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1年3月24日(星期四)9時1分至12時39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  席 賴委員品妤

主席:報告委員會,出席委員11人,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首先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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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1年3月21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1時28分

地  點: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林奕華  鄭正鈐  萬美玲  陳秀寳  黃國書  張廖萬堅 王婉諭  吳思瑤  何欣純  林宜瑾  吳怡玎  賴品妤  范 雲  高金素梅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劉世芳  葉毓蘭  蘇巧慧  陳椒華  洪孟楷  謝衣鳯  楊瓊瓔  林德福  孔文吉  李德維  鄭天財Sra Kacaw   高嘉瑜  張其祿  廖婉汝  羅明才  李貴敏  蔡易餘

委員列席17人

列席人員: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任委員 謝曉星率同有關人員

主  席:賴召集委員品妤

主任秘書:陳錫欽

專門委員:朱蔚菁

紀  錄:簡任秘書 林素惠 簡任編審 蔡月秋 科長 蔡國治

   薦任科員 李宗一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二、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任委員謝曉星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本次議程有委員林奕華、鄭正鈐、張廖萬堅、萬美玲、陳秀寳、黃國書、王婉諭、吳思瑤、何欣純、林宜瑾、吳怡玎、賴品妤、范雲、陳椒華等14人提出質詢,均經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任委員謝曉星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楊瓊瓔、李貴敏提出書面質詢。)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所提書面質詢或相關資料,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通過臨時提案1項:

烏俄戰爭爆發至今,俄軍持續轟炸烏克蘭各城市,甚至進攻核電廠,由於核子設施遭受攻擊或佔領,引發國際關注,繼俄軍佔領廢棄的車諾比核電廠,烏克蘭另一座歐洲最大核電廠:札波羅熱核電廠也遭俄羅斯佔領,甚至受到戰火波及,這不但是一座營運中的核電廠,還是烏克蘭五分之一電力供應的重要電力設施。如果台灣發生戰爭,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有何面對戰爭關於核設施的處理程序?原能會是否有方案,如果發生戰爭,對核電廠或核廢料貯存等相關核能設施有何保全措施或避免戰火安排?是否有應對方案?爰要求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在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全面檢討現行作業程序,以加強核電廠或核廢料貯存等相關核能設施安全。

提案人:鄭正鈐

連署人:吳怡玎  萬美玲

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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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在場委員未達決議人數3人,議事錄暫不確定。

繼續報告。

二、邀請文化部部長李永得及文化內容策進院董事長丁曉菁列席就「CCC創作集平台改版及其對台灣漫畫創作與產業之影響」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主席:現在請文化部李次長進行報告,報告時間8分鐘。

李次長靜慧: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今天應大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之邀,就「CCC創作集平台改版及其對臺漫創作與產業之影響」提出專題報告並備詢,感謝各位委員對文化部及文化內容策進院的鼎力協助與支持,敬請指教。

壹、前言

「CCC創作集」為本部所扶植之臺漫發表平台之一,原為中研院為推廣學術研究成果,將其轉譯為漫畫圖文創作之刊物,是培育我國漫畫創作者的重要管道。為加強文化內容應用、促進產業連結及後續商轉可能性,中研院於109年起將「CCC創作集」轉至文策院經營,本部賡續給予補助支持,至該年年底總計出刊26期,並完成數位平台建置,在平台上所發表的作品題材亦更趨多元,不限於文史轉譯作品。該院為了穩定經營「CCC創作集」,於110年成立漫畫策進工作小組,同時規劃相關漫畫產業策進機制,且預定於111年4月在平台增加金流系統及與其他出版社合作之作品,以增加平台的商業效益及擴大其公共性,成為一個跨出版社的發表平台。本部將會繼續透過相關漫畫政策工具、駐外館之協力,與文策院分工合作,持續協助國內漫畫創作者及產業發展。

貳、本部漫畫政策及執行成果

臺灣漫畫面對日、韓強勢的內容,在創作上需要穩定的資源支持,開發更多元的題材;在市場上則需要更多露出的機會,獲得讀者的認同與消費。本部透過「整備漫畫產業環境」、「擴大國內外推廣交流」、「加強漫畫跨域應用及媒合」、「籌建國家漫畫博物館」等政策,逐步推動及累積成果,謹說明如下:

一、整備漫畫產業環境,逐步提升臺漫質量

(一)以漫輔金扶植創作:

1.107至109年,以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推出漫畫輔導金,補助支持臺灣原創漫畫、漫畫跨域應用、人才培育及多元發表平台。

2.因應前瞻預算於109年屆期,經盤點政策資源及與文策院之分工,自110年起,將資源聚焦於需長期累積及孵育的原創漫畫內容產製,所需經費回歸本預算編列,以確保穩定政策資源支持,每年投入約3,000萬元。

3.截至111年2月,漫畫輔導金已協助創作者和出版社產出期刊及單行本等累計逾500本,題材多元,許多漫畫作品在輔導金的支持下,穩定產出續集,累積成為中、長篇的作品,例如洪元建的《宅男打籃球》、張季雅的《異人茶跡》、HOM的《大城小事》等;多部作品獲國內外獎項肯定,如阿尼默《小輓》獲2020義大利波隆那兒童國際書展拉加茲獎童書獎青年漫畫類首獎;韋蘺若明《送葬協奏曲》、阮光民《天橋上的魔術師》、柯宥希《小丑醫生》、葉長青《Mayfly Island蜉蝣之島》分獲第14、15屆日本國際漫畫獎金、銀、銅獎。

(二)設立國家級漫畫獎項「金漫獎」:獎勵出版發行優良漫畫出版品之團體及其從業人員及跨域運用漫畫者,自民國99年設立迄今已13屆,獎項因應我國漫畫發展趨勢,與時俱進調整,收件數亦隨著漫輔金的投入逐年成長,109年收件數較108年成長74%,其中獲漫輔金補助作品佔53%;110年收件數較109年成長17%,其中獲補助作品佔報名件數60%。

(三)設置漫畫基地作為產業扶植場域:本部整修臺北市華陰街舊建物作為漫畫基地,108年1月24日正式營運,成為臺灣漫畫的專屬通路、漫畫創作者之家、面向國際的櫥窗、媒合與協助漫畫家創作之服務諮詢窗口;於109年3月起交由文策院營運,並補助其營運經費;啟動營運迄今,計辦理196場展覽、媒合會及漫畫推廣活動,累計逾24萬人次觀展及參與,已促成13組創作者及45位漫畫家進駐創作,更促成左萱《神之鄉》售出影視版權。

二、擴大國內外推廣交流,提升臺漫能見度

(一)鼓勵公部門以漫畫轉譯既有文史典藏:例如本部所屬國立臺灣博物館與漫畫家漢寶包合作,以臺灣雲豹為主角,推出《雲之獸:來自遠古的守護者》、本部與國發會檔管局合作,運用所藏檔案,由漫畫家狼七繪製成《湧與浪:自由中國號》;此外,本部亦於110年起開放與政府部門合作之漫畫作品可報名參加金漫獎,使其亦有機會獲得國家級獎項肯定。

(二)推動漫畫版權行銷:本部自101年組織國家隊參與法國安古蘭國際漫畫節、德國法蘭克福書展等重要漫畫節及書展,編製Books from Taiwan之漫畫試譯本專刊,並搭配本部翻譯出版獎勵機制,鼓勵國外出版社購買版權、翻譯出版我國漫畫,並於金漫獎頒獎典禮及系列活動廣邀歐、美、亞洲各國漫畫及相關產業界參與B2B媒合會議,例如108年促成來臺參加金漫獎活動的布洛瓦漫畫之家主任及漫畫編劇與漫畫家曾耀慶將於法國合作出版漫畫作品。

而近年來,本部支持之漫輔金作品已多部售出國際版權,如阮光民《用九柑仔店》、周見信及游珮芸《來自清水的孩子》(全4冊)已售出法文、日文及阿拉伯文版權、HOM《大城小事》已授權印尼文發行、陳沛珛《暫時先這樣》及韋蘺若明《送葬協奏曲》售出法文版權;此外曾獲第九屆金漫獎年度漫畫大獎的李隆杰《1661國姓來襲》、獲第十屆金漫獎少女漫畫獎入圍的D.S.《百花百色》,亦入選文策院「Books from Taiwan」計畫,售出法國版權,今年將陸續於法國上市。110年起國際參展改由文策院接手,依據中央社於今年3月20日法國安古蘭國際漫畫節之報導,受訪的法國出版社表示,臺漫故事獨特,敘事風格細膩、複雜,深受讀者喜愛,值得一讀再讀。可見近年來臺漫在版權行銷推廣上已逐步提升能見度。

(三)甄選漫畫家海外駐村:自民國104年起甄選漫畫家赴法國安古蘭及布洛瓦駐村,迄今已合計選送16名漫畫家前往,並於駐村期間安排參加前述國際展會,與世界各地之漫畫家、出版社與讀者進行交流,拓展合作機會;並積極透過既有之國際交流合作計畫及本部外館加強擴點,例如與德國柏林文學學會合作,主動薦選漫畫家阮光民、HOM駐村,參加當地漫畫活動並推介其作品,111年則在西班牙外館協助下,新增西班牙『談論藝術』(Hablar en Arte)駐村。

三、加強漫畫跨域應用及媒合,持續累積IP價值

(一)鼓勵及捲動IP跨域開發:

除了107年至109年漫輔金所支持跨域的作品外,也捲動了國內漫畫跨域改編之風潮,整體重要成果摘錄如下:

1.漫畫授權動畫及影視化:授權動畫者包含已完成前導片並入選金馬創投的《諸葛四郎》動畫;王登鈺創作之漫畫作品《秘密耳語》改編動畫入選金馬創投;連想有限公司《今天誰代課》漫畫亦跨域改編為動畫劇本,提案更入圍法國安錫動畫影展MIFA Pitches單元;授權影視化者包含左萱《神之鄉》改編為電視劇、洪元建《宅男打籃球》、常勝《閻鐵花》即將分別改編為影集及電影等。

2.促成文學改編為漫畫:例如阮光民及小莊改編作家吳明益的作品《天橋上的魔術師》、阮光民改編作家朱天心的散文隨筆集《獵人們》、吳識鴻改編作家楊牧的自傳體散文作品《山風海雨》等,吳識鴻亦以此作品獲得2021年比利時漫畫新秀獎的殊榮,並獲得法文版出版合約,亦為該獎項首位非歐洲籍獲獎者。

(二)協辦黑客松競賽,推動漫畫科技應用:106年起與經濟部工業局主辦黑客松競賽(黑客松)合作,增設漫畫獎項,鼓勵漫畫IP之跨域應用。

四、籌建國家漫畫博物館,推廣漫畫文化

為建立大眾對臺漫的認識及文化認同、重構與漫畫相關的生活記憶、並促進臺灣漫畫與國際社群交流,與產業政策相輔相成,刻正籌備國家漫畫博物館,推動進度如下:

(一)109年9月委託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成立漫博小組,110年總計辦理實體及線上7場漫畫學講座、1場短漫畫比賽,以及配合金漫獎辦理線上展並與日本北九州漫畫博物館線上座談,並參展臺中國際動漫博覽會及辦理漫畫研究成果發表會等,持續推廣漫畫文化,增進民眾對國家漫畫博物館籌備工作的認識。

(二)刻依行政院審議意見修正國家漫畫博物館公共建設計畫,將以漫畫家與作品為優先,盤整公有閒置空間,串聯軟硬體,強化漫畫推廣及產業扶植,再提報修正計畫爭取後續年度計畫經費。

參、結語

臺灣具有自由的創作環境,漫畫產業在本部及文策院的努力下,已有階段性的成果,培育出許多優秀的漫畫創作者,產出多元且優質的作品,近年備受國際肯定,然原創漫畫的質與量仍需長期累積及孵育,本部將會持續推動「漫畫輔導金」,輔以其他政策工具,完備環境並協助漫畫家持續創作,文策院則透過「CCC創作集」平台匯聚優秀作品,增加與產業對接機會,並透過漫畫基地及相關策進措施,推動跨域合作及推廣,共同健全漫畫產業生態系。

主席:謝謝李次長的口頭報告。

接著請文策院李院長進行報告,報告時間8分鐘。

李院長明哲: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今日很榮幸應大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邀請,就文策院執行「CCC創作集平台改版及其對臺漫創作與產業之影響」計畫提出專案報告並備詢,感謝各位委員對臺灣漫畫產業的關心與重視,而本院也將持續整合資源,策進漫畫產業整體發展並點燃產業動能,以下本院將就今年規劃做出說明,敬請不吝指教。

壹、前言

首先,文策院作為臺灣漫畫產業策進的重要樞紐之一,成立以來積極規劃並採取多項措施推動臺漫產業的整體發展,包括支持臺漫在地多元題材創作、經營CCC數位平台,提供創作者軟硬體支持與創作諮詢服務,以及人才培育課程,並投入行銷資源助攻海內外市場,促進臺漫產業生態系之健全發展。

第二、實體結合數位,跨平台通路強化行銷。漫畫基地實體通路提供消費者直接接觸並且購買臺漫,並透過各式主題策展和講座活動拉近漫畫家和讀者間的距離。同時建置CCC數位平台,以掌握漫畫產業發展趨勢,對接數位化環境下的消費者特性。

第三、專業培力多管齊下,培育臺漫產業多元人才。透過漫畫基地、TAICCA SCHOOL、CCC編輯部以及臺藝大產學合作,提供責任編輯陪伴創作、創作者諮詢、工作坊、國際商情講堂、市場趨勢課程與漫畫助手訓練課程,讓創作者在實體與數位環境下與讀者建立多元連結,提升臺漫閱讀與消費人口。

第四、提高國際市占率,提升臺漫品牌價值。本院透過參與安古蘭漫畫展、德國法蘭克福書展與義大利波隆那兒童書展等國際展會,將優異的臺漫作品帶向國際市場,並支持商務媒合,同時搭配文策院的整體行銷戰力,為臺漫品牌加值。

第五、擴大國內外異業合作,助攻IP產值極大化,提高創作者收入。包括去年收視亮眼的《神之鄉》以及備受國內矚目的《閻鐵花》從漫畫到劇集到電影的多元發展,透過異業合作創造IP價值極大化,讓作品的生命走得更遠,也提高創作者的收入。

文策院在臺漫產業升級上,獲得各項實際成果,如去年的金漫獎就有4部CCC孵育的作品入圍,其中《蘭人異聞錄》、《綺譚花物語》更獲得金漫獎年度漫畫獎。

此外,韋蘺若明作品《送葬協奏曲》以及張季雅作品《異人茶跡4:茶迷大稻埕》更是連兩年依序獲得日本外務省國際漫畫金獎與銅獎,英張作品《採集人的野帳》也獲得總統選書推薦。另外《用九柑仔店》、《蘭人異聞錄》、《友繪的小梅屋記事簿》和《最軟!東京人夫日記》等作品,也藉由本院海外行銷的策略支持,成功與日本出版社簽約擴大漫畫效益。

今年,文策院將持續解決臺漫產業面臨產製量、產製速度與國內市場風氣問題。因此,計畫將CCC數位平台,打造成臺漫產業的基礎數位平台建設,以下本院將就改版規劃進行說明。

貳、CCC數位平台改版重點

數位閱讀已為當代主流趨勢,而臺灣漫畫產業則受到國際強勢漫畫平台與內容衝擊,影響臺漫與消費市場的連結。同時,平台營運成本高昂,也影響產業經營轉型意願。對此,文策院在這次CCC數位平台改版計畫中,提出「品牌專區」與「金流系統」規劃,期待與產業共好,一起解決困境。

在品牌專區規劃方面,由文策院與產業共享CCC數位平台的經營成果,並透過其他品牌的進駐,匯集喜歡臺灣原創漫畫的消費者,全面提升平台上原創臺漫作品與市場連結。同時,為滿足臺漫產業多樣態的銷售策略,品牌專區進駐單位得在「部分內容免費試閱」、「非限制級題材」以及「連載形式」等條件下,自由決定上架作品及販售策略,支持臺漫產業測試出有效的經營模式。為加速臺漫產業鏈健全化與轉型,文策院投入上稿人力與行銷資源,未來也將向品牌專區參與的業者和創作者分享後台數據,協助產業掌握市場趨勢。

平台金流方面,除提供作品付費閱讀的設定,還增設讀者自由捐贈的功能,讓讀者能直接支持內容業者或創作者持續開發漫畫內容,藉以活化創作能量。在分潤比例上,文策院持續與產業交流,深知臺漫產業對平台是否能有效且長久經營格外重視。所以文策院在與多方討論評估後規劃將品牌專區上架作品收入的60%分予參與的臺漫出版社或創作者,剩餘比例將用以支付第三方金流成本、呆帳和匯費等,其中第三方金流成本如iOS和android就高達約30%。

另外,由CCC編輯部孵育且已上架的漫畫內容,目前仍維持免費閱讀。若正在進行連載的作者,或是未來新開案的作者想要參與金流機制,文策院也會協助創作者更新合約。

而CCC孵育作品的分潤比例,考量已有稿費、助手費和田野調查等孵育成本,在考量永續經營的前提下,文策院評估實際作品投入成本並在充分溝通後,以「收費搶先看」的連載策略,鎖定作品最新的三回內容,將讀者付費收看收入的35%再繼續回饋給原創作者。至於自由捐贈收入,創作者亦將可從讀者的支持金額中取得60%作為收入。

此外,文策院在付費閱讀收入和自由捐贈收入產生的收益將重新投入到台灣漫畫產業策進之用。

參、臺漫產業整體行銷推廣配套與策進預算規劃

在CCC數位平台及臺漫畫產業整體行銷推廣上,文策院將持續以線上、線下以及異業合作方式,向國內泛ACG領域的消費者推廣臺漫,作法包含社群廣告、線下活動、KOL推廣、捷運與公車燈箱廣告,以及與樂團、異業產品執行跨域合作。去年行銷資源投入後,平台會員已成長達一倍,累積達五萬人,並創下平台瀏覽量突破百萬次的優異成績。今年,文策院也將計畫與國際書展基金會、臺北漫畫博覽會等品牌活動合作,加強臺漫推廣力道,並持續連結國際展會,以及建置「Taiwan Comic City」多語平台,捲動臺漫前進海外市場,並建立跨國漫畫合製的示範案例。

在整體漫畫策進的預算編列上,文策院今年預期投入經費逾新臺幣5,400萬元,相較去年預算成長約2,000萬元。運用項目包含漫畫產製、平台營運、人才培育、國內行銷、國際行銷等。

肆、結語

感謝委員們長期對文化部與本院相關計畫預算的支持,同時也感謝一直以來對漫畫產業努力奉獻的「漫畫基地計畫」相關人員,以及《CCC創作集》的夥伴。文策院對臺灣漫畫產業的支持將是長期持續,並會因應產業環境的改變而調整執行策略。文策院也將持續與政府、業界共同攜手,協助臺灣文化內容產業發展,懇請委員持續給予支持,裨益我國文化內容產業之健全及壯大。

主席:謝謝李院長的口頭報告。

因為在場委員已達3人,現在確認議事錄。請問各位委員,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或遺漏之處?(無)無錯誤或遺漏之處,議事錄確定。

現在進行詢答,每位出席委員質詢時間8分鐘,必要時得延長2分鐘;列席委員質詢時間5分鐘。發言登記截止時間為上午10時30分;委員如果有臨時提案,請於上午10時30分前提出,並於本會賴召委質詢結束後即進行處理,處理提案時,若提案委員及連署委員均不在場,援例不予處理。

首先請登記第一位吳委員思瑤發言。

吳委員思瑤:(9時21分)次長、文化部及文策院的同仁,大家早安、大家辛苦了。今天我們的質詢主題是關切CCC創作集移交給文策院執行之後,是不是能夠有相關配套政策的精進?我特別關注到在擴大國際推廣交流的部分,我們要全力提升臺灣漫畫的能見度有幾個政策工具,包括你們在推動的協助臺灣文化IP的轉譯,努力將漫畫的版權行銷到國際,譬如說去國際參展、提供出版獎勵的機制,甚至積極去媒合出售臺灣漫畫創作的版權,這些樣樣項項我都很支持,我也看到你們特別針對臺灣漫畫家的海外駐村有很多的support,我每一項都支持。

但今天我要說,從文策院在做的,也是文化部長期在做文化交流的這個部分,扣合到最新的俄烏戰爭國際局勢,文化部對於援助藝術家跟搶救文物,其實是相對地保守。在俄烏戰爭裡頭,文化部can help,Taiwan can help,藉助今天文策院推廣臺漫的這些政策作為,我要提出我的一些提醒。

首先,我最近看到非常多的藝術家朋友都在網路上求救、求援,簡報左邊的是我們新銳藝術家蘇匯宇替俄羅斯的流亡藝術家陳情,我show出來的照片是莫斯科實驗影展的創辦人,也是威尼斯雙年展、俄羅斯國家館的協同策展人Vladimir Nadein,他目前在流亡,他非常期待包括臺灣在內的任何國家是不是能夠提供短期的簽證、工作、駐村的機會或是獎學金,讓他在流亡期間不中斷他的藝術創作,為民主、人權發聲。俄羅斯的藝術家也被迫流亡。

簡報右邊show出來的是臺灣的攝影藝術家陳伯義,他也努力在為烏克蘭流亡的藝術家陳情,就陳伯義所說的,他認識很多烏克蘭的藝術家,有的就躲到波蘭去,他希望有更多海外的庇護或來臺灣駐村,但是文化部今年的駐村機構跟經費似乎都已經用完了?有沒有可能有一個新的駐村專案for不管是俄羅斯或烏克蘭的藝術家,在他被迫流亡的期間創作不中斷?而且如果特別來到臺灣,我想意義重大。

中研院就這樣做,中研院主動提辦烏克蘭學人獎學金計畫,提供機票、住宿、生活費以及研究的機會,給學者、也給學生參與臺灣學術研究的國際合作的工作,現在中研院至少有10個名額,那天我質詢的時候,院長還說要再擴大。所以在俄烏戰爭裡頭就藝術家庇護及流亡的這些國際support,我們文化部到底做了什麼?我不知道耶!交流司司長,你可以簡要回答嗎?

