是服務香港人民和我們國人在香港的部分,整體數量上並沒有太大的差異。

賴委員香伶:所以影響不大?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

賴委員香伶:但在您的數據當中,包括有急難救助案1,260件、通報探視在港受羈押國人7人次,這個是去年2月到今年2月一年內的數據,所以有沒有受到我們人員撤回之後的影響?主委可否就這個量及在港受羈押國人7人次的部分做簡單說明?

邱主任委員太三:有關數量的部分,我請杜處長來說明。

主席:請陸委會港澳蒙藏處杜處長說明。

杜處長嘉芬:委員好。主要是急難救助的部分,如果我們國人在港澳有一些醫療或緊急急難時,我們兩個外館除了會派員去瞭解之外,如果他真的沒有相關經費可以回來的話,我們也會依照規定補助他相關的機票費等等。

賴委員香伶:從數字上看起來沒有很多,但是我相信它還是我們國人在港澳唯一可以第一時間要求協助或是你們會立即給予協助的單位。

邱主任委員太三:是的。

賴委員香伶:另外,我們的國人已經回來了,所以在那邊都是港人在做我們的辦事人員嗎?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我們的雇員。

賴委員香伶:受不受疫情的影響?還好?

邱主任委員太三:目前來講,如果雇員也有感染到,我們還是按照香港隔離的措施去處理。

賴委員香伶:所以還是請主委多設想,看是要在線上作業或是提供相關的即時支援,一定會受疫情影響,所以請你們要多瞭解後續。

邱主任委員太三:好。

賴委員香伶:接下來我們看國內的狀況,在港版國安法通過之後,國內就以陸委會為主設置臺港服務交流辦公室,我們看到的數據是,你今年度有編列大概11位員額,去年11月是先任用5位,請問現在的任用狀況及服務狀況如何?都聘足了嗎?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們目前有8位,有增加。

賴委員香伶:當時是說要具備粵語溝通能力,這8位是不是都會?因為他們的服務角色是提供一條龍的服務,所以一定要會基本的粵語吧?

邱主任委員太三:基本上我們都是請香港相關的在臺人員。

賴委員香伶:請香港在臺人員擔任雇員嘛?所以他們更能夠瞭解、服務自己的同鄉,也知道他們的感受和需求。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確實。

賴委員香伶:有關國人赴港澳動態登錄系統,我們查出來數量並不多,我們國人知不知道他到港澳可以主動去登錄,這樣到時候你們在港澳的單位才可以即時聯絡上?這個數量才1,590筆,實在是有點少,請問主委要怎麼加強它的數量?

邱主任委員太三:因為疫情的關係,事實上現在到那邊去……

賴委員香伶:去的人變少?可是以交通部的數據,國人去的人次還滿多的,一共有108萬,也許有些是過境或是入境又回來……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應該有的是過境。

賴委員香伶:在什麼情況下,你們覺得他一定要登錄比較好?讓國人知道,比如說我要去待三、五天或一週,我就要登錄,還是過境商務一下回來的也要?

邱主任委員太三:基本上我們都建議大家能夠登錄就登錄,但如果他不想暴露他的隱私或行蹤,我們也只能尊重。

賴委員香伶:但是就像剛剛講的,如果現在的情勢,包括他們選舉之後的社會氛圍,對於去經商也好,就學也好,或是探親也好,總是未免有不意外的話,能夠讓國人的資料事先查存在我們駐港的動態系統,你們到時候要協助也會比較快速,所以我希望主委多加強宣導。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們來跟航空公司溝通,如果有香港的航班,我們來跟他們做一些建議,請他們提供資訊。

賴委員香伶:好,麻煩主委,既然這個系統建置了,我們希望它能發揮效益、即時性,它一定是隱蔽的、遮罩的,只有你們後台可以知道,這不會是特別個資的問題,但是希望你們善用登錄,讓國人知道陸委會在保護大家的安全,好不好?

邱主任委員太三:好。

賴委員香伶:接下來,這個比較是現在進行式。我前天參與了華人民主書院,他們希望在臺灣重建當時在香港大學已經佇立25年的恥辱之柱,簡稱國殤之柱,或者是我們講的知道整個人類犯罪行為下的印記,它是一個藝術品,想要在臺灣重建,也要募資,我相信主委應該很認同也知道這樣的藝術跟歷史的結合性,不曉得您支不支持我們在臺灣推動重建的事情和方向呢?

邱主任委員太三:委員大概都很清楚,我們政府或臺灣人民對於全世界只要是支持、爭取普世價值的,大概都會給予相當的聲援和協助,所以這樣一個國殤之柱,基本上應該是在顯現出他對於威權暴力、暴政的反抗,要爭取自由民主,所以基本上他們的精神和理念都值得我們來支持。

賴委員香伶:主委,你應該認同這個理念嘛!現在是說它進一步的落實跟社會對話是必要的,我也看到有些委員說,這個國殤之柱的「國殤」二字是指哪一國呢?我覺得一個藝術品,它可能坐落在不同的國家地區,它也不一定是以那個國作為它的選擇地。今天我們一日香港,臺灣現在是距離它最近的自由國度,如果我們能夠正面接受跟理解,然後能夠重建,我認為在民主的框架下,我們沒有任何挑釁或是逾越的動機,反而是彰顯像您講的,在兩岸的情勢之下,自由民主的可貴在於這個地區、我們的國人有這樣涵容,更理解必須要正視歷史。所以我是希望主委能夠加入和支持我們推動這個計畫,好不好?邀請您一起來。

邱主任委員太三:確實,國殤之柱所要表彰、顯現、甚至是爭取認同的,就是為了民主自由對暴政的反抗,我覺得這是值得給予鼓勵。

賴委員香伶:值得共同來推動,也希望民間有一些,我們大家在國會的努力能夠盡早促成,好不好?謝謝。

邱主任委員太三:謝謝。

主席:請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發言。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10時24分)主委早。烏俄開戰已經將近一個月,事實上我們也很感慨,因為在這一個月期間很難得看到我們的媒體大量報導國際新聞,我覺得其實這也是好事。在這個國際新聞當中,我們看到很多從烏克蘭流出來的新聞畫面,這些新聞畫面大部分都是非常激勵人心,主張所謂的團結。現在你看到PPT上的是基輔市長,他跟他的兄弟兩人都是世界級的拳王,他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說:別無選擇,我會戰鬥,團結起來,我們很強大。對比這張圖片,半年前在立法院的質詢臺上,國防部長回應要與東沙島共存亡,結果某個媒體做了一個街頭訪問,這個影片也廣為流傳。其主張的就是一種投降主義,告訴我們現在的國人、年輕人都不喜歡打仗,覺得生命很寶貴。對比這樣的畫面,我們心裡其實覺得滿感慨的。

我們看到今天的業報,陸委會有特別提到,現在國際間都在做這樣的認知作戰,對於這樣認知作戰的因應作為,從去年的2月到今年2月,臉書貼文有359則,表示幾乎是一天一則。我也特別上去看,有的點閱率都有幾千個讚,其實也不錯,觸及人數很多;IG有323則;LINE@即官方的LINE有204則,這就比較可惜,因為LINE其實可以多發,為什麼只有204則?第二個,也不見得人人都會去下載陸委會的LINE@,這也是很可惜。這是從我自己非常多的群組中隨便找了兩個,這是排灣族聯盟的群組,可以看到充斥著一堆影片供大家傳來傳去,清一色全部都是一個人貼的,連續貼三、四、五則,我也不知道他們可以從哪裡取得這麼大量的中國認知作戰影片?有的是宣導他們戰力很雄厚,當然很多影片我們要懂得如何去識讀,有的是習近平的談話、軍方的談話等等。另外一個更恐怖,這是原住民校長的群組耶!也是充斥著這樣的影片。我不曉得主委知不知道這樣的情形在國內其實非常氾濫,一直在侵蝕我們對國家的認同,這是非常可怕的一件事。

在此我特別要講的是,他們的手法愈來愈推陳出新,我們可以看到中國培養的臺籍網紅、電商直播主愈來愈多;另外也看到以夷制夷的作法,即利用外國網紅做大外宣,就是一直在訓練能夠說好中國故事的素人,鼓勵大家為中國說好話。因此我們可以知道人家有多麼努力,再想想我們自己做了多少努力?他們透過各種形式,對於我們的國家認同造成很大的混淆。

我們看到這些影片時,其實很容易發現非常多影片都是「做」出來的。舉個例子來說,像是很多這種宣導動物很厲害、很有人性的故事,我們其實很容易判讀,因為他是很多個鏡頭,一看就知道這一點都不自然、都是做出來的。所以媒體識讀能力其實是很重要的,媒體識讀跟媒體素養不一樣,媒體識讀最主要的內涵是如何加強認知,其目標是防疫主義,意思就是打預防針,才不容易被騙;主體是媒體消費者,就是愛看影音媒體、平面媒體的人;重點是以下這個,其提供的是文本分析,所以做這些文本是非常重要的,做文宣也好、做影片也好,是我們培養媒體識讀很重要的一點,因為要先有材料才能做菜。其實我也有看到陸委會的努力,因為你們的資料中提到有針對一些大學做補助,對於認識臺灣媒體識讀的活動也有提供經費補助,108年補助5所大學,109年補助8所大學,去(110)年補助7所大學,這個部分我覺得是很不錯的作法,陸委會有往這個方向努力。另外今年針對原鄉,陸委會辦了一個原鄉文化與兩岸研習營,我覺得很不錯,只是不曉得參加對象、課程內容及延伸效益是什麼?總之,這種多元的社會溝通,例如教育、辦課程、營隊及座談,我覺得這些都非常好。

在此希望陸委會多做一些功課,我希望一個月以內提供對中國認知戰內涵進行手法彙整,我覺得有時候民間的力量也可以用,要去開發、要去研發,要有材料才能煮菜,成果要公開,因為成果的公開也是對社會大眾的一種宣導;還有向下延伸的媒體識讀課程,我覺得不要只有大學,從小扎根很重要!太陽花世代已經過去了!現在的國小、國中、高中生是看著抖音長大的,他的心裡是向著中國的,因此這個部分我覺得要繼續開發多元管道,因為這就是作戰,我們必須要有更強的作戰能力,好嗎?

主席:請陸委會邱主任委員說明。

邱主任委員太三:是,謝謝委員的提醒跟指導,我們回去會按照委員的指示來做各項加強,一個月後再跟委員報告,有關今年會如何安排精進。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謝謝主委。

邱主任委員太三:謝謝委員。

主席:請鄭天財Sra Kacaw委員發言。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10時33分)主委好。今天陸委會的書面報告特別提到,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展攸關我國家發展與生存,亦為國際社會關注。兩岸良性互動發展是雙方的責任,不能將單邊意志強加於對方,雙方有必要本於相互尊重、善意和理解,設法和平共存。說得都非常正確、非常好,現在就兩岸而言,中共一再強調的是一個中國的原則,這是他一直在講的嘛。

主席:請陸委會邱主任委員說明。

邱主任委員太三:鄭委員好。這是他們既定的立場。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這沒有錯嘛?主委?

邱主任委員太三:確實,這是他們的政治框架。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我們中華民國的政府卻有不同的調整,就用調整好了。對於「維持現狀」四個字,中華民國的政府,不同的政黨、不同的總統,就算是同一個政黨,不同的總統對於維持現狀也會做不同的處理,或是對於所謂維持現狀的內涵到底是什麼,也有不同見解且不斷地調整;就算同一個總統,有時候也會調整,我講的對不對?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主要因為我們是一個民主的國家,隨著國際情勢跟國內的變化,任何一個要競選總統的領導人勢必要回應民眾的期待,所以一定會依據情勢變化做微調。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文字解說當然會有很多不同的意涵,這是中文的……

邱主任委員太三:但是基本立場都一樣,第一個,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中文的優勢,中文有中文的優點。

就維持現狀來講,蔡總統在第一任總統任期時,一上任就是維持現狀,而隨著不同的階段、陸委會主委不同,也會有所調整,那現在還談不談維持現狀?

邱主任委員太三:基本上,總統在2016年上任時就已經一再地對國際表達,不只對國內昭示,他是以中華民國憲法跟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來處理兩岸事務跟議題,也做這樣的定位。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主委提到了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還有憲法,我認為主委應該有評估過,對於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憲法相關重要政策的文字,有什麼調整會涉及兩岸的敏感神經,有沒有評估過?

邱主任委員太三:基本上,兩岸條例是延續憲法增修條文第十一條,為了處理兩岸人民的權利義務關係,而憲法在這條裡面有特別規定,處理兩岸人民的權利義務要以法律定之,因此兩岸條例就是延續增修條文的規定所制定,內容在處理人民的權利義務;但是人民的權利義務一定會涉及公權力部分,所以也附帶將公權力部分在其中同時規範。我們可以看到兩岸條例主要分為三塊,第一個是行政部分、第二個是刑事部分、第三個是民事部分,大概就是這三大塊,所以它處理的基本上都是跟人民權利義務有關的;至於政治的高層次部分,應該要另外由憲法以上的層次處理。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主委,你剛剛講的是人民權利義務部分,那三大部分都是跟人民權利義務有關的,不論是臺灣的人民或是大陸的人民。事實上,關鍵在於兩岸底線的部分,雖然憲法增修條文的授權是在後面的條文,但是那個前言啊!憲法增修條文的前言跟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第一條也息息相關,所以這部分跟處理兩岸關係如何達到和平共存有關,和平共存絕對是最重要的,沒有錯吧?要能夠和平共存、不要成為對方的藉口,對不對?這是很重要的,才能夠和平共存。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確實。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就我的觀察,歷任總統都有守住底線,依我的觀察是這樣,都有守住那個底線、能夠繼續和平共存。

社會上對於一些法案的修正提案都有在關注,譬如說曾經有委員提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一條的修正,也曾經有委員提出憲法增修條文前言的修正,但是後來都撤案,就是因為考量到底線、考量到如何才能繼續和平共存,這個是我們要特別、特別考量的,畢竟戰爭對雙方而言,在人民傷亡或相關的經濟發展方面都影響很大。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們也呼籲對岸不要想用武力或軍事來解決問題,在方法的選擇上,對岸確實要重新去思考這個問題。委員也很清楚,當我們在1991年宣布動員戡亂終止的時候,毫無疑問地,我們的政府已經宣示不再用武力來反攻大陸了,所以對岸也應該要有相對應的態度,如果他覺得都要用軍事或武力來恫嚇、威脅甚至侵犯臺灣的話,我想這不符合兩岸人民的期待。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所以雙方都要克制啦!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我們繼續追求和平共存,謝謝。

邱主任委員太三:好,謝謝。

主席:請管委員碧玲發言。

管委員碧玲:(10時42分)謝謝主席、謝謝主委,辛苦了。我今天要討論的題目比較敏感,我也希望我們之間相互有一些討論跟對話,我自己也還在摸索應該要怎麼做。

陸委會長期有做民調,我非常關心也長期掌握,那就是臺灣人民對國家未來發展兩岸關係統一或獨立的民意趨勢,我們來看簡報第一頁這個圖表,每一條不同顏色的線分別代表「儘快獨立」、「維持現狀以後走向獨立」、「永遠維持現狀」、「維持現狀以後看情形再決定獨立或統一」、「維持現狀以後統一」以及「儘快統一」,每一條線容或中間有起伏,可是十幾年來,最左邊的點跟最右邊的點變化不大。

我們從數字來看,簡報中這是總表。你看99年12月這一季與110年11月的比較,「儘快獨立」是6.4%跟6.8%;「暫維現狀以後走向獨立」是17.6%跟21.8%;「永遠維持現狀」是28.4%跟26.1%;「暫維現狀以後看情形再決定獨立或統一」是34.2%跟30.1%,起伏大概4%左右、最多4%左右。

然後我們將它簡化成幾個年度來分析,簡報中我寫紅色的字大概就是最高點,你看「儘快獨立」從99年到110年這11年間,分別是6.4%、6.8%,只增加了0.4%;中間在2020年香港發生動盪的時候,最高來到9.3%,可是很快地又恢復到同樣的趨勢;「維持現狀走向獨立」最高26.7%也是在香港事件的2020年,可是很快地回到110年的21.8%,11年間前後相差4.2%、只增加4.2%;「永遠維持現狀」減少了3%;然後「暫維現狀以後看情況再決定獨立或統一」減少了4.1%;「暫維現狀以後走向統一」只減少了0.2%;「儘快統一」增加了0.4%。我說的趨勢主委看到了,這個趨勢表示11年來人民、輿論對兩岸關係和統獨的看法幾乎是鐵板一塊,沒有什麼大的改變,無論這中間發生了政黨輪替、香港事件或是韓流。我們來看一下韓流來的時候,決定「暫維現狀以後看情況再決定獨立或統一」的比例有增加,而且「暫維現狀走向統一」的比例也是增加的,可是韓流一過後就恢復了。然後香港事件的風潮一過還是恢復到這個趨勢,沒有什麼改變。

這麼穩定的民意取向,我把它定義為這充分的顯示出臺灣人民和臺灣社會的現實主義,很可怕!「永遠維持現狀」和「暫維現況以後看情況再決定獨立或統一」加起來有51.6%,如果再加上「暫維現狀以後走向統一」和「儘快統一」就有百分之六十幾。缺乏國民意識的民意主流超過60%,56.2%加6.9%就有百分之六十四點多。本席相當悲觀,我們要怎麼跟烏克蘭比?現在有93%的烏克蘭人民都認為他們會戰勝俄羅斯!我們要怎麼跟芬蘭和瑞典比?雖然戰爭是因為烏克蘭要求加入北約,所以才會發生戰爭,結果戰爭就在眼前,因為你挑釁,所以才會有戰爭。可是此時芬蘭和瑞典認為應該要追求加入北約的人卻大幅的成長,臺灣的現實主義要怎麼跟這三個民調比?要怎麼跟芬蘭、烏克蘭和瑞典比?臺灣的現實主義出現很大的問題,有國家意識的民意竟然只占少數?「暫維現況持以後看情況再決定獨立或統一」沒有國家意識;「永遠維持現狀」沒有國家意識。統獨反而有國家意識,追求統一有國家意識,只是他追求的是大中國;追求獨立也是有國家意識。這個民調要怎麼解讀?主委可能有自己的解讀方式,但是這個現實主義是怎麼來的?很無奈,我們國家現行的體制扮演某種重要的角色,因為我們國家現行的體制就是中華民國體制,就是可統、可獨,然後維持現狀很安全,你說是不是?

