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會紀錄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第7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1年4月8日(星期五)10時2分

地  點 本院議場

主  席 游院長錫堃

秘書 林志嘉

副秘書長 高明秋

林秘書長志嘉:報告院會,出席委員57人,已足法定人數。

主席:現在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本院第10屆第5會期第6次會議議事錄。(全文見本期議事錄)

主席:報告院會,針對第5會期第6次會議議事錄,並無委員或黨團提出錯誤或遺漏之處,作以下之宣告:第5會期笫6次會議議事錄確定。

繼續報告。

二、總統咨,為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江惠民任期於111年5月7日屆滿,茲依法院組織法第66條第2項規定,提名邢泰釗為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咨請同意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本院委員廖婉汝等19人擬具「勞工保險條例第五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本院委員邱議瑩等21人擬具「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本院委員郭國文等17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九十條及第九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本院委員劉櫂豪等19人擬具「建築法第七十七條之一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本院委員劉櫂豪等18人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增訂第三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本院委員陳秀寳等17人擬具「建築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及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本院委員陳秀寳等17人擬具「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五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本院委員江永昌等22人擬具「營業秘密法第十三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一、本院委員江永昌等22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零一條之二及第二百零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二、本院委員江永昌等22人擬廢止「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三、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24人擬具「地方制度法增訂第四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四、本院委員黃世杰等18人擬具「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五、本院委員黃世杰等18人擬具「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六、本院委員黃世杰等18人擬具「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設置條例第四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七、本院委員黃世杰等18人擬具「電信法刪除第六十條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八、本院委員黃世杰等16人擬具「司法人員人事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九、本院委員黃世杰等16人擬具「法官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本院委員黃世杰等16人擬具「行政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一、本院委員黃世杰等16人擬具「性侵害犯罪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二、本院委員萬美玲等18人擬具「學生輔導法第七條及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三、本院委員萬美玲等18人擬具「教育基本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四、本院委員萬美玲等18人擬具「原子能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五、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9人擬具「野生動物保育法第十九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六、本院委員羅致政等21人擬具「行政訴訟法第九十八條及第九十八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七、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9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十七條及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八、本院委員王定宇等24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九、本院委員王定宇等22人擬具「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本院委員王定宇等21人擬具「國籍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一、本院委員王定宇等20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八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二、本院委員王定宇等19人擬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三、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2人擬具「勞工退休金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四、本院委員葉毓蘭等20人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五、本院委員葉毓蘭等20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六、本院委員葉毓蘭等20人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七、本院委員葉毓蘭等20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八、本院委員葉毓蘭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增訂部分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九、本院委員葉毓蘭等20人擬具「家事事件法增訂第一百九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本院委員蘇治芬等20人擬具「總統副總統文物管理條例第七條、第七條之二及第七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一、本院委員蘇治芬等22人擬具「國史館歷任總統文物中心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二、本院委員蘇治芬等22人擬廢止「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組織法」,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三、本院委員吳秉叡等25人擬具「公民投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四、本院委員吳琪銘等16人擬具「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五、本院委員孔文吉等20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第七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六、本院委員孔文吉等20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六條、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七、本院委員吳怡玎等18人擬具「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八、本院委員吳怡玎等18人擬具「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第三條、第四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九、本院委員吳怡玎等18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本院委員吳怡玎等18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二條、第三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一、本院委員高嘉瑜等17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二、本院委員高嘉瑜等17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十四條之二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三、本院委員高嘉瑜等17人擬具「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五十四、本院委員高嘉瑜等17人擬具「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之一及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五、本院委員高嘉瑜等17人擬具「法律專業人員資格及任用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六、本院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促進轉型正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五十七、本院委員林奕華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八、本院委員沈發惠等21人擬具「證券交易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九、本院委員沈發惠等21人擬具「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五十九條及第一百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本院委員沈發惠等20人擬具「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組織法第二條、第三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一、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農會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六十二、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7人擬具「能源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三、本院委員葉毓蘭等20人擬具「精神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四、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農會法第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五、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漁會法第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六、本院委員馬文君等16人擬具「勞動基準法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七、本院委員馬文君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八、本院委員萬美玲等17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七條、第十九條及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九、本院委員萬美玲等16人擬具「高級中等教育法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本院委員賴品妤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一、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6人擬具「衛星廣播電視法第六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二、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三、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再生醫療施行管理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四、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公務員服務法第十一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民眾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七十五、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增訂第三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六、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陸海空軍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七、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兵役法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八、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第十四條及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九、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企業併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一、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公務人員保障法第二十三條及第一百零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八十二、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公務員服務法第十一條、第十一條之一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八十三、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四、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5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時代力量黨團有異議,進行表決。

按鈴7分鐘,並分發表決卡。

(按鈴)

主席:針對國民黨黨團提議退回程序委會重新提出進行表決。現有時代力量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11人,贊成者7人,反對者3人,棄權者1人。

報告院會,因出席表決委員不足法定人數,依立法院議事規則第二十三條之規定,本案作如下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第7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2022年4月8日上午10時31分36秒

表決議題:報告事項第84案

     國民黨黨團提議退回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11  贊成人數:7  反對人數:3  棄權人數:1

贊成:

曾銘宗  李德維  呂玉玲  張育美  廖婉汝  洪孟楷  蔣萬安  

反對: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棄權:

蔡壁如

主席:進行下一案。

八十五、交通部函,為修正「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第十三條之一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交通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八十六、交通部函,為修正「外籍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第十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交通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八十七、交通部函,為修正「大眾運輸事業補貼辦法」第十六條附件三,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交通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八十八、交通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郵政簡易人壽保險監督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財政兩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交通、財政兩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交通、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八十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可供給家畜、家禽、水產動物之飼料」第二點規定,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公告「法國為新城病非疫區」,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產銷履歷農糧產品雜糧及特用作物類蔬菜類水果類驗證費用補助方式」,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九十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廢止「番茄潛旋蛾發生地區實施共同防治措施」,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公告「遠洋漁業條例第十七條第一項所定與我國相互執行公海登檢之國家及指定船舶」,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公告指定禁止飼養、輸入或輸出之動物」名稱修正為「指定禁止飼養輸入或輸出之動物」,並修正公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九十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灌溉管理組織設置辦法」第十條及第十一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九十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農藥理化性及毒理試驗準則」第三條附件一及附件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七、經濟部函送公告「水利法第九十五條之二第一項規定之一定數量或面積一定規模」,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九十八、經濟部函,為修正公告「國營事業編列研究發展支出占總預算比例」,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九十九、經濟部函,為修正公告「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四條第四款第三目具有數位內容產業教學專門知識或技術之專業工作」,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經濟部函,為「加工出口區區內事業申請設立審查辦法」名稱修正為「科技產業園區區內事業投資管理辦法」,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一、財政部函,為修正「報關業設置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民眾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財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一○二、財政部函,為修正「民間自行規劃申請參與公共建設作業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民眾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財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一○三、財政部函,為修正「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十五條、第十八條及第三十二條條文及「稅籍登記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財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一○四、財政部函,為修正「菸酒事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民眾黨黨團、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財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一○五、財政部函,為修正「外國特定專業人才減免所得稅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財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一○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公告「外籍移工匯兌公司為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三條第一項之金融服務業」,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七、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食品中黴菌毒素檢驗方法-赭麴毒素A之檢驗」,並自111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八、衛生福利部函,為「嬰兒穀物類輔助食品中黃麴毒素B1之檢驗方法」名稱修正為「嬰幼兒食品中黃麴毒素B1之檢驗方法」,並修正公告,自111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九、衛生福利部函送「食鹽中重金屬檢驗方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衛生福利部函,為廢止「食鹽中重金屬檢驗方法-汞之檢驗」、「食鹽中重金屬檢驗方法-砷之檢驗」及「食鹽中重金屬檢驗方法-銅、鉛及鎘之檢驗」,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一、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食品中動物性成分檢驗方法-羊成分之定性檢驗」,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二、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水產品中揮發性鹽基態氮之檢驗方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三、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食品中防腐劑之檢驗方法-丙酸之檢驗」,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四、衛生福利部函,為廢止「食品中多氯聯苯之檢驗方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五、衛生福利部函送「食品藥品醫療器材化粧品檢驗機構認證收費標準」,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一六、勞動部函,為修正「勞動部受理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申請案件收費標準」,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一七、勞動部函,為「短期補習班聘僱外國專業人才從事具專門知識或技術教師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名稱修正為「短期補習班聘僱外國專業人才從事教師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並修正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民眾黨黨團、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一八、勞動部函,為修正「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四十二條及第四十八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一九、勞動部函送公告「核定市場徵信業僱用之不動產估價助理人員為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之工作者」,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二○、勞動部函送公告「核定電影片製作業拍攝現場工作之人員為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之工作者」,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二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排放管道中氰化氫檢測方法-分光光度計法(NIEA A428.72C)」,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二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廢止「排放管道中氰化氫檢測方法-分光光度法(NIEA A428.71C)」,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二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初級固體生質燃料中硫、氯含量檢測方法(NIEA A219.01B)」,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二四、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初級固體生質燃料發熱量檢測方法-彈卡計法(NIEA A218.01C)」,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二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廢止「初級固體生質燃料發熱量檢測方法-彈卡計法(NIEA A218.00C)」,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二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廢止「初級固體生質燃料中硫、氯含量檢測方法(NIEA A219.00C)」,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二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餐飲業氣罩集氣流速測量方法(NIEA A105.10B)」,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二八、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事業廢棄物檢測方法總則(NIEA R101.03C)」,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二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廢止「事業廢棄物檢測方法總則(NIEA R101.02C)」,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免洗餐具中塑膠淋膜含量檢測方法(NIEA M213.00B)」,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三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修正「水泥業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三二、內政部函,為修正「內政部資訊中心組織規程」第二條、第三條條文及「內政部資訊中心編制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三三、內政部函,為修正「就業金卡與就業PASS卡及創業家簽證規費收費標準」第一條、第二條及第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三四、內政部函,為修正「入出國及移民許可證件規費收費標準」第二條、第三條及第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三五、內政部函,為修正「全國性內政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三六、內政部函送「內政部指定警政類非公務機關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三七、中央研究院函送「臺灣人體生物資料庫資料及檢體使用收費標準」,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民眾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一三八、科技部函,為修正「科技部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編制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三九、文化部函,為修正「文物運出入申請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四○、教育部函送「健身教練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四一、教育部函,為修正「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四二、行政院函,為廢止「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癌醫中心醫院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四三、監察院函,為修正「審計部訴願審議委員會組織規程」第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四四、司法院函,為修正「地方法院設置勞動調解委員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四五、司法院函,為「行政訴訟文書使用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作業辦法」名稱修正為「行政訴訟文書使用科技設備傳送辦法」,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四六、司法院函送「行政訴訟書狀規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四七、國防部函送公告「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國防領域特殊專長」,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四八、國防部、內政部、教育部函,為修正「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選訓服役實施辦法」第六條、第十二條及第十九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四九、國防部函送「後備軍人召集優待條例」草案之「稅式支出評估報告」及「公聽會紀錄」資料,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報告院會,第一五○案至第六一九案請依序宣讀,其中第一六八案、第一六九案、第一七一案至第一七三案、第一七六案、第一七七案、第一七九案、第一八○案、第一八二案、第一八五案、第一八八案、第一九一案至第一九四案、第一九九案至第二○三案、第二○五案、第二○九案至第二一一案、第二一九案、第二四三案、第二四八案、第三一九案、第三三二案、第三三六案、第三四○案、第三四三案、第三四五案、第三四八案、第三五○案、第三五三案、第三六二案、第三六四案、第三七一案、第三七七案、第三八○案、第三九○案、第三九六案、第三九七案、第四○○案、第四一八案、第四二二案至第四二五案、第四七○案、第四七三案至第四七六案、第四七九至第四八五案、第四八七案、第四八八案、第四九四案、第五○四案、第五○八案、第五一一案、第五一二案、第五一四案、第五三○案、第五四二案至第五五○案、第五八一案、第五八七案,國民黨黨團提議改交審查;第一五二案、第一五四案、第一六四案、第一六七案、第一七○案、第一七一案、第一七八案、第一八五案、第一八八案、第一九三案、第二○六案、第二五一案、第二六四案、第二八九案、第三○六案、第三二七案、第三三○案到第三三三案、第三四一案、第三四八案、第三四九案、第三五一案、第三五五案、第三五六案、第三六二案、第三六四案、第三七一案到第三七三案、第三七七案、第三九四案、第四○六案到第四○八案、第四一四案、第四一八案、第四二○案、第四四六案、第五四二案、第六○五案及第六一八案,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改交審查;第一五○案、第一五二案、第一五四案、第一五八案、第一六四案、第一六六案到第一六八案、第一七○案、第一七五案、第一七八案到第一八○案、第一八二案、第一九○案、第一九一案、第一九四案、第二一二案、第二一六案、第二一九案、第二二九案、第二四八案、第四一七案、第四二一案、第四三四案、第四三六案、第四九二案、第四九九案、第五○四案、第五○七案、第五一一案、第五二三案及第六一九案,民眾黨黨團提議改交審查;第三二九案時代力量黨團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宣讀後以上提案除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外,其他議案均改交相關委員會審查,其餘議案均照程序委員會意見通過。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宣讀後通過。請宣讀。