主席:請文化部交流司桂司長說明。

桂司長業勤:先報告委員……

吳委員思瑤:我剛剛說的駐村機會還有沒有名額可以給?

桂司長業勤:到目前為止,我們的外館還有外交部沒有轉達任何的俄羅斯……

吳委員思瑤:沒有轉達?臺灣的民間藝術家都不斷地在臉書串聯奔走,我們的外館卻沒有轉達?好,那我現在轉達了,我們能怎麼做?

桂司長業勤:針對委員的意見,我們會帶回去討論,好不好?然後就我們的預算來提供……

吳委員思瑤:我覺得文化部慢半拍耶!文化部是outsider耶!好,外館沒有轉達,這要先打10個大板;文化部沒有主動釋出援助的機會、伸出援手,也要打10個大板。現在是不是即刻針對駐村的機會,提一個烏克蘭或是俄羅斯的專案來全力support?次長,這應該沒有問題吧?我們已經做得非常慢了。

主席:請文化部李次長說明。

李次長靜慧:謝謝委員的提醒,我想這部分的確是相當地重要,剛剛講外館沒有回覆,說實在的,我們在烏克蘭或者是波蘭並沒有文化人員的進駐……

吳委員思瑤:這就是我們的network不夠。

李次長靜慧:所以反應還不夠快。

吳委員思瑤:這是國際重要的事情,OK?google一下也可知道多少藝術家在求援啊!我的臉書都有多少藝術家向我提出這樣子的要求。好,沒有關係,我們補破網,趕快來做,做一個烏克蘭藝術家的庇護專案,提供駐村,讓他們來體驗臺灣的文化跟民主人權,好嗎?

李次長靜慧:好,這部分我們會研究處理。

吳委員思瑤:從這個經驗裡頭,我特別去找,其實在文建會的時期,2000年的時候,有一個中烏文化獎,當初國民黨執政的時候,他們希望能夠推廣中華文化,反正都是文化,我覺得不分黨派沒有關係,中烏文化獎在2000年曾經執行,後來似乎中斷了,我特別好奇,我們2000年的時候就曾經跟烏克蘭基輔大學等等機構有合作,現在中烏文化獎還有沒有?

桂司長業勤:跟委員報告,中烏文化獎協議的有效期限是5年……

吳委員思瑤:5年嘛!

桂司長業勤:對,所以5年到期之後就沒有再續約……

吳委員思瑤:好,都沒有再續了。

桂司長業勤:文化部是2012年成立的,謝謝。

吳委員思瑤:好,所以文建會時期曾經有嘛!我調研了文化部從以前到現在簽過的3個國際文化協議,都是文建會時期簽的,有2000年的中烏文化獎,2000年同時還有中法文化獎,也就是現在的臺法文化獎,以及1999年跟馬其頓簽的文化協議,但跟馬其頓斷交以後,當然就沒有了,所以現在僅存的就剩下邁入26屆的臺法文化獎。

我要跟次長說,我認為這是臺灣文化輸出跟進場最好的時機,剛剛提到烏克蘭,我甚至覺得除了專案針對烏克蘭的藝術家給予庇護的駐村支援之外,其實這個時候去啟動臺烏文化獎,在過去的基礎上,也是可以研議的,臺烏文化獎是長程地在推動兩國的文化交流,現在是短期地針對駐村來提出協助,我認為可以研議耶!這麼多年來,我們文化外交真的很保守,次長,是不是承諾一下回去研議?

李次長靜慧:這個部分我們回去研議長期跟近期可以做的事情……

吳委員思瑤:我非常地期待臺烏文化獎重新再上架,我非常地期待,因為它非常有國際支援的意義,所以這是當世界都掀起臺灣熱的時候,文化進場的好時機,不管是對臺美、臺歐或南向印太地區,我們都可以擴大文化獎或者是駐村,我要跟次長說,我們需要的是一個系統性的,而不是單一面向的。

其實剛剛文策院提到針對臺灣漫畫的這些國際作為,是在漫畫面向的國際support,我們需要文化部更全面且系統性地來推動文化外交,在人才培育、展演交流、研習合作、國際出版、影視合作、文化資產修復的協力及學術研討等等,我們真的都需要。所以我給您3個月的時間,好好地針對臺灣可以做的擴大世界文化交流的部分提一個專案給本席;然後短期內的臺烏合作跟臺烏文化獎,我希望1個月內可以看到你們提出的方案,尤其對烏克蘭藝術家的support,這樣可以嗎?

我要再提醒,當我在找這些國際交流的時候,我就「捶心肝」啦!前陣子我們國發會主委率這麼多的部會去斯洛伐克、捷克和立陶宛,簽署了18項產學合作,有教育、科技、生醫、經濟及產業等方方面面,連太空的都有,就是沒有文化合作;我最後又發現,連教育部都上車了耶!只有文化部還是不得其門而入,今年3月下旬,國家隊再訪斯洛伐克、捷克及立陶宛3國的外交出擊,文化部繼續是outsider,這是補充我不希望文化部再這麼地保守。

最後的時間,我要再提,剛剛是援助藝術家,現在是搶救文物。博物館要串聯,國際博物館協會(ICOM)在戰爭的第一時間就發動了譴責,然後協力來保存文化博物館的人員及文化資產的安全,所以ICOM的成員都站出來了,臺灣的文化館舍是ICOM的成員,我們甚至有很多的館長都是ICOM下面委員會的理事或是擔任重要的職務,一樣地,在博物館作為的部分,我沒有看到文化部的盡力。

接下來,全球總動員搶救烏克蘭珍貴文物,臺灣的文化館舍都沒有動作,我們可以做什麼呢?第一,發表譴責聲明,已經太晚了,我們都沒有做;第二,終止與俄羅斯博物館的交流合作;第三,捐贈緊急搶救的物資;第四,提供博物館人員的庇護;第五,支援庫房來保存文物;第六,發動募款、捐款來支持,尤其可以用NFT藝術公益來做;第七,未來如果有需要,我們願意協力來修復烏克蘭戰火下的珍貴文物;第八,進一步地,未來臺灣文化部所領航的這些博物館也可以積極啟動與烏克蘭換展的合作跟交流。這些事項,我那天同樣質詢了故宮,故宮馬上就啟動這些作為。

我要再次說臺灣對於烏克蘭在文化面向的支援,從文化部到故宮,都實在是太保守、太慢了、太outsider了,所以針對博物館書籍搶救文物的支援以及藝術家的救援,一樣1個月內馬上針對烏克蘭提出做法,然後3個月是長期國際文化交流的專案,這樣可以嗎?

李次長靜慧:我們會依照委員的這些建議跟提醒,在1個月還有3個月內提出。

吳委員思瑤:希望以後大家是主動思考到我們can help的部分,好不好?大家加油,辛苦了,謝謝。

李次長靜慧:謝謝委員的提醒。

主席:請王委員婉諭發言。

王委員婉諭:(9時34分)次長好。在上次的質詢當中,我們其實有討論到北流無障礙席的部分,因為過去在設計和施工階段,其實都有欠缺考慮和審議的狀況,所以導致完工之後,這些使用者並沒有辦法順暢地來使用這些無障礙席,同時還有座位數不足的問題,所以在這樣的討論當中,我們的確重新提出設計和規劃。我們也看到北流及文化部有儘快送來當時會勘和已達成共識的資料,我要給予肯定並感謝,但是我們更在乎的是什麼時候可以達到落實文化平權的目標,還有我們這樣重新規劃和設計是不是有可能達到文化平權。所以我想請教次長,對這部分在會勘之後已經有共識,但是實際上有沒有針對這些設計來進行審議?我們希望避免在照設計完工之後又必須重新改造,所以我想要請教次長,從規劃到設計還有審議的部分,目前改善的進度怎麼樣?什麼時候可以落實?

主席:請文化部李次長說明。

李次長靜慧:關於這個部分,針對整個修改設計所需要的經費,文化部已經先匡列出來了,也透過臺北市文化局跟北流行政法人溝通,我們已經有核定要補助他們的經費,接下來就會由北流把這整個設計後的新方案送到消防局重新審議。對於我們這個變更,身心障礙團體也認可這樣的設計方法,至於是不是符合消防法規,就要由建築師去跟消防局做進一步的溝通。我們希望在今年6月以前可以完成關於消防法規的審議,之後就可以開始進行施工,希望在今年底以前完成這整個工程。

王委員婉諭:好,瞭解。我們希望能夠如期達成,因為其實北流是一個非常好的場館,所以希望讓身障者們能夠一起來享受很多文化的盛宴。

我接下來還想請教一個問題,我們知道公共出借權這種制度就是對於出版創作的尊重和感謝,由政府補償作者因為在公共圖書館提供其作品給予公眾閱讀而可能造成的潛在損失,希望能夠帶動出版業界的健全,進而推動閱讀的效果。我自己也非常肯定公共圖書館的設立,因為我覺得這樣大家不論社經地位、不論城鄉差距,都能夠更有機會進一步接觸到這些文化以及知識的涵養。我們也看到,臺灣終於在2020年開始在公共資訊圖書館、臺灣圖書館試辦公共出借權,但是我想請教一個問題,我們看到當初原先的估算是希望1年能有1,000萬元的補助,但實際上僅發出40萬元,請問文化部和教育部在推動上有沒有遇到什麼困難?為什麼經費申請和使用的比例這麼低?

李次長靜慧:跟委員報告,最後在去年度是核發了40萬元,這件事情也讓文化部跟教育部覺得有一點出乎意料,我們針對這個議題也有進一步的討論,我們有問了出版社,也有問了作家們,可能是因為申請的手續相對有一點點繁複,那要怎麼簡化這個程序?關於這個部分,我們跟教育部也在持續的研究。因為這畢竟是一個權利的給予,所以要怎麼樣讓這個回饋金能夠準確地回到作者或出版社的手裡,我們對很多資料的審認是比較仔細一點,很可能就是因為過於仔細而造成出版社不太願意出面申請,對於這個部分,我們跟教育部會持續來研究如何進一步推動這個公共出借權的概念。

 

 

王委員婉諭:是,我相信這個制度的立意非常良善,當然就是希望能夠讓這些出版業者及作者們願意來申請並得到這方面的支持,但是如果因為申請手續太過繁複,又或是像我們有聽到一些人說補助的額度可能相對來得低,導致他們申請的意願不強,可能就會讓這樣的善意沒有辦法得到實際上的發揮。所以我們很希望針對這個部分能夠真正進行檢討並取得一個衡平,當然不是說一定要亂撒錢或大撒幣,但是既然我們有這樣的服務,也希望能夠讓他們得到支持,所以我們在申請的制度上就必須要做一個衡平,讓他們願意來申請,我覺得這樣才有辦法達到我們的初衷。我想請教你們,你們剛才說已經有在進行檢討,未來也會提出改善,那你們有沒有一個具體的期程?什麼時候會有進一步的改善措施,在申請方面的政策是不是應該有所調整?

主席:請文化部人文司陳司長說明。

陳司長瑩芳:跟委員報告,因為現在正在試辦的期間當中,教育部那邊就試辦的情形也有委託來做檢討。

王委員婉諭:委託誰?是在什麼時候做檢討?

陳司長瑩芳:據我們所知,應該是委託師大來做整體試辦情形的瞭解跟數據分析,關於這個部分,我們會跟教育部一起等這個報告,現在初稿應該已經完成了,我們會有跨部會的合作小組,而且會再去討論,關於剛剛我們次長所報告的種種制度上的流程或相關的制度,我們會再做一個討論。

王委員婉諭:好,在這個檢討報告出來之後,是不是也能夠送一份到本席辦公室?因為我希望能夠瞭解到底發生什麼問題而導致這樣的美意沒有辦法發揮。另外,關於未來改善的部分,我覺得也應該要具體的討論和改善。

李次長靜慧:好,我們跟教育部協商一下,如果這份報告出來了,我們拿到以後會再跟委員做一個說明。

王委員婉諭:好,謝謝。接下來就是關於CCC的部分,我們也知道,去年其實我們很努力在推動這個部分,當時發生編輯部解散等情況,我們其實都很努力的一起來協力,我們也知道後來CCC有一個滿不錯的結果。關於CCC這個部分,我們應該要擴展臺灣漫畫的能見度,其實當時文策院也有表示,希望儘可能地推動我們的IP結合異業合作這個部分,同時我們也看到,文策院跟Netflix有宣布了共同的合作,目前主要是國際合作投資以及國際行銷。我想請教的是,關於這部分的合作,因為Netflix是一個能見度非常高的平台,有非常多人使用,在這樣的情況下,未來我們的漫畫產業、CCC創作集等有沒有跟Netflix合作來進一步推廣的可能性?

李次長靜慧:關於這個部分,我請文策院李院長向委員說明。

主席:請文策院李院長說明。

李院長明哲:謝謝委員,我們其實剛好在最近的安古蘭展會上也有跟Netflix進行相關的洽談,就是希望向他們介紹在臺灣IP轉譯的可能性,在接下來的波隆那書展,我們會再繼續跟Netflix的人員做後續的洽談。但是畢竟Netflix是一家商業公司,除了Netflix,我們還會盡力地去發展各種不同的可能性,像我們也有找日本的角川,角川在日本有一個Comic Walker平台,我們要看有沒有臺日合製的可能性、有沒有將臺灣作品外譯到日本的可能性,就是有在努力試著用各種不同的方式去協助臺灣的漫畫產業。

王委員婉諭:你們對這部分有沒有比較具體的作為?就像你剛剛提到的,我們預計要來談,但是會用怎麼樣的方式來進行、什麼時候可能會有後續的結果?因為我們也知道CCC創作集其實有非常多臺灣文化的涵養在裡面,我們也很希望讓世界各地更認識臺灣。

李院長明哲:關於日本角川的部分,應該在今年就會有具體的行動,包括臺灣作品外譯的部分,以及想要跟他們洽談臺日合製新作品的部分。

王委員婉諭:所以跟Netflix的部分比較沒有具體的行動?

李院長明哲:目前就這個部分還在跟對方洽談。

王委員婉諭:我們非常期待我們能夠做更多的協力,讓臺灣的漫畫創作能夠被世界看見,或許可以透過轉譯的方式或透過IP相關的異業結合,希望都能繼續來進行和推動,謝謝。

最後我想請教關於藝FUN券的問題,根據藝FUN券的統計資料,到3月13日的領券率只有85%,使用率只有六成,如果跟去年相比,去年是98%,使用率是九成,所以這次藝FUN券的效率相對來說比較低落。我們這樣的振興作為是不是真的對於文創產業有所振興?有檢討成效嗎?是不是能夠具體地說明?

李次長靜慧:我跟委員說明,在109年藝FUN券的使用率的確有到93%,然後總金額是15.3億元,目前110年的藝FUN券到3月23日為止,使用率其實已經達到69%,金額也達到11.3億元。事實上,在這次發放藝FUN券的過程裡面,我們也有不斷地跟這些藝文商家聯繫,想要瞭解藝FUN券的使用對他們是不是有提升整體經濟效益的作用,我們所得到的答案都是相當肯定的。像去年使用率最高的原本是書店、出版,第二是電影,第三才是劇團;今年原本剛開始的態勢也是這樣,可是經過我們在整個過程裡面不斷地努力,包括提出一個學生的回饋專案,學生可以用藝FUN券購買演藝場所的票券,還有在博物館跟工藝場所打卡就可以抽獎。根據我們最近所做的統計,藝FUN券在表演場所使用率提升的幅度都大於出版業跟電影產業,在這方面如何讓藝FUN券更均值、更全面的對藝文產業帶來幫助,我們都會持續努力。

王委員婉諭:所以你的意思是說,雖然使用率相對來說比較低,但是實際上對藝文產業的效果是比較均衡的?

李次長靜慧:是的。

王委員婉諭:另外還有一個部分,不管是在iOS或Android系統上,我們看到藝FUN券這個app其實有滿多的負評,有很多民眾抱怨在使用上其實非常不容易,然後在要登入的時候也遇到很多問題,所以我想請問你們未來會不會解決這些問題?還有未來在這些平台上使用的時候要如何處理個資?

李次長靜慧:關於這個部分,我請文創司江司長向委員說明。

主席:請文化部文創司江司長說明。

江司長清松:謝謝委員,關於app的修正,我們隨時都會注意評價,我們提供的客服也非常的密集,我們都會隨時解決在使用端發生的問題,未來關於藝FUN券這個部分,我們會按照個資法的規定在活動結束後3個月內銷毀個資。

王委員婉諭:瞭解,謝謝。我們還是希望對個資部分能夠一起來協力,避免大家有所擔心,謝謝。

江司長清松:謝謝委員。

主席(林委員宜瑾代):請林委員奕華發言。

林委員奕華:(9時45分)我們之前對文策院有時候比較嚴厲,主要是因為它才剛成立,所以我們希望它之後能夠更好。我還記得我在去年第一次當召委的時候,因為當時CCC正處於一場風波,所以我就排了一個專案報告,今天賴品妤召委又再排一次,我覺得滿好的。我們看到CCC已經要對這個平台進行轉型,讓它更加提升,還把一些金流的機制放進來,所以我們會在4月再來檢視,看看未來對我們人才的培育或要打國際盃時是不是能夠有更好的成效。但是我今天還是要回過頭來講,我們總是希望惜才,李院長是後來才來的,因為臺灣動漫的發展跟日本、韓國相比真的是慢了非常多,所以我們希望能夠在基礎上不斷地茁壯,以減少可能會產生的紛爭,所以就是要惜才。我們要惜才,所以就要培育人才,我向來對人才培育都非常的重視。我看到文策院報告的第26頁,你說今年用在漫畫產業的預算是5,500萬元,比去年多了2,000萬元,我們增加了投入的預算,就表示不管是文化部也好、文策院也好,都很重視動漫產業的發展。但是在你們的書面資料裡面對人才培育這個部分是寫200萬元,我在想人才培育那麼的重要,可是你才給200萬元,後來我們去跟你們要資料,你們又說這個200萬的數字不夠精確。院長,我要比較嚴格地說,你們提到立法院的書面資料都會留下紀錄,所以既然你們送資料來,不能因為我們有去關心了,你們才說人才培育不是只有200萬元,在其他項目裡面也有人才培育的經費。後來你有給我一個數字,就是111年產業人才培育是919萬元,那當初你們為什麼送過來的數字是200萬元呢?這是不是表示對我們敷衍還是有什麼狀況?你送過來的資料上面寫人才培育的經費就是200萬元,在我們詢問之後,你才說是919萬元,所以我不太能夠接受,你們能不能說明一下?