然後臺獨被污名化、澈底的被污名化,但是這個時候主委今天在這裡講了一句話:「如果捍衛中華民國主權獨立不是臺獨,那兩岸就比較好談判」,對不對?但如果捍衛中華民國不是臺獨,那臺獨是什麼?中華民國又是什麼?好,我們來看中華民國。主委,你剛剛那一句話裡面的中華民國是指哪一個中華民國?是聯合國憲章裡舊的中華民國?還是中華民國到臺灣?還是中華民國在臺灣?還是中華民國是臺灣?還是中華民國臺灣?都不太一樣。

主席:請陸委會邱主任委員說明。

邱主任委員太三:確實,雖然我在法律系不是教憲法的,但是我對憲法還是有一定程度的理解,毫無疑問的,現在的中華民國跟1947年的中華民國已經有很大的差別。

管委員碧玲:不一樣了?沒有很大的差別?還是有?

邱主任委員太三:有很大的差異。

管委員碧玲:好,所以你定義的中華民國是哪一個?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們現在應該是最後一個。

管委員碧玲:好,可是國際公法裡面有這個東西嗎?你光講中華民國,因為只有總統會偶爾提到中華民國臺灣,整個內閣和國人的口中並沒有中華民國臺灣這個概念,只有中華民國這個概念,但是中華民國這個概念就是中國想要的,為什麼?因為在國際公法裡面中華民國還是聯合國憲章裡面的那個中華民國,然後國家的繼承和政府的繼承都給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所以就像主委講的,如果今天中國想要侵略臺灣,那它最需要釐清的就是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而不是像烏克蘭那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所以世界各國才會支持烏克蘭。如果有一天中國侵犯臺灣,那中國會跟全世界說因為臺灣都說他們是中華民國,而中華民國現在在聯合國憲章裡面就是我在代表,所以臺灣是我們的一部分,所以當我們在捍衛中華民國的時候,我們絕對不要掉入這個陷阱,因為它的定義也非常模糊,但是我們的定義就是中華民國臺灣,中國的定義是聯合國憲章裡面的中華民國,但世界各國的定義是什麼?是強國決定和人民決定,今天強國可能希望烏克蘭能夠趕快妥協的簽定和平協議與和談,但是烏克蘭人民的決定就是不要,我認為今天俄烏戰爭世界各國必須支持澤倫斯基背後最重要的基礎就是人民的國民意識,但臺灣卻沒有這個東西。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想有啦!基本上……

管委員碧玲:政府怎麼講是一回事,我們再來看一個。

邱主任委員太三:不是,委員應該也同意,從1947年到現在,我們整體的民意對這個國家的認知已經有很大的改變,不管是因為國際的因素、國內民主化的因素或是其他的因素。

管委員碧玲:可是從民調上看來並沒有改變,現實主義還是主流。

邱主任委員太三:不是,每一個人……

管委員碧玲:你再看一個民調,認為中國對臺灣人友善,他們認為中國對政府不友善,但是對臺灣人友善,這跟現實主義那一群的比例有邏輯上的符合度,因為都差不多,維持現狀的有56.2%,加起來有百分之六十幾;還有57.9%的人對中國的想像還不錯;認為它對我們人民不友善的只有57.9%;還有百分之四十幾的人認為、這中間有將近20%的落差,對不對?我今天沒有結論,我只是要提醒,當整個社會的氛圍都是以現實主義為主流的時候,政府在談兩岸關係時的語彙?因為我們的結構現在又被增修條文這個體制的框架給匡住和綁住了,這個框架就是統獨模糊、國家認同模糊,但是整個政府的語彙?我希望你們要去發展一套語彙,要讓國家的認同、國家的意識和國民的意識、其實國家的意識從烏克蘭這次的事件來看、我希望好多力量你們都可以趕快談判出結果,因為他們的人民選擇是那麼的堅定,所以最後他們的決定就是國家意識和國民的選擇,但是我們國民的選擇呢?從陸委會自己所做的民調來看是令人憂慮,好不好?謝謝。

邱主任委員太三:謝謝委員的指教。

主席:請陳委員明文發言。

陳委員明文:(10時53分)主委,今年10月中共即將要召開二十大,如果沒有意外,外界都認為習近平應該可以順利連任第三任的任期,一直到2027年。

主席:請陸委會邱主任委員說明。

邱主任委員太三:委員好。到目前為止大部分都是這樣推斷。

陳委員明文:對於習近平連任第三任的任期,你的評估是如何?沒有問題?

邱主任委員太三:基本上,如果沒有任何的意外,這是一定的,因為他不可能弄半天把任期的限制給取消後,卻讓別人來做。

陳委員明文:好,所以最起碼2027年以前都是習近平的任期?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因為他們一任5年。

陳委員明文:那你認為二十大後北京對臺灣的政策會不會有重大的變化?

邱主任委員太三:基本上,我認為還是軟硬兩手,不會有太大的改變。

陳委員明文:不會有太大的改變?

邱主任委員太三:只不過「硬」要不要再──假設現在的硬是六分,那未來可能會七分或八分?還有「軟」要不要調整?差別只在這裡。

陳委員明文:以我的認知,現在兩岸、兩辦、兩會算是中斷的情況,我是這樣解讀。

邱主任委員太三:應該不叫「中斷」,應該是「減量」。

陳委員明文:應該叫兩岸「僵局」。

邱主任委員太三:也沒有到僵局。

陳委員明文:不到僵局嗎?

邱主任委員太三:剛剛海基會詹秘書長也有報告,事實上,涉及人民權利義務的,包括隱含公權力的事項,雙方還是有在做一些基本的處理。

陳委員明文:我覺得對岸一直要用兩岸接觸中斷這件事情來逼迫我們承認「九二共識」,我這樣解讀可以嗎?應該是這樣子吧?

邱主任委員太三:委員,現實面大概有三個層次,第一個是涉及人民權利義務的事項;第二個是個案問題的解決;第三個是政策層次的東西,而下面兩個層次的事應該還是有在做。

陳委員明文:基本上,我比較關心陸委會的戰略目標,因為現階段兩岸接觸的層次很低,而且也很少。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這個沒有錯,我同意。

陳委員明文:基本上,現在中共對臺灣當局相當不友善,其實他們的目的就是要我們臺灣承認「九二共識」,大概就是這麼一句話,這樣講臺灣人民比較清楚。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可以這樣子講。

陳委員明文:但事實上,不管是民進黨政府或是蔡總統都曾經多次提到尊重九二會談的歷史事實,對不對?政府也會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來處理兩岸事務,所以我覺得這個說法已經很清楚表達臺灣的立場,你覺得到今天為止這些立場我們有改變嗎?沒有吧!

邱主任委員太三:沒有,我們都是按照這個原則在處理。

陳委員明文:以我的解讀,現在兩岸關係已陷入僵局,那你們現在主要的業務是在做什麼?主要的?不是瑣碎的業務,就是你們現在主要的目標業務是什麼?你們到底有沒有在改善兩岸的關係?

邱主任委員太三:當然有。

陳委員明文:那你能不能夠告訴我一下?

邱主任委員太三:譬如說剛剛提到的,雖然現在兩岸政府的層次陷入僵局,但是有關人民權利義務的問題還是一樣有在處理。

陳委員明文:不是,這些我都知道。我的意思是,你上任時說兩岸關係會春暖花開,現在正是春暖花開的時期,那二十大後臺灣跟中國有沒有所謂春暖花開的空間?我只是要問你這個,有沒有?

邱主任委員太三:那就是我剛才提到的那三個層次,第一個就是雙方政府在政策上的……

陳委員明文:你認為有沒有?因為我看起來好像沒有這個跡象,邱主委,我比較關心這個議題。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我知道,但如果對岸一定要堅持那個政治框架,那大家就要再磨合。

陳委員明文:現在還是因為對岸堅持「九二共識」,所以目前雙方還是沒有春暖花開的局面,你的意思是這樣?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當然要從低層開始做起。

陳委員明文:所以現在還是僵局?

邱主任委員太三:假設你要用僵局來形容的話。

陳委員明文:所以我們現在只能表現出我們的善意,譬如這次的東航事件,我們有沒有表示關心?你有沒有?陸委會有沒有?

邱主任委員太三:有,我們第一時間就有。

陳委員明文:海基會有沒有?

邱主任委員太三:有,都有。

陳委員明文:你們是怎麼表示的?

邱主任委員太三:第一個,我們有發布新聞稿;第二個,我們有透過私下既有的管道向對岸表示關心。

陳委員明文:也就是你有透過公開的方式?

邱主任委員太三:私下也有。

陳委員明文:私下也有?你們不是有一條熱線嗎?這條熱線斷了沒有?這條熱線還有沒有在使用?沒有?

邱主任委員太三:這條熱線一直都在。

陳委員明文:在,但是沒有用?

邱主任委員太三:不是,委員,我們不是只有一條線,我們還有很多的線,有的線是之前雙方簽署協議時,譬如之前提到的,不管是疫情或農產品,農委會跟對岸本來就有一條線,就是在協議裡面針對他們的業務所建立的那一條線。

陳委員明文:不是,我的意思是,因為就我的理解,現在兩岸看起來已經是僵局,甚至可以說是中斷,我一直都希望陸委會和海基會要去突破這個僵局,只要有機會可以表達臺灣當局的善意,我們都應該要去做。當然,我們的立場我們也一定要表達清楚,你的業務就是要跟他們接觸,我想這些你都知道,但是溝通的層級要如何拉到陸委會?就是你要可以跟對岸國臺辦有正面的接觸,這才是我們所期待的。

我在這邊要順便問一下,2月5日下午有一架運十二飛機飛入東引島的限禁制水域,你認為這起越界事件算不算飛安事件?

邱主任委員太三:基本上它應該會影響到飛安,不過我要先跟委員……

陳委員明文:我要問你的是,如果當時國軍把它打下來,那會不會影響到兩岸的關係?會怎樣?請你告訴我。

邱主任委員太三:任何的武力處置一定都會引發事端。

陳委員明文:不是,因為它已經侵入我們的限禁制水域,以國軍的立場,如果我們把它打下來的話會怎樣嗎?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先把問題分類的跟你說明,第一個,民航機和軍機有不一樣的處理模式。

陳委員明文:它是運輸機,不是民航機。

邱主任委員太三:不,其實運十二是……

陳委員明文:它是運輸機,最起碼它不是民航機。

邱主任委員太三:不是,基本上,這要看它當時……

陳委員明文:你的解讀它是民航機嗎?

邱主任委員太三:不是,它是民航機,但它也可以做公務使用。

陳委員明文:如果你解讀它是民航機的話,但是我個人認為它是運輸機。

邱主任委員太三:它應該不是運輸機。

陳委員明文:哦!不是運輸機。

邱主任委員太三:委員,因為它會受他們海監單位指揮,就是有時候它會去做一些偵察和巡視,它可以做民間使用,也可以做公務使用。

陳委員明文:我知道,但如果我們把它打下來的話會怎樣嗎?

邱主任委員太三:哦!這個當然就……

陳委員明文:事情大條了?

邱主任委員太三:不是,這要看我們……

陳委員明文:如果我們是站在自衛的立場,因為你飛進來了,所以我就把你打下來,那恐怕會引起……

邱主任委員太三:如果是軍機,如果它是軍事的,國防部就會有備戰、接戰等不同層次的反應措施;但如果它是民用航空機,可能就會用不同的路線去做處理,所以我們也……

陳委員明文:那我問你,你有沒有透過兩岸民航小兩會的機制去請他們相關的單位來跟我們就這起飛安事件做說明?有沒有?

邱主任委員太三:基本上,我們一定會有相關的處理。

陳委員明文:沒有,你們到現在還是沒有!也就是它來就來、回去就回去,因為你們認為這是民航機!

邱主任委員太三:不是,委員……

陳委員明文:如果你們認為它是民航機也可以,但如果是民航機,那這就是飛安事件,我們有兩岸民航小兩會,基本上,對岸是要來說明的。

邱主任委員太三:委員,我們有我們的處理機制。

陳委員明文:你應該要透過這個機制請他們來說明,不是嗎?

邱主任委員太三:基本上,我剛才已經跟委員講了,我們一定會有處置。我也不瞞你說,我們有跟對岸反映,說你們這樣會影響我們的飛安。

陳委員明文:有嗎?

邱主任委員太三:有。

陳委員明文:有就好。

邱主任委員太三:一定會有的。

陳委員明文:有就好,因為他們不能無緣無故就侵門踏戶,我們不覺得這樣是對的,最起碼我們還有一個機制,不是嗎?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們要先確認,但外界總認為他們是侵門踏戶,但是政府處理時要先確認這是軍機、民航機或是其他的,這個我們一定要分清楚,但是外界就認為他們是侵門踏戶。

陳委員明文:對,我只是要讓你知道而已,因為這事關臺灣人的尊嚴。

邱主任委員太三:你放心,我們一定會有不同類別的處理機制。

陳委員明文:雖然東引是外島,但是它已經侵入我們的限禁制水域,我們不能沒有動作。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他們侵門踏戶,我們一定會有因應的機制。

陳委員明文:我們有兩岸民航小兩會的機制,但現在看起來你並沒有啟動。我不知道你是用什麼方法,但是這對臺灣人來說已經是被欺負了,所以我要告訴你的是,這樣是不對的,我們希望陸委會一定要有作為。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像對岸這樣的作法就是不友善的行為,我們一定會跟對岸反映。

本席最後要講的是,在新冠肺炎爆發以後,再加上目前的俄烏戰爭,臺灣人對兩岸關係的看法出現了很大的戒心,我們希望陸委會和海基會能夠妥善的管控處理兩岸之間的分歧,避免出現誤判或意外,更希望兩岸我們臺海能夠和平穩定。謝謝部長!

邱主任委員太三:好。謝謝委員!

主席:請湯委員蕙禎發言。

湯委員蕙禎:(11時5分)主委好!從38年撤退來臺灣之後,兩個國家已經分治達70多年了,過去我們政府一直舉著反共抗俄的旗幟,以前我們讀書的時候也都在講反共抗俄,沒想到70幾年後的今天真的要「反共抗俄」。以前只有我們臺灣政府在反共抗俄,現在則是全球都在反共抗俄,這個趨勢已經很明顯了,共產主義已經沒有辦法讓其他國家和平穩定的生活,尤其從烏俄開戰以來,全球已聯合陣線對抗俄羅斯。相對的,很多國家也在關心我們臺灣,認為我們臺灣的情勢有點危險,其實整個臺灣都在全方位地討論怎麼樣保護我們自己的國家。中共在解決臺灣問題方面,持續對臺在政、軍、經各層面脅迫施壓,沒有手軟過也從來沒有停歇過。我們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臺灣的人民不得在中國擔任具有行政或政治性機關的職務或為其成員,尤其是對國家安全利益有影響的,我們會基於政策需要,愈來愈清楚明確地將一些規範公告出來,以臺胞之家為例,外表看起來好像是一個聯誼會,但是他們的會長在人民日報支持統一,發表「廣泛匯聚促進祖國統一的強大正能量」的文章,這很明白的可以看出他的任務就是要統一,行統戰之實。而擔任這樣一個聯誼會的兩位副會長都是臺灣人,一個是臺北人,一個是臺中人,請問他們擔任這樣一個聯誼會的幹部是否違反了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三十三條的規定?陸委會有無祭出罰則?