一五○、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離岸風電政策執行暨風場開發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五一、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宜蘭員山地區地下水資源保育調查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五二、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研議工廠管理輔導法政策執行過程中擴大納入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代表參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五三、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輔導小微型企業數位轉型及永續發展計畫」執行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五四、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法通過實施以來之執行情形及改善措施,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五五、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發展高雄新興產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五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漁業署決議()「前鎮漁港建設專案計畫推動進度追蹤」110年12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五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林務局決議()儘速提出森林法修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五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針對極端氣候之旱澇災害時農業用、排水超前部署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五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九十一)「農民退休儲金執行成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農田水利署決議(十三)開放水域遊憩活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六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五十一)因應氣候變遷之耐逆境育種設施建置中長程公共建設計畫辦理情形,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六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一二四)「加強灌溉水質管理維護策略規劃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六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漁業署決議()「前鎮漁港建設專案計畫推動進度追蹤」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六四、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COVID-19疫情對我國經濟之衝擊影響」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六五、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租稅優惠適用情形及針對雙重國籍人士加強審查」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六六、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COVID-19疫情對我國經濟之衝擊影響」110年10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六七、公平交易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數位經濟產業分析資料建置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六八、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辦理「環境污染鑑識及現場感測技術應用研究開發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六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研議將焚化爐收歸國有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一次用飲料杯減量政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七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督導臺南市政府辦理學甲農地爐渣填埋案件之周遭土壤及地下水環境調查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七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強化事業廢棄物源頭減量及分類回收措施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七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農地土壤監測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七四、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進一步改善水質現況」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七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河川污染整治成效建議持續強化」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七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強化工業廢水排放管制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七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降低登革熱疫情風險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七八、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空氣污染監測站座落位置妥適性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七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溫室氣體淨零排放之路徑及情境分析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八○、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減碳路徑、方法與情境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八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洋垃圾清運困難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八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檢討藥害救濟審議標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八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醫學系公費生培育制度及提升計畫執行成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八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強化我國與其他國家間醫療合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八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樂生療養院之管理及照顧措施改善計畫,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八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推動以「連續性治療」為核心之社區精神之個案管理改善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八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規劃24小時兒童緊急醫療網絡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八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托育公共及準公共化政策效益評估研究案」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八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提升公共托育服務量能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共化托育服務供給量擴大量能緩慢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九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少子化對策計畫預算發放「育兒津貼」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九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檢討長期照顧給付及支付基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九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訂定訪視輔導員一致化薪資支給標準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九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補足社區精神疾病患者照護人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九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各縣市居家托育人員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九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均衡各縣市托育公共化比例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九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研擬提供親屬保母專業訓練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九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改善醫療資源分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九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檢討現行醫事護理人員薪資結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研議放寬巴氏量表分數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台灣原住民族健康及醫療問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各縣市身障者就醫資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精進醫材比價網查詢功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身心障礙日間服務機構第一線之服務困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衛福業務數位轉型服務躍升計畫期末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109年第3季醫療照護之醫事人員津貼發放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臺北市歷史建築南港衛生大樓修復及再利用計畫」,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八、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職場與家庭友善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九、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過勞猝發腦心血管疾病認定標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一○、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研商自營作業者參加就業保險法之可行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一一、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精進勞檢策略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一二、內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實價登錄2.0」三法辦理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二一三、內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違反土地使用管制處理進度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二一四、海洋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合署辦公廳舍新建工程中長程個案計畫」110年上半年辦理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二一五、海洋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南沙太平島港側浚深及碼頭整修工程計畫」辦理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二一六、海洋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籌建海巡艦艇發展計畫分10年執行規劃期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二一七、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三十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二一八、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三十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二一九、行政院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各主管機關5G網路資安防護之規範相關機制、執行成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二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調整檢查局職員預算員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二二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創櫃板之後續活絡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二二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證券期貨周邊單位回饋投資人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二二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強化保險業務員權益保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二二四、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銀行局決議(十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二二五、財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股金融機構進用香港金融人才去識別化相關資料,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二二六、財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臺美基礎建設計畫融資」及「離岸風電融資項目」去識別化資料,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二二七、財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通案決議()國有不動產提供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無償使用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二二八、財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輔導業者修改「食品、飲料」及「停車場」自動販賣機功能辦理情形,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二二九、文化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文化藝術工作者勞動統計調查」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三○、文化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三十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三一、文化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六十一)藝術治療試辦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三二、文化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考古與史前文物之規劃研究及典藏業務」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三三、文化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因應後疫情時代展覽模式變革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三四、文化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數位典藏國際策展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三五、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協助推動足球註冊系統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三六、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藝術才能班與藝術才能資賦優異班法源競合議題之藝術教育法研修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三七、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辦理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開缺檢討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三八、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家滑冰選手培育、升學規劃及評估於其他縣市設立滑冰合格場地之可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三九、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中小學雙語教育整體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四○、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全國各大學學生輔導事宜軟、硬體調查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四一、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教保服務人員外語增能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四二、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檢視探討現行專輔人員流動情形樣態及可能因素」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四三、司法院秘書長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法官制度宣傳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二四四、司法院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六十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二四五、司法院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六十八)「勞動調解及續行訴訟制度滿意度調查」結果分析,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二四六、監察院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一)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第二次國家報告之獨立評估意見,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二四七、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三十一)「檢討軍公教人員地域加給制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二四八、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二十九)「智慧運輸系統發展建設計畫(110至113年)」政策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四九、國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二四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二五○、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陸軍司令部第4目項下「一般彈藥購製與維護」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凍結3,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五一、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陸軍司令部第4目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五二、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陸軍司令部第4目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凍結2,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五三、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陸軍司令部第4目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五四、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陸軍司令部第4目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之「機械設備費」預算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五五、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軍司令部第4目項下「一般作戰設施」之「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五六、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軍司令部第4目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五七、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軍司令部第4目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五八、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軍司令部第4目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五九、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陸軍司令部第4目項下「後勤補給支援」中「設備及投資」之「雜項設備費」預算凍結3,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六○、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陸軍司令部第5目項下「辦理輕重型狙擊槍所需業務費」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六一、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軍司令部第4目項下「一般彈藥購製與維護」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六二、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軍司令部第4目項下「一般作戰設施」之「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六三、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軍司令部第4目項下「一般彈藥購製與維護」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六四、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陸軍司令部第8目項下「醫療設備」中「國軍衛生部隊衛勤裝備整備」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六五、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軍司令部第6目項下「薪餉」中「人事費」之「獎金」預算凍結1,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六六、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憲兵指揮部第5目「一般裝備」中「國軍新型手槍(第二階段)」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六七、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憲兵指揮部第5目「一般裝備」中「國軍新式偽裝資材(第一階段)混合式、防紅外線偽裝網」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六八、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憲兵指揮部第5目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狙擊手專用輔助裝備」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六九、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資通電軍指揮部「國軍新式偽裝資材(第一階段)混合式、防紅外線偽裝網」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七○、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全民防衛動員署第5目「一般裝備」中「國軍新型手槍(第二階段)」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七一、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軍司令部第5目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七二、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空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中「國軍新式偽裝資材(第一階段)混合式、防紅外線偽裝網」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七三、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空軍司令部第5目項下「一般武器先期選擇與採購準備」中「業務費」之「國外旅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七四、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空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輕重型狙擊槍」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七五、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憲兵指揮部第5目「一般裝備」中「輕重型狙擊槍」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七六、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憲兵指揮部第5目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遙控無人機防禦系統」預算凍結125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七七、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資通電軍指揮部第5目項下「遙控無人機防禦系統」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七八、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空軍司令部第5目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F-16型機新式偵照莢艙」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七九、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空軍司令部第5目項下「國軍新型手槍(第二階段)」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八○、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空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中「遙控無人機防禦系統」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八一、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軍司令部第5目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設備及投資」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八二、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陸軍司令部「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預算凍結7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八三、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補給支援」中「業務費」之「物品」預算凍結5,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八四、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軍司令部「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浮塢新建」預算凍結3,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八五、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軍司令部「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多功能特種作戰訓練場」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八六、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軍司令部「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遙控無人機防禦系統」預算凍結2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八七、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軍司令部「國軍新式偽裝資材(第一階段)─混合式、防紅外線偽裝網」預算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八八、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國軍新型手槍(第二階段)」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八九、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全民防衛動員署「動員整備」中「業務費」之「委辦費」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九○、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九一、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軍司令部「主計作業」中「業務費」預算凍結25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九二、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軍司令部「營建工程」中「辦理『左營二港口擴建工程』所需設備及投資」預算凍結1億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九三、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軍司令部「營建工程」中「左營港東1、2碼頭改建工程」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九四、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資通電軍指揮部「行政事務」中「業務費」之「物品」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九五、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軍事情報局「行政事務」中「業務費」之「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預算凍結4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九六、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所屬單位「業務費」之「國外旅費」預算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九七、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軍司令部「左營、蘇澳及基隆地區新建置救火、堵漏訓場」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九八、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陸軍司令部「國軍新式偽裝資材(第一階段)─混合式、防紅外線偽裝網」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九九、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軍司令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動員整備」中「人事費」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軍司令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動員整備」中「業務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一、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雙目雷射望遠鏡」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二、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空軍司令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動員整備」中「人事費」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三、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空軍司令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動員整備」中「業務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四、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全民防衛動員署「動員整備」中「設備及投資」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五、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全民防衛動員署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動員整備」中「業務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六、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軍司令部「設備及投資」之「房屋建築及設備費」預算凍結604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七、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陸軍司令部「動員整備」中「人事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八、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20公厘近程自動化防禦武器系統」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九、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輕重型狙擊槍」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一○、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陸軍司令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動員整備」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一一、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陸軍司令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一二、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國軍新型手槍(第二階段)」預算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一三、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陸軍司令部「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辦理「精準空投傘具」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一四、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遙控無人機防禦系統」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一五、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陸軍司令部「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狙擊手專用輔助裝備」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一六、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軍司令部「特種作戰用水下推進儎具」之「業務費」預算凍結3,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一七、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戰術型近程無人飛行載具」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一八、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近程自動化防禦武器系統」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一九、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陸軍司令部第5目辦理國軍「重要防護營區智慧型警監系統建置案(第二階段)」預算凍結3,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二○、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軍司令部「訓練綜合作業」之「其他業務租金」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二一、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軍司令部「訓練綜合作業」中「業務費」之「其他業務租金」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二二、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軍司令部「訓練綜合作業」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二三、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軍司令部「訓練綜合作業」中「業務費」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二四、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軍司令部「訓練綜合作業」中「業務費」預算凍結6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二五、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軍司令部「訓練綜合作業」中「業務費」預算凍結2,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二六、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陸軍司令部「合理冒險訓練場」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二七、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軍司令部「史政作業」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凍結4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二八、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中「訓場複合式標靶建案」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二九、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預算凍結3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三○、勞動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勞動保險業務」預算合併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三一、勞動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保險業務」項下「研議勞工保險財務及就業保險業務」預算合併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三二、勞動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保險業務」項下「研議承保及現金給付業務」預算凍結2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三三、勞動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保險業務」項下「研議勞工保險財務及就業保險業務」預算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三四、勞動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勞動保險業務」預算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三五、勞動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勞動保險業務」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三六、勞動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受僱勞工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加給補助經費」預算凍結3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三七、勞動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綜合規劃業務」預算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三八、勞動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綜合規劃業務」預算合併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三九、勞動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工保險局「保險業務」預算合併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四○、勞動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工保險局「保險業務」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四一、勞動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工保險局「保險業務」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四二、勞動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綜合規劃業務」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四三、勞動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勞動福祉退休業務」預算合併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四四、勞動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推動職工福利,改善勞工生活」之「業務費」合併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四五、勞動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職業安全衛生署「職業安全衛生科技發展業務」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四六、勞動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職業安全衛生署「建構智慧化產業安全衛生監督管理機制」中「業務費」凍結15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四七、勞動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職業安全衛生署「建構職場安全及推動防災措施」中「業務費」凍結15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四八、勞動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勞動關係業務」預算合併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四九、勞動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勞動法務業務」預算合併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五○、勞動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職業安全衛生署「落實危險性機械及設備檢查與管理」中「業務費」凍結15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五一、勞動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業務」預算合併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五二、勞動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勞動法務業務」預算合併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五三、勞動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勞動保險業務」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五四、勞動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勞動保險業務」預算凍結2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五五、勞動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勞動保險業務」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五六、勞動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勞動力發展業務」項下「綜合規劃」預算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五七、勞動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勞動力發展業務」項下「訓練發展」預算凍結2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五八、勞動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身心障礙者及特定對象業務」預算合併凍結10萬元(不含人事費、獎補助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五九、勞動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補助就業安定基金辦理促進特定對象及就業弱勢者就業計畫」預算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六○、勞動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辦理就業服務」預算凍結5萬元(不含人事費、獎補助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六一、勞動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一般行政」預算合併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六二、勞動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勞動力發展業務」預算合併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六三、勞動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因應貿易自由化就業發展及協助業務」預算凍結2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六四、勞動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職業安全衛生署「職業安全衛生業務」預算合併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六五、勞動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職業安全衛生署「建構智慧化產業安全衛生監督管理機制」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凍結1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六六、勞動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職業安全衛生署「職業安全衛生業務」預算合併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六七、勞動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八十七)「綜合規劃業務」預算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六八、勞動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八十八)「綜合規劃業務」預算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六九、勞動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八十九)「綜合規劃業務」預算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七○、勞動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綜合規劃業務」預算凍結2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七一、勞動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關係業務」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七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漁業署「漁業科技研究發展─02提升養殖漁業生產與管理技術研究」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三七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漁業署「漁業管理」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三七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水土保持局「水土保持發展」預算凍結5%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三七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林務局「林業發展─08國家自然保育」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三七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農業科技研究發展」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三七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農糧署「農糧管理─運銷加工管理」預算凍結5%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三七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農業科技研究發展」項下「跨領域整合型科技研發」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三七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漁業署「漁業管理─02漁政管理」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三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一般行政─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三八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林務局「林業發展─09國土生態保育綠色網絡建置計畫」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三八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林務局「林業發展」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三八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林務局「林業發展─02森林保護與林地管理」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三八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林務局「林業發展─07森林遊憩場域發展與推動」預算凍結2,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三八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林務局「林業發展─03厚植森林資源─業務費─(3)辦理漂流木辨識、註記及清運等工作經費」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三八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林務局「森林保護與林地管理」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三八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林務局「林業管理」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三八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林務局「森林保護與林地管理」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三八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林務局「林業管理」預算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三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農業發展─05改善政府動物管制收容設施計畫」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三九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動植物防檢疫管理」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三九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林務局「林業發展─04公私有林經營及林產發展」預算凍結5%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三九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漁業署「漁業發展─05漁業公務船汰建中長程計畫」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三九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漁業署「漁業管理」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三九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漁業署「漁業發展─05漁業公務船汰建中長程計畫」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三九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農業管理─03畜牧管理」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三九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畜牧管理」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三九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農業發展─03補助農業特別收入基金」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三九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農業管理─05國際農業諮商與合作」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農業管理」預算凍結3,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四○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農業科技研究發展─02畜牧業科技研發」預算凍結5%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四○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農業科技研究發展─07跨領域整合型科技研發」預算凍結5%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四○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農業試驗所「農業數位化發展─03因應氣候變遷之耐逆境育種設施建置中長程公共建設計畫─業務費」預算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四○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漁業署「漁業管理─08休漁獎勵」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四○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漁業署「漁業管理─01企劃管理」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四○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農糧署「建構農產品冷鏈物流及品質確保示範體系」計畫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四○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農業發展」預算凍結3,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四○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農糧署「農糧管理─05糧食產業管理」預算凍結5%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四○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農業管理─01企劃管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四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水土保持局「水土保持試驗研究」預算凍結3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四一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農業科技研究發展」預算凍結3,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四一二、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促進社會發展及計畫審議協調」預算凍結2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四一三、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檔案管理局「111年度運用勞務承攬人力」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四一四、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交通安全政策研議解決方案」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四一五、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健全國土規劃及經營管理」預算凍結3%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四一六、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7目「健全國土規劃及經營管理─01國土、區域、離島發展政策與公共建設計畫之審議及協調」預算凍結2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四一七、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工業局第3目「工業管理」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四一八、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水利署「水資源企劃及保育」預算凍結5%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四一九、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工業局「雲世代產業數位轉型─中小型製造業數位轉型計畫及數位平台服務與科技研發推動計畫」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四二○、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工業局「工業管理」預算凍結5%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四二一、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能源局「能源科技計畫」預算凍結5%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四二二、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能源局「能源規劃與國際交流─01能源規劃與國際交流─業務費」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四二三、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能源局「能源規劃與國際交流」預算凍結2%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四二四、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能源局第3目「能源規劃與國際交流」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四二五、公平交易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法務及行政救濟業務」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四二六、公平交易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不公平競爭行為調查處理及多層次傳銷管理」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四二七、公平交易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產業調查經濟分析及資訊管理」預算凍結2%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四二八、公平交易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理」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四二九、公平交易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產業調查經濟分析及資訊管理」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四三○、公平交易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第2目第1節「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理」預算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四三一、公平交易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理第一、三級產業獨占結合及聯合行為之調查處理」預算凍結10%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四三二、公平交易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第2目「公平交易業務」第4節「綜合規劃及宣導業務」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四三三、公平交易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第2目「公平交易業務─04綜合規劃及宣導業務」預算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四三四、內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營建署「非營業特種基金」預算凍結5,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三五、內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警政署第2目項下「強化警用裝備、車輛等後勤業務」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三六、內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營建署「營建業務」項下「辦理建築許可、建築師輔導及公寓大廈等工作管理業務」預算凍結100萬元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三七、內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警政署第7目項下「基本教學訓輔工作」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三八、內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警政署第3目項下「治安交通宣導工作業務」預算凍結3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三九、內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警政署第6目項下「偵辦與督導刑案偵破及檢肅治平對象」之「辦理兩岸共同打擊犯罪計畫」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四○、內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警政署第3目項下「有線及無線電訊電路工作」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四一、內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5目項下「地籍圖重測後續計畫第2期計畫」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四二、內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5目「土地測量」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四三、內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土地測量」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四四、內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5目項下「國家底圖空間資料基礎建設計畫」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四五、內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土地測量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四六、內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消防署「一般行政」預算凍結84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四七、內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消防署第2目項下「加強火災預防與危險物品管理工作」預算凍結2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四八、內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警政署第5目項下「維持交通秩序及安全經費」預算凍結8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四九、內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警政署第5目項下「維持交通秩序及安全經費」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五○、內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警政署第5目項下「維持交通秩序及安全工作經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五一、內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消防署第1目「一般行政」預算凍結84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五二、內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2目項下「公民參政」預算凍結15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五三、內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營建署「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辦理都市計畫審核有關事項費用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五四、內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警政署第6目項下之「偵辦與督導刑案偵破及檢肅治平對象」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五五、客家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四十二)「客庄創生及環境營造計畫」業務費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五六、客家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國外旅費」預算凍結百分之二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五七、客家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四十四)「客庄地方創生移居計畫」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五八、客家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三十八)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五九、客家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四十)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六○、客家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綜合規劃發展工作計畫」預算凍結百分之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六一、客家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四十一)第3目項下「客庄創生及環境營造計畫」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六二、客家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五十一)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六三、客家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第3目客家文化產業發展凍結5,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六四、客家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六五、客家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四十九)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六六、客家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四十六)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六七、客家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四十七)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六八、客家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四十八)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六九、客家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三十九)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七○、客家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五十二)「凍結『客家傳播行銷計畫』項下『業務費』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七一、客家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規劃與營運』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七二、客家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第5目「藝文傳播推展」凍結2,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七三、中央選舉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十五)第2目項下「選務策進」預算凍結2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七四、中央選舉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十四)第2目項下「選務策進」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七五、中央選舉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十一)第2目「選舉業務」預算凍結1/10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七六、中央選舉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四十)第2目「選舉業務」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七七、中央選舉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第2目項下「選務策進」委辦費預算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七八、中央選舉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公投連署人名冊倉儲費用」預算凍結百分之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七九、中央選舉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十二)預算凍結百分之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八○、中央選舉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十三)選舉業務下資訊服務費凍結百分之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八一、中央選舉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四十一)「選舉業務-綜合規劃及選務資訊化」凍結百分之十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八二、中央選舉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第1目「一般行政」預算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八三、中央選舉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第3目「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八四、中央選舉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第2目項下「辦理及督導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八五、中央選舉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第2目「選舉業務」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八六、中央選舉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第2目「選舉業務」項下「選務策進」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八七、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第1目「一般行政」凍結百分之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八八、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第2目「黨產處理業務」項下「調查追徵業務」之「獎補助費」凍結百分之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八九、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第2目「黨產處理業務」項下「調查追徵業務」之「國外旅費」凍結百分之二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九○、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第2目「黨產處理業務」凍結百分之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九一、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路總局及所屬決議()「一般行政」編列49億2,466萬8千元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四九二、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鐵道局決議()「大陸地區旅費」及「國外旅費」合計編列143萬4千元凍結二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四九三、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氣象局決議()「氣象科技研究發展」編列14億2,018萬6千元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四九四、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營業基金」第1節「臺灣鐵路管理局」編列182億0,689萬4千元凍結7億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四九五、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郵電業務規劃及督導」編列839萬7千元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四九六、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氣象局決議()「一般行政」編列5億6,132萬3千元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四九七、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氣象局決議()「業務費」項下「派員出國計畫」編列127萬元凍結二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四九八、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氣象局決議()「委辦費」編列4,598萬9千元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四九九、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運輸研究所決議(十六)「運輸科技應用研究業務」編列8,097萬5千元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五○○、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局及所屬決議()「旅館及民宿之管理與輔導」編列371萬5千元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五○一、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運輸研究所決議()「陸運及港灣設施防災技術研究計畫」編列4,666萬6千元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五○二、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民用航空局決議()派員出國計畫編列24萬6千元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五○三、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氣象局決議()「一般建築及設備」編列1,591萬8千元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五○四、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鐵道局決議()「鐵公路重要交通工程」編列53億8,562萬3千元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五○五、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運輸研究所決議()「一般建築及設備」編列3,469萬9千元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五○六、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運輸研究所決議()「運輸研究業務」編列5,650萬6千元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五○七、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鐵道局決議()「一般行政」編列12億4,683萬7千元凍結1億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五○八、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路總局及所屬決議()「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編列69億2,664萬6千元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五○九、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鐵道局決議(十九)「鐵道業務」編列86萬4千元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五一○、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民用航空局決議()「一般行政」編列4億1,832萬7千元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五一一、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鐵道局決議()「國家鐵道建設與管理」編列2億5,525萬4千元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五一二、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局及所屬決議(四十)「觀光國際事務」編列7,347萬8千元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五一三、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汽車燃料使用費經徵管理」編列7,059萬3千元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五一四、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歲出部分決議()「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編列7,837萬8千元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五一五、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歲出部分決議(三十一)「健全技師、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法制,提升工程產業國際競爭力」編列2,684萬元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五一六、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歲出部分決議(三十)「一般行政-業務費」編列6,808萬元凍結6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五一七、司法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三十九)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五一八、司法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五一九、司法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五二○、司法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8項決議()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五二一、司法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四十三)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五二二、司法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五二三、司法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四十五)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五二四、司法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五二五、司法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0項決議()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五二六、司法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0項決議()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五二七、司法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五二八、銓敘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五二九、銓敘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凍結「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國外旅費」30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五三○、銓敘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凍結「人事法制及銓敘」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五三一、銓敘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凍結「一般建築及設備」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五三二、銓敘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凍結「補助公教人員保險事務經費」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五三三、銓敘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凍結「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管理」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五三四、銓敘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凍結「公務人員退休業務」3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五三五、銓敘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十二)凍結「資訊系統之使用及管理」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五三六、銓敘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十三)凍結「資訊系統之使用及管理」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五三七、銓敘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十四)凍結「資訊系統之使用及管理」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五三八、銓敘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十五)凍結「人事法制及銓敘」5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五三九、銓敘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十六)凍結「人事法制及銓敘」3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五四○、總統府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三)(十四)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五四一、立法院秘書長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決議(二十六)第5目「國會圖書業務」預算凍結4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五四二、中央研究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第2目「一般學術研究及評議」2,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五四三、中央研究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第4目「南部院區」1,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五四四、中央研究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第3目「自然及人文社會科學研究」4,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五四五、中央研究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第5目「非營業特種基金」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五四六、中央研究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五四七、中央研究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第2目「一般學術研究及評議」第2節「學術研究與人才培育」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五四八、中央研究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第2目第2節項下「人才培育及延攬計畫」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五四九、中央研究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第2目第2節項下「學術規劃及交流合作」百分之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五五○、中央研究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第2目第2節項下「跨領域開發及研究設施之改善」中「創新性研究計畫」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五五一、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總處凍結「歲出」預算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五五二、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總處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五五三、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總處有關CPI指數之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五五四、審計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2目項下「中央政府審計工作」中「業務費」之「教育訓練費」預算凍結4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五五五、審計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4目項下「審計業務電腦化系統更新」編列「資訊軟硬體設備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五五六、審計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2目項下「中央政府審計工作」預算凍結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五五七、審計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4目項下「審計業務電腦化系統更新」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五五八、審計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1目項下「人員維持」中「人事費」之「保險」預算凍結4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五五九、審計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2目「中央政府審計」預算凍結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五六○、審計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桃園市審計處第1目項下「辦公事務設備汰換及辦公廳舍整修」之「房屋建築及設備費」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五六一、外交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1目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五六二、外交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五六三、外交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5目項下「駐外技術服務」亞西及非洲地區技術團等經費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五六四、外交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駐外技術服務」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五六五、外交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第2目第1節「外交領事人員訓練」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五六六、外交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第2目「外交領事人員講習」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五六七、外交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6目第1節項下「致遠新村職務輪調宿舍改建」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五六八、外交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5目項下「對國際之關懷救助及重建」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五六九、外交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業務費」之「國外旅費」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五七○、外交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5目項下「駐外技術服務」中「業務費」之「委辦費」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五七一、外交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6目第1節項下「購建駐外機構館官舍」凍結1億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五七二、外交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5目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亞西及非洲司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五七三、外交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第1目「一般行政」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五七四、外交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5目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五七五、外交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2目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委辦費」凍結2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五七六、外交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凍結1,169萬7千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五七七、外交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2目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凍結2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五七八、外交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3目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其他業務租金」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五七九、外交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4目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五八○、外交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2目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委辦費」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五八一、外交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2目項下「製作國情資料」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凍結3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五八二、外交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2目項下「各地區工作會報」中「業務費」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五八三、外交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1目項下「台灣美國事務委員會事務管理」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五八四、外交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2目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凍結1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五八五、外交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5目項下「駐外技術服務」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技術團等經費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五八六、外交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3目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獎補助費」之「對外之捐助」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五八七、外交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4目項下「參與國際組織活動」中「業務費」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五八八、外交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4目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五八九、外交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4目項下「出國訪問」中「業務費」之「國外旅費」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五九○、外交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4目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中「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歐洲司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五九一、外交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4目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五九二、外交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4目項下「訪賓接待」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五九三、外交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領事事務局第2目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五九四、外交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領事事務局第2目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設備及投資」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五九五、外交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4目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學術交流活動」歐洲司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五九六、外交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五九七、外交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領事事務局第2目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設備及投資」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五九八、外交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領事事務局第2目項下「印刷及製作護照」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五九九、外交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領事事務局第2目項下「加強領務服務工作」中「業務費」之「國外旅費」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六○○、外交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領事事務局第2目項下「加強領務服務工作」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六○一、外交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1目項下「檔案處理」凍結146萬7千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六○二、外交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六○三、外交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5目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六○四、外交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5目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中「業務費」之「委辦費」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六○五、外交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3目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六○六、外交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六○七、外交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辦理「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後疫情時期協助拉美及加海友邦經濟復甦暨婦女經濟賦權計畫」凍結4,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六○八、外交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5目項下「對國際之關懷救助及重建」中「獎補助費」之「對外之捐助」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六○九、外交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1目項下「檔案處理」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六一○、外交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4目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學術交流活動」─「北美司」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六一一、外交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5目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亞東太平洋司」預算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六一二、外交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4目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經貿交流活動」─「亞西及非洲司」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六一三、外交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4目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亞東太平洋司」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六一四、外交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4目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北美司」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六一五、外交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六一六、外交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六一七、外交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1目項下「資訊處理」中「設備及投資」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六一八、勞動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綜合規劃業務」預算合併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六一九、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教育部體育署『體育教育推展』項下『辦理全民體育教育』62萬9,000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5會期第6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主席:報告院會,第六二○案以下請一併宣讀,宣讀後均准予備查。請宣讀。