主席:請文策院李院長說明。

李院長明哲:首先,文策院是想要推動臺灣漫畫產業整體的進步,漫畫產業要進步,其實不是只有作品要孵出來,不是只有要培育人才,還包括行銷、轉譯的推廣和很多其他的事情,所以我們是多管齊下同時去做。然後關於200萬元這個部分,其實我覺得因為臺灣的漫畫產業比較缺少助手這樣的工作,所以產製的速度就會受到影響,對於漫畫的產業化,這會是一個滿大的障礙,我們在今年發現這個問題,所以用一筆200萬元的預算去跟學校合作。

林委員奕華:我知道,關於這200萬元,你後來是跟臺藝大合作。

李院長明哲:對。

林委員奕華:我為什麼要特別挑出這個問題?其實這次政次也有去參加動漫展,關於動漫展,我有特別提出要怎麼樣來扎根教育,因為在2002年有兩兆雙星計畫,所以讓我們開始在大專院校開設所謂的視傳系、動畫遊戲系、遊戲發展系、數媒設計系等,但是到目前為止,主要還是漫畫技術跟短篇漫畫,如果我們要打國際盃或是讓它更市場化,漫畫產業就要長篇化跟暢銷化。在大學人才培育這個部分,我們和日本、韓國相比是遠遠的不足,在韓國有42所大學有漫畫相關學系。而且我們所說的漫畫這個概念,並不是只有漫畫的技術,還包括編輯、管理、行銷、展演、音樂、編寫劇本等方面,算是集人才之大成。我覺得我們到目前為止就是在扎根,我知道文策院也有開設一些課程,可是你們有沒有想過這個部分?我看到你們用200萬元跟臺藝大合作,但是我又看到你們說3月在臺藝大、9月在雲科大,你們在雲科大只是去辦活動嗎?

李院長明哲:是同一個program。

林委員奕華:但是你說只給臺藝大200萬元,那在雲科大是什麼狀況?在你們的報告裡面,我看到臺藝大、也看到雲科大,但是只有看到200萬元要給臺藝大,所以是不給雲科大錢嗎?

李院長明哲:這是同一個program,我們是透過臺藝大來跟雲科大一起合作。

林委員奕華:你看你又來了,你的說法又不一樣了!所以你的意思是他們share這200萬元嗎?

李院長明哲:不好意思,我們先對細節的部分確定清楚,然後再跟委員報告。

林委員奕華:好,請你們之後再跟我說明,我想知道有沒有可能每年在大學扎根,今年如果是2所學校,我能不能預期在明年變成5所?我們就慢慢的跟大學合作來做漫畫扎根的工作。然後在人才培育方面,也透過我們跟產業、學校的對接,讓他們更能直接在畢業後或學習的過程中就抓住那個脈動,成為未來產業發展所需的人才,這也是大家對你們的期待。

再來,我要請問政次,關於現在漫畫進到我們一般的圖書館或學校圖書館的狀況,你有沒有掌握到?

主席:請文化部李次長說明。

李次長靜慧:抱歉,我們沒有特別去統計在學校圖書館裡面的漫畫藏書量有多少。

林委員奕華:你今天有特別提到我們這幾年的努力有一些成果,像我們國內自己辦的金漫獎,還有在國際上也有得到一些獎項的肯定,甚至有翻譯成其他國家的語言,都已經在國外販售。我覺得漫畫其實非常有助於孩子的思考跟創意,接觸漫畫的最佳地點就是圖書館,有一些圖書館是由教育部主管,有一些是由文化部主管,我覺得可以從你們主管的部分開始,然後再跨界去跟教育部合作。在圖書館裡面,我覺得漫畫這個場域除了讓大家看漫畫,還應該要提供一些繪圖的設備,讓孩子可以塗鴉,在他們看漫畫的同時如果想要畫畫,他們就可以去畫畫來激發他們的靈感,讓他們更喜歡漫畫。關於這個部分,我覺得圖書館是一個非常好的場域,除了文化部主管的圖書館之外,還有學校的圖書館,我之前有看到師大在107年對學校圖書館的漫畫進行統計,但是我希望是跨領域的,然後列為優良讀物這樣來引導。當然漫畫本身我們也知道它產業的情況,但是我們若要發展本土的漫畫,我們也希望本土漫畫可以進到圖書館這個體系,政次你覺得這個可以做到嗎?

李次長靜慧:謝謝委員的這個提醒跟建議!圖書館裡面怎麼樣讓漫畫的藏書量可以增加,這部分我們會跟教育部來合作,怎麼樣在他們開標案的時候,或者標案的規格上面能不能多採購一些漫畫類……

林委員奕華:對,當然漫畫就剛剛講的可能要做一些篩選,因為進到學校要是適合的,可能不同的年齡層也要適合的漫畫,這方面就需要文化部跟教育部一起來做一些相關的審視,但是我覺得這會是一件好事。

再來我想請問院長,就是CCC創作平台因為要改版,剛剛有提到要建立金流,現在這個金流的部分是,你們會把簽約的漫畫集放在平臺上,讓讀者花錢訂閱,現在分潤機制是六四分,6給出版社、4給文策院,對不對?這個分潤比例是怎麼訂出來的?因為我在想,我們現在終究還在一個鼓勵跟發展的階段,有沒有可能讓文策院的分潤只拿3,但是出版社這邊你們要去瞭解,出版社跟真正的創作者之間是怎麼去分潤?不要到時候變成出版社拿很多,然後真正的創作者拿很少,這部分院長你要不要回應一下這個議題?

李院長明哲:謝謝委員!首先,應該說版權擁有者拿60%,剩下的40%要支付金流成本,像iOS和Android的金流成本大概就是30%左右,如果有一些衍生的呆帳,也都是由文策院這邊去cover,所以並不是文策院拿40%,是版權擁有者拿60%,剩下的我們來負責。

林委員奕華:等於40%的部分是你們來負責,不是叫做分潤,可是你們不是寫分潤機制嗎?

李院長明哲:是分六成給版權擁有者,分潤機制是這樣子……

林委員奕華:對啊!四成就是你們……

李院長明哲:所有其他的成本費用由文策院這邊去cover。

林委員奕華:所以你們成本不可能再低了?

李院長明哲:有可能再低,因為這個跟滿多stakeholder都有討論過,因為平臺還是有一些營運的成本,其實大家……

林委員奕華:你們就滾動式修正好不好?就是目前六四,但滾動式去做一些檢討,如果你們可以成本更少,而且我希望是創作者要拿多,這一點,出版社那一端你們可能要去瞭解一下實際上分潤的狀況,可以嗎?

李院長明哲:可以,另外跟委員也說明一下,就是我們數位平台衍生的收益,我們也會全部再投入臺灣漫畫產業的策進。

林委員奕華:好,這一點很重要。最後因為時間關係,我就提一下就好,那一次因為院長沒有來,有談到國發基金的部分,這一次文策院跟凱渥經紀公司來合作,我覺得不錯,就是讓我們的領域更廣,但是呢?未來我們在國發基金,因為原來都很侷限在比較是影視音的部分,我希望未來包括AR、VR、XR、MR等等這些領域,因為這是你的專長,你今天來到這邊,我也希望透過你的專長,可以讓國發會也能夠在相關的科技藝術領域有辦法來支持跟投資,可以嗎?

李院長明哲:可以,目前已經有相關的案子正在洽談中。

林委員奕華:好,OK,因為時間關係,我就先簡單問這樣,後續有機會我們再做相關監督,謝謝!

主席:請陳委員秀寳發言。

陳委員秀寳:(9時59分)院長早安!今天是文策院這邊關於CCC創作平台的改版,以及其對漫畫創作產業之影響這個部分,在這之前我想先跟你討論一下你們內部的執行能力跟效率這個部分,你們自己內部怎麼看待?文策院官網上面有設置文策報,內容其實滿多元、滿豐富的,大多是為了我們整個文化產業相關背景的分析跟我們整個文化產業相關議題的討論,這個文策報刊登的時程應該是每個月一期、每月一刊,來提供國人及創作者更加瞭解整個臺灣文化產業的發展,以及相關問題的討論。但是到了去年年底,12月份的文策報到今年1月份才刊登,就是本來應該12月要刊的,到1月7日才刊登,到今天3月24日文策報將近2個月沒有更新了,所以文策院的執行能力跟內部管控是不是有比較鬆散?文策院這邊就是政府透過預算來成立的行政法人,你們手上有國發基金這個部分在運作,應該是要很積極地去投入並投資我們臺灣文化內容產業這個部分,並且帶動整個文化產業的發展,提供創作者在創作上的訊息,或者如何去面對市場反映的機制。但是你們最基本定期刊登的文策報,都能夠不照你們的時程一延再延,這個部分到底你們內部是怎麼控管的?你們連月刊的刊登都沒有辦法如期完成的話,那你們本身業務在執行的時候,你們是如何在做內部的控管?

主席:請文策院李院長說明。

李院長明哲:謝謝委員!我這邊稍微說明一下整件事情的狀態,第一個,文策院其實不應該只透過文策報來做社會資訊或是社會議題的溝通,所以其實是我們在內部,就是今年開始有通盤在討論除了原本的機制之外,有些可能要重新調整,有一些不管是透過媒體或Podcast節目、或是更多元的環節去溝通……

陳委員秀寳:院長,除了原本的機制之外,你要透過其他的方式都可以,這個部分不做了嗎?你們文策報不做了嗎?

李院長明哲:沒有不做。

陳委員秀寳:沒有不做,為什麼不做呢?你要透過其他的方式可以啊!那你最基本的工作都不做就把它丟著嗎?是這個意思嗎?

李院長明哲:並不是。

陳委員秀寳:所以你的解釋是什麼?

李院長明哲:在這個調整的過程中,就是因為有些事情在調整中,變成是有一期來不及處理掉,所以會miss掉那一期。

陳委員秀寳:這是什麼解釋?因為有其他的在運作中,所以原來的事情就丟著不做,還是這個意思是不是?

李院長明哲:並不是,是因為有多做了很多其他的事情,導致……

陳委員秀寳:這個邏輯很奇怪,因為多做了其他的事情,導致原來的工作沒有辦法做,這個還是不對啊!所以說是什麼問題造成的?除了你們覺得你們多規劃了其他的業務,而導致原本的業務無法執行,對這個部分你們還有什麼其他的規劃?再來,你們文策報以後怎麼做?

李院長明哲:我們可以把我們所有這一類相關的規劃整理之後跟委員做一個說明。

陳委員秀寳:院長,本席的意思就是,你為了我們整個文化產業,當然你們要去規劃更好的、更積極的一些方式去開發,可是本來該做的工作就是要做啊!不是說我今天有做了其他的事情,這個就丟著我就不做,你今天有其他的業務這個業務就不做,如果你確定它是不做的,那你就把它停掉,可是你並不是要停掉它,你只是暫時無法顧及它,是這個意思嗎?

李院長明哲:並不是,我們在討論的過程因為有其他的資訊、管道在露出,所以有在討論的過程,比如是變成雙月或變成季刊方式去做調整……

陳委員秀寳:所以你們現在在討論它是不是要改不是月刊?

李院長明哲:是,是要改版……

陳委員秀寳:是不是變成季刊或者是雙月刊,那還沒有定論?

李院長明哲:還在討論,所以剛好就錯過了,就是看起來有一期原本是月刊的形式,因為討論的過程中,所以這樣看起來就有一個沒有……

陳委員秀寳:那你們內部討論什麼時候可以知道它以後是雙月刊,還是季刊,或者是年刊?

李院長明哲:我覺得月底前就可以搞定。

陳委員秀寳:其實院長,本席為什麼很注重這一塊?其實你不斷地有訊息的更新,它是一個訊息的揭露,就是讓不管是創作者或是國人能夠去瞭解到,我們現在整個市場的走向及我們現在最新的訊息,到底整個文化產業的這個方向是在哪裡?你沒有辦法定期地去更新的話,其實需要這些訊息的人,他從何而得知?不能說你們本身有其他業務就耽擱這個部分。如果你們改成雙月刊甚至季刊,我們的訊息來得及更新嗎?能夠揭露最新的消息嗎?這個部分你們也要考慮到啊!院長,這個部分請你們內部做最後的確認之後再來跟我報告。

李院長明哲:好。

陳委員秀寳:再來,我剛剛講文策院有60億元的國發基金在運作,主要就是投資文化內容產業,以及輔導我國的文化內容產業發展。在文策院的網站上,關於每個月應該舉辦的,提供文化產業申辦貸款的文化創意產業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說明會,今天3月24日了,你們3月份有場次嗎?有關於這個貸款的說明會嗎?還是3月份就不辦了?還是也是因為有其他的業務,所以這個也不做了?

李院長明哲:這部分我們請盧副院長協助說明。

主席:請文策院盧副院長說明。

盧副院長俊偉:目前我們正在跟委辦廠商議約中,儘快議約完成就會開始舉辦。

陳委員秀寳:議約中?

盧副院長俊偉:對。

陳委員秀寳:合約到期的意思嗎?

盧副院長俊偉:對,合約到期,但是……

陳委員秀寳:舊合約到期了?

盧副院長俊偉:是,要重新……

陳委員秀寳:你明明知道它要到期,為什麼不事先準備呢?

盧副院長俊偉:是,這一次我們在議約當中,廠商那邊有一些準備的動作,我們其實有提前準備啦!

陳委員秀寳:這個邏輯也不對啊!那你這樣有空窗期啊!你們明明知道合約到什麼時候,下一期要招標還是有下一期的活動,你們應該提早事先準備啊!

盧副院長俊偉:是。

陳委員秀寳:而不是時間到了,你現在跟我說你們跟廠商這邊有點問題,所以會延遲原來應該做的事情。

盧副院長俊偉:我們自己院內的同仁也會去做融資說明,所以不會完全倚賴廠商,廠商是協力,所以廠商的部分協力完成之後,確定議約完成……

陳委員秀寳:所以你們現在跟廠商還沒有協議完成?

盧副院長俊偉:對,快……

陳委員秀寳:這就表示你們這個進度還是落後了。

盧副院長俊偉:之前我們有準備啦!我們自己院內也會做融資說明,所以接軌是沒有什麼問題的。

陳委員秀寳:新的招標還沒有完成嗎?

盧副院長俊偉:快完成了。

陳委員秀寳:快完成你也不知道什麼時候完成啊?

盧副院長俊偉:議完約我們就OK,可以啟動。

陳委員秀寳:從這兩件事情來講,它可能不是很大的事情,但是也是不小的事情。文策院裡面內部的機制真的不夠嚴謹,你們是不是太鬆散了?這樣的事情你都沒有辦法做好。整個CCC創作集平台改版,你們日後的目標是說要提供創作者、產業投資者關於市場資訊、跨越媒合,還有整個行銷的部分,不管是國內還是海外。你們用這樣的效率做這樣的事情會有成效嗎?會有效益嗎?本席很質疑。當然你們本身做的這一切我都肯定而且非常支持,但是看到你們做出這樣的結果,你們的整個效率這麼差,整個管理這麼鬆散,會覺得有點擔心。你們是業務量太多嗎?你們無法承擔嗎?還是你們的人手調配或是你們的內部控管,到底問題出在哪裡?院長,你們覺得問題出在哪裡?

李院長明哲:其實文策院推動產業進步,想要有很多跟過往不同的新作為,有開展不同的新措施,我們的人力尋覓、人才尋覓確實也一直在努力當中。同仁的工作量確實都滿大的,大家也都滿兢兢業業的,確實也有像委員剛才指出的這些疏失,我們回去也會在內部再好好討論,看有什麼辦法可以解決這樣的問題。

陳委員秀寳:本席是肯定的,你們在文化這一塊願意為文化創作人做的,願意為我們產業做的,還有在推廣上,你們真的有這個心,但是在做的時候,你們是不是能夠有比較嚴謹的規劃,而不是往前走一步就忘了後面那一步?你說你們的業務量現在比較多,以致於沒有辦法把原來的業務做好,這個邏輯是不對的,每一步都要穩紮穩打。你說現在因為業務比較多,所以你們的人手還是說同仁之間可能在工作上無法顧及,這樣你們要用什麼方式改善?你們覺得可以怎麼改善?

李院長明哲:我們現在的人力已經逐漸到位了,其實會越來越好。

陳委員秀寳:好,包括剛才本席提到的這個部分,不管是月刊、雙月刊、季刊或者是年刊,再來就是貸款說明會這一塊,到底什麼時候跟廠商完成?日後關於CCC創作集平台改版之後,整個裡面的運作、機制,還有你們自己做的規劃,我希望你們再給我的辦公室一份比較完整的說明。謝謝。

李院長明哲:謝謝。

主席:請張廖委員萬堅發言。

張廖委員萬堅:(10時10分)今天很難得,我們真的再一次討論漫畫產業,這個我上一屆的時候就非常重視。原來爭取國家漫畫博物館設在臺中水湳經貿園區,後來設置這個建築跟地方溝通不良,臺中市政府給了4億元,要用於中臺灣電影館的部分,也補了,可是現在要移到帝國糖廠跟鐵道倉庫,大概109年都已經決定了,但設置的進度讓我感覺起來這個案件步履蹣跚。我記得在上一屆的時候,當時的公建計畫推動漫博的這個計畫是106年到112年,現在修正到118年,又延了6年。

剛才我從李院長跟次長的報告確認臺灣在原創漫畫的表現其實是滿強的,在國際的很多動漫展或者是原創比賽,不管是在日本、韓國或者歐洲都得獎,我們也看到很多作品也都改編成電視劇或者電影,我們有這麼好的人才和表現。今天探討CCC創作集可能要改版,其實大家都知道,以前我們小時候大概就蹲在漫畫店,或者同學互相交換,現在有手機,尤其小朋友很習慣在手機上看漫畫。我在上一屆的時候就講,其實韓國的振興院振興、打造了韓流,連動漫他們都非常投入。臺灣終於成立行政法人的文策院,文策院其實也要打造臺流。院長,您是業界的翹楚,今天來到文策院,我真的不希望文策院像我們一些委員質詢的時候提到的,又落入公務機關那種運作模式,坦白講,這樣子不利於產業的推動。

我們看看CCC創作集現在開始要為漫畫產業鋪路,我們可能會有收費機制。韓國的振興院打造韓流其實有策略、目標及步驟,策略要準,方向要抓對,這樣發展才會順利。我們看到漫畫,尤其是原創漫畫的這些人才在網路創作,要在網路經營這個平台其實滿貴的。臺灣過去很多傳統的出版業都會有這個平台,可是事實上經營得非常辛苦。院長來了之後,如果有對這一方面產業的瞭解,你應該也知道。你們說現在消費者都習慣在手機跟電腦閱讀漫畫,但不是全部的出版社都有能力營運數位平台,所以決定要推出收費機制,協助出版社推動作品,目標就是要讓臺漫的這個產業能夠成長跟擴張市場。其實以韓國為例,我們現在開始擬定這個,似乎也是看著韓國的例子,我們就來看看到底策略上時間到了沒有,或者這個收費機制我們要小心什麼、策略上有沒有問題。我們看看韓國建立網路漫畫產業的系統,從2003年開始打造,到2012年開發出收益模式的付費網路漫畫服務,足足經過了十年,十年是要做什麼?為什麼他們經過十年才開始收費?

主席:請文策院李院長說明。

李院長明哲:我想這十年間整個smart phone興起,包括3G、4G的普及,改變了很多消費者使用娛樂的方式。

張廖委員萬堅:對,其實我跟你講,最主要當然是培養網路漫畫的閱讀人口,沒有那個市場,要去跟誰收費?經過10年,到了2012年之後,它會有一定的人口,從紙媒開始變成網路收看。我記得之前在詢答的時候也跟部長講過,他們甚至在等公車的時候就把手機拿起來收看很多網路的漫畫,造成韓國網路漫畫的營業規模到2019年的時候已經達到6,400億韓元,等於臺幣128億元,這是很可怕的,近年還以30%的速度成長。

2014年他們來到臺灣之後,一開始都免費,以韓國的漫畫為主,最近我們也看到他們本土化,也在培育臺灣的人才,每月的活躍使用者已經到了210萬人,所以才推出搶先看的收費制度。我們看看CCC的創作是從2020年8月全面數位化之後接手,經過1年半,現在每個月活躍的使用者大概17萬2,000人,不到人家的一成。我們開始朝向收費方向的策略發展,在策略上有沒有問題?會不會揠苗助長?或者時機上會是一個好的時機嗎?