主席:請陸委會邱主任委員說明。

邱主任委員太三:委員好!誠如委員所言,兩岸條例第三十三條對這種行為有相關的處罰規定,到目前為止,歷年來我們大概裁罰了39人,另外還有各機關陸陸續續進行清查查證的估計約有100多人。主要的原因是這涉及到境外特別是對岸的很多單位,我們要先去確認它是不是屬於黨政軍,或黨政軍實質控制的相關單位,以及其核心任務功能等等,這必須跟其他相關單位協力確認,但如果他擔任了,確實是會受到處罰的。

湯委員蕙禎:他們的黨務系統觸手已經全國性的延伸,針對這樣的狀況,我們在臺灣國內是不是也應該有一些宣傳,針對社團、法人、聯誼會、統戰媒體、國有企業等中共政府對外延伸的組織進一步做個瞭解、盤點一下?

邱主任委員太三: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三十三條主要的處罰對象是我國人民,委員剛才提到的兩位本來就是對岸的人,可能其父親或祖父曾經是臺北人,而他本人事實上已經落籍中國……

湯委員蕙禎:已經落籍中國?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根本沒有我們臺灣的身分證,跟臺灣一點關係都沒有,只是他們故意寫成是臺灣臺北人,我們主要是針對臺灣地區的人民,也就是我們的國人去那邊擔任那樣的職務給予處罰。

湯委員蕙禎:所以他們是故意做統戰,故意聯繫上與臺灣的關係,但其實已經落籍?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可能是父祖早就落籍,和臺灣一點關係都沒有。大概是想用他們的祖先曾經來過臺灣的方式拉近關係。

湯委員蕙禎:所以你們是有做過查證的。因為共產黨的黨組織非常嚴密,不論是企業、社團或任何團體,幾乎每個都有黨務系統伸手進去,所以臺灣人到了中國去就學就業,都是統戰的目標。他們的組織體系又很複雜,我們臺灣是民主自由國家,又沒有辦法限制太多,因此必須在法治範圍內做一些限制。這些赴中的民眾當然是不知情的,因為過去我們政府一直說反共抗俄、反共復國,一直認為中國早晚會回到中華民國的統治下。再加上兩岸語言相通,學生時代念的又是中國的歷史地理,對中國歷史地理的熟悉度更甚於臺灣的歷史地理,所以我們有些人到了中國後,被派為什麼政府的調解員或由中共協助的商會、聯誼會、聯盟等這種介於灰色地帶的職務,成為中共對臺統戰的手段,請問陸委會對於我們臺人要到中國去從事什麼職務,有沒有進一步的規範?

邱主任委員太三:基本上,我們對於他們所謂的黨政軍組織有做一定的公告,但不一定能夠涵蓋全部。如果是沒有在公告裡面的,我們就個別認定,不外就是看:1、是否有核心業務、職權;2、是不是受黨的指揮等等要件,我們再據以判斷。至於委員剛才提到的調解人則要視其性質,一般來講,如果是民事訴訟法的調解,這個我們這邊也會有,某個程序來說這是一種保護。比如仲裁,兩造各自可以選一個仲裁人,那仲裁人一定是為我們自己的國人著想嘛!這樣就有好處。調解也是一樣,與其交給陸方的法官,倒不如我們自己的調解員也在內以協助我們的國人,這在某種程度上對我們自己的國人反而是種保護,否則純由他們法官判定反而更糟糕,所以我們會視其性質、有無受到指揮等等做綜合判斷。

湯委員蕙禎:你們對於我們臺人參加統戰組織有無清查?違反法律規定的當然要開罰,但迄今為止,開罰人數並不多,請問有沒有已經猖狂到極點我們卻仍然無法控制的?

邱主任委員太三:坦白講,這還需要到對岸進行相關資料的蒐集和協助才能確認黨政軍的性質,所以我們會跟相關機關研討如何精進。

湯委員蕙禎:我們很多青年在畢業之後就被一些學生團體介紹去大陸,進行交流活動、創業活動、臺胞聯誼活動,甚至頒發榮譽市民,而中共對臺的統戰手法就隱藏在這些軟性活動之中,比如「三八紅旗手」就是從我們臺灣過去的,已經在那邊非常紅了。另外他們還辦理什麼網紅文化、電商產業的直播主培訓活動,培訓之後就反過來對臺灣宣傳,進一步主導臺灣的網路輿論,甚至透過這些網紅建立中共在臺灣的輿論網軍,請問陸委會應該如何對國人清楚說明,避免國人淪為中國統戰的工具?

邱主任委員太三:剛剛提到的兩岸條例第三十三條針對的是國人擔任的職務,如果他是參加活動,基本上並不在第三十三條的規範內。由於我們是一個民主自由法治的國家,基本上我們沒有辦法對他們所有的活動性質都一一盤點,有時候是他們辦完了我們才知道,來不及做些什麼,我們主要是針對委員剛才關注的專門對臺的相關統戰工作,只要是我們知道的其實都有做一些宣導,但可能強度還不夠。其次是透過網路這個部分,國內網路的主管機關到底會是誰還未定,前一陣子各單位都否認,所以我們已經決定成立新的網路科技部,將來會由他們主導這方面的業務,我們會協助他們處理剛剛委員所關注的這些問題。

湯委員蕙禎:好。謝謝主委!

邱主任委員太三:謝謝委員。

主席:請林委員文瑞發言。

林委員文瑞:(11時18分)主委又要報告又要詢答,辛苦了!自從烏俄戰爭爆發以來,無意外的,臺灣的安全又成為全球媒體關注的焦點,如美國前總統川普、日本前首相安倍晉三等都對臺灣未來的安全表示關心。美國中情局局長也在本月8日表示不能輕忽習近平和中國領導階層對臺灣的決心,我們的蔡總統則表示我們在本質上和烏克蘭完全不同,但不可避免國人因此事件對於台灣和兩岸問題的關注,在18日的中美視訊通話後,針對烏俄戰爭和臺灣的議題,大陸那邊表示了「四不一無意」,美國則只有簡單的兩句話:對臺政策沒有改變、持續反對單方面改變現狀的作法。相較之下,美國發布的立場比較空洞且模糊,雙方是否存在認知上的落差一事也引起社會上的討論,陸方和美方各自發表的聲明看起來是沒有交集,但美國並沒有否認。要請問主委的是,針對他們聲明中有關臺海的內容,陸委會如何解讀?

主席:請陸委會邱主任委員說明。

邱主任委員太三:委員好!委員相當專業,這些問題其實我也要請教外交部。不過據我的瞭解,美國在週四視訊之後向我們的駐美代表處做了簡報,誠如委員剛才所說,拜登並沒有說什麼「四不一無意」,只是說對臺政策沒有改變。我們的理解是拜登大部分時間是在警告中國說烏俄這件事要趕快結束,你們要扮演積極的角色,不要想兩面對好,不要再支援俄羅斯,否則會遭到美方的經濟制裁;中國則是和他們在那裡五四三地胡說一氣。不過我們都看得出來,這通電話的用意是為了趕緊解決俄羅斯和烏克蘭的戰爭,目的是逼中國用比較明確的態度去處理,我們這邊其實是附帶談及的,當然我們還是要注意,但重點並不在我們。中國比較擔心的是這次俄羅斯攻打烏克蘭,所有民主國家都挺烏克蘭的話,如果他們攻打臺灣,是不是也會造成所有國家都挺臺灣的情形?所以他們一再強調,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這是內政問題,和烏克蘭不同。但不論是聯合國憲章或規定,任何以武力解決問題者都是違反國際法規定的,會受到聯合國的制裁,所以現在美國也好,歐洲各國也好,都說要將普丁送到國際刑事法院,以戰爭罪起訴。

林委員文瑞:美國的一中政策是建立在三個公報內,去年11月前次拜習會舉行前,有媒體報導第四個中美公報的可能性。我們的外交部長則予以否認,但當初促成中美建交的季辛吉卻在去年12月公開表示,當前美中應透過討論維持有意義的一個中國概念,雙方領導人應該私下討論計畫共存的原則,然後指導各自的政府去執行。請問主委,依照烏俄戰事和目前的國際情勢,你認為中美有無簽署第四份公報的可能性?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認為短期間內無此可能,因為目前國際情勢的變化實在難以預料,且美國國內不論是共和黨還是民主黨,對中國都沒有好感。所以對於簽署內容,兩黨可能就要爭論很久,且拜登的重點應該是放在解決國內經濟問題上,是期中選舉或他本人連任關注的焦點。如果沒事又要簽一份第四公報,光是內容敲定就需要相當長的時間,所以我認為短時間內比較不可能。

林委員文瑞:確實無須在此橫生枝節。因為美國對臺灣的政策如果有所改變,那就茲事體大了,甚至有可能危害臺灣人民的權利,這是我們最不願意看到的,就是美國和大陸私底下商量臺灣的問題,甚至達成一些協議,所以包括陸委會、國安會等等成員,都要儘量實際掌握中美雙方談話等相關的情資,這樣我們才能因應任何的變化,同時我們也不能放棄繼續對話。總之,本席認為,這項任務十分艱鉅,希望陸委會用心一點。以上,謝謝。

邱主任委員太三:謝謝委員的指教。

主席:請吳委員琪銘發言。

吳委員琪銘:(11時26分)主席、與會同仁、主委,大家好。主委辛苦了,大家都很關心烏俄戰爭,不僅世界很關注,我們臺灣又更加關注烏俄戰爭,就是因為中國大陸,而這是陸委會負責的業務,的確大家都很擔心烏俄戰爭會不會延燒到我們臺灣,對於海峽的安全也是今天多位委員很關心的,所以在此本席要求,關於境外假訊息一事,據瑞典研究機構的報告顯示,臺灣受到境外假訊息侵擾已連續9年都是排行第一,所以你們業務單位真的要非常重視,尤其現在的戰爭很多都是靠假訊息來擾亂民心,在此請教主委,針對假訊息的部分,是否可以跟外交部、國防部大家共同研議一套機制來遏止假訊息,讓假訊息出現的比例能夠大幅降低?總之,這是未來主委在業務方面要非常關注的項目,對此,請邱主任委員說明。

主席:請陸委會邱主任委員說明。

邱主任委員太三:吳委員好。的確,據瑞典研究單位的調查,全世界受到假訊息侵擾最頻繁的就是臺灣,且連續9年都排名第一,對此其實政府在兩年前就提出基本的處理方案,第一,行政院針對所謂假訊息「惡、假、害」的認定標準;第二,各單位、各部會,不是只有陸委會而已,像農委會也是有遇到這樣的問題,像他們就亂說我們的農產品是有問題的,這也是會影響到我們農產品的生產及外銷。此外,像經濟部等各單位也都有碰到這樣的情況,所以行政院要求各單位要成立針對假訊息的處理小組,若有牽涉到某個部會,這個部會馬上就要適時澄清,甚至相關單位也要趕快去追查源頭,總之,這有基本的機制來做處理。誠如委員所言,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中國的網軍幾乎都是政府養的,每年都會加強這方面的能力,有時甚至會利用國際經濟的手段,所以總統、院長在國安會中都有要求各單位,必須精進相關的作為。而陸委會就是把蒐集到的各種類型提供各單位,讓他們看看如何再來做精進;法務部則是針對假訊息相關的情況去提醒各部會是否要修改相關的規定,甚至予以加重,若是過去沒有發生過的類型,也想辦法加強等等,總之,行政院都有相關處理、精進的機制。

吳委員琪銘:對於假訊息,一定要想好一套機制且跨部會來合作,才能減少假訊息發生的數量。

剛才提到了農產品,我們要出口的鳳梨、蓮霧、釋迦等等,因為有一些病蟲害的問題,所以他們就停止這些水果的進口,造成我們的農產業很大的傷害,但上個星期3月16日國臺辦舉辦所謂一週年的記者會,就是在大肆宣導農林22條措施的成果,而最新惠臺方案中,不管是吸收臺灣的人才或是我們的農經技術,對於他們的統戰,陸委會和農委會一定要想出一套方案,看看未來要如何因應,不要再讓我們的農民受到傷害,關於這部分,還請陸委會研議一下。

邱主任委員太三:是。跟委員報告,陸委會後續都有追蹤他們的惠臺措施到底產生什麼樣的效益,關於惠臺措施,不管是12條、22條或是36條,基本上他們從2004年就開始提出各種不同的惠臺措施,看起來效益應該是不大的,今天委員提的農林22條措施,據我們和農委會初步的分析,他們要的可能是我們的品種及技術,所以該如何防止一事,農委會好像要修改種苗法等等的規定,同時進行相關的檢討,讓我們在農業方面的優勢,無論是品種或是技術等等,看看如何來做進一步的防範。總之,我們會與農委會合作來處理這個事情。

吳委員琪銘:一定要趕快進行研議。

邱主任委員太三:好。

吳委員琪銘:如此才能確保我們農民的經濟權益。

最近金門想要恢復小三通,畢竟已經停擺兩年了,請問重啟小三通可能還需要多久的時間?

邱主任委員太三:坦白說,這主要根據幾個狀況,一、疫情的狀況;二、當地的醫療能量;三、百姓的意見及反映,畢竟要重啟小三通,還是要尊重金門百姓的意見,所以陸委會針對以上幾個重點來衡量,當然還要有政策上的考量,比方說對方常常對我們有軍事行動等等,這時我們也要考慮到,不應此時去熱臉貼冷屁股,所以就是綜合上述幾個重點來看。基本上,CDC、指揮中心比較擔心的是醫療能量,總是要先想到萬一事情發生該怎麼辦,而金門在這方面的醫療能量其實他們自己也有做過一些評估,但發現量能上是有比較少一些,所以若是全然的小三通開放,擔心金門人可能會有一些顧慮,因為很多人都是借道金門回來臺灣的,所以金門人可能會認為為何為了這些人而要冒這個風險,而這方面的民意也是我們要注意的地方。

吳委員琪銘:是的,這都是要進行評估的。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

吳委員琪銘:畢竟這攸關全民的身體健康,還是要注意。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金門人來說,這些人就只是路過而已,金門也不會因此賺到什麼錢,因為這些人也不會在金門過夜或是買個什麼東西,所以我們還是會考量到金門人的反映。

吳委員琪銘:因為最近媒體一直登載小三通的事情,所以請你們要注意。謝謝。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們會來注意。謝謝。

主席:請翁委員重鈞發言。

翁委員重鈞:(11時35分)主委,過去我們都是老同事,當然你的行事風格大家對你很尊重,在你上任的時候有所謂春暖花開的訊息跑出來,這一段期間兩岸關係有沒有改善?或者有沒有比較緊張?也都是見仁見智的問題。現在我有一個感覺,就是俄烏戰爭開打之後,事實上我們對中國大陸,假設它延續用戰機、航空母艦、禁止農產品進口來制裁臺灣,這是反效果,我坦白講這個都是反效果,也代表他們不懂得統戰,臺灣人不會接受這個東西。但是我們也要注意,最擔心害怕的是什麼?明天的習大大不要像今日的普丁這樣,真的出兵的時候,我們每一個人都反戰,全世界大家都反對戰爭,如何做好才能避免這一點?

我們當然希望主委能將兩岸的情況做一個改善,你還有兩個比較重要的,一個是不要讓我們的臺商因為兩岸的緊張受到清算、迫害,還是財物上的損失,這是一個重點;第二個是什麼?在大陸工作的臺灣年輕人和我們的鄉親,不要因為兩岸的緊張,被中國大陸的人排擠。我覺得這兩個層面你都要去兼顧,主委,到底你要怎麼做?

主席(吳委員琪銘代):請陸委會邱主任委員說明。

邱主任委員太三:感謝委員的指導!其實前年我除了說春暖花開以外,還有一句名言,生意人聽了都很高興,我說我們要商機、不要戰機。

翁委員重鈞:這個就是我剛才說的。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所以……

翁委員重鈞:那個沒有好處,我們也不相信那一套……

邱主任委員太三:中國大陸如果不理解商機是比戰機能夠讓臺灣人民更對它有好感,就像委員剛才說的,過去它搞這些其實臺灣人民都不能接受,這是第一點。第二點,真的如你剛剛說的,我們的臺商在那邊數量也好,金額也好都非常大,政府也特別跟臺商做一些建議和提醒,最好就是遵守他們的法律,不要「犯人家的欹」,這是一項;第二項是,臺商對未來的國際化與全球化的狀況,自己要去做一個業務的調整,海基會也有臺商張老師,都會提供他們諮詢,他們如果有問題來請教,也會幫他們做這方面的分析。

翁委員重鈞:主委,剛才我們在評估中共二十大之後,習近平很可能繼續擔任中共總書記,主導大陸政策。但是2021年8月開始,中共提出所謂共同富裕的一個概念,而共同富裕概念是有時程表的、有三階段,共同富裕有2025年「十四五」末;2035年實現社會主義;2050年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全面建成之時。它有三階段,他共同呼籲有三個階段,有三次分配──初次分配、再分配與第三次分配。用共同富裕這個名義,假使兩岸緊張引發臺商的損失或被清算,我覺得是划不來的,當然在它的共同富裕時程裡,大概要到2050年才趕得上臺灣國民的所得標準,這一段期間它用財務重分配,然後第三個階段它叫臺商要做協助、社會公益,尤其最近我們看到遠東集團,已經受清算處罰20億元,這些問題都會讓臺商產生恐慌。

你擔任陸委會主委,過去我不敢有很大的期待,過去你是我的老同事,我希望務實去瞭解大陸的政策,務實解決臺商的困境,以及務實解決臺灣年輕人或臺灣鄉親在大陸工作不會受到歧視,要怎麼解決?這是你很重要的課題。主委,我尊重你,我也知道你會照著做,但是我希望,這些工作你一定要好好地去因應,也要去面對。雖然兩岸關係面臨對岸用戰機、航艦、農產品的制裁,實際上這就是你們的提款機,就是執政黨的提款機!但是我們也沒有必要讓臺商和我們的鄉親受到其他的傷害,這是我對你的一個期待。主委。

邱主任委員太三:好,感謝你!