六二○、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國防部函送「執行海空戰力提升計畫一定金額以上採購辦法」案,業經審查完竣,同意備查,請查照案。

六二一、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有關南社為發起關於「共諜案危及台灣國家安全」連署聲明,提出國家安全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等修正建議請願文書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六二二、本院民進黨黨團函送補推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審議會委員審查會」委員名單,請查照案。

質 詢 事 項

甲、行政院答復部分

一、行政院函送蔡委員易餘對「日本福島及周邊食品輸入管制措施及我國因應俄羅斯入侵烏克蘭相關事項專案報告」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行政院函送廖委員婉汝就屏東縣高樹鄉大津觀光景點與設施即將營運,請規劃設站及交通路線供民眾與遊客搭乘,解決交通相關需求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行政院函送張委員育美就加速提升2歲教保服務供應量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行政院函送張委員育美就司法詢問員不足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行政院函送郭委員國文對「日本福島及周邊食品輸入管制措施及我國因應俄羅斯入侵烏克蘭相關事項專案報告」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思銘對「日本福島及周邊食品輸入管制措施及我國因應俄羅斯入侵烏克蘭相關事項專案報告」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毓蘭對「日本福島及周邊食品輸入管制措施及我國因應俄羅斯入侵烏克蘭相關事項專案報告」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八、行政院函送楊委員瓊瓔就建議臨時登記工廠轉特定登記工廠業者可開放申請外籍移工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九、行政院函送楊委員瓊瓔就建議修訂農業天然災害救助額度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行政院函送陳委員亭妃就第10屆第5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乙、本院委員質詢部分

一、本院王委員美惠,針對國民年金之保險,包含老年、生育、身心障礙及死亡四種。按現行法規定每四年調整一次,考量現在面臨通膨危機導致萬物皆漲,四年才調整一次顯然跟不上物價波動,請行政院研議視消費者物價指數成長率,滾動式調整國民年金給付標準,並於二週內提供書面資料予本席辦公室,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本院張委員育美,鑑於事業廢棄物處理費用高漲,而事業廢棄物運到再利用機構產出之粒料產物,中間須經轉手、加工等流程,然有心業者收取廢棄物聲稱要再利用,卻鑽漏洞未處理就非法濫倒,藉此賺取暴利,卻導致全臺多處農地遭污染難以復原,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本院張委員育美,鑑於一般家戶所產生的垃圾可分為資源垃圾、廚餘、一般垃圾等3大類,且依「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第1項規定,一般廢棄物應予分類後,始得交付回收、清除或處理。惟垃圾車收取垃圾時有機器擠壓的過程,曾不時發生民眾將瓦斯罐當成垃圾丟棄,造成壓縮時爆炸的危險事件,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本院張委員育美,鑑於教育部去(110)年底公布110學年度大專全校新生註冊率,在碩博士班部分共有46班招生掛零,其中博士有32班、碩士有14班,博士班比碩士班還多,且包括臺大、清大、陽明交大、成大等頂尖國立大學也都入列。另根據教育部統計資料,國內博士生人數由99學年度高峰之3萬4,178人逐年下降至109學年度2萬8,555人,累計11年來減少5,623人,減幅高達16.5%,顯見博士生短缺問題更形嚴重,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五、本院鍾委員佳濱,鑑於國際減碳趨勢,英國、美國、紐西蘭等國家亦規定企業需透過揭露氣候變遷資訊,以對氣候變遷負起責任。台灣企業界的氣候資訊揭露目前仍處於發展初期,2021年底僅有五家企業自主發布TCFD(氣候變遷相關財務揭露)報告書。為達成政府日前宣布的2050淨零碳排目標,爰請行政院邀集各部會協商參考研議企業揭露氣候變遷資訊的指標綱領,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六、本院鍾委員佳濱,鑑於眾多單身榮民過世多年無人祭拜,甚至被濫葬於私人農地、衍生土地糾紛,隨著土地產權移轉更形成燙手山芋。若能將年代久遠的墳墓遷往公家納骨堂安置,不只可安排法會祭拜,原有墓地也可活絡增加公共空間。爰請行政院退輔會全面清查並妥善規劃安置,讓曾經為國效勞的單身亡故榮民適得其所,讓後人可憑弔慎終追遠,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以上質詢事項,詳見本期質詢事項全文)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對行政院院長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繼續質詢。

對行政院院長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繼續質詢。

主席:今天進行個人質詢,現在進行教育及文化組之質詢。

現在請呂委員玉玲質詢。

呂委員玉玲:(10時54分)院長、部長,現在臺灣的疫情又大爆發了,單日本土確診數不斷攀升,對學校及孩子們來講是一大挑戰。根據教育部到昨天下午3時為止的統計,全臺灣有15個縣市139間學校都停課,現在教育部有沒有掌握到今天會不會傳出又有學生確診?