李院長明哲:跟委員說明一下我的想法。第一個,機制是機制,配合的宣傳措施才是一個重點,與其說韓國花了10年,其實它的快速成長期大概是2009年smart phone起飛之後……

張廖委員萬堅:就是網路。

李院長明哲:對,最後那3年時機才成熟。臺灣因為smart phone的3G、4G、5G都是非常成熟的情況,用戶也普遍習慣「抖內」,包括……

張廖委員萬堅:好,我知道你的意思。對於這17萬2,000我們培養出來的CCC,我在辦公室裡面問過幾個助理,真的有在看漫畫、知道CCC的,3個人裡面只有1個人知道,所以它的知名度還不夠。以17萬2,000人來講,即使你們跟很多出版社合作,他們會不會上來觀看,尤其是還要收費的情況下?策略上,你要不要講一下?這有沒有操之過急的問題?或者我們投入的資源是不是足夠了?

李院長明哲:我覺得沒有操之過急的問題,因為現有的漫畫平台幾乎都是國外的平台、國外的作品。

張廖委員萬堅:當然,我知道。

李院長明哲:臺灣的漫畫出版社是需要有一個數位平台……

張廖委員萬堅:你有沒有什麼目標?就是我把數字放在這邊,到目前每月活躍的使用者就是17萬2,000人,國外的網媒平台、進到臺灣的LINE從2014年進來,到現在是7、8年,2018年已經達到210萬人,你的目標是什麼?如果改版之後,你們有沒有目標?對於閱讀人口有沒有目標?對於活躍使用者有沒有目標?

李院長明哲:我希望活躍使用者在今年可以是過往的再double。

張廖委員萬堅:再double是多少?

李院長明哲:34萬人。

張廖委員萬堅:34萬人還是很有限。你開始要收費了,收費太低,其實現在臺灣免費的網媒平台也有,國內有些出版社像比較有名的東立等等都有,坦白講,他們現在經營得也非常辛苦,因為成本相當高,所以我覺得臺灣市場有限,我們要不要這樣各自為政?你要發展CCC這個網路,非常好,但是有沒有辦法去整合?你們的角色是整合比較重要,就是你們提供平台,讓他們慢慢來,原來做的、花的費用可能不用再花那麼多錢、經營得那麼辛苦,你們有沒有要打造臺漫國家隊的計畫?

李院長明哲:報告委員,其實這就是一個整合的概念,我們是讓出版社可以在這裡開自己的品牌館,也就是說,我們這個平台是一個公共的平台,提供給出版社去使用。

張廖委員萬堅:你們有沒有開始去整合?跟這些出版社談過了嗎?他們現在已經各自都有的平台要如何去整合,包括系統、各方面、創作量等等?你有沒有去盤點過?

李院長明哲:有盤點過,而且目前已經確定有7家主要的出版社願意跟我們合作。有些出版社未來也會放棄他們自己去經營平台,因為他們的經濟規模不足以讓平台繼續生存。

張廖委員萬堅:臺灣市場就是這樣子。剛才有委員也問到,現在是網路化的時代,連電影、電視都是在手機平台收看,像Netflix,對不對?可是那個要收費。我以前質詢過,我覺得那個產量要夠、速度要快,否則在收費的情況下,使用者看了沒幾部影片就沒有了,臺灣夠嗎?你們現在開始收費、開始建立平台,使用者付費收看平台漫畫的時候,到底會不會一邊收看,一邊抱怨新的漫畫又沒了、斷線了,或是連載的漫畫又要1個月後才看得到續集?現在提供的量夠嗎?你們有沒有盤點過?

李院長明哲:跟委員說明一下,我覺得委員問的完全是我心裡面想的重點,這也是CCC想要納入更多出版社作品的重要原因,因為一個平台上的作品需要一定的更新程度,客人才會重複地回訪,養成收看的習慣,所以我們需要納入除了新的出版社……

張廖委員萬堅:方向都沒有錯,我現在講的是策略問題,包括收費策略問題、時機點、開始要去整合,你剛才表示目標是要打造、整合成一個臺漫的國家隊,要集中資源投入,而不是分散、各自為政。

李院長明哲:是。

張廖委員萬堅:現在的問題就是我們有很好的人才,但卻養不活他們。我剛才講的LINE是以韓國漫畫為主,可是臺灣的本土作家也在那邊創作,100裡面大概有八成都可以專職化了。我認識很多臺中的朋友還是兼職,他們需要一個正職,晚上才能畫漫畫。就像你講的,那個平台都是國外的,比如韓國、日本,結果我們的作家搭上了國外的平台,人家也在培養我們自己的作家,所以文策院的角色、CCC的角色能不能更積極一點?

剛才有委員提到培育人才不足,你有解釋是911萬元,可是你想想看,我們增加2,000萬元到5,500萬元。剛才也提到LINE的國際平台會培育本土的人才,願意讓本土的人才在那邊發表作品,因為這些人才可以養得起自己,可以專職化,他們有技術,有平台,有收入,在短短時間內就培養了100個人。

文策院開始做原創漫畫創作營,有一些交流創作營,錄取率非常低,每次報名都有100多人,但是歷年來才錄取14人、16人、20人,都是非常少的數目,總數不過50人。我剛剛也有提到,以這樣的規模,上傳平台的量會滿足你剛剛說的17萬多人到30萬多人的閱讀人口嗎?何況你還要收費。

李院長明哲:跟委員說明一下,並不是所有的內容都要收費……

張廖委員萬堅:我知道,當然是有些、部分要收費。

李院長明哲:由創作者、版權所有者自己決定最新的作品是否要收費或免費讓人收看,並不是一個強制收費……

張廖委員萬堅:還有一個重點,關於培育經費不足,剛才委員探討過了,我把第二個重點講完就結束。我們提到市場的敏銳度,韓國的網漫平台每一個作品都有一個責任編輯,隨時跟作者討論他的作品、市場的反應、讀者的反應,對不對?日本也有3到5位的漫畫家配置1名編輯的制度。我們CCC的編輯部是設1個部、1個主編、4個編輯,109年起合作的漫畫家人數已經超過100位了,我們在輔導。我們現在的產製量大概105部,以5到6位編輯來講,等於是差不多25個漫畫家才配到1個編輯,這個配置量的策略也不對。

李院長明哲:跟委員說明一下,CCC創作集是鎖定特定題材做一些內容的開發,其實大部分的作品還是民間孵育出來的,CCC數位平台會是一個大的平台,跟CCC創作集……

張廖委員萬堅:文策院的角色就是做產業鏈的鏈結,所以那個編輯要有很靈敏的市場反應度、閱聽者反應度,掌握劇情的發展是否OK、市場反應怎麼樣,閱聽眾才會互相感染、會增加,所以對於你們的市場行銷策略及整個扶植漫畫產業的策略思考,我覺得真的要好好思考一下。因為時間的關係,我以後有機會會再跟你們探討,有機會也可以到我辦公室來討論,好不好?謝謝。

李院長明哲:謝謝委員。

主席:請黃委員國書發言。黃委員發言完畢就休息5分鐘。

黃委員國書:(10時25分)次長好、文策院李院長好。現在在義大利波隆納這個城市正在舉辦國際書展,我國的插畫家卓霈欣也參與了波隆那書展,而且獲得了波隆那SM基金會的國際插畫家大獎,這個是臺灣之光,可喜可賀。他的這一個插畫作品現在正在展出,但是,昨天被發現作品的國名Taiwan被塗銷了,昨天臺北書展基金會也有通知這個訊息,根據本席的瞭解,係因中國在義大利的外交單位去跟波隆那所屬省政府的省長抗議說這一個「Taiwan」不行,要用「Taiwan China」,波隆那市也覺得這樣很無奈,他們瞭解臺灣跟中國的政治問題,他們也不希望這樣做,只好想出一個折衷的方案,就是把這個國名都塗銷了,就是沒有「Taiwan」,也沒有「Taiwan China」,就用這個方式。這個事情是昨天發生的,過去我們在國外的體育活動上被打壓,現在這樣的事情讓我們覺得連我們在國外的書展、插畫活動、展覽等文化活動都要被中國政治打壓。我想問一下文化部對這件事情的看法。文化部對這件事有沒有掌握?

主席:請文化部李次長說明。

李次長靜慧:委員早。跟委員報告一下,我們在第一時間有得到外館回傳這樣的訊息,外館回報了這個狀況,我們駐義的大使其實也開始去跟書展的主席溝通,誠如委員剛剛講的,因為我們這位作家是去年大獎的得主,所以他們在今年的書展裡面就為這個得主辦了一個個展,這個個展的位置就位於整個書展的入口處,非常非常的醒目。

黃委員國書:最醒目的地方。

李次長靜慧:對,也因為如此的搶眼,所以引起了中國的注意,誠如剛剛委員說的,他們就要求要標示為「Taiwan China」,後來經過大使的溝通,書展主席表達的是,他也覺得這樣的要求很不合理,可是省政府省長那邊一直要求他,所以他做了一個折衷,就是像剛剛講的,把「Taiwan」的字眼遮蔽,可是他不只做這件事情,因為那個展場同時有三個作家的作品,就是去年三項不同大獎的得主都有這樣的個展,原本三個作家的下面都標示了他們的國家,現在不是只有臺灣被遮蔽,他們把三個作家國家的部分全部都取消……

黃委員國書:全部都拿掉了。

李次長靜慧:他還是希望用一個類似公平……

黃委員國書:這個就是最無聊的、最惡毒的政治介入文化嘛!連這個都要干預。

李次長靜慧:是。

黃委員國書:過去在義大利威尼斯每一年都有視覺藝術雙年展,每一年臺灣的藝術家都會在那邊參展,過去也都用臺灣的名義,從來都沒有發生過什麼問題,昨天這個事件讓我們警覺到中國已經把他們政治干預的手伸進文化活動,特別是在國外的文化展演活動,因為這個事情,面對中國的國際打壓,文化部必須要有具體的作為跟態度,所以我認為你們跟外交部就這件事情要有一些立場的宣示,特別也應該讓義大利的展出單位很清楚臺灣的立場是什麼。

李次長靜慧:是的。

黃委員國書:未來在國際文化交流的活動上,這樣子的打壓一定會層出不窮,所以我們也希望文化部有一些對策,好不好?

李次長靜慧:是,外交部的大使除了先跟書展的主席溝通之外,他們現在也在跟省政府那邊溝通,也透過義大利國會,因為我們也跟他們的國會表達,希望有更多的國會議員能夠支持,不要在這個展出的介紹上如此來打壓臺灣,這部分外交部跟文化部會一起努力,持續溝通這件事情。

黃委員國書:至少要讓義大利的國會知道中國是蠻橫的政治介入打壓,至少要讓他們瞭解臺灣的立場。文策院在這件事情上當然也有一些角色,你們也做了一些協助,是不是?

主席:請文策院李院長說明。

李院長明哲:是。因為我們有參與這個活動。

黃委員國書:對,以文策院的立場而言,我希望你們也要密切注意這一些國際文化交流活動的情勢發展。

李院長明哲:謝謝。

黃委員國書:再來,我們今天要談CCC的數位平台,我要談的是編輯的角色是什麼?編輯的角色當然非常重要,我們漫畫家的人數減少跟編輯人員的離開是不是有關?之前有一百多位,去年發生了一些事件,現在已經減少了十多位,跟編輯人員離開是不是有關?在我看來是有非常大的關聯,對不對?

李院長明哲:跟委員說明一下,第一個,應該說這兩年的作品數基本上都是維持在五十幾部,合作的漫畫家其實是這種累計合作過的,因為漫畫家自己的生涯規劃或是想法會有所不同。

黃委員國書:我瞭解。我為什麼要提這個?我是希望在CCC數位平台的這個政策上,我們要去關切編輯這個角色的重要性。

我們的漫畫開發的預算增加了三倍,我們之前有6位編輯,現在只有4位編輯,加1位主編。本席為什麼要提這個?因為我們漫畫開發的預算從654萬元增加到2,158萬元,如果說我們編輯減少了、作家也減少了,我們漫畫開發的預算卻增加三倍,增加的這些預算你們要如何執行?從這個預算看起來,我們的漫畫作家跟編輯人數都應該要增加才對啊,不然你怎麼樣去執行預算?你的執行會有問題啊!過去大家一直在詬病的就是文策院在很多的政策執行上有些問題,包括執行率也是,預算給你們,你們也執行不到位,這些問題我們在去年都討論過了,可是現在看到這個問題,我們覺得你們文策院還是要審慎地去因應。預算增加了,可是你們執行率的問題呢?

再者,文策院的設置條例方面,其業務範圍在第三條第一項其實就寫到了「文化內容相關產業之調查、統計及研究發展」,這個是我們非常重要的重點,重中之重。可是文策院的產業研究在一開始的時候,108年做了一些,可是從設立之初到現在,做了那一次之後就沒有了。你們在108年度有做各個產業的分類跟就業人數的一些統計、調查,但是,我們文策院的產業研究有沒有進展?從那一次到現在都沒有看到,109年沒有,110年也沒有。院長,你可能要認真去思考一下,我知道有非常多的董事離職了,因為每一次在文策院相關的董監事會議裡頭,只是在討論一些枝微末節的程序、法規的問題,從來就沒有辦法進行比較大規模的、整體的文策院內容產業發展的政策方向重點討論,沒有!所以我才會想到我們的研究能量是不是太缺乏了?針對這一點,你可不可以回答一下?

李院長明哲:跟委員說明一下,就我所知是每年都有做產業調查報告,並沒有卡在108年。

黃委員國書:既然如此,為什麼你們在網路上公告的就只有看到108年的這一次?

主席:請文策院盧副院長說明。

盧副院長俊偉:跟委員報告,最近研究報告已經收尾了,但前面因為疫情的關係,所以在約訪業者的時候會比較慢一點。

黃委員國書:好,我希望你們加強這個部分。

盧副院長俊偉:是。

黃委員國書:好,再來,文策院是行政法人,行政法人都有自籌率,而自籌率也是文化部要去做績效評鑑的指標之一,請問我們的自籌率是多少呢?到目前為止,根據110年跟111年自籌款的統計結果,大概只有0.16%的自籌率,我們的自籌款占年度預算的比例只有0.16%,我不知道0.16%是高還低?如果按照臺灣行政法人自籌比例的狀況,0.16%是奇低無比!所以文策院可能要去思考一下,如果沒有辦法提高自籌率,文化部要怎麼樣去進行文策院的績效評鑑呢?我們要怎麼樣去評鑑呢?這個部分文化部可不可以回答?

李次長靜慧:謝謝委員垂詢。評鑑的部分,我們有一個評鑑委員會,也會針對文策院所提出來的評鑑績效一一地去審視。在自籌率這部分,要跟委員稍微說明一下,因為文策院到目前為止並沒有自有的館舍,所以它並沒有空間來營運,自然它的收入會較為減損,我們期待華山2.0興建完畢之後,就會有相當多的空間或者是劇院等等,透過營運這樣的空間來提高他們的自籌率,向委員作一個說明。

黃委員國書:文化部可能要訂定一些分階段的目標,要有一些期程跟目標,什麼時候要達到多少自籌率,總不能今年是0.16%,明年還是0.16%,後年還是0.16%。我們當初好不容易為了影視音產業的投融資設立了文策院,當然我們經常看到文策院把很多活動辦得很好、很熱鬧,方向也很好,但問題是我們還是要來檢視,因為文策院是行政法人,不是民營機構,所以還是要去強調身為行政法人很多的作為,特別是在自籌率的問題,而且在設置條例中,文化部將它列為是需要評鑑的,對不對?

李次長靜慧:是。

黃委員國書:你們總不能放著不管吧!

李次長靜慧:我們會分期並且訂定一個合理的自籌率。

黃委員國書:好,分期、分階段的來進行評估,好不好?感謝。

李次長靜慧:謝謝委員。

主席:現在休息5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請范委員雲發言。

范委員雲:(10時43分)院長早安。今天早上大家問了滿多跟文策院有關的事情,我比較想追蹤的是我之前問的事情,去年5月您還沒上任嘛?

主席:請文策院李院長說明。

李院長明哲:委員好。還沒。

范委員雲:您是6月上任的,對不對?

李院長明哲:是。

范委員雲:跟您講一下我之前的追蹤事項,之前5月我質詢時,你們的回應真的很像口號,很簡略,只回復我像是產業化、國際化、異業結盟品牌化,而且回復既不詳細,也不具體,看不出來文策院對文化內容設計的投審基準在哪裡,也看不出吸引投資人的機制跟媒合的規劃。經過我的質詢後,你們有提出比較具體的內容,因為我要求文策院要針對文化內容投資計畫低成效的部分提出檢討報告,也要重新檢送擴大投資人進場投資文化內容產業的具體規劃書面報告,文策院必須要有促進產業發展的責任,而文化部也應該要進行監督。

後來你們的確是在回復時有檢討投資低成效的部分,也有提出實務上的困境,這點我給予肯定,對於我質詢的回應,就有比較具體提出3個問題:國發基金的投資標的限於股份有限公司是有問題的,因為這跟多數文化內容事業體不同。其次是投資的流程太冗長,但投資期又過短,申請費時又要很快退場,所以讓業者卻步。再來,就是你們要求公司的、投資的,還有資力要求等等門檻過高,而我有看到報導,文化部長李永得本身也有回應正在檢討這個部分。您是院長,是主要的負責人,從去年5月到現在,這些困境解決了沒有?是不是能夠更具體地說明一下這個部分?關於國發基金等各方面的抱怨,然後問題解決了沒有?從您6月上任到現在已經9個月了嘛!

李院長明哲:謝謝委員。跟委員說明一下,第一個是去年文策院整體投資出去的金額是文化部執行國發基金十幾年以來最高的一次,所以我想大部分的問題都已經解決了,我這邊也可以說明一下大概做了哪些事情、解決了哪些事情。

范委員雲:簡要說明就好。

李院長明哲:是。第一個,其實投資就是要看經營策略、看經營團隊、看公司管理的能力。

范委員雲:是。

李院長明哲:其實大部分的文化內容業者都沒辦法直接做到這個程度,所以前面的輔導協力或者是新創加速器這些配套的措施是非常重要的。第二個,像對於投資的流程、投資的一些限制,其實也都有在跟國發基金管理委員會做一些討論,也都有適度地打開,所以去年已經有投資境外公司的案例,也有投資單一案超過1億元的案例。再來是今年1月3日有更進一步去打開,可以投資非股權型態的公司,也可以去做預先審查等等的機制。

范委員雲:所以原本你跟我們講的實務困境,這3個都解決了,是不是?

李院長明哲:是,其實都有一定程度的改善,而且也都改善地滿具體的,也有成效。

范委員雲:好,因為我想立委的關切跟你們遇到的問題,從你們過去說沒有、回應的內容很像在喊口號,到後來有具體的回應,我想我們是希望一起幫忙解決問題,因為文化的事情,大家都很急,可是我們也知道它急不來。我們已經落後韓國的模式10年了,就你們預定的目標來講的話,過去2年的確是讓大家覺得執行成效太低,希望能夠一步一步解決問題,這部分我就跟您回應一下之前的質詢。

今天我想問的是如何促進國際投資的作法。您是院長,一定知道四大串流平台跟法國政府簽署的協議,把當地收入的20%用於投資在地內容,而且本來歐盟就有通過為了保護歐洲文化生態,串流平台內容要有30%是本地的內容,所以等於是保障本地內容之外,當地收入的20%又用於投資在地的內容,這是法國政府簽署的,你們代表政府在跟這些平台有一些深入地交流。這禮拜一文策院也跟Netflix簽署MOU,我覺得是一個非常好的、值得肯定的開始,可是因為你們有些保密協定不能公開內容,我想請問院長,就你可以公開的部分,到底簽署這個合作實際上對臺灣的幫助是什麼?譬如說Netflix在臺灣內容相關的影視作品會投入多少經費呢?。

李院長明哲:跟委員說明一下,第一個,文策院對於促成臺灣作品可以在全世界發光發熱有一整套完整的機制,比如說既有的成品、已經拍好的作品,透過參加國際展會的市場展等方式去作版權的銷售。第二個,是像Netflix這樣的方式,透過跟全球性的平台去作海外版權的銷售。再來是我們會參加並會引進國際的投資者做國際投資合製,因為國際的資金進來隱含著國際資金背後發行的通路,這是第三個可能的方向,第四……

范委員雲:因為時間有限,我還有一題要問,你可不可以簡單講一個你們預期合作達到的效果?評估指標是什麼?