翁委員重鈞:接下來我想請教秘書長。在海峽交流基金會這本預算裡面,我看了一下,有四個部分我不太瞭解。第一,受贈收入減少二千多萬元,也就是募款少二千多萬元;第二,業務在萎縮,可是你的法律業務預算卻增加1,000萬元;第二個增加1,000萬元的是其他業務支出的一般行政;第三個是,你們的業務支出一般行政減少1,000萬元。在這本基金會預算的說明裡面,你大致上都有談到,因為新冠肺炎的影響、業務的撙節或者兩岸關係的活動比較少,所以經費上大致都有減少。我要請教你,這四大部分,你的募款收入減少二千多萬元,其他三項卻多了1,000萬元,有大幅度的成長,到底差別在哪裡?

主席:請海基會詹副董事長兼秘書長說明。

詹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志宏:跟委員報告,剛剛委員說很重要的,就是臺商和年輕人在大陸工作不要被欺負,所以我們過去一年多將近二年,一直在做臺商的工作,就是臺商回來,我們已經帶團去10個縣市看投資的機會,我們這樣做以後,臺辦那邊也隨後在做。也就是說,他們尊重臺商,並不是排擠臺商;至於年輕人,我們也設法與他們聯絡感情,所以他們現在也跟我們的年輕人搏感情。

翁委員重鈞:秘書長,你講的這個是業務,我要跟你講的是預算,你預算這樣的表達我覺得有出入。因為你有些是在撙節,有些是因為新冠肺炎,有些兩岸關係,所以預算減少了,但是為什麼偏偏這三個項目又多了1,000萬元?多了這麼大的比例?第二,這一段期間,民進黨完全執政以後,你的募款能力反而倒退2,000萬元,這是什麼意思?

詹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志宏:因為疫情期間我們設法跟社會各界接觸,所有社福團體大家募款都很困難,所以我們有請示……

翁委員重鈞:你們沒有困難,只是你們不開口而已,你們如果一開口,就算捨不得也不能不給你們。第二,你們的業務大部分都萎縮,但是這三個業務的預算卻大幅度增加,你大概以為我們都沒在看預算,所以就隨隨便便編一編,想說反正我們也沒在看對嗎?針對這三大項,你根本講不出理由來告訴我們為什麼會膨脹那麼多嘛!你上次來拜訪我的時候,我也曾向你提出建議,兩岸關係過去透過海基會、海協會進行民間交流的工作,把預算給你們,當然是希望你們做更多的事情,同時也要幫臺商以及從臺灣赴大陸的年輕人,剛剛我講到主委也有這樣的課題,你們應該要去做這些工作。就預算編列來講,你們編的這本預算我看不下去,請你回去好好檢討,要不然就是你們的會計人員都隨便編一編啦!

詹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志宏:好的,謝謝。

主席:請張委員宏陸發言。

張委員宏陸:(11時46分)主委好,剛剛有很多委員提到小三通什麼時候要恢復?我想請問主委,小三通暫停是因為政策還是因為疫情?

主席:請陸委會邱主任委員說明。

邱主任委員太三:當時是因為疫情,主要是因為大陸疫情發生之後,我們覺得風險太高,也就是2020年1月份我們有三、五位衛福部人員去武漢回來之後,發覺他們那邊確實存有極高風險。

張委員宏陸:所以要重新開啟應該是看疫情的狀況對不對?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

張委員宏陸:應該就是一句話很簡單嘛!你們應該向全體國人說這是因為疫情而暫停,如果現在要重新啟動的話,也要看疫情的狀況,根本沒有什麼其他原因啊!

邱主任委員太三:雖然不能說唯一,但疫情絕對是最主要的原因。

張委員宏陸:這就是最主要的原因對不對?

邱主任委員太三:確實。

張委員宏陸:等到疫情趨緩,兩岸也可以正常往來的時候,那小三通當然也可以重啟啊!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

張委員宏陸:所以這裡面根本沒有其他特別的兩岸因素考量,你們是不是就大聲跟大家講就好了?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我剛才也有提到主要是疫情的考量,CDC就是基於疫情考量,所以希望把金門的醫療能量保存起來以防萬一,這些確實都與疫情的考量結合在一起。

張委員宏陸:上禮拜美國總統拜登與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進行視訊對談,以陸委會的觀察,美國總統是否已經達到一種具體的警告或要求中國政府應該加入制裁俄羅斯的行列?

邱主任委員太三:如果從他們談話的時間上來看,大部分時間幾乎都在講俄烏情勢,所以應該是有這樣的味道在,也就是他要讓中國不能再閃躲了,讓中國一定要對俄羅斯入侵烏克蘭作定性的表態,也就是說,它確實是一個侵略的戰爭,其次是希望中國也要加入對俄羅斯制裁的施壓。

張委員宏陸:他們只是就情勢交換意見,美國白宮新聞發言人回應記者時表示,拜登總統只是向中國習近平主席闡述對烏克蘭局勢的看法,還沒有具體要求中國要站在哪一邊。本席認為美國當然希望中國站在西方這邊,但是它目前還沒有正式提出要求,只是點到為止、互相表達自己的情況,目前還沒有具體提出要求,是不是可以這樣解讀?

邱主任委員太三:當然如果要從文字上這樣解讀也可以,主要是看整體的情勢,如果美國要求而中國也答應的話,那習近平是不是會覺得他們是受制於美國的壓力之下才做這樣的表示或是政策上的改變?因為中國對於面子的思考有時候不是我們用理性的角度可以看待的。主要在於美國的二次制裁對中國才會影響比較大,因為本來是制裁俄國,但是二次制裁可能會制裁到中國的企業或相關人士,也就是與俄羅斯有交易的企業或團體也可能會受到二次制裁的衝擊與影響,這也是美國還不太願意把他們施壓的方式全部公開化的考量之一。

張委員宏陸:主委,你認為美國的態度是對中國釋出善意還是還在觀察它?又或者是美國現在不想表現得太強硬?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只能說綜合所有的演進……

張委員宏陸:就我個人的看法,其實美國最主要是不想讓全世界認為它在對中國下指導棋,也不想讓中國有太大的壓力,但是他們什麼都講了,就讓中國自己做決定。但如果中國決定錯誤,也不要懷疑美國會有更激烈的行為,我認為美國是有點像打太極的方式,他們已經講出他們的底線在哪裡,請問美國是不是採取這種方式?

邱主任委員太三:委員的分析我覺得滿合理,而且也符合各項徵兆。

張委員宏陸:有些人說美國軟弱,我個人並不這麼認為,就像我剛剛說的,美國也不想再多方刺激中俄,讓他們有更緊密結合的關係,所以美國才會打這樣的牌。我認為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就美俄、美中及美中臺而言,在短期間之內,美國對臺政策應該不會有太大的變化吧!

邱主任委員太三:基本上,在拜習的視訊通話當中就已經這樣講了,美國對臺政策基本上是沒有改變的,它也反對任何一方片面改變現狀,這隱然是在告訴中國不要在這個時候想要對臺灣發動任何武力侵略的行為。其次,剛剛委員的分析確實不錯,這一次俄烏情勢讓美國再度結合歐洲和全世界民主國家,大家認為美國這次重新把大家再組合起來,所以某種程度來講,美國在這次俄烏戰爭當中恢復了一點它在民主世界的領導威望,這方面確實有所增加。

張委員宏陸:最主要是美國剛好趁這個機會把本來已經鬆散的西歐體系團結起來,因為這次的事件讓他們更加團結,所以最大的受益者就是美國,也就是美國重新站上老大的位置。在這種情況下,我認為未來對於全球,包括印太在內,美國只會更強硬當老大,所以對於整個世界的局勢,我認為是朝穩定的方向發展,個人的看法是傾向這樣。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也就是想要動武的人勢必要評量整個民主世界已經更加團結。

張委員宏陸:對,我的話就點到這邊,也不用說得太明白,謝謝主委。

邱主任委員太三:謝謝委員。

主席(張委員宏陸):請葉委員毓蘭發言。葉委員發言完畢後休息5分鐘。

葉委員毓蘭:(11時54分)主委好。這段時間兩岸之間的交流比較少,你們應該比較不忙了對不對?

主席:請陸委會邱主任委員說明。

邱主任委員太三:有一點淡如水,但還是有,並不是完全沒有。

葉委員毓蘭:就是度小月啦!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

葉委員毓蘭:3月8日蘇院長在議場吟詩,他就說「是上面的」,當時林宜瑾委員還以為是蔡其昌,後來才知道並不是,他指的其實是國父。但我們都知道這不是國父寫的,請問你知道這出自哪裡嗎?

邱主任委員太三:應該是一個連續劇裡面的……

葉委員毓蘭:就是陸劇「走向共和」。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

葉委員毓蘭:我不知道蘇院長是在哪裡看到這齣陸劇的,究竟在臺灣有沒有合法引進我也搞不清楚。蘇院長最近常常會引用一些陸劇的台詞,包括他和侯友宜競選的時候,還用延禧宮略當中的爾晴來形容對方。其實陸委會偶爾也可以跟他講一下,對於他目前的行政院長身分而言,引用這些可能並不是很適宜。

接下來我想請教我比較關心的一些議題,針對前天東航的墜機事件,大家都很關心,因為這架飛機是飛到廣州,我有很多臺商朋友就在那附近,所以我不斷在問有沒有我認識的人在飛機上。陸委會一開始也說不知道,但現在應該已經確定沒有是不是?

邱主任委員太三:確定沒有。

葉委員毓蘭:我也不知道老共講的「確定沒有」我們能不能相信,因為有人現在用的是大陸的身分證,說不定有我們也不曉得。我想要瞭解的是,當碰到這些緊急狀況的時候,陸委會是用什麼樣的管道來和國人保持聯繫?

邱主任委員太三:基本上,陸委會在第一時間就認為這是一起不幸的重大事件,所以我們覺得我們應該表示我們的關懷和慰問,當然我們同時也希望沒有我們國人在飛機上。我想這是一種非常善意的表達,之後我們就其他管道,包括海基會、民航局及其他單位透過各種管道……

葉委員毓蘭:從微信群組或其他群組去找對不對?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坦白講,陸方也有人先給我們相關資訊,但你也知道他們一定要由中央統一發言,所以我們也不敢對外講,事實上我們是比外界……

葉委員毓蘭:已經確定沒有臺灣人在飛機上?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比較早確定,昨天早上大概就已經確定了。

葉委員毓蘭:我覺得蔡總統馬上就……

邱主任委員太三:其實海基會也很辛苦,我們也有請海基會去問臺商協會,因為如果有家人本來說要回來卻沒有回來,應該都會來詢問,所以海基會也有去跟臺商協會瞭解有沒有人反映這樣的事情,目前看起來昆明和廣州這兩邊都沒有,所以大概就應該可以放心。

葉委員毓蘭:這樣應該是沒有了,不過到目前為止,在大陸被關的臺灣人案件有7,364件,對於這些人,海基會或陸委會有沒有充分掌握?本席三不五時還是會受到請託,這可能要透過公安去瞭解,我比較關心的是像李明哲這樣的狀況,他所服的5年刑期不是已經滿了,就是已經快滿了。關於他們在那邊坐牢的時候,對於他們所有的狀況,因為剛才聽到主委說我們還有一些管道可以進行溝通,再加上這次蔡總統利用東航空難事件也遞出了橄欖枝,我們有沒有可能幫助這些在大陸落難的臺灣人?當然他們未必完全都是落難,也有些人是罪有應得,在那邊作奸犯科被關本來就應該。本席想瞭解在兩岸還沒有完全恢復交流的時候,有沒有可能以視訊的方式可以定期探視,藉此瞭解在陸坐牢的臺灣人的狀況?這方面有沒有一些作法?

邱主任委員太三:基本上,兩岸簽署共打犯罪協議的時候就有所謂的通報機制,透過通報機制我們也都會通知、聯繫在臺的家屬,看他們有沒有什麼樣的需求,至於後續的部分,大部分都是由海基會予以協助,包括他們在那邊的狀況等等。委員大概也知道中國大陸刑事訴訟法的相關機制和我們不太一樣,包括拒絕律師接見也是符合他們的規定……

葉委員毓蘭:這也是稀鬆平常的。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所以……

葉委員毓蘭:但我覺得我們可以提出來,主委,你也當過法務部部長,在疫情期間,各監所做的視訊探監等類,我覺得是很成功的。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

葉委員毓蘭:其實我們也可以提出,比如現在有一些大陸人士在這邊,也一樣,這是互惠的。

最後,還是要再重談我過去的說法,目前在臺灣的大陸人士數量急遽下降,10年前我在美國的智庫工作的時候,美國的政治學者常常在講,其實兩岸交流是對臺海安全最佳的保障,萬一開戰,他們會講:我們有一些重要人士在那邊。我真的認為,臺灣在這部分應該要再使把力,這個數字實在是下降得太可怕了,畢竟以臺灣很傲人的民主自由吸引更多大陸人過來、心嚮往之,我覺得這才是臺海安全的最佳保障,好嗎?謝謝。

邱主任委員太三:好,這部分我們來進行。

主席:休息5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請邱委員顯智發言。

邱委員顯智:(12時11分)主委,去年11月8日,我曾經針對在臺的香港學生面對的困難提出質詢,主要有兩個問題,第一個問題,港澳居民居留定居許可辦法是規定「畢業回香港或澳門服務滿二年」,之後才能申請來臺居留。這樣的規定對於參加反送中而冒有風險的學生來講,不切實際。因此我具體建議可以修正相關的法規命令,有條件開放直接續留臺灣,或者可以去第三地服務,不一定要再回香港。第二個問題,香港來臺的新生暴增上千人,每年僑外生留臺工作均限制數額,因此希望透過增加總額或保障名額的方式,讓香港學生畢業後有機會留在臺灣貢獻。針對以上兩點困難,陸委會有沒有相關的初步規劃?

主席:請陸委會邱主任委員說明。

邱主任委員太三:委員質詢之後,我們確實有針對香港整個情勢做進一步瞭解和確認,包括他們的需求,委員提出的也是我們當初關注的一個角度。目前對於來臺許可辦法第十八條的相關規範,我們大概有做一些盤整和調整,未來針對香港來臺灣念書的學生會有更彈性的措施,包括他們在臺灣上課的年資,後續的條件當中也都會計入。

邱委員顯智:初步的規劃說明,會後是不是可以提供給我?

邱主任委員太三:好,這沒有問題。

邱委員顯智:還有一個問題,在臺灣的香港人有不少曾參與反送中,其實都是用就學或就業居留,甚至以辦旅遊簽證的方式來臺。問題在於,首先是香港護照期限屆滿,隨著時間經過,這是一定會發生的。其次,入臺證的時間到了、香港護照過期,或是失學、失業等等形式上可留在臺灣的原因消失了。如果要補辦護照只有一個方法,就是回到香港辦理,但回去香港就會面臨政治和司法的迫害,這是他們的困難所在。在這種情況之下,在臺灣的香港人其實是過著提心吊膽的日子,所以我希望臺灣的政府可以給他們最起碼的安全感。

我就直接提出訴求,希望陸委會可以承諾做到這些事情,一個是盤點可能造成其在臺灣合法停居留障礙的情事,比如護照到期要怎麼辦?一定要回去香港辦理,但這是非常困難的,增加風險。再來是研究什麼樣的法律或法規命令需要配套修正;最後,因政治因素造成他們的安全和自由有緊急危害的狀況之下,讓他們有機會可以依據港澳條例第十八條取得庇護身分。請問主委,能不能給這些香港人最起碼的保證或承諾?

邱主任委員太三:謝謝委員的關注,就委員提到的,到目前為止,我們沒有因為過期等因素而把他們驅逐出境或遣送出境。當然,短期內這樣還是沒有辦法解決問題,所以我們最近有提一個相關的方案,正在循程序報請上面做決定。

邱委員顯智:要再研究也沒有關係。

邱主任委員太三:基本的機制大概差不多了,但因為各單位都會表示他們的關切或擔憂等等,這個還在綜整中。

邱委員顯智:主委在此是不是至少可以保證,以不遣返為原則?

邱主任委員太三:目前我們都沒有遣返半個人,想辦法讓他們繼續留在臺灣。

邱委員顯智:所以這個沒有問題嘛?