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答復。

潘部長文忠:(10時55分)跟委員報告,現在整個疫情爆發後,對於此一病毒的特性,指揮中心在這方面大概都有很明確地規劃。

呂委員玉玲:今天會不會再傳出確診?

潘部長文忠:指揮中心應該會說明,因為教育部每天也都有掌握學校疫情的狀況,也隨時和指揮中心保持聯繫,目前為因應這樣的方式,我們會重新再修正防疫及停課標準,並於下禮拜聽取縣市的意見後提出。

呂委員玉玲:院長、部長,因為指揮中心衛福部陳時中部長特別提到,如果這個情形再繼續發生的話,很多學校就要停課,未來可能會認為這種停課的方式太嚴苛了,所以他有沒有和教育部討論鬆綁的情形?不知教育部的態度、立場和作法是什麼?

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因為防疫有全國性的做法,學校當然非常重要,因為學生都會在學校上課,所以我們這兩天會密集會商,尤其……

呂委員玉玲:會不會鬆綁?

潘部長文忠:一定會朝這個方向進行。

呂委員玉玲:如果朝這個方向進行的話,陳部長特別提到會以快篩取代停課,請問你會以什麼方式進行快篩?你們的作法和規劃是什麼?

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因為陳部長提到的部分非常專業,他正在做這方面的規劃,教育部本來就一直跟指揮中心同步在做這方面的……

呂委員玉玲:同步?確診數每天都在攀升,你要快點解決這個問題。很多家長都擔心自己的孩子怎麼辦,但你們現在連做快篩的方式都沒有明確地提出,不知快篩是有確診的學校才要做,還是所有學校都全面要做?還有快篩要怎麼做?這些都要明確提出,並告訴所有的家長,不然家長會非常擔心。因為現在12歲到17歲的孩子有打兩劑疫苗,但12歲以下的卻沒打,像國小、幼兒園、托育中心都沒打,在這樣的情形下,請問我們要怎麼保護這群孩子?家長很擔心,教育部不能不管這些事情。你們還在討論當中,但是不是也要有即刻可以因應的對策和配套?

潘部長文忠:是。

蘇院長貞昌:委員,教育部不是不管,反而是一直在管。然而,因為這次病毒具有傳播快、症狀很輕的特性,我們針對這部分已經有各種方式可以逐步防範,所以請放心,這些我們都做得很好,因為教育部過去就辦過十幾萬人的大考,集中都沒有問題,教育部有這方面的經驗。

呂委員玉玲:院長,我們強調的是12歲以下的孩子,因為12歲以下的孩子沒有打過疫苗,他們也會感染,所以家長很擔心。學校現在要以快篩取代停課,請問整個配套的規劃在哪裡?家長是擔心的,所以你們即刻就要有個作法出來。

蘇院長貞昌:好,會照委員所注意的方面,逐步且清楚地公布所有的指引方法,學校也會配合來做。

呂委員玉玲:要快一點。

蘇院長貞昌:好。

呂委員玉玲:要快一點,家長非常擔心,我們要保護這一群沒有打疫苗的孩子。

蘇院長貞昌:對,應該的。

呂委員玉玲:接下來要請問院長和部長,我們非常努力推動教改二十幾年了,現在在執行或實施的是108課綱,108課綱已執行3年了。院長、部長,依你們瞭解這方面有沒有問題?

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108課綱從規劃到執行其實都是從第一線非常多教育相關,包含老師的共同參與,整個大方向相信各界都瞭解。面對未來,孩子所要面對的挑戰,無法用過去那麼有限的知識……

呂委員玉玲:我們是以善意要給孩子友善的環境,希望教改可以讓孩子多元學習,跳脫出填鴨式的教育,讓他們可以找出自己的興趣,選擇適當的學校、科系去讀。但你知道嗎?採用108課綱的這群孩子,從高一到高三走了3年,他們是把自己當作白老鼠的角色,所以他們有個108課綱的觀察報告,不曉得院長跟部長看到沒有,這是兒少的報告,這個報告是他們親身體驗的,你們看了沒有?

蘇院長貞昌:委員,像這樣的報告很抽象,不知道他在評論哪一個點,因為非常的抽象,也非常的模糊,我……

呂委員玉玲:你說他的評價很模糊,我唸給部長和院長聽,他們的評價是:「一群住在象牙塔的學者們,高談闊論地以自身觀點構想一個無法落實的教育規劃;以及一個不願意負起責任的主管機關,讓學生徒然遭受這種不清不楚、毫無方向的教育;還有一群極盡所能適應新制度,想要緊緊咬住自己美好未來的門票,卻又擔憂自己的前途是否會葬送於雜亂無章的新課綱中的學生們。」教育部是主管機關,你有不負責任嗎?這個教育規劃的方向是否正確呢?

潘部長文忠:一開頭委員都知道,在高中職的現場長期有非常多的聲音,所以當時要決定未來整個課程的落實時,是由256位校長、教務主任一起連署,說我們應該要為孩子只為考試的學習做改變,也就是委員今天所談到的,一開始真的是要做這個調整,所以並不是只有少數象牙塔的專家學者。這一波我想委員在地方……

呂委員玉玲:他們有五大訴求,你有看到嗎?不是專家學者,是他們這三年的親身體驗,在跌跌撞撞、迷惘中找尋出來的,這五大訴求提到:要弭平課本與考試程度鴻溝、拒絕學習歷程軍備競賽、正視城鄉與資源落差、直面教育現場執行問題、確立教育改革方向。

院長、部長,如果108課綱像他們所講的,他們不清不楚,你們是不是應該多加宣傳?不要說因為是新的政策需要時間,只要有給他時間,他就可以適應。已經三年了,難道他們沒有適應嗎?108課綱最主要就是要減輕這些孩子們學業的壓力,然而現在很多的統計顯示,學習中的孩子們晚上都要熬夜,所以我們才把早自修取消,要給他們多一點的休息時間。但是這個108課綱他們要準備學習歷程檔案,他們要用自己的時間,課業都這麼重了,只好利用自己在家的時間,所以壓力重、課業也重,在迷惘中去做軍備競賽讓他們感覺非常辛苦。

部長,可不可以盤整一下108課綱,做一個調整修正?不要說是專家學者,他們沒有親身去準備,也許有落差存在,更多的是偏鄉的問題,當他們要準備資料時,像今年監察院就有提出報告,當疫情的發生的時候,要遠距教學,但偏鄉沒有網路、沒有平板、沒有電腦,沒有辦法做遠距教學,這些都是教育部要即刻去協助他們的。有資源、有錢的家長可以去找補習班,可以外包,部長你知道現在為了做學習歷程檔案,新創立一個產業是學習歷程檔案的製造業嗎?這不只是補習班或是公立大學公開開授學習歷程檔案的課程。我們怎麼會沒有辦法找出讓孩子們能夠公平競爭,減輕學業壓力的作法呢?

潘部長文忠:從委員今天一開始的質詢可知,委員也瞭解孩子不能只是為了考試,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學習上,委員也認同這樣的方向,108課綱在規劃上也是朝向讓孩子有機會在學的過程當中瞭解更多,包含讓他能夠實際上去參與。委員剛才提到了一點,現在非常多是讓他在上課的過程中去做這些學習,並不是一直要他去參加各種外頭的活動,各高中職、大學也都在提醒這件事……

呂委員玉玲:學習歷程檔案是要記錄他們學習的過程,啟發他們的興趣,這個只是輔導他們在大學選科系的時候找到自己真正的興趣,但是現在已經作為評分的標準,部長你到底有沒有瞭解?所以家長才說這變成軍備競賽。

潘部長文忠:過去在甄選時,備審的資料也是要讓學生做準備,現在只是在他三年學習的過程當中,經過他的整理,也得到任課老師的確認,這個對大學的入學更真實,才不會落入委員所講的請外面代工。大學老師很清楚,如果孩子在面試的過程一問三不知,這個是假的資料,這是過去經常發生的事情。

呂委員玉玲:部長,今天提出來的問題,你看到這一群高三學生親身體驗的感受,他們是發出怒吼,請院長、部長多聽一點聲音,這是孩子的聲音跟意見,請你們盤整一下,如果需要做修正的地方,你們趕快修正。

潘部長文忠:這一定。

呂委員玉玲:我們是要幫忙孩子順利地學習,減輕課業的壓力,現在做成這樣不清不楚,讓他們在迷惘之中,我們就應該給他們正確的教育方向。

潘部長文忠:如果有來自學生、老師的具體意見,教育部一定會去蒐集,委員也知道,當時108課綱我們有很多場次是直接到地方上跟家長有很多的對話,我想這個過程……

呂委員玉玲:本席今天是善意的提出來,希望你們去重視孩子們的聲音。

潘部長文忠:謝謝委員。

呂委員玉玲:我們都為了孩子們的參政權來努力,難道不能為了他的受教權、教育權來努力嗎?所以不要再執意自己的想法,聽他們的意見、聽他們的聲音,好不好?

潘部長文忠:好,謝謝委員。

呂委員玉玲:接下來我要再請教,考試院在去年11月29日將有關於公務人員服務法的修正草案送進立法院,上個禮拜已經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進行審查,要開放公務人員兼職的規定,明定公務人員可以在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從事公益或非經常性、持續性的工作,以不影響本職為主。我想請問院長,您是支持還是反對?你是主管機關,你也是大家長。

潘部長文忠:關於代理、代課教師兼職的部分,基本上只要他是在聘期間,如果代課的老師有得到服務機關的同意,因為公務人員也是一樣,之後他可以進行相關的兼職工作,但前提是他必須要得到服務機關同意,因為服務機關會看他到底兼什麼職,例如他去補習班兼課,這就不宜,但是如果得到學校的認可,他的兼職不會妨害到他教學的本質,基本上是可以的。

呂委員玉玲:因為公務人員的部分跟教師是不一樣的,我剛剛講的是公務人員服務法的修正,院長你是支持還是反對?因為還在審查嘛!

蘇院長貞昌:這個部長有說明……

呂委員玉玲:我是問公務人員,部長已經跳到後面去了。

潘部長文忠:我是針對委員的關心,特別跟委員報告。

呂委員玉玲:院長,你是支持還是反對?

蘇院長貞昌:剛剛部長有跟你說明。

呂委員玉玲:所以就是在法定的工作時間以外,非固定性、非持續性的工作,最重要的是不影響本職……

潘部長文忠:對,但是他一定要得到服務機關的同意。

呂委員玉玲:但是現在桃園有一個家長團體,他們長期關心教師的權益,全教產總工會之前在3月19日開了一個記者會,教育部有參加,教育部是同意的。他們特別提到,因為他們是代理老師,代理老師跟一般正職老師的薪水不一樣,包括年資都沒有累積。

潘部長文忠:大概是八成。

呂委員玉玲:薪水比較低,他們需要去兼職,增加收入來養家活口,所以這也是人之常情,只要代理老師沒有兼行政工作,這個代理老師就可以兼職,尤其是寒暑假的時候,他沒有聘約,沒有聘約就沒有薪水,那要如何照顧家庭,所以他必須要增加收入。針對代理老師是不是同意他們可以兼職?

潘部長文忠:我剛才跟委員補充報告的意思,就是如果在受聘期間,寒暑假沒有受聘,當然……

呂委員玉玲:可是,部長,你們這邊答應要學校同意,在學校同意的情況下,學校問教育局、教育局問中央,現在中央就在這裡,是不是可以明示、函釋給學校?

潘部長文忠:委員,我們本來就有一個辦法,我們可以把這個辦法再讓學校瞭解,但是任何一個人受聘於機關學校,得到機關首長的同意,那是連公務員都應該要這樣子。

呂委員玉玲:可是,你如果能夠有一個明示的函出去的話,他們才有一個依循可以……

潘部長文忠:我們把這個原則處理一下,……

呂委員玉玲:你就說同意要函釋給他們,好不好?謝謝。

潘部長文忠:謝謝。

主席:謝謝呂委員。接下來請林委員奕華質詢。

林委員奕華:(11時11分)首先我要謝謝院長有聽到本席跟國民黨黨團的呼籲,就是關於學貸能夠免予升息,以及我們在青年的首購有所謂的減半升息,讓我們的青年能夠比較不要受到通膨跟以及央行升息的影響。不過,在這裡我還是要請院長再注意一個部分,因為在居住正義的議題上,我建議對於首購族也能夠給予減半升息。對於有二屋、多屋者,你可以用重稅、重利的政策,才能讓我們的房子未來是真的為了居住,而不是用來避稅或炒房、投資,所以這一點就麻煩院長,能夠再對首購族做相關的考量。

今天我們就先回到教文的質詢部分,剛才我聽到你們回答呂玉玲委員的部分,但是部長應該知道,在本週三我們在教文委員會就一直關心關於防疫相關部分,當時你就說會滾動式檢討,至今已過了兩天,今天已經有139所學校停課,我們有把全部不同學程的校數分別是多少羅列出來,請問一下院長,到底我們還要等多久?我們所謂的滾動式滾動到哪裡了?哪時候才會宣布?所謂下個禮拜,從禮拜一到禮拜五都是下禮拜啊!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蘇院長貞昌:(11時12分)因為疫情隨時在變化,我們緊盯著,因為現在都是輕症,所以相關的這些會朝這個方向來調整。

林委員奕華:院長,就是說疫情一直在變化,所以我就說病毒也不會週休二日,病毒不會週休二日沒有錯吧?

蘇院長貞昌:對。

林委員奕華:我們的決策永遠都慢於病毒的速度,現在都已經知道是這樣了啊!但你說可能要來討論了,那就趕快討論啊!

蘇院長貞昌:不是討論而已,是天天討論,有時候一天還好幾次。像指揮中心也常常在週休二日開記者會,大家都知道。

林委員奕華:今天有家長跟我陳情說,學校通知每個小學生要帶個大袋子到學校去,你知道這要做什麼嗎?隨時可能要停課,要把課本裝到大袋子,再帶回家,不禁讓人質疑這是要逃難嗎?所以本席才問你,到底我們的決策是什麼?能不能快一點?還有,我也建議衛福部除了找教育部之外,還要找地方政府一起討論,而且請不要分藍綠,可以嗎?

潘部長文忠:委員,關於找地方政府,那天報告後其實我也非常快速地跟指揮中心在討論,也在蒐集地方政府的意見,因為地方政府處於第一線,也提供很好的意見,所以我們會儘快的彙整之後來公布給……

林委員奕華:我相信他們也很樂意,不要說週休二日,現在趕快蒐集意見,趕快做……

潘部長文忠:有,委員也知道教育部與各縣市教育局處這兩年多來非常緊密,大家都是持同樣的態度與立場,只要達成共識,就趕快執行,所以今年這兩年的校園防疫上,其實中央跟地方一起很努力……

林委員奕華:是一起努力,現在就因為說可能會鬆綁,但是到底要怎麼鬆綁,家長也會擔憂,加上剛才本席有聽到,也謝謝院長願意採納,的確我們在觀察,希望不同的學程要有不同的考量,因為終究國中以下的國小幼兒園學生是沒有打疫苗的。我們也看到報導指出,有打疫苗者確實輕症會比較多,所以對國小幼兒園要怎麼樣來做一個防護?以及如果鬆綁之後,如何確定校園不會造成大幅度地群聚感染?我們要如何來做相關的管控,這些都必須要做配套,請問,大概什麼時候會有答案?