李院長明哲:我覺得會有更多臺灣的內容透過Nexflix平台行銷到全世界的通路。

范委員雲:內容的部分已經有了嘛!可是像我剛剛講的,歐盟有它的規定,對不對?這個似乎是一個很卑微的要求,未來能不能努力跟歐洲一樣的做法,實質增加這些跨國企業對臺灣的投資呢?

李院長明哲:其實我覺得這是最理想的狀況,但不是文策院能直接做得到的事情,因為這需要政府及民間的內容平台業者有強的bargaining power……

范委員雲:如果不是文策院單獨能做的,可不可以給我們一個書面報告?因為如果是跨部會的部分,我們應該要讓文化部來一起努力,好不好?

李院長明哲:好,謝謝。

范委員雲:最後一個問題,依照文策院的設置條例第十條,董事跟監事任期為3年,這個問題是院長可以回答的嗎?還是應該請董事長?董事長不在,哪一位可以回答?院長可以的話,就請代為回答。第一屆董事會3年是何時期滿?今年5月要改組,是不是?

李院長明哲:對,5月底。

范委員雲:媒體說我們第1屆董事會是鑽石陣容、黃金組合,也在開疆闢土上滿努力的,第1屆董事會卸任的時候,是不是會有一個任內的成果報告呢?

李院長明哲:我們在這個會期有一個專案報告,我想可以在專案報告裡面做第1屆的成果報告。

范委員雲:這個會期的專案報告跟第1屆的成果報告是兩件事吧?第1屆董事會卸任前,是不是要有個代表第一屆董事會的專案報告?董事長是不是應該責成?這是單獨的,好不好?

李院長明哲:好。

范委員雲:謝謝,記得給我們包括我在內的委員1份報告,好嗎?

李院長明哲:可以。

范委員雲:謝謝。

主席(賴委員品妤):請羅委員美玲發言。

羅委員美玲:(10時52分)院長,我要接續范雲委員剛剛有關於臺灣電視產業的議題,到目前為止,我們所看到的臺灣電視產業都是以內銷為主,外銷的部分,近年來並沒有很顯著的成長。我們可以看到臺灣電視產業的外銷收入,2019年還比2018年下滑了2.7%,所以這個部分,我們要怎麼樣來努力擴展海外市場、擴大臺劇的能量?我們發現最近,尤其是近年來,臺灣其實有一些不錯的作品,如何把這些作品推廣到國際市場,文策會這邊有沒有一套的方式?

再來,韓國的電視劇有沒有我們可以借鏡的地方?像Nexflix有做過一些調查,比如「Nexflix上面誰最愛看臺劇?」,結果是臺灣人自己愛看臺劇,再來是香港、新加坡、越南、馬來西亞,只是除了臺灣之外,其他收看的天數都很少;再來,「最常上榜電視劇產製國」,我們連前10名都排不上,當然排名第1的是美國,因為它是主流嘛!再來是日本、韓國,韓國是排名第3的。我們看到近20年來,韓國電視劇的外銷持續地成長,而且非常地驚人,請問院長,臺灣有沒有可以借鏡的地方?

主席:請文策院李院長說明。

李院長明哲:謝謝委員,我這邊稍微說明一下,第一個是產業結構的問題,第二個是生產端的問題,第三個是銷售端的問題,我們分成這三個方面來說明。

產業結構的問題是因為其實韓國的電視臺跟OTT平台彼此間有一個大的整併,產業結構有重新調整分工過,他們國內本土的競爭是比較小的,又有一些整合,資源比較多,所以可以做一些發展;臺灣目前也應該要往這個方向去靠近,這樣大家手上才有更多的資源往海外去擴展,這是第一個。

再來,第二個是內容產出的部分,其實除了影視局的一些輔導金措施之外,文策院也有所謂內容開發支持的專案,鼓勵大家從開發的開始去找國際和國內的資金,拍出具市場性的作品,因為找商業型的投資人進來,通常就是隱含著有通路的可能性,它會附帶著通路,這樣可以進一步地去推廣銷售。

第三個是行銷或銷售的部分,我覺得臺灣需要對整個影視產業做更多的整體行銷規劃,不是只有單部作品的規劃,而是對影視產業有一個整體造勢的行為,其實文策院今年開始也會有一些作為,針對這個部分去強化,跟委員報告。

羅委員美玲:是,我覺得滿可惜的,我們看到過去這6年來,外銷的市場似乎一直都沒有打開,說實在的,臺灣現在面臨中國大陸整個市場封閉,譬如說早期韓劇在中國也是非常地夯,可是他現在拒絕,甚至他們自己的電影、電視產業最近也有被打壓的現象,我們有沒有辦法在這個局勢當中突破目前的困境?我想文策院這邊可能要有更多的思考,如何打破過去我們外銷市場不佳的問題?

我知道董事長在法國簽署了一個MOU,我們也看到文策院成立以來的努力,只是我想這個部分很需要加緊腳步去做,在我們覺得國際市場稍微有點混亂的時候,如何去突破目前的困境?我想文策院可能要花多一點的時間去做考量,而且我覺得腳步應該要加快。

尤其後來我有看到2018年韓劇外銷金額比臺灣多了將近5倍,我們看到韓國能夠做到這樣,我想臺灣應該看看有什麼可以參考的地方。再來,我也看到我們國內很多的黃金時段其實也在播韓劇,這個部分可能自身也要檢討,像八大戲劇也好、東森戲劇台也好,很多的黃金時段其實也都在播映韓劇,臺灣的電影產業要如何振興起來?我想文策院這邊可能要多花點心思。

李院長明哲:謝謝委員。

羅委員美玲:謝謝院長。

主席:請林委員宜瑾發言。

林委員宜瑾:(10時58分)院長好。首先跟院長分享一個故事,有一個人從小就很喜歡看漫畫,懷著成為漫畫家的夢想,可是踏入社會之後,因為工作以及來自四面八方的壓力,所以這個夢想慢慢地被遺忘,而且這一忘就是15年,不曉得院長知不知道這個人是誰?我想你應該知道啦!

主席:請文策院李院長說明。

李院長哲明:我知道。

林委員宜瑾:這個人就是閻鐵花的作者常勝老師,閻鐵花在CCC創作集的連載非常收到歡迎,甚至現在要改編成電影,我想這個是讓人非常期待,好險常勝老師有想起他小時候想要當漫畫家的夢想,如今的我們才有欣賞到這個好作品的機會。

院長,其實常勝老師的故事何嘗不是好幾個世代對漫畫有熱情的創作者的共同經歷?當然現在我們有文策院,整體的環境相較於過去有所改善,可是現況是多數臺灣的漫畫家還是屬於單打獨鬥型的,在臺灣漫畫市場不是那麼活絡的狀況之下,產量不多、產製速度不快、稿費相對也低,讓漫畫家很難找到助手有合作的機會,後續所謂的多元發展機會也相對少,因為這樣,有多少常勝、諫山創或史丹‧李在臺灣裹足不前,沒有足夠的信心擁抱成為漫畫家的夢想。

本席在院長的一篇專訪中讀到,您曾表示「臺灣這塊土地本來就很特別,多元、自由,在這樣的空氣裡創作,思想上比較不會被局限,這是臺灣最大的優勢。」請問院長,除了自由以外,臺灣還有什麼優勢?整個臺灣的漫畫產業在文策院輔導之下,要創造出什麼樣的優勢?院長請回答。

李院長明哲:謝謝委員,我大概說明一下。第一,漫畫產業之所以要稱之為產業,不能只依賴政府的資源,因為政府的資源畢竟有限,文策院想作的是讓更多民間資源願意進入漫畫產業,包括錢、包括人。為了讓更多民間資源進來這個產業,就必須不是只有作品的孵育,不是只有人才的養成,人才養成之後,沒有工作機會或是養不起自己,也是沒有用的,所以我們才會用不同的管道,同時間去鋪陳、去做。包括幫漫畫出版社蓋一個共用的公益型數位平台,提供大家可以在這邊作生意;對臺灣漫畫產業投入整體的行銷資源,而不是個別的作品去做行銷的資源;協助跨域IP的轉譯,不管是影視作品轉漫畫,或者是漫畫作品轉影視,像閻鐵花出了電影,電視劇也在洽談中。

最後,是有沒有往國際的可能性。我們有跟日本的角川合作,把一些作品外譯,或是媒合,看有沒有臺日合作的可能性。這種種整體的配套,希望可以引入更多民間的資源,更多人才願意留在這個產業。我覺得這樣完整的配套會比單獨的補助作品,能更加推動產業的前進。

林委員宜瑾:謝謝院長的答覆。其實您現在的答覆,也是我接下來陸陸續續要請教您的。

在臺灣,文策院確實肩負重任,臺灣的漫畫產業現在還沒有成熟的情況之下,就要面對ACG產業,包括動畫、漫畫和電子遊戲,在80年代就已經成型,而且現在每秒每刻都還往前邁進的日本這樣的強勁對手,面對國內外的市場以及潛在的投資者來講,我覺得都是很大的衝擊,進而影響臺灣漫畫產業鏈的建構。不過,雖然環境很艱難,文策院的努力,我們還是看得見,不論是要強化數位平台的營運,或者是媒合行銷,誠如院長剛剛說的,建立國際合製的網路,還是引導臺漫IP跨域媒合及轉譯,我想一定要讓未來有意願投入漫畫產業的創作者,可以不要再遺忘所謂的夢想十五年,這是我們最大的希望。

再來要跟院長提到人事的問題,因為要有人,才有能耐做事。我現在po出來的新聞有點錯誤,錯誤的部分,我用紅線隱掉了,可是據我們調查,這個區間離職的主管還是有十幾個左右。去年丁曉菁董事長針對貴院主管離職的問題,曾公開表示,董事長自己說她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找到一個合適的院長,希望新的院長可以廣納人才,所以去年才找到李院長。

根據文策院提供的資料,目前文化金融處、文化科技處、內容策進處的一級主管都還是代理的處長。到今年的3月18日為止,文策院的總員額目前是135名,目標員額應該是150名,數字上有落差。請問院長,這方面是不是要努力打拼?

李院長明哲:跟委員說明,從我進來之後,編制的員額一直在往上增加,人進來的狀況還不錯,主管也陸續到職,包括組長和新的處長,都即將要到職。

第二,在人到職之前,我跟兩位副院長都已經到職,我們會扛下處長的工作,因為剛好我們三個人的專長也都不太一樣。

最後想分享一下,因為文策院作的是推動產業進步的工作,基本上需要蠻高比例有產業實際經驗的人才。而具有產業實際經驗的人才,要願意進文策院這樣的行政法人的單位,會比較艱辛,但我們會持續努力,也有一些突破,不用擔心。

林委員宜瑾:好,謝謝院長。

前面提到的訓練人才,人才培養後,就是努力要把市場做大。本席整理了三個數字,在在表示臺灣的漫畫市場潛力很大。第一個是日本的《鬼滅之刃》漫畫電影,是臺灣2020年年度票房冠軍,有6.2億元;日本的《咒術迴戰》上映6天,電影票房就破1億元。2020年文策院臺灣文化內容產業調查報告指出,通路統計一年紙本漫畫營業額有5.5億元。臺灣看漫畫的人口真的有夠多,願意花錢在漫畫產業的人其實也不少,所以政府除了輔導本土漫畫家的創作以外,當然要搭建平台給他們。

院長以前在KKBOX,KKBOX的優越成果,我們有目共睹,所以您來當院長,就是要借重您的專長。根據媒體對你的專訪,也知道你積極想要壯大CCC創作集這個平台,讓所有的漫畫家可以在CCC創作集平台曝光他的作品,這個想法本席真的非常非常同意。我們知道臺灣人對文化內容產業的接受度很高,現在也養成線上觀看的習慣。像NCC 2020年的調查報告,全臺16歲以上的民眾,35.4%有付費訂閱影音串流平台,換算人口大約700萬人;KKBOX的付費用戶達200萬人,表示至少有破百萬的民眾願意付錢訂閱所謂的文化內容產業,可是CCC創作集上線近兩年,會員差不多5萬人,雖然有進步,顯然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

CCC創作集未來還有哪些方向,剛剛院長報告過,將開放出版社進駐CCC創作集平台,廣納不同出版社的作品,並由出版社自由決定是否收費,讓CCC創作集的內容可以更加豐富。本席也提出一些比較具體的模式,可以考慮用這個模式來壯大CCC創作集。

第一是POPO文創小說網,這個只要註冊成為會員,就可以上傳自己的小說作品,一開始開放讀者免費閱讀,等累積夠一定的粉絲數後,創作者可以自行決定要不要收費。如果人氣夠高,他就有機會得到城邦出版社的正式出版機會。

第二個平台是STREET VOICE,這個是只要註冊會員就可以上傳音樂作品,累積100位粉絲,就可以申請認證音樂人,高人氣的音樂就會浮現在首頁,讓很多人看見。

第三是POPDAILY部落格,他必須經過基本的審核才能在這個平台發表文章,文章的瀏覽次數如果越來越多,作者就可以領越多稿費。

前述這三個平台其實有個共通點,就是開放一般人可以投稿,但是只有優秀跟有人氣的作品才會被推廣到首頁。這樣其實既可以讓他有爭取曝光的機會,又可以鼓勵素人創作,這是重點,可以確保網站首頁作品的品質有一定的水準。我想CCC創作集可不可能有機會考慮往這個方向發展?

李院長明哲:跟委員說明,這確實在我們的規劃之內,因為文策院要做的是產業需要的事情,以及不與民爭利、不與商業市場爭利的事情。比如商業的漫畫平台可能會注重成熟的作品,因為馬上可以賺到錢,可是在成長期過程中的作品就會由CCC數位平台補足。比如像小說或連載的作品,這些都需要有好的發表平台,如果市場上已經有一個好的發表平台,我們就不一定要去做。如果市場上沒有,但產業需要,我們就可以把它當作重要基礎建設的角度去做。這個部分確實有在我們的討論脈絡當中。

林委員宜瑾:好,了解。因為時間關係,右邊這個列表是CCC創作集網站的流量,我們可以看出過去一年來其實有很穩定的成長,app的下載數,現在累積約5萬人。CCC創作集的數位平台是2020年下半年才開始上線,目前的成績已經不錯了。展望未來,我想未來文策院應該進行人才培育、行銷輔導跟壯大市場,期待有一天CCC創作集成為我們臺灣漫畫人的驕傲,一起努力。

李院長明哲:謝謝委員。

林委員宜瑾:謝謝院長,謝謝主席。

主席:請萬委員美玲發言。

萬委員美玲:(11時10分)首先請教,CCC創作平台改版,有別於以往只刊登創作者原創的作品,這是過去的做法,現在增設了一個品牌專區。這個品牌專區的用意是要讓整個出版社來共同參與,目前已經有7家出版社加入,對嗎?

主席:請文策院李院長說明。

李院長明哲:是。

萬委員美玲:陸陸續續會上架大概70部的作品,當然出版社上架的作品,相對可能會比較成熟一些,但是出版社可能都有自己蠻固定配合的一些作者。這些比較成熟的作品,我們現在知道的,包括金漫獎得獎作品《獅子藏匿的書屋》,或是獲得日本外務省國際漫畫大獎的《小丑醫生》等等,甚至有現在人氣電影作品《我吃了那男孩一整年的早餐》,這些作品恐怕都會非常受到歡迎。我當然覺得這是個好事,可以讓更多人來欣賞。不過,我想請教院長,對於出版社的加入,其實本席非常擔心,除了可以吸引很多人進來看好的作品之外,會不會壓縮了其他獨立創作者的創作空間?根據市場的演變,以後有沒有可能都會變成出版社的作品,反而過去希望能夠栽培這些獨立創作的本意就達不到了,有沒有這樣的可能?

李院長明哲:我想應該不會有這樣的狀況,因為我們未來規劃的方向是讓個人作者可以上架的。

萬委員美玲:怎麼規劃?

李院長明哲:個人作者經過一定審核之後,他的作品可以申請上架CCC數位平台。

萬委員美玲:我想這個部份要特別注意一下,因為有一些獨立創作者他們也會擔心,因此被壓縮了空間,這一點請院長務必要做到。

李院長明哲:好。

萬委員美玲:另外,我想這次還有第二個比較大的變革是新增收費機制,過去是免費閱讀,現在要改成付費閱讀。我想過去CCC創作集之所以能夠孕育出這麼多優秀的國產漫畫,也是因為我們可以讓這些創作者能夠自由創作,他們怎麼天馬行空的創作,我們都非常尊重也鼓勵,他不必擔心自己的創作要不要去迎合市場的口味。現在既然改成付費閱讀,會不會讓這些創作者為了要迎合市場的口味,影響到他的創作內容,甚至比較市場化,整體創意會被抹殺。院長有考慮過這個方向嗎?

李院長明哲:我想CCC數位平台上,除了CCC創作集的內容,還有其他品牌,商業作品我們就先不管。CCC創作集所孵育的內容,基本上還是透過責任編輯的制度跟作者討論要怎麼做,作者擁有定價的權力,他可以選擇繼續免費,也可以選擇參與這樣的機制,作一些嘗試,這是一個自由的狀態。

萬委員美玲:我相信這是一個自由的狀況,但是我們還是必須要擔心嘛!因為在付費的情況之下,創作人會不會開始想像他要符合市場這件事情。當然選擇是自由的,但我希望在這個部分我們要多去思考一下。

接下來再請教,既然我們現在有這樣的改變,變成要收費,有收費就會有收費利潤分配的問題。我們來看一下收費額,我分成兩個部分來看,第一,如果是出版社上架的作品,出版社可以拿到作品60%,文策院要抽40%。如果是CCC創作集創作者的作品,文策院反倒要抽65%,作者只能拿到35%,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差別?

李院長明哲:跟委員報告,第一個不是文策院抽40%,是在付給所有權人錢之後,剩下的要去cover金流成本,iOS跟Android的金流成本就已經佔30%,包括呆帳等費用。所以文策院實際拿到手上的不會超過10%。

萬委員美玲:你有哪些成本呢?

李院長明哲:金流的成本,我們透過iOS或Android的手機收費,平台端會收30%。

萬委員美玲:你有預計過這些成本要達到多少嗎?

李院長明哲:金流的成本大概就是30%,如果其他收費,包括其他像呆帳之類的成本,都是由文策院吸收。所以我們已經盡可能把所有實際拿到的錢給創作者,這是第一點。

萬委員美玲:請教院長,您剛才說的金流成本沒有辦法往下壓嗎?

李院長明哲:沒辦法,像國際大廠Apple、Google都是固定的。

萬委員美玲:都是固定的。

李院長明哲:對、對、對。

萬委員美玲:好,我想這個部分要再說明一下。因為作者辛苦創作到最後,跟品牌專區的所得有落差,即便是5%,我覺得創作者的心理上要去考量一下。如果我們可以讓他自己的收入增加一些,也是一個很大的誘因。

你剛剛講這個部分,因為還有一些平台金流的成本,可是回過頭來看,現在我們改成也可以有「抖內」自由捐贈的功能,院長知道什麼是「抖內」嗎?

李院長明哲:知道。

萬委員美玲:你說說看。

李院長明哲:就是donation,直接捐贈給……

萬委員美玲:給誰?

李院長明哲:給版權擁有者。

萬委員美玲:版權擁有者,好,很好。也就是說我自己喜歡哪一個作品、哪一個創作者的作品,我就「抖內」給他,我自己歡喜甘願要去支持他,沒有錯嘛!既然是我們要去支持自己喜歡的作品,我就比較不理解為什麼在自由捐贈「抖內」的部分,文策院還要抽40%呢?