邱主任委員太三:只是您剛剛提到失學、失業的人,用怎麼樣的機制讓他們可以繼續留下來,這個正在研擬中。

邱委員顯智:好,相關法律或法規命令的修正配套等等,希望能夠有進一步的研究及成果。

邱主任委員太三:這個我們會進行,再跟委員報告。

邱委員顯智:好。

主席:請江委員啟臣發言。

江委員啟臣:(12時17分)主委,有關美中臺,長期以來,我們都知道兩岸都脫離不了美中關係。美中高層最近1個禮拜內連續會晤了3次,其中還包括拜習的視訊會議,你們有沒有掌握?

主席:請陸委會邱主任委員說明。

邱主任委員太三:有,我想我們相關單位都有……

江委員啟臣:你們的看法是怎麼樣?對於這3場會晤的內容,你們有沒有覺得有什麼應該要特別注意的?

邱主任委員太三:蘇利文跟楊潔篪在羅馬的聚會,當然談了比較多兩岸的部分,但基本上,大概主要還是在為拜習的視訊會議作準備。

江委員啟臣:拜習視訊之後呢?

邱主任委員太三:拜習視訊之後,在第一時間美國政府就跟我們的駐美代表處做了一個簡報。就我所瞭解的狀況,大概超過60%、70%的時間,主要都是在談俄烏情勢。美國人對兩岸的部分,還是重申他對兩岸的政策,包括對臺政策並沒有任何的改變;第二個,他反對用武力片面改變現狀。中國當然就在重申他所謂的一中原則什麼的,大概……

江委員啟臣:所以大家都是在重申底線,重申原本的一些主張跟立……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就兩岸的部分……

江委員啟臣:就兩岸的部分嘛!

邱主任委員太三:不是主軸,因為他們主要是在談俄烏。

江委員啟臣:沒有錯,但你也知道美國為什麼要找中共談嘛!對不對?

邱主任委員太三:他希望他……

江委員啟臣:他當然希望中共在俄烏這件事情上面,第一個,不要偏向俄羅斯。

邱主任委員太三:沒有錯。

江委員啟臣:第二個,可能將來在俄烏之戰的解決上面,他能夠站在美國這邊,對不對?

邱主任委員太三:沒有錯。

江委員啟臣:一定是這樣,國際政治是這樣,我們都可以了解。

邱主任委員太三:委員是專家。

江委員啟臣:但我要提的是,之所以說陸委會要特別關注,因為這涉及臺灣權益的問題,以及會連動到將來的兩岸關係。我們還不知道中共將來在俄烏這件事情上面會扮演什麼角色、最後那個定案的角色,他們還沒有出手,對不對?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

江委員啟臣:假設中共最後在俄烏的解決這件事情上面,扮演了美國認為的關鍵角色的話,小心喔!那美中之間的deal怎麼樣影響到兩岸關係?特別是影響到不光是兩岸的軍事,還包括我們在國際政治上的空間,它一定是連動的。現在俄烏情勢這麼緊張,我們跟美國要武器,他還是有一些武器不會賣給我們啊!反潛直升機就不賣,他說這不符合不對稱戰力的需求。蔡政府一直說美國很挺臺灣,沒有錯啦!那要看相對上是怎麼看,一旦碰到大國政治,它思考的還是在於,就其主要的國家利益以及目前所要處理的緊急事態上面,它如何去看待臺美關係,以及兩岸關係。

所以我特別提出來,我們必須非常關心這1週內的3次會議,接下來中共在俄烏情勢的解決上面它扮演什麼角色,這個角色跟美國之間的連動,接下來一定影響到臺美關係,以及兩岸關係。因此我對陸委會當然就會有一個期待,就兩岸政策,照理講我們是可以主動的,尤其陸委會,你有一些主動權,對不對?不見得球一直都是在別人手上,或者等著接別人的球嘛!對陸委會來講,我想要問主委,去年你上任時就說兩岸是「春暖花開」,現在又到了新的春天,春分都快到了、快要到夏天,你認為還有機會「春暖花開」嗎?

邱主任委員太三:去年我同時也提出了一個呼籲,我們是要商機、不要戰機。所以陸委會就作商務……

江委員啟臣:要商機、不要戰機。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要商機、不要戰機,對不對?

江委員啟臣:OK。

邱主任委員太三:但是老共基本上可能還不太能夠理解這個,在臺灣民眾的觀感跟未來兩岸很多事務的推動上面,而陸委會同時也針對大陸商務人士來臺給予放寬,所以我們期待從雙方互惠互利的商務開始恢復……

江委員啟臣:你可以看得到未來幾個月或1年內,兩岸會有什麼樣正面的發展嗎?

邱主任委員太三:由於疫情又增添變數,委員大概也瞭解,雙方如果都要堅持清零的話,防疫措施就會減少商務人士的意願。

江委員啟臣:對,這是技術面上兩岸人員往來的方便性及檢疫的問題。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

江委員啟臣:我覺得那比較是技術面的,而一些技術面的問題,實際上其背後有政治上的氛圍。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

江委員啟臣:對,雙方政府在政治上到底有沒有那個氛圍甚至默契,要去改善或者是有更正面的一些對話、發展,就這部分主委做了什麼努力嗎?

邱主任委員太三:之前我就已經提過,兩岸的交流或互動,分為三個層次,最上面的政治層次,如果雙方都要在一個政治的框架下,這個政治框架要先談成,恐怕曠日廢時,所以我們就在個案的處理上面……

江委員啟臣:個案的處理,或者你說要從功能性開始,再慢慢談到政治性的面向,也不是不行,可是如果從功能性這個角度來看,我也覺得蔡政府好像沒有很想要積極去做什麼。

邱主任委員太三:其實是有。

江委員啟臣:主委你看,到現在你們連海基會董事長都還沒有任命,對不對?

邱主任委員太三:事實上海基會董事長已經經過他們的董事會同意,即所謂的繼任人選,就目前來看,許董事長在工商業界之表現,各項……

江委員啟臣:所以他現在算是正式的嗎?

邱主任委員太三:沒有……

江委員啟臣:還是代理?

邱主任委員太三:現在他還是算代理。

江委員啟臣:對,所以還是代理嘛!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

江委員啟臣:一個這麼重要的位置,起碼在兩岸政策上面、在兩岸互動上面,它是可大可小,也可以是非常具關鍵性的位置,你們讓他繼續用代理的角色,我認為這沒有辦法凸顯你在兩岸關係上面,或者在兩岸政策、兩岸作為上面的積極態度,為什麼一直都是用代理的呢?將近兩年了,沒有派任正式的董事長,是因為找不到人、不重要,還是說沒有功能?

邱主任委員太三:也不是啦!我們當然也期待許董事長能夠……

江委員啟臣:所以你們是希望他擔任……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們認為他相當適任,所以……

江委員啟臣:如果他適任,那為什麼不直接正式擔任就好了?

邱主任委員太三:有時候是他自己主客觀上,還包括一些他安排上……

江委員啟臣:所以完全是他個人……

邱主任委員太三:沒有……

江委員啟臣:他個人要用代理的方式?他期待用代理的方式,不希望是正式的嗎?

邱主任委員太三:現階段來講,他不希望……

江委員啟臣:是什麼原因,他不希望是正式的?

邱主任委員太三:因為現在他的事業還在,他不希望牽扯到太多的閒言閒語,被人家……

江委員啟臣:主委,我覺得這是政府很重要的位置,你應該是站在國家的角度來思考這個位置應該扮演什麼角色。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

江委員啟臣:而不是好像感覺上是遷就個人等等的來發揮這個角色,我認為這樣並不符合,尤其這是政府設的財團法人,你應該是以政府為主,或者你要主導,你希望它發揮功能嘛!總不能讓大家覺得,這個位置怎麼兩年以來都是用代理董事長?我們看海基會,兩年下來,實際上沒看到有功能啊!你說就兩岸你想要積極push一些什麼事、官方不方便,可是這個半官方的海基會也沒辦法做什麼事、沒看到有做什麼事啊!

邱主任委員太三:這兩年,大家都知道疫情的關係,讓整個……

江委員啟臣:疫情是一個……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這是很關鍵的。

江委員啟臣:你說疫情,最起碼在兩岸溝通上面,我上次問過,你說你桌上有一支熱線電話,你們有沒有熱線過?

邱主任委員太三:委員大概也都知道,熱線電話基本上是在處理……

江委員啟臣:有緊急事情的時候?

邱主任委員太三:雙方想要共同處理的事情。

江委員啟臣:你接任以來,有沒有想要共同處理的?

邱主任委員太三:基本上要先做前置的……

江委員啟臣:什麼樣的狀況底下你會用到那支電話?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想一般來講,大概不外就是緊急的事件,或者是雙方想要共同推動的一些事項。

江委員啟臣:像之前疫情嚴重,乃至於疫苗的事情,那也屬於緊急啊!甚至是最近俄烏戰爭爆發,那個對我們來講其實也算緊急喔!如果有誤判的話。所以你有沒有想過用那支電話?接起那支電話的是對方的誰?

邱主任委員太三:基本上一定會有前置的既有機制去做聯繫。

江委員啟臣:既有的機制,那現在有嗎?

邱主任委員太三:譬如兩岸針對疫情的部分,他們有去做這個情況的……

江委員啟臣:既有的機制,現在有沒有在聯繫?

邱主任委員太三:當然有,現在23項協議裡面,大概有21項協議繼續都在執行中。

江委員啟臣:都還在執行嗎?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就是資訊的交換、個案的處理……

江委員啟臣:你確定嗎?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們都有送。

江委員啟臣:那為什麼連香港的辦事處都沒有辦法好好地派任?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們每半年就21項協議的執行狀況,都報到大院來。

江委員啟臣:是不是溝通不良?

邱主任委員太三:沒有,基本上這21項協議的機制都還在,而且也都在運作。

江委員啟臣:因為我們的港處,到現在你們連人都派不過去。

邱主任委員太三:那是因為他們的設定,不應該……

江委員啟臣:對啊!如果連一個港處都無法溝通,怎麼會說溝通良好咧?

邱主任委員太三:這是他們設定的片面政策框架。

江委員啟臣:這個就是溝通……

邱主任委員太三:這個政治框架,你要接受嗎?

江委員啟臣:在溝通無效的狀況底下,才會變成這樣子嘛!

邱主任委員太三:這個政治框架我們不可能接受嘛!連國民黨……

江委員啟臣:你說有溝通,問題是這個溝通到底有沒有效?

邱主任委員太三:這個是政治的層次。

江委員啟臣:那你要就政治層次來解決啊!所以你那一支電話就應該拿起來跟對方講啊!對方是誰?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想委員大概也知道,處理國際關係,不是……

江委員啟臣:你拿起來,那支電話是誰接的?

邱主任委員太三:不是說電話隨時可以拿的啦!就像我們剛剛提到的,拜習要通話,也先叫前置的人員在羅馬大概講完、說要談什麼,才有後面的階段。

江委員啟臣:即便你想通話,但你下面的去做前置作業,都沒有辦法達成這樣子的安排,是不是?

邱主任委員太三:不是,我是說雙方一定有……

江委員啟臣:還是說,你有沒有曾經想要通話過啦?你有沒有曾經想要直接說:我們來通話一下、我們來聊一下、我們來談看看……

邱主任委員太三:就是前面談得差不多了,我們才……

江委員啟臣:我的意思是,你的主觀意願有沒有想談,不要迴避問題嘛!如果你不想談,你下面的安排也沒用啊!如果你想談,下面安排不來,那就是下面的安排可能卡住了,對不對?

邱主任委員太三:很多的事項都可以有……

江委員啟臣:所以你想要談?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啊!

江委員啟臣:好,你想要談,而下面也沒辦法安排,是這樣嗎?

邱主任委員太三:不是有沒有辦法安排……

江委員啟臣:那到底是怎麼樣啦?

邱主任委員太三:有時候我們表達了,但是他們沒有意願;有時候他們表達了,我們覺得還需要評估。

江委員啟臣:所以他們也表達過?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各項都有,就是關於人民的權利義務……

江委員啟臣:大家都談不攏?

邱主任委員太三:不是。

江委員啟臣:都沒有辦法在談到一個程度的時候,主委上來跟對方談一下?或是對方的高層跟你談一下?

邱主任委員太三:一個議題,不會只有某個單位在談,一定還會去其他單位……

江委員啟臣:主席站起來了,我就不占用太多時間,只是覺得既然主委在這個具有高度政治性的位置……

邱主任委員太三:確實。

江委員啟臣:兩岸的緊張關係、國際地緣政治的緊張關係,其實有一半以上都是靠政治在解決,而不是靠拳頭,尤其以我們來講,如果要靠拳頭而變成軍備競賽是沒有意義的。我早上在外交及國防委員會,部長自己都講不參與軍備競賽,這是絕對不可能的,所以在這樣的狀況下,從兩岸關係的處理乃至國際衝突的處理都是靠外交和政治。你這個位置從過去到現在一年多以來,我認為你上任的時候說春暖花開講得很好,可是一年過去春天又到了、又快過去了,我沒有看到春暖花開。我今天也算是幫你加油打氣,希望你在國安團隊裡能多扮演好陸委會主委的角色,謝謝。

邱主任委員太三:謝謝你的期許。

主席:請李委員貴敏發言。

李委員貴敏:(12時31分)從您上任以後,您認為兩岸之間的關係是有進展、持平還是往下滑?

主席:請陸委會邱主任委員說明。

邱主任委員太三:應該是持平。

李委員貴敏:是不是沒有往下滑?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

李委員貴敏:如果是持平的話,在這次發現的失事航班裡有沒有臺灣旅客?你在前面是不是回答現在是讓臺商在調查當中?

邱主任委員太三:不是,事實上是這樣,我們當然透過……

李委員貴敏:到今天的現在為止,就你所知到底是有還是沒有?

邱主任委員太三:昨天就確認過沒有臺灣的……

李委員貴敏:沒有任何臺灣旅客在飛機上嗎?這對我們來講當然是感到萬幸,但與此同時,他們發生了這樣的事件,畢竟CNN的畫面也是一再地重播。對於那樣的情形,你們有沒有轉達我們的善意給對方?

邱主任委員太三:當天下午發生的時候,我們傍晚就發了新聞稿,表達我們對這個問題……

李委員貴敏:你發新聞稿表達呀?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

李委員貴敏:假設今天有個人要跟您致意,和你沒有任何聯絡,就是發了一個新聞稿,你覺得那樣的……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再跟委員報告,接著我們當然就是透過海基會和民航局向對岸表達關懷。

李委員貴敏:海基會是傳真去函的嗎?

主席:請海基會詹副董事長兼秘書長說明。

詹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志宏:是傳真。

李委員貴敏:對方有回覆說有收到你們的訊息嗎?

詹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志宏:他們目前都是已讀不回但會處理,我們昨天早上去函之後,他們昨天下午就透過國臺辦正式跟我們的媒體說「沒有臺灣的旅客」。

李委員貴敏:不是,你回答的是第一題,我的第二題是在問你是怎麼表達你的慰問之意?剛才主委已經講到,他有把總統和我們的慰問之意表達出去,但你怎麼又轉回來?你們是傳真給他,說對方已讀不回,然後國臺辦是說收到訊息,還是回應沒有臺灣的旅客,這是兩碼子事啊!

詹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志宏:我剛才沒有講清楚,我們去函的內容有二,其一是表達我們的哀悼……

李委員貴敏:你只要回答我所詢問的就好了。

詹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志宏:但是我們……

李委員貴敏:我只詢問你,你把善意傳達給對方的時候,他回答你了沒有?

詹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志宏:沒有,我們有去函,也確認收……

李委員貴敏:你又來了,我是問你對方有沒有回覆,對於你的善意他有沒有說已經收到了?剛才我特別問主委,兩岸的情形跟過往相較是如何?剛剛主委是回答「持平」。以前會回覆已經收到了,謝謝我們的善意或關懷,但這次卻統統都沒有,簡單來講是不是就是這樣?

詹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志宏:是。

李委員貴敏:主委,這恐怕就和以前不太一樣了。我再問問別的事情,有關熱線的部分,剛才我們其實也很想知道到目前為止有沒有任何東西是透過熱線通話的?我要請教你的是,熱線在俄烏戰爭的部分,理論上來講美中針對俄烏戰爭進行談判的時候,美國的重點是擺在烏克蘭,中國大陸是重視臺灣的部分,你會不會感覺到民間的憂慮?因為本來是談俄烏的事情,怎麼也把臺灣當成籌碼來談?對於這起事件,陸委會的態度和你的回應是如何?還是把它歸為國安的問題是國安會管的,或是認為這是外交的問題,請問在行政體制之下,對於今天臺灣變成人家在談判的籌碼,我們的行政官員是怎麼看、怎麼回應的?