蘇院長貞昌:委員的意思就是說希望快一點。

林委員奕華:對啊!要快一點。否則昨天就已經有139所學校停課了。

蘇院長貞昌:是,也應該要這樣。

林委員奕華:而且地方的作法也不同。還有,大家知道高中的部分會有所謂的共同生活就學圈,所以若有可能的話,我們也希望給地方一些彈性,以高中來講,像雙北跟基隆就是一個考區,而其停課方式是否能夠趨近於一樣?像這些我都建議在討論的時候可以提出來,包括像剛剛講的學程之外,還有它的共同就學生活圈,我覺得這些都可以做比較緊密、相關的討論。院長跟部長可以答應嗎?

蘇院長貞昌:我覺得這個部分本來就應該這樣做,這方面也都應該加入這一些……

林委員奕華:就像我們剛剛講到央行升息,沒講的話,你也沒有差異化,所以這個應該要有差異化。

再來我要請問一下,其實指揮官也說了,我們都知道疫情到6月都不可能會停嘛!所以請問院長,我們防疫的相關特別條例會不會再度延長?

蘇院長貞昌:因為疫情不會停,所以大概會往延長的方向來走。

林委員奕華:所以我們的特別條例會往延長的方向來走?

蘇院長貞昌:因為還在疫情當中。

林委員奕華:所以,如果條例延長的話,還會再辦追加預算嗎?

蘇院長貞昌:現在會整體再盤,目前應該會往這方面走。至於會不會追加,我們會整個再盤。

林委員奕華:再者,因為像現在的輕症者快速增加,所以像防疫的補償等等,如果特別條例延長的話,就代表這些補償會繼續,對不對?包括說一些可能影響比較大的產業,相對的,經濟上可能還是會受到一些影響,那部分你們都會一起做考量嗎?

蘇院長貞昌:因為現在是4月,本來期限是到6月,看起來疫情不會這麼快結束,還是繼續在走,相關的這些都會整個來盤。

林委員奕華:但是剛才你回答說特別條例應該是傾向會再延。

蘇院長貞昌:對,因為看起來疫情在6月以前不會全部嘎然停止,不會!疫情仍繼續在走,不過因應變化,相關的部分都會整個來盤。

林委員奕華:院長,我還是要提醒,這現在已經舉債8,400億元,如果說還要再編預算,我們真的希望錢要用在刀口上。

蘇院長貞昌:當然。

林委員奕華:這個部分我覺得也必須要為未來子孫做相關的思考。

最後本席要問一個班班有冷氣的問題,院長說過今年兒童節最好的禮物就是班班有冷氣,其實你知道嗎?部長應該也很清楚,在您做決策之前,包括我及好幾位跨黨派的委員早就主張班班有冷氣,還主張說電費要由中央來做補貼,當時的教育部都告訴我們說,就算裝了冷氣,地方也沒有錢,所以一直都是比較抗拒,在此還是要公開感謝您的金孫,可說是最後臨門一腳,讓這個決策得以確定。

我還是要請問一下,在高中的部分,請院長看一下,政府的班班有冷氣、包括電力改善政策是連高中職都包括在裡面,請問院長,班班有冷氣部分是包括高中職,但是在電費補貼的部分又把高中職排除?為什麼?院長可以回答一下嗎?既然班班有冷氣,高中職也裝了,難道高中職學生就沒有吹冷氣的權利嗎?還是他們就是得自己付錢?我知道部長一定跟你打pass說:因為那是義務教育,對不對?雖然你們戴著口罩,但院長的回答一定是如此。但我們是十二年國教,我就說大家幾乎要念都念啊!而且我要再次強調,班班有冷氣的部分既然是做到高中職,那為什麼電費補貼又把高中職排除?院長,你可以說一個道理給我們聽嗎?

蘇院長貞昌:這就是好人難做的原因,因為我們在裝的時候,其實有八成以上的高中職都有冷氣了,但我們就是儘量幫忙一些學校,也一次裝了。至於電費部分,電費的優待從來都是算到國中小,並沒有包含高中職在內,都是算到國中小,沒有算高中職。

林委員奕華:學校都一樣啊!但優惠電價一樣只到國中。

蘇院長貞昌:對、對、對。

林委員奕華:高中沒有優惠電價還要自己付錢,所以我覺得,既然我們講十二年國教,但這就是講假的!講假的!你就讓高中生一定要負擔那麼大。我請問院長,班班有冷氣的狀況下,完全中學怎麼辦?完全中學有國中、有高中,你給的錢不夠多的狀況之下,以臺北市為例,如果錢不夠就由學校自己的場地開放或各方面都是要學校自己出錢,請問完全中學有國中、有高中,學校收進來的錢為什麼國中可以免費吹?高中學生就要交錢?你可以告訴我道理是什麼嗎?一樣是到專科教室,國中生就不用付錢,高中生就要付錢,你認為在完全中學這個道理是什麼?你給的電費不夠,所以要花學校的錢,為什麼要花學校的錢時,國中學生就不用繳錢,高中學生需要繳錢?院長,請問道理是什麼?你可以告訴我嗎?或者你跟家長們說說這個道理是什麼嗎?

蘇院長貞昌:前一段委員才在感謝,其實幾十年來沒有辦法做到班班有冷氣,我們用盡努力把它完成,這是第一步,現在連電費、修繕費也都幫忙,就是針對國中、小,委員當然希望統統連高中都有,未來可能連大學也都有。

林委員奕華:大學裡面有裝啊!我剛剛講的是高中職有裝了,因為班班有冷氣是同一個政策,為什麼提到電費卻有不同待遇?我剛剛講到我們有一堆完全中學,這不是造成家長們的對立嗎?

蘇院長貞昌:不會啦!不會對立。

林委員奕華:我跟您報告,我現在的問題都是家長或學校端跟我反映的問題,我才會拿出來質詢,好不好?

蘇院長貞昌:好,接到了、聽到了。

林委員奕華:我沒有一定要您現在給我答案,但是我只是提出這樣的矛盾,請行政院您這邊再來統一做一些討論。

蘇院長貞昌:好。

林委員奕華:包括現在有關於我們只給四個月:即5、6、9、10月,你知道以臺北市為例,下個禮拜五天有三天最高溫會超過28度,其實3月就有氣溫是超過的,所以請問一下,我知道部長要講說熱了就可以開,對不對?

潘部長文忠:委員,我們的注意事項就是這樣。

林委員奕華:因為你的指引是寫5、6、9、10。

潘部長文忠:跟報告委員,我們要補助一定要有一個計算的基準,所以用5、6、9、10是一個計算基準來補助。因為委員最關心、最怕直轄市到時候沒有補助到,這件事委員當時也在反映,確確實實都會算到。這當中,我也跟委員報告,在一個彈性之下,我們有外加20%,就是讓學校在運用上除了要考量節能,但真的熱了也能夠使用,包括普通教室和專科教室同時在上課。所以這一次也謝謝院長支持,除了照標準計算,還有外加20%。

林委員奕華:當然我還是要謝謝你們有答應,但是我今天還是要反映,因為只算四個月而已,可是學校包括其屋頂因為日曬的狀況,有時候溫度就變得很高,再加上現在全球氣候暖化,事實上也不是這四個月在熱。還有一個有點細的因素,我要反映一下,院長,你是用1度2.82元來算,但是大型學校基本上1度電費遠遠超過2.82元。以今年來講,我覺得就觀察一年,可是現在學校的反映是因為院長說電費中央來出,但跟院長報告,這可能不夠,就是我剛剛講的四個月,還有大小型學校的電費算出來是不一樣的,還有一個是算班級數的部分,但是這時候我要幫特教生請命。

你們有算到集中式特教班,但是沒有算到會抽離出來上課的資源班,像臺北市可能一個學校的資源班就有六班、七班這麼多,結果他們都沒有算在裡面,這些都是我們在討論的時候,我覺得可以更細緻的,包括我剛剛講的特教生權益是否都能夠含括進來,所以是不是請院長讓部長也跟地方政府在這次補助之後可以再來檢討一下,到底怎麼樣的補助可以讓地方更到位?否則,當然現在很好,都不讓家長出錢,但如果地方錢不夠,最後還是用到學校的錢,而學校的錢本來是做某個教育用途,卻變成要去付電費,就排擠到原來要用的教育用途,所以院長是不是可以答應這一次run完之後,可以再檢視一下地方上的實際用電狀況,可以嗎?

蘇院長貞昌:很謝謝委員這樣的質詢,非常好,一方面肯定有做事的同仁和做法,而且另外一方面也將一些更應該要注意的部分提出來指教,我們再來請執行的單位現在開始做,碰到這些委員認為還有待加強改善的問題,讓我們整個盤點,再來看怎樣做讓大家更滿意。謝謝委員,我覺得委員提出哪一些方面我們確實還沒有做得很好,多一點溝通,看要從哪些方面……

林委員奕華:因為我們是把基層的反映講出來,大家都知道,部長也待過地方。

蘇院長貞昌:這就是民意反映。

林委員奕華:對,這是民意反映。我覺得就是不要排擠到原來學校要使用的預算。

主席:接下來沈委員發惠、賴委員品妤之質詢均以書面提出,請行政院以書面答復,並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委員沈發惠書面質詢:

目前位於新北市汐止區約19公頃之看守所預定地,從79年開始由法務部啟動,從選址、行政院核准撥用及相關基礎工程施工等,但隨著都市發展,汐止已是都市核心區域,當時規劃已不合時宜,根本不適合興建監獄或看守所,終於110年3月經行政院會議決議後,正式由法務部移交國有財產署接管。

為讓這塊用地能發揮最大的活化,爭取朝向運動項目及其他利於市民等方向提供汐止人使用,因此,從110年9月起,本席構想與提出於該用地設置國家運動園區北部基地(國家運動科學中心),後續於同年10月29日向行政院蘇院長總質詢時,亦提出國家運動科學中心的構想,期盼藉由中心的成立,除培育國家更優秀體育選手,提升在競技場上的實力外,亦可帶動汐止市民整體運動風氣。

蔡英文總統於110年8月6日特別提到要強化運動科學團隊對選手的支援,同年11月30日行政院長蘇院長出席「台灣運動x科技產業策略會議」開幕式,也表示隨著科技發達,國內運動領域已多藉助科技輔助及大數據記錄等方式訓練選手,並取得相當成效。此外,從本屆東京奧運我國各項競賽成績來看,各界開始注意到運動科學的重要性,目前日本、韓國、英國等國皆設立國家級運動科學中心,整合國內各領域專家,系統性地運用科學協助選手;相較之下,我國跟其他國家相比還是不足,故運動科學應要長期規劃,培育出更多優秀運動選手。

綜上,查有關國家運動園區北部基地(國家運動科學中心)目前規劃與評估情況,教育部體育署迄今僅提出簡單幾頁的說明資料,尚未提出一份完整可行性評估報告。其實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於汐止,不僅可提升汐止各項體育運動風氣,例如,棒球、壘球等項目,亦可讓汐止科技、醫療等相關產業獲得發展與升級。因此,要求日後教育部應要提出一份完整的可行性評估報告,俾後續朝向設置國家運動園區北部基地(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辦理,另期許行政院對該用地的活化方向,應考量適合汐止市民之需求性、使用性及方便性等前提,積極規劃、辦理。

另外,有關於古蹟及歷史建築的防災問題,鑒於台灣獨特的歷史脈絡,有許多重要文化資產,為推動保存這些文化資產,政府近年來增加相關預算,由105年的新台幣13億元增至109年53億元,足足成長4倍。

有關古蹟、歷史建築防災分別為緊急應變計畫與因應計畫,緊急應變計畫是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23條及古蹟管理維護辦法第1條規定辦理,因應計畫則是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26條及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建築管理土地使用消防安全處理辦法第1條規定辦理。兩者主要的差異性在於:緊急應變計畫係古蹟、歷史建築指定登錄後,主管機關輔導所有人於管理維護計畫中提出防災整備事項;而因應計畫則係配合修復再利用工程,在文資價值優先保存原則下,檢討建築管理、消防及結構安全等項目,進一步提升文資防災能力。

查目前各縣市古蹟與歷史建築物統計,110年10月止古蹟994處、歷史建築1630處,合計2624處,其中各縣市已完成防災計畫及緊急應變計畫1927處,占古蹟與歷史建築物合計為73%。然而相較之下,因應計畫數量僅有532處,占古蹟與歷史建築物比例僅20%左右。

108年4月15日巴黎聖母院大火,引起世界對古蹟防火安全之重視,內政部消防署與文化部亦於同年4月22日強調保存台灣古蹟建築的文化資產價值,與提升古蹟防火措施的改善。其中,文化部爰訂有「有形文化資產防災守護方案」,針對文化資產自然災害與人為災害等致災特性,規劃防災整備、科技整合及文資守護網絡等三面向守護工作;內政部消防署亦依前開方案與文化部共同合作,就預防火災、災害搶救及橫向合作等,規劃及執行古蹟文化資產防火及搶救機制。

對於目前各縣市古蹟與歷史建築物已完成防災計畫及緊急應變計畫及因應計畫比例不足等問題,請行政院加強督促文化部與內政部提升各項古蹟與歷史建築物緊急應變與因應計畫建置完成數,並於3個月內提出落實我國古蹟與歷史建築物防災管理、災害搶救應變及因應計畫之完善執行規劃報告。

委員賴品妤書面質詢:

一、主旨:有關本席第十屆第五會期對行政院長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質詢,於四月八日提出之教育及文化組質詢內容如下,敬請 查照見復。

二、質詢內容:

案由一:「汐止原法務部用地活化為運動園區」乙案之進度

為回應地方民眾之期盼、滿足體育界長年之需求,本席自2021年09月起,便積極爭取「汐止白匏段原法務部用地活化為運動園區」乙案;本席並於2021年10月13日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教育部業務報告中,獲得教育部潘部長文忠允諾將盡量朝本席倡議之方向進行,而後於同年11月02日行政院長施政總質詢中向蘇院長貞昌爭取,承蒙蘇院長於當時表達肯定並承諾將擇日親自會勘。

本席辦公室於後積極追蹤本案;查,行政院李秘書長孟諺於2021年11月17日亦邀集相關機關研議,並責成教育部體育署成立專案小組評估該案,而體育署後於2022年02月14日召開「汐止看守所預定地改為運動園區研商會議」,本席亦指派助理與會發表訴求。同時,內政部營建署因財政部國產署調查該地使用意願,故亦於同年02月24日召開「興設社會住宅研商會議」,擬納入體育署之需求並提出該地興設社會住宅初擬構想。

然,教育部體育署目前之預擬方案與本席之訴求有極大落差,且該署曾多次承諾將於今年度三月中向本席提出委外進行評估之報告,惟遲未答覆;經本辦於3月31日主動洽詢,該署聲稱:『於2022年3月21日研擬初步規劃函送營建署納入整合規劃辦理,後續待行政院秘書長確認政策方向。』

該署態度顯性消極且未主動向本辦公室說明,又以,相關規劃方案避重就輕,全然未回應本席與立法委員沈發惠之共同爭取,此舉對台灣體育長遠發展恐未有正面幫助,令人深感遺憾。

本席深知執政黨政府以及蘇院長對於我國體育發展長期有諸多協助,並亦積極關切;為真正協助新興亞奧運競技項目之發展、擘劃我國運動科學之未來規劃,敬請 蘇院長及行政院相關長官研議、採納以下建議:

1.自即日起計算於二週內,敬請 貴院說明對本案之明確政策態度。

2.自即日起計算於一個半月內,敬請 蘇院長於百忙之中撥冗排定該地之會勘,並進行政策宣布。

3.自即日起計算於一個月內,敬請 貴院責成相關單位提出「台灣新興亞奧運項目場地規劃及項目發展計畫」書面報告,並派員說明。

案由二:台灣運動科學能量盤點及未來規劃

本席併同「汐止原法務部用地活化為運動園區」乙案,長期積極關心台灣運動科學之能量,並積極呼籲「國家級運動科學中心」之設立;而在本席及多位委員之爭取之下,教育部體育署將於今年度擴編國家運動訓練中心運動科學處之人力編制,惟該作為僅為對體育發展最基本之回應。

查,目前台灣用以競技體育面之運動科學工作,大多仰賴國訓中心的運動科學處,以及因應黃金計畫、亞奧運競賽時會聘請專家學者籌組運動科學小組,但受限於組織架構和資源仍有極限,且高比例僅是針對選手的輔助、支援層面,非像他國具有高比例研究性質人員。甚者,運動科學橫跨生理學、力學、心理諮商、醫療、營養學等各專業學門,需仰賴高度專業之分工,台灣單倚靠目前人力,面對運動科學長期發展恐無法負荷。

為台灣體育發展大計,相關單位允宜研謀改善,敬請 蘇院長及行政院相關長官研議、採納以下建議:

1.自即日起計算於一個月內,敬請 貴院責成相關單位提出「各國運動科學現況之比較及台灣運科未來規劃」書面報告,並派員說明。

2.自即日起計算於一週內,敬請 貴院責成相關單位提出「國家級運動科學中心籌設研商會議」之期程說明及會議相關規劃。

3.自即日起計算於二個月內,敬請 貴院責成相關單位召開「國家級運動科學中心籌設研商會議第一次會議」,並提出初步政策方向。

備註:以上所稱「研商會議」,會議組織層級應有一定之高度。

本席要求比較各國運動科學能量,非要我國一昧模仿,而是要就世界各國之經驗學習、提出符合台灣體育界之運動科學模式;另,對於國家級運動科學中心的規劃,政府一定要跨出第一步,才能追上世界的腳步,推廣全民體育之風氣、協助競技體育之發展、促進相關產業之興盛,邁向台灣體育發展新元年。

主席:請王委員婉諭質詢。

王委員婉諭:(11時26分)院長您好。相信您知道我非常重視兒童的權益以及兒童的發展,我們也聽聞說您是一個好爸爸、好阿公,其實很願意來照顧孩子及孫子,我們想請教,在你的教養過程當中,你怎麼看待這些行為的發生,我們先針對這幾個狀況來做快問快答的連連看。第一個部分是在嘉義的某個國小,學生參加桌球比賽沒有進入前三名,老師要他鴨子走路繞教室兩圈,並開合跳而導致學童雙腳疼痛難耐,險遭截肢,請問您認為是屬於右邊這幾個行為的哪一項?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蘇院長貞昌:(11時27分)委員好。左邊這個都不應該的。

王委員婉諭:所以是屬於霸凌?屬於體罰?還是屬於不當管教?違反正向管教?又或者只是因為班級經營失當?我們先從第一項來做討論,鴨子走路險遭截肢,您認為是屬於哪一個部分?

蘇院長貞昌:做老師的如果這樣做都不應該。

王委員婉諭:是,但我們想請教是屬於哪一個定義?

蘇院長貞昌:定義上叫什麼定義……

王委員婉諭:算不算體罰?算不算霸凌?

蘇院長貞昌:定義這些名詞的適用上,比如拿來打或等等行為都不應該。

王委員婉諭:是不應該,但是屬於哪一項?我們其實是要討論到底哪一項算比較嚴謹的定義,而不是只有輕微說不可以,但是卻沒有相對應的作為。我們想請教,第一個部分,您認為鴨子走路繞教室兩圈、開合跳導致雙腿疼痛難耐,險遭截肢,屬不屬於體罰?屬不屬於霸凌?

蘇院長貞昌:這都不應該。

王委員婉諭:院長沒辦法回答,接下來請問小四的學生長期以來,教練常常都會……

蘇院長貞昌:也都是,幾乎都是。

王委員婉諭:都是體罰嗎?

蘇院長貞昌:不是,體罰應該是老師罰學生幹什麼等等……

王委員婉諭:所以這幾個是不是處罰?

蘇院長貞昌:處罰?做老師也不應該這樣子。

王委員婉諭:第一個部分是拿浮板對著學生的頭砸下去。

蘇院長貞昌:處罰也不應該這樣。

王委員婉諭:所以您認為這些都是體罰項目?第三個部分是老師威脅學生說:「你再不過來、再不吃飯,我就揍你」,甚至「趴」一聲就把濕抹布朝學生身上丟去,告訴他:「濕了吧!你現在覺得很涼快吧!」。第四個部分是有一位學生不願意從學務處回到教室,老師從一樓把學生拖行到三樓教室裡。第五個部分是有關特教班的學生,老師在調查報告中也承認他有打學生並且灌學生喝辣椒水,你認為這幾個項目屬不屬於體罰?屬不屬於霸凌?還是只是一時班級管理失當?

潘部長文忠:我來跟委員報告,因為委員很關心……

王委員婉諭:部長,其實我知道你之前回答不出來,所以我今天想要請教院長,在院長的經驗中,他認為是哪一個部分?

潘部長文忠:是,委員,應該這樣講,這一些都是……

王委員婉諭:部長,我希望能夠由院長回答,不好意思,可以請部長尊重我的質詢嗎?我希望由院長發言。

蘇院長貞昌:好,沒有關係!委員如果要我回答,我覺得這些都不應該啦!如果要我連連看是哪一個定義等等,例如老師罰學生打到快要失明,哪有這樣打學生的老師?打就不應該了,還打到快失明……

王委員婉諭:所以你認為第二個部分屬於體罰。

蘇院長貞昌:還有說什麼「我要揍到你哭」,不應該是這樣啊!

王委員婉諭:算不算威權下的霸凌?算不算是因為老師利用其威權進行霸凌的行為?

蘇院長貞昌:對,這也是啊!而且這也都是不當管教。

王委員婉諭:但我們實際上看到調查結果的報告,全部都不屬於體罰也不屬於霸凌,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情況,而導致我們認為老師的狀況,其實是可以接受或是相對輕微的?以這幾個樣態,我個人覺得非常地心痛,也非常地嚴重,但我們卻認為它可能是一個非屬輕微的不當管教,又或者只是違反正向管教的原則,我覺得這些定義,其實會讓這些家長們及學生們非常難以接受。

依照教育部的「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辦法注意事項」,體罰的定義會有三項必要條件:第一個是基於處罰目的;第二個是施以強制力,要求他做特定的動作;第三個是使身體客觀上受到傷害。剛剛簡報中的幾個例子在身體上受到傷害,有幾個是非常明顯的,但是為什麼這幾案都認為不屬於體罰?是因為老師們的說法,它不是基於處罰目的,像老師拿浮板打到學生的頭,只是因為要提醒學生而已;鴨子走路是一種訓練,這些其實都沒有處罰意圖,所以不屬於體罰的範圍之內。這樣的現象大家看起來會覺得非常荒謬,所以你們到底對於處罰或體罰的定義是什麼?難道只是因為老師發自內心覺得這只是一個善意的提醒,我們就覺得它不是體罰、不是霸凌嗎?我相信灌辣椒水或是賞巴掌的動作,發生在公共場合、發生在現在,你一定會覺得這屬於公然侮辱罪,為什麼發生在教室裡面,我們卻用教育的框架告訴他,這是屬於管教範圍內?

蘇院長貞昌:這個也不是教育啊!這哪裡是教育,也不必玩什麼文字遊戲,或者是把它定義解釋,不要用這個……

王委員婉諭:是,院長說得很好,我覺得不應該玩文字遊戲,其實這些都屬於……

蘇院長貞昌:反正都不應該發生。

王委員婉諭:所以我們認為這都是屬於不適任教師的範圍內,我們也認為對於體罰的定義應該要好好地說明清楚,或者是針對這些事件的發生,教育部有沒有責任出來澄清,或出來表達教育部的立場?

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每一個個案本來就應該要做更深入地瞭解,當然對委員一直關心的部分,我要特別說明,縣市政府對於所屬學校也應該要有督導的責任,但如委員所說的,這些處置如果讓家長、各方面有非常多的疑義,教育部國教署依往例也一定會再做更深入複核,不會說學校只是單純……

王委員婉諭:部長,這幾個案例,我們都曾經跟教育部質詢過,也希望國教署或教育部能夠表達你們對於學生家長的立場,遲遲到現在都還沒有收到一個正式回覆。

潘部長文忠:委員,教育部如果有成立專案小組處理,也會深入地進行查核,因為這個大概……

王委員婉諭:是,部長都承諾過,請問什麼時候能夠告訴大家,你認為這些老師的狀況只是經營管理的失當而已嗎?

潘部長文忠:在深入調查後,我想再做最後評斷會是比較客觀的。

王委員婉諭:什麼時候可以告訴我們這樣的答案?或者是不是應該要來說明,你認為地方縣市的調查及評估結果,是否屬於你們可以接受和認同的範圍內?這幾案我們已經質詢過很多次了,但是一直在調查當中。請問學生什麼時候可以知道,他們受到這樣的對待是不是屬於管教之內的責任?你們要調查多久?你們要什麼時候告訴全國的家長及學生,他們受到這樣的對待屬於你們認為不在體罰的範圍內,又或者這是屬於體罰的範圍內?老師應該接受相對應的輔導辦法,以及不適任教師的評估?

潘部長文忠:沒有,委員今天是把這幾案統整做一個說明,對於每個個案發生的時間點,當時如果縣市在處理上有不當的部分,教育部也會成立專案小組處理,對於個別的……

王委員婉諭:有些案子已經發生一、兩年以上了,請問你們的調查結果需要等到學生長成成人之後嗎?還是需要多久,你們才可以調查完畢,並且告訴學生們、家長們及全國人民,我們對於幼教及兒童的教養態度是什麼?我認為地方政府當然有其職責,但地方政府連出現這樣的情況都不認定為體罰,也不認定為霸凌的情況下,難道教育部作為中央主管機關沒有必要說明你們對於學生的態度嗎?

潘部長文忠:委員如果要,就應該要全盤瞭解,否則……

王委員婉諭:是!多久?什麼時候?

潘部長文忠:委員所講的每個個案並不能確定發生在哪一個時間,只要委員有提出來,國教署……

王委員婉諭:所以未來發生類似的情況,教育部是不是能承諾在3個月之內完成調查,並且向全國進行說明。

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也不要完全弱化地方政府該有的責任啦!

王委員婉諭:現在這些情況就是他們完全不認為是體罰,也不認為是霸凌。

潘部長文忠:是,如果地方政府不作為,教育部一定會做適法性上的監督。

王委員婉諭:部長,你認為是否在這些事情發生之後,假設有疑慮的情況下,教育部有責任應該要出來說明和澄清?

潘部長文忠:教育部應該做進一步的調查。

王委員婉諭:對,什麼時候?我們想請問需要幾年?

潘部長文忠:不用幾年啊!委員,如果發生這樣的事情,教育部在查核後,如果這裡面……

王委員婉諭:部長,這件事我們討論過很多次,一直查核不出來。我想請教院長是否能夠承諾,這些事情都已經在報紙上多次的報導,我們仍然看不見國家對於學生受教育的態度,你們是不是應該要出面說明?如果這些案件有疑慮的情況下,你們是不是要有一個基本態度?

蘇院長貞昌:我覺得委員是這樣,我們是一樣的心意啦!第一、教育絕對不容許像簡報中的各該行為,這是不應該的。第二、委員所舉的大概有6、7個例子,可能各有不同,不過……

王委員婉諭:我僅列舉了6、7個例子,其實還有非常多的例子,這是讓我們覺得非常心痛的部分。

蘇院長貞昌:第一線應該是地方縣市政府教育局要處理的。

王委員婉諭:這些就是因為不處理,所以想請教中央什麼時候要處理?中央什麼時候要告訴大家,學生所受的教育是何種狀況?

蘇院長貞昌:委員,你讓我完整說明。地方政府如果沒有處理或者處理不好,中央會積極介入,教育部應該要處理,不應該拖到幾年,也不應該讓它一再發生。

王委員婉諭:所以院長是否能夠具體承諾,在這些事情發生之後,你們在半年內應該要具體說明處理和瞭解的情況,以及這樣是否為適當作為和是否屬於霸凌或體罰?

蘇院長貞昌:好,應該。

王委員婉諭:我們謝謝院長的承諾。

蘇院長貞昌:不用客氣。

王委員婉諭:再來,我們一直提到的,就是看到院長和蔡總統多次喊出「0到6歲國家一起養」,國家養不只是今天的補助,我相信增加平價公托教保的量能其實是非常重要的,院長一定也同意吧?

蘇院長貞昌:對。

王委員婉諭:過去看到幼兒園出現什麼問題呢?在設計規劃上其實有很多的缺乏,我們希望幼兒園以兒童的需求為主要的考量,並且能夠享有戶外的空間,所以我們認為在空間規劃上,應該要有教學區、半戶外區、戶外區、遊戲活動空間、綠化區,甚至是動線上都應該考量到。像簡報中最下面的這張圖,就是過去在學校接送常常出現的亂象,前面幾張圖是國外幼兒園的例子,其實我們都非常地羨慕。我們也看到在臺南永康區出現了一所幼兒園的規劃,我覺得非常地好,從規劃時期就非常清楚定義裡面的各個空間,並且希望能夠招收16班人數,大幅增加了臺南地區的托育量能;同時,在這個規劃當中,其實也把交通動線、餐車路線、接送動線、停車區都規劃出來了,我自己非常期待,也覺得這樣的規劃都非常棒。

但這件案子發生了什麼事情呢?讓我來跟院長說明。在2020年的會議上就通過申請補助,同時,在2021年1月就核定申請,並且給予相關經費的補貼和發放。但是在2021年已經花了一筆費用完成設計,就如同剛剛前面提到的,我覺得都是非常棒也非常好的設計,甚至是可以作為臺灣幼兒園指標,學校卻在2021年11月收到一紙公文表示這部分要改成社會住宅,要求他們立刻停止工程、立刻停止設計,並且在12月正式通知停止了設計和規劃。

我們想請教為什麼會突然發生這件事情?難道幼兒園的量能不重要嗎?為什麼會有11月這個會議呢?我們看到是由行政院秘書長召開的會議,其中包括內政部、教育部及文化部,但是臺南大學卻沒有與會。原本在11月4日要召開討論的會議,但是在11月4日前一天跟臺南大學表達會議取消了,並且在11月11日在沒有邀請臺南大學的情況下,就召開此會議,透過一紙公文要求它立刻中止新建幼兒園的案例。我們想請教這符合程序正義嗎?你覺得這樣的規劃及討論妥適嗎?

蘇院長貞昌:委員,你講的是具體個案,我們秘書長做事情也不會是孟浪的,到底具體情形為何,請委員把資料給我們,我們來瞭解後再向委員說明。

王委員婉諭:部長,您清楚嗎?

潘部長文忠:這部分的個案,我可能要再深入瞭解一下,我也跟委員報告,確實我們在廣設公立跟非營利幼兒園,我想委員都知道這幾年蔡總統和院長的政策,光到今年8月就會開到3,000班,當然在選擇共用……

王委員婉諭:這個個案您瞭解嗎?