李院長明哲:報告委員,這跟剛剛一樣的狀況,不是文策院抽40%,60%給他,而是40%要cover金流成本和這些有的沒有的費用。

萬委員美玲:你剛剛不是講金流成本就是30%嗎?

李院長明哲:實際上可能還有呆帳的作業成本。

萬委員美玲:對。

李院長明哲:實際上我們真正留下來的不到10%。

萬委員美玲:院長,您剛剛回答本席上一題的時候有講到,金流成本就是30%,沒有辦法降,對不對?我們有一些其他的支出大概占5%,為什麼來到自由「抖內」的時候,你卻要跟人家多收這5%呢?

李院長明哲:我們收到的錢,會再投入臺灣漫畫產業的整體行銷,並不是……

萬委員美玲:院長,投入整體漫畫的行銷,我們不是沒有編預算給你們呀,為什麼在這個地方要多壓榨人家5%呢?

李院長明哲:預算才會越來越多啊!才能持續維持更大的支出。

萬委員美玲:這個回答,本席認為比較說不過去。其實文策院有文策院自己的預算,在支持漫畫的發展上,我們也不是沒有編預算嘛!今天也講過有很多的預算。明明剛剛提到30%是金流固定的成本,5%是屬於文策院相關的一些費用,你何以要在人家自由「抖內」,即我們自己欣賞這個作品、欣賞這個作者所給的「抖內」,你還要多抽5%?我希望你能夠檢討一下這個部分,是不是一樣35%,讓CCC創作集的作者能夠拿到65%。關於這點,院長可以同意來研議一下嗎?

李院長明哲:我們可以回去試算所有的成本,包括平台投入維運的費用。基本上文策院完全沒有獲利,因為平台營運是需要成本的。

萬委員美玲:根據您剛剛的答覆,成本就在那個地方,可見這個地方其實多了5%。我們為什要斤斤計較這5%?我覺得這是對創作者的尊重,也讓他們有多一點的收入,如果可以減少成本,儘量回到他們身上,這也是我們支持這麼多創作者創作的動力之一嘛!

李院長明哲:是。

萬委員美玲:如果按照您剛才給我的回答,就是35%,本席希望在「抖內」自由捐贈的部分,可以提升到給創作者本身是65%。我們往這個方向研議,好不好?

李院長明哲:好,我們回去試算看看。

萬委員美玲:你多久可以給本席一個答覆?

李院長明哲:4月中之前,可以嗎?

萬委員美玲:4月中?好,可以。那就4月15日之前,好嗎?

李院長明哲:好。

萬委員美玲:謝謝院長。

接下來請教次長。文化部發放數位跟紙本的藝FUN券,總共發放了314萬份,到3月22日,目前領取的份數有272萬份,領券率達到87%,但是實際使用的份數只有186萬份,也就是說,實際使用只有69%,兩者的落差很大。我們看到109年的時候,藝FUN券使用率高達九成,何以現在只有六成九?

主席:請文化部李次長說明。

李次長靜慧:當然這一次因為參與抽獎的人並不是像去年發放藝FUN券的時候,大家的單一目標可能是在藝文人口,原本就有這個使用慣性的人,他會來登記抽藝FUN券,那這一次因為是一個公共平台,只要登記他就可以參與抽獎的機會,所以在抽獎對象上面,抽中藝FUN券的對象上,或許不像109年的時候那麼樣準確,所以使用率也會有差異。

萬委員美玲:次長,您這樣的回答,我覺得會衍生出一些問題耶!您認為使用藝FUN券的就是這些藝文人口,也就是說,可能就只是在這些電影院啦!表演藝術啦!或者是出版業,沒有辦法再往外擴及,您的意思是這樣嘛?就是說之前這麼多人來抽是因為我們有特定的人口,這些人可能就是比較喜歡藝文方面,那現在因為在平台上,大家都來抽,抽完以後沒有意願消費,您的意思是這樣嗎?

李次長靜慧:沒有,應該是說因為這一次對象擴大,這還是我們的目標,我們不希望藝FUN券只給原本就會做藝文消費的人,當然希望擴大。

萬委員美玲:對,我們的設定就是不能只給原本就在使用的人嘛!

李次長靜慧:沒錯,對。

萬委員美玲:但是現在你讓這麼多人來領,領完以後他們不用啊!對不對?

李次長靜慧:對,所以我們要加強宣傳,一定要加強。

萬委員美玲:真的要加強。

李次長靜慧:是的,我們會努力。

萬委員美玲:最後一個問題,我們看到國發會有一個地方創生券,因為使用期限快到了,所以它把原本4月30日的期限延到了8月31日,那藝FUN券的期限也是到4月30日,對不對?

李次長靜慧:是的。

萬委員美玲:眼看著現在的使用率這麼低,再加上您剛剛也說了,需要多做一些宣傳,讓藝文人口之外的人可以來使用,我們有沒有考慮與國發會的地方創生券一樣,把藝FUN券的使用時間延長呢?

李次長靜慧:因為國發會的地方創生券使用的經費來源是國發基金,而不是用特別預算,那藝FUN券因為是用特別預算,特別預算在大院這邊的規定就是6月30日以前一定要結案,所以目前經過行政院那邊初步的討論,除了地方創生券之外的這些加碼券,原則上都不會再延期,使用的期限還是到4月30日,而且我們還有一些核銷的程序要在6月30日以前順利完成。

萬委員美玲:好,如果是這樣的話,次長,您會後是不是可以給本席一份報告?在剩下僅有的時間內,你要怎麼提高這個使用率,會後把這個報告送來給我們看,好嗎?

李次長靜慧:好。

萬委員美玲:謝謝。

李次長靜慧:謝謝。

主席(林委員宜瑾代):請賴委員品妤發言。

賴委員品妤:(11時23分)次長、院長午安。我想兩位應該非常清楚本席對於臺灣漫畫人才、漫畫產業到整個ACG的發展都是非常的關心,而且是持續地在關注,一直在鞭策的。從上一次在質詢台和相關單位討論我們臺灣漫畫產業的發展,至今也過了好幾個月,快要一年了,這中間當然文化部及文策院都有持續在推動一些事務,有推動的部分我也是很肯定的,但是今天我要就這一年來,對於政府相關漫畫政策所觀察到的部分提出幾個建議,有舊的問題,也有新的問題。

首先,先從我過去曾與文化部及文策院談過的部分,我還是有幾個問題要提出啦!第一個,有關人才培育,其實之前我就有講過,我認為文化部及文策院在這一塊,似乎在權責上面的劃分是沒有那麼清楚的,我現在想請教文化部及文策院,就你們的認知,你們誰才是漫畫人才培育的主力單位?可以先簡單回應我這個問題嗎?

主席:請文化部李次長說明。

李次長靜慧:文化部負責原創部分的人才培育工作。

賴委員品妤:是,但是我會這樣問一定是我有不一樣的觀察嘛!就我自己看到的是怎樣?文化部及文策院都有鼓勵創作或是協助創作者精進的方案,當然我也知道,其實這種權責的劃分很多時候會有一些灰色地帶,這個我可以理解,但是本席今天想討論的是,我看到更多的是參展、經營行銷的方案。以文化部的部分來說,主要是以獎補助的方式,比如說金漫獎獎勵辦法,或是我們在法國有漫畫之家駐村的合作,或是安古蘭國際漫畫暨影像城駐村交流計畫,剩下的其實都是一些獎勵要點或補助作業要點,這也算是這幾年文化部對於漫畫產業支持的具體政策,但是這部分都是著重於出版、參展與行銷。

在文策院的部分,目前看起來是有漫畫基地和文策學院,我想先問院長有關於漫畫基地的營運狀況,因為過去我就有提出一些觀察,我認為要改進的地方,基本上我看到現在,我認為啦!漫畫基地提供的服務,到底是不是能夠符合我們臺灣漫畫創作人才或推廣需要呢?漫畫基地是以工作站的方式提供設備,讓創作者可以借用然後來進行創作,但是我們可以看到,按照2020年漫畫基地可供預約的使用量能,每個月有2,640小時,大家可以看這個表,淺色的部分是我依據文策院提供的資料來計算出實際的使用率,目前開幕24個月,只有5個月有達到五成的使用率。當然我並不是要求預約要爆滿,因為我認為有一定的餘裕去保持彈性,這件事情是好的,但是如果一直常態性的使用率不到五成,是不是很顯然的就必須要去檢討工作站的設備、環境或是什麼樣的因素,造成這個地方大部分的時間其實使用率是不到五成?顯然我們的目標,這些漫畫創作人才並沒有特別喜歡這個場地。

還有一件事是,漫畫基地有一部分的空間是借用的,表現稍微好一點,開幕24個月以來,有7個月達到五成的使用率。但是老實說,以這樣子的狀況來看,如果是一般營運的店家,搞不好都快要倒店收攤了,但是我們是在做推廣,有國家的預算支持,沒有這麼容易就倒店收攤,可是針對這樣子的績效,我覺得一樣的問題,我們真的要很認真去檢討到底是什麼原因造成的,是空間的問題、設備的問題嗎?還是有其他的原因?我想請問的是,在漫畫基地這部分,就院長這邊知道的,有沒有針對使用者做調查?使用者認為優點在哪?缺點在哪?還有什麼地方要加強?這個可以回答我嗎?

主席:請文策院李院長說明。

李院長明哲:我先回答使用率的問題,可以嗎?

賴委員品妤:是。

李院長明哲:第一個,委員可以發現,其實使用率有受到疫情很大的影響,雖然在疫情過後有逐漸回溫,但是確實沒有回到疫情前的狀況,不管是租用的空間或者是工作站的部分,基本上疫情都是一個很大的變數,當然這個部分我們會繼續去努力。整個漫畫基地的空間,除了1樓的書店是展示的空間,2樓的策展空間和3樓以上工作站的空間是一個複合的狀態,那工作站因為疫情的關係,大家也不太願意出門,但是就我們的觀察,其實是有慢慢在回到之前的狀態。至於策展的空間,因為疫情,展期等實體活動都是大亂的,不過就我現在所知道,其實接下來的預約都已經逐漸回到正常狀態,這個部分先說明一下。

賴委員品妤:好,院長,我想疫情這個我們可以理解,但問題是你所謂的回到原來狀態,你剛才其實也有很直接的說,這個狀態也不一定是非常理想的,所以我這邊有一個滿明確的要求啦!針對漫畫基地的部分,我想要看到你們針對使用者做調查,去問他這邊的空間有什麼優點、有什麼缺點、有什麼需要改進的,我覺得這樣子才能夠對症下藥去符合我們的目標,target需要的空間。

再來是文策學院課程的部分,用網站的標籤標註與漫畫相關的課程,我看一下,總計有26項,只有8項是與內容產製比較相關的,其他多為經營行銷類型的課程,尤其是青創認證時數課程,真的是多到我以為我連結到的是經濟部的網站,你知道嗎?我之所以把這個東西提出來,是因為我發現文化部或文策院對於漫畫產業發展這一塊,目前看起來好像都是著重在行銷、推廣、參展,這個當然是非常的重要,而且我非常同意現在是數位的時代,現在是行銷的時代,這絕對是重要的,可是針對內容的產製與創作,我必須要提醒啦!創作人才是所謂的新點子,是所謂的IP,是所謂新商品的基石,所以政府單位要推動這整個產業就不能忘記這個產業的基石還是創作者,因為我從這樣子看起來,好像是比較在末端的工作,甚至有些項目我會覺得有點像在收割。

我認為政府的力量應該是要用於扶植、培育,這整個產業才有永續的可能,所以我這邊有兩個要求,第一個是針對文化部,能不能回去研議如何加強對於創作者的協助,1個月內給我一份書面報告?第二個就是文策院這邊,麻煩針對剛才講的漫畫基地去收集使用者的意見,你們多久可以完成一個階段的收集,然後提出改善報告?

李次長靜慧:先跟委員回覆一下,的確就像委員說的,文化部大部分的經費就是要來支持創作者,我們比較集中精神在創作者,至於其他的行銷或者是補助,它其實是比較屬於專案型的補助,那個是偶爾為之,並不是常態型的。我們在資源的分配上會以創作者為主,可是如何讓這個支持的力道更穩定、更長久,我們在1個月內再交報告給委員。

賴委員品妤:好,針對我提出的問題,麻煩給一個報告。至於文策院的漫畫基地,因為你還要收集使用者意見,我押3個月給你們,可以嗎?

李院長明哲:可以,沒有問題。

賴委員品妤:好,沒有問題,因為時間有限,我要趕快速速地提出新的問題。針對CCC平台改版的部分,我想提出幾個問題,首先第一個,平台的改版,這件事情我本身是表達肯定的,集合坊間的出版社、創作者及政府量能,一起來推廣漫畫,這件事情絕對是好的,我也非常的支持,但是我認為這個計畫裡頭的某些細節,文策院應該要更精細的深入瞭解。例如這次文策院自己提供的CCC平台改版計畫有兩個大重點,分別是設立品牌專區及金流系統,我想要提出一些疑問的是在金流系統的部分。

我們從簡報可以看到,有關金流系統在文策院、出版社及創作者的分成是這樣子的,文策院最低要收取四成,剛才院長在其他委員的質詢也有講到,你的理由就是要支付第三方金流成本、呆帳及匯費,而且你們自己的報告說第三方金流成本,例如iOS和Android也高達三成,我看到這樣子的分潤機制,忍不住要開始擔心出版社和創作者的收入,因為大家都知道我們漫畫相關的出版社經營非常的辛苦,那創作者如果沒有商業案件維持生計,根本就是入不敷出的狀況,所以針對第三方金流這部分,其實我有幾個疑問啦!

目前比較著名的第三方金流公司收取的費用大多都是在3%以下,金流越大就可以談到越低的手續費。透過iOS和Android的app內購的金流手續費成本,也是有降低成本的方法,像Netflix採取的是官方購買、app收看的方式,UNIQLO則是採用內嵌網頁的方式去降低金流手續費的成本。甚至iOS自己的系統上,蘋果都在2021年8月的時候用新聞稿宣布,為小型的開發者提供更多彈性及資源,它同意至少未來3年內維持「App Store小型企業計畫」的結構,年收入低於100萬美元的企業將繼續受益於下調的佣金,當然大型的就沒有。再來,為了讓開發者更靈活接觸到他們的客戶,開發者可以使用email等通訊方式,在這個app之外的平台分享有關付款方法的資訊。

所以我就想要講了,以上這些資訊意味著什麼?意味著在現行的市場上,其實我們是有很多彈性的方法可以有效地降低金流的成本,但是這個東西我在文策院的報告裡面都看不到。文策院要求四成的分潤,然後說第三方金流就高達三成,我剛才舉了這麼多例子可以佐證,所以我覺得這個理由非常的牽強,至少從你們給我們的資訊看起來,我覺得它非常的牽強,院長是不是能夠給一個回應?

李院長明哲:可以,沒有問題。因為委員剛剛講的……

賴委員品妤:時間有限,要儘快。

李院長明哲:是。委員剛剛講的這些金流,確實是有一些比較低的金流,或者是有一些方式可以繞過所謂的In-App Purchase的部分,但是在商業的實務上,大部分的用戶還是會選擇直接做IAP的動作,所以大部分的金流還是會被扣30%,包括遊戲點數的內購。這件事情確實有其他的路可以不用那麼高,低很多,可是大部分的使用者為了方便,因為它用起來是比較方便,所以他還是會選擇直接IAP。我覺得這是一個綜合的考量,所以我們的講法都是舉例來說,因為這個金流是要看實際的狀況,我當然希望儘可能讓用戶去用低成本的金流,不要把錢流到金流的廠商去,可是在實務上,你還是要在便利性和percentage之間取得一個平衡。

賴委員品妤:好,因為時間到了,我簡單的回應一下。院長,其實這個說法沒有辦法說服我,我說真的,因為我們也知道每一個平台、每一個產品,它的客群是完全不一樣的,如果院長你要這樣講的話,我認為文策院就必須要提出是什麼樣的資料讓你們判斷說我們是選擇這樣子的支付方式,選擇這樣的成本,但目前我真的都沒有看到這樣子的分析。我想文策院這邊真的要記得,你們投出去的每一分錢都是納稅人的血汗錢,分潤的每一份收入都是出版社與創作者的辛苦錢,所以要深入瞭解,嚴謹的規劃,撙節開支真的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最後,本席提出一個要求,我希望啦!因為我剛才有說我想看到的是什麼,文策院是不是可以在2週內提出完整的CCC平台改版計畫書,並且針對金流的部分,我想看到你們的分析到底是什麼,你們當初提出的成本效益分析是什麼、細節是什麼,你們有好好地分析過我們的用戶是什麼樣的條件、什麼樣的狀況,大家的偏好是什麼嗎?這些東西我想要2週內看到,可以嗎?

李院長明哲:可以。

賴委員品妤:好,謝謝院長,謝謝主席。

主席(賴委員品妤):請鄭委員正鈐發言。

鄭委員正鈐:(11時37分)次長好。因為今天很聚焦在針對CCC創作平台改版及其對臺灣漫畫創作與產業的影響進行專案報告,所以李院長也一起。本席看了這個專案報告,尤其是針對文策院這邊的專案報告,我覺得與去年5月的報告最大的差別是在第14頁有提到品牌專區的建立,這邊特別提到「借鏡坊間百貨商城的經營策略,在CCC數位平台營運基礎上,增設『品牌專區』」,我覺得這個部分與去年的報告差距最大,應該是這樣子。

那麼在這個品牌專區當中,我就在思考一個狀態,因為CCC創作集在過去這幾年,它是在2009年由中研院開始發展,到後來文化部和文策院接手之後,它確實變得更商業、更具娛樂性啦!應該更具娛樂性,以前走研究型的那部分有一點點轉型,我覺得這個是好的,因為整個ACG產業或者是相關的部分必須要有本土市場的支持,這才是最重要的。

對於品牌專區的部分,其實我這邊有幾個問題想問,因為以前的CCC創作集很像是臺灣本土漫畫家的練功房,就是說他們在這邊,當時CCC創作集的編輯群也給他們很多不同的支持和方向,讓這些新的漫畫家在這邊做一個很好的鍛鍊,那我只是在想,在這一次品牌專區引進的時候,就讓很多出版社能夠一起來參與,可不可以請教一下院長,當時的這個想法是怎麼樣?在這些出版社一起參與CCC創作平台後,是否會影響到新興的本土漫畫家?

主席:請文策院李院長說明。

李院長明哲:謝謝委員。第一個,出版社有數位平台的需求,因為現在的消費者都是在數位平台閱讀,但小型出版社沒有能力自己養一個數位平台,所以他們樂於有一個公益性的平台讓他們使用。第二個,CCC數位平台也需要有更多的內容留住用戶,讓用戶每次上來都有新的東西可以看,我認為這是一個互相幫忙的狀態。第二個問題……

鄭委員正鈐:互相拉抬。

李院長明哲:是。

鄭委員正鈐:出版社這邊可能更成熟、更具商業性,可以吸引更多的閱讀者進來,當然可能也有機會帶動一些新的漫畫家。基本上,本席是認同這樣的概念,只是對於分潤的狀況有點不太理解。在現有的分潤機制中,品牌專區的付費閱讀收入是以作品定價的60%給出版社,但是在CCC創作集只有35%,你們在報告中並沒有解釋35%與60%的差別,只提到有稿費、有田野相關的支出、助手費及編輯等等,所以在CCC創作集的分潤是35%。本席想請教一個點,你從整個文策院的角度來看,這些是文策院的成本,但本席若是從創作者的角度來看,他就只有稿費,所以本席想知道文策院給這些創作者的稿費是採取什麼樣的方式及標準?

李院長明哲:第一個是所謂CCC創作集的定位,它並不是文策院刻意要扶植一些作品與商業出版社競爭,而是針對特定題材或商業出版社可能不太願意做的,由我們文策院去做。

鄭委員正鈐:理解。

李院長明哲:是。

鄭委員正鈐:原本CCC創作集就是從中研院一路發展過來的,所以本席理解這個狀態,請說明稿費是怎麼給?

李院長明哲:稿費的計算標準嗎?

鄭委員正鈐:對。

李院長明哲:一頁的稿費大概是1,200元至1,800元。

鄭委員正鈐:一頁就是1,200元至1,800元?