邱主任委員太三:基本上倒不是談判的籌碼,這個議題有好幾個面向,國防部會針對俄烏戰爭的模式進行瞭解和分析,外交部當然是看國際整體的情勢,我們陸委會則是綜整跟兩岸有關的變數,至於委員剛剛提到的……

李委員貴敏:是,此事也跟兩岸有關,請問臺灣有沒有變成籌碼?剛剛已經提到……

邱主任委員太三:其實我接著就要回答第二個問題了,我們可以看到中國大陸是極力否認,認為烏克蘭與臺灣無可比性,代表沒有可以比較的性質。

李委員貴敏:不是,我們今天不是在談俄烏,而是在談……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知道,所以……

李委員貴敏:主委,我的問題在這裡,對於這麼重要的問題,你們使用熱線了沒有?可以看到你們報告的第2頁……

邱主任委員太三:這個問題……

李委員貴敏:我是在講熱線的部分,在民進黨執政下,你接任以後一定會問,熱線通過沒有?通過幾次?您接手說春暖花開之後,又通過幾次?剛才你的回應是,前面要有前置作業,於是又引用了拜習會的前置作業,我們並不反對前置作業,但你強調了一點,認為熱線要用在很重要的事情上,如果我沒聽錯的話,你的涵意是不是這樣?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確實是如此。

李委員貴敏:我就講了,美中談判拿臺灣當籌碼,提出一中政策、一中原則,像這樣的情形不重要嗎?應該很重要吧!對於這麼重要的事情,你的熱線難道沒通過嗎?

邱主任委員太三:這裡有兩個層次要向委員報告,第一個中國在跟美國談的時候一定要提到「一中原則」,主要的原因就是我剛剛提到的,美國認為這次的烏克蘭是主權獨立的國家,所以各國會去協助它,這樣的案例萬一將來在兩岸發生狀況的時候,各國也來協助臺灣,它要用什麼理由反駁?

李委員貴敏:所以簡單來講……

邱主任委員太三:他就是要告訴人家臺灣是我的內政,所以這就是提「一中原則」的第一個作用。

李委員貴敏:因為時間的關係,你的意思是,在此之前不管是陸委會還是國安局或國安會都沒有任何美中談判的相關情資,美國也沒有把相關的訊息給我們,所以熱線的部分也沒有做這樣的討論。如果有熱線的話,對於重要的事項本來是會溝通的嘛!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之前也跟幾位委員報告,當拜習視訊會議結束之後,馬上就跟我們的駐美代表處簡報視訊會議的內容。

李委員貴敏:我是說兩岸之間的熱線,我們在談熱線,你不要轉到別的……

邱主任委員太三:好,那就是你剛剛第二個問題提到的熱線……

李委員貴敏:在這麼重要的情況下,美中談判的相關情資,美方難道沒有跟我們分享?陸委會……

邱主任委員太三:有,我剛剛講了,美國馬上跟我們駐美代表處做了說明。

李委員貴敏:美方是事前還是事後?事後都已經發生了,還說明什麼?

邱主任委員太三:不是,會議結束就……

李委員貴敏:主委,如果你覺得這個事情不重要,我們再談一個東西,我們覺得更重要的是,俄羅斯的情報指出,本來習近平是秋天要接管臺灣,這個訊息出來之後,對臺灣的影響重不重要?重要啊!對不對?除非你否認這個訊息不重要,我們先不管它的真實性有多少……

邱主任委員太三:剛剛委員講到重點,它的真實性還有待研究。

李委員貴敏:不是有待研究,這個訊息3月16日就出來了,你熱線有沒有通?你剛剛前面提到,熱線是從民進黨執政之後就不通,還是民進黨執政後曾經通過,然後你接管之後也有通過?連秋天接管臺灣這樣的東西熱線都不通了,那是要碰到什麼重要的事情才會通?

邱主任委員太三:第一個,剛剛你提到這個情報的真實性如何,各國都在做確認……

李委員貴敏:是,正常的情況之下,你如果有熱線……

邱主任委員太三:如果這個訊息是真的,我看習近平旁邊可能有一堆人要被砍頭了。第二個,不論這個情報的真實性如何,我們也有我們自己在過去這段時間的觀察和分析……

李委員貴敏:是啦!但你的熱線總會通嘛!因為很多戰爭的起源是在於誤解,如果你已經知道這樣的訊息,難道你不會通熱線問一下是有這個狀況,還是沒有這個狀況?因為時間的關係,我特別拜託一下,我問的問題是,你的熱線到底會在什麼樣的情況下通?如果連接管臺灣、一中政策這些東西熱線都不通的話,到底是什麼樣的議題才會通?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們不會用訛傳或是沒有辦法確認真實性的東西來作為討論的基礎。

李委員貴敏:你總會去確認一下,你會講說你今天……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剛剛也提到,兩岸其實還有其他的管道。

李委員貴敏:你有透過其他的管道去問了嗎?

邱主任委員太三:其他管道就會去做大家相關的研判。

李委員貴敏:所以我剛剛前面講的俄烏戰爭和秋天接管臺灣的事情,對於兩岸的其他管道,你是做聯繫了嗎?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們都有去做相關的蒐集。

李委員貴敏:做聯繫後,出來的結果是什麼?

邱主任委員太三:基本上就是眾說紛紜。

李委員貴敏:出來的結果,你是直接跟對岸聯繫嗎?

邱主任委員太三:就是對這個真實性眾說紛紜。

李委員貴敏:主席站起來了,我尊重主席,可是我要特別拜託主委,兩岸聯繫的結果是你不透過熱線,你認為你不需要立即知道,因為熱線是電話嘛!你認為你沒有立即知道的必要,可是你透過別的管道去聯絡,可是你透過……

邱主任委員太三:如果是去年秋天,這個事情表示已經沒有發生而且過去了,對不對?

李委員貴敏:所以現在行政單位的態度是,如果有任何的東西,我們就等它發生……

邱主任委員太三:不是,我們當然會去做各項的確認,這個才是重要的。

李委員貴敏:不是,我現在問你的是,陸委會做了什麼?拜託會後讓我知道,陸委會做了什麼?海基會做了什麼?然後結果是什麼?好,謝謝。

邱主任委員太三:好,謝謝。

主席:請陳委員椒華發言。

陳委員椒華:(12時43分)主委好。這畫面上的是一本成語辭典,其封面還提及它獲選第32次中小學生讀物選介,這個是文化部所列的,必須是優良讀物才可以獲選讀物選介,但裡面的內容提到「鄧小平同志」、「祖國」、「縣委書記」以及「保衛親愛的祖國」,還舉了些例子,像「經歷了何等可歌可泣的戰鬥歷程」(發展百花齊放的新局面),或是「在我國福建沿海地方」等,另外,在一些例子上也看到有性別歧視和暴力的文字,像「女兒是會掙錢的東西,他是作爸爸的,跟她要錢是名正言順」;吉星高照的選例是「女人也算吉星高照,不上兩年前兩房都死了,便被扶了正」,明顯是性別暴力的文字;還有什麼「婆娘不與他睡,毆打了幾回……各自為政」,用這樣非常粗魯的文字。這樣的文字明顯是採用中國作家小說裡的文字,這樣不但是文化統戰,還把中國變成臺灣學童的祖國,主委認為適當嗎?

主席:請陸委會邱主任委員說明。

邱主任委員太三:確實,感謝委員這麼用心,也讓我們知道有這樣的情勢。基本上因為這不是大陸的出版品,如果是大陸出版品,必須要得到我們相關主管機關,特別是文化部的同意才能夠在臺灣印刷,但這個看起來是……

陳委員椒華:但是是大陸的出版品翻譯成繁體字,主委,就我們現在的規定,如果是翻譯呢?這看起來是翻譯,難道翻譯就無法可管?還是你覺得要怎麼管?

邱主任委員太三:昨天委員也有關切,蘇院長已經指示,對於不當的部分,包括性別暴力或是歧視的部分,院長已經指示由羅政委邀集各相關部會來做這方面的處置和各相關的機制。

陳委員椒華:今天我特別要跟主委提到,現在我們看到中國作家的作品或是這種工具書,如果因翻譯成我們看得比較清楚的繁體字,就變成我們的出版品,這樣子並不適當,而且還在校園裡販售、跟老師兜售,你覺得這部分要怎麼規範?而且不只是這一本,我們不認為這個只是個案,未來我們要……

邱主任委員太三:如果涉及學校的部分,教育部應該也會有相關的機制去做規範,如仍有不足,在院長所指示的小組裡面應該會去好好的處理。

陳委員椒華:也請邱主委要做表達。

邱主任委員太三:好,我們就前面涉及兩岸的部分……

陳委員椒華:我們不認為這是個案嘛!因為有文化統戰。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這個其實有文化統戰的意味。

陳委員椒華:如果還有其他的書籍,尤其是作為學童的工具書,麻煩在校園內所採用的書籍……

邱主任委員太三:所有的出版品、影帶或是其他商品……

陳委員椒華:最後再問一下,陸委會到底可以做什麼呢?你剛剛有說到教育部或是政委,陸委會可以做什麼呢?

邱主任委員太三:陸委會是兩岸所有政策的統合機關,在兩岸條例裡面,它還有所謂的各業務主管機關,我們只是法案和政策的統合機關,所以我們會把……

陳委員椒華:對於這方面的文化統戰,你們要怎麼去防堵?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們會把相關涉及到違反政策或法令的部分,提請相關業務主管部會要去處置。

陳委員椒華:一定要注意啦!這些文字真的不適合我們的學童去採用。

邱主任委員太三:如有不足的部分,再看要怎麼去精進或修正。

陳委員椒華:好,謝謝。

主席:請廖委員婉汝發言。

廖委員婉汝:(12時49分)主委,剛剛幾位委員有提過,你一上任就說兩岸之間是春暖花開,但是實際上我們覺得現在好像變成兩岸之間是冷凍期。

主席:請陸委會邱主任委員說明。

邱主任委員太三:確實。

廖委員婉汝:包括我們的救援,或者因疫情的關係,在做溝通協調時,都要透過海基會,甚至有時候海基會傳過去給他們,感覺上好像都是已讀不回,他們也不回應我們。在兩岸之間,現在我們陸委會的角色是什麼呢?

邱主任委員太三:基本上如果涉及人民權利義務要做執行的面向,過去一直都是由海基會和海協會來做前置處理,陸委會做的都比較屬於政策層次。

廖委員婉汝:現在這麼僵的情況下,我們兩邊好像都已經冷凍到沒有辦法做聯絡和溝通,剛剛有很多委員提到,其實兩岸之間有一些熱線,熱線到底有沒有通過?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們一直期待對岸不要一直在吹北風,它應該是用溫暖的太陽才有意義。

廖委員婉汝:我們有沒有主動提過?這個熱線我們有沒有主動打過?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們期待的是商機,不是戰機。

廖委員婉汝:我了解,其實陸委會的角色就應該是這樣。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岸老是派戰機來,我覺得是他們自己選擇一個硬的路線。

廖委員婉汝:我再問主委另一個問題,今年3月初兩會開幕,他們今年預計要舉行二十大,李克強在兩會報告中說:在新時代黨要解決臺灣問題的總體方略,還把它寫在他們的工作報告裡。他說要解決臺灣的總體方略,陸委會有沒有深入瞭解他的總體方略是什麼?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們有注意到他這個新的用詞,不外乎是把習近平主席過去所提出的各項對臺政策做了一個新的包裝。委員剛才也注意到,2019年習近平主席大膽用了一個方略,叫做一國兩制臺灣方案,這個臺灣全體、朝野都反對嘛!這樣一個政策的發展,如果他還要再提一國兩制臺灣方案的話,我們大概……

廖委員婉汝:所以你們有研究過他現在的總體方略是什麼?

邱主任委員太三:他就把他過去所有對臺的措施,包括惠臺措施,都包括在所謂總體方略裡面,簡單講,這個總體方略其實就是把過去軟的、硬的重新做一個新的統整。

廖委員婉汝:所以你們也不知道他的總體方略是要對臺做什麼?

邱主任委員太三:基本上就像我剛剛講的,就是把前面所做的軟的、硬的都包裝在這個總體方略裡面,它可能會在不同的時間點推出,譬如說,它可能最近會推出惠臺方案,因為這個在它的總體方略裡面……

廖委員婉汝:最近會推出惠臺方案嗎?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啊!

廖委員婉汝:我以為是要提出解放臺灣?

邱主任委員太三:沒有,他最近把原來只有在26個省市擴大到27個省市;原來臺灣工商個體戶……

廖委員婉汝:還是用懷柔、惠臺的方式對臺灣就對了?

邱主任委員太三:從26項擴大到122項,這就是他總體方略的其中之一,簡單講就是軟硬都會有。

廖委員婉汝:好,這個是總體方略。另外,去年11月份國臺辦對蘇院長等他們認為的臺獨頑固分子提出了懲戒措施,算黑名單就是了,而陸委會也回覆:我方政府將採取反制的行為。請問陸委會要怎麼樣採取反制的行為?

邱主任委員太三:第一個,我們可能會正告對岸,它這樣的措施是不會被臺灣人民所接受的,主要就在於,不管蘇院長也好或誰也好,任何人都堅持一個信念,第一個,臺灣的主權獨立,第二個,臺灣的民主自由必須維護,第三個,區域的和平大家都有責任,這個是我們的基本措施。至於反制的措施,不外乎就是他們用什麼方式對待我們,我們就會去想什麼樣的東西也是足以給中共一定程度的反制,聽清楚,是「中共」,不是中國人民,我們是針對中共,不是針對中國人民。

廖委員婉汝:所以還沒有想出來要怎麼反制就對了?

邱主任委員太三:不是,我們其實是有,只是如同剛剛我提到的,基本上兩岸大概都會在不同的時機選擇不同的機制,就像它的總體方略,有軟也有硬的,最近提出來……

廖委員婉汝:所以我們的反制措施也是保留到適當、應該釋出的時候再釋出?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該出手的時候我們就會出手。

廖委員婉汝:應該出手的時候再出手,我接受你的說法。

另外,最近遠見雜誌做了一個全民調查,包括疫情之後最想去哪裡玩?在旅遊景點當中,中國大陸排名第二,且百分之六十以上的民眾支持臺灣和中國要互動,包括我們的預算當中都有編列大陸地區旅費,在預算審查時我們都看得到。其實兩岸之間的關係可說是非常頻繁,但是以國內來講,我們常常看到一些藝人也好,或是發言也好,我們總是會給他們扣上帽子說有點親中賣臺等等的,其實兩岸之間的互動本來就很頻繁,只是有時候在執政者的策略當中,在解讀上可能會認為我們應該要維護自己的主權等等的,所以讓民眾很難去做判斷,所以如果我們政府真的有魄力的話,我覺得就採制高點,什麼叫認知作戰,你就講好,這些人到底要怎麼處理?你也沒轍啊!對不對?最後變成逼著人家要選邊站,我覺得這不是很好。

我個人覺得現在俄烏之間的戰爭,可能因為美國的態度會影響到兩岸的緊張,我們一直在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看到外交部有點強勢,當然因為外交的關係,他結合各國來支援臺灣,包括我們過去所作所為,能夠嘉惠予我們、給我們國際上的聲援是非常肯定的,但在兩岸發生問題或發生衝突的情況之下,我覺得角色更重要的應該是陸委會,所以如何在熱線當中去化解兩邊的歧見或是如何協調,你們應該是比外交部更能夠掌握兩岸之間的情資或是化解兩岸的歧見。三分國防、七分政治,國際當中各國的政治可能就是以外交為主體,但我們兩岸之間的問題可能是以陸委會為主體,所以如果政府可以的話、主委可以的話,應該思考要如何去化解,這才是一個智慧。不然你看現在美國怕中共崛起,引爆了俄烏戰爭,然後又告知我們:臺灣有危機喔!然後英、美、澳洲來臺灣巡防,搞得情勢越來越緊張、越來越緊張,但實際上誰的利益最大?美國的利益最大。所以兩岸之間,如果像主委所講的春暖花開,我們如果互相交流,站在平等對待、互利的基礎之下,其實和緩的來解決兩岸問題應該是有智慧的吧?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但問題是對方不一定會平等對待,他要把我們視為地方政府啊!

廖委員婉汝:當然,現在卡在對岸不會平等對待,但是我們也不能強勢的挑釁。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們從來沒有挑釁過他們。

廖委員婉汝:我們沒有挑釁,但是我們覺得我們就是要臺灣獨立、我們就是要什麼,有時候刺激的語言……

邱主任委員太三:不過臺灣主權要獨立,這是基本的。

廖委員婉汝:本來就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只是兩岸要如何在平等對待中用民主的機制來對等談判,這樣比較好吧?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在主權獨立的平等對待,這個也需要大家努力。

廖委員婉汝:我們真的很不希望變成美國的棋子,對不對?

邱主任委員太三:是。

廖委員婉汝:免得被挑起國際戰爭,哪一個國際戰爭不是美國挑起的?但是我們兩岸之間過去也沒有那麼緊張過,也不用花那麼多國防預算投注在武器的發展,當然大陸要謀我是無所不在,但是如何用我們的智慧去化解兩岸之間的戰爭,也是我們應該努力的方向,好不好?