潘部長文忠:詳細部分我可能要再深入瞭解。

王委員婉諭:因為我們看到它已經核准、開始設計,而且細部設計都完成了,甚至在補發經費的情況下突然終止,並且要求他們將原來發給的4,100萬元返還3,300萬元,其中的800萬元就是剛剛提到的設計和施工費用等等,這些已經花下去了,難道我們可以這樣突然變更,800萬元的國家預算就像丟到水裡面一樣完全看不到嗎?

蘇院長貞昌:委員,因為是具體個案,所以還不瞭解,這是一個空間使用的問題,到底狀況如何或是進行到哪裡,委員現在所講的……

王委員婉諭:就我們所知道,這是行政院直接下達的命令,希望他們直接改成社會住宅,所以教育部表示雖然難以接受,但也只能接受,在這情況下要求臺南大學停止興建案,請院長回去瞭解情況之後,跟我們做個報告。

蘇院長貞昌:好。

王委員婉諭:我們希望顧學生,讓大家有教養能量這件事情不是空口說白話,也不應該把國家800萬元的預算就這樣丟到水裡面。

蘇院長貞昌:行政院在支持社會住宅的時候,不但會注意地方的需要,甚至社會住宅還蓋很多幼兒園,社會住宅還提供很多社區上的幼兒需要等等,所以應該不會……

王委員婉諭:所以院長認為設計案進行到一半嚘然終止,同時也花了800萬元預算,是不是應該做個檢討?到底發生什麼事情?

蘇院長貞昌:所以應該先瞭解怎麼會一部車走一半,突然又變成另外一個狀況,中間一定有相關情形,我們瞭解以後給委員做說明。

王委員婉諭:就我們所瞭解,這些社會住宅的評估,包括交通動線是否符合需求,完全拿不到資料,所以也請院長協助瞭解到底發生什麼事情,為什麼一個這麼好,也是我們這麼期待的幼兒園,設計完成並即將興建的時候,就被要求終止,而且之前的費用全都付之一炬。

蘇院長貞昌:委員聽到的可能是一面之辭,我們全面瞭解後再給委員說明。

王委員婉諭:好,我們希望增加托育量不是口號,而是實際的捍衛和落實。

蘇院長貞昌:我們蓋社會住宅的時候還常常蓋幼兒園,都有。

王委員婉諭:但是量能上有差別,原本是16班,變成社會住宅幼兒園之後就非常少量,到底我們的需求為何?其中是否有細部評估?我覺得都應該檢討,也請院長協助,謝謝。

主席:請黃委員國書質詢。

黃委員國書:(11時42分)院長好、部長好,非常辛苦!校園疫情升溫,有關教育部的防疫方向,最近CDC做了一些調整,因為全臺灣有15個縣市新增至139校停課,衛福部陳部長表示要用快篩取代停課,以這個方向作為未來的防疫措施。我想請教一下部長,現在國小的確診數量是最多的,是不是跟沒辦法接種疫苗有關係?這個恐怕我們要進一步瞭解,這的確是一個問題。再來,未來可能要用快篩取代停課,因為現在的停課標準大家都已經習慣了,就是1班1個確診就停班,全校2個確診就全校停課。

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答復。

潘部長文忠:(11時44分)委員好。跟委員報告,後來有修正,3月3日修了,2班才會停課,就是有寬鬆一些。

黃委員國書:這個標準在下禮拜五可能會調整?

潘部長文忠:這幾天我們都在密集蒐集資料,也跟指揮中心做討論,希望能滾動修正,也搭配現在國家的防疫政策方向。

黃委員國書:沒有錯,應該要滾動調整,沒有問題。因為全臺灣都在關注這件事情,特別是小朋友的家長,在過程中,我們希望教育部可以瞭解整個防疫的情勢。根據國外的報導,最近零到19歲的確診比例上升4倍到8倍,年紀比較輕的青少年確診,如果沒有打疫苗,成為重症的比例高達42%,施打疫苗者成為重症的比例是11%。國小六年級以下到幼兒園的年齡層無法施打疫苗,我們現在的政策是這樣,正因為如此,我們必須要重視國小校園以及幼兒園,這段年齡層的防疫措施應該要跟國中、高中有所差別,照理講是要這樣子。下禮拜你們滾動式檢討後會有新的防疫措施和標準,我希望教育部要跟衛福部、疫情指揮中心進一步討論,按照目前的狀況,國小、幼兒園是不是應該採取更嚴格的校園防疫標準?部長的意見為何?

潘部長文忠:謝謝委員,教育部每天都會掌握各學校的疫情狀況,也跟指揮中心非常緊密的對接,因為防疫是專業的判斷,我們希望教育部整理的資料都能給指揮中心參考,我們也蒐集地方政府在這階段的意見,所以目前正在做最適切的會商,希望下禮拜能有一個指引。

黃委員國書:我希望我的意見能給教育部參考。

疫苗的預約率非常低,衛福部在3月25日同意12歲到17歲的青少年族群開始接種第三劑,但是預約的比例非常、非常低,所以我覺得中央或教育部可不可以提供一些鼓勵措施給國中跟高中這個年齡層,讓他們來施打疫苗?臺北市政府有一些措施,比如提撥3萬元到5萬元的防疫基金,同時也體恤教師協助接種疫苗的辛勞,所以會給他們公假或嘉獎,這是臺北市的作法。那中央呢?中央有沒有相關的措施?因為現在的校園防疫情勢非常嚴峻,我們一方面要滾動式檢討防疫措施之外,我們還要鼓勵可以施打疫苗的青少年踴躍施打疫苗,特別是國中跟高中,臺北市有一些策略,教育部或是行政院有沒有想法?

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之前青少年施打BNT的部分,教育部跟衛福部、地方政府都有合作,這兩劑的施打比例都有達成,至於要不要打第三劑,指揮中心有做比較審慎的評估,所以教育部還是會持續關注。因為這段年齡是指揮中心很審慎評估的,包含低年齡層的部分,如果專家小組有很明確提出適當的作法,在我們兩個單位跟地方的配合下,過去的施打比例是很高的。

黃委員國書:我建議跟衛福部研商相關策略、措施的時候,我們應該要掌握一些情勢,如果鼓勵措施是由地方政府做,我們也可以鼓勵地方政府自行辦理,像臺北市政府那樣,他們會有自己的辦法,但我認為中央要有一些指引,特別要鼓勵提高青少年的接種比例,我覺得中央應該要有一些立場跟策略,這個也給你們參考。

另外,我們的政策5月就要上路了,我非常感謝院長,我也是小朋友的家長,我感謝院長提的「班班有冷氣,校校會發電」政策,在5月要上路了,是不是都準備好了?能不能如期上路?上路以後,是不是都不會跳票?我們要做最周全的準備,我們要把所有的問題進一步瞭解。

蘇院長貞昌:沒有問題,都已經準備好,而且提前完成。

黃委員國書:太好了,提前完成很好!感謝院長。若要班班有冷氣,每個學校要先完成電力設施的改善,這是第一步。

蘇院長貞昌:對,這就是當初最困難的,而且還勞煩電力公司的專業人員跟地方技工,這是最大的工程。

黃委員國書:這是很大的工程。

蘇院長貞昌:對,過去沒有辦法。

黃委員國書:電力改善的部分,全國是核定3,584所學校,這三千五百多個學校現在是不是全數都建置完成?測試也完成了嗎?

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一下進度,確實在我們這三百二十幾億元的費用當中用了250億元在做電力系統改善,因為電力系統改善才能支持冷氣的開放。

黃委員國書:沒有錯,這個大家都知道。但是期程是5月就要上路了,可是現在電力設施的改善還沒有完全完成。

潘部長文忠:因為冷氣的用電量比較強……

黃委員國書:我瞭解。

潘部長文忠:所以每個學校都是獨立的冷氣供應,目前正在做測試,昨天在彰化測試時,學生說他從來沒有接受過這麼舒服的一次測試,現在正在做這個工作,所以一定會如期完成。

黃委員國書:很好,但還是要進一步去通盤瞭解,因為有一些學校最近接到地方政府教育單位發的公文,寫說台電都幫你們裝好了,可是有些學校還要有內線,其中有一些到現在都還沒有發包、處理,我是很擔心,因為像這樣的學校比例還不少。如果校園內線部分還沒有建置完成的話,恐怕這些學校就很難以如期上路,所以這個部分希望教育部去瞭解。特別是4月25日全國要測試班班有冷氣,在測試之前是不是可以完成所有的電力基礎設施建置及每個學校的測試?這個部分教育部一定要去掌握。

潘部長文忠:委員,我再跟你補充報告,你就會更瞭解。電力系統在2月時整個都已經完成了,因為這次我們有增加節能的智慧電表,委員得到的資訊是,現在正在測的就是讓智慧電表連結到冷氣機、電力系統的部分……

黃委員國書:對。

潘部長文忠:所以委員所提到的內線是最後要做的,這次也從全國節能概念去做智慧電表,這是最慢完成的,因為量最大的就是新北,在3底就會連這個部分都完成,所以請委員放心。

黃委員國書:謝謝部長的說明。

潘部長文忠:現在是全國都在測試如何運轉會最順暢。

黃委員國書:沒錯,這要緊鑼密鼓來做,因為5月馬上要到了,4月25日的全國測試馬上要到了,所以教育部要掌握各縣市,甚至是每個學校目前的狀況。

潘部長文忠:我剛才有跟委員報告,數量最大的新北會在3月底就完成,連同智慧電表的測試都會完成,那個部分不是線路。

黃委員國書:好,我瞭解。

另外,班班會有冷氣,那麼有可能校校會發電嗎?校校會發電當然也是一個很重要的政策,現在班班有冷氣政策核定了3,412所學校,而參與設置太陽光電的學校總共有1,633所,占比是47%,這樣的占比在5月時真的有可能達到校校會發電嗎?

蘇院長貞昌:當然有一些學校可能沒辦法做太陽光電,但我們現在以全國總的來算,校校會發電所發的電跟全部的冷氣機比較起來,發的電比用的電還多。

黃委員國書:很好。1,633所學校參與太陽能光電,可設置的容量大概是330兆瓦,預估每年會創造的發電量,如院長剛才所講的大概可以達到4.1億度,但到目前為止,只有600所學校完成124兆瓦,占38%。這個政策非常好,要努力來完成,但我們也希望行政院、教育部這邊要注意到這個期程,包括每個學校,因為未來的電力供應一定是非常吃緊的,所以校校會發電當然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政策,因此要隨時掌握。目前學校參與太陽能光電的只有47%,一半都不到,而設置完成的只有600所學校,大概占整個發電量的38%,現在剩下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在5月上路之後,也就是冷氣機全面開動之後,校校會發電足以因應嗎?所以希望教育部要掌握期程。

潘部長文忠:原本學校裝設光電的規劃就是在5月底,而冷氣裝設本來預計在2月完成,但1月底其實都已經提前完成,現在是同步在進行。也跟委員報告,院長非常重視,所以我們進行跨部會合作……

黃委員國書:對,非常辛苦啦!

潘部長文忠:而且還是由副院長邀集,且幾乎都在管理這個進度,所以才能夠讓這些工程不僅如期還提前完成。委員提醒的這些330MW確實是有紮紮實實地去盤點、去算過的,5月前各校可以裝設的部分也都在進行當中。

蘇院長貞昌:發電的完成期間是5月31日,就是5月底。

黃委員國書: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程序就是要去更改契約容量,契約容量一定要提升嘛!如果沒有更改契約容量,臺北市長柯文哲就說班班開冷氣,結果班班都跳電,當然不允許這樣的事情發生。

潘部長文忠:柯市長真的是誤會了,這個工作的第一個階段,我們用了3個月的時間盤整所有三千多所學校的電力狀況,之後才開始做電力系統的改善。以前有些縣市的作法是只裝冷氣不做電力改善,柯市長的印象可能是很早很早以前,這一次行政院跨部會的合作,就是從根本開始做起。

黃委員國書:瞭解,他找到一個機會就潑我們冷水。我再請問一個問題,學校如果去更改為契約用戶,有可能造成電費暴增,教育部也要瞭解這個問題,因為每個學校的人數、規模不一樣,原本學校是表燈用戶,變更為契約用戶後,就必須要繳到契約用戶的電費。以臺中800個學生數的學校為例,如果是表燈用戶費用一個月大概8萬元,校長反映如果更改為契約用戶,一個月要繳14萬元,為了高額的電費必須要增加支出,等於一個月的電費暴增75%。針對這個部分,教育部也會補助嗎?

潘部長文忠:這一次設施的改善真的很謝謝院長跨部會的指示,這次協助各個學校盤整電力,其實是有一個非常專業的團隊進到學校幫忙,包含機電技師,跟以前學校自己搞不太懂,可能裝了還跳電或契約容量沒有核實評估不同。這一次是從盤整的過程中用科學的方法算出所裝的冷氣會用掉多少電,這次台電公司動用三千多個員工協助,其實是在幫學校做一次電力系統的盤點,這個是非常不容易的工作。

黃委員國書:我瞭解非常困難,這是一個大工程……

潘部長文忠:所以學校……

黃委員國書:一定要如期在5月底前全部完成。

潘部長文忠:而且是從基礎上幫忙學校做這些盤整,電力一向是很專業的事情。

黃委員國書:我再問最後一個問題,部長說可以彈性使用,因為教育部說要補助5月、6月、9月、10月。

潘部長文忠:我們的注意事項有很明白的提到。

黃委員國書:彈性使用的部分是使用者付費還是教育部會補助?

潘部長文忠:如果要由政府負擔一定要有個計算的標準,所以5月、6月、9月、10月每天用多少電可以客觀地算出來,但是給學校使用的時候,他們希望能夠有一個彈性,因為每個區域的溫度不會完全一致,我們有20%的彈性計算來給學校應用。

黃委員國書:瞭解,謝謝。

主席:請許委員智傑質詢。

許委員智傑:(11時58分)主持、大家好。這個問題看起來很小,但是牽扯很大,請問院長鳳山有a跟b兩種發音,院長會選a還是b?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蘇院長貞昌:這是什麼?鳳山?

許委員智傑:鳳山的發音,這是它的英文拼音,有a跟b兩種發音,請問院長會選哪一種?

蘇院長貞昌:這我不太瞭解。

許委員智傑:「fong shan」唸起來有點像「鳳山」,而下面的「feng shan」唸起來有點像「ㄈㄣヽ山」。

蘇院長貞昌:這是?

許委員智傑:這兩種是不一樣的拼音方式,請問院長會選哪一種拼音方式?

蘇院長貞昌:這部分我沒有研究。

許委員智傑:院長沒研究,那我請部長回覆。請問部長會選哪一種?