李院長明哲:對。

鄭委員正鈐:本席先從一個角度來看,因為品牌專區這邊顯然更具市場性,雖然剛剛你提到CCC創作集本身可能不是那麼具有商業性,這點本席也能夠理解,只是對於動漫產業的支持一定不只是研究型的內容,更重要的是讓更多的閱聽人、讀者能夠接受。因此,本席就從整個產業的角度來看,給予品牌專區60%、CCC創作集這邊是35%再加上稿費,如果在沒什麼人觀看的狀況下,一頁有1,200元的稿費,勉強還可以支持,但是如果有很多人觀看的話,它的差距就會非常大。本席認為從創作者的角度來看,是否有可能提供他們選擇35%加稿費的方式或直接變成60%的抽成方式,不要稿費?這樣對於這些創作者會有一個可能性,如果他們的市場性足夠了,還是可以在這個創作集平台直接發表,不一定非要與這些出版社結合,院長,有沒有可能這樣做?

李院長明哲:可以,其實我們未來規劃的方向就是創作者可以直接與CCC數位平台簽約,他的作品就可以直接上架、可以直接拿走所有的分潤。

鄭委員正鈐:直接可以用60%來分潤,這樣的狀態才是對創作者更好的支持。但是對於剛剛你向賴召委解釋關於30%的部分,本席實在也很難接受,感覺像是外送平台要收30%而引起消費者哇哇大叫。你提到針對第三方支付平台有30%的成本,而且呆帳也包含在其中,本席就想到呆帳與其他費用支出的比重到底是多少,希望能有更精準的數字,請你之後到本席辦公室提出清楚的說明。本席認為30%的第三方金流平台成本真的是不合理,因為這個東西就是現在外送平台要求的30%,事實上,外送平台要求30%引起許多消費者與外送員哇哇大叫,大家都覺得不合理,如果這個平台也認為支應30%的金流平台成本是合理的,本席想知道為什麼?或是其中第三方金流平台成本有限,大部分還是用於呆帳或其他部分,希望你也能給本席一個完整的說明,好不好?

李院長明哲:關於這個部分,就我過往的經驗而言,不同平台不同服務的付費組成就會不一樣。

鄭委員正鈐:理解。

李院長明哲:是否可以在運行一季之後,再就實際數字與委做分享?

鄭委員正鈐:可以,剛剛本席就說了要你之後再跟本席提出具體的分析,因為本席個人認為30%的金流成本很不合理。

接下來要請問兩個部分,第一個部分,對於保障ACG產業或漫畫產業有很大部分是需要政策的保護,目前我們對電視產業有自製率的要求,對不對?請問次長,電視台自製率有沒有特別對於動漫相關產業比例的保障?

主席:請文化部李次長說明。

李次長靜慧:目前在電視產業應該是沒有這樣的要求。

鄭委員正鈐:據本席所知,韓國政府為了保護本國動漫產業的發展,有一個義務播映制的規劃,要求電視公司播放的動漫節目至少要有50%是韓國本土的自製,目前我們在這個部分好像沒有這樣做,但是對於電視台的本土自製節目有一個比例的限制,不知是否有可能在臺灣的電視節目中也有一個動漫節目本土自製率的要求?可不可行?

李次長靜慧:我們對於臺灣動畫的保障是在兒童節目的部分有一個相關的規定,比較細節的部分就請影視局的徐局長來說明。

主席:請文化部影視局徐局長說明。

徐局長宜君:現在有規定在哪些時段、哪些部分中本土的比例要占多少,事實上,動畫原本是包含在兒童節目中,但是去年我們已經正式行文給NCC,希望可以從兒童節目的部分把本國自製動畫的比例拉出來,目前他們還在研議中。

鄭委員正鈐:還在研議中,本席希望這個部分能夠很具體,因為這才是對臺灣整個相關產業有具體幫助的做法。另外一個部分,文化部的漫畫輔導金在這幾年持續的往下走、持續的下滑,從108年的1億783萬元,一路到現在大概只剩下3,000萬元,請問,問題出在什麼地方,或是我們還有其他支持的預算,又是藏在什麼地方,能否請次長做個說明?

李次長靜慧:謝謝委員的垂詢,在這個表就可以看出109年到110年由7,002萬元變成3,094萬元,其中最主要是有一部分的所謂跨域整合經費移至文策院執行。

鄭委員正鈐:也就是在文化部中有一部分移到文策院。

李次長靜慧:是的。

鄭委員正鈐:關於這個部分,請你之後再提供本席一份更詳細的報告,哪些從原本在文化部移到文策院,之後如何做相關的補助,以及用什麼樣的標準給予補助。另外,關於漫畫輔導金的補助配套,之後也請到本席辦公室做一個說明。本席還要再問一個問題,在日本有智慧財產權的抵押可以提供融資,文化部這邊有沒有可能向財政部相關單位爭取,讓臺灣的智慧財產權,尤其像是動漫相關IP的部分,也能夠抵押融資?

李次長靜慧:我想整個內容、產業都很希望我們能夠去推動所謂智慧財產權這種無形資產可以被作為信用的評等或融資的保證,關於這個部分我們與財政部都還在研議當中,也會在下一個階段文創法的推動中繼續努力,但是目前還沒有具體的成果。

鄭委員正鈐:針對這個部分也請加快腳步,到時候也提供本席一些書面的資料。本席認為如果IP能夠作為抵押權的融資,它就有可能再給這些創作者或公司進一步的租稅減免等等,才能從根本面來扶持臺灣這些相關產業的發展。

最後一個部分,去年CCC創作平台從8個編輯群到後來只剩下2個簽約留用,請你之後再給本席一個具體的說明,去年CCC創作及編輯群集體出走事件在後續如何處理?現在的結果又是如何?給本席一個更完整的說法。對於現在只剩下2位繼續簽約留任,你們說有些委外的部分,本席認為那些都已經不算數了,既然只剩下2位留任,我們後續要如何因應,才能讓平台持續維持很大的功能及影響力,謝謝。

李院長明哲:好。

主席:謝謝鄭委員的質詢,也請相關部門儘快以書面報告回應。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劉委員世芳與楊委員瓊瓔皆不在場。

現在請吳委員怡玎發言。

吳委員怡玎:(11時51分)次長早,文化部有一個漫畫創作及出版行銷獎勵要點,我們把它的獎勵名單抓出來,個人有36個、公司行號有16個,補助金額不等,total將近3,000萬元。本席有2個簡單的問題,第一個,你們是如何決定?個人的部分是如何決定獎勵的金額?本席看到金額是從10萬元到54萬元不等,團體則是從50萬元到220萬元不等,所以第一個問題是你們如何決定它的金額?第二個問題,在CCC的經費中有一個人才培育是200萬元,與這個獎勵金額是否有什麼重複的地方,或是你們如何區隔?

主席:請文化部李次長說明。

李次長靜慧:關於文化部的漫畫創作及出版行銷獎勵條例,我們會定期公告並收件,在收件之後就依照它的計畫內容及所需的金額,經由審查委員會一一審定,大致是這樣的程序。因此,我們是依照他們所提的計畫內容及經費需求,由委員討論是否通過後給予核定金額。

吳委員怡玎:首先他們必須提出預算的規劃?

李次長靜慧:是的。

吳委員怡玎:你們也有一個很明確的規則可以follow,並不是他提多少你們就給多少?

李次長靜慧:對,他應該如何提出計畫內容以及需求是什麼,委員都會依照他的計畫內容去討論案子補助的可行性及實現度。

吳委員怡玎:請問這個與文策院那邊的200萬元如何區隔?

李次長靜慧:這個部分請文策院提出說明。

主席:請文策院李院長說明。

李院長明哲:委員好。我大概簡單說明一下,這筆200萬元並不是補助作品,而是與臺藝大合作開設助手的課程,希望可以孵育出更多的助手。

吳委員怡玎:請問你們預算中的行銷規劃與國際行銷要如何區分?

李院長明哲:行銷規劃是針對臺灣內部漫畫產業的行銷,希望有更多臺灣人看臺灣漫畫的內容。

吳委員怡玎:國際行銷呢?

李院長明哲:國際行銷是針對國際的部分,譬如參加國際展會,針對一些好的IP去做版權的銷售。

吳委員怡玎:可否提供本席相關的數字,有多少比例是用於參展的費用?

李院長明哲:我回去整理一下,再將數字提供給委員,可以嗎?

吳委員怡玎:OK。據我們所知,即使是到日本最大的漫畫展覽參展,一個攤位大概臺幣10萬元上下不到就有了,所以我們很好奇這個金額的組成到底是什麼東西。

李院長明哲:沒問題,我們再提供資料給委員。

吳委員怡玎:平台營運就是完全給CCC嗎?

李院長明哲:對,CCC數位平台的部分。

吳委員怡玎:本席之所以會問850萬元是否全部給CCC,因為剛剛許多委員都提到在品牌與CCC創作集之間怎麼感覺品牌的收入比例還比較高,你的理由是希望這個平台能夠自負盈虧,所以還是要有一些收入,本席認為這個可能要斟酌一下,畢竟我們已經編列了850萬元的平台營運費,所以這個可能要再斟酌一下。

李院長明哲:其實就考量的邏輯而言,有一個考量點是文策院應該是推動產業化的行進,而不是干涉商業化的行程,因為市面上已經有一些商業平台出現、有一些既有的拆分遊戲規則存在,我覺得文策院如果完完全全不拿任何錢或是怎麼樣的話……

吳委員怡玎:本席沒有要你們不去拿任何錢,就像你與品牌的拆帳是60%,你們是拿它定價的60%?

李院長明哲:已經優於商業平台拆分的比例。

吳委員怡玎:本席不是要argue這個部分,而是針對CCC創作集的部分,誠如剛剛鄭正鈐委員所言,本席認為它與品牌專區一樣支付60%是比較合理的。另外,剛剛也有多位委員提到30%給iOS和Android,其實現在一年100萬美金以下是15%。

李院長明哲:這個會去申請,我們的行政法人不確定是否符合它的資格,但我們會去申請看看。

吳委員怡玎:還有其他金流的方法,譬如買點數等等。

李院長明哲:是,都會有。

吳委員怡玎:還有很多其他的方法,所以本席很好奇這些是怎麼簽約的?直接簽定價的百分比嗎?還是……

李院長明哲:其實在商業平台上拆帳的方式很多元,譬如根據實際拿到的錢再去拆分,而我們是用定價去拆分。

吳委員怡玎:本席認為比較可行的是從實際拿到的錢去拆帳,這樣的合約會比較合適,因為我們知道從30%降到15%也是去年的事,誰知道明年又會變成什麼樣,如果又要再來一次,整個合約都要重做,所以本席認為可能從實際拿到的錢去拆帳會比較合適一點。

李院長明哲:從實際拿到的錢去拆帳的話,我們的付款時程會再往後延,因為我們必須在拿到報表之後,才能進一步做結算,再支付給創作者,這樣在時程上就會delay。如果是以應收的基礎去計算,我們的錢可以跑得比較快,所以我們後來就是……

吳委員怡玎:先不要考慮報表的部分,你說iOS那邊的錢拿過來大概會delay多久?

李院長明哲:每個金流給報表的時間會有時間差,所以我們必須在當期確定實收多少,才有辦法以實收為基礎往後去記帳,但若是以應收為基礎,變成是以我們系統的紀錄為準,在付錢的時候我們就會知道,所以我們最後……

吳委員怡玎:這個很簡單,其實就是你要早點給或晚點給,雖然實收與應收會有時間差,但是在扣款的那一瞬間,系統上應該就已經知道最後的實收是多少。

李院長明哲:不一定會知道,可能會有呆帳,如果用戶沒有付費就會產生呆帳,這個時間差會比較長。

吳委員怡玎:所以你是要扣掉呆帳的部分。

李院長明哲:對。

吳委員怡玎:你用實收去計算,但是用應收的時間點給他,本席認為你們是可以做得到的,因為你也不是以實收的百分之百給他,而是用實收扣掉呆帳的部分與營運的一些成本,所以這個真的是可以認真研議一下,展現出你們的誠意,再多擠一些錢給這些辛苦的創作者們。

李院長明哲:我們已經很努力地往這個方向靠近,就文策院的立場,這個平台去獲利或賺很多錢並沒有任何的意義,一個考量點就是我們的拆帳比與商業平台的拆帳比不能是一個不合理的落差,這樣會影響商業的發展。

吳委員怡玎:老實說,從表面上來看,進入CCC創作集之後拿到的分潤怎麼會比品牌專區還要低,第一個就是很不好的印象,這個地方一定要改進。再來就是本席剛剛說的,你可能要再機動的調整,不要寫死了就是60%。

李院長明哲:了解。

吳委員怡玎:我想再請問一下,你所謂的品牌專區會包括外文翻譯成中文,還是只有中文呢?

李院長明哲:沒有,目前都是臺灣的漫畫,即規劃的都是臺灣的漫畫。

吳委員怡玎:你們會考慮讓外文翻譯成中文嗎?因為它就是一個平臺嘛!你希望這個平臺越多人來越好,也間接帶動他們來看,即我們想要真正推廣的這個部分。

李院長明哲:應該是說我們會去看,如果商業平臺就能滿足的事情,我們會在商業平臺去完成。也希望這個公益平臺去補只有商業平臺會欠缺的那一段。

吳委員怡玎:這當然是,但是我們都知道你手機下載的app是有限的,如果下載商業平臺的app,就看到他所要的東西,他就沒有理由來下載你的東西。如果你的平臺是商業的,再加上我們想要推廣的,我覺得他比較會有動機來下載這個app。

李院長明哲:瞭解委員的想法。

吳委員怡玎:我覺得你們可以試著再考慮一下這個方向,當然我們也不是為了要跟商業平臺競爭,可是你可以取一個平衡點,不要讓大家覺得這個app很漂亮,它的立意良善,但是你要我去下載的動機就不是那麼強烈,好不好?

李院長明哲:謝謝。

吳委員怡玎:剛剛其實有許多委員都提到編輯的問題,我們希望能夠有個報告,讓我們知道到底出了什麼問題,你們應該已經知道了,到底怎麼解決呢?這是一個底啦!如果你們沒有一個好好的編輯群,就很難去做一個好的作品出來,希望可以儘快給我們一個報告,讓我們知道該怎麼改善。謝謝。

李院長明哲:好的。

主席:謝謝吳怡玎委員的質詢,接下來請何委員欣純發言。

何委員欣純:(12時2分)謝謝召委主席,先請李次長靜慧。最近烏俄戰爭大家都很關心,目前媒體有很高比例在引用國際媒體的畫面,其實有兩個問題,為什麼臺灣的媒體是這麼高比例在引用、翻攝國際媒體的畫面,包括我們看到最多的都是CNN、BBC等等。其實有一個問題,就在於應該說我們臺灣目前以國家的資源及力量派駐在國際的記者群到底有多少?第二個,我們能夠幫國際發聲的,目前有一個TaiwanPlus,當然是立意良善,不過聽說預算也曾經被刪過。TaiwanPlus開播到現在半年了,我們說要籌組國家隊深耕媒體線上的流量,而且另外一方面要讓國際媒體知道臺灣有這個能量、臺灣有這個能力,還可以用臺灣的觀點的向國際發聲。我請教一下次長,到目前為止,你認為TaiwanPlus做得好不好?

主席:請文化部李次長說明。

李次長靜慧:謝謝委員的垂詢,我想從剛剛的第一個問題開始,就是到底臺灣在世界各國的國際記者有多少?這個部分可能是中央社才會有派駐在外的記者,然後他們會蒐集各地新聞……

何委員欣純:現在TaiwanPlus也是先委由中央社嗎?

李次長靜慧:接下來TaiwanPlus是中央社在執行,可是它是一個獨立的單位,而TaiwanPlus的主要責任、工作是要把臺灣的訊息帶到國外去,所以TaiwanPlus沒有任何編制可派記者到各國去,這個先跟委員做一個說明。

何委員欣純:所以就是我剛剛指出的問題,那是雙向的,我們的新聞向國際發聲是雙向的,目前TaiwanPlus為什麼委託中央社去執行?因為現在中央社有既成的記者群在國際上,他們可以把國際上的一些新聞發回臺灣,然後透過TaiwanPlus,我們是不是能有自己觀點的國際新聞呢?還有就是把臺灣自己本身的素材、新聞、特性及國家主體性的觀點可以對國際來發聲、對國際來發送呢?我覺得這不是要切成兩塊,而是互相及雙向的,所以我現在才會問你,TaiwanPlus就你的觀點而言,它是一個獨立的,它是把臺灣所有的,不管是文化、歷史啦!還有我們自己本身的主體、政府新聞等相關的訊息向國際發聲,你覺得我們的TaiwanPlus現在做得好不好?我們需不需要投入更多的資源?我們需要怎麼樣去扶植這個國家隊,並讓它生根呢?

李次長靜慧:目前TaiwanPlus的成效,當然剛剛講的,如果是去看app的下載數,而這部分是比較不足的,也還沒有達到我們預期的標準。如果以點閱率來講,它已經超出了我們原先要求的點閱率。

何委員欣純:你們對點閱率有沒有去做大數據分析,比如來自哪些國家多呢?

李次長靜慧:我們分析目前的點閱率有一百二十幾個國家,至於排名最前面的還是臺灣、美國、日本等,即原本在國際上就交流比較多的國家的點閱率是比較高一點。事實上,整個歐洲地區也都有一些點閱,怎麼樣讓點閱率的量能夠再充實,也包括下載app的部分,我們跟TaiwanPlus的團隊也一直在研究當中。

何委員欣純:這就是要經營嘛!對不對?所以我說不是只有單向由臺灣向國際發聲,還是要雙向的,也只有雙向的互動才能夠吸引國外更多的國家,不管是媒體的從業人員,或者是其他國家的人民,他們才會進來點閱,以及他們才會來觸及,我們的流量才會高,所以這一定是雙向的。

李次長靜慧:剛剛委員垂詢的,就像TaiwanPlus原本剛剛講的,它應該以臺灣的新聞為主,可是烏俄戰爭這件事情,TaiwanPlus也派了一位記者,在3月15號已經抵達華沙,到目前為止,也發了8則新聞。就像您說的要用臺灣的觀點,怎麼樣去處理這麼重要的國際事件。

何委員欣純:尤其國際上常常把烏克蘭跟臺灣做比較,但是我們是不同的,如何從臺灣的觀點來發聲、來看烏俄戰爭,而且是由臺灣的觀點來看烏俄戰爭,這樣的觀點能被國際媒體題所引用,這才是我們想要經營TaiwanPlus這個國家隊很重要的一個原因,我們希望要有自己的觀點,並不希望永遠只有外國人的觀點,是不是?

我聽說TaiwanPlus現在是委託中央社在執行,它是獨立的單位、獨立的團隊,但是資源夠不夠呢?今年、明年我們有沒有更多的計畫、資源,或者是預算編列等這樣往前邁進的考量呢?

李次長靜慧:目前文化部在執行TaiwanPlus,由於去年是一個標案的形式,因此時間上是一年度,我們在今年度所編的預算裡,其實也已經爭取增加了,也謝謝大院的支持,我們在TaiwanPlus的預算是有增加的。

何委員欣純:我的建議是你認為有增加,但是我聽說資源還是遠遠不足,就像你講的成效也不如我們所預期,為什麼不如預期?就是有很多因素,包括人力、包括資源、包括預算、包括我們怎麼樣去跟國際互動,而要跟國際互動總是要花錢的嘛!包括你剛剛講的,我們派駐了一位記者前往歐洲去觀察烏俄戰爭,對不對?我認為這部分,第一個,我建議要加強力道。第二個,我們要加強資源及未來計畫的補助。我覺得既然要做就要做到好,不要做半套,好不好?如果你做不好,等於就是「白了工」!

李次長靜慧:我們會繼續努力。

何委員欣純:再者,我為什麼會這樣子講?因為你剛剛講到,TaiwanPlus有派一位記者進駐波蘭,臺灣媒體近期在報導第一手烏俄戰爭的新聞狀況,我們看到有申請國際記者證的上報、華視、鏡週刊、天下、TVBS、報導者,還有可能跟波蘭有特約團隊的公視,目前中央社是從他地派遣記者前往,你說的TaiwanPlus應該也是這樣子的合作模式,對不對?