邱主任委員太三:好。謝謝委員的指教。

主席:請洪委員孟楷發言。

洪委員孟楷:(13時)主委好。看到3月21日中國東方航空的空難,其實大家都感到非常遺憾,無論如何,空難都是全體人類不願意發生的事情,本席也看到早上不管是海基會秘書長或是你們這邊是說有跟對方聯繫,對方是已讀不回,但是會處理。是不是這樣?蘇貞昌院長也有講,如果有任何需要的地方,政府都願意盡力協助。請教一下主委,我們現在有沒有掌握?這算不算是蘇院長向對岸遞出橄欖枝?

主席:請陸委會邱主任委員說明。

邱主任委員太三:委員好。基本上兩岸彼此之間如果有發生不幸的事件,像我們高雄的城中城大火,對岸也都有表示關懷,我想這都是一個良善的互動,所以我們陸委會也在第一時間發新聞稿,同時也向上面報告……

洪委員孟楷:但我們現在只有……

邱主任委員太三:接著我們包括民航局、海基會等相關單位都有向對岸表達我們的關切,而且當然也希望說能不能幫我們確認有沒有臺灣的居民在內。

洪委員孟楷:21日發生空難,但我們好像到22日才有掌握,是不是?這個時間上是否太慢?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們其實在早一點的時候就知道了,但是委員大概也知道,對岸基本上是要由它們的中央來統一發布,為了避免困擾,所以我們基本上也比較早一點知道沒有我們臺灣的居民……

洪委員孟楷:主委,另外一點,不管蘇院長是講真心還是假意,說實話,我們真的不知道,因為蘇院長的政治意識型態是非常的根深蒂固,但是我們看到我方跟對方對岸表達這樣的一個善意之後,對岸有什麼樣的回應嗎?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剛剛也跟委員提到,對岸當然也有讓我們瞭解機上沒有我們臺灣的人民……

洪委員孟楷:是私底下讓我們瞭解還是我們看了公開的聲明才知道?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想有各種管道,不管民航局、海基會或是其他的管道,基本上,我們事先都知道沒有我們臺灣的人民,但是就等他們正式的……

洪委員孟楷:所以看得出來對方不是已讀不回。

邱主任委員太三:如果委員要講的是正式的公文,可能……

洪委員孟楷:說實在話,大陸委員會該做的事情還是要做,不要說因為執政黨的政治意識型態而造成兩岸對立,所有人都不樂見對立,因為它是一個惡性的循環。

其次,現在香港的疫情又擴大爆發,陸委會這邊在10日是說現在香港有9名臺灣學生確診,我們現在在香港的臺灣學生到底還有多少人?有沒有掌握?

邱主任委員太三:大概有四百六十幾個,原來有600個左右,現在是四百六十幾個。

洪委員孟楷:如果說香港的疫情再持續擴大的話,我們對於在香港的臺灣學生有什麼樣的協助?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們在香港的辦事處仍然繼續在營運。

洪委員孟楷:但是我們現在香港辦事處不是沒有辦法派我們的主任過去嗎?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但是我們還是有當地的雇員,在各單位,包括文化部、教育部等等都有。

洪委員孟楷:我們在香港辦事處當地有多少雇員?

邱主任委員太三:原來有52個,現在大概剩下48個,因為有的退休、有的離職。

洪委員孟楷:還是要請教一下,如果說香港這波疫情持續擴大,我們對於這四百多位在港的臺灣學生有沒有進一步的協助或什麼樣的處置措施?

邱主任委員太三:基本上他們都知道我們在香港有這樣的一個辦事處,除了這個以外,還有教育部以及協助我們在教育這一塊、名為海華的一個民間團體……

洪委員孟楷:之前有所謂譬如專機要送回臺灣等等的提議,我們目前是沒有考慮這樣子?

邱主任委員太三:因為要有這個需求,加上我們自己也確實去瞭解,當香港沒有辦法處理染疫部分的時候,我們政府才會做這樣的處置,也就是多面向的。

洪委員孟楷:也就是說目前還沒有考慮?香港的疫情其實是算滿嚴峻,連香港的官員都自認說防疫追不上疫情的發展。

邱主任委員太三:班機還是繼續在飛。

洪委員孟楷:所以目前在香港的臺灣學生是沒有提出這樣的需求?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我沒有接到這樣的需求,我自己的……

洪委員孟楷:所以我們還是希望政府能持續地來關心。最後再給我1分鐘的時間,本席有看到香港來臺灣申請定居、居留許可的香港人在這兩年都突破一萬多人。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1.1萬人。

洪委員孟楷:對比以前,一年僅一千多人,突然間變成一萬多人,其實滿……

邱主任委員太三:沒有,以前大概都有八千、九千餘人,一個是成長3.6%、一個是百分之六點多。一個是定居,一個是居留。

洪委員孟楷:不用爭,因為有媒體已經做出這個數字,2019年的時候,一年差不多4,000人到5,000人,定居則是一千多人;2020年,居留許可是1萬人;2021年,居留許可是1.1萬人,創新高,但定居許可差不多都是一千四百多人到一千五百多人。主委,重點在於本席最近有接獲反映,因為本席的選區中,不管是林口或淡水,其實有滿多的香港朋友都很喜歡這兩個地方,因為相對來講房價便宜,而且風景很好。但是有人說這部分衍生出一些辦事機構假借可以快速地取得定居許可,然後我們不要說是詐欺啦!但是都讓人家感覺像是以前我們講的司法黃牛一樣,現在有這種移民黃牛出現,你們有沒有掌握到這樣的狀況?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們確實有發現這樣的一個情事……

洪委員孟楷:我們發現他收的價錢都不低。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對、對,因為香港人來臺灣投資的門檻只要600萬元,所以就有很多人專門在辦這種東西,結果後來我們發現,事實上他可能兩年後就撤資了;又或者是同一地點設了好幾家公司,其實都是紙上公司,像這種狀況,一旦被我們察覺的話,那他的申請就沒有辦法通過。

洪委員孟楷:而且他就變成兩邊收錢。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

洪委員孟楷:一方面他是跟這些香港的朋友收取,因為這些人已經來到臺灣,想要趕快入籍,趕快變成是有定居許可,所以他付了比較高的價錢,因為聽信了這個業者。另一方面是他跟你申請,申請完之後,反正他收了錢就跑了,但是,之後如果被你們查到,要註銷是註銷這個香港人的定居許可,這樣子的話,我們有沒有什麼防範措施?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有請移民署關注這個議題,並且蒐集相關案例給相關單位來做……

洪委員孟楷:還有最重要的,因為本席在跑行程的時候,真的遇過香港人直接跟我陳情,他就說他已經繳了錢給民間公司,但怎麼樣都辦不下來,然後民間公司跟他推託說是陸委會刁難、移民署刁難,反正他就是騙人家不懂我們臺灣的法律嘛!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

洪委員孟楷:所以我們有沒有一個專線或一個窗口?我知道之前我們有設立辦事處。

邱主任委員太三:交流辦。

洪委員孟楷:對,但是這一個窗口或什麼的是不是能夠更明確,提供一站式服務,讓這些來到臺灣的香港人士可以來詢問相關法律業務、申請方式?如同我們過去堵絕司法黃牛,其實方法很簡單,就是直接來找政府,政府就有提供窗口服務,現在就是要堵絕這種詐騙的狀況。

邱主任委員太三:委員的建議非常好,我們本來也有做一些宣導,包括您提到的交流辦,如果還有不足的地方,我會請我們的港澳處再去看怎麼樣做,譬如說一下飛機就有相關的資訊提供給他等等,我們的交流辦雖然沒有到24小時服務,但也大概都有……

洪委員孟楷:也不用到24小時,因為他們已經到了臺灣,也沒有時差。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我們再廣為宣導一下,有任何的問題可以先來跟我們……

洪委員孟楷:好,那再麻煩主委掌握,謝謝。

邱主任委員太三:謝謝。

主席:請楊委員瓊瓔發言。(不在場)楊委員不在場。

請林委員楚茵發言。

林委員楚茵:(13時9分)主委午安。辛苦了,從早上到現在,中午也還沒有用餐,我希望很快速地掌握時間,可以把相關的問題問完。我有認真看了一下,在你的書面報告第10頁寫到,現在為防範中國滲透,針對陸資如果透過在地協力者或者是藉由第三地投資之企業要去做規範,也就是說我們陸委會確實是希望對兩岸條例第九十三條之一進行修法,就是不希望中資假由第三地進入臺灣。但主委您知道嗎?我們今天財政委員會是要修正有關促參條例,促參條例特別開放所謂的外國廠商,我們都知道,現在什麼都可以促參,包括過去我們講到的港口和物流園區也都有這種所謂的假外資真中資被揭露,現在我們連國防單位都要促參。這次促參法的修正當中加入了綠能,然後還有電信業等等,也包括像鐵道交通等等,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基礎建設,但就像您報告上所寫的,如果說這個中資有在地協力者,他根本不用假裝是外國廠商;又或者是像現在,你只要轉投資轉個兩層、三層,變成其他國家,例如來自美國、來自我們講的開曼群島,那他就變成外國人了。因此本席在促參法的修正案中其實是要求我們要有所謂的反滲透法,既然反滲透法當中有講敵對勢力,那麼在促參法裡面是不是不能只規定他是外國廠商?就算他是外國廠商,如果他被反滲透法規定為是敵對勢力,是不是也不能來承攬我們的基礎建設?因為如果說今天我們基礎建設落在中國的手中,我覺得就算我們再怎麼高度關注,他們恐怕馬上就可以來癱瘓我們。主委有何看法?

主席:請陸委會邱主任委員說明。

邱主任委員太三:委員好。謝謝,委員真的是非常用心,能夠注意到這樣的一個問題。經濟部在針對陸資來臺投資許可辦法裡面有針對哪些項目是可以投資,即正面表列,我們會跟經濟部針對委員所關切的這幾個問題、針對陸資來處理。第二個部分,委員當然也知道,港資的部分,我們比照外資,所以這個部分要怎麼處理,院長有指示,我們會來做這方面的檢討,上一次的臺中港、高雄港問題,我們也會一併來做檢討。

林委員楚茵:因為現在所謂的基礎建設中,其實有非常多是地方政府標售出去的,這也是促參法當中希望加入所謂公共投資的部分,尤其是希望外國的資金可以進來,如果真的是臺灣的外部資金想要進來一起建設,當然有助於我們國家的蓬勃發展,但我們現在擔心,一旦促參法開了這樣一個窗口之後,就像您報告所寫的,他透過在地協力者又或者是說假借他人名義等等的方式,一轉再轉,因為民團已經提醒了,投審會雖然有明文規定,但是常常有巧門可以鑽,包括前一陣子在講的高雄鋼鐵人的球隊,現在投審會說它看不出來有所謂的中資成分,但是真正資金來源其實是投資者的親戚,而且是姻親,他是一個香港人。針對這樣的問題,我希望陸委會跟經濟部好好地跟財政部針對開放外國廠商可以興建我們的公共建設或是基礎建設的部分更加詳盡的來把關,好嗎?

邱主任委員太三:好。

林委員楚茵:另外一個問題也跟前面我們講的有關,我們現在的促參連文教設施都可以放進來,剛剛有好幾位委員詢及,包括陳椒華委員質詢時,我也在場,就是有關於抖音滲透的部分,您在報告第25頁也特別提到,我們要透過多元的管道來溝通,增進兩岸之間的認知,然後凝聚共識。但是我現在比較擔心的是,我們的溝通比不上人家用這種創新的方式,比如抖音,目前抖音的流傳真的是連國小老師看了都搖頭,當然過去陸委會可能是做一些單向的溝通,剛剛前面幾位委員也提到對岸的已讀不回,但我現在擔心的是,其實重點在於小學生被抖音或者是像小紅書滲透,我們有沒有跟教育部或教育單位一起來做因應?因為我們看到陸委會的報告有說,你們的臉書貼文有359則,然後觸及的人數有一千多萬、IG有多少則、還有LINE等等,我們做的恐怕不及人家小紅書跟抖音的滲透,針對這個部分,你們是不是也必須要跟教育部或相關單位好好的來做一些提醒?過去我們對於認知作戰不瞭解,現在或許慢慢開始注意了,但光是大人注意了沒有用,他從小孩開始洗腦,又回到了過去我曾經提醒過的,就是從天然獨變成天然統或是天生統,這樣就非常的麻煩。

邱主任委員太三:是,我想委員關注的這個確實讓我們最近這幾年非常頭痛,頭痛的主要源頭是在網路到底是哪一個部會主管,目前數發部……

林委員楚茵:數發部現在感覺上出來了,但是好像又延了一年了,所以這真的很頭痛,有沒有可能是從教育單位跟教育部……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想行政院應該會由政委來邀集相關單位,針對剛剛委員提到的這幾個問題來處理,因為它有時候涉及到的或者麻煩之處就在於,我們是一個民主開放的社會,人人都有表現跟言論自由,所以這個分寸要怎麼拿捏確實是教育部、文化部、陸委會及未來的數發部都應該要去面對的。

林委員楚茵:好,本席只是提議,像這樣的內容當中,如果有虛假錯誤的訊息又或者是說有簡體字,然後跟繁體字做混淆等等,沒錯,我們是一個自由民主國家,但是因為這些平台沒有落地,等於是我們沒有辦法管控,在沒有落地的狀況之下,是不是可以要求它落地?不落地,就直接學印度、學美國,把它封鎖,讓民眾不可以使用。又或者是在電腦的網域當中直接降速或者是不提供服務,讓影片轉、轉、轉,我覺得使其取得困難或取得不易也是一個防堵的方式,我建議主委跟相關單位可以參考,好嗎?

邱主任委員太三:委員的建議非常好,我們一定會反映跟討論。

林委員楚茵:好,謝謝。

主席:請孔委員文吉發言。

孔委員文吉:(13時17分)主委好。你接任陸委會主委已經兩、三年了……

主席:請陸委會邱主任委員說明。

邱主任委員太三:委員好。還沒有,只有一年一個多月,我是去年的2月到任。

孔委員文吉:對於現在兩岸的關係、促進臺海和平方面,您認為您最大的成就是什麼?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不敢講有什麼最大的成就,我想基本上兩岸能夠和平穩定是最起碼的,簡單講,就是說雙方不應該有所謂的武力侵犯或者是威脅恫嚇這樣的情事發生,最好的狀況當然就是兩邊的交流在疫情減緩之後能夠健康、永續的發展。

孔委員文吉:沒錯,因為現在的兩岸關係是非常緊繃,這個當然也是跟蔡英文的兩岸政策有關係,還有……

邱主任委員太三:應該是對岸的心態比較……

孔委員文吉:這個是相互的吧?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

孔委員文吉:蔡英文總統在元旦致詞時說兩岸是互不隸屬,但是馬英九以前當總統的時候,治權是分離的,但主權是同一的,他有分成主權跟治權,但是現在他直接講說兩岸是互不隸屬,大陸聽了當然就會生氣。

邱主任委員太三:不過,大陸是公開否認臺灣有主權。

孔委員文吉:說到主權跟治權,我們是中華民國嘛!對不對?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

孔委員文吉:我們不是臺灣共和國……

邱主任委員太三:所以我們目前也主張我們中華民國……

孔委員文吉:對啊!那你早上說如果……

邱主任委員太三:但中國大陸否認中華民國的存在。

孔委員文吉:對,要承認中華民國主權存在嘛!18日拜習通話,拜登堅持一個中國政策,就是四不一沒有;蔡英文是提及臺海和平,然後,對於東方航空發生事故,蔡英文主動表達關懷跟慰問。在這樣的氛圍下,您認為蔡英文的兩岸政策是不是有可能出現和緩的空間?

邱主任委員太三:其實蔡總統在2016年就已經提出基本的兩岸政策基調,當然更重要的就是已經明確地告訴對方,我們縱使得到國際的支持,我們也不會冒進,當然我們遇到對岸的打壓,我們也不會氣餒,重點是在於說,只要能夠民主對話、和平對等,我們隨時都是敞開大門的。

孔委員文吉:沒錯,雙方的領導人都各有堅持,陸委會主委跟國臺辦就必須扮演中間的橋梁嘛!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

孔委員文吉:對不對?陸委會主委跟國臺辦,我看在開記者會也是互相對罵,對兩岸的關係……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是不會罵他啦!

孔委員文吉:沒有什麼幫忙啦!

邱主任委員太三:沒有什麼值得罵的。

孔委員文吉:怎麼會陸委會副主委邱國正……

邱主任委員太三:邱垂正。

孔委員文吉:針對國臺辦的發言人朱鳳蓮,那邊罵一句,我們這邊也回一句,這樣的關係怎麼會好?國臺辦的發言人朱鳳蓮說他有機會想來臺灣,您覺得呢?你歡不歡迎?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當然非常歡迎。

孔委員文吉:還是非常歡迎?

邱主任委員太三:他是客家人,我也是客家人。

孔委員文吉:雖然他對我們臺灣這裡好像常常都開記者會……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覺得他不太瞭解。

孔委員文吉:他不是很瞭解?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他不瞭解臺灣,我們歡迎他來。

孔委員文吉:有沒有設定什麼條件?