潘部長文忠:謝謝委員,我知道委員一直關切中文譯音部分,過去曾統一用通用拼音,後來因為考慮與國際接軌而調整成漢語拼音,這確實是一個很繁複的工程,以目前來講,確實地方街道等都有一些不一樣的拼音。

許委員智傑:今天特別問院長,就是要跟院長報告,其實部長也清楚,但這部分到底是教育部還是國發會主導?本席跟院長簡單報告,上面的「fong shan」是通用拼音,而下面的「feng shan」是漢語拼音。通用拼音跟漢語拼音是屬於漢語,就是華語的拼音方式分這兩種,從民進黨政府、馬英九政府到蔡英文政府,已經糾葛了很多年,到現在都沒有解決,其實這個問題滿大的,所以要跟院長報告。

麻煩院長看這張資料,不管是李登輝時代、李遠哲、陳水扁、馬英九、教育部等,通用拼音跟漢語拼音都有不同的改變,到現在還很亂。右邊圖片是武昌街、中正路的道路指標,中正路的標示是用臺語拼音,到底是臺語、華語,用通用拼音還是漢語拼音?這部分其實分歧很久。我向院長簡單報告歷史沿革,包括外交部、交通部,每個部會對於拼音方式長期都沒有確定。2002年扁政府時,國語推行委員會正式訂定臺灣華語以通用拼音為主,這是在陳水扁總統時代。馬英九上任後,2008年12月又改成以漢語拼音為主。漢語拼音主要是中國的發音,通用拼音是臺灣自己編訂的發音,有不同的方式。蔡政府時代應該要用哪一種?我等一下再解答。

阿扁總統時代改用通用拼音,那時大陸新聞報導說,臺灣當局採取通用拼音只為搞文化臺獨。這是中國那邊的意見。馬英九後來改回漢語拼音,中國新聞報導說,一個月內臺灣拼音與大陸先統一。也就是說,漢語拼音其實就是中國的拼音,而通用拼音是臺灣的拼音。扁政府時,教育部的中文譯音使用原則,2002年版的第五條規定「有關其他中文譯音,以通用拼音為準。」這是教育部修改的。在馬英九任內,2008年曾志朗政務委員又改為漢語拼音。

拼音部分其實一直糾葛很久,2016年蔡總統上任後,那時國發會為了外籍人才來臺遭遇問題與解決作法,有開會討論,當時會議林全院長及林錫耀副院長都請假,陳美伶當秘書長,陳添枝政務委員兼任國發會主委,會議紀錄第七點寫到「請交通部除將國道交通標示統一採漢語拼音外,並持續協調地方政府……」,全部都改成漢語拼音,這個問題其實對臺灣華語的拼音非常地重要,我有跟教育部反映過,其實我們教育部潘部長也很認同應該改回來我們臺灣的通用拼音方式,但是他又不好啟動,因為這個是國發會開的會,然後我跟國發會主委也討論過,他們是說他們內部要討論一下,到現在也都沒有結論。

我們再看鳳山車站那一張簡報,其實2年前我就跟院長質詢過一次,我們鳳山到底是Fong還是Feng呢?當時臺鐵給我們做的車站名稱是寫Feng,但是你看我們高雄市鳳山區公所是寫Fong,所以我希望把它統一成Fong,也就是通用拼音。下一張簡報你可以看到台88線快速道路上面的鳳山又寫Feng,包括郵局也都是寫Feng,其實交通部實在是很乖,已經改了很多,大部分都把它改成漢語拼音了。

我們從這個角度來看,也就是漢語拼音跟通用拼音的爭論,陳水扁總統變成通用拼音,馬英九總統又變回去漢語拼音,到我們蔡英文總統現在沿用的都是漢語拼音,所以我認為這個問題是滿大的,潘部長和國發會也認同其實應該是改回來通用拼音比較好,但是誰要來發動?現在沒有一個主張。我想請教一下院長,這到底要怎麼辦比較好?

蘇院長貞昌:謝謝委員注重這個問題,委員知道我一向非常注重母語,非常注重本國語言,現在我們本國語言會報還是我親自主持,剛剛才開始。對於語言,我很活、很寬,語言是活的,一直在變化,最重要的是要通,但是這個部分我不太清楚,委員剛才指教很多方面,到底是怎麼樣的作法,我請專家盤點好以後,再讓我了解一下。

許委員智傑:院長其實可以請潘部長講認為怎麼改比較好,在這邊講,讓院長聽一聽,看這樣子好不好。

蘇院長貞昌:你剛才講這個好像是什麼時候國發會有開過什麼會議?有這樣子嗎?

許委員智傑:對,就是2016年……

蘇院長貞昌:不是教育部的?怎麼國發會在開這種會?

許委員智傑:105年7月22日時,國發會開的會其實本來不是針對語言,是針對外籍人才來臺的一些問題……

蘇院長貞昌:105年……

許委員智傑:那個時候已經是我們蔡總統執政了。

蘇院長貞昌:行政院長是林全啊!

許委員智傑:對,所以那個時候……

蘇院長貞昌:那時候把它改變的啊?

許委員智傑:那個時候其實沒有改變,是沿用馬英九的漢語拼音。就是馬英九就任之後把它改成漢語拼音,這個「中文譯音使用原則」是教育部發布的;再看扁政府那一張簡報,法規名稱是中文譯音使用原則,這個是教育部發布的,也就是教育部在2002年發布的是通用……

蘇院長貞昌:教育部是根據那個會,之後去發布的?

許委員智傑:我再跟院長報告一下時間軸,我們先回到之前混沌不明的時候,到2002年……

蘇院長貞昌:這個好像很早以前就有一段時間有相當大的爭執……

許委員智傑:對。

蘇院長貞昌:後來又變成怎樣?

許委員智傑:前面一段時間在爭執,然後到2002年陳總統上任的時候,教育部發布常用通用拼音,也就是2002年8月22日,時間點是2002年,2002年陳水扁總統把它改成通用拼音;2008年馬英九又把它改成漢語拼音;到了2016年我們國發會開會的時候沒有去注意到已經被馬英九改成漢語拼音了,所以他就沿用,也就是2016年蔡總統時代,當時是林全院長跟林錫耀副院長,然後當時的國發會主委是陳添枝,他們開這一個會,重點是會議結論的第七點,就是交通部、其他地方政府統統協調統一採用漢語拼音,也就是在2016年7月22日的會議之後,許多單位都很乖,都按照這樣的會議結論改成漢語拼音……

蘇院長貞昌:那時候還是蔡政府的時代?

許委員智傑:對。

蘇院長貞昌:拼音就是要給外籍人士看得懂,是不是?

許委員智傑:是的。

蘇院長貞昌:我不曉得這個進程、變化是怎樣,既然今天委員提出來了,就請他們談一下……

許委員智傑:跟院長簡單報告,我們臺灣意識就是用通用拼音,而漢語拼音就是中國意識,潘部長跟國發會主委,我都跟他們談過了,他們也都認同用通用拼音,只是要啟動這個系統,教育部的意思是,因為這是國發會召開的會,他不好意思單獨由教育部直接在中文譯音使用原則部分去改,因為這樣恐怕會跟當時2016年7月22日國發會開的會議有點衝突,但我問過國發會,國發會主委說發音是教育部的權責,但要怎麼改善?因為兩年前我也問過院長,院長說要讓大家統一去協調,再全國一致,可是現在經過兩年了還是沒有結果,所以是不是由教育部先啟動,其實教育部只要啟動中文譯音使用原則,然後院長說OK,只要教育部研究怎麼啟動,我們啟動這個部分把它改回來通用拼音,問題大概就可以解決。

蘇院長貞昌:不,如果當時是國發會或行政院秘書長,還是本來院長要主持這樣一個院級的會議,這就不是由教育部自己直接改,應該是要整個……

許委員智傑:OK,那是不是由秘書長……

蘇院長貞昌:到底當時是怎麼一回事,又為什麼當時會做了這個決議,而且已經幾年了,蔡總統上來已經6年了。

許委員智傑:對。

蘇院長貞昌:現在如果說突然從教育部一個部來改,實在不宜如此,而應該整個盤點一下,既然委員已經提出來了,我就請他們盤整讓我瞭解這是怎麼樣的沿革、變化。

許委員智傑:我跟院長簡單報告,可不可請院長責成秘書長帶頭,也就是國發會跟教育部由秘書長來帶頭溝通。

蘇院長貞昌:先瞭解這是一個怎麼樣的情況,因為並不是現在很急馬上要怎麼樣,而應該了解當時是怎麼樣的運作過程。

許委員智傑:關於沿革,其實我跟部長及國發會主委都談過,他們都很清楚,現在就是要去發動,因為我沒有跟院長談這麼久的時間,或是我直接跟秘書長談,因為這個問題真的是臺灣重要的問題,我們必須把它處理、解決。

蘇院長貞昌:最重要是要能通啦!外國人來臺灣,他看得懂拼得通,拼出來的聲音跟我們是一樣的,我比較不是意識形態,我認為最主要是語言要能通的。

許委員智傑:OK,是的。

蘇院長貞昌:而且我覺得語言的變化很大,而且很很活啦!我很注重本國語言跟母語的保存,因此加以提振,但在做法上不是用這個來表示意識形態,這點我倒不是這樣認為,我是覺得要通啦!

許委員智傑:今天我特地讓院長知道這個問題,然後教育部跟國發會不好處理的部分,我可能會找秘書長來協調。

蘇院長貞昌:這個應該要一致。

許委員智傑:因為攸關他們兩個部會,還是先找秘書長來協調。

蘇院長貞昌:先了解是怎麼一回事。

許委員智傑:然後大家再形成一個共同的意見,看怎麼改比較好,這樣好不好?

蘇院長貞昌:好,先了解看怎麼樣。

許委員智傑:謝謝院長、部長。

主席:謝謝許委員。

接下來王委員美惠之質詢以書面提出,請行政院以書面答復,並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委員王美惠書面質詢:

案由:

針對行政院長施政報告,爰此,特向行政院及相關部會提出質詢,並於一個月內提供書面資料予本席辦公室。

說明:

一、嘉義文創園區永續發展

(一)鑒於嘉義文創園區與原OT經營廠商提前解約,故去年8月開始由文化部協助接管,讓嘉義文創園區得以繼續營運。為保障園區內已進駐廠商權益,文化部概括承受並與現有廠商簽約,期限延長到今年六月底;此外,文化部針對園區進行重新規劃及建物整建,讓園區建物合法取得使用許可及使用執照。

(二)經查嘉義文創園區為2021台灣設計展主要展區之一,文化部亦編列相關預算,其中包含補助「嘉義文創園區門戶打開計畫」及「2022舞食無刻品生活節」活動之辦理,總經費共2,626萬5,000元,文化部補助1,456萬3,200萬元。雖該活動頗具成效,亦使嘉義文創園區大放異彩,惟該階段性之活動並無延續性。

(三)嘉義市具有地理位置與人文涵養之優勢,為推動嘉義文化創意產業永續經營,應使文創園區成為在地藝文發展平台,達到活絡並促進文創產業之效果,使其成為帶動雲嘉地區文化觀光以及經濟活動之重要角色。

爰此,請文化部檢討前述活動補助,對於嘉義文創園區日後之永續經營是否具有實質助益;以及提出接管文創園區以來,園區建築物合法化之進度;文化部啟動「嘉義文創園區藝文場域保溫計畫」成立專案辦公室接管後,所挹注相關經費、預算用途及其效果。另文化部與現有廠商之合約六月底即將到期,文化部刻正進行「公開徵求文化創意事業運用嘉義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案」之招商公告,文化部應循當初協議達成之共識於其後辦理重新招商時,在保障既有廠商之原則下,視文創園區之需求及後續效益檢討招商文件。

二、完善嘉義市文化場館硬體設施

(一)嘉義市立美術館是由市定古蹟、菸酒公賣局嘉義分局之原建物改建,並於2020年11月正式開館營運,是首座新舊融合建築,並結合在地人文能量,打造文化藝術與市民生活融合的場館,更是嘉義地區重要的展演空間與藝術教育扎根場域。

(二)嘉義市立博物館2021年1月正式開幕,是雲嘉南第一座城市博物館,並建置3,429筆數位典藏資料,並規劃配合交趾陶館轉型為嘉義市城市博物館之新定位,以展示嘉義市文化特色及市民的歷史及生活記憶。

(三)現為打造成為雲嘉嘉地區之美學推廣基地,並串聯在地藝文場域,嘉義市提出包含文創深耕及藝術升級計畫、藝文場館興建及維護計畫、文資場域活化再利用計畫,以及美術館典藏深耕計畫等。

(四)另嘉義市文化局圖書館自82年開館至今,除建築物老舊、藏書空間不足外,更不符合未來發展目標以及新型態圖書館使用需求。故嘉義市規劃圖書館總館園區興建計畫,結合周邊景點,打造新地標,以期成為嘉義市文化核心。

爰此,請文化部盤點上述嘉義市相關文化建設之需求並提出具體規劃,協助藝文場館升級、發揚嘉義市的人文歷史價值。此外針對嘉義市圖書館總館,將成為未來嘉義市文化的重要樞紐,請文化部研議興建總館之可行性並積極予以協助。

三、充實地方校園操場及體育場館等建設

(一)操場是學生重要活動空間,但全台有上千所國中小學的操場跑道因年久失修,無法及時修繕,導致校園安全大打折扣。為了提供學生與社區居民優質的運動及學習場域,行政院以「中小學跑道專案」補助校園全面翻新跑道,總金費高達61億6,450萬元。經查該專案截至目前為止,已核定施作學校共742校;已核定738校計畫經費。嘉義市部分,已核定三所國中小共1,393萬元,然嘉義市仍有多所(包含嘉義女中、嘉義高中、嘉義家職)等學校尚未核定。

(二)另近來我國運動員在國際賽事屢創佳績,政府亦擴大規模挹注資源推動體育政策,期待打造完善的運動環境來培育更多體育好手。而我國運動項目中羽球為重點培植對象,更於2020東京奧運中創下精彩佳績。經查嘉義市北興國中羽球隊為該校重點發展之體育項目,歷年體育成績優秀,也培育不少羽球選手。惟多年因缺乏經費補助,面臨羽球館場地年久失修、空間不足之窘境,導致無法興建合格室內羽球館,提供校內羽球隊及學生運動使用。

爰此,請行政院檢討上述相關建設,評估有翻修跑道需求之學校,應加速核定經費以協助汰換;此外針對嘉義市北興國中多功能運動場館改建工程計畫,係規劃興建包含桌球館、羽球館及地下停車場之多功能運動場館,請教育部協調並整合相關單位之資源,予以補助北興國中多功能運動場館改建工程之計畫經費,以有效提升該校教學及訓練品質。

四、推廣瀕危語言─台語

(一)戒嚴時期國民黨政府推行獨尊國語運動,打壓台語、也禁止民眾使用,導致多數台灣人喪失自然使用母語的環境。如今民主社會開放也有權可以自由使用各種語言,惟隨著年輕族群越來越少使用台語,台語已經出現傳承危機,甚至被聯合國列為第三級「嚴重」瀕危語言。

(二)台語的式微是必須正視的問題,根據行政院主計處統計,109年國人使用台語比例只有31.7%,但使用國語卻高達66.3%。可見台語雖為台灣人母語,卻有相當高比例的民眾不會使用台語。

(三)2018年立法院三讀通過「國家語言發展法」,保障國家語言一律平等,國民使用國家語言不會受到歧視或限制。故對於面臨傳承危機的國家語言,政府應優先推動其復振及發展等特別保障措施。為了尊重各語言的多元性、平等發展及延續,目前已經有原民電視台、客家電視台以及公視台語台。然台語雖佔母語人口多數,卻擁有最少資源,至今也沒有專責單位,僅有文化部補助公視設立台語台,每年僅約編列4億元預算。

(四)同為瀕危語言,政府目前多把資源與重心放在復振客語和原住民族語,除了有「客家基本法」與「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作為法源依據,也有各自專責的委員會及高達數10億元的預算,原民會111年預算規模甚至創下高達91億餘元新高,可見在語言資源分配上相當不均衡。在邁向國家語言新時代的過程中,每個族群的母語權益都應該要被尊重與被保障,尤其閩南語象徵台灣人文化,更有亟需復振之必要。

爰此,請行政院將推廣台語列為重點計畫,規劃更充足之資源以推動國家語言的保存,讓台語的傳承得以永續;並請文化部及教育部會同相關單位研議設立台語專責推動單位之可行性。

主席:報告院會,教育及文化組之質詢已詢答完畢,上午質詢到此為止,下午2時30分進行交通組之質詢。

現在休息。

休息(12時14分)