李次長靜慧:對。

何委員欣純:這是臺灣新聞記者協會所做的統計,我再給你看,你剛剛講到中央社才有常駐外派記者的一個機制,現在我把它點出來,目前中央社離波蘭、離烏克蘭最近的就只有柏林,所有要去基輔或華沙報導烏俄戰爭的記者,統統都是從柏林前去支援,你覺得這樣子的一個編制,中央社有這樣子的能力及能量嗎?我今天不是只有為中央社講話,而是希望TaiwanPlus要成功,我們要有國家隊來扶植這樣的新聞深耕與流量,也希望臺灣的觀點去讓世界知道,不管是國際新聞,或是臺灣自己的國內新聞,但是這樣的資源、這樣的配置是遠遠不足的,今天我只是舉烏俄戰爭的國際新聞為例喔!

李次長靜慧:謝謝委員的關心,我們也真的希望能夠繼續得到大院更多的支持,讓我們在預算上可以支持包括中央社、TaiwanPlus或公視……

何委員欣純:你要大膽跟行政院爭取,也要跟部長講,我們一定支持啊!我也希望應該鼓勵我們臺灣自己的媒體要自製國際新聞,以及有自己的本位觀點、臺灣的主體觀點的一個國際新聞觀,好不好?

李次長靜慧:好。

何委員欣純:接著第二個是我們文策院的制度問題,文策院有一個重責大任,就是我們要發展,今天大家都在問漫畫,但是我認為還有一個更需要我們文策院注意的,也是當初文策院成立的重責大任,就是臺灣影視臺流邁向國際的一個計畫,即這樣子的使命感跟這樣的目標。然而臺灣的影視不能永遠只有本土,如果要邁向國際,那要什麼呢?要人、要內容、要資金,目前看起來,人有幕前跟幕後,幕前幕後的人才培育,當然也是文策院的一個重責大任。

至於要內容的,所謂的文創,還有劇本的團隊,我們當時在想為什麼韓國的影視可以這樣在國際上崛起,一定有其成功的道理,我們要臺流,以臺灣為主體的影視產業,如果我們要邁向國際化該要什麼呢?除了劇本、內容,還要資金嘛!對不對?可是我發現文策院現在的董事名單裡面,有很多各部會相關的副首長或主管來擔任董事,也有經濟部、科技部、國發會,但是我們少了什麼?我建議找資金需要的是什麼?金融界嘛!之前有一位金融界的民間代表,但是他現在已經離開了。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再提名相關金融企業或創投業的,即能夠幫我們影視產業尋找資金的一位董事,次長覺得有沒有可能往這方面去思考,以補足這方面的缺漏呢?

李次長靜慧:我們會繼續努力,事實上我們一直保留一位董事,希望有金融界的人士,而第二位是臺灣銀行的呂桔誠董事長,最近因為他的工作比較繁忙一點,那時候在做紓困貸款業務而辭職,目前這個董事缺額我們還是會朝向由金融背景的人來擔任。

何委員欣純:我覺得這要儘快。

最後,現行文策院的董監事在法律規定之下,確實有訂一個利益衝突的內控機制,即有一個利益衝突要迴避的辦法。我建議因為我們是行政法人,應該把我們行政職的人員也要納入利益衝突迴避的相關規範,為什麼?因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曾經有一個解釋函,對行政法人的職員,他們認為應該也要納入利益衝突迴避的相關規範。這部分我建議文策院要思考,好不好?

李次長靜慧:委員是說所有的行政職都要……

何委員欣純:你去參考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的解釋函,他們認為部分關鍵的行政職人員,也應該要納入利益衝突迴避法的規範。他們認為行政法人法,雖然是獨立的一個行政法人,但是不是只有董監事必須要納入利益迴避,而其他部分關鍵的行政職員也應該納入利益衝突法的相關規範。我想細節可以再來詳談、建議,以及參考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的解釋函,好不好?這部分的規範除了董監事以外,讓一些關鍵的或握有資源的行政職員也不能踩紅線啦!好不好?這是我的建議。謝謝。

李次長靜慧:好,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何欣純委員的質詢,接下來請洪委員孟楷發言,質詢時間5分鐘。

洪委員孟楷:(12時15分)感謝主席,在開始前,我會議詢問一下,因為我之前沒有過來,今天是李永得部長列席,為什麼會變成是次長呢?永得部長是用什麼理由請假呢?

主席:部長有跟我請假,今天是因為文策院的部分主要是次長在負責。

洪委員孟楷:部長是什麼理由呢?因為主席的會議通知是李永得部長來專題報告。

主席:在通知的時候,我們都會先寫部會層級比較高的官員,包括部長有跟我講理由,再來就是文策院丁董事長也有跟我請假,我也有同意。

洪委員孟楷:主席,本席在交通委員會擔任召委,我知道今天行政院有院會,照理講交通部部長也都有來我們交通委員會,所以本席很好奇李永得部長今天是有什麼特殊或重要行程而可以不要來立法院呢?

主席:因為他有跟我解釋他另有重要會議,我也有同意。

洪委員孟楷:什麼會議,有沒有跟你說明?

主席:基本上,我想這部分是不是請洪委員這邊就先開始質詢。

洪委員孟楷:所以沒有辦法跟您說明是什麼重要會議,還是主席不方便告知我們?

主席:本席這邊有答應。

洪委員孟楷:瞭解,請次長、文策院院長。因為本席準備的題目是要請教部長,不過次長應該也可以回答。先請教一下,現在藝FUN券到目前為止的使用狀況是怎麼樣?

主席:請文化部李次長說明。

李次長靜慧:到3月23號為止,我們的使用率、兌換率已經到69%,然後金額大概是在11.5億左右。

洪委員孟楷:我們預計使用到什麼時候?

李次長靜慧:到4月30日。

洪委員孟楷:目前有要延長的打算嗎?

李次長靜慧:在行政院那邊有開過會,基本上不會延長。

洪委員孟楷:不會延長,確定不會延長!上一次本席在質詢國發會主委時,他有講預計有可能延長,現在你們打算是不會延長嗎?

李次長靜慧:應該是這樣,因為國發會所發行的地方創生券,其經費來源用的是國發基金,所以沒有一個時間的限制。我們其他部會所發加碼券的經費來源是用特別預算,而特別預算在大院這邊所規範的是在6月30日前。

洪委員孟楷:你知道我們其他的加碼券,就有一個是可以用到6月30日。

李次長靜慧:動滋券。

洪委員孟楷:對,有把握在4月30日以前,藝FUN券可以全部用完嗎?

李次長靜慧:當然我們最近會再做進一步的宣傳,希望大家手邊有藝FUN券的人可以利用春假假期……

洪委員孟楷:你們打算怎麼樣的宣傳、怎麼樣的規劃呢?

李次長靜慧:宣傳的部分,我是不是請我們文創司司長來……

洪委員孟楷:簡單說明要用什麼樣的規劃?因為藝FUN券從去年10月,就是最需要點燃火種的時候,在那個時候的使用,相對來講都比較差強人意了,即比起上一波的話,現在的這一波,我們還說藝FUN券很不錯,那個時候有app,李永得部長又講這個app可以整合大數據,之後又是怎麼樣的行銷宣傳活動,他講得很好。今年說實在話,剛剛講到的數據是69%,有比較提升了。我記得上一次好像都沒有過五成,還有四成沒有用,現在只剩一個月的時間,我想確認一下,我們有信心可以在這一個月用完呢?

主席:請文化部文創司江司長說明。

江司長清松:跟委員報告,在109年我們的使用率是到93%,但經過我們統計最後一個月大概增加近二成的使用率,而現在的使用率約七成、69%左右,我們預計下個月應該也會有長足的進步。

洪委員孟楷:都會用在最後一個月?

江司長清松:對、對……

洪委員孟楷:你會不會認為這樣跟當初加碼券的效益又不太一樣?當初加碼券是在疫情最嚴峻的時候,希望帶給產業活水。現在疫情算是趨緩,還是嚴峻?現在疫情感覺起來相對比較寬鬆了嘛!當時所有產業最需要的時候,你們應該在那個時候幫助大家,結果你現在告訴我們,依照去年的經驗跟今年的經驗都是最後這一個月,大家領到才會去用,不就代表真正該幫助的時候,沒有幫助到?

我再請教,上次有統計拿到藝FUN券後,最多使用在哪個項目上面?

李次長靜慧:第一名是出版跟書店,第二名是電影。

洪委員孟楷:出版跟書店,就是實體書店,因為這不能在線上書店使用,對不對?

李次長靜慧:對,是的。

洪委員孟楷:其實拉回來談,因為我們所有的資源有限,如果能夠整合利用,我覺得才會能夠相輔相成。今天對於漫畫創作產業,藝FUN券有某一些特定的部分可以使用或協助在這上面嗎?

李次長靜慧:以藝FUN券使用的對象上來講,並沒有特別的關注,反而我們希望一直不斷地跟所有的藝文商家們討論,大家如何去吸引藝FUN券,甚至帶著五倍券一起來消費,這是我們跟藝文產業者一直在努力的部分。至於有無針對漫畫的部分,在藝FUN券的使用上並沒有對漫畫有特別的標示或獎勵。

洪委員孟楷:並沒有?

李次長靜慧:沒有。

洪委員孟楷:另外,我看到CCC創作集的臉書、YouTube、IG,同仁幫我整理的資料,提到CCC創作集在YouTube的頻道最後更新已經是四個月前,我可以確認一下,現在你們推動的力道,還有沒有在經營社群媒體?

主席:請文策院李院長說明。

李院長明哲:我們主要經營的是CCC創作集在數位平臺的事情。

洪委員孟楷:是,當初有開臉書、開YouTube、開IG,現在又放著,這樣好像也不是太合理。

李院長明哲:因為YouTube當初有一些行銷影片,所以有開設頻道放資料上去,並不是要特意經營一個YouTube頻道。

洪委員孟楷:次長,你可以接受這樣的回答嗎?現在是社群媒體時代,照理講,如果你要經營,你開了這個帳號,當然會去做經營、考慮或管理。

李次長靜慧:這部分我們跟文策院討論一下,看能不能讓YouTube維持很暢通的、持續更新的部分。

洪委員孟楷:你們有沒有編列相關社群媒體的經營費用?宣傳經營媒體費用有沒有編列?

主席:因為時間的關係,是不是請相關部會在會後以書面回應洪孟楷委員的質詢?

洪委員孟楷:我只請教一句話,你們有沒有編列?

李院長明哲:我們有編列臺灣漫畫產業整體行銷預算。

洪委員孟楷:多少錢?

李院長明哲:今年是550萬元。

洪委員孟楷:550萬元,項目有哪些?

李院長明哲:做到滿多的,包括跟實體活動的結合,如書展基金會幫助臺灣漫畫界,也就是臺北書展會有漫畫的……

洪委員孟楷:主席站起來了,主席可能是抱怨我一開始詢問他那個問題。其實我跟主席還有所有在場的每一位委員都希望能夠強化臺灣的藝文活動,不管是創作者,不管是出版者,不管是內容行銷者,每一位我們都希望能夠努力,但重點是錢要花在刀口上,這是本席最關注的重點,好不好?謝謝!

主席:謝謝洪孟楷委員,次長及院長先請回座。不好意思,主席在這裡要提醒,關於所謂的排案權及哪個部會、誰要來,這在委員會都是主席的權力,可能有的委員是第一次當立法委員不清楚這件事情,所以在這邊特別提醒,也希望大家要尊重召委的權力……

洪委員孟楷:每一位委員都有詢問主席的權力,如果有問題都可以詢問,也歡迎各位委員來交通委員會質詢。

主席:接下來請陳委員椒華發言。

陳委員椒華:(12時25分)次長,我在上禮拜有詢問部長,前幾天也有提問院長,就是有關成語辭典的事情,這件事情其實是很嚴重,如果有一些翻譯書籍翻譯國外的文字再出版,出版可能是坊間,但如果是用在學校的工具書,文化部是負責的單位,在審查的時候是不是可以更嚴謹的審查?相關的規定辦法有需要修的,是不是可以修正?否則,本席所揭發的這間出版社,他們只要把偽造的中小學生讀物選薦拿掉,以為就沒事了,但是這些文字充斥著文化統戰,還會讓我們的國人,甚至讓學童會分辨不清、敵我不分來認同,這部分很嚴重,請問目前在法規方面有沒有準備修訂呢?請回答。

主席:請文化部李次長說明。

李次長靜慧:謝謝委員的提問。世一成語辭典的這件事情,委員提出之後,我們內部在第一時間馬上去找了那一本成語辭典,也很仔細地翻閱裡面的內容,誠如委員所提示的,其實很多內容文字、用字都不是臺灣的用語法,但是關鍵在於出版社並不是用翻譯中國的形式來申請,而是……

陳委員椒華:沒關係,我現在先提出這個要求,請文化部檢討你們的規定,如果現行的規定沒辦法解決這個問題,本席要你們提出修正規定的相關檢討,是不是可以在兩個禮拜內交給本席?

李次長靜慧:好,出版法的部分,以目前的法令的確就像這樣,我們會來研究如何處理。

陳委員椒華:對!我已經知道了。本席希望你們要去檢討,哪邊可以修正的,是不是兩個禮拜內到本席辦公室說明你們打算怎麼修,並把相關檢討的書面資料提供給本席,這樣可以嗎?

李次長靜慧:好,收到。

陳委員椒華:針對今天質詢的內容,我們知道臺灣動漫是很重要的產業,如果做出有特色、能夠感動人心,就像日本非常有名的一些漫畫,可以讓全世界的人感受到其文化特色,甚至會想去當地玩,譬如說宮崎駿的漫畫就有這樣的特色。

現在我們看到臺灣動漫的產品,如果也可以作出我們的特色,例如臺灣的生物多樣性,包括一些動植物,或者是世界少有的藻礁,還有像文化資產,如石頭營,或者是更多的文化資產,我們是不是可以多鼓勵相關的動漫跟保育、文化結合加分,可以推銷臺灣的特色文化,成為動漫特色,可以嗎?

李次長靜慧:可以,謝謝委員提醒,我們也希望朝這個方向努力,讓創作題材多元化,這部分我們會持續努力。

陳委員椒華:好,謝謝。也請把具體可以做的部分,一個月內可以提供給本席嗎?你們盤點一下,哪些特色的保育文化可以結合動漫的,未來規劃如何推動,也讓本席瞭解。

李次長靜慧:好,我們再提供。

陳委員椒華:再來,剛剛本席提到的文化資產,如石頭營,或者是周學普宅,我們在文資審查方面有一些不足,例如地方政府為了開發,他們對文化資產的重視可能就非常的少,文化部如何檢討這些問題,能夠做好文化資產的保護呢?

李次長靜慧:在文化資產上,除了法令面,我們也會持續做調整,當然在教育推廣上,不只是對一般民眾,包括跟地方政府的溝通,或者跟整個財團……

陳委員椒華:本席要提醒文化部,現在臺鐵要公司化,臺鐵有很多舊的建築具有文化資產保存的價值,未來在國有地上的文化資產是不是能夠儘早盤點,列入保護,可以嗎?

李次長靜慧:好,我們會儘量處理。

陳委員椒華:剛剛提到的周學普宅,這裡本來屬於具文資價值,是在陳水扁市長任內被判定的,但是現在柯市長又把它列為不具文資價值,是不是可以請文化部協助解決這個矛盾跟爭議?

李次長靜慧:好,這是法令上,如果它是市定的古蹟或歷史建築,就是由市政府來繼續審定,這要看法律上可以怎麼調整。

陳委員椒華:現在的文資委員都是市府請的嘛?

李次長靜慧:是的。依目前的法規上來講,就是由他們聘請。

陳委員椒華:這會讓很多具有保存價值的文資被破壞,我們也請文化部好好地檢討這個問題,這不只是發生在臺北市。

李次長靜慧:好,收到。

陳委員椒華:謝謝。

主席:請葉委員毓蘭發言。

葉委員毓蘭:(12時32分)次長,我今天有幾個比較關心的議題,在這次的俄烏戰生發生之後,烏克蘭博物館的館員們,特別其中有一位叫祖巴爾,他就說:「我們國家的疏散系統很多都已經過時,各種指示及文件幾乎都是蘇聯時期遺留下來的,我們從來都沒有實際演練過如何疏散館內的藏品。」戰爭的發生,當然是很突然的,但是並不代表我們可以不用做準備。

本席不久前在內政委員會也提醒過內政部長,戰時要做好民眾的疏散,可是文化資產對我們來講更是重要。故宮在教文委員會裡,他們講三個月之內會訂定完整的戰爭應變標準作業流程,請問文化部有沒有提出類似的報告呢?有沒有做準備?對於戰時的應變及標準作業流程要如何處理?

主席:請文化部李次長說明。

李次長靜慧:這邊跟委員報告,在烏俄戰爭發生後,部長也非常重視博物館的狀況,他在我們的內部會議裡面,已經有指示所有的博物館舍文物要如何保存,如果有緊急疏散的需求要如何迴避,這部分我們各個……

葉委員毓蘭:只是做了指示,但你們什麼時候要完成計畫?

李次長靜慧:我想本案就比照故宮,三個月內提出一個疏散計畫。

葉委員毓蘭:三個月內是不是?

李次長靜慧:對。

葉委員毓蘭:我們大家都認為故宮有很多國寶,你們知不知道其實文化部下面所掌控的文化資產更多?

李次長靜慧:是啊!沒錯。

葉委員毓蘭:我自己去看了,你們從109年到112年編列的「文化資產數典及防災科技應用計畫」,總共有14億元,但是用在防災科技應用、預防性保存、各類人才培育認證、輔助及推廣,總共只占所有的6%,請問這樣的預算會不會太少啊?

李次長靜慧:這部分是不是請文資局先跟委員做一下說明?

主席:請文化部文資局陳局長說明。

陳局長濟民:委員的確,我們目前文化資產的預算,遠遠不及現在指定或登錄的需求,而整個防災的預算,我們現在是著重於價值的優先順序,尤其是國定古蹟……

葉委員毓蘭:我們其實有很多國寶,我特別要在這邊提出來的,你們知道這是哪一位大師的作品嗎?

陳局長濟民:常玉。

葉委員毓蘭:這就在文化部的歷史博物館裡面,我們有49幅,這可能是全世界在常玉的作品中最豐富的寶藏,常玉的作品現在動輒十幾億,有8億、6億的,我們不能夠再讓你們用非常非常非常少的預算進行保存。

我特別關心的是,剛剛文資局也講了,當然你們只有6%的預算是放在這裡,可是我們對文化資產的保護,不僅是需要在預算上給予足夠的經費,同時在政策上也應該改善,你們在修復保存傳統匠師的量能上也常常不足;比如說你們現在文資人才庫裡面登錄的傳統匠師人數,雖然從105年的658人增加到109年的780人,仍然跟登錄古蹟等有形文化資產的增幅不符合,這一定要趕快來改善。

我之所以在此特別舉出最近這兩年在法國的巴黎聖母院及南特主教座堂的大火,他們毀損嚴重,但他們過去曾經做過雷射掃描,所以在事後的恢復上就變得很重要。目前臺灣全國的國定古蹟一共107個,你們現在做好數位典藏了嗎?

陳局長濟民:我們目前的國定古蹟108處,已經完成了67處,占63%,未來的4年內會全部完成。

葉委員毓蘭:我覺得還要再加快,好不好?

陳局長濟民:是。

葉委員毓蘭:主席也很關心這塊,我很希望能夠在教文委員會及立法院所有同仁的關心之下,利用這一次俄烏戰爭的啟發,在文資保存上多編一點預算,能夠加速進行。麻煩在一個月內回應我剛剛所提到的這些問題及提供書面報告給本席,可以嗎?

李次長靜慧:剛剛提到的疏散計畫比照故宮是三個月,其他文資修復技術的部分就一個月內。

葉委員毓蘭:好,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鄭天財Sra Kacaw委員、賴委員香伶、廖委員婉汝、張委員其祿、孔委員文吉及李委員德維均不在場。

今日登記質詢委員均已發言完畢。今天會議作如下決定:報告及詢答完畢。委員所提書面質詢或相關資料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報告委員會,今日議程處理完畢,現在散會,謝謝各位!

散會(12時3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