邱主任委員太三:沒有。

孔委員文吉:他如果來訪問的話,有沒有設定什麼條件?

邱主任委員太三:沒有。

孔委員文吉:因為我們現在看兩岸的關係,到目前為止可以說是門可羅雀,在你當主委的時候,有沒有比較高層級的大陸官方人士來臺灣訪問?

邱主任委員太三:這二年因為疫情的關係,不要說官方,其他的恐怕都沒有。

孔委員文吉:都沒有嗎?

邱主任委員太三:因為兩邊都要隔離,我們14天、他們21天。

孔委員文吉:對,所以我們現在……

邱主任委員太三:不過基本上……

孔委員文吉:現在因為疫情,大家根本就沒機會去大陸,大陸也不可能到臺灣來。

邱主任委員太三:但是他們還是有相關的單位,譬如他們在臺灣設立的企業或是單位。

孔委員文吉:官方有沒有?

邱主任委員太三:應該算是半官方。

孔委員文吉:過去什麼省委書記……

邱主任委員太三:那個沒有。

孔委員文吉:市臺辦市長、主任到現在幾乎都沒有了嘛!

邱主任委員太三:他們上面也不會准。

孔委員文吉:所以馬英九執政的時候,當時是門庭若市,現在是門可羅雀,真的很可惜,這跟疫情也有關係。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啦!第一個是疫情;第二個,坦白講,我沒有任何批評的意思,但是當時這樣快速的操作、互動,事實上效果好像也不是那麼好,對不對?

孔委員文吉:好啦!最後一個問題,我想請教你,我們是希望恢復兩岸的民間交流嗎?

邱主任委員太三:這個是最起碼的。

孔委員文吉:像你報告講的,兩岸民間交流可以緩和官方的這種關係,但是你們對於民間的交流還是有些限制,不管是廈門的海峽兩岸論壇,你們現在是有限制吧!

邱主任委員太三:不是,大概分幾個層次,那個活動某個程度應該是官方辦的,我剛剛提到就是說,民間的交流譬如說雙方的商機能不能來推動,像商務履約也好,或是其他可以有互惠、互利的民間交流。

孔委員文吉:你們現在還是明文禁止我們臺灣的官方去參加海峽兩岸論壇嘛!

邱主任委員太三:海峽論壇因為本質上在過去的時候就已經定位為一個統戰的活動,所以基本上我們不鼓勵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的人去,但是如果民間要去我們會提醒他要注意。

孔委員文吉:好,我最後一個問題,如果疫情開放之後,大家也是不禁止兩岸交流,如果說是少數民族的文化交流呢?

邱主任委員太三:基本上正常的交流,我們都是贊成的,我們不會去阻止。

孔委員文吉:所以重要的是你怎麼界定什麼是統戰活動。

邱主任委員太三:基本上是這樣,委員多少也知道,基本上對岸跟我們有一些交流活動摻雜著所謂統戰的性質,因為他們想要建立一個他們自己的管道。第二個、建立這個管道有某個程度都是用一些經濟上的利益或者是金錢上的利益,希望促成……

孔委員文吉:也就是你只要明白宣示我們將來還是恢復兩岸的民間交流。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基本上我們是贊成的,只要是健康有序的民間交流我們都支持。

孔委員文吉:好,謝謝。

主席:請羅委員明才發言。(不在場)羅委員不在場。

請高委員嘉瑜發言。

高委員嘉瑜:(13時25分)主委好。因為今天報告有提到中共在二十大前,因為習近平連任的關係,有可能加大我們對軍事跟經濟的壓力,中國也從過去的九二共識到現在的反獨促統,就您的判斷,這一次在二十大之前的反獨促統會有哪些比較積極的作為?除了跟國民黨例如洪秀柱等政治人物交流之外,還會有哪些比較激烈的作為?

主席:請陸委會邱主任委員說明。

邱主任委員太三:基本上應該是兩塊,因為習近平主席在去年,大概在他們的六中全會之後,基本的定調就是所謂的三種「促融」(促進融合),就是以惠促融,我判斷他應該在二十大之前會提出比較多的惠臺措施。

高委員嘉瑜:所以您認為他會往惠臺這方向做,而不是往所謂的反獨的反,或者是加大一些在軍事上或其他方面的制裁?因為之前媒體報導,這是俄羅斯的翻譯稿,俄羅斯聯邦安全局的密件說習近平在秋天要接管臺灣等等,當時陸委會說這是認知作戰,就你們的瞭解,類似這樣比較激進的作為,不管是在秋天前發動一些比較激烈的軍事或等等行動的可能性到底有多高?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想先做一個回答,中國大陸對臺,反獨一定是他一直……

高委員嘉瑜:優先的?

邱主任委員太三:都一直存在的基調,是在於他到底要不要經過促進融合的階段再到促進統一,甚至武力……

高委員嘉瑜:所以你認為他會先促融……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

高委員嘉瑜:再來反獨,所以你認為他會先賞後罰,先惠臺再來看給你面子不要,然後……

邱主任委員太三:敬酒不吃吃罰酒這個味道。

高委員嘉瑜:就是這樣的意思就對了?

邱主任委員太三:有這樣的味道。

高委員嘉瑜:所以你覺得他會先敬酒就對了?接下來就會罰酒,如果……

邱主任委員太三:因為他自己講說要跟臺灣人民心靈契合。

高委員嘉瑜:如果照你所說先惠臺,到什麼程度他會認為你敬酒不吃,接下來就是吃罰酒?

邱主任委員太三:目前我沒有辦法判斷,主要是因為這些惠臺措施的效果如何恐怕還要觀察。

高委員嘉瑜:如何檢驗效果呢?

邱主任委員太三:他自己有設定。

高委員嘉瑜:因為之前中國也有這些惠臺的措施,包括平潭島等等,到現在為止事實證明這個措施的效果並沒有這麼大。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確實沒有那麼大。

高委員嘉瑜:所以這樣看起來這個東西顯然沒有多大的意義。

邱主任委員太三:不過因為有時候業績,就是基本上要有一些作為,至於KPI的部分,他們自己會有他們的詮釋。

高委員嘉瑜:所以目前沒有辦法判斷惠臺措施到什麼程度,接下來可能就是你所謂的吃罰酒或是有比較激烈的行為,目前你沒有辦法判斷嗎?

邱主任委員太三:因為大概基本上我們沒有辦法現在就馬上判斷……

高委員嘉瑜:因為歐盟跟CNN之前也都有報告認為中國有可能軍援俄國,陸委會就這個部分的判斷,現在中國跟俄羅斯之間的關係到底有沒有可能軍援呢?

邱主任委員太三:基本上到目前為止所收到的各界訊息,包括國際的訊息,中國在軍援的部分是沒有,但是在經援的部分是有。

高委員嘉瑜:經濟上的援助是有?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

高委員嘉瑜:例如哪些方面?

邱主任委員太三:因為各國都抵制不要從他那邊買原油跟天然氣,那中國就跟他買,讓俄羅斯還有基本的收入,不然現在因為歐盟跟其他國家都不只是不跟他購買,很多企業也都撤退了,對俄國的經濟確實造成一定程度的衝擊。

高委員嘉瑜:以現在來看,俄烏戰爭如果持續,俄羅斯的經濟等等當然會受到影響,中國如果在中間扮演和事佬,或者他會不會藉此慢慢洗白,原本他在國際上的地位不如預期,就是大家最討厭對象,現在最討厭的變俄羅斯,是不是有助於提升中國在國際上的地位,而對臺灣相對不利呢?

邱主任委員太三:在某個角度也確實會有這樣的可能,當俄羅斯完全需要靠中國的時候,中國在整個比較威權的國家體制的領導權可能就會再度地被提升,但是也因為這樣它要承擔比較大的壓力,因為要面對跟民主同盟的對峙或對抗,恐怕它就必須扮演更重的角色。

高委員嘉瑜:最後是關於跨國同婚的議題,因為我們也有提案,我們也瞭解其實陸委會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針對中國配偶的機場面談制度,其實就形成了另外一個阻礙,大家也認為從2019年臺灣開放同婚到現在,針對外國配偶的跨國同性婚姻,其實並沒有做適度的開放,也被監委糾正,陸委會也在去年的時候說要修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來承認同婚等等,相關的行政作為其實也沒有看到具體的動作,目前陸委會的積極作為在哪裡?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想委員大概都知道,包括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包括陸委會的兩岸條例,相關條文基本上都會由行政院……

高委員嘉瑜:因為去年12月陸委會有預告要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四十一條等等,以跟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接軌,到現在也沒看到這個修法的提出,到底卡在哪裡?

邱主任委員太三:委員就提到了重點,第二個部分就是委員提到的,我們也蒐集了社會各界很多不同的意見,我們彙整好之後要有一個對應的說法要提供給……

高委員嘉瑜:所以還要多久的時間?

邱主任委員太三:基本上我們現在就看行政院的……

高委員嘉瑜:所以你們已經把意見跟相關的資料送到行政院了?意思是這樣嗎?

邱主任委員太三:基本上我們已經彙整好了。

高委員嘉瑜:所以第四十一條的相關修法你們也都已經提到行政院了?現在是在行政院這邊,是這樣嗎?

邱主任委員太三:這個部分我們已經整理好了。第二個部分是在於,我們兩岸條例所有的民事章要不要一併處理,這個就茲事體大,委員當然也知道我們跟對岸的關係比較複雜,縱使在民事的部分,過去在關於繼承的規範上面,我們也都有不同於民法的相關規範,主要是國內會有不同的意見,我們必須要把這些意見做綜整,而且要有一個對應的機制。

高委員嘉瑜:目前是傾向要不要接軌我們的民事法律相關條文?

邱主任委員太三:這個就要各單位來做綜合的評估。

高委員嘉瑜:所以目前還在評估中,也就是陸委會已經把相關的情資跟你們的具體意見送到行政院了?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行政院要問其他單位……

高委員嘉瑜:他要整合各部會的意見再來做決定?

邱主任委員太三:行政院可能也會徵詢其他單位對於……

高委員嘉瑜:那陸委會的態度是什麼?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們基本上當然是彙整各單位的意見。第二個,我們陸委會當然必須要站在兩岸機制上的不同,可能會引發社會爭議的部分,要有一些配套或是其他的處理。

高委員嘉瑜:因為目前看起來陸委會的條件限制還是傾向於比較嚴格的審查,大家會認為婚姻平權的落實或是跨國同婚的落實需要一些進一步的放寬,或者是有一些彈性的處理。依照陸委會的態度,如果是用嚴格審查的方式,以現在的機場面談,還有中國根本不承認同性婚姻的狀況來講,跨國婚姻在臺灣等於是沒有辦法落實的,所以就這個部分,我們還是希望陸委會能夠更積極地正視、瞭解跨國婚姻、同婚在臺灣的意義,能夠積極地來協助好不好?

邱主任委員太三:剛剛委員提到了一個重點,就是因為陸方不承認同婚的結果,後續可能產生的一些親屬的權益跟責任就不一樣,所以這也是各界會有不同意見的基本原因。

高委員嘉瑜:好,瞭解,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林委員德福、莊委員競程、蔡委員易餘、陳委員歐珀、張委員其祿、莊委員瑞雄、劉委員世芳及邱委員志偉均不在場。

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邱志偉及莊瑞雄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書面質詢和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委員邱志偉書面質詢:

一、主題:李明哲釋放進度追查

1.請教海基會,目前中國方面是否有針對李明哲案,向家屬進行聯繫、告知出獄時間?李明哲妻子最後一次探監已經是在2020年初。根據家屬表示,自從COVID-19疫情爆發後,李明哲家屬已經16次申請探視都遭拒,目前李明哲狀況為何?

2.若李明哲在刑滿之後,仍持續未能獲得釋放,以剝奪政治權利2年為由拒絕釋放時,陸委會目前做法為何?當前烏俄戰爭兵兇戰危,應當將李明哲的安全情況。與俄羅斯迫害烏克蘭平民做對比,在國際社會進行呼籲,不要讓台灣人民受到宛若俄羅斯般的中國迫害!陸委會有沒有會同外交部,跟美國官方進行交涉,向中國進行施壓?

二、主題:拜習線上二會

1.請問拜習會後,若美國總統拜登仍持續未訪中國,中國內部目前針對二十大習近平連任情勢是否會受到影響?中國若持續拒挺美,美國是否會祭出大規模經濟制裁,進而影響中國成長?對在中台商的影響又為何?

2.有報導指稱,習近平考慮在秋季三連任前對台動武,陸委會目前研判中共內部對這樣說法有何反應?若中共決定對台動武之前,是否會預先撤出在台中國人?目前陸委會、海基會針對這樣情勢的可能發展有何對應策略?

三、主題:港資中資混入、中資混外資來台代理販售

1.請問有許多中資企業假藉人頭違法來台投資,或是中資企業違法在台從事業務活動,針對這樣的不法挖角行為,若因為疫情關係,直接用線上面試方式化明為暗,挖角台灣人才,針對這樣的招募樣態,目前陸委會如何禁絕?

2.針對當前偽裝成外資企業的中國公司,陸委會目前確實審查違法的違法公司每年有多少?是否有呈現逐年攀升?除了科技業之外,中資最愛偽裝為外資、港資的企業類別有哪些?政府有無針對這些企業別加以管制防範?

3.華為、OPPO、Vivo、小米手機等,均為中資企業。但目前這些手機,均在台灣可以購買得到,以OPPO為例,是以薩摩亞商新茂環球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為OPPO廣東移動通信有限公司進行代理。類似像是這樣樣態的公司若未來越來越多,是否中資企業產品均可更大方在台灣上市販售?

四、主題:李克強後的總理

請問中共二十大後,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勢必要卸任。按照當前局勢研判,自溫家寶、朱鎔基、李鵬、趙紫陽歷屆國務院總理皆由副總理繼任的常態,有無可能打破?若未打破,請問與李克強同樣出身團派系統,今年才58歲的副總理胡春華是否最有可能接任?李克強在卸任之後,裸退的可能性大不大?有無可能按照前任慣例,轉任人大委員長?這對未來中共領導人及政局影響為何?

委員莊瑞雄書面質詢:

中國東方航空MU5735自昆明飛往廣州航班,3/21日在廣西梧州附近墜毀引發森林大火。中國民航局證實此消息,指出機上人員共132人,其中旅客123人、機組9人,已派救難人員前往現場搜救。中國官媒《央視》報導,失事航班沒有外籍乘客,陸委會主委邱太三3/22日受訪回應,有沒有國人需透過海基會、民航局及台商協會多方面了解。

【提問】目前有沒有最新的消息近況?有沒有台灣鄉親在這架航班上?聽說大陸的票務管理是鬆散的,可能要更多方確認,希望不幸者安息,家屬節哀。

【議題】從烏、俄戰爭看兩岸未來走勢

【提問】1.戰火無情,尤其看到大批的難民千里跋涉,還有被摧毀的家園,殘酷的戰爭後果,對於烏克蘭來說,就算戰爭結束也需要非常長的時間來復原,對於俄羅斯來講更可能讓國內經濟崩潰,受苦的還是人民,我要請問主委,如同蔡總統宣示的,我們不求戰,但我們也不避戰,就您的分析,中國大陸在這一次的戰爭中是否學到教訓?對台的策略會不會改變?

(國防部長邱國正去年10/6日在立法院表示,現在兩岸情勢是他從軍40年以來最嚴峻的時刻,中共目前已有犯台能力,但要付出成本;2025年成本將更為降低,並具備全面犯台能力。)

(國外學者分析:看到烏克蘭戰事的發展,中國在台灣議題上的軍事冒險主義的傾向會弱化,也就是說,北京對透過武力方式軍事解決台海問題的意願和短期內的急迫性都會下滑。)

【提問】2.在去年的10月份,台灣民意基金會曾做過一份調查,詢問民眾「是否同意”大陸和台灣之間最終會發生戰爭”」有超過63%的民眾不認為兩岸會發生戰爭,會不會我們的防敵意適逐漸薄弱?今年2/24俄羅斯入侵烏克蘭前,雖然很早以前西方國家就一直提出警告,但烏克蘭民眾其實還不認為會發生戰爭,即使早在2021年10月俄羅斯已經在邊境集結超過15萬大軍。所以,主委,透過這一次事件,在陸委會這邊是否應該有新的思維、策略,適時地加強台灣民眾的危機意識?

主席:現在進行討論事項,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大陸委員會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計3案。

第1案:審查大陸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港澳蒙藏業務」預算凍結2,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請問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

羅委員美玲:沒有。

主席:沒有意見我們就同意動支,提報院會。

第2案:審查大陸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聯絡業務」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請問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

羅委員美玲:沒有。

主席:沒有意見,同意動支,提報院會。

第3案:審查大陸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文教業務」預算凍結250萬元專案報告,請查照案。請問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

羅委員美玲:沒有。

主席:沒有意見,同意動支,提報院會。

跟各位委員報告,今日所列議程處理完竣,現在休息,明天繼續開會。

休息(13時